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
生命在闪耀中现出绚烂,在平凡中现出真实。——题记
只要经过世上,总会留下存在过的痕迹。记忆里,也总会有那些令人愉悦的,难忘的,遗憾或是痛苦的事。我们微笑着怀念,或痛苦地感慨,无论它们多轰烈,抑或是平凡,都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的昨天。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作者是路遥,他出生于一个动荡的年代,他做过许多工作,遇到过许多挫折,但最后当上了著名作家,谱写了那个时代,以及那一代人的青春。
孙少安与田润叶是这本书里的两个主角。他们两个人离爱情那么近,却离婚姻那么远,终究也没个结果。“那时我们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树梢鸟在叫,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便是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一起吃饭要,一起睡觉,一起穿着开裆裤在广阔的天地里无忧无虑地乱跳,乱跑,唱着婉转的信天游。他们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所高小。后来,润叶在省城上了中学,少安却因为家境贫苦自愿回家务农。他知道,这是他的责任,是他要走的路…他们两个人的差距愈来愈大。距离愈来愈远。长大成人后,润叶成了教师,少安成了农村社员一队队长。润叶与少安也互相看望,只是,没有小时候那种亲密无间的感觉了。直到_田润叶的二妈坚持促成她与李向前的婚事。润叶这才明白,他一直都爱着少安,他却不知道。
润叶向少安表明心意后,少安一时没反应过来竟有些挪不开步子。他不知道,润叶是不是那个他放在心尖儿上的人,他只知道,他与润叶不可能。那个时代的婚姻,不只是需要爱情那么简单。若是他给不了她幸福,不能把她当做宝一样捧,他便不能娶她。于是,他开始冷落润叶。润叶坚持,却无济于事。
最终,润叶还是没能摆脱与李向前结婚的结局,尽管她不愿。少安也与山西姑娘秀莲结为连理,生活看似安宁。
在这世上,或许注定,有些我们最初的追逐,不能陪我们到底。把那断旧事放在心底即可。不能说,不能想,却又不能忘。
孙少平是孙少安的弟弟,他敢于打破旧思想,旧牢笼,不限于农村这一方小天地。起初,因家境贫穷,在学校受人冷眼也只能吃得起两个黑面膜。何曾想到有个叫郝红眉的女孩和他一样,每天避开人群最后两个领自己的食物。或许是他们对自己内心一方小小自尊的维护,他与郝红眉的关系微妙起来,他从心底喜欢上了这个女孩。誰料郝红眉是个无比现实的主儿,在与孙少平传绯闻后依然离开了他寻到了家境优裕的新欢。孙少平陷入了悲伤,或许,他对郝红眉,只是对遭遇相似的人的同情与悲悯。
在他萎靡时,又遇到了田晓霞,那个改变他人生的女子。他们一起讨论国家大事,一起阅报,一起看书,倒也长了不少见识。
后来的后来,孙少安听从小学同学张根民的建议,用牲口拉砖,一天可以赚三四千。孙少安与家人商量后接下了这笔生意。后来野心促使他建了砖厂,开得越来越红火。谁料天灾人祸降临到他身上,他破了产。这仿佛晴天霹雳,但好在他们熬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间,他们也曾想过放弃,但一家人的生计迫使他从头开始,成了一名颇有名气的农民企业家。
孙少平的结局就不是那么尽人意了。他毕业后做了教师,后来去黄原城闯荡,遇见了田晓霞。在他做煤炭工人的时候,田晓霞一直支持着他。他们在麻雀山的草地上对着璀璨的星空畅谈自己的梦想,念着亲切的《白轮船》;他们在古塔山的树丛里拥抱并亲吻;他们在南山的另一块草地上手拉着手,确定了自己的心意…她爱他,他也爱她。他原以为会一直这样生活下去,直到—田晓霞在一次抗洪中因救人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孙少平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那个天真烂漫的笑脸,再也不会出现在他眼前,他还记得杜梨树之约。第二年夏天,他满怀期待地来到古塔山杜梨树下,却没能如愿…
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不同于孙少安与秀莲,也不同于田润生与郝红眉。他们更像知己,却高出知己。
她爱他,忠贞不已。他爱她,矢志不渝。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路遥的笔下,刻画了几个不畏挫折,不屈不挠的青年主人公。他们敢爱敢恨,不惧命运,闯荡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创造了一个时代。
路遥的笔,已经停驻。他们的故事,没有结束…
夜那么长,月光那么凉。他们的身影,宛如我心头的白月光。
我知道,这月光,此经多年,尽不能忘。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2
在路遥的笔下,在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敢于奋进,勇于进取的年轻人,代表了那个时代的声音。书里是对于新农村的全景式的描写,突出了从以前的农业模式向新的经济形式的转变,是改革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涌现了孙少平,孙少安,金波,田润生,田晓霞等许许多多各具特点的青年人,他们是整个时代的代表,是整个时代的主人公。
《平凡的世界》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在《平凡的世界》里,孙少平是一个极富正义感的青年。在和包工头胡永州的斗争过程中,他表现的是一种正义,不畏邪恶的正义。他帮助了小翠,可是小翠已经堕落了,因为她的家里,也因为她的自身原因,她已经深陷而不能自拔。即使孙少平一次两次可以帮助他,可是如果一个人不能自救,那么别人给予他的再大帮助也是徒然。作者路遥对于小翠也许真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任何人都要树立一个自尊自强的信念,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失掉人的最宝贵的品格。即使是出淤泥也要不染。心中一定要有一个声音,不断提醒自己,要自强,不要破罐破摔。
书中的孙少安也是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他从十三岁起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他又是一个有抱负的人,在改革了之后,他首先建了一个砖窑厂,用自己勤劳的双水打下了一片事业,他身上的许多优点和少平很相像。
通过他和田润叶之间的爱情,我们依然可以看出他没有跳出门当户对的封建老套套。可是我们不能怪少安,毕竟他只是想让润叶更加幸福,让她不为难,始终是为她着想的。至于润叶和李向前之间发生的种种,也是少安没有预先想到的,令人欣慰的是,虽然是向前失去了双腿,
但是他却收获了爱情,他和润叶最终还是走在了一起。总之,少安是一个勤劳,敢于前进,勇于挑战的青年,和他弟少平一样都是好男儿。
孙少平和田晓霞的爱情堪称是一段美好并且经典的爱情,相信感动了阅读的每一个人。他们相互之间有太多的共同点,从相识到相知到相爱,充满了知识分子心心相吸的感觉。他们是思想领域的好伴侣,现实生活中也相互体贴。田晓霞欣赏孙少平的上进和好学,还有思想上的独具想法,不盲从,有自己的原则和信念,执着的精神,不屈的意志。而孙少平喜欢田晓霞的真,既是真实的真,也是真诚的真,在那个年代,一颗温暖的心温暖了另外的一颗心。
田晓霞对于少平的帮助很大,借给了少平很多的书,可以说,在思想的世界里,他们都是彼此的支柱。田晓霞从来没有嫌弃过少平的揽工汉身份,相反,她和少平的感情在一步步加深。后来到了煤矿,田晓霞去看望少平一段。将他们之间的爱情写得很细致。在麻雀山上,那个夕阳的傍晚,一切的记忆仿佛都在提醒读者,这是一段最美的回忆。后来田晓霞因公殉职,少平陷入了人生的最低谷。这段感情的结局是所有人不愿看到的,那就让我们将它深深的留在心底吧。每个人都想找到自己的田晓霞,只是在很多时候,我们都擦身而过,把握现在,珍惜现在。
孙少平是一个责任心很重的青年。他对惠英和明明是一种责任,所以后来他回到了煤矿。至于金秀对于他的爱情,他心里清楚,这只是一种由类似兄妹感情过渡来的爱情,所以他选择拒绝。我觉得这是少平的原则,也是他的责任,他不会去接受这一段感情,正如他不会忘记田晓霞一样,这都是一种责任,做人的责任。
我们生存的现实年代,每一时刻都在告别贫困的困扰,可生存环境的改变,面对层出不穷的新事物,面对不段涌现的新课题,在普通人的视线里,生活似乎也不是那么平坦得一马平川。面对新的困难,一样会有新的无奈;面对新的理想,一定会新的彷徨;面对新的世界,也一样会有新的自卑心理在作怪,人人类在征服自然改造世界的旅途中,只有在困难和挑战面前,积极的去面对,才会有发展,才会有未来。困境里的自卑,无奈中的反抗,积极中的进取都是社会文明进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激励因素。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更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就应该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在自卑中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那么人性里的自卑并不可怕,为理想而拼搏的路上,有这样的自卑陪伴,我们并不会失落,只要正确的面对它,转为坚强的动力,那么,自卑中的所得都是胜利和拥有的感觉,自卑里的坚强都是催人奋进的凯歌,战胜自我,自卑也坚强!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在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3
《平凡的世界》,一部充满泥土气息的乡村小说,没有曲折动人、婉转哀怨的故事情节,没有感天地、泣鬼神的大事件,只是路遥编织的《平凡的世界》里一群平凡人物的平凡故事,可我却在这平凡的人群中找到了让我久久不能自已的感动。在无言的哽咽中,在无声的感动中,在不知不觉沿面而下的泪珠中,内心涌动着悲悯、感动、伤感、幸福、嗟叹交错的复杂情感,我读完了。
打开书,路遥把我的思绪一下子拉回到了我曾生活过的那片土地、那个村庄、还有一个农村的孩子为了改变命运而走过的艰难旅程,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那一眼望不到边的冻了解、解了又冻的土地,静静流淌着的冬拉河水,炊烟四起的村庄,村里人的家长里短,庄稼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那穿着寒酸、面黄肌瘦、每日里只在无人注意的时候悄悄啃食馒头、内心强忍着因贫困而带来的自卑而努力学习的主人公……看到这,我的心被刺痛,我分不清这是我还是小说中的人,一种强烈的共鸣把我一度拉回到了那少时求学的往昔记忆里。
一直以来,想写一些文字去怀念曾经生活的过的土地和岁月,可当我翻开小说才发现,路遥这部饱含血泪的“献给他生活过的土地和岁月”的作品已经帮我做了最好的诠释,正是作者这栖身于大地、匍匐于泥土、贴近普通劳动者的姿态,让我再一次深入无数普通劳动者的内心,再一次以灵魂屹立于黄土上的方式体验到了生活的真谛,也让我再一次看到了人性的回归:质朴、善良、隐忍、勤劳、无瑕的爱和无悔的付出,更重要的是,了却了内心久久未曾放下的夙愿,终于可以长抒一口气。
路遥笔下的男主人公孙少安和孙少平兄弟,在可怕的贫穷中磕磕碰碰、跌跌撞撞,忍受着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与生活做着不懈地抗争,纵然他们在无人的黑夜里也曾无数次仰望天空慨叹,流着无奈的泪水,嗔怪着生活的无情,可仍然没有忘记一个人生而有之的责任,仍与自己与生俱来的悲惨命运战斗,仍渴望迈出双脚、伸开双手去追寻和创造青春的梦想,而不是用薄脆的意志甘愿被命运扼住咽喉任意摆布。他们在无数次追求中失败着,又在无数次的失败中继续前行,他们身体里隐藏的生存的力量和不屈的灵魂让我动容。
少安为了家庭的老老少少,放弃读书,常年劳作耕种,从十几岁开始便用幼嫩的臂膀挑起生活全部的重担,为家庭撑起一片天空,成为全家人的希望所在和精神支柱。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忍痛割断与自己有着地位悬殊和不同人生道路的田润叶青梅竹马的感情,娶了另一位女子秀莲为妻,尽管无比痛苦和无奈,可生活容不得他停留片刻舔舐内心的伤口,便扬起无情地鞭子催他上路。
此起彼伏的生活磨难接踵而至,他也曾动摇过,也曾怀疑过活着的价值和生存的意义,也曾坐在山坡上望着冬拉河的河水发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改变生而贫穷的命运,更不知道埋葬在这穷乡僻壤里的苦难生活何时才是尽头,一个被生活的重负压的喘不过来气的汉子,在夜色中的无人地带抱着老槐树失声痛哭,这时候我看到的并不是一个懦弱的灵魂,而是一个热血男儿和激情小伙面对生活的无情摧残时无言的发泄!哭过痛过,擦干眼泪,依然前行,这就是坚强的少安!因为双水村那温暖而熟悉的灯光总在不远处闪着令他抗拒不了的光芒,而光芒里有生病的奶奶,上学的弟弟妹妹,还有父母那期待的眼神。
从田间劳作到县城做苦力,再到办砖窑厂收获第一桶金,又到烧砖失败负债累累、再到四处贷款重办砖窑厂获得成功,十几年的时间,一个农村的青年小伙经历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煎熬和辛酸,难怪人们常说:一个农村人只有花20年的时间拼搏才能获取和城里人一起喝咖啡的机会!白天是身体的超负荷劳动,夜晚并不是酣然睡去,而是因对生活的拷问、对未来的忧虑和憧憬难以入睡,因为不甘于现状,所以才会如此饱受煎熬,正如有人说的那样:越是清醒的灵魂越是孤独无助!值得庆幸的是,妻子秀莲温暖的胸怀和无言的慰藉给了他无穷的力量和勇气,让他一次次退回到婴儿的状态将头深深地埋在妻子的怀里寻找着无声的安慰,在他的眼泪浸湿秀莲的衣服时,心里那无处诉说的痛便少了很多。在日复一日的生活皮鞭的鞭笞下,少安愈发成熟和坚韧,他和秀莲相互搀扶走过了多少风雨,最终这相濡以沫的情感填补了他那曾因失去润叶而伤痕累累的心,也支撑他在生活的路上看到了久违的彩虹。
开在苦难土壤里的幸福之花也许显得更加的弥足珍贵,生活终于没有辜负这个在泥土里摸爬滚打的小伙,看到这,我的心里满是欣慰、满足,分不清是在感激生活还是在感激路遥的故事情节编排,尽管那是在刚刚复苏的中国西北大地,此时此地,虽岁月流转,早已易了容颜,可我始终坚信:生活永远不会辜负苦心追求的人!
是的,平凡铸就不朽,生活之树常青!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4
在我很小的时候,懵懵懂懂的看过一遍《平凡的世界》。那是我第一次静下心来看一部长篇小说。可能是由于自己比较懒的原因,我一直以来对那些排列了密密麻麻的方块字,厚重的书本,一般都提不起多大兴趣。所以把我引入到这个广袤而五光十色的黄土高坡上的世界,还要多多感谢路遥的另一部短篇小说——《人生》。不过当时主要还是被其中的故事吸引,并没有进行过太多的思考。如今已经步入社会,旧书重读,才越来越体会它展示给我们的是怎样一幅波澜壮阔的人生画卷。
《平凡的世界》塑造了孙少安、孙少平两兄弟典型的人物形象,尽情展示着普通人物的不平凡人生,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下,两兄弟选择了不同的奋斗道路。他们一个求实,一个幻想;一个重物质,一个重精神;一个封闭,一个开放;一个源自传统,一个指向未来;一个深植农村,一个却被远行的梦所召唤!也许他们互相都不羡慕甚至不理解对方的世界,但他们同样创造了自己五彩缤纷的人生,从这一点来说,他们都应该是胜利者。
孙少安这样的年轻农民的影子,在世界上任何国家,任何时期的乡村社会都不少见。他们勤劳朴实,但头脑灵活;他们脚踏实地,但奋斗不懈;他们也许缺少先进的思想,先进的知识,但是却永远不缺少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们对自己该走的道路总是坚定不移,而对于这条道路以外的世界,他们甚至很少认真去想过。
孙少安一直以来的梦想很简单,只是想改变家里贫困的状态。无论他的”搞分担包产”,还是后来的办砖厂,无一不是为了摆脱贫困,脱离苦难,一家人能填饱肚皮,过上安适的生活。然而他追逐梦想的道路却是一波三折。甚至让我觉得作者为了塑造一个能够坚强的承受各种各样痛苦的孙少安,剥夺了太多本应该属于他的美好:他的学业,他的初恋,与他相濡以沫的妻子也身患重病。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他无奈过,像受委屈的孩子一样哭过,但却从来没有怨天尤人。似乎在你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话语去安慰他的时候,他总是能以一种出人意料的从容姿态接受一切,并重新上路了。而被振奋的,反而是作为旁观者的你。
与哥哥不同,孙少平不满足于一辈子立于黄土地上当农民,他渴望到另外一个天地去挑战和磨练自己,追求一种自我价值的体现和尊严。
谈到这里,让我不知不觉地联想到路遥塑造的另一个与孙少平极其相似的人物,《人生》中的高加林。高加林也是一个有知识有魄力的农村青年,他有年轻人的朝气和理想,却也因为年轻而浮躁不安。他在追求新生活的过程中弥漫着浓烈的个人色彩,以至于使他不愿意脚踏实地,梦想着平步青云。“一个感应着时代脉搏的当代青年,他的理想追求,无论有多大的意义和合理化,如果缺乏了对这种人民和人民真正生活的基本理解,他的行为就不能不是盲目的,轻率的,一个只强烈要求社会大众理解自己,而自己不理解或不准备理解社会大众,甚至包括自己的父母亲人,就不能算作一个将理智和感情结合起来的真正的人,他的觉悟还不能作一个真正现代人的自觉。”所以最终高加林成了“一个遗弃了故土又被城市所遗弃的人”。
孙少平与高加林的不同,在于他从来都没有鄙视过自己的出身,他在给妹妹的信中说“我们出身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他没有遗弃传统文化在他身上的沉淀,他也清楚自己追求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境界,以及通过什么途径去获得。
从一名高中毕业生成为一名煤矿工人,孙少平经历了波澜壮阔的人生历程,贯穿他的思想的主线是坚韧不拔,奋斗不息的精神。无论面对何种挫折。从学生时代的食不裹腹,衣不蔽体,到揽工生活的颠沛流离,到爱情泯灭的悲痛欲绝,再到因工毁容后的埋头痛哭,少平偿尽生活的艰辛,饱受命运之苦难,然而,他却从未放弃对美好生活的渴望,默默承受,顽强的坚持。正是这样的苦难,给了他富足的精神家园,使他具有了最顽强最震撼的生命力。
可能有些人认为,孙少平最后也只是一个煤矿工人,他一生所追求的跳出农门,而最终得到的却是一种城市人所不屑一顾的生活方式。我觉得这样子看未免太狭隘了。孙少平要追求的不是简单的样板化城市人的生活方式或者生活质量,而是一种自我价值的体现,种种炼狱般的生活锻造出了他坚韧的意志和刻苦的精神,不但是主动承受苦难,而且勇于反抗苦难和超越苦难,从而使他的人格和操守在苦难的铁砧上得到最坚实的考验,获得自豪与崇高的心理感受。
平凡的世界,因为其平凡,所以不可避免的包含着很多的无奈与遗憾。但生活在这个世界中的人们,用他们自己的方式在不懈地追求,近乎倔强的演绎着自己不平凡的人生。我想,这就是他们的故事如此五彩缤纷,荡气回肠的原因所在吧。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5
今天,想向老师们推荐一本很老的书,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说到青春,如果从年龄上来说好像自己就连青春的尾巴也够不到了,但是如果从心态上来说,却是每个人都深深怀念,眷恋着的,也是每个人可能会是最珍贵、最难以忘怀的日子。从《致青春》的热播,到每个同学聚会,每个人都会放下心灵的芥蒂,仿佛又回到了那段青春岁月。平凡,一个人人都渴望却不甘于,而又无法正确面对的字眼。有些人忙来忙去的就是渴望能够平凡的度过一生,而有的人的不甘于平凡,生活,酸甜苦辣咸,不管是帝王,还是圣人,都得尝这一遭,有的人不懂得珍惜,甜美的生活却过得生不如死,有的人明明生活困苦,却能苦中作乐。读这本书,细细品味,能从中感受到青春的火热,平凡中的珍贵,什么是真正的生活。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物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村落中的一角。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
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里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浮云流水,白驹过隙,从呀呀学语到记事开始,从少年到步入中年,到现在回首长叹,人生在成长中思考。人生的每一步都在成长,都在进步。世界是由我们这些平凡人撑起来的,只要我们有着坚定的信念,有着坚忍不拔对抗困难的精神,有着敢于拼搏的热血,有着对真善美的追求,我们依然可以创造一个不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6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不得不一次次地停下来,慨叹书名的妙处,同时也不停地问自己,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伟大?什么是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才是生活。戏台上的情节是浓缩的,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所以才有那么紧凑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琐碎的矛盾纠葛,你牵着我,我绊着你,剪不断,理还乱,欲说还休,这才是生活。大起大落,大喜大悲,铭心的爱,刻骨的恨,当然存在,但普通人遇到的几率又有多大呢?属于饮食男女的,不过是些筋头马脑,说来无聊,但却缠绕。有喜怒哀乐,有爱恨情仇,有凌云壮志,也有颓唐消沉,这才是活生生的人,这才是生活。百折不挠,愈战愈勇,山崩地裂不皱眉,那是神话中的英雄;现实中,纵然是强者,也难免苦痛,难免挣扎,难免有“弯”的时候,但弯而不折,生活需要的就是一个“韧”字。
所有的少年时代,总有年轻气盛、目空一切的一面。心中有着太多地愿望要实现,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太多的期许。少年心思当拿云啊!尽管肤浅,尽管狂妄,但毕竟有豪情。」
而现在《平凡的世界》让我从空中回到了地面,知道了脚踏实地,知道了平凡中的伟大。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将从此成为一个收起锋芒的中庸的人,我是一个手中有着大把青春年华的年轻人,处在我这样的一个年纪,应该是努力奋发的,应该像少平那样不向任何困难低头。再想路遥写作这本书,也不是在他的年轻岁月,而是在经历了大起大落的40多岁。
我想读了《平凡的世界》,最大的收获就是,让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的平凡的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时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心。但愿自己在今后的人生岁月中,不管是失意落魄,还是辉煌兴奋的时候,都能够想起路遥,想起《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它的内容如它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几十年的时光,在路遥笔下铺展开来,没有一点的矫柔造作,没有一点为了作品而作品的嫌疑。给我们展示了一副普通而又内蕴丰富的生活图景。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人的成长过程,一个平凡家庭的成长过程。
从孙少平,到孙少安;以及田晓霞,田润叶;少平的师傅以及师娘,少安的山西老婆。还有那个山村里面所有的人际关系,世故的,淳朴的,农村特有的风情和地域色彩。里面包容了路遥太多的写作功底和技巧。他对农村的热爱,对中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赞扬,都在作品中得到了很好的显现。他崇尚艰苦奋斗,坚信承受苦难是成功的必然。他不忘记歌颂中国农民那一颗质朴的心,敢于拼搏,敢于吃苦的精神。不忽视属于农民的那种特有的爱情传达方式,以及由于文化差距而引起内在素养不同而造成的爱情悲剧。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的世界就是农民的世界。而路遥,用敏锐的眼光注意到了这点,取材于中国西北部一个普通的农村,然后在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中展开整个故事情节。用这样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小小世界折射出整个中国,整个人类的平凡的世界。
生活本身就是无数庸常琐事堆砌而成,所有世界本身就是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世界》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通篇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家庭的成长历程。没有戏剧化的情节,同样没有传奇性的故事,全部都是按照生活的常理发展的,让读者觉得真实,觉得可信,给人美感的同时,给人以激励,给人以震撼,直写到人的灵魂深处去。
人物的刻画也极其独到。注重人物的现实性。比如,孙少安,是个耿直,质朴的农村男子,他善良,能吃苦,有责任心,同时血气方刚,真心地爱着润叶。但是却因为他身为农家,而润叶却受过高等教育,所以他在润叶面前表现出退缩,爱,却没有勇气,爱,却自卑。这样的心理矛盾,路遥刻画得细致入微,尤其逼真。同样,也很符合现实状况以及现实心理。他,最终错过了润叶。但是,同样因为他的小农意识的局限,他娶了山西姑娘以后,生活便代替了爱情,一切平淡了,生活便是真实的生活了。
孙少平和田晓霞的爱情,无不让人惋惜。那么好一个姑娘,受过良好教育,活泼,勇于追求,热爱生活,爱着孙少平。却最终生命赋予她只有那么短短的二十几年。后来,少平和师傅的妻子结合。一切都很平淡,没有轰轰烈烈,故事的深刻性,我们却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它在我们心里烙上了深深的烙印。
中间还有太多农村世故人情的描写,同样非常现实与逼真,向我们展示了农村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以及农民特有的心理。
另外。路遥取材于农村,但是写的故事并不是单纯的农村。还有城镇。写的是生活在农村的人以及城镇的人,还有这些人之间的冲突与矛盾。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7
第一次接触这本书,好像是在高三,当时一个同学极力向我推荐,可惜的是当时我只翻了几页,可能是不太喜欢故事发生的背景,而自己看书又太注重作者,所以,很可惜。而幸运的是,这次五一为了消磨时间,终于通读了全篇。真的很疯狂,从一号晚上一直读到凌晨四点,把第一部读完,然后从二号早上9点多吧一直到晚上六点,才把第二部读完,期间滴水未进,一直窝在床上。第三部分稍显波折分了三次才读完。这部作品给我的震撼是前所未有的,虽然作者一直鼓励读者要勇敢的面对生活带来的一切灾难,努力地活下去,去扼住命运的咽喉。
可书中太多太多的悲剧,竟使我内心隐隐产生种莫名的恐惧,对生活,是的,生活太残忍了。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阅历的丰富,对事物的看法也在不断的发生改变,理解的深度也在增加,对我而言,最明显的就是读《红楼梦》,初中时,觉得好多人物的对白莫名其妙,而在高中时,每一年春节我读《红楼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似乎已看到了那些莫名其妙的对白背后小人物与大人物的不同心态。
其实每一部伟大的作品,对读者的心灵都是一种强烈的震撼,同时也洗涤了我们的灵魂,让我们深刻的反省自身、反思过去。很难不去嘲讽自己过去的碌碌无为、浅薄无知、自以为是,而这也正是作品的伟大之处,它使我们成长,是我们的精神世界不断强大,完善。
由于只读了一遍,而且书中太多的情感我并没有经历过,因此不想、也不敢轻嘴薄舌的乱发评论、感慨,且摘抄书中一处语句,希望有更多的人去阅读这本书,去感受一种久违的心灵震撼,或许对于有过类似经历的人们,更多还有情感上的共鸣。
书中最浪漫的悲剧应该是金波远赴青海去寻求心中无法割舍的梦想,去寻求他永远的爱,永远的伤痛!
