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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奶奶装好评语整理100句

时间:2018-06-09 17:05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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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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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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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1

暑假里,天气依旧炎热。十点多的时候,外面的天气正在炎热,我的姑父给我打电话说:“你去不去西安玩呢?”“嗨呀,去呀,肯定去。”

过了一会儿我姑父来接我了,我没有说什么,就上车了。上了车问姑父:“我们要去西安哪里玩?”姑父对我说:“我们就去西安的秦岭把。咱们去看看山。”我说:“好吧,那就去看看山吧。”说完,我们就开始了西安的进吧之路。

我真无聊啊!在路上,我们这儿距离西安八十九十公里呢?睡觉吧可是我弟弟偏不给我这个机会。叫我跟他玩,跟他玩好吧,那就勉为其难答应他啦。给他玩了一会儿,我实在坚持不住了就睡觉了。

起来之后我看见了好美!这是三面佛,可是不一会路上就堵住了。我们只好改变了行程我们像个无头苍蝇不知道去哪儿,突然发现了一个标牌,写着钓鱼,游泳,那个地方不错呀,我去那儿吧。看那人还挺多的,我们到那儿,车放好之后就下去了。那是条河,说不深说浅不浅,浅的地方能看见石头,深的地方看不见石头。哈哈,还很清晰,小鱼游来游去,你看那条鱼游者突然被一个人的语网给抓住了。我也要抓可是那些鱼好像非常灵活,根本不被我抓住。好凉我的后背湿了?原来是我弟弟给我泼水。好,你给我泼水我也给他泼水。花!我用手拨着水给他泼,不一会她就湿了。他用一块大石头砸在我的旁边。水说蹦就蹦了出来我全身都湿了,我生气了,我直接把她按到水里。他全身都湿透了,他对我说你个坏蛋,不跟你玩了。玩儿了一会儿,天气变得越来越热了

我们就回去的,但这次游玩真的是很好玩,很好玩。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2

每个人都有自己难忘的事情,而我最难忘的事情确是它。

在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还在熟睡,可是,我们小区和街道上的大部分居民,都不见了,他们去哪儿了呢,我也不知道,可是当我去学校报到的时候,我发现,学校门前,人山人海人流如潮,根本就挤不进去。

今年我也上初中,可是去报名,我根本就挤不进去,只能慢慢排队,排着排着,不知不觉就到了下午,过了俩小时终于到我的跟前了,可是刚到我的跟前,一个人就跑过去说,不好意思,我有急事,我要插一下队,我去,现在插队都明目张胆了,但是我看着这个男子,虎背熊腰的,就没敢多说什么,就让他插了队,到了我,我顺利的报道而且抽到了号码。反观后面,人啊好多好多,也是醉了,这么多的人而且是来同一所学校,那只是一个初一报道的人,将近两千的人,很多一个接一个。

这的人们都汗流夹背,汗水湿透了衣裳,太阳暴晒着我们,我站在阴处,看着学校,反观却有些人刚排间开着空调,玩着游戏,后面的时候,能排上队,但是很遗憾的是没有号了,而且不属于那片学校区域必须找关系,我靠朋友才能进去学校,没有找关系,只能被拒决,把你给请走了。

我,不由得感叹一声,现在上初中真的难,一所中上游初中而已,就是县城里最好的初中,都往这上学难呀。

我排完了报名队,还有保档案队,我十分疑惑,为什么人都愿意排队呢,哎,我无从知道。只知道这排队真是太熬人了。

这就是我最难忘的报名,虽说这只是简简单单的报名,但像铁烙烙在着了我的心底。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3

一天,我从书上看到一个巧招,可以利用白糖巧做苹果汁,觉得很好奇,于是就立刻从冰箱里找了一个苹果做起了苹果汁。

首先,我把苹果洗干净,然后,我拿着筷子在苹果上戳了个小洞,再往下面和四周挖掘。终于,经过一番努力,一个并不完美的倒三角形的洞出现在我面前。接着,就要开始很关键的一步了,我取出一勺白糖,均匀地撒在苹果上的洞壁里——这可关系到苹果汁的味道哩!我小心翼翼,因为糖放得太多,苹果汁会太甜太腻,放得太少,苹果汁不容易形成,也不够甜。最后,我把苹果放到碗里,等待着它是否能流出苹果汁。

1分钟,2分钟,3分钟······5分钟过去了,洞里的白糖不再是白色的,变得透明起来。这是白糖融化的迹象。我继续等待着。又是5分钟过去了,洞内变成了淡淡的琥珀色。我想这应该就是苹果汁出现的迹象吧。大约过了二三十分钟,洞内有一半都是琥珀色的液体了,我兴奋极了,原来书上写的没错呀,我们的确可以自己动手巧做苹果汁啊!我迫不及待地倒出洞内诱人的苹果汁,喝了一小口,嗯,还不错,有股苹果的香味,只是有点儿太甜了。

用白糖巧做苹果汁是什么原理呢?我上网一查,原来这跟水分子的运动规律有关。水分子喜欢从浓度低的地方跑到浓度高的地方。在洞里撒上白糖,白糖的溶液浓度比苹果细胞里的浓度高上许多,洞附近的水分自然就跑到洞里来了。

这下,我终于明白了巧做苹果汁的奥秘。而外婆把葡萄洗干净,放在大玻璃瓶里,撒上糖,最后做成葡萄酒,应该也是这个道理吧。

啊,科学真是无处不在呢,只要我们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就会发现更多科学的奥秘呢!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4

他不是人,却胜拟一具七彩魂灵智者,向我传授世间之万物,万物之奥秘。他总是要我发自内心地热情讴歌。

如果你因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流星。每每品读泰戈尔吟诵的他,我的心灵一次比一次安逸。淡去尘世的喧嚣,与蒙蔽了双眼的骄傲,随之而来的空灵心境是使我的灵魂得到升华,困惑得到解答。

——他,能带给我最纯真的宁静。

J。K罗琳的魔法世界总能让我心思飞扬。哈利的悲惨童年,姨妈的虐待,表哥的欺负,都总能让我感到愤慨,甚至想穿越到故事里和他们打一架!当哈利收到伏地魔的暗算时,我是那么的焦急,那么的担心,犹如危机要降临到我头上。

——他,让我的感情投入到人物内心的灵魂。

时代的脚步从未停止,历史却依然老样子。《明朝那些事》这部我最爱的历史巨作,他以生动幽默的语言,活性的文字,让我梦回明朝,与一个个性格迥异的官场人物打交道。杨廷和,这位老谋深算的政治家竭力辅助皇帝,却不愿与张璁小人斗争而在“大议礼”事件中以认输告老还乡。徐阶,这位善于学习,巧于争辩,弃于争辩,弃于硬来的我心中的历史偶像,在最后全身而退的艺术令我折服。

——他,让我重新审视的历史。

学习途中,教辅也成了我的知音。《新思维》给予我印象最深的一本教辅。他让我心中的数学成不一样的数学,成了一个神奇的、震撼的、美丽的、给人力量感,宏观中大气磅礴,微观里,慑人心魂。

朝来夕往,毕路蓝缕。

让我伴着最美的他,在空山无人之境,流水花开。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5

疯过、闹过、开心过的一个假期结束了。我们不舍、不情愿,但是还是迎来了开学的日子。虽然不是非常愿意,但是还是准时回到了校园。

其实,开学并非是坏事,因为我们又开始了新的学习生活、开始了人生新的征程。也有许多新的喜怒衰乐在班级中接二连三的上演了。

“铃铃铃”上课了。新一学期的物理换了讲课的模式,由同学自已来讲,不足之处老师做以总结。瞧,我们这个“霍老师”大步流星的走上了讲台。“咳、咳、咳”,霍老师清了清嗓子,开始了滔滔不绝的“演讲”。到了质疑的环节,同学们开始相继提出了问题,霍老师开始还在耐心讲解,可讲着讲着就把自已绕了进去,讲不明白了。大家正看着这位“新老师”在前面不知所措,我们的物理老师马老师也在后面笑得前仰后合。这时“霍老师”随机应变的说:“马海喜同学,你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哈哈哈”,同学们都大笑了起来了。可见我们的“霍老师”真是技高一筹啊!怎么样,我们的物理课够有趣的吧,开怀大笑中又学到了知识,真是一举两得啊!

开学并非都是欢乐,这不说着说着英语考试成绩不理想的罪名又落到了我的头上。英语老师是出了名的严厉,对我大声询问没有考好的理由,我不禁落下了伤心的泪水。老师看到了我知错就改,经过一番教育之后,我才终于回到了教室。虽然这样的批评比较难挨,但是我还是深深认识到老师的严中有爱。

班级里的喜怒哀乐此起彼伏见证了我们的成长,新的学期是不是非常有趣?我期待着每一个明天的到来。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6

每个人都有很多的第一次,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有的是第一次滑旱冰、有的是第一次游泳、有的是第一次放风筝……我也有很多的第一次,但令我最难忘的是第一次爬山。

我的家乡在柴河,这里环境优美,群山环绕,山峰就像绿色的屏障,连绵起伏。近看,松树拔地而起,像一把把巨伞。松柏翠绿,山坡上长满了绿油油的小草,可爱的小鸟唱着动听的歌,如同仙境一般。每到夜晚,矗立在东山公园上的彩灯就亮了,五颜六色的,不停地变换着色彩,就像神话中的宝莲灯,美丽极了!看到这些美景,我心中想,要是能爬到这座山顶该多好啊!

爸爸、老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第二天就带我去爬山了。我们三个人来到了山脚下,我激动地对爸爸、老妈说:“我们来一场爬山比赛吧,看谁先到达山顶”。比赛开始了,只听爸爸一声令下,我们大家都飞快地向山顶冲去,开始时我一路领先,不觉得累,但到了半山腰情况就变了,我只觉得脚发软,心跳过速,嗓子发干。这时爸爸渐渐追了上来,我便气喘吁吁地说:“爸爸我太累了,实再是爬不动了,不想继续向上爬了”。爸爸听了,和蔼地对我说:“无论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半途而废,只要有坚强的毅力就能战胜困难。”听了爸爸的话,我重新鼓起了勇气继续向山顶爬去。快到山顶时,那里有一排茂密的小树,挡住了爸爸的去路,看到这个情况,我又充满了信心,咬着牙使劲向山顶冲去,到了小树林前我很顺利地从树底下钻了过去,我超过了爸爸,直向山顶跑去,很快我便到达了山顶。站在山顶上我大声叫道:“爸爸、老妈,我胜利了!我胜利了!”

通过这次爬山,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就算有再多的困难,只要有一个坚强的意志就会战胜困难,胜利就会属于我们。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7

童年,多么诱人的字眼,多么有趣的回忆,每当别人提起童年,那一件件往事,就立即浮现在我眼前。

记得我五岁的时候,天气很冷。妈妈说:“天气冷了,我帮你织一件毛衣,好吗?”我高兴地说:“好,谢谢妈妈!”一想到马上就有妈妈为我织的毛衣,我的心里美滋滋的!那天晚上,我突然醒了,看见灯还没有关,我转过头看看妈妈,妈妈竟然还靠在床上帮我织毛衣。我又看了看闹钟,啊!现在都已经四点了,妈妈怎么还没睡。妈妈说:“女儿,你醒了!”我想:妈妈会不会为了帮我织毛衣,而整夜没有睡觉呢?我好奇地问妈妈:“妈妈,您是不是一直在帮我织毛衣呀?”妈妈揉了揉眼睛说:“是呀,差一点就织完了,你再睡一会儿,马上就要上幼儿园了!”我把妈妈织毛衣的工具抢了过来,对妈妈说:“妈妈您快睡吧!呆会儿您还要工作。”妈妈说:“不用了,妈妈没事的。”我说:“如果您不睡觉,我就不去上幼儿园了。”妈妈一边躺下去睡觉,一边对我说:“那好吧,你呆会儿要叫我起床哦!”我说:“没问题,我可是闹钟大王,还没有人在我的尖叫声之中醒不过来。”

早上,我看妈妈很没精神。便赶紧冲了一杯咖啡给妈妈提神,妈妈说:“我的女儿变乖了,知道妈妈辛苦。拿咖啡给妈妈提神。”我说:“对呀!对呀!”我问妈妈:“我的那件毛衣还要织多久?”妈妈说:“就好了!”听到这,我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妈妈织毛衣的情景。想到这里,我顿时觉得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我说:“你今天不要织太晚了,最晚九点织完!”妈妈笑着说:“好。”

虽然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我从这里可以感受到无限的温暖!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8

提起这件事,既让我提心吊胆,又让我忍俊不禁。因此,这件事我至今记忆犹新。

我六岁那年,有一天晚上,爸爸和老妈有事都要出去,老妈临走之前反复叮嘱我说:“千万不要乱动水、电、煤气等有危险的东西,如果有人敲门,不要随便开门,记住了吗?”我不耐烦地说:“知道了,知道了,您已经说了很多遍了。”他们走了之后,我高兴地大喊:“噢,太好了,这是我一个人的天地了!”我一看表,才七点三十五分,时间还早,我无拘无束地玩了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独自在家,虽说很新鲜,但兴奋地玩耍一番之后,心里还是难免有一些害怕。算了,别想那么多了,还是看会儿电视吧。于是,我把电视机打开了,里面正在播放恐怖片,看着看着,我忽然想起来:今天是我一个人在家,还是别看了,否则晚上睡觉会做噩梦的。想到这儿,我便立刻关掉电视机,准备睡觉。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忽然传来一阵敲门声,我心想:这么晚了,谁还会来敲门呢?我立刻穿好衣服,刚要开门,可又一想:会不会是坏人呀?为了防身,我马上跑进厨房,左手拿了一把勺子,右手拿了一个铁盆,我这样做的目的是:第一,把铁盆扣在坏人的头上,用勺子敲铁盆,使他当场晕倒,腾出充分的时间报警。第二,给自己壮壮胆。第三,惊动附近的邻居,让他们帮我抓坏人。俗话说得好,这叫“一石三鸟”。

慢慢地我把门打开了,正准备行动时,只听来人说了一句话:“你在干什么呢?”我仔细一听,声音好耳熟呀,探头一看,“噢,原来是爸爸呀!”我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别看我平时出了名的胆大,但当时还是被吓出了一身冷汗。你说这件事难忘不难忘呀!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9

生活像一串明亮的珍珠,每一颗珍珠都是美好的回忆。

我的生活,一转眼,已经过去了十二年,这十二年中,不缺少令我记忆犹新的事,但最令我难忘的一件事,则是我和爷爷爬华山的经历。

虽然我才十二岁,但我也去过祖国的无数名胜古迹,可是那座雄伟奇绝的华山,却始终屹立在我心中。那年国庆节,在我的不断要求下,父母终于带着我和爷爷来到我的家乡----陕西,来到巍峨的华山脚下。我们开始了登上华山的征程。

不必说陡峭的上天梯,也不必说九曲连环的山路,单是两千一百六十米的海拔,就让人望而却步。想要坐索道的人早已排成一条长龙,于是,爷爷决定带着我们步行上山。俗话说“自古华山一条道”,果然山路的险要令我们全部都呆住了,只爬了一小段路,爸爸妈妈就不想爬了,他们决定跟山下索道前的长龙打“持久战”。

爷爷带着我继续向上爬。翻过形如一条大鱼的飞鱼岭和像星星和月亮的两块石壁---星月崖,终于我和爷爷爬山上了连通东、南、西、北、中五座主峰的金锁关,金锁关原是道教活动的场所,道士在这里制造了一把巨大的金锁,因而得名金锁关。

从金锁关向西,我们向西峰----莲花峰走去,要想到莲花峰,先得穿过一片树林,秋天的树,红色、黄色和绿色相互交错,美丽极了。当我们登上西峰时,山上起了大雾,好像给山峰蒙上一层薄沙。

登上西峰后,我们又向华山最高峰,南峰---落雁峰前进。落雁峰之名是相传连大雁也飞不过这座山峰的高度,所以得名落雁峰。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落雁峰的高,但在爷爷的帮助和鼓励下,我终于登上这座雁都无法跃过的高峰,完成了这次艰难地旅行。

困难就像一座座山峰,难以跃过,但也只有跃过它们的人,才能休会到这独特风景。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10

太阳跃出的瞬间,释放出金色的光芒,带来永恒的温暖;彩虹跨越蓝天的瞬间,闪烁七彩的缤纷,带来永恒的灿烂……生活中有太多的瞬间,而瞬间就是我们心中的永恒。

那是个星期六的晚上,吃过晚饭后,爸爸妈妈和我去汇源路散步。我们在五彩缤纷的路灯下,欣赏着熙熙攘攘的夜景。这时迎面走来一个乞丐,那是一个大约六七十岁的老太太,满脸的皱纹,头发如雪一样白,在这灿烂的灯光和繁华的街道映衬下,显得格外苍老和凄凉。她弓着身子站在我们面前,正用企求的目光看着我们,口中喃喃地不知在说什么。我停下脚步,心中泛起一股股同情和怜悯。

她颤抖着把碗伸过来,那只碗里有一些面值不一的硬币。我回过头望了望爸爸,他正在摸口袋。在这一点上我很敬佩爸爸,他对于一切需要帮忙的人都会毫不吝啬地给予帮忙,可是爸爸没有带零钱,于是,他将从口袋里掏出的一颗牛奶糖递到老太太的手中。我为爸爸的举动感到意外,同时我发现老太太也有些意外。但她对着我们笑了,她笑得很友善,很慈爱,很美丽。

我也笑了,因为我得心悬在那一瞬间被一种莫名的感动触动了。或许微笑是她已经习惯了的动作,但我肯定那次的微笑绝不是。我看见了她接过奶糖后的惊讶表情和那似乎不自然的笑,因为她收到了意料之外的施舍。不,那颗牛奶糖已经不再是施舍,那是一份理解,一份尊重,她的笑容所包含的,不仅仅是感激。在那一瞬间,我也朦胧地感觉到她的内心世界。爸爸给她的那颗牛奶糖,不正是她所需要的一点点理解和关怀吗之后,她离开了,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我仿佛看见她依然在笑,嘴里仍含着那颗幸福的牛奶糖。

这年事已经过去几个星期了,我早已忘记了老奶奶的模样,记忆中,唯一永恒的是那个瞬间绽放的笑容。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11

鬼故事是什么?有人说是心理不正常而引起的,有人说只有拥有阴阳眼的人才看得到鬼,也有人说鬼这种东西根本是天方夜谭。而今天的这个真实事件,不仅仅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更是给我们这些自以为胆大的一个教训......

