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生模拟法庭观后感一:
法庭里,审判长威严地坐在高背椅上,用庄严而又洪亮的声音宣读着判决书,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空气中弥漫着紧张而又严肃的气息……
实不相瞒,这是我们学校举办“模拟法庭”的场景。法庭,似乎与小学生遥不可及,小演员们演得有板有眼,让我们看到了法庭的“庐山真面目”。
只见两位“被告”后悔地低着头,用祈求的目光怯生生地望着法官,希望对自己网开一面,能够从轻处罚;而“被告”的“亲人”则捶胸顿足,失声大哭。面对这一切,法官也是爱莫能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啊!
是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就会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自己也必须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小到付出金钱,大到付出生命……
那么,作为小学生,我们又该从何做起呢?我们是未来祖国的栋梁,“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因此,我们从小要培养文明的举止,守法的行为。现在全社会都提倡和谐建设,我们也必须投入其中。当然,单凭我们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得小手牵大手,动员上一辈一起维护法律,遵守法律。
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明天的阳光将会更加灿烂,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
大学生模拟法庭观后感二:
2013年10月30号,石家庄学院组织我们国培老师到石家庄政法学院开展了“模拟法庭”观摩的活动。
走进教室,就看到威严的国徽挂在墙面的正中,法台及讼诉参与人的各种桌椅均错落有致的摆放整齐,立刻给人以冷峻、严肃的感觉。我们观摩的老师安静的坐在各自的位子上,期待着本次活动的'开始。
这时我们的培训班主任老师说:“今天请大家来的目的是观摩一场别开生面的刑事庭牢活动,模拟对象都是石家庄政法学院的同学们,老师们要认真的观摩。”
“现在开庭,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模拟庭审拉开帷幕。本次模拟案件是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系一女性,被检察院指控有罪,种种证据并不能相互印证,且证明事实不清,证据没有形成锁链,无法充分证实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罪名,故此被告人无罪。依据这些材料同学们流利的进行着庭审的流程,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公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收表看法和宣判,都在有条不紊中结束了。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观摩的老师和同学们都为他们精彩的模拟表演而鼓掌。
虽然这只是政法学院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
这次模拟法庭观摩活动开展的非常好,对我触动很深,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法庭威严的氛围,作为一名老师,一定要树立法律观念,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国家的利益,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并在今后的教学中,要渗透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成长为一名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为依法治国略顺利实施做出自己的贡献。
大学生模拟法庭观后感三:
以前只有在电视里看见过法院审判的过程,真正的审判更没有见过。今天,在学校里我们观看听取了审判的全过程。
星期五下午,我们来到了体艺馆观看了模拟法庭,讲了学校暴-力事件。故事是这样的:一天中午某学校的丁鑫在别人排队时插了进来,张华看见后提醒丁鑫别插队,应该排到最后。可是丁鑫不听反而打了张华一拳。张华气得火冒三丈正要还手,可是被老师劝住了。傍晚,张华在游戏厅里遇到了自己的好朋友王伟,就把中午的事情告诉了他,让他跟自己去揍丁鑫。第二天下午,张华和王伟在路上遇到了丁鑫,王伟气呼呼的骂了丁鑫几句,就要打他。只见丁鑫撒腿就跑。可是他俩很快追上了丁鑫。张华先拌到了丁鑫,王伟再用刀刺向他的头部,顿时,血流如注,刀伤让丁鑫剧痛难忍。他立即大喊:“救命,救命!”于是,张华和王伟马上逃走了。
