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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隐藏的继承人观后感细选70条

时间:2019-04-29 14:02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

在我的书柜里,放着一套8册的《哈利·波特》。这是我最喜欢的书,只要一有空,我就会拿出来津津有味的品读。我常常看书看到激动的时候,就会用家里修长的筷子,把它当作魔法棒,想象自己是位高深的魔法师,口中喃喃的念着咒语,不停的对着家里的家俱、鞋子、水果等等物品挥舞着,幻想着把它们变成自己心里喜欢的东西。每每在这个时候,爸爸就会无可奈何的摇摇头,似笑非笑的送我一句话:“小许同学!你走火入魔啦!”是的,我走火入魔了!我疯狂的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带给我的魔幻世界。在这个魔幻的世界里,我见到了飞天扫帚、魁地奇球、隐形衣、黑魔法,见到了炸尾螺、独角兽、火龙等等怪兽。还见到了一场正义与邪恶的对决!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段故事中,我了解到哈利·波特在1岁时失去了父母,他从小就寄宿在姨妈家,过着孤独、寄人篱下的生活。直到他11岁那年,哈利收到了一封神秘的信,信中邀请他去一个童话般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从那一天起改变了哈利一生的命运。哈利在魔法学校了解到自己的身世:原来他的父母也是巫师,在与邪恶的伏地魔对决中牺牲了。哈利被他父母的精神感动了,立志要成为一位技术高超的巫师。后来又结识了好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一起认真的学习魔法,一起出生入死、相互信任、不离不弃,依靠自己的勇气和智慧,不怕危险,最终打败了伏地魔。

现在,我已经10岁了,但仍然很胆小,爸爸妈妈要是出门买个东西,我都不敢一个人在家。当我做数学题的时候,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懒于思考,就会向爸爸妈妈求助。看过哈利的故事,我就会问自己:“我为什么不能像哈利一样勇敢呢?为什么遇到难题就退缩了呢?”我决定要像哈利学习,要当哈利这样坚强的人,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困难就像绊脚石,只要坚持,勤于思考,就一定能够战胜它。

有句名言说的好: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

《哈利波特》中讲述了三个主人公哈利、罗恩、赫敏前往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中的神奇故事,有着惊险,也有着温暖,更是从这些经历中看出三个小伙伴独自宝贵的品质。

哈利从小便在魔法世界中有着“大难不死的男孩”这个耀眼的光环,虽然从小在姨妈家长大,失去双亲,但他依然拥有着许许多多优秀的精神,并且最后也是哈利与伏地魔大战,拯救了整个魔法世界甚至是麻瓜世界。罗恩从一开始和哈利相遇时,便和哈利成为了好朋友,随后,赫敏也以一个傲娇的性格出场。最开始,赫敏和罗恩互相都看不惯对方,是一对欢喜冤家。可是,有着哈利,三个人最后便成为了出生入死的“铁三角”。在霍格沃茨学习魔法的几年中,哈利保护了魔法石、进入了密室、帮助了教父小天狼星、参加了火焰杯正式与伏地魔交手并成功脱险、加入了凤凰社,一心想成为傲罗。三个小伙伴互相帮助彼此,他们勇敢,机智,坚强,友爱,也正是这些可贵的精神,帮助他们度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直至最后与伏地魔最后的决战,为了不让无辜的大家受到牵连,哈利宁愿只身赴死,可谁知,幸运之神再一次眷顾了他,伏地魔的索命咒没有伤害哈利,反倒重伤了他自己。哈利不放弃的与伏地魔顽强斗争,自己的好同学们纳威、卢娜,以及麦格教授等老师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打败了伏地魔,使得魔法世界恢复了安宁与美好。

