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通知 篇1
各导师、研究生:
按照研究所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20xx级博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xx级博士研究生(包括硕博连读生)的开题报告应在第二学期开始(即20xx年3月)前完成。由学科组组织的评审组进行方案论证,导师和评审组对开题内容做出评价,写出评语,并报到研究生部备案。
二、开题报告按学科组为单位统一进行。本所研究生应通过国科大研究生教育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 进行统一填写,导师通过网上审核后研究生方能做开题报告。联合培养研究生应安排学籍高校的相应要求执行。博士研究生答辩报告时间初定为20xx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议程另行通知。
三、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不得少于5000字,并以此作为开题报告答辩提纲,答辩时间为2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
四、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请研究生填写并提交《研究生培养计划》。原则上入学后三个月内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制定,通过教育管理平台填写,并打印研究生部备案,作为学籍材料存档,并以此审核毕业必要条件。
研究生部
20xx年3月4日
研究生通知 篇2
一、考核对象
本次中期考核对象主要为20xx级硕士研究生、20xx级博士研究生以及仍未完成中期考核的高年级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于6月1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商定。请各单位将本单位中期考核分组情况与日程安排于5月10日前报送培养科备案。少数在第5学期进行中期考核的学科点,请学院提前在培养科做好登记,以便20xx年下半年布置。
三、考核办法
1、研究生填写《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交导师审查。
2、由学院领导、学科点指导教师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组成考核小组(不少于3人),负责实施对该学科点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3、研究生按中期考核的要求,向考核组汇报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科学研究和健康状况等情况。
4、考核小组对该学科点的每个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作出考核结论,并写出考核组评语。
5、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审核意见,报送研究生院(部)审定。
四、中期考核结果与分流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类。
1、中期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要求的研究生,正常进入学位论文阶段。中期考核确定为“优秀”的,在评优助奖、提前毕业、硕博连读等评选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中期考核中确定为“基本合格”的研究生,不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给予半学期的整改时间。若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者,学校发给研究生肄业证明。
4、中期考核中确定为“不合格”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5、延期考核:原则上不允许延期考核,如有特殊情况(生病、出国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签署意见,交研究生院(部)审批。
五、其他
1、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审核每个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特别是对于优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确定,要逐个慎重地作出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还须提出处理意见。
2、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培养单位于7月1日前报送《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及《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总结表》。
研究生院(部)
20xx年xx月xx日
研究生通知 篇3
各位考生:
信阳师范学院20xx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可以查询了。请在研究生处网站主页查询。目前公布的成绩为初步成绩,待对初步成绩做进一步的复核后,2月23日之后为最终确定成绩。
说 明:
1、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姓名在查分系统中查询分数,请正确输入你的准考证号和姓名。
2、在国家复试分数线未正式公布之前,我校对考分是否上线、专业排名、向外校调剂等问题暂不能回答,请谅解。
3、对分数有异议的考生请于2月23日上午12:00前到研究生处招生科(综合办公楼404房间)持书面申请办理分数复核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分数复核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有无登分、合分错误,不复核评分宽严。凡客观题均采用机器评阅,不再进行复核。外语学科实行网上评卷,主、客观题至少评阅两遍,成绩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合成,不再进行复核。
20xx年2月21日
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研究生通知 篇4
一、初试成绩查询系统
注:我校不提供专业排名,请勿来人来电询问。
成绩单不统一邮寄,如需要请进入查询系统自行打印后,由我校研招办核实盖章后有效。
二、成绩复核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3号文件《关于做好接待考生成绩查询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xx年考生考研初试成绩查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如果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向招生单位或评卷点提出查询申请。
1.我校研招办接待考生成绩查询的'时间为:
20xx年3月17日至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各评卷点接待考生成绩查询的时间为:
20xx年3月17日至18日
请考生遵守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统考科目(英语一除外)的主观题部分和招生单位自命题考试科目试卷,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复查;统考科目客观题(机读卡)部分试卷和英语一卡2,由评卷点负责组织复查。
考生如对英语成绩有疑问,请考生按规定到评卷点查询。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如需查询试卷(英语一除外)主观题部分成绩时,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并核准其身份后,到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258)办理。届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不接受其它方式的复核申请;若请他人代办理,代办人须携带考生准考证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复查(复查仅限于漏判、成绩累计、登分环节,不重新阅卷),并将复查结果于20xx年3月20日通知考生本人。
(四)考生需查询统考科目试卷客观题部分和英语主观题部分成绩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到以下地点查询:
政治理论、医学综合(中、西医)答题卡: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外国语(英语、俄、日)答题卡1,英语答题卡2:英语一科目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楼一层一会议室;英语二、俄语、日语科目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楼外国语学院8层806房间。
北京印刷学院研招办
20xx年3月8日
研究生通知 篇5
硕士录取通知书即将发放,博士录取通知书待研究生院通知,请全体已录取考生注意:
1、成都市内考生请近期至数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数学楼南107)领取
2、需要代领的考生请委托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领取
3、如需修改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请将正确的新地址发送至:xxx,邮件中务必注明考生编号及身份证号码以便核对,修改截止时间:硕士——6月26日 博士——7月3日
4、录取通知书将统一以挂号信方式寄出
如有疑问请咨询:028-854717xx 韩老师
研究生通知 篇6
各位考生:
我校XX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已经开始发放。大连市外的考生已经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大连市内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XX年1月27日8:00-17:00到研招办领取,我校应届生以各学院为单位统一到研招办领取。
自筹经费的考生中有部分人因为证件原因无法办理缴费卡,名单如下:国际商务英语,芮xx、李xx;社会学,杨xx;信息经济,程xx;财务管理,史xx;行政管理,贾xx、孟xx。请这几位考生在入学报到时再缴费。
xx财经大学研招办
XX年1月26日
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分数线
第三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划定原则:学校根据各学科门类当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和初试情况,划定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school.ustc.edu.cn)上公布。
第四条:复试分数线的划定原则:各院系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各学科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和初试情况,本着宁缺毋滥、保证生源质量的原则分别划定当年的复试分数线。
第五条:达到所报考院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报考院系组织的复试。
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第六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其中专业素质考核以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考核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复试形式必须包含面试,其中包含5分钟左右的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必须包含专业知识的问答。各学科一般应加试专业课笔试、实验或上机考试,具体要求在本单位网上公布。专业课笔试试题应与初试的两门专业课在内容上不重复,内容应涵盖与考生报考专业所对应或相关的本科专业主要专业课的基本内容。各单位要以此原则作为出题的依据。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凡被招生单位录取的研究生必须体检合格。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考生需按照报考院系要求体检。
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程序
第九条: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指导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各院系成立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等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拟录取工作。
第十条: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应包括不少于3位研究生导师,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
第十一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单位根据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第十二条:各院系要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各院系根据确定的复试名单,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生)、成绩单(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并保存证书(或学生证)和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影印件、成绩单原件;在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得参与复试。
第十四条:面试由各院系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各小组复试标准需相对统一。复试小组须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现场独立评分,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面试全程要录像录音。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并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第十五条:复试成绩原则上应占录取总分的30%~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院系根据复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全部或部分初试科目成绩、复试成绩进行总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批准后,由研招办予以统一公示。
第十六条:复试工作要注重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在面试前,复试小组对提问问题的基本要素、考察点要精心准备,做到心中有数。笔试部分须注意安全保密,其命题、阅卷要求同全国硕士招生考试自命题部分有关要求。
第十七条:复试小组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承诺考生是否被录取。复试结束后,相关成绩将统一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监督。各单位负责对考生关于复试过程中的疑问给予解释。
第十八条: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复试工作。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招生院系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过程。
第十九条: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巡视,全面、有效监督复试全过程。
调剂
第二十条: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但未达到报考院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向生源短缺的院系提出调剂申请,且须达到其复试分数线及调剂要求。未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但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可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向其他院校申请调剂。未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及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第二十一条: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第二十二条: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其它
