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游记读后感1
国学复兴的时代,我们应该更加重视自己的文化,传承和发扬下去,西游记就是我国优秀的古典小说,是值得我们每个学生认真阅读和思考的!
《西游记》这本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书架上一直放着这本书,偶尔翻开看看。这本书虽然跟我们的时代不同,但里面的故事给了我们很多真理。书里面的孙悟空是个十分有情义的猴王,尽管有些骄傲有时也会受到师傅的惩罚,但得知师傅遇难后,速来营救。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并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他在偷仙丹时被发现,惩罚被关在炉子里烧出了一对火眼金睛,这才识得出谁是妖怪,谁是平民!唐僧师傅总是心存慈悲总要被妖怪骗去,妖怪们都想吃唐僧肉,因为可以长生不老,她们使了各种办法终究都没吃到唐僧肉,因为有孙悟空的保护!
孙悟空的聪明机智总是在关键时刻化险为夷,猪八戒虽然没帮上什么忙,贪吃贪玩,还总爱出乱子,但他也在努力想办法,对师傅是忠心耿耿!沙河尚更不用说总是任劳任怨,帮大家挑着行李!最终他们师徒经过重重困难走过万水千山,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路途惊险崎岖!
生活中我们要学习三徒弟的团队精神,学习中遇到困难要坚定信念,任何困难都算不了什么,同时也要做个谦虚的人,多做好事,更要执着于自己的学习!
西游记读后感2
《西游记》我相信大家都看过或读过,它主要说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拜佛求经的经过。在这同时,也表现了他们个人的特点。
孙悟空非常勇敢,天不怕,地不怕,忠心地保护着师父去西天拜佛求经。他的头脑很机灵,而且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是他有一个缺点,就是非常冲动,就因为如此,唐僧就常常念紧箍咒,使得他疼痛难忍。
唐僧在取经的路上不受任何诱惑和阻力。不管是金钱还是美色,他都当作一堆泥土。就算前方有一大堆妖魔鬼怪,他也毫不恐惧,一心只想取得真经。他的这种精神实在让人佩服。可他有时却不分青红皂白地冤枉别人。
猪八戒就是好吃懒惰,贪图荣华富贵和美色。但他对师父也是很忠心的。
沙僧忠厚老实,也不贪图荣华富贵,对师父更是忠心耿耿,他可以拼了命地保护师父。
吴承恩在写这部书的时候,主要体现了四个字“勇者无惧”。
做每件事都要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够达成我们的梦想。
他们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做什么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太鲁莽。还有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能做到一半,就不做了,就象小婴儿学走路,即使摔倒了也不要害怕,爬起来继续向前走,最终才能达到目的。
西游记读后感4003
寒假,我读了《西游记》,它是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也是中国著名的神话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人和一匹白龙马护送唐僧西天取经,他们一路斩妖除魔,历尽艰难险阻,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孙悟空行者了,他的机智勇敢,乐观坚定,法力高强。我尤其喜欢读该书第二十七回“尸魔三戏唐三藏圣僧恨逐美猴王”,这一回充分体现出了孙行者的对师傅唐僧的忠实,与妖魔斗争到底的精神。你看,白骨夫人第一次变成一位姑娘准备加害唐僧,孙行者火眼金睛,一眼就认出妖怪,一棒打下去,可谁知她提前用了“解尸法”逃走了。唐僧肉眼凡胎,以为她是真人,所以开始念紧箍咒,疼得孙行者在地上直打滚,一面辩解一面求饶,唐僧这才住口。第二次也是如此。第三次孙行者终于把白骨夫人一棒打死。为了保护师傅,为了消灭妖魔,孙行者受了多大的委屈,吃了多大的苦头?由此可见他对唐僧是多么忠诚,对妖怪是多么痛恨!
想到这,我不禁想起了曼德拉。他反对白人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因此坐了27年的牢!出狱之后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并不断地为之奋斗,为南非乃至全世界消除种族歧视作出伟大的贡献。你看,孙行者与曼德拉这两者多么相像啊!
