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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塔评语20字左右选录76条

时间:2019-06-01 15:03

读书作文1

我喜欢读书,喜欢看漫画、历险记、童话、名著……

记得有一次,我在看《海底两万里》的时候,我看到了船的形状,我就想:它是什么样子的呢?难道是像我在青岛看见的船一样吗?我正想接着往下看时,妈妈叫我吃饭了,我说:“等一下,我看一会儿就来。”啊!原来书里的船指的是潜水艇啊!哎,怎么潜水艇是香烟的形状,我想的潜水艇不是应该很帅的,而不是香烟的形状,呵呵,还真是没有想到呀!还有,潜水艇怎么能在这么大的压力下都没有烂呢?原来因为潜水艇很硬,所以才没有烂。

后来我一直想和作者一起每天都去冒险,这样多好啊!我想只有继续把着把书看下去,才能和他冒险,于是我又接着往后看,看到他们在一个小岛上北野人追,他们的早中晚餐可丰盛了,早餐吃面包树上的面包,午餐是打下来的鸟或者野猪,,晚餐吃野猪,我想:他们吃的可真丰盛啊,无论早餐、午餐还是晚餐,都比我们吃得好,我从来都没有吃过野猪肉,看到这些,我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我看到后面,我又发现原来还里也有密道。后来他们游到了南极,在潜水艇里也要穿厚衣服,我也跟他们一起发抖。看书时,有时候我忘记时间,忘记了吃饭,与他们一起哈哈大笑,一起体会感人的时刻,一起跟他们与坏人决斗,就像自己也冒险了一次。书真是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

我认为读书很有乐趣,所以我们要热爱读书,喜欢读书,多读书!

读书作文2

这几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叫做夏洛的网。这本书甚至改变了我对人生的看法。它讲述了一只小蜘蛛和小猪之前的深厚友谊。

夏洛是一只躲墙角,以织网捕蝇为生的小蜘蛛,它曾一度认为自己应该平凡一生,直到她遇到了她的好朋友威尔伯。威尔伯是一只小猪,一天,威尔伯得知自己将被杀死,便求助于夏洛,夏洛十分冷静的想出了办法,帮威尔伯脱离险境,她一次又一次地在蜘蛛网上织出了文字,最终,威尔伯脱离了险境,可夏洛十分疲倦,疲倦到想一觉睡过去便不再醒来,是的,夏洛死了,没人知道这样一个小蜘蛛曾发挥过如此巨大的作用。

我曾经反复读过这本书,每一次都让我热泪盈眶,夏洛用自己的性命,换来了威尔伯一生的幸福。这两个小动物之间的无限友谊,足以温暖整个世界,也许,夏洛是渺小的,可它所做的这件事却是惊天动地的。原来一个渺小的生物也能惊天动地。这不正如我们吗,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茫茫人海中显得渺小,但有人能登上世界的最高点,有人却不能。有人站在高台,让所有人都看见他,有人却在人山人海逐渐被埋没其中。我也曾经在人山人海中感叹自己的渺小,可我也曾经在比赛中为校争光。渺小只是一种外表,却没有人是真正渺小的。即使真的渺小,也能像夏洛一样,走出一片天地。也正是夏洛这样为朋友拼命,和她遇事的冷静与她的智慧,才让它从不显得渺小。

无论你多么渺小,你也能闯出一片天,一片地,这是夏洛的网带给我的启迪。愿每个人,都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干出一番大事业。都能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

读书作文3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植物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莎士比亚。可见读书的重要性。我热爱读书,而我最喜欢的就是《篇幅侠》,那位侠肝义胆,伸张正义,不向困难屈服的大英雄篇幅侠!

蝙蝠侠,本名为布鲁斯—韦恩。在他很小的时候,杀手就当着小布鲁斯的面将他的父母双双枪杀。从此小布鲁斯就立下壮志,坚持正直正义的原则,击败黑暗势力。经过千锤百炼终于成为了哥谭市最有名的英雄—蝙蝠侠。他这种惩凶除恶的精神让市民对他很信任。

在哥谭市的犯罪人可并不只是普通人,有诡计多端的小丑,有强大身躯的杀人鳄。有聪明用高科技犯罪的贝恩———————在敌人们的一次一次诡计中,他并没有被打败,而是维持正义,坚持自己的信念,粉碎了敌人的阴谋。记得有一次,老师给我留了一道思考题,回家以后,看着这道题,急的我抓耳挠腮,正在我即将放弃之时,我便想起了那位伟大的英雄—蝙蝠侠!想起他努力打败邪恶势力的场面。想到这,我重新打起了精神,继续思考。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不法之徒。他们是坑蒙拐骗,杀人放火,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但是我要做正义、正义的警察叔叔,长大以后我也要做一位超级英雄!

读书作文4

我读了《雪域豹影》这本书,明白了凡事不一定要用暴力解决

就在这本书的主角—一只雪豹被一个猎人抓走了,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但是它用顽强的意志力来生存。故事主要谈了雪豹怎样独自生存,还领着孩子,寻找继父,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终于找到了。

其中有一个情节让我印象深刻,它被关进了一个笼子里,并被放进一个冰冷、黑暗的车子里,无论它怎样动摇也无法挣脱猎人的手掌心,于是它想出一种方案,经过一番折腾,他终于把雪豹控制住。

我也要向雪豹那样,遇到困难不退缩,一直走下去,在学习中遇到不会的问题时,不会轻易放弃,不会只是等待老师讲解,而是自己去探索。

以后我还要再读这种书,多积累。在生活中学习雪豹,在学习中学习雪豹。

读书作文5

柳林风声这本书是格雷厄姆在1908年出版的,文中有友善的河鼠,热心的鼹鼠,稳重的獾先生,为了帮助本性不坏的蟾蜍,四只柳林里的小动物为我们演绎出了有意的可贵和温馨。在这片温馨中,我听到柳林传来阵阵风声。

每天,我都要读一读柳林风声里面的故事,一幅幅美妙生动的画面浮现在我眼前,我仿佛看到鼹鼠第一次坐上河鼠的小木船时,躺在船中,享受着惬意和欢乐,伸入河中的小手拍打着调皮的水花,仿佛看到河鼠全副武装,义无反顾地冒着大雪,独自前往黑暗的,令人恐惧的森林寻找迷路的朋友,仿佛看见忧伤的老水獭失魂落魄地坐在渡口边上,等待走失的孩子,仿佛看到天真的小田鼠围成半圆形,唱着圣诞颂歌

这本可爱的童话书充满了诗情画意,就像一缕温暖的阳光,照亮了我的心灵,通过柳林风声,我明白了知错就改,诚实做人的道理,感受到了友情的珍贵和强大力量,体会到了家的温馨美好,我喜欢柳林风声。

