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元11世纪后期宋朝的第六个皇帝神宗赵
基于这种观点,我们可以把这段历史题材整个的拿出来重新商
王安石没有被神宗重用之前,已有才名。“宋史”说他“属文动笔如飞”,又“议论高奇,能以辩博济其说”。辩是分
一年之后又任他参知政事(在宋朝可比拟为副首相),专务“经画邦计”。然而神宗是一个有雄心的君主,一意要收复契丹和西夏占领的国土(其实其占领已在宋前)。他曾对文彦博说:“当今理财最为急务,备边府库不可不丰。”然则这事国强兵的着眼,一般儒士已把它当作法家宗旨。一代文豪苏轼就说他“陛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两朝元老富弼更毫不容情地说他“陛下临御未久,当布德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皇帝之重用王安石新法,引起满朝重臣的反对。
以后这批“反改革派”或被贬派为地方官、或退休。王安石于1070年同平章事(任宰相),朝中大官能与他合作的只有韩绛、吕惠卿等,兹后被称为“熙丰小人”(熙宁与元丰都是赵
神宗于1085年初去世,继任皇帝哲宗赵
公元1100年赵
于是朝中权要以“绍述”的名义,恢复了一些25年前王安石所行新法,如方田,如
于是“宋人议论未定,金人兵已过河”。这还不算,即偏安江左,南宋人仍没有放弃由于王安石新法所引起的争执。最近何湘妃发表的一篇文章,即指出宋高宗赵构朝又在修改“神宗实录”和“哲宗实录”。也还是向王安石重新批判。
今日900年后我们从长时间远距离的姿态读历史,已无从确定以上各人的忠邪,同时也无此必要。如章和
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学者的兴趣,端在他的经济思想和我们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谓“新法”,要不外将财政税收大规模的商业化。他与司马光争论时,提出“不加赋而国用足”的理论,其方针乃是先用官僚资本刺激商品的生产与流通。如果经济的额量扩大,则税率不变,国库的总收入仍可以增加。这也是现代国家理财者所共信的原则,只是执行于11世纪的北宋,则不合实际。
和这问题有密切关系而待澄清的,则是两千多年来的君主专制,通常被解释为“封建社会”,但这与宋朝的情形就似有出入了。封建着重地方分权。皇室只责成诸候对中央有一定的贡献,其采邑内部的处理,由他们自行裁夺,中国的传统则是皇帝派遣官僚到各处向全民抽税,我们称之为“官僚主义”(bureaucratism),这是一种中央集权的特殊办法,迄今还没有一部专书,缕列其中各种特征。
我个人长期研究其财政与税收的情形,则发觉这种体系,包括过广,下面的单位过于琐碎,在传统的交通通信条件之下,官方无法确悉每一纳税人的资产,尤其无法追究其转买顶当。至于抽累进税,更是技术上为难的问题。于是只有鼓励小自耕农各安本业,又竭力防制兼并,更以极低的税率,扁平的向全国征收。而且小民收入浅薄,也不能供应法庭审判的费用,于是民法长期间没有进展,政府则提倡各人自我约束(self-restraint)和对人谦让(mrtral deference)。
在行政方面说也就是不注意真切,不讲究效率。好在这些个人的美德,出自儒家经典,也为官僚集团成员所诵悉,因此以道德代替法律,也有长时间历史的根据。纵算理想与事实不符,只要全体官员将这些原则当作口头禅,着重其内部之淳朴雷同,也仍可以保存这官僚集团的完整。
可是北宋开国以来,其朝代本身的特征,已经和上述的情况发生距离。第一,赵宋王朝之为一个朝代国家,在中国历史里最富于竞争性,因此其行政效率非常重要。第二,其收入以银绢和
综合这些条件,我们也可以说中国在公元11世纪已经在某些方面感受需要“现代化”的压力。前面也已经说过,宋太宗赵光义时代军用雨衣和帐
最低限度也要让它和民间的市场交流。而民间商业的组织也可以藉此发展成熟,因之能对政府的财政经理和军需工业作第二线和第三线的支持。西欧各国和日本的现代化,也都经过如此的阶段。那么王安石岂不是独具只眼,可以把中国历史一口气提前1000年,为什么他事实上会遇到这么多的阻折?
