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描写人物的
“感恩的心,感谢的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三尺讲台上,是伟大的你,灯光照射下是默默的你,学生成功时默默流泪的是自豪的你……你是谁?你就是我的恩师……
可否记得——
那日演讲时,我十分害怕,有那么多老师,有那么多同学在下面看着我,如果说错怎么办?如果没说好怎么办?我的心就像一团乱麻。这时您看着我,眼中充满着肯定与鼓励。这时我似乎听到您在为我喊“加油”!那眼神犹如一把快刀,斩断了我心中的那团乱麻,我又重新拾回了信心。比赛终于结束了,我得了第四名,是二等奖,心中那颗巨石总算落地了。这时您的眼中是多大的欣慰啊!老师谢谢您的目光。
我要飞翔,是您给我插上了翅膀;我要奋斗,是您为我刷新起跑线;我们要超越,是您为我们点燃斗志,您为我们传道、授业,却不求多大的回报。在昏暗的灯光下操劳的人是您;在无尽的黑暗中引我们走向黎明的人是您;在成功背后默默付出的是您;您就是我们的另一位母亲。没有哪一位母亲不是真心爱着自己的'孩子,您也一样,为了我们宁愿付出自己的青春,您把我们视为宝石,我们把您视为母亲。一句话语,一份答卷……无不体现着我们对母亲的回报。古人不忘感恩,我们又怎能忘记感恩?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授业”之恩,终身难忘!
评语:这是一篇描写老师,赞美老师的佳作。文章从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曲写起,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入题自然。第二段对“我”演讲前紧张的心理的刻画十分细腻、精彩。文章语言富有文采,值得推荐。
描写人物的作文带评语2
有人说,老师是天上最亮的北斗星,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有人说,老师是山间最清凉的山泉,用清香的甘露汁浇灌着我们这些小树苗;有人说,老师是茂盛的叶子,用他那强有力的身躯和护着我们这些未来的花骨朵儿。
老师,我崇拜您,我也说不自己为何有这种崇拜之情,看着您在黑板上留下的一行行整齐而漂亮的字迹,我却不能掂量出这中间蕴藏着多少的奥妙和辛勤的汗水,只知道这是您对社会教育事业的无私的奉献。听着您在讲台上所讲的每一个字,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声音?是大自然清翠的鸟叫声?是古典乐器发出来的和谐的旋律声?不,都不是,那是一种天外之音,蕴含着世间动听的音调,听起来让我们感触深刻,因为那种声音不是普通的声音,而是一种知识的信号声,一听到这种声音,就知道有许多的知识要从远方飞驰而来,走进你智慧大脑的驿站。
老师,您是天上最亮的北斗星,而我却是红尘中迷失方向的黑鸭子,每当我迷失方向时,只要一看见你耀眼的光芒,就能让我找回回家的路途。还记得在您刚接我的时候,把我从一个充满着天真的孩子变成一个有理想,有作为的小学生时,您为我们付出了多少,我们在享受着自己的成功,享受自己的快乐时,却不能忘掉老师,您是山间最清凉的山泉,您用您的博学多才让我们了解这个广阔无垠的世界,让我们看到这个世界的大,您就像是我们的望远镜,让我们看得更远,看得更清,就像山泉水一样,清晰得能让你看到底层。老师,你教我们要勇于与困难做斗争,不要被困难压倒,我还记得你常说的那句话,“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没有人随随便便成功。”是啊,成功与困难是相对存在的,如果没有了困难,成功又何从谈起呢。
老师,您是茂盛的叶子,您用您强有力的身躯和护着我们这些未来的花骨朵儿。您从不为你很委倔,你总是默默的奉献你的一身,为了你的学生,为了你的使命,您甘愿做绿叶也不愿做红花,您想用自己的能力擦亮这世间的曙光,让生生学子们的梦飞得更高,飞得更远。
老师,您用您的一生教我们懂得为何要有追求,为何要有理想,为何要超越自己。老师,您把最美的笑容留给这精彩的世界,您是我们心中最美的神话——肖老师。
评语:这是一篇描写老师的佳作。文章多处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将老师分别比作“北斗星”“山泉”“叶子”等,形象生动,突出表现了老师对我们无微不至的关爱,语言唯美,感情真挚。文章结尾表达了对老师的赞美之情。
描写人物的作文带评语3
她,是个很不起眼的小女生。优秀的名单里找不到她,文艺骨干的队伍里找不到她,运动会的操场上找不到她,只有在点名时,你才会想起:5班里有这么一个人。因此,她没有朋友,我爱叫她“独行客”。
新年到了,我这个班长为了搞好群众关系,当然要送贺卡,全班同学一个都不能少。有一张最普通,最便宜的,我给了她。出人意料,第二天收到了她送的音乐卡,那么精美,那么引人注目。我好奇的打开一看,里面工工整整地写着:“ 友谊,世间最纯真的礼物!班长,谢谢你。”
我淡淡一笑,若无其事办顺手将它扔进了桌子里。一抬头,我看见她站在角落里看着我,那眼神里,除了感动和愉悦,似乎还有一丝失落。我被她搞糊涂了。
从那以后,每天放学她都磨磨蹭蹭,直到我走出教室,她才默默地跟出来。我回头看她,依然是那种眼神,只是每次她都动动嘴,又欲说还休。我更迷惑了,她葫芦里到底卖什么药?更令人费解的是,如果我忘了带哪本书,不用借,就会从书桌里找到一本;如果下雨了,只要我眉头一皱,就会从书包里翻出雨伞。天哪!我简直怀疑,自己拥有了超常能力。后来我发现,这一切都是她做的。她究竟为什么这么帮我?难道她有什么阴谋?我想不是。终于,我找她问个明白。她听到我的问题,惊讶地呆望了我半天,,最后才失望地说:“班长,你送我的贺卡里不是明明说,希望我们能做知心朋友吗?不是清清楚楚地写着,愿友谊长存吗?那是我六年来收到的唯一一张新年贺卡!我还以为……。”
原来如此,我辜负了怎样的一份情谊呀!
我抓起她的手,口中念着:“没错,友谊是世间最纯真的礼物。谢谢你的礼物,朋友。”她抬起头,迎着我真挚的目光,绽放了一个最甜美的微笑:“朋友!”
我们两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评语:这篇文章作者向我们介绍了班级里一位很不起眼的女生。文中作者通过写在新年的时候,自己随便的一张贺卡却激起了那位女孩对“友谊”的深信不疑的事,表现了“友谊,是世间最纯真的礼物”的主题,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友谊的赞美之情。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
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知道:人类如果没了书就不能进步,不能进步就不能成长。由此证明人类是离不开书的,书的价值也是很高的哟。
在我看过的书中有让我欢乐的故事,也有让我愤怒的故事,今天我就给你们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为什么会突然想起给你们推荐这本书呢,这还要从一个故事说起。
有一次,我在书架上看到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叫:《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妈妈,生了一个得了自闭症的孩子。然后,她不辞辛苦的照顾孩子。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是:最后那个孩子有没有给他妈妈一个拥抱。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只要一直坚持着做一件事,就一定会成功。然后,我就拿起那本书开始看了起来,看着看着,妹妹突然进来了,可我还浑然不觉。妹妹问我:“姐姐你在看什么书呀?”我回答说:“《我可以抱你吗,宝贝》”可是,她却说:“当然可以啦!”听完她说的话之后,我大笑不止。原来她把《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误以为是我在问:我可不可以抱她。后来,我告诉她:“《我可以抱你吗,宝贝》是一本书的书名,这本书是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一本书。
著名的大学者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个人的成长需要营养,没了营养就长不高。同时,书也一样,人也要读书才能获取知识,有了知识,心灵才能成长。可是如果你不读书的话,你的心灵就获取不到营养,你就不能健康的成长。所以,书和营养都是人类不可缺少的。我体会到的写作方法是: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是真正打动人心的东西,应该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有一句话叫:”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是,在我看来,书中的知识的价值可比黄金屋、颜如玉的价值还要高一万、一亿倍。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主要说的就是多读书,言外之意也有”读书就像爬楼梯一般,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的意思。老师也说过,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
可想而知,书对我们的生活来说,就犹如草离不开土壤,蝴蝶离不开花朵,知了离不开大树一般重要。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则是人人都看过、读过的《伊索寓言》了。
小学时,总把”寓言“与”童话“分为一类,想道:这不就跟名字一样,你有你的名字,我也有我的名字,但去掉名字后,大家不都是人嘛,有什么不同?现在才明白:虽都是人,但都有善、恶、美、丑之分,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呵,这肯定不是自己凭空想出来的,而是看《伊索寓言》之后感悟到的。《伊索寓言》虽说故事短,却又多又静,每个故事中都有一个小道理。此时,不禁佩服起作者的智慧来,用古人的话说,就是:”能写出如此精,如此明确地推测出人心的书的人,绝非等闲之辈。“
想到这,不禁开始羡慕起作者的智慧。
《伊索寓言》,原书名为《埃索波斯故事集成》,是世界上最早的寓言童话集之一,通过简短而精练的语言来体现日常生活中不为人觉察的道理。如《农夫与蛇》的故事:一个善良的农夫发现一条冻僵的蛇,他便好心将蛇放入自己的怀里。蛇在温暖中苏醒了过来,但苏醒的刹那立刻恢复了它的本性,咬了农夫一口。农夫遭受了致命的伤害,临死前,他说:”我活该!我无原则的怜悯恶人,就应该遭受这样的报应。“
书中向我们解释了寓意:即使对恶人仁至义尽,他们的邪恶本性也是不会改变的。一般人们都会认为:蛇太恶毒了,农夫救了他,它却不会知恩图报,倒反咬农夫一口,真是太可恶了!
我却认为,是农夫太愚蠢了。既然他是农夫,就应该知道,蛇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却用自己的身体温暖冻僵的蛇。他以为是”卧冰求鲤“吗?人家得到了鲤鱼,救了后母。农夫呢?没有。他没救人不说,反倒救了一条蛇,到了最后什么好处也没捞到,反倒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值吗?真不知道该说他傻还是天真。
就是这么一本书,就是这么一本《伊索寓言》,就是这么一则小故事,小寓言,锻炼了我的思维,也告诉了我启示。就是这么一本书,教会了我人生的哲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4
为什么同在一个课堂上听课,做同样的习题,有的同学总能考100分,而你的成绩却老是起伏不定?为什么同样是在学习,有的同学那样得快乐,而你总是不开心?其实那是因为你对学习方法知道得太少,对学习的乐趣了解得太少。而在我最喜欢的《我能考第一》这本书里,它会教会你很多很多。
《我能考第一》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有许多漫画故事,伴随着这些小故事,告诉我们小学生必须掌握的学习方法。教会我们如何不再为学习烦恼;教会我们许多快乐的学习方法;教会我们怎样快乐地考试。这本书里不爱学习、贪玩、调皮的“毛头”学习聪明的同学“小妮”,上课认真听讲、课后复习、课前预习,还运用书中介绍的许多快乐的学习方法,“毛头”最终在期末考试的时候考取了100分的好成绩。像“毛头”这样的同学还有很多,相信你们在读了这本书后,一定会信心大增的。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学习。有的同学会说“学习太苦了”。但你不是通过学习,学会了说话、吃饭,学会了游戏、写字……这些不都是你通过学习掌握的吗?如何让学习轻松快乐又充满挑战?打开《我能考第一》这本书,秘诀全在里面。它告诉我们,学习的过程就像啃苹果一样,不张大嘴巴把它一口一口咬下来,你怎么知道它香甜的滋味呢?
