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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毛病》观后感汇总56句

时间:2020-08-28 23:11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去年寒假,我阅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打火匣》这个故事。

故事讲的是一个在回家途中的士兵,遇到了一个难看的巫婆。巫婆让士兵取一个打火匣,士兵答应了。他带着巫婆的外套钻进树丛,来到了第一个房间前,士兵看见房间里有一只大箱子,但有一只大狗守着。士兵就用巫婆的衣服披在狗身上,狗就不作声了。如此三次,士兵就用同样的方法,收服了三只狗后,得到了打火匣和金子。出去后,巫婆却只要打火匣,在这时巫婆目露凶光。士兵发现后就刺死了巫婆,他带着打火匣和金子到了城里。朋友告诉他,城里有个公主很漂亮,士兵想见一见。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知道了打火匣能唤出那三只狗,而且那三只狗可以做很多事情。一天,士兵让一只狗去把公主背回来,他们就这样相亲相爱了,并建立了很深的感情。后来,国王发现了这个惊人的秘密决定要杀掉士兵。在死刑时,士兵请求抽一支烟,国王答应了,他就趁机拿出打火匣,唤出三只狗,让士兵逃脱了。在三只狗的帮助下,士兵当上了国王,并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三只狗也成了王宫里的大臣。

读完这个故事,我还想再度,因为故事中的内容写得很精彩,我特别喜欢故事里的打火匣和三只狗。现实生活上,虽然没有这样的打火匣,但是我相信会有像那三只狗一样聪明的人。这个故事让我体会到了,面对困难,只要不放弃,就会找到好办法成功渡过困难。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危急时刻,但都联手走了出来,铁三角的关系最坚固。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在放暑假的日子里,我的大部分时间都交给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老虎哈雷》让我看到了小老虎哈雷对主人的关爱;《白象家族》让我体会到了大象的尊严;《保姆蟒》让我知道了“保姆”蟒蛇的'聪明和智慧……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牧羊豹》的书,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走进这妙趣横生的故事,看一看究 竟 发生了什么事吧!

牧羊豹的名字叫三点金,是一只牧羊犬老梵娌带大的。他为什么会有牧羊豹这个奇特的外号呢?别急,听我说完下面的故事,你就明白了。

小豹子三点金对放羊有着浓厚的兴趣,比如说:牧羊犬老梵娌拔开木插销的时候,三点金往老梵娌那边看,表示出好奇的样子。老梵娌放羊、赶羊的时候,他也帮助老梵娌大吼大叫,以便让羊群走的快一些。

老梵娌死后,它充当一只牧羊犬,每天放羊,它还敢于跟蟒蛇搏斗,并用智慧和体力征服了蟒蛇。在豺群袭击羊群的时候,他用山豹的传统办法咬掉豺酋的一截尾巴,吓得豺群屁滚尿流。豹子还在冰雹发生的一个小时前,把羊群引入山洞……

然而,好景不长,豹子结婚了,并有了孩子。有了孩子,但是它找不到食物,只好五天偷一只羊。然后它被主人发现了,赶了出去。为了还清被咬死的四只羊,他用四只羚羊还清了帐,并消失在丛林中。

我喜欢牧羊豹,喜欢它的勇敢、无畏,喜欢它敢于跟猛兽搏斗的精神。这使我非常难忘。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罗辑思维》是闺蜜搬家的时候送我滴,小婕之前也有关注了罗胖,但是从未详细阅读过,在这之前,关于罗胖的思维、点评褒贬各一,喜欢的很喜欢,厌恶的很厌恶。

小婕也搜了一下网页,有不少罗粉由衷的表示,很喜欢罗胖的风格,但是对于罗胖推荐的书,表示不认同,推荐的书适合不同层次的人看,不适合所有人;这点小婕倒是觉得没什么,你觉得适合自己就看呗,不适合就别看呗,有啥大不了的。来说说这本《罗辑思维》,分代序、19集内容、致谢;代序是申音写的,应该是《罗辑思维》的合伙人,反正是举足轻重的人,介绍来《罗辑思维》的来历。

第一集没有特定的介绍一书,但是有提到《红楼梦》和《石头记索隐》,算是一个引子吧!第二集到第19集,每篇都会介绍书籍,古今中外,各种文章都有。

在知识中寻找见识:这是罗胖对此书的概括,应该也是他的见地吧!

