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评语 > 证券合规专员评语汇总50条

证券合规专员评语汇总50条

时间:2020-10-01 20:08

保险公司合规自评报告1

依据《公司法》、《xx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及xx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目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前的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出具了《xxxx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现将公司xxx年度内部控制情况作如下自评:

一、评价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二、评价依据及评价范围

评价工作是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xx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关要求进行的。

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评价工作围绕公司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管等要素进行,评价范围涵盖公司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信息传递与报告、内部监督等具体内容,涉及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及职能管理部门,涵盖公司层面制定的各项基本制度及公司各部门制定的各项业务制度、管理制度、业务流程、操作手册等。

三、评价工作组织及主要评价程序和方法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具体经办部门为公司审计部。主要评价程序如下:

(一)由公司审计部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要求、并做好内部学习、研讨及评价底稿设计等相关准备工作。

(二)公司各部门对与本部门业务发展、内部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健全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查、自我评价,并将自查报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审计部。

(三)由审计部组织审计人员对各部门内控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检查、测试和评价。

(四)整理、汇总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撰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四、主要评价内容及评价过程

(一)控制环境

结合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在管理中不断完善和健全公司制度,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从企业文化到制度建设,都为内控的执行建立了良好的环境,从而使公司经营有条不紊、规避风险,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1、组织架构

(1)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立监事会,代表全体股东监督董事会、经理层对企业的管理;公司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

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有战略投资部、经济运行部、技术中心、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信息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证券部、商务部、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物资供应总公司、销售总公司、进出口总公司等,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牵制。

(3)母子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在一级法人治理结构下建立完备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和经营管理部门,控股子公司包括:xx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xxxx矿冶有限公司、xx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博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托克逊县xx化学盐化有限责任公司、xx中鲁矿业有限公司、奇台县xx化学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xxxx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xxxx化学库尔勒化工有限公司、xxxx化学准东热电有限公司、xxxx化学准东煤业有限公司等。

2、人力资源

公司拥有熟悉行业生产经营特点的高级管理人员、掌握先进技术并运用于生产实践的核心技术人员,熟悉市场的专业营销人员、以及技术熟练、操作规范的一线员工,形成了公司特有的人才梯队,为公司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涵盖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员工培训、岗位与编制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为使员工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公司制定了《岗位说明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和《新进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明确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制定并执行培训计划,通过新员工培训、岗位培训、特殊工种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加强员工职业技能。

这些制度的制定为公司员工的聘任、培训、绩效考评、晋升、辞退提供了依据。制度的制定体现了公司“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体现了对员工素质提高的重视和员工职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公司通过制定《员工思想道德建设和行为规范学习手册》,加强员工的道德建设、企业文化理念建设,规范员工行为准则。

3、企业文化

一流的员工生产一流的文化,一流的文化塑造一流的企业。公司在充分汲取国内外优秀企业文化营养的同时,逐步建立起了具有xx化学特色的文化体系。先进的文化形成了公司核心价值观,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大为增强,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4、社会责任

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切实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

公司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到位、责任落实,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公司制定并有效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年度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公司采用先进的膜法和生化法处理装置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装置,减少新鲜水的使用量,既减少污染物排放、又节约了资源,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公司切实履行促进就业和员工权益保护的社会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统筹,企业发展的同时不断为社会提供人员就业岗位。

(二)风险评估

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对环境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内外部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防范。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组织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做到风险可控。

(三)控制活动

公司管理层在预算、生产、收入、费用、投资、利润等财务和经营业绩方面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并且对其加以监控,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及措施,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评价控制等。同时,公司制定了《经济运行预警管理办法》,该办法将预警信号划分为特别严重(红色)、严重(橙色)、轻微(黄色)三个级别,并建立了由财务预警、生产运行预警、物流运营预警三个子体系组成的经济运行预警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方法、措施及机制的运行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公司治理方面

结合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治理结构的职责,减少风险。

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对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有效监控,因此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资计划管理规定》、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市场营销管理办法》、《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环保检查管理规定》等各项制度,对采购、生产、销售、项目建设、资产、财务、投资、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风险管理。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了应急预案。

2、日常管理主要方面

(1)采购供应管理方面

公司为保障生产物资及时供应,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制定了一系列采购方面的制度,包括《物资计划管理规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物资出入库管理规定》等,这些制度在实际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