读书作文6

我读了《丑小鸭》童话故事,被丑小鸭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所感动。

想必读过安徒生童话的人,都记得那只可怜的小鸭子,它一出生就很丑,爸爸妈妈讨厌它,哥哥姐姐们常常嘲笑它,小动物们也都瞧不起它,寒冷的冬天到来了,小动物们都有一个家,而丑小鸭却没有,他不想被冻死,就一直在雪地里转圈,但它还是很冷,它多少次被冻晕过去,可它还是跳啊!飞啊!它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感动,我要向它学习。我会在学习上更加努力、勤奋、刻苦。

终于有一天,丑小鸭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森林里的动物都不会瞧不起它了,哥哥姐姐也不嘲笑它了,但丑小鸭并不骄傲,我要向它学习这种纯洁、朴实、善良的精神。

读到这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我们每天都在父母的怀抱中,在这种美好的环境里,不用受什么苦,但我们更应该珍惜每一段美好时光,不能虚度光阴,

《丑小鸭》虽然只是本童话故事书,但却是给我很多的启示,让我明白了丑小鸭在恶劣的环境中依然很顽强的生活,我以后也要独立,要勇敢、做事情还要勤奋,我相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读书作文7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伴随着我们的生活,丰富着我们的生活,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位不可缺少的朋友。

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妈妈给我买回很多故事书,我每天都听妈妈讲故事,有《一千零一夜》《笨狼的故事》《绿野仙踪》……这些故事大大地开阔了我的视野。故事里那精美的词句,丰富的哲理,充满幻想的情节,在我稚嫩的心灵上印下了深刻的印象。上小学后,我认识了很多的字了,这时,妈妈买回更多的书了,有《西游记》《昆虫世界历险记》《科学游戏》《淘气包马小跳》……这些书带给我很多的乐趣,使我不再孤独寂寞。有一次,妹妹到我家来玩,我把从《科学游戏》这本书的看到的一个有趣的游戏做给了妹妹看,那游戏是乒乓球太空漫步。我把吹风机打开,调到冷风,右手拿着吹风机,左手把乒乓球放在风口前,然后把手松开,这时,奇迹出现了,乒乓球在吹风机的吹拂下,怎么也掉不下,我左右移动吹风机,乒乓球也左右移动,好像在空中跳舞,妹妹看见,乐得咯咯直笑,闹着也要玩。

书,真是知识的源泉啊!它教给了我们许多的知识,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让我们不出门就可以行千里。同学们,让我们爱读书吧!拥有了书,我们就拥有美好的明天!

读书作文8

说起读书,我可是有名的“蛀书虫”。我非常爱看书,我写完作业看,上厕所也看,就连周末出去玩也要带上几本书。我常常读得没完没了,一读起书来,把什么事情都忘了。

我读过很多好书,一年级时我还不太懂,妈妈就给我买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白色的日本童话》等;二年级时妈妈给我买了《感动小学生的80篇故事》、《让孩子一生受益的励志故事》、《十万个为什么》等;三年级时我又读了我们获得“书香家庭”和妈妈获得“家长博腕儿”得来的一些好书。这些书为我打开了走向世界的一扇窗户,让我成为了“智慧小子”。

这些书也让我懂得了很多知识和道理。比如,我看《小百科》上有很多科学道理,我把它们记住,在博客上写了《妈妈教我学科学》系列;我读了《格列佛游记》我知道了格列佛在小人国等国发生的有趣的事;我读了《数学侦探故事》,懂得了很多数学知识,还写了《侦探故事续写》和《数学童话故事》等很多读后感。这些知识汇成了打开智慧大门的一把钥匙。

我的博客里的博文正好一百篇了,应该好好庆祝一下。马上就要放寒假了,在寒假了,我还要努力读书,努力写文章,争取寒假能得一个“阅读天使”。

读书作文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当你遨游在书的海洋中,你就是快乐的。

我就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从一年级起乃至生命的最后一刻我都是书的“发烧友”有一次,我照常来到图书馆。所有的书都是我的好朋友,跟我亲热地打着招呼!我从高高的书架上抽出一本《夏洛的网》,开始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无论是坐着还是站着。看了一会儿,我便被猪和蜘蛛它们俩浓厚的友谊所感动,我明白了友谊才能使生命的光彩绽放!沉重地合上书,我热泪盈眶。再拿出一本书,看着看着,我已进入了书的海洋!瞧那,一位善良的姑娘正在帮助一位拄着拐杖的老婆婆。再看那,是25世纪的地球,是多么美丽啊!……时间流逝着,而我却毫无感觉。我的生命在书的海洋中遨游!

忽然,我从书的海洋中被硬拉了出来。“几点了,还看,都闭馆了!”原来是妈妈,“快跟我回家!”妈妈咆哮着。我的耳朵被妈妈牵着,我恋恋不舍地望着书,一小步一小步慢吞吞的离开了图书馆。我真想对我最最爱的书儿说:“再见了886,我会想念你们,愿我们不久再重逢!”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也是知识的海洋,当你吮吸着书中的营养时,你会十分快乐!愿你也和我一样爱上书,尽情地吮吸书中的营养吧!

读书作文10

我喜欢看书,在我家的书柜里放着许多书,有《动物大搜寻》、《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十万个为什么》、《千古之谜》等等,数也数不清。

我不仅喜欢看书,也喜欢买书。

有一次,我想用零花钱去买书。吃完午饭,我就迫不及待地围上围巾,戴上帽子和手套,换上鞋子,拿上零花钱准备去新华书店,奶奶望了望窗外,看见天阴沉沉的,说:“沁沁,要不要带把伞呀?听天气预报说今天下午要下雨的。”“不用了!”我头也不回地说,“奶奶再见!”“等等……”我没法停下那已经被新华书店这块“吸铁石”吸去的脚步,飞也似的向那块充满知识的“吸铁石”奔去。

一路上,我都在想:买什么书好呢?《世界上下五千年》看过了,《童话故事》?家里有……来到书店,只见那里到处是丰富多彩的书,我顿时眼花缭乱。瞧,这本《奇妙的幻想》多好呀,里面给我们介绍了神秘的宇宙世界;还有这本《女孩三部曲》这本书它用自己生活中有趣的事情来向大家介绍这个世界是多么快乐……经过精挑细选,我选中了《女孩三部曲》这本书。付完钱,我高高兴兴地走出书店,一看顿时呆若木鸡,下雨了!

我只好冒雨跑回家,到了家我已经成了“落水狗”,奶奶说我真是个小书迷。

读书作文11

今天,我读了《爱读书的孩子》这篇短文,对故事中的主人翁产生无比的佩服。

短文记叙了伦敦住着一个无依无靠的孩子,他为了维持生活,他不得不在一家印刷厂当童工。他虽然环境苦,但是志气大。每天都要到书店的橱窗旁读书。他的爱读书感动了书店的一位老人,同意孩子随时都可以来这读书,无需付钱。经过孩子的一番努力,他终于成才了。他就是著名作家、记者,英国一家报纸的主编本佳敏?;法利吉龙。

当我读到“一天早晨在上班途中,他在书店的橱窗里发现了一本打开的新书,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直到把打开的量页书读完才走。”我想:那孩子有要上班又要读书,太辛苦了,他一定只是一时得好奇罢了。然而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当我读到“就这样,那本书每天向后翻两页,他每天来读,直到把书全部读完。”时,我恍然大悟,他并没有放弃读书,他是多么爱读书啊!

