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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少年》观后感50个字选录100条

时间:2019-09-23 08:08

掌声作文 篇1

掌声是成功的伴奏,是上进的力量,是生活的交响曲。

人人都需要掌声,没有人甘愿寂寞,没有人愿意在压抑中生存,没有人受得了死一般的沉寂。

“路漫漫其修远兮”,如果生命中没有掌声,生命就如同一口枯井,了无生趣。人的一生不可能平坦,它必定坎坷曲折、布满荆棘,如果没有掌声的鼓励,怎能保持一腔热血,奋斗到底。当鲜花与泪水、追逐与冷落在我们左右时,惟使你不变的,让你坚定的就是掌声,就是朋友真诚的喝彩,师长无言的鼓励。

记得我第一次演讲,至今回想起来依然清晰可见,那一刻我的心在颤抖,我的手,不,全身甚至连头发都在不停地跳着,我把词背得滚瓜烂熟,可就在走上台的一瞬间,全忘了,全忘了,脑海中一片空白,这时台上似乎有千万双眼睛都盯着我,他们期盼、等待,刹那间台下响起了一片雷鸣般的掌声。这掌声响得透彻,响得震天。我深深地知道这掌声不是嘲笑、叽讽、鄙夷,而是真诚的鼓励,掌声不仅是成功的伴奏,还是失败的安慰、掌声激起我努力、奋发。

掌声是成功的伴奏,是失败的安慰,是生活的交响曲,那么,在掌声中,有人言:生活是一出戏,包含着人生的喜、怒、哀、乐,高潮迭起却又不时跌入低谷,在雷鸣般地掌声中,有人曰:生活像一本包罗万象,富含哲理地大百科全书,它字字句句都像甘甜的乳汁哺育着我们,告诉我们很多很多,生活无时无刻不在用事实教导着我们。

是啊!生活需要掌声,成功需要掌声,失败更需要掌声。

掌声作文 篇2

有人说:“掌声是种肯定、是种鼓励,是种将人推向成功的原动力。”一个简单的动作,一次清脆的声响,一个肯定的眼神,就可以鼓舞人心,让别人昂首的向前方迈进。

那一次的比赛,全世界屏息以待,紧张的汗水如午后雷阵雨般的冒出,浸湿了白色的战袍,这一刻,地球不再匆忙自转,流水不再急促赴流,动结的时间,静止的观众,令人窒息,当裁判宣判我们获胜后,欢动如雷的掌声划破了天空,就为了这一刻的荣耀,我们流再多的汗都值得。

当掌声响起的那一刻,我们的成败与否,都不是那么重要了,不论是输是赢,都该鼓掌,真心诚意的祝贺别人,肯定别人的成就,鼓励别人的辛劳,相信别人的能力,“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就算输了,也该输了有风度;就算赢了,也该鼓励对方,期勉他下次再努力,不吝于给予掌声,鼓励着他人精益求精,有更坚厚的实力,许他有更辉煌的未来,这或许才是掌声的本意吧!

掌声是种认可,是种肯定,是种激励别人奋勇向前的信念,或许只是些只字片语,也许是个祝福别人的眼神,更或许是声掌声,但对别人来说,却可能是声撼动人心的声响,鼓励着他勇敢向前行,走向属于他的璀璨的未来。

掌声鼓舞着我们奋勇向前,掌声激励着我们迎向挑战,掌声驱使我们面对一次次的艰难,却从不放弃,这就是掌声,一股激奋人心的力量。

掌声作文 篇3

掌声,是无比强大的力量,可以让你达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完成那些“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高高是我们班出名的胆小鬼。不要看他人长得高,那可都是“狐假虎威”,他甚至不太敢与同学们亲近,只在教室看着别人玩。

有一天,叶老师让我们上台讲阅兵仪式观后感,同学们个个急得焦头烂额,教室里没有半点声音。同学们都在悄悄打着手势,说:“youup,Iup!”可是得到回答也是“youup,Iup!”

“有自愿的吗,没有的就请了!”老班下达了“催长令”。此时,桌子底下的手势打得更加强烈了,我们都犹豫不决,不敢第一个举手上台。我环顾四周,有的同学似乎就要举起手来了,但还没举好却又放下了,好像正在挣扎。

老班实在等不及了,就一声吼:“3号,上来!”3号是高高!他可是连发言都不敢的啊!

只见高高眉头一紧,两脚开始发抖,手上不断摆弄着钢笔,显得十分不安。我知道他肯定不敢,只好在心里默默哀求老班不要发火了。

“上来啊?”老班有点不耐烦地吼道。突然,不知道是谁带的头,大家一边拍手一边喊了起来:“高高,高高……”大家都被带动起来,连我也加入了加油鼓劲的队伍。

我看到,在掌声的鼓励中,高高的眉头慢慢地分松弛开了,两脚也不再那么厉害地抖动着。他慢慢地站起来,踏着坚定的脚步,向讲台走去。

他用那响亮的嗓音,把他的观后感一词一句都读了出来,我们静静看着“胆小鬼”……噢不,是“胆大鬼”一点一点地蜕变。

掌声又一次响了起来,这一次的掌声,是因为我们被高高的勇气给震撼了。我们的高高,他再也不是那个胆小鬼了,而是在掌声中,成为了大胆的“英雄”!

掌声作文 篇4

今天我又去书店买书,到了书店门口也许是条件反射,我的的思绪定格在前几天发生在书店门口的那次车祸现场,那一幕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

那次也是我到书店买几本学习用书,就在我快到书店的时候,距书店门口很近的地方围了一群人,好奇心驱使我走到人群里。原来是一辆轿车撞了一个看上去有七十多岁的老爷爷,肇事者已经不见了踪影。围观的人群只是激烈地说着逃逸者的种种不对,有的甚至咒骂逃逸者,说是说骂是骂,就是就没一个人去扶一把老人,更不要说把老人送医院了。这时一个三十多岁身强力壮的大叔,挤进人群用手机把现场拍照了下来,背起那位老人,就把老人放在了自己的车上。这时有人舆论这个大叔是不是会被讹赖上,也有的人说应该先打电话通知110报警。这个大叔只说了一句话:“先救人要紧!顾不了那么多!”。我心里在为这位大叔点赞的同时,也为这位大叔祈祷上苍,不能因为做好事让麻烦缠身。这时大叔的车已经驰向医院,此时围观的人有了掌声,接着掌声响成了一片,掌声持续的时间很长很长。

后来听说,那位大叔到医院后,自己先给那位不认识的老爷爷垫付了治疗费,那位老爷爷得到及时的治疗,才避免了不堪设想的后果。等老爷爷的家人赶到医院后,老爷爷的家人还给了那位大叔垫付的治疗费,还千恩万谢那位大叔。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被车撞到的那位老爷爷是本县里一位县领导的父亲。那位大叔趁别人不注意时离开了医院,后来老爷爷的家属一直在找那位没有留下姓名的大叔,也不知最后找到没有。

掌声作文 篇5

记忆中有许多难忘的掌声,掌声是前进的动力,掌声是困难时候的鼓励,掌声是别人对你的看好。掌声是你肩负着更大的负担,别人对你看好对你鼓掌,你应该拿出更优秀的一面来回复他们的认可。

我记得那一次比赛让我的到的掌声:我被学校要求参加上了一个50米跑步比赛的活动,我早早来到了比赛场地上,已经人满为患,整个场地有着不停的叫卖声,都在叫着自己的孩子。我走到了报道的地方,好不容易才报上到开始比赛。比赛开始了,全场安静了下来。随着发令枪响了起来,我与另外几名对手一起跑了起来,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了起来,可是跑着跑着力气就几乎没了,我旁边的选手似乎要超过了我,我心想:只有这50米,我一定要第一个冲过终点线,我拼命摆起双手,想尽力往前跑,一米跑完了,我心想我迈出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浑身便来了劲,像风一般的冲了出去,很快,我已经跑出去了一点点,旁边的选手似乎也有些累,我想放慢脚步,但是想着这么短的距离,我一加速便跑过了一半。过了好久好久,太阳已经升到了天空正中,比赛马上就要结束了,50米我几乎要完成了,看着最后一厘米从我脚尖溜过,我欢呼起来——我赢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后来我才知道,我竟然只花了2.12小时!这可是一个极好的成绩,我竟然坚持下来了。

在这两个小时的时间里,我有多少次想要放弃?可是我为了荣誉竟然跑了下来,看看旁边的对手,有的跑了2.14小时,有的竟然跑了三个多小时,还有的在中途直接放弃了。这个时候,全场响起了雷鸣般的响声,这个掌声响的时间是那么的久,好像是在为我加油助威,我鼓足了精神,希望下一次我能跑一个小时的成绩!

掌声作文 篇6

记得俞伯牙当年轻奏《高山流水》时,钟子期为之高声喝彩,于是钟子期便成了俞老先生的知音。高山流水不断,流传着一曲千载称颂的金兰之交的赞歌。然而,水已去,人也亡,弦断有谁听。人生中的喝彩者走了,生命也就枯萎了。

许多人时常感慨:知音难求。何为知音,知音难道不就是人生中的鼓掌者么?

人生,就像开放在郊外的野花,万紫千红,芳香四溢。人生的掌声犹如阳光雨露,滋润着每一叶花瓣。恩赐是一片照射在冬日的阳光,使饥寒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而掌声比温暖更为重要,精神上的鼓励激动着每一个孤独无助的行人。

人生,就像颠簸在海上的小船,乘风破浪,勇往直前。人生的掌声犹如远方的灯塔,引你挂云帆,济沧海爱心,是海上一缕轻柔的风,使躁动不安的人感到人世的温暖。而掌声比爱心更重要,心灵的通道连接着一个沉思忧郁的哲人。

有这样的一个故事——

一个街头卖艺者,其琴声悠扬,令人感动,吸引了不少行人。一曲完后,周围的人纷纷向钱罐丢钱,转眼工夫,钱已装满罐子,但卖艺者脸上并没有一丝欣喜的笑容。后来,一个旅游者举起手来为之鼓掌,卖艺者眼里溢出泪水。可见,卖艺者是哲人,他寻求的是知音,期待的是掌声。人生,掌声比金钱、恩赐更为重要。

当你是失落丧气时,你希望有人给你勇气;当你犹豫彷徨时;你希望有人给你支持;当你精神穷困时,你希望有人给你热烈的掌声。是的,我们在不断等待着爱心的降临,但我们更需要在无时无刻寻找知音,寻找精神世界的同行者。只有这样,我们才不至于绝望……

没有掌声的演出是可怕的,有谁能受得了死一般的寂静;没有掌声的人生是可悲的,有谁愿意在压抑中生存……

掌声作文 篇7

那一次,他鼓起了勇气,站上了讲台;那一次,他付出的艰苦卓绝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但是我将如何表达我的一份鼓励和祝福呢?一个微笑,一句话语吗?不,我都放弃了。我想送你给他一个最真诚的祝福——掌声。

在生活中,处处充满了掌声,似乎它已经成为了所有人心中一个最直接的表达方式。就说我们六年级的学生吧!对他人说一句鼓励的话语,声音如蚊子一样轻,谁叫我们都长大了呢?总是有点害羞的。所以大多数同学都选择了掌声,一个会心的祝福。

那一次在运动会上,我参加了四百米长跑。在准备的时候,就我和自己的助手在跃跃欲试的等待,在我的脑海里,周围除了紧张的气氛,一切似乎都十分寂静。但是为了能为班级争光,我站上了跑道,同学们在一旁呆呆的,注视着我,最后一圈了,我几乎精疲力竭,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就在那一刻,同学们都跑过来为我加油、鼓劲,这是我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就是抛弃一切,全力做到最好!又加上同学们的支持。我凭借最后一点力气,来了个五十米冲刺,像一只发了威的猛虎一样,一个劲的向前冲。终于,我成功了,随着我一声欢呼,所有的同学也正在享受这份喜悦,“哗”一阵掌声顿时响起,久久的不能离我而去,也不知谁热情的双手,为我送来一丝清凉。 在那一个瞬间我就想吃了蜜一样甜,享受着这份喜悦,都不知有哪些同学在为我欢呼,但是有一个是可以肯定的,在我心中,那是世界上最真挚得友谊。

掌声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词语,也是一个人记忆中最美好的时光。生活处处充满掌声,相信你的生活一定会绚丽多姿!

掌声作文 篇8

人生的掌声犹如阳光雨露,滋润着每一片花瓣;人生的掌声犹如远方的灯塔,引领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掌声是无言的,是真挚的,是友好的。掌声既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鞭策。

在我的记忆中,有这么一次掌声让我永远怀念,心怀感激。

那是四年级的时候,我有幸和思思都被老师选为演讲比赛选手,准备通过竞选代表学校参加市里的演讲比赛。一天老师特意腾出一节课的时间让我们在教室里进行竞赛。比赛前我在课间拿着稿子,紧张的一遍接着一遍地练习,生怕马上开始的竞赛弄砸了。铃声响起竞赛开始了,思思先上台演讲。她演讲得声情并茂,完全把同学们带入了情境中。

听着她近乎完美的演讲,我对自己顿时没了自信,心里立马像有只兔子在蹿上蹿下似的“怦怦”乱跳。该我演讲了,我怀着忐忑的心走上讲台,面对着全班同学期望的眼睛,我紧张的不行,脸胀的通红,双腿不停地打着哆嗦,用颤抖的嗓声开始演讲:“大家好我是五年级二班的田晨希,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同学们貌似看出了我的紧张,都安静地听着我演讲,并向我投来鼓舞的目光,露出鼓励的微笑,看到这些我逐渐放松了紧张的心情,开始认真演讲着。“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哗……”同学们鼓动双手为我热烈的鼓掌。同学们的掌声虽然不代表着赞许,但是却让我感受到了鼓励,感受到了肯定,同时也提高了我的自信。

最后我虽然没能代表学校去参赛。但是在班里为大家演讲得到同学们鼓励和肯定的掌声,让我颇有收获,令我非常高兴。

从那以后,老师和同学们的掌声一直飘荡在我的耳边,它时刻鼓舞着我要充满自信,勇往直前!

掌声作文 篇9

在人的一生中,掌声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一个人的生命历程中,如果没有掌声,那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情呀!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上台读自己的作文,结果读着读着,我的心激动了起来:到底会被表扬还是被批评呢?但我转念一想:事已至此,就再没办法挽回了,于是我大胆地读完了全文。

下台的时候,教室里掌声雷动,我觉得,此刻的我非常风光。在一次四年级的2000米长跑中,我参加的朋友已经落后不少了。这时我为他感到非常紧张。当他跑到我观看的地方,我和我的其他朋友一起为他奋力鼓掌,一起为他呐喊助威。也许是听到了我们的鼓励,也许是他自身的潜能得到了挖掘,他就像受到了什么刺激一样,飞快地向前方冲去。一时之间风驰电掣,只见他已经站在终点,虽然气喘吁吁,但脸上有难以掩饰的兴奋。后来,当广播响起时,他已经登上了冠军的宝座了。我们不禁拥抱在一起,欢呼着,庆贺着。“失败乃是成功之母。”一次数学考试,我因为前面几次屡遭失败,因此,每当发到考卷的时候就会想着哪里有问题,于是我第一单元到第四单元,成绩从91分进步到了97分。到了期中考那天,想考出97分以上的高分太难了,因此我想,不能进步,总也不能退步吧!

所以,每道题我都仔细琢磨,考完后又三番五次地认真检查。到了改完试卷的那一天,老师报成绩时,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黄淞鑫这次大进步,考了全班第一——99分!”我很高兴,一次比一次出色。台下,早已爆发出阵阵掌声,我心里想:为了对得起这样的掌声,我一定会继续努力的!掌声,是不可缺少的。一个人如果一辈子都感受不到掌声带来的荣誉,那么注定他会平凡一生。在必要的时候,掌声适时响起,定能给人巨大的力量,引领着我们不断走向胜利。

掌声作文 篇10

一次掌声,能给人一次心灵的慰藉,也能将心中的伤口加以抚摸;掌声是一顿心灵鸡汤,让冷却的心灵在度温暖……

在一次宴会上,我爸一个大富翁朋友的女儿结婚,主持人为了提高兴致,对外扔了许多公仔,红皮,100块,因为那个人实在太富了,我抢到一个公仔,和一张崭崭新新的100元,最后,主人把压轴的拿出来了——一个比我们班认识的所有人还可爱的超级熊仔,故意吊我们的胃口,这时,一个和其让小朋友一起起哄的富翁之子被推到了台上,我们都镇住了,因为还患有孤独症,平时不爱说话,我看见有许多不道德的人还笑了起来,当他用缓慢而清楚的语言,给予那些人一记沉重的打击,我被感动了,带头鼓掌,顿时全席人都被感动了,掌声响彻天地,他好像完全好了,用大声而感激的语气说道:“谢谢大家!”我们在一次被他震撼了,报以最热烈的掌声,可以见得,掌声,不仅仅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心灵最好的良药!

