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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被收留评语摘录70句

时间:2020-02-20 09:09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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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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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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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1

狗,大家应该都会熟悉它。它的形状大小各一;颜色、品种非常多;生机可爱,毛茸茸的很惹人喜欢。

狗的五官极其像人,端正、美观,四肢轻快敏捷。狗走起路来,大搖大摆的不亚 傲慢的鹅。大多数的狗长度约八分米,体重不超出35公斤。

狗的皮毛五颜六色,大部分为白、黑、黄三种。有人说狗的颜色跟它的本性有神奇的联系。黑色的狗凶猛无比,善于看家;黄色的狗外貌和流浪汉差不多;白色的狗言听计从,纯洁活波。

狗生性灵活,世界上几乎没有一条痴痴呆呆的、不爱玩不爱吃的狗。狗的反应敏锐,一只老鼠一只小虫从它的身边旁经过,它就像一匹狼,眼睛发出阴森森的目光,飞快的冲过去,不顾一切的奔跑,直到抓到为止。

人类领养的狗,具体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猎犬,一类是家中宠物。

猎犬凶猛无比,在敏锐的嗅觉发现猎物,将它置于死地。特别是在主人面前为了表现、突显自己的勇气和力量,和猎物拼了狗命。另一种宠物狗则恰恰相反,它们生性温和,即使有只兔子在它的面前,他也不甚在意,只顾着自个儿玩。在主人面临危险时,宠物狗也会出手相救。

猎犬主要吃打回的食物;宠物狗吃一些狗头、肉,不想猎犬那样凶残。

狗的智商是高级动物----人类的智商的四分之一,四条狗就是一个“人”哦!

狗的寿命一般在三十年左右,人类的寿命是它的好几倍,所以我们要利用这些时间做更多有意义的事。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2

每年暑假,我都会去乡下的奶奶家住上一段时间。那里有好多小动物,有每次看到我就会摇尾巴的小白狗;一直尽职尽守看门的小花狗;屋后草棚子里“咯咯”叫的下蛋母鸡;河里游来游去、休闲自在的鸭子们……还有就是我最喜欢的特殊朋友——三只脚的猫。

花猫在它很小的时候因为不小心被老鼠夹子夹断了一条腿,幸好奶奶及时发现救了它,等伤口包扎后以为它撑不过几天的,可它居然坚强的活了下去。虽然它只有三只脚,却似乎没有减少它的灵活。我走到哪它就跟到哪,饿了照样“喵喵”叫,逗它玩时满地打滚,看见蝴蝶扑过去就抓,虽然常常没抓到,却引得我们哈哈笑。

不久三脚猫做妈妈了,生了三只可爱的小猫。小猫胖乎乎的,虎头虎脑的样子让人忍不住想抱抱。可三脚猫却不管你有多喜欢它的宝宝,对我们可警惕了,时时刻刻保护着它们。过了一段时间,我突然发现三脚猫越来越瘦了,干瘪的肚子,全身瘦骨嶙峋的,连毛色也失去了光泽。而它的宝宝却一个个胖得跟个小皮球似的,毛色锃亮锃亮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三脚猫生病了吗?我照例去给三脚猫喂食,一条烧熟的鲫鱼放在它面前,它马上冲了过来,闻了又闻,却没有吃。只见它往回“喵喵”叫了两声,三只小猫迅速跑过来,一阵狼吞虎咽把碗里的鱼肉消灭干净。等小猫们吃饱喝足了,三脚猫这才开始舔着碗底仅剩的几根鱼骨头。这下我全明白了,三脚猫是为了它的宝宝情愿自己饿肚子。

我越来越喜欢三脚猫了,因为它不但坚强,而且很爱它的孩子。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3

今天是年初五,要去爷爷家吃饭,一到爷爷家,我就想着玩儿了。

不一会儿,一辆桔黄色的车缓缓向我这边开来,定睛一看,是小姑妈一家来了。车才刚停下,小白就迫不及待地跳下来了。哟!这还是小白吗?腿上的毛都剃光了,浑身雪白雪白的,简直就是一只小山羊,不仔细看还会把它认错呢!这时,小白围着我跑来跑去,那得意的样子好像在说:嘻嘻,大笨蛋,认不出我了吧!没等我回过神来,刚刚还在我面前的小白就瞬间“消失”了,我跑上楼去找小白,果然不出我所料,小白正在爷爷家的厨房里津津有味地吃肉呢。

吃过午饭,我带小白出去玩。这个小白呀,一出门就像脱了绳的野马,在楼梯间跑上跑下,害得我也跟着它跑,一会儿就满头大汗了,没办法,只好带它到外面去。谁知更麻烦了,一跑就不见了踪影,我正急得团团转的时候,随口叫了一声“小白”,只见它“噌”的一声从绿化带里跳了出来,真是只调皮的小狗呀。

小白又调皮又可爱,真是我最好的动物朋友。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4

我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是我最喜爱的动物。它的头是圆形的,差不多跟苹果一样大,头上还梳着一个可爱的小辫子。它一身白毛,软软的,毛茸茸的,两只小眼睛 一闪一闪的,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您能跟我玩吗?”每当看到它这幅模样,我总会放下手里的活儿,和它先玩一会儿再说。

我的小狗跟我在一起不只是光陪我疯玩,还能帮妈妈监督我学习呢。记得有一次,我八点才到家,写完了作业没检查就要睡觉。小狗两眼看着我,冲我汪汪连叫,还 叼着我的裤脚把我带到书桌前,好像再说:“小主人,你怎么能不查作业就睡觉呢?”这时,我忽然觉得很惭愧。于是,我又打起精神,认真检查起作业来,还真查 出一道错题呢。第二天,班主任老师判完作业对我说:“陈冕锋,你的家庭作业全对,奖励给你一根自动铅笔!”我拿着铅笔,高兴极了,想了一想,如果不是我的 小狗,我还真得不到铅笔呢。回到家,我抱起我的小狗抚摸着它的绒毛对它说:“谢谢你”!小狗向我点点头,仿佛在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我的小狗很聪明。有一次,我的父母出去办事还没回来,没人给我做饭吃。我写完作业肚子饿了,到处找不到吃的。这时,我听到“汪汪”的叫声,我寻着声音找 去,小狗正扒着橱柜的门,我打开柜门,发现了一些水果。我把水果洗干净,和小狗一起吃了起来。我一边吃一边想:这小狗太聪明了。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因为它 的嗅觉很灵敏。

