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写作的孤独是这样一种孤独,缺了它写作就无法进行,或者它散成碎屑,苍白无力地去寻找还有什么可写。它失血,连作者也认不出它来。
写作是充满我生活的唯一的事,它使我的生活无比喜悦。我写作。写作从未离开我。
你找不到孤独,你创造它。孤独是自生自长的。我创造了它。
孤独也意味着:或是死亡,或是书籍。但它首先意味着酒精。意味着威士忌。
我在屋子里写作时,一切都在写作。处处都是文字。
写作可以走得很远……直至最后的了结。有时你难以忍受。突然之间一切都具有了与写作的关系,真叫人发疯。
作家是很奇怪的,是矛盾也是荒谬。写作,这也是不说话。是沉默。是无声的喊叫。
打开的书也是黑夜。我不知为什么,我刚才的这些话使我流泪。
仍然写作,不理睬绝望。不,怀着绝望。怎样的绝望,我不知道它的名字。
与尚未写成的书单独相处,就是仍然处在人类的最初睡眠中。就是这样。也是与仍然荒芜的写作单独相处。试图不因此而死。
写作永远没有参照,不然它就……它仿佛刚出世。粗野。独特。
孤独总是以疯狂为伴。这我知道。人们看不见疯狂。仅仅有时能预感到它。
在城市,在村镇,在各处,作家是孤独的人。他们无时无处不是孤独的。
在全世界,光线的终结就是劳动的终结。
写作像风一样吹过来,赤裸裸的,它是墨水,是笔头的东西,她和生活中的其他东西不一样,仅此而已,除了生活以外。
如果我不是一个作家,会是个妓女。
当我越写,我就越不存在。我不能走出来,我迷失在文字里。
我在想,人们总是在写世界的死尸,同样,总是在写爱情的死尸。
任何一个女人都比男人神秘,比男人聪明、生动、清新,从来也不想做男人。
我更喜欢与很不爱我的人在一起,而不喜欢与太爱我的人在一起。
我身高一米五,但我属于全世界。
【拓展阅读】
玛格丽特·杜拉斯,原名玛格丽特·陶拉迪欧,法国著名作家、剧作家、电影编导。她的成名作是1950年发表的自传体小说《抵挡太平洋的堤坝》。代表作有《广岛之恋》《情人》等。曾获龚古尔文学奖、法兰西学院戏剧大奖等奖项。她写作别具一格,一度成为许多女作家模仿的对象。今天的《清平乐》栏目,摘录一些杜拉斯的经典语录,关于写作,也关于爱情。
说实话,法国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的这本带有浓厚自传色彩的小说,并没有看的太懂,情人
若不那样,一味的满足读者,那会使文学向媚俗的文学堕落。比如现在流行的许多网络小说。完全是为了赢得读者群而写。文字粗糙,语法杂乱。当然,不能否认,那些作者的确因此而获得了大量的稿费——那也许是许多大文豪一辈子都赚不到的数目。但是,那些小说并不能称其为文学,过不了多久就会湮没在时代的洪流里。说这些,当然,不能排除有些酸葡萄心理。我曾尝试过也那种很流行的小说,但是终究不能继续下去。因为找不到写作的目的,只为了卖钱么?那很难作为我写作的动力。所以,我愿一直当文学中的孔乙己。说了这些废话,现在言归正传,就小说本身而谈谈感想。上面说过了小说的情节很简单。
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个住在法国殖民地印度的十五岁的白人少女,‘我’的母亲是个小学的'校长。‘我’有两个哥哥,大哥哥是个流氓无赖,赌博吸毒,并且偷家里的钱;而小哥哥则是个懦弱胆小的人,经常受到大哥哥的欺负,最后似乎(小说并没有说明死因)是被大哥哥害死了。但是我们的母亲却最喜爱大哥哥,包容他的一切。这一家是个很贫穷的家庭,遇到过很多的不幸。
‘我’的父亲死了,我们买的土地是块盐碱地,并且经常受到海水的侵蚀。浸泡在如此不幸之中的我,心理扭曲,但却极度渴望着爱,就是这样的‘我’命中注定,也是绝对会,在一艘渡船上遇了一个富有的中国少爷。从此开始了充满了***的恋爱,但是这份爱在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结局,因为种族、贫富差距的原因,我们分开了,最后‘我’回到了法国,而那个少爷娶了家中定下的家乡抚顺的未婚妻。故事的最后,是许多年之后了,‘我’收到中国少爷的信,信中说他最爱的一直是我。小说虽然整体上感觉很杂乱,但是人物却塑造的很丰满,复杂的性格跃然纸上,读后感《情人 读后感》。小说中的‘我’并不是个传统意义上言情小说中纯情的女主角,是个很真实的女孩。因为贫穷、并且得不到爱使心理极度的扭曲变形。十几岁的女孩子却是个极端的悲观主义者。异常的现实,却充满了矛盾。
