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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动物拒绝投喂观后感汇集76句

时间:2017-06-30 11:11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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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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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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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故事书读后感 篇1

自从丑小鸭生下来,人们就说它很丑。丑小鸭听到后感到伤心和难过,于是自己离开了群体,过起了流浪的生活。它走呀走,走到河边,水面上浮着三只美丽的白天鹅。小鸭一下子认出了那就是自己心中的偶像,它自从见到它们以后,再也不曾忘记。

丑小鸭坚定地说:“我要像白天鹅飞得一样高。”它们会因为我这么丑陋还敢接近它们而要弄死我的,但也没关系。即使被它们弄死,总

比被鸭子啄、被鸡叼、被猫奚落好得多,于是它就降落在水面上,向天鹅游去。

天鹅也向它靠拢过来。可怜的小鸭子把头垂下来等待受死,天鹅却毫无伤害它的意思。小鸭睁开眼睛,它在这清亮的水面上看到了自己的倒影,那不是一只粗笨的、深灰色的、又丑又令人讨厌的鸭子,而是一只真正的天鹅。

过去它因为自己的丑陋遭受了那么多的不幸和苦难,酸楚的心终于得到了豁解,现在它感到非常高兴,因为幸福和美向它招手。

小游客们向水上抛洒许多面包片,他们拍着手高声喊着:“你们看,那只新来的天鹅最漂亮。那么年轻,那么好看。人们也就跟着抛下了更多的面包和饼干。”

它感到非常羞愧,把头藏在翅膀里,不知如何是好。因为它太感动了,它感到太幸福了,可它一点也不自满,因为它永远不会忘记那些被-迫-害和讥笑的日子。它心里拨出一个快乐的声音:“当我还是一个丑小鸭的时候,我做梦也不曾想到今生会有这么幸福。”

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它既不自满,又不骄傲。我非常佩服它这一点。

故事书读后感 篇2

“将来无论革命需要我干什么,我都会……”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就经常给我讲雷锋的故事,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感悟到助人为乐的乐趣。

当我读到其中一篇时,从不流眼泪的我流下几滴真诚的眼泪。

一九六零年初夏的一个星期天,雷锋肚子疼得很厉害,他来到团部卫生连开了些药回来,见一个建筑工地上正热火朝天地进行施工,原来是给本溪路小学盖大楼,雷锋情不自禁地推起一辆小车,加入到运砖的行列中去,直到中午休息,雷锋被一群工人围住了,面对大家他说:“我们都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我和大家一样,只要尽了自己的一点义务,也算是有一份光发一份光吧!”这天下午,打听到雷锋名字及部队驻地的市二建公司组织工人敲锣打鼓送来感谢信,大家才知道病中的雷锋做了一件好事,过了个特殊的星期天。记得还有一篇,是从一九六一年开始,雷锋经常应邀去外地作报告,他出差机会多了,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就多了,人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的体会到“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句话的意思。我们应该学习雷锋助人为乐的这种宝贵精神,时时刻刻铭记在心。

故事书读后感 篇3

《圣经的故事》这本书和中国、希腊神话一样,都是神话故事,而四大古国的神话我们已经了解了两本。其中,我们还有古埃及和古罗马还未了解,《圣经的故事》是古罗马的神话。

这本书分为两个大故事:旧约故事和新约故事,这两个故事中旧约故事就占了整本书的四分之三,在古罗马,人们把上帝认为是古罗马的神。在没有人的时候,上帝花费了六天的时间创造了日月、植物、动物(不包括人)。

第七天,上帝休息了,他说:“要把这一天定为圣日。”后来他们把星期定为七天,并将一周的最后一天定为星期天。这天人们放下工作,用这一天来休息。

后来上帝发现大地上还缺少一样东西,就是人,于是上帝找了一块泥土捏成了一个人,取名为亚当,又建了一个果园,名叫伊甸园。园内有好吃的果实和一些动物。亚当生活在这里,生活很优闲。几天后上帝发现亚当缺少了一个同伴,上帝麻醉了亚当,从他身上取出一根骨头,造了一个女孩,取名为夏娃。

在伊甸园中的一棵树上,种满了禁果,上帝嘱咐亚当,让他不要吃禁果。后来夏娃听了蛇的话后,他们吃了禁果。上帝知道了去掉蛇的翅膀,将亚当与夏娃赶出了这里。

听了这个故事,大家要守好纪律,违反了将会没有好的下场。

故事书读后感 篇4

暑假我读了一本《我长大后有出息》的故事书,这本书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变成鸡的鹰》从前,鹰妈妈不小心把蛋下在了鸡窝。里农夫捡回家把蛋交给了母鸡,过了一些天,小鹰啄破蛋壳来到了世界,小鹰和其它小鸡一样在鸡妈妈的精心照料下一天天长大,它从没发现自己和别的小鸡不同,除了饭量以外一天小鹰正和大家一起在地里刨食,鸡群忽然一阵骚动,它抬头张望看见天空一只大鸟,小鹰问那是什么?鸡妈妈说那是一只鹰!就拿《丑小鸭》这个故事与《变成鸡的鹰》来比,很明显丑小鸭比这只鹰伟大多了,同样是追求在天空飞翔的梦想,可为什么丑小鸭实现了我鹰却无所成那是因为丑小鸭有一颗敢于追求梦想的心。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敢于追求想,才有成功的机会。就像鲁迅说的:“哪里有天才,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努力,努力,再努力!

故事书读后感 篇5

寒假里,我读了《小狐狸买手套》这个故事,它是日本一个儿童作文学家新美南吉写的,讲述了一只小狐狸在下雪天自己勇敢地去城里买手套的故事,在和人类接触中感受到了人类的温情。

看到小狐狸,我就想起小区里的一只流浪猫,它长着一身白色的毛,看上去却是灰灰的乱乱的,瘦骨嶙峋,而且一只耳朵是残破的。刚认识它的时候它的胆子非常小,见人就跑。有一次我随手在地上放了一块食物,它躲在草丛里,用可怜而又期盼的眼神看着我,我故意躲在一边,只见它小心翼翼地走过去用爪子在食物上轻轻地拍了两下,然后又抬头向四周很快地瞟了一下,正好被它发现了我,它朝着我喵地叫了一声,好像在告诉我它很饿。我仍然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用温暖的眼神看着它,让它感受到我的善意,只见它不顾一切地大口吃了起来。

后来,我经常把家里吃剩的食物喂它,它也不害怕我了。渐渐地我们变成了朋友,每次见到我,它总是在我腿上蹭来蹭去,别提多亲呢!

“保护动物,从我做起”。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人类对动物的鞭打、猎杀、甚至猎食动物作为餐桌上的美味……

我们和动物生活在这个美丽的星球,这个星球如同一架飞机,动物就象飞机上的铆钉,一个动物的灭绝就是一个铆钉的掉落。如果更多的铆钉掉了,你还敢坐这架飞机吗?

故事书读后感 篇6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名叫伊索寓言的书。这本书通过简短的小寓言故事来体现日常生活中那些不为我们察觉的真理。一些小故事言简意核,平易近人。其中的泉边的鹿与狮子的小故事令我记忆深刻。

一只鹿非常口渴,连忙跑到泉水边去。他喝着甘甜的泉水,望着水里自己的影子,见自己修长而美丽的双角,得意洋洋,当见到自己细小的腿,又郁郁不乐。正当他看得入神时,有头狮子疾奔而来。他转身拼命地逃跑,一下就把狮子远远地甩在身后,因为鹿的力量是在腿上,狮子的力量是在心脏上。

在空旷的平原上,鹿总能跑在前头,保住性命。但当他进入到树林中时,美丽的双角被树枝挂住了,再也无法奔跑了,结果被跟踪而来的狮子捉住了。鹿临死之前对自己说:“我真不幸呢!被我所不喜欢的救了命,却被我所最信赖和宠爱的东西断送了生命。”

到最后我认为,美丽的东西不一定有用,甚至还会坏了事,不美的东西却在关键时刻有用出。所以我们不能以貌取人!

故事书读后感 篇7

我看名人成才故事书里虽然有乱世雄杰曹操、鞠躬尽瘁的千古良相诸葛亮、精忠报国的一代英烈岳飞等等名人,但是我最喜欢的名人是反对战争的思想家墨子。下面我就给你讲讲墨子止楚攻宋的故事吧!

