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著读后感1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简爱》是初一的时候。那时候姐姐推荐了这本,我就把它带到班上了,结果被很多人笑,大家都以为《简爱》就是简单的爱情的缩写,而这样的内容对于初一的学生来说的确是早了些。后来我自己看了才知道原来简爱是女主人公的名字。说实话当时基本上没看懂什么,就像看一般的小说一样专挑情节看,其实现在想想这本书确实不适合当时看:诗意的语言,富有哲理的内容,激荡的情节,就算是现在,我也没能理解更别说是初一了。
整部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女主人公的精神,借用书评就是“追求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和反抗、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她对于金钱,权利毫不在意,也不被强权威胁,她对于世界的一切有着自我的认识。我的文字太苍白了,不能很好的形容,资料上写到“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简爱》告诉了我很多,我也知道现实来说不可能做到像她一样,我也没这样的高度做到如此,但是书就是这样有借鉴意义,我希望能从中领悟一些,学会怎样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自己。
名著读后感2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日记体小说《爱的教育》,深深地被小说中的一个个平凡人物而又不平凡的思想品质而感动。这本小说没有任何的的豪情壮语,也没有任何的虚伪的说教,却通过对生活的朴素描写,使人感受到一个最根本的东西,爱。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少年爱国者》这个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个贫穷的意大利青年,从小就被卖到戏班子,受尽了虐待。一次,戏班子到西班牙,他趁机逃了出来。在西班牙领事的帮助下,他登上了开往意大利的船只,与一群来自各国的达官贵人同坐在二等舱中。船上的乘客们了解他的遭遇后十分同情他,纷纷给了他一点钱。正当他庆幸有了这些就可以吃一顿饱饭时,他听到了那些给他钱的乘客在侮辱他的祖国意大利,于是那小男孩就毅然地把这些钱愤怒的扔了出去,并高吼到:“我不要说我们国家坏话的人的东西。’读到这里,我不禁为这个小男孩宁可挨饿,也要维护自己祖国尊严的行为而拍手叫好。
我由此想到不少这样的爱国者。南宋名将岳飞,他少年时就立志“精忠报国”,为了祖国为了人民,他忍辱负重,含冤而死;边防叔叔为了领土的完整,不怕流血,牺牲,赶走了入侵我国边境的侵略者;多少体育的健儿,为了让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赛场的上空,忍着伤痛,奋力拼搏。他们的爱国热情;激励着无数国人奋发向上。
我们从小就应该以他们为榜样,树立爱国的思想。爱祖国,平时应体现在爱人民,爱集体,关心同学,爱护公物。爱祖国就一定要为祖国而奋斗,将来也像他们,要为祖国增光添彩。
名著读后感3
鲁迅是中国近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他也是一位杰出的爱国者。他写的《朝花夕拾》愤怒的揭露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吃人的真面目,对封建统治和封建道德进行了深刻的批判。
《狗、猫、鼠》是《朝花夕拾》的首篇,作者通过猫和狗比喻那些挂着“正人君子”头衔实则行“鸡鸣狗盗”之事的人。而隐鼠却象征着社会的弱者,在作者生活的年代,是一个恶势力急剧增大的年代,在这个年代里,强者欺侮弱者是一个封建传统,作者字字都是真情流露。我仿佛跟着鲁迅先生一起体会到了这些封建社会的腐败、愚昧。一起向往《礼记》中所说的“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和睦”。
作者笔下的《二十四孝图》令我追忆起儿时的感受,但也同时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者亦是从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亲身体会了旧中国儿童的可怜。被逼着背那些四书五经,杜绝西方的先进文化,正是中国受尽欺凌的原因。也同时讽刺了封建教育的死板,此时我似乎踏进了那一座座老式的私塾,摇头晃脑背起了“人之初,性本善”。
也正是因为这些封建传统和封建礼教的压制,才发生了中国历史上一次空前的革命。范爱农对革命投入一腔热血,让我们不禁暗暗对他产生钦佩之情。报馆案被捣毁,德清被刺伤。反动政府在镇压革命,辛亥革命终究失败。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封建统治者和封建道德的深刻批判,也体现了作者对革命失败的万般无奈。
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评价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名著读后感4
《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人物有师徒四人和各路妖魔,师徒四人为取得真经奔赴十万八千里,西行路上坎坷不断,他们历经艰险,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里故事纷呈,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的片段了,据说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白骨精就打起了唐僧的主意,怎么样才可以吃掉唐僧呢?唐僧作为一个凡人不足为惧,可是他的身边还有三大高手呢!特别是“齐天大圣”孙悟空,曾经大闹天宫,几十万天兵天将都拿他无可奈何,武功甚是了得。“只有趁着悟空给唐僧化缘的时机了,我到时候再变成凡人的模样,他们定然认不出我的,一旦骗过他们,就可以逮住唐僧,吃到唐僧肉啦!”白骨精暗暗地计划着。
白骨精摇身一变,化成一个芳华正茂的二八少女,扭了扭腰肢,仔细端详了自己的模样,阴恻恻地笑了起来。果然,悟空一走,白骨精就来到了唐僧、八戒、沙僧的面前,八戒一看,眼睛都瞪直了,脑子里全都是美女,丝毫没有怀疑她的身份。白骨精还没来得及下手,悟空就回来了,他的火眼金睛可不是吃素的,一下子便认出了妖精,劈头就打,白骨精抛下假尸,化成青烟落荒而逃。
唐僧三人还蒙在鼓里,还责怪悟空,冤枉他打死了平民百姓,让悟空心里好生委屈。我读到这里,不禁想到了悟空平日里为唐僧斩妖除魔,可是唐僧却常常误会他,动不动就念紧箍咒,让悟空疼痛到翻滚在地上。但是尽管这样,悟空还是坚持保护唐僧,识破妖精的奸计,将妖精打得现出原形,真的是了不起的英雄啊!
