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观后感(一)
最近热炒赵薇的《致青春》,由于影片以我母校校园作为主要场景,同时男主角又是建筑系学生,我有幸一观。总体感觉还不错,作为赵薇的处女作,应该可以打个高分了。
据说,看了《致青春》后的理解,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我对故事情节和最终结局并无特殊偏好,但最大的感触可以浓缩成一句话:“只有美女才有值得怀念的青春”。
故事的设定:女主角郑微,美女,“敢爱敢恨”;准女主角阮莞,美女,“用她特有的清冷守护着对于爱情的忠贞”。其他女配角,比如黎维娟、朱小北、曾毓,则相貌都一般。
大家必须发现,影片所突出的所有爱恨情仇,都是围绕美女做文章的。而观众的爱恨情仇,也是围绕女性的相貌变化的。
因为郑微是美女,所以她的“敢爱敢恨”是对的,“死缠烂打”也是应该的。没有人谴责她对曾毓的横刀夺爱,而曾毓在影片中甚至有点反面角色的意思。同样,因为阮莞是美女,所以她容忍男朋友出轨是高尚的,是值得同情的,没有人谴责她最后结婚前还跑去和前男朋友约会。
我们假设,如果演郑微和阮莞的是丑女,而演曾毓的是美女呢?即使情节一模一样,恐怕观众的喜好就会有180度转弯了:美丽可爱的女孩曾毓是校长的女儿,抛开门第,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同系穷小子陈孝正,正当两人割舍不下时,突然遭遇丑女郑微横刀夺爱,丑女郑微的死缠烂打终于使陈孝正沦陷。而美女曾毓还是默默地爱着陈孝正,在临近毕业时把属于自己的一个出国名额让给了所爱的人。陈孝正在国外功成名就,回来却依然和丑女郑微藕断丝连,美女曾毓终于心灰意冷,嫁给了富二代许开阳。
同样的情节,如果演员的美丑倒置,不知观众会对郑微有如何观感?恐怕确实会反过来一边倒了吧?
如果阮莞是丑女,那么,原本对男朋友的容忍,变成应该的。而结婚前还跑去和前男朋友约会,会变成大逆不道。观众会想,你丫一个丑女,好不容易有人肯娶你,不好好珍惜,婚前还去找前男朋友劈腿,死了活该啊!什么见一面后再和现老公安心过日子?完全扯淡!
影片最后郑微放佛放弃了林静,而叫林静回去选择施洁。我看到这里,觉得林静选择施洁也不错。为什么会有这个心态呢?还不是因为施洁是佟丽娅演的吗?如果是韩红演的施洁,你试试看,估计我都要为林静抱不平了:“快回去追郑微,Go For It!(冲上去咬!)”。
所以说,“只有美女才有值得怀念的青春”,因为是美女,必然有很多男人追,所以,如果她死心塌地对一个男人,不管什么原因,都是对的,而男人如果甩了她,不管什么原因都是错的,因为这涉及供需关系。相反,如果是丑女,效果正好倒过来。
青春是什么?影片后很多人作了总结。有人说:青春是用来怀念的。也有人说:青春是用来辜负的。我要说,他们都不全面。“青春是用来怀念美女的,同样,青春也是用来辜负美女的。”
我的结论:“女人回忆的,是自己青春的美女时期;而男人回忆的,则是自己青春时期的美女。”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观后感(二)
在最近的五四青年节之际,由赵薇导演的一部电影风靡大江南北,在季节的春天过后,又旋即刮起一股“春风”。赵薇的这部处女作电影,名字叫《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是根据女作家辛夷坞的同名小说改编的。网络上的热炒,让我这个青春遗失久远的人也吊起胃口,在网上观看了一遍,跟着剧情的发展,重温了一下当年的青春岁月。
这部电影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不论从电影艺术的角度看,还是从剧情设计上看,与传统的青春剧没有大的区别。那么,为何这部影片能点燃观众激情、刮起青春旋风呢?我想大致原因有二:一是我们当下的生活节奏太快,物质的追求让人们昏了头,忘记了什么是青春,不知道还有没有青春,突然抛出这样一部影片让人眼前一亮;二是赵薇导演这部影片,给许多“小燕子”的粉丝们,带来很大的好奇和期待,燕子迷们必然纷纷观看。据说公映7天票房达3.5亿元,青春真的火了。
《致青春》这部电影,反映的是一伙新生代青年人的大学生活,或者说是恋爱生活。郑微与林静、陈孝正之间的感情纠葛,应该说是爱得深沉,也爱得疯狂,爱得不可理喻。尤其是郑微对陈孝正的爱,由恨生爱,如此霸道,如此无礼、如此荒唐。但这就是郑微,这就是青春,而这种死缠烂打式的恋爱方式,却拿下了陈孝正。尽管陈孝正后来为了出国留学离开了郑微,但他们曾一度产生了真正的爱情。最后,郑微与林静消除误解,走向婚姻。验证了林静的那句话:爱情,谁不是摸着石头过河?
相对于郑微对爱情的勇敢与疯狂,而室友阮莞对于爱情的大度与隐忍,却让人另有一番滋味。面对初恋赵世永的失身,阮莞悲痛欲绝之后,还能说出“既往不咎,下不为例”的话来,且陪伴女孩去医院做人流。张开卑微地暗恋着阮莞,但始终没有勇敢地去求爱,即使在阮莞车祸身亡后,张开还去阮莞的墓碑前送上“满天星”。爱的深沉,却叫人心碎。剧中人物还有许开阳、朱小北、黎维娟等,都围绕着爱情有自己各自的追求与表现,这就是青春的真谛。
这部影片好就好在,能让我们每一个人看到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重新审视一下人生。青春是美好的,青春是一种跃动和张力。青春代表着敢想敢干,青春寓意着敢作敢为,青春诠释着生命的不悔。每个人都有过青春,每个人都有过梦想,每个人都有过初恋。这是人生萌发的小草,这是生命初升的朝阳。只要拥有过,追求过,哭过,笑过,感受过,就是无怨无悔的。就像郑微最后对陈孝正说的那样:我们追求过真爱,谁也不欠谁的,青春就是用来怀念的。
是的,《致青春》让我们再次思考青春,逝去青春的人,更能看清青春的意义。青春的永恒在于逝去。因为,任何人也没有生理上不朽的青春,但是,青春的精神可以永恒在心灵。
让我们再一次向青春致敬!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观后感(三)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是赵薇的导演处女作。也是其在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研究生专业的毕业作品。该片改编自辛夷坞“暖伤青春”系列中的同名小说。
电影讲述是:18岁的郑微满怀期冀地步入大学校园,开始她的追爱之旅。原来,郑微从小便与邻家的林静大哥哥青梅竹马,此次终于如愿考上林静所在学校的邻校,可以开诚布公地与之交往了。谁想迎接她的不是心上人的怀抱,而是命运的捉弄——林静出国留学,杳无音信。郑微倍受打击,患难时刻却与室友阮莞、朱小北、黎维娟及师哥老张结下深厚友谊,在他们陪伴下慢慢走出心结。
崭新的大学生活正式开启,在这个男多女少的理工院校,郑微和阮莞两大美女很受瞩目。富家公子许开阳便是郑微众多追求者中很有实力的一位,而阮莞用她特有的清冷守护着对于爱情的忠贞。一次偶然的误会使郑微与老张室友陈孝正结为死敌,在一次次地反击中,郑微惊讶地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表面冷酷、内心善良的高材生,于是疯狂地反击演变为死缠烂打地追求,而陈孝正也终于在强攻之下缴械投降,欢喜冤家终成甜蜜恋人。
大学四年时光匆匆流逝,毕业在即的郑微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却再一次遭遇晴天霹雳:陈孝正迫于家庭压力选择出国留学,却迟迟不敢告诉郑微。感觉再次被欺骗的郑微痛苦地离开陈孝正,却遇到搂着新欢的许开阳,两下对比更觉世界的荒凉。但大家终于四散。
多年以后的新世纪,郑微已蜕变为职场上的白领丽人,竟再次品尝命运的无常:带着悔意和爱意的林静和陈孝正同时回到她的生活里!郑微,这个昔日的玉面小飞龙,将怎样面对生活和青春赐予她的迷雾和抉择…
昨晚我还一直为郑微感到难过。曾经疯狂地追求阿正,面对感情直来直往,爱恨分明,为追求自己的幸福不顾一切。然而工作后,再次遇到林静和阿正,这两个生活永远安稳向成功目标稳步迈进的男人,都曾因实现目标而放弃郑微。回过头来发现最珍惜的还是郑微。一个勇往直前,大哭大笑的 女孩子。我想那样的郑微真是惹人爱的,连我都开始喜欢这样爽朗的小飞龙,或许人是念旧,没得到的总是最好的,永远忘不了最初的悸动,像朱小北、阮朊也是如此。
多少人都是长大了。阮阮说:“我长大了,他还没有。”她说的是赵世永,看起来无暇的孩子,叫阮阮姐姐,最终无法摆脱家庭的布局,阿正其实也是如此,我有点气,回来后的阿正为什么没有勇气和郑微再走在一起。至少要让郑微知道他与欧阳的关系是假的,为什么人总是无法如年少时坦诚。造成了那么多误会、纠结,渐渐地也就不去理会它们,尽管心里纠缠,却终将冲不破,所以错失。
众所周知,《致青春》中的郑微是怀春少女的缩影,她尽管出身贫寒,却不断跑着跳着,追逐着心仪的男生,让自己活得精彩,爱得干脆。她哭着骂阮莞为男人死得太傻,自己何尝聪明呢?你看郑微知道想跟林静结婚时,才得知对方手上伤疤往事,好在选择离去。她的爱情世界,或许不合实际,却决不妥协与拘泥。反观陈孝正呢?在开放式的结局里,哥们终于透露了海洋馆的真相,其实他也曾深爱过女孩,曾被她的痴情所打动,甚至为她撒过谎,可惜小伙子没那么坚持,不懂珍惜眼前挚爱,败下阵来。世上没有后悔药!