书中这样描述:
"爱,就能使一个人到如此的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而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粘结。两个民族,语言不通,天各一方,甚至相互间连名字也不知道……真是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吗?世界上又有多少事不可思议!而最不可思议的正是人,人的感情。"
"他长久地立在那个小湖边,立在白花花的盐碱地上,望着深秋碧蓝的湖水,热泪在脸颊上淌个不停。波涛轻轻舔着他的脚尖,水鸟在空中盘旋飞翔。远方,草原、山脉、落日、晚霞,仍然是当年的景象,天空是永恒的,大地是永恒的,幸福却流逝了。是的,流逝。他真想令时光再退回到当年,让他重温自己一生中再不会有的青春和幸福……别了,草原!别了,雪山!别了,我亲爱的姑娘!
无论你此刻在什么地方,我都向你祝福,祝福你美满地生活在人间。我会永远珍藏着你的微笑,你的歌声,一直到我闭住眼睛的那一天。我同样会不息地唱那支歌,那支青春和爱情的歌;愿你常能听见这支歌。我仍然在焦渴地企望,某一天,甚至我们已白发苍苍,我们或许还能相见;如若不能,哪怕是在梦中,或在死后的另一个世界里……别了,我心上的人啊!
一切都结束了。他告别的是人生整整一个段落。青春之花,永远地凋谢在了这片草原上,这是壮丽的凋谢。他失去的,也正是他收获的。在他那深情而富有的心灵土地上,怎么会没有绚丽的花朵重新开放呢?
他终于决定明天离开这个小镇。
当天傍晚,当夕阳沉落,满天飞起霞光的时候,他忍不住心潮澎湃地来到当年那个老地方。他曾在这里观看归牧的马群,和她对唱那支燃烧的歌。现在,这地方已经是一个小小的十字街口了。
他遥望着远方,竟然又忘情地唱起了那首歌——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
人们走过了她的帐房,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
他立在十字街口,泪流满面地唱着这支没有回声的歌。许多过路的藏汉行人,都惊奇地驻足而立,听他旁若无人地歌唱。人们多半认为,这是一个外地来的精神病人。不过,他却把这支美好的歌儿唱得如此让人揪心啊!"
我没有去过草原,更没有见过马群岀牧归牧的雄浑、壮阔,但纵使我去过,见过,就能理解么——仅凭歌声和一次的见面,两个语言不通,连名字都互相不知道的人在六年后仍无法割舍,去寻求心中的挚爱。但作者却依旧没有给我们一个小小的安慰,一个让我们坚信爱的奇迹,或者说生活就是这样的残酷,有情人终成眷属永远只存在于美好的祝愿里。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8
《平凡的世界》是第一部全景式描写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故事中以黄土高原孙家、田家、金家三个家族的发展为主线,而每一个平凡的家族、平凡的人的背后都有着一段不平凡的历史。
孙家主要讲述的是父亲孙玉厚、大儿子孙少安、二儿子孙少平。孙玉厚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了家族的崛起,他倾尽全力供弟弟孙玉亭读书,无奈孙玉亭烂泥扶不上墙,回到双水村在哥哥的帮助下娶妻生子,成为村里一个小小的干部。在光景贫瘠并欠债累累的情况下,孙玉厚依然坚持让孩子们读书,希望孩子们可以通过文化、通过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振兴孙家。孙玉厚在这片黄土地上算是觉悟比较高的“农民”,他从不抱怨贫寒的家境,坚强的扛起一家老小生活的重担,虽然默默无闻,但却平凡的伟大。
孙少安从小学习成绩就非常的不错,但是因为家境贫寒只能在初中上完之后辍学回家,帮助父亲承担家庭责任,和父亲一起供弟弟少平和妹妹兰香读书,这让本来可以有“大前途”的能人,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孙少安并不安于现状,带领队里成员冲成绩,是双水村第一个质疑集体所有制的人,提出包产到户,虽然受到打击,但事实证明他是一个很有远见的青年人。孙少安虽然只是个农民,可他却是双水村数一数二的人物,这也让孙玉厚感到很欣慰,让孙家的地位显得没有那么卑微。再说说孙少安的爱情,他和润叶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润叶家境比较优越顺利上了高中,而他中途辍学,残酷的现实注定他们两要走的路截然不同。润叶高中毕业之后再成立任教,二爸二妈撮合她和李向前警醒她已经到了一个谈婚论嫁的年龄了,这时候她想到和和他一起长大的孙少安,她觉得如果她要结婚,这辈子只嫁给少安哥。
在传统观念还比较严重的60年代,润叶鼓足勇气向少安表白,说出自己的爱意,为了少安她可以放下城里的所有和少安到农村务农,承担起孙家的重担,可即使她愿意,孙少安也没有给她这个机会。他们两并不是彼此不爱对方,只是现实让他们踏上了不同的路,所以在爱情面前也只能“向左走,向右走”。很快的,孙少安从山西找来一个不要彩礼的媳妇秀莲,秀莲对孙少安一见钟情,她不嫌弃孙少安的家境,在年底的时候就从山西嫁到了双水村,当然孙少安也对自己的这个媳妇相当满意。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孙少安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润叶,或者说他爱不爱现在的秀莲,难道只是因为现实的残酷,让他在很短的时间内结婚成家。后来润叶由于种种外在的压力和李向前结婚,可他们婚后的生活很不幸福,很快润叶就后悔了,在朋友的帮助下调离工作岗位,“新婚”的小两口从此就分居异地。
孙少平,文章一开头就用学校饭堂的景象引出这位主人公,穿着破烂,只能在学生都散场之后来取他的两个黑面馒头,甚至连一份丙菜对他来说也非常奢侈,和他有同样境遇的是他们的同班同学郝红梅,贫寒的家境让他感觉非常的自卑,也非常的少言寡语。可能是因为和郝红梅的境遇一样,他们的交往慢慢变得频繁,他认为他们已经成为班里工人交往的一对了,这给他在懵懂的青春期增添了不少自信。
可郝红梅是一个比较现实的女孩,她自身家境差,不会和一个和自己一样家境的穷小子在一起,很快便和班里家境比较好的顾养民交往,这也给孙少平带来很大的痛苦。经历了“失恋”之后孙少平变得更加成熟,慢慢广读诗书,见多识广,敢爱敢恨的田晓霞也渐渐的走进了他的世界,他的视野不断开阔,想法也越来越多。随着高中毕业,他面临着回家种田务农的现状,不是他讨厌劳动,而是他觉得他的思想呗禁锢,所幸村里扩建中学,他和田润生一起被推荐去当老师,这让他也好受了很多。我以为他和田晓霞是相爱的,但他们也只是思想上的交流和学术上的沟通,看来是我自己的想法太肤浅。
田家主要讲的就是田福堂和田福军,田家是双水村家境比较好的家族,田福堂是是双水村的领导,田福军是市里的领导。田福堂是一个比较“聪明”的人,而田福军是一个比较正直、全心全意为人民办事的人。与田家相对应的就是金家,这一族人成分不好,在村里一直抬不起头,做事必须小心翼翼,就这样还是遭来了被迫搬迁的横祸。
现实是非常残酷的,可以让两个本来相爱的人成为陌路,可以让两个同样有才能的人走在不同的人生道路上,可以让让一个人的成熟超越了他的年龄。其实每一个平凡的人背后都有着一段不平凡、甚至轰轰烈烈的故事,才成就了今天的自己。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9
《平凡的世界》造就不平凡的人生。平凡的人,平凡的故事,平凡的生活,平凡的世界……所有的都是平凡的,所有的都是不平凡的。平凡的世界,用平凡书写美丽。
他,从一个公社是最贫穷的人家,靠自己的努力,成为村中第一个万元户,开起了制砖厂。孙少安,一个平凡而又朴实的农村汉子,他是那么平凡,又是用那么平凡书写着平凡的美丽。
他,从一个出身贫寒的中学生,用辛勤的汗水,当小工,吃苦,供自己的妹妹上学,又在别人的帮助下成为一位采煤工人,成为组长,帮助别人快速适应采煤生活。无论何时,他都会书陪伴自己,取得了成功。孙少平,用他的勤劳的汗水,用书籍带给他的坚强和信念,勇敢面对一切,用行为诠释了平凡的美丽。
他们的人生不是轰轰烈烈的,他们只是生活在陕北一个贫穷村子里农民,他们是平凡的,但是,他们不安于暂时的成功,而是争取取得更大的成功,他们用平凡铸就了美丽。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朵花可以点缀春天的美丽,一颗螺丝钉可以带动机器的运转。尽管世间繁华万千,但你依然可以发现:其实平凡也美丽。
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可能不能名垂青史,我们可能只能平凡的走过一生,但是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勤劳、智慧、毅力与汗水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成功,我们应当走向自己人生的巅峰。
平凡是人生默不作声的一种潜质,总是容易被人们所忽视而看不到,可它往往却是弥足珍贵的巨大力量。只要我们多加留心自己这样平凡的一面,也许有一天依然会凸显人生的精彩。
平凡,不是永久的庸俗,而是暂时的不起眼;也不是永远的低能,而是一刻的不满足;更不是永恒的贫贱,而是短期的不辉煌。
一位伟人说过:“这个世界需要英雄,更需要给英雄鼓掌的人;我的确想成为英雄,但如果我不能,我将站在身边为他鼓掌。
在世界中,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伟人,也许我们不能作为太阳,但是我们可以做天空中最璀璨明亮的星星;也许我们不能成为大海,但是我们可以做最大的湖泊……我们是平凡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做最优秀的自己,书写平凡的美丽。
田晓霞,她只是一个记者,每天不过是写几篇文章,做几个报道,但是在洪水暴发时,她要求去最危险的地方,在一次报道中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他们都是平凡的,他们都只是一个人,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姓名,但是他们用行动创造了人性的美丽。
在人类万年的历史中,有多少人真正被人记住了?有多少人被世人敬仰?而我们又是否能成为那样的人呢?我们对于世界来说,是渺小的,我们无法改变世界,无法改变历史,但是,我们可以将自己做到最好。
我国古代一位文人,终其一生未能取得功名,但是,他的一句话使人传颂至今:“吾尽我之所能,竭尽全力,虽未功成名就,吾亦无憾矣。”我们的确十分平凡,但是我们应当使自己变得不平凡,创造出自己的价值,不断去尝试,而不是有一点小成功就放弃竭尽所能成就自己的人生,如果孙少安在拥有一块土地可以养活自己就满足了,就不会再有村子中第一家工厂的诞生,更不会有他的成就。
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继续繁衍和发展,直到遥远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有是那么的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将会走向自己的终点。死亡这是伟人和凡人共同的最后归宿。热情的涛人高唱生命的恋歌,而冷静的哲学家却说:死亡是自然法则的胜利。在我正值青春年华之际,能有幸阅读此书,给予了我颇多的感悟,让我明白了平凡的人都可以成就自己的伟大,只要我们坚持着和苦难做斗争,坚持着自己的理想。
平凡不是一成不变的,只有懒惰的人才是永远的平凡。平凡需要的是自己不去斤斤计较,而要依靠自己必须去痛定思痛的改造好以前的那些不修边幅的坏习惯;平凡需要的是自己不去在乎鸡毛蒜皮的得失,而要依赖自己必须去积极认真的学会宽容大度的给予;平凡需要的是自己不去争权夺利达官显贵的威风,而要依法必须去激流勇退的鞠躬尽瘁的放弃。
平凡的人也要去追求不平凡,无论何时,我们都要做好自己,同时,我们要适应平凡,用平凡铸就美丽,铸就辉煌,走向不平凡的未来。
再娇艳的花朵也有凋谢时的乏味;再漂亮的脸蛋也有憔悴时的难看;再有钱的富翁也有贫穷时的尴尬;再有权的高官也有下马时的失落;再高的事业也有破产时的痛惜;再闪亮的星星也有陨落时的黯淡。之所以,我们既然平凡的活着,就不要老是埋怨老天爷的不公平。我们虽然平凡的活着,但是活着已经给予自己生命的垂青历练了,平凡着更是一种无言的获得。
我们平凡,但是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力量书写平凡的美丽,成就不平凡的人生。平凡不是平庸,那是一种比伟大更值得尊敬的品格。平凡何尝不美丽?就让我们去做那一滴水、一朵花、一颗螺丝钉,于无声处绽放我们最光彩夺目的美丽。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0
作为一个算是爱读书,也读过一些书的人,对中国的很多文学小说实在是不感兴趣。这句话说的很恶心,但是为了证明此言不完全是信口开河,下面我要做一些解释。首先我向大家证明我还算是一个爱读书的人。热爱某事如何评判?个人有个标准,那就是当你闲极无聊的时候如何打发时间则直接暴露了你的嗜好。而我个人消磨时间的最重要手段就是读书,虽然范围比较宽泛,但大体还是集中在严肃书籍。这里的严肃书籍肯定是不包含故事会和意林什么之类的无聊故事和鸡汤文的,当然更不包括那些动辄几百万字的霸道总裁爱上我之类的垃圾文学。
但同时,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审美水平是很低的,至少说是非常偏激狭隘的。因为我居然没有读完过红楼梦,也读不下去西游记。水浒和三国倒是读过多遍。这充分说明了我既无慧根,也无文学修养。因为我觉得读西游记需要慧根,里面的很多描述根本无法用逻辑和常理来揣测,那就只剩下用慧根去领悟了,当然目前为止我也没明白慧根是个啥东西。至于红楼梦,被尊为传世伟大等等,甚至出现一门学科,红学。我是很佩服的,但是我实在是读不下去,所以只能说文学修养太差太差,差到简直不可理喻。
上面说这么多,只是为自己从未读过平凡的世界找个借口。上大学时读过一些还算严肃的文学杂志,动辄就是描写一个多么落后的农村,发生了一些人性阴暗或者生活凄惨的事情,最后再增添一些神话色彩。仿佛不这么写就不能称之为严肃文学一样。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世界上可以描写的东西太多了,为啥一定要写这个呢?包括莫言的作品。其实我不是攻击莫言,也不是看不起莫言,其实我本人也读过蛙、生死轮回等作品,我还是很喜欢莫言的作品的,他的确写的好一点。所以一看到描写农村生活的文学作品,就发自内心的抵触,好像在餐厅菜谱里看到死苍蝇,定会扭头就走,发誓不在这个餐厅吃饭一样。
问题是我读书选书除了自己翻阅目录,还是会看豆瓣和读者推荐。因为大体上畅销书还是不会太烂。于是某天我看到了各大高校图书馆借阅排名。除了某高校排名第一的是马经典著作之外,其他学校都是文学类作品,这无可厚非。而且我相信某高校一定是做了某种筛选,这个事情我曾向图书馆谢书记请教,谢书记的答复是我们的推荐是客观的,那所高校我们不得而知什么的。除了发现那所高校较高大上之外,我还发现平凡的世界是本好书,居然占据大多数高校图书馆借阅量的前几位。这愈发引起了我的兴趣。也许像白鹿原一样,是本值得读的好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为什么陕西地处西北,会出白鹿原、平凡的世界这样的经典作品?作为一个了解一些陕西关中和陕北文化得人,我觉得是陕西特殊的文化沉淀和民众性格使然。我相信现在江浙现阶段很难出现很好的文学作品。因为江浙的文化是商文化,是经济至上的文化,所有的文化决定大部分人的价值观和社会物质文化产品的产出。目前江浙人很难静下来去进行文学创造,而且进行文学创造也是不经济的。投入与产出是不合理的。
只有陕北那种骨子里的简单与执拗能够支撑他们完成伟大的文学作品。当然作品再有名气,带来的经济效益却不一定如何。正如我们要说的路遥先生。恐怕很少有人称路遥为先生,从他的生平传记来说,称的上是一个纯粹的作家,或者说伟大也可以,但绝不是一个完人。他生活习惯很差,嗜烟,家庭关系搞得一塌糊涂,自己甚至不修边幅。从来不拒绝不高尚的资助。可以说他是一个纯粹的作家。他只是想要写好一个小说。就像他生下来就是为了写平凡的世界,支撑他的也就是完成平凡的世界。也许他自己也不知道平凡的世界能达到今天的高度,就像我们大多数人根本想不到他为写平凡的世界都付出了什么。
在一个无比复杂的世界,他作为一个无比简单的人,完成了影响中国几代人的文学作品。而且他没有抽象的描写。而是展开了一篇无比宏达而瑰丽的画卷,把当时时代的每一个细节展现给读者。几个月,半年的扎根农村,去体验,去发现生活的细节,这是无比精致的工作,也只有心无旁骛,没有任何功利心的人才能做到。整个作品能够引起广泛共鸣,恐怕就是因为他细致到蚁须的刻画。但真正深入读者骨髓的,是整个书中横卧的灵魂。一个无比简单的道理,无论生活如何对待你,都要像孙少平兄弟一样,微笑着对待生活。大繁若简,大简至繁,这是个哲学问题。路遥给了每一个读者指明了生命的意义和方向,但我们却做不到。
抱歉只能写这么一点了,我想书评、读后感不在多少,而在于是否倾注了自己。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1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我们的社会虽然不像当时英国那样败落,但也好不到哪去。小偷小摸、乱扔乱丢、破坏公物。都是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事。杀人放火、贩毒、残暴疯狂。也是我们在电视中经常见到的事,都已经不足为奇了。
这么一个浑浊的社会,是要靠我们来澄清的。现在的我们虽然不能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来,但是可以做我们能做到的事。就算是低下头拣起一片垃圾,写一篇环保文章,号召朋友亲戚……这都是我们轻易能做到的。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名著,这小说通过格列佛在和立浦特(小人国),布罗卜丁奈格(大人国)、勒皮他(飞岛国)和慧马因国的奇遇,反映了8世纪前半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和罪恶及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
如《宫廷游戏》这一章,本章写格列佛所描述的利立浦特小人国的游戏,利立浦特用比赛绝技的方法来选拔官员,候选人必须冒着跌断脖子的危险来表演绳技,以达到爬上去的目的,爬山去以后的所作所为也就可想而知了。朝廷官员也时常会奉命在皇帝面前表演,按照技术的高低获得各种丝线,小人国里的官员腰上几乎没有不挂丝线的,这只能说明他们的事阿谀奉承的小人。
斯威夫特借此抨击了英国宫廷和大臣们的昏聩无能,无情的讽刺了高官厚爵获得者们的阿谀奉承的丑恶嘴脸。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3
寒假里,我读了《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那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4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主要介绍了英国一个名叫格列佛的外科医生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以及慧胭国的冒险故事。
我被大人国、小人国离奇古怪的故事深深吸引了。小人国里的一切都非常小,他们对格列佛来说就像玩具一样。而大人国恰好相反,格列佛就好像他们的“宠物”一样为他们表演,逗他们开心,还要提心吊胆,以防被他们弄死。我不喜欢飞岛国中的人们,他们只重视音乐与数学,我觉得他们很多的做法都是很愚蠢的,我最喜欢的是书中慧胭国的故事。慧胭国真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这里的人们勤劳,干净,热爱劳动,有礼貌,举止端庄,乐于助人,在他们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他们的社会充满了友爱、和睦,人人都很善良,厌恶邪恶,我想这也许就是作者想象中的理想国度吧,我也希望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胭国那样,只有真诚,没有虚伪,这也许只是个理想吧,但是,我以后一定要做一个真诚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5
《格列佛游记》是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一部杰出的游记体讽刺小说,以较为完美的艺术形式表达了作者的思想观念,作者用丰富的讽刺手法和虚构幻想的离奇情节,深刻的剖析了当时的社会主义现实。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那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境地。在这里,你不必顾虑别人会骗你,会偷你的东西……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偷别人的东西;抢别人的贵重物品;有人,谋取高利;有人甚至为了金币,抛弃了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老师们、长辈们在我们小的时候经常跟我们说:一定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我想如果我们的这个社会可以和慧因国一样的话,就好了。没有小偷,没有夺取;没有人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父母。我希望着有一天,这个社会可以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那么这个世界就完好无缺了!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6
在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
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耗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岛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惊叹不已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这个“小书虫”看了非常多的书:三国演义、宝葫芦的秘密、爱的教育……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格列佛游记》近天我都爱不释手的捧着读这本书。
《格列佛游记》主人公是格列佛,格列佛去了小人国、巨人国、飞岛国和慧因国四个岛屿。在小人国中他是个巨人,有趣的是只要跳绳跳的高就可以升官;而在巨人国中格列佛是个蚂蚁经常被小鸟、老鼠等动物欺负;格列佛有去了一座浮在空中的飞岛;之后他在慧因国又受到了一群马的教诲。
我非常喜欢格列佛,他让我感受到因为他很宽容、勇敢、善良、爱冒险的精神,让我们值得学习。
在生活中我们宽容一点,不怕挫折,学会独立生活、自立自强、敢做、敢讲、敢写、敢自我,在学校是一名好学生,在家是个好孩子。