在NBA赛场中2008年西部半决赛中,火箭一场比一场地努力。但,终于,他们输了,有三炬火箭虽然少了麦迪,还有阿泰和斯克拉,面对的是最后取得总冠军的湖人,打输四场,赢三场的好成绩,要知道,最后总决赛湖人得轻松的以4比2赢了魔术,这是什么在支撑着火箭勇士的信念?是观众的掌声和支持,让他们都超水平发挥,这一个赛季,是火箭打得最精彩的赛季,他们使出浑身解术,却打不过超强的湖人,我们可以理解,只要他们努力了,他们就是最棒的!

不管是博尔特,还是因伤退出的奥运会的刘翔,都是我们学习的对象,他们最棒!

在什么地方,什么地点?掌声永远是人们心中最珍贵的东西,也是种可以支持信念的燃料!

掌声作文 篇11

掌声,就像是沙漠中的一湾清泉,把害羞的人变得活泼;掌声,就像是道路上的一盏明灯,指引害羞的人走上活泼的殿堂……我就得到过掌声。

刚上小学时,我还是一个很害羞的人。那一天,我早早的来到学校,走进教室,第一次看见这么多人坐在一个教室里。我环视着四周,希望能在众多人中找到自己的幼儿园同学,可是老天不如我愿,除了陌生人还是陌生人。

开始点名了,当报到我时,我胆小地喊了一声:“到。”众人的目光一齐射到了我的身上,一下子面红耳赤,恨不得找条地缝钻下去。

不久之后,一节语文课却把我从害羞变得活泼起来……

我们的语文老师叫张琳,她有着长长的过肩头发,戴着一副红色的眼镜,尤如天使下凡一般,我们大家都很喜欢她。上课时,大家都是积极发言,只有我一个人在那儿认真的听着,连举手这份勇气都没有,更别说是发言了,这回,老师却注意到我。

那次我们是在表演课文,每一个角色都生动有趣,同学们都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只有我在低着头,老师发现了我这一举动,便叫了我:“张涵!”我一愣,以为是听错了,同桌向我努努嘴,看来这回是大难当前了。

正当我犹豫不决时,老师说:“让我们来点掌声鼓励他!”

“啪啪啪……”班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我听了想哭却哭不出来,只好大步流星地走向了讲台。那一次,我表现地很好,表演结束时,同学们再一次用掌声表扬了我。

那天晚上,我哭得凶……从此以后,我像脱胎换骨似的,变成了一个活泼的人。是那个掌声鼓励了我,更表扬了我,激励了我。

我爱掌声!

掌声作文 篇12

生活中到处都隐藏着掌声,一个掌声能使在绝望中的人发奋图强;一个掌声能使获得成功的人满怀自信与欣慰。

记不清楚多少次从妈妈身上取得鼓励的掌声,数不清多少次自信的掌声是从爸爸身上取得的,业绩不多少次是从老师,同学们心中取得肯定的掌声!

因此,我决定也要给别人各种各样的掌声。

那一次,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我看到一个小男孩满头大汗拉着自行车走。我便问;“小朋友,你的车子有问题吗?”他苦着脸对我说:“姐姐,我的车子没有问题;我想学骑车,可我就学不会,那位叫我学车的大哥哥不耐烦走了。我就拍着胸口说:“别烦恼!大哥哥不教,让姐姐叫你好吗?”小男孩欣然地点点头。

我俩来到一处空地,我先教他怎样上车,然后让他骑,我在后面扶着自行车。这样进行的挺好的。我提出了一个建议:“让你自己骑”,他犹豫不决的望着我。我便拍起鼓励的掌声:“他好像充满了自信心地坐上车去,”刚踏两步,车子就歪了。他再踏,车子依然是这样,他的自信心好像慢慢的消散了,我在次拍起鼓励的掌声,他没失望,他正在冲着鼓励的电力。他挥起手,扬起长长的衬衫,手扶着车跨上了自行车去了。

我在那里等了很久,可还是不见他,以为他的自信心完全飞走了,我刚想走,忽然,我看到小男孩正骑着车子满面春风地对我说:“谢谢你,我已经会了!”此时此刻我感到非常快乐,因为我那小小的掌声竟然给一个孩子变得坚强,让他成功了。

我要继续送一些需要掌声的人。生活因有了掌声会变得更美好的。

掌声作文 篇13

掌声像一位仙女,胆怯时给予我鼓励,成功时给予我奖励,我一直都忘不了那次掌声。

四年级,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学芭蕾舞。

要知道,跳芭蕾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的内容很复杂,什么一位、二位、三位、半蹲……都要记。当时的我,不是把一位当成二位,就是把三位当成二位。

可是最难的还是立足尖。足尖鞋看上去是很漂亮,可穿上它就不觉得漂亮了。只要一立起来,全身的力量都压在了脚上,立多了,就会肿,更何况还要穿它跳舞。

表演的日子一天一天接近,我赶紧努力练习,脚也一天比一天肿。

表演的日子终于到了,我拎着一双恶魔般的足尖鞋,看着转动的钟,心想:要是我摔倒了怎么办?为什么不早点放弃?唉,默默,既然选择了,就不能放弃!我对自己说,那就来吧。

我穿上了足尖鞋,忍着痛苦,一步一步地练了起来。该去表演了!我脱下足尖鞋,跟着老师走进了魔鬼般的表演场地。来到服装室,我换上了梦寐以求的闪亮的小天鹅服装,换上了舞鞋。

来到后台,我悄悄地瞄了一眼台上。舞台上灯光闪耀,特别华丽,台下的观众座黑压压的,仿佛无数根钢针。我赶紧把头缩了回来,耐心地等待。下马上轮到我们队了,我不停地颤抖,手心湿湿的。一想起刚才的观众席,我不由地打了一个冷颤。

该上台了,我踮起足尖,露出一丝苦笑,走了上去。一丝灯光照在我身上,仿佛能照出我心里的小九九。

突然,台下响起了雷鸣似的掌声,那掌声,比天使的吻还要温暖。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内心平静了许多。音乐响起,我翩翩起舞,跳得越来越投入。

结束时,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这掌声,给了我莫大的鼓舞,教我不断前进。

掌声作文 篇14

掌声可以让一个人重获动力,掌声可以给予人们赞许和鼓励,掌声还可以让人们重新找回对生活的希望。

记得五年级时,语文老师开展了一个关于科技发展的讨论,主要是让我们回家上

第二天,我信心满满地走进教室。“叮铃铃”上课铃响了,演讲比赛开始了,我是21号,所以我等得很着急,不过听着前面20个同学的演讲,哪有一个不是滔滔不绝的呢?讲完后语惊四座,老师对他们都赞不绝口。我心里知道这是一场硬仗,终于轮到我了,我深吸一口气,大步流星走上讲台,刚转过身来,便紧张得说不出话来。怎么办?难道要在老师和同学面前出丑?我可不想出丑,但是面对全班同学,我仍说不出话来,这时候老师似乎猜到了我心中所想,转身对全班同学说:“曹新宇同学太紧张,让我们给一些掌声鼓励一下吧!”顿时,教室里爆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掌声,这掌声给我带来了力量,这力量爆发的一瞬间,我心中的紧张烟消云散,似乎浑身充满了力量。

一会儿就演讲完毕了,此时我激动又开心,对老师和同学们深鞠了一躬,直起身,洋溢在我脸上的是自信的微笑。

掌声可以让一个迷路的人找到回家的路,掌声可以让一个自卑的人变得阳光自信,掌声可以让行路的人找到前进的方向。只要人们都给予对方一些掌声,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和谐。

掌声作文 篇15

今天吃好饭后撑着遮阳伞一个人从奶奶家走回来。一出门,就是一股热浪,直接扑面而来,明晃晃的太阳耀眼得让人睁不开眼睛。我一直顶着太阳往前走。街道上几乎看不到行人,路旁的树也耷拉着脑袋,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一处建筑工地上,有一些建筑工人,正坐在树阴下休息,我走过那儿的时候,依稀听见他们有几个在轻声地说话,是外地的口音。好象是在谈论着家里今年的庄稼,有一位在打手机,好象是怕对方听不清楚,声音很是大声。似乎是告诉远方的家里人,这段时间他不回去了,但已经攒了一些钱,也够孩子的学费了。还有几位用安全帽遮着头部,半靠在树根下好象在睡觉。我不禁对他们肃然起敬。为了挣钱养家,这些民工,大热天出来做工,忍受着烈日,忍受着繁重的活,不可置否,他们真的不容易啊。

但就是这样的一群为了城市的建设挥汗如雨的建设者们却经常的被当作是一些父母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如果现在不好好学习,长大就去扫垃圾,到建筑工地里去搬砖头去。细细想来,这些家长的教育有点太偏激了点。是的,这群建筑工人或许确没有很高的文化水平,但他们起码懂得什么是“责任”,养家护口的责任。当他们洒着汗咬着牙在高温天气下搬砖头浇水泥,这个时候的他们,其实并不亚与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没有救国救人的伟大举动,没有刀光剑影的盖世武功,甚至是世界上最辛苦又最不引人关注的人,一向以卑微的姿态在生活着流着汗的他们,又何尝不是他们家庭的英雄?又何尝不是他们自己的英雄?也何尝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英雄呢?掌声,献给这些卑微的英雄!

掌声作文 篇16

今天是我演讲!

我拿着稿子激动地走上了讲台,回想起前几天的辛苦夜深了,我还拿着纸在背,在镜子前一遍一遍地练习动作和口型。为了这次演讲,我已准备了好长一段时间了。

我很少在很多人面讲东西,看着那一双双盯着我看的眼睛,像一盏盏聚光灯,一下子就把热量投射到了我身上。“噌”地一下,我的脸就红了,连我自己都能感觉到那滚烫的热量,不知觉,我的腿在微微颤抖,想停都停不下来。手心里已冒出汗,感觉手放在哪儿都不合适。

在我上台到裁判员宣布开始的时间,仿佛过去了几个世纪,从心里不禁升起一种想要逃跑的感觉,那一声如惊雷的“开始”炸醒了我,我的喉咙挣扎着想要发现声,却像被硬东西噎住了一般。

天气很热,太阳光刺眼,即使在大厅里,依然能感到太阳像在灼烤着我。想起前面几位同学精采的演讲,处若不惊的态度,心里暗骂自己没用。我等着引来观众的嘲笑,我就要绝望了。想着自己的无能,心里蔓延出一丝苦涩。

“啪啪”……一声声清脆的掌声在我耳边响起,像是银铃被风吹过的声音,好听极了。一下子,所有人都跟着鼓起掌,如潮水一般涌进我的心灵,那燥热的心被立刻抚平了,像清泉缓缓流过。我知道,那是鼓励的掌声。

很快,文字便涌进我的脑海里,我成功演讲完毕,在那一双双含笑并带着鼓励的眼神里,我讲得比平时更上了一个台阶,响亮的掌声又一次响起,我笑着感激地鞠了一个躬。

人在很多时候,都有胆怯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只需一个小小的动作,一句亲切的话语,都能给人带来温暖而获得成功。

掌声作文 篇17

每个人都会有表现优异的时候,这时总希望能得到众人的肯定与赞赏,我认为最能使人内心欢欣鼓舞的,并非夸大的赞美,而是人们共通的肢体语言——掌声。

不久前的一段记忆,就在阵阵掌声中清晰的勾勒出来。

夏日里,我和同学们顶着炙热的阳光,拼命的练习比赛指定乐曲,只希望能精进自己,在音乐比赛能获得好成绩。到了比赛当天,大家展现了平时辛勤努力的成果,最后以完美一曲作结;演奏一结束,台下掌声轰声雷动,来自四方的掌声,就是观众对我们的认可与称赞,仿佛正在告诉着我们:你们是最棒的!

赛前放眼观众席望去,只觉人山人海,内心充满焦躁与不安;赛后听到震耳欲聋的掌声,一眨眼,感受到的不再是人群给予的压力,而是台下每一双手正奋力的拍着,每一声的掌声都化为鼓励的话语,左边一句、右边一句的加油声,真是悦耳。

面对这样的情景,过去辛苦练习的画面在眼前飞快扫过:从单音到曲子,从原地到队形,从一盘散沙到万众一心,甚至还能共同享受那属于我们的舞台——这是掌声给予我们的力量与勇气,一切才能如此的完美,顺利画下句点。

经由这次的比赛,我发现掌声的意义并不光只是让过程不冷场、让气氛更加热络,掌声亦改变我看待事情的角度;例如过去的我看到的是练习后的汗流浃背,但是现在我看到的是背后的能量。掌声是正面力量,它赋予了人自信;掌声是发自内心、真诚的肯定,使人在自信中成长、使人获得安心,所以掌声是无价的勉励,总是让人意犹未尽并深深着迷……

掌声作文 篇18

一直以来,我都是班里默默无闻的一名学生,但是只要我站在网球场,就像变了一个人,网球给我力量,网球给我自信!

无论严寒与酷暑,训练场上都会有我的身影。用心的练习颠球、接发球、网前截击等多项基本训练技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终于有了可以登上赛场比赛的机会。

比赛的那一天,天气晴朗。轮到我上场了,我的心脏在胸膛间激烈地跳动着,握球拍的手心里也微微的出汗。对手是六安选手,他的皮肤黑黑的,个子比我高点,瘦瘦的,一看就知道是赛场经验比较丰富的老队员了。也许他看我胖胖的体型,憨憨的模样,一定是位新队员,认为我输定了,脸上流露出不屑的笑容。

比赛开始了,对方领先发球。果然不出所料,他上来就给我一个上手发球,速度快,力度大,好在我有所防备,我迅速加大脚步,将球反击回去,球已快速落到了对方右下角区域内,对手还没来得及反应,我已第一球0:15领先。这时我听到妈妈为我鼓掌:“好样的儿子,加油!”这时,我不再紧张了,妈妈的掌声给了我无穷的力量,出汗的手更加坚定的握住球拍,接下来我认真对待每一个球,最终我以6:2赢得六安选手。看到妈妈不停地为我鼓掌,眼前浮现出妈妈经常说的那句话:“坚持就是胜利,胜利在于坚持!”

升旗仪式时,学校为我们颁发了网球联盟精英赛的获奖证书。当老师报到我的名字的时候,我的心控制不住地狂跳。当我走向颁奖台的时候,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球场上是我精彩的舞台,一阵阵掌声是给我最高的奖项!我心中的信念只有一个:相信自己,超越自己!

掌声作文 篇19

已经两个星期了,我还未能从“春蕾杯“小学数学奥林匹克邀请赛失败的阴影中挣脱出。妈妈见了很担心,叫我出去走走,散散心。

我信步走上街头,正漫无目的地溜达着,忽然听到一阵幽雅的琴声。抬头一看,前方有一大群人在围着看什么,我十分好奇,片便挤进了人群。只见人群中间站着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士,他那双灵巧的双手正在琴键上迅速而又敏捷的挪动着。那琴声时而轻快,好似清晨的小河正在迈着欢快的舞步;时而低沉,好似黑夜里的山谷正在呜咽;时而高扬,犹如汹涌澎湃的大海正在疯狂的咆哮。使人仿佛身临其境,让人回味无穷。一曲完了,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又一阵热烈的掌声,久久不能停下来。

听了这么美的琴声,有谁不想认识一下这高超的音乐师呢?于是我仔细的打量起这位大叔来。啊!他竟然是位盲人!我的心被强烈的震撼了。

望着盲人叔叔我想起了自己。在三年级时我就开始学琴,这几年来我一遇到小麻烦就退缩,不愿再去学,最后还是在家长的训斥和老师的耐心教育下坚持下来的,可磨蹭到现在还没看到什么大的进步。和盲人大叔相比自己是那样渺小和脆弱。一位盲人,练就这么高超的琴技要经历多少的磨难和痛苦啊!

又一曲完了,人们又一次给予热烈的掌声。我想,人们之所以鼓掌不仅仅是对盲人大叔高超琴技的充分肯定,更是对他战胜病魔、超越自我的由衷喝彩。

看了这令人震撼的一幕,我的心里不禁涌起一股热潮,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我想,我一定能比盲人叔叔做的更好。

掌声作文 篇20

人人都需要掌声。在成长的道路上,会收到许多掌声,它有来自爸爸妈妈的,有来自亲人们的,更多的是来自老师和同学们的。毎当我听到掌声,就会让我想起一次来自老师和同学们的掌声。它让我永远也忘不了。

那是在二年级时,我们班在张老师的带领下组织讲故事的活动,毎个同学都要参加,并按学号依次每天安排一个同学上台讲一个故事。这一活动非常好,既活跃了班级气氛,丰富了课余生活,同时也锻练提高了同学们的口才和胆量。

这天,当9号同学讲完了,那第二天就轮到我了,我既兴奋又害怕。兴奋的是我明天要在班上讲故事给全班同学听,害怕的是我从来没有在这么多人面前展示过。忘词怎么办?因此,当晚我在家里反复练习,把故事背得熟透透的。第二天到了演讲时间,我非常紧张害怕。当听到张老师温柔地对同学们说:“今天由张珂欣同学给大家讲故事,大家鼓掌。”在大家的掌声中,我勇敢地走向了讲台。在台上,我朝下面一看,全班同学的眼睛都在看着我,不由得又紧张了一下。停了一会,我想,豁出去了。开始说:“我今天为大家讲的故事lt;lt;阿里山的传说gt;gt;灬"讲着讲着,我紧张的心情放松了许多,讲话的声音也变得大起来。当讲到精彩部分时,同学们又给了我一阵热烈的掌声,这时我变得更加自信。故事讲完了,老师和同学们再次为我拍手鼓掌。最后举行投票,同学们纷纷举起手,张老师数了数,39票。我开心地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有首歌唱得好,“掌声响起来,我心更明白,我的爱将与你同行灬”的确,这掌声中包含着老师和同学对我浓浓的爱。掌声伴我成长!