大多数女人都没有嫁给最刻骨铭心的那一个。但是如郑微自己所说,她得到林静,并非不爱,何须伤感?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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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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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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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1
这天,我读了余华的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这本书。我不禁为本书所展示的世事的冷漠、虚伪、无知、愚昧的一面和难以把握的世界感到无奈、惊疑和惶惑。同时为“我”的见义勇为、阳光乐观和纯净的心所震撼和敬佩。
故事讲述的是:十八岁的“我”在父亲的督促下,独自一人开始人生的远行之旅,正因父亲说:“你已经十八了,你就应认识一下外面的世界了。”因此,“我”离开了家庭、离开亲人的庇护,怀着对大千世界的好奇和梦想,还有对未来的完美憧憬,背起装有我远行所需的生活用品的漂亮的红背包,欢快的冲出了家门,像一匹兴高采烈地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
“我”天真的以为,出门远行,体验生活是一件十分美妙享受的事情,未曾料到以后的路怎样走。然而,一系列的遭遇让“我”吃尽了苦头,夜幕降临时,“我”在山路上找不到旅馆。好不容易才搭上了一辆运苹果的汽车,车却在半路抛锚了,山民们哄抢车上的苹果,“我”阻挡山民的哄抢,却被那些人打得遍体鳞伤,最让“我”愤怒的是,可恶的司机不但不帮忙“我”,反而朝“我”哈哈大笑,还抢走了“我”的背包,背包里有我的衣服和我的钱,还有食品和书。他坐着山民的拖拉机跑了。深夜,遍体鳞伤的“我“孤独地蜷缩在没有车轮的汽车驾驶室里……
透过这篇小说,让”我“看到了世界的一部分真相,是成长中我们务必勇敢应对的”丑恶的一面。让我明白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意味着让我们逐渐摆脱了幼稚,走向成熟。
让我也认识到了做任何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能鲁莽行事,否则得不偿失。同时,我真期望像这种“丑恶”的事和行为在我们的社会里不复存在,多一些善意的正能量该多好啊!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2
皎洁的月光又一次照亮了我的书房,它迟迟不肯离去,仿佛在等待着什么。我独自坐在小窗旁的桌前细细品读着《十八岁出门远行》。
书中讲了一个十八岁的“我”步入社会的旅程。当夕阳逐渐落下,“我”看到了黄昏的头发,“我”不再贪图旅途上美好的风景,迫切需要找到心灵栖息的地方,“我”觉得在旅途中不能没有旅店,就像我的人生不能没有理想。
在旅途中“我”迫切想搭车,可是连汽车的马达声都听不见,“我”总是期待着高处,因为有一个信念一直支撑着“我”——中间的那个弧度中一定有“我”想要的旅店。可是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我”一次次地往高处奔,奔来的却不是“我”满心憧憬的旅店——而是车。
不过这也不错,最起码“我”可以搭车去寻找旅店了。“我”兴致勃勃地跑了过去,递给了他一根烟,给他点了火。于是,“我”便心安理得,因为他只要接过“我”的烟,他就的让“我”做他的车。在他的车中“我”发现的一个箩筐,用鼻子闻,是苹果。
等他修好车,“我”便对他说:“老乡,我要搭车。”却被他粗暴的叫滚开,“我”对他吼了一声:“你嘴里还含着我的烟。”他便友好地对“我”说上哪,“我”对他态度的180度大转变感到大惑不解。由此“我”还因为给他的这根烟得到一筐水果。
车开着开着抛锚了,“我”只好下车。这时便来了一群人,“我”跑过去问:“这附近有旅馆吗?”他们没有回答“我”,却问:“这车上是什么?”他们得知是苹果后便开抢,“我”被他们拳打脚踢。远处又有几个人蜂拥而来抢苹果,“我”对司机说:“你苹果被人抢了。”
他漠不关心,还在远处嘲笑“我”。苹果抢光了,远处只剩下屈指可数的苹果,“我”被他们打的狼狈不堪,抬头看看夕阳的余晖,仿佛是为了看“我”的笑话迟迟不肯离去。“我”爬到车椅上,身体虽是遍体鳞伤,但“我”的心窝却是暖的。躺在车窝里想起了“我”临走时父亲对“我”说的一番话,沉重。
人要接受现实,要在现实中寻找安慰,学会坦然。少年虽然质朴、勇敢,但坦然面对现实时却显得无能为力。青春充满困难挫折,我瘦小的肩膀要扛起很多的责任,也要学会忍受很多的事,冰冷的世界,人情的冷暖。
我都要慢慢地适应,因为我憧憬长大,憧憬青春,憧憬未来,就要面对困难,挫折,还有黑暗。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3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尤其是离开家,离开父母,在外求学的这段日子,我一直以这句话为动力,好好生活,好好学习。最近看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使我更加深入了解了这句话的意义。
《十八岁出门远行》,故事很现实,情节也很简单。作者的父亲为主人公准备了一个漂亮的红背包,让他出门远行去看世界。一个十八岁的少年,第一次出门远行,在路途中遭遇了一段看似平常却耐人寻味的经历。在一位刚刚认识的朋友(自以为“朋友”)的司机车上,遭遇一场苹果轰抢事件。欺软怕硬的司机,面对集体的暴力,无动于衷,最后还恶毒地抢走了他的装有钱和物品的背包。主人公的顽强反抗,终因孤立无援而惨败。他遍体鳞伤,不光是身体,也包括心灵。
我想,远行对于每一个稚嫩的生命来说都是愉快而充满新鲜感的。然而对于年轻的十八岁,远行不是观景,它意味着自己学会生存,远行的目的就是必须走过去寻找旅店,需要通过跋涉换取幸福。
当主人公被打得遍体鳞伤,又冷又饿地坐在同样遍体鳞伤的汽车中时,他想到:它的心窝还是健全的,还是暖和的。我知道自己的心窝也是暖和的。显然,残酷的现实社会与主人公起初所想象的背道而驰,在一次又一次的不如意和挫败之后,他并没有放弃寻找旅店的最初梦想,他爬了起来,依然怀着一颗坚强而善良的心,并最终明白了父亲当初的用意。
读完这篇小说之后,我不禁赞叹作者余华。他用平实的,幽默的语言,精巧的叙述了一个简单的故事,同时也不乏冷冷的讽刺,无情的揭示了人性中黑暗、丑恶、残忍的一面,以及主人公在青春初旅中的种种微妙的心情变化。也让正走在青春之旅的我懂得要更加坚强和勇敢。
是的,人生是复杂而曲折的,在一个人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遭遇到种种的艰难和挫折。尽管如此,我们也不应灰心丧气,而应在心里保存一分希望和勇气,明白只有自己才能使自己重新振作起来,这也是成长中的收获。最想要去的地方,坚决不能在半路返航,哪怕现实怎样残酷,都要坚持最初的梦想。
青春年少的我们总会如此的冲动,我们厌倦了周围熟悉的一切人和事,渴望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能够摆脱所有的约束与羁绊,在广阔的天地中尽情发挥自我,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实现伟大的理想和抱负。
然而,当我们真的走出去之后,却发现一切都不像想象中的那般美好。成长过程需要付出代价,只有在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失败后,我们才能真正地成长起来。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4
《十八岁出门远行》里收藏了许多散文,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父亲的雪》。
《父亲的雪》讲述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发生在一个寒冷的严冬。主角“我”的生活也非常艰难,因为父亲早逝,母亲改嫁,所以跟着二娘和巴巴生活。二娘本身就有了许多孩子,如今又多了几张嘴,因此“我”的肚子总唱着空城计。终于,“我”有机会去看看加到另一个村子的母亲,但是“我”明显地发现,母亲已经把自己列为了“不属于自家人”、“与自己无关”的列表。唯有自己的新爸爸对自己客气一些。但这并不能是新爸爸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有什么改变。“我”从不把新爸爸放在眼里。那时的村庄正下着大雪,母亲地叫她回家,新爸爸正要送我回家,却被我一口否决。到了家中,我决定忘记母亲,忘记新爸爸,忘记那个家。