我和一群朋友们,在听到“半夜十二点对镜子削苹果”的鬼故事后,都兴奋得不得了,材料简单、地点也很普通,是个很理想的实验机会。约定好之后,各自回家通知了一声,准备在其中一个人的家里实地实践——“滴滴答答……”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厕所周围把满了蜡烛,我们决定猜拳猜输的那一个,必须充当实验品、站在镜子前面,边削苹果边说一些刺激的话。当初之所以选择这个家,是因为我的这个朋友家里非常有钱,所以他家的厕所异常得大,厕所里的镜子也跟人差不多高。 我们索性将桌子、椅子摆在镜子前,十一点五十五分準时将电灯关掉,厕所一下烛火通明,依稀有着镜子烛火的光,大家都盯着那个输家及镜子——“当”十二点钟声响,摆钟跟往常一样、打了十二下,在响钟声的同时,那位朋友也跟着履行约定......皮断了,而且大家紧盯着得那面镜子中,我们大家身后的厕所门慢慢得被打开了,一个满脸苍白的女子、轻飘飘得说了一句我们听不懂的语言。

最后的那句话,大家都装做听不懂,不、应该是说:没人敢翻译!这起事件结束后,削苹果的朋友再也不敢与鬼故事搭上任何关係,而有钱朋友也直接搬家了,虽然其余的人还是死性不改,但是大家也开始有所警惕——最后的最后,规劝各位一句:做人要实在,不要成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别傻得跟我们这群人一样,做了蠢事后、后悔一辈子。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12

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就像流星划过,可是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那就是我和爸爸一起卖风筝的经历。

那是有一年春天,爸爸为了让我感受赚钱的辛苦,就带我去卖风筝。我和爸爸来到批发市场进了一大堆风筝,然后扛着沉甸甸的的风筝来到运河广场卖。我们开始分工,他收钱,我来卖。一开始,我很害羞,觉得很不好意思,站在那里一声不吭。一个个行人走过,却没有一个停下来观望。我觉得我应该做些什么了。于是,我一边挥舞着手里的泡泡机,一边大声吆喝,广场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终于,有一个小孩拉着妈妈的手被吸引过来。他对他妈妈说:“妈妈,我们看看风筝吧。”我又欣喜又激动,可是他妈妈却说:“快点走!我们还要上课呢!”他妈妈的这番话给我了一个“一瓢凉水从头洒到脚”的感觉,我激动的心情一下子失落下来。这时候,又有好些人被吸引过来。我又开始鼓起勇气,大声吆喝:“快来买风筝,小的10元!大的25元!”有好几个大人和小孩东看看西挑挑。一个阿姨从人群中挤过来说:“我想给儿子买一个风筝,买什么样的风筝好呢?”我赶紧热心推荐:“男孩子肯定喜欢大的,这个孙悟空风筝在适合不过了。”阿姨看着做工精美的风筝,愉快的决定了:“谢谢小朋友推荐,我就买这个吧!”她把25元钱递给我后,就拎着风筝走了。我看着手里的25元钱,突然觉得这钱变得沉甸甸的,好像一个比钻石还要珍贵的东西放在我手中一样。心里像吃了蜂蜜一样甜。我把钱交到爸爸手是,我们都开心地笑了。

风筝一下子就卖完了,我和爸爸决定回家去拿货继续卖。我们说说笑笑,一路上荡漾着我们的笑声。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13

“嘿,阿瑜快点来啊!”今天是我和表哥航模比赛的日子,为了拿冠军,我昨晚忙到十二点才睡觉,比赛是在表哥楼下的游泳池进行的。比赛前我们俩都在检查自己的船,用摇控器动动船陀,开开发动机,加点润滑油。

比赛正式开始了,我们按着前进键同时把船放进水里。“终点是游泳池的另一边。”表哥快速有力地说。两条船在水里快速地前进,不分上下,你超我一厘米,我又超你两厘米,比赛在激烈地进行着。正在这时,我的船发生了故障,开始离开航道,我见不对劲,马上按着转弯键,可船并不听使唤,直向墙撞去,“啪”的一声,船撞墙了,船头撞开一个口子,水猛地向船里灌。我见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奋不顾身地去把船捞上来,“哎,我的船撞坏了,怎么办?”我唉声叹气地说。表哥还在旁边幸在乐祸。我低下头,不情愿地走回家去,回家时,我心想:虽然输了,但明天我一定还要和他比。

一回到家,我马上打开我的工具箱,开始修理船只。把船里的水用纸巾吸干,换了一个备用马达,但还少了一个新的船身,我硬着头皮向妈妈要点修理费,可妈妈不给,说要我完成作业才给。我慢慢走到书房,做起作业来,做完作业后,拿了钱,撒腿跑向模型店。经过我的努力,船只不但修好了,还加快了船的速度。

第二天,我再次昂首挺胸地来到表哥家,要求和他比赛。比赛开始了,刚起步,我们的船是成一排直线前进的。突然,我的船开始比他快了,两只船的距离一厘米一厘米的添加,我的船快到终点了,再看看表哥的船已经没办法赶上我了,过线了!我高兴地跳了起来。“Yeah!我赢了。”我兴高采烈地说。

从这件事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也要告诉各位读者,不要被困难吓倒,要勇敢面对困难。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14

在我脑海里,有许许多多的难忘的是,但其中有一件事最令我难忘,那就是我第一次做饭。

那是那一年的夏天,中午我放学回到家,一回到家,我就大声喊道:“今日谁做饭啊饿死我了”。走到餐厅,才发现爸爸妈妈不在,着急的我这是在餐桌上看到了一张字条,上头写道:“女儿,今日我们不回来了,你自我做饭吃吧”。看到这张字条,心里想:“哼!不就是做饭么,谁不会,今日我就露俩手给他们瞧瞧”。我该做甚么呢就做我最爱吃的鸡蛋面把。

我先拿来俩颗鸡蛋,左手拿着鸡蛋,右手固定住碗用力的在碗上磕了一下,不料鸡蛋被我磕碎了,蛋黄都洒在了我的手上,没办法还得重磕,我又把另一颗鸡蛋拿在手上,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我这次稍微用力的一磕鸡蛋,正好磕在了碗里,我高兴的手舞足蹈,然后,在用力搅拌,搅拌好了,我就开始和面,面活好了我就用菜刀切,这些面被我左切一下,右切一下,让我切的乱七八糟,面切好了,我在打开电磁炉,里面的水开了,我就把鸡蛋和面条放进去一齐煮熟,等上七八分钟,面就好了,这中途,我就打开电视,开始看我最喜欢的电视剧了,过了一会,走到餐厅看到面早就熟了,我赶紧把面倒进碗里,幸好还没有坏道低,还能吃了。我听爸爸说加点醋和辣椒会跟好点,然后我就加了一些醋和辣椒,最终我尝了尝我的“杰作”。呀,还不错就是有点辣了,我得意的点点一头,嘴里还吃着自我做的面。等妈妈爸爸回来尝尝我的面,必须会开心死的。

这就是我难忘的第一次,没次想到这见是我都会捧腹大笑,你呢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15

在我所经历的事情中,有过许许多多难忘的事,而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是第一次学骑自行车。

记得那是在一个周末,经过我的苦苦哀求,爸爸最终把我带到兰江公园学骑自行车。

刚开始,看见别人潇洒的骑来骑去,我以为骑自行车很简单,只要一跨上去坐好,双脚不停地踩踏板就能够。谁知,一开始就遇到了麻烦,每次骑不远路程之后,自行车就开始倾斜起来,“啊哟!”还没喊出声,就连车带人摔倒在地上。这时,我才尝到了学骑自行车的痛苦滋味,正如俗话所说的看事容易,学时难,顿时,兴致减了一半。当我灰心时,爸爸开口了:“你自我决定做哪件事,你就要认真的去做,去对待,做人也一样。”

听了这句话,我又扶起自行车来,踏上踏板,坐上车座,这下,双脚似乎用不上力,车把也一晃一晃的。自行车像扭秧歌一样前进。又是“砰”的一声,自行车又倒了。我撅起了嘴巴,小声嘀咕:“都怪自行车不好,龙头太活了”爸爸说:“孩子,没关系,之后来!”

我在爸爸的鼓励下再一次跨上了自行车。这一次,我深呼吸几口气,坚定地望了望脚下的路,暗暗下定了决心。我把目标定在了五米之外。蹬地,上车,坐定,踩踏板,嘿!竟然骑过了还没倒!坚持!慢慢地,我越踏越自然,越踏越有劲。爸爸在后,边跑边喘气地喊着:“看前方,孩子。对,用力踏!”我高叫着:“爸爸,我会骑了!”

就这样,在一次又一次地努力下,我最终学会了骑自行车,每当我想起这事,总会有一阵自豪感,因为我经过努力,成功了!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16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曾有一个要好的朋友。现在,我还在和她联系,就因为当年的那一件事。

那天,我破例去外面吃早饭,在路上碰巧遇到了她,便拉着手一同蹦蹦跳跳地朝早餐馆走去。

路上,她口中念念有词,从包里掏出了一小把硬币,像宝贝似的捧在手中。接着,又用她那纤细的手指,一个一个地数着为数不多的硬币,不时地转过身对我咧嘴笑笑,露出她洁白的牙齿,好像向我炫耀似的。我只是摇摇头,觉得好气又好笑。

不知不觉早餐馆到了。我忙不迭地点了我喜欢吃的早餐,一下子点了一大堆,像一匹饿了三天三夜的野狼贪婪地大吃起来。转眼间,桌上仿佛被野兽扫荡过似的。再瞧瞧她,正慢条斯理地看着菜单。我又摇了摇头,拍拍口袋,付钱去了。

很快……我被老板客客气气地“请”了回来……

她不经意间抬头看了看却发现我又回来了,心中产生了疑问:“你怎么了?”

我支支吾吾地回答:“我钱……钱没带……”

心中不禁想:“完了上课不仅要迟到,还要被爸妈、老师打得‘遍体鳞伤’。哎,我今天可真倒霉啊……”想着想着,眼前仿佛看见了老师那怒目圆睁的眼神和破口大骂的声音,父母训斥的话语,我直冒冷汗,浑身颤抖,沉重的脚步寸步难移。

她却呆呆地望着我,挠了挠后脑勺,走到我跟前,坚定地把硬币强塞给我。

我一脸惊讶:“那……那你怎么办?”

她却说“没事,口袋里还有……”

说罢,边推搡着我付了钱,匆匆忙忙地逃离了“现场”。

一顿简简单单、平平凡凡的早饭,却装载了沉甸甸的友爱。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17

记得初中第一次期中考试,我凭借着自己的一些手段,然后就轻轻松松地获得了班上的第一名,这一次的考试让我记忆深刻,因为这是我第一次作弊,主要是有历史考试的时候,我作弊了,还记得题目全部是练习本上的,所以就之样子轻轻松松历史拿到了全班的最高分。可能就是历史分数的差距,让我轻轻松松地拿到了班上的第一名,我的第一名让班上所有人大吃一惊,因为在班上是非常低调,而且还是走读生。第一名得到了同学们投来的羡慕眼光,班主任喜爱不得了,因为我要跟其他班级的第一名进行pk,关系到了班主任的面子。

可能是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我越来越得意忘形,就觉得我是班上的第一名,得意到我都忘记到我的第一名是怎么来的了,就这样子一直沉侵在第一名的喜悦中,也忘记期末考试会很严,不会那么走运还能作弊,不过也是从那次以后,就不再敢作弊了。期末考试如期地到来了,其实我自己也知道没有怎么复习好,当然期末考试的成绩一落千丈。班主任很奇怪地说,你期中和期末怎么相差那么大呢?其实我也不敢说原因,只能说是自己考试的时候状态不好。其实很多同学肯定也在想,期中和期末也相差太大了。心理真是不好受!

从上次期末考试之后,我再也不敢骄傲了,我的想法就是下一次考试的时候,一定要洗刷我内心的罪恶,一定要扬眉吐气,所以我上课认真很多,边上课边练就自己的记忆力,然后发现我的记忆力真的是比一般人好,我的学习方法就是上课用心听讲,下课按时完成老师交代的作业。就这样子,我在初一下学期的期中考试,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真的是应了那句话“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经历了考试作弊的这件事之后,让我深刻明白了这句话。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18

生活在五中的同学都知道,几年来,五中一直保留着一个传统文化——广场才艺秀。每到周三的大课间,全体学生蜂拥而上,来观看这精彩的广场秀。在这个大舞台上,大家尽情地演出,把才艺秀的欢乐传遍整个校园。

这一天,又迎来了我们班的广场秀。全班同学十分激动,第二节课的铃声一响,所有人都冲出了教室,来到操场上。我也很快地搬着音响来到操场。主持人已经上台,此时,舞台周边聚集了一大群人,他们都注视着台上的主持人,生怕会错过精彩时刻。教学楼里,也有许多学生在走廊上观看。

我们班的“戏剧大师”上场了,每一次表演,他都能为我们带来一个又一个幽默的相声。随着他的演出,台下不时传来一阵一阵的笑声,办公室中的老师也禁不住出门观看。结束时,掌声自然是少不了的。紧接着,是这次才艺秀的“重头戏”。四位男生上场演唱歌曲,他们美妙的歌声使观众们都陶醉其中。节目结束后,台下的观众还意犹未尽,想再听下去,而演员们也还想唱下去。

下一个节目,由一位“深藏不露”的“音乐天才”带来。平常显得默默无闻的他,此刻却深情地吹着长笛,实在使人赞叹不已。最后,是两位女生的合唱。她们的歌声并不特别美丽,却在平凡中感动了观众。聚在台前的观众越来越多,但才艺秀已快要结束。观众们只好恋恋不舍地离开,甚至还有人追着演员夸赞。

精彩的才艺秀总是过得很快,但是这份喜悦已经留存在我们心中。这次的才艺秀只是精彩的学校生活的一个缩影,而更多精彩就在身边,等待我们发现。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19

当我在操场上打篮球时,我老是跟袋鼠一样,东跳跳,西跳跳,灵巧地躲过外场的攻击,大家都说我是袋鼠变成的,但是刚刚开始学的时候,我却如同另外一个人。

本来,我一点也不喜欢篮球,但妈妈却让我学打篮球,第一次上课时,我心里忐忑不安,妈妈走后,我便有如热锅上的蚂蚁,被恐惧统治的我,在内场的时候,经常被外场打得落花流水,心情极差,但老师却经常勉励我,让我心志更加坚定,就像在心中筑起坚固的堡垒,不怕挫折来袭。学了一个月后,我开始感觉得到打篮球的刺激感了,不管是什么花招的球,一眼就会被我识破。

但是有一次,老师又再教新绝招,我却生病请假,隔天,同学用新招式来攻打我,我想不出他想做什么,经老师教导后才知所以然,在我苦心练习后,发现这个新绝招真的超好用,两三下就可以把内场给打得空空如也,真爽快,这也验证了付出的努力越多,所得也越多的道理。

当我和同学下课玩篮球时,总会玩得不亦乐乎,在场上尽情的大显身手,使出自己学会的本领,在这里让我知道我是多么喜爱篮球。当我是外场时,我会和另一个人合作,并使用所学过的招式来打内场,把对方打得落花流水,我和同学的默契也可说是一百分,平均十秒内可以把一个人打出局。然而当同学说我是篮球高手时,我并不引以为傲,只觉得这是熟能生巧罢了。

久而久之,我渐渐领悟到,技巧在篮球运动中是很重要的,只要趁内场不注意,便可以把一些人打出局,但更重要的是篮球让我和同学有了共同的目标,它,也紧紧的系着我们的心。未来的某一天,我要当篮球队队员,和更多人继续享受篮球的乐趣。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20

今天放学较早,魏国便箭一般的冲回家里。吴国好像在打扫卫生,魏国回房子三下两下把作业和卷子试题全部搞定,大摇大摆地走向客厅,对吴国说一声:”头儿,在下写完作业了,卷子和试题也做完了,可以看电视不?“吴国十分通情达理,一听魏国把卷子那些都做完了,很是高兴,便很不在乎的说:”想看就看吧!“魏国喜滋滋地打开电视机,调到动画片的那一频道,津津有味地”品尝“起来。

哪知刚看到兴头上,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魏国从动画中拉了出来,魏国耷拉着脑袋去开门。只见蜀国迫不及待地把门推开,看见魏国手里拿着遥控器,电视频道还是动画片,沉默了一会,笑嘻嘻的对魏国说:”宝宝乖,回房子写作业、睡觉、画画吧!爸爸要用这个电视一会儿,好不好?“”不好!“魏国当即拒绝了,蜀国并不灰心,继续哄魏国:”那明天让你玩1个小时电脑好不好?“”不好!“魏国还是拒绝了,这下子蜀国火了,凶巴巴地对魏国说:”小孩子家!看什么电视,天天看动画片,幼稚不幼稚?!去!回屋做题去!“魏国只好慢悠悠的走开。

但魏国趁蜀国不注意,溜到了厨房,找到了吴国,于是魏国对吴国告状,揭发了蜀国种种罪行,吴国一听大怒,脱掉围裙,扔掉扫把,大步冲向蜀国,蜀国正在关心国家军情中,看见有人影……抬头一看!不妙!乃吴国是也!吴国老练地把手一伸,蜀国不得已将遥控器乖乖奉上,有瞥见了魏国在吴国背后偷笑,乃让位给吴国。吴国坐下,换到了靓妆频道,深深的陷了进去……

蜀国看吴国看得高兴,趁机抓过吴国与扫把,拖进了魏国领地……不久……魏国领地传出了杀猪般地嚎叫……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21

刚刚放暑假,突然少了爸妈的唠叨,少了老师的催促,我还真有些不适应呢。开始几天,我不知道怎么打发,只好乖乖地猫在家里看书。恰好看到一本书上有介绍“奶茶”什么的。我想:奶茶不就是奶加茶嘛,还有什么必要上书呢?!那市面上什么港式奶茶、英式奶茶,不是在忽悠人吗?

噫,不如自己动手感受一番吧。我仔细地学习书上的奶茶制作方法,然后想着给自己的奶茶取个名字:郑氏奶茶?不够霸气!正氏奶茶?有点意味!

想好名字,就得自己制作了。家里奶粉现成的,找老爸借点茶叶就好了!我的想法得到家里两位美食家(老爸老妈)的力挺。于是,我用热水冲上奶粉,再兑上茶叶泡出的茶水。经过细心搅拌,一杯“正氏奶茶”就大功告成了。

我沾沾自喜地将我制作的奶茶端给妈妈——家里的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员:“妈妈,请品尝!”“这是什么,白不白,黄不黄的?”妈妈的评价令我无语。“真是少见多怪,这是我自主研发的‘正式奶茶’!”我大声回答。妈妈疑惑地说:“这能喝吗?”说时接过奶茶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我忐忑地看着妈妈的神情,她先紧张地闭眼品尝,再睁大眼频频点头:“不错,再加点白糖就是我的口味!”妈妈的鼓励让我差点感动得落泪。

“儿子,有什么好东西只给妈妈喝,有老爸的份吗?”我无奈地摇摇头,老爸还小心眼啊!“来得正好,品品咱儿子的自制奶茶,还不错呢!”在妈妈的.推荐下,老爸接过茶杯一饮而尽。我正得意着,老爸却苦着脸,从嘴里拉出几根茶叶,说:“怎么跟我在外面喝的不一样,你这茶叶是不是要滤掉啊?”老爸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啊!

