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今天在偶然间读到了一篇令我受益非浅的文章,叫做《真实的高度》。
文章的大意是小仲马寄出去的稿子总是碰壁,可他却坚决不用父亲的名义来寄稿子,而且还给自己取了许多笔名,最终,他的作品《茶花女》赢得了一位资深编辑的赞赏。
“不,我不想坐在您的肩头上摘苹果,那样摘来的苹果没有味道。”这是文中小仲马对大仲马说的。大仲马见儿子寄出去的文章经常碰壁,就让儿子在文章后面加上一句话,说自己是大仲马的儿子,却被小仲马拒绝了。面对无数次的退稿,小仲马没有退缩,因为他对自己的作品充满了信心。我们都知道,水稻杂交之父袁隆平教授,也正是以自己的自信心,突破了水稻是自花传粉、不能交杂的传统观点,对水稻杂交改良,使水稻产量获得大幅度提高。袁隆平杂交水稻的成功不仅仅在于使粮食产量有所增加,还在于他理性怀疑的力量,使我们看到科学和创新在于突破常规,理性的怀疑是科学创新的起点,也是科学家自身知识功力与自信心的表现。
“我只想拥有真实的高度。”这是文中小仲马对那位资深编辑所说的。当编辑问到小仲马为何不在稿子上署上真实姓名时,小仲马则这样回答了老编辑。小仲马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他知道,如果在稿子后面署上自己真实的姓名后,那么他也就不可能得到他自己真实的成绩,同时,也由于他对自己能力的自信,使他终于写出了《茶花女》这部不朽的作品。
小仲马靠着自信,朝着自己的目标去奋斗,不怕苦、不怕难、不服输、不后退,勇敢坚定地走下去,最终向自己的父亲一样,成为了一名伟大的作家。而我们也应该这样,对自己充满信心,遇到困难时勇敢面对,不退缩,不服输,这样,你才能成功。作文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有一本书,它让我百看不厌,还让我懂得了非常多的道理,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勤奋好学的故事》。这本书里面记载着许多名人刻苦学习的故事,比如:达尔文、柳公权、高尔基、海顿……在这里,我就讲一下里面其中的一个:相信大家都知道海伦·凯勒吧?她是美国的著名的女作家,她小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弄得她双目失明,耳朵也失去了听觉。当海伦七岁时,她的父母为她请来了一位教师,帮助她学习。可是,海伦看不见,也听不见,怎么学呢?所以这位教师想了一个办法:先拿一个洋娃娃给她玩,然后在她的手心上,写上洋娃娃这个词儿,这样海伦就知道了什么叫洋娃娃了。因此,海伦很快就喜欢上这种学习的方法。从此以后,海伦就用这个办法学习,她一个一个地记,日积月累,她学会了不少的词。你可以想想,海伦作为一个又聋又瞎的孩子,她要克服怎样的困难啊?但她不怕困难,以惊人的毅力在学习、在生活,终于成为一个举世闻名的作家。
说起不怕困难嘛,我就不怎么样了。有一次,大概我读幼儿园的时候,我准备学习骑自行车,骑第一圈时,不小心摔破了膝盖,流血了,吓得我“哇哇”大声哭了起来。学自行车的事儿嘛,就怕困难不学了。不要说骑,连自行车也不敢碰一下。哦!那一辆自行车就报废了。直至到我妈妈帮我买了这本《勤奋好学的故事》回来,我看了里面的这个故事后,觉得做人嘛,没理由一点困难都没有,假如一切都一帆风顺那不就很没意思了吗?所以,我便缠着妈妈给我再买一辆自行车并跟她保证:“这次一定要学会骑自行车。”在学的时候,可多困难了,膝盖起码摔破几十遍(没有几十遍都有十几遍啊!)但是我不管,心里想:这次一定要学会!不能半途而废!我终于成功了!现在我可以骑上我心爱的自行车在校园里纵横驰骋,真爽啊! 日记
还有就是练钢琴,九级的曲目真难啊,不管是音阶还是指定曲目,样样都这么难,我有时候弹不通顺,我就又踢钢琴又扔书的,要不呢,就不弹。现在想起来还真不好意思呢!
