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昆虫记》读后感范文600字1
一开始,我对《昆虫记》并没有什么好感。你想想那些乌七八糟的小虫子能有什么意思啊?打开书,细细品读,那些细腻而生动的文字,让我仿佛置身于小虫子们生活的世界。不!我怎么能叫他们虫子呢?他们分明是一群天赋异禀、各有所长、执着生存、深藏不露、惹人捧腹的超级无敌可爱的小邻居呀!带你去认识几位吧!
女神杀手——螳螂
我一直以为螳螂是一位优雅女神!事实上它却是一位危险的杀手!它有三大招牌武器——轻颈、大刀和锯齿!它非常狡猾,整天一副治愈系的样子,看起来没有一点儿杀伤力!可蝗虫经过她的身旁一下子就失去了生命!苦心经营的女神杀手也有自己的天敌。螳螂的天敌竟然是小小的蚂蚁呢!螳螂吃蝗虫,蚂蚁吃螳螂,鸡又吃蚂蚁!鸡长肥了!人又要吃鸡!一条生物链就挂了上来!我觉得好有趣!你觉得呢?
迷你强盗——红蚂蚁
还有一种昆虫我觉得非常奇怪,那就是被作者称为强盗的红蚂蚁。这一群看似杀气腾腾的强盗,实际上是一群毫无一丁点儿方向感的小家伙呀!只要2、3步的分差,它们就会迷路呢!我非常惊奇,我感觉昆虫应该有比人强很多的方向感,比如蜜蜂,无论风有多大,它们也能顺利回到家!这让我认为所以的昆虫都行呢!可红蚂蚁却不行,让我的猜测漏了个洞呢!
预言家——天牛幼虫
我十分佩服天牛幼虫!它能预知未来!它知道自己成虫后不能翻转,所以都是幼虫来建造房屋的。幼虫建造的房屋十分巧妙,树表处,它会留下一层薄薄的树皮作为遮掩自己的窗帘,作为长大后的出口。幼虫做好了家,就进入了漫长的蛹期。要知道幼虫在蛹期中,头永远朝着门的方向。小小年纪的幼虫很为以后的自己着想,这点非常令我佩服!
《昆虫记》向我们展示了许多的昆虫日常生活和不为人知的一面,每只都有自己的特点!比如大孔雀蝶:为爱而生!松毛虫:爱排队的气象员!蝉是一位天生的歌手!樵叶蜂天才剪刀手……他们常用无辜的外表,隐藏神秘的超能力。他们那么弱小,但是又那么强大。他们亦敌亦友,互为依存,又互相制约。可爱的小家伙们构成了一个神秘的世界,我迷失在他们奇特的故事里……
2020年《昆虫记》读后感范文600字2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在书中,他把昆虫对自己的生活产生的影响,还有昆虫的生活都详细地写了出来。
一提起昆虫,我就最不喜欢蜜蜂了,因为蜜蜂曾经一直绕着我团团转;还有一次,蜜蜂直接飞到我耳朵边上来了,我还以为蜜蜂要蜇我,吓死我了。法布尔的书里写了三种蜂,分别是采脂蜂、隧蜂和胡峰。这三种蜂也会蜇人,特别是胡峰,观察它们若是被胡峰发现了,可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不过,法布尔并没有过多地写出它们的坏,而是写了它们做地下巢穴的手艺有多么精湛。哎,从这里我就该学学法布尔。
在书中,我最感兴趣的就是螽斯的奇异婚恋这个故事了。因为自从螽斯夫人把那个授精袋吃下去了之后,我就一直很好奇,它们螽斯家族究竟是怎么繁衍后代的呢?可惜书上没有讲。
在法布尔的书里,各种各样的昆虫们作为演员和主角,上演着由大自然赞助的节目,它们表现得多棒啊!迷宫蛛在自己的节目快接近尾声的时候,咬破了孩子们的房间,好让它的孩子们爬出来,尽到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全部责任;圣甲虫带着一个比自己的身体大好几倍的重粪球硬要往斜坡上走,摔了不知道多少次后才醒悟过来,选择走安全的平地了。哎,这个牛脾气!螳螂不知从哪儿弄来的武器,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全副武装的战士……每个昆虫都有自己的节目,都有自己的趣事。在《昆虫记》里,我还看见就因为法布尔抓了一只雌的大孔雀蝶,到了那天晚上就有一大堆雄大孔雀蝶飞到他的家里来,让他家里的保姆又惊又怕。那群大孔雀蝶已经把法布尔的家占领了,好可怕。
法布尔把一生心血融入到这本《昆虫记》里,我却无法完全体会。我只能尽量多看看这本书,才能对法布尔所研究的昆虫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2020年《昆虫记》读后感范文600字3
《昆虫记》,一本昆虫的百科全书,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
你知道属鞘翅目金龟子科粪金龟亚科的蜣螂,就是屎壳郎,他为什么推粪球吗?体型为略扁的椭圆形,体长5~30毫米。体色大多为略带光泽的黑色,也有褐色的。头扁平,前肢矫健,雄性头部有角,是一种完全变态昆虫。体表色深,有的具金属光泽。雄虫头顶有一长而弯曲的'角状突,蜣螂能利用月光偏振现象进行定位,以帮助取食,他深目高鼻,状如羌胡,背负黑甲,状如武士,故有蜣螂,将军之称。
而粪球不仅是他们的食物,也是他们繁殖的工具,你可能要问了,为什么这种东西居然能用来繁殖后代?别看粪便臭不可闻,对于屎壳郎的宝宝来说,可是维持生命必不可少的食物。宝宝还没有出世.妈妈就为它们准备了最丰盛的食物。将这份“口粮”滚回挖好的洞穴中,然后再把卵产在粪球上,供若干天后出生的宝宝慢慢享用。它们将卵产在此球状粪便上并将卵掩埋。这样可使幼虫在孵化时,有现成的食物供应。大多数蜣螂营粪食性,以动物粪便为食,有“自然界清道夫”的称号。它常将粪便制成球状,滚动到可靠的地方藏起来,然后再慢慢吃掉。一只蜣螂可以滚动一个比它身体大得多的粪球。
