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话西方艺术史》读后感1
收到寄来的书后,大概打开浏览了一番,书里的纸张偏厚,很有质感。平时说起艺术,我们脑子里总会想到“高深”“不接地气”几个字,好像它们不属于日常生活,展览里的绘画作品也让人有些看不懂。
《大话西方艺术史》回顾了整个西方的艺术史,包括画家和流派。从几万年前的洞窟壁画到文艺复兴到浪漫主义再到印象派,直至二十世纪的超现实主义,仿佛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带领人穿越时空的隧道,见证一幅幅名画的诞生。书籍对专业人士来说或许过于简单,但对想要接触艺术的门外汉来说却值得推荐。
书中作者没有大谈特谈某种手法或故弄玄虚,而是通过有趣的语言和耐人寻味的图片展开阐述,每一章介绍一位画家或流派,逐渐将整个西方艺术史简单又清晰的阐述完全。每一章结束还会有一个总结:即“意公子说”,让人对本章内容和画家有了更深的理解。
如在作者介绍拉斐尔·桑西这一章时,用“你才是妈宝男呢,哼!”的有趣话语作为标题;
在写“自画像之父”阿尔布雷特·丢勒时,总结到:“关注自我、永远对这个世界抱有好奇心和探索的勇气,是丢勒身上最显著的特质,也是文艺复兴的先驱们为我们留下的启示。”
这算是我的第一本艺术类书籍,意公子的解读存在着许多见解、领悟和自己的感触,使印象中枯燥难懂的艺术史变得既通俗又有趣。
如果你现在问我:“艺术是什么”
我想我会回答:“艺术是把一件事情做到极致。”
尽管我还是不太懂得鉴赏画作,分辩不出好与坏,但却知道,一幅画能被做到极致,必定是不俗的。抛开画家和流派,我们把目光聚焦于画作本身,如《蒙娜丽莎》。
书中说明,这个神秘微笑的眼角和嘴角上竟有将近40层超薄油彩,薄到每层油彩的厚度不到两微米,相当于头发丝直径的五十分之一。人们推测,是达芬奇先把这些油彩涂抹在手指上,再用手指逐层将油彩抹到画布上,等完全风干再涂抹下一层,每次操作间隔至少两个月,《蒙娜丽莎》这幅画他用了十二年才完成。
试问,世间有几幅如此用心的画作?
达芬奇将匠人精神发挥到了极致。
在艺术的世界里,我们从色彩和结构中感受到的美千姿百态,只要你走进去,我想它不会让你失望。
《大话西方艺术史》读后感2
“大话”两个字你就能知道本书是通俗易懂向的,就很适合我这种艺术素养不是很高的人去阅读,是一把打开你艺术兴趣之门的钥匙。所以如果本身就是艺术专业的话就毋需浪费时间阅读本书啦。
时间线很明显从山洞中的壁画讲到当代艺术,时间跨度万年不过区区几小时就能阅读完。真的很有趣的一本书,感觉像一个“导游”带我走完了这段西方艺术史。
我出去旅游的时候总爱做足攻略,或者购买导游服务,不然我对一无所知的地方真不知道要怎么去感受。当你对风土人情有几本了解的时候,你在去体验,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兵马俑说白了就是个土坑,人俑破败且颜色褪去,如果没有那些故事那个时代的加持,真的很普通。我赞同艺术需要去感受,但有些时候我们需要有人告诉我们什么是好的好在哪里。奇葩说有过一个命题“救画还是救猫”我第一反应就是救猫,我确实听不见远方的哭声,我感觉只要艺术家存在艺术就不会消失,可是眼前的生命你不救就消失了。很喜欢和学艺术的朋友一起看展,可以收获很多,自己去看展时感觉很寻常的事情也会变得厉害起来。
美是艺术嘛?艺术当然是包含美的,但艺术不仅仅是美。“喜剧的内核是悲剧”,但艺术的内核不单单是美丑。我所认为的艺术,它有着对一个时代有着颠覆性作用,它包含着这个时代里的特色,它是永不枯竭的素材库,它能表达出强烈的感情……从这些风格的更替来看,每当有新事物出现的时候总会有强烈的批评和反对,可历史很好的像我们证明了,没有人会给批评家立碑的,所以“艺术家”们不要压抑你们的好奇心限制你们的想象力勇敢的创作吧。