看了这本书以后,对我的帮助真的非常大。它激励着我,让我学会了溜冰、打羽毛球……使我学会不怕困难,不要半途而废……总之一句话,我要感谢这本书。我要对它说一声:“谢谢、谢谢、谢谢……”现在我还没有成功的就是写作文,说起写作文我还真感到头疼,但我决心向书中的人物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刻苦地学习,我相信这本书会继续激励着我,直到把作文写好。
让《勤奋好学的故事》伴我成长!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我的外公、外婆虽然在我出生之前就离开了人世,但我不会像从前那样,听到别人说起外婆就一阵心酸。因为我有一个像《外婆家的石桥》中的外婆那么好的奶奶。她,我的奶奶,弥补了我外婆没有给我的爱!……
《外婆家的石桥》是一篇很好的思念亲人的文章。文中讲了,“我”的童年,是在杭州京杭河边的,著名的拱趁宸桥下的外婆家度过的。大石桥给“我”留下美好的怀念,也给“我”烦恼:我病了,外婆背我去看病,结果在途中被石阶绊倒了。
小作者有一个这么好的外婆,多么幸福呀!可我------
不,我有一个更好的奶奶!我的奶奶把外公、外婆、奶奶三个人应该给我的爱,用一个人的力量,全部给了我,我也很幸福呀!
也很幸福呀!
我的奶奶,一个慈祥的老人,头发几乎都白了,眼角刻着一道道深深的鱼尾纹,还有额头上跳动着的,丰富柔美的“五线谱”。
儿时的我,体弱多病,常常胃痛、感冒。我深深地记得,我在幼儿园中班时的一个阴雨天,我患流感,早饭实在吃不下,奶奶只好举着伞送我去了幼儿园。过了一节课,我的肚子就饿得“咕咕”叫。再过了半小时,肚子开始大肆地唱起了“空城计”,好多小朋友都在偷偷地笑我,我没力气给他们计较,只是眼巴巴地望着门口,等待着“救星”奶奶到来。终于,门口出现了奶奶焦急的身影,她见大部分小朋友都出去玩了,只有我有气无力地趴在桌子上一动也不动,便几急急地向我走来,打开包,取出一个新的保温饭盒,原来是我最爱吃的炸里脊。“没吃饭,饿了吧。来,趁热吃点吧!”我后来才知道,那保温饭盒是奶奶当天冒雨跑了好几家商店买的。吃完了,在伙伴们羡慕的目光下,望着奶奶的背影消失在茫茫的雨帘中,心中由然而生一种自豪。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奶奶又打着雨伞来了,她担心我在幼儿园里午休着了凉,特地把我接回家去。回到家,我发现奶奶刚刚脱下的外衣,已经湿透了。奶奶做午饭时,还在不停得打喷嚏。虽然当时我还小,心里却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我的外公、外婆虽然在我出生之前就离开了人世,但我不会像从前那样,听到别人说起外婆就一阵心酸。因为我有一个像《外婆家的石桥》中的外婆那么好的奶奶。她,我的奶奶,弥补了我外婆没有给我的爱!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中国有这么一个作家,写了这么一本书,书里面有这么一个人,求《骆驼祥子》读后感?。
他出身于旧社会的中国的下层劳动人民家庭,自幼家庭困苦,但是,他勤劳,朴实,忠厚,善良,注重信用和讲义气,虽然他只是京城里的一个普通车夫,却有小生产者所共有的积极进取的求生意志和人特日生理想。
其实,在他一生之中,最大的理想就是希望能够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可以自食其力。他曾经天真地以为,只要有了自己的资本--一辆车,再通过自己的勤劳和奋斗,就可以在城市中占有一席之地,从而可以自由自在地生存。虽然他曾经3次拥有属于自己的车。可是,上天却总是喜欢和他开玩蜗居笑,一次又一次的使他失去属于他自己的车,使他对生活的企望和信心以及要强的性格都在生活中一点点地丧失。他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成了彻头彻尾的"刺儿头",逐步滑向堕落的深渊。
他就是《骆驼祥子》里面的.主人公--祥子!
《骆驼祥子》我想大家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这个车夫叫祥子,之所以书名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是因为是骆驼救了他的命,使他拉上了人力车,所以因此得名,
在创作《骆驼祥子》之前,老舍一直以教书为生,写作为副业。《骆驼祥子》是他做职业作家后打响的第一炮!所以,《骆驼祥子》这本书是写得非常成功的!特别的是,老舍在这部作品中抛弃了以往那种幽默讽刺,嘻笑怒骂的风格,"抛开幽默正正经经地去写",并且平易的文字又因从容地运用了北京口语而增加了亲切,新鲜,恰当,活泼的味道。
可是,《骆驼祥子》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悲剧!