接下来,就是警-察调查、取证和审判的过程。在台上有同学扮演审判官、警-察、被害者……刚开始两个警-察把张华和王伟抓了过来,让他们坐在椅子上,审判官开始审问王伟:“你的个人身份是什么?”,王伟说:“1988年出生,职业:学生”那一应一答的样子,好像是真实的审问,可是在语气上,不时的让我们哄堂大笑。审判官又问:“张华你的个人身份是什么?”“1993年出生,职业:学生” 王伟审讯完毕,被警-察带下了常审判长开始讯问张华:“你在什么时候认识王伟的?”张华回答道:“在游戏厅。”------
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情景剧,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真正的法官和警-察,但它确也是真实的展现了现场的情况。我们这一代学生要好好学习,更要懂得礼貌和谦让。不要冲动行事,铸成大错。
模拟法庭以独特新鲜的形式向我们讲了许多,使我们在新奇中学到了许多。
初听到“模拟法庭”,还以为是“过家家”里的游戏呢?可谁知这听着稀奇古怪的是竟真的发生在我们的校园里,像模像样地上演了一场常在电视中见到的情景。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严肃庄重的声音让我们不由自主地认真安静起来。如果不是身临其境,你一定不会相信这些话是出自和我们同龄的高一学生之口。他们身着制服,在国徽之下显得成熟了许多。这些小法官,小律师,小陪审们开始认真地开庭审案了。既然有小法官,那么也自然有被告与原告。“垂头丧气”的“原告”,“后悔莫及”的“被告”,以及“公正严明”的“审判长”,真是让我们大包眼福了。
“法庭”的审案在沉稳顺利地进行着,我们对于案情也知道个大概了。案情很简单,也常会发生在校园中,但由于这件事的处理不当,造成了严重不可挽回的后果。“法庭”的
最后判决合情合理,让我们这些旁听者们心服口服,但同时,我们也得到了深深的启发。
我们这一代人都年轻气盛,得理不饶人,主观意识极强也常因此而冲动行事,铸成大错。其实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这就需要我们以客观冷静的眼光去看待人和事,分析一件事的对与错,应辩证地来看,而不能像小孩子一样偏激地说谁好谁坏,谁对谁错。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慢慢学习与培养的,对我们将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都有促进作用。
模拟法庭以独特新鲜的形式向我们阐述了许多,使我们在新奇中学到了许多。
大学生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一】
本学期,为了培养学生应用法律的能力,教学大纲安排了《模拟法庭》课程。本人作为法学052班模拟法庭课程的主讲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安排,在第17、18周组织学生进行了模拟法庭的一系列演练。现本人就本次模拟法庭课程进行如下总结,以求汲取
一、本次模拟法庭的主要教学内容
本次模拟法庭课程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第一,统一安排学生到法院进行庭审的旁听;第二,统一安排学生观看法庭资料片,熟悉法庭的审理程序;第三,向学生下发“模拟法庭”任务书,明确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任务和要达到的目标,并统一向学生教授法庭审理的实际情景和注意事项;第四,安排学生分配法庭角色,力争每人都有实质性角色,每人都能真实融入模拟法庭案件的审理;第五,要求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法庭角色,撰写各自的法庭文件,包括起诉书、公诉书、答辩状、代理词、辩护词、审判书、结案总结等等。并按照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实务工作机关的真实流程,统一订卷;第六,要求学生对本次模拟法庭开展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案件分别撰写总结,并对整个模拟法庭课程的心得体会撰写报告。
二、本次模拟法庭的经验
本次模拟法庭课程收到了较好了教学效果,完全达到了教学大纲要求的教学目标。总结起来,有如下经验可以值得日后模拟法庭课程借鉴。
第一,选择真实案例,最大限度按照真实的法律工作要求和流程进行模拟。本次模拟法庭,本人精心选择了三个实际中真实发生的案件(两刑一民),向学生提供了真实的案件材料(包括各种真实的笔录、合同、照片、鉴定等),完全按照法律工作者真实的工作状态要求学生进行案件的研讨和出庭(例如,不允许对抗双方在开庭前接触)。实践表明,这种近乎真实的法律工作状态模拟课程带给学生的是最大限度的接触真实法律的体验,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兴趣,使他们能够充分调动自己平时所学的法律知识,并充分考虑到证据的运用、事实的认定等平时课堂教学所忽略的东西,全方位锻炼了自己的法律实务工作能力。
