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本书被誉为“爱书人的《圣经》”,怎能不读。海莲·汉芙在纽约,以写作维持生计,“马克斯与科恩书店”经理弗兰克·德尔,地点既是英国伦敦中西二区,查令十字街84号。他们书信往来二十年,由开始的书籍邮寄升级为彼此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貌似还有更加升华的隐喻情感。
他们之间的信件里提到了众多书籍,都是书志学中的收藏版,除了《傲慢与偏见》,其他书籍,我竟然从未听说过,收藏版这个领域,值得研究,好生神秘啊。那个时期的快递行业在纽约和伦敦之间很是发达嘛,竟然还可以邮寄鸡蛋!
以书信的形式联络情感,这个周期太过于缓慢了,二十年间,以至于海莲和德尔从未谋面。但我觉得他们真正没有见面的缘由是主观性的,他们彼此的'情感绝不仅仅停留在信件的内容上,如此漫长的时间,这习惯早已注入到了生命之中,彼此不可或缺,可见面又能如何呢?海莲是终身未嫁,但德尔是有妇之夫,还是保持现状吧,大家还是好朋友!德尔死后,他的女儿希拉也给海莲写过信,但信件的往来随着德尔的离开终止了。海莲之后踏上了查令十字街,也仅此睹物思人罢了。
现代生活中,信件的存在形式大多限定在明信片上,游历山水之余,给要好的朋友邮寄些挂念,证明到此一游。假设海莲和德尔用微信聊天,估计早就引起家庭矛盾了,或者是婚外恋。写信看来确实有写信的益处。
书是从一位同事手里借来看的,一本小册子,努力一点的话,两个多小时就能看完。即使对我这种看一小时就要停下来歇一会的人来说,也只是花了两三个晚上。
《查令十字街84号》是美国一位女作家与英国一家古书书店长达约20年的书信集,诸多采购的书我虽几乎都没看过,也不了解,读起来却并不枯燥,我想多半是因为对通过书信来建立起感情和友谊让人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和向往。
现在几乎已没有人再去通过写信与家人或朋友联系了,社会早就进步,大家也都有更快的联系方式,因此在看到20世纪中旬这一封封跨国信件,及这些信件上所发生的故事时,不免会有感慨。去年上映了一档综艺节目《见字如面》,在感受到各位读信人的表演功力外,让我更加诧异的是书信所能传达的真实情感、思想甚至超过面对面的交流。
回到这本书,里面的马克斯与科恩书店是真实存在的,包装页上这样介绍:“1920年代,这家古旧书店由本杰明.马克斯与马克.科恩在伦敦共同创立,1930年迁至查令十字街84号。书店除了因与海莲.汉芙的书缘闻名之外,还接待过查理.卓别林、萧伯纳等诸多名人。”
作者海莲可称得上一位爱书之人,对书的品相、内容、版本极为挑剔。因此才会有作者不去住处附近几条街外的书摊,而用信件远渡重洋去遥远的英国旧书店找书来读。第一封信写在1949年,作者此时已经三十多岁,在与英国绅士高冷的店员弗兰克交流时,其表现出来的却像是古灵精怪的一位少女,因此在他们往来的信件对话中,一面是严肃克制,另一面是活泼俏皮,在这种对比中,读起来也是诙谐有趣。
书信集的开始正值二战结束,不消查世界史,凭书中描写也知道此时的英国物资匮乏,民生凋敝。在作者与书店各位店员通过书信逐渐熟络的.过程中,身处美国的海莲在复活节、圣诞节等节日时常给店里寄去鲜鸡蛋和肉类,店员们也分外感激,每年都邀请海莲来英国玩并为她准备好了一切。虽然最终直到弗兰克由于腹膜炎过世都没能成行,但作者与店员形成的美好情谊却流传至今,不断影响读者为之津津乐道。
海莲在信中多次提到她自己对读书的一些要求,连贯起来可以瞥见一位爱书人的读书观。
我从来不买没读过的书——否则,不就和买了一件没穿过的衣服同样下场吗?...我就是没法儿喜欢那些根本不存在的虚构人物操演着不曾发生过的事儿。
持不同意见,不买没读过的书,那如何接受新知识?任何小说里都有虚构成分,但大部分内容绝对都是以历史中或现实中曾经发生的人和事为模板提炼写就的。
我们活在一个诡异的世界——这么漂亮,又能终生厮守的书,只须花相当于看场电影的代价就能拥有;上医院做一副牙套却要五十倍于此。
每年一到春天,我就会“大清仓”,把一些我再也不会重读的书全丢掉,就像我也会把再也不穿的衣服扔了同样道理。倒是旁人都很惊讶,依我看他们爱惜书本的方式才奇怪呢。他们买一堆新出版的畅销书,囫囵吞枣似的看完,我常想:他们未免读得太潦草了吧。然后呢,因为他们从不重读那些书,不消一年,书里头的内容早就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我个人坚信:一本不好的书,哪怕它只是不够好,弃之毫不足惜!