因为,故事的主人公祥子,由原来的一个勤劳,朴实,忠厚,善良的人,变成了一个懒惰狡猾,极端自私的社会败类!但是,这也不能完全的怪祥子,祥子当时所在的社会极其黑暗,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老实成了无用的别名",注定了像祥子那样社会下层人民的悲苦命运!
祥子生活的年代是抗日战争前期,可见社会是多么的黑暗!然而,现在,我们的生活却是那么的幸福!我们应该好好地珍惜。
但是,在珍惜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好好想想,我们是不是应该坚持自己做人的准则?我们是不是应该执着地去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所以,我们不能学祥子因为受到了太多的打击而自暴自弃,不能任意地放纵自己,而应该找到问题所在,解决问题最更本的原因之后!再好好地去努力,取得属于自己的最后的成功!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最近,我读了张炜教授的名作《心灵的飞翔》,我更加确信心灵的潜能无限,只要我们相信自己,给出足够的时间、空间和氛围来激励自己,它就会还给我们一个惊喜。没有任何人能教会任何人任何东西。一个人如何修自身,怎样建立生命的觉悟,做一个仁者、智者、勇者。我们用了儒家思想来概括人生的纵向坐标,“年十五而治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距”。
孔子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缔,可谓人之方也。也就是说,每一个人都想在世界上安身立命,要用树立自己的心去真心真意树立别人。每一个人都想在生活中有所发达,要用自己想要发达的心去让别人发达。能近取缔,就是从你身边最近的地方伸手去帮人,让你自己对他人的帮助,无私地放射出去。用你自己的微笑、你自己的阳光去影响周围的人。因此,无论何时,无论我们身在何处,都要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认知表象下的真实,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下了解自己的内心,真正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同时要心胸宽广,体谅他人,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做人要谦慎,要自知不足,也要知足,善于发现自己的长处和不足!
让我们以一种平静的心态去面对人生吧,多感悟人生的真谛,多倾听生命的声音,多采撷人性的光辉,多接受心灵的唤醒,这样的人生才诗意隽永,这样的人生才充实不拘,这样的人生也才光辉绚丽!
张爱玲天才梦读后感1
昨天在书店,翻开一本《张爱玲散文集》,书中第一篇散文的题目——天才梦,赫然入目,我心弦一颤,这题目,不正是在说我么?
听母亲说,我不满一周岁便口齿清楚、吐字清晰,似乎冥冥之中,我与文字有一种注定的缘分。待到上学时,即便我在语文课上时时走神、心不在焉,也可以考一个很高的分数。
七八岁的年纪,正是贪玩的时候,女孩儿们最爱跳皮筋、投沙包、踢毽子,偏偏这些我都不爱(或许是因为运动细胞不发达),就爱一个人宅在屋里看各种各样的课外书,一看就是一天。
我犹记得,自己拥有的最早的文学著作便是表哥送的《一千零一夜》和《安徒生童话》,那是两本小尺寸的书,一本蓝色,一本粉色,我看得如痴如醉。毫不谦虚的说,在同龄人还在玩泥巴的时候,我早已沉浸在阿拉伯民间文学和安徒生童话的文化熏陶中了,后来也同样的,在中学生迷恋穿越小说、言情小说、玄幻小说时,我早已看完了《茶花女》、《飘》、《美国的悲剧》、《东方快车谋杀案》等书,此种优越感助长了我的嚣张气焰,我认为自己长大后必定是个家喻户晓的作家了,或者诗人,因为我经常拿着捡来的粉笔头在家中的墙壁上创作五言古诗,同样如痴如醉。姥姥也常认为我是个“奇女子”,这大概是出于对自家孩子的偏爱。
小学四年级时,我从农村老家转到了城里小学。我生平第一次知道原来小学生每天放学后都会有家庭作业,而不是出去解放天性。本是天之骄子的我到这里成了差生,这种落差所产生的失落感和自卑感压了我许多年,即使后来我的成绩达到了前十名,也总觉得跟其他同学比,自己一无是处。
信心重拾是在初中。语文老师质疑我的作文是从那些优秀作文大全中抄来的,因为语言很美。好在我平时文静老实(至少表面看起来是这样),在我说了这就是我自己写的之后,老师百分百相信了我,就这样,我的作文由嫌疑犯变成了榜样,被当作范文读给全班同学,供他们欣赏和分析。那时我才再次想起,我是个与文字有注定缘分的人。
类似的事件也在大学里上演过。大四交毕业论文初稿时,导师在微信群里说我的论文过于成熟,不像本科生的水平,恐怕查重过不了关。我义正言辞地告诉她,每一个字都是我自己写的时,她也颇感惭愧,向我道了歉,还说我如此文采,不用在更大的地方太可惜了。我内心喜不自胜,表面却作波澜不惊。