第二,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提前让学生熟悉程序。模拟法庭能够顺利进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学生对于法庭程序是否熟悉,而法科学生的动手能力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法律程序的熟悉上。本人通过和其他老师共同配合,安排学生阅读“模拟法庭任务书”、实地旁听法院审理、观看我国法庭资料片、观看国外法律电影,并向学生讲授自己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体会,使得学生事先最大程度地了解并熟悉我国法庭审理的基本程序,这为本次模拟法庭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第三,合理进行角色分配。模拟法庭教学成功与否,取决于全体学生是否能够真正参与到模拟中来,而这又和其所承担的角色密切相关。有的角色,例如法官、检察官、律师,承担的法律工作较为具体明确,其锻炼意义较之其他角色也就更大。有的角色,例如法警、书记员、旁听人员等,真实参与度相对较小,从模拟法庭中所获收益也相对较小。有鉴于此,本人有意对角色进行了轮换,保证每个同学都获得了“含金量”较高的角色。另外,本人还在角色中独创了“法治记者”、“法学研究工作者”等角色,以取代“旁听人员”。要求他们对法庭审理、案件反映的法律问题进行点评,并形成各种文体的书面材料。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在单场模拟法庭中没有分配到任何实质性角色的同学,带着问题和思考来从“局外人”的角度对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案件本身阐发的法律含义和社会意义等多重角度来认识法律、认识法庭,提升他们的理性思考水平和全方位写作水平。实际表明,这一条是值得在以后的模拟法庭教学中加以坚持的。因为它实际上表明法学作为一个宽口径的专业,理所应当培养出宽口径的毕业生。
第四,给予学生较为充足的时间进行准备。本次模拟法庭虽然集中开展于17、18周,但是相关的案例筛选下发、角色分配等前期工作已经在学期期中阶段圆满完成。这就留给了学生较为充足的时间进行探讨和准备。从模拟法庭实际运行来看,学生驾驭审理程序的能力令人眼前一亮,一场比一场出色。这不能不说与学生准备时间充足、前期工作扎实有关。
三、本次模拟法庭的不足
本次模拟法庭虽然取得很大成功,但是依然有一些不足之处,今后应当加以注意并予以改进。
第一,审理程序出现瑕疵。例如,在第一次民事诉讼中,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出现错误,导致实际判决结果和判决书书写的判决结果完全背离。审理结束后,没有要求当事人阅读法庭记录并签字。又如,在刑事诉讼中,在进行法庭辩论时,合议庭对于控辩双方的辩论节奏控制稍欠火候。这些瑕疵都是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时经常出现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对于审理程序的不熟悉,这对于初次接触仿真法律实务工作的学生来说都是难免的。
第二,法律文书书写尚需规范。学生所写的各种法律文书基本具备了法律工作的要求,但是依然显得较为粗糙。不论从逻辑性、严谨性还是论理性等角度,还需要花大力气提高。这需要学生大量阅读优秀的法律文书,并且平时多写多练,方可提高。
第三,学生的综合法律理念尚待提高。从学生撰写的案件分析材料和总结看,学生对于法律、法治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但是依然存在严重的法律功利主义、工具主义的倾向,对于法律、法治还远远没有达到信仰的程度。相反,一些社会上对于法律的不良认识反而对学生的思想影响较大。这是模拟法庭反映出的最令我担心的地方。引导学生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非歧视的、善良的现代法治理念,路依然漫漫。
四、结语
法科大学生不但要刻苦学习法律理论知识,还要刻苦锻炼法律实务工作能力,这两者缺一不可。模拟法庭为提高他们的这方面能力提供了现实的途径。但是,这仅仅是他们从理论迈向实践、从学习迈向应用的第一节台阶。正因为是第一节台阶,作为教师的我们就更应当尽心尽力帮助他们迈上去。学习法律理论,锻炼法律技能,这仅仅是模拟法庭课程乃至法律课程最一般化的要求,更为深远的是要将学生塑造成一个具有现代法治观念的法律人,让他们每个人都能够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信仰法律,让他们每个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让他们每人都能成为促进公平的一分子。
大学生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二】
