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最后一头战象》为“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品藏书系”中的一部中篇动物小说,作者为沈石溪。2008年11月由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属于儿童小说。
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让人识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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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沈石溪(1952年10月-),自称沈一鸣,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市。现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职称文学创作2级,任中国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云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专业作家。
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插队期间学会捉鱼、盖房、犁田、栽秧,积累了丰富的野外生活经验。他作过水电站民工、山村男教师,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1975年应征入伍,担任过宣传股长。1984年考入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1992年调任成都军区创作室。80年代开始从事文学创作,他的第一篇动物小说是《象群出没的山谷》,发表于1980年的《儿童文学》杂志。他已经出版500多万字的作品。1997年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与沈石溪签约,以6位数的价码买断沈石溪未来十年动物小说的出版权,并出版了囊括沈石溪前期所有动物小说的《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文集》十卷本。
沈石溪的作品往往深入动物的内心世界,把握读者可信的动物心理的特点,反映动物主角的性格命运,这种风格使他成为发轫于80年代的当代中国动物小说的前锋主将。他的动物小说被公认为除了好读、耐读、扣人心弦之外,还实践了他对动物小说的美学体会和新鲜独到的生命哲学见解。虽然他的许多作品被宣传为少儿读物,但其描写动物行为、心理的精彩程度,和赋予动物主角诠释哲理的意义让许多成年读者为之动容。在他的作品中人与动物、不同种动物之间的关系是令人思考的内容,他的描写立足于科学之上,有些内容虽有艺术加工的成分,但他所描写的情节为动物保护与福利提出了很有意义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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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后一头战象》读书笔记
我非常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最近,我读了他写的《最后一头战象》。
我原以为,象性格温顺,是人们的伙伴,只是普通的动物。不过,在读了这本书后却让我感受到,动物身上也有着人类的感情。文中的主人公——嘎羧的行为深深的感动了我,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最后一头战象》讲述的是:一九六九年的春天,沈石溪到西双版纳的一个寨子插队时,见到了曾经与日寇作战的最后一头战象——已经五十多岁的大象嘎羧。沈石溪与它成了好朋友。两年后的一个早晨,嘎羧突然非常精神起来,它向养象人波农丁要回一直废弃的象鞍,让沈石溪和波农丁帮它装上。在和寨子告别后,嘎羧独自上路去迎接死亡。沈石溪和波农丁悄悄地跟在后面,嘎羧没有到祖先留下的象冢,而是去了几十年前作战的地方——那里埋了八十多头当年在抗战中死去的战象。嘎羧挖了一夜的坑,黎明时,它静静地躺在坑中,和它的战友们永远地聚在一起。
读过这本书后,你不觉得很感人吗?不管别人的感受如何,我的热泪不停地在眼眶中打转,我被打动得很深,特别是最后一句话:“它没有到祖宗留下的象冢,它和曾经并肩战斗的同伴们躺在了一起。”这句话太感人了!象竟有如此灵感,它都知道忠诚和责任是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我们虽然不能到它心里看个明白,但我们能体会到,它那种跟同伴永恒的友谊。此时,痛苦、怜悯、敬佩、感动等种种复杂而凌乱的心情交织在一起,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那头象的一幕幕真情在我脑海中不停地回荡着……
象,它们的友情有如此力量;象,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它们的情比人的情更真切,更动人,更长久。
大自然真的是既神奇又伟大,让我知道可以从大象身上学习做人的道理。我们应该善待这些大自然送给我们的朋友。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明白大自然的安排,抛去贪婪的想法,共同保护我们在大自然中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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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50篇
第1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300字
《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讲的是:作者沈石溪在西双版纳打仗时,是当象骑兵(骑象打仗的兵),当时全部象骑兵全体阵亡,只剩下他与他的象,他们离开战场,他的象是他最知心的朋友。找到了一座村寨,在里面发生许多有趣的事……有时关乎生命,也有时只关乎自己的脾气,但最后战象死了。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我知道能交一个知心朋友,多么不容易,这个朋友与他出生入死,一起过了许多磨难,才终究在一起。我明白了自己努力得到的东西一定要珍惜。我还明白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不管什么人,什么东西,也是终究要离开你的。
《最后一头战象》更让我知道了动物虽然不会说人话,但他们却是是有感情的东西,从这本书中我对动物的看法也有些改变,特别是象,我对象的感觉是,它有思维,特别聪明,所以我现在开始喜欢象了。
第2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400字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最后一头战象》。它是一本散文集,里面有很多个故事,但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头战象”和“死亡游戏”这两个故事。
“最后一头战象”主要讲的是在战场上唯一一头没有战死的大象———嘎羧。它是一个象兵,战争结束后,好心的村民们治好了它,嘎羧不用去拉车,整天在村子里闲逛,到东家喝桶泉水,到西家要串香蕉,而这些只因为它是一头战象,非常受人们喜爱。就在嘎羧要死了的时候,它没有走到遥远而又神秘的象冢里去,而是带上它的象鞍,回到了当年曾经浴血搏杀的战场,并把自己埋在了那里,和它曾经并肩战斗的同伴们躺在了一起,因为它一直没有忘记自己战士的身份。
“死亡游戏”写了一条名为拉拉的警犬,他有一天要引大象进入笼子,而它自己还要逃出来,它想尽了办法,最后终于引大象进入了笼子,可它自己在逃出来的时候,却被大象扯住了尾巴,这使它非常想上厕所,过了一会儿,一泡恶臭的狗屎便喷到了大象鼻子上,而大象的嗅觉非常灵敏,便放开了拉拉,而拉拉也终于死里逃生了。
怎么样,故事是不是非常有趣?我非常喜欢忠诚的嘎羧和机智的拉拉,小朋友们,你们如果也喜欢看的话,就赶紧去把《最后一头战象》带回家吧。
第3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500字
上学期,老师在课堂上无意中提到了一套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因为我特别喜欢动物,我就迫不及待地让妈妈帮我买了下来。这些动物小说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最后一头战象》是我这套小说里最先看完的一本!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不光是天下的父母会不顾一切地爱护自己的孩子,就连动物也是这样。在给大象拔刺的那个故事里:有一只牛犊大的小象的腿受伤了,小象的父母为了让小象早点好起来,减轻腿疼,便想到路上劫持一个路人来替小象看看伤。但如果谁因为替小象来看病时,弄痛了小象,公象和母象就会采取最强的措施来对付你。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好幸福,好想亲一下爸爸妈妈。在自己的家里,爸爸妈妈爱我,我也爱爸爸妈妈!
读了愤怒的象群这篇故事,让我懂得了:象群也是一个整体,如果有人伤害了其中的一只象,象群就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报复我们。故事里的岩温扁为了满足自己小小的愿望,去杀害和自己村寨和睦相处的友好邻居,遭到了象群的报复。动物是我们人的好朋友,不能伤害它们,要保护它们,你帮了动物,动物也会帮你的。
我从《野猪跳板》体会到,野猪真聪明呀,竟会想到让人来做它的跳板,让它逃离陷阱,逃脱苦海。野猪的模仿能力很强,故事的作者只做了两次,它就学会了。哎!作者遇到一头这样聪明的野猪,我很是替他担心呀!
《最后一头战象》一本书,竟能把象,熊,猪三种动物写的栩栩如生,活蹦乱跳,好像动物们就在我眼前似的。我从中学会了许多道理:人和动物是朋友,人离不开动物,动物离不开人,我们要爱护动物,保护动物。
第4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600字
读了《最后一头战象》这篇文章,令我回味无穷大象,在我的印象里就是一种庞大,憨厚的动物,可就是这么一种动物,竟然会有如此深的情感,它们的情比人类的情更真切长久。
这篇文章记叙了抗日战争中唯一一头幸存下来的大象嘎羧,被好心人带回了村庄生活,自己知道生命将要结束,就再次地将象鞍佩戴上,来到了和战友们一同作战过的打洛江畔,缅怀往事,凭吊战场,最后在埋葬着光荣牺牲的战友们的“百象冢”旁挖了一个坑,把自己庄严地埋了的故事。文章把嘎羧善良而又忠诚的高尚情怀描写的淋漓尽致。
大象不仅仅是作战的工具,它们也跟人一样,也会有感情。这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会死亡,可是嘎羧选择死亡的方式却让我震惊不已。它在感觉到自己将要死亡的时候,没有选择回到祖先留给它的神秘的象冢去,而是重新披上象鞍,独自走向埋着自己战友的“百象冢”,长眠在战友旁,与它们永远不分离。多么善良,多么忠诚的大象啊!
嘎羧心里在乎的,不是对功名的追求,也不是对自己战迹的骄傲自豪,而是和他并肩作战的战友们。所以,我们要珍惜一切来之不易的东西,不要轻易地将它们忽视。
嘎羧似乎比我们要早意识到这一点,因此,这二十六年来,它才一直保持着纯洁的心灵。
嘎羧站在岩石上,他也许是在呼唤着战友们的灵魂,也许在告诉战友们,自己对他们的深深思念,也许在告诉战友们,它也将来陪伴它们……这么悲壮,这样的深情,这仅仅就只是一头大象而已吗?不,这不仅仅只是一头大象,这是一位让人让人满怀敬仰的英雄,这是一位让人饮泪歌颂的大英雄!
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嘎羧的一幕一幕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象的友情为什么比人类的友情更打动人?它们的友情竟然有这般力量!
我不禁深深感叹:动物都有如此高尚的情怀,我们人类是不是应该反省一下,有更深的感悟呢?
第5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800字
前段时间,我读了《第七条猎狗》这本书,初步认识到了动物们充满色彩的世界。今天,我向大家隆重介绍《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也是沈石溪写的,书里充分地写出了动物们在野外多姿多彩的生活,也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描写生动的语句加上精彩的故事足以让你看几个小时都放不下,简称爱不释手。
《最后一头战象》不止是讲大象的故事,也写出了其它的动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写大象的,名字叫做象警,这个故事的开头就非常有趣:一天,“我”每天观察动物的休息到了,可是,经过了一上午的工作,也在夏天接受了暴晒,又渴又累,嘴唇都干涩地裂开了,突然,“我”在湖旁看到了一大群动物在走动,好奇地走了过去,哇塞,原来是山上的所有动物,从巨大的大象到弱小的小老鼠,可是奇怪的是红豺与野鸡只有一步之遥,红豺却没有扑上去将野鸡大卸八块,再美美地大吃一顿,野狼也没去捉山羊崽为什么山上的动物突然变得那么和谐呢?在经过分析之后,“我”恍然大悟,原来,它们是因为夏天太炎热,把所有动物的生态环境给搞乱了,所有动物只能靠这个有鳄鱼的湖来喝水,在渴得危及到自己生命的情况下,谁还会浪费体力去为了打一个猎物,让自己结束生命呢?但是问题又来了,鳄鱼十分凶猛,无论是什么动物跑到湖边舔一口水,鳄鱼就会咬住它的嘴巴把它拖下水大吃一顿。但是大象就不一样了,大象的身体巨大,只要鳄鱼跑去咬住它的腿,大象狠狠地用粗壮的鼻子一抽,鳄鱼轻而脑震荡重而死掉。大象们也愿意扮演这个警卫角色,几头大象围成一个半椭圆的保护区,所有动物欢呼雀跃地跳入水里,小鹿和大灰狼一起戏水,公鸡用翅膀泼水帮豺狼洗澡,大自然展现出了和平的样子,大象也非常喜欢这样子,这就是大象为什么能在喜羊羊与灰太狼里担任草原长的原因了。大象爱好和谐,不会像狼、狐狸、红豺一样总是有坏念头,但是又具备了羊的温顺,也具备着虎的力量,也很愿意为大家服务,就是这几点,才让大象在草原上人见人爱。
沈石溪写的故事不仅具备了丰富的知识也具备了动物的本性,以最好的方式写出了动物的心声,这就是我喜欢沈石溪的书的原因。
第6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最后一头战象》是我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从中我不仅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那种浓厚的感情,还有动物与动物之间的感情。
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给大象拔刺》了。讲的是一头母象和一头公象“绑架”了“我”。强迫我救助小象,我不得不拿出药箱开始手术了。我小心翼翼地为小象消毒、拔刺、包扎,不该怠慢,要是把小象弄疼了,两头大象随时会送“我”上西天。小象要是疼了,大象就会用鼻子缠住“我”,阻止“我”的手术。手术的后期,小象叫的厉害,它哭,我也跟着哭,就这样手术结束了。小象脚上的刺被拔了出来,小象和大象都一直感谢着“我”。
从中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情谊,我们应该和睦相处。我还感受到了动物与动物之间的情谊,更何况我们人呢?
第7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写《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原名叫声一鸣,1952年出生于上海,他在云南生活了十八年。
《最后一头战象》的主要内容是:解放前的西双版纳,傣族的领主一只象兵,象兵就是人骑在大象上打仗。
一九四三年,日寇在西双版纳和象兵打了起来,八十多头战象死亡,他们要把大象的尸体埋葬时,发现还有一头公象活着,于是用马车把大象拉了回来,村民们把大象养了起来,几十年后,这只大象嘎羧,已经老了,一天早上,我看到了大象用鼻子指着阁楼,我上去看了看,我把象鞍扔下去,原来嘎羧就是要象鞍,它披上象鞍,准备去象冢了,大家都送行嘎羧,我正在伤心时,一个小伙子让我跟着他去捡象牙,我跟着嘎羧来到了百象冢,第二天我们发现嘎羧已经死了,我们放弃了捡牙。
嘎羧要象鞍是因为自己是一头战象,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也没有忘记自己的队友,这种团队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第8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最后一头战象》的作者是沈石溪,他写的都是最能吸引读者的动物小说。
主要讲了一九四三年日寇侵占缅甸,象兵迎战,结果只有一头幸存,其它八十多头象全部战亡。人们都很尊敬它,给予它很好的照顾。战象每天吃香蕉,喝泉水,过得无忧无虑。后来它老了,没力气了,它开始绝食,大家都说它快死了。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战象披上象鞍,告别寨子,又回到了当年战斗过并埋战象的地方。它和同伴们一起,平静地去了……
那头战象没有在临死前回自己的象冢,而是回到了牺牲的同胞坑里。它也是有感情的,死了也要和伙伴们在一起。
这只是本书中其中的一个故事,另外作者还讲了几篇关于象、野猪和熊的故事。野猪懂感情通人性,熊憨厚又凶猛……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告诉我动物活在世界上也有自己的生活圈子、自己的感情、自己的习性。让我学习尊重每一个生命。
第9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我们学了沈石溪写的《最后一头战象》,它的主要内容是曾经在抗日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最后一头战象嘎羧,20多年后知道自己即将死去,于是重披战甲,来到昔日的战场——打洛江边,缅怀往事,最后来到百象冢,庄严归去的感人故事。
课文主要分为三段,第一段讲的是:象兵在打洛江畔与日寇激战,有八十多头战象阵亡,嘎羧是唯一幸存下来的战象。第二段讲的是:人们救了嘎羧并饲养他饿,直至它与村民告别。第三段讲的是:嘎羧辞世前到战场缅怀往事,凭吊战场后悄然辞世。
“老人和小孩捧着香蕉,甘蔗和糯米粑粑,送到嘎羧嘴边,它什么也没吃,只喝了一点水,绕着寨子走了三圈。”这句话给了我深刻的印象。它是一头重情义的战象。它知恩图报,对村民恋恋不舍的情怀。而它缅怀战场的举动,更让人对它肃然起敬。大自然中的生物对我们多么的重要啊!我们要珍惜自然资源,关心野生动物,给它们留一片生存的天地吧!
第10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最近,我们学习了《最后一头战象》
《最后一头战象》讲述的是:已经五十多岁的嘎羧沈突然非常精神起来,向波农丁要回象鞍。在和寨子告别后,嘎羧独自上路。沈石溪和波农丁悄悄地跟在后面,嘎羧没有回到祖先留下的象冢,而是去了几十年前作战的地方——那里埋了八十多头当年在抗战中死去的战象。嘎羧挖了一夜的坑。黎明时,它静静地躺在坑中,和它的战友们永远地聚在一起。
读过这篇课文后,我被打动了,特别是最后一句话:“它没有到祖宗留下的象冢,它和曾经并肩战斗的同伴们躺在了一起。”象竟有如此灵感,它都知道忠诚和责任是最重要的东西。我们能体会到,它那种跟同伴永恒的友谊。
书真的是既神奇又伟大,竟然让我知道可以从大象身上学习做人的道理。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抛去贪婪的想法,共同保护友情和我们在大自然中的朋友。
第11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大家好,最近我看了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最后一头战象的意思是,战象和人类发生了争吵,就开始打了起来。双方互不相让。最后两败俱伤!
在战争中,战象就剩一头了,这头象也伤亡惨重。人们发现了他,把他带回家去治疗。虽然治好了但左腿比右腿跛一点。这头象和人们欢声笑语的度过了三个月。
有一天,这头战象到一间小屋向沈石溪要东西,沈石溪以为战象饿了,给他了个玉米棒。战象把他丢到了一边,让沈石溪再仔细找找,最后沈石溪给战象一个坐垫似地东西。沈石溪觉得战象要走了,果然两三天后战象给村子里的人告别了。
一个猎人对沈石溪说:“你想发一笔财不!”沈石溪说:“怎么发?”猎人说:“我们跟着象到象坟里捡象牙!”沈石溪说:“不行。”猎人把沈石溪拉来了,他们跟着象来到了象坟。这头战象用象牙开始掘土,掘了一天一夜战象累死了沈石溪怕遭到报应就把土填上了。
我觉得沈石溪很善良,那个猎人很邪恶。
第12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它曾经是威风凛凛的战象,如今却成了有残疾的战象,不过这应该是不幸中的万幸吧!
八十多头战象,就它一头存活下来,它就是——嗄羧,也是最后一头战象。嗄羧不仅是战象,还是功臣,受到了村民们的尊敬和照顾,从不叫它搬运东西,它整天优哉游哉地在寨子里闲逛,到东家要串香蕉,到西家喝桶泉水。
有一天,嗄羧把打仗时穿的象鞍重新穿了上去,去了百象冢……
这是一头多么有灵气的战象啊!临死前没有到遥远而又神秘的祖先留下的象冢去,它在百象冢挖了个坑,和曾经并肩战斗过的同伴葬在了一起。作为一头老战象,它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读了这本书,我才认识到了一头有灵气的战象。同时也看到了人类的内心有多么大的对金钱的欲望。不过这两个人还是有些许良知的,最终没有去把象牙捡去卖。
这本书写出了人类文化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
我会永远记住这头战象——嗄羧。
第13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最后一头战象》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其中包括了《最后一头战象》《野猪囚犯》《智取双熊》等关于象、野猪、熊的小说。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一篇就是《象警》。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是我和许多不同种类的动物因缺水而来到一个湖,但由于湖中有凶猛的鳄鱼而不敢到湖中喝水。后来来了几头大象,在湖边围成一个警戒线鳄鱼不敢靠近,最后我们高兴地在湖里喝水玩闹。
这篇文章中写道各种各样的动物其乐融融地喝水,不论是食肉还是食草动物,都互不侵害,这不正是我们现在社会所希望达到的吗?忘却眼前的利益,而寻求合作,互相帮助,谁有困难都帮忙,没有纷争,没有私心,那该多好啊。
而且我们也应该在生活中学习大象,学习大象们的团结互助以及对同伴的不离不弃。在生活中总会会遇有一定难度的困难,可能自己一个人完成不了,这是我们就会想到团结合作。在合作过程中只有团队内每一个人都对别人着想、鼓励团队里的每一个人,这样才会团结,我也明白了团结就是力量。
第14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小说《最后一头战象》。在书里,他给我们讲述了一头叫嘎羧的老象在它生命中最后一段历程。
嘎羧是一位让人敬仰的战斗英雄。年轻的时候,作为一个象兵,嘎羧参加过许多场战斗。1943年,日本鬼子通过缅甸,企图进攻我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地区,嘎羧等象兵们与鬼子在打洛江畔打了非常惨烈的一仗,这一仗,八十多头战象全部中弹倒地,嘎羧是唯一的死里逃生的幸存象兵。战后,寨民们集中掩埋了战死的大象,把嘎羧运回寨子,细心治好它的伤,并且在日后的几十年里象对待功臣一样尊敬和照顾它。
后来,嘎羧老了,生命到了尽头。它翻出战争年代它作战用的象鞍,让人帮它披挂起来。它绕着寨子走了三圈,向常年照顾它的寨民们依依惜别。它走到埋葬其他战象的地方,自己挖了一个坑,躺了进去。至死,它也没有忘记过去和它一起战斗过的伙伴,在天堂里,它要和伙伴们在一起。
这个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我觉得嘎羧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英雄。
第15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一共写了三种动物分别是:象、猪、熊,其中我最喜欢熊这一部分。
熊这一部分共分三个故事,分别是:与狗熊比举重、智取双熊、棕熊的故事。棕熊的故事最让我感动。故事主要讲了作者和向导强巴在打猎时捡到一只小棕熊,他们把小熊带到观察站,养了起来了。当熊妈妈来找孩子时,小棕熊怎么也不走,最后还是被熊妈妈带走了。又过了几个月,熊妈妈来到观察站,把作者领到山上,把孩子给了作者。原来母熊受到了豹子的攻击,他和豹子大的两败俱伤。母熊又忍着痛,到观察站来找作者,让她来照顾孩子。
这个故事又让我感动又让我佩服棕熊妈妈,在孩子生存上只有两条路,一条是让孩子自己生存,但孩子太小,会饿死;另一条路是给人类,如果给了人类,孩子有可能会被人类杀了,也有可能活着。熊妈妈知道,只有给人类,虽然很担心,但是只有这样孩子才能有生存的可能。
熊在人的心目中是笨拙的,其实熊非常聪明,训练过的熊会表演杂技,我要对猎人们说:“不要在捕捉熊,要不然总有一天熊会灭绝。
第16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最后一头战象》。
我最喜欢的一段是百象冢这一段。里面讲的是一头叫嘎羧的战象在战斗中侥幸活了下来,人们把它的伤给治好后,就把它养了起来。人们从不让它干活,它每天无忧无虑地在村子里闲逛,到东家要香蕉,到西家喝泉水。人固有一死,连动物也不例外,二十六个春秋过去了,嘎羧也将要走进黄泉路了。在它死去之前,它想方设法的带上了自己当年驰煞战场破旧不堪的象鞍,同时还绕村三圈,和人们告别。我们悄悄跟在它后面,找到了埋葬当年战友的百象冢,给自己挖了个坑,和战友们躺在了一起。
看完沈石溪写的这篇小说后,我的感受是;大象很忠诚,也很听人们的话,它虽然只是只动物,但它却很有灵性。所以动物像人一样有着丰富的感情,我们一定要好好的保护好它,不要让它受到任何的伤害,它为我们做了那么多的好事,我们一定要好好的回报它。
第17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爱看书,你爱看书吗?
