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籍简介
《肖申克的救赎》是美国作家斯蒂芬·埃德温·金的中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收录于小说合集《四季奇谭》中,副标题为“春天的希望”。
该作讲述银行家安迪,被当作杀害妻子的凶手送上法庭。妻子的不忠、律师的奸诈、法官的误判、狱警的凶暴、典狱长的贪心与卑鄙,将正处在而立之年的安迪一下子从人生的巅峰推向了世间地狱。而狱中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迫使忍无可忍的安迪终于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越狱而出,重获自由。当翌日典狱长打开安迪的牢门时,发现他已不翼而飞,预感到末日来临的典狱长在检察人员收到安迪投寄的罪证之前,自杀。
监狱作为故事背景带有寓意性,以安迪、典狱长、狱警和囚犯们所构成的这个世界,本身就是错谬、混乱的。安迪是一个无罪的好人,却被关进监狱接受改造。肖申克的几任典狱长没有一个是清白的,但他们却在那里颐指气使,教化训导着无罪的安迪。在这样一个错谬、黑白颠倒的世界,现代派作家笔下的人物通常会自甘堕落或精神崩溃,而斯蒂芬·金塑造的安迪却像一只浴火后重生的火凤凰,健康自信地飞出了炼狱的火坑。这样的结果同样寄托着作者要使荒原上的人们坚守善良人性并“振奋”起来的创作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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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的背景是20世纪30年代,那时,“美国的政治腐败已经迟到了商人面前”,甚至波及到了监狱。故事中,年轻的银行家安迪因为妻子和她的情人被杀而被判无期徒刑,由于监狱的腐败,他在真相即将大白的情况下仍然得不到昭雪,反而在肖申克监狱饱受了各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摧残。然而,安迪并没有被多舛的命运毁掉,他经过20多年水滴石穿般地不懈挖掘,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从500码长的污粪管道中爬出,重获自由,在墨西哥海边过上了自由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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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斯蒂芬·金(Stephen King),1947年9月出生于美国缅因州一贫困家庭。在州立大学学习英国文学。毕业后因工资菲薄而走上写作之路。70年代中期声名渐起,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恐怖小说大师”。
自80年代至90年代以来,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他的小说总是名列榜首,久居不下。他是当今世界上读者最多、声名最大的美国小说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成为好莱坞制片商的抢手货。1979年,在他32岁时,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今天,他的每部作品的版税,均逾千万美金之巨。
斯蒂芬·金的作品,超越于传统的恐怖小说。他不靠具体的意象来获得恐怖效果,而是通过对事件气氛的营造来震慑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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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25篇
第1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500字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主人公安迪排除万难爬出排污管道,脱离监狱重新获得自由,在那一刻,雨水冲刷的不只是身上的污水,也是真正的内心得到重生的喜悦。一颗向往自由的心灵,永不泯灭的希望的升华。
其中还有几个画面都印证了自由的美好,救赎二字我想就是由此得来吧。
其一:安迪敢于出头利用自己所学帮狱警逃税成功,他的要求是为他的伙伴们来几瓶啤酒,喝着冰镇的啤酒享受着屋顶午后的阳光,这个画面简直美极了,让人一瞬间忘却了他们是被判终身监禁的牢犯。
其二:通过自身的优势,混进了图书馆,还是为狱警们做些逃税的事,同时由于他的坚持实现了扩建图书馆,有一段是安迪播放音乐的镜头,狱友们听到音乐脸上的惊喜安迪脸上的安详,仿佛是在自家小院欣赏一般。
其三:安迪他收了一个狱友学生认字,从最简单的字母教起,并最终通过考试,这些都是最好的救赎。
监刑期满,老布和瑞德出狱后的两种人生形成鲜明的对比,老布就像影片中所说的体制化 一开始我是不懂,看着看着就是说被规范化,上个厕所就要报告,不报告他难受甚至不习惯,这样的人生没有了自我,就像机器一样,没有目标漫无目的,最终他选择了不归路来释放自己的灵魂。瑞德被释放一开始也是如此,但是安迪给了他很好的生活目标“希望”安迪在给瑞德的信中写到:“希望是好事,也许是人间至善,美好的事物永远不会消失!”
第2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800字
首先还是要介绍一下这个故事的主要情节,小说的背景是上个世纪30年代,年轻的银行家安迪因为妻子和她的情人被杀而被错判为无期徒刑,在肖申克监狱,饱受了各种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但是,安迪并没有向命运低头,经过20多年的不懈挖掘,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从500码的污水管道中爬了出来,获得了新生。
在看书之前,我看了作者斯蒂芬·金的简介,没想到他是一个恐怖小说作者,我就在想书中营造的氛围,应该会比电影中黑暗很多,不过和看完电影一样,我的心灵依然受到了震撼,肖申克的恐怖之处也许也只有像斯蒂芬·金这样的恐怖小说家才能表现出来,从来没有一间监狱能让我们这样害怕。作者笔下的肖申克就是一个泯灭人性的场所,监狱里的暗无天日让里边的每一个人都制度化了,不管是谁,在他刚进入肖申克的时候,都不会把自己和这座监狱扯上关系,可是,一年,两年,三年……在不知不觉中,它磨去了人的棱角,磨灭了曾经的梦想,让你从恐惧慢慢变成依赖,正如德瑞所说,“起先你也许厌恶它,后来也许会喜欢它,再后来你也许会离不开它,这就叫体制化。”听着有一种心酸,也有一种无奈。
但是我还是能感受到的还这个故事中透出来的生命的光辉。那就是安迪,安迪在监狱中是独特的,他的独特带着一种生机,同时也带着一种无名的光亮,作者给他定义为希望。其中有两件事,更让我完全的感受到了这种生命的希望。一次是安迪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用监狱的广播播放了音乐,对于监狱里的人们来说,音乐就是他们唯一还剩的精神享受,单纯却意义非凡;还有一次是在一个春天的早晨,几个人修完房顶之后,吹着风,沐浴着阳光,喝着啤酒,这种事情是绝对不会在肖申克发生的,但是安迪用他的聪敏做到了。看到这我是多么感动,安迪在用他的行动给他的朋友们带来了一种希望,一种积极向上。可以说这两次行为是一种灵魂的呐喊,虽然孱弱,但是顽强,他是安迪对肖申克,对生命的不屈服。
连安迪的朋友们都不相信自由的存在,他们也许会觉得他伟大,但是不会相信他能够获得他们都不抱希望的自由。然而,安迪最终逃跑了,逃向了他的自由之路。比起自由,三百米的污水管道算什么,风雨之后的天空,是多么美丽。只要希望还在,你就还拥有一切。
第3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1000字
《肖申克的救赎》是美国作家斯蒂芬·金的代表作。该作品用第一人称“我”的视角讲述银行家安迪因为被法官误判谋杀妻子和她的情夫而入狱的故事。安迪来到了肖申克监狱后遭遇了一系列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和折磨。然而,安迪并没有被磨难所折服,他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在监狱的墙上挖出了一条暗道。最后在一个普通的晚上,从暗道爬了出来。他从肖申克监狱中逃了出来,重获了自由,并且在墨西哥以一个新的身份开启了崭新的人生。
在这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安迪。安迪的入狱给黑暗的肖申克监狱带来了一丝阳光。安迪是一个具有独特的人性光辉和魅力的人物形象。他沉默寡言,但在那沉默寡言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永不妥协的、永不放弃的心。
刚开始,在监狱里,安迪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面对“三姊妹”的不断侵扰,他即使孤军奋战,被打的满身伤痕,也不放弃自己的原则。后来,他在监狱图书馆工资时,提出了想要扩张图书馆的请求,连典狱长都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但是他十多年来持之以恒的坚持给州议会写信,最后梦想成真,为图书馆争取到了资金,把肖申克监狱的图书馆扩充成新英格兰地区最好的图书馆。安迪用自己的知识教狱卒们逃税,帮典狱长洗钱,从而得到了典狱长的重用,为自己争取到了一些较好的待遇,如自己一间房间,这是安迪能够逃出去的重要的一个因素。安迪利用自己独居一室的待遇在自己的房间里的墙壁上挖洞。一天天,一年年的慢慢挖洞,且没让任何人知道。他用了二十六的时间挖暗道,最后在1975年的一个夜晚逃出了监狱,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
安迪在肖申克中待了二十几年,在这段时间里,他受尽了各种折磨。但是,他并没有太多的怨恨,而是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切,狱前狱后的巨大的生活落差也并没有使他精神崩溃,焦虑不安,而是极其冷静地面对眼前的一切。他表现出了超于寻常的理性、平静和忍耐。是理想的信念支持着他平静地面对这一切,也正是因为这一份信念的支持,他向“我”购买了一个需要挖六百年才能挖挖出一个洞的小锥子,表面上是用来磨石,但实际上他用小锤子挖出了一条通往自由的道路。
在监狱期间,他意外得知事情的真相,即指知道了杀死他妻子和她的情夫,并嫁祸给他的真正凶手。他努力过,向典狱长申请重审案件,召回找回真正的凶手,还他清白,让他得以清白的堂堂正正的从监狱里出去。但这一切是徒劳的。典狱长不肯见他,不肯理会他所说的言语,典狱长并非是不信,而是出于某种原因而选择忽略安迪的请求,甚至将知道真相的唯一证人从肖申克监狱调到了其他的监狱。在这段期间,我想安迪内心是崩溃的吧,但我想这也是他坚定从按暗道里逃出来的信念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在体制化的监狱中,安迪是一个异类,因为他有理想有毅力,艰苦的环境并没有使他屈服,他就像一些鸟一样,天生就是关不住的,天生就向往自由。
我们要想安迪一样,做一个有理想,有希望,有追求的人。正如同小说中安迪所说的一样:“‘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世间最好的东西,好东西永远不会消逝的。”
第4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1500字
你是否看过这部电影或者这本小说?反正我是看了这部小说,看完内心无比激动,感觉热血沸腾!抽时间还是想把电影再看一遍的。
这本书是写故事的笔者雷德讲述男主安迪在肖生克监狱所发生的一个故事。安迪是最年轻的银行副总裁执事,然而他的老婆出轨了,然后在他醉酒的当晚他的老婆与情人死于他杀,所有的指证都指向安迪,可想而知,他含冤入狱!在最年轻有为的时候,蒙冤入狱,他没有放弃自我。在狱中受到“姊妹”的欺辱,他冒死也奋力反抗、绝不屈服。他又是那样的聪明,他有一副好头脑,他曾经的工作经历帮助他在狱中展示了他的才能。
在一次修葺狱中房顶时,听到狱警们的谈话,狱警哈力对于手中所得意外财要纳税的抱怨,他不顾生命安危直言了他的想法,帮助了狱警无需纳税而完整的得到了那笔财产,也帮所有修葺牢狱的狱友获得了三瓶来自最抠狱警哈力的啤酒的奖励。从此他的名声传开,最终监狱警官让他来帮助这个监狱。他在图书馆服役,帮助狱友们学习,扩建了图书馆,申请更多的图书来慰藉想读书的狱友。
某天在一个新来的狱友那里听到了自己被谋杀的妻子和情夫的事,是狱中另一个人入室偷窃而被他所杀,他耐不住了,他找到监狱长希望能够重新申诉,然而自私的监狱长因为自己的私心而把那个杀人犯调离了肖生克监狱,并把安迪禁闭了二十天。
在这二十天里,他是无比的冷静。这让他更坚定了自己要逃离这个监狱的想法。在这里提一句故事的前面,安迪是个石头迷,在刚入狱不久时,他找到万能的雷德,帮他买了一把槽石器,打磨自己喜欢的石头,后来他买来性感美女的海报想挂在墙上,在敲订海报的过程中,意外的发现监狱的墙壁很松弛,于是这个凿墙逃走的计划开始了,只是监狱长的冷漠与自私让他更坚定了他的目标,长发27年的隐忍,他做到了!最终他不动声色的逃离了肖生克监狱。
有些鸟儿是注定不会被关在牢笼里的,它们的每一片羽毛都闪耀着自由的光辉。安迪就是这样的人。他对雷德说:记住,“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时间最好的东西,好东西是永远也不会消逝的!诚然没错,安迪就是拥有这个好东西,从不放弃内心所想,不随波逐流而得到救赎的。
监狱中的大多数人,尤其是被判了无期的人,他们活着是没有任何希望的。而希望在监狱是很危险的东西,它会让人发疯。不是没有其他人尝试逃离过,偶有两个逃离成功的也不过是运气好罢了,而安迪不一样,安迪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沉稳秘密的实行着。他是一个善良、温暖、坚定的人,他坚持给州议员写信要求扩建监狱里的图书馆,帮助狱友们获得更多的书本学习等等…他无时无刻都散发着一种力量,他是活着的。在监狱里待久了的人,往往也都习惯了这里甚至不愿意离开。就像很多“姊妹”出去以后,真的就成为了异性恋者,就像上一个图书管理员,离开时竟不知所措…
这世界从来不缺积极向上的人,然而,真正有灵魂的人却是极少的。安迪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依靠着希望与信念,27年里摸爬滚打,最终获得了自由。不仅仅安迪个人获得了自由,也影响了叙述者雷德。在生命能看到终点的时候,雷德也最终走向了人生正轨。
强者自救,圣者渡人。
心若是牢笼,处处为牢笼,自由不在外面,而在于内心。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上帝。如果你自己都放弃了自己,还有谁会救你?每个人都在忙,不是忙着生,就是忙着死。忙着追逐名利的你,忙着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你,有没有经常停下来想一想:你的大脑,是不是已经被体制化了?你的上帝在哪里?
最后,想把书中一句经典的句子送给自己:重要的事往往最难以启齿,因为语言会缩小其重要性;要让素昧平生的人在意你生命的美好事物,原本就不易。
人生归纳为一种简单的选择:不是忙着生,就是忙着死。既然来人间走一遭,你且好好的生着,待到老去,再安静的,少留遗憾的死吧!没有什么值得你畏畏缩缩,你只需要大胆的去开始,尽你所能的去完成好,就够了!
愿你的人生少一些遗憾,多一些充实!
第5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如果你受诬陷而锒铛入狱,你会怎么做?是默默地接受命运,还是奋起抗争,或者是越狱?在一所罪恶的监狱,有一个蒙冤的人,一颗不屈的心,一个智慧的头脑,最终打开了一个通往自由的洞。
事情发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银行家安迪,被陷害杀死自己出轨的妻子与其情夫,判处无期徒刑,走进了这个改变他一生的地方——肖申克监狱。在这里,他收到了无情的对待,但他没有放弃对自由的追求。他凭借自己的智慧与警察、典狱长周旋,经过二十年的挖掘,他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顺着挖出的洞爬出了监狱,重获新生。
“有些鸟注定是不会被关在笼子里的,因为他们的每一片羽毛都闪烁着自由的光辉。”瑞德在看到安迪为越狱而努力时,不禁发出这样的感慨。安迪为了获得自由,每天都在为那详细而庞大的越狱计划而准备,他为了不被警察骚扰,利用自己丰富的金融知识,为警察们出谋划策,为贪污的典狱长洗钱。他从“什么都搞得到”的瑞德那里买了一个小锤子,瑞德嘲笑他的逃跑计划,认为“挖出去要六百年”,但是安迪不以为然。同时他还为出狱后的生活做了打算,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向外寄信,伪造了一个身份。通过二十年每一天的不懈努力,成功逃脱。这是多么强大的毅力与智慧啊!
《肖申克的救赎》里有这么一句话“坚强的人才能救赎自己,伟大的人才能拯救他人。”在暗无天日的监狱里,安迪不仅在进行自我救赎,他同时也在救赎着别人,比如他的朋友瑞德。瑞德说过“这个监狱里没有犯罪的人,除了我自己。”但是在长期交往中,安迪知道他是一个好人,便在筹划越狱过程中帮助瑞德。在两人的谈话中,安迪认为要追求自由,向往着围墙外的世界,而瑞德却认为这是天方夜谭,借老布的死,诉说了体制化的可怕,他只想在监狱里安静地度过这一生。如果没有安迪的救赎,瑞德也许会步老布的后尘。但是安迪给了他希望,让他看到了自由的可能与美好。最终在安迪越狱后,他凭借着发自肺腑的忏悔打动了审查官,结束了四十年的监狱生活。
在安迪出狱后,留给瑞德一封信,“记住,希望是个好东西,这或许是除了活着以外最好的东西了”。我想,这也许是导演想向我们诉说的,一个人如果没有了希望,那么他会像一个行尸走肉一样度过余生。正如肖申克的高墙一样,没有希望会禁锢我们的`思想。老布之所以被制度化,不是因为他在肖申克待了五十年,而是因为他没有自由的灵魂,不敢去奢求外面的世界,安迪的成功,也正是因为他二十年如一日的满怀对自由的希望。瑞德说过“希望是个危险的东西”,而正是这危险的东西,使得安迪不抛弃不放弃,鞭策着他的灵魂,以惊人的毅力谱写了伟大的篇章。
在影片中,有一句话我十分喜欢,“要么努力活着,要么活着等死”。我们对人生如何,决定了人生对我们如何。如果不想像行尸走肉般虚度一生,那就让希望之光相伴一路砥砺前行。
第6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在我们自己的现实中,我们注定是自己剧中的主角,而电影给我们一个局外人的机会,所以我们经常喜欢以一个局外人角色从影片中寻找自己、审视自己,总喜欢从电影中寻找生活、审视现实。这一次我看最多的是体制下的自由和永不熄灭的希望、压抑下的友谊以及善恶的归宿。
片中瑞德关于监狱高墙的一番话语发人深省:“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的,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监狱就是如此的将一个人彻底改造,狱中计算时间的单位不是日月年,而是以十年为一个计量单位。当看忽然间岁月已逝,生命的旅程只能以时间为刻度的时候,任何人的希望都会消失殆尽。瑞德曾经告诫安迪:“希望是危险的东西,它是精神苦闷的根源。”然而倔强的安迪始终坚信着希望,没有一刻不在构筑着自己的希望,而且祂一直试图用图书和音乐重新点燃狱友们的希望。
肖申克就如现实社会的一个缩影,那里有最广大的“遵纪守法”的市民,有横行街市的恶霸,有滥用职权的当道者,有巧取豪夺的投机者,当然有潜伏伺机而发的智者。肖申克中生存体制又如当今社会体制,“痛改前非”的人一次次被重新投入黑暗之中,当权者干着肮脏的勾当却会在公众面前宣讲“拯救之道”,似乎只有当性格没有棱角,思想失去火花,被“体制化”的人们习惯逆来顺受的时候才可以平安生存。影片中当瑞得“因没有报告而撒不出一滴尿”时,伴我的不是发笑而是颤栗:体制可怕啊!老布在光明来时因无法承受阳光的照耀而选择死亡,那一幕,我看的不是老布悬挂着的身躯,而是个性与思想的死亡。
“制度化”这三个字最大的含义,或许不是真正的体制,而是我们所依赖的生活习惯。平时,我们依靠习惯生活,也在超越着习惯,但最多可以有限度地实现个人的自由,就象安迪一样拯救了自己,却也拯救不了集体。瑞德一直在努力“改过自新”,却又无助习惯性地生活着,最终在最后的每十年一次的假释审查时,留给我们一段经典的台词:
“我没有一天不在后悔,但并非受惩罚才后悔。我回首前尘往事,那个犯下重罪的小笨蛋。我想和他谈谈,我试图讲道理,让祂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是我办不,那个少年早就不见了,只剩下我垂老之躯。”
我想瑞德绝不是对审查者说这番说,而是说给我们芸芸众生。是啊,生在人世间的你我凡人,在不知不觉中,便会在习惯性的生活状态中耗费掉自己的生命。很多时候,我们会说:如果能够回过去,能够纠正那些走错的路、做错的事、说错的话,该有多好!如此,我们会面对那些爱错或没有爱错的人,会用所有的激情和真诚再博一次。可是,世尙没有如果,我们无法回过去。
再次经历了140分钟听觉与视觉的洗礼,没想这次依然被感动的差点热泪盈眶,影片中真挚的情感让我想起来了社会尙流行的“四大铁”,我想铁窗肯定应该也算“同过窗的”吧!
