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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学生评语180字集合70条

时间:2018-04-24 22:10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1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这五年来,我们在一起玩耍,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有时候,我们还小打小闹,不过,几分钟过后,雨过天晴,我们又和好如初。我们彼此更加信任,友谊更深。在学校,我们是好同学,放学后,我们一起玩耍,成为最好的姐妹。在学习上我们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在生活上,我们互相关心,有了美食共同分享,不分彼此。

我们的关系特别好,无论是谁生病了,同学们都会抽出时间去看望,送去温暖。有一次,我不小心摔倒了,腿上流出了许多血。我疼得忍不住掉下了眼泪。同学们看到了马上报告了老师,我们的班主任郭老师跑过来,心疼地问我:“菲菲,疼不疼?要不,我们送你去医务室看看吧!”说着,就把我扶上自行车,送我到医务室。

那几天,你们很关心我,上操时让我好好呆在教室里休息。下课后,你们都守护在我的身旁,生怕我再有个什么闪失。尽管腿上还有伤,但你们的关怀让我忘记了疼痛。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还有一年的时间我就要升入中学,就要和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分手了,真的舍不得!好想每一天都能看到你们的笑脸,好想永远和你们在一起!同学们,你们也一定舍不得我吧!那就好好珍惜我们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吧!

祝同学们

学习进步,快乐成长!

你们的好朋友:闫怡菲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2

亲爱的仲宇宴:

你好!

你一直是我们班的班长。虽然我们之间不怎么说话,但我们却是朋友。

你的学习成绩非常好,真让大家羡慕。就连平时的听写经常都是全部正确的。而且上课时你都勇于举手,不会的则认真听老师讲课。你做作业的正确率非常高,每次作业成绩都是优秀。你也十分爱看课外书,古今中外的书你不知道已经看了多少了。从“三国”到“鲁兵逊漂流记”,从中文书到英文书,你都有涉足。

你有很多爱好,你能弹一手非常好听的钢琴,竹笛吹得也很好。王老师十分欣赏你的歌声,所有老师都非常看好你。你的绘画能力也很棒。几乎每节美术课,老师都会把你的画拿出来给大家欣赏。你有很多朋友,一下课就有很多同学围着你问这问那,这些证明你不只是个会读书的书呆子。

在你身上优点似乎很多,虽然你周末很忙,但总有时间把学习安排得井井有条。我希望在这一点上向你学习。虽然你的学习很好,但是你却从不骄傲,每次同学有不会做得题目你总是细心地给他解疑,而不是直接告诉答案,活像一个小老师。

我要好好向你学习,争取学习成绩在六年级能更上一层楼!

你的朋友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3

亲爱的小蔚:

你好!

转眼就到新年了,不知你过得快乐吗?我在远隔千里之外的“东方小巴黎”——越南,给你写信。

首先,我向你介绍一下当地的特色,这儿有四大苗条:地形苗条、房子苗条、街道苗条、人苗条。哈哈!越南的摩托车叫“蚂蚁”,多得数不胜数。所以人家称越南为“摩托车王国”。抬头便可以望见一根根电线零零散散,乱七八糟。唉!这让人有点儿头痛啊!叫我这么一说,你一定增长了许多见识了吧?

说玩吧……最亮丽的风景线要数下龙湾了!你去过桂林吗?人们都说“桂林山水甲天下”。下龙湾的山水和桂林的山水有得一拼,人称“下龙山水甲桂林哪!”现在就让我来介绍一番吧!

这儿被世界教科文组织称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海上桂林”。范围非常广泛,面积约有一千五百平方公里。海水清澈见底,可以望见海底的沙和小石子;海水碧绿无垠,像一块无瑕的翡翠;海水水平如镜,没有一丝波纹在荡漾。船行驶许久就会出现一块块栩栩如生的石头。其中有一块叫“狼狗石”。从侧面看,一只狼狗,头朝里尾巴向外,好似正和一旁的石头交谈着。海上一条条渔船自由穿梭,船上的海鲜,琳琅满目,应有尽有。有晶莹剔透的小虾,有活蹦乱跳的鱼儿,还有形态各异的蛤蜊,让我眼花缭乱,大饱口福哇!

小蔚,你是否心动了呢?建议你有空也来这儿游览哦!

明天我就要回家了,到时候我们一起聚一聚吧!

新年快乐

学习进步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4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我是方一鸣,你们还记得我吗?转学这么久了,我很想念大家,对南昌的生活很留念。由于自己的惰性,再加上学习有点紧张,一直到现在才写信给你们。

首先我把自己的情况告诉大家:我在四班,当了班干部英语课代表,我还在网上发表了作文,不错吧?我们学校有许多中队,像开心中队、卢德铭中队……我们是爆米花中队。最近我们中队搞了活动表演的是快板,下星期就要开展秋季运动会了,好兴奋,我报50米、100米、200米的赛跑真希望能拿到名次。

另外,我还要告诉大家,我们萍乡有著名的旅游景点——武功山,景区内奇峰罗列,怪石林立,连绵十万亩的高山草甸,红岩峰瀑布群,金顶古祭坛群,堪称江南三大绝景,令人神往。还有红色旅游圣地——安源路矿工人纪念馆,我们可以共同回味和见证了安源路矿工人壮丽的革命斗争史,如果有机会到萍乡我可以给你们当向导。

现在你们班上有什么新鲜事?学校和班级有什么新变化吗?听说换了班主任,吕老师教哪个班?数学老师还是宁老师吗?我真想回南昌见见你们,看到此信后真希望能收到你们的回信。

想念你们的:方一鸣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5

你好!

不知不觉,暑假已经过去几十天了,你过得愉快吗?你考试那么好你爸爸妈妈奖励你了吗?有没有去哪里旅游?做了什么?有没有学什么东西?上网了吗?你QQ怎么在线呢?

放假第一天,因为我考得还可以,回家就把我的成绩报告书拿给爸爸妈妈看,他们看得可仔细了,成绩、评语,什么都看,看完后,鼓励我说:“这次成绩比上一次有了进步,再接再励!”我听了非常高兴,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暑假里,妈妈为了锻炼我,带我每天去市场买菜,那儿很有趣,瞧!一只只螃蟹钳子一晃一晃,嘴里不时吐着泡泡,鸡鸭用一对对目光惶恐的望着我,我们还去了卖鱼的地方,我伸手抓了一条鱼,它尾巴一撅逃出了我的手,市场真有趣!

妈妈还让我去高老师那儿学作文,那里人不多,但都认识,昨天下雨,老师让我们做笔记、讲解,题目是《雨中》,写了妈妈对我的关心,我知道了,我们要善于观察身边的事物。

等我学完作文,我还要去孙悟空的老家花果山旅游,去钻一钻水帘洞,尝一尝那儿的桃子是不是真的好吃,再各那些猴子合个影,开学后带到学校和大家一起分享。

祝你暑假快乐,长成一个大胖子!

你的同学:陈张翼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6

周瑞同学:

你好!转眼间,我们都已经五年级了,在这五年里,你我之间的友谊已经天长地久了。今天借这封信,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你我的友谊之路吧!

自从踏入小学的大门,我们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课堂上,我们一起学习,吸收知识;课间,我们俩总是有聊不完的话;中午,你还常常帮我打扫包干区;到了周末,我们还一起做道具,一起编剧本呢!回想起这些快乐的点点滴滴,我真的很感谢,感谢你给我的小学生活带来那么多的色彩和欢笑。

我还记得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何老师叫我们练习一边跑步一边拍球,因为天刚刚下过雨,草地上又湿又滑。轮到你拍球的时候,我不知道你是滑了一跤,还是腿发抖了,总之你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我赶紧跑过去一看,不由地尖叫一声,因为我看到你膝盖上的一整块皮都掉了,我心里知道这样会非常痛,但你却没有哭,就连一滴眼泪都没有落下来,而是自己站了起来,依靠着同学,一步一步地走向医务室。当时我惊呆了,呆呆的站在原地,望着你的背影我不知所措。如今回想起这件事情我都替你的伤而伤心,从中我也体味到了你的坚强、勇敢。

在此,我还想请你改正一个小小的缺点,就是书写要更端正一些,俗话说:“字如其人”,不认识你的人,他们就通过你的字就能大概知道你的人是怎么样的,如果你把字学端正了,那你整个人就更完美了。

最后,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学校进步,身体健康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7

张明同学:

你好!