我是不舍的。
我寄给你们东西,你们顶多一个星期就吃光抹静,根本休想指望还能留着过年;而你们送给我的礼物,却能和我朝夕相处,至死方休;我甚至还能将他以遗爱人间而含笑以终。
这样一位博览群书,嗜书如命的人,百度百科里这样介绍:“海莲.汉芙1916年4月出生于费城。绝大部分的岁月都是在曼哈顿度过,一生潦倒困窘。汉芙生前从事最多的工作是为剧团修改剧本。”
这段介绍有六个字分外扎眼,一生潦倒困窘。这让我想起知乎上经常上热榜的一个问题:读书究竟有什么用?(又或者读书与不读书的区别是什么?)无论高赞答案如何为读书正名,都无法逃出感性解释的框架,无法摆脱读书对生活的实际作用微乎其微这个事实。
所以读书有什么用呢?
没用。
那你还读吗?
为什么?
因为没用啊。
水中捞月,其实从一开始,他就没想过要把月亮捞上来。
尾声,马克斯科恩书店店员弗兰克的女儿这样描述她的父亲:
虽然父亲从未拥有财富、权势,但他始终是一个快乐自得又具有丰富内涵的人,我们应该以拥有一位这样的亲人而深感欣慰。
01
这部片子从视觉上来讲,真的是我这样的外貌星人的福利啊!调色清新自然,简直可以狠甩国产影视剧做作的调色几条街。剪辑很自然,拍摄也很唯美!颜控党不能错过,这是不看文案内容也能看完的纪录片!贴了几张随手截的画面,每一帧都可以当壁纸啊!而且这里的文字字体都是单独经过设计的,很用心了!如果后期配音是阿杰大大的话,那简直就是完美(没有说这里的配音演员不好的意思)片子一共四集,每集二十六分钟,很短。被安利了一些书。但第一集的设计师设计的《平如海棠》的封面真心觉得虽不至于丑,但真的不好看……
02
这是一部能够勾起你内心深处对书的憧憬的记录片,也是我今年以来最喜欢的一部。
本片围绕和书打交道的四个角色出发:作家、店主、淘书人、贩书人,构造了书籍相关的体系。我觉得从立意角度,最厉害的是包括了贩书人,创作者并没有忽视这个通常可能会被人遗忘的角色。围绕每个角色,每集挑了三个典型的人物,讲述了他们的故事。
看完最大的感触就是——里面的人也太可爱了吧!印象最深的是第三集中讲述的淘书迷徐凤文先生,谈吐温文尔雅,很有气质,看到有人评论道“眼中有光芒”,深以为然。这大概就是博览群书的人的魅力所在吧。
第一集:一本书的诞生
第一集一开始就被书籍设计师、作家朱赢椿匠心独运的“随园书坊”和他细细品味的慢的人生哲学给惊艳到了。原来从事和文字相关的工作,能够这么惬意,这么诗意盎然。我之前大概对于书,觉得是内容远远大于形式,但看完之后,觉得形式能够锦上添花,一本书的样式、纸张、设计相得益彰,想着拿到一本微微泛黄、泛着毛边的表面的古朴的书本,一页页翻动,都成了享受。《平如美棠》,一位九旬老人对于亡妻的思念之情,真令人感动。
第二集:书店风景
这一集我个人感觉一般,大概之前也多多少少关心过书店当前的运营环境了吧。我个人不太喜欢先锋书局这种网红书店的运作方式,书店还是应该回归本质,可以形成主题性的沙龙形式,但是不应该变成炒作的工具。而同时,对于品味过于小众的独立书店,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大概我更倾向于书店经营者在符合个人兴趣的同时,还是应该加入一点客观性,毕竟书店归根结底还是应该以卖书、交流为主,大概不好沦为经营者个人品味的展示吧。对于书店的经营,我感觉很无力。既有味道、又能兼具盈利性的书店太难了。但每个爱书人的心中,都有一个书店梦吧。我还记得小时候总爱去逛书城、也一遍一遍去卖杂质的小店,一边想着如果我是老板要怎样怎样。
第三集:淘书人的地图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集!!已有可能是因为和我个人的角色更相像吧,不过我没有这么大的藏书量,也没有买旧书的习惯罢了。三个淘书人各有各的特色,讨价还价的本事不一样,但对于书的热爱倒是都一样的。他们经常很早就出门淘书,一袋一袋往家里背。史航喜欢收藏签名本,这比只见其文,感觉离作者更进一步。同意他说的这是一种特殊的恋物癖。向上文说的特别喜欢徐凤文老先生,他说没有房,但是会一直让书跟着自己。看着他用仓库改造成的藏书室,有两三层楼那么高,书籍摆放的整整齐齐,当他爬着梯子上上下下拿书,抚摸着书籍的时候,一定特别惬意特别满足吧!第三个台湾的小伙子逃到了张爱玲以范思平为笔名翻译的老人与海,也是相当令人羡慕啦。不过就我个人而言,对于藏书的大而全倒是兴趣没有那么大,但是对于我读过的好书,确是怎么样都想买回来的!