还犹豫什么?快快读读这本神奇的书吧,只要努力,相信自己,你将会成为一个学习高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5
一本本书,古今中外,源远流长。文学类书籍优美流畅,理科类书籍严谨准确,工具类书籍方便快捷……其中,如果我是读者,我肯定会选文学类书籍的《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现代女作家萧红的作品,茅盾对它评价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的确,它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一个故事,以当时的社会为背景,以萧红的童年记忆为主线展开的。
我最喜欢的第三章写的是祖父和园子,还有一些亲人,书中的把狗尾草当成骨髓、把花带到祖父帽上、和祖父学诗、同祖父烧鸭子吃等。
一想起这些事儿,我也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些傻事儿了:
一次,我把鞋子放在水里,竟然沉到水底去了,幸好水不太深,爷爷用手捞了好一阵子才捞到……
帮爷爷拔草,把杂草全留下,刚长出来小菜苗反倒被我拔个精光……
种菜时把一手菜籽全种到一个坑里,以为可以长出一棵参天大树来呢……
还喜欢结尾的第七章,在一个承受着苦难命运、无声的抵抗着恶俗世风,同时又满怀希望地生活着的穷苦人民——冯歪嘴子的身上,能够体会到他对当时迷信说法了不服和厌恶之情,一个着实平生为了好日子的男子汉,只成全了两个孩子,而乐观地生活着的人。
想来,爱因斯坦的童年很平庸,甚至于很落后,中学亦是如此,可他后来成了大科学家之时,正像与冯歪嘴子一样,有着着实的毅力去改变人生的智者。
《呼兰河传》,用诗一般的意境,含泪的微笑,守护着心灵的家园。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6
《昆虫记》,它是我最喜爱的书,每次看起这本书,我都十分认真,开心。它,就是我的朋友。今天,我把它看完了,我有许多感触。
昆虫记属于科普类的书,他是由法国作家法布尔用尽一生观察写下的作品,它是一部永远解读不完的书籍。每一章节都有许多特别的知识和道理,书中细细地描绘了每一种昆虫的样子和生活习性,为我们创造了一个美丽的昆虫世界。
以前,我十分讨厌蚂蚁这种昆虫,因为我觉得他们有六只脚,我觉得十分可怕,可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第十章《红蚂蚁》后,让我不再害怕蚂蚁了,我也试着开始观察这种昆虫,发现了许多有趣的地方,比如蚂蚁用触角交流,还有在蚂蚁搬家时在蚂蚁群体的前面用手在地上蹭一下,他们就会不知道往哪走,急的团团转。
当我念起昆虫记时,我都会想起法布尔说的一句话“在对某个事物说“是”以前,我要观察、触摸,而且不是一次,是两三次,甚至没完没了,直到没有任何怀疑为止”没错,就像法布尔说的一样,观察一件事物,要重复去观察,直到没有怀疑为止,对一件事物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追究,这样才能把一件事做好。昆虫记中我最喜欢的章节就是第六章节《唱歌的蝉》,这里说了蝉幸幸苦苦工作四年,就是为了在阳光下唱一个月的歌,我们都应该向蝉学习,学习它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昆虫记教会了我许多事,让我有许多感触,这是一本值得看的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7
科洛廖夫说:“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
而我则是一个有着黑洞般胃口的小书虫,不仅爱看书,还爱读好书。倘若你要找我,可一定要避开我的看书时间,因为那时,我正处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课外书”的状态呢!
就是这样的一个我,如果要让我评世界上哪本书最好看?在我心中,《调皮的日子》可是遥遥领先的。究竟是为什么呢?请听下文分解——当我翻开这本书时,眼睛就深深陷入了一个个小情节中:《调皮的日子》一书内容紧紧扣住“幽默”两字,讲述了一位整天调皮捣蛋的“智多星”给小沙剃头,和林第一去沙坑当一回淘金者的故事……
看这本书时,我的嘴巴却闲不住,时而哈哈大笑,时而咯咯傻笑。读完书时,我的肚子已经蜷成一团,浑身上下抖个不停,眼角都是笑出的泪水。《调皮的日子》充满诙趣,看完后,小沙和“智多星”的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他们都是爱调皮捣蛋的惹事包,但却又纯真善良,有趣极了。姑妈则希望小沙和“我”长得像一头牛,姑父心地也不坏,唯一的缺点就是不懂小孩的心思。另外,“智多星”还有一个总考倒数第一、电视方面的权威的同学,他叫林第一,倒是与“总靠倒数第一”不谋而合。
总而言之,这是一段著名的“调皮的日子”,若你能拿起这本书,我相信你也会和我一样爱上这《调皮的日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8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9
平时一有空,我就往充满墨香的书房里钻。若要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不用想,当然是《夏洛的网》。
这本书的主角是小猪威尔伯。书中讲的主要内容是:一天,一个女孩起床吃早饭时,看见她的爸爸回屋拿了一把斧子,她觉得很奇怪,就问她的妈妈:“爸爸拿斧子干什么去啊?”她的妈妈回答说:“一头母猪生了一只落脚猪,爸爸正要杀呢!”小女孩急忙跑过去阻止了她爸爸,打消了他杀小猪的念头,她央求爸爸说:“我想养它,行吗?”爸爸心软了,便同意了,他把小猪装进了一个箱子里,递给了女儿。小女孩喜不自胜,又给小猪起了一个名字——威尔伯,还每天给它一些美味的食物……
直到有一天,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她的叔叔那儿,威尔伯很不情愿。不过令它开心的是,它在那儿交到了一个好朋友——一只名叫夏洛的蜘蛛。后来,威尔伯长大了,她的叔叔就想把它杀了吃掉。“我觉得它的命可真苦!”夏洛听说了,很伤心,就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办法——在网上织“王牌猪”和“了不起”几个大字。说干就干,夏洛很快就行动起来了。它连夜赶着织字,不怕苦也不喊累,直到把“王牌猪”和“了不起”织完了才休息。后来,人们看到了这几个字,都大吃一惊。他们觉得威尔伯就是王牌猪,非常了不起,所以,威尔伯最终幸免于难。夏洛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精神真令人敬佩啊!
这本书不仅趣味横生,还温暖动人,希望大家有空都去看一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0
培根曾经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我最爱看的《水浒传》就是一本这样的书。这本书讲的是在一个混乱的时代,108位英雄豪杰齐聚梁山泊,高举义旗,一起反抗北宋朝廷的故事。
书中的人物各具特色,鲁智深好打抱不平,宋江为人仗义,林冲敢爱敢恨。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宋江,他很讲义气,从不言而无信,而且他为人宽宏大量,从不斤斤计较。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晁盖等人智取生辰纲后,蔡京一怒之下,下令追捕他们。何涛在郓城县恰好遇到了宋江,向他泄露了抓捕晁盖的计划。宋江毫不犹豫地飞马赶到石碣村,将消息告诉了晁盖。就这样,晁盖等人安全地撤退到了石碣村阮家。我想,如果宋江不讲义气的话,晁盖等人早就被一网打尽了。
书里的内容也十分精彩,叫人百看不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鲁智深大闹野猪林。鲁智深和禁军教头林冲是生死之交,可林冲却被高衙内陷害,被发配到沧州。鲁智深担心林冲遇害,便悄悄地一路跟随。果然,狠毒的高衙内指使随行的两个差役在野猪林杀死林冲。幸亏鲁智深及时出手相救,林冲这才死里逃生。
这本古典名著里还有许许多多家喻户晓的故事,如景阳冈武松打虎,宋江三打祝家庄,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等,作者用浅显生动的语言,将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将故事写得扣人心弦,还让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试问谁不爱这本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不一样的卡梅拉》,它让我受益匪浅。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只讨厌下蛋的小鸡卡梅拉,它的经历让它变得勇敢,聪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能打败怪兽”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在饥荒的时候,大家都饿肚子,纷纷外出寻找食物,可是一头鸡头蛇怪不仅抢走了鸡舍、田地和谷仓,还将卡梅拉的朋友变成了水晶。卡梅拉急中生智,利用外星人小绿鸡送给它的墨镜打败了蛇怪,换回了大家的生命与各鸡舍的安宁。
读完这个章节时,我好佩服小鸡卡梅拉,它这么小,却打败了这么强大的蛇怪,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可到底是什么让它成功的呢?我想,智慧是必不可少的。在听完兰斯洛特骑士对蛇怪的介绍后,它知道了,只要不看到蛇怪的眼睛,蛇怪就无法将自己变为水晶,所以它找来了之前的墨镜。可仅仅拥有智慧就足够了吗?不,还需要勇气。若没有勇气,它一只小鸡怎么敢与庞然大物般的蛇怪战斗呢?我想,若是我,应该早就逃走了吧。
我要学会勇敢,和卡梅拉一样。但有这两样还远远不够,还需有信念,拯救亲人与朋友的信念才驱动它去战斗。这信念又从何而来?是源自于它对亲人与朋友的爱。
卡梅拉将智慧、勇气和信念集于一身,在面对鸡头怪时,用喔喔喔喔的啼鸣打败了怪物。它值得我去学习。
《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是多么的精彩动人,它值得大家去阅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2
陆游说:“人能不食十二日,惟书安可一日无。”平时,我一有空便拿起书赖看。在看过的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病毒世界历险记》。
这本书里的主角有好动的智伍,活泼的皮皮,还有爱干净的凯恩哥。令人印象深刻的配角有会诅咒的巫师爷爷,罗伯特摄影师,还有可怕的狼狗。
最开始,智伍前往原始部落历险,在机场遇见了准备回国的罗伯特先生。到了原始部落,他又遇见了好动的皮皮,结果导游看见了,就惩罚皮皮和智伍生火做饭。
第二天就要去历险了,可是凯恩却生病了,而且还得了一种怪病。凯恩告诉皮皮和智伍,他是被一种叫狼狗的动物染上的疾病。只要找到它,就可以找到解决这种怪病的方法。听到了这个消息后,皮皮和智伍马上搭乘直升机前往森林深处。幸运的是,智伍和皮皮很快就在森林的一处找到了狼狗,并且在一个瀑布下捉到了它。
于是,他们就使用了卫星电话,叫来直升机,把他们和狼狗一起运出了森林,运到了医院。到了医院,一些世界上顶级的医疗小组都来了,他们都是应约来给凯恩看病的。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他们绞尽脑汁都没办法解决问题,没能把凯恩看好。直到智伍和皮皮把捉到的狼狗交给他们,他们才研究出了解药,把凯恩给医好了。
这本书的情节真是太精彩了!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的作者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
书里讲述了主人公小豆豆,因为上课时经常打扰别人,所以被勒令退学了。她只好转到了另一所学校——巴学园。一到学校,校长先生就让小豆豆把有趣的事情说给他听。这下小豆豆可开心了,从来没有人愿意听她说话。于是,她说了整整四个小时才闭上嘴,更意外的是,校长先生在四个小时里没有做出任何不耐烦的举动,反而一直笑眯眯地听小豆豆讲话。
巴学园的教室与众不同,教室的外形像电车,每天想跟谁坐就跟谁坐,坐哪一排都可以。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个子高的坐前排不是会挡住个子矮的同学吗?没错,确实会挡住,但是巴学园根本不用上课,只要按时把每节课要完成的作业做完就可以了。
巴学园的午餐分为“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如果忘记带某种味道,校长先生背后跟着的阿姨就会把食物装到你的碗里。
音乐课是由校长先生带大家上的,大家可以把自己喜欢的音符用粉笔写在地板上,做成一首欢快的乐曲,校长先生会把大家创作的乐曲用钢琴弹出来。
校长小林宗作先生用心地呵护着每一个孩子,给孩子们带来了无尽的快乐。真希望我也能遇到像小林宗作先生一样的老师,有他这样的老师在,谁还会不喜欢上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4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第一百号海龟》,这本书获得了西班牙文学奖,当我第一次从老师那里听到这本书的书名,就被它有趣的名字深深吸引了,于是迫不及待地让妈妈买来,想一口气看完这本有趣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片金色的海滩上,第一百号海龟是最后破壳而出的海龟,她的九十九个哥哥姐姐都在奔向大海的途中,成为了大自然猎食者的美餐,只剩下她一个人高喊着口号,孤独而勇敢地奔向海洋,幸运的是有一个小男孩救了她,把她放进大海里。于是她充满着冒险的人生就开始了,她在大海里遇到了很多惊险,也遇到很多朋友,其中有“章鱼诗人”,她用诗歌般的语言告诉小海龟该吃什么,当章鱼做不出诗的时候,小海龟总能想出绝顶好词。可是每当满月的时候,章鱼都很忧伤,小海龟也很担心她,最后章鱼诗人为了生宝宝牺牲了自己,小海龟最不想发生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小海龟慢慢地长大了,她在美丽而又凶险的大海里了解到了危险、结识了友情、也思考着生命……最后她去海滩上使尽全力产下了一百零一个蛋,然后满意地游回了海洋,消失在了大海中。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童话的神奇魅力,让我学习到了每个人都要慢慢地学着去独立,去成长。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正自己,努力地变成更好的自己,绽放出自己独一无二的光芒。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在六年级看的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亲情。
这个故事发生在辽阔的草原上,它讲述了母狼紫岚把后代培养成未来狼王的故事。母狼紫岚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冒险去抓鹿,并在与大白狗搏斗时生下了五只狼崽,但随后山洪夺走了一只狼崽的生命。在培养狼王的过程中,黑仔因过早出外玩耍而成了金雕的食物,蓝魂儿因勇敢地冲在队伍前抢夺山羊而中了猎人的弹簧夹,双毛在即将登上狼王宝座时因自卑导致失败并被饥饿的狼群吃掉。唯一的母狼媚媚再被公狼吊吊诱骗后,步上了正轨并找到伴侣。最后关头,紫岚为了狼孙们不再像黑仔一样被金雕残害,咬紧牙关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以狼的视角,真实、形象地写出了狼群的生活与特征。同时,作者把狼群生活的细节刻画得十分生动,是人身临其境之感。让人感到真实的另一个原因是作者在对狼的描写中没有混入人类生活中的道德原则,更加突出了狼凶猛、残暴的形象这些写作手法,都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母狼紫岚。也许在大家眼中,这只母狼也像其他狼一样凶残,但在我眼中他是个伟大的母亲!它用自己的爱哺育着子女。我们的父母有何尝不是这样?平时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紫岚爱子的精神是一样的吗?这种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与感动。
让我们好好地对我们的父母说声“谢谢”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6
说起我最喜欢的书真是不胜枚举,但我最欢喜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硬纸板精装而成。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的熊猫怀抱着鲜嫩的竹笋,低头津津有味地嚼着,耳朵竖得直直的,好像害怕其他同伴分享它的美味佳肴似的,那憨态可掬的样子真惹人喜爱。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的封面精美,更重要的是书中的内容丰富多彩,它由天文到地理,由动物到植物,由人类到微生物,真可谓“大千世界的缩影”、“当代知识的集锦”。
看着书中介绍的那些珍贵稀有的野生动物:可爱的大熊猫、“长寿之神”丹顶鹤。它们好像在说:“快来保护我们吧!地球上适合我们生活的环境越来越少了,我们的美丽的家园快要被人类毁灭了”。
这本书引起了我一个又一个的思考,我想起了新闻报道中曾讲过的一个又一个人类残杀珍稀动物的事例:捕杀藏羚羊、捕捉鲸鱼、大象……人类为了自己的私欲,为了自己的利益,贪婪地猎取。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也是地球的“公民”,人类与动物息息相关,人们难道不知道你们的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生态平衡,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了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吗?我向人们呼吁:停止你们罪恶的双手吧,让人与动物和谐共处,共享蓝天绿树!