物资供应总公司为采购供应的执行部门,负责汇总、平衡、分配物资采购计划,对采购计划分类实施采购;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比质比价,签订采购合同;在采购物资入库环节,由质量检测部门进行质检后办理入库。商务部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实行入网许可管理,建立了供应商档案信息,并定期复核、更新供应商档案,保证信息的完整性、信息更新的及时性。采购合同需经公司合同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与供应商签订。

(2)销售管理方面

公司销售总公司为扩大市场,加强客户服务,防范销售过程中的风险,制定了《市场营销管理办法》、《铁路运输管理规定》等规定,在市场调查、产品发货、客户授信额度、客户关系维护、营销策略管理、货款回收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营销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每半年或者一年必须以询证函形式与客户对账。

(3)资产管理方面

固定资产由公司各个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台账,按台、按装置详细登记资产状况,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有偿转让必须先签定合同,然后开具固定资产变更通知单,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部门填报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财务资产部等有关部门检查鉴定汇总,主管领导审批,报董事会研究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公司对资产采取了定期盘点、财产记录、帐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了各种财产安全完整。鉴于公司近年扩大生产规模、项目建设投资巨大,公司管理层正在加大力度展开对项目的预算、工期、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物资的到位情况、实际发生的支出、实际发生支出与预算的差异、工程款及材料设备款的结算情况,完工及完工验收情况等进行全面掌控和全程实时跟踪管理。公司财务、审计等资产管理部门将对工程项目、技措项目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进一步加强跟踪和监督。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的内控制度,以便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4)项目管理方面

项目前期由战略投资部和外部中介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和经济分析,技术中心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与相关技术部门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论证后,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子公司根据施工图和初步设计编制材料物资、机器设备采购明细,物资供应总公司根据资金使用安排的先后顺序,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工程进行期间,由子公司拟定工程进度和物资使用计划,由物资供应总公司负责物资采购,由财务部门组织筹集资金,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子公司全面负责现场有关事宜,业主方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负责施工进度,检查、施工质量的监控等工作。工程完工后,由工程管理部、子公司、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地堪单位等共同组织工程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由使用部门组织进行试车和生产考核;工程验收合格,工程管理部将审计部复审完毕的单项或单位工程结算转交财务资产部,财务资产部出具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5)人力资源方面

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制定了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等一系列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人员聘用管理规定》、《社会保险管理规定》、《员工薪资管理办法》、《绩效考核规定》、《岗位说明书》、《考勤管理办法》、《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等,对各个部门、经营环节制定了一系列较为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将各项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保证了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控制。

为使员工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公司制定了《岗位说明书》、《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和《新进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明确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制定并执行培训计划,通过新员工培训、岗位培训、特殊工种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加强员工职业技能。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公司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薪资制度,定岗定薪,岗变薪变,建立起岗位薪资、绩效薪资、津贴薪资综合薪酬体系,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金以及住房公积金;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建立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6)会计系统方面

公司在预算、生产、收入、费用、投资、利润等财务和经营业绩方面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并且对其加以监控。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制订了《财务管理办法》,以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财务资产部由具备相关专业素质的人员组成,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聘用适当的会计人员,使其能够完成分配的任务,分别负责会计管理、销售核算、财产清查、税务、总账、出纳等职能,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资产的记录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

公司对货币资金收支明确规定了批准权限、批准程序,设立了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确保了货币资金的安全。在交易授权审批、岗位职责分工、凭证与记录、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独立稽核等管理方面建立并实施了控制程序。岗位设置贯彻了“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

(7)期货套期保值高风险业务

为了规范套期保值业务的经营行为和业务流程,加强期货套保业务的内部控制,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公司金融资产和套期保值资金的安全,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3、重点控制方面

(1)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已按照《xx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并保持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通过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规定》等制度,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2)关联交易

公司已按照《xx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公司已参照《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关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应采取市场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3)对外担保

公司已按照《xx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并保持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对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时的担保对象、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安全措施等作了详细规定;对外担保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互保或其它有效防范风险的措施,必须与担保的数额相对应。

(4)募集资金

公司已按照《xx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并保持募集资金内部控制的有效。

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审批程序、用途调整与变更、内审监督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5)重大投资

近日,证监会起草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下面是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2日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发言人邓舸表示,为促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证监会起草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2006年5月,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管理规定》,2008年7月发布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在证券、基金行业推行合规管理制度。经过多年实践,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基本框架逐步形成,各项工作有效推进。但随着市场发展、行业情况和监管要求等方面的变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工作也表现出一些突出问题,有必要适应行业形势和需要,修订现行证券、基金行业的合规管理规则,有针对性地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保障行业持续规范发展。