掌声作文 篇21

二年级下半学期,我们学校的首届“希望之星”评选比赛拉开帷幕。同学们紧张地准备着,我准备竞选“舞蹈之星”。

啊,那一天终于来到了!同学们手拿演讲稿、U盘,准备上台演讲。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了,同学们也一个接一个上台竞选,马上轮到“才艺之星”了。

老师在黑板上写下“才艺之星大评比”,就在那一刻,我感到,我的同桌、后面的人、后面人的同桌……他们的目光一齐投向了我。那目光如炬、如冰、如狐狸尖牙般盯在我的背上……恐惧、害怕、甚至不服气一齐如尖刃般刺向了我。我手中的U盘从我的掌心掉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看着黑板想:“这回可是完蛋了。”当我看着一个个高分出现在黑板上:42、48、45 ……?52?满分哎!我把头低了下去,我的心在那一刻,仿佛,结了冰。

正当我呆呆地坐着,忽然,老师叫了一声:“下一个!”我战战兢兢地来到讲台前,手忙脚乱地整理好衣服。突然从同学中间响起了陈昶文讽刺的笑声,顿时引起了一行人的不满,看来他们很期待呀!我的心情放松了,就在我打开PPT的时候,一阵夹杂着惊叹声的掌声响了起来。那掌声仿佛有一种能量,让我充满了勇气,差点儿笑起来。

我一边微笑一边讲,有几次因为我说得不错,以致我还没说完就引起的零星的掌声,都让我说破了句子。

当我结束演讲时,班里又响起了那种掌声,这次我真的笑起来了,我一边笑一边转过去。老师大声说:“52票!”我扬起脸庞,笑得像一朵花。我成功以全票通过!

可见,掌声的力量如此强大。同学们,你得到过掌声吗?

掌声作文 篇22

在我们的.身边,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别人的鼓励、赞赏,可你又把掌声送给谁呢?是不是从来没有?在这里,我要把掌声送给你。

我知道,你的任务是艰巨的,是辛苦的。你是一根红烛,虽然它的燃烧是短暂的,但你那颗照亮别人的心是不变的,是万古常青的!是你让我们成长为充满自信、能超越自己的人。你的所作所为向我们证明:学习是快乐的,是打开智慧宝库的一把钥匙,是通向人生辉煌之处的道路!

是你为我们批改作业,你用红红的墨水在我们的字里行间洒下了多少汗水啊!时光飞逝,日月如梭,转眼几年过去了,你的习惯一直没有变:清晨,当家乡的天空染上第一线彩霞,您的身影已出现在校园的道路上;深夜,当家乡的草丛里停息了最后一声虫鸣,你的身影还伴随着淡淡的灯光。一天一天,一年一年,你的皱纹伸展,你的鬓发添霜,可你的心还是那样的年轻活泼,不知疲倦,扬帆远航。

你是红烛,你摇曳的烛焰就像你疲惫、瘦弱的身躯,那么飘摇,可你在我的眼里却是那么的坚定;你滴下的眼泪流湿了你的衣裳,你可知道在我的眼里,它在你的脚下铸成了世间最美的雕塑。

还记得那次期中考试,我的成绩直线下降,看了我们的成绩表后,我满脸沮丧的回到座位上,一言不发。心想:我这一下子下降了这么快,老师一定会批评我的。可直到第二次考试后,你才把我找到办公室谈话,你说:“你知道为什么我上次没找你吗?是因为我知道你是个自觉的人,一次失败了,你会反省自己,然后振作起来的。继续努力吧!”听了你的话,我一下热泪盈眶,是你在我失败的时候,鼓励我前进的风帆,让我找回了自信。

我要把热烈的掌声送给你,老师!歌颂你的精神,感谢你的付出!永葆青春,幸福安康!

掌声作文 篇23

今天发生了一件不好的事。

我来到学校,刚放下书包,发现:诶?怎么回事?今天早上不是英语早读吗?怎么没人领读呢?

正当我疑惑不解,突然同学们说:“上去领读啊。”我想:这就对了嘛,终于有人领读了。过了一会儿同学们叫人领读的声音没停也没人上去领读,我眉头一皱,左看看、右瞅瞅,发现同学们都是对我说,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每天带读的那个女孩今天没来,我是英语课代表怎么办我胆子很小,一直都是她领读的,她也常常对我说让我勇敢点。我心里忐忑不安面对同学们的话语,心想:没事不下水怎么会游泳呢?还是去试试吧。

我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走向讲台,每走一步身上都像多了一座泰山,压住我难以向前,这时我的眼里透露出不知所措。终于走上讲台了,拿着书开始领读:“请-大-家-翻-开-课-本。….。”突然下面议论纷纷各种声音:“怎么读的?”“结结巴巴的!”“原来领读的同学比他读的好多了!”……

突然老师来了,老师的到来,让我更加紧张,我读着读着老师也发现了不对,老师马上说:“等一下。”老师拉着我的手将我带出门外,对我说:“你怎么了?”我说:“有点紧张。”老师说:“那你就低头别看同学们就好了。”我说:“那好吧。”回到教室继续开始领读,发现真的有用、顺畅多了,声音也大了,底下的议论声也小了。

过了一会儿终于下课了,我抬起头突然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响起来了,让我如释重负得到了巨大的成就感。

果然不下水就永远学不会游泳,那一阵雷鸣般的掌声,让我得到的属于自己的自信心。

掌声作文 篇24

掌声,可以让人身心愉悦,可以让人精神振奋,可以给予人们勇气,同样也是让人增加“信心”的最好礼物。

记得,四年级的时候,我参加了“梦想飞扬“比赛。从我报名参赛的那一刻起,爸爸妈妈就对我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而我自己却没有信心,怕忘词、怕紧张……在每次排练时,爸爸妈妈那鼓励的眼神和话语,让我越来越有自信。特别是每次在我朗诵完的时候,爸爸妈妈都会给予我最热烈的掌声!在我心里,这比什么都重要,它是一种奇妙的声音,每当我听到它时候,便会有一股暖流充盈在我的心里。

经过十几天的紧张排练,关键的时刻就要到了,我既紧张又兴奋!兴奋的是,检验自己成果的时候终于到了,可以充分展示自己的实力了;紧张的是,万一在比赛的时候忘词,哪怕只是一个词……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汗流满面了。于是,我悄悄地对妈妈说:“妈妈,我不想参加比赛了,我害怕忘词,给你们丢脸。”“没关系,儿子你一定行!”同时妈妈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只要你目视前方,深呼吸,就一定能正常发挥的!”听了妈妈的话,我顿时振作了起来!

在爸爸妈妈目光的注视下,我登上了演讲台。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平视着前方,状态也渐入佳境。时间过得真快,演讲很快就进入了尾声,我竟然没有忘词!演讲流利、顺畅、饱含激情,我用自己最好的状态演绎了一场比赛!当雷鸣般的掌声响起来的时候,我知道自己成功了,幸福的泪花充满了我的眼角。

从此以后,我便爱上了这样的“舞台”,国旗下的演讲也常常出现我自信的身影。

掌声,谢谢你,是你让我拥有了勇气,给予了我信心,使我一步步地战胜自己,走向成功。

掌声作文 篇25

闲来无事时,我爱坐在阳台上,一个人默默地看书。

这一天,我搭着凳子,从书柜的顶层取下了一本厚厚的书,上头布满了灰尘。这必须是一本好书吧,我想,不然怎样会放在书柜的最保密的地方?

带着满心的激动与欢喜,我翻开了那本书,待关上这本书的时候,我已是眼泪盈眶。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次偶然的机会,它(一只狗)帮忙了他——一个会拉二胡的少年瞎子,他给它取名为尼克,从此,他们俩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是有一天,尼克为了帮忙他不受到别人的欺侮而咬烂了一台收音机,在被逼无奈的情景下,小瞎子背起二胡,带着尼克向远山出发,逃离这个与他不共戴天的地方。尼克始终对他忠心耿耿,为了伴随他的小主人,它抛弃了得之不易的感情;为了它的小主人更容易地在山里行走,它让他牵着它的尾巴,一步一步艰难地移动;为了让它的小主人有钱吃饭,它被人当做“活靶子”来练习武功……它为了他,付出了那么多、那么多,却始终无怨无悔。最终,小瞎子凭借着他超凡的二胡技艺,赢得了一家音乐剧的赞赏,他们的日子熬出头了!

我翻着书的最终一页,手指不停地颤抖。尼克,我赞赏你!佩服你的忠诚,你是一只狗,却散发着比人更耀眼的人性光辉!

我望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微风拂过,我似乎看见了一只狗,凶猛如伏龙,矫健如白马,轻轻吠叫着,越过了那云彩铺成的台阶,跨过了那蓝天画成的山峦。

尼克,我为你鼓掌!

你的神勇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是你让我看到这世间最真最诚的友谊;是你,让我看到这苍茫人世中仅有的忠诚;是你,让我浮想联翩,感叹生命的奇迹!

尼克,我为你鼓掌!

掌声作文 篇26

掌声,是人这一生中五彩缤纷的交响曲。

掌声,是失败时给予你的鼓励。

在我六年级的时候,有一次英语考得十分不好,才考了85分。在之前,英语一直是我的强项,从没有低于过90分,可现在居然考得这么差,我趴在座位上哭了起来,我的同学们看见了,纷纷过来安慰我,有一位同学说,失败乃是成功之母,我们给她一点掌声鼓励鼓励她吧。于是在那里的同学都鼓起了掌,我露出了笑容,我当时就在想,有这么一帮好朋友真好!

掌声,是拼搏时给予你最大的动力。

在我们这次校运会中,有一位跑800米的同学,她到最后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我们怕她坚持不过来,就在终点为她鼓掌,虽然她是倒数第二名,但是她还是坚持跑完了,她没有中途放弃。因为有了鼓励,因为有了动力,她坚持下来了。

掌声,又是在你成功的时候给予你的肯定。

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有一个同学,他总是结结巴巴,同学们都叫他哑巴。有一次老师叫他回答问题,他第一次比较流畅的回答出来了。老师带头鼓起了掌,他很高兴地坐下了。

老程说了,不要吝啬你的掌声,鼓掌有三大好处。

一、带来快乐:刺激人体分泌快乐激素。

二、中医认为人的手上有六条经络:心经、肺经、心包经,大肠经,小肠经和三焦经。还有许多穴位如劳宫、阳池、合谷等。每一次鼓掌,都会刺激穴位,疏通经络,促进气血运行。因此,有专家认为,鼓掌有利于心脑血管病人康复,也有利于防止老年性痴呆等。

三、和谐人际关系。鼓掌本身就是对别人的赞美,同时也有利于培养赞美别人的习惯。

你赞美别人,别人当然会感激你,经常赞美别人,会拥有许多好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何乐而不为呢?

掌声作文 篇27

如果你身边的同学有出色的表现,请伸出你的双手为他们鼓掌!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可见,兴趣对学生的学习是非常重要的。怎么去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呢?我认为,让学生在课堂上获得成功的体验,每节课上完心中有满满的成就感就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办法,而掌声恰恰是让学生体验成功的一种很好的赞誉方式。所以,在我们的课堂中,可以让掌声尽情地响起来。

在课堂上,及时给学生鼓励,对他们的行为送以掌声,往往会收到超乎意料的效果。不久前的一次课堂上,我找了班里一名学生回答问题,他站在自己的座位前,迟迟不敢走上讲台,在我的眼神鼓励下,他走到黑板前,清楚的讲解了那道题目,他讲解的很清楚,其他学生静静地倾听,他讲完走下讲台的那一刻,同学们自发地送给了他掌声,我细心的观察了那位同学的反应,他听到掌声先是惊讶,而后不自觉的嘴角上扬,发自内心的微微一笑。从那以后,每节课他做题的速度总是最快的,而且准确率是非常高的,这与他平常慢悠悠的速度是有很大的反差的。一次小小的鼓励、表扬,可以使一个人信心十足,可以激发他身体里的潜能,去战胜他学习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那些需要我们关注的学生,那些学习困难的学生,那些在课堂中有独到见解的学生,那些有进步希望得到我们赞扬的学生,只要气氛对,只要真诚,只要适合学生,我们又何必吝啬我们温暖的掌声呢?好孩子是夸出来的!

适度的发自内心的掌声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的自信心,而频繁的流于形式的掌声则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唯有真诚,才能焕发心与心的碰撞。

生命因赏识而精彩,请伸出你的双手,真诚的为他们鼓掌!

掌声作文 篇28

我出生到现在,获得过许多次掌声:有奥数比赛获得金奖时的掌声;有钢琴比赛获得金奖时的掌声;有乒乓球团体第二名的掌声……这些都令我难忘,但最难得的一次,还要数许静老师和全班同学给我的掌声。

那次,班级里竞选区综合素质全优生,很多同学都上前演讲。看着前面排队的人越来越少,快要到我了,我心里紧张极了:万一没讲好怎么办?我的心咚咚地跳着。

到了,我大步走向讲台,开始了我的演讲。当我讲到我曾经获得的荣誉那段时,许静老师突然热烈地鼓起掌来,接着全班同学也跟着鼓了起来,那掌声如雷鸣般,经 久不息。一时间,我被眼前这“异常”行为弄得惊呆了:这究竟是怎么了?老师为什么要鼓掌呢?别人都是演讲结束了才鼓掌啊,莫非是我……?我的心中充满了无 数个疑问。想到这,我的思路中断了。我无助地看了看老师,她微笑着对我说:“讲完了吗?没完继续啊。”看看老师那妈妈般的笑容,我被深深地感动了:原来老 师是在鼓励我呀!我并没有演讲过几次,得到这样的鼓励更是第一次!老师对我是这样的肯定!我看着她,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我讲得更加精神了,把真正的自己展 现了出来。

演讲结束后,我长长地舒了口气。很快就开始投票了,我的心依然很紧张,但已不像刚才了。

我获得了很多人的支持,这使我很兴奋。终于,选票结果出来了,我被选中了!我心中的大石头终于放下了。我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激动地摆动着双臂。这时,我又想起了老师的掌声与微笑。是啊!是它给了我勇气和力量!

从那以后,每当我遇到困难与挫折时,我都会想起这次掌声,想起令我感动的瞬间。它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的前程,使我冲破困难勇往直前!

掌声作文 篇29

有爱叫做鼓励,从未缺失的爱,它的就叫掌声,在掌声的陪伴下成长。

——题记

掌声是精神,它精神食粮,鼓励的就叫掌声,掌声是幸福,是香茗,掌声是由百分之百的汗水与泪水凝聚而成,愿在人间绽放吧!

上帝的宠儿,幸福的光芒在跳动,掌声的精灵伴你,是叮咛,当你气馁,它为你敲醒警钟,当你懊恼时,它为你洗濯冲动,当你哭泣时它为你拭去眼泪。掌声又芭蕾女郎,她轻盈的舞步在大地间飞扬,在天宇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柔情似水,温柔是顺滑,是细腻。掌声是星星,是月亮的侣伴,在深邃的夜空中,手拉着手,在天河的游乐园中荡秋千。你瞧,着闪烁的光芒是灵交换彼此的眼神。星星,月亮才孤单,

人生需要掌声,它离去了,生命枯萎。高山流水,想当年,俞伯牙弟子出去游玩,他用琴声走出悠扬的旋律,,弟子们谁会是先生的知音呢?,俞伯牙身后叹息,他说,这琴声的忧虑就鲛人在岸,对月流珠,,钟子期成俞伯牙的知音。然而,水已去,人也忘,断弦有谁听?