比起这个孩子,我差劲多了。记得一次,表哥送我一本《宇宙大观》的地理书,一开始我读得津津有味,但是好景不长,渐渐的,我越来越厌倦读这本书。后来,这本书的命运就是放在书架给蜘蛛搭丝用。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读了《爱读书的孩子》,使我更加深刻地理解它的话中其意。

读书作文12

书籍是全人类的朋友,更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喜欢看童话书,沉浸在那梦幻般的世界里,我就会忘记所有的烦恼,忘记了世界,也忘记了自己……我喜欢看儿童文学,每当我闲暇时,总能感到书中的主人公向我招手,不知不觉,我就随它们置身于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之中…… 我喜欢看各类期刊杂志,尤其是在小饭桌休息时,一本《读友》就能让我逃离众多小朋友的喧闹……

我最喜欢看动物类的书籍,李微漪的一本《重返狼群》,仿佛把我也带入了若尔盖草原,和作者共同经历了救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小狼,最终成功将小狼放归狼群的全部艰辛与收获。既让我了解到狼族的生活习性,亲情责任,也感受到作者和小狼之间如同亲子般的深切情感……有时,我还对大人们的书本杂志突发兴趣,有些文章浅显通俗,富有生活哲理;有些文章深奥难懂,但似乎有种神秘的感召力呼唤我走向远方……“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每每翻开一页书,就仿佛开启了一座神秘花园的大门,漫步在一个静谧而蕴藏丰富的宝库中…… 感谢书籍的陪伴,让我快乐而幸福的成长……

读书作文13

读书,不仅给我带来了知识与快乐,更给我带来了一份份丰厚的“奖励”,这“奖励”可不仅仅是那一张张金色的奖状,主要是在学习与生活中带给我巨大的帮助。

自从我爱上读书以后,我发现自己懂得的知识越来越多了,不仅有学习上的,比如从书中我学会了如何科学的进行学习,这样让我在学习中更加轻松;还有很多是生活中的常识,比如要在冰箱里储存熟的食物时,一定要等食物彻底冷却以后才能放入,否则食物更加容易变质,我们要时刻关注健康哦!你们说这样的“奖励”是不是很丰厚呢?

其实,每当我再看到一张张金色的奖状——一个个粗体的大黑字印在上面,配上殷红的印章盖在上面,显得极为神圣。每次得到它的时候,我的心中总是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它不仅代表我的成功,更记载着我的读书过程。那时的我总是拿着一本书贪婪地读着,犹如饿狼一般咀嚼着书中的“美味”……

书,带给我的乐趣是无限的。尤其是在我的成长道路上,让我明白了很多的做人道理以及更加坚强乐观的去学习和生活。同学们,请相信我,去书海中畅游吧!你们一定会和我一样,在书海中得到丰厚的“奖励”!

读书作文14

现在市面上的书越来越多,有精品也有糟粕,所以我们要“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人的一生是有限的,不可能也没有那样多的时间把全世界所有的书都读完,所以我们读书时一定要有选择性、有针对性,针对自己的年龄段去选择,这样才可以更全面地汲取精神食粮来提高我们的知识面。

在书店看到里面的书琳琅满目,真不知该如何选择。如比较流行的一些口袋书川木口子写的〈〈蜡笔小新〉〉,还有木村广田的“校园系列”,这些书籍的内容都充满着不健康的内容,根本不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阅读。但是也有许多有益于我们身心健康的书籍,如〈〈哈里波特〉〉这套书讲述了一们名叫哈里波特的男孩从11岁到17岁在魔法世界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一系列神奇而又扣人心弦的故事,这套书不仅丰富了我们的课外时间而且还提高我们的想象力。

现在我们的心灵如同一张不曾污染的白纸,所以我们选择了好的书籍就如同选择了优秀的画师和画笔,让画师用画笔在这张白纸上绘出美丽绚彩的图画,使我们的心灵世界如同那幅绚丽的画,美丽无比。

读书作文15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站在这里参加读书博学之星评选的演讲,虽然我从幼儿园中班开始在父母的鼓励和引导下,一直坚持读书,但和其它知识渊博的同学相比,还是自愧不如。

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书中我学到了各种知识。《十万个为什么》教给我许多科学知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学会了感恩,《伊索寓言》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闪闪的红星》让我知道了中国革命的艰苦,新中国的来之不易。

我不但喜欢读书,还喜欢买书。父母也非常支持我的做法,每个月都会买几本书送给我,我现在已经有了几百本的藏书了。

读书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育我如何做人,从中我学会了尊重、自爱、宽容、坚持。

书是我快乐的源泉,我爱读书!

谢谢!

有时我喜欢看一些动画书和漫画书,虽然它们对学习没有太多的用处,但是我觉得对于认字还是有帮助的。因为我看这些书的时候都是一个字一个字的认读,不认识的就问妈妈,这样我就认识了更多的生字,不过我还是写不来,下次试试把认识的字动手来写写看。

所以我建议小朋友们在平时不仅要看课本书,也可以看看课外书,它可以增长见识,也可以认识新字哦!

读书作文16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需要一些小窍门解决问题,同样,读书有时也要用着它。自从我的学业生涯开始,我就从中悟出了不少经验。

一、课前预习。在老师要教的下一课之前,利用课余时间预习一下,做到心中有数,并且能帮助你快速理解老师的话,预习前碰到的困难在老师的教导下能够透底解决。

二、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听讲,就是跟着老师思路走,把知道的内容加深印象,不懂的在老师的讲解下能迎刃而解。上课时,积极发言也是进步的表达方式,表达出自已的想法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让同学和老师来分析你的思路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可以及时纠正并且加深了自已对该知识点的印象。

三、课后复习。在老师的引导后,能及时复习,巩固课堂的学习成果,再一次加深印象。

还有一些学习经验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要靠你自己去探究。要摸索学习规律,总结学习方法,掌握了正确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譬如我以上说到的“三步”的学习方法大家都可以做到的,简单、易行并实用。

生活中也有许多道理,只要你用心去思考,你就会有收获。这些道理看似简单,但是如果我们真正应用这些道理,在人生的道路上就会越走越宽阔,越走越亮堂。

读书作文17

一个晴朗的午后,爸爸妈妈带着我来到了图书馆,妈妈说我现在认识的字多了,可以在图书馆看书了,这个图书馆的房顶好高啊,足有三层楼那么高,手动扶梯可以直达到每一层,从一楼就可以眺望到三楼的图书,真是气派。