《肖申克的救赎》无疑是一部励志的杰作,该书中的一切似乎都在表明:日常生活埋葬着所有的希望和梦想,以及对幸福、自由、友谊和爱情的感知能力。面对挫折、艰难、失败,是消沉还是奋进,是坚持还是弃守,是偃旗息鼓还是励精图治,《肖申克的救赎》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
第7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银行家安迪因妻子的背叛和醉酒的冲动所行为被指控谋杀了与人偷情的妻子,被法庭判决为无期徒刑,关在肖申克监狱。安迪刚开始默默承受这一切,后来认识了瑞德和其他的一些人,并和他们成为朋友。这其间安迪被博格斯三姐妹欺负,安迪凭借着自己的才能为监狱里的看管和军官们报税,后被典狱长看上,为他洗钱,成为他的附庸。安迪还用自己的执着每星期给州政府写信,终于为肖申克监狱建立起一座图书馆。后来一位年轻的小伙子的到来,告知安迪是被冤枉的,却被典狱长暗杀。安迪终于决定越狱,爬过那个他用锤子凿了20年之久的洞穴,奔向自由。
这部小说最初给我留下的印象是黑暗。在很多人的定义里,这首先是一部嘲讽美国司法制度和狱政制度的小说。因为如果不是司法制度上的错判的话,安迪是不会进入肖申克监狱;而如果不是因为狱政制度上阴暗腐败的话,安迪也不会成为诺顿的洗钱机器也不会有了后面的整个故事。然而在我的定义里,这部小说首先定义上应该是一部有关人性黑暗以及救赎的故事,如果把它定义为司法制度和狱政制度上的讽世之作的话反而局限了这部小说本身的那种更深层的意义而显得肤浅。
在我看来,不论是司法制度上的漏洞或者是狱政制度上的阴暗腐败,其根本依旧还是人性上的阴暗和贪婪。如果说,安迪的错判入狱还仅仅只是因为司法制度上的错判,那么后来安迪得到了一个推翻错误回归到自由社会的机会,可是这个机会却威胁到了典狱长诺顿的安全和洗钱系统的整体流程的话,那么,这个机会被诺顿彻底扼杀就完整地体现了这种人性上的黑暗。
人性是所有一切社会规则的根本。不管多健全的制度最终依旧只能靠人去操作运转,而如果操持着整个制度的人本身依旧带着贪婪的欲望去观摩这一切,他们总能找到可乘之机。
当一个人身陷于冤狱而诉求无门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所面对的是一种怎么样的绝望。黑暗也许并不是最可怕的,而真正可怕的是这种绝望带来的对于人生一眼所看到的没有光亮的前路。我也不知道在瑞德平静的语调里所讲的安迪呆在他狭小的牢房里沉默不语的第一个夜晚里他是如何度过的,他思索的那些又会是什么。他即将开始的是一种永远也没有光亮的生活,他即将在这个黑暗的夜里开始他漫长而没有前路的人生。
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从此将他笼罩。希望和梦想从现在起都将离他而去了。他只是一个不善于表达情感的内敛男人,所以他永远失去了不知道如何向她表达情感的妻子,所以他在妻子出轨之后将她赶出了家门。对他来说,这一切构成了他心安理得地生活在牢狱里的心理基础,他在赎罪,对他来说他并没有杀害妻子可是他的行为间接或者直接地导致了妻子的死亡。沉重的负罪感包裹着他。不再有希望和光明。我看到的是一种沉重的黑暗。
有影子的地点就有光亮。这部小说有黑暗也有救赎。图书管理员布鲁克斯,这是最让我震撼的一个角色。老布的一生,深刻反映了“体制化”下人的一生。在监狱度过了大半辈子,终于被假释,获得了自由,可一旦离开了熟悉的环境、熟悉的人,他感觉不到自己的价值,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他有了身体的自由,但其实他的灵魂早已被监狱扼杀。属于他自我的世界已经被压缩到了最小,最终他只能选择从这个已经完全不属于自己的世界消失。值得一提的是,有着同样感觉和“被制度化”感觉的瑞德却没有走布鲁克斯的老路,因为瑞德知道,还有样东西再等着他,所以他离开了假释后所工作的南波特兰的超市,去齐华坦尼荷寻找安迪,我觉得这就是救赎。
事实上肖申克就存在于我们现实的生活中。现实中的每一个人,都在不知不觉扮演着肖申克中囚徒或者狱方的角色。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将沦为老布那样的命运,逐渐地被体制化,直到严重地依赖体制,终其一生不曾越规逾矩。任何一种组织、制度、社会都可以视为肖申克的缩影。体制对人的侵蚀也一刻没有停止过,社会历史就是在体制化和反抗体制化的循环中不断前进的,然而救赎却完全在于我们自己的选择,正如安迪的选择一样,再强大的体制也永远无法剥夺我们选择救赎的权利,因为,救赎就存在于我们的心中,那是任何强权也无法到达的地方。tobe,ornottobe,选择救赎还是选择绝望,选择英雄还是选择大众,选择上帝还是选择撒旦,这一切都在你我心中。
第8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以黑暗的监狱为背景,突破了以往人们心中监狱的中的罪恶,反而在其中给人以人间温暖的人情与温馨。
银行家安迪,却在十九年汲汲而生的时光所结成的厚茧中,冲破了那本不属于自己的天空,从肉虫横行的饭菜,到19年来从石灰质高墙破茧而出的新生;从借用一刻闲暇满足内心的自由,到匍匐在泥泞破烂的半公里下水道终于在管口鱼跃而出的身影,无不镌刻着19年来的彷徨和内心独白。他冲破了高墙禁地,重获自由与新生;这个世界穿透一切高墙的东西,它就在我们的内心深处,阴暗无法达到,也接触不到,那就是希望。
正如安迪所说:“那是一种内在的东西,他们到达不了,也无法触及的,那是你的。”曾经,他希望能够在自己的一念之间铲除罪孽的妻子和那狼狈为奸的第三者,但他没有。他战胜了自己,放弃了谋杀的念头。他明白,是他过分他专注于工作,忽略了妻子的感受,亲手酿成了这般悲惨的过错。他把那丧心病狂般的期望,换作对妻子倾注更多的爱。这种内在的渴望唤醒了他的良知,真正触及了失去理智的心,让他学会了理解和信任。
然而,却因一种时间上的巧合背负上19年来的重任和永远无法赎清的罪孽,成为肖申克监狱长诺顿洗黑钱的重要工具。所幸的是,在这世界阴暗猖獗的角落,不失一丝光明曙光的召唤。他仍为狱中其他还拥有美好前程,依然肩负着重大使命的青年们一次次向州政府要求拨款重建图书馆,用阑珊篝火照亮了他人,重建了那被阴霾逐渐侵蚀的心灵所搭砌成的一道散发出万丈光芒的心墙。
尽管结局是未知的,或许会不尽人意,但只有那些重获自由即将踏上新征程的人们才能感受到这种即将揭开未来神秘面纱的激动心情。我希望跨越边境,与朋友相见握手。我希望太平洋的海水如同梦中一样的蓝。我希望一切的一切都能振奋每一颗摆渡浪子的心。
第9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优秀励志型的小说。故事情节很简单,充满了好莱坞的传奇色彩:被诬谋杀自己的妻子及其情夫的银行家安迪被判终身监禁来到了肖申克监狱。他的与众不同引起了黑人囚犯瑞德的注意并最终结成了很好的朋友。安迪总是沉默寡言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应该保有的一切。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开始用自己丰富的金融知识帮助狱卒们“合法”地逃税,甚至帮助典狱长洗钱,以此换得一些对囚犯、对自己稍微宽松的待遇。他甚至不厌其烦地给州政府写信,并在几年后得到了回应---州政府向肖申克捐赠了图书、唱机、甚至史无前例的监狱图书基金—每年500美金。然而安迪终于从一个新来的囚犯那儿得知了自己妻子被杀的真相,当他向典狱长提出申诉的要求时却遭到了粗暴的回绝。因为此时贪婪的典狱长已将安迪当作自己谋取暴利的摇钱树,他甚至不惜杀掉那个知情的囚犯从而将安迪永远地留在肖申克来满足自己对于金钱无止境的贪欲。安迪对于法律公正的幻想破灭之后,终于不动声色地走上了自我救赎的道路—在一个月黑风高、闪电交加的深夜,安迪成功地穿越了自己十九年来挖成的秘密通道,重新获得了自由。
书中有几句话是非常经典的。(1)瑞德:“监狱是怪地方,起先你恨它,然后习惯它,更久后,你不能没有它,这就叫体制化。”(2)安迪:“世上有些地方是石墙关不住的,在人的内心,有他们管不到的东西,完全属于自己。”瑞德:“你指什么?”安迪:“希望。”瑞德:“朋友,我告诉你,有希望才危险。希望能把人弄疯,希望无用,你最好认命。”
这无疑是本具有深刻的小说。高大森严的肖申克监狱是一个含义丰富的象征,仿佛我们在现实中经常遭遇的一种冷酷的权威的代表。当我们对自己还懵懂无知的时候,我们便开始不断地接受这种权威的训练、锻造和暗示,我们不断地被告诫要完全清除干净自己内心的道路,竭力地、由衷地接受它的教化,从而赢得它的奖赏,以期获得我们做人的一切需求:被尊重并实践自己单纯的梦想。但权威却正不可感知地、潜移默化地变成了我们自己的一部分,我们的心脏和呼吸拥有了权威所赋予我们的统一的节奏,而我们自己对此却一无所知。他形象的表达了制度化之下的人是顺从制度失去自我,还是怀有希望找寻自由。
它给人一种无形的力量,它让我知道人的一生中所应该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从而珍惜你现在还拥有它的机会。因为我们人类始终是这样:只有失去了,才真正意识到它的价值,才又拼命地去争取夺回来,然后又不去珍惜。希望、自由、友谊是我们最基本、最起码的感觉和需要,如果自己不珍惜,那么难道还祈求别人去珍惜和维系吗?
同时安迪的形象也刻画得非常出色。他看上去懦弱,但实际却非常坚强。他不怕毒打,坚持自己的意见。他聪明而有学识,善待他人,善待自己,从没忘记自己是个有尊严的人,从没忘记希望和自由。于是呢,在完工前一天,49年春的公差犯人,在早上十点坐成一堆,喝着冰凉的啤酒。鲨堡历来最狠的狱官请客,这王八蛋还装大方呢。阳光洒肩头,仿佛自由人,像在修缮自家屋顶,我们像是造物之主般自在。安迪呢,他窝在阴凉下,脸上挂着奇异微笑,看着我们喝他的酒。你可说,他想拍狱方马屁,或想博取囚犯友谊,但我认为他只想重温自由,即使只一刹那。他敢于冒险却很细心。当瑞德认为用一把小锤要100年才能打洞逃生的时候,他实际只用了19年就做到了。他有信心和勇气。
说实话,我被这本小说彻底的震撼了,灰色高大的围墙隔开了目光,隔开了一切。漫漫无期的岁月,寂寞无望的日子,精神一点点被磨蚀,灵魂逐渐在扭曲,心灵走向麻木,直到自己已经感觉不到麻木。哀大莫过于心死,所谓的“希望”,“信念”已然连同他们的肉体一同被禁锢起来。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得到什么。当一片羽毛缓缓飘荡的时候,生活被幻化成了一首优美的圆舞曲,因为不管拿到的是什么,巧克力永远都是可口的。只有《费加罗的婚礼》响起的那个一刻,所有的犯人被这恍如隔世的声音震撼了——一丝来自俗世的气息带着自由的感觉。哪怕只是刹那的停留,哪怕只如一个飞掠而过的闪光,却似乎唤醒了囚犯心底里一丝尚未完全泯灭的东西。或许这片刻的清醒,刹那的释放,将带来更沉重的压抑,就如揭开伤口上的血痂。
《肖申克的救赎》把生命变成了一种残酷的选择。肖申克的救赎是我们简单的生活中值得一再回味的东西。相信自己,不放弃希望,不放弃努力,耐心地等待生命中属于自己的辉煌,这就是肖申克的救赎。
第10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在看电影版的《肖申克的救赎》之前,我先读了文字版的《肖申克的救赎》,感受颇深!我始终认为,能够触及我内心最深处的东西,才会感动我!毫无疑问,《肖申克的救赎》感动了我。一开始认为安迪肯定监狱悲苦的渡过一生。可是最后,结局虽不是法律范围以内的,却是我们所有读者心中所想的那种结果。我们会跨越法律的界限,为这个真正善良的,真正懂爱的人感到高兴!这部小说中,有三个方面是我感受特别深的!
其一是狱友情。肖申克,当走进这个地方,转身门闸锁上,才明白,这是玩真的,转眼间,一生就毁了,只留下无穷无尽的悔恨,不知道会这里待多久,也许也将忘记在这里度过了多少岁月,恍惚间记得典狱长说过“把信仰寄托给神,把贱命交给我”。但在这里,他们也有自己的朋友,他们也有真挚的友谊!安迪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为犯人朋友们赢得了冰啤酒、图书馆以及尊严、自由。安迪也幸运地没有站错队,他拥有了在肖申克中唯一可以倾诉与分享秘密的朋友,瑞德。在他成功逃出后以及瑞德在入狱四十年之后他们这对在狱中的好友再次拥抱在一起,在狱中的生活了几十年的他们早已经习惯了彼此。相反,那些在生活、身份顶端的典狱长们,他们只有自私、狭隘,只是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利把自己的一切罪行掩盖了而已。生活中,我们人人都需要朋友,需要志同道合的朋友,需要能在灵魂深处交流的朋友。也许,我们越来越发觉,交一个这样的朋友越来越困难,但是如果你拥有这样的一个朋友,一定要珍惜。
其二是感叹我们在无形中被体制化以及体制社会的不公平。“监狱是个怪地方,起先你恨它,然后习惯它,更久后,你不能没有它,这就叫体制化。”也许四面白墙禁锢的是我们的身体自由,然而体制化禁锢的却是我们的灵魂,这是它最可怕的地方。或者你会认为体制化离我们很远,其实只要你细心观察,体制化就存在我们身边,它像一只无形的手,时时刻刻影响着我们。有时,我们会不难听到别人在说:“我不干这个行业,还能干什么呢?”这就是体制化的结果。
一个清清白白,没犯过罪的人却要被冤枉入狱,我想这是任何人都接受不了的。可是谁能帮你证明,你是无辜的。法律不是十全十美的,它始终有自己的缺陷。所以有些人就是这种体制下的牺牲品。呐喊、冤屈能有什么用?谁能真正替你伸张正义?自私的典狱长,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竟设计杀了知道内情的证人,人性在欲望、金钱、权利面前一露无疑。人性的可怕,社会的不公平,只是多让一个人对这个社会更加绝望。《肖申克的救赎》让我再次了解到,社会不可能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必须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的生活。
第三点也是最触动人心的就是安迪追逐自由、永不放弃的精神。在肖申克漫长的监禁中,真正囚禁的并不是被高墙束缚的躯体,而是被肖申克渐渐打磨,锻造的失去了自我的内心,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梦想还有希望。但安迪并没有成为肖申克真正的俘虏,他扔怀着对生活的向往与对自由的渴求。典狱长的贪婪与罪恶让安迪找到了改变自己命运的契机。他用那把藏在圣经里的小石锤挖了那条在任何人看来不可思议的隧道。他挖了19年,精心策划了19年,也在会被别人发现的危机感与恐惧中度过了19年。终于有一天,他鬼魅般地从紧闭的牢房中消失,窗外的阳光撒进不足4平米的小空间,简单而明了,他逃狱了!带着典狱长所有来历不明的钱与那个空名的身份,奔向了他向往已久的自由。他爬过狭窄的隧道,再爬过充满污水的管道,通向了肖申克所束缚的区域外,在污水中洗净了他的罪恶,在彼岸洗净,重生,然后奔向了他的泽华塔尼。
“有些鸟儿天生就关不住,它们的羽毛太鲜明,歌声太甜美,也太狂野了。”一个人怎样看待自己,这就决定了她的命运,或者说,指明了他的归宿。而归宿则要有坚定的信念去支撑。安迪坚定的信念与对自由执着的追求,使他战胜了充斥着冰冷与最邪恶人性的肖申克。当看到安迪从肖申克成功逃离时,我仿佛看到信念刺穿重重黑幕,在黑夜中打一道夺目的霹雳,亮光之下,我孱弱的灵魂在黑暗中现形,并且颤抖,久久无法平息......
第11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人生可以归结为一种简单的选择,不是忙着活,就是忙着死。——《肖申克的救赎》
之前看过这个电影,在电脑上看的,可是电影看下来没怎么看懂,一直盯着字幕看,也没捕抓到演员的表情。现在借着读书社共读书的机会,以读书的方式重温了这部经典,发现自己以前真是牛嚼牡丹呐!
自由是很所有人都向往的东西,特别是待在监狱里的人。从他们进入高高的围墙那刻起,眼里就眺望着围墙外的花花世界。而安迪却和其它人不同,他仿佛披上了一件自由的隐形外衣,并不觉得自己是个囚犯,在狱警和典狱长眼里,他不过是个高傲的杀人犯而已,只有安迪自己知道,他不会像那些老犯人一样,一直待到被社会淘汰才放回社会。
安迪在进入监狱前,就把五百美藏起来逃过了搜查,有了钱就在监狱里的“百事通”手里买到了鹤嘴锄,再用大型海报掩盖掉自己挖地道逃走的秘密。从进入监狱开始就在为离开准备着。而其它人进入那道门以后,虽然不情愿,可最后都适应了那里的生活,直到发现自己不能离开那里。
监狱里的高墙实在是很有趣。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这就是体制化。
大多数时候我们的生活跟囚犯一样,每准点上班,下班后就是回到宿舍钻研自己的小爱好,没有改变自己去适应两点一线的生活,再加上没有双休,天天上班偶尔逛下超市,跟他们放风是一种性质。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这样,反正我是这样的。
我以为努力工作等赚到钱换一个有双休,能朝九晚五工作的时候却发现我已经在这类工作岗位上定了型,再换到其它行业心里却生出一种恐惧。怕离开这行会交不起贷款,吃不起饭,直到睡到大街上。
安迪从1949年开始挖地道,1967年挖通,直到1975年才越狱逃跑。他利用18年的时间挖通这条地道,为什么不直接逃走了,我想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在监狱取得的成功,他通过和典狱长报税,洗黑钱等等已经取得监狱高层的信任,在这里没有人能再欺负他,他还在这里有了自己的图书馆,这里的所有人都尊重他。他开始喜欢上这里的生活。或者他害怕,他害怕自己逃到外面适应不了外面,最后还是要回到肖申克,而再回来,眼前一切拥有的都将化为乌有。他害怕失去。后来典狱长告诉在关禁闭的安迪,不老老实实在这里待着做我的狗奴,你不可能会被翻案,而你建立起来的图书馆和狱警的关照也不会再有。这才是安迪醒悟的时候。
我们的生活亦如是。当我们的工作和事业长期占有生活业余时间,是否有勇气跳出牢笼,去挑战新的人生。听过无数后悔入行的话,却极少见敢于转行的人。所有人都在埋怨命运的不公,却依旧顺从命运的安排,并没有去做任何改变。
安迪.杜德兰:这就是意义所在。你需要它,就好像自己不要忘记。忘记世上还有不是用石头围起来的地方。忘记自己的内心还有你自己的东西,他们碰不到的东西。《肖申克的救赎》书的末尾安迪对瑞德说“希望是个好东西”,对于肖申克的人来说,能走出监狱就是他们的希望,而进入肖申克的人,开始都怀有希望,觉得自己有一天能出去,越到后来越习惯了这个地方,这种希望就没有了。
希望确实是个美好的东西,我们每天都怀揣着希望活着,而现实总是给希望当头一棒,把你拉回办公椅里上班、下班、加班。正因为希望难以实现,更显得它的美好和珍贵。安迪用二十年的时间换来了自己的自由和海滩,你们的希望是什么,准备用多长时间来实现它呢?
记着,希望是件好东西,没准儿是件最好的东西,而且从没有一样好东西会消逝!