有一次,南方的楚国想攻打邻国宋国,并请了工匠鲁班制造攻城工具,墨子听到了这个消息之后连夜赶来 楚国,劝说楚王不要攻打宋国,楚王被说得哑口无言,于是就让鲁班和墨子比试比试,鲁班说攻城方法,墨子说守城方法,结果鲁班怎么也攻不破,结果楚王就不攻城了。

墨子的反对战争,提倡兼爱节俭,才智过人,值得我们学习,我以后一定好好学习,争取做一个像墨子这样的人。

后来墨子写了一本书,叫?墨子?,书中突出了政治、伦理和军事思想等,还包含有时间、空间、几何学等许多方面的知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学价值。

墨子的名人名言是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这行不果。它的意思是意志不坚定的人在修行学习的过程中学不到真东西,说话不算数的人做不成事,成不了大气候的。

故事书读后感 篇8

我今天为大家隆重推荐这本中国儿童成长必读的书,书名是《培养孩子诚实善良的100个品德故事》。这本书从不同角度展现并赞扬了诚实,勇敢,善良,勤奋,自信,坚强等优秀品质。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在体会快乐阅读的同时,不知不觉也学会了如何去分辨周围世界中的美与丑,善与恶。

书中有诚实的林肯,知错就改的华盛顿,讲诚信的宋濂,总之每一个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一颗颗诚实善良的心,就像一股股清凉的泉水可以洗去心灵的尘埃,又似一道道温暖的阳光,照亮我们前行的路途。

每个故事的末尾还配以“成长时光”,揭示了故事所蕴含的哲理,让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学习到了做人的道理。让我们都来做一个勤奋善良的好孩子吧!

故事书读后感 篇9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感动中国学生的品德故事》的书。在这本书里让我感觉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叫《骗子的悲哀》。

张山出生在一个很穷的家里,当他38岁时,他再也不想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了。于是,他开始了自己的行骗生活,在四个月里他已经骗到了11万,他觉得到大城市骗钱会多一点。

于是,他来到大城市,打扮成生意人,继续骗钱。他骗过学生、商人、老师、政府官员等。

当他被捕的时候,他的个人财产已经有300多万元。在监狱的接待室里,他的母亲来看他时,他用好像不认识她的眼神看着母亲。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骗子的悲哀不仅在于他得不到别人的行人信任,更在于他难以相信任何人,甚至是自己的母亲。阴暗的心情笼罩了他的整个天空,他可能永远生活在焦虑和不安中。

故事书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了《真诚善良的品德故事》里的被人相信是一种幸福,让我明白了:无论是信任他还是用爱心赢得他人的信任,都是一种高尚的品德,值得我们学习。一个黑人小孩在船尾不慎掉进海里,孩子大喊救命,但风很大又急,船上的人没有听见他眼睁睁地看着轮船越走越远。让我感到当时黑人小孩一定很着急很失望。小孩在冰冷的海里拼命地游啊游,他努力的将头伸出水面,盯着开向远处的那艘船。渐渐的,他的力气快用完了,他觉得自己快要沉下去了。

放弃吧,他对自己说,这时候,他想起了老船长慈祥的脸和友善的眼神。老船长知道我掉进海里后肯定会来救我的,想在这里,他用尽生命的最后力量超前游去。我有一个问题想问:黑人小孩为什么想老船长一定会救他呢?

船长终于发现那个黑人小孩不见了,当他断定孩子是掉进海后,立即下令返航。这时有人劝道“这么长时间了,他肯定被淹死了。”让我感到那个人真是无情啊,我继续读下去,船长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回去找。又有人说:“为一个黑人孩子值得吗?”船长喝一声“住嘴!”我想:船长真得好友爱心啊!终于在孩子就要沉下去的最后一刻,船长赶到了,救起了孩子。

黑人小孩很幸福,要不是船长他有可能就淹死了。当孩子醒过来,船长问他:“你怎么能坚持这么长时间?”

孩子回答说:“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救我,所以我能坚持这么久。”

“你怎么知道我会来救你?”“因为您不是那样的人。”听到这里,白发苍苍的船长扑通一声跪在黑人小孩面前,泪流满面地说:“孩子,不是我救了你,而是你救了我啊。我为我在那一刻的犹豫感到羞耻”。我最大的感觉是落水的孩子在危急时刻一直没有放弃希望,因为他相信仁慈的船长一定会来救他的。而船长也没有辜负孩子的希望,及时地挽救了孩子的生命。

故事书读后感 篇11

当我读完一篇又一篇的名人故事后,激动不以,热血沸腾,心里有一种感觉从小而大,“我一定要成为名人”。

这本书讲了,很多名人是如何成才的。像《用梦来敲醒世界》的比尔盖茨。比尔盖茨在中学时酷爱数学和计算,因为心中有个电脑梦,比尔盖茨自觉地不断更新和提高自己的电脑专业知识和技能,带着满腔乐情勤奋地工作,从而创造了庞大的软件帝国。

还有《天下无难事>》我的感悟是成功的秘诀,在于永不放弃坚定的目标,只要拥有足够的自信及百折不挠的意志,就没有什么事是不能完成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一个人的成败得失最终操纵在自己手里。

在这些名人故事里我懂的更多了想要一个快乐的生活,你首先要学会坚强,学会忍耐,学会失败了重新站起来,懂得失败是成功之母,不放弃,不气馁的决心,生活会因你变的更加美丽。

这些名人告诉我生命可以创造奇迹,有位哲人说过:“人的美德与才智犹如名贵的香料,在烈火烧中能够散发出浓郁的芳香。不论是被医生判了死型的环法自行车手阿姆特郎,还是73岁发现抗生素的德格。他门所创造的奇迹令人敬佩,他们的顽强精神也永远激励着我。加油!

故事书读后感 篇12

我阅读了——《名人故事》这本书后,从中感受到了古今中外的名人的勤奋好学。这本书说的`是:司马光,李嘉诚,比尔.盖茨等等中,外名人勤奋好学的故事以及展现他们的才智的事例。

这个故事述说了陶行知六岁应该上学,陶家没钱给学费,但他聪明好学,因此被附近开馆子的秀才免费收为学生,受到了启蒙教育,九岁时被外婆送到吴尔宽的经馆伴读,这才正式入学,练出了一手好书法。十岁时,听说有一位品学兼优的王先生主持学馆,便去求学,王先生被他感动就让他免费伴读。崇一学堂校长见他聪明好学,又允许他免费入学,毕业时名列第一。后来陶行知成为一个教育家。

从这个故事中我想到我们现代的小学生,想到现代娇生惯养的“小皇帝”,“小公主”,想到现在整天只想着玩,上网的学生,我们应该看看教育家陶行知小时候是多么勤奋,多么努力,他才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难道我们就不应该向陶行知学习吗?像他一样,成为一个伟大的教育家,你难道不想成为吗?所以,我们应该像陶行知一样有这种精神,好好学习,奋发图强,无论你长大是不是个教育家,只要你努力奋斗,就会成功,就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有出息的人。

故事书读后感 篇13

前几天,我和妈妈一起去新华书店买书。

到了那里,我千挑万选终于选中了我心仪的名人故事,可妈妈说:“名人故事不好看,还是童话故事好看。”我反驳说道:“童话故事里面没有蕴含着知识,在这说了,童话故事太幼稚了只有三岁小毛孩看的!”妈妈听了,只好买了名人故事。在回家的路上我看的津津有味。一个星期过去了名人故事被我一字不漏的看完了,里面讲了很多的成功人士,其中有孔子。茅以升。鲁班。爱因斯坦。牛顿等人。其中令我印象最为时刻的是茅以升。

茅以升是我国的桥梁专家。幼年时他喜欢看一年一度的龙舟比赛。茅以升11岁那年他生病了,这病刚好就生在端午节。他只好待在家里。可他的心却像被鸡毛挠了脚底一样痒。他急切地盼望着小伙伴回来给他讲划龙舟的场景。突然,一个小伙伴跑过来说:“秦淮河出事了!因为人太多所以大家把桥给撞塌了,好多人都掉到水里淹死了!”茅以升听了心了暗暗发誓:我将来一定要造一个又大又坚固的桥。从此,茅以升努力学习,终于长大成人了,他就读一些桥类的书,终于他造出了钱塘江大桥。

像茅以升这样的人还有很多,说不定你也会成为其中一个哦!

故事书读后感 篇14

什么是英雄?英雄是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你帮助;什么是英雄?英雄是在你遇到危险的时候,奋不顾身的救你:什么是英雄?英雄是勇敢的,英雄是不求回报的,英雄是挺身而出的······在抗日战争时期,更是有了许许多多的英雄,他们有的很年轻,有的很年迈,有的却只有10岁左右······今天,就让我来为你们讲述一位少年英雄的故事吧!

1942年10月25日那一天,日本鬼子又来扫荡,走到山口时迷了路。敌人们看见一个小男孩在山坡上放牛,就叫他带路。小男孩装着听话的样子走在前面,为了保卫转移躲藏的乡亲们,把敌人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突然,四面八方响起了枪声……鬼子发现上当后,非常生气和惊恐,只看见那个小男孩正准备逃走,就在小男孩快要安全的一刹那,鬼子用枪打中了他,又用刺刀刺向小男孩的胸膛,把他弱小的身躯摔在一块大石头上!读到这里,我的心灵被深深地震撼了,一个小男孩尽然可以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而为中国人做事,他难道不是英雄吗?

是的,他是一名英雄,一名真真正正的英雄!他是伟大的,是让我们后人而为之骄傲的!

他就是王小二。我无比地敬佩他!