在哈利、罗恩、赫敏的成长过程中,有着许多成年巫师都无法做到的事情,他们却凭借着自己的勇气与实力一次次死里逃生,创造了一次又一次的传说。到最后伏地魔开始追杀他们三个的时候,他们不得不被迫离开家园、亲人和同学,在外四处躲避,寻找魂器,那种孤独、无助,曾经险些使“铁三角”分裂,可是即使是这样,大家也依旧默默的承受着。我想,也正是因为哈利他们三个拥有着伏地魔和食死徒们没有的优秀品质——爱。他们没有爱,只有利益和权力,他们无法感受的到爱,他们才会失败。正如当初伏地魔想要杀死哈利是,莉莉波特,哈利的妈妈对哈利的爱,抵挡住了伏地魔的伤害。

我想,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高尚的力量。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3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感觉触动很大,深受教育和启发。

以前,《哈利·波特》让我很好奇,究竟是什么能让这套书风靡全球。但是,等我读了之后,我就不再怀疑了。《哈利·波特》全套共七本,主要讲述了小巫师哈利波特与朋友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与邪恶势力代表伏地魔斗争并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当我读完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不禁被哈利那颗对魔法执着学习的心打动了。

怀着好奇和热情的心去读第二本《哈利·波特与密室》和第三本《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禁不住被故事中那一件件奇妙的魔法用品震惊了。接下来每读一本,我都期待下一本是怎样精彩的故事。不得不承认,我已经被迷住了,除非有急事,否则每读完一本都会心急火燎地找下一本。

当我读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时,我对哈利·波特的智慧和勇敢充满了赞叹。在读《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和《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时,我已经是热泪盈眶。当读完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时,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终于取得了对伏地魔斗争的胜利,过上了幸福安稳的生活。

在《哈利·波特》所展示的奇妙的巫师世界里,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和惊心动魄的故事,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阿不思·邓布利多……他们都是善良勇敢的巫师,让人感受到正义和光明的力量是多么伟大;除你武器、昏昏倒地、阿瓦达索命……一个个由巫师创造的神奇的战斗咒语,既让人身临其境,更让人认识到知识和探索的重要!我不禁感叹作者的想象力是多么的丰富!

读完《哈利·波特》,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不要只是迷恋巫师世界的魔法,其实每个人的学习也都有自己的魔法,考试分数就是魔法值,公式、口诀、成语等就是咒语,自己的笔、大脑就是魔杖。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像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那样,定好自己的人生目标,刻苦学习,相互帮助,努力奋斗。同时,要像巫师发明咒语一样,我们更要在学习和生活中不断地学会探索和创新,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感谢作者J·K·罗琳老师,作为一个单身母亲能想到这么多,写出这么好的作品,太不容易了!感谢罗琳老师教会了我这么多,期待《哈利·波特》的续集尽快出版。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4

在二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曾经看过一套很好看的书,就是《哈利.波特》一到七部,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这套书的好看之处。

哈利波特的十一岁生日岁到了,突然出现了许多异常现象,猫头鹰白天出没,家里收到了一封信,哈利波特的姨夫姨妈看到了信的内容,马上把信撕了。但有源源不断地来了几百封信,但都被撕掉了。一天,一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巨人)撞开了哈利家的门,把哈利波特带走了。一路上,这个巨人告诉了哈利波特关于霍格沃茨的许多事情,还告诉哈利自己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叫海格,并且当着哈利的面使用了一次魔法。到了霍格沃茨,第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就是马尔福(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最讨厌的人,马尔福后来投奔了伏地魔),但它结交上了罗恩和赫敏(哈利的死党,后来跟随哈利波特踏上了毁灭魂器和寻找死亡圣器的征途)两个朋友,他们三个人都被分到四个学院(四个学院分别是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赫奇帕奇)的格兰芬多,。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里,通过魔药课老师斯内普和斯格拉霍恩、变形术老师麦格教授、以及哈利波特的六个黑魔法防御术老师(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一年换一个),等等人的悉心教导下,哈利完成了以下壮举:第一年,哈利和伏地魔(在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然后掌管了黑巫师界)第一次交手,处于下风,幸亏邓布利多把他救了出来。第二年,哈利又一次在伏地魔的手里逃生。第三年,哈利孤身一人打败了几百个摄魂怪(阿兹卡班监狱的看门人,会吸走人们快乐的记忆。)。第四年,他闯过了三强争霸赛的所有关卡,但是奖杯却被伏地魔动了手脚,不过还是从伏地魔手里逃生。第五年,他参加了凤凰社的战斗,面对着几十个黑巫师,居然还打死了几个。第六年,他第一次毁灭了一个魂器,并面对霍格沃茨的内乱。第七年,他杀死了伏地魔,并且参与到了打败黑巫师的战斗中,还看了一段记忆,原来斯内普杀死邓布利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一个死亡圣器同时博得伏地魔的信任!十年后,哈利波特也娶妻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这是为了纪念霍格沃茨最伟大的两个校长。