《办法》以《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为蓝本,吸收合并基金行业合规管理规定的有效内容,整合形成证券、基金行业统一的合规管理规则,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合规经营基本原则要求。针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各项业务提出共通的合规基本原则,以增强原则导向,指导各机构规范经营,并为实践中加强监管执法提供规范依据,形成以合规管理为主线的监管规则体系。二是明晰全员合规要求,厘清各方合规管理责任。明确董事会对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全公司的合规管理要求,对全公司合规运营承担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合规管理组织体系。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配备符合条件的合规管理人员,由合规负责人考核和管理,并将子公司的合规管理纳入统一体系。四是统一合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在专业经验和法律素质等方面对其提出较高的要求。五是提升合规负责人的履职保障。保障合规负责人的独立性、权威性、知情权和薪酬保障。六是强化监督管理。区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负责人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行为的情形,强化问责规定。

邓舸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对《办法》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办法》后尽快发布实施。

附: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证券公司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或“公司”)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实现持续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合规管理。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因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规管理应当覆盖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分支机构、各层级子公司和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树立全员合规、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倡导和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培育全体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

第五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实施自律管理。

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

第六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展各项业务,应当合规经营,勤勉尽责,坚持客户利益至上原则,并遵守下列基本要求:

(一)采取必要手段,充分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收入、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二)合理划分客户类别和产品服务风险等级,确保将适当的产品服务提供给适合的客户,不得欺诈客户。

(三)持续督导客户证券发行行为,动态监控客户交易活动,及时报告、依法处置重大异常行为,不得为客户违规从事证券发行、交易活动提供便利。

(四)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督促工作人员勤勉尽责,防范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违法违规、超越权限或者其他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有效管理内幕信息和未公开信息,防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该信息买卖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

(六)及时识别、妥善处理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切实维护客户利益,公平对待客户。

(七)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

(八)审慎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对证券市场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扰乱市场秩序。

第七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会负责提出公司的合规管理要求,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一)审议批准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合规报告;

(三)罢免对公司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任免、考核合规负责人,确定其薪酬待遇;

(五)建立与合规负责人的直接沟通机制;

(六)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督促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八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监事会或者监事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一)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公司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九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公司的合规管理要求,对公司合规运营承担主体责任,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组织架构,配备充足、适当的合规管理人员,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支持和保障;

(二)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整改,落实责任追究;

(三)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各部门、分支机构、各层级子公司(以下统称“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合规管理要求,对本单位合规运营承担主体责任。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当熟知并遵守与其执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识别、控制其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并对其执业行为的合规性承担责任。

公司下属各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合规风险隐患时,应当主动、及时向合规负责人报告。

第十一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设合规负责人,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本办法所称合规负责人,包括证券公司的合规总监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督察长。

第十二条合规负责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合规负责人不得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章程应当对合规负责人的地位、职责、任免条件和程序等作出规定。

第十三条合规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其他合规管理规章制度,按程序批准后督导公司下属各单位实施。

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应当明确合规管理的目标、基本原则、机构设置及其职责,以及违规事项的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法律、法规和准则发生变动,合规负责人应当及时建议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并督导公司有关部门,评估其对公司合规管理的影响,修改、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第十四条合规负责人应当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书面的合规审查意见。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自律组织要求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材料或报告进行合规审查的,合规负责人应当审查,并在该申请材料或报告上签署合规审查意见。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应当对申请材料或报告中基本事实和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公司不采纳合规负责人的合规审查意见的,应当将有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五条合规负责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要求和公司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合规负责人应当协助董事会和管理层建立和执行信息隔离墙、利益冲突管理和反洗钱制度,按照公司规定为高级管理人员、下属各单位提供合规咨询、组织合规培训,指导和督促公司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公司和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第十六条合规负责人应当定期不定期向董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情况和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合规负责人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向董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同时,合规负责人应当督促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公司未及时报告的,应当直接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有关行为违反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的,还应当向有关自律组织报告。

第十七条合规负责人应当保持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的联系沟通,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的工作。

合规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要求调查的事项,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

第十八条合规负责人应当将出具的合规审查意见、提供的合规咨询意见、签署的公司文件、合规检查工作底稿等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文件、资料存档备查,并对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出记录。

第三章合规管理保障

第十九条合规负责人应当熟悉证券业务,通晓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诚实守信,具有胜任合规管理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符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二)从事证券工作10年以上,并且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或者从事证券工作5年以上,并且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在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业自律组织专业监管岗位任职5年以上;