最后,让我把这本《格列佛游记》名书给大家交流分享,然后翻开这本书和格列佛去奇异的国度吧!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8
《格列佛游记》主要写的是格列佛是一个船上的医生,他几次出海探险,却每次都遇到了意外。出意外之后,格列佛本以为活不下去了,却发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国家:大人国,小人国,飞鸟国,慧马国等等。而在这些国家里,格列佛都有不同的遭遇。
格列佛因为在海上遇到了大风,从此开始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遭遇,这便是英国杰出的讽刺小说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的内容。
这部小说通过格列佛到小人国,大人国,飞鸟国等国家的离奇旅行种种遭遇,集中反映了8世纪前半期英国社会和种种矛盾。
格列佛每到一个国家,都受到了不同待遇,无奇不有。作者对每一种情景都做了细致的描写,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想象丰富,构思巧妙,读起来妙趣横生。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9
小说里面讲的是格列佛去了小人国,国里全是一寸长的小人,格列佛在那被小人国里的小人看成巨人,我当时想到要是有一寸长的小人多好玩呀!格列佛一口就吃掉小人国里的三碗肉、一桶酒,他还有一次来到了巨人国,那里的人非常高,我最喜欢的片段是巨人的妈妈把格列佛放到床上,自己去浇花,有两只老鼠爬上了床,它们有牛那么大,格列佛手拿两把刀跟它们战斗,最后把两只老鼠全都杀死了,格列佛真勇敢,遇到危险都不怕。
有一次,我碰到了一条狗,狗叫着想咬我不禁得害怕起来,突然我想起了格列佛,我就看到身边有一根木棍,我就赶忙捡起来打狗,狗马上吓得往回跑,我松了一口气。
在生活上我要做一个像格列佛一样聪明、勇敢、机智的孩子。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10
星期天,我怀着兴高采烈的心情打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说了格列佛乘船探险,遇到了种种困难,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并不慌张,而是去和他她它沟通,成为好朋友。在终日的努力下,终于回到家。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敬佩格列佛,同时,我还记得上次,我亲身经历的危险。
那是一个下午,我和几个小伙伴在金奥华府小区自由自在地欢乐玩耍。正当我们在假山上玩的开心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个不良少年。他把当地施工工人辛辛苦苦合成的水泥打翻,然后,大摇大摆地向我们走来。我害怕极了,只见他抡起棍子,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们,我叫大家小心一点,后来才知道他想让我们和他一起搞破坏。我们绞尽脑汁,终于想出办法逃出了困境。
读了这篇文章和经历这么危险的困境,我体会到了,在遇到危险时不要害怕,也不要退宿,相信自己就能战胜危险走出困境,“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11
格列佛游记是我见到最有意思的书,没有之一。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在阅读的时间感受到了与世隔绝的感觉,还让我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趣味、经历了无法想象的刺激。
在阅读的时候,不仅可以积累词汇,还可以放松心情,缓解压力。可以说是一本十全十美的书。
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乔纳森·斯威夫特。这本书是一部长篇游记体讽刺小说,首次出版于1726年。本书是以里梅尔·格列佛为主角用第一人称叙述了到达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骃国的经历,每个岛都有他们不同的风俗习惯以及语言。
拥有强大的语言天赋、生存天赋的主角——格列佛因为一些特殊的意外到达一些不可思议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里,格列佛靠着自己生存的本能学会了不同国家的语言,风俗,习惯。每个国家都会让格列佛陷入一次次绝望,但又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这一次次的冒险不仅锻炼了格列佛的精神,还让他认识到了世界的辽阔。
在阅读完这本书之后,也让我感受到了生存的不易以及现在所处空间的幸福,让我受益终身!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12
上周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是一个旅行家,他很勇敢,敢于冒险。
第一次旅行到了小人国,那里的很小,大概有他的脚趾头那么低,一开始小人国的人对格列佛很不友好,把格列佛绑了起来,后来帮国王抵御了外敌,获得了自由。第二次旅行到了大人国,他有一次突然看到怪兽一样的巨人,在海水中飞快的追赶船上的他们,巨人迈着大步,海水还不到巨人的膝盖,格列佛的水手们与巨人相距半里,那一带的海水里又到处是锋利的礁石,所以那怪兽没有追上小船。第三次旅行到了飞岛国,有一次,被两艘贼船盯上了,因为格列佛他们的帆船负载重,速度慢,贼船上的人追上了并登上了格列佛他们的船,用绳子把格列佛的他们的船上所有的人绑了起来并且所有的东西抢走了。第四次旅行到了慧马国,有一次,有个动物挡住了格列佛的去路,有个丑陋的妖怪发现了他,并对他做各种鬼脸,用他的大眼睛盯住了格列佛,举起前爪,非常恐怖,还好,碰到了马,那些恐怖的动物怕马,所以跑了。
我觉得他真的太勇敢了,遇到危险的时候不害怕,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遇到被人骂,被人说不要哭的时候,能自己想办法解决,自己解决不了才去告诉爸爸妈妈或老师!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13
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格雷佛游记》。
格列夫游记的主人公是雷米尔鲁.格雷佛,他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难,飘流到了一座名叫利立浦特的岛上从而开始了游行。
格雷佛不仅来到了利立浦特岛,他还来到过巨人国、飞岛和慧骃国,让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利立浦特岛又被称为小人国,小人国里的人身长尽然不到六英寸,而且小人国经常与邻国发生战争,格雷佛决定帮助小人国打败邻国。巨人岛里的每一样物体都很大,巨人国的麦子长得至少有四十英尺高,石头大约有六英尺到二十英尺那么高,人大约有六十尺高呢!在巨人国格雷佛受到了公主的照顾,他还大战了马蜂呢!多么勇敢那!飞岛是一个十分神奇的岛,在岛上的人很奇怪,他们的头不是歪向右,就是偏向左;一只眼睛朝内翻,另一只眼睛却直瞪着天。慧骃国有着各种美德和思想,在这个国家有一种奇怪的动物—慧骃。慧骃是一种聪明的马。它教格雷佛它们的语言并且和慧骃们成为了朋友。经过种.种奇妙的国家,我们的主人公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格雷佛游记开展了我们的想象力,并让我们读到凡事都要勇敢、努力。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14
《格列佛游记》是斯威夫特的代表作,是一部远远超出“儿童读物”范围的奇书。分书由四卷组成,每一卷中,主人公梅尔·格列佛都要遇到难以想像的情况,这位英国外科医生出身,升任船长的冒险家分别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等游历,构成了《格列佛游记》的四个部分。第一卷中,格列佛游历的是小人国,这里的居民只有格列佛的十二分之一大。小人国的国王只因经他的臣民高出一个指甲,就自认为是顶天立地的统治者,而官员只要跳绳跳得高,就可以封官加爵。格列佛在大人国看见的是贤明的君王和完备的法律制度,并借大人国国王之口,对英国的弊政予以指丽。第三卷写的是格列佛以勒皮他游历为中心,兼及阿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日本四个地方的游记……
《格列佛游记》是一部融讽刺和冒险于一体的小说,在这些作者虚构的国度中,有着18世纪英国社会的浓重痕迹。作者通过主人公途经不同国度的游历,揭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矛盾,并对英国的政治制度作了辛辣的讽刺。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15
学生共读了《格列佛游记》,受益匪浅。这本书是美国著名做家斯威夫特一自己的名义写的,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游历了许多地方,好多地方是人们不曾到达的,他也以自己的真诚善良赢得了当地许多人的爱戴和拥护。
他曾经经历了神奇的小人国,那里的人们开始把他当做怪物看待,但最后由于自己的真诚而成为了好朋友,他周游世界,到过慧铟国,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对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积极乐观的态度,以自己坚强的意志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学生很喜欢这本书,可以从书中找到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许多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我真想和格列佛一样的周游世界,探询人们不知道的秘密,我告诉学生只有学好知识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教育他们一定要好好学习。
在书中我非常喜欢作者的一段话,那也是他的人生所得,值得我们去体会,我也会把这段话当做我的做人标准。
“人人都能拥有真诚,公正,克制自己等等美德。如果人人都能实现这些美德,再加上经验和善本之心,人人就能为国家尽义务,只不过还需要学习一段时间罢了。如果一个人缺少德行,即使他具有卓越的才能也于事无补……”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16
让我们扪心自问。
最近,我读了《格列佛游记》,书中讲了格列佛因为航海事故,先后到了利力浦特(小人国)、布罗卜丁奈格(大人国)、勒皮他和拉格奈格,最后到了更为奇怪的慧骃国。其中,我最喜欢他去布罗卜丁奈格的故事。
那次,格列佛坐的船被狂风吹到了布罗卜丁奈格,上岛后,船员们被巨人追赶,丢下格列佛跑了。格列佛只好留了下来,被农场主抓住,带给王后玩。在王宫里,他用刀(正常的刀)杀死了苍蝇和老鼠,从猴子的魔抓下逃脱,又一次次远离王后的侏儒(因为他老是想尽办法戏弄格列佛)。而且那里的国王不要战争,向往和平。在格列佛介绍火药时,他宁愿割出一半国土,也不要知道火药的秘密。
这本书用天马行空的思想、奇特的经历和合情合理的来历,展现出了一个个奇特的地方,还有那没有战争,没有撒谎,也没有诈骗的世界值得我们去向往。
我希望大家也去看看这本《格列佛游记》,去了解格列佛那奇妙的旅行,去了解那些没有战争的国家。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17
我哥买了一本书,叫《格列佛游记》,一开始我都是不理不睬,可是当我打开去看的时候,我便一头扎了进去,迷上了这本书。
《格列佛游记》主要说了主人公和医生格列佛去冒险,其中一些有令人心惊肉跳的国家和东西。在小人国里,他们成了庞然大物,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们变成了渺小的蚂蚁一样,为了活命,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当他们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的离奇国家。后来他们不仅突破了这些难关,还去了很多很多的国家去冒险,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国家里。
在读的过程中,好像自己也跟随着主人公去冒险,实在是很引人入胜。冒险过程中格列佛让我感到了他是那么勇敢,镇定的面对问题,不像我们一样遇到困难时就慌慌张张。还有他那种“逆境丛生”的想法,如果没这种活命的想法,他怎么会在冒险后在回到自己国家呢?没这种想法,是绝对活不下来的。
所以我们要学学格列佛,遇到困难要突破它,不要慌张。只要我们学到格列佛那种对困难的态度,我们面前的困难都是不值一提的。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18
《格列佛游记》似乎有无穷的魔力,我一捧起它,就深深着迷了,就连晚上睡觉也惦记着它。这本书实在太精彩了。书中主要写了格列佛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马国经历的种种有趣的事。想听听吗,那就让我给你讲讲吧!
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登上了一艘船出海航行,很不幸遇到了风暴,船上的人除了格列佛全部遇难。因为这一次九死一生的磨难,他来到了一个神秘国。当他发现自己被小人们绑起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置身于小人国,而自己就像一座大山。接着,他又穿越到了大人国。大人国的居民身材高大,他只有巨人们的一个拇指那么大。然后,格列佛又来到飞岛国,那里的人真是怪模怪样的,一个个眼睛凸出来。真是吓死人了!最后,他来到了神秘的慧马国。慧马国是一个不会说谎的国家,那也是我们向往的国家呀。
这本书在我面前展现了一个个光怪陆离的世界,让我叹为观止;这本书也打开了通向心灵窗户的门,使我受益匪浅。慧马国这个故事讽刺那些不道德,不文明,欺骗别人的人。同时也要为自己做个提醒,不要像那些虚伪的人一样。做人不能撒谎,要心灵美,要相互信任,要助人为乐。所以我觉得,同学们都应该向慧马国的人学学,争做“美德好少年”!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19
同学们,你们肯定很喜欢航海家哥伦布吧。英国作家斯威夫特的笔下,也有一位伟大的航海家,那就是有冒险精神、勇敢的格列佛。
格列佛的勇敢与有冒险精神的特点,能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等国,领略别国奇特的生活方式。久而久之,格列佛对航海越来越感兴趣,总之,他是最令我佩服的航海家。
在日常生活中,带有冒险精神、勇敢的人,似乎非常少。一次,我和一位同学在起散步。忽然,前面的墙上有一只蜘蛛。当我们注意到它时,那位同学竟吓得躲到我身后,直到离开那儿。现在想想,这件事很可笑,我们人竟然会害怕比自己小一百倍的虫子,那我们真是太脆弱了。想到格列佛在“大人国”与一只比自己大一百倍的老鼠搏斗,我们真是没法和他比。
格列佛的冒险精神也令我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不由让我联想到那天,老师让我们到家的周围观察事物,好写作文。我便到一棵大树底下寻找东西,我发现一只破鞋子,便把它打开,里面全是西瓜虫,只看了一眼,就尖叫着走了。我现在想:一堆西瓜虫又怎么样?为何不多观察一会儿,说不定还有什么收获呢。而格列佛在航行时,遇到危险,但他仍奋力前进,最终成功。
这本书,对我来说收获可真大!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20
暑假里,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开始读《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说的是有一个人叫格列佛,他起初是一名医生。后来他又喜欢上了航海,于是便学了一些关于航海的知识。因为他非常喜欢航行,所以1699年5月4日这一天他出发了。他用了十六年零七个月,一共出海四次。回家的时候,只住几个月,便又开始下一次出海了。在这四次出海中,格列佛去了不同的国家,遇到了不一样的危险。他去了小人国、巨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在四个国家中,格列佛学到了不同的语言。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做人要勇敢,不能一遇到困难就逃避,要敢于挑战自我,面对任何困难都不能退缩。如果你不勇敢,有逃避这个习惯就会影响一生。
长在温室内的小花很柔弱,把它放到室外的时候经不起风吹雨打,很容易受伤。而长在室外的小花凭着自己的努力,不怕风吹日晒,不怕困难,坚强的成长。
我在家的时候有妈妈保护着,有困难时总是找妈妈,自己不会去思考。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决定不做温室里的小花,做室外坚强的胜利者,不能依赖妈妈,做勇敢的自己。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21
我总是认为假期要用来好好玩得。可是随意的一次翻阅,让我的这个假期有了不一样的收获。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格列佛游记》。
《格列佛游记》是18世纪英国的一部优秀讽刺小说,也是一部奇书。作者是乔乃森·斯威夫特,他以游记的方式,写出了他在小人国、巨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的旅行。在一篇篇的游记中,作者用了大胆的笔触,虚构了一个又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奇幻世界,并借着故事中的主人公格列佛的给中奇遇对英国的政治以及人性的丑陋进行了辛辣的讽刺。
小人国就是英国社会的一个缩影,那里充满了用阴谋诡计与倾轧纷争。巨人国是一个理想的王国,他们的与世无争与那极其简单的政治令人非常向往。飞岛国是一个畸形变态的世界,他们整天忙碌于荒诞不经的假科学。而慧骃国的马却是智慧与真诚的化身,可人却变成了下等的动物……
这本书中也有许许多多“精彩镜头”,例如在巨人国的时候被当成“宠物”;在小人国的时候又被当做“神”一样地崇拜……
读完了这本书之后了,我好像仿佛跟随者主人公的脚步,去这四个有趣的国家玩了一番似的,久久不能脱离书中的奇妙世界。我非常的喜欢这本《格列佛游记》,希望有更多的好朋友可以跟我一起分享!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22
但老师的应征下,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这本书中充满了讽刺与幽默,离奇的夸张和阴险掩住了人性的光辉。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格列佛四渡周游世界,在周游世界中经历的大大小小惊险有趣的故事,有小人国沟心斗角,大人国仁德善良,有巴尔尼巴的不可理喻,也有慧骃国的宁和理智……通过这几个故事。作者表现了对现实社会的不满以及理想社会的梦想,从文中可以感受到人性的美与丑的寓意。
读后,我为被主人公身上那种遇到困难不退缩勇往直前的勇气所佩服,作者通过这些故事表现出了对钱的厌恶,在现实中他对当时英国议和反动宗教组织进行了无情的审判和殖民战争残酷暴力进行到披露揭露和批判。
书中一个个离奇故事在我心中起伏,仿佛,好似感觉自己我身临其境,有刀枪不入的小人国,有玩于手指之间的大人国,还有苍蝇和虫子激烈的战斗,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读的爱不惜手,
《格列佛游记》成功了批判那些人丑恶的外表,也让读者通过阅带到了故事的境界中,格列佛坚强勇敢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去学习。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23
我曾经读过这样一本书,里面的内容使我感触很深。那就是《格列佛游记》,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让我很是敬佩。
书中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格列佛先后出游小人国、巨人国、飞岛国、慧駰国等地方,遭遇了千奇百怪的事情,他用自己的智慧在别的国家生存。比如在小人国他对那些人来说是庞然大物;而在巨人国里,他只能像个幼儿那样处处受制于人……作者通过这些有趣的故事,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弊端,反映了18世纪前期英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并揭露了当时上层统治社会的腐败和罪恶。
在这本书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格列佛游历小人国的故事。格列佛是个医生,他随船航行,中途来到了小人国。他通过自己冷静、镇定、善良、温和的性格赢得了小人国人一致的信任。其实格列佛完全有能力制服这里的居民,但是天性善良的他没有选择暴力征服,他喜欢和他们交朋友,他是一个以诚相待的人。
《格列佛游记》是著名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代表作。这是一部杰出的游记体讽刺小说,它是一个时代的写照,是“文学的伟大宝库之一”,也是百看不厌的少儿游记读物。所以,我推荐大家读一读,这对你们是有好处的。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24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相信大家一定看过,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斯威夫特写的,书中的格列佛是个医生,在潘耐尔船长统帅的“燕子”号商船上当外科医生,在一次海难中被冲到了“小人国”,后来再度划船又不小心到了大人国,“飞岛”和“慧骃”的王国,然而,一次次惊人的冒险,带给他的是一个个不同的生活和考验。
格列佛有很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第一,他坚强不屈的精神。在遇到海难醒来时,被小人国的人民捆了起来,但他没有屈服,努力和小人国的人民搞好关系,最后化敌为友,互相帮助,谈声说笑,好一个和谐的场面!在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非常多的困难,但只要不害怕,而且努力向前,我们就可以克服所有的困难,冲向梦想的顶峰,迎接希望的阳光!
