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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观后感汇总50条

时间:2020-05-20 23:11

曹禺《北京人》读书笔记1

我们活着就是这么一大段又凄凉又甜蜜的日子。——摘自曹禺的《北京人》

这里的北京很安静,永远吹着冰冷、安静的曲调。这里的曾家也很寂静,住着没落的封建家庭,供着一群士大夫弟子。他们染受了过多的腐烂的北平贵族文化,他们悠闲,雅致,没有什么谋生的工作,所以有着浓厚的寄生性,慢慢的消磨人的意志。

而男主人公曾文清便是这种没落文化的产物。他出生在这个所谓的“书香门第”,寂寞时徘徊赋诗,心意恬淡时独坐品茗,半生都在空洞的忽悠中度过。他绝顶聪明,然而他给予人的却是那么一种沉滞的懈怠之感。“懒于动作,懒于思想,懒于说话,懒于举步,懒于起床,懒于见人,懒于做任何严重费力的事”。种种对于生命的厌倦和失望致使他懒于发泄心中的苦痛,懒到他不想知道自己的感觉,懒到能使一个有眼的人看得穿,他是棵萎了的苗子,只剩生命的空壳。

他的沉闷窝气,拼命的吸着烟让我想到了那张病态的脸——汪文宣,不,他和汪文宣是不同的,至少汪文宣挣扎过、努力过,而他却只会用吞烟来慰藉自己那失去灵魂的躯壳。一切脱离轨道的无措让他对一切变得懒得。

从而他的妻子——曾思懿,那个自命知书达理,精明干练,整天满脸的堆着笑容。虚伪、自私、多话、猜忌多疑,而自以为慷慨大方的女人。她好在自己造想的权诈,诡秘的空气中勾心斗角,言辞间总是显露得她那种谦和、孝顺、仁爱……就是一个封建社会有的“毒妇”。她是悲剧的制造者,她希望拥有最好的,希望自己是主宰,实际上不过是想在这将倾覆的大厦里捞一点最后的晚餐而已。所以她的一切费尽心机的活动只是加速了大厦的颠覆。而她让我觉得她同样不幸,即使她是只张牙舞爪的母老虎,但相对于这个吃人的礼教、文化,又何足挂齿呢?

而他们的儿子和媳妇,仿佛是这个破败贵族文化的“继承人”。那年轻的,本该充满生命力的孩子们,失去了本属于他们的童真,喑哑一般地捱着痛苦的日子,活像一对遭人虐待的“牲畜”。看得出他们讨厌这个家庭,我始终记得当曾思懿告诉她儿子自己又怀了孩子的时候逃离家庭的样子,他虽然还小,但是他对那种将会又有一个陪葬品时的恐慌和憎恨真的是让我心中一沉。

在这老北京里,明白的北京人应该是愫芳。她温柔,随性,也因此无可避免的成了曾浩的活拐杖。在曾浩日渐衰颓的暮年里,愫芳是他眼前必不可少的慰藉,也是他半脚步入棺材的“陪葬品”。谁也猜不出她心底压抑着多少痛苦的思想与愿望,她是缄默不语的。

愫芳在在曾思懿的冷嘲热讽下,总是低着头,嘴角总是挂着一抹浅浅的笑(很淡定)。对曾浩这样的老人,她也是百般照顾,任劳任怨,理由很简单:“因为她爱文清,爱那个充满文采、忧郁的文清,她的爱很含蓄,只有在偶尔和文清的诗画来往中,她才不自知的流露出一点忧郁的情感。”她爱他,这种爱很安静,就犹如空气,仿佛在支持着她活下去的信念。她的爱是超越肉体的,即便在文清终于忍受不住,逃离这个封建牢笼时,她没有选择和他一起离开。她要留下来,“他的父亲可以替他伺候,他的孩子可以替他照料,他爱的字画我管,他爱的鸽子为他喂,连她不喜欢的人都觉得该体贴,该喜欢,该爱,为着他所不爱的也还亲近过的”。这种爱让她愿意付出一切,包括她的自由。她宁愿困在这个老咯,就为这么一个人,只要想着她,她就觉得快乐,心永远是暖的,就好像春天一样,“我们活着就这么一大段又凄凉又甜蜜的日子”。

