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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皮影戏的观后感汇总76条

时间:2020-06-05 02:02

今天早上,学校请来了黄花甸的吕家班,为我们表演皮影戏——《金斧头》。

皮影戏是世界级文化物质遗产,已经有300多年的历史,皮影戏的皮是用驴皮做的,因为驴皮会比较清晰可以看清楚,刻皮影的刀有三种,一种是根刀,一种是拉刀,还有一种是利刀现已失传,皮影戏的主要乐器是四胡,皮影戏有两种唱法:大唱和小唱,文唱武唱,皮影戏主要的是:男唱女腔。

今天讲的故事是王小二的故事。王小二家很穷,一天王小二上山砍柴,过桥的`时候斧头掉落,于是王小二哭了,忽然,出现了一位老爷爷,老爷爷见他哭得伤心便问:“你怎么了?”王小二说:“我的斧头掉进河里了,东家会打死我的!”老爷爷说:“我帮你捞吧。”小二回答道:“不,怎么能让您一个老人家帮我捞呢!”老爷爷笑着说:“好孩子,真是好孩子,你瞧,那边有一只小兔子。”王小二回过头,老爷爷便跳下去捞斧子了,捞上来后,老爷爷问王小二:“给你。”王小二看了看说:“这是一把银斧头,这不是我的斧头,我不能拿。”老爷爷又拿出了一把金斧头递给王小二。王小二说:“哇!这把斧头好精致啊!”老爷爷说:“这下子你满意了吧?”王小二说:“可是这依然不是我的斧头,我不能拿。”老爷爷笑着说:“好孩子,真是一个好孩子!我帮你把你的斧头捞上来吧!”王小二连忙道谢:“谢谢老爷爷!”

这时东家突然来了,他看见王小二在河边发呆就跑过来质问:“你怎么还在这里!快点去干活!仔细你的皮!”王小二回答:“我的斧头刚才掉进了河里,一位老爷爷帮我把斧头捞了上来,老爷爷第一次捞上来一把银斧子……”“银斧子!在哪呢!快拿出来给我!”东家急忙抢话道。“可是那不是我的斧子,我没有拿。”王小二回答。“你可真是个傻子!”东家嫌弃道。“接下来呢?”王小二继续讲:“老爷爷又捞上来了一把金斧子……”东家一听喊道:“快给我!金斧子呢?”王小二坦然回答:“那也不是我的斧子,我没有拿。”东家气急败坏地走了。

第二天,东家也拿着一把斧子跑到河边,假装不小心把斧子丢进河里,坐在地上假装哭。老爷爷出现了并问他:“你怎么了?”“我一不小心把斧子掉进河里了。”东家假惺惺地说着。“这把银斧头是你的吗?”东家乐坏了:“是我的!”“那这把金斧子是你的吗?”“是我的!是我的!”老爷爷意味深长的看着东家说:“你不是只掉了一把斧子吗?”东家说:“这是我也要掉的!”老爷爷说:“那既然都是你的斧子,你就都拿走吧。”东家拿起斧子就跑,忽然斧子飞出了他的手心,东家赶忙追上去,结果一不小心掉进水里淹死了。

王小二最后生活的越来越好。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是自己的东西我们不能拿,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在一个风和日丽,晴空万里的一天,我们全校同学观看了袖珍人表演的《大闹天宫》皮影戏。大闹天宫是西游记的一个片段,原创作者是吴承恩。

《大闹天宫》主要讲了,孙悟空拜师求艺归来,本领大增,自称“美猴王”。便去东海龙宫借兵器,得“如意金箍棒”。又去阴曹地府,把自己名字从生死簿上勾销。龙王、地藏王去天庭告状,玉帝把孙悟空召入上界,授他做弼马温。孙悟空嫌官小,打回花果山,自称“齐天大圣”。玉帝派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没有成功,便请孙悟空管理蟠桃园。孙悟空偷吃了蟠桃,搅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又盗食了太上老君的金丹后逃离天宫。玉帝再派李天王率天兵捉拿;观音菩萨举荐二郎真君助战;太上老君在旁使暗器帮助,最后悟空被擒。悟空被刀砍斧剁、火烧雷击,甚至置丹炉锻炼四十九日,依然毫发无损,还在天宫大打出手。玉帝请来佛祖如来,才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

