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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层短片观后感800字摘录70条

时间:2020-08-09 08:08

短片鹬观后感1

短短六分钟诠释了成长路程中会遇到的事,有鹬的成长,有亲情,有寄居蟹二者的友情,有坚持,有学习,有成功的喜悦…六分钟的细节,值得深思。

当我们慢慢长大的时候,一定要去学会自力更生而不要再去依靠自己的父母。作为父母,随着孩子的渐渐长大,要让孩子自己去学会很多东西,而不是一味的纵容,一味去给予孩子,这样孩子永远都不会长大。

我们要在自己成长的过程当中克服恐惧。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或大或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需要做的是勇敢的面对,而不是去躲避,躲避永远都解决不了问题,鹬妈妈知道海浪很危险,她更知道作为一只海鸟,如果不能独自面对海浪,将会很难生存,所以她没有阻止鹬去尝试,制造机会让他自己在困境中学会生存。成人的世界里,替孩子包办的太多,致使孩子学习的机会少了。

成长的过程中,起初我们会有很多不会,不了解。起初鹬不知道怎样躲避海浪的袭击,不知道怎么寻找蚌,当他看到寄居蟹在海浪来的时候把头扎进沙子里,成功的躲过海浪的袭,他也跟着学会了这项本领。我们在成长旅程中也要勇于去向别人学习,发现自己的不足,同时那也要去努力补足,让自己不断成长。

成长伴随着各种酸甜苦辣,这段路程漫长而且坚信,但是这又是痛并快乐的一个过程,我们能感受到自己变得越来越强大,我们能够体验到这种快乐,这种幸福。

短片鹬观后感2

观看完短片《鹬》,感慨颇深,一部仅有6分多钟的视频却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我认为小矶鹬的妈妈是一个好的老师,一个好的教导者,她充分的体现了在生活工作中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思想,教给小矶鹬狩猎的方法是教会了他的生存技能,而在工作中我们也要学会向我们的前辈老师们学习他们的工作方式方法,而不是被动的等待,只有这样才能更快的成长起来。

其次,在被海浪的第一次打击后,小矶鹬产生了惶恐、畏惧的思想,这无可厚非。人都会在未知的事物或困难面前产生恐惧,但是或许是母亲的鼓励或许是饥饿的驱使,总之,小矶鹬又一次的站了起来勇敢的又走向了海洋,在这个过程中它结识了一个新朋友,那就是寄居蟹。它观察到在海浪袭来之际,寄居蟹是如何的保护自己,从而受到启发。海浪又一次袭来,这一次,它不再畏惧,而是深埋在沙滩之中,在海水中它发现了不一样的世界,它看到了它的金山。小矶鹬在这一过程中的心路历程让我感慨颇深。在工作中我们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而这些困难会让我们找到借口不去做。我想在这个时候我们需要他人的鼓励,更需要自己鼓励自己。不为困难找借口,只是去找方法,换一个视角去看,从他人身上去学习,相信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会让我们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的。这就需要我们多学习,结识新的朋友,汲取他们身上好的东西,这会开阔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

再次,当小矶鹬知道了它的食物宝藏之后,它把食物刨出来给自己的同伴们一起分享,一起享受成功的喜悦。这又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当我们获得一定的成功后,不要忘了在我们成长路上帮助我们的人,是他们让我们一步步走向了成功,要学会感恩学会分享,学会吃水不忘挖井人。

最后,我想说只有短短六分钟的片子涵盖了自然、童年、亲情、友谊、成长,用萌萌的设定讲述了一个最暖的故事。告诉了我们就是要抛去曾经的视角,才能看到最美的未来,就让我们也打破窠臼,用新的目光来看待我们的工作吧,我相信这也会让我们有不一样的收获,不是吗?

短片鹬观后感3

从前有一群的鹬,有一天一只鹬生下了一只小鹬,小鹬看见妈妈出去了在寻找东西,它看到妈妈捉到了一个贝壳,它张大嘴,要让妈妈给它食物,它等了很久很久都还没有等到妈妈给虫子到它嘴里,它就很疑惑的看着妈妈,它看懂了,妈妈让它过来,它飞奔而来,到了妈妈那里,又一次的张开大大的嘴巴,又过了很久很久还是没有东西掉下来,它往妈妈看了看,妈妈吐下来了一个壳,之后,妈妈用鸟语给了它一个命令,自己捉虫!小鹬无奈只能自己抓虫。

它看到泡沫了,它在那里才泡泡,到最后, 海水打过来,小鹬还不知道是什么回事,就被海水给淹没了,被救了上来。

妈妈还叫它去抓贝壳吃,它不敢了,它很害怕,心想:完蛋了,我又会被水给冲没的,可是妈妈又走了,自己的肚子也呱呱叫了,它使着又一次去探险,这回,它看到了贝壳,它刚要抓住,突然海浪又来了,它躲起来了,过了一会儿,它的脚动了它根本就没有走路,它过了一会儿才知道是两只大螃蟹,接着又出来了一只小螃蟹。小螃蟹往小鹬的脸上洒上了一些土,小鹬发怒了它也把泥土洒在小螃蟹的脸上,小螃蟹啄了一下它的小嘴巴就去追爸爸妈妈去了,小鹬本来也要追上去的,可是看到海又来了,赶快躲了回去海退了,小鹬马上有跑了过去,它看到小螃蟹的一家人都在吃贝壳,小鹬就很奇怪,赶忙过去看看,没过一会儿,海又来了,小鹬它无奈只能跟小螃蟹的一家人一样都躲在泥土里面闭上眼睛,这回时候小螃蟹拍了拍小鹬的嘴巴,小鹬睁眼一看,原来是很多很多的贝壳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接着贝壳有钻井去了。

小鹬马上跑过去吃了一个又吃了一个……

短片鹬观后感4

我最近看了《鹬》这部动画短片,是皮克斯公司用了三年的时间,才拍成的。它讲的是:

一天早晨,一群矶鹬出来觅食。明媚的阳光照耀着,天空中散发出淡淡的红色,显得沙滩上格外温馨。

一只矶鹬妈妈和小矶鹬在温暖的草窝里睡觉。早餐时间到了,其它矶鹬都去吃扇贝去了,矶鹬妈妈好像在说:“宝贝,一起去吃饭吧!”

“不嘛,不嘛,您给我喂嘴里吧!”小矶鹬说。

矶鹬妈妈去找吃的了,小矶鹬看到妈妈找到食物了,就大叫道:“妈妈,妈妈,这里!啊……”说完,他便把嘴张开了。

过了一会儿,他看到妈妈把扇贝吃了,还叫他:“宝贝,这里有好吃的!”小矶鹬去了,终于找到扇贝了,可同伴们都走了……

浪来了,但小矶鹬仍在玩小泡泡,“哗”——,小矶鹬被海浪打湿了。妈妈把它带回了家,真可以算是“落汤鹬”了。

以后,它再也不去找好吃的了。就算妈妈叫,也不去了。

它肚子饿得不行了,终于,他又去找吃的了。找到了一个小扇贝,但一阵浪非常小的浪过来了,小矶鹬吓得跑到了烂渔网里。

小寄居蟹也去找食儿,它们遇到海浪便挖洞躲藏。就这样,小矶鹬学会了遇到海浪便挖洞躲藏的方法自己找食,而它也再也不怕海水了。

它终于长大了。

短片鹬观后感5

你有非常害怕,但其实从未真正了解过的事物吗?这个故事中的小主角会毫不避讳地告诉你:曾经有。

这只可爱的雏鹬到了可以独自觅食的年龄,却依旧依靠着妈妈每天在海边觅得的蚌肉填饱肚子。终于有一天,妈妈决定让雏鹬自己去海边觅食,但突如其来的`海浪让从未见过它的雏鹬有了深深的心理阴影。

羽毛全湿的雏鹬理所当然的认为妈妈会放弃让自己独自觅食的想法,但妈妈依旧坚持让她独自去觅食。还能怎么办?试试呗。雏鹬小心翼翼地靠近大海,海浪却再次趁她不注意进行了偷袭。也许是求生心理使然,这只可爱的雏鹬学着前面的寄居蟹在沙滩上挖了一个小坑把自己埋了进去。

当海水漫过沙滩时,她好奇地抬起了深埋在沙坑里的头,发现这个曾经让她恐惧的大海有着她从未见过的美丽。还怕吗?当然不怕。于是,这只雏鹬爱上了大海。

当其他的鹬用自己的噱在沙子中寻找蚌时,这只刚刚学会觅食本领的雏鹬已经找到了一堆蚌。

如果仔细的去品读视频,你会发现这里面蕴含着两个道理:适时地放手和直面恐惧。

先来说说第一个:适时地放手。对于故事中的小雏鹬和我们这个年龄的青少年来说,如果不在已经可以独立的时候适时地放手,我们会比同龄的人更晚的学会独立,甚至无法独立。我们对大人的依赖心理需要在合适的时候进行一定程度的摧毁,让我们萌生自己独立处理事情的想法。

再来说说第二个道理:直面恐惧。在这个故事的前半部分中,小雏鹬最害怕的就是大海,但因为一次偶然,她发现了大海不同寻常的美丽后,克服了恐惧。有时候,最让你害怕的不是那些经常见到的事物,而是从未尝试去了解的事物。所以要想克服这种恐惧,首先就要尝试着面对它。

一个时长没有超过五分钟的短片,仅仅通过讲述这样一件在动物界很平常的小事,就表现出了现代人最容易缺失的两种思想,这应该就是它被评为奥斯卡最佳短片的原因吧。

短片鹬观后感6

这个段视频以《鹬》为题,便会让人觉得十分好奇,这个《鹬》所代表的是什么呢?难道仅仅是这一种动物吗?

视频一开始,便是一只呆萌的小鹬,正在海滩边的草丛里,张着嘴求妈妈投喂的场景。但妈妈却并未理采它,而是想让它自己去海里觅食。可小鹬却执着地等着妈妈投喂。妈妈留下他一个人在巢里,独自去海边了。最后,小鹬终于勇敢踏上海滩,独自觅食。忽然的,一阵大浪袭来,它一看身后所有的鹬都跑光了,只剩下它一只。急情之下它只好学着前面的小螃蟹一样躲到沙里,无意中睁开双眼,却发现水底下竟是另一翻美的的世界。

海水透明的如同钻石一般,沙地里探出了一个个蚌,似乎是故意透出来给小鹬看的。就这样,小鹬便变得勇敢了,勇于探索,勇于去寻找。就像是生活中陷入泥泽的时候忽然抓住的一根稻草,忽然就挣脱了恐惧,又变回了原来那个勇往直前,无所畏谓的我。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与磨难,而这些磨难,正是我们通往成功的必经之路。如果想要渡过成功的一生,渡过没有遗憾的一生,那经历这些风风雨雨是必要的。以前,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写数学计算题了。但却因为自己的数学确实不好,所以不得不去做一些原本不用做的课外练习。我尽管不愿意,但还是去做了——我知道只有这样做才能提高自己的数学计算能力。

不经过风雨,怎能看见彩虹。每一个人的成功一定是经历了不断的努力,不断的经历挫折,成功之路永远不会比你想像的要轻松。

所以,我们要像那只小鹬一样勇敢地去探索,去尝试,勇敢面对,这样才能成长,才能更好的迎接未来。

短片鹬观后感7

《鹬》这部动画片虽然很短,但其中的道理却远不止那么短。

这个短片主要讲述了鹬妈妈与鹬宝宝在一个小岛生活。影片一开始鹬宝宝,正在沙里钻着寻找食物,此时一只寄居蟹爬了出来,加了鹬宝宝的喙,便离开。此时鹬妈妈离开了它的身边,来到沙滩上寻找扇贝,当鹬妈妈找到时鹬宝宝十分高兴,以为鹬妈妈会把贝壳给它。当它已经张开嘴巴准备吃时,却发现鹬妈妈却没有来,而是叫它过去。鹬宝宝一步一步地来到沙滩,学着它妈妈的样子寻找着扇贝,可是一个月没有发现。此时,一道浪冲了过来,冲向了毫无防备的鹬宝宝,从此,它开始有了阴影,害怕海浪,不敢离开沙滩。到最后,它终于鼓起勇气,在自己的好奇心与决心驱使下,想再次回到岸边。这一次它十分谨慎,一点点向沙滩靠近,但当浪再次冲向它,它无处可躲,这时它看见了那只寄居蟹将自己的身体埋在沙里,它也这样做着,当海水还未退下时,寄居蟹让鹬宝宝睁开了眼,它看到了扇贝都浮出了沙子,吸收着海水中的养分,待海水退去,它们又重新沉于沙中,正是这样一种发现,让鹬宝宝顺利找到了许多扇贝,也不再惧怕海浪。那一刻,它完成了属于它的蜕变和成长。

这个短片很小,小到只有几分钟;这个短片却很大,大到包含了许多道理。

当鹬宝宝张开嘴,准备使用鹬妈妈捕获到的扇贝,它的妈妈却自己吃下来,并且不停地让鹬宝宝捕扇贝。“授人于鱼不如授人于渔”,鹬妈妈不给鹬宝宝吃扇贝,而是让它自己去捕,是因为鹬妈妈想要它成长、独立。这对我们来说也是一样,我们不可能一辈子都活在父母的庇护下,总有一天他们会离开我们而去,而我们也必须一个人面对社会的风风雨雨,我们必须要学会尝试,学会新技能。而之后当鹬宝宝有了阴影,但仍坚持来到了沙滩上,这里告诉我们,我们不会一辈子都待在舒适区,需要有勇气来面对人生的风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长,不断地蜕变。

而在这部短片中,除了鹬宝宝与鹬妈妈这条主线,还有鹬宝宝与寄居蟹这条暗线。正是因为寄居蟹的帮助,它才能另辟蹊径,找到捕扇贝诀窍。所以有时候朋友给你带来的帮助是莫大的,要珍惜自己的朋友。

不管是父母、朋友还是许多给予帮助的人,都只是我们人生中的过客、辅导者,总有一天他们会因为各种原因离我们而去,我们不能过于依赖于他们,还如电视剧《爱情公寓》主题曲里唱到的那样“我的未来式由我做主”,每个人的人生都应掌握自己手里,就像鹬宝宝。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成长,完成了最美丽的蜕变。

短片鹬观后感8

最近,我看了一个名为《鹬》的视频。看完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了很多很多……

视频的主要内容是一群鹬鸟在海边寻找食物,一旦大浪来了,就赶紧逃跑,不可耽搁一刻。有一只小鹬,坐在沙滩上等着妈妈喂,但妈妈偏不喂,还带它去觅食。它什么都没找到,还被突然来的大浪淋成了落汤鸡。

被淋的小鹬自己出来觅食,见了大浪就赶紧躲起来。就是这一躲让它发现并学会了寄居蟹创洞躲避大浪的方法。成长了的鹬雁不再胆怯,也不再懒散,反而勤快地去觅食,还帮鹬群找到了不少吃的。

小鹬多么顽强啊!它在母亲不管,大浪又随时会来的情况下,能仔细观察寄居蟹并且自己对抗大浪,它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再看看我们,成天被泡在蜜罐里,通常是饭来张,衣来仲手,根本不知道自理自立,可一旦到了应该自立的时候,却一事无成。只有自己去发现,去锻炼,才能真正地进步。一只小鹬都能经受大浪的考验,我们为什么就不可以呢?做人要看得开,不能破罐子破摔啊!

这段视频……不,这个引人深思的故事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人生不如意的事十常八九,遇到“大浪"时要坚强,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从失败户吸取教训。另外,我们要多交像“寄居蟹"这样的朋友,不能贪图享受,要学会自强自立,才能真正地与“大浪"对抗,才能经得起挫折和失败。

短片鹬观后感9

我们今天看了一个小短片,名字叫《鹬》。讲的是一只萌萌鹬。它刚刚出生,特别可爱。

因为它还小不会捕食,所以它把觜张大大的。头望向天空,希望妈妈把食物喂给它。可妈妈却让它自己来觅食。萌萌鹬来到海边,它在找呀找呀,一个贝壳都没找到,结果一没注意就被海水冲回了自己的家。

等它又要去觅食时,还是像以前一样躲在家里不敢出来,在妈妈的鼓励下萌萌鹬再次出发。这次它看到一点点浪,就躲了起来,等它出来时看到两只小小的寄居蟹。这时它发现自己学会了怎么躲过浪花,还学会了怎么觅食,还看到了海里的美景。就这样不仅自己吃了个饱,还给别的成年鹬找了很多美食。

这就是萌萌鹬的故事。

我也像这只萌萌鹬一样,也有这样的故事呢。

有一次学滑雪,我对妈妈说:“我不要去滑,我可不想被摔疼。”可妈妈说:“不要怕,雪很软,不会疼的。”我试了一次,可不仅滑的不好,手还被摔疼了。我刚想放弃,可妈妈又说:“加油,你一定能行!摔跤时要往左右摔。”我接着试了一次,可又摔了一跤,一次又一次我终于学会了!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不吃苦就不会成长!

短片鹬观后感10

前几天,妈妈给我看了一部迪士尼动画短片《鹬》。这部动画片虽然只有短短的6分钟,却告诉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

这部短片主要讲了一只小鹬太依赖妈妈,总希望妈妈能把食物喂进嘴里,可是妈妈为了培养小鹬独立自理的能力,让小鹬自己去海滩找食物。这一天,小鹬又来到了海滩寻找食物,海面上突然涌起了巨大的海浪。看到澎湃的海浪,小鹬充满了恐惧。在千钧一发之际,小鹬遇到了几只寄居蟹,在和寄居蟹的相处中,它克服了对海浪的恐惧并且学会了怎样觅食。

影片中的小鹬不就是正在成长的我们吗?当我们慢慢长大的时候,在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能自己做的就自己做,不要时时刻刻想着依靠自己的父母。作为父母,随着孩子的渐渐长大,也要像影片中鹬妈妈一样适当放手,让孩子自己去学本领,长技能,而不是一味溺爱、纵容,无条件的满足孩子,这样孩子永远都不会长大。

小鹬的故事让我想到了我的一次经历。在我五六岁时,有一天,妈妈带我到郊外玩,很快,我们就来到了一条小河边。小河大概有三米宽,水很浅,河中有大大小小的石头直通对岸,妈妈在前面轻轻松松的过了河,也不拉着我的手,只是站在对岸等着我,我小心翼翼的踩着石头慢慢地过河,快到岸边时,距离突然远了一些,我有点害怕,感觉石头外就是悬崖一般。我不敢迈出那一步,因为我觉得太远了,可妈妈站在不远处并没有过来拉我的意思,我回头看了看我刚才跨过的石头,做了比较,是稍微远了一些,我硬着头皮迈开了腿,我真的跨过去了,我很开心,虽然只是一件小小的事情,却让我记忆深刻,妈妈的放手让我克服心里的恐惧,最终成功地跨过了小河。

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它就像小鹬遇到的澎湃海浪,就像我遇到的那条小河。鹬妈妈知道海浪很危险,她更知道作为一只海鸟,如果不能独自面对海浪,将会很难生存下去,所以她没有阻止小鹬去尝试,制造机会让它自己在困境中学会生存。

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不懂不会的有很多很多,就像小鹬最开始不知道怎样躲避海浪,不知道怎么寻找蚌一样,当他看到寄居蟹在海浪来的时候把头扎进沙子里,成功的躲过海浪的袭击,他也跟着学会了这项本领。我们在成长过程中也要像小鹬一样,勇于去向别人学习,发现自己的不足,同时也要去努力弥补自己的不足,这样才能让自己不断成长,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

短片鹬观后感11

小时候,小鹬鸟都在妈妈的呵护下长大,只要张张嘴,妈妈就把鲜美的蚌肉放进她嘴里,渐渐地,小鹬鸟长大了,那天清晨,一切如常,鹬鸟阿姨们在海滩上觅食,当海浪退去,她们就尽情享用海滩上的蚌,当海浪来袭,又闪电般逃跑。而那只小鹬鸟则张开嘴,等待着美食,谁知妈妈却没有理她,而是在海滩上啄出一只蚌,摊开在海滩上,对她叫了叫,鼓励她自己学会觅食。小鹬鸟鼓足勇气来到海滩上,第一次来,她看什么都新鲜,当大浪来临,她却被泡沫吸引,差点被大浪冲了个半死。从此她对海滩惧怕无比,不敢靠近一步。但有一天,寄居蟹一家吸引了她的注意,她不知不觉中跟随寄居蟹来到了海边;当大浪来袭,她已经没有时间逃走,于是她学着寄居蟹,也挖了一个小坑,把自己藏在了里面,一睁眼,她看到了周围一个个肥美的蚌,她终于意识到海并不可怕,海可以让她美美地填饱肚子。从此她爱上了大海,一个个的蚌被她叼了上来,这时妈妈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小鹬鸟从好奇大海到惧怕大海再到爱上大海都离不开她妈妈,一开始他妈妈狠下心来不理睬孩子,其实心里一定很心疼,但终有一天孩子会离开她,独自生活,如果连觅食都不会,又该如何活下去呢?妈妈适时的放手是对孩子最好的礼物。

而那只活泼好奇心满满的小鹬鸟,正是我们的写照,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不独立,自理能力差,只会依赖父母,这样的我们走上社会是无法生存的,也许有人或误以为难到父母不爱我了,其实不然,放手是一种锻炼,父母以一种不同的方式让我们得到历练,给我们放手的礼物——踏入社会的礼物。

短片鹬观后感12

视频开头,一只白色羽毛、看起来憨憨的小鹬正好奇地看着从沙子中冒出头的寄居蟹。看起来尤为温馨。看着视频开头中的两个小东西,我的心也从世俗的僵硬慢慢软化。

小鹬张了张嘴,希望能从妈妈嘴中得到食物,但它必须掌握生活的技巧。在浪潮涌来之际,小鹬没能来得及躲过,它像寄居蟹那样把身子龟缩在沙里来抵制浪潮的阻力。小鹬在水中看到了许多贝类,它们在潮水涌来时把身体伸出来,当浪潮退去时就继续埋在沙子里。这一幕被小鹬看在眼里,它在潮水退去后找到了它所看到贝类,帮助同伴获取食物。当下次浪潮来临,它把自己埋在沙里·······

这个视频还获得了奥斯卡提名,被评为奥斯卡治愈短片。我觉得这个视频不止温馨,还教会了人们许多道理。我们学生就像那只小鹬,在家人制造“温室”中生存,但我没终究没有学到真正的生存技巧。我们也想视频中的小鹬需要历练,需要一次尝试,让我们得到成长。同样,我们也要像小鹬那样与同伴分享,共同进步,携手未来。

视频虽短,占用的只是我们生命中微不足道的几分钟。但反应了许多孩子的现状,从视频中我们学到的,是可以让生命得到升华的一种方法。

短片鹬观后感13

《鹬》画面精致而又温馨,暖暖的背景,随手一截就是一张壁纸;音乐清新而又动人,轻快的节奏,使整个人产生一种曼妙的愉悦感。

很短的一段动画,却能给人带来许许多多的感悟。鹬妈妈循循善诱,让自己的孩子去尝试、去挑战,完美的诠释了母亲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的涵义;鹬宝宝尽管有着被海浪冲飞的经历,但他从小寄居蟹的勇气中获取力量,克服内心的恐惧,进而敢于面对来势汹汹的海浪,从容不迫地在细腻的沙滩上随意漫步。动物亦然,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曾经失败的经历就像梦魇般缠绕着我们,我们害怕未知,恐惧再一次受伤的痛楚。

然而,有时候,逼自己一把,你会发现曾经那么害怕的,也不过如此而已。《鹬》,很温馨的一段治愈系短片,你,不容错过。

短片鹬观后感14

雄鹰之所以翱翔于无垠的天际,是因为它克服了重重的困难;毛毛虫之所以蜕变为美丽的蝴蝶,是因为它战胜了种种挑战;腊梅之所以傲立在冰雪的天地,是因为它打败了层层冰霜……人生亦若如此,面对逆境和挑战,我们更需要勇气和不断尝试。

在蔚蓝的大海旁居住着一群可爱的生灵,通体雪白,体态娇巧美好,爱群居捕捉蚌吃,它们,就是鹬。在《鹬》中,有一只饥饿的幼鹬,它非常惧怕海浪,在被海浪拍打后产生了恐惧症,便再也不干下岸。直到它遇上了寄居蟹,它学会了埋在沙土里仰望大海,它学会了打败挫折不向逆境低头——不断在困难中磨练自己,总结经验,这,就是由皮克斯制作的《鹬》带给我的哲理。

成功又是什么?成功是坚持不懈的奋斗;成功是锲而不舍的追求,成功是乘风破浪的执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挫折只是人生路上的垫脚石,而勇气则是踏着垫脚石的力量,逆境就是勇敢击断挫折的气氛,三者相结合方能成功。古今中外能取得伟大成就的伟人,更是如此。

大名鼎鼎的音乐节、钢琴家贝多芬,也曾因为晚年失聪而遭质疑,但他却并为此颓废,他在一封信中写道:“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妄想使我屈服。”多么坚定的信念,他用自己的《命运》交响曲征服了世界,创造出了不可磨灭的奇迹!正是因为他的勇气和信念,让贝多芬在逆境中抓住了光芒,走向了成功……

人生似海,成功则是其中一艘轮船;人生若花,成功则是其中一株花蕾;人生像茶,成功则是其中一丝清香。让我们用勇气突破逆境,收获成功!

短片鹬观后感15

一个3分钟左右的小短片,虽然短小,但是却蕴含了深刻的道理。

海边生活着一群鹬,他们每天都会在海边觅食。幼小的小鹬一直都呆在巢穴里,吃鹬妈妈叼来的食物。可是有一次鹬妈妈并没有将食物带回来,小鹬满怀期望的张嘴想要食物,鹬妈妈却自己吃掉食物,然后让小鹬自己去寻找食物,接着小鹬就跑到海边,想要觅食,可是突然一个大浪打来,小鹬淋得全身透湿,便躲在草丛里面,再也不敢出来,看见浪花便躲起来,这就像是我们在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没有勇气面对它,不断地回避。

可是我们却必须要面对他,小鹬肚子饿了也必须再次出去觅食,出去的时候碰到了一只寄居蟹,在大浪再次来临的时候,小鹬学着寄居蟹的样子把身体潜在沙子中,在水下,小鹬看见了不一样的世界——它看见了非常多的食物。等大浪退去的时候,小鹬用了非常快的速度找到了非常多的食物。大浪再次来临,小鹬这次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面对了这个大浪,又发现了更多的食物,小鹬觅到的食物越来越多,夕阳伴随着小鹬欢乐的身影结束了短片。

短片虽短,但是却蕴含了十分多的道理。我们在生活中必定会经历困难与挫折,我们遇到困难于挫折的时候的第一反应大多都是像小鹬一样退缩,但是只有你去勇敢地面对了它,就会取得成功,这个成功也是令人无比欣慰的。

一、内容简介

小说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位女子在弥留之际,在她死去的孩子身旁,写下了一封凄婉的长信,向作家R诉说了她潜隐了一生的激情爱恋和情感痛苦。

由于父亲早逝,女孩与母亲过着深居简出,小市民的穷酸生活。随着时光的沉逝,女孩开始厌弃她与母亲的现实生存状态。女孩十三岁时,邻家搬来了一位英俊潇洒的年轻作家。对于一个生活天地非常狭小的女孩来说,在另一个大世界里颇有名气、英俊潇洒的作家是一个奇迹,对于女孩来说作家是一个诱人的谜,于是在以后的日子里,她把一个十三岁女孩的全部精力一股脑用来窥视作家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女孩与迎面走来的作家差点撞了个满怀。无人生阅历的女孩不知道作家对他身边的女性一概投去的那具有吸引力的、既脉脉含情又让人销魂的、天生诱惑者的目光和他那惯有的对女性温柔殷勤的态度并不意味着爱慕,她以为作家的柔情只是给她一个人的,于是从那一刻起女孩的心便永远属于他了。

女孩原先在学校里学习不太认真,但自从作家来了以后,女孩的生活整个变了样。成绩由的中等一跃成为第一名;阅读上千本书,且每天读到深夜,因为她知道作家是喜欢书的;突然坚持不懈地练习钢琴,因为她认为作家是喜欢音乐的;她生怕作家会因为她那条旧学生裙打了一个补丁而瞧不起她,因此每次上楼的时候,总是用书包挡在那个补丁上。

女孩16岁时因母亲改嫁举家迁往异地。她在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当她出落成一个美丽的少女的时候,童年时对作家的崇拜和暗恋迅速发展成为炽热的爱恋。为了将来能和他在一起,成年后她独自回到维也纳,每天晚上悄悄来到作家住宅的周围徘徊,默默关注他的行踪。起初她只想看作家一眼,碰见他一次。一次的偶然机会,作家兴冲冲地横过马路来,把挑逗的目光投向她时,她却胆怯羞涩地逃开了。但是她的内心却是多么希望他能注意她、认出她、爱上她。一天晚上,作家终于注意到她了,然而从作家好奇地、饶有兴趣地注视少女的神态中,她立刻意识到作家没有认出她就是当年那个邻家女孩,这是女孩第一次遭受到没有被认出的命运。

在日复一日望眼欲穿的痴情等待中,容貌出众的少女终于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们渡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夜,那浓情蜜意的缠绵和缱绻令她心醉神迷、终生不忘,但她却没有诉说对他的爱情,而是希望作家把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心里能激荡起某个模糊而遥远的回忆,然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这个当年的邻家女孩。

当少女意识到作家喜欢对所有女人滥施爱情,却不愿作出任何牺牲的时候。她不想让作家觉得自己是个累赘,甚至因此而恨她,于是在贫民医院里生下孩子后,独自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因为少女无意识中的欲望就是寻求作家对自己的认可,她要让作家想起她的时候没有一丝忧虑,使自己成为他所钟情过的女人中独一无二的一个,让他永远怀着爱情和感激来思念她。

为了能让他们的孩子能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长大后像作家一样跻身于上流社会,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倾慕者们的求婚,为的是不受婚姻的牵绊,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作家身边。在随后的岁月里,她和作家常常在剧院里,在音乐会上,在公园里,在大街上相遇,她的内心一次次发出深深的呼唤:“认出我吧,认出我就是你邻家的女孩!就是那个少女!”而作家投向她的目光永远是没有认出她的神情。

万般无奈之下她想起作家曾在那激情三夜之后送了几朵洁白的玫瑰花给她,于是此后每逢作家的生日,她都会派人给作家送去一束玫瑰花,只为了唤醒作家对那三夜的回忆,能继续重复她的欲望。在陌生女人与作家最后一次见面的舞会上,作家本能的、充满激情的目光使她浑身灼烫如焚,于是她扔下为她提供优越生活的军官跟着作家又一次渡过了销魂之夜。

次日清晨,女人用桌上的白玫瑰暗示作家,盼望他能想起些什么来,她的目光在呼喊:“认出我吧,最后认出我来吧!”而此刻作家心目中的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部更加陌生,因为几分钟后作家小心地把几张钞票塞进她的手筒里,那一刻她的心彻底碎了,仿佛瞬间坠入了万丈深渊。

在即将离开人世之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唯一要求是在每年作家生日的时候,为自己买些玫瑰花来供在花瓶里,就像她曾经为他做的那样,只为了能继续悄悄地活在他心里,就像过去她曾经活在他身边一样,然而可悲的是,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作家始终都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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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介绍

陌生女人

陌生女人的生活轨迹从谋求独立倒退回情妇的生存状态。她在17岁时拒绝了富裕继父的经济援助,返回维也纳后从事店员工作。这条道路意味着职业生活与经济独立,却只能持续到孩子的出生。为了给孩子提供好的生活和受教育机会,她成为富有男人的情妇。身体的不忠与内心的忠实相结合,如此复杂的情形将陌生女人生活道路的转变美化为母亲的牺牲模式,这无疑是在继续传播20世纪20年代广为流传的性别俗套。

作家R

男主人公是维也纳的唐磺,喜欢“轻松、游戏、不沉重的一切”,生性风流,是个极端健忘的花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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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

这一篇,应该是这部小说集里,我最喜欢的一篇。可能相似的情绪越多便会越让人着迷吧。

从孩子的视角看过去,似乎感受到了自己曾经的微末情绪。那种童年时代的孤独无助,想要摆脱稚嫩的强烈愿望,那颗在父母亲情间脆弱易伤的心,强作欢颜独自泪流的时刻,以及对各种诓骗的深恶痛绝;在独自初入社会时的彷徨无措,在过激行为后的懊恼悔恨,在逃避之时对家庭的渴望,并伴着对自己是否被爱着的怀疑;在抉择的路口,依旧小心地维护着心里爱着的亲人,感到被在乎、有帮助,心里便溢满甜蜜。

孩子的各种感情也可以很细腻并强烈,孩子的爱与恨都来得更激烈纯粹,孩子的怨恨似乎更容易被岁月化解。当他们去一层层揭开这世界的面纱,会欣喜,会放下,慢慢也会百感交集,于是孩子在长大。

从母亲的角度看过去,它曾在浓烈的爱情与孩子之间犹疑,曾在温存与伦理间忐忑,甚至渐渐偏向了爱情的召唤,那个时候的她可能还不足以称之为母亲,尽管她不再年轻,尽管有亲爱的孩子依赖她。然而,她依旧如少女对炽烈的爱情有着强烈的企盼,这种愿望有望摧毁束缚她的种种枷锁。然而,可能每个孩子都极有做天使的天分,是孩子对母亲纯粹的爱与维护,才使结局变得也不那么糟,甚至可以说是甜蜜的。于是她甘心去做母亲,孩子感到被爱着。

人无完人,各有短长,故而也产生千姿百态的亲子关系,与其说父母教育孩子,不如说父母与子女间是一种相互的成全。那些无意间带给孩子的心碎感觉,为人父母要感谢他们不曾计较,感谢他们没有拿爱来谈条件,感谢他们曾经小心翼翼的维护。那些冲撞了成人世界的孩童,或许可以给父母更多宽容与时间,记得一直以来引领的恩情,也可以给自己一些信心,相信自己一直被爱着。

能让你心头一片酸软,触及你情感深处的;能带来痛不欲生,却又欲罢不能感觉的;能给你最初的慰藉,并且无法一刀斩断的,可能也只有亲情。

对世界的探寻,可能要穷其一生,或许每个节点都有痛苦挣扎,却也都有甜蜜收获。就这样,原来恨的也觉得没什么可恨;原来追寻的,可能觉得何苦如此执着;原来害怕的,也不过如此……

去揭开这世界中那无数的,火烧火燎的秘密吧,这一路是如此精彩。

欺骗孩子真是说不出的容易。这些浑然不觉的孩子,很少有人去追求他们的爱。

到现在为止,他始终是独自一人受着教育,老是体弱多病,朋友很少。他渴望着温存抚爱,可是除了父母和仆人没有别人,而父母对他很少关心。一种爱情的力量如果只是根据它的起因,而不是根据事先对它的强烈期待,不是根据心灵中发生重大事件之前,都会因失望、孤独而出现的空虚、黑暗来加以衡量,那么对这种爱情的力量总会估计错误。一种极为沉重,从未用滥的感情在这里等待着,如今它张开双臂扑向第一个似乎值得享受这种感情的人。埃德加躺在昏暗之中,既感到幸福,又无比慌乱。他想纵声大笑,又非哭泣不可。因为他爱这个人,他从未像爱这个人一样爱过一个朋友,爱过父亲母亲,甚至也从未这样爱过上帝。他童年时代全部还未成熟的激情都紧紧地缠绕在这个人的肖像上,两个小时前他还不知道这人的姓名呢。

每一个天生的好色之徒只要知道博得了女人的欢心,就变得加倍出色,比他自己优秀一倍。

埃德加真佩服他自己,居然和男爵和他妈妈握了握手,脸也不红,尽管他喉咙哽咽,差不多要哭出声来。男爵亲切地摸摸他的脑袋,这使他紧绷的脸上绽出一丝微笑。可是紧接着他不得不赶快跑向门口,否则他们会看见,大颗大颗的泪珠正沿着面颊流了下来。

其实自从这个有迷惑力的陌生人侵入他的浑然不觉的孩子的生活,这个孩子便整天神经紧张,急躁不安,心情烦乱。每一种激情在孩子的身体这样精致的肌体里都会像在软蜡上那样,印上自己的痕迹。

热泪一阵阵涌进他的眼睛。他不得不施出孩子气的计策,迅速举起餐巾,趁人家还没有看见眼泪已滴落他的面颊,咸滋滋地沾湿了他的嘴唇。

“啊,了解这个秘密,一定要了解它,掌握这把打开所有门户的钥匙,不再做孩子——大家什么都瞒着他,不让他看见,不让他知道,——不再让人家随便打发,任意欺骗。现在不干,以后别想再干!我要探出他们的秘密,这个可怕的秘密!”他的额上刻进去一道皱纹,这个身体瘦弱的十二岁的男孩,这样神情严肃地沉思默想,看上去几乎出现了老相,他一眼也不看四外色彩绚丽,不断展现的景色,群山铺着针叶林,呈现一派涤净洗洁、苍翠欲滴的浓绿,山谷沐浴着晚春柔和的光辉。他只是一个劲地凝视着他面前坐在马车后座上的两个人,仿佛用他这热切的目光可以像用鱼钩似的从他们闪烁发亮的眼睛深处,钩出他们的秘密,再也没有比激烈的怀疑更能使人的智力变得犀利无比,再也没有比一次探幽寻胜的行程更能使一个尚未成熟的悟性得到全面发展的可能。有时候其实仅仅只有一道薄薄的木板,把儿童和我们称之为现实的世界分开,只要偶然吹来一阵微风,就能为他们把门打开。

这时埃德加突然抬眼张望,就一瞬间,他们两个立刻垂下目光:他们感到,他们生平第一次在互相窥探。到目前为止,他们彼此都盲目信任。如今在母亲与孩子之间,在他们两人之间,有什么东西突然间已完全变样。他们一生中第一次开始互相观察,他们两人的命运开始彼此分开,两个人已经开始互相暗怀仇恨,这种仇恨刚萌生不久,他们都还不敢承认。

他演的这出喜剧,已经开始让他感到难堪,他其实已经因为这样肆无忌惮地戏弄了这孩子的爱而感到羞愧。这个单薄细小的嗓音因为暗暗抽泣而颤抖,使他感到痛苦。

他现在的目光非常平静,就像是医生的目光。以前他也许有些恶毒,这是为了惹他们生气,但是人在仇恨之中,学得很多,学得很快。现在他只是沉默,沉默,沉默,直到她在他沉默的压力下开始大声吼叫。

母亲走在头里,男爵跟她走在一起。他们身后跟着埃德加,但是并不是低三下四的像个仆人,而是神情严峻,冷漠无情像个看守。他锒铛作响地抖动着缠在他们身上的那根看不见的铁链,他们拼命挣扎,可这根铁链是挣不断的。仇恨锻炼了她那孩子的力量,他这个无知的孩子比他们两个更强大,秘密捆住了他们两人的手。

自从他看到,他以为是真实情况的话语只是五彩缤纷的肥皂泡,吹胀之后,旋即破裂,化为乌有。他已不再理解这整个人生。可是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可怕的秘密,竟促使大人走到欺骗一个孩子,并且像罪犯似的悄悄溜走的地步?

