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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先森观后感500字左右细选50条

时间:2017-11-05 12:12

一、书籍简介

《长袜子皮皮》是1999年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的故事。本书是瑞典儿童文学作家阿斯特里德·林格伦的童话代表作之一。现已译成45种语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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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像许多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品一样,让林格伦蜚声世界的《长袜子皮皮》写作的缘起是:她给患病的7岁女儿卡琳讲故事。1941年,女作家林格伦七岁的女儿卡琳因肺炎住在医院,她守在床边。女儿每天晚上请妈妈讲故事。有一天她实在不知道讲什么好了,就问女儿:“我讲什么好呢?”女儿顺口回答:“讲长袜子皮皮。”是女儿在这一瞬间想出了这个名字。这个火红头发、力大无穷、好开玩笑、喜欢冒险的小女孩不仅有着穿一只黑袜子、一只棕袜子的奇怪嗜好,而且有一个冗长奇怪的全名: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1944年,林格伦在女儿10岁的时候把皮皮的故事写了出来作为赠给她的生日礼物。1945年林格伦将它稍作修改,参加拉米和舍格伦出版公司举办的儿童书籍比赛,获得一等奖。书一出版就获得巨大成功。关于皮皮的书共有三本,多次再版,成为瑞典有史以来儿童书籍中最畅销的。目前该书已被译成30多种文字,总发行量超过1000万册。

主人公皮皮是个奇怪而有趣的小姑娘。她有一个奇怪的名字: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向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能制服身强力壮的小偷和强盗,还降服了倔强的公牛和食人的大鲨鱼。她有取之不尽的金币,常用它买糖果和玩具分送给孩子们。她十分善良,对人热情、体贴入微。她好开玩笑、喜欢冒险,很淘气,常想出许许多多奇妙的鬼主意,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皮皮是非现实世界中的小姑娘,然而她又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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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林格伦——瑞典的民族英雄,94岁高龄的童话外婆。她在1945年步入儿童文坛就标志着世纪儿童——皮皮已经诞生。1958年,林格伦获“安徒生金质奖章”。她的作品被译为86种文字,发行量达到1亿3千万册。把她的书摞起来有1.75个埃菲尔铁塔那么高,把它们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周。她成功地用自己的作品,为全世界的孩子留下了一个又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童年伙伴。“长袜子皮皮这个人物形象在某种程度上把儿童和儿童文学从传统、迷信权威和道德主义中解放出来……皮皮变成了自由人类的象征。”

1907年出生在瑞典斯莫兰省一个农民家里。20年代到斯德哥尔摩求学。毕业后作过一两年秘书工作。她有30多部作品。获得过各种荣誉和奖励。1950年获瑞典图书馆协会颁发的“尼尔斯·毫尔耶松金匾”;1957年获瑞典“高级文学标准作家”国家奖;1958年获“安徒生金质奖章”;1970年获瑞典《快报》“儿童文学和促进文学事业金船奖”;1971年获瑞典文学院“金质大奖章”;此外,她还获得过1959年《纽约先驱论坛报》春季奖和1957年德国青年书籍比赛的特别奖。她在1946—1970年将近四分之一世纪里担任拉米和合格伦出版公司儿童部主编,对创造这个时期的瑞典儿童文学的黄金时代做出了很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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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袜子皮皮》读后感55篇

第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200字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写的是一个诚实的故事。

书中介绍了皮皮虽然九岁没有了爸爸妈妈,没有教养,但她力气大、胆子大、崇尚自由,如:她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打败强壮的大力士,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毫不费力地把鲨鱼抛向远处。更重要的是她还有一大堆数也数不完的金币。她还有两个朋友,是杜米和阿妮卡,还有一匹马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猴子。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无穷。皮皮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她的生活完全自理。她在我的心目中是一个天真可爱、善良的女孩子,她是个力气超人,许多事情都是她自己一个人打理的。我也要向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中生活。

第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300字

读了《长袜子皮皮》这一本书,我觉得皮皮她对自己的生活是自己做主的,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海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运处……皮皮她还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小姑娘,别的小孩有什么东西都不给别人,而皮皮她买了十八斤糖果分给了这里所有的小孩。

还有一次,她和桂米还有阿妮卡来野游,她们遇到了许许多多困难,但是她们一起齐心切力,把那些困难都战胜了。有一次,皮皮和伙伴们一起去了霍屯督岛,在那里她们度过了一次快乐的暑假,在那里打败了一群海盗。

最后,皮皮有离开了霍屯督岛,她们依依不舍得告了别,然后又坐到船上回到了家,她们回来的时候已经过完了圣诞节,但是皮皮又做了一大堆东西,放到了桌上,又去叫了她的朋友度过了已过去的圣诞节。

总的来说,我觉得皮皮是一个勇敢的小姑娘。

第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500字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讲了一个名叫皮皮的小女孩,从小她爸爸失踪,妈妈去世,她一个人独自生活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是受益无穷。我觉得皮皮是个天真可爱、善良大方、力大无穷、独立自主的小姑娘。尽管她有钱,但她一点儿也不自私,懂得好东西要和大家一起分享。她会带上一些金子,叫上杜米和阿妮卡,一起去街上买东西。买了许多的糖果和玩具,大方地分给一大群的孩子们。皮皮看见一个男孩被一群男孩欺负时,她立马教训了那群男孩子,让他们以后不许再打人。这时候的皮皮我觉得她简直就是一个小女侠。皮皮的爸爸后来找到她,想让她当黑人族的公主。皮皮在刚要启程时,顾及到自己离开后杜米和阿妮卡的感受,就不愿意走了。当她爸爸第二次来接她时,她竟然和爸爸谈条件。要求带着杜米和阿妮卡一起去,这都说明皮皮是一个非常重感情的孩子。

我和皮皮一样是小孩,但她的独立生活能力很强。所有的家务活皮皮都是自己干,一切事情都由自己决定。她出生不久就和爸爸走南闯北。而我呢,什么事都由大人决定,而我有时候做事情还要妈妈做。现在虽然我自己洗澡,自己检查作业,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是有的时候我也会偷点小懒,例如喝水喊爸爸妈倒。我是个胆小的女孩,我独自去公公婆婆家的次数很少,每次都要爸爸妈妈送。我和皮皮比起来真是羞愧不如。我以后一定要改掉这些坏毛病,尽量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再喊爸爸妈妈做这做那的了,否则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小孩子。

第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7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作《长袜子皮皮》。

首先我给你形容一下她的外表吧,她是一名瑞典的小女孩。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皮皮不得不这儿一块蓝布那一块红布拼凑起来。她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着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而皮皮一直穿到现在,别的鞋都不爱穿。

皮皮的邻居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他两个又可爱而且学习又好。小男孩儿的名字叫做杜米,小女孩的名字叫做阿妮卡。事情是这样的,皮皮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就变成好朋友,阿妮卡和杜米经常到皮皮家去写作业。还有的时候,比如说周六、周天,杜米和阿妮卡就会到皮皮家来玩哦。对了!差点忘给你说,就是皮皮做鸡蛋饼的时候,她必须得念一个绕口令。不然的话,她做的烙饼就不香。绕口令是这样的,现在我要在这里烙烙饼,这里的烙饼马上就做成,这里的烙饼烙烙饼。还有她在刷地板的时候,她会把两只鞋子一扔,然后自己的脚上穿着两个刷子,像在滑冰场上溜冰一样的。

对了!我还要告诉你,杜米和阿妮卡唱的歌是“夏日里充满阳光,我们走过森林和牧场,一路疲劳又辛苦,啦啦啦,啦啦啦,我们走到哪里,歌声就在哪里飞扬。”皮皮唱的歌下面是这个样子,“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一路走,一路咯吱咯吱响,我的一只鞋,你里里外外水汪汪,请你们相信,他一路都在咯吱咯吱响,公牛是个大笨蛋,我喝着牛奶米粥倒也香喷喷……”

还有就是皮皮在黑人岛上的时候,他便成了那里的公主,杜米和阿妮卡也去了。就是大人们外出打猎的时候,把小孩子留在岛上,遇到了两个强盗,剩下的时候他们都躲在珊瑚大山洞,玩抓石子,他们的工具就是珍珠,哦,忘了告诉你,他们在那里待上十四天都没问题呢,那里有充足的面包果,椰子,香蕉。自从他们从岛上我回来之后,他们的友情就变得更旺了,好了,这个故事结束了!

这个故事教会了我以后要做个善良的人,这样的话你的朋友才多,你认识到的知识也就多了。

第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800字

最近我们家添了个新成员,她不喝我们家的水,不吃我们家的饭,但是我们全家都围着她团团转。她是我们的最爱,她是我们的快乐源泉,是我们茶余饭后睡觉前的必聊对象,她就是能力超凡的长袜子·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她是我们全家从书店请过来的《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的主人公。我们每天都朗读这本书,分享里面的故事,想象里面的人物,体会着皮皮的感受。

我羡慕皮皮,羡慕她去过那么多的国家,见过很多的世面,看过我们所没有见过的奇特的景象。我也去过一些地方,但是和皮皮比起来,我去的地方真是太少了。我羡慕皮皮,羡慕她拥有很多的宝贝,有奇怪的鸟蛋,有镶着宝石的贝壳,有绿宝石的戒指。我也有很多收藏的宝贝,真的很想和皮皮一起分享。我羡慕皮皮有一批马和一个叫纳尔逊先生的猴子。要知道,我想要一只小仓鼠都是那么的难。我更羡慕皮皮,她没事做的时候,没有人催她做作业,她高兴的时候可以举起一批马,她象妖精一样有钱。

我可怜皮皮,虽然她看起来天天很快乐,也很有钱,力气也很大,可以保护自己。可是,她没有妈妈的爱,没有爸爸的保护,没有人帮她洗衣服做饭,也没有人给她讲睡前故事。最可怜的是,她没有上学。虽然我觉得上学有很多的作业和考试,但是上学可以学到很多的知识,可是皮皮不会算术,也就不会写字,她写给好朋友的邀请函里面全是错别字。要是皮皮能够上学学习的话,她一定会更加厉害。

我喜欢皮皮,她是个精灵古怪但又善良的孩子,她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总是有自己的看法,她用自己的机智,不但控制了两个坏坏的小偷,而且很有爱心的让他们自食其力。我喜欢皮皮,她是个打抱不平有正义感的小孩,但是又很好相处,她是全镇小朋友的伙伴。我喜欢皮皮,她是个思维活跃的小孩,她讲的故事千奇百怪,跌宕起伏,把小伙伴们紧紧地吸引住。

皮皮带给我和我们家的远不止这些,我从这本书里知道了很多道理,知道人要有独立的能力,不能依赖别人,但是人又要相互帮助;人要强大,这样保护自己,但是人也不能以强欺弱;人在学习知识和能力的时候,要有自己的主见,但是人不能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而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我们家的新成员皮皮,成了我们的开心果,我们一家都很喜爱这个奇特的外国小女孩。

第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打开维拉维格古拉的大门,走出一位小姑娘——长袜子皮皮。她力大超人,可以单手举马,可以教训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将鲨鱼抛到远处,她就是长袜子皮皮,一个生活在林格伦笔下《长袜子皮皮》书中的奇特小女孩。

《长袜子皮皮》一书是我童年时代最喜欢的读物。它内容丰富,构造了一个渴望自由、天真、善良的天使皮皮。皮皮没有父母,没上过学,但却十分善良,尤其对邻居杜米和阿妮卡十分关心,照顾得无微不至,所以,他们兄妹俩经常去找皮皮玩。记得在杜米和阿妮卡生病时,皮皮几乎每天都会去照顾他们,并且在他们痊愈时主动要求带他们去南海诸岛旅行,在海上对他们关怀备至。我能像皮皮一样关心同学和朋友吗?不!记得那是一个下午,放学了,我像一支离弦的箭似的冲回家,对妈妈请求道:“妈妈下周一要用紫砂泥,帮我买一些。”“好的”说完,妈妈就走到电脑前帮我网购。几天后,我收到了紫砂泥。打开一看,里面竟有5袋,我十分惊讶,不解地问妈妈:“为什么要买那么多啊?我只用一节课。”“你们班上可能有一些小糊涂忘带了,你可以分一些给他们。”“就不!”我把紫砂泥一把抱住,心不甘情不愿地嘀咕着:“凭什么要给他们呀,谁让他们不带呢。”那一刻的我,竟不如一个没上过学的野小孩皮皮,现在想起来甚是可笑。但,那天,我还是听了妈妈的劝告,带去了全部的紫砂泥,分给了没有带的同学,从他们感激的目光中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为别人着想,其乐融融。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和皮皮一样,关心他人,助人为乐。有一次,同学赵启帆在学校突然扭到了腿,我正好路过,便主动走上前去,扶他去医务室,就像皮皮帮助邻居杜米和阿妮卡一样。

读《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中,从皮皮身上学到了许多,从她拾“破烂”中我了解到“垃圾”只不过是放错位置的能源,从皮皮和别人“打架”中我学会了见义勇为,从皮皮在杜米和阿妮卡得麻疹期间对他们进行呵护中我懂得了助人为乐,皮皮身上还有许多优点值得我学习,上述只不过是其中的沧海一粟。阅读《长袜子皮皮》,体验不一样的人生,学习更多的礼仪,不亦乐乎?

第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九岁的长袜子皮皮来到了我们身边。

她有一个装满金币的大手提包,这一点很重要,八九岁左右的孩子已经觉得有钱是一件很妙的事儿。因为,有钱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比如,可以买到糖果、玩具,当然也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匹马。有钱还可以帮助其他小朋友。大人们有钱要赠送礼物总是有各种附加条件的,这种赠予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施舍,让孩子们害怕,甚至让人感到丢脸。而有钱的孩子帮助人就很单纯,给人所需,让人感到快乐。可以自由支配金钱,应该是童年最具诱惑的梦想之一。

皮皮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刚开始的时候是很不错的,因为“在她玩得最开心的时候不会有人叫她去睡觉,在她想吃糖果的时候,不会有人硬要她去吃鱼肝油”。时间久了还是有问题,因为,爸爸妈妈是孩子心上的一块疙瘩,总不能完全抹去,即使说“妈妈是天使,我爸爸是黑人国王”,妈妈坐在天上通过一个小孔看着生活在人间的女儿,“爸爸会造好一只船来接我”也不行。爸爸送的大鞋不合脚也会总穿着,爸爸带着走过的世界成为最深的印象。说起来,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还是怪可怜的,无论他们怎样掩饰失去父母的虚弱。咱们的童话奶奶也触觉到了这一点儿,于是,皮皮的爸爸回来了,真的造了一只船来接皮皮了。这个爸爸与众不同,他真如皮皮所愿,是一个黑人国王。他并不约束自己的孩子,他给她所有的自主与平等。他和皮皮一起打闹比赛。他是一个了解皮皮的大朋友大伙伴。他太符合孩子心中父亲的形象了—————朋友式的英雄人物。

长袜子皮皮虽然是童话外婆林格伦虚构的人物,但我觉得她就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样生活在我的身边。我很喜欢皮皮,我觉得她的童年是快乐的,她每天都开开心心,就算遇到难过的事,都能自己找到快乐。

皮皮的童年是我向往的童年。尽管现在我的学业很繁重,课余时间里还要学奥数。但童年是短暂的,今后,我要多抽出时间玩耍,多结交几个好朋友,要像皮皮一样自信、自强、自立,要拥有一个和皮皮一样快快乐乐,无忧无虑的童年!

