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00字1
他,是一个影响世界几代读者的神秘侦探;他,是一个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传奇英雄;他,是个荧屏前长热不衰备受青睐的经典;他,是个现实世界中人人向往的不朽传说……他,就是举世闻名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个具有极高的侦探天赋的侦探。面对复杂离奇、扑朔迷离、毫无头绪的案情,他仿佛对一切了如指掌,只需一些推理便不仅展现了案情的经过、凶手、动机、内幕和真相,而且更完美的体现了福尔摩斯令人惊才艳艳的侦探天赋。他沉着、冷静、不屈服、不退缩、不畏困难,把每一个环节都串联起来,通过他超出常人般的分析、推理、实验,最终使案情水落石出。
举一个例子来说,又一件凶杀案,毫无头绪,凶手十分狡猾,几乎没有给警方留下什么线索,警方请福尔摩斯出面。福尔摩斯充分利用他的侦探天赋,通过乱七八糟的车轮印明白了凶手是和被害人一起坐马车来的,并且马车是由一批有着三个旧铁蹄及一个前脚新铁蹄的马拉的;通过凶手跨步的大小得知了凶手是个壮年人,身高超过六英尺;通过脚印知道了凶手穿的是方头鞋;通过地上的烟灰知道了凶手抽特里奇那波黎(印度南部的一个城市)雪茄;通过凶手在墙上写的血字中轻微的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颇长。从这些线索中足以看出福尔摩斯的推理和分析技能有多么高超。
再拿一个小例子来说,一个华生哥哥(福尔摩斯的朋友)的手表,从表盒里至少有四个号码中,福尔摩斯推断出华生的哥哥缺钱花;通过表盒上的刮痕,福尔摩斯推断出华生的哥哥非常不整洁而且不负责任;通过内盘上的钥匙孔旁边无数的刮痕,福尔摩斯推断出华生的哥哥是个醉汉。这两个例子都充分地体现了福尔摩斯超出常人的侦探技能,十分高超。
而他推断出的这些细节,并没有什么难点,只是依靠一些平常的推理,细致的观察、分辨,和一些知识,就能推断出来。任何一个知识充足的人,只要细心观察,也能推断出来。但是,能做到这些的人,却寥寥无几。所以,细致的观察是多么的重要啊!
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就像他的探索能力一样。他以一贯优雅的贵族风采让我们着迷,而有时,他在说话的时候,还带着孩子似的纯真的粗鲁,这可爱的一面不仅没有损坏他的形象,反而让我们觉得他更加真实可亲。
当然,最让人感动的还是福尔摩斯和朋友华生的真实友情。他们的感情深挚无比——像兄弟、像战友、像亲人;他们一起拨开迷雾、一起探秘寻踪、一起经历——这是世界上最让人感佩的友谊,任凭时空消逝,而他们却可以带给你永远的温暖和感动……
这本书令我印象深刻,它将使我受益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00字2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能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
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
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吸血鬼》一案中,弗格森亲昵地拥抱婴儿时,杰克表现出强烈的嫉妒和冷酷的仇恨,福尔摩斯把这一表情与窗户旁的毒箭联系起来,于是推断出杰克便是伤害婴儿的凶手,也因此将可怜而又无辜的弗格森太太从被人误解的深渊中解救出来。还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小姐对她哥哥的百依百顺,以及墙上的画像等一系列线索,察觉到这对所谓的兄妹其实是夫妻关系。
在查看沼泽地的地形之后,巧妙地利用亨利爵士作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并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成功地破获了这一神秘恐怖的谋财害命案件。那么多的细节摊在读者的面前,错综复杂,让读者目不暇接,简直到了让人忘记呼吸的地步,就连他的搭档华生在破案之后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福尔摩斯的“怪异”行动。
由此可见,培养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有多么的重要。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能力呢?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上课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然后快速转动大脑,用缜密的思维把这些“珠子”串成一个整体,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容易忘记了。
做作业时,千万不能囫囵吞枣,学到的东西还没弄懂就下笔,一定要认真收集题目中的有用信息,细细斟酌,然后就可以一气呵成,这样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提高准确率。再拿日常生活来说,每天都要有计划,不能做完一件事,不知道下面该做什么,而坐在那里发呆,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如此短暂,哪儿容得每天耽误很多时间?人的一生,必须要井然有序,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否则善恶不分,受骗上当,到头来甚至不明白自己一辈子干了什么!