故事书读后感 篇15

今天,我读了一篇成语故事叫《熟能生巧》,故事讲了北宋有一个射箭高超的人叫陈尧咨,他很骄傲和得意,可是,有一个卖油的老人对他的箭术不以为然,老人说:“你这也没什么奥妙,只不过是手法熟练而已。”说着老人把一个铜钱盖在盛油的葫芦口,又取勺油向葫芦里倒,整勺油都倒完了,铜钱中间的孔外没有沾一滴油。老人对陈尧咨说:“我这也没什么奥妙,只不过是熟练而已。”

读完这篇故事,我深深的感到做任何事情都要勤学苦练才能熟能生巧,我这几天写数字‘8’老是写不好,我相信只要我坚持天天练习,肯定能把数字‘8’写得非常漂亮。

故事书读后感 篇16

这个寒假我读了《成语故事》这本书。这本书有许许多多的故事,十分有趣。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螳螂捕蝉和一叶障目这两篇。

螳螂捕蝉,是讲春秋时,在王宫的后花园里有一只螳螂准备捕食一只蝉,但是这只螳螂没有想到有一只黄雀正在它身后想要啄食它。黄雀想要吃螳螂,却不知道侍卫正要用弹弓打它。螳螂和黄雀都只看到眼前的好处,而没想到后面隐藏的危险。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情只顾眼前的利益,不顾后果是不对的。

一叶障目,是讲古代有一个穷书生用一片叶子遮住眼睛以为隐身了而去偷别人的东西最后被抓住。这个故事比喻为局部现象迷惑,看不到大局。我还知道了偷东西是不对的。

通过阅读,我增加了知识。

故事书读后感 篇17

《程门立雪》中的杨时虚心好学、尊敬师长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刮目相看》让我知道:用陈旧的眼光看人,往往看不到对方进步的地方。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对方,全面而正确地评价对方,才是正确的。《得过且过》提醒我:不要因为一时的好而骄傲,要做好长远打算,不然最后,就变成别人笑你了!《画蛇添足》告诉我:做任何事都要实事求是,不卖弄聪明,否则非但不能把事情做好,反而会把事情办砸。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要自作聪明,不要做那些多余的事情。

《盲人摸象》说明:做什么事情都要仔细观察,不要象盲人摸象一样只看到事物的一面。

去年暑假,妈妈给我报名学游泳,刚开始我很兴奋,以为游泳非常好学,就是在水里泡泡,玩玩,可是真正学了,我才发现学游泳非常的辛苦。

故事书读后感 篇18

旧书屋的书架上陈列着一本本各式各样的书,我唯独对一本题为《最美的故事书:让孩子学会关心别人的经典故事》印象深刻。那是本故事书,是由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这是一本对我人生启迪最大的书,我五岁时就阅读过这本书,让我学会了关爱,懂得了“关爱”是人世间最温暖的力量。

书中的一个个生动的故事无一离开“关爱”这词。书中的一幅幅彩色的插图,让这书又增添一份生动。“《最美的故事书:让孩子学会关心别人的经典故事》为每一个走近她的孩子带来勇敢、智慧、自信、珍惜、友谊与快乐。《最美的故事书:让孩子学会关心别人的经典故事》中的一个个美丽动人的故事会温暖孩子们的心灵,引领孩子们成长,让孩子们学会如何去付出,如何去面对,如何去坚守,如何去感恩,如何去思考,如何更好地融入这个千姿百态、五光十色的世界。《最美的故事书:让孩子学会关心别人的经典故事》是一个属于孩子的美丽世界。在这个滋润童心的梦幻国度里,时刻流淌着纯净与美好,闪烁着智慧与感动。在这里,孩子们将跟随拇指姑娘、稻草人、青蛙王子、被老鼠拯救的狮子等一起,去收获友谊与快乐。”这是这书中的简介。

故事出自世界各地,来自不同的国家,但却都有一个共同的道理——关爱。每一篇个故事后都有“豆豆说”。“豆豆说”帮助我们概括文章的中心思想,帮助我们进一步的了解文章内容……文中淋漓尽致地描写了忠诚的狗,尽职尽责的稻草人,乖巧的大女儿……我从中体会到了“关爱”的伟大。

读了这本书后,我又想了想我们的生活,想到我们现实生活十分的缺少关爱.如果世界上能多一份关爱,那么千千万万的穷苦人将不必受饥饿与寒冷的折磨;如果这世上多一份关爱,那么有多少交不起学费的孩子能够重返校园;如果世界上多一份关爱,那路边摔倒的老人便不必苦苦挣扎……我们要学会关爱,学会去帮助别人,这样不但会受到别人的感激和尊重,有时你自己也会得到别人的帮助。帮助是互相的。

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马路上有人摔倒了,而过路的人却视而不见,不但不闻不问,反而在一旁议论。如果这时有人来搀扶一下,那老人将会十分感激,她的家人也会感谢你。

让他人、对自己多一份关爱,世界会变得很美好。

故事书读后感 篇19

这几天,我读了《胡猫猫和李兔兔》一书。这本书写了一个分散家庭的两个女儿的故事。

胡猫猫和李兔兔是一对双胞胎姐妹,可因为爸爸不照看孩子,把重担都推到妈妈的头上,所以他们离婚了。

李兔兔的爸爸李大帅一直想给她找一个她喜欢的后妈,可愿意当的人很少,但那些后妈都被李兔兔的题目给气走了,题目是:1、我的字好看吗?2、我的身高是多少,如果我以后长的比爸爸高,那我还嫁的出去吗?3、如果我有九十六斤,胖吗?4、我考试90分以上,排第几?5、我无聊吗?6、我有兄弟姐妹吗?7、1+1=?至少给三个答案;8、多吃萝卜好吗?9、如果我和你一起掉河里,爸爸先救谁;10、白雪公主的后妈,灰姑娘的后妈和你比,谁更好?其实李兔兔知道她们是答不出来的,因为她只要自己真正的妈妈。她知道她还有一个双胞胎妹妹在星城上学。而胡猫猫的妈妈胡小美没有告诉她有一个双胞胎妹妹,也没有给她找一个新爸爸。但是,胡猫猫非常想要一个爸爸,于是就给妈妈找了三个新男朋友,但是都被妈妈一一拒绝了,其实胡小美心里很想念李大帅的。

有一天,李兔兔怎么也不肯上学了,说要去星城上学,因为她妈妈在那里。爸爸无赖,只好搬到星城去居住,没想到李兔兔竟在学校里找到了姐姐胡猫猫。后来,她们为了让爸爸妈妈和好,在考试时玩调包。考试时,两人的脖子上都挂一个时间表,一个人用一半时间做自己的,再用另一半的时间到另一个人的教室做她的。后来,她们在上课的时候也玩调包,有一次被老师发现了,老师听了她们的故事之后,就分别叫来她们的妈妈和爸爸谈话。终于,妈妈被姐妹俩的行为所感动,于是就允许一家人在一起吃晚饭了。

其实我认为父母不应该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离婚,这样就会对孩子的心里埋下阴影的种子,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像胡猫猫给自己找爸爸,李兔兔找妈妈而搬到星城来一样,她们就是想让自己有一个温暖的家。

故事书读后感 篇20

“我终于读完了。”这是赞叹什么呢。哈哈,是我可算把《少年特战队》全集给ko了。这真是本好书,是本写给男孩子看,并让他们变成男子汉的故事书。

它讲述的是五个从全国各地选拔来的少年,参加特种兵的故事,经过魔鬼训练营的训练一,他们深入金三角缉毒、核沾染区反恐、恶丁湾抓索马里海盗、护卫世界杯球场、神农架拯救野人“乌拉拉”、微博解救乞讨儿童。大将风范的张小福、格斗高手火驴、百科梓典硬盘、狙击手大龙、铁榔头柱子。他们各个身怀绝技,勇猛过关,是不折不扣的小男子汉!

这套书的作者是有名的战争小说家:八路。原名张福远,毕业于人民解放写陆军导弹学院和首都师范大学,获军事学学士和教育学硕士学位。

这本书对我启示很大。一群十四、五岁和我们差不多的小孩,竞通过几次事件成为了少校。就这一点我说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用心、努力去做,一切都有可能发生。他们五个人一次又一次跃过恐惧越过困难,冲向成功。为什么他们能挑战自我,把什么都战胜呢?,因为他们有勇气、有团结、还有自信,相信自己可以就一定可以越过一切困难,冲向成功。

如果有兴趣也一定要看看哦!