《哈利.波特》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入迷,大家千万不能放过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5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主要写了当哈利波特在德思礼家饱受虐待时,邓布利多来到那里,把他接到了罗恩的家里。食死徒纳西莎不顾姐姐贝拉特里克斯的阻挠去蜘蛛尾巷求斯内普帮助她的儿子——德拉科?马尔福完成伏地魔的任务。斯内普答应了纳西莎,立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誓言。哈利波特回到学校后遇到了新来的魔药课老师——霍拉斯。而斯内普则成为了黑魔法防御术老师,这令格兰芬多的同学们很不满。在上第一节魔药课的时候,哈利波特获得了一本《高级魔药制作》。扉页上写着:本书属于混血王子。这本书上有许多注解,哈利波特用写在书上的笔记得到了福灵剂,邓布利多带着哈利波特去寻找魂器。邓不利多喝下了能使人失去功力的魔药,拿到了斯莱特林的挂坠盒。回到学校后,邓布利多在塔楼上被马尔福解除了武器,随后斯内普赶到,用阿瓦达索命杀死了邓布利多。哈利波特拼命追逐斯内普但没有追上。当哈利波特打开挂坠盒时,掉出来一张纸条:我已经把真正的魂器拿走。

邓布利多的离开让全校悲痛万分。这么伟大的巫师,这么优秀的领导者,这么慈爱的老人,最后一句“阿瓦达索命”就悄无声息。而造成这一切的却是他十分信任的斯内普!更令我意外的是邓布利多喝下魔药自毁功力,拼命得来的竟然是假魂器!这样一来邓布利多不就死得不值了吗?许多人都为了哈利而死去,先是哈利的父母,然后小天狼星,现在又是邓布利多。但邓布利多的死,跟他那只凤凰一样,如日落般壮丽。这次哈利没有像小天狼星死时为逃避现实而四处奔波,

这一次,哈利接受了现实,我也接受了它。正如《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提到的一句话:当这里所有人都背叛他时,他才会真正离开!不会,永远不会!他们虽然离开,但他们的精神永远与哈利一起,与所有为哈利鼓舞的人同在!

“混血王子”就是斯内普。这个魔药奇才,如此有天分的人,最终还是加入邪恶。王子,多么高贵的词,他加入邪恶,真是一个黑色幽默般的悲剧。这又一次提醒我们,善待周围的每一个人。

哈利最终要长大,我们也一样,让我们和他一同在风雨中,在笑与泪中成长!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6

一个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地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而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地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鼎鼎有名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孩子们面对困难时的勇敢、机智。他们用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渡过难关。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在一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还可以自己开口读信;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多得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它便听从命令,自动移入其位;画像中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她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恶势力时的勇敢。他们始终都有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就算是遇到恶魔,就算是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只要适当地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就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遇到这种惊险,我都会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然而,毕竟邪不压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都不会有好下常。

晚上,书里的情景一直浮现在眼前,我无法忘记哈利·波特的所作所为。

朋友们,当别人需要帮助时,请主动地帮助他们吧!明天,我们就是新一代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7