去年暑假我们在去南京的火车上相识并成为了好朋友。分别这么长时间,我非常想念你,不知道你现在开心吗?今年暑假,我想邀请你到我的家乡来做客。

我的家乡位于江苏省的北部,那里有悠久的历史和美丽的风景,有著名的野生动物保护区,也有别具风味的特色小吃。他就是美丽的盐城,因为盛产食盐而得名。他还有另外一个非常有趣的名字叫“瓢城”,那是因为从空中俯瞰我的家乡,他的地形就像过去人们取水的瓢,故而得名。

我们这里有两个全国闻名的野生动物保护区:一个是位于我们射阳县的丹顶鹤保护区,每年丹顶鹤都会从寒冷的北方飞到我们这里来过冬,关于丹顶鹤还有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一个女孩为了救一只受伤的丹顶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她的事迹感动了许多人,还有人把这件事编成了一首歌,许多人都会唱呢!还有一个就是大丰的麋鹿保护区,麋鹿是国家保护动物,因为麋鹿的长相非常特别,所以又叫“四不像”,每年的春夏交替的季节,还会上演惊心动魄的“鹿王争霸”。

我的家乡还有许多的美味小吃呢,比如说:大纵湖的大闸蟹那可是鲜得让人垂涎三尺,回味无穷呢!阜宁的大糕口味多种多样,我的舅妈每年都会带许多回上海和她的朋友同事分享呢!伍佑的糖麻花可一点也不输给天津喔,还有东台的鱼汤面……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一定很动心吧!来吧,到我的家乡来做客,我和我的家乡随时欢迎你的到来!

祝你生活愉快,开心每一天!

你的好朋友:管轶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8

亲爱的同学:

你好!

我是瑞安市实验小学五(6)班的薛词涵。虽然我们不认识彼此,但我们仍然可以通过写信的方式与对方建立联系。但愿我寄出信后,你也能很快地给我回信。

我们都有一个共同喜爱的老师——祝捷老师。她曾经教过你们,她告许我们,我们要向你们学习。早上一起来,来到教室,总会有一杯是散发着热气腾腾的的茶发在讲台桌上,不像我们,只顾着埋头写作业,竟然把敬爱的祝老师给忘了!而且,她还说,你们很能干,学习又好,又能主动帮父母做家务活,很值得我们学习。

祝老师还告诉我们,你们班的人大都不是本地人,那你的家乡在那里?有什美丽的景色?我真的很想知道,希望你在来信中告诉我。

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爸爸妈妈买了一大堆书给我,要求我看,可我却不要看。不过现在好了,我已经爱上了这些小家伙。沈石溪的书十分迷人,他会在一个个小故事里告诉你不知道的知识:羊不是温柔天使,盘羊群中,身强力壮的公盘羊常常为了年轻貌美的母盘羊用头上锋利的角斗得昏天地暗。浪不是从呱呱落地就爱上屠杀,屠杀是他们满足肚子的一种需求。如果让他们吃草,它们短小的肠会吸收不了草的纤维,从而失去营养死去。它会让我们知道很多知识呢!如果你想看,请你在来信中告诉我,我会寄给你,那你有什么好看的书呢?在来信中交流交流吧!

因为我长得不像爸爸,也不像妈妈,所以他们经常说我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或者从马桶里捡来的,这令我很伤心。

我有一项强项,那就是书法。不过这不是我的爱好,我的爱好是画画,不是从低年级学起,而是一下子学高级!第一节课我画的十分差,但第二节课是模仿一张照片画,模仿是我的强项,我就一下子画的有模有样,有明有暗,颜色有深有浅,老师啧啧赞叹我进步快,也增加了我的信心,可当我的画技高峰时,妈妈不让我学了,于是我从最高峰落到了低谷。没办法,我只好坚持我的强项——书法。

如果有机会的话,请你到我家里玩。盼望你早日回信,成为我第一个笔友。

学习顺利,身体健康!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9

亲爱的朋友:

你现在过得好吗?我很想你,你想我吗?咱们分开已经有四年了,每当我路过我们的幼儿园时,我便想起我们在一起的那一段美好的时光。

我现在在八中小学上学,你在哪儿上学呢?原来和咱们一个班上学的同学,我们班有两个,一个是任君宇,另一个是韩江龙,现在,韩江龙和我坐同桌,你知道我们班其他同学在哪儿上学吗?

刚上小学时,因为离开了陪伴我三年的幼儿园,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所以我很想好朋友你,天天给妈妈闹,说要找你。现在,你在新的学校还好吗?如果咱两见了面,一定要好好玩一场。

今年十一,我们终于如愿以偿,我们重逢了,刚见面,觉得有些陌生,可没等几分钟,我们便又熟悉了,我们一起去了洛阳龙潭大峡谷,完了很多游戏,拍了许多照片,很开心。我记得最深刻的就是咱们下山时的经历:累得要死,但我们彼此鼓励,终于靠坚强的意志到达了终点,我们的妈妈说:“孩子长大了,小时候的娇宝宝,现在变成了有意志力的孩子了!”

什么时候才能和你相聚呢?希望你好好学习,咱们俩在学习上也要比赛,下次见面再聊吧!

祝你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你的朋友:王笑书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10

楚楚动人的孙梓萌:

你好!

当我三年级刚见你时,我就很疑惑,你是不是吃芋头长大的啊?跟高名炫站在一起一比较,那就是一个天和一个地啊!

你那时候生的亭亭玉立,姿态宛如一朵荷花,脸蛋似莲子那样小巧可爱。一双如黑宝石般闪烁的大眼睛仿佛是星星做的,一对细长的柳叶眉和迷你的小鼻子显得五官格外精致。一个肉嘟嘟的樱桃小嘴让人投来羡慕的目光,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带着一股清香。你一笑起来,嘴角边的两个甜甜的酒窝已经悄然出现。

其实,我们三年级时只有一面之缘,到了四年级我们的友谊才真正开始。四年级开学那一天,我一下子就注意到坐在凳子上的你,你小小的身子与笨重的椅子成为一对“反义词”,刚和你聊的几句话,我就知道了我们的共同爱好——吃糖。

从那一天以后,每天回到家,我们就用手机拍几张糖的图片,馋馋对方。渐渐地,我们便不满足这种方式,开始偷偷将糖带进学校,你吃我的糖,我吃你的糖。结果就是——蛀牙。

希望你上了中学以后还能记住我这个陪你一起吃糖的“糖友”。

越长越高!高耸入云!

你的“糖友”

20xx年6月11日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11

浦鑫同学:

你好!我叫张华恩,是一个活泼开朗,爱看书,爱幻想,爱提许多奇怪的问题,爱助人为乐,心地善良的十三岁的女孩,上五年级。我特别喜欢交知心朋友,虽然我们见不到面,但我们可以书信交流,相信你会同意吧?

我在班里担任数学和美术科代表和小组长。我非常喜欢画画,得过全国中小学生绘画的二等奖和全市绘画的一等奖,你喜欢什么?我住在绍兴市的崧厦镇,是一个繁华的小城镇。这里商品琳琅满目,节日人流如潮。这个城镇春天万紫千红,夏天烈日炎炎,秋天果香四溢,冬天大雪纷飞。我爱这个城镇,这里是我的故乡。假使我以后出国,我也不会忘记这里。我在崧厦镇中心小学上学,这是一个教育质量高的学校。我十分热爱我所上的这一座小学。这座小学环境优美。

在教学楼后,有一个水泥地的大篮球场,篮球场旁边就是操场,外边是椭圆形的跑道,中间的沙地可以踢足球也可以做游戏。前后两大幢教学楼在左侧有通道相连。如果下大雨,没带伞,可以从前面一幢教学楼的相连通道走到后面一幢教学楼,少淋一点儿雨。这次,我们年级准备开展一次“手拉手”互动后动。让我们一起在同一片蓝天下,共享同一个世界的美好,承担大家一起的苦楚。我愿把一颗真诚的渴望友谊的心献给你,朋友!

我希望,通过这次活动,我能和你靠得更近。我的愿望是:和全国各地的小朋友成为朋友。最后,我想问你:你住在哪?你在什么环境下学习?能告诉我吗?期待你的回信。

祝你学习进步!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12

亲爱的朱慧萱同学:

你好!

从大班开始我们俩就是一对形影不离得好朋友,好姐妹,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我们的友情也渐渐埋没了。但是,一年级又让我们重温,让我们一起玩耍、一起克服困难。

我有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我发现,我的知识增长起来,那一次语文考试,我竟然就和你相差2.5分,从那时起,我感觉我认真起来,就大量的阅读,没有想到期末我和你竟只相差1分,你说这是不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萱儿,如果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或者是开心的事,你都可以和我说,虽然铁三角中的小妹走了,不是还有我吗。

对了,我还有一件很伤心的事,虽然现在我们还在一起上学,但是,我离开了我的妈妈,你知道吗?我就住在蔡老师的家里,每天都怀着想念妈妈的心,如果我真的转到其他学校去了,我又会面对一张张陌生而恐怖的脸,让我心里不安!