我更喜欢我的小狗了。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5

同学们,你们养过小动物吗?我曾经养过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彤彤。

彤彤长得非常漂亮,谁见了都喜欢。彤彤有一身像白大衣一样皮毛,非常洁白,雪白的小爪儿,像四朵梅花;那条翘着的小尾巴,一刻不停地摇摆着,像钟摆一样;那双水晶似的大眼睛总是充满好奇。彤彤吃东西的时候非常有趣,我把骨头抛向空中,它就会马上跳起去咬,然后叼起骨头回到自己‘家’里品尝,如果有人从它‘手’里把骨头强走,它会狠狠地瞪他一眼,好像在警告他:如果下次再跟我抢骨头,我就跟你不客气。彤彤最喜欢睡觉,如果没什么事干,它就会回到自己的‘家’,呼噜呼噜睡大觉。凉爽的秋天就要走了,寒冷的冬天就要来临。蚂蚁们忙着为马上来临的冬天做准备,而蝈蝈却还在玩耍。

彤彤很有人性,但有时也很淘气。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到邻居家的小鸡累的直喘气,原来是彤彤拿小鸡“取乐”呢!我气愤的来到它跟前,狠狠地踢了它一脚,彤彤并没有跑开,反而凑近我身旁,耷拉着脑袋,水晶似的大眼睛紧盯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饶了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我看了,又好气又好笑,原谅了它。彤彤看见我原谅了它,也“汪汪”地叫了几声,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从此它在也不追小鸡和别的弱小的动物了。

从那以后,我更加喜欢彤彤了。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6

在我们的生活里,遇到过许许多多个的第一次,比如说,第一次动手做蛋炒饭。第一次独自走夜路。第一次结队去野营,第一次得奖,第一次坐火车……在人的一生当中,有多少个第一次?这些第一次就像一个个脚印一般,印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

那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当时,我的学校正在流行蚕流感。学校几乎都在养,我的同桌也养了,他还送了我两只,我习惯高采烈的拿了一个小盒子,那他们两放到了新家。

回去之后,我对可爱的小蚕宝宝们精心照顾,一下子啊给他们换桑叶,一下子给他们换干净的新家。他们似乎也和感激我,一天比一天大,越长越可爱,可是不幸来临了。

那一天啊,我一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放下书包,去菜蚕宝宝所需要的桑叶,当我采到一半桑叶时,才想起晚上老师布置的作业超级无敌多。没心事了,就马马虎虎的才完就回去了,可我不知道的事,我尽然亲手谋杀了最最可爱的小蚕宝宝。

当时,心急如焚的我,居然误把兔子草误当成了桑叶,让蚕宝宝吃了进去,使蚕宝宝狂拉稀,拉的蚕宝宝都不能动了,当我发现出事时,已经晚了,我拖动着沉重的步伐,走向蚕宝宝,我望着蚕宝宝的尸体,已难过的不禁留了泪水。滴在蚕宝宝的尸体上,也留下了我的深深愧疚之情。

在以后的岁月里,我不知怎么的,我时常会想个起这件事。让我知了做任何事都要专心致志,不可马马虎虎,这也许就是我们成长道路种不可缺少的吧!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7

去菜市场的路上,看见有一只落在地上的知了,于是妈妈把它带回了家。我从来没见过知了,对它充满了好奇,接着我对知了进行了仔细的观察。首先我测量了它的体长是4.5cm,看见它的眼睛和螃蟹的眼睛相似,向外突出的眼睛能上下左右前后的转动,所以视野很宽阔。它的爪子是黑红两色,有三对,排列整齐。

它的背上是一层光滑而坚硬的外壳,是棕黑色的,它背上的壳呈圆形的,能承受较大的外力,在飞行的时候能减小阻力。它的腹部就像洗衣服用的搓衣板,并且腹部上有一个发声器,能发出特别响亮的声音。它还有一双大翅膀,在大翅膀下面有一双小翅膀,它们是透明的,好像沙窗一样,但质地坚硬,能在空中飞翔。

知了休息时翅膀总是覆盖在背上,知了很少自由自在地飞翔,它总是长时间的停在树枝上一动不动,只有采食或受到骚扰的时候才从一棵树上飞到另一棵树上。它有一根像吸管一样的嘴巴,有趣的是,知了能一边用嘴吸树汁,一边歌唱,饮食和唱歌互不妨碍,通过夏天对知了的观察,知了的鸣叫能预报天气,如果知了很早就在树端高声唱起歌来,这就告诉人们“今天天气很热”,如果今天是雨天就没有知了的叫声。

我用食指和大拇指夹在它翅膀的根部正准备在观察的时候,突然,这只知了撕心裂肺的叫了起来,我一紧张便松了手,此时的知了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向树丛中飞去。哦!“原来这是一只雄知了。”因为只有雄知了才会叫,而雌知了是不会叫的。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8

二表姐的爷爷奶奶住在一座大山脚下,因为山陡路峭,交通不便,所以他们家便养了一匹马来作主要的运输工具。它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山外的东西驮进来或是把山里的东西运出去,又或是把山下的种子、肥料运到山上去,再把山上收获的粮食运回家。

二表姐爷爷家的马是一匹强壮的雄马,一身枣红色的棕毛,两只像树叶一样的耳朵,又黑又有神的大眼睛。奇怪的是它的眼睛和鼻子离得很远,而鼻子和嘴巴却又挨得很近。两眼也相隔较远,而且中间居然还有一条白线把它们分隔开来。它的头部有一掇红棕色的毛,摸起来很舒服。尾巴也长满了毛,看起来高大而帅气!别看它的蹄子细,可是很有力的哟,若是人不小心被它踢着的话,那可是伤不起的呢!