我不学艺术,可我想学会感受艺术。
《大话西方艺术史》读后感3
我现在已经对西方艺术有了初步的了解。
我非常赞同作者意公子的那句话:“我们不需要成为艺术界专业的学者,但也不能以纯粹无知的状态去欣赏艺术。”透过这本书,与其说是一本书,它倒更像是一本精致的画册,但这本画册里呈现的不仅是一幅幅绝伦的艺术作品,而是透过这些佳作为我们解读蕴涵其中的深层意义。艺术来源于生活,了解了画家们个人经历与所处的社会背景,艺术似乎并不是“高高在上,琢磨不透”了。
在看到高更的画作介绍时,我好像突然对毛姆笔下的《月亮与六便士》里那位以“高更”为原型的银行家多了几分理解。不论是米开朗基罗、拉斐尔还是凡·高、莫奈,亦或是毕加索、弗洛伊德,每一位为艺术奉献的画家,都在以巧妙的心思和精妙的手法震撼着我的心灵。
艺术可以是有形的物体,也可以是无形的观念。世界和生活本身就是艺术。无论是技艺、构图,还是大胆的.想法,达到极致,即为艺术。
我很庆幸这本书丰富了我的生活。
《大话西方艺术史》读后感4
一本有梗的大话西方艺术史,作者用现代的语言和眼光带我们重读西方艺术的渐进发展史。这是一本了解西方艺术的科普读物,诙谐幽默的语言可以让小白更好的去接受并且产生兴趣,其中也不乏含有语言的严谨。在开头就阐述了一种很有意思的说法,人怎么来的,你比较东西方之后会发现,竟然会有一些异曲同工之妙,人与人之间的想法会有很大的相同之处,属实怪哉。
这本书的每一小章节就诉说了一个故事,叙述了一个艺术家的一生伟大的创作以及人生中的起起伏伏,作者通过时间的节点以及亲切的第一人称语言带你去西方艺术的发源地开始,带你快速的游览了一遍各种风格的艺术,写实的,浪漫主义的,到黑暗的中世纪再到文艺复兴,人类关注从神到人的自身,以及环境的改变,时局的变化对艺术都有很大程度的影响。
相对来说我会觉得这是一本比较适合历史新人的作品,或者对艺术感兴趣的一种精神美食。
《大话西方艺术史》读后感5
入门读物,有趣比专业更重要。
记得之前在看TED演讲的时候,听过一个生物学老师说过这样一段话(大意),“很多人说我教小孩不严谨,常常不严谨忽略个例,但其实并不是我不严谨。倘若和我交流的是个教授,我当然会十分严谨各种特殊情况都考虑上,边边角角,一处不落。但是和我对话的只是一个个刚接触生物的小孩子,要是弯弯绕绕,每说一个大规律后都要加上一个but的话,孩子们就会觉得很难受,兴趣度就没那么强烈了。我作为一个引路人,要做的是帮他们对这门学科产生兴趣,而不是对一个初学者吹毛求疵。”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忽然想起了这位生物老师的这番话,并且深以为然。以前中学美术鉴赏课老师则以兴趣为主,但奈何课时太少,难以形成体系,而市面上其他西方艺术赏析又太专业,很难找到既有趣直白又系统有思考的入门级书籍,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兴趣就不得不作罢。
《大话西方艺术史》则很好的平衡了兴趣和知识框架体系,以浅白幽默的话语将知识、框架、见解一一道来。每一节的开头都足以有趣吸引眼球,而每一节的结尾都以“意公子说”的方式向我们传达蛰伏于艺术并高于艺术的闪光品质与价值观。
正如意公子所说,“我们不需要成为艺术界专业的学者,但也不能以纯粹无知的状态去欣赏艺术。”虽然始于兴趣,但总能收获新的知识与观念。这也许就是接触一门全新学科最好的开端吧。
《大话西方艺术史》读后感1