第12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监狱的生活没有乐趣可言,也谈不上上什么希望,在绝望中求生似乎更加困难。
《肖申克的救赎》,安迪如何一步步救赎自己和监狱里的人,让自己和监狱里的人重获自由。主人公安迪追求自由的希望和梦想,是最打动我的地方。
我印象最深的是,安迪为了监狱里的同伴喝上一口酒,他坚持刻石头。
他喜欢音乐,不惜违反监狱规定。他喜欢读书,为了建立图书馆,他坚持写信。这些为了梦想而奋斗的过程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内心。安迪不因为在监狱里就自暴自弃,不因为监狱里的胁迫就放弃追求。他用他的智慧改变了监狱里的一切,同时也是很多人得到了心灵的救赎。
庆幸瑞德遇到了安迪,安迪用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改变了瑞德。好友俩一起共享蓝天之美,自由之光,真的很好。
希望是光,希望是指南针,希望是动力,希望是成就梦想的推动力。在黑暗与孤独中堵上生命去挖一条“600年都挖不出”的隧道,我想安迪是伟大,他用他的双手救赎了自己,也救赎了他人。
坚强的人只能救赎自己,伟大的人才能拯救他人。肖申克的救赎告诉我们,没有什么比坚持更重要,你想做什么就去做,任何的困难也会因为你的坚持和努力化为乌有,成就你的是你那从来没有放弃的心。
第13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身为银行家的安迪无疑是聪明的,可是我更欣赏他在黑暗中依旧向往光明的心。他是如此地渴望自由,于是怀揣着希望活下去,无论处境如何,他从来没有绝望过。这样一个人,足够聪明,足够冷静,有足够强大的心灵,如何不能创造奇迹?所以,尽管影片前半段十分压抑,种种绝望来袭,可是,我终于还是等到了属于他的美好结局,那一刻,忍不住泪如雨下。
可是,在王子和公主得到幸福和美满的结局前,注定要经过很多苦难。安迪不是王子,他是对绝望与黑暗拔剑相向的骑士,可是,他所遭遇的磨难,一点也不少。监狱里有太多的黑暗,这里,你可以看见人性的扭曲与残虐。先是“三姐妹”的逼迫与侮辱,他每天身上都带着伤,他是如此倔强,从不曾屈服,更不曾绝望。后来,狱长诺顿发现了他的理财天赋——这个声称用管制和《圣经》治理监狱的衣冠楚楚的伪君子,企图利用安迪为自己洗钱。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岳不群式的人物,可是,岳不群遇上了令狐冲,而诺顿,遇上了安迪。就算安迪一时被囚于黑暗,可是他向往自由的心不会放弃希望,尽管,他暂时身不由己。
第14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世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要你想,只要你做,一切皆有可能。
在《肖申克的救赎》中,男主杜方因被冤枉而被判处终身监禁。入狱后,艰苦的生活并没有让他堕落,他坚信,自己是不属于这里的。于是他默默地忍受那些痛苦,暗地里观察着、思索着。他知道他不可能靠别人的力量离开监狱,于是他便制定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他向瑞德买来锤子、海报,以雕石为借口凿地道;他利用自己的才能帮助典狱长逃税,得到那些特权,他不断地扩大自己的控制范围……最终,在如此严厉的看管下,他逃了出去。
在19年的牢狱生活中,他听到了无数人对他的否定,但他都没有动摇逃跑的想法。我最记得杜方问瑞德的那一段话:“你知道那个一直藏在我心底的闪着光芒的东西是什么吗?是希望。”瑞德却对他说:“在这里,希望是不可能存在的。”杜方只是笑了笑,后来,他用行动告诉了瑞德,一切皆有可能。
曾经有一篇文章说到,人类不可能在1分钟内跑过一公里。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的心里都是默认了这个“事实”。但是突然有一天,有一位运动员做到了!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难道是那些人有天生神力吗?很明显,不是。他们的心里没有想什么可不可以,只有做不做。
无论大事小事,如果你想完成,那么你就去做,相信一切皆有可能。你有一个梦想,那就制定计划,坚持不懈地向着梦想前进,总有一天,你会到达梦想的彼岸。
第15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青春,是一个美妙的词汇,它代表了人生中最为美丽的一段时光;
青春,是一个深刻的词汇,它诠释着人生中最珍贵的东西:自由、希望、友谊。
于闲暇时刻读完这篇著作,虽然已过数日,但它带给我的感动却久久未能平复。
故事的主人公—安迪·多弗瑞,以前是个西装革履、事业有成,前途一片光明的银行家,自从他被冤指控杀了自己的妻子后,就被判无期徒刑而终身监禁在肖申克监狱。实际上并没有杀人犯罪的他从此变得一无所有,他的前途与未来就这样被毁于一旦,看似永远无法翻身。
监狱的生活虽不至于使人无法生存,但也足以使人身心俱乏。狱警凶残地对待囚犯,并用肮脏龌龊的语言辱骂他们,就感觉狱警与囚犯是两种不同的生物—人与狗。狱警们始终见风使舵,压迫欺负那些无力反抗的囚犯。囚犯并非无力反抗,而是他们“体制性”的放弃反抗—在刚刚进入这种肉体和精神被束缚的体制时,他们曾经像一切刚刚进入肖申克监狱时的菜鸟一样,愤世嫉俗,试图反抗,但他们逐渐发现“反抗等于徒劳”时,就从对体制的反抗逐渐变为对体制的严重依赖。
而安迪却不同,安迪利用自己的特长为狱警诺顿洗钱,为囚徒们争取着不多的权益和精神空间,比如当安迪头一次利用理财特长为海利做事时,所要求的只是让海利请难友们喝酒,他自己不喝,微笑着看着瑞德和赫伍他们喝。别人都不懂安迪为什么这样做,但瑞德明白那一刻安迪让他自己和别人都享受到了自由的感觉。
安迪确实向往自由,这种自由,是发自内心的自由,所以他才不顾狱长的恐吓,为监狱所有的人,播放意大利歌曲。那首歌曲就如同自由的阳光散在了每一个“被拘禁”人的心里,飘荡在肖申克监狱的上空。人们为这种声音所陶醉,尽管他们并不知道这首歌的意义。但它代表了每一个向往自由的心—它飞越肖申克监狱,奔向远方。
第16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瑞德不一样,他总说有希望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并且告诫安迪不要怀揣希望。可是我想,瑞德对生活不是没有希望,他只是,不敢有希望。老布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入狱五十年,终于得以假释出狱,似乎看见了生活的希望。可是结果呢?半个世纪过去了,世界变化太大,他一个人孤零零留在世上,亲近的人不在身边,又有什么意思呢?所以,他终于选择了上吊自杀,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看这一段的时候,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没有希望的人生,连自己都不忍心过下去。
可是幸好,瑞德还有安迪。如果没有安迪的存在,我毫不怀疑瑞德会步老布的后尘。
前面说过,安迪是个聪明人,这种聪明在金融领域表现得尤其明显。所以,他为诺顿洗黑钱,以此来保全自己。可是,安迪又不仅仅只是个聪明人。所以,他不会一直与诺顿同流合污。决裂的契机终于来临了,在安迪入狱二十年后。
安迪的学生汤米因为知晓杀害安迪妻子和情人的另有其人,而诺顿绝对不会让安迪离开,所以,他杀了汤米,想把安迪牢牢绑在他这条船上,但显然,安迪不会任由自己沉沦于黑暗。事实上,从入狱开始,他就一直在挖地道,逃离的时刻终于来临了。
那个雨夜,伴着一声声惊雷,安迪在下水道里匍匐,为了这一天的自由,他等了太久,下水道的恶臭又算得了什么?什么都无法阻挡他向往自由的心。
看见安迪终于逃离监狱的那一刻,泪水无声划过我的脸颊,多不容易啊,他终于逃出来了,带着诺顿贪污的证据,一种快意充斥着心间。无疑,复仇的时刻到了。
看到诺顿脸上平静的假面具终于被撕裂,惊慌在他的脸上一览无余,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不得不选择开枪自杀,直至死亡,他都不知道自己败在了哪里。看到这里,我有一种终于推倒了反派大Boss的解气。
可是,这并不是结局。复仇并不是最重要的。他曾经跟瑞德说过,希望出狱之后,生活在海边,有一艘自己的船,偶尔出海钓鱼。他终于做到了。影片结尾,他和瑞德在海边重逢。怀揣着对自由的向往,他终于创造了希望的奇迹,日子还很长,尽管他们已不再年轻,幸福却刚刚来临。
第17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无论什么时候希望是很重要的吧!有了希望一切的苦难都可以忍耐,一切的羞辱都可以承受,只为了有一天能逃出生天。重新过上自由的生活。
若是没了希望,就像是行尸走肉般,也许也像老布鲁克斯那样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怜的老布鲁克斯已经被制度化了,给了他自由却整天活在恐惧当中,还不如让他在肖申克终老。
另一个重要的启示,习惯的力量是可怕的,一点点的消磨我们的一切思想,希望是美丽的,是必须的,像空气一样不可缺少。虽然有那么多希望会落空。
自由永远无价,无论什么理由必须要屈服于一个人,但内心的东西永远无法被控制,只有灵魂才真正是自由的。
有些人像永远关不住的鸟儿,因为它的光辉太过于闪耀。这是影片中的话,而我想说的是有些人像永不言败的斗士,一切苦难都像是滋养莲花的淤泥一般。也谨以此献给格格,祝福你,我们和你站在一起,悲伤着你的悲伤,痛苦着你的痛苦,人生路上谁人都会遇到挫折绝望,但我们依然充满希望!
当然其实最重要的感受是: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安迪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
第18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在被误判为无期徒刑之后,在近乎绝望的监狱之中,利用将近20年的时间里,用一把小石锤挖了一条隧道,走向了自由和光明。整部片的主题是希望和光明,我们从中看到了主人公坚韧不屈的意志和持之以恒的精神,但是除此之外,影片中人物个个特征鲜明,在鲨堡这座剥夺人希望和自由的监狱里,一众人组成了一个小社会,在这里演绎各自不同的人生。从每个人的身上我们都能感悟良多,这也许就是这部影片成为经典的原因。
安迪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他的成功源自多个方面的因素。
“用信念点亮希望的火把”。安迪并没有杀人,但是却被冤枉,判为无期徒刑,等于将自己一生交给了没有生机和希望自由的监狱。但是他并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听天由命,他坚信自己是无辜的,利用狱友的帮助开始了漫长的越狱之旅。在即将与狱友瑞德告别之前,他说“我要的只是一艘小船,一间小木屋,在太平洋边过自由的生活,19年的牢狱生活,我的这点要求并不过分。”从一开始进入监狱直到最后,他对自由的渴望的这种信念丝毫未减,这也是支撑他走到最后的精神动力。在那个风雨交加的雨夜,在肮脏的下水道中经过500码的爬行之后,当他脱掉那件囚衣,仰天大笑的时候,那幕场景是如此地震撼人心,19年的努力,日日夜夜的坚持,终于成就梦想,走向自由!人生有些东西当你拥有的时候你并没有发觉它多么可贵,但是当你失去之后再重新获得之时你才会倍感珍惜。
第19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当一个人在暗无天日的地方生存,试着过一种生命的每时每刻都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体制化生活时,他心中会有多少希望,能保有多少信念?
答案可以是零,也可以是百分百。
当一个无辜者被指控杀人锒铛入狱,并在多年后找到证明自己清白的证人后却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时,他心中有多少希望,还留有几分信念?
答案可以是失望,也可以是不放弃。
当一个年轻的银行家在前程似锦的时候被扣上谋杀的罪名,冷静地陈述自己的时间线却仍被判处无期徒刑时,他心中有多少希望,还能否保持信念?
答案可以是自认倒霉,也可以是自命不凡。
当一个人因从天而降的罪名被判入狱,在狱中干着最累的活,流着最多的汗,却还要被一群蛮横者施以暴力,他心中还留有多少希望,是否还有不灭的信念?
答案可以是就地认输,也可以是不断反抗。
安迪就是以上我谈的后者。他的生命明明是一片光明,却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谋杀罪而过上了牢狱生活。他没有失望,没有自认倒霉,没有就地认输。他从不哭诉自己的被冤枉,被强暴,他微笑着,从容面对这一切。
他拼命地工作,赚钱换来了锤子和海报。锤子用来雕刻石头,海报也许能激励他。他又靠自己有用的知识博得了长官们的庇护,大家说他是为图书馆而工作。他从不惹是生非,和他曾住在一起的室友说他人很好,但他那个房间空气不太好,很冷。
可等到他从监狱逃走的那一天,狱中的头号人物雷德才明白,他买小锤子是为了挖开墙体,买海报是为了遮盖洞口,拼命帮长官洗黑钱是为了独处一室的特殊待遇……雷德说他自控力最强,竟没有任何苗头能看出他要越狱!
不管如何,安迪逃走了,雷德祝福他并在多年假释后获得与他见面的机会。雷德知道,安迪就是那只关不住的鸟儿,他总有一天会挣脱牢笼去追寻自己的生活,因为他有狂野的心,有永远不变的希望和信念。他才不甘就此沉沦!
安迪是一个倒霉的人,但他也是一个充满希望和信念的人。
第20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年轻的银行家安迪被冤枉杀了他的妻子及其情人,被判无期徒刑,从此他开始了在肖恩克监狱漫长的服役。影片就此开始。在肖申克监狱服刑的犯人,大多被判的是无期徒刑。长达几十年的监狱生活,早已磨灭了囚犯们心中对于自由的渴望。他们习惯了每次上厕所前向监守打报告,习惯了每天繁重的劳动,习惯了失去自由与希望。
影片中有一位管理图书的人——老布,他在监狱里一直待到垂暮之年。最后当他终于获得了假释的机会,他却自杀了。针对这件事,安迪的朋友瑞德对肖有一段经典的解释:这些高墙还真是有点意思。一开始你恨它,然后你对它就习惯了。等相当的时间过去后,你还会依赖它。这个就叫做体制化。
体制化,说白了,就是你对周身环境的习惯性。它是一座监狱,囚禁的是你的心。我们很多人都没有犯过法,没有蹲过监狱,而我们真的就是自由的吗?
当初,我们为了高考,恨不得头悬梁、锥刺股。如果在你还小的时候,有人告诉你,将来有一天你会过上每天早上六点起床,晚上十二点才睡,总有做不完的试卷和背不完的重点的生活,你会不会觉得那根本无法忍受?而当这种日子真正降临的时候,你抓狂过、沮丧过、最后你习惯了它,甚至在升入大学后开始怀念它。高考其实就是我们的肖申克监狱。我们放弃了唱歌跳舞,放弃了小说游戏,放弃了我们的自由。我们背着王朝兴衰、算着立体几何,我至今也不知道它们到底有什么意义,但是我们都知道它们是我们的救赎。犯罪的不是我们,是中国死气沉沉的教育制度,但是坐牢的却是我们。
后来我们上了大学,离开了监狱,重获自由。再也没有高墙限制你的自由,再也没有了老师的耳提面命和试题的百般折磨。恭喜你,你出狱了,可是你为什么不开心呢?你一直以为那个为了一道数学题苦思冥想熬夜的是你,那个坐在一堆参考书中分析英语语法的是你,那个课间挤在一堆学生中问问题的是你,但是当那些日子成为过去,当那样的你只存在于记忆中的时候,你迷失了你自己。曾把自己定位于囚徒的你,刑满释放后,你又是谁呢?从一开始,你就是一个囚徒,或者说你不仅仅是一个囚徒,只是长久的习惯让你忘了。
之后,我们毕业了,开始忙于工作恋爱,忙于买车买房。你终于有钱买了单反,但是却没有为了旅行辞掉工作的勇气;你终于可以不用再攒钱给爸爸妈妈买礼物,但是回家的次数却越来越少;你终于可以买得起那些奢侈品牌,但是却在也没有了当初蹑手蹑脚进店时的那份惊奇与欣喜。你习惯了每天早起去上班,习惯了高跟鞋与西装,习惯了还房贷和逛商场,习惯了对着电脑屏幕打哈欠,习惯了忘记曾有过的梦想。你再一次把自己丢进了另一个肖申克,让习惯垒砌成高高的围墙。你日复一日地重复着那些你“应该”做的事,却从来没有问过你的心,它想做什么。
第21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知识和能力是改变命运的强有力手段”。安迪的成功除了坚定的信念之外,其实与他的能力和知识密不可分。
他用他的知识在鲨堡监狱中继续实现他的人生价值。他是一名地质爱好者,当他在无意间发现墙壁的岩石构造时,他的内心开始燃起了希望,他所缺的只是时间的积累。我们试想一下,如果说那监狱的墙壁是钢筋水泥混凝土结构,那么估计100年都没有办法凿开那通往希望的隧道。
他有一个机智的头脑,善于伪装自己,使得他的一切行动都在暗处进行,成功避开狱警的突击检查。他有过硬的理财专业知识,他首先利用狱警海利遗产事件,展现自己的能力,这并不只是简单地为了让狱友有啤酒喝,而是作为一个跳板,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的利用价值,果然,随后,大量的狱警都请求他的帮助,在经济税收方面寻求安迪的帮助,最后,典狱长也通过他进行一系列的洗钱犯罪行为。
可以说安迪是一个极富心机的人,因为他看1到了监狱里的滥施暴行,进监狱第一天就有一个被活活打成残废。为了在监狱里面存活下去,只有让自己发挥价值,先活下去才有希望。典狱长对独囚的安迪说“如果你不帮我,我就不让狱警保护你,把你和一群犯人关在一起”,这说明安迪在鲨堡这座监狱里面成功获得一定的保护。当然,与此同时,他也帮监狱兴建图书馆,帮助狱友学习,考取证书,而这些,都是源于那份患难中的友谊。
“机遇和人际是成功的重要因素”。如果没有瑞德这个人,这个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往监狱里输送东西的人,那么安迪的所有希望也终成泡影。可见安迪是幸运的,他遇到了瑞德,遇到这个生命中的贵人,瑞德无疑是监狱和外界社会联系的一条纽带,通过他,安迪才能获得大量的越狱必须品,安迪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假设他的牢房不是最后一间,而是在中间,相信也没有如此的顺利。
第22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高晓松曾说过:“一生纯良,不舍爱与自由。”小说将爱与自由,两个不同意义的词交织在了一起,因为心中有爱,所以心怀希望,他会去自我救赎。而自由就是爱与希望的实现。
作者笔下的肖申克,是一个充满龌龊和肮脏的世界。这个监狱有着他隔绝人世的独立的生活,但是,这份独立,也恰恰成为了当时美国政治的一个缩影。一个未曾犯罪的安迪被抓进去成为犯人,而那些狱警,监狱长却做着偷税漏税等等一系列的不法行为。善与恶的界限也由此变得模糊模糊。
同样,这还是一个被严重束缚的,会令人失去自我地方。监狱长说过,“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当我们看到,那些出了狱,但却无法适应社会的人们最终自杀在自己家中时,那只被放生,但最终却饿死在监狱角落的鸽子时,我们都会明白,那份自我和独立的意识,是多么的重要。
在决境中不轻易被打倒,在过错中不轻易迷失,自我勉励,自我救赎。心怀梦想,方能召唤希望。
监狱中的人是无罪的,与其说是一种调侃和讽刺,不如说是人类充满期望和善的肯定。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和深远长久的,监狱里的人大多都被变得体制化了。
就如瑞德说的那样:刚进监狱的时候你会仇视它,之后你习惯了它,到最后你会发现你不能没有它,已经离不开它了。
第23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是斯蒂芬·金的中篇小说,收在《不同的季节》里。
第一次看这篇小说前,我看了看斯蒂芬的简介,这个原写恐怖小说的作家让我觉得《肖申克的救赎》肯定是一部蛮黑暗的作品。不过,看过之后,我对它的态度大大改变了。
故事围绕着一个无罪的人——安迪。他是一位缅因州的银行家,被指控谋杀了出轨的妻子和她情人而关进肖申克监狱,在他来之前,雷德——一个因谋杀罪而判无期徒刑的犯人,已经成为监狱中的“权威人物”。当雷德看到法庭上出奇冷静的安迪再三解释自己没有谋杀妻子和她情人,却还是被判为无期徒刑时,他认为安迪肯定要在这变态肖申克监狱里可怜地度过余生了。这世上什么事都有,今天你还是帮别人乐呵呵分析投资股票的名嘴,说不定明天一早起来就要穿着黄囚服无辜入狱了。上帝总是什么借口也不给你。
于是乎,这个看起来书生气十足的安迪在第一个晚上便被狱友赌为要哭的人。但是安迪没有哭。他那一晚的镇定让雷德感到惊讶,更让雷德觉得,这个拥有一双干净小巧双手的男人,内心绝对比表面上坚强百倍。我在看的同时,对安迪向雷德要锤子和海华丝的海报时感到困惑:为什么要一把小小的锤子?安迪真的那么喜欢性感女星吗?他为什么要大张的海报?而且,为什么又要坚持自己独居一室呢?当然,安迪凭着自己的知识和偷偷带来的500块钱慢慢得到了这些。他告诉监狱官怎样合法地免去一大笔税金后为狱友们每人换来三瓶啤酒,尽管他没喝,只是在一旁看着,但雷德猜测安迪应该是想借此来感受之前自由的时光吧。读到这里,我忽然觉得培根讲得挺有道理,所谓“知识就是力量”啊。
安迪就是靠精通财务制度知识和良好的狱友关系慢慢从一个普通的犯人变成模范犯人,甚至掌握了无恶不作的典狱长的把柄,让他被监狱里的人重视起来。另一方面,他得到了一些自由:他成为图书馆的管理员,他不断写信给州议会,使得议会不得不“被迫”发钱给肖申克监狱图书馆,图书馆的书越来越丰富充实,安迪甚至还帮助一些犯人通过了高中学历考试,拿到高中文凭,这不亚于监狱外面的人啊。安迪靠给监狱长洗钱、指导警卫怎样炒股等等,靠自己赢得了一人一个房间的权利。但是,安迪内心绝对不会想着一辈子都呆在这里。雷德说得很对,当你老了、什么都没有用了的时候,肮脏的监狱长自然会抛弃你,不会再保护你,让你受尽折磨。到那时侯,就是回到社会上也比死还要难受,你根本不知道“自由”是什么东西,但实际上它已经活生生摆在你眼前了。
当安迪知道有个犯人以前在另一所监狱服刑时听到过这个案子时,他知道了谁是真凶,他毫不犹豫地去申诉,但当安迪向监狱长提出要求上报这一情况以争取重新审理此案时,却遭到了断然拒绝,还受到了单独禁闭一个月的严重惩罚。那个天天捧着圣经的老狐狸又露出极其凶狠的面目,利用毒辣的手段把安迪最后的假释希望给切断了。
安迪消沉了很久。但身在监狱的他,19年来一直在追求希望、赢得希望,就仅仅因为“HOPE”这四个字母深深印入安迪心中,他没有沉沦,或者说他从来都没有沉沦过,就算是在监狱里,他也没有想过自己没有活下去的机会。每个人都有机会,每个人也会遭遇困境,但是你能在之前打好基础,在陷入困境时抓住机会,在脱离危险时让机会实现,你就会获得了成功。是的,安迪越狱之前在肖申克度过了人生的19年光阴,那原本应是一个银行家创业的辉煌期,然而安迪却在黑暗的肖申克默默为“自由”而奋斗。
越狱?是去抓住希望!是获得自由!既然上帝不让法庭赐予他公正的机会,那就自己去获得自由吧!雷德看到了安迪所做的一切,那不是一个人对他前生的救赎,而是这个人通过自己用生命换来的自由,让上帝不得不赐予他机会,是让命运不得不低下头对他的救赎!我知道,雷德也知道,安迪从来都没有失去自由,他从来都没有丢掉过这颗希望的心,所以他成功了!