观看了《大闹天宫》皮影戏,让我更深刻地感受到了皮影的魅力。戏中的'每个人物都有特点,而且经过皮影戏的艺术加工他们各自的特点都非常突出,戏中的人物都塑造得特别完美,栩栩如生,堪称一绝!剧情更是十分精彩,让人陶醉其中。

我觉得孙悟空既勇敢又顽皮,而且他很聪明,懂的许多法术和武功。他的法宝“金箍棒”更是变化多端,威力无穷。打败了许多厉害的对手。

《大闹天宫》皮影戏非常精彩!我非常喜欢!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500字1

这几天,我生病了,需要输液,在这难熬的输液的两三个小时,只有用这个办法来消磨慢吞吞的时间了。

今天为了赶着去输液,我随手拿了一本书,(到了医院)才发现是曹文轩的《根鸟》。妈妈以前看过它,她觉得很好看,我却不这么想。不过实在没有什么书可看了,就看看这本吧,我便津津有味地看起这本书。

读到最后我才发现这本书挺好的,里面讲了一件很感动人的,那就是根鸟看见那只白色的鹰和那天做的神秘的梦,(还有一个)让他(感到)神秘的女孩紫烟,一直围绕在他心里,最后他决定自己去寻找紫烟。

他在路上经过了层层磨难,经历了很多事情,也帮助了很多人。

在这一路中,有很多惊险的事情。比如在那一次,根鸟差一点被凶恶至极的长腿变成患有失忆症的人,最终他(凭借)坚强的意志,没有被长腿的妖言惑众所勾引,勇敢地逃了出来;还有一次,他甚至丧失了求生的本能,想回家,可是回到家他的父亲再次鼓励他,使他又一次振作起来,踏上了寻找紫烟的路。

读了这本书,我能感受到根鸟(并不)是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孩子,有时候坚强,有时候软弱,有时候害怕,有时候勇敢,最终还是克服了自己的缺点,拿到了人生中最高的荣誉。

我也有很多缺点,像根鸟一样,我要像根鸟一样自己来克服自身的种种缺点,让自己成为一个完美的人。我要向这个目标努力,加油!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500字2

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纯净的文字,纯真的乡情,纯朴的风物,纯美的人性,“纯”和“美”是对这本书醉简单的概括。它是那样的真实自然,弥漫着原始的未加雕琢的自然气息的唯美,美得动人心魄,美得洗去俗人的浊气,它是一种伤感的美,让人觉得苦难也可以这么美,不过却让人的心生疼生疼的。

油麻地小学的孩子在苦难的面前以一种坚忍的姿态去默默承受,他们瘦小的身躯在那一刻显得如此高大,散发着一种刚毅的美。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他常常坐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台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可是他最终凭着自己对尊严的执著坚守找到了自信,让所有的人对他刮目相看,他爽朗的笑声响彻油麻地。

纸月,一个内向柔弱的女孩,却拥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和奶奶相依为命,一个人来去几里路坚持上学,风雨无阻,邮用她一颗幼小稚嫩而善良坚忍的心默默给人以力量。她关注的眼神,一篮篮新鲜的鸡蛋和青菜,都给疾病中的桑桑莫大的安慰,这注定纸月有一个坚定的人生。

桑桑,小说中贯穿始终的主人公,他的独特,他那种隐隐的普爱之心处处给苦难的朋友一无形的力量。他支撑起油麻地孩童的一片天空,注定他在“一大片金色的草房子中走出疾病,走出油麻地,走向那只巨大的旋转的花环”。

即使物质贫乏,即使病痛的缠绕,即使再难的将临……一切悲惨丑陋的事都掩盖不了那些孩子美丽的心,他们在苦难中坚强,在爱中成长。即使有一天大家都分开,一切都在改变,那份曾经珍藏在心中的美好回忆却永远不会变质。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500字3