在重复这问题之前,我们先要知道所谓现代化,以商业的方式管理,或者说是推行金融经济,在数目字上管理,都先要具备若干基本条件。简言之,则是先要承认私人财产权之坚定性,如此其下层机构内才有能确切加减乘除的公数。这说来容易,可是实行起来等于推行一种新的宗教思想,因为所牵涉的不仅是千万人的生活,而是他们生活的宗旨。以西欧言,则经过宗教革命、政教分离才能达到这目的。
次之私人财产之享用转让,也要脱离专制皇权和宗法社会的限制与垄断,不仅司法要独立,而且民法也彻底展开,诸凡婚姻、遗传、负债,签定合同的信用宣告破产的程序都要有合理的处置,不仅法律的条文具在,而且与民间生活习惯也不发生轩
仔细参考《宋史》里的叙述,我们也可以窥见新法失败的情形,譬如“方田法”以东、西、南、北各一千步为一方,内按土地肥瘠分五等抽税。可是即在
“免役钱”令百姓一体出钱,以代替“
“市易法”不能集中于批发业务,以致执行者自己成为零售商,到街上去卖果卖冰,甚至“卖梳朴即梳朴贵,卖脂麻则脂麻贵”,为神宗亲自谴责。
“青苗钱”以常平
以上各种措施都有广泛的利用金钱的趋势,但是新法内的“保甲”及“保马”又反其道而行,科徭役于纳税人,而以集体负责(group responsibility)的方式主持,实际上也是和前述各法作对。
说到这里我们也可以再索问:新法既然如此缺乏成效,为什么王安石这一“问题”会在3个皇帝两个太皇太后之间酝酿得这么久?原始的资料不能供给解答。我们只能据理猜想:当时人没有我们眼光之纵深,却也没有我们这种宿命论(fatalist)的看法,会认为当日新法必不行。
11世纪环境的压力,已经逼着他们找出路。同时新法中有些项目,要是根据各地特殊情形有选择的谨慎的局部施行,也并不是完全虚枉。王安石的传记里说他在见神宗前,曾为
王安石新法失败的后果,超过过去一般读者之所想象。300年后明太祖朱元璋放弃第二帝国开放性的财政设施,而采取一种保守性和收敛性的体制,与他个人对王安石的反感有关。这种反感见诸文字。
涉猎于大历史,我们也觉得这王安石的故事深有耐人寻味之处:试想900年之前,中国即企图作现代性的改革,而当日欧洲,尚停滞于中世纪的黑洞内。这和本世纪两方的悬殊相比,前后相差何远!然则在这关头我们要摆脱宿命论之看法的话,则更要认识地缘政治(geopolitics)之重要。
中国的官僚主义,是亚洲大陆主体(land mass)的产物。其政治体系既要管束亿万农民,又要对付森林地带和草原地带的少数民族,就只能注重数量无法提高效率,不容易改变而成为一种轻而驾巧带商业性的组织。要是王安石真能把中国历史提前900年到1000年的话,则我们这样一个大历史的观念都不能存在了。
公元11世纪后期宋朝的第六个皇帝神宗赵
基于这种观点,我们可以把这段历史题材整个的拿出来重新商
王安石没有被神宗重用之前,已有才名。“宋史”说他“属文动笔如飞”,又“议论高奇,能以辩博济其说”。辩是分
神宗于1085年初去世,继任皇帝哲宗赵
公元1100年赵
于是“宋人议论未定,金人兵已过河”。这还不算,即偏安江左,南宋人仍没有放弃由于王安石新法所引起的争执。最近何湘妃发表的一篇文章,即指出宋高宗赵构朝又在修改“神宗实录”和“哲宗实录”。也还是向王安石重新批判。
今日900年后我们从长时间远距离的姿态读历史,已无从确定以上各人的忠邪,同时也无此必要。如章和