可能有人认为他们恶心,但是你知道吗?他们在欧洲,在澳大利亚这样牛羊多的地方,可有大用处呢!他们清走了牧场上的牛粪,羊粪还给了大家一个干净充满青草芬芳的牧场。
在非洲大草原上,当雨季雨后的第四天夜里,成千上万只蜣螂就会从地面钻出来。大雨过后,大象贪婪地享用着新生的植物,可是消化系统难以承受这突然增大的负荷,不少吞下去的食物又奉还到地面上。巨蜣螂是蜣螂中体形最大的一种,它的食物来源主要依靠大象的粪便。每天,大象们在平原上留下数百吨象粪,后面跟随着蜣螂大军。一部分象粪被埋入地下,蜣螂的劳动使得土地肥活起来。这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巨蜣螂在其中担负着重要的角色。
在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中,我所讨厌,觉得恶心的虫子,在我的心里,慢慢的有所改变。我开始真正喜欢这类生物,也愿意和《昆虫记》探究他们的生活习性。
哈利波特读后感1
《哈利波特》是我在众多书籍中最喜欢的。这部作品的作者是JK罗琳。罗琳自小就喜欢写作和讲故事。24岁那年,她在前往伦敦的火车旅途中,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窗外对着她微笑。7年后,罗琳把这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的故事推向了世界,哈利波特成为了风靡全球的童话人物。
《哈利波特》这套书,共有7册,每一册的故事那么精彩,那么惊心动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第四册了。一看到第四册的封面,就觉得这本书里一定会有精彩的故事,封面是这样的:封面的上面用醒目的大字表明了题目“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封面上有四个人物,从书中了解到那四个人分别是:哈利波特、塞德里克迪戈里、威克多尔克鲁姆、芙蓉德拉库尔。当然,在封面正中间,有一个火焰杯,右下角还有一个HP的标志。所以,我很喜欢这个封面。
《哈利波特》的主要内容是:新学年开始前,哈利和好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去观看精彩的魁地奇世界杯赛,无意间发现了消失了十三年的黑魔标记。哈利的心头笼上一团浓重的阴云。三个少年的友情竟是那样一波三折、忽晴忽雨……哈利渴望在三强争霸赛中战胜自我,完成三个惊险艰巨的任务,可这是一个天大的阴谋,伏地魔利用这次机会再次复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是不知道自己或者别人的命运是怎么样的,但是,我们可以自己去掌握命运,我们可以把自己的命运发挥得更好。只要我们把每一件小事做好,只要我们尽好自己的本分,这一生,你将活得更加精彩。
哈利波特读后感2
《哈利波特》,曾经是一个人最后的希望。
一谈到《哈利波特》,几乎人人都知道,而哈利波特迷们一听到这四个字则更是眉飞色舞。不说其他人,就说我们班就肯定有一半以上的同学是哈迷。受他们的影响,我也阅读了《哈利波特》。《哈利波特》共有七部,每一部都是“精彩绝伦”的别名。《哈利波特》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从充满疑问的出生,到经过生与死的考验,与黑魔头伏地魔和他的追随者食死徒们进行决斗。伏地魔为了打败唯一一个战胜过他的灵魂——为了保护他的孩子而牺牲了自己的哈利波特的母亲莉莉,想尽办法杀死哈利波特。屡屡几乎得手时,哈利波特在朋友,老师,校长,灵魂和智慧下却屡屡死里逃生。
我也是个“哈迷”,我喜欢《哈利波特》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哈利波特》中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利益而拼搏奋斗,除了他充满魔法外,其它与现实世界一模一样,人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有欢笑,也有泪水,有公正也有不公平,而这些词语构成了魔法世界那个令人向往的魔幻世界。
而创造了这个令人惊心动魄的魔法世界的,就是JK·罗琳。《哈利波特》曾经是JK·罗琳的救命稻草,JK·罗琳抓住了它,抓住了这个机会,抓住了她最后的希望。是坚韧铸就了《哈利波特》。在没有写《哈利波特》之前,作为一位单身母亲的JK·罗琳,生活十分艰难,她在创作第一部有关这个魔法世界的书籍《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时候,因为家中光线昏暗,而无法进行写作,只能到邻近的小咖啡馆里取暖,写作。JK·罗琳也就是在如此艰苦的生活中创作了《哈利波特》,创作了一部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
我们不求能够取得像JK·罗琳那样的成就,但是我一定要学习JK·罗琳在生活中的坚韧。
如果能够拥有百折不挠的品质,拥有永不放弃的精神,拥有那颗坚韧的心,还有什么事情会让我们望尘莫及?