在《西游记》中,我最佩服孙悟空,我要学习他高强的本领,学习他坚持不懈、坚守正义的精神。
名著读后感5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就是三国,不仅是三国,其他朝代也是如此。开国君主艰苦创国,打下一片天下,为维护国家的安定和是国家兴盛,后几代也有一身抱负,使国家强大。而后几代君主则贪图享乐,昏庸腐败,直至亡国。
东汉末年,桓、灵二帝昏庸腐败,于是天下出现许多英雄,想干一番大事业。
曹操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小人,并非其然。他保有一腔热血,相统一天下。他勇敢,有“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胆量。他心胸宽大,贤人异士都去投奔他。他打败袁绍后入军冀州城,发现手下跟袁绍通信。曹操是一个赏罚分明的人,按理他应该处斩部下,但他却说“孰能无过,我还奉承过袁绍,这些书信就送给袁绍吧”。曹操的大度让部下更忠心,为曹操势力的壮大奠定了基础。
诸葛孔明则是另外一个传奇人物,号称卧龙先生。他本不愿与世俗随流,但被刘备的真诚所打动,决定辅佐刘备。从此他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放弃了“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生活。第一仗,便火烧曹操大军,使“八虎将”之首夏侯惇闻风丧胆。他忠诚尽职。刘备病逝白帝城时,说阿斗不能胜任蜀帝,诸葛亮立即跪下痛哭,表示自己永远是臣子,应当尽力辅佐刘禅。最后因扶不起的阿斗,加上没有听取魏延的意见,没能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病逝五丈原。
正是在混乱的社会下,才会涌现出顶天立地的英雄人物,才会浮出称王称帝的人。整个三国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斗勇气,斗心计,斗人心。也就是那样的环境,塑造了一个个传奇人物。所以我们想成功必须经历磨难,走过坎坷,就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要流向大海,中途要通过重重考验,方能成为“枭雄”。
名著读后感6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名著读后感7
最近,我读了老舍的名著——《骆驼祥子》,从而令我感触良多。
小说通过一个旧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善良、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祥子老实、健壮、纯朴,对生活有骆驼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省吃俭用,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车,但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第二次他又攒够了钱,却又被那可恶的孙侦探给怍了去。第三次,他娶了虎妞,还用虎妞的钱买了车子,本来日子过得已经很不错了,可是虎妞却难产死了,祥子伤心欲绝,没法了,只好把车子卖了来安葬虎妞。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它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他成了一个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的行尸走肉。
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多么令人畏惧,竟然有把人变成鬼的罪行。祥子仅仅是北京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力车夫,在社会上是不显眼的,但命运还是不能放过他,折磨好强的他,毁了他的梦想,后来沦为自甘堕落的人。悲剧总是令人毛骨悚然,胆战心惊。
人们常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祥子胸怀大志,勤劳节俭,为什么最终还是走投无路?为什么非把他逼上梁山不可?难道那是个不让好人有活路的社会吗?
其实祥子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他的下场就是当时社会所有无权无势的人们的下场。从中可以了解到,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是过着怎样的生活。
名著读后感8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豪迈的诗句,写出了东汉末年三足鼎立时的情况。然而,最近我读了《三国演义》这个古典名著,心里更多的是对它的不满。
罗贯中的文笔自然绝妙,但它用这绝好的文笔,或多或少地添入了自己对人物的看法。他不喜欢才智过人的周瑜,便把他描写成妒贤忌才之人;他不喜欢英俊帅气的蒋干,就把他写成面目丑陋的人……
就拿那个被我们误读了千百年的曹操来说,罗贯中笔下的曹操是一个狡诈的小人。最令我觉得血腥的一幕便是曹操误杀了吕伯奢全家,还大言不惭的说出了“宁我负天下人,也不让天下人负我”的狂言。当时陈宫看到这件事便弃他而走。但是历史上,曹操做了兖州牧时,陈宫也做了兖州东郡的太守。如果他的真的不齿曹操所为,怎么可能在曹操得意之时做了太守呢?
周瑜善妒的形象在中国妇孺皆知,连语文课本上都出现过他丑恶的嘴脸。但是宋朝大文豪苏轼却在《念奴娇·赤壁怀古》中这么写:“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从这句来看,周瑜很帅,很有谋略,聪明绝顶,老婆还是个公认的大美人。他有什么好嫉妒诸葛亮的?应该是别人嫉妒他才对啊!
最后我来评价一下“草船借箭”这件事。我认为有几个疑点:1、大敌当前,孙刘联盟连箭都没有还谈什么抗曹?2、周瑜是个顾全大局的人,他不是个会在强敌面前谋害战友的小人。再说了,就算周瑜妒贤忌才,那程普怎么会感动地说出这种话——“与公瑾交,如饮醇缪,不觉自醉。”这说明周瑜很大度呀!那他怎么会容不下个比他小的诸葛亮呢?