我们都是同龄人,我的感受,你应当完全理解,如果你看到了,我写给你的信,那么你能给我回信吗?

学习开心

你的好姐妹贾欣彤

时间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13

你好!

洪波你还记得咱们上幼儿园,小学的那段美好的时光吗?

那时,咱们一起登山,玩耍、做作业。的确,那段时间,真的是让人难以忘怀。

对了,洪波你从永春转到实验小学吗?听我妈说你现在比以前进步多了。听说,你作文不是很好,所以我特意要对你说:你不要总认为作文很难,因为写作文其实 就是用笔说话。你语言交际能力很强的,只要你仔细观察,用心记,把你所看到的和所想的记录下来,加以提炼,修改,就是一篇很好的文章。另外,要想提笔就写 出一篇优美的作文平时也得多看文学方面的书。这样,潜移默化地加以培养,文学水平会提高得很快。你现在刚接触作文,脑子里优美词句较少,这样,更需要平时 注意词汇的.积累。

你知道吗?我们这次竞选轮值班长,我也顺利地通过,当上了班长。当我把自己写的 “怎么当班长”的演讲稿读完后,同学们的掌声雷鸣般热烈。放学后,教师给我们几个班长分配任务。我是星期四轮值,每当到了那天,我就早早地到学校,带领同 学们早读,在班级日记上,记下当天好人好事和不遵守纪律的同学名字,让班长统计后,给我们印上小红花或五角星。我一共有八朵红花,三个五角星。总的说,我 是比以前进步多了。由于我们这个轮值班长当得好,能以身作则,带动同学们严格要求自己,所以文明班流动红旗常常垂青于我们班。本学期,我们总共获得流动红 旗13次,而且屡次被评为“文明先进班级”,你们班是否像我们班这样呢?

还有,说到考试,我这次考的不是很好,因为粗心大意把作文题目“课外书”写成“课本”了,下次可不能这样马虎。对了。你考得好吗?我相信你也会考出好成绩的。我就写到这儿,以后有时间再给你写,记得回信。

学习成绩步步高升

姓名:

时间: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14

你好!近来学习忙吗?身体还好吧?嗨,转眼间,我们已分别几个月了。因为刚到新的学校,环境陌生,加上功课太忙,所以,一直没给你写信。不知道你现在的 学习情况怎样,你的学习成绩一定进步了吧,不过,你也要保重身体,不然,在升学考的时就会影响你的发挥。好了,下面我就先介绍我们学校的情况。

我就读的学校叫东城小学,现在,我的语文老师是余老师,对我特别关心,我刚转来的时候,余老师还专门指派一个同学帮助我,教我做题的格式,余老师还常常 对我嘘寒问暖;数学老师就是我老爸,你想能对我不严格吗?近来,我们学校开展许丰富多彩的活动,如:足球比赛、作文竞赛等,这些活动不仅开发了我们的智力,也增强了我们的体质,而且还培养了我们的进取心。我的学习成绩也有了提高。

我跟你说,我们六月中旬就要考试了,所以,学校规定我们六年级的学生要上到六点半,但同学们一点怨言也没有,都在教室里认真复习,解答题目。为了考进理想的中学,同学们都非常努力。你知道吗,在寒假,我买了一字帖练字,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把字练出了一点模样。在开学的第一天,余老师还夸我的字写的不错,当时,我的心里美滋滋的,别提多高兴。还有一次,余老师布置我们背书,那一次,只有我和几个同学背诵了全文,当时,老师还表扬了我们。在新学校里,我努力地去学习,严格要求自己,终于取得了进步。

哦,忘了告诉你,我的身体非常健康,每天都坚持锻炼身体,不要为我担心。

马进聪,我很想念你们,暑假里,找个时间邀约几个要好的同学去玩一玩。

学习进步!身体健康!

姓名:

时间: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15

亲爱的同学:

你好!

明天就要开学了,你过得还好么?我有点想你了。还记得那一年,你刚转来我们班,羞涩地背着书包走进教室,羞涩地跟大家打招呼,羞涩的在我身旁坐下。看着你那清纯懵懂的脸,我就得你是一个很好相处的女孩。果不其然,你来了不到一周,就和全班同学”打”成一片。我很羡慕你,因为我在这个班里五年了,却还是有和我玩的不怎么好的同学。而你却迅速的和他们成为好朋友。

在今年的运动会里,我在跑100米和200米是,你大声的为我加油,我非常高兴。虽然最后我还是没有取得名次,但你却对我说了一句,让我久久不能回过神来的话:你永远是最棒的!我记得我们曾经闹过好几次矛盾,你居然还这样为我加油,我很感动。

到你跑400米时,我也为你加油,你仿佛心有灵犀般,感受到了我对你的期望。你便奋起直追第一名,谁又能想到,你那小小的身躯,竟有如此大的爆发力呢?但毕竟第一名太快了,你还是没能追上她,得了第二名。但你已经非常棒了。

就是这心有灵犀的同桌,却不得不进入人生中第一个转折点——小升初。也许我们不在一个学校,也许即使我们在一个学校,一学期也不能见几次面。我舍不得你、舍不得跟我坐在同一间教室的同学们、好朋友们。但我一想到以后,还会有更多的分离,心里,便坦然多了。

我相信,即使我们分开了,我们闺蜜间的默契、心有灵犀,朋友间的友谊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我们的友谊一定会地久天长!

最后,让我开心地对你说一句:再见了,我的好朋友!

天天开心、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16

你好!

去年暑假,我在山西南方假日酒店认识了你,并且成为了好朋友。今年,我想邀请你来我的家乡玩一玩。

我的家乡在射阳,有鹤乡、后羿之乡、滩涂之乡的美称,还有太阳城等娱乐美食场所。

在潮湿的芦苇丛中,有一群亭亭玉立的丹顶鹤。它们有的单腿站立,凝视着远方;有的微微张开翅膀,美滋滋的对着河面照镜子;有的用又长又细的嘴在湖中捕鱼;有的在天空中自由飞翔,仿佛正在观赏这美丽的风景。

关于我的家乡“射阳”的名字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呢!传说在远古时期,天空中有十个太阳,在母亲的看管下,十分有序地到天空中值班。有一天,母亲不在,十个 太阳一起到天空中玩耍。顿时,大地干裂,禾苗枯死。有个叫后羿的弓箭手,张开大弓一下子射死了九个太阳,只留下一个给人们照明。“射阳”的名字就因此得 来。

射阳的滩涂可多了!好多贝壳和小蟹被一片片的海浪打到岸上来。只见有的贝壳是螺丝形,有的是海螺形,形态各异,好看极了!有的小蟹挥舞着“大刀” 大摇大摆的走在海滩上。有的小蟹从泥土、沙石里爬出来,看了看,好像在说:“我在哪里啊?妈妈呢?我还是回去吧!”又钻入泥土中,有趣极了!

我们这还有后羿公园,虽然没有过山车,令人迷恋的大瀑布。但是公园里有青翠欲滴的竹林,碧波荡漾的湖水,令人恋恋不舍的桃园。

玩过这么多地方,你一定饿了吧,我会带你去太阳城吃一些我们射阳的特色小吃,我们射阳的海鲜可好吃了!

你走的时候,我会送你几袋射阳大米,几包香香的洋马菊花给你泡茶喝,几小瓶我们射阳的特产——小醉蟹。

真心的邀请你到我的家乡射阳来玩。

祝你生活快乐!学习进步!

姓名:

时间: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17

你好!

近来你的身体还好吗?我在学习中非常不好。因为我想和你谈谈我胆小的事。记得那时我在三(3)班,上午第三节课,老师刚刚讲完生字,对我们说:“我要找一个同学上来讲生字,看一看你们是否认真听讲。”同学们听了纷纷举手,说“我,我,我......”就在这时老师打手势让大家停了下来,忽然老师叫到我的名字,说让给大家讲一讲聪明的“聪”字,我两腿抖动的走上讲台,我说“聪明的”聪“字,左边是耳朵的”耳“,右边是总和的”总“。”说完我偷偷的看了看同学们,大家正在认真的听哩。

从这件事中,我知道了,无论是第一次成功,还是第一次失败。只要放大自己的胆子去做任何一件事,你就必定能成功。如果你以后把胆子缩小,你将永远胆小如鼠。

身体健康

笑口常开

你的朋友:王芳

时间: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18

亲爱的叶轩宇同学:

你好!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眨眼就过去就四年级了,你还记得我吗?对,我就是你的好朋友呀!你在三年级时就转学去别处了。不知现在的你过得怎么样?有没有想我呢?

