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快首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尊重并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拥有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权利,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推进首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促进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制定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时期以来,首都特殊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整体水平显著提高,特殊教育类别不断增加,学校特色日益凸显,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始终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得到较好保障。特别是培智教育得到较快发展,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基本得到满足。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在我市基本形成;特殊教育质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截止到目前,我市共有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22所,在校生2988名(其中285名重度和多重残疾学生接受送教上门服务),另有5682名残疾学生在1093所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
(二)面临的问题
随着首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特殊教育体系的日渐完善,本市特殊教育面临着新的问题:一是医疗筛查技术不断提高,残疾分类更加精细,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求明显增加,现有特殊教育学校资源总量明显不足。二是在残疾儿童少年分类增加的背景下,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相对较低,融合教育水平不高。三是全市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无一达到《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6-2011)。四是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无专门编制标准,仍参照普通中小学编制标准,不适应特殊教育学校发展需求。五是随班就读学生就学质量和规模有待进一步提高。六是全市中小学无障碍环境亟待改善。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3.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要求:重视发展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4.《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明确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本市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采取措施,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加强残疾人学前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机构建设,开展教育督导和评估,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工作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握“十二五”时期教育发展趋势,尊重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尊重特殊教育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促进融合,落实责任、政策倾斜,项目带动、分步实施的原则,实现首都特殊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以人为本、实现融合。积极创造条件满足残疾学生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实现组织管理常态化、教育教学个性化、支持保障社会化。推进融合教育,实现医教结合、康教结合、社教结合、普特结合。
2.落实责任、政策倾斜。明确政府在特殊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特殊教育师资保障、特殊教育资金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保障和救济等政策制定和落实过程中,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实现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特别扶助和支持。
3.项目带动、分步实施。制定明确目标,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以项目为引领,分年度实施,集中财力精力办大事。重点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关键是促进残疾学生融入主流、融入社会,享有快乐童年、幸福生活。
(二)建设目标
到2015年,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支持教育中心为指导,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全面建设符合首都地位的现代化特殊教育。
1.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机会。在全国率先实现残疾儿童“普九”目标,各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以上;对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入校就读的重度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制定《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管理办法》,力争做到零拒绝、全覆盖;通过学校教育、社区教育和社会教育为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提供教育服务。
2.继续加强特殊教育硬件建设。实现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主要项目达标,加强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和通用无障碍环境建设。
3.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质量。以融合教育为指导,以提高素质教育为目标,提高特殊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残疾学生医疗、康复和教育结合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特殊支持教育中心引领工程
工作目标:加强北京市特殊支持教育中心建设,各区县至少建1所符合残疾儿童少年身心特点,具有示范性的特殊支持教育中心,引领区域内特殊教育发展。
主要内容:
1.加大市级特殊支持教育中心建设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合理配备人员编制,充实高素质教科研人员,充分发挥其教学、科研、师资培训和资源开发等功能。
2.各区县依托原有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支持教育中心,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区县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编制总额内为特殊支持教育中心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和教科研人员。加强对本区域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健全以特殊支持教育中心为核心的随班就读管理体系和服务机制,完善特殊支持教育中心的教研、科研、资源开发和教师培训职能。
3.保障特殊教育学校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远郊区县特殊教育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寄宿部。
4.贯彻教育部颁布的《盲、聋、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编写适合北京地区的特殊教育教材,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学模式、教学策略和方法的改革,加强各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个性化教育,努力推进特殊教育与各类康复训练(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和心理咨询与治疗)的结合,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和康复水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限补偿,积极开发优质特殊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北京市特殊教育资源库。
5.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双学籍制度。学生具有特殊教育学校学籍和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学校学籍。确保每名学生每月至少半天参加普通学校活动。
(二)随班就读主体工程
工作目标:促进全市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随班就读学生,使义务教育阶段有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均可就近进入普通学校学习。拓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年限,稳步扩大残疾少年高中阶段随班就读规模。积极为逐步实现“同班就读”创造条件。
主要内容:
1.把发展随班就读教育作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水平的主要形式和重点工作,统筹规划,加强领导,规范建设,强化管理,提升质量,使有能力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能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本着合理便利、通用设计的原则,对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无障碍环境改造。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学校和示范区创建工作,三年内市级支持100所随班就读工作突出的义务教育学校建立软、硬件完备的示范性资源教室,创建20所市级融合教育示范学校。