进了图书馆,我和妈妈进入了少儿图书室,选择了一个靠窗,安静的座位放好书包就去选书了,图书室真的是书籍的海洋,种类太多了,有杂志,有画报,有小说,有漫画,看得我眼花缭乱,都不知道该从哪里看起,这时妈妈给我拿了一本《父与子》的漫画,说你先从漫画看起吧,漫画看完了可以看看儿童故事,这本《淘气包马小跳》很适合你,和你一个年纪,看看他身上发生的事情在你的身上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故事发生呢?从此我就爱上了马小跳,我渴望阅读他的每一本书,想知道他身边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那么有趣那么贴近我的生活,我把这本书也推荐给了我的同学们,他们也非常喜欢,我们在课间的时候讨论着马小跳他们班的事情,说着说着我们就心有灵犀的哈哈大笑起来,读书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啊。

读书作文18

读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读书使我们的知识增长了,也让我们作文水平提高了。我们不但要多看书,而且要把里面精彩的段落和好词好句积累下来,这样不但能得高分,而且还能增长我们的知识。

读书使我懂得一个道理:我们要趁年少,奋发勤学,刻苦上进,因为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待时光流逝时,只能空悲切,一事无成。就像古人言:“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写作时,我也悟出了一点道理:要写真情实感,落笔更有“鲜味”。不能胡编乱造,也不能千篇一律,而要别出心裁。如果要写出打动人心的文章,一是最真实的情感,二是呕心沥血创造的。

我爱读书,喜欢读历史,谈到古代王朝的发展兴衰,我可以讲的头头是道。喜欢读童话故事,可以使我疲惫的身心得到放松。多读书,还可以让我知道很多生活的真谛。读书有许许多多的益处,我怎会不喜欢呢?

书,给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陶冶了我的情操。

读书总会把我带到了一个无垠的新天地。

读书作文19

我爱书,所以也爱读书。上至课内外作文。阅读书,下至课外漫画书,都是我这个“书虫”必“啃”的食粮。

记得小时候,妈妈给我买了许多童话书,可惜我那时不识字,所以只好等爸爸妈妈下班后讲给我听。于是,每天我都在家盼望着爸爸妈妈归来的脚步声。

三年级时,妈妈给我买的书已经从童话书改为了作文书,因为那时的我们已经开始写作文了。一开始,我不愿意去看,因为那是对作文没有多大的兴趣,甚至觉得那是一种无聊的举动。可有一次,我闲得无聊,便翻看起那老厚的作文书,看到了一篇名为《我的爸爸》的文章。看着看着,我觉得人物形象十分生动,并发现作文可以抒发自己的情感,便从此爱上了看作文书。一段时间后,我的作文水平便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我更加对作文书爱不释手。

现在的我,已经不满足于漫画与作文书,便迷上了看小说。就这样,我的课外阅读量一下子就增多了,像《骆驼祥子》。《汤姆·索亚历险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诸如此类的名著都已经被我“啃”得千疮百孔。

读书是我一生的乐趣,我愿一辈子当一名“啃咬”知识的“小书虫”。

读书作文20

有人会以家庭团聚为乐,有人会以受到人们表扬为乐,有人会以站在领奖台上举起奖杯为乐,还有人以……

我以读书为快乐,它增长我的知识,开阔我的视野,丰富我的语言。

我喜欢看四大名著。那神通广大,憎恶分明,法力高强的孙悟空;那神机妙算的吴用;那直爽,义气孝敬父母的李逵;那壮志凌云的曹操;死而后已的诸葛亮;那生死不离,重情义的三兄弟DD刘备,关羽,张飞……不都体现出中华民族之光吗?

我还喜欢看科学知识的书,它引导我进入浩瀚的宇宙。春天的.夜晚辩实狮子座,夏天晚上观看天蟹座,秋天的飞马座,冬天的猎户座,都是这些那位“老师”教我的。它还带我走进动物王国,使我知道了什么动物要冬眠,什么动物会特殊本领,什么动物是国家级保护动物。不仅仅是这样,他还带我飞遍了世界各地,风车之国荷兰,古都北京,花都巴黎,绿色首都莫斯科,还有那众人皆知的水城威尼斯……

书为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让我知道许多知识,燃烧起我一条条知识之路,搭起我与知识的桥梁,架起我通往知识的阶梯……

啊!书,我有你感到快乐!

读书作文21

从古到今,读过书的人总比没读过书的人过得好,读书多的人总比读书少的人有成就,读好书的人总比那些读不利于身心健康书的人有品位,“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嘛,这句话字虽不多,却包含了很深的道理。人类要进步,社会要发展,那就必须多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方法就是多读书。

读书,不但增长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而且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我们的写作水平。只要我们书读多了,积累的知识就多,我们在写作时就会觉得轻松,正如一位名人所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还有在读书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没有学习过的字、词和不理解的成语等等“拦路虎”,我们还可以及时地从无声老师字典里得到答案。

民间有一名顺口溜:“读读读,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虽然很简单,但能给我们一个启示,多读书可以从书中得到很多有价值的知识,让我们更多地了解历史,还可以知道生活中的许多事情。但读书,也要注意方法,要认认真真地读,一字一句地读,不能马马虎虎,一目十行。读书要作笔记,把精彩的语言划下来,用心多读几遍,把它记在脑海里,这样也可以给我们一个练字的机会,总之读书的好处太多了。

读书作文22

今天,我读了《毛主席的读书生活》,非常感动。

故事主要讲了毛主席的读书生活。《不动笔墨不读书》这个小故事深深感动了我。毛主席每读一本书、一篇文章后,都要在重要的地方画上符号,在空白的地方写上许多感受。而且:毛主席在一本10万余字的书上用小楷写了12100多字的感受和评语。毛主席还会纠正原书上的错别字和不恰当的标点符号,还会将漏掉的字一个一个地添上去。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向想到了我的读书方法:每到周末,我就会按照老师规定的时间,飞快的读起来,好像是为了老师才读的,草草度完就让他过去了,在也不管了,看到错别字也不会改正过来。从来都不摘录好词好句,只有老师布置摘抄我才会摘录好词好句。想到这里,我感到惭愧极了,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向毛主席学习,学习他“不动笔墨不读书”的读书方法。以后,我一定要认真读书,像毛主席一样在重要的地方画上符号,在空白的地方写上许多感受,划出好词好句,以后读起来就更清楚,当我看到书中有错误的地方,就改正过来。

有后的读书方法才能更好地理解书中的内容,所以,我们一定要讲究一个好的读书方法。

读书作文23

万事总有个开始,读书也是一样。当你在黑暗中迷失,是书像一盏明灯一样,让你找到了回家的路;当你漫步在狂风暴雨中时,是书像一把伞一样给你遮风挡雨……说来说去书就是一个从小就可以有的知心朋友。

在我四五岁时,我的表哥赠送了我一本多图少字的《童话书》可以说它是我读书的开始,刚带回家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当时我认识的字并不多,只认得大、小、多、少,那时我多么希望可以认得字呀!