另外,这匹马的食量也是很大的哦!我记得有一次,二表姐喂了它半背篓的草,可是它吃完后还是饿得直叫,二表姐只好把所有铡好的将近一背篓的草全都给它吃了,它才安安静静地不吵不闹啦!

我非常喜欢这匹枣红马,给它取名Handsome(高大而帅气),每次去二表姐爷爷家我都会亲自去喂喂它。

批改评语:这篇状物的文章开篇交代了这匹马的作用是家里主要的运输工具,使得读者充满了好奇,“高大而帅气”、“食量很大”这两个特点紧紧抓住了读者的心,如果有机会,我们也要亲自去喂喂它。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9

我们家养了三条金鱼,它们的颜色都是红色的,很好看。它们是从公园的钓鱼池钓上来的,公园里的鱼还有花的、黑的、金色的等,在水里像五颜六色的宝石。

这些鱼的长度有一个指头那么长,宽度有两个指头那么宽。它们的身体上长满了鱼鳞。鱼鳞在阳光的照射下就会闪现出亮晶晶的光芒。它们的头是弯形的,也很立体,像一块吃剩的蛋糕。它们的嘴圆圆的,小小的,好看极了,像一个皮球。它们的眼睛是黑色和白色相间的,像一个圆形跑道。它们的腮是呼吸的地方,像一双手在身体旁边,它游动的时候腮就会一鼓一鼓的。它们的鱼鳍是白色的,像两个翅膀在水里飞翔。它们的尾巴也是白色的,像一层薄薄的纱在摆动着,真可爱呀!

这三条金鱼都很贪吃,最怕的事情就是吃的太饱撑了。我每过几天就会给它们喂些馒头渣子,每次它们都争先恐后地游过来抢着吃。它们也怕氧气不足死了,所以我给它们配上了打氧气的东西,这下它们可欢快多了。它们在玩耍的时候总喜欢你追我打,那时侯它们游得可真快呀!我过几天就给它们换一次水,没想到这些淘气的鱼一天就把盆子里弄的脏兮兮的,真好玩。我想:“以后再去哪里钓几条鱼,回来养着。”

总之,我觉得我很爱养鱼,小鱼们也很好玩哦!我每天放学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我可爱的鱼儿们生活得好不好。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10

我家养了一条狗,酷似一条狼,样子很是凶猛,如果你见到它,准会被它吓倒,一身黑色的毛夹有几条雪白的花纹,像一个勇士。

它虽然外表看起来凶狠,但其实一点都不凶,如果你伸手去抚摸它,它还会回过头来看看你,要是和你混熟了,还会跳到你的身上,尽情的撒娇。

对于自己的主人,它总是那么尽心的保护着你,见到有人伤害你或其它动物攻击你,它会勇敢的冲上去把他们吓走。在家里,它依然会忠于职守,做好门卫的工作,见到陌生人它会大叫,不过你放心,如果是熟悉的.人它是不会叫的,因为它知道这些人是没有危险的。

你别以为它只有优点,其实,它调皮得很,每当它看见邻居家的小狗小白,它就会和它打闹个不停,连跳带跑,如果你叫它回家,它才不情愿呢,没有玩够它是不会走的。

如果它高兴了,它会用叫声来表达它的愉快,那声音长短不同;如果它不高兴了,无论你怎样哄它,它都不会理你,脾气犟得很呢。

它还很贪睡,不过睡觉的时候依然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只要有一点动静,它会立刻睁开眼睛,向四周环视,确认是否有危险发生。

它特别爱干净,出门之前,它先抖抖自己的毛,有时还会跳到盆里,叫着要你为它洗个澡,清理干净了,还会主动找出吹风机,叼过来,让你帮它吹吹风,很会享受呢。

它就是这样一条狗,那么爱玩,爱干净……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11

清晨,阳光柔柔地照着大地,动物们都还在睡梦中呢。突然,一道刺耳的声音划破了原本的宁静,“人类要抓我们,人类要破坏我们的家园了。”老虎对动物们说。猴子说:“我们可以爬上树。”大象甩了甩鼻子:“我可以用鼻子喷水,你们用自己的本领攻击。”老鼠向下张望,指挥若定:“地鼠,你挖个深洞,让动物们进来。狮子大声吼,猎豹去袭击,人类一定会逃的。”动物们议论纷纷,都说自己的办法好。老虎下了最后的命令:“大家都用自己的长处去抵挡人类的进攻,我们一定能击退他们。”

人类抓捕动物们了。他们点燃大火,想烧毁森林。大象赶紧甩起长鼻子喷水灭火。猴子爬上椰子树,摘下一个个大椰子,狠狠地扔向人类,人们被打得抱头鼠窜。就在双方激战的时候,忽然,一个不明飞行物从天而降。如果不打败它,人类和动物就会同归于尽。大家很纠结,是继续相互对战,还是联合起来共同打败飞行物?最后,为了生存,他们选择联合起来。有的人举起枪,有的人挥起大刀,有的人向飞行物扔炸弹。狮子向飞行物撞去,猎豹用猎物扔向飞行物,大象在飞行物上踩踏……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飞行物被整出了一个大洞,最后在空中爆炸了。人类和动物们都鼓掌欢呼,共同庆祝胜利。

从此,人类和动物成了好朋友,再也没有人伤害小动物了。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12

观赏完大象童话剧表演,我们又到了步行区。步行区两边有很多的小动物,有二指猴、树懒、小猩猩、水鹿、小白虎宝宝、还有到熊猫幼儿园看到了可爱的小熊猫和大熊猫、然后游玩了儿童乐园。

玩得很开心,但也有点累了,最重要的是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哦,我们只好在旁边的休闲区坐着休息一会儿,买点东西充充饥,那里面卖的东西好贵哦,水和冰淇淋也是超级贵。