哈利波特读后感3
J·K·罗琳所写的《哈利·波特》深受大家的喜爱。讲的是一个姓波特的男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7年学习生涯,先跳过在德思礼一家的生活开始讲起。
混血巨人海格告诉波特:“你是一个巫师,哈利。”于是波特就到了9站台,来到了霍格沃茨。
首先,我们要来介绍波特的朋友,引用一句话:“你管那也叫朋友?”波特是混血的,他母亲是一个泥巴种。他的朋友罗恩·韦斯莱一家是纯血统的叛徒,尤其是他爸非常喜欢麻瓜(不懂魔法的人)。他还有个朋友叫赫敏·格兰杰,是个泥巴种。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有四个学院: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斯莱特林。因为波特自己的无知和韦斯莱的挑拨离间,波特对斯莱特林有了一种偏见。我们还是介绍一下这四个学院吧。格兰芬多的人都是那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虽然波特四肢并不发达),喜欢冒险的人自称“勇敢的人”才能进的学院;拉文克劳是旁人无法理解的人自称“智商高的人”进的学院;斯莱特林是真正精明的人进的学院;而赫奇帕奇永远都是被挑剩的人去的地方。
我想进斯莱特林,这是毫无疑问的。斯莱特林人血统纯正,成绩优秀,是很多人(除了波特这种没头脑的人)梦寐以求的。不过我们还是来聊一聊波特。
再引用一句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的原话:“波特自从进了学校以后,就一直在违反校规。”因为波特的自大和多管闲事——还有某个人偶然的帮助——波特才能“顺利”渡过这些关卡。还有,霍格沃茨的校长邓布利多是格兰芬多的,副校长麦格也是格兰芬多的——罗琳也对格兰芬多怀有偏见——所以格兰芬多才能夺得学院杯。
不管怎么说,你的.道路由你自己去选择。
哈利波特读后感4
暑假,母亲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钟爱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我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我的身世——是一名巫师,此刻要到魔法界去领悟。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生命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兄弟姐妹,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生命。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我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我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应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但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齐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正因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应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读后感5
从小到大我读了很多书,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一本。那天我去书店,一下子就被它那魔幻的封面吸引了,走近一看是一本《哈利波特》,打开书,里面的内容更精彩,我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了。
这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说的是一个恶魔无意中得到了死亡圣器的一个老魔杖,然后开始伤害人类,哈利波特得知后与恶魔展开了战斗。他竭尽全力去摧毁三样圣器,第一样是皇冠,第二样是一个冠军奖杯,第三样是一只有剧毒的眼镜蛇,最终终于战胜恶魔,取得了胜利。
我读完了这篇文章,心里想,哈利波特每一次遇到困难时,都能勇往直前,永远不会后退;每一次遇到困难,他都去勇敢地面对,用智慧去战胜他们,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想想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人一碰到困难,只能去逃避,其实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我们应该勇于面对困难,敢于战胜他们。这不仅又让我想到了课文《艾滋病小斗士》里的恩科西,他坦然地面对生活,面对可怕的艾滋病,我想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勇敢地面对眼前的困难,战胜学习中的每一个“难题”。
哈利波特的精神是可贵的,面对那么多困哪,在别人选择逃避的时候,只有哈利波特坚持走过了一个个充满困难的下午,为了把恶魔打倒,他可以和恶魔同归于尽,你能吗?
我自己在平时学习的时候,有些不会的字词没时间去问家长和老师,我就连蒙带猜地读了过去,这样字音容易读错,而且意思也难正确地去理解。我们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学习怎样去笑对种种困难,正如《西游记》中十二个大字“苦练七十二变,笑对八十一难”。
哈利波特读后感6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哈利波特》,文中的主人公叫哈利波特,哈利是一个巫师,真正的巫师!他的父母同样也是巫师,曾经是霍格沃茨(一个魔法学院)最优秀的巫师学生,可是他们死于一次与敌人的战争中,因为要保护哈利,牺牲了自己。但是,却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状的伤疤,那里包含着哈利母亲对哈利爱的力量,也是因为这条伤疤,使哈利成为魔法界里大名鼎鼎的人物,但因为没有父母的照护,哈利从小就生活在自己的姨父姨妈的房子里,在那里哈利没有任何尊严,他受尽了姨父姨妈和他们的儿子的嘲笑,但是他选择了忍受。
当他终于达到可以当上霍格沃茨一年级的学生时,他来到霍格沃茨,在那里所有人都认识他。更出名的是他额头上的那条伤疤,在那个学校里,他感觉到了温暖,他认识了真心待他的朋友。但是,在一年级至七年级的学习魔法的过程中,当年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也就是人人都害怕的神秘人,没有人敢轻易提出他的名字,除了哈利与校长邓布利多以外,伏地魔仍然没有放弃杀死哈利的念想,一次次地想要杀死哈利,但哈利依靠母亲给自己留下爱的力量,朋友的帮助和哈利的魔法天赋,以及他的聪明智慧与勇敢,一次又一次的打败了伏地魔。
最终,他成为了父母的骄傲,更成为了霍格沃茨的骄傲,哈利的聪明、智慧与勇敢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母亲的爱是无私伟大的。更让我明白了,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一定要冷静、要勇敢、要坚强、要敢于面对,不能逃避。
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那就去读一读这本课外书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7
罗琳超凡的想象力把我们带入了一个奇幻的魔法世界,读了《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我感受颇深。
这是哈利在霍格沃茨的第二个学年发生的一系列的事,密室再次被打开,洛丽丝夫人,科林,尼克,赫敏接二连三地被石化,学校危机重重。还出现一本可以和人对话的神秘日记……哈利通过好友们的帮助,逐步发现了密室的秘密,并凭借过人的勇气与智慧最终消灭了日记中的“汤姆?里德尔”,救出了金妮。
“只有真正的格兰芬多人,才能把它从帽子里抽出来,哈利”,是啊,“真正的格兰芬多人”,他们有埋藏在心底的勇气和过人的胆识、气魄与侠义。
本书中的故事发生时,哈利只是一个霍格沃茨二年级的学生,因为他的身世,因为他会蛇佬腔,许多人议论他、躲避他,以为他是所谓的“斯莱特林继承人”——打开密室,引发事故的罪魁祸首。甚至他好朋友赫敏,也没能在这场灾祸中幸免,在追寻真相的过程中惨遭石化。
哈利面对同学们的质疑,斯莱特林们的嘲笑,没有自暴自弃,而是仍然鼓起勇气,继续和罗恩、赫敏一同探究“密室”的秘密,并尽快弄清楚密室中的那个怪物究竟是什么。当他迈进密室的那一刻,当他与里德尔针锋较量时,当他负伤、用全部意志与蛇怪殊死搏斗时,他成为了真正的格兰芬多人!