本次模拟法庭演练,我被安排在行政第二组,所扮演的角色是一个为自己尽力争取权利的原告。在我们的那个案件中,被告广东省东州市公安局不给我所扮演的原告的电动自行车上牌,于是原告到法院起诉被告广东省东州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演练,我学到了很多,也看到了自己很多方面的不足,特别是法律程序方面的内容。以前我一直觉得自己诉讼法方面的知识还是可以的,但经过这次演练,我发现自己的知识构成还是有很大的缺陷,特别是一些细小的方面,以前没怎么注意,在这次演练过程中都一一暴露出来了。例如,证据的提交、回避的适用、公务人员不能以职务作证等等。这也使我明白要想真正的学好一个专业的知识,特别是像法学这样的操作性和实务性比较强的学科,光学点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要尽量去实践。正所谓“实践出真知”,只有经过几次有价值的实践活动,我们的知识才能真正的被掌握,能力才能真正的提高。
其次,在这次模拟法庭演练实践中,我深深地体会到沟通的重要性以及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可以这么说没有大家的通力合作我们的演练不会成功。任何一个人的不负责任都有可能会毁了我们的整个演练,然而另外同学在团队遇到困难时的挺身而出又总会化解各个危机,由此可见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只有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那样才能同舟共济、创造奇迹!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点:
一、树立团队精神,增强团队意识
“人无完人”,这个道理恐怕大家都知道,但当我们这些不完美的人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走到一起来以后却能完成一件完美的事,形成一个完美的集体,这就是团队的魅力。让我理解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但是并不是有了团队就万事无忧了,一个有竞争力的团队,要有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分工,要领导有力,分工明确,更要彼此信任、理解和包容。这样,我们的任务和目标才能完成的又快又好。
二、增强了协作意识,加强合作意识
一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而一个集体团结起来凝集成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每个人都会有不尽人意的时候,我们需要别人的帮助,同时我们更应该主动地去帮助别人,这样,我们就会形成一个团结的整体,一个有凝集力、有战斗力的整体,一个可以克服各种困难的整体。可以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我们的案件中有很多的证据材料,要找全这些材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于是,我们组长安排每个人都找点。作为原告,我需要找全我向法庭提交的四项证据材料。我整整花了一个下午才勉强做好了三份证据,第四份安全检测证书怎么也找不到。可是第二天就要演练了,时间可不会等我们。在百般无奈之下,我把我的困境告诉了我们组长。最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在最后的关头终于找到了那份安全证书。
三、认识到沟通的重要,计划的目的性
在任何一个任务中,沟通是使大家凝聚的连线。如果你不能从沟通中获得充分的信息或者通过沟通形成统一的认识和意志,那么你的那个环节肯定出问题。这点在我们第一次准备演练时表现得最为深刻。那一次由于大家都没有准备过,有的甚至没有看过案件的材料,在事前也没有充分的沟通,所以整个准备活动表现得相当的匆忙、混乱,有诸多不和谐的地方。个人之间的沟通、领导与下级的沟通、下级与上级的沟通以及经验的主动交流等是实现集体目标的关键。沟通可以让你变得主动、智慧。
四、增进友谊,加深理解
在我们全组讨论案件时,每一次大家都会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且往往会为某一项环节而争得面红耳赤,这点在我们制做证据时表现得尤为明显。当时大家在证据的内容、形式、所要证明的问题等许多方面多会有不同的见解,而且多数情况是相互之间都不能说服对方,只有经过长时间的辩论争论的问题才会被确定。但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每个人对自己的组员都加深了了解,我们的友谊也更加巩固。
摘要:
模拟法庭教学模式自被引入中国以来,一直被各高校法学专业当成必修的法律实践课程,它的德育作用却一直未得到充分重视,本文阐释了在模拟法庭中进行大学生德育的优势,现行模拟法庭课程设计在此方面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现行模拟法庭课程设计,加强其德育作用的三个建议。
关键词:
模拟法庭;德育;法律思维;道德认知发展模式
一、研究模拟法庭对大学生德育作用的意义