得到两位家庭美食家的赞誉与指点,我的“正氏奶茶”正式上市,并在郑氏家族畅销一夏……让我的暑假过得充实又快乐!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22

阳光灿烂的一个早晨,我光荣的当选为复旦小学的一名升旗手。

早读一结束,我和朱逸凝同学手捧着国旗走向操场,站在旗杆旁边,我激动地等待着庄严时刻的到来。铃声终于响了,看着同学们排着整齐的队伍走向操场,我紧张的心像个兔子一样怦怦直跳。随着主持人发出清脆响亮的声音:升国旗,奏国歌,敬礼!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雄壮的国歌声回荡在操场的上空,我缓缓地拉动了旗绳。

望着那面随着国歌冉冉升起的国旗,我仿佛看见了五环旗下,林妙可小朋友站在鸟巢的中央,对着全世界大声唱起《歌唱祖国》——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嘹亮,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从此走向繁荣富强……歌声中,56个民族的儿童手牵着手,簇拥着鲜艳的五星红旗,满脸的笑容是多么的自豪;歌声中,威武飒爽的解放军叔叔接过五星红旗,脸上的神情是多么的庄严!

歌声中,我仿佛看见了鲜艳的五星红旗,在抗震英雄——林浩同学的小手中自信地挥舞着,坚定地屹立在汶川的废墟上!

歌声中,我仿佛看见了鲜艳的五星红旗,在航天英雄——翟志刚叔叔的大手中自豪地高举着,骄傲地飘扬在浩瀚的太空中!

歌声中,我仿佛看见了鲜艳的五星红旗,飞舞在璀璨的东方明珠上,飞舞在繁华的南京路上,飞舞在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上!

歌声中,我看见了,我们的祖国就是浩荡的黄河和长江;

歌声中,我们的祖国就是这面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

让我们一起为您歌唱!歌唱您的繁荣富强!歌唱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23

在茫茫人海中,最让我敬佩的那就是外卖小哥了。这时,有人就会说了:“嗯?外卖小哥身份这么低,怎么会值得你去敬佩呢?”这是你们不知道!这外卖小哥,他们虽然是小人物,可他们有比我们更崇高的心!

就在上一年,我记得清清楚,那天晚上,我饿了,就点了一份外卖,当时外面可是下着倾盆大雨呀!这外卖是要从劳动路送到新城(因为我家在新城),可远了。那时我还是第一次点外卖,心情是特别地兴奋,就一直趴在窗户边,等待着外卖的到来。

过了好长时间,我看一辆开着大灯的电瓶车在风雨下到了我家小区的门口,我就猜到这一定是我点的外卖到了。可是,看到了这一幕,我的心里有些涩涩的,心想:他们好辛苦啊!雨这么大,身子都会淋湿的。我有些难受,开着大门准备“迎接”我的外卖,突然发现,我们这栋楼的电梯坏了,“哎呀!这下完了!”我大叫一声,“这外卖小哥,不会把我的外卖走楼梯送给我吧!”我家可住17楼呢!这么高,他能爬上来嘛!这样也太辛苦了。我赶紧穿着拖鞋走下楼,当走到12楼时,看到一位身穿黄色制服的外卖小哥向我走了过来,“这个是你的外卖吧!小妹妹。”“嗯!是我的,谢谢你!"没事!应该的。”说着,只有他那远去的背影朝着我。

太辛苦了,这些外卖小哥真的太辛苦了,从今后我发誓:我再也不在雨天里点外卖了。大家少点一些外卖,也许他们就能多休息一会儿。让我们为这种默默为大众服务的崇高品质的外卖小哥点赞!

老师评语 朴素的发自内心的语言,淡淡的清新感人的画面,汇聚成了你作文中的主题,非常棒!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24

夜静悄悄的,我独自一个人坐在书房里。望着书桌上的试卷和试卷上的那个不理想的成绩,眼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为自己的“惨败”而痛心。

正当我沉浸于伤心中时,妈妈推开门,对我说:“上次不是说过金子总有不发光的时候嘛,谁都不可能是常胜将军啊!”听了这番话,愤怒仿佛提升了,真想把那张才考了87分的试卷撕得粉碎。我双眉紧锁,把手中的试卷捏得紧紧的,一会儿,一张试卷便成了一团破烂不堪的皱纸。妈妈理解我的心情,给我讲了一大堆的道理,可丝毫没有对我起到作用。泪水再次跑入我的眼睛,情不自禁地掉了下来。

妈妈开始焦急起来,把希望寄托在爸爸身上,可爸爸工作繁忙,十一点多了还没有回家。妈妈给爸爸打了电话,并且把我没考好的事告诉了爸爸,爸爸终于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回来了。爸爸先叫我去洗澡,然后自己便开始找一张碟片。等我洗完澡了,他还在找,我有些疑惑了,是什么东西让爸爸值得找那么久?难道一张碟片能解决我心中的不满?

功夫不付有心人啊!爸爸终于找到了那张“珍贵”的碟片,他打开DVD后,便独自向浴室走去。我又进入了沉思,一首歌能解决什么问题呢?

《水手》这首歌呈现在我眼前,歌手郑智化走路一瘸一拐的,可他却从困难挫折中走了出来,真令人敬佩!再想想《秋天的怀念》的作者史铁生,他双腿瘫痪了,可却永不放弃,作了那么多作品,真令人惊叹!

学习中这点挫折算什么?这次没考好,又不等于永远考不好。我不应该灰心丧气、不思进取!听着这首激情高昂的歌曲,愤怒与悲哀已经完全消失了。

人生的路虽然充满风波与挫折,但是我们不能被它们吓倒,让我们怀着远大的理想,勇敢地向前走!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25

说起买书,第一选择就是去书店吧。可是,今天我在学校的大操场上就买到了自己喜欢的书。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学校读书节开展了“购好书跳蚤市场”活动。

中午十二点左右,书市就开始了。从三楼教室往下看,热闹非凡。我也很快地出现在熙熙攘攘地人群中。从头到尾“勘测”了一遍市场后,我以3元的价格购买了第一本书。这是我喜欢的《可怕的科学》系列丛书之《数学头脑训练营》。刚开始,买主开价10元,我说便宜一点,他爽快地说:“5元。”我还是觉得太高了,又跟他砍价,最后以3元成交。收获了第一本后,我又紧锣密鼓地买了三本名人集,花了6元。

这时,我碰到了吴萱城,一问才知道,他竟然连一本书都没买。不过,糖倒是装满了两口袋。

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我已经买了八本书,但我仍然不满足;好像还有许多好书在召唤我似的。路过一个摆在地上的摊位时,我看到了一本青花瓷的笔记本,包装十分精美,我的脚步再也迈不开了。心想,“这本笔记本这么漂亮,应该很贵吧!”我立刻问价格,买主开价仍旧10元,我说便宜一点,她说:“8元。”经过我的一番讨价,她终于把价格降到了5元。当我想付钱的时候,看向妈妈。没想到妈妈朝我使了使眼色,说道,“这本本子是白色的,一下子就脏了,很不耐用的。你再便宜一些吧!”似乎本子的缺点被暴露了,买主想了想,有些不舍地说:“3元,不能再少了。”我立马成交。就在我等着找钱的时候,有一位老师也看中了这样的本子,问道:“这个本子还有吗?”“没有了。”我心里想,好悬呀!幸亏早了那么一丁点儿。

就这样,今天的书市淘宝,我以8本书、一本笔记本的收获满载而归了。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26

早晨的阳光总是那么灿烂。今天,我和爸爸妈妈还有伙伴们一起来到了“杨梅之乡”——仙居。仙居,顾名思义,就是神仙居住的地方。

我们坐上汽车,经过两小时的“折腾”,终于到达了美丽的仙居!

过了一会儿,我们在家长的带领下,来到了摘杨梅的地方。哇,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听爸爸说,要摘杨梅还要走陡峭的山路呢。我们小孩子听了,只有我和另一个小女孩想上去,其余的都不想上去了。家长呢,也只有五六个。

出发了,出发了!大人各个都拎着白色的小篮子,“一步一个脚印”的来到了“杨梅园”。

哇,“杨梅园”可真美丽:一颗颗如同乒乓球大小的杨梅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引诱着人们来采集;杨梅结在绿色的矮树丛中,又红又紫,显得格外夺目,格外精神。光说着,我的口水就流出来了。

我们各自拿起小篮子,走向四周。我走到一棵矮树前,发现有一颗红彤彤的杨梅,我二话没说,伸出手就摘,可一看,另一半竟然是黄色的,我连忙扔了它。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摘杨梅也有讲究呢!爸爸告诉我,杨梅要选大的紫的,还要摘在最里面的杨梅。我试着摘了几颗,果然很甜。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十五分钟,二十分钟……一个小时过去了。我已经摘了整整一篮子,一瓶唯一的矿泉水也被我喝光了。我再看看大家,呀,他们也已经摘好了呢!我看着这一颗颗紫得发黑的杨梅,心中就荡起一种自豪感:这是我用劳动换来的成果!

黄昏也到啦,我们兴高采烈地坐上汽车。一路上吃着自己摘的杨梅,觉得格外的甜,格外的好吃!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27

今天,我们班举行了朗读争霸赛,是每个大组自学的自然段进行朗读练习,然后每个大组再跟王老师PK。

我们跟王老师pk的课文是第四课七月的天山,王老师先读,我们再读。

我们大组跟王老师PK的是第二自然段,第四大组读的是第二段,二丶三大组读第三自然段,赢的大组可以每人获得一张积分卡。

朗读开始了只见王老师在读的时候音调时而高,时而低,时而快,时而慢,读的我们大组连胜算的机会也没有了。轮到我们大组读了,可我们大组读的音调却是主次不分,搞得还有一些小声音,读到后面我们大组的整体声音变得很乱了,等我们读完,等着王老师做决定,可王老师一句话都没说就让我们坐下来,不用说了我们大组肯定是战败了。

接下去轮到第四大组了,王老师又读了起来,虽然时间很短的一段,但是王老师很有感情的读,节奏和停顿都很到位,好像也要把第四大组打败似的,轮到第四大组了,他们读的声音稍微比我们弱一点,他们读完了以后,王老师说:"你们读的稍微有一点儿逊。"第四大组也战败了,

轮到二丶三大组了,还是王老师读,当王老师读到了三个比喻句的时候,老师忽然加重了声音,让二丶三大组增加了不少压力,我想二丶三大组也会败在王老师的手下,可让人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二丶三大组读的声音整整齐齐,没有发现一点别的声音,他们读到三个比喻句的时候,还是铿锵有力,竟然把王老师给打败了,读完了以后,王老师开始宣布结果的时候,她停顿了一下说:"二丶三大组每人一张积分卡。"二丶三大组的人都跳了起来,去领积分卡了。

这次的班级朗读争霸赛,还真是人热闹非凡呀!下次我还想举办一场,赢得积分卡。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28

我的学校景山中学坐落在一个小巷子里,上放学时门口便十分拥挤,人来人往的,经常会发生许多事。

忙碌的商店

刚开学,门口便挤满了人,有的买文具,有的买玩具,有的买小吃……老板因此也忙的热火朝天。记得开学前,妈妈带我去参观新学校。门口的商店也只有区区几个人影,就连门口的玩具上也布有一丝灰尘,静静地等待着自己的主人。而刚开学,商店里便挤得水泄不通。门口的玩具也都是崭新的各种各样,款式新颖。商店的老板是一个叔叔,他人很好,总是对别人说“谢谢。”

接送的家长

在这条小巷子里,堵车就是“家常便饭”,而堵车时,又给来接送的家长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初中早上6::40就要到校,那么我们6:00就要起床,而家长就要起来得更早。早晨,我们睁开我们朦胧的双眼,望着从窗户外投射进来的第一缕阳光,总想着要在床上待一分钟,而家长却更早就起来了。冬天时,家长怕我们冻到,一直把我们送的校门口。我也发现,妈妈的眼皮仿佛挂着千斤重的东西,眼皮在打架。家长的对我们一点一滴的爱,我们铭记于心。

敬业的保安

保安在每个同学的心目中都是严厉的,早到的同学都知道,保安不会让任何一个同学提前进学校的。但同学们知道吗,这些保安也都是职责所在,保安都是为了我们的安全。他们一天24小时都待在那不大的小屋子里,静静地保护我们的安全。如此敬业的保安,不值得我们去赞颂吗?

在这个小巷子里,总会发生很多事,有忙碌的商店,有接送的家长,有敬业的保安,它们构成了一幅幅花卷在我的心中。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29

高考倒计时70天,也是我请假回家的第一天……因为一模,二模我的成绩都没有达到本科线,使我在学校看不到继续下去的希望,所以我选择了回家自主复习。其实,我也不清楚回家高考成功的把握有多大,心里有些小小的余悸。但是想到呆在学校那么长时间,也没有多大的变化,成绩一直上不不去,原打算就这样吧!等到高考后选择一个专科就可以了!但是我发现很难平稳自己一颗愈加膨胀的心!我是不应该这样一直降低自己的要求的,然后沦为一个平庸的人!人的生存是为了发展,如果不能更好的发展,生存便失去了价值!而我不想自己的存在没有任何的价值!

在家里的这一天很平淡,一切都按照计划缓缓地进行着……只是还会有些担心,毕竟自己是面临着即将到来的高考,我不知道自己这次的选择是否明智,可是还有比这更好的办法吗?我也知道在学校的最后两个月里发展的可能性不大,不是否定老师的教学,只是自己无法面对在学校里那个不优秀的自己。我很久没有笑过了,似乎忘记了笑是什么样子!的确,如果不正确处理好自身发展的问题,似乎一切属于自己的权利都被剥夺了。“l落后就要挨打!”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或许请假在家的日子有点怪怪的,但是为了发展,总是要适应的,不去想一切可能或者不可能的因素,只是好好地复习,我想证明自己的能力有多大。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学校还有两次大考,就我而言,这是机会也是挑战!具体怎么做,我想自己也是清楚的……想要不被别人看轻吗?那么,必须使自己强大起来!为自己冠上“实力派”的称号!

好吧!珍惜自己在家里这两个月的复习的时光吧!或许,它能够成为你高考成功的转折点呢?相信自己吧!一切皆有可能!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30

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做过许许多多的后悔的事,但使我最后悔的一件事是冤枉了好朋友,我竭力想忘记掉,但我却做不到。

那是四年前的事了,这一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我和爸妈去石狮德辉广场购物,我们走来走去,不知不觉就转到了卖玩具的那个地方。我在这里“巡逻”,看有什么好东西,不一会儿,我看中了一大副古代火车组装。

我便死缠烂打地让妈妈买,妈妈说:“这种东西容易坏。”爸爸年我迷得这个样子,便说:“看儿子那么喜欢,就给他买一个吧!”妈妈只好给我买了一个。回到家,我心里美滋滋的,便去招呼比我大二岁的好伙伴——曾国栋来和我一起拼装。我们一起拼着,我不懂的就和他一起讨论,得出结论再继续拼,这样我问他,他问我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向成功挺进。拼着拼着,忽然,我发现丢了一块零件,我在零件中找来找去,总找不到。我想:“肯定是被他拿去了,不然不会不见的。”我便问他:“你有没有拿一块这样的零件?”“我没有看见。”他回答,我自言自语:“刚才还在的呀,怎么会不见了呢?”我又问了他一遍,他还是说没有。我越来越生气,我说:“你老实一点吗!”他说:“真的没有啊,我没有说谎!”我生气地说……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我们吵了起来。我们的友谊在此时此刻分裂了,我走我的阳光道,他走他的独木桥。到了晚上,我才发现那块零件下好好地躺在我的口袋里,原来我怕弄丢了放在了口袋里。我想:“多么后悔,多么不应该,我不应这样对他,他现在一定很难过,应因一块小小的零件,破坏了我们友谊,真是不应该啊!

我是多么后悔,要知道友谊是多么来之不易的啊!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它。

直到现在每想这件事,我要责骂自己,甚至还想打自己。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31

今天,我和朋友董亦佳及家人一大早就踏上了去郑州的路程,因为我们要去点点梦想城游玩。一想到我马上就能见到梦寐以求的点点梦想城,心里就像乐开了花。

到达目的地,经过“水泄不通”的排队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大城堡,看起来特别豪华气派。我和董亦佳先去银行换了30元点点币,就开始寻找职业了。我们首先找到的是花艺师的职位,一进屋,就看到各式各样的花,有百合、玫瑰……虽然是假的,但都显得生机勃勃。我们换上粉色的工作服,导师就开始给我们讲怎样分辨花、怎样插花……在我和董亦佳的细心配合下,终于插出一束漂亮的花,并且顺利完成送花的任务。得到了6元点点币。

接着我们又去找到了一份育婴师的工作,一看到生动逼真的婴儿宝宝,我就不由的更加喜欢了,导师教我们怎样抱宝宝,怎样在他吃饱后轻轻拍打,直到让他打嗝,怎样给他喂水、换尿布。这一刻,我不禁想到,从我呱呱落地到今天的健康成长,包含着妈妈多少辛苦和心血呀!

领完工资,我们又来到了播音室,导师给我们每人发一份演讲稿,让自己练习熟读,然后我坐到播音台,有感情并流利的完成了播音,真是过了一把当播音员的瘾呀!

之后来到巧克力糖果厂,我们又花了15点点币,做了硬币那么大的巧克力,又发了一个小巧玲珑的手指饼干,看着我们的劳动成果,心里高兴极了。

这真是应了那句话“花钱容易,挣钱难”呀!让我体会到大人挣钱的辛苦。也让我懂得了无论各种职业,都需要认真工作、学习不同的技巧。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32

在我的脑海中,有许许多多令我忘不掉的事,但有一件事却十分令我感动。

那是一个刮着冷风,下着大雨的天气,我接到妈妈的命令——去买菜。我打着伞,极不情愿地走出家门,因为我正在看书,而且恰好看到最精彩的地方!

卖菜的是一个穿着朴素,四十多岁的妇女。她满脸慈祥,眼角已经有了细细的鱼尾纹,黑发中也夹杂着星星点点的白发。我拿起几个成色不错的白菜,问:“这些多少钱啊?”