我最近被一本书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的名字是《最后一头战象》。作者是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是动物小说大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沈石溪和动物朋友们发生的一些精彩又十分有意义的故事。有《给大象拔刺》、《野猪王》、《智取双熊》……
我最喜欢《给大象拔刺》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沈石溪原来是个赤脚医生。有一天,他到橡胶林去巡诊,突然有两头大象要他治疗它们的孩子,沈石溪同意了。在两头大象的虎视眈眈下,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小象治好了。一个多月后的一天下午,沈石溪得到了一只蓄满了金黄色蜂蜜的野蜂窝,这是大象给他的回报。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类和动物是平等的,善待动物朋友,我们就能得到大自然的馈赠,拥有美好的家园。
第18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这一个月,我看了一本《最后一头战象》。
西双版纳的象可以用来作战,在一次血雨腥风的战斗中,有八十多头战象倒地。在埋葬大象时,发现一头象还活着,就运回寨子。多年后,象不行了,它披上象鞍,要去象冢了。主人公悄悄跟在后面,万万没想到,它在曾经战斗过的江上吻了又吻,在那块大龟石上亲了又亲。它没到象冢去,它到埋八十多头战象的地方,跟战友躺在了一起。
我喜欢文章中的最后一句话是最后一句话:“它没有到祖宗留下的象冢,它和曾经并肩战斗的同伴们躺在了一起。”这句话太感人了!象竟有如此灵感,它可能觉得,它当时跟同伴一起作战,多么勇猛,它是有幸被救,要不然,它也将葬身与此。然而,同伴牺牲了,它有幸获救了。它此刻又回想起了那场残忍的斗争。
使我们明白了我们的心永远是和亲人,同学,老师,在一起的。
第19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我今天读了一本名叫《最后一头战象》的书感受很深。
作者在十六岁时刚好遇到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城里的青少年通通被赶到农村安家落户,她也在母亲和姐妹的哭泣中告别上海,来到云南西双版纳一个叫曼广弄的傣族寨子。亲眼目睹了许多感人肺腑的动物故事。
有一次,我爬到树上掏鸟窝一不小心却碰落了马蜂窝,愤怒的大马蜂追的我无处躲藏。我忠实的猎狗奋不顾身的冲上去,朝空中吠叫扑咬,使得我能趁机逃脱,而我的猎狗却被马蜂蛰死了。
还有一次,我被一群别名红狼的豺狗围困在一棵孤零零的大树上,整整两天滴水未进。粒米未沾;饿得快虚脱了,最后,村长领人把我救了出来。
我读完这本书后发现自己过去对动物的理解很肤浅。动物并不是仅为人类活在地球上的,它们还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弱肉强食的生活圈。完全可以在丛林法则的舞台上塑造动物的本体形象。
动物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的种种虚伪的表现,可以毫无遮掩的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为一体的原生态生命。这是我读完这本书的最大感受。
第20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在我的印象中大象是一个一种有着身躯庞大、犹如扇子一般的耳朵、长着一对犹如月牙一般的两颗大牙、能给自己洗澡喝水,像是喇叭一样的长鼻、肢粗大如圆柱,支持巨大身体。有的大象个性强、有的大象很好奇、好动、有的大象很贪玩、有的大象很温和、还有的大象能耐劳。可在我读的这本《最后一头大象》中有一头战象很善良、忠诚、的大象嘎羧。
《最后一头战象》主要写了:曾经在抗日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最后一头大象嘎羧,自知生命大限已至,便再次佩上象鞍,来到打洛江畔缅怀往事,凭吊战场,最后在埋葬着战友们的“百象冢”旁刨开一个坑,庄严地把自己掩埋的故事。
嘎羧是一头非常“忠诚”的战象。当我在书中读到的这句话:“二十六个春秋过去,象鞍已经破旧了,仍显出凝重华贵,嘎羧披上象鞍,平添了一股英武豪迈的气概。”从这句话我明白了嘎羧在临死时重披象鞍的意义:象鞍上记载着嘎羧对自己战友的怀念、对世界永远和平永远的期盼,。
看了这部书,让我懂得了:我们人类不能为了自己的贪婪而去肆意杀戮它们,我们应该善待它们,因为任何动物都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他们最真诚的朋友。
第21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是擅长写动物小说的沈石溪写的。这本书里有滑稽的话语,有悲凉的环境;有贪婪的笑容,有失去的悲哀。
‘黑熊舞蹈家’这篇文章很长。和‘棕熊的故事’比起来,‘黑熊舞蹈家’更有趣一些。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两只马戏团的熊——阿宝、圆逑的故事。阿宝性格粗暴,演技高明;圆逑性格温顺,演技一般。换名字这个环节最有趣。圆逑崇拜阿宝这个名字,却不敢得到这个名字;阿宝却十分讨厌圆逑这个名字,巴不得坐上去压扁。可是,阿宝最后改掉了粗暴的坏性格,变成了一只温柔+聪明的熊。这个故事最后句话是:梦,其实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海市蜃楼。
我读到这一句话时,不禁赞叹作者的诗意。这是多么生动啊!要是要我们说说梦是什么,顶多也是‘就是睡觉时看见的东西。’而作者写的这一句是多么让人赏心悦目啊!
这本书讲了许多不同的故事。要是你先读‘棕熊的故事’,再读‘野猪囚犯’第22段,你会先痛哭流涕,然后破涕为笑。这本书的故事不管是搞笑的还是悲哀的,程度都非常高。让你哭出满面泪水,让你笑掉两颗门牙。
这本书不知蕴含了多少含义,如果你想理解更多的东西,那么就去购买《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使你百看不厌的书吧!
第22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最后一头战象》这本好书,使我懂得了很多的道理,带给我了很大的启发和快乐,这本书还告诉了我许多有趣的故事,它还告诉我了:大象是一种聪明的动物。而大象嘎羧不仅聪明,更忠诚!
《最后一头战象》讲述了一件这样的故事:有一头名叫嘎羧的公象,它身受重伤,好心的村名们治好了它的伤,把它养了起来。嘎羧在临死前还奋力披挂当年的象鞍,跋山涉水赶往“百象冢”。最后在埋葬着曾和自己浴血奋战的伙伴们的“百象冢”旁刨开一个坑,把自己掩埋的故事。也有一直想发大财的猎手想跟踪一头临死的象去象冢背回象牙要发横财。
大象嘎羧是一头忠诚的大象,“忠诚”是在于战斗中的奋不顾身,战象用长鼻劈敌,用象蹄踩敌,一大群战象,排水倒海般地扑向敌人,势不可当;就是在最后,这头大象都深深眷恋着象鞍,不舍得自己的象鞍,嘎羧见了自己的象鞍,鼻子呼呼吹去上面的灰尘,鼻尖久久地在上面摩挲着,眼睛里泪光闪闪,像是见到久别重逢的老朋友。
这种宁愿舍弃象冢也要和伙伴们躺在一起重情重义的行为,很值得我们学习。我们都要把这种精神一直延续下去,不要让它真的成为“最后一头战象”。
第23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我喜欢【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可是有原因的。
这本书讲的故事可感人了!讲的是一头名叫嘎羧的老战象在人们治疗下勉强可以“走路”。人们与它相处得很好,最后人们看着它走上黄泉路的一篇感人故事。
我最喜欢的一个剧情是:嘎羧用鼻子给村里的孩子分香蕉一事,我从中看嘎羧非常的大方——就算是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也会与别人分享。
读了这篇故事我最大的感慨是:这一头战象是有情有意的,到最后临终的时
候并内有像其他大象一样去自己家族的那个埋藏着许多大象的“象冦(kou)”(大象的坟);它却去了曾经在过的战场,埋葬自己。我由衷地发出感叹就是:历史不能忘却,英雄的血泪永远感动心怀!它是动物界的一位伟大的救命也救世的英雄,它是人类铭记的榜样!我真崇尚它的品质。
我在生活花钱大手大脚的。吃饭,没吃完我就扔了,也包括不想吃,而且用水也不节约。我从来就没想过原来:以前的一元钱就好比现在的十元钱;还有食物,现在要求“光盘行动”,更不应该浪费;水,以前我们这里是缺水地区,正因为我们没经历过才浪费,等再次经历的时候就晚了。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把历史放在眼里,放在心中。像那头老战象——历史不能忘却!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第24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里面讲了象、猪、熊,三种动物的故事。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要数《最后一头战象》了。
书中的故事是这样的:
在1943年西双版纳边陲重镇打洛,一头名叫——嗄羧的战象,和它的80多位战友。在打洛役非常激烈,枪炮声、厮杀声和象吼声惊天江畔和日寇打了一战。
这场战动地,鬼子在打洛江里扔下70多具尸体,我方80多头战象全部中弹倒地,血把江水都染红了。战斗结束后,人们在打洛江边挖了一个巨坑,把阵亡的战象隆重埋葬了,还在坑上立了一块碑:百象冢。只有战象嗄羧幸运地活了下来,人们像对待英雄一样照料嗄羧。
26年过去了,嗄羧也快要死去了。但是它临死前没有选择到遥远的神秘的祖宗留下来的象冢埋葬自己,而是想起了自己和80多位象战友,26年前惊天地泣鬼神的那次抗日战役。又坚定地回到了百象冢,回到了80多位战友的身边,做为一头老战象,它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震撼了。
原来动物是如此的重情重义,它们知道“情谊”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就像嘎羧,决定和同伴在一起。
第25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读完了沈石溪写的《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真心被那些勇敢、聪明、庄严、无所畏惧、可歌可泣的动物们敬佩。不过在这本书中,最让我值得思考的,莫过于《野猪囚犯》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作者在林中的一个奇遇:一群野猪成了一只老虎的囚犯,老虎像狱卒一样看管着囚犯一样的野猪,出现机会,野猪们却不逃跑,而在它们遇到一只想要抢夺野猪的一只金钱豹时,旁观的作者突发奇想,揭开了野猪为何不逃跑的谜团——这群野猪认为跟在老虎身边,虽然同样被吃,但死亡率明显降低,种族的生存才更重要。
这篇文章十分值得我们思考,假如,我们是其中一只野猪,抱着一时的安全,气球下一个被吃的不是自己,这种想法固然不对,人生就应该去拼搏;而如果就群体而言呢,每一头野猪为了种族的安全,选择了这一条道路,与其每天都会有两三个同伴牺牲,不如跟着老虎,既减少种族的灭亡率,又不至于整天提心吊胆,这毕竟是一条可选的道路。
动物们都是以护种群为先的,如果让我们选择,必定会为难,毕竟我们是充满高智商的人类,个人和群体,你会选哪个?安逸的生活与拼搏的人生,你又会选哪个?也许这就是残酷的人生,生存的挑战。
第26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中,我阅读了《最后一头战象》这一本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是本动物小说,主要写了大象和猪还有熊的故事。其中令我最难忘的是《棕熊的故事》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由于熊妈妈被猎人关在了笼子里用铁链锁住,小熊被作者和同伴收养在观察站。后来,熊妈妈从观察站领回自己的小宝贝。可是,有一次因为捕猎,熊妈妈受了重伤再一次把小熊交给观察站收养,最后熊妈妈因患重病去世了。这篇文章写出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当读到母熊为保护孩子和猎豹打斗的场景,我的心不由得颤动了一下,为这伟大而无私的母爱鞠了一躬。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得想起了以前我和妈妈的一件事。记得那一次,妈妈买了一个黄灿灿的大柚子回家。我不顾形象大口大口地吃。没过一会,这个大柚子已被我吃了一半。
夜里,我左右翻腾睡不着,隐约感觉到有种要吐的感觉。果然不出我所料,我疼痛难忍,大叫妈妈。妈妈立刻从床上起来来到我这。过了一会,妈妈说:“这可怎么办啊,去医院吧!”妈妈用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带我去医院,那时,大概是凌晨一两点左右。
经过这件事后,我深受感动。懂得了一个大道理:母爱是最无私的一种爱。
第27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我读了《最后一头战象》这篇文章后,让我感受到了,动物也有人类的感情。
《最后一头战象》的主要内容是:一头唯一从战争幸存下来的大象——嘎羧,知道它很快就会死了,便离开村子,向象冢走去,饲养它的主人波农丁和“我”跟了上去,谁知它并没有去象冢,而是去了它曾经浴血搏杀的战场上。它在那里回忆往事,最后挖了一个大坑。与它曾经在战场上一起杀敌的战友们躺在了一起。
看完了这篇文章,嘎羧的动作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没有走向象冢,而是和它的战友躺在了一起……我原以为,大象笨拙、呆头呆脑的,不可能会有人类的思维的,但我想错了,读了这篇文章后,大象在我心中有了重新的定义:有灵性、重情重义。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嘎羧怎么还会回到战场上,并且还记得战友呢?
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了其实动物也有同样的思维,它们重情重义,就像嘎羧那样。嘎羧很重情义,虽然它不会说话,但是如果它会说话,我想,一定是在对战友们诉说对战场和对它们的怀念有多深吧!
嘎羧对战友们的情义,是我们想不到的。这本书让我意识到了:动物也有人类的感情、人类的思维。它们都是有情感的,嘎羧就是这样的。
第28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最后一头战象》中,我最搞不懂的一篇故事就是《野猪囚犯》。
这篇故事讲述的是一群野猪是一只老虎的囚犯,他们长期跟随着老虎,可从来不逃跑。一次,老虎在距离野猪比较远的小河边喝水,野猪们本可以趁这个机会赶紧逃走,可是他们没有丝毫要逃走的的意识,读到这里时,我很不理解,野猪当时,为什么没有逃走?
还有一次,野猪们看到木瓜,控制不住自己,竟吃了起来。我本以为老虎会大发雷霆,没有想到,老虎却大发慈悲,任由他们吃。老虎在旁边巡视,他旁边有一块牛背似的磐石上,如果我是老虎,我一定选择站在磐石上,正所谓,站得高,看得远吗!可老虎只瞟了一眼,他似乎很信任野猪们不会逃走。
正当他们走到树下的时候,老虎突然停了下来,原来树上有只金钱豹,如果不是老虎及时提醒,野猪恐怕就要成为豹子的盘中餐了,老虎和金钱豹厮杀起来,由于豹子打不过老虎,便灰溜溜的逃走了。只听“砰”的一声巨响,原来是波农丁一枪把老虎打死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才明白,原来,野猪跟随老虎,是为了安全。动物也很聪明,我们不能小看他们。野猪们也是为了生存,逼不得已,才去与老虎合作,每一件事,都有原因,需要我们去不停的探索,才能发现新的大陆。
第29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假期里我又读完了一本书《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人人皆知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他的创作以动物为主,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我看过很多他的著作如:《狼入梦》、《第七条猎狗》等,但我尤其喜欢这本《最后一头战象》。
书中有一篇我最喜欢的文章《给大象拔刺》,讲述了一根一寸长的铁钉扎进了小象宝宝的足垫,大象爸爸心急如焚的到路上把一位赤脚医生用鼻子卷回家,让它为小象宝宝拔刺,拔刺时赤脚医生不小心把小象宝宝弄疼了,大象爸爸气急败坏的差点把赤脚医生勒死,最后赤脚医生竭尽全力把小象宝宝脚垫上的刺拔了出来,一个月后,小象宝宝恢复了,大象一家为了感谢赤脚医生,来到路上截住那位赤脚医生,扔给他一个比冬瓜还大的蜂窝,好像还赤脚医生医药费似的,赤脚医生明白了它们的用意,后来赤脚医生和小象宝宝握鼻,表示人与动物的友好。
这篇文章的故事真是‘知恩图报’这个词的真实写照,就连动物大象都知道感恩,我们为什么不能呢?我们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也要懂得感恩,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老师的谆谆教导,感恩……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第30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自从我读了《最后一头战象》之后,我对大象有了更深的了解。我以前以为大象很凶猛,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大象是多么的和蔼可亲、可爱。
我从中还知道了象冢。象冢就是每一只大象感觉自己要死的时候,都会用自己生命的最后几天。走到一个象族开始的地方。给自己挖一个坑把自己埋起来。
其中我感受最深的是给大象拔刺和象警。
大象知道小象的脚扎进了刺,就请人来帮忙。在治愈小象之后,大象还会感谢人。我想这就是人常说的知恩图报吧!象是动物,连它都知道知恩图报。我们人还没有做到呢。大象就懂得了这道理。
象警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大象是动物的“守护神”。大象在河里保护动物,鳄鱼就不敢靠近。动物喝完水后,大象还会护送上岸。一直到达安全地带。
《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让我感触颇多,也让我对大象的了解更深了。
第31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最后一头战象》是我在寒假时看的最后一本书。这是一本悲壮感人、发人深省的动物小说。动物与人之间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它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这是我读沈石溪动物小说的体会。
这本书分部分,分别是象、猪、熊。里面发生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老虎竟然做了猪的保镖,一只警犬战胜了一头大象……
从这本书里,我明白了动物学的“铸定式记忆”,知道了最大的熊是棕熊,悟出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情感。象牙、熊掌和熊胆虽然很值钱,甚至每样有一个就成了亿万富翁,但是眼看动物就要死去,你心不惭愧吗?
最让我感动的,是猪板块的《野猪王》里面说了一只家猪,又做了野猪,后来经过教训,又重当家猪的事。从这篇说明了动物也能知道人的心意,而人,却一直在破坏着动物的自由,破坏美好的情感,更破坏了美丽的风景。
合上这本书,我想:人,能不不做到保护自己的地球妈妈,不再虐待动物吗?
第32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习了《最后一头战象》后,明白了许多道理。我喜欢段嘎羧要走消息像长了翅膀似传遍全寨男女老少都来嘎羧送行许多人泣成声村长嘎羧脖子上系了条洁白纱巾四条腿上绑上了黑布老人和孩子手里捧着香蕉、甘蔗和糯米粑粑送嘎羧嘴边也没吃只喝了点水绕着寨子走了三圈
通过消息像长了翅膀似传遍全寨说明了人们都关心嘎羧从许多人泣成声体会人们都想让嘎羧走舍得说明了大家对有着深厚感情嘎羧绕着寨子走了三圈看得出也舍得寨子里村民嘎羧头重情、重义大象想念自己战友把自己埋葬昔日和自己并肩作战战友身边我们心位品德高尚重情义英雄读《最后一头战象》我读出了一种战象的品质,我读出了一头战象的风采。
《最后一头战象》让我明白了,动物身上也有人的感情,它们和人类一样,有怀旧的情感,有感恩的心。
故事中的幸存者——嘎羧,知道自己将要死亡的时候,不辞路途辛苦返回到百象冢,和其他的战象埋在了一起。
第33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今天我学习了沈石溪先生写的动物小说《最后一头战象》,读完后,我想了很多很多……那头忠诚的战象嘎羧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象。
《最后一头战象》这篇课文写的是在西双版纳有一头叫嘎羧的战象,它在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后,来到了自己当年曾经浴血搏杀的战场缅怀战事,它又来到了战友的墓前,在百象冢的附近,挖了一夜的坑。黎明时,它静静地躺在坑中,它选择了和它的战友们永远地躺在了一起,而不是到祖先留下的象冢里。
这篇课文使我明白了动物也是有自己的美好情感的。正如这头战象嘎羧选择的死亡方式,让我们感到吃惊。嘎羧临死前也没有忘记它自己十五年前披挂的象鞍,说明它时刻记着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的英雄场面,它忘不了当年和自己浴血搏杀的战友们。所以它在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后,独自走向了百象冢埋葬自己。这是何等的忠诚啊!就是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也不一定能做到吧?而这头战象却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首“忠诚之歌”。
这篇课文让我明白了:动物也有属于它们自己的情感,而美好的情感是不容亵渎的!
第34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最后一头战象》。
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战象,第二部分讲野猪,第三部分讲狗熊。其中,我最喜欢第一部分里的《象警》,下面我来讲讲吧!