勇气是一阵风,吹散虚假的雾;勇气是成功之船的灯,驱散绝望的黑暗。有了勇气相伴,才能通往成功之路。

——题记

这个暑假,我一直沉迷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这真是一套让我欲罢不能的书。故事主人公哈利在婴儿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他被姨妈收养,过得十分不幸,后来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和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在凤凰社、DA和校长邓不利多等帮助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击退了伏地魔一次次的进攻。

读了《哈利·波特》之后,我觉得哈利是一个十分勇敢的人,为了保护朋友赫敏,他不惜一切代价,与巨怪打斗,取得了胜利;为了探索学生被变成石像之谜,他前往密室,与蛇怪搏斗,差一点中毒身亡,凭借勇气毅力,最终取得了胜利;为了保护教父的安全,他独自面对令人生畏的摄魂怪,虽然命悬一线,却不退缩;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只身面对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以身犯险,与恶人进行了激烈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一次次面对未知世界强大的敌人?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不惜牺牲生命和伏地魔等抗争到底?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相仿,却很难做到像哈利一样勇敢面对现实中的困难,遇到挫折常常会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那个晚上……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相比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似乎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思考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难题。此时,我真正体会到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内心,只要相信自己,敢于直面困难,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8

当我走进卧室,瘫倒在床上,眼神漫无目的的在房间里的“一草一木”之间来回晃荡,不经意间扫到了书架上那一本布满灰尘的书,坐起身,走过去拿起它,拂去它身上的灰尘,四个大字映入我的眼帘,《哈利波特》,翻开它,我再次走进魔法的世界……

《哈利波特》是一本曾经风靡全球的书,它讲述了一个少年——哈利波特在幼年时期被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伏地魔杀光了他的家人,就在哈利也快要被杀掉的时候,奇迹发生了,伏地魔非但没有杀掉他,反而自己的法力尽失,而哈利只是在额头处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的疤痕而已,不过这也就成为了哈利的标志。

而之后哈利被魔法四学院之一的院长——格兰芬多送到了一户人家家里,那户人家对哈利很坏,幸好在哈利12岁的时候,海格大叔将他接到了魔法学院,哈利的魔法生活就此开始。

而之后哈利的精彩而又危险的生活就开始了,被巨型蜘蛛包围,跟强壮的哥布林战斗,探寻三头狗背后的秘密,被伏地魔追杀……,一次次的死里逃生,一次次的惊险战斗,让我不由得浮想联翩,幻想着自己变成哈利,跟邪恶斗智斗勇,虽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我还是禁不住它的诱惑,这也让我对罗琳阿姨的丰富想象力敬佩不已。

其实这并不是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其实是主人公的精神品质,例如他知恩图报的精神,对老师尊敬的精神,对朋友不离不弃的精神以及他那永不放弃的精神,这些精神实在是太值得我们学习了!

但是现在这种精神品质还有多少人能够拥有呢?现在这个社会,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着无数邪恶的内心,他们就像一个个伏地魔,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择手段,虽然这样说有点夸张,但如果继续这样的话那早晚有一天会变成那样的,现在的人,自私自利,一心想着赚钱,感觉钱就是万能的,但你们想过后果吗?钱原本是交易用的东西,但现在却仿佛成为了一个个小恶魔,怂恿着你们,看看为了钱犯罪的人就知道了,所以我想说一声:“要做钱的主人,而不是钱做你的主人。”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把自己最好的那一面展现给大家,而把自己邪恶的一面藏在心里,并慢慢的削弱它,那么我相信,我们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更精彩!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9

大家读过《哈利·波特》吗?大家知道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吗?《哈利·波特》是J·K罗琳写的一系列魔法小说。