“我先称一下,请稍等。”妇女爽快地接过白菜,转过身去拿秤。这时,我看到菜摊上有我最喜欢吃的水果——香蕉。我想买几个回去吃,这时才发现我的钱是买不起香蕉的!我的脑海里忽然冒出一个想法:我可以偷偷拿一个啊!我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不过,偷偷拿一个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反正周围又没有人,我以后就不这样干了,这是唯一的一次!我做出了决定后,偷偷瞄了一眼背对着我专心称菜的妇女,飞快地拿起一个香蕉藏到了衣服里面。“好了,3块5毛。”妇女转过身,笑眯眯地递给我装了白菜的塑料袋。我脸红了,急忙把钱递过去,转身就跑。“哎——小姑娘!”身后传来妇女的喊声。完了,被发现了!我加快速度奔跑着。尽管我使出全力,但还是被妇女追上了!我低下头,等待责骂。“小姑娘,我还没有找你钱呢!”妇女喘着气,递给我一张5角纸币。我抬起头,发现妇女连伞都没打,淋着雨就跑来了。她脸上淌着雨水,慈爱地说:“以后可不能这么粗心哦!”说完就跑回菜摊的方向了。我愣住了,妇女不顾大雨倾盆给我送钱,而我却……此时,我的心里像打翻了的五味瓶,既感动又羞愧,我鼻子一酸。

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妇女,但她的形象一直在我的心里盘旋,久久不肯散去……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33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7:00我就起床了,马上穿好衣服。和爸爸、妈妈去奶奶家玩,奶奶家的家在乡下,我们坐了两个多小时的车才来到了奶奶家。

奶奶家的房子是平房,前面有个小院子,房子的后面种了许多果树,有桃子、梨子、桔子……以及绿油油的蔬菜。乡下人家都会种一些蔬菜。奶奶家就种了豆角呀、丝瓜呀、小白菜呀……给张村添了一份绿色的气息。等丰收的时候,品尝自己种的纯天然的蔬菜水果,真是又营养又美味啊! 在乡下,每家每户多多少少都会养些家禽,我奶奶家就养了一些鸡、鸭、它们都挺听奶奶和话,还会下些蛋,奶奶都会起来等我们来了给我们吃,奶奶说:“ 这些蛋很营养的。”更有趣的是奶奶养的流浪猫了。我来到奶奶家门口,看见几只可爱的小花猫发出“喵 、喵、 喵,咪、咪、咪”的叫声像在欢迎我们的到来。看见几只小花猫跟着猫妈妈睡觉。那样子真有趣。有的小猫趴着,有的翻了个身,有一只小猫被另外一只小猫压在下面好是不舒服就动了动它的小脚……它们的样子千姿百态。

我瞧见有一个没关上门的屋子,我便好奇的走了进去,我发现两只又肥又大的兔子,都是灰色的。发现兔笼上有一些菜叶、兔草我拿了一些菜叶喂它们吃。它俩好像很饿狼吞虎咽,把菜叶全吃完了。奶奶说:“它俩可会吃了,一天要吃好多,就是不爱动,所以长的很胖,你可不能像它们哦”。

天黑了,我们要回家了。我看着那些家禽们,那些遍地绿色使我感到乡下有乡的美景,有乡下的风光。乡下的风光真美丽!

有机会我要经常去乡下呼吸那里新鲜空气感受乡下人的热情。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34

俗话说得好“烟花三月下扬州”。今天,爸爸就带我去美丽的瘦西湖玩了一番。

我们到了南大门,看到了门上刻着三个刚劲有力的大字:瘦西湖。

我迫不及待地冲了进去,只见一条笔直的小道伸向远方,小道左侧是一片青翠欲滴的竹林,右侧是人工湖,几只野鸭在湖上嬉戏,可爱极了!

小道的尽头是徐园,徐园的“园”特有意思,上面写的是一只老虎外面加一个圈。据说,以前这个徐园的主人外号叫“徐老虎”,有一次,他请书法家到他家写徐园这俩个字,书法家不答应,他就将书法家灌醉后写,书法家写到一半,突然酒醒了,就将“园”写成一只老虎外面围个圈。意思是你这只老虎永远会关起来的。

出了徐园,就会看见虹桥,在绿树的映衬下,虹桥仿佛是天上掉下来的彩虹,给瘦西湖增添了几分美丽。

过了虹桥,穿过紫薇园,就会来到五亭桥,五亭桥可是扬州标志性的建筑物,从上往下看五亭桥宛如五朵莲花,所以也叫“莲花桥”。五亭桥一共有15个桥洞,相传在中秋的夜晚,桥洞里会出现15个月亮呢!

站在五亭桥上向南望去只见一座座桥横跨过湖面,湖岸有各种各样的花草树木,美极了!我又向北面望去,在一片树林中,巍峨的白塔矗立着。湖上一条条小船荡漾在水中,船里还不时传来优雅的音乐。两岸游人越来越多大家都兴高采烈地观赏美景,有人不停地赞叹瘦西湖的美丽。作为扬州人的我听到了这些话,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甜。

我和爸爸走过的二十四桥,穿过美丽的万花园,参观过盆景园,最后走出了北大门。

我不舍地望着瘦西湖,心想:如果少了瘦西湖的话,那扬州就少了一半的美呀!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35

暑假一天天地过去了,很快就迎来了新学期。开学第一天,我收拾好心情,和爸爸妈妈一起出了家门,准备去上学。我们在暑假的时候已经知道了这学期没有校车坐了,所以我和我们班的两个同学一起拼车回学校。

到了学校门口,我们下了车,往校门走去,看到我们的班主任邓老师正在校门口迎接同学们呢!我们走过去,微笑着向邓老师说了声:“邓老师您好!”,邓老师笑眯眯地向我们点点头。我们向课室走去。一路上,我看见许多一年级的新生,他们有的在路上打打闹闹;有的背着小书包,快步向课室走去;还有的三五成群地在一起聊天。我们的课室在四楼,我们到了课室,一进门就见到了一些同学在早读。分隔了一个暑假,终于可以见到同学们了,我的心情无比激动。回到座位后,我就开始早读了。

第一节课是数学课,我们的数学老师换了,由彭老师换成了陆老师。这学期的第一节数学课开始了。我心想:陆老师凶吗?陆老师上课会枯燥无味吗?只见陆老师走进来,和蔼可亲地对我们说:“同学们,我叫陆老师,是你们的数学老师。今天这节课,我们不上课,我来认识一下同学们,好吗?”陆老师继续说:“谁想让老师认识你的,请你举手。”一开始,课室里没有同学举手,后来,有一位同学举起了他的小手,陆老师立刻走过去,问他:“你叫什么名字呀?”那位同学回答后,陆老师接着又说:“很高兴认识你!”并和他握了握手。这位同学坐下后,其他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举手,想让老师认识他、了解他。“叮铃铃”,第一节课下课了,老师也认识了不少同学。原来陆老师这么平易近人,她上课是那么新颖。

新学期,我们学校许多东西都变了,学校的地板变了,我们的课室、老师变了……但无论什么变了,我都会继续努力学习的。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36

嘿,那是谁啊?不是……我哥嘛!他身边怎么有个姐姐啊?!我马上跑去,“哥哥,哥哥”叫住他,他们转过来看到了我,“你怎么在这啊?”“哦,我刚从图书馆过来,正好遇到你们。哥,陪我玩!”“可……可我现在有事啊!”旁边的姐姐替我说话:“就让她跟着吧!这样多个人也好嘛!”“恩,就让我跟着嘛!好不好哦!”我死缠硬磨,哥哥见姐姐都答应了,没方法只好答应。

路上,我走累了,对哥哥说:“哥,我渴了。帮我买瓶水吧。”“啊?我……我今天没带钱唉!”我知道哥哥一定是骗我的,约女朋友出来,会不带钱?他身边的钱可多了!“哥,你真的没带钱吗?那我去跟那位姐姐说一下啊!”我故意在哥旁边说了几句,装着要去找姐姐的样子,他连忙说:“陈琳啊!我后袋里有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的,哈哈,你等着,我去买饮料!”哈哈!我又得逞了,背着哥哥我忍不住大声笑了出来,肚子都笑疼了。呵呵,我的哥呀,你也有今天!

姐姐好像有点看出我的伎俩:“你可真聪明啊!”我跟她笑了笑。后来,我又向哥哥要冰淇淋,哥哥不但没生气,还买了零食给我。路上说笑时,我还故意打哥哥的头,他居然也没生气,平时的话,他早揍我了。我要玩过山车(他最害怕坐这个),可他还是好不犹豫地答应了……我知道他心里已经非常难受,肯定非常想揍我,但谁叫他今天带着女朋友,还被我撞个正着,所以就得憋在肚子里装绅士……

哈哈!还真得感谢那位姐姐,有她在,我吃爽,玩爽。下回,哥和她在一起再被我撞上,我一定还赖上,白白地享受一番,美死啦!

写事的优秀作文 篇37

在生活中,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相信自己,对自己说:“我能行”。只有对自己充满信心,才会成功。

记得有一次,我的衣服脏了,我想让妈妈帮我洗。可是妈妈说:“你都长大了,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不能只依靠父母,父母总有一天是会离开你的,你自己学着洗衣服吧。”听了妈妈的话,我想,是啊,什么事情不能只依靠父母,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可是我又不会洗衣服怎么办呢?于是,我灵机一动,心想,可以让妈妈教我呀。妈妈可是洗衣服大行家。让妈妈把方法教给我,然后就自己动手去洗。

于是,我急忙跑到妈妈面前对妈妈说:“妈妈,你把洗衣服的方法教给我,我自己洗。”妈妈高兴地答应了,妈妈说:“先倒盆子里点水,温度调均匀,不要太热,也不要太凉,然后取适量的洗衣粉倒入盆子中,搅拌均匀,再把衣服放入盆中,如果衣服太脏的话,可以把衣服在盆子里泡一会,然后再使劲揉搓,再用清水把衣服上的泡沫冲干净,挂在绳子上晒干即可。如果衣服不是太脏的话,可以直接洗,就不用再泡了。”

妈妈把洗衣的方法教给了我,我有点不自信,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成功,可是又一想,不试怎么知道自己能不能成功呢?要敢于去实践。想到这里,我的自信心又回来了,我心里一直想:我能行,我能行,我一定会成功的,相信自己,我能行。于是我就带着“我能行”这三个字,按照妈妈教给我的洗衣方法去做,结果真的成功了,妈妈还夸我衣服洗的干净呢。我心里美滋滋的。

通过这件事,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敢于去尝试,而且还要相信自己,只有这样做,才会成功。

诚信的作文 篇1

诚信是什么?诚实、守信、正直。也许每个人都会列举出一些,但是,你做到了吗?

有些人兴许早已无言以对,因为他们从来都没有实现过!“真诚才是人生最高的美德。”这是美国的乔叟说过的。的确,诚信在生活当中是必不可少的,你是商人,就必须诚信经高,让顾客对你的产品放心;你是医生,就必须完成救死扶伤的天职;即使是儿童之间的一个约定,你也必须遵守……总之,诚信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只有你自己诚实,才能要求别人诚实。

我从书上看过一篇文章,也是讲一个有关诚信的故事。从前有一对夫妻有一身酿酒的好手艺,于是他们便开了一家酒馆。因为他们酿造的酒物美价廉,所以吸引了四面八方的人们都来买酒。没过多久,他们就赚了许多钱。有一天,男主人有事要出远门,就把酒馆交给了他的妻子,女主人看着来来往往的顾客,忽然心生一计——往酒里兑上水。她想:只掺一些水,他们应该尝不出来,而且我还可以多赚钱。于是女主人就行动了。过了两三天,男主人回来了,妻子兴奋地告诉了丈夫自己的做法,本想得来一句褒奖,却迎来一阵训斥:“为了那几两银子,你就把诚信给“卖”了,值吗!”果然,往后前来买酒的顾客越来越少,最后酒馆倒闭了。此时的女主人已是追悔莫及,欲哭无泪呀。正所谓“诚信是金”就是这个道理。

“坚信别人诚实,是本人正直的一个有力证据。”这是法国蒙田的名言。这里还有一个小故事。它就能说明这个问题。有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但因为马上就要离开校园,自谋生路了,恋恋不舍的他们就约定3年后甲去乙家相聚。时间犹如白驹过隙,3年已经远去。此时的一天中午,乙想起了3年前的约定,就让妻子准备好酒菜迎接好友。妻子说:“他家与此相隔一百千里,说不定他早已淡忘了呢。”但丈夫坚信好友一定会来,一直在门外等后。果然,甲遵守了约定,风尘仆仆地来到了乙家。两人激动不已,亲密地交谈起来。由此可见,诚信不仅仅是对自己,也要相信别人。

在科技发达的如今,我们更要以诚信为本。“诚实和勤勉”,应该成为你永久的伴侣。“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是最老实的人。”这是非常宝贵的道理。让我们以诚信为伴,做一个聪明的人!

诚信的作文 篇2

诚信是一枚凝重的砝码,放上它生命不再摇摆不定,天平立即稳稳地倾向一端;诚信是一轮朗耀的明月,惟有与高处的皎洁对视,才能沉淀出对待生命的真正态度;诚信是一道山巅的流水,能够洗尽浮华,洗尽躁动,洗尽虚假,留下启悟心灵的妙谛。

春秋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当时处于战争频繁、人心惶惶之际,为了树立威信,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下诺言: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结果没人肯出手一试。于是,商鞅将赏金提高到50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有人站起将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了他五十金。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

而同样在商鞅“立木为信”的地方,在早它400年以前,却曾发生过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戏诸侯”的闹剧。

周幽王有个宠妃叫褒姒,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点起烽火——烽火是边关报警的信号,只有在外敌入侵需召诸侯来救援的时候才能点燃。结果诸侯们见到烽火,率领兵将们匆匆赶到,可没看到敌人,便回去了,褒姒看到诸侯们手足无措的样子,终于开心一笑。五年后,敌人大举攻周,周幽王又点烽火谁也不愿再上第二次当了。结果幽王被逼自刎,而褒姒也被俘虏。

一个“立木取信”,一诺千金;一个帝王无信,玩起了“狼来了”的游戏。结果前者变法成功,国强势壮;后者自取其辱,身死国亡。可见,“信”对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信”,“失义人心不在,失信正道不存”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每个人需要表现高度的诚信,才能取信于民。《论语》说过:“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莎士比亚也说过:“对众人一视同仁,对少数人推心置腹,对任何人不要亏负;对于朋友,你应该开诚相与。”可见古今中外,相处之道在于诚信。

诚信,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在人们的眼中淡化了;然而,我们仍然生活在这个地球上,我们人类仍然需要相互的交流,不断的交往,假如每个人都带着虚假的面孔,假如人与人之间都在编造着谎言,那么世界定会暗无天日;我们呼唤诚信,我们也愿携手共建诚信;诚信事业,从我做起。

诚信的作文 篇3

萎蔫的花儿,枯黄的叶,夹杂着刺骨的冰冷袭来,这是冬天的凄冷吧!诚信,本该如春天般,有绚丽的花,有青葱的事,有浓厚的纯朴。但随着这大千世界的变幻,成心却似乎步入了它的冬季。

“我也是把诚信推向冬季的始作俑者吗?”我扪心字问。或许吧?我惧于承认,也昧于否认。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人走到了一个渡口,身上背着“健康”,“美貌”,“诚信”,“机敏”,“才学”,“金钱”,“荣誉”7个背囊。船行海上,忽然掀起恶浪,险象环生,须丢弃一个背囊方可活命,年轻人思之再按,将“诚信”丢了下去。我反复诘问自己,如果换成是我,我会丢哪个呢?我无从去考究的,我怕,怕结果是残酷的而自己的私心也恰好证明了这点。

这个世界渐渐遗忘了诚信,所以人心才会逐渐冰冷。世界的步伐是跟随诚信走的,古语有云“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而不立”人若无信何以在世间立足呢?诚信于爱情,爱中的真诚如花,谱写了曲曲动人心旋的郦歌。雷峰塔下的白娘子,催人泪下的罗密欧与茱莉叶,梁山伯与祝英台……凄婉的爱情所以流芳百世,脍炙人口。是诚信之花在绽放。诚信于友谊,也在亲情里头。诚信,它真的可以无处不在,当然,也可以被我们剥夺得涓滴不剩。

或许在以前,我会和那位年轻人一样,摒弃了“诚信”。但在今天,今后,这7个背囊,即使已全部遗失。我守住的会是诚信,不止为了自己,也为了挽回诚信的春天,如诗如画,如歌,如影随形。

如果你让“诚信”陷入了冬季之凄,不妨返回去,重新拾起“诚信”这个背囊。不要陷得太深,不要走得太远,否则即使返回也成枉然,徒留深深地忏悔是无用的。请好好守护“诚信”这个背囊,假使累了,可以歇歇脚,但千万别丢弃它,只有它才能带着你熬过生命的冬季。诚信是属于春天那片蔚蓝的天空的。别玷污了它,带上它,人生中的爱情,友谊,亲情都会如胶似漆地粘着你,挥之不去的是幸福,快乐。

诚信是冬日里的一丝曙光,引你走向春天。

诚信是雨天里的一把小伞,为你遮风挡雨。

诚信是烈日下的一杯冷饮,让你倍受清凉。

请让诚信为你撑起一片天,驱逐冬季的寒凉,迎接春天。那儿有可爱的小鸟,有如茵的碧草,有群群的蝶儿,有蓝天白云。如痴在此梦中,这是诚信的恩泽。

诚信的作文 篇4

什么是诚信呢?诚,即真诚、诚实;信,即守承诺、讲信用。诚信就是诚实、守信。通俗地说,就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人生活在社会中,总要与他人和社会产生关系。处理这种关系必须遵从一定的规则,有章必循,有诺必践;否则,个人就失去立身之本,社会就失去运行之规。在人际交往中,只有真诚待人,才能与人建立和保持友好的关系;只有诚信,才能赢得别人的信任。所以,我们应该从小树立“言而有信,无信不立”的观念,养成诚实守信的好习惯。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

不要漠然地说这些与我无关,与同学约好时间却没有准时出现,在考场抄袭作弊,这些难道不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吗?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说与我无关?也许你还会说,这些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到了作大事的时候,我自然会讲诚信。殊不知,高尚的品德是靠平时一点一滴的积累修养而成,在小事面前尚不能以诚信严格律己,何谈大事?一种在小事中养成的惯性只会让我们在背离诚信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难道做到“诚实守信”真的如此难吗?确实,要一辈子做到诚实守信实属不易。“诚信”二字看似简单,却重似千斤。因为在大千世界中,利益和诱惑无处不在,贪图小便宜又是人之一大弱点,难到“诚信”注定是一小部分君子的专利吗?我不以为然。我认为“诚实守信”几千年来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随着时代的发展,“诚信”必将成为我民族的优良品质并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作为新世纪年轻一代的我们,需恪守“诚信”两字,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小讲诚信,哪怕是一次小小的抄袭作业,一次小小的撒谎,都应以此为耻,从小养成讲“诚信”的好习惯。,如果这样坚持下去,我相信“诚信”定会在中华大地上大放光芒。

几千年前,在中国,孔子说:言必行,行必果。几千后的法国,左拉说:失信就是失败。穿越不同的国籍,跨过不同的时空,惟有对诚信的尊重是一致的。最有价值的东西总是能够穿越时空,沉淀成永恒的真理。在这个比任何时候都让需要美德和诚信的时代,让我们牢记:国不信不强,商不信不富,行不信不果,人不信不立。我坚信:只要人人都讲诚信,祖国的明天将变得更加美好、更加灿烂、更加辉煌!