《黑骏马》读后感 篇1

《黑骏马》是我暑假的的第一本书,暑假快结束了,我仍旧记忆犹新。《黑骏马》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儿童小说家安娜。西韦尔,她的父亲一位银行经理,母亲是一个少年读物作家。主人公“黑骏马是一个漂亮的有种黑马,从小生活在贵族家庭,受过良好的训练,性情温顺,而且聪明机智,主人非常喜欢它。可好景不长,主人家里有了变故,黑骏马不得不被卖掉。它一连被买了好几次,遇到了喝醉酒就拿马撒气的醉汉,遇到了温柔漂亮乐观的安妮小姐,做过包租马,出租马,有一个很好的出租马赶车人?尝尽了世间的酸甜苦辣。经过几番转折,回到了最初的主人的朋友那里,还是原来的“小”马夫,还是原来的老名字,又过上了快乐的日子。黑骏马通过自己的眼睛,向人们讲述了一个娓娓动听的故事,让每一个读者都感到:动物通人性,我们怎样对待动物,动物就怎样对待我们?虽然我是一个读者,但我不得不

去换位思考,如果我是黑骏马我又回去怎想。其实有时去换位思考也会发现许多有趣的事。强中更有强中手:机会只会青眯那些早有准备的人;无知是仅次于邪恶的东西,无知所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良好的人际关系,令人愉快?等道理都是我在书中学到的。《黑骏马》是一本很好的书,我推荐你去看看一看。

《黑骏马》读后感 篇2

这本书是一本描写动物的书,讲述的是一匹名叫黑骏马的马儿,拉不同的马车,体验不同的生活的故事。

在黑骏马小的时候,它非常可爱,它和妈妈快乐的呆在一起。

很快,它四岁了,主人拉它去受训。它的主人一直都对它非常温柔。

这是最让我感动的一段:约翰是他的马夫。有一天晚上,他骑着黑骏马用最快的速度跑了一趟。他们一共要跑八英里,他们必须把纸条交给怀特医生,告诉他女主人病得很重。他们穿过庄园,跑过村庄,跑过山坡,跑到收费站门口。休息了一下,他们又继续跑,最后终于找到了医生。当天晚上,负责照料黑骏马的小男孩做了一个小错事害它生病了,但是它依然表现得很好。医生说如果他们再晚到十分钟,他们的女主人可能就没办法救了,这个真的让我很感动。

黑骏马在别的庄园里还交到很多好朋友,有辣姜、奥利弗爵士还有好多好多别的小马。

我觉得黑骏马的生活真的非常幸福。我喜欢它一直在和命运顽强抗争,最后也拥有了一个好的家庭,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黑骏马》读后感 篇3

“黑骏马”是一匹漂亮的优种黑马,从小生活在贵族人家,受过良好的训练,性格温顺善良,聪明、机智主人非常喜欢他。

但好景不长,主人家有了变故,黑骏马不得不卖掉。他一连被卖过多次,接触过很多人:有喝过酒就拿马撒气的醉汉,还有不把动物当回事的的野蛮人,有动不动就那鞭子的马车夫,也有把动物当朋友的好人家......黑骏马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

人们要知道怎么对别人,别人就怎么对你,动物也是一样的。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

假设你是一匹马,人类这样对你,你有何感想?

假如世界上没有了动物,地球也就失去了一份光彩!不要把动物当做玩具了,他们和人类一样是有着生命的。

《黑骏马》读后感 篇4

《黑骏马》这本书写了一匹黑色的骏马的故事。它是一匹性情温和、任劳任怨的好马,再加上它受过专业的训练,使它成为了一匹“宝马”。黑骊经历了很多的事情,带短缰;遇见善良的主人;也遇见过欺负动物的主人;去过马市……

它本是一匹宝马,但是,它被一个酒鬼给毁了。他的膝盖受伤,被带到了牧场卖掉,后来买它的主人都把它当成一匹普通的马干活。

书中的生姜是因为人们而脾气暴躁的,因为有些人都以为动物是没有感情的。其实,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书中的黑骏马救过主人一命,难道动物是没有感情的?人也是动物,如果把人关进动物园你会怎样?你对动物好,动物自然不会对你坏。如果世界上只剩下人,那么人会生存下去吗?上帝赐予你生命,但没有赐予你伤害其他动物的权力。

《黑骏马》这本书说明了动物也是和人一样的。

《黑骏马》读后感 篇5

《黑骏马》是一部有趣的长篇小说,书中描写的黑马是英国女作家安娜·休厄尔塑造的主人公,它的名字叫黑骊,它直觉敏锐,性情温和,任劳任怨,是一匹难得的好马。

黑骊曾经有过多次“旅游”,它遇到过善良的主人,去过马市,被人糟蹋过,也被戴过短缰绳,还和好朋友生姜生活过一段时间……它曾经救过善待它的主人一命,也曾经被一些粗暴的人折磨得伤痕累累。通过它酸甜苦辣的经历,从中看到了人类的善恶丑美,作者的目的是呼吁大家爱护动物。

我觉得人类不能光为了自身的利益让具有生命的动物象机器一样的使用,糟蹋它们。我们应该珍惜动物,动物也有感情,它给我们也带来了快乐,在日常生活中,人类在许多方面都缺少不了动物,我们要以一颗爱心去对待它们,相信也会获得善意的回报。

在作家笔下,动物们的心里描写细腻生动,黑骊活生生的象人一样有情感,会思考,有时会比人更加仔细,更加机智。人与动物的交流水乳相融,写得真实而亲切,这是一本令人回味的书!

《黑骏马》读后感 篇6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黑骏马是一匹非常优秀的马,他的爷爷还得过奖呢!他的爸爸在当地非常有名气,她的奶奶再温顺不过了,所以他们家很有名气,但他很不幸,他的哥哥被猎人给弄死了,然后被枪毙了。

我最喜欢黑骊了,他这一生没有坏主人,而且踏踏实肯干,而且他也非常勤快,深受主人的喜爱。他这一生都不说主人坏,和善良的小欢蹄一样,不恨主人,即使他生病了,也不说自己的主人是坏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人们要给马戴上那些冷冰冰的东西,大概是怕马的嘴馋,东啃西啃,不专心走路吧!我相信,马是有灵性的,他们一定更好的为人们服务。给他们带上那些东西,等于是对他们的伤害。如果把他们训练好了,不带所有的东西,他们也能专心走路。就像黑骊一样,轻轻拉一拉缰绳就会到达目的地。

我总算知道了,动物也有生命,爱护动物等于爱护自己。

《黑骏马》读后感 篇7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篇关于动物的小说——《黑骏马》。

《黑骏马》出自英国作家安娜?西韦尔笔下,从黑骏马的角度观察人间的善恶美丑。主要讲了一匹优种黑马因一次意外摔坏了膝盖,从此被多次转卖,饱尝人间冷暖,也见识了许多人:骗子、小偷、车夫、伦敦佬……值得庆幸的是,黑骏马最终被卖到一个庄园,主人答应永远不会卖掉它。

《黑骏马》中有许多感人的情节,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个情节:一座小桥被洪水冲断了。夜晚,黑骏马拉着马车要过桥,车上坐着主人。黑骏马刚一踏上桥头,就感觉不对劲儿,无论主人怎样喝斥,黑骏马也不愿向前半步。最终,桥对面的管理员告诉了主人真相。主人很是欣慰。读到这里,我真替黑骏马感到骄傲,对它的聪明赞叹不已。正如书中所说:“你不得不承认,在有些方面,动物比人类要强许多。”我甚至也想拥有这样一匹聪明优秀的马儿来作为日夜陪伴我的伙伴。

但黑骏马之后的遭遇令我十分伤心。

自从摔坏膝盖后,黑骏马沦为苦力。有一次,黑骏马拉货运马车。狠心的车夫为了“多拉快跑”,一个劲儿往马车上搬货,已经接近马的极限。终于,黑骏马在上坡路段爬到一半时爬不动了,车夫就用鞭子狠狠地抽打黑骏马。这时,从对面马车上下来一个小姐,把车夫的鞭子抢了过来,狠狠地训斥了车夫一顿,并帮助车夫把马车上的货物卸下来一些。这一刻,我的内心充满了各种复杂的感情:有对车夫的愤怒;有对小姐的赞美;还有对黑骏马的同情……

书虽然读完了,但人类对动物的关爱永远不能结束。动物虽然不能表达,但它们有着自己对事物的看法,也懂得感恩。我相信,只要我们善待动物,它们也一定会回报人类,并且有可能会得到我们意想不到的结果。

《黑骏马》读后感 篇8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人与马之间的故事,名叫《黑骏马》。

这本书讲了:一匹有极好素质的马,名叫黑骏马。他小时候是幸福的,可是因为种种的原因迫使他离开幸福的家。后来他多次被转卖,接触过许多人:喝醉酒就打马的醉汉、光用鞭子打马的、不把动物当做事的野蛮人......但最终黑骏马被原马夫格林发现了,最终安享晚年。

我们生活中要爱护马,有时马发疯时会咬你。大人和小孩之间也有时会发生口角,甚至会动起板子,假若大人和小孩都有像黑骏马的好脾气的话,不可能会发生口角,更不会打起来。黑骏马正因为他的好脾气使他过上好日子,我们一定要向黑骏马学习哦!

