
黄国芬,一个现代社会中标准的成功女性。公司总监,外形靓丽,身材高挑,英国留学海归。追求者众多,社会精英们排着队送花给她。
江陈博,懒散,失业,胸无大志,完全脱离电视剧男主角应有的特质——帅气、多金又深情。
很难想象,反差如此大的两位男女主角,发生在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会是怎样?
不要说现实生活中女生们想找“富二代”,就算在光影世界里也大多逃不开王子与灰姑娘的经典童话模式。女生希望的是白马王子,更何况是黄国芬这样优秀的女子。总之,所谓的般配是建立在对成功男人的评判之上,如此才能达到普罗大众心中的平衡点。
这样的观念早已根深蒂固,所以当黄国芬和江陈博如此不搭的组合出现时,却惊奇地让我感到踏实与幸福。再多的物质,再优越的条件,都抵不过身旁那个能让她感到安心,带给她温暖的他。
黄国芬是有多聪明,能单枪匹马纵横职场?她又是拥有怎样的智慧,看透人情冷暖,义无反顾抛弃繁华都市的种种诱惑?她做的或许只不过是跟随自己的内心,回归本真,勇敢地选择心灵的归宿。
于是她丢掉高跟鞋,扔掉时尚套装,退掉精装房,离开熙熙攘攘的大城市,毫无留恋。甚至怀疑她其实密谋已久,早已厌倦了尔虞我诈的职场生活,积压太久,只待一个爆发点。
凭她的能力,无论在哪都能脱颖而出。只是没想到她会回到最初的地方,决心之大让人叹服。曾经叱咤职场的黄国芬从此素面朝天,开心笑、大声骂,身边有亲人陪伴,还有他永远的“江博博老公”。
他们青梅竹马,她总是老公前老公后地叫他,双方父母也早已认定了他俩的婚事。但面对优秀如她,他甚至连想都不敢想,她做的一切不过是因为她爱他,正如他爱着她。
因为爱他,所以兴高采烈地帮他演一出订婚的戏码;因为爱他,所以被公司炒鱿鱼又如何;因为爱他,所以无所顾忌,只要有他在。
只是为什么偏偏是他?偏偏是这个看上一事无成的江陈博?或许唯有聪明如她,才深知他的好,才懂得珍惜他所具有的宝贵品质。而那些恰恰是他的前女友看不到的,不然那个自以为聪明的女人不会在他刚升任副总后,马上答应他的追求,却在他失业后立马另攀高枝。
他真实,平凡,如同你我。他痞得那么自然,招人爱。而恰恰也是这个小人物,有情有义,有担当,总是第一个挺身而出,足以给人安全感。
这个世间并没有所谓的完美,如若幸运,才能遇见生命中最适合的彼此。
两个人可以有千万种组合。
或者是像杨过和小龙女。凡尘间,唯有彼此,才是他们最想回的心灵归属。就算全世界抛弃他们,至少他们知道还有彼此。所以,只能徒留“一见杨过终身误”的遗憾。
《对不起我爱你》中车武赫遇到了宋恩彩,他冷漠外表下深藏的善良,在恩彩善良、细腻、温暖的心中释放。
《夏娃的诱惑》中完美的尹享哲学长,在遇到甄善美之前不过是逃到伦敦的冷漠之人。他对刘永希拒之千里,哪怕明知伤了她的.心。后来徐迎美对他百般诱惑,他只是礼貌性地冷眼旁观,点起一支烟消磨时间。他的笑容和深情只因为那一个人。
《交响情人梦》里千秋真一是毋庸置疑的王子,有外形,有才华,有家庭背景,不过单是这样多乏味,好在他有野田惠。如果不是野田妹的邋遢怎么突显他对她的宠溺,更别提他绝妙的厨艺?他并非从来如此,前女友彩子到他家,他点起一支烟面无表情评说她的演唱,然后留下她一个人出门了。即使他时常觉得他爱的那个人是个变态,但千秋真一还是会在最不恰当的时候告白,“我喜欢你的音乐。”
最适合的也许只有那一个。
温升豪和隋棠第四次合作的《犀利人妻》,实在对他的负心汉角色表示无法接受,看后立马回顾了《那一年的幸福时光》《败犬女王》和《偷心大圣PS男》,成功找回了对温Sir的喜爱——他是黄国芬的江博博老公,是单无双永远的允浩学长,是守护马小茜的孟成恩少爷。
同样是温升豪,在《败犬女王》中完全找不到江陈博的影子,允浩学长温文尔雅、才华横溢、睿智深情,如此完美,因为爱。他的助理Chloe对单无双说,“他没有那么完美,他只是撑住,在你面前表现完美而已”,Leslie也有失控和出丑的时候。很是为他感伤,他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只为他心中永远的“小双”。他的黯然退场让我心痛,可是男二只能是男二,纵然你千般好,也改变不了女一的归属。
无论是痞到招人爱的江陈博,还是完美的学长,或者是嚣张跋扈的孟成恩大少爷,甚至是让我非常不爽的负心汉,温升豪的演技浑然天成。
小哇在《最美的时光》里还是岁月都眷顾的不老男神,怎么一下子就苍老的我都快认不出他来,那黝黑的面庞,若影若现的抬头纹,不整齐的牙齿,真的好想和导演谈谈,好歹打个光磨个皮调个色啊!