是啊,我们应该学习孙行者的品质。
西游记读后感4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读了它,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不断努力,取回真经。其中我最佩服的是唐僧和孙悟空。唐僧不屈不挠,坚持到最后,永不退缩,终于得到了成功。孙悟空始终辅佐师傅、师弟们。他们这种执着,坚持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想想我们自己,毛笔字写来写去,不好看,不耐烦了;琴弹了一遍又一遍,弹不好,不想弹了;作文练了一篇又一篇,成效不大,不再练了。我们太不应该了,我们应该向唐僧师徒四人学习,向有着执着精神的人学习,比如海伦?凯勒。一个残疾人,经过自己顽强的努力,奋勇拼搏,成为了一位著名的女作家,就因为她有毅力,才会得到成功,难道不是吗?
霍金,你也一定知道吧!生了病,却仍不放弃,虽然他饱受着疾病的折磨,但凭借着永不放弃的精神,用仅可动的一只手指和大脑创造了一个个奇迹,打造了一个个故事,有了一次次成功。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是一朵花,虽然我们现在只是一株不起眼的一株小草,但经过不懈的努力,严冬过后我们一定会吐露出属于自己的芬芳,开出属于自己的美丽,只要你不自我消沉,只要你不轻言放弃……
《西游记》是本好书,你觉得呢?如果你觉得是,那就赶紧看一下吧!
西游记读后感5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西游记》。
《西游记》是中国神魔小说的巅峰之作,也是一部规模结构完整,用幻想形式来反映社会矛盾的巨著。它与《红楼梦》《水浒传》《三囯演义》并称为“中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
《西游记》是我国最负盛名的神魔小说,全书主要讲述了:大唐贞观年间,高僧玄奘受唐太宗所托前往西天取经,赐号:三藏。在观音的点化下,唐僧在五行山下救出悟空,收为徒弟,并带上了观音的紧箍儿,只要唐僧一念紧箍咒,悟空就疼痛难忍,以此让悟空诚心保护唐僧西行。分别收服小白龙为唐僧的坐骑,猪八戒为二徒弟,沙和尚为三徒弟。从此,师徒四人翻山越岭,跋山涉水,前往西天取经。
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遭遇艰难万险,妖魔诱惑,鬼怪阻扰,在悟空的带领下,两师弟机智勇猛,竭力保护师傅。三打白骨精,除乌鸡国王,大战红孩儿,三借芭蕉扇,杀死狮子精,除多目怪,收服牛魔王……历经九九八十一难,行程十万八千里。成功取回真经回到大唐首都长安。
最后,唐僧被赐封为旃檀功德佛,孙悟空被封为“斗战胜佛”,猪八戒封号为“净坛使者”沙和尚被封为“金身罗汉”,白龙马为“八部天龙”。
看完书,我从它们身上获得了百折不扰,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也要向他们学习这种宝贵的精神。
西游记读后感6
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总算被我读完了,读完以后,我对书中的四个主要人物有了更多的认识。
若要问我最崇拜谁,当然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了。你看那个美猴王,大闹天宫,压在山下也不屈服,后来一路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用他的七十二变降伏了多少妖魔鬼怪啊!他敢作敢当,不贪生怕死。排行第二的当属忠厚老实的沙僧啦。别看他长得一副凶神恶煞样,其实心地善良着呢!他整天担不离手,一心想的就是护送师傅西天取经。更值得赞扬的是他化解了悟空与师父、八戒之间很多的矛盾呢!真是个老好人、和事佬。
这排名第三给谁真叫我为难呢?给唐僧吧!你看他长得倒是一表人才,心地也善良,可就是太笨了,人妖不分,颠倒黑白,常常念紧箍咒令孙悟空折腾得死去活来,甚至还把他赶回花果山,随后害得自己吃尽苦头,那时候我真想冲进去拉一下唐僧的耳朵,给他提个醒。要不把第三给八戒吧!这家伙长得猪头猪脑不说,还好吃懒做,经常向唐僧打孙悟空的'小报告,搬弄是非,到底谁的第三呢?
读完全书,在仔细想一想,八戒是现实的,沙僧是老实的,孙悟空是智勇双全的,唐僧是慈悲的,他们都教给我很多生活道理,教会我善良宽容,面对困难时要会想办法去战胜,而不是逃避。
或许,第一的位置应该颁给充满智慧的吴承恩先生才最适合!