读了这本书是我受益无穷,以后我也要学习黑骏马的好脾气,因为脾气有可能改变你的一生。

《黑骏马》读后感 篇9

动物,是我们生活中夕夕相伴的伙伴,是我们悲伤时的一轮明月,是我们孤独旅程中的佳友,所以我们要善待动物。从《黑骏马》这本书中,讲述了马儿尝尽酸甜苦辣的故事,让我们一起走进书中,走进作者安娜·西韦尔的心中。

1820年,出生于英国诺福克郡的安娜,父亲是一名银行经理,母亲是一位儿童文学作家。安娜一生只创作了一部小说——《黑骏马》,征服了全世界的读者。由于14岁时摔伤了双脚,中断了学习生涯,外出时不得不以车代步,经常驾车送父亲上班,他从来不用鞭子,而是通过自己的声音和手中的缰绳来指引马。由于长期卧病在床丧失了书写能力,在她生命的最后七年,以惊人的毅力通过口述给母亲,由母亲记录和完成。

这个故事可谓是一波三折,主人公黑骏马血统高贵,俊美健壮,通体黑亮,额头有一颗漂亮的星星。它出生于贵族之家,接受过正规训练;它脾气温顺,性格善良,善解人意;它机智勇敢,救助人于危难之际……它备受宠爱,但命运无常,主人被迫卖掉了它。黑骏马曾经被转卖过多次,接触过形形色色的人:有喝最后拿马撒气的酒鬼,有动辄鞭打它的马车车夫,也有善待动物的好人家……作为一匹马,它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故事。

《黑骏马》这本书以马的口吻,用惟妙惟肖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个故事,从而引入深思:人类究竟应该怎样对待动物?彼此互相尊重,为动物创造适合动物生长的环境。人间有爱,不应只局限于人类自己,更在乎对动物,对这个世界的大爱。

《黑骏马》读后感 篇10

这个暑假,我读了英国作家安娜·西维尔写的小说《黑骏马》。这本小说以一匹马的口吻讲述了自己历经磨难的一生。

黑骏马的皮毛乌黑发亮,前额上还有一点显眼的白色皮毛,像一颗美丽的星星。它从小生活在贵族人家,受过良好的训练,性格温顺、聪明机智的它深受主人的喜爱。可是好景不长,主人家里发生了变故,它不得不被卖掉,而且一连被卖了多次。遇到心地善良的好人时,它就会接受到很好的训练;遇到不懂马儿的外行人,它便被弄得遍体鳞伤;遇到粗鲁残暴的野蛮人,它更是被鞭子打的奄奄一息……它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却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纯洁的心灵,依然卖力工作,温顺友善,最后在一家爱护动物的主人家安享晚年。

黑骏马坎坷的经历打动了我,它的善良更是感染了我。人类如此虐待、伤害它,它却仍然始终如一地任劳任怨,实在让人感动!动物也有生命,也有感情,在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方面,都缺少不了它们。人类应该和动物、植物和谐共处。就像作者在书中写到的:“我们希望别人怎样对待我们,我们就应该怎样对待别人。”

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做一个善良、慈悲的人,这样,我们的世界会变得更加美好!

《黑骏马》读后感 篇11

暑假,我看了一本英国作家安娜·西韦尔的《黑骏马》,这本书写着:黑骏马是一匹漂亮的骏马,从小生活在贵族人家,受过良好的训练,它性格温顺、聪明、善良,主人十分喜欢它。它还认识了一匹叫辣姜的母马,它脾气暴躁,这是以前的主人虐待的结果。但好景不长,黑骏马主人家里又有了变故,黑骏马不得不被卖掉,接着又被卖掉许多次,因而接触过各种人:有喝多酒就拿马撒气的酒鬼,有把马不当回事的男孩,还有把马当朋友的好人家……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

作者用自己的笔触,惟妙惟肖的语言,最后黑骏马被卖给了一位老人。一天老人给它梳理毛的时候,发现它是以前的老朋友——黑骏马,就对它说,我是乔,黑骏马高兴极了,主人说永远不会卖掉黑骏马了。

作者讲述了这些娓娓动听的故事,把自己想象成一匹骏马。读故事的人知道,马也有自己的心情,马也需要自由,马也更不是交通工具……

动物也是通人性的,我们怎样对待动物,动物就会怎样对待我们。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关怀、善待它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的。

《黑骏马》读后感 篇12

曾经有一匹血统优良的黑骏马出生在19世纪的英国,那时的英国还是一个极不平的社会,由于工业革命使城镇迅速发展,大量马匹成为奴隶,为了让马匹有极高的工作效率,人们往往让马儿超极限的工作,不分白天黑夜没有休息。马儿稍不留神就会遭到主人的训斥或毒打,十分悲惨,同样黑骏马也不例外。作者安娜西韦尔以一匹马的角度向我们人间的善与恶好与坏,现在让我们跟随《黑骏马》中《恶魔的标记》这个故事对世间善恶好坏有个更深层的认识吧。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小男孩让一匹矮马跳一个很高的栅栏,那匹小马始终没有跳,男孩就用手不停的敲打那可怜的马儿,最后马一尥蹶子把小男孩扔进了荆棘丛,这事儿被正在往家走的“我”和约翰看见了,“我”和约翰对小男孩做的事表示不满,所以没有把男孩从荆棘丛里拽出来。读到这里我认为小男孩是自作自受。马儿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善待它,而不是欺辱它。当它被马儿踢到荆棘丛中时,也让他体会一下被欺辱的感觉,如果通过这件事这个小男孩能够反省的话,我想他以后也许会善待马儿了吧。本文最后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残忍是恶魔特有的标记,要是我们看到谁以残忍取乐就能知道他是哪号人?因为恶魔就是先成为杀人犯,到最后变成虐待狂的。相反,看到有人对邻居友爱,对人和动物很和蔼我们就能知道那是上帝的标记,因为上帝就是爱。”这句话对我的启发很大,当一个人以残忍对待人时,你收获的将是人们对你的惩罚,当一个人以他的爱心去善待别人时,他也会受到别人的尊重,也就是你想让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要怎样对待别人。

“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将引以为戒,我们从小就要学习做一个有爱心善待别人,受到别人尊重的人。

《黑骏马》读后感 篇13

假期里,我读了《黑骏马》这本书。我非常同情黑骏马的不幸遭遇。

黑骏马名叫黑骊,是一匹出身高贵、血统纯正的马。它长得非常帅气,全身的毛细密柔软,又黑又亮,有一个蹄子是白色的,脑门上还有一颗漂亮的白星星。它的爸爸在当地很有名气,它的爷爷曾在赛马会上两次夺冠。黑骏马性情十分温和,它经过好的调教,成为一匹人人都喜爱的马。它换过不少主人,有的主人对待马总是那么细心,让它们住通风良好的马厩、每天给它们打扫马厩、给它们刷洗毛、挽具,吃有营养的食物。黑骊对主人忠心耿耿,有一次,在暴风雨的夜晚,黑骊凭直觉拒绝过一座桥,从而挽救了人和马的性命。还有一次,它拼命地跑去找医生,为女主人赢得了抢救的时间。而有的主人却对它残酷无情,用短缰绳勒它们的脖子、用鞭子狠狠地抽马背、用马刺刺马背。黑骊结识了一位叫欢蹄的马,它们俩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欢蹄也是一匹健壮的好马,因为一直受到主人的虐待,而最终变得脾气暴躁,经常咬人。后来,因为马夫虐待它而最终被累死了。黑骊后来又被送到另一个人家去了,那里的马夫是个骗子,不好好照顾它,结果最终导致它患了病。有一次,他的蹄掌脱落,喝醉了酒的马夫却茫然无知,以致锋利的石头把马蹄硌得血肉模糊,膝盖和脚受了重伤,落下了残疾。

通过读《黑骏马》这本书,我了解到马儿们的种种不幸遭遇,感到非常痛心。它们太可怜了!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人应该珍视动物,并与动物交朋友。动物虽然不会说话,但它们也是有情感、有灵性的。要知道,上帝是从一个人对待其他人和动物的方式,来判定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的。

《黑骏马》读后感 篇14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黑骏马》的书,这匹马从何得来的称号呢?请看以下资料。

一只母马产下了一只小黑马,小黑马在老主人的养育下,最终强壮了起来,之后,小黑马被主人牵到了波特葳克庄园——高顿老爷家里,被马夫——约翰牵到了“散养圈”里,他们对小黑马很好,就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黑骊,没过多长时间,女主人病倒了,约翰就赶紧骑着黑骊去请大夫,回到家,黑骊的全身已经湿透了可怜的乔,个子那么小,养马的经验又太少,只把自我该做的做完,没有给马披上马衣,结果黑骊得了严重的肺炎,过了几十天、甚至几个月,黑骊的病最终好了。

然后,不舍得黑骊的约翰最终还是卖了,那个人不好,就又卖给了一个女主人,男主人在给马梳洗时,发现这是几年前被自我弄了严重的肺炎的黑骊,就又个他起了一个名字叫黑骏马。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要我们爱护动物,世界才会更完美,一个野蛮粗暴的人永远不可能训出一匹真正温顺德玛。生活也可是如此,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付出爱,便收获爱;你付出恨,便收获恨。

《黑骏马》读后感 篇15

读完这本书,一种孤独感在我心中油然而生。一匹马,一个人,一首歌,和一个心爱的姑娘。在广袤的大草原上,骑手是自由的,他可以放任马儿无羁地狂奔,无畏地歌唱,放声说出他爱的姑娘。但他又是被束缚的,马儿再怎么跑,也跑不出草原。到了尽头,就是它该回家的时候了。同样,歌声再洪亮,也传不到喧闹都市里的人耳朵里。更让人心生凄凉的是,他心中挚爱的人却被他人左右,最终离他远去。复杂的感情在心中纠缠,想说又不能与人说清,除了独自饮酒,让心漂浮于青天白云之上,还有什么比这更直接的办法呢……

《黑骏马》是张承志根据一首牧歌改编的,“漂亮善跑的我的黑骏马呦,拴在门外,那榆木的车上;善良心好的我的妹妹呦,嫁到了山外那遥远的地方;走过了一口叫做哈莱的井啊,那井台上没有水桶和水槽……我举目眺望那茫茫的四野呦,那长满艾可的山梁上有她的影子;黑骏马昂首飞奔呦跑上那山梁,那熟识的绰约身影呦,却不是她!”