因此,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00字3
在寒假中我与一本书相遇了。可以这样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曾与它擦肩而过,那时,只是匆匆一瞥,没有细细品尝,现在想起来,我真是错过了一本奇书。没错,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侦探小说。谁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尔是怎样写出来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甚至每句话都能成为破案的关键点。不得不说阿瑟。柯南道尔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说就好象一张大网,这张网的每个细节都由他编织出来,他对细节描写得精妙绝伦,无微不至。他在一点一点地编织大网的同时,给作者留下悬念,带来困惑,等到他这张大网编织完成时,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独特的风格。作者在描写完案子的情况后,又会再写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来。看完《血字的研究》后,我又觉得死者都该死,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点不错,文中的露茜与侯伯本来是幸福的一对,却因种种原因变得阴阳相隔,竟是因为露茜所在的宗教组织,女子必须嫁给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说垂伯,已经有了七个老婆,却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给他,这也难怪侯伯会和他拼命。
人与人本就是同一个种族的.,本可以和睦相处,是什么竟让他们人格扭曲,甚至去抢、去偷,用上卑鄙的手段?一切都是为了人们口中的所谓的利益。金钱、权利、爱情,无不吸引着人们。侯伯和斯坦杰森只是为了他们的贪婪付出了代价。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杀死了露茜的父亲,之后强娶露茜,让露茜抑郁而死,侯伯又怎会杀了他们两个渣!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侯伯与露茜早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露茜的父亲也会活得好好的,侯伯又怎会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想法呢?怎会得知自己得了血管瘤,随时会死的情况后,还与他们拼命呢?这一切不过是他们咎由自取罢了。同时,也为以前宗教信徒们肓目的追求感到悲哀。
在《巴斯科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觉得根本就没有凶手,在《四签名》你又会觉得是四个人合伙作案,其实凶手只有一个。福尔摩斯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破案过程,总令我心中崩着一根弦,当一切真相大白,尘埃落定时,心中的弦便会松开,一切总是令人提心吊胆。
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将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聪明的侦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向他学习,一切都要有计划,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哪有那么多时间来浪费?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恶不分,一直受骗上当,到头来还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干了些什么有意义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00字4
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位名扬天下、威震四方的侦探在今天是人人皆知。我十分欣赏他那过人的智慧和令人赞不绝口的推理能力,并且精通刀剑和日本式摔跤,研究化学异常精深,又是一流的药剂师,他勇敢正直,极力地铲除莫里亚蒂教授一派的组织——不愧是当代杰出的护法卫士!
我已经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所有的案件,这些案件不仅奇特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惊险悬疑。有的像令人生畏的“三党”——对反对黑人选民的人进行恐吓和灭口;有的像疑点重重的“红发联盟”——利用红发人不在的时间探寻银行地下的金库,并企图占为己有;有的像黑暗笼罩着的“黑暗组织”——莫里亚蒂带头组织起来的坚固的犯罪城堡。福尔摩斯先生凭借着他的机智勇敢,逐个击破官方警察认为是“没有头绪的案件”,官方警察中的佼佼者有时简直难以相信福尔摩斯勘察现场推出的结论,例如“犯人是左撇子,抽印度雪茄,右腿有点瘸”之类的,书中语言描写细腻,语言传神,像能被歇洛克福尔摩斯所赞赏的“那位女人”——艾琳艾德勒,她看穿了福尔摩斯的计谋,但是依然不能自己,暴露了福尔摩斯想要的答案。
书中情节复杂多样,又不失真实性,是世界推理小说的瑰宝!他所能让我们每个人都领悟到的是善与恶,一切犯罪都是在摧残社会,伤害人民,难道金钱是人生最重要的吗?难道官高是人生最必不可少的吗?如果把人生身外之物看得淡些,就不会再妄想着财产、薪水、时髦、华丽,就不再因为爱恨离愁而冲昏头脑,变得鲁莽、慌张、不知所措。冲动是犯罪最可怕的地方,只有冷静、从容地看待生活,一切就充满希望,渗透出无限的喜悦和幸福。
另外,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开始学习如何观察生活的细节,这是福尔摩斯最拿手的。在书的开头,福尔摩斯与华生见面就知道他从阿富汗回来过。生活中,很多细节都往往揭示着你的身份,比如说,一个会说英语的外国人来到中国的一家餐厅,明明餐厅建在2楼,而外国人却说在1楼,这就表明他是英国人,而不是美国人或是其他国家的人。这是因为英国人说1楼为“gund flr”,2楼为“first flr”而美国人说2楼为“secnd flr”这就容易导致他把二楼的餐厅说成在一楼。这就是推理,如果我们都怀着一颗发现之心细心的浏览身边的景物,你就会变得越来越聪明,思维也越来越广泛,思考也越来越缜密。
《福尔摩斯探案集》确是一本好书,他教给我们人生的哲理,避开那些不良的行为,保持清醒的明辨是非,学会观察生活,学会变得聪明又富有道德,有利于我们走向成功,书写美好人生!