《三国演义》是一本很好的文学作品,而不是史书,从历史角度来看,它还是有着很大的缺陷的。
名著读后感9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水浒传》,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施耐庵。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古典长篇白话小说,主要人物有宋江、林冲、武松、李逵、鲁智深等一百零八位好汉,它们的故事可以说是家喻户晓。
《水浒传》生动形象地描述了中国封建社会中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全书情节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写108位好汉经历不同的反抗道路,汇聚到梁山泊,形成了英雄群体。第二部分主要写梁山好汉接受招安,被朝廷分化残害,最终走向彻底溃亡。其中,家喻户晓的故事有“拳打镇关西”、“智取生辰纲”、“武松打虎”、 “血溅鸳鸯楼”、“三打祝家庄”等。
我最喜欢的是武松,这本书,把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个性分明。武松的性格是豪爽、机智、勇敢。我最喜欢的段子是“武松打虎”,因为作者写的无论是表情,写景,动作都惟妙惟肖,灵动传神。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他们有些精神值得我学习,但是他们能共苦,却不能同甘,才导致最后的失败。我觉得人要团结一心,才能办成大事。这本书表现了好汉们对权威的蔑视,勇于任事的反抗精神和嫉恶如仇、杀富济贫的英雄本色。
我觉得他们很有胆量,能够反抗贪官污吏,能有信心推翻腐败的朝廷。同时,也体现了当时朝廷的无能,皇帝的昏庸,导致了王公大臣们个个欺压良善,狼狈为奸,残害忠良。
这本书表现了作者的胆识和思想倾向。我很惋惜最后的结局,同时为古人能写出这样完美的书感到骄傲和自豪。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假期没有白过,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看了全过程。
名著读后感10
古人云: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名人传》叙述了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苦难和坎坷的一生,赞美了他们的高尚品格和顽强奋斗的精神。他们或受病痛的折磨,或有遭遇的悲惨,或因内心的惶惑矛盾,或三者交叠加于一身,深重的苦难,几乎窒息了呼吸、毁灭了理智,但他们靠着对人类的爱,对人类的信心,以及顽强拼搏的意志和高尚的品格,在对抗磨难中爆发了自我的“小宇宙”,登上了艺术创作的最高峰:贝多芬用“痛苦”换来了“欢乐”的音乐;米开朗琪罗用一生的心血献出了震撼心灵的杰作;托尔斯泰在“痛苦”和“哭泣”中追求真理,并传播爱的种子和宽容的梦想。
《名人传》犹如像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使我们感受到:每个人的一生都不会是一帆风顺,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坦然应对;与其羡慕那些伟人,不如脚踏实地来点实在的,学习他们的伟大品格,让自我的人生更有价值;与其靠急功近利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我跻身于不朽者之列。
我们渴望成功,有时候却不想奋斗,终日幻想着一夜成名,应对小小的挫折,就丧志了前进的动力。《名人传》就像一面镜子,把我们的懦弱卑劣都显现出来。我们都清楚:只靠幻想是无济于事的,我们要真正的认识自我,真正有敢与挫折对抗的决心,真正要脚踏实地的去做,真正向他们一样去“战斗”!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成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重要是我们的心态,我们持之以恒的精神。让我们一齐聆听这首“英雄交响曲”,享受英雄们的呼吸吧!
名著读后感11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的作者是施耐庵。
故事发生在北宋年间,当时朝廷竟是贪官污吏。其中高俅、高廉、蔡京等一批像吸血虫一样的统治者,致使晁盖、宋江、林冲、吴用、公孙胜等英雄好汉在逼上梁山共聚大义,劫富济贫,打倒贪官,最终在梁山泊聚集了一百零单八好汉。
整个故事令我敬佩的人物是托塔天王晁盖、及时雨宋江和军师吴用。
托塔天王晁盖:有难相助。段景住的“照夜玉狮子马”被“曾家五虎”抢夺了去,晁天王立刻亲自率兵攻打曾头市抢马,不幸被曾头市的教师史文恭用毒箭射死。读到这里我非常感动,因为晁天王连一匹马都要誓死相救,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及时雨宋江:仗义疏财。宋江平时只好结识江湖好汉,只要有人来投奔他,无论高低,都要留下来供养,走时尽力资助。且好行方便,常常排难解纷,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所以,称他做“及时雨”,把他比作天上能救助万物的及时与一般。
军师吴用:聪明机智,是个很好的指挥官!
我最痛恨的是人是:高俅,阴险狡诈,心胸狭小,其内心是一个“穷人”,有了钱以后就拼命地压制其他的穷人,之所以高俅对梁山一直存在偏见,绞尽脑汁加以陷害,主要是因为林冲,宋江,晁盖,柴进等人对高球有所得罪。林冲,欺负
他的干儿子,宋江,在军事上打败高俅数次使高俅在朝堂上失去颜面,晁盖貌似没有正面与高俅冲突,但是与高俅同为朝臣并且关系密切的蔡京,其子因为江州法场一事受到梁山打击,柴进与高廉发生冲突,并且高廉因此丧命。高俅心胸狭窄吃不得亏的,所以他成为水浒中第一反面角色。
我喜欢《水浒传》,不仅是因为它的内容精彩,而且还非常喜欢那里的英雄人物,它使我百看不厌。
名著读后感12
我以前听同学们说《狼王梦》是一本好书。《狼王梦》这部小说具体写了什么?我迫不及待地走进它,一探究竟。
在第一章中,紫岚痛失丈夫,身陷绝境,艰难地产下五匹狼仔。老天爷却轻而易举地夺去了一匹狼仔的性命。紫岚少了一匹狼仔,就少了一份培养狼王的希望。
紫岚着意培养黑仔。因为黑仔得到了黑桑全部的遗传基因。但她忽略了天空中的金雕。黑仔被金雕带上了天空,成为金雕的腹中之食。紫岚猎食归来,见到这一切,她向着天空中的黑点,无奈的哀嚎一声。她失去了和黑桑几乎相似的狼仔。她的希望落空了。
在儿子蓝魂儿被猎人捉住后,紫岚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的尊严,她忍痛一口咬断了孩子的喉管。她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厮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但她却不伸出援手。这些看似太残忍了,可这却正是紫岚母爱的体现。咬断孩子的喉管,紫岚悲痛万分,但她是想给儿子留个全尸,保护儿子的尊严。紫岚希望自己孩子中的一个能成为狼王,继承丈夫的传统,她必须让孩子得到锻炼,因为这也是狼生存必须具备的条件。紫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她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婚姻,她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紫岚的母爱是深沉的!