作者以黑骏马为引,将故事一一陈述。为了防止白音宝力格学坏,父亲把他送到了白发额吉家里教养。在与索米娅生活了几年之后,感情在成年的那一年突然迸发出来,却因为不善表达,迟迟没有说出口,白音宝力因为喜欢读书和专研畜牧兽医,被派去学习。在途中他向索米娅表明心意,约定半年后娶她。白音宝力格回到草原却意外发现索米娅已经怀了黄毛希拉的孩子,面对奶奶和索米娅出乎意料的态度,绝望、伤心痛苦之下离开了草原。

九年之后,因为怀念故乡,返回旧地重寻心中念念不忘的人。像歌里描述的那样,在几经辗转之后,见到了那位日日思念的可人儿,却发现她不再是当年那美好的少女,经过生活的摧残,她早已变得麻木,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妇女。当再提及往事,白音宝力格痛哭流涕,因为养他的奶奶死了,他却没有送她。奶奶说出了那些让白音宝力格当时心如刀割的话,还阻拦他报复黄毛希拉,然而九年之后,他终于明白,奶奶的观念是世世代代沿袭下来的最适合生存的道理,虽然这使得个人无比痛苦,但生命是至高无上的。

要想在草原生存,只有遵从草原上的规则。尽管白音宝力格向往、追求更纯洁、更文明、更尊重人、更富有事业魅力的人生。然而,在他所向往的文明社会中,也充满了刻板枯燥的公文、无休无止的会议、人与人之间的不断摩擦、一步步逼人就范的的关系门路等一系列令他心生厌恶的事物,一点点消磨他对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向往。渐渐地,他不敢确定到底哪里才是他的“根”,他感到迷惘、忐忑。

虽然,作者张承志在小说中表达了因无法判断草原文化与文明社会文化谁优谁劣而无从抉择的迷惘与徘徊,但是他依然留下了充满光明的念想:

在经历了使人痛苦的经历后,记住过去,循着一条纯洁的理想之路走向明天。人们总是在永远失去之后,才想起去珍惜往日唾手可及的一切,包括亲情、爱情。但是往事不能追赶,遗憾已经无法弥补,只有将现在牢牢抓住,才不会让自己活在回忆中。

《黑骏马》读后感 篇16

假期里,我读了很多书。尤其对《黑骏马》这本书特别喜爱。

主人公“黑骊”是一匹漂亮的良种黑色骏马,从小生活在贵族家庭,受到过良好的训练,性情温顺善良,而且聪明机智,主人非常喜欢它。但是好景不长,主人家里有了变故,不得不被卖掉,而且一连被买过好多次,接触过各种人:有喝多了酒就拿马儿撒气的醉汉,有动辄就抽鞭子的出租车马车夫,有不把动物当回事的野蛮人,也有把动物当成朋友的好人家,它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但是它仍然对生活充满希望,乐观面对,最后它回到最初的主人家有了一个好的归宿,从而成为了一匹人人夸赞的马。

读完这本书,我收获了两点。

1、从黑骊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人类的许多优秀品质,譬如诚实可靠,坚定勇敢,譬如善良正直,勤劳自强。黑骊经历了许多苦难,却始终没有改变自己的工作态度,它是那样的执着。作为一名小学生,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上要向黑骊学习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

2、不管是什么动物,它们都是有生命的,我们都应该去保护它们。这个地球不能没有动物、植物,也不能没有人类,如果没有了任何一样,后果都不可想象。人类和动物、植物原本是一家人,我们不能互相残杀。我们应该爱护动物,给动物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还它们一个美好的家园,保护动物也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啊!

《黑骏马》读后感 篇17

《黑骏马》是一部好看的小说,书中的主人公黑骊是由作者休厄尔塑造的。是一匹任劳任怨、性情温和、直觉敏锐的出色黑马。

因为休厄尔刚出生不久,就被送到乡下祖父母那儿。在农场里,她学会了骑马,并与他们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所以她对马有与众不同的看法:普通人们会把马看成是牲畜,是自己的奴隶,是自己出行的交通工具。而休厄尔把它们当作朋友,是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所以,每次休厄尔看到有人虐待马时,就会勇敢地制止他们的行为。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黑骊”是一匹漂亮的优种黑马,从小生活在贵族人家,受过良好的训练,性格温顺,而且聪明、机智,主人非常喜欢他。但是好景不长,主人家里有了变故,黑骏马不得不被卖掉。经历了种种艰辛,最后它终于有了一个好的归宿。

黑骊曾“旅游”多次,它遇见过善良的主人,去过马市,被人虐待过,也被戴过短缰绳,还和好朋友生姜生活过一段时间……它曾经救过善待它的主人一命,也曾经被粗暴的人们折磨得伤痕累累。通过它酸甜苦辣的历程,从中看到了人的善恶丑美。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休厄尔花了8年时间完成的、也是她耗费所有精力的一部著作。这本书讲了一匹黑骏马辗转多人、遭受了不同人的不同待遇的故事。读着这本书,我好像看到了马儿的痛苦经历,故事最后黑骏马找到了一个善待自己的家,我也为而感到高兴。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人类不能光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把具有生命的动物像机器一样的使用,虐待它们。我们应该珍惜动物,动物也有生命、也有情感,它给我们也带来了快乐,我们要以一颗爱心去对待它们,相信也会获得善意的回报。

《黑骏马》读后感 篇18

读完张承志的《黑骏马》,莫名的,一种悲伤席卷而来。故事中的"我"骑着黑骏马去寻找当年一同长大的姑娘,找寻那曾经照亮生命的爱情;然而得到的乃是对于爱与生活真谛的感受。生活在艰难中百折千回地延展着,"我"从工作的地方一路寻来,梦中的那个天真质朴的女孩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却是个相对懦弱却又善良的少妇。

这个古朴的悲剧的起点便是主人翁--白音宝力格回到蒙古老家的一瞬,黑骏马--钢嘎·哈拉勾起了他对往事的回忆,悲伤莫名的气氛下,早巳预示不会幸福的他的爱情,便在他的回忆中徐徐展开。索米娅的温柔,索米娅的微笑与哭泣是他记忆中的唯一亮色,但为了追求自己所谓的"理想"而抛离了故乡,抛离了亲人,也抛离了自己的情感。因为封建的思想而促成他的背离,使他连从小抚养他的额吉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而索米娅,却也已跨过伯勒根河,嫁为人妇了。一切都变化得这么快定是他始料不及的罢!

跨越了千山万水而找到的,长大的索米娅,却早巳不是当初的那个女孩了,这心中的失落与痛楚,又有多少人能明白呢?让人想到了德国作家史托姆的小说《茵梦湖》,以莱茵哈特来说,依莉莎白永远只是宽大幽晴却又僻静无边的茵梦湖中孤独美丽的白色睡莲,可望而遥不可及;是心灵深处撕心的隐痛,正流出汨汩的鲜血。《黑骏马》中的白音宝力格的心情应该也是,空虚与对当初的自责一并袭来,这给人的震撼确是无边的。分离竟成了永远的,他们的人生道路延伸向不同的方向。他会成为科学家,在研究院进行无边的设计;而她却只会成为蒙古草原中小小的一个主妇,成天抚养孩子,辛勤地工作。

"黑骏马昂首飞奔哟,跑上这山梁。那熟识的绰约身影哟,却不是她"。他亲吻着曾带给他无限美丽回忆草地,这里留下的是他斑斑的足迹,留下了温馨的亲情和炽热的爱情,留下了一切的一切。结局处,他怀着一颗更丰富,更湿润的心迎接着明天。

的确,现实并不如童话中的"王子与公主过着幸福的生活"这样地简单,就算人们如何苦苦哀求有一份简单的爱,却不得不被现实与物质所阻扰。《黑骏马》中的"我"可说并没做错什么,但当他发现一切都失去的时候,又会怎么想呢?也许,这一段生命的回溯,也是对生命的追索,它铸成了无穷的感伤与古朴,悲剧的美。

《黑骏马》读后感 篇19

《黑骏马》由安娜·塞维尔所著。这本书通过一匹马的自传,借马的眼睛观察人类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波士顿环球报》认为,《黑骏马》强烈震撼着年轻爱马人士的心。