《气球上的五星期》读后感(一)
最近,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写的《气球上的五星期》,它讲的是弗格森博士、肯尼迪和乔乘坐热气球,横穿非洲大陆的探险故事。读完书,我不仅领略了非洲大陆的美丽风光,更为他们三人的精神所感动。
友情
三位探险家穿过沙漠后,气球遭到一群胡兀鹫的攻击,气球下降速度越来越快,扔掉了所有的压载物仍无济于事。在这千钧一发的的危急关头,乔二话不说就翻出吊篮跳了下去。气球开始慢慢上升,博士他们得救了,乔却掉进了乍得湖。当我读到“乔钻出水面的第一个动作就是仰脸朝天上望”时,鼻子不禁一酸,乔心中怎丢得下他的朋友呢?同时,博士他们也未曾放弃寻找乔的一丝希望,一句“我们必须回去找到他,哪怕要抛弃热气球,哪怕要和野人打交道,哪怕要步行重返乍得湖,也在所不惜”,让我体会到了他们之间的友情深似海。
智慧
三位旅行家飞越一片森林时遭到了三十几个土人的追击,不巧大气压又在下降,有好几次吊篮甚至触到了地面。他们迫不得已地把所有的东西都扔了,只剩下一个大网袋。然而,氢气不够这个问题仍使他们迫降在河岸边。就在他们走投无路时,学识渊博的'博士突然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利用热空气上升!他们马上行动起来。过了一会儿,就在土人即将追上他们时,热气球飞了起来,带着他们到达了胜利的彼岸。
友情多么重要呀!没有它,旅行家们就会全部坠入湖中。智慧多么重要呀!没有它,旅行家们必定落入野人之手。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阳光,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
《气球上的五星期》读后感(二)
从爸爸的书架上,翻出这一本书页快要发黄的书时,我便爱不释手了,翻至至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心早已被这扑朔迷离的情节所震憾。其中三人为了挽救生命,为了不让大家失望,为了让自己心愿实现,他们放弃了他们发现的大批大批黄金的片段,更是成为了我心中挥之不去的神话。
在利益与胜利之间,我会怎样选择?在金钱与生命之间,我会怎样选择?大家有过这样问自己吗?如果,现在问每一个人,每个人都会有一样的回答。但当事实摆在我们面前时,我们之间也会有无数个人在利益与金钱前屈服,他们甚至不惜失去他们原有的一切。
我曾听人们一次又一次的提起,为了得到财产,而杀妻、杀母、杀子,得到一点保险金。却终究让他失去了生命。这些人不聪明吗?他们不明白吗?不,不是的。当他拥有与生命时他们会认为自己一无所有,但当他们抛弃亲情,生命拥有金钱和利益的那一刻,他们才会现,自己是真真正正的一无所有。
感情是不可典当的、生命是不可典当的,因为它们是真实的,附于你灵魂的东西。可金钱与利益背后总会暗藏杀机。灵魂的富足是远比利益上的富足更有价值的。抛弃生命很简单,想再次拥有它却很难。抛弃金钱很难,想再次拥有它却很简单。这就是生命与钱之间的难易。伟大的诗仙李太白也曾说:“千金散去还复来。”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需要我们做出取舍的。让我们排除一切杂念来看更有价值的是思想、灵魂和心灵的充足。
书中曾用这样几句话来评价金钱:“这种金属威力真大,连世界上最好的小伙子都为之心动了。今后这个金矿,还不知道会滋生出多少欲望,多少贪婪,多少罪孽!这实在叫人心痛。”金钱永远,永远只是身外之物,在实现生活中,多少人因为钱走上不归之路,在他们身上有着多少启迪,多少预言。人们却冲昏了头脑似的向那深渊跳下去。
学会取舍,理解金钱与生命的真谛。
学会取舍,懂得衡量金钱与生命的价值。
学会取舍,明白做人的道理,明白怎样走出自己的人生。
《气球上的五星期》读后感(三)
最近,我读了一本科幻小说——《气球上的五星期》。这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巨作。我流连于一处处惊险的情节,痴迷书中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更感慨作家独具匠心的写作方法和语言表达。全书讲述了三个英国人乘坐气球穿越非洲的神奇探险故事。路途中困难重重,如气球泄气、遭到秃鹫袭击、在沙漠中缺水等。这些考验着探险者的智慧和勇气。主人公弗格森博士一次次带领大家化险为夷。他面对困难时的冷静和睿智让大家无比敬佩。
书中最打动我的是他们之间的友谊。每当他们遇到危险时,总能互相帮助,同舟共济。特别是乔,他在沙漠中救了肯尼迪和弗格森博士。当气球坠落时,他勇敢地跳下了吊篮,让朋友脱离了危险。在困难中,来自朋友的帮助显得特别宝贵。有时哪怕是一个关切的眼神,也像是一簇火焰,在冰天雪地中给人以温暖。
《气球上的五星期》让我更坚信友谊的珍贵和友谊的力量。我一定让万金难买的珍贵友谊充盈自己生活的每一天!