那是一场巫师之战,那是一场百年来最重要一战。红光绿光上下飞舞,那是一次奇幻的冒险之旅,身处险境,多次逃脱,让人回味无穷。

七本书,七学年,一年一次冒险之旅。讲述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生长在一个麻瓜(不懂魔法的人)家庭。他生下来就与众不同——他抵抗了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额头有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他在地下室阻止神秘人拿到魔法石,在密室里杀死蛇怪,救出金妮。去打人柳、尖叫棚寻找真相,救出两个无辜的生命。去参加三强争霸赛,目睹神秘人恢复肉身,探究真理,寻找魂器。每一次哈利都能化险为夷。他—–哈利凭着勇气一次次的向黑势力挑战。

一次,在霍格沃兹的密室被打开,哈利的朋友被攻击,哈利努力的寻找密室,去救朋友。哈利去禁林找到了蜘蛛阿拉戈克,到汤姆里尔德的记忆里寻找线索,在女洗手间找到密室入口……哈利在密室里发现了蛇怪,他没有魔杖,没有武器,但他没有逃跑因为他有足够的勇气。他对邓布利多的忠诚召唤出了一把锋利的宝剑,使他能和蛇怪顽强的抗争。最终,他杀死了蛇怪,除掉了里德尔16岁的记忆,救出了朋友。

面对强大的敌人哈利没有退缩,而是去勇敢挑战它。哈利有足够的勇气让他面对困难不退缩,一个12岁的孩子能为了保护巫师界而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勇气是很令人敬佩的。

即使在现实生活中,勇气也是必不可少的,他可以帮助你,让你有勇气面对困难。当你遇到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会不会退缩呢?哈利·波特是不会的,他只会想尽一切办法来面对他,解决他。

勇气就如同在战场上的一根宝剑,能让你勇往直前;勇气就如同是在寒冬中的炭火,能让你战胜严寒;勇气如同荆棘中的铠甲,能让你把困难打倒。

在生活中,勇气可以帮助你在困难中寻找出路。拥有勇气,你就拥有了一件“万能法宝”。就如赫敏·格兰杰所说的:”我不过就死读书,再靠一点小聪明!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重要的东西——勇气。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0

“我们都有光明的一面和黑暗的一面。重要的是我们选择哪一面作为行动的根据。那才是真正的我们。”

《哈利波特》系列作者为J·K·罗琳,罗琳小时候是个戴眼镜的相貌平平的女孩,非常爱学习,有点害羞,流着鼻涕,还比较野。她从小喜欢写作和讲故事,创作的动力和欲望,从此没有离开过她。24岁那年,罗琳在曼彻斯特前往伦敦的火车旅途中,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车窗外对着她微笑。他一下子闯进了她的生命,使她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的念头。虽然当时她的手边没有纸和笔,但她开始天马行空地想象,终于把这个哈利·波特的男孩故事推向了世界。

很多网友对哈利的评价都很极端,觉得他的感情非常模糊非常随意,但我觉得这个人物真实。

哈利·波特的父母是非常有名的巫师,在哈利1岁时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所杀害,他的母亲用自己的力量使哈利活了下来,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样的疤痕。后来被他的姨夫姨母所收养,哈利的童年生活没有欢乐与宠爱。所以哈利非常独立甚至有一些固执,并且不喜欢借助别人的力量,小克劳奇说他是因为骄傲才不去求助纳威,其实在哈利的世界里,真正让他觉得可以求助而不会觉得是在作弊的只有罗恩、赫敏、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

他在感情上非常的被动,因为从小自己一个人就是一个家,也没有被别人关心过宠爱过,安全感非常低。在第二部中因为在假期没有收到好朋友罗恩赫敏的来信而去质疑这段友情,在第五部中就算知道罗恩赫敏是为了自己好但还是去刺激赫敏,后来又对邓布利多无条件的爱而感到压抑和迷茫。有很多人说哈利这个人设很极端,但如果你的童年和他一样,你又会怎么做呢?