西游记读后感7
《西游记》不仅有较深刻的思想内容,艺术上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它以丰富奇特的艺术想象、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幽默诙谐的语言,构筑了一座独具特色的《西游记》艺术宫殿。《西游记》在艺术上的最大成就,是成功地创造了孙悟空、猪八戒这两个不朽的艺术形象。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人性,神性和猴性三重特点。大英雄的不凡气度,对师-父师弟有情有义,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是为人性,毛脸雷公嘴,山大王则是猴性,而七十二变,十万八千里,则是神性。
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
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大闹天宫的桀骜不驯,与西天取经相比似乎改变许多,其实悟空的个性仍然没有变,比如在骗取妖怪的二件宝物,让玉帝派人装天,威胁道:“若不从,即上灵霄宝殿动起刀兵。”在得知妖怪是观世音菩萨所派,咒她“活该一世无夫”,对如来佛祖更是以“妖精的外甥称呼”,孙悟空,这么一个不“听话”,不为强势屈服的硬汉子,跃然纸上。
西游记读后感8
《西游记》是一部著名的神话小说,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可无数读者对书及故事中的师徒四人褒贬各异。
我对唐僧去西天取经,实在不敢恭维。西天雷音寺是如来佛所在寺,可书中的孙悟空请如来佛主,去如来那儿,来去自在,那何必再去取经,或可叫孙悟空带上,唐僧也可省了这趟艰难历程;或可叫如来发扬菩萨心肠,把真经送给唐僧,然后让那唐僧每天拜佛诵经,就可免遭赶路之苦、妖魔之害。这真是劳命伤财。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合理想象的一处败笔。也就是这一败笔,成就了九九八十一难,一百二十回章回小说。不然,小说就没了,名著没名了。
再说说这九九八十一难吧,就是九十多个妖怪呀!也有很多失败之处,神仙的宝贝,菩萨的坐骑或护神(如来头上的大鹏鸟)等等,都成了危害唐僧的工具和妖怪。这神仙和菩萨实在太痴呆了,连丢了宝贝或逃了护神和坐骑还不知道,还说会掐指验算,简直是胡扯!在人们的心目中,神仙、菩萨是公平公正的,因为是公正的,才会有法力无边,无畏无惧。可这书中,神仙与菩萨也极不公正,自己的下属危害下界,不绳之以法,而是只把他们带走而已。原来妖怪背后都有后台,怪不得这些妖怪才会如此猖狂。怪不得这世界上,有后台的才会坑害百姓,兴风作浪。这可能也是他们遗传的吧。
读名著,思败笔,让我感到:写文章不必太强求完美,完美未必很精彩,完美未必很吸引人,完美未必给人开心。这真是:人无完人,文无完文,只要给人开心、快乐就好。
西游记读后感9
大家一定知道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吧。我从小就听大人讲故事,再大一点又看《西游记》的动画片,现在,我开始读《西游记》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跋山涉水,翻过崇山峻岭,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取得真经,成了佛。书中有很多离奇的故事,如: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琶蕉洞借宝扇等。
我非常喜欢读这本书,其中的人物被吴承恩塑造得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孙悟空是这本书中最出彩的人物,他知难而进,正义大度,英勇机智,为保护师傅而除尽妖魔鬼怪,是师傅的“定心丸”。而猪八戒就不同了,他可爱、忠厚老实,虽然有时有点懒惰,但也经常与大师兄并肩作战,共同除此之外敌。与二位师兄相比沙和尚显得更沉稳,他一心一意地保护师傅,在师傅出现危急时,他总是和师傅同甘共苦,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沙僧还有一个活儿,就是背行李,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干这些活儿吗?除了背行李,沙僧还帮助二位师兄降妖除魔,立下了汗马功劳,堪称是“多面手“。
这些人物的优秀品质,不正是我们在学习的吗?我以前有些懒惰,可读完这本书后,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到了许多优秀的品质。我今后一定要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
我喜欢《西游记》!它不愧为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呀!
西游记读后感10
《三打白骨精》是《西游记》这本书的精品,流传了几百年,每一代孩子小的时候都喜欢看它,足见这个故事所发散出的魅力有多大!