休息了一会儿,然后到白虎山看精彩的白虎表演,里面人非常的多,我们过去得有点迟了,表演已经开始了,最中间的位置都坐满了,我们只能在最右边上找了位置坐下。

白虎表演是在一个很高大的圆圆的铁笼里表演,除了白虎,还有狮子,它们都很听训虎师的指挥,它们都能做出很多高难度的动作,摆出各种高难度的造型,非常的不可思议,而且还配合一些风趣幽默的表演,让场内热闹非凡,掌声不断。

不一会演出就结束了,我们坐得有点远,又是在最边上,所以看得很不过瘾。

从里面出来,一路上游览了动物幼儿园,科普长廊,熊猫餐厅等等,这时也已经6点多了,园里广播通知快要关门了,我们快点往出口走,一直走到出口也走了很久,天色也已经暗下来,可我还是觉得依依不舍!呵呵!

在里面整整玩了大半天,非常的开心,看到了很多的动物朋友,也长了见识,学到了很多的知识!

出来就坐公交车回到舅舅家吃饭了,狼吞虎咽地吃了一顿。呵呵!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13

有一天,我在路上遇到了一只狗,全身披着黄黄的长长的毛,漂亮极了。我把它带回了家,给它取了一个名字 ,叫“胖球”,因为它很爱吃东西,我希望它吃得像球一样胖。

后来,我带着胖球去温州乐园玩。我们先去“步步惊魂”,进去一看,里面全是鬼,胖球吓得躲到我大腿后面,头缩到 胸前,像一个黄毛球。我说:“世界上没有鬼,胖球你不用怕!”灯灭了,胖球就跑到我前面,灯亮了,鬼就出现,胖球就又躲到我大腿后面。还好,我们终于走出来了。

然后,我们去玩波浪飞椅,我先把胖球抱到椅子上,帮它系好安全带。开始飞了,胖球“汪、汪、汪”地叫,好像在说:“好快乐!”椅子飞高了,它把舌头吐出来,全身的毛飞起来,像一朵黄花!飞低了,胖球就不叫了,毛也收拢了!

我们又去玩丛林飞车,飞车转弯的时候,我和胖球差点就从车上飞出来了!胖球身体斜过来,往我身上靠,它觉得我是它的保护伞。

胖球下车后,在我大腿旁边转来转去,还蹦蹦跳跳的哦,它看上去很开心!要是它会说话,它一定会说:“小主人带我过了快乐的一天!”

可是,这些只能是我做的白日梦。因为爸爸妈妈工作太忙了,没有精力养小狗。我多么希望有一天,我能真的得到一只狗,带它去温州乐园玩,让我的白日梦成真!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14

在我哥哥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名叫阿旺。阿旺是只既淘气又贪睡的小狗!

阿旺长着一双玻璃球似的大眼睛,黑乎乎的小鼻子,一张大大的嘴里长满了尖锐的牙齿,还有一条粉红色的舌头。两只耳朵上长满了长毛。阿旺的肚子圆鼓鼓的,像个大大的哈密瓜。四只腿又粗又壮。还有一条长长的尾巴。

阿旺很贪睡。一次,我在哥哥家玩,突然,我发现一直坐在我身边的阿旺不见了。于是,我忙叫来哥哥。我们俩找遍了整个屋子也没看见阿旺。这下我们可是热锅上的蚂蚁_团团转了。要是阿旺跑出去了,那可就糟了。因为哥哥家门前都是稻田,钻进去就很难出来的,我们忙跑出去找,但找了好久也没有看见阿旺。当我们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回家时,发现阿旺正在草堆里睡觉呢,只见阿旺前腿直伸,头放在前腿上,后腿缩起身子卷成一团,害得多们白跑一趟。

阿旺还是个淘气包呢。一天,我在哥哥家的楼上看电视,只听楼下又是“喵喵”声,又是“汪汪”声。当时我正看到精彩处,也没有太在意。过了一会儿,楼下的声音越来越大,吵得我无法继续看下去。于是,我跑到楼下,只见阿旺正在楼下追着一只猫,垃圾洒得满地都是,空酒瓶也被打碎了几个。我生气地大叫一声:“阿旺”。阿旺好像知道我生气了,便摇着尾巴走过来,用它那柔软的舌头添添我的手,并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仿佛在说:“我知道错了,请你不要再生气了。”我看着阿旺,再看看满是垃圾的屋子,哭笑不得。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15

昨天傍晚我补完物理回家,在路上我看见一群人围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我很奇怪,便走上前去想看个究竟。

啊!竟然是蝙蝠,那些大人正打算用火烧掉它,旁边还有两个人手里拿着棍子捅它,那个蝙蝠已经奄奄一息了,只有小爪子在微微的颤动。旁边的人见状得意的笑了起来,还说:“这小东西也太经不起打了,这才几棍子呀,就这样了。哈哈哈。”

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转身就走了。过了横道回头张望,看见那里已经冒起浓烟了。我心里恨恨地想:你们也太恨了吧,要知道,蝙蝠是益虫,它还能吃蚊子等害虫呢!你们怎么能烧死它呢?现在残害动物,就等于慢性自杀呀。现在很多人都说:‘总掸农药不好,一不小心都容易吃死。’可农民又说了:‘不掸农药就都让虫子给吃了,你们吃啥?’

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现在许多老人喜欢养鸟,还有人口口声声说爱鸟。既然爱鸟,为什么又要把鸟困在笼子里呢?这也叫爱鸟吗?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鸟,鸟是你,人把你困在笼子里你会是什么感觉?想过吗?

人们把鸟都给困在笼子里害虫当然就没有天敌了,没有鸟吃害虫了,害虫当然就泛滥成灾,农民当然就掸农药了。

如果人们把生物链给破坏了,那么就像我前文所说的——慢性自杀。我希望人们快点醒悟吧!快点加入保护动物的行列里去吧!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16

海底世界真奇妙,就随我一起去探讨一下海底世界的奇妙之处吧!