第二,他灵巧的应变能力。在《格列佛游记》中,他去了4个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4个环境中,有很多突然发生的一些危险事,像在大人国被一只猴子抱上了几百米高的天花板上,但他却一动不动,因为他知道,要是一动猴子一松手,从这里掉下去,他一定活不了,直到有人来救他。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他一样,学好日常知识,因为只有学好了日常知识,才能随机应变,想一想后果会是怎样,事情过后你就不会后悔了。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2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格列佛游记>>,它是英国著名作家斯威夫特写的。我读了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格列佛在冒险时所遇到的事情,而他却去面对,让我觉得他是非常好的一个人。
格列佛他一开始是以船出行,一开始还是比较顺利,不过到东印度群岛的时候突然刮起了强风暴,导致12人死亡,粮食所剩无几。过了一会儿,船撞了一块石头,船体分成了两半,人们都落在水里,只能随着海浪漂流。过了很长时间,格列佛发现他到了一个小人国,他被小人们绑了起来,有的小人还向他射弓箭,而他却从不反抗,还给小人们做了许多好事,因此小人们把他当成了朋友。
当我读到了这里,发现格列佛胸怀宽大、不计前嫌、忍辱负重,所以他才能迎得小人们的欢迎。与他相比,我的心眼实在太小了。记得有一次,我和我的好朋友发生矛盾,所以我很记恨他,他跟我说话,我不理睬他,他找我玩,我不愿意,他向我道谦,我也不接受。我的行为和格列佛相比真的相差很远,小人这么对格列佛,他也不记仇,我却连朋友的过错都不能原谅。
以后,我要向格列佛学习,做个胸怀宽广的好人。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26
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以后,我对这本书最感兴趣的地方是大人国和小人国,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对大人国和小人国感兴趣吗?因为,我从前以为世界上没有大人国和小人国,但是读了格列佛游记以后,我就知道了大人国和小人国的样子,所以我对大人国和小人过感兴趣,你们这下应该明白我为什么对他们感兴趣了吧!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我不知道他是真的还是假的。我觉的,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格列佛的人,他出去旅行,在路上,他遇见了一个叫小人国和一个叫大人国的地方,小人国的人和房子都很小,大人国的人和房子都很大,离开大人国以后,格列佛又回到了家乡,他们一家团聚了。这次冒险旅程并没有让格列佛灰心,于是格列佛决定再次进行冒险旅程。在这段日子里,格列佛又来到了慧马家中,慧马很同情格列佛,就决定将他留下来。过了一些日子,慧马决定教格列佛他们的语言,他们那里的语言很好学,都是用形状来表示字的。过了一段时间后,格列佛回到了家乡。格列佛又进行了冒险旅程,每次旅行都是那么精彩、那么好玩,格列佛便一直进行了下去。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27
《格列佛游记》讲述了一位英国船医格列佛的故事,他因海难和其他原因被困在了小人国、大人国、飞行岛和银辉。
在利力浦特,所有东西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只有正常长度的十二分之一。人们只有6英寸高。格列佛在那里就像一个巨人,一次吃几车食物。但是格列佛也很感激利力浦特,并帮助利力浦特赢得了战争。
在成人国家,一切都与小人国相反。居民有80多英尺高,小麦有40英尺高。《格列佛》已经变得有点宠物”任何时候,都可能被压碎。
但是在这些国家,官员们仍然在为他们的权力位置进行无聊的政治斗争。
当格列佛来到这个飞行岛国家和婚姻国家时,这就更加荒谬了。飞岛的统治者通过开发下面的财产来养活自己。如果他不服从,国王将会覆盖他们头顶上的飞岛,捕捉阳光,甚至直接摧毁它。格列佛和马来西亚的对话已经成为对人类社会的无情讽刺。所有这些都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邪恶。
综上所述,童话只是这部小说的表面特征。作者使用童话故事
我认为一个人不应该贪财。一个人必须有一颗纯洁的心,凭良心做好每一件事。赢得赞扬。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28
小的时候,常听爸妈讲小人国、大人国的故事,当时听得津津有味,想要亲自去看一番。后来我才知道,这些都是假的。长大后我再次接触到了小人国、大人国,但这次是在《格列佛游记》中,而且还带着辛辣的讽刺。
1699年,格列佛随船航行南太平洋,不幸中途遇险。格列佛死里逃生,漂到海岸上。当他苏醒过来的时候,惊讶地发现自己已被细细的绳子捆住了,而周围都是比他小十二倍的小人。原来,他来到了小人国。在小人国里我看到了人内心邪恶的一面。人们为了利益,为了自己,不惜干出许多骇人听闻的事来。嫉妒占据了大臣的心,于是,作者被强加上了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这不仅是小人国内部的`腐败和战争,更是当时英国的情况。
大人国的和平安乐反衬出了英国的腐败,虽然大力赞扬英国,但大人国皇帝还是把他问的哑口无言。他用小得可怜的金币讨好那里的巨人;他舞刀、耍船,展示自己的勇敢;他和王后宠爱的侏儒闹矛盾、斗心机……
贪婪、伪善、无信、残暴、愤怒、怨恨、嫉妒、阴险……这些都是当时英国所暴露的邪恶,但我们又何尝不会带有这样、那样的缺点?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29
在漫长的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其中一本就是《格列佛游记》。它以离奇的想象、幽默的语言深深地把我吸引了,读完之后,所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如同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外科医生的身份到一艘船上工作并出海航行,不幸的是,他乘坐的那艘船遭遇到风暴,他流落到一些神秘的小岛上――利立浦特岛、巨人国、飞岛国和慧笥国,但是,格列佛都凭他的机智聪明逃避了一次次的困难,最后又重新踏回了英国的土地的故事。
游记中的巨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慧因国,那只是个小小的国度,却蕴藏着十分丰富的“资产”――人们所向往的幸福。那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那里到处都洋溢着幸福的味道。我真羡慕格列佛有幸到慧因国,有幸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在慧因国的字典中没有“撒谎”和“欺骗”等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是“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不需要处处防备,不需要担心受怕。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30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斯威夫特写的。
读了这本书的名字,你已经知道了主人公是谁了吧?对了,就是格列佛。让我来介绍一下格列佛吧,格列佛的全名是勒梅尔.格列佛,父亲在诺丁汉郡有一份小企业;兄弟有五个人,他排第三。14岁那年,爸爸把他送进了剑桥的伊曼纽尔学院,他在哪苦读了三年。虽然家庭给他的补贴太少了。于是他到了医院生当助理,直到毕业。
格列佛他经过了很多的危险,限于到了小人国,小人过对她很好,经常给他吃几头牛几头羊,格列佛在小人国发生了许多事情,我最喜欢喜获自由那一篇,因为他和平的态度,所以小人国认同了他可以获得自由。后来,小人国觉得他不好。所以被赶走了。
后来他又误入大人国,大人过的人非常大,是他们过得好几个人。在那他也发生了很多事情,还发生了许多麻烦,比如,那的食物太大,格列佛几乎吃不下,只能切一块小牛肉给他吃;巨人几乎看不见他,很有可能被踩到。
我非常佩服主人公格列佛勇敢冒险的精神,因为我太胆小了。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31
三年前,妈妈从书城给我买了一本《格列佛游记》,一见到它,我就爱不释手,起初是因为这本书有着精美漂亮的插图,而后我是被里面惊心动魄、幽默开怀的冒险故事给吸引住了,并且到现在我对这本书仍然钟爱有加,一读再读。
《格列佛游记》共分为四部:《小人国游记》、《巨人国游记》、《飞岛国游记》和《慧因国游记》。小人国中,跳绳跳得高的人可以升官;巨人国里,格列佛常常遭到老鼠、小鸟的欺负;在被海盗抢劫时有被浮在空中的飞岛就起;最后,格列佛在慧因王国生活了五年,汲取了许多知识,培养了许多美德。
这四部故事中,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最值得我称赞与学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其实这些高尚的品德也是我们的老师和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养成并一直保持下去的,我们的社会也正努力朝着这方面发展。
伟大的文学名著没有国界,它们是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让我们跟随格列佛一起游历各个奇异的国度吧!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32
格列佛游记是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作的。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就被书里的内容所迷住了:袖珍的小人国、巨大的大人国、会飞的国家,还有神奇的慧驹国。只要是我们平时所想到的国家都一一出现在这本书里。阅读了这本书,我就好像跟主人公格列佛一起去探险一样,一路上遇到了很多的困难,但都被我一一克服了。
其实,我最佩服是还是格列佛主人公,虽然他一路上几次遇到海盗,但他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勇气,而是坚强地克服困难,最终化险为夷。他的机智、勇敢和拥有丰富的知识都让人由衷地感动欣慰。从他身上我获得了面对生活、面对困难的勇气和力量。
另外,在第四部马的王国里,还出现了一种丑陋的动物——野胡。它们的基本相貌与人类很相似,却非常难看,而且具有贪婪、懒惰、贪财、好斗等不良习惯。我不知道世界上有没有这种丑陋的动物存在,只要在读到这一部分的时候,我想:我要做一个好人,不能像野胡那样坏、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教给我了许多东西,让我受益匪浅。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33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纳森·韦斯特夫特,但后来是杨柳改写的。
格列佛游记分四部分:一是小人国游记,二是大人国游记,三是分飞岛国游记,四是慧马国游记。小说里说到格列佛是个医生,男。接受“羚羊号”船长叫他一起到那太平洋去航行。一开始,风平浪静,但后来由于风大,船往石头上一撞,船碎了。
后来格列佛到了一个小岛上,等他醒来的时候,他看见许多小人,这些小人说了一些他听不懂的话,有的小人爬到他身,他一叫,那些小人纷纷跑了,有些人从他身上一跳,腿都摔断了过了一会儿小人们又回来了。他们拿着弓箭射在他的脸上,他大声一叫:“痛死我了。”最后一个小国王到他身边跟他说你要当我们的俘虏,他答应了,他们把他关进了一个很大的庙里,到了晚上,有一些人把弓箭射在我他脸上,在那儿的军人看见了。把他们抓住给格列佛亲自惩办。他抓住一个人,跟他说:“我要把你吃了。”那个人下死了,后来格列佛又把他放了。
读了《格列佛游记》后,我明白了格列佛很善良。我觉得做人一定要友善不能太坏,也不能太凶猛,像格列佛就好了!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34
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找到乐趣。今天,我在书架上意外地看到一本新买的书《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杰出的小说家斯威夫特,这本《格列佛游记》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呢!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立刻就被目录上的几个大标题吸引住了;小人国的故事、大人国游记、飞鸟国游记、惠骃国游记。我一看到这些就想往下看,快点了解小人国、大人国、飞鸟国……里的故事。
书里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外科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来遇到风暴和海盗偷袭独自一人涉险一些神奇的国家,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而又惊险的事情。这本书内容生动,把格列佛写的栩栩如生,让我阅读时入了迷,似乎是我看到的一样。
我最喜欢小人国这一章。格列佛置身于小人国其中,就像一座大山,一不留神能踩死几个小人国居民,一顿饭要数百人做,他还可以让小人在他的手掌上跳舞呢!当小人国遇到外敌,国王请求格列佛的帮助,格列佛很高兴地答应了,小人国借助高大强壮的格列佛的优势赢得了战争。但是,国王要占领失败国的要求,格列佛却十分不同意。从书中发现,其实《格列佛游记》写的不仅是离奇的童话,也有讽刺的意思。
看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心动了呢?是否也想看看这本书。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篇35
这一个月,我读了一本叫《格列佛游记》的书。
当我翻开《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奇遇、误入“大人”、“飞岛”历险、“慧骃”的王国,这些题目仿佛被作者施了魔法,让我一看到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了解为什么会有大人国和小人国,岛又怎么会飞。于是,我带着这些疑问认真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格列佛在海上航行时,遭遇风暴后单独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故事。情节生动有趣,又很幽默。我在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仿佛身临其境,正在和格列佛冒险呢。我又佩服他的机智勇敢,因为他到了不属于自己的国度,还能生存下来。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第四章中的一句话:在慧骃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真希望我们自己的国家也像慧骃国一样没有“撒谎”和“欺骗”。
一、作品鉴赏
作品主旨
《狂人日记》整篇作品几乎都是狂人内心世界的表白。狂人认为周围的人都在吃人,自己也要被迫吃人或被人吃。狂人被关起来,拒绝家人送来的饭菜,拒绝被医治,一直劝说周围人不要再吃人。直到最后狂人发现,也许自己就曾在无意中吃过自己妹妹的肉。绝望中的狂人发出“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喊。
在小说的开头“狂人日记序”中写道:“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狂人病体痊愈暗示的是其他人在精神上的不正常。在众人眼中,狂人是一个患有迫害狂恐惧症的病人,在狂人眼中,其他人才是吃人的人。这样的不同角度和立场,深刻的揭示了病态社会的悲哀。
小说通过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的形象暗示,将矛头直接指向保守的传统文化。“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是狂人对未来社会的幻想和规划;“我也未必没有吃过妹子的肉”,这是狂人对自我的评价和反思,也是自己对前途的绝望,充满了自我忏悔的精神;小说的结尾“救救孩子”的呼喊是狂人为建立新的社会而进行实践性的探索。在狂人看来,现实中的人都是有罪的,只有孩子是纯洁的,没有受到吃人文化的污染,因此要想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就只有把希望寄托在孩子们身上,就只能赶紧救救孩子。《狂人日记》不仅表现了彻底批判封建礼教的勇气,而且还表现了鲁迅“忧愤深广”的人道主义情怀,表现了他以文艺创作来改造社会和人生的总体精神。
作品中的主人公虽然是一个患有迫害狂恐惧症的狂人,但作品的主旨却并不是要写下层劳动人民所受到的迫害,更不是一个精神病人的纪实文学。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露几千年来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因此作品中的狂人,实际上是一个具有暗示性、象征性的人物形象。他身上同时存在着理性、非理性、启蒙、非启蒙的特征,他是被庸人社会宣布为疯子的觉醒者、受迫害者、见证者和长期受压抑的战士形象,是在近现代社会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觉醒了却无路可走的知识分子的悲剧典型。
《狂人日记》的主题,据鲁迅说,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弊害”何在?乃在“吃人”。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作者通过狂人的内心表白这样一种角度,揭露了中国封建社会“吃人”的社会病态,并且在文章末发出了对社会的深切忧虑和期盼。
《狂人日记》这篇作品具有强烈的现实批判性,直指中国封建主义文化的核心,同时对现实社会中的黑暗又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揭露。作者通过对狂人形象的描写,尖锐地揭示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语言特点
作者对白话的运用,达到了非常娴熟的程度。比如“早上,我静坐了一会。陈老五送进饭来,一碗菜,一碗蒸鱼,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同那一伙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便把它兜肚连肠的吐出。”从这短短的几十个字里,就可以看出作者文字功夫,其中有心理、有动作、有细节,用的都是标准的白话,自然朴实,却又处处生动形象,充满意趣。作品中还有一些警句式的词句,如“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等等,其概括的力度和含义的深度,都绝不亚于文言文。
鲁迅凭借其深厚的语言功力,成功将外国小说的形式与中国传统小说的优点结合在一起,创造出“日记体”这样一种中国现代小说的新形式,深刻地表现了本民族的思想和生活。
创作方法
从创作方法上看,《狂人日记》主要采用的还是现实主义的方法。这表现在作品重视典型环境的描写、重视细节的真实性、重视人物性格的统一性等方面。读者在阅读时,如果把狂人的“错觉”加以矫正,就可以发现,无论是路人对他的态度,还是何先生对他的诊断,都是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生活现象。而“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甚至于“去年城里钉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着血舐”(这个细节后来被作者用于他的另一篇小说《药》之中),确实是“从来如此”。
表现手法
1.借实行虚,以虚证实。小说选取狂人作为主角是个十分精心的安排。鲁迅有意通过“迫害狂”患者的
感受,通过狂人在精神错乱时写下的谵语,从某些“人吃人”的具体事实,进一步揭示了精神领域内更加普遍存在的“人吃人”的本质,从而对封建社会的历史现象作出了惊心动魄的概括和揭露。
2.独特的心理描写。变态的心理,混乱的逻辑和虚妄的幻觉等狂人心理的描写和刻画。狂人见到所有的人都是像要吃人,就是一种典型的迫害狂患者的心理状态;狂人由女人骂小孩推导出女人要吃人,由女人的要吃人推导出大哥、母亲和自己都吃了妹子的肉,这是典型的逻辑上的混乱。
3.采用了一些诸如象征、暗示、变态心理描绘等现代主义手段。第一节:“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暗示黑暗的长久;第二节“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比喻、暗示中国几千年不变的传统文明。而第六节“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象征整个封建社会的黑暗与凶险。读者通过作品中的这些关键性的词句所包含的象征、比喻、暗示的意义,可以体会到作品的实质内容。作者既把狂人写得完全象一个狂人,而作为体现作者意图的艺术手段,他使读者的理解完全超越于这个手段,不仅构思颇见新意,而且结合得又天衣无缝,显示了高超的艺术技巧。
4.作品还采用了对照的手法。正文前面的小序是用文言写成的,它简洁、明了而又清醒;而正文部分是用白话写成的,它抒情,具有很深的心理内涵。这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充分显示了白话文学的表现能力,前面清晰的小序也反衬了狂人日记的思维的混乱。
叙述角度
《狂人日记》是日记体小说,日记体采用第一人称作为行文的角度。作品借主人公的眼睛,观察了他周围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吃人。作者为此感到不解和愤怒:“还是历来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作品还写道:“我诅咒吃人的人,先从他(即狂人的大哥引者)起头;要劝转吃人的人,也先从他下手。”“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也会吃尽。”在作品的最后一日记里,作者深切地希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并具大声疾呼:“救救孩子……”这些都是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来写的。
象征意义
“吃人”:封建主义礼教。《狂人日记》是满纸疯话,却是对中国社会的怀疑和拷问。狂人的精神病状的描写是逼真的,而他的几乎所有语言又都是带有一定的象征意义的。他的形象本身的象征意义则更为突出。“吃人”是鲁迅对现实的隐喻,不仅指吃人肉,也指人间苦难的事实和产生苦难的根源。通过象征和暗示,从作品字里行间所传达出的信息中可以发现,狂人实际上是一个站在时代前列的反封建礼教、反封建家族制度的启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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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品影响
小说通过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的描写,揭示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2019年4月,以色列独立文学出版社九条命出版社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在特拉维夫大学签署协议,将在以色列出版鲁迅经典作品《狂人日记》希伯来语版,由《红楼梦》希伯来语版的译者柯阿米拉教授翻译。
《狂人日记》在中国现代文学史和中国现代文化史上都具有跨时代的意义。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它奠定了中国现代小说(文学)创作的基础;它的深切的思想是中国现代启蒙主义的高度概括。其在形式和思想方面都深刻影响了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和中国思想史。
《狂人日记》在扩大文学革命的影响,开拓现代小说的道路特别是在批判封建礼教的流毒方面,其影响仍然是巨大而深远的。
《狂人日记》的启蒙主义思想特征,主要表现在对封建礼教的深刻揭露,对麻木愚昧的国民性的批判,以及对将来的坚定信念和热烈希望。作者写道:“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礼教就是吃人,仁义道德是礼教虚伪的面具,这就是鲁迅对封建道德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和认识的结果,也是这篇作品最辉煌的成就。
由于对于鲁迅的极高评价,鲁迅作品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负载新体制意识形态的投枪和匕首。《狂人日记》和其他一部分鲁迅作品被选入中学语文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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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狂人日记读书笔记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
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鲁迅先生抨击了当时吃人的社会现实。他巧妙借助"我"这一角色,描绘了人性的丑恶与世界的残缺。说实话,这篇文章的色彩过于晦暗,但这晦暗中分明灼射着亮光,透露着激荡与高昂!"吃人!"真的是吃人吗?这显然不是先生的直接目的,先生眼中的吃人只不过是在社会现实的无情压迫和吞噬下,人性一点点地泯灭。或许在茫茫夜幕下,先生一人独立于窗前,望着窗外被流水般月光笼罩的夜独自叹息。"吃人的人的兄弟",天下谁不为兄弟?所以先生揭露的显然不只一人,而是整个民族。"食人"的民族,何时能清醒?先生以灰冷的一面,向尘世发泄着愤懑。然而,黑暗是如此的深广,吞噬了一切,只有先生那炽热和焦灼的心在跳动着,熠熠发光!
读《狂人日记》,我深切体会到先生内心的痛苦。一方面他无力杯葛政府带来的压力,另一方面又为中华民族的衰亡而哀叹!所以全文结尾时,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先生宁可燃烧自己,把光亮留给孩子们,因为那不仅仅是孩子,不仅仅是生命,更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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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狂人日记读后感60篇
篇1:狂人日记读后感300字
我高度赞扬鲁迅,在很大程度上,我性格的形成与鲁迅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启蒙时期读的书都是鲁迅的,当然环境因素仍然是一个很大的因素。
可是我当时都是带着鲁迅的书去吃饭的,吃饭的时候,还是不看书好。我现在已经失去了当初的那一份快乐,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惆怅,一种自我解嘲、忘不了的惆怅。我该不该转过身来责备鲁迅写的作品?当然不,我终究还是我,鲁迅终究还是鲁迅。
《狂人日记》是鲁迅先生的第一部白话小说,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我看过很多很多次了。在这个时候的我,真的很难说出自己的感受。
狂人真的狂吗?当然没有,但他不狂吗?不狂的话又怎么说这些话?事实上,在很大程度上,鲁迅扮演的就是这样一个狂人的角色。狂人是清醒的,鲁迅也是清醒的。但是,他们却极度孤独,从一开始的暗室理论,到后来难以抑制的呐喊。
鲁迅走了很长的路,不仅在他自己的思想中,还在中国文化的发展中。当然,我们还需要不断提炼出一些深层次的文化核心。
其实,狂人形象产生的根源在于一种文化的内在升华,同时,大家所理解的是一种极其深刻的压抑。
我们不需要详细讨论在那种情况下,一个狂人是什么样子的,也许我们可以把它应用到现实中。如果一个人的思想落后于或超前于这个时代,其实都是痛苦的。
当然,痛苦是一方面的,另一方面会被时代当成狂人,但是,时间会证明一切。
篇2:狂人日记读后感1000字
是鲁迅的第一篇小说,虽说号称白话文,其实文言味道十分浓厚,特别是前面第一部分。但在形式上,却是已经新了:日记体。这样的写法是前所未有的。日记究竟源于哪个年代,我没有钻研过,鲁迅从哪里学来,也是个谜,但他确实是接受了新的东西的影响了。至于小说还能这样写,是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然从形式上看,日记体是最灵活多样的,起码可以长话长说,段话短说,《狂人日记》中有三则都只有几句话,长的篇目却从几百到一千多字不等。但从情节上看,这篇小说并不引人入胜,反复的都在说生活中那些想吃作者的人的诡异言行,这大概是这篇小说的弊端。这种从不同角度反复写的方法,对小说可能不太好,对散文,尤其是说理性散文,倒是应该用,使其表达的主题更具有真实性和正确性。
主题上,鲁迅表达的内容就是“人吃人”。这个问题实在不是鲁迅能解决的,恐怕在人类以后很长时间都不能解决。那么,是不是自古以来都有人吃人的情况发生?答案是肯定的,至于我为什么这么肯定,我想,只要肯想一想,答案都是很明白清楚的。读后感·当然,这是人类历史发展中必然存在的问题,或许在今后一百年左右可以实现人不再吃人,也或许出于人的恶的本性,永远都没法解决。而对于当时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这种社会剥削现象却越演越烈,以至于百姓已经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国家也处于累卵之际,因此,鲁迅的揭露是必须的、时不我待的。后来的历史证明,鲁迅是对的,因为除了鲁迅,很多人也已经觉醒,并投身于革命,誓要打破旧世界,建立新世界,最后在伟大的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了新中国。这样勇敢的呐喊,还不够伟大吗?
历史上很多时代都需要这样的呐喊,要是没有,悲剧会一代接着一代上演。封建社会的三千年,总的是没有改变本质的,所以鲁迅说“我明白了。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
历史上也确实有人吃人的记载,《本草拾遗》中记有人肉可以治疗痨病,《左传》里有易子而食的典故,讲更古老时代的《封神演义》里明明也写了吃人肉饼的事,春秋那个叫易牙的人,居然把自己的儿子蒸了献给齐恒公……1907年被杀的革命者徐锡麟,居然被亲兵挖出心肝炒食,想一想,浑身颤抖,说不出的难受。
在这小说里,人吃人是不分亲疏远近的,即便是亲弟兄,也是要吃的,就连动物,能吃到一部分,也会跟着成为帮凶,比如赵家的狗。鲁迅的思考,是极其彻底的,就连“自己”,也可能在无意之中,吃过了几片人肉,还吃了四千年了。
最后,他还是大声疾呼:“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便是鲁迅的情真意切了。
篇3:狂人日记读后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让人们认识了这广阔无垠的世界。我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它是知识的甘泉,使文采贫乏的人如干燥的海绵一样尽情地吮吸着,从而使人神采飞扬,开阔了眼界。在读书的过程中,仿若身临其境。
外面下着淅沥沥的中雨,如珠帘般倾泻下来,更给苍茫的大地蒙上了神秘的布纱。我闲着无聊,缓缓的走向书架,抽取了一本我觉得陌生的书——《呐喊》,这本书是我姐姐的,因鲁迅的文章大都看不懂,所以并没多看。要说在下雨天看书时很惬意的,翻开第一页,就向我们介绍了鲁迅其人,鲁迅是个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从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起,就用了鲁迅这个笔名。
然而自目录后就是《狂人日记》了,文章的开头就像我们叙述了赵贵翁的脸色,小孩子们铁青的脸,路上行人交头接耳的议论等等都让人匪夷所思,于是我带着好奇心读完了这篇小说。
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主人公生性多疑,敏感,有强烈的妄想症和迫害狂想症的心理活动,任何人的一举一动都认为别人要害他,让人觉得他真是一个狂人。但他的思想十分活跃,想法也很特别。在这些锋芒毕露,勾心斗角的封建制度中,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最后他向人们呼吁救救孩子,想让人觉悟起来,表现出他对封建制度的评判。他饱怀着对社会的希望,希望社会能够觉醒起来。小说中主人公的哥哥讲述了一部“吃人”的历史,同时也揭露了中国几千年来的文明史,更加体现了封建制度的凶残。封建制度束缚了人的思想,使人身活在黑暗当中,让人想起那时的社会真是残暴。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能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建设人类美好家园……
书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呀!它不仅让我丰富了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书是我的好朋友。让我们扬起自信的风帆,去创建一个美丽的中国。
篇4: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的《狂人日记》从一个“狂人”的角度,以日记的形式写出了吃人的封建制度。
文章中的“我”是一个疯子,瞎想,乱想,将毫无关系的事情联系在一起,揭示了作者想表达的主旨——封建制度吃人。
“我”先将赵家的狗,赵贵翁及路人的眼光联系在一起,后又想到其他人包括自己的大哥都吃人,就一针见血地揭开了“吃人”者的本质——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可是最后万般无奈下喊出了内心的声音——救救孩子。
虽然封建,吃人,但是“我”并不放弃,要挽救孩子,这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经常看到有人因目标太遥远,完成太困难而放弃,是啊,当自己身处低谷时,谁不曾想过“放弃”二字!可是我们必须战胜自己,坚持下去,只有坚持,才有希望。鲁迅先生自己就是这样的人,他身患重病,却依然坚持工作,为的就是实现自己的目标,真正有所作为的人,一定是在逆境中战胜自己的人。奥运冠军邓亚萍也很好为我们做出了诠释,邓亚萍在初入国家队时,因为个子不高被人歧视,不得不忍受周围抛来的不屑与嘲讽的眼光,可是她没有放弃,凭着自己坚强的意志,在一片黑暗中找到了希望,刻苦训练,终于登上奥运冠军的领奖台,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合上书本,我仿佛和鲁迅先生一起从一片黑暗中找到了希望,坚持就能胜利。
篇5: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具有鲜明的现代特征,具体表现为省察历史与现实的理性精神,解剖自我灵魂的自审精神,以及关注生存和发展的忧患意识,远远超出了一般知识分子顾影自怜式的,显示了“五四”时期思想启蒙的高度。
《狂人日记》在表现“礼教吃人”的同时,还表现出了强烈的反叛和变革的精神。如狂人面对因循数千年之久的传统思想,大胆地提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质疑,这集中体现了大胆怀疑和否定一切的五四时代精神;狂人还面对面地向吃人者发出了警告:“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狂人还渴望将来有不再吃人的更高级的“真人”出现,这表现了一种改变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朦胧理想。最后,狂人期望未来、瞩目下一代,希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喊,这更是一种向封建主义抗争的号召,同时也向世人昭示了一条变革社会的途径。
鲁迅明写的是狂人的狂态,实际上笔笔触动的都是读者思考时代、社会、人生真谛的心弦。狂人并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征性的,是整个五四时代先驱者愤激思潮的艺术象征,我们从狂人的日记中,感受到的是充满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战取的一首气魄宏大、热情奔放的时代思潮交响乐。所以,它一经发表,就在思想界和文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反响,《新潮》杂志著文称誉“疯子是我们的老师”,“我们带着孩子,跟着疯子走,――走向光明去”。
篇6:狂人日记读后感
初读这篇文章,感觉就是一个疯子所写:荒谬不已。也不禁哑然失笑。但是了解了时代背景,再次读文章,觉得鲁迅先生的笔法真是犀利,猛烈抨击几千年来的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
当时的封建社会,真的是如吃人般恶毒、不堪,令人作呕。这种吃不仅是从肉体上的蚕食,还是一种精神上的限制!尤其是在明清两朝,君主专制达到了顶峰,八股取士、文字狱……诸如此类的思想限制将有才有志之士禁锢。还有父母长辈对封建教义的迷信,致使有情人被迫分开。
若是没有吃人的封建礼教:怎会有梁祝之悲剧,宝玉黛玉之痛离;怎会有官员弃朝而去,皇上一人做主导致中国走向衰弱?