啊!我心爱的《百科全书》,你丰富了我们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是我的良师益友;你引起了我的思考,深邃了我的思想,你是打开我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7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向导,帮你找到正确的人生道路。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件衣服,在你寒冷的时候为你保暖。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三国》,这本书讲述的是在刘邦建立汉朝不久,朝庭发生了许多腐败现象,接着引发了蜀、吴、魏三个国家的战争。最后,司马炎统治了中国,把国家改成了“晋朝”。《三国》是我们中国智慧的结晶,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罗贯中。《三国》是对我们儿童有益的读物。
我在读《三国》时,就被深深吸引住了。我读到后半部分,敬佩诸葛亮的才华,赞叹张飞的勇猛,更佩服的就是刘备的宽宏大量,《三国》里也有许多千古名句,比如:“既生瑜,何生亮?”这是周瑜被诸葛亮气死时发出的悲叹。当然,《三国》里的情节也十分夺人眼球,我在看董卓进京时,就十分忧心地想:董卓进了京,那人们不就完了吗?仿佛我也是老百姓的一份子。在读三英战吕布时,激动地想:“刘备,关羽,张飞加油,一定要把吕布打得落花流水!仿佛我也是将士。在读关羽走麦城被杀时,我甚至气愤地要叫起来了:“孙权你个大坏蛋,连关羽都敢杀!”我就这样在快乐的时光中把《三国》读完了。可我觉得只学到了皮毛,根本没有学到底,所以又读了好几遍。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习刘备的仁德和大度,诸葛亮的聪明和好学,还有关羽的义气,才能成为大家都喜欢的人。
喜爱一本书,就是喜爱生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8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苏轼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旧书,它就是曹文轩先生纯美小说系列的《青铜葵花》。
这是一个城市女孩和一个乡村男孩的故事。女孩叫葵花,七岁时失去了双亲,成了孤儿;男孩叫青铜,五岁时在一场大火中丧失了语言能力,成了哑巴。也许定该如此,命运的机缘让他们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在思念中青铜终于喊出了他心中一直想喊却又喊不出来的两个字葵花。
这本书写尽了真。兄妹的真情,嘎鱼父子送给青铜家鸭时的真心诚意,葵花和爸爸两人之间相依相靠的一种父女真爱
这本书写尽了善。这书中的人物哪一个不是善良的'人?我们看书中的苦难时,可能庆幸的是今日的美好生活,但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苦难,他们才更加团结,个个充满了大善。
这本书写尽了美。其中最深刻的就是人性之美,书中的人性之美无时无刻湿润和纯净着我们的眼睛和心灵。这种美,是极致的美。
这本书中的真善美,牵引着人们完成对生命中真、善、美的永恒追寻,所以,这是一本值得我们用一生去读透的书。这本书也让我体会到了真情与善良,让我更深一层地解读了美这个字,也立志以后要做一个以真心替人着想,以美好和善良待人的好少年。
《青铜葵花》,诉说着生命的坚强和美好,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否也想来读一读这本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9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聪明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用行动证实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暖和,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0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名人传,它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著的。“这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这一句句的至理名言,无一不向人们揭示着书籍对于人类成长的重要性。正如我们所熟识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有多读书,读好书,才能提高自身的修养,提高写作能力,达到内外兼修的目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的传》。这几位作家最令我敬佩的是贝多芬。《贝多芬传》叙述了这位伟大的音乐家不平凡的一生,以高度的艺术概括和饱含激情的文字,向人们描绘着贝多芬的成才之路。贝多芬一生不幸,自幼家境贫寒,过早辍学并挑起家庭重担。刚在乐坛崭露头角,耳朵又开始失聪,感情生活也充满了凄苦和遗憾。磨难却是他变得更加坚强,他以一种无可抗拒的力量扫空忧郁,扼住命运的咽喉,创作了大量优秀的、极具感染力的音乐作品。孤独、贫穷、残疾、不曾享受过欢乐的他,却创造了欢乐给予世界。
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同样,我们也努力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
这本书作者罗曼?罗兰想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1
如果你问我,我最喜爱哪类书。我会告诉你是《世界伟人传记》系列的书。如果你问我,我最喜爱哪本书,我也会毫不犹豫回答是《瓦特》这本书。被称为现代动力之父的瓦特把他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科学,他的一生是伟大的。
从小在做工具的父亲的影响下。他对数学、几何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956年,他在格拉斯哥大学开了一家数学仪器店。那时,他年仅20岁。这为他走上科学研究的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伟大的发明——蒸汽机可谓妇孺皆知。可是谁又会想到他成功背后所付出的艰辛呢?在没有试验经费的基础上,他四处借钱试验,经过整整十六年的苦心研究和无数次的失败之后,世界上第一台蒸汽机终于问世。从此,世界的面貌改变了,人类社会进入了蒸汽时代。16年,整整16年如果是我可能早就放弃了。可瓦特先生以其坚强的意志取得了成功。不幸的是他也落下了头痛的毛病———真是痛不欲生,这也伴随了其整个后半生。然而在种情况下,他还继续他的发明事业,一个又一个发明成果问世。如复印机、离心调速器、旋转机、铁质水泥等等等。在瓦特的发明事业中,有两个人功不可没。那就是迪克先生和大事业家鲍尔顿。他们在瓦特在最困难的时候,总是伸出援手救济其生活、筹措试验经费,在瓦特先生事业达到低谷时鼓励他、陪伴他。
1819年8月19日,这个伟大的科学家就以83岁的高龄悄悄地离开了人世。
我希望大家都来读读《瓦特》这本书,了解他那平凡又伟大的一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2
今年暑假,我在家里读了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夏洛的网》这本书。刚看几页,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故事中的真挚友情所感动。这本书是所有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
《夏洛的网》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朱克曼家谷仓里小动物们间的一个感人故事。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是一对好朋友。当听说威尔伯要被主人杀死,做成熏肉火腿时,看似渺小的蜘蛛夏洛却坚信自己能挽救威尔伯的生命。夏洛在猪栏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等文字。这些赞美威尔伯的文字彻底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不但挽救了他的生命也让他能安享天年。可是最终蜘蛛夏洛却因织网透支体力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读这本书时,我为小猪威尔伯憨态可掬的动作和语言而大笑过,更被蜘蛛夏洛对威尔伯的友谊和真情而感动过。这本书告诉我生命中有一种宝贵的财富叫友谊,它是用多少金钱也不买到的。人的一生如果没有朋友,没有友谊,那将会是多么的可怕和孤独。
我非常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我要把这本充满了生命、友情、爱心的好书推荐给所有人。我希望每个人心中都能种下爱心和友情的种子并把它带到世界每个角落去生根、发芽。人与人之间只有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才会像夏洛一样也去织成一张大网,那将会是一张写满爱字的大网。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3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警犬拉拉》的书,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忠诚”、“责任”这四个字。我想一定是拉拉让我真正明白了这些。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条叫拉拉的警犬,它的形象总是不怕困难,尽职尽责,百折不挠,赤胆忠心……只要主人大漫发出战斗指令,无论上刀山下火海也会完成任务。有一次它为了替主人洗清罪名,竟私自出逃,饿了就去垃圾堆里找吃的,累了也不休息,风雨无阻地守在那里等待真正的凶手,最终为主人讨回了公道,还主人一个清白。它的任务也是五花八门,有帮助心理疾病的老虎,平息大象,为猴子选猴王……真可以说它是只全能狗。
拉拉之所以能成为一只“全能狗”是因为它无论做什么事都能坚持不懈。那么我们呢?我们又是否爱我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呢?虽然说我们现在不用为他们去出生入死,但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出对他们的关爱呢!比如:在家里为父母多干一件家务事,在学校让老师少操一份心,给有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这么做,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
《警犬拉拉》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坚持,我们都要向拉拉学习这种做事永不放弃、沉着冷静、不怕困难的精神!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4
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书,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5
有一本书,它能在困难中给我前进的动力,它能帮我选择正确的道路,它能给我活下去的勇气——它就是《风与树的歌》。
前两个月,我突然对阅读有了兴趣,便买下了它。翻开这本书,我就被一个个可爱的故事吸引了,所以我便兴致勃勃地读了下去。一开始,我就进入了小狐狸的悲惨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有点恋恋不舍,就像那处于幻想中的人,已经深深地陷了进去。
我突然发现生命是如此的可贵,如此的渺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在草丛中嬉戏着,可它们不会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也许是得到花粉,也许是飞到更高的天空中装做一只小鸟翱翔,还可能面对的是死亡……没有人知道。
可以说人生就像是一场旅行,说走就走。也可以说是一次航海,途中有大浪,也有美丽的海岛。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为了挣钱?为了养家糊口?还是为了去体验一下?不,其实上天给人一次活着的机会,是为让你好好地享受每一分、每一秒。人生不会有“第二次”,难道我们要让这世界来控制我们吗?不,上天的这一次选择是为了让自己创造出奇迹,下一步怎么走,还是由自己来选择吧!只要选对了一条成功的道路,那么你就是人生的强者,人生的赢家!