唐嫣的赵默笙假发实在太假,好歹出钱弄一个自然一点的假发,清宫剧里的假头套看起来也比这个顺眼啊。总觉得和原著有违和感,大概是缺少那种可爱娇憨的气质。
书迷总是最难讨好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男女主角,每个人看的都是自己在看时候的感情。而如今看剧,我们都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会在夜晚感动哭的少女,青春早已随着当时的情感悄悄逝去。
何以笙箫默观后感——温暖的经典
我知道的所谓温暖,是一种细水流长,清新简单的爱情。
我印象中的所谓温暖,是一种不必说出“我爱你天长地久”,也能肩并肩站在一起迎接未来的淡然。
音乐缓缓流淌,书卷轻轻翻开。
————《何以笙箫默》,便是那样的温暖。便是温暖的经典。
作者顾漫,有一个很可爱的绰号:乌龟。这本小说,据说是在比龟速还要慢的速度下写出来的。
很幸运,我看到《何以》的时候,是2015年大雪纷飞的冬季。
据说,那一年,拥有人类历史上有气温记录中最温暖的一个冬天。
而,那一年,我看到传说中“温暖”派言情的经典之作《何以笙箫默》。
开篇的超市,让我有一丝的迷乱,什么兄妹,什么七年,什么跟什么啊。忽然之间,作者,笔锋一转,写得竟然是七年之后发生的故事。看着女主角赵默笙略略的笨拙,略略的狡诘,略略的不知所措。心里忽然和她一样有一些委屈:“何以琛,你终于还是和她在一起了。”
然而,平淡的生活总是需要一些突发状况去打破的。比如,一个钱包,一张证件照,以及那张照片背后犀利的“my sunshine”。究竟,七年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究竟是你要离开我,还是我不要你。
头脑里面浮现出各种各样的构思,看着两个人各种各样的猜测,也许是这样,也许是那样,但是,难得鼓起勇气想要重新开始的那一刻,何以琛也许永远也想不到,这个七年前爱自己爱到那么深的赵默笙竟然已经在异国他乡的美国嫁给了别人。
忽然而至的挫败,连接挫败之后的决绝,面对默笙略带泪痕的脸,所有的力气都用来赌尽一生。民政局那场签字,写得多少人跟着紧张。落下笔的那一刻,又有多少人跟着祝福。
你们,要很幸福,很幸福哦。
所幸,七年前的故事,七年前的细节缓缓回到生活里面。仿佛淡淡的冰糖水的味道,经历冷淡,漠然,追逐之后,剩下的温暖终于缓缓地涌出水面。
所幸,应辉歪打正着的向我们叙述了那空白七年中的故事。
所幸,以琛的应变解救了默笙面对阿姨提问的尴尬。
所幸,很多年前的那场事故仅仅是一场事故,而何以琛知道对自己而言,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何以琛说:“如果世界上有那个人出现过,其它的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将就。”
忽然的一次独白,迷迷糊糊中的我们,忽然发现,原来,这场爱情里面,坚持的人不是一个而是两个。
七年,大洋的两端,两个人彼此爱着对方,并且坚持这份爱直到再次的相遇。
这个世界上的爱情有那么多种,可是,乌龟顾漫觉得,最美的那一种便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们不是王子公主,也不是骑士和灰姑娘。他们就是这个世界上平凡而简单的人,然而,似乎这样温暖的爱情却要比以上的那一种都要打动人心。