(三)最近3年未被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且不存在正被金融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情形;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聘任合规负责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送人员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应当经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认可后方可任职。

合规负责人任期届满前,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免除其职务的,应当有正当理由,并在有关董事会召开10个工作日前将免职的事实和理由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合规负责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提出申诉。

前款所称正当理由,是指合规负责人本人申请,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更换,或确有证据证明其无法正常履职、未能勤勉尽责等情形。

第二十一条合规负责人不能履行职责或缺位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由董事长或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代行其职责,并自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作出书面报告。代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合规负责人提出辞职的,应当提前1个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在辞职申请获得批准之前,合规负责人不得自行停止履行职责。

合规负责人缺位的,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聘请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人员担任合规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设立合规部门。合规部门对合规负责人负责,按照公司规定和合规负责人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合规部门承担的其他职责不得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明确合规部门与其他内部控制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建立各内部控制部门协调互动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三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为合规部门配备足够的、具备与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合规管理人员。合规部门中具备3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的合规管理人员不得低于公司人员总数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

合规负责人认为必要时,可以公司名义直接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四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应当配备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合规管理人员。合规管理人员由合规负责人考核和管理。

合规管理人员可以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不相冲突的职务。对兼职合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时,合规负责人所占权重应当超过50%。主要业务部门、规模较大或者业务较复杂的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人员应当专职。

第二十五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将各层级子公司的合规管理纳入统一体系,明确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的合规管理事项,对子公司的合规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对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符合母公司的标准。金融监管机构对有关子公司合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从事另类投资、私募基金管理等活动的子公司,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选派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合规管理人员。合规管理人员由合规负责人考核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保障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保障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人员能够充分行使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情权和调查权。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召开董事会、经营决策会等重要会议以及合规负责人要求参加或者列席的会议,应当提前通知合规负责人。合规负责人有权根据履职需要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调阅有关文件、资料。

合规负责人有权要求公司有关人员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向为公司提供审计、法律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了解情况。

第二十七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直接向合规负责人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下属各单位应当支持和配合合规负责人、合规部门及本单位合规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合规负责人和合规部门履行职责。

第二十八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会对合规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时,应当就其履行职责情况书面征求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的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可以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建议公司董事会调整考核结果。合规负责人工作称职的,其年度薪酬收入总额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收入总额中的排名应当不低于中位数。

合规部门及其合规管理人员由合规负责人考核。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对合规部门及其合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时,不得采取其他部门打分、将考核结果与业务部门的经营业务直接挂钩等方式,影响合规部门及其合规管理人员的独立性。合规管理人员工作称职的,其薪酬收入总额应当不低于公司同级别人员的平均水平。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对高级管理人员和下属各单位进行考核时,应当由合规负责人对其合规管理的有效性、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专项考核,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九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支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负责人依法开展工作,组织行业合规培训和交流,并督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为合规负责人提供充足的履职保障。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送上一年的年度合规报告。合规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和各层级子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合规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三)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合规风险的发现及整改情况;

(四)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评估及整改情况;

(五)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内容。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年度合规报告签署确认意见,保证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注明自己的意见和理由。

第三十一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内部有关机构和部门或者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外部专业机构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全面评估,每年不得少于1次。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外部专业机构进行的全面评估,每3年不得少于1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发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合规风险隐患的,可以要求公司委托指定的具有专业资质的外部专业机构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第三十二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责令定期报告、责令改正、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行政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或全部业务、暂停核准新业务或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等行政监管措施。对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公开谴责、责令更换或者限制其权利、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

第三十三条合规负责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情节严重或者未能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报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采取公开谴责、责令更换、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

第三十四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通过有效的合规管理,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理;情节较轻且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可免予追究责任。

对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合规负责人已经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制止和报告职责的,免除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合规负责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可以提高对系统重要性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规管理要求,并可以采取增加现场检查频率、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工作等方式加强合规监管。

前款所称系统重要性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是指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公司内部经营活动可能导致证券基金行业、证券市场产生系统性风险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管理规定》(证监基金字〔2006〕85号)、《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30号)同时废止。

全体股东:

(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本公司”或“公司”)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xx年xx月xx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双塔食品母公司及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管理理念与经营风格、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财务控制、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涉及业务活动为: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三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形成了健全、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公司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促进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由公司决策层、内控管理层、各业务单位构成。决策层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依法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年度财务决算方案,重大资产的购买、出售等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上市方案;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等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议事机构。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审定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依据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各委员会职责分工明确,整体运作情况良好。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等职权。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负责具体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营运工作。