从小到大,我的“文学才能”似乎得到了周围人的认同。连高中班主任对我的毕业寄语都是希望我成为像JK罗琳那样的作家。一同事更是认为,我仅复习了两个月就以425分的成绩通过了戏剧学院戏文系的研究生初试,简直是神人。
可事实上,除了别人的赞美,我没什么了。活到二十五岁,我从未发表过一篇文章,更提不上写一部小说。戏剧学院的复试我被刷了下来,我认为有一大半原因是因为我搞混了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而这是最基础的戏剧知识。似乎除了爱看书,我与一般人无异了。不对,我生活常识更少些,交际能力更差些,话更少些。正如张爱玲所说:“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
可我内心仍不由自主地自认有才,心比天高。每天想着成为世界闻名的作家,每天做着天才梦。
张爱玲天才梦读后感2
可能每个人在小时候都幻想过自己长大的职业,张爱玲幻想过,而我也幻想过。从小被人称作天才的张爱玲,她小时候做的梦就比我们普通人大多了,她做的是天才梦,从小便立志做一个天才般的人物,张爱玲三岁能背唐诗,七岁写了自己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一个失恋而自杀的女郎)。八岁尝试写过一部乌托邦式的小说。从小便展现了自己惊人的创作天分。可是在九岁时还踌躇着是选择音乐还是美术作为自己终生的事业,当看到一张描写穷困画家的.影片后,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可是长大后才发现开始的愿望全被自己抛弃了,最终张爱玲学习写作,成为了一名作家。可是我们知道音乐和绘画对于她的小说创作是极有帮助的,因为对色彩、音符特别的敏感,所以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特别喜欢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等吸引力的字眼。虽然张爱玲没有实现最初的职业梦想,可最终还是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成为了一名天才作家。
想想自己的职业梦想也是换了一次又一次,读初中以前就幻想自己要读历史系,以后成为一个考古学家,因为我觉得当考古学家可以很方便看见古代的东西,因为自己从小就喜欢中国的古典文化,可是当我把自己的职业梦说给亲戚朋友听后,他们先是对我嘲笑一番,然后接着挖苦我说学历史找不到工作。开始自己并没有把他们的话听进去,可是在以后看了一部林心如主演的电视剧,她在里面饰演一位历史系毕业的学生,在里面找工作那股心酸劲儿,真把我触动让我抛弃了要当一位考古学家的梦想。
后来上了高中偶然看了一部叫《壹号皇庭》的电视剧,看着电视剧里面的律师,不仅是收入不菲,而且法律还可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特别羡慕他们身上正义感和责任感,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在神圣的法庭上施展着自己的才华,我觉得这些正好是自己的特长,因为向来认为自己的口才是很不错的。律师这个职业既能够施展自己的爱好又能够养活自己,便觉得以后当律师是再好不过了,可是在填志愿的时候看网上资料显示内地的法学是最不好找工作的专业,便给我泼了一盆凉水。于是便打消了读法学的念头,第一志愿毅然填了财会专业,也不是因为自己喜欢它,只是觉得这个专业热门。可谁知命运又给我开了个玩笑,因为分数不够没有得到财会专业,最终却被自己从来想都没想过的教育类专业录取。
现在已读大三的自己已经没有了梦,不仅是没有了梦就连自己未来的路也不知道该怎么走,还有一年半就毕业的自己其实只梦想着出去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现在看来这也只是一场梦,但我告诉自己不管毕业出去做什么,一定要自力更生,绝不吃父母的白食啃老,哪怕是最糟糕的打工卖力也只能去做了,我现在已经是做了最坏的打算的。真有那么一天可能自己读的那么些书,也就没什么用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真有那么一天也只好任命。况且我是喜欢读书的那种,特别是喜欢文学,书对我来说也并非没用,至少文学给我心灵的慰藉,不管以后从事什么工作也必将读下去。
张爱玲是努力的,也是幸运的,她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我现在也在努力的路上,我也能幸运吗?我不知道。如果我努力了也不能实现找一份稳定工作的梦,我也只能安慰自己了,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以后出来不啃父母的老,我也算对得起自己了,因为曾经自己努力过。
张爱玲天才梦读后感3