到最后,母狼紫岚是否竹篮打水一场空呢?这不得而知。她为了狼孙的性命,也为了狼王的梦想,与金雕誓死一搏,血洒碧空。她为的是有朝一日,她的狼孙中会有一只成为狼王。
一直以来,狼在我心中是凶残的。紫岚却让我看到了她凶残背后母爱的深沉与伟大。更让我感动的是她为了既定的目标不懈追求,勇于面对困难。
名著读后感13
近,一本名为《老人与海》的书在我们家成为热点话题,这得源于我从图书馆借回书后,一直在反复品读,妈妈看我爱不释手,便给我买了一本。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老人常年独安闲海上打鱼。有一次,他钓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最后,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有人说:老人胜利了,可是,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啊,要说胜利者也应该是鲨鱼,是鲨鱼把鱼肉吃了个精光,胜利者怎么会是老人呢?其实,说老人胜利了,是因为他那坚持不懈、顽强的精神,是因为他能够在海上、在风浪中与鲨鱼搏斗,老人是在精神上胜利了!
喜欢怎么样的生活
在读这本书时,我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
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充满激情的心。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就像故事中,老人曾说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老人敢于挑战极限,一次又一次地超越,这这种精神不得不让我们敬佩,他所带给人类的是一种自信,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
从《老人与海》这本书中,我联想到了奥斯特洛夫斯基,那个著名的无产阶级作家,一个全身瘫痪却仍然写出了世界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不就和老人一样吗——敢于挑战自我,超越极限!其实,在这时,胜利已不重要了,留在人们心中的是他们自信、顽强抗争的精神力量,坚韧的人生态度已成为我们对他们敬佩的理由!
名著读后感14
回想起来这已是我第二次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了,但是这一次我却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理解了,学习读后感。
再一次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感悟到了人生的道路中不能遇到困难就唉声叹气,应该勇于面对困难遇事还要乐观一些,都不要把任何事都看的那么绝对,要多想办法来解决问题,就像鲁滨逊一样虽然身陷荒岛却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制衣服等,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就像在发现有野人的时候刚开始手忙脚乱,可是最后他沉着冷静以他的勇气与智慧和“星期五”并肩作战,一起打退了野人,这也体现出一个人遇到困难只要沉着冷静的去应对就一定会有办法解决的,对人就像一颗种子他会想尽办法冲破泥土去感受太阳的温暖,当他经历完千辛万苦回头望去,他已是枝繁叶茂的苍天大树了,在我们的旅途中不能只停留在原地,要时刻想着只要我努力明天会更好,这样才不会因满足于现状而自失。
全书最精彩、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作者用第一人称以及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另外,小说的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这也体现出了笛福小说的一大特点,整部作品以一个精彩的故事吸引着读者,同时暗含着丰富的哲理,虽然现在还没能够完全解读它,但是其中我已知的有关人生意义的段落,我已经能够背出来了呢,这使我在生活中受益匪浅!
瞧,这才是读一本书的真正对我们的好处。
名著读后感15
红楼梦读到尾声时,便会使人看尽大观园中的人情冷暖。
贾母,在我刚刚阅读《红楼梦》时我认为她是一位慈爱的母亲,她对宝玉的宠爱,对黛玉的热情,让我感到大观园并不是冰冷的,它是温暖的,因为贾母。但随着之后的阅读,直至黛玉死后我看到了贾母的冷漠与无情,一位慈母的形象在我心中破灭了,我对于大观园的幻想也逐渐消失。
王熙凤,她无疑是《红楼梦》众多人物形象中最引人瞩目的,相信她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成功、最精彩的文学典型之一。她英俊俏丽这一点相信在第三回中已经被描绘得淋漓尽致。她聪明伶俐大观园中上上下下都需要她来打理,她杀伐决断,谈笑风生体现了作者反对男尊女卑的思想倾向。她在大观园中的累累恶行,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自私贪婪,阴险凶残,生活糜烂的卑劣品质。她的性格是多样的也是统一的,善恶兼具。
晴雯的性格与黛玉有些许相似。她们都心高气傲,真诚直率,眼光敏锐,口齿锋利。但不同的是晴雯只是一个奴婢,她没有黛玉的多愁善感她比黛玉更来得开朗,刚强和泼辣,敢说敢笑敢怒敢骂,不像黛玉那样娇贵高雅,我甚至觉得与晴雯相比较黛玉显得有些许懦弱。晴雯做不出“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诗词但她却可以拖着生病的身体勇补雀金裘。
大观园中有纯洁,勇敢的女孩子也有冷漠虚伪的妇人。每每读一遍红楼梦每每会有新的感悟,红学是有趣深奥而又令人悲伤的。趣在于看宝玉与大观园中的女子相处,悲在于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与封建礼教残害了多少纯洁无辜的少女。
名著读后感16
当岁月的辙从20世纪初期的俄国十月革命时期悄然无声地就转过百年,驶进21世纪的港口的时候,坚强的保尔仍旧在呐喊着他那句亘古不变的人生誓言,我甚至可以想象他是在用生命呐喊,直至呐喊到声嘶力竭,然而,这样的呐喊却仿佛从耳边渐行渐远,到了无法挽留的地步。
当专制瓦解、战争远离、硝烟弥散的时候,瓦解的不仅仅是专制,还有坚持;远离的不仅仅是战争,还有理想;弥散的不仅仅是硝烟,还有信念。我们这个国家,也同曾经的俄国一样饱经摧残,只是革命先辈们倘若地下有知,恐怕也只恨自己当年没当叛徒,因为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是今天的浮躁与颓唐!