她很聪明,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并且知道当机遇来临的时候该怎么做。她是个白人的女孩,在印度支那本来是高人一等的,但是却又是贫穷的,以致于她永远戴着可笑的男式的帽子,和有金条的;凉鞋。她渴望摆脱这些。就在这时,机遇来了。那个男人,那个家里有漂亮蓝琉璃瓦屋顶的富有的中国男人来到她的身边。当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她就知道那个男人要什么,像是一切都是注定,只是迫不得已的发生。她只个小球,只能顺着已经规定好的轨道前进。
她同意了男人送她去学校,和男人坐着那辆黑色的汽车去了个陌生的房间,和那个男人从彼此的身体上得到慰藉。最后和她永远的再见。这一切她都是知道的。当然,她并非只是为了钱,她爱了,但是她爱的只是爱情本身。她渴望爱情,爱情来了,她就欣然接受,那个男人只是个附属品而已。谁都可以的,只是遇到的是他而已,所以就在一起了。分开,是一定的,她知道。因为她是白人,他是富人。不知道她有没有怨恨过,我想应该有吧。小说里,‘我’很清楚的表达过我厌恶战争的情感。那个女孩是不幸的,是的,也许她可能会是很天真的小姑娘。她的不幸,放远了看,应该是战争很种族的歧视,贫富差距造成的。
她曾经说过,她是个充满***的女人,这一点在她很小就已经显露出来了。或许,这些也只不过是个借口罢了。谁不渴望着被爱呢?既然得不到爱,那么也只能从***上寻求些许的安慰,来欺骗自己。另一个人物那个中国的少爷,也是个很成功的形象。他也是很怯懦的一个人,没有担当。听凭父亲的摆布,爱那个白人女孩却因父命不能娶她。他也是个可怜人,除了钱他什么都没有。他和那个女孩虽然截然不同,却又是如此的相似。都渴望着爱人和被爱。他反复的说他最爱的是那个白人的女孩,但是我却认为,他只是找到了一个突破口,让他能撕开那密不透风的网,让他有些许的自由。所以他疯狂的爱着那个女孩,抛弃礼教道德。
就算是一次也好,执起撒旦的魔杖毁灭世界上被公认为对的事情。他想,他很想,但是他却怕。怕得在船上搭讪白人少女时双手发抖,因为他是黄种人。怕得在做完爱后,放声哭泣,因为他知道这是没有结果的爱。对于这部小说,我的理解就只能到这里了。这部小说总的来说是一部不错的小说。这部小说曾被拍成电影,是梁家辉和一个法国女明星演的。梁家辉演的很好,将那个中国少爷心中的矛盾演绎得很完美,但是这部小说***成分太多,就算是看删节版还是很难接受,所以没有看完。其实没必要这样的,虽然小说里也有写到这些,但只是以此为手段表达主人公的心理痛苦罢了。这并不是一部猎奇***的小说。最后还有一点,作为一个中国人看这部小说,心理其实是很复杂的。那个中国少爷如此无能实在是让人面上无光。并且不知作者是有心还是无意,她的一些话,我认为是侮辱了中国,污蔑了中国人。这让人看着很是气愤。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麦家的《暗算》我是第一次接触,包括麦家的作品我都是第一次接触的。我记得以前厚圃依稀谈起麦家的作品来,然后作品名字我不记得了,只记得他好象谈过麦家,好象没有谈过。青萍兄的《暗算》落入了我的手中后,我在余华之后选择麦家,我觉得自己算是比较有针对性的看一些东西,这样挺好。《暗算》讲的是国家安全局前身的故事,我记得以前好象听过或者看过这么回事。安全局的前身应该是什么保密局或者如麦家所说的破译局等等部门,故事就只用了三种人的身份构成,一个是听风者,第二个为看风者,第三个则是捕风者。当然,这里指的风是指一些间谍性的行为,比如破译密码,侦察情报和实际的参与战争行为。