3.促进融合教育,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注重残疾儿童少年生活自理、与人交往、融入社会、劳动和就业等能力的培养,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形成专业特色,打造品牌专业。对随班就读学生的鉴定、教学、考评和管理提出要求,开展发展性评估。为每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就学档案、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
(三)送教上门辅助工程
工作目标:通过送教上门工作,对到校就读有困难的重度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力争做到零拒绝、全覆盖。
主要内容:
1.为有无障碍改造需要的送教上门残疾儿童少年家庭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
2.针对不同残疾类型制定送教上门指导手册,针对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特点制定个性化送教上门工作方案,通过北京数字学校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需要的教育资源。
(四)学前特殊教育服务工程
工作目标:积极开展特殊儿童随园就读工作,基本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主要内容:
以幼儿园为依托,建立60个特殊儿童随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每个康复资源中心一般应配备专业教师1名,同时可在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班,确保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与指导。
(五)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特教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主要内容:
1.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依托高等学校,推进特殊教育教师师范专业建设,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探索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探索特殊教育教师医教结合、康教结合双学历职前培训制度。研制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功标准,开展特殊教育、康复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实施特殊教育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的高水平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按新颁办学条件标准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特殊教育教师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康复训练教师。
2.推进巡回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特殊支持教育中心设立专门巡回指导教师,指导区域内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工作。制定岗位条件,加强巡回指导教师培训和定期考核。巡回指导教师享受特教津贴。
3.加快资源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资源教室的学校配备资源教师,加强特殊教育和医疗康复等方面的培训,促进随班就读工作实现医教结合、康教结合。资源教师享受特教津贴。
4.完善随班就读教师队伍建设。把随班就读教师的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实施市、区分层培训制度,市特殊支持教育中心组织重点培训,区县负责对随班就读教师全员培训,不断提高随班就读干部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完善随班就读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体系。将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人员的工作列入岗位绩效考核内容,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岗位补助。在现有北京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彰和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和职称评定方面对从事随班就读的'干部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5.促进送教上门教师队伍建设。送教上门队伍以巡回指导教师为指导,以特殊教育教师为骨干,以热心特殊教育事业的志愿者为补充。制定送教上门志愿者选拔标准和培训标准,发展志愿者参与送教上门工作,做好志愿者培训工作。
(六)特殊教育社会支持工程
工作目标: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特殊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局面。
主要内容:
1.建立北京市特殊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为本市特殊教育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提供咨询。
2.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定点定标准医学检测制度,各区县成立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咨询委员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和各界代表,依据全市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检测评估,根据结果建议接受义务教育形式。
3.依托信息技术,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平台和
4.逐步对现有社区实施无障碍改造。社区活动室、阅览室等为残疾儿童少年参与活动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
5.街道、乡镇等有针对性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文化、卫生、体育和美育工作,根据残疾儿童的个体差异和潜力,广泛开展适合其特点的、多种形式的活动,为残疾儿童少年融入社会提供广阔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
各级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重要意义,把各级各类特殊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把特殊教育发展列入议事日程。确立特殊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强化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将办好特殊教育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促进义务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一是要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二是要推进融合教育,支持残疾儿童少年融入社会。三是提高残疾学生生活技能和职业技能水平。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建立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市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卫生、机构编制、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残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相关责任,定期研究特殊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各区县也应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2.市教育部门统筹制定本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落实学校教育工作,对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社会教育进行指导,促进融合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职责分工在市规划委等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据有关规定,由市教育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无障碍设施工程的实施方案、年度
3.民政部门做好社会福利机构内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工作。
4.财政部门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5.人力社保部门为特殊教育教师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支持。
6.卫生部门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检测、筛查、医疗和康复工作,建立信息平台和资料库。
7.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特殊教育的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机构职责和教职工编制。
8.规划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
9.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10.残联配合教育、民政、卫生、人力社保等部门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筛查、医疗、康复、社会救助及信息平台和资源库建设工作;监测统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适时监控残疾人教育发展的需求,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康复、毕业就业安置等服务。积极推进、督促,并协助做好无障碍改造工作,切实维护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合法权益。为有需求的残疾少年儿童提供个性化辅助器具服务和支持。