在这次寒假中我读了很多曹文轩的作品如:《草房子》、《青铜葵花》……我影响最深的是《草房子》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在讲男孩桑桑刻苦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 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女少男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闪耀的人格光彩……这六年来,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第一章讲的'是秃鹤,这是你可能很纳闷,应该和我最初读这本书是想的一样这秃鹤是人还是动物听啊!我往下说,秃鹤跟桑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都是同班同学。这下你知道秃鹤是人还是动物了吧!秃鹤原叫陆鹤可是他是个秃子,所以就都叫他秃鹤。秃鹤三年级之前都并不在乎自己的秃头。可能是他们村不只他一个是秃头吧,也或许他太小了不在意自己是秃子。秃鹤的头很光滑很耐摸。别人用一个东西换摸一次他的脑袋。

只到三年级时秃鹤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谁要摸他的脑袋他就跟谁玩命。有一次,卖肉的丁四切下足足两斤重的肉,换回一次摸秃鹤的光头。秃鹤伸出油腻腻的手说:“你先不肉给我,”丁四说:“先让我摸,”秃鹤说:“不,先给我肉。”丁四召集了几个人过来作证,秃鹤拿了肉把肉甩到了泥巴地。撒腿就跑,丁四拿起割肉刀急忙追赶。看追不上了喊了一声“小秃子”转身就走。秃鹤不在快活了。

这是第一章的一小部分。在这本书中我会笑、哭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我真心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500字4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书,叫《草房子》。他讲述的是在我姥姥生活的那个年代的故事,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桑桑是个敢想敢做的小男孩,他甚至比我还调皮。有一次,桑桑为了能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家,他把家里的碗柜做成了一个大鸽笼,结果被妈妈狠狠揍了一顿。还有一次,他把蚊帐改成了渔网,虽吃到了美味的鱼虾,但晚上被蚊子咬得全身大包。我也有很多奇思妙想,但多数不敢做,或在萌芽期就在妈妈的责骂中破灭了。书中还讲述了桑桑和秃鹤、桑桑和细马、桑桑和杜小康、桑桑和纸月、桑桑和他的老师们以及和秦大奶奶的一连串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桑桑的聪明、活泼、热情、勇敢、善良都让我喜欢。特别是桑桑得病时,我真为他担心,害怕他就这么死了。而桑桑在面对死亡时表现出的平静、乐观、勇气,以及想为他人做点什么的精神让我感动。

虽然曹文轩描述的不是我所生活的年代,但他好像钻进了孩子的心理,孩子们的快乐,孩子们的苦难让我产生很多共鸣。尤其他优美的文字,活灵活现的比喻,让我理解了生活中的轻松与沉重、欢乐与苦涩、希望与失落。

我喜欢这本书,我以后还要读更多曹文轩的书。

曹文轩作品读后感500字5

这是作者的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包括《狗牙雨》、《海牛》、《枪魅》、《大水》等历年发表的15篇作品,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曹文轩。 其实让我最难忘的就是《大水》这一篇文章。

里面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漂儿,在一个被大水围困的小城镇里游荡,走着走着听到了了一阵手风琴声。抬头一看,看到了一个在拉手风琴的人,拉手风琴的人看他无依无靠就带她去呀饭馆吃饭,然后讲了自己的故事,原来他这手风琴是一位老人教给他的。最后拉手风琴的人和漂儿露宿了一晚上后,自己凑足了钱,雇了两名船工,自己从湖上走了。

这个拉手风琴的人,让我受益很大,但我不完全同意:他说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享受的,他反对苦行僧。他还说如果我能像大亨一样,住豪华的酒店,哪怕住一晚上,哪怕第二天只能喝白开水,但我认为来到世上不刚上为了享受,他单单作为一个地球人必须有自己的信仰,奋斗目标,而这个目标就是学好知识,为大多数的人谋福利,造福社会造福人类,然后才能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为了目标,我必不怕吃苦,认真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守诚信,有前进的决心,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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