经历无数次的打击,哈利没有退缩,没有惧怕,他心中的那份爱与勇气支持他前行,永不磨灭。
生活中,也许我们也会遇到不顺心的事,也会经历挫折和挑战,但只要我们坚定心中的信念,就一定会苦尽甘来。
只要爱与勇气在我们心中,我们就不会输。
哈利波特读后感8
今年暑假,我过的既充实又有趣,有空的时候就会看我喜欢的《哈利波特》。这套书一共有七本,我已经看完了四本了,一本书都有好几十万字呢!今天我就跟大家分享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是一位和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也带着眼镜,不同的是他有着和我截然不同的经历。哈利一出生,他的父母就去世了,他被送到了他姨妈姨父那里去了,他们对他很不好。哈利住在一个楼梯间里,那里的空间非常的狭小,只能容得下一个人,每当有人走过楼梯,就会哗啦哗啦落下灰尘。我想如果哈利的父母没去世,那他应该会有一个明亮的大房间住。哈利想写作业,可是为了不被发现,不得不打着手电筒利用夜晚的时间来看书写作业。如果哈利的父母还在的话,他一定可以和我一样趴在书桌上,打开台灯来学习。
哈利的表哥达力每次过生日都会收到好多礼物,有一次收到了36件礼物,他却说去年有37件呢!然而哈利的生日却没有人记得。我想到了我,今年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去甜品店里买了一个大大的贵贵的蛋糕,还请了好多人在饭店里给我过的生日。想想我比哈利真是幸福多了,我想起了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
可到了魔法学校后就不一样了,这里是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这里有老师们的关爱,还有好朋友罗恩和赫敏的陪伴,他找到了一个有爱也有奇迹的地方。在这里他可以打魁地奇球、学习黑魔法防御术,上魔药课和飞行课等课程。你还想知道哈利在魔法学校更多有趣的故事吗?就请和我一起来读《哈利波特》吧!他真的很有趣,相信你一定会喜欢它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9
很多人都了解有那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骨上面有一架黑边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半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乌发下边,也有一道神密的疤痕。这一男宝宝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爸爸妈妈,一直在姨夫例假的欺侮下日常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忽然获知自身是一名女巫,因此他开始了自身在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学习培训职业生涯,而且了解了2个最好的朋友,罗恩和赫敏。
但是杀掉哈利爸爸妈妈的贝拉特里克斯却一直对霍格沃兹志在必得,本来在哈利的身上丧失能力的他摆脱了哈利一开始的宁静日常生活…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难以想像,居然有那样的随时随地要遭遇着身亡的小孩,哈利担负连许多成年人女巫都当担不上的义务!有那样胆量的小孩,在社会现实中又具几人能保证?他所吃的苦,又有几人会承担?
尽管有那么多的磨练等待哈利,但是惊喜一次又一次出現,哈利一直逃离风险。这种,统统是由于爱。
哈利的妈妈以便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明显的爱,在哈利的的身上留有了印痕。被一个深深曾经爱过,虽然爱她的那人早已去世了,也会给哈利留有一个永久性的平安符。这就是贝拉特里克斯打不死他的缘故。
贝拉特里克斯不明白爱,他也是早前缺失了爸爸妈妈,他日常生活在福利院,一个没爱的自然环境。他性情很内向,特立独行,他也不用盆友…一个不明白爱都没有最爱的人,会作出成千上万丧尽天良的恐怖的事儿来。
这或许便是这本书要告知大家的,爱能够更改一个人的运气,爱情是连深刻的法术,也没法做到的人生境界。即便在最失落的情况下,也绝不能放弃爱与希望,他们能够超越死亡,点亮黑喑,由于爱与希望比运势更为强劲!