愤怒,急躁,气恼,好奇,无助和最后几天的出卖,在他孩子气的斗争里,在他自以为业已成人的幻觉中强压了下去。如今从他胸中迸涌而出,化作泪水。这是他童年时代最后一次哭泣,最后一次最狂野的哭泣,最后一次他像个女孩子似的在流泪中得到欢乐。在这不知所措的愤怒的时刻他从内心深处哭掉信任,爱情,信念和尊敬——哭掉他整个的童年。

他觉得,他今天是第一次看见人生赤裸裸地呈现在他面前,不再为童年时代的千百种谎言所掩盖,而是显露在它那全部令人欢娱的危险的美丽之中。他从来没有想到过,日子会这样充满着痛苦和欢乐的多种多样的互相转换,一想到还有这么多日子在他前面,整个一生在等待着他去揭开秘密,他就感到幸福。他第一次感到人生的多姿多彩,第一次以为理解了人的本性,人是互相需要的,即使他们似乎彼此为敌,能为人所爱真是无比甜蜜。他已不能再怀着仇恨去想任何事情,任何人,他无所追悔,甚至对男爵这个诱惑者,他的死敌,他也怀着一种崭新的感激的心情,因为男爵给他打开了通向这最初情感世界的大门。

在黑暗中思考这一切非常甜蜜,使人心旷神怡,已经有些紊乱掺杂了梦中的图像,这几乎已是酣睡。这时他感到仿佛门突然打开,有人轻轻地走来。他不是非常清楚,因为睡意很浓,他无力睁开眼睛。这时他脸上感到别人的呼吸,有一张柔软温暖的脸正温柔地擦过他的脸,他知道,这是他的母亲,现在正在吻他,并且用一只手在抚弄他的头发。他感觉到她的吻,感觉到她的泪水,温柔地回答她的爱抚,把这只当作和解,只当作这是对他沉默所作的感谢。直到以后,许多年以后,他才认识到这默默的泪水含有一个不再年轻的女人的誓言,她从此只想属于他,属于她的孩子,放弃任何风流韵事的冒险经历,和一切欲念诀别。他不知道,他母亲也感激他,使她摆脱了一个不会有任何结果的艳遇,她用这一拥抱把爱情的既苦又甜的负担像笔遗产似的交给他去面对未来的人生。所有这一切,孩子当时还不懂得,但是他感到,这样被人所爱,非常幸福,通过这个爱,他已经卷进了这世上的巨大秘密之中。

随后,她把手从他身上挪开,嘴唇离开他的嘴唇;这轻巧的身影又悄然离去,只留下一份温暖,一丝气息在他唇上。令人惬意的渴望油然而生,渴望经常感觉到这样柔软的嘴唇,这样温柔地被人拥抱。但是对这渴望已久的秘密所怀的这种预感已经为睡意的阴影所笼罩,这几小时里的一切画面又一次色彩缤纷地从他眼前经过,他青年时代的这本书又一次这样诱人地翻开。然后这孩子睡着了。他一生中更加深沉的梦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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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9篇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创作的中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之一。

篇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800字

就像空灵的旋律,缓缓流淌的忧伤,贝多芬的《月光曲》在充满着爱的夜晚温柔地弹奏着,这就是我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最深的感受。

在读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多次后,我忍不住再次翻开书本,去细细体味这个陌生女人的真挚感情。刚开始并不了解这位奥地利作家,一个偶然的机会读到这篇小说,使我深受感动。

整篇小说就是一封长信,通过这样一封长长的信,我看到一个女人坐在桌前写信,脸上或喜或悲。她在回顾自己的一生,回顾自己与那个“你,我的亲爱的,同我素昧平生的你”的爱情,或者这根本不算是爱情,只是她二十几年无法说出口的暗恋。

这个陌生女人是可怜的,我们甚至不知道她的姓名。她原本可以过着富裕无忧的生活,却因为执念受尽了苦头。后来因为卖淫过上了上层社会的生活,也如行尸走肉般,没有灵魂,因为她的一颗心早已给了不值得她爱的人身上。她付出了一切却什么也没有得到,连上天唯一的恩赐——她的儿子也离她而去。她又是那样可敬,那样勇敢。敢问世间上有多少女人会有这样大的勇气拿自己的一生,自己的生命去爱一个人。少女时,为了他,义无反顾离开自己的家庭,自愿将纯洁的自己献给他;少妇时,为了他,果决地拒绝众多求婚者,离开相处多年的情人。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不禁要问: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一个女人这样深爱,只是觉得这个女人太傻了。如果是我,我也许就会去追寻舒适安逸的生活,不让自己这样辛苦。当然,也许是我们不懂爱情的缘故。

作家又是何其有幸,被一个女人死心塌地地爱着;他又是多么令人讨厌,辜负了女人的一腔热情。他多情又薄情,两次亲密接触都没有认出女主角。每一次见面,她都多么希望作家能认出她来,认出她是领居家的小女孩,认出她是委身于他的纯洁少女。然而他不仅没有认出她来,还把她当作妓女,用金钱来侮辱,这是多么的讽刺!

看过很多电影、小说,没有一个角色给我如此深切的感受,没有一个人付出这样真挚的感情,它是那样强烈、狂热、持久。

在作家看完信后,他感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人有多少热情能守住过去的情感,黎明和黄昏是两个世界的交集,而只是极为短暂的一刻,每一次的感动都在过往即逝。为生活奔波,与安逸享乐,是我们生活的大部分,谁会在清晨的缠绵和黄昏的安慰中耗费着大量的精力?

依依不舍是对生命的极大浪费,遗忘是减轻生活压力的最好方式。记不住曾经,好让我们在生活的道路上永远大踏步地向前。

篇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000字

古今中外有不少歌颂爱情的诗歌,像汤显祖的什么:“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还有国外一位浪漫主义诗人的:“愿以我的爱杀死你,我与其饱览你的生,毋宁加速你的死。”

爱情本身就是一场让人欲罢不能的生死戏。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一名男子收到的长信展开的。

长信的开头,是这样写的:“我的孩子昨天死了”,短短几个字,一下子就勾住了有书君的兴趣,同时也似乎意味着这个故事,注定是一场悲剧。

随着男主对这封长信的阅读,书中的故事也逐渐展开,但正如信中对男主所说的一样:“你,从来未认识过我的你”,没错,整封信下来,无论是男主还是我们读者,都不知道写信人到底是谁。就正如本书的书名一样,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在信中我们得知,女主小时候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没有得到过父爱的她性格腼腆,天然一身小家碧玉的气质。原本呢,生活也是平淡无奇,可突然有一天,男主闯入了她的世界,也就是故事开始,读信的那个男人。

话说这天,女主对门来了新的邻居,正在搬家,身为作家的男主出场方式很特别——未见其人,先见其一堆书,处在孩子时期的女主就这样把对方奉为了自己的男神。

在以后的日子里,女主就像是一个小迷妹一样,无数次的顺着自己家的门缝偷窥男主一举一动;晚上不睡觉,都要守着门,听男主回来的脚步声;没事就去翻一翻男主丢掉的垃圾袋,偶尔和男主的一次擦肩,都会让她心里幸福无比。

当然了,如果看见了男主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小女孩也会独自神伤好一阵。

虽然女孩对男主的喜欢,就像守护着自己的秘密花园一样,小心谨慎而又无比幸福。但这样美好的“幸福”却被打断了。母亲改嫁,女孩不得已不随着母亲迁往异地,从此便在自己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

多年以后,女孩长大成人了,也终于有机会回到小时候的住处寻找儿时的感情。有书君估摸着这老天爷也是被她的真情所感动,这么多年后,男主竟然还没搬走呢。

一天夜里,男主在家门口“巧”遇了一位纯情貌美的妙龄少女,其实啊,别看男主表面上是个文质彬彬的大作家,但骨子里却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司机”。

在遇到美女之后,他立即使用了自己的搭讪套路,请对方回家“喝杯咖啡”,没想到,少女竟爽快地答应了,其实,少女就是女主,而这巧合的相遇,其实是女主傍晚无数次的等待。

在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件之后,第二天早上,男主想要给女主塞上几张纸币,没想到,对方却仅拿走了他桌上的一朵白玫瑰,就这样,她成了他的白玫瑰情人。

初次看这本书时我对这些情节都置之不理,小说嘛,不就是越荒谬越可信的吗?再看时,便在想是否这些都有前因可循呢?那个小女孩是孤独的渴望被爱的,而她周遭的生活是可以一眼望见尽头的,无味的。R是新奇的、有趣的,是白开水中猛然坠入的一颗钠。R对女孩来说不仅仅只是一个暗恋对象,从他出现开始她的生活的中心便成了他,他成了她灰暗生活中的一抹彩色。她遇见他之后,好像整个生命都是为他而活的,可是如果没有遇见呢?她将为谁而活,为哪种命运奔波?她会像那些讨厌的女同学那样吗,还是成为一位美丽的贵妇人?这些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在那个时候只一头栽入了自己的命运里。

篇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500字

我做过这样的梦,梦里有一个女人,躲在餐厅阴暗的角落,端着高脚杯,关注你,守望你,而你的视线却从未触及角落里那个忧伤的女人。脸庞的浓妆刻着苦泪的痕迹,我以为你会看见,我以为你会知晓,而你却从未留意寒风中那个暗自哭泣的女人。

也许每个人都是某个人的至爱,只是那个人从未提及她的执著,而不经事的你只顾追求自己的美好,忘记了角落里注视着自己的陌生目光。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时候,我哭了,一个女人,从她不经事的童年到生命的凋谢,十八载花开,十八次燕南,她依旧守望着他,等候着他,等候他送来相识已久的目光,等候他送来锁定生命的戒指,等候他送来凋零青春的一支白色玫瑰。

年华匆匆而逝,从满怀心事的童年,到烟雨蒙蒙的花季,再到颠沛流离的结局,她的生命仿佛只因他而存在,只因他而精彩,可那男人生命中却只有她划过的一丝快感,只有她带走的一支惨白的玫瑰,玫瑰谢了,心也死了,死在那个没有星光的夜晚,死在他从未停留的心上,除了他,谁还能在那里留下半点印迹?他却淡忘了,淡忘了那个扎马尾的女孩,淡忘了那些斑驳的血迹,多少次相逢,多少次等待,他从未想起。他给她钱,给她回忆,给她绝望,可那女人不是他嘴角的朱砂痣,也不是他胸前洒落的饭粒,她只是他眼前飘落的一片叶子,只是他脚边滑过的一粒细沙。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位作家郊游回来的时候,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对这个女人他几乎一无所知,而那个女人却深深地爱着他,她了解他的全部,也许在他看来,信中所讲述的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对这女人来说,却是生命的全部。陌生的笔迹将一个女人凄凉的一生娓娓道来,她的喜怒哀乐,她的点点滴滴,零落在那几十页微黄的信笺纸上。那女人唯一的儿子死了,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拿起了笔,蘸着墨水,落下的每一笔都是她生命和爱情的印迹,有甜蜜的回忆,也有痛苦的剧情,而她没有抱怨,没有责备。

作家是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他对每个女人都那样热情,那样温柔,在他眼中,也许爱情不过只是一场场风花雪月的表演,那男人把她当作街边的妓女,把她当作夜总会招摇的小姐。在万千人群中,在歌声飘摇的剧院,在灯光暧昧的夜总会,甚至只是一只搭在栏杆上的手,那女人都能认出他。而他,只识那女人曼妙的身姿,只识勾魂的眼神,即使站在他跟前,即使躺在他身边,他的目光依旧是那么陌生,那么遥远。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收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而那女人已经带着她的等候轻轻地离去;那天是他的生日,他的花瓶第一次空落落的,他的心也空落落的,无所谓快乐与无所谓悲伤;那天起,却不会再有人记起,不会再有人在他生日那天送上一束清香的白色玫瑰,不会再有人给予他如此炽热而又不求结果的爱情;从那天起,那女人微弱的呼吸就此散去,那男人或许还能记起那些倏而忽逝的往昔,或许他自己也会就此老去。

我想人生就是一场充满偶然的戏剧,原本毫无瓜葛的两个人,因一次偶然的搬家纠缠在一起,就像墙角的一棵树和一根藤,藤紧紧地缠着树,顺着它高大威武的身躯蜿蜒上升,贪恋它,依偎它。而树却只识它的枝枝叶叶,只识那些慵懒的阳光,它舒展着肢体,从不肯低头看一眼盘在腰间的那株楚楚可怜的藤,它甚至不知道它。也是因为一个偶然的出现,男人恋上了她的母亲,那女人到了因斯布鲁克,在将行的那个晚上,她用尽了全部勇气,敲响了对面房间的铁门,却无人应答。

“从你的门口到我家一共四步路,我却走得疲惫不堪,就仿佛我在深深的雪地里跋涉了几个小时似的。”那四步路的距离就是他们一生的距离,她的一生也走得是那样的疲惫不堪。因为她的坚持,她回到了维也纳,每天她站在那男人的楼下,守望着他房间里微弱的灯光。某个晚上,她引起了他的注意,并最终委身于他,那三个暧昧的夜晚是那女人生命中最灿烂的时间。可那男人却总是在她最幸福的时候离开,归来就再也想不起那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不是那女人的胆怯软弱,如果她能说出沉积在心里的话语,如果他能在离开的时候带上她,如果……这一切的一切都将被改写。然而,生命中没有如果,那女人的儿子死了,她也死了,那根依偎在那男人躯干上的常春藤枯萎了,轻风捎来了干枯的叶子,他摊开微黄的信笺,故事也就尘埃落定了。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曾经我和你如此接近,你吻过我的发稍,牵过我的手,我哒哒的马蹄从未惊醒过你紧闭的心扉,在你繁星满天的夜空里,我只是微不起眼的一颗,在你落英缤纷的小道上,我只是一片细小分明的枯叶,或许在那男人看完那封信的时候,他会感到惋惜,他会感到自责,然而斯人已逝,早已挽不回他不曾珍惜的情谊。

那一年的寒风中,我画了很浓的妆,我以为你会看见我,关注我,然而,你只是走过,匆忙的走过,像一只没有双脚的鸟,从不肯回头,也从不肯停留。

篇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后,一下子想起了张爱玲曾写的那段话。原来遇到你愿意用生命去爱的那个人时,即使低到尘埃,也是欢喜的,为他悄悄绽放一朵柔美的花,是你最好的模样。爱情不该如此卑微,这似乎是爱情,但却又不是爱情。

爱情有很多种,可唯有暗恋最是让人心疼。当你终于回头看我,终于上前询问我的名字,几乎是在梦里都不敢有过的幻想,几欲让人落泪。谁透过门缝悄悄地看你;谁每个日夜站在你的楼下等待;谁在你的生日为你送上一束玫瑰花;谁为你奉上了一生的爱情和她的所有……

人究竟可以复杂到何种程度,让人无从猜测无法捉摸,他可以用如此温柔缱绻的目光对待每一个人,却又转身忘记。他是她人生中的所有悲欢,描绘了她一生中所有的风景。

她一生中所有美好的绮念似乎只是,我在追逐你的脚步你的世界,卑微祈求你的回眸,而你恰巧有过短暂的驻足停留。

爱情可以如此卑微,也可以如此纯粹,没有什么能将它玷污。即使沦落风尘,即使在俗世中飘摇,她始终如天空一般清澈干净,因为当你成为我活下去的唯一目标时,那么一切都不那么重要了,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

暗恋中最痛苦的不过如是,可这个世界所有人都认出了我,唯有你忘记了我。

我想我是爱你的,可我想我不再像以前那么爱你。

我一直在想,她爱的,到底是一个虚伪捏造的幻影,还是真实的他。她读他写的书,认真描摹他生活的轨迹,将他的一举一动暗暗铭记在心,可是都似乎不曾走近他。也许那个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没有那么完美,可她就此沉沦,没有什么能让她挣脱。

也许她那痛苦而短暂的一生,最美好的不过是,我在午夜梦回时低唤你的名字,虽然你从未有过回应。但至少你在某个时刻,属于过我。

她的爱情,

他一笑,于她来说是神恩浩荡,浮华三千不敌这一笑绵长;

她一生,于他来说却不过是人世沉浮中的一缕过眼云烟。

这似乎不是我们所期待的爱情,但这确实是她的爱情。

这里没有谁对谁错,值得不值得,只要遇到了,那就是你的爱情。

篇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读完之后,先是被女主的深情和隐忍所震撼。而然后,脑子里兀出一种想法让我深感厌恶。那是我刚读过毛姆传之后,毛姆在阐述他的写作意识时所讲述的: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读者,而方法就是写他们喜欢的东西。

当然,“东西”这个词有很多含义,我不能完全搞懂。但有时候很迷惑,是因为这些闻名于世的作家们写的是我们人类共有的、纯粹的感情时我们会喜欢,还是因为他们“别有用心”挑选了一些我们能够有所触动的素材?对于前者,是他们的真实的意愿的感知,大家都乐意接受。而后者,大家愿意放弃阅读吗?

就像这个故事一样,大家会为这个女子发出各种唏嘘、感慨,是因为大家都或多或少的有过暗恋的情愫。而作者将这样能引起人心共鸣的暗恋变成更加纯粹的集体祭奠活动,让没能够将暗恋进行到底的人们得到了心里上的满足,更加满足了自己卑微的悲壮情怀。正因为它是一出悲剧才吸引过来这么多的观众,大家都喜欢悲剧的结尾。

虽然我以上对作者的创作目的进行了怀疑,但还是因为喜欢这个故事,所以希望作者的目的是纯粹的情感释放。我也是女人,也有过悲喜交加的暗恋时光。暗恋的人在那出独角戏里是自卑的,从始至终。我们不能怪作者为什么把女主写的如此卑微,因为在暗恋中,都逃不出这种情形。

我觉得电影已经把那种隐忍哀怨的悲情轮廓给描绘出来了,精神上已经达到原著的那种效果。电影和小说都是很久以前看的了,但写这些的时候,脑中浮现的全都是电影的场景和徐静蕾那犹如死灰般的眼神。

篇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那个下午,翘首以盼了一个冬天的雪花,终于纷纷扬扬飘洒下来,我坐在窗内,重温斯蒂芬61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细细品味,没有了初看时的惊心动魄,多了几分“冷眼相加”。

一个13岁的女孩,和母亲相依为命,周围环境糟糕,未曾现身的作家邻居,取代了她对所有美好事物的向往。

有一天终于相见,他不是意想中的老头儿,竟是步履轻快、率性活泼的青年男子,且用那脉脉含情温润的态度对她,让她觉得那柔情就只是对她了,竟至完全沦陷。

从那时起,少女情怀也正如窗外飞雪,正悄悄酝酿一场盛大的洁白。

也许,小时候的迷恋能被人理解,成年后她归来,等待、邂逅、献身、生子,似乎成为一种愚蠢的表现。

细究起来,这一切皆由对他敬如神明般的爱,以及她本人孤高的性情所致——如果他认不出自己,绝不乞求他爱她。

有了他的孩子,自此心安,就像得到他,然而还是失去,她终于撑不住。

对一个人的爱何以强烈到这种程度,我想,是因为她年少的时光里缺少爱,而他正好在她渴望爱的时刻到来,从此,惊鸿一瞥,乃至永恒。

她不缺其他,她聪明美丽,也不缺钱,唯有心底里因失去父爱而造成的巨大空洞,再也难以填补。她弥补的方式是去爱人,她的爱需要找到安放之处,正好寄寓在他身上。

不说他是怎样的轻佻与严肃的双重性格,他只代表了爱,一个女人的深情在某人身上的投影而已。

她至诚爱着自己的爱,最终以爱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整个过程只是她一个人的恋恋,铮铮而又柔情,却与他无涉。

她没有为他做过什么,包括生子,也只是为了她自己。她对于他认出自己的向往,是渴望得到同等的爱,他认不出她,她也不说破,守着自己的心,颇有些破釜沉舟的豪情。

有人觉得塑造这样一个女性形象,是男作家自己的意淫,幻想着世间能有一个什么也不求,却彻底为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是有对女性的歧视在里面。

其实不然,作者在写完此书后,一定没有沾沾自喜的得意神情。

男主在知道了她的故事后是挫败的,有一个女子爱得灿然、悲壮而又如此决绝,却只是她一个人的轰轰烈烈,连他也只能兴叹,他自己更没有一份完全却安然的爱,心的归属比什么都重要。

似这般燃爱暖心的女子,唯其执着,更让人感到震撼。作者孜孜写出这样一个缺爱逐爱的女子,实则是怀了一种莫大的悲悯。

篇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不知道他会不会看到这篇评论。三个月前,我在不经意间看到他空间的叙事日志,发觉了他对我的暗恋,当然我会装作不知道,替他好好保守这个秘密的。我不知道暗恋是何种感觉,我只是觉得他爱上了笼罩在我身上朦胧的光圈,神秘而美丽。

一个陌生女子如此长久的爱恋,倘若我是那名男子,我该感到愧疚的。接受一个人的爱,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一年多的深居简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避免他人陷入被我吸引的幻象。不得不承认他仅仅凭借对我的观察就直接看到了我的本质,可是他无法了解我的生活,何况我需要的并不是一个比我还要年轻的孩子。他爱我,也许只是爱上了一个秘密,爱上了自己一向喜欢的具有深厚文化沉淀的古物。但我自知自己不是一个有价值的秘密。如果我是那名男子,我会让陌生女子多了解我一点,然后打消爱我的念头。我试图让他了解我,因为我很喜欢这个孩子的性情,正如我知道我跟他是同类人一样。

我感到矛盾,我尝试与他交流,但每一次他都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让我无法与他进行轻松愉快的交谈。我想告诉他,我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好。于是我在跟他的好朋友交流时,有意无意地想要缩短他跟我的距离。我始终觉得,一旦他了解我,他就不会继续如此沉湎在自己的想象力当中了。与他的好朋友交情渐深是我意料之外的事情,当我想要保持距离时,我发现这个人也爱上了我。每一次我都会装作不知道,我不希望就这样失去了他们,我渴望平等的交流,而不是每一次都被爱情打破这种平等的关系。 神秘感是爱情开始时最美的`气质,可惜我无意营造这种距离感,我只是厌倦了跟一群人待在一起做我不想做的事情。

这名陌生女子的爱情让我感到惊慌,我想方设法让他们找到更合适的,然而我总是错了。也许我还年轻,从未经历爱情的苦难,无法洞悉他们为何待我如此好。读到这样的信件,除了震撼,还应该有惋惜。

篇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的是维也纳的一个女孩暗恋一个作家的故事,如果非要把暗恋分等级的话,这应该是我见过的最高级别的暗恋吧。在她还是个13岁小女孩时,她便对新搬过来的邻居一个25岁的风流作家一见钟情,但是那时作家根本没有留意到身边的这个不起眼的小女孩。后来因为母亲改嫁,她们便搬离了维也纳。一直带着这份暗恋的她在18岁那年,不顾一切的回到了维也纳,此时她已然不是曾经不起眼的小女孩而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大菇凉,她每晚都会在作家门前默默的等待着,希望能遇到他,希望他能注意到她,更希望他能认出她。

终于有一天作家被静驻在角落里这个美丽的女子而吸引,并提出去他家里的邀请,女孩高兴极了,根本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她的干脆让作家都有些吃惊。不过,当晚他们还是在一起了,享受着男欢女爱。接连三天他们都享受着恋爱般的生活,后来作家说要出差,说回来后一定会给她写信,临走前还送给她一朵白玫瑰。她满怀期待的等待着,然而,她再也没收到来自他的任何一个字,而且,她还怀了作家的孩子。她为了留住这份爱情的结晶,为了留住这个他带给她的小生命,她没有去乞求作家接受她和孩子,而是她一个人默默的艰难的生下了孩子。她知道因为乞求也是没用的,作家一定不会相信孩子是他的,而且还会破坏自己曾经留给作家的美好。

为了让孩子配得上作为作家的孩子,过贵族般的生活,她踏上了妓女的不归途,试图步入上层社会,因为在她怀孕那段日子里,深深体会到社会对穷人的鄙视,她不想让孩子受苦。之后,每年作家生日她都会匿名给他家里送去一束白色玫瑰,希望他能想起点什么。10年之后,她跟一个地位尊贵的伯爵在一起了,跟作家出入同样的场所,舞会,音乐会等,甚至拥有同样的朋友,作家会跟她礼节性的打招呼,但是作家始终没有认出她,甚至连她的姓都不知道。一个偶然的音乐会,作家还是被这个女人的风韵吸引,再一次走到一起,然而,他还是没能认出她,也并不知道每年的白玫瑰是谁送的。

她失望极了,她离开了作家,带着此生的遗憾悲痛的离开了,决定和儿子一起共度余生。可惜的是,她无比珍爱的儿子由于流感不幸去世,她的唯一的精神支柱不再了,她也到了崩溃的边缘最终在医院抑郁而终。去世之前她写下了一封信,这封信长达20多页,清楚的讲述了她对作家暗恋的一生。这封信注明在她死后寄给作家,所以,在作家41岁生日那天他没有像往年一样收到白玫瑰,而是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特别喜欢书中的结尾,“ 他从颤抖的手里把信放下,然后就久久的沉思。某种回忆浮现在他的心头,他想起了一个邻居的小孩儿,想起了一位姑娘,想起夜总会的一个女人,但是这些回忆模模糊糊,朦胧不清,宛如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影子涌进来,退出去,可是总构不成画面。他感到了一些藕断丝连的感情,却又想不起来。他觉得所有这些形象都梦见过,常常在深沉的梦里见到过,然而仅仅是梦见. ”

初看这个故事觉得女孩太傻,太任性,这样一个薄情的作家,不爱也罢。后来想想不是每个人都有“我爱你,与你无关”的这份勇气。

篇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爱情,是多么肝肠寸断的事,从孩提时期迷恋的那一个笑容,足以付出全身心为这一生的爱!

我觉得爱本来就不该是要拥有对方,写信的女人表露出的爱才是我所认知以来——最伟大的爱情。

何谓这样说,这并不是指的是那长时间的思恋,也不是对主人公的顺从,也不是其他所谓的付出。我想说的是,是那种我爱你,爱你的一切,懂得你这个人,因为我爱你,所以不愿意你为了我,为了所谓的责任而改变。因为我明白我爱着的就是这样双面的你,那放荡不羁的你,那种如没有脚的小鸟那般的你。我相信倘若女主人公知道自己会改变男人,那么她一定宁愿没在这个深爱的男人面前出现过,宁愿得不到那短暂的温存和那爱的产物。可是她明白他,明白他不会在某个女人身上付出一丝真情,所以她义无反顾闯进男主人公的生活,因为她清楚,她只会是过客。所以她一切的付出都如此动人心弦!那是她的爱,她的深情。那白玫瑰或许并没在他心上留有任何痕迹,但只要落在他窗边的花瓶中便足以支撑其拥有活着的勇气了。

就像歌德曾说的,“假如我爱你,与你无涉。”这是多么伟大的爱情,真正投身在此,为此激动过,为此奋身过便都值得了。

因为,能够爱你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

篇1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爱情,或者说暗恋,总来得莫名其妙,荒诞不经。让人无端低到尘埃里也没开出一朵花,却最终结出了一枚苦果,要我一个人独自吞咽这果实。而这一切却又都是心甘情愿,甘之如饴。甘愿独自承受一切,承受爱你的甜蜜、慌乱、惴然,承受你不爱的陌生、失忆,承受你不爱的无所知觉。这一切仅仅是因为,“我爱你,但与你无关”。

我恋慕你的一切,关注你的一切,在你所不知道的日日夜夜。你不知道那一年我十三岁,记得你每次外出,记得你拥抱过的所有女人,记得你不记得的一切。你以为每日与你在楼梯擦肩而过,羞涩跑开是偶然。不,所有的乍然相逢全是我处心积虑。你寻常的礼貌已让我沦陷,尤不知那便是爱情。你不知道那一年,我从新家返回这里,不是我坚强独立,不过只是为了靠近你。你也不知道,那一年你以为我只是寻常妓女,不过只是我爱你。你有太多不知道,我有太多不如意。

我所有的期盼不过是你能记住我,认出我。但是,你没有。即使如此,我依然爱你。我如此爱你,你却毫不知情,若不是我将要死去,你依然不会知道,在这世上的某一处角落,有一个女人如此卑微的用尽生命在爱你。你是我的唯一,我却只是你的过客,是转眼就忘记的过客。

索性一切都已结束,我终于不再爱你,因为这世上终于不会再有我,也不会再有人像我这样爱你。

给我唯一爱过的你。

篇1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当我们说到爱情,是不是就已经亵渎了它的神圣性。

真的深爱是要像这个女人一样,把一生都赔付上,弃绝任何其他能让自己幸福的选项,这样才是真的深爱吗?

我非常的佩服一个人可以爱到这样的程度,可以如此不顾一切,如此卑微,她所有所有存在的意义只是因为他在这个世上,可能会偶然的遇见她 ,突然的召唤她,为了这种微妙的可能性,她保持了绝对的自由,从这一点上来说,几乎有受虐者倾向。

从十三岁开始,到到二十九岁生命结束,爱了这个男人十六年。她说她无怨无悔,她曾经数次靠近他,并怀了他的孩子,独自养育,在孩子的身上再次的深爱。可是没有一次,她一次次在内心呼唤,渴望他能够认出她,可是没有一次,也永远不会,永远,这个男人不会认出,他几次寻欢中的某几个女人是同一个人,同一个深爱着他,却永远不为他所知的人。悲哀就在这里,虽然爱是绝对自由的,我爱你,你是自由的,但真的爱一个人,就不可能没有期盼,而心里知道这份期待永远都不会实现,是多么的残忍,我那样爱你,可是你甚至不认识我,我们是陌生人,从出现到死亡,至始至终,都没有被记起过。

我毫不怀疑这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但是也习惯了被付出,当读完信,才注意到花瓶中不再有多年的白玫瑰。把爱倾注在这样一个人身上,是注定要痛苦的吧。

人从来不会没有选择,所以死亡是这个女人最后的成全。

篇1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这本书讲了一个女孩,一刹那,爱上一位作家,在这份不可言说的爱里,女孩被爱情奴役,逐渐成为女人,母亲,妓女,直至死亡的故事。

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以狂热的好奇心,探听和窥伺刚搬来的邻居的一切。一次大门口的偶然相遇,“我为他打开了门,差点撞个满怀,他以那种温暖、柔和、多情的眼光望着我,用一种极轻的、几乎是亲昵的声音说:多谢啦,小姐!”她在信中这样写到,这一刻,我知道我爱上了他。

第一次在他身旁醒来,她哭了,幸福地。他送给她四朵白玫瑰。这是他送的唯一礼物,他送的随意,她却无比珍惜。此后多年,他每次生日,她都会送来白玫瑰,只是暗自希望,他稍微能记起她,一霎那也好。他和她的数次做爱,是他无数风流韵事中的微不足道,对于她,却如生命之水,浇灌了她枯渴的肉体和灵魂。

他从不曾问过她的名字,也不曾记得她的模样,更不知道,她爱他。她知道他喜欢轻松自在,嬉戏玩耍,滥施爱情。所以,她付出一切,他全然不知,她依然感谢他,爱他如生命。

世俗的爱,爱的两端,从未失衡如此,依然深爱。她值的吗,活着只为爱他,失去童年,失去亲人,失去自我也在所不惜?

这样的问题,我们无法回答,以他或她为生命,这种爱之信仰,我们往往缺少,也无法理解,在毫无回应的爱情里,她得用多强大的魔力,感受极端爱,并始终深爱。

这种爱,真的存在吗,我不知道。但是,这样的爱情,多么美丽。

篇1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译本以茨威格名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为书名,却藏了七个同样精彩的中短篇小说。倘若你对《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印象深刻,被里面绵长隐忍的暗恋所打动,也一定会对其余几个故事感动。

一开始想作为枕边书,每每睡前读一篇。却不想开头第一篇《灼人的秘密》,花费了半小时故事才刚刚进入高潮,引人入胜之至,忍不住读下去,想知道故事会怎样发展。

茨威格写故事太厉害了,完全让人想不到的复杂。以为到这里就结束了,却又有了转折。在事件与事件之间,看起来毫无联系,却又能丝丝紧扣。就好像国际象棋和战争皇室之间,通货膨胀和收藏家之间。一气呵成的故事,你不会去过分思索里面的逻辑性,因为故事已经紧凑的足够精彩了,其他东西根本来不及细想。回过头来品味,也只是感慨一句,茨威格写故事太厉害了。

想说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第一次看的时候可能是小学,感触和波动都不大,也许是还没了解爱情是怎么回事。如今经历过了几段恋爱,却似乎更不能了解。世界上真的有这么纯粹这么愚蠢这么无所求的单恋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除却巫山不是云。“因为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比不上孩子暗地里悄悄所怀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如此希望渺茫,曲意逢迎,卑躬屈节,低声下气,热情奔放,它与成年妇女那种欲火中烧的、本能地挑逗性的爱情并不一样。”要是真那么虔诚地爱过,也许才敢称爱的。我做不到,我所期盼的永远是及时的回应。

《灼人的秘密》。有首歌里唱,小小少年,没有烦恼,无忧无虑乐淘淘。当小小少年有了小秘密,他就和无忧无虑的童年告别了。怀揣灼人的秘密,即使你看得并不真切,并不是完全的完整的真相,可还是烦恼该如果守住这个秘密。秘密真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熬的节点,又想知道又担心知道了以后无法保守。为什么世界上要有秘密呢?是为了让人长大吗?

《国际象棋的故事》。想到了无数的监狱电影,还有那最经典的《飞越疯人院》。世界上最折磨人的不是无尽的鞭打,而是什么都没有。仿佛要把天花板盯出洞来,却还是什么都没有。在这样虚无的空间里,但是有什么能吸引注意力的,便会全心全意投入进去,甚至分裂出两个自己。囚禁的,是灵魂。

《看不见的收藏》。或许,还能怀有对生存的热情,是命运的仁慈。那看来,眼盲也是一种刻意的安排,为了让你在这糟糕的世界仍能活在自己构建的一片理想里。

高中甫老师和韩耀成老师,翻译的太好了。把茨威格所想要表达的复杂曲折百转千回细腻地翻译了出来。一个人能用“我”讲完一生,也能把一生的关键点串联成一个故事。

篇1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们终其一生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爱情?

而我们的一生,又会经历什么样的爱情?

我只愿做一个没有姓氏,没有地位,甚至是一个得不到你爱情的女子。是的,我愿意。

因为我是从十三岁开始,就对你有爱慕之情的女子。十三岁,将及豆蔻年华,含苞待放的年纪,你的一次搬家之旅,让我遇见你。被掸去过灰尘的书籍,华丽的桌椅,都让我感觉,你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于是,我在“爱你“”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万劫不复,执迷不悟……

看罢这个不算冗长的故事,其实抛开故事情节的安排,我们只单单看故事中的女主人公,我们只单单看她对那位先生的爱慕与付出,或许我们会赞叹爱情的伟大。然,这样的感情,真的可以被称之为是爱情吗?

何为爱情?爱情的种类有多少?

当我们在这样一种自导自演的爱情中,赞叹爱情的伟大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应该想一想,这个女人为什么宁愿处在这样一种爱慕之中,也不愿向那位男士吐露真心?是的,或许她是自卑,或许她是有所顾忌。但是爱一个人,不就是那种”变的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的境遇吗?她为追随他,甘愿来到他的城市;就算再自卑,也不惜每次出现在他视线之中;甘愿为他生下孩子,即使条件再恶劣;愿意再次去找他,即使他不曾认出她。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多么勇敢的女子啊。爱,从利己的立场出发,就是占有。如果女子真的爱男士,她至少会有那么一次会在两人温存尚在的时候,向他吐露真情。

而女子选择缄默的原因,也是因为男子只当她也是那种,他无数个深夜带回家的女子中的一个。而她也只是习惯了远远的关注着他,她不想永远的拥有他。她爱的,只是那种对他若即若离,患得患失的感觉。她喜欢每次出现在他的身边,然后窥视他。她喜欢每次他望向自己的时候那种陌生的眼神。她怀着一种赌徒的心态,赌他会不会认出她。

其实,我想,如果男子在一瞬间认出了她,她大概也不会勇敢的迎上去。而是会落魄的逃跑吧。

或许,以下这些是我太吹毛求疵了。但也允许我赘述一下:其实茨威格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感觉不合适的地方有两处:其一,男士在文中描述的不像一个贫穷的人,为何会选择住女子对面。至少我认为,女子的家庭中,母女二人生活,生活就算不是拮据之态,但估计所住之地也是那种筒子楼,很多人混住。不说男士他的书籍和家中摆设,单单只说一个拥有管家的男士,为何要选择住在这样的地方?其二,一个和自己有过一夜之欢的女子,为何男士再次看见却会不认识?这一点,可能确实是因为,男士处处留情,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不记得很正常。但是,最后,为什么管家好似有点认出她?管家,也只不过是十三岁见过她。成年之后,和男士第一次回家,管家看没看见不太确定。但是最后,管家却认出了她。情节让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当然了,可能也是作者,给予女子的一种安慰。她穷极一生,每次忐忑的都是他会不会认出她。但是不尽如人意。所以,借管家,给予女子一种安慰,用来证明,她也是存在过的。

女子这一生,卑微的爱着一个人。她用一生换了与他的两次照面。而照面的代价就是:她在环境极其恶劣的地方,产子;她在产子之后,不得不用自己的肉体去谋生;在孩子死去之时,也只得独自承受苦痛。但是这些痛苦,其实是可以避免的不是吗?女子就算小时候自卑,卑微的爱着男士。但是她成人之后,她的生活其实是在她手中的。她完全可以选择不诞下一子,她完全没有必要让孩子再像她那样经历小时候的自卑。即使她想给孩子最好的生活,但是让一个以出卖自己而谋生的女人,做自己的母亲。而这位母亲其实远可以不这样选择。我想对孩子也是不公平吧。

男子的薄情寡义,女子的深情爱恋。之后只为赞颂爱情的伟大。一个好的故事,我想或许我们不该带着一种审视的态度去读,我们可以带着感性的态度去看看女子那伟大的爱情,然后再去赞叹这种爱情的伟大。至少我们不该要求太多,毕竟也只是短片故事,作者也不能描述的太过细腻。

无论,男子最后看着桌上的空花瓶,会否还会闻到空气中残存的玫瑰香气。我都只想代女子对男子说句:这一生,唯你最合我心意,也只你最不识抬举

篇1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陌生女人为何从少年时期就无法自拔地爱上风流作家?

陌生女人爱上作家的时候只有十三岁,因父亲过早离世,她终日与母亲相依为命,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父亲去世,为此母亲总是郁郁寡欢,母女之间鲜少交流,做母亲的,自然也不曾察觉到年幼的女儿内心的孤寂。

直到有一天,邻家住进了一位颇有名望的年轻作家,作家的英俊潇洒以及对生活的热情深深吸引着她,从此,窥视作家的生活成了孩童时期的她每天最热衷的事情。一次在回廊上 与作家的偶然相撞,作家不经意向其投过去一个温柔的目光,却让敏感多情的女孩从此芳心暗许。

一个不谙世事,却又经常心事重重的少女,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就这样一头载进了命运,跌进了爱情的深渊,甚至找不到解救的人。爱上了作家的女孩开始患得患失,在看不到作家的日子里,女孩沉浸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甚至把自我虐待当成一种快乐。

她对作家的爱,如同飞蛾扑火,然而,当飞蛾扑向那道诱人的火光的时候,也注定了生命的消亡。曾经孤单内向的少女,面对爱情却是这样的果敢而又决绝,仿佛体内有着惊人的力量。她无数次地回忆与作家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昔日的场景,就如同枯树长出的新芽,在心中几度轮回。

二、明知作家并非真心爱她,陌生女人为何依然对作家一往情深?

几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十三岁的小女孩终于出落成了一位妙龄少女,她终日思念着作家,对作家深深的爱使她迫不及待地追寻着作家。终于,在一个夜晚,她与日思夜想的作家相遇了。她青春的美貌与活力吸引着风流的作家,对于陌生女人来说,眼前的这个男人是那样的熟悉,可对作家而言,她与其它的漂亮女孩并没有什么不同,作家并没有认出她来。

尽管如此,但当作家向她发出邀约的时候,她没有拒绝,因为太爱这个男人,她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请求,何况是与他约会。当她放下所有胆怯和害羞,委身于这个她爱到骨子里的男人的时候,她是幸福的,就像身处天堂一般,甚至留下了幸福的泪水。

但这并不意味着作家会为她停留。一夜温存之后,作家表示将要去外地,临别时,作家对她说,一回来就会找她。一句回来就找她,让她满心期待了几个月,但遗憾的是,作家回来后,依然过着自己潇洒自如的生活。而她,早已被作家抛之脑后。

她开始明白,作家对他根本没有爱,她只不过是作家宣泄情欲的对象而已,他原本就是个风流之人。但尽管如此,她依然无可救药地爱着这个男人,甚至将他当做自己的圣经一般崇拜和深爱,这究竟是为什么?

或许,太过深厚的爱已不仅仅是爱,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已经上升到了信仰甚至宗教的高度,坚守爱情,就如同信仰宗教一样。无论这个人有多么滥情,有多少女人,她都不会因为任何外在因素改变自己的初衷。她深知她爱的这个男人原本就是一匹野马,他想要的只有自由。于是,她能做的就是不去打扰,也不去纠缠,只是默默地爱着作家。

所以说,尽管作家风流,与不同的女人调情暧昧,但她只是纯粹地爱着作家,就像一朵花,静静等待着她的爱人。她只希望在作家的心中,她永远是轻松美好的存在。但可悲的是,对作家而言,她只是一个陌生的女人,是一个虚无的存在。

三、陌生女人曾与作家多次相遇,却为何坚持独自抚养与作家所生的小孩?

在爱情上,陌生的女人是卑微的,卑微到不需要作家爱她,甚至为他们共同的孩子负责,但同时,陌生女人的爱情也并非毫无原则。

当她得知这个被她当作一生挚爱的男人,只是把自己当作一个释放激情的对象,甚至当两人多次在不同的场合遇见,作家却近乎失忆般从不曾想起她来。陌生女人心中无疑是悲凉的,但她也并不想一厢情愿地告诉这个男人关于她的一切。因为忘记本身就是对她的羞辱,她又如何有勇气将这一切告知于他?

于是,她将对作家的爱埋在心里,闭口不言。甚至独自承受怀孕生子的痛苦和折磨,艰辛抚养着作家的骨肉。

因为没有足够的钱,陌生女人只能在最破最肮脏、充满着浓重的血腥味、恶心的汗臭味的医院生下了她与作家的孩子,但即使在这样的时刻,作家的形象在她的心里依然是那样闪闪发光,她似乎一点儿也不怨恨作家抛弃了她,甚至依旧在怀念着作家的高贵与美好。因爱上作家而遭受的一切困难,她甘之如饴。

然而,生活却是现实的。对于一个没有一技之长的女人来说,要为孩子提供富裕的生活何其艰难,于是,她只能选择做一个又一个有钱男人的情妇,这其中,也有几个男人对她非常好,甚至向她求过婚,但她从来没有同意。因为在她的心里,她只属于作家一个人,甚至幻想着有一天作家想起她的时候,她将立马带着孩子去和作家团聚。但尽管他们多次相遇,作家似乎得了健忘症般的,从来就没有将她认出来过。

很多次,陌生女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告诉他“我就是当年住你隔壁的那个小女孩啊”,甚至每年在作家过生日的时候,她都会默默地给他送去一束白玫瑰,就像第一次作家送给她的那支白玫瑰一样,可即便如此,她也始终无法唤醒作家对她的记忆。

更令陌生女人绝望的是,当她怀揣着作家塞给她的“嫖资”,从作家的房间离开,迎面碰上了作家的仆人,当她听到那一声“早啊,小姐!”的问候时,她瞬间崩溃了!十几年不曾谋面的仆人尚且能将她认出,那个与他缱绻缠绵、耳鬓厮磨的男人,竟然从不曾记起她来!还有比这更悲凉和讽刺的吗?现实如此让她绝望,她又如何告诉作家,她怀了他的孩子呢?