我现在已经对西方艺术有了初步的了解。
我非常赞同作者意公子的那句话:“我们不需要成为艺术界专业的学者,但也不能以纯粹无知的状态去欣赏艺术。”透过这本书,与其说是一本书,它倒更像是一本精致的画册,但这本画册里呈现的不仅是一幅幅绝伦的艺术作品,而是透过这些佳作为我们解读蕴涵其中的深层意义。艺术来源于生活,了解了画家们个人经历与所处的社会背景,艺术似乎并不是“高高在上,琢磨不透”了。
在看到高更的画作介绍时,我好像突然对毛姆笔下的《月亮与六便士》里那位以“高更”为原型的银行家多了几分理解。不论是米开朗基罗、拉斐尔还是凡·高、莫奈,亦或是毕加索、弗洛伊德,每一位为艺术奉献的画家,都在以巧妙的心思和精妙的手法震撼着我的心灵。
艺术可以是有形的'物体,也可以是无形的观念。世界和生活本身就是艺术。无论是技艺、构图,还是大胆的想法,达到极致,即为艺术。
我很庆幸这本书丰富了我的生活。
《大话西方艺术史》读后感2
一本有梗的大话西方艺术史,作者用现代的语言和眼光带我们重读西方艺术的渐进发展史。这是一本了解西方艺术的科普读物,诙谐幽默的语言可以让小白更好的去接受并且产生兴趣,其中也不乏含有语言的严谨。在开头就阐述了一种很有意思的说法,人怎么来的,你比较东西方之后会发现,竟然会有一些异曲同工之妙,人与人之间的想法会有很大的相同之处,属实怪哉。
这本书的每一小章节就诉说了一个故事,叙述了一个艺术家的一生伟大的创作以及人生中的起起伏伏,作者通过时间的节点以及亲切的第一人称语言带你去西方艺术的发源地开始,带你快速的游览了一遍各种风格的艺术,写实的,浪漫主义的,到黑暗的中世纪再到文艺复兴,人类关注从神到人的自身,以及环境的改变,时局的变化对艺术都有很大程度的影响。
相对来说我会觉得这是一本比较适合历史新人的作品,或者对艺术感兴趣的一种精神美食。
西方文明起源于古希腊文明,《荷马史诗》则是古希腊文学艺术中的瑰宝。作为世界文明的源头之一,这一伟大作品一直启迪着后人的智慧与想象;5月14日公映的好来坞电影《特洛伊》,是对《荷马史诗》的最新一次致敬。
与以往“忠实原著”的改编作品不同,《特洛伊》对《荷马史诗》中的《伊利亚特》部分作了大幅度修改,去除了所有的神话色彩,将一场人神之间的混战,变成一部完全以人类为主体的、关于战争、爱情、英雄与传奇的悲壮史诗。
电影《特洛伊》
日子貌似悠闲,其实如同杂乱的电脑磁盘,时间零碎的很,难以凑出完整的一天,让我痛快淋漓去做件事。
昨日,一位朋友问:“看过特洛伊吗?我想听听你的观后感。”我觉得惭愧,早知道特洛伊是部好电影,可是一直没看过。
《特洛伊》是讲述一个回肠荡气的爱情故事和热血汹涌的英雄事迹。电影取材于荷马史诗,一个瞎眼的诗人所写的史诗,游鱼虽然孤陋寡闻但也听说过,只是没有阅读过。
在历史长河里,有多少英雄“冲冠一怒为红颜”?这些激动人心的故事,在中国也上演过。譬如吴三桂,为陈圆圆引清兵十万入关。只是吴三桂太汉奸,不值得追念。可是特洛伊电影里的男人不一样。
《特洛伊》里的英雄为红颜出生入死,显示出男人的真本色。
为何而战?电影里的每个男人都有给出自己的答案。
首先说说我最喜欢的角色——阿基琉斯。他本是为留名千古而战,为被历史记住而战,为战士的荣誉而战的。因为战争结束了,英雄死去了,但是英雄的名字被后人记住了,永远不会磨灭。在那个时代,阿基琉斯无疑非常叛逆,藐视皇帝,批判众神。在特洛伊的太阳庙里,也只有阿基琉斯敢于斩首阿波罗的黄金塑像。也只有阿基琉斯,敢无视皇帝命令,不听从任何人的指挥。阿基琉斯只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他是个洒脱的男人,天生的战士,天赋的英雄。阿基琉斯是为自己而战的男人,这个观点无疑更适合现代人尤其年轻人的品味。但是这个男人在爱上美女,却理解了和平的可贵,放弃自己的战争欲望,甚至萌生为爱人最后一战之后,永远隐退战场的心思。遗憾的是,阿基琉斯无法遂愿,最后死在影片中我最不齿的男人——帕里斯的冷箭之下。