总之,人只要坚持,没有什么是办不到的。难道我们会放弃吗?不,不是的。没错,这是人活着的道理,也是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叹!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6
我的舅舅送给了我一本书,一本影响一生的心灵感悟的书——《读懂人生》。
没错,感悟人生哲理的确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人生哲理左右的不止是人的生活态度还影响着人的行为。它就像是一盏明灯,引领着人们到达生活的精彩和幸福处。
这本书并不是枯燥无味的说教,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虽然我只是读了几个章节,但却使我获益匪浅。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舞台。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这是央视公益广告中那句经典的广告语。使我明白了,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取决于我自己对人生的规划与定位。一个人要有较高层次的需求,才会有更大的动力去追求。又如里面的一个关于鹰的故事,它以鸡的眼光和能力来要求自己,时间长了就失去了想飞的冲动和能力。所以说,什么样的目标决定什么样的人生是没错的!因为如果你有远大的目标,你就会努力追求,从而获得更大的成功,相反,如果满足于现况,那么就永远无法取得进步。凡有大成就的人比现有远大目标。放长一段目标,你就会扩大一片人生的舞台。短浅的目标,狭小的视野,只会限制你的舞台。“鹰击长空,是因为只在蓝天;志存高远,人生才会灿烂辉煌。”
其实我明白自己在人生中应该做些什么,但却迟迟不行动,或许就是因为我没有人生目标吧,从现在起,我就会学系怎么挖出从没想到的机会,拿出行动,去实现那些从来没有想过的大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7
这本书的封面是春天生机勃勃的叶子,绿油油的。我在冬天的一个午后读完了它,因为我想让寒冷的冬天早一点结束,迎来一个温暖的,也是绿油油的春天。
书里有好多个有趣和感人的小故事,就像一粒粒闪耀的珍珠,穿成了一串美丽的项链。下面,就让我把最漂亮的珍珠擦亮了给你看看吧。
那是《令人震撼的动物故事》这一章节中,沈石溪爷爷写的《再被狐狸骗一次》。文章主要写了在遥远而神秘的西双版纳,两只狐狸为保护自己的孩子,付出生命的代价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个上海知青,拎着一只要炖汤的阉鸡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狐狸。当他放下鸡去捉狐狸的时候,另一只肚皮上吊着几个乳房的母狐狸却把鸡叼走了,“奄奄一息”的公狐狸也刹时蹦了起来,一溜烟逃走了。这就是被狐狸骗的第一次。
数月后的一个早晨,主人公去古河道砍柴,发现了狐狸窝。公狐狸窜出来,到离他不远的地方,口吐白沫,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看主人公没有上当,它又用牙撕下来了自己胸脯上一块巴掌大的皮;然而,主人公的注意力还在狐狸窝里,因为窝里有几只可爱的小狐狸。这时候,公狐狸将自己的膝盖塞进嘴里,咬断了前腿,露湖了白森森的腿骨,血喷了出来。主人公终于又被公狐狸吸引过去,他又被骗了一次。只是,这一次狐狸付出的代价是生命,公狐狸血流得太多,它死了……
看到这里,我差点流泪了,我被狐狸爸爸对小狐狸的爱震撼了。和人的父母一样,狐狸爸爸和狐狸妈妈对小狐狸的爱也是无私的。为了保护孩子,甚至可以以生命为代价。
“让最美好的文字陪伴着你们度过生命中一个完整的春天。”这本书的封面是这样写的,但愿那几只小狐狸也有灿烂的春天,能在阳光下快乐地成长。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8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会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文化苦旅》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9
有一套书让我如痴如醉,推荐给大家看看,作者是著名作家杨红樱阿姨,听到杨红樱这个名字,你是不是很耳熟。她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语言诙谐幽默,写得活色生香,每一个故事都别具一格,可让你一饱眼福。马小跳之所以进了很多学生的心里,是因为从中你会发现淘气的孩子也有可爱的一面。我一看就爱不释手,仿佛磁力一般被深深吸引住,已经看了几十本了。
这套书中,有顽皮的马小跳,变色龙秦老师,美丽的马夫人,吃货唐飞······还有很多调皮捣蛋惹是生非的“害群之马”。其中一个章节笑得我肚皮痛,一天放学途中,看到路边一位擅长模仿字迹的老爷爷,正处于苦恼中的马小跳灵机一动,拿着家作本请求老爷爷:“您能模仿我爸爸的字给我写评语吗?”老爷爷信心满满地回答:“当然没问题,把你爸爸的字先给我看看。”于是,马小跳给老爷爷看后,老爷爷答应了:秦老师,看了您的点评我非常生气,揍了马小跳一顿,保证他明天的默写拿一百分。这个评语给了马小跳勇气和信心,第二天果真满分,被秦老师大大表扬,连续三天,马小跳都在爷爷那里做作业,可认真了。但不幸的是,老爷爷一时糊涂“偏心”二字激怒了秦老师,老师叫家长谈话。马小跳的爸爸很疑惑地来到学校,被老师像批评学生一样教训了一顿,爸爸如孩子一样低下了头,乖乖地接受老师训斥,其实他耳朵什么都没听进去,而是在想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段话。训完话后走出校门,爸爸问儿子:“你爸是不是得了短暂失忆症啊?”看到这里不禁哈哈大笑,这对父子也太逗了吧,反正我已经笑了,后面的情节更精彩,我就透露一点点。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想看,那就买一套吧,保证你会捧腹大笑,成为一个铁杆的樱桃迷。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0
书,如同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让我不再迷茫;书,如同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如同一只红玫瑰,沁人心脾,神清气爽……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童年》。
这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此书通过一个儿童无邪的眼光,向读者生动的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描绘了许许多多社会小市民丑陋和愚昧的生活风貌以及当时俄国的宗教、丧葬等民风民俗。这些回忆有助于我们了解沙皇俄国那个时代的风貌,了解一代文学大师高尔基童年时的社会环境。
小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仿佛是由一个闪亮而且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悲惨童话”。在叙述童年中,几乎每遇到意见较大的事,都会引起他一种意识的觉醒,在作品中的表现就是每一件事情的叙述之后都紧随一句或一段哲理性的语言。
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的丑陋面貌。这使我不禁想到自己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每天被父母宠着;每天大鱼大肉吃着,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如果有人欺负你,父母会毫不犹豫地教训那人一番。而高尔基呢?却是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珍惜自己金色的华年。
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我打开了蕴藏无穷力量的宝藏。如今,我的生活依然离不开书。闲暇之时,翻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热茶,安静祥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那本书——《童年》。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1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课外书,叫做《365夜故事》。这本书选材范围可以说是跨越古今,纵横国外,是集知识性、趣味性、思想性为一体,集智力开发与能力提高相融合的优秀课外读物。
书的内容可谓是精彩纷呈、落英缤纷,它呈现了一个多彩的世界。有充满幻想的童话故事,有传奇色彩的神话故事,有饱含哲理的寓言故事,有含义深远的成语故事,还有贴近心灵的成语故事
这本书里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神话故事哩!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力大无比的巨人,叫夸父。夸父看到太阳每天东升西落后,漫长的黑夜就来临了,他很不喜欢。于是,夸父向太阳说道:太阳啊,停下你的脚步吧,我不想看到黑夜的来临!可是,黑夜依旧如期而至。有一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如果我跟着太阳跑,这样,我不就可以永远拥有光明了吗?夸父立即迈开双腿,朝太阳的方向跑去,他跑啊,跑啊,一口气就跑了2000多公里。他感觉口渴,就去河边喝水,只见他一口气就把黄河里的水全部喝干了,但他还是觉得很渴。这时,从夸父身边飞来一只小鸟,小鸟对夸父说:夸父,到北方的大泽去吧,那里有喝不完的水呢!于是,夸父又拼命向北跑去,秋去冬来,他一直追着太阳跑,从不觉得累。可是,由于实在是太渴了,夸父在路上渴死了。第二天,人们发现在夸父倒下的地方崛起了一座大山,山北有茂密的绿叶,有熟透的桃子,还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后来,人们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是夸父变的,他死后化为了树荫、果实和泉水,为勤劳的百姓解渴,消除饥饿和疲劳。
同学们,这个故事是不是很精彩?我想大家要是看了这本书,一定会爱不释手、废寝忘食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2
这几天我正在读一本关于中国历史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
轻轻翻开这本书,我便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了。这里的故事可真精彩,其中我最喜欢三国时期的一个故事——赤壁之战。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势力最大,平定北方后便计划一统天下。这时刘备和孙权联合抗曹,用水陆联军打败了曹操的八十万大军,这就是赤壁之战。这场大战是中国军事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还产生了“草船借箭”“借东风”“火烧连营”等好几个典故。此战之后,刘备借荆州发展壮大,从此形成三国鼎立之势。
读了赤壁之战,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曹操八十万大军却敌不过孙刘联军呢?我们来分析分析都有什么原因吧。
首先,曹操已经平定了北方,兵多将广,一直打胜仗,非常骄傲自大。这次又带着八十万大军攻打江东,自我感觉一定会大胜;而孙刘在面对强敌时则放下矛盾联手抗曹。其次,曹操兵将多为北方人,骑兵重甲很厉害却没有水战经验,更不了解江东河道。曹操自以为很聪明,将船用铁索连接起来,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而孙刘水军大都督周瑜非常了解长江,士兵善水战。再次,聪明的诸葛亮利用江面大雾,草船借箭,得了十万支便宜武器;他又巧借东风、火烧连营,杀得曹军片甲不留。
赤壁之战,孙刘联军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大伤了曹操,充分说明了战场上不是谁兵多将广谁就能胜利的。
爸爸告诉我,遇到事情时千万不要学曹操,即便自己很强大也要怀着谦虚谨慎的心去面对;处理事情时要善于利用各种条件,要学会与朋友分享、合作。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有机会我再一一介绍给大家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3
世上书本千千万,这本不行我就换。总有一本书是你的最爱。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的人喜欢看纸质书,有的人喜欢看电子书……无论是哪一种,只要是适合自己的就行。
在我看过的书中,我最喜爱的一本就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里面有很多发人深省的句子令我深受感动,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这样的伟大。也是从这开始让我开始对路遥的作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书中有很多激励人的句子:“我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过得不平凡”、“命运往往就是如此——有的人事事不顺,有的人一顺百顺”……这不是与我们很多人平凡的生活都相似的吗?