那时候,作者在西双版纳当知青,所谓知青就是知识青年下乡干活。他上山挖草药,因为那时正处在七月末,热得要死,作者大汗淋漓,口干舌燥,他想到附近的小河里洗个澡,可是却听到了许多动物的叫声,他怕不安全,所以先藏起来,然后一看,好呀!他吓了一跳,几乎所有动物都到小河那里开会似的,仔细一看,他们好像谁也不怕谁,鸡站在黄鼬前面,马鹿蹲在红毛豺身旁。作者马上明白了,原来它们也热得不行了,甚至连猎物都视而不见了。可是,河中有鳄鱼,它们都不敢下水,后来,大象首先进入河里,因为鳄鱼怕大象,所以不敢过来,所有的动物们就跟着大象进入到河里洗澡、喝水,作者也进去洗了个澡。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作者是一个善于和动物相处的人,因为我也很喜欢小动物,所以很喜欢作者写的关于动物的小说。这本书真好看!
第35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最近几天,我刚刚读完了《最后一头战象》这一本动物小说。《最后一头战象》一共分为三个故事情节,分别是《最后一头战象》、《象母怨》和《雪豹悲歌》。
对于我来说,感想最深刻的是《最后一头战象》这一篇故事。因为我觉得故事中的老战象——嗄羧非常伟大,非常值得人敬重和尊敬。使我对战象嗄羧肃然起敬。《最后一头战象》这一篇故事向我们讲述了战象“嗄羧”在抗击日寇的战场上,幸运地存活了下来,被村民们用八匹马拉回了寨子,还被好心的村民们治好了伤。也正因为它是当时象兵队里唯一存活下来的一头战象,受到寨子里村民的尊敬和爱戴,并受到特殊的照顾。所以,它整日在寨子里优哉游哉地闲逛:到东家要串香蕉,到西家喝筒泉水。
时间一年又一年地过去了,在嗄羧要走向黄泉路之前,拿走了本来就属于自己的战象象鞍,从容不迫地走向了埋葬着从前和自己一起并肩作战的同伴们的百象冢。
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老战象嗄羧那生生不息的顽强的生命:它虽然是一头象,被人类称之为兽类,却具有很多称之为“人”的人所没有的高尚情怀。在它即将辞世的时候,也不忘了这片它曾经洒过热血的土地,特意跑到这儿来缅怀往事,凭吊战友!这表现了一头战象那璀璨蓬勃的生命之火,唱响了一首凄美高亢的丛林之歌。
第36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大象很聪明,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有着威武雄壮的身躯,性格多数情况下是温顺的,偶尔也会暴躁。原本对大象喜爱的我,在读过了《最后一头战象》之后,对大象有了新的认识,原来动物身上也具有和人类同样的情感。
这是一个悲壮又发人深省的动物故事。讲述的是曾经在抗日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最后一头战象嘎羧,自知生命大限以至,便佩上象鞍,来到打洛江畔缅怀往事,凭吊战场。最后在埋葬着战友们的“百象冢”旁挖了一夜的坑,黎明时分悄悄地把自己掩埋。
读完这本书,我被嘎羧的精神所震撼,它不被英雄的光环笼罩,不为自己的战绩骄傲,信守忠诚和责任,珍视战友之间的友谊,放弃对功名的渴望,它心里执着地眷恋着那片战场,还有自己曾经并肩作战的战友们。那份浓浓的战友情不由得令人肃然起敬,那股壮烈的气概涌在心头久久不能散去。这是一头多么有灵性的象,它放弃了安逸的象冢,它无法忘记战争的残酷,无法割舍浴血奋战的战友。它用尽自己最后的一丝力量来陪伴战友,并呼吁和平。
嘎羧是一头怀旧的象,拥有着高尚的情怀。它是大家心目中永远的英雄,它的所作所为谱成了一曲美妙的乐章,由衷地感叹战象的凝重与辉煌。我被这纯洁美好的情感感动着,它告诉我做人的道理,动物都能如此珍视友谊,信守忠诚,更何况是我们人呢?我们更要有信仰,更要珍惜朋友间的情谊。
现在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虽然没有激烈的战争,但却有残酷的杀戮,有的不法分子为了个人利益,残忍地杀害大象,贩卖象牙,看到一只只惨死的大象,我的心很痛很痛。我想对大家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请大家珍爱我们的大象“朋友”,给这位忠诚的朋友一个温暖的家!也请大家都来珍爱所有的动物,因为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是世界的一部分,我们的世界因为有了动物而更加精彩!
第37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寒假里,一位宋阿姨送我一本书,书的名子是《最后一头战象》作者是沈石溪。阿姨送我的时候说:“这本书特别好,读完后她都感动哭了。”回家后我就迫不急待的认认真真的读了这篇文章,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写了日寇侵占了缅甸,在战斗中,战象都陈亡了,在民工搬运战象尸体时,发现了幸存的战象,名叫嗄羧,过了二十几后,它在临死之前重新找到并披挂上象征身份的象鞍,走了一天一夜,来到战友埋葬的地方——百象冢,在旁边挖了一个坑,把自己埋在了那里。
在这篇文章里,嗄羧被村民治好伤后就在寨子里生活,它整天优哉游哉地在寨子里闲逛,到东家要串香蕉,到西家喝筒泉水,大象有灵性,在嗄羧快不行了的时候,它绕着寨子走了三匝,对救活它,收留它,并养活它的寨子表达了一种恋恋不舍的心情。全寨的男女老少也都拥到打谷场为嗄羧送别,许多人都泣不成声,村长在它脖子上系了洁白的纱巾,在四条腿上绑了四块黑布,老人和孩子送给它吃的,它什么也没吃,只喝了一点凉水。说明它很难过,它知道自己要离开了,吃不下东西。
嗄羧是一头很重情义的大象,它很想念和自己一块战斗的战友,所以它把自己埋在了并肩作战的战友身边,它是我们心中一位非常重情义重感情,而且品德高尚的战斗英雄。
第38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这是沈石溪一部动物小说,最初吸引我的是这本书的题目,可是读完后,我发现书中的故事更吸引我。
这些故事中最吸引我的是“黑熊舞蹈家”,讲的是一头叫“阿宝”的黑熊,本是阳光马戏团最棒的黑熊演员,一次为外事人员的表演中,它与另一只黑熊配角“圆球”的命运发生了变化,主角的位置被“圆球”取代了,“阿宝”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重归舞台。
这篇故事写得环环相扣,读起来津津有味,引人入胜。它告诉我不管是人还是动物,性格都很关键,往往性格温和,善良的会受到更多的喜欢;不管人还是动物,都有很强的自尊心,都渴望被尊重和认可;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不喜欢被强迫做不喜欢的事,都喜欢自由。
通过读《最后一头战象》,我被战象嘎羧深深地感动了,它至死不忘自己的使命,始终忠诚于自己职责。
读“棕熊的故事”时,我被棕熊母亲舍身救子的行为感动了,就像文中说的一句话:“只有母亲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把生的希望留给子女,把死的痛苦留给自己”。这就是母爱,无论是人还是动物,母爱都一样是最伟大的。
这本动物小说告诉我们,动物是有感情的,人类应该善待动物,尊重动物。
第39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最后一头战象》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小说。当我看到封面上那头栩栩如生的大象时,就喜欢上了它。我认认真真的阅读了《最后一头战象》之书,让我深深的感悟到动物是有灵性的,人和动物是可以和睦相处的。同学们,我们一定要保护动物,让人类的家园更美好……
《最后一头战象》写的是一头在日寇和象兵的战争中唯一活下来的战象——嘎羧,嘎羧被好心的村民救了下来,但身负重伤,于是村民们每天给它洗澡,每天给它准备很好的食物,在村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下,嘎羧的伤口渐渐愈合了。但它的一条前腿伤得太重而瘸了。在这最后的二十六年里,村民们天天给嘎羧最好的待遇,渴了饿了可以随便找一家人,他们都会给他最好的.水和水果。渐渐老去的嘎羧吃的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他不再吃东西了,当她在虚弱的站不稳时,嘎羧突然向村民要回了自己当年上战场用的象鞍,准备离开村子,村民听说了,纷纷赶来为嘎羧送行。嘎羧依依不舍的走了,这时猎人波农丁和作者沈石溪悄悄地跟着嘎羧去象冢。结果发现嘎羧去了“百象冢”——也就是上次抗日战争时战象死后埋的地方。嘎羧挖开土,跳进洞里和自己的战友们埋在了一起。波农丁和作者沈石溪看到了感人的一幕,默默地离开了。
这个故事诉说了一头战象和村民们深厚的感情。象是一种非常通人性的动物,在这个故事中描绘了这样一个感人的场景,嘎羧在临走前,绕着寨子跑了三圈,充分表达了嘎羧对村民们恋恋不舍的感情。这又让我想起了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一件事。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看见了一个小女孩在路上捡到了一只猫,它精心喂养了几个月。有一天晚上。附近有猫叫,原来是猫妈妈来找孩子了,小女孩打开门,小猫飞一般的冲了出去,女孩子好伤心啊,一会儿,小猫又回来了,小女孩高兴地抱起猫,最后小女孩还是让小猫回到了猫妈妈身边。同学们,动物和动物、人和动物之间都是有感情的。我们要好好保护动物,好好保护家园,让人和动物和谐相处。
同学们,是《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和动物彼此产生感情后,不但很难分离,还会因为分离,而造成生命危险!让我们大家心连心,手拉手,共同保护动物,保护家园,加油吧!
第40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象性格温顺,是人们的伙伴,但它只是动物。不过,在读了这本书《最后一头战象》后却让我感受到,动物身上也有着人类的情感。
课文讲述了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一头大象——嘎羧。它自知生命大限以至,便重披象鞍,到江滩缅怀往事,凭吊战场。最后,它来到埋葬自己战友们的“百象冢”旁挖了一个坑,庄重地把自己掩埋的故事。
这是一头“怀旧”的战象。嘎羧原本是得去祖祖辈辈留下的象冢长眠的,但它没有。我想它一定是无法割舍战争时光,无法忘记战友们。它告诉我们历史不能重演,而历史也不能忘记。
这是一头“纯洁”的战象。嘎羧的心里,不是对功名的渴望,不是对自己战绩的骄傲自豪,而是并肩作战的战友,是慈爱的波农丁,是善良的乡亲们,是它久久渴望的和平与安宁。的确,没有什么可以做到永恒,但是,我们必须要守护自己最珍惜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拥有心灵的净土。嘎羧比我们更早懂得这一点,因此,它二十六年来一直怀有纯洁的心。在它那为所有人动容的壮举面前,我们都是那么渺小。
这也是一头“忠诚”的战象。“忠诚”是因为它临死时重披象鞍,它希望自己是最后一头战象,希望这个世界永远和平。当我读到课文中的这句话,“二十六个春秋过去,象鞍已经破旧了,仍显出凝重华贵,嘎羧披上象鞍,平添了一股英武豪迈的气概。”从中我读懂了象鞍上记载着凝重的历史,记载着嘎羧的忠诚,垂暮的英雄,博大的胸怀仍在!
读了这篇课文,令人回味无穷,促人深省,动物尚且有如此的高尚情怀,我们人类是否应该有更深的感悟呢?
第41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嘎羧来到江边,二十六年前的往事历历在目:敌人带着刺刀来了,嘎羧和战友奋力抗敌,敌人的机枪朝象群扫射,嘎羧在队伍中看到一匹匹战象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下。它们背上的人拿着火枪却如同摆设被敌人压得抬不起头,可恶的机枪,嘎羧想。“呕”伴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叫,那只大公象罗罗虽然身中数枪,却顽强地冲向敌人的机枪阵地。嘎羧看清了它的目标—炸药桶,它发出悲壮的吼叫声。轰一声巨响,敌人的机枪阵地灰飞烟灭。象群朝敌人扑来,失去了最好伙伴的嘎羧几乎疯狂了,它奋勇杀敌,象牙一下就穿透了三个敌人的胸膛,它背上的人也用机枪杀了好几个敌人。这时,嘎羧看到了一个用沙袋筑成的屏障,上面架着好几挺重机枪,只听见“嗒嗒嗒”几声,一排排战象倒地了。背上的人们并不慌张,拿起几颗手榴弹扔了出去,几声巨响过后战象们冲破浓烟一直把敌人赶到了打洛江畔。它们中了埋伏,敌人的手榴弹像流星雨一样朝它们砸过来,八十多头战象现在只剩不到十头了。嘎羧正要冲向敌人,却被一头战象撞开了,它刚想发怒,发现身边躺着三颗手雷。手雷爆炸了,嘎羧被一块龟形礁石挡了一下才幸免于难,但它失去了知觉,当它再次睁开眼睛时,看到了波农丁那张焦急的脸。
嘎羧从回忆中惊醒,再次踏上征途。它在百象冢旁挖了一个浅坑,自己跳了进去,和曾经并肩战斗过的同伴们躺在了一起。
第42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你们知道动物小说大王是谁吗?当然是沈石溪了!而在暑假,我有幸读到了他的一本书《最后一头战象》,并写了一篇读后感。
主要内容:解放前的西双版纳,傣族的最高领主叫召片领,他曾经有一只威风凛凛的象兵,但是和日寇打仗时,我方八十多头战象全部中弹倒地,战斗结束后,召片领让大家在洛江边挖一个巨坑,把阵亡的战象埋葬了,还立了一个碑:百象冢。在曼广的民兵搬尸体时,发现还有一头像还活着,叫嗄羧,由村里一个叫波农丁的人养着,这象已经五十岁,象在死之前会有预知,到它们家族的象冢去,于是作者和波农丁跟着嗄羧,让他们感到意外的是它并没有去象冢,而是和老战友埋在了一起。
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部分是,嗄羧来到“百象冢”的石碑前,选了一平坦的土地。一对象牙就像两只铁锹,在地上挖起来,土地翻松后,他又用鼻子把土坷垃清理出来,继续挖。他已经几天没有吃东西了,由于体力不支,挖一会就要歇一会,太阳落山了,他依然在挖。他的坚持不懈让我难忘。
感想:据科学家考察,全世界野生的非洲象和亚洲象只剩四十万头,因为每年都加共约六十万吨象牙,这等于要捕杀四万五千头大象,不少人还喜欢用象牙饰品,我国已将亚洲象列为一级保护动物。你拒绝象牙饰品,就是拯救了聪明可爱的大象。
第43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深有体会。那些战象们
死也要死得悲壮,死的英姿飒爽。
这个故事讲的是:在一场前所未有的战争中,无数的战象为了祖国的千秋大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唯独有一头战象还在呼吸,于是人们就把它带了回去。很快,凭着象灵敏的感觉,它知道自己的生命只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了,可它死也要带着自己的象鞍,拿到象鞍以后,这头象才安息地躺到象墓里。
我觉得这头象死得很有骨气,他虽然是唯一活下来的战象,但它没有因此目中无人。而是按照平常家养象的生活一样平静。临死它只想跟它并肩作战时的好伙伴象鞍在一起,和一起并肩作战的象战士埋在一起才能死得安心。
由此联想到一些战士,一些英雄,细细回想他们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流传千古的感人故事,他们也全都是国家的栋梁之材。
一代大侠荆柯,他就是感到秦王统治的制度太残暴,于是以献地图为理由,找机会刺杀秦王,临行前,他高声吟诵:“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他明知道此行凶多吉少却义无反顾,最终死在秦王的咸阳殿上。
文天祥被敌人捉住,他坚决不投降,在押去刑场的路上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句千古名句永远激励着后人。
一个人只要做了为祖国努力奋斗的事情,他死了也觉得安心。这样的人会被永远记住活在人们心中。我崇拜他们,我也要做这样的人。
第44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就是《最后一头战象》。
在这本书里,出现了老战象嘎羧,野猪黑旋风,被沈石溪救的小熊,这些动物的故事都描写的十分有情感,引人入胜,我最喜欢的一个就是老战象嘎羧的故事。
老战象——嘎羧是在战争中唯一幸存下来的一头大象。他受伤了,村民们给他治伤口,精心的照料他,但是动物也是有寿命的,当嘎羧知道自己的寿命将至的时候,用吼叫让村民们为它带上沉重的象鞍,当我看到书中的这句话,“二十六个春秋过去,象鞍已经破旧了,仍显出凝重华贵,嘎羧披上象鞍,平添了一股英武豪迈的气概。”可以看出象鞍上记载着凝重的历史,记载着嘎羧的忠诚,这个象鞍对嘎羧也十分重要。带好象鞍后,嘎羧向村民们告别,表示对他们的感激之情,然后便向大山里走去,去与自己并肩作战的兄弟们死在一起。
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内心深受撼动,嘎羧是一头多么忠诚的战象啊。临死的时候重披象鞍,它希望自己是最后一头战象,希望这个世界永远和平。他走到当初自己和兄弟们一起作战的地方,挖了个坑,躺在里面,和他的兄弟们在一起,这是一头多么重情重义的战象啊。我为它赞叹!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动物之间也有着自己的情感,也有着自己的想法,也有着自己的情绪,我们人类又怎么能再去伤害他们呢,给动物一个和谐的家园吧,不要再为了自己的小算盘,伤害了那么多的动物!
第45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那本书的名字叫《最后一头战象》。读完后,使我深受触动。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人和人之间需要互相感恩的。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大森林的早晨。小象踩中了一个钉子,泪血汪汪。公象和母象看见了小象的痛苦,真是心疼极了。可是却爱莫能助。于是,它们四下寻找帮助,当它们看见了“我”这个“赤脚医生”,立马把“我”给截住了。它们示意“我”给小象治病。公象和母象用出了各种各样的办法,这才使“我”明白。它们不想看小象忍受着这样艰难的痛苦,“我”被它们深深地感动了,并且帮助它们医治小象的伤口。
“我”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可是“我”并没有想到,一件感人的事却在今天发生了。“我”又一次路过了这片大森林,在地上看见了一个野蜂窝。“我”看到了不仅是一个野蜂窝,还看见了一个庞然大物———————大象。她用友好的眼神看着“我”,挺立在那里,似乎在告诉“我”:“这窝蜜是给你的。”这时,“我”认出来这是我曾经遇到过的那只母象。这时,那只公象和小象也顿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公象用那浑厚的嗓间向“我”唱着那感激的歌曲,它用它那内墩墩的鼻子亲“我”的手,亲“我”的脚。仿佛在说:“谢谢你,谢谢你!”而小象在“我”身边跳跃欢沸,用质感的鼻子触着“我”的脸,“我”的肩和“我”的手,痒痒的。但是“我”又觉得很温馨,很幸福,来到了仙境一般的境界,把“我”包裹在感恩的所氛里。“我”觉得,“我”今天最大的收获,那就是唯一的—————感恩。
大象都学会了感恩,所以我们人类一定也要学会感恩。
第46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读《最后一头战象》,我被大象的正义和勇敢的精神所感动。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象警》这一篇。
西双版纳,一个美丽而神奇的地方。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成群的动物在炎热的山上活动了一天,极度干渴,渴得嗓子冒烟,火烧火燎般难受,黄昏时分它们都想到罗梭江痛饮一顿,而对近旁的危险漠然视之,水对它们充满着无限诱惑。可是罗梭江边耀眼的白沙滩上,横七竖八地躺着数条鳄鱼,江中几条在自由地游弋,仿佛尽职尽责的卫士。那是让人心惊胆寒,凶猛恐怖的恒水鳄。成群的动物望而却步,望水兴叹。试想那是何等的残忍。
就在他们陷入绝望之际,一阵雄浑嘹亮的象吼传来,一排雄赳赳的大象向江边走来,动物们都两眼放光,露出欣喜的表情,小鹿蹦蹦跳跳载歌载舞,孔雀开屏表达灿烂的喜庆,顿时动物们欢腾起来了,好像终于盼来了救星。象群跨出树林,挥舞长鼻,撅起象牙,高声吼叫,阔步向前。动物们兴高采烈地跟在大象后面,浩浩荡荡拥向江边。鳄鱼刚才还神气活现,见此情景,仓皇而逃,他们可不想挨大象的长鼻子。
大象自动的散列呈扇形,布下一道椭圆形的警戒线。动物们在水里尽情的享用、嬉戏,大象不但保护着它们的安全,而且维护着动物们之间的秩序,让大家和睦相处。
读完该文,我被大象感动,试想动物尚且能够如此。何况我们人呢?
第47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最后一头战象》。虽然这本书里有三个故事,但我最喜欢且让我受益匪浅的是熊的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本书的作者和一头母熊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沈石溪在外面调查完以后返回基地的途中,发现一只只有四十天大的小熊仔,被一只豹盯着,他立刻将熊仔抱在怀里来到基地。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沈石溪充当熊仔的妈妈给它喂食、洗澡。
可母熊不知道情况,以为是沈石溪把她的孩子偷走的,所以母熊经常来偷袭他。但在最后关头母熊不计前嫌来让沈石溪照顾她的孩子。
受到攻击并生命垂危的母熊抱着露出的肠子忍受痛苦诠释了伟大的母爱。
难道我们在生活当中不也是这样吗?我记得在我小的时候我经常流口水,要用到的围兜也很多,妈妈从她的一件衣服上拆下无数的布来给我做围兜,线针曾无数次刺破妈妈那光滑的手,但妈妈却不以为然,依旧帮我做围兜,那围兜又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反复用的,用过的必然是要洗的。你想想拿手在夏天放到水里还行,但到了冬天把手放到冰冷刺骨的水里还要洗完我的围兜那得多没煎熬和痛苦呀!可妈妈年复一年的帮我洗,那修长的手指都有皱纹了,可妈妈不抱怨,还说这是应该的。
是呀,可怜天下父母心,百善孝为先。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做一个有孝心的儿女吧!