第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的书,它是由“童话外婆”之称的瑞典儿童文学大师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女士写的,这本书写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生活的故事。

皮皮是一个有一头红色的乱蓬蓬的头发,袜子一只棕色一只黑色,穿着一双大大的皮鞋,衣服是她自己做的一片红色一片蓝色十分怪异的小姑娘。她今年9岁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住在小镇上,她的妈妈早就去世了,爸爸还是一个海盗,在一次风浪中被风吹到了海里,但他给皮皮留下了一袋金子和一只小猴。因为皮皮有着超凡的自理能力,而且力大无穷,所以她为所欲为的生活着。有些人看出了这事,想让皮皮去“儿童之家”接受教育,可皮皮不愿去还与警察开玩笑戏弄警察。皮皮有两个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在他们的劝说下皮皮终于同意去上学了,可是仅仅上了一天皮皮就不想去了,皮皮不爱上学整天玩耍,还到处惹事生非,有一次皮皮和杜米阿妮卡一起去看马戏时,皮皮又捣乱她一下跳到马背上骑来踢去,与马戏团的大力士比力气,气的马戏团长都想一口气把皮皮吃掉。虽然皮皮很调皮,但是她一点也不自私,她到商店买了十八公斤糖果分给大家还给大家买玩具,这是镇上的孩子们过得最最心满意足的一天。不久皮皮的爸爸来接她了,爸爸已经成为霍屯督岛上的国王,自然皮皮也就成为那里的公主,皮皮因为不忍心在这个绿色的地球上有她的好伙伴们因为她的离去而伤心和哭泣,就没有跟着爸爸去,留下来的皮皮依旧随心而悦的干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后来皮皮带着她的两个好伙伴一同踏上了霍屯督岛,开始了她们新的生活。

我很喜欢皮皮这个人物,因为别看皮皮富得像个财神,可她一点也不小气,自己有好的东西从来都不自私,和大家一起分享得到的快乐比金钱更重要,她还有一副好心肠乐于助人,这是我们这些孩子应该学习的地方。皮皮的缺点就是不爱上学、没文化、没礼貌、满嘴瞎话、戏弄流浪汉,这些又是我不喜欢她的地方,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要向皮皮学习的是什么,不再出现在自己身上的又是什么。

第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写的是一位不同寻长的小姑娘和她的朋友们在一起玩成长的故事——她的名字叫长袜子皮皮。

她长着一头像胡萝卜一样颜色的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鼻子上布满了一个个可爱的小雀斑。她的衣服是她自己缝的,因为蓝色的布不够,所以她补上了红色的补丁,一块红,一块蓝,真像个古怪的小丑。她的鞋子好像比她的脚大好多……

这本书中给我最深印象的是皮皮和她的朋友们在马戏团发生的经历。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小城里来了一个马戏团,小孩们都想去看马戏,他们缠着大人们,带他们去马戏团观看表演。皮皮的朋友阿妮卡和杜米也不例外,也缠着爸爸妈妈想去观看,好心的爸爸给了他们钱,他们想请皮皮和他们一起去观看马戏,可皮皮的爸爸妈妈去世了,她一个人生活,所以不知道什么是马戏,阿妮卡和杜米就向她解释什么是马戏,但皮皮一直搞不明白,最后阿妮卡和杜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让皮皮明白了什么是马戏。他们买了票,进了马戏团,不一会儿马戏开始了,皮皮跳上了表演者乘坐的马背上,跑到了钢丝上,打败了大力士,马戏班主非常的不喜欢她,想把她赶走,最后怎么样了呢?班主没有成功,皮皮还是没被赶走,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告诉你吧,因为皮皮有一个特殊能力——她力气很大,能举起一匹马。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皮皮是非常有趣的人物,虽然有时候很调皮,总会惹出事来,但是她会反省自己,当她做错事的时候,她会狠狠地打自己或者捏自己的耳朵,让自己记住教训,下次不要再犯。

这本书告诉了我,我们要正确地认识自己,受到表扬的时候不要骄傲,做错事情的时候,要铭记教训,下次不要再犯,这样才能做个让人喜欢的小孩。

第1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特别有趣的书——《长袜子皮皮》。

故事讲的事在维洛古拉住着一位奇特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就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那是她自己缝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蓝布不够,她不得不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她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这个不寻常的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

她勇敢淘气,和警察玩拍人游戏,她喜欢爬树,她还敢和强盗打架。

皮皮有一匹马,和一只猴子“尼克松”是她的好伙伴,和她形影不离。小镇上的小朋友们都很喜欢她,她用她所有的钱给小朋友们买糖果吃,她有两个特别要好的朋友杜米和阿妮卡,陪她一起开派对,一起购物,一起玩耍。

皮皮也是一个特别有趣的女孩,她自己制造出一个词语“斯彭克”,她先到甜品店寻找叫“斯彭克”的食品,接着又去了五金店,在那里找叫“斯彭克”的工具,后来,她又去了医院,她以为她得了一种很重的病叫“斯彭克”。紧接着,她又觉得应该是一种怪物叫“斯彭克”。最后,她和她的朋友发现了一只无名的小甲壳虫,叫它“斯彭克”。他们终于找到了这个叫“斯彭克”的东西,你是不是也觉得皮皮特别有趣呢?我也想着自己创造出一个新词呢!

我喜欢故事中的皮皮,她勇敢,独立,有主见,她对人特别友好。她的观点也特别有趣新颖,我喜欢这本书。

第1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

书中讲了一位名叫“皮皮”小女孩。她有着胡萝卜色的头发,梳着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儿,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相当整齐洁白。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直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脚上的一双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超人,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富得像位财神,壮得像一匹马。她的爸爸有点儿不可思议,是南海一个小岛上的国王。

这本书很有趣,也很令人深思。想一想,一个小女孩能照顾好自己,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呀!而且她一个人住在家里,从不浪费时间,把自己的时间排得满满的,是每一天都富有意义。比如,每天早上做运动,下午喝下午茶之类的,数不胜数。她还有很强的组织能力,所以邻居杜米与阿妮卡很喜欢她,后来成了好朋友。后来皮皮到她爸爸统治的小岛当黑人公主的时候,没有因为她是公主而瞧不起她的臣民们,而是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兄弟姊妹看待。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尽可能得帮他。在岛上大人们外出打猎时,来了强盗,皮皮挺身而出,把他们从岛上赶走了。她当公主是名副其实的,她对人民尽到了应有的责任。所以,邻居的妈妈才信任她。一群阿姨在皮皮他们临走前对她说:“你能放心吗?皮皮总有点那个!”而她却说:“也许她不那么好,但是,她有一副好心肠。”

这就是好朋友妈妈对皮皮的印象!相信你读完此书一定颇有同感!

第1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主人公皮皮长着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在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皮皮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举起来。她有分享的高贵品质,她常常用她那取之不尽的金币买来糖果和玩具分给伙伴们。

皮皮舍身救人的精神最可贵。一次,皮皮很早就起来啦,给纳尔逊先生在床上喝了水果汁、吃了小面包,纳尔逊先生穿着它那件蓝色小睡衣坐在那里。这时候皮皮想:已经有好几天没骑马了,骑骑马过一个快活地礼拜天也不错呀,就在她刚骑上马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大喊:“摩天楼失火啦,快救火呀!”皮皮一听,赶忙过去看,只见顶楼上站着两个在哭的小男孩。这时皮皮大叫道:“我需要一根绳子”大家不明白皮皮要绳子有什么用,可还是给皮皮弄来了绳子。

皮皮跳下马,让纳尔逊先生把绳子挂到树上,然后又从地上捡了一块夹板横在绳子上,让两个孩子挑上夹板,这样使两个孩子得救了。

皮皮的生活是多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呀!她把一切烦恼看成游戏,把一切困难看成是对自己的考验。让我们像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的海洋中遨游!

第1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本书讲述了一个淘气的、无法无天的女孩皮皮,她天生神力,可以毫不费劲地举起一匹马。她的母亲早逝,父亲在海上失事,她独自住在一座果园的小房子里。她在地板上和面做饼干,和警察捉迷藏、骑着马上学、爬树……并且和她的两个小伙伴——杜米和阿妮卡。

其实刚开始,皮皮的形象让我觉得怪怪的,硬梆梆的辫子,头发象胡萝卜一样,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牙齿整齐洁白。后来却发现皮皮有许许多多我应该学习的地方,如她从来不用自己的力气来欺负弱小 ,反而皮皮大方,善良,有一次,她上街买东西,买了整整十八公斤糖,她自己没吃一颗糖,全分给了镇上二十三个孩子。还有一次,她来到玩具城门口,看见许多孩子目不转睛地盯着各自期盼已久的玩具,但他们口袋里没有一分钱,只能把这个心愿埋在心里。皮皮看懂了他们的心思,于是,皮皮问了问所有孩子各自想要的玩具,走进玩具城,为孩子们买下了他们想要的玩具。她自己却没有买一件玩具。就这样,皮皮成了全镇孩子的朋友。

皮皮的善良为她赢得了众多友谊。童话故事中勤劳的灰姑娘,善良的白雪公主,赢得了大家的喜爱,而凶恶的巫婆,可恶的贪官,则被人们厌恶,善良的人让这个世界充满了爱。在这里,我要学习皮皮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短处。

第1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长袜子皮皮,里面的皮皮虽然九岁就没有爸爸妈妈了,但是他很勇敢,很聪明,皮皮连一加一都不会,而且他说话七百十九后面就是七百十十,看到这里,我哈哈大笑,妈妈问我为啥笑,我把看到的都告诉了妈妈,妈妈也笑了起来。皮皮力大无比,能举起很重的东西,他的鼻子像个土豆,有在什么事情都会不一样的,他的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他的衣服相当怪,是他自己缝制的,他本来想做成一件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了,他就在这缝了一块红布,在那儿缝一块红布。

他的袜子更奇怪,一只是黑色的,一只是棕色的,他还有两个好朋友,是杜米和阿妮卡,他有一匹马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小猴子,皮皮还喜欢假装说谎话,最牛的皮皮自己还会做饭呢。

读完了长袜子皮皮,我想,我们应该学习皮皮,去帮助身边应该帮助的人,同别人一起分享快乐,幸福。

第1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皮皮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的关爱,在她九岁时,住在维拉维洛古拉里,她很孤独,因为她从小就独立生活,所以她活到现在很不容易,我喜欢她从小就能自力更生。

有一天,皮皮和她朋友去捡破烂,皮皮突然看到一个男孩被欺负了,因为皮皮力气大,他把那些人打了一顿,那些人在也不敢欺负别人了。我喜欢她见义勇为的精神。

还有一天,皮皮挣了很多钱,两个小偷看到了,一到晚上,他们就进屋去找钱,可没找到,他们就去问皮皮,皮皮如实的说了,他俩就去找钱,皮皮想到不对劲,马上起了床,把小偷打了一顿,问清楚他们为啥抢钱,小偷说了,原来是流浪汉。所以皮皮就给他们每人一碗饭和一枚金币。我喜欢皮皮献爱心的品质。

第1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老师让我们看了长袜子皮皮电影,这个电影里有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女孩,还有两个经常被皮皮耍的警察,还有两个不灰心的小偷。

有一天两个小偷被警察抓住了,他们齐心协力永不放弃的想逃出这个监狱,最后他们终于逃出了监狱,又做了很多的坏事情,比如偷钱,打劫等····后来又被抓进监狱了。

皮皮的爸爸送个了她一大袋金币,一个金币就能换一大堆的糖果还有好几个笛子,她的爸爸还送给她一匹身上有白点的马,它非常听皮皮的话。

那两个警察听说有一个小镇里面有一个力大无比的小女孩名字叫皮皮,于是他们两个去了那个小镇找到了皮皮,想要把她抓起来带到一个儿童之家,可是皮皮不愿意去那个儿童之家,所以就把他们两个耍了一遍又一遍。

通过这部电影我知道不要去做坏事,不要去做一些勉强他人的事情。

第1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瑞典著名的作家林格伦的一部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作品,这本书耐人寻味,充满童心童趣。

书中的故事有的让人开怀大笑,有的让人回味无穷。皮皮是一个可爱、特别、有趣、乐观、善良、充满憧憬的小姑娘。她的袜子从脚一直到大腿,一只是黑的,一只是蓝的,她穿的鞋的大小却是她自己脚的两倍,走起路来“啪嗒啪嗒”的。她,就是一位不同寻常的——长袜子皮皮。她力大无穷,可以把鲨鱼抛到远处,可以举起一匹马,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敢和她相比。她很大方,她买了18公斤糖,分给全城的小朋友。她还很调皮。皮皮是一个孤儿,皮皮的爸爸被海浪卷走,皮皮想,爸爸已经漂流到了一个岛上,成了国王,妈妈在皮皮躺在摇篮里的时候就去世了,皮皮感觉,妈妈一定上了天堂,成了一个天使,皮皮总会把一些事情想得很美好。皮皮总是很乐观,觉得世界上没有一个孩子会像她那样幸福。

皮皮有趣的事可多了......她还不愿意自已长大,这本书中妙趣横生的故事表达了丰富多彩的生活令儿童非常快乐。我们要和皮皮一样,好好享受美好快乐的童年。

第1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推荐一本有趣的书,它的书名是《长袜子皮皮》,作者是瑞典的阿特斯丽德.林格伦。

《长袜子皮皮》这部作品讲述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的故事。皮皮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她富得像一位财神爷,身体强壮得像一匹马。她所做的一切老是违背大人的看法,如:不去上学、满嘴瞎话、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更不可思议的是:皮皮的爸爸因为一次航海出了意外,被飘到南海的一个小岛上,做了那里的国王;而皮皮的妈妈在皮皮很小的时候就去了天堂。皮皮的生活也许让成年人不喜欢,或者感到惊讶,但却是孩子们的偶像,因为很多孩子不敢做的事情她都敢做,并且感受到了自由自在的快乐。

读完这本有趣的书,皮皮虽然是个女孩子,她的力气大得让我惊!她竟可以把一根结实的木铁棍折断;竟可以把小偷举到高高的柜子上。我也经常想:我也是个结实的孩子,我怎么就不可以呢?要是我是皮皮,我会怎样生活呢?

不过我还是不赞成不去上学,但我首先会和别的小孩子交朋友,然后和他们一起上学玩耍。

第1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是我看过的字数最多的一本书了,虽然刚开始觉得没意思,但慢慢看下去,发现我越来越喜欢“皮皮”这个主人公了。她的头发是胡萝卜色的,她总是穿着一双比她的脚大一倍的鞋子,她最大的特点就是力气超人,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能和她比。

我觉得皮皮是一个非常奇特的小女孩,她像米小圈一样乐观,又像小豆豆一样可爱,无厘头。虽然没有爸爸妈妈在身边,但她很勇敢、很独立,她才9岁,跟我一样大,她就能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生活,自己做饭,实在太了不起了。再看看我自己,什么都是妈妈帮我准备,而且我还是个男孩子,真的是很惭愧,这点我要向皮皮学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做个真正的男子汉。

皮皮有两个非常好的朋友,一个是杜米,还有一个是阿尼卡,他们一起玩耍,一起野游,一起冒险。当朋友遇到困难时,她马上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朋友,当她要离开维拉维洛古拉的时候,看到朋友们这么伤心,她就不忍心走了,她不想这个世界上有人为她哭泣。她真是个善良的小姑娘。我也要像皮皮一样,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关心帮助我的好朋友。

第2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字叫《长袜子皮皮》的书,它对我的启发很大。书里的皮皮憨厚可爱,虽然她的童年没有爸爸妈妈的呵护,但是她在生活克服重重困难,把自己的生活过得多姿多彩。我特别佩服她的独立、坚强、勇敢。

记得有一次,两个又狡猾又讨厌的小偷溜进了皮皮家,她听到声音顿时眼珠子咕噜一转想出一个好办法,她一边数着金币一边镇定的大喊到:“要么就进来,要么就站在门口,随你的便。”小偷笑了笑说:”就你一个人在家吗?“”不,尼尔松先生也在家。”皮皮回答道。当小偷还不知道尼尔松先生是只猴子的时候便心虚的说:“我们只是想看看你们家的钟。”说着就一溜烟的跑走了。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得出皮皮的机智勇敢。想到我们现在的童年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茁壮成长,有的时候还太任性,不懂事、经常惹爸爸妈妈生气,真是不应该呀!

读了这本书我决定在以后的日子里要向皮皮看齐,做每一件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不管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都要学会独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完成。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做一个像皮皮一样机智、勇敢、独立的好孩子。

第2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长袜子皮皮》,它的作是瑞典人,名叫阿斯丽德.林格伦。

书中的主人翁名字很长,有25个字,名字的开头叫皮皮露达,所以我就简称她为皮皮。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的坚着。她的鼻子像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

皮皮是个善良、勇敢的人,有一天晚上,两个小偷从维拉·维洛古拉经过,他们看到皮皮有很多金币,便想偷她的金币。到了黑夜,小偷蹑手蹑脚地进入皮皮的房子。可是,他们一进去就被皮皮发现了。结果小偷没偷到钱,反而被皮皮教训了一顿。但是她没有将他们送到警察局,而是和他们跳舞,并让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从此小偷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皮皮还是一个十分能干的人,自理能力极强,也很有主见,所有的家务都由她来打理,所有的事情都由她自己决定。这让我很佩服。但是,皮皮不喜欢上学,这点我们不能学习她。

皮皮不想长大,这点和我有点像。因为现在的我可以无忧无虑的玩耍,但是人不能不长大。

我喜欢读书,书可以使我们得到许多知识。

第2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长袜子皮皮她和别的女孩不同,他的爸爸和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和男孩一样顽皮,力气也特别的大,都能把警察抬起来呢!

以前她和船长爸爸一起航海。有一天,她爸爸照常出海,可突如其来的一场风暴把他卷入了无尽的海洋;而她的妈妈在皮皮生下来不久后就去世了。从此之后皮皮就没有了父亲和母亲,全由水手照料。之后,水手们把她送入维拉,维洛古拉。

在那,她与她的小伙伴拉米、阿妮卡过着快乐的生活。皮皮有时搞笑,有时易怒,有时爱恶作剧。她就是一个顽皮的小女孩。她喜欢爬树、做饭(因爸妈去世的早,所以船上的水手就教了皮皮做饭)和捡东西。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皮皮虽然没有爸爸和妈妈,但是她懂得自力更生,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知道什么事情危险,什么不危险;还能和大人一样做家务;可以安排好一天的事。我要向他学习去做一些家务,分担爸妈的辛劳。

第2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书中描写了一个个精彩有趣的故事:皮皮去上学、皮皮接待小偷的拜访、皮皮看马戏、皮皮过生日等等,我被它们深深地吸引着。

这本书的主人公皮皮是一个小姑娘,她长着胡萝卜丝一样的头发,两个硬硬的小辫竖在头上,她的脸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虽然有很多的雀斑但皮皮却不会为此而苦恼。

皮皮有两个玩得最要好、最有感情的朋友,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他们是杜米和阿妮卡。

皮皮坚强又乐观。因为她始终相信自己的妈妈是一位天使,爸爸是一位黑人国王。

皮皮有着与众不同的力气。有一次他去看马戏,打败了世界上最强壮的大力士阿道尔夫。

皮皮勇敢又善良。有一次她把鲨鱼扔远救了杜米,可她却为鲨鱼没饭吃而感到难过:她在糖果店里买了18公斤的糖果,分给那些没钱的小孩吃,还给那些孩子买了各自喜欢的玩具。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皮皮是一个天真活泼、勇敢善良的小朋友,她能独立的生活,自己给自己创造快乐的同时,也带给别人快乐。我想,这也许就是这本书的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作的灵魂所在,她希望孩子们永远快乐。与此同时,我觉得我要向皮皮学习,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地去面对,做一个善良正直的好孩子。

第2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我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读了两遍,里面的故事写得生动又形象,让人看了还想看。

故事的主人公叫皮皮,因为她经常穿着两只不同颜色的长袜子,一双大鞋,所以也叫长袜子皮皮。皮皮从九岁始就孤零零的独自一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她的妈妈很早以前就去世了,爸爸当上了黑人国王,很久也不去看她。她富得像一位财神,壮得像头牛,不去学校上学,满嘴的瞎话,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我最喜欢其中的第7个故事,皮皮看马戏。里面讲的是天真的皮皮演了马戏,接着又打败了一位强壮的大力士,并拿到了一百克朗的奖金。我看到这一幕,对她十分佩服,才九岁的小姑娘居然能将大力士打败。有一次,皮皮看到一些孩子没有得到老师的奖励,她花钱买了很多糖发给所有的孩子,还给没人发了一枚“金”币。自然皮皮就成了孩子们的偶像。

我喜欢看这本书,因为里面的皮皮天真、可爱、善良。我很崇拜她,她很多地方都比我强。她独立能力很强,她能自己做饭,能骑着马去旅行,能自己照顾自己;她很坚强、很乐观,没有爸爸、妈妈,但是她整天乐呵呵的,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她都不怕,从来都不哭,她还用她的善良和勇敢征服了两个小偷!

