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我评价是自我意识的一种形式。主体对自己思想、愿望、行为和个性特点的判断和评价。儿童把自己当作认识主体从客体中区分出来,开始理解我与物和非我关系后,通过别人对自己评价和对别人言行评价的过程中,逐渐学会自我评价。它是自我意识发展的产物。以下是由查字典范文大全为大家整理的一篇“学车驾驶员自我评价范文”材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由于我刚开始学习驾驶,不懂得相关知识或是不熟练,往往有许多方面的问题,不加以注意的'话,很容易造成大问题。
双手紧握方向盘身体几乎趴在方向盘上开车。这样紧张的状态很容易使身体僵直,既影响方向盘的转动,也影响脚部控制油门离合与刹车的变换,更容易在紧急刹车时头部撞上风挡而受伤。正面的交通安全教育一再告诫我们“十次事故九次快”,这当然是有科学依据的,教科书也常常例举一些数据,多大速度下刹车距离需要多长、什么速度下驾驶员反应所需要的时间变得迟钝等等。
其实,我比那些正常行驶的司机要操心得多、也劳累得多,要时刻提防那些从后面蜂拥而至的车流,忍受喇叭和灯光的警告,尤其是大型货柜车、公交车从旁边轰隆隆地超越时会给驾驶员带来严重的心理压力。必须要具备有很强的克服能力,才可以度过这一关。
但是在学车过程中,我注重学习专业知识,不断增强业务素质。始终把素质过硬当作合格驾驶员的基本功,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钻研行车驾驶、交通法规、机械原理等方面的知识,拓宽知识层面,提高自身素质,为安全行车奠定坚实思想基础,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为保证行车安全,平时我注意车辆保养,每天上下班都坚持先检查车况,看车辆是否有毛病,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每次都是在确认车辆良好情况下才出车,较好防止了行驶路上出问题。
同时,我在行驶途中始终坚持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较好防止了交通事故出现,坚持做到文明驾驶。
篇一:驾校学员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教学管理,规范学驾人的学习行为,培训良好的职业素质,完善学驾人资料档案,承接安全责任倒查,制定本制度。
一、学籍管理。建立学驾人学籍卡,将登记入学的个人基本信息、理论培训记录、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编号、阶段及结业考核成绩、完全驾驶等录入资料;公安部门科目一、二、三考试成绩等进行全面记载,并粘贴个人照片。
二、学时管理。学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缺课,旷课者将延期培训,不予补课。
三、培训方式管理。驾驶操作培训实行全日制或记时制。学驾人记时培训要与驾培机构负责人、教练员预先约定,具体协调实施。
四、学驾人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学时的,应个人书面申请,经教学负责人同意,重新调整培训,对无故旷课者,延误责任自负。
五、常规管理。
(一)学驾人应自觉服从教练员教学指导和在车管理,遵守驾校相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志,训练期间不得嬉戏打闹,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饮酒后参加训练。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训练时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外出必须向教练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三)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车辆及所配用具物品,不得随意损坏。自觉做好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和培训区的.清洁卫生;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教学安全。
(四)教练不在时,学员不得私自驾车训练。违反者无后果每次罚款二百元,有后果者加倍处罚且后果自负。
(五)学员操作时不得赤膊、穿短裤、吸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操作训练后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服从教练员指挥,车辆未停稳不准上、下车或换人。
(六)车辆行驶中,学员必须坐在车厢内,不准在车上站立、来回走动、不准扒车;上车时不准攀爬两侧车厢,必须由车后扶梯双手抓牢上车;下车时,必须在车辆停稳后,由车后扶梯依次下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学驾人对培训学时要及时核对,有异议应及时申请裁定,必须本人在驾驶培训记录中签字确认,不准代签。资料入档保存4年。
(八)结业考试:每培训阶段和期末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对学驾人进行相关考试科目或道路驾驶培训考核,并做出详细记录,成绩评定记入教学日志,学籍卡存档4年以备例查。
篇二:驾校学员考勤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教学工作,严肃教学纪律,保证安全技术培训效果,达到提高学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之目的,特制定学员考勤制度。
一、学员考勤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训室的一项严肃认真的日常工作,由培训室具体落实。
二、学员考勤分为日常教学考勤、现场实际操作教学考勤、企业培训班考勤和培训抽查考勤四种。
日常教学考勤是指在日常理论教学过程中,每日对学生出勤率、病事假等方面的考勤记录相关工作。当班教师是第一责任人,考勤结果应当予以记录。
现场实际操作教学考勤是指在实际操作教学过程中,于教学前、教学中、教学后学员出勤情况的记录相关工作。当班联系人和教师是第一责任人,考勤结果应当予以记录。
企业培训班考勤是指在企业办安全技术培训班的过程中,由企业组织人、我校联系人、当班教师等对学员出勤情况的记录相关工作。当班联系人和教师是第一责任人,考勤结果应当予以记录。
培训抽查考勤是指对前面三种考勤情况,由分管校长、科主任对其进行抽查。
三、考勤要有记录,记录到人,记录要于培训结束后三天内一并交培训室整理归档文章。
四、考勤统计结果要与“培训开班跟踪记录单”填写内容一致。
五、考勤工作是各级人员工作责任心的一种反映,可以作为教师日常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六、考勤中发现不正常情况时,教师要及时通知培训科分管校长、科主任,必要时可将出勤情况及时通报生产经营单位培训负责人。
篇三:驾校学员管理规章制度
一、初报名学员由教务科负责建立学籍档案,包括如实填写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结业考试成绩单、在校表现评语录。学籍档案教务科长期保存。
二、学员在校学习时要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认真培训,虚心学习具体应做到:
1、要服从教练员的指挥与管理,有问题和困难时,可向教练员或驾校领导反映,未解决前要认真执行。
2、在教练员的示范指导下,学员必须按操作程序、规范、标准进行操作,对不听从指导,任意操作者,可暂停学习。
3、爱护车辆及备品,不得故意损坏,出车前和收车后主动维护和清洁车辆。
4、严禁吸烟、饮酒、打闹,玩扑克及谩骂他人,不随意向车下抛东西挑逗他人。
5、时不准戴色镜、赤足、穿拖鞋和高跟鞋等进行操作。
6、不准扒车、跳车,必须在车辆停稳后,按要求依次下车,防止发生事故。