不知什么时候,我们就悄悄地长大了,90后开始逐渐成为这个社会的主力军,只是我常常想,我们的肩上,到底凭借什么能够扛起这主力军的重任?是化妆品的妖艳,还是游戏厅的激情?“90后”,的确是现在的“热点词汇”,相辅相成的词语还有迷茫、颓废、垮掉,我们也曾经煞有其事的与这种“偏见”唇枪舌战,可是,想在静下心来好好想想,难道人家说的不对吗?
90后的内在的其实并不成熟的心灵,加上外在的愈来愈多的诱惑,所得出的最多的结果,就是偏离了沧桑正道。当终于逃离了中考高考,甚至于已经逃离了校园,或是不可逃避地,或是迫不及待地,我们就这样融进了社会,融进了所谓的自由。
却发现社会与生活所赏赐的担子的重量其实早已远远超出我们可以承受的范围,也许是肩膀不曾宽厚,也许是根本就不知道也竟没曾好好学习挑起重担的本领。
于是,一种更为消极和可怕的思想开始在90后中间蔓延,他们竟开始愤世嫉俗,开始不再相信一切,开始随波逐流,开始停止曾经铿锵有力的前进步伐。
名著读后感17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一段时间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一定的时间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名著读后感18
读罢红楼梦,只觉一股清风扑面,亦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作者以贾雨村开篇,道出了这出悲剧本就是梦游蛮荒之作,而贾府的繁华兴衰也就自然是一场梦,可罢了,作者痴其味,读者痴其事。
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此人便是贾宝玉,他生的好皮囊,性虽闹,骨子里却不乏诗气,不乏温柔,他是一块极具情感,极具灵性的顽石。依旧记得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他总说男儿是须眉浊物。他从不吝惜财物珍宝,只为一情字,他愿舍千金万金。天下难得有情人,于是他便出家了。
此人便是薛宝钗,兴儿说:“自己不敢出气,是生怕这气儿大了,吹倒了姓林的,气儿暖了,吹化了性薛的。”一个小厮的话折射出宝钗的模样和气质。宝钗是冰雪聪明的,也是人情练达的,她深受疼爱。可是,她又是不幸的,她终究是屈从于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于是,她少了那份不羁和仙气。宝玉也一心只有林妹妹。
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然而,文笔却是美好的,它是用金钗雕刻美玉而成的,扫帚扫去的尘土的都是玉屑。
名著读后感19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一本充满冒险的书,其中的主人公叫福格先生。
福格先生镇定、聪明、有爱心、相信科学,故事是从福格先生和其他五位俱乐部会员打赌开始的,那些会员都不相信在八十天内可以环游地球,福格先生坚信可以实现。
福格先生带着仆人路路通从英国伦敦出发了,他们先后经过了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香港、上海、横滨、旧金山、纽约、利物浦,最后回到了伦敦。他们一路上换乘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包括大象和雪橇,甚至还买下了一条船),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危险,但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福格先生总是那么镇定,而且他从来不会因为要赶时间就放弃去帮助别人,一路上福格先生帮助了乞讨的女人、救了艾娥达和路路通的命,虽然他因此耽误了很多时间,但是福格先生每次都是毫不犹豫。在环游地球的路途上,福格先生花掉了很多钱,为了时间,也为了帮助别人,这些都证明了书中说的,福格先生打赌是为了荣誉,而不是金钱,但是如果赌输了,福格先生就要破产了。
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由于侦探费克斯的捣乱,福格先生回到伦敦的时间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五分钟。福格先生似乎输定了,我也很为福格先生感到惋惜,非常痛恨那个讨厌的费克斯。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他们向东环绕了地球一周,越过了二十四个时区,事实上,福格先生提前一天完成了环游地球,在最后一秒,福格先生回到了俱乐部,他赢了!
在敬佩福格先生的同时,我还知道了关于时区的知识,只不过还是不太懂,爸爸说,以后在地理课上会学到的。
名著读后感20
星期天中午,我欣喜若狂地从妈妈的手中接过《艰难的归程》这本书,因为我早在另一本书里看过它的一点介绍,所以更显得迫不及待。
看了整整一个下午,到了晚上,妈妈说很累,早早睡了,我关了她的房门,也关了我的房门,一直到看完才睡。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被宠物世界淘汰下来的狗,文中取名为“雜種”,它历尽了各种艰辛,被人折磨过,曾经仇恨人类,顽皮捣蛋的它在艰难的生存环境里变得十分冷酷,后来它来到了牧场,在那里它开始慢慢信任人类,还与一只母狼成为了好朋友,母狼毕竟本性不改,虽然它多次又救了“雜種”的命,但当母狼引导这条狗回归草原时,狗却不以为动,因为“雜種”对人类已经抱有一颗感恩的心了,对比之下还有一条名叫“波波”的狗,却是懒惰不尽责任,它在泥石流中呼呼大睡,也让信任它的牧场主人被大石头砸死了。
顽强勇敢的“雜種”独自领着两百只羊群突破了狼群的包围回到了牧场,回来时它的身上带着三十七处伤口。文中最感人的是“雜種”对羊群最尽心的爱护。当“波波”饥饿时想咬死一只羊来充饥,“雜種”愤怒地按倒“波波”,在它犹豫的一会儿间,“波波”咬着小羊出逃了,后来“波波”被狼吃掉了。难道“雜種”不饿吗,它是凭着坚强的信念和勇敢智慧取到了最后的胜利。“雜種”虽然是作家手下的一条狗,但它折射出的动物世界里那些温情让我深受感动,其实人类也是如此。