三打白骨精的故事主要讲了白骨精变化了三次人形,想要抓住唐僧,好吃他的肉长生不老。没想到都被孙悟空火眼金睛给识破了,白骨精因为地形熟悉勉强逃过了孙悟空的追打,可是唐僧不知就里,认为孙悟空大开杀戒,没有出家人的慈悲为怀的宗旨,将他赶回了花果山。后来唐僧被白骨精抓住才知错怪了悟空,悟空知道师傅有难,马上赶来打死了白骨精,救回唐僧,师徒和好如初,一起西行。
通过这个故事我问辰辰你觉得唐僧好吗?不好。为什么?他把妖精当好人,把孙悟空给赶走了。我接着问,你觉得孙悟空好吗?好,能打妖怪。
我告诉她唐僧是个很好很好的和尚,他宁愿相信坏人都是好人也不愿意把好人错怪成妖怪,这是怎样的情怀啊!悟空本事大如天,但是如果他能很好的和唐僧沟通,很多误会应该是可以避免的,也不会产生一些后续的严重后果。所以有了问题一定要想办法说清楚,不要觉得只要我做对了就可以了,就可以不沟通,那是不对的。沟通有时比做事情还重要。
唐僧是把所有人都当成好人,悟空是做事情鲁莽(也不能怪它毕竟他也是猴子嘛!)所以我们做事情的时候,记住除了做对以外就是要和老师小朋友说清楚,不要让别人误会我们,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这是我们看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懂得的道理。
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
小王子电影观后感400字1
“ 我们只有用心才能看清楚,本质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
巨大的玫瑰花园里,上前朵一模一样的玫瑰花在阳光下绽放,可小王子却仅仅用目光一扫而过,眼中的玫瑰如骄阳般灿烂,如鲜血般艳丽,很美,却很空虚,只供过路人匆忙的看上几眼,再匆匆离去。
小王子的玫瑰与它们也许没什么不同,都是重重叠叠的花瓣,都是鲜艳的红色,但它在小王子心中却是最重要的,因为这朵玫瑰最实质的美在于小王子为它付出的时间和心血,使它成为小王子心中独一无二的存在。而这一切,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在我还小的时候,曾执着于自己的玩具,哪怕它已经破旧不堪,却仍然舍不得丢弃。不是因为它多么昂贵,也不是因为它精致。只是因为它曾陪伴我一起度过成长的的岁月,它早已在我心中成为了无可取代的存在。
我会为了一条死去的金鱼而感到悲伤,因为我曾看见过它在水中嬉戏时的欢快;我会为了一朵花儿的绽放而感到喜悦,因为我感受到了它短暂却美丽的一生;我也会为了一棵树上的新芽而庆贺,因为它靠着脆弱却坚强的生命力度过了寒冬……
我为小王子而感动,是因为他一颗单纯善良的心,是因为他对一朵玫瑰的忠诚——对我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这些无法用金钱和数字来衡量的事物,提醒着我最简单的快乐和最纯朴的感情。
眼睛所能看到的,只能是事物的表象,而这个事物对于自己的意义,这个事物最美丽最特别的部分只产生于自己的内心……
小王子电影观后感400字2
小王子是单纯、可爱的男孩,他从自己的星球开始旅行,也回到那里结束自己的成长。他的旅行中遇见很多人,幸运的是选择了在合适的人身边停留。支配欲很强的国王、唯利是图的商人、汲汲于赞美的士兵,他都只是匆匆一面的离开了,因为他讨厌他们的“大人”味道。直到他遇见小狐狸,教给他爱与责任,羁绊与唯一。最后,小王子离开狐狸来到地球,他遇见飞行员(也就是本故事的讲述者),他发现人们种植那么多的玫瑰花,却寻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告诉飞行员,真正珍贵的东西往往是唯一的,在于一朵花,在于一掬水(蓝盈盈的水面不禁让人动容)。他开始想念他的小星球,想念属于他的rose。最后小王子回到了他的星球,然而珍贵的rose已经枯萎,而他没有哭泣,他知道用心看,他可以看见他的rose,属于他的唯一。
这一趟旅程让小王子学会爱,却失了最心爱的rose。也许成长就是失的过程,遗憾的是每个人学会珍惜都需要亲身