第48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读了《最后一头战象》后,我受到了深深的震撼。
《最后一头战象》讲的是战象嘎羧在抗日大战中幸存下来,成了村寨里的英雄,几十年后,嘎羧自知大限将至,它没有去祖先留下的象冢,而是去了埋葬着战友们的百象冢,和并肩战斗的同伴们躺在了一起。它是一位品德高尚,重情义的英雄。
这本书写得非常震撼人心,我敬佩嘎羧的善良与忠诚。在将要离别之时,它围着村寨走了三圈,告别这对它如同亲人一样的村民们,动物也是有灵性的呀!
嘎羧最终躺在了百象冢,没有去祖先留下的象冢,而是和并肩战斗的同伴们躺在了一起。嘎羧是多么忠诚啊!
我被嘎羧的善良与忠诚所感动。当年那场惊天地泣鬼神的血战,让嘎羧终身难忘。他盼望着和平,不想再有战争发生。嘎羧站在打洛江畔缅怀往事,它在怀念它的战友,在打洛江畔守着战友们的灵魂!这头战象是多么重情重义。为了和战友们生死在一起,它连祖先留下的象冢都没有去,而是选择了百象冢,和曾经浴血搏杀的战友们歇在了一处。这是多么的难得!象,它们的友情有如此力量;象,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它们的情比人的情更真切,更动人,更长久。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很多。连动物都能如此的忠厚忠诚,我们作为人类,难道还不如象吗?!嘎羧是那样的伟大,它的泪水,换来了亲人的相聚;它的鲜血,换来了一方的平安;它的身躯,为人们开辟了一条安全的路。在嘎羧的身躯下,我们是那样的渺小,我们向嘎羧这位英雄致敬!
第49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我喜欢阅读沈石溪伯伯创作的一类动物小说。他的动物小说我基本都看了个遍。他的作品不仅好看,而且耐看。有些作品我都看了好几遍,但还是百看不厌,而且每次看完后留给心灵的洗涤都是那么的不同。象什么《第七条猎狗》啊,什么《鸟奴》啊,什么《骆驼王子》啊,那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都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可最让我感动的却不是这几本名作,而是沈石溪系列中,经典中的经典——《最后一头战象》。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感人的故事。曾经在抗日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最后一头战象——嘎羧,自知生命大限已至,便再次佩上象鞍,来到打洛江畔,缅怀往事,凭吊战场。最后在埋葬着战友们的“百象冢”旁,刨开一个大坑,庄严地把自己掩埋了。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热泪盈眶。这是怎样一头战象啊!没想到,这样温顺的大象竟也会做出如此壮烈的举动。它在二十六年后的一个早晨,在已经预知了自己的死亡后,要回了它的象鞍,独自出走,坦然面对死亡。它去了当年浴血奋战过的战场,缅怀往事。这么多年,时光流逝,岁月变迁,曾经的一切的一切依然浮现在它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它临死前也不忘故地重游,因为这里埋葬着它曾经的战友。我仿佛走进了二十六年前,象兵们与日寇作战的情景。望着一头头战象如山一样垮下去,嘎羧神情呆滞,泪光闪闪。它长吼一声,冲破防线,突然一声巨响,嘎羧轰然倒地……这是多么可贵的友情啊!没有想到象的情感也会如些真切,感人。当嘎羧终于与伙伴们躺在一起时,我的心情凌乱而复杂。
我为它悲伤,它是如此的忠诚!它的死令人万般遗憾和心痛,但我又为它而高兴,它终于如愿了,它终于和它久违的战友们“重逢”在这片土地上……
第50篇:《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
读完了《最后一头战象》,心里不得不佩服那最后一头战象—嘎羧,它是那么的勇敢,那么可爱。
大概故事是这样的:解放前的西双版纳,傣族的最高领主叫召片领,他曾经拥有一支威风凛凛的象兵。所谓象兵,就是骑着大象作战的军队,象兵比起骑兵来,不仅同样可以起到机动快速的作用,战象还可以用长鼻劈敌,用象蹄踩敌,直接参与战斗。一大群象排山倒海般的扑向敌人,战尘滚滚,吼声震天,势不可挡。
1943年,日军侵占了缅甸,铁蹄跨进了和缅甸一江之隔的西双版纳边陲重镇打洛。象兵在打洛江畔打了一仗,战争异常激烈,枪炮声,厮杀声和象吼声惊天动地;鬼子在打洛江里扔下了七十多具尸体,我方八十多头战象全部中弹倒地,血把江水都染红了。战斗结束后,召片领让大家在打洛江边挖了一个长宽各二十多米的巨坑,把阵亡的战象隆重埋葬了,还在坑上立了一块碑:百象冢。
曼广弄寨的村名们在搬运战象的尸体时,意外地发现还有一只公象在喘息,他的脖颈被刀砍伤,一颗机枪子弹从前腿穿过去,浑身上下都是血,但还活着,这是唯一幸存下来的战象,它叫嘎羧,好心的村民为他疗了伤,虽然它脖子歪得厉害,象嘴永远闭不拢,整天还滴滴答答的淌着口水;一条前腿也没能完全治好,短了一截,走起路来颠颠倒倒;本来就很稀疏的象毛几乎都掉光了;皮肤皱得就像脱水的丝瓜;岁月风尘,两只象牙积了厚厚一层难看的黄色。但是它是战象,它是功臣,受到村民们的尊敬和照顾……
直到有一天,它要慢慢的走向象冢,那一天,他向我们索要他的东西了—象鞍,我们才知道他要离开我们了,它是自己走去的,人们纷纷从屋里出来想送它最后一程……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都要依靠自己,不能依靠别人,要勇敢的面对现实。
以后,我要做一个什么事情都自己独立完成的人,不再依靠父母!
看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我们很有必要写一篇
八佰观后感1
现在有一个电影特别火,那就是《八佰》,暑假快结束时,这个电影上线,随后就掀起了热潮,人们无时无刻都在谈论这部电影,我也想看看这部电影,昨天晚上,写完作业,就去看了这部电影。
这部电影讲了抗日时期,上海被日军轰炸,只有上海租界没有被炸,日军想进入上海租界,可却被四行仓库里的四百名国军守着,四百对几万,多大的差距,人们说他们守不过半天,可是他们却守了四天,最后他们的长官下达命令,让他们进入上海租界,放弃坚守。
这是一部抗战剧,也是由真实的故事改编,不难想象那时有多困难,在第三天时,日本扬言要在三个小时内攻下四行仓库,日本立马发起猛攻,日本为了打破墙体,组成了一个铁皮阵,也就是日军头顶一个大铁皮,让国军枪打不进去,手榴弹扔不到。这时一位国军做出了自杀的举动,他身上拿着好几个手榴弹,跳了下去,成功炸到了日军,其他几个国军见到之后纷纷效仿,最后成功击退了日军的进攻。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好死不如赖活,能活为什么要死,可有这样一群人,不怕死,困难来临之时,冲杀在最前面,他们就是抗日军,如果不是他们,我们泱泱大国早已沦陷。
让我们铭记历史,从惨痛的历史中汲取教训,好好学习,报效中国。
八佰观后感2
最近一部叫《八佰》的爱国电影很火,于是我和爸爸约定好一定要去看。观影之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部电影既感动又精彩,的确很值得一看。
电影讲的是淞沪会战后期,谢晋元所率524团第一营死守上海最后一块阵地,坚守闸北四行仓库。谢团长带领400余兵,掩护主力部队撤退的真实历史故事。“八百壮士”抱着为国捐躯的决心,誓死守卫。我很敬佩他们的坚定,更佩服谢团长,如果不是他把战士管理得好,应该就会有逃兵出现吧。
我最印象最深的是战士们在四行仓库上面护旗的场面,绝不让旗子倒下来。直到最后,护旗的战士全部牺牲的时候,也不忘把旗杆竖得笔直笔直的。
这部电影让我知道了一段保护上海不让日本人占领中国的历史。看完影片后,我真的是感慨万千,我们一定要牢记历史,勿忘国耻!爱我中华!
八佰观后感3
这部电影结束时,全场鸦雀无声,都在默默的离开,这样的场景绝无仅有。大家心情都很沉重,忍不住的默默流泪。值得肯定的这是一部好的历史题材电影,以历史为框架进行改编,刻画出在抗日时期军人民众的真实写照。我觉得一部好的历史题材电影,就是在大家观影结束后忍不住思考,并且去了解背后的历史。让我心生惭愧对这段历史知识的空白,这部影片是我重拾历史认知的契机。的确这样历史应该被人记住,更多的抗日英雄更应被人铭记。而“他们”的出现就是群像而非个人,“他们”没有决策的权利,或许姓名都没能载入历史,拼死战场,为抗日战争做最后的牺牲。
《八佰》全篇的战场群像是以一群小人物的心理刻画展现,在家国情怀、民族危难之际,小人物随之成长,以细腻的心理写实手法层层递进情感。在不同小人物的成长过程中,也反映着当时各种类型各种群体各种不同的内心活动。更是以一条河作为天堂和地狱的讽刺,在战争年代大多数民众由麻木转变为全民抗日的内心转变。这部影片中你记住的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而是一个群体。他们向死而生的精神,全场有多个事件不断地有层次的烘托宣扬爱国情怀。整部影片的故事流畅性很细腻同时也很悲壮。电影的观感带入性很强,仿佛就在经历着这场殊死搏斗。“隔岸相顾,盼愿再无喧嚣。”“国人皆如此,倭寇何敢!”震撼人心,牢记历史,勿忘国耻!
中华民抵御外侮民族气节未曾改变,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新中国的成立。珍惜和平年代!
无论大家以何种角度去解读这部电影,文明理性讨论。
八佰观后感4
今天,妈妈带着我来到了电影院,看了电影《八佰》。
这是一部抗日片,根据保护上海四行仓库的真实事件改编而成。电影刚开始的时候介绍了上海四行仓库,由420位官兵来守护。
刚开始日本兵来攻打的时候,中国士兵用伏击战把日本兵给打了回去,把尸体扔到楼房外的水里。为了锻炼新兵,长官让几个新兵近距离将日本的俘虏给击毙,新兵们吓得都不敢拿枪,战争的残酷,鲜血使他们心里崩溃,但是没有办法避免。日本人的武器比中国先进得多,开着防弹车和一个大型机器拆掉三个窗户,企图强攻,然后呢,中国士兵无奈之下,背着炸药包,然后从楼上跳下去,每跳一个人,都会高喊着:“我叫xxx”,随之与装甲车同归于尽。看到这个场面,观众们无不流泪,我们的战士,就是这样,用自己的身体和生命,对抗日军的先进武器,把日本军打得魂飞魄散。记住吧,每一位英灵的名字,每一个中国人,都不会忘记他们,那一个个名字写进了历史,刻在我们心上。
为了死守上海最后一块阵地,只有420人的第一营,号称“800”人,虽然失败了,但还是完成了任务,达到了预期吸引日军注意,掩护主力撤退的效果。升旗那个场面,同样让我们泪流满面,同时热血沸腾,在明知道升旗会引起日本人疯狂的报复和更激烈的攻击,为了唤醒每一个中国人,他们用血肉之躯,把旗子高高升起。一边流血奋战,一边却歌舞升平,当时的民众,还没有意识到战争的危险和民族的危机。
耳边至今还响起团长谢晋元说的话:“虽然我这场战斗注定是失败的,但是我要用自己的鲜血唤醒全国四万万同胞的觉醒。”英国租界同意说让中国士兵从租界撤离,本来是中国自己的土地,却变成英租界,冒着枪林弹雨过了桥,却被迫被解除了武装,这是多么耻辱!后来,撤离了的士兵们大多结局悲惨。
在电影里面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小湖北,小湖北还是个小孩,他很害怕战争,但是随着他在老兵的带领下,越来越不害怕了,奋勇杀敌,在战争中成长,在血的洗礼下勇敢。
看完这个电影后,我知道了,我们的今天来之不易,无数的先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今天的中国,少年强则国强,我们应该努力向上,不能做平庸之辈,让中国强大,傲立于世界。
八佰观后感5
疫情以来,第一次走进电影院,为的`是管虎的《八佰》,我知道,管导不会让影迷们失望,无论是小人物题材的小制作,还在这样一部还原真实历史故事的大制作电影。
当那英演唱的片尾曲《苏州河》响起,迟迟不愿离开影院,只因想看看很多真实人物介绍,知道他们的名字和籍贯。
感谢管虎在和平年代给我们还原了这样一个真实的历史故事,拍摄场景震撼,拍摄手法巧妙,镜头设计总是巧妙从租界记者的望远镜内转场到战场,强烈的对比感震慑着每一位观众,无论是彩色繁华的租界,灰黑破旧的四行仓库形成的对比,还是镜头的最后,高楼林立的现代大魔都依然挺立的满布弹孔的大楼旧址。
再一次看到管导作品常用的色彩突出手法,近乎黑白色的战场中,留着鲜血的白色不倒骏马,表现中国军人毅力不倒的献身精神和预示受尽欺辱的中华民族终将会屹立在世界之巅。
特别让人感动的是所有贴近人性的真实表达。没有人生来就是英雄,在成为英雄前他们都是普通人,很多角色思想转变非常贴近人性。害怕,想回家,最后无论是正规军,杂牌军,还是游击队,都是为了中华民族的荣誉而战斗,用谢晋元团长的那句话,是作为种子去叫醒另外的人。
个人建议是非常值得走进影院观看,因为,震撼,感动,真实!致敬那场战役中牺牲的以及幸存的人们,无论是留下姓名的,还是不知名的英雄,无论是军人还是平民!
和平年代,国人,需要被唤醒这种民族精神。
八佰观后感6
若不是观看了管虎导演的那场《八佰》,我的思绪怕是永远不会回到1937年,沪淞会战末期。
大多数人物的名字早已记不清楚。在国家生死关头觉醒的军人数不胜数。没有什么英雄是天生俱来的,然而就是这些芸芸众生中的小市民们,在看着自己身旁的战友一个个相继被枪淋弹雨击中,那眼神从惊慌转向了坚毅。每日晚上,对岸的英法租界莺歌燕舞,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而四行仓库的士兵们却正在悲壮地互立遗嘱。
四天的时间也许只是短短一会儿,而小小的四行仓库早已承受不住太多的苦难。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义无反顾地束上炸药包从楼上跃下,炸得血肉模糊。对岸的人们倾听着他们即将烧尽的生命做出的最后呐喊。不知那烧焦的气味是否犹如流星划过,给予中国一丝新的希望。枪眼无情,血淋淋的镜头反复上演,然而真实的历史只比眼前的更为残酷。
年仅十三岁的小湖北在四天之内,看着他的舅舅在对面的钟楼上被凌迟处死,目睹他的哥哥在护住国旗之后流血过多而活活死去。在这样的时刻,他只听到人们对他说:“活下去,替我们看看这个世界。”然而,这个世界又该是如何呢?在他夺过旁人的酒一饮而尽时,那一声“老子不怕”是迅速成长的标志。
外国人一字一顿地对谢晋元说,他们只不过是在演戏给西方列强们看罢了。那一刻,谢将军的脸庞上写满了茫然和失望。11月1日,国民革命军524团整建制退入租界退军。中国投降,并不是所有的努力与牺牲都会迎来一个童话式的结局。当我们的民族病了的时候,这些牺牲只能是无谓的牺牲。
他们说他们会微笑着死在霓虹之中。如今上海的东方明珠承载着国人的骄傲。灯光缤纷之下,国人的生活透露着幸福与安详。他们牺牲后化为的尘埃依旧游离在此。那一张张义无反顾的脸,永远、永远不会令人望却。
八佰观后感7
还记得半年前你看的什么影片嘛?记得大银幕开启的音乐声吗?记得光影中的那些笑和泪吗?180天后久别重逢,最难的时刻总会过去,大幕开启,疫情后的第一电影,约嘛?
如预期中的《八佰》中的不乏燃点泪点,某种程度上填补了我对四行仓库保卫战中壮怀激烈的想象,但是这种填补因为审慎而让我刚看完时甚至微微有点不满足,觉得导演在对这场战役的正面褒扬也即“热血”的叙事上稍显吝啬,让人看到了更多热血之外的多角度的审视。然而回头细想时,又恰好是这些多角度审视让战役更加真实和耐人回味。
《八佰》是根据真实的历史事件改编,这起历史事件,便是抗日战争时期著名的淞沪会战。1937年淞沪会战末期,国民革命军第88师524团留守上海四行仓库,与租借一河之隔,孤军奋战4昼夜,造就了罕见的被围观的战争。这部电影讲述的正是这一场被世界围观的死守,这些由团长谢晋元率领的四百将士,便是坚守在上海市区的最后一支中国部队,后人称其为“四行孤军”——为壮声势,四百人对外号称“八百人”。这支队伍年轻,也缺乏作战
影片最后,“八佰壮士”冒着敌人密集的火力、在枪林弹雨中冲桥撤入公共租界时,我已泣不成声,结束出来的观众大多带着久违的泪痕和激昂的情绪。影片最大的激发了悲壮的血性!一种舍我其谁的勇气,一种大义凛然的牺牲,一种慷慨激昂的斗志!一种久违的家国情怀和抗争意识,凝聚了中国军民齐心抵抗外辱的共同情绪,慷慨激昂。无论世事如何变迁,历史都不应被忘记,英雄更不应被遗忘。
八佰观后感8
管虎导演的《八佰》上映后,我一直密切关注着,近日有幸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观影活动,也算圆了观看《八佰》的心愿。
电影讲述的是淞沪会战末期,中日双方激战已持续三个月,上海濒临沦陷。第88师262旅524团团附谢晋元率四百二十余人,孤军坚守最后的防线,留守在上海四行仓库。“五人为伍,百人为卒”,于是影名《八佰》。
伴随着灯光的关闭,电影开始:一支保安团穿梭在杂草丛生的荒原,几个人嘴里念叨着湖北方言,“迅速打扫战场,秋收前回家收庄稼”。怀着疑惑的想法随着镜头一拉,不远处便是黑烟滚滚、断壁残桓、满目苍夷的上海城,心里一窒,他们此去必凶多吉少。镜头一转,保安团被日军发现,没有组织起有效的反击,不得以以逃兵的身份误打误撞被编入了四行仓库的国民革命军第八十八师五二四团。
随着镜头一暗,一条苏州小河分隔了四行仓库与英法租界地,一面是天堂,一面是地狱,形成强烈对比,南岸灯红酒绿、车水马龙,北岸炮火连天、尸横遍野,给人印象深刻。
影片中战斗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尤其是日军组队扛着钢板阵冲到最薄弱的西墙下,爆破楼体,我方手榴弹又不起作用,在这最万分危急的时刻,一个从电影一开始就没出现的小角色却让我记住了他的名字—陈树生。
他脖子上挂上两捆手榴弹,冲向被日军炸开的墙口,拉开弦又身中数枪,毅然决然的纵身跳了下去。嘭!接着一个又一个战士捆着手榴弹跳了下去,听到那声“娘,孩儿不孝了!”我已经控制不住眼泪,握紧的的拳头一直没松开过,正所谓“我以我血荐轩辕”。
国难当头之际,看赌场的小刀哥、台上的戏子、女童子军、没了工作的老师,都成为了英雄的化身。恰恰是这样一群卑微的普通人克服了对死亡的恐惧顽强的抗战,宁死守护国旗不倒。
这部电影观看完,我迟迟不能从悲伤中缓解过来。可以说电影中的许多片段让我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生命的脆弱。还有来自民族苦难的同情,也来自同胞向死而生的勇气,小人物在家国大义面前的舍生取义。
电影之中的那匹大白马,在如此混乱的战争环境中,通体雪白、长鬃飞扬,它代表的是希望和未来,也是代表了中华民族的无畏不屈精神的延续。历史虽然过去了,但是我们要牢记历史,要努力变得更加强大,才不会让历史重演。
向逝去的先烈们,致敬!
八佰观后感9
没有意向去观看这部电影,但耐不住身边好友各种对它的夸赞之词,鼓动我一定要去看看。我是排斥看战争片的,因为不想去直面那悲壮的历史。这次,冲着它21亿的票房,催生了我的好奇心,决定一睹“风采”。
果不其然,影片的开头就很摄人心魄,几次不忍看下去但又终究被心底强烈的愿望所打败。我想关注这英勇的壮士们,关注他们的命运。
“八一三”淞沪战役进行到最后阶段,因为宝山大场防线失守,国民党七十万人的军队全线西撤,守卫大场防线的中国军队第88师第524团420余人,在副团长谢晋元的带领下,奉命死守上海最后一块阵地——四行仓库。
区区400余人,谢晋元为了鼓舞士气,迷惑敌人,对外仍用团的番号号称有800人,这就是影片名的由来。什么叫“隔岸观火”,它的最新释义我想就是岸的这边血肉横飞,岸的那边却歌舞升平!区区租界,就是天堂与地狱的代言!
那坚守的四天四夜,孤立无援,他们有的只是对万万百姓的责任,对民族振兴的期许,更为了百家团圆的梦想。有的只是满腔热忱,是那“舍身为大义”精神,是那绑着炸药包英勇就义的大无畏,是为了作为中国人的无限自豪!