第2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长袜子皮皮》。主人公的全名叫“皮皮露达。维多利来。鲁尔加迪娅。埃弗拉伊姆。长袜子”,简称“皮皮”。

皮皮不仅名字又长又奇怪,她的外貌也是不同寻常:她有着胡萝卜颜色的头发,土豆似的鼻子,连衣群这儿一块红布,那儿一块蓝布,穿着两只不同颜色的袜子和一双比她的脚大一倍的鞋子。

而且她的经历也非常奇特,皮皮听她的好朋友——杜米啊妮卡的话去上学,她骑着马匆匆地去学校,结果皮皮算术不会,字不认识,画画不认真,歌也不唱,把老师惹恼了。但是皮皮觉得这个老师很好,所以走的时候把一个小金表放在讲台上请老师收下。

皮皮家里来了两个可恶的小偷,在皮皮数金币的时候走了进去。他们把装着金币的背包拿了下来,但力大无比的皮皮又把背包拿了回来。小偷们又陪皮皮“玩”了一会,皮皮给了小偷他们每人一枚金币,还招待小偷们吃了晚饭,把他们送出了门外。

皮皮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她依然活得很快乐,是个大方,爽朗,奇特,力大无穷,总有一些怪点子的人。皮皮古怪的性格使我对这本书入了迷,看着看着就被故事内容吸引了,收情也随之起伏,不过还是得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是她: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太太又一次给我带来了阅读的快乐!

皮皮是我们的好了伙伴,她的事情谁也猜不到。

第2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对朋友的友情可儿真是深啊!和朋友在一起无忧无绿的可真幸福!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次,皮皮和爸爸一起出去玩去海上玩,可是,突然这个时候海面上有大浪把皮皮和他的爸爸给吹散了。皮皮被弄到了海面上得救了,等皮皮醒了后他就四处寻找爸爸可是根本找不到于是皮皮每天都在想爸爸被弄到了黑人国爸爸成为了黑人国得国王,爸爸就会过来接我到时候我就成为了黑人国的公主了。于是她每天都在想让爸爸早一点过来接她。皮皮家旁边有两个小朋友是兄妹,有一次他们看见了有一个小朋友就去了屁屁家和皮皮做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有一次,皮皮的爸爸真的成了黑人国的国王来接皮皮可是皮皮没有走而是留了下来。

皮皮和朋友的友情可真深啊!不论你们是不是好朋友但是你们将来肯定能成好朋友,友情越深,朋友越好,有一次,我在三楼玩,五(2)班的有一个人需要帮助,于是我就帮助了他后来我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了,想做朋友不一定是要付出所有,只需要一时的帮助就可以成为最要好的朋友。

第2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很多课外书,其中最好看的就是《长袜子皮皮》。

这本书主要讲了三个主人公之间的故事,他们分别是皮皮、杜米和阿妮卡。我最喜欢的是皮皮,因为她既勇敢又善良。

皮皮也是一个奇怪有趣的小姑娘,她力大无比。就连一匹马都可以轻易地举起来。她不但能制服凶狠的强盗,而且还用她的智慧对付身强力壮的小偷,她真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女孩。

最好看的就是“皮皮劝告鲨鱼”。皮皮提议去航海,在皮皮的带领下,大家成功地来到了霍屯督岛。杜米想去山上的山洞里采珍珠贝。突然杜米掉进了海里。皮皮却不像其它孩子一样慌得哭起来,而是像箭似的冲向鲨鱼,把鲨鱼扔得远远的。勇敢地救了杜米。

皮皮也很乐观,因为皮皮既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可她却能独立生活,变得更加坚强。

看完了《长袜子皮皮》,我们应该向皮皮学习她的善良、勇敢和乐观。我想:如果可以跟皮皮一起冒险该有多么刺激呀!

第2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大家一定听说过《长袜子皮皮》的故事吧,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孩子没有爸爸,妈妈。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穿着一双又大又长的袜子,一只是黑色的,一只是棕色的,她还穿着一双又大又脏的皮鞋,比他的脚大一半。

有一次,她和她的朋友一起玩。突然,她发现一群男孩追打一个小男孩,她便去阻难拦。这群臭孩子看她是个女孩,便打了上去,谁知皮皮生气了,把他们一个个扔的很远,最后一个男孩还被皮皮扔到了马路边的玩具车里。把车压碎了。

长袜子皮皮告诉了我们,做人做事一定要自信,自强,要勇敢,机智,尤其是女孩子。

虽然,长袜子皮皮只是个传说,但她永远活在我心里。

第2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瑞典的民族英雄——阿斯特丽德的国际爱徒生小说——《长袜子皮皮》。

长袜子皮皮的全名很长,但她更爱叫自己皮皮。她是一个很奇怪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他的鼻子长得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祛斑。鼻子下面长的像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海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

他父亲是一位黑人国王,母亲是一个天使,她自己爱说大话,很富有,他有一大背包金币,她觉得捡破烂很好玩,她见义勇为,他身手矫健,活泼好动,胆大,可以从橡树顶蹦到地上,心地善良,但也可以把强盗吓得落荒而逃。

第3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是在笑声中读完《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的。

书中的小主人公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女孩:胡萝卜颜色的头发,梳着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像土豆似的鼻子上布满了雀斑,她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棕色的,一只黑色的,她的鞋比自己的脚大一倍,光看外表她就不同寻常,这就是长袜子皮皮。皮皮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她不但能自己照顾自己,而且力气大得惊人。在大人的眼里,皮皮可能不是个乖孩子,她很顽皮,不爱上学,还和警察开玩笑并戏弄流浪汉……可是她却有一颗善良的心。皮皮教训了总是欺负弱小的男孩本特;在她过生日时,皮皮给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做了很多好吃的食物;皮皮花了很多钱买了一大堆糖果分给许多孩子吃;她还将咬人的鲨鱼抛到很远的海里去……这一连串的举动让皮皮成了孩子们心目中的偶像,大家是多么喜欢和她在一起呀,有皮皮的地方,就一定会有快乐和永远不停止的游戏。

读了这本书后,我多么希望皮皮能到我们的学校来和我们大家在一起!这样我就能跟你学习怎样照顾自己,以后不再让爸爸、妈妈像呵护温室里的花朵一样对我小心翼翼。我还要和你在一起玩很多很多游戏,那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感觉,是我们每一个孩子内心最向往的呀!我最佩服你的是,遇到困难,你总是乐观、从容地面对。其实每一个人的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勇敢面对,战胜困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收获快乐!

皮皮,你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伙伴们,我们一起加油吧!

第3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一幅作品。长袜子皮皮是一个九岁的小女孩,自幼丧母,她的父亲是一名海盗,但突然在海上失踪了,她一直靠着父亲留下的一袋金币,独自生活在大院子里,过着无父无母的生活。

皮皮失去了母亲,又失去了父亲,如果换成了别的孩子,肯定有问题。在家里,我们都是父母眼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有些十多岁的孩子都比不过一个9岁大的皮皮。我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却一点也不寂寞,因为她认识了邻居家的龙凤胎:杜米和阿妮卡。从此,他们就一起过着有趣的生活。杜米和阿尼卡经常和皮皮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捡破烂,有时还和皮皮一起看马戏。

9岁的皮皮有着不同于同龄孩子的能力。皮皮会自理,饼干、布丁、小面包对她来说早已是小菜一碟。

我欣赏皮皮的善良。有一次,皮皮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去逛小商店,皮皮买了满满小车的糖果和许多玩具,分给那些趴在小商店门口流口水或看着眼直发愣的孩子。

皮皮的勇敢也令我很佩服。有一天晚上,皮皮家进了强盗,皮皮非常勇敢,她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捉住了强盗,并对他进行了深刻的教训。假如换成我,我估计我的魂儿都快没了,或是心都要跑到嗓子眼上了。自己在家时,有一点风吹草动,我都害怕得要命。我还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身上存在许多优点:坚强、勇敢、善良、能自理……希望大家都能够喜欢长袜子皮皮!

第3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非常的有趣,它是瑞典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这本书是一个这样的故事:

有一个小姑娘叫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力迫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很有力气,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去世了,她就一直跟他爸爸航海,后来,她的爸爸也被海浪卷走了,她只好回到原来她爸爸买的房子里,这所房子叫:维拉·维洛古拉。皮皮偶然认识了隔壁房子的两个孩子——哥哥杜米、妹妹阿妮卡,并成了好朋友,他们在一起发生了很多好玩的事情,请你慢慢“享用”。

皮皮是个孤儿,这个消息很快传遍整个城市,叔叔阿姨们都认为要让皮皮去儿童之家,还要上学,于是,两位警察来到了维拉·维洛古拉,皮皮说什么也不去儿童之家,还爬上了屋顶,没办法,两位警察也用梯子爬上饿了屋顶,皮皮一跳,稳稳当当的'来到了地面上,把梯子拿走了,好不容易,一番周折,两位警察从屋顶上下来了,皮皮把他们俩举到了门外,两位警察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他们告诉其他人,皮皮不适合去儿童之家。

有一次,杜米和阿妮卡得了麻疹,为了能让他们病好,他们的妈妈同意让他们和皮皮一起去霍屯督岛(皮皮的爸爸没去世,在霍屯督岛当国王),他们和那里的孩子一起吃香蕉、吃椰子、挖贝壳……还在山洞里玩耍,皮皮用网把鲨鱼赶走了,围出了一块安全地区。还把来抢霍屯督岛的珍珠的基姆和伯克这两个大坏蛋赶走了。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好玩的故事,皮皮很大方,我要向她学习。

第3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瑞典著名的作家林格伦的一部名叫《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受益无穷。

皮皮在我心目中是有着许多优点的孩子。她力大无穷,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敢和她相比,她可以举起一匹马甚至更加重的东西;皮皮勇敢,在杜米和阿妮卡被鲨鱼追赶的时候,奋不顾身的去救她们,狠狠地教训了一顿鲨鱼;皮皮善良,看见弱小者被欺侮时她会挺身而出,解救好人,教训坏蛋,伸张正义;皮皮智慧,在强盗想骗取小朋友们的珍珠时,她识破了强盗的伎俩,并巧妙地惩罚了他们;皮皮能干、独立,一切家务活都由她一个人来打理,一切事情由她自己来决定;皮皮大方,她买了18公斤糖,分给全城的小朋友。

当然她也有顽皮的一面。她不愿意上学,因为她无法理解各种规章制度,她违反纪律却不自知;皮皮满嘴瞎话:她不慎将蛋黄撒到自己头上时就说蛋黄对头发有益,所有的巴西人头发上都涂有蛋黄,所以那儿没有秃子;她为了显示自己见多识广,就说有的中国人耳朵非常大,大到可以当雨披,跑起来就像两个巨大的黄色风帆;她从山崖上跳下学习飞行失败(当然不可能成功),就解释说自己忘记张开双臂了,并且肚子里的烙饼太多……

这就是与众不同的皮皮,或许在大人的眼里她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我喜欢她,皮皮的生活是多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她把一切烦恼看成是游戏,把一切困难当成是对自己的考验。让我们像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的海洋中舞蹈!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也很喜欢皮皮吧?那就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一定会让你收获多多!

第3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又一个暑假了,我读了一本《长袜子皮皮》的书。这本书是瑞典作家林格伦写的。书中的主人公皮皮是一个调皮可爱、勇敢、有趣、爱撒谎、善良的小姑娘。

她的妈妈虽然死了,但是她坚定地认为,她妈妈是天使,在天空中照顾着她。她爸爸掉入海中,但皮皮认为,她爸爸那强壮的肌肉能让爸爸浮上来,并漂到一个小岛,成为那里的白人国王。而她就是公主,她相信爸爸造好了船一定会来接她的。

皮皮是个调皮可爱的孩子。一次,在看马戏表演的时候,皮皮竟然跳到演员骑马的座位上,演员惊讶地看着皮皮。皮皮不顾杜米和阿尼卡的劝告,竟然跳到舞台中间,举起全世界最强壮的人,赢得了一百个钱币。

皮皮也是个勇敢的孩子。在爸爸统治的岛屿上,杜米要去海里捡珍珠,然而,杜米的行动引起了一条鲨鱼的注意,就在鲨鱼快要咬到杜米的那一刻,说时迟,那时快,皮皮跳入海中,举起那条鲨鱼,扔向了远处。皮皮上了岸,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小伙伴们问她:“你为什么哭呀?难道是因为杜米差点被鲨鱼吃掉的原因吗?”皮皮的回答让人感到吃惊:“我不是为杜米被鲨鱼差点吃掉而哭,是因为那条可怜的小鲨鱼还没吃饱呢!”读到这里,我又感觉皮皮是一个既爱护动物又有趣又善良的孩子。

皮皮又是个爱撒谎的孩子。一次,皮皮和杜米、阿尼卡在一起玩耍,一个路过的姑娘问皮皮有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皮皮说了许多那个姑娘爸爸的造型,结果姑娘很高兴,问:“难道你见过我爸爸?”“我没有见过一个这样的人!”皮皮说。最后,皮皮说的那些谎话问那个姑娘是不是真实的,姑娘还没来得及回答,皮皮就扔起拳头,摆出打架的姿势,说:“我知道,你要说,我说的都是谎话。没错,这都是谎话!”姑娘连忙说:“我都相信你!”……最后,他们的“战争”平息了。

看完这本书,我们应该学习皮皮的善良、勇敢,不应该学习皮皮爱撒谎的习惯。

第3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皮皮,她是个孤儿,没有爸爸妈妈,但她很开朗,有着很打的力气!皮皮家边上住着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们是皮皮的好朋友。他的两个好朋友非常有教养。皮皮有一匹马和一只猴子!

原来只有皮皮的两个朋友知道皮皮,但大家很快就都知道了这个孤儿在这里,大家建议皮皮去儿童之家——孤儿院,随后就有两个警察来到皮皮家,这时,皮皮的两个朋友也在皮皮家玩,好戏开始了,两个警察说让皮皮去儿童之家,可皮皮不想去,就跑,两个警察在后面追,可皮皮的两个朋友却在旁边看笑话!皮皮爬到屋顶,而两个警察哪能爬得上去,就拿梯子,爬上去以后,梯子就被皮皮放了下来!两个警察说:“我们可以做朋友!快把梯子架上来。”皮皮把梯子架在屋顶上,等两个警察下来以后,他们觉得皮皮不合适去儿童之家,就走了……

皮皮的生活真是太有趣了!

第3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在学校我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在书中我读到皮皮是一个穿着稀奇古怪的女孩,她的裙子原本想要缝成蓝色的,但是因为蓝布不够,只好七拼八凑的缝上了红布。她的长袜子左边的袜子是蓝色的,右边的是红色的,脚上穿着一双比她自己脚大一倍的皮鞋。她力大如牛,可以举起一只鲨鱼。她的爸爸在一次航海中失踪了,但是她一直认为她爸爸是黑人国王。她妈妈去世了,她总认为她妈妈是天使。到后来,她的爸爸真的漂泊到了一个黑人国,当上了国王。自此期间,她一直一个人生活,一切起居都自己负责。

一个孩子,在一切都茫然未之的时候,谁能自己一个人生活下来?有,她就是皮皮。她一个人度过了两年,她独立,她勇敢。在面对两个盗贼的时候,她临危不惧,她用自己的智慧化矛盾为友谊。她跟盗贼们跳了一晚上的舞。还“大发善心”地给了盗贼每人几个金币。

我们要学习地是她那永远乐观的心理。她并没有因为失去母亲而伤心,食欲不振。她用一颗善良又包容的心去理解朋友邻居。她和整条街的小朋友打成了一片。我们要跟她一样,用心去理解他人。去包容他人。在困境中,我们要有迎难而上的精神,只有相信就会实现。万事皆有可能。

读完了《长袜子皮皮》,我想,我们应该学习皮皮,去帮助身边应该帮助的人,同别人一起分享快乐、幸福。

第3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寒假中我读了“童话外婆”林格伦的《长袜子皮皮》,这里的主人公皮皮是个古灵精怪、善良大方、力大无穷的姑娘,让我印象深刻。

首先她的名字就非常怪,她的全名是这样的: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加尔迪亚。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然后她长的非常怪: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皮皮喜欢的雀斑。她的衣着更奇怪,穿着由一块红布一块蓝布拼成的连衣裙;两条又细又长的腿上,穿一只棕色,另一只黑色的长袜子;脚上的鞋子很大,足足是她脚的一倍……不过,她的自理能力非常强,从小独自一个人能力,把自己的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条,这让我非常佩服。

皮皮有一大袋子的金币,是个小财神,她很善良、很大方,一点儿也不吝啬。有一天晚上,两个小偷光顾皮皮家,皮皮没有报警,她和他们跳舞,还做饭给他们吃。小偷走时,她还给了他们一人一块金币,并劝他们弃恶从善。还有一次进城买东西时,皮皮用许多金币买了十八公斤糖,然后大把大把地分给了馋得直流口水的小朋友们,从此,皮皮和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皮皮力气很大,她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把大力士压在身下动弹不得。有一次她还救下了被鲨鱼追赶的杜米和阿妮卡两个小伙伴,并狠狠地教训了鲨鱼,真了不起!