然而,飞行员也曾是那个不为大人所懂的小孩,所以小王子的经历触动了他内心的那个孩子。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么幸运可以遇见小王子,更不是每个人都有感同身受的体会被小王子解救内心的孩子。所以飞行员是幸运的.,“可怕的不是长大,是遗忘”,他能够成为老顽童,在梦幻的世界里终其一生,到底因为没有遗忘内心的孩子。所以,珍贵的东西本身或许并不是最重要的,正像狐狸告诉小王子的:“对我而言,你只是一个小男孩,和其他成千上万的小男孩没有什么不同。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而言,我也和其它成千上万的狐狸并没有差别。
但是,假如你驯服了我,我们就彼此需要了。对我而言,你就是举世无双的;对你而言,我也是独一无二的”,正如小王子最后告诉飞行员的“你不用为我难过,那不过是一桩躯体,是可有可无的。真正珍贵的东西不是肉眼可以看见的,要用心看。你仰望星空的时候,我正在我的星球上,假如我正在我的星球上笑,你会听见整个星空都在笑。”是啊,“你在你玫瑰花身上耗费的时间让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所以,成长是必要的,最终能够发现珍贵皆因成长,如果没有成长,那些珍贵的东西就不能被领会,就不能是珍贵;即使成长让你失珍贵的东西,那份理解和感动,还是可以用心看见。小王子看着天空的云彩,依然可以看见rose,它映照了整个天空,美不胜收。
小王子电影观后感400字3
《小王子》,这是一个忧伤而神秘的童话,世人众说纷纭,我却看不懂那些太过于深奥的道理。我只能悄悄地跟着小王子的脚步,去探索他内心那个纯洁无暇的世界。
人生路漫漫,我们一直在成长。而在成长过程中最难得的,就是保持一颗始终不变的心。不会忘了自己是为了什么而成长的,正如小王子一样,不会忘了那五十三分钟是应该用来干什么的。他,小王子,始终有一颗纯洁的童心,他认为肉眼看不见事物的本质,只有用心灵才能洞察一切。他,是一个超凡脱俗的仙童。
难道为了忘记自己有酗酒的坏习惯而拼命喝酒的人就是长大了吗?不,不是的。这不是真正的长大,这只是自欺欺人,这只是为了生活而长大的人,他们早已忘记了原来的自己,而深深迷醉于这个虚伪的世界。飞行员说:“他们会认为一栋值两万法郎的房子很漂亮,却想象不到用玫瑰色红砖盖的漂亮房子,窗边长满天竺葵,鸽子在那个屋顶上栖息。”
我们不可能永远停留在童年,但我们可以始终保留着一颗纯真的心,尽情地去享受生活的馈赠,不管你多大年龄,时刻拥有着一份美好的心情。我们没有权利去改变别人对虚假浮华的社会的沉醉,却可以改变自己,不被外表所蒙蔽,始终保留着对最初的梦想的信仰。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不要忘记最初的意愿,就可以得到想要的结果。
小王子电影观后感400字4
每个大人都曾经是个孩子,虽然大人很少记得这一点,但每个大人心中确实都曾住着一个小王子。
今天在看了电影版小王子后,不免怀旧起来。
小行星B216上住着小王子,他每天会去除猴面包树的种子,有一天他的星球上长出了一朵带刺的玫瑰花。
抛下玫瑰花离开了自己星球的小王子,经过游历来到地球,在这里碰到了狐狸。狐狸对小王子说“只有你驯养我,我们才能建立真正的联系。”
小王子和他的玫瑰、小王子驯养了狐狸这些广为被读者讨论的的经典段落,电影全都保留。至于他们三个究竟是什么关系,电影并未给出真正明确的答案,就像原著一样留下了想象的空间。
偶尔会有人怀念起小王子时的欢乐时光,他就会按图索骥的去寻找,寻找那个让自己开始变化的初始,那他一定就会去寻找那朵遗留在自己星球上的玫瑰花,或者从它还只是一颗种子开始。
如果小王子是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必经的旅程,玫瑰和小狐狸就是我们必然会相遇的人,一个懵懂一个成熟,一个任性一个懂事,一个占有一个放手,他们都曾用时间去浇灌了我们爱,抚慰了我们的灵魂,如果再次相遇,请记得不要一再辜负。
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曾住着一个小王子。