很多年过去了,我渐渐从一个倔强的女孩长大成一个知性的人,也慢慢明白当初母亲狠心送我走的意图,也慢慢明白母亲很爱我,也慢慢明白,我有一颗很爱很爱我的新爸爸。当时“我”拒绝他送我走以后,他就悄悄地跟着我,在身后帮我驱赶野兽,新爸爸的肺一直不好,经过那场大雪以后,还落下了病。至此以后,新爸爸一直挂念着我,对我放不下心,新爸爸最常说的是:“唉,那娃娃,可倔了!不知怎么样?”这种感情,比血浓于血的亲情更珍贵。
“父亲”的爱,是如此无言,“父亲”的念,是如此绵延。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5
初读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还是高中课本上,当时觉得此文晦涩不已,读后似乎摸懂了什么,又没有看出什么,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领悟。那时的懵懂少年只会较真地斟酌作者的用词、表达、作品的情节,会思考为什么这样:不明白“我”的遭遇;不明白抢苹果的人为什么失去道德感,个个是如狼似虎的强盗,无法无天;不明白司机莫名其妙的态度,粗暴的抢走“我”的东西;不明白“我”出门远行所看到、学到的又是什么……
时至今日,重温这篇短文,拨开迷茫,我看到了余华面对人性之恶的冷漠、冷静的叙述和极力渲染;看到了那个少年形象,看到了一种孤独的,在路上的精神气质;看到了真实与残酷‘也看到了存在与怀疑。
“我”十八岁出门远行的离奇遭遇,十八岁的“我”生活得无所畏惧又谨小慎微,好似任何一点点的改变都会让自己变得自豪。第一次出门远行的兴奋;路上对旅馆的追求向往,旅馆所代表的意象;在拦车时自沾的人情世故;轻易地沉浸在对外面世界的好奇和冒险进击的热情里。和司机打好关系甚至勾肩搭背,心里的兴奋,上路的激情,勇敢无畏的闯劲;在遭遇汽车中途报销,车上能拆的东西都被无情粗暴地哄抢掠夺的失措、愤怒、挣扎、无力;在司机麻木和怪诞的态度、与我无关的悠然姿态里,不解、迷茫、惊慌;失去财产后的愤怒、平息、对汽车座椅的依赖和安心……
《十八岁出门远行》展现出的这一系列发展,看似怪诞,云里雾里,却也契合了阎连科这样一段话:“我们忘了,小说之所以是一种虚构,正是因为它的本质就是‘空穴来风’和‘无中生有’。我们忘了,其实生活的复杂,残酷,肮脏与美好,都要比他们看到、想到的复杂得多,残酷得多,肮脏得多,也美好得多。就算你是最具天才想象的作家,事实上,你也想象不到生活有多复杂、多肮脏、多残酷、多美好,这也正如我们无法目测大海的深度一样。”
“我"这一切出门远行的遭遇,都让“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长起来,这一切的遭遇都让“我”被成长。越长大越懂事,也越笨重,走起路来,身上已经有越来越多,不得不背负的负担,家庭的,信念的,生命的,现实的,其实也包括梦想的。常常是为了走得稍微轻松一些,我们忍痛割爱地瑟缩了自己的梦想,逼仄它们到阴暗促狭的角落里去。渐渐淡忘它们、抹煞它们、羞于提起它们、彻底抛掉它们。
生活得复杂、残酷、肮脏、美好,周围人的态度都在改造着在路上的我们。“我们也犯过很多错误,失去一些本该一直继续的朋友,失去了一些本该关系更好一点的朋友,但成长不就是这样么?不是学到就是得到。你成长中所有遇到的问题,都是为你量身定做的。解决了,你就成为了你这类人当中的幸存者。不解决,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可能成为谁。”——刘同如是说。
我们在路上,我们被成长。十八岁出门远行,成长不止。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6
懵懂的我们,现在还在凝望窗外,那水雾朦胧的世界。迷茫的眼神,鼻梁上架着的眼镜,世界,是不是像童话中说的那么美好?是什么,让稚嫩的心灵第一次有了青春的烦恼,是什么时候,布娃娃悄悄退场?花季,轻轻来了……
看了《十八岁出门远行》,心中波澜起伏,是的,我们,不也有那样的期待,出门,摆脱父母的唠叨,去看看那别样的世界。小时候问过妈妈∶“外面是什么样子的?”妈妈说:“外面很黑……”没有耐心去听后面的大道理,只看到母亲眼中的沧桑在鱼尾纹中蔓延。黑?在大白天还黑?
是啊,现在才知道,白天,也可以黑。才知道,最疼的,不是被利器伤害后的伤口,而是那被人欺骗后伤痕累累的心。也许那些欺骗过我的人,在曾经昨天,是否也被欺骗,在晚上躲在墙角无助哭泣……背着那充满希望的包袱,我们充满斗志的上路。也曾像小鸟,在风雨中颤抖。妈妈的手,不再为我伸出,我自己加油。一不小心,被人傻傻的骗走了行李,无奈的跌倒在前进的路上。天依旧是蓝色,只不过不再晴空高挂。绿色的爬山虎在山腰上迎风微笑,他们立下布满山顶的誓言。我苦笑,爱上咖啡的滋味,想站在海边高喊∶“我不是小孩。”心中,浮现母亲的笑靥,再一次站立,我要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
穿高跟鞋,却不小心扭到脚,小时候的我,多希望一夜长大。不知何时,蓦然回首,时光已从指缝间溜走,刘海下的我们的眼神,有一点点叛逆。旋转木马上,许下的愿望,我要永远17岁。突然发现,我是如此胆小,害怕长大。花季就像一个苹果,青脆欲滴,却让我害怕,会不会像白雪公主一样闭上了眼睛?
友谊,死党,我们像桃园三结义般立下誓言,在回家路上打打闹闹。城市的化妆舞会,面具下的人儿,是我看不清的表情。希望像妈妈那样,有一双清澈的眼睛,但我知道,我迟早要离开母亲。所以现在,躲避无用,成长的挑战,我要放手一搏。虽然我无法预料过程,但我知道结果——那就是我拥有了一颗更加坚强的心。
花季,是什么……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7
十八岁出门远行,短短七个字给我的震撼力却不止这些,十八岁是一个血气方,刚充满活力、充满探索未知的有着好奇心的年纪了。别人的18岁,也许是坐在风扇呼呼的教室下面,听着老师的潺潺教导,埋头做题的年纪;又或许是在球场挥洒着汗水,图书馆里看书陶冶情操的年纪,但是文中我的十八岁却是一个人孤身走在异乡旅行的特别的经历。
文中的我像是一根无依无靠的稻草,在不熟悉的地方,在不熟悉的路上走了整整一天,路上遇到许许多多的景色,可是随着时间越来越晚,我的定居之处也成了难题。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位看似和善亲切的“老乡”,我拿着烟换了免费搭车,可是车却抛锚了,一群人拿走了车上的苹果,还打伤了,想要上前阻拦的我,最后司机竟然也抢走了我的背包,跳上拖拉机走了。荒诞而慌乱的事情像是一阵狂风,带来呼呼大啸,离开时又留下寂静一片。我坐在黑暗中,坐在车子上,遍体鳞伤的我与遍体鳞伤的车子,我们在寂静中相伴,我也找到了一直在寻找的旅店。
而文中的我并不是认为汽车是我一直在寻找的旅店,只是在经历过慌乱后,我的心变得强大了,我发现了,我心中浅藏着的精神栖息地——热情、希望、善良、乐观。于是我便找到了,我一直在寻找的旅店,我的“栖身之所”。
读完本篇短文,我知道了社会上有许多的残酷与冷漠,只是平常大多我们处在被父母保护着的一方温室,看到的都是花花草草的鲜艳与美丽,没有体验到花刺和毒晒。而现实社会会比我们想的更加无情黑暗与利益,我们虽然会受伤会疼痛,却是成长路上必不可少的经历。受过苦难方能保持赤子之心,这是成长的最大收获。成长中要保持自己的初心与赤诚,不断摸索向前,遇到问题时不能灰心丧气。遇到问题时保持冷静和思考,才能收获答案。
所以,以后的路总要学会自己走,自己摸索。遇到问题也不退缩,坚定地走脚下的路,捕获属于自己的风景。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8
十八岁的“我”,出门远行,从一把镰刀开始,生活变得锋利有力。
站在十八岁的门槛里,“我”眺望,满怀真诚和企盼。“我”想阅尽青春旅途上的千树百花。深呼吸,“我”以为,在人间,一粒青春的种子站起来就是天堂的高度。这一步成为一种风情,裁成绝句,装进千丝万缕的“欢乐城”。
从此,在刀刃上行走的岁月,“我”是一棵小草,提着自己春的头颅,在风中疾走。一把镰刀,一个冰凉的词语,总能准确地把舌头伸进“我”的生活。那个荒诞的昨天成了发黄的相册,“我”却早已遍体鳞伤。“我”的涉世未深的充满稚嫩的脑袋还满满地空着,等着青春旅途上,精神归宿的扣问。
在镰刀经过的道路上,阳光醒来,“我”和那车在一条路上相识,不分彼此。在言语的宴席上,十八年来忧伤的月光,刺伤大人世界的畏罪潜逃,“我们”漠然的目光闪烁,依旧坚定,只要心窝健全,尚留余温,就不怕被捏痛满心窝的血渍。寻寻觅觅,那渐行渐远渐苍茫的旅途,如今又睡倒何方?