篇四:驾校学员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对学员学籍的管理,维护教学程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应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籍管理
1、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并签定培训协议,交纳培训费和考试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限为2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刑事责任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学校教育部门负责建立学员文字和电子档案,并实行一人一档制。
2、档案内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2016驾考新规什么时候实施?
2016驾考新规时间表: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数据,目前,我国驾驶人总数已达3.22亿,每年学车考证超过3000万人。随着汽车快速进入家庭,群众对便捷考证有着更多更高的期待。
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12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
根据现行规定,“先进驾校再考证”已成为通行模式,可这种单一的学车考试方式,使得学车贵、练车难、教练不负责等各种问题也由之而来。而此次改革中最亮眼的措施,莫过于在部分城市试点小型汽车自学直考了,除了去驾校学习,想要学车的新人们还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家人、朋友来帮助学驾。
2016年驾考制度改革新变化(详情)
变化一:试点自学直考,某些驾照可以不去驾校学
曾几何时,为了一个驾照,咱是不是先得向驾校交三四千块的人民币,然后不厌其烦地求教练员给个学车机会。终于来到了训练场,摸到了方向盘,可耳边传来的也许是教练员粗鲁的呵斥声,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如今,这些遭遇将成为过去时。国办发的《《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话说回来,我们还是可以继续选择驾校培训的。《意见》在这方面也提供了更多的政策优待。比如,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驾驶技能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再如,优化小型汽车培训方式,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培训要求。
变化二:自主预约考试,遏制驾校包办时的“红包拿来”
曾几何时,咱是不是总是要和驾校、教练员好言好语,甚至需要送个红包,目的就是“别再让我等了,早些安排考试吧”。一直以来,驾校培训时间没多长,反倒是科目一、二、三考试,每次等待的时间都特别长,一晃差不多就是一年。
如今,我的考试我做主。《意见》明确,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形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的选择权。与此同时,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考生可分科目或者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社会化”是驾照考试的发展方向,除了考生,《意见》还对考场、考试员提出了要求,比如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再如,拓展考试员选用渠道,即在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试行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
变化三: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了
《意见》的.出台,让群众受惠,也将让驾驶培训行业发生变化。一个最直观的变化就是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了,学员也可以不用跟着一个教练员,学到毕业拿照了。
根据《意见》,有关部门将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收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还将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校参加培训。这意味着你可以在A驾校学习科目一,再去B驾校学习科目二,最后去C驾校毕业拿照。
说到底,这都是为了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学得用心、学得舒心。《意见》还对驾校的培训质量、培训责任、教练员队伍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要求建立健全驾驶培训行业的诚信体系。“向社会公布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看到这些,对选择高质量、服务好的驾校,你是不是不再发愁了?
变化四: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
驾考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简政放权、剥除利益、便民利民。为了让改革顺利推进,《意见》还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翻阅文件,记者看到,
——关于申领驾照的群众,如果选择小型汽车的自学直考,自学驾驶所用的自备车辆就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学习前还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关于自学的随车人员,如果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事故的,由其依法承担责任。
——关于教练员,驾校不得聘用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人员担任教练员。对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和职业道德差的教练员,严格考核和推出机制。
——关于驾校,《意见》明确,发现驾校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者篡改培训系统数据、违规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对驾校及教练员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
——关于考试,《意见》要求,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政府部门,一方面对符合法定调解的申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驾驶培训市场。另一方面,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公安、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
总之,驾考改革亮点多多,总共涉及5大方面、27项主要任务。《意见》明确要求,2016年上半年启动试点,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明晰、运转高效、公正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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