阿基琉斯的爱情是真情性的爱情,是感动天地的爱情。阿基琉斯如此
再说我另个喜欢的角色——赫克托尔。他是位成熟的男人,深知男人必须肩负责任。他爱妻子,爱兄弟,爱父皇,爱子民,所以他才把自己的生命献给特洛伊。赫克托尔在阿基琉斯来到城下挑战时候,明明知道自己不是对手,还是无畏迎战,死的非常有尊严。在知道自己去日不远之时,赫克托尔万般吩咐妻子好好活下去,千般柔情万般爱意,让我感动得嘘唏不止。赫克托尔的战争是为了责任,丈夫的责任,兄长的责任,王子的责任。我尤其敬佩。
说说我不喜欢的帕里斯。其实战争因为帕里斯引起,是他诱拐了斯巴达王后海伦,使得斯巴达王怒火横生,视为奇耻大辱。斯巴达王是为男人的尊严而战,无可厚非。而帕里斯在诱拐海伦之后,在船上就乞求长兄保护他,一派自私懦弱的嘴脸。后来在和斯巴达王决斗时候,被击败,却不愿为爱情献出生命,不敢因此就义,跪地抱着兄长的脚乞求保护,真是个可怜的男人。我不认为帕里斯是懂得爱情的男人,他只是着迷于海伦美貌的小男人而已。这个小男人,自私胆小好色,可是偏偏这样的小男人最后苟活下来,而坚持自己本色的真男人,却都死了。
我心长叹!
电影《特洛伊》观后感
和原著一样,《特洛伊》的故事也是以希腊第一勇士阿喀琉斯(Achilles)为中心。影片一开始,就塑造了他的“战神”般的形象,同时表现了他与当时希腊最强大的王阿伽门农(Agamemnon)之间的矛盾。接下来,就是大家都非常熟悉的盗取海伦(Helen)和大举围攻的故事了。鉴于《伊利亚特》在特洛伊主将赫克托尔(Hector)死后就结束了,《特洛伊》剩下来的情节就参考了《奥德赛》的开头部分以及其他古希腊传说,最终还是以阿喀琉斯的命运为终结。
除了隐去神话色彩外,《特洛伊》还对《荷马史诗》故事中部分人物关系和情节作了修改。例如原著中阿波罗神庙祭司之女克律塞伊斯与阿喀琉斯的女俘布里塞伊斯(Briseis),在电影中就变成了同一个人,帕特洛克罗斯(Patroclus)由阿喀琉斯的好友变成了表弟,而阿伽门农在电影中的归宿也要比原著中更戏剧化得多。此外,在原著中,特洛伊之战持续了十年,虽然《伊利亚特》以阿喀琉斯的愤怒开始,只集中描述了其中最精彩的51天,但对一部两三个小时的电影来说,过于细节的描述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因此,特洛伊之战,在电影中看起来也就是两三天的事。
这种取舍与改动,在我看来是成功的,是符合电影的叙事特性与节奏的。历时十年的战争,电影并非没法表现,只要几个简单的字幕就行了;但是,剧情电影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应当在于情节的连贯与紧凑,尤其是对于这样大制作的商业电影而言,突出原著所表现的主题、而不是斤斤计较于虚构的时间细节,才是把握原著神髓的正确方式。从这一点来看,我赞赏影片的叙事节奏。影片开始十五分钟内,就交代了一场最伟大战争的起因和主要人物关系与性格,却并没有露出仓促急
作为一部85%时间里表现战争过程的将近三小时的电影,而且又是线性发展的情节,《特洛伊》居然没有我想象中的沉闷或过分;恰恰相反,影片的不少场景,都强烈地吸引了我。更为难得的是,它不仅是吸引我的“目光”,而是吸引我的“心灵”:尽管我已经对《荷马史诗》的故事烂熟于心,但在观影过程中,我仍然对帕里斯(Paris)的不负责任感到出离愤怒,对赫克托尔的忠诚与无奈感到无比痛心,对阿喀琉斯的个人悲剧感到同情与悲哀……