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学者的兴趣,端在他的经济思想和我们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谓“新法”,要不外将财政税收大规模的商业化。他与司马光争论时,提出“不加赋而国用足”的理论,其方针乃是先用官僚资本刺激商品的生产与流通。如果经济的额量扩大,则税率不变,国库的总收入仍可以增加。这也是现代国家理财者所共信的原则,只是执行于11世纪的北宋,则不合实际。
和这问题有密切关系而待澄清的,则是两千多年来的君主专制,通常被解释为“封建社会”,但这与宋朝的情形就似有出入了。封建着重地方分权。皇室只责成诸候对中央有一定的贡献,其采邑内部的处理,由他们自行裁夺,中国的传统则是皇帝派遣官僚到各处向全民抽税,我们称之为“官僚主义”(bureaucratism),这是一种中央集权的特殊办法,迄今还没有一部专书,缕列其中各种特征。
我个人长期研究其财政与税收的情形,则发觉这种体系,包括过广,下面的单位过于琐碎,在传统的交通通信条件之下,官方无法确悉每一纳税人的资产,尤其无法追究其转买顶当。至于抽累进税,更是技术上为难的问题。于是只有鼓励小自耕农各安本业,又竭力防制兼并,更以极低的税率,扁平的向全国征收。而且小民收入浅薄,也不能供应法庭审判的费用,于是民法长期间没有进展,政府则提倡各人自我约束(self-restraint)和对人谦让(mrtral deference)。在行政方面说也就是不注意真切,不讲究效率。好在这些个人的美德,出自儒家经典,也为官僚集团成员所诵悉,因此以道德代替法律,也有长时间历史的根据。纵算理想与事实不符,只要全体官员将这些原则当作口头禅,着重其内部之淳朴雷同,也仍可以保存这官僚集团的完整。
可是北宋开国以来,其朝代本身的特征,已经和上述的情况发生距离。第一,赵宋王朝之为一个朝代国家,在中国历史里最富于竞争性,因此其行政效率非常重要。第二,其收入以银绢和
在苏东坡一生中有个十分重要的人,叫王安石。可以说,讲不清王安石就讲不清苏东坡。
王安石与他的变法运动是分不开的。人们谈论王安石,主要也不过是因为他的变法。“王安石变法”从结果上讲,失败得很彻底。几乎没有任何优点,可以说由于王安石的变法,北宋少苟延残喘了不下于五十年,也正因为此,对于王安石,历史上几乎是一边倒的骂声,到了民国,梁启超先生也比不过为王安石开脱,在勇于革命。
然而,我认为王安石是个天才,不应当叫疯子。首先,王安石对于经济学,确实有一定研究,否则,他也无法让皇帝动心,排除万难,也要变法到底。其次,王安石骂名很多,却仍然被后人列入“唐宋八大家”,虽说王安石的得宠同神宗老师韩维脱不了干系,但是其文采让富弼和文彦博赞评,甚至欧阳修也对他颇有好感。王安石的文才虽不敌苏东坡、范仲淹等名士,但也是佼佼者中的一员。最后,王安石的创新与尝试,这一点,虽前有古人,但后来者已进入了近代史,确实王安石的变法是错的,确实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很烂,确实王安石的变法不算顶尖,但是那些史学家,那些对王安石嗤之以鼻的.文人,在批评的同时,为什么没有人试着以另一种方式变法?偏偏要等到上百年以后,鸦片战争、甲午战争了,才试着变法图存?这难道不应该反思吗?
另外,我认为,尽管许多文人、史学家否认王安石,但许多时候,后人的评价带有成王败寇的嫌疑,成功者的成功被夸大,失败者的失败被辱骂,对于勇于创新者,成功了是天才,失败了是疯子。
即便,王安石有极大可能是神经病,即便,王安石,固执一端不听劝告,即便,王安石疯狂,即便,王安石失败了,是时代的罪人,但我仍想衷心地叫一声,“王安石,你是天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