小王子电影观后感400字5
昨天去看了电影《小王子》,作为电影来说它很成功,正如各大网站的评分那样,电影相当好看。但是作为名著《小王子》的改编电影,我还是想发表一下我的意见。
我们进入电影院时稍晚了一些,电影已经开始了,那个短发的学霸少女紧张的站在那里,后面一连串的事件发生让我感觉像是走错了片场,直到那个飞行员老头将小王子的纸条飞到小姑娘的房间我才意识到这真的是电影《小王子》,前面漫长而与原著毫无关系的开头让我感到了一丝奇怪。
作为小说改电影中最核心的内容,原著中的折纸动画的那部分做的十分精细,所有人物的折纸样貌都十分的精致,让人感受到和3D动画不一样的美感,精美的画面、好听的音乐,缓慢的叙述故事过程让人相当的享受。
但是满满一本书的内容让电影在不到三十分钟里全部概括完成。包括其中小王子与飞行员的相遇,为了玫瑰奉献的经过,在其他几个星球的遭遇,书中作为精华为了建立羁绊和狐狸的对话以及小王子与蛇做交易离开地球的部分,都大幅度减少,如果没有看过原著的人完全感受不到原著的魅力,反而像是突兀的加进去的一样。
电影《小王子》反而像是在一个新的故事中加入了小王子的故事。新的故事在后半段的讲述中变成了一个黑童话,相对于前半段的童话,在后半段的现实中,高傲的国王是个电梯驾驶员、喜爱脱帽的自大狂是警察,数学家则成为了压迫剥削人民的代表者商人。而童话中的主角,那个失落的、忧郁的小王子成为了一个麻木的懦弱的“王子先生”,老师强硬的拉住小姑娘让她读书让她成长的方式,无不让人感受到现实的残忍,大人的冷酷。
宣传上说的“小孩笑成马,大人虐成狗”应该说的是大部分人吧,但是我想这部电影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扭曲了我们心中的小王子,那个文艺而又忧郁的少年,或许看过电影的人会无法明白小说中那个小王子的帅气吧。
小王子电影观后感400字6
电影最打动我的是那句“可怕的不是长大,而是遗忘。”在那个追着天空中流星的年纪,我们对于长大有着多少渴望和憧憬。
时光如流水,我们慢慢地遗忘了内心最初的梦想。“遗忘”的可怕必定是通过时光的流逝才能不露声色:因为“长大”在很多时候并没有确切的时间节点。现在的.我们也很少会允许自己停下脚步,如数家珍地盘点眼下陪伴在身边的人。
每天追问自己是否长大了,怕是更会让人觉得古怪。直到某天,当我们突然抬起头张望,突然环顾四周,天上的星与身边的人,在我们尚未做好准备时就不见了。有时甚至都来不及说句再见,就再也不会或没有机会再见了。
绵长的一生固然潮起潮落、人来人往,但对于新的来者的期待却怎么也无法阻止逝者如斯而留下的泪。这泪本身与恐惧无关。毕竟是驯养过自己的星星和人们而驯养,正如狐狸早就“警告”过我们,本就是要冒着流泪的风险。
人越长大,风险也就越大,因为长大就是一个不断失去又重新得到的过程。
小王子电影观后感400字7
“即使快死了,有个朋友也是快乐。”小王子的玫瑰不是神灵,胜似神灵;他的爱情不是宗教,胜似宗教;他从小小的花朵中重新认识了大千世界,并从现实中的唯一,找出万事万物的本质和意义。
小王子来自于一个外星球,住在一颗和一间房子差不多的小行星上。在他的星球上,有一朵玫瑰花,娇嫩。虚荣。美丽,喜欢对小王子发号施令,但小王子当时还太小,并不明白她虚荣背后的爱意。小王子与玫瑰发生了争执,在伤心之后,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先后访问了六颗行星,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他感到大人们的荒唐可笑和不可理喻。在第七个星球—地球上,小王子遇到了蛇。狐狸和一个遇险的飞行员。狐狸关于“驯养”的一番话,让小王子迷茫的内心明白了爱情的真谛,和飞行员的友谊让小王子感受到了友情的可贵,一番游历后小王子越发想念自己的星球,于是在蛇的“帮助”下,小王子死去,心灵重回到他的B612小行星上。
“爱”一个神秘的字眼。有人会用温柔、批评、虚荣……来体现它,世界上万物都有爱,只是我们没发现。所以凡事只要用心观察才看得清楚,用眼睛是看不见事物的本质的。记住用心你才能感受更多的美好!