可以说,《特洛伊》不仅仅是复活了《荷马史诗》所表现的主题,还使得这些主题更容易被普通人理解。原著中人物的命运无常以及相应悲剧,还可以说是人被百无聊赖的众神玩弄于股掌之间;但在本片中,正由于抽离了所有的神话因素,人物的命运变得完全由人物各自性格与环境驱使;因此,原著中需要借助“神的安排”所表现的种种转折,无一不深深烙上了人性的印记。原著中带上了神意的人的脆弱、贪婪、勇敢、忠诚,也终于可以现出“原形”。也许有人会说这是将高贵的艺术史诗庸俗化了,但是我认为,只要让更多的人更能理解人类自身,那这样的“庸俗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电影《特洛伊》观后感
正如同伟大的战争需要伟大的战士一样,史诗级的电影也需要史诗级的场面。
《特洛伊》在这方面做得中规中矩。倒不是说它不好、不震撼,只是有《角斗士》、《魔戒》等影片珠玉在前,而本片的很多场面又是模仿以上两片的运镜方式,所以至少在创造性上就降低了一些印象分。
“虚拟摄影”似乎在好来坞拍摄大场面时越来越有用了。《角斗士》中对于壮观罗马城的俯
不过,我还是要奉劝一心抱着看“大场面”读者一声:本片的大场面不会让你失望,但也不是特别出色;与其欣赏那基本上玩不出什么新花样的大场面,不如寻找一些小场面上的亮点。个人觉得本片的人物造型和动作设计值得一提。
提到希腊,很多人可能不一定能想到《荷马史诗》,但一定能想到奥林匹克运动。一想到奥林匹克运动,我们的脑海里一定会马上浮现出一具具健美的身体和一个个展现力与美的无暇动作。看来本片导演深得此中三味,专门用此片来勾起我们对那最原始同时又是最永恒的美的向往。片中的三位男主角,都有不少的肌肤裸露镜头,这使我有点怀疑导演是故意讨好女性观众。但那样健美的身躯,即使是男性观众看了,也会觉得挺养眼的。被人作为“战神”拥戴的阿喀琉斯,是诠释力量之美的最佳人物。从影片的效果来看,布拉特彼特(Brad Pitt)六个月的汗水没有白流,当他那蜜色的胴体出现在银幕上时,估计台下所有的美眉都有幸福到
这样一个性感之神又是绝对致命的,那才是阿喀琉斯真正“战神”的一面。为了突出他无敌于天下的武技,电影为阿喀琉斯设计了一套不同于其他人的动作与招式。可能有些观众会不习惯,认为阿喀琉斯的动作稍嫌花哨了点。但我觉得这对于体现阿喀琉斯神赐一般的战斗能力,还是非常有必要的。何况那些动作实际上并不花哨,不仅是符合实战需要的,而且是符合原著描写的。尤其是像滑步、抬脚、弓步、转身这样的动作,是实战中非常普通的技巧,只不过其他角色都打得过于直接,因此显得阿喀琉斯“花哨”了。而对于攻击“技巧”的掌握,不正体现阿喀琉斯异于普通战士之处吗?在原著中,荷马多次用“山鹰猛扑”来形容阿喀琉斯的超人战斗能力,在电影中,我们也看到阿喀琉斯多次采用这种“鹰击术”,端的是轻盈迅猛,高手风范。尤其是与赫克托尔决斗的场景,充分体现了阿喀琉斯的快速与强力的作战特点,堪称本年度好来坞电影中的最佳打斗。
电影《特洛伊》观后感
一部“史诗”如果只有故事和场面,那它很可能失败。史诗必须能经受得住历史的考验。史诗电影也一样:场面、效果都可能过时,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的,往往是血肉饱满的人物形象和他们身上所体现的触动观众心灵的特质,。