这些就足够了,足够一个又一个的勇士,甘愿抛头颅,洒热血,即使他们中还有孩子,他们的年龄本应在父母身边尽情玩耍,在残酷的战争年代,却直面死亡。
当战争进入尾声,四行仓库所在的闸北已被日军占领,到处挂满血腥的太阳旗。当中国童子军女队员冒着生命危险为八百壮士送去了国旗,当看到谢晋元向全体战士传达“死守四行仓库,与最后阵地共存亡”的命令,当看到他带领战士们一起,将那边鲜红的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四行仓库的楼顶时,两岸观战的民众激动万分,无不欢欣鼓舞。而在影片之外,我听到了影院里不少人的强忍泪水的抽泣声,眼泪就这么在眼眶打转,这一刻,是身为中国人的自豪!当看到敌机对着护旗队伍疯狂轰炸,我们的壮士按组按列,前仆后继,就为了不让五星红旗倒下去……影片外的我们也握紧了拳头,暗暗喊着“加油!加油!”敌机最终被打跑了,我们的壮士却也付出了几十条鲜活的生命……
完成了掩护的使命后,他们奉命撤出四行仓库,撤退到公共租界。租界与四行仓库仅一河之隔,那段桥却是掌握着他们生死之桥,他们知道活着过桥都只能是奢侈,谢晋元沉重地说“人死了,也要干干净净的。”大家依次排队洗澡,给自己垒好了衣冠冢,等待第二天的“生”或“死”。
日军怎会放过这八百壮士,机枪的扫射,多少人在即将踏到租界旗帜距离的时候,倒了下去。谢晋元亲眼看着他的战士们倒在了自己的面前,无能为力的又焦急万分的眼神除了命令大家“全部冲桥”,孤注一掷为自己性命一搏,竟然毫无办法,如果可以,他恨不得变身超级战士,将鬼子杀个精光来保自己的战士们性命无虞吧!
“中国不会亡,中国不会亡,你看那民族英雄谢团长;中国不会亡,中国不会亡,你看那八百壮士孤军奋斗守战场”。这段历史是另一种我们无法想象的人生,唯有铭记。
八佰观后感10
如果不是《八佰》这部电影,四行仓库这个地点不会勾起我那么多的思绪。因为四行仓库就在上海,在这里生活这些年多多少少也听闻过它的故事。但它在我脑海中的印象,仍然只是“一个抗战遗址”而已,不会是我想专程前去参观的地方。
毕竟,我的家乡是革命老区,处处皆是抗战遗址,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井冈山,确立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三湾……都是历史教科书上须重点记忆的内容。四行仓库,大概只能在历史教科书上小字部分里出现。
参加这场保卫战的中国军人,共四百多人,对抗日军四天四夜。和整个淞沪会战100万人的规模相比,终究还是太小。而且,它的输赢对于当权者来说,不太重要。因为它只是为了在国际社会上博取同情的一场表演。但,这场战争注定意义非凡。因为,它为掩护主力、工厂与物资内迁赢得了时间。因为,它为中日战争中规模最大的一场战役,画上了一个光彩的句点。因为,它与别的战争不一样,不仅仅有激烈的交战双方,还有隔岸观火的各国民众。
所以,在那四天四夜里:四行仓库身处地狱,对岸的租界歌舞升平。四行仓库里,衣衫褴褛枪林弹雨;隔岸的租界内,旗袍洋装觥筹交错。
四天四夜里,每一天的会战中,都有生命极其悲壮地逝去。影片中每一次交战的场景,都紧张激烈,加上快节奏悲壮的音响效果,让人不由得为每一个战士的命运揪心。四天四夜里,每一个角色的离去,都让人唏嘘不已。为阻止日军用钢板阵爆破楼体那一幕,最催人泪下。一个个无名之辈身绑手榴弹,排着队一跃而下,从容赴死难。他们每一个人都那么卑微,互相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所以,临行前还自报家门。他们每一个人又都那么真实,选择舍生取义,临了又有放不下的家人,嘴里喊着:孩儿不孝,来生再见。
从整个战局来看,他们的抵抗如飞蛾扑火。因为上海没有守住,南京也沦陷了,接着全国各地被战火燃遍。那他们义无反顾地去死,有意义吗?
我想,他们的父母一定不会认为他们的死是“有意义的”,没有一位父母愿意自己的孩子去经历血雨腥风,离世时又是以如此痛苦的方式。即便再大的荣誉加身,于父母而言都没有任何意义。
从这群守军的结局来看,幸存下来的那批人,并没有因为他们英勇的举动,得到英雄的礼遇。他们成为了沦陷区的孤军,后又被当做苦力派赴各地,受尽各种折磨。他们回顾自己过往时,会替自己不值吗?这个答案无从揭晓,而且,生于乱世,他们也别无选择。如今,四行仓库仍在,当年抗战时留下的弹印如此清晰。影片最后的镜头,拍摄了四行仓库遗址,镜头拉大,它的周边就是那群闻名遐迩的高楼:东方明珠、金茂大厦、上海中心……
四行仓库,一直矗立在苏州河边,看着这座城市的变化。从满是废墟,到高楼林立。从哀鸿遍野,到光鲜亮丽。那些为了这座城市、这个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人,看不到如今的场景。四行仓库,替他们见证着这一切。很感谢这样的作品,让曾经的故事可以被看见,让付出过的人们不要被遗忘。就像影片中说到的那样:这个民族承受了太多的苦难。
我想,终有一天,外滩高楼的金领,会优雅地自嘲道:“我们也就是表面上的光鲜,金领看起来工资高,但远不如对面工地上的蓝领呢。”那一天,每一个职业都为人所敬重,每一个人都很有话语权,每一个鲜活的生命都活得酣畅淋漓。
到那一天,四行仓库仍然矗立在苏州河边,它一定会想办法告诉那些年为他人作嫁衣裳、为国殉难的大小青年们,你们的后代和你们一样棒,把这片土地建成了乐土。虽然你们当年把我整成了如今这副破烂样,但看着这一切,替我自己值了,也替你们值了。
八佰观后感11
待我成尘时,你将见我的微笑。——题记
上映的第三天,我去看了《八佰》。在看电影之前我就已经看过了书,四行仓库的故事早在那时就沁入了我的心里。从我的角度来看,《八佰》这部电影,虽然也有不足之处,但总体来讲,算是成功的。
先说优点。
首先是表演。演员的演技自是没话说的,欧豪、张译一如既往地好,李晨看起来也不算尴尬,其他演员的演技也相对自然。其次是拍摄与制作,夸张点,《八佰》的拍摄和制作可以算是近几年战争片的顶峰了,从运镜手法到色调搭配,逼真地展现出悲壮与绝望,让观众身临其境,仿佛置身战场。如何评价一个战争片的镜头质量?是真实。在我看来,《八佰》做得相当不错。
还有情节,镜头下的故事也应当有真实的维度。虽说戏剧化现象必不可少,但本质是不可以改变的。无论是与“天堂”相隔一河的人间地狱,还是说顶楼飘扬的青天白日旗,是有夸张,但也恰如其分地还原了当时的景象。至于人物牺牲方面,在我看来这是整部影片做得最好的地方。回顾以往,似乎百分之八十的战争片,在主人公死之前为了达到某种催泪的“效果”,都会让主人公交代一段感人肺腑的遗言,然后井然有地的死去。但真正的战场,又怎么会是这样的呢?在《八佰》里,人物死去时没有过多的煽情部分,战场不再是井然有序。前一秒还在插科打诨的战友后一秒就死在了你的面前,血汩汩地流在地上,硝烟四起的是混乱的战场。
最后是特殊镜头。一个是影片的开头战争过后的惨烈场面,不是百分百还原,但也足以令人动容,充分地把当时中华民族的悲壮与绝望淋漓尽致地从屏幕里渗透出来。另一个是欧豪饰演的角色“端午”身穿赵子龙戏服眺望远方的镜头,与无奈的现实形成对比。“微小”的端午与战无不胜的赵子龙合成一体,映射出了对中国的无限希望。最令我动容的是存在于炮火中那只跑出去的白马,当夜幕降临,世界有了片刻安宁的时候,它奔跑在了灯红酒绿的“天堂”,当战争结束的号角吹响时分,它从弥漫的硝烟中跃来。白马似乎象征了拼命奔向太阳的民族,它肩上承载着战士们的无数企盼。
如果说情节的还原是带给观众战场的残酷,那这些镜头便是从绝望中寻求希望。
优点说完了,再说缺点。煽情太过。这是我认为此片最大的缺点。
先说说我认为还可以接受的两个地方,一个是那个开赌场的小伙子按血指印拼死送电线的地方。从情感方面来讲,这是本片我最喜欢的地方,甚至胜过一直令我热泪盈眶的升旗。但是理智来讲,程度有点过了。另一个就是升旗,如果说送电线是我电影中最喜爱的地方,那升旗就是我书中最感动的地方。黎明时分,国旗徐徐上升,飘扬于风中,租界中的中国人行着注目礼,在那一刻中华儿女心中燃起了斗志。这是原本的内容,很感人。电影中加入了战士们冒死守护国旗用肉体接战斗机子弹的画面,更感人了,可也不真实了。我不认为谢团长会使用那么多兵力守护国旗。精神是重要,可他们原本就只有四百多人,都去守护国旗壮烈牺牲了,这仗,怎么打?
如果说前两个场景我还可以接受,那么接下来就是在我心中足以拉低对这部影片评价的缺陷了。
影片的最后,存活的人在枪林弹雨下冲桥了,一颗颗子弹在们的胸膛绽放出一个个血骨朵,他们轰然倒下。非常感人,但是没有必要。现实中谈判后日军没有再次大力开火,仅仅是摆摆样子,也没有赴死过桥,也只是受伤了几个士兵。尽管最终被困于租界,但他们安全过去了。此段煽情严重不符合史实,有种强行告诉你“这段非常感人,快哭吧”的感觉。这并不是我所欣赏的电影结尾,略显牵强。
其实与其安排赴死过桥的场面,还不如像冯小刚的《集结号》那样处理:谢团长在桥上,蓦然回首,留下无限深意。
总体来说,《八佰》作为一部2020年上映的中国战争电影,已经做得很好了。我曾在张玮的书中看到这样一句话:“我们总幻想着英雄们有一个圆满的终场,或者以为至少是一个悲壮的结局,但真实的历史,就是会让你无言以对。”作为又一部商业爱国片,起码《八佰》做到了打破“抗日神剧”带来的负面影响,努力还原史实,把那些在我们被讥笑为“东亚病夫”的年代中抱着必死决心,唱着“同胞们,起来”的英雄们,带到了大众的面前。
历史就是历史,历史永远不会被忘记。铭记历史,才能坦面未来。愿勿忘国耻,愿永世太平。
一、书籍简介
《长袜子皮皮》是1999年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的故事。本书是瑞典儿童文学作家阿斯特里德·林格伦的童话代表作之一。现已译成45种语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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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像许多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品一样,让林格伦蜚声世界的《长袜子皮皮》写作的缘起是:她给患病的7岁女儿卡琳讲故事。1941年,女作家林格伦七岁的女儿卡琳因肺炎住在医院,她守在床边。女儿每天晚上请妈妈讲故事。有一天她实在不知道讲什么好了,就问女儿:“我讲什么好呢?”女儿顺口回答:“讲长袜子皮皮。”是女儿在这一瞬间想出了这个名字。这个火红头发、力大无穷、好开玩笑、喜欢冒险的小女孩不仅有着穿一只黑袜子、一只棕袜子的奇怪嗜好,而且有一个冗长奇怪的全名: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1944年,林格伦在女儿10岁的时候把皮皮的故事写了出来作为赠给她的生日礼物。1945年林格伦将它稍作修改,参加拉米和舍格伦出版公司举办的儿童书籍比赛,获得一等奖。书一出版就获得巨大成功。关于皮皮的书共有三本,多次再版,成为瑞典有史以来儿童书籍中最畅销的。目前该书已被译成30多种文字,总发行量超过1000万册。
主人公皮皮是个奇怪而有趣的小姑娘。她有一个奇怪的名字: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向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能制服身强力壮的小偷和强盗,还降服了倔强的公牛和食人的大鲨鱼。她有取之不尽的金币,常用它买糖果和玩具分送给孩子们。她十分善良,对人热情、体贴入微。她好开玩笑、喜欢冒险,很淘气,常想出许许多多奇妙的鬼主意,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皮皮是非现实世界中的小姑娘,然而她又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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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林格伦——瑞典的民族英雄,94岁高龄的童话外婆。她在1945年步入儿童文坛就标志着世纪儿童——皮皮已经诞生。1958年,林格伦获“安徒生金质奖章”。她的作品被译为86种文字,发行量达到1亿3千万册。把她的书摞起来有1.75个埃菲尔铁塔那么高,把它们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周。她成功地用自己的作品,为全世界的孩子留下了一个又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童年伙伴。“长袜子皮皮这个人物形象在某种程度上把儿童和儿童文学从传统、迷信权威和道德主义中解放出来……皮皮变成了自由人类的象征。”
1907年出生在瑞典斯莫兰省一个农民家里。20年代到斯德哥尔摩求学。毕业后作过一两年秘书工作。她有30多部作品。获得过各种荣誉和奖励。1950年获瑞典图书馆协会颁发的“尼尔斯·毫尔耶松金匾”;1957年获瑞典“高级文学标准作家”国家奖;1958年获“安徒生金质奖章”;1970年获瑞典《快报》“儿童文学和促进文学事业金船奖”;1971年获瑞典文学院“金质大奖章”;此外,她还获得过1959年《纽约先驱论坛报》春季奖和1957年德国青年书籍比赛的特别奖。她在1946—1970年将近四分之一世纪里担任拉米和合格伦出版公司儿童部主编,对创造这个时期的瑞典儿童文学的黄金时代做出了很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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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袜子皮皮》读后感55篇
第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200字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写的是一个诚实的故事。
书中介绍了皮皮虽然九岁没有了爸爸妈妈,没有教养,但她力气大、胆子大、崇尚自由,如:她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打败强壮的大力士,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毫不费力地把鲨鱼抛向远处。更重要的是她还有一大堆数也数不完的金币。她还有两个朋友,是杜米和阿妮卡,还有一匹马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猴子。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无穷。皮皮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她的生活完全自理。她在我的心目中是一个天真可爱、善良的女孩子,她是个力气超人,许多事情都是她自己一个人打理的。我也要向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中生活。
第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300字
读了《长袜子皮皮》这一本书,我觉得皮皮她对自己的生活是自己做主的,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海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运处……皮皮她还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小姑娘,别的小孩有什么东西都不给别人,而皮皮她买了十八斤糖果分给了这里所有的小孩。
还有一次,她和桂米还有阿妮卡来野游,她们遇到了许许多多困难,但是她们一起齐心切力,把那些困难都战胜了。有一次,皮皮和伙伴们一起去了霍屯督岛,在那里她们度过了一次快乐的暑假,在那里打败了一群海盗。
最后,皮皮有离开了霍屯督岛,她们依依不舍得告了别,然后又坐到船上回到了家,她们回来的时候已经过完了圣诞节,但是皮皮又做了一大堆东西,放到了桌上,又去叫了她的朋友度过了已过去的圣诞节。
总的来说,我觉得皮皮是一个勇敢的小姑娘。
第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500字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讲了一个名叫皮皮的小女孩,从小她爸爸失踪,妈妈去世,她一个人独自生活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是受益无穷。我觉得皮皮是个天真可爱、善良大方、力大无穷、独立自主的小姑娘。尽管她有钱,但她一点儿也不自私,懂得好东西要和大家一起分享。她会带上一些金子,叫上杜米和阿妮卡,一起去街上买东西。买了许多的糖果和玩具,大方地分给一大群的孩子们。皮皮看见一个男孩被一群男孩欺负时,她立马教训了那群男孩子,让他们以后不许再打人。这时候的皮皮我觉得她简直就是一个小女侠。皮皮的爸爸后来找到她,想让她当黑人族的公主。皮皮在刚要启程时,顾及到自己离开后杜米和阿妮卡的感受,就不愿意走了。当她爸爸第二次来接她时,她竟然和爸爸谈条件。要求带着杜米和阿妮卡一起去,这都说明皮皮是一个非常重感情的孩子。
我和皮皮一样是小孩,但她的独立生活能力很强。所有的家务活皮皮都是自己干,一切事情都由自己决定。她出生不久就和爸爸走南闯北。而我呢,什么事都由大人决定,而我有时候做事情还要妈妈做。现在虽然我自己洗澡,自己检查作业,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是有的时候我也会偷点小懒,例如喝水喊爸爸妈倒。我是个胆小的女孩,我独自去公公婆婆家的次数很少,每次都要爸爸妈妈送。我和皮皮比起来真是羞愧不如。我以后一定要改掉这些坏毛病,尽量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再喊爸爸妈妈做这做那的了,否则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小孩子。
第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7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作《长袜子皮皮》。
首先我给你形容一下她的外表吧,她是一名瑞典的小女孩。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皮皮不得不这儿一块蓝布那一块红布拼凑起来。她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着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而皮皮一直穿到现在,别的鞋都不爱穿。
皮皮的邻居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他两个又可爱而且学习又好。小男孩儿的名字叫做杜米,小女孩的名字叫做阿妮卡。事情是这样的,皮皮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就变成好朋友,阿妮卡和杜米经常到皮皮家去写作业。还有的时候,比如说周六、周天,杜米和阿妮卡就会到皮皮家来玩哦。对了!差点忘给你说,就是皮皮做鸡蛋饼的时候,她必须得念一个绕口令。不然的话,她做的烙饼就不香。绕口令是这样的,现在我要在这里烙烙饼,这里的烙饼马上就做成,这里的烙饼烙烙饼。还有她在刷地板的时候,她会把两只鞋子一扔,然后自己的脚上穿着两个刷子,像在滑冰场上溜冰一样的。
对了!我还要告诉你,杜米和阿妮卡唱的歌是“夏日里充满阳光,我们走过森林和牧场,一路疲劳又辛苦,啦啦啦,啦啦啦,我们走到哪里,歌声就在哪里飞扬。”皮皮唱的歌下面是这个样子,“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一路走,一路咯吱咯吱响,我的一只鞋,你里里外外水汪汪,请你们相信,他一路都在咯吱咯吱响,公牛是个大笨蛋,我喝着牛奶米粥倒也香喷喷……”
还有就是皮皮在黑人岛上的时候,他便成了那里的公主,杜米和阿妮卡也去了。就是大人们外出打猎的时候,把小孩子留在岛上,遇到了两个强盗,剩下的时候他们都躲在珊瑚大山洞,玩抓石子,他们的工具就是珍珠,哦,忘了告诉你,他们在那里待上十四天都没问题呢,那里有充足的面包果,椰子,香蕉。自从他们从岛上我回来之后,他们的友情就变得更旺了,好了,这个故事结束了!
这个故事教会了我以后要做个善良的人,这样的话你的朋友才多,你认识到的知识也就多了。
第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800字
最近我们家添了个新成员,她不喝我们家的水,不吃我们家的饭,但是我们全家都围着她团团转。她是我们的最爱,她是我们的快乐源泉,是我们茶余饭后睡觉前的必聊对象,她就是能力超凡的长袜子·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她是我们全家从书店请过来的《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的主人公。我们每天都朗读这本书,分享里面的故事,想象里面的人物,体会着皮皮的感受。
我羡慕皮皮,羡慕她去过那么多的国家,见过很多的世面,看过我们所没有见过的奇特的景象。我也去过一些地方,但是和皮皮比起来,我去的地方真是太少了。我羡慕皮皮,羡慕她拥有很多的宝贝,有奇怪的鸟蛋,有镶着宝石的贝壳,有绿宝石的戒指。我也有很多收藏的宝贝,真的很想和皮皮一起分享。我羡慕皮皮有一批马和一个叫纳尔逊先生的猴子。要知道,我想要一只小仓鼠都是那么的难。我更羡慕皮皮,她没事做的时候,没有人催她做作业,她高兴的时候可以举起一批马,她象妖精一样有钱。
我可怜皮皮,虽然她看起来天天很快乐,也很有钱,力气也很大,可以保护自己。可是,她没有妈妈的爱,没有爸爸的保护,没有人帮她洗衣服做饭,也没有人给她讲睡前故事。最可怜的是,她没有上学。虽然我觉得上学有很多的作业和考试,但是上学可以学到很多的知识,可是皮皮不会算术,也就不会写字,她写给好朋友的邀请函里面全是错别字。要是皮皮能够上学学习的话,她一定会更加厉害。
我喜欢皮皮,她是个精灵古怪但又善良的孩子,她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总是有自己的看法,她用自己的机智,不但控制了两个坏坏的小偷,而且很有爱心的让他们自食其力。我喜欢皮皮,她是个打抱不平有正义感的小孩,但是又很好相处,她是全镇小朋友的伙伴。我喜欢皮皮,她是个思维活跃的小孩,她讲的故事千奇百怪,跌宕起伏,把小伙伴们紧紧地吸引住。
皮皮带给我和我们家的远不止这些,我从这本书里知道了很多道理,知道人要有独立的能力,不能依赖别人,但是人又要相互帮助;人要强大,这样保护自己,但是人也不能以强欺弱;人在学习知识和能力的时候,要有自己的主见,但是人不能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而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我们家的新成员皮皮,成了我们的开心果,我们一家都很喜爱这个奇特的外国小女孩。
第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打开维拉维格古拉的大门,走出一位小姑娘——长袜子皮皮。她力大超人,可以单手举马,可以教训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将鲨鱼抛到远处,她就是长袜子皮皮,一个生活在林格伦笔下《长袜子皮皮》书中的奇特小女孩。
《长袜子皮皮》一书是我童年时代最喜欢的读物。它内容丰富,构造了一个渴望自由、天真、善良的天使皮皮。皮皮没有父母,没上过学,但却十分善良,尤其对邻居杜米和阿妮卡十分关心,照顾得无微不至,所以,他们兄妹俩经常去找皮皮玩。记得在杜米和阿妮卡生病时,皮皮几乎每天都会去照顾他们,并且在他们痊愈时主动要求带他们去南海诸岛旅行,在海上对他们关怀备至。我能像皮皮一样关心同学和朋友吗?不!记得那是一个下午,放学了,我像一支离弦的箭似的冲回家,对妈妈请求道:“妈妈下周一要用紫砂泥,帮我买一些。”“好的”说完,妈妈就走到电脑前帮我网购。几天后,我收到了紫砂泥。打开一看,里面竟有5袋,我十分惊讶,不解地问妈妈:“为什么要买那么多啊?我只用一节课。”“你们班上可能有一些小糊涂忘带了,你可以分一些给他们。”“就不!”我把紫砂泥一把抱住,心不甘情不愿地嘀咕着:“凭什么要给他们呀,谁让他们不带呢。”那一刻的我,竟不如一个没上过学的野小孩皮皮,现在想起来甚是可笑。但,那天,我还是听了妈妈的劝告,带去了全部的紫砂泥,分给了没有带的同学,从他们感激的目光中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为别人着想,其乐融融。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和皮皮一样,关心他人,助人为乐。有一次,同学赵启帆在学校突然扭到了腿,我正好路过,便主动走上前去,扶他去医务室,就像皮皮帮助邻居杜米和阿妮卡一样。
读《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中,从皮皮身上学到了许多,从她拾“破烂”中我了解到“垃圾”只不过是放错位置的能源,从皮皮和别人“打架”中我学会了见义勇为,从皮皮在杜米和阿妮卡得麻疹期间对他们进行呵护中我懂得了助人为乐,皮皮身上还有许多优点值得我学习,上述只不过是其中的沧海一粟。阅读《长袜子皮皮》,体验不一样的人生,学习更多的礼仪,不亦乐乎?