生命。过程。十八岁,这把一度闪烁光泽的镰刀,像一株遗弃的狗尾巴草紧紧地拽住了大地的根系,就像一颗楔进了“我”的生活的钉子。生命存在的价值,自我完善亦是,追求亦是。不断在历经中跌倒,爬起,再跌倒。演绎一段不知疲惫的千古绝唱。趋自成熟。化茧成蝶。
在削尖的十八岁天空里,“我”怀揣着一路的暗伤,一路疼痛着舔完伤愈,拽紧,赶上旅店,拥它入怀。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9
跨越了十八岁的门槛,第二次品味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与第一次读后的感受则已截然不同。
当初翻开这篇文章时,我还只是个十七的小丫头,刚刚结束了中考,总觉得文章所描写的事物的景象,与我们的生活有很大的距离,我所能做的,就是羡慕文中的“我”可以有机会出门自由闯荡外面的世界。
现在的我拥有出门远行的基本条件了,以同龄人的眼光重新审视这部“出门远行”的作品,居然发现自己与出门远行的“我”有某些方面有着惊人的相似,几乎产生一种性行相惜的感觉。
在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而言,从十六岁到十七岁,只是从花季进入雨季的一小步,而从十七到十八岁,则是从稚气到成熟,从依赖家庭到自我独立的一次大跨越。话虽这么说,中国的这一代的确很少能在十七八岁时便能成熟地对待每一件事,并且独立地生活在当今的这个社会中。正因为如此,我们这些已满十八岁却仍未走出温室的少男少女更是眼红那些早已走出家门的同龄人,不论他们是否有本事能灵活应付每一次风浪的突袭。他们被承认了,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出大门体验生活,这一切的一切已成为被我们羡慕的理由,由此可见,我们是多么渴望成长,渴望独立,渴望被承认。
文中的“我”背起书包,“冲”出家门,“马路像是贴在海浪上”,“我像是一条船”,路上所有事物“我”都把它们看成“熟人”而“等待地呼唤他们的绰号”,一天走下来,始终处于兴奋状态,“我”把社会想得如此简单,把它看成是校园的放大体。
虽然“我”在心中把社会美化了,但它残酷的一面仍旧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眼前。社会中人的冷漠与伪善在司机拒载,以及他听说自己的苹果被抢劫时不仅毫不在意,反而对“我”的伤口幸灾乐祸等事件中一览无余;他们的势利与贪婪在“我”连续两次捍卫苹果的战役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而他们的出击更是在“我”的遍体鳞伤中成为不可磨灭的事实。
尽管社会是冷酷的,但“我感到着汽车虽然遍体鳞伤,可他信我还是健全的,还是暖和的”。可见,希望在“我”心中仍未完全消逝。
十岁的孩子就是这样,不论前面有多少艰难险阻,我们总是可以看到好的一面。因此我们从不放弃希望,失去信心。我们有着不同寻常的正义的使命感,虽然我们有时莽撞,或许还很稚气,或许把一切事物都看得过于简单。但时间会带走一切,并把我们磨砺得更为坚强,而希望,则会引导我们走向成功。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10
当看到书桌上有一本崭新的书本,我跑上前一看,原来妈妈新买了一本《十八岁出门远行》给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了,一定是一个十八岁的孩子第一次自已出远门,有很多有趣的事发生吧!但看完时,我不再这么认为,它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它与别的小说不一样。
书中是这样讲述的,十八岁的我走上了步入社会的旅程,太阳很快出现到了西面,我只想找到一个可以住宿的地方,我觉得不能没有旅店,像我不能没有理想一样,我没看到旅店,但我看到了车,我做上车给司机一根烟,心想他要了我的烟一定会让我坐他的车的,我对他说:“老乡,我要搭车,”但没想到他会让我滚开,我说:“你抽了我的烟,”他马上又笑嘻嘻的问我:“去哪,小姑娘,”这根烟还换来了苹果,我们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我不知道要到哪里去,他不不知道要去哪里。
我们就一边说,一边坐在车上往前赶,正聊的开心,汽车突然不走了——抛锚,车不能修了,过会儿有五个人来了,我跑过去问:“这附近有旅馆吗?”他们没有回答我却问我:“这车里装的是什么?”“苹果”,哪知道他们知道是苹果后便去抢,我还被他们拳打脚踢,我对司机说:“你的苹果被别人抢走了,”他却无动于衷,后来有开拖拉机的,骑自行车的……他们把所有的东西都抢走了,我被打的更重了。
这时我看见司机跳上拖拉机跟他们一起走了,他的手里还抱着我的那个红色背包,我现在身无分文,一无所有了。
天完全黑了,我上了车,外面风很大,但我躺的坐椅上开始暖和了,我的心窝也还是暖和的,坐在车上,我又想到了那个风和日丽的上午——父亲给我收拾书包,让自已一人出远门,我像一匹兴高采烈的马一样冲了出来,我一直在寻找旅店,没想到旅店你竟然在这里。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作家余华,我在搜他的资料时记得他坦言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他的小说都反映人和世界的黑暗现象,对人的可恶不满,喜欢写一些暴力啊、死亡啊,这些现象,《十八岁出门远行》就是讽刺现在社会人类的险恶,他想让我们明白现实中的真实并不真实,他认为真实的荒谬的。所以,他想把作品表面上写的荒谬,让我们看到真正的真实。他写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也是如此,这让我十分敬佩,因为我在看的同时感觉在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又那么真实。
《十八岁出门远行》让我明白了现实是残酷的,我们要面对现实,勇往直前。现实是残酷,青春也是充满着困难与挫折的,但青春期里我们这些花样少年同样也要面对青春。《十八岁出门远行》还让我们明白了,我们在一天一天的长大,我们所要担当的责任也一天一天的在增多,我们也要学会忍受着一些事情,外面的世界没有家里暖,外面人也没有家里好,所以我们要坚强,勇敢的去面对困难、挫折还有社会的黑暗,人类的险恶。
《十八岁出门远行》写的就是未来的我们。这本书与别的小说不一样,值得一读,你会明白很多。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11
闲暇之余,我流连于书店里。漫步在书的海洋中,品味着书的“味道”,欣赏着书中的“美景”。突然,一个新鲜的题目深深吸引着我的眼球——《十八岁出门远行》。
我想:十八岁,正是幼稚走向成熟的过渡期,可以出门远行了。每一个未成年人都会眼红走出家门的人,因为他们可以摆脱所有的约束和羁绊,在广阔的天地中尽情地发挥自我,实现伟大的理想和抱负。远行对于每一个稚嫩的生命来说都是愉快而充满新鲜感的……我对这本书来了兴趣,于是把它细细品味。
其中一篇精华作品是作家余华所创作出的《十八岁出门远行》,它让我从中品尝味出了人生的真正滋味。作者用鲁迅式的黑色幽默讲述了一段看似平常,却耐人寻味的经历,撕开了世界表层的面纱,撕开了一切虚伪、愚昧、暴力、黑暗,将它们赤裸裸地展示在了我们的眼前——
“我”在父亲的安排下,十八岁时独自出门寻找“旅店”,可父亲却没有给“我”任何指导或提醒,“我”就像在一张白纸的心理状态下踏上了远行之路……
“我”本怀着无比兴奋的心情,“像一匹兴高采烈的`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可是,“我”寻找“旅店”的过程却是挫折重重,让“我”吃尽了苦头:“我”在山路上找不到旅馆,好不容易搭上车却半路抛锚。自以为有朋友在就可以把问题解决,可他却在苹果被人抢夺完时离“我”而去,甚至把“我”唯一的背包也抢走了……最让人难过的是,本该淳朴的农民、天真善良的小孩,却变成了野蛮的“强盗”。这都是社会的黑暗“给予”的。它把农民的淳朴、孩子的天真善良统统都给“掠杀”掉了。挫折最终让“我”明白了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意义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悟颇深,有所省悟。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文中“走过去看看吧”这句话。的确,人生是复杂而曲折的,前面的路是好是坏,沿途的风景是否合意,只有我们走过去看看才知道。
走过去看看吧,即使前面的路铺满了钉子,一刺就痛,但是只有在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失败后,我们才能真正地长成参天大树。
寻找“旅店”的过程就是寻找正确的人生目标的过程,它像一把双刃刀,一面是“天堂”——成熟,一面是“地狱”——幼稚。只有用“成熟精灵”打败“幼稚妖怪”,我们才能完成“成人仪式”,变得勇敢、独立。
十八岁虽然可怕,但只要我们心中有“勇”,我们就能跨进成熟的门槛,跨越十八岁,向幼稚sayNo!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12
“柏油马路起伏不止,马路像是贴在海浪上。我走在这条山区马路上,我像是一条船。这年我十八岁……”《十八岁出门远行》,这是余华除了《活着》之外最吸引我的一
当离开亲人,父母的庇护。我们要勇敢的去面对,去迎接,那些不可避免的磨难与考验。当我们已战胜这些考验,我们就真正成长了。
余华这个作家的这
读完这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13
《十八岁出门远行》作为余华的成名作,没有他的其他作品那样充满暴力与血腥,但确实是一部让人感到困惑的迷幻小说,作者用一种冷静与默然的笔触体验迷惘的青春、无常的人生以及荒诞的世界,给读者预留了一个思考的空间,却让人难以琢磨,回味无穷。我把它来回读了几遍,从迷惑不解到略知一二,写下了这篇感想。
青春,在水木年华的歌声里,是一扇关闭的窗,外面是美丽的图画;是一扇打开的门,追逐的珍爱,握紧的幸福,短暂得像落花……青春,在余华的笔下,是梦一般迷惘、离奇、荒诞、混乱而又充满了一种不可逃脱的宿命感!梦 境小说自始至终都充满了一种令人难以捉摸的情境:司机从态度粗暴到友好,汽车突然抛锚,司机认真地在马路中央做广播操,农民抢苹果、车窗玻璃、轮胎、木版———一场奇怪的浩劫, “我”莫名其妙被挨揍,司机站在远处朝 “我”哈哈大笑……一切令人宛若是在梦境中,迷蒙出奇、漂浮不定、怪诞无常而又不可思议。是 “我”发生了混乱,还是世界发生了混乱?是“我”脱离了世界,还是世界欺骗了 “我”?