海底有海沟,你知道吗?海沟呈V字形,深的可达好几十米呢!不过,我觉得海沟是个藏宝的好地方,因为它在海底,一般人是不会去的。

海底还生活着许多小动物呢!比如说盲蟹。盲蟹,顾名思义,它是看不清东西的。因为海底很深,很暗,它的眼睛就派不上用场了。咦,那边怎么有亮光?哦!原来是一种鱼。它的前面有个小“灯笼”,可以照亮前面的路。我喜欢叫它“灯笼鱼”。不过,它十分可怕,给人一种凶神恶煞的感觉。是因为它的牙齿是这样长的:下面两颗门牙长长的,十分突出。其它的牙齿短短的,一颗牙齿朝前,一颗牙齿朝后,参差不齐。

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鲨鱼。告诉你个小知识:仅止2003年,大约有205起大白鲨袭击人的事件。大白鲨可能因为想试试自己的牙齿锋利不锋利,所以拿人类开个玩笑吧!体型最大的鲨鱼是鲸鲨,它的食物却是小鱼和虾。它吃时连同海水一起吃进肚子里。再看须鲨,在哪里能找到它的影子?你要找它需在海底,因为它的身体是扁平的,身上的花纹像岩石,它可以轻而易举的藏在海底而不被发现。一旦有鱼、虾出现,它就会猛然出击,吃掉猎物。这是须鲸的捕食方法。

海底的世界多奇妙呀!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17

“我想回家,我想找妈妈……”一阵阵声音从教室里传出来,原来这是小鱼的呼唤。如果让你关在屋子里不出去,你会不会感到不快乐?鱼儿也一样!

在今天的教室里,多了几条活泼可爱的小鱼,看着它们在鱼缸里转来转去,一个声音从我的心中传出:“让小鱼儿回家吧,让它得到属于自己的自由!”于是,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准备去放生小鱼。

走在山间的小路上,我不由得心想:我是多么依依不舍呀!我抱着鱼缸不敢走得太快,怕鱼儿在鱼缸里会动荡不安,可又怕走得太慢会让它在水中的伙伴等得太久。我们好不容易走到了盘龙山脚下,啊,这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真的让人流连忘返!

我们来到池塘边,池塘里的水清澈见底,碧波荡漾,不时有黑色的小蝌蚪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着,好不快活!

准备放生了,我们小心翼翼地将小鱼倒入水中,那一刻,我是多么地不舍呀!小鱼在水里游来游去,像是在感谢我们,又像在和我们告别……可我硬是转身离开了,心里异常沉重。回去的路上我看到路旁的小草在向我点头,玉兰树似乎在向我点赞。我的心情也逐渐好转了,因为我知道我今天做了一件令自己都敬佩的事!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我们一定要保护动物,让所有的动物朋友都能得到属于自己的自由和快乐!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18

我家养了一条狗,它很可爱,也很淘气。

它有一双蓝蓝的眼睛,就像两颗蓝宝石。它的耳朵比人的大4到5倍,就像一个大喇叭,听力自然也不差。每次我想悄悄去吓它,它总是先发现我,反倒把我吓一跳。它的尾巴很短,所以,每当它想吸咬自己尾巴的时候,总是咬不到,我看了总禁不住要发笑。它的毛是弯曲的,摸起来的手感很好。

它很挑食,经常不吃我们为它精心选购的狗粮,除非它特别饿。它喜欢吃肉,所以它像一头小猪。小的时候,它一个月能长两公斤,感觉都可以破吉尼斯世界纪录了。它吃“饭”的习惯很奇怪,有时候一天四餐,有时候一天二餐,吃多吃少,全凭它心情决定。

它的性格很奇怪,每次我们想带它去上厕所,它就是不上,一定要在家里上,我们都无法理解它。每当我放学回家,它总会第一时间跑过来跟我玩,如果我不跟它玩,它就会咬我。我看了这情形,绝对不会责打它,它是那么生气勃勃又天真可爱啊!

这一条狗还很贪玩,要不然怎么会一天一夜玩个不停呢。它很喜欢玩,但是它又不知道怎么玩。它把我的乐高叼到家里的厕所,再叼到客厅,最后玩腻了才放下来跟我玩,可我的先去“抢救”我的乐高啊。它也很喜欢叼衣服之类的东西,但衣服我们要穿呀!我看了,真是不胜其烦。我妈妈常常感叹说:“养狗真是难呀!碰上这样的狗,更是难上加难。”

像这样可爱又淘气的狗,我想世界上只有一条,它就在我的家里,名字叫“丁满”。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19

我非常喜欢老虎,虽然只是在动物园中见过它,可即使是被关在笼子里,我仍然能够感受到它“百兽之王”强大气势。

瞧,这只老虎体态匀称,身体健壮,身上黄黑色条纹相间,额头上一个鲜明“王”字证明了它地位。它长长尾巴有时拖在地上,有时威武地在空中一扫,真像一国之君。

该吃午饭了,饲养员刚把一盆肉放入笼中,这位“国君”便一摇一摆地走过来,用正宗“狼吞虎咽”式吃了起来,不一会儿工夫,就把肉吃了个一干二净。可这只老虎似乎还没吃饱,饲养员只好又上了一道“新鲜菜”——活兔子。兔子刚进笼时还不知道危险正在向自己悄悄靠近,等听到一声震耳欲聋虎啸,它才知自己被关入了虎笼。兔子吓得“抱头鼠窜”,刚开始几次还能勉强躲过老虎进攻,可后来就有些力不从心了。老虎一个猛扑,一掌按住兔子尾巴,谁知兔子右脚一蹬,正好踢在老虎脸上。老虎气急败坏,使出大绝招“饿虎扑食”,双掌死死地按住兔子身体,然后便大口地撕咬了起来。“酒足饭饱”之后,“国君”也满意地卧下休息了。