这本书我会反复再读。它会让我读出更多的人生道理。看过此文的你呢,不妨也买一本看看吧。
小说的
《家》《春》《秋》是巴金的《激流三部曲》。我在读完《家》之后对高觉新这个形象最为触动,所以想重点说一说这个人物形象。
创作《激流》的当时,巴金就已经发现了“觉新性格”的普遍性。正因此,尽管他希望在高觉慧身上,写出一个“幼稚而大胆的叛徒”,却终于使这个人物看到了存在于自己那里的觉新式的的精神弱点。对“普遍性”的发现,是他不至于简单的对待他的人物,让人物承担其所能承担的历史责任。巴金发现了人的不完善,同时又隐约感受到了这“不完善背后巨大的历史原因,看到了“五四”启蒙主义者的理想在中国的现实命运。这深化了他的悲剧感受,把他的悲哀引向深远。在《激流》创作的始终,思考导致人的不完善的现实条件,谴责、追究环境,一直是一种更强大的冲动。
封建专制社会压抑人的个性发展,传统的思想文化多劝人忍从。高觉新的性格与命运中,有很多在中国的知识者的普遍经验。他们形式不同地、或多或少地。分担了高觉新的命运,因而也像作者那样,对人物不忍过分苛责。“同情”-------或者说同感,绝不仅仅是作者个人的。这种感受我在读完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后,深有同感。《四世同堂》中的祁家三兄弟中的老大祁瑞宣与老三祁瑞全,与巴金《家》中的高觉新与高觉慧性格与命运有相同之处。老大在设定的社会环境下,不由自主不可选择的要承担自己的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在家庭责任面前就显得黯淡了。
在《创作回忆录》中,他说,他在写《激流》时,把自己的“思想感情”,以至于把“自己”写了进去,而且不仅如他过去所说过的,写进了高觉慧的形象中--------“挖得更深一些,我在我自己身上也发现了我大哥的毛病,
我写高觉新不仅是警告大哥,也在鞭挞我自己......”“......我自己不止一次的想过,在我的性格中究竟有没有觉新的东西?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我至今还没有把它完全去掉,虽然我不断跟他斗争。我在封建地主的家庭里生活过十九年,怎么能说没有一点点觉新的性格呢?......”在长时期的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过程中,尤其在经历了巨大的劫难之后,他发现了当创造
高觉新这个形象时潜在的创作动因。在《家》的自序中,巴金也明确的写明了这一点,他说他写《家》是为了写给他的大哥,因为他觉得他的大哥实在是太辛苦了,为了这个家牺牲了自己。但是他慢慢发现,其实大哥高觉新的形象也是也从另一方面折射出自己的性格,他们之间是共通的。所以无论从现实中看巴金他们一家她跟他大哥,还是从小说《家》剖析,我们都没有办法将觉新与觉慧的性格完全分离来研究,因为他们都在影响着对方,他们性格有很多的相似之处。
高觉新的性格悲剧性在与,由于历史的安排,也由于自身弱点,他站在了封建家长势力和“家”的青年叛逆者“中间”。正是在这儿,“历史”的形象也呈现了。这两个人物,在“新”与“旧”之间,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既找不到依着旧秩序固有的位置,也找不到依着新思想该有的位置。生存在“过渡时代”爱之一切时代的人们,都可以就某种意义被认为是“站在中间的人”。“在进化的链子上,一切都是中间物。”但其中的多数,或进或退,趋向分明。惟有高觉新、祁瑞宣所属的这一群,无力地跨在两个时代之间的门槛上,进退失据。
“家”“国”这两个经常被并置的概念,在一些特殊的历史时段往往构成了相互映射的关系。“家国同构”的文化传统迅速碎解,出走的新青年一时成为最耀眼的文学形象,“家”作为老中国压迫和罪恶的代表。不断被控诉、放
逐;抗日战争爆发以后,被放逐的“家”的意向在战争时代又受到“魂兮归来”的召唤,旷日持久的战争让“家”成为对离乱的人心和破碎的国土的有效组织形式,就像1939年林语堂在《京华烟云》中写到的,“家庭是国家的第一道防线”;1949年新政权建立之后,“家”“国”想象又以错杂的方式被组织到社会主义革命话语以及新政权合法性论证的叙事中。
在小说中,觉慧成为一个旧家庭制度的反抗者,其实远在真实的悲剧发生之前。他的苦闷,他对家庭压迫的感受,基本来自新书报的阅读。在巴金的笔下,觉慧童年时关于人生和世界想象是来自马房中老轿夫讲述的故事,他的梦想是做一个“劫富济贫的剑侠,没有家庭,一个人一把剑,到处飘游”;而随着他进入中学,开始阅读新书,他的世界就改变了面目。这些新书报构建了一个古旧腐朽的旧家庭形象,并相应地用一个遥远模糊的乌托邦完成了“离家”的召唤。在《四世同堂》中老三祁瑞全也是选择了出走这种方式来追求自己心中的乌托邦,只不过他们出走的方式不同。但不容置疑的是,他们的出走背后都有他们大哥的牺牲,所以两部小说中这一点很相似。年轻气盛的一代可选择出走去表达自己心中想要表达的东西,而肩负着家族使命的老大,却永远无法轻易地卸下自己的担子去追寻自己的心中的乌托邦。二者唯一不同的是,高觉慧受到了新书报的影响选择出走,而祁瑞全是因为邻居钱家长子为国殉身也激发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热血。
作为小说重要彰显的唯一新女性,琴的追求、理想和勇气很大程度上也是由新书报而来。当琴想投考男女同学的学堂,母亲表示反对以后,琴一时间觉得很凄凉,似乎希望完全飞走了,甚至墙壁上挂的父亲的遗容,也对她哭起来。“她无聊赖地接下裙子往床上一抛,走到书桌前面,先拨了桌上锡灯
盏里的灯芯,便坐在书桌前面的凳子上。灯光突然明亮了,书桌上的《新青年》三个大字映入她的底眼里。他随手把这本杂志翻了几页,无意间看见下面的几句话‘......我想最要紧的,我是一个人,同你一样的人--------或者至少我要努力做一个人。......我不能相信大多说人所说的。......一切的事情都应该有我自己去想,由我自己努力去解决。......’原来她正翻到易卜生的剧本《娜拉》。”她从《新青年》中获得启示和勇气,“眼前顿时明亮了”,甚至“一切悲伤都没有了”。
无论是上文中所说的觉新、觉慧还是唯一的一个受新思想的女性慧,他们都有自己鲜明的性格,觉新的一生都献给了传统的“长子观念”,觉慧最终如自己所愿,慧也经过自己与觉民的爱情考验,在与传统的包办婚姻的枷锁压制下获得了自由解放。有胜利的地方,必然会有牺牲,但这也是最合理也是最理性的结局。
小说的读后感篇二:欧亨利小说——读后感
