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参加了广东省“三支一扶”,来到了粤北山区——连州市星子镇清江中学,投身于农村这片沃土以施展自己的才华,奉献自己的青春,同时实践自己的教育理念,为相对滞后的农村教育添砖加瓦,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我的岗位任务主要是:担任初一年级一个班的数学教学课程以及两个班的生物学教学课程,以教学大纲为教学指导理论,扎实工作,努力进取,各项任务保质保量达到教学要求。下面我将自己一学期来的各方面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方面
热爱党组织,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全面履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教师法》等相关教育政策法规。拥护和支持校党支部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认真学习,悉心体会,积极工作,服从分配,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学任务。特别是自己是非师范类院校毕业,我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学》,积极向老教师请教看齐,对工作精益求精,争取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提高学生们的成绩,为党的教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牢记服务誓词,强化扎根基层、服务农村的服务意识,争取圆满完成“支教”使命。
二、工作方面
在工作中,认真把握各项教学环节:认真备课、上课、听课、评课,及时批改作业、讲评作业,做好课后辅导工作;对待学生:平等对待,严格要求,鼓励信心,培优补差,增强情意。以学生老师和兄长的双重身份施以教育,得到同学们的积极响应和认可。
对于教师来说,仅仅做到上述还是不够的,应该从具体的细微的方面入手,要做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为此我加大了备课的力度,除了认真钻研教材,对教材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每句话、每个字都弄清楚,了解教材的结构、重点与难点,掌握知识的逻辑,能运用自如外,我又到书店购买了辅导
上课时,由于跟学生建立了信任关系,所以对知识的接受非常有利,同时注意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情绪,以探究的方式创设教学情境,使同学们有所经历,有身处实地的感觉,真切感受数学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增强其学习数学的目的性。在生物课的教授上,我采取实验结合实际的情况,抑扬顿挫,声情并茂,娓娓道来。这种方式不仅让同学们体会到生物的趣味,更重要的是在不知不觉中轻易掌握了知识,深受同学们的好评和喜爱。
为了尽快熟练业务,早日能达到师范类院校毕业生的教学水平,达到教学工作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我积极响应学校号召认真听课,悉心总结各位教师的教授所长,并在自己的课堂上加以实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了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几乎每晚自习后我都加强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理论和新课程理念的学习与研究,同时积极参加教研组的活动并与同事共同研究课题,并将成功的经验及时应用于日常教学中,效果明显。经过学校领导和教研组老师们不断的指导与帮助,相信我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一定还会有所提高。
虽说已经有一学期的教学经历,但教学经验仍然匮乏,因此在以后的教育教学当中,我仍然不能有所松懈,要在各方面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地提高自己,平时积极参与听课、评课,虚心向同事学习教学方法,博采众长,提高教学水平。同时注意经典教育理论和当前知名教育理念的学习,从思想和理论上全面提高自己。
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分数线
第三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划定原则:学校根据各学科门类当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和初试情况,划定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school.ustc.edu.cn)上公布。
第四条:复试分数线的划定原则:各院系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各学科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和初试情况,本着宁缺毋滥、保证生源质量的原则分别划定当年的复试分数线。
第五条:达到所报考院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报考院系组织的复试。
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第六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其中专业素质考核以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考核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复试形式必须包含面试,其中包含5分钟左右的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必须包含专业知识的问答。各学科一般应加试专业课笔试、实验或上机考试,具体要求在本单位网上公布。专业课笔试试题应与初试的两门专业课在内容上不重复,内容应涵盖与考生报考专业所对应或相关的本科专业主要专业课的基本内容。各单位要以此原则作为出题的依据。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凡被招生单位录取的研究生必须体检合格。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考生需按照报考院系要求体检。
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程序
第九条: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指导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各院系成立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等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拟录取工作。
第十条: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应包括不少于3位研究生导师,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
第十一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单位根据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第十二条:各院系要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各院系根据确定的复试名单,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生)、成绩单(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并保存证书(或学生证)和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影印件、成绩单原件;在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得参与复试。
第十四条:面试由各院系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各小组复试标准需相对统一。复试小组须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现场独立评分,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面试全程要录像录音。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并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第十五条:复试成绩原则上应占录取总分的30%~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院系根据复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全部或部分初试科目成绩、复试成绩进行总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批准后,由研招办予以统一公示。
第十六条:复试工作要注重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在面试前,复试小组对提问问题的基本要素、考察点要精心准备,做到心中有数。笔试部分须注意安全保密,其命题、阅卷要求同全国硕士招生考试自命题部分有关要求。
第十七条:复试小组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承诺考生是否被录取。复试结束后,相关成绩将统一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监督。各单位负责对考生关于复试过程中的疑问给予解释。
第十八条: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复试工作。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招生院系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过程。
第十九条: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巡视,全面、有效监督复试全过程。
调剂
第二十条: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但未达到报考院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向生源短缺的院系提出调剂申请,且须达到其复试分数线及调剂要求。未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但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可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向其他院校申请调剂。未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及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第二十一条: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第二十二条: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其它
第二十三条:各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确定。招生简章和目录中所列的各院系、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第二十四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已经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报名结束前完成,不参加本章程规定的复试。
第二十五条: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可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各单位要对其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和妥善保存,对拟录取的该类考生,须在向研招办报拟录取名单时一并附书面材料备案。
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报一:
近日,河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河北省提出了16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当前影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动力不足、渠道不畅、发挥作用不够、发展空间有限、服务保障不力等方面问题。
《实施意见》明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从事扶贫工作。到贫困村创业并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高校毕业生,经审核批准后其项目纳入扶贫项目管理,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开发政策。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条件的,按规定落实政策扶持。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培训、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果审定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河北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企业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同时,河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创新。对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创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办、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按规定认证批准后,自入驻之日起给予最长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并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5000元。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的,自取得营业执照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根据《实施意见》,河北省将注重发挥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每年安排不少于全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招录公务员计划的10%,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省市事业单位每年安排一定岗位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参加职称评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在省内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方面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同等政策待遇。
在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制度方面,河北省对长期在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为必备条件,主要评价其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对长期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
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报二:
日前,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把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实施“一把手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激励大学生到基层干事创业的长效机制,使大学生能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报效祖国。这是记者2日从教育部获悉的。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政策。要因地因校制宜,制定鼓励或奖励的办法,通过宣传教育、表彰先进、资金奖励、畅通成才渠道等多种方式,激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建立大学生到基层实习实践制度,组织大学生到乡镇、街道、社区、农村和生产一线实习实践。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基层职称评审、工资高定、社保补贴等保障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教师特岗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专门项目,巩固并扩大实施地方基层就业项目。广泛收集中小微企业的招聘信息,主动组织企业进校园招聘,搭建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平台。
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力度,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积极拓宽就业新空间,鼓励毕业生到城乡社区从事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等工作,到农村投身扶贫开发、技术推广、电子商务等事业,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要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孵化基地、优先转移科技成果、完善各级创业服务网络平台功能等方式助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寄送新生宣传单、学费资助、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现有政策逐条逐项加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