老虎精力旺盛,一会就恢复了精神,于是饲养员带它去活动场所舒展舒展筋骨。它喜欢在泥潭中打滚,直到弄得全身脏兮兮,才肯去水池里洗澡。洗完澡后,饲养员投给它一个小皮球,它推着皮球满地跑,开心极了!瞧,一位威武“国君”竟变成了一个调皮可爱孩子。

说句心里话,我还是希望有朝一日它能够回到自己真正生活乐园——大自然中去。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20

有一天,我在路上遇到一只小狗。小狗的眼睛又大又黑,像两颗珍珠。头上和身上的毛卷卷的,好像烫发了似的。它的眼睛眨巴眨巴的望着我,好像在说:“你看我多可怜,没人收留我,我变成了流浪狗,你愿意收留我吗?”我摸摸小狗的头说:“我当然愿意收留你了。”小狗好像听懂了一样高兴地摇摇尾巴,在我身边跳来跳去。这时妈妈来了,惊奇地问我:“你身旁怎么有只狗啊?”我高兴地回答:“这是一只流浪狗,我想收留它,你同意吗?”妈妈说:“当然可以啦,这只小狗多可爱!”于是我们抱着小狗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回到家里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帮我的狗狗取个名字,我刚开始想到:卡门、安妮、小眯眼。可是总觉得有点儿不合适,最后妈妈说:“就叫它卷毛吧!这让我觉得挺满意。第二件事情就是给卷毛洗个澡。我和卷毛来到浴室时,卷毛欢快地摇着尾巴好像在说:“我要洗澡,我要洗澡。”我先把浴缸擦干净,再把水放入浴缸,然后再放了一点儿我的洗浴液,就出去拿浴巾了。当我回来的时候发现我的卷毛正躺在浴缸里呢!它看到我回来了,直用爪子拍着水面,一个个泡泡溅到我的脸上,我好像成了小丑,我和卷毛都笑了。

我用毛巾帮卷毛洗了澡,洗好了澡,我把卷毛裹得严严实实的,生怕它会感冒。我把卷毛放在地毯上,用一块小毛巾盖住它,我也爬到被窝里,和卷毛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21

我家有几只顽皮的小狗,它们分别是“小白”“小黑”和“汪汪”。

“小白”是一只全身雪白的贵宾犬,“小黑”是全身乌黑透亮的哈巴狗,“汪汪”是一只毛色土黄的土狗。这几天,小狗“汪汪”怀孕了,以前老是“汪汪”叫个不停的“小汪”,现在也静下来了,好想知道自己要做母亲了,要细心照料孩子,就每天都静静地躲在狗窝里了。

“小白”是很顽皮的小狗,每天都不停地跳来跳去,到处乱抓,有时候它还跑到阳台去,把上面的饮料都弄到地上去了。记得有一次,它和我在房间里看电视,它突然跳下床,往一楼跑去,我以为它是去喝水,就没理它。可谁知道,“小白”它跑下去是和“汪汪”打架的。哎,可怜的“小白”,被“汪汪”踢了一下,我只好急忙前去阻止,要不然踢坏了“小汪”就倒霉了,连小汪肚子里的小狗也要遭殃了。

“小黑”是一只非常文静的小狗,它不像“小白”那样顽皮,不像“小汪”那样乱叫,也不像我一样爱看电视,却像爸爸一样爱“看报纸”。只要家里一来报纸,它就会抢在我们之前收看。有一次,送报纸的来了,“小黑”立刻冲出家门,去送报员那收报,它用力一跃,小嘴一咬,就遥遥尾巴向客厅走去,蹲在地上,用鼻子闻了闻,就专心致志地“看报纸”了。从此,它就成了我们家的“收报机”了。

这就是我家的三只小狗,它们是那样聪明,那样活泼,那样可爱,令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22

要说我这个人平生最喜欢的小动物,那就非鹦鹉莫属了。

最近,听妈妈说姨妈家养了两个可爱的“牡丹鹦鹉”,姨妈家的小姐姐特别喜欢它。

星期六,我忍不住好奇心,打算去看看这两个“可爱”的鹦鹉。刚到姨妈家,我一眼就看见了两只站在笼子里的鹦鹉,它们长得真漂亮。一对蓝色的小翅膀,张开时像两片蓝色的叶子。橙红色的头上镶嵌着两只乌溜溜的小眼珠。它们站在横梁上时,远远看去,真像两朵含苞欲放的牡丹,难怪它们叫作“牡丹鹦鹉”呢!

我刚来的时候,这对鹦鹉胆子很小,可能是和我不熟的原因吧,它们见了我就躲,等到我走了,才敢露出头来。不过,过了几天后,它们见我常来,便胆大起来了。

告诉你一个秘密,这两只鹦鹉还会表演杂技呢!表演起来可滑稽了。你看,它们会用爪子钩住笼子里的小圆环荡秋千;会用爪子挽住长长的横杆,把身子斜挂在那儿,真像是个“运动健将”。它们打斗时,会用自己的翅膀来扇对方,真好笑。更有趣的是,它们还会用自己的尖嘴啄对方的肚子呢!有时淘气得啄到对方的羽毛掉下了还不罢休。

鹦鹉也会梳妆打扮,每天都要理自己的羽毛好多次,理完后,还要对着镜子照好一会儿才罢休。如果有谁弄乱了它们的羽毛,它们就会拼了命地啄这个人。

这就是一对有个性的鹦鹉,我爱它们!它们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和欣喜。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23

“样子像老鼠,爬在树上,生活像猴子,忙着摘果子。”同学们,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动物吗?答对了,它就是松鼠,我最喜欢它们了,因为它们是名副其实的“义务植树员”。

世界上大都数地区都能看到松鼠的身影,它们是啮齿类动物,栖息在树上,它们主要的食物是树木的果实和种子。

每到秋天,松鼠就会特别忙碌,要寻找食物为寒冷的冬天做准备。它们经常把自已爱吃的松果埋藏在泥土里,作为越冬的储备粮。可是,小松鼠的记性太差,时间一长就会忘记。往往到了第二年的春天,那些被小松鼠在冬天埋在地下的“粮食”因为它们记性差而忘了吃掉会发芽生长,最后长成一棵棵小树苗。据统计,一只松鼠一生能贮藏1万多粒种子,其中好多种子都会发芽成长为小树苗,所以人们会亲切地称它们为“义务植树员”。