但是,在我的眼里,就算他和文清相爱,刚开始是文采上的契合和相互吸引,那么至少后来他们的'心已经隔得很远了。愫芳的心永远透着光,平静的眼神深处透着希望的暖光。而文清已只剩下生命的空壳,抽烟成了心里向往爱情却无能为力的慰藉(当然不只是爱情,还有许许多多的羁绊)。他们不可能在一起,因为他们不只在现实我生活中有着有形的隔阂,心与心之间也有着不可预约的鸿沟,个人认为他配不上她。

他只求安宁,即使心里也有千百万个不愿意,但是他没有保护自己爱的人的能力,他永远不吭声,害了自己,同时也苦了别人。他终究有忍无可忍的时候,他终于因为怨恨逃离这个家,但毕竟是折掉羽翼的鸟儿,已经无法飞翔了。他终究还是回来了,他的思想已经被那封建的思想所侵蚀,他已经成了生活的奴隶。,个人认为,他在某些方面还是可以争取一下的:即便他现实生活的不容易,让他一切都变得懒堕。比如当她的妻子专横,泼辣,冷嘲热讽时,他是可以拿出一点夫君的威严的。既然他的思想受封建思想的束缚,为什么就不拿出“三从四德”的教条老管制一下他的妻子呢?如果他不敢抵抗,那么他的父亲以一个做父亲的身份,屈下那年迈的膝盖时,他不就应该以“百善孝为先”的信条来戒烟吗?为什么到最后还是病态的死去呢?

整个曾家,就仿佛一个老北京,这里住着传统,被封建思想熏陶的老北京人。但是,我看到了曙光,在这个棺材般的世界里,让我看到了封建制度垂死的必然性,从这个封建小家庭震荡的崩溃的图景中,看到了新生命发展的痕迹,看到了新北京人的崛起。他让我看到了生活的一种规律,腐朽的走向衰亡,然后在走向新的胜利。愫芳和瑞贞的离开,让我看到了老北京春天的气息。新的生活潮流正在冲击着旧社会的河床,奔向解放和光明。

曹禺《北京人》读书笔记2

在北平曾氏的大家庭里,充斥着虚伪,冷漠,自私,但更令人心痛的是“孤独”——对人与人之间的“不相通”的悲哀:夫妻间的不信任如曾文清与曾思懿,亲人间的不了解如曾老太爷与曾霆,时代转换的代沟如曾家人与袁家人等。最可悲的是,当我们意识到愫芳和文清所谓的心灵的“沟通”都不过是一个假象,“海内存知己”,仅是海市蜃楼的幻影,心灵本就相隔“天涯”,“若比邻”云云,只是自欺欺人的虚词罢了。

在剧中,我们首先看到的是文清与愫芳渴望相互靠近,渴望心灵的沟通,渴望两个灵魂的接近。尽管只是在相对无言的沉默中获得了哀惜和慰藉,但仍然给我们看到了一丝阳光,只是随着情节的发展,我们不禁会怀疑这两个生命真是“同声同气”吗?愫芳与文清,这一对“在静默中相通”的男女,真的是灵魂的知己吗?