莫言曾把余华称作是 “当代文坛上第一个清醒的说梦者 ”,认为《十八岁出门远行》是一篇 “条理清楚的仿梦小说 ”。既是“说梦 ”,那就无访说得荒诞些。作者感喟生活的无奈,拾掇了一个个离奇的片段,凭籍生活的本色叩击读者的心扉,然而却用近乎冷漠的语言,产生了梦一样的美丽。迷 惘余华曾说: “人类自身的肤浅来自经验的局限和对精神本质的疏远,只有脱离常识,背弃现状世界提供的秩序和逻辑,才能自由地接近真实。 ”这段阐述无疑可以作为对《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恰切注释。余华正是用一种 “说梦 ”的方式,生动地揭示了世界的荒诞无常和青年人在这种人生面前的深刻迷惘。
“我在路上遇到不少人,可他们都不知道前面是何处,前面是否有旅店。 ”“现在我根本不在乎什么旅店。我不知道汽车要到什么地方去,他也不知道。 ”何其迷惘!那是年青人的通病!他们不知道自己前面的路,他们也不在乎自己的远方,只管漫无目的地生活。作者以一个清醒的陈述者,显示了一个迷惘的青春世界。还 原“所有的山所有的云,都让我联想起了熟悉的人。我就朝着它们呼唤他们的绰号。 ”“车窗外的一切应该是我熟悉的,那些山那些云都让我联想起来了另一帮熟悉的人来了,于是我又叫唤起另一批绰号来了。 ”那些云,那些山 ———若隐若幻的过去;那些存留在记忆深处的人与事 ———似真似假的世界……一个在 60年代出生的男子 ,记忆中的过去是阴暗的。尽管如此,他依然把他的记忆还原,却充满了作者的辛酸与无奈。
正如余华说: “写作使我拥有了两个人生,现实的和虚构的,……这些中短篇小说所记录下来的,就是我的另一条人生之路。与现实的人生之路不同的是,它有着还原的可能,而且准确无误。 ”追 求余华前期的创作用语言建构了一个充满暴力、血腥和死亡的阴暗世界,文中弥漫着荒谬与绝望。尽管在《十八岁出门远行》中也有暴力,但却更多地看到了追求与希望的影子。
“旅店 ”———在作者的眼中就是 “我”人生的目标与心中的梦 ———“公路高低起伏,那高处总在诱惑我,诱惑我没命奔上去看旅店,可每次都只看到另一个高处,中间是一个叫人沮丧的弧度。尽管这样我还是一次一次地往高处奔,次次都是没命地奔。眼下我又往高处奔去。 ”这就是青春的初旅、生命的初旅,即使充满了沮丧,即便伤痕累累,依然一次又一次努力地尝试、奔跑。“我一直在寻找旅店,没想到旅店你竟在这里。 ”无数次的苦苦搜寻, “旅店 ”就在自己的心里。迷乱与温馨并存,也许在余华的这部作品中,他正在努力尝试着,追寻着自己心中的那个“梦”。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14
我们同是年少疯狂:一个,十八岁时便一个人背起行囊;另一个,十四岁独自去了香港,独自闯荡世界,想来自由快乐,实则不然。外面的世界变幻莫测,有冷有暖。十四岁独自去了香港的人是我,我的经历虽与十八岁的主人公的远行有所不同,但这让我对《十八岁出门远行》这本书有了理解和共鸣。
旅行的一开始我们总是满腔热血。
当知道了可以去远行时,十八岁的他”像一匹兴高采烈的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
我也终于摆脱了家里”做这个“”练那个“的生活。”我自由啦“”我可以随便玩手机啦“”我可以离开爸妈的唠叨远走高飞了“”爸爸妈妈,bye——bye“……各种快乐已经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了。而爸爸妈妈他们是一夜未眠,担心焦虑,一大早还留给我一个条子,千叮咛万嘱咐一些”小儿科“的话:不要和陌生人讲话、不要答应陌生人带东西回大陆、不要在刷卡时让人看见密码……
尽管一路上有小插曲、阻碍,但仍我们热情洋溢的去冲破,兴奋地向前走去。
”公路高低起伏“,前面的路绵绵无尽头,虽觉得前方有旅店的几率越来越小,但小说中的青年仍”没命奔上去看旅店“,而且”次次都是没命地奔“。
正如我想的那样,在出发去香港的机场里,的确发生了一件令我焦虑的事。我在机场里遇见了同学,便将行李及放着手机的包包统统塞到爸爸手里,去同学那儿”串门“。当我回到出入境办理的门前时爸爸不见了。这下我着急了,没了命似的打电话,跑来跑去,蓦然回首,老爸却在,面馆饭桌旁。但当这一小风波过去后,我还不是雄赳赳气昂昂地进军登机口,爸爸再三的”注意安全“”要有礼貌“还不是当了耳旁风,有什么好犹豫、害怕的!
也许这就是青春的沸腾与澎湃。年少的我们在疯狂时,什么都阻挡不了我们的前进的脚步。青春无退缩!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15
这是余华的处女作,读后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感觉。是的,十八岁,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年龄,也许正道出了我们的一些心声。
主人公出门远行。去哪?我们谁也不知道。主人公也没有方向感,他有的似乎只有兴奋和喜悦。“我下巴上那几根黄色的胡须迎风飘飘,那是第一批来定居的胡须。”他是那样的得意,因为这标志着他长大了,可以出门了。
他远行去干嘛?又不知道。他现在唯一想的就是去寻找旅馆。我们在外旅行,旅馆是必须的,它可以让我们在陌生的地方安定下来,让我们漂泊的心得以慰藉,它是我们临时而重要的家。
于是,他问了好多人,他们竟也不知道旅馆在哪,只让我“走过去看”。“走过去看”,也许是让他更充分地去接触现实吧。
结果,没找到。“公路高低起伏,那高处总在诱惑我,诱惑我没命奔上去看旅店,可每次都看到另一高处,中间是一个叫人沮丧的弧度。”他是那样的兴奋与迫切,然而现实却一次次将他推入失望的境地。可似乎他是一个乐天派(也对,他才十八岁嘛),他一次次地奔,没命地奔,好像不觉得累哎。终于,他没发现旅店,却见到汽车了。到这里,我想我们所有人都会感到一丝欣慰吧,因为有了汽车找旅馆的可能性就会大一点了吧。纵使它是一辆故障车,纵使它是朝反方向开的,他依旧兴致勃勃地跑去。这时,我的感觉就是文章要结束了:司机将他送到旅馆,他为下一天做准备。
我的想法实在是偏的太远了,余华小说的高潮才刚刚开始,我倒以为结束了。他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首先车抛锚,没法修了;随后遇到了人抢劫,他奋勇上先,却被打得遍体鳞伤;他告诉司机这一切,司机却冲他哈哈大笑,而且竟然背叛他:抢走了他的红色背包,和土匪们一起走了。他受到了现实的考验,一无所有了,剩下的只有遍体鳞伤的汽车和遍体鳞伤的自己。他感到了悲凉凄伤,不久突然又变得宽慰起来。“汽车虽然遍体鳞伤,可心窝便是健全暖和的。”多么纯朴善良的想法。他的旅店找到了,就在这个被抢得一空的汽车里。
我不禁佩服起这位主人公,他是那样的质朴善良,乐观豁达。
然而我又看到了他身上的无奈:他始终找不到旅店,他勇敢正直却被残酷的现实折磨得遍体鳞伤。
他让我感受到:十八岁,是一个青涩的年龄。在这个年龄,当我们去涉世时,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麻烦,我们会感到迷茫而又无能为力。
刚进入大学的我们,在这个异地他乡的地方,遇到了问题,我们会觉得很无助,觉得很惶恐,觉得适应不了这种生活……
然而我们又该怎么做呢?也许得学会自我安慰,自我排遣吧。
在这篇小说中,我还读出余华对世事无常的倾诉,这让这篇文章多了些伤感,也多了些沧桑。
总之,《十八岁出门远行》让我体会了很多,思考也更加深刻,亦更懂得十八岁,我们该长大了。
喜爱这篇小说,喜爱余华。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16
再读余华先生的成名作《十八岁出远门》已经是多年之后的今天,如今读来,再一次感受了余氏笔端流出的冷暖社会。余先生关注小人物——那些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活着》里的福贵,继而将这些人用一种黑色幽默的方式的写进自己的作品。有句话意思大概是这样的:一个人只有把他放在日常点滴当中才能够看出他本来的样子。余华通过对小人物细微生活的描摹,而客观上反映出来的就是小人物本身“活脱脱”的性格形象,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小人人物生活的社会的模样。《十八岁出远门》这篇小说开启了余华创作的一个新局面,应当说,这也是他关注底层社会的一个开端——至少是一个关键点。在这篇小说中余华充分展示了“余氏幽默”,也秉承了小说的先锋性特点——在创作语言和生存状态方面进行了试探性的使用。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初入社会的年轻人的境遇。通过对两个冷冰冰场景的描画,暗示了社会残酷的现实。
起初,前面是“公路高低起伏,那高处总在诱惑我,诱惑我没命奔上去看旅店,可每次都只看到另一个高处,中间是一个叫人沮丧的弧度。尽管这样我还是一次一次地往高处奔,次次都是没命地奔。”就像每个人都被社会所诱惑一样,社会也驱使着我向前走去,并叫着笑着,一路上兴奋无比。然而,奔波久了,变得迷茫,夜晚还是需要一个“靠脚”的地方——旅店——在文中预示着心灵的寓所。而转眼间,茫茫郊野,哪一处才是夜晚的归宿哦?于是,我一直苦苦寻找,而始终不得所获。接下来,那个奔波在路上的司机出场。简单的答讪之后,换来的是司机那一个“滚开”,足以像一个巴掌冷冰冰的打在“我”的脸上——这是“我”在社会上的第一个遭遇。
可以这样说,这个司机此时还不是最冷漠的,因为后来他毕竟让我上了车,并且和我也成为了朋友,说明在他的心里人性尚存,虽已若游丝。后来的事实证明,他只不过是正在奔向一个冷漠残酷极端的路上。