都说太高调不好,不过小婕认为,现在的互联网时期,你要么低调的超级有内涵,没有那么就高调到让人发指吧,有何不可呢!看罗胖现在的照片,真的胖了好多啊,怪不得叫罗胖,健身还是很重要的,毕竟是公众人物,哈哈哈~瞧瞧小婕这世俗的眼光,多么的犀利。

PS:万恶的洋娃娃,小坏蛋,当然也怪小婕自己不克制自己的嘴巴,拼命吃甜食拼命吃蛋糕,然后变成了妊娠期高血压,昨天本来可以入院转胎的,然后也成了泡影;

背了24小时的血压仪,还要测24小时的尿蛋白,血压倒是下来了,但是血检胆固醇啊啥的比之前都高了,看看明天的尿检,到了37周,各种事情都来了,希望医生不要放弃我!

小婕都没放弃自己,你们为什么要放弃小婕呢!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大林和小林》。这本书是张天翼写的,我觉得这是一本好书,让我受益匪浅。

大林和小林是一对兄弟,可父母双亡。于是,他俩准备去找工作。可是,他俩第一天就碰到了一个大怪物,他俩分头跑,可到后来,他俩跑散了。

小林被狗绅士捡到了,把他给卖了,原来是卖给了四四格。四四格是压榨工人的大老板,他让小林没日没夜地做金刚钻,还要给四四格拿早餐,还会被打。他发现,四四格吃的鸡蛋都是孩子变的。有一次,四四格给他了一个铁球,他用铁球砸掉了一个鸡蛋,那个鸡蛋变成了一个女孩,女孩名叫乔乔,她说:“四四格是一个坏人,你用铁球把四四格打死吧!”小林说:“没问题。”说着,小林把四四格打死了。他们跑呀跑,跑到了中麦伯伯家,中麦伯伯教他们开火车,他们勤学苦练,当了一名真正的火车司机。

大林他的运气好,被“天使包包”看到,问他是不是想当大富翁,后来大林改名“唧唧”,他好吃懒做,什么事都不用做,长成了800斤的大胖子,最后掉进了海洋,漂成了富翁岛。因为他不会生活,不动脑,所以就活活地饿死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们不能像大林那样,什么事都要别人帮他做,要学会自己生活,像小林学习,要靠自己努力,才会有真正的收获。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我曾一度认为,动物世界从来都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但是《大鱼之道》这本书却给我留下了动物界的另一个印象——亲情,无处不在。

这本书讲述了许多动物之间和动物与人之间发生的故事。令我感触最深的是《鱼道》这个故事,它讲述了作者在孔雀湖中捉到了一条黑鲩中的鱼母,鱼母正值产卵期,为保护鱼子而自寻死路,作者本想把鱼身、鱼子一同带回家,却不料被已打出脑浆的鱼母咬住路旁的树枝,头留在了岸上,身体却跃回了湖中产卵。

我曾了解到,活鱼的身体被斩两半时,部分神经却未断,这便是书中所述“奇观”的原因之一。然而,我认为书中所述情景更多的原因所在是出于母性的本能反应——亲情所致。有哪个母亲在危急关头不会舍身救子呢?只不过这种亲情能被鱼这种低等生物诠释得如此淋漓尽致,着实令人叹为观止。

亲情的伟大在其它动物身上也同样能体现。虎毒不食子、老牛舐犊是长辈对晚辈的爱,难道不能说明亲情的伟大?乌鸦反哺、乌鸟私情是晚辈对长辈的孝,难道不足以证明亲情的无处不在?