哈利波特读后感10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由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精心撰写而成的精彩魔幻小说《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
这本令我痴迷的魔幻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三年级时的故事。哈利·波特在暑假生日收到了许多朋友的来信,其中有罗恩的、赫敏的、海格的、并且还收到了赫敏送的《飞天扫帚护理手册》。第二天玛姬姨妈得罪了哈利,骂哈利的妈妈莉莉总是多管闲事、哈利的爸爸是酒鬼,哈利生气了,把玛姬变成了气球、飘向了空中。夜幕降临,哈利假冒珀西的名字去了伦敦破釜酒吧。哈利天天在破釜酒吧进餐,他控制自己尽量不把钱全部花光,用节余的钱买了几本自己需要的书。
开学了,哈利乘车到了国王十字车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就学。他学会了如何对付摄魂怪和博格特,学会了占卜术,如何驯服鹰头马身有翼兽,在与拉文克劳打魁地奇时飞天扫帚光轮2000被打人柳打成了碎片,魁地奇也输了;哈利还知道了召唤守护神的咒语,如何对付或识别狼人,得到了活点地图,披着隐身衣进入了密道,获得了小天狼星·布莱克送给他的火弩箭飞天扫帚,骑着火弩箭打赢了魁地奇。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真正发生了,知道了赫敏有时间推移器的秘密,练成了终极召唤神符咒的咒语呼神护卫,骑着鹰头马身有翼兽在八楼教授的房间里,救出了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知道了赫敏的秘密。哈利经过磨练和努力获得了本学期的最高荣誉学院杯。假期里还收到了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的信。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小说,让我既增长了见识,又增强了幻想能力。
哈利波特读后感11
可怜的哈利波特原先住在姨妈家,但是姨妈一家对他都特别不好。有一天哈利接到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说要让他学习魔法。到了魔法学校,他认识了许多人:专门跟他作对的小男孩马尔夫,总是挑他毛病的斯内普教授,严厉的副校长麦格教授,和蔼的老校长邓布利多……同时,他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不过,魔法学校遍布危机,在魔法世界还有很多诡异的事情:巫师银行的钱奇异被盗,黑魔法防御术教师的头上总是莫名其妙地裹着一条围巾……这一切都和伏地魔有关,哈利也了解了父母的真正死因并不是姨妈所说的车祸,而是死于伏地魔之手。于是,哈利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慢慢地变强,最终打败了伏地魔,为他的父母报了仇。
大多数人都喜欢主人公哈利波特,因为他机智勇敢,但是我却更喜欢斯内普教授。他虽然看起来很冷酷,像个坏人,我还曾经怀疑过他和伏地魔有勾结,直到奇洛出现事情才真相大白,原来斯内普是想去阻止奇洛帮伏地魔偷魔法石。事实上斯内普教授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好人。
我有个同学特别像斯内普,他表面上看起来是个脾气很坏的人,刚开学我就感觉他没好心眼,同学们也都讨厌他,但渐渐地,大家发现实际上他很爱帮助别人,脾气一点也不坏。我也和他成为了好朋友。班里的同学也改变了看法。
看完《哈利波特》之后,我除了学到了哈利的机智勇敢以及他和朋友们的团结合作,我还懂得了一个道理:看事情不能只看表面,要看本质。不能只凭自己的感觉去评定一个人,而是要通过细致的观察去了解一个人的内在。
哈利波特读后感12
在你的梦境中,有没有出现过这样一个形象:一个魔法师挥舞着手中的魔法棒,在你的世界里呼风唤雨。有时,他是别人,有时,它是你自己——曾经的我就是这样的,手持一根孤独的魔法棒,在平淡的现实生活中渴望找到一处栖息之处,可换来的却只是屡屡落空的希望——直到我遇见了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全书共七册,作者是英国的JK罗琳——她是著名作家,也是最受读者喜爱的作家之一,她用超人的想象力为我们构造了一个超越世俗的魔法世界。
《哈利波特》大概讲述了:从出生起就有奇异魔法天赋的男主哈利波特,在十岁时来到了一个从未听说过的魔法学院——霍格沃兹,在这里,他不仅结识了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二人,还一起消灭了魔法世界的公敌伏地魔……
然而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不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而是他的同伴赫敏格兰杰。
赫敏出生在一个麻瓜家庭(即父母亲戚均不为巫师)但即使这样,她在魔法学习上依然名列前茅。在赫敏身上,我看到了很多当代女性所不具备的魅力。她自信而不自大,总是乐于去帮助他的伙伴;她勇敢而不怯懦,勇于去面对甚至挑战,在当时人们连直呼其名都不改的伏地魔;她遵守规则却也敢违反规则,敢于为了正义而去违反校规……她有自我的原则,理想信念,总是专注于自己所坚持的,把自己的未来看得如此决绝,每一步都似乎在向着自己未来的蓝图坚定的走去。
哈利波特这套书不仅让我超越现实,看到了一个奇幻的魔法世界,还让我看到了一个新时代的独立女性形象,更让我明白了友谊和勇气的力量,只有拥有这些,波特和他的同伴们才能战胜恶魔。这也正如赫敏所说“我不过是死读书,再靠一点小儿小聪明,还有更多重要的东西——友谊和勇气”
哈利波特读后感1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必所有人都知道这句出自高尔基之嘴的名言。
书,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东西。而我在最近读了一本好书——《哈利波特》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发生在一个看似普通,其实大有玄机的瘦弱的男孩身上的事。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活有了重新的认知。
在生活中,人们总是将自己所熟悉的事物熟视无睹,往往去忽略那些事物。而对于那些异于常理的事总是抱着一定是不好的东西的思想。很少有人能放下平常的认知,去接受新的事物或东西。
新的事物并没有错,错的是看待它的人。若将书中那些拥有巫力的人运用于生活之中,那么,生活中的许多事都会变得轻而易举。但是,由于那时人们对巫师的偏见,所以才导致人们无法获得巫师的帮助,做事充满困难。
学过历史或看过与历史有关的资料的人一定知道发生在清朝的“闭关锁国”。正是因为那时人们的盲目自大和不愿接触新事物而导致的。所以对于新事物,人们应该报以待定的态度,取他们好的一面,帮助他们改掉不好的毛病。
“罪孽不在于步枪,而在于扣动扳机的人。”这句话出自AK—47之父卡拉什尼科夫之口。他是正确的。枪是无罪的,有罪的是那些使用枪的人。因为他们为了一己私欲而将原本用来保家卫国的武器用到了不恰当的地方。这恐怕也是创造者一开始所没有想到的吧!