他的成功让世人佩服,他的成功让之前一切沾在人生路上的黑点都灰飞烟灭,他让肖申克监狱从此留下了一个洞,而他每夜辛辛苦苦地凿着,终于,凿出了一条路,一条要忍受恶臭尽头是光明的自由路。这个洞再怎么填,也填不满。因为那是一个人的一生,为了追求希望,不顾一切去寻找它,直到找到它。
当雷德出狱时,他感到迷茫,自由了,但是世界变了。他想起安迪,那个外瘦弱而内心强大的自由者。他决定去找他,当他到巴克斯登时,看到了那块火山岩,找到了安迪给他的信。
结尾的最后五句话,每句话都包含着“希望”这两个字,当默默读它们的时候,相信每个人心里的感受都跟获得希望的雷德和安迪一样,眼泪会不知不觉地滴在“希望”两字上。
第24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二十六年后,当安迪杜佛尼在肖申克监狱外千里之遥的墨西哥边境小城齐华坦尼荷享受阳光、欢愉、自由时,他一定不会忘记二十六年前向瑞德借小锤子的那个上午,他也许不会想到兴之所至的偶然会成就他后半生的自由。
同样,当瑞德听到安迪到齐华坦尼荷的邀请时,他也绝对不会想到,数年之后,垂暮之年的自己真的会踏上前往这个异国小镇的旅程。
还有,当读者在卷首独到安迪被判无期,入狱监禁时,也绝对不会想到,二十六年后,安迪会以自己的方式出狱,并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毋庸置疑,《肖申克的救赎》是一本传奇之书,斯蒂芬·金用许多不会想到,构成了读者肖申克监狱的全景旅行式欣赏,也构成了安迪基督山伯爵式的逃亡与救赎,更让每个人都体验了一次自己的肖申克。
初读《肖申克的救赎》,就已经为斯蒂芬金所构筑的那个世界的真实与残酷所震撼,不禁感佩于作者笔力的深厚,在赞叹的同时也过一些思考与体味,但是因为当时年龄太小,没有能够很好地理解自己的思考,也没能系统的将其整理出来。而今,再读此书,加以自己以前的感受,抛却文学性的因素,感到的只是自由与希望的可贵以及人生命的原始张力。
我相信,任何人在蒙受不白之冤时,都会委屈、痛苦,也会抗争。但是,当这种冤屈达到了你无法抗争的时候,你会怎么办?放弃,绝望?抑或是继续?我不敢揣测别人会怎样,但对于我来说,我也许会失望并放弃,继续抗争的机率很小。我很难像安迪一样,一直抗争,二十六年一直抗争,并且在数次绝望的情况下还能继续。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在这个抗争的过程中,还能焕发出个性与理智的光彩,感染并改变着周围的环境和人。我们可以看到,从安迪进入监狱的那一刻起,他就没有停止过抗争,他就没有丧失过希望。他反抗“姐妹”们的骚扰,他挑战典狱长的权威,他改变监狱的环境,他改善狱友的状况,他关心自己的案子,他永远没有丧失过出狱的希望。很难想象,当他听到汤米谈及他的案子的真相时的激动,又是怎样在这种激动中受到诺顿的打击、要挟与报复,并坚持着自己的抗争;很难想象他是如何在几近绝望与窒息的监狱环境中维持着自己的理性与希望,并运用它们周密计划自己的逃亡事宜,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一直不被发现。不得不说,安迪是一件希望、理性和勇毅加在一起的奇异的作品。他真的能教会我们很多:理智、勇敢、希望。因为希望,他没有沉沦于监狱的环境,磨灭掉自己的个性;因为理智,他能没有过于和诺顿理论;因为勇敢,他敢于同那些违背他价值观的行为抗争。这些是我们应该学也必须学的。
在当今浮躁的社会,节奏越来越快,压力越来越大。很多人明显已无法适应,他们早已抛却了对生活的希望,失去了作为人的理智,丢掉了起码的勇敢。因此,我们看到自杀率越来越高,年轻人越来越脆弱,社会的神经绷得越来越紧。其实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想想安迪,想想肖申克。我们大可以像他一样,对生活充满希望,即使周遭的环境如肖申克一般:不公、混乱、绝望。我们也不能因此变得没有目标,变得沉沦现实,变得随着这个社会而失去了我们个性中的亮点。尽管有人可能像诺顿一样:伪君子、真小人,并来欺压们,尽管也许你所面临的困难难以与之抗争,我们可以像安迪一样,静下来,好好想想,我们该怎做,有一个计划与方案,去实施,去执行,去追求。真的,我们,应该像安迪一样:我们,应该好好想想自己的肖申克。
好了,文行至此,话已不多,早该作结,只是突然想到舒婷的一首诗,叫《这也是一切》,其中的最后两句,我觉得可以用来贴切的形容肖申克中的安迪,也可以作为我们的自勉,闲暇无事时可以仔细体味、感受,去体会生命真正的况味——希望,并且为它斗争,请把这一切放在你的肩上。
第25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读完了《肖申克的救赎》,我们看到的都是满满的人性血泪,看完这部小说,我们不禁会想:法律真的保障了人权不受侵犯吗?面对不公正的审判,我们应该如何做?面对黑暗的社会,我们真的应该放弃希望吗?
在这部小说里,安迪无疑是自由的象征。在作品一开始,安迪作为一个银行家,被指控谋杀而含冤入狱。在监狱里,安迪没有像其他犯人一样崩溃、绝望,恰恰相反,他能冷静地在监狱里劳作,艰难地适应生活。在漫长的服刑期间,安迪会雕刻一些小东西以消磨时间,在墙上贴海报等等。安迪精通财务方面的知识,他冒死进言,为典狱长逃税洗黑钱,赢得了一箱冰啤酒,自己不喝,却给狱友喝,看着屋顶上众人片刻的惬意与轻松,瑞德说:“安迪是想在阳光下重温昔日自由的感觉”仅此而已。此外,安迪还寄信兴建图书馆,教人读书写字,为监狱里的人争取为数不多的权利。自由的本能与天性,是无法被轻易剥夺的,这在安迪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但同时,在肖申克的救赎中,我们同样也看到了人性的扭曲。监狱,作为一个人吃人的场所,充斥着罪恶与黑暗、暴力、血腥犯人。新典狱长诺顿道貌岸然,圣经倒背如流,但为谋取利益不择手段,将安迪作为其洗钱的工具;除此之外,狱卒殴打犯人,犯人的变态报复等等。安迪一直在默默忍受,他想救赎的不仅仅是自己,他也在尽一切努力去拯救犯人们的灵魂,希望可以唤醒大家内心对自由的渴望。
直到有一天,年轻犯人汤米的到来打破了安迪平静的生活。汤米和安迪一样,对生活充满希望,并在安迪的帮助下,读书、认字,通过考试,汤米无疑是安迪昏暗监狱生活里的一抹亮色。但是,后来从汤米口中得知,他在另一个监狱里服刑的时候听过安迪的案子,他知道谁是真凶!这让安迪非常震惊,他向典狱长提出重新审理案件的要求,却遭到拒绝,被关了两个月禁闭。为了防止安迪的保释,诺顿谋杀了唯一知情人汤米。曾经以为能洗去污尘,重见光明,在死亡的枪响下,却是安迪这一生中看得最清楚的事!在恶中沉沦,无法救赎,安迪放弃了,剩下的路只有一条,那就是逃走!
我们都清楚法律是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的保障,我们都希望法律可以量裁公正,让犯罪者得到惩戒,良善的人得到保护。但是,如果法律无法公正裁判,无法为我们洗清冤屈,我们守法的意义何在?当法律无法保护我们的人格甚至生命时,法律的价值何在?法外无罪,法外无刑,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是无罪,而陪审团鉴于案情的推想以及安迪的态度硬生生地为其判了无期徒刑。很明显,在有利的法律制度下,由于执法者的不公正使得法律成为了杀人的凶器。此外,我们也可以看到,正是在这样的法律原则下,法律是疏而有漏的,这样,典狱长才能在安迪的帮助下偷税洗钱,互惠互利。在法的漏洞下沉冤,又在法律的漏洞下成功越狱,到这里,我们应该怎么想呢?是庆幸?亦或是悲哀?
小说中有一个令人深思的词语就是“体制化”,正如开篇所提到的,面对不公正的审判,我们应该如何做?我想一个是忍受,一个是反抗。
影片中有两个经典的角色一个是瑞德,一个是老布。瑞德是一个睿智的人,他懂得监狱里的规矩,监狱里没有他得不到的。“希望是一个危险的东西,它会让你发疯的,在这里面没有用,你最好习惯这一点。”瑞德告诫安迪。一个连希望和信仰都没有的人,无疑是一群行尸走肉,即使身处自由,心中仍沉于压迫。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老布的一生,深刻地反映了体制化的一生,在监狱里度过了大半辈子,终于重获自由,但是他的灵魂早已被扼杀,离开了监狱,他感受不到自己的价值与位置,最终只能选择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安迪不同,为了希望与自由,他做出了一次又一次的抗争。在作品中,他在广播室放《费加罗的婚礼》,面对诺顿和海利们在门外发出的警告,他没有退缩,而是微笑地将声音调到最大,安迪才是一个自由的人,一个勇士!
“有些东西,在你的内心,他们不能到达,也不能触摸,那就是我们内心的自由,在这里,有梦想、希望和为人的尊严。”社会的黑暗与污秽可以改变一个人,但是如果坚守自己内心的希望,不懈抗争,成为心目中那个自己,此岸救赎,彼岸重生。
一、书籍简介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所写成的长篇历史小说,首次出版于1859年。
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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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1757年12月的一个月夜,寓居巴黎的年轻医生马内特散步时,突然被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强迫出诊。在侯爵府第中,他目睹一个发狂的绝色农妇和一个身受剑伤的少年饮恨而死的惨状,原来姐弟二人是侯爵家的佃户,侯爵兄弟为了片刻淫乐杀害了他们全家。他拒绝侯爵兄弟的重金贿赂,写信向朝廷告发。不料控告信落到被告人手中,医生被关进巴士底狱,从此与世隔绝,杳无音讯。
尽管人们费尽心机,寻找他的下落,都毫无结果。他妻子因失去丈夫而痛苦万分。她决定不让小女儿知道她父亲的厄运,并在此情况下把她抚养成人。两年后,她不幸去世,临终前她委托特尔森银行担任小露西的监护者,因多年来医生的财务都是托付该银行经管的。幼小的孤女露西被银行家洛里接到伦敦,在善良的女仆普洛斯抚养下长大。
18年后,马内特医生获释,但身心受到极度摧残的他对周围事物已完全失去记忆。这位精神失常的白发老人被巴黎圣安东尼区的一名酒贩、他旧日的仆人德发日收留。这时,女儿露西已经长大成人,专程接他去英国居住。旅途上,他们邂逅法国青年查理·达尔奈,受到他的细心照料。原来达尔奈就是侯爵的儿子。他憎恨自己家族的罪恶,毅然放弃财产的继承权和贵族的姓氏,移居伦敦,当了一名法语教师。
到英国后不久,达尔奈被一场莫须有的官司缠身,他所聘请的律师帮他打赢了官司。律师的助手西德尼·卡顿与达尔奈相貌酷似。卡顿和达尔奈很快成为医生家的常客。经过露西的细心照料和无微不至的关怀,医生几乎已完全摆脱了他那长期的牢狱生活的阴影,只是在他非常激动的时刻,人们才会觉察到他过去精神错乱时的一些痕迹。露西可爱的容貌使这两位年轻人都为之倾倒,但露西爱慕的只是达尔奈。马内特为了女儿的幸福,决定埋葬过去,欣然同意他们的婚事。
在法国,达尔奈父母相继去世,叔父厄弗里蒙地侯爵继续为所欲为。当他驾驶狂奔的马车若无其事地轧死一个农民的孩子后,终于被孩子父亲用刀杀死。一场革命的风暴正在酝酿之中,德发日的酒店就是革命活动的联络点,他的妻子不停地把贵族的暴行编织成不同的花纹,记录在围巾上,渴望复仇。
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风暴终于袭来了。巴黎人民攻占了巴士底狱,把贵族一个个送上断头台。远在伦敦的达尔奈为了营救管家盖白勒,冒险回国,一到巴黎就被捕入狱。这些消息很快传到了伦敦。医生带着女儿露西赶往巴黎,因为他相信他在巴士底狱长期被监禁的经历会博得法国人民的同情,从而能有助于搭救他的女婿。随着时间一天天、一月月的流逝,医生终于获得了不处死达尔奈的诺言。
情况在最后发生了逆转,在巴士底狱遗址中发现了一个文件,其中包括马内特医生关于自己如何被劫持和监禁的叙述以及对侯爵家族及其后代的严肃的诅咒,“向苍天和大地控告厄弗里蒙地家族的最后一个人。”法庭判处达尔奈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执行死刑。
此时,卡顿随后来到了巴黎。他曾经答应过露西为了拯救她所爱的人不惜牺牲自己。通过贿赂,他获准进入了监狱。利用自己的相貌与达尔奈十分相像这一点,他把被麻醉的达尔奈挪出牢房,自己代替达尔奈在牢房里,等待着他的末日来临。马内特父女早已准备就绪,达尔奈一到,马上出发。一行人顺利地离开法国。
沿着巴黎的街道,六辆押送死囚的囚车装载着当天去祭断头台的祭品。卡顿坐在第三辆囚车里,他的手被捆绑着。当他听到街上有反对他的呼喊声时,只是平静地微微一笑,同时把头发摆动得更松散些以遮盖他的脸部。在断头台上,卡顿为了爱情,从容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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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狄更斯(1812~1870),英国小说家,出生于海军小职员家庭,10岁时全家被迫迁入负债者监狱,11岁就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劳动。曾在皮鞋作坊当学徒,16岁时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后担任报社采访记者。他只上过几年学,全靠刻苦自学和艰辛劳动成为知名作家。他生活在英国由半封建社会向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其作品广泛而深刻地描写这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鲜明而生动地刻画了各阶层的代表人物形象,并从人道主义出发对各种丑恶的社会现象及其代表人物进行揭露批判,对劳动人民的苦难及其反抗斗争给以同情和支持。但同时他也宣扬以“仁爱”为中心的忍让宽恕和阶级调和思想。对劳动人民的反抗斗争抱行动上支持而道德上否定的矛盾态度。表现了他的现实主义的强大力量和软弱空想。狄更斯一生共创作了14部长篇小说,许多中、短篇小说和杂文、游记、戏剧、小品。代表作有描写劳资矛盾的长篇代表作《艰难时代》(1854)和描写1789年法国革命的《双城记》(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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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双城记》读后感25篇
第1篇:《双城记》读后感200字
就这样被感动了。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小说《双城记》中,我能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与煎熬,为的是使它维系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丁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放出凄美而运人的光彩,成为了经典——引起人们对它的重新理解,带给人们最真、最切的情感体验。
《双城记》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与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的交织体。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正映照了当代的时代气息。它用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作为杠架,细致地描写了法国大革命的前因后果,成就和错误,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的真挚的情感成为亮丽的一笔。
第2篇:《双城记》读后感300字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早在创作《双城记》之前很久,狄更斯就对法国大革命极为关注,反复研读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和其他学者的有关著作。他对法国大革命的浓厚兴趣发端于对当时英国潜伏着的严重的社会危机的担忧。1854年底,他说:“我相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火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特别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原因如收成不好、贵族阶级的专横与无能把已经紧张的局面最后一次加紧、海外战争的失利、国内偶发事件等等变成那次从未见过的一场可怕的大火。”可见,《双城记》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第3篇:《双城记》读后感500字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写的《双城记》。里面的故事情节十分吸引我。
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伦敦和巴黎两个城市。本书主要内容是: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须莫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她接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马顿。后来,露茜跟达雷结了婚,过了十年的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达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去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经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马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一点,在达雷被行刑前用自己跟达雷掉包,代替他上了断头台。
本书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实状况: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作者运用了许多好词佳句,用了许多修辞方法,将句子、文章描写得生动形象。例如这段话:眼前浮现的许多面孔中,在黑夜里他无法辨认到底哪一个是那位埋葬者的。晃来晃去的黑影总像是一个45岁的男人,他们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在面部表情和憔悴程度,面部表情千差万别:骄傲、轻蔑、矜持、屈从、悲伤、迷茫;憔悴程度各不一样:深陷的双颊,惨白的面孔、瘦骨嶙峋的双手、深度弯曲的身躯,但面孔大体是同一个,头发都过早地白了。——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双城记》这本书很好看,你们也读一读吧!
第4篇:《双城记》读后感700字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
这是整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将全书的基调定上了悲剧色彩,然而就在这矛盾的时代中,也确实存在过光明。
这本书叙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围绕在医生马奈特一家周围的事,这本书颠覆了我对自由,权利以及善恶的看法——法国人民不堪重负,推翻了波旁王朝,然而新政权建立之后朝他们走来的难道是他们心驰神往的自由吗?不,仍然是以往的提心吊胆,稍不留神明天就会被送上断头台。得势之后的德发日太太滥用职权,将死敌们个个置于死地,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场。正如那句话所说的:“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大革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
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的支柱。
第5篇:《双城记》读后感1000字
这是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题记
众所周知,法国大革命是人类的一个血的印记。而《双城记》真实地描绘了统治阶级的凶残和腐朽。通过阅读《双城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到了作者狄更斯的思想“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代替爱”。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卡尔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也是最为复杂的一位人物,他颓废消极,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工作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他仍然选择默默无闻的打工。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没有看到他有一份深沉的感情。他温柔的,执着的爱着露西,甚至最终为了露西愿意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他让我们看到了他对露西那深沉的爱:用自己的性命换回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家庭幸福与她的笑颜。无论在哪个时代,卡尔登对露西的爱都显得那么珍惜和高贵。
相较于卡尔登所代表的温柔与爱,得伐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征。因为亲人惨死在代尔纳叔叔与父亲的魔掌下,所以她一生只为仇恨而活。得伐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也叫人不禁感叹仇恨的力量。18世纪末的法国,就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了修罗地狱。
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
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他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着称。他所着的《双城记》以法国贵族的荒淫残暴、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预示着这嘲恐怖的大火“也将在法国上演。
我完全赞同卡尔登在临死前说的:”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着作,如果没有卡尔登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
卡尔登的死,就像是羽毛轻柔地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涟漪阵阵。它提醒了我们: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是无法用断头台建立。
我们不能因为岁月而忘记《双城记》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我们要从中获得,学到点什么,希望两百年后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希望卡尔登临死前看到的世界,将会是我们未来的世界!
第6篇:《双城记》读后感
我相信每一个看过《双城记》的人,都会在震撼之余赞不绝口。由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所著的这部书,永垂不朽!名著就是名著,不管多少年过后,名著依然散发着璀璨光彩,更何。
我看《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许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一定小说《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网上有人说,《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是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力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力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文中《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够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第7篇:《双城记》读后感
狄更斯是我非常崇拜的一位作家,他的很多书籍都是世界名著,例如《大卫科波菲尔》、《雾都孤儿》等,而《双城记》更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读了双城记,让我感受到了18世纪法国和英国的社会不同阶级之间爆发的矛盾,而这种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对立最终也因为不平等带来的种种问题引发了法国大革命。
故事围绕一个年轻医生马内特展开,医生被侯爵兄弟强迫出诊,去了之后发现,一位绝色的农妇和她深受剑伤的弟弟被饮恨而死,十分凄惨,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侯爵的压迫和残害导致的,姐弟俩是他们家的佃户,侯爵为了淫乐带来了这场悲剧。医生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当晚就写了一封揭发信,不料信件被侯爵截获,为了掩盖罪行和报复,侯爵抓了医生,并让其深陷牢狱。失踪并在狱中呆了18年的马内特见证了法国大革命的到来,人民攻占了巴士底狱,并处死了一众残暴不仁的贵族。而马内特为了营救自己的女婿又见证了动人心魄的爱情故事,让我们读起来深受感触。
故事似乎就完结了,但这个故事给我们带来了对深刻的思考,人们为什么要发生暴动?是社会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引起的,而封建制度下贵族的残暴是根本原因。
今天,我们生活在自由和谐的社会里,在英国的伦敦和法国的巴黎,都是高度名著的地方,而他们也许不会想到,就在200年前,人民遭受了深重的苦难和不公平的待遇。
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时代,我们拥有自由和平等,不再有阶级主义的存在,每个人都是有尊严的!