掌声无价。人间掌声,人生沙漠般凄凉,死神也会望而却步。人间掌声,人生如诗人李清照所说的那样“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时光已不知流逝,了个春秋,可邪恶的气息仍缠绕在世间,正如屈原那样“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远大的理想就磨灭了吗?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然而,魔鬼的利爪会被磨平,瞧,鲜花在阳光的沐浴下绽放:听,婉转的乐曲在空气中回荡。出光无限好。

掌声响,我心更明白,你的爱将与我同在。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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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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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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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哈利·波特》(Harry Potter)是英国作家J·K·罗琳(J. K. Rowling)于1997~2007年所著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部。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Hogwarts School of Witchcraft and Wizardry)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年轻的巫师学生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前后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本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第二次魔法界大战中在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

该系列小说被翻译成75种语言 ,所有版本的总销售量超过4.5亿本(截至2015年),名列世界上最畅销小说系列。英国版由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Bloomsbury)出版发行,美国引进后做过部分修正由学者出版社(Scholastic)发行,简体中文版由中国人民文学出版社发行,繁体中文版由皇冠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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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罗琳把现实社会中的种族主义观点、种族灭绝论等偏见加入了情节中。

这些偏见正是伏地魔和食死徒的想法。书中偶尔也会出现一些魔法师和不会魔法的人(“麻瓜”)的交流。罗琳说她写的7本书,1本比1本多一些黑暗色彩,随着哈利的年龄增长,他的敌人伏地魔的能力也越来越强。从罗琳出版第5本小说之后,她开始在她的个人网站上面发表一些暗示未来情节的内容。随着系列小说情节的发展,J·K·罗琳的笔调也愈趋老练成熟,加之故事主角哈利·波特不断成长,无论从内容上还是风格上,整个系列一直在逐步发展推进至高潮。

《哈利·波特》小说中的善与恶的矛盾对立主要分为两条线索:第一条是以哈利与伏地魔为代表的善与恶的对立,第二条是以哈利自我心中对于恶的抗争作为暗线而展开的。正是因为故事的设定有着哈利的自我抗争,也才使其英雄形象更为饱满。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哈利梦见自己是蛇,伤害了好友罗恩的父亲韦斯莱先生。并且能够多次感知到伏地魔的思维动向。而小说的前半部分以哈利额头上的伤疤为纽带,暗示了他与伏地魔之间的紧密联系,也预示着哈利的思想随时会被伏地魔操控,从而一些恶的思想也无形地暗藏在哈利的身体里,他们之间相通的心灵使得一些恶念有可能驱使哈利做邪恶的事槽。而是否能够战胜自我,战胜心魔却是成就“善”还是成就“恶。的重要区别。哈利最终战胜了心魔,从而回归自我,从真正意义上完成了他从普通人向英雄人物的转变。这也昭示着作者罗琳对于恶的看法,恶也非完全是与生俱来的,伏地魔也并没有一出生就是一个魔头,他也曾是一个优秀的学生,而哈利虽然是一个正面的形象,但一些恶念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积存在于自己的思想中。怎么样能够克服这样的思想,做到不被恶意支配是罗琳彰显著与恶母题的潜在用意。

小说的现实性还通过《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中所传递的思想得以体现,反映了罗琳女士对于现实社会的思考。小说将马尔福一家为代表的魔法师分为纯种魔法师,他们有着高度的优越感,因而看不起像赫敏这样的非魔法家庭出身的魔法师,并嘲笑他为“泥巴种”。即使是在魔法世界中,也会因为出身的低贱遭到不公平的待遇。不论赫敏这类魔法师凭借自己多大的努力、多么优秀,都还是会被遭到纯种魔法师的蔑视。伏地魔所构建的磨法世界的宗旨主要是保留纯种魔法师,对那些非纯种的魔法师进行残忍的杀戮。而相反,以邓布利多校长及哈利为代表的魔法世界兼容并包,他们认为出身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个人的努力。这是对于出身问题的两种思想对立。而在最后的战斗中,哈利一方取得了彻底的胜利,伏地魔势力土崩瓦解,这也正预示着小说对于卑微出身而遭遇到不平等待遇仍旧存在于现实社会中间的看法,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的思想。现今社会,种族歧视问题虽然有所缓解,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某些地区仍然存在。作品的思想对于现实世界具有警醒的现实意义。而罗琳在小说中表现出其对这一问题的深刻反思,即出身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关键还是看个人的努力能否取得成功并创造人生的辉煌。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是: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马尔福一家对家养小精灵多比进行各种凌虐和压迫,后来哈利解放了多比,并鼓励多比解放其它家养小精灵,这也折射了作品对奴隶制的强烈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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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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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后感1

李苦禅先生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每一本好书都会丰润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懂得人世间的真理道德,让我们得到身心上的成长。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而我最敬佩的,就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主人公们了。

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作为第一主角的哈利勇敢聪明,罗恩善良坚强,但我最喜欢的是罗琳笔下“聪明杰出的小女巫”——赫敏·格兰杰。赫敏·格兰杰是一个很有自尊心,十分骄傲不服输,样样事情都做得很好的小女巫。她尽管没有巫师血统,但她肯钻研肯努力,不完成自己的目标决不罢休,所以,她一直以来都是年级的第一名。最能表现她的愿意学习和乐于探索的一件事就是她为了学习多门课程,曾向邓布利多教授借了时间转换器来上许多本应该排不开的课。但在她的耀眼光芒之下,隐藏着的那种一丝尖酸刻薄和骄傲任性,也让她这个人物更加丰满。作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核心人物,作者通过她向我们传达着天道酬勤的道理,她的智慧和她学习的成果帮助了哈利渡过许多难关。

罗琳之所以能刻画出如此之多有血有肉的人物,是因为他们的语言和动作极其出彩。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哈利的朋友们潜入魔法部寻找伏地魔的踪迹,大战食死徒抢夺记忆球时,哈利不惜自己受伤也奋不顾身地保护记忆球,罗恩、赫敏、卢娜面对食死徒的杀戮咒毫无畏惧,而看似懦弱胆小的纳威在食死徒前就算自己断了一只胳膊也勇敢地尽自己全力去战斗……每个人物不同的性格和相同的目标,使我在叫好的同时不由地感动……

这本书的情节如同涓涓细流流淌在我的心间,让我难以忘怀,久久回味,为他们的勇敢敬佩,为他们的友情感动,为他们的失败悲伤,恍若我走进了书中,也与他们一起在魔法世界奇妙历险……

哈利波特读后感2

书中一直在强调伏地魔的恐怖。几乎所有人都惧怕他,甚至包括追随他的党羽。他魔法强大,技巧纯熟,了解人心从而能够很轻易的分裂团队,制造恐慌。只有邓布利多一针见血:他不了解爱,不能运用爱,他无法面对内心的空虚,无法承受死亡之重,所以他有恐惧,而且没有爱的力量来帮助他克服恐惧。另一方面,他表面的强大给了他足够的自信去征服,而狂妄自大的性格却让他忽略了对手的力量。于是,正如同这位智慧老人猜测的一样,伏地魔最终败于自己。曾经制造的用来保护自己的邪恶魂器恰恰严重破坏了他的灵魂,让他在最后关头失去了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反抗力量。

他的对手,哈利波特,貌似没有多少魔法天赋,偶尔也会考出不及格的成绩,但是他对父母的爱,对朋友的关心,对弱者的同情,对社会的责任,却每每驱动他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不得不承认,当两个人对决生死时,信念可以超越能力,勇气往往战胜技巧。于是哈利挥动魔杖,用最简单的咒语送伏地魔走完最后一程,像个凡人一样离开。

人或许都是如此,总是过于关注金钱、名誉、权力等种种形式上的强势,而忽略了内心的能量。当莉莉把生命化为儿子身体里最持久的保护,当哈利面对魔镜心酸的掉下眼泪,当海格不顾禁令克服种种艰难把巨人弟弟带回家的时候,是厚重的亲情。当斯内普忍受着正邪两方的压力为曾经的誓言而拼死相争,当卢平最终克服种族自卑挽起唐克斯的手,当芙蓉从深情地望着有可能永远成为狼人的比尔的时候,有柔软的爱情。当罗恩赫敏心甘情愿在哈利响亮名声背后默默支持,当小天狼星奋不顾身冲出阿兹卡班报仇,当家养小精灵拿着菜刀高呼“主人万岁!”的时候,却又展现出跨越生死的友谊。

哈利波特读后感3

这是第一本书中出现的厄里斯魔镜。贪婪的奇洛教授死在镜下,心境透彻的哈利拿到了魔法石。欲望是罗琳自始至终都在探讨的主题之一,从伏地魔对权力、黑魔法和家族象征的渴望到邓布利多和格林沃德年少轻狂时对控制世界的实践,甚至历届魔法部部长对职位的念念不忘,欲望与权利交织在整个魔法世界里,正如同我们的现实生活。

有哪一个人不希望获得名望与声誉,有哪一个人不喜欢金钱与权利,又有哪一个人不渴望长生不老永葆青春。所以伏地魔在分裂灵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所以就连智慧的邓布利多教授都在还魂石的诱惑下忘记诅咒险些丧失生命。欲望是个无底洞,永远没有填满的时候。然而罗琳说:

明白你内心真正需要。

尽管每大家都知道金钱不能买到任何东西,我们还是拼命追寻更高的收入而忘记身边的幸福。五十岁之前用身体换钱,五十岁之后用钱换身体。我无法对这种人生做出任何评判,因为生活本身给我们的压力总是让每个人难以面对内心最真诚的需求,未来的各种不定因素更让我们在岔路口痛苦徘徊。高三的最后两个月我不停的问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坐在教室里学习那些或许将来一辈子都用不着的东西,为什么一定要考大学。没有人可以回答,也没有人的回答能让我信服。这是我的路,注定自己走。几乎没有其他选择的我当时告诉自己:这是你的责任。

然后我顺利度过了黑色的七月,来到山大,算是一条光明的道路。但直到现在我依然不清楚到底要做什么,为成绩拼命,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精心感受这个世界。依然没有人给我一个可靠的答案,这大概就是成长。在迷茫中不停追问,在疑惑中寻找答案。也许最终到我即将面对死亡的时候,静静微笑,感谢这个世界赐予我的一切,不后悔不遗憾,无所谓当初作了什么样的选择,这一路我走的很好,我尽力了,就够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4

看了哈利波特的全集,我就爱不释手,连吃饭都忘了。

我一开始是到伯伯家玩,随手看到《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第6部),看了一遍,觉得不好看,我想,应该看第1部,在书最后,发现第一部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里有!我便看了起来,后来我越来越喜欢看,又买了好几本,太好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不会失去兴趣,现在都在看,可我唯一不满的是写的太少,罗琳应该再写几部,而且结尾的十九年以后也太短了,太不够看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5

在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时,我如身临其境,感受到了其中的快乐与恐惧。

哈利一岁时,他的父母去世,哈利来到了姨父姨妈家,在他十一岁生日时,一只猫头鹰给他送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所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去学习魔法,哈利在那里很快乐,并找到了好多好朋友,在他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时,出现了一块魔法石,这块魔法石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如果魔法石被伏地魔得到了,哈利就可能会死去。于是,在与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表现出了大无畏的勇气和过人的智慧,最后,哈利终于战胜了伏地魔。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面对困难,内心都不要充满了畏惧,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我要像哈利一样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去战胜困难,获得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6

哈利在魔法学校的城堡里度过了不平凡的两年,虽然既有朋友的赤诚相助,也有老师的细心呵护,但学校里仍然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刻刻受到威胁。终于有一天,小天狼星布莱克出现在了哈利的面前,而此刻哈利才知道真相:杀死哈利父母的原来是虫尾巴——小矮星彼得,而小天狼星布莱克是哈利的教父。

虽然到现在我只读完七本书中的三本,但主人公哈利的形象却深深地吸引了我,他面对种种险境,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勇敢坚持正义的精神,这些正是我需要学习的。他与他的朋友们以诚相待,相互帮助,也是我学习的榜样。想想自己在平时的学习中总是有畏难想法:作业多了没耐心,字也写得潦草了,题难了就没耐心,生活中有困难总是叫奶奶,唤爸妈。和哈利遇到的困难相比,我所遇到的困难真是太小了,和哈利相比我太懦弱了,我要向哈利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通过阅读他的故事,我学会了很多,也因此而喜欢上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我也要做一个不怕困难的“哈利”

哈利波特读后感7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接触第一本,一直到高三暑假第七本发行完毕,《哈利波特》直接融入了我的成长。一套书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包括斯内普的无间道生涯,四个学院之间的纠葛,彼得的背叛……甚至对于万众唾弃大魔头我也会产生一丝疑虑:缺乏爱,不是因为他缺少爱的能力,而是他没有在一个和平稳定的爱的环境中成长。那么,谁应该为他负责?

因为熟悉,所以选择写这本书的读后感,可是写完又发现,还有太多地方没有仔细阅读和思考。

哈利波特读后感8

哈利波特是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他的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在他一岁的时候,他的爸爸妈妈就被魔王伏地魔杀害了,他一直寄居在他的姨妈家,哈利在他的姨妈家饱受欺凌,直到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只猫头鹰带来了一封信,邀请他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从此,哈利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经历了许多奇妙、惊险的事,他在魔法学校里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但心地善良的罗恩,一个酷爱读书,成绩优异的赫敏。他们一起经历了种种磨难,但是他们团结协作、机智勇敢,最终打败了魔王伏地魔。

始终认为,我依然保留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所以即便一个人也不会无聊,晒太阳,淋小雨,看花看草,赏云卷云舒,品四季流转。用理性的思维方式思考了六年后,升入大学后除了大量补充文史哲知识,还开始加入文科的感性思维。

哈利波特读后感9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系列的故事书,于是我第一次走进了这个魔幻男孩的世界。就在几天前,我把第七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完了,那些奇异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非常喜欢它们。

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书中描写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魔法学校中的成长故事。他是巫师的后代,在哈利一岁时,他的爸爸妈妈被巫师世界里一个邪恶的黑魔王杀死,但黑魔王对哈利下毒手时,魔咒却反弹回来击中他自己,而哈利波特的额头只留下一个闪电疤痕。是留在哈利身体里的伟大的母爱救了他,使他成为巫师世界里唯一逃脱黑魔王魔爪的人。后来,哈利被好心的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救起送到他的姨妈家收养,长大后进了著名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在这里,哈利波特认识了许多朋友,也遇到过黑魔王的爪牙,有欢乐,也有痛苦。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学习、成长,发生了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他们不断地战胜黑魔王的挑战,最终杀死了黑魔王,使巫师世界回归了平静。

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哈利波特的勇敢的性格。当别人连黑魔王的名字都不敢说时,他已经开始和黑魔王斗智斗勇,正是他的勇敢,和他对亲人、朋友的强烈的爱心,使他获得了战胜邪恶的力量。我梦想着能见到哈利波特,成为他的朋友,向他学习那些神奇的魔法(这样做很多事就方便多了),学习他那高尚的品格。我讨厌黑魔王和他的部下,他们太坏了,伤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还以此为荣,骄傲狂妄,我永远也不要做那样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部书,非常喜欢哈利波特,愿他在魔法世界里生活得快乐。

哈利波特读后感10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一本轰动全世界的科幻小说《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正是众所周知的小魔法师“哈利 。 波特”。

哈利波特的童年是悲惨的。他从小就失去父母,在姨父姨母家饱受欺凌。就连房间也只是一个又小又暗、破旧不堪的碗厨。从他出生的十年以来,他没有过过一次生日,也没有被别人疼爱过。

我与哈利 。 波特年龄相仿,和他比起来,生活真是有着天壤之别。我独自拥有一个房间,既明亮又整洁,而且每天都有爸爸或妈妈来帮我收拾,给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每当我生日,爸爸妈妈都会为我精心准备一个漂亮的大蛋糕和一桌丰富美味的菜肴,并邀请亲朋好友来庆祝。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我都能得到爸爸妈妈的关爱和帮助。

哈利波特直到十一岁才冲破重重阻挠,进入学校学习,而十一岁的我都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当我读到哈利 。 波特的姨母对他百般辱骂的时候,感到十分气愤。可哈利 。 波特一点儿也不沮丧,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抗争,从姨父姨母的禁锢中解脱出来。我被他的这种勇于同命运作斗争的精神所感动了。哈利 。 波特通过克服重重困难和自己不懈的努力,在魔法学院里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幻想着自己也能像哈利 。 波特一样聪明、勇敢、顽强。

哈利波特被他的姨父母所收养,却经常受到欺负,可怜的哈利 。 波特从小就没有被人疼爱过。我却一直在幸福中成长,从小到大都生活在爱的怀抱中。记得在去年寒假的一天,早晨,我一起了床,就觉得头有一点痛,人有一点晕晕的。这时,发烧请假在家的妈妈发现了我的异常,忙把我拉过去,赶紧给我量体温。“三十八度呢,走,妈妈带你去看医生。”妈妈忘了自己,焦急地说。“妈妈,你自己还在发烧呢……”“我没事,快走吧!”说完,妈妈披上大衣,给我穿上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了厚厚的棉衣,带我去看医生。外面真冷啊!我搓手取暖,妈妈看到了,蹲下来心疼地说:“来,妈妈背你吧。”说着便把我背了起来……就这样,我和妈妈来到了诊所,陪我挂完点滴后,妈妈又背着我走回家。回到家后,我感觉舒服了许多,但是妈妈却累得上气接不上下气。我赶紧让妈妈休息,妈妈却微笑着说:“我没事,不累,你发烧,胃口不好,妈妈给你熬粥去。”顿时,我的心里涌出一股暖流,我真幸福啊!