所以一件新事物的好坏起源于人们对待它的态度,就像书中所写的,人们对于巫师十分憎恶、害怕,认为他们是厄运的化身,是灾难的化身。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巫师要不让人类发现他们的存在了!
新事物的诞生,是好、还是……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
本书描述了三个人的奇幻探险,作者凡尔纳以自己独特的写作方式,向大家介绍了千姿百态、无奇不有的海底,和其妙的海底生物,能让读者隐隐约约的感觉到自己仿佛置身于清澈透明的的海底世界之中,观看着五彩斑斓的鱼类。让我们能够陶醉其中……
这本书着重描述了一向平静的大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些列骇人听闻的怪事儿——一只巨大的“独角鲸”常常出没其间,兴风作浪。
原来,这是一艘巨大的核潜艇——“鹦鹉螺”号。船长尼摩为人不让自己的秘密泄露出去,便把他们软禁在了核潜艇之中。从这以后,他们便失去了自由,与“鹦鹉螺号一起展开了海底两万里的神奇历险。其间,他们看到到了海底的千变万化,比如:海中之湖、红海……
这使他们惊奇不已,叹为观止。他们还在小岛遭到了土着人恶劣的袭击,但最终还是虚惊一场,参加海底葬礼也是十分有趣的,海底狩猎,这就更刺激了,随后,它们又划破了大西洋的海浪。向渺无人烟、无人能及的南极挺进,最终,他们以非凡的能力战胜了层层的冰山,成功抵达了南极点成为了第一个登上南极的英雄,光荣是属于他们尼摩船长的。最后,他们还大战了一次章鱼,将章鱼们打得落花流水,最后,章鱼们无奈的仓皇而逃了。他们不仅大开了眼界,饱了饱自己的口福,同时,它们也进行了许多新的探索,有了很多新奇的发现。
这本书也同时教会了许多人生的道理,它告诉我们,要像仆人康塞尔那样,别人给你酬报,那么你同样也要付出你那一份应有的责任,当他和主人同样遇到了呼吸困难的问题时,他立即果断地将最后一丝空气让给主人,自己却在黄泉路上徘徊……也同样要像尼摩船长学习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好精神……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2
蓝色,梦幻的色彩;海洋神秘的存在。在浩瀚的大海中蕴哺着无数神秘的景象。那艘无人所知的潜水艇,带领着我们探索遥远的大海,驶出海底两万里。
在阿罗纳克斯教授正要回国时,受到邀请,去寻找那时闹的沸沸扬扬的“海怪”。和仆人龚赛依和捕鲸手尼德·兰受到“海怪”的撞击下,进入了“海怪”——一只庞大的潜水艇中,和潜水艇鹦鹉镙号的主人尼摩船长一起游历了许多海洋区域冒险,最终逃离了这艘潜水艇。
在作者凡尔纳先生写好这部巨作时,在近几年,还没有潜水艇问世,对海洋更是一无所知,一且都要靠一个字——幻想。他们在海底森林打猎,与鲨鱼殊死博斗,第一次踏上南极与章鱼博斗,这里的尼摩船长总是十分冷静待事,虽说与人类隔绝,但是从他的种种事迹中,从人们还是附有很多感情,那些从海底中的世界,无一都是凡尔纳想象出来的。
这本书是本科学幻想小说,凡尔纳被誉为“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有人曾提出过为人什中国不能常获得“诺贝尔”奖?那是因为我们缺少想象力。像成绩一般的牛顿,因一个苹果掉下而想苹果为什么会往下掉,最后提出了万有引力。可那些看苹果掉下但觉得司空见惯的人,就没什么成就,瓦特看见水烧开时冒出惹气,发明了蒸器机……如此多的成就都是从想象力开始的。有人问一些学生:“看见一张椅子会想到什么。”有想象力的人总会把它想成黑洞,隧道等。但是一般人总会说:“椅子就是椅子。”在想象中,会更加有趣。
生活如同大同大海般宁静、神秘、幻想,我也愿漫游在那大海,探究无穷无尽的.世界。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3
寒假里,我阅读了名著《海底两万里》,它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我带着好奇与激动的心情读完了全书,被其中的人物与情节深深吸引。
凡尔纳是法国小说家,科幻小说的开创者之一。他写的故事生动幽默,妙趣横生,深受世界各地读者的欢迎和好评。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情节生动,悬念迭出,环环相扣。故事的开始写了海面上怪兽频频出没,袭击各国游轮,深深吸引了我,神秘的怪兽搅的人心惶惶,结尾时鹦鹉螺号被大西洋漩涡吞没,结束了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行和探险。旅途中,高潮迭起,许许多多的清节扣人心弦。在这次充满冒险和奇幻的海底旅行当中,主人工们在海底狩猎,参观了海底森林,探访了亚特兰蒂斯海底废墟……这些经历使人耳目一新,也使我们对海底旅行充满了向往。
小说中有四个主要人物,他们性格鲜明,分别给我留下了不同的印象。阿罗纳克斯教授博古通今,仆人康塞尔生性沉稳,为人随和,鱼叉手尼德兰性情火爆,尼摩船长沉着机智运筹帷幄……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鹦鹉螺号的拥有者:尼摩船长。
我十分敬佩他的博学,在他的鹦鹉螺号上,藏有千千万万的书籍,我也十分敬佩他的果敢,不屑于人类被束缚,果断潜入水下,生活在深深的海底,与世隔绝。他伸张正义,同时也向往自由,是一个博学,果敢,政治的人。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凡尔纳丰富的想象力,他为我们营造出了一个及其惊险的氛围,《海底两万里》塑造出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角色,使我们仿佛身临其境,跟着作者与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探寻海底的秘密。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