这本书故事情节丰富多彩、妙趣横生,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也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学会自理,要乐观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做一个既勇敢又善良的孩子。

第3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在书店我挑中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回到家我就和妈妈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这本书是瑞典的林格伦奶奶写的。

书中的皮皮是个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长的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是她自己用红蓝布条缝成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脚上穿着一双比自己的脚大一倍的黑鞋子,她有一个很长的名字,就像它的长袜子一样长。真是个奇怪的,既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和我同龄的9岁小姑娘。

皮皮非常顽皮,经常说谎,她把说谎当成一种乐趣,她说自己的妈妈是天使,爸爸是黑人国王,她还说一个小孩从五月到十月一直不吃不喝都饿不死。但事过之后,她都会承认自己的错。还和两个劝她去儿童之家的警察玩拍人的游戏,使得那两个警察爬上房顶下不来了。

皮皮非常坚强,非常乐观,他的生活都是自己料理。她会在地板上自己擀面,自己做各种各样的饼干,自己努力的挣钱,自己煮美味可口的咖啡,自己做香喷喷的饭菜……,皮皮所做的事情我一件也做不好。

皮皮还是个非常大方,非常天真,非常珍惜友谊的小姑娘。她有两个好朋友,其中一个叫杜米,是个男孩子。另一个是阿妮卡,是个女孩子。皮皮经常做一些好吃的饭菜请两位好朋友一起来家里做客。她们一起爬那棵会长汽水的空橡树,一起玩捡破烂的游戏,一起骑马,一起坐在木柴箱子上讲鬼故事,她们一起去看马戏,皮皮给两位好朋友买了一等票,还不要阿姨找回的零钱。

第3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里面内容丰富多彩。

皮皮是个孤儿,因为她的爸爸在一次航海中被暴风雨卷走了,妈妈也去世了。皮皮她有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洁白洁白的。她的裙子也相当古怪,她的袜子很长,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要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和杜米、阿妮卡成为了好朋友,经常在一起玩游戏等……皮皮的力量也很惊人,能打败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大力士阿道尔夫,轻而易举的把鲨鱼抛到远处,教训那些凶狠的海盗。

皮皮那种热心帮助别人和独立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

第4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的第四篇:皮皮上学了。这篇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天,杜米和阿尼卡有一个共同的想法;让皮皮也去上学,于是这天下午,杜米和阿尼卡到皮皮家劝皮皮上学,杜米和阿尼卡说了很久,皮皮才答应去上学。第二天,皮皮、杜米和阿尼卡一起去上学。开始上课了,老师提问的问题皮皮都回答得太天真,他还是没有上成学。

这篇故事中,讲诉了皮皮上学的故事,皮皮把九九表说成了舅舅表,把乘法说成了剩法,老师实在没法教,可她并没有强迫皮皮认真学,而是让他离开了学校。杜米和阿尼卡做的也很好,他们乐于分享。他们把和蔼可亲的老师分享给了皮皮;他们也把暑假分享给了皮皮。

我希望大家也要向他们和老师学习。

第4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的第六篇;皮皮组织了一次野游。这篇故事主要内容是:杜米和阿尼卡放清洁日假了,他们决定和皮皮一起去野游,他们准备好东西就出发了。先是到了一块草地,渐渐地,他们来到了一扇门前,皮皮双腿一跳就过去了,杜米和阿尼卡也跳进了里面,大门后面是一片美丽的草地,他们找到了一块石头,开始吃东西,正在这时,他们发现了尼尔松先生不见了,他们找去找,找遍了所有可找的地方,却还是没找到,最后,他们在回家的路上,找到了尼尔松先生。

读了这篇故事,我要告诉大家,我们放假时,不要一直在家里看电视,玩电脑,我们要像皮皮那样,和同学一起去野游,玩耍。多锻炼身体,要有一个强壮的身体,才能预防疾病。

第4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寒假中我阅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从她身上看到了真、善、美。她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她总是穿着长到膝盖上的袜子,穿着大人的皮鞋,身上的衣服都是自己缝制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布料不够不得不这一块儿缝红布那一块儿缝红布。她长着一头橘黄色的头发,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直竖着,特别可爱。

皮皮有惊人的力气,能举起一个武壮士,甚至一匹马。她遇到小偷不慌不张,也不报警,而是把小偷们当成客人,给他们喝牛奶吃面包,跟他们一起跳舞,临走时还给他们每人一枚金币,用真诚来感化小偷。

皮皮又是个爱美的人,每次当别人为了雀斑烦恼时,她却说:“哈哈,我的雀斑实在是太漂亮了!”她的乐观精神让我特别欣赏,我也要像她那样好好享受美好的童年。

这本书让我学习到了很多知识,我很喜欢这本书!

第4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一个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一样的小姑娘;一个鼻子像土豆,又有一张大嘴和洁白的牙齿的小姑娘;一个连衣裙是一块红、一块蓝的,袜子也是一只棕、一只黑,穿的鞋整整比她的脚大两倍的小姑娘;一个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轻而易举地就把鲨鱼抛到远处的小姑娘。难道不奇怪吗?她就是——皮皮。如果你想了解她,请跟我一起走进这本书去探索吧!

皮皮的爸爸是一个航海旅行家,但在一次航海中不幸失踪,但皮皮坚信爸爸到了一奇怪的黑人王国,当了那里的国王。而皮皮的妈妈则早已离开了人世,但皮皮仍然相信妈妈在天上当了天使,在默默地看着自己。所以她一直觉得自己非常幸福,有一个国王爸爸和天使妈妈。后来她从爸爸的船上得到了一只装满金币的手提箱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猴子回到了维拉·维洛古拉开始了新的生活。搬到这里以后,她认识了两个乖孩子——杜米和阿妮卡,并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后来她的黑人国王爸爸来到皮皮的身边,带她和她的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到非洲小岛进行了一次难忘的旅程……

皮皮还是一个仗义的孩子,曾经帮助杜米和阿妮卡举起一头鲨鱼扔到远处,才使他们脱了险……这本书让我们学会了自理,懂得了友情的宝贵与亲情的珍贵,以及什么才是可以叫做的幸福、愉快、自由的生活……

第4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在这一段时间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有个叫皮皮的女孩,她有一头红萝卜色的头发,两根辫子向两边翘起,鼻子像个小土豆,上面满是一点一点的雀斑。鼻子下面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嘴巴,两排牙齿雪白整齐。她的袜子很长,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却是黑的。她蹬着一双比她的脚长一倍的黑皮鞋。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能制服身强力壮的小偷和强盗,还降服了倔强的公牛和食人的大鲨鱼。她有取之不尽的金币,常用它买糖果和玩具分送给孩子们。

皮皮是一个孤儿,妈妈在她出生不久就去世了,爸爸也出海没有回来,可是,她从来不相信爸爸妈妈已经去世了。她总是对人说,她的妈妈是一位天使,虽然不在自己身边,但妈妈会在天上时时关注她,爸爸也一定没有事情,爸爸以前是海上的霸主,现在成了某个小岛上黑人的国王,她期待有一天爸爸能够回来带着她去做黑人的公主。

皮皮拒绝别人的同情与帮助,坚持一个人居住。皮皮除了一只爸爸留给她的猴子纳尔逊先生之外还有两个好朋友,分别是汤米和阿妮卡。他带领两个朋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我们要向皮皮学习学会快乐的生活;要学会自己做家务,力所能及的事情自己做,不要总是依赖爸爸妈妈;自己要学会保护自己,面对坏人和危险要冷静,动脑;还要学习皮皮乐于助人的精神,朋友遇到困难或危险地时候,能帮忙的要主动帮忙。

第4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受老师的推荐读了林格伦写得《长袜子皮皮》,林格伦写得长袜子皮皮,自由,幸福,无忧无虑。虽然长袜子皮皮的各种行为让大人们感到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坏孩子,但是杜米和阿尼卡却从心底感到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好孩子。

长袜子皮皮有一双大大的皮鞋,据说那是他爸爸在南非给她买的(难道长袜子皮皮已经知道2010年南非会有世界杯,所以买了一双鞋来踢球)她的连衣裙是由蓝色,红色,黑色很多种颜色组成的。

我非常羡慕长袜子皮皮的房子和她的大手提袋,因为那个大手提袋里装了慢慢一袋子金币,而且,长袜子皮皮的房子,由一个特别的名字,那就是“维拉,维洛古拉”,如果我也由那样一个房子,我想我会整天整夜都睡不着觉。

长袜子皮皮有一个习惯,我认为非常好,那就是他几乎每一天都要捐给是个人每人一个金币,而且有一次,长袜子皮皮在晚上学习苏格兰舞,一直学到半夜十二点,这时,有两个小偷在长袜子皮皮家的外面伺机等候,因为他俩是无恶不做的大坏蛋,虽然他俩现在自身难保,但是一看到长袜子皮皮的大手提包,就立马想到了里面的金币。

当长袜子皮皮睡了以后,这两个大坏蛋进去了,但是他们的动静太大了,所以,就吵醒了长袜子皮皮,但是,长袜子皮皮并没生气,反而给了他们没人30个金币。

从这件事知道,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善良的人,而且她永远在我们的童话世界里,永远的荡来荡去。

第4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童话书,是我有始以来读过的最有趣、最好笑的一部童话书。

主人公皮皮的穿着、打扮和我们普通人来比,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啊!就拿她的连衣裙和长袜子来说吧,连衣裙呢,是皮皮自己缝的,本来想做成蓝色的,可后来蓝布不够,她就得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还有她的长袜子,比一般的袜子要长上好几倍。如果我们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像皮皮这样穿着的人的话,我们都会觉得很有趣、很搞笑。

皮皮不但不和我们一样,而且他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把鲨鱼抛到远处……从这几个例子中,我最佩服皮皮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了,如果大家都像皮皮一样力大超人,那我们的生活中就不会有强盗来欺负我们了,虽然我这样想,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不可能实现,但是我们如果都有正义感的话,那我们不就和皮皮一样力大了吗?

皮皮最让我敬佩的是她的生活能够完全自理和他的身体非常强壮。皮皮如果和我来比的话,那我就差得太远了。我在生活中需要爸爸妈妈来帮忙,就连脱衣服也要妈妈帮我脱。我的身体也和皮皮一样,皮皮的身体壮得像一匹马,而我的身体就虚弱得像小宝宝。

自从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一本童话书以后,我就下了一个决心:以后一定要像皮皮一样,生活自理、身体强壮!

第4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因为皮皮喜欢穿着长袜,所以叫做长袜子皮皮。

皮皮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她爸爸是黑人国的国王,妈妈是美丽的天使,没人照顾皮皮。她居住的地方有两个小朋友,一个是可爱的阿妮卡,另一个是勇敢的卡罗,他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皮皮力气很大,他可以举起一匹马,有一天,他们去看马戏时他把站在马背上的小女孩和马都举起来了。老板把他推下台,并告诉她不要上来捣乱,除非我邀请观众上来参加。

下一个节目是全世界力气最大的大力士表演,老板说:“谁上来和大力士P/K,我就给谁五十元。”皮皮想上去可卡罗说皮皮打不过的,可皮皮非去不可,上去时大力士大笑,说:“就你?”皮皮举起大力士,重重的摔了下去,大力士爬起来惭愧的走了。老板只好给他五十元。对了,皮皮家门前有一棵奇怪的大树,想吃什么就结什么,那棵树有个树洞他们经常在树洞里面玩,那是他们的秘密。

长袜子皮皮的故事好玩吗?

第4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觉皮皮是个胆子大,力气也大的孩子,她从小就失去了爸爸和妈妈。

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变的更好,可是一次也做不到。她去过野外的小岛,参加过杜米家的咖啡宴,总是爱说谎话,能教训凶狠的强盗,打败强大的大汉,举起凶猛的鲨鱼。皮皮是个有钱人,她有一大包金币,一年也花不光。

她的爸爸是个黑人国王,有一次他回到家里见到了皮皮想把她带到黑人王国,可是她最后还是不去了。最后她吃了祖先留下的药,永远不会长大了。通过读这本书我要像皮皮学习遇到困难不害怕,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克服它。

第4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期,我正无聊地翻看书,忽然,一本封精致,色彩艳丽的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映入我的眼帘。顿时,我有一连串的问题在我脑海里翻滚:那个名叫皮皮的女孩穿长袜子吗?她与寻常人有什么不同呢?那双长袜子是什么颜色的?又有什么神奇鬼怪的东西呢?……好奇心驱使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书。

我打开书的扉页,我就看到了一张亲切慈祥的老人照片,她的名字叫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哦,原来这位看上去坚毅睿智,和蔼可亲的老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童话外婆”。不过,“童话外婆”我以前从杂志上也略有所闻,她是一位瑞典的着名童话作家,也被誉为民族英雄。她的作品已被翻译成86种文字,如果把她发行的书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圈,把书摞起来,就有175个埃菲尔铁塔那么高。因此,瑞典人民称她为民族英雄也是当之无愧的。可惜,2002年1月18日,94岁高龄的林格伦奶奶在睡梦中安然去世了,世界文坛的一颗巨星坠落了。然而,当我看到她的照片,那双充满智慧的眼睛仿佛仍像浩瀚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在熠熠闪烁……

崇敬、激动和迫切的心情热烈地在我心中交织在一起,我便兴致勃勃地读了起来。我整整看了一个下午才把书看完。我觉得书中描写的皮皮挺有意思,她是一个奇特,快乐的小女孩。她头发颜色火红火红,脸上长满了雀斑;鼻子像一颗土豆;身上穿着,脚上穿的鞋子比她的脚大二倍;她的袜子从脚一直到大腿,一只是乌黑的,一只是棕色的,走起路来“啪嗒啪嗒”地发出响声。她的力气比全世界人都要大,她能举起一匹马,还能轻而易举地把凶恶的鲨鱼扔出去。可是,她却不肯上学,她坚信:只要快乐就好!因此,她很快交了二个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她很大方,把自己的幸福和他们一起分享,每天快乐,健康地成长着。她爸爸是霍屯督岛的黑人国王,他们都不相信有这回事儿,可这是真的。你也许会问:“这是童话吗?”那我告诉你:是的,这确实是真的童话,因为没有人会把鲨鱼扔到远处,没有人会凭她的大力气,凭她的温柔与小偷跳舞,还大方地赠送给小偷二枚金币,用她的快乐和勇敢征服了小偷……

我觉得书中的皮皮也很像日本作家黑柳彻子《窗边的小豆豆》书中描写的小豆豆一样,是分享快乐的孩子。所不同的是,《长袜子皮皮》是童话,而《窗边的小豆豆》则是纪实。我相信,只要快乐就好。虽然皮皮没有上过学,也不知道什么叫乘法,“药”这个字读成了“yue”。但是,她很快乐,每天和伙伴们玩,无忧无虑。当然,有时候她也会想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比如斯彭克是什么?为什么下雨就一定不能浇花?我想,你也许一时答不上来吧。对了,就是这么一个奇怪、淘气、可爱的怪女孩,也就是本书中的主人公皮皮。她为我们的阅读增添了不少乐趣。

此刻,我觉得林格伦奶奶有如此高产的作品,如此高寿的年龄,也许和快乐有关吧?读完书,我也忽然觉得自己也快乐起来了。我想,我发表的童话小说也是阳光和快乐的。或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也会成为中国的林格伦。

我慢慢地合上书,我又看到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那充满智慧和开朗的面孔,仿佛轻轻地向我们说:“像皮皮一样快乐生活吧,只要快乐就好。”

第5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童话外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长袜子皮皮》我很喜欢看,因为发现很多有趣的事,也知道皮皮是个非常活泼、可爱的小女生,同时也是个力气很大可以简称超人的人。皮皮在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离开了她,她的爸爸是个船长,皮皮从小就跟着他,但不幸的是一次,她跟着爸爸在海上航行可船遇上了龙卷风,皮皮的爸爸失踪了。但皮皮一直相信,她的妈妈是天上一个美丽的天使正在通过一个小洞看着她,她常向她说:“不用担心我会照料自己的。”相信爸爸飘到了一座岛上当了黑人国王。皮皮用乐观看待不幸,是个坚强的孩子。

皮皮不仅大方而且很善良。有一次,有两个强盗来皮皮家偷东西,皮皮并没有报警,而是请他们吃烧饼、和他们跳舞,最后走时皮皮给他们一人一块金币。她有一大袋子金币,是个永远也花不完钱的小财神。她用钱买了两大袋子糖果,分给路边没钱买糖吃的小孩子,孩子们一拥而上把糖果全部抢光了因此皮皮和他们交上了朋友。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的时候也认识了邻居:杜米和阿妮卡并交上了朋友。皮皮胡萝卜色的头发,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长着一个大嘴巴,牙齿整齐雪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是皮皮自己缝的。皮皮有两只宠物,一只是尼尔松先生是一只小猴子另一只是一匹马。皮皮的全名是: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这些,是皮皮的朋友,亲人,宠物,是她的生活。读完《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仿佛融入到了故事里,和主人公一起自由自在的生活。

第5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门开了,一位奇特的小姑娘走了出来:她头发的颜色跟胡萝卜差不多,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像一个小巧玲珑的土豆,上面长满了雀斑。她不吃糖也不刷牙,可牙齿却相当整洁。她的连衣裙更怪,原本想做一件蓝的,可蓝布不够,只好这缝一块红的,那缝一块绿的。她又粗又长的腿上有一双长袜子,一只蓝一只红,她黑色的鞋刚好比脚大一倍。她力大超人,不仅可以轻而易举地举起一头牛,理直气壮地教训海盗,还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鲨鱼扔到远方……这个不同凡响的人就是长袜子皮皮。

有一次她在晚上看书时,两个小偷来袭了。她没有将他们送到警察局,而是和他们跳舞,并让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从此小偷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还有一次,皮皮组织了一场秋游,大家玩得非常高兴,可回来时却发现船不见了。经过再三询问,皮皮说是害怕船湿所以放上了岸。这趟秋游真是有惊无险。

我也要像皮皮一样做一个乐观向上、活泼可爱的人。

第5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讲的是一个乐观、自信、勇敢、善良的小女孩皮皮的故事。主人公皮皮一个人住在维拉·维洛古拉,她的妈妈在她出生不久就死了,她的爸爸也在一次航海中被风暴卷走了,从此,她和一只小猴子住在一座东倒西歪的院子里,开始了独立的生活。

皮皮为了救她的朋友,用她那双似乎有神力的手,与鲨鱼博斗,救出了她的朋友;她拥有很多金币,为了安慰她的朋友,她用金币买了很多礼物,送给她的朋友;皮皮很善良,她的朋友生病了,她天天去医院为她的朋友表演节目,希望她的朋友能开开心心。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要向皮皮学习,比如:我要学习她的独立,以前,爸爸和妈妈要外出时,我不就愿意让他们走;遇到困难时候,学习她与鲨鱼博斗时的勇敢精神;学习她的乐观,快乐生活每一天!