诚信的作文 篇5

身不正,不足以服;

言不诚,不足以动。

诚信,是公民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是一个民族生存的灵魂,是一个公民立足的基石。诚信,是一种品行,是一种责任,是一种道义,是一种准则。诚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诚信能创造财富。

诚信交友

刘基在他的名著《郁离子》里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富商在过河时因触礁翻船,他在水中大声呼喊:“谁能救我,我就给他100两金子!”一个善良的渔夫把他就上了岸,可是富商只给了80两,渔夫指责富商不讲信用,商人则训斥渔夫太贪婪。第二天,渔夫坐船过岸,不巧又翻进了水里,富商仍旧在水中喊:“谁能救我上岸,我给他100两金子。”曾经救过它的渔夫告诉周围的人这个富商言而无信,结果他就淹死了。

一个不诚信、不守诺言的人,在关键时刻不但会出卖朋友,而且还会背叛自己的信仰和事见。交一个知心的朋友是很难的,靠你的忠诚去播撒,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护理。毕竟“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啊!古人有一诺千金的说法,这说法是很正确的。用自己的行动去证明,身体力行才是最好的诺言。

诚信处世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首歌几乎从孩提时代开始,每一个人都会唱。它是一种拾金不昧的表现。这种品行比金子还贵重。

某小学同学捡到钱包后毫不犹豫地决定失主的到来,却上学迟到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事后,当这位同学阐明了原由后,老师表扬了他。

诚信是每一个中学生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相反的,却总有一些同学捡到东西后,占为己有,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为人处世的方面当然不止拾金不昧了,想做一个成功者。就要有良好的作风。中学阶段正是学生长身体、长知识和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黄金时期,倘若这一时期教育不好必将殆勿终生。

有一句话是这样讲的:最大程度的诚实是最好的处世之道”。为人要诚实,厚道。这是一句真话。一个不讲诚信的人,是无法立足的。

经济的发展,科技的创新,文化的繁荣,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人民的富康,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人民勤劳和智慧的汗水去创造。天上不会掉下一个馅饼,这一切全靠大家一步一个脚印去实现,不可能急于求成,更不可能靠投机取巧和浮夸虚假来实现。

诚信的作文 篇6

一个人,即使有千百万的财富,没有诚信,他还是一无所有,相反,如果一个人有了诚信,尽管他什么财富都没有,但是他有了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那是连金钱都买不到的东西,他就会因此得到信任得到赞扬。

记得一天,我起得晚了点,顾不得吃早餐便一路小跑冲向学校。我匆匆忙忙地跑到早餐店旁,将五角钱从小钱包中拿出来,递给早餐店的叔叔,上前买了两个花卷,就拎着装有花卷的塑料袋一路飞奔跑入学校,来到了教室。

“还好,还没有上课!”我喘着粗气,一边将书包塞入课桌里,一边在心中暗暗地想着。

下课后,我和同学一起去学校的商店买零食去了。我三步并作两步地跳到了商店里,选好了自己想买的东西,便哼着小曲来到了卖东西的阿姨面前,伸手去拿我的小钱包,突然,我伸出拿钱包的手僵住了,脸上的笑容也凝结住了。我急忙将手上拿着的东西放回原处,然后拉上已经买好了东西的好朋友说:“我的小钱包不见了,快来帮我找一找我的钱包!”

我的好朋友劝我不要着急,先问清楚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再着重询问了我之前去过哪些地方,又在哪里掏出过钱包,走路时是否丢在了路上……

经过层层的推敲和研究,再加上我的记忆,我和朋友们都觉得我的钱包很有可能是丢在了早餐店中。

丢失钱包的地点是找到了,可我马上又困惑起来了。如果我向这位叔叔要,他又不还给我,怎么办?钱包里还有不少的钱,如果他想要自吞,那又怎么办?如果那位叔叔没有看到钱包,而是被另外一个人看到并且顺手牵羊给拿走了,我又能拿这位店家如何呢?……我思考着。

这件事情,一直让我苦苦寻思了一整个上午,直到中午放学回家,也没有想出让那位叔叔将钱包还给我的一个好主意。

放学回家,走在路上,我还在寻思着那件事情。猛的一抬头,忽然看见了那位早餐店的叔叔正我走来,他手上拿着的东西竟然是我的钱包!

只见那位叔叔来到我身边,笑咪咪的对我说:“你这个小姑娘呀,真是粗心大意,将钱包都丢在了我这里,害得我找你找得好苦。你将它还是好好收好,不要再丢了,幸好今天遇上了我,如果碰上别人,恐怕就没有将钱包还给你这么好的事喽!”

这位叔叔说完这些话就走了,他越走越远,而我却觉得他的身躯越来越大。咦!那是什么,为什么他的身体在闪闪发光呢?噢!我知道了,那是他的诚信在闪闪发光,那是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诚信的作文 篇7

参天大树挺拔耸立,靠的是深扎大地的根的默默支撑;凌云高楼气势撼人,来自厚重坚硬的基石无语的支撑;那么,人又是靠什么来支撑起无比睿智的人生呢?诚信!不错,诚信是人的第一品质。那么,什么又是诚信呢?顾名思义,诚,不欺心——既然这一份是自己分内的事,就要本着自己的良心去做。把良心抹黑了也就是欺骗了自己;信,不欺人——一人一份分内事,事关已,也关人。谁也不能关起房门做人。诚是金,信是银,拥有了诚信,就拥有了人生的最大财富。

诚信是驿站,给劳顿的步履以歇息;诚信是力量,给疲惫的身心以补给;“人无信而不立,鸟无翅而不飞”。人之诚信如鸟之翅,兽之足;诚信更是我们做人处世之根,安身立命之本,给我们生命以支撑,给我们一路跋涉的意义。孔子曾经说:“人而无信,不知其为本何也。”有人说:“信用乃立生之本。”有人还说:“人无信不知其为何也。”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在我国源远流长。翻开中华民族五千年厚重的文明史就会发现,中华民族历来都把“诚信”作为一种美德,一种修养,一种文明,被歌颂,被追求。诚信的故事俯拾即是。商鞅立木取信,获得百姓信任,从而推行了新法;同时,我们也看到,商纣失信,加速了国家的灭亡;楚怀王失信,不但忘了国,还使一代贤臣饮恨泊罗江……“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无信”若把人生比作树,诚信就是其赖以生存的根,滋润和庇护着它。失去这根,它就无以立足,沦为一根没有灵魂,腐朽堕落的木头,活在世人鄙夷的目光中。对于我们来说,其所谓的道德就是宽容、诚信、勤劳、创新、奋斗!有人说曾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能引起人内心深处的震动,一个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个就是我们心中崇高的诚信准则。”而今,我们仰望苍穹,星空依然璀璨清朗,静心凝听心灵,崇高的诚信律令却需要我们在心中再次温习和呼唤。

也许你只是路旁一株普通的小草,无法如鲜花般灿烂迷人;也许你只是山涧一条不为人知的清泉,无法如大海般浩瀚奔腾;也许你只是芸芸众生中一平常之人,无法如伟人般惊天动地举世瞩目……你可以如此普通、平常、默默无闻,但绝不可以丢掉诚信这做人之本、立事之根,要让诚信与我们同行。

诚信的作文 篇8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古国,诚实、守信一直是华夏民族引以自豪的品格。“言必信,行必果”、“人以诚为本,以信为天”,这种优秀文化熏陶了我们几千年。人们讲求诚信、推崇诚信,诚信之风早已融入我们民族文化的血液,成为中华文化基因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早在古时,诚信就已受到了重视。著名教育家孔子认为,在社会生活中,“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如果不守信,也就失去了做人的基本条件。就连伟大的奸雄曹操也深知守信之重要:要夺取天下,赢得天下人之心,不守信焉能服众?

其实,做到诚信并不难,关于它,我们身边就有不少——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上街去玩,突然听见“啪”的一声,原来是车胎爆了。我们只好到附近的车行去修,修车的是一个老头,他笑眯眯地接过自行车,动作熟练,仔细地检查后,告诉我们车胎被硬物刺破了,并给我们内外胎都换上了新的,而且只收了25元,我想他肯定是一个善良热心的人。这场风波结束以后,我们觉得很口渴,就到较远的商店去买饮料,付钱使才发现妈妈钱包不见了,一定是落在修车那里了。这就麻烦了,如果别人拿了不认帐我们也没办法,包里可有好几百块钱了呀!正当我们急匆匆往回赶时,迎面却碰上了那个老头,手里捏着妈妈的包,气喘吁吁地赶过来:“你们的钱……钱包忘拿了,不……不然就麻烦了!”我们高兴得不得了,十分感激,真是一个诚信善良的好人呀!

你知道这个故事吗?早年在尼泊尔的喜马拉雅山南麓很少有外国人涉足。后来,许多日本人到这里观光旅游,据说这是源于一位少年的诚信。一天,几位日本摄影师请当地一位少年代买啤酒,这位少年为之跑了3个多小时。第二天,那个少年又自告奋勇地再替他们买啤酒。这次摄影师们给了他很多钱,但直到第三天下午那个少年还没回来。于是,摄影师们议论纷纷,都认为那个少年把钱骗走了。第三天夜里,那个少年却敲开了摄影师的门。原来,他只购得4瓶啤酒,尔后,他又翻了一座山,趟过一条河才购得另外6瓶,返回时摔坏了3瓶。他哭着拿着碎玻璃片,向摄影师交回零钱,在场的人无不动容。这个故事使许多外国人深受感动。后来,到这儿的游客就越来越多……

有人说,诚信是金。而我认为金子有价,诚信无价,诚信更胜于金。失去了做人最基本的诚信,纵然有万贯家财,又有什么意义可言?诚信是无形的财富,是人间最美好的财富!

诚信的作文 篇9

诚信,具我所知,它只是为了信守偌言而取的代称,但自从我看过《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信义兄弟》后,便加深了我的看法。小小的诚信足以让人冒着生命危险,不顾自己为了他人而努力而着想。

当孙水林冒着风雪赶回老家为农民工发工资的时候,在路上一场意外的车祸夺走了他那抱着满心希望的生命。他死得是多么“仓促”,是多么“无情”。不过要知道他走得意外,却是那般有情!虽然这是一场让人叫“冤”的悲剧,但这场悲情没有让孙东林太久的坠入深渊,因为他知道哥哥生前所希望的也只有将钱送还给农民工。他曾这样说过,当我们当老板时,一定不欠工人一分钱,不欠那良心债!正是这句话,让孙东林毫不犹豫地,不停片刻地回老家,将钱全部一分不落地发给了农民工。“就算砸锅卖铁,也不欠那良心债!”这句话牢牢地记在了孙东林的心中。

是啊,他们说到做到20年来从未欠人钱,他们正是这样“言忠信,行笃敬,古老相传的信条,演绎出现代传奇。他们为尊严承诺,为良心奔波,大地上一场悲情接力。雪夜里的好兄弟,只剩下孤独一个。雪落无声,但情义打在地上铿锵有力。”

孙水林用他的生命诠释了:诚信有大有小,有脆弱的,有顽强的,小的微不足道,正因为它小而值得珍惜;大的牵至生命,正因为大而十分珍贵;脆弱的会在弹指间灰飞烟灭而顽强的你却永远也“穿”不透!

它是隐形的,但它无处不在,当你信守一个小小的约定时,它在朝你微笑;当你时刻不忘别人的叮嘱时,它在你心中徘徊;当你为了诺言不顾一切时,它在震撼着你……难道不是吗?生存要靠诚信,诚信是生存的根本。在生活中,没有诚信,你何以立足;没有诚信,你何曾有过朋友;没有诚信,你又如何让人放心!诚信是一首歌曲,歌颂和谐的曲调;诚信是一条纽带,架起沟通的桥梁……

是什么震撼着你,是什么舞动着你,是什么让你不屑一顾!那是诚信,你的良心,你的根本!让你失去理智的更是那强烈的控制不了的情绪与信念地驱使,诚信在召唤你,它需要你,而你更需要它!

诚信是自觉的,首先你要愿意信任别人,对别人信守承诺,其次是让别人信任你,不负所“望”。时间久了,那面墙也越发坚固,不再是那熟悉的陌生人,你瞧,友情在萌发;时间久了,你们不再会无语沟通,你瞧,友谊在增加.

诚信的作文 篇10

自懂事起,爸爸就经常教导我要做一个守信的人。我曾对此不以为然,常常轻易许诺别人,最后不了了之。久而久之,“诚信”渐渐地离我远去,常常让我感到遥不可及。

而开学不久的发生的一件事,拉近了我与“诚信”的距离。

开学后不久,我参加了学校的数学兴趣小组,老师指定要我们买一本辅导材料。巧的是:第二天要出差的嬷嬷打电话给我,邻校同年级的弟弟也需要买同样的书。想着嬷嬷工作这么忙,我拍着胸膛答应一定会把弟弟的书买来了。当时想:不就多买一本嘛,并不是什么难事。

就这样,周六下午我随着妈妈来到了书店。我径自走到以往熟悉的书柜前,目之所及都不是我要找的那本书。

怎么回事?上周来“淘宝”的时候,这本书还一排排安静地躺着。而此时当我需要它时,怎么一下子与我捉起迷藏了?想着周一上课就要用到这本书时,我的心不禁焦急起来。心急的妈妈已经跑去问营业员了,原来自老师要求买这本后,平时很少有人问津的书一下子成了抢手货。

当妈妈拿着店里最后一本封面已经缺个角的辅导书走到我面前时,我的心布满愁云。只剩一本了,弟弟怎么办呢?我已经拍着胸脯答应嬷嬷会完成任务的。“轻诺必寡信”这种事又要在我身上演绎了?得知这本书下次到货,最快也要下周三时,我拖着如灌铅似的双脚走向大门。

怎么办呢?是随便找个借口敷衍了事,让弟弟被老师批,还是把这本唯一的书先给弟弟,自己周一挨老师批?想着自己经过多次选拔,才进兴趣小组,再说小学阶段要最后冲刺了,大家都想进兴趣班,说不定老师见我没有教材,就把我逐出兴趣班了……抬头看到妈妈的目光如平静的湖面不起一点涟绮,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整件事来龙去脉,她都一清二楚,今天却没有给我指点迷津,我怨恨地瞪了她一眼。

这时,我似乎看到“诚信”背着我慢慢地一步一步走向远方,却始终没有回头看我一眼,对我这个曾经的朋友没有一点留恋之情吗,还是我一次次让他失望太多?我的心如坠入无尽的深渊……

突然,我豁然开朗。“妈妈,明天的烧烤计划延后好吗?我想去宁波书城看看,那儿应该会有这本书的……”

妈妈听了,走过来轻轻地拉起我的手,紧紧地握着。此时,我仿佛看到已经走到拐角处的“诚信”突然放慢了脚步,他在等我吗?在等我与他一起并肩同行吗?我迈着变得轻盈的步子快步走向前……

诚信的作文 篇11

诚信是一面锃亮的明镜,照应着你我的内心;诚信是一股清澈的泉水,洗去肮脏;诚信是一块不朽的基石,让我们踏它前行。以诚待人,以信律己是我们一直以来必须实行的宗旨。可以说:诚信是我们做人的根本。

“言而有信,一诺千金”是我们祖先传承下来的美德。讲诚信既是一种力量,又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还是连接友谊的五彩纽带。任何一个守信用的人都将得到他人的尊重。作为华夏民族的后代,新世纪的接班人,我们首先就应该做到守时、守信。正如孔子说的那样:“言必行,行必果。”只有这样,才能成长为可信、可靠的人。

孔子也曾说过:“民无信不立。”因此,他也经常教育他的学子须诚信。曾子作为孔子的学子之一,有一次,曾子的妻子为安抚哭泣的孩子而许诺回来给孩子杀猪吃,回来后见曾子捉猪便急忙上前阻止,曾子却说:“孩子不懂事,凡事由着父母。现在你哄骗他,不是在叫他骗人吗?”于是就立刻杀了猪。我记得刚刚听完确实没什么感触,但细细琢磨,心中突然油然而生了一种难以言表的敬佩:说话算话是基本准则,曾子若食言不杀猪,虽然能保住家中的猪,可在一个纯洁的幼小心灵上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诚信是雨,洗涤着人们心灵的尘埃;诚信是雷,震撼着人们的灵魂。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这是李白《侠客行》的诗句,是用来形容承诺的份量比大山还重。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诚信一向是中国人引以为豪的美德。从前也曾发生过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戏诸侯”的闹剧。周幽王有个宠妃叫褒姒,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点起烽火,但是,烽火是边关报警的信号,只有外敌入侵需召诸侯来救援的时候才能点燃。结果诸侯们见到烽火,率领兵将们匆匆赶到,弄明白这是君王为博妻一笑的花招后便愤然离去。褒姒看到平日威仪赫赫的诸侯们手足无措的样子,终于开心一笑。五年后,西夷太戎大举攻周,幽王的烽火再次燃烧,但诸侯未到一人,因为谁也不愿再上第二次当了。由此可见,“信”对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现在的我们正在一天天走向社会,诚信的观念更需要一天天加强。我们应当用诚信的尺子来丈量自己,坚持以诚信的言行来对待他人,毕竟只有自己“以诚待人”,才能收获别人的“以诚相报”。

让我们一同身穿诚信这件最华丽的衣服,树立“诚信为本”的人生宗旨,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吧!