寒假一开始,我便时常到农家书屋,因为那里有我的一位好朋友《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神奇的科幻小说,是法国著名作家儒乐.凡尔纳的倾情杰作。书中记载了接二连三的海滩事件,震惊了全世界。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叉王尼德·兰参加了追捕“海怪”的行动,结果意外地爬到了“海怪”的身上,发现所谓的“海怪”其实是潜水艇。他们别无选择,只好跟着“鹦鹉螺”号潜艇的船长尼摩一起周游各大洋,开始了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遇上土着人、南极冒险、血战章鱼、海底复仇……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阿龙纳斯,一位热爱海洋、知识渊博的教授,到“鹦鹉螺”号上后,他把那些奇特又罕见的动物、植物全部记录到笔记本中,回到陆地上后公诸于世,真令人敬佩啊!康赛尔,教授身边忠诚的仆人,他们共同经历了几十万公里的海底航行,饱览了许多壮丽的景观。他们共患难,同艰辛,成了真正的朋友。“鱼叉王”尼德·兰是一名勇敢、优秀的叉鲸手,百发百中,在危机时刻拯救了教授和康赛尔。尼摩船长是一位海洋的“隐者”,勇敢而智慧,带领水手们成功从南极脱险,勇斗鲨鱼,血战章鱼,无人能敌,但一直隐居大海,很少露面。
《海底两万里》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着、真诚的人,也让我游览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等七大洋,欣赏到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海底两万里》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又是一本富含海洋知识的百科全书。朋友们,赶快进入《海底两万里》的世界中吧!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5
《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这本名著是凡尔纳叙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旅行的所见所闻!
这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海上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所谓独角鲸的大怪物,他(阿龙纳斯)接受了邀请并参加捕捉行动,在捕捉过程中却不幸与其仆人(康塞尔)掉入水中,却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后来得知这只惊动一时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这潜水船是一位叫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其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径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稀罕的海生动植和水中奇异景象。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是,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有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主人翁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的人。他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精心研究、设计、建造了这只独角鲸大怪物——潜水船(鹦鹉螺号),他与潜水船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好像这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唯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搜寻自由,又对自己孤僻的生活感到悲痛。在这孤独的生涯中他巧遇了阿龙纳斯并与他共同经历了一幕幕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事件。
其中有几处是我觉得比较引人入胜:上部第二十章托里斯海峡:“鹦鹉螺号”第一次遭受困境碰触到海峡的礁石而被迫停下来。然而这对阿龙纳斯,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却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们能在旁边的小岛上逗留了两天,这对一个原来生活在陆地上却因为某种原因而留在海上3个月的人来说是上天何等的优厚待遇啊!然而,在他刚想享受战利品时却遇到了土人围攻。最终以尼摩船长沉着冷静去对付土人围攻而告一段落。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6
手牵手,一起去畅游海底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雨把玻璃打地好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从里面看向外面什么也看不清楚。此时的我正坐在书桌前,借着明亮的灯光,听着闹钟的滴答声,读着一本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
本书介绍了尼摩船长开着《鹦鹉螺号》带着康塞尔、尼德·兰和博士一刘共闯海底。他们穿过太平洋,跨过印度洋,走过红海,渡过地中海,越过大西洋以及南背极海域,成功地克服了种种困难,饱览了海底奇观。其中给我印象深就康塞尔,他老实、坚强、善良、热心、勤劳、聪明、忠于主人。特别是他最后一点氧气都让给主人的那件事令我无比感动。
当然,令我最感兴趣的还是他们被困在冰层里的那件事。想想看,鹦鹉螺号的氧气只能提供两天了,但要打破冰层还得四天五夜。这样的情况下,怎能不让人着急?可是,他们并没有太慌张,而是保持冷静,想到各种方法可以加快凿冰的速度。终于,他们在最后关键时刻用鹦鹉螺号那大功率的螺旋桨的推动冲破了冰层,让大家都吸着了海上的清爽空气。
看了这本书,我感触极深,我被他们那种英勇无偎的精神惊呆了。如果换成我去,我说不定早就上天堂报告去了,只会在船舱里着急地乱跑,和他们相比,我们的气势相差太远了!看他们、挑战凶猛鲨鱼,智击食人族,勇斗大章鱼,逃出冰层……哪一个不是令人惊心动魄的大冒险?我想,我们以后得一改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开始磨练自己的勇气与毅力!