变化无常的生活,有时快乐,有时痛苦;各种各样的主人,有的残忍,有的善良;还有日新月异的工作,有时轻松,有时辛苦……这些,书中的黑骏马都经历过,他是维多利亚时期许多种马匹的命运缩影。正如阿甘所说:“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的。”而黑骏马无论尝了多少苦苦的“高档黑巧”,都坚强地活着,没有失望,也没有堕落。他历经磨难,却始终没有摘掉他诚实可靠、坚定勇敢、温顺友善的标签,正如英国诗人拜伦所说:“你拥有人类的全部美德,却毫无人类的缺陷。”

读完这本书,黑骏马的坚强与丰富的内心世界深深地感染了我,他美好的品质十分值得我学习。我是一名骑手,因此能更好地理解马的情感。我的马名叫GOLDEN,来自遥远的国度荷兰,它拥有深棕色的皮毛,油光亮泽,鼻子到额头间有一条长长的白道,格外醒目。GOLDEN和黑骏马一样善良。记得有一次训练,马匹跳障碍时,我并没有给她足够的动力,使得马匹没办法在障碍前起跳,不得不停下来,这就是人们最担心发生的“拒跳”,往往骑手会因为马匹的不服从而被重重地甩在场地上,轻者鼻青脸肿、重者遍体鳞伤;而我可爱善良的GOLDEN不仅没把我甩下马,反而在她急停、眼见我要从马头前面栽下那一瞬间,猛地扬起长长的脖子,接住下滑的我。

我想,如果她当时会说话,一定会眨着她那明澈的大眼睛说:“小主人,你没事吧?刚刚是不是吓着了?没关系,我们一鼓作气,再来一次吧,我一定会自觉提速的。”有人说,一匹善良的马不能代表所有马都善良,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书中:这和马的幼年驯养有很大关系。所以,有些马的狂暴完全不在于他自己,在于它幼年时人们对它的压迫与欺凌,失去了相互之间的信任。

这本书又让我不禁产生疑问:所有物种都平等,而为什么人类有权剥夺其他物种的自由,甚至可以压迫、杀死其他动物呢?我没有要让其他物种也剥夺人类自由的意思,也不是要将所有人类“拥有”的动物放归野外,而是觉得在我们和动物之间应该建立一种合作关系,甚至是伙伴关系。这种关系不仅适用于人和动物,也同样适用于我们人类自己!

《黑骏马》告诉世人,动物有感情,也有思想,人类应该善待动物,关爱每一条生命,设身处地的为它们想一想;而与动物建立合作关系与伙伴关系,恰恰能够满足《黑骏马》告诉我们的道理,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黑骏马》读后感 篇20

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在书的.知识海洋中遨游,在思想的王国中充实,然而自从我看了《黑骏马》这篇文章后,便深深地被打动了,看了一遍又一遍。《黑骏马》是英国作家安娜休厄尔的作品,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黑俪,它是一匹性格温顺的马。

这是一本有关一匹马的生长经历全程。内容不多,下面我谈本人的几点感想。

其一,打猎。人们打猎时经常弄伤自己,也常常毁掉好马,踏坏田地,这么做常常是为了一只野兔、一只狐狸,或者其它不动物。“可是他们用其它也能更轻松地弄到这些动物,我们只是马弄不明白。”这是马妈妈说的,在她说完后,马妈妈的朋友在狩猎时摔倒,脚断了被人们杀死了。从此,马妈妈再也没去过那片草地了。从中我感到人们为了狩猎的乐趣无视别的生命是不人道的。

其二,自由。这篇文章中黑骏马失去了以前在草原上自由自在的生活,但是它的新主人是一个非常和蔼然可亲的人。即使主角有活力乱跑时也耐心地将自已用缰绳或者语气让主角明白。从中我感到了主角与它新主人生活的很快乐。

其三,小偷。这篇文章中黑骏马又换了新主人,虽然这个主人也很和蔼,但是他对养马一窍不通,让一名车夫来照顾它。并且买下了最好的干草、燕麦、豆粉……只要车夫认为有必要的主人都买了下来,刚开始黑骏马吃的很好,但后来车夫将燕偷走了,黑骏马的体力受到影响,这才使真正的事实水落石出,车夫最后被拘留半年。从中我感受到千万不要做小偷。

由于主人家里出了变故,于是,黑骏马被卖了好多次,遇见过善良的人,也遇见过凶恶的人,最终又回到了原来的主人身边。

我觉得人类不能为自己而把动物像机器一样来使用对待它们,我们要以一颗爱心去对待他们,相信会获得善意的回报。

《黑骏马》是一本很好的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黑骏马》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社会的残酷与现实,同时让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向往——马都过的这么精彩,更何况我呢?

《黑骏马》读后感 篇21

《黑骏马》通过一个简单的故事诠释了草原生活的朴素,生活在草原中的朴素情怀和如玉一般的温暖。

故事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于火树银花不夜天的今日而言,遥远的就像是一个传说,故事的原型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依然能在读者心中鲜活起来的草原儿女的本色。

人性幽暗,具有复杂性。这个故事向我们展示的更多的是真善美,然而在真善美这道月光之下的阴暗之处依然晃动着懦弱,野蛮。这其中以主人公白音宝力格儿代表。

白音宝力格儿时失去母亲,父亲将其留给没有血缘关系的奶奶额吉。额吉是草原传统文化的代表,善良朴素,热爱生命和草原,在白音宝力格儿出现不久,失去妈妈的黑骏马便出现在额吉蒙古包外头,额吉快乐地吟唱起了古老歌曲《刚嘎·哈拉》,以迎接这个小动物的出现,甚至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待哺的牲畜。

额吉的仁慈就像是月光一般柔软光洁,任何生命在其眼里都是平等可贵的。然而,白音宝力格儿在着温柔的仁慈中长大,并没有耳濡目染,向奶奶额吉一般热爱草原和生命。

白音宝力格儿和索米娅在十七岁时订婚,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两人的心早已归宿与彼此,把彼此作为自己生命中最难以割舍的一部分。白音宝力格儿求学一年归来,的知索米娅早已被人夺取贞洁,并诞下怀子在腹,便操起木棍离家为其报仇,直到夜晚,伤痕累累才归来。

回到蒙古包,他视索米娅腹中胎儿为污浊之物,为毒瘤,其失控举止险些让索米娅失去孩子。带着不甘和悲愤,他骑着黑骏马离开了草原,留下索米娅一人艰难求活。

白音宝力格儿无法接受索米娅腹中的孩子,并无法接受失去贞洁的索米娅。孩子和索米娅是无辜的,是受害者,在他们受到伤害之后没有的到应有的关爱的和同情,反而更多的是歧视和伤害,由此,白音宝力格儿本是一个软弱的人。

《黑骏马》读后感 篇22

人生,是一个没法用字典解释清楚、没法用字词诠释明白的词语。人生的主角是人,可是,人自己却很难完全明白什么叫“人生”。人的一生,其实都是在用不同的方式探索人生的真谛的征程中……而张承志就是一个具有灵性的较有收获的求索者……在《黑骏马》里,他告诉了我们他的几个基本的人生态度和观点。

一、“往事却不能追赶,遗恨已无法挽回。”

“哦,如果我们能早些懂得人生的真谛;如果我们能读一本书,可以从中知晓一切哲理而避开那些必须步步实践的泥泞的逆旅和必须口口亲尝的酸涩苦果,也许我们会及时地抓住幸福,而不至于和它失之交臂。可是,哪怕是为着最平凡、微小的追求吧,想完美如愿也竟是那样艰难莫测。也许,正因此人们才交口感叹生活……”

中国的汉字就是博大精深,一个看似简单的词语其实能有许许多多的含义。如果,这个词蕴含了太多太多人的主观的美好愿望,如果怎样,那么我就会怎样,这个由如果引导的句式,是很多很多已经有了遗恨的人的自我安慰。

因为人本身就是复杂的,难以捉摸的,那么人生的无法预测和无法尽悟是多么理所当然。人生的真谛,只有经历了一定风雨的人才可能幡然意识到。人类的语言虽说博大精深,然而在形容人生的时候却显得太过单薄、太过苍白。没有那位作家能用一本书说明人生的种种情形和给予人生最到位的诠释,也没有那位圣人能用几句话告诉人们一切避开逆旅苦果而及时抓住幸福的哲理,不然,哪来那么多人在迷惑中苦闷,在苦闷中探索。过去的就注定不回,人不可能一生都没有遗憾,而一旦事情称其为遗憾,那就注定永远成为生命中的伤疤,心灵上的鞭棍,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的去好好做事,少留遗憾。

“我们成长着,强壮和充实起来,而感情的重负和缺憾也在增加着,使我们渐渐学会了认真的感慨。而当我们突然觉得在思想上长大了一岁,并实在地看清了前方时,往事却不能追赶,遗恨已无法挽回。我们望着比我们年轻的后来者,望着他们的无畏、幻想和激情,会有一点儿深沉些的目光。”

人,本身就是组矛盾,在年轻的时候总认为自己的生命不应该承受重负,所以憾事由此而生;而当老了懂得了应该为那些曾经的憾事做出补偿时往往已力不从心。人都是经过年轻走向衰老,先走一步或几步的人对人生的思考、对生活得感悟往往比同时而居后者深些,透彻些。