在充满感情的人类社会里,无处不在的亲情让世界变得温馨:火灾逃生时为保住胎儿头朝下逃生的母亲;对身患癌症的父母不离不弃的子女;悉心照顾瘫痪丈夫的贤妻……皆为典例。

正如书中所述,鱼母喷射出的鱼子“更像是一条金色的虹,一端连接着死亡,一端连接着新生。”每一个鱼子都是母爱的体现,每一个鱼子都是生命的延续,每一个鱼子都是亲情的写照。

亲情,无处不在。古往今来,人类社会能体现,动物界亦能证明。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7

我在语文课本上学了《替父从军》这篇课文后,对文章中的主人公花木兰产生很大的兴趣,《花木兰》读后感作文。

暑假期间,我找来《花木兰》这本书认真地阅读起来书中的花木兰,从小爱好习武练功,在父亲的帮助下,熟读兵书,练就一身的好武艺(看到花木兰练功的决心,我想到自己在学习上一遇到困难就想退缩,缺乏恒心和毅力习武练功和文化知识的学习确实存在一些区别:练功更多地考验人的体力和意志,会让我们因为腰酸背疼而放弃;后者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方法,刻苦的同时也离不开技巧。但是,花木兰可以成为我的榜样,至少,我知道认准目标之后的努力,是非常重要的。

花木兰还很孝顺,为了不让年老的父亲上战场打仗,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并凭借自己一身的好武艺,在多年的征战中立下了赫赫战功,成为家喻户晓的巾帼英雄:我从心里佩服她!读完《花木兰》这本书,书中的花木长帮助我端正了学习态度,更乐于做一个亲近家人的好孩子,读后感《《花木兰》读后感作文》。这是传统意义上的读后感一花木兰是一个历史人物,让孩子跨越字面与书中人物交流,本身就是一件并不简单的事值得肯定的是,小作者准确把握了花木兰的特点,顺利地将书中内容与自身实际结合,产生合情合理的想法,感情是真实...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这个寒假,我读了兰晓龙写的《士兵突击》这本书。这本书令我废寝忘食,只用了四天时间便看完了。书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步兵就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这句话说得太好了,步兵这二字,很多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认为步兵就是兵的一种。但这是错的,中国的步兵是靠着双脚一步一步争取的兵。

一个笨笨的新兵,他的名字叫----许三多。因为有性格缺点,被分到了全团最没意思的地方---草原五班。这是一个一千二百华里都没有人烟的地方。但是因为他的认真,让全团人感动。因此,他又被调到了全团最勇猛的地方---钢七连。在班长史今的帮助下他成为了一名全能尖兵。但在这个时候,钢七连被改编,只有许三多一个人孤独地守着营房。

半年以后,许三多凭借自己的能力成为了一名特种作战大队的士兵(简称老A)。许三多的家在一声轰响后化为一片瓦砾,却无法阻止他坚毅的军人步伐;善良的怜悯,并未使他忘记军人的职责,枪杀毒犯……他在种种困厄和磨难中百炼成钢。

许三多没有帅气的外表,也没有聪明的头脑,但是因为他的傻,才显得那么真实,才让我喜欢。他就是一个笨笨的农村兵,但凭着自己的善良、固执与认真,他成为了一名老A。

在许三多就要离开钢七连的时候,团长王庆瑞说的话中有一句令我印象深刻:“我想,这半年里你不止在看守营房,也在看守自己。”是呀!半年里,一个人管理一个连队,孤独让许三多成熟。

金戈铁马,斗志男儿,方显士兵本色!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今天我看了一篇故事,名字叫《狐狸偷鱼》,这篇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一个寒冷的冬天,狐狸先生发现家里所有的柜子都空了,为了孩子们不受冻挨饿,只好出来找食物。他走进树林,没有发现任何猎物,狐狸蹲在篱笆旁边,寻思了一下,就想到村里碰碰运气。这时空气中突然传来一阵诱人的香味,他嗅到了鱼的味道。狐狸先生竖起身子,四处张望,只见一辆车快速开过来。他想了几秒钟,就跳过篱笆,躺在地上装死。车上的人停下了,把狐狸扔进了鱼篓旁边。狐狸身子不用移动就咬开了一只装满鱼的鱼篓,吃了个饱。然后又咬开另一只鱼篓,好多鳗鱼掉出来了,狐狸先生就一条一条系在脖子上,感觉够一家人吃了,恋恋不舍的看了眼满车的鱼,跳下了车,高高兴兴的在气急败坏的鱼贩子的注视下离开了。