不,他们之间相距甚远。在这“静默”的表象后面,隐藏着两个不同的灵魂:一个(愫芳)像真正的“人”那样得活着,她拥有博大而丰厚的爱与坚韧精神,一个(曾文清)作为人早已死去,只剩下“生命的躯壳”。

曾文清表象看起来“温文有礼”,“清奇飘逸”,他实际上“只是一个生命的空壳”。他对生活已经彻底“厌倦和失望”了,并且陷入无可救药的怯懦,颓废与停滞,懒散之中,“懒于动作,懒于思想,懒于用心,懒于说话,懒于举步,懒于起床,懒于见人,懒于做任何严重费力的事情”,甚至“懒于宣泄心中的苦痛”,“懒到不想感觉自己还有感觉”。生命,对他早已没有任何吸引了。这生命的“空洞”才是人的最可怕的堕落。但愫芳不同,她的心灵是深深地埋着丰富的宝藏的。她“时常忘却自己的幸福和健康,抚爱着和她同样不幸的人们”,她把她的“慷慨”的爱施于每一个人:从衰老而自私的姨父,到瑞贞未出世的婴儿,甚至包括时时算计着她的思懿。她对于文清的爱,更是无私地奉献,“她哀怜他甚于哀怜自己”,她为他做理应由他自己做的事情,替他承受理应由他自己承受的一切感情的折磨,却不要求任何回报。在她的“异常的缄默”背后,是一个丰富的,博大的精神世界。我坚信心中怀有如此深沉广博的爱的女人,即使她的生命充满了艰辛,但她的生命一定是充实而丰富的。

正因为愫芳与文清的灵魂不同,他们的结局也不同。在文清能够去外面的世界“飞翔”时,愫芳对一切充满了希望,当看到文清“归来”时,她才意识到文清早已失去了飞翔的能力。最终文清自杀了,愫芳却在经历了精神的轰毁之后走上了新路:到广大的“天涯”去寻找真正的“知己”。这正是:“人”与“生命的躯壳“都到自己应该去的地方。

此时的我们会心生唏嘘,愫芳竟是为着文清那样的“生命的空壳”而作出无私的奉献,就更会感到,“人”的美好情感与追求是多么容易被无端地扭曲和捉弄。

本认为是最接近的两个人,实际却是离得最远的两个人。本以为是两个人的孤独,却没想到是,彻彻底底得一个人的孤独。在曾家,愫芳没有找到灵魂契合的知己,但在外面的世界,她或许可以找到。

《小学生老舍读本》读后感1

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书,叫《名家文学读本》。这套书的编者是北大中文系的钱理群教授,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小学生老舍读本》。

《小学生老舍读本》里有很多文章,有写小动物的,比如《猫》写出了老舍对猫的喜爱之情,有写母鸡、小麻雀的。有写景的,比如《趵突泉》,写出了天下第一泉的美,还有《草原》、《济南的冬天》等。有写人的,比如《骆驼祥子》,写出了祥子悲苦的人生,除此之外,还有《我的母亲》、《马裤先生》等。

读了这些文章,我有了很大的收获,学到了很多写作技巧,比如从《母鸡》里学到了欲扬先抑;从《草原》里学会了借景抒情,从《我的母亲》里学会了抓住典型事件写人,从《趵突泉》里学会了局部特写,从《马裤先生》里学会了通过对话展开全文。

通过这本书,我也重新认识了老舍这个人,老舍这个人很善于观察。我希望以后能读更多老舍的文章。

《小学生老舍读本》读后感2

我很喜欢看老舍读本,有空就会去翻一下,看一下里面的文章。

我最喜欢看老舍先生写的猫了,因为他爱猫,养猫,观察猫的一举一动很仔细,所以老舍先生写的猫很生动,看了就像有一只真的猫在那里跑来跑去。

他写猫的性格很古怪,有时候猫出去玩,不管怎么呼唤,一天一夜都不回来。不过猫看到老鼠了,一等就是几个小时,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要是它高兴的话,可以比谁都温柔可亲,还会撒娇的发出长短不同的叫声。有时候也会捣蛋,跳到稿子上踩几个小梅花。猫很勇敢,连蛇都敢斗一斗,但是它怕蜜蜂和蝎子。老舍先生还写了刚满月的小猫,腿脚还站不稳,就已经学会淘气了,一玩起来不知要摔多少跟斗,但是跌倒马上起来,然后再跑再跌,它们的头撞在门上,桌腿上,和彼此的头上,撞痛了也不哭,真是太可爱了。