第四集:贩书记
他们以书为利,可能想要轻视,但是如果没有他们,会有许许多多的书籍消失。里面有一个人说的好:希望能够让每一本书都有尊严的卖出去。看到好书在地摊上流转,总有点暴殄天物的感觉!王汉龙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他对于贩书,最开始的想法是很朴素的,也不懂书,但是慢慢的,他通过贩书,结交到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在他店里篆刻、聊天等等,可以说是书改变了他的人生。而且后来也说到他的纠结,看到好书,卖了又舍不得,但是又不能不卖,也是相当纠结了。贩书人,大概是介于书迷和书盲之间的一类人吧,太着迷吧,好书不舍得卖;不懂吧,又完全没有贩书的趣味了。
看完之后,深切觉得作为一个爱书之人,是多么有趣、多值得自豪的一件事情。书本是电子书取代不了的,有时候拥有实体,才有一种踏实的感觉。
愿世间所有的好书都能被善意地对待,愿所有爱书之人能够一如既往地享受,愿我以后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书房和满满的好书,愿有才华的著作都能够找到珍惜的人。
这样的好的记录片,希望多多益善!
03
刚刚看完四集,讲了做书、淘旧书、卖旧书的故事。
故事里的人物对书都有很深的感情,尤其是那位天津的淘书人说的一段话,特别触动我,他说十年时间搬了很多次家,就像背着这些书,在这个城市不断历险,不断地寻找下一个栖息的场所,也更加让自己接受漂泊者的不安全感。
史航也说,读书不过是活在世上的一种消遣方式而已,不过恰好是自己比较喜欢书。他将书的内容理解为作者的自我介绍,扉页的亲笔签名比作为与作者更进一步的接触,这是他的读书观。
我更喜欢某个二手书店家的观念,他觉得二手书是一种文化、思想的表达与分享,他希望将好的'内容分享给他人。
书作为一种媒介,用于传播知识,同时也用于分享观点和生活。可是这种分享的效率是极低的,很多人能浏览阅读的图书馆藏书,被要求不留痕迹;流于市场的二手书,只有崭新如初的书才能卖到好价钱。可往往是那些字里行间流露出的真实性,是最能给人惊喜的。作为电子书盛行的今天,我能留给自己的是什么?而能分享给他人的又是什么呢?
很多人有收藏爱好,年龄稍大的有钱的,多会收藏一些高价值的文物珠宝,年龄稍小没那么多钱的,喜欢收藏手办服装,不论是什么,以什么形式,好像都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纪念。就像我现在还藏着自己初高中时期的书本和
所以最近几年,我没有收藏下来什么,就总是觉得精神世界没根。还有从小到大,对那些不再联系的朋友,情感上的割断。因为小时候,没有任何联系方式,也没有人告诉我,要如何对待那些从身边离开的人的情感,所以我自然而然的选择割断,然后迅速地跟新认识的人建立连接,继而再次割断……
如果我重新开始收藏会怎样呢?收藏想法,收藏书,收藏记录,收藏……生活会变得稍微丰富有趣一点吗?会的吧?
这个纪录片还勾起了我对旧书的好奇,之前只是在书局里浏览过一两册,觉得以前的书虽然短小,但真的精悍,可是过于专业,读起来实在生涩的很。
今天去了趟晓风书屋,推荐架上多了很多艺术类的书籍,也多了很多热点书籍,这让我想起圆桌里讨论的,书店正时刻显现着这个时代的趋势。
泡哥抢走我手上的《傻瓜之光》,说我只看一些标题党和浅显的书。我不能否认第一眼总容易被标题党吸引,可是这本书的内容缺失吸引了我。到底是时代造就了傻瓜,还是傻瓜成全了这个时代?然而我扪心自问,我确实缺乏找到好书的火眼金睛。现在的电子书、书店,铺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如果不是有一定阅读量,或者有自己固定的阅读偏好,很难找出好书吧。而我,两者都缺。但他这句话,同时也让我反思,我经常喜欢通过一些很浅显的现象,企图分析出深层的结论,但往往结论都太片面太轻率了。
希望自己能看多一些好书,希望这个时代的做书人能做多一些好书,希望越来越多的人有自己的坐标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