听风者用的是一个人作为主角,这人是个瞎子,名叫阿炳,当然,《二泉映月》的演奏者也是叫阿炳,两人的特点当然是耳朵比较灵,有与从不同的听觉与观察力。这个阿炳从陆家村被带到破译局,主要是为了侦破敌国的密码,从一千多组的摩斯密码里听出敌方的电台,然后交给破译者去解迷,为国家的安全提供有力的信息。当然,文中的阿炳简直就是个天才,他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破掉了敌方的电台,令破译局原来计划一年完成的工作提前了许多。而这个人却是敏感的,不容质疑的,他不愿意别人否定他的判断,就象否定他生活的判断一样。这有些神经质,或者类似于疯子的行为。在他倍受大家尊敬与膜拜,当然,他的缺点在于他经受不起任何的打击,在他的妻子背叛他后,他选择了自杀。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或许天生愚笨,我很少去关注别人,更少关注女孩。每次想要了解一个女孩的.时候,我总是在想的过多之后,变得很累,倒不如不了解的好,我有自己想要的追求。它是除了女孩以外的生活,它是我所有的躲避站。
直到读到社会学里,性别差异造成的阶级差异,或者诸如此类的文化传统,我才愿意真正的去了解,什么是性别,什么是女孩。女性是生理上的差异,而女人却是又社会造就的。在读者波伏娃的第二性的时候,不过这是作为西方社会的性别文化意识的环境背景,或许并不能完全为我解释我们传统文化中的性别差异。
从生下来的无意识,到成长里建立起来的自我意识。性别是通过,生理认识和社会认识来显示在每一个孩子眼前的巨大的轮廓。他的父母将是第一个为她不断灌输性别意识的老师。教导她的行为举止,我们的文化或许是一种生存手段,但也是一种压制,规定的意味便是否定。这是一个通过教育而达到的性别文化的灌输。还有一种是父母之间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状态,一个家庭里的权力结构,将是一个孩子在步入社会之前。作为她对认识社会的一种提前的预演,她通过观察比较来认识自己的生存地位和舞台形式。
女性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社会概念名词,我不知道这是一种束缚还是一种必然。第二性的写出有她的历史性,在如今社会现代化越来越公平的发展里,我们又该如何去重新认识。一切都在以后的慢慢认识吧。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悠然自得地随手拿着一本小说看起来,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一下子吸引了我,当我一口气看完后,心里感慨万千。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野犬女王》。
《野犬女王》这本书中主要讲了在一个叫白虎岙的地方,住着一群野犬,故事围绕野犬群中的首领红桃心和它的妹妹白桃花展开的。冬天,这对姐妹同时生了一窝小狗,一共十五只。在寒冬,食物很难找到,姐妹俩为了争夺食物反目成仇,而且因为互相不理解矛盾越来越大了。有一天,它们去捕食时,遇到了猎人,开始它们拼命地逃跑,最后猎人就朝红桃心开枪了,就在开枪的那一刻,白桃花勇敢地冲上去咬掉了猎人的耳朵,最后,白桃花和红桃心滚下了悬崖,当白桃花快要死时,红桃心为了表现自己的诚意,当面把这十五只犬仔挑选出最好的来,其余就陪同白桃花一起回到洞穴里了。
看完这个故事,我就想到了邻居家一对兄妹,经常为了零食或玩具而争吵,甚至打架。我也曾经这样做过,有一次表姐家在饭店请客,我和表姐坐一桌,谁知桌上少放了一份餐具,可我们俩谁也没想到去问服务员再要一份,却你争我夺,互不相让,现在想想真是惭愧啊!而且大人之间也会这样,我家前面两兄弟,都六十多岁了,经常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吵得前后邻居不得安宁,有一次还打起来了,他们的孙子和我差不多大,就站在旁边看着,他们为什么就不知道给自己的子孙做个好榜样呢?我想如果他们也能互相理解宽容就好了!