一个对爱情忠贞不渝的女人,却遇上了一个视爱情如游戏的男人,这注定是一场悲剧。

四、如何看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情值得吗?

陌生女人爱得过于委曲求全,而作家对陌生女人的爱情回馈近乎残忍,这样的爱终究是痛苦大于甜蜜,很多读者为陌生女人对作家的无私付出深感不值,更为陌生女人的命运投以悲哀,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理解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情?

爱情不是一场付出与回报的较量,而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深沉的爱与奉献。对陌生女人来说,爱上作家这件事本身就足已令她幸福。在爱情上,陌生女人是一个坚定而又壮烈的理想主义者。当然,陌生女人也并非毫无原则。她可以像很多女人一样,在怀孕后可以直接找到作家,让他对孩子负责,毕竟孩子是他们两个人的,然而她并没有。

她深知作家放荡不羁爱自由,所以在作家未想起她之前,她并不想对他坦白一切。直到她唯一的儿子因意外感染流感死去,而她也已经身患重病,预料到自己可能不久于告别人世。她才终于鼓起所有的勇气给作家写下了这封绝笔信,向她倾诉她对他一生的爱,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对作家始终如一都饱含着爱情与敬意。

所以说,尽管陌生女人一生痴爱着作家,但她依然坚守着某些在她看来不可放弃的原则。正是这种坚守令陌生女人的爱更显悲凉,也使得这个故事更加意味深长。

陌生女人对爱情的坚守究竟值不值?我们不能以现实的眼光来评判。尽管在阅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应该设身处地地去体悟书中人物的思维与情感,但同时,也应该具备跳出故事本身的能力,去理解和体谅这个世界令人不解与唏嘘的深情。也许以世俗的标准看来,陌生女人的爱情终究是一场悲剧,但对于她来说,却是一生的信仰与执念,是一生的寄托与满足。

或许,爱情本身就是一场美妙的奇缘,无所谓是非与对错。

篇1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个人感触最深的就是前两个故事:在阅读第一个故事的时候,感觉这女人的例子还是挺极端的,但是就是这种极端行为,才更加显示出那种纯净爱情的美好。在阅读的评论区看到一段话,也是让人感慨。

爱情真的很奇特,爱一个人不仅爱他的好,他的各种优点,更重要的是爱上他的各种不好。就像毛姆在面纱中说到:“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挑,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的势力,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有时候爱一个人,最糟糕的处境就是,我没有爱上你尽力呈现的美好一面,而是爱上了你浑浊不堪的内心”这样的爱情真的很让人羡慕。

第二个故事,讲的其实类似于一万小时定律,但是在寂寞的强大能量下,人们会因为无聊而发疯。类似现在疫情严重,只能呆在家里,不知道干什么一样。这里给我影响最深的是,人思考一项东西,是需要锚点的。我们需要有一样东西去展开我们的思想,然后才能开始我们的遨游。这时候,我想刻意去让自己的脑子变空,其实也是非常难的一件事情。这有点像佛教里的正念了。

篇1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满藏着一份爱,走不进TA的心,也就变成一个人的爱情,突然就想着带泪的鱼唱到的一句歌词“一个人的情歌,唱响寂寞的夜晚。”

初听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书名轻易地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让我情不自禁地思考:这个陌生的女人是谁?她是给谁写的信呢?既然是陌生的,为什么还要写信呢?带着对这本书的好奇,我开始了阅读。

初看几页,我貌似可以回答我提出的问题了。噢,这是一厢情愿的女读者对作家R的来信,作家R却不知道她是谁,就像粉丝对明星的爱慕而已,但是她似乎有些疯狂。然而,我错了,我没有想到,他们的关系超乎如此。

他们在一起过,甚至有了爱情的结晶,里面却没有爱情。作家R把这份爱当做露水人情忘得一干二净,女孩却为了这份爱飞蛾扑火,诠释了我的爱情,与你无关。13岁那年住在他的家隔壁,搬家后仍时时刻刻想念着他,18岁把最美好的给了他,他们俩的儿子因此诞生了,但他完全不知情,死神带走了她和儿子,他仍然不记得她,并没有看到儿子一眼。

对于女孩的痴情,扼腕叹息。可是爱是一个人的事情吗?她在信中写道:“你是喜欢轻松愉快人生的人,没有负担的玩乐才是你的本性。”实在可悲,沉浸在自己幻想中的女人永远是糊涂的,这样的男人是不值得依靠,更加不值得为倾尽所有的爱。明明有更好的选择,有愿意对她和她儿子好的男人,愿意娶她为妻,她却为了所谓的爱情,一个不曾记起她的男人牺牲了这一切,然而他一点都不知道。

真是可悲!这个健忘的男人的老仆人隔了十几年却认得这个陌生的女人,他却一点都不起来,直到读完她给他写的长信,仍然无法想起。或许习惯了逢场作戏,身边的情人数不胜数,怎么可能还会记得那个住在隔壁的一直爱慕着他的小女孩,只跟他呆过几个晚上的她呢?

这让我想起一本书——《一个人的朝圣》,哈罗德不敢去爱,甚至不知道如何做好父亲的角色。他的孩子,戴维,在他叛逆冲到海里差点淹死,他害怕,本来要冲上去救他,却停下来解鞋带。戴维学习很好,考上了剑桥大学古典中文系,却在毕业后几个月自缢。戴维是个可怜的孩子,他没有被他的父亲抱过,其实父亲很爱他,却因为惶恐使儿子妻子都离开了他。奎妮的母亲是个完美主义者,她无法容忍有点破碎的物品,有一点瑕疵会让她发疯,不停地丢掉丢掉。奎妮在她母亲的影响潜意识逃避,逃避那些人和事,从英格兰的南端跑到北端,为了逃避那些记忆。最后哈罗德在长达600多英里朝圣中找回了自己,奎妮在她的海上花园长眠中获得了救赎。哈罗德永远都不会知道奎妮曾经是那么的爱他,那些秘密随着她的离去消散。她想告诉他关于她的一切,却因为脑癌无法说话,只留下了长达一百多页的手稿。因为病痛,她写的只是只言片语,涂鸦跟破折号,没有人能看懂她在写什么。或许这才是更好地诠释了我的爱情,与你无关吧。

至少那个陌生的女人写的信能看懂,一个人,濒临死亡,都想对那个自己一直爱的人倾诉自己的爱,不想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其实,爱情哪能是一个人的事情呢。一个人的爱情不是爱情。凭什么就可以,你逍遥自在,只留我一人深陷沼泽,不得解脱呢!

13岁女孩疯狂的止不住的爱慕,说到底也是家庭教育的缺失,父母的缺位,没有正确的引导,从来没有得到父母的关注,让孩子容易为了所谓的爱情宁愿飞蛾扑火,以为这就是永远的爱情,永远活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作者茨威格并没有刻意渲染情节,但是笔下那些看似平淡,却令人唏嘘感慨,难以忘怀。

最后以歌德的一首诗《我爱你,与你无关》结束此书评吧!

我爱你,与你无关

即使是夜晚无尽的思念

也只属于我自己

不会带到天明

也许它只能存在与黑暗

我爱你,与你无关

就算我此刻站在你的身边

依然背着我的双眼

不想让你看见

就让它只隐藏在风后面

我爱你,与你无关

那为什么我记不起你的笑脸

却无限地看见

你的心烦

就在我来到的时候绽放

我爱你,与你无关

思念熬不到天明

所以我选择睡去

在梦中再一次的见到你

我爱你,与你无关

渴望藏不住眼光

于是我躲开

不要你看见我心慌

我爱你,与你无关

真的啊

我爱你,与你无关

即使是夜晚无尽的思念

也只属于我自己

不会带到天明

也许它只能存在与黑暗

我爱你,与你无关

就算我此刻站在你的身边

依然背着我的双眼

不想让你看见

就让它只隐藏在风后面

我爱你,与你无关

那为什么我记不起你的笑脸

却无限地看见

你的心烦

就在我来到的时候绽放

我爱你,与你无关

思念熬不到天明

所以我选择睡去

在梦中再一次的见到你

我爱你,与你无关

渴望藏不住眼光

于是我躲开

不要你看见我心慌

我爱你,与你无关

真的啊

它只属于我的心

只要你能幸福

我的悲伤

你不需要管

篇1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感情写到小说里拍到电影里,男女主人公无论命运几多坎坷,情仇爱恨几多纠缠错乱,过程中,一种姿态永远要做的,那就是期盼,期盼另一个人的感情呼应。一代代人做着同样的实验,好像吃尽千辛万苦,好像孤独感越来越强烈,这种幻觉最终成为艺术最原本的冲动与构思。

故事的构思源于某种真实的固执。一个人明明白白地等着另一个人的声音,可那声音在流逝的每分每秒变得越来越飘渺,虚幻。期盼变成一份苍白的守望,守望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地平线。

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构思源于一个女人对爱的固执,她告诉我原先爱还有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放下!

我轻轻地走进去,沉沉地走出来,始终被莫名的孤独和感伤纠缠着。我曾尝试用哭来发泄心中所被震撼的情绪,但这并不能体现我真正的感情。之后我明白,我惟有沉默,沉默而已。

沉默不是压抑,而压抑却是沉默。

这是一篇热烈狂放的爱的宣言,一个女人在她仅有的一个心爱的儿子死后,点起第五根蜡烛,给孩子的父亲——一个“从不认识我而我不停地在爱着的人”写一封信,诉说一个女人一生的故事。

她从十三岁就爱上了作家亚尔,可一向到临死,他都不明白她的一切,在漫长的时光中,几次在一齐,她充当着一个邻居小女孩,委身给他的十八岁少女、舞厅中带回来的女人等不一样的主角。

她倾注一番从不要求回报、无限奉献的真情。可悲的是她死后他才明白一切。她独自抚养他们的儿子,把他看作他的再生,孩子意外离开后,这个女人也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从他那里,她什么也没有得到,没有一个孩子,没有一句话,没有一个字,甚至连记忆中的一点地位也没有。

一个比任何人都爱你的人,一个你不认识的人,一个等候你的呼唤而你从不呼唤的人,这是怎样一种悲怆感情?再怎样也没有无私而不求回报的爱了。

只有少女时期才有这样不加掩饰不求回报的情怀吗?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相互守着一生一世,却可能始终没有彼此轻轻触及。没有拥有,只有永恒的背离,于是等到失去才是永恒。事实证明,我们常常被虚幻的东西打动,想念不确定的人。很多感觉算不上感情。但我们喜欢那样的感觉。最真的感情常常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吧,最好的是生活在自我对爱的幻觉中吧。没有什么能够印证,虚的。但是因此觉得自我不自私,纯洁,甘于献身和守侯,原先自我还能够那样。

感情故事都会有某种结局,就像情到深处的男女都会脱口而出“我爱你”!但她从未向他说过,她毅然选取了放下。选取是痛苦的,可放下更痛苦。

如果爱得头破血流才能证明爱得深的话,那放下又是什么?

篇1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读了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短篇小说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很可惜,在读书馆工作人员下班之前,我还有几页没有看完。我只看到了那个美丽的女孩子长到18岁以后重新回到那个作家的身边,被那个作家带回了家里。

我在很久以前看过这篇短篇小说。我已经记不清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看的这篇小说了。我只记得一个女孩子一直暗恋着一个作家,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我无法理解这个女孩子的感情。一个人怎么可以不顾一切的痴迷一个人?一个人怎么可以那么多年默默地爱着一个人,并且爱到可以为之付出一切的地步?这样的爱情不存在,这样的故事就是瞎编乱造。

昨天晚上,我看了关于茨威格的生平简介、在世界文学史上所做的贡献之后,我端正了阅读的态度。茨威格为什么要写这样一个故事?通过这个故事,作家想要告诉人们什么?什么才是真爱?

高尔基称茨威格为“才华出众的”、“真正的艺术家”。茨威格曾经和弗洛伊德是好朋友,他的小说被弗洛伊德阅读、点评过。他的小说带有心理分析的倾向。通过阅读他的小说,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不同人物的思想历程。一个人为什么倔、痴、狂、傻?都在他的作品里得到淋淋尽致的展现。

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为茨威格代表作之一。一个作家在四十一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没有署名和地址的信,一个临死的女人,讲述了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而故事的男主人公也就是收信的这个作家,他对此一无所知。故事始自十八年前,她初遇作家的刹那,还是个孩子,之后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作家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

既然爱,这个女子为何不选择留在作家的身边?哪怕是做一个奴仆?为何要离开他,为何在一个人无法抚养孩子的时候宁愿流落风尘、宁愿忍受贫困和疾病,让自己的孩子在贫困交加中死去?难道爱就是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离开,直到临死之前的告白?

这个女子之所有离开作家的原因或许是因为这个作家不爱他,无论她怎样在他的生命里留下痕迹,他都不会记住她。这个男人是个风流成性的家伙,是个不负责任的坏家伙。她为什么还要一如既往的爱他?既然爱,为何不让他知道?既然那么辛苦地为他生下了孩子,为什么不让他知道?为什么不让他负责任?

作家给我们塑造了一个纯美的爱情故事。这种爱那么单纯,没有一丝杂念、私欲,只有痴迷和默默的奉献。面对这个陌生女人,我们是否感到惭愧?我们口口声声说爱一个人,是真爱吗?很多人在无法获得自己的所需求的感情或者利益之后,选择死缠烂打或者放弃。当我们面临生活中的琐事和考验时,我们在责备、埋怨我们所爱的人不够爱我们,于是我们争吵,心灰意冷,甚至选择离开。我们做到永远爱一个人了吗?有多少人从最开始的砰然心动直至生命的终结一直坚贞不渝地爱着一个人?有哪一个人到现在一直始终如一的爱着一个人并且一直在守候着最初的爱情?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缺点,甚至犯过一些错误。面对这样不完美的自己,有谁能够不离不弃、一如既往的爱自己?有多少人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在面临现实问题的时候,仍然爱下去?什么才是真爱?

爱一个人就是接纳一个人的一切好的和不好的方面,甚至包括接受这个人不爱自己的现实。爱一人,不会因为这个人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就不爱了。爱就是默默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爱就是给所爱的人自由,让他以他的方式自由的生活。爱就是远远地看着所爱的人幸福的生活。爱就是祝福。

篇2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爱你,与你无关——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欢迎阅读赏析!“我一辈子都忍受着这种命运,并且随着它离开人世”。拿起书,仿佛重回茨威格笔下那个神秘的时间,那个清晰深沉地女性世界,那里有炽热执着的爱情火焰,和淹没一起的情感洪流。

张爱玲曾语: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她甘愿成为他身边的一粒尘埃,那朵满怀情义的白玫瑰盛放在他的书房里,也盛放在她无尽的幻想之中,与他无关,与现实无关。

书中的女主角穷尽其一生去热烈地爱着男主,这就是一场史诗般的暗恋,一位坚贞不渝的女人的独角戏,一场自杀式的决绝的爱情。她将自己的爱情当做唯一的信仰,真真正正地诠释了“我爱你,与你无关”。

高中的时候第一次读这本书,当时已然泪流满面,作者将一个女孩到女人暗恋时那细腻温柔的情感描绘地无微不至。

我敬佩于女主角为男主所付出的一生的等待,那种甘愿牺牲无私奉献的伟大,更加敬佩她始终保持着那一颗专一纯洁的心灵,她拥有一个高贵的人格,不会施舍爱情,但是能够通过自己的魅力使他注意到她;她不会去勒索、审判爱情,不依附于婚姻形式的捆绑,只是天真地渴望在自己的努力之下那个男人能够从心底最深处就爱着她。

他并没有兑现承诺,也许在他的眼里他们之间的感情只是那虚幻缥缈的几夜,稍纵即逝,他辜负了她的等待与期待,我为她感到可悲,憎恨这个男人的深情缱绻的目光,憎恨他对她无情。

然而字里行间,我感受不到任何她对他的埋怨,充斥着的尽是她对他深刻的爱,是她对他们曾经美好的回忆,是对他给予自己这段感情的感激,是对爱人未来的嘱托与不舍。我想她写这封信的原因仅仅是为了使他知道这个世上曾有人那样地爱着他,为了让他知道自己值得这样一份深重的爱。

“我宁愿独自承担所有后果,也不愿意成为你的负担。我希望自己是你所有女人当中独一无二的。我希望,每当你想起我的时候,心中只有柔情和感激。”

少年时期那种傻气的暗恋谁都不会陌生,我们都曾天真地去喜欢过一个人。与他的每次不期而遇都会成为你的思维的中心,与他有关的任何事都会让你默默关注,他周围的人会让你觉得亲切,他时常在的地方会让你觉得熟悉,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会让你久久揣测…即使时隔多年,我们会渐渐淡忘那个所倾慕的他,对他的那份心动也随之而散,也许现在的自己已经有了去追求喜欢的人的勇气,学会去表达心底的感情,但是回想曾经,也会无比想念那暗恋时期的懵懂天真的自己。书中的女主角像极了那时候的我们,我们在读书的时候会因为她的欣喜而欣喜,她的悲伤而悲伤,她的期待而期待,因为她的爱情与我们产生了共鸣。

“我的心紧张得像根琴弦,你一出现,它就颤个不停。我的心始终为你而紧张,为你而颤动;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的绷紧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以它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你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

可是,为何会有那么多的女孩,将爱情视为自己的全部,在自造的爱情氛围里沉迷?这种宿命是那些痴情的人自己设下的,明知这犹如饮鸩止渴,明知这无可救药,却还是万劫不复、一往无悔。或许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是女主自讨苦吃,但是又有多少人愿意承认,这种痴狂正是我们骨子里对爱情所向往的高度?我们渴望有一个这样爱着自己,也渴望穷尽一生与自己最爱的人相守到老。

或许大多数的人在某一个阶段或多或少地当过这样一个女孩,然而却是善于深情、也容易遗忘。我钦佩女主对男主毫无保留的、高贵坚贞的爱情,但我认为,在爱情之外,我拥有更多的美好,那些对我关怀到无微不至的家人,那些陪伴我成长的朋友,我还有很多的愿意去珍视的东西,我有自己向往的前途,有自己渴望的人生,我不会只为爱情而活。我钦佩她,却永远不会选择成为她。

篇2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爱,人世间最伟大最温暖的字眼。亲情,友情,爱情,无论是哪一种爱,都意味着给予和奉献:其中,亲情与生俱来,不求回报,最为无私;友情弥足珍贵,需要双方付出才可持久;而爱情是绝对排他的,更需要二人不断互相呵护,且因为感觉的不稳定性而容易消逝。尽管如此,世上还有这样一种爱情,它“希望渺茫,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只求施与不求受取,甚至为此奉献自己的青春,舍弃自己的幸福,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一切行为的源头和力量,都来自心底涌动的爱与激情,而这爱的对象,竟是一个和自己“素昧平生”的男人!这便是奥地利小说家茨威格的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描述的,惊心动魄、凄婉缠绵的爱情。

“我要向你倾吐我整个的一生,我的一生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真正开始的。”多么震撼人心的语言!茨威格笔下的那位神秘女子,这样娓娓道来的开始她的回忆,她的倾诉,没有甜言蜜语,没有山盟海誓,却足以荡气回肠。或许对于每一个痴情的女子来说,有爱情的生命才有意义,而这个女子竟将初识对方视为生命的开始。

于是,这个13岁的少女,在她生命中灵光闪现的一瞬间,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风流倜傥的小说家R。仿佛宿命一般,他们在经过了销魂荡魄的三个夜晚之后,有了共同的孩子。然而,为了不给心爱的男人增加负累,她独自承担着一切,甚至沦落风尘。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才决定向对此一无所知的男人作出最后的感情告白。

对于这样单恋的悲剧,在改编成的同名电影中,导演徐静蕾提出了这样一种全新的阐释,也是一种独特的爱情观: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与你无关。这样冷静、坚强、洒脱,几乎堪称女性主义的楷模。然而,在我看来,徐静蕾的改编毕竟是一种再创造,并不符合作家原意。在原著中我们可以看到的,只是一个美丽虚幻、痴情多感、专注执着的幽怨女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用饱蘸着一生的激情与孤独、热望与失落,欢乐与痛苦的笔,记载自己的心路历程。

在这位女子刚刚成年,有了爱与被爱的权利时,她回到维也纳找到作家,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少女之身奉献给他。此时的她,何尝不希望他对自己能够如同自己对他一样的深爱?然而,只有三日,在短暂的三日欢娱之后,在她的体内留下了他的血脉之后,他轻松自然的离开了她,同样轻松自然的忘记了她。对于这种结局,女主人公是痛苦的,可又能怎样?她追求的是一种纯粹精神的洁净的爱,没被任何利益、企图、功利污染的最为原始的本质的爱。既然他不曾爱她,忘却了她,那她还能怎样?去找他,那样或许他最终会同情的怜爱她,但是那已经不是女主人公所渴求所坚持的真爱了。于是,她唯一能做的,只有默默的离开,孤注一掷的,倔强而又坚强的生下心爱的男人的骨肉,把孩子当作爱人一样来呵护。即使如此,她也还没有洒脱到可以不再需要他。为了能够见到他,她生活在他的圈子里,出没在他的世界中,只为有一天能够和他在一起,能够圆自己一生的美梦。又相逢,她已是风情万种的交际花,他还是一样的花天酒地,一样地认不出她来――“可怕的陌生”。作者写到这里,几乎用了一种令人窒息的、绝望的笔调,来叙说女主人公无尽的悲哀。因此,女主人公并不是认为“爱你与你无关”,而是为了维护爱情的尊严而选择孤独;她对男主人公的奉献,绝不是卑躬屈膝,丧失自我,相反的,她正是清楚的了解自我,真正的懂得爱情――纯粹的伟大的爱情,从而义无反顾的投身进去。

“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这是古代女子的热情与贞烈。而在物欲横流、爱情堕落为商品的年代,很多人已把爱情视同儿戏,“他们玩弄爱情,就像摆弄一个玩具,他们夸耀自己恋爱的经历,就像男孩抽了第一支香烟而洋洋得意。”这种情况已注定了女人爱情之途的坎坷多舛。然而,我们的女主人公仍然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将爱情视为生命,充满着至高无上的激情,即使对方并不值得她这样付出,她还是心甘情愿去用一生的痴情守护着。这位女子这种近乎信仰般的爱与执著,令许多人扼腕叹息,但我却真正能理解这种偏执与疯狂。这份充溢着心灵的激情,是那么高贵而华美,这种不顾一切的飞蛾扑火般的奉献,不正是一种爱的极致吗?为君沉醉又何妨,但愿长醉不愿醒——一千多年前的东方女子就这样说过。这份无私与忘我,古今皆同。那么,正如高尔基所说,茨威格不愧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

篇2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直都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但是一直都没有写,因为这实在是一部很伤感很伤感的作品,每每读它,真的是“珠泪双流”。我本身就是一个脆弱的有点情绪化的人,而且真的是很爱这部作品,怕自己写不好。可是每次在书房中看到这本书红色的封面就好像在召唤着我一样,唤醒我体内一些情感的共识。所以我又重温了一下这本书的内容,而且在走路锻炼的时候又听了这本书的有声版!一开始听的一个版本是一个男士播音的,虽然声音不错,但我觉得这是一部女人的书,如果想诠释好那份细腻还是要女士播音好一些!后来我又听了一版,虽然换成了女士,但依然不是我想要的感觉!说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我对这部作品有多爱了吧!从这件事上我也总结出来一个观点,我为什么喜欢看纸质书,它无声无色,给我这个凭借想象力生活的人无尽的想象空间。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著名的中篇小说,高尔基曾表示自己深深地为这个陌生女人所感动,认为这部作品是“一篇真正的杰作”,这本书是我最爱的三本书之一,我很荣幸自己能和高尔基这样的伟人有着同样的眼光!同时茨威格也被后人称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我觉得这样的评价名副其实,当你读过之后,你就会被文中那每一次的细腻情怀所感动,真的很难想象这是出自一个男作家的笔触,那些细腻入微的感情他是怎么体会到的呢?茨威格真的是比女人还了解女人,真正的“妇女之友”!

茨威格笔下的这个陌生女人具有强烈的情感。献身精神和爱的能力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这个连名字都没有透漏的女主角不仅是最狂热最痴情的情人,而且也是最温柔最慈爱的母亲。她从13岁开始喜欢上了男主,直到死亡!她的爱愈演愈烈,从情窦初开的暗恋到少女情怀的相思,在到青春玉女的献身!还有后来的充满香艳气息的偶遇,可以说她为这份感情而生!也为这份感情而死!

“我将我的整个人生告诉你,当我第一次看见你时,我的人生才真正开始”。是啊!对于每一个为爱而生的女子,也许她真正生命的开始就是在爱人出现的那一天开始的!这段感情的期限也许或长或短,对这个人的爱随时间的流转也许会被另外一个人代替,也许这个人一直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等待着我们的悼念!但很少有像女主这样一个人一辈子,而且愈演愈烈!

她的情感是那样的浓烈,但又那样含蓄,她爱他,但又不让他知道!为什么呢?因为她了解男主,了解他的玩世不恭,了解他的复杂人格,了解他的花花公子本性,她从十三岁就发现了他本质的秘密,他即是博览群书,志学严谨,颇有造诣的作家,同时也是一个阅女无数,及时行乐的花花公子,可她飞蛾扑火得爱着他,而且是一生!她多么希望他能认出她来!可是终其一生都没有!不论是她献身他时的初夜还是后来多年后在欢场中偶遇被他带回家,他依然没有认出她来,他甚至拿钱给她,把她当成妓女,她的心是多么凄凉啊!她一再的提醒他,可对于阅女无数,从来不受感情羁绊的他怎么会想起她就是邻家那个廋弱的小女孩呢?有多少女人迷失在仰慕的那个人温柔的眼神陷阱里,殊不知其实他对每个人都这样,你千万不要以为这是对你独有的眼神爱抚!有些人也许只是职业特点,社交礼仪!记得以前认识一位男士,他的眼神就很有魅力,眼神中总是绽放着温柔的光芒!而且在走廊里和他偶遇的时候,他总会冲你微微笑,不知道他的人还真的以为自己被爱神之箭射中了呢?其实他只是一种职业特点,仅此而已,这种笑容很容易收获,只要和他见过面的人都可以获得,和有些明星刚出场时嘴角轻轻上扬的姿势很像!

我之所以如此喜欢这部小说,是因为我也有过一段暗恋时光,但是我没有女主的痴情绝对!我是仅限于暗恋,那份感觉,那份情怀我都很懂,但是我没有为此做出努力,真正的做到了我爱你,但和你无关!女主的生命是从13岁开始的,我可以说我的生命是从98年开始的!女主为爱做的每一件事我都能感觉到!在此之前,她对上学不感兴趣,在学校里也是个不起眼的人物。现在她猛地蹿到了第一名。她一本接一本地读书,一直读到深夜,只因他是个作家爱好读书。想想曾经的我好像也冒过如此的傻气,只是我是借书,一摞一摞的借书!只为爱看书的他能多看我一眼!“从十三岁到十六岁,我的分分秒秒都是你的。什么样的傻事我没干过?我亲吻你摸过的门柄,我拾起过你丢弃的香烟头,当它为圣物,有上百个夜晚,我找出这样或那样的借口,冲到大街上,只是为了看看你哪个房间的灯是亮着的,这样好让我更加感受到你无形的存在。”这是女主的爱的举动!那时的我也会经常回望他寝室的窗口,每次遇见总是红着脸低头走过,走过了又后悔没有多看他一眼!

在女主搬走的前一晚她是怀着多大的勇气忍着一月份夜晚的寒冷和凄苦,穿着单薄的衣服等了他一夜,想把爱他的心事告诉他,可是等到的却是他和一个女人一起回来的命运。青春里多少故事让我们曾拥有无限的勇气开场,但却也带着无限失意收场!每当看到小女孩在门洞里看男主有没有回来那一段,我就特别有感触,总想起曾经注视着教室的门口,看他走进的那一刻。

曾经觉得女人很伟大,为爱情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避难所里为他生了孩子,她没有寻求他的帮助!因为她太了解他了,只要她寻求他的帮助,他就一定会帮她,可是这和她看到的他曾经帮助一个乞丐的方式也许也没什么差别,他对帮助别人感到不安和胆怯,回避求助者的感谢,可是隐藏在表面的背后是不耐烦,并暗自渴望摆脱麻烦!所以她宁愿操起皮肉生意,只为了能让他的孩子能够富裕和快乐,能够按照他的轨迹生活,能够住和他同等的地方!“他们都很仰慕我,他们都爱我――除了你,除了我爱的你”。这是女主的心酸感言,她为了和他一夜风流,不惜伤害供养她的人的自尊,有什么办法呢?她这辈子最重要的事不就是爱他吗?有什么比和他在一起更重要呢?她也曾把对他的爱转嫁到孩子身上,那个美丽聪明的小男孩身上,他越像他她就越爱他,可孩子最后得流感死了,她的世界也随之土崩瓦解!她只留下一封厚厚的草草的信给男主!向他诉说着这份不为人知的爱,如泣如诉!

“只有你,你从来没有认识过我,而我却从未停止过爱你,我的爱人,你从不知道我是谁”多伤感的字句啊! 从来没有认识过她!可她却是他孩子的妈妈!

这本书唯一让我感到好过一点的也许就是那一束白玫瑰了!白玫瑰是女主和男主欢爱后男主送给她的!后来在他生日之际她都会送白玫瑰给他,可他却从来不会想想这花是谁送的,又曾经送给过谁!可她却当成一种神圣的仪式一样,一年一次,就已知足!

当女主最后一次带着被当成妓女的羞愧,目不转睛的盯着他,说:“也许花是一个被你忘了的女人送的”可他还是没有记起她来!她夺路而逃,吟满泪水跌跌撞撞的在门口遇见管家老约翰时,就在短暂的一瞬间,他认出了她,她感激的想跪地亲吻他的双手。她从手笼里掏出了他给的钞票给了老约翰!他惊异的一瞥,那一瞥,比男主的一生对她的了解还要多!“每个人都宠我,只有你把我忘了!只有你,从未认出我!”每每读到这里,我都很难过!曾经我觉得这本书最美的地方就是那份不为人知的爱!女主爱的那么绝美!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觉得女人爱自己最重要!在爱中失去自己,就像失去翅膀的蝴蝶一样!说这样的话,也许是我们没有遇见那样一个人。

最后他模模糊糊的记起了那个邻家女孩,那个少女,那个舞厅里的女人,可他记不清她的脸,那个死去的女人不时的浮现在他的脑海里,没有具体形象,但却充满了感情。知道这一切,尽管他放荡不羁,阅女无数,但还是感动了,被这份纯粹的,美好的,伟大的爱感动了!只是以后他生日再也不会收到白玫瑰了!

篇2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总的来说,这篇短篇小说写得是一个少女对一个等徒浪子一见倾心,竟像妓女般地委身,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篇文章是经过陌生女人的来信展开的。她在信中诉述她对他的爱慕,从她还是个孩子那时起,她就是他的了,一生中从未改变过,还为他生了个孩子,他给她最宝贵的礼物,然而孩子死了,她的世界也就坍塌了,她没有守护好对他们的孩子,他不能原谅自我,也没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因为他不曾记得过他,虽然她对他无所求,但孩子就是她对他的寄托,孩子死了,就更没有活下去的力量了。

“不和你在一齐,我就不想幸福地、惬意地生活,我把自我埋进一个晦暗的、寂寞的世界里,自我折磨自我”,这证明女主人公对男主人公偏执的爱,在她得心里,她是为他所活的,没有了他,她的世界就不应当也不可能会是幸福惬意的,她为了他,愿意过痛苦的生活,把折磨自我当做是一种享受,她乐意折磨自我。寻求痛苦的刺激,来证明自我还爱着。就像她自我所说的“我悲伤,我要悲伤,看不见你,我就强迫自我过着清淡的生活,并且还以此为乐。”

“我幸福地承受着你娴熟的温存和情意,并且看到,你的活力对一个情人和一个妓女是没有区别的,你纵情恣欲,毫不在乎消耗掉自我的很多元气。”“我陶醉在往日的幸福之中,我又感觉到了你这种独一无二的心灵上的两重性,在肉欲的活力之中隐含着意识的、亦即精神的活力,这种活力当年就已经使我这个女孩对你俯首听命,难舍难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在柔情蜜意之中,在那片刻之际是如此不要命,如此一览无遗地暴露自我的灵魂。”女主人公会爱上作家,能够说是巧然,但也是必然。这是因为作家身上有深深吸引女主人公的地方—肉欲与精神的活力,他人格上得两重性。

篇2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2019年第一本听完的书——《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对于这本书,听说过很多次,只是感觉这样的一个题目有些怪怪的,直到那天在喜马拉雅听书上的一篇文章里,竟然有关于这本书的简短说明。忽然对这本书有了很大的兴趣,于是从喜马拉雅上听了原版。并且从网上搜罗资料简介的时候,发现了徐静蕾早期导演的同名电影,也想对电影说些什么。

昨晚看完电影,在深深的夜里,看着姜文扮演的作家,把那一摞书信放下,走出自我的屋,对面已经空无一人的房子,他仿佛看到了那年的那个13岁小女孩,他仿佛有些愧疚,有些悲伤。最终的那个长镜头,小女孩的眼神幽幽,再一次如同火苗燃烧了作家的内心。

几乎所有的感情,都是从眼神开始的,从最初小女孩误撞到了作家的身上,一个眼神的对视锁定了一生的爱恋。第二次,是她们的街上偶遇,可是作家没有认出女人就是当年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第三次,她们在一齐三天,作家也不明白是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直到女人怀孕,从此生活下去的唯一支柱便是孩子,她以为孩子是作家的延续,把所有的爱恋都倾注到孩子身上。然而,最悲哀的也许就是之后,她和作家又缠绵一夜,可是作家依旧不记得她,直到她看到作家把钱放到口袋里,彻底的绝望。或许,女人在离开作家的时候,想好了,再也不来,然而当她看到老管家的时候,当老管家认出她就是当年的小女孩的时候,那一刻她的城堡还是倒塌了,泪如雨下。

不可否认,徐静蕾是娱乐圈的才女,想想这个主角徐静蕾来演也是很贴合的。几乎所有人都说,女人爱的卑微,但我觉得女人爱的并不卑微,而是爱的高贵。

故事中有好几个细节,就是重逢之后,作家认不出她,她感到悲哀,其实她完全能够告诉他,把自我的一切告诉作家,告诉作家自我有个作家的儿子,至少让作家明白他应当担的职责。然而,她不说,她缄口不提,直到最终,用死亡把这个故事写下最悲伤的一个结局。用这样的一封信,把这个事情告诉作家,作家也无需担职责了,因为她死了他们的儿子也死了。

其实,女人是幸福的,至少她在世的时间,她有寄托为了儿子过活。或许,真正悲哀的是,是作家,因为作家余生的日子,心里永远有这样的一根刺,每一次想起来,必须会扎的心痛!

篇2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在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还以为整本书都是说那个陌生女子的来信,就是整封信,这么长啊,到之后看到最终时,才发现,原先不是的,就只是这本书中的一个短篇小说啊。

但我并没有感觉失望的,同时,觉得里面的故事挺精彩的,不错,描述很细腻,很深刻,很多都是内心的活动描述,无奈,悲伤,各种情感的表现都是那样描述得独到啊。看完这本书时,就发现,原先我也挺喜欢这种风格的文学作品啊,所以呢,要多看些书,才能够发现自我是喜欢啥种风格的书籍的嘛,就这样的,以后也要多接触下这种书的,所以就小小决定了一下,自我要把这个作者的书籍都去看一下的,了解下这种风格的书籍啊,就算自我不是很会形容作者,和作品的,我能够上网去搜索一下,其他人是如何评论与评价的,找出同自我意见相符的观点啊,久而久之的话,自我就会学会原先来准确评价自我的正确观点的呢。哈哈,觉得好开心啊,找到一个方向让自我去奔向啊。

这书是由一个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写的。简介说他,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流亡瑞士,由于目睹了战后人民的灾难和社会道德沦丧,开始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法探求人类的灵魂。他的作品匠心独具,充满人道主义精神,也充满着对社会的批判,尤其是“以罕见的温存和同情”(高尔基语)塑造了不少令人难忘的女性形象。作品集:诗集《昨日的世界》《人类星辰》,散文及小说方面,着重心灵的探讨,对复杂感情的描述有神来之笔《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看不见的收藏》《象棋的故事》《热望的秘密》,传记作品:《三大师》《罗曼。罗兰》《同魔鬼作斗争》《自画像的名手》《精神疗法》《玛丽亚。安托万内特》《玛丽亚。斯图亚特》。不限于史实,而着重刻画人物的心态和性格。

《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里有四个短篇小说: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看不见的收藏,一颗心的沉灭,热望的秘密。

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讲述的是一个女子从小就喜欢上一个邻居的男人,那人是双重性格的,风流不羁与对文学的执着,但这男人却从来都不记得这个女人,不认识她的,就算在人生中有过那么几回的相遇和相处啊,并且这个女人还帮他生了个孩子,把自我的爱都全注入到这个孩子身上,但他却死了,连同这个女人的心也一样跟着死了,所以再最终一刻写上这封没备注的信来向女人深爱的男人诉说自我的一向以来的心事。“我感觉眼前发黑,也许我连这封信都不能写完---可是我要集中所有的力量,与你谈一次话,仅这一次,与你---我的爱人,那个从来都不曾认识我的你。”

看不见的收藏:讲述的是一个已经盲的军人,很爱惜自我的收藏,但他却不明白自我的生活已经变成怎样的,是那么的贫困和艰难,他的太太和女儿,为了瞒着他,偷偷地把他的收藏拿去卖了,换些钱回来啊。但这位收藏者却还是把这本绘画作品当珍宝,每一天都会拿出来看,回忆和诉说绘画上的资料,他记得是那么的清楚和诉说时,是那样的神采奕奕的。而有个古董家来找上门时,也帮忙他的太太和女儿来骗他,并表现很喜爱,就像看到真的作品一样的。“这个古怪的,可笑的小气鬼,却是个绘画作品的收藏家,他对艺术品显示出非凡的聪明,丰富的知识和精致的口味。我想到那句古老的至理名言----我想是歌德说的“收藏家是幸福的人””

一颗心的沉灭:讲述的是一个父亲的多疑,自我可爱漂亮爱护的女儿,竟然做这种事,不能容忍,自我的妻子也是如此的。自我辛苦挣来的钱,就是让她们这样的么,社交活动啊。而自我呢,就慢慢地被她们忽略啦,不再留意自我了,从而让自我把自我的心冰洁起来,孤独,变得不爱说话,怪怪的,就这样,慢慢地死去了。“不必须非得受命运强烈的打击和突来的暴力挫折,才会使一颗心产生决定性的震撼;一个匆促草率的原因而造成的毁灭,也能激起命运之神更大的乐趣。”

热望的秘密:讲述的是一个生病孩子的故事,这个孩子很想当大人,不要总让人觉得自我是孩子。其中有个怀着诡计的色狼男人,想接近他的母亲,却是先从孩子的身上开始接触来认识他的妈妈,从而让他觉得不开心,觉得被骗的感觉。并且妈妈的改变也让他觉得厌恶,所以他决定要找出他们到底藏着什么秘密的,经常搞乱妈妈和男爵之间的计划,被他们觉得讨人厌的孩子。最终自我跟妈妈吵架,不细心打了一下妈妈,因为害怕,所以逃走了,去找自我的祖母。在这个过程中,自我认识到这个世界有很多是自我不懂的,有很多秘密的,所以觉得自我是幸福的,要开始觉得自我做小孩是个好事来的。“黑暗,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多么可怕,又多令人意乱情迷!是兽,是人亦或是风?像幽灵似的使一切沙沙声,劈啪声,隆隆声全混在一齐。”

哇,好努力地来写了这样一篇读后感呢,真是佩服自我呢,以后也差不多要这样啦,写写读书笔记啊,对自我易遗忘东西的人来说,是件好事啦,记住自我以往看过的东西,和里面大概的资料是怎样的啊!感觉好好窝啦啦啦。之后就是把它发到自我的博客上啦,永远保留下来!

篇2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为什么会接触到这部作品呢? 源于在学习强国上看到一篇文章,上面谈到了对作者影响很大的哲学作家以及他的作品。所以就去想办法找到这篇文章来读了。不过也是第一次接触茨威格这个作家的作品,在看他的作品之前去查找了一些关于他的资料,影响了一大批的后来者,所以抱着浓厚的兴趣开始和他对话了。

作品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而这个作家,就是在小女孩13岁时搬过来的邻居,少女的痴迷,作家的活力,让这个成绩不怎么好,站在人群中找不到的少女一步步为他改变,最后变成了一个容貌出众的少女,而正是这出众的相貌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们渡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夜,那浓情蜜意的缠绵和缱绻令她心醉神迷、终生不忘,但她却没有诉说对他的爱情,而是希望作家把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心里能激荡起某个模糊而遥远的回忆,然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这个当年的邻家女孩。

也正是这销魂荡魄的三夜,让少女变成了少妇,有了小孩儿,为了让小孩能接受到最好的教育,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倾慕者们的求婚,为的是不受婚姻的牵绊,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作家身边。正如少女在信中写到的那样“我身体给了他们,但我的心永远在你那里。我想你会理解的。”

......