几年后,我一年级了,可以认识一些字词了,当我再次翻开那本《童话书》时,我感到眼前一亮,我一下子把书翻到了一个我最喜欢的故事章节,我感到每个细节都清晰了许多。我一字一字不熟练的读了起来,这时,书中真正的意思把我以前幼稚的想相完全替代了。

我有一个习惯,每次读完一个故事,我就会用杂物盒里的小玩意儿来演这个故事,还不时的给它们编台词,妈妈一开始以为我在玩,可是天长日久,妈妈开始想:“这孩子怎么自言自语的。”所以她以为我生了病。

后来这些故事书以满足不了我了,我开始看一些

读书作文24

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每当我回忆读书的一件件事,不免有一些快乐和失落。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做作业,想了想,自言自语地说:“做作业多没意思,还不如看书呢!”于是,我从书包里拿出了一本“格林童话”阅读。哇!这本书可真厚啊!我想:这回可有事做了。急忙打开书,我像已经进了书里面。只要读到可怕的部分,我会咬紧牙根,继续读下去;只要读到故事里勇敢的人的段落,我会对他十分敬仰;只要读到有人死亡的部分,我会泪落如珠,不时嘴里还念着:“冤,真冤啊!”当我流泪的时候,妈妈走过来了。

我听到了脚步声,急忙把书放进了书包里。妈妈说:“孩子,你怎么哭了?”我断断续续地回答道:“我看了一本书。”妈妈拿走了我的书包,并把“格林童话”翻出来了。说:“你看你作业怎么办,还有心思看闲书。”然后气冲冲地走了。虽然我二话不说,但是,我认为妈妈说的那句话是错误的,因为,不仅仅只有教材书才有知识,有时候,有些不懂的知识教材书没有,课外书才有呢!这就是我读书的故事。

读书作文25

我从小就十分喜爱书籍,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就教我读书和认字,于是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一直伴随着我成长,它给我带来了不少快乐,带给了我丰富的知识,教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平时爸爸。妈妈给我的零花钱我舍不得用,存下来买自己最喜欢的书,每当我生日那天,爸爸。妈妈都会问我要什么礼物,我都会说:“书,书我就要书!”然后妈妈就会带我到书店去买许多的书,有:《连环画》《动物百科》《十万个为什么》《唐诗三百首》《童谣》《格林童话》《三字经》……

在我的书桌上放着许多的课外书,一有空我就钻到书堆里去,就像一只猫看见鱼一样,一头就扎进“鱼”堆里贪婪的吃起“鱼”来。读到幽默好笑的地方,我会跟主人公一样开怀大笑;读到伤心忧伤的地方,我会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落泪;读到感人肺腑的地方,我会为主人公的宽广胸怀而激动不已……

书,是学习的源泉;书,是学习的起点;书,是我的老师;书,也是我最忠实的朋友。书里的生活五彩缤纷,书里的生活妙趣横生。

我爱读书,读书成了我的一项精彩生活内容。来吧,朋友让我们一起加入读书的大家庭,一起在书的海洋里遨游。

读书作文26

看到题目时,你也许会想:读书有什么滋味呢?它应该是枯燥的,不回有滋味可言。但是你错了,读书也是有滋味的,不过可以能滋味不同而已。

读书的滋味可能是甜的。我们从书中可以知晓一切,读书让我知道了商纣王的残暴;读书让我知道了埃及金字塔的奇妙和建造;读书让我知道了唐太宗李世民的知人善任和虚心纳谏;因为我尽览世界的奇闻和大千世界的许许多多,所以在这书海中遨游,怎能不甜呢? 读书的滋味可能是酸的。当你读到某个情节时,故事中的主人公或其他人物的特征像你自己,并且犯的错误和你一样时,也许你会感到自己的鼻子酸酸的,眼圈里存满了热泪。听说美国的法利夫人曾经看一本书哭湿了好几条手绢呢!你说它是不是酸的呢? 读书的滋味还可能是辣的!当你看到书上说明的某个道理正好和你所想的背道而驰时,是不是觉地脸上火辣辣的?

但读书的滋味也是苦的。你迷上读书时,你会时时读书、在放学路队上读,在车上读,在睡觉时读……当你读后会发现,视力越来越差、慢慢的你戴上了眼镜,别人也叫你“四只眼”。老师问你课堂上的学的知识时,你也一问三不知,所以说读书的滋味也是苦的。

读书作文27

谈到读书,有人会摇头:“读书苦啊,闷都闷死了!”是的,读书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它需要动脑,用心和毅力。可是我却觉得读书是一件非常让人快乐的 事,因为书就是人类知识的源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还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一天夜里,我去上厕所,拿了一本《化学趣史》看,一页,两页,过了一会儿,我全然忘了我还坐在马桶上,我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把那本《化学趣史》翻来覆去地看了整整两遍,但是却把解大便的事给忘了。

还有一次,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约好了19:30来接我,但是爸爸却一直没有来。我呢,就借着这个机会,在新华书店里看着书,直到书店要关门了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书店,去找爸爸。事后,我才知道,爸爸也是工作得忘了时间,所以才让我一直游荡在书海里。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一个朋友一样,它在生活上,学习上给我带来许多乐趣和启发,当我跨进知识大门的第一步时,我就想到:是书引导我的!我从小就十分喜爱阅读书籍,把它当作了不可缺少的营养品,把书当作了不可缺少的营养品。看见书,就像饥饿的人看见面包一样,爱不释手

读书作文28

我叫雷梦瑶,今年10岁了,上小学六年级,头上扎着一个大辫子,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蹦出一股机灵劲儿,十分惹人喜欢。

上了小学以后,我掌握了汉语拼音,学会了查字典,认识的字渐渐的多了起来,看书的面也越来越广了。不仅是童话,漫画,科技书,小说也成了我的书架上的新朋友。我看书十分认真,而且真想一口气把它看完。我看书十分投入,有时妈妈叫我也没听见,难免要被妈妈职责几句。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作文书,一次,我坐车来到了书店,在作文书架旁看了起来,一看就是几个小时。从那时起,爸爸则赐我书虫的雅号,但是我并不在乎,因为书中让我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了许多知识,增添了许多做人的乐趣。

我看书有一个坏习惯——吃饭看,上厕所也看,因为这,爸爸妈妈不知讲过多少次,但我还是改不过来。有一次,妈妈去上厕所,竟然在手纸箱里翻出四五本书来,妈妈又好气又好笑的问我这是怎么回事,我不好意思的笑了。

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始终是我的最爱。书,永远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一定要好好读书,不断充实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书作文29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并常常因为读书而忘了时间,所以,小朋友们都教我“小书虫”。