《警察与赞美诗》读后感
合上书,出人意料的结尾仍徘徊在我的脑海中。为了三个月不愁食宿,流浪汉苏比一次次故意作恶,盼望能被警察相中,而被送进那日思夜想的冬季寓所—布莱克威尔岛监狱。他去砸商的橱窗;他饱餐一顿后,却恶作剧地声明自己不名一文”;他“扰乱治安”,在闹市中大吵大闹……而这一切,警察都视而不见,“偏偏认为他是个永远不会犯错误的国王。”
正当苏比为自己的被捕计划屡展失败而懊恼时,教堂里传出的赞美诗和管风琴的乐音使他突然良心发现,联想起了自己生活中曾有过的“母爱、玫瑰、雄心、朋友以及洁白无瑕的思想”,“一股强烈的迅速的冲动激励他向坎坷的命运奋斗,他要重新做一个好样的人。”然而,紧接着,故事的结尾却大大出人意外,就在苏比为自己的今后勾画美好的蓝图时,警察那可爱的手终于落在了他身上。”此时,我感到惋借极了,不禁诅咒这可恶的警察来的太不是时候,诅咒他扼杀了苏比的新生.对苏比的结局感到愕然。
其实,仔细想来,对苏比结局的处理,正反映了作者对社会观察的深刻.苏比的被捕,虽出人意料之外,却又尽在情理之中。他多次犯罪却消遥法外,而刚刚想改恶从善时却被不公正地逮捕,这不正说明了资本主义社会黑自颠例,是非不分的本质吗?许多表面上的正人君子事实上也在做违法的事情,而瞥察对他们却孰视无睹.当苏比去抢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的绸伞时,那绅士不是做出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应答吗?可见这个堂而皇之的阔佬才是个真正的窃贼、罪犯,而可怜的苏比只不过是为了能在严冬找个御寒的栖身之所才被迫犯罪的。正是这善恶颠倒的社会造成了苏比这畸形的心态,这黑暗的社会根本不允许苏比去做一个正直
的、光明正大的人,只能是把他再次推入监狱,三个月刑满后,他的命运还只能是流浪、流浪....被迫犯罪、犯罪……
文章虽然短小,我却能从作者那细腻的笔触中看出对当时整个社会的讽刺,而作为普通人,我们无法改变社会,我们能做的是努力适应它,去积极地发现在其中涌动的真善美,是自己沐浴在社会生活的阳光之下,茁壮成长。
小说的读后感篇三:张爱玲小说读后感
《张爱玲小说》读后感
读张爱玲小说是很容易中毒的,让人不知不觉地从字里行间染上她的气息,清冷的,而又骄傲的。
曾看过一张她的照片,摄于旧上海时期,黑白的。她穿着深色的旗袍斜斜地抬着头,直直地挺着身体,眼神望向远方,绝然地、不屑地和深藏眼底的寂寞。张爱玲的性格中聚集了一大堆矛盾: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中却显得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一时无两,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简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至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是的,张爱玲是寂寞的。所以,她的小说也染上了莫名的让人心疼的寂寞和孤单。她说,“这世上有那么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你回家。”她笔下的那么多位女子,有坚强如曼桢者,到最后,仍孓然一身。张很现实,她告诉我们,有些事有些人不是多年之后重逢,冰释前嫌便可以从此安稳快乐,不是的,正如沈世钧在《半生缘》中说的,“那也许眼睛一霎,就错过了。”于千千万万之中才能遇到的人,可是一次擦肩而过却换来了一辈子孤单。一直有人对《半生缘》的结局不满并试图改写出很多不同版本的结尾。而我,却觉得这恰恰是最合适不过的结局。多年之后再相遇,无论是感慨万千还是追悔莫及,十多年的时光足以消融一切。这就是生活,往往能够改变一切我们所认为永远不会消失或者变化的东西,比如当初的海誓山盟壮志雄心。
张爱玲很擅长讲故事,她仿若一位老人,在黄昏中烧一壶粗茶然后在门口或古老的榕树下缓缓道来:“请你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沈香屑听我讲一段海上浮生的故事,你这一炉沉香屑点完了,我这一段故事也就完了。”然后她开始“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看她的小说得不急不徐,慢慢来,才能发现她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的点点哀伤和释然,使人唇齿留香。
说张爱玲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异数”当不为过。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喜欢张爱玲的人对她的书真是喜欢,阅读的本身就能给读书的人莫大的快感。
张爱玲是聪明而又极端的。她说,“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虱子。”可是,她又教会我们怎样生活:“较量些什么呢?长的是磨难,短的便是人生。”看不出她对生命的热爱,只有妥协,愤怒,无奈以及极度的轻视。很多的时候,她就像是站在生活的另一高度上,一针见血直中要害地说出生命的可悲或者生活的本质。
我最喜欢她的一句话是:生命就这样自顾自地走过去了。我不知道当她写下这句话时是哀伤的还是一如即往的一脸冷漠。可是,当这句话从我笔下流泄出时,我忍不住微微颤抖,我感到莫大的悲哀和无助。这也许就是张爱玲的魅力所在,直白地解剖生活的每一个现象,然后再将它们一个个写在纸上用不轻不重甚至带点冷漠的语气告诉所有人。
张爱玲或许称不上大家,但绝对不能否认她才情似海。而她的文章也正如她其人:冷漠、哀伤、清高以及一种看透红尘的淡然。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600字1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小说,名叫《受戒》。读完之后,我感慨万千。其中,作者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人间存一角,聊放侧枝花。欣然亦自得,不共赤城霞。”刚开始我并没有理解,但当我细细品读过后,我才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解了作者的思想。作者想要的一生,也不过是简简单单,平平淡淡,没有什么世俗的纷扰。可是这样的生活真的很难得。