我不得不承认《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部小说的确是魅力十足,它不仅把我带进了奇妙的魔法世界,启示我要有勇敢顽强的精神,就能克服重重困难,取得胜利,更让我珍惜生活在爱的海洋中。

哈利波特读后感11

很多人都明白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方,还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一向在姨夫姨妈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我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自我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习生涯,并且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

但是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却一向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原本在哈利身上丧失潜力的他打破了哈利刚开始的平静生活……

看完这套书之后,我很难想象,竟然有这样的随时要面临着死亡的孩子,哈利承担连很多成年巫师都担当不了的职责!有这样勇气的孩子,在现实社会中又会有几人能做到?他所吃的苦,又有几人能承受?

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但是奇迹一次又一次出现,哈利总是逃脱危险。这些,全都是因为爱。

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套书要告诉我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读后感12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我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是一名巫师,此刻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我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我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应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但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齐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应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读后感13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从逼真的可怕梦境中惊醒而有导致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疼痛难忍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忍受着巨痛的煎熬,分析状况,采取各种措施;当我魁地奇世界杯后的混乱中,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法标记而又应对巫师们的指控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沉着冷静地为自我辩护,还自我清白;当我在抵抗可怕的不可饶恕咒之一——夺魂咒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顽强坚定的摆脱夺魂咒的控制;当我莫名其妙地成为第四位勇士而又加上丽塔·斯基胡编乱造的报道引发了一系列误解、嘲笑、友情冲突,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不予理睬,毫不退缩;当我在三强争霸赛中面临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了自我,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并表现出完美的品质;当我由于三强杯被偷换成门钥匙而被带到强大了的伏地魔前,理解挑战(死亡)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忙下,又一次逃脱了。

虽然我是可男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我的软弱与无能,在自我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哈利波特读后感14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和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明白信的资料。因为,信会把资料全部读出来。怎样样!很神奇吧?

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个善良、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男孩。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必须会想办法解决。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还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应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不管想什么办法,必须要把问题给解决。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应对。只要坚持不放下,就必须能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15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读完这四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有一根魔杖,那该有多么好!我要用我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此刻,我们的地球上战乱很多。比如“中东战争”“9·11事件”等等。那些无辜的老百姓们沦为难民,东躲西藏,饥一顿,饱一顿,真是可怜。这时,我的魔杖就要大显身手了!我轻轻一挥,和平的花朵就洒满了全球。世界上再也没有战乱了,多好!

如今,地球上生态环境正在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那些灾害,不但毁了人们的房屋、田地,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痛苦。这时,我一挥魔杖,随着一道金色光闪过,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会变得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样美丽,多好!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我会用来造福于人类。其实,我读完这四本书后,最大的体会就是书中由始至终呼唤和平、真情、勇敢和爱。它不光是一本单纯的儿童小说,其中也包含了很深的哲理性,如神奇的厄里斯魔镜和冥想盆。只要认真品味,就能体会到其中的哲理和感人至深之处。

哈利波特读后感16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J.K.罗琳写“哈利、波特”系列童话小说的第一本,讲了具有传奇色彩和戴有神秘面纱的历险故事。读完后还沉浸在魔幻童话的世界里,让人回味无穷。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去胜困难。

人们一向在说团结力量大,不错的,在这本书中就应验了这个道理。如果他的朋友:赫敏和罗恩没有帮忙他,那么也许哈利·波特此刻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正因为他结交了这些朋友,以至于这个系列的书此刻还在畅销之中……

人们必备的品质之一就是团结,在你失去了朋友的信任后,你会突然发觉,你什么事都做不成了,这就使我感悟的道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17

在我们这个年龄段,都会常常做一些“白日梦”。无非是什么自我变成某某公主啦之类的。我也经常幻想自我变成了魔女呀,法师等。而我在假期读的一本书,却真正带我走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那本书的名字是《哈利·波特》。讲的是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学院所发生的事。

确实,我不得不承认哈利·波特是一名很棒的法师,他在海边小屋里遇见了巨人海格。在九又四分之三车站遇到了罗恩;在车上又和赫敏成为了好朋友。这不是因为他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是因为他是一个让人怜爱,而十分坚强的男孩。哈利·波特有一个阿兹卡班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我并不觉得布莱克坏,而到了之后,我得知他是哈利的教父时,我的确吃了一惊,但我相信他。我想哈利也是——当小天狼星布莱克牺牲后,他对邓布利多狠狠的发脾气。但结局还是完美的,在见证了那么多人的死亡之后,他还是和金妮走到了一齐。我很佩服这套书的作者J。K。罗琳,她用细腻的笔触走进了我们新一代人的内心世界。故事情节总能让我们伴着主人公哭泣。即使是只言片语也能触动我们心底最深的那一道弦。书也是各有口味的,我认为这本书,它似一杯清茶,苦涩中泛着甘甜;它似一杯白水,虽无味,但却浇灌了我们的心田;它也似一碗心灵鸡汤,温暖了我们心灵的同时,告诉我们一个人人都有的稀世珍宝——爱。

哈利波特读后感18

当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这一段魔幻的旅途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涌而上,使我受益匪浅。

前些天,我看了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部书主要叙述了哈利波特从麻瓜世界到了魔法世界,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他在霍格沃茨读书,结识了两位好友,也树立了死对头。之后,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了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给格兰分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把他邪恶的黑客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聋子”,“瞎子”,“哑巴”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

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这时,我有了一个新念头:我也要向哈利波特一样正义为社会,为人们做贡献,从我做起,相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义将会是永远的,光明的胜者,就让正义的光芒铺照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最后,我也期望我们的生活变的完美,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我神奇的魔法。

哈利波特读后感19

这几天,我迷上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七部。这本书情节惊险且扣人心弦,让我读起来感觉津津有味。

故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正是就应上魔法学校的七年级的时候,却因已故校长邓不利多嘱托给自我的的任务。找到魂器,消灭伏地魔,而和好友罗恩、赫敏逃亡在外 。他们经历了一系列的历险旅程:骑火龙离开精灵阁,在荒野中寻宝剑,变模样到魔法部刺探。最后,在一系列冒险后,他们找到了七件魂器之中的五件魂器且消灭了它们。在这过程中,他们得知了死亡圣器的故事。死亡圣器分别为复活石、老魔杖、隐形衣这三件,只要全部拥有,便能够控制死神。可伏地魔也一向在寻找死亡圣器。为了消灭伏地魔,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殊博,最终哈利纯正的灵魂战胜了伏地魔已经四分五裂的灵魂,赢得了这场生死殊搏的胜利。

合上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那是因为爱。在生活中,“爱”也无处不在,从各个方面显现出来:亲情、友情、感情、……把我们包围着。常常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又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明显的爱,我们,就每一天生活在这种伟大、无私、美丽之中:母亲的一个嘱咐,兄妹的一个祝福,老师的一句教诲,朋友的一个鼓励,对手的一句赞美,队友的一个击掌,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包含着关心、友好、信任、热情,这就是爱!最普通却最强大:书中,它能让哈利死里逃生,战胜伏地魔,现实中,它能让我们感悟幸福,战胜任何困难。

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罗恩、赫敏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也能像哈利那样,永不言弃,艰难前行至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20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最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样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就应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21

在我生日的那天,我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礼物—一整套的《哈利·波特》。从那时起,我就一直盼望着暑假的来临,因为:只有到暑假时,我才能看我心爱的《哈利·波特》。这是爸爸和妈妈送我书时的唯一条件。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哈利也是经过无比艰苦、困难的生活才有最后的辉煌。他曾受过失去父母的痛苦,受过姨夫一家的欺凌,受过同学马尔夫等人的讥笑,还受过老师斯内普的责难、受过伏地魔的追杀。我认为哈利不是全都很神奇,虽然他有飞天扫帚和隐形衣,但真正让他战胜伏地魔的是他永不畏惧的勇气和赫敏、罗恩等朋友们的帮助。因此我想:作为一个3年级的学生,而且还是个班长,我不但要自己在学习上力争上游,而且还要带领好全班同学认真学习,积极向上、共同进步、为班级争光!

哈利波特读后感22

今天是周日,我的作业都写完啦,难得有空闲,我一定要读一本书。

从拥挤的书架里仔细查阅,我终于找到一本称心如意的好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这本书主讲一岁的哈利失去父母后,寄养在姨夫姨妈家。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还有他们的“混世魔王”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也是对哈利拳打脚踢。哈利的房间是在一个又阴暗又狭小的碗橱里,十年以来,哈利在那里度过了所有的日子。十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为哈利过过生日。但是,在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猫头鹰信使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他去一个他觉得会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在魔法学校里,哈利不仅找到了朋友,学会了在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球并赢得比赛,还得到一个隐身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法石出现了,他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看了这本书,让我渴望不平凡的生活,渴望圆英雄豪杰梦。友谊的力量,正义与邪恶之较量,与命运抗争之勇气,在书中都表现的震撼人心。你想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吗?自己翻开书仔细去看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23

那个世界,那个故事,那些生物,那些感情。

---题记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秘的国度,里面住满了巫师,猫头鹰是他们的信差,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西洋棋子会思考,幽灵顽皮鬼漫天飞,画像里的人还会跑出来串门子,连吃的食物都与众不同。有这么个小男孩在“我们的世界”里饱受欺负,13岁才知道自己竟是巫师世界中一对已故英雄夫妇的儿子,而杀死他们的人——连名字都不能提的大魔头,遇到了有生以来最弱小又最强劲的对手——孤儿哈利。

《哈利 波特》中的“铁三角”各有各的特点,他们分别是用勇敢,智慧和忠厚的象征。

哈利是勇敢,自从进入霍格沃茨后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不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学习平平,甚至有的科目不及格,他漠视学校校规——像邓布利多说的那样:走禁止的楼道,闯入密室,夜间披隐形衣到处乱跑,进禁林,或许继承了父亲的血统,哈利波特从骨子里透出对权威的藐视。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曾经体会过伤痛,具有同龄孩子没有的勇气与坚强,从大难不死到屡次击败伏地魔,勇敢早已早他的心中埋下了种。我不想过多地说他……只是哈利,这个男孩传奇而痛苦的生命正是他一手造成的。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他明白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哈利作出了他的选择,于是,他选对了。

罗恩是忠厚,就像所有配角一样,他的出现平淡无奇,但他又着和哈利一样的遭遇:用哥哥们的旧物,很容易被人忽视。进入魔法学校后,共同的命运将他和哈利紧紧联系在一起,他对待朋友真诚,在第一部中,为了让哈利去救魔法石,罗恩冒着牺牲自己的危险帮助哈利,他的确是个忠厚的孩子,但他并非不聪明,可以从他的那盘棋看出,能把棋下得如此好的人绝不可能笨拙,这就是作者给我们的一个想象空间。对此,我一点也不感动:这绝不是偶然的,而是两个冒险的伙伴在性格上的互补——哈利对荣誉、名气已经非常讨厌,而罗恩正在追求荣誉、拼命想证明自己。

作为”铁三角“中的唯一女生,赫敏是智慧,她是及其富有个性的,成绩总是拔尖,却有一副骄傲的样子,认真严肃,似乎没有缺点的。当然,她也有一反常态的时候,比如,三年级时,她曾一气之下决定不再上占卜课;在三强争霸赛的时候,她主动放弃学习,帮哈利研究魔咒,所以哈利比赛的胜利,赫敏也有很大功劳的。她还是一个有爱心的女孩,在别人都在嘲笑自己的时候,仍然坚持给小精灵自由。正是她的聪明,帮助哈利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以至于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读后感24

相信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知道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能力还有待提高,感悟能力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能力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写: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写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来斯内普一直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能力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己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起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起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起。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读后感25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武器。《哈利·波特》,一本大爱之书。——题记

一个黑发小巫师,眼镜下绿眸熠熠闪光,手持魔杖,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著作。它一共分为七部,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一个为非作歹的黑魔头伏地魔东山再起,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小伙伴,还有一些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努力抗战伏地魔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充满正义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勇敢坚强。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伏地魔骗哈利,让哈利以为教父小天狼星遇到了危险。哈利信以为真,于是,就和同伴们去了教父受伤的地方——魔法部。到了那儿,哈利才知道自己受了骗。在跟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的同伴们都受了伤,哈利又要保护同伴们,又要跟伏地魔和食死徒作斗争,甚是艰难。可是,哈利没有为此屈服,一直坚持战斗,请看:“他们在他后面跑着,把桌椅弄得满天飞却不敢朝他施魔法怕把预言弄坏。他朝着那扇唯一开着的门跑去,这是食死徒们来的时候走的门。他心里暗自祈祷纳威会和罗恩待在一起,并找到解救罗恩的办法。他进入了一间新屋子,并感到地面消失了……他顺着陡峭的石壁跌落下去,最后仰面朝天的落在地面上。整个房间充满了食死徒的笑声;他抬起头来看见五个在大脑室的食死徒正向他靠拢,与此同时,更多的从其他走廊里出现并向他走来。尽管他的腿颤抖得很厉害,哈利还是站了起来……”终于,校长邓不利多率领凤凰社赶来了,救出了哈利。

看在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伏地魔占领了魔法部,食死徒们到处追捕哈利,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被迫大逃亡。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吃不饱,不能得到外界消息,每天都要换地方露营。尽管这样,哈利和朋友们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寻找能杀死伏地魔的魂器和圣器。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术高强,为什么比不过哈利?因为他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知道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去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为哈利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 使 伏 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能同心同德,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么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伏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写到这儿,我多么想手持魔杖进入巫师世界,与哈利一起挑战伏地魔呀!

我读《哈利·波特》,不但得到了快乐,还得到了人生哲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26

2011年8月4日,《哈利波特7》的电影---最后一部结束了,一个魔法世界陪伴着我们十年。我现在13岁,刚上初一,正好《哈里波特》的最后一部结束了。

2008年,我在好朋友的家里看到了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师》,封面上的人物感觉好丑,但内容比封面好看的多,自己就深深的被吸引了。因为刚开始看的时候,《哈利波特》的七本书正好全都出版了,自己可以慢慢的看。一个暑假的时间就把七本书全都看完了,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回想起自己“哈迷”的经历,哈利第一次进霍格沃茨的时候是11岁,我第一次看的时候也是11岁。五年级我11岁,还依然稚气未退的沉浸在有趣的校园故事中、三毛经历过的万水千山……却不知道还有一个男孩在德思礼家饱受欺凌了11年,终止这种命运的11岁正是他生命中的转折点,我也才知道,还有一个霍格沃茨的魔法世界、一个男孩的奇妙冒险。很神奇、不是么?