回到开头,光明和黑暗,等待哈利的不正是光明和黑暗,如果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马尔福,分院帽选择的是斯莱特林,那又会怎么样呢。那会成为下一个伏地魔吗还是会成为伏地魔的傀儡。路不会变,会变的是你内心的想法与实际的做法。

愿我们都能像哈利波特这样,每一步都是为了光明而走。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1

我从五岁开始就喜欢上了看书。绘本、漫画、小说我都爱,这都归功于我有一个会读故事给我听的好妈妈。

现在,我都十一岁了,看的书自然也广泛了。从上个暑假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整天捧着这套书,一个人沉醉在书的世界里。

吃饭,捧着它看;睡觉,也捧着它;醒来,继续捧着它看。一天吃中饭的时候,我依旧捧着《哈利.波特》看,被妈妈批评后不得不放下书,愁眉苦脸地把书搁在一旁,眼睛却时时刻刻在那儿偷偷瞄着看。这下,妈妈可火了,抱起所有的《哈利.波特》通通藏了起来。我心想,这下可坏事儿了,估计我得跟我的《哈利.波特》说再见了。

终于等到有一天,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在家东翻翻西找找,却怎么也找不到这套书。正值七月,天气闷热极了。我满头的大汗挂在了脸上,准备去妈妈房间搬电风扇。咦?床头柜怎么怪怪的?我趴下一看,不禁张大了嘴巴——原来下面藏着我日思夜想的《哈利.波特》呀!我赶紧抽出这几本书,端起来就飞快地跑向自己的房间,拿起一本较薄的放在席子底下,又挑了两本厚的放到鞋盒里藏都床底下,接着我又拿了本藏在床的旮旯里,又拿了两本放到床头柜两排书的后面。最后,我把最薄的一本书藏在了座垫下,随时准备偷看。

可是,好景不长。爸爸买了个监控放在我的房间做实验。我心想:糟糕!如果爸爸看见我偷看,他一准儿会向妈妈告密,那……该怎么办呢?该怎么办呢?我坐在沙发上冥思苦想,突然,计上心头!

爸爸开启监控,上班去了。我赶紧实施我的计划:去书房拿了几本寻宝记,爬上床,偷偷掀起帘子,火速拿出《哈利.波特》夹在寻宝记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看得如痴如醉,毫无觉察到周围发生的一点动静。这时,监控的音响里传来了爸爸的声音:“杭榆,你在看什么书?”这声音虽然有点卡,但非常有震慑力。我急忙举起旁边的一本书,故作镇定地说:“加拿大寻宝记。”“哦。”爸爸满意地说道。我吁了口气,轻轻嘟囔了一声:“好险哪!”便继续看我的书了。

这就是我,一个纯纯粹粹的小《哈利.波特》迷!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2

小时候的我,特别爱幻想。总希望自己是一个会魔法的女孩,骑着飞天扫帚周游世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了,知道梦终究是梦,是无法实现的。但《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却弥补我心中的遗憾。我欣赏主人公哈利的勇敢、赫敏的冷静、以及罗恩的仗义。这一切的一切都吸引着人们,带领人们一步一步的走向梦幻天堂,体验另一种惊险刺激的生活。同时我不得不被作者罗琳所折服——每个人物都被她塑造得恰如其分、栩栩如生,使人无限向往,渴望成为书中的人物,去亲身体验一下。