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小英子和明海的爱情故事。明海在十三岁的是时候来到了庵赵庄的“荸荠庵”要当一个和尚。然后在这里认识了邻居家的小英子,两个人经常待在一起玩,感情渐渐的变深了。但是在这个时候,明海提出要去当和尚,小英子还是送他去了庙堂受戒。在明海受戒的时候,小英子和他的感情也越来越好,最后两人在芦花荡里,小英子问明海:“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海一开始惊讶了一下,随后大声的说:“要!”,就这样,两人在芦花荡里许下了一生的承诺。
汪曾祺在这本小说中描写了一个朴素的村庄。当中各型各色的人和事,他都能描写细致,即使一笔带过,也给人感觉恰到好处。“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作者通过对脚印细致的观察和描写,突出了明海对小英子深深的爱恋,细腻的心理描写,写出了初恋心跳般的感觉。有时候还能在他的描写中产生共鸣。那种小英子和明海之间纯真的感情也着实让人羡慕。初恋的纯洁和美好,在汪曾祺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一点都不做作。
读一本好的小说,就犹如与智者交谈了一番。汪曾祺用他笔下的故事,把我带进情节中,让我回味无穷,也让我知道了,原来文字可以这么美。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600字2
平凡的人物,从中又折射出不平凡。作者以朴实清新的笔触写那些平凡实在的人,写他们的生活,写他们的生,写他们的死,写他们的所想,写他们的所做,写他们的欢乐,写他们的悲伤……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作者都写,天大的事儿,芝麻绿豆的'小事儿。詹大胖子,连老大,八千岁,高阎王,王四海,陈四,陈小手……嫁娶,生孩子,卖椒盐饼子西洋糕,卖米,唱戏,求雨,买奖券,卖艺……作者写了许多“小人物”,写了许多仿佛并“不值一提”、“微乎其微”的“小事儿”,但从中却透露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的悲欢离合。作者正是以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去阐释生活,阐释人生。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生活?这就是。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这就是。
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小说,我就被吸引住了,深深地。我只感觉他的小说中充满了无穷的生活的乐趣。我为小说中的人物而哭而笑,而喜而悲。平凡的百姓永远是生活的主题,平凡的百姓永远是历史的主题。
我很欣赏作者在《小说三篇》之一《卖蚯蚓的人》中所说的几句话:“我对所有的人都有兴趣,包括站在时代前列的人和这个汉俑一样的卖蚯蚓的人”“我要了解他们吃什么和想什么”“我是个写小说的人,对于人,我只想了解、欣赏,并对他们进行描绘,我不想对任何人作出论断”“我对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审美意义”。正如此说,作者在他的每篇小说中几乎不作议论,只是很自然地展示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的原型,让读者去感受那种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美。
生活中处处都有美,我想这正是源于它的琐细,它的亲昵,它的真实。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600字3
又是“雾失楼台,霾迷津渡”的周末。蛰居在家,翻微信文章,看到汪曾祺先生一篇《五味》,不禁跟着先生的文字重又咂摸了一遍全国各地的“酸甜苦辣咸”。
汪老的散文,平实中带着幽默,富有浓浓的生活气息。好比一锅白菜豆腐汤,看似寻常,信手拈来,细品才发现不一般——原来是,苏北草鸡,金华火腿,太湖活虾,云南松茸……文火慢炖三四个钟头,再把这些全都捞起滤去,下入白菜豆腐吸油吸味,方得这汤清爽鲜亮,又回味无穷。倘若没有丰富的阅历和深厚的艺文底蕴,哪个作家敢在“平”字上做文章?
然而我更喜爱汪曾祺先生的小说。或许是年资尚浅,相比繁华落尽的冲淡平和,更容易对纯真唯美的东西着迷。汪曾祺小说,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和宏大壮阔的场面,只有形形色色的小人物,在他们的家乡或旅途,在所寄身的苍茫时代的一隅,过着前接古人后续来者、悲欢离合而又平凡无奇的一生。不似西洋画法的透视深邃,一张白纸上只作闲闲几笔,勾勒出人生中昙花鬼火、秋云野鹤的几幅画面。
人生是什么?在汪曾祺笔下,是明子和英子飞桨划船的芦苇荡,是巧云织席十一子化锡的柳荫街头,是陈相公挨打后向远方母亲的呜呜哭诉,是秦老吉肩挑手摩数十年养大女儿的馄饨担子,是李小龙的晚饭花,是王四海的黄昏,是腊月三十大雪纷飞如意楼上醉一回的三个老友,是墓草萋萋斯人已逝小学校的学生们依然传唱的校歌:“西挹神山爽气,东来邻寺疏钟,看吾校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列其中。……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世俗中的优美,苦难中的坚强,趟过泥潭滚过油锅后尚存的一抹温情和纯真——这些即是汪曾祺小说里最打动人心之处。生活纵然贫苦,命运纵然颠沛,但有那么一点至纯至美的东西照耀着,让自己的小小世界也笼上了一层淡淡的温柔的光。
在雾霾锁心的日子,捧一卷书,借一缕光,便能微笑着展望风清日朗的远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