在那么充满幻想的年纪,我也希望自己有一根魔法棒,只需轻轻一挥,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我也希望有那么一个对角巷,那里有一只属于我的猫头鹰。我也希望有个9又4分之3站台,车上有比比多味豆和送巫师画片的巧克力蛙。我也希望有个霍格沃茨,那里的神奇怎么也数不清。这些全是我的希望,也是霍格沃茨最美好的地方。

当哈利进入魔幻的金色大厅的时,我或许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在我11岁读的时候,他也永远定格在了17岁,但哈利一直陪伴着我。今年的电影《哈7》出来了,是哈利陪伴我们的最后一年,只是我也要进入一个全新的生活中了。第七部的结束,心中的期盼不再有了,但那份感觉也依旧还在。

《哈利波特》里的主角们并不完美,每一个人都有人性的缺点,没有完美的人。读《哈利波特》的时候,不用去争论人性善恶的问题,因为哪怕是所谓的正义一方,也会有小小的嫉妒贪婪,哪怕是邓布利多那样的圣者,也有灰暗不明的过去,哪怕是斯内普这样一出场就被读者定了性的人物,也是一个会为了心爱的人而守住巨大秘密的真正的英雄。我们每个人都是各种因素作用下的矛盾体,只有经历过失败、背叛,才能成长。

在哈利的身边,谈起友谊,会想到哈利、赫敏、罗恩三个人的故事;谈到亲情,又是邓布利多告诉哈利詹姆和莉莉从未离开过他,爱在心中。谈到爱情,又会想到罗恩那别扭的样子,他喜欢赫敏也重视哈利,他怕他心爱的姑娘中意的是他最好的朋友,所以他羡慕嫉妒,却最终还是坚定的回到他俩的身边。哈利可以没有魔杖、但不能没有赫敏和罗恩,两个最好的伙伴见证了他一路走来的成功失败。

拿走巫师们的魔杖,脱掉他们的巫师袍,他们也都只是普通人。现实中没有厄里斯魔镜能让我们看到内心的渴望,没有冥想盆能让人保存最珍贵的回忆,没有老魔杖能让人战无不胜,没有复活石能让人死而复生,没有时间转换器能让人回到过去,没有水晶球能让人看到未来。没有小精灵能对人永久忠诚,没有守护神能抵御死亡之吻,没有凤凰的眼泪能让伤口愈合如初。没有摄神取念能够探得他人的内心,没有一忘皆空能轻易地剥除一份记忆,没有福灵剂能让人把好运都招揽上身,没有迷情剂这样的爱情灵药……现实中有的只是自己的努力、和匆忙的人们的背影。

哈利陪伴我的时间不是很长,但也见证了我从稚气未脱到美好的青春,也感谢哈利给了我一个美好的魔法世界,虽然是不存在的,但心里又希望这是真实的。那个在11岁时幻想着会有猫头鹰来送信告诉我去霍格沃茨、每天都望着天空的傻丫头不见了,但这个天真的身影一直映在长大以后的她。

有时会想,世界上真的存在一种魔法----闪回前咒。只是并非由咒语来触发,可能是一句话、一首歌、一张照片、一个人、一个场景……当看到某个熟悉的东西时,很多的过去就像放电影一般的出现。每当看到HP这两个字母,关于它的一切就清楚地显现在脑海之中。

对哈利依恋的这种感情,我不愿说再见,但那个11岁的毛孩,我要说再见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27

有这样一个名字,至今仍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哈利波特。

从小学二三年级接触到《哈利波特》的小说,从此暗暗相信自己也是个魔法师,直到上初中前,我都认为自己的那封信一定是被中国海关拦截了……

哈利波特,那个带着眼镜的瘦弱魔法师。他的出生是场悲剧,却又带来了希望。事情的起源只是一个预言,将他和伏地魔联系在了一起,导致他的父母被杀害,而他从此也被贴上了“救世主”的标签。童年的他住在姨妈家狭小的碗橱中,只有灰尘和蜘蛛与他做伴。瘦小的哈利被表哥一伙人当作练习拳击的对象,被姨父姨妈当作仆人一样使唤,受尽欺负。他经常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奇异事件被关在碗橱中,不能出来。可以说,他的童年是黑暗的,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

但是,十一岁的生日那天,一封霍格沃茨的入学邀请函从此结束了他的黑暗童年。

在霍格沃茨学院,哈利波特感受到了爱。罗恩、赫敏,他们是哈利最好的朋友,被称为“梦之队”,他们也会吵闹,也会争执,但总能化解一切的矛盾,战胜所有的困难。多比,巫师界中卑微渺小的神奇生物,但他弱小的身躯中却折射了一种坚韧的渴望。为了自由,它奋力地挣脱束缚。它虽然卑微,但是活得有尊严,在邪恶面前绝不低下高昂的头颅。它让我看到,小人物身上有坚定的信念,执着的追求。我仿佛看到,透过褴褛的衣衫。它的胸膛中有一颗钻石般洁净闪亮的心灵,充满爱和美好的希望。但是悲剧接连的发生,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院长的死亡讯息相继而来,让霍格沃茨陷入了黑暗之下。

直到现在再次读起《哈利波特》,我都不由赞叹作者罗琳的绝妙的思维,竟能创造出斯内普这样一个忍辱负重的伟大角色。斯内普的一生是一部悲剧,也是一场斗争。他一次次游走在死亡的边缘,拯救了巫师的生命,却从来得不到感谢,只有刺耳的谩骂、污蔑。他是来自斯莱特林的英雄,用生命证明了自己存在的价值,用生命谱写了这久久回荡的绝唱!在临死前,斯内普把这段尘封已久的记忆交给了莉莉的儿子哈利。他凝视着哈利和他母亲一样绿色的眼睛,仿佛又看到了当年的莉莉笑颜如花。他就这样沉醉地看着,看着,直到死去……

在故事的最后,哈利选择了迎战伏地魔,他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已经不再是那个额头上有闪电型伤疤,带着圆眼镜的瘦弱男孩,而是一个勇敢的领袖,他用格兰芬多的宝剑为正义而战,拨开了笼罩着天空的迷雾,让阳光洒满大地,为巫师和神奇生物带来了光明与希望。

七年,一段魔法界的兴衰史;七年,一个男孩的成长史……哈利波特的故事成就了罗琳,也让我们相信,这样的一个魔法世界真实地存在。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巫师们依旧挥舞着魔杖,用他们神奇的力量改变着这个我们共同存在的世界。罗琳为这个故事写下了结尾。但是在故事中许多勇敢的人,仍然让我们感动,他们为了这场无法避免的战斗,为了保护那些无辜的人,竭尽所能,甚至牺牲了性命。他们像流星般陨落,却用短暂的生命绽放出最灿烂的美,在黑暗的天幕中留下闪亮的痕迹。点点的星光汇聚成一条灿烂的星河,照亮了魔法世界的未来,也照亮了我们的心房。

哈利波特读后感28

月亮悄悄地出来了,皎洁的月光照在桌子前的一本书上。轻轻翻开它,一个个惊险而又刺激的故事令我回味无穷……

想统治世界的伏地魔,杀了很多法力高强的巫师。当他要杀哈利波特一家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挥舞魔法棒向已是孤儿的哈利施咒语时,屋里闪过一道亮光,伏地魔便不知所踪,而幼小的哈利头上留了一道闪电似疤痕。传说只要被伏地魔施过咒语,必会死去。后来哈利被人接到他的姨父姨妈家。在姨父姨妈家,达力表哥“狗仗人势”,时不时欺负他,而姨父姨妈也不喜欢他。哈利的生活惨不忍睹:他住在肮脏的仓库里,被恶心的老鼠撕咬;他穿着单薄的衣服,受尽寒冷;他在家里,每天都要做辛苦的家务。他从来没有过生日,也从没有体会过被爱着的感觉。

直到一天,一封神秘的来信让哈利进入最有名的魔法学校——霍格沃兹学校。哈利进入以后,认识了傻里傻气的罗恩和机智聪明的赫敏。他们相处不久,经历了生死成为最好的伙伴。有一天,哈利发现一个巨大的阴谋——伏地魔再次策划统治世界的阴谋。他要先得到魔法石,来恢复自己的身躯。而魔法学院的奇洛教授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他,和他共用一个身躯,帮他得到魔法石。哈利、赫敏和罗恩要阻止这个阴谋,就要先得到魔法石。他们弄清楚了魔法石的位置,趁黑夜闯入活板门——哈利用笛声催眠了一只成年怪物,罗恩舍弃自己赢得了棋盘,赫敏用聪明才智认出生死药。最后哈利一人来到了寻找魔法石的最后一关。他看见了奇洛教授,他们展开了一次生死搏斗。不知怎么,只要奇洛哪里碰到哈利,哪里的皮肤便会腐烂。最后哈利赢了,但晕倒了,被校长邓布利多送到医院。哈利问校长自己为什么会胜利,校长说:“你母亲是为了救你而死的。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他没有意识到,像你母亲对你那样强烈的爱,是会在你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的。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它就藏在你的皮肤里。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奇洛不能碰你。奇洛内心充满仇恨、贪婪和野心,把灵魂出卖给了伏地魔,他碰了一个身上标有这么美好印记的人,是会感到痛苦难忍的。”

轻轻合上书,邓布利多校长的这句话一直在我脑海中回响。母爱的力量竟如此的伟大,让人感到无比震撼。

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一个寒冷的夜晚。浅蓝的天空早已被乌云掩盖了,天暗了下来。豆点大的雨从争先恐后的从天空“窜”下来。闪电震耳欲聋,我一个人在家很是害怕,缩在被窝里,一动不动,生怕坏人打开家门进来捉小孩。过了一会儿,我想一直这样也不是什么办法。于是鼓足勇气跑到客厅拿电话。滴答滴答——打通了!我轻轻地抽泣着,声音颤抖着:“妈——妈——,你快点儿回家,我一个人害怕。”妈妈一听,连忙从店里往回赶。

在家里,我看着衣服早已湿透的母亲,心里一阵酸痛。妈妈对我说:“你肚子饿不饿,我去给你煮碗面?”就在我点头的那一瞬间,眼泪顺着脸颊滑落了下来。

当妈妈煮好了面,我跑进厨房,端着面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我看着坐在面前的母亲,才发现我的母亲是那么憔悴,那么苍老。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读后感29

自从同学给我介绍了《哈利·波特》,我就慢慢地爱上了这套书。《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女士,在她的笔下,这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身上发生的一切,仿佛就出现在我们身边,特别引人入胜。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期待这套书能讲述什么好故事,因为很多书在我的眼中并不生动有趣,所以我没抱很大希望。可是当我看到有人被伏地魔所杀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当看到有人被诬陷时,我不禁想坏人太可恨了;当看到伏地魔卷土重来时,我不禁往后一缩,冒出了冷汗……我完全投入到哈利。波特的世界里了!

罗琳女士的作品正如写作班王老师说的那样——罗琳在写小说时流露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沉浸式写作,只有这样才能写得好,吸引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从不期待、不喜欢这套书,直至变成了忠实的“哈迷”!我也曾经问过我的一位同学,喜欢做什么事情?她说是读《哈利。波特》。找到知音的感觉真好,我们俩经常在一起讨论书中的故事情节,说到有趣处常常忍不住哈哈大笑,而说到伏地魔的恶行,又感到无比气愤。有朋友交流读书心得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在罗琳女士的熏陶感染下,我和《哈利。波特》形影不离。睡觉前我要看它,吃饭时、课间、没事的时候我都要看它,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也不放过。妈妈说我真成了一个铁杆“哈利。波特”迷了。确实,在我的心里,这个神奇的小男孩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是他,让我爱上读书;是他,让我有了知心的朋友。罗琳女士通过她的作品悄悄告诉我一个秘密:写作需要真情实感,故事来源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的写作水平也在悄然提高,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种感觉真好。

如今,读书和写作已经成为我灵魂中的一部分。我想说——读《哈利。波特》的感觉真好!

哈利波特读后感30

勇气是一阵风,吹散虚假的雾;勇气是成功之船的灯,驱散绝望的黑暗。有了勇气相伴,才能通往成功之路。

——题记

这个暑假,我一直沉迷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这真是一套让我欲罢不能的书。故事主人公哈利在婴儿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他被姨妈收养,过得十分不幸,后来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和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在凤凰社、da和校长邓不利多等帮助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击退了伏地魔一次次的进攻。

读了《哈利·波特》之后,我觉得哈利是一个十分勇敢的人,为了保护朋友赫敏,他不惜一切代价,与巨怪打斗,取得了胜利;为了探索学生被变成石像之谜,他前往密室,与蛇怪搏斗,差一点中毒身亡,凭借勇气毅力,最终取得了胜利;为了保护教父的安全,他独自面对令人生畏的摄魂怪,虽然命悬一线,却不退缩;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只身面对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以身犯险,与恶人进行了激烈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一次次面对未知世界强大的敌人?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不惜牺牲生命和伏地魔等抗争到底?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相仿,却很难做到像哈利一样勇敢面对现实中的困难,遇到挫折常常会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那个晚上……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相比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似乎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思考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难题。此时,我真正体会到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内心,只要相信自己,敢于直面困难,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哈利波特读后感31

上个月的星期六,爸爸给我买了一套特别好看的书——《哈利·波特》。

相信大家必须都看过这本书,也必须对这本书的资料念念不忘,我也和大家一样。翻开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便立刻被这本书那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光内,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套共为七本的《哈利·波特》。

这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刚刚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又神秘地出此刻姨夫弗农·德思礼家的门前。哈利在姨夫家饱受欺凌,艰难的度过了十几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夫姨妈对哈利凶神恶煞,表哥达力还是个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

这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但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

从那以后,哈利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还有第二册《哈利·波特与密室》,第三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第四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些都十分搞笑。

在这一套经典着作中,最有意思的就要数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了。

这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他凭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所必不可少的五要素吗?所以从这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向哈利·波特看齐,去走向成功。

首先,我们要拥有信念,一个坚定的信念能够帮你克服一切困难,战胜一切艰辛。我们还要有勇气,因为勇气能够让你不去害怕困难,并最终战胜它,而不是当应对困难时选取逃避。还有坚持,它能够帮你走过艰辛又漫长的道路。而毅力,它能够帮你承受一切的不愉快,并越发坚定的走下去。

有了这些,你就已经取得了不少的进步,也离成功不远了。

这几本书,不仅仅教会了我怎样迎来成功,还让我懂得了朋友的重要。

如果没有赫敏和罗恩的帮忙,哈利会取得成功吗,我想不会。一个没有朋友的人,他注定终身孤独。他也必须不会成功。即使成功了,他也不会觉得快乐,因为他缺少一个能和他一齐分享快乐的人。  读了《哈利·波特》这套书,使我受益匪浅。《哈利·波特》是我人生的宝藏,它也再等你来挖掘!

哈利波特读后感32

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我了解到波特那善良,纯真,勇敢的精神,他身边的好友也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整本书故事情节曲折跌宕,惊险刺激,刻画了麻瓜与巫师的不同,描绘了各类人的精神品质。

这本书中,德思礼一家和韦斯莱一家对波特的态度截然不同,是一个鲜明的对比。德思礼一家对波特大吼大叫,丝毫不关心他,同样不认同他在霍格沃茨所学的一切,并且惧怕魔法;而韦思莱一家却把哈利当作贵宾,照顾得无微不至,十分关心他,罗恩韦斯莱就是他的好友之一。

然而,书中情节最吸引人的地方则是与怪物战斗,那种惊险的场面,所处环境的恶劣,却往往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体现出任务可贵的精神品质,勇敢顽强地抗争到最后,以及波特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品质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哈利面对学校同学的怀疑时。只有他的好友——罗恩和赫敏相信他,这就是体现他们深厚友谊的最好证据。

当然,书中其他人物的刻画也很好。例如,虽然外表飚捍,但对别人却慈善可亲,十分喜爱动物,即使在自己要被别人带走去坐牢了,仍然不忘记对自己忠心耿耿的狗。

总而言之,读了这本具有魔幻色彩的小说之后,感想很多。对书中那些阴险毒辣,心计深重的人给予痛斥,对那些和蔼可亲,是非分明的人给予掌声。我对哈利波特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与崇拜,尊重他那纯洁的心灵,高尚的品质,正直的为人,崇拜他那神奇的魔法,精彩得人生,刺激的冒险。

多少次,我多想成为哈利的伙伴,和他一起面队困难,一起体验那紧张刺激的生活。

我认为,我应向哈利波特学习,学习他的谦虚,善良,勇敢,诚恳,为他人着想的品质,面对困难永不退缩,向他看齐。

哈利波特读后感33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罗琳阿姨的想象力,若是换作我......(像偶这种极度没有想象力的人,就算你哪一块石头给偶,偶也不可能把它想象成金子,嘿嘿)

顾名思义,《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儿,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哈利波特读后感34

我是一个哈迷,这几天我重读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有了和以前不一样的感觉。

第一次读完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有种成就感,第二次只是一个浅显的认识,而今天,我要好好地品味一下了。

本册书从第一章就说明了伏地魔开始了他黑暗的生活,之后,七个守护人带着七个Hanry乘坐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打响了天空之战,虽然哈利顺顺利利地到达了陋居,但Moddy的死和Gorge耳朵的伤让哈利感到了心痛,终于,哈利和Ron、赫敏一起开始了寻找魂器之路,从乌姆里奇哪里透出真的魂器——挂坠盒、罗恩帮助哈利刺掉挂坠盒,回到霍格沃茨刺死了拉文克劳德冠冕,刺死了赫奇帕奇的金杯,这一件件事情都显得惊险刺激,但哈利不知道死亡就要来临,特里劳妮预言错了,哈利是伏地魔无意制造出来的魂器,如果想杀死伏地魔就必须自己得死。

哈利似乎走向了死亡,但哈利没有真死,伏地魔复活时用的是哈利的血,莉莉的符咒存在于他们俩体内,只要伏地魔不死,你的生命也不会终止。

哈利波特读后感35

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大快人心的故事结局是意料之中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

哈利在罗恩和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躲避伏地魔的追击。他们意外得知如果能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逃亡途中,哈利经历了友谊的考验,了解了邓不利多的生平和谎言,遭受了战友的背叛……哈利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在最后的一次较量中,伏地魔提出,用哈利的死,来换取巫师界的和平,哈利从冥想盆里得知只有自己死去,伏地魔才能被消灭,便义无反顾的走向死亡。

尽管哈利的魔法远不及伏地魔高强,可才刚刚成年的哈利却胜利了,这是为什么呢?邓布利多对哈利说过:“如果你肯为世界上无辜的人民而死,你就一定能够活下来。”而伏地魔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他只知道让别人为他而死。可哈利做到了,于是他成了最后的赢家。

掩卷长思,哈利这个机智、勇敢、善良的男孩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从哈利身上,我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有人性美好的一面,就必须有爱,而真正的爱,不仅是索取,还有奉献。

哈利波特读后感36

雄雄的战火正剧烈地燃烧着,黑暗与光明的激烈交锋正进入高潮。黑暗似乎占据了上风,它咆哮着,想要肆掠整个世界,但光明挺身而出,它的力量似乎并没有黑暗那么强大,但它的身上有一个天下无敌的武器,也正是黑暗所不曾拥有的,那就是爱。战火纷飞,无数光明中正直、勇敢的英雄在战斗中倒下,为光明献出了自己的热血。黑暗在狂笑着,世界似乎将被吞没,但爱的洪流终于得到了回应,一名少年临危受命,勇敢地挺身而出,他用心中的爱和丧亲的仇恨,带领着光明一派,将那个最强大的魔鬼制服。