第8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拜读了狄更斯的作品,以下就是我的感想。
故事是这样的,埃瑞弗蒙德侯爵蹂躏农家妇女,她的哥哥知道了,于是跟侯爵干了一仗,以失败告终。而且他还受了重伤。可能侯爵也不想把事搞大了,不想弄出人命吧。就请了一个医生,这就是另外一个重要的人物马奈特医生。而这可怜的马奈特医生也由于知道了内情而被侯爵送进了巴士底监狱。十八年后终于重见天日……
故事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日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斯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
而这个查尔斯来头不小,是埃斯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但是他不接受爵位,离开法国到英国去。他在伦敦靠自己当上了法文老师。
还有一个人叫西德尼·卡顿,他从一开始的法庭上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但他的一张纸条就揭穿了原告的阴谋。他很容易给人一种邋遢、消沉、贪杯的印象,但他在危急时刻,通过一个狱卒来到查尔斯的监狱里与查尔斯换了衣服。后果可想而知,查尔斯被送出了法国,而卡顿却被送上了断头台,他在死前说了一句话: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过的最宁静、最最宁静的休息。
在革命成功后,革命者们大多都失去了理智,滥杀无辜的人,而查尔斯为了解救以前的仆人,挺而走险,来到法国,结果却被革命者以逃亡贵族的身份给关了起来,露西及她父亲马奈特医生连忙赶到法国,由于他在巴士底狱给关了十八年,被人们称做英雄,从而有特权把他的女婿—查尔斯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但是德发日太太就是那对兄妹中的妹妹,她一直都恨着埃瑞弗蒙德侯爵家的人。查尔斯又是埃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所以她想尽办法得想要害查尔斯。但到头来却死在自己的枪口中。
这部小说虽然后来是以“大团圆”结束,但是当我读到卡顿为了露西而代替查尔斯上刑场时,我的心里充满了辛酸。
第9篇:《双城记》读后感
既然从合上这本书到今天二个星期的时间,好多细节都已经忘记了,那就不强求自己,只写一些印在脑袋里的画面,看能不能有所启发好了。
那辆轮子咕噜咕噜地碾过潮湿的泥巴路面的马车,马车上人心惶惶的素不相识相互提防的人,黑暗的丛林边穿着雨衣戴着雨帽任凭雨点溅落的只留下轮廓的邮差。
酒店对面的巷子里,盘旋而上的楼梯,铁架被鞋子踩着发出的声音好像撞击着一扇很久未开的厚厚的铁门,里面是一个老医生,用叮叮作响的铁锤修补着一双一双的鞋子。这房子其实离街道并不远,通过小小的阁楼天窗也照的进阳光,但就是感觉这里的一切都与世隔绝,叮叮的声响在屋内四处撞击着,回绕着,让人揣不过气,也出不去。
那些颗粒无收的佃户,成日的用酒精麻痹着自己,游荡在石质的路板上,摇摇晃晃,贪婪的舔着地上剩余的葡萄酒,然后心满意足的,摇摇晃晃,回家去。
狂妄无忌,轻蔑的视人民为粪土,连撇一眼都觉着脏了自己似的侯爵老爷,安然自得的,一如既往的,坐在椅子上,心却漂浮在高贵奢侈的空气里。
这是法国大革命前夕整个国家氛围的缩影,潮湿,阴暗,麻木,轻浮但总像要发生点什么。
这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时代,因为人民无法忍受他的阴暗,于是巴士底狱被攻占了,于是侯爵老爷跑到英国去了,于是还有的官僚头目和侯爵老爷没有逃跑成功反过来被革命的人们抓进了监狱变成了罪人,于是时代就变了,悲哀的是你突然发现那种黑暗,并没有变光明,革命党的头领坐在审判桌上,有的在睡觉,有的没睡觉,有的喝了酒,有的没喝酒,总之,对于犯人的审判不分青红皂白蛮不讲理毫无道理可言,用那永不满足的吃人机器将坏人的脑袋一个个吃掉。你说你是好人,审判团的人说为国家献身才叫好人,任何维护自己利益的话都是狡辩。以前的人们麻木不仁的看着马车后被碾死的人,现在的人们期待着一个个人头落地,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英国作家狄更斯,用他的笔深刻的描绘了法国的这个时代,是害怕同样的故事会在英国发生,书中那位年轻律师对医生女儿的爱情就应该是他对未来美好的期盼了吧。
向这位为了爱人的幸福生活勇敢牺牲的年轻律师致敬。
第10篇:《双城记》读后感
小说结尾处有条译注,是死在断头台上的吉伦特党人罗兰的夫人(Madame Feanue Roland)的名言“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这是也是我读完《双城记》最主要的感受。自由是人类共通的美好夙愿,但从这端走到那端,似乎太容易了。
其实我觉得这个小说对于爱情和死亡都写得不给力。虽然译序部分介绍这个故事的主题是双重的,是爱情与死亡。这两要素按理说是伟大小说都会去探索的主题。但是我觉得《双城记》给力的点不在这。它描写法国大革命时期社会是怎么样的,人心是怎样的,这方面它带给读者的感受要深刻得多。
暴力革命总是走极端的。法国的劳苦大众高喊着“自由、平等、博爱”去推翻压迫他们吃不饱饭的贵族老爷,本来是无可厚非的。可是当这口号变成了“自由、平等、博爱,否则毋宁死”的时候,就是把真诚的愿望变成了制约人的诅咒。本来“公民”这一称呼是用于革命者之间,后来竟变成了人与人之间似乎约定俗成的称呼,叫男人“公民”,叫女人“女公民”。这肯定就不对了。走向整齐划一必然让人警觉这是有问题的。我们看到,整个社会的人除了被投入监狱的,就是变成了革命者,他们都穿着粗劣的难看的某种服装。他们以一种狂欢的姿态去面对砍头处死血流成河。表面的狂热让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变得冷冰冰令人不寒而栗。
在描写革命时期法庭一团乱糟糟完全依靠主观和情绪来审案子的场景的时候,作者反思要不是革命前的那些年月在上位的人动不动就处以极刑,后来也不会变成这样子。所以暴乱不是说来就来的。当普通人见识的就是整个国家没有法律或者法律乱来,那这些人暴乱的时候又怎么可能希望他们拿出法和德呢?
小说里有这么一句话“一个民族在狂热的时候,像高烧病人一样,丧失了时间概念。”幸好我们是那些特定时期以外的人,我们得有这个时间概念,得有个记忆和启示。
第11篇:《双城记》读后感
一个在人类历史上留下了血的印证的不可磨灭的悲惨时代,猜疑、仇恨、惶恐、屠掠的疯狂侵略下人心惶惶。“既然死亡是大自然用来消除万物的灵丹妙药”,那么,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各式各样的死刑无疑是统治者们“清洗”这场由大革命所带来的阴影的“最好利器”。
狄更斯在小说中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与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透过贵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让我们看到,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杀戮无法平定动乱,更不能替代爱。
在这矛盾、冗乱的时代下,狄更斯成功塑造了西德尼。卡顿——“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西德尼。卡顿的存在是一场幸福的悲剧,他孤独,他忧郁,他用冷漠的外表面对世间百态,他用“若无其事”杜绝身边的名与利,他爱上了露西,却不愿去追求,他的善良让他担心露西会因他堕落,当他最终他向露西表达了爱情,令人动容。
“为了你,为了你所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西德尼·卡顿
我以为,这样的爱是广义的,如梦幻般伟大而纯净,催人泪下,它默默承受着煎熬,“孤独”面对着酷刑,它也许忧伤但充满幸福,它可能凄美但并不单薄,在无形中,放出动人光彩,成为经典。卡顿如同黑暗里的精灵,像是“星星之火”点燃真爱,
卡顿的离开平静且从容,但我明白,走想向爱的祭坛,不光靠勇气,更珍贵的只那一份感人肺腑的“博爱”!也许卡顿的牺牲正是一种重生,因为他在坦然中透过了死亡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
我想,如果狄更斯用大革命下的世间百态,人性万千堆砌起了《双城记》的血肉,那他就用西德尼。卡顿铸造了《双城记》的灵魂。也许遗憾,也许辛酸,更多是祝愿与感动——最纯净,最永恒的爱,像永不凋零的春天永远鲜活的存在。
第12篇:《双城记》读后感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暴政,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暴政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
第13篇:《双城记》读后感
合上这本书,我觉得银行家罗瑞和律师卡顿有太多的相似之处,他们俩其实是惺惺相惜的,只不过卡顿隐藏的更深,直到最后,罗瑞才发现卡顿是个有感情的人,可是其实自始至终,卡顿一直就看穿了罗瑞那压抑的情感,因为他自也是这样一样将感情深深隐藏起来的人,所以他很能看懂罗瑞的心思。也正因为这样,卡顿才能觉察这个一向以“办公事”自居的银行家的感伤。故事刚开始时,卡顿就漫不经心的、毫不客气的戳中了罗瑞矛盾的内心,当时罗瑞对他的表现是气愤的,而当故事快结束时,他以真挚的口吻揭露公事公办的人又有私情流露时,罗瑞感到的是意外,他看到了卡顿的另外一面,或者是卡顿本来的样子。正因为惺惺相惜,卡顿最终才把转移露西的计划托付给了罗瑞,因为他们都是靠谱的人。
我们都是有才华、感情深厚的人,请不要因为一时的不如意,而消沉了自己的意志,也不要沉迷虚幻,给自己戴上假面;我们应该像卡顿一样找到自己的光明,为之奋斗。我们也曾态度满不在乎,也曾懒散轻蔑,也曾彷徨漂泊,也曾走投无路,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沉沦,如果你沉沦了这将是最糟糕的时代,如果你为着光明儿奋斗,用才华和情感获取幸福,这将是最美好的时代!
第14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是一个以两百多年前的两个伟大的城市为背景的故事。浓雾弥漫,车灯摇曳不定的伦敦,绝望、颓废的巴黎的最底层。
对于当时那场发生在巴黎的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太多人花了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它。这对法国来说是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甚至对于欧洲,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也是如此。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最杰出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之一。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却依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看到的当时的景象。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在狄更斯的作品里,语言的精彩是必不可少的。各种修辞手法,比喻、夸张、对比、幽默、嘲讽,被运用自如,而作品的艺术性也被送上巅峰。“……于是,克伦彻先生只得再听检察长先生怎样把史蒂夫先生套在陪审团先生们身上的紧身衣又一件件脱下来,翻个底朝天;……最后法官大人站了起来,把那件紧身衣里里外外捣腾了一遍,看得出来,他想为犯人裁剪寿衣。……”诸如此类精彩的段落,作品里比比皆是。于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每一个中心,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了。我相信这对我们平时的学习,必定是大有帮助的。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第15篇:《双城记》读后感
我相信每一个看过《双城记》的人,都会在震撼之余赞不绝口。由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所著的这部书,永垂不朽!名著就是名著,不管多少年过后,名著依然散发着璀璨光彩,更何况这部书故事不可想象的跌宕起伏,情节离奇而曲折,大师就是大师,在让你明知道故事是虚构的,却依然为故事里的人和 事,或感动,或愤怒,或忧伤,或流泪,不由你不佩服大师的虚构能力。
狄更斯在《双城记》里揭露了法国大革命爆发前 ,贵族阶级对人民无情压迫,视广大穷苦人为贱狗,民不聊生,终于爆发了法国大革命,贫困人民在长期惨无人道的压迫后,疯狂的报复贵族阶级,同样无情的审判当权者和判决他们的性命,血债就要血偿,仇恨蒙蔽了眼镜,鲜血兴奋了神经,一个个人头落地,但报复能解决问题吗?能让人过上幸福安乐的日子吗?这是狄更斯在书中提出的疑虑。如果当权者对人民多一点慈悲,多一点爱,让每一个人都不受欺压,恐怕大革命也不会爆发,要知道劳动人民对社会的要求很低很低啊!大革命应该是对当权者的警告。值得幸运的是,在二十世纪我们这个年代,我们的当权者,不论是中国的温家宝,还是美国的奥巴马,他们都提出了让所有人共同富裕,让大家一起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他们认为偏袒富人的社会不只是不道义的,还会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
第16篇:《双城记》读后感
爱、宽容是作者美好的设想,因目睹了一对贵族兄弟残害贫苦人家的罪行,被陷害关在了巴士底狱18年的医生,在狱中医生愤怒了,他偷偷记录了自己受迫害的经过,发誓要向天堂和人间控告,控告贵族和他们的子子孙孙,直至最后一个,在长年的关押中 ,医生失去了理智,做鞋子成了维持生命的唯一寄托。出狱后,因为有了女儿对父亲深深的爱,父亲恢复了理智,用伟大的爱和宽容同意了陷害他的贵族的后代于自己女儿的婚事。
当以一幅一直仰视法庭天花板形象出现的 卡尔顿先生,给人的印象是多么的不羁和傲慢,虽然他才华横溢,虽然他拥有一颗无比珍贵的心,但是因为社会的暗无天日,他选择了放荡,选择了玩世不恭,选择了醉生梦死,卡尔顿对露西的爱是多么纯洁和无私啊,他在露西幸福的时候选择了默默祝福,暗暗守护在她身边,当露西需要救助时,他竟然选择了以自己的生命换取露西丈夫的生命,以保证露西的幸福,虽然我不相信世上真会有这样的感情,但我还是深深 的同情、怜惜卡尔顿,无比尊敬他的感情,希望天下所有的温柔都归属于他,来慰籍他受伤的心灵 。
被贵族迫害的儿女们,仇恨胀满了胸怀,报复变成了刀斧,象征复仇女神的德法热太太的死不正是隐喻了报复的代价吗?
仇恨、宽容、爱啊!这一切让我们深深的思索反省!卡尔顿的一番话应该是对这一切最好的注脚:这个时代的罪恶,以及自然生出这罪恶的以前时代的罪恶渐渐自行补偿并消失,一个美丽和平充满爱的时代终将诞生!
看完故事后,你脑中还会有叮叮当当的做鞋声在回响吗?还在为医生的黯然迷惘,悲哀无助而落泪而愤怒吗?还在为卡尔顿留下怜惜的泪吗?还在为德法热太太而叹息吗?我想你一定是在为医生一家终于幸福平安而默默祝福吧!
第17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利用空余时间阅读了狄更斯的《双城记》,也有了些体悟,下面我来把我的感受写下来。
一、情节布置
这部著作的情节是十分玄妙的,作者把各种线索串联起来,如文中所说的一样“编织”成了这部小说。小说最大的特点是人物关系复杂:如马奈特医生和达南的关系;德发奇太太和达南的关系——这两个关系直接导致了最后的悲剧。还有洛瑞先生与德发奇的关系以及格仑舍与密探的关系等等。这些复杂的人物关系使此部著作情节环环相扣。
这本书最有特色的一个章节是顿临死前与一位小姑娘的对话,从这番对话中彻底揭示了革命群众过于疯狂以及善将永存的主旨。
二、人物特点
本书最重要的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能再迫害人民”的说法。同时,他放弃了贵族特权,本来就是一件善事。
悉尼·卡顿也是位重要人物。在读这部小说的前半部分时,我一直不大喜欢这个随意、懒惰的人物。但是在往后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他是一个敢作敢为、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是“朋友”,但实际上卡顿和达南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好,但是为了他们一家人幸福滴生活,卡顿甘愿走上断头台,让达南逃跑,而自己成了永恒的善的化身。在文章中提到卡顿死时“犹如一位先知“。
德发奇夫妇也属于本书中的焦点人物。德发奇本人是个善良的人,他收留了马奈特医生,并且在大革命之后告诉自己的夫人见好就收。而德发奇太太就是个复仇者,她受过埃弗蒙德兄弟的迫害,所以她一心想杀掉法国所有贵族。当然,由于她的过激行为,使她最后死于普洛士小姐手中。
三、写作特色
本部小说文笔非常幽默,作者一直在使用辩证关系和反复的手法来实现这种效果,所以这部感人的小说还能读起来令人十分想笑。
文章有特色的一处是最后作者“帮助卡顿发表感想“。作者用卡顿的语言交待了文章的结局,告诉人们”善良在世界永存“的道理。
这就是我读过这部小说的感受。
第18篇:《双城记》读后感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西德尼卡尔顿
就这样被感动了。它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它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它更是一种纯洁而高尚的爱。它就是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作者以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为框架,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忍受着资产阶级无情的剥削。正如作者所说:“昌盛而又衰微,笃诚而又多疑,光明而又黑暗,这是充满阳光希望的黎明,又是阴暗失望的长夜,人们拥有一切,却两手空空。”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真挚的情感,成为这部名著亮丽的一笔。
在小说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要人物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己一眼每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与露西相爱,为了爱情甘愿放弃爵位与财产。
小说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让人有点憎恶的泰雷兹·德伐日。失去亲人使她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革命胜利之时为亲人报仇。可是等到革命胜利时,她许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却失去了对象,她的愤怒之深是可以想象的,然而为了发泄积愤却拿侯爵兄弟的儿子及其家人抵罪,她走上了一条与那些伪贵族同样残忍的道路,于是她的种种行为使她一步步失去了读者的谅解。最后,恶人有恶报,她戏剧性地因为手枪走火而结束了自己充满仇恨的一生。也许这才是她最佳的结局。那些像德伐日那样以复仇为生活唯一目的的人,即使命运坎坷,也决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
而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欢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同。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因为“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终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当查尔斯因为家族的犯罪而被无辜判决死刑,西德尼竟然代替他去断头台接受行刑。在生命与爱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爱露西,为了她的幸福,他为她的爱人献出自己的生命。当他走上断头台的时候,面上依然保持着笑容,他信守对露西的诺言……因为,他的爱便是他的生命。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第19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本书的作者是狄更斯。他1812年出生于英国朴茨亚斯,是海军职员约翰·狄更斯和伊丽莎白·巴洛所生的第二个儿子。
书中写了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莫须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监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他搬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卡顿。后来,露西和卡顿结了婚,过了十年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后,格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卡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这点,在达雷被处刑前用自己跟他掉包,代替他上断头台。
小说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社会状况,一方面是骄奢淫逸的统治阶级的残暴,一方面使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第20篇:《双城记》读后感
机缘巧合参加了一个促进我多看书的活动,可以说是三生有幸了。
第一本书是想看很久都耽误下来的《双城记》,狄更斯的书一开始并不是我热衷的类型,总感觉故事铺垫太长,一本书说的故事其实寥寥落落。双城记看完虽然没有完全改观,但也喜欢上了里面塑造的一些人。
比如卡屯,他英俊,长得像男主,也因此送掉自己的姓名。他偏执而顽固,把一个人放进心里就再也不会动摇。虽然我也喜欢着女主角,她光芒万丈,慈爱坚韧。我喜欢她,所以喜欢这样的结局,一个人永远亏欠着另一个人,这份感情为他人所知,无法弥补一一只能这样深深地、深深地永远遗憾下去。我并没有关注到书中有关历史的巴黎部分,我简单的同情了那十八年的牢狱生活,或许是我还太浅薄,有机会再看一遍。
第21篇:《双城记》读后感
今天,终于读完了大文豪狄更斯的《双城记》,第一次看到这个书的名字就深深的吸引主了我的实现和好奇心,, 不敢轻易去尝试,它是那么神秘,那么厚重……不过,我现在还是鼓足勇气读完了。
《双城记》讲述的是1775--1785年这一混乱时期发生在哪是世界上最繁华和最混乱,最肮脏的英国和法国,这两个我一直向往的国度,整篇小说主要展现Lucy的家人及其朋友间伟大的友谊,伟大的爱。露西是一个法国医生马内特的女儿。她温柔,美丽,善良赢得许多男士的倾心,其中包括她后来的丈夫达雷,还有最后为她的幸福而代她丈夫被送上断头台的卡顿。他们之间的爱是真诚的,是伟大的,当然还有一个最善良,最仁慈的人一直帮助他们一家,是当时动乱中仅存的一点光亮,他就是罗端,他时时地关心露西和她的家人,把他毕生的爱倾注在这一家人身上,爱他们远胜爱自己。
同时,他又是一位兢兢业业的商人,他是少许有良知,善良的人们的一个缩影,一个精华,露西的丈夫达雷是法国以贵族的后人,由于认清了他的家族的罪恶,自动放弃侯爵头衔和继承权,独自到英国自食其力,他为人谦和,待人诚恳,和罗端一样是一位真正的绅士。他把他的财产分给法国人民,然他的善心并没有得到好报,再1778年巴士底狱被攻占后,他因一忠实奴仆的来信恳求,回到久违的法国开始他的营救工作,然而在他刚踏上法国领土时就被抓进了福斯狱,以逃亡贵族的罪名罪名将她送上审判台。马内特医生,露西也纷纷来到法国拯救他,罗端刚好在法国,利用马内特蹲过巴士底狱地影响将他救出,然而,命运总会让善良的人们多灾多难。就在他被释放的当天晚上又被抓起来,这次是马内特在狱中的手稿被小人所利用,将自己的女婿送上了断头台,这时一直在暗中保护着一家的卡顿发挥了他过人的律师职能,最终用自己的生命,换的露西一家的幸福,在露西心目中树立起一个永远高大的形象,这是伟大的爱与被爱。
卡顿是一个有头脑,非常聪明,洞察力非常强的职业律师,倘若在今天,他一定可以称法律界的名流,而在那时却英雄无用武之地,因此,他只能用酒来浇灌所有的烦恼,以及生不逢时给他带来的巨大创伤。在别人眼中他总是懒散的,堕落的,当然除了露西。
此外,还有普洛斯小姐,露西的忠诚的佣人和朋友,杰端这由坏到好的人物,给人们带来了希望。
原来我一直为止倾叹的法国人民并非我想象中那么完美,在这本书中更多地展现了他们革命时的邪恶的本性。
第22篇:《双城记》读后感
故事中,名医马奈特医生偶然目睹了封建贵族艾弗瑞蒙德兄弟草菅人命的暴行,因为打抱不平,反被投入巴士底狱。监禁了十八年。出狱后,马奈特之女露西却与仇家的儿子达内坠入情网,马奈特医生不计前嫌,宽容大量地允许了这门亲事。婚后的露西与达内生活幸福美满,并生养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女儿,可偏偏这时,卡顿登场了。
卡顿的出现,并没有在人们心中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作为一个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穷律师,一个才华横溢却又自暴自弃的懦夫,一个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要做什么事的人,又有谁会在意他呢!他有着几乎与达内一模一样英俊的面孔,有着爱露西甚至比达内更深的痴情。谁也没有想他那样爱着露西,那是何等庄重、深沉、博大、高尚的爱啊,他对露西的爱,早已超越了常人心中的自私自利,早已超越了常人心中的无私、无畏!谁能想到,在“情敌”达内遭诬陷而被判死刑,卡顿挺身而出,用自己与达内长相相似的“优势”,在狱中与达内互换身份,达内得救了,卡顿却走上了断头台。
卡顿对露西的爱情,虽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
卡顿对于达内,他本该是恨的,因为是达内使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达内使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了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卡顿眼里,达内早已不是卡内了,他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一部分。卡顿是聪明的,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一种最最伟大的爱,“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告诉了我们什么事真爱,告诉了我们一个人应该有的对于爱情的信念。
露西是幸福的,她不仅拥有了父亲的爱,丈夫的爱,仆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有着卡顿对她的那份仅仅属于她是爱情。在他幸福是,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祝福她;在她不幸时,他就尽他最大的可能去帮助她,代替“情敌”走上断头台。他死了,他为了露西而死,死得那么坦然,那么从容,也许,他走上断头台的那一刻,还在想着,露西此刻正倚在达内的肩头上甜甜地微笑呢。不过,卡顿不在乎,他不在乎露西身边的人是谁,不在乎露西此时心里想着的是谁,他只要露西此刻是幸福的,其余的,卡顿都不在乎。也许,卡顿心里,为所爱的人奉献一切应该是最幸福的是呢。
《双城记》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世界将没有复仇,没有血腥,有的只是幸福的欢笑,快乐的阳光!