虽然小松鼠和老鼠是“近亲”,但是它的模样可爱多了。你瞧,它那条毛茸茸的大尾巴多漂亮啊!小松鼠的尾巴不仅漂亮,还有很多用处呢!每当下雨的时候,它们会把尾巴高高地竖起来,像一把雨伞一样为自已遮风挡雨;每当从树上跳来跳去的时候,它们会把尾巴撑起来,像一把小降落伞一样,可以让它们稳稳地着地;每当冬天天气寒冷的时候,综们会把尾巴盖在自已的身上,就像盖上暖暖的棉被一样,暖暖地过上一个冬天。

松鼠是世界上最勤劳最聪明的小动物,我当然要喜欢它啦!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24

我曾经养过很多喜欢的小动物,其中我最喜欢的就要数小白兔了。

小白兔的样子特别可爱,长着一身蓬松的绒毛,短短的尾巴,一双闪闪发光的红眼睛,两只长长的大耳朵……

小白兔最爱吃的东西就莫过于胡萝卜。它吃胡萝卜的时候,总是用两个前爪捧着吃,嘴巴忙个不停,一刻也不歇着,好像有人要跟它抢食吃似的。更有趣的是,它还比较挑剔,它在吃胡萝卜的时候,先要把胡萝卜表面的一层皮去掉,然后再吃里面的果肉,可能是里面的果肉比较甜的缘故吧。

因为小白兔的眼睛亮晶晶的,而且发红,所以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红宝石公主。每天下午放学回家后,红宝石公主都会一蹦一跳地到我的房间,歪着头看我写作业,一点儿也不打扰我。写完作业后,我就可以和红宝石公主放开了玩,直到妈妈叫我吃晚饭,我们才回到方桌前,我坐着吃饭,它就在我脚下转悠,有时我也会给它一点红萝卜丝或者黄瓜丝,它就会停止转悠,专心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真像一个小馋猫。

不过有时,我和玩过火的时候,它也会朝我扑过来,用爪子狠狠地挠我,我只好向它求饶,说它一点儿也没有公主风范,这时,它就会停止攻击,昂着头做出一副高贵的样子,惹得我哈哈大笑起来。

我这只小白兔呀,真是可气又可爱!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25

动物园里的春天真美查玉龙冬爷爷悄悄离去,春姑娘迈着轻盈的步伐走来了,天气变得暖和多了!我们在动物园里找到了生机勃勃的春天。动物园里的柳枝发芽了,嫩嫩……的绿色小芽就像春姑娘用神奇的画笔点缀的无数绿宝石。春风吹来,柳枝垂下来,仿佛编织成了一扇门帘,美丽极了,嫩绿的小草也从地里钻出来,在草坪上铺了一张软绵绵的绿毯子

动物园里也热闹起来,你看小猴子多机灵啊,熊猫多可爱啊……动物们都各有各的性情,特别是那长颈鹿,当你走进它时,它就会亲近你,用舌头舔你,向大姐姐似的那样温柔。不好的是,它们都被关在笼子里。个个都是一副很着急的样子。这时,动物园管理员过来了,他送早餐来给动物们。可是大家都没心情,小猴干脆不吃了。动物园管理员着急地问:“你们怎么了?”小猴说:“你们怎么把我们关在这里面?而你们自己又那么自由?你们的祖先不也和我们一样,都是动物吗?其实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人和动植物共同的家园。放我们出去吧!”饲养员听了,说道:“对啊,这个世界是我们大家的,人类不能独自享有。”说着,把动物们的铁笼子打开了。“啊!春天真美啊!”小动物们长呼了一口气,它们在软绵绵的草地上玩耍、嬉戏……动物园里的春天真美丽!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26

我家养了一只小白兔,我可喜欢它了,让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吧。

我家的兔子叫小白,因为它全身的毛雪白雪白的。它有一对长长的耳朵,一双红宝石似的眼睛。我问妈妈为什么兔子的眼睛是红色的,妈妈说,小白兔身体里不含色素,它的眼睛是无色的,我们看到的红色是血液的颜色,并不是眼球的颜色,所以它的眼睛自然就是红色的了。

小白很贪睡。早上,当我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睛时,发现小白还在“床”上睡觉。我就对它说:“起床了,大懒虫。”它翻了个身,好像在说:“小主人,让我再睡一会儿吧。”我使用了各种“绝招”,可都失败了。我万般无奈,只好离开了。哎,真贪睡。

小白很贪吃。我给它青菜吃,它吃;我给它白菜吃,它吃;我随手拿了个胡萝卜,它也吃,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哎,真贪吃。

小白很贪玩。一次,爸爸从广州买了个包包。小白很好奇,就把包“骗”走。当时,妈妈让我去倒垃圾,回家后,我去找小白算账,谁知,那个包早已变成小白的“小基地”。哎,真贪玩。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愿意与小白交朋友吗?

批改评语: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我”家的小白兔“小白”,文章首先对“小白”的外形进行描写,并对其眼睛为什么是红色做了解释,文章还写出了“小白”贪睡、贪吃、贪玩的特点,表达了作者对于“小白”的喜爱。文章没有华丽的语言,但是叙事比较清楚,是篇不错的文章。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27

在大自然中,奇妙的动物很多,今天我就来说一说我身边动物的奇妙之处。

有一天,放了学我就飞快地回家了,一会我写完作业,就出去玩了。

我正在玩的时候,发现了一只蚂蚁,它正在抬着一块很大的奶酪。可是我发现了一件奇妙的事情,一只很小的蚂蚁竟然能抬动一块很大的奶酪。虽然蚂蚁的身体很小,但它的力气可不小,它们有非常大的力气,所以才能抬动非常大的东西,蚂蚁可真厉害了。

我家有一只小猫,它非常喜欢找老鼠和鱼,我很好奇猫为什么这么喜欢吃鱼和老鼠。后来我知道了,因为猫是夜行动物,猫的身体里有一种牛磺酸,有了这种元素,它才能在夜晚看到眼前的障碍物,但它自身不能合成牛磺酸,所以它必须吃老鼠和鱼补营养,猫可真厉害啊!