在我们经常抱怨生活的不易的时候,那些看透彻的人,还在努力的生活着,把平凡的生活过得有意义有价值。命运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自己不努力改变,为何要埋怨他人?无论是什么人,处在什么样的地位,我们都有机会改变现状所拥有的一切。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值得我们好好的去阅读,感受作者所寄托的感情,追求自己的幸福。它最伟大的地方就在于告诉人们:该如何在社会上生存,怎样让自己更加的了解自己,把自己变得更加的优秀。努力奋斗始终都是我们的人生追求,这是一条漫长的道路,但我们始终在路上,不要半途而废,要勇往直前,朝着终点前进、探索。
与书中的人物相比较,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我们现在的生活水平比他们的要好,但如果我们不努力,不奋斗,与失败者又有什么差别呐?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留有遗憾,生活永远都是美好的,虽然有各种困难和挑战,但也不能掩饰生活的美好。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4
一本好书能够影响人的一生。有一本书博大精深,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影响了我的人生观。她就是记载着中华民族兴衰史的《资治通鉴》。
划过历史的天空,追溯到那统一了六国的秦朝。千古一帝,功过参半的秦始皇统一了货币度量衡。每当读到此处,我便心潮澎湃,有着“海到尽头天为岸,山登绝顶我为峰”的豪情,仿佛自己也站在历史的最高处,有着他那样的功绩,俯视着祖国山河。然而焚书坑儒,六十花甲子,不死就活埋的滔天罪行使他的双手沾满血腥。此时的我不禁万分惊悚,战栗不已,为那些无辜的生命而悲伤。穿过历史的长廊向汉朝走去,我看到了一位风姿绰约,踽踽前行的女子,她才华横溢,孤独地弹奏着“胡家十八拍”。命运多舛,出自书香门第的她身处乱世被胡人掠去。听着这凄美的曲调我潸然泪下。透过这琴音,我听到了哀怨,听到了无奈,也听到了对命运的抗争。我突然感到生活在现代的女子与蔡文姬相比是多么的幸福。穿过历史的长河继续前行,我看到了一副男耕女织,路不拾遗的和谐景象。原来我走进了北魏太武帝统治的时期。他屡下诏令“宜宽租赋,与民休息。”减少了百姓的负担。他马踏柔然,击败南朝,消灭了中原割据的势力。我随他一起纵横沙场,任那刀光剑影在眼前闪过,我随着他长帆过海,豪情满怀,英雄气概,在心间回荡。
《资治通鉴》让我与所有历史人物一起浮沉,与他们一起体验悲欢离合。每当是国力繁荣或是惩治了奸臣时总是激动不已又兴奋异常,每当奸臣当道,忠臣倍受打击,诸多不公平的事情发生时,我总是气愤恼怒,为那些奸臣的行为愤慨。它引导我勤奋学习,立志上报效国家,下造福人民。它影响了我的一生,丰富了我的生活,激励我奋发向上,陪伴我一同前行。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5
我国北宋文学家苏轼说过:“好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的确,读一本好书,会引发你的思考,让你爱不释手。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我爸爸妈妈也都爱看书。前不久,我读了一本“炫读版意林”,意犹未尽,便反复读了几遍。我小心翼翼地捏着书角,轻轻翻开,一阵阵清香扑鼻而来,绚丽的色彩,引人入胜……
蔚蓝色的梦想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海洋,远处的天空,都是那么蔚蓝辽阔,等着我的梦想启航:杰西卡出生时就没有双臂,她虽然有一对精致的假肢,但弥补不了生活的自卑,她总认为自己是只被牵着线的木偶。然而就在那个短暂而又永恒的夏天,一位缺少双腿的老人的鼓励,让杰西卡看到了心中隐形的翅膀。从此,她发愤图强,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只用双脚驾驶飞机的合法飞行员。是啊,折翼的天使也能高飞,形体的残缺,环境的艰险,都不是人生成败的决定因素,任何有形的力量都囚禁不了心灵,束缚不了梦想。只要用于展开隐形的翅膀,才会抵达人生彼岸。
墨绿色的勤奋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草地,远处的森林,都是那么墨绿深邃,等着我的勤奋开花:丹尼尔·雷克里夫是哈利·波特的扮演者,他从小向往拍电影,便不断地学习拍戏,锻炼自己。经过5年的努力,终于在他10岁那年拍了一部戏,后来《哈利·波特》电影需要一名男主角,丹尼尔竟成功被录取,从此,他便火遍全球,家喻户晓,成了英国最有钱的少年,创造了无数财富,影响了无数有志青年。的确,只要善
于挖掘,经营自己的天赋,我们的价值就能无限扩大。
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一碗又一碗心灵鸡汤流进我的心扉,带给了我成长的收获与生命的感动。当我又关上这本书,一切都成了永恒……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6
这是一本厚厚的、表面枯燥无味,但是,翻开却让我如痴如醉、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明代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在两千多年前,在我们的神州大地上,这片神圣的热土,发生了什么呢?经历了什么呢?
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群雄割据,个个都雄心勃勃,都想成为最终的霸主。后来特别是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大佬,手握重兵,猛将如云,鼎足三分,打来打去,一场仗打了几十年,终于决出了胜负,而胜者却是新的势力——晋!三国归于晋帝司马炎。
在曹操、刘备、孙权的起步阶段,要说实力最弱的,非刘备莫属。刘备在事业的起步之初,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不断地投奔他人,常吃败仗。他从一无所有,到一方霸主,他后有追兵还坚持携民渡江,不丢下百姓。刘备告诉我们,一定要有执着的信念,和一颗充满仁爱的心,唯贤唯德,能服于人!
曹操专权居相府,挟持天子令诸侯。曹操告诉我们,成大事要讲谋略;关羽满腔懊悔:“哎,千万别像我这样心高气傲,得不到什么好结局。”吕布周瑜张飞……他们的人生都有着让我们借鉴、反思的地方。
以史为鉴,以史为例。从《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做人的真理。《三国演义》本身就是真理,让人明智,让人明理。读《三国演义》,我们是在与英雄对话,与历史交谈!
这部恢弘的史诗,不论在什么时候去读,去欣赏,去品味,都能领略到它所拥有的深厚内涵!好书不厌百回读,《三国演义》这本书,我还要读很多遍,很多遍……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7
“看书时间到了,看书时间到了!”老妈又开始了,唉,我只好抓起书看起来。我看过许多书,有,《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如果你要问我,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十万个为什么》。”关于这本书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有一次,我在家里吃饭。把一块骨头随便扔在了地上,不过一会几只小蚂蚁“行动”了!它们先是用头触一下那根骨头,然后迅速地返回窝内,又过了一会,一个蚂蚁小分队来了,它们排列有序,一个“小队长”在前面打“先锋”,到了目的地—骨头,便把骨头抬回窝,它们按着来的路线返回,由于好奇,我在它们周围用手指了一圈。它们便乱了,像无头苍蝇
一样在圈里乱了套。我拿起《十万个为什么》想找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终于找到了,原来蚂蚁出窝前,会留下一种特殊的气味,如果蚂蚁找到了食物便会按气味原路返回,如果搬不动它会回巢叫工蚁帮忙,如果你在它回巢时在四周划一个圈,会把它留下来的气味打乱,因此它会一直在这个圈里走来走去,没完没了。我知道了,那么我还有一个疑问它们它们为什么要先用头触一下呢?经过仔细查找,我终于把这个问题也给解决了,原来它们头上都有一个触角,这对触角就像一个信号仪,只要它用触角触一下食物,就能知道食物能不能吃了,如果能吃,它就会用头触一下另一个蚂蚁,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直到传到蚁窝里,然后大批大批的工蚁会来到食物旁边,拉回窝内,看到这儿,我才高兴的笑了起来,因为我又从书中学到了一点知识。
听完这件事,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爱《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了吧!因为它每天都可以让我学到新知识,解开谜题。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8
在我的书架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柳林风声》,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可深得我喜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是美国残障教育家海伦·凯勒。她是一位聋哑人,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可她绝对是精神上的强者!《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海伦·凯勒就是她的散文代表作,以自述的口吻告诫人们要珍惜生命,珍惜造物。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海伦·凯勒在她19个月大的时候,一场大病夺走了她的视觉和听力。所以每当别人无法理解她用哑语表达的意思,她便用砸东西来发泄自己,直到精疲力尽。母亲也无法帮助她。有一天,海伦·凯勒遇到了她的家庭教师莎莉文小姐,才让她明白了大自然有那么多的奥秘。自从有了莎莉文老师的帮助,海伦·凯勒渐渐懂事起来,并以她惊人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考进了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在最后,海伦·凯勒希望自己能有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人,而第一个要看得人就是莎莉文老师,是这位老师给予了她一切;第二天,她要看大自然和世界历史与文化;第三天,她已法规划自己的目标了,因为她有太多的东西要看。
我读了这本书,感想有很多。海伦·凯勒这样的聋哑人竟能如此渴望知识,渴望光明,而我们这些健全人拥有了那么多,面对生活,我们竟不珍惜,不知做些有意义的事。海伦·凯勒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和顽强不屈的品质。所以我希望大家向海伦·凯勒学习,让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光彩夺目!
一、曹雪芹的性别角色意识与贾宝玉的“男人解放”形象
《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是一个封建贵族阶级内部的叛逆者形象,是封建社会崩溃前夜的新人形象,这几乎成了今天广大红学研究者和爱好者的共识。而当我们以男人解放思想为背景重读《红楼梦》时,便会发现,曹雪芹对贾宝玉这一人物形象的塑造,处处流露出对传统的男性社会性别角色的颠覆。毫不夸张地说,曹雪芹是具有初步两性平权意识与男人解放思想的作家,虽然,受其时代的局限,他可能根本不知道性别角色是怎么回事。但在他塑造的贾宝玉这一人物身上,凝聚了男人解放思想所信奉的诸多理念,这一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形象,同时又是传统社会性别角色的叛逆者。让我们试以男人解放的视角,重视审视一下宝玉的形象。