第23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顾名思义,他记叙了两个城市间的故事。整个故事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记叙了露茜以及她所爱的人们的悲惨命运。
作者创作这部小说的时期,正是英国和法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国王和王后相信什么都不会改变。”作者的这句话让人发笑,觉得太天真太荒谬,而事实的确如此。在这两个国家的首都巴黎和伦敦,人们痛恨国王和一切贵族,而巴黎情况更为严重。贵族们依其权势将他们的仇人送进活坟墓——北塔监狱。主人公露茜的父亲马内特医生,他仅仅因为知道了一个秘密。这部小说是围绕露茜和她所爱的人们在巴黎和伦敦两座城市间徘徊并断送生命。巴黎人民在暴怒之下将国王王后和贵族们打入死牢——北塔监狱。用新型机器——断头台将他们处死以解其恨。露茜的丈夫——查尔斯·埃弗蒙因为是贵族后裔而被打入死牢。可他并没有伤害过穷人,他是无辜的。律师西得尼·卡登与埃弗蒙酷似。他为了露茜和其余她所爱的人们依然代替埃弗蒙登上断头台,并在最后希冀法国的明天会变得美好。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露茜。但我认为露茜的作用不大。她出现的次数不很多,也只说过几句话。主要人物是她所爱的人们。他的父亲马内特医生是法国沙皇统治时期苦难人民的代表;她的丈夫埃弗蒙原来是个贵族,而他从小受母亲的教育,爱护穷人,帮助穷人。从小寄居英国,用自己的努力干下一番事业。他代表了善良的贵族,他的朋友律师卡登为了拯救朋友付出生命的代价,被暴怒的人民送上断头台。他和埃弗蒙都是无辜的,是长期被压迫的巴黎人民害死了他,准确的说是压迫人民的凶恶残暴的贵族们害死了他,他只是个替代品。他正代表了法国黑暗统治下正义无畏的人民。
这部小说用露茜和她所爱的人们揭露了法国的黑暗统治。而作者所在的英国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在小说结尾,卡登希望法国明天会变得美好。作者只不过是借卡登之口说了自己的心里话。英国的美好明天正是他的希冀!
第24篇:《双城记》读后感
《双城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作家———秋更斯之手。他还写过《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等长篇小说和《圣诞故事集》《董贝父子》等短篇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复活”“金钱”与“暴风雨踪迹”,这三个故事,小说以马泰特医生的曲折遭遇为线索,将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用压迫和报复组成的一个故事。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么高贵的举动!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
第25篇:《双城记》读后感
“那是最好的年月,那是最坏的年月,那是智慧的时代,那是愚蠢的时代……我们直接上天堂,我们直接下地狱”,狄更斯以这样的句子,拉开了《双城记》序幕。
美丽的马内特小姐在成人以后,突得知其父仍活着。一直以来处理她父辈家庭事务和财产特尔森银行职员贾维斯。洛里先生陪着她一同去接父亲。在返程的路上失而复得的父亲受到女儿无微不至的关爱,在从法国回英国的邮船上,一位同行的查尔斯。达奈先生给予在甲板上休息的父母提供了帮助,初识,双方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在查尔斯。达奈第一次受审时,马内特小姐作为证人,后经卡顿先生的帮助,查尔斯。达奈脱险。他们三人的命运联系在一起。
痴情的查尔斯。达奈向马内特医生诉说他对马内特小姐爱的衷肠,刚读时,我觉得他聪明,知道的关键,全书读完后,我明白了马内特先生对女儿的祝福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眼前的求婚人正是让自己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元凶的后代。当他感受到女儿对查尔斯。达奈的爱后,给了两位新人最圣洁的祝福。夫妻相爱,父女情浓,孩子健康,朋友忠诚,天堂也不过如此模样。“不消说,由于她勤俭持家,既精打细算,又安排的很雅致,一家过得富富裕裕,毫不浪费,他们这个和美的家哪怕最轻微的回声,对她都像音乐一样美。不消说,她的父亲多次告诉她,他觉得婚后比未婚时更孝顺他(如果可能更孝顺的话),他的丈夫多次跟她说,尽管她有种种操心事,要尽种种义务,似乎并未分心,影响她对他的爱,对他的帮助,便问她,“我们都把你看得重于一切,好像我们就一个人,而你似乎从不手忙脚乱,也不太劳累,你这戏法有什么秘诀呀,亲爱的?””
卡顿源于对马内特小姐的爱,诉说一生的遭遇和对她的情谊,是如此庄重、如此高洁。马内特小姐也给了他最美好的友情。“难道没有情意,我就无法挽救你,卡顿先生?我就无法使你振作起来----再次请原谅!---走上正道?我决不能报答你的信任吗?我知道这是信任。”她的真诚,赢得了朋友的爱戴,拯救了她的爱人和家庭。
一封信改变了这个家庭,不辞而别的丈夫,生死未卜。查尔斯。达奈自动投进如火如荼的法国,被关在监狱。一直被女儿照顾的父亲转变成了整个家庭的保护者。没有法律的法庭及审判,血流成河、嗜杀、复仇。任何一个小风波都有可能葬送一条人命、毁了一个家庭。丈夫被关押时,马内特小姐风雨无阻去守侯在丈夫有可能看得见她的地方。查尔斯。达奈第二次审判,死里逃生。第三次审判,医生的影响不再,面对查尔斯。达耐必死的结局,卡顿为了马内特小姐,用自己的生命,救出了她的丈夫,查尔斯。达奈死而复生。她配得一个男人用生命的代价来爱。
德法日太太得到丈夫的欣赏、忠诚的爱。为了复仇,她要杀尽伯爵的血脉。“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普罗斯小姐“凭着往往比仇恨强烈的多的执着的热爱”死死抱着德法日太太,在搏斗中德法日太太误伤自己的性命。普罗斯小姐对马内特小姐的爱,来自于马内特小姐对她同样的深情。再一次,她的爱,拯救了她的家人。
贾维斯。洛里,典型的英国绅士,办事的一丝不苟,情感的克制,这个单身汉在马内特小姐家得到温暖和慰藉,一生守侯着他的老朋友。
马内特小姐如珍珠般的女人,护卫着家人,温暖着朋友。贤德的妇人,胜过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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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尔,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尔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尔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尔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尔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尔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尔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尔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尔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尔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尔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尔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作品讲述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该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发表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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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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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1
假设《红楼梦》是平面坐标系,那么《红与黑》则肯定是李安导演的3D电影。
假期在家,连续的阴雨天气让我不得外出散心,闷在家却又实在无聊,便开始翻阅高中时代购买的“必读书籍”——《红与黑》。
“出身卑微的于连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跻身上流社会,但是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充满了蔑视和仇恨。一封女人的私信,断送了他梦寐以求的前程,他在恼怒中想这个女人开了枪……”
——这是封面上对全书的整体概述,简单扼要,我当时的第一印象便觉着这书肯定又是以黑暗社会为背景创作的爱情小说,不乏会有点当下正红的金牌编剧于正剧中些许的虐恋情节,当然,这仅仅是我跟这部小说的初次触电。本着对小说充满政治色彩的创作背景,我开始了阅读。
序言部分译者很有深意的解释了书名的由来——《红与黑》开笔之初,叫《于连》,知道写完上卷,才最终定名为《红与黑》,以两种色彩作书名,司汤达有寓意存焉。历来评论家绞尽脑汁,颇多发明,认为“红”与“黑”,誉为军装与道袍,剑与十字架,热血与孝服,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暗黑,火红的理想与黯黑的幻灭,英勇的时代与复辟的年代,等等。相对而言,到时司汤达本人的说法比较平实:“红”意味着主人公于连会去当兵;但他生活的年代,只得披上“黑”道袍,书名也有如此之意向。
家境的卑微加上父亲、兄弟的不待见,让于连亦步亦趋的成长着,就连唯一的阅读嗜好也被父亲强烈禁止。然而,对《圣经》、《新约》以及部分拉丁文的熟读,恰恰为于连自己今后跻身上流社会创造了机会。经过维璃叶本堂神甫彼拉神甫的推荐,于连顺利的被聘请进维璃叶市市长:瑞那先生的家当家教。初来乍到,于连对奢华的生活以及上层社会的各种理解显得很不适应,谢朗神甫的一番话使于连获益匪浅:“圆滑与审慎兼具,把一套虚伪的论调编的找不出漏洞,在他这个年纪,已属不恶。”之后,瑞那夫人与于连之间关系的微妙变化也是整个故事的主线变得明朗起来——上层社会不断地想于连招手,最后却因为这一份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使之付诸一炬。
神学院的学习以及一系列的偶然促成了于连飞鸿腾达的前奏,只身离开维璃叶进军巴黎,于连虽有对瑞那夫人的万分不舍,却又始终放不下自己迈向上层社会的脚步。彼拉神甫对于连很是看好:“这年轻人虽然出身低微,可是心高智大,一旦伤了他的傲气,纵然身在这儿,也无济于事。他会藏巧于拙。”至于到拉穆尔侯爵家之后所发生的一切,以及于连与玛娣儿特之间的种种,则如晴天霹雳,最终将于连送上断头台。
纵观整部小说,主人公于连的故事似乎倒影着我——平凡的出身,自认高傲的性格以及长路漫漫的仕途。从不同角度分析,自然也就会产生不一样的结果。
从爱情小说的角度分析,暂且先不说于连,故事中两个女主角同样也是耐人寻味——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同样的美貌,同样的贵族气质,而这不同在于:瑞那夫人性格上的安于平淡,细心温柔;而玛娣儿特则更多的是满腔激情的愤慨青年。一个林黛玉,另一个则是薛宝钗。只是,在这个故事中,贾宝玉并非出身名门望族,而只是出身卑微的木匠之子,小说的政治色彩之浓厚加之19世纪初法国社会的阶级分化,正是文章开头,笔者将《红楼梦》比作二维空间,将《红与黑》喻成3D电影的原因,其多的一项因素便是19世纪法国社会的阶级制度。当然,结论成立的前提是抛开《红楼梦》中其他特有的艺术价值。
从政治的角度分析,按照译者在序言里所说:“红”与“黑”其实是军装与道袍的区别,二者形成鲜明的对比,恰恰很好地展示了小说创作的政治背景——拿破仑时代的终结以及19世纪初法国百废俱兴的状态。主人公于连一心崇拜着拿破仑,却迫于时代的压力不能穿上军装,赶赴战场。道袍所带来的短暂甜头,让于连被困牢笼,“老天这个后娘,把我扔进社会的最底层:赐予我一颗高贵的心,却偏偏没给我一千法郎进款。”牢狱中,于连自省到:“我的罪即使没有这么重,我看到在座各位,不会因我年轻而动恻隐之心,仍会杀一儆百,借我来惩戒来打击这个阶层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低微,厄于穷困,但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混迹于阔佬们所号称的上流社会”
小说末尾,一大串的比拟意味深长:“……猎人在树林里打猎,飞禽从半空中跌落下来,他赶紧跑去捡。不意靴子踢了一个高耸的蚂蚁窝,毁了蚂蚁的公馆不说,还把蚂蚁和蚁卵踢得四散……即使最有哲学头脑的蚂蚁,也永远猜不透这黑咕隆咚的庞然大物——猎人的靴子——是什么东西;这可怕的黑家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捣毁了蚁群的巢穴,先听得轰然一声巨响,接着便火光烛天……”
红与黑读后感2
于连唯一的弱点就是当别人瞧不起他时他会暴怒。
但他也确实伤害了侯爵女儿的心。两个女人都为了自己的爱敢做敢当,为了救于连屈尊不顾女人的名节去拜托那些人,市长夫人甚至还听从他人的话想跪在陛下面前请求饶恕于连。
就因为于连活的和其他那些上流社会的人不一样,于连懂得多记忆力好为了肯定自己的价值去爱市长夫人,在开庭时他说自己是有罪的预谋杀人他不愿乞求他人求的原谅即使那两个女人为他做了那么多即使他有机会获得赦免。他不愿意让好友父亲探监觉得是耻辱,他并不缺乏勇气他有尊严,不让他人嘲笑以至于付出生命代价。
于连一生太年轻但他经历的事情或许比那些活得久的人还要丰富和深刻。最后侯爵女儿亲手埋葬了他的头,市长夫人在他死后三天魂尽归天留下侯爵女儿和他的骨肉。自由平等热爱。
红与黑读后感3
于连,一个聪明,能干、有知识会察言观色的人,如果放在一个完美的平等社会就不会有这样的小说,他会平平凡凡的生活一辈子 ,可是他偏偏生活在那样的一个等级如此分明的社会。
他应该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对社会的不平等不满,他孤傲,他自尊,如果他有个美好的家庭,他也会同福莱夫人那样纯真到最后,爱到最后。可偏偏他没有这样的家庭,而性格里有多了许多的不甘心,以致他不能像他的朋友一样满足做个富足的商人。
所以,他爱上了福莱夫人,更迷上了公爵小姐,正如他迷上了远大的前途,繁华的巴黎。
他对公爵小姐的感情是疯狂状态下对自己雄心和勇气的迷恋,正如他,在那位小姐心中一直只能作为英雄爱着,这段爱情很轰轰烈烈,也正因为太轰轰烈烈的,所以是扭曲的,他们相互崇拜的只是存在幻想中的英雄。而不是他们本身,所以,当于连失去一切,面对死亡时,才会感觉到他爱的是福莱夫人,但是他爱的真的是她吗?
或许,每个人爱的人都是自己的影子,两位女主人公也是于连的影子。一开始我觉得于连与夫人的性格是相反而与小姐的性格一致,后来,我觉得其实这两个女人都是于连本身,只是,在那个社会背景下,激情和反抗精神更容易让人关注,并且于连也一直用自己的勇气来主导自己,所以,我只看到他和小姐相同的性格,其实,他每一次的纠结,都是他单纯的证明。
在对的时间,对的世界,遇到对的人。于连在小城只会喜欢温柔善良的夫人,在繁荣的巴黎只会喜欢上勇敢高傲的女王。
无论是善良单纯的于连,还是野心勃勃的于连,只要他还有自己的能力在这本书里都是让人钦佩的,因为,第一个于连是所有时代的精神追求,而第二个于连是当时时代的勇者,但是现在,在人人都野心勃勃的时代,或许,于连最后的反思能给我们一点感触“你追求的真的是你最爱的吗?”
红与黑读后感4
红色的军装,教士的黑袍,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红与黑正如司汤达引用的话一样,揭露的是严酷的真实。
无论这本小说是政治、历史、还是爱情,他都在阐述一种被忽视的幸福。献给少数幸福的人,作为90后的我显然相比太年轻了,不能深入理解这层次的幸福。也许要等到千帆过尽、耄耋之年,才能理解于连,理解他的一生,其实也就只短短四年,只是重头活过,在死牢里的最后两个月。
千斤粟黄金屋颜如玉,或者,外离相内不乱平常心。人要在社会中、人际关系中求得幸福,可以反求诸己,追求精神价值;也可以承认并享受平常的幸福,于是就有古希腊的犬儒学派。就有颜回的“箪食瓢饮”,就有贺拉斯的“平凡的幸福”,就有司汤达的“生活在巴黎,年金一百路易,读书写字”,其含义是独立、自由、不受制于人,能随心所欲的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
可以说,我现在也许就是像于连一样的年轻人,追求飞黄腾达、社会成功和他人承认,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最高级层次的需要。反观于连,从迷误走向清醒,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诚如司汤达所说,有才智的人,应该获得他绝对必需的东西,才能不依赖任何人;然而,如果这种保证已经获得,他还把时间用在增加财富上,那就是是一个可怜虫。
红与黑读后感5
作品的最后,于连死于刑场,马蒂尔德抱着他的头颅亲手埋葬,正如她所钦佩的玛格丽特皇后向刽子手索要情人的首级,再葬于教堂;而德·瑞纳夫人则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着孩子离开了人世。
于连,维利埃尔一个锯木匠的儿子,出身卑微,由于喜爱看书但劳动能力弱经常遭受父亲和哥哥的打骂。但因为他有一副英俊的面孔,又天资聪明,记忆力强,得到当地一位老军医的赏识,教他拉丁文和历史,谢朗神父教他神学,并获得了到市长德·瑞纳家当家庭教师的职位。
正如作品第二章所说,“在维利埃尔,‘赚取钱财’就是衡量一切的最高准则。这四个字概括了四分之三以上居民的习惯性思维”。在这个以金钱、名利为首的地方,出身卑微的于连想要混迹上流社会并不被他人瞧不起,就得“卖弄”自己的才能和学会虚伪。
“虚伪”——上流社会有钱人的面孔,作品中多次以《伪君子》的主人公答尔丢夫做喻,从每一个矫揉造作、隐藏内心真实想法的神态和每一场拐弯抹角、精心设套的对话中,我们都领会到了人物的这副善于伪装的面孔。
而于连也并非在这种“虚伪”中游刃有余,他无时不刻不被自卑和征服欲这两种矛盾情绪撕扯。他谨言慎行,敏感地揣测着身边每个上流社会人士,时而嗤之以鼻,时而阿谀奉承,做些讨好的事。他不信仰任何宗教,尽管能把拉丁文的《新约》背得滚瓜烂熟,但这些书他是一点儿也不相信的。他崇拜拿破仑却不能声张,所以,当他发现山上的小洞时,他解脱般地想,“‘这儿,谁也伤害不了我了。’他忽然心生一念,觉得应该尽情享受一下把自己的思想写下来的乐趣,因为这在别的地方对他都是及其危险的”。
这种自卑和征服欲在他的感情上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第一次想要牵住德·瑞纳夫人的手是因为一次不经意的触碰,德瑞纳夫人猛地将手抽回去,而于连认为他有责任不让对方的手抽回去,怕遭人耻笑。于是发誓在第二天一定要紧握住夫人的手——“于连的心中涌动着幸福的暖流,不是因为他爱德瑞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结束了”。此后,于连的许多行为都是以征服欲为出发点,但他又整天因为害怕失去,被耻笑而惶恐不安。
对马蒂尔德的感情也是如此,自卑和征服欲交加,偏偏马蒂尔德也是个奇女子——思想在两个极端处游走,态度忽冷忽热,有着一股倔劲,但自己却是漂浮不定。两人在这段感情中,靠着卑劣的技巧维持感情,于连起初以为获得了真爱,谁知在濒临死亡时却对她感到厌烦,转而醒悟他差点杀死的德瑞纳夫人才是此生挚爱。
死亡,对于于连来说,是必然的。在这个由有钱有势的人掌控生死大权的时代,于连和这种人结下梁子就不会有好下场,胜利者的微笑往往是最丑陋的嘴脸;另一方面,于连自己也早就陷入了自己亲手酿造的绝境,他早就无路可退,求死是他最后的爆发。
正如作品名字——“红与黑”这两种对立的颜色,矛盾性格越明显,越能体会到被撕扯时的挣扎有多艰辛和无力,于连没能找到救赎的办法,所以我们看着他矛盾着趋向死亡。
红与黑读后感6
曾经被当时社会所禁的书,在某种意义上有着它巨大的价值,诚然,当我10年20岁看完红与黑的时候,真的很震撼,从此这本书在我心里有很深的影响。
司汤达的异形思维,对男人与女人,还有女性的剖析描写,及对政治角逐的理解,思想的独特是在男性文学里少有的。绝对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从此司汤达也成了我特别喜爱的作家之一。
在当时那样的社会环境,能大胆描写一个低层阶级的人与贵妇的一系列情感,内心的抗争与永恒的追逐,用大胆的视觉去描述并不是绝对特殊的事例,但这样的作品在当时也是极力使人感到震惊的,然后批判,被禁,震惊,也丝毫改变不了这本书的绝对价值,以至于它能永恒至今。
经典的意味也非它莫属!