当那五个村民像强盗一样杀气腾腾的奔向车上的苹果,甚至连汽车的零件也不放过的时候,小说达到第二个高潮,也是顶点。也预示着小说刻画人性的冷漠达到顶点。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事件当中司机的表现:先是“我朝他喊:“你的苹果被抢走了!”可他根本没注意我在喊什么,仍在慢慢地散步”,再后来就干脆“在远处朝我哈哈大笑”——与其说这个司机是苹果的主人,还不如说是那伙强盗的同伙——接下来,他和那群村民得意洋洋的离去,正表明司机达到了冷漠的极端,那丝尚存的人性终于在残酷的现实中消失殆尽。
最后,“我”在同样“遍体鳞伤”的汽车里终于找到“旅店”——这个尚存一丝温暖的地方。外面“起风了,风很大,山上树叶摇动时的声音像是海涛的声音,这声音使我恐惧,使我也像汽车一样浑身冰凉。”“我”担心的是会不会自己有一天也会在世间各种诱惑当中,像那个司机一样走向冷漠,最后仿佛那些强盗一般的村民,行尸走肉的活在世上。
在余华后来的名作——诸如《在细雨中呼喊》、《活着》——之中,由这篇小说开创的一些先锋性写作特点依然得以继承,唯一不同的是:后来的三部小说在语言方面显得更加平和和温暖,这一时期的余华作品进入成熟阶段。但是,无论如何,作为余华成名作的《十八岁出远门》在余华对先锋小说早期的探索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影响到以后作品关注生存状态的走向。这是毋庸置疑的。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17
迷茫中,我们穿越过的荆棘,被风彻底打乱了。雨里,我们闯过飞沙,被坚硬的石头划破了手掌,走进荒野苍茫,我们不曾躲避过什么,一直很骄傲的向前冲去。我们见到过雷电,认识了光阴。我们疾翔着。我们知道,总有一天会抵达终点。
我们的终点是那个花季。
我曾在他的日记里,隐约的看到了花季。含笑带泪,所有人都站在高处凝视,诉说着青春,我们爱你你知不知道。花季,那个十八岁的明天,我们便能拥有城府、心思、逍遥,以及一切一切。
我知道我们和他们不一样。
他们一直向上飞啊飞啊。
而我们则是奋不顾身的向前冲。
也许十八岁的时候我们会和他们一样迷路。也许光阴不会等待我们什么时候不迷路了。也许我们的抽屉里会有家长不知道的不及格试卷。也许我们也会有这些年一起喜欢过的男生。也许我们再也不如青年时的骄傲。也许我们百尝辛酸时还是
不知道自己在向上翱翔。
很多很多个也许,会组成记载十八岁的种种纪念,而那个十八岁,终究要来的。
正如们无法抗拒黑夜来临,无法阻止命运的沟壑将自己一次次绊倒,我们跌在雪地上,头破血流。
或许,那真的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那个花季,十八岁,他们出门远行,被窃了包袱与行李,仿佛是在遗失了某种自尊、信心、欢笑、勇气,然后什么也没留下。他们无处停留,只能上气不接下气地飞着,并眼睁睁地看着岁月远去,变的苍凉。
我合上了日记。
花季是花色的缤纷,其实在那片繁华的缤纷北欧,不知存有多少万念俱灰。现在的我们,正在为十八岁的花季做准备。
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们会随着那远行而去,麻木的背着背包,傻傻的被人抢走,然后等待那人回来,自己站在原地,呆呆地受伤害。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18
远行,这个词对于我们这群初出茅庐的少男少女们还比较陌生。因为,活到现在,我们却都还没有单独旅行过。我想,一个人出门远行,应该是快乐而寂寞的吧。说他快乐,因为终于能够尝试,一个人走在陌生的土地上,依靠自己的努力和汗水,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来,每当这时,我们就会感到无尽的自豪和骄傲。走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也必然会感到寂寞。因为,成功往往需要自己的努力,这种努力与他人无关。
远行,就是要我们自己学会生存,远行的目的就是必须走过去看的旅店,是需要跋涉换取的幸福。可这幸福往往与我们很远,不是轻易就可以触及。那高低起伏的柏油马路,就好像是我们达到目的地的必经之路,明明觉得马上就要抵达目的地,却总是差的很远,但却在我们失望的同时,又给我们一个希望的高处,我们就在这希望与失望间徘徊前进。
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在一次又一次的不如意和挫败之后, 当自己的梦想不能被现实所接纳时,一些人气馁了,退缩了,甚至有些人将自己的目标降低了。就好像文中的”我“一样。没有旅店,就需要汽车,虽然汽车坏掉了,虽然它朝着与我们已经走过的方向,但有个破车至少还可以保有一线希望,况且车上还有好吃的苹果,况且车子还可以修好,况且或许它可以载我们回家。在这些”况且“中,无形的就将我们的目标降低了,即使达到了此时的目的,但也不是最初的梦想了。
当我们朝着那降低了的目标前进,我们迷惘了。因为此时所走的道路是与之前的背道而驰。我们就像是在小径分岔的花园里行走,不清楚中心的花园在哪里,不清楚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幸福的终点在哪里,我们也只能这样,沿着那时光走过的痕迹,”走过去看看吧“
当那些早已失去最初梦想的人,在人生的道路上摸爬滚打而仍旧找不到方向时,他们后悔了。如果当初坚持了自己的理想,现在又会是什么样子呢。如果当初的坚持仍旧不能带来成功的喜悦,那即使失败了,也是无憾的吧。
所以,我想说的是,即使你在人生的柏油马路上找不到一家旅店,你也要执着的前进,因为在不远的地方,总会有一辆车能够搭着你前往你最想去的地方。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19
一个简单的故事,也是一个让人摸不找的故事,故事中的的司机是个歹徒呢,还是一个受害者,我无从得知。总之,主人公”我“是最壮烈的牺牲者。
”我“原来只想找个旅店,却逢着了半路抛锚的火车司机。原本凶神恶煞的他竟不介意我反客为主般钻上他宝贝的车厢。只经过短暂的攀谈,”我“便以之为知心兄弟,以至于在又一次抛锚时,”我“强要出头,阻止路人哄抢车上的货物,结果被拳打脚踢。唯一可以维持生计的背包也被兄弟般的司机带着狰狞的笑容而夺去了,”我“只能瑟缩在支离破碎的车座上舐着伤痛。这就是”我“十八岁出门的远行。
作者无疑在告诉我们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这个世道究竟有什么样的原形,一个不经世事,稚气未脱的黄毛小子,带这满心的踌躇,满怀的壮志,意图窥探什么是”江湖“。多少人在孩童时代都有这样的梦想,想要在这个社会占据一方席位。可是,这个社会真的这么美好,和善吗?
答案是否定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这样淳朴的民风只存在与童话中,也正是这样的童话使得各家子弟天真地以为自己所处在世外桃源之中,作者的这次远行狠狠地请他吃了一堑。他天真的情感在一个不期而遇的情景中暴露无疑,心扉未经扣击便早找敞开。于是,他吧一工人素未平生繁荣男子当作亲密无间的哥们,可最后,本应该两肋插刀的哥们狠狠否地插了他两刀,一切都明朗起来。世道之深,非少年狂徒所能堪。人心不在,世态炎凉,路短不知马力,和风怎晓草劲?未经生死,怎可轻易相信他人。
我并不期望世上充满猜忌,可有不得不充满猜忌。因为欺诈弥漫着整社会,不得不人人自危。世上有许多伪善,这些伪善往往是由丑恶所扮演,当丑恶披上真的伪装,边横行于世,为祸害人。为什么人们在呼唤信任,因为它在世界上荡然无存。
左右社会和谐的因素很多,世道永远比想象的更加叵测,程老师昔日也曾提及”舍弃信任“的意向。与其不昏黑的世俗召唤信任的回归不如同流合污变得心怀猜忌。本文中的”我“本应是”信任“一词的卫道士,结果被社会无情的蹂躏,玩弄直至遍体鳞伤。我想,残存的货车不单单是一堆破烂不堪的零件,它的躯壳被朵尽,只剩下光秃的肉体,它好比是人的良心作者的也好,司机的也好,哄抢者的也好,投苹果的孩童也好,都知识表象,内在的是一颗残存的心。最后,作者回到车座,终于感到了温暖,因为他的良心没有泯灭,虽然支离破碎。
我本也年少,论资历也不该论及这摸测的社会,只是从我个人的眼光中评价它,所以写的有些不知所云,可是,如若天真地认为社会是完美的天堂,那确是大错特错。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20
这个暑假我了一本叫做《十八岁出门远行》,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脸上的眼泪夹杂着欢笑始终在内心流淌。接下来就让我给大家讲讲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我”在起伏不止的柏油马路上寻找旅店时的一个迷茫的过程。小说通过“我”的心理活动的描写和人性遭摧残,人们愚味,对现实状况以及未来迷茫的青年人,在小说中多次提到“旅店”。其实,那仅仅指的是“我”的精神的寄存处,物质的寄存处,面对司机老乡的不理不睬,面对那些野蛮的农民们和本应该善良可爱的孩子们,我更加的沮丧了,我再次深深的进入了一个迷茫的过程。
知道那个司机把“我”的背包抢走了,还朝“我”哈哈大笑时,我绝望了,又饥又冷的我什么都没有了。现在遍体鳞伤的“我”已经没有任何力气了,就像遍体鳞伤的汽车一样。还好,汽车的座椅没有被抢走,这让“我”心里有了稍稍的安慰,躺在座椅上的“我”渐渐的开始暖和一点了,汽车虽然遍体鳞伤,可它的心窝还是健全的,温暖的,原来这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旅店,这个旅店竟然在这里!我不禁为这个远行者感叹!