1.贾宝玉背叛了“男人应该事业有成”的性别角色意识
儒家文化观念下的理想男人应该是: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贾宝玉是被其所属家庭寄予厚望的一个人物,贾政等人对宝玉的期望,自然是“深精举业”,平步青云,光宗耀祖。然而,贾宝玉一生鄙弃功名利禄,最恨所谓“仕途经济”。这种“不思进取”,是与传统社会性别角色对男人的要求背道而驰的。在贾宝玉那里,与功名相对的,是“风月诗酒”,他沉浸其中而自得其乐。
第五回写宝玉跟着秦氏找午睡之处,先进上房,见挂着一幅画和一副对联,画为《燃藜图》,画的是刘向勤学苦读,而对联为“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宝玉忙说:“快出去,快出去!”对功名厌恶到这种地步。谁若劝他走经济之途,他就斥之为“混帐话”,亦可见其性情。
2.贾宝玉颠覆了“男人远离女性”的性别角色要求
在传统社会性别角色的规范中,男孩子从小便被教育他们是不同于女孩子的,他们应该与女性保持距离。一个“成熟”的男人如果整天和女性混在一起,会被认为“没出息”,沉湎于儿女情长。
贾宝玉毫不理睬这一切,他整日与女孩儿厮混,这实际上是他生活的最主要内容。用史湘云的话说,便是:“你成年家只在我们群里”。而袭人也在三十四回中说:“他偏又好在我们队里闹”。贾母因此说:“想必原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
男人本应有男人的事情去做,什么事情呢,自然是求取功名。但贾宝玉却偏对女孩子们做的事情感兴趣。这或许出于他的性别平等意识。
传统男性社会性别角色中的重要组成之一,便是男性霸权主义,是高高凌驾于女人之上的那份“权威”。在贾宝玉生活的时代,男人是社会的主宰,女人是奴仆,是被轻视与奴役的。
3.贾宝玉挑战了“男人阳刚”的角色定位
中国传统的社会性别角色对男女差异有着明确的规定,男人的“阳刚”对应女人的“阴柔”。为了塑造这一不同的性别形象,男性和女性在幼年的游戏内容上便有区别,而贾宝玉却要打破这区别。第六十二回,香菱等人斗草,“可巧宝玉见他们斗草,也寻了些花草来凑戏”。这种女孩儿们的游戏,荣宁二府中,恐怕也只有宝玉这一个男性会热衷参与。
那一段“宝玉葬花”更是“女性味儿”十足,也可以说是“兼性”十足:宝玉“将方才的夫妻蕙与并蒂菱用树枝儿抠了一个坑,先抓些落花来铺垫了,将这些菱和好,又将些落花来掩了,方撮土掩埋平服。”这举动,整个一个林黛玉葬花的翻版。
贾宝玉被公认为多情公子,而这多情,也恰是男人的阳刚形象所不容的,是贾宝玉对传统男人性别角色的另一背叛之处。至于说到贾宝玉的爱哭,因为最能体现男人解放的兼性理念,容后专述。
4.贾宝玉不理睬“男人老成持重”的性别塑造
直到今天,“老成持重”、“成熟稳健”的男人仍是社会性别角色要求下的“理想男人”,而宝玉“谤僧毁道”,用袭人的话讲,就是“说话不顾禁忌”,这种性情的自由随意,不受约束,同样是男人解放主义者心目中的理想。
5.宝玉反叛了男性友谊的“君子之交”
在传统社会性别角色下,男人间深刻的友谊受到抑制。儒家文化讲究“君子之交淡如水”。以男人解放理念来考察,这种对男性间亲密情谊的回避根源在于男人的阳刚形象,男人被认为应该是坚强无比的,是可以独自承担一切重轭的。而温情脉脉、甜甜蜜蜜、亲密无间的交往,会使男人显得太“多情”,有损男人的“硬汉”形象,因此像女性之间那样的亲昵友情在男人世界是被禁止的。此外,男人间的距离还导源于“同性恋恐惧症”,即担心男性间交往过密会被别人认为是同性恋伴侣。
男人解放主义者认为,“同性恋恐惧”阻碍了男性的团结与友谊,因此是要破除的。正如女性主义者主张女人间建立深厚的“姐妹情谊”一样,男人解放主义者也主张男人间建立同样深厚的“兄弟情谊”。
而贾宝玉从来便没有想要扮演“硬汉”,他对这一男性理想形象进行了颠覆,同时也颠覆了同性恋恐惧。
宝玉与秦钟的“兄弟情谊”可谓深厚,元春受晋封时,“宁荣两处近日如何热闹,众人如何得意,独他一个皆视有如无,毫不曾介意。因此众人嘲他越发呆了。”为什么不介意呢,因为秦钟的父亲病故,而秦钟亦病危。他与蒋玉菡、柳湘莲等人有密切关系,突出了他与同性的情谊。
事实上,男人解放主义者所提出的“同性恋恐惧”效应在《红楼梦》中已有表现,如第七回写宝玉与秦钟相互敬慕,便“怨不得那起同窗人起了疑”。
实际上,贾宝玉与同性的关系还仅仅停留在友谊层次,而不是同性恋。因此,与薛蟠“动了龙阳之兴”自是不同,甚至与秦钟和香怜的“挤眉弄眼,递暗号儿”也完全不符,更与贾琏“暂将小厮们内有清俊的选来出火”迥异。纵观《红楼梦》全书,虽然多处描写同性间的性爱,即使第十五回里那些暗示性极强的语句,似也仅具有暗示同性间性游戏的层分,而非真正的同性恋关系。
二、贾宝玉周围人士对男人解放倾向的态度
当男人解放作为一种理论提出的今天,在全世界仍有很多的反对者。传统社会性别角色对人奴役之深正在于,它已完成观念内化,成为我们观念世界的一部分,我们受其奴役而又觉察不到,以为这是我们自己的选择。于是,许多持旧性别观的女性,便会觉得解放的男人不符合她们理想中的“好男人”形象。
贾宝玉的生活中,几乎都是这样的反对者。传统男人性别角色的代表人物贾政自不必说,包括贾母、薛宝钗、凤姐、袭人等人在内,亦是这样的反对者。
全书中,宝玉两次被人指责“婆婆妈妈”的,一次是凤姐因为他在秦可卿病床前哭,另一次则是袭人。宝玉因晴雯病而想到海棠花之死,认为是一种应验,袭人笑他:“我待不说,又撑不住,你太也婆婆妈妈的了。这样的话,岂是你读书的男人说的。”按袭人的话推理,同样的话,女人说便可理解,而男人说便是“婆婆妈妈”。“婆婆妈妈”这个词本身便具有贬意,它用于女性也是一种轻蔑,这里又通过将男性归入女性行列完成了对男性的轻蔑。
而到了“宝玉葬花”一段,被香菱看见了,也说:“这又叫做什么?怪道人人说你惯会鬼鬼祟祟,使人肉麻呢。”“肉麻”,和“婆婆妈妈”一样,用来指称某个男人有女人味儿。
第三十五回,借两个婆子之口形容宝玉:“时常没人在眼前,就自哭自笑的;看见燕子,就和燕子说话;河里看见了鱼,就和鱼说话;见了星星月亮,不是长吁短叹,就是咕咕哝哝的。”
第六十六回,又借兴儿的嘴说:“他长了这么大,独他没有上过正经学堂。我们家从祖宗直到二爷,谁不是寒窗十载,偏他不喜读书。
每日也不习文,也不学武,又怕见人,只爱在丫头群里闹。再者也没刚柔,有时见了我们,喜欢时没上没下,大家乱顽一阵;不喜欢各自走了,他也不理人。我们坐着卧着,见了他也不理,他也不责备。因此没人怕他,只管随便,都过得去。”由此可见,贾宝玉这一男性解放者的形象,不仅为上层阶级反对,也为下层反对,不仅为女性反对,也为男性反对。
宝玉的叛逆,最集中地体现在他摒弃仕途上。当史湘云听贾宝玉说不愿意会见贾雨村时,曾这么劝他:“还是这个情性不改。如今大了,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仁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世务,日后也有个朋友。”谁知宝玉却一点面子也不留:“姑娘请别的姐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知经济学问的。”
贾政是传统男人社会性别角色的典范,热心仕途,追求“成功”之外,还表现在他与宝玉的父子关系上。中国传统男权文化推崇的是严父形象,以“严父”指称贾政再合适不过了,他毒打宝玉,除了嫌他荒疏学业、淫辱母婢,或害怕“窝逃”受害的因素之外,也有恨他“全无一点慷慨挥洒谈吐”,“在外流荡优伶”这些有损传统男子社会性别的行为举止。
林黛玉不仅支持宝玉的“男人解放”,她自己也是一个传统女性社会性别角色的反对者,仅由对待香菱学诗的态度便能够看出来。按理说,香菱更有理由就近向宝钗学诗,但宝钗却笑话她,说:“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而林黛玉则是极力帮助香菱学诗。由此可见,钗黛二人对于传统女性社会性别角色意识的定位便大相径庭,她们对于男人解放倾向的不同态度也便顺理成章了。
当然,对贾宝玉这一男人解放思想的实践者的最大支持者还是作者曹雪芹。曹雪芹无疑是带着欣赏的眼光来塑造贾宝玉的,宝玉形象寄托了他的理想。此外,曹雪芹在书中也多次流露出两性平权的意识,如对反抗压迫的下层妇女的同情与歌颂。
须知,男人解放主义者在今天仍在主流社会之外,属于“另类”,在当年便要加一个“更”字了。《红楼梦》第十九回有这么一条脂批:“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又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独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即阅今古所有之小说传奇中,亦未见这样的文字。”因此,这位批书人说贾宝玉是“今古未有之一人”。这就说明一个问题,贾宝玉所代表的社会思潮在当时处于“草色遥观近却无”的状态。
三、以两性平权、男人解放视角进行红学研究的意义与潜力
关于贾宝玉这一人物形象,以往的红学研究多强调他的阶级叛逆性,而我们这里试图从性别角色叛逆这一视角,特别是男人解放这一最新理念出发,对其进行审视与解读。阶级叛逆与性别叛逆尽管有时交插错位,但在很多情况下又能彼此关联,相互生发,具有统一性。
首先,社会性别角色是一种文化观念界定。而我们知道,任何文化观念上的界定,都不可避免地带有阶级的色彩,打上了时代与阶级的烙印。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男主女从等社会性别观念,同样是封建统治阶级用来管制人民的一种手段。历来的统治者,在以强权和独裁维护其统治的同时,往往都要依靠包括社会性别角色在内的一整套“伦理规范”,作为其补充手段。而对于一个民主社会来讲,人本主义思想理应受到尊重,每个人都拥有与生俱来的平等权利,两性的平等符合社会进步的理想。
其次,性别角色规范对个人同样具有强制性。可以说,社会性别角色的条条框框,同样是一种对个人独特性的蔑视与剥夺,足以通过强化这些束缚,而将个人控制在既定的统一规范之内,使其个性无从发挥,直至彻底泯灭。因此,性别角色模式的过分强化,同样是一种奴役和剥削。
贾宝玉的背叛,是阶级叛逆与社会性别角色叛逆的统一,正是这一双重叛逆决定了他背叛的彻底性,也使其人物形象变得更生动而鲜明。
引入男人解放的视角,可以使我们对贾宝玉这一人物形象有更深入更全面的认识。比如前面专节论述的贾宝玉的哭,以及贾宝玉诸多被当时主流社会视为女性化的举止和表现,如果单纯以阶级叛逆的观点来解读,有时难以取得十分令人叹服的答案。
再以贾宝玉对男性的态度为例,《红楼梦》全书中,贾宝玉对于男性的态度主要基调是反感的,而他之所以同秦钟等人往来十分密切,以往红学家们基于阶级背叛的观点,对此做出的解释是,贾宝玉反感的男性是上流社会的人士,而他的朋友都是生活在底层的。对于惟一的例外北静王,也有学者引证说,贾宝玉对北静王的友情很快便十分淡漠了。如果以性别背叛为出发点,便会发现贾宝玉的男性朋友,包括北静王,都是眉目清秀、相貌俊朗的青年男子。贾宝玉对他们的喜爱,表现了男性对俊美同性的欣赏,且这种欣赏又不是基于性爱的。而在传统的性别观念中,女性对美丽同性的欣赏受到认同和理解,同样的事情发生在男性身上被认为是不可思议的,或会立即由此联想到同性恋。所以引入男人解放视角,有助于我们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全面体察,以及对一些问题做进一步的深入思考。
如果认真深入地以社会性别角色理论全面解读《红楼梦》,我们还将会有许多重要的发现,可以说两性平权意识贯穿全书。正因为此,我们更有充分的理由说,曹雪芹是一个具备了初步女性主义,以及男人解放主义思想的伟大著作家。
贾宝玉形象赏析
我们就从贾宝玉那句有名的话说起吧。宝玉曾说过:“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第二回)这是宝玉与女儿和男子交往的一条重要原则。但是,我们会发现,宝玉并没有完全依照这条准则行事。比如,他和柳湘莲、秦钟、北静王等人交往十分密切,而对女子,也有另一种看法。那就是“这些人只嫁了一个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帐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第七十七回)对于这种矛盾,孟富本地议会的一条侧批写道:“受气清浊,本无男女别”。这种:“受气说”,在理解贾宝玉的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
