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则
第一条:推免生工作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条:推荐条件科学合理、内容明确,选拔程序规范透明。
第三条: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身心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能力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研究生院、教务处、科研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推免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具体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以校学术委员会成员为基础,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推免生科研、竞赛等材料进行审核鉴定。
第六条: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党政领导、导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审核小组,小组成员一般应为5至7人。
三、推荐范围
第七条:天津外国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四、推荐名额
第八条: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科教学质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动态情况及推免生遴选与录取等工作成效,对我校优势学科、国家一流建设专业、非通用语种专业给予倾斜,并根据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分配推荐名额。
第九条: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所有推免生均可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
五、推荐条件
第十条: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德优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纪录,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第十二条:成绩优秀,三年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学年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且全部课程不得有补考、重修科目;专业排名在专业总人数比例20%之内。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原则上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第十三条: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推荐学院可将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第十四条:学术专长认定:
(一)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以学校科研处认定的E类及以上核心期刊为准)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二)学生与直系亲属或者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或者参赛获奖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握。
第十五条:未经学校推荐选拔,自行联系外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者,学校一律不予办理推荐手续。未经公示的推荐和接收学生一律视为无效。
六、推荐程序
第十六条:各学院按照学校领导小组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和学校的文件要求,确定本学院年度推免生遴选审核小组成员名单,制定年度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推荐条件、选拔方式、工作程序和时间进度等内容。学院将推免生遴选审核小组和实施细则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并在推免生遴选工作开始之前向本学院学生公示。
第十七条:各学院进行推免生工作动员,组织学生报名,将报名学生三年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公示无异议,组织被推荐学生填写《天津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书》。
第十八条: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天津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书》、学生成绩单、综合测评成绩表,以及学生科研成果(电子版)、获奖证书复印件报推免生工作办公室。成绩单应包括学生三年的全部成绩,需通过《教学教务成绩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第十九条:校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原件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第二十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并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将上述材料汇总呈报校领导小组。
第二十一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组织校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条件进行评审,校评审会确定终审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七、接收推免生
第二十二条:在我校已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及专业范围内接收推免生,接收名额依据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接收名额不超过当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0%。
第二十三条:所有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均须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在系统中接收我校复试及拟录取通知。
第二十四条: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符合报考专业的接收条件,并按时参加我校接收学院组织的专业复试。各学院接收复试工作方案、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报学校备案并经我校校园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第二十五条:国家双一流高校、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专业比赛获奖以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励的推免生和本校优秀毕业生报考我校优先考虑,并在入学后奖学金评定、研究方向选择、国际交流项目方面予以倾斜。
八、工作要求
第二十六条:各学院应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制度。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推免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工作人员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声明报备。
第二十八条:凡经批准录取为我校的推免生,不得更换学科、专业。获得推免生资格者,在入学前受到纪律处分或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第二十九条: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条:学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者,可向学校党委督查室投诉,投诉电话23282310。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考试院文件执行。
艺术考研科目
1、艺术类考研考试内容:
A、公共课:政治;外语
B、专业课:专业一(一般考素描);专业二(一般考你所报考的方向,你报环艺就考环艺了)
2、对英语的要求:英语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艺术类外语分数线就可以。国家把各个省份分为三个区:
A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A区近几年艺术类外语分数线为47分左右。
B区:B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B区艺术类外语分数线为44分左右
C区: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C区近几年外语类分数线为42分左右。
艺术考研都考什么内容
初试:
初试的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共4门,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和外语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由学校组织命题。具体专业课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不同方向所考专业课不同。
北京大学艺术学理论,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一、美学与艺术学理论、艺术批评与文化产业理论。
清华大学艺术学理论,艺术教育方向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一、中西音乐史、艺术概论;美学与艺术评论方向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一、艺术美学、中西文艺理论;设计艺术历史与理论研究方向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中外工艺美术史及现代设计史、艺术概论,美术历史与理论研究方向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
所以艺术类考生在考研之前,首先要确定报考院校专业以及方向,然后通过学校招生简章及目录了解具体考试科目。
复试:
复试一般为面试,但是各校还有加试的要求。比如,北京电影学院规定,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课程笔试;中央音乐学院则要求专科学历者、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所有报考音乐教育方向考生需要加试“视唱练耳”。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各艺术类学校都要求考生全部来学校参加考试,这就不同于报考普通高校研究生的就近考试原则。艺术类研究生的复试不同于本科招生的复试,一般不要求考生展示艺术方面的特长,更侧重的是对艺术理论知识的考查。
一、招生人数
2020年我校录取硕士研究生2820名。2021年,我校拟招生数不低于上年规模,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421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8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3名以及其他专项计划,拟接收推免生约150名。详情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计划数为准。