一天傍晚,我和妈妈去书店,我买了一本非常喜爱的书,匆匆回到家,我飞快地脱下外衣,然后奔向厨房,吃了几口饭,就去了我的书房,我很快就走进书的情节之中,不时地哈哈大笑,或是为主人公而感到骄傲,我被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这时,“叮铃铃”门铃响了,我这才从故事情节中走出来,喔!原来是小朋友招呼我下楼玩,我想再看会儿下楼也不迟,于是,我又开始看起来,直到小朋友等急了,又按门铃,我便一边穿外衣一边看着,正好故事进入了精彩的环节,我赶紧坐下又看了起来,小朋友又按门铃了,我舍不得放下书,索性和他们说:“太晚了,我不下楼了。”该到上床睡觉的时间了,我还有点不甘心,还想着故事情节该往哪儿发展了,于是,我偷偷地下了床,走进书房接着看,这时妈妈进来说:“睡觉吧!都快十一点了。”没办法,我只好恋恋不舍得放下书,回去睡觉了。

书是我的朋友,我爱读书,从书中我收获了知识和快乐。

读书作文30

我爱书,更爱读书。由于读书也闹过不少笑话。

有一年,我们一家人回到老家湖北过年。一天,我无意看到了二姐房间有一本书,胡乱翻了一下,结果被其中内容深深吸引。于是我决定利用晚上时间好好阅读一番,准备来个通宵作战。可妈妈叫我早点睡,明天早上有事。没有办法,母命难违,我只好睡觉。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的起来,然后拿着书蹑手蹑脚走了出去。坐在凳子上静静的看书,一边看,一边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脑海中仿佛也出现了书中一幅幅画面。

正当我沉浸在书的海洋,耳旁忽然传来一声巨响:咚!我抬起头,一看:妈妈右手拿着大鼓,左手还悬在半空中,周围的人都在笑。“你们干吗?”我不满的问道。“干吗?问问你自己吧?二伯母跟你打招呼,你没有答应;爸爸跟你说话,你也听不见;我说话,你也听不到。”妈妈在旁大声的说。“我们三人见你如此,只好采用这种办法,看看你的耳朵有问题没有?”爸爸也在一旁帮腔。听着他们的话,我才明白过来,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他们也在一旁哈哈大笑。

虽然读书闹过不少笑话,但对读书的热情我却一点也没有消退。也从书中获得了不少知识。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篇1

长城是中华文明的瑰宝,是世界文化遗产之一,也是与埃及金字塔齐名的建筑,还是人类的奇迹。在遥远的两千多年前,是劳动人民以血肉之躯修筑了万里长城。长城是中国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华民族的象征。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诸侯为了防御别国入侵,修筑烽火台,并用城墙连接起来,形成最早的长城。以后历代君王几乎都加固增修长城。它因长达几万里,故又称作“万里长城”。据记载,秦始皇使用了近百万劳动力修筑长城,总占全国人口的二十分之一。当时没有任何机械,全部劳动都由人力完成,工作环境又是崇山峻岭、峭壁深壑,十分艰难。长城东起山海关,西至甘肃嘉峪关,东至鸭绿江。从东向西行经10个省区市。长城的总长度为8842351米,其中人工墙体长度为6254239.662米,堑壕和天然形成长度为25942342.265米。长城始建于春秋战国时期,历时达2000多年,总长度达532万米以上。

我们今天所指的万里长城多指明代修建的长城,它西起中国西部甘肃省的嘉峪关,东到中国东北辽宁省的鸭绿江边,长635万米。它像一条矫健的巨龙,越群山,经绝壁,穿草原,跨沙漠,起伏在崇山峻岭之巅,黄河彼岸和渤海之滨。古今中外,凡到过长城的人无不惊叹它的磅礴气势、宏伟规模和艰巨工程。长城是一座稀世珍宝,也是艺术非凡的文物古迹,它象征着中华民族坚不可摧永存于世的意志和力量,是中华民族的骄傲,也是整个人类的骄傲。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篇2

我心目中的长城长城,是我早已向往的去处。暑假里,我如愿以偿饱览了中华民族古老的长城风光。八达岭耸立在北京西郊,远望起伏连绵,近看山岭陡峭。长城盘旋在山梁上,像腾飞的龙。站在长城上往下看,只见停车场的一辆辆轿车如甲虫,一个个行人如蚂蚁;往上仰望,蓝天白云,烽火台傲然挺立。登长城看起来容易,走起来气喘吁吁,好不容易才走到好汉坡,大家都累得汗流满面。妈妈说:“不到长城非好汉,到了长城不自满。”听了妈妈的鼓励,我又坚持往上登,终于登上了八达岭长城高处——烽火台。

爸爸告诉我:这是古代秦朝,为了防御匈奴的入侵,劳动人民用肩挑手扛,用砖石砌成的。以后逐渐连成了万里长城。我们的心情都很激动,从不同角度,选取不同的景点,拍下了10多个镜头。站在长城上,我浮想联翩:二千多年前,在那么恶劣的条件下,劳动人民就能烧出那么质好量多的火砖,砌成了坚实的城墙,实在是了不起!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把祖国的各行各业建设得蒸蒸日上、欣欣向荣。

长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我们要保护好长城,更要弘扬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我今年9岁了,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了要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为世界的和平幸福,贡献自己的力量。

长城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创造的奇迹。自秦始皇开始,修筑长城一直是一项大工程。据记载,秦始皇使用了近百万劳动力修筑长城,占全国人口的1/20!当时没有任何机械,全部劳动都得靠人力,而工作环境又是崇山峻岭、峭壁深壑。可以想见,没有大量的人群进行艰苦的劳动,是无法完成这项巨大工程的。长城连续修筑时间之长,工程量之大,施工之艰巨,历史文化内涵之丰富,确是世界其他古代工程所难以相比。

孙中山评论长城时说:“中国最有名之工程者,万里长城也。工程之大,古无其匹,为世界独一之奇观。”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在参观丁长城后说:“只有一个伟大的民族,才能造得出这样一座伟大的长城”。所以说,长城作为人类历史的奇迹,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当之无愧。长城,是我们中国的一条长龙,是见证中国发展的有效见证。所以我们要到长城去玩。这也验证了“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含义。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篇3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蕴藏着人们共同拥有的文化遗产,例如:夏、周、商三代国家的出现和发展,农耕文化,许多古人的遗址等等。历史也是民族赖以认同和团结奋斗的精神基础,历史需要我们肩并肩去守护它!

回首历史,中华文明的拓展,大一统帝国与多民族融合,繁荣昌盛的隋唐文明——这些我们中国历代走过的旅程仿佛还历历在目,挥之不去。不过在这些我国古代繁荣景象的背后曾不知有多少惨不忍睹的事件在上演:黄河流域中为了争夺土地、财务,部落间经常发生战争;秦始皇期间,滥用民力,使民不聊生,秦二世即位后,更加昏庸,最后爆发了农民大起义;商鞅变法,却遭酷刑而死……

历史是如此的深重,历史是如此的灿烂。脚下的每一步路,似乎都成了对时间和空间的穿越。在现代,从古代流传下来的遗产少之又少,如果我们现在还不保护它们,那我们中华儿女岂不是太对不起以前的辛苦劳动者了吗?古老的中华民族,面对头顶上的那片天空,迷惑,畏惧,无奈而又向往。谁会想到千百年后的文化遗产,会成为中华儿女探索的终点呢?