这个故事让我感慨良多,首先:狐狸先生是一个称职的爸爸,为了家人和孩子们不挨饿受冻,自己冒着严寒出去找食物。其次,狐狸先生的不贪心让我很受触动,面对满车的鱼,能做到不因小失大,果断下车,而不是贪心拿更多的鱼,如果这样,很可能被鱼贩子再次抓住。最后,也是最主要的,狐狸先生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得到了食物,我们也要像狐狸先生那样,遇到问题多动脑筋,学会思考,这样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江南伊人》讲了一个很简单的青春故事,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小说里写到的很多情节,在我们曾经的高中时代都真真切切的发生过,所以回忆会不自觉地和故事交织在一起。

主人公林朗玉骄傲自信,典型的狮子座性格,这样的男生其实不适合温润如玉的外表,我倒觉得孤标傲世更适合他一些。林朗玉在容貌和音乐上足够吸引女生,但是他骨子里的傲性是他的致命伤,跟赵云,跟大郎,跟情敌,他都硬碰硬,结果到最后受伤的怕是只有他。 他们在都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我们拿出球拍和球,妈妈做起事来真是太认真了,一场普通的热身赛都对我下手豪不留情,虽然每次都把球送到我手上,我使出吃奶的劲回击,但在妈妈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动作下,每个球都在妈妈的掌心之中,才打8分钟,我口里就只冒烟了。

我很喜欢伍娇,也喜欢云朵,她们够率真,够坦荡。还有一个女生一直喜欢林朗玉,好像叫黎淑芬,她的名字好像很难记,也许作者有点残忍,“离”、“疏”、“分”,亲情、友情、爱情这三种最悲伤的结局全在她的名字里了。不过这样也好,我倒宁愿让一个不相干的女生承受小说里的伤痛,总有人的青春要因为她在意却不在意她的人痛一番,这样的痛很无辜却让小说里的青春有些真实。

小说源于生活,却不能平铺直叙生活情节。《江南伊人》里有些东西说的太多了,读来稍嫌冗杂。林朗玉和竹林风恋爱过程中的对话有些拖沓,反而模糊了小说的主题;我觉得有些话男女主角不必全说出来,含而不露,读者反倒可以有更多的想象。

不过,还是挺喜欢这部小说的,第一次看身边朋友写的小说,感觉挺好丹城是一个很美的小城,龙湾镇是一个很美的.小镇,山好,水好,人也好,江南伊人能在美丽的水乡书写青春,这本来就很美。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一朵荷傲然挺立着,光彩照人,与其它花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灰暗的色泽充斥着对生活的不满。而林清玄,却以独特的角度来审视生活,品味生活……

《煮雪》从一个极度浪漫的传说开始——住在北极的人因为天寒地冻,张嘴说话都能结成冰,听的人只能把结成的冰带回家慢慢烤来听……若是我听了这个故事,大概也就一笑了之,林清玄却不然,他借此传说展开了丰富的想像,进而通过"浪漫"这个词联系到爱情。

爱情,离我们这些学生应该是遥远的,不可触及的,但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心中总有暗流涌动。

文中,作者着重写了谈情说爱时回家煮雪的情景,"回家就要仔细酿造当时的气氛""加上一点酒来煮"字字句句都可看出作者对爱情的美好的赞美,就连我这样懵懵懂懂的孩子也能捕捉到那一丝向往,怎能不体现出林清玄的热情奔放?

在这里,我先暂且称其为"语雪"吧。

其实"语雪"不只是热恋的人们的甜言蜜语,很多地方"语雪"都能派上用场——碰上记性不好的人,只要有火的话,随时都能重温当时的话语;若是遇见脾气火爆,说话不注意分寸的人,这好办,把结成冰的语随意弃置就行;上课时老师讲到重难点,还能把语雪珍藏起来,带回家细细品味其中的奥妙……

当然,这也有不方便的地方——倘若是问路呢?我要是生在北方,可得为这件事费一番心思;抑或是有急事呢?那定要升起一把熊熊烈火吧?事物的一切就是这样都有两面性的吧!