《气球上的五星期》读后感(四)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好书——《气球上的五星期》。
《气球上的五星期》是儒尔—凡尔纳的第一部科幻小说。这本书主要讲了三位旅行家——乔、博士和肯尼迪乘坐一个热气球核实前人探险的故事,途中他们遇到了龙卷风、野人、暴风雨、野蛮部落、火灾、蝗虫——很多很多灾难,但是他们用最坚强的毅力征服了整个非洲,最后回到了伦敦。
读完这本书,我被他们的勇气震撼了,他们竟敢坐着那时最原始的热气球飞越非洲,要是在现在,就是最胆大的人也会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谁能保证那最原始的热气球不会破?在21世纪,喷气式飞机还会坠机呢!而他们却不怕危险,勇敢地坐着热气球闯过了一关又一关,虽然遇到了死亡的多次威胁,但还是不退缩,不灰心,他们太让我敬佩了!在平常生活中,我总是遇到难题就退缩不干,比起他们,我现在遇到的难题简直是微不足道啊!我以后遇到难题一定要不灰心,不退缩,争取解决它。解决问题不靠什么,只靠勇气、毅力,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读了这本书,我学会了勇于面对难题,读了这本书,还让我们知道了许多知识,这真是一本好书啊!
《气球上的五星期》读后感(五)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有趣的书,有《金银岛》《八十天环游地球》《隋唐演义》……其中,我最感兴趣的要数《气球上的五个星期》这本书了。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一部经典科幻小说,主要讲了费格森博士带着朋友肯尼迪和仆人乔乘坐热气球“维多利亚号”从桑给巴尔岛出发,经过了五个星期艰难而又惊险的历程,终于完成了跨越非洲大陆的探险任务。
主人公费格森不仅是一个遇事冷静、知识渊博的博士,也是一个机智勇敢、无所畏惧的探险家。他的科学探险精神最让我佩服。记得有一次,他们处在三千米高的天空,那里的空气非常稀薄,费格森博士在精神状态不佳、呼吸困难的情况下,以顽强的毅力,把群山的状貌精确地画了下来。读到这里,一股敬佩之情从我的心底油然而生,我不由得感叹道:费格森真不愧为博士,他对科学研究是多么执着啊!
这次旅行虽然充满了惊险,但也不乏乐趣。先说神枪手肯尼迪吧,他的枪法可是名不虚传。在探险途中没有食物充饥时,他成功猎获了羚羊等动物。在荒无人烟的草原上,他们喝着啤酒,吃着香喷喷的烤羊腿、烤象肉、烧鹧鸪,这是多么有趣的探险之旅啊!还有聪明的乔,他总能在关键时刻急中生智。在“维多利亚号”吊篮即将撞到高山上的岩石时,勇敢的乔跳出了吊篮,他手抓吊篮底部,脚踩岩石,用力推吊篮,当吊篮移动到岩石的另一面边沿时,他抓住吊篮的绳子,用力往上爬,纵身跳进了吊篮,从而化险为夷!费格森博士激动地抱住了乔。看到这里,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由衷地为乔喝彩!
这部小说语言清新,情节扣人心弦,读起来让人爱不释手。沉浸在阅读中,我的心随着他们曲折、惊险的历程不由得上下起伏:当读到他们遭遇恶劣的冰雹天气时,我不禁为“维多利亚号”捏了一把汗;当读到他们战胜了凶猛的狒狒和非洲大象,又运用智慧与野蛮的土人周旋并顺利脱险时,我不由得欢呼起来。
读着这本书,我心驰神往,我多么想和费格森博士一起乘坐“维多利亚号”去穿越神秘的非洲大陆,用亲身经历来写一部“波波探险记”啊!没有读过这本书的小朋友,赶紧一睹为快吧,相信你一定会和我一样收获到许多快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