第二十三条:各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确定。招生简章和目录中所列的各院系、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第二十四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已经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报名结束前完成,不参加本章程规定的复试。
第二十五条: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可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各单位要对其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和妥善保存,对拟录取的该类考生,须在向研招办报拟录取名单时一并附书面材料备案。
研究生通知 篇1
各位考生:
信阳师范学院20xx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可以查询了。请在研究生处网站主页查询。目前公布的成绩为初步成绩,待对初步成绩做进一步的复核后,2月23日之后为最终确定成绩。
说 明:
1、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姓名在查分系统中查询分数,请正确输入你的准考证号和姓名。
2、在国家复试分数线未正式公布之前,我校对考分是否上线、专业排名、向外校调剂等问题暂不能回答,请谅解。
3、对分数有异议的考生请于2月23日上午12:00前到研究生处招生科(综合办公楼404房间)持书面申请办理分数复核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分数复核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有无登分、合分错误,不复核评分宽严。凡客观题均采用机器评阅,不再进行复核。外语学科实行网上评卷,主、客观题至少评阅两遍,成绩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合成,不再进行复核。
20xx年2月21日
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研究生通知 篇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新疆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规定》、《新疆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规定》、《新疆大学攻读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新疆大学攻读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新疆大学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新疆大学攻读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新疆大学攻读“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新疆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及《新疆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现将20xx级研究生开题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xx级博士生
20xx年10月10日前将开题报告时间、地点安排及开题工作小组名单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开题工作应在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
2.20xx级全日制硕士生(含3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20xx年12月1日前将开题报告时间、地点安排及开题工作小组名单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开题工作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3.20xx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2年制)
20xx年10月10日前将开题报告时间、地点安排及开题工作小组名单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开题工作应在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
4.20xx级在职研究生
20xx年10月10日前将开题报告时间、地点安排及开题工作小组名单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开题工作应在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
5.《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工作计划书》均为一式两份,均用A4纸打印,在结束开题后一周内交研究生秘书保管,研究生秘书同时将开题报告结果以书面形式(见附件)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研究生院将不定期对各学院开题报告进行抽检。
博士、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结果
学院:培养层次: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含在职)
开题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研究生通知 篇3
各导师、研究生:
按照研究所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20xx级博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xx级博士研究生(包括硕博连读生)的开题报告应在第二学期开始(即20xx年3月)前完成。由学科组组织的评审组进行方案论证,导师和评审组对开题内容做出评价,写出评语,并报到研究生部备案。
二、开题报告按学科组为单位统一进行。本所研究生应通过国科大研究生教育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 进行统一填写,导师通过网上审核后研究生方能做开题报告。联合培养研究生应安排学籍高校的相应要求执行。博士研究生答辩报告时间初定为20xx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议程另行通知。
三、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不得少于5000字,并以此作为开题报告答辩提纲,答辩时间为2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
四、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请研究生填写并提交《研究生培养计划》。原则上入学后三个月内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制定,通过教育管理平台填写,并打印研究生部备案,作为学籍材料存档,并以此审核毕业必要条件。
研究生部
20xx年3月4日
研究生通知 篇4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xx〕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xx〕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xx〕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xx〕13号)和《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xx〕43号)(附件1),经重庆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xx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即日正式启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相关校领导、监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参加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