黑暗逐渐退出,光明笼罩了整个世界,蓦然回首,这里血流成河,成千上万的勇士为光明抛洒热血,光明伤痕累累。但这场大规模战争告诉了我们,无论黑暗有多么强大,无论与黑暗斗争要付出多少代价,要流多少鲜血,最终胜利的永远者都是光明!这也就是中国古代一个流传至今的成语:邪不胜正。

“黑暗的最大的威胁,它们并不知道,其实,那就是爱。”

黑色的迷雾正席卷着整个世界,黑魔法与善良的巫师们的斗争正进入高潮。

黑暗渐渐笼罩了大地,伏地魔的崛起已成不可挽回之势,它的实力着实十分强大。那个救世之星——哈利波特率领着凤凰社,与伏地魔殊死搏斗,然而,想要彻底地击败伏地魔,就必须先找到伏地魔保存灵魂的死亡圣器。为此,哈利波特肩负着无数人的希望,踏上了漫漫征程。在寻找和摧毁魂器的路上,无数人为了保护哈利,挥洒了自己的鲜血,无私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阿拉斯托·穆迪,莱姆斯·卢平,尼法朵拉·唐克斯……每一次,哈利都是强忍着悲痛,踏上了新的征程。

终于,魂器被全部摧毁了,哈利也站在了伏地魔面前。伏地魔使用了世界上最狠毒的,杀人于无形之中的阿瓦达索命咒。但奇迹这时发生了,哈利波特竟死而复生,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心中有看似强大的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被伏地魔所轻视的,那就是爱,爱的力量,促使伏地魔暴毙身亡,也使光明重新挥洒在人间。

残阳如血,蓦然回首,无数英灵正闪耀在空中。

我认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它告诉了世界上千千万万青少年读者,正义永远存在,有时,为了正义的存在,我们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流尽无数英雄的鲜血。要敢于与黑暗斗争。也许,黑暗有时会非常强大,遮天蔽日,看不到一丝阳光,也许,为了正义,我们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挥洒鲜血,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是,正义总会在最后赢得胜利,邪不压正的古话在最后总会被诠释。

在当今这个龙蛇混杂的社会,很多人为了追名逐利不择手段,许多人看到了这一幕,都会感叹社会很黑暗,社会不给人以公平的竞争条件,根本没有正义的黑暗。但读过《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什么黑暗是不重要的,正义的存在,并且自始至终坚定地支持正义,不能认为黑暗给我们一时的名利亦或是荣华富贵就去投奔它,我们要坚信,不论黑暗有多么庞大,多么可怕,那终归是一时的,取得胜利的永远是正义,是光明。同时,当我们周围已经被黑暗所包围时,我们应该洁身自好,勇敢地与黑暗作斗争,这是这本书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一点。

贯穿整个系列的一条重要思想也同样让我颇有感触,记得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有这样一条发人深省的话,哈利在被老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从伏地魔手中救回,并听完那个“救世之星”的预言后,曾不解地问过邓布利多“我既没有强大的魔法,也没有伏地魔所没有的武器,我怎么可能击败他?”邓布利多答道“你有,哈利,它是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他所忽视的,那就是爱啊!只有爱才能战胜灵魂破碎的他。

这里的“爱”,并不是我们青春期中男女生口中所谓情爱,而是一种人文的关怀。我们都在抱怨中国的人口素质过低,好心扶一个跌倒的老人却被素质低下的对方诬陷,以至于现在没有勇气去帮助那些不幸跌倒的老人,只好做一个路人甲,冷眼旁观,其实这素质低下,无论在两方的任何一方去看,根本在于我们的国民缺少“爱”。试想若老人心中有一种博爱的成分,别人将他扶起,他想到的只会有感谢对方,从何谈起诬陷他人的想法?再想,作为一个正当中年的人,如果心中充满无私的爱,即使在已经有好人被冤屈的背景下,心中的爱也会油然而生,会立刻冲去搀扶。再举一例,据一份调查显示,有超过85%的少年犯的家庭都并不是和睦的,如果他们的父母能少一些争吵,多关心他们的孩子,多给一些爱给他们,他们还会走上不归之路吗?所以,通过对这句话的理解,我认为在教育中家长和老师应该多培养我们善良友好关心他人的品质,而这些都是爱的集中体现,我坚信,如果人人心中都能够拥有一颗充满爱的心,《礼记》中的大道就一定会施行,大同社会就一定会被建立。

《哈利·波特》同样也告诉我们朋友的重要性,哈迷们都很熟悉罗恩和赫敏这两个在哈利的成功路上最重要的朋友,每当哈利遇到危难,他们总会第一时间拔刀相助,为哈利排忧解难,可以说,哈利最后得以击败伏地魔,离不开赫敏高超的法术以及罗恩的帮助,透过罗恩和赫敏,我真正的理解了政治课本中的'一句话“朋友带给我们温暖,给我们支持与力量,得以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虽然,《哈利·波特》中的一切都是虚构的,但J·K·罗琳透过文字所隐射出的哲理,着实是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

哈利波特读后感37

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书,在这里面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写出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之死亡神器》的主要内容:还有四天,哈利就要迎来自己十七岁的生日,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然而,他不得不提前离开女贞路4号,永远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过16年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与此同时,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染指霍格沃茨,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

哈利在罗恩、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在暗中寻机摧毁伏地魔的哈利,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徒,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死亡圣器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读后感38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大结局。它主要讲述了十七匀的只得本应在霍格沃茨学校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可为了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给的杀死伏地魔的任务,四处寻找伏地魔的魂器,并一一把它们销毁。但到最后关头,只得才知道最后一件魂器竟是他自己!也就是说,欲杀死伏地魔,要先杀死自己!在去给伏地魔送送死的路上,他用复活石为他而死去的人:“死……快吗?”

“噢,那比睡着还快。”

哈利来到伏地魔跟前。“阿瓦达索命!”一阵绿光闪烁,哈利“死”了,但死去的只是伏地魔的魂器,当海格抱着哈利来到大家面前时,纳威说出了题记中的那段极其富有哲理的话。

哈利又活了。他杀死了力量更加微弱的伏地魔。

轻轻合上书页,我在思考。

为什么哈利要选择自己去送死来削弱伏地魔的力量,而不是怎么的活着,逃亡天涯,在伏地魔的统治下与一片唾骂声中度过余生呢?为什么要选择“好死”而不选择“赖活”着呢?我认为哈利的行为与那些爱国就义者们如出一辙,而不像汪精卫或袁世凯那样做叛徒。虽然哈利的行为谈不上爱国,但也是为了那些无辜的无魔法的麻瓜们着想,爱民如子。这样大义凛然的行为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做了一个全新的改变,“赖活着不如好死。”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与死有了全新的认识,原来,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赖活着,可怕的是无耻地活着。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我认为,哈利的那“死”,重于泰山;伏地魔的死,轻于鸿毛。

哈利波特读后感39

满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不是因为学校的行政命令,而是因为自己早就想一睹为快。

令我十分兴奋的是,我的猜测是正确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果然这部哈利波特系列的结局没有让我失望,毕竟,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看来,罗琳女士还是深谙读者心理的。

那么,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如果有人试图在接受这本书前了解故事而发问。有各种各样的回答:是一个扣人心弦的魔幻故事;关于一个特别的魔法男孩的故事;一群魔法世界里的少年英雄打败大魔头的故事……我觉得,在看完完结篇后,我的回答是: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故事的第一部讲了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用生命咒语护卫儿子长达十七年;第二部讲了同学之间的爱,还有一个小姑娘对一个小男孩的朦胧的爱;第三部讲了父子之间的爱——无论是生父还是教父;第四部说的是小男孩对小女孩的爱,当然,这只是表象;第五部说的是众人之爱——一群勇敢的人为了一个勇敢的目的团结起来——赤胆忠心咒,还记得么?第六部体现的就更多了;但是远没有第七部多,第七部是前六部的总结,是真相的曝光,是悬念的掉落,也是爱的大爆发——斯内普教授因为对莉莉的爱恋担起了最危险的护卫与卧底工作,挽救了哈利,也挽救了他自己;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直以“唠叨”见长的罗恩母亲,最后大发雌威,竟把伏地魔手下第一女魔头给干掉了,其“护犊”的执着令人咂舌不已;另外还有马尔福夫人,为了探视儿子的安危,竟不惜欺骗近在咫尺的伏地魔。

但是最令我钦佩的是主人公哈利在得知自己必死时毅然选择受死的勇气以及为消灭伏地魔所作出的巨大牺牲,“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多么地令人感动。他明白,人生中有许多比死亡更糟糕的事,所以,他不怕死,他的遗憾,也许只是对真挚的感情的留恋。当然,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哈利征服了死亡命运,成为了生命的主人。

手指轻轻地翻过最后一页,带着一丝留恋和淡淡怅惘,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于到了与哈利波特说再见的时候了。也许,有人只是把哈利波特系列看成是儿童小说或魔幻小说,仅供人娱乐而已,但对我来说,哈利波特系列带给我的决不仅仅是这些,它让我领略到了爱的真谛和爱的魔力,让我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

哈利波特读后感40

今天,我把《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读完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因受追逐而逃亡在外,他的同伴赫敏与罗恩也跟随哈利·波特逃亡在外,哈利·波特与他的同伴四处逃亡并寻找如何打败伏地魔的方法,最后从灯塔上才知道只有死亡圣器才能干掉伏地魔、帮哈利·波特的父母报仇。死亡圣器只有三件:一个是老魔杖,另一个是复活石,还有一个就是哈利·波特所拥有的——隐身衣。于是他们就去他们原来的学校——霍格头茨魔法学校。但谁知伏地魔已经夺得了老魔杖与复活石,并把哈利·波特击倒获取了隐身衣。

当哈利·波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火车站里,而且看到了邓布利多校长,通过与校长的谈话,哈利·波特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圣器的主人,是第7个魂器。等他真正睁开眼睛时已经在学校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次对峙中,他最经典的语句是:“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最终伏地魔因用被自己所夺的老魔杖所施展的法术反弹回自己身上而死。

我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哈利·波特很敏感,在被食死徒追逐逃亡时,他看不到伏地魔,竟然能感知到伏地魔。他还有一件隐身衣,在逃亡过程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为这件事隐身衣帮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逃过了许多劫难与困境。他还很懂人情世故,在看到赫敏打罗恩时竟然把他们俩隔开,要不罗恩的情况可能不堪设想,他很聪明的提前把老魔杖的下一任主人给干掉了,虽然伏地魔得到了老魔杖,但是伏地魔还是死掉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因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有可能自己的生命也会赔在上面。

哈利波特读后感41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他们是水火不容的死敌,在《死亡圣器》中,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在一次次寻找魂器中,一点一点成长。

在最后,哈利与伏地魔的决斗点,哈利可以丢下其它人,独自逃走。可是他留了下来,与那个令众人闻风丧胆的魔鬼决一死战。这是一种担当,他身上有着伏地魔的灵魂,注定的使命。哈利没有如赫敏那样的聪慧头脑,其实他在这之前,也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却要拯救所有人。

那一年,哈利怀着好奇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了整个巫师界的命运,因为母亲,更因为预言,他被卷入一次次危险旅程,他畏惧过,胆怯过,却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的热切目光下,哈利终于真实意义上直面伏地魔。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一个残魂,他一直都是错的,老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邪恶终敌不过正义,那个世人中的邪恶真的死了。

可伏地魔就一定是邪恶吗?不,没有人天性如此,汤姆·里德尔是一个孤儿,他很聪明,可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三观的迫害,不才是邪恶吗?正如斯内普教授一样,对哈利母亲的爱让他成为一个食死徒,又因为爱,他一直保护着哈利,表面上却是一个恶人。

所谓邪恶与正义的观念,事实上是可以转换的,哈利·波特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不同的观念产生正负。在麻瓜的眼里,那些穿着稀奇古怪的人是恶,麻瓜本身是正;在巫师眼里,食死徒是恶;在食死徒眼中,而麻爪又是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正负之别的际线是思想。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读后感42

你是否相信,死亡与重生是相互关联的?

在读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后,我相信了。这种似乎不可能的微妙的关系,其实存在于《哈利·波特》一书里的每个角落,而且影响着书里的主人公与书外的读者。

当哈利躺在校长办公室的地板上,看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思想,哈利想要冷静地去被伏地魔杀死时,他似乎是走向了死亡。“死会疼吗?他对活的愿望总是比对死的恐惧要强烈得多。”罗琳女士把人们对死亡的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其实哈利是走向了重生。他差点就被伏地魔打死了,然而恰好是伏地魔将哈利心中的伏地魔灵魂碎片消灭了。伏地魔帮助哈利走向了重生,重生后的哈利是属于自己的,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

难道这种关系只存在于哈利身上吗?不是的,像伏地魔,他渴望得到永生,谁不渴望永生呢?但是伏地魔太敏感,太残酷了,他可以为了得到老权杖的认可,杀死他的手下。因为伏地魔的盲目,不择手段,对永生的过分追求,他才在“不死的男孩”哈利的魔杖下走向他所恐惧的死亡。

在《哈利》里,更神奇的还有希望。在伏地魔打伤了哈利使他昏迷时,人们以为哈利死了时,凤凰社的纳威·隆巴硕冲出人群攻击伏地魔。虽然他打不过伏地魔,但这表现了凤凰社对战胜黑暗的不懈努力。伏地魔以为战胜了哈利他便胜利了,打消了凤凰社的一切希望,可他恰恰错了。凤凰社的希望与热情是打不倒,哪里有黑暗,哪里就有凤凰社所发射出来的光芒。希望会死亡吗?我想大概会吧。可是希望更会重生,而且更耀眼。

读完这书,我想,罗琳女士一定相信死亡与重生的存在,不然她怎么会写出这样成功的作品。死亡与重生,本来就在一念之中。

哈利波特读后感43

我读了史诗般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受益匪浅,我感到“友谊”这个词受到了升华。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封面描述了哈利·波特在右灵阁与好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一起骑在龙上逃跑的情况。再翻列书的背面,描述的就是哈利与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的情节,这还有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是一句预言,也正是这句话,伏地魔才要和哈利·波特作对,因为只有杀死哈利·波特,伏地魔才会活下来,可是邪不胜正,伏地魔最后还是死了。

在《哈利·波特》的全书中,有个“黄金三人组”他们分别是:哈利,赫敏与罗恩。他们在一起,并肩作战了好多年,他们也有闹过不和,如在《死亡圣器》中,罗恩与赫敏也有闹过不和,但最后仍然是在一起,这就是友谊,即使有分手过,但过还能和好如初,仿佛没有过不和,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当然,有这点也不够,还需要在关键时刻,在生死关头,在千钧一发之际,也不会背叛好友,会冒着生命危险与你一起战斗,与你一起坚持到最后,还愿意与朋友一起死,小天狼星也有说过——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正是做到了这些条件,“黄金三人组”才会恒久成立,变得坚不可摧地,最终才能打败伏地魔。

友谊让一些人变得团结,变得强大,当有人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那他的团队将会无坚不摧地,永不分裂。阿不思·邓不利多说过——我们只有团结才会强大,如果分裂,更不堪一击。生活中,明明处处有友谊,但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却十分难得。

友谊珍可贵,要抓准机时,保住友谊,让友谊之花永驻人间。

哈利波特读后感44

很难想象有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有关“现代”迹象的任何东西,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波特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从未听说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

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甚至被逼得发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不过麻瓜自然也有他们自已的魔镜。比较爱钱的就喜欢玩大富翁,想要做英雄的就是神雕大侠,想要主宰宇宙就上网联机打星际争霸,有的甚至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这就是麻瓜发明的东西,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所以他们喜欢。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伏地魔的日记本在第2部中,小女孩金妮非常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神奇日记本,50年前,它曾经属于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大哥哥,他不但法力高强而且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小女生一样无比的信任他。可万万没有想到存在日记本中的汤姆里德尔原来就是伏地魔!所以金妮就成了伏地魔的俘虏,还不知不觉地为他打开了密室。

那么金妮是怎样成了伏地魔的俘虏呢?“他的日记本!我一直在上面写字,整整一年,他不断给我写回话。”天啊,听听,多么可怕的事,聊天也是能聊出祸来的呀!