淡谈书中的人物,我认为最具有悲观色彩的是斯内普,我为斯内普感到惋惜。他最终为了保护心爱女人的儿子—哈利而牺牲了。从第一部书到第六部,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坏人,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坏蛋,极度仇恨他。我甚至觉得他可以和老鼠相媲美,属于过街人人都会喊打的那种“坏老鼠”。可是结果竟出乎了我的意料,到了最后一部才知:他是一个好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哈利。而当初,我们被他的行为以及言语所迷惑了。如果他不这么做——欺负哈利,故意找他的麻烦,就无法取得伏地魔的信任,从而也就无法得到情报,及时帮助人们拯救哈利。不得不说,斯内普喜欢上了哈利,把他当作亲身儿子一般对待,甚至临死时,都用眼神注视着哈利。我想那应该是他希望用眼神来向哈利说明一切,求得理解,叙说自己究竟有多么的爱他。其实,一开始斯内普会帮助哈利,是因为他深爱着哈利的母亲—莉莉。后来,莉莉死了,而哈利又是她唯一的牵挂,所以他决心暗中保护他。随着一天天的相处,斯内普被哈利的勇敢、善良所打动,决心誓死保护他。我想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爱啊!毕竟伏地魔是一个心狠手辣之人,他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甚至为了取得戒指而杀了自己的亲人。潜藏在这样一个人的身边,随时会有生命危险,也许死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这种如父爱般的深厚感情让人们感动,使人们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与触动!他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他的爱真的是所向披靡,无人能及!!!

让我们向斯内普致敬,并祝愿他在天堂生活的快乐、幸福。如有来生,那么我恳求“老天爷”下辈子就让他当哈利的父亲吧!让哈利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3

前几天,我让妈妈买了一本书——《哈利波特》。我平时不咋看书,所以也是囫囵吞枣,随便了解了一下内容。不过越读越有意思,仔细读时却上瘾了,天天都得读一些。文中讲了哈利和他的同伴勇斗伏地魔的故事。

这本《哈利波特》出于英国作家j.k罗琳之手,写得生动、形象,把每个人的动作描写得栩栩如生。我觉得哈利波特非常勇敢,他从小没父母,身上中了伏地魔的碎片灵魂,能与蛇交流,他会很多魔法,但他不骄傲,并且非常珍惜和几个同伴一起在暗中寻找销毁伏地魔魂器时的友谊,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这一切并不顺利,困难重重,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相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圣器之下……我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做一个珍惜友谊、善良、勇敢的人!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受感触:只要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也佩服哈利波特,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得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

人世间的爱分很多种,有十指连心的母爱,有“天涯若比邻”的友情,也有大义凛然的大爱天下。在各种各样的爱中,我随着11岁的哈利,一点点成长,一点点成熟,一点点成功。

在这部书里,我最感动的就是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为哈利所做的一切。当危难来临的时候,当看到丈夫已经倒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选择了保护孩子,尽管她知道,只要她跑开,她就能活。因为,她既是一位魔法师,也是一位母亲,一位平凡而高尚的母亲。

《哈利波特》很多人都看过,却少有人将它7部全看完的,而我就是那少有中的一个。感谢《哈利·波特》,感谢它与我一同成长,教会我如何去爱与被爱,感谢J.K.罗琳女士,创造出这样的奇迹,最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无尽的爱……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4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5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5

这个暑假,《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每天,我和妈妈聊天的话题也都离不开它。

一开始,妈妈极力推荐我看《哈利·波特》,可不知为什么,我并不想看,甚至看到妈妈每天捧着它看,我也无动于衷。直到有一天,我看了《哈利·波特之死亡圣器》以后,对《哈利·波特》的兴趣就像是一粒种子,慢慢长成了大树。于是,我也拿起了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我每天都在读它,上厕所时读,晚上睡觉前也读,连写作业时也忍不住想去翻,差不多一天就能读完一本,而厚的也只需要二、三天就能读完。而妈妈的速度就要比我慢多了,因为有许多家务活等着她来干,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好似霜打得茄子——焉了。但她依然坚持着中午或晚上见缝插针,抓紧时间阅读。