没有经历过十八岁的人,希望你们好好为自己的十八岁做准备。有经历过十八岁的人,不知有没有好好利用这个十八岁呢?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些挫折,让我们的心变得更坚强,让我们在挫折中学会更多
这个青少年的心,深深打动了我,我一定要好好珍惜我未来的十八岁。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21
足迹,我读了《十八岁出门远行》这本书,让我有狠毒偶的感悟和启迪。
读了《十八岁出门远行》,我认为作者可能用象征的手法来描述一个刚刚成年的人走进社会的心路历程。我想这段成长的路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初期、中期和后期,而贯穿其中的就是象征着理想与追求的“旅店”。
初期的热情,为了遥远的理想而执著。刚满十八岁的“我”怀着憧憬独自上路。告别童年,告别过去,是成长的第一步,去寻找自己的未来。路上,一直问人前面有否旅店,他觉得在旅途中不能没有旅店,就像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觉得人生不能没有理想。年轻的我们总是带着理想出发,并试图在某个地方找到它。
而中期的疲惫,因找不到理想而困惑。不断起伏的柏油公路,暗示着将遇到的折磨,爬上高处再滑向低处,如此循环,他始终看不到旅店。于是,他的热情逐渐冷却,取而代之的是跋涉的疲惫和困惑。因此,当他看不到旅店时便选择了汽车。现在他根本不在乎旅店,反正前面是什么地方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了,只要汽车驰着,那就驰过去看吧!现实的安逸让心灵得到了暂时的满足,就如在平庸的生活中暂得了安逸,完全把自己的理想,抛在一边,不管这种方式是否是自己想要的,不管这样的生活将把自己带到何处。
后期的坦然,他想要的就这么简单。人总要接受现实,并且在现实中寻找自我安慰,学会坦然。就像每个在年轻的时候都梦想着将来要轰轰烈烈地干一番事业,但真正步入社会,发现一切都不像自己当初想象的那样,所以只能学着坦然面对。
读《十八岁出门远行》这篇小说,感觉是在一个梦境之中,但这个梦有时那么地真实;不知道它具体告诉我们什么,但又在无形中与我们的心灵深处相契合。笔者之所以选择这篇作品正是被它的偏向于人生哲学的意蕴所触动,也是因为与文中的“我”产生共鸣,觉得像现实中的自己。
《十八岁出门远行》,虽然是一本书籍,可是,我仿佛在《十八岁出门远行》中看到了我们自己。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22
十八岁,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一个年轻而有活力的概念,或许我们还在父母的庇佑下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或许还是童话世界里的梦幻公主,但它也带给我们一个无法逃避的现实,那就是我们成熟了,我们不可以只踩着父母走过的脚印前进,我们应该学着如何为自己的未来设想,在人生的道路上留下自己的脚印。
《十八岁出门远行》似乎让我们再次拾起了十八岁的回忆,那种冲动,那种无知,现在看来却觉得很难得,即使我们还有成就梦想的欲望,却无法找到曾经的味道,我想是我们确实长大了。十八岁的天空总是湛蓝的,只因为我们很单纯。
小说从心理的刻画把主人翁的的单纯描写得栩栩如生,语言朴实,通俗易懂,很能吸引读者的眼球。“柏油马路起伏不止,那路是贴在海浪上。我走在这条山区公路上,我像一条船。”作者开门见山地描绘了主人翁初次出门远行的欢欣雀跃心情,从景物的描写很好地切入主题,为下文做铺垫。“我像一条船,”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在这交会时互放光亮!或许就是因为这种心态,才使得“我”走了一天,却一点也不觉得累,还可以朝着山和云,喊熟悉的人的绰号,这样的兴致似乎比专门外出旅行的人还来得豪迈,来得随心所欲。
“我觉得自己应该为旅店操心,”这是主人翁第一次想到自己是独行,旅店是旅行者的家,可却一直不见它的踪影,出门在外,我们担心的总是是否有个可以回归的地方,即使再疲惫,只要有个可以休息的地方就行了。难道找个休息的地方就是作者的最终目的?假如是的话,为何还要去旅行?家不也一样吗?“黄昏就要来了,可旅店还在它妈的肚子里。”旅店没有就需要汽车,汽车就在眼前,可当司机问他要去哪里时,却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可见他并没有为自己的远行做过规划。在描绘主人翁的心理特征时,作者也不忘设下一些悬念,虽然最后的答案有点让人失望,却也在情理之中,假如是主人翁自己决定要出门远行,恐怕就会少一些未知。
此时此刻,再凶悍的司机也没办法撇下他,首先他低声下气地和司机套近乎,称他“老乡”,再请他抽烟,帮他点火,“于是我便心安理得了,他只要接过我的烟,他就得让我坐他的车,”显然他已学会了打交道,却单纯地认为所有人对于这种殷情都会领情,当司机不理睬他的时候,他还气愤地朝司机吼“你嘴里还叼着我的烟,”这轻描淡写的几句话把主人翁那种临近成熟的心态描绘得淋漓尽致。
他已明白自己出门在外,应懂得与他人打交道的手段,却仍带着小孩子的稚嫩,我好像看到了《皇帝的新衣》里面的那个小孩子的影子,那是一种无暇的单纯。作者极力要想塑造一种如水的单纯,但这一句话居然是从一个十八岁的成年人口中传出来的,让人有一点意外,觉得主人翁有点傻气,整篇小说,作者无不围绕“单纯”展开,从他给云和山起绰号,追着汽车跑,对着自己哈哈大笑等等,作者似乎要把主人翁的单纯已推到顶峰。
可是旅店似乎距离他很遥远,好不容易才坐上去的车又抛锚了,焦虑塞满了他的脑袋,无奈之下,他只能“在脑袋的地方开出了一个旅店,”他也并不知道他身在何处,将要去何方?满怀希望地把所有的筹码都压在那辆载满苹果的货车上,现在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看到那些默不作声地抢着苹果的乡民,他奋不顾身地扑上去抢救,有一种行侠仗义的胸怀,却被打得眩晕,最后连愤怒的力气也用光了,只好坐起来,让目光走来走去。最后连他的行李也一扫而空,司机离他而去,主人翁在艰难地钻进驾驶室之后,才发现那就是他一直在找的旅店。
我想作者给我们的这个答案,或许就是为了说明旅店就是那个你一直在寻找,直到所有的人都离开你了,最后那个收留你的地方,就是你的旅店。
小说最后以主人公与他父亲的谈话结尾,自然而然地解开了我们心中的谜团,他的远行计划是他父亲安排的,至于为什么要远行?仅仅是为了让他去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他也很听话,“我欢快地冲出了家门,像一匹兴高采烈的吗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从这里可以窥见主人公是一个一直在父母亲的襁褓中长大的孩子,却充满着对于外面五彩缤纷世界的向往,难道他认为父亲只是想让他到外面游玩一圈就回来?我想这也是他不觉得累的缘由。而他父亲为他所准备的行李最后也被一枪而空,这意味着他的依靠消失了,即使父母亲已为我们铺好了前方的路,但走的人还是我们自己,我们必须学会去创造自己的行李,因为我们迟早有一天会离开父母的翅膀而独立飞翔。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小说还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这篇小说用一种朴素的言语,在简单和逼真中,展现了人物的性格特征,作者透过十八岁这个窗口窥探这个美丽的世界,而这个的对面是一个单纯的精神世界。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23
青春当下,等待我们的是泱泱未卜的大世界。我们在一片混沌中喘息着,摸不到生命的脉络,旁人嘴里吐着迷惑人的话语像违法的黑厂房往洁净的空气中排放污浊。这条路,越往前走,越无知。莽撞,闯不出自己的小宇宙,只能沿着父辈为我们燃起的星星希望之火往前摸索。我想我陷入了一个困境,我需要灵魂上的支援。
荒芜的心田被风吹着扬起烟煤,焦灼还在继续。直到那天,我翻开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