三年级的时候,我们组值日后,我去叫你过来检查。你一过来检查,就发现有个地方不是很干净。你叫我重扫一遍,我不甘心地顶了回去。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的,吵了好一会儿。你不耐烦了,便拿起扫把向我挥过来。我一闪躲,还想打回去。可是旁边的同学把我们俩拉住了。要不是他,我们就非打起来不可。

回到家,我还一心想着报仇。过了几天,报仇的机会终于来了。那时一下课,你就冲了出去。我就来到你的位置上把写有你名字的红领巾拿走了。你回来做早操时,发现红领巾不翼而飞了。你去跟老师说,老师并没有理会你,反而给我们全班做操扣了一分。回到教室,老师让我们在位置上坐好,把你叫上去后,在上面大声地批评你。看到你泪流满面的样子,我心里那叫一个爽呀!

一眨眼三年级就过去了。寒假,我整理书架时,无意中发现那一条红领巾。这时,藏红领巾的过程就像电视剧一样,在我眼前闪过,心里十分愧疚。在这里我向你道歉:“对不起。”

希望你收到我的来信,你能原谅我,我们依旧还是好朋友,盼回信。

祝你身体健康,学有所成。

犯过错的朋友:李品逸

11月16日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19

小祁同学好:

月考已经过去,在上一段的学习当中,有什么样的困惑和问题呢?是不是及时总结了?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主题班会时的许愿瓶吗?那个时候,各位同学都在许愿瓶中写下了自己的目标,你是不是兑现了自己的目标呢?

你的入班成绩不太好,你知道为什么吗?你说反思了一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做题及听课是忽略了细节。感觉上也能听懂,但是没有深入的思考。

2、课堂上你感觉在老师的引领下,对知识理解了,但是你处在那样一个氛围当中,当你下课了,几天之后是不是渐渐的遗忘了。你说自己眼高手低。

3、每当老师让做的练习题,你是不主动是主动学习?经常在可见见到你,都是一个无所事事的样子,难道你刚刚上过的课堂都没有一点问题?傻孩子啊

4、你好说你时间分配的问题,没有指定更切实可行的个人计划,对每一天学习过的内容没有一个详细系统的复习计划。你知道如果学习没有计划性,就像一头没有方向的狮子,那是病态的狮子。

5、很多时候,你都在浪费时间,高中的知识要比初中的要复杂,一定在建立知识系统上多下功夫。而这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需要长期的坚持。你准备好了吗?

6、你在早读时,总是萎靡不振的读者英语,这样有什么效果吗?什么样的心态,什么样的方法,什么样的效果,什么样的成绩,你还不醒悟吗?

小祁,既然你已经认识到了自己身上的不足之处,就像你一个病人不能病入膏肓了,才想到去医院,否则一命呜呼不远亦。

那么我们一起来解决你学习中的问题吧。

首先我告诉你一种记忆方法

记忆有个遗忘的过程,在20分钟后,之前所学的东西将遗忘47%。而在两天后,遗忘掉的东西达到了66%,一个星期后,你只能记住当初学习到的25%,31天之后,你只记住了21%。大家从这里可以知道记忆的遗忘速度是先快后慢,所以在学习过程中。每20分钟就必须要回顾之前所学习的东西,比如说5+3是那里面有每一章的知识清单,你每20分钟学习3个清单,把答案拿出来,先不要填,先默记下。记完三个清单后,再去默记后三个。全部清单学习完了开始拿草稿纸把答案按顺序全部写出来,再去对照答案。没记住的部分行里字里都不要遗漏得要分析透彻了。6天后再填在书上,这样基本上知识就不会有太大的遗漏,后面的三年考试什么的也一样,可以先做选择题,同样不要写上去,在草稿纸上知道答案后分析错误的地方。

其次我给你提供一种如何问老师问题的方法。

课间提问法——经过预习会遇到问题,在经过听课后仍未能搞懂,就可举手提问。在每个课间,趁着老师还没有走,立即把有疑问的问题请教老师,绝不放过。课后提问法——上课时间紧,有时没有机会提问,那么就得在课后抓机会提问。计划提问法——经过一段时间学习,把不懂的地方集中起来,有计划地去问。集中在你的错题本上,一定抽时间去问,这样的效果很好。 总之,高中三年注定是沉甸甸的:沉甸甸的学习,沉甸甸的教诲,沉甸甸的期望,沉甸甸的关注……一切皆为了沉甸甸的收获。收获,在坚持中,在奋斗中!加油!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20

亲爱的李少杰同学:

你好!我叫李楚一,虽然我们素不相识,但我诚心诚意想和你做个朋友。我们的学校坐落在建设路(爱尔医院旁),我是万户小学的一名学生,我们班一听到这个“手拉手”活动七嘴八舌的议论,像炸开油锅,晚上回家都彻夜难眠太高兴了!我这次通过“手拉手”活动想和你做个朋友。

我们的学校虽然没有太好的设施,见别的学校的设施我们刮目相看,但是我们还是很爱我们的校园。走进校门,迎面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我们的升旗台,每当星期一的早上全体师生就在楼下集合,把鲜艳的红领巾戴上行队礼,听见那雄壮有力的国歌,参加庄严的升旗仪式;西面是舞台,每天上午下第二节课的时候我们一边听着悦耳动听的歌声,一边在舞台上面跳校园集体舞。

我长的不算很好看,但是妈妈总是说我帅。因为我长得有点黑,我的头发也很黑,眼睛亮晶晶的,耳朵有点肥大,加上一张小嘴,同学们给我起了个外号叫“黑小鸭”。

我喜欢踢足球,平时很喜欢上体育课,但刘老师总让我们先跑圈热热身,然后才上体育课。只要一上体育课我就玩的满头大汗,刘老师常常对我们说:“要注意安全,不要疯打。”开始觉得他有点嗦,后来觉得也不是没有道理。我也很喜欢听歌,只要周杰伦和林俊杰······出了新专辑我都很喜欢听,有的歌周杰伦唱的太快了我妈妈说:“这唱的什么,都听不懂叽里呱啦的就像流水一样快。”

每当夜幕降临,路边两旁华灯初上,川流不息的车辆,再尔广场的商品琳琅满目,看得眼花缭乱,还有这里的大型超市——沃尔玛,那里面有奇奇乐园,是休闲娱乐的好地方。这些都在我们学校附近很方便的,有机会我带你去那里面玩一玩。

我觉得“手拉手”活动很有意义,通过这次“手拉手”活动可以交到很多朋友。

在此,我想和你做个朋友,你愿意吗?

祝你:

学习进步,天天开心!

姓名:

时间: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21

远方的小朋友:

你们好!

我是林于涵,是浙江省舟山市南海实验小学五(5)班的一名学生。开学后,我们随着课文的学习走进了西部,去亲近这片充满希望的土地。我也从网上看到了你们的照片,有的小朋友骨瘦如柴,有的小朋友衣衫褴褛,有的小朋友睁着一双大眼睛,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无助,有的小朋友没有纸,没有笔,用石头在墙壁上写字,有的小朋友中饭只吃一个馒头…….看后,我小小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久久无法平静,触发了心底深深的同情,希望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来力所能及地帮助你们。

我和我的同学决定开展“手拉手”的活动,来帮助你们。对于这次活动,我的想法是:首先,我们通过书信建立关系。我们先给你们写信,你们收到后一定要回信,介绍一下你们那里的情况。比如学校的环境,生活状况。来增进我们彼此的了解。

然后,我们将举办“手拉手,心暖心”的图书捐赠活动,把我们心爱的书捐赠给你们,让好书哺育你们一天天长大,让好书带领你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好书改变你们贫穷的命运。同时我们还要向你们捐赠一些需要的东西,如漂亮的衣服,好吃的零食,好玩的玩具和学习用品。希望你们和我们一样,背上美丽的书包,用上漂亮的文具,读上精彩的图书。

最后,我们还想利用假期到你们那里居住一段时间,体验一下你们那里艰苦的生活,锻炼自己的意志,培养独立自主的能力。同时欢迎你们到我们美丽的舟山群岛来玩。

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一起成长吧!

学习进步!

天天向上!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22

Hi!你好!