选择做梦的人,是勇敢;能够一边做梦,一边实践真实的自己,更是一种幸福。——题记
张爱玲说自己是做着一个名为“天才”的梦,但是我认为张就是一个天才,二十三岁就红遍上海。她的心思是细腻的,所以她的文字才会有一种独有的灵气与味道,她的文字就像丝质的精美旗袍,外表华美,触手冰凉而柔滑细腻。
张爱玲习惯了在文字王国里做一个女王,所以她对现实生活陌生得像个孩子。“三岁时能背诵唐诗”、“七岁时写了第一部小说”、“八岁时写了《快乐村》”,这样的张在艺术上无疑是一个天才,她有资本在艺术王国里描绘属于她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而在现实的社会里,她“等于一个废物”,不会做连孩子都会做的事,孤僻且冷漠地蜷缩在自己画的牢笼中。或许正是这样,张爱玲才说自己是在做“天才梦”,她认为这样与现实世界相冲突的人怎么能称为天才呢。
张爱玲的母亲的一句话令我很震惊,她说:“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或许在母亲眼里,一个连生活或者说自己都照顾不了的人是忍受着某种痛苦的。当她脱离文字的世界,卸下庞大的面具时,生命将变得怎样?但张仍是勇敢的,做着别人不敢做的.梦,追逐着她理想中的生活。
其实再读《天才梦》的时候,我一下子想到了纳兰容若的那首诗:正是辘轳金井,满砌落花红冷,蓦地一相逢,心事眼波难定。谁省?谁省?从此簟纹灯影。人生若只如初见般,没有后来,没有初遇,于是一切美好便定格下来,成为生命中永恒的、时时可留恋的风景。总感觉有异曲同工之妙。
她说“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此刻的张是平凡的,无奈的,也是勇敢的,她将自己的梦和她真实的世界展示在我们眼前,这些自知让她成了一株执著的藤蔓,忽略别人的眼光,孤僻、清高地盘旋着蜿蜒向上。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每个人的生命外都有一层华丽的包装,生命中悲喜苦乐错综交织,最辉煌的生命往往暗藏着最悲哀的底色,“华美”是给别人看的,“虱子”只自知。我们都用尽了全部力气将最好的自己绽放在别人的注目下,或绚丽或凋零,但无论如何,生命都是华丽的,因为我们都怀揣着梦想,都在勇敢地追求着。
张爱玲无疑是敏锐的,她品味生活的乐趣,咀嚼人生的无奈。她的一生是在稿纸格里跋涉的,有休憩,但没有停顿;有低谷,但没有结束。她的天才梦是她生命的支点,她也是用一生的心血去营造自己的梦的。所以她是勇敢的`做梦者。同时,她的天才梦激励了很多逐梦的人,让更多的人一边做梦,一边实践真实的自己,成为一个幸福的寻梦者。
张爱玲天才梦读后感4
读张爱玲的小说居多,但是真让我回忆起来,才觉得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好像所有的小说都是同样的语调、同样的词藻、同样的故事。
这回读她的《天才梦》,我一下子想到了纳兰性德的那首诗:正是辘轳金井,满砌落花红冷。蓦地一相逢,心事眼波难定。谁省,谁省,从此簟纹灯影。人生若只如初见般,没有后来,只有初遇,于是一切美好便定格下来,成为生命中永恒的、时时可留恋的风景。总感觉有异曲同工之妙。她说“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
此刻,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个平凡的、琐屑的、亲近的张爱玲的世界。如《天才梦》中提到自己读俗气的巴黎的时装报告,生活中学织绒线、做家务的失败,吃盐水花生,在双层公共汽车上伸手摘树上的绿叶等等作为,似乎都是写我们市井百姓日常的生活呢。只是这些生活我们经历着,却没有留意;即使留意,也没有形成文字。可张爱玲就那么轻轻巧巧,看似随意,甚至有点漫不经心,就把一幅人生写真图摆在你面前了。
张爱玲天才梦读后感5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个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像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辉煌,壮丽),“melancholy”(忧郁),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违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
“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风笛),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顶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傲慢与偏见
最近经常听我同学说《傲慢与偏见》很好看,受她的影响,我找来了《傲慢与偏见》!