主人公拥有如此完美的十八岁——独自一人,徒步旅行。他和所有十八岁的少年一样懵然无知,他和所有十八岁的少年一样血气方刚,他和所有十八岁的少年一样涉世未深、无所畏惧。所以当他的肩头负上十八岁应负的红背包时,他并没有丝毫的紧张感,而是义无反顾地向前奔跑。
在我看来,他的人生之旅,从十八岁启程,在十八岁里经受磨砺,最后于十八岁完成他的蜕变。
启程,怀着满腔热血,他像一匹兴高采烈的小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他是一个毛头孩子正在告别童年。从清晨走进下午,他寻不到一家旅店。他固执地想,旅途中怎可缺了旅店,正如人生缺不了理想。刚踏足社会,这是他萌芽的理智,幼稚却不失道理。诚然,这看不见也摸不着的理想就像盖茨比的绿灯,我们总向它伸出手去,却只触到它的光。但人生的海洋上,理想是必不可少的帆。
沿途,他成了一只船。柏油马路起伏不止,马路像是贴在海浪上。他颠簸着,心心念念的,依然是不见踪影的旅店。然而他以为自己找到了希望,他搭上了一辆车,即使它那么破,好像随时都会散架。但他不在乎。但轻信他人是要付出代价的,为着他的无知,他什么都没有了。其实我们都是这样的,嘴上口口声声说着有不变的信念可以为其赴汤蹈火,一旦遇上了可取代的物质,原本绷着的精神就被安逸拖垮了。这条路那么长,坚定信念没那么容易,贪图一时欢快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终点,他卧在泣血的残阳里,那么舒适,夜色从远处赶来,吞没了他。像参透了一般,原来一直要找的旅店,竟一直在这里。兜兜转转,命运那么荒唐,跟我们开一个又一个玩笑,遍体鳞伤过后,我们发现其实生活就是那么简单,但它被我们过得那么复杂。俯首抬眉间我们跨过了时光的裂缝,世界仍转动着,终于能跟上步伐。洗去青,直面责任。
轻描淡写的却刻骨铭心。沙丘连绵着,掩埋他的原本在黄沙中鲜红刺目的背包,正如悠悠岁月洗濯他的青涩。十八岁需要旅行,十八岁需要被放逐。流浪着,淌过海水再裹上黄沙。
是的,你已经十八了,你应该去认识一下外面的世界了。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24
每个人都对自己所在的世界有着强烈的好奇。无论遇到多少磨难也阻止不了这种心情。
小时候抬头看着脑袋上飘荡不定的浮云,会咿咿呀呀地晃动着手指,哪怕腿软摔倒眼里也满是对这新鲜事物的好奇。再大一点,就会和一群玩伴呼啦呼啦地探险“探险”,说是“探险”其实也就是在家周围黑黝黝的楼道或农村黄昏下的田地里走一圈,以满足自己对未知地域的求知,因此,哪怕被困在黑暗中 一段时间,下一次也照旧继续……
文中的“我”18岁,遵从自己内心对未知社会的探寻走出家门来到了柏油路上,像大多纯净的孩子一般认为“四海皆为家”,每一个人都是热心助人的现代雷锋,事实上“我”确实被人帮助了——愿意用车载我一程,只不过后来被伤的凄惨。
余华的这部短篇小说一经发表相信也是惹得读者满肚子话说,有对冰冷社会唏嘘不已的,也有对“我”的天真感到可惜的,就像《农夫与蛇》,明明农夫对蛇付出了真心却仍被蛇反咬一口 ,有人会说蛇没有良心,知恩不报之类,也有人会觉得农夫实在太蠢,被咬也是应该。但这都不是农夫自己内心的看法。也许“我”在遍体鳞伤的当时看着眼前的萧索会感到被背叛的苦闷,可是就像文中所说,窝在同样遍体鳞伤的车中,“我”知道“自己的心窝也是暖和的”,在经历了搭车不顺,“朋友”背叛,村民殴打的身心双重挫折之后“我”依然对这个世界,对自己的人生持有一颗温暖的心 。
“我”走出家门后最大的收获不是 “人若犯我,我必十倍还之,”也不是“人心如此难懂,我只想宅在家中”,更不是“社会荒凉,我嗤之以鼻” 之类,而是从一个受人庇护的孩子成长为一个独当一面的大人。
文中 18岁的“我”已经走出了家门,而我还没有18岁,但我一直渴望着一次远行 ,我想去日本,坐在富士山下的樱花山麓中描摹它的唯美;我想去非洲,坐在骆驼背上观摩撒哈拉的深邃;我想去法国,领略卢浮宫中历史积淀下的威严。哪怕如今这些都还不能见到,我依然想来一次独自的远行,看一看钢筋水泥世界那坚毅的轮廓,听一听翻山越岭而来的海风的呓语,嗅一嗅埋藏了一个冬季的花香。即便遇到挫折,遇到人情冷暖,也不停下脚步。
正是因为地球本就有凹有凸,我们才会制造飞机、潜艇,遇到困难那就去克服吧!人生纵然漫长,可谁又能说磨难就很短呢?
我们对世界,对未知有着强烈的好奇, 磕磕绊绊一路走来,各种事情的经历结束都无法将其冲淡,正是因此我们才会不停地走下去,长的是磨难,而短的是人生。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25
“成长”是面对挫折时的欣然挑战,还是会在各种各样的逆境中展翅高飞?无论我们经历了怎样的挑战、奋斗、反抗与迷途,有一个答案总是肯定和唯一的,那就是成长。
成长是独立。一个人若是无法独立,就无法成长。去实践,去尝试,去享受自己孤身一人所面对的一切,因为成长是无需要求结果的。
成长是挑战。每个人每一天都会面对各种不同的挑战。无论是思想,精神,抵抗或是肉体的挑战,都是一种经历,一种过程。然而,我们会在这充满动力的挑战中成长,无论是布满荆棘,还是轻而易举。
成长是珍惜。对身边的一切,我们都要学会珍惜。不懂得珍惜,就无法明白、拥有。对情感的珍惜、时间的珍惜、身边人的珍惜,甚至是对痛苦、悲伤、挫折的珍惜。好与不好,我们都要珍惜,因为,也许痛苦的过程,就是成长的经历,会让我们拥有更多,明白更多。
成长是面对。面对背叛、挫折,没有多少人能够选择坦然面对,而是选择一味地去逃避,找个借口继续苟活,找个理由随波逐流,却不知,逃避只会令自己更痛苦。为什么不学会面对,面对痛,面对苦,在逆境中展翅高飞保持愤怒,或勇敢前行,挣脱阻挡我们前进的一切。只有选择坦然面对,我们才会释然,从而懂得什么是艰辛,什么是不易,懂得什么才是成长的意义。
也许成长就是学会直面自己一直不敢面对的东西。因为我们害怕的一切不会是虚幻的,它总有一天会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直到我们敢面对、不会再不堪一击的时候,就是我们真正长大的那一天。
也许成长就是一条不可拒绝的路。因为路上有独立、有挑战、有珍惜、有面对,还有那艰辛的步伐。每个人都能够在成长中拥有斑斓的色彩,拥有无常的滋味。成长,是光芒;成长,是美好;成长,更是人生的初端。没有成长,我们的星空将会黯淡,我们的生活,将会无味。正是成长,才让我们拥有了强大而精彩的人生!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26
本以为这本书是介绍某个人在18岁出门旅行的过程,令人意想不到的却是:这是由于11篇短篇小说构成,每一篇都贴合我们生活更多的关注是青少年的成长足迹。
青春对于我们来说,应该是最珍贵的东西,可往往越珍贵的东西,我们越容易丢失。到了十二三岁的时候,我们会变得飞扬跋扈,有时又变得沉默寡言,又爱与朋友们疯狂。正如这本书所写,青春期的到来会让我们有所改变,变得独立,个性张扬,甚至有些叛逆。但这或许只是对于成人而言,因为时代的鸿沟,我们总爱与同龄人交流,而不愿与父母沟通。正因为如此,很多事情你懂而父母不懂,父母知而自己不知。可是成长却总有一个过程,我们会从懦弱中走出来,变得坚强。阿来的《格拉长大》叙述了十三岁少年的成长,他并没有重点关照青春期少年的叛逆心理,而是探讨了青春期少年如何完成对生命起源的感悟以及如何独立承担起生存的重负,格拉用勇敢、善良捍卫了自己的尊严。由此可见,青春期的少年不仅仅具有所谓的叛逆,更重要的是成长。
十八岁,已经算是成年了,意味着长大成人——摆脱幼稚、走向成熟,而《十八岁出门远行》所展示的冷漠的,难以把握的世界则令我们惊恐、惶惑。曾在《青年文摘》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是关于大人和孩子不同的自我。主持人问了大人和孩子同样的问题“如果能改变身体的一部分,你想改变什么?”同一个问题,大人和孩子的回答截然不同——孩子们想要的是能让自己满意的自我,而大人们要的是一个能让别人满意的自我。所以,对于我们来说,成长会改变我们所拥有的原有本质,但我们或许本就该历练历练,十八岁,出门远行,完成成人礼。 小时候总想赶快长大,因为我们对外面的世界很好奇,对它存在新鲜感,可长大后又怀念儿时的天真,《十八岁出门远行》会带你重回青春期,体验成长带来的不同感觉,给我们心灵上的震撼和情感上的律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