虽然《野犬女王》写的是狗,但实际上在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更需要互相理解和宽容!学会忍让,珍惜亲情,大家才能幸福、快乐地生活!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沉默,无限的沉默。一个老人,或者说一个社会学教授,临终前的十四堂人生课。在这里我将它简单的罗列一下:第一个星期二——谈论世界、第二个星期二——谈论自怜、第三个星期二——谈论遗憾、第四个星期二——谈论死亡、第五个星期二——谈论家庭、第六个星期二——谈论感情、第七个星期二——谈论对衰老的恐惧、第八个星期二——谈论金钱、第九个星期二——谈论爱的永恒、第十个星期二——谈论婚姻、第十一个星期二——谈论我们的文化、第十二个星期二——谈论原谅、第十三个星期二——谈论完美的一天、第十四个星期二——道别。我不知应当如何形容这本书,因为它富有太多太多的东西了。
有一位悲观学家说:“人一出生,就是为了走进坟墓。”我想如果每一个人都那么想,那么这个世界将是何等的冷漠。我们就像一个个牵线的木偶,在人生的大舞台上匆匆走过。莫里教授,不,我错了,莫里教练——以一个乐观豁达的心态诠释了人生的美丽,否定了那一句:“人一出生,就是为了走进坟墓。”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还可以平静的观看(我是在网上看的),之后就再也平静不下来了。我同步的打开我的博客,一看到好的句子就记录下来。在以后,我的心灵防线完全崩溃,打开音乐盒,借着音乐,读完了全文。我这才体会到书中作者为何会放弃自己的一切,并不止一次透露——“我被融化了!”是的,不仅仅是作者,我也如此!
人一生匆匆而过,想要铭记的太多太多,我想如果你有像莫里教练一样的豁达开朗,一切就够了,就够了!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情人》上海译文出版社(20xx年8月1日),译者王道乾。本书讲述了:玛格丽特·杜拉斯是法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剧作家、记者和电影艺术家。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一名贫穷的法国少女与富有的华裔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笔触深达人性中某些最根本、最隐秘的特质,催人深思。小说中自始至终涌动的情感力量甚至超越了高超的写作技巧,具有极强的感染力。
这部小说是一本震动过巴黎的书,一本震动过世界的书。是属于玛格丽特。杜拉斯缠绵悱恻的书。
故事开篇:"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在风尘的岁月长河里,杜拉斯回眸自己年轻时的恋情,无限的沧桑尽在其中。往事在七十年在时光隧道里,既清晰又朦胧,那是一场刻骨铭心的爱,一场孤独绝望的爱,一场令人痴迷、令人心醉的爱,那是一个少女的初恋。
这并非杜拉斯所写的《情人》,而是杜拉斯晚年的小情人所写的回忆杜拉斯的。他们的年龄相差很远,但爱却很深很浓。
杨·安德烈亚——杜拉斯生命中最后的也是陪伴她最久的的一个年轻情人。
晚年的杜拉斯酗酒很厉害,到了无法自制的地步。是杨让她远离了酒精的侵袭,恢复写作的能力。据说,杜拉斯去世后,杨也随之悄然失踪,仿佛一根飘逝的苇草,与杜拉斯演绎完一场堪称“经典”的爱情之后,他的生命的热度也随之消失。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放寒假前,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让我们读《漫画史记》,因为家里有一本《史记故事精华》,所以妈妈找出来,让我好好读读它。史记的作者是司马迁。这本书中记载了许多历史故事,像大家都很熟悉的《鸿门宴》,《背水一战》,《勾践灭吴》等等。但我最爱读的还是《苏秦佩六国相印记》。
在战国的时期,各国互相争斗,苏秦就去游说各国,让各国联合抗秦。
苏秦是东周洛阳人,曾到齐国求学,是当时著名纵横家鬼谷先生的学生,他学成以后就去各国进行游说,但是都没有得到国君的赏识。几年后,盘缠用完,潦倒而归。家里兄弟嫂妹妻妾看到他回来拿狼狈的样子,都暗中笑话他,说:我们周地人的习俗都是经营家产你想 凭一张嘴去猎取高官厚禄,最后这样的下场不也活该吗?苏秦听了,觉得自己太没用了,太不争气了,于是他把书都拿出来仔细读,读完一遍后,颇有感慨的说:“我已经拜师而接受了老师所传授的知识,但是,不能以此得到名誉地位,读再多又有什么用呢?”他改变了学习方法,只把《阴符》这部书仔细钻研,他有时眼睛睁不开 了,就用锥子刺大腿,有时候血都流到了脚后跟还不知觉。他学成之后,就到各国去游说,最后终于佩戴六国的相印,好不威风。因而后人用苏秦刺股这个成语来说那些学习刻苦的人。
我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人只要努力,不怕吃苦,做事情要有恒心和头脑,一定会成为一个有成就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