作为新时代的莘莘学子,我们更应该认真学习我国的历史文化,多关注我国的民俗传统,积极投入到保护中国文化遗产活动中,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中华文化遗产一定会得到保护和发扬!

遗产已经成为历史上的耀眼明珠,我们绝不能让它停留在现在,停留在历史上。让文化遗产成为一幅壮美的画卷,一如谱写在旷野的诗篇!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篇4

布达拉宫是一个神秘的地方,也是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之一,坐落于中国西藏自治区的首府拉萨市西北玛布日山上。布达拉宫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宫殿、城堡和寺院合成一体的宏伟瑰丽的建筑。

关于建造布达拉宫的原因,据说是西藏吐蕃王朝的松赞干布为迎娶尺尊公主和文成公主而建。布达拉宫十分宏伟壮观。它高二百余米,外观十三层,内为九层,海拔三千七百多米,占地总面积三十六万余平方米。如果站在布达拉宫前面仰望,人们看不出它到底有多高;左右环顾,也看不到它的边在哪里。有人估计,如果想数一数里边的房间,可能几天也数不完,因为房间有好几千个。如果想围着布达拉宫走一圈,可能要走好几天。

你可别以为如此宏大的布达拉宫建造得十分粗糙,它可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它的外表染上了美丽的红色,典雅大方又不失佛教特色;内部更是金碧辉煌,走在布达拉宫之中,随处可见佛相、壁画和精巧的家具。在宫中漫步,这种美怎能不让人折服呢布达拉宫内部的美无处不在,与佛教神秘的气息一齐弥漫在各个角落,就连一块砖头都把美展示得淋漓尽致,无论你在哪儿看,都是金碧辉煌……

关于布达拉宫,还有许多美丽的传说及未解之谜,等待着人们去解开。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篇5

长城,是中国文化遗产它代表着中国,因为只有中国的地方才有长城。即使别的国家有长城,但他不是那么壮观所以只有中国才有长城。

长城有21196.18千米,其中8851.80是主要部分。长城是在八达岭这个地方造成的,其中《孟姜女哭长城》里面的长城就是在这个地方,只不过现在的长城更漂亮美观。长城的石墙是人们用手一块块垒起来的我们能从这里看出长城世界文化遗产之一。长城这个地方非常的漂亮,他也非常的长中间是人们走的长城,两旁全部都是树木在这里既可以攀登长城又可以欣赏美丽的风景真是一举两得啊!

长城是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它是人们造成的所以非常的珍贵。我希望长城会永远在中国流传下去,因为这是中国最有代表性的事物。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篇6

西安有一处世界文化遗产他就是兵马俑,今天我有幸参观了兵马俑博物馆。兵马俑有三个坑,成品字,每个坑中都有大量兵马俑和马车,壮观无比。

原本兵马俑身上有鲜艳的色彩,但因出土时技术不行,不到一分钟就氧化了十分可惜。但在2号坑出现了奇迹在一支跪射将军俑背后留下了淡淡的红色,十分不易,从出土到今天没有一个兵马俑神色一模一样,可谓古人脑洞大开。

所有兵马俑都成空心拳式,因此考古学家推断他们手里原本有武器,但是木头做的.已经被腐化了,否则还能看看古代兵器吧。

兵马俑也被破坏过,古代时项羽进兵,咸阳时曾火烧秦始皇陵,导致大量兵马俑受损。

在秦王朝,兵马俑做的就如此细致,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篇7

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一位颇负盛名的皇帝,关于他的传说故事有很多很多,其中可以让我们现代人完美遐想相连接的就要数秦兵马俑了。

秦兵马俑规模宏大,它坐落在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左右三千米处,建于公元前246年至公元前208年,现存墓封土高40米,布局模仿秦朝都城咸阳,共分内外两城,内城周长大约2。5千米,外城周长约6.3千米,于1974年被发现,至今已经发掘四个坑,总面积约2。5万平方米。

俑坑中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兵马俑,因为年久风化,有些兵马俑已经出现肢体残缺,有些没有了手臂,有些不见了手中的武器,甚至有的连头也没了。立射俑,顾名思义,就是部队里的弓箭手,他手持弓箭,搭上利箭,整装待发。骑兵俑,站势端正,正视前方,有万夫不当之勇。跪射俑和立射俑一样,都是弓箭手,但与立射俑不同的是它单膝跪地,箭指天空,仿佛等将军一鼓令下就能开箭穿云。将军俑是整个作战部队中最显眼也最有威仪的,它手持宝剑,身披盔甲,目光炯炯闪金光,随时发令出兵。车士俑,它的姿势与其他俑格外不同,双腿笔直,手持缰绳,胯下有战马,身后是战甲,冲锋在前,死伤在后……秦兵马俑的种类,真是数上三天三夜都讲不完!

1987年,兵马俑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也被誉为“世界八大奇迹之一”,想了解兵马俑的更多故事,不妨到西安亲自感受一下吧!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篇8

相传见到兵马俑和秦始皇陵时,有一个姓姜的人,是一个苦劳工。他的妻子日思夜想,一心就想见到自己的丈夫。有一天他上集赶集,使人听到了自己丈夫的下落。于是他就带足了盘缠出发了,已经数次波折,他终于来到了施工地旁边的山上,因为涉及国家机密,而人只能遥遥相望。最终因为盘缠用完,在荒郊野外被饿死,刚好那一年这。兵马俑坑已建好啦!因为不让消息走漏,这批工人将被杀死,临死前,姜工人说,请按照我的模样造一个事项,我不想就这样死去了,那些士兵答应了,这位姓江的工人就这样进入了兵马俑。

如今看到这个规模宏大的兵马俑,就能想到当时人们的智慧和辛劳啊,这是智慧和辛劳的成果。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篇9

大家好,今天我要去参观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之一秦始皇陵及兵马俑。

1987年12月,秦始皇陵及兵马俑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秦始皇为了造这个陵,正集了70万个工匠,大约建造了38年。

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是1974年发现的,当时的村民打井时意外发现了一号坑。1976年通过钻探,又发现了二号坑和三号坑。1980年发现了秦陵钢马车,刚车主体为青铜所做,一些零件为经银首饰,刚车马有三个零件所组成的。至今刚马车上的门窗都能开关自如。体现出当时的工匠真是强啊。

好啦,就先介绍到这里吧,有机会再来介绍。但是请你们不管到哪各地方的古迹。都请你们不要破坏,估计是独一无二的,要是你们破坏了它以后就没发在观赏了。最后祝大家旅程愉快!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篇10