当代大学生以独生子女为主体,绝大部分心理、生理均未成熟,对事物认识有不稳定性、不全面性和矛盾性,可塑性强,高校浓厚的自由学习氛围,使他们迅速浸染于各种文化与思潮之中,容易出现认识误区,价值观念被扭曲现象。据统计,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另一方面,学界公认将大学生德育与专业课相联系,在专业课程中渗透德育是一种有效的开展德育活动的方法,但是,对如何开展这一活动的研究和探索还十分欠缺。随着法律专业具有的应用性、技术性特征日益被人们所认识,法律实践教学环节在教学中的地位日渐提高,其中模拟法庭作为法律教学的必修课程,由于具有融体验性、实战型、知识性为一体的特征,被认为是一种情境式学习方式,是有利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在法律教学中应用的一种教学手段或方法,越来越多的高校法学专业将其从理论课程中分离出来作为专门课程开设。但是,从近年来教学实践和相关著述中可以发现,法学教育理念受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的影响较大,不少人偏重模拟法庭对大学生司法实践能力的培养作用,而忽视其在大学生品行造就方面的功能,教育的失衡,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有必要从加强德育教育功能方面对模拟法庭课程做全面审视和设计。
二、模拟法庭的特点决定其开展大学生德育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模拟法庭对大学生有德育作用是由其本身决定的
法律的适用问题是模拟法庭的核心,而法律本身具有伦理性,法律的适用过程也离不开对其的伦理分析和考量。法律与道德同属于社会规范,西方有一句谚语“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它充分说明了法律与道德的密切联系,二者都包含正义、公正、平等、人权等价值理念,符合道德理念的,往往也符合法律。因此,学生参与模拟法庭,学习法律的过程,也往往是经受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的教育过程,即如何通过正当程序,公正地适用法律,作出公正地裁判。法律思维有二元性,包括思维方式和思维方法,谌洪果指出“当法律思维作为思维方式,它的一端便是连接着法律的形而上层面,联系着法律和法律人的文化内涵+品格和精神需求,当法律思维作为思维方法时,它的一端便连接着法律的形而下层面,它在对解释+推理+论证等法律方法的探索中使法律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更为理性的安排”[1]。韩宏伟也指出法律思维是以利益衡量为价值尺度的评价性思维[2]。也就是说在学生适用法律解决争议时,其思维过程就存在着以本人价值尺度为标准进行利益衡量,充分揭示和反映出法律适用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倾向。因此,模拟法庭的运行绝不仅仅是法律知识、技能的传授过程,更重要的是法律人应有的道德品格的培养和造就过程。而不重视对学生道德品质的培养,会直接导致学生适用法律上的偏差,不能真正贯彻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目标。
(二)模拟法庭的实践性、情境性使其更有利于吸引大学生兴趣、更具有感染力,在大学生德育上具有明显优势
道德发展有四个阶段: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从前到后一环套一环,其中后三环的发展中道德实践具有重要意义。而据调查,大学生道德认知水平普遍较高,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行为则比较欠缺[3]。模拟法庭的实践性、情境性为道德实践提供了机会。模拟法庭所使用案例往往是真实发生的或由真实案例改编而来,为学生打开了介入社会的一扇窗,通过对贴近实际、来源于生活的案件的调查、审理和裁判既考察了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亦是为学生提供了了解人性,了解社会,反思三观的机会。同时,在模拟法庭进行过程中,学生通过角色扮演,模拟法庭整个流程,代入感强,印象深刻,这种特有的情境性能够强化学生的情感体验,比枯燥的理论说教或旁观者式的观影更能深入人心,触发思考。
(三)模拟法庭的各个环节尤其是控辩环节的设计
符合认知发展道德教育模式的要求,有利于促进个体道德的发展根据美国心理学家、教育家柯尔伯格的认知发展道德教育模式理论,冲突的交往和生活情境最适合于促进个体道德判断力的发展。模拟法庭存在控辩双方,两方观点针锋相对,冲突既有书面,亦有口头表达方面的,在各方理由的剖析中,各方道德判断也得到充分展现,在这一过程中,法律中蕴含的社会普遍道德规范、个人的.道德判断不可避免地发生碰撞和融合。按照认知发展道德教育模式的说法,道德不可能从外部强加于人,而是个体内部状态与外界交互作用的产物。模拟法庭中各方的观点冲突越激烈,越能起到对学生道德发展的推动作用。因此,从认知发展道德教育模式理论来说,利用模拟法庭对大学生开展德育是具有实效性的。
三、现有教学设计在大学生德育上存在明显不足