诚信的作文 篇12

看到文题,你可能发问:我们作为人为什么要诚信呢?此种行为需要一定的坚守的吗?如果没有诚信,人又会怎样?做到了诚信,会带给我们什么好处?它值得吗?……。

俗话说:“有因必有果。”做到了坚守诚信,该来的就一定会到来。即使兼程风雨,也会如期而至,不负约定。而我,也会真诚地轻轻地告诉你:诚信的果实不是潘多拉的魔盒,却是炙热人心的馈赠;不是巫婆自制的毒红苹果,而是犹如太阳光辉般明亮的无愧于心。而我还会跟你说,诚信二字值得内记于心,坚守诚信更值得的是外化于行。

作为先锋者的每个人,在这个物欲横流大变革的时代里,坚守诚信尤为重要,否则,我们将变得举步维艰。大变革,大碰撞,代表的就是大机遇,我们不仅需要抓住机遇,更要剖析利用机遇,而个人的发展就离不开集体的功劳,联系集体的桥梁就是诚信铸就的平坦大陆,彼此的坦诚相见就是最高规格的直通车。由此来去往复,经久不衰。

当然,你也可以对我所说的话嗤之以鼻。认为条条大路通罗马,不差这一条。坚守诚信只是为获得他物而施行的重要手段,并非是金科玉律,颠扑不破的,而对与他人之间的联系也可以做到等闲视之。

说实话,对此我觉得是正确的。是否坚守诚信对应的就是三种人生轨迹。第一种就是始终坚守它,贯彻在自己一生的为人处世当中,乃至在过程中将其演化上升为一种人生态度;第二种就是偶尔讲诚信偶尔失诚信,这其中又要分好几种层次,例如通过看人论事决定是否奉行诚信,又或是就当时心情好坏决定……诸如此类的行为;第三种也就是不重视诚信的一批人,即使偶尔诚信,也是为了大利益大好处做准备,对人事毫无敬畏之意,

当然这也是一种始终如一。

我之所以推崇坚守诚信,是由我最初的对人事心怀敬畏之意,接而又看到它所带来的好处,继而常常心思纯正,以至享受它在我为人做事方面所带来的无畏,坚韧等等品质方面的增益,最终将坚守诚信纳入人生信条,一直奉行。

朋友,人生性为善,小时候的走步大都不会错,难的是在以后面临各种诱惑干扰时仍坚守本心。在钢铁森林中,会很容易迷失方向,但抬头看时总会发现有座灯塔在黑暗中超然物外,烨烨生辉,而走向他就会走出阴霾走出黑暗。可或许不同人眼里有不同的火树银花,他们可能会在不经意间就拐入身旁的路口,纳入黑暗。当然,这是选择的结果,理当尊重。

结语:诚信是朵花,无视她不如驻足欣赏她;摘下她更不如呵护她。

诚信的作文 篇13

如果有人问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我当然会回答他:诚信。诚信,是人安身立命之本,是人们所推崇的高尚的道德情操。

有一群小男孩,在街道踢球。突然间,意外发生了:球径直飞向街边一家店铺,将一块挡风玻璃砸碎了。孩子们一哄而散,街上只留下一个孩子——是他将球踢进了店铺。他没有逃走,而是走进店铺,表示愿意赔偿店主的损失。他向他的父亲借了1美元付给店主,之后又靠给别人搬砖、洗盘子,工作了一个星期挣得了1美元,还给了他的父亲。这个孩子便是后来的美国总统里根。由此可见,诚信对于个人的塑造有着极大帮助,一个人的成就必然有诚信的帮助。

这方面的例子,还有魏文王,与他掌管打猎的官员说好,第二天要进行围猎,可第二天突然刮起大风,天气恶劣,左右之人都劝他不要去了,魏王却不听从,坚持诚信的原则,最后居然自己驾着马车前往围猎场地告诉官员取消打猎。魏文王是一国之君,他本可以不参与那天的打猎,但他心中有诚信二字,不忘记自己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因此,魏文王在位时期,魏国极其强盛,称霸了整个中原,这不得不说存在着诚信的影响。

相反的,不诚信的行为也会引发极其严重的后果。大家都听过《狼来了》这个故事,故事中牧羊童就是因为没有诚信的品质而落下一个可悲的下场。还有宋朝时杨令公攻打幽州,让监军潘美留守军营,自己前去进攻。可是潘美见蛮军强大,就不守约定,私自带军撤退,导致杨令公因没有支援而战死,一代名将就此陨落,而潘美自己也没有落得好下场,被发配充军,在途中被仇家杀死。我们从这两件事中可以看出缺乏诚信品质的危害了!

现在的我们,也要有诚信的品质。这方面的例子,首推杭州的一名中学生。他下课骑车回家,不慎刮蹭了一辆名贵汽车,这位同学的家庭条件不好,但他没有逃离,而是在路边等候了近一个小时才离开,并且写下了一张纸条,并将自己身上的所有现金300余元,一起夹在车窗上。后来车主看见了大为感动,根据纸条上留下的联系方式,找到了这位同学,表示不要任何赔偿,并会对他进行资助。后来车主在自己的微博上描述这件事,说:“要是所有孩子都像他一样,那么我们的祖国一定会成为一个充满诚信的国度。”这可以说是对这位同学的高度赞扬。

今天的我们,更要发扬诚信的品质,让我们成为具有高尚品质的人,成为一个诚信的中学生。

诚信的作文 篇14

诚实的人,把生活看作连绵的山峰一座座努力攀登;狡猾的人,把生活看作一艘航船,见风驶舵把握方向。狡猾的人,也许终身得利,却失去了真实的自己;诚实的人,也许一生坎坷,却找到了生活的真谛。

天黑蒙蒙的晶莹的雨滴,一颗颗滴像珍珠那样透明,打湿了花草树木,打湿了高楼矮宅,清脆的声音像一首欢快而又旋律的个曲。一副优雅宁静的美景令人心目神怡,再有忧愁的人看了也会忘记伤心,可我提不起心来,浑身像松懈了似的,回忆起那件事……

当我路过超市时,随便瞄了眼超市的玻璃窗,看到窗上挂了一个美丽的文具盒,我很好奇走进一看,文具盒竟然要40几元,而且只有一个。那美丽的文具盒上装饰着一只漂亮蝴蝶,还有一个闪闪发光的金锁,我想买下来可钱不够,只好依依不舍的望着文具盒回家了,后到家中我脑子里一直想着那个文具盒,于是我冒出了了一个坏主意,中午去偷妈妈的钱,中午吃完饭后等爸妈去房间里休息时,妹妹也去

下午,我和妹妹一起回家,打开门就看到妈妈,拿着钱包,质问我们

“你们谁拿了我的鈛?”

我的心一下提起来,我和妹妹镇定的说,我们没有拿,妈妈说,那我包里的鈛怎么不见了。妹妹说:“中午一直

我说:我中午一直在看书,没有去拿你的钱包里的前”

妈妈大声的说:真的没有拿我的钱包里面的钱吗?刚好妹妹看着房门眼睛一直时不时的看着那边,妈妈以为是妹妹拿的认为心虚才会这样子,就说:“是你拿的对吧”妹妹大声说:我根本没有拿你的钱,你为什么要说我拿了你的钱。妈妈生气的说:为什么你眼睛一直瞄着那个地方?

妹妹说:我只是无聊看着那边而已,根本不是因为拿钱而心虚。妈妈以为妹妹是为了狡辩才这样说,就瞪大眼睛看着妹妹,你敢在说一句。妹妹怒道:“我根本就没有拿你的钱,说不定是姐姐拿的”。

“只有犯错的人,眼睛才不敢望着对方,肯定是犯了心虚才不敢面对,还说是你姐姐偷的',给我去阳台跪着。”

妹妹不敢反驳妈妈只好去阳台跪着,我望着妹妹心里感到很愧疚,心想明明是我偷的反而要妹妹来当这个替罪羊,可我说出去了外面跪着就是我,我走进房间,发现窗外晴朗的天变的有点阴凉的感觉,想到妹妹这样在阳台跪着我心里又是一阵惭愧……

诚信的作文 篇15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往今来,都是以诚为美,以信为金。

诚信,是为人之根本,做事之准则。古有季布千金一诺,商鞅立木取信……今有海尔集团信守合同,华盛顿承认错误……他们的行为都证实了何为诚,何为信。“言必行,行必果。”待人接物,一言九鼎,一诺千金,才能赢得别人对你的信任和尊重。著名的海尔集团曾有过一次这样的经历:在与客户签发合同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公司延误了发货时间,为了信守合同,公司决定采用空运,为此损失了一大笔钱,却由此赢得了信誉。总裁自豪的说:“我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宁可失去所有的财产,也不愿失去信用。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把诚信的种子种在心里,它就会开出最美的花,结出最甜的果。

诚信,是铸就品质,决定成败的关键。“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或许,欺骗会给你带来蝇头小利,但最终会使你走向深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年轻人跋涉在漫长的人生路上,到了一个渡口的时候,他已经拥有了“健康”、“美貌”、“诚信”、“机敏”、“才学”、“金钱”、“荣誉”七个背囊。渡船开出时风平浪静,说不清过了多久,风起浪涌,小船上下颠簸,险象环生。艄公说:“船小负载重,客官须丢弃一个背囊方可安度难关。”看年轻人哪一个都舍不得丢,艄公又说:“有弃有取,有失有得。”年轻人思索了一会儿,把“诚信”抛进了水里。之后,年轻人做起了生意,在机敏,才学,金钱……的帮助下,年轻人过得风生水起。但好景不长,失去诚信的年轻人欺骗顾客,偷工减料,等待他的是牢狱之灾。他最终失去了因丢弃诚信而得来的一切。这个故事是否使你警醒?

诚信问题,还反映在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站在学生的角度,不由得思考关于诚信学习的问题。在校园学习中,抄袭作业,考试作弊……种种不诚信行为屡见不鲜,布置作业是为了巩固知识,举行考试是为了检测学习情况,但有的学生不认真学习,将小聪明放在抄袭作弊上,这样来的成绩,真的令人欢喜吗?作为莘莘学子中的一员,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交出一份诚信的答卷。让我们为学校的学风建设共同努力,为严肃考风考纪划出一道诚信、文明、自觉的底线。

诚信是做人最基本的素质,是人际关系得以维系的准绳,只有诚信待人,才能让我们的人生走得更坦荡;只有诚信做事,才让我们的人生之路走得更长远,更安稳!

诚信的作文 篇16

古人说:人不相信,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诚实是世界上最好的情感。古人推崇诚信,历史选择诚信,现在的人热爱诚信,诚信让我们更优秀。

诚信是我们多年积累的优秀品质,也是衡量我们每个人的道德标准。一个人失去了诚信,就失去了大家对他的信任和支持。莫里哀曾警告世人,捍卫自己的正直比保有一堆财富更重要。

人人都将听到拒绝做吴的君主,而关于他的另一件事是:挂起了他的剑。奉命出访中原各国,路过许,受到许的热情接待。许郭俊看中了他的剑,放不下。季札决定在徐军来访后把它送给他。但回到许都,才知道许君已经死了,于是把剑挂在许君墓前,实现了许君爱剑的梦想。在任何时候,季札都明确了自己的行为准则,那就是以诚待人,独立自主,遵循自己的想法,不欺骗自己或他人。就像他决定给许军一把剑一样,即使许军死了,他也不能违背自己内心的诺言。我们应该向他学习,信守承诺,这样我们才能成为新时期德才兼备的人。

老实人能得到人甚至对手的感激和尊重!

在广州第16届亚运会男子网球半决赛中,乌兹别克斯坦著名网球选手伊斯托明在前两场比赛中与印度的拉斯托吉打成平手。当关键的第三局比赛进行到5: 3时,书写的对方回球被裁判误判为出界,宣布伊斯托明获胜,整场比赛结束。然而,伊斯托明主动暗示这是一个内线球。结果比赛继续,对手奋勇拼搏,追到5: 5的比分。幸运的是,伊斯托明最终表现出色,以7: 5赢得了比赛。赛后,教练兴奋地对伊斯特堡说:“你做得对,你的诚实让我感动!”!我支持你!伊斯托明的诚实也感动了裁判、对手和在场的所有观众,甚至让对手拉斯特吉从心底佩服他。

韩非子曾说:“小诚为大诚。”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每一句话,都可能让别人用新的眼光看你,或者,嗯,这个人就是这样。想要别人尊重你,首先要对别人表现出足够的尊重,认真对待每一件事,认真对待每一个承诺,认真遵守每一个约定。即使事情很小,人们也更容易对你产生好感。

老实人不惧权威,坚持真理。日本著名音乐指挥家小泽征尔在指挥乐队演奏时犯了一个小错误。当时这里的国际音乐大师都说乐谱没问题。但是他坚定的告诉大家:分数肯定有问题!最后,他得到了热烈的掌声。原来这是大师们为了考验他而故意设置的插曲。

尽最大努力,尽最大努力,让我们都成为诚实守信的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影响别人,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诚信的作文 篇17

俗话说:诚是做人的根本,信是做人的核心。

诚信是人类最美的外套,是心灵最圣洁的鲜花;诚信,是一股清泉,让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流淌着洁净;诚信是一轮金赤朗耀的圆月,惟有与高处的皎洁对视,才能沉淀出对待生命的真正态度;诚信是高山之巅的水,能够洗尽浮华,洗尽躁动,洗尽虚诈,留下启悟心灵的妙谛;诚信,是我们心灵深处,永远的美丽。

诚信是一个人的美德,注定着一个人的命运,也注定着一个人的未来;一个人如果没有了诚信,将无法在社会上立足,而一个人的成功与否,注重的是那个人的美德,更加注重的是诚信。阿伯拉罕林肯出身卑微,但为人和蔼公正,诚实厚道。他21岁那年,在朋友开的一家商店里当店员。有一天一老妇来买纺织,多付了12美分,林肯当时没有发觉。

等他结帐时发现多收了钱,当晚就步行赶了六英里路,把多收的钱退给了那个老妇,附近的居民都很尊敬和喜爱这个年轻人,亲热地称他“诚实的林肯”。真因为这种诚信的做人态度,林肯后来才成为了最著名的美国总统之一。因为有了诚信,才有了更多人的支持和肯定;因为有了诚信,人们才会有今天的成功;因为有了诚信才能把握未来。

还有一种美丽的诚信,可以使我们收获最为珍贵的友谊。有一次,我和朋友约定一起来我家写作业,时间如流水般一分一秒的过去,很快便到了约定的时间,突然,天气大变,屋外乌云密布,狂风呼啸,天气变冷,下起了中雨,看着豆滴般的雨水落在地上,激起一个个水花,仿佛给大地戴上了一个水晶皇冠,看到这么大的雨,我心急如焚,坐立难安,心里想着:下了这么大的雨,她没有带伞,她怎么来?

她会不会来?带着许多的疑问,我变得更加烦躁不安。我反复思考后,决定打着伞出去找她,当我准备出门时,清脆的门铃忽然响了起来,我怀着期待待的心情快步走到门前,急忙打开门,门打开的那一刻我惊呆了,眼前的好朋友分明就是只落汤鸡,头发和身上的水珠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往下落,眼睫毛上也有几颗晶莹的小水珠。

看着她气喘吁吁还带有几分狼狈的样子,我感到了一种深深的友谊的力量的强大和一种感动。当我问她下了这么大的雨为什么还来时,她坚定的告诉我:“因为我们之间有个约定,因为我们之间的友谊。”下了这么大的雨,她还是来了。是啊,因为我们之间的约定,为我们之间的友谊可以化解一切的困难和挫折,更因为我们之间那深深的信任和诚信。

诚信的作文 篇18

“言必诚信,行必忠正。”人若无信,心也难安;人若有信,坦坦荡荡。仍记得年少时内心的纠结和坚守诚信后的释然,好似在我心里生出一座天平,时刻衡量我的内心。做人,就要做个诚实的人。

那是一次周测,有限的时间里那些细节仍在我眼前遍遍回放,那样生动,那样清晰。

考试的铃声打响了,我悄悄地用目光扫荡一遍试卷,发现都在复习范围之内,不禁偷偷一笑,脸颊泛红。我自信满满地答着卷,腰板挺直,目光炯炯,笔尖下的字像水一般流畅。我坐在窗边,暖暖的阳光斜斜洒在雪白的试卷上,把试卷切割得半明半暗,我笼罩在那半片温暖之下,教室里静悄悄的,可以听见风过树梢,柳枝摇曳,也可以听见雀儿清丽地啼鸣。手冰凉得很,便不时放下笔,用微微潮凉的手心冰一冰发烫的脸。

可是,随着翻页,脑海间似乎有根弦断了,看着苍白纸张上的铅字,顿时心往下一沉。我似乎遭了个霹雳,手都不经意的抖了一下,在纸上留下一道疤痕。手越来越冷,心也像在冷水中浸透过一般,湿嗒嗒的有些无助。我用力摇摇头,不自觉地捏紧眉心,咬咬下唇。“怎么办?!怎么办?!”我不停地胡乱在草稿纸上画着一个个圈,陷入死循环,本留有答案的那段回忆似乎被谁故意涂白,脑袋里嗡嗡作响。我绝望的瞄了一眼时间,急匆匆把别的题做好,可还是想不起这道题的答案。我无力的趴在桌子上,用余光盯着那道题,机械般地咬着笔帽,大脑里的答案煮成了一锅粥。就在我即将放弃时,不经意间瞥见那本有这答案的书,离我很近很近,触手可及。

我该怎么办呢?!看还是不看?!

我的心里像揣了只兔子,心脏顿时咚咚打起鼓来,有一种所有人都在看我的感觉。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放下笔,假装低着头在沉思,发烫的脸侧划过一滴汗珠,心里惦记着那本书里的答案。它缠绕着我的心,压迫着我的大脑,勒紧着我的呼吸。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可以的,然而低分数与诚实之间的冲击,碰撞,仿佛有无形的力量攥紧了我的心脏。闭上眼,能感觉到滚烫的争执喷溅,总是飘忽不定,于是蛰伏在书桌下面的手时起时放……

终于,铃声响了,窗外的风捎来一阵清凉,满是汗的手终是轻松地放下。那本书,仍静静地躺在原来的位置,丝毫未动。

短短的十几分钟,我却像过了一个世纪一样漫长,在心的法庭上进退两难,在诚实和失信的夹缝中挣扎,还好,我坚守住了诚实,也赢得了心安。

诚实令人心安,愿你我携手同行,在诚信之路上一往无前,一起做个诚实的人。

诚信的作文 篇19

“下一个,陈幸。”方老师淡淡的笑容对着陈幸,让她紧张得不禁又咽了咽口水,僵硬地挪动着手脚,滑上讲台。

“我,我妈妈给我起这个名字是想让我做一个讲诚信的人……”陈幸吞吞吐吐地讲完,定定地站在讲台上,不知所措。

下面的同学们却早已炸开锅了——“诚信是什么?”“或许是一种吃的吧!”“不!一定是一句话,没听见是讲诚信吗!”陈幸呆呆地站在台上不知所措,直到方老师又发了一次火,这事才算结束……

“不!这事还没结束!今天这节班会课,方老师让同学们讲自己名字的由来,同学们都讲得好好的,唯独自己又出丑了,都是这破名字害的,诚信究尽是什么呢?”陈幸闷闷不乐地想着。

“妈妈,诚信是什么呀?”一回家陈幸便冲到妈妈那儿。

“诚信,陈幸,诚信就是你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做到了就是讲诚信的好孩子!”妈妈笑眯眯地望着陈幸,温柔地摸摸她的头。这对一个一年级孩子来说有些难理解。陈幸似懂非懂地跑远了。

第二天,陈幸找到好朋友前前,激动地对她说:“我妈妈说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做到了就是讲诚信的好孩子哦。”前前一下子瞪大了漂亮的大眼睛说道:“不会吧,那没做到就是坏孩子喽?我上个月借了土豆十元,他说好了下一周三就会还我,可现在都多久了,他都没有还!土豆一定是一个坏孩子!”