我们小区也有很多猫,它们的衣服有黑白相间的,有褐色的,有斑纹的。我也学着去观察猫。它们有时候在车底下遮阴挡雨,有时候趴在车顶上晒太阳,弄得车上,玻璃上都是小梅花。有时候猫妈妈领着小猫穿过花坛,我会蹲下来看它们。有一次,一只猫在车底下吃东西,我一直盯着它看,猫发现了我,我们四目相对,最后它很生气,“喵呜”一声,一溜烟似的逃走了。

我也觉得猫的性格实在有点古怪,不过它们会抓老鼠,我还是喜欢它们的。

《小学生老舍读本》读后感3

老舍,是一位大名鼎鼎的“老小孩”,因为老舍心里装着孩子,所以他喜欢写孩子。他的很多作品中的主人公就是孩子。

在暑假里的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小学生老舍读本》。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在书中,有很多作文,但是,《小白鼠》这篇佳篇名作却让我始终难以忘怀。

这篇文章中的小白鼠是八个兄弟姐妹中最小的一个,也是看的一个,因为它身上有许多花纹,所以他很骄傲。有一天,鼠妈妈知道有一只大黄猫,就叮嘱他们不要上当,但是小白鼠却不以为然,觉得自己太好看了,猫不会吃它。这时,大黄猫真的来了,看见小白鼠在悠闲地散步,一下子就把它抓了起来,吃进了肚子里,这只美丽、骄傲的小白鼠就这样被大黄猫当了午餐。

这个故事中的小白鼠,启发我做任何事情,都不可以骄傲,要听取、参考别人的意见。

小朋友们,如果你身上有一个特点让别人很羡慕,你会骄傲吗?

《小学生老舍读本》读后感4

就在今天,我读完了《小学生老舍读本》这本书。这本书荟萃了老舍的经典文章。虽然这本书里的每篇文章都很长,但读起来却一点儿也不吃力。

老舍爷爷是这么一个人,他幽默、善良、热心、仔细。生活中的一点儿小细节也能被他放大成一篇文章。他的幽默感使他既不宽恕坏人的恶行,也让他心地爽朗,心胸宽大,能够原谅别人。如果他自己有什么不好,也会用自己独特的表达方式说出来,绝不偏袒自己。

老舍爷爷的文章,乍一看,五花八门,各式各样。其实,他的文章都具有一个特点:耐读。例如老舍爷爷写的《猫》,你第一次读觉得好像不怎么样;第二次读会读出猫的古怪性格;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的感受都不一样,这便是他文章的魅力所在。

在《我的母亲》这篇文章中,我能体会到老舍爷爷十分孝敬他的母亲,他接到家信也不敢拆险,生怕母亲出事。在他收到一份家信时,久久不肯拆开,因为他怕。怕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不拆吧。过了几年,他收到的信告诉他:母亲已经去世很久了。

老舍爷爷也是位慈爱的父亲。在《洋娃娃,四十分》这篇文章中,老舍的女儿舒立考了四十分,老舍非但没有责怪她,还风趣地对她说:“四十分不算少了,我小时候算术学不会,考试时压根儿算不上来,尽捡别人的废卷子,签上自己的名字,把卷子交上去,还得不上四十分呢!”舒立信以为真,直到大了才知道,爸爸是对她撒了个善意的谎言呢!

我要向老舍爷爷学习,现在做个守规矩、讲礼貌的好学生。长大后不做个作家,也要当个既幽默又热心的好人。

《小学生老舍读本》读后感5

《小学生老舍读本》是一本收集了很多老舍先生短文的书。这本书里有很多故事,还有我最喜欢的《春联》!