读书读得快,囫囵吞枣是没有用的,还不如不读。这次我做到了读书有三到:眼到、口到、心到。

每一次,当我读完一本书后,都会和妈妈共同交流,也会相互提问。有一次,我问妈妈:“你知道邓布利多是谁杀死的吗?”妈妈脱口而出:“应该是伏地魔。”我哈哈大笑。“错了吗?”我点了点头:“是斯内普,他是食死徒。”妈妈大吃一惊:“我还以为他是好人呢!不过食死徒是什么?我还没看到那呢。”“食死徒就是伏地魔对自己追随者的称呼。”我解释道。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谈论自己最喜欢的人物。妈妈笑容满面:“我最喜欢赫敏·格兰杰。她不仅聪明好学,而且在后来的逃亡中,她关心朋友,也帮助朋友,把自己在魔法学校里学到的知识都用在了这里。”“我最喜欢哈利。他坚强,勇敢,曾多次与伏地魔对战,而且,他不甘心在别人的保护下,自己什么也不去做。”我停了一下,接着说:“其实我还喜欢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总是在关心着哈利,以及他的朋友,而且在哈利遇难时,他为了保护哈利而奋不顾身,最后英勇牺牲。”妈妈看着我侃侃而谈,会心地笑了。

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欢乐,带来知识,带来兴趣,而亲子共读能让我和妈妈之间有更多的交流,更多的快乐。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6

《哈利波特·魔法石》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本,是所有奇妙故事的开始。外国文学总能给我一种感觉,让我从烦躁中平静下来,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跟着主人公去经历世间百态。

哈利·波特是一个聪明,勇敢的男孩,小时候他的父母英勇牺牲了,将他留在姨妈家里,从小就倍受欺负,但这并没有改变哈利的性格,哈利还是那么地勇敢,并在一个神秘的学校交到了好朋友,从此,哈利就和他的好朋友们开启了在神秘学校的冒险和学习之旅。

在小学的时候,经常听别人说起《哈利波特》,但一直都没有机会认认真真地看过,直至中学时期,班里忽然掀起一股《哈利波特》的潮流,大家都看起了《哈利波特》,我才有机会、有时间去看。《哈利波特》并没有运用很多华丽的词藻,而是用平淡、朴实、真实的词语去讲述一件件令人紧张、揪心、兴奋的事情。恰恰是这种真实平淡,才给人的感受更加深刻和震撼。

其实在《哈利波特》里,我最喜欢的角色并不是哈利·波特,而是校长邓布利多。在书中,他的出场次数并不多,但他每一次的出现,都能给人带来安心,毫不畏惧的感觉。仿佛只要他在,什么事情都能迎刃而解。邓布利多在书中的定位是霍格沃茨学校的校长,唯一一位可以打败反派boss伏地魔的人。邓布利多最鲜明的特点就是长长的白胡子,鼻子有点歪,一边挂着的半月牙眼镜,一副慈祥老人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很亲切,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他了。随着剧情的发展,邓布利多的人物形象也越来越充实,形象生动,他不仅是一位魔力高强,聪明勇敢,正直无私的校长,还是一位有些小调皮,充满童心,心胸宽广的校长。

令我喜欢的还有哈利波特身边的一群小伙伴。从刚开始的互不相识,到后来的一起出生入死,里面的友谊是多么的纯真和纯粹。虽然中间不乏争执、冷战、隐瞒……但从来没有背叛过对方,都在背后默默的支持着对方。

书中的每一位人物都性格鲜明,不存在主角的光芒盖过配角的光芒,每一位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里是一个神奇的世界,不同的空间发生着不同的事情,却又彼此相关联,将整个世界装饰地更真实有趣。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7

《哈利·波特》讲的是巫师的故事,每一位巫师都有一根属于自己的魔杖,受到伤害时,可以用魔杖保护自己。我喜欢这本书。

伏地魔法力高强,也很骄傲,别的巫师都害怕他,甚至不敢提他的名字。

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母,也想杀死哈利,所以哈利·波特和伏地魔对战了七次。前六次因为伏地魔法力高强,哈利害怕,所以逃脱了,最后一次,哈利勇敢的面对伏地魔,毫不退缩,终于打败了伏地魔。

对于我来