第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九岁的长袜子皮皮来到了我们身边。
她有一个装满金币的大手提包,这一点很重要,八九岁左右的孩子已经觉得有钱是一件很妙的事儿。因为,有钱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比如,可以买到糖果、玩具,当然也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匹马。有钱还可以帮助其他小朋友。大人们有钱要赠送礼物总是有各种附加条件的,这种赠予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施舍,让孩子们害怕,甚至让人感到丢脸。而有钱的孩子帮助人就很单纯,给人所需,让人感到快乐。可以自由支配金钱,应该是童年最具诱惑的梦想之一。
皮皮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刚开始的时候是很不错的,因为“在她玩得最开心的时候不会有人叫她去睡觉,在她想吃糖果的时候,不会有人硬要她去吃鱼肝油”。时间久了还是有问题,因为,爸爸妈妈是孩子心上的一块疙瘩,总不能完全抹去,即使说“妈妈是天使,我爸爸是黑人国王”,妈妈坐在天上通过一个小孔看着生活在人间的女儿,“爸爸会造好一只船来接我”也不行。爸爸送的大鞋不合脚也会总穿着,爸爸带着走过的世界成为最深的印象。说起来,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还是怪可怜的,无论他们怎样掩饰失去父母的虚弱。咱们的童话奶奶也触觉到了这一点儿,于是,皮皮的爸爸回来了,真的造了一只船来接皮皮了。这个爸爸与众不同,他真如皮皮所愿,是一个黑人国王。他并不约束自己的孩子,他给她所有的自主与平等。他和皮皮一起打闹比赛。他是一个了解皮皮的大朋友大伙伴。他太符合孩子心中父亲的形象了—————朋友式的英雄人物。
长袜子皮皮虽然是童话外婆林格伦虚构的人物,但我觉得她就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样生活在我的身边。我很喜欢皮皮,我觉得她的童年是快乐的,她每天都开开心心,就算遇到难过的事,都能自己找到快乐。
皮皮的童年是我向往的童年。尽管现在我的学业很繁重,课余时间里还要学奥数。但童年是短暂的,今后,我要多抽出时间玩耍,多结交几个好朋友,要像皮皮一样自信、自强、自立,要拥有一个和皮皮一样快快乐乐,无忧无虑的童年!
第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的书,它是由“童话外婆”之称的瑞典儿童文学大师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女士写的,这本书写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生活的故事。
皮皮是一个有一头红色的乱蓬蓬的头发,袜子一只棕色一只黑色,穿着一双大大的皮鞋,衣服是她自己做的一片红色一片蓝色十分怪异的小姑娘。她今年9岁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住在小镇上,她的妈妈早就去世了,爸爸还是一个海盗,在一次风浪中被风吹到了海里,但他给皮皮留下了一袋金子和一只小猴。因为皮皮有着超凡的自理能力,而且力大无穷,所以她为所欲为的生活着。有些人看出了这事,想让皮皮去“儿童之家”接受教育,可皮皮不愿去还与警察开玩笑戏弄警察。皮皮有两个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在他们的劝说下皮皮终于同意去上学了,可是仅仅上了一天皮皮就不想去了,皮皮不爱上学整天玩耍,还到处惹事生非,有一次皮皮和杜米阿妮卡一起去看马戏时,皮皮又捣乱她一下跳到马背上骑来踢去,与马戏团的大力士比力气,气的马戏团长都想一口气把皮皮吃掉。虽然皮皮很调皮,但是她一点也不自私,她到商店买了十八公斤糖果分给大家还给大家买玩具,这是镇上的孩子们过得最最心满意足的一天。不久皮皮的爸爸来接她了,爸爸已经成为霍屯督岛上的国王,自然皮皮也就成为那里的公主,皮皮因为不忍心在这个绿色的地球上有她的好伙伴们因为她的离去而伤心和哭泣,就没有跟着爸爸去,留下来的皮皮依旧随心而悦的干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后来皮皮带着她的两个好伙伴一同踏上了霍屯督岛,开始了她们新的生活。
我很喜欢皮皮这个人物,因为别看皮皮富得像个财神,可她一点也不小气,自己有好的东西从来都不自私,和大家一起分享得到的快乐比金钱更重要,她还有一副好心肠乐于助人,这是我们这些孩子应该学习的地方。皮皮的缺点就是不爱上学、没文化、没礼貌、满嘴瞎话、戏弄流浪汉,这些又是我不喜欢她的地方,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要向皮皮学习的是什么,不再出现在自己身上的又是什么。
第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写的是一位不同寻长的小姑娘和她的朋友们在一起玩成长的故事——她的名字叫长袜子皮皮。
她长着一头像胡萝卜一样颜色的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鼻子上布满了一个个可爱的小雀斑。她的衣服是她自己缝的,因为蓝色的布不够,所以她补上了红色的补丁,一块红,一块蓝,真像个古怪的小丑。她的鞋子好像比她的脚大好多……
这本书中给我最深印象的是皮皮和她的朋友们在马戏团发生的经历。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小城里来了一个马戏团,小孩们都想去看马戏,他们缠着大人们,带他们去马戏团观看表演。皮皮的朋友阿妮卡和杜米也不例外,也缠着爸爸妈妈想去观看,好心的爸爸给了他们钱,他们想请皮皮和他们一起去观看马戏,可皮皮的爸爸妈妈去世了,她一个人生活,所以不知道什么是马戏,阿妮卡和杜米就向她解释什么是马戏,但皮皮一直搞不明白,最后阿妮卡和杜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让皮皮明白了什么是马戏。他们买了票,进了马戏团,不一会儿马戏开始了,皮皮跳上了表演者乘坐的马背上,跑到了钢丝上,打败了大力士,马戏班主非常的不喜欢她,想把她赶走,最后怎么样了呢?班主没有成功,皮皮还是没被赶走,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告诉你吧,因为皮皮有一个特殊能力——她力气很大,能举起一匹马。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皮皮是非常有趣的人物,虽然有时候很调皮,总会惹出事来,但是她会反省自己,当她做错事的时候,她会狠狠地打自己或者捏自己的耳朵,让自己记住教训,下次不要再犯。
这本书告诉了我,我们要正确地认识自己,受到表扬的时候不要骄傲,做错事情的时候,要铭记教训,下次不要再犯,这样才能做个让人喜欢的小孩。
第1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特别有趣的书——《长袜子皮皮》。
故事讲的事在维洛古拉住着一位奇特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就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那是她自己缝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蓝布不够,她不得不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她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这个不寻常的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
她勇敢淘气,和警察玩拍人游戏,她喜欢爬树,她还敢和强盗打架。
皮皮有一匹马,和一只猴子“尼克松”是她的好伙伴,和她形影不离。小镇上的小朋友们都很喜欢她,她用她所有的钱给小朋友们买糖果吃,她有两个特别要好的朋友杜米和阿妮卡,陪她一起开派对,一起购物,一起玩耍。
皮皮也是一个特别有趣的女孩,她自己制造出一个词语“斯彭克”,她先到甜品店寻找叫“斯彭克”的食品,接着又去了五金店,在那里找叫“斯彭克”的工具,后来,她又去了医院,她以为她得了一种很重的病叫“斯彭克”。紧接着,她又觉得应该是一种怪物叫“斯彭克”。最后,她和她的朋友发现了一只无名的小甲壳虫,叫它“斯彭克”。他们终于找到了这个叫“斯彭克”的东西,你是不是也觉得皮皮特别有趣呢?我也想着自己创造出一个新词呢!
我喜欢故事中的皮皮,她勇敢,独立,有主见,她对人特别友好。她的观点也特别有趣新颖,我喜欢这本书。
第1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
书中讲了一位名叫“皮皮”小女孩。她有着胡萝卜色的头发,梳着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儿,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相当整齐洁白。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直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脚上的一双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超人,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富得像位财神,壮得像一匹马。她的爸爸有点儿不可思议,是南海一个小岛上的国王。
这本书很有趣,也很令人深思。想一想,一个小女孩能照顾好自己,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呀!而且她一个人住在家里,从不浪费时间,把自己的时间排得满满的,是每一天都富有意义。比如,每天早上做运动,下午喝下午茶之类的,数不胜数。她还有很强的组织能力,所以邻居杜米与阿妮卡很喜欢她,后来成了好朋友。后来皮皮到她爸爸统治的小岛当黑人公主的时候,没有因为她是公主而瞧不起她的臣民们,而是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兄弟姊妹看待。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尽可能得帮他。在岛上大人们外出打猎时,来了强盗,皮皮挺身而出,把他们从岛上赶走了。她当公主是名副其实的,她对人民尽到了应有的责任。所以,邻居的妈妈才信任她。一群阿姨在皮皮他们临走前对她说:“你能放心吗?皮皮总有点那个!”而她却说:“也许她不那么好,但是,她有一副好心肠。”
这就是好朋友妈妈对皮皮的印象!相信你读完此书一定颇有同感!
第1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主人公皮皮长着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在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皮皮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举起来。她有分享的高贵品质,她常常用她那取之不尽的金币买来糖果和玩具分给伙伴们。
皮皮舍身救人的精神最可贵。一次,皮皮很早就起来啦,给纳尔逊先生在床上喝了水果汁、吃了小面包,纳尔逊先生穿着它那件蓝色小睡衣坐在那里。这时候皮皮想:已经有好几天没骑马了,骑骑马过一个快活地礼拜天也不错呀,就在她刚骑上马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大喊:“摩天楼失火啦,快救火呀!”皮皮一听,赶忙过去看,只见顶楼上站着两个在哭的小男孩。这时皮皮大叫道:“我需要一根绳子”大家不明白皮皮要绳子有什么用,可还是给皮皮弄来了绳子。
皮皮跳下马,让纳尔逊先生把绳子挂到树上,然后又从地上捡了一块夹板横在绳子上,让两个孩子挑上夹板,这样使两个孩子得救了。
皮皮的生活是多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呀!她把一切烦恼看成游戏,把一切困难看成是对自己的考验。让我们像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的海洋中遨游!
第1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本书讲述了一个淘气的、无法无天的女孩皮皮,她天生神力,可以毫不费劲地举起一匹马。她的母亲早逝,父亲在海上失事,她独自住在一座果园的小房子里。她在地板上和面做饼干,和警察捉迷藏、骑着马上学、爬树……并且和她的两个小伙伴——杜米和阿妮卡。
其实刚开始,皮皮的形象让我觉得怪怪的,硬梆梆的辫子,头发象胡萝卜一样,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牙齿整齐洁白。后来却发现皮皮有许许多多我应该学习的地方,如她从来不用自己的力气来欺负弱小 ,反而皮皮大方,善良,有一次,她上街买东西,买了整整十八公斤糖,她自己没吃一颗糖,全分给了镇上二十三个孩子。还有一次,她来到玩具城门口,看见许多孩子目不转睛地盯着各自期盼已久的玩具,但他们口袋里没有一分钱,只能把这个心愿埋在心里。皮皮看懂了他们的心思,于是,皮皮问了问所有孩子各自想要的玩具,走进玩具城,为孩子们买下了他们想要的玩具。她自己却没有买一件玩具。就这样,皮皮成了全镇孩子的朋友。
皮皮的善良为她赢得了众多友谊。童话故事中勤劳的灰姑娘,善良的白雪公主,赢得了大家的喜爱,而凶恶的巫婆,可恶的贪官,则被人们厌恶,善良的人让这个世界充满了爱。在这里,我要学习皮皮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短处。
第1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长袜子皮皮,里面的皮皮虽然九岁就没有爸爸妈妈了,但是他很勇敢,很聪明,皮皮连一加一都不会,而且他说话七百十九后面就是七百十十,看到这里,我哈哈大笑,妈妈问我为啥笑,我把看到的都告诉了妈妈,妈妈也笑了起来。皮皮力大无比,能举起很重的东西,他的鼻子像个土豆,有在什么事情都会不一样的,他的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他的衣服相当怪,是他自己缝制的,他本来想做成一件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了,他就在这缝了一块红布,在那儿缝一块红布。
他的袜子更奇怪,一只是黑色的,一只是棕色的,他还有两个好朋友,是杜米和阿妮卡,他有一匹马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小猴子,皮皮还喜欢假装说谎话,最牛的皮皮自己还会做饭呢。
读完了长袜子皮皮,我想,我们应该学习皮皮,去帮助身边应该帮助的人,同别人一起分享快乐,幸福。
第1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皮皮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的关爱,在她九岁时,住在维拉维洛古拉里,她很孤独,因为她从小就独立生活,所以她活到现在很不容易,我喜欢她从小就能自力更生。
有一天,皮皮和她朋友去捡破烂,皮皮突然看到一个男孩被欺负了,因为皮皮力气大,他把那些人打了一顿,那些人在也不敢欺负别人了。我喜欢她见义勇为的精神。
还有一天,皮皮挣了很多钱,两个小偷看到了,一到晚上,他们就进屋去找钱,可没找到,他们就去问皮皮,皮皮如实的说了,他俩就去找钱,皮皮想到不对劲,马上起了床,把小偷打了一顿,问清楚他们为啥抢钱,小偷说了,原来是流浪汉。所以皮皮就给他们每人一碗饭和一枚金币。我喜欢皮皮献爱心的品质。
第1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老师让我们看了长袜子皮皮电影,这个电影里有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女孩,还有两个经常被皮皮耍的警察,还有两个不灰心的小偷。
有一天两个小偷被警察抓住了,他们齐心协力永不放弃的想逃出这个监狱,最后他们终于逃出了监狱,又做了很多的坏事情,比如偷钱,打劫等····后来又被抓进监狱了。
皮皮的爸爸送个了她一大袋金币,一个金币就能换一大堆的糖果还有好几个笛子,她的爸爸还送给她一匹身上有白点的马,它非常听皮皮的话。
那两个警察听说有一个小镇里面有一个力大无比的小女孩名字叫皮皮,于是他们两个去了那个小镇找到了皮皮,想要把她抓起来带到一个儿童之家,可是皮皮不愿意去那个儿童之家,所以就把他们两个耍了一遍又一遍。
通过这部电影我知道不要去做坏事,不要去做一些勉强他人的事情。
第1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瑞典著名的作家林格伦的一部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作品,这本书耐人寻味,充满童心童趣。
书中的故事有的让人开怀大笑,有的让人回味无穷。皮皮是一个可爱、特别、有趣、乐观、善良、充满憧憬的小姑娘。她的袜子从脚一直到大腿,一只是黑的,一只是蓝的,她穿的鞋的大小却是她自己脚的两倍,走起路来“啪嗒啪嗒”的。她,就是一位不同寻常的——长袜子皮皮。她力大无穷,可以把鲨鱼抛到远处,可以举起一匹马,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敢和她相比。她很大方,她买了18公斤糖,分给全城的小朋友。她还很调皮。皮皮是一个孤儿,皮皮的爸爸被海浪卷走,皮皮想,爸爸已经漂流到了一个岛上,成了国王,妈妈在皮皮躺在摇篮里的时候就去世了,皮皮感觉,妈妈一定上了天堂,成了一个天使,皮皮总会把一些事情想得很美好。皮皮总是很乐观,觉得世界上没有一个孩子会像她那样幸福。
皮皮有趣的事可多了......她还不愿意自已长大,这本书中妙趣横生的故事表达了丰富多彩的生活令儿童非常快乐。我们要和皮皮一样,好好享受美好快乐的童年。
第1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推荐一本有趣的书,它的书名是《长袜子皮皮》,作者是瑞典的阿特斯丽德.林格伦。
《长袜子皮皮》这部作品讲述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的故事。皮皮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她富得像一位财神爷,身体强壮得像一匹马。她所做的一切老是违背大人的看法,如:不去上学、满嘴瞎话、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更不可思议的是:皮皮的爸爸因为一次航海出了意外,被飘到南海的一个小岛上,做了那里的国王;而皮皮的妈妈在皮皮很小的时候就去了天堂。皮皮的生活也许让成年人不喜欢,或者感到惊讶,但却是孩子们的偶像,因为很多孩子不敢做的事情她都敢做,并且感受到了自由自在的快乐。
读完这本有趣的书,皮皮虽然是个女孩子,她的力气大得让我惊!她竟可以把一根结实的木铁棍折断;竟可以把小偷举到高高的柜子上。我也经常想:我也是个结实的孩子,我怎么就不可以呢?要是我是皮皮,我会怎样生活呢?
不过我还是不赞成不去上学,但我首先会和别的小孩子交朋友,然后和他们一起上学玩耍。
第1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是我看过的字数最多的一本书了,虽然刚开始觉得没意思,但慢慢看下去,发现我越来越喜欢“皮皮”这个主人公了。她的头发是胡萝卜色的,她总是穿着一双比她的脚大一倍的鞋子,她最大的特点就是力气超人,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能和她比。
我觉得皮皮是一个非常奇特的小女孩,她像米小圈一样乐观,又像小豆豆一样可爱,无厘头。虽然没有爸爸妈妈在身边,但她很勇敢、很独立,她才9岁,跟我一样大,她就能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生活,自己做饭,实在太了不起了。再看看我自己,什么都是妈妈帮我准备,而且我还是个男孩子,真的是很惭愧,这点我要向皮皮学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做个真正的男子汉。
皮皮有两个非常好的朋友,一个是杜米,还有一个是阿尼卡,他们一起玩耍,一起野游,一起冒险。当朋友遇到困难时,她马上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朋友,当她要离开维拉维洛古拉的时候,看到朋友们这么伤心,她就不忍心走了,她不想这个世界上有人为她哭泣。她真是个善良的小姑娘。我也要像皮皮一样,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关心帮助我的好朋友。
第2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字叫《长袜子皮皮》的书,它对我的启发很大。书里的皮皮憨厚可爱,虽然她的童年没有爸爸妈妈的呵护,但是她在生活克服重重困难,把自己的生活过得多姿多彩。我特别佩服她的独立、坚强、勇敢。
记得有一次,两个又狡猾又讨厌的小偷溜进了皮皮家,她听到声音顿时眼珠子咕噜一转想出一个好办法,她一边数着金币一边镇定的大喊到:“要么就进来,要么就站在门口,随你的便。”小偷笑了笑说:”就你一个人在家吗?“”不,尼尔松先生也在家。”皮皮回答道。当小偷还不知道尼尔松先生是只猴子的时候便心虚的说:“我们只是想看看你们家的钟。”说着就一溜烟的跑走了。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得出皮皮的机智勇敢。想到我们现在的童年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茁壮成长,有的时候还太任性,不懂事、经常惹爸爸妈妈生气,真是不应该呀!
读了这本书我决定在以后的日子里要向皮皮看齐,做每一件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不管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都要学会独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完成。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做一个像皮皮一样机智、勇敢、独立的好孩子。
第2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长袜子皮皮》,它的作是瑞典人,名叫阿斯丽德.林格伦。
书中的主人翁名字很长,有25个字,名字的开头叫皮皮露达,所以我就简称她为皮皮。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的坚着。她的鼻子像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
皮皮是个善良、勇敢的人,有一天晚上,两个小偷从维拉·维洛古拉经过,他们看到皮皮有很多金币,便想偷她的金币。到了黑夜,小偷蹑手蹑脚地进入皮皮的房子。可是,他们一进去就被皮皮发现了。结果小偷没偷到钱,反而被皮皮教训了一顿。但是她没有将他们送到警察局,而是和他们跳舞,并让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从此小偷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皮皮还是一个十分能干的人,自理能力极强,也很有主见,所有的家务都由她来打理,所有的事情都由她自己决定。这让我很佩服。但是,皮皮不喜欢上学,这点我们不能学习她。
皮皮不想长大,这点和我有点像。因为现在的我可以无忧无虑的玩耍,但是人不能不长大。
我喜欢读书,书可以使我们得到许多知识。
第2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长袜子皮皮她和别的女孩不同,他的爸爸和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和男孩一样顽皮,力气也特别的大,都能把警察抬起来呢!