20xx年9月1日这一天,我们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相见了。当时,我们就交往起来,后来逐渐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但你从来没有到我的家乡过。我的老家在农村,虽然比不上城市那么繁华,但那里空气清新,风景如诗如画,人们快乐地生活着。

我的家乡在江西宜春的一个小村庄里。那里四处被崇山峻岭包围着。每到夏天,那一座座连绵起伏的高山变得更加葱茏了。在深山老林里生活着各种各样的小动物,比如野鸡、猫头鹰等,还有一些小动物,我连名都叫不上呢!山前就是一望无际的田野。风轻轻一吹,田野里就荡起了波涛,仿佛是辽阔无垠的海洋。沉甸甸的稻子压弯了稻杆,似乎在向忙碌的农民们鞠躬,并传达丰收的喜讯。一条如绸带般的小河纵贯无边的田野,一直通往远方。河边排列着一棵棵垂柳,柳条伸进了水里,宛如柳树姑娘在梳洗自己的头发。夏天一到,河里热闹非凡。我们在河里嬉戏、游泳,笑声响彻了田野的上空。

你听过茶油吗?那可是一种很珍贵的油,只是小小的一瓶,现在市场上就得买四五百块钱呢!它是纯天然的,只需要把茶树的果实放到榨油机里去榨就行了,不说用它炒出来的菜味道怎么样,但它的营养价值可是相当的高。我家乡的人主要食用的就是这种油。我的家乡还有一种美食,虽然我不知道用普通话怎么说,可我还是想介绍一下。它是用煮熟的糯米做成的。先把一大锅煮熟的糯米倒在盆里,再用干净的木棰把它打成泥状,然后,把它们捏成各种形态,最后,放到油锅里炸一会儿。出锅后加点糖,吃上一口,软软的,甜甜的,令人回味无穷。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一定心动了吧!我老家的大门随时向你打开!

祝你万事如意!

你的好友:熊可超

给同学的一封信 篇23

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们开始《鲁滨孙漂流记》的阅读。《鲁滨孙漂流记》由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所著。它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现实主义回忆录式冒险小说。作者因受一个苏格兰水手海上遇险的经历启发,而写下了这部著作。

《鲁滨孙漂流记》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它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作者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小说主人公鲁滨逊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一个很著名的文学形象。

鲁滨孙出生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去伦敦,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保住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第三次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船到巴西后,他在那里买下一个庄园,做了庄园主。他不甘心于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出海,到非洲贩卖奴隶。

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1704年9月一名叫亚历山大·塞尔柯克的苏格兰水手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大西洋中,离智利有400英里之遥的安·菲南德岛上达4年4个月之久,四年后,他才被伍兹·罗杰斯船长所救,当他被救回英国时已经成为了一个野人。英国著名作家笛福便以塞尔柯克的传奇故事为蓝本,把自己多年来的海上经历和体验倾注在人物身上,并充分运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进行文学加工,但鲁滨逊在其他方面并未借助赛尔柯克的经历。

之前已有同学读过了这本书,然而在这次阅读历程中,我相信你会发现不一样的精彩,有着不一样的感受。

《鲁滨逊漂流记》阅读伊始,我们做一个阅读小调查:

1、请你简要概括一下本书的主要内容。

2、谈谈你对鲁滨孙出海航行的感受。

3、你认为鲁滨逊的航海历程精彩在何处?

六三班班主任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1

从小我就热爱自行车,六岁那年,爸爸终于送给了我一辆自行车。看到自行车,我如获至宝,又是摸又是擦,喜欢得不得了,似乎它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可是有了不会骑,就是摆设。于是我便找到一个小伙伴,让他教我骑自行车。

刚学车时,我兴致很高,虽然老是会摔跤,但我还是没有气馁,大概是因为学得时间久了,我就没有了原来的热情,反而越骑越糟糕。有一次,我差点把脚给歪了,从此我便对自行车的好感大打折扣,妈妈见我垂头丧气的样子,走过来安慰我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愿意坚持,就没有事情可以难住你。”从那以后,我就开始认真学骑车了。“功夫不负有心人。”不久,我不但可以骑的又稳又快,而且可以单手骑行。

果然,妈妈说的没错,只要用心,什么事儿都可以做得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自行车是这样做,做其他事也是这样。

那一刻,我长大了。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2

生活中成长的我们,总会有一刻让我们觉得自己突然长大了,那是我们期待已久的一刻。

那个周末,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只有我自己在沙发上坐着玩手机,看着家里凌乱不堪的样子,心里有些不能忍受,我就拿起抹布,先抹桌子,再抹柜子,最后再抹洗手间,给我累的腰酸背疼,我心里想了想:“难道妈妈就不累了吗?

还有一次,老师让我们每个同学一人准备一个鸡蛋,然后保护她五天不被弄破。五天后,我一进班就看见地上满地的蛋壳和蛋清,我心里想:“这次我一定能受到老师表扬。”老师进班了,当我准备向老师要奖励的时候,老师突然说道:“同学们,我让你保护鸡蛋,是想让你们知道你们的妈妈怀有你们那时候是有多不容易啊!”

妈妈保护我们,就像我们保护鸡蛋一样,我们很努力的保护鸡蛋,妈妈也很努力!

那一刻,我长大了。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3

无聊的寒假又来了,作业写完了,干什么呢?望着脏脏的书桌,我决定收拾一下。

一次大扫除要开始了,我把乱糟糟的书和本子放回它们的“老家”,并“叮嘱”它们不可以“乱跑”。见到它们都点了点头,我才放心开工!

不得了了,订书机、双面胶、水晶球、笔芯东一个西一个,笔芯正在“乱跑”,我立刻把它们抓回来。俺的天呀!看见没,订书机正准备“跳桌自尽”,水晶球跳起了“自杀舞”,双面胶正贴在笔筒身上“撒娇”,我连忙让订书机“回头是岸”,让水晶球“好自为之”,把双面胶“关禁闭”。见它们个个都服服帖帖的,我才松了一口气!

不过,我还要为这些小怪物打扫战场。我先用湿毛巾给书桌擦擦身子,又给台灯打打灰。当然,我不会忘了给粘了一身胶的笔筒清洗干净。哇!干净多了!

望着干净的书桌,看着整齐有序的文具伙伴,我心里是那么舒畅,这一刻,我觉得自己长大了!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4

我感觉,那些“那一刻”,我长大了。

这是我的手骨折做手术前几分钟。我躺在病床上。我正担心这担心那。我担心麻醉剂用多了会变傻,又担心手术失败会怎么样。这时,我想起了主刀医生说的话:“如果不做手术,你的右手小拇指一生都会行动受限。做了手术留个疤。与其这样,与其这样,不如把麻烦解决了。”我终于想通了。当我走进手术室的那一刻,我长大了。

这是我在东山公园桥天下与黄霄飞在挑战双层桥。当我走到一半时停住了,突然感到无比害怕。双层桥上面是类似泸定桥的四根铁索,铁索上零零散散的拼着木板,而下面是一片令人作呕的死水。我颤抖着以至于桥也震动起来。我决定不看水,鼓起??气大步走过了桥。妈妈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那一刻,我感觉我又长大了。

上学期我的分数排名从第十上升到第五,妈妈露出会心的笑容,那一刻,我又长大了。

我在“那一刻”长大了。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5

事情要从7月10日说起,那是一个晚上。

六点左右,妈妈上了一天班终于回来了。我听见敲门声,赶紧穿上鞋跑过去开门。妈妈一脸疲惫的走了进来。我看她一言不发,只是往卧室走,然后打开电视坐在床上休息,我看一定是累了。

我也上了床,说:妈妈,你上了一天班,一定累了吧,我去给你倒一杯冰镇绿豆汤吧!妈妈依然望着电视,扫了我一眼,然后点了点头。

走着,我来到冰箱前,心理却想:嗯,妈妈为了我们这个家天天起早贪黑的工作着,现在回来了,我一定要表现出儿子对长辈的尊敬和孝顺!想着,我拿出了一大桶绿豆汤,把绿豆汤倒在了一个小杯子里,端给了妈妈。

妈妈接过杯子,眼神里闪着一些欣慰和喜悦,妈妈一口气全喝光了。我十分开心!我想起我从前的样子,不论什么事我都说,妈!帮我拿一下!我错了。

这时我突然说:妈妈,我帮你捶捶背,捏捏腿吧!妈妈满脸笑容的答应了。我帮妈妈按摩妈妈当然开心了。我左按按,右按按,在看看妈妈,她十分开心,从未见过她笑得这么开心!