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将他对封建社会的痛恨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也表达了对和平开放的向往。
所以有了后来的各种斗争,为人们争取了幸福生活!但是这样的生活怎样维持下去?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样才能维护国家统一与和平,不重蹈覆辙!
我们知道了封建社会的吃人本质,明白了共产主义给大家带来的好处,就要热爱现在的好生活,维护祖国的统一与和平,不要让为建设祖国而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者的付出白费!
篇7:狂人日记读后感
关上书,我深吸了一口气,眼前似乎还飘动着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那个黑暗、冷漠、血腥的年代。
本篇鲁迅先生假借精神失常者的恐惧揭露社会的黑暗与冷漠。在“狂人”眼中看来,四周都是随时张开血盆大口吞噬自己的人,赵家的狗、狗的主人——赵富贵、还有一些未经人事的小孩仿佛都是吃人者,最为伤心的是自己的哥哥也成了其中一员。在这儿,我将“吃人的人”理解为万恶的旧社会。
“狂人”进于“癫狂”,不停地做着“噩梦”,在境象中充满青面獠牙的家伙,黑暗阴森的笑,古怪的语句。却借助着“疯”,把带着愤怒,惊恐的鞭子一下子打到了隐痛之处,充满了内在的紧张。每个人都睁着眼睛说谎话,互相生疑,都想控制别人,却又无力超越他人,因而斤斤计较着。“狂人”被道为“疯狂了”,却又在“疯”的状态中说出一堆真话。
文中第六节写到: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却将一个黑暗的社会鲜活的呈现出来,“狮子似的凶心”当指社会统治者的狠毒,“兔子的怯弱”指的应当是软弱无知的群众,“狐狸的狡猾”我想猜的无误应指圆滑世故,当属“墙头芦苇两边倒的”商人们。于是这天便不知是“日”和“夜”了。
文章最后一句:“救救孩子……”这呼声凄厉,甚而有绝望在内!绵绵不绝震撼这世人的内心。这正是鲁迅先生对“哀其不幸,怒气不挣”麻木民众的大声呐喊。
在今天,我们恰恰缺少这种疾呼,环境的污染,地球的沙漠化,水资源的匮乏,这一切所造成的危机已经凸显出来。谁都无法欺骗自己的眼睛,汶川、玉树频发地震、青海的干旱都足以彰显出可怕的惩罚。一只只孩童无望的手伸向天空,他们在离去的那一刻向世人呼救,而某些世人却沉溺在“狂人的美梦中”,不愿醒来。
当年鲁迅正是看到人们这种难以根除的恶劣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如果认真阅读,你会发现,在“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不是一个“感叹号”而是“省略号”。这长长的省略号一直延续到现在,所幸先生走后,现在已有一些人血腾腾的勇士站出来,他们以笔为旗、呐喊呼吁!让我们在这孱弱的声音中听到了一丝希望!
篇8:狂人日记读后感
黑暗是什么?是负着空虚的负担,是严威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的路?是精神上的愚昧,是肉体上的束缚?是不可逾越的高山,是刺痛灵魂的荆棘?是刺破心灵的的暗礁,亦或是无知的奴隶,卑微的侍者;还是时代的诡异?
《狂人日记》中记叙了“人吃人”的灾难,当鲜血淋漓的人被一个个饥肠辘辘的“野兽”狼吞虎咽下去,他们面不改色,一副泰然自若,若无其事的样子,谁会知道在他们虚伪的外表下,竟在筹谋瓜分人的阴谋。麻木的肢体,被俘虏的意志,被摧毁的精神,一个个眼神呆滞,时代的黑暗使他们蜕变了,蜕变的狠毒、无知,昔日善良的种子已被恶毒的藤蔓所缠绕,命运的不公使他们沦为这个时代的牺牲品。被奴役的肉体,被驾驭的思维,被溶解的顽强,俨然一副野兽的样子。而时代的里程碑终以血腥,愚蠢,残暴,无奈结束。
生存的意义就是打破这种局面?还是苟且偷生,沦为这个年代的战利品?还是力挽狂澜,用生命的薄弱去挑战时代的高度,那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被时代缴获,被命运折磨,忍受莫大的耻辱,最后酿造一幕幕悲剧!将灰色的天空染上鲜红的血迹,以唤醒支撑灵魂的血液,忘却坚持生命的理由。被灌以污水的幼苗,被摘取花瓣的蓓蕾,变得扭曲,变得丑陋。被侵蚀过的肉体,留下蛆的痕迹;被打碎过的内心,留下玻璃的足迹。
被鲜血浸染过的心,早已不堪一击;被狠毒俘获过的梦,早已支离破碎;被冷峻触碰过的脸,早已伤痕累累。
篇9: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鲁迅写于1918年4月,是中国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他具体的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残酷,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从整片的文章来看,我们首先看到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害怕,总认为别人会害他。在他被治愈后看到了世界的真相并且醒悟到“传统”杀人,人们无法容纳他的清醒而对他再一次的加以迫害,致使他重新屈服在恶势力权下,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时的社会对人的迫害是如此的深,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意识到了封建制度的可怕,不但使人发狂,也可以把人吃掉,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人与人之间只是猜疑,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呻吟,“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让人去关注社会。
那么在今日的社会中存在怎样的问题呢?现在是科学发达的社会,受全球化的影响,人们越来越倾向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与理解。特别在中国,由于一胎化,使孩子成为家里的皇帝和皇后,同时他们也受社会的暴力现象影响,让他们在社会环境中感到压抑的心理,心态扭曲,缺乏道德意识,自控力差,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以暴力伤人,甚至以残忍的手段杀人。可怕的是他们没有认识到这后果的严重性,不知道他们所作的是犯罪的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也要像鲁迅那样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
一方面要尽量减少未成年人接触暴力媒介的机会,避免他们去学习模仿;另一方面,帮助他们认识真正的仁义之德,关注他们心灵的充实和健康,使他们成熟和成长起来,增强对不良文化和环境的抵抗力。这样他们才不会成为现代的狂人,去与社会同流合污,吃人或被吃。
篇10: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下面,我将对《狂人日记》进行个人化的解读,其中自然有偏颇之处,然而作为一位读者,我想也可以有放肆一下的权力。
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是通过“常人视角”叙述出来的:狂人发病枣旁人侧目枣家人延医救治枣狂人复原。这一层的意思凡识字者均可以解读出来,因为在小说的“序”中清楚地交待了: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因大笑,出示日记二册,谓可见当日病状,不妨献诸旧友。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体不一,知非一时所书。间亦有略具联络者,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
通过常人视角,我们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迫害行为”。比如小说的第一节中狂人记道: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因为得知狂人发了狂,因此大家对他有些害怕,并且议论他的事情,然而落在狂人的眼里,却认定是大家谋划好了,要害了他了。再如,狂人的大哥请了医生来给狂人诊治,开了药,嘱咐大哥赶快给狂人吃下,然而在狂人的眼里,却是这样的情形: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有了这些描写,于是我们得到一个完整的符合逻辑的故事:一个年轻人由于脑筋出了毛病,因此疑神疑鬼,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但不久之后由于医生的治疗年轻人的疯病治愈了,重新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赴某地候补矣)。我们所看到的“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个医学上的病例的记载。由于鲁迅曾经学习过医学,并且护理过患精神病的家人,因此这份“狂人日记”模拟得十分真切、详尽。
以上是对《狂人日记》的第一层解读,然而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枣在这里,我将它作为我的第二层解读,即狂人“狂行下的表层批判”。当我们以“狂人视角”对作者笔下的世界进行关照时,我们就开始了解狂人眼中的世界真相:狂人忽然醒悟“传统”杀人、吃人的罪恶枣周围人无法容纳清醒者开始对他进行迫害:加之“疯”的罪名枣狂人重新屈服于恶势力,同流合污(或被吃)。这是在《狂人日记》发表的当时和以后,大多数评论者所解读出来的共同结果。在这种解读中,出现了一个时代化的批判对象:“传统礼教”----这正是新文化运动着力批判的对象。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以此为自己批判的焦点,是无可置疑的,而且也的确是鲁迅当时的创作目的,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另外,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也曾表示《狂人日记》“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正因为有了这种共同的解读,《狂人日记》才被作为“五四”启蒙运动的一个文学范本,通过它,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打起一面大旗:“救救孩子”!
然而一个文本在它被创作完成之后,便脱离了作者成为独立存在的事物,因此在不同的时代中,不同的读者将会有不同的解读出现。正如世纪末的今天,在我的眼中,《狂人日记》可以解读出的第三层意义:这就是狂人“对人类的深层批判”。依然是通过“狂人视角”关照周围世界的真相:敢于对世界和人生做抽象思考的狂人,发现了人与人之间提防、倾轧、残杀,并且已经成为一种难以扼止的恶性循环: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于是狂人呼吁人类和睦相处:去了这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饭睡觉,何等舒服。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然而: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绝望当中狂人呐喊、呻吟,发出“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对人类整体的批判也许并非鲁迅创作时清醒的本意,但狂人眼中的常人世界却具有广阔的共时性和世界性,因而其批判便决不仅止于五四前的中国国民而可以延伸到整个人类;其批判所指的人类劣根性也不是仅仅消灭“封建文化制度”并可以根除----也许它本就是人类基因中根深蒂固的一个分子,永远无法消除,并将在最终导致人类的自我毁灭。这征兆,我们在今天已经可以看出:可以将地球毁灭几千次的核武器、每个人都参与其中的对地球的污染、因人类道德沦丧爆发出来无法治愈的世纪疾病“爱滋”……鲁迅正是因为看到了人类的这种难以根除的劣根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才不是一个“感叹号”而是“省略号”。
在他看来,这呼声俨然如将封闭在无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使他们感到无法解脱的痛苦。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篇11: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深有感触,鲁迅把日记与妄想症患者的内心独白结合在一起,表达出了自己所想的内容——在这个“吃人”的社会中,人性无存,良知泯灭,要走出现状只有改变“吃人”的恶习。
《狂人日记》中“吃人”一词也在文中屡屡出现。而文中的人物都是吃人团伙中的一员,他们青面獠牙,满目凶光:赵贵翁、路人、孩子、打儿子的女人、狼子村的佃户……他们都十分怪异,像是毫无人性的野兽而并非人类,他们似乎要把“我”生吞活剥。虽然他们有的认为吃人的理所应当的,有的认为不应该吃但是还是要吃,不过他们都是吃人的人,他们想要将我“吃”掉,却还是放不下伪善的面具,他们要将我逼死,然后,像“海乙那”吃死肉那样将我吃掉,而“我”的亲哥哥竟也参与其中,到头来,“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揭示了那样不见天日的社会中不让好人有一方生存的净土。
小说用犀利的笔调批判了封建社会的无能和人们的堕落。用一个狂人的眼光述说这个社会的黑暗,让人充满恐惧。那个惨无人道的社会中,人们彼此之间只存有戒备之心,没有友谊,没有关爱,他们不懂得团结起来,他们只看见乌云密布的天空,拨开云雾,想不到或许就能看见阳光。他们是一群可悲而可怜的人,他们只是被动的在黑暗的社会中渐渐变得自私自利,渐渐变得狼狈不堪。他们不相信自己,更加不相信别人,所以他们在无休止地堕入黑暗的深渊,无论“狂人”怎样呼喊,终究喊不回他们的灵魂。所有的严重最终只是疯言疯语,无人理睬,他们只会想着怎么把他吃掉……小说以“救救孩子……”这句话而告终,最后的省略号使整篇文章意味深长。这句话是“我”无助的呼声,是在那黑暗的社会中苦苦挣扎的良知,是对祖国未来的希望。因为那些原来无忧无虑生活着的孩子们,本可以过一个快乐的童年,而现在却也加入了吃人的行列,也开始渐渐变得冷酷无情,那些已经吃了许多人的人肮脏的心灵再也洗涤不清,无法再回到纯真的模样。所以,“我”只希望那些还未吃过人的孩子们尽早悬崖勒马,不要成为惨绝人寰的大恶人!
通过小说我们看见了凄惨的旧中国,旧社会的人们就像生活在一个暗无天日的人间地狱里,与他们相比我们是无比幸福的,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没有战争,没有“吃人”的人,也没有使人发狂的事物。所以我们更加应该好好珍惜眼前的幸福,为现在所得到的一切感到庆幸,珍惜和谐社会,热爱我们的祖国,携手共进,共建美好家园。
篇12: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我颇有感触。
这篇文章以第一人称主要写了一个“迫害狂”病中的日记:一个月光明媚的夜晚,“我”走在路上,看到所的人都对“我”不怀好意的笑。“我”很惊异的一路回家,无意间听到佃户对哥哥说狼子村有一个恶人,被人打死吃了心肝,便疑心哥哥和路上看见的人也要吃“我”。甚至哥哥派来给“我”看病的人也要吃“我”。“我”猜测他们不肯直接杀“我”,要把“我”逼疯,让“我”自杀,然后吃了“我”。“我”怀疑自己小时候死的妹妹也是被哥哥吃了的。哥哥把妹妹的肉拌在菜里,“我”也稀里糊涂地吃了妹妹的肉。“我”有四千年的食人肉史。
该文看上去是一个丧心病狂之人所写的日记,完全是一派胡言。而我认为它恰恰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我认为《狂人日记》借“狂人”之笔还原了一个吃人的万恶的旧社会。文章中的哥哥和其他妄想吃“我”的人实际上是指地主、官僚们。而“我”则是指那些被压迫的农民和穷人们。那些地主、官僚仗着有钱有势,逼着工仆们不分日夜的干活劳作,稍不顺心便一顿毒打,丝毫不考虑工仆们的感受。而穷人们因为无从生计便不得不屈服于地主、官僚们,混一口饭吃。这就产生了恶性循环,穷人愈来愈穷,富人愈来愈富。这个黑暗的旧社会就这样遭到了万人的唾弃与咒骂。
鲁迅先生对旧社会深恶痛绝,便以笔做刀,带动了推翻旧社会的新潮流,得到了百姓的爱戴。鲁迅先生的文章被誉为一把把插入敌人心脏的匕首。可见鲁迅先生的文章对社会的影响深远,让敌人闻风丧胆。鲁迅先生的爱国情怀值得我们学习!
篇13: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先生是我个人比较喜爱的一位作家,也喜欢他说过的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今日一读周先生写的《狂人日记》,看懂了一些俗世道理。
在夜间读这篇文章,不禁有些害怕。题目挺狂的,内容也疯狂至极。文中多次提到了“他要吃我”,把那个社会的人都形容成了可怕的吃人狂魔。他的哥哥,亲戚,村内人,都对他的“肉”虎视眈眈,青黑的眼,惨白的脸,没有一点人性。这也是让我感到发颤的。我怕那令人惶恐的外皮,更不想碰触那颗散发凉气的心啊!在狂人眼里,人的劣根性就这么冒出来了。
我不敢去想象那些脑里虚构出的场面,那样会让我头皮发麻。我可怜那些吃人的人,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被千百年来的封建礼教束缚着却不屑去挣脱,我可笑那些吃人的人,不懂得身体发肤授之父母,麻木如同行尸走肉。
文中的狂人也厌弃那些人,却只能无奈地不同他们一样。他们的脑子是混沌的,他们的双手是罪恶的,他们的`嘴是污浊的。谁去救救他们啊?他们是沉睡着的,就如同当时的国民一样,他们的双眼看不到身边人,他们的耳畔也听不见自由的真谛。我痛惜晚清的无能,也郁结于民国时期的战乱纷飞,人民的无家可归。
最后一句——“救救孩子!”让我体会到了一颗赤心在跳动,在黑暗中发出耀眼的红光,在不安与急切里交错着,感叹那个时代之下的浮华与苍凉,同时也为有鲁迅这么一位文学大师而感到骄傲。
我们有狂人的态度,却没有他们的精神。
篇14:狂人日记读后感
前两天,老师要我们看鲁迅的书,妈妈便给我找了一本短篇小说集《呐喊》。
书中的第一个故事是《狂人日记》,描写的是一个有所谓“被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狂人”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制度。他半夜查看历史,见整本书都写着“吃人”二字。他最终还是相信未来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并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
这个故事我看了三、四遍还只是一知半解。主人公的害怕,使我大致了解封建社会的可怕与可恶,他那一系列的想象令我毛骨悚然!我还小,不能完全读懂,可至少我知道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吃人这种可怕的现象真的存在。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们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救救孩子……。”,最后四个字在我脑中浮现。这四个字的意思一定不是那么简单吧?应该不只是肉体上的拯救吧?还有什么呢?心灵上的拯救?或许还有更多我不懂的……
篇15: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的话题讲地话,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因为鲁迅是如此的独特、如此的博大。
单单就以他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他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而他为了可以飞的更高更远,就拼命地让自己的翅膀变得更加完美,更加无懈可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世人可以大饱眼福,欣赏到更多更好的作品。
除了《阿Q正传》,《狂人日记》就是鲁迅最出名的小说了。这片短短的小说在今天被定为向旧社会、旧礼教挑战的“战书”。与此同时,也成为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必修课、必读物。《狂人日记》“吃人普遍”这个“事实”在后边屡屡出现,构成这篇文章的主题。赵贵翁、街上的人、打孩子的女人、两个医生、狼子村的佃户,甚至自己的亲哥哥、亲娘也都吃人。最后,连“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
整篇文章连接紧密、层层深入是一篇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文章。
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一片更加宽广的天空。
篇16: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
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无能,“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篇17:狂人日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
通过常人视角,我们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迫害行为”。比如小说的第一节中狂人记道:
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
因为得知狂人发了狂,因此大家对他有些害怕,并且议论他的事情,然而落在狂人的眼里,却认定是大家谋划好了,要害了他了。
再如,狂人的大哥请了医生来给狂人诊治,开了药,嘱咐大哥赶快给狂人吃下,然而在狂人的眼里,却是这样的情形:
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有了这些描写, 于是我们得到一个完整的符合逻辑的故事:一个年轻人由于脑筋出了毛病,因此疑神疑鬼,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但不久之后由于医生的治疗年轻人的疯病治愈了,重新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赴某地候补矣)。我们所看到的“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个医学上的病例的记载。由于鲁迅曾经学习过医学,并且护理过患精神病的家人,因此这份“狂人日记”模拟得十分真切、详尽。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篇18:狂人日记读后感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己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呢!但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
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可以壮壮胆子。直到最后,鲁迅终于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己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篇19: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的小说读着实在是很累,《狂人日记》这部小说是鲁迅借一个迫害狂的日记来批判封建礼教“吃人”的现象。这里面的很多语句看起来都是不符合逻辑的,比如,狂人觉得街上的那个女人“咬你几口”的话,那伙青面獠牙的人的笑还有佃户的话都是暗号,这些都是吃人的家伙。
他还怀疑他大哥还有那医生都要将他吃掉。甚至在他的日记里还有这样一句话“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看完这些语句,第一反应觉得狂人很狂,他是一个迫害狂,更重要的是他对这些封建礼教,封建迷信作了反抗,所以他很狂,但是狂人也不狂。
文中的狂人,其实也代表了很多在那个时候思想超前的人,这些人经常被人们以为是疯子,他们努力去反抗封建,却招来人们异样的眼光,甚至被唾弃。人们总是认为这些人很“狂”,其实,他们有着当时正确的思想,所以他们不狂。
文中,鲁迅写了一个“迫害狂”,这个狂人用了不一样的眼光看到人们,而看到的都是“吃人”,有时,他怀疑他自己也会被吃掉。这正是写出了这些反封建人士不被理解,有可能他们也是会被“吃”掉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狂人日记》也影射了鲁迅自己。我从中看到了那个时代的一些悲哀。
文中狂人的妹妹也是因封建迷信而离开人世的,可能他妹妹是被所谓的“药”害了或者是什么。四千多年来,人们屡屡被封建礼教害了,却总也不知道改变,仍然相信那些迷信的东西,这些,种种原因,可能是真正的“吃人”了。
篇20:狂人日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腐*,“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这本书让我震撼不已,如果,我们的时代也发生这样的事,那我们要怎么办?
篇21:狂人日记读后感
初次看鲁迅先生的这篇《狂人日记》的时候就感觉很不解,看完后只觉得这是篇恐怖小说吧。于是,没怎么在意就略过了。这次《狂人日记》看了第一遍,也仍旧是这个感觉,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挤出2个字:吃人!无奈,又认真看了6遍之后,恍然大悟,收获一份很大的震惊,但却不是因为吃人。鲁迅先生这篇文章是通过以虚写实,徐徐渐进,然后拨开迷雾的手法带领读者的醒悟。
从开始心情爽快,夜晚很好的月光,看出还未意识到所存在的危险,其中提到赵家的狗,为后来发展做出预示的铺垫。后是今晚没月光,于是开始渲染阴暗的气氛,以赵贵翁为代表的一群人都以仇恨的眼神看着我,连小孩子也一样,是他们娘老子教的,与末句相呼应。表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笼罩,封建黑暗礼教已经从本质上侵蚀了整个社会从小孩到老者的思想。那样的社会,阴冷的黑暗恐怖的气息漂浮在空气中,令我感受到的是毛骨悚然!