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作家始终都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 当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竟不知如何表达,少女到离世时对这个“负心”男人没有一丝丝的恨,有的都是爱,一种无条件的爱。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人的气质、气场、气魄、气量、气概,很可能跟他的阅读、历练构成因果关系。如果这四年你没有荒废,未来四十年你就有可能相对从容。读“无用的书”,日后方能做“有用的人”。

品诗词,读历史,阅小说。诗词给人灵秀,历史给人睿智,小说给人阅历。最后还是强烈建议朋友们抽空看看这部短篇小说,篇幅不长,里面却又很多值得深思的地方,尽管可能是无用的书,但还是推荐你读一遍。

篇2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著名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优秀短篇小说之一。

著名的小说家41岁生日的那天,从外面游玩回到家里,在信箱里看到一封厚的奇怪的信,他好奇的打开信封坐下来看:

一个女人,在生命以最美绽放的十八年,去守侯一份仅仅是她所珍惜的感情。看着深爱的人周旋在香肩软腰里,一次邂逅,一次遗忘;再次邂逅,再次遗忘,心是怎样的痛?

不是没有失望,只是任失望一次次侵袭,却控制不住自我继续爱着,又或者,她根本没想去控制。从年幼的她撞到他怀里那一刻开始,爱,是那许多年一向支撑她活下去的勇气。“世间再没有比置身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了”,“我一心想着你,在心灵深处始终单独和你呆在一齐。”不在他身边六年,就是这样靠回忆,不到一年的点点滴滴的回忆度日。然后,回到他的周围,希翼着能到他的身边。

“我一回来就去找你!”这是他离开前的承诺,一个男人是这样能够轻易的将承诺说出口,却又完全不留任何痕迹的忘记。能够不拥有,可是不要拥有后再失去,那种空白的痛让人难以承受。这个坚强的女人却带着深深的失望,和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孤身远行了,带着爱离开了。

“我期望你想起我来总是怀着感情,怀着感念。纪念那忘却的时刻。”然而,他却不会想起,如果没有这最终的一封信。

8年,又是8年的时间,她回来了,她游弋在形形色色的男人中间,为了让他的孩子,能够过和他同样的生活,不沾染灰尘,杂质的生活。她永远理解不了任何人,在内心,她只爱一个人,一个将她遗忘的那样彻底的一个人。能够放弃自尊,放弃一切去爱他,不在乎自我会不会让他觉得低贱。又是一次离别,同样的房间,同样的话语,“我一回来就去找你。”她灼灼的看着他,期望他能够回忆起她以往的幸福,可是,他没有,终没有记起这个女人。她明白,这又是一次永远不会实现的承诺。

她这样失落的穿戴着,即将离开那间承载着她一生梦的房间时,在镜子里看到他往她暖手套里塞进钞票时,我体会着心如刀割的感觉。在他眼中,她只是个风尘女子。是的,没有自尊的风尘女子。那一刻,她绝望了吧?疼到颤抖……

头发花白的管家都能记得的,而他却能这样忘记。眼泪最终在无人看见的地方滴落。

“可一夜之间他就残忍的撇下我走了。一去永不复回。我又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孤单。”恒久以来她的爱转移的承载体也失去了,最终,内心不可承受的坍塌的了。绝望,彻底离开,结束自我的伤,自我的痛。

这样一个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女人,让我心疼,让我动容。这就是女人,为爱能够不计一切,能够飞蛾扑火,为了一点点的幸福,即使再短暂的幸福,能够用一身的伤痛去守侯。无论那是个怎样样的男人,无论是否值得。爱了,永不回头。

信最终看完了,一些零碎的片段似乎能够拼凑起来,他似乎记起当初的小女孩,记起那三天的相处,那个年轻女郎的美丽,可是他不明白她的名字!他的身体已经麻木,手上的信滑落在地,桌子上的花瓶,在今日他生日的这一天,第一次空着,他也明白已经也将空着,他似乎吻到了白色玫瑰淡淡的味道还弥漫在这个屋子!他的眼泪最终掉下!

他努力的站起来,走到门口,推开房门,望向对面的屋子,隐隐约约,那个不起眼的小房间,有依稀的灯光,窗户微微的开着一线,窗户后面是女人十八年前童年时的样貌,她纯洁,美丽的眼睛,偷偷的观察着他的一切。

篇2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无望的等候,并不是为了虚度光阴,也不是为了让他人感到羞愧,而是在痴痴等待一个不可能的答案。有谁,愿意用十八年的等候去换一个并不爱自己的人的遗憾。

她住在一个充满阳光的街区,一切是多么美好与难忘,当然,除了一户整天吵架的邻里。直到那天,那个命中注定的人出现在她的生命中,那个小说家搬进了这个小街区,她只觉一种朦胧的感情像一颗种子在她心中发芽、生根。时而像一条滚滚奔流的大江,惊涛骇浪,汹涌澎湃;又像一湾静谧的湖水,波澜不惊,一碧万顷。

她用各种方法去收藏小说家的存在,捡小说家的烟头,触摸小说家的门把手,甚至跟踪小说家,追逐他的影子。

但是,她搬离了这个幸福的街区,再见到小说家的希望渺若晨星,她非常难过,心如刀割;为了小说家,她可以由淑女变为脾气暴躁的女子;为了小说家,她可以与朋友争执到恨之切骨,她甚至抱怨是上天不公。

时光荏苒,十八年的的等候悄然逝去,在茫茫人海之中,她的目光仿佛又触碰到了小说家的影子,依然是那么令她魂牵梦萦,楚楚动人。十八年的等候早已使她变得成熟,她以最好的微笑迎接他,像迎接朝阳,但是,他竟然没有认出她来。

她有了自己的孩子,也像以前对待小说家一样对待孩子,宁愿职位低下也要让孩子上贵族学校。直至儿子病死前,写信前,她也在孜孜不倦的哺育孩子。

读到这,我才发现茨威格不只是歌颂女性在爱情中的牺牲和真挚,更加让我动容的是母爱的无私和伟大。

我们出生至长大成人,再到娶妻生子,父母对我们的爱从一而终,从未打过任何折扣,我们终其一生都还不了这份恩情。

此刻,我们正值青春年华,唯有刻苦学习,提升自己,在有空闲的时候,放下手机,帮助父母干干家务,听听他们年轻时候的故事,帮爸妈做一顿晚饭,给他们写一封感恩的信......表达爱,永远不嫌早。

小说的最后,小说家坐在椅子上,桌上是一封零散的信件,他面朝即逝的夕阳,吐出一长串的烟圈,长叹了一口气,发呆——为这深情的错过。

篇2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故事前言:一个男子在41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厚厚的信,这封信出自一个临死的女人,说的是一个缠绵的爱情故事,而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对此一无所知,感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8年前,她初遇男人的刹那,两人有短暂的结合,而后她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男人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

本书出自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短片小说,后来被中国导演、演员徐静蕾自编自导自演搬上荧屏,并在西班牙举行的第52届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闭幕式上获得最佳导演“银贝壳奖”。本书书述了一个女人一生中惟一的一次情感历程,从未成年的小女孩到花样年华的少女到风姿绰约的成熟女人再到——临终时才允许灵魂呼喊一次的生命垂危的病人。

读后感:一个少女在十几岁的时候疯狂的爱上一个作家,爱了十八年,爱的那样的痴狂那样痛苦,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才有勇气向对方表白,正如歌德说过的一句话:“我爱你,但与你无关”。故事造就了一个悲剧女性,她完全可以改变自己命运也有能力去改变,但都自己被拒绝,只因为“爱”,因为她的她的一生只爱过一个人,也只属于一个人。她无怨无悔,倾尽一生去爱一个不知道她的存在的人。

就如同片尾中女人所诉说的:“每年你生日的时候,我都会送束白玫瑰给你,可是以后,谁……谁还会在你的生日老给你送白玫瑰呢?啊,花瓶将要空空地供在那里,一年一度在你四周吹拂的微弱的气息,我的轻微的呼吸,也将就此消散!亲爱的,听我说,我求求你……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请求……为了让我高兴高兴,每年你过生日的时候,——过生日的那天,每个人总想到他自己——去买些玫瑰花,插在花瓶里。照我说的去做吧,亲爱的,就像别人一年一度为一个亲爱的死者做一台弥撒一样。可我已经不相信天主,不要人家给我做弥撒,我只相信你,我只爱你,只愿在你身上还继续活下去……唉,一年就只活那么一天,只是默默地,完全是不声不响地活那么一天,就象我从前活在你的身边一样……我求你,照我说的去做,亲爱的……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请求,也是最后一个请求……我感谢你……我爱你,我爱你……永别…

他从颤抖着的手里把信放下,然后就久久地沉思,读后感《感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某种回忆浮现在他的心头,他想起了一个邻居的小孩,想起一位姑娘,想起夜总会的一个女人,但是这些回忆模模糊糊,朦胧不清,宛如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影子涌过来,退出去,可是总构不成画面。他感觉到了一些藕断丝连的感情,却又想不起来。他觉得,所有这些形象仿佛都梦见过,常常在深沉的梦里见到过,然而仅仅是梦见而已。

他的目光落到了他面前书桌上的那只蓝花瓶上。花瓶是空的,多年来在他过生日的时候第一次是空的。他全身觳觫一怔:他觉得,仿佛一扇看不见的门突然打开了,股股穿堂冷风从另一世界嗖嗖吹进他安静的屋子。他感觉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故事结束了,让我看到字里行间那灼热的爱与撕裂忧伤的痛,男女主人公无数次的擦肩而过,最后却是一次次的失望,最后是含泪的绝望,心里有心痛、有悲伤、有惋惜,百感交集于一身,让我久久不能平静。问世间还有这样痴情的女子吗?-----记住她的名字吧,丽莎

启示:生活就像一张白纸,每个人都是一支画笔,暗淡或绚丽全凭自己去描绘!

篇3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这是一部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作品,书名《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个名字的确够新颖,引人注意。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拜读了这部作品,有什么词能形容我读完之后的心情呢?只有震撼一词了!让我震撼的的是一位男性作家竟然将一位女性的心理描写的如此细微,好像是作家本人经历过这件事一样,哪怕就是大多数经历过这种爱恋的女孩子都未必能写的出她内心全部的感受。茨威格被高尔基称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他笔下的女主人公往往有不幸的遭遇,他先用细腻、优雅的文笔将这些遭遇记录下来,再一点点剖析不幸背后的精神匮乏和道德败坏,同时赞扬爱和仁慈。”这篇小说讲了一个痴情的少女的故事。在她十三四岁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作家R,R和她住在一个院子里,她们仅有几次擦肩而过。目光交接的缘分,使这个天真的少女无可自拔的爱上了这个风流倜傥的男人,并爱了他整整一生。直到她在弥留之际写下了一封信,娓娓道出了她对这个男人的爱恋,她写的甜蜜却让读者读的心酸。

书信的第一句便是:“你,一直都不知道我存在的你啊!”这句话引起了作家R的好奇心,之后便是一位承受丧子之痛母亲的独白。文字间都是对孩子的爱意和对作家R的爱恋,书信中无数次提到“你啊,从来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让读者一听就知道这是一场痛彻心扉的暗恋,她终其一生都在追寻作家R,可是有谁能懂一个女人脆弱敏感而又深情的内心呢?

女人写等待作家R搬来之前,她看着仆人们忙忙碌碌的收拾着屋子,她第一次对作家R有好感是看到了仆人放在院子里的书,女孩看到了那么多精美的书,开始对这家主人产生无尽的好奇。爱上他是因为一次眼神的交汇,女孩记得是他从马车上跳下来,她神使鬼差的给他开了门,他用对女人专用的极富挑逗性的眼神看着女孩,并说了声谢谢。“一见杨过误终身。”女孩就因为这个眼神沦陷,并用一生去追寻作家R。“我要把我的一生全都讲给你听,我从认识你的那天起,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生命。”“在那以前,我生活在一团乱麻之中,我不想再记起那段糟糕的岁月。那日子就如满是灰尘和潮湿的地窖一般,满是蜘蛛网。我的心早已淡漠。”作家R的到来仿佛像神灵降临一般,点燃了一个女孩灰暗的世界,遇到他的那一天仿佛耶稣降临,凤凰涅盘,是一个伟大而又神圣的日子,女孩将这一天作为自己生命开始的一天。我们可以想象的到女孩子为了引起心爱人的注意穿上最美的裙子,将头发梳的整整齐齐,在镜子面前练了无数次自以为最动人的微笑。遇到心爱的人的时候将最好的自己都展现出来。作家走过来的时候自带光环,可是女孩儿却自卑到尘土里,她像一粒尘埃一样跌落到地上,却在地上开出了花。我能想象得出作家走过来的时候她是如何小心翼翼的呼吸,手足无措,百般滋味更与何人说。“我依然热情不减的回忆着那时的事情,每个细节都不放过。”可是作家却径直的走过她的面前,没有注意她的裙子,没有注意她的头发,没有注意她的微笑,甚至没有注意到有个女孩站在哪里看着他痴迷。

我读这部小说的时候被女孩儿执着的爱深深地感动。她们初识,女孩儿正值豆蔻年华,那时候对一个毫无交集的男人一见倾心是可以理解的,那时候的爱情单纯而又盲目。女孩每天偷偷观察作家,直至因为母亲另嫁而搬离那座城市。女孩儿在搬家前一晚趴在走廊的窗口里等着作家的到来,她相信作家和她一样是爱着她的。走廊的寒冷和深夜的睡意是刻骨铭心的,那晚的期待是真的,那晚的寒冷像寒冰一样,一点一滴渗入骨髓,而期盼爱人到来的心却是火热而又热烈的。

凌晨两三点,作家终于来了,女孩儿激动、惊慌失措、浑身发抖,她全身都感到了无比的灼热。可是,可是作家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他还带了一个女人。女孩儿听到作家低声说话的声音,女人娇媚的笑声和绸衣拖在地板上的声音。女孩儿静静地听着,她听了有多久呢?她也许在听着,也许那一刻的她失聪了。她走了,没有见自己心爱的人最后一面就走了。

一别两年,这期间的折磨只有她自己与那些和她有过一样经历的女孩子才知道。长大后的女孩来到了那座城市。一次“偶遇”,男人终于注意到她了,她们擦肩而过,她们彼此回头相望,女孩儿的眼神里是款款深情,是激动,是期盼,男人的眼睛里只有一个漂亮的女孩。作家邀请女孩到家里去做客,这对于女孩儿来说是莫大的恩赐,她欢欣雀跃。她们第二次相遇,作家R依然没有认出女孩来,他把女孩儿送他的白玫瑰插在女孩儿头发上,那是作家每年生日的时候女孩儿送他一株白玫瑰,多少年来他都不知道那是她送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缘分是多情者的想象,是单相思的意淫。”事后,女孩儿留下自己的地址,等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却始终等不到作家来找她。可怜的人儿啊,你想起他的时候或是哭泣,或是喜悦,或是低头不语,或是千娇百媚,你明明知道的他如果想你便风雨无阻,他如果想你,爱你,山海亦可平,可你依然为他找了无数个他不来找你的理由。

自从这个女孩怀了R的孩子,为了这个自己深爱着的男人的孩子,女孩觉得自己像被神赋予了神圣的职责一样,拉扯他长大,给他最好的生活,他的身体里流着作家的血。为了这个孩子,女孩做了有钱人的情妇。她忏悔,却内心自豪,她有着她们的孩子,孩子的身上流着作家的高贵的血液,这是一项神圣的、伟大的使命。所有的人都疯狂的追求她,讨好这个美丽的女孩,只有作家将她忘却。

命运之神让他们十年之后再次在一家夜总会相遇。作家用相同的方法再一次邀请到了女孩。女孩放下了所有的矜持,一下子接受了他的邀请,他微微吃惊。所有的女人哪怕是在自己心仪的对象面前都会欲迎还拒,哪怕是出入这种高级场所的妓女都会表现出矜持,可是面前的这个女孩子一下子接受了。他不知道,这个女孩为了这一刻准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为了他的到来连呼吸都是练习过的,他不知道,女孩跟着作家从走廊到房间那一段时光是她从小到大最欢快的时光,这种欢快是致命的。可惜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来。第二天,作家塞给女孩子一叠钱,那一瞬间女孩自尊崩塌。女孩走到白玫瑰前,要了一支白玫瑰,作家把花插在她的头上,却依然想不起她,他以为她是烟花女子,他对她的轻浮不屑一顾。可是作家又怎么会明白一个女孩爱他入骨,从年少到生命结束,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了一个男人,为一个男人而活,男人却以为她是寻欢作乐的女人。

有一种爱叫飞蛾扑火,你可以伤害我,却无法阻止我爱你的心,无法阻止我爱你。少女的心是极易满足的,她会因为见了爱人一面而欢欣雀跃,因为爱人的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句话而开心不已,她会以为那点点滴滴里都是爱人对她的千言万语的浓情蜜意。女孩从不怪作家的风流,依然在想着连她是谁都不知道她的男人。之后的她从青涩到成熟,竟然一直对那个男人念念不忘。有了他的孩子,混迹于不同的男人中间,作家R依然是她最大的软肋,她依然会在看到他的时候沦陷,毫无抵抗之力。爱一个人从青涩到成熟几十年爱意从不曾改变,追寻的目光从未停歇。

李易安说“柔肠一寸愁千缕”。从古到今,多少人痴,多少人怨,多少人寂寞,多少人销魂。依然有人前赴后继。大多数爱情故事都以不圆满而剧终,增添悲剧的色彩,让读者读完之后依然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爱是一个人的事情,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我爱你,与你无关。”女孩儿爱的疯狂,爱的卑微,爱的痴迷,但是不忍心告诉作家,不忍心如此不完美打扰作家完美的生活。爱情一直都是伟大的,可是总有人去亵渎她。她用一生去爱一个人,每一个呼吸都是为了作家。因为爱他,不愿成为他的负担;因为爱他,舍不得责怪他;因为爱他,将自己变得卑微;因为爱他,将所有和他有关的一切都视若珍宝。也是因为爱他,所以他的伤害才那么肆无忌惮,直击心扉。女人直到死才敢将自己对作家深深的爱意说出来,她多么害怕自己的爱是爱人的羁绊。

女人以爱为家,男人四海为家。一开始我觉得这个女人可怜,所有的一切都是咎由自取,在一场爱恋中将自己做的那么卑微,注定了是一场悲剧,是一场自我的毁灭。最后的最后感动是因为我发现这个女孩是千千万万个恋爱中女孩子的影子,有人陪我从青涩走到了成熟,你却一直不知你对我来说有多重要。款款爱意,落落深情都是幻想。大多数女孩在爱中痴狂,却不只是爱的不仅仅是自以为的爱人,也是年轻无谓的自己。我们都知道作家R并不是多完美的男人,他浪荡成性,他也不是多有名气的作家,却偏偏让一个少女为他一生痴狂,作家R是那个女孩子的梦啊,是她关于一切完美男人的想象,因为他有很多书,因为他有很多朋友,因为他的眼神温柔,因为他……,他的好让一个女孩痴迷,他的不好同样被女孩子想象成了完美。她爱他,仅仅因为他是她年少时的梦,是她想象中完美无瑕的爱人。

再次向这位伟大的作家致敬。可以不认同这种爱情观,可以为这位女性感到可惜和悲哀,但是不可否认,这部小说写的很精彩,作家对于女性的心理描写是非常成功的,这种写作方式也非常的新颖。用书信的方式,用缠绵悱恻的语言给读者介绍了一个少女感人至深的暗恋故事。少女暗恋是不同于其他人的,苦涩,漫长,甜蜜,痛苦。有人会去羡慕,有人会去惋惜,有人会去同情,有人会觉得不值,……可是我们不是她,不会懂那种爱情的乐在其中。我想我没有资格去批判什么,在这位伟大的作家眼里视如珍宝的,是女子奋斗一生,终其一生去奋斗的东西,我怎么能我的自以为是去批判。我能做的就是在震撼之余用浅俗的语言去记录我自己的感受,用泪水去涤荡心灵。

篇3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每次读斯蒂芬·茨威格的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总会为小说中的女主角用一腔孤勇,倾慕一个男人一生而深感不值。

小说中的女人在13岁时,邻居家搬来了一个才华横溢、英俊潇洒男人。对于一个生活天地狭窄的贫穷女孩来说,这个拥有着一整个书架的精装书的男作家满足了她对男性的所有想象与渴望。于是,她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他。

后来,母亲要改嫁到外地,临走之前的那个晚上,女孩终于鼓足勇气想要向男作家表白自己的心意,却发现男作家的身边已经有了其他女人。

女孩心灰意冷地离开了。可是,对作家的爱恋,却并未消减,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深,于是,被苦恋折磨的女孩又回来了。

为了引起男作家的注意,女孩每天守望在男作家的住宅周围,在日复一日望眼欲穿的等待中,有一天晚上,女孩终于引起了喝得醉醺醺的男作家的注意,两人一起度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天三夜。

后来,女人有了孩子,且又与作家多次相遇,每次相遇,她都盼望着男作家能够主动想起她来。可是滥情而又健忘的男作家只觉得她似曾相识,就是想不起来她到底是他众多女人中的哪一个?

再后来孩子死了,女人的寄托也没了,在悲痛与病魔的折磨中,女人凄惨离世。临死之前,她给作家独白了一封长长的信,道出了自己对他一生的痴情和爱恋。可是,作家在看完这封催人泪下的信以后,努力地想了很久,却也根本想不起女人的样子。

多么悲惨的一个女人,用尽了一生的力气默默地、不求回报地、卑微地爱一个人,到头来对方却连她是谁都不知道。

想起了曾在作家安宁的那本《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寂寞》中看到的一个爱情故事。

故事中的她一直深受那颗阻生齿无休无止的折磨。可她始终没有下定决心拔掉它,不是因为怕疼,而是因为她爱上了为她看牙齿的那个淡定从容的牙医。

她欣赏他的干练,以及做事时的沉静稳妥,为了能够多见他几次面,多说上几句话,她宁愿忍受着牙龈一次又一次的疼痛,这样,她就可以打着清洁肿痛的牙龈和开消炎止痛药片的借口频繁地光顾他的诊所。

那些药,虽然她都拿回来了,她却从来不吃,全都被她放在一个盒子里,盒子里都堆得满满当当的。药片中间还藏着一个浅蓝色的口罩,那是她趁他不备,偷偷从桌子上放入包中的,每次想他时,她就打开来看,仿佛他就一直陪伴在她的身边,因为上面还残留着他若有若无的气息。

她甚至还改了上班的路线,每天都要绕一段路,这样便可以斜斜地看到他的诊所。

她明明知道他是有女友的,可她还是忍不住狂爱他,爱到什么程度呢?即便他们不分手她也一样接受。她以为,总有一天他会发现她对他的痴恋,不曾想,连他身边的小护士都看得出来她对他的深情,唯独他从容淡定、习以为常。

终于有一天,当她再次忍受着牙龈的疼痛来诊所时,她碰到了他和他的女友,他的手很自然地环住女友的腰,两人正在甜蜜地商量着拍婚纱照的事情。

她呆立在原地,心如刀割,也就是在那一刻,她突然明白:这一场爱正如她的那颗阻生齿一样,根本没有必要这么翻来覆去地为它纠缠。

于是,她让他拔掉了她的那颗阻生齿,连同拔掉的还有她对他的那份爱恋。

后来,她终于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被幸福的粉色泡泡包裹着她很是庆幸自己及早醒悟并趁早放手了那份无论自己怎么努力也始终得不到对方回应的爱情。

在这样一个速食爱情的年代,我知道依然有人深情地活着。可是,亲爱的,如果你的一腔深情始终得不到对方的回应,那就没有必要再一味地坚持,一味地付出,倒不如及时止损,趁早放手,耐心地等待着真爱的来临。

就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女主角,如果她能像《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寂寞》中的她那样早一点醒悟,及时放手那份得不到男作家回应的爱,找一个普通人,过着寻常人家的生活,大概也就不会有那么痛苦而又悲情的一生了。

篇3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微妙的感觉,好像抓住了什么,却发现两手空空。一句一句我都认识的话,组合到一起产生了奇妙的思想。有人告诉我这是美食,我也尝到了陌生的淡淡香味,明知道它本应该让可口,我只能在此停下了。这种无力感就和我现在试图描述它一样。(最近读茨威格和王怜花的古金兵器谱总有这种感觉)。

我爱你,与你无关,这恐怕是最著名的一句了,也许是我看书不细致,我没有找到这句话。我记住的只有“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我始终爱着的你”,“请耐心,亲爱的,我要向你从头诉说这一切,我求你听我谈一刻钟,不要疲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感到疲倦啊!”,“我时刻为了你,时刻处于紧张和激动之中,可是你对此却毫无感觉,就像你对口袋里装着的绷得紧紧的怀表的发条没有一丝感觉一样。怀表的发条耐心地在暗中数着你的钟点,量着你的时间,用听不见的心跳伴着你的行踪,而在它嘀嗒嘀嗒的几百万秒之中,你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一个人的一生都在一个59KB的TXT里,我记得的,只有这几句。

叫这个人X好了。X是个幸福的人,这是我的第一个想法。怎么判定是幸福还是不幸呢。对于大多数人肯定是不幸,因为大大多数人不会这样的爱一个人。卑微的,被漠视的爱情,卖淫,情妇,再加上个拖油瓶,付出了一切之后发现生命中的唯一居然不记得自己是谁。可是X说她并不后悔,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她仍然愿意这样选择。我觉得这就叫幸福。乏味的活到世界末日,还是痛苦的燃烧一秒。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荣幸,无论是或者还是死去,都是一种幸运。

我啜饮过生活的芳醇  付出了什么,告诉你吧  不多不少,整整一生  他们说,这是市价。  他们秤了秤我的份量  锱铢必较,毫厘不爽,  然后给了我我的生命所值  一滴,幸福的琼浆!

为什么X在活着的时候不去找R作家,却在生命的最后几个小时诉说了十几年的爱恋。因为爱他。X不想让R感到束缚,不愿意纯粹的爱情变的堕落。这是放在生命的圣坛里的神像,远远地望着,为他受苦,为他死去,但是不要靠近,太完美的事物经不起时光和熟悉。说起来有点矛盾,只有依靠得不到,爱情才能永生。有些东西,宁可让它栩栩如生的死,不愿他行尸走肉的活。

张无忌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叫朱九真的,这个朱九真很坏,设计害他。但是那时候张无忌完全被初恋迷昏了,朱九真要他去死他也毫不犹豫的去。几年之后张无忌再见到了朱九真,却一点感觉都没了,还奇怪自己当初怎么会那么傻。与此类似,阿离在整个倚天屠龙记里几乎就干了一件事:“寻找少年张无忌。”在最后阿里知道了曾阿牛就是张无忌,反而说他不是张无忌,她要去天涯海角的继续找下去。我要说的就是他们爱上的不是朱九真或是张无忌,而是那个心目中的完美恋人的幻影。他们需要的不是对方的真实感情,而是自己的内心满足。她叫朱九真还是猪八戒,他叫张无忌或是曾阿牛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那个人。怎么可能不爱,因为她就是我心中的完美的神。张无忌最后醒悟了,分清了朱九真和白雪公主,阿离没有或是不愿意醒来,当然我不能说她不幸福。毕竟庄生梦蝶,是耶非耶。

我想说的是醒悟之后怎么办。有个科幻小说叫七重外壳,说的就是一个人经历环境仿真测试,他找到了六个破绽,每次好像都回到了现实世界,直到下一个破绽出现。但他终于通过了所有的测试,但是已经分不清自己生活在何处,一辈子总是用怀疑的目光寻找并不存在的破绽。X了解R吗?她爱上的是自己的幻想吗?我不知道,现在设想X以前不知道,看了我的读书笔记醒悟了,醒悟不合适,那就怀疑吧。她开始认真思考这种感情,那么我说,爱情死了。无论结果是什么,怀疑的幽灵已经逃出来了,神的光芒上有一片阴魂不散的黑云时时拷问着X现实还是虚幻的问题。忘了在哪里看到:“当你开始考虑一件事值不值得,它就已经不值得了。”

我说过X幸福,这也是原因之一,她不仅有了一个梦,居然没有醒。很多人小时候为了某个小美女小帅哥日夜不宁过,长大后再也不能不顾一切的为一个人万劫不复。学生们永远是革 (敏感) 命游 (敏感) 行之类激情活动的主力军,大爷大妈们安安稳稳的提着菜篮子走过,心里不知道有没有一点惆怅一点怀念。满篇说的都是爱情,其实可以以此推彼的, 理想正义什么的其实也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篇3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当时看到一个名字,记忆比较清晰,叫做《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本没有抱着多大的兴趣,但不久后又在电视上看到《声临其境》中这一段的配音。

于是我在kindle上下了《茨威格文集》,整整三册,当然我并没有看完……

现代中国言情常常讲究间接地描写一些咳咳的语句,比如丁墨的一系列言情小说呀(我看了可多了,给你举一举《如果蜗牛有爱情》《他来了,请闭眼》《我和你的倾城时光》《最好的我们》等等)不过也可能是广电局的产物,但是外国直译的书变有所不同了,它的语言夸张大胆,肆意在黑暗中大胆地燃烧自己,爆发,蓬勃,充斥着浓郁的情欲与激情,这似乎应了安妮宝贝在书中写过的一句话“情欲像黑暗里翻滚的潮水,虽然强烈但并不肮脏”。我开始理解所谓地爱情与欲望,因为在我过去的观念中,有爱情就不该有性,有性的身体就是被遗弃到臭气烘烘下水道的口香糖,恶心极了。

既然这本《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如此饱受赞扬的故事,我也就来说说自己的看法吧。一个女人爱上一个似乎没有爱的男人,她十三岁坠入爱河,十八岁为他自杀。她年轻漂亮,有许多真诚帮助她的追求者和朋友,但她却执迷不悟,无谓地期盼失望安慰再期盼。但是男人又有什么错呢?这是他的生活方式,他习以为常,也没有人回同她一般守身如玉只为为他绽放。她应该放下执念的,她的先天条件足以使她前途无量,而不应该香消玉殒在最美好的年纪,她为了一个压根不记得她的男人放弃了一切。

我觉得很不应该。

女人是感性,但拿得起放不下就是懦弱与无能。耿耿等了余淮十年,她放弃并且伤害了向她求过57次婚的路星河。我希望耿耿余淮好,因为他们彼此心里都有对方,冲破这堵墙便能毫不犹豫地以心拥抱。而故事中的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以身体以汗水摩挲亲密无间,但环绕于心的都是敷衍的鲤鱼的记忆。

她爱上了不该爱上的人,这不是错。

她执迷不悟无可救药地沉醉在不该爱的人的炽热的肌肤与冰凉的温度中整整三次,这就是错。

作为一个女人,要活得洒脱与自由男人不是一切,他们的染色体还在变短到底什么能放弃什么不能,请清洗一下脑子再来执着对于故事中的她,我不抱有太多的同情。

当然了 故事中女孩毫无杂质的纯粹爱情是在这世上弥足珍贵的财富。学校里,培育着我们要养成批判性的思维,以至于我对这样的爱慕没能做到真心的敬意。但我想,这,才是最初的爱情吧。

篇3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应该说,女主人公是值得我们同情的,但是又让人感到惋惜。我想到一句歌词:我爱你爱得死心塌地,你却伤我伤得那么彻底。女主人公第一次对这位作家有感触是因为她寻思:“这个人有那么多漂亮的书,这些书他都读过,他还懂那么多文字,那么有钱,同时又那么有学问”。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我们可以看到,陌生女人对小说中的作家是极其崇拜的。我们说说关于文人藏书的那点事。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掌握充分的资料是必学的,但是果真有那么多书就有那么多的学识吗?这么来看,一些大的书店的经理应该是最有学识的了,可是显然不是啊。因为在藏书者中除了真正的学者,还有藏书家,还有附庸风雅者,还有骗子。

看了徐静蕾的电影之后,一些同学讨论,网上一些社区和论坛也在热烈讨论。其中有人认为是“男人一夜,女人一生”,而且流传很广。我个人认为这个观点有点欠斟酌,这样的话被女权运动的人看到了,不把人家茨威格鄙视死了,讲这话的人也要注意了。其实这个陌生女人还是有掌控自己命运的能力的,只是她不愿把握。正是酿成的悲剧,这种把美好的事物撕碎给我们看的故事,引导我们进行细致认真的思考。

爱需要回应,需要交流。顺便为中国移动做个宣传:沟通改变世界。我们试想一下:当小说中的作家绕着圈子试探性地提出许多问题的时候。如果陌生女人主动告诉作家情况,故事会不会有点改变呢?其实 1948 年的美国摄制的那版电影应该说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假设,那个电影在故事结尾处这样处理:儿子得伤寒而死,心力交瘁丽莎写了封长信给钢琴家,述说了 15 年来她从未停止的对他的爱。丽莎死后,悲痛的丈夫要求同钢琴家决斗,在读到丽莎这封感人至深的信后,原本准备逃走的他登上了驶往决斗地的马车……这样的结局可能会让读者舒服一些。

陌生女人为什么不沟通呢?为什么不要求呢?她害怕拖累自己爱的人,这一点在书中写得非常清楚:我知道你喜欢无忧无虑,欢娱人生,她怕他受牵连,更怕他会因讨厌这种牵连而记恨她,哪怕只是短短几分钟的念头。但是陌生女人并不是一个完全不想让爱人受牵连,完全不想自己的爱情受到损伤的人,她终生被动的等待着作家,而她应该明白:就是作家自己把她召唤回去,就是他突然改变了,要留她在自己身边一辈子,作家仍然会受到牵连,爱情仍然会有摩擦。她只是不想成为牵连和摩擦的制造者,所以她只能被他“招之则来,挥之则去”。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雨月。

其实这本书中所讲到的作家的品性,我们可以认为文中的陌生女人是知道的。开头的地方陌生女人就说道:“我当时无意识地感觉到了后来每个人在你身上都得到的那种印象:你过着一种双重生活,既有对外界开放的光亮的一面,另外你还有十分阴暗的一面……我这个十三岁的姑娘,第一眼就感觉到了你身上的两重性,当时像着了魔似的被你吸引住了”。换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说或许陌生女人喜欢的就是作家的这一面,她不一定要求作家对她负责,只是希望能跟作家产生纠葛。就像罗素所说的,有时候人们知道一个人是荡妇,但是有的人却偏偏喜欢,因为这样的女人给了他们某种艳遇的可能。当然,陌生女人的这种感觉不能这样来形容,但是中间的道理本质上却是相似的。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选择不是很正确,应该怎么办?可以有很多种答案,但无非就是两种:坚持或者放弃。其实陌生女人有放弃的机会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她离开了作家,在普通情况下来看,这个故事应该结束了。可是茨威格又巧妙地安排他们两个人再次见面。而在这样的情况下,陌生女人依然那样疯狂。在小说中,作家的仆人出现的次数并不是很多。但是结尾部分是十分震撼人的。结尾写道陌生女人“在前屋我几乎和你的仆人约翰撞个满怀……就在我正面看他、噙着眼泪看这形容苍老的老人的这一刹那,他的眼睛突然一亮……就在这一瞬间老人认出我来了”。我们知道,陌生女人说到:“可是即使我脱去衣服赤身裸体,你也没有认出我是谁”。而这个仆人约翰则是从陌生女人童年时代起就没有再见过她。如此鲜明地对比,让我们感到小说中的这位作家是多么没心没肺。稍微有点人际交流常识的人都知道,交流的第一要务就是记住人的名字。可能是因为作家生命中的女人太多了吧。交往的时候记住不对方的名字,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两个人的关系是不平等的。

篇3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古今中外有不少歌颂爱情的诗歌,像汤显祖的什么:“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还有国外一位浪漫主义诗人的:“愿以我的爱杀死你,我与其饱览你的生,毋宁加速你的死。”

爱情本身就是一场让人欲罢不能的生死戏。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一名男子收到的长信展开的。

长信的开头,是这样写的:“我的孩子昨天死了”,短短几个字,一下子就勾住了有书君的兴趣,同时也似乎意味着这个故事,注定是一场悲剧。

随着男主对这封长信的阅读,书中的故事也逐渐展开,但正如信中对男主所说的一样:“你,从来未认识过我的你”,没错,整封信下来,无论是男主还是我们读者,都不知道写信人到底是谁。就正如本书的书名一样,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在信中我们得知,女主小时候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没有得到过父爱的她性格腼腆,天然一身小家碧玉的气质。原本呢,生活也是平淡无奇,可突然有一天,男主闯入了她的世界,也就是故事开始,读信的那个男人。

话说这天,女主对门来了新的邻居,正在搬家,身为作家的男主出场方式很特别——未见其人,先见其一堆书,处在孩子时期的女主就这样把对方奉为了自己的男神。

在以后的日子里,女主就像是一个小迷妹一样,无数次的顺着自己家的门缝偷窥男主一举一动;晚上不睡觉,都要守着门,听男主回来的脚步声;没事就去翻一翻男主丢掉的垃圾袋,偶尔和男主的一次擦肩,都会让她心里幸福无比。

当然了,如果看见了男主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小女孩也会独自神伤好一阵。

虽然女孩对男主的喜欢,就像守护着自己的秘密花园一样,小心谨慎而又无比幸福。但这样美好的“幸福”却被打断了。母亲改嫁,女孩不得已不随着母亲迁往异地,从此便在自己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

多年以后,女孩长大成人了,也终于有机会回到小时候的住处寻找儿时的感情。有书君估摸着这老天爷也是被她的真情所感动,这么多年后,男主竟然还没搬走呢。

一天夜里,男主在家门口“巧”遇了一位纯情貌美的妙龄少女,其实啊,别看男主表面上是个文质彬彬的大作家,但骨子里却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司机”。

在遇到美女之后,他立即使用了自己的搭讪套路,请对方回家“喝杯咖啡”,没想到,少女竟爽快地答应了,其实,少女就是女主,而这巧合的相遇,其实是女主傍晚无数次的等待。

在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件之后,第二天早上,男主想要给女主塞上几张纸币,没想到,对方却仅拿走了他桌上的一朵白玫瑰,就这样,她成了他的白玫瑰情人。

篇3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不久前看过老徐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时已离片头有段距离。

但它很吸引我!

那是一个暗恋的故事,动荡、颓废但不失激情的时代背景增加了故事的(悲剧?)抑郁色彩。

女人很小时喜欢上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走在时代漩涡中的男人,革命党吧,因为姜文的出色表演让我们看到一个神秘、颓废、风流、极具个性也却极富人文色彩的男人。

从他出现在院子的那一刻起,还是女孩的她就喜欢上了,是的,那是不同于周围很多人的男人,对一个喜欢做梦的女孩有难以抗拒的吸引力。

生活从那一刻起就成了背景,她的一切来回,似乎都在为了见到他,但似乎一切过程的苦难与委屈都是那么不在于心,因为暗恋她可以不要尊严,记得她有一句话:就是我躺在坟墓里,只要听见他的呼唤我也要站起来回过头来。

即使当她真正明白她不过是他身边一片浮云时,我们也似乎听不见她的心碎。

但最终在老仆人的眼神中,她或者我们读懂了那种绝望的悲凉!

关于人性也关乎爱情的!

篇3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看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很是震撼,对于爱,我们或许有太多的理解。而当看了这本书之后,是真的被那份隐忍而有真诚的爱所感动。

一个女人,在13岁的时候就暗自里喜欢上了一个大她很多的男的,虽然不懂那就是爱,但心却时时刻刻为他而动,他的一举一动在她心中都是那么的唯美,她的世界里似乎唯一在乎的就是他了。当她知道自己即将离开他住的地方的时候,那种绝望让人为之而心痛。后来她的自闭,决定搬回来也只是为了再见他一面,默默的站在他的窗前却不敢靠近;看到他走过来却匆匆离去,生怕被认出来,可让她失望的是那个男的根本就没认出她,只是把她当做一个可以去追求的女的,可过后却不再联系,却只给她留下一个孩子,虽然她的生活很辛苦,可对她来说,看着那小孩,却觉得是满心的幸福,因为那孩子就是他的身影,似乎他一直都陪在她身边。而数年后的重逢他还是没有认出她来,又一次把她当做陌生女子而对待,她心中满是痛苦,却又不能表现出来。而在临终时才告诉那个男的,她没有丝毫的抱怨,只是想让他幸福,想让一个从没认识过她,但她却深爱的男的幸福。

这份爱太过深沉,让人震撼!或许当你真正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能想到的就是想让对方幸福吧。

篇3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暗恋从来都是寂寞的,犹如黑暗中开出的花朵,独自芬芳。

有人说,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将暗恋的孤独与伟大演绎到了极致,也有人说这是一份近乎病态的爱恋。

小说中,作者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个沉重而动人的爱情故事:

一位女子在即将离开人世之际,在她死去的孩子身旁,饱蘸着深情写下了一封凄婉的长信,向作家诉说了一段埋藏一生,不为人知的爱情。

小说篇幅不长,带给人的震撼却是强烈的。

一个13岁的少女,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个中年作家,生命中初遇的这份爱情,成了她一生的劫。

而自卑,是横在少女面前无法逾越的鸿沟。

在她眼里,才华横溢、绅士儒雅的作家,是挂在天上的那轮明月,可望而不可即。

而她,则是那朵低到尘埃里的野花,她只有躲在黑暗中默默仰慕明月的耀眼。

命运,有时又是这样的不可捉摸。

它安排看似毫无交集的两人相遇,并有着某些联系。

女子与作家一共有过三次交集,悲伤的是,他从未认出她。

“在当时没有,在以后没有”,甚至是在他们有过两次肉体缠绵之后,他也没有认出她,而是谨慎地将几张大钞票塞进她的暖手筒里。

在他眼里,她同那些风月场所的女子并无二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且已然到了痴迷的状态。

从初次相遇的那一刻起,女孩便开启了疯狂的暗恋模式。

偷窥他家,了解他的作息时间,关注他的一切消息,买他的书,背他写过的每一个文字,蹲在他家楼梯口,站在他的窗下,看着他亲密地牵着一个又一个陌生女人的手,进进出出。

“可是请你相信,没有一个女人像我这样死心塌地的爱过!过去是这样,这么多年过去了,仍然是这样……

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热情奔放,这和成年女人那种浴火炽烈、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爱情完全不同……

我毫无阅历,毫无准备,我一头栽进我的命里,就像跌进一个深坑,从那一秒钟起,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就是你。”

如此卑微怯懦,却又如此炽烈,犹如飞蛾扑火般跌进命运的深渊,热烈而孤独地坚守着心中爱的信仰。

无法靠近,只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默默爱着,站在不远不近的距离,悲苦地演绎着“我爱你,却与你无关”的凄美之恋。

她独自生下他们的孩子,生育和抚养孩子的艰辛,令她难以承受。

为了让孩子摆脱贫穷,受到良好的教育,她不惜出卖身体赚钱。

为了他,拒绝所有的求婚者,为了他的孩子,又不得不沦为做别人的情妇。即便是这样,她都不愿意去打扰他的生活,要求他承担应有的责任。

女子的痴狂,固然令人肃然起敬,却也是唏嘘不已!