这件事不知为何在班上传开来了,同学们都在私底下偷偷议论着土豆,男生都不和土豆玩了,还常常戏弄他,女生也总是用一种鄙视的眼神看着土豆。土豆再怎么大条,也渐渐地发现了异样。

终于有一天,向来奔放的土豆再也忍不住被排斥的生活,站在讲台上大吼:“你们为什么都不理我了,我做错什么了吗?”大家都愣了一秒,不知是谁说了一句“不讲诚信的家伙。”接着,各种谩骂如锅里热油水一般向土豆铺天盖地泼来。在这谩骂声下,土豆似乎记起了什么,一拍头“啊!我记起来了!我亲爱的前前女王大人啊,我上个月不是故意不还你钱的,我错了,我错了……”“其实,你上个月托东序把10元钱带给我,我马上又借给玲玲,我不太记得了,最近才记起来,对不起啊……”前前不好意思地说道。

没想到尽闹了个小乌龙。在这一片欢声中,陈幸终于明白了什么是诚信。

有人说,诚信是金。而我认为金子有价,诚信无价,诚信更胜于金。失去了做人最基本的诚信,纵然有万贯家财,又有什么意义可言?诚信是无形的财富,是人间最美好的财富!

诚信的作文 篇20

诚信犹如一潭幽静的泉水,不喧嚣,不争辩,以它独有的方式于浮华乱世展现芳华,净化贪婪与市侩的人心。

大千世界,我们踽踽独行,三千弱水,我们渐渐迷失了自我,不断寻找回忆,企图找到最初的自己,哪知,我们缺少的仅仅是最简单的诚信。找回诚信,方能找到真正的本心。

悠悠中华五千年,诚信者如闪烁的繁星,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商鞅立木取信,获得百姓信任,从而推行了新法;荆轲言出必行,明知死路却毅然前行;曾子杀猪,以身作则,为儿子树立一个诚信典范;韩信落魄潦倒,受漂母恩,终以千金相还;宋庆龄与幼童相邀,即使大雨滂沱,仍然准时赴约。

而纵观当代,仍不乏将诚信作为自己人生准则的人。徐励寒划坏宝马,面对高额的赔偿,他选择了直面而非躲避,用行动演绎90后的诚信;马玉剑面对死亡,首先想起的,却是将钱推给顾客,用行动让“诚信十年”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吴乃宜年过八旬,背负丧子之痛的同时,也毅然背负起了儿子80多万元的债务,用行动彰显了诚信的价值。

诚信似雨露,润物无声却不可或缺;诚信似和风,微微吹拂却带来春意,唤醒希望;诚信似火苗,星星之火却可燎尽黑暗的荒原。诚信看起来微不足道,实则弥足珍贵,它不单关乎道德,更关乎一座城市甚至一个国家的命运。

诚信使走投无路的人看到希望,而欺骗只能使辉煌走向衰亡。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只为美人一笑,欺骗的后果,是五年后幽王自刎,褒姒被俘;尼克松害怕竞争,制造了“水事件”,欺骗的后果,是本来胜券在握的他引咎辞职。

可见,不诚信者,人不帮,天不助。

反观当今社会,不诚信者亦不再少数。“瘦肉精”、“毒胶囊”、“毒奶粉”等等诸如此类的食品安全问题,反映的无不是商家缺少诚信,危害消费者。诚信缺失,人们不得不付出高昂的成本,监督商业生产,不得小心翼翼,不敢随意饮食。

不诚,何以得信。美国学者福山曾说:“一个国家的福利极其参与竞争的能力取决于一个普通的文化特征,即社会本身的信任程度。”当我们抱怨社会冷漠,缺乏信任时,可曾想过,隔阂是我们的不诚信所致。诚信对待别人,方能得到信任的回报。

孟子曾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立身于世,为的不过是求的一方好名声,何不诚信待人,利人利己,无愧于心。唯有如此,我们的社会才会告别冷漠;惟有如此,实现大同社会才会成为可能。

诚信的作文 篇21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就如同一盏生活中的明灯指引我们前行的路。

在生活中,我遇到关于诚信的事情。上个星期,老师突然对我们班进行了一次数学考试,虽然没有取得我期盼的100分,但是使我刻骨铭心。

“叮铃铃”上课铃一响起,老师拿着一沓厚厚的考卷笑眯眯地走进教室,对我们说:“同学们,这节课我们进行数学考试。”话音刚落,原本安静的教室立刻沸腾了,“糟了,我没有复习!”“老师怎么突然袭击啊?”“这次考试我肯定考不好!”同学们七嘴八舌地叫道,有的急忙地翻看课本,有的拿起复习资料,嘴里念念有词。我却镇定自若地坐着,静静地等待老师发试卷:我可是数学高手,对付这种考试,那可是像踩死一只蟑螂这么简单!

几分钟过后,教室里鸦雀无声,只听见沙沙的写字声。我奋笔疾书,从容不迫地攻破一道道题目。唉,求鸡兔同笼的最简方案怎么写呢?霎时,我的脑子一片空白,连一点有关鸡兔同笼的相关信息都想不起来。我心急如焚,只好先去做后面的题目,其它的题目我都会做,而且非常有把握拿到全对,如果因为这道题被扣掉几分,那真是太不应该了!偏偏这个时候笔断了,我嘴里小小声地嘀咕着“倒霉”二字,翻找着书包里的备用铅笔,突然,我的眼睛一亮,瞄到了复习资料:只要看一下复习资料,那几分就可以拿回来了。我的手不知不觉地伸向复习资料,一刹间,我觉得有好几双眼睛在瞪着我,我便连忙收回手。转身一看时间,只剩下5分钟了!我抬头看了看老师和周围的同学,还好没有人注意到我。再不抄就来不及了!我像下定了决心似的,再次把手伸向了复习资料,也不知道怎么了,那张复习资料顿时有千斤重,我的手竟然无法移动它分毫,我想应该是因为做贼心虚吧。这时,老师和妈妈失望的眼神,同学们鄙视的目光,一一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耳边又回响起了老师教育的语言:做人最重要的就是诚实。最终,我还是没有偷看复习资料,因为我要做一个诚实的学生。“叮铃铃”下课铃响了起来,老师吩咐组长把考卷收上去。

虽然这次考试我没能取得梦寐以求的100分,但是我收获了比这更宝贵的东西——诚信。孟子曾经说过:“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信是每个人应有的品质,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会一直携带着它前进。

诚信的作文 篇22

五百万,不,是三个五百万,面对这笔巨额财富,有多少人不动心?第一次,也许会有人放弃贪念,放弃这笔钱,但三次遇到这样的诱惑,谁又这么坚决?

他就是罗斌。他坦荡荡地把这钱给了买主,不让自己生活在诺言和阴影下,这不是说到就能做到的,这种决心里还有一份刚毅和执着。

至少,我承认我没有那种决心。人生的道路上总是伴随着挫折与伤痛,总要抛弃一些东西上。许多人在面对金钱、名利、荣誉时,往往会利欲熏心,蒙蔽了本来明亮的双眼。这时,有些人不顾争议,要去享受金钱带来的物质生活,罗斌不同,他虽清贫,却有了鲜花和赞美,他可以有丰富的精神生活。不仅如此,诚信为他带来了顾客,他可以品尝劳动收获的果实,但如果当时他选择的是私吞,他不敢面对这个疾恶的生活,更不敢初阳,雨露以及一切被定义为美好的事物。因为诚信是一面镜子,它可以分辨善恶的灵魂。

诚信如锋利的斧头,劈斩了你可怕的欲念,诚信如飞翔的翅膀,让你看清了世间的丑恶,脸上写着诚信却早已把它抛弃的人,就是家禽的翅膀,固有其表但永远飞不上青天,早已把诚信当作商品出卖的人, 可笑的欺骗自己,便也走不出阴印,安静时,我审视我所做的一切,我是否时时刻刻把握住诚信。就在前不久,我的同学因为撒了谎,而被年级组批评,那时,也许是我一生中极少的一次,我感到了诚信的重要。我所学的知识以及语言都不能诠释“诚信”二字,因为它所含太多的道理,我需要用一生去体会。

诚信如蝴蝶,起初你看不到它的闪光点,但当它一次次蜕变,最终挣脱了那缠住脚踝的绿叶,伸向润湿的空气的怀抱时,它绽放了最夺目的光彩。一个真正诚信的人,它不要这光彩,因为这种因诚信而让他人获益的感受已令人满足。如果丢失诚信就像恶劣的推销,生活中充斥的谎言也已让我疲倦。我要做一个诚信的人!有了诚信,城市间有了和谐,有了诚信,国家间有了和平。它是我理想的境界,城与国太大,但还有紧连着的你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交友与外事都缺不了诚信。

可能涉世不深的我还不能完全理解诚信的内涵,但我知道,我的手中握着诚信,一刻都不能丢失的诚信!我不要为一时的想法而成为终生的遗憾,我们的肩上扛着学习的责任,将来我们也将担起家庭的责任,能扛住责任就要握住诚信,每件事与诚信都有必然的联系。每个人都希望活在一个被人相信的世界里,只有诚信,你才能有爱和被爱的权利。

所以,我时刻提醒自己,我的手曾放弃过吗?

诚信的作文 篇23

房间里灯光有些晕暗,头顶的风扇“吱呀呀”响着,似乎摇摇欲坠,信坐在书桌前,“啃”着试卷最后一道附加题。

这次课上老师没时间考试,试卷发回来做,而最后这道奥数题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哎,这题太难了吧!简直不像是让人做的……要不……让爸爸教教我?就说是培优班的题?信的心思早已不在做题上,正打算着如何才能让这题不“留白”。

这个想法待他思索一番,马上进行了自我否认:得了吧你!还想让你爹做?这标题上写着大大的“第四单元检测卷”,要让他知道你这个小心思,不扒了你的皮呀!

要知道,上次信做语文练习册,抄后面的“参考答案”,被精明无比的老爸发现后,可把他好好“收拾”了一顿。

信不禁愁眉苦脸了起来,自己可是数学课代表,全年级公认的“奥数小天才”,要是这题没做出来,也太影响形象了吧!可是,他又在纸上算了算,这让他束手无措的题该如何下手啊?

嗯……有了!去问兰吧,她们昨天刚考了试,试卷也已经发下来了,她肯定是知道这题答案,没准其他题也能“顺便”对一下答案呢!

想到这儿,信不禁拍手叫好,但他又有点不安,你没做出来,别人也做不出来呀!可你这样说是欺骗老师、欺骗同学,更是欺骗了自己呀!再说,你名字里还有“信”这个字呢,你可别辜负了父母对你的期望呀!

信冥思若想,纠结着,这时,妈妈推门进来:“信,做完了没有呀?都这么晚了,让我看看你到底在做什么。”

信慌忙捂住卷子,说:“做……做完呀!那个,妈……你先出去吧,我把书包清一下,马上就出来!”

妈妈没吭声,出去了。

交完卷子后,信就一直很烦躁,但他也不敢去问同学,怕噩梦提前降临。

今天终于要发卷子了,信心里有十二只鼓在打,他紧张到了极点。

老师笑容满面地走进来,说:“同学们!你们上次考得非常好!告诉你们吧,有19位同学得满分,所有……不,有一位同学没有到九十五分。”

信舒了一口气,九十五分自己肯定是到了。

老师的脸色骤然阴沉下来:“他是……程信!”

全班人都惊呆了,一片议论之声响起,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他身上,或不怀好意,或同情安慰。信如坐针毡。

他几乎要哭了,却还尴尬的微笑着。这时,同桌凑过来:“别在意,同学们建了个群,答案里面都有,作业帮搜的。”

信又一次目瞪口呆。

诚信的作文 篇24

“我回来了。” 小兔子雷比特背着书包踏进了家门。“这个周末有什么作业呀,雷比特?”妈妈一边做饭一边问道。“老师让我们去寻找诚信,并把寻找诚信的经过记录下来,写成一篇作文。”雷比特说完便走进厨房,问妈妈:“妈妈,什么是诚信呀?”妈妈听了雷比特的话,认真的回答道:“孩子,诚信的意义只有自己亲身体会才能领悟。”话音刚落,雷比特又说:“妈妈,我知道了。这个周末,我要进行一个‘寻找诚信大行动’!”

今天是星期六,雷比特一大早就去公园骑单车了。他骑呀骑,来到了一个大花坛。“哇!这朵花真漂亮呀!”雷比特在赞美一朵花——一朵沾满露珠的茉莉花,它纯洁又美丽,如同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天使。雷比特完全被花陶醉了,竟然忘记了不可以摘花。他伸出手,摘下了这朵茉莉花。就在这时,园丁叔叔向大花坛走来了。雷比特转身一看,吓了一大跳。他想:糟了,我把花摘下来了。怎么办?我是告诉园丁叔叔,还是赶快逃跑呢?如果我说实话,园丁叔叔会不会责怪我?但是如果我不告诉园丁叔叔,我就不诚实了——经过一番思想斗争,雷比特决定把自己摘花的事情告诉园丁叔叔。他鼓起勇气,走到园丁叔叔面前,把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园丁叔叔听后,不但没有责怪雷比特,还表扬雷比特是一个诚实的好孩子。听了园丁叔叔的话,雷比特的心里甜滋滋的。他想:我以后做事情也要像今天这样诚实!

第二天,雷比特再次遇到了难题——雷比特的好朋友小狗多格邀请他一起去“欢乐谷”玩,可是雷比特的班级今天正好有集体活动。雷比特一直都非常想去“欢乐谷”玩,可是他已经答应同学们要参加班级的活动了。雷比特犹豫了一会儿,最终决定去参加班级的活动,他向多格说明了不能去玩的原因。多格听后,一点也不觉得遗憾,还称赞雷比特十分守信,说自己一定会向雷比特学习。雷比特向多格说明原因后,就匆匆忙忙地去宠物学院了。

雷比特把周末发生的两件有关诚信的作文记录了下来,写成了作文。星期一,雷比特把这篇作文读给了大家听。雷比特的努力并没有白费,他的作文获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好评。梅花鹿老师还把寻找诚信活动的最高奖——“最佳寻找诚信使者奖”颁给了雷比特。雷比特站在奖台上,十分高兴。他默默地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

诚信的作文 篇25

前几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则消息。一位老奶奶在路边摊上买了50元的菜,递给了小贩100元。小贩一个转身后,便高呼不卖了,说完把“100元”还给了老奶奶,便匆匆离开了。老奶奶仔细一看,100元上的毛主席头像怎么不见了!这肯定是假钞!老奶奶急忙追了上去,从小贩手里夺回了100元。

读罢这则消息,在愤怒之余,我想到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令人担忧的坏现象也层出不穷,让人痛心不已。从温州劣质皮鞋到“大头娃娃”有毒奶粉,从上海的染色馒头、到菜场上的瘦肉精猪肉等等。前几年就在我镇发生一起“大头娃娃”的事件,他们家是外来人员来我镇打工,生活窘迫。他们的婴儿吃了“三鹿”牌婴儿奶粉后,婴儿的头慢慢变大了起来,消化也不良了。后经媒体曝光和有关部门的多方的努力,事件才得以解决。

近日,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网友颇受关注,这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岁女孩,其认证身份居然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其真实身份也众说纷纭,有网友称她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女儿,由此引发很多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的非议。而红十字会也陷入了诚信危机,募捐效果大不如前。一切的一切,就是因为郭美美的谎称所引起的。

曾几何时,这些不讲诚信的坏现象也漫延到了我们学习生活中。就在我们小学升初中模拟考试接近尾声时,平静的考场被几位同学给打乱了。他们有的伸着脖子东张西望;有的用手拉拉前方那位同学的衣角;有的用手势告诉对方答案;有的避开老师视线传纸条交换信息;甚至有的让纸飞机在空中轻轻飞过,传递“秘密”。他们的眼睛紧盯着监考老师,老师一动他们便急忙把纸条踩在脚下。做手势的同学装做拿笔……看着这一幕幕,我的心里不禁发问:老师教导我们“诚信为本”到哪里去了。作弊可能给了你们暂时的高分,但却严重地损害你们的形象,让你们失去了诚信。别以为你的作弊是“天衣无缝”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这种不诚信的行为总有一天会暴露出来,让你失去别人的信任。

诚信是每个人的立身之本,让我们用心灵呼唤诚信,让诚信变成每天的第一缕阳光,让诚信像小鸟歌声一样围绕在我们身边!让我们点一盏诚信灯,给自己铺就一条成功路,给别人点盏灯,让世界将变得更美好!更美丽!

诚信的作文 篇26

诚信守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千百年来,我们讲究诚信,推崇诚信。诚信之风质朴醇厚,历史悠久,诚信之气光越大华夏充盈中华。它早已融入我们民族文化的血液,成为文化基因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的一环。然而,在21世纪,在这个世纪,诚信,这两个字早就被抛却脑后了。而很多公共人物更是掀起了一波忘却诚信风。

闲暇之时,当你走在高楼林立的城区了,一张张精美的海报,一段段诙谐的广告时刻冲击着你的眼球,方寸萤屏,一位位光鲜夺目的明星大腕侃侃而谈,仪态万千,引人入胜。无论相貌还是知名度,明星们依仗着自己的资历活跃在各大媒体的广告中。而在这光芒闪烁的背后,却也隐瞒着无数的争论。

姚明因代言的广告被使用者投诉,与广告上介绍不符,而被告上法庭,而被使用者要求罚款2毛钱。或许,这则新闻只是大家茶余饭后的一个小点,但这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明星代言不够谨慎,从而给众多消费者带来困扰。

试想,明星是怎么来的呢?除了自身天赋和资历,如果没有广大人群观众的肯定和喜爱,便也只能知名与区区之地罢了。换句话说,唯有赢得民心,才能红遍大江南北,成为真正的明星。对于明星代言的产品,大家也自然爱屋及乌,广泛推崇。而音乐更是利用这种所谓的“明星效应”,推广自己的产品,获得更多的利润,也让明星获得了不菲的代言费,更满足了消费者的追星欲望。

但问题是,假如出现虚假广告,被明显“忽悠”了的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谁来保障?大家都为了自己的利益卖命,奔波,有谁会想到始终支持他们的歌迷影迷们在买回偶像们的之中吹的天花乱坠的产品后,发现这产品一无是处甚至危及健康时,他们心情会怎样?在消费者被欺骗后,这些明星也就丧失民心,古人说“得民心得天下”明星们请对那些整日追着你们到处跑的粉丝负责!

人生漫漫长路远,纷繁诱人的,人,作为微小而孤独的个体,在人生的选择题前,无可避免的徘徊起来。在一个又一个的渡口上,在一次有一次险象中,人,究竟能怎么选择,该选择什么?