从狂人意识到封建礼教的吃人到揭露吃人的本质,他们从遮遮掩掩到赤裸裸露出凶恶的真面目,白厉厉的牙齿,可看出礼教的吃人与暴戾。四千年的封建社会,就是四千年的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统治的社会,也就是四千年吃人的社会,封建礼教的迫害使得现在的人们变得麻木愚昧对于别人的遭遇没有同情心,对于自己所遭受的,没有反抗,浑浑噩噩的度过一天又一天。
“你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这句狂人的呐喊远比不过这四千年的吃人历史以及这段历史造就的人们的愚昧与麻木无知。即使知道自己错了,也麻木的无视和可笑的维护群抗,激昂放大声的疾呼换来的是无力的共鸣,以及有力的吃人。其中3处提到赵家的狗,凶恶吃人的眼神,令人毛骨悚然的狂吠。从社会的深处散发出的黑暗与阴霾。作品中狂人其实是一个敢于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反封建者向世人讲述这个社会的吃人本质,意欲唤醒人们,一起推翻旧的吃人的封建礼教。可是根深的蒂固的吃人礼教让受迫害的人们依旧麻木,国民的劣根性一览无遗。然从第一段“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看出仍有所遗憾,狂人的最终屈服,意识到封建礼教根深蒂固,拔除非一人之力所能为之,保持自主是多不容易,可作者仍补失憧憬未来。
文章的最后一句呼唤“救救孩子……”意欲新的希望的呼唤强调科学的启蒙教育思想的行为,国民性的改教。孕育新文学,倡导新的文学革命。
篇22: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人们一听到这个名字便会争先恐后地说,我知道,我知道。对啊,如果围绕鲁迅的话题讲地话,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因为鲁迅是如此的独特、如此的博大。
单单就以他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他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而他为了可以飞的更高更远,就拼命地让自己的翅膀变得更加完美,更加无懈可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世人可以大饱眼福,欣赏到更多更好的作品。
除了《阿Q正传》,《狂人日记》就是鲁迅最出名的小说了。这片短短的小说在今天被定为向旧社会、旧礼教挑战的“战书”。与此同时,也成为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必修课、必读物。《狂人日记》“吃人普遍”这个“事实”在后边屡屡出现,构成这篇文章的主题。赵贵翁、街上的人、打孩子的女人、两个医生、狼子村的佃户,甚至自己的亲哥哥、亲娘也都吃人。最后,连“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整篇文章连接紧密、层层深入是一篇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文章。
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一片更加宽广的天空。
篇23:狂人日记读后感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文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狂人日记》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沉睡的真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篇24: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熔铸了鲁迅几十年研究中国病态社会的心得,其内容是博大精深的,又是高度浓缩的。它第一次提出了封建“仁义道德吃人”的一段独白:“我翻开历史一看,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
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天,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纸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小说通过狂人的幻觉刻画了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到处可见“白厉厉的牙齿”,刻画了吃人社会的特征:那些“唇边抹着人油”的食人者,几千年来以“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排着“大小无数次的人肉筵宴”,并巧立名目,编造着吃人的道理,以“仁义道德”掩盖着几千年的吃人史。这段独白,具有高度的艺术概括性和浓郁的政论色彩,它是理解《狂人日记》及其后许多小说的思想钥匙。这正是研究中国历史所得出的一针见血的结论。鲁迅认为:中国正史“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正如通过密叶投射在霉苔上面的月光,只看见点点的碎影。
但如看野史和杂记,可更容易了然了……”(鲁迅《华盖集·忽然想到之四》)他清醒的认识到了用“仁义道德”遮掩起来的中国历史的真面目,加深了对封建制度及其意识形态的憎恨。把中国几千年剥削社会的历史,深刻地归结为“吃人”的历史,这个论断在五四时期起了振聋发聩的作用。
在“仁义道德吃人”这一主调下,《狂人日记》重点揭露了封建家族观吃人的罪恶。其后的小说,则在“仁义道德吃人”这一思想的各个层面深入开掘和具象化。
篇25:狂人日记读后感
“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即使我被吃了,可依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今天,我又品味着这令人深思的话语。
此文通篇读来,总觉些许怪,是除语言外说不出的怪。若非语文老师言:“狂人,即疯子”,现今我仍予狂人以诸多奇怪可笑之解释。全文从一个疯子的角度下笔,自是不同寻常,其实文中之我并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话,更具虚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处充满假、恶、丑,无丝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见当世亲人间之残忍无情。然“我”劝兄之言语,竟非出于狂人之口,确是一有先见、良知、正义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借此文以告世人。
看终句,“没吃过人的孩子们,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灵纯洁美好,没被世俗所污,故先生寄一切希望于孩子,此乃对未来之美好向往。
若先生在,观今之社会,千年陋习虽未根除,少不同那时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间,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国之精神,若不被后世继承发扬,奈何?先生虽已去,但诸多事吾辈亦可做,虽不及先生,实可做。先生为国献之甚多,吾辈竭力还先生一“风清气正国貌新”又如何?此举更为国矣!
鲁迅之前,无一鲁迅,希望鲁迅之后,无数鲁迅!
篇26:狂人日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看的时候起还真担心读不懂,打开电脑,我静静地读了起来……。
文章不是特别长,分为好几篇,一天一篇,跟日记一样。从“狂人”的日记中,我看到的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一个特别黑暗残暴的社会。所有的人都想着如何去吃别人,就连自己的亲人都不放过,比如文章中的大哥,主人公的妹妹就让它给吃了,而且父母生病,还要把自己的腿上的肉割掉,蒸熟让父母吃掉。还有杀了犯人,还有生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还有每天都是惊险的一天,都有人惦记着要吃你,描写出了一个可怕无情的人吃人的社会,黑暗恐怖让人害怕的一群人,读来让人胆战心惊。这不就跟当时的情况相同吗,你不吃别人,别人就要来吃你!
主人公“狂人”到底是真狂还是假狂?狂人的“狂”,一方面是由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某些特征,更重要的一方面却是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并且被历史所证明是正确的,只是他说出了当时的人们不敢说或者是还没有说出的骇人听闻的话罢了。
最后,鲁迅还感叹地说道: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其实是在文章中的结尾说了一个含义超深的句子,以此来唤醒国人反抗当时黑暗社会的意识!
篇27:狂人日记读后感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己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呢!但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可以壮壮胆子。直到最后,鲁迅终于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己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篇28: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是我国第一篇白话小说。由作者鲁迅于一九一八年四月创作,初次载于1918年5月《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作品中的狂人是一位有病的返回家乡的人。当他回到昔日的故乡时,故乡中所有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注视他,包括一些小孩,就连他大哥也对他有所企图,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他们交头接耳在议论我,似乎怕我,又想害我,其中最凶的一个人,张着嘴,对着我笑,我便从头冷到脚跟,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原来他们正在筹划着一部“人吃人”的戏,而戏中那个主角即是被吃的对象,就是自己。就连自己的兄弟也加入他们的行列,特意请来一个演医生的侩子手来帮我看病。老头子坐着,闭上眼睛,摸了一会,便张开他的鬼眼睛说:“不要乱想。静静地演几天,就好了。”其实我是知道这一切的,他们这样做分明就是让我养肥了,自然他们可以分多点吃。但为什么我明明知道这场“吃人”的阴谋了却没有采取反抗呢?那是因为我也是吃人族中的一员,我的妹妹在她五岁时就被我的大哥杀来给家人吃了。可见,在当时那个社会,实质上就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即使是家人,随时都有被吃的可能。
作品中的语言非常冷酷、逼真,像一把血淋淋的刀,深深刺进人们的心墙。例如“前几天,浪子村的佃户告荒,对我大哥说,他们村里的一个恶人,给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了吃,可以壮壮胆”“虽然是解下腰带挂在梁上,自己仅仅勒死;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缠了心愿,自然都欢天喜地地发出一种呜呜的笑声。他们只会吃肉的!”闹荒是那个时代常有的状况,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贫穷,整天都要受地主的剥削与压迫。人们受封建社会遗留的策的影响,而不敢采取反抗,只在百姓之间相互欺压。而当看到吃人的时候,众人只会在一边看,但却毫无行动,因为可能众人也是吃人族中的一员。
令我深刻印象的一句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一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这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都写着两个人是“吃人”!“仁义道德”已经变成了“吃人”。可见,当时那个旧中国实质上是人吃人的社会。那些满嘴的“仁义道德”实质上也是为了愚弄大众。封建思想“存天理,灭人欲”也是愚民的。从这篇作品中,我可以感受到了鲁迅先生是带有强烈的反抗意识的,他的观点也是带有浓厚的反孔色彩。
篇29: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中所谓的狂人,就是指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他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狂人出生于封建社会,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他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他处在“吃人”的世界中。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有点恐怖的味道。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狂人日记》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沉睡的真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我读过一些鲁迅的文章,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是《呐喊》的初篇,也是现代中国文学的一篇杰出的作品——《狂人日记》。
篇30: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过《狂人日记》后有感,《狂人日记》是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他具体的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残酷,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从整片的文章来看,我们首先看到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害怕,总认为别人会害他。在他被治愈后看到了世界的真相并且醒悟到“传统”杀人,人们无法容纳他的清醒而对他再一次的加以迫害,致使他重新屈服在恶势力权下,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时的社会对人的迫害是如此的深,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意识到了封建制度的可怕,不但使人发狂,也可以把人吃掉,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人与人之间只是猜疑,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呻吟,“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让人去关注社会。
那么在今日的社会中存在怎样的问题呢?现在是科学发达的社会,受全球化的影响,人们越来越倾向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与理解。特别在中国,由于一胎化,使孩子成为家里的皇帝和皇后,同时他们也受社会的暴力现象影响,让他们在社会环境中感到压抑的心理,心态扭曲,缺乏道德意识,自控力差,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以暴力伤人,甚至以残忍的手段杀人。可怕的是他们没有认识到这后果的严重性,不知道他们所作的是犯罪的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也要像鲁迅那样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
一方面要尽量减少未成年人接触暴力媒介的机会,避免他们去学习模仿;另一方面,帮助他们认识真正的仁义之德,关注他们心灵的充实和健康,使他们成熟和成长起来,增强对不良文化和环境的抵抗力。这样他们才不会成为现代的狂人,去与社会同流合污,吃人或被吃。
篇31:狂人日记读后感
书,我始终觉得是人类最伟大的结晶,似乎容有灵魂似的,就是能扣动读者的心。我读书更像是游书,身临其境,宛若成了书中另一个主人翁。读到情节紧张跌宕时,我屏气敛息,读到好事成空时,更是叹息愤怨,以之而喜,以之而悲,诸如此类,真可谓痴狂。而最后读到结局处,更是怅然若失,万千思绪,百感交集。也许这便是书的魅力罢!作者用心感悟,用笔勾画成书,我们用心追随,思考作者,收获内心的寄托,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便缘于此罢。我爱书,更欣赏书的作者,他们如同明星般照耀文学长空,照亮精神的世界,以他们的人格,感动世人,唤醒世人。其中诸如鲁迅、矛盾、巴金、郭沫若、郁达夫等,都是伟大毋庸置疑的。他们生于乱世,以文救国,怀着“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的忧国忧民之情,献身使命,可谓可倾可佩。
而要问这间感我最深者为谁?我想便是鲁迅了。初次识得鲁迅是在小学一年级,在一篇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那时在我眼中鲁迅不是大文豪、大革命家,只不过是一个和我一般的黄毛小子,有一点很让我佩服的,是他在书桌上刻下“早”来警示自己的行为,我也便对他有了好感。后来的《少年闰土》、《风筝》自不用说,鲁迅是陪我长大的。随着我慢慢的懂事,接触了他更多的作品了,孔乙己、祥林嫂、阿Q一个个跃然于纸上。鲁迅更加吸引我了,我知道了他不仅仅是那个黄毛小子。所以我买了本书,鲁迅的《呐喊》,现在想来都有一段历史了,每每翻起,感慨万千。书之最初一篇《狂人日记》,我对其理解很多,大概也因为读时的年龄不一样所致罢,今日要谈读后感,也便选这篇伟大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感,虽说不是什精妙理解,但就算做我对这书的热爱,对作者的敬仰罢!
“《狂人日记》多么酷的一个名字啊”这是第一眼接触时的感觉。往下看“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就有点乱了,这文言文似懂非懂,看得吃力得很,且还看不出个所以然。在往下,清晰了。原来这是写一个人重回家乡后所见所闻,而这中所见所闻令人毛骨悚然——人吃人,赵家的狗、老人、小孩、妇人、郎中甚至是主人公的大哥都打着吃他的主意。如今重头看当时的理解可能会觉得有些儿可笑,怪自己当初文言文功底不够,但是当初感慨还是很深的,虽说可能不着边际,然也算是实实在在地读后感。这世间有吃人的人,而且不是少数甚至可以说是全部,只有主人公在那挣扎,我自然而然站到了主人公那边,同情他的遭遇。
他宛若整部小说中唯一一位光明的象征,可是充斥的黑暗却仿佛快要吞噬掉一切,在灰黑色的基调中,主人公被安上了狂人的枷锁,饱受他人异样的目光,似乎随时可能被这吃人的社会吞没。我深感愤恨,也感到恐惧,这是一个多么黑暗的社会啊,人吃人且不说,正义在这里确实这般的苍白无力。旧社会真的这般模样?如果我生活在那样一个社会,是否也整日提心吊胆怕被人吃掉呢?还是我也变成了那可怕的吃人怪物?我不敢想象那样的社会的存在,如果在那样的社会,我肯定会疯掉的。旧社会真的很可怕,没有一点儿颜色,简直是个地狱,我想鲁迅先生肯定是厌倦了那样的社会!也庆幸我不是当时人。
第一次阅读了《狂人日记》,匆匆带过,后来便不想再翻,也谈不上为什么,就是一种莫名的抵触,这种抵触持续了很久,久得都有点儿模糊,直到已不知是哪一天再次翻阅起这本书,重拾昔时感慨。再次阅读,有些别扭,前言所记文言,确切交代了主人公狂人为患“迫害症”之类,如此便颠覆之前所做结论,一位时代众人皆浊其自清的人物,俨然成了众人笑话的疯子。此一百八十度转变,我都茫然。我思考着,翻阅着一份份资料,《狂人日记》中狂人是真否发狂?一天两天,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始终难以释怀,却也渐渐适应。有一天,我与昔日同伴的好友聚会了,良辰美景佳人,甚是欢乐。便在这时,一人突发“暑假,我们骑车去北京吧!”
众人皆笑他是醉了,笑而不理,任凭其百般解释都被当了玩笑话,酒罢宴散,我们也都淡忘了这件事。可是没想去年八月我收到了一封自北京来的信,香山红叶,狂妄成真……这不是就是这个道理吗?狂人之所以是得了“迫害症”不就是这般道理吗?这不就是中国人的一种通病吗?少数服从多数。然而如果这多数的人是错误的呢?鲁迅先生便是看到了这一点,中国人被封建礼教束缚着,顽固守旧,封建礼法如同吃人般吞噬一切异己,正常之人群指认不和礼法之狂人。“正常”与“狂”是和区别,这无非是一种模糊的定义罢了,又能代表什么。狂人超脱了世俗也许能看到世俗所看不到的光明,这样的狂人又怎得算做疯呢?也许还算是先知呢!
然而在《狂人日记》中前言交代了,狂人病愈并赴某地候补了,这代表了狂人的失败,世俗的胜利,最终少数服从了多数,跳脱世俗之人何在?这无疑是鲁迅先生的讽刺。吃人的礼法最终胜利了,发人深省。鲁迅的《狂人日记》唤醒了当时迷茫的知识青年,也唤醒了当时正被吞噬的民主主义,对抗那吃人的礼法、吃人的封建主义。鲁迅以笔为剑,救国存亡。新中国开国领袖赞鲁迅先生为“中国现代第一等圣人”,并御封其为“无产阶级文艺队伍的总司令”,实至名归。
读《狂人日记》仿佛在看中国社会的状态,看中国人的惰性心理。现今虽说中国日益强大,可是中国不乏无知之人,以无知狭隘的心理看待他人,每每洋洋自得,可谓是精神上病入膏肓。我崇拜鲁迅,以心铸文,以文救民,我待我也有那么一刻,改民之无知,铸传世之良书。
而今我倒要勉励自己。
莫要嘲笑他人之所言,被嘲笑的只该是无知之人。
篇32: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曾著书、译书无数。他关心下层劳动人民;他那无数著作像茉莉花香一样,随风飘过,但却让有幸闻到花香的人一辈子回味它,记住它。他那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曾影响过无数学者,而我也深受其之熏陶。
《狂人日记》主要描述了在旧社会时,“我”觉得任何人都想吃人,而自己就是“吃人集团”的下一头猎物,后来,“我”发现自己的哥哥就是他们的老大,而自己虽然要被吃,却永远也要背负一个吃人的人的弟弟的罪名。当“我”觉得周围的人都想吃自己时,发现孩子也想吃人,也吃过人。“我”不由得发出感叹:“救救孩子!”
我看完这一篇日记,很伤心,也很骄傲。伤心的是这篇文章其实是在揭露旧社会的丑陋,在抨击旧社会。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怯弱,狐狸似的狡猾……这无疑是鲁迅先生眼中的旧社会,这也是广大穷苦劳动人民眼中旧社会的写照。虽然文中的我是一个不吃人的人,可还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呀!何谓吃人,其实吃人指的是剥削百姓,鱼肉百姓。而虽然“我”不是干伤害百姓的人,但另外的腐败官员却干了昧良心的事儿,而他们是中国人,“我”也是中国人,虽无直接的血缘关系,却还都是中国人,都是龙的传人。这时鲁迅先生的无奈,也是广大爱国者的无奈。兄的的唇边不但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还装满了吃人的意思,这怎能不叫人悲哀,这怎能不使人着急呢?
但我也骄傲,因为鲁迅先生是伟大的救过英雄,是名副其实的中国人。他用“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精神唤醒了多少刀俎上的中国人。他就好像黑夜里的一盏明灯,让中国人看清前面是万丈悬崖还是灿烂阳光;他就好像一根灵魂都是坚硬的棍子,帮助国人打退了一匹又一匹眼中冒着绿光,直勾勾看着国人的狼,勇哉,英雄!
在旧社会,也许有人会认为安是最好的,但我却认为不安才是最好的。在祖国危难之际,在人民危难之时,前者安是苟安,后者是大爱,比小爱更伟大,更朴实无华。只有在祖国危难时,舍小家而顾大家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就像鲁迅先生一样,“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狂人日记》笔下的我对吃人的人说:“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的。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的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同虫子一样!”这不是鬼话,而是真真切切的人话呀!即使亡国奴再多,但救国的人会更多,把亡国奴给消灭、埋葬,把苟安、苟存的思想从华夏大地上真正“吃掉’。其实人要以树为榜样,树的叶子就像各种挑逗你内心底线的诱惑,虽然树在平时都在犹豫,就像叶子虽长在树上,但风儿一吹,会颤动,有时甚至会掉落下来一样,但一旦到了危难之际——冬季,树就会把叶子脱落,只剩主干和树枝,就像把各种诱惑搜甩掉一样,这时,即使再下雪,也打不到主干了。鲁迅先生就如同在冬季的树,昂首挺胸,不被遭受的迫害和诬陷所妥协。鲁迅之妻许广平在《欣慰的纪念》中说:”鲁迅好像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血。”这确实就是鲁迅先生一生的写照。
《狂人日记》中的最后一句话“救救孩子”道出了鲁迅先生的心声。确实,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没有受旧社会影响的孩子,或许还有。从此点可以看出,鲁迅先生也非常重视对孩童的教育。宋朝宰相范仲淹说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鲁迅先生真正做到了,他在广大穷苦人民的心中永远是不朽的,永远是嘴高尚的。
鲁迅先生的伟大,深入了每一个人的心中;鲁迅先生的作品,已成了我灵魂之中的中流砥柱,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缺的东西。
篇33: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先生生活在中国那段水深火热的革命的灰色的年代,混沌的国人还没有完全觉醒,两千年来的封建思想仍在影响着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只在暴力革命中取得胜利是不够的,国人的奴性思想是社会健康发展的桎梏:辛亥革命的硕果被军阀窃取,推翻清政府后又要建立另一种迫害压榨穷苦人民的帝国;抗日战争胜利的号角即将吹响时又爆发出国共彻底决裂的危机;严酷的统治和持续四年之久的内战,是什么让即使取得胜利了的中国仍然动荡不安?如果改变不了人们根深蒂固的迂腐和懦弱,革命的意义永远无法实现,中国的和平时代永远不会到来。先生翘首以盼的是一个和平民主、平等自由、国人相亲相爱的和谐美好的社会,他用自己的纸笔和顽固保守势力斗争、和国人的愚钝斗争、和想要奴役国人思想蒙蔽国人意志的封建势力斗争,他想反映的是那个时代黑暗的社会和悲哀的现状,唤醒国人清除封建残余,跻身革命事业,对社会的不平等奋起反击是他倾其一生所希望能做到的事情,可是到了他生命的尽头,也未能看到在他的努力下,才能够到来的正义的新世界。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
这是小说的开篇,人物的意识首先登场了。为什么“今天”的月光格外好呢?为什么以前的三十多年见到的“全是发昏”的呢?“我”的精神因月光格外的爽快,可是“我”觉得还是要小心,因为“赵家的狗”不知为何,“今天”看了我两眼。其实主人公意识的登场,先生就预示着他的意识与常人的并不相同,否则“狂人”二字又从何而来呢?
这几天出行“我”总觉得村人的眼神和言谈举止有些许异样,便想起了其他村庄的人们将大恶人打死并把他的心肝挖出来吃的传闻,“我”终于明白其中缘由,其他村庄的人会吃人,缘何自己村庄的人就不会呢,既然可以吃别人,为什么不可以吃“我”呢?“我”猛然发觉,原来这是一个吃人的世界!本文的叙述者说,“狂人”是患了“迫害症”这类的癔症,因此称他为“狂人”。然而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一个生活在封建士大夫家族中在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中猛然觉醒的知识分子。他的臆想并不是毫无理由,他以为他所生活的世界日益变成一个人吃人的世界,其实他看到的是人们独立的思想被日益吞噬,他看到的是在这个黑暗社会下人们的人格逐渐丧失。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所看到的“仁义道德”,是封建礼教下的道德,而他已经觉醒的民主意识让他看到这封建思想中极力提倡极力追捧与膜拜的道德,其实是活生生的“吃人”二字!在“狂人”臆想的世界里,他看到的是在封建礼教地束缚下,一个人与人之间互相残害的,人吃人的可怖的世界,他认识到,原来几千年来的封建文化,教给人们的实质,其实就是“吃人”二字。他感到亲情的缺失、人情的淡薄,他感到孤立于世间的艰险与悲戚,人吃人的残酷迫害正在趋近于他,其实是封建思想的魔爪正在伸向他。“狂人”病症只是把封建残余对人身心的侵害变得更加具体和生动了,然而却没有人能明白他的恐惧,没有人明白他的狂与不狂,没有人能看到自己内心比“迫害症”更加可怕的病症。在这样的情况下,真正的“狂人”被看作普通人,而觉醒的人却被看作“狂人”形单影只地艰难而忐忑地在乱世中挣扎度日。
现在看来,“狂人”其实说的并不只是主人公本身,而是生活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在封建思想的压迫下,人性逐渐泯灭的全体国民。
“救救孩子……”
多么微弱,无奈,又悲壮的呐喊,救救孩子、救救下一代吧,被侵蚀的头脑、被腐化的思想,到你们就停止吧,让封建社会的假仁义假道德侵害到你们这一代就停止吧,别让下一代的孩子们还像你们一样,在这种可怕的、人情淡漠的年代里、在“吃人”与被吃中终其一生。
篇34:狂人日记读后感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几个为数不多的“不正常”的人,在鲁迅笔下的这位“狂人”就是这么一位代表。
这位狂人把一切都想得那么坏,把别人的一举一动都理解为要“吃我”,看到来给他看病的大夫,竟然被他看成了杀人的刽子手了,他怀疑土绅赵贵翁要吃它,怀疑所有人都要吃它,怀疑自己的哥哥也要吃他,到了最后竟然觉得自己也吃了妹妹的几片肉,我们不禁觉得这个狂人,自始至终,都是自己一直多疑,怀疑这个,怀疑那个,我们不由得想说他真的是一个神经病。
但是就是在这位神经病的记录中,我们就可以看出那个时代可以吃人的封建礼教,一想到可以吃人的所谓“文明”的社会,不禁感到一阵寒冷,如果我们在生活中会见到身边的人被现在的礼教活生生的吃掉,那是一种什么感觉?
有一句成话是“苛政猛于虎”,是说苛刻的政策比老虎都要凶猛,那么这位疯疯癫癫的狂人所处的那个世界一定没有几个真实的人了吧,这些看上去体体面面的绅士们,全都是遵循着所谓礼教的人,那这些人统统都是吃人的老虎。
对这一句话我记忆犹新,“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多看我两眼呢?”你说这里的狗是什么?是赵家养的狗么?可不是,这里是把赵家那个赵贵翁比作鬣狗呢!“鬣狗喜爱跟在大动物后面,吃已经死了的动物的肉,据算很大的骨头他们也叫碎了吃下去。”这不就是在暗喻着赵贵翁是那吃人的高手么?