我家门前的树上有一个蜜蜂窝,我觉得里面一定有好吃的蜂蜜。

有一天我抬着一个木梯捣了一下蜜蜂窝,蜜蜂一下子就飞出来了,它看看我就飞回窝里了,我想它为什么不蜇我呢?

后来我知道了,因为蜜蜂身体有一条长针和毒液,如果它要是把针弄掉了,它就没命了,如果它要是把身体里的毒液打到了人的身体里,它也会过不了多久就死了,所以蜜蜂是不会乱蜇人的。除非你真的有意伤害它。

我觉得蜜蜂可真神奇,身体里有一根针,如果我是那蜜蜂的话我一定不会乱蜇人的。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28

“啦啦啦,啦啦啦……”我哼着歌儿来啦,我是造梦公主。

我身着粉色连衣裙,头戴闪闪发光的小皇冠,配着一条连袜裤,一双粉色的小高跟鞋,加上一头金黄色长发披散着。看!我就是这样俊俏的造梦公主。

今天,我收到一份请求,请我为名叫小爱的小女孩造一个让小爱爱护动物的梦。请求上说小爱是因为不爱护动物而得此名,父母想让她爱护动物。看完,我马上取来白纸画上画,并录入声音,装入水晶制成的球中。

我小心翼翼地捧着球蹑手蹑脚地走到小爱的床边,轻轻将梦放到她的枕边。没多久,小爱就睡着了,她做梦了。她梦见自己在森林中迷了路,所有小动物都跑来了,把她团团包围,她无路可走,老虎和狮子一步一步地向她逼近,她连连后退,却又被大熊挡住了。幸好,她身边有一棵大松树,小爱赶忙爬了上去,顺手拎起了一只小狗,小狗疼得“汪汪”叫。老虎和狮子已经逼到树下,张牙舞爪地威胁小爱,接着它们狂咬树木。小爱害怕极了,她连忙把她的食物肉块抛向远处,它们闻到了气味向肉块跑去。小爱知道了:小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只要我们善待它们,它们也会善待我们。于是她抱起小狗爬下树,把更多肉块分给大家,并问它们怎么走出森林,大家把她带到了森林出口,用不舍的眼神望着小爱,小爱感动地哭了。

醒来后,小爱摸摸猫,把它抱在了怀里。从此以后,小爱一直很爱护动物了。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29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牧羊犬三千里寻主”、“忠犬八公”、“义犬救主”等感人的故事常常被人称道。

然而,在中国的文化里,狗的地位却是那么卑微。在汉语中,狗往往与贬斥有关,诸如“猪狗不如”、“狼心狗肺”、“狗仗人势”、“狗嘴吐不出象牙”、“狗腿子”等等。

在现实生活中,狗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几乎每天都有一些虐狗的事情发生。若狗狗生病了,主人就会把它们抛弃。更有甚者,会把流浪狗的嘴巴用胶带绑住,不让它们进食,直到饿得它们瘦骨嶙峋或奄奄一息。

去年冬天,我去家住西山的大姨家玩,亲眼看到有人为了享受美味,就把猎来的狗用绳子勒住脖子吊起来,然后不停的灌水,随后剥皮,开膛……就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在痛苦和绝望地挣扎后结束了生命。至今,那个场面依然在我脑海挥之不去。

我恨这些刽子手,气自己不够强大,也救不了狗狗弱小的生命。但我知道,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它不会通过贫贱或富贵去选择主人,它的忠诚更是与生俱来。它能帮我们看家护院,它能带给人们无限快乐,甚至它还能为盲人带路,帮警察缉毒,为战士排雷……

狗为人类做出的贡献可谓数不胜数。所以,我呼吁大家:狗也有尊严,更有情感。你对它一时的好,能换来它一生的回报!

爱狗,从我做起!

四年级写动物优秀作文30

极地杀手,是位强悍,威武的战士——北极熊。

北极熊有一身雪白的毛,有小巧玲珑的耳朵,但却十分灵敏。粗如玉柱的腿十分结实,肥厚的脚掌能让它预防冰冷的海水,那双大鼻子能让它闻到一公里以外的气味,它四肢发达,可每小时跑56公里。

在冬天,海面结上了两米厚的浮冰,北极熊会用强壮的前肢把冰凿出洞,海豹要下水捉鱼,但需要呼吸空气,所以这个洞会引来海豹,海豹来了等于自投罗网。还没等海豹反应过来,北极熊用37公斤的力量一掌拍碎了海豹的脊椎骨,使它动弹不得。北极熊用强大的咬合力,咬死了海豹。于是,小北极熊也跑过来,与妈妈一起享用这顿美味佳肴。

在夏天,太阳无情的炙烤着北极,太阳将北极熊扑猎的浮冰融化了,北极熊只好袖手旁观,眼睁睁的看着美味的海豹逃走,浮冰四分五裂。你可别看胖嘟嘟的海豹在陆地上行动笨拙迟缓,而在水中却灵活自如。所以北极熊只能挨饿,想在水中捉海豹,是异想天开的事了。北极熊被迫上陆地,只能捉鱼填肚子,北极熊是纯肉食动物,不像棕熊、灰熊是杂食动物,既能吃草又能吃肉。北极熊在陆地捉鱼吃,也可以爬到危险的悬崖峭壁去吃些海鸟蛋。所以,可怜的北极熊成了皮包骨头的皮骨熊。

北极熊在灭绝边缘垂死挣扎,所以大家快行动吧!保护北极熊,保护它的家园,保护地球的每一个生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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