首先,高校现有模拟法庭课程的内容设计目的多围绕培养控辩技能等展开,强调对学生文书写作、语言表达等能力的训练,对法律职业道德、社会伦理的教化不够重视。根据柯尔伯格的认知发展道德教育模式理论,道德发展有三水平六阶段,大学生应当属于第二水平,即习俗水平,这一水平正是学生了解、认识社会行为规范,意识到人的行为要符合社会舆论的希望和规范的要求,并遵守、执行这些规范的关键时期,也即成为社会人的转型时期,直接关系到他们能否融入社会,成为有益于社会之人。因此,模拟法庭教学中理当将德育作为其重要课程目的,充分发挥其以案说理的优势,为学生的道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其次,案例选择上没有考虑道德认知发展规律。多数高校忙于建设案卷库,强调案例类型多样,力求拓宽学生的法律知识面和见识,却忽略了案件的伦理性、对抗性。这样的案例用来训练出具有高超的法律专业技能的人才也许没有问题,但是,案例缺乏伦理对抗性,将不利于学生的情感体验与认同,模拟法庭的德育功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最后,模拟法庭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设计基本未考虑伦理考察方面。在模拟法庭课程设计中,往往强调学生对程序法、实体法的学习和应用,不注重对案例包含的伦理因素进行分析和论证;在成绩评定标准中,基本都把学生的文书写作、口头表达、
四、完善现有模拟法庭教学设计,加强其在大学生德育中作用的建议
首先,充分认识法律思维具有两元性,将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纳入模拟法庭课程设计目的中。摒弃忽视法律的社会性、伦理性的做法,也即抛开法律中的意志与情感内涵,单纯从法律规则角度进行推理、解释、论证的做法,强调对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文化和道德的培养,并将其排在法律技能之前,作为模拟法庭课程的根本培养目的。最终,为大学生有机会进入后习俗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即以普遍的道德原则作为自己行为的基本准则,能从人类正义、良心、尊严等角度判断行为的对错,而不会完全被世俗和法律条文所束缚,学会自主地寻求公平正义的裁判。同时,强调法律的社会性、伦理性,改善学生思维方式,也在进一步激发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积极性、创新性上具有一定作用。其次,根据大学生道德发展阶段合理选择案例。如前所述,大学生的道德发展处于三水平中习俗水平阶段,是了解、认同普遍伦理和规范时期的重要时期,因此,应将涉及家庭伦理、职场伦理、社交伦理等基本社会公共伦理的案例作为主要选取范围,特别是与个体道德差异大,容易产生道德上的两难的案例用于德育效果会更好。当然,还必须考虑学生认知情况和能力,不能过于提高案例模拟难度,否则过犹不及,影响体验和认知效果。再次,根据认知性道德发展模式,合理设计课程环节。认知性道德发展模式认为实施德育的方法和策略为:了解当前道德判断水平——运用道德难题引起认知失衡——揭示高一阶段的道德推理方式——引导接受更为合理的推理方式——鼓励道德判断的实施。将上述方法和策略与模拟法庭的各个教学环节相结合,做出如下设计:第一,在案例发布给学生前,设置考察当前学生对案例相关伦理规范的认知水平环节。设计若干讨论话题或问答题,了解学生相关道德判断发展水平,并充分引发学生对相关伦理规则的产生、发展和具体内容的兴趣。第二,发布案例进行案情分析时,一并指出其中的道德难题或法律适用可能引发的后果,根据学生所持观点划分小组(原被告角色分配)。充分调动学生查寻资料、组织语言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学生创造性解决道德难题或法律适用难题,并强调团队合作的重要性。第三,组织模拟法庭开庭活动时,充分利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中的“情境”、“协作”、“会话”、“意义建构”四大要素[6],完成道德教化、法律技能和法律知识的传授。第四,对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价。建议组织学生完成德育小
参考文献:
[1]谌洪果。法律思维:一种思维方式上的检讨[J]。法律科学,2003(2)。
[2]韩宏伟。法律思维如何型塑——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反思[J]。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2015(4)。
[3]全思懋、石松、万小羽。当代大学生公民道德发展状况调查[J]。青年探索,2009(3)。
[4]陈娴灵。关于创新模拟法庭教学的理性思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6)。
[5]张建设。基于心理学探索当代大学生基本素质培养模式[J]。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4)。
[6]袁振国。当代教育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183—1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