这种爱情近乎受虐,而她却甘之如饴。

无法理解女子的心理,或许她爱的已经不是作家,而是心中的那份执念。

执念,是一个非常恐怖的东西。人一旦有了执念,就会变得疯狂。

它如同毒药,慢慢侵蚀骨髓,融入灵魂,并逐渐长成身体中的一个毒瘤。

茨威格是奥地利著名的小说家、诗人、剧作家和传记作家。

他被众多研究者们认为是“20世纪出类拔萃的伟大作家之一”,“打开弗洛伊德危险闸门的的心灵猎手”,“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

高尔基曾评价这部作品“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

虽然是一部中短篇小说,却暗藏着作家的精巧构思。

开篇以“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巧妙开头,令人暗暗称绝,这句话不仅吸引了作家也引起了读者极大的阅读兴趣。

信中多次提到“我的孩子死了”,这是贯穿整个故事的一条线索,是所有一切的因,也是所有一切的果。

如果不是她唯一的希望也没了,或许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有这样一个女人在如痴如狂地爱着自己。

小说语言朴实、灵动,通俗易懂。人物不多,情节也不复杂,看似是一个失爱的女人絮絮叨叨的倾诉,却有种不动声色的、触动人心的力量。

这一切源于小说中精彩的人物内心活动的描写。

茨威格的作品大多以人物的性格塑造及心理刻画见长,他总能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地剥开那些不能示人的情感。

小说中对主人公的心理描写,极其深刻生动,将女子内心深处的煎熬与困顿以及期盼刻画得淋漓尽致。

她一方面,不想因自己的出现给作家的生活带来烦扰,因为知道他喜欢的是轻松自在的生活;

另一方面,她又渴望作家能够认出她来,能明白她的爱,这双重的矛盾一直在折磨着她。

作者在表达对女性同情与惋惜的同时,也表达了对资产阶级男性玩弄女人感情的批判。从侧面反映了十九世纪女性地位的低下,她们是要依附于男性而生存的。

从创作背景来看,这部经典作品创作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动荡的年代,受外部社会环境的影响,茨威格的文学思想也受到很大的冲击。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他思想转折时期的作品,是他对以自我为核心价值的探索,同时也表达了他对所处的变革时代的精神危机的思考。

“他感觉到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

百感千愁一时涌上他的心头,他隐约想起了那个看不见的女人。

她漂浮不定,然而热烈奔放,犹如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篇3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平时我在上课时,经常教孩子们写读后感和观后感之类的,今天我也忍不住“秀”一把。

前天晚上,我在网上看了徐静蕾导演的电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部电影是改编自奥地利作家史蒂芬。茨威格的同名小说,看罢感觉自己内心很有话说,似乎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通过这部电影,我感觉男女对感情和性的认识,永远都不可能达到共识,主人公在很小的时候就爱上了一个风流成性的男人,这个男人似乎是个作家,但又不是。他好像经常出入灯红酒绿的场所,周旋于不同的女人之间,房间里虽有不少书,但是这些书似乎比不上他的应酬多。

女主人公还是一个读小学的孩子时,就已经悄悄爱上了他,不过,那是一个小女孩内心不可告人的秘密。

从那个时候起,小女孩就想接近这个男人,希望有那么一天,这个散发着成熟魅力的男人,他能够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开始重视她,并且爱上她。

后来,小女孩随着改嫁的寡母去了山东,后来慢慢出落成一个刚刚师范学校毕业的少女,她当上了一名小学教师,并且专门来到北京那所旧四合院,这个当初她邂逅这个风流男人的地方,重新租住下来,想着接近这个男人,让他认出自己,并且爱上自己。

后来,男人果真开始重视这个女孩子了,但更多的只是感觉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只是适合发展“一夜情”的对象,女孩子又来到那所童年时代就来过的房间里,看到有那么多的书籍,再想想自己多年来处心积虑地想接近这个男人,让他爱上自己,可谓用心良苦,于是她忍不住靠着书架,眼泪无声地滚滚滑落,这时候男人走上前来,捧起她的脸轻轻吻着,于是他们之间有了“第一次”,第二天清晨男人送她出门,还信誓旦旦地说由于时局动荡,自己要去外地一趟,等到回来后马上就去找她。

没多久,抗战爆发了,女人同时发现自己怀上了这个男人的孩子,于是她悄悄离开北平,来到四川一个偏远小镇上生下了男人的孩子,后来为了生活所迫,她当上了交际花,周旋于上流社会形形色色的男人之间,那是因为她实在无能力凭正当手段单独抚养儿子,为了让儿子生活得更好,她只好出卖色相。

她带着儿子回到了北平,每年这个男人的生日,她都会差花店的伙计去男人的住宅送一束白玫瑰,就像当初他们有了“第一次”时,男人也送了她一株白玫瑰一样。

她在自己的交际圈子里,又与这个男人邂逅,可是很遗憾!这个男人居然没有认出来她!呵呵,因为这个男人经手的女人实在太多啦!他已经记不清谁是谁了,于是,女人也没有主动相认,她一直等待着某种时机。

直到有那么一次,这个男人又向她提出了那种要求,于是女人欣然去了男人的那所房间,再次发生了“一夜情”,不同只是:此时的女人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少女老师了,而是一位成熟的少妇,一个单身未婚妈妈,翌日清晨,男人依然给了女人同样的承诺,等到外出回来后,就去找她。可惜此时的女人已经不同于当初那个幼稚单纯的小学老师了,她明白这些话只是这个男人的敷衍之词而已。男人甚至趁女人不注意的时候,还往她的皮手套里塞了一笔钱,女人这时忽地明白:自己只是被他当成了一个上流社会的高级妓女而已。

女人临出门时,还刻意明知故问:花瓶里的那束白玫瑰是谁送的?男人说不知道,每年我生日的时候,都会有人送花,也不想深究到底是谁送来了花?女人又惺惺相惜地问:“能送我一束白玫瑰吗?”男人马上一口应允,殷勤地摘下一朵戴在女人的头上,然后就把女人送出了家门,他没有跟出来,也压根不想送出来。毕竟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些见不得阳光。

神情无比失落的女人独自走在四合院里,邂逅了当初的那个老房东,那个看着他长大的老房东,一瞬间,老房东居然穿越时光,认出了眼前这个穿着华丽的少妇,就是当年那个寡妇家的小女孩,于是老房东望着满眼失落的女人,喃喃着:“小姐,您好!”这声音在女人听来,真是不无苍凉。

女人顿时感慨万千,此刻她关于自己编织的那个崇高美好的爱情神话,在一瞬间土崩瓦解,呵呵,真是悲凉啊!一个终身爱恋的男人,居然不及一个老房东那样关注自己,居然直到最后都没有认出来自己究竟是谁?而老房东只一眼,就认出了眼前的这个女人。女人随手将男人送的那笔钱塞到老房东的怀里,然后悄然离去。

此刻,女人的“多情”反衬出男人的“无情”。

最后,女人和这个男人惟一有关联的儿子,也患上了急病,在一夜之间死去,女人所有关于爱的希望都化为泡影。在临自杀前,她给这个男人写下了一封厚厚的书信寄去,然后在男人收到这些信时香消玉殒。男人读着这些信件,在屋子里惊诧地踱着步,感觉实在不可思议!一时间真是百感交集,可是这一切都悔之晚矣。

我看完这个电影后,感觉这个女人实在太感性!她活在自己编织的感情世界里,很像《色。戒》中的王佳芝。其实女人重感性,而男人重理性,这是男女情感方面的重大差别。

为了爱,女人可以豁出去一切,而男人却往往只重视自身或眼前的利益。因此为了男人付出一切的女人,真真最傻不过,可是现实社会中这样的傻女人,往往却比比皆是啊!所以,殉情的女人永远比男人多。

一、内容简介

在这部书中,霍金带领读者遨游外层空间奇异领域,对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做了阐述,使读者初步了解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的奥妙。

《时间简史》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时间起始点——宇宙大爆炸起点。宇宙是不断膨胀着的,它在最初应该收缩为一点,这一时刻被称为宇宙大爆炸时刻。宇宙在这一点的密度无穷大,这一点即为数学上所称的奇点。

2.时间终结——黑洞。恒星由于引力作用会不断收缩,会形成一个“黑洞”。黑洞表面引力很强,时间会在此终止。

3.上帝是如何启动宇宙的?——宇宙的起源和命运。一种是以人择原理来解释的叫做紊乱边界条件的宇宙起源;另一种解释称为“暴涨模型”,它认为宇宙在开始的一瞬间是以加速度膨胀,在远小于1秒的时间里宇宙的半径增大了100万亿亿亿倍。

4.物理学的统一——终极理论。人类在寻求建立一个适用于宇宙中每一事件的、完整的、协调的统一理论,在这理论中不需要选取特定的常数去符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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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斯蒂芬·威廉·霍金(Stephen Hawking,1942年—2018年),英国理论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立人,曾任英国剑桥大学应用数学及理论物理学系教授。

霍金出生于英国牛津,从小就立志从事物理学和天文学的研究。在牛津大学完成物理学学位课程后,他转而到剑桥大学攻读博士,研究宇宙学。在此期间,他患上了严重的肌肉萎缩性疾病,被长期禁锢在轮椅上,但他仍然继续醉心研究,先后提出了黑洞蒸发理论和量子宇宙论,震惊了整个自然科学界,被推崇为继爱因斯坦后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1974年,霍金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最年轻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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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简史读书笔记

自古以来,我们头顶的天空究竟有什么奥秘这一难题一向困扰着人们。关于世界起源有我国的盘古开天辟地之说等,西方世界则认为是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于是乎,在欧美能够看到遍布大街小巷的教堂,大多数人都虔诚地信仰着上帝。但是很可惜呀,哈勃望远镜把地球周围200亿光年范围内的空间都检查了一遍,却丝毫没有上帝的影子。尽管这两种看法很明显都是错误的,但它也反映出人类爱思考的一面,实在想不出来时,就编一个盘古,上帝之类的出来,自圆其说。

霍金在这本书中试图用一种通俗易懂的阐述方式来解释高深的物理知识,以到达让大多数人都能看懂的目的。尽管如此,这本书看起来还是有必须难度的,如果你没有必须的物理基础的话,那就更加难以理解了。其实阻碍我们理解的最大原因还是我们平时生活在宏观低速的环境中,无法理解在宇观或微观下的物质及其运动状态。就如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样,它在物质的运动速度接近光速时才有好处,但我们在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接触到这类状况,所以除非有超强的想象潜力与抽象分析潜力,想要明白其实很难。所以我将从一个业余的角度来看这本书,仅仅是出于爱好与好奇关于宇宙的起源,霍金教授坚持他的宇宙大爆炸观点。即宇宙原先是一个体积无限小的奇点,因而它的密度无限大。它突然就爆发了,四散开来,同时爆炸产生的温度极高,从此宇宙就一向持续膨胀,直到此刻,而爆炸的那一刻就是时间的开始。在膨胀的过程中,有些气体,灰尘渐渐冷却聚集在一齐,构成各种各样的星球,宇宙的样貌渐渐清晰了起来。那里有个麻烦的地方,那就是大爆炸是时间的开始,那么在大爆炸“之前”,那个奇点算什么,没有时间跨度么或许用“之前”有些不适宜,毕竟在开始之前能有什么呢!但是开始又是从哪来的呢,这仿佛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无论你说什么是源头,你都能够怀疑这个源头的来源,结束这种无休止的怀疑的最好方法就是相信一个最早的,没有“在那之前”。所以很多人就相信上帝,霍金呢,相信那个“奇点”,可我呢,我不明白,上帝那么多人信,估计没什么可信度,大爆炸理论也只是猜想,没有被证实。事实证明,没有信仰的确是件很痛苦的事,脑中一片混沌,无法被拯救。

上面那个问题的确很折磨人,霍金教授自己也说的含含糊糊,一笔带过了,我也略过吧。下面讲的是时间与空间、物质的关系。在大一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中,马克思简单的说了下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而时间与空间则是物质运动的表现,时间具有一维性。霍金和一大批物理学家却有不同的观点。首先,物质与空间的关系就很微妙——物质是扭曲的空间。可空间是什么呢难道是真空真空但是意味着什么都没有——虚无。这一点目前科学界仍在作努力,他们试图发现一种构成物质的最基本的东西,基本到不可再分割。可惜在夸克这儿遇到了点障碍,因为夸克已经是一种猜想了,几十年来一向都还未被证实。由于实验器材条件的限制,以及理论上的一些缺陷,对微观粒子的观测一向都有障碍,无法精确测得其运动状态。这样一来,科学家们就只能很郁闷地整天苦思冥想,试图发现一种全新的理论,但在这几十年里,一向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这本书中最引人思考的地方还是它的时空观。在相对论中,绝对空间与绝对时间都不存在。此刻大部分人都已能理解绝对运动的观点,也就是说静止是相对的,没有绝对静止。因为缺乏绝对的静止的标准,我们无法确定在不同时刻发生的事情是否处于同一空间位置上,很多人也许会认为这很简单——同一地点很好确定。但平常人所说的同一地点是指在目前这个星球上的相对地点,把我们置身于宇宙之中,我们的位置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永远没有重叠的两点。因为地球本身正一刻不停地做着运动,这一点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时间也变成相对的,就让人很难懂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间的流逝似乎是一成不变的,按照它自己固有的规律行走,不受我们的影响。正因为如此,我们总是用时间来记录已经发生过的事,把时间当做一个固定的标尺,我们在这样一个统一的标尺下进行交流才不会有困难。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却无情的指出不存在什么绝对时间,时间只但是是物质运动的附属品。我们通常所说的时间似乎没有方向,虚无缥缈,看不见抓不到。在相对论中,时间是一维的,它的方向就是宇宙膨胀的方向,我们的宇宙目前仍然在做膨胀运动。

关于时间的相对性我还是无法理解,霍金紧之后就介绍了黑洞。我本以为我对黑洞是相当了解的,因为我经常能在科普节目中看到关于黑洞的解释。黑洞是恒星老化后坍缩构成的。恒星靠内部氢原子的聚变产生能量,释放光和热,太阳就是这样。在内部原料用完后,就会发生坍缩,即向一点收缩。当这一点十分十分小时,它的密度就会趋向于无穷大,同时它的引力也会变成无限大。由于引力很大,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从它那儿逃逸出来,那里面也包括光。众所周知,人能看到东西,是因为反射那个东西的光进入人眼。此刻那儿不会有光发射出来,所以人类是不可能真正地看到黑洞的,但能够根据可见星体的运动规律来推测。本来我以为这并有什么大不了的,看不见就看不见呗。但霍金教授补充了一句,那里是时间的终点,类似于奇点。

我想在这个年龄的大部分青年都思考过宇宙到底是什么,从何而来,过去的就过去了么,未来又在哪里,命运是否早已决定好了之类的问题。有的时候,我会因想不出来而无限伤感。确实如此,当你发现你根本不明白你所存在的地方到底是什么,你到底为何而存在,心中肯定会有一丝落寞甚至悲哀。过去我会刻意去逃避这些问题,想得太多或许会影响正常的生活。有时候看新闻,也会发现一些人因为这些问题而精神出现问题。我选取看这本书,就是想解决萦绕于心中头的疑惑。但这本书只是说了一些猜想和让人费解的理论。此刻,我能够稍微理解那些相信上帝或其它宗教的人,毕竟,心中没有一个信仰会让人的生活失去方向,在人生的道路上迷路。我只期望有一个能让人信服的说法让我来相信。我是并不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到底谁才是世界的主宰,谁也没办法证明。尽管我能够确信上帝佛祖什么的都是扯淡,我也不会迷信和神有关的活动。因为我在心中已不明白把那些个神啊仙啊骂了多少回,但此刻仍活的好好的,那些个神仙连我这样一个普通的人都治不了么在某种程度上,我把自己归结为一个宿命论者。因为这个世上巧合总是太多,比如我的存在就很奇妙。试想宇宙中有多少分子原子,偏偏就有那么必须数量的原子组成了我。话虽这样讲,但我也不会拿命运当借口,很多失败的人总把原因归结于命运。我想一个普通的人怎样可能清楚地明白自己的命运,不到最后一刻,答案都不会揭晓。暂时失败的人,也不代表就必须不能成功。很多人都会说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他们有没有想过他们有这种态度又是从何而来的,他们的出生难道也掌握在自己手里么你或许能够说人们能够透过后天的努力奋斗改变自己的命运,但你要奋斗的这种态度又是从何而来呢,答不上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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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间简史读后感56篇

《时间简史》是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创作的科普著作,首次出版于1988年。

全书共十二章,讲述了关于宇宙本性的最前沿知识,包括:我们的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膨胀的宇宙、不确定性原理、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等内容,深入浅出地介绍了遥远星系、黑洞、粒子、反物质等知识,并对宇宙的起源、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命题进行了阐述。

篇1:时间简史读后感400字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名为《时间简史》的著作,它的作者就是人们熟知的全世界最聪明的人——残疾科学家史蒂芬·霍金。

这整本书讲的全是关于宇宙的知识,而且还涉及了时间。它最大的特点在书后,还介绍了几位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伽利略和牛顿这些在宇宙学方面有很大贡献的伟人。整本书告诉我们宇宙的图像、宇宙和时间的关系。其中最吸引人的是黑洞的奥秘。黑洞就是由质量大、密度高而且拥有能让光线都逃不出去的强大引力场。

看完了整本书,我觉得科学是十分重要的。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科学,因为科学能是人类生活更加幸福、美好。没有科学就没有快捷方便的交通,没有科学就没有四季恒温的房间,没有科学就没有有趣好玩的游戏……现在的牌子上写的都是“中国梦,我的梦”,这些“梦”的基础就是科学。

记得书上的总序里有一句话“没有科学的‘教育’,只是培养信仰,而不是教育。没有受过科学教育的人,只能称为受过训练,而非是教育。”我认为一点儿不错。如果受教育是使人得到知识的公交车的话,受科学教育就是使人得到知识的私家车了。

霍金自强不息,勇于探索,敢于大胆推理,他的这种科学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推荐大家看《时间简史》,相信大家会和我有一样的感受。

篇2:时间简史读后感800字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世界之外,未来之变,如此神奇美妙!

——题记

有一个人,他战胜了疾病,创造了奇迹,他证明了残疾并非是成功的障碍,他用他生命践行他的诺言,他为他所热爱的科学事业而奋斗终生。他,就是《时间简史》的作者,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

捧着这本沉甸甸的书,我仔细端详着它的封面,一个大大的钟表首先映入眼帘,这个钟表十分抽象,椭圆形的表盘,中间深深地凹了下去。我想它代表的是浩瀚的宇宙,代表着时间没有尽头。钟表上面是四个金色的大字“时间简史”。我慢慢翻开书本,陶醉在书海中。在我没有读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它是一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巨着,读起来肯定会枯燥乏味,甚至有些吃力,但是我现在不得不改变我的观点了。霍金先生用非常幽默的语言,生动诠释了一些天文学的专业知识,他把膨胀的宇宙比喻成不断进食的孩子,把恒星比喻成吃的盐,一个个生动的例子不仅能让你快速理解宇宙的知识,还能获得一种美的享受,读来生动有趣,让人不禁想赶快通读全书,满足好奇心和求知欲。

霍金有一句名言,我深深地记在心里,“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废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它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我十分佩服他对科学的热诚,他认真思索并巧妙解释了科学理论的本性,即任何物理理论都只不过是一个假设,在这个意义上,理论只是暂时的,而我们永远不能证明它。他还致力于研究量子引力。在他生病期间,他不仅没有得到多余的休息,反而利用仅有的休息时间更加刻苦地研究,废寝忘食,终于得出了量子引力论。

他不仅对量子引力有独到的见解,对宇宙黑洞的研究更是透彻,可以说霍金与黑洞齐名。他首先发现并证实了黑洞有温度有辐射,黑洞在逐渐缩小的过程中温度不断升高,辐射不断增强,直至最后变为一个奇点,然后再逐渐增大,以此循环。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爱上了宇宙,仿佛置身于浩瀚的太空,探索着宇宙未知的秘密。我更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高尔基曾说:“充分热爱科学,因为人类没有什么力量比科学更强大!”的确如此,科学就是力量。21世纪的今天,我们靠什么来增强国力、发展经济、让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答案只有科学。

篇3:时间简史读后感1000字

霍金:当爱因斯坦说到“上帝不掷骰子”的时候,他错了。鉴于黑洞给予我们的暗示,上帝不仅掷筛子,而且往往将骰子掷到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以迷惑我们。——题记

这个寒假,我读了著名科学家史蒂夫霍金的《时间简史》。

读完了全书之后,我脑中一直萦绕着许多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

最后,从这本著作中,我深深的了解到科学上的很多重大的进展都是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们不盲目的追随权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才,提出的理论。首先我们应该庆幸自己赶上了这样一个好的时代,有这样好的环境来学习,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培养自己的能力。其次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样的条件来努力学习,在学习方面我们也不应该盲目听从课本上的条条框框,而是应该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我们也应该多多向老师请教,毕竟老师的知识和阅历还更加丰富的。同时在校学习的期间我们也应该逐步的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这也能更真切地给我们有竞争的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能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好书。而我更是被作者霍金先生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空前的。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这是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篇4:时间简史读后感1500字

读完《时间简史》,我颇有感触。

时间和光不是一种东西,这很容易想象。比如在黑夜里虽然没有光,但仍然有时间。光速和时间怎样联系起来我还不清楚。我不用去定义宇宙和时间的概念。宇宙构成之前是一个无穷小的奇点,而且无限紧密,我在那里说成没有,这不是唯心的没有,空间和时间在大爆炸时同时的从无生有。这就会产生两个问题,那个无穷小的产生一切的奇点是什么和它为什么要爆炸。那个奇点什么也不是,不是人类所认识的物质,能够起个随便的名字,比如上帝。它就是一个无穷小无限紧密的点,仅仅是一个点。它之所以要爆炸是因为它想那样,因为此刻有了一切所以它爆炸了。这是无法证明的,人类的证明方法必然会引入第三方,为了证明第三方的正确又务必引入第四方,这样的证明会无休止的循环下去。(看到之后,才明白这就应算人择原理。)宇宙论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作为宇宙里高等生物的人类不会满足于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绵延,还一代代不懈地探索着存在和生命的好处。但是,人类理念的进化是极其缓慢和艰苦的。从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心说到哥白尼——伽利略的曰心说的演化就花了2000年的时间。令人吃惊的是,尽管人们明白世间的一切都在运动,只是到了本世纪20年代因哈勃发现了红移定律后,宇宙演化的观念才进入人类的意识。人们甚至从来没有想到过宇宙还会演化。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证明,宇宙的物质在引力作用下不可能处于稳定的状态。即使在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中,状况也好不到哪儿去,为了得到一个稳定的宇宙模型,他曾将宇宙常数引进理论中。他们都期望在自己的理论中找到稳定的宇宙模型。可见,宇宙演化的观念并不是产生于这些天才的头脑之中。

霍金的生平是十分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状况下做出的,这真正是空前的。因为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深远的影响,所以媒介早已有许多关于他如何与全身瘫痪作搏斗的描述。尽管如此,译者之一于1979年第一回见到他时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那是第一次参加剑桥霍金广义相对论小组的讨论班时,门打开后,忽然脑后响起一种十分微弱的电器的声音,回头一看,只见一个骨瘦如柴的人斜躺在电动轮椅上,他自己驱动着电开关。译者尽量持续礼貌而不显出过分吃惊,但是他对首次见到他的人对其残废程度的吃惊早已习惯。他要用很大努力才能举起头来。在失声之前,只能用十分微弱的变形的语言交谈,这种语言只有在陪他工作、生活几个月后才能通晓。他不能写字,看书务必依靠于一种翻书页的机器,读文献时务必让人将每一页摊平在一张大办公桌上,然后他驱动轮椅如蚕吃桑叶般地逐页阅读。人们不得不对人类中居然有以这般坚强意志追求终极真理的灵魂从内心产生深深的敬意。从他对译者私事的帮忙能够体会到,他是一位富有人情味的人。每一天他务必驱动轮椅从他的家——剑桥西路5号,经过美丽的剑河、古老的国王学院驶到银街的应用数学和理论物理系的办公室。该系为了他的轮椅行走便利特地修了一段斜坡。

其实时间作为一个坐标轴早就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了。我们不论干什么事情,总会看看时间。关键在于,时间并非一个孤立的、自在的直线。时间和空间有同一个出发点,也有同一个终点。这就好比我们的地球,在引力场的作用下空间弯曲,并构成一个球面--没有界限的球面。宇宙的无界也就是指我们生活在一个四维的时间--空间里,这是一个四维的球体,球面是无界的。可怜我无法想象一个四维的球究竟是什么样貌的。

按霍金的说法,其实有十维。这让我浮想联翩。我想到古代神话:九重天+时间。

另外,佛教说:三十六重天,十八层地狱。似乎与九有关的倍数都有很大的魔力。

霍金自强不息,勇于探索,敢于大胆推理,他的这种科学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推荐大家看《时间简史》,相信大家会和我有一样的感受。

霍金,这样一位终年坐在轮椅上的人,依靠一个电脑发声合成器,以正常人十分之一的速度与人“交谈”,但他却同其他科学家一样,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人:执著的探索精神是生命的最大动力。在我心中,除了这本著作所带来的洗涤与震撼外,剩下的只是对这颗伟大心灵的崇拜与敬仰!

篇5:时间简史读后感2000字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暑假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这整本书讲的全是关于宇宙的知识,而且还涉及了时间。它最大的特点在书后,还介绍了几位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伽利略和牛顿这些在宇宙学方面有很大贡献的伟人。整本书告诉我们宇宙的图像、宇宙和时间的关系。其中最吸引人的是黑洞的奥秘。黑洞就是由质量大、密度高而且拥有能让光线都逃不出去的强大引力场。

就我而言,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唯物论者,对于那些神怪之类的说法很是反感,而对于能用科学理论解释奇异事物的书刊杂志便很感兴趣。对于霍金先生写的这本《时间简史》便很是有一口气看完的冲动,但是由于自己认知水平有限,不得不一字一句地慢慢理解,可仍然还是有不少地方弄不明白。也难怪就连霍金先生在某一场合也曾说过,能够读懂全书的每一句话的人,就已经够格攻读引力物理博士学位了。虽说只学到了点皮毛,但对自己的知识面还是个很大的扩充并对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了不小的提高,这让我不觉得对霍金先生深厚的学术造诣敬佩不已。

首先,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就比如人人讨厌的蚊子,我想没有一个人会同意上帝创造蚊子这种生物,但是它又的确是我们地球生物圈中的一分子,肯定有它存在的道理,我们不能因为自我的关系而剥夺另一种生物存在的权利。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

怎么说呢,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平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其次,过去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任何事情我都把它想得很完美。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我对那些试图证明世界绝对准则的文章很感兴趣。尤其在学习方面体现得相当明显,对于我而言,每学到一个新的知识的时候,都感到莫名的兴奋,因为他们能用很简单的几个公式来指导我们生产和生活方面的种种问题,感到很是神奇,因此对科学家们很是崇拜。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才发现世界远不是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几个"公式"就能涵盖。概括的来说,简单中孕育着变化,而变化中又体现着规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想方设法地去寻找那"隐藏"的规律。

很幸运的是,某些规律被我们发现了,但更多的还是未知的事物。世界到底有没有绝对准则?还是仅仅是个巧合?所有的问题我们目前尚还不得而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不断的探索才有可能解开这一个一个的谜团。而对于我们来说,它给我们的启发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像是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无法在学习上达到最高峰,因为没有最高峰。你有的只能是不断的去和别人竞争,和自己较劲,唯有此你才能在自己的学习上取得好成绩。同样,工作中也是如此,成功的企业者他们比平常人多的就是一个强烈的竞争意识。在当今激烈的社会环境下,"适者生存",谁都不想被社会所淘汰,谁都想有所作为,那么竞争就在所难免,这也会不断的促使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举两得。

再次,就是读完了全书之后,脑中一直萦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到底在时间上要不要有个开端?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到底还能在创造出什么样的理论去解决什么样的难题?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2222年人类的科技又将会达到什么样的地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难道光速真的就是速度的极限,以致于黑洞成为人类无法逾越的鸿沟?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所有的问题接踵而来,让人应接不暇。但是这种种的问号又是那么的有趣,那么的吸引我们的目光,让人浮想联翩。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而是真真切切的正如你眼前所视,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正如没有人能预测你的未来会怎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人类就能进行太空旅行,或许仍然在浩瀚的宇宙面前无所适从……

篇6:时间简史读后感5000字

几百年前,物理学的大当家是牛顿。牛顿很了不起,建立了经典力学,创立了微积分,绝对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之后爱因斯坦站了出来,用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使自己在历史上扬名立万, 称雄一时。时代发展到今天,又出来了一个霍金,以他的大统一理论为旗帜,在这个可爱的地球上到处招兵买马,壮大力量,势头愈来愈旺,触角越伸越远,很有点一统江湖的味道。

可以说,《时间简史》是霍金问鼎“武林盟主”最大的资本。它图文并茂,用精辟语言叙说了物理学最前沿的成果,有着十足的诱惑力。正因为这样,它能荣登伦敦《星期日时报》畅销书榜达237周之久,也正因为这样,物理界传言,学物理的人不读它,就不是在学物理,由此可见《时间简史》是如何厉害了。

怀着一颗敬仰之心,花了不小的力气,抱着不求甚解的态度,终于拜读了这一本拳头著作。

在这里我得老老实实地承认,我并没有能够学到《简史》中多少纯理论的知识。但我毕竟不是双手空空,毫无所获。虽然我只能是管中窥豹,却也能领略到书中所描述的那般浩瀚奇妙,生发出来自于物理的那般璀璨辉煌的成就的喜悦。书山有路,在这条路上,霍金老前辈引导着我去采撷物理的奇趣,去欣赏宇宙的异彩,去感慨造物主(未必有)的能工巧手,去获取有所收获的喜悦。而我怀着一颗怦然跳动的心,去接受,去思考,去怀疑,去批判,去充实自我。学海无涯并不一定要以苦为舟,能寻得学习之乐,进而享受这种乐趣,以乐助学,这是老前辈用他的生花妙笔,用他的神奇思想明明白白证实了的,并使我切实体会到了的。那是一种全新的感受,一切尽在阅读中,一切又尽在不言中。

在这里,我想说的,我所说的,是《时间简史》给我的启迪:关于理论,关于追求。

小的时候,抬头仰望天空,但见茫茫苍穹,无边无际,浩瀚缥缈,再一想,宇宙是个什么样子? 就有点儿头疼了,胀了,于是自我就渺小了,就自惭了,于是,就有了人生的感慨,只觉得个人真是太过于弱小无助,人生太过于虚晃渺茫,没有生存的价值与意义,于是心中难免几许萧凉与低沉。可是,正因为喜欢“杞人忧天”,想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考虑些没法解决的却又是这个宇宙最基本的问题,想不通了还要想,使得小时的我萌发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发现我自己——的志向。我只知道,人活着,如果连自己究竟为何物,生我养我的宇宙究竟为何都不认识,是很可悲很可怜的。人,应当将毕生精力用于理想的实现, 这样才能拥有真正的人生。这也许是小小的我生发的鸿鹄之志吧!

遗憾的是,一直以来我只是将这种冲动深埋于内心,而并没有付出实质性的努力。到今天,这种面貌才得以真正全面的改变。特别是阅读了《时间简史》之后,才系统地将当前物理学前沿的风华原貌欣赏了一番。这其间,有着不同于以前那种零零碎碎接受知识片断的全新感觉,这其后,给人的是知识系统全方位的提升,思维的质的飞跃。

都说情人的眼里出西施,尽管眼前的并非是一笑倾人倾,再笑倾人国的西施,而相反,倒有点类同于效颦的东施。同一事务看法不尽相同,有时往往是截然相反! 物理界的现状也是这样,大家大师们比比皆是,各执一词,开山创派,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不相让。这有点盲人摸象的味道,可能大家都对了一点,却又不是全对。而每个人又喜欢点坚持己见,于是唧唧喳喳,哄闹一堂。

事物的存在自有它存在的理由。简言之,存在即是理由。就像奇点,虽然它不可测,很奇怪,但它是我们这个宇宙的起源,万事万物的根本来源,是它生发出演变成现在的宇宙,现在的你我,一切的一切。我们不能够真正地认识奇点,因为一切物理定律在此起不到任何作用,于是我们对于奇点只能是束手无策,就算我们再怎么聪明也是无能为力。我们只能将其称为奇点,也就是给它冠个名而已,此外就只能证实它的存在了。然而奇点为何会存在? 难道就只因为要保证我们这些智慧生物的存在? 这是人类目前唯一能说出的不是理由的理由,其间无可奈何的味道之外,不乏有着几分耍无赖的意思。还有,奇点的特性? 形状? 等等,人类的水平已经是无用武之地了,黔驴毕竟有技穷的时候!

我们先确定奇点为某一确定的点,我们知道它的一些特点:密度无限大,质量无限大,能量无限大,而占的体积却无限小,至于其他则一无所知,全然不晓。既然如此,撇开奇点于一旁,请问奇点之外是什么? 是真空? 可是真空中也有场的存在。如果真是这样,宇宙就不是起源于大爆炸! 是无物质和能量存在的“虚空”? 那么这个集宇宙之能量与物质于一身的奇点又来自于哪里? 它不会是“生下来”就是这个样子吧。就假设如此,没有理由说它保持奇点这个态只在一瞬间,就假如它处于这个态有比较长的时间吧,那么它在这一段时间内应该一直都是“安居乐业”,遵规守矩,那它就没有理由毫无征兆地有了一个质的改变,开始大爆炸,去散射物质和能量。我想,能够解释这一点的是,宇宙本就可以随意地伸缩,就比作是一个球体,其半径可大可小,而包围于其外的则是一片虚无。认定的球体(并不真的就是真实的宇宙模型)在虚无的包围中随意行驶它的“主权”,按其自己的意思去演化、发展。上帝的第一推动,也许就是来源于宇宙本身的自我。

一般以为奇点处的宇宙与其他时刻的宇宙是不同的,这是因为奇点的确与众不同的缘故。于是通常所说的宇宙大爆炸,可以认为是奇点处的那个非同一般的宇宙向普通的宇宙质变。既然如此,如上的假设,同是一个球的存在,又为何在其变化的过程中会有状态的突变? 殊知其外的虚无是不能对其有所影响的! 在无外界的影响下自发的突变,这是难以理解的。我们简单的这样想象,一个人,譬如你我,从婴儿开始,走向成年、壮年,步入老年,并最终灰飞烟灭,这是一系列量变的过程。再从下一个轮回的开始,到“凝聚”成受精卵,这一过程就只能是质变的范畴了。虽然这是显而易见的极其普遍的现象,但是我们未必能够将其间的奥秘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同理,宇宙在奇点前后,可以看做是面貌不同但本质相同的。我们大可以这样认为,既知其然,而未必知其所以然。

如上所说,我们已经默认宇宙不是唯一的。以奇点为界,它可以分为很多个不同的宇宙。要说明的是,选择以奇点为分界点,是因为奇点还是能够过渡物质与能量的,只是其前其后的物质与能量已经是“洗心革面”,焕然一新了。比如说,假如你在奇点之前一刻还生龙活虎,经过奇点的洗礼,你就将“脱胎换骨”,你的身体将被撕裂得四分五裂,化为最基本的物质与能量,你的思想更是不能运作。你先前所有的一切基元,还原为宇宙的尘埃,“随风而流”去了。奇点的这个特性,就如一台功率无限的粉碎机,碾碎一切的一切。我们不知道宇宙为何会有如此恐怖的机器,但我们大可不必为之大惊小怪。宇宙的魅力就是它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神奇而难以理解的朦胧画卷。在宇宙这天然大物面前,人类只有谦卑地学习,再多那么一点点,就是探索了。

承上,我们认为宇宙的“自我管理”能力是很强的,这个我们应该放心。就像原子,那么小,而所含的能量又是那么惊人! 而这个浩瀚无穷的宇宙不知包容了多少这样的原子。不止于此,还有多少人类没有认识的能量呀! 宇宙的自我演化,就是在展示它那能“随心所欲”改变的超强实力。于是,我们就可以接受奇点的存在了, 虽然它很特殊,很“变态”,但宇宙还是能够接纳它的,而谁又能否定,奇点还是宇宙之间不可或缺的呢?

至此,我们认为,奇点只不过是两个貌合神离的宇宙的一个转变阶段。宇宙正是按着自己的意愿,依靠其拥有的强大的神秘力量,在周而复始(周期未必相同)地演化着。从前一个奇点出发,敲响时间之钟,宇宙球的半径越来越大,其间伴随着物质与能量的一系列“动作”,就这样,到了某一态之后,宇宙不愿意再变大了(自有它物理上的原因),于是它掉转矛头,开始自我收缩,半径慢慢地变小,最终又汇聚成一个全新的奇点,此时此刻,宇宙之钟没有了能量(被奇点吸干),停止了它的运作。这,即是一个宇宙轮回。

可以肯定的是,每一个宇宙轮回的时间并不相同,经历的足迹也并不相同。因为宇宙并不是真的那么规规矩矩,它不喜欢生搬硬套,而灵动活泼则是它的所好。于是,千奇百态的宇宙相继诞生,此灭彼生,源源不断,无终无尽!

当然我们不可能去证实我的猜想。因为我们被前后两个奇点完完全全地封闭了。我们只能寄居于我们这个宇宙,而不能生存于其他的宇宙! 想想看,毕竟奇点是毫不留情地扼杀一切生灵的。如果下一个宇宙还能产生智慧生物的话,那已非你我的生物只会跟你我一样的迷惑,他们也许想法很多,却又无能为力! 所以我认为人类的前景是不容乐观、黯然无光的,我们没有必要好好去活。短暂的人类岁月,连走出太阳系都难,更别说是与宇宙抗衡到最后了,即使能够,人类最终还是要惨死在奇点的魔手之中。这样的话,人类的自生自灭,转世轮回,又有什么意义? 不过恰恰相反,在这个满目疮痍创伤遍布的地球上,人类还是活得那么有滋有味,悠哉乐哉的,这没什么,只因为人活着还是有点渴望与希冀的,人类的生存还是有它的理由的。这已非此处所说的主题,暂且避开不谈。

基于人类的意志,假定一个宇宙轮回从时间的起点开始,时间之箭缓缓而有节奏地前行,最终结束于时间的末端(这些都以奇点为界)。同时,我们把宇宙登台唱戏的场所称为空间。三维的空间加上一维的时间,四维的时空即是我们现在的一切,宇宙的根本。

到目前为止,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已被广为认同。既然说是相对,那么就应该有一个对比的基准。时间的基准是什么? 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以奇点为准的时间———奇点时间了。以一个奇点为起点,按下按钮,开始计时,而这时间就如人们可以想象的,是那样平稳而均匀! 伴随着奇点时间,万事万物“各司其职,各行其是”,在广袤的空间里施展着自己的“抱负”。

至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宇宙的总时间(即每个奇点时间之和)是无限的。它起源于无穷古老的过去,也将永远地走向未来。它有着沧桑的面容,坚定着信念的执著。它宛如一位和蔼的老人,面露微笑地看着他的一代一代的子民,眼神中却又满是期望:多么希望有人了解自己与这个宇宙!