以前她和船长爸爸一起航海。有一天,她爸爸照常出海,可突如其来的一场风暴把他卷入了无尽的海洋;而她的妈妈在皮皮生下来不久后就去世了。从此之后皮皮就没有了父亲和母亲,全由水手照料。之后,水手们把她送入维拉,维洛古拉。
在那,她与她的小伙伴拉米、阿妮卡过着快乐的生活。皮皮有时搞笑,有时易怒,有时爱恶作剧。她就是一个顽皮的小女孩。她喜欢爬树、做饭(因爸妈去世的早,所以船上的水手就教了皮皮做饭)和捡东西。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皮皮虽然没有爸爸和妈妈,但是她懂得自力更生,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知道什么事情危险,什么不危险;还能和大人一样做家务;可以安排好一天的事。我要向他学习去做一些家务,分担爸妈的辛劳。
第2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书中描写了一个个精彩有趣的故事:皮皮去上学、皮皮接待小偷的拜访、皮皮看马戏、皮皮过生日等等,我被它们深深地吸引着。
这本书的主人公皮皮是一个小姑娘,她长着胡萝卜丝一样的头发,两个硬硬的小辫竖在头上,她的脸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虽然有很多的雀斑但皮皮却不会为此而苦恼。
皮皮有两个玩得最要好、最有感情的朋友,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他们是杜米和阿妮卡。
皮皮坚强又乐观。因为她始终相信自己的妈妈是一位天使,爸爸是一位黑人国王。
皮皮有着与众不同的力气。有一次他去看马戏,打败了世界上最强壮的大力士阿道尔夫。
皮皮勇敢又善良。有一次她把鲨鱼扔远救了杜米,可她却为鲨鱼没饭吃而感到难过:她在糖果店里买了18公斤的糖果,分给那些没钱的小孩吃,还给那些孩子买了各自喜欢的玩具。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皮皮是一个天真活泼、勇敢善良的小朋友,她能独立的生活,自己给自己创造快乐的同时,也带给别人快乐。我想,这也许就是这本书的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作的灵魂所在,她希望孩子们永远快乐。与此同时,我觉得我要向皮皮学习,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地去面对,做一个善良正直的好孩子。
第2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我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读了两遍,里面的故事写得生动又形象,让人看了还想看。
故事的主人公叫皮皮,因为她经常穿着两只不同颜色的长袜子,一双大鞋,所以也叫长袜子皮皮。皮皮从九岁始就孤零零的独自一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她的妈妈很早以前就去世了,爸爸当上了黑人国王,很久也不去看她。她富得像一位财神,壮得像头牛,不去学校上学,满嘴的瞎话,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我最喜欢其中的第7个故事,皮皮看马戏。里面讲的是天真的皮皮演了马戏,接着又打败了一位强壮的大力士,并拿到了一百克朗的奖金。我看到这一幕,对她十分佩服,才九岁的小姑娘居然能将大力士打败。有一次,皮皮看到一些孩子没有得到老师的奖励,她花钱买了很多糖发给所有的孩子,还给没人发了一枚“金”币。自然皮皮就成了孩子们的偶像。
我喜欢看这本书,因为里面的皮皮天真、可爱、善良。我很崇拜她,她很多地方都比我强。她独立能力很强,她能自己做饭,能骑着马去旅行,能自己照顾自己;她很坚强、很乐观,没有爸爸、妈妈,但是她整天乐呵呵的,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她都不怕,从来都不哭,她还用她的善良和勇敢征服了两个小偷!
第2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长袜子皮皮》。主人公的全名叫“皮皮露达。维多利来。鲁尔加迪娅。埃弗拉伊姆。长袜子”,简称“皮皮”。
皮皮不仅名字又长又奇怪,她的外貌也是不同寻常:她有着胡萝卜颜色的头发,土豆似的鼻子,连衣群这儿一块红布,那儿一块蓝布,穿着两只不同颜色的袜子和一双比她的脚大一倍的鞋子。
而且她的经历也非常奇特,皮皮听她的好朋友——杜米啊妮卡的话去上学,她骑着马匆匆地去学校,结果皮皮算术不会,字不认识,画画不认真,歌也不唱,把老师惹恼了。但是皮皮觉得这个老师很好,所以走的时候把一个小金表放在讲台上请老师收下。
皮皮家里来了两个可恶的小偷,在皮皮数金币的时候走了进去。他们把装着金币的背包拿了下来,但力大无比的皮皮又把背包拿了回来。小偷们又陪皮皮“玩”了一会,皮皮给了小偷他们每人一枚金币,还招待小偷们吃了晚饭,把他们送出了门外。
皮皮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她依然活得很快乐,是个大方,爽朗,奇特,力大无穷,总有一些怪点子的人。皮皮古怪的性格使我对这本书入了迷,看着看着就被故事内容吸引了,收情也随之起伏,不过还是得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是她: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太太又一次给我带来了阅读的快乐!
皮皮是我们的好了伙伴,她的事情谁也猜不到。
第2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对朋友的友情可儿真是深啊!和朋友在一起无忧无绿的可真幸福!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次,皮皮和爸爸一起出去玩去海上玩,可是,突然这个时候海面上有大浪把皮皮和他的爸爸给吹散了。皮皮被弄到了海面上得救了,等皮皮醒了后他就四处寻找爸爸可是根本找不到于是皮皮每天都在想爸爸被弄到了黑人国爸爸成为了黑人国得国王,爸爸就会过来接我到时候我就成为了黑人国的公主了。于是她每天都在想让爸爸早一点过来接她。皮皮家旁边有两个小朋友是兄妹,有一次他们看见了有一个小朋友就去了屁屁家和皮皮做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有一次,皮皮的爸爸真的成了黑人国的国王来接皮皮可是皮皮没有走而是留了下来。
皮皮和朋友的友情可真深啊!不论你们是不是好朋友但是你们将来肯定能成好朋友,友情越深,朋友越好,有一次,我在三楼玩,五(2)班的有一个人需要帮助,于是我就帮助了他后来我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了,想做朋友不一定是要付出所有,只需要一时的帮助就可以成为最要好的朋友。
第2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很多课外书,其中最好看的就是《长袜子皮皮》。
这本书主要讲了三个主人公之间的故事,他们分别是皮皮、杜米和阿妮卡。我最喜欢的是皮皮,因为她既勇敢又善良。
皮皮也是一个奇怪有趣的小姑娘,她力大无比。就连一匹马都可以轻易地举起来。她不但能制服凶狠的强盗,而且还用她的智慧对付身强力壮的小偷,她真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女孩。
最好看的就是“皮皮劝告鲨鱼”。皮皮提议去航海,在皮皮的带领下,大家成功地来到了霍屯督岛。杜米想去山上的山洞里采珍珠贝。突然杜米掉进了海里。皮皮却不像其它孩子一样慌得哭起来,而是像箭似的冲向鲨鱼,把鲨鱼扔得远远的。勇敢地救了杜米。
皮皮也很乐观,因为皮皮既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可她却能独立生活,变得更加坚强。
看完了《长袜子皮皮》,我们应该向皮皮学习她的善良、勇敢和乐观。我想:如果可以跟皮皮一起冒险该有多么刺激呀!
第2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大家一定听说过《长袜子皮皮》的故事吧,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孩子没有爸爸,妈妈。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穿着一双又大又长的袜子,一只是黑色的,一只是棕色的,她还穿着一双又大又脏的皮鞋,比他的脚大一半。
有一次,她和她的朋友一起玩。突然,她发现一群男孩追打一个小男孩,她便去阻难拦。这群臭孩子看她是个女孩,便打了上去,谁知皮皮生气了,把他们一个个扔的很远,最后一个男孩还被皮皮扔到了马路边的玩具车里。把车压碎了。
长袜子皮皮告诉了我们,做人做事一定要自信,自强,要勇敢,机智,尤其是女孩子。
虽然,长袜子皮皮只是个传说,但她永远活在我心里。
第2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瑞典的民族英雄——阿斯特丽德的国际爱徒生小说——《长袜子皮皮》。
长袜子皮皮的全名很长,但她更爱叫自己皮皮。她是一个很奇怪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他的鼻子长得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祛斑。鼻子下面长的像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海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
他父亲是一位黑人国王,母亲是一个天使,她自己爱说大话,很富有,他有一大背包金币,她觉得捡破烂很好玩,她见义勇为,他身手矫健,活泼好动,胆大,可以从橡树顶蹦到地上,心地善良,但也可以把强盗吓得落荒而逃。
第3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是在笑声中读完《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的。
书中的小主人公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女孩:胡萝卜颜色的头发,梳着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像土豆似的鼻子上布满了雀斑,她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棕色的,一只黑色的,她的鞋比自己的脚大一倍,光看外表她就不同寻常,这就是长袜子皮皮。皮皮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她不但能自己照顾自己,而且力气大得惊人。在大人的眼里,皮皮可能不是个乖孩子,她很顽皮,不爱上学,还和警察开玩笑并戏弄流浪汉……可是她却有一颗善良的心。皮皮教训了总是欺负弱小的男孩本特;在她过生日时,皮皮给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做了很多好吃的食物;皮皮花了很多钱买了一大堆糖果分给许多孩子吃;她还将咬人的鲨鱼抛到很远的海里去……这一连串的举动让皮皮成了孩子们心目中的偶像,大家是多么喜欢和她在一起呀,有皮皮的地方,就一定会有快乐和永远不停止的游戏。
读了这本书后,我多么希望皮皮能到我们的学校来和我们大家在一起!这样我就能跟你学习怎样照顾自己,以后不再让爸爸、妈妈像呵护温室里的花朵一样对我小心翼翼。我还要和你在一起玩很多很多游戏,那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感觉,是我们每一个孩子内心最向往的呀!我最佩服你的是,遇到困难,你总是乐观、从容地面对。其实每一个人的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勇敢面对,战胜困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收获快乐!
皮皮,你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伙伴们,我们一起加油吧!
第3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一幅作品。长袜子皮皮是一个九岁的小女孩,自幼丧母,她的父亲是一名海盗,但突然在海上失踪了,她一直靠着父亲留下的一袋金币,独自生活在大院子里,过着无父无母的生活。
皮皮失去了母亲,又失去了父亲,如果换成了别的孩子,肯定有问题。在家里,我们都是父母眼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有些十多岁的孩子都比不过一个9岁大的皮皮。我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却一点也不寂寞,因为她认识了邻居家的龙凤胎:杜米和阿妮卡。从此,他们就一起过着有趣的生活。杜米和阿尼卡经常和皮皮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捡破烂,有时还和皮皮一起看马戏。
9岁的皮皮有着不同于同龄孩子的能力。皮皮会自理,饼干、布丁、小面包对她来说早已是小菜一碟。
我欣赏皮皮的善良。有一次,皮皮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去逛小商店,皮皮买了满满小车的糖果和许多玩具,分给那些趴在小商店门口流口水或看着眼直发愣的孩子。
皮皮的勇敢也令我很佩服。有一天晚上,皮皮家进了强盗,皮皮非常勇敢,她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捉住了强盗,并对他进行了深刻的教训。假如换成我,我估计我的魂儿都快没了,或是心都要跑到嗓子眼上了。自己在家时,有一点风吹草动,我都害怕得要命。我还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身上存在许多优点:坚强、勇敢、善良、能自理……希望大家都能够喜欢长袜子皮皮!
第3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非常的有趣,它是瑞典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这本书是一个这样的故事:
有一个小姑娘叫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力迫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很有力气,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去世了,她就一直跟他爸爸航海,后来,她的爸爸也被海浪卷走了,她只好回到原来她爸爸买的房子里,这所房子叫:维拉·维洛古拉。皮皮偶然认识了隔壁房子的两个孩子——哥哥杜米、妹妹阿妮卡,并成了好朋友,他们在一起发生了很多好玩的事情,请你慢慢“享用”。
皮皮是个孤儿,这个消息很快传遍整个城市,叔叔阿姨们都认为要让皮皮去儿童之家,还要上学,于是,两位警察来到了维拉·维洛古拉,皮皮说什么也不去儿童之家,还爬上了屋顶,没办法,两位警察也用梯子爬上饿了屋顶,皮皮一跳,稳稳当当的'来到了地面上,把梯子拿走了,好不容易,一番周折,两位警察从屋顶上下来了,皮皮把他们俩举到了门外,两位警察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他们告诉其他人,皮皮不适合去儿童之家。
有一次,杜米和阿妮卡得了麻疹,为了能让他们病好,他们的妈妈同意让他们和皮皮一起去霍屯督岛(皮皮的爸爸没去世,在霍屯督岛当国王),他们和那里的孩子一起吃香蕉、吃椰子、挖贝壳……还在山洞里玩耍,皮皮用网把鲨鱼赶走了,围出了一块安全地区。还把来抢霍屯督岛的珍珠的基姆和伯克这两个大坏蛋赶走了。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好玩的故事,皮皮很大方,我要向她学习。
第3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瑞典著名的作家林格伦的一部名叫《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受益无穷。
皮皮在我心目中是有着许多优点的孩子。她力大无穷,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敢和她相比,她可以举起一匹马甚至更加重的东西;皮皮勇敢,在杜米和阿妮卡被鲨鱼追赶的时候,奋不顾身的去救她们,狠狠地教训了一顿鲨鱼;皮皮善良,看见弱小者被欺侮时她会挺身而出,解救好人,教训坏蛋,伸张正义;皮皮智慧,在强盗想骗取小朋友们的珍珠时,她识破了强盗的伎俩,并巧妙地惩罚了他们;皮皮能干、独立,一切家务活都由她一个人来打理,一切事情由她自己来决定;皮皮大方,她买了18公斤糖,分给全城的小朋友。
当然她也有顽皮的一面。她不愿意上学,因为她无法理解各种规章制度,她违反纪律却不自知;皮皮满嘴瞎话:她不慎将蛋黄撒到自己头上时就说蛋黄对头发有益,所有的巴西人头发上都涂有蛋黄,所以那儿没有秃子;她为了显示自己见多识广,就说有的中国人耳朵非常大,大到可以当雨披,跑起来就像两个巨大的黄色风帆;她从山崖上跳下学习飞行失败(当然不可能成功),就解释说自己忘记张开双臂了,并且肚子里的烙饼太多……
这就是与众不同的皮皮,或许在大人的眼里她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我喜欢她,皮皮的生活是多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她把一切烦恼看成是游戏,把一切困难当成是对自己的考验。让我们像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的海洋中舞蹈!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也很喜欢皮皮吧?那就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一定会让你收获多多!
第3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又一个暑假了,我读了一本《长袜子皮皮》的书。这本书是瑞典作家林格伦写的。书中的主人公皮皮是一个调皮可爱、勇敢、有趣、爱撒谎、善良的小姑娘。
她的妈妈虽然死了,但是她坚定地认为,她妈妈是天使,在天空中照顾着她。她爸爸掉入海中,但皮皮认为,她爸爸那强壮的肌肉能让爸爸浮上来,并漂到一个小岛,成为那里的白人国王。而她就是公主,她相信爸爸造好了船一定会来接她的。
皮皮是个调皮可爱的孩子。一次,在看马戏表演的时候,皮皮竟然跳到演员骑马的座位上,演员惊讶地看着皮皮。皮皮不顾杜米和阿尼卡的劝告,竟然跳到舞台中间,举起全世界最强壮的人,赢得了一百个钱币。
皮皮也是个勇敢的孩子。在爸爸统治的岛屿上,杜米要去海里捡珍珠,然而,杜米的行动引起了一条鲨鱼的注意,就在鲨鱼快要咬到杜米的那一刻,说时迟,那时快,皮皮跳入海中,举起那条鲨鱼,扔向了远处。皮皮上了岸,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小伙伴们问她:“你为什么哭呀?难道是因为杜米差点被鲨鱼吃掉的原因吗?”皮皮的回答让人感到吃惊:“我不是为杜米被鲨鱼差点吃掉而哭,是因为那条可怜的小鲨鱼还没吃饱呢!”读到这里,我又感觉皮皮是一个既爱护动物又有趣又善良的孩子。
皮皮又是个爱撒谎的孩子。一次,皮皮和杜米、阿尼卡在一起玩耍,一个路过的姑娘问皮皮有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皮皮说了许多那个姑娘爸爸的造型,结果姑娘很高兴,问:“难道你见过我爸爸?”“我没有见过一个这样的人!”皮皮说。最后,皮皮说的那些谎话问那个姑娘是不是真实的,姑娘还没来得及回答,皮皮就扔起拳头,摆出打架的姿势,说:“我知道,你要说,我说的都是谎话。没错,这都是谎话!”姑娘连忙说:“我都相信你!”……最后,他们的“战争”平息了。
看完这本书,我们应该学习皮皮的善良、勇敢,不应该学习皮皮爱撒谎的习惯。
第3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皮皮,她是个孤儿,没有爸爸妈妈,但她很开朗,有着很打的力气!皮皮家边上住着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们是皮皮的好朋友。他的两个好朋友非常有教养。皮皮有一匹马和一只猴子!
原来只有皮皮的两个朋友知道皮皮,但大家很快就都知道了这个孤儿在这里,大家建议皮皮去儿童之家——孤儿院,随后就有两个警察来到皮皮家,这时,皮皮的两个朋友也在皮皮家玩,好戏开始了,两个警察说让皮皮去儿童之家,可皮皮不想去,就跑,两个警察在后面追,可皮皮的两个朋友却在旁边看笑话!皮皮爬到屋顶,而两个警察哪能爬得上去,就拿梯子,爬上去以后,梯子就被皮皮放了下来!两个警察说:“我们可以做朋友!快把梯子架上来。”皮皮把梯子架在屋顶上,等两个警察下来以后,他们觉得皮皮不合适去儿童之家,就走了……
皮皮的生活真是太有趣了!
第3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在学校我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在书中我读到皮皮是一个穿着稀奇古怪的女孩,她的裙子原本想要缝成蓝色的,但是因为蓝布不够,只好七拼八凑的缝上了红布。她的长袜子左边的袜子是蓝色的,右边的是红色的,脚上穿着一双比她自己脚大一倍的皮鞋。她力大如牛,可以举起一只鲨鱼。她的爸爸在一次航海中失踪了,但是她一直认为她爸爸是黑人国王。她妈妈去世了,她总认为她妈妈是天使。到后来,她的爸爸真的漂泊到了一个黑人国,当上了国王。自此期间,她一直一个人生活,一切起居都自己负责。
一个孩子,在一切都茫然未之的时候,谁能自己一个人生活下来?有,她就是皮皮。她一个人度过了两年,她独立,她勇敢。在面对两个盗贼的时候,她临危不惧,她用自己的智慧化矛盾为友谊。她跟盗贼们跳了一晚上的舞。还“大发善心”地给了盗贼每人几个金币。
我们要学习地是她那永远乐观的心理。她并没有因为失去母亲而伤心,食欲不振。她用一颗善良又包容的心去理解朋友邻居。她和整条街的小朋友打成了一片。我们要跟她一样,用心去理解他人。去包容他人。在困境中,我们要有迎难而上的精神,只有相信就会实现。万事皆有可能。
读完了《长袜子皮皮》,我想,我们应该学习皮皮,去帮助身边应该帮助的人,同别人一起分享快乐、幸福。
第3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寒假中我读了“童话外婆”林格伦的《长袜子皮皮》,这里的主人公皮皮是个古灵精怪、善良大方、力大无穷的姑娘,让我印象深刻。
首先她的名字就非常怪,她的全名是这样的: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加尔迪亚。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然后她长的非常怪: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皮皮喜欢的雀斑。她的衣着更奇怪,穿着由一块红布一块蓝布拼成的连衣裙;两条又细又长的腿上,穿一只棕色,另一只黑色的长袜子;脚上的鞋子很大,足足是她脚的一倍……不过,她的自理能力非常强,从小独自一个人能力,把自己的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条,这让我非常佩服。
皮皮有一大袋子的金币,是个小财神,她很善良、很大方,一点儿也不吝啬。有一天晚上,两个小偷光顾皮皮家,皮皮没有报警,她和他们跳舞,还做饭给他们吃。小偷走时,她还给了他们一人一块金币,并劝他们弃恶从善。还有一次进城买东西时,皮皮用许多金币买了十八公斤糖,然后大把大把地分给了馋得直流口水的小朋友们,从此,皮皮和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皮皮力气很大,她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把大力士压在身下动弹不得。有一次她还救下了被鲨鱼追赶的杜米和阿妮卡两个小伙伴,并狠狠地教训了鲨鱼,真了不起!