(三)加大经费投入
将特殊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按照“市区县政府分担、管理以区县为主”的原则,市本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区县特殊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力度,强化对特殊教育领域重点支出事项的保障力度。加大市级统筹,新增教育经费主要向农村地区、财力薄弱地区及城市发展新区倾斜,不断缩小区县间教育经费投入水平的差距。区县政府要把特殊教育作为教育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确保各种专项经费的落实,确保生均教育经费水平不低于全市基本标准,满足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专项设备、教师培训、课题研究等需求。
根据特殊教育发展需求逐步加大投入规模。按照特殊教育学校实际需求和高于同级普通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定额标准适时调整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参照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标准拨付;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三免两补”政策,即免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生的住宿费,发放伙食补助和助学补助。
进一步拓宽特殊教育经费来源渠道。按照彩票公益金使用宗旨,结合实际情况,支持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参加特殊教育给予适当补贴。积极鼓励企业、个人、社会团体对特殊教育的捐赠和出资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及残疾人康复培训机构。
(四)强化督导评价
建立健全对特殊教育的督导和评价制度。对区县政府特殊教育工作进行督导,督促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发展特殊教育的职责。对特殊教育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评价,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对中小学随班就读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落实随班就读教育工作的相关规定。逐步建立健全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将对区县政府特殊教育工作的督导结果、特殊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作为评价考核区县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对特教学校的督导评价结果作为评价考核特教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
特殊教育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育、教学、教师内部的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是一所专门从事聋人教育和培智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学制为九年一贯制。并创造条件向培智学前教育和高中段教育延伸。
第三条:每年9月16日为学校成立纪念日。
第四条:本校的校风:勤劳、诚实、文明、进取。教风:以身立教、立志奉献。学风;虚心好学、勤奋求真。
第五条:学校的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法治教、科研兴教,强化学校的科学管理,优化教育、教学环境,以教育现代化工程带动特殊教育的飞速发展,加强教师管理,强化竞争意识,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创建常规管理、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质量的一流学校创造条件。
第六条:学校的培养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不仅具有良好的文化知识,而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第七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学校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以及国家推行的手语。
第八条:学校在全区范围内招收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全日制寄宿,实行秋季结业。
第九条:学校对修完规定课程,按成绩的不同,发给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学校一般不实行留级制度。
第十条:学校隶属xxx区教育局,接受郭巷街道党委领导以及残联的检查、监督。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工作。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等中层干部的任免由校长提名,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聘任。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的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
(二)制定学校的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向上级及学校全体教师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三)全面执行教学计划,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
(四)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五)校长领导下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区教育局负责。
第十四条:校长的权利:
(一)校长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有权决定全校干部职工的聘用、调整、任命工作。
(二)校长对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三)校长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根据财经纪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经费。
第十五条;学校党支部认真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配合行政做好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工作中发挥其政治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
(一)认真抓好党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充分大会公会、共青团、小先队组织作用,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做好学校干部的培养工作。
(四)参与学校重大事情的决策。
(五)支持校长全面搞好学校工作。、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物预决算等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参与学校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有权队干部表现提出评议意见。
(三)审议决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工会、教代会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也可酌情提前改选。每年召开2次教代会。
第十七条:学校接受社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依据《小学生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
第十九条: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团、队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师聋哑学生具有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知书达理、为人友善、讲求社会功德,接纳并融于社会,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尊重爱护聋生,不得歧视、讽刺、挖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四)营造有浓郁德育氛围的校园景观,坚持贯彻《国旗法》,每周二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五)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营造“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第二十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不断跟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办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以《中国手语》为基准,规范使用统一手势语。
第二十二条:依据《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停课半天须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认真搞好教学钻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统一教学进度、课堂作业,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或总结)每学期不得少于一篇。
第二十四条:认真抓紧教学质量的常规管理和教学评估,认真抓好拟订教学计划、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改革考试制度,取消期中考试(宝货期中抽测考试),实行学期综合考核制。
第二十六条:结合学校特点,实施实验班试点制。
第二十七条:废除百分制,全面实行等级制计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二十八条:依照有关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九条:学校班主任、任课老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或有偿性家教,不得歧视后进生。
第三十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纪律制度.