开始看的时候除了达西以外对其他人的印象都不太好,感觉这是个很随便放纵的社会,这些中产阶级出身的女士活着的目的就是想嫁个好丈夫,而无所谓生活……但越看到后面心情越加激荡:伊丽莎白聪慧机敏,可爱俏皮,刚出场的西达显得极其傲慢,偏偏遇上具有强烈自尊心的伊丽莎白,于是傲慢与偏见便相应产生了…其实傲慢是处于阶层的习惯,偏见只是自尊的误会,当随着相互的了解增多,误会的解除,这一切便不再存在了,存有的只是深深的爱…
在《傲慢与偏见》里,很欣赏伊丽莎白,她的聪慧机敏,她的可爱俏皮,她的善于思考,爱憎分明……她几乎齐全了所有女性的优点。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下,人人都希望嫁个有声望和地位的丈夫,但她不,她勇敢的不畏世俗,勇敢的去追求着属于自己的爱情:勇敢的拒绝自己当时还并不喜欢甚至厌恶但尽管富有的西达的求爱,勇敢的突破世俗拒绝母亲强烈推荐的克斯林的求婚,勇敢的认清对西达的误会并对他和对他的感情重新定位,勇敢的面对西达舅妈凯瑟林夫人的羞辱,勇敢的和西达一起努力说服自己的父母而去实现自己的幸福…她,真的很勇敢,很与众不同…
在《傲慢与偏见》里,西达是从一开始到最后都很让我欣赏的男人。尽管刚出场的他很傲慢,却是种让我极其欣赏的傲慢,男人就该这样,只接受自己喜欢的。随着情节的发展,我产生种很强的感觉,不知道是痛苦还是别的什么,尤其是他一心爱着的伊丽莎白一直误会着他,我都深感着委屈,终于明白《大话西游》里的一句话:世间最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也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尤其是当他向伊丽莎白求婚的那段到后来伊丽莎白的舅妈加德纳夫人就西达帮助伊丽莎白妹妹和维克汉姆结婚一事写信给伊丽莎白时,看到这里,我竟也忍不住流下眼泪----原来我也这么感性!但故事发展至此,终于“守的云开见月明”了,伊丽莎白开始深深的认清自己曾经偏见的误会。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00字2
看过《巴黎圣母院》中的凄惨,感慨雨果赐给丑陋却善良的敲钟人以神圣不可侵犯的意志;读了《茶花女》里的萧条,叹然小仲马赋予玛格丽特奢靡而又坎坷的人生历练;品着《傲慢与偏见》中的曲折波澜,赞叹个中主人公的恩怨情愁……
人生在世,百年而已,亲情,友情,爱情,自古不变的话题。在这部著作里,作者向我们展示的'不仅仅是情与理的纠葛,不单单是爱与恨的绞缠,而是那亘古不衰的理论,经年不变的言语。在这里,我不说伯朗特家大姐姐与绅士的一帆风顺,也不谈小妹妹的离奇悲剧,单是伊丽沙白与达西的分分合合就足以让我们回味,足以让我们流连,足以让我们为之驻足,为之动容!