这本书故事情节丰富多彩、妙趣横生,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也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学会自理,要乐观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做一个既勇敢又善良的孩子。
第3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在书店我挑中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回到家我就和妈妈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这本书是瑞典的林格伦奶奶写的。
书中的皮皮是个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长的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是她自己用红蓝布条缝成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脚上穿着一双比自己的脚大一倍的黑鞋子,她有一个很长的名字,就像它的长袜子一样长。真是个奇怪的,既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和我同龄的9岁小姑娘。
皮皮非常顽皮,经常说谎,她把说谎当成一种乐趣,她说自己的妈妈是天使,爸爸是黑人国王,她还说一个小孩从五月到十月一直不吃不喝都饿不死。但事过之后,她都会承认自己的错。还和两个劝她去儿童之家的警察玩拍人的游戏,使得那两个警察爬上房顶下不来了。
皮皮非常坚强,非常乐观,他的生活都是自己料理。她会在地板上自己擀面,自己做各种各样的饼干,自己努力的挣钱,自己煮美味可口的咖啡,自己做香喷喷的饭菜……,皮皮所做的事情我一件也做不好。
皮皮还是个非常大方,非常天真,非常珍惜友谊的小姑娘。她有两个好朋友,其中一个叫杜米,是个男孩子。另一个是阿妮卡,是个女孩子。皮皮经常做一些好吃的饭菜请两位好朋友一起来家里做客。她们一起爬那棵会长汽水的空橡树,一起玩捡破烂的游戏,一起骑马,一起坐在木柴箱子上讲鬼故事,她们一起去看马戏,皮皮给两位好朋友买了一等票,还不要阿姨找回的零钱。
第3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里面内容丰富多彩。
皮皮是个孤儿,因为她的爸爸在一次航海中被暴风雨卷走了,妈妈也去世了。皮皮她有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洁白洁白的。她的裙子也相当古怪,她的袜子很长,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要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和杜米、阿妮卡成为了好朋友,经常在一起玩游戏等……皮皮的力量也很惊人,能打败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大力士阿道尔夫,轻而易举的把鲨鱼抛到远处,教训那些凶狠的海盗。
皮皮那种热心帮助别人和独立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
第4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的第四篇:皮皮上学了。这篇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天,杜米和阿尼卡有一个共同的想法;让皮皮也去上学,于是这天下午,杜米和阿尼卡到皮皮家劝皮皮上学,杜米和阿尼卡说了很久,皮皮才答应去上学。第二天,皮皮、杜米和阿尼卡一起去上学。开始上课了,老师提问的问题皮皮都回答得太天真,他还是没有上成学。
这篇故事中,讲诉了皮皮上学的故事,皮皮把九九表说成了舅舅表,把乘法说成了剩法,老师实在没法教,可她并没有强迫皮皮认真学,而是让他离开了学校。杜米和阿尼卡做的也很好,他们乐于分享。他们把和蔼可亲的老师分享给了皮皮;他们也把暑假分享给了皮皮。
我希望大家也要向他们和老师学习。
第4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的第六篇;皮皮组织了一次野游。这篇故事主要内容是:杜米和阿尼卡放清洁日假了,他们决定和皮皮一起去野游,他们准备好东西就出发了。先是到了一块草地,渐渐地,他们来到了一扇门前,皮皮双腿一跳就过去了,杜米和阿尼卡也跳进了里面,大门后面是一片美丽的草地,他们找到了一块石头,开始吃东西,正在这时,他们发现了尼尔松先生不见了,他们找去找,找遍了所有可找的地方,却还是没找到,最后,他们在回家的路上,找到了尼尔松先生。
读了这篇故事,我要告诉大家,我们放假时,不要一直在家里看电视,玩电脑,我们要像皮皮那样,和同学一起去野游,玩耍。多锻炼身体,要有一个强壮的身体,才能预防疾病。
第4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寒假中我阅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从她身上看到了真、善、美。她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她总是穿着长到膝盖上的袜子,穿着大人的皮鞋,身上的衣服都是自己缝制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布料不够不得不这一块儿缝红布那一块儿缝红布。她长着一头橘黄色的头发,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直竖着,特别可爱。
皮皮有惊人的力气,能举起一个武壮士,甚至一匹马。她遇到小偷不慌不张,也不报警,而是把小偷们当成客人,给他们喝牛奶吃面包,跟他们一起跳舞,临走时还给他们每人一枚金币,用真诚来感化小偷。
皮皮又是个爱美的人,每次当别人为了雀斑烦恼时,她却说:“哈哈,我的雀斑实在是太漂亮了!”她的乐观精神让我特别欣赏,我也要像她那样好好享受美好的童年。
这本书让我学习到了很多知识,我很喜欢这本书!
第4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一个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一样的小姑娘;一个鼻子像土豆,又有一张大嘴和洁白的牙齿的小姑娘;一个连衣裙是一块红、一块蓝的,袜子也是一只棕、一只黑,穿的鞋整整比她的脚大两倍的小姑娘;一个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轻而易举地就把鲨鱼抛到远处的小姑娘。难道不奇怪吗?她就是——皮皮。如果你想了解她,请跟我一起走进这本书去探索吧!
皮皮的爸爸是一个航海旅行家,但在一次航海中不幸失踪,但皮皮坚信爸爸到了一奇怪的黑人王国,当了那里的国王。而皮皮的妈妈则早已离开了人世,但皮皮仍然相信妈妈在天上当了天使,在默默地看着自己。所以她一直觉得自己非常幸福,有一个国王爸爸和天使妈妈。后来她从爸爸的船上得到了一只装满金币的手提箱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猴子回到了维拉·维洛古拉开始了新的生活。搬到这里以后,她认识了两个乖孩子——杜米和阿妮卡,并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后来她的黑人国王爸爸来到皮皮的身边,带她和她的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到非洲小岛进行了一次难忘的旅程……
皮皮还是一个仗义的孩子,曾经帮助杜米和阿妮卡举起一头鲨鱼扔到远处,才使他们脱了险……这本书让我们学会了自理,懂得了友情的宝贵与亲情的珍贵,以及什么才是可以叫做的幸福、愉快、自由的生活……
第4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在这一段时间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有个叫皮皮的女孩,她有一头红萝卜色的头发,两根辫子向两边翘起,鼻子像个小土豆,上面满是一点一点的雀斑。鼻子下面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嘴巴,两排牙齿雪白整齐。她的袜子很长,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却是黑的。她蹬着一双比她的脚长一倍的黑皮鞋。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能制服身强力壮的小偷和强盗,还降服了倔强的公牛和食人的大鲨鱼。她有取之不尽的金币,常用它买糖果和玩具分送给孩子们。
皮皮是一个孤儿,妈妈在她出生不久就去世了,爸爸也出海没有回来,可是,她从来不相信爸爸妈妈已经去世了。她总是对人说,她的妈妈是一位天使,虽然不在自己身边,但妈妈会在天上时时关注她,爸爸也一定没有事情,爸爸以前是海上的霸主,现在成了某个小岛上黑人的国王,她期待有一天爸爸能够回来带着她去做黑人的公主。
皮皮拒绝别人的同情与帮助,坚持一个人居住。皮皮除了一只爸爸留给她的猴子纳尔逊先生之外还有两个好朋友,分别是汤米和阿妮卡。他带领两个朋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我们要向皮皮学习学会快乐的生活;要学会自己做家务,力所能及的事情自己做,不要总是依赖爸爸妈妈;自己要学会保护自己,面对坏人和危险要冷静,动脑;还要学习皮皮乐于助人的精神,朋友遇到困难或危险地时候,能帮忙的要主动帮忙。
第4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受老师的推荐读了林格伦写得《长袜子皮皮》,林格伦写得长袜子皮皮,自由,幸福,无忧无虑。虽然长袜子皮皮的各种行为让大人们感到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坏孩子,但是杜米和阿尼卡却从心底感到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好孩子。
长袜子皮皮有一双大大的皮鞋,据说那是他爸爸在南非给她买的(难道长袜子皮皮已经知道2010年南非会有世界杯,所以买了一双鞋来踢球)她的连衣裙是由蓝色,红色,黑色很多种颜色组成的。
我非常羡慕长袜子皮皮的房子和她的大手提袋,因为那个大手提袋里装了慢慢一袋子金币,而且,长袜子皮皮的房子,由一个特别的名字,那就是“维拉,维洛古拉”,如果我也由那样一个房子,我想我会整天整夜都睡不着觉。
长袜子皮皮有一个习惯,我认为非常好,那就是他几乎每一天都要捐给是个人每人一个金币,而且有一次,长袜子皮皮在晚上学习苏格兰舞,一直学到半夜十二点,这时,有两个小偷在长袜子皮皮家的外面伺机等候,因为他俩是无恶不做的大坏蛋,虽然他俩现在自身难保,但是一看到长袜子皮皮的大手提包,就立马想到了里面的金币。
当长袜子皮皮睡了以后,这两个大坏蛋进去了,但是他们的动静太大了,所以,就吵醒了长袜子皮皮,但是,长袜子皮皮并没生气,反而给了他们没人30个金币。
从这件事知道,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善良的人,而且她永远在我们的童话世界里,永远的荡来荡去。
第4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童话书,是我有始以来读过的最有趣、最好笑的一部童话书。
主人公皮皮的穿着、打扮和我们普通人来比,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啊!就拿她的连衣裙和长袜子来说吧,连衣裙呢,是皮皮自己缝的,本来想做成蓝色的,可后来蓝布不够,她就得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还有她的长袜子,比一般的袜子要长上好几倍。如果我们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像皮皮这样穿着的人的话,我们都会觉得很有趣、很搞笑。
皮皮不但不和我们一样,而且他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把鲨鱼抛到远处……从这几个例子中,我最佩服皮皮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了,如果大家都像皮皮一样力大超人,那我们的生活中就不会有强盗来欺负我们了,虽然我这样想,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不可能实现,但是我们如果都有正义感的话,那我们不就和皮皮一样力大了吗?
皮皮最让我敬佩的是她的生活能够完全自理和他的身体非常强壮。皮皮如果和我来比的话,那我就差得太远了。我在生活中需要爸爸妈妈来帮忙,就连脱衣服也要妈妈帮我脱。我的身体也和皮皮一样,皮皮的身体壮得像一匹马,而我的身体就虚弱得像小宝宝。
自从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一本童话书以后,我就下了一个决心:以后一定要像皮皮一样,生活自理、身体强壮!
第4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因为皮皮喜欢穿着长袜,所以叫做长袜子皮皮。
皮皮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她爸爸是黑人国的国王,妈妈是美丽的天使,没人照顾皮皮。她居住的地方有两个小朋友,一个是可爱的阿妮卡,另一个是勇敢的卡罗,他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皮皮力气很大,他可以举起一匹马,有一天,他们去看马戏时他把站在马背上的小女孩和马都举起来了。老板把他推下台,并告诉她不要上来捣乱,除非我邀请观众上来参加。
下一个节目是全世界力气最大的大力士表演,老板说:“谁上来和大力士P/K,我就给谁五十元。”皮皮想上去可卡罗说皮皮打不过的,可皮皮非去不可,上去时大力士大笑,说:“就你?”皮皮举起大力士,重重的摔了下去,大力士爬起来惭愧的走了。老板只好给他五十元。对了,皮皮家门前有一棵奇怪的大树,想吃什么就结什么,那棵树有个树洞他们经常在树洞里面玩,那是他们的秘密。
长袜子皮皮的故事好玩吗?
第4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觉皮皮是个胆子大,力气也大的孩子,她从小就失去了爸爸和妈妈。
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变的更好,可是一次也做不到。她去过野外的小岛,参加过杜米家的咖啡宴,总是爱说谎话,能教训凶狠的强盗,打败强大的大汉,举起凶猛的鲨鱼。皮皮是个有钱人,她有一大包金币,一年也花不光。
她的爸爸是个黑人国王,有一次他回到家里见到了皮皮想把她带到黑人王国,可是她最后还是不去了。最后她吃了祖先留下的药,永远不会长大了。通过读这本书我要像皮皮学习遇到困难不害怕,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克服它。
第4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期,我正无聊地翻看书,忽然,一本封精致,色彩艳丽的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映入我的眼帘。顿时,我有一连串的问题在我脑海里翻滚:那个名叫皮皮的女孩穿长袜子吗?她与寻常人有什么不同呢?那双长袜子是什么颜色的?又有什么神奇鬼怪的东西呢?……好奇心驱使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书。
我打开书的扉页,我就看到了一张亲切慈祥的老人照片,她的名字叫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哦,原来这位看上去坚毅睿智,和蔼可亲的老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童话外婆”。不过,“童话外婆”我以前从杂志上也略有所闻,她是一位瑞典的着名童话作家,也被誉为民族英雄。她的作品已被翻译成86种文字,如果把她发行的书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圈,把书摞起来,就有175个埃菲尔铁塔那么高。因此,瑞典人民称她为民族英雄也是当之无愧的。可惜,2002年1月18日,94岁高龄的林格伦奶奶在睡梦中安然去世了,世界文坛的一颗巨星坠落了。然而,当我看到她的照片,那双充满智慧的眼睛仿佛仍像浩瀚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在熠熠闪烁……
崇敬、激动和迫切的心情热烈地在我心中交织在一起,我便兴致勃勃地读了起来。我整整看了一个下午才把书看完。我觉得书中描写的皮皮挺有意思,她是一个奇特,快乐的小女孩。她头发颜色火红火红,脸上长满了雀斑;鼻子像一颗土豆;身上穿着,脚上穿的鞋子比她的脚大二倍;她的袜子从脚一直到大腿,一只是乌黑的,一只是棕色的,走起路来“啪嗒啪嗒”地发出响声。她的力气比全世界人都要大,她能举起一匹马,还能轻而易举地把凶恶的鲨鱼扔出去。可是,她却不肯上学,她坚信:只要快乐就好!因此,她很快交了二个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她很大方,把自己的幸福和他们一起分享,每天快乐,健康地成长着。她爸爸是霍屯督岛的黑人国王,他们都不相信有这回事儿,可这是真的。你也许会问:“这是童话吗?”那我告诉你:是的,这确实是真的童话,因为没有人会把鲨鱼扔到远处,没有人会凭她的大力气,凭她的温柔与小偷跳舞,还大方地赠送给小偷二枚金币,用她的快乐和勇敢征服了小偷……
我觉得书中的皮皮也很像日本作家黑柳彻子《窗边的小豆豆》书中描写的小豆豆一样,是分享快乐的孩子。所不同的是,《长袜子皮皮》是童话,而《窗边的小豆豆》则是纪实。我相信,只要快乐就好。虽然皮皮没有上过学,也不知道什么叫乘法,“药”这个字读成了“yue”。但是,她很快乐,每天和伙伴们玩,无忧无虑。当然,有时候她也会想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比如斯彭克是什么?为什么下雨就一定不能浇花?我想,你也许一时答不上来吧。对了,就是这么一个奇怪、淘气、可爱的怪女孩,也就是本书中的主人公皮皮。她为我们的阅读增添了不少乐趣。
此刻,我觉得林格伦奶奶有如此高产的作品,如此高寿的年龄,也许和快乐有关吧?读完书,我也忽然觉得自己也快乐起来了。我想,我发表的童话小说也是阳光和快乐的。或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也会成为中国的林格伦。
我慢慢地合上书,我又看到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那充满智慧和开朗的面孔,仿佛轻轻地向我们说:“像皮皮一样快乐生活吧,只要快乐就好。”
第5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童话外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长袜子皮皮》我很喜欢看,因为发现很多有趣的事,也知道皮皮是个非常活泼、可爱的小女生,同时也是个力气很大可以简称超人的人。皮皮在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离开了她,她的爸爸是个船长,皮皮从小就跟着他,但不幸的是一次,她跟着爸爸在海上航行可船遇上了龙卷风,皮皮的爸爸失踪了。但皮皮一直相信,她的妈妈是天上一个美丽的天使正在通过一个小洞看着她,她常向她说:“不用担心我会照料自己的。”相信爸爸飘到了一座岛上当了黑人国王。皮皮用乐观看待不幸,是个坚强的孩子。
皮皮不仅大方而且很善良。有一次,有两个强盗来皮皮家偷东西,皮皮并没有报警,而是请他们吃烧饼、和他们跳舞,最后走时皮皮给他们一人一块金币。她有一大袋子金币,是个永远也花不完钱的小财神。她用钱买了两大袋子糖果,分给路边没钱买糖吃的小孩子,孩子们一拥而上把糖果全部抢光了因此皮皮和他们交上了朋友。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的时候也认识了邻居:杜米和阿妮卡并交上了朋友。皮皮胡萝卜色的头发,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长着一个大嘴巴,牙齿整齐雪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是皮皮自己缝的。皮皮有两只宠物,一只是尼尔松先生是一只小猴子另一只是一匹马。皮皮的全名是: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这些,是皮皮的朋友,亲人,宠物,是她的生活。读完《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仿佛融入到了故事里,和主人公一起自由自在的生活。
第5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门开了,一位奇特的小姑娘走了出来:她头发的颜色跟胡萝卜差不多,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像一个小巧玲珑的土豆,上面长满了雀斑。她不吃糖也不刷牙,可牙齿却相当整洁。她的连衣裙更怪,原本想做一件蓝的,可蓝布不够,只好这缝一块红的,那缝一块绿的。她又粗又长的腿上有一双长袜子,一只蓝一只红,她黑色的鞋刚好比脚大一倍。她力大超人,不仅可以轻而易举地举起一头牛,理直气壮地教训海盗,还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鲨鱼扔到远方……这个不同凡响的人就是长袜子皮皮。
有一次她在晚上看书时,两个小偷来袭了。她没有将他们送到警察局,而是和他们跳舞,并让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从此小偷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还有一次,皮皮组织了一场秋游,大家玩得非常高兴,可回来时却发现船不见了。经过再三询问,皮皮说是害怕船湿所以放上了岸。这趟秋游真是有惊无险。
我也要像皮皮一样做一个乐观向上、活泼可爱的人。
第5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讲的是一个乐观、自信、勇敢、善良的小女孩皮皮的故事。主人公皮皮一个人住在维拉·维洛古拉,她的妈妈在她出生不久就死了,她的爸爸也在一次航海中被风暴卷走了,从此,她和一只小猴子住在一座东倒西歪的院子里,开始了独立的生活。
皮皮为了救她的朋友,用她那双似乎有神力的手,与鲨鱼博斗,救出了她的朋友;她拥有很多金币,为了安慰她的朋友,她用金币买了很多礼物,送给她的朋友;皮皮很善良,她的朋友生病了,她天天去医院为她的朋友表演节目,希望她的朋友能开开心心。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要向皮皮学习,比如:我要学习她的独立,以前,爸爸和妈妈要外出时,我不就愿意让他们走;遇到困难时候,学习她与鲨鱼博斗时的勇敢精神;学习她的乐观,快乐生活每一天!
这本书不仅很精彩,而且很有意义,我要向皮皮学习,做一个勇敢、乐观又善良的小孩!
第5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在一个星期天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
皮皮力气很大很大,他的爸爸是一个黑王国的国王,她的妈妈是一个天上的天使,别人有难时皮皮就帮助他们,让他们开心。
有一次皮皮的爸爸把皮皮、皮皮的猴子杜米和阿妮卡送到一个黑人王国去玩,皮皮和她的朋友玩的开心都无法停止了,最好他们回了家。
皮皮很有爱心,我要向她学习,别人有难我就要帮助他。
朋友,你觉得这本书有意义吗?有意义的话一起看吧。
第5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的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长袜子皮皮力气大得惊人,可以举起一匹马甚至更重的东西。
皮皮很贪玩。有一次,她和杜米阿妮卡一起去看马戏。一个节目表演完后,一匹黑黝黝的马走了出来,马背上站着卡曼希塔小姐卡曼希塔小姐站在马上微笑时,皮皮“嗖”的一声,跳上了马背。卡曼希塔小姐很生气,想把皮皮摔下去,可皮皮紧紧地抱着她的腰,动弹不得。班主立刻派警卫拦住了马。第二个节目开始了,这个节目时爱尔维拉小姐走钢丝。皮皮又像上次那样在钢丝上表演比爱尔维拉小姐更棒的杂技。皮皮的天真,单纯,使我哈哈大笑。
皮皮还是个思维奇怪的人。一次。在霍屯督岛,杜米沿着峭壁向大山洞爬去。杜米一不小心掉进了大海。一条鲨鱼游了过来,皮皮立刻跳下水去,将杜米救上来以后。皮皮号啕大哭,皮皮为谁哭呀?皮皮竟为那条鲨鱼没有早饭吃而哭。这样的想法真是令人大吃一惊。
皮皮的生活是那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皮皮在幸福的,快乐的海洋中舞蹈,尽情地享受乐趣。
第5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只要心热就行,心脏在跳动人就不会感到冷。——长袜子皮皮
当我们为应付生活、工作的种种竞争而忙碌时,渐渐忘却已逝的童稚年代,忘却曾有过的充溢心灵的各种异想天开,还好,我们看到了长袜子皮皮,从中寻找出已经被我们丢弃或淡忘了的童年,将儿时的所思所想一件一件收捡起来。
和皮皮一起率真的活着,我们却分明看到了一双湖蓝色的眼睛和我们一起快活地跳动着。从她的身上到处都能捕捉到我们儿时的梦想。绝妙的是,她把我们的梦想都一一实现了,而且是那么自然,那样的顺理成章。
我们长大了,我们是成人了,不愿意长大的药永远只是一个虚构,但是童心是可以永远保留的。在繁忙的尘世,可不可以给自己一点点时间,躲在安静的一角,让这颗心放肆一下。我们要做的就是翻开《长袜子皮皮》,开心轻松地重温旧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