《煮雪》一文中作者林清玄巧妙的让传说的浪漫掩盖了说话结冰的不便与缺陷,但这不便与缺陷是不会消失的,不是吗?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红岩》的关于革命战争的书,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而是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

面对这些敬佩的同志,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

《红岩》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启迪,我知道现在我们赖以生存的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所以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最近几天,我读了秦文君的作品《女生贾梅》,其中有一个部分《礼仪大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贾梅报名参加了学校组织的礼仪大赛,林晓梅和其他同学也报了名。一开始,她们只是认为衣服是最重要的,林晓梅还特地为贾梅设计了一套“潮流时装”,可贾里却把它换成了“土气”的白衬衣背带裙,可万万没想到,正是这身“土气”的衣服帮贾梅取得了大奖。这个结果似乎很出人意料,但似乎也很发人深思。

对于“美”这个字,不少人对它的定义都是紧跟潮流,尽量使自己与众不同。但我在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终于明白了,光有华丽的外表是不能称得上美的,只有拥有一颗善良、纯洁的心,才会得到美之女神的青睐。

现在才明白“美”的真正意义,似乎有些晚了。记得以前有一次,别人夸我的邻居漂亮,我不服气,于是回家,拿了妈妈的化妆用品,在脸上乱涂了一阵,又用许多光鲜亮丽的夹子,在头上胡乱的夹着,在达到我所谓的“美”的标准后,我大步走了出去。结果可想而知,妈妈跑过来,摸摸我的额头,还以为我发烧,糊涂了呢!我气得回房间哭了好一阵子呢!

如今的我,再回想起来,只能苦苦地笑笑,因为当时的我太幼稚,对美太不了解了。青蛙,一直被人们认为是丑丑的,令人恶心的东西,可我却认为它很美,因为它用一颗纯洁的心消灭了世间的害虫,那无暇的心灵早已超越了它丑恶的外表,只是我们都没有发现而已。

美的定义早已超过了外表,纯洁的心灵美才是“美”真正的含义,我会永远记住这一点。心灵美的人永远是世间最美的天使!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7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危急时刻,但都联手走了出来,铁三角的关系最坚固。

盗墓笔记读后感1

同学们在这个欢乐的暑假里,你们读了哪些书呢?是格林童话、三国演义或者是什么其他书呢?而我也读了一本书那就是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下面让我告诉你们大概说些什么吧!如下;

书里的主人公我。从来没有到过墓,有一次,有一个奇怪的老人买了一幅卷画给我三叔,上面全都是古文,三叔一看十分惊讶便对我说:这幅画上面说的是一个墓地的所在处,而且这个墓十分不简单,这次我要亲自出马去那个墓里!在我的印象当中三叔好像没有亲自出马去

盗过一个墓过。我形象这个墓一定不简单,肯定非同小可。于是我便去求三叔然他带我去盗墓。谁知三叔不答应。我便对三叔说:只要你带我去我一定不下盗墓里去。我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去不这么想。我想只要你让我去我金瓯一定要下去看你拿我怎么办。三叔答应好我便带着伙计和我就上路了。我们翻山越岭来到了一个村庄,累得我们根本没力气了,便去村庄里的宾馆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便和三叔他们进了盗墓洞里,在里面遇到了千辛万险。

而且在图中把我吓得连活下去的信心都没有了,但我看到三叔他们这么老了都不害怕这么点事都不放在眼里,我便有了信心。不过其中一件事可把我和三叔他们吓得够呛。盗墓洞里全是吃人的乌龟可是什么困难我们都走过来了。

看了这本盗墓笔记后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持要十分勇敢克服一切困难,做事还要有信心。

盗墓笔记读后感2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一本名为《盗墓笔记》的小说,作者是南派三叔,里面的主人公是张起灵,吴邪,花儿爷等,这是一本有关于盗墓的小说,远在50年前,一群长沙的土夫子在盗墓的时候意外挖到了一部战国锦书,锦书上记载了一个墓,但在盗墓的时候却有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后,不幸身亡。