印象中最深刻的一句对白就是在达西家的后花园里,在那足以媲美法国香榭大道的甬路上,潇洒帅气的达西面对伊丽沙白的质问时所做的回答:“要问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我自己都不清楚,但我知道,在我发现自己喜欢你的时候,我已经走在半路上了…… ”
呵呵,什么是爱情?什么是亲情?什么又是友情?在这部著作里,在这句对白中,我们得到了最好的诠释。陌生男女,从朋友过渡到恋人,是一种缘分的牵引;从恋人走到到夫妻,是一种责任的使命。什么都是纸上谈兵,什么都是华而不实,因为,计划赶不上变化!而当我们走过悠悠岁月后才会发现,什么承诺,什么誓言,在时间的见证下,在历史的洗礼后才会现实出它的本来面目——平凡。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00字3
今早凌晨1:45正式熄灯,早8:15正式起床。
是因为看小说看得很晚。《傲慢与偏见》,简。奥斯汀。想象以后诸如此类的事情应不会少啊,但看的应该是课内书。
其中伊丽莎白和达西使我最喜欢的两个人。而简使我最想成为的人。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是达西,可能是由于我与性格与他有些相似的缘故吧。一开始,他给人的形象并不是那么的好,有一种瞧不起人的傲气,这可能与他看透了人与人的虚伪,所以觉得真正值得他欣赏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可是从小说中其他的一些人物来看,他的感觉又不尝不是正确的呢?贝内特夫人及小说中的好几个人物形象都有势利卑微的毛病,而像贝内特家中的几个小姐妹粗俗放荡。正因为他善良真诚的品性,所以对于他所认识的人的品性有很高的要求。他很少说话,他说话时也总是带着评论家的语气,贝内特一家的几个姐妹在他眼中是没有高贵可言的,所以他的性格有一些偏激。非常自信的他在受到伊丽沙白的数落之后,逐渐明白了自己性格的弱点,所以后来也变很随和,而且说话做事彬彬有礼。他的性格的突变是爱的结果,爱的力量是巨大的,正是由于他对伊丽沙白的爱,爱的挫折使他认识到自己的弱点,从而实现了质的飞跃。他对爱情的观念由柯斯林变成了彬格莱。在生活中,有许多男子他们不也是有着许多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吗,可是他们总是固执己见,即使有了失败的爱情也不去分析自己的性格弱点,让爱情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这是多么的令人惋惜啊!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00字4
最近读了《傲慢与偏见》,颇有感受。本书作者是简奥斯丁,她是英国小说家,她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在父母的指导下,在她20岁左右开始了写作。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充斥英国文坛的只是“伤感小说”和“哥特小说”,而奥斯丁的小说却破旧立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英国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
《傲慢与偏见》就以喜剧为结局,讲述了四段婚姻:简与宾利先生的一见钟情,让双方步入爱河;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之间存在了许多误会,后来误会化作了理解,加德纳夫妇把伊丽莎白带到了德比郡,二人结为伉俪;而轻浮放荡、爱慕虚荣的莉迪亚和满是虚伪的威克姆草率冲动的在一起,让街坊邻居说尽了闲言碎语;柯林斯与夏洛特仅仅追求物质生活,让贝内特太太头痛不已……
四段婚姻,形成了两种鲜明的对比,前者追求真爱而后者追求物质生活。当然,《傲慢与偏见》中不仅仅批判了后者的愚昧无知,还有上流社会中的太太们思想上的封建:认为只有上等人才配得上自己的儿女、亲人。
总是傲睨自若的对待那些无权无势的人,这使得普通百姓总是片面的看待他们,可能他们很善良。但在人们的交往中,普通百姓仍持有对他们的偏见——他们很傲慢! 其实我认为那些无权无势的人的偏见是不错的,倘若那些上层人士放下架子、和善待人,那么不仅仅是简,宾利先生和伊丽莎白,达西先生的婚姻那么顺利,整个社会都会变得和谐!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00字5
《傲慢与偏见》,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小说,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
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00字6
当拿到厚厚的原着时,我心理就发怵,本身就对这种文学色彩很弄的书不感性趣,况且又是英文……
但当我没日没夜,不喝不吃地看完结95版傲慢与偏见连续剧后,我已经不能自拔地爱上它了!
那纯正的英音尤如欢快的小夜去曲,沁人心脾;影片中的英伦风光,令人陶醉;背景音乐是钢琴曲,古朴又明快。女主角是典型的第二眼美女,越看越有韵致,越看越有魅力,那醉人的微笑,深邃的眼神,优雅的气质,聪明独立,难怪让达西先生一见倾心。在谈男主角达西,(疯狂的赞一下:最有魅力的男人!),从头至尾话虽不多,但句句耐人寻味,很体贴,很负责,很幽雅的男人!他的深沉着迷,难怪Lizzy会渐渐爱上他,这种爱情是含蓄的,是高雅的,是长久的,是建立在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基础上。这种爱情超越了物质上的满足,是真正精神上大依靠。这便是它的伟大之处,经典之所以称之为“经典”就是能穿越时空引请读者的共鸣。
整部影片处理一如这爱情般含蓄,男女主角在影片结尾处的一吻十分感人,忠心祝福他们。
95版是很忠于原着的一个版本,尤其是对话,看了才知道那种快餐式的韩剧是多么肤浅,看过一遍不会再去看第二遍。
都说书比电影更好看,有了电影作引子,我想下面该慢慢烹制原着了,我想我会有更深的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