在一本书里,满篇满页的写着仁义道德,可是仔仔细细看看,字缝里都写满了吃人二字,我从这句话读懂了那时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但是其实每天都有一批批的人被文明和礼教吃掉。
狂人看似是个迫害狂,但是他是被什么迫害的呢?不就是当时能吃人的世道吗?在这种世界下,有几个不被吃,又有几个不去吃人呢?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到,无论什么样的危险,有一条好的法律,也是好的;不管是蜜罐温床,还是腰缠万贯,法律会杀人,你再怎么的感到安全,也无法活下去。我们现在是幸福的,没有吃人的法律,但我们也要为了不让我们的下一代受到这种吃人世界的折磨,也要去努力。
篇35: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
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腐败,“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篇36: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笔下的狂人可谓令人印象深刻。这样的人如果放在现实中,绝对会是人们眼中的疯子。然而,当我们仔细品读时,却是发现了一些更深的东西。下面来说说我读完以后的感受,也许并不准确,只是我一家之言而已。
《狂人日记》的“一”中主人公(下文以狂人出现)在日记中写到自己不见月亮三十多年,在现实中显然不可能。而这些别人眼中的疯言疯语在这里却是狂人精神醒悟的象征,也是文中其狂之开始。而对于赵家的狗看他两眼感到害怕,表明他生活在这种恐慌之中。
在世人眼里,看疯子的眼光自然会有一些异样,无疑狂人正是众人眼中的疯子。主人公在痴狂状态下,觉得周围的人甚至赵家的狗看自己的眼神也是恶狠狠的,仿佛要把自己吃了。事实当然不会是其他人要把他吃了,别人要吃他只不过是他的一种在颠狂状态下的臆想而已。但若真的把这当作一种臆想,那便是真的在看疯子的日记了。在我看来狂人口中的吃人是在批判封建礼教制度的毒害下,人们心理扭曲,却还要对下一代灌输封建理念,将下一代埋葬在这吃人的封建礼教之中。而在这样几乎人人都被封建礼教“吃掉”的社会中,被封建礼教毒害得太深的人们又要把未被污染的人们拉进“吃人”的圈子。民众的愚昧更是在对孝子应割肉煮了请生病的爷娘吃上体现出来。可以说实际上主人公发狂的阶段是他短暂的从封建礼教中醒悟过来的时期。然而很可惜,主人公的醒悟之语,在当时只被人误解为是发疯是所说的疯言疯语。事实上,在世人取笑狂人时,他心里正苦涩的吟着“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
也许是预料到自己在短暂的醒悟后,终于还是要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吞没,于是他在自己被吞没前的最后一篇日记中发出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唤。作者借狂人的日记,借其狂的状态呼唤着被封建礼教所毒害的人们的人性的回归。那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正是还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赤子。他们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样现实与想象相交融的日记里,鲁迅先生表达了自己对中国历史的深刻理解和独特发现。这样的理解我或许达不到,我仅能借助先生的视角去看那我所不熟悉的历史。
篇37:狂人日记读后感
黑暗是什么?是负着空虚的负担,是严威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的路?是精神上的愚昧,是肉体上的束缚?是不可逾越的高山,是刺痛灵魂的荆棘?是刺破心灵的的暗礁,亦或是无知的奴隶,卑微的侍者;还是时代的诡异?
《狂人日记》中记叙了“人吃人”的灾难,当鲜血淋漓的人被一个个饥肠辘辘的“野兽”狼吞虎咽下去,他们面不改色,一副泰然自若,若无其事的样子,谁会知道在他们虚伪的外表下,竟在筹谋瓜分人的阴谋。麻木的肢体,被俘虏的意志,被摧毁的精神,一个个眼神呆滞,时代的黑暗使他们蜕变了,蜕变的狠毒、无知,昔日善良的种子已被恶毒的藤蔓所缠绕,命运的不公使他们沦为这个时代的牺牲品。被奴役的肉体,被驾驭的思维,被溶解的顽强,俨然一副野兽的样子。而时代的里程碑终以血腥,愚蠢,残暴,无奈结束。
生存的意义就是打破这种局面?还是苟且偷生,沦为这个年代的战利品?还是力挽狂澜,用生命的薄弱去挑战时代的高度,那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被时代缴获,被命运折磨,忍受莫大的耻辱,最后酿造一幕幕悲剧!将灰色的天空染上鲜红的血迹,以唤醒支撑灵魂的血液,忘却坚持生命的理由。被灌以污水的幼苗,被摘取花瓣的蓓蕾,变得扭曲,变得丑陋。被侵蚀过的肉体,留下蛆的痕迹;被打碎过的内心,留下玻璃的足迹。
被鲜血浸染过的心,早已不堪一击;被狠毒俘获过的梦,早已支离破碎;被冷峻触碰过的脸,早已伤痕累累。
篇38: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是鲁迅所作,也是中国的第一本现代白话小说,内容大致上是以一个“狂人”的所见所闻,指出中国文化的朽坏。
《狂人日记》中的狂人所患的病是“迫害狂”,从医学的角度来看,其突出的症状是病者处于一种反应性妄想之中,对于周围的一切,都可能因某一事物特征引起多疑性反应:或怀疑有人害他,或怀疑有人侮辱他。 鲁迅用这部小说“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它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的确,《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的文学历史上,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狂人并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征性的,是整个五四时代先驱者愤激思潮的艺术象征,我们从狂人的日记中,感受到的是充满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战取的一首气魄宏大、 热情奔放的时代思潮交响乐。
篇39:狂人日记读后感
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我的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里有这样一句话:“狂人发病,旁人侧目,家人延医救治,狂人复原。”大家是否觉得鲁迅真的将我们带入了狂人的世界?
本书的序中有这样的一段话:“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
站在我们正常人的角度,或许我们就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行为”了。在我的深刻记忆里,有这样几个令人心寒、胆颤的情节:“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当我看完了这样的情节,说实话,内心的承重有些让我无法负担。这样的一个狂人,“狂”到不相信社会,不相信亲人,甚至不相信有人性的存在,这是怎样的一种生活背景所造就的悲剧?!
而令我真正深思的,正是绝望当中狂人呐喊、,发出“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而真正绝望的是不是鲁迅呢?我无从结论。但那末尾长长的省略号有意味着什么?或许,这绝望之音是徒劳的,它俨然如将封闭在无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使他们感到无法解脱的痛苦。
是的,威胁人类世界的绝非地球火山喷发,地壳开裂般的轰烈的自然灾害,而是像核武器般有威力,像SARS般传播快,像地球污染般范围广的精神毒害。
站在新的光明的世纪上的我们,更应该像鲁迅先生一样做一位勇士,手拉手,肩并肩,建起防护世界人精神的“大气层”!
篇40:狂人日记读后感
前两天,老师要我们看鲁迅的书,妈妈便给我找了一本短篇小说集《呐喊》。
书中的第一个故事是《狂人日记》,描写的是一个有所谓“被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狂人”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制度。他半夜查看历史,见整本书都写着“吃人”二字。他最终还是相信未来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并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
这个故事我看了三、四遍还只是一知半解。主人公的害怕,使我大致了解封建社会的可怕与可恶,他那一系列的想象令我毛骨悚然!我还小,不能完全读懂,可至少我知道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吃人这种可怕的现象真的存在。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们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救救孩子……”最后四个字在我脑中浮现。这四个字的意思一定不是那么简单吧?应该不只是肉体上的拯救吧?还有什么呢?心灵上的拯救?或许还有更多我不懂的……
篇41:狂人日记读后感
“封建制度是一种落后的制度”。是啊!封建制度就是吸血鬼,食人魔。
狂人总是以为有人要吃了他,就连他的亲人也不列外!亲兄弟本应互相帮助,齐头并进,可狂人的大哥在封建思想的毒害下,对狂人有偏见,也要“吃”他!
鲁迅写这篇文章以一个疯子的角度,从一个疯子的眼中看清这个世界的黑暗,还原了一个吃人的封建社会。他身边所有人要“吃”他,实际指地主和官僚迫害农民、穷人。这样就成了恶性循环,穷人更穷,富人更富!
然而,狂人也是指那些对 抗 封建社会的“疯子”。文中那些人用世俗的眼光看他——傻子,疯子。如果有革命精神的人看他——已觉醒的人。狂人虽然神经错乱不清,但又有过人的思想。他从“仁义道德”中见到了吃人,揭开了封建社会的面纱,对人民的残害,可却说自己“仁义道德”,可笑!
狂人,不狂!在时代的推动下,他的想法已被证实!在那个年代,他以超前的胆量说出这样的话,他敢于挑战传统的权威,这个人,他狂吗?
生存的意义在于打破这个局面,而不是等着被吃!可像狂人一样的人太少,去了,无疑是飞蛾扑火,也会被“吃”.
“救救孩子”这句反映出鲁迅先生渴望革命,同时,那个时代也需要革命!
篇42:狂人日记读后感
我依稀记得当年是学过狂人日记这篇课文的,但是印象全无了,又或许是一贯的删减版吧,这次重读之后心里的震撼程度不亚于知道原来小时候学的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磨出脚印的事情是假的。
最重要的一点发现,那个人似乎是得了精神病,当然其实是千百年来少数没有的病的人,鲁迅假借这个精神病的口说了很多话,例如吃人、凶狠、赵家的狗,于是大家都说他疯了。可是《狂人日记》的开头是这样说的,那人得了病后来好了,还补了道台也就是当了不小的官,所谓狂人日记是得病期间写的,于是我被彻底震惊了,原来这个人曾经醒来过后来居然又昏沉沉的睡去了——鲁迅万难毁坏的铁屋子里又多了一个沉睡的人。他一定是故意睡去的,因为他发现醒着很累睡着却很舒服,他发现的一切都被别人说成是精神病于是他干脆就把自己变得跟大家一样有病,于是乎这个人居然就能去补了个道台。
吃人不可怕,不要说这是比喻就算是真的吃人我们也做过不少,易子而食居然是出现在中国最古来的典籍上,黄巢大军随时把随行的农民舂成肉泥当军粮,李自成也曾把了明朝的福王和鹿一起煮了吃,名曰福禄宴。这些虽可怕但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狂人自己说也许自己也吃过妹妹的肉,读到这里我算是真正领略的鲁迅拿笔做钢枪,他这话真的是戳到了每个人心里。吃人者也被吃,自己不经意的时候或许也吃过人,只是自己没有仔细去想过。
狂人的下场是最好的,不但没死还做了官,很多人都死了,孔乙己死了阿Q也死了,连那个吃了血馒头的也死了,鲁迅从不畏惧死亡,他直面的是最血淋淋的人性和最丑陋的劣根性。也许这世上本该有很多狂人,只是后来那些狂人的病竟一一都被治好了。
秋有肃杀之气,人类的许多病都被治好了,尤其是矫情这病,我竟许多年没见过矫情这病了。林黛玉有择席之病葬花之行焚稿之心命断之泪,恐怕这矫情也算是冠绝古今了。欧阳修也矫情,听到刮风于是写了《秋声赋》。我的矫情病早被穷这种更强大的病给以毒攻毒给治好了,不过秋风瑟瑟我虽不会写秋声赋,写点读后感还是可以的。
篇43: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在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他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的第一则日记就吸引了我。虽然,语言没有太多的修饰,只是平凡普通的五句话。但这平凡与普通却又与别处不一样,平凡得出奇,普通得入胜。简单的“我怕得有理”这句话,就让我的心开始猜测:下面会写些?
《狂人日记》中所谓狂人,就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鲁迅用了非常颠倒的次序,借狂人之口,叙述了中国从前的本真:人吃人。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微微泛出点点恐怖的味道。整篇文章读上去会感到压抑,流露出十分暗淡的调子,可你只要细细“品尝”如此深奥的小说,兴许也会感到忧愁:高远的夜空,朦胧的月光,以及“吃人”人的神情……鲁迅以神一般的描写,叙述了旧中国儿女的凄楚和绝望,又以神奇的笔触,有道出几千年无人敢道出的咏叹。
是啊,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优势谁是能足以相信的呢?当然了,除了自己,还有谁呢?
在那位“狂人”眼里,他不仅想保护自己,又想保护那些千千万万人当中又要被“吃”的孩子。
这篇小说是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柔和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狂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在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他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的第一则日记就吸引了我。虽然,语言没有太多的修饰,只是平凡普通的五句话。但这平凡与普通却又与别处不一样,平凡得出奇,普通得入胜。简单的“我怕得有理”这句话,就让我的心开始猜测:下面会写些什么?
《狂人日记》中所谓狂人,就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鲁迅用了非常颠倒的次序,借狂人之口,叙述了中国从前的本真:人吃人。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微微泛出点点恐怖的味道。整篇文章读上去会感到压抑,流露出十分暗淡的调子,可你只要细细“品尝”如此深奥的小说,兴许也会感到忧愁:高远的夜空,朦胧的月光,以及“吃人”人的神情……鲁迅以神一般的描写,叙述了旧中国儿女的凄楚和绝望,又以神奇的笔触,有道出几千年无人敢道出的咏叹。
是啊,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优势谁是能足以相信的呢?当然了,除了自己,还有谁呢?
在那位“狂人”眼里,他不仅想保护自己,又想保护那些千千万万人当中又要被“吃”的孩子。
篇44:狂人日记读后感
在这个短暂又漫长的暑假里,我无意中闯入了狂人臆想的世界。
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我的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里有这样一句话:“狂人发病,旁人侧目,家人延医救治,狂人复原。”大家是否觉得鲁迅真的将我们带入了狂人的世界?
不可领会?不可思议?不可明其所以然?
否也。
本书的序中有这样的一段话:“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
站在我们正常人的角度,或许我们就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迫害行为”了。在我的深刻记忆里,有这样几个令人心寒、胆颤的情节:“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当我看完了这样的情节,说实话,内心的承重有些让我无法负担。这样的一个狂人,“狂”到不相信社会,不相信亲人,甚至不相信有人性的存在,这是怎样的一种生活背景所造就的悲剧?!
虽未处在那时,但鲁迅笔下狂人“狂行下表层批判”的封建传统社会,却令我心颤不止。
胆怯?愤懑?悲哀?
而令我真正深思的,正是绝望当中狂人呐喊、呻吟,发出“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而真正绝望的是不是鲁迅呢?我无从结论。但那末尾长长的省略号有意味着什么?或许,这绝望之音是徒劳的,它俨然如将封闭在无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使他们感到无法解脱的痛苦。
是的,威胁人类世界的绝非地球火山喷发,地壳开裂般的轰烈的自然灾害,而是像核武器般有威力,像SARS般传播快,像地球污染般范围广的精神毒害。
站在新的光明的世纪上的我们,更应该像鲁迅先生一样做一位勇士,手拉手,肩并肩,建起防护世界人精神的“大气层”!
篇45:狂人日记读后感
我依稀记得当年是学过狂人日记这篇课文的,但是印象全无了,又或许是一贯的删减版吧,这次重读之后心里的震撼程度不亚于知道原来小时候学的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磨出脚印的事情是假的。
最重要的一点发现,那个人似乎是得了精神病,当然其实是千百年来少数没有的病的人,鲁迅假借这个精神病的口说了很多话,例如吃人、凶狠、赵家的狗,于是大家都说他疯了。可是《狂人日记》的开头是这样说的,那人得了病后来好了,还补了道台也就是当了不小的官,所谓狂人日记是得病期间写的,于是我被彻底震惊了,原来这个人曾经醒来过后来居然又昏沉沉的睡去了——鲁迅万难毁坏的铁屋子里又多了一个沉睡的人。他一定是故意睡去的,因为他发现醒着很累睡着却很舒服,他发现的一切都被别人说成是精神病于是他干脆就把自己变得跟大家一样有病,于是乎这个人居然就能去补了个道台。
吃人不可怕,不要说这是比喻就算是真的吃人我们也做过不少,易子而食居然是出现在中国最古来的典籍上,黄巢大军随时把随行的农民舂成肉泥当军粮,李自成也曾把了明朝的福王和鹿一起煮了吃,名曰福禄宴。这些虽可怕但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狂人自己说也许自己也吃过妹妹的肉,读到这里我算是真正领略的鲁迅拿笔做钢枪,他这话真的是戳到了每个人心里。吃人者也被吃,自己不经意的时候或许也吃过人,只是自己没有仔细去想过。
狂人的下场是的,不但没死还做了官,很多人都死了,孔乙己死了阿Q也死了,连那个吃了血馒头的也死了,鲁迅从不畏惧死亡,他直面的是最血淋淋的人性和最丑陋的劣根性。也许这世上本该有很多狂人,只是后来那些狂人的病竟一一都被治好了。
秋有肃杀之气,人类的许多病都被治好了,尤其是矫情这病,我竟许多年没见过矫情这病了。林黛玉有择席之病葬花之行焚稿之心命断之泪,恐怕这矫情也算是冠绝古今了。欧阳修也矫情,听到刮风于是写了《秋声赋》。我的矫情病早被穷这种更强大的病给以毒攻毒给治好了,不过秋风瑟瑟我虽不会写秋声赋,写点读后感还是可以的。
篇46:狂人日记读后感
它的出世仿佛就如混沌天地间一束光芒,更像一台放映机,它的笔锋所向,直接指出了人心矛盾之所在。朴实的语言把我拉近书中的世界。一位饱含医学底蕴的爱国人民为了唤醒麻木的国人,弃医从文,在书桌前奋笔疾书。“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结尾的一句话带给了我迷茫与困惑。于是我一遍遍地细读着,鲁迅想要批判的不正是这吃人的社会,吃与被吃,仿佛是天经地义。但是吃人的社会不会长存,将来容不得吃人。唯有狂人,也就是以作者的眼光发现这一现实问题,因而通过作者的笔触传达给我们。我读到了作者的目光深远,以及他对未来的孩子怀抱着的希冀。
从开始心情爽快,夜晚很好的月光,看出还未意识到所存在的危险,其中提到赵家的狗,为后来发展做出预示的铺垫。后是今晚没月光,于是开始渲染阴暗的气氛,以赵贵翁为代表的一群人都以仇恨的眼神看着我,连小孩子也一样,是他们娘老子教的,与末句相呼应。表现出当时社会黑暗笼罩,封建黑暗礼教已经从本质上侵蚀了整个社会从小孩到老者的思想。那样的社会,阴冷的黑暗恐怖的气息漂浮在空气中,令我感受到的是毛骨悚然!
唯有文中的狂人是清醒的,他周围的人都是吃人的人,甚至连狗也是。狂人其实是一个敢于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反封建者向世人讲述这个社会的吃人本质,意欲唤醒人们,一起推翻旧的吃人的封建礼教。可是根深的蒂固的吃人礼教让受迫害的人们依旧麻木,国民的劣根性一览无遗。短短的几行字,将国民现状暴露地一览无遗。经过历史的更迭,饱受封建礼教的国民丧失了同情心与善良心,变得麻木愚昧。而这也是作者想要折射出的现状。作者也是对未来怀有肯定,希望未来的孩子能在公平公正的世界里生活,新的民政制度能真正使中国充满希望。
篇47:狂人日记读后感
“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即使我被吃了,可依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今天,我又品味着这令人深思的话语。
此文通篇读来,总觉些许怪,是除语言外说不出的怪。若非语文老师言:“狂人,即疯子”,现今我仍予狂人以诸多奇怪可笑之解释。全文从一个疯子的角度下笔,自是不同寻常,其实文中之我并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话,更具虚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处充满假、恶、丑,无丝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见当世亲人间之残忍无情。然“我”劝兄之言语,竟非出于狂人之口,确是一有先见、良知、正义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借此文以告世人。
看终句,“没吃过人的孩子们,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灵纯洁美好,没被世俗所污,故先生寄一切希望于孩子,此乃对未来之美好向往。
若先生在,观今之社会,千年陋习虽未根除,少不同那时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间,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国之精神,若不被后世继承发扬,奈何?先生虽已去,但诸多事吾辈亦可做,虽不及先生,实可做。先生为国献之甚多,吾辈竭力还先生一“风清气正国貌新”又如何?此举更为国矣!
鲁迅之前,无一鲁迅,希望鲁迅之后,无数鲁迅!
篇48:狂人日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看的时候起还真担心读不懂,打开电脑,我静静地读了起来……。
文章不是特别长,分为好几篇,一天一篇,跟日记一样。从“狂人”的日记中,我看到的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一个特别黑暗残暴的社会。所有的人都想着如何去吃别人,就连自己的亲人都不放过,比如文章中的大哥,主人公的妹妹就让它给吃了,而且父母生病,还要把自己的腿上的肉割掉,蒸熟让父母吃掉。还有杀了犯人,还有生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还有每天都是惊险的一天,都有人惦记着要吃你,描写出了一个可怕无情的人吃人的社会,黑暗恐怖让人害怕的一群人,读来让人胆战心惊。这不就跟当时的情况相同吗,你不吃别人,别人就要来吃你!
主人公“狂人”到底是真狂还是假狂?狂人的“狂”,一方面是由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某些特征,更重要的一方面却是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并且被历史所证明是正确的,只是他说出了当时的人们不敢说或者是还没有说出的骇人听闻的话罢了。
最后,鲁迅还感叹地说道: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其实是在文章中的结尾说了一个含义超深的句子,以此来唤醒国人反抗当时黑暗社会的意识!
篇49:狂人日记读后感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己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呢!但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可以壮壮胆子。直到最后,鲁迅终于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己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篇50: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中所谓的狂人,就是指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他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狂人出生于封建社会,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他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他处在“吃人”的世界中。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有点恐怖的味道。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狂人日记》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沉睡的真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我读过一些鲁迅的文章,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是《呐喊》的初篇,也是现代中国文学的一篇杰出的作品——《狂人日记》。
篇51: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过《狂人日记》后有感,《狂人日记》是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他具体的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残酷,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从整片的文章来看,我们首先看到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害怕,总认为别人会害他。在他被治愈后看到了世界的真相并且醒悟到“传统”杀人,人们无法容纳他的清醒而对他再一次的加以迫害,致使他重新屈服在恶势力权下,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时的社会对人的迫害是如此的深,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意识到了封建制度的可怕,不但使人发狂,也可以把人吃掉,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人与人之间只是猜疑,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呻吟,“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让人去关注社会。
那么在今日的社会中存在怎样的问题呢?现在是科学发达的社会,受全球化的影响,人们越来越倾向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与理解。特别在中国,由于一胎化,使孩子成为家里的皇帝和皇后,同时他们也受社会的暴力现象影响,让他们在社会环境中感到压抑的心理,心态扭曲,缺乏道德意识,自控力差,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以暴力伤人,甚至以残忍的手段杀人。可怕的是他们没有认识到这后果的严重性,不知道他们所作的是犯罪的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也要像鲁迅那样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
一方面要尽量减少未成年人接触暴力媒介的机会,避免他们去学习模仿;另一方面,帮助他们认识真正的仁义之德,关注他们心灵的充实和健康,使他们成熟和成长起来,增强对不良文化和环境的抵抗力。这样他们才不会成为现代的狂人,去与社会同流合污,吃人或被吃。
篇52:狂人日记读后感
书,我始终觉得是人类最伟大的结晶,似乎容有灵魂似的,就是能扣动读者的心。我读书更像是游书,身临其境,宛若成了书中另一个主人翁。读到情节紧张跌宕时,我屏气敛息,读到好事成空时,更是叹息愤怨,以之而喜,以之而悲,诸如此类,真可谓痴狂。而最后读到结局处,更是怅然若失,万千思绪,百感交集。也许这便是书的魅力罢!作者用心感悟,用笔勾画成书,我们用心追随,思考作者,收获内心的寄托,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便缘于此罢。我爱书,更欣赏书的作者,他们如同明星般照耀文学长空,照亮精神的世界,以他们的人格,感动世人,唤醒世人。其中诸如鲁迅、矛盾、巴金、郭沫若、郁达夫等,都是伟大毋庸置疑的。他们生于乱世,以文救国,怀着“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的忧国忧民之情,献身使命,可谓可倾可佩。
而要问这间感我最深者为谁?我想便是鲁迅了。初次识得鲁迅是在小学一年级,在一篇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那时在我眼中鲁迅不是大文豪、大革命家,只不过是一个和我一般的黄毛小子,有一点很让我佩服的,是他在书桌上刻下“早”来警示自己的行为,我也便对他有了好感。后来的《少年闰土》、《风筝》自不用说,鲁迅是陪我长大的。随着我慢慢的懂事,接触了他更多的作品了,孔乙己、祥林嫂、阿Q一个个跃然于纸上。鲁迅更加吸引我了,我知道了他不仅仅是那个黄毛小子。所以我买了本书,鲁迅的《呐喊》,现在想来都有一段历史了,每每翻起,感慨万千。书之最初一篇《狂人日记》,我对其理解很多,大概也因为读时的年龄不一样所致罢,今日要谈读后感,也便选这篇伟大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感,虽说不是什精妙理解,但就算做我对这书的热爱,对作者的敬仰罢!