在2021年录取过程中,我校将采取学校宏观控制招生总数,各院系、专业之间根据调剂之后的生源情况相互调剂招生人数的原则,将生源不足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原则上调往对应学科专业。
我校在2021年接收推免生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接收人数、专业对应调整该专业的统考招生数。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部分招生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或不招收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yz.gxnu.edu.cn/)。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详阅我校专业目录中备注的限制条件,因误填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阅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推免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我校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招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详看《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另行通知),推免生录取专业和录取人数视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三、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具体通知要求以网上或现场的方式,确认本人的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不包含推免生、支教团)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我校允许考试前需提交认证报告以便核验。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往届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定向类别必须填“定向”,且申请定向就业单位为少数民族地区(省市区县),凡不填者均视为放弃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凡被我校录取的双少生(应届、往届)、少干生,只要档案到校,并提供不享受单位工资和福利的证明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8、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准确的定向单位名称,并与拟录取阶段提交至我校的定向协议一致。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报考我校美术学(130400)、美术(135107)专业的考生须选择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二)信息确认要求
考虑到不同考生的实际情况(不含推免生),我校将向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申请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方式(另行通知)。由考生按通知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我校考生被通知现场确认的,需注意:
1.我校报考点确认预定时间:2020年11月中旬(各考点具体时间请注意公告)。
2.现场确认所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2)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6)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配合报考点做好本人图像采集等信息工作。报考我校考生被通知网上确认的,按通知具体要求进行确认。
(三)桂林市区及附近且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我校考点
(四)考生务必正确填写通讯信息(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须在2021年8月底前有效。因信息不详、电话不畅而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考试地点。由各考点统一安排。
4、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初试成绩公布。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三)复试。复试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招考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方案另行通知为准。
1、我校执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2、我校在国家招生政策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将提前在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包括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范围、考试方式等。我校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之前完成。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⑴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⑵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⑶专业科目笔试(含专业必须的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专业面试;
⑷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复试实行一般不低于120%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在复试前确定。
5、跨专业报考的考生由我校各培养单位决定是否加试,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按我校具体通知执行。
六、调剂
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要求和我校公布的调剂办法开展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平台进行。具体调剂方案另行通知为准。
(一)我校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在专业内部或专业之间进行适当调剂。
(二)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但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其他学校。
(三)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平台公布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及调剂缺额,按国家政策及本校调剂管理办法接收调剂考生。
七、录取
我校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不限报考专业,在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中,按一志愿优先兼顾专业平衡原则,综合考评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条件择优录取。
(二)我校新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学校不调取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等考生必须工作3年以上)。
八、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生,其他详见我校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费缴纳标准等文件,另行公布。
九、奖助学金政策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100%。985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不含非全日制学习形式者);211高校和广西师范大学(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校内、校外推免生,不含非全日制学习形式者)4000元/人;其他情况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0元/人。
2、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约80%。一等奖学金6000元/人;二等奖学金4000元/人;三等奖学金2500元/人。
(三)其他校设类奖学金:1.研究生三好学生:奖励1000元/学年/人,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2%。2.优质升学奖学金:被国内高校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3000元/人。(含我校硕博连读)
(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为6000元/人/年。
(五)其他校设类助学金:1.出国(境)研学助学金: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脱产研究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型海外学习交流、社会实践且不在对方学习交流院校获取学位的3个月以下短期项目,原则上全额资助必要支出。2.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研究生,比例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少数民族学生的5%,每人资助2000元/学年。3.特殊困难补助:用于帮助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临时、特殊、重大的经济困难,每学年至多可申请并获得一次特殊困难补助金额2000-10000元。4.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学校、培养单位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承担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十、其他说明
(一)本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2021年招生政策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规定。
(二)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gxnu.edu.cn/)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三)我校非定向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一般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近年就业率一般稳定在93%左右。
(四)我校只安排全日制研究生校内住宿,硕士研究生一般安排4人/间公寓式宿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