按照惯例,在看完一部港剧后的第一时间写出
刚刚看完使徒大结局。最近几年港剧大结局有个特点,在规定时间内释出大量信息和片段,一下让我们像赶火车一样,很匆忙,很累。也许,是我们对结局太期待,太希望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演绎,可惜,我们不是编剧和导演,只能被动的接受。比如,多数人希望卓Sir通过破获大案件,抓获大罪犯而继续升职,达到警队的更高位置,然后破获更多案件,抓到更多罪犯;又或者爆Seed和钉姐抓到钱瑞安后马上在一起,而不是等三年后偶遇。我们有太多的创意,可是结局只有一个。还好,是个Happy Ending.没有引起一片骚乱和骂声。这年代,拍个好剧太难了。
整体来说,使徒是个非常不错的剧。现在的TVB非常擅长警匪剧,卧底剧更是专家级。能够以这剧作为我回归港剧生活的礼物,真的是很幸运,让我再次燃起关注港剧的热情。只要看,总会看到好的。只要继续等待,总会遇到适合自己的。话中有话,你能看懂吧?
好吧,谈谈我喜欢的使徒人物。首当其冲,不是人气超高的卓Sir,虽然三哥的表演真的是太棒了!各位观众,答案揭晓,欢喜哥。从他出现,到剧情的发展,我始终认为欢喜哥是最符合现实社会的,是我学习的榜样。哦?你一定会问:“莫非你想成为个坏人?”。如果你这么想,说明你没有理解我的'意思,还有没有看明白欢喜哥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喜欢他的心思缜密,深谋远虑,喜欢他的笑呵呵,喜欢他的狡诈。当然,我还是会做个好人,可不能像他那样,未达目的,不择手段。其实,当你仔细看使徒,你会发现只有欢喜哥是属于这个时代的,其它人都有些太过完美。我更希望通过看剧来找到可以促进自己成长的人物,而不是让自己生活在幻想中,去达到完美,因为我知道,人越想完美越容易脱离实际,越容易迷幻自己。
欢喜哥,木虱,郭Sir,都是很现实的人物。他们优点和缺点都很明显,想要的也都明确。做人最重要是知道自己真正想得到什么,成为什么样的人。也许你想成为卓Sir那样的人,但很难,因为很难存在。
我越来越现实,这样很好。至于是变好还是变坏,我相信自己可以主宰,现在这个社会,做好人比做坏人难,难也要坚持。
再难也要坚持,和卧底精神很像。都有巨大痛苦,需要忍受着孤独,需要坚持和鼓励。
谁是我喜欢的剧中卧底?这次我选择Kobe.他是五个中最痛苦的。面对着喜欢的人,却不知该怎么办,是进是退?有苦说不出,有爱不敢说的感受,我也有。理解万岁,加油!Kobe.题外话,编剧是不是湖人队拥趸?希望寄语给同样遭遇困境的Kobe Bryant?Anyway,送去祝福,给每一个Kobe!
五个卧底,找卧底。这次TVB是要将卧底桥段演绎到极致啊。完全可以改名为卧底风云。喜欢以寻找卧底为主线之一的方式,TVB终于想明白自己差在哪儿,还是我很久之前说的“创意”。现在的观众很挑剔,因为看得多了,全世界的剧,很容易对比。难为剧作者,创新太艰难了。不创新?等着挨骂吧。观众是自私和自由的,不喜欢绝不留情。
看过使徒,在想一个问题,到底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有人回答,无非是得到自己想要的。如果真是这样,那结局时,钱瑞安阐述的“贪婪论”确实很有道理。贪让人们改变,追求更好的生活。Greedy is Good.看过华尔街的都铭记这句经典。我们要不要更贪些?我不知道,但我在思考,钱说的未必是错的。
人的一生可遇到的机会不多,能否抓住还是另一回事,所以,面对诱惑,难免动心。人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世界的安排。让不想错的人看见和得到他们本来不想要或者要了也没用的。所谓的贪婪,贪到最后,又有什么用?多少是多?哪里是止境?
自己的人生,自己要好好过,珍惜。
我有些羡慕爆Seed钉姐的爱情,又渴望卓Sir欢喜哥的智慧冷静。一部剧能留给自己些向前进取的动力,足够了。
人生能有多少知己?能有多少机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