第三十一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准备、文体器材、图书材料、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第四章 教师管理
第三十二条:教师亨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教师应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崇尚科学。讲政治、讲正气、讲文明。
第三十四条: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
第三十五条:学校根据反战规模需要进行定岗聘任,中级教师竞争上岗,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
第三十七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在教育教学和教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根据学校《内改方案》和奖励细则予以奖励,体现“多劳多得”、“职重多得”、“绩优多得”的分配原则。
第三十八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接受继续教育。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据《教师法》第八章结合学校《奖惩条例》进行处分、处罚,如有不服,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四十条:学生的权利。
(一)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二)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或向上级部门申诉。
(三)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
(四)在校就读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帮助其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五)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 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一条:学生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文明礼貌,规范行为,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身残志坚,自强不息。
(四)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六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四十二条: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全面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第四十三条: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规范收费行为,公布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教委、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四十四条:搞好学校财产的登记造册工作,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加强校产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十五条: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搞好校办企业,增强学校自身的造血功能,用以改善办学条件。
第四十六条: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公开服务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法治教,以法治校,规范操作。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以国家法律为准;本章程如与学校现行规章制度不符,以章程为准。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市教委批准后实施。
第五十条:本章程在日后实施中如有修改,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刚上学大时的我
1:在新的学期,新的环境下我们要重新开始,无论过去是失败还是成功。忘记以前的成功与失败,我们只需要把经验和教训铭刻于心。面对失败,让我们铭记一位老者的话:一个人如果失败了,并不证明他永远完了;如果他认输了,并且退却了,那他才永远完了。做人第一,做学问第二。看到同学个个都长高了,个个都精神饱满,我就非常想对他们再说几句鼓励的话:要有进步的信心和决心。
2:本人在校热爱祖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是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朋友。本人品德兼优、性格开朗、热爱生活,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组织能力。我学习勤奋,积极向上,喜欢和同学讨论并解决问题,经常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3:在放假期间,如果有条件的话,我会与同学去旅游,旅游会开阔我的眼界,我想让我领略一些在原来的地方领略不到的东西。 在假期的打工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思想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希望以后能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文化的人,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也能为建设社会主义中国做出自己的努力。当然我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字写的不是很好,有时候做事情会只有三分钟热情,我相信只要克服这些问题,我就能做的更好。
目标:
我在工作中有时处理问题还不够成熟,这主要表现为工作中魄力不够,做事情不够果断,比较优柔寡断、有点善于感情用事。我要在这方面积累经验,在过去的学习生活中,要注意学习其他同学在处理班级事务时所运用的好的方式、方法,同时,要弥补自己办事方式、方法存在的不足之处。
思想道德:
1:本人一直以来,具有热爱祖国等的优良传统,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政治上要求进步;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钻研业务。
3: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有爱心、乐于帮助他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 。
4:我很乐意的去帮助他人,并能够得到满足和快乐。我一直在追求人格的升华,注重自己的品行。我坚持着自我反省且努力的完善自己的人格。乐于助人能铸造高尚的品德,帮助别人的同时也是在帮助自己。
学习方面:
1:在学生会工作和班委工作中认真负责,关心同学,热爱集体。有一定奉献精神。我一直都认为人应该是活到老学到老的我对知识、对本专业一丝不苟,因而在工作和学习成绩上一直都得到肯定。
2:学习上我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摸索适合自己情况的学习方法,积极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强,学习成绩优良。
3:我懂得了运用学习方法同时注重独立思考。要想学好只埋头苦学是不行的,要学会“方法”,做事情的方法。在学习时,以“独立思考”作为自己的
4:在校期间,我非常注重能力的培养,同时我还利用课余时间自学了相关的知识。通过不断的努力学习,我的学习成绩整体上了一个台阶,虽然成绩还不是很优秀,但这一切却都是我三年来通过不断改变学习态度、方法,经过一步一个脚印的不断努力而来的结果。在今后的日子我将更加重视学习,将学习到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从而达到学习与实践融为一体。
合作与交流:
1、我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广泛的兴趣爱好,对工作责任心强、勤恳踏实,有较强的组织、宣传能力,有一定的音乐细胞和创意,注重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观念。
2、我认真学习各种专业知识,发挥自己的特长;挖掘自身的潜力,结合每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机会,从而逐步提高了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协调组织和管理能力。
3、作为学生会干部的我能够积极主动地为同学服务,有意识地协调好朋友之间的关系,通过朋友的协作,并且为同学营造了良好的休息、娱乐、学习氛围,在朋友的共同努力下,我共同进步。此外,我还注重自己能力的培养,积极参加了多次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看望并帮助过聋哑儿童等。在寒暑假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与不同的人相处,让自己近距离地接触社会,感受人生,品味生活的酸甜苦辣, 同时在参与这些活动的过程中,我结交了一些很好的朋友,学到了为人处事的方法,锻炼了自己的能力。这些经历使我明白有些事情如果尝试了,成功的机会就有一半,如果不去尝试,成功的几率只能为零。机会来临时,我们就要好好地把握住。
体育方面: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喜欢篮球、擅打羽毛球。心理健康。积极向上。
2:喜欢积极参加户外的徒步旅行。
他人对我的评价:
班主任:你性情开朗积极乐观,懂得在学习中享受生活;你团结同学,具有很强的凝聚力,是同学们的朋友也是学习的楷模;你尊敬老师,珍爱友谊,拥有阳光一般灿烂的心情。很高兴你能在大学三年里取得优异的成绩,顺利完成人生第一步的转折。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相信你会以你执着的信念和勤奋的汗水争取属于你的成功!
辅导员老师:你稳重大方,为人坦诚;在学生会及班级管理中显露出你非凡的能力和艺术,是同学和老师信任的学生会干部和班委;你热爱学习,勤于思考,学习主动积极,一直处以优秀。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只要你继续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坚持不懈的精神,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功。
朋友:
1、你性格沉静,常常不拘小节,待人接物却稳重大方。平日里言语并不多,但我知道你心志高远,骨子里一种倔强和坚忍。你上进心强,刻苦钻研,在困难面前不屈不挠,勇于向新的高度挑战,善于把握自我发展的机会。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还要学会有条不紊,提高工作效率,以期取得更大的成功!
2、你的眉眼间流露出成熟和稳重,你甜甜的微笑里显露出纯真和善良。你有着坚强不屈的信念和执着的人生追求,有你这样的朋友是我的骄傲!但我知道你也有忧伤和彷徨,你也会迷惘和失望。在今后的人生路上,希望你多一些坚忍和自信,向着自己的目标勇往直前!胜利属于自强不息者!
3、你思维敏捷,常常语出惊人;你有时也沉默少言,却分明有着与众不同的性格,给人特立独行的感觉;你常常带着笑容,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自信仍然隐藏在你的嘴角。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良好的心态必不可少,但自身的努力更为重要,与他人合作也是不可或缺的因素,要想取得事业和人生的成功,还要勇于接纳他人的批评和意见,不断完善自我!
同学:
1、.虽然你有点脾气倔强,有时候给人的感觉就像一根筋,但聪明伶俐用在你身上一点也不夸张,你热爱学习,尊敬师长,劳动积极,对一切新事物充满了好奇,强烈的求知欲为你打开了广阔的知识世界,在浩瀚的知识海洋里,我相信你会用理想为舵辛勤做桨,划向成功的彼岸!
2、曾经为取得成绩而开心地笑过,也曾为犯过的错真诚地悔迁,也曾因为 学习的困惑迷悯地笑过,经历大学三年的洗礼,终于长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勇敢,坚强,乐观,有责任感,今后的人生旅途中,望你还一些沉稳,多一些坚韧,才会走的更稳,更远。
家长希望稳重踏实的你能够凭借自己的拼搏在他乡为自己打造一片天地,虽然在校时学习成绩保持在班级的上游,遵守纪律,热爱集体,尊敬老师。可有时你似乎还没有尽力而为。
须知:知识的高峰在等待着你的攀登,无限的风光在静候你的包览,只有用勤奋作梯,用努力作扶手,你才能一步步走向胜利的巅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