再来说说空间。每一个宇宙轮回的奇点是不尽相同的,但对于其自身是确定的。不过,即是如此,我们也不能由此确定一个唯一的坐标空间来描述宇宙的。比如坐标的方向就可以任意选取。但对于每一个轮回宇宙,在每一个奇点时间,其间的事物是一清二楚地位于那一点的,虽然对于每一个观察者来说它的方位是不尽相同的。也就是说,每一个时刻,物件有它的绝对位置,只是因为人的观察角度的差异,而感觉到的不同而已。

那么空间是否是无限延伸的? 也就是宇宙的外面——虚无——是否也可由空间来描述? 首先要肯定的是,空间只是人类用来套宇宙的一张网,去描述它、形容它,进而接受它、利用它。于是,推而广之,将空间的范围扩大,穿过宇宙的边缘,进入无边无际的虚无,那是一个崭新的世界:没有物质,没有能量,没有所有的一切。不过,这个虚无的世界却能接受宇宙的“入侵”与“胡作非为”。我们可以这样假设,其实宇宙与虚无本为一体,只是物质与能量被宇宙“吸干”,只剩下一张干瘪瘪的“皮”。而这张皮包容着可爱的宇宙! 于是可以说,宇宙是以无限可伸的虚无为基准坐标的,在没有物质与能量的地方,就是一片汪洋的虚无,而物质与能量汇集的地方,则就是所谓的宇宙了。

还有一个问题颇有意思,即万有引力的本质是什么? 细想一想,本来好端端的,你我身处异端,却彼此“藕断丝连,你拉我扯”。通常认为宇宙的物质会产生自己的场,去 “联系”其他的物质。可是即使如此,还是不能完全地解释引力的产生呀。

要解决这个问题,不妨先做个假设,即假设虚无的坐标空间是很“脆弱”的,具有“不能承受之轻”(虽然如此假设,但其永远不会被压垮)的特点。于是,当一个物质球(就是一团物质,只是简单地设想为一个球形罢了)在某一时刻到了某一坐标时,由于它的冲量的缘故,这个坐标点会在瞬间被物质球压扁,显示出来就是在坐标平面有一处凹了下去(而这个选择的坐标平面是垂直于物质球飞来的方向),而凹下去的程度与物质球来临的能量有关。但是这个坐标点不肯独自承受“伤害”,于是它将“伤害”沿着坐标平面均匀地散发。此时,我们取一直线,其始于这个坐标点,沿着坐标平面的某一方向,由于“伤害”的传播,这条直线就会像波浪线一样向远处传播(就像你用手去抖动一根绳子一样)直到碰上了另外一个物质球,这时,传导的波动与运动的物质球就会发生关系,另外一个物质球在凹陷的波线中就会向波动来临的方向发生细微的弯曲。由于空间遍布着这种波动,微分向积分的转换,细微的弯曲就会积累成宏观的引力效应。这也就初步地解决了引力的来源了。

同一道理,也能解释微观粒子为何具有波动的特点。

根据简单与和谐理论,任何物质走的路线应该是直线。但是并非如此,微观粒子走的却是弯弯曲曲的道路。这其间原因何在? 微观粒子为什么不选择最简洁省事的直线呢?其实它们也是没有办法,它们也是想走直线的,只是由于虚无坐标的“脆弱”,它们的运动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出现了运动的被干扰。于是,在它们运动的时候,某一时间段会有某一方式的波动,而过会儿,它们有可能转化为其他种方式。当粒子的量度增大后,由于统计效应的逐渐显著,它们就会明显地偏于某一方式,比如说正弦曲线,余弦曲线等了。

综上,我们可以说,我们的宇宙有它特别的奇点,有很多的轮回宇宙,有很多绝对的奇点时间,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虚无坐标空间,以及这种空间的“脆弱”性——这即是我对于这这个宇宙的一个浅显的认识。

一幅五彩缤纷的图景,令人流连忘返;一把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让人苦苦追求;一种追求真理的斗志,启人终生奋斗。《孙子兵法》给用兵者的是计谋战略,《九阴真经》给习武者的是盖世神功,《论语》给少男少女们的是指点迷津,《道德经》给一心修行者的是心灵的洗礼,而《时间简史》给人的则是永远不朽的精神财富,永远不钝的进取之剑。

命运的拘束于轮椅,并没有禁锢住一位伟人的伟大思想。这是一种意志的不屈,一种精神的顽强,一种信念的执著。看过了《阿甘正传》,里面主人公几年不停地奔跑,让我感触极深。人的生命只有短短几十载,精彩与掌声不是轻易得来的,其间需要付出多少心血与汗水! 成功的喜悦与理想的实现是多少人终身所求,梦中所见,但单单只青睐那些能为理想付出自己一切的人! 上帝的苹果被牛顿接住,因为他正在沉着思考;相对论的花环罩住爱因斯坦,因为他能矢志不移地坚定自己的信念……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他自己对于不可名状的道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于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切又变得那么不确定了。但这并不妨碍老子集天地之大乘,修成大德大慧,进而创立道教,宣扬道法精神。皮里的春秋,正因为其散发着诱人的神秘感,才能游人不断,访客不绝。宇宙的内衣,是那么让人猜不透摸不着,思维的翅膀可以在其中任意地遨游,灵感的火花可以在其间肆意地迸发。能不能够成功,就看个人的修为了。勤奋不可少,思考也不可少,但那份心灵的执著与睿智更是不可或缺。天与地的范畴,是那么的静谧,但其实是波澜遍布。学得一份老子的心诚与对天地玄黄的感悟,正是拼搏所必须,正是人生的最终所求。

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真理, 无所谓绝对的权威,只有绝对的探索,不屈的人类意志。生活是黑色的,但真理之树常青,追求真理更是可歌可泣。虽然这条路上未必是阳光普照,结果未必是诱人的成就,但拥有那份追求的喜悦与刺激,以及难得的亲身体验与搏击,人生难道还不足够么?

我渴望成功,但并非是痴迷于功名利禄,而是终极真理的发现;但我不等待成功,守株待兔的日子真的是难以迎来再次的幸运。天道酬善也酬勤,我所希望的是,随着时间之箭的前行,能够书写一个简单的人生、完美的人生;我将付出的是,简简单单之我心,一心一意,一步一个脚印,攀登真理的高峰,向理想的神圣殿堂前进!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时间之简史!

篇7:时间简史读后感

小学的时候就听说了,史蒂芬?霍金所著的《时间简史》,虽早想一窥究竟,但终究功力浅薄而没有为难自己。我对于自然科学的喜爱可以追溯到三四岁的时候,至今还记得,夜晚美丽而浩瀚的星空,使我第一次对自然发出了质问与感慨。

如今,历经十年数理化的修炼,功力激增,虽尚无浑厚殷实之沉淀,却已能了解少许,但有力余,便欲牛刀小试,有幸于书店中觅得此珍贵之书,便买诸家中,悉心运气以观。

此书虽销量达1000万册,创科普著作之奇迹,引无数观者摘镜立目,但仍因其内容之艰深,专业知识之涉域甚广,使文人墨客欲其书者尽折腰而视之为“天书”。

霍金在书中系统地阐述了近代科学的发展史以及当代物理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如其中的波粒二相性,宇宙不守恒,量子力学的不确定性原理,反物质理论,黑洞引力论等等,皆为大学理工科专业内容,常人想以此书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用具,实非明智之举。

全为此书而费尽心思,虽尚不可彻悟其内之深涵,却也略悉端倪,了明大意,知作者之用心。于此,便欲粗评一二,倾我心之领悟,流我思之感慨。

一、对霍金——终为大师也

自幼患异症,身不由己,却意志刚毅,才思敏捷,为此浩瀚之文,足可见其气之深广而奥绝也。此书绝非仅以理科专著自居,更溢人文情怀并与机智修辞。此举,实深刻记于我心,令我无能忘之。

二、对内容——回味中带着思考,思考后更是回味

读书使人明智,此言非虚。《时间简史》一书就是把读者引向宇宙的起点和万物的本源,从而引发我们对个人、对同伴、对事件、对社会、对生命、对世界、对意识等等的思考,进而使我们在自身寻找本质。无意中便提高了思维的深度与广度。此书从宇宙图像说起,系统地介绍了时间、空间、量子、自然力、黑洞、虫洞等内容。我们在与作者一同思索中,堕入了科学的迷幻之网,似乎时而看见一丝亮光,也许那就是未来的可以认识的世界。

篇8:时间简史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时间简史》这本书。读过了《时间简史》这本书,激起了我研究宇宙学的兴趣,因为我小时候以为宇宙只有太阳系,可《时间简史》时这本书却告诉我宇宙不是只有太阳系,而是好大的,所以激起了我研究宇宙学的兴趣。

《时间简史》这本书主要内容是:从古代的天文学说到了现代的天文学,也是从宇宙大爆炸说到宇宙为什么会形成黑洞。

《时间简史》这本书说了许多,其中我喜欢《我们的宇宙图像》那一章。读了那一章我知道了人们早在公元前340年就知道了地球是圆的。我还知道1514年哥白尼提出了一个观念,观念是太阳是静止地位于中心,而地球和其他行星绕着太阳作圆周运动。我读了《时间简史》这本书学了许多天文学的知识。

我看了作者简介:史蒂芬;霍金他出生于伽利略逝世三百周年纪念日。是不是在科学家逝世纪念日当中出生的孩子长大后都会有科学智慧吗?不是的,这是因为他小时候认真读书才会有今天的成就!我也要向他学习,以后做个天文学家。

《时间简史》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努力学习,以后才有成就。

篇9:时间简史读后感

课余时间,我饶有兴趣的简读了一本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可以说的上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出这点之外,此书还详细的阐述了黑洞效应和大爆炸及宇宙奇点问题。

倘若这本书以数学公式、证明过程和科学术语为主,那么我认为它不可能这么畅销全世界。这本书正是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读者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

《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独到的是宇宙物理知识,我还读到了一种敢于同命运抗争,顽强不屈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众所周知,霍金出这本书时已是全身瘫痪,可以活动的仅是3只手指。在这样的条件下他凭着那充满智慧与知识的大脑,毅然对宇宙发出思索,对真理发出挑战。最后他成功了,出版了这傲然屹立于科学文献之林的伟大著作。读完此书我受益匪浅,我学到的东西远远不止那些,而更多的精华还有待于我更深一步的阅读,更深一步的探索。最后我引用牛顿的一句话来结尾:“我不知道世人怎样看待我。我只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海边玩水的小孩,偶尔是到美丽的贝壳,就高兴不已。但面对真理的浩瀚大海,我仍茫然不知”。

篇10: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本学期有幸在学校的安排下,我们教研组内集体讨论说要看此书。

翻着这本书,总有一种似懂非懂,一会儿看懂,一会儿不懂的感觉;同时又感觉到一个个精彩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不忍放下。《简史》从思索宇宙的年轻人演讲到宇宙演化的图像,从牛顿宇宙到相对论,之后讲了弯曲空间、黑洞、大爆炸、虫洞等等理论。一个个理论诞生、发展,一层一层的剖析,然后又被新的理论替代,每一个理论像一个个时代的英雄从弱小到伟大,从成长到衰落。使我们在阅读霍金先生高深思维的同时,也惊叹其优秀的文学逻辑。《简史》的普及版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除了让我们懂得一些基本的知识外,更教会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这些知识让我们觉得深思给人以启示。如人存原理是指我们之所以看到宇宙是这个样子,是因为如果它不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不会在这里去观察它。从人存原理又涉及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霍金先生很精辟的说,许多科学理论也非常符合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其思想是,在任何自我繁殖的有机组织群体中,不同个体的遗传物质和成长存在变异。这些差别意味着,某些个体比其他个体更能得出有关它们周围世界的正确结论并相就地行为。这些个体就更可能戚并繁衍,自然选择赋予我们推理能力,这就要我们去寻找完备的统一理论,不会误导我们去得到错误的结论。因此我们以前所认定的牛顿三大理论也有错误,因为牛顿认为时间都是绝对性的,然后爱因斯坦提出来了相对论,他不断的完善他的相对论,从狭义相对论到广义相对论,但我们并不认为广义相对论一定是统一的完美的理论。除此之外,如以太物质,弯曲空间,等效原理,双子生佯谬,膨胀宇宙,黑洞原理,虫洞理论,四维空间,时间与温度的关联等等都给了我知识与心灵的双重冲击。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

篇11:时间简史读后感

由于暑假里韩老师让我们再看一本数学故事书,所以上个星期天,我就硬拉着爸爸到上海书城给我买书。我想:一直都十分热爱数学,而且又很喜欢看书的爸爸,一定能为我挑出一本适宜我看的书。果然,爸爸马上为我挑出了一本他中意的书——《时间简史》。

这本《时间简史》是由著名的史蒂芬·霍金所写的。当爸爸告诉我,他被尊崇为继爱因斯坦以来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时,我着实被吓了一大跳。我掂了掂手里的书,虽然很轻(只有100多页),但我想,里面包含的知识肯定远远超过了这个分量。

既然书名叫做《时间简史》,那么书中所写的一切自然是和时间有关的了。为了讲明时间,作者从宇宙开始写起,而后说到空间,而后又说到黑洞,而后再说到虫洞,最后才得到了结论。书中的语言都充满了知识性与专业性,让我感到懵懵懂懂的。虽然如此,但我似乎也了解到了时间。如果让我结合书中的话来谈谈时间,那我会说:时间确实可以是一种物质,因为万物皆是物质,如果时间不是物质,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很明显,它对于我们无比重要,我们也无法离开时间。用书中的一句深奥经典的话来概括时间:时间也许是不朽的,至少在我们这些生命短暂的物质看来,那确实是不朽的,它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产生一个点,就这样无数个点连接在一起,变成线,变成面,就无限制地编织下去,直到宇宙的结束,如果那宇宙没有结束,也就继续不朽地编织下去,做那宇宙创造者的寿衣。

我觉得这本书不太适合我看,毕竟我还没有学过物理,对书中所说的一切都还不理解,但我知道,这是一本对我们人类来讲相当重要的书。我想:等我长大一点了之后,再读一遍这本书,到时候一定能掌握书中所说的知识。

篇12:时间简史读后感

这次我读的书是《时间简史》。《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宇宙学的着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

史蒂芬·威廉·霍金于1942年1月8日生于牛津,那一天刚好是伽利略逝世三百年。可能因为他出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代,所以小时候对模型特别着迷。他十几岁时不但喜欢做模型飞机和轮船,还和学友制作了很多不同种类的战争游戏,反映出他研究和操控事物的渴望。这种渴望驱使他攻读博士学位,并在黑洞和宇宙论的研究上获得重大成就。他是个伟大的科学家。他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ALS),因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疾病已经使他的身体严重变形,头只能朝右边倾斜,肩膀左低右高,双手紧紧并在当中,握着手掌大小的拟声器键盘,两脚则朝内扭曲着,嘴已经几乎歪成S型,只要略带微笑,马上就会现出“呲牙咧嘴”的样子。这已经成为他的标志性形象。1985年,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被彻底剥夺了说话的能力,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当时医生预测他最多活两年,但他至今依然顽强的活着。

初读此书,不得不赞叹史蒂芬教授那如丝般缜密的逻辑性,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无不显示出他过人的才智,他可以把相对论当作孩子手中的乒乓球来形象地描述相对论中时间与空间是无法分离的这一物理规则。我在阅读中学到了好多以前不知道的,比如宇宙诞生的过程,以及地球的一些知识。

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因为地球,才有人类,才有我们生活的世界。

记得整本书里面,我印象最深的是:再重复一下,由于时间和空间是相关的,一个和逆时旅行紧密相关的问题是你能否进行得比光还快,这一点也许不会使你惊讶。很容易看出,时间旅行意味着超光速旅行,在你旅程的最后阶段做逆时旅行,就能够使你的整个旅行,在你希望的时间内完成,而这样你就能以不受限制的速度行进!但是,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倒过来也是成立的,如果你能以不受限制的速度前进,你也就能够逆时旅行。其中一者成立而另一种不成立是不可能的。

无可挑剔的逻辑在字里行间展露锋芒,无死角的思维在史蒂芬的笔下尽情跃动,让人无法相信这本书竟然是由只有三根手指能活动的残疾人霍金教授写出的呢?

没错,作者虽然几乎全身残疾,但在思想和学的领域上,着实是一名伟人!

通过阅读《时间简史》,普及天体物理的知识,让我对宇宙的神秘产生了浓厚发兴趣,更惊讶于那是多少次的必然与偶然,才有了太阳系,才有了地球,才有了孕育人类生命的场所。这样的夜色下,总是令我的思考走向深远,但是,就如同无法洞穿那无穷的宇宙一样,我无法想象,霍金教授,是运用了怎能样的力量才能完成这“时间”的书写!他的书中的内容令我神往,他的精神更令我敬佩!

篇13:时间简史读后感

用了很长时间读完了史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这本书是霍金的非常著名的宇宙学著作,涉及了人类对宇宙研究的历史以及写作当时宇宙学最新的前沿性问题。它被翻译成了40多种语言,销了1000多万册,被称作是国际出版史的奇观。我想之所以这么火,那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么一部深奥难懂的科学著作,写得却极其通俗有趣,贴切生动,像我这种科盲都能读下去,且能读完。当然,我不能说我完全读得懂,毕竟用于研究宇宙的理论和学说太过“专业性和数学化”。我只能说是读了,大概了解了人类对宇宙本质探索的历史和进程,粗略知道了人类历史上有哪些科学家对“宇宙为什么存在”这个问题作出了哪些巨大贡献,并由衷地升华出了一种对这些引领人类理性精神的伟大科学家的膜拜之情。我想,有了这些,这书我就没白读。读后,我有点儿感想:其一,一部原本形而上的科学著作都可以被写得如此浅显(貌似,但这样的方法可以拥有相当数量的读者群)易懂,接地气,为什么我们很多的文学文艺评论却搞得晦涩拗口,让人感到高深莫测,悬在空中?实际上,有些东西有那么玄吗?其二,我的数理化基础太差,以至影响到我阅读这类书的效果。不错,我喜欢读书,具备一定的阅读能力,我能读懂每个句子,但却不能保证我通晓了全篇语义。这真是很遗憾!在阅读中,我甚至想是否有必要系统地学习一下数理化知识,把小时候学过的捡拾起来,把那个年代没机会学的补充完备起来。我知道这难以实现。其三,小时候养成的阅读习惯阅读方向会影响到人一生的阅读兴趣。小时候没有什么娱乐项目,读书就是最大的乐趣;那个时候书又少,所以抓到带字的就看一看。家里的书,包括哥哥们的语文课本(我的课本已全然是另一副样子),借来的书,得着就翻翻。记得家里当时有一本《辞海》分册,好像是天文地理方面的,已没有了封面,是我最常翻看的一本书。那时候小,爱幻想,对地上的事儿觉得没什么意思,对天上的事儿却觉得很有兴趣。这兴趣就一直延续到了现在,涉及到这方面的书喜欢看,涉及到这方面的影像更喜欢看。可惜,我自然科学方面的基础太差了!再说一遍:这真的很遗憾!

篇14:时间简史读后感

这个春节花了半天时间看《时间简史》,实话说虽然这本书已然经过编撰,评述已经更加通俗易懂,但是从小物理成绩就差的我读起来依然稀里糊涂,贸贸然写下一点读后感表示一下对自己的嘲讽。

看过《时》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整个物理学是人类在总结对宇宙和时间的一个渐进认识的过程,从哥白尼到伽利略,再到马赫,牛顿,以及后来的爱因斯坦再到当代的霍金。都是后人在总结前人的研究和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然后实验验证得出结论的过程。牛顿说他不是个伟人,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就是这个道理。伽利略通过研究哥白尼的地心说而提出日心说和地动说,牛顿在此基础上研究出万有引力定律,爱因斯坦再提出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再到现在霍金的时间简史,他们都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加上自己的思考,总结提出了新的理论。可见没有事物的发展是一触而就的,人类社会的进步就是来源于人类对未知事物不断地孜孜以求的思考,辩证和总结。

虽然从小物理很差,但是我一直以来对天文和地理很感兴趣,中考时候地理甚至还拿过满分,只是对理论物理这样的抽象的纯理论基础学科理解起来很困难,肯能是抽象思维能力不足吧。所以看了《时间简史》后对其中所阐述的理论还是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时间简史》在我肤浅的认识看来是向读者描述这样一个世界:整个宇宙是一个服务器,宇宙中的所有物质小到基本粒子,大到小行星,彗星,行星,恒星甚至星系都是跟这个服务器连接的一个节点,他们独自运行又通过服务器相互关联,依靠各种基本物理法则相互作用。服务器的运行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不可存档当然也不可能回档。各个节点之间通过各种光波等来通讯,因为相互之间的距离以及各种光波在传播路径上受到的各种影响等原因产生网络延迟,导致节点之间的通讯并不同步。节点由于自身运行速度的质量等等原因导致相对于其他节点的运行时间是不确定的,但是每个节点相对于整个服务器的运行时间确是固定的。所以在A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和在D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果,而在服务器观察A,B,C,D节点状态的结果是确定和一致的。这又让我联想到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也是一个服务器,每个人都是这个服务器的一个节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各自生活的圈子。很多人看似遥不可及,却在这个大的服务器下面相互影响,哪怕是非常细微的。有一个社会学研究的理论认为哪怕完全不可能认识的两个人之间只要通过6个中间人就可以建立联系,这是通过大量统计学研究得出的结论。反过来看这个宇宙,我认为是不是也存在类似的节点能够让宇宙中遥不可及的两个互不关联的节点建立最短的联系路径。这就像一些物理学家正在研究的虫洞理论。

我相信按照目前人类的科技发展速度用不了多少代人就可以让我们人类走出太阳系,甚至走出银河系,在宇宙这个服务器肆意漫游。

篇15:时间简史读后感

坚强,是一个伟大的人所必须具有的品质,若想成就一番伟业,就需要一样东西,那就是不怕困难,不怕失败,永远坚强不屈的精神,而霍金就是拥有这种精神的人。

斯蒂芬·霍金教授写的《时间简史》出版于1988年,回答了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何而来,又向哪里去的问题。

书中认为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膨胀,直到今天,宇宙仍然在膨胀之中。

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

宇宙继续膨胀,将来也会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结束。到底会不会这样,现在还说不定。

大爆炸之前是怎么回事,不知道。永远也无法知道。这就是大爆炸宇宙的理论基础。

我赞成斯蒂芬·霍金教授所说的前半部分:就是我们的小宇宙发生了大爆炸到空间随时间的增长而不断的膨胀直到今天。但是,对后半部分却有疑问。我想,我们的小宇宙会不断的膨胀下去,而不是一定程度后开始收缩,成为黑洞,进而再产生一次大爆炸。

我解释为:大宇宙中有很多黑洞的存在,他们是产生大爆炸的种子,这些黑洞不断的吸收大宇宙中的物质,不断的膨胀下去,直到达到了大爆炸的临界点就会产生大宇宙中的大爆炸。产生出和我们一样的小宇宙。这些黑洞不断的吸收大宇宙中的物质,有的就是来自于其它的黑洞大爆炸产生的物质,如星系等等。就是说一个个黑洞不断的产生大爆炸,同时由于物质的聚合不断的产生黑洞。在这个过程中物质是交流的,霍金的理论说的是在这个过程中物质是不交流的,这就是霍金的错误所在。

当然这是我的个人意见,是对《时间简史》认真研读后,出于敬重的质疑。我想会有权威的解释来解释我的疑问让这本书的理论更加权威。

21岁时,霍金患上了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医生说他至多只能活两年半。这种打击之大可想而知!但是,面对死亡,他没有低头。他对自己说:“时间只有两年半,不算多,要努力做些有意义的事,让生命留下一点辉煌。”最终,他成功了,成为了伟大的天体物理学家。他的著作《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风行世界,而今年,我有幸地读到了这一本伟大著作!

书中,霍金解释了宇宙、空间、时间以及黑洞的概念以及一些其它的内容,比如不确定性原理,简单的说就是在测量一个天体的位置与速度时不可能同时准确测量,只能取其一。作者语言生动有趣而不乏深刻,字里行间都体现出了一位伟大物理学家的智慧与幽默。

通过这本书,我了解了许多我不知道的知识。例如什么是红移、蓝移,什么是类星体,以及许多关于爱因斯坦相对论的东西。当然更多的,是我对这位伟大物理学家的敬佩。对一个生活强者的敬佩!

望霍金能继续快乐地生活,而我也会努力,争取成为一名成功的人。

篇16: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茫茫宇宙中,蕴含着神秘的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些藏在宇宙深处的事物,像磁铁般吸引着人们,激励人们的好奇心。在学校开展的科普书阅读活动中,我有幸读到了《时间简史》这部科学巨著,它是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霍金写的。书中介绍了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以及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这些神奇的宇宙奥秘在这本书中有了深入浅出的阐述。读完后,我对神秘的宇宙有了新的认识和发现,甚至让我对世俗改变了看法。

一开始,我对科学不感兴趣,对于我来说,地球、宇宙实在太遥远了。可是看完这本书,我对千里之外的宇宙充满了兴趣,神秘莫测的黑洞,宇宙大爆炸,一个个字眼在我脑海中刻下了深深的印象。这本影响这世界的伟大著作教会了我们如何用正确眼光去看待世界,看待身边许多神奇的事物。在21世纪,学会用科学的眼光去衡量身边的事物是很重要的,不相信歪理邪说,不迷信。所谓的天经地义,只是人们的盲目服从,并不成定果;所谓的天方夜谭,如今已成了事实,并不再是科幻。

我懂得了在如今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中,创新是时代发展潮流,只有不断创新,我们的社会才会进步,国家才会更加繁荣富强,始终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成为“东方不败”。21世纪的青少年,要勇于创新,积极汲取科学文化知识,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开拓自己的眼界,不能只钻在书本中一味的学书本上的知识,多动手,多观察,多实践,是自己的动手能力和思维能力得到创新。长大以后,成为祖国的栋梁人才,为建设祖国美好的明天做贡献。

鲁巴金曾说过:“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在别人的思想上建立自己的思想,就是读书的最高境界。余秋雨也说过:“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不被已有的思想而束缚,坚持创新,让创新在浩瀚的太空中任意翱翔吧。多读书来充实自己吧,拥有一本好书就是拥有了全部。

篇17:时间简史读后感

所有的物理理论都是临时性的,也才知道,我的固有的观念‘如果所有因素都确定了,那么结果一定是可以计算出来的’原来是一种‘宿命论’。天哪,该怎么办?我本来还坚信人的思维也因为过往环境的确定性而属于定数呢。先姑且不去考虑思想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因为在基于纯物质的理论基础搞清晰前去强迫自己想这个问题,可能无异于思想上的自杀吧。

既然物理理论都是临时性的,都随时做好了被推翻的准备,那么,人为定义的一些概念所支持的理论就更不长久了。我深信不疑的数学,也是否有一天被自己的悖论所推翻呢?

我感觉自己已经处于半混乱状态了。我们这个世界,无论多么精彩或恶心,总有一天所有的这一切都不过会坍塌成黑洞里的一个极小的点而已。想到这里我不自觉的伸出手来,要去感受一下这周围的空气此刻是否还真实的存在着。而这个‘此刻’又意味着什么?也是宇宙永恒的一个组成部分吧。

宇宙啊宇宙,你为何如此的存在呢?他们把宇宙大爆炸那一刻称为奇点,奇点之前就不负责任的不追究了?怎么能这样呢?

人类的目标,仍然是不断去认识和改造自己周围的世界——无论这种认识会带来多么悲观的结果。是否存在有一天,事实终于可怕到再没有人敢于去探索呢?我想一定不会的,要不人类怎么会走到今天——在上帝的关怀下生活不是很温暖的么。

我一想到那些为了科学而放弃生活乐趣的人——他们才真正在推动人类的前进——我就不由得要鄙视自己,同时鄙视了其他象我一样为了生活而奔波的人。

当同学把我的书寄过来的时候,虽然少了好些,可是也发现多了几本原本不属于我的书。很让我感兴趣的是有一本侦探小说,可是翻了翻后意味索然,又无意识的拿起了这本《时间简史》。但是拿起来就放不下了。后来我才意识到,这应该是纯兴趣的选择吧,我仍然热爱科学的。第一次见它的时候好像是大一还是大二吧,不过它的出现并没有转移我们当时打双扣还是电脑游戏的任何注意力。我记得高二的时候看因斯坦传的时候也是抱着浓烈的兴趣在了解那些未知的不能理解的东西的。当然因为高考的原因,这种兴趣很快给中断了。可是为什么进入大学后反而失去了对科学的兴趣呢?这里面当然有个人特性,但是教育体系,尤其是高等教育制度也着实很有问题。

当爱因斯坦在无聊的专利局里花在总结狭义相对论上的时间,被我们的教授们用来考虑做什么了呢?难道当今的科学研究真的就昂贵到那种程度使得连理论物理学家都完全没有施展的空间了?如果有人鄙视我们所有的教授和所谓的专家,我至少不会去谴责这个人。

什么叫做对科学的献身精神?什么是人道?完美的人道只会让社会退步。必然有些人要牺牲自己的幸福,但是他们终将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专注于科学的科学家是受我敬重的,即便如霍金这样身形难堪,这难堪也只会在我的敬重中增加震惊而已。

那么夫子提倡的仁德又居于何位呢?想到这里,又想打击一下人为神话了的先古圣贤。都同样是人,为什么先古的就能做到大圣大贤?再更广泛的打击一下那些人为夸张臆想以至于捏造的行为。不论我的思想触动有多大,神,还是我最讨厌的东西。

那么感情和艺术的地位呢?不得不承认这些东西里边有些是很崇高甚至伟大的,可是它们毕竟都盘旋在思想体系之内。要通过它们去创新到思想本身的起源以及意义,是不太可能了吧?而这些东西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是必需的。可见我们这个世界为了发展,所需的额外的代价是多么的巨大!

所有的理论,都是总结共性的基础上具有预见性。所以不要在乎理论是否从字面上看起来是否肤浅,更应该注意它是否有效——在此刻或者以后更长一点的时间。

正如书中处处注意处理科学与神学的关系一样,这本书给我带来更多的应该不是科学知识,而是哲学理念上的冲击吧。容我整理一下,让我思想重新有序,才能够再次平和的看待这世界。

有必要补充以下摘录:

迄今为止,大部分科学家太忙于发展描述宇宙为何物的理论,以至于没工夫去过问为什么的问题。另一方面,以寻根究底为己任的哲学家跟不上科学理论的进步。在18世纪,哲学家将包括科学家在内的整个人类知识当作他们的领域,并讨论诸如宇宙有无开初的问题。然而,在19至20世纪,科学变得对哲学家,或除了少数专家以外的任何人而言,过于技术性和数学化了。哲学家如此地缩小他们的质疑范围,以至于连维特根斯坦——这位本世纪最著名的哲学家都说道:“哲学余下的任务仅是语言分析。”这是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以来哲学的伟大传统的何等的堕落!

篇18:时间简史读后感

课余时间,我饶有兴趣的简读了一本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可以说的上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出这点之外,此书还详细的阐述了黑洞效应和大爆炸及宇宙奇点问题。倘若这本书以数学公式、证明过程和科学术语为主,那么我认为它不可能这么畅销全世界。这本书正是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读者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读书笔记.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篇19:时间简史读后感

其实初读《时光简史》只是因为它是霍金的著作,只是为了在闲暇之余与朋友之间有一点谈资罢了,不得不说这样的科学著作实在难懂,相比我的张爱玲,三毛,刘墉来说却是枯燥了一些,但它仍深深的吸引了我。将我引向了充满幻想的未来。

说它单调是因为它没有平平仄仄的语调,没有风花雪月的场景,没有催人泪写的辞藻,但他,却拥有极严谨的的探索科学的态度,以一种严谨的口吻向我们叙述着蔚蓝的宇宙,神秘的黑洞。爸爸不止一次的提醒我说我再也看不懂这么深奥的著作,开始我还不以为然,渐渐的我发现我只能读懂其中一点,而绝大部分仍是懵懵懂懂。

斯蒂芬·威廉·霍金,一个极平凡的人,他因为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所以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1985年,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彻底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但他的智慧弥补了先天的不足,轮椅上的他还是可爱的,值得我敬佩的。30岁,他考查黑洞附近的量子效应,发现黑洞会像黑体一样发出辐射,其辐射的温度和黑洞质量成反比,这样黑洞就会因为辐射而慢慢变小,而温度却越变越高,最后以爆炸而告终。黑洞辐射的发现具有极其基本的意义,它将引力、量子力学和统计力学统一在一起。

霍金的魅力不仅在于他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物理天才,也因为他是一个令人折服的生活强者。他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人格力量深深地吸引了每一个知道他的人。患有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的他,几乎全身瘫痪,不能发音。但他仍出版了《时间简史》,成为全球最畅销的科普著作之一。对于这本书我实在做不出自己的评价,因为,可能在之后的几年,我才能读懂这本书,可是我能感受到这字里行间的一份坚持,一份严谨,甚至一份心酸。

其实更多的我将这本书当作科幻小说来看,书里就是一个未知的世界,《时间简史》中,霍金念念不忘的就是大统一理论,这是爱因斯坦未尽的梦想。霍金在本书中坦言,不能用单独的美妙的公式描述和预测宇宙的每一件事情,因为量子理论的测不准原理决定了宇宙是不确定性和确定性统一的。在本书中,霍金通过地图模型来说明宇宙的多样性可能需要一组理论来进行描述。

《时间简史》是为想更多了解霍金教授生命及其学说的读者而编的。该书以睿智真挚的私人访谈形式,叙述了霍金教授的生平历程和研究工作,展现了在巨大的理论架构后面真实的人性。该书本来就不是一部寻常的口述历史,而是对二十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头脑之一的极为感人又迷人的画像和描述。对于非专业读者,本书无疑是他们绞尽脑汁都无法真正理解的,只能当科幻小说看。《霍金讲演录——黑洞、婴儿宇宙及其他》,是由霍金所写文章和演讲稿共13篇结集而成。讨论了虚拟空间、有黑洞引起的婴儿宇宙的诞生以及科学家寻求完全统一理论的努力,并对自由意志、生活价值和人的生存方式及进化原理作出了独到的见解。

读读它吧探索一个未知的世界!

篇20:时间简史读后感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了。暑假里,我细细品读了《匆匆》这篇文章,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匆匆》这篇文章的主题是时间。朱先生从生活的细节出发,描绘了时光匆匆流逝的全过程,每一个字都在敲打着读者的心灵。文中一个“溜” 字形象生动地写出了时光匆匆飞逝,而“头涔涔”和“泪潸潸”则让读者体会到朱自清对时光流逝之快而手足无措,内心充满无奈。真如晏殊所说“无何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想挽留,有挽留不住。又将“轻烟”、“微风”、“薄雾”比作无声无息过去的日子,更生动形象地描绘出光阴给人的那种若隐若现、触摸不到的感觉。时间就是一条无声无息的长河,有时喘急,有时静谧,不可触摸。它像是一个顽皮的孩子,总是在我开心的时候飞快地溜过,也经常在我无聊、郁闷时来回渡步。在我聚精会神的做作业时,它总是从我额头顶上豆大的汗珠旁流过;在我欢快的玩耍时,它总是从我有力的步伐中穿过;在我凝望天空发呆时,它又从我凝然的双眼前掠过……奥运会时,人们欢呼雀跃的为奥运会大幕拉开而高兴。比赛如火进行,人们沉浸在兴奋与自豪中。当人们还没来得及搜索记忆,评选出自己心中最精彩的比赛时,定睛一看,奥运会已经都在时间流逝中结束。人们都说快乐的时光短暂,果真如此。我凝望春天河塘,微风起,绿波漾,白花飘落,星星点点的坠落于池面,年轻的鱼儿怕羞躲了,绿羽翠鸟轻轻掠过池面,水光倒影,我想:这样迷人的春景,时间也会在此停留吧。但是,我想错了,时间是无情、的公正的,它犹如一把刻刀,老人额头上缕缕皱纹,是它伟大的杰作;少女脸上微微的红晕,是它雕刻出来的;还有那真挚可爱的笑容……很快,就要结束六年的小学生活了,一年级刚入学时的我还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一无所知。六年的时光转瞬即逝,庆幸的是我收获满满。“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啊!所以,我要学会珍惜时光。让时间流过的速度掌握在自己手中。相形慢慢长大、成熟的我不会在让时间跑丢啦!

篇21:时间简史读后感

总体上没有改变我读完前两章得出的结论。宇宙学是荒唐的。大爆炸理论,黑洞假说,可能是无稽之谈。探求宇宙的开端和终结是荒谬的。连霍金自己也改变了想法,认为宇宙的开端没有奇点。霍金也说过,所谓黑洞并不存在。我认为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的概念还是有必要存在。抛弃绝对时间是一种度量上的无奈。把时间与空间相绑,是一种量度上的需要。时间无始点无终点,空间无小限无大限,不容怀疑。人类受可见光可感波的局限,只能在一定范围了解宇宙。借助科技手段可以有所突破,但也不是无限度的。地球外宇宙间的生命现象,有可能存在。同时因为空间无小限,所以甚至地球上微观领域也可能存在我们看不见的生命。微观世界也许有类似星系一样的结构。微观领域有智慧生命都是有可能的。无非是可见光可感波不是一个量级而已。我们看不见他们,他们也看不见我们。物理学是近似的理论,超越界限就是谬误。构建所谓统一的理论也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实现。试图探求宇宙起源和更深层次的微观世界,只能是狭隘视角的胡乱推断。认为宇宙有始终,时间也有始终,微观世界有基本粒子,更是人类看不到永恒和无限的偏见。相对论关于光速不变的假定,宇宙学中有关星系距离和速度的测量,我认为有不可靠的成分。太阳光8分钟到地球也许可信,N多光年的说法则可能是谬以千里的。这里的谬以千里是比喻荒唐的说法,真能误差千里可能是相当精确了。我甚至怀疑,所谓椭圆轨道的说法,都是测量误读的产物。实际时间和空间的测量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也正是相对论生存的土壤。人类不能奢望探知借助一定手段可见可感外的宇宙及微观世界。否则就是迷信。需要和可能就是我们有作为的范围。可知论应该在这个范围内成立。这个范围会不断扩大,但一定会有不可知的范围。可知论与不可知论需要在人类需要和可能的范围内统一起来。人类需要警惕的是,在不可知范围迷信和欺骗泛滥,或做无味努力和浪费。有时间我会进一步看《时间简史》。但我必须先告一段落回归正事了。

篇22:时间简史读后感

通过对于宇宙状态、规律的探索,解答很多心中的疑惑。与此同时,也增加新的疑问,比如:宇宙的多样性意味着什么?作为物质的人,看似无序的反应和多样性里面,有没有可以从物理方面找到的解释?人的思维,如何从物理(或者化学)的规律去解释?等等。因为这些疑问,有了看一看纯物理理论方面书的想法,《时间简史》作为这方面比较不错的科普读物,被列入了阅读名单。和认识、经历、思维方面的变化有关,现在看这样一本比较理论的书,发现了很多乐趣,也多了很多不同角度的启发。一方面,明确了很多之前似懂非懂的概念和定义,受益匪浅;另一方面,通过不同的概念,去联系很多实际遇到的事物,找到很多共有的规律,或者至少增加了理解的能力,这个方面的思维变化,对于眼界的提升,难以言表。总结了一些收获,不一定全是《时间简史》里面,也混合一些其他关于宇宙的认识,整体看看,有些是成品,更多应该是半成品:宇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定义是无限可能性的集合体。因此,变化(或者运动),是宇宙的根本特征。所以静止,只是事物的表象或者是与时间结合之后在一个时间点(或者时间段)上的相对产物。宇宙的范围实在过于广阔,微观和宏观的差异无以概括(不同的时空范围,有完全不同的运动规律),那么,真正根本的宇宙定律,它就是不存在的(这个不存在是对于人来说的,也就是对于人的硬件大脑来说,人现有的脑细胞数量无法运算和破解这些问题,作为人,是存在上限的,这个上限,可能离宇宙这个级别,很远)。因此,对于人来说(人的多样性相对于宇宙,应该是渺小和简单的),探索宇宙的根本,应该放在自身上,放在自身探索和认识的态度上:开放的、正向的、敬畏的态度。这也许是人,唯一能做的。对于人类所有的认识,一定在一个前提或者范围内的,超出这个前提或者范围,认识将失效。人,是宇宙多样性的一个体现,可能只是宇宙多样性中的一粒尘埃,所以,在另一个‘眼界’上(物理时空范畴),一定可以找到人与人之间不同的原因,和人的思维和行为的规律。宇宙的力量,除了用‘神’,实在难以用其他语言来表达。不过这个‘神’,也是分级的,如果以星球为界,往宏观(太阳系、银河系、星系团等等)或者微观(细胞、分子、原子、电子、中微子、夸克等等),都是升级的过程。人在一些层面(星球?),已经很接近‘神’了。人、事物和力量,都是客观存在的。只是从人的角度去看(或者说是人的局限)的时候,开放的、正向的、敬畏的态度是关键。有了这样的态度,才能平和面对,面对人、事物和力量,面对未知和不能掌控,面对规律。也许,人的存在价值,就是去接近和感受‘神’的存在吧。

篇23: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时间简史》中,霍金力图以普通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爆炸与重生等科普知识,完全改变了人们有关物理学、宇宙和时间本身的观念,向人们展现了当代有关宇宙的最重要的科学思想。

这本书让我联想到很多的事情,世界万物的构成,人类及各种动植物的最初形态-成长-发展-衰亡的过程和轮回;就像草,世界的每个角落都能看到各种小草。它们在冬天会枯萎、发黄甚至死去。但是,每年的春天一到我们又能见到翠绿的草原,正是应验了一句古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试想这不也是一种死亡后的重生吗?

在地球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渺小得如一粒沙子;在整个太阳系中,地球也只但是是千万星球中的一颗;而在宇宙中,太阳系是不是只是渺小的一个,我们人类的位置又是在哪里呢?

回归到地球上的万物,不管是人还是植物,都会有终结而被代替的一天。因为宇宙是不规律的,正因为宇宙的不规律才有此刻的太阳系、此刻的地球以及此刻的人类和此刻的完美生活。浩瀚宇宙,辽阔苍穹,我们何其不只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需要互相交融沟通的尘土。而世界上亦没有十全十美,不管是对待自己的还是他们的错误,我们能做的是只是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因为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不规律的宇宙之中,我们需要互相理解!