乌龟用十万字向我们娓娓道来一个关于七年的爱情,而那种有关温暖的感动停留在每一个细小的情节和对话中,停留在每一个回忆和希望中。
我看了三遍《何以》,几乎每一个季节都会拿出来重新看一遍,每一次看,都会看出来新的温暖。
这个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爱情,有各种各样有关爱情的小说。
但是,
2015,这个温暖的桂冠属于《何以笙箫默》
那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那是一场温暖无边的爱情。
相对于粉丝喜欢追续集的情况,很少有看《何以》的人要求乌龟写续集,因为他们觉得这是一场最美好的故事。
冬天又将到来,我也再次捧起手中的《何以》,希望这一年的冬天,有更多的人认识《何以》,喜欢《何以》。
因为,那是一场有关我们心中最温暖地方的震撼。
08年8月份之后,一直不太敢重新看《幸福来敲门》这个电影。每次想起,偶尔碰到,情节竟然都历历在目,宛若一万条绳子系在一起,越拽越紧。
今年十一,发小婚礼。新郎跪地的瞬间,作为伴娘的我拍了张照片,署名为:“这一刻,他等了十年”。矫情了点,不见得从一开始大家就彼此认定要等下去。但这就也是早恋的好处,正当年纪结婚,就能有这么久的历史,二十多岁之后再恋爱,该有多难才能攒够一个十年。
十年前,早恋的当然不只有他们一对,那个时候的校园,风起云涌,情愫横生。越不想学习,越容易去追逐那些小情窦;越要给自己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越会孤注一掷的考高分。那一年,是2001年。这帮人正上高一,快要到高二了。
2007年,威尔史密斯的这部
那一年并不是一个故事的开始或者结束。在那个故事的漫长的跨度里,只能算是一个高潮的前奏。
男主角出场。那一年,他在西安得到一所著名工科大学的国际贸易专业的毕业证,在城市郊区的一间4S店找了一份汽车销售的工作。他西装革履去装孙子的时候,宿舍里还有好几个没有着落。于是他坚定的列了一个五年规划,做一个成功卖汽车的销售。这时候,他有一份跨越整个大学的异地恋;有一个炽热的爱好:炒股。过去的四年里,第一年他握着学校周边网吧的贵宾卡沉迷网游,其余的时间则投入了所有的生活费泡在股票交易所。
那年底,他已经做到了4S店里的销售亚军。然后各种斡旋妥协之后,他做了一个决定:结束异地恋。“为了爱情”,“抛弃一切”,空降另一个城市。
接下来的故事很婉转也很简单。3月15日,他来了,在女友的租屋里开始打游戏、看盘、写简历、看盘。5个月之后,女友“突然”说:请在一个星期内搬出这个房子。这时,他的新工作只开始了不到一个月,正在做的是西装革履的在银行周边、各会展中心派发传单,“遭人白眼”。三个星期穿破了一双皮鞋。第一个月的薪水不到4位数,旋即投入股市。分手之后,他曾经控制不住跑到女友新租的房子里摔碎了一把椅子,一拳打碎了半扇衣柜。然后两人就不联系了。
那些日子里,为奥运会准备的条幅和花簇还没有完全消散。他租到一间没有空调的小房间。开始等自己的幸福敲门。
从朋友那听说,《幸福来敲门》是他电脑里九点至11点半,下午一点半至三点半以外的时间里,唯一播放的内容。
从朋友那听说,他很快拥有了一堆客户,天天忙得不亦乐乎;
某天深夜,他打电话给前女友,就说了一句话:我,这个月月薪过万了。
从朋友那听说,曾经是篮球少年的他胖了好几倍,脸色很差,抽烟变得很凶很凶;
从朋友那听说,他找了一个女朋友,但是人家有男朋友。他完全没有了一丝一毫的大男子主义,卑微的自残似的喜欢着人家,当然不久就结束了;