天渐渐黑了!又到了妈妈扫地、拖地的时间了。妈妈要起来,但我拦住了妈妈,说:不了妈妈,今天我来做!我拿起扫把,从大屋扫到走廊,又从走廊扫到小屋我的汗水滴在了地上,再想起妈妈天天多累啊!

我干完活,妈妈已经睡着了!

第二天妈妈去上班了,在我枕头旁边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大轩,通过你给我倒水、捶背、做家务我发现你终于长大了!看完别提我心里有多开心了!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6

打开我记忆的银河,回顾往事,一幕幕显现在我的眼前,那件令我印象深刻的事,让我感到自己长大了。

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因为妈妈回了老家,爸爸在工厂工作。这意味着晚上我要一个人睡觉,毕竟那我第一次独自睡觉而且还在夜晚,总会感到有点忑不安。

但是,没有办法,哭也是无济于事。吃过饭后我便独自上床睡觉了。刚准备睡就感觉身后一股寒气,真是恐怖。关上灯后,我躺在床上总是胡思乱想,完全无法入睡,我隐约看到窗户后面有什么怪物在一直盯着自己;我还总是想起曾经看的恐怖片,那里面出现的僵尸与女鬼,但我突然想到了恐怖片中说只要不呼吸平心静气就会没事;于是我立即屏住呼吸,用被子蒙住了头。可效果却仍旧不佳。

我的脑海又闪过一句话,是妈妈说过的,恐怖片中的鬼怪都是不存在的,不要害怕,我鼓起勇气,我把灯打开了,原来窗户的怪物其实是风刮着窗帘形成的,而我感觉看到的女鬼只是一些挂在晾衣架上的衣服。看透真相的我,终于安心地睡了一个好觉。爸爸妈妈回来后,听我讲夜里的经历,夸奖我,说我长大了。

没错呀!就在那一刻,我长大了!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7

小时候大家都想长大,去做许多自己喜欢的事,可是长大后才会发现,“越长大烦恼就会越多。”经历了多少数不尽的挫折,不过它们往往也会成为我们成长道路上的加速键,就在那一刻,我才发现我真的长大了。

三年级的一个暑假里,那年我刚满8岁,妈妈带我到北京旅游。

我们去了很多著名的景点,然后去了商场,本想着会很顺利的北京之旅,却发生了这样的意外。

我一直喜欢读书,看到这里有一家很大的书店,便求着妈妈带我到里面看看。我一个人上了二楼,被这些浩如烟海的书籍吸引住了,仿佛已与世隔绝了。我津津有味地看起书,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就在我看得正起兴时,“砰”的一声,一阵刺耳响亮的声音一下子把我拉回到了现实世界。糟糕!书架上的展示品被我碰掉到地上了。我在想到底要不要告诉妈妈呢?这时,脑海里蹦出来了两个声音,一个说:“没事,你就装不知道,反正又没有人看见。”另一个说:“你要和他们说实话,做一个正直的人。”我犹豫了半天,最后,我主动到前台向他们承认了错误,他们夸我是好孩子。妈妈说我终于长大了。

那一刻,我终于学会了承担责任;那一刻,我真的长大了。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8

大家都说:“少年不知愁滋味。”这话一点不假,在小学时代,我看同学们有许多好看的衣服,不管多贵,总是向爸爸妈妈要。看到别人吃肯德基,我了吵着要买。家务活一点儿了也不干,妈妈要我干活时,我还振振有词的说:“我是干大事的人,这点小事我不屑干。”爸爸妈妈总是叹息说:“我的孩子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呀!”

后来有一件事使我长大了。

有一次,我到同学小A家里去玩。见她家里非常干净,听别的同学说,小A平常在家里帮里帮助父母干活,吃俭用,她妈妈给她的零用钱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后为父母买一些水果。她平常穿着非常朴素,可学习成绩却名列前茅。小A的邻居和老师,都夸奖她是个她孩子。

小A的事迹使我联想到了我自己。我和小A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我心想:爸爸妈妈平常非常辛苦,即使是放假了,爸爸要做生意,妈妈要干家务活,他们很少有休息的时候。他们这样辛苦,我为什么不帮爸爸妈妈分担一些家务,省吃俭用呢?

现在,我在学习的空余时间,帮助爹妈分担一些家务,再也不为难父母,向他们要衣服,要玩具了。父母也夸奖我:“你长大了。”

从一刻,我长大了。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9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但也是不懂事的。

那天中午,妈妈在厨房做饭,我拿着最喜欢的变形金刚拼图在她旁边玩,妈妈做了一桌好吃的菜,我看着都流口水了,一高兴甩起双手,竟忘了手里拿着拼图玩具,就这么猛地一甩,手将玩具弹飞在满的一桌菜里,这下好了,我的玩具好久都没洗了,早已有很多细菌,那一桌菜吃不了了,妈妈走过来,一看有些生气的说:为什么要这么做?太糟蹋粮食了,罚你今天不准吃零食。

我有点不高兴,想,虽然是我让一桌菜吃不了了,但不就是一桌饭菜吗?至于吗?妈妈随后下了面条,我简单的吃了两口,就气冲冲地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

在房间里,我越想越觉得自己做的不对,想去给妈妈道歉,我打开门,却看见他们把我的玩具洗干净,还特地的拿了两包零食向我走来,我想那桌饭菜是妈妈用心做出来的,而我却将菜里扔了玩具,我不但没道歉,反而还怪妈妈。自己浪费粮食,不说,还不体谅妈妈的辛苦。心中觉得很对不起妈妈,觉得也很惭愧自责……

那时并不知道长大是什么?后来我才知道:那一刻,我长大了!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10

一天晚上,我想搂着妹妹睡觉,妈妈居然同意了。

要知道,这是我第一次搂那个“小坏蛋”啊!妹妹睡觉很不老实,经常醒,醒来还要闹。有一次,她一直趴在妈妈的身上睡,差点把妈妈压得喘不过气来。

一开始,妈妈和我一起来哄妹妹入睡。妈妈边轻轻拍着妹妹的背边轻声唱着儿歌,我轻轻抚摸着妹妹的脚丫,过了好一会儿,终于把妹妹哄睡着了。接下来轮到我独自上场了,我有一点点的紧张,心想:如果“小屁孩”蹬开被子着凉了怎么办?如果半夜醒来我怎么再把她哄睡?哎,不管啦,先睡一觉再说吧,我倒头就睡了!

半夜,妹妹哭了起来,我睁开惺忪的睡眼,伸手去拍妹妹,可是妹妹的哭声并没有停止。这时,妈妈过来了,让我回自己卧室睡觉,她趴在床上,将脸贴在妹妹的脸上,轻轻拍打着妹妹的背,不一会妹妹就睡着了。

看到这里,我觉得爸爸妈妈真是太辛苦了,夜里要照顾妹妹,连觉都睡不好,白天还要上班、做家务、照顾我和妹妹,我应该尽自己的能力给爸爸妈妈帮忙了。

那一刻,我长大了!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11

成长是什么呢?成长是毛毛虫历经磨难才能破茧成蝶;是小草经过春风的洗礼才能钻出泥土;是雏鹰经过无数次的练习才能展翅高飞,飞向那蓝蓝天空。长大并不是身体长大,而是身心长大,有一颗体谅人的心。

晚上,妈妈上了一天的班终于回来了。我听见敲门声,赶紧跑过去开门。妈妈疲惫的连话也不想说,只是往卧室里走,然后打开电视坐在床上休息,我看妈妈一定是累坏了,我站在妈妈面前说:“妈妈,您上了一天的班一定累了吧!我去给您倒一杯水吧!”妈妈依然望着电视,扫了我一眼,点了点头。走着来到厨房,心里想着:妈妈为了我们这个家庭天天起早贪黑工作着,现在回来了,我不要在让妈妈操心我和弟弟了,我要把家里的卫生管好,学习管好。

我给妈妈倒完了水,天渐渐的黑了!又到了妈妈扫地干活的时间了。妈妈要起来!但我拦住了妈妈说,“妈妈你别去了,我去干活!我拿起扫把,从大屋扫到客厅……

第二天一早妈妈又去上班了,在我枕头边留了张纸条,上面写着:“儿子,通过你给我倒水、做家务,我才发现你长大了!”