“受气说”的系统阐释者是贾雨村。第二回中,当冷子兴说贾宝玉“将来色鬼无疑了”时,贾雨村急忙罕然厉色制止,并说了一通玄而又玄的话。他认为,世间本来有正气和邪气,大贤之人和大恶之人就禀赋着正气或邪气。而当时是“运隆祚永之朝,太平无为之世,清明灵秀之气所秉者,上至朝廷,下至草野,比比皆是”,甚至所余灵气漫无可归,就化作甘露和风,“洽然溉及四海”。在这样的世上,邪气只能充塞在深沟大壑之中,不见天日。如果邪气泄漏而出,因为正邪不相容,便会互相搏击,直至一方消亡为止。这样就产生了“正邪两赋”的人。这种人“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成为大奸大恶”,“聪明灵秀”而又“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他们“弱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抒清贫之家,则为逸世高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亦必为奇优名倡。”如果我们把贾宝玉、北静王、秦中、柳湘莲、蒋玉菡等人与贾雨村所列举的三类人进行对照,就会发现他们十分吻合。
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红楼梦》的写法是“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据考证,应该是“假语存焉”,与“真事隐去”对应。),而且发表“受气说”的正是贾雨村。“假作真时真亦假”,贾雨村的这些话也就真假皆有之了。那么,哪些是真,哪些是假呢?我的看法是这样的:贾宝玉等人正是秉正邪二气而来的人,但何为正、何为邪,贾雨村说反了。也就是说,充溢于天地之间,漫无所归的,是残忍乖僻的邪气,而充塞于深沟大壑之内不见天日的,正是清明灵秀之正气。
这一点很容易得到证明。贾雨村的立场是封建官僚的立场,在他们那里,抹杀天性、真情的“理”才是最终价值标准。在这种价值标准的支配下,他们根本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我们只要看一下评价宝玉的两首《西江月》就可以知道了。另一方面,我们可以从书中看到,作者曹雪芹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抱着失望的态度的。我在这里不多展开,仅指出两点:一,曹公在开头用了女娲补天的神话,脂砚斋在这里批道:“补天济世,勿认真用常言。”为什么要补天呢,因为“天”已经破了。脂砚斋提醒我们要注意神话后的含蕴,即社会已经破败了。二、《红楼梦》中多次写到“末世”,比如甄(士隐)府、林府、贾府等等。在贾雨村出现时,脂砚斋批道“有写一末世男子”。可见,曹雪芹认为当时的社会已经到了末世。
在这样一个“天”都已经破败的末世,充斥世间的只能是邪气。那些偶尔泄出的清明灵秀之气是弥足珍贵的。并正邪二气而来的人同样弥足珍贵。贾宝玉就是这样的人,他的许多性格特征和生命活动都可以由此得到解释。
首先,我们谈一谈“意淫”。“意淫”是相对于“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的“皮肤淫滥”(第五回)而言的。它“唯心会而不可言传,可神通而不能语达”。这主要体现在对女儿的态度上。当时的社会仅仅把女子作为玩物,而并没有给与她们应有的价值。但是,贾宝玉却视女儿为“阿弥陀佛”“原始天尊”(这本是甄宝玉的话,但“假(贾)作真(甄)时真亦假”二者是相通的),对她们呵护备至。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反差呢?原因正在正邪二气上。“天地灵秀之气,只钟于女儿”女儿是清秀之气的结晶。而当时的社会,所谓的“天理”(就是理学之理)已经摧残和淹没了人的天性。人们反对人欲,轻视、消解人的独立的价值。女子,天地灵秀之气的结晶,正是男权社会的弱势者、牺牲品。“受气说”来讲,邪气充斥世间,漫无所归,它们是世界的主宰。而清明灵秀之气,只能拘于幽壑之中。一旦有正气泄出,便会因为“正不容邪,邪复妒正”而引起异常激烈的搏击,“必至搏击掀发后始尽”。这种搏击的代价,往往是自由或者生命。我们看到,袭人在一步步的失去她的自由,而晴雯则失去了生命!这正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社会原因!在这样的社会里,女子当然不可能有独立的人格和价值。
而宝玉和世人迥异。他天性中有一段“痴性”,这种痴性就是他与生俱来的气质禀赋,使他身上具有的清明灵秀之气。这样一来,他便站在了与世人迥乎不同以至于对立的立场上。同气相求,是人之常情。宝玉这种天生的气质使他对女儿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怜爱。我们可以看到,在周岁“抓周”时,他只抓取脂粉环钗之类;七八岁时,便有“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这样的惊世骇俗之语;及至十三四岁,成人以后,更是“怡红"不已。他曾说自己“这个心操碎了也没人知道”,可见宝玉对女儿珍爱之至。他给麝月梳头,为平儿理妆,为袭人侍药,看龄官画蔷……这一切都远远超越了皮肤淫滥,而是灵魂、人性的对等的交流,也是对对方和自身清明精神的关怀。正是宝玉灵秀之气与女儿灵秀之气的统一,决定了“意淫”的平等性。对女子人格上平等的关爱,在当时的社会,是十分超前的,它具有极高的价值。
“意淫”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在于它是诗意的、审美的。“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撕扇子作千金一笑”“白玉钏亲尝莲叶羹”等等故事,都是如诗般的清丽、脱俗。而“杏子荫假凤泣虚凰”一回中,描写了“同性恋”这样一个现在看来还是“丑”的主题。但是我们在品读时,并没有感到厌恶,反而获得了极微妙的审美体验。“意淫”之所以具有这样的诗意和审美性,是于其中“情”的交感密不可分的。关于这一点,在谈到宝黛爱情时再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下面,我们谈一谈宝玉的另一个重要特征,也就是“情榜”中的评价--“情不情”。(脂批显示,“情榜”出现在《红楼梦》一书的最后一回,对全书的主要人物进行评价,评语都以“情”字开头,宝玉居“情榜”之首,评语是“情不情”)我们首先看一下“情不情”的语法结构:第一个“情”用作动词,意思是“用情”;“不情”即“无情”这里用作名词,意思是没有感情(或没有感情交流)的人和物。那么,“情不情”就是用情于无情之物。当然了,既然宝玉能用情于无情,就更能用情于有情了。还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情”是广泛意义上的情,它泛指一切真情的关爱。下面,我们看一看“情不情”的表现。宝玉在铁槛寺边农舍里观看二丫头纺线(第十五回),赞叹袭人的姨妹妹(第十九回),提醒龄官避雨(第三十回),等等。在第三十五回中,傅试家的婆子对贾宝玉的描述正是对“情不情”的最好注解:“时常没人在跟前,就自哭自笑的;看见燕子,就和燕子说话;河里看见了鱼,就和鱼说话;见了猩猩与月亮,不是长吁短叹,就是股股浓浓的。且连一点刚性也没有,连那些毛丫头的气都受的。”
从这些表现中,我们可以看到出宝玉用情的对象:燕子、鱼、星星、月亮、女儿,等等。他是绝对不会用情于须眉浊物的。从治理,我们会看到宝玉用情的对象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都秉赋着天地之灵气。宝玉用情于“不情”,实际上也是自己清明灵秀之气的外化与认可。由此看来,“情不情”与“意淫”有着相同的内在驱动力,那就是气质禀赋的惺惺相惜。在与“不情”的交感中,宝玉可以发现自己,寻找到自己的价值。正因为自己的价值在于这一切清秀之气中,宝玉才把女儿看得极为珍贵,甚至生死以之。事实上,“情不情”与“意淫”的思想内核是相同的,我们可以把“情不情”看作“意淫”在范围上的扩展。
然后,我们来谈谈宝黛爱情。在前面我们说过,宝玉和红楼女儿们都是秉赋着清明灵秀之气的,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也是基于正气的同气相求。而在所有的女儿中,气质禀赋最接近宝玉者,当属黛玉。宝黛的渊源可以追溯到第一回中神瑛侍者和绛珠仙子的神话。绛珠草能够经延岁月,修成女体,是因为有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里是有明显的象征意义的,即神瑛侍者同绛珠草通过甘露进行生命意识的交流。在现实中,宝黛思想统一的根源,就在三生石畔。
这样一对具有极为相似的气质的儿女既缘定三生,又相逢今世,爱情的产生是必然的,而产生的爱情也必不同寻常。宝黛爱情已经超越了普通的男女挚爱,这是继成的定论。但人们都从政治、阶级角度进行分析,我个人认为是不妥当的。我认为,宝黛爱情之所以超越了普通的男女挚爱,是因为他们的爱情具有无与伦比的美学价值。前面提到的“意淫”的审美性特点,与之相通,这里一并谈谈。
关于宝黛爱情的思想基础,前人已经论述得很充分了。用假报与的话,就是“林妹妹从来不讲那些混账话”。我就不再多说了。我想说的是,爱情,是宝黛二人人生价值得以实现的主要途径和最高形式。
我们先看宝黛二人的人生价值在哪里。我们以宝玉为例,黛玉和他基本相同。宝玉的人生价值不在功名富贵,不在忠孝节义,听听他批判“文死谏,武死战”的酣畅淋漓的话就知道了。这样一来,在整个正统封建社会里,他不可能找到自己的价值。于是,他走向内敛,在自身和女儿、花草虫鱼那里寻求自我,寻求价值。在当时的人看来,他就成了“玩劣异常,极恶读书”“于国于家无望”的“混世魔王”。
宝玉这种生活方式在当时是不可能被世人理解的,但现在,我们多少可以理解一些。我们知道,宝玉是有诗人气质的。这种气质使他不在乎(至少是不重视)世俗的欲求,而向往更高层次的价值--生命在空间上的无限和在时间上的永恒。这并不是我个人妄加臆测的。首先,任何一个有思想的人都会追求无限和永恒,在座各位仔细审视自己的思想,就会发现。事实上,人对无限和永恒的追求同生命的优先和短暂的矛盾正是人生悲哀的来源。其次,我们在《红楼梦》中经常可以听到宝玉对美好事物不能够永存的哀叹。例如,第二十八回中,宝玉听完《葬花吟》后,想到黛玉等女儿、斯处、斯园、斯花、斯柳终有无可寻觅之时,竟恸倒在山坡之上;第五十八回中,宝玉因见杏树“绿叶成荫子满枝”而感伤女子韶华苦短。这种忧虑的背后,正是宝玉对永恒的真挚渴望。无限与永恒是宝玉最终要达到的人生价值的所在。黛玉的情况与之类似,就不再说了。
这种价值的实现过程,是诗意的、审美的。我们常说恋爱的人“在对方身上发现了自己”。这句话的背后,是有这美学依据的。我在这里采用克罗齐的形式派美学进行解释。形式派美学认为,美源于直觉。所谓“直觉”,简要地说,就是关照对象时只看到对象本身,不引起其他任何的联系和认识。在直觉中,还伴随着主体与客体的融合,达到二者的统一,即“物我合一”。这样,直觉产生的过程中,排除了外界的联系,时空也就不存在了。这时,微尘即是大千,刹那就是终古。无限和永恒就这样得以实现。这种实现的过程自然是审美的。
那么,宝黛二人能否达到这种直觉的境界,实现爱情的美学升华呢?这是我们现在要讨论的问题。要排除物我以外的一切事物而达到直觉的境界,必然要求凝神而专一的观照,要求主客体之间进行深入的情感的交流。这种观照和交流要以二者精神的相似点或相同点为基础。前面已经说过,宝黛二人是有极为相似的气质禀赋,因而,他们就具有了这样的基础。当然,仅仅有基础是不够的,还要在基础上进行有效的观照和交流。宝黛二人无时不在进行着这样的活动。他们平时从彼此的一言一行中进行观察,揣测对方的心思;又彼此关怀备至。这是表面的现象,在它们的背后,正是二人精神的沟通。交流过程中自然有得有失,于是就有了“探宝钗黛玉半含酸”“意绵绵日暖玉生香”“西厢记妙词通戏语”“痴情女情重愈斟情”等等精彩的故事。而这种观照和交流的结果也是明显的。黛玉见宝玉所赠旧帕,感而题三绝;宝玉见黛玉所作《桃花行》,不觉泪下;“诉肺腑情迷活宝玉”一回更是明证。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在彼此的交流中,他们已经渐渐合而为一,达成了精神的统一。他们自己在对方身上的投射越来越多,得到的反馈也越来越多。这样,他们的世界越来越小,最后只剩下两个人。直觉的审美境界就得以形成了。在爱情的二人世界里,他们可以忘却外界,忘却时空,达到自己的无限与永恒。
这样一来,宝玉和黛玉就在爱情中找到了自身存在的价值。这种价值的实现是审美的,因此,我们常说宝玉和黛玉过着一种诗意的生活。前面提到的“意淫”和“情不情”也是基于清明灵秀之气的交流,因而也具有类似的审美性和诗意。