选择诚信因为它不美貌来的可靠。没有美貌的人生或许是没有足够亮点的人生;但若没有诚信的人生则足以没有一丝光明的人生。你可以不是潘安,你也可以不是西施,生存世间的你可要作一粒悬浮其中的尘埃。

诚信的作文 篇27

诚信,是一个人最优秀的品质。——题记

糖,对于孩子来说应该是最大的诱惑吧。

那是几年前的一个假期,我独自在家。妈妈突然回来,拿回一大包装满红红绿绿的塑料袋,对于痴迷于糖的我而言,立刻分辨出那是我所钟爱的水果糖。

我直直地盯着那一大包彩惑,眼珠一转不转,妈妈顺手把它放在茶几上,而我就趴在沙发上,歪着身子,扭着头,数着:一颗、两颗、三颗……苹果味,草莓味,水蜜桃味!我几乎跳了起来,我最爱的水蜜桃味,还有那么多颗!抑制不住的兴奋,心脏也快速地上下“怦怦”乱跳,嘴角不自觉地上扬。“我出去一会儿,不许吃糖!”妈妈叮嘱着。“啊”!我极不情愿点了点头,满心的兴奋与希望一下子全落空了。

“砰!”门关上了,妈妈出去了。我急匆匆地跑到茶几前,捧起这满满的一大包糖傻傻地笑了,不能吃,无奈又放回原处,只能望着散发诱人香气的它们。咦,如果我只吃一颗,妈妈是看不出来的,我便轻轻地打开袋子,生怕发出任何一点响声,被远处的妈妈听见。撕开外包装,那“吱吱啦啦”的声音刺激着我,那一大袋糖像炽热的小排骨灼伤着我的手心,我不由地后退了几步,一下子栽到地上,哗啦啦,糖也散落了一地,心中有一个声音愈来愈响,愈来愈响,我答应过妈妈不吃糖!那曾经的水蜜桃味涌上心头,想像着水蜜桃糖在舌尖轻轻捋过的滋滑,不由得拿出一块,靠近鼻子使劲闻了闻,阵阵熟悉的清香飘进鼻中,愈飘愈远,愈飘愈香,好像感受到它在整个口腔散发着沁人的香气,清凉的似冰非雪的感觉刺激着跳动的味蕾,于是我整个身心都融化在这芬芳与甘甜之中,沐浴在淡粉色的水蜜桃味的光晕里。

伸出舌头,舔舔嘴唇,什么味也没有,幻想罢了,心情低落起来。糖在手中打着滑,这才发现手中早已布满了细密的汗珠,糖缓缓地从手中滑落,砸到地面。“我要诚信,我不能吃糖。”一个声音渐渐充斥着我的整个身躯,使我颤栗里一下。慢慢地弯腰捡起那块糖放回了袋中。

很快,妈妈回来了,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地上的糖,妈妈笑了,我也笑了。

妈妈奖励了我一块水蜜桃味的糖块,舍不得一口吞下,就让它在舌尖上慢慢地融化,享受这美妙的时刻,让诚信和这水蜜桃味在口腔中融为一体,久聚不散。此时心中溢满了水蜜桃味,开满了诚信的花。

直到现在,我都会诚信,因为心中始终盛开着一颗水蜜桃味的花,引领我在诚信的道路上奔跑。

愿这水蜜桃味的诚信花开的更加绚丽,洋溢着整个世界!

诚信的作文 篇28

所谓正知、正行、正念就是端正认知、端正言行、端正信念。

我们每个人只是芸芸众生中一个小小的个体,我们既没有聪明绝顶的智慧,又没有一呼百应的社交能力,更没有惊天地泣鬼神的气魄。我们不是英雄,但至少要讲信用,做到正知、正行、正念。

一个天高云淡的下午,我刚打球回来,热得我犹如北京烤鸭,只好挑着阴凉处心不在焉地走。

我无意间瞟到了惊人的一幕:一个阿姨可能赶急事,急匆匆到路边卖菜摊买了菜,又一阵风似的走了,菜拿了,可包没有带!

我顾不得烦躁了,迫不及待想看卖菜老人怎么办,便在屋檐下候着。

那老人一见,立刻颤巍巍地站起来,对着走远的阿姨大喊:“你的包!”老人的声音有些嘶哑,在周围此起彼伏的叫卖声中更显得无力。那沾满了泥土的手,下意识在有些破旧的裤子上蹭着,嘴里还不停嘀咕着什么。

可六月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晴空万里的天忽然阴沉沉黑压压的,不过几秒钟,豆大的雨点劈头盖脸地打了下来。

那位老人手脚笨拙地收着摊,步履蹒跚地挪到屋檐下,把那个包小心翼翼地放在菜的最上面,眼睛又下意识向远处焦急望着,应该是等那位阿姨吧,他的形象在我心里陡然变得高大起来。

第二天经过时,我下意识又看了那角落一眼,没看到那伛偻的背影,那位老人没来了。包还了没有?莫非他想私吞那位阿姨的东西?我心里有些说不出的失落。可第三天他还是 没有来。他肯定做贼心虚,不肯来了。他高大的形象坍塌了。

第四天,那个老人终于来了,那个阿姨在跟他谈论着什么。我立刻急不可待冲过去,如果那老人不还,我肯定不能袖手旁观,想到这,不由得有点热血沸腾,准备和那个老人理论一番。

可我走近一听,在他们断断续续的交谈中,我立刻傻了:原来,那个老人那天在雨里等阿姨等太久,结果感冒了,今天才刚病好。我错怪了那位老人,我站在旁边,尴尬万分,我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一句话来。夕阳的残晖柔和而清爽,像无数金线纵横交错,把老爷爷用最朴实的线条勾勒出和谐的画面!

人无信不立。商鞅南门立木,告诉了我们言必信,行必果;季布一诺千金,让我们懂得了“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卖菜的老爷爷让我懂得了,我们当不了英雄,我们可以做个无愧于心的守信的人。正知正行正念是我们成功的基础,乃是每个人道德的最低底线。

诚信的作文 篇29

欲流之远者,必先流其泉源;欲人之长者,必先同其根本;欲人之至者,必先著其诚信!

都说,人无志而不强;亦言,人无运而不达;我说,人无信,而不立。诚信乃立人之本。一个缺乏诚信的人,是一个没有希望的人;一个没有诚信的国家是一个没有希望的国家;一个没有诚信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

历史的天空里,从来没有一个缺乏诚信的人而被人们纪念。宛如星空之下没有发光的一颗星。其存在与否无伤大雅。而那亮晶晶,灿白白的星宿,闪耀的不只是自己的光辉,更是黑暗之中无数期盼渴求的灼灼目光。古者君子一诺千金。把诚信的光辉洒向了华夏大地,信陵君窃兵符救赵。尾生为约抱柱而死,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无一不闪烁诚信的光辉,试问他们竟以怎样的心去冒君王之大不韪,舍生取义而执着于诚信,又是什么让他们的名字如不朽的丰碑永远铭刻,那是诚信的力量,那是社会对诚信的高度的关注与评价。诚信之所以被如此器重,是中国五千年文明陶冶的精品精神,无可替代的地位,神圣无比的身份,诚信乃立人之本,立民族之本!

我们曾学习过国外许多名人的故事。列宁,小时候玩的时候打碎了花瓶,但诚信让他承认了错误;华盛顿不小心把父亲的樱桃树砍了,又是诚信,使他告诉了父亲事情的真相;一位美国历史上有名的总统,因为售货员多付了他12美分钱,为了诚信,他走了六里路终于把钱还给别人。在他们身上,闪耀着诚信的光辉,诚信,也成为了他们成功创业的宝贵精神财富。

80年前的记忆,是被诚信唤醒的,一代社会品性的风尚,是需诚信来支撑的。南京一座建于80年前的建筑,在更换多个业主之后,收到来自海外的一封信函,那是由它的最初设计建筑公司英国的一家“诚信”机构送来的:“该楼设计服役年限八十年,现已期满,敬请业主注意安全……”就是如此小的一封信函,却映射出“诚信”的光辉。相隔万里之遥的人还惦记着远在异国的人的安危,这样的举动,唯有诚信!这样的举动唯有诚信役使的躯体才能完成,这是人类的高尚与伟大。看来,诚信并不仅是中国文化中的专利,它的伟大是被全世界认可的,也只是全世界的诚信,才是人类立足地球的根本!

诚信二字,不只是常挂口头的时尚说辞,更是用实际行动来支撑的高尚道德。没有诚信,必定不能立人。想要立人,必先诚信,如那清清始流之水,虽涓细,却长久;亦如那纤纤生长之苗,虽羸弱,却生机。

立人,先诚信!

诚信的作文 篇30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吃过早饭,妈妈把我叫到面前,和蔼地对我说:“你去邮局给你阿姨寄封信,寄完了放你半天假,让你出去好好玩。”我一听,高兴得手舞足蹈,心想:“哈哈,今天终于不用在家写作业了,终于可以自由一天了。”

我乘车来到邮局,邮局里的人可真不少。我买好了邮票,正准备写邮政编码时,才发现忘了带笔。我正犯愁时,身边的一位邮递员叔叔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他微笑着将一支钢笔递给了我。我看着笔,心里顿时喜出望外。“谢谢叔叔。”我刚想接过钢笔,可是旁边的一位阿姨接过话茬说:“如今,世上不讲信用的孩子我见多了,你这样冒失地借给他,你难道不怕他不还么?”听了她的话,我都快气炸了,心想:“你才不讲信用呢,我还是三好学生呢。”这时邮递员叔叔说话了:“不要紧,你看他是共青团员,胸前还挂着‘文明标兵’的牌子。肯定是一个诚实的好孩子。我相信他,他肯定会还给我的。”说完,邮递员叔叔愉快地走到前台去了。我听了他的话别提有多高兴了,大声说道:“谢谢叔叔!”

写完信后,我习惯地把那只笔往口袋里一放,竟然忘记了还给那位邮递员叔叔。回到家后,我便准备邀上好朋友一起去玩。可是我一摸口袋愣住了。我发现邮递员叔叔的钢笔还在我口袋里呢。这可怎么办啊?两个计划就在我的脑中打起了架:去还笔吧,又要跑那么多路。好不容易得来的“半天假”就泡汤了:不去还吧,就失去了诚信,就不像共青团员的作风。正在我左右为难时,脑海里又浮现出了那位叔叔信任的目光。我的心里犹如十五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我为自己感到羞愧。“我真不应该。人家这么信任你,你却为了和朋友玩而不去还笔。你枉负了他对你的信任。”我狠狠地骂了自己一句,毫不犹豫地拿起笔向邮局奔去。

来到邮局,只见那位邮递员叔叔刚要出门。我连忙奔上前去,我一边跑,一边大喊:“叔叔,您的笔。我刚才忘了还给您了。谢谢您!”叔叔见了我和蔼地说:“我没有看错你。”他又回过头对里面的那位阿姨说:“我说过,他会来还的,我每天到他们学校送信,从他们的言行中我敢肯定这些都是诚实的孩子,没错吧?”里面的阿姨脸红了。

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深深的感悟到,人的一生中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都不能忘了这两个字——诚信。朋友们,在生活中你带上了诚信了吗?

诚信的作文 篇31

曾经听过这样一个寓言故事:一个人携带著名誉、财富、美貌、知识、幸福、健康和诚信七个袋子,在渡河时遭遇狂风恶浪,只有丢下一个袋子保命。他犹豫了许久,最终丢下了诚信。

不得不说,这个人是深思熟虑了的。然而他认为诚信是七个袋子中最不重要、最容易得到的。于是他做出这个错误的决定别丢掉。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能丢掉诚信。

诚信是最重要的。

任何一个经历风霜而不倒下的大楼,必须有牢不可摧的地基支撑;任何一个能够经百年而屹立不倒的企业,必须有无懈可击的诚信口碑。李嘉诚创业初期,一位外商希望大量订货,但需富裕的厂商作保。李嘉诚反复奔走,仍空手而归,但他并没有捏造事实,一切据实以告。那位外商深为他的诚信所感动,说:“从阁下言谈之中看出,你是一位诚实君子。不必其他厂商作保了,现在我们就签约吧。”但李嘉诚感动之余说:“先生,蒙你如此信任,我不胜荣幸。但我还是不能和你签约,因为我资金真的有限。”外商听了,极其佩服,不但与之签约,还预付货款。由此,李嘉诚也悟出了“坦诚第一,以诚待人”的原则,并获得了巨大成功。

我们再看看其他叱咤风云的大企业,哪一个不是以诚信起家,用诚信维持,凭诚信致富。可口可乐,数百年而长在,它却数次自我检查产品,甚至有时会自我曝出不合格的产品并蒙受损失大量召回。苹果公司,数十年而矗立,它却严格遵守规矩,从来没有因为质量问题收到责罚。这些都在诉说着诚信的重要性,诚信是最不容易得到的。

诚信就如同一点一滴落入盆中的水,积攒起来绝非一日之功,一旦倾覆却如江水东流。毒胶囊震惊了整个中国。有多少企业为了毫厘之利,使得皮鞋中的工业明胶,华丽变身为入人口腹的胶囊。很显然,这些企业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财富的袋子,却对诚信不屑一顾

我想他们在做这些昧心的事情时,心里会想:“诚信?诚信又怎么样。诚信只要多花点钱就能拿来,再有诚信也不能用来换钞票!”当企业因为诚信而查封时,昔日即便挣到如山的钞票,现在也换不到一秒的自由。昔日可以不断积累

的诚信和财富,却因为一时的懈怠而付之东流。牢牢把握住诚信,它可以成为你助力的风帆,也可以成为你救命的稻草,更可以成为你永恒的光芒。诚信在,一切都在,诚信失,一切俱失。由此我们知道,无论人生遇到怎样的大浪,都不能丢掉诚信!

诚信的作文 篇32

秋,凉爽的季节,引起人无限的遐想。在这充满遐想的季节里,我们踏着轻快的脚步,唱着愉快的小曲,来到沙坪剧院观看德育剧。

随着人流,我步入剧场。待大家安静下来后,德育剧开始了。

故事一个比一个精彩,一个比一个深奥,一个比一个另人深思。突然,一行醒目的大字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人生的道路上最好的朋友??诚信。

一个年轻人,拥有人生中的七个锦囊。金钱,他有;健康,他有;美貌,他有;机敏,他有;才学,他有;荣誉,他有;诚信,他也有。在一次渡江的时候,小船刚到河中心,江面上立刻波涛汹涌起来。小船险象环生,摆渡老人让年轻人扔掉一个锦囊,年轻人思索了半天:金钱,舍不得;健康,舍不得;荣誉,也舍不得……终于,年轻人将诚信扔进了汹涌的江水里。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摆渡老人的教育下,年轻人才认识了自己的错误。重新找回了诚信。

是的,人可食万物,却不能食言。有信,朋友如织,无信,则无人相伴。诚信,是人生渡江的那一条小船,是日不怕雨淋,夜不怕霜打的永恒之桥。诚,是对一个人的真诚;信,是几个人之间的最高原则,两者合一,那将是一个人的综合最高道德的体现。

孙子说过:“民无信不立。”

瓦?阿扎耶夫说过:“实话可能另人伤心,但胜过慌言。”

富兰克林说过:“失足,你可以马上站立起来;失信,你也许很难挽回。

林肯是美国一位很有名的总统。在他21岁时,在朋友开的一家商店里当店员。一次,一位老妇来买一些纺织品,多付了12美分,林肯当时没有发觉,等他节帐时发现多了钱以后,当晚就步行了六英里路,将钱还给了老妇。

种种事例都孕育这样的一句话:诚信是人生的命脉,是一切价值的根基!

诚信是一道山巅的流水,能够洗尽浮华,洗尽躁动,洗尽虚假,留下生命的真蹄。

诚信是永恒的星光独放光彩;诚信以水滴石穿的坚毅渗入人心;诚信用春风般的胸怀感召着众人;诚信是火焰,给人希望,给人温暖;诚信是明镜,给人准则,给人借鉴。黄金有价,诚信无价。我们应在心中筑起诚信的森林,并且让这一片森林越来越茂盛,不让谎言,这虚假的沙尘暴来蚕食我们的心田。

来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在自己心灵广袤的大地上,辛勤地散播培育诚信的种子,共同筑起浩瀚的诚信森林!

诚信的作文 篇33

从小,父母就教导我们做人要诚实守信。到了学校,老师,仍教导我们做人要诚信。可是,我们真的做到诚信了吗?

早上,带着睡意到公交站等车,直到上了车才发现身上没带钱,于是埋着头挤着人群想浑水摸鱼,做到了最后一排。我看着窗外的房屋一栋栋闪过,心里不是滋味。下了车,我好想回过头去跟司机大叔道歉,可我胆怯了,没有去,只是我一整天都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地自责。

第二天,上车投币时,顺便把昨天的钱一起投了进去,司机大叔对我笑了,我心里更乱了,好像司机大叔什么都知道似的。

直到现在,那种深深不安的心情仍然刻在我脑上,我再也不想因为不讲诚信而惴惴不安。从此,我都会先检查自己是否带钱,再不想遇到相似的事情。

又到了我最害怕的英语考试了,我忐忑不安的拿到试卷,果然,很多我不会做。临近考试结束,我看到旁边的学生写得满满的,想拿到更好的成绩,心惊胆战地偷偷抄了几题。但是,当试卷发下来,我惊呆了,那几题都是错的。

有一次,在美术课上,同学们对我的素描画夸赞不已,更有一位同学表示对我的崇拜,希望我能画高尔基送给他,我答应了。过后,我去画了,但怎样都画不满意,所以不想这样送给他,怕遭他们笑话。于是,我一直找借口跳过这件事。

我还记得,姐姐给我钱去买菜,我很乐意的去了。到了市场,我

挑了我最爱的买了,就去结账。我给他100元,然后他找我钱,我数了数,居然多找了我10元,我看了看周围,没人发现,我急急忙忙就离开了。

回到家,我跟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说:“你赶紧将钱还回去。”我答到:“好、好、好!”我嘴上这样讲,但心里确实一百个不愿意,有钱不要是笨蛋。于是我就笑嘻嘻地到超市,买自己喜欢的零食。难得的享受呀!

现在,我回想起之前做的那些事,感到很愧疚,没有做到父母及老师教导的诚信。有些时候,明明心里不是那样想的,但总是为了某种目的而那样做,与诚信背道而行。所以,我以后会在诚信的基础上行动,实现自己的目标。

评语:本文感情较真实。通过多处的心理描写表达出作者的情感,比如想拿到更好的成绩,怕遭他们笑话等等。虽然文章列举了4个事例,但事例描写不够详细,表现力不够,而且事例之间的过渡除了第三段还可以,其他过渡太突然,不衔接,有材料堆砌的嫌疑。建议删去1到2个事例,对事例详细描写,最后再加上一两句自己的感想和体会,文章结构会更完整。结尾简练,很好突出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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