看到了妈妈的留言,我内心充满了幸福,那一刻我长大了。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12

那天,与淅淅沥沥的下着,透过玻璃往窗外眺望,依然有很多人在医院里走进走出。在那里有准备出院的笑容,也有无助的哭泣。

那天,妈妈全身检查后,得知患了子宫肌瘤这种病被迫住院。当妈妈被推进手术室的那一刻,我的心开始悬了起来。虽然爸爸嘴上不说,可是从他那紧绷着的脸,我看出了爸爸比我更着急。当手术室的灯亮起时,我们便开始了漫长的等待。时间一分一秒的过着,大概过了三个小时,妈妈被护士小姐从手术室推出来了,我紧跟妈妈后面。我回头一看,爸爸正在询问医生妈妈的情景。医生说手术十分成功,此时,我看到了爸爸脸上的笑容,我也笑了。

那天晚上,我去医院的开水房打了一瓶开水,我给妈妈洗了脸,在我的印象当中,妈妈明白给我洗了多少次脸。可是我却从来没有给妈妈洗过脸,这时的我才幡然醒悟,这是老天在眷顾,使这没有成为我的遗憾。人总是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可到了那个时候又怕晚矣。给妈妈洗过脸之后,我又准备了热水给妈妈泡脚,可怜的妈妈,一生为我做这做那,,当看到自我的女儿为自我洗一次脚时,却感动的热泪盈眶。眼泪刷刷的往下掉,掉在洗脚盆里叮当作响,泪水敲击着我的心,我也哭了。

不久之后,爸爸从一生办公室回来了,一想到爸爸这几天奔波劳累,已经累得很了,我就一个人悄悄的去医院门口的菜馆炒了几个菜,打了几盒饭给爸爸吃。虽然这钱不是我赚的,但我的心意到了。那天以后,我觉得自我长大了,也懂得许多道理。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13

成长是一场必经苦旅,它是一段过程,也是最终的目的地。那些曾经的磨难,全都印记在我们的心头,怎么都抹不掉,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学打羽毛球了,因为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长大了。

记得那一段时间,羽毛球成为人们当时最受欢迎的运动项目之一。每当我看到有人在打羽毛球时,心中都总是涌出一股想打羽毛球的热情,终于妈妈终于看透我的心思,要教我羽毛球,我内心有说不出的激动。

星期天,我吃过饭,就跑到我妈面前,缠这我妈教我打羽毛球,经过我很长时间的请求,她终于答应了。她先给我讲述了羽毛球的几大要领,并说:“只要你这几大要领学会了,你就天下无敌了。”我带着兴奋的心情开始打羽毛球。没想到的是,我不超过几个小时就学会了这几大要领,当时心里比吃了蜜还甜。然后,妈妈就开始和我比赛。刚开始时我先发球,但因为太紧张了,手一抖,球没有出去反倒砸到我头上了,但我没有气馁,因为我始终把“只要坚持才会成功,只有付出才有成果”作为我的座右铭。就这样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成功了,我成功的战胜我妈妈了,心中有抑制不了的激动。我从以前那个动不动就放弃的我变成坚强的我,那一刻我感觉我长大了。

成长就是这样,在你不经意间就会发现你变了很多。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14

窗外天色十分昏暗,我坐在教室中,心情也十分沉重。

数学试卷上,两个鲜红的数字“76”直刺我的双眼,惨了,回家之后我该怎么向妈妈交待啊!我将试卷折起,塞进书包的最里层,用其他书挡住,拉上拉链,踏着沉重的步伐走出了教室。

刚走出校门不一会儿,雨就下了起来,越下越大。霎那间,整个世界都仿佛被笼罩在了雨雾中一般。哎,真是“屋破偏逢连夜雨”,今天我恰好没带雨伞,这该怎么办啊!我飞快地冲到旁边的一个屋檐下。我一边看着这倾盆大雨,心中一边想着我回到家之后会受到的批评。要不先把试卷藏起来,以后再说吧!我心里想着。不行!万一被妈妈发现,我可就惨了!我又转念一想。

正在这时,我一抬头,看到一朵不知名的小花在这狂风暴雨中傲然挺立着,它那瘦弱的枝条在这雨中不断颤抖着,似乎马上就要被这狂风连根拔起似的。雨下得越来越大,它的花瓣和枝叶被豆大的水珠打得七零八落,被狂风撕扯得四散飘落,但它仍不向着这暴风雨屈服,与暴风雨做着坚持不懈地斗争。风刮得越来越猛烈,雨下得越来越急,我久久地伫立在屋檐下,看着它。

是啊!这花不是和我差不多吗?都是身处逆境,而它想的如何去坚强面对,战胜困难;而我却总是在想着如何逃避,躲过一天算一天。这不是我正该向它学习的地方吗?

在这一刻,我长大了!雨势渐渐小了,我踏着坚定的步伐向家中走去。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15

“长大”这个字眼,相信我们都不陌生,有很多人认为,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我却认为,成长有时只在一瞬间。

假期的一天,我和姐姐迎来了一个艰巨的任务,照顾我的表妹小翟。让两个毫无自理能力的孩子去照顾一个年仅三岁的小妹妹,想想都觉得这太不可思议了。首先,我们要给小翟做吃的,我们决定做西红柿炒鸡蛋,因为我们认为这个菜好吃又容易做。然后我们开始准备食材,打鸡蛋时由于动作不熟练,居然把蛋清弄得满地都是,切西红柿时又把西红柿切得大的大,小的小。终于在一番折腾之后,一盘不太像样的西红柿炒鸡蛋上桌了。吃完饭后,就在我和姐姐想放松一下时,小翟便充分表现了小孩子的天性,她要求我们陪她玩,如果我们不陪她玩,她就会大哭大闹,耍无赖谁不会?只不过如果我们也像她一样无赖,她只会让谁都不好过,于是我们只好不情愿的陪她玩过家家,捉迷藏。她还拉着姐姐蹦来蹦去。过了三四个小时,她玩累了,我们就陪着她看《小猪佩奇》,到了睡觉的时间,我们开始哄她睡觉,我给她扇扇子,姐姐给她讲故事,好不容易把她哄睡了,看着她甜甜的脸蛋和扑闪的睫毛,我们欣慰的笑了。

这次照顾表妹小翟不仅让我体会到了辛苦与快乐,也让我知道了人越长越大就该承担更多的责任。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16

微风拂过,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花香,冷风不经意地穿梭过我那弱不禁风的“小身板”,蓦然回首,顿时我脑中浮现起了那人那事,那点点滴滴。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鸟儿在“天马行空”中你侬我侬、缠意绵绵,吃过早饭,爸爸突然心血来潮说:“杉杉,你昨天已经把家作全都做完了,那我来教你一个人人都要学会的小本领吧!”我瞅了瞅那已经买来搁置已久、积满灰尘的自行车,不禁叹气,嗨!谁叫我胆小如鼠呢?看到人家小朋友自行车骑得潇潇洒洒,穿梭自如,我便羡慕的不得了,囔囔着要买,买回来却一次都不敢学,生怕自己的小命搭半条进去!

爸爸一提议,我暗自想到自己怎么这么没用呢?连尝试都缺乏自信,没有勇气。学吧,我豁出去了,大不了体无完肤!或许还真的学会了,于是我满心欢喜地答应了爸爸!

爸爸把自行车推到了小区里,他扶着自行车后座,我很放心,一屁股坐了上去,像是一个“骑手”一样,我两手紧紧地握住“方向盘”,生怕方向失灵,两脚踩在脚踏板上,人车不约而同地运动了起来!瘦小的爸爸“发动”了全身的力气,尽力把持住自行车的后部,怕我摔了个“四脚朝天”!谁叫爸爸现在是我的私人“教练”呢?“杉杉,学自行车可是有技巧的,要注意控制好自己的身体平衡度!”我听着听着鼓足了勇气,用尽力气尝试着让自己平衡,可自行车一点也不受我的控制,手紧握把手,可还是身不由己的往左倒,往右倾,我回答道:“爸爸你扶牢一点,我胆子放大多练几次,我相信我行的'!”我卖力一蹬一蹬地骑着,无数个来回!

突然,我开始摇摇晃晃,随着“啊”的一声,人车一同啪一下摔向了地面,屁股摔得想看病打针一样痛,我气不打一处来,本能地用脚踹了自行车几下,出出心头之恨!爸爸不时在旁边“偷笑”了起来,我小脑袋瓜机灵得很,识破了爸爸的“鬼计”,原来爸爸在后面放手了!

爸爸轻摸我的痛处安慰道:“学自行车哪有不摔跤的,要摔得起,爬得起,任何事都没有一帆风顺!来,爸爸再教你练几个回合。”说完便把我推向自行车,我甩开了爸爸的手,高嚷着自己练!听完爸爸的话,我顿时信心满满,劲道十足地尝试着操作自行车,骑了摔,摔了骑,不气馁!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掌握了技巧,控制了平衡度,自行车乖乖地听了我的话,投降了!