雨仍在淅淅沥沥地下着,风仍在呼呼作响地吹着。我明白了,想要去冒险,光有想法是不够的,还要将勇气与智慧合在一起,才会有一次完美的冒险经历。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7
这个暑假,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这本书是凡尔纳写的,凡尔纳被誉为“科学时代的预言家”。有一位叫利奥尔的法国科学家甚至说:“现代科学只不过是将凡尔纳的语言付诸实践的过程而已。”凡尔纳的科幻小说,有些看似天马行空,可你仔细品一品,却又感觉相当的科学。
故事是发生在1866年的一件怪事。有人说,他们在海上遇见了一只巨大的“海怪”,有的船只甚至被“海怪”所袭击。美国出于对航海安全的考虑,决定派一艘驱逐舰“林肯号”去驱逐“海怪”,博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他的仆人孔塞伊参加了活动。结果,驱逐舰被怪物袭击,阿龙纳斯和两个朋友不幸落水,被“海怪”所救,这才发现“海怪”其实是一艘潜水艇,名为“鹦鹉螺号”,把尼摩舰长和他的秘密公诸于世。
读完了《海底两万里》,我对海中的美景难以忘怀,海底森林,珊瑚墓地,亚特兰蒂斯,乳白色的海。海底的景色在当时特别美,但现在呢?各种垃圾漂在海面上,很多种类的鱼都濒临灭绝,这不全是因为我们不爱护海洋,浪费海洋中的各种资源,往海水里乱扔垃圾,过度捕杀各种海洋生物,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吗?
文中,尼摩船长因为妻与子的死而厌恨陆地,于是远离陆地来到海洋生活。他对海洋中的生物极富感情、情有独钟,正因为如此,他对大海中的弱小者都十分的怜悯和爱护,对那些无情射杀海洋生物的人或动物绝不留任何情面,只有一个“杀无赦”,这也体现了凡尔纳对海洋环境十分看重,他杀无赦的做法虽然不可取,但保护海洋环境的意识值得我们深思。所以,我在此呼吁“保护海洋,人人有责。”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8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龙纳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乘坐的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途中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著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
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蜘蛛、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着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龙纳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9
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海底两万里》第一部的前半部分主要讲述了“鹦鹉螺号”的故事。1866年,有人以为在海上见到了一条独角鲸,出于对航海安全的考虑,也是在公众的呼吁下,由美国派遣了亚伯拉罕·林肯号对“海怪”进行追逐。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参加了这次追逐行动。结果,追逐怪物的战舰反被怪物追逐,并遭到“海怪”的凶猛袭击。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塞尔,以及一名捕鲸手尼德·兰落水,被“海怪”所救,此后便被尼摩船长囚禁在这艘神秘的潜艇中,之后便开始了海底两万里的环球旅行,并发现这是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潜艇。
尼摩船长是“鹦鹉螺号”的船长,驾驶着这艘潜水艇,是一个不明国籍的人。他友好的接待了从大陆上来的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塞尔以及捕鲸手尼德·兰,这个人会多种语言,他不喜欢登上大陆,总是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呆在海底下面,并且也不和大陆上的人们来往。
这一部分介绍了整本书内所有的主要人物,比如尼摩船长,阿龙纳斯教授和康塞尔以及捕鲸手尼德·兰等等。
在小说的这一部分,就已经介绍了一部分海底的奇妙景象,给人以流连忘返的感受。
凡尔纳塑造的尼摩船长是处在资本主义上升阶段,有着人文主义和民主思想的典型的人物形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代表着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利益。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0
我轻轻合上凡尔纳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使我难以忘怀,尼摩船长他那爱国的心更是久久留在我的脑海里,永远也抹不去。
文中写印度王子——尼摩船长因自我的祖国被殖民奴役,他的父母妻子牺牲了,他凭着自我的知识设计建造了“鹦鹉螺”号潜水艇,为被压迫被奴役的人们奉献着海底采集的财富,并在航海中撞沉了英国战船,为祖国人民复了仇。
从书中可见,尼摩船长时时怀着一颗爱国的心,他尽自我所能,为祖国复兴努力着。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不正需要这种爱国之心吗?
古往今来,有多少仁人志士在祖国危急存亡的关头,抛头颅,洒热血,为国捐躯。“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是曹植的慷慨悲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顾炎武的金玉良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是林则徐的铮铮誓言;“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是谭嗣同的悲壮抉择。他们为什么能够这样大义凛然,从容应对生死祸福?是祖国在他们的心中,他们和祖国在一齐,祖国人民永远记住他们!
但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有许多不爱国的表现。红领巾是我们少先队员的象征,可总有人忘记佩戴,难道说是那些人忘记了红领巾是五星红旗的一角,是一种荣誉、一种象征?更是一颗颗爱国心在燃烧;当国歌响起,有些同学还在东张西望、交头接耳,要明白升旗敬礼是对祖国的敬意呀!还有少数人“崇洋媚外”,正如《家有儿女》中刘星说的:冰箱里有哈根达斯冰淇淋,还吃什么中国破冰棍!这些现象在我们生活中十分常见。可见,他们与尼摩船长相比,有多大差别啊!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爱国、报效国家,我真期望每一个中国人都能从点点滴滴、一言一行中体现爱国,为国争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