从朋友那听说,他从南三环的小房间搬到了北二环的静谧社区,换了一间更大的证券公司,有了更多的客户,手下已经有了一个不小的团队;
某天在一个他从来不去的“小资”咖啡馆,对着前女友涕泗横流——你把我带到这个大城市,然后你不见了,然后我该往哪走。对方说:不好意思,我男朋友在等我。
又过了两年,从朋友那听说,他终于又碰到了一个真正心仪的女孩儿,甜美恬静,他自己却是又要辞职,这次要自己成立一家证券公司。电影里的那个Chris用了7年。
镜头转回发小的婚礼,舞台上正在播放新人从相识开始的照片。高中校门、食堂、宿舍、操场、暑假旅行的合影……男主角淹没在台下的黑暗中。那些合影,大学之前的,曾经还有另一个版本,另两个人。一时间台上的那个大屏幕像时下流行的3D效果,带着火车一样的呜咽势头冲向台下的人群。
说回这部电影。
不能联想Chris和孩儿他妈当年是怎么的年轻勃发,轰轰烈烈,孤注一掷;不能想象他成功后,前妻与他的关系或者见面的情景。但是有一点,电影着重的讲述了这个战胜磨难的男人如何的乐观、积极、不服输、百折不挠以及他讨喜的性格和对儿子的责任——却对前妻的离去轻描淡写。当然这并不是幸福来敲门的成功原因,也没必要拿来恶心大伙儿。于是后面的经历越惨烈,这部电影就变得愈发“不敢看”。
是的,你猜对了,我讲的是个俗烂的故事,也丝毫没有讲故事的才华——“我”,这篇文章的第一人称我,就是前面那个倒霉小伙儿的`前女友,在差3个月7年的时候坚决的要放弃这段诡异神奇艰辛的爱情,初恋。任由人家感伤流泪自强不息,人有人家用血琳琳的拳头打碎自己的椅子柜子也坚决的不再回头。
面对时是决绝,转身后是心疼。每次想起这部电影,看到黝黑的威尔史密斯就觉得当年那个同学得经历多少磨难,承受多少压力,掉了多少头发,长了多少肉,而我又多么狠心。
可是可是,事实上不全是这样的啊!
电影里不会讲大家年轻的时候对待世界对待感情对待人生都是何等的执拗和幼稚,可以为了所谓爱情不顾一切绝对不设身处地也绝对要表达得透彻到底,可以在一个暑假陪人逛街逛断因为骨折植入大腿的钢钉,也可以在某段异地恋的日子里亲吻另一个身边的女孩;
电影里不会讲男主角可能会有种种神奇的癖好,比如把所有的钱投入到股市里,像个赌徒,在2006年的深秋坐在马路牙子上绝望的痛哭着给女朋友打电话说自己输光了所有的生活费和借来的钱,于是对方隔天打来了自己的生活费,瞬间又被存进了股票的户头,如此成为习惯;比如生活一半自理,不知道去哪买衣服鞋子内衣,不知道怎么找房子租房子交水电费,更别说任何,任何家务事;
电影里不会讲抛弃男主角的女伴是因为压力崩溃啊,无人理解啊,不是神仙哪来那么强大的内心啊,外面在公司装孙子,回家还得保姆加小时工一样伺候一个爷,做所有家务,还得帮人写简历逛招聘会,逛男装男鞋,听不到任何甜言蜜语,也得不到任何帮助。
电影里不会讲做出分开的决定对留下的一方是痛苦,对出走的一方也是灾难。
发小的婚礼上,我戴着伴娘的礼花站在台上暴露在镁光灯里痛哭流涕。为吵了一百次架分了一百次手坚持到这里的发小,为呼啸而来揉碎一切的时光,为曾经灿烂激烈瞬间销声匿迹的青春。
发小当年的一次分手游戏中,我跟那男的说:别着急,她迟早会回来,你是她的幸福。
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幸福,是命。丫来不来拍门,是早就注定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