这本书不仅很精彩,而且很有意义,我要向皮皮学习,做一个勇敢、乐观又善良的小孩!

第5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在一个星期天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

皮皮力气很大很大,他的爸爸是一个黑王国的国王,她的妈妈是一个天上的天使,别人有难时皮皮就帮助他们,让他们开心。

有一次皮皮的爸爸把皮皮、皮皮的猴子杜米和阿妮卡送到一个黑人王国去玩,皮皮和她的朋友玩的开心都无法停止了,最好他们回了家。

皮皮很有爱心,我要向她学习,别人有难我就要帮助他。

朋友,你觉得这本书有意义吗?有意义的话一起看吧。

第5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的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长袜子皮皮力气大得惊人,可以举起一匹马甚至更重的东西。

皮皮很贪玩。有一次,她和杜米阿妮卡一起去看马戏。一个节目表演完后,一匹黑黝黝的马走了出来,马背上站着卡曼希塔小姐卡曼希塔小姐站在马上微笑时,皮皮“嗖”的一声,跳上了马背。卡曼希塔小姐很生气,想把皮皮摔下去,可皮皮紧紧地抱着她的腰,动弹不得。班主立刻派警卫拦住了马。第二个节目开始了,这个节目时爱尔维拉小姐走钢丝。皮皮又像上次那样在钢丝上表演比爱尔维拉小姐更棒的杂技。皮皮的天真,单纯,使我哈哈大笑。

皮皮还是个思维奇怪的人。一次。在霍屯督岛,杜米沿着峭壁向大山洞爬去。杜米一不小心掉进了大海。一条鲨鱼游了过来,皮皮立刻跳下水去,将杜米救上来以后。皮皮号啕大哭,皮皮为谁哭呀?皮皮竟为那条鲨鱼没有早饭吃而哭。这样的想法真是令人大吃一惊。

皮皮的生活是那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皮皮在幸福的,快乐的海洋中舞蹈,尽情地享受乐趣。

第5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只要心热就行,心脏在跳动人就不会感到冷。——长袜子皮皮

当我们为应付生活、工作的种种竞争而忙碌时,渐渐忘却已逝的童稚年代,忘却曾有过的充溢心灵的各种异想天开,还好,我们看到了长袜子皮皮,从中寻找出已经被我们丢弃或淡忘了的童年,将儿时的所思所想一件一件收捡起来。

和皮皮一起率真的活着,我们却分明看到了一双湖蓝色的眼睛和我们一起快活地跳动着。从她的身上到处都能捕捉到我们儿时的梦想。绝妙的是,她把我们的梦想都一一实现了,而且是那么自然,那样的顺理成章。

我们长大了,我们是成人了,不愿意长大的药永远只是一个虚构,但是童心是可以永远保留的。在繁忙的尘世,可不可以给自己一点点时间,躲在安静的一角,让这颗心放肆一下。我们要做的就是翻开《长袜子皮皮》,开心轻松地重温旧梦……

一、书籍简介

《最后一课》是法国小说家阿尔丰斯·都德所创作的一部短篇小说,1873年,首版于《月曜故事》。 

《最后一课》讲述的是在普法战争中被普鲁士强行割让的一所乡村小学在上着告别自己母语的最后一堂课,通过一个孩子的眼光来展现整个沦陷区的屈辱和对自己故土的深切的思念。

《最后一课》取材精炼,文字简洁,主题明确,结构紧凑,每段每句都和题目紧相呼应,没有废话,没有闲文,这两千字可说是字字有作用,并且在字里行间蕴蓄了无限深远的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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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阿尔丰斯·都德(1840—1897年),法国现实主义作家。生于一个破落的商人家庭。曾在小学里任监学。17岁到巴黎。开始文艺创作。1866年以短篇小说集《磨坊书简》成名。作者以故乡普罗旺斯的生活为题材,流露了深深的乡土之恋。之后,又发衷了自传性小说《小东西》。1870年普法战争时。他应征入伍。后来曾以战争生活为题材创作了不少爱国主义的短篇。他一生共写了13部长篇小说、1个剧本和4个短篇小说集。长篇中较著名的除《小东西》外,还有讽刺资产阶级庸人的《达拉斯贡的戴达伦》和揭露资产阶级生活的《小弟弗罗蒙与长兄黎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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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后一课》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德国小说家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顽皮、不爱学习,也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命运、民族尊严的男孩形象——小弗郎士。通过上最后一节法语课,他认识到普鲁士军队不仅占领了他的家乡,还要剥夺他们学习本民族语言的权利,使得小弗郎士在心灵上、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上,小弗郎士有对自己的悔恨、有对侵略者的痛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当韩麦尔先生翻开教材,开始讲法语课时,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讨厌的语法,居然“全都懂”,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很容易、很容易”。但是一切都已经晚了。

读完这个故事,难道我们就不能从这个故事里受到启发吗?不,我们能!

这个故事通过一个无知的小学生的自叙,生动地表现了法国人遭受异国统治的痛苦和对自己祖国的热爱,以及争取祖国解放和统一的坚定意志。

读到这里,我忽然想自己,今天的我们和小弗郎士相比是多么幸运啊!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国家,有着良好的学习条件,身边有给我们以谆谆教诲的老师,我们还有什么了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最后一课”结束了,但我明白了,热爱祖国就应该热爱祖国的语言文字。认真学好祖国语言,正是热爱祖国的一种具体表现。今天我们有不少既热爱祖国又认真学好语文的好同学,但不是也有个别嘴里喊着爱国,心里也想爱国,却并没有认真学好语文的同学吗?学了这篇小说,懂得了这个道理,我们就一定要以爱国主义思想为动力,积极自觉地学好祖国的语言文字,同时,还要分秒必争地认真学好一切科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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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后一课》读后感30篇

第1篇:《最后一课》读后感200字

今天,我读了《最后一课》这本书,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感到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小弗朗士的法国小孩,小弗朗士他到学校上学,这却是小弗朗士的老师韩麦尔先生给他们最后一节法语课。因为,可恶的普鲁士人占领了小弗朗士的家乡,小弗朗士连说自己祖国语言权利也被剥夺了。他们以后再也不能说他们祖国的语言,而是说普鲁士人的语言。真实一群可恨的普鲁士人。

我们中国科技不算太发达,至今也没有实现我们中国人的登月梦想。而美国呢?科技日益发达,处处想占我们中国人的便宜。我们要勇于实验,勤动手,动脑。让我们成为祖国的栋梁。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祖国出力,让科技日益发达。

第2篇:《最后一课》读后感300字

小时候,当失去一件可贵的东西,母亲总是哄着我,把我从绝望中带出来。当今天,我读了《最后一课》后才明白什么叫真正的心痛,真正的离别……

《最后一课》这篇课文讲了阿尔萨斯被敌人侵占后,师生们又气愤又沉痛地上了最后一课……读第一遍时,我读不出什么门路,可当我读第二遍时,师生们的沉痛我可以理解,人民们的愤怒我可以明白。敌军们简直如虎如狼!多么可爱的家园被他们的一声号令搞得心灰意冷……我很敌人,恨爱搞破坏的人,更恨那些厚脸皮的“狼狈”!

当我读到韩麦尔先生自我批评时,我就感受到了:老师是爱学生的,小弗郎士也是爱学习的,同时也是爱老师的!

“法兰西万岁!”没错,侵军就是法西斯。幸福的人被敌人赶走,美好的村庄被侵占,这都不是人做出来的!韩麦尔先生的话是对的,只要心中不灭,就算失去家园,失去亲人,仇依然可以报的!

韩麦尔先生,加油!我支持你!永远支持你!

第3篇:《最后一课》读后感500字

读了《最后一课》这篇课文,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战争给无辜的人民带来了什么!或许,有一点还“不错“,就是战争能让一个人瞬间成长。但我想,谁都不喜欢这种”成长“方式吧!

普法战争暴发后,从白发老人到年幼小童,都是那样地爱国!这,使我感动。

我不尽想起了,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人民,也是如此,为了祖国,不惜一切代价。虽然地域不同,种族不同,时代不同,但是战争对人民的损害却是一样一样一样地!

可恶的侵略者,该死的战争狂,无耻的叛国贼,他们是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对不亲父母,更对不起自己的罪人!

我觉得母语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文明的承传载体。如果母语没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将不复存在。因为一国人民语言彼此不通,就是一盘散沙。

那么,外语与母语到底哪个重要呢?

如今这个社会,不学英语你就别想上高中大学,更别想找个好工作了。既然外语如此重要,学外语的人多就不奇怪了。现在连幼稚园都开设英语课了。English成了全球通用的“国际普通话”,其他语种已经受到严重威胁,面临消失的危险……这是不能忽视的。

当法国阿尔萨斯被普鲁士侵占,最后一堂法语课便显得格外重要。“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正道出了亡了国的法国国民心声。

“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第4篇:《最后一课》读后感600字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最后一课。

最后一课是用一个孩子的感观去写的,跟我们学半截蜡烛时期差不多。第二次大战的时候。故事内容,一个孩子带着匆忙的上学步伐来到了学校,他们的法语老师一脸严肃,他得知原来从这节课以后就得要学德语了,不能再上老师的课了,不能再学自己本国的语言了。他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贪恋其它事而不专心学习,老师对大家说这不怪你们,或许是因为我或者你们忙碌到忘了关心你们的父母。他用心的听完了这节课,读完这个故事,会让你感觉,这到底是一个老师在教孩子们法语,还是一个父亲在把法兰西刻在孩子们的心里呢?那是多么伟大的一节课啊?一节难以言喻表达的爱国课。让人有种想要加快脚步,如果事情发生在中国,让我有怎么会舍得不去学习任何一个中国文字的心情,因为这样我更想要努力学习,因为自己经常在写作文时不少字不会写。

我最有感触地是,老师拿出字帖,上面写着法兰西,让大家写的时候。大家十分专心的去写、去拼。坐在他们身后的大人也在念,坐在大家身后的老村长都念的声音都颤抖了。

最后一课给人讲的不仅仅是一节跟老师分别的课,而却像与祖国分别似的。我感觉有很多让人深醒的地方,人生很多可能因为太多花样繁多的东西而分散自己的精神,到发现了已经错过了。应该珍惜现在的每时每刻,它们十分宝贵,也要珍惜自己读书的时间,还有跟熟悉的人在一起的时刻。

更加要珍惜别人对你的付出以及珍惜自己。

虽然这篇文章并不长,但是给我感触还是很深的,可能我懂得后,并不一定能完全做到百分百珍惜,但是我会努力去守护现在的东西。

第5篇:《最后一课》读后感800字

“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这是在阅读法国小说家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时给我感受最深的一句话。是啊,母语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母语没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将不复存在。因为一个国家的人们如果语言彼此不通,那不就是一盘散沙吗?

因为是最后一堂法语课,韩麦尔先生包括阿尔萨斯小镇上的村民,都怀着极大的民族义愤来到课堂上,参与到这庄严而神圣的活动中来、使得课堂气氛凝聚在一个前所未有的焦点上。韩麦尔先生面对这些平常不关心孩子学习的只顾自己干活村民们和这些活泼可爱的孩子们————今后再没有权力学习自己语言的孩子们,激动的情绪就像火山一样喷发出来了。虽然小说中没有详细的描述,但可以想象得出,他最后一课的讲解是充满了对法国、对法语的真挚的热爱之情,饱含着对民族语言深深的眷恋之情,一定是感人至深的。

因为是最后一堂法语课,小弗郎士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动,他面对的严酷现实是他始料不及的,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得小弗郎士的思想一下子高度集中起来,他已经敏锐地感觉到,他不但要失去生养他的这块再熟悉不过的土地,而且还要失去一个民族赖以共同生存下去的纽带————本民族的语言。一种懊悔、愤恨、失落、茫然的复杂情绪,一股脑儿涌上了他的心头。

面对如此不可抗拒的如此冷酷的现实,小弗郎士突然开始感到祖国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他悔恨自己没有好好学习,当韩麦尔先生翻开讲义又讲法语课时、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厌烦的语法,居然“全都懂”,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爱国之心在此时此刻也表现的那么强烈,他一下子成熟了,懂事了,过去讨厌的东西一下子变得那么可爱了,他眼里的一切都跟“祖国”两个字紧紧地不可分开了。

这时的小弗郎士恨不得一下子把所有该学的祖国语言知识都学好。战争中的`人们,无论从白发老人还是到年幼小童,他们都是那样地爱国!这,使我感动。我不仅想起了,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人民,也是如此,为了祖国,不惜一切代价。虽然地域不同,种族不同,时代不同,但是战争对人民的损害却是一样的!

作为教师,我想,我们的任务绝不仅仅是讲好每一节课,更重要的是启迪学生心灵深处的激情,使他们树立远大的志向,把学习与国家、人民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

第6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法国作家都德的着名小说《最后一课》,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最后一课》写的是普法战争后被割让给普鲁士的一所法国乡村小学向祖国语言告别的最后一节法语课。小说通过一个童稚无知的小学生的自叙和他的心理活动的描写,生动地表现了法国人民遭受异国统治的痛苦和对自己祖国的热爱。

其中,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韩麦尔先生。他管教学生很严,总是拿着一把大铁戒尺,但他是一心为学生好,让他们能够把知识记牢。他热爱自己的国土和语言,在给同学们上这最后一节法语课时,他恨不得把自己的所有知识都塞进学生的脑子里。他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祖国的语言是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是呀,祖国的语言是多么地重要,它是我们精神生命的源泉,我们一定要学好我们自己的语言。

我为这些既失去国土又失去语言的法国人感到悲伤。我又被他们争取解放和祖国统一的坚定意志、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而感动!

向顽强的法国人民致敬!

第7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大家应该都知道,如果一个国家丧失了主权,那么对这个国家的人民又意味着什么呢?被他国所奴役,在他国的强权统治之下用他们的生活方式开始噩梦般的生活,渐渐地把母语遗忘,渐渐地沦为强盗中的一分子……不会的,绝对不会沦丧到如此地步!有血有肉的国人哪会这么轻易被打倒,他们的灵魂定会在某个时刻高耸屹立起来……我读这《最后一课》,曾深深地为法国人民的悲惨际遇而伤怀,但是我也为他们感到骄傲,法国人民在都德的笔下如英雄一般,那么勇敢,那么自豪地用他们的法语向世人倾诉着深深的爱国之情。

文章通过描写阿尔萨斯省的一个小学生小弗郎士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上的见闻和感受,真实地反映了法国沦陷区的人民惨遭异族统治的悲愤和对祖国的热爱,还有争取祖国解放统一的坚定意志,集中表现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文中韩麦尔先生说的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每个人都喜爱自己国家的语言。试想:如果一个人连自己国家的语言都说不好,学不了,那么这个人将会多么可悲啊!他下意识里觉得时间很充足,学习机会多的是,反正我天天都在自己的国土上踩踏,反正我天天都在我的同胞交流……他们肯定想不到自己的国家会战败。等到失去的时候才珍惜,难道不是吗?小弗郎士,包括韩麦尔先生,他们都在懊悔曾经没有好好对待自己的校园学习生活,就如同现在的我们总是懊悔童年时代没有好好享

用还觉得那段时光太过短暂……

最终他们是醒悟了,骨子里的爱国情愫蹦出体外感染了大多数整天飘渺度日的人们。他们的灵魂在被剥离身体的那一刻奋起反抗,没有眼泪的哭诉,没有半点哀怨的呻吟,默默地向我预示着,法语将要带领它的人民掀起新的斗争,而且是胜利的。

语言是唤醒大脑意识的最有效的工具,它能传递出人类最为大众化的情感,在民族危难之际,我们的语言奔走相告:不想当亡国奴的,要紧随其后!