其中,有一个故事说的是:在我们中国,每年春节,家家户户都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写春联,贴春联。其实,春联就是我们常讲的对联的一种。春联是有讲究的,除了横批,一幅春联不能此长彼短,左右两联的字数要一样多,还要注意读音的平仄、对联的寓意。一副春联写给不同的人要用不同的话语。如果给家里有学子的,那得写一些关于努力上进的春联;如果给艺人的话,那就得写有些诗情画意的春联;如果给同事的话,那就得写加油鼓劲的春联;如果写给家庭的,一般多写祝福方面的内容。所以,春联要是想写好的话,还得多学习学习。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春联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种,并不是从外国传来的,而是我们中国人自己智慧的结晶。我们的中国汉字跟其它国家的语言可不一样,我们中国字可以有谐音、有寓意,可以写出各种诗、词、春联,跟干巴巴的A、B、C、D、E、F、G等洋玩意相比,我们的汉字更有魅力和韵味,更能让人有感而发,更能表达出自己的心境,所以,我为我们中国的春联而骄傲!我也为我们中国人的智慧而自豪!更为我们中国多姿多彩的传统文化而喝彩!作为中国人,我为自己生长在这样伟大的国家而幸福!

读了这本书,我对我练硬笔书法更有信心了,我要用我的笔把祖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让我们中国的文化在世界舞台上闪光!

《小学生老舍读本》读后感6

这几天我一遍又一遍地看《小学生老舍读本》,它生动有趣,让我百看不厌。

我发现老舍是一个老小孩,他有趣幽默,善于运用语言,尤其是那京味十足的儿化音。老舍是一个老小孩,他犀利有智慧,会正话反说,让人读了以后想笑都笑不出来。老舍是一个老小孩,他活泼可爱,善于观察,在他的世界里有猫有花,生动极了!

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马裤先生》、《话剧观众须知二十则》和《猫》。先说说马裤先生吧:马裤先生是一位颇有意思的先生,“茶房,茶房!”几乎成了他的口头禅,有事没事都这么叫。

而那茶房先生呢,“招待”马裤先生也颇有意思,从一开始的认真及时有礼到后来的变化,无论从脸部表情还是声音动作都发生了改变,让我明白出门在外,有礼在先,能自己做的事尽量自己做,不要老麻烦人家,要讨人嫌的。话剧观众须知二十则是老舍自己定的剧场规则,我看了这二十则后想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是啊,联想起自己在剧院看演出时有时还真会做一些不文明的事,看来以后我也要加强自我监督啊!《猫》题目取得十分简单,但看了内容我才发现其实并不简单,猫的古怪、习性都被老舍一股脑儿全写了进去,老舍那细致地观察,细腻地笔调让我不禁拍手叫好,看来生活是最好的老师这一句话一点儿也没有错。

一个京味十足的、地地道道的`北京人——老舍浮现在你眼前,他的世界让我大开眼界,他的书让我百读不厌。

《小学生老舍读本》读后感7

我看了很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学生老舍读本》。

一部经典作品,是一份经过岁月磨砺沉淀下来的礼物,一部经典作品,是一缕穿越黑暗笼罩投射的阳光。《小学生老舍读本》是老舍先生写的一些散文,我最记忆犹新的是一篇散文,讲的一个童话:小白鼠有八个兄弟姐妹,它是最小的一个,也是最好看的一个。它的兄弟姐妹都是灰色的,只有它是雪白的。雪白的毛儿,长长的尾巴,长得非常好看。它自己也晓得它是非常的好看,所以它很骄傲。它常常这样地说:“看我这一身雪白的毛儿,圆圆的眼睛!若是我的尾巴稍为再短一点,我简直便和白兔一样的美了!自然,我的聪明是永远比白兔高出得很多,不管我的尾巴是长,还是短!”

它那骄傲的个性连它的天敌——猫,都不怕,后来的结果是被吞进了肚子,连那条美丽的尾巴都不剩。就像猫吃了它后说的:“美丽保护不了它自己。”

骄傲分好和坏,过度的骄傲会使人退步或者会有更大的伤害,所以我们可别学文中的小白鼠。在生活中,骄傲会得不到真心的朋友,朋友会和你疏远。骄傲自满是一座可怕的陷阱,而且这个陷阱是我们自己亲手挖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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