最后,我们看一看宝玉的最后结局:“悬崖撒手”。此语也多见于脂批,就是至宝玉出家。因为《红楼梦》后几十回佚失,我只能把“悬崖撒手”作为最有可能的一个结局来说说。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宝玉是清明灵秀之气所秉赋者,在当时邪气充斥的社会中不能寻找自己的价值,而只能在与自己气质相近的女儿中寻求。不仅仅如此,当时社会是一个“千红一哭”的悲剧制造场。可以作为宝玉精神寄托的女儿,也承受着社会的威压或异化。“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晴雯、黛玉相继夭亡,美优伶斩情归水月,香菱屈受贪夫棒……最后是大观园诸芳流散!“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中国小说史略》)早在这一切悲剧发生之前,宝玉便看到了这无可抗拒的一切。因此,他日日怡红,并希望自己在中女儿之前死去,让她们的泪流成河,把自己的尸体漂到无人寻觅的去处。是的,他选择了死亡作为自己生命的归宿,希望借死亡摆脱日日熬煎的痛苦。但是,天违人愿,宝玉目睹了众丫环的悲惨遭遇,承受了黛玉夭亡的巨大打击,看到了大观园诸芳流散后的凄凉,见证了贾府“忽喇喇似大厦倾”……在极端的时间里,暴风雨席卷了大观园,席卷了贾府,夺走了宝玉所珍爱的一切。社会击碎了宝玉的梦想,他茕茕孑立,只看见“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生命的价值已经消失了,生命却还在延续,这是多么巨大的打击!!!于是,对社会彻底绝望的宝玉只好选择出嫁,远离这个污浊的社会。但在出家之后真的能找到一方净土吗?我们不得而知。因为寺院也并非不染凡尘,看看铁槛寺和水月庵,我们就可以知道了。
需要指出的事,宝玉秉正邪两气而来,就不可能完美。他身上会多少有一些纨绔习气。比如,他骂过茜雪,踢过袭人,等等。但瑕不掩瑜,宝玉仍然是十分可贵的。
贾宝玉的.心理分析
《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是一位封建贵族阶级政治上思想上的叛逆者,这已成为当代红学研究者的共识。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进行审视,便不难发现贾宝玉是一位具有异常心理和变态人格的“特别”的叛逆省。本文拟通过对贾宝玉形象的心理分析,进一步透视曹雪芹的创作心态和独特社会人生见解。更加准确地把握《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丰富而又复杂的文化意蕴。
一、“从心理学的角度,国内学者一般认为:人格和个性含义相同,都是指个人比较稳定的、各种心理特征的总和,包括认知、能力,情绪、气质、性格、行为及身体结构等方面。人格就是一个人的基本精神面貌”[1],而人格变态就是指个体心理状态“偏离规范”[2]、“偏离常态”[3],贾宝玉心理、人格的偏离规范与常态,最主要表现在他言行、性格、心理诸方面的女性化,可以这样认为,贾宝玉是一个女性化或半女性化的男性人物形象。
贾宝玉的女性化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爱红的癖好
《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向贾雨村介绍贾宝玉的奇异之处时,特意介绍宝玉满周岁抓周“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玩弄”,这颇具预示性的细节揭示出人物的爱红习性。在第十九回里,当袭人以不离开贾府为条件要求宝玉“再不许弄花儿、弄粉儿、偷着吃人嘴上擦的胭脂,和那爱红的毛病儿”,他虽口头马上答应,但第二天却又“替他们淘澄脂胭膏子”,致使左边腮上都溅上了红;第二十一回,贾宝玉于不觉中欲吃黛玉房中的脂胭,被湘云从身后伸手打落,第四十四回,他又十分在行地向平儿介绍胭脂的调配方法和使用方法,如此种种艺术描写,无不昭示着一个基本事实,作为男性的贾玉玉爱红确已成癖。他不顾父亲和旁人的鄙视指责,硬要分享女儿们的专利,这“不长进的毛病儿”,显然是“偏离常态”的变态行为。
第二、生活女性化
在中国封建社会,男女两性的社会角色各各不相同,生活范围及内容也迥然有别。“正位乎内”的女性以闺房庭院为自己的生活范围,以学习女红、操持家务、生儿育女为自己的人生职责。“正位乎外”的男性则以社会为人生舞台,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人生之责,因此,“士”阶层中的大多数男性自觉地选择了读书—进仕做官这一人生道路。贾宝玉则与众不同,他自幼喜欢在闺帷中厮混,自从住进大观园后,更是“心满意足,再无别项可生贪求之心,每日只和姊妹丫环们一处,或读书,或写字,或弹琴下棋,作画吟诗,以至描鸾刺凤,斗草簪花,低吟悄唱,拆字猜枚,无所不至,倒也十分快意”(《红楼梦》第二十三回,以下引此书只注回目),以女性化的闺房生活为乐,从不考虑自己斥为一个男儿于家于国应尽的责任,诚如作者在第二十回中所言:“并不想自己是男子,须要为子弟之表率。”更有甚者,他“不肯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将八股文斥为“后人饵名的钓禄之所”,从不“潜心玩索。”他曾当面顶撞史湘云的规劝(第三十二回),并以受惊吓为借口,逃避贾政对自己读书情况的检查(第七十三回)。这一切均表明贾宝玉在有意识的拒绝走传统读书做官、耀祖光宗的人生道路,拒绝进入男性的社会角色定位,完全放弃对功名利禄的追求,悖离“社会期待”。从《红楼梦》前八十回的艺术描写看来,他已经十分习惯并非常喜欢那种“无明无夜和姐妹们鬼混”(第二十一回)的女性化生活,并似乎打算在内帷中长期厮混下去。毫无疑问,这又是一种“偏离规范”的异常表现。
第三、性格女性化
从总体上看,贾宝玉的性格缺少男性应有的阳刚之气,更多地呈现出女性的阴柔特征。他“天生成惯能作小服低,赔身下气,性情体贴,话语缠绵”(第九回),对黛玉是如此,对袭人、秦钟等也是如此;他胆小,怕见父亲,怕见生人,怕晚上一人睡觉;他遇事无主见,既缺乏基本的应变能力,又缺乏承担责任的勇气,金钏儿被打被撵、晴雯被冤,尽管他心里颇觉不公,但却无胆量挺身而出为她们辩解,当然更无能力去保护她们,除此之外,贾宝玉的多愁善感也相当突出。他常常发呆、掉泪,常常触景生情,感伤不已。听到黛玉的《葬花词》,“不觉恸倒山坡上”,联想不断,以致于“心碎肠断”(第二十八回);看见祝妈创土种竹,打扫竹叶,“顿觉一时魂魄失守,随便坐在一块山石上出神,不觉滴下泪来”(第五十七回);见杏花落听雀儿啼,又伤心感叹,发了呆性(第下十八回)。贾宝玉这种敏锐的感受力、细致的观察力以及丰富的联想、脆弱的感情,无不反映出女性心态与性格特征,对此,可借心理学术语称之为“性倒错”,因为“性倒错在第三性征上更象异性”[4]。
第四、奇特的两性观
在对男女两性的总体看法上,贾宝玉是贬男尊女的。他有一句惊世骇俗的名言:“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第二回),“他料定天地间灵淑之气,只钟于女子,男儿们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因此把一切男子都看成浊物,可有可无”(第二十回)。这种男浊女清、尊女抑男的两性观在封建社会的父系文化系统中确属罕见,尤其出自男儿之口,则更可谓空前,它是贾宝玉“偏离规范”、人格变态的重要标志之一。
此外,贾宝玉“面若中利、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面如傅粉,唇若施脂”(第三回),如花似玉的容貌更为他增添了几分女性的柔美。
现代心理学家认为,用来定义“变态”的词语包括以下这些:越轨—指明显不同于社会公认的行为标准的行为;异常—指与公认的规范很不同的行动;失调—缺乏行为的整合;稀奇古怪—指与社会公认规范不相同的行为。“决定是否任何一个具体的个体是变态的最一致的标准是:①行为偏离、或不同于)那个社会的规范;②失调行为总是继续和/持续存在;③人们内部和/或人们之间活动的最终破坏程度”[5]。由此,我们可以判定贾宝玉的女性化实属变态,不仅今日的读者能够明显地感觉到他心理和行为的异常、越轨和稀奇古怪,就是《红楼梦》本身也多次指出这一点:小说第三回写黛玉初见宝玉,作者引出所谓“后人”所作的《西江月》词二首,以正话反说的形式表达了自己对这一形象的总体评价,其一曰: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
作者说此词批得“极确”,它道出了贾宝玉性格行为与众不同、偏僻(即不合正道)乖张(即怪僻不通情理)的特征。在小说中,最疼爱宝玉的贾母也说他就是与众不同,最接近他的袭人说他:“性格异常”“更有几件千奇百怪口不能言的毛病儿。”除此之外。书中还不时直接以“痴”“呆”“傻”“疯”“怪”“狂”等字眼来形容他的变态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贾宝玉的女性化不仅引起了他人的非议,破坏了他与本阶级多数成员的和谐关系,而且导致了他与以贾政为代表的封建家族、封建贵族阶级的尖锐对立,导致了他与整个男权社会的严重脱节,从而也最终导致了他自身的生存危机,这实质上从另一侧面证实了贾宝玉的女性化确为一种偏离规范的人格变态。
二、现代心理学研究成果表明,一个人人格的形成及其存在状态,必定要受其自身先天和后天诸如生理、社会等内外因素的影响,贾宝玉也不例外,《红楼梦》对其变态人格形成的原因作了一定程度的揭示。
1.先天因素影响贾宝玉人格的先天因素既不是现代心理学家们所学的“遗传基因”,也并非美学家们所谓“历史积淀”,而是贾宝玉的前身—被女娲遗弃在青埂峰的石头。秉自然灵秀之气的仙石决定了贾宝玉的聪明灵秀,无补天之才的顽石则决定了他的“于国于家无望”,石头的前身赋予了宝玉正邪两极之性,使“其聪明灵秀之气,则在千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千万人之下”(第二回)。如此天赋,必然铸就贾宝玉具有偏离、异常因素的人格形态。
2.后天因素这里主要指宝玉的生活和成长环境。由于贾母的溺爱,他一直例外地以男性的身分在闺帷内厮混,成天跟姐姐妹妹、小姐丫环们呆在一起,极易染上较多的女儿脂粉气。住进大观园,更是进入了女儿世界,完全生活在女性的庇护、偏爱、温情之中,自己的生活也完全女性化,正如兴儿所说:“他长了这么大,独他没有上过正经学堂,我们家从祖宗直到二爷,谁不是寒窗十载,偏他不喜读书。老太太的宝贝,老爷先还管,如今也不敢管了。……每日也不习文也不学武,又怕见人,只爱在丫头群里闹”(第六十六回),在如此生活环璄中长大的贾宝玉,人格的女性化在所难免。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思想意识,一个人后天的生活环境尤其是教育条件在其心理发展上起着重要甚至是主导作用。正是基于这种认识,现代红学家们更多地强调了后天的因素,认为在大观园这个女儿国内,生活风气比较干净,封建礼教的统治相对薄弱,贾宝玉较少地受到外界污浊风气的影响,可以比较自由的生活,大胆阅读一些具有市民意识和民主要求的杂学野史,有较多的机会了解青年女奴们的美好心灵和不幸遭遇以及贵族少女们的内心苦闷,这一切均有助于他叛逆思想的形成。上述认识本是相当正确、无可非议的,但问题在于叛逆并不意味着要以女性化变态形式表现出来,何况《红楼梦》所提供的生活环境既不能完全说明贾宝玉异端思想形成的原因,正如某些学者所论,贾宝玉那种“已经带有初步民主主义色彩的先进思想,当然不是任何一个生活在十八世纪中叶的少年所能具备的”[6],更不能充分解释他人格变态这一异常现象。
笔者认为,在《红楼梦》中,曹雪芹更为强调的乃是贾宝玉人格形成的先天素质——与生俱有的顽性劣根,这一点可以从全书石头下凡的基本构思中看出,可以从宝玉一出生就与众不同、自幼便口出怪言中看出,可以从贾府上下之人难以理解宝玉的痴狂中看出。第五回,作者借警幻仙子之口指出“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第十九回又借袭人的心理活动强调了宝玉变态人格的先天属性,“袭人自幼儿见宝玉性格异常,其淘气憨顽出于众小儿之外,更有几件千奇百怪口不能言的毛病儿。近来仗着祖母溺爱,父母亦不能十分严紧拘管,更觉放纵驰荡,任情恣性,最不喜务正。”十分明显,贾宝玉性格和行为的异常与生俱有,祖母的溺爱、他人的影响以及父母拘管的不严等后天因素仅仅起着“放纵”作用,而非其产生的根本原因。曹雪芹通过大量的艺术描写所要突出的,正是贾宝玉那天生俱有并且后天不能更改的顽愚劣根、痴狂本性,从这一意义上来讲,宝玉人格的女性化最终也是由先天决定的。
当然,石头前身决定贾宝玉的本性和他后天人格的形态,这种构思无疑是非科学的,曹雪芹作如此艺术处理,目的并非要给世人讲一个优美的神话故事,而是巧妙的利用大众审美心理对神话故事所具神奇性的认同与欣赏来实现自己的创作意图。幼年、少年贾宝玉的思想性格显示的乃是成年曹雪芹的思想与人生观,曹雪芹强调宝玉人格形成的先天因素,有利于自己一开篇便集中笔力塑造一位崭新而又奇特的叛逆者形象,有利于从其奇异之处来突出强调这位叛臣逆子的无可救药及其与本阶级的势不两立,从而更为鲜明地表现出自己独到而又深刻的现实人生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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