“《狂人日记》多么酷的一个名字啊”这是第一眼接触时的感觉。往下看“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就有点乱了,这文言文似懂非懂,看得吃力得很,且还看不出个所以然。在往下,清晰了。原来这是写一个人重回家乡后所见所闻,而这中所见所闻令人毛骨悚然——人吃人,赵家的狗、老人、小孩、妇人、郎中甚至是主人公的大哥都打着吃他的主意。如今重头看当时的理解可能会觉得有些儿可笑,怪自己当初文言文功底不够,但是当初感慨还是很深的,虽说可能不着边际,然也算是实实在在地读后感。这世间有吃人的人,而且不是少数甚至可以说是全部,只有主人公在那挣扎,我自然而然站到了主人公那边,同情他的遭遇。
他宛若整部小说中唯一一位光明的象征,可是充斥的黑暗却仿佛快要吞噬掉一切,在灰黑色的基调中,主人公被安上了狂人的枷锁,饱受他人异样的目光,似乎随时可能被这吃人的社会吞没。我深感愤恨,也感到恐惧,这是一个多么黑暗的社会啊,人吃人且不说,正义在这里确实这般的苍白无力。旧社会真的这般模样?如果我生活在那样一个社会,是否也整日提心吊胆怕被人吃掉呢?还是我也变成了那可怕的吃人怪物?我不敢想象那样的社会的存在,如果在那样的社会,我肯定会疯掉的。旧社会真的很可怕,没有一点儿颜色,简直是个地狱,我想鲁迅先生肯定是厌倦了那样的社会!也庆幸我不是当时人。
第一次阅读了《狂人日记》,匆匆带过,后来便不想再翻,也谈不上为什么,就是一种莫名的抵触,这种抵触持续了很久,久得都有点儿模糊,直到已不知是哪一天再次翻阅起这本书,重拾昔时感慨。再次阅读,有些别扭,前言所记文言,确切交代了主人公狂人为患“迫害症”之类,如此便颠覆之前所做结论,一位时代众人皆浊其自清的人物,俨然成了众人笑话的疯子。此一百八十度转变,我都茫然。我思考着,翻阅着一份份资料,《狂人日记》中狂人是真否发狂?一天两天,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始终难以释怀,却也渐渐适应。有一天,我与昔日同伴的好友聚会了,良辰美景佳人,甚是欢乐。便在这时,一人突发“暑假,我们骑车去北京吧!”
众人皆笑他是醉了,笑而不理,任凭其百般解释都被当了玩笑话,酒罢宴散,我们也都淡忘了这件事。可是没想去年八月我收到了一封自北京来的信,香山红叶,狂妄成真……这不是就是这个道理吗?狂人之所以是得了“迫害症”不就是这般道理吗?这不就是中国人的一种通病吗?少数服从多数。然而如果这多数的人是错误的呢?鲁迅先生便是看到了这一点,中国人被封建礼教束缚着,顽固守旧,封建礼法如同吃人般吞噬一切异己,正常之人群指认不和礼法之狂人。“正常”与“狂”是和区别,这无非是一种模糊的定义罢了,又能代表什么。狂人超脱了世俗也许能看到世俗所看不到的光明,这样的狂人又怎得算做疯呢?也许还算是先知呢!
然而在《狂人日记》中前言交代了,狂人病愈并赴某地候补了,这代表了狂人的失败,世俗的胜利,最终少数服从了多数,跳脱世俗之人何在?这无疑是鲁迅先生的讽刺。吃人的礼法最终胜利了,发人深省。鲁迅的《狂人日记》唤醒了当时迷茫的知识青年,也唤醒了当时正被吞噬的民主主义,对抗那吃人的礼法、吃人的封建主义。鲁迅以笔为剑,救国存亡。新中国开国领袖赞鲁迅先生为“中国现代第一等圣人”,并御封其为“无产阶级文艺队伍的总司令”,实至名归。
读《狂人日记》仿佛在看中国社会的状态,看中国人的惰性心理。现今虽说中国日益强大,可是中国不乏无知之人,以无知狭隘的心理看待他人,每每洋洋自得,可谓是精神上病入膏肓。我崇拜鲁迅,以心铸文,以文救民,我待我也有那么一刻,改民之无知,铸传世之良书。
而今我倒要勉励自己。
莫要嘲笑他人之所言,被嘲笑的只该是无知之人。
篇53: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曾著书、译书无数。他关心下层劳动人民;他那无数著作像茉莉花香一样,随风飘过,但却让有幸闻到花香的人一辈子回味它,记住它。他那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曾影响过无数学者,而我也深受其之熏陶。
《狂人日记》主要描述了在旧社会时,“我”觉得任何人都想吃人,而自己就是“吃人集团”的下一头猎物,后来,“我”发现自己的哥哥就是他们的老大,而自己虽然要被吃,却永远也要背负一个吃人的人的弟弟的罪名。当“我”觉得周围的人都想吃自己时,发现孩子也想吃人,也吃过人。“我”不由得发出感叹:“救救孩子!”
我看完这一篇日记,很伤心,也很骄傲。伤心的是这篇文章其实是在揭露旧社会的丑陋,在抨击旧社会。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怯弱,狐狸似的狡猾……这无疑是鲁迅先生眼中的旧社会,这也是广大穷苦劳动人民眼中旧社会的写照。虽然文中的我是一个不吃人的人,可还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呀!何谓吃人,其实吃人指的是剥削百姓,鱼肉百姓。而虽然“我”不是干伤害百姓的人,但另外的腐败官员却干了昧良心的事儿,而他们是中国人,“我”也是中国人,虽无直接的血缘关系,却还都是中国人,都是龙的传人。这时鲁迅先生的无奈,也是广大爱国者的无奈。兄的的唇边不但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还装满了吃人的意思,这怎能不叫人悲哀,这怎能不使人着急呢?
但我也骄傲,因为鲁迅先生是伟大的救过英雄,是名副其实的中国人。他用“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精神唤醒了多少刀俎上的中国人。他就好像黑夜里的一盏明灯,让中国人看清前面是万丈悬崖还是灿烂阳光;他就好像一根灵魂都是坚硬的棍子,帮助国人打退了一匹又一匹眼中冒着绿光,直勾勾看着国人的狼,勇哉,英雄!
在旧社会,也许有人会认为安是最好的,但我却认为不安才是最好的。在祖国危难之际,在人民危难之时,前者安是苟安,后者是大爱,比小爱更伟大,更朴实无华。只有在祖国危难时,舍小家而顾大家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就像鲁迅先生一样,“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狂人日记》笔下的我对吃人的人说:“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的。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的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同虫子一样!”这不是鬼话,而是真真切切的人话呀!即使亡国奴再多,但救国的人会更多,把亡国奴给消灭、埋葬,把苟安、苟存的思想从华夏大地上真正“吃掉’。其实人要以树为榜样,树的叶子就像各种挑逗你内心底线的诱惑,虽然树在平时都在犹豫,就像叶子虽长在树上,但风儿一吹,会颤动,有时甚至会掉落下来一样,但一旦到了危难之际——冬季,树就会把叶子脱落,只剩主干和树枝,就像把各种诱惑搜甩掉一样,这时,即使再下雪,也打不到主干了。鲁迅先生就如同在冬季的树,昂首挺胸,不被遭受的迫害和诬陷所妥协。鲁迅之妻许广平在《欣慰的纪念》中说:”鲁迅好像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血。”这确实就是鲁迅先生一生的写照。
《狂人日记》中的最后一句话“救救孩子”道出了鲁迅先生的心声。确实,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没有受旧社会影响的孩子,或许还有。从此点可以看出,鲁迅先生也非常重视对孩童的教育。宋朝宰相范仲淹说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鲁迅先生真正做到了,他在广大穷苦人民的心中永远是不朽的,永远是嘴高尚的。
鲁迅先生的伟大,深入了每一个人的心中;鲁迅先生的作品,已成了我灵魂之中的中流砥柱,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缺的东西。
篇54: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笔下的狂人可谓令人印象深刻。这样的人如果放在现实中,绝对会是人们眼中的疯子。然而,当我们仔细品读时,却是发现了一些更深的东西。下面来说说我读完以后的感受,也许并不准确,只是我一家之言而已。
《狂人日记》的“一”中主人公(下文以狂人出现)在日记中写到自己不见月亮三十多年,在现实中显然不可能。而这些别人眼中的疯言疯语在这里却是狂人精神醒悟的象征,也是文中其狂之开始。而对于赵家的狗看他两眼感到害怕,表明他生活在这种恐慌之中。
在世人眼里,看疯子的眼光自然会有一些异样,无疑狂人正是众人眼中的疯子。主人公在痴狂状态下,觉得周围的人甚至赵家的狗看自己的眼神也是恶狠狠的,仿佛要把自己吃了。事实当然不会是其他人要把他吃了,别人要吃他只不过是他的一种在颠狂状态下的臆想而已。但若真的把这当作一种臆想,那便是真的在看疯子的日记了。在我看来狂人口中的吃人是在批判封建礼教制度的毒害下,人们心理扭曲,却还要对下一代灌输封建理念,将下一代埋葬在这吃人的封建礼教之中。而在这样几乎人人都被封建礼教“吃掉”的社会中,被封建礼教毒害得太深的人们又要把未被污染的人们拉进“吃人”的圈子。民众的愚昧更是在对孝子应割肉煮了请生病的爷娘吃上体现出来。可以说实际上主人公发狂的阶段是他短暂的从封建礼教中醒悟过来的时期。然而很可惜,主人公的醒悟之语,在当时只被人误解为是发疯是所说的疯言疯语。事实上,在世人取笑狂人时,他心里正苦涩的吟着“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
也许是预料到自己在短暂的醒悟后,终于还是要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吞没,于是他在自己被吞没前的最后一篇日记中发出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唤。作者借狂人的日记,借其狂的状态呼唤着被封建礼教所毒害的人们的人性的回归。那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正是还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赤子。他们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样现实与想象相交融的日记里,鲁迅先生表达了自己对中国历史的深刻理解和独特发现。这样的理解我或许达不到,我仅能借助先生的视角去看那我所不熟悉的历史。
篇55: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
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腐败,“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篇56:狂人日记读后感
窗外又下起了雨,滴滴落在墙面上,坐在窗旁的我,脑中却不知为何又浮想起了那个黑暗的年代——那个被封建主义摧残得不堪的年代。那时的鲁迅先生,也应是坐在窗边的办公桌前,握着笔在记录着当时生活的点滴。
而由这点滴汇集成的《狂人日记》,大概就是横空出现在这乱世中最真实的生活写照。文章虽不长,我却在这本属于“狂人”的日记中,读出了令人胆战心惊的生活现象。那时的人们,无情地进行着一种六亲不认、毫无人性的活动—吃人,不论亲人、爱人、友人、旁人,竟都一律无视。
那时的人们或者就只有三条路可走——吃人,被吃和反抗,而后者竟少之又少。看着国家与政府一天天的无能暴政,心怀天下的鲁迅先生,义无反顾地握紧自己手中的笔,用他特别的药方唤醒着国人们的心,让危及民族的伤口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慢慢地进行着愈合。
鲁迅当时虽是“狂人”,但他却用着“狂人”的眼睛去仔细地观察了四周,那些随时张开血盆大口想要吞噬自己的人,他清楚,不仅仅是赵富贵,甚至连他自己的哥哥也成为其中罪恶的一员。
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几个出现在第六节的句子,看似简单,却竟将一个黑暗的社会鲜活地呈现出来。鲁迅先生毫不畏惧地直指当时社会统治者狠毒的“狮子似的凶心”;并含蓄地把那些无知的群众像兔子般怯弱。鲁迅虽“狂”,却无失心智,他借助着外人对他的“疯癫”看法,把当时对社会的黑暗和人们的软弱的愤怒,全部写在那些带有批判色彩的日记集里面。
鲁迅虽“狂”,但是他坚定地在日记的后头发出了能响彻云霄的“救救孩子……”的呐喊,他想让那些已经麻木的民众醒过来,让他们懂得什么是争取,什么是反抗。我们再只要细心观察这句话后也便会发觉,鲁迅并没有用大多数人都会用的感叹号收尾,而是采取了省略号!因为鲁迅知道当时人们的吃人现象已难以根除,他深感绝望,而省略会一直延续下去,他呼吁的也不仅仅只是当时的人们,更是他们的后代,还会善存希望的后代子孙们。
是啊,如果没有了这句呐喊,后来的人们何来力量懂得站起反抗,又何来今日安稳的社会?——但是,在今天,在我们身边,我们却养成了比吃人还要恐怖的习惯:我们面对日日衰竭的资源无动于衷;面对日日消失的绿地无动于衷;面对日日锐减的冰川无动于衷;面对日日流失的水土还是无动于衷。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只是仅仅因为我们单手没有回天之力而放弃吗?只是仅仅因为我们只知金钱重要而丧失理智吗?不!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了,即使现在鲁迅先生不能“狂”了,他没能力再去唤醒我们了,我们只能靠我们自己!谁也不能再欺骗自己的肉眼,醒醒吧!全球暖化,汶川地震,青海干旱。地球变“狂”了,它在用我们身边的花草树木,天地陆海告诉我们它已经无法再支持我们无情掠夺的心了!
“救救孩子”吧!不仅仅只是为了我们的后代,也要为我们自己想想,我们不需站起反抗,但我们只需要认真读好书,心系好我们这唯一的“摇篮”,不要让它再伤痕累累,让鲁迅的这句呐喊不再用“……”收尾,而应用“。”收尾吧!
篇57:狂人日记读后感
我依稀记得当年是学过狂人日记这篇课文的,但是印象全无了,又或许是一贯的删减版吧,这次重读之后心里的震撼程度不亚于知道原来小时候学的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磨出脚印的事情是假的。
最重要的一点发现,那个人似乎是得了精神病,当然其实是千百年来少数没有的病的人,鲁迅假借这个精神病的口说了很多话,例如吃人、凶狠、赵家的狗,于是大家都说他疯了。可是《狂人日记》的开头是这样说的,那人得了病后来好了,还补了道台也就是当了不小的官,所谓狂人日记是得病期间写的,于是我被彻底震惊了,原来这个人曾经醒来过后来居然又昏沉沉的睡去了——鲁迅万难毁坏的铁屋子里又多了一个沉睡的人。他一定是故意睡去的,因为他发现醒着很累睡着却很舒服,他发现的一切都被别人说成是精神病于是他干脆就把自己变得跟大家一样有病,于是乎这个人居然就能去补了个道台。
吃人不可怕,不要说这是比喻就算是真的吃人我们也做过不少,易子而食居然是出现在中国最古来的典籍上,黄巢大军随时把随行的农民舂成肉泥当军粮,李自成也曾把了明朝的福王和鹿一起煮了吃,名曰福禄宴。这些虽可怕但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狂人自己说也许自己也吃过妹妹的肉,读到这里我算是真正领略的鲁迅拿笔做钢枪,他这话真的是戳到了每个人心里。吃人者也被吃,自己不经意的时候或许也吃过人,只是自己没有仔细去想过。
狂人的下场是最好的,不但没死还做了官,很多人都死了,孔乙己死了阿Q也死了,连那个吃了血馒头的也死了,鲁迅从不畏惧死亡,他直面的是最血淋淋的人性和最丑陋的劣根性。也许这世上本该有很多狂人,只是后来那些狂人的病竟一一都被治好了。
秋有肃杀之气,人类的许多病都被治好了,尤其是矫情这病,我竟许多年没见过矫情这病了。林黛玉有择席之病葬花之行焚稿之心命断之泪,恐怕这矫情也算是冠绝古今了。欧阳修也矫情,听到刮风于是写了《秋声赋》。我的矫情病早被穷这种更强大的病给以毒攻毒给治好了,不过秋风瑟瑟我虽不会写秋声赋,写点读后感还是可以的。
篇58:狂人日记读后感
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
——题记
狂人何其狂也!竟以为兄弟亲友、左邻右舍都预谋着要吃他。狂人何其智也!竟透过礼教的重重迷雾看透了这个世界的吃人本质。狂人何其惨也!竟最终也免不了狂病“痊愈”,被世界彻底吃掉的命运。狂人啊,何不一狂到底?
《狂人日记》仅记两天,却出现了32处“吃人”。在每一处“吃人”的铅字下面似乎都能看到一个颤抖的灵魂,它恐惧,它也愤怒。当狂人听说邻村佃户吃掉地主的心肝时,他“从顶上直冷到脚跟”,终于开始认清社会的吃人本质。周遭的人都向他露出獠牙,因为他不再受封建礼教的束缚,逃脱了所有人共同的枷锁。愚昧而麻木的灵魂不能容忍这种对已经同化了自己思想的锁链的挑战,所以,不论用嘴,用手,或是其他方式,吃掉他,吃掉这颗渴望自由的心。
“狮子般的凶狠,兔子般的怯懦,狐狸一般的狡猾。”这是鲁迅笔下赵家的狗,可这条土狗身上却深刻的显出人的影子。千年的封建思想植根于人们的生活,三纲五常和腐朽的文化在每一个愚民身上烙下的痕迹不可磨灭。每个人只是匍匐着,低着头,从不肯望望头顶上的太阳。他们认为老的,旧的就是好的;新的,没见过的就是恶的。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愿望令每一个人的理想便是衣食无忧,别无他图,可是落后的生产力决定了大多数人的劳作只是为统治阶级提供了营养。长期的苦难与挣扎让人的心灵麻木了,空洞了,默默的接受了生来就受苦难的命运。腐朽的国家就由这一群行尸走肉堆砌,怎能不风雨飘摇?
沉沉的奴气无孔不入,人们不敢越过礼教的束缚揭竿而起,推翻这痛苦的根源。可是“人还是要吃的”,被剥削者也需要营养,于是丧失了人性仅存的同情心与怜悯心,对位高权重者阿谀奉承,丧尽尊严,又对惨况更甚于自己之人残忍的侮辱与践踏,从中取乐。如同狂人的大哥,虽知四书五经,晓各方道理,却对邻村吃人一事抱有快意,对狂人的“不要继续吃人”的真知灼见嗤之以鼻,大发雷霆。可见人民不仅是封建国家这台巨大的榨取机器的动力,也是它坚实麻木的维持者。
鲁迅笔下狂人的时代已经过去,可谁又能说现在不是一个缺少狂人的时代?
法制建设漏洞百出,无数贪官污吏逍遥法外,真正被查的却只是冰山一角;食品安全检查年年进行,可面对满桌佳肴却依然难以安心下筷;环境污染触目惊心,却依然鲜有强力措施。这样的社会虽不至于“吃人”,倒也并不太理想。我希望狂人出现,可以是他人,也可以是我自己。
愿我有一双狂人之眼。
篇59:狂人日记读后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让人们认识了这广阔无垠的世界。我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它是知识的甘泉,使文采贫乏的人如干燥的海绵一样尽情地吮吸着,从而使人神采飞扬,开阔了眼界。在读书的过程中,仿若身临其境。
外面下着淅沥沥的中雨,如珠帘般倾泻下来,更给苍茫的大地蒙上了神秘的布纱。我闲着无聊,缓缓的走向书架,抽取了一本我觉得陌生的书----《呐喊》,这本书是我姐姐的,因鲁迅的文章大都看不懂,所以并没多看。要说在下雨天看书时很惬意的,翻开第一页,就向我们介绍了鲁迅其人,鲁迅是个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从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起,就用了鲁迅这个笔名。
然而自目录后就是《狂人日记》了,文章的开头就像我们叙述了赵贵翁的脸色,小孩子们铁青的脸,路上行人交头接耳的议论等等都让人匪夷所思,于是我带着好奇心读完了这篇小说。
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主人公生性多疑,敏感,有强烈的妄想症和迫害狂想症的心理活动,任何人的一举一动都认为别人要害他,让人觉得他真是一个狂人。但他的思想十分活跃,想法也很特别。在这些锋芒毕露,勾心斗角的封建制度中,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最后他向人们呼吁救救孩子,想让人觉悟起来,表现出他对封建制度的评判。他饱怀着对社会的希望,希望社会能够觉醒起来。小说中主人公的哥哥讲述了一部“吃人”的历史,同时也揭露了中国几千年来的文明史,更加体现了封建制度的凶残。封建制度束缚了人的思想,使人身活在黑暗当中,让人想起那时的社会真是残暴。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能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建设人类美好家园……
书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呀!它不仅让我丰富了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书是我的好朋友。让我们扬起自信的风帆,去创建一个美丽的中国。
篇60:狂人日记读后感
接受所谓的中国式教育已有十年,也由昔日大人们眼中的乖孩子变成了人们所说的思想叛逆的高中生。
其实我想我还不算是叛逆的孩子,对于父母从来没有顶撞只是不再按照他们的意愿做事;对于学习,成绩不至于科科挂红灯只是不再像从前那样一根筋地往书堆里扎;对于时下年轻人所说的时尚,我既不哈日也不哈韩,既不仰慕谁也不崇拜谁。因此,结论是我还算是一个规规矩矩的中学生。
然而在更多的时候,我在想自己活了这么些年,究竟干了些什么?呵,17年,值得光荣的是完成了一项巨大的工程:就是把自己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屁孩,变成一个正值花季雨季的高中生,但是很显然这是一个错误的转变,但是在这17个365天的日子里,我除了吃得饱饱的,让自己快快长大之外,还干了些什么?而10余年的中国式教育又给我带来了什么?已经在理科班里混了一年的我,早已回答不出鸦片战争什么时候爆发,南京条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而这些问题,在高一时为了应付考试,我可是滚瓜烂熟,想想这是不是所有中国学生们的悲哀,为了考试,我们可以把整本厚厚牛津英语词典背熟;为了考试,我们可以把十几本资料书填得密密麻麻;为了考试,我们可以牺牲掉所有的兴趣和爱好。然而,然而当我们结束掉一切考试,走出这个校门时,关于那些定理那些法则我们能记得多少?多年的校园生活,能够让我们回味的珍藏的又能有多少?
我们都是一群疯子!深知自己根本不适合这种近乎摧残教育的体制,却依然义无返顾地往里陷,深知这不是唯一的出路,却把它看得太重太重。
身处在这种教育体制中,我们无法尽情地笑,无法痛快地哭,无法肆无忌惮地挥舞翅膀,无法致死不渝地坚持青春的梦想。于是,当我们看到某个人跳出来把中国教育批得一文不值时,我们痛快。当我们看到某个人另寻他路成才时,我们羡慕。而然后呢,我们还是会跑到书店去看那些所谓的高考状元们的学习方法,还是会扎在学生堆里讨论数理化,语政史,还是会在无数个漫漫长夜里孤军奋战。因为身处在这种教育制度中,我们还有太多无奈。
我们矛盾着,我们犹豫着,但最终还是无法摆脱这种教育的束缚,于是我们继续沉默着,因为我们深深的知道背后那无数双充满期望的眼睛,我们辜负不起;十余载的青春岁月,我们赌不起……因此,我们只能让自己成为疯子,没有快乐和痛苦,只是麻木地机械地学习的疯子。在伟大的中国精英式教育下的一群疯子。
后记:既然已是疯子,就只能毫不在意的继续疯下去,虽然不知道前方的路是该向左还是向右,虽然不知道自己还能走多远,但只能跌跌撞撞地继续走,继续走……相信是路,总该会有尽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