我国的世界遗产——秦始皇陵及兵马俑。

1987年12月,秦始皇陵及兵马俑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秦始皇为了造这个陵,征集70万个工匠,大约造了38年。

秦始皇陵及兵马俑是1974年发现的,当时的村民打井时意外发现了一号坑。1976年通过钻探,又发现了二号和三号坑。1980年发现了秦陵铜马车,一些零件为金银饰品,至今,铜马车上的门,窗都能开闭自如,体现出当时工匠真是特别的强。

一号坑在为东西方向,长方形坑长230米,宽62米,东侧有长廊,这个坑以车兵为主。

二号坑长124米,宽98米,面基约6000平方米。

三号坑,位于南北方向,宽21米,长25米,成凹型,面积520米。

这就是我国伟大的秦始皇陵兵马俑。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篇11

你游览过宏伟的故宫吗?你知道美丽的敦煌莫高窟吗?你对秦始皇陵的兵马俑感兴趣吗?这些令中国人骄傲的世界文化遗产,凝结这我们祖先的汗水与智慧。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故宫的历史。

故宫是中国时明清两代的皇家宫殿,旧称紫禁城,位于北京中轴线中心。故宫以三大殿为中心,占地面积有7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有大小宫殿70多座,房屋九千余间。

古代人讲究“天人合一”的规划理念。天上的星辰与都城的规划相对应,以突出政权的合法性和皇权的至高性。《后汉书》载“天有紫微宫,是上帝之所居也。王者立宫,象而为之”

由于封建皇宫在古代属禁地,常人不能进入,故称之为“紫禁城”。

这些建筑如今都是世界宝贵的文化遗产。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篇12

大家好,今天我是你们的小导游,我姓陈你们可以叫我陈导游。今天我们要去的地方是长城。

长城是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我想大家都知道孟江女哭长城的故事吧。如果有人不知道,我就给你们讲讲这个故事,是讲古代的一对夫妻,她的丈夫被人抓去修长城了,一个月全无音讯。于是孟姜女来到长城千里寻夫,可是有人告诉她,她的丈夫已经累死了,当日如同晴天霹雳,孟姜女就在长城脚下连哭了三天三夜,最后一个晚上,雷鸣电闪。风雨交加,长城哭倒了八百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长城是用多少人的血汗和智慧建成的,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珍惜这里的一草一木,不要乱扔垃圾,大家可以拍照留念,这次旅行到此结束。

长城是我国的文明古国的一大奇迹。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篇13

我从小就爱读历史故事,当读到关于西安兵马俑时,我叹为观止。曾经的法国总统希拉克说过:不看秦佣,不算真正到过中国,我的心早就飞去兵马俑有无数次了。

去年的暑假,我终于去了我梦寐以求的“圣地”西安兵马俑了。兵马俑位于西安市临潼区。是世界八大奇迹之一,是我们炎黄子孙的骄傲。

那次,我们跟着导游一进去,人山人海,我们朝着一号坑走去,兵马俑遗址到至今,已经挖出了三号坑,其兵马俑不计其数。据导游所说一号坑的发现约于1974年3月,其东端排列着全身穿战袍的战士俑,约有210人,其余每排68人,前后、左右成行共计204人,组成方阵的后卫。

接着,我们又向着二号坑走去。二号坑是1976年4月至5月间被发现的。是我觉得最最特殊的一个坑,因其坑是呈曲尺形的。东西长96米,南北宽为84米,总面积约为6000平方米。它是三个坑中最为壮观的军阵。是按前弩兵俑,约有60个。中蹲跪式弩兵俑约160个,后为马车组约有8个,上有许多步马俑。在听导游讲解关于二号坑的简介时,我脑海出现了一副秦始皇争霸天下的画面。

我们继续跟着导游去三号坑。已经在太阳下晒了有一个上午了,我早已满头大汗、筋皮力尽,可爸爸却说:“再坚持一下,毕竟人都来了就再坚持一下吧!”我只好硬撑着往前走。到了三号坑,导游停下脚步对我们讲:三号坑于1976年5月11日发掘南距一号坑25米,东距二号坑120米,面积约为520平方米,整体呈凹字形。三号坑出土文物较多,比如一把千年不腐的宝剑,但其兵马俑只有60多件。

据说曾经到项羽在坑里焚烧,拿走了很多兵器。兵马俑从身份上来区分,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军吏,一类是士兵,士兵和军吏都有低级、中级、高级之分。俑坑中最多的俑是武士俑,大部分手持青铜兵器,如弓、弩、箭链、铍、矛、戈、殳、剑、弯刀和钺,身穿甲片细密的铠甲,胸前有彩线挽成的结穗。

导游又给我们说:兵马俑的制作者们都是秦帝国社会下层的一批陶工们,据说秦始皇下令如果这些陶工们做的兵马俑们缺条腿和缺点什么器官的话,就把这些做陶土的人相对应的器官割掉。这会不会太残忍了?我想,万一是缺了头呢?那不是人命都没了!

导游在出来的时候给我们讲,其实做一个兵马俑需要很多的步骤的,首先用泥来塑形,再在基础上打磨。在将阴干后的陶俑在阴干的地方晒干再拿去焙烧。

劳累了一个上午的我终于可以离开这儿了,不过我还是非常喜欢兵马俑,因为它们壮观,因为它们宏伟,因为它们象征着我们千千万万个炎黄子孙,我爱他们,也不仅因为它壮观、宏伟、而是因为它是我心目中的圣地。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篇14

踏着欢快的脚步,我来到了“

著名的龙门石窟位于洛阳市以南13公里处,那里依山傍水,风景秀丽。这里有东西两座青山对峙,远远望去犹如一座天然的门阙,所以称“伊阙”。现在,“伊阙”已成为游龙门石窟的第一景观。

石窟始凿于北魏孝文帝时代,就刻凿在龙门山的石壁上,长有1公里多。现存石窟1352个,佛龛150个,碑刻3000余块,佛塔40余座,造像10万余尊。龙门石窟还保留有大量的宗教、美术、书法、音乐、服饰、医药、建筑和中外交通等方面的实物史料。这里如同一座座包罗万象的大型石刻艺术博物馆。

我们沿着石块铺成的小路拾阶而上,经古阳洞、宾阳洞、莲花洞到了万佛洞。洞中主佛跏趺于八角莲花座上,似乎个个佛都朝着我们笑呢!最令人赞叹的是洞内的南北壁上刻满了2厘米的小佛,远远望去就像密密麻麻的巧克力豆。高的有17.14米,远远看去就像是顶天立地的巨人。

在1000多年前,华夏文明就达到了如此高的水平,不由令人深深敬佩华夏文明的博大精深。

我相信,这散发着无限魅力的龙门石窟,定会在每位游人心中留下深深的印迹并回味着它那无限绵长的古老文化气息。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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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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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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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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