2、公司组织架构图:

“公司无大事、关键看细节”是公司的管理理念,要求工作中注重细节,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倡导“执着、严谨、细节、主动”的工作精神。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能够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较长担任领导职务的经历,领导能力强、精通业务,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领导班子成员精诚团结,实施严格和标准化管理,廉洁自律,敢抓敢管,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是一支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团队。领导班子坚持以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为方向开展工作,受到员工的信任和好评。

3、人力资源

人才是一个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资本,为了适应当前人才需求日趋激烈的竞争,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为科学的人才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离职、保密等人事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规划。在人才聘用上,做到科学合理;在人才使用上,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完善了以岗定薪、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人才竞争机制。实施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注重员工培训和个人知识、技能的不断提高,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特别是公司骨干的积极性。

本年度公司继续坚持人力资源优先投入的原则,打造业内优秀的专业化、职业化经营团队,建设学习型组织。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做好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确保绩效目标与绩效结果相一致。注重员工素质培养,实现新老人员的快速融合。

4、 企业文化

公司一贯重视企业文化氛围的营造和保持,树立以“明理、诚信、竞合、发展”为核心的

价值理念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的管理观念。在管理方式上强调制度、流程管理,注重风险防范与效率相结合,追求稳中求进的风格,逐渐形成诚实守信为根本、注重道德修养的价值观念。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治理层、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观念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承继和发扬。

5、财务控制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预算、生产、收入、费用、投资、利润等财务和经营业绩方面都有明确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合理地保证了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方法、措施及机制的运行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财务管理控制

公司制订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务会计内部控制,明确财务会计相关人员工作职责,保证财务会计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涵盖: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的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成本控制与费用管理、投资及产权管理、预算管理、票据管理、公司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等。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并配备专职人员,所有财务工作人员都具备岗位相关财务知识和财务工作经验。公司财务管理部严格按照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程序,对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控制,保证了公司财务活动按章有序的进行。

2) 资金活动控制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制定并适时修订了严格的资金授权、批准、审验等相关管理制度,

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公司资金开支管理,及资金支付各级人员的审批权限,加强资金活动的集

中归口管理,明确了筹资、投资、营运等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各岗位分离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的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3) 对外投资控制

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维护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规定》,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形式、投资项目的提出、审批、投资运作与管理、投资项目的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明确了投资的审批程序、采取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的机制,合理保证了对外投资的效率,保障了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投资效益。

4) 担保业务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担保风险,遵循合法、安全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年度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方面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5) 关联交易控制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方与关联交易进行了明确定义,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的划分,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6) 销售业务控制为了促进公司销售稳定增长,扩大市场份额,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风险,公司制定《营销管理制度》、《销售合同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根据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销售政策,明确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突出了公司的“先款后货”的销售理念,强化了对产品发出和市场监督服务的管理,避免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损失,确保各类经济合同的正常履行,确保市场良性发展,保持客户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7) 采购业务控制

公司对采购业务流程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原料收购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分别对原料、包装物及辅料的采购进行管控,明确了供应商选择、审查、资格认定管理流程,严格制定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并建立价格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物资采购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8)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和《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通过战略决策、运营调控、人力资源管控、财务管控、投资管理、信息管理、审计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明确了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重点,实现了公司对各子公司业务管理、控制及服务职能。对控股子公司在确保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实施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确保了母公司投资的安全,完整以及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

9) 全面预算控制

公司建立并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重点对销售预算、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对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进行专项分析,及时制止公司不符合预算目标的经济行为,并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改善措施。

10) 信息披露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将公司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在指定的报纸和网站上进行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做好信息披露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保密工作,未出现信息泄密事件;督促并指导下属子公司严格按制度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和保密工作。

6、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并对董事会及其成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置了审计办公室,制订和有效执行《内部审计制度》,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并出具独立的审计意见,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和不足,详细分析问题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式并监督落实,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本年度,审计部对公司财务报告、子公司财务报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审计。对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审计,包括工程预算、招标活动、合同签订、工程过程管理、工程款项支付、工程决算等。通过内部审计,公司及时发现有关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强化了公司包括财务管理在内的内部管理有效性,起到了进一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作用。

同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履行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职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包括: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重要业务系统运转效率低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8 年 4 月 17 日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