我欢快自由,心情无比舒畅地穿梭在小道上!我抹抹脸上的汗水,看看小手上刚因扶车把过紧而起的“老茧”,腿上摔破的皮肤,没事!这算什么,我会骑车了,我终于成功了!

通过学骑车这一件小小的事,我领悟到了做任何事情都不要先胆怯害怕,要勇往直前地去尝试探索,这样才能收获胜利的果实!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17

曾经的我,在家可谓是个“小公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大人们视我为掌上明珠,他们为我付出的心血,我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稍不如意,还要冲他们大发脾气。直到经历了那件事……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上午第二节课上,我只觉得胃里一阵翻腾,说不出的难受,终于忍不住呕吐了起来,老师只好让奶奶把我接回家。到家后,我萎靡不振,不停地呕吐,奶奶慌了神,立刻联系了家里所有的人。

爸爸、妈妈和爷爷都从繁忙的工作中赶回家,围着我,像热锅上的蚂蚁,不停地询问:“宝贝,现在还难不难受了?”

“宝贝,怎么会吐呢?是不是吃了不干净的东西?”

他们七嘴八舌的,让我很不耐烦。我正要像以往一样发火,猛地一抬头,正好看到平时最嫌弃脏物的奶奶拿着抹布,忍着恶心清理我的呕吐物;妈妈抱着我,一边拿着体温计给我量体温,一边拿着热毛巾给我擦脸;爷爷坐在床头,一只手端着垃圾桶,一只手端着杯子给我喝水;爸爸则焦急地踱来踱去,不停地打电话,到处咨询医生朋友……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似乎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击了一下,一种被呵护的感动油然而生。家人给予我的关爱,我一直以来却熟视无睹,我怎能不为自己刚才的不耐烦而羞愧呢?

“我以后一定要做个懂事的孩子!”我暗暗下定决心。

尽管我这时更加难受,吐得更厉害了,但我仍然坚持着,轻轻地摇着头说:“我好多了,不用担心。”看到大人们暗暗松了口气,我的心里十分舒畅。

那一刻,我长大了!因为我懂得了什么是最无私的爱,什么是最真挚的情,我也明白了人世间最值得珍惜的是亲情!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18

有很多人认为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我却认为成长有时只在一刹那间。每个人都有从天真幼稚走向成熟的时刻,那一刻,就是你长大的标志。

那天放学,天阴沉沉的,北风呼呼,有点阴冷。我和憧憬同学在教室里值日,我俩一边聊天一边慢悠悠地打扫着教室卫生……大约半个小时过去了,偶然一抬头,透过教室窗户,我看到奶奶站在校门口伸长脖子朝这边张望,估计接我放学等久了,有点儿着急的样子。我心里一惊,泛起一丝愧疚,这么冷的天,我却只顾着和同学边开玩笑边打扫,而让奶奶在寒风中等了我很久,一点都没替她着想,于是加快速度赶紧打扫起来。

等我打扫完走出校门,天色已晚,路灯都亮起来了,阵刺骨的寒风迎面吹来,我不由得打了个寒颤,竖起衣领加快脚步朝校门口走去。路灯下,奶奶瘦弱的身影越来越近了,只见她一边跺脚一边哈着气搓着手取暖,显然已经冻得有点僵了,我顿时羞愧地低下了头……奶奶看到我出来朝我微微一笑,招了招手说:“放学啦!冷不冷?快来加件衣服,我们回家。”说着便从后座上拿下来一件大外套要披在我身上,还把手套脱下来让我戴上。我分明看到奶奶的手已经冻成绛紫色,而她却把唯一的一双棉手套给了我,于是,我赶紧摇头说:“不冷,不冷,刚做完卫生还冒汗呢,奶奶,手套你戴吧!”奶奶朝我瞪眼说道:“听话,赶紧戴上,我们回家!”

坐在电瓶车后座上,忽然感觉奶奶的背影不再瘦小,而是像一堵厚厚的墙,替我挡住了所有的寒风,还传递给我丝丝温暖。听着耳边呼呼的风声,我却不再感觉到寒冷,看着奶奶头上的银发,我思绪翻滚……

我想起了小时候抵抗力差总是感冒,而每次生病,奶奶总是整夜不睡觉给我不停地量体温,用湿毛巾擦身体进行物理降温,小时候我每生一次病总能见奶奶瘦一圈儿。那些从小被奶奶无微不至照顾的情景像河水一般从我脑海中涌了出来,眼泪不自觉地掉下来,我伸出双手从后座环抱住奶奶的腰,将脸深深地埋在奶奶后背上。奶奶感觉到了我的拥抱,转过头来问我是不是冷?我不出声,将奶奶抱得更紧了……

也就是在那一刻,我发现我已经长大了!我懂得了要珍惜身边的一切,珍惜亲情,珍惜爱!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19

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常遭遇失败、挫折,我们会恐惧、胆怯,但更多的是失败后的成长。

记得我上三年级时,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温暖的阳光沐浴着大地,天空中几朵悠闲的白云随风飘动,孩子们在院里欢快地玩耍。我也想出去玩,爸爸提议让我出去学骑自行车,我爽快地答应了。我早羡慕那些大哥哥们,在街上院里骑来骑去神气自在的样子,而且我觉得骑自行车特别简单,只要一蹬就可以学会了。

我随爸爸兴奋地来到广场上,原来有好多小孩儿也在这里骑自行车呢。爸爸教了我几次,可我才蹬出几步就摔了个四脚朝天。又学了好一会儿,还是学不会,不是蹭破胳膊,就是摇摇摆摆走不了直线,吓得我心惊胆战。我心想:学骑自行车怎么这么不容易啊?还没学会就受伤了,再学几次了岂不是得摔的遍体鳞伤?算了,我可不学了。

忽然,“咣当”一声,我寻声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比我还小几岁的小朋友也摔倒了。“他一定会哭吧。”我幸灾乐祸。没想到他起来摸了摸蹭破皮的胳膊,又拍了拍身上的土,再次骑了起来,不一会,他又摔倒了,整个车子压在瘦小的身上,只见他咬咬牙,缓缓站起,又费力地扶好车子,再用袖子擦了擦满头的汗,站那里,眼神坚定,似乎在琢磨摔倒的原因……

我看到他那坚定的眼神,那一刻,我想到了,《哈利波特》作者J·K·罗琳投稿几十次不成功也没放弃;《西游记》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成功;爱因斯坦实验失败了几千次才发明了电灯泡……他们都是为了目标锲而不舍,才取得成功。我坚定地站起身,扶起自行车……多次的摔倒,爬起来,一上午的时间,我学会了骑自行车。

往日里,我碰到一些困难,根本不会坚持,做什么事也总是虎头蛇尾,父母也一直说我长不大,但那一刻,我感觉自己长大了,我想以后遇到困难一定要坚持,因为坚持就是胜利。

那一刻,我长大了,也终于明白了坚持的力量。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20

在我们的人生中,总有长大的那一天,只不过是,有的长大得早,有的长大得晚。长大不仅仅指的是长大了年龄,长高了个子,同时,还让我们从中懂得了一些做人的道理。长大也就是:我们从一个年幼无知的孩子变成了一个懂事的少年。那接下来,就让我来为大家讲一讲我的成长吧!

记得那是在四年级的暑假。4月25日那天,是我爷爷的生日,妈妈准备在家里做一顿大餐,给爷爷庆祝生日。妈妈刚炒了几个菜,一看没食用油了,妈妈对我说:“欣欣,我们家里的油没有了,你去超市买一瓶油吧。顺便再买两瓶果汁。”妈妈给了我100元钱,让我自己坐公交车去超市购物。我对妈妈说:“我自己去害怕!”妈妈拍着我的肩膀说:“妈妈相信你是最棒的!”我只好换上鞋子出门了。

坐上公交车,车上的人很多,我总感觉他们都是坏人,毕竟这是我第一次单独坐公交车,以前都是和妈妈一起坐车的。而且还总感觉他们都在盯着我手里的钱。到站后,我便飞奔到了超市,买了妈妈说的油和果汁,马上付了钱走出超市。我又一次坐上了公交车,心里还是未免有些害怕!

回到家,妈妈看了看我买的油和果汁,满意地笑了。妈妈对我说:“我的女儿长大了,可以自己买东西了,你真棒!”我听了妈妈的话,像吃了蜜一样甜,把刚才害怕的事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通过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勇敢地去尝试,不能畏首畏尾。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胜利的喜悦!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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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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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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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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