一个人不断地在上面写字,另一个人不断地写回话。来想象一下这个伏地魔的日记本怎么那么眼熟呢?有许多像金妮这样善良的女生,总是很敏感喜欢倾诉给那些她们认为非常值得信任的人。她们把自己的真情,全部都奉献给她们用理想和想像建构出来的那个人,她们每一天不和那个人讲话就觉得空虚,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

我总想改造书中韦斯莱先生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任何平白无故给你好处的东西,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心藏在什么地方!”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够开启,把里面的恐怖东西放出来,让它净化学校,清除所有不配学习魔法的人——那些麻瓜生的孩子以及继承人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细想起伏地魔和希特勒的某些观点,说不定哪天下午他们两位坐在一起喝茶,一定会聊得很开心的。他们都以自己的一半血统感到自豪,而为另一半血统而羞耻。他们都认为这世界上有太多不配活着的人,尤其是那些血管里的血液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一个让这个世界变得如他们所愿的办法——“净化”。当然还有他们都同样的肮脏无耻,他们都是充满了血腥气的杀人恶魔。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血统是高贵的,也没有谁流的血是卑贱的。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佩服一下罗恩的“经典名言”:“全是疯话。现在大部分巫师都是混血。要是不和麻瓜通婚,我们早就绝种了。”“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变态的老疯子。想出了这套纯血统的鬼话。即使白给我钱,我也不进他的学院。说句实话,如果当初分院帽把我放进斯莱特林,我二话不说,直接就乘火车回家。”

然而,现在仍然有那么一些斯莱特林,紧抓着他们的疯话不放,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兴风做浪,你总会听到他们的恶心声音,总会看到们无耻的形为。

我只是想说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得到特权,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伤害其它的人。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巫师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一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卢平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方法,你会为罗琳每一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平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卢平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就为这个他几乎不能上学,成年以后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所以就不被信任甚至不被社会所接纳。

我们是不是太残酷了些?当我们用戒备的眼神及行为对待那些不幸的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感受?那些本来就已经很不幸的人,他们的不幸决不能成为受人鄙视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理由。我们首先要学习像哈利那样信任,然后像詹姆波特、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教授那样理解和帮助。

明天,我将有勇气和狼人握手。

第5部中,有一个我至今难忘的片段:“现在只有两个人还在激战,很明显,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邓布利多的到来。哈利看到小天狼星矮身闪过了贝拉特里克斯的一道红光:他正在嘲笑她。得了,你可以做得更好!他高声喊着,声音在整个巨穴般的屋子里回荡。第二道光束正好击中了他的前胸。他脸上的笑容还没有完全消失,但是他惊骇地瞪圆了双眼。”……“小天狼星似乎过了很久才倒下去:他的身体向后弯曲着,形成了优美的弓形,倒下去时穿过了悬挂在拱门上的破旧帷幔——被称为死刑刑具的死亡帷幔。”

小天狼星走了,但在我的心里,有一个永远年轻,永远充满活力的。还记得为了哈利,他靠老鼠生活;还记得为了见到哈利,他不顾一切;还记得为了保护哈利,他到了帷幔对岸。

有人说《哈利波特》会很快不再被人青睐的。但我认为,真正能够感动人、为人带来欢笑的“魔法书”,是永远不会过时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45

《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书,上小学时我读了前三部。升入初中后,很开心学校在每个班级后都配了多宝阁,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书,当然也有《哈利波特》全集,每天我利用早读前和午休等闲暇时光读完了剩余的四部书。

《哈利波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的故事。黑魔王伏地魔袭击了他的家,父母的爱让他活了下来,伏地魔重伤后逃走了。后来,哈利波特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书”,并在最后杀死了伏地魔。

看完整本书,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也是校长邓布利多校长的一句话:”不管在哪,爱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坏人是感受不到她的。”确实,在整本书中,我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爱。

小哈利为什么能在伏地魔袭击他家时活下来?为什么他能取得最后的成功?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父母对他的爱。莉莉对他那样强烈的爱,使他活下来,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一个无形的护身符,在必要时它会保护他不被伤害,这就是爱的力量。

而伏地魔的童年和哈利波特完全不同,他从小在麻爪孤儿院长大,被人当成精神病对待,因此他的童年充满了阴影,他发誓要报复那些伤害过他的人骂过他的人,他发誓他要亲手杀了他们,他用他的魔法到处到处还杀人,小汤姆就是在这样阴暗的环境中度过了童年,最终他走上了邪路。

但不同的爱也有很多种,斯内普对莉莉的爱也让我感动。他很喜欢莉莉,为了能将她揪出伏地魔的魔爪,他什么都愿意做,他成了邓布利多的间谋,背叛了他的食死徒朋友。读后感·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莉莉,知道临死前,他这四十年的记忆全部流露出来,这种爱是任何人都无法感受的。他的专一让他失去了一切,又获得了一切。他这份坚守的爱,感动了其他人,并帮他洗清了那些不属于他的罪恶。

爱是可以融化一切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46

当我读完J.K罗琳写的《哈利 波特》系列的其中一部《哈利 波特与“混血王子”》时,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邓不利多死了。”哈利的这句话,包含着悲伤,包含着忧郁,也含着对邓不利多的感激和怀念。从哈利认识邓不利多开始,邓布利多就一次次地在哈利危在旦夕的时刻拯救哈利,也经常和哈利谈心,和哈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邓不利多死去了,哈利悲痛欲绝,说明了他是个很重情义的人,不希望自己的朋友为自己死去,情愿死去的是自己。

当书中提到邓不利多被斯内普用魔咒杀害时,我的心里激动极了:“要是我在场,我想杀了斯内普!”令我敬佩的是,哈利虽然受到了沉痛的打击,但还是从痛苦中走了出来,勇敢地接受了现实。我在读《凤凰挽歌》这章时,心中在默默地祈祷,一定是个美好的结局!我深深地沉浸在故事情节中。合上书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是个虚拟的故事,这个故事的结局竟然是如此的悲惨!其实斯内普是个好人,只是对哈利学生时代的父亲有那么一点讨厌。他以前也是伏地魔的走狗,但是在邓不利多的帮助下,成为了一位好人。面对自己的恩人,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能下手如此的狠毒。

我心中对哈利的感慨很多:哈利凭什么不好好呆在安静的学校里,受到老师们的保护,却去冒险做一个“复仇王子”,为自己的父母、尊敬的人报仇雪恨!是因为他是正义的勇士,不会因为害怕自己可能会死亡而躲在安全的地方避难;相反,他去帮助了邓不利多,去帮助了善良。

邓不利多死后,魔法部向哈利盘问了一些邓不利多的秘密私事,可是哈利拒绝回答。因为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他是因为信任哈利才告诉哈利的,如果他说了,那不就是辜负了邓不利多对他的信任吗?所以,哈利没有透露邓不利多的任何信息,只是对魔法部的部长说:“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请你们别来干扰,好吗?”我认为,哈利的这种行为,就应该被叫做“忠诚”,因为哈利不会背叛邓不利多,也不会背叛任何好人,他答应忠诚的人,不会把他们的信任变成和他人交易的筹码。

哈利每次都想安安静静地过上一年,做一个平凡的学生。可是他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学生。在他的身上,有很多我认为很优良的品质,比如善良,宽容,大方,有主见,还很有个性。他不能容忍别人瞒着他做什么事,从这点,我觉得哈利很热心,因为他很迫切地想知道别人遇到了什么事情,看看自己能不能助他一臂之力。助人为乐是现在的很多人缺少的,我也应该向他学习这点。除此之外,这个故事里的很多人物我都很喜欢。喜欢罗恩傻乎乎的样子,却和朋友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喜欢赫敏专心学习的样子,但更喜欢她和罗恩吵架的样子;喜欢卢娜活力四射的样子,可更喜欢她疯颠颠的样子……

虽说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悲伤的,但我相信:哈利以后一定会明白,哪怕是最伟大的人,也会被自己相信的人所伤害,哪怕是被逼的,要学会谅解别人,因为在一张邪恶的脸下面,常常包含的,是一张微笑着的脸庞……

哈利波特读后感47

是他,骑着扫帚,飞入了我的眼帘,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以后的生活,从此不再灰暗。

是他,以勇敢,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让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不要轻易流下眼泪。

是他,以坚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吸引了我。让我不懂得放弃,知道努力过就不会有遗憾。

他——哈利波特。

哈利是一个失亲的孩子,所以被寄养在德斯里一家。同时,他也过着非常不愉快的生活。因为在那里,他遭受了不平的对待。不过,这却没有令他丧志,自暴自弃,反而他更加努力向上,奋勇向前。

无可否认,额头上有道闪电伤疤的哈利是一位天生的英雄。他的才气,他的天赋,他的性格还有他的知名度,都让大家羡慕他,但与此同时,更多的是对他的喜欢。

在《哈利波特》系列作品中,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要是需要送信,就找猫头鹰吧;要是需要到另一个地方,就用呼噜粉吧;要是需要存钱,古灵阁是最安全不过的;要是需要洗碗,打扫,织毛衣等等就用魔杖挥一挥吧......那是多么的奇妙啊!

这些新奇的事物,通过荧幕和具有穿透力的声响,让我从电影里看到了生动,看到了喜悦也看到了神秘和紧张。

赫敏:一位漂亮的女孩。喜欢看书,多愁善感,冰雪聪明,忠诚善良。从她的身上,让我看到了勤奋用功是怎样的一回事。在很多地方,知识是少不了的。这也是她的发光点。

罗恩:虽然在电影里,他一直给观众们傻傻的感觉。不过,在紧急关头,他还是会勇敢地挺身而出。还记得那场精彩的巨型棋吗?罗恩他为了让哈利能够顺利地阻止魔法石的被盗,选择了牺牲自己。

还有我最敬佩的邓不利多校长:他慈祥,和蔼,懂得理解别人和尊重别人,是一位最值得别人景仰的人。他的好,足以让他成为孩子们心中最可爱的爷爷。

《哈利波特》拥有我们大家的梦,在他们的世界里,有精灵的世界,有矮人族的世界,有灵魔的世界......他们在我们的脑海中交织成一片美妙的音符,同时也谱出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让我们感动得落泪;让我们开心地大笑;也让我们紧张地揉皱了心。

我感叹:是《哈利波特》骑着扫帚,飞入了我的眼帘,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以后的生活,从此不再灰暗。是《哈利波特》以勇敢,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让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不要轻易流下眼泪。是《哈利波特》,以坚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吸引了我。让我不懂得放弃,知道努力过就不会有遗憾。

哈利波特读后感48

故事的本身很像个童话,给大人看的童话。童话里充满了对现实的批判,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一股脑儿全都写进书里,这种情形虽然在她之后成为大作家有改善许多,但仍能清楚的看到,她其实是很愤世嫉俗的。

她不满这世界的不公平,所以哈利并不像灰姑娘一样,被欺负了还乖乖受气并且天真以为会有英雄来解救他,在他成了巫师有能力复仇时他尽其所能的恶整那些欺负他的人。同时她也不满现实人们的歧视弱者行为,所以哈利身边的朋友都是些少数者,例如荣恩、海格、妙丽,这些在巫师世界总是被欺凌的少数者。哈利并不歧视他们,他乐於和他们交往甚於那些自认是纯正巫师的人们。

但,也许因为哈利长年受到阿姨一家的欺负,所以当他成为话题人物时,他开始骄傲,并且难免的,总是认为自己有特权。虽然校长的确让他有特殊待遇,而巫师世界的人们也常常谈论到他,但那并不代表他能因此骄傲自大。

我想也许这就是作者让荣恩当级长而不是哈利波特的原因,因为他太光芒毕露、太不知收敛,如果让他当级长后果可能是他只知道对付那些他讨厌很久的人,并且以为自己真的非常厉害。然而荣恩并没因此高兴,他以为这是校长的施舍或哪里出错,他总是不相信自己的实力,这点在他和妙丽的关系上也看的出来,虽然他们两个互相喜欢,但荣恩也不相信自己能赢得妙丽的芳心,因为他认为自己比不上那个外校的优等生。最终一切结局明朗,荣恩终於学习到成长,并且越来越能独当一面,而妙丽也渐渐表露对荣恩的欣赏。

天狼星的死对哈利的打击很大,他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地位同等於父亲的长辈,疼他关照他,然而他却死了,在他开心兴奋的时候。他的打击相当大,大到他根本不愿意相信天狼星已经死了,然而这一连串的打击却也让他同时成长,虽然这成长来的有点慢,他开始改变自己骄傲的性格,并且慢慢的,他发现身边周遭人的优点与缺点,他不再因为是自己喜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的人就那些人什麼都好,也不再因为那个人是他讨厌的就什麼都不好什麼都跟他做对,他的成长来自於天狼星的死。

结局仍然是好的,天狼星对哈利的意义不会因为他死亡而改变,而哈利周遭的朋友也仍然在他身边支持他。

作者从写这部书一开始的偏激到这第五本也渐渐的转为相信这世界仍然有好人。

而之后的后续我仍期待著,我想知道最后故事里的主角们会发展成怎样的性格与故事。

哈利波特读后感49

他,乌黑的头发,翠绿的眼睛,带着破旧的眼镜,穿着表哥的旧衣服而用作者JK罗琳的话就是披着大象皮。他就是我们的主人翁——哈利·波特。

作为一个不论在书中还是在现实中都大名鼎鼎的人物,他却一无所知,直到11岁生日,才知道自己的生事、父母也才知道了自己居然是个有名的巫师。也许是因为在我11岁生日时错过了那属于我的猫头鹰,因此我只能是个麻瓜,不能去接触到那个神奇的世界。但是这7本《哈利·波特》却使我有了机会去跟我们的主人翁踏进那个梦幻般的世界。

巫师、鬼魂、妖精、凤凰、独角兽……不得不说,罗琳真的令我大开眼界!照片不再是固定不动的,帽子能开口讲话唱歌,信居然也能大吼大叫,还可以在炉火上旅行,而骑扫帚飞天更是不在话下……罗琳写得真巧!曾看过书到一些奇妙之出,比如阿瓦达索命咒(Avada Kedavra),它是从名为阿拉姆语的中东古语abhadda kedhabhra所演变的,意思是“像这个词一样消失”。还有伏地魔在自己的食死徒膀子上打下黑魔标记,不觉得像是魔鬼撒旦在自己的追随者身上打下的烙印吗?接着,书中说占卜课老师西比尔·特里劳妮是卡珊德拉的玄孙女,而只要是熟悉希腊神话的人都知道卡珊德拉是个寓言家。还有就是,她创造的人物可谓栩栩如生,就说全书最为崇高的邓布利多,曾经竟也拥有那不为人知的私心,不过也恰恰是这点让我们更觉得他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也因他不断挽救自己的过错而使我们更加喜爱他。

等到我把7本书全部看完,总算知道了大反派伏地魔不能伤害哈利的最大原因是在于爱。是的,正如邓布利多所说,他,伏地魔早已没有了人性,他又能如何认识爱,知道这股力量的强大,他又怎能料到这会是他最大的弱点!哈利的妈妈为了他而付出了生命,但她对他的爱会永远守护着他。母爱是贯穿全书的!冰心写过:“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我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躲在母亲的怀里。”想想,自己对父母那么任性,多惭愧啊!我想罗琳也一定是想让我们知道爱并希望它撒满世界。

然后是哈利与罗恩和赫敏的那真挚的友情。对,他们也会意见不统一,也会吵架斗嘴,但是在最后关头他们却能生死与共。鲁迅先生说过:“人生得一知已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接着便是正义。《荀子》中说:“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基督教伦理学家认为,肉体应当归顺于灵魂就是正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主要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他们所说是深奥的,我并不能准确的明白其中的真谛。罗琳的书却“简单”的告诉我,邪恶永远都战胜不了正义!而我则坚信这点。

总之,我很喜欢这部书。它让我在沉浸于那样的一个世界中时又知道了很多。不,用深深的体会到很多更为准确。罗琳用她的书告诉我们真谛,教化我们,拓展我们的视野……可以说她尽力为人类的历史画卷抹上了一道亮彩,而我们当然也应该延续她的辉煌,去让那画卷更加璀璨!

哈利波特读后感5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哈利·波特》。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我喜欢魔法,而且这部书非常精彩:这套书讲得是一个父母双亡的普通男孩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和他的朋友一起刻苦学习魔法,最终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的故事。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三个小青年哈利波特、罗恩和赫敏一起冒险的故事。

哈利波特小的时候父母就被伏地魔给封印起来了,他的姨妈和姨夫把他给收养了下来。在他们家里,哈利波特遭到了虐待,姨夫把他关在阁楼里,给他剩菜剩饭吃,就连他的表哥达力也整天捉弄他,把他当玩具打,当橡皮泥一样捏。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叫海格的大巨人来到了这里,他把哈利波特带到了魔法学校教他魔法和巫术。从此,哈利波特就在魔法学校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虽然在魔法学校里,但是他仍然受到别人的欺负。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讲得是哈利从教室储藏柜里翻到一本魔药课本,它的前任主人是“混血王子”,从此哈利在神秘王子的帮助下成为魔药奇才。校长邓不利多开始了给哈利的单独授课,但奇怪的是,邓不利多却经常离开学校外出。在邓不利多的课上,哈利经历了几段关于少年伏地魔的惊心动魄的回忆,揭开了伏地魔不同寻常的身世之谜。

后来哈利波特凭着自己的魔法、勇敢和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打倒了伏地魔,救出了被封印数百年的父母。这本书终于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坚强;什么叫正义,什么叫邪恶;什么叫光明,什么叫黑暗。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要想打败邪恶,并不需要蛮干,而是需要勇敢和智慧。看了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不怕吃苦,面对困难时,不能向困难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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