“像许多年轻的朋友一样,我们总是在举手投足间便轻易地割舍了历史,选择了新途。我们总是在现实的痛击下身心交瘁之际,才顾得上抱恨前科。……而你呢?白音宝力格,你得到了什么?……”

人,其实是很脆弱的,也是很辛苦的。人的一生都是在经历着各种各样的考验关——权利、金钱、名誉、美色,安逸……,稍有不慎,经不住诱惑,人便成了他人眼中的“坏人”。试想,谁愿意头上扣上这顶帽子?能闯过这些关卡的人是需要多大的耐力和意志力?能闯过的人也算是对人生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的人。张承志,一个在人生旅途上闯荡了多年的旅人,靠着对家乡对大草原的一腔深情在尘世中出淤泥而不染。他在自嘲,也在叩问自己的灵魂:舍弃了那么多,到底得到了什么?伯勒根草原带着点野性的粗狂在所谓的“文明的”大都市里面前很不起眼,可是,最原始最笨真最干净的东西却在这里,在这些粗狂里,而只有见识过两种生活的人才真正懂得。佳肴再多,并不代表健康;华灯虽艳,并不代表明亮,最重要的,是要找到能安放灵魂的最干净的地方。

二、“经历不能替代,人人都在生活。”

人有一个与生俱来什么都无法隔离的权利,那就是经历。所以,经历过的事就像记住了爱人的名字,你不可能把它驱逐出你的生活。经历了,就是实实在在发生过了,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所以,你做对了的事,它将激励你继续你的成功;假如你做错了事,它将永远让你接受灵魂的审判,这就是规则,是很公平的。

三、“爱情本身的优美。”

当我因为《刚噶?哈拉》带给我的感触而迷惑不解时,我问当时一位据说资历深厚的作家:“为什么我总觉得它在我心头徘徊呢?”他笑了,宽厚地捏捏我的粗胳臂:“因为你已经成熟。明白吗?白音宝力格,那是因为爱情本身的优美。她,在吸引着你。”作家,就是能用文绉绉的语言说话的人,但他说的话不无道理。爱情,是文学上永恒的主题,更是人类伊始就开始上演的最美的演出。在张承志的生命中,跟他一起长大的索米娅——作者的“沙娜”让作者第一次感觉到了爱情的美好,她让他第一次心动的身姿,第一次亲吻,第一次俩人共同度过并觉得最美的那次黎明……让作者终生难忘,将永远回忆那绚美难再的朝霞和那颤动着从大地尽头一跃而出的太阳。他觉得那天的太阳显示过最纯洁、最优美的人间的感情,即使最后俩人未成眷属。可是,谁又会因一次恋爱的失败而去否定爱情本身的美好呢?

四、“名人的肤浅。”

“……我渐渐感到,那些过于激昂和辽远的尾音,那此世难缝的感伤,那古朴的悲剧故事;还有,那深沉而挚切的爱情,都不过是一些依托或框架。或者说,都只是那灵性赖以音乐化的色彩和调子。而那古歌内在的真正灵魂却要隐蔽得多,复杂得多……我想起那位为我崇拜许久的作家,第一次感到名人的肤浅……”

古歌《钢嘎?哈拉》——《黑骏马》是草原上流行歌中的一首,第一次听到它的时候,作者就被深深吸引了,可是当时他还不知道为何这首歌会久久流传,他向当时一位被认为资深的作家请教时,作家解释说:“很简单。那不过是未开的童心被强大的人性的一次冲击。其实,这首歌尽管堪称质朴无华,但并没有很强的感染力。”好歌,不一定人人都承认它是好歌,名人更不一定懂得比普通人多,别人能欣赏的他们不一定欣赏得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发展倾向,就像每个学者都有自己的专业研究一样。很多人原本还很淳朴,可是,成为名人之后,他们就做不回原来的自己,在所谓的沙龙里只看得到所谓的高雅,这也是人的悲哀。

五、“能做个内心丰富的人,明晓爱憎因由的人,毕竟还是人生之幸。”

“直至如今,我仍然认为,即使我失去了这美好的一切……——我仍然认为,我是个幸福的人。因为我毕竟那样地生活过。因为生活毕竟给过我一个那样难忘的开始。哪怕我现在正踏在古歌《黑骏马》周而复始、低徊无尽的悲怆节拍上,细细咀嚼并吞咽着我该受的和强加于我的罪过与痛苦,我还是觉得:能做个内心丰富的人,明晓爱憎因由的人,毕竟还是人生之幸。”

人生再漫长但毕竟是有完结的那一天,不要认为时间多的是,就挥霍青春,要知道,现在不珍惜已有的和即将拥有的一切,那么,就会留下终生的遗憾。

作者是个知足的人,虽然不能与相爱的人厮守终老,但他觉得拥有一起度过的那些美好时光而定谓自己是个幸福的人,还能坦诚自己的心,这就是一种豁达的人生态度,是一种积极现实的人生观。

六、“继续走向你的人生,我也去开辟我的前途。”

“再见吧,我的沙娜,继续走向你的人生。让我带着对你的思念,带着我们永远不会玷污的爱情,带着你给我的力量和思索,也去开辟我的前途……”

人世间,本来不如意十之八九,就如爱情。有缘无分的爱情比比皆是,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大度的把过去的最美好的回忆装在心里,大度的笑着为昔日的恋人送上最美最真诚的祝福,然后,掉转头,沿着自己的方向前行?应该很少吧,而作者张承志就是这少数分之一。他骑着他的黑骏马,千里迢迢找寻昔日恋人的芳踪,看到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和生活,他只能苦笑一下,角色由恋人变成了兄妹,他理智地转过头,跨上他的骏马,踏上征程。

《黑骏马》是一首草原古歌,是一篇美文,更是张承志的生活感悟、人生见解,它将带领热爱生活的人谨慎地选择、走好未来的路。

《黑骏马》读后感 篇23

《黑骏马》是一部十九世纪轰动欧洲文坛的经典小说。这本书的内容很精彩详细的说明了主人公“黑骏马”在人类家里度过的,一生,他遇到过了好人,让他接受良好的训练,从不让他太劳累,但也遇到过外行的人,不会驾驶马车的。小说主人公“黑骏马”是一匹漂亮的优种黑马,从小他就生活在贵族人家,吃着优良的饲料,受过良好的训练,性格十分的温顺和善良。并且他聪明、机智、勇敢,主人和他的家人都十分喜欢他,但是好景不长,主人家里有了变故,黑骏马被迫被卖掉,他一连被买过很多次,在这段时间里,他接触过各种人:一喝多就拿马撒气的醉汉。不会驾驶马车的外行人,一直紧紧的拉着马车缰绳,从来不让马的嘴巴松弛一下,也不给马一点点自由行动的空间,那些赶车人觉得只有这样做,才稳妥。还有一种人就是松松垮垮的驾驶马车,连缰绳都不拉的,自己的双手懒洋洋的搭在膝盖上,有不把动物当回事儿的坏人,还有把动物当作自己最亲的朋友,保护他们,爱护他们。许多的马匹在十分恶劣的情况下为人类干活,他们的处境很悲惨,有些马是因为干活太劳累而活活累死的,还有些马竟然是因为一种十分残忍的时尚而疼死的。比如说他们为了使自己家的马“更加的有精神”,而连肉带骨头剪短他们的尾巴,这在当时竟然还是一种普遍的时尚。

马也是一种动物,不管他是什么动物,我们都应该去保护他们,就像课文上说的,我们和动物是共同属于一个家园。这个大地不能没有动物、植物,也不能没有人类,我们和动物、植物是兄弟姐妹,但是在现在,我们却在残杀自己的兄弟姐妹,难道我们人类就是这么的残忍吗?我们应该爱护动物,给动物们一个美好的家园,而不是一个充满自己鲜血的家园。

《黑骏马》读后感 篇24

《黑骏马》是一本书写黑骏马一生的经历的书,这本书的作者生动形象的写出了黑骏马一生的坎坷经历,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我推荐大家来看。

我最喜欢的篇章有:我儿时的家、自由、果园中的一次谈话、我最后的家……以为这些篇章中读完之后都是深有感触的,如:果园中的一次谈话,读完这一篇章之后你会发现原来人类也是如此的残暴,竟然把刚生下来的小狗的耳朵剪成尖尖的。把老马“奥列佛先生”的马尾剪成了6、7英尺长。唉!可怜的“奥列佛先生”不过还好现在养它们的是高顿老爷,一位高顿老爷是非常会爱护马的人。

可惜的是美好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高顿老爷的夫人也就是黑骏马的女主人,突然得了急症这让原本美好幸福的一家人就此分开了。从此以后一家人就再也没有见过了,黑骏马的艰难生活就此拉开了序幕,它见识了世界上各种各样的人,如:酒后拿马出气的人、当然也有温和待马的人、还有凶暴残忍的人……

最后,黑骏马终于回到了一个,像高顿老爷一样的家庭安顿了下来,度过它剩下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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