说到宇宙的最初让我回想起我以前看过的一部短片视频。短片中讲述我们人类所看、所听、所触、所感的都是不复存在的。乍一听,我们可能会觉得此言论是语出惊人,喧哗取宠,但实则不然。

我们都明白人的所有感官系统都是由大脑所控制的,就像我们看到的、听到的都是由我们的神经系统传播到我们的大脑组织,然后再由我们大脑组织显像出我们看到的以及我们所听到的景象或者声音。试想一下把一个人的大脑组织拿出来,然后把它的听觉系统、视觉系统与我们事先准备好的电脑连接在一齐。电脑中的画面出现的同时是不是也在这个大脑的视觉系统中显现出相同的画面?我们再把事先准备好的音乐在电脑中播放,这时候的大脑听觉系统是不是也会同时听到一样的音乐呢?这一切真的令人匪夷所思。继续观察,我们会发现如果我们把与电脑连接的视觉系统、听觉系统切断,此时此刻大脑中还能显现出画面、听到音乐吗?答案十分清楚,不能。而这些清晰的画面和声音的构成正是借助于微量元素的作用。

宇宙是由微量原子透过迅速的膨胀直到爆炸,再在宇宙中万有引力的作用下,将爆炸后的相同元素的残骸吸引到一齐。成千上万次的爆炸和一次次的万有引力作用才造就了这天的宇宙、星系、地球和人类。

这样,我们不难想象灭亡之后的重生将会更精彩。太阳系如此、地球如此、人类也是如此。但这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也许等到地球、太阳系结束生命的时候,人类已经找到另外一个能够生存的星球。此刻的人类只是整个地球的统治者、占有者和使用者,等到那个时候人类将会成为另一个星球的统治者、甚至整个宇宙的统治者。

霍金给我展现的这一切,或许有人会认为是危言耸听,但是时间会是一个公平的评判者。然而,短时间内,我们能赖以生存的星球就只有地球,我们无法赶超时间和超越空间,能做的就是珍惜爱护我们此刻共同的家园,珍惜拥有的时光和生活,把每一天都当成末日来过。那样即使明天就如电影《2012》中所描述的世界末日的来临,我们也一样能泰然处之。

最后,联想到我们21世纪的大学生,我们就应庆幸我们赶上了一个好时代,有这样一个好的环境中求学,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活跃自己的思维、培养自己的潜力。那么我们又有怎样样的理由在一点点的挫折面前萎靡不振,有怎样的理由在宝贵的时间面前虚度我们的青春?霍金身残志不残,不仅仅与残疾斗争20年,而且把他高超的智慧奉献于科学研究,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完成了高难度的科学研究。我不能不说,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霍金有身体上的缺陷,可头脑聪明的很!他给科学界的贡献远远超过了一个正常人所付出的。一个人如果身体有了残疾,绝不能让心灵也有残疾。尽管上帝是公平的,但是生活是不公平的,不管你的境遇如何,你只能凭借着依旧热忱的心全力以赴。这些霍金都做到了!而我们就更就应充分利用这么好的条件来努力学习,打破局限,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求知问道。不耻下问,扩展自己的兴趣爱好,提高思想高度。同时逐步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提升我们的竞争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潜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一本好书不仅仅让人获得最新知识,获得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态度以及科学方法的熏陶和培养,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十分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被禁锢在轮椅上长达20年之久的状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奇迹——他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霍金不仅仅以他的成就征服了科学界,也以他顽强搏斗的精神征服了世界。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篇24:时间简史读后感

霍金的《时间简史》是那样的富有想象力,读完后。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也没留下,想象的东西还是有的。时间,空间,物质,在加上主观活动意识,或许就是对整个自然世界的抽象了!

时空,这个概念在百度百科里面有更为详细的解释,爱因斯坦提出的新词,他将现实世界的空间抽象为三维,在加上时间一维,四维时空。在那里边,关于空间的争论不一。那里边也不乏想象的东西。我们能够感知的空间就是长,宽,高,以及时间也能被感知。时间,是空间中的物质变化有了一个合乎我们逻辑的秩序,规律。笛卡尔的坐标系的提出,这个贡献对人类有着太大的贡献了,高中时,我们的数学老师常感叹,有了坐标,只有你高兴,可以把所有的东西放到坐标中!

那是,一句在平凡不过的话了,可现在才明白那里边的包含的思想!可惜的是,我们从此不再学习数学了!把整个整个世界放到坐标系中,不违背他的意思。但是,为了达到想要达到的目地,就需要在这个目标上对其进行抽象。我也不知道,要干什么的,所以也不知道怎么抽象!姑且,先加个简短的广告吧!央视那个《相信品牌的力量》的广告很有美感。融中国传统水墨艺术与现代气息,漂亮!计算机的学习,是我了解到了它的制作原理!先看头顶的电棒吧!它欺骗了我们的眼睛!

高中时,还是那位数学老师告诉我们的!那时尚小,也就认为就是那样的!如果,用时间与电棒的电流图像表示,它是间断的!离散的!不连续的!但自然的界的所有物质的变化的时间函数是一个连续的线(找不到一个严密而又科学的词来表达此点,任何物质都是有存在周期的,所以要有两个端点,但它不是线段,这个曲线段还比较合适些)。如果,电棒是二维坐标上的小骗子,那么,那个漂亮的广告动画就是在三维坐标上的大骗子了!同样的以一个视觉暂留!换汤不换药!这个广告长了些!如果把我们空间全部的看作平面的话,我们也是平面人,在有关神话的电视剧中看到过这种艺术手法!这个假设实现了所有希望成为演员人的一个梦想!在此,所有的人都是演员!可在那个未知的世界中不知又没观众?

朱光潜老先生的那篇《看戏与演戏》中有这样的一句话,只要有人演戏,就一定有人看戏,有人看戏,就一定有人演戏!这是一种辩证法!所以,未知中好像有观众!但是,我的假设是不成立!前提是我们是不是平面人!当我们看到所有的观点都藐视正确的时候,所有观点的出发点也就是立场或是基础的正确性,需要特别的注意!

篇25:时间简史读后感

这本书,第一推从书第一辑的一证。霍金教授遨游到外层空间奇异的空间的领域,对遥远的星系.黑洞........大统一理论。他揭示了当时日益鏰涨的宇宙时间的到溯引起人们不安的的的的的得,那宇宙成丝维空气的一种"没有边境的宇宙理论取代大爆炸理论和上帝,上帝也许曾经是造万物时主要的推动者,也许因为这许许多多的发现从而渐泛围变,从《时间简史》对我们常应语言表达甚于方程的表达对读者是一本里程碑式的佳书。他出于一个对人类是享有杰出质献者之手,这是一本对知识无限追取之之作,是对时空本质之谜不懈的探讨之作。

霍金的一生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的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霍金的贡献是在他二十年之久被鲁加雷斌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的,则真正是空前的。

宇宙论是一门既古又年轻的学科,作为宇宙里高等生物的人类不会满足于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延续,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不懈的探索则生存的意义。但是,人类理念的进化是极其缓慢和艰苦的。

这本书中还介绍了牛顿的科学态度:牛顿对绝对位置或被称为绝对空间的存在感觉该到非常的忧虑,因为这和他的绝对上帝的观念不一致:事实上,及使绝对空间的不存在,被蕴含在他的隐律中,他也拒绝接受因为这个非理性的信仰,他受到很多人的严厉批评,最有名的贝克莱主教,他是一位相信所有物质实时,空间和时间都是虚妄的哲学家。当人们将贝克莱的简介告诉著名的约翰博士的时候,他用脚尖踢到一块大石头并大声的说:我要这样反驳他!

在20年代天文学家开始观察其它星系中的恒星光谱时,他们发现最奇异的现象:他们和我们的银河系一样具有吸收的特征线族,只是所有的这些线都想光谱的红端移动了同样的量宇宙膨胀的是20世纪最大的智慧革命之一。

科学是一路火苗,点燃无数炎黄子孙对它的好奇。

科学是一盏明灯,引领无数炎黄子孙对它的探求。

热爱科学,科学至上。

篇26: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立人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于宇宙学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任何物理论总是临时性的:你永远不可能将它证明出来。不管多少回实验的结果和某一理论相一致,你永远不可能断定下一次结果不会和它矛盾。”是我看《时间简史》中所得出来的结论,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所有的物理理论,你永远不可能说是真理,哪怕是准确推测了千万次,只要下一次出现了不符合的推断,那么这个理论就不成立。正如我在网上所看的马克思的座右铭,思考一切,换而言之也就是怀疑精神。怀疑精神是人类前往的动力,只有这样文明才会进步,不然将会面临的结果只会停滞不前。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个观念。读了这本书后,脑中一直旋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不是一个无限小的一个点?会坍塌,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是无边无际的还是有尽头的的?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来过去?所有问题迎面而来。霍金曾说过:“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完成我对宇宙的认识,这包括宇宙为什么会存在。”包括霍金在04年也宣布过关于黑洞的理论存在的错误。他说:“黑洞并非如他和其他大多数物理学家以前认为的那样。宇宙是神秘的也赋予黑暗,但是在我们内心之中有拥有着这样的宇宙!

篇27:时间简史读后感

有位名人这样说:“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清楚,有人问我,我想给他解释,却茫然不解了。”有一群科学家,就是冲着空间和时间的神秘,不断地奋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霍金,我想他的著名更是因为他是个身残志坚的睿智者。

霍金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得了卢伽雷氏症病,从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到后来他得了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剥夺了他说话的功能。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就一蹶不振,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却用惊世骇俗、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目前最伟大的宇宙学说,解开了许多宇宙之谜。

《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

《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原本我想着这篇读后感应该是一行一个问题,满页纸都是问号,虽然足以证明我读过《时间简史》,但我还是决定简洁为好,挑一个自己喜欢、有自己的见解的内容谈一谈。

有关宇宙的起源,书上说宇宙曾经是一个体积很孝密度很大、很烫的点,爆炸后,温度逐渐降低,直到今天的状态,然而目前宇宙仍然在不断地扩大,书中还说这是一个空间有限但没有边界,就像地球一样的封闭宇宙。书中还讲到科学家们对大爆炸的过程的一个猜测,提到什么中子、质子一些我仅仅听人提到过的科学名词。我勉强能看完,能懂多少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没法质疑这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但是之中还提到温度在 十亿摄氏度以上,大爆炸后温度又迅速下降了一百万摄氏度左右。我只知道温度是用温度计来测量的,温度计又是利用液体热胀冷缩原理来制作的,其实我只是质疑一下有没有一种液体能够测量十亿以上的温度,霍金等这些睿智的科学家是如何判断的。我非常震惊,霍金竟然能在这种只有猜测,而很少有证明的科学世界里遨游而且不会迷失方向。

猜测是谁都可以有的,对于宇宙的大爆炸,我有一种猜测,但只是猜测。

首先,一个点的爆炸,如果把点放大成一个球,然后让它爆炸,它会炸成碎片,如果没有重力,它会一直往外延伸,这时就会发现,如果碎片包围的地方都是宇宙,随着宇宙的膨胀,宇宙会变得稀疏,那么宇宙诞生的那个点所在的空间——据书上说是一片空白,那么岂不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暴露无遗?在宇宙的边界,原本非常接近的两个点随着膨胀,会越来越远,如果膨胀永无休止地进行下去,随着宇宙的密度越来越小,宇宙不就会和一片空白融为一体了?

篇28:时间简史读后感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想换一本书来写读后感,不是不喜欢,而是这本书超出我能力范围太多了……你要是问我:“唉,你觉得《时间简史》里哪种理论最有意思?”就好比问一头大猩猩:“唉,你觉得我手机里哪个游戏比较好玩?”回答你的必然只有满脸大写的懵。其实我在看完第一章之后,就已经深有感触了,不是震惊,不是佩服,是疑惑。原因有二:一方面在我在怀疑自己和霍金大大同为人类,为什么他懂那么多,我简直如白痴,到底是不是发育的时候少长了名叫大脑的东西;另一方面在怀疑到底是汉语言文化博大精深、渊远流长,我没有悟得其中真谛,还是我空活了十几年可能学了一门假汉语,才导致明明每一个文字都认识,但连起来却难如外星文。如果写到这里还拿不出来点干货,就会让我虽然已经较明显的凑字数显得更加明显。好吧,在《时间简史》中,头脑超人的霍金大大的文风却走的是低调的亲民路线,他力图以咱们凡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宇宙爆炸和重生等高深理论,一点都没有知识分子的傲娇气质,用的比喻和借代的事物都是身边平凡之物,将高端的物理学降下神坛,飞入寻常百姓家,这点令我大为佩服,但随即发现还是读不懂……但它还是或多或少地改变了我对物理学、宇宙以及时间本身的观念。书中第三章《膨胀的宇宙》,讲的是宇宙从微量的原子迅速膨胀到爆炸,然后万有引力再把同种物质吸引到一起,然后再炸、再吸、再炸……我们今天的宇宙就是被炸了成千上万次形成的(心疼宇宙一秒)。因为宇宙是炸一次大一次的,所以我们亲爱的宇宙在被虐的同时,无限扩张着自己的疆土,到今天现在甚至下一秒都是,突然觉得《赤壁赋》中“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这句形容人类真的好贴切,苏轼他老人家也真是意外地有远见呢!作为一个用尽自己一生一世也要将唯物主义供养的人,我从小到现在却一直痴心妄想着回到过去,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时间旅行。《时间简史》既给我一份打击,又给了一份希望,打击是因为根据爱因斯坦E=m的公式,越接近光速的物体质量会越大,所需推动它的能量就越大,你的速度无限接近光速时,所需要的能量就是无限大。所以你的时光机还没完成预热,发动机就因为燃料不足而熄火了。所以在排除神奇外星老司机开UFO带我飞的可能后,就只剩通过虫洞一条路了,这也是现在阶段唯一可能的情况了。排除虫洞中那大到不可思议的引力的影响,不确定性还有两点:一是虫洞连接的是另一平行宇宙还只是受引力弯曲的同一宇宙,换句话说就是你旅行后看到的将是另一个世界的你或以前的你;二是通过虫洞旅行,那么“这位空间旅行者可以利用相对于地球静止的虫洞,作为从事件A到事件B的捷径,而后通过一个运动的虫洞返回,并且在他出发之前回到地球”(引号内摘自《时间简史插图版》P202图10.5),那么你会在旅行前看到已经回来的你、一分钟后的你、五十九秒后的你、五十八秒后的你、五十七……理论上可能存在无限个你同台竞演,场面乱到飞起。虫洞旅行虽然感觉各种不靠谱,但起码还是给时间旅行一点希望的吧。《时间简史》让我看到了比言情小说更虐的文字,在让我对物理的认识更进一步的同时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无止境。我们现在学习的知识根本不值得骄傲,努力学习吧,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篇29:时间简史读后感

有位名人这样说:“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清楚,有人问我,我想给他解释,却茫然不解了。”有一群科学家,就是冲着空间和时间的神秘,不断地奋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霍金,我想他的著名更是因为他是个身残志坚的睿智者。霍金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得了卢伽雷氏症病,从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到后来他得了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剥夺了他说话的功能。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就一蹶不振,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却用惊世骇俗、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目前最伟大的宇宙学说,解开了许多宇宙之谜。《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原本我想着这篇读后感应该是一行一个问题,满页纸都是问号,虽然足以证明我读过《时间简史》,但我还是决定简洁为好,挑一个自己喜欢、有自己的见解的内容谈一谈。有关宇宙的起源,书上说宇宙曾经是一个体积很小、密度很大、很烫的点,爆炸后,温度逐渐降低,直到今天的状态,然而目前宇宙仍然在不断地扩大,书中还说这是一个空间有限但没有边界,就像地球一样的封闭宇宙。书中还讲到科学家们对大爆炸的过程的一个猜测,提到什么中子、质子一些我仅仅听人提到过的科学名词。我勉强能看完,能懂多少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没法质疑这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但是之中还提到温度在 十亿摄氏度以上,大爆炸后温度又迅速下降了一百万摄氏度左右。我只知道温度是用温度计来测量的,温度计又是利用液体热胀冷缩原理来制作的,其实我只是质疑一下有没有一种液体能够测量十亿以上的温度,霍金等这些睿智的科学家是如何判断的。我非常震惊,霍金竟然能在这种只有猜测,而很少有证明的科学世界里遨游而且不会迷失方向。猜测是谁都可以有的,对于宇宙的大爆炸,我有一种猜测,但只是猜测。首先,一个点的爆炸,如果把点放大成一个球,然后让它爆炸,它会炸成碎片,如果没有重力,它会一直往外延伸,这时就会发现,如果碎片包围的地方都是宇宙,随着宇宙的膨胀,宇宙会变得稀疏,那么宇宙诞生的那个点所在的空间——据书上说是一片空白,那么岂不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暴露无遗?在宇宙的边界,原本非常接近的两个点随着膨胀,会越来越远,如果膨胀永无休止地进行下去,随着宇宙的密度越来越小,宇宙不就会和一片空白融为一体了?有人说读《时间简史》艰涩难懂,但我读《时间简史》,仅仅是在读一本科幻小说,根本无法理解,便无所谓难懂与否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知识是无限的,以我现在的知识储备,连聆听大师教诲的资格都没有。今后,除了不断学习补充知识,别无他法。我希望若干年后,经过不断地努力,当我捧起《时间简史》原版时,能理解得比现在多吧。

篇30:时间简史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现代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写的著作——《时间简史》。

这本书重点写了我的宇宙、宇宙和 时间、量子物理与相对论、黑一洞、时间箭头与时间膨一胀这五个方面。

听说,当时霍金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全身瘫痪的状态下完成的。我想,霍金已经只有两个手指能动了,但他还是每天坚持阅读。这种坚定的意志力是常人不可有的。在轮椅上的霍金,虽然已经全身瘫痪了,但他的思绪飞出了太阳系,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一洞。

他写出了现代人最喜欢看的《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一洞》,他还发明出了一套科学模组,成为了英国皇家研究院最早的会员。

霍金写的《时间简史》主要介绍了宇宙是怎样由来的到黑一洞的形成。说起黑一洞大家也应该知道,黑一洞是由一颗恒星衰变只后,变成了白矮星,白矮星衰变了之后自然而然就变成了黑一洞。同时黑一洞也是宇宙中密度最大、引力最大的物体,它的大的连光都逃不出它的手掌心。现在我想到了一句名言:成功=99%的努力+1%的天份。就像霍金一样,不断努力,才能成功。

篇31:时间简史读后感

大家都知道魔术是非常神奇的东西,而宇宙则像一个巨大的魔术帽子里面装满了无限可能。

以前贝特郎.罗素曾经作过一次关于地球如何绕着太阳运动,以及太阳又是如何绕着我们称之为星系的巨大的恒星群的中心转动。在演讲结束后,一位老妇人说:“世界其实就是一个无限的乌龟塔。”大部份人决得很可笑但不管怎样只能让时间来判断了。

早在公元前340年,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论天》中,就已经能够对于地球是个圆球而不是一块平板这一论点提出两个很好的论据。第一,他认为月食是由于地球运行到太阳与月亮之间而造成的。因为地球在月亮上的影子总是圆的,这只在地球本身为球形的前提下才成立。但如果地球是平坦的圆盘,除非月食总是发生在太阳正好位于这个圆盘的中心下方的时候才成立。第二,希腊人从旅行中得知,在越往南的地方看星空,北极星在埃及和希腊呈现出来的位置的差别,亚里士多德甚至估计地球大约长度为4000000斯特迪亚。希腊人甚至为地球是球形提一供了第三个论据,否则何以从地平线外驶来的船总是先露出船帆,然后才是船身。

神奇而又难以猜测的宇宙,它的魅力将吸引更多的科学家探索。

篇32: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立人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于宇宙学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

任何物理论总是临时性的:你永远不可能将它证明出来。不管多少回实验的结果和某一理论相一致,你永远不可能断定下一次结果不会和它矛盾。是我看《时间简史》中所得出来的结论,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所有的物理理论,你永远不可能说是真理,哪怕是准确推测了千万次,只要下一次出现了不符合的推断,那么这个理论就不成立。

正如我在网上所看的马克思的座右铭,思考一切,换而言之也就是怀疑精神。怀疑精神是人类前往的动力,只有这样文明才会进步,不然将会面临的结果只会停滞不前。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个观念。

读了这本书后,脑中一直旋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不是一个无限小的一个点?会坍塌,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是无边无际的还是有尽头的的?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来过去?所有问题迎面而来。

霍金曾说过: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完成我对宇宙的认识,这包括宇宙为什么会存在。包括霍金在04年也宣布过关于黑洞的理论存在的错误。他说:黑洞并非如他和其他大多数物理学家以前认为的那样。

宇宙是神秘的也赋予黑暗,但是在我们内心之中有拥有着这样的宇宙!

篇33:时间简史读后感

史蒂芬。霍金,一个熟悉的名字又一次映入我的眼帘。他所撰写的《时间简史》自发售至今已有了不可磨灭的功绩,这不是因为书的封面好看,也不是因为书中插有漫画,而是他能带给我们知识,带给我们宇宙的奥妙,今天,我拿来了这本书,一翻开它,立即吸引了我。

在神奇的宇宙深处,蕴藏着一股浓厚的气息,那就是黑洞的魔力。而早在46亿年前,地球也诞生了。这本书就揭开了宇宙神秘的面纱。

在书的一开始,我们便知道了地球是绕着太阳转,在绕的同时自己也在转,那么说明宇宙是多么有趣。而随后他又写了宇宙从何时开始,从何时结束,时间有没有尽头,黑洞的蒸发性……很多很多,像一门佛经,好像永远念不完。

不过,一篇好文章,还是要看作者的用心良苦。本书作者霍金是一个身体上没有自由的人,但他的心灵永远是自由的,是永远得不到约束的,是早就飞向宇宙深处的。我要向霍金,一个身体残缺,但心灵满足的大师致敬!

这本书充满魔力吸引着我一直读下去,你也去看看吧!

篇34:时间简史读后感

对于高中时期是理科生的我来说,《时间简史》可以说是十分熟悉和陌生的。之所以说熟悉,是因为在我们学习的过程中难免对其内容及理论有所接触。而之所以说是陌生,主要还是因为平常并不会对这本书有太多想去了解的意愿。而这一次的特色团日活动便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去拜读一下这一部作品。

《时间简史》主要阐述了史蒂芬霍金对宇宙中的各种存在的猜想与推测。其中也不乏理论的阐述与说明。与一般的认识中认为其过于专业而比较难懂所不同,因为其对基础理论的阐述十分详细,所以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难懂。

读完《时间简史》说实话,对我们这些一般人来说,学习生活并不会有什么明显的改变。但是我们却也能感受到自己所处的宇宙之伟大与自身的渺小。在更了解世界的同时也能让我们重新考虑一下对自己的定位。

在读完《时间简史》之后,我也对我们所处的世界以及人类未来的可能性重新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幻想。可以说,这本书带给我们的不止是科学的知识,甚至带给了我们对未来的期盼。

篇35:时间简史读后感

宇宙是无限的,所以存在着许多的奥秘。《时间简史》这本书便向我们阐述了宇宙的奥秘。作者在书中探讨了许多深奥并令人生畏的主题。其实,要想读懂这本书,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

读了这本书不仅让我明白了宇宙是怎样的,还让我明白了空间,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在爱因斯坦以前,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绝对的。爱因斯坦所创立的相对论则告诉人们没有绝对的事物,一切都是相对的。他曾用最短且最通俗易懂的话解释过什么是相对论“如果你和你的朋友一起玩,不知不觉,你会发现时间过得很快,可你一个人在那里无聊,发呆,你会觉得时间过得非常慢”。就是这样简短的话勾起了我对科学的兴趣。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脑子里便有许多疑问。宇宙有没有大爆炸?宇宙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到底广义相对论准不准确?人类最远能达到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难道光速真的是速度的极限以致黑洞是人们无法逾越的鸿沟?所有的问题都只能打上一个问号。

这本书的作者更是让我敬佩的人,就是被称为“宇宙”的霍金,可是命运对霍金却是那么残酷。1963年,21岁的霍金在剑桥大学读研究生的时候,不幸患上了会导致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不久就完全瘫痪了,被长期禁锢在轮椅上。1985年,霍金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他在轮椅上坐了40年,全身只有3根手指能正常活动,就这样,他身残志不残,撰写了《时间简史》,让更多的人爱上了科学!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一个人只要肯努力,就没有不成功的事情。一定要相信自己啊,加油。

篇36: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中,有太多的谜团,他们就像一块磁石一样牢牢的吸引着我们,使我们十分密切的关注着这些谜团的研究近况。这个假期,我有幸从朋友家中借到史蒂芬·霍金著的《时间简史》,我正襟危坐,准备细细品味一番,感受霍金文字的魔力。

当我翻开书,发现自己果真“不虚此行”,书中观点独到、措词精准,在“相对论”与“弯由空间”之两章节中,作者以引人入胜的方式,把它们阐释得深入浅出,淋漓尽致,霍金用谐恢的笔调向大众展示了观点,而又不让人感到单调与乏味。

我一向不崇信什么牛鬼蛇神,对科学情有独钟,而《时间简史》就是用那些简学先辈的实验结果,以及人们对这种的看法与态度去编写的,而且作者还不失时机的纳入理论和观测的最新成果,使人兴奋不已。且书中完全没能那些认读者昏昏欲睡的长篇大论,都是用极其精练的短式文章,更是加深了我对它的好感。

被人搅浑的河水,你一时很难看清河底,你越是急躁,就越看不到,只有平静内心,等尘埃、沙石落定,这是河底的游鱼、彩石、蠕虫就一目了然了。这就是我阅读《时间简史》的心得,虽然书经人修改已变得通俗易懂,可有的地方还需要慢慢品味才能体会出用意,才能更加深入,更加透彻的读懂,倘若你这时心急气躁,就会欲速不达,一段时间内很难读懂。

更加精彩的是,书中还有许多插图,帮助我们们读懂它,还附有作者对未来宇宙的大胆推测与猜想。可看完《时间简史》后发现,书中的知识与精髓相当于“听君十席话”。

让我们记住《时间简史》,它对我们终生有莫大帮助,我们将受益匪浅。

篇37:时间简史读后感

曾经听过这么一个故事:一位的科学家曾经作过一次关于天文学方面的讲演。他描述了太阳如何绕着我们称之为星系的巨大的恒星群的中心转动。演讲结束时,一位矮个老妇人站起来说道:“你说的这些都是废话。这个世界实际上是驮在一只大乌龟的背上的一块平板。”这位科学家微笑着答道:“那么这只乌龟是站在什么上面的呢?”“你很聪明,年轻人。”老妇人说,“不过,这是一只驮着一只一直驮下去的乌龟群啊!”。这个故事自然很荒谬,可是确实我们对宇宙了解的太少了。

宇宙是怎么来的?什么时候会消失?它为什么如此神秘?这些问题只能靠探索来解答,在众多的宇宙树的探求者中,有位名为史蒂芬·霍金的人,取得了很多的果实,《时间简史》就是这些果实榨出的汁。

从亚里士多德的地心说到哥白尼的日心说足够说明这个由一切时间和空间的综合——宇宙的神秘性,但宇宙怎样产生的呢?宇宙因为一个奇点在150亿年前的大爆炸膨胀产生的,美国天文学家哈勃提出星系的红移量与星系间的距离成正比的哈勃定律,并推导出星系都在互相远离的宇宙膨胀说,说明了宇宙的膨胀一直进行着。

人类的探索精神是最重要的,众所周知霍金只有3个指头能动,但是他的探索精神帮助他走向宇宙,并且促使他成功的出版了《时间简史》这部世界名著,正如达尔文所说“我之所以能在科学上成功,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科学的热爱,坚持长期探索。”探索会使你也获得成功;所以,请不要忘记人最重要的东西——探索!

篇38:时间简史读后感

作为一个很久没有接触物理相关知识的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择这本书。所以接下来我要写下来的或许不能说是书评,顶多只是围绕着这本书所生发出来的感谢。其中多夹带私货,若是能看到有值得讨论一番的地方,希望能交流一下。

我读高中的时候是文理分科的,选择了文科的我在高二之后基本与物理绝缘。我自己对此并没有太多的惋惜,毕竟当年的我就已经无法弄清斜坡上的木块到底如何受力,因而也不会想要了解那光线都无法逃离的黑洞。

但是,我热爱看各种各样的故事。这之中便有一些基于物理假说而产生的故事。

我对时空穿越的故事有着天然的好感,特别是将时空穿越作为这个故事必要的推动要素的时候。当然,看多了当下电视剧的操作方法,会觉得穿越或许就是被车撞了或者换个灯泡触电就能触发的事件。而如书上所说的在无法逃逸且不可见的黑洞之中,存在着奇点。这在“广义相对论方程中存在一些解,我们的航天员在这些解中可能看到裸奇点:他也许能避免撞到奇点上去,相反地穿过一个‘虫洞’来到宇宙的另一个区域。”按这种假说,我们知道时空穿越需要制造出空间引力坍塌的条件,使之出现“裸奇点”。这可不是车祸和触电能解决的。

而去时间旅行的可行性在本书仍旧存疑,但文学却不受可行与否的限制。要是要是死死盯着实现条件,那么大部分故事或许都讲不下去了。最简单的方法便是把这个假说理论当成是真理,并营造出一种理论应用于实践的现实。

于是,在《穿越时空的少女》之中,筒井康隆笔下的未来人“肯·索格尔”借助跳越时空的药品,回到了过去。而在这个故事所讲述的时空之中,女主角通过未来人的道具,同样拥有了这种能力。我个人更喜欢细田守在动画中对于细节的描写。

当女主穿越回几个小时之前偷吃自家的布丁的时候,另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便出现了。

假设当人类拥有回到过去的能力之时,那个截点是否存在另一个自己?

即便在这个截点不存在另一个自己,那么从这个截点产生的新的记忆的自己,是否仍旧是未穿越前的自己。

而原本按照时间线流逝的自己又到哪里去了?

这个故事的回应是,新的活动轨迹会覆盖掉原本的活动轨迹,就如游戏存档一般。(还是有盲点的啊,万一女主角跳回自己的孩童时期呢?)

而时间旅行若是真能实现,还有另一个问题需要去回答。如果一个人真的“返回过去”,并且在其外祖母怀他母亲之前就杀死了自己的外祖母,那么这个跨时间旅行者本人还会不会存在呢?这个问题很明显,如果没有他的外祖母就没有他的母亲,如果没有他的母亲也就没有他,如果没有他,他怎么“返回过去”,并且在其外祖母怀他母亲之前就杀死了自己的外祖母。

这就是“祖母悖论”(或者说是“祖父悖论”)。

而霍金认为,任何时间旅行都被限制于未来。“如果可能回到以前并改变历史,则不能够回避引起的问题。例如,假定你回到过去并且将你的曾曾祖父在他仍为孩童时杀死。这类佯谬有许多版本,但是它们根本上是等效的:如果一个人可以自由地改变过去,则他就会遇到矛盾。”

但是,在故事之中还有别的解决方案。

一个人可以回到过去杀死自己的外祖母,但这将导致世界进入两个不同的(历史;或者说时间线)轨道,一条中有那个人(原先的轨道),而另一条中没有那个人。

而物理学上有这样的假说,“现在我们知道,任何粒子都会有和它相湮灭的反粒子。也可能存在由反粒子构成的整个反世界和反人。”既然都有反世界的假说了,那么多几个平行时空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在我有限的认知中,我觉得《命运石之门》(动画)对于平行时空这个假说的阐述非常透彻。里面的实验工具当然不能细究,但是作为一个通过选择不同时间线来推进情节发展的故事,对于设定的补充还是非常有意思的。在这个故事中,同样存在着蝴蝶效应的影响,在无数的时间线上,有两个人物总是逃不开死亡的命运,那么是否存在某个时空,这两个人物能逃脱这种结局呢。

但这个故事对于人物的设定是让人物按着既定的剧本进行的,不同的时间线只是不同的故事结局,看起来都是既定的。但后面还是觉得这种设置还是让人挺混乱的。正如薛定谔的猫一样,若是所有的时空都是真实存在的,那么在某个时空死亡的人,在另一个时空能存活,那这个人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所以这是一个观测角度的问题,但或许这正是一种既活着又死去的状态。

但是,或许正是这种无解的故事才是最吸引人的。

提了两部动画作品之后,还是得回到文字文本。有一本书就特别直白,就叫《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这是一个非常迷人的爱情故事。男主角亨利患上了“时间混乱症”,这让他成为一个能够在时间中旅行的人,他有时会出现在过去的某个时刻,甚至跟童年的自己相遇;有时会出现在未来某个瞬间,甚至与成年的自己相伴。他无法控制自己。过度劳累、噪杂的声音、压力、突然的起立等等,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可能导致他的失踪。

这个故事就没有采取覆盖读档的设定了。过去的自己是存在的,流逝的时间仍旧能实现在未来的自己身上。所以男主能与幼小的自己面对面,并且在确切存在的未来之中失踪了。

但我仍旧对时间旅行的方法充满好奇。而除了引发虫洞之外,霍金还向我们展示了另外的假说。“额外的时空维的确是科学幻想的老生常谈;它们提供了克服广义相对论的通常限制的理想方法,即人们不能行进得比光更快或者旅行到过去的限制(见第十章)。其思想是穿过更高的维抄近路。你可用以下方法描绘这一点。想像我们生活的空间只有二维,并且弯曲成像一个锚圈或环的表面。

如果你处在这环的内侧的一边,而要跨过环到另一侧的一点去,你必须沿着环的内边缘上的圆圈走,直到目标点。然而,你如果允许在第三维空问里旅行,你可以直接穿过去。”

这可能吗?

不过,正因为是假说才那么迷人。而由假说而诞生的故事,正因为这样才更有魅力。但物理假说是基于当下的研究现实,因而,文学,或者说故事比物理假说要更自由一点。《三体》出来之后就被视为中国科幻小说的一座高峰,至于是否能被逾越那是以后才能讨论的事。在这个故事之中,我们看到了地球被二向箔压成二维的景象。既然降维打击的想象已经出来了,那么往高维去或许也是可以想象的。

在《正确的KADO》(动画)之中,有来自高维的生物。高维生物自降维度,来到人类存在的低维时空。听起来像梦话,但是却陷入了无法证伪并且无法证实的困境。“当爱因斯坦说到‘上帝不掷骰子’的时候,他错了。鉴于黑洞给予我们的暗示,上帝不仅掷骰子,而且往往将骰子掷到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以迷惑我们。”

我始终相信自然科学的尽头与人文科学相连。正如最近召开的亚太科幻大会上,郭建华先生所说的一样:“我觉得科幻和科研一样,重要的是有好奇心。人类最大的梦想是了解宇宙,很多科幻小说也是关于未知宇宙的。我们见到的物质只占宇宙很小的部分,希望悟空号能打开我们了解宇宙的窗口,为写小说提供灵感。”

篇39: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历史上的众多科学家中,霍金一直是我最崇拜的物理科学家。虽然他的一生是那么的让人同情(20多岁就全身瘫痪)。但是他仍然坚持不懈地先后创立了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为人类以及物理学界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宇宙学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

在这部书中,霍金带领读者遨游外层空间奇异领域,对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做了阐述,使读者初步了解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的奥妙。

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关于黑洞的解说我们生活在地球上,地球存在于宇宙,那宇宙又在那里?科学家认为宇宙开始于大爆炸,并由于爆炸的冲击力,宇宙正在膨胀,宇宙光线红移可以证明。之后就有三种情况出现:

一种是星球的引力拉回宇宙,一直拉回到宇宙爆炸之前的状态。

一种是星球的引力无法拉回宇宙,所以宇宙一直膨胀,最后消失。

最后是宇宙大爆炸的力刚好避过被拉回,但宇宙膨胀的力被无限减弱。

而黑洞则是因恒星耗尽能量而坍缩,最后缩到其引力足以影响光、空间和时间,光是最快的,超光速是不允许的。再加上时间都被影响,可见黑洞的力量有多大。又因为空间也被影响,所以黑洞看起来像一个洞,但是不一定是黑的,黑洞有可能发光或发出其它射线,这点可由星系中心是明亮的来证明,因为黑洞的引力,周围的星都被聚集在一起,就形成星系,所以星系中心一般是黑洞。

我们需要了解自己,所以就要不断的学习。科学永远是唯一的真理,每人都应当为社会的发展贡献一点力量。

篇40:时间简史读后感

提起史蒂芬·霍金,大家并不陌生。毕竟小学时,我们的课本中就提到过这位伟大的科学家。自那时起,我对这位不屈不挠的残疾人的敬意便油然而生,他的这本《时间简史》也显得十分的神秘莫测。 读完这本《时间简史》,霍金对时间与空间的苦苦探究与对宇宙、宏观世界的思索与领悟让我折服,他对科学界做出的贡献太巨大了,除了他,还有谁会想到去证明黑洞的面积变化与黑洞辐射;除了他,还有谁会想到去追溯时间的本源?虽然他坐在轮椅上,行动与说话都不方便,但他的思维却能自由的穿梭在广博的宇宙之中,有哪座星体能够感知到,在地球的某个角落里,一位毫不起眼的病人,正在洞察他们的奥秘?没错,“宇宙之王”的称号,他当之无愧! 如若是一个正常人,获得那么多的成就、得到这么大的荣誉或许还不能引人深思,但值得我们好好思考的是,霍金自二十一岁、当他还是一位朝气蓬勃的青年时,便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从此,他便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余生了,《时间简史》固然是这位伟大科学家的著作之一,值得每个人好好阅读与学习,但我们更该学习的,是霍金伟大成就背后隐藏的那份人性:那是一份坚韧不拔的意志。谁能想到一位坐在轮椅上有功能障碍的人,会是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的毕业生、博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谁会想到那张歪曲的脸的背后,隐藏着多么高深莫测的智慧。霍金的这些巨大成就背后又有谁能够想象他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他付出了多少努力,恐怕只有他自己一个人懂,他告诉了我们世界上最浅显易懂、又是世界上最难落实的时间的秘密:付出时间,才是通往成功的唯一途径。 仔细品读霍金,我们感受到的是一位身体极度贫弱却精神高度富有的学者的魅力。这是什么?有人说霍金出生的那天正好是伽利略逝世的周年纪念日,是否是伽利略转世?我想不是,支撑着这位残疾人走向成功的,是他对科学打心底的崇敬与热爱,是他人性中固有的那份对科学执着的精神。 正是这种科学精神给予了霍金无穷的力量,使这位“宇宙之王”与宇宙平起平坐,用最平易的话语描述宇宙的诞生,预知宇宙的爆炸。科学精神敦促他一心追求科学从不为自身名誉所缚,在真理面前,他敢于低头,2004年7月,霍金修正了黑洞悖论观点,信息应该守恒,这样一位残疾人,通过自己的努力,都可探得科学的诸多奥秘,可见科学并不是一块遥不可及的神秘领域我们这批新时代热爱科学的健康年轻人,又怎能认输? 霍金的魅力不仅在于他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物理天才,也因为他是一个令人折服的生活强者。他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人格力量深深地吸引了每一个知道他的人,虽然身体的残疾日益严重,他却力图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完成自己所能做的任何事情。他甚至是活泼好动的——这听起来有些好笑,在他已经完全无法移动之后,他仍然坚持用唯一可以活动的手指驱动着轮椅在前往办公室的路上“横冲直撞”。 我们有霍金所梦寐以求的自由,又有什么理由不渴望拥有他的智慧?让我们行动起来,发觉自己的那份科学精神,成为新时代的又一位霍金吧!