红与黑读后感7
读罢郭冠尧译本的司汤达《红与黑》,过多关于红黑之间的象征和矛盾就不多说了,前人已经诠释完备了,只是想谈谈于连,谈谈于连的爱情。
于连是个复杂的人,这是无容置疑的,出生木匠家庭,身份低下,经常遭受父兄的欺压,但是,这个生活中弱者其内心无比的强大。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热烈地崇拜者拿破仑,却可以为了出人头地而将偶像深藏在内心深处,“转眼间,于连不再提起拿破仑,他宣布打算做教士。”他有着当代青年人一样的崇高理想,想要“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但是当下王朝复辟的社会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神甫便可拿着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薪俸的年薪,这迫使他必须走向当教士这条路,他别无选择,要不就在维里业庸庸碌碌地过着受欺凌的日子,要不就激流冲浪飞黄腾达,这颇有古希腊式英雄命运的气息。
于连同时也是矛盾的人。往往在处于比他高的阶级(就是贵族)面前,他内心是不屑的,但这种不屑背后却隐隐的藏着自卑。他有一颗向往高贵的心灵,却对他眼中的那些高贵的人不屑,甚至是鄙视。他的人生从19岁开始,就人生的业绩来说是一直上升的,但在他逐渐飞黄腾达的路上,他的灵魂却逐渐也被污染得越来越污浊。但是,最后他还是用生命来挽回了他生命中最原始的那一份尊严(他不愿意向陪审团认错求饶)。所以,我觉得于连是个可怜的人,也是个可耻的人,但同时也是个可敬的人。
关于于连的爱情,他生命中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德雷纳夫人,还有一个是玛蒂尔德。表面上他是得到了这两个女人并且让她们对他死心塌地,甚至连出身贵族生性高傲的玛蒂尔德都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身体地位前程都拱手让出。但是我认为自始至终于连都没有得到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只是与他擦身而过而已。
首先是德雷纳夫人,那个稍稍受过点教育,有着大笔财产继承的美丽动人的妇人,她的美貌使刚刚接触到她的于连惊讶莫名,但她身上的那份母性的光环和纯真很快就打动了于连,并让于连忍不住在傍晚的树下大胆地触碰她的手,两人的关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但在两人的爱情中,常常会泛滥出德雷纳夫人那种母性的情感,而于连,更倾向于一个刚刚挣脱襁褓想要学步的婴孩。所以一旦当于连离开了德雷纳夫人去了贝藏松,夫人的影子几乎在于连的脑海里荡然无存。他们的关系看似那么的不堪一击。其实不然,我认为于连对德雷纳夫人热烈的追求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对母爱的向往,自小没有得到过母爱滋养的于连,在温柔妩媚的夫人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另外,于连自幼就经常心潮澎湃,“美滋滋地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会被引见给巴黎的美貌女人,并以惊人的事迹引起他们的注意”。初经人事的他何尝不想吸引那么一个温柔妩媚的女人以证明自己的成功呢,坚强的内心又怎么不会在这个时刻散发着母性光环的女性面前缴械投降呢?
接着是玛蒂尔德,那个在初次见到是甚至不高正眼看的高贵的侯爵小姐。在于连和玛蒂尔德的发展中其实于连是很挣扎的,时而是决绝自尊的于连占了上风,时而是骄傲的玛蒂尔德赢得了局面,两个高傲的灵魂都不甘愿屈服于对方,他们相互的撕咬折磨着对方,这段挣扎的爱情最终还是由内心更加强大的于连胜出了。玛蒂尔德更是甘愿为于连付出身体、地位和前程,甚至连她最精心守护的名誉,她都甘愿为于连舍弃。我认为玛蒂尔德跟于连是同一类人,至少在她没有委身于于连前是。她骨子里是个贵族,一个脱俗骄傲贵族,之所以说她跟于连是同一类人,因为她骨子里充斥着跟于连那种不安分的细胞,在物质上她拥有一切,在灵魂上她有着凌驾于一切贵族的骄傲,所以她根本不会德凯律、德克罗兹诺瓦之流放在眼里,她的命运也有着跟于连相同的悲剧性,要么成为公爵夫人但闷闷不乐地在荣誉和过剩物质度过余生,要么跟着于连轰轰烈烈的拓展一片新的天地。但于连对她的爱,似乎并非出于那两个不安分的灵魂之间的牵引。在我看来,于连对她的爱极大一部分出于对她的征服,于连试图通过征服这么脱俗骄傲的一个贵族女子来满足自身对贵族阶级企求的欲求,并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消除他与所谓的贵族的差距。于连在试图征服爱情,爱情中过分的自私和自尊是一种恶习,而以征服的姿态来对待爱情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正因如此,即使到了于连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爱的天平始终没有向玛蒂尔德倾斜过。
到底,于连在他短暂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遇上了真正的爱情,那就是他第一次到贝藏松时在一个小咖啡馆里遇到了少女阿曼达,在短暂的对话后于连竟然涨红着脸对她说“我觉得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您。”在那种无功利无目的的情况下,于连不必用那层伪善的面纱来保护自己,也不用以自己惊人的记忆和学识来打动人,就在这种情形下,于连可以说是真真正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即使是个陌生人。但这次邂逅注定跟于连的生命一样短暂,真正的爱情与他擦身而过。我们何曾不也是。
于连,于连,一个可怜、又可耻、却又可敬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8
如题,我不晓得是人云亦云还是真的如此感觉。
于连作为一个底层人民,他对市长夫人没有所谓利用,是一种较为纯真的爱(这样说应该不为过)。
第一:从他在路上的思想,他在逃亡巴黎的时候想着若是大革命要危及夫人,他一定要赶回来,这是他的心理活动。无需给他人看的,但是他就是这么想的。
第二:从最后他为开枪打了市长夫人而懊悔不已,自己要求死罪,还劝夫人好好活下去。
在审判过程中我认为是整本书的高潮部分,他爆发出了极大的人性光辉。他不图苟且,他说出了真心话,他呐喊,他反抗,他诉说对这法国阶级性的不满,也抒发了底层人民一步一步爬上来的艰难。
他声情并茂的演说,加之本就英俊的外表打动贵族妇女倒也不足为奇,可是这并不是什么优势。这一切无疑导致了法官的愤懑,这也给他带来了死刑的判决书。
他曾豪情壮志地说,“虽然我出身贫寒,但我有的是高贵。”,但最后迎接确实人首分离的啷当结局,何其悲哉,何其不幸!
再者就是与玛蒂尔德的爱情,他不卑不亢,这也是玛蒂尔德这样一个强势的姑娘被她征服的原因所在。
虽然我并不认为他们两者的爱情即便是真的结婚在一起,大抵上也是无尽的梦魇。像玛蒂尔德这类亲吻死去于连的头颅的女性,以及像于连不服硬,而且情绪化的迷恋拿破仑的青年,两者的结合有些那么的诡异。 当然了,以上所叙述的是他的软件,也就是性格啊人品方面的。当然光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就是他的硬件,英俊清秀,聪慧过人,从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和大主教对他的赞誉就可观之。 那些云云于连怎么怎么的,或许是个另一位仁兄搞混了吧。
《漂亮朋友》里面的那个炮兵。没有任何的政治头脑与文化,利欲熏心,和于连个人感觉两者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红与黑读后感9
带着十分复杂的情绪我终于把这本《红与黑》看完了,因为时间不多,仅400多页的小说竟拖延了10几天才看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仿佛百感交集,但如果真的想把这些感受理清头绪,还要落实在纸上,我发觉是这样的难,但是我仍要尽最大的努力。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这样的于连令我赞叹,对他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充满敬佩。
从于连身上,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让它叫做野心吧,策马奔腾。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读着这些话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在我自己的心里也在响着同样的声音。为了他的,是的,野心,他几乎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但是我想他的心地终究是善良的,所以又时而呈现柔软的一面。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终于知道,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这里不得不提及于连与德·雷纳夫人,和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就在想,他对她们,或者是其中的某一个是否有真正的爱情呢?他对她们,难道只是为了寻求一种挑战,或者一种对抗蔑视的报复的手段?到了最后,我想,在两份感情最开始的时候,他多少带着一些挑战的心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那是他的责任。但是,爱情是真真实实地产生了,也存在了。但他与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的爱情却是不一样的,用小白的话说是,一种是心灵上的,一种是头脑上的。
当然,前者更震撼人心,但当看到玛蒂尔德亲吻他的前额,亲手埋葬情人的头颅的时候,后者也同样另我动容了。这时候,爱情,仿佛让人升腾出了一种信仰。于连自小到大都缺少爱的关怀,而正如他所说,德·雷纳夫人给了他慈母般的关怀,如脉脉暖流滋润了他的心田。玛蒂尔德青春年少,有着优雅的高贵和轻快的朝气,注入到于连心中的是爱情的激动和热情,是如他这样的年龄的爱情的方式。
虽然我们总觉得更倾向于前一份爱情,但我也实在不能说孰轻孰重。于连最终在心里做出的那样的选择给他的是永恒的温暖。但他也知道,两个爱他的女人谁也没有错,所以选择让她们两个一起在马车的颠簸中暂时忘记失去他的痛苦。于连,我想说的是,我想这两份爱情报以同样的敬意。
红与黑读后感10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11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
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
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红与黑读后感12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13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红与黑读后感14
如果一棵树枝叶繁茂,那么我们一定会惊羡它的生命蓬勃;如果把维立叶城比作一棵树的话,那么它的“繁盛”足以让我们窒息:生活在树冠的贵族,明明内心彼此仇视,尔虞我诈,相互倾轧,可一个个看上去却衣冠楚楚,温文尔雅,光彩照人。
他们即使给对方一个微笑,也总不肯舍弃嘴角上挂着的那一丝轻蔑。虚伪,无所不用其能,恣意的占据着枝叶间的缝隙,切断了阳光,只在树根周围投下浓浓的阴影,而这阴影正好罩住了一个人——于连。
于连仰观树冠,内心汹涌澎湃——“社会地位:愚人的尊敬、孩子的惊奇、富人的仰慕”。正如特殊人物对周围环境有着特殊的敏感一样,对社会地位特殊的敏感滋生乐于连野性的欲望——一定要爬到树冠上去!可惜命乖运蹇。“千里觅封侯”的红色从戎梦在生不逢时的仰天长叹中灰飞烟灭。不过,很快,神甫所带来的高薪和所赢得的来自王室的尊敬,使他黯淡的眸子里闪现出金灿灿的希望之光——穿上黑色的教会服,一样可以跻身名流。可在藐视一切的上流贵族眼里,他惊人的记忆力与街头末技之流的杂耍在本质上并无任何区别。于连也很清楚。凭着惊人的记忆力这块敲门砖仅能敲开上流社会的大门而已,却比一定能得到主人的笑脸相迎,想要登堂入室,成为座上嘉宾,还得有让自己举手投足增色的“行头”。久处树冠阴影中的他自然毫不犹豫的为他的欲望寻找到了一个能游刃有余的套子——虚伪,并一头钻了进去。从此,他便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步步地向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挺进。
司汤达将《于连》改成《红与黑》,让两个不和谐和极端矛盾的色彩痛快淋漓的昭示我们:于连是极端矛盾的混合体!他的地位在树根定格,欲望却在树冠燃烧;对拿破仑在心里是疯狂崇拜,在人前却大肆攻讦;他根本不信神灵,却示人以笃信虔敬;他仇视现实生活,却又无法控制自己的逃避;他鄙视上流社会的乌烟瘴气,却又痴迷于能生活其中;他没又使自己尊严增重的砝码,却不能容忍别人有任何轻蔑,即使对方是一个的为卑微的车夫,他也要选择决斗到底!的确,以一个小锯木厂主的儿子的身份向上流社会叫板,要在林立的漩涡中驰骋捭阖,收放自如,除了靠自欺欺人的虚荣和嫉妒空白的自尊外,如履薄冰的于连还能靠什么呢?看来,于连这个时代的畸形儿,正是从巴黎这个罪恶的母床上诞生的怪胎。
可催生了怪胎的助产婆——上流社会,却不愿接受这个不合他们“规则”的新生儿。于连的闯入等于宣告复辟者在风雨飘摇中刚制定的统治“规则”又被撕开了一个豁口。所以,于连的擅闯必然招致贵族们本能的反感,也就必然遭到整个上流社会的联合剿杀!
当初,于连背负野心,怀揣虚伪启程,一路似乎畅通无阻。但每爬高一寸,危险也就随之加上一码,最终还是跌了下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只将“遗憾”重重的摔在了身后。
红与黑读后感15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 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 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 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 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 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 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后。毕竟,于连充其量也仅是一只逆流之筏,他无论如何也敌不过巴黎这片波诡云谲的海洋的。
临刑前,于连也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我的同时代人的影响占了上风,离着死亡只有两步远,单独跟我自己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野性的于连,也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于连被送上断头台的命运。
于连,一个久久挥之不去的名字,蕴含了太多的沉重与悲哀……
红与黑读后感16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之间的交往,人们相互靠近的过程也是人类靠近文明的过程。因为交往,我们有了丰富的语言,有了发达的大脑,有了超群的智慧,更有了社会,这个基于个体的联系而形成的更大的群体。在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象的形成过程。所谓印象就是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把握了他人的全面特征后,再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我们往往会根据很有限的信息,甚至仅是只言片语,就对某个人做出评价。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平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所塑造社会,是如此广阔的,如此深刻的,如此真实的。在此我将基于这部人类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来探讨心理学中人际印象的形成心理。《红与黑》是文学,是政治学,也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我们可以把它比作是西方的“红学”,其中交往的学问是广博的,复杂的,而深刻的。在这里我仅以人际心理学的印象形成作为突破口,希望能解释一些现象,能够从另一门学科的角度去理解这一部作品。当然,对于人物的喜好因人而异,我在这里采取的只是一种大众的心理分析方法。我想这只是一种尝试,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不管怎样,《红与黑》无可置疑的是文学史上一部无可匹敌的作品。
红与黑读后感17
暑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著。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
“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内涵有点深奥。
“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
读了《红与黑》,我还是不明白红与黑的的含义。
红与黑读后感18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红与黑读后感19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读后感20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1783-1842)的代表作。这部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小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在法国当时社会流传有“不读《红与黑》,不要混政界”的说法 。
小说展现了19世纪初法国社会生活,描写了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他希望通过个人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最终失败的经历。
主人公于连出身卑微,但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并且记忆力超群,他对《圣经》倒背如流,因此得以被市长看中,当其孩子的家庭教师。
然而,他却与市长夫人雷纳尔产生了感情,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当他沉浸在与市长夫人的欢乐中时,却被人告发来到修道院,后来神父将他介绍给拉莫尔侯爵做秘书,在府中又与玛蒂尔德小姐又有了暧昧。
就在这时,雷纳尔夫人在人的唆使下写信诽谤了于连,于连看着自己即将一无所有,盛怒之下朝雷纳尔夫人开枪,但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最后孤单地死去。
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含义
小说的原名是《于连》,后来改为《红与黑》,自问世以来,小说书名一直引人遐想,被人们不断解读。
红与黑,这两种颜色究竟有什么含义?
笔者认为,对于出生底层的于连来说,“红色”代表个人理想,“黑色”代表庸碌无为。人生对他就一场“红”与“黑”的残酷搏斗,要么过出人头地、体面高贵的生活,要么就选择死亡。他拒绝了朋友与他合伙做木材生意,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阶层分明的社会,有钱并不能有尊严,只有成为贵族才会有尊严。
他渴望能像拿破仑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然而他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红与黑的交战中,在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彻底破灭后,他放弃了被救赎,而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可以看做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于连是小资产阶级知识青年的代表,他虽然出身低下,但野心勃勃,渴望飞黄腾达,改变命运。对社会地位的不满,让他仇视社会;对荣誉的渴望,又使他投入到官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于连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贵族,这使他招来很多人的嫉妒,也注定了他的悲剧结局。他从心底里仇恨他们,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他反抗世界的梦想破灭后,他在法庭上总结了自己的一生:“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的身上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自尊心极强,不愿受人奴役,他其实并不渴望奢华的生活,而是渴望那种出人头地的尊严。另一方面,要得到成为人上人的目标,他又必须有手段,这种手段就是要在人前牺牲自尊,学会虚伪逢迎。
他既憎恨贵族,又不不得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既欣赏正直善良,但又不得不违心遵守上流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破灭后,他高傲地选择了自我毁灭。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有一个于连,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是理想的自我,坚守个体的高贵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为了生存,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自我。
于连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也有着人性的丑恶。
然而,于连是矛盾的,他想要建功立业,征服世界;却又多情善感、没有泯灭良知,不屑官场生存法则,正如司汤达对他的评价:“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于连对两位贵族女性有爱情吗?