在50年后的一天,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发现了这个锦书并在这个锦书中发现了秘密,就和一群经验丰富的盗墓贼一起去探寻这个秘密,但却在这个古墓中发现了许多诡异的事情,青眼狐尸,七星疑棺等等。当朋友出狱而来的时候,给吴邪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巨大的青铜树,诡异的六角铃铛还有遥远的秦岭腹地让我们的主人公跃跃欲试,当他们进入遥远的秦岭腹地是,却又有许多诡异的事情接连而来,黄泉瀑布,尸阵,烛九阴等危险。

不管是在秦岭腹地,还是青铜门,在或者是云顶天宫,哪次不是充满了危险与未知的秘密,当可怕的人物,可憎的面孔出现,会有怎样的选择,每次到最后,总是一个个让人超乎想象,却又可信的结局。在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任何事不退缩,想在这本书里的吴邪,小哥,三叔,在墓里有多么的危险,但他们都没有退缩,每次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一起去探险,去探索。在这本书里,我还读到团结,每次遇到危险时,他们没有一个人抛弃其他人,而是共患难。最后,用南派三叔说的一句话。

揭开谜底那一刻,有谁还能记得?有谁又将离开?

让谜题的`海洋,涌回最初翻滚的记忆!

盗墓笔记读后感3

我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护航。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吗?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盗墓笔记》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经足够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4

《盗墓笔记》运用了各种手段(如:听评书,周建龙版本的,青雪版本的后续,手机小说的补充)终于将《盗墓笔记》全部看完了。现在我简单谈下对这部历时五年才算完结的著作的读后感。

大千世界中生活着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有的是为了目的,有的是因为没有目的而在寻找目的。一切就像万变不离其宗一样。

生活中我们有着不同的朋友,能够担当的可算是不多,或许说自己能否去为别人担当点什么呢?请问在你身边可否有一个能化解痛苦的胖子和一个无视痛苦的闷油瓶以及一个不畏生死忠心耿耿的潘子吗?这些人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他们经历过的事情骇人而又难以琢磨,可以用现代化的装备和头脑去对抗古人早在千年以前设下的玄机,生还的又能有几个呢?

此书中还可以基本概括为一群老男人的故事,只有胖子一人坠入爱河,结局还如此悲惨。虽然是玄幻小说,但至少也要给现代人一点希望啊,这是我的一点点见解。

感叹作者的巧夺天工,让我看得如痴如醉,云云中的几位主角给我的生活中又树立了几个新的形象。我多想和几位忠肝义胆有勇有谋的兄弟一起去探索作者笔下的那些未知世界,体验下惊世骇俗的场面和生离死别。收起笔,关上电脑,原来我正生活在这种险恶之中。

盗墓笔记读后感5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代替吴邪,只身前往长白山云顶天宫青铜门内,再次沉睡十年。胖子留在巴乃,永远的陪伴已经死去的云彩,而吴邪选择成为吴三省,留在杭州。

盗八的最后一句话是,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是啊,多好,还有一个十年,多忧伤,还要一个十年。即使18年的现在早已是第十三年了,即使817那个属于长白山约定已经过去,又一次踏上前路的他们,在《重启》里,依旧相互扶持着,依旧在为救相互的命而不顾一切。

所谓的未来,和现在其实没有多大的区别。他们等不到千年雨歇,也不知道三叔去了哪里,弄不清二叔的真正目的。他们再强大,再无畏,或许也终究抵不过那些用千年的时间和思考,造就的阴谋。

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现在的我们,再说出这句话,又去哪里寻所谓天真呢。时间,就是这样一种东西,过去了就是过去的,我们可以否认可以不相信,但在那秒针滴答的瞬间,你已不是过去的你了。人在时间面前终究是渺小的,就像小哥即使见到了终极也终究会遗忘,就算那一朝雨村的雨停下,那一代的张起灵也早已不知是谁人了。

可即便是如此,即便再痛苦再无奈,至少也该挣扎下吧。为了那可能的解脱和自由,为了那墓道里渺茫的光明与温度,为了那一朝惊雷再起,得以以灵魂高悬的闪电,照亮一个人。

于是终极之前,我们问过那句好久不见,见到那千年雨歇。

盗墓笔记读后感6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危急时刻,但都联手走了出来,铁三角的关系最坚固。

盗墓笔记读后感7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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