篇41:时间简史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科学家史蒂芬霍金的旷世巨作——《时间简史》

史蒂芬霍金是当代享有盛誉的伟人之一,被称为在世的最伟大科学家,当今的爱因斯坦。他在统一二十世纪物理学的两大基础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普朗克的量子论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而这一本《时间简史》就是他的智慧结晶之一。

《时间简史》这本书主要围绕我们从何而来?宇宙为什么会是这样子的?等等几个深奥的宇宙秘密展开了一系列的讨论。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他讲解黑洞的那部分,也就是书中的第六章。主要说了黑洞是如何形成的,黑洞是怎么被发现的,黑洞的特性,以及它带来的能源——引力波有什么用途。在这些分支中,我最感兴趣的是黑洞是如何形成的,我从书上了解到黑洞的形成过程:先有一个质量为10个太阳以上的恒星在核心中燃烧氢元素,接着当氢元素燃料被耗尽的时候,一个气体的外层开始膨胀,成为超巨星,这是一个质量从10超过30个太阳质量的大质量恒星,最后具有30个太阳质量以上的恒星引力坍缩成一个黑洞(具有10个太阳质量的恒星变成中子星)。其次,我感兴趣的就是黑洞对于光的影响。在没有发现黑洞这个天体前,我们认为光的速度是无限的,只要有缝隙,它都能穿过,可认识了黑洞以后,我们又认识到光的速度是有限的。否则它怎么穿不过黑洞呢?黑洞的引力对光的限制实在是太强大了,它不是慢慢的吸收光线,而是吞噬光线。

《时间简史》这本书还写了许许多多有关宇宙的问题,快去读读看吧!可不要辜负了这位跨过时间与空间来讲学的大师的一番心血啊。

篇42: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读罢整书后,心中不知为何,像是充满了一股浓浓的怅然,像一团阴云,阻隔了空气,遮挡了阳光,久久挥之不去。我自问这“阴云”是什么,许久,我明白了,这是一个渺小的人类在浩瀚的宇宙银河和庞大的历史长河面前的巨大落差产生的无穷尽的无力感。曾有一位科学家在几百年前对着人们慷慨的演讲他所研究许久,观察多年的宇宙科学,对人们讲述着宇宙是什么,从何而来,关于他的生命,动态等等。有一位老妇人在他演讲完毕之后站起来,毫不客气的说:“你所说的,你所研究的,一切的一切都是浪费时间,说了一堆废话,”她接着说,“宇宙,就是一只上帝的乌龟驮着的一块巨大的平板啊!”科学家并不生气,他清楚传播新的理念有多么困难,他有礼貌的说:“那么,这位女士,您可以告诉我们,这个乌龟将在什么地方落足呢?”老妇人看了看他,不屑的道:“哼,你自以为很聪明,可是你不知道,支撑宇宙这块平板的,是一只,一只,一只,不断驮下去的乌龟群啊!”看了这则故事,大多数的人们可能都会发出同样的感慨:将宇宙比作一个乌龟塔?!多么的荒谬!多么的无知!可是,好好想一想,我们,对于浩瀚的宇宙,又了解了多少呢?霍金教授用了一半的笔墨写宇宙,一半的笔墨写时间,在写宇宙的半边笔墨中,他又用了不少的时间来描述宇宙形态在人们心目中的发展史:在新的理论出炉时,多半的人开始抨击新理论,当新理论成功后,又开始嘲笑原先理论的愚昧。霍金教授风趣的将这称之为是当时人类的思维风气,那些自认“有学问”的人却不敢提出新的理论和观点,这也是科学发展的可悲和历史发展的必然。宇宙是庞大的。他的体积之大,是让最快速的的光都会无比绝望天文距离。让光来跑目前观测加计算出的宇宙的最大长度,需要39亿亿亿亿亿亿光年。我本想换一种说法告诉你,但是可能是知识有限,我找不到任何别的长度和他对比是可以更容易想象的。宇宙,是千百年来从未改变的科学热点,(以下,是我的思考)但到现在,他还依然是一个最大的迷。现在最具权威的说法,宇宙诞生于一次开天辟地的“创世纪”大爆炸,那时的宇宙的质量和体积都极小,密度极大,而我们生活在爆炸后的宇宙中,那么,有趣的是,在他的形态还是一个小球时,这小球存在在哪里?一个更大的“宇宙”?我们看宇宙的视角,也许正是井底之蛙的蛙的视角,如果宇宙的诞生并非偶然,那么这个宇宙外,可能还有千千万万的宇宙。黑洞,可以称作是恶魔。进去的东西无一可以侥幸逃脱,但我认为黑洞不可能只进不出,如果我们想错了,被吸入黑洞中的东西并不是没有出来,而是没有让我们的发现,那么,黑洞的另一面,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人类,就像是生物中的一个细胞中的细胞质,我们生活在细胞里——也就是星球上,千千万万的细胞组成的这个人——也许就是宇宙。而这个“人”在什么样的“星球”上,在观察着,研究着怎样的“宇宙”,我也不敢再想了,那也不是我该想的了。这就是这本巨作给一个中学生的启发。然而,如果我们的确发现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他应该在一般的原理上让所有人理解。那时,我们所有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及普普通通的人,都可以参加为何我们和宇宙共同存在的问题而讨论。如果我们有幸,对此找到了答案,则将是人类思想和理智的最终极的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

篇43:时间简史读后感

出于对科学家的喜爱和崇拜,我阅读了那本著名的《时间简史》,它的作者是大家都应该知道的爱因斯坦的同行——史蒂芬霍金。一、对霍金——一代大师的榜样自患异症,身不由己。却意志刚毅,才思迅捷,为此浩瀚之文,足可见其气之深广。此书绝非仅以理科专著自居,更溢人文情怀并与机智修辞。此举,实深刻记于我心,令我无能忘之。文中多有将深艰科学原理设喻为普通生活场景之实例,其构思之绝妙,设喻之恰分,使人叹绝,不禁复感于霍之迅捷才思。如有几例:霍将自旋为2(即旋转一圈两次重复自身)的粒子比喻为扑克牌中Q,仔细观察不难发现,Q正是旋转一圈后,两次回到自身。又如,霍将时间无序度的箭头成比作打桌球,打一杆后,原先有序的桌球,被分散为无序,而再打一杆使之重新回到有序的状态是极不可能的。由此而揭示出时间作为熵的热力学箭头。如此之例,不胜枚举。作者使一本原先注定对常人繁杂、枯燥、乏味的理论科学知识专著,变得如此丰富,多彩而有趣,实在值得称颂与敬佩。二、对翻译——中国应试教育牺牲品说实在话,这位清华大学毕业的同志,语文水平实在不怎么样,(当然其理科水平当然是冠绝中华的)。翻译的内容至少有好几处是按照英国人的语句而不是中国人的习惯去译。是比直译更为落后的硬译,这把原先并不复杂的内容译得反而看不懂,特别是在长句复句的翻译时,作者的语文功底就更为捉襟见肘了。我并非想在此吹毛求庇,去挑剔译者的辛勤劳动,只是由此看到了应试教育培养的所谓的专业人才的缺陷。这使人都走上了独木桥,视野狭窄而最终寸步难行,有些人仅凭一张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就大摇大摆地进入了清华园,但是真要写论文、写科研报告时,文笔上的粗陋就会使文章晦涩难懂,毫无价值。相比之下,霍金却可以称得上是个全才,不仅智慧卓群,视野开阔,其所作文章同样是想象丰富,用词准确,形象生动,这是我们中国人值得思考的。三、对内容——回味中带着思考,思考后更是回味读书使人明智,此言非虚。《时间简史》一书就是把读者引向宇宙的起点和万物的本源,从而引发我们对个人、对同伴、对事件、对社会、对生命、对世界、对意识等的思考,进而使我们在自身寻找本质。无意中便提高了思维的深度与广度。此书从宇宙图象说起,系统地介绍了时间、空间、量子、自然力、黑洞、虫洞等内容。我们在与作者一同思索中,堕入了科学的迷幻之网,似乎时而看见一丝亮光,也许那就是未来的可以认识的世界。1、时间有初始吗?它又将在何地终结呢?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限的?爱因斯坦在发现广义相对论以后,曾经竭力寻找一个理论,以使得令人讨厌量子论不再这么随意。我也曾经讨厌那种基于统计学的偶然性,那时候我相信世界是一部完美并且严格的机器,每件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我对那些试图证明世界绝对准则的人和文章怀有很大的兴趣。霍金预言2010年左右人类能够发现绝对真理——数学上的,所以我也想看看他写的这本通俗读物。我喜欢时间这个概念。我认为人存活依靠的是大量的记忆,而这些记忆在时间上看上去是离散的,不连贯的。(显然,时间和空间都是物质——但物质被证明并不是无限可分的!我这个想法真可怕,我害怕会损害一切和空间时间有关的定理。因为那些定理中,时间和空间都是连续的,是理想的数学状态。好在霍金说,物质的不可分是因为我们能提供的能量不够大。)在数学意义上,我们走过的时间显然是无限个点连起的连续直线,但我们却只能存活在某些明确标出的点上。换句话说,那些被我们抛弃的点是时间的渣滓。每个人的坐标点不尽相同,但有些历史事件却显著地成为所有人或一群人存活的凭籍——那被茨威格形容为聚集在避雷针尖的电荷。在霍金的描述下,因果关系明显存在,但是被扩大到光速以内。这种宽容的宿命论带给人无穷的遐想。2、是不是会在某一天,所有的理论都被证明为正确的?时间作为一个活动的直线轴看上去和沉静的空间相异。其相异性在于——任何生物都倚赖时间,不论是一维、二维或者三维空间里的生物。对于宇宙的有限无界的概念,爱因斯坦早就构想过。他用了一个很简单的说法:能量应该守恒。如果宇宙是无限的话,能量会源源不断地流失,于是熵必然减少——这在他看来是不可能的,尽管热力学第二定理是一个非常局部的定理。唯一能够保证能量守恒的概念就是宇宙是有限的,并且是无界的。四方上下谓之宇,古往今来谓之宙,这是先哲对宇宙作出的精准描述。其实时间作为一个坐标轴早就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了。我们不论干什么事情,总会看看时间。关键在于,时间并非一个孤立的、自在的直线。时间和空间有同一个出发点,也有同一个终点。这就好比我们的地球,在引力场的作用下空间弯曲,并形成一个球面——没有界限的球面。宇宙的无界也就是指我们生活在一个四维的时间——空间里,这是一个四维的球体,球面是无界的。可怜我无法想象一个四维的球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按霍金的说法,其实有十维。这让我浮想联翩。我想到古代神话:九重天+时间。另外,佛教说:三十六重天,十八层地狱。似乎与九有关的倍数都有很大的魔力。书里比较吸引我的令一个说法是“空间和时间变成动力量。当一个物体运动或一个力作用时,它影响空间和时间的曲率;反过来,空间——时间的结构影响了物体运动和力的作用方式。空间和时间不仅去影响,而且被发生在宇宙中的每一件事所影响。”这段话看起来,似乎说得和全息论是一个道理,但是前面的光锥理论明显和这个理论有矛盾。这使我很困惑。后来我才发现,光锥是从狭义相对论推出的;那段话是从广义相对论推出的。也就是说,从局部理论推出的定理也只适合于局部讨论。这本书提供的不是终极定理,而是对宇宙的一种科学意义上的看法。

篇44: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看不见,摸不着,且人人拥有,只是,有些人习惯于把时间收缩,收缩到一辈子就等于一天;而有些人,却可以将时间无限膨胀,膨胀到令宇宙万物臣服于他的脚下。《时间简史》的作者,斯蒂芬?霍金教授,就是这样一位时间的巨人。他以坚强不屈的意志,在天体物理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不仅告诉了我们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何而来?又向哪里去的?更让我们认识到,时间竟可以这样书写!

书中告诉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因为地球,才有了人类,有了创造新世界的我们!

按照霍金教授的理论,宇宙持续地在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结束。到底会不会这样,现在还说不定。

固然时间将会结束,但对我们而言,那只是科学的某个概念,存在在未来的某个结点,也许那时又会有新的爆炸产生,新的宇宙产生,新新人类产生。周而往复。然而,我们即已幸运地存在于当下的空间内,就应该成为一个对得起“时间”的人,决不能辜负了那50亿年前的爆炸。

对比霍金教授,我们是何等地幸福。21岁时,霍金患上了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医生说他至多只能活两年半。这种打击之大可想而知!但是,面对死亡,他没有低头。他对自己说:“时间只有两年半,不算多,要努力做些有意义的事,让生命留下一点辉煌。”最终,他成功了,成为了伟大的天体物理学家。他超越了时间与空间,与死神散跑。他的著作《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风行世界。书中,解释了宇宙、空间、时间以及黑洞的概念以及一些其它的内容,比如不确定性原理,简单的说就是在测量一个天体的位置与速度时不可能同时准确测量,只能取其一。作者语言生动有趣而不乏深刻,字里行间都体现出了一位伟大物理学家的智慧与幽默。也许,这就是为何一本科学类的著作能风靡全球的原因所在吧!

通过阅读《时间简史》,普及天体物理的知识,让我对宇宙的神秘产生了浓厚发兴趣,更惊讶于那是多少次的必然与偶然,才有了太阳系,才有了地球,才有了孕育人类生命的场所。月朗星希的夜晚,我便会摆上天文望远镜,通过自己的观测,去感受天体的无限,去感知那遥远的夜空。同时,这样的夜色下,也总是令我的思考走向深远,但是,就如同无法洞穿那无穷的宇宙一样,我无法想象,霍金教授,是运用了怎能样的力量才能完成这“时间”的书写!他的书中的内容令我神往,他的精神更令我敬佩!

我们都只是时空间中,那微小的尘埃,但是,我愿意让这尘埃能在时间的爆炸中,现出耀眼的光芒!

篇45:时间简史读后感

我虽然还没看完《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但给我最深刻的感觉就是难,不是我这级数能看得明白。刚拿到这本书,看到200页都不够,想应该很快可以看完,谁知看了第一章就蒙了。

这书里面提到宇宙论,宇宙论其实是一门即古老又年轻的学科。作为宇宙里高等生物的人类不会满足于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绵延,还一代代不懈的探索着存在和生命的意义。但是,人类理念的进化是极其缓慢和艰辛的。从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心说到哥白尼——伽利略的日心说的演化就花了2000年的时间。时间是什么?时间和光不是一种东西,这很容易想象。比如在黑夜里,虽然没有光,但仍然有时间。光速和时间怎么联系起来对于我们这种非专业的大学生还不清楚,因为并未做过深入的理解。《时间简史》里试图把宇宙描述成一个有限但无边界的空间,它是完全自足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它就是存在。可是我们这些常人是不容易理解的。它从另一个角度再给我解释宇宙的起因,物理、天文 、宇宙学和勇气的前沿被清晰地呈现在《时间简史》之中。

霍金认为他一生的贡献是,在经典物理的框架里,证明了黑洞和大爆炸奇点的不可避免性,黑洞越变越大;但在量子物理的框架里,他又指出,黑洞因辐射越变越小,大爆炸的奇点不但被量子效应所抹平,而且整个宇宙正是起始于此。

虽然这本书的很多理论我都不会,但从历史学家对宇宙,时间,空间等不断的进行猜测,研究,最后得到结果。并且那结果也不是一定的,它可能随着时间变化,人类的研究而改变。这让明白什么东西都是必然的,但不去寻根问低,我们永远得不到答案。我们也可以从多个角度研究问题,有时不需要太执着。也要对事情带有好问之心。

篇46:时间简史读后感

斯蒂芬霍金教授写的《时间简史》出版于1988年,回答了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何而来?又向哪里去?的问题。

书中认为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膨胀,直到今天,宇宙仍然在膨胀之中。

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

宇宙继续膨胀,将来也会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结束。到底会不会这样,现在还说不定。

大爆炸之前是怎么回事,不知道。永远也无法知道。这就是大爆炸宇宙的理论基础。

我认为;斯蒂芬霍金教授所说的前半部分是对的,后半部分是不对的。就是我们的小宇宙发生了大爆炸到空间随时间的增长而不断的膨胀直到今天,是对的。但是我们的小宇宙不会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开始收缩,直到又收缩到一个点成为黑洞,进而再产生一次我们的小宇宙的大爆炸。我们的小宇宙会不断的膨胀下去!

篇47:时间简史读后感

当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理便有一种亲近感,不知缘何而起.记得小时候读过,但全忘了,现在回味起来,所有的一切是那么的鲜活和贴切,对于那些喜欢追根溯本的人,这本书将和你产生共振,感谢世界不都是中国,感谢文化不都是中国文化.人有自欺欺人的本性,当处于一个未知空间的时候,喜欢寻求臆想的安全感,于是各种神话和传说诞生,然后这些后来的处于未知世界的人,会蜂拥而上,如影随行。人之所以为万物之灵,不是因为自相残杀,结党营私,而是为探索,探索未知的自己,未知的人们,未知的世界以及未知的宇宙。当时间归溯到大爆炸时,大爆炸必然从奇点产生,而在奇点处,所有的物理理论都将失效,那么为什么爆炸会产生如此平坦的宇宙,而在平坦的宇宙中为什么会恰好有太阳系这种环境,太阳系环境中为什么恰好能有我们生存,霍金的给出的解释是弱人存原理和强人存原理,弱人存原理指出,在一个时空无限的宇宙里,只有在一定的区域中,才可能出现智慧生命的存在;而强人存原理则指出,存在着很多不同的宇宙或一个宇宙里面有很多不同的区域,每个不同的宇宙或区域里面都有他自己的结构和自己的一套科学定律,而人类生存的地方只是这种多无序状态中有序的一例,这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同样也是一个牵强的解释,也许宇宙是没有能被称为“人类”的人看透的本质的,人们只会离这个“真理”,越来越近,但永远没有抵达的一天,也许正因为是由于本身是人的原因,不会做出对“真理”完整的解释,只是按照人的意识,解构出来的一个又一个版本,而这些版本,或许在极高的“温度”下,同出一源,至于源到底是什么,我们无从知道。随着量子力学的不断发展,人们猛然发现或许在相对论中无法解决的问题,在量子力学中或许有完整的解答。因为相对论本身也预言着在自己在奇点处的失效,就如同经典力学中关于引力引起坍圮的致命弱点。因为由于科学技术的限制,人们或许能从微观中探晓这些本质,但是由于这著名的不确定性原理,量子力学的探索,貌似也遇到了瓶颈,在始终没有一个能够统一的能够包含已知的四种力的大统一理论的前提下,宇宙弦理论并随之诞生了,在我看来这种探索似乎并没有尽头,但从这些大家的作品或言语中,我们大概知道,“真知”或者近了。在同源的情况下分支出来的任何学科,包含生物,化学,物理,甚至心理学,社会学,哲学等所有学科都是同宗的,在对于任何一个学科的归纳,终究会探寻到宇宙学,终究会探寻到这个世界诞生的本质,除非我们是习惯的分析,习惯的从别人丢出的糖果枝上作文章,不断的分析出草莓味的,菠萝味的,或者习惯把一切推给上帝。我们在不断的探索,因为我们想知道,我们真的很想知道。这些在不断探索着的人,你们是纯粹的人,而我们这些生活在天朝夹缝中的一介牛氓布衣,也梦想着能做纯粹的人。像我们这类人,总在思考着自己,思考着生活的价值,而在我们困惑混沌的时候,发现有这样的一群人比我们走得更前,比我们走得更纯粹,你怎能不为之欢欣鼓舞,雀跃心动。我们都在朝宇宙爆炸前的奇点处走着,只是或快或慢而已。

篇48: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周日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书中告诉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1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因为地球,才有了人类,有了创造新世界的我们。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史蒂芬·威廉·霍金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的,这是真正的空前绝后。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深远的影响,所以媒介早已有许多关于他如何与全身瘫痪作搏斗的描述。所以说,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他有身体上的缺陷,可头脑聪明的很!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

篇49:时间简史读后感

一本好书,不仅可以教给我们知识,而且更主要的是可以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史蒂芬霍金写的这本《时间简史》正是这样一本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斟酌,才发现了其中的奥秘。

本书的作者霍金是一位身残志坚的伟大科学家,二十多岁时就得了当时罕见的卢伽雷氏病,被禁锢在了轮椅上。到后来他又得了肺炎,冒着生命危险做了穿气管手术,虽没有最坏的可能那么严重,但死神并没有怜悯他,依旧残忍地剥夺了他说话的能力,并且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

但他并没有因此而灰心丧气,而是更加振作了起来,他虽然身体被禁锢在了轮椅上,但他却用自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现在世界上最伟大宇宙学说,解决了许多科学家用一生都未解出来的宇宙之谜。 初读此书,不得不赞叹史蒂芬教授那如丝般缜密的逻辑性,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无不显示出他过人的才智,他可以把相对论当作孩子手中的乒乓球来形象地描述相对论中时间与空间是无法分离的这一物理规则。 读完这本书,我不仅明白了许多关于宇宙的奥妙,也明白了许多有关生命的思考;在地球上,我们每一个人就如一粒沙子那样渺小,地球在太阳系中也是万千星球中的一个,而太阳系在宇宙中也只不过是渺小的一个。

这样看来,我们人类在浩瀚的宇宙中又算什么呢? 在地区万物中,不管是人类、动物、还是植物,都有被取而代之的时刻,随着时间的流逝,也终将会退出历史的舞台。宇宙是不完美的,正因为宇宙是不完美的,才注定了我们人类不是十全十美的。在这浩瀚的穹顶之下,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的尘土,所以,无论是面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错误时,都应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 创新是后车轮,发展是前车轮,只有创新才能不断推动发展。

篇50: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简史》这本书读的人可能不多,但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就一定有这样一种感觉:窥探茫茫宇宙,人生的那些小事又何足让你筋疲力尽,何不到茫茫宇宙中畅游一番。这不就有了苏东坡的“寄浮游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古人尚且如此,我辈何为小处而大伤脑筋。

《时间简史》所阐述的大部分内容都会牵动你的每一根神经,让你为之动容,为之感叹。茫茫宇宙在她诞生之日起就注定有那么多的故事,让你有读不完的精彩,读不完的快乐,更有读不完的追求。回首往日,生活让我辈容颜尽失,俨然失去了生活的无穷空间,在被填充满满的生活中,我还能找到什么呢?对,也许那是对的,当一个空间束缚你时,你需要做的不是逃离这个空间,而是在另一个高度去享受它。达到这个高度需要不是一本书的阅读,而是对一本书的感悟。

《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

《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

《时间简史》一部科学著作折射出不同的人生理论史,没想到此心里不易乐乎!跳出生活来观察生活,多静下来回头看看,不会累坏了,也不会没有方向。会生活的人就会驾驭生活,而不会让生活牵着鼻子走!

篇51:时间简史读后感

我选择阅读的书名是《时间简史》,史蒂芬霍金那本畅销世界的《时间简史》以成为科学着述的里程碑。这不仅归因于作者迷人的表达方式,还归因于他讨论的令人敬畏的主题:空间和时间的本性,上帝在创生中的作用,宇宙的历史和将来。

另外霍金在书中写到,宇宙的诞生源于一次空前绝后的大爆炸,大爆炸大约发生在146亿年前,此后便有了空间与时间,而且空间与时间是共生共灭的。大约在50亿年前,太阳诞生,为地球孕育生命提供了有利的保证。大约46亿年前,地球诞生。此后才出现了人类,才有了一切繁华文明的地方。据天文学家观测,近地恒星正在远离我们的地球。这说明什么?说明宇宙正在不断膨胀扩大,终有一日宇宙或许还会缩小,逐渐变成一个点,时间与空间都将灰飞烟灭,化为乌有。当然这是根据“物极必反”作出的大胆的猜测,或许会有些荒谬,但这是后话, 暂且不谈, 就由时间来检验一切吧!眼下最重要的是把握时机,建设好世界这个大家庭,以抵御一-切可能突发的变故。

其次,我认为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情是完美的。比如某些规律被我们发现了,但更多的还是未知的事物.世界到底有没有绝对准则还是仅仅是个巧合所有的问题我们目前尚还不得而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不断的探索才有可能解开这一个一个的谜团.而对于我们来说,它给我们的启发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像是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无法在学习上达到最高峰,因为没有最高峰.你有的只能是不断的去和别人竞争,和自己较劲,唯有此你才能在自己的学习上取得好成绩.同样,工作中也是如此,成功的企业者有着强烈的竞争意识。现在是适者生存,他们为了不淘汰而竞争,这也会使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举两得.

最让我钦佩的莫过于霍金伟大的精神品格。他在弱冠之年就患上了硬化症,导致瘫痪。此后数十年间始终要依赖轮椅生活,甚至只能靠计算机和语言合成器帮忙。记得他曾经说过:“我的手指还能活动, 我的大脑还能思维; 我有终生追求的理想, 有我爱和爱我的亲人和朋友;对了,我还有-颗感恩的心。”这是多么热爱生活而发出的肺腑之言啊!他是物理学家中的巨人,更是千千万万的青年学习的榜样!

篇52:时间简史读后感

步入大二初便计划阅读这本书,不同的年龄段去阅读这本书其实是有不同心境和思维方式的,在以往我会觉得这样的书会非常干涩,让人难以读懂。就如同我在阅读《瓦尔登湖》时,其实是不太明白其中内涵的。

但现在阅读就会感慨原来如此。

《时间简史》这本书读的人可能不多,但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就一定有这样一种感觉:窥探茫茫宇宙,人生的那些小事又何足让你筋疲力尽,何不到茫茫宇宙中畅游一番。这不就有了苏东坡的“寄浮游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既然从古自今即使如此,我们又何必再为此小事而伤神呢?

《时间简史》所阐述的大部分内容都会牵动你的每一根神经,让你为之动容,为之感叹。茫茫宇宙在她诞生之日起就注定有那么多的故事,让你有读不完的精彩,读不完的快乐,更有读不完的追求。回首往日,生活让我辈容颜尽失,俨然失去了生活的无穷空间,在被填充满满的生活中,我还能找到什么呢?对,也许那是对的,当一个空间束缚你时,你需要做的不是逃离这个空间,而是在另一个高度去享受它。达到这个高度需要不是一本书的阅读,而是对一本书的感悟。

《时间简史》一本科学界的划时代著作,为何被冠以人生的礼赞。不有一位名人说的好吗:有一百个人读《红楼梦》,会有一百零一个观点去洞悉这部伟作。一部科学著作除去它身上的科学价值外,还有它那不可或缺的文学光环。科学留给理性的人,而文学留给的是感性的人。而具有的是理性的头脑感性的思维,因而我读《时间简史》就会有不同的思维火花碰撞出来,让我不禁一阵舒心,快感之意不言而语。

忽然间我发现平日里的那些琐事早已把我的生活搞的乱七八糟,让我浑浑噩噩,但终不知为何忙碌,为何心惊胆战。如今换个高度,你会有不同的感受,生活依然忙碌,但你却不会心碎,因为一切已变得那么淡定,那么从容;生活依旧残酷,压得喘不过气来,但你不会放弃,因为你早把一切尽收眼底。原因在于你站得高度不同,把生活的高度比作宇宙空间的长度,这种比喻不禁让人有些难以理解,但细究起来,还是颇有意味的。广度决定高度,高度决定人生的宽度,宽度就是人的施展程度了。由此可以看出眼界之广可以反应出你的思维的广度。放弃思想包袱,做一个轻松的有心人,不要等到自己累坏了,才知道自己在做无用功。

《时间简史》一部科学著作折射出不同的人生理论史,准确的触及了自己人生的感悟,能够更好地明悟自己的道路,很多理论的变更都给了自己处世之道开导,很多困扰都一一化解,看长远点明白自身所想,其实才免了愚弄。

篇53: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在《时间简史》之后,一个个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斯蒂芬·霍金,《时间简史》的作者。他面对困难,没有恐惧,战胜疾病,创造奇迹。他让我们知道缺陷不是成功的障碍,他用他的一生来实现他的诺言,他为热爱着的科奋斗一生。我们可以说,霍金是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

拿着这个沉重的,装满了知识的书,我仔细地看着它。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钟表,椭圆形的表盘,中间凹得很深,无尽的时间应该是它的代表。我原以为这本世界闻名的科普书会枯燥乏味,也许还会有点费力,但现在我不得不改变自己的想法了。

霍金先生把复杂难懂的句子变成幽默的语言,帮助你快速理解宇宙的知识和奥秘。

我深深地记得霍金先生的名言,那就是“人如果没有梦想,无异于死掉”。是的,霍金先生被限制在轮椅上多年,但他的思想仍然活跃。它飞出地球,飞出太阳系,飞出银河系,甚至飞进上百亿光年之外的宇宙深处。

霍金先生以各种各样的原因来避免外界的干扰,经常在自己的房间里独自思考宇宙的命运。他可以为他的梦想和事业做出任何牺牲和放弃,他现在所享有的辉煌成就,不是用汗水和心血换来的吗?

读完这本书,让我开阔了视野,我现在发现我只有一些知识是多么的渺小。它让我爱上了神秘的宇宙,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科学就是力量,进入21世纪,我们将如何加强国力,发展经济,使中国在东方站稳脚跟?答案是科学。

篇54:时间简史读后感

史蒂芬.霍金说:“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完成我对宇宙的认知,这包括宇宙为什么是它现在的样子,以及宇宙为什么会存在”。霍金对物理学的不懈探究以及对真理的热情执着让他成为自爱因斯坦以来世界最著名的科学思想家和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其著作《时间简史》更可谓一本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经典。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不希望拘泥于学科与专业之限,因而广泛涉猎各学科有关书籍,开卷明理之间做到海纳百川、化为内修。怀揣着最简单也最狂热的求知之梦,我在品读与思考中与《时间简史》结伴,将物理与哲学看似冗杂艰涩实质却本就渗透在我们生命最深邃处的真理与睿智体悟入心,并将一些思考与心得以随笔的形式记录下来诚愿与朋友们分享、交流。

一、时空之境

在《时间简史》中,霍金试图以一种最简单易懂的方式,将不可切实感知的宇宙形态描述为一个有限却无界的空间。它神秘而充满真实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宇宙本身就是代表了存在的意义。书中文字从物理、天文、宇宙学甚至哲学的角度将霍金本人对宇宙、时空乃至生命的理论思考及心里哲思清晰而真诚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从书我了解到,霍金最杰出的贡献无疑是他在经典物理的框架中证明了黑洞和大爆炸奇点的不可避免性,推论出黑洞越变越大,同时又在量子物理的框架中指出,黑洞会因辐射而越来越小。大爆炸的奇点不但被量子效应所抹平,而且整个宇宙正是起始于此,正如本书副题――“从大爆炸到黑洞”,他试图直观的告诉我们究竟什么是“空间”。

然而如同《金刚经》中的三千大千世界,所谓空间仍是一个“无穷而穷”的境界,我们存在于空间之中,生命如恒河之沙、雾中埃尘渺小到微不可窥,这是“无穷”。反观宇宙之浩渺博大,却终究逃不过有限外延与最终重复重生于毁灭的宿命,此乃“有穷”。

而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曾说过,这世间有两样东西让我们越思考越是迷惑,一是我们头顶的星空,一是心中的道德律。我们不难想象:在遥远西方古老城邦的智者们将天上的繁星划分为不同星座并赋予别样内涵的时候;在华夏宗族最古老的贤者们描绘着五行八卦、占卜着天干地支日月星辰的时候;在黑暗而动荡的汹涌岁月中,无数凝聚着当时最先进的智慧文明的呐喊声即便难以验证却被当做异端而残忍的扼杀在咽喉的时候,人类仰望着头顶那片遥不可及的星空,怀揣着怎样的兴奋与无奈,却又付出了怎样的代价与期待。

然而,在这浩淼神秘的无穷星河中,我们究竟在扮演着一个怎样的角色呢?我们人类心怀迷惑,而不断的试图将自己的存在与那未知的星河相互联系在一起,似乎这便足以去证明我们人类终究与这无尽的奥秘存在某种深刻的联系。代代往复轮回,人类生生不息,我们从未止步于对这片未知星河的探索,乃至从历史到文明都烙印下那份疯狂的痴迷与偏执的信仰。

但回到“有穷”于“无穷”的命题,我们却总会那么无可奈何,我们自觉已经解开了这宇宙奥秘的一角却越发感受到那份不可捉摸的无尽未知,我们似乎只能深刻的感受到这样一个事实:生命太过短暂的有穷,面对宇宙永恒无尽的“无穷”,是如此微不足道。这里的“有穷”便也就牵扯到了一个时间的问题。

而对于时间的描述,可以引用书中的原文来具体审视其中的哲学思考与物理本身的内涵。“无序度或熵随着时间增加是一个所谓的时间箭头的例子。时间箭头将过去和未来区别开来,使时间有了方向。至少有三种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即是在这个时间方向上无序度或熵增加;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最后,是宇宙学时间箭头,在这个方向上宇宙在膨胀,而不是在收缩。”

将时间与空间两者结合而言,书中提及的无边界实际上便条件意味着时空在收缩时无序度的继续加成,当宇宙压缩时,时间的方向也会和膨胀,即现在发生的时间同向。但这也只算是艰深的物理学假象,涉及我们生活本身,实际上更多的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心理感受与物理差异之间的奇妙错觉。

时间长久的似乎没有尽头的在我们的历史中存在着、流淌着,生命在时间的河流中飞逝而过抑或虚空久长,让无数生命留下无限多的遗憾以及希望,以“有穷”之生命来探索“无穷”之境界,这也便是生命最神奇的地方,而也唯有当生命与时空相互作用、产生影响,保持着突破这份穷尽的决心,这才能称之为我们所说的存在的那个时空,称之为“世界”。

二、生命无涯

霍金在《时间简史》中指出,宇宙产生于一场物理爆炸。宇宙里物质密度不均匀的地方产生了核聚变,产生了恒星,恒星又坍缩或爆炸,产生了第二代或第三代恒星,被我们称之为“太阳”,进而产生了地球。

之后,在地球那片荒芜的海洋中无数机遇巧合令化学物质反应重组形成新的个体,一种绝无仅有的个体形式――称之为生命的存在。无可计数似无尽头的柔软的躯体衔接在一起,生命的链条在污浊的海洋中用多少代种族的生息尝试着生命的无限可能,螺旋状的生命图腾交替依存,无所谓一切付出和代价,无意识的亿万个微小的存在就本能的向着自己的方向前进度过短暂的岁月,他们似乎什么也留不下,但是每一个微小的牺牲都无垠的时间下总会催生出名曰奇迹的伟岸传奇。

生命演化至今,我们自称万物之灵长,探求时空与生命的真理,而我们又是否真正了解何为生命?在我看来,生命要与时空相连才可称之为“活”。假若我们的生命认定一切存在与努力都终将在身后灰飞烟灭,那无疑始终莫大的悲哀。即便最简单、最鄙陋的生命也是皆大欢喜的。

我们存在于某一个时空,在生活中体验那些勇敢、那些执着、那些坚持,为梦想而挥洒着汗水、为真理而不懈探索、为生活的更好而不断创造属于生命的新的卓越,建立幸福的家庭、延续生命的瑰丽,这世界有太多值得我们去将生命变的无比光辉的理由。尽管世界不尽完美,但我们作为生命的有限个体,学会珍惜生命,并将生命无止尽的延续下去,才不会在时空中迷失属于生命的本真与尊严。

从形而上学的观点看,世界对不同的生命个体来说也是各具意义的。有的生命的世界是从他认识到世界的存在并作为其一部分而产生个体认知开始,一直到他对世界的存在开始否定乃至模糊不清直至彻底遗忘作为终结的。而有些生命,则是从一开始就对世界的存在抱有否定或疑惑的态度,一直以一种暧昧不清的存在混迹于世上直到自己的存在以一种难以察觉的速度逐渐磨灭而亡。更有甚者,其生命的世界开始于人们记得他的出生,终结于人们遗忘他的死亡。但我坚信,我们确实是与众不同的。

在这颗蔚蓝的地球上,我们受到恩泽滋养,代代繁衍生息,成为拥有智慧的特殊的生命。我们在这颗星球上创造出文明,我们穿越平原、翻越高山、征服海洋、翱翔天空,甚至凭借技术的革新与进步突破地心引力探索宇宙的奥秘。但我们却又是如此笨拙,我们曾经愚笨的一再误读那些现在看来浅显易读的真理,但有多少次为那些牺牲与愚昧而沾沾自喜。我们犯下过这世界都难以宽恕的巨大错误,造成自然中从未造成的可怖的悲哀,我们也创造了这颗星球上有史以来最辉煌的文明,成就了自然演进中最瑰丽的奇迹。

但我们仍旧不可否认,对于宇宙来说我们太过于渺小,我们能改变和存在的不过眼前的世界。太阳是距离地球最近的恒星,如果以光的速度向它跑去,仅仅需要八分钟。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太阳光,实际上是八分钟之前的存在,而我们在夜空中看到的那些闪烁繁星的光芒,或许早已陨落于几十亿年之前。这样想,可能是个悲哀的命题。

但是请让我们换个角度去理解这个命题,我们能改造的也许只是眼前的世界,然而我们保护好目前所拥有的,将环境与资源守护于发展中的平衡,延续存在的同时用有限的生命去探索无限的未知,让我们这一代的存在深刻的延续在我们的子孙后代中,这是件多么美妙而神奇的事情。就如同夕阳西下垂垂朽矣,却在这颗蔚蓝星球的另一面冉冉升起,迎来送往间光明永不停息。物质本身即一种存在,生命本身就是一种奇迹,让生命继续,让希望不止,让生命之无涯,在时空之境中交汇处“世界”那份“活”的精彩。

三、总结

在《时间简史》中,时间与空间不再是物理公式推导出来的冰冷数据,而是与生命息息相关的我们所存在的证明,它们不可撼动、无比强大,却与我们的存在一同组成了世界的完整,它们亘古自在、无限久远,却也无可奈何的难以掌控自己的破灭与重生。它们就是存在本身。我们不仅思考一个恒久困扰着人们的问题,我们能否就如此简单的去归纳“世界”的概念从而得出这样一组结论:世界是物质的,其组成以宇宙的形态为表象支撑起我们认识的架构?

但事情又似乎并非如此,我们感受到的是超越其因果概念的更为宏大的存在,但却分部在每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个体内心,我们是否可以这么说,世界是包含了一切已知和未知事物之总和,所谓世界即是我们所拥有的自身。而生命也许只是一种存在的形式,即便它的存在充满了不可预知的巧合与难以控制的命运,它充满了平凡与软弱、充满了懵懂与迷惑,但它却如此不懈和坚韧,如此富有尊严的存在着,它不够强大、不够久远甚至可能随时终结。但这正是它的精彩之处,我们用有限的生命创造辉煌,用相互衔接的生命脉络去领悟无限种可能与无限的真理,这才是整个宇宙真正奇迹。

在几十年前,一位著名的科学家曾做过这样一次天文学演讲,在演讲中他描述地球如何围绕太阳公转,而太阳又如何围绕着一个巨大的恒星集团的中心公转,并告诉人们个集团被称作银河系。直到他的讲演结束之际,一位一直沉默的坐在屋尾的矮小老妪缓缓起身说:“你讲的简直是一派胡言,实际上,世界是驮在一只巨大乌龟上的平板!”这位科学家不禁露出了高傲的微笑,并答道:“那么这只乌龟站在什么上面了?”“你很聪明,年轻人,的确很聪明。”老妪缓慢的说:“不过,这是一只驮着一只,一直驮下去的乌龟塔啊!”.也许这世间最伟大的奥秘正是如此,我们不能以任何绝对的眼光去否定,也不能以暧昧的态度去承认现实,唯有永无止尽的探索,唯有生生不息的生命,才能达到真理。

正如史蒂芬.霍金曾说过的一样:“朝向终点的永恒仿佛无止境般漫长”,我们追求时空的雏形与演绎、探究生命的起源与终焉,归根结底无非是在奇迹与寻常中实现着我们作为茫茫宇宙中的个体生灵所特有的存在意义。就让我们在思考中朝向真理而不懈奋进,也许那会是永无止境般的漫长,但我们仍铭记时空无尽、生命不息,即使永恒也并非绝对,坚持内心那份生命与生俱来并无法为外物撼动的期盼并为之传承延续永不言弃,也许所谓答案已经自显其中、了然会心。

篇55: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中,有太多的迷团。它们就像磁石一样牢牢地吸引着我们,使我们十分渴望却难以探索这些迷团。就这样出现了一位思想巨人,他就是史蒂芬.霍金。这个假期我幸拜读了他的著作《时间简史》。

当我翻开书时,它果然立刻深深地吸引了我。书中作者在描述“相对论”、“弯曲空间” 这些理论时,措词精确、深入浅出、幽默风趣,丝毫没有给人一种乏味的感觉。

更加精彩的是书中还有很多精美插图可以帮助我们读懂它。并且还附有作者对未来宇宙的大胆猜测和推想。优美的词仿佛又使我们置身于宇宙之中,目睹宇宙大爆炸,恒星的生辰与毁灭······俗话说“听君一席言、胜读十年书”,可我发现在看完《时间简史》后,书中的知识与精髓更是胜读“十年书”。

再谈谈本书的作者斯帝芬.霍金,《轮椅上的巨人》就是说霍金的。他因患“渐冻症”被襟固在一把轮椅上40多年之久,但他身残志坚克服了身体的缺陷而成为了国际之“超星”,他不能写字,甚至不能说话,但他超越了“大爆炸”、“相对论”、“量子学”等论理,迈入了浩大的宇宙中。尽管他那么无助的坐在轮椅上,但他的思想却越过了地球飞向了宇宙。

约翰.弥乐顿讲得没错:头脑是他自己的住处,他在其中制造天堂的地狱。让我们记住《时间简史》,它对我们终身有莫大帮助,我们将受益匪浅。

篇56:时间简史读后感

最近读了《时间简史》,重新更新了一下自己对宇宙的认识。对本书及其作者,我是久闻大名,直到最近才有机会读到本书。书有些难懂,里面有不少专业知识,比如粒子左旋右旋之类的概念,但并不影响普通人理解其主要理念。

人类能够认识宇宙的本质吗?从神话到地心说、日心说,从时间的绝对性到相对性,从宏观宇宙到微观量子,人类对宇宙的认识不断进步,现在已建立一系列的宇宙理论。但读了本书,我反倒对人类认识宇宙本质的可能性产生了怀疑,因为人类的局限性。

从量子的测不准原理等等理论可以看到,不论是从微观量子到宏观宇宙,人类虽然极大的提高了科技水平,但在宇宙面前我们仍然显得那么无力,我们无法观察最微小的粒子,无法观察宇宙宏观结构,我们就像是瞎子摸象一样认识宇宙。目前大多数理论的建立,多依赖于数学计算推导出的理论,甚至只是通过观测结果的一种猜想性的反推,永远无法真正得到验证。

人类通过感官认识世界,感官是人类认识的基础,但对于宇宙我们只能通过抽象的概念来理解。这很像是一维世界不能认识二维世界的面,二维世界不能认识三维世界的立体空间,我们也不能认识更高维世界一样,只能看到的是高维世界在我们世界的投影。我们可以用数学去构建,但只能是认识其投影,就像是柏拉图的洞穴。比如绝对时间和相对时间概念,我只能从概念上教条式的理解,很难从感官上进行深刻认识,我想大多数人终其一生也是很难深刻认识和理解的。

如果把科学等同于神话幻想,我们可以看到,在对宇宙的认识上,科学以远远走在了神话的前面,有些概念甚至是神话也不敢想象的。比如宇宙的尺度、黑洞、大爆炸理论等。孙悟空的金箍棒不过一万三千斤,宇宙弦的大小和质量完全不是古人能够想象到的。

但有意思的是,古人对宇宙的理解和现代科学理论对宇宙的理论非常相似。《文子自然》:“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古人很早就把空间和时间联系在一起。现代对宇宙解释:空间、时间、物质和能量,所构成的统一体。两者都是把空间和时间联系在一起。

前一阵子在省图书馆,展馆里介绍的无限多元宇宙,其中宇宙的观念很像是西幻DND设定里的宇宙,位面(维度)、晶壁(子宇宙、母宇宙)。科学理论又和神话幻想相似了。

经典力学、狭义相对论、广义相对论、量子理论......,我们越走越远,巴比伦塔越来越高,但是我们能不能找到最终的真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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