第8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我很同情小弗郎士那小镇上的人们,或者说,是很同情“阿尔萨斯”和“洛林”的人们。失去了学习祖国语言的机会是痛苦的,成为亡国奴的日子更是痛苦。

这痛苦,来自于失去。

小弗郎士不久前还对法语头痛不已,然而,短短的时间内,他便觉得“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他的转变使我惊讶,他的爱国热情让我感动,同时,他的情感也给了我一些启示。

为什么人往往在失去某种东西时,才会感受到它的重要,才知道后悔,才知道责怪自己?或许有些东西,失去了还可以再寻回;然而,有些东西是永远也无法寻回的。

就像小弗郎士,他一定会责怪自己当初为什么要贪玩,为什么不认真学习,为什么那么讨厌韩麦尔老师,为什么……其实这种感受不一定在当了亡国奴之后才会深有体会。比如,和形影不离的朋友争吵以致友谊破裂;因为虚伪而失去身边人的信任;为了追逐名利而失去生活的快乐……这时后悔已来不及了。

有了小弗郎士的前车之鉴,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而不要经历痛苦的“最后一课”。

第9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最后一课》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文章主要讲了小弗朗士上学差点迟到,却听到了个坏消息:以后不许上法语课,只许上德语课。小弗朗士忽然觉得自己对法语课堂依依不舍。

读完这篇文章,我被韩麦尔先生所深深感动。韩麦尔老师因为自己的国家被敌人攻占了,他将不得不离开教了四十多年法语课的学校,他在万分悲伤的状态下,十分注重自己的仪表,还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努力坚持给学生上好最后一节课。从“韩麦尔先生今天穿上了他那件挺漂亮的绿色礼服”中,我感觉韩麦尔先生在心里非常重视这堂法语课,即使小弗郎士迟到的时间再长,他也愿意等待下去。他为了让自己的学生不被普鲁士人瞧不起,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知识,一股脑地全塞进学生们的脑子里。他真是一个敬职敬业、热爱学生的好老师。在文章的末尾,韩麦尔老师因为心情过于激动和难过,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放学时因为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学生了,内心悲痛欲绝,他只能打个手势来和学生告别。我从“他使出全身的力量,写了两个大字:‘法兰西万岁!’”中,我感受到了韩麦尔老师身上所具有的强烈的爱国精神。读到这里,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弗朗士,虽然他很淘气,很调皮,但越是这样,我就越觉得他可爱。小弗朗士在最后这节法语课上终于懂得了韩麦尔先生是多么的不容易,自己的祖国又是多不容易!如果小弗朗士这一天真的逃课了,他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这将是他与韩麦尔先生的最后一次见面,也是最后一堂法语课,好在他及时回来上课了。他很有悔过自新的感觉,在这之前他还是一个玩劣淘气的孩子,几乎每一堂课都没上好,总是在想:“算了吧,时间有的是,明天再学也不迟”可是在这最后一堂课上,他却表现得十分认真,好象一下子长大了,“真怪,我今天全能听懂,老师讲的似乎都挺容易。”读到这儿,我情不自禁地联想到了自己,我拥有宽敞明亮的教室;拥有和蔼可亲的老师;还有友好相处的伙伴……我比小弗郎士幸运,可以安心地在教室里上课,课间可以自由自在地游戏……

我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心:我比小弗朗士幸福多了,我一定要好好珍惜每一分钟,认真学习,长大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将来可以为祖国的强盛、社会的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10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最后一课》这篇文章是由法国著名的小说家都德写的。文章主要讲述的是普鲁士战胜法国后,强行兼并阿尔萨斯和洛林两省。通过一个小学生在上最后一堂法文课的所见所闻与内心的感受,表现了法国人们强烈热爱祖国的感情。

文中最感动我的是在这最后一堂法文课中,一辈子不曾上学读书的老爷爷捧着一本破旧的识字课本坐在了座位上,平常上课总是跑神迟到的弗朗士,在最后一堂课中也格外的用心。老师在那一天里穿上了平时过节才穿的礼服,讲的东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在文章的最后,老师因为伤心过度而说不出话来,就在黑板上用尽可能大的字写下了“法兰西万岁”这几个大字。

这篇文章中老师说的一句话对我的影响非常大,那就是:我们阿尔萨斯最大的不幸,就是总把教育推到明天。这句话让我想起了自己,总是把事情往后拖。看了这本书心里真是说不出的难受。

这篇文章不仅交给了我要热爱自己的祖国,还让我懂得了今天的事今天做的重要性。

第11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最后一课》这篇文章是法国小说家都德写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从小弗朗士的角度写出了在最后一节法语课里韩麦尔先生和小弗朗士与以前相比的不同。

小弗郎士在上最后一课之前还是一个贪玩、不爱学习的孩子。早晨上学,他去的很晚,且连老师前边布置的作业是一个字也说不上来。可当老师宣布“今天是最后一节法语课”时,小弗郎士心里万分难过和懊悔,而且非常希望自己可以背下那条分词用法,哪怕付出任何代价。

读到这里,我忽然想自己,刚进初中时候我的成绩还说得过去,可不知什么时候我成绩开始下滑,从第二滑到第6,而且上课的时候还老犯困。人坐在教室,可魂儿都不知道飞哪里去了。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课堂上我无精打采。唉~和小弗朗士相比,我还没有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难道真的要“不见棺材不掉泪”么?

拥有时不去珍惜,失去时才觉得宝贵。最后的一堂课上小弗郎士学得很认真,以至于他觉得老师讲地“似乎挺容易,挺容易”老师讲的,他也全都听懂了。其实每节课都如此,但不同的是小弗朗士的心态。

这最后一课的法语课,在韩麦尔先生爱国思想的教育,爱国精神的感染和爱行为的影响下,小弗郎士变了,他变得懂事,变得爱课本,爱学习了,可最后一课却在不知不觉中上完了,以后的小弗郎士只有靠自己来学习法语了,到了那时,他才开始学会珍惜,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小弗朗士的“最后一课”结束了,我们的“最后一课”还未开始。要学会珍惜你所拥有的,别等失去时才开始伤心、后悔,没有人会等你太久,学会珍惜好么?也许当你开始想

珍惜的时候,你可能无法去珍惜,因为你早已忘记你的初衷,时光是记忆的橡皮擦,一切都会被时光所冲淡,但有个东西却可以在你心中扎根,成长,那就是一颗名叫“爱国”的树。

第12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最后一课》这篇课文,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战争给无辜的人民带来了什么!

普法战争暴发后,从白发老人到年幼小童,都是那样地爱国!这,使我感动。我的心中不禁想起了中华民族在抗日战争中,为了祖国不惜一切代价,虽然我的种族不是一样的,但是我们的损害都是一样的啊!

可恶的侵略者,该死的战争狂,无耻的叛国贼,他们是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对不亲父母,更对不起自己的罪人!

回想起中华民族所受的损失,在南京大屠杀中,我们的南京同胞有30多万遇难,30多万啊,可以想象一下是什么情景,30个人站在一起一看不过是这么多,可是30万呢?人山人海啊,可以想象有多少人遇难了,可恶的侵略者,难道他们在大屠杀的时候就没有想过如果是他们的同胞遇到这样的悲剧是什么感受吗?他们还是一个光荣的人吗?我想,这些答案,我们的同胞心中都有数!

在其他国家也一样,他们的同胞受到了这样耻辱,他们不会有同感吗?难道去逼迫他们学习其他国家的语言他们会很愿意吗?我想,他们的心中都有答案

如果一个人还记住自己国家的语言,就好像有了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第13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这周我们学了都德的一片课文,《最后一课》。学完这篇课文,让我深深的得到了体会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顽皮、不爱学习,也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命运、民族尊严的男孩形象——小弗郎士。通过上最后一节法语课,他认识到普鲁士军队不仅占领了他的家乡,还要剥夺他们学习本民族语言的权利,实行奴化教育,这使得小弗郎士在心灵上、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上,当韩麦尔先生翻开教材,开始讲时,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讨厌的语法,居然“全都懂”,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很容易、很容易”。

就想喊麦尔先生所说的那样,我们的预言就像监狱大门的一把钥匙,我们要永永远远的记住他们!

法兰西万岁!想到韩麦尔先生用尽全身的力量写下的这几个大字,作为躲着的我,都被他这种爱国的精神所打动,现在想想我们是祖国养育了我们,祖国把我们当作掌上明珠一样对待,给了学生力所能及的保护,我们更应该热爱我们的祖国,更应该从现在开始努力为我们的报效祖国做努力。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来不好好学习,来用着宝贵的学习时间去玩耍,我们要去利用这些琐碎的时间,利用骑着一分一毛,来报答组国给予我们的。

第14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我们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繁荣富强,国力强盛。可这不代表每个人都在奋斗、在努力!如今,有多少人真正在勤勤恳恳地努力着?大多数人都在不学无术,为自身利益着想!再想想20世纪初的中国,遭受危机。当时是有一些卖国贼、汉奸,不以国家为重、民族为重,丧尽天良。但当时有那么多中国人积极努力、热爱祖国!虽然没有现在的优越条件,但他们有着梅花般的骨气,有着“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思想,有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英雄气概!以国家为重,以人民幸福为重。为什么!难道只有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再比如说我,每次周末作业都一拖再拖,直到星期天才加紧地补,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一些写?可事已发生,只好熬夜加班。为什么!难道只有等到最后一刻才知道懊悔?

难道你想和《最后一课》中的人们一样?难道你是等着中国灭亡时发奋学习?难道你是想等着危难时刻再悔过?

第15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人们啊,爱自己国家的语言吧!”读完都德的《最后一课》,我禁不住从心灵深处发出疾呼。

小弗朗士,原本是一个贪玩厌学的孩子。甚至觉得普鲁士士兵在阿尔萨斯的土地操练的景象“比分词用法有趣多了。”可是看着他的结果吧——那些普鲁士人会有理由地说:“怎么?你还说自己是法国人呢,你们连自己的语言都不会说,不会写!……”虽然小弗朗士内心无比懊悔,然而,时光匆匆,不会倒流,阿尔萨斯人沦为了亡国奴,不懂祖国的语言成为他们最大的不幸。

联系现实生活,在我们当中,不也有很多似小弗朗士的学生吗?他们讨厌学语文课,不愿学习语法、造句,作文漏洞百出,写字马马虎虎;有的人竟然还将这样的作文作为“得意”大作展览呢;我也有这种习惯。一些学生学社会上那种流里流气的模样,经常口出脏话,造出荒谬的词汇、句子骂人。

这是什么行为?这是对祖国语言的亵渎!一个人,不爱自己的国家、不爱自己国家的语言,该是多么可耻、可恨而又可悲啊!如果我们每人都能够学习,懂得自己国家的语言,正确地运用自己国家的语言,那么站在外国人面前,我们就可以当之无愧地说:“我们是中国人,是炎黄子孙!”我们的祖先创造的文字,比任何国家的都要科学。

人们啊,爱自己国家的语言吧!只有这样,你才能无愧地说:“我属于自己的祖国!”

第16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读了都德的《最后一课》,我心中五味杂陈,有辛酸,也有感动,有难过,也有苦涩。《最后一课》用生动的语言,用富有吸引力的文字,打动了我的心,使我产生了共鸣。

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贪玩的小弗朗士来到学校,却被告知这是他的最后一节法语课。他后悔自己曾经的贪玩,但已经来不及了,新老师明天就会来教德语。此时,对祖国文字的热爱充满了小弗朗士的心……

这个悲壮的故事寄托了作者多少的爱国情感呀!它把我的心也牵动起来。曾经,我对语文并不很感兴趣,有时会觉得错别字无关紧要,阅读练习理解起来十分麻烦。当读完这篇文章,我惭愧得无地自容。每国人民都以自己国家的语言为傲,以自己国家独特的文化为傲,以自己的国籍为傲。一个中国人,怎能不学好汉语、汉字呢?

当读完小弗朗士认真学习法语时,我既为他的改变感到欣慰,但仍忍不住要落泪,小弗朗士再也见不到他的老师,要和他的母语彻底告别。如果我们离开汉语,我们还会是中国人吗?我们已经习惯用母语交流,用母语思考,汉语已成为我们生活乃至生命的一部分,它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

“亡了国当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这句话使我想起了以前的台湾。日本也不准许台湾人民说汉语,但是台湾同胞时刻牢记着汉语,牢记着台湾属于中国,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台湾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我心中的爱国情感油然而生,我们要学好汉语,不忘曾经屈辱的历史。我们要为祖国的发展出力,使祖国成为发达国家,使祖国跟上时代的脚步,使祖国远远领先于其它国家。让我们以祖国为傲,让我们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

第17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最后一课》,我对它爱不释手,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最后一课》是法国著名作家都德的作品,分为《星期一故事集》和《磨坊信札》两个短篇小说集。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最后一课》这篇文章,它以普法战争中普鲁士强行兼并法国阿尔萨斯和洛林两省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小学生小弗朗士在最后一堂法文课时的所见所闻和感想。尤其是马上就要背井离乡还认真地给学生上最后一课的老师,以及老师在黑板上写下的“法兰西万岁”,我心中就非常激动。这是怎样一种爱国精神呀!虽然没有为国捐躯的悲壮情景,但比激昂壮烈的场面更加有震撼力。

我们中国在晚清时期也沦为殖民地,于是许多爱国的人都站起来,奋勇反抗,不畏强敌为祖国抛头颅撒热血,才换来了我们今天幸福快乐的生活和良好的学习环境,我们的今天和小弗朗士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呀!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并且要珍惜现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不能虚度光阴。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而更加努力学习。

第18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曾经,我以为,在我们的小小世界中,每个人都有自私的一面,都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当我学了《最后一课》后,就觉得这种想法是多么愚蠢啊。

做父母的要关心孩子的学习,不要为了赚钱,而耽误了孩子的学习;做老师的也要关心、教育好学生,因为这些孩子们中说不定就有“救世主”呢!

可恶的德国军队,为什么你们的野心要这么大?为什么你们不会安分地守护好自己的国家呢?为什么你们要这么残忍的对待别人?为什么?

你们可否为法国人民想过?国家被人侵略,被人占领会令法国人生不如死!可是为了自己的国家,他们不能死,他们要好好地活着!如果他们死了,法国将不复存在!

家长、老师、,最重要的是孩子们,你们醒醒吧,不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相信,只要你们努力,尽管国家被占领了,但是骨子里还是法国!

可是回头想一想,我还真是没有资格说这些话,我自己都没有以身作则,贪玩得很啊!因为我实在没有什么愁的,衣食住行全靠父母,但是仔细想一想又有一点后悔,因为: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第19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在我们的学习过程中,我们有许许多多堂课,可我们却不曾珍惜。今天,我读了法国作家都德所写的《最后一课》后,使我深有感触。

在普法战争中,法国惨败。一堂法文课再普通有不过,但这是最后一课,文育老农欧塞尔,一辈子都不肯学习,却来听这最后一堂法文课。拿着识字课本像小学生一样认真拼读。小学教师阿梅尔,多少年循规蹈矩的教书,可是在接到占领军不准在学校再教法文的命令之后就穿上节日礼服,精心准备的上完这最后一堂课,听见下课的铃声,他语不成句,拿起粉笔用全力写下:“法兰西万岁。”这平凡的举动产生的震撼了,不亚于同敌人拼死搏斗的英雄行为。小弗兰兹上这一堂课,仿佛一下子懂事了。他这一堂课中所受到的教育,恐怕他这一生受益匪浅。

都德用这些看似普通的事情,却更深的教育着你们这《最后一课》深深地震撼了我,使我被法国人民所表现出的深切的爱国情怀所感动。

读了《最后一课》,我了在那一瞬间变得懂事起来了,我明白了以后的学习中应认真的上好每一节课,学好每一节课,不给自己以后有后悔的机会。

第20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陈毅曾经说过:“祖国如有难,汝应作前锋。”

祖国是我们人民共同维护且神圣不可侵犯的圣地。而在最后一课中小弗朗士因为学不到祖国的语言而感到伤心。

《最后一课》主要讲了因为普鲁士战胜了法国,所以法国把阿尔萨斯和洛林两个省割给了普鲁士。而普鲁士希望这两个省的人忘记法国,所以他们不许这两个省教法语。而宣告下来的前一天,韩麦尔先生给小弗朗士等人上了最后一节法语课。

国家让我们感到自豪,我在想如果我是小弗朗士的话,我该如何抉择,我到底该选择一生都不学习法语,还是学习德语。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因为和学业比起来国家才是最重要的;但同时我也相信有一些人会为了学业甘愿放弃国家的荣誉。毕竟每一个人都是自私的。而《最后一课》表现了韩麦尔先生和小弗朗士等人对普鲁士的痛恨,表现了他们强烈的爱国精神与爱国情怀。我相信法国的阿尔萨斯和洛林两个省,总有一天会回到法国的环抱中。

梁启超曾经说过:“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屹立于全世界,则国屹立于全世界。”少年是国家繁荣昌盛的基础,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长大报效祖国。使祖国母亲免受其外国的侵略。让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加繁荣昌盛,让我们的国家站在世界的顶峰!

第21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今天学了《最后一课》学完后,认为这是一首悲愤的爱国主义交响曲。

这篇文章以小弗郎士的口吻,在最后一课的见间和感受为线索,刻画了小弗郎士和教室韩麦尔的经典形象,反应呢法国沦陷区的人民对惨遭异族统治的悲愤和对祖国的热爱。

第一次初读时,只觉得民族语言是一个民族代表。而罗老说,亡了国的人民,如果还说着自己的语言,保留着自己的文化,实际上就说明这个民族没有彻底灭亡,还在以自己的方式存在着,如果一个民族完完全全丧失了语言,那么,她就几乎失去了她生存的土壤。人们把一个民族在千百年共同生活经历的语言称为母语,意味着语言对民族文化,这个民族就永远存在向心力,不论异族统治多么严酷,这个民族的人再怎样被分离,民族的精神文化随时可以把他们团结到一起来。侵略者只能奴役其身,不能奴役其心。所以民族语言能使民族内部产生凝聚力。

在日本帝国主义占领我国台湾和东北三省之后,也是不不遗余力地大肆推行日语和日本文化教育。他们都是出于同样的目的——在军事占领之后开始文化的侵略奴役!因此可以说对一个民族真正的占领和征服。但这,往往是最困难的。

我们的母语是最伟大的。

第22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星期五下午,我们到餐厅看电影,电影名字叫《最后一课》。故事说的是在汶川大地震中,有一位叫谭千秋的老师,在地震爆发的那一刻,为了疏散同学,失去了逃生的最佳时机。又为了保护未来得及逃走的四名学生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观看演出现场,同学们叽叽喳喳、嘻嘻哈哈,一点儿也不严肃。拍这部电影是为了教育学生的: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不要等到牺牲了,才懂得尊敬。可学生们为什么不感动呢?这与编剧有关,台词很多是从其他电影中套过来的;演员的演技不高,很做作;模拟地震爆发时的场景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假的。其实最糟糕的,就是它的说教成分。谭千秋老师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现在又拍成电影,让人觉得太过了。

作为学生,我们知道人活在世上,无论有多大官职,无论有多少家产,无论存活多久,最后都将归于尘土。不如趁自己年轻做一些有益于家乡,有益于国家的事,这样将来死后也落个好名声。

从古至今,有许多英雄豪杰因为做出了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而流芳百世,他们的精神与品质就成了后人学习的榜样。社会为了继承和发扬这种精神,就张贴标语、喊出口号、——————我觉得吧,光说不练有什么用呢?“学习雷锋好榜样”,现实生活中雷锋并不多见;学习任长霞好局长,当下冤假错案并不少见;学习好书记焦裕禄,官场中贪官昏官越来越多;——————我觉得,树立一个过于完美的形象,反而让大家觉得可望而不可即,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不如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制度,让大家按规矩行事,用身边的平凡人的不平凡的事来教育我们,这样效果也许会好些。

谭千秋生的平凡,死的伟大。这是地震中的谭千秋,平常生活中的老师们只要敬业、爱生,我也觉得他们很伟大。我们生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不必要求所有人都单一的去追求同一种东西。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学生,我们的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我们有我们自己的审美观、价值观,我们不喜欢被说教,过多的说教会让我们在课堂上倒下;我们喜欢去做,喜欢用行动来诠释自己的价值,哪怕像谭老师一样也不怕。

第23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教室里一片寂静,没有人动身,空气仿佛就凝固于此了。所有的人都凝视着黑板上那充满力道的大字,我看见郝叟老头儿的眼角湿润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不知把“法兰西万岁”在心里默念了多少遍,韩麦尔先生依旧保持着那个动作。我慢慢站了起来,郑重地朝那个伟大的灵魂鞠了一躬。紧咬着嘴唇,强忍着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一步一步僵硬但坚定地走出教室。

转头,我望了望那个院子。胡桃树依旧,紫藤也依旧,但明天,明天这里将变得陌生,这里将没有法语,没有韩麦尔先生,没有如今这般灿烂的阳光。

吸一口气,我强制自己离开。

真是见鬼,天气似乎没有早餐那般明朗可爱,连画眉的歌声和面包店飘出的香味也似乎没有早晨那般美好。总之,平日;里我最喜欢的那条散学之路到了今天是那么的惹人厌倦。

走着走着,我忍不住将法语书捧在手里,一遍又一遍地摩挲,它仿佛是世间上最宝贵的东西。

霎时间,我听到了风吹过耳畔的声音……

第24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今天早上,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到看了《最后一课》这部电影,他讲了:

一位叫谭千秋的老师正在给一群高中的学生上课。突然,地震来临了。谭老师在疏散班里的学生后,发现还有四名学生被困在教室时,他马上冲进去让学生们躲在桌子下面,自己却趴在桌子上,用身体挡住落下来的砖块。砖块把他们埋了起来,他们怎么叫救命外面的人都听不到。这时,余震来了。它把谭老师左手的中指、无名指割断了,可他也毫不在乎,却急急忙忙地问躲在桌子下面的学生有没有事。不知过了几天,在一个下午,救护人员终于在一个废墟里找到了谭老师和阿四名同学。当时,四名同学正在昏迷之中,情况紧急。而谭老师,因为失血过多,已经归天了。

看完了这部电影,所有看电影的人都哭着走出电影院。我一边走一边想:“老师真的太伟大了!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要辜负老师对我们的期望!”

第25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今天,我和同学一起来到赫山电影院观看了一部电影——《最后的一课》。

这部电影最让我感动的一个镜头是:在地动山摇时,谭千秋老师为了学生而忘记了个人的安危:他弓着身子,张开双臂紧紧地趴在讲桌上,伴着雷鸣般的响声,砖头、瓦砾、灰尘、石块纷纷坠落到他的头上、手上、背上,顿时血流如注,一滴滴滴在学生的手上、身上。但他咬着牙,告诉学生,不要害怕,自己却拼命地用手撑住讲桌,如同一只护卫小鸡的母鸡。他在废墟中奄奄一息时,没有忘记鼓励自己的学生:他鼓励刘烨同学确定好自己的人生的目标,把音乐当成爱好,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他批评黄婷婷同学没有理解自己的母亲,自暴自弃,鼓励她一定要努力学习。他作为儿子没有忘记让学生捎去给母亲的抚养费。他作为父亲,在临终前交代黄婷婷同学将那幅没有画完的画,画完,交给自己的女儿,并转告她的女儿:爸爸爱她!就这样谭老师在多次余震的摧毁下为了4个学生的生命,他义无反顾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他用自己的英雄壮举,诠释了什么是为人之师;他用自己的行动为学生上了生动的《最后一课》,让我们也体会到了生命的真正的价值。

这让我想起了我自己的老师,老师们为了我们每天起早贪黑,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地工作着。他们备课、改作业经常到深夜。他们无微不至地关怀着我们:有一次我们班24个同学练广播操耽误了学习,吴老师虽然嗓子很哑了,但还是利用中午的休息时间给我们补课。我们班同学生病了,高老师就给学生泡药,并嘘寒问暖。每天放学,老师都叮嘱我们一定要注意安全……想到这些,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以前我没有理解老师对我们爱,现在我要大声告诉老师:老师,我爱你们,从今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了一定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第26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韩麦尔先生还靠着墙壁,目光无神而空洞。小弗朗士恋恋不舍地看着教室,依旧坐在位置上。韩麦尔先生走了过去,叹了口气,轻轻的对他说,“小弗郎士,我可爱的孩子,以后再也见不着你了,但愿你不要忘了我,以及在这里学到的一切。”他的目光有些许期待,拍了拍了小弗郎士的肩,回头走掉,眼中是即将决堤的泪水。小弗郎士慢慢地收拾着书包,一步一步的离开,再见,法语;再见,韩麦尔先生;再见,教室。那些曾经令小弗郎士感到枯燥的法语课本,如今却希望他们永远陪在身边,一想到以后没有机会上法语课了,他的心就蔓延着痛·····

小弗郎士啜泣着走出了教室。草地上的普鲁士兵正在练习,现在看来却十分可笑与滑稽,杜鹃的叫声也出奇地变得令人烦躁。不知何时,天阴沉了下来,市民们一个个叹气着从小弗郎士身边走过。小弗郎士有一种不安,他似乎看到了他们眼中的惋惜与同情。“唉··又是一个不能上法语课的孩子。”“是呀,我的孩子以前那么讨厌学习,现在却争着要看法语书。”“唉···”原来大人也为这件事感到痛心,小弗郎士有点触景生情,突然很想哭。他一边踢着石子,一边痛骂普鲁士人。他走的极慢,在不远出看见韩麦尔先生和他的妹妹正在普鲁士兵的催促下坐上离开的车子。“韩麦尔先生!”小弗郎士奔过去,“韩麦尔先生,你要走了吗?真的再也回不来了吗?”

“不!我相信我一定能回来的!”他的眼中透着坚定,那是对国家的信心!“快点,罗嗦什么?”普鲁士兵有开始催了,韩麦尔先生无奈的跟着汽车离去,探出车窗向小弗郎士挥手告别。小弗郎士心中有悲戚,他越来越厌恶普鲁士,他要报仇,他要保卫祖国!他跑到征兵出,毅然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孩子,你这么小为什么要当兵?”长官有点不可思议。“因为我是法兰西人!”

第27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在前几天,老师发给我一本《儿童文学》,我看了一篇文章《最后一课》。里面的人物——谭千秋,他的所作所为让人感动的泪如雨下。这篇文章是近期发表的。文章的内容大概是讲:在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发生了举世闻名的大地震。在四川省汶川县仅一山之隔的汉旺镇东汽中学成了一片废墟。地震前,在东汽中学高二(1)班的教室还洋溢着同学们的欢声笑语。直到上政治课时,可怕的地震就发生了,教政治的谭千秋老师反应最快。他快速的带领同学们往楼下跑。后来,他听见后面的同学喊了一声:“教室里还有几个同学……”他又义无反顾地返回教室。在教室里,有四个学生因害怕而躲在课桌底下。谭老师用自己的身体死死护住课桌下的他们。不过,他的手被落下来的石头砸成了肉泥。他还鼓励着学生坚强活下去。最后,谭老师还是被水泥板砸死了。当那四个学生知道他们敬爱的谭老师死去消息,悲痛万分。他们立誓要活着出去,把谭老师的故事告诉天下人!还要把老师教他们的最后一课是如何坚强,坚持与舍己为人的精神发扬光大!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深深震撼。谭千秋为了救学生而牺牲了自己的宝贵生命。但是,在生活中,想谭老师这样的人不多。甚至与谭老师相反——他们遇到困难就退缩,还会放弃生命去寻短,去自杀。我看过这样一则报道:有一个妇女,因为她的孩子不见了,她着急过火,就从三楼跳下来而死。后来,她的孩子回来见到自己的妈妈竟然死了,他伤痛欲绝。如果那位母亲不会过火地担忧孩子,就不会发生悲剧了。但是,像谭千秋的人也有:我还记得小时候,爸爸曾经讲过:在以前的人们挖煤矿,随时可能发生大爆炸,生命时时刻刻都受的威胁。有一个煤矿小组在工作。突然之间发生了大火。人们都争先恐后的涌向一个窄小的出口,大家都出不去。这时候,组长来了。他让大家排好队,一个跟一个出去。组长走在最后,被火烧死了……可见,这位组长的精神并不逊色于谭千秋啊!

所以,我们做人要舍己为人,并坚强的活下去!

第28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昨天我们学习了《最后一课》,一篇短短的三千字左右的故事,在文学史上一直是脍炙人口的名篇,它曾给予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读者以强烈的感染,深深得到他们的喜爱。学完之后,我的心中久久不能平平静。

阿尔萨斯和洛林的人本来生活地很平静,但是,战争却无情地摧毁了他们的家园,被迫改学德语,远离祖国的怀抱。

小弗郎士一开始还为学习法语而苦恼不已,短短几分钟内,他的心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这些课本,语法啦,历史啦,刚才我还觉得那么讨厌,带着又那么重,现在都好像是我的老朋友,舍不得跟它们分手了“觉得“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

其中,韩麦尔先生说“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深深触动了我。一个国家的语言是多么重要,一个连自己国家的语言都不会说、不会写的人,还怎么说自己爱国呢?我觉得韩麦尔先生说的很对,语言是一个国家的文化基础,没有语言就没有文明。

我也不得不佩服韩麦尔先生的勇气,他有勇气上完最后一课,为学生灌输最后的爱国意识。如果是我,我很可能连上完最后一课的勇气都没有。

文章中没有对韩麦尔先生的心理变化有很细致的描写,但我们可以推测出,整堂课上,他是有多么的伤心、不舍以及对侵略者的愤恨。

由此,我又有了更深一层的想法;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战争?每个国家都好好相处不行吗?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想必每个人都清楚,可明知如此,为什么还要打仗呢?这是一个值得每个人深思的问题。

第29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是德国著名文学家都德写的一本短篇小说《最后一课》。这篇小说中表现出对祖国浓浓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每每想到或读到它,都令我心情非常激动。

如果说微笑是跨越任何国界的沟通桥梁,那么在任何一个国家,母语则就成为了一个人与人沟通最方便的途径。试问,如果将你说本国语言的权利剥夺,而去学习另一门从未接触过的语言,你会作何感想?又会有何种举动?我想都德的《最后一课》就告诉了我。

故事讲述了普法战争战败国法国的一个小镇里,那里的人民是如何用一种无声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祖国的。

主人公小弗朗士原是一个贪玩调皮的学生,学习不用功,可当他在上这“最后一课”时,他深深地感悟到了国土沦丧的残酷。

这最后一堂法语课,让小弗郎士的心灵受到了的震撼。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得小弗郎士的思想一下子高度集中起来,他已经敏锐地感觉到,他不但失去了这块再熟悉不过的土地,而且失去本民族的语言。一种渴望学习法语冲动,一股脑儿涌上了他的心头。他悔恨自己没有珍惜之前的时间来好好学习,爱国之心在此时此刻也表现的那么强烈。最后一课上,他一下子成熟了、懂事了。这时的小弗郎士恨不得一下子把所有的祖国语言都学好。

而韩麦尔先生,穿礼服,系领结,带礼帽,严肃庄重上了这最后一课,他一反常态,对学生异常温和,他非但没有责备小弗朗士,反而责备起自己。他用祖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来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这样一段话,我几乎可以一字不差地背下来:

下课的铃声打响了,韩麦尔先生站起来,脸色惨白。

“我的朋友们啊,”他说,“我——我——”

但是他哽住了,他说不下去了。

他转身朝着黑板,拿起一支粉笔,使出全身的力量,写了两个大字:

“法兰西万岁!”

他奋力写下的“法兰西万岁”,这就像一个特写镜头充分表现出人物的强烈情感,给人极深的印象。这最后一个动作,充分体现了他的爱国热忱,使他真正成为一个爱国志士。他让孩子们牢记祖国的语言,他唤醒了大家抵抗侵略者的斗志。

想到中国,就在近代,也曾有过日本占领了我国宝岛台湾,强迫台湾人民学习日语的惨痛教训。语言可以暂时改变,但爱国的心永远不会改,日本也只占领了台湾50年,台湾依然是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梁启超曾说过:“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

如今中国已在世界上赢得了一席之地,但是,中国的明天更期待今天的少年。如何让我国五千年的文化延绵流传,不让我们像小弗朗士一样被剥夺母语的自由,我们就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国力,让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之林。

小说从另一个侧面也告诉我们,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要像小弗郎士总把学习拖到明天,如果每天这样,日复一日,到时候当自己想学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知识的学习需要时间,而我们要珍惜现在学习的黄金时代。

这篇小说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落后就要挨打,发展才能自强,我们要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时刻准备着。

第30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最后一课》是一篇小说罢了,第一印象便是一篇高大上的课文,因为它告诉我们要热爱母语热爱祖国。可细细读来,它又何尝不是在告诫我们要珍惜眼前美好时光呢?

小弗朗士的厌学以及贪玩,若说我从没有过是绝不可能的。从前的我厌恶学习,稍遇些挫折便想着逃避,想着放弃。5岁练习游泳,呛了一口水就称病一周,用赶不上课程的拙劣借口逃避游泳。下半年去学键盘音乐,认真练习时,偶尔听到有一个练钢琴的小伙伴说键盘声音不好听,从此我开始哭闹着不学钢琴,键盘乐器就此荒废。类似的事情在我身上发生了许多,若真一一列举出来怕是没数千字说不完。

错过了太多的我还不自知,总想着我还年轻,未来的时间很多。我们可以放纵享乐,课堂上的心不在焉似乎已成家常便饭;心中常常埋怨着父母不近人情,一味地花钱迫使我们学这学那。读完文章,细细回想,才发现我已错过了太多太多。我开始害怕失去,畏惧时光不再。

曾经,我并没有去珍惜过去的岁月,当时的我总想着快些长大。以为长大了就不会被父母唠叨,长大了就可以去做一些平时一直向往的事,长大了就不用面对那些黑乎乎的文字,也不用面对那些凶神恶煞的老师。时光听从了我的意愿,她转瞬即逝,在我没有意识到的时候离我而去。成长途中的我随着知识面逐渐增大,明白了从前我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可笑。如今在成长的路上,值得我为之奋斗拼搏的青春还未曾远去,后悔还来得及。不是吗?我现在拥有健康的家人,良好的教育,安宁的时代。我无法想象有一天失去了这些的我会变得什么样子;无法想象当我碌碌无为的步入成年壮年,再回首现在,是否又会悔不当初?