阿喀琉斯,这一被神化了的人类最伟大的战士,在片中果然是光芒四射:他的勇猛,他的不羁,他的柔情,他的愤怒,他的悲哀都表现得不错。作为原著中一个比较偶像化的人物,布拉特彼特的演绎还是很有神采的。动作语言上的健美和技巧,通过训练还可以比较容易达到,阿喀琉斯在战场上那股令对方胆战心惊的杀气,却不容易通过肢体语言表现出来。布拉特彼特用凌厉的眼神和血气方刚的冲劲,增强了动作的感染力,塑造了一个令人信服的“战神”形象。与其他演员的表演相比,布拉特彼特的演绎总是散发出咄咄逼人的性感魅力,这可能与其本人的气质有关。不过这种气质和原著人物形象配合得很好,也许“万人迷”的阿喀琉斯本来就该是这个样子的。
尽管阿喀琉斯够
相对前两位而言,人气帅哥奥兰朵布鲁姆(Orlando Bloom)的角色极端不讨好。在原著中,这位特洛伊的二王子就是个大花瓶,是男人中的“祸水”。电影中的帕里斯似乎比原著更窝囊,也更幼稚和冲动。演出这样一个人物,对于凭《魔戒》系列中光彩照人的“精灵箭手”而大受欢迎的兰朵布鲁姆而言,是个不小的挑战。个人对他的演绎基本满意,他的角色从头到晚没让人喜欢过,但他也没有演出那种“孬”得让人喜欢的效果,所以只能算中规中矩。
至于影片的女性角色们,因为在原著中就多为脸谱化的角色,因此电影中也没有哪一个特别出彩。影片加强了阿喀琉斯与女祭司布里塞伊斯之间的感情戏份,却也只能算是一个比较成功的噱头,还缺乏让人咀嚼的滋味。赫克托尔的妻子安德洛玛克(Andromache)与那传说中绝色的海伦也是同样的效果,不过,后者还因为无法达到观众心目中“角色”的目标而饱受攻击。其实这也是电影相对于文字很难表现的一个方面:文学具有无限想象的空间,而电影中一旦露面就固化了形象,总会有人不满意。
与女演员的苍白表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老演员的卓越表现,真正体现出“老戏骨”的价值。一向甘当绿叶的英国演员萧恩宾(Sean Benn)在片中出演智勇双全的奥德修斯(Odysseus),将角色那种委屈求全同时又能运筹帷幄的个性传递得很到位;布莱恩考克斯(Brian Cox)扮演的西腊联军首领阿伽门农则一如原著中令人讨厌,但他又“邪”得带上了考克斯自己的特点,因此比布鲁姆的帕里斯要出彩。最有神韵的,还是彼德奥图尔(Peter O’Toole)扮演的特洛伊王普里阿墨斯(Priam),和班纳的赫克托尔一样,也是属于和角色完全融合的表演。在与阿喀琉斯秘密交涉的场景中,奥图尔的演绎悲伤中透出坚忍,恳求中隐含机锋,令人觉得阿喀琉斯那句“你比我们这边的王要好得多”的感叹是由衷的。
伟大的演员能拯救一部电影。的确,《特洛伊》正因为了有了传神而且更人性化的普里阿墨斯、赫克托尔和阿喀琉斯,影片才具有了真正打动人心的力量。
电影《特洛伊》观后感
看完《特洛伊》的感觉有点奇怪:剧中人物的命运能让你
怪只能怪影片的整体制作太程式化了。好来坞发展到今天,已经有一套特别成熟的史诗片泡制工序。这套工序是如此的熟能生巧,以至于观众有些“审美疲劳”:虽然画面越来越漂亮,故事越来越流畅,但总觉得缺少点什么来让自己爱得发狂。
从剧本来看,两个多小时的电影当然无法等同于一万多行、洋洋洒洒24卷的长篇
然而,光靠明星的魅力显然是不行的,再出色的表演也只能让你记住角色,而无法感受到整部电影的“独特”魅力。导演沃夫冈彼得森(Wofgang Peterson)显然是位成功的商业片导演,可也正因为他太熟悉商业片的拍摄套路了,以至于他”又”拍摄了一部可作为商业片教材的作品。一切都是那么恰到好处,观众头脑中“大片”应该有的东西它全都有了,但唯独缺少作为优秀电影导演最重要的一种品质:个性。当《特洛伊》的每一个镜头都让观众舒服的同时,它也就放弃了一项更伟大的目标:让观众惊喜。
的确,《特洛伊》就是一部角色精彩、整体让人满意却无法大声叫好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