培根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会被爱情冲昏头脑。”
很多读者看到了于连和两位贵族女性的感情经历,却没有看到,在他的心中,尊严和野心才是最重要的,爱情不会排在第一位。
于连爱两位贵族女性吗?应该说也是有爱的,尤其是雷纳尔夫人。她给了于连很大的关怀,让他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虽然年龄有差距,但他们之间仍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他们经常在黄昏的林荫路上散步,他们会偎依在一起,一起看夕阳西下。在向雷纳尔夫人开枪后,他也在忏悔。
至于玛蒂尔德,他追求她更多的只是为了报复,因为玛蒂尔德对他的顺从,使他的自尊心得了满足。此时于连的心灵开始扭曲,他学会了贵族们虚伪的一套,学会了不择手段获得成功。
可以说,他对两位贵妇人是有爱的,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对于连来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征服”二字。面对两位贵族女性,他发起了一场特别的战争。征服出身比自己高贵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在他的眼中爱情也只是某种胜利。
就像于连最崇拜的偶像拿破仑,拿破仑的两次婚姻都不是纯粹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政治目的。
他对雷纳尔夫人,既有爱,而更多为的是打击市长对他的轻视。在与玛蒂尔德交往中,他曾说,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山,而那座高山,就是他进攻的目标。所以当他追求玛蒂尔德成功后,他感到的只是胜利的喜悦——“这个傲慢的女人,终于拜倒在我的脚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雷纳尔夫人,也是他看重个人前途甚于爱情的缘故。虽然他也忏悔过自己的行为。
在爱情与功业之间,于连首先是选择功业的,甚至将爱情作为一种成就个人的手段。
《红与黑》中的于连,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一方面是因为于连这个角色,另一方面是当今社会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
司汤达通过于连的故事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无异于飞蛾扑火,即使他有野心和才能。于连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于连的性格是极端的。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
虽然于连完全可以免于一死,用尊严来换回一条命和荣华富贵,但是他断然选择了尊严,放弃了生命,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塑造于连这个性格极端的人物的用意。因为只有于连的死,才能唤醒人们对社会弊端的思考,才能让人们开辟出一条更美好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与黑》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价值的小说。
红与黑读后感21
冯唐曾经说过人类个体是一个欲望满身的人,欲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所以他倡导人们既要成魔也要念佛,然后才可以成人。看了《红与黑》之后,对于于连·索黑尔这个人来说,我觉得他就是这种,有野心、有抱负,欲望满身,才华满满的人,他一昧的为了向上流社会攀爬,忽略掉人性本善,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魔战胜了佛,邪恶战胜善良,运用违背社会道德的手段,造就了病态式情感悲剧。
尽管这样,对于男主角于连·索黑尔来说,个人的个性魅力是无法被泯灭的,我觉得文中最能体现于连·索黑尔的就是那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红色是于连对生活的向往、热情以及内心深处炙热的渴望,是对当时法国七月革命时期,社会动荡阶段,王权势力的反抗,向稍纵即逝青春的反抗。黑则是对于人性的揭发、人性的贪婪、丑陋、纸醉金迷以及利益熏心的体现。所以红与黑,就是于连充满活力以及不甘妥协的生命力的象征。
总的来说,在读完《红与黑》后,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
首先,我在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带来的影响,我认为于连出生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理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野心同时,也导致其走入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其次,我认为,看完《红与黑》之后,我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更加的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也不再贪图虚荣,于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所以,不论是对于爱情来说,还是对于人生,我认为一个人有点野心并没有错,但是更重要的是不要迷失自己,包括在爱情面前、在金钱面前、在欲望面前、在权势面前,也不论是我们的出身是如何的卑微,我们都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找到自己想要的,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这里,我希望每个热爱文学以及喜欢文字的朋友,都去读司汤达的《红与黑》,在这里我们可能会更加清晰的在作者塑造人物中,体会到自己内心的丑陋和贪婪,使得人们去审视自己的爱情观,以及人身价值观,选择适合的路,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22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是于连的最终归宿,阶级出身就决定了于连纵再腹有诗书、愤世嫉俗,再心高气傲、尖酸刻薄,再自命不凡、野心勃勃,终是斗不过这勾心斗角、壁垒森严、等级严苛的上层社会,斗不过这道德风气日益败坏的社会。
于连的性格和观念是复杂的,矛盾的,但符合情理。他对身世的自卑和抱怨常常被他想向上爬的勇气和胆量给打败,而他的勇气和胆量常常又被自卑给深深影响;他对等级森严的上层社会是向往的,想实现其雄伟的野心,但他又对上层社会的虚伪、狡诈充满愤怒且一针见血的讥评,想同其划清界限,时时保持自律;他渴望通过自身努力取得辉煌成就时的那种志得意满的感觉,但他一遍又在嘲笑那些世袭爵位蝇营狗苟、碌碌无为的名族贵胄;
自身地位的卑微对其性格行为的深刻影响,让于连的行为和观念始终与上层社会王公贵族名媛淑女的格格不入;他在世俗社会和官场上空有才华和野心,却无与其斗争的经验、谋虑和远见;他对世事的言语一针见血、锋芒毕露,却不懂得藏拙露怯,政治立场单纯、政治热情肆意,不懂得收敛和韬光养晦。
空有才华和野心的于连在那样一个时代是无法实现其抱负的。对拿破仑的崇拜是激情式的,他为爱情而选择走向死亡的方式也是激情所致,亦是其向自己野心的妥协,疲惫不堪于政治角逐的明证。死对他是解脱,也是让其纷乱的心理斗争达成和解的唯一途径(活着的时候是无法达成和解的)。
于连无疑是勇敢的、聪慧和才华超众的,但其又是一个富于激情、善走极端和自我极其压抑的人,书中随处可见的、繁复的、富于激情的心理斗争描写就足以体现其这样的性格,若不通过对其各方面极端的大量描写或陈述,就不足以反映当时社会的腐旧以及对人性的恣意残酷扼杀的程度。
三言两语不足以表达出自己全部的认识,更何况自己的认识是何其的浅陋,书记于此,这些浅薄的识见有待通过时间和对经历的领悟来改善。
红与黑读后感23
在正式开始之前,请允许我数一数于连身上的矛盾。
于连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在短暂的二十二年生命中一直想跻身上层社会,却又从内心深处鄙夷所有所谓的贵族;他一身教士黑袍,能流利用拉丁文背出《圣经》全本,却不信宗教,甚至做出天主教看来十恶不赦的事情;他渴望荣耀,追求荣耀一生,死前却发现自己最留恋的是夫人的温膝软臂;他小聪明人前人后用了一辈子,却在斩首前拥有了哲人才拥有的智慧,与直面死亡的勇气。
这是于连。他让人恨不起来,又让人爱得欠缺,他之于我们,就如瑞那夫人看着那个苍白、漂亮的黑发年轻人,我们知道无论他犯了什么错,他都是天真无辜的。他的鲁莽、他的稚拙,不过是因为他是个乡下来的淳朴的年轻人,他还那么孱弱,那么无知,他未曾接受贵族教育,也因为这点,他性格中残存着一点粗野般的可爱。这也是吸引瑞那夫人与玛娣儿特的原因。
观之,爱情占了红与黑的大半篇幅,这男子和两个女人的纠葛就这样展开。瑞那夫人之于他,是白玫瑰,温柔善良,像爱自己的生命那样爱他;玛娣儿特之于他,则是名副其实的红玫瑰,热烈、高贵,甚至于疯疯癫癫,这女子竟最终学起她祖上英雄的故事抱吻爱人落地的头颅,纵她傲气、时而无礼,这意气之举都能将她宽宥。
以我拙见,于连并非以他所说,只爱过瑞那夫人一人。他对这两种女人,是两种不同的爱,于连更爱瑞那夫人,是因他明白她爱他更甚之故,而玛娣儿特,是她那疯疯癫癫和贵族的高傲坏了事。以于连的性格,对后者只能是一种激情般的爱情,只因他脆弱又多疑,正需要温柔痴情的女子,才能完全向其敞开心腹。
我见《红与黑》这个名字,一般是说骑士军的红衣和教士黑袍(两种当时法国青年用来实现野心的职业),当然,这两种颜色也是于连内心对荣耀的追求,与现实世界虚与委蛇的对抗。
不得不说,于连是落后的,因为他生在农村,在书籍方面所识有限,只看过拿破仑自传和历史小说,最多也只能提伏尔泰,不懂哲学也不懂文学,他的眼光带着一种温和的局限——拿破仑伟大,热爱荣耀,我便热爱(有时候甚至于是一种傲视他人的自慰)。但到最后,他的这种对荣誉的追求不再是向往偶像式的,而是投身于其中——最高的荣誉,死亡。虽说他这一行为还是带了无知的色彩,但无形罩上了一种慈悲。他不是堂吉柯德式人物,没有装瞎到底,他看见了在这个时代,荣耀永远无法实践。可以说,他对瑞那夫人死前爆发的发狂般的爱,其中怀有对这种荣耀死去的一种祭奠,当理想破灭,他曾经将投诸其上的所有热情转移到了爱情之上。
司汤达无疑塑造了一个极其成功的矛盾人物,懦弱和勇敢、魅力和缺乏魅力、无知和智慧、虚荣和真正的荣耀在他身上完美的杂糅。正是因此,多少人爱他像爱自己的儿子和情人。
红与黑的爱情观,我无法认同。只因为他们的爱情牵扯了太多的利益,被这些拖累得庸俗不堪。所以只能是悲剧。只有悲剧能让于连从庸俗中被拯救出来,只有悲剧能将这两段爱情升华为同过去战争年代的爱情同样的伟大,因为只有悲剧能让人们直面死亡和永恒,在它面前,生时之事渺不可言。如果于连不死,他就不是于连。如果于连不死,司汤达也不会这么伟大。
红与黑读后感24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
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把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红与黑读后感25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读后感26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的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27
司汤达在小说《红与黑》中,用全能的上帝视角,为我们讲述1830年一个农民之子———于连———力图混入上流社会的悲情故事。小说的主题恰是以上所引述的主人公的独白,展现了拿破仑式的青年在大革命后的被压迫处境。通过阅读,我从社会背景,个人性格两个方面,分析了于连的命运结局的必然性。
从社会的角度看,自拿破仑倒台以来,法国人的社会就丧失了伟大的形象。“骗子在圣会中寻求支持。伪善甚至在自由党的圈子里也得到长足的发展。烦闷变本加厉。除了读书种地之外,再没有别的消遣。”
具体看来,在经济上,没落贵族已不比资产者享受更多的尊重和权力。而资产者热衷于剥削人们,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现身为社会的蠹虫。比如,在惟里埃小城这个缩影中,市长德莱纳的思想上是狭隘的,才干仅止于让欠帐的人如期偿还。收容所所长瓦勒诺先生则是“一个自从管理穷人的福利之后显然把自己的财产增加了两、三倍的人,连专供弃儿使用的经费都要捞的人。”身为下层青年,于连处在这样的资产者之中,自然就培养了他愤世嫉俗,轻蔑上层的情绪。
在政治上,当权者在当地施行着最讨厌的专制,小城市里的日子简直不堪忍受。才干已不是在政治上获取成功的主要条件,取而代之的是出身和交际。因而,对于于连来说,他的才能中,只在有利于交际的那一部分获得了发展。比如,背诵圣经。同时,他把爱情也献与了交际。
在思想上,教会企图重新夺回中世纪的思想控制权。虽然正处于启蒙思想的时期,下层民众依然迷恋教士的优越生活。而教会就通过教士的培养与选拔,试图继续愚昧民众。正如书中所说,“自打有了伏尔泰,自打实行两院制政府,法国教会好像懂得了书籍乃是它的真正敌人。在它看来,心灵的服从就是一切。”
红与黑读后感28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著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29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鼓舞士气的口号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30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31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32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红与黑读后感33
大概初中还是高中的时候,买过那种适合初高中生的中英双译版本的《红与黑》,不过那时候草草一翻。我是在看了P大的《默读》后,被里面引用《红与黑》于连的一句话吸引:如果我蔑视我自己,我还剩下什么呢?于是便将《红与黑》列在了我的书单里面。
断断续续地看完《红与黑》,看完结局后,内心受到的震撼非常大,这本书余味良久。如果说哪些书我会倒回去反复重读,《红与黑》绝对是一本。司汤达的功力不容小觑,无怪乎《红与黑》被认为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司汤达本人对笔下人物的心理描写可谓到达入木三分的程度。
于连是我目前看过的小说中,性格最为复杂矛盾的一个角色。他以现实主义为壳,但其内心还是理想主义的。
他少时崇拜拿破仑,他内心是向往那个流血的年代的,通过战争与军功,要不跻身上流社会,要不战死沙场,无论如何都是英雄。但是他一展宏图的年代却是拿破仑败退滑铁卢,旧王朝复辟的时代,通过革命流血改变阶级的通道被截断,于连只能通过另一条道——教士晋升主教的道路打破阶层。然而这两条路其实是两条对立的路,一个想要开辟一个新时代,而一个是为了维护旧时的秩序。他的心其实追随这热烈的摧枯拉朽的新势力,但现实中他想突破阶层只能靠旧时秩序。这是他痛苦的根源之一。
除了拿破仑的《圣埃伦岛回忆录》,被他当做圣经的另一本书是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书控诉了当时统治阶级对人民的迫害,并强调每个人都有作为人的尊严。但是作为底层阶级的他在上流社会如同蝼蚁牲畜般毫无尊严,作为底层阶级的异类他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天天沉思,在底层社会也毫无尊严。他有拿破仑的雄雄野心,又有极高的自尊心,所以他不择手段想向上爬,获得尊严。在上流社会,他一方面因为自己的身世以及眼界而感到自卑,但一方面看到上流社会统治阶层的平庸,又因为自己的才华以及野心而自负。
于连的性格充满了极端,他永远掌握不了中庸之道,他的灵魂充满激情与野心,他的内心世界敏感又多情,司汤达在书中对他的评价很好:这样一个充满激情的心灵是做不了一个好的政治家的,也许于连更适合做一个艺术家。
再说到于连的爱情,于连的生命中有两个女人。
一个是温柔平和的瑞那夫人,一个是骄傲极端的玛蒂尔特。
按出场顺序,先说瑞那夫人。瑞那夫人是很典型的贵族女子,携带娘家的嫁妆嫁给瑞那市长,并育有三个孩子。生活平凡且平淡,按部就班,没有激情,但也算平和无忧。于连引诱瑞那夫人,一方面是源于情欲使然,一方面是对于上层阶级的报复心理。但是瑞那夫人是真的爱上了于连,爱上了他的清俊、他的才华、他的敏感甚至她的脆弱,作为一个信教徒,她一方面担心她对于连背德的爱会使得她最爱的孩子遭到天谴,一方面却无可自拔地爱上了于连。夫人对于连的爱一直是平和的,有一种母爱的感觉,爱于连的一切,即使后来于连愤怒之下对她开枪,她想着也是如果就这样死了,她的道德和她的爱情都能得到释放。
而玛蒂尔特其实和于连的性格中有相似的地方,都有对现世叛逆的一面。她厌倦了与她门当户对但是却平庸无奇的青年,她的浪漫主义色彩,使得她想要与众不同,想要一场轰动眼球的恋爱。我觉得玛蒂尔特是很明显的表演型人格,与其说她爱于连,不如说她爱的是她给这段爱情赋予的想象。她爱于连的疏离,但于连一旦显示出爱她,她又觉得索然无味,于连与玛蒂尔特的交往说是爱情,其实我觉得更像是博弈。其实我对玛蒂尔特的对于爱情的想法不太理解,当他不那么爱她的时候,她反而爱他更为痴狂。
再说回于连的宿命,死亡是于连最好的宿命,死亡给他带来荣光。
如果没有瑞那夫人的举报信,于连会用一个编造的身份,跟玛蒂尔特结婚,成功地上位,跻身上流社会。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于连身份上的成功,也意味着于连失去了自己,最后也会被同化成那帮庸碌无为的统治阶级,成为自己讨厌的人。
如果于连申请特赦,那就意味着他要彻底匍匐在他一点都瞧不上的这些人的脚前,卑微地乞求一线生机,这是于连的自尊心绝对不允许他做的事情。
在监狱中,在死神面前,他才明白了他想要的是什么,做回了真正的自己,也就是司汤达笔下那一小部分幸运的人。
他想要的自尊不来自他人的施舍,也不会在他攀爬到上流社会的统治阶级的时候来到,他想要的自尊来自于最后审判上对整个上流社会的质询,来自他内心对这个社会的叛逆与对革命的向往,他的荣光来自自己,而非社会上的任何阶级、任何人。
有些人把于连当成不择手段为图上位的小人,但我认为他只是在自己的尊严面前迷失了自己,一个信仰拿破仑和卢梭的人,一个信仰革命和尊严的人,在上流社会谄媚、攀爬,一边蔑视着这一阶层一边又要想尽办法融入这个阶层,其内心的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所幸的是,生命的最后,他找回了自己,获得了少数人的幸福与平和,回归了自己的宿命。
红与黑读后感34
青年读书会秋季读书榜,第一部书推荐的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这本书几年前浏览过,没有细读。前几天有朋友推荐说市里老早成立了一个青年读书会,通过公众号发布了秋季读书榜,《红与黑》也正在自己阅读之列,细读之下,诸多感触与朋友们分享。
《红与黑》书名的来源及其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有的说在拿破仑帝国时代,红与黑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是有野心的法国青年发展的两个渠道(一说是轮盘上的红色与黑色);有的说认为“红”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指卑鄙、可耻的复辟王朝统治时代;有的说“红”象征于连炽热的心灵和他那像一团火一样旺盛的精力,“黑”象征复辟王朝的黑暗、伪善。
“一百个读者眼里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关于书名的来源不再啰嗦,笔者只想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红与黑》这样一部诞生于十九世纪的小说,为何至今仍得到广大青年读者的青睐。
对于青年读者来说,显然不是关心十九世纪法国的政治才喜爱《红与黑》的。青年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它的主人公于连。于连的雄心抱负与孤军奋斗,这才是小说中真正扣人心弦的地方。于连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有关英雄伟人的美梦,他幻想自己像拿破仑那样,凭着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在小说中“于连们”大都雄心勃勃,精力旺盛,在智力和毅力上大大优越于在怠惰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便处在受人轻视的奴仆地位。对自身地位的不满,激起“于连们”对荣誉和建功的渴望,又引诱他们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
走笔至此,想到鲁迅先生在《热风·随感录》中的一段话:“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其实《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也是这样的青年,他不过二十岁上下。他努力摆脱“乡下人”的冷气,不甘屈居人下,敢作敢为,努力向上走,正是鲁迅先生所赞扬的青年。由“于连”又想到“雁翎青年读书会”。它没有官方的支持,没有阔达的场面,只是一群有志于“品读书香世界,阅读时代经典”的努力“向上走”的青年自发组织的读书会。如果一个青年没有“摆脱冷气,向上走”的勇气,断不会贸然组织一个在外人看来有点“不务正业”的读书会。就凭借这一点,应该为读书会那像“于连”一般的组织者一个大大的赞。
笔者不吝揣陋,妄论此读书会的含义。“雁翎”之“雁”出自白居易“风翻白浪花千片,雁点青天字一行”,形容成列而飞的雁群,展翅起飞的雄心壮志。“雁翎”之“翎”是指鸟翅膀和尾巴上硬的羽毛,颜色绚丽,寓意像雁上的翎羽一样栩栩如生展现自我的才华和智慧。曾经自谓:“争取把读书活动做到各个单位,把读书的风尚传播到各个单位,不开会、不做汇报、少些客套,多些建议,充实充实机关事业单位青年的头脑,打破一年读不了一本书的尴尬局面,引导大家能静心读完一本书就是成功,爱上读书就是巨大成功,读完还能有感悟,善于记录感悟,愿意分享感悟就是最大的成功!”
在《红与黑》的世界中,“于连们”向上走需要残酷的搏斗,甚至碎骨而死。新时代,青年们如何向上走,读书恐怕是重要的途径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雁翎青年读书会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生逢其时”,新时代中央政府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青年也需要在读书中品味人生,感悟生命,健全人格,成长成才。“重任在肩”,雁翎读书会还“小”,它需要社会的呵护,众人的支持。它想把读书的种子撒遍平度这个小城,任重道远。笔者祝福它快快长大,长成参天大树。
红与黑读后感35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36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 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红与黑读后感37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红与黑读后感38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那双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39
初触题目,尤为警醒的感觉便油然而生。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对立,将预示两种阶级的对立,亦或是两种命运(人生)的对立,又或许是更深阶层的对立。串串问题,盘旋而至,挥之不去。顿时,也深为作者欣慰,题目之吸引力如此强烈,耐人深思。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
红与黑读后感40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红与黑读后感41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后感42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43
《红与黑》这部名著,我自小便常常听大人讲起。直到最近,我才有机会拜读了这部令司汤达享誉世界的名著。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对于这本书,我希望用五个词来评价经典、深刻、悲壮、开阔、惨烈。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深刻反应出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的抨击,把一个普通青年的两段爱情折射出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期间剑拔弩张的气氛。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着重刻画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常常只言片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落笔将写下看完此书的思想时,发现写出感想的时间已与阅读原著的时间相差无几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书中的启示,感动于书中在动荡黑暗的社会中挣扎而依然壮烈的悲剧爱情。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44
《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拥抱着她的孩子离世了。于连与马蒂尔德小姐的爱情是需要技巧的,而与德.莱纳夫人的爱则只需要真心。两个女人不同的结局或许也让我们看到了斯丹达尔对于爱情的领悟。真心即真爱。
红与黑读后感45
于连一个底层出生的孩子,智慧聪明,会说拉丁文,《圣经》也倒背如流,但是在那个年代里有好的才华并不意味着就有一个好的前程。于连曾拥有过,但是却被他的欲望所葬送了前程。
在法律面前,合乎“自然的”只有师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的一个字表示,便是“欲”。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短暂的恋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是与德莱纳先生不和的婚姻?还是19世纪早期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社会风气?德莱纳夫人不缺钱但是却缺少了精神的寄托,也许市长与她的婚姻只是逢场作戏,但是谁能够说这样的婚姻不是普遍存在呢?
文中有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所爱的人”是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但是却不能一起厮守的人,当所爱的人离去,在心里就有了不能倾诉的秘密就如同坟墓一样。于连与市长夫人短暂又美好的恋情结束了,因为市长夫人的懦弱,一位小儿子的病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有很多事情如同烟花般漂亮且短暂,但是却无法抗拒那股力量带给我们心灵的快感。
难道才华出众的人都会高估自己吗?在做家庭教师时肆无忌惮的爱上了市长夫人,在教堂里他的聪明战胜了同伴不满的目光,他的确很优秀,但是在处理感情的问题上却是那么地不理智。我认为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激情,是于连报复上层统治者对他的鄙视,而德.莱纳夫人的柔情却使他真正地感受到恋情的美好,相比之下与玛蒂尔德这位贵族小姐的恋情更像是为了权利和金钱。有人说于连与市长夫人是“心灵的爱情”而与德.拉莫尔小姐是“头脑的爱情”。尽管她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她们对自己本阶级的厌恶和对封建门阀的叛逆。而于连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他相信勃勃,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沸腾的生活,希望青云直上,但是在王朝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统治下的法国,他看到从军建功立业已经行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使他跻身名流,在上流社会中,他如同一丝丝柔弱的阳光,想放射光芒却微不足道。
于连与侯爵夫人偷偷的恋情,也许是一种偶然,但是他的心里一定是想希望这样来达到飞黄腾达的美梦,但是生活却不尽人意,市长夫人因为嫉妒写了一封举报信,使他的美梦被打破了。于连也因为刺杀市长夫人而被抓,玛蒂尔德为了于连最起码的声誉也不要了,为了他的获释而东奔西走,也许她真的爱于连,但是于连爱的却是市长夫人,玛蒂尔德的狂热,市长夫人的深沉,,两个不同的女人都深深地爱过他,也为他付出了深深的代价,一个以死来结束了余生,而另一个丧失尊严去乞求爱情。有时候爱情真的不是金钱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的相爱才能超越金钱。
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的军服,“黑”代表王政复古年代僧侣的黑衣,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是德莱特夫人的鲜血,但是我却认为红是代表于连对自己人生的追求,而黑代表了他人生的遭遇和不幸,代表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红与黑读后感46
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 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 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47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读后感48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49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红与黑读后感50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读后感51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52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 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红与黑读后感53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红与黑读后感54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那双曾让于连**的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55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