2.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报教务处学生培养科备案。
3.教务处负责牵头全校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按期完成前三学年或者前四学年(五年制)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外语类、体育类课程获得专业规定的学分),且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体育、艺术类专业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作要求),或者参加托福考试成绩≥80分,或者参加雅思考试成绩≥5.5。外语类专业学生应通过外语专业四级考试。
4.平均学分绩点(GPA)(可参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xx〕233号)计算)排名在本专业前40%(学校教学改革试点学院不受此限制)。
详见《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xx〕43号)(附件1)。
三、推免生选拔推荐工作要求
1.学院要树立科学选拔理念,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在推免生选拔推荐工作中,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重视推免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强化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重点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进行考核,积极创新推免生遴选方法,避免唯分数论;学院应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推免生遴选工作细则(内容应含奖励分值明细、综合成绩构成等综合排名遴选规则),并向学生公布。
2.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数开展推免工作,若推免名额未用完则交由学校统筹调配使用。
3.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且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第1、2、3项规定的,由学生本人申请,三名及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考核通过,可不受所在专业综合排名限制推荐。但须对学生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4.推免名额预留、单列情况
(1)对参加各类国际、国家级竞赛获奖和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需申请使用学校预留推免生名额的学生,参照《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xx〕43号)(附件1)执行,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必须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其成果的原创性和真实性进行评审。
(2)弘深学院20xx级学生推免名额由学校单列名额,取得推免生初选资格的学生应参加所在专业学院的专业审核并参加所在专业学院的专业综合排名。
(3)博雅学院20xx级学生推免名额由学校单列名额。
(4)UC联合学院20xx级学生推免名额由学校单列名额。
(5)支持“20xx计划”,对“重庆自主品牌汽车协同创新中心”单列名额;对“钢结构工程研究中心”单列名额。
四、推免生选拔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免生选拔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见下表:
推免生工作安排
时间要求
工作内容
备注
推荐阶段
9月8日前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细则向学生公布
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组名单报教务处学生培养科备案。
9月11-12日
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月14日前
学院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
综合成绩专业统一排名,不得空缺,公示时间3天。
9月19日10:00前
学院提交《20xx年推免生资格名单》(附件3)到教务处培养科(附件3电子版发邮件至jwcpy@cqu.edu.cn或QQ)。
学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学院,以备查验。
9月19-21日
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具有推免资格的初选学生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9月25日前
审定后的推免生名单在校内网站上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推免生资格名单统一由学校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审核备案,推荐工作结束。
接收阶段
9月26日 –10月25日
接收录取工作。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进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查看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接收录取工作。
接收录取事宜见“推免服务系统”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20xx年推免工作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请推免生密切关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信息和有关后续通知。
五、相关说明
1.学院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xx〕3号)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在部队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一旦申报并录取为推免研究生,其就业状态为升学,学校原则上不再发放就业协议书。
3.填写相关表格注意事项
(1)学校、院系和专业名称按标准全称填写,不得简写。
(2)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的学生、支教团等在《20xx年推免生资格名单》(附件3)推荐类型栏中加以说明,其它推免生均为普通。
(3)推免生有重大科研成果、论文、发明专利和奖励的,由学院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对其原创性和真实性进行评审,并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4)综合测评成绩是按推免生遴选办法计算后的综合成绩,按三位整数、两位小数(百分数)方式填写。成绩百分数与绩点互换公式:综合分数=综合绩点*10+50(根据加分情况有可能综合分数大于100分)。
(5)表格填写标准见《20xx年推免生资格名单填写范本》(附件4)。
4.推免资格证明按《重庆大学推免生资格证明》(附件5)格式,在9月25日后由教务处为学生出据。
5.供校内初审的学生成绩单由各学院自行打印,成绩单打印标准见《推免生成绩打印页面设置格式》(附件6)。推荐到其它招生单位的学生成绩单在9月25日后由各学院统一到教务处学生培养科打印。
6.各附件在重大教学网下载,A4纸打印。
附件:1.《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修订)》(重大校〔20xx〕43号)
2.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
3.20xx年推免生资格名单
4.20xx年推免生资格名单填写范本
5.重庆大学推免生资格证明
6.推免生成绩打印页面设置格式
重 庆 大 学
20xx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