小弗朗士在最后的一天明白了从前的所作所为多么可笑。可后悔却来不及了,大家都在忏悔着曾经荒唐的行为。

很庆幸,这篇文章被排在了课本中。让我在年少的时候,在迷惘的时候,在让时光白白流逝的时候,读到了它,读懂了它。

少年朋友们,珍惜眼前吧。未来给予你的谁也料不到,虚构于脑海中的美好的未来,现在不去为之奋斗又如何实现?珍惜年少青春吧!不要等人散了,灯灭了,花谢了,蓦然回首,只余下空枝在寒风中轻轻颤动。是的,那棵花树不正是在遗憾着自己开花时的随意?懊恼着自己没有留住当时的风华吗?

于是,想起了一句话:回到那一刹那,岁月无声也让人害怕;枯藤长出枝桠,原来时光已翩然轻插……

于是,永远记住了一首诗: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细读一下《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读后感1

鲁迅是我们都很喜欢的一位作家,也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朝花夕拾》是我们学过一部作品,《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但藤野先生工作是很认真的,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佩。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的一视同仁,这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还有一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死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误。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但对鲁迅不是很好,怂恿他吃冰,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憎恨衍太太。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朝花夕拾》读后感2

每个人都会有自我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我的心里留下了完美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我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搞笑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资料好笑搞笑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厌恶。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完美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完美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3

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能够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十分好看。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述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读后感4

进入初中的前两个月,我拜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这本书。《朝花夕拾》只有十篇散文,篇幅都不大,我只用几天时间就读完了。可是我意识到阅读名著只浏览是不行的,必须细细品味。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我又多次阅读《朝花夕拾》。

鲁迅先生是一个爱国的人,这在《朝花夕拾》中就有很大的体现。在《父亲的病》一文中,鲁迅的父亲得了水肿,鲁迅是一个孝子,为了治好父亲的病,他不惜花大价钱为父亲请“名医”治病。“名医”们用一些奇怪的药引子,比如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一对,还要用“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平地木,败鼓皮丸等。这些药引是多么的荒唐可笑!还有一种药丸,叫败鼓皮丸,因为水肿又叫鼓胀,就用打破的鼓皮去破水肿,也是十分荒唐可笑。直到他的父亲生命垂危时,所谓的名医仍旧泰然自若的开着这样的方子,然而却没有挽回父亲的生命。

文中鲁迅先生批判了这些庸医故弄玄虚、草菅人命的恶行,也下定决心去了日本仙台学习西医。他希望用自己高明的医术去救治那些被庸医所误的病人,由此可见鲁迅先生是很爱人民的。

《藤野先生》讲述的是鲁迅先生在日本留学的经历,当时日本人都瞧不起中国人,认为中国人都是低能儿,鲁迅先生

读了这些,我感觉现在我们国家虽然没有处于危难之中,但我们也要保持一颗爱国之心,从点滴做起,努力学习,使自己成为一个有益于祖国,有益于社会的人,向鲁迅先生学习他老人家的爱国精神。

朝花夕拾》读后感5

《朝花夕拾》是我无意间读到的一本书,但是它却成功地吸收了我,这本书不像是在“看”反而是在“听”。如同有一位朋友在与你侃侃而谈。

《朝花夕拾》是鲁迅创作于1926年的回忆性散文集,它是鲁迅的代表作之一。

《朝花夕拾》共收录了十篇作品,有描写对猫的仇恨的《狗·猫·鼠》;追忆保姆阿长的《阿长与山海经》;批评封建老道的《二十四孝图》;揭露封建家长制阴暗面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全都的《无常》;回忆自己童年趣事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鞭笞旧时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刻画心术不正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缅怀日本老师的《藤野先生》;怀念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的《范爱农》。

最让我喜爱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小小的百草园。百草园虽然只有小小的一块地方,但却充满了情趣。

幼时的鲁迅时常到泥墙根去抓蟋蟀,常常拔起何首乌那接连不断的根,为贪嘴而去摘那带刺却又酸的覆盆子。童心总是充满无穷无尽的好奇与深究的渴望,小小的百草园带给他无尽的快乐,幼嫩的心灵也因此而透亮。

而《狗·猫·鼠》中那只小小的却十分迷人的隐鼠是鲁迅小时的“墨猴”,时常陪伴在他左右,带给了他无穷的乐趣,家里人也十分喜爱它。面长妈妈却“误”将它踩死,还骗他说被猫给捉去了。

《父亲的病》写了旧时的庸医治人,因而医死了鲁迅的父亲。鲁迅用《父亲的病》来表达他对庸医的'痛恨与厌恶。

我认为《朝花夕拾》较为适合在社会中拦的青年们,因为它写出了鲁迅当时内心的感受,令人可以释放内心中的感受。

朝花夕拾》读后感6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7

今天是放假的第三天,我也按照原计划,每天在《朝花夕拾》的册子中读一篇先生的文章。而今天所读便是先生的《二十四孝图》。

先生的这篇文章更像是《二十四孝图》这本古籍的读后感,而我所写的则是先生的一篇读后感的读后感,这边让我感到不少压力了。

先生是新白话运动的领军人物,而这篇文字也是从白话运动入手,先给予那个所谓的绅士冲击,阐明先生对于白话运动的立场。为了加强说服力,先生便以而是读过的《二十四孝图》入手,揭开封建卫道士羊皮下的真狼面目。

为了读通先生的这篇文章,我还将《二十四孝图》的原本在网上找出,加以浏览,让自己更好的能理解先生的这篇文章。“老莱娱亲”,“郭巨埋儿”,“卧冰求鲤”,这些文章都是传扬封建礼教中的“孝”的脍炙人口的文章。

这些“孝”不少都是愚孝,是违背了人性的孝道,甚至是为了人颂之为“孝”而“孝”,封建时代也讲求“礼仪孝悌”,但是这些所谓的“孝”实在无法用当下的孝道观念所去衡量。郭巨可谓至孝,家里贫困,孝母之心值得称赞,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实在违背了人本观念。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这样的故事在书中随便翻翻举目全是!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这样一种封建的吃人的礼教,实在让人感到可悲!

孝乃百善之首!作为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国,理当传承发扬!但这样的愚孝是可悲的,而捍卫这些的披着羊皮的卫道士们更是可耻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8

王安忆说:“生命不过一场记忆。”谁又不是活在记忆中呢?《朝花夕拾》是鲁迅儿时与青年时的回忆。

在《藤野先生》中,我从鲁迅为了防蚊子用被子盖住了全身,用衣服包了头脸,看出了鲁迅的吃苦耐劳。从中,我回想到了夏天,我在房间内睡觉,因一只小蚊子而抓狂,无法入睡。而鲁迅当时在客厅中,那么多蚊子还能想出办法,安心睡觉,为此,我对鲁迅敬佩不已。鲁迅一生有过这么多老师,但是在其中,授课时间最短的藤野先生却是鲁迅认为在心中第一的老师。这可看出鲁迅是多么感谢藤野先生啊!在日本学生欺负鲁迅的时候,藤野先生却站在鲁迅这一边。分别时,藤野先生把照片当做礼物送给鲁迅,当时照片可是十分珍贵的。我知道了在一个人遇到困难时,当别人给予他帮助,那个人就会终身难忘。

《琐记》的城中,衍太太十分令我厌恶,他庇护小孩,看似令小孩十分喜欢,却是在害小孩。就比如:鲁迅十多岁时,与几个小孩子比赛打旋子,看谁旋地多,衍太太就从边上计数,让小孩转。一个小孩摔倒了,他的婶母又刚好走来,衍太太马上换了一张脸,说:“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可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这令我十分不爽,竟然有这么不要脸的人,表面一张脸,令小孩子喜爱,里头又是一张脸,令人讨厌。

在《父亲的病》中,鲁迅执笔为武器打击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迷信思想。我从中也看出了鲁迅的艰难,一个小孩,面对一个故弄玄虚的庸医,在父亲去世的压力下被欺骗,看出了鲁迅当时的无限心酸。

拾起朝花,就是拾起了鲁迅童年的回忆。

朝花夕拾》读后感9

读《朝花夕拾》,我真正领悟到,正是大自然和淳朴的乡民给了幼年鲁迅美和爱的启蒙,使他拥有了一颗丰富细腻而向往美好的心灵,并丝毫没有因为岁月的流逝而变得粗糙麻木。以致二十多年后当他回忆起故乡的旧事与童年的乐园,哪怕是对其中的一草一木,依然充满了深深的眷恋。

鲁迅先生留存于世的诸多作品,《呐喊》《野草》《故事新编》等,今天读来依然令人难以释怀。在如今物欲横流的尘世中,人们夜以继日地为名利而奔波劳累,为情感而困惑烦恼,又有多少人早已忘记了花草的芬芳,鸟儿的啁啾,忘却了人始终是来自自然而又归于自然的“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规律呢?

在喧嚣嘈杂的都市中,在容易迷失自我的生活里,送你一本《朝花夕拾》,愿你的心情变得平静而释然。正如书名“朝花夕拾”,这本书就是在长大以后,把自己小时候的琐屑一点点拼凑起来。每个人都能够做到的事,因为有了爱,鲁迅做的最好。

迅的名字,在中国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世界上非常有名的文学巨匠,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少年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觉到好象在一位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朝花夕拾》读后感10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晚年的时候,回忆过去写的一本书。从书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早晨的花,到了晚上再把它拾起来。多么美妙的名字!

鲁迅先生是近代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和文学家。他的作品不求语言华丽,只求能抨击人心。在朝花夕拾这篇文章中,《藤野先生》这篇文章令我感触很深。一开始,我并不认为藤野先生是一个很好的老师。但是后来经过鲁迅先生的描写,我深刻的体会到藤野先生的为人,他和其他日本人包括有些中国留学生不一样。他并没有嘲笑或者看不起中国人,而是很认真的教每一个学生,他教学很认真严谨,哪怕是鲁迅先生的一个血管图画的不准确,他都要亲自告诉鲁迅。因此我很佩服藤野先生。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联想到了在中国抗日战争以前,有一位加拿大的白求恩大夫来到了中国,他兢兢业业的工作,“救死扶伤”成了他的最高使命。在面对即将爆发的战争时,他也毫不退缩,丝毫没有回国的意愿,而是坚持留在了中国,最终在为病人手术时不幸被感染,不久便离开了人世……

藤野先生和白求恩医生,他们都为了自己的使命拼搏着、奋斗着,而且有着超越国界的博大胸怀。这不仅让我感动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我想:我们现在作为一名学生,最大的使命不就是利用这青春的大好时光好好的学习吗?就像鲁迅说得那样:“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便使我忽有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再继续写一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在想要放弃时,我们应想想身边辛勤的老师时、我们应该想想身边含辛茹苦的父母时,便更应该努力的学习,努力完成作为一名学生的使命——好好学习!

朝花夕拾》读后感11

《朝花夕拾》是鲁迅追忆青少年时期难忘的人和事以及对师长的怀念,童年时期故事的一本书。这是中国近代散文的佳作,文笔深沉,生动地描绘出清末的生活画卷。在晨曦与黄昏交替更织中,在看不清的路上前进,拾起路边的花,放进思想的背篓。

其中,让我最为百感交集的,是《父亲的病》这一篇。在《父亲的病》这篇中,那些“名医”们的药引子全是稀奇古怪,带有浓重的迷信色彩,什么“原配的蟋蟀一对,经霜三年的庶,败鼓丸子”全无半点疗效,最终让鲁迅的父亲撒手人寰。在我看来,那些所谓的“名医”的本质是草菅人命、毫无医德的庸医,钱,才是他们的最终目地。鲁迅正是通过叙述这件事,来洞穿当时医道荒诞乃至罪恶的本质。

鲁迅曾因父亲的病迟到的原因,在桌子上刻下了“早”这个字,来提醒自己不能再迟到,我想,鲁迅的父亲应该感到非常幸福。现在,只要一提到鲁迅先生,我就会想起那个“早”字。这个字不但提醒着鲁迅,还提醒着我们应该早起勤学,不落后于他人,更提醒着当今我们中国要做到比他国更早发展各方面的水平,科技、军事、文化、经济等等,只要我们更早、更努力地发展,一定能取得飞跃性突破,在世界上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其实,鲁迅的父亲的离世看似是医德医道的低下,更根本的原因是当时医疗水平的低下,才导致鲁迅的父亲的病情越拖越严重,最终撒手人寰。当今的中国,医疗资源是人民健康的保障,想想看,一个多病而又寻而无医的国家怎么富强起来?我们需要合理地处理医疗问题,人民才能健康。

由此可见,医疗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又耐人寻味的问题,要想尽快让“白衣天使”遍布各地还是有难度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12

我家书橱里有一本书——《朝花夕拾》,它是鲁迅先生的一本杂文集。刚看到时,我被书名所吸引,一直想读一读,只是觉得年龄还小,怕自己读不懂,所以这事就一直搁着。直到今年暑假,我又看到了这本书,我毫不犹豫地拿起来看了。

书中让我记忆比较深的一篇作品是《腊叶》。深秋时节,作者绕庭前的枫树徘徊,忽而看见一片有着斑斓色泽的病叶,便把它摘下来,夹进刚买的书里。从而使这片病叶有幸没有和群叶一同飘散。

从文中可以看出作者略带哀愁。“但今夜它却蜡黄似的躺在我的眼前,那眸子也不复似去年一般灼灼。”如今的枫叶已不像去年那般有着斑斓的色泽了,颜色也是蜡黄的了。“当深秋时,想来也许有和这去年模样相似的病叶的罢,但可惜我今年竟没有这赏玩秋叶的闲余。”从去年到今年,短短一年,作者的变化竟如此之大。作者似乎是在感叹时间的流逝,改变了太多原本美好的东西。

“雪是雨的精魂。”作者在《雪》中这样比喻到。江南的雪,隐约着青春的气息。花呀,蜜蜂呀,蝴蝶呀,堆罗汉的孩子呀,使得这雪景有了绚丽的生机更加令人难忘。“在晴天之下,旋风呼来,便蓬勃奋起,在日光中灿灿的生光,如包藏着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是啊,这就是雪,更是雨的精魂!读到这段文字,我觉得体内沉睡的细胞似乎重又苏醒,正要带领我去拼搏!

《朝花夕拾》,我觉得它就是触及灵魂深处的文学,它带给了我思想上乃至精神上的鞭策。读完它,读懂它,我似乎对人生的意义变得更加明白,更加透明了。

朝花夕拾》读后感13

《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朝花夕拾》读后感14

《朝花夕拾》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刚听说要读朝花夕拾时我的内心对它是带着一丝抵触的,因为很多人都说看不懂。但直到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这本书非常的好,是对当时的中国社会的讽刺,以及对当时愚昧麻木的普通中国老百姓的呐喊。如其中提到长妈妈,鲁迅是对长妈妈十分怀念的,比如她为鲁迅买的书,但有时鲁迅却瞧不起她,是因为她的愚昧,笃信鬼神,十分的迷信,这是当时广大中国劳动人民的缩影,因为他们的生活困苦,所以不得不把精神寄托在神灵上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这跟鲁迅先生的《故乡》中所描绘的闰土也是一样的。

还有一篇我记忆比较深的是关于鲁迅先生对于猫的看法,这是一篇讽刺意味很浓的杂文,作者通过形象的比喻,猫,鼠,狗介质不同的人,讽刺意味十足。是对当时的学术界的批评,也是对白话文的倡议,是我最为喜爱的一篇文章。

还有一篇就是在我们语文书上的藤野先生,是记录鲁迅先生在日本仙台学医事的事情,作者讲述了当时清国留学生在外国被欺辱,称为低能儿,并遭到无辜的排遣,嫁祸,冤枉,同时塑造了一位医学老师藤野先生,他对人公正,为人真诚,正直,深受鲁迅先生的喜爱。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生命感悟,让我们一起去领悟,去了解那段历史,那个社会。

朝花夕拾》读后感15

手捧着脍炙人口的巨作——《朝花夕拾》,擦拭上面久矣的尘埃,轻轻翻阅起来。

这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中写下的。老了,累了,倦了,品味起年少的童真,想必也不再是年轻的滋味了吧?

鲁迅先生的童年也并不乏味,他虽是乡下人,却可以随城里人一同上学;它有趣味横生的百草园;他在雪地捕鸟;他在上课时偷偷画画。似乎鲁迅的童年是在一首圆舞曲中结束的。“枯燥,乏味”则是鲁迅先生对书屋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就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从这本《朝花夕拾》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似乎感染了我,让我看到自己童年的光辉事迹。

小时候,我经常坐在外婆家的河岸边,看见古老的大桥下边,向着我游来一只只小鸭,歪着脑袋,掰着手指数“一只,两只,三只,五只……”喜欢把外婆洗好的衣服丢进脏水盆,想到这儿,心中有些窃喜,似乎是一个小阴谋得逞了。

鲁迅先生的童年趣味横生,而鲁迅先生的中年更是为国奉献。他非常具有战斗精神,他用他的一支笔与敌人进行战斗,他创作了大量作品,如小说集《呐喊》、《彷徨》,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他还翻译了许多外国文学家的作品,如苏联作家法捷耶夫的长篇小说《毁灭》,还有《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等。鲁迅先生,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以笔作枪,写出了旧中国的弊端。如今的我们,应该好好学习,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奋发努力。独酌花酒释胸竹寒衣不胜暑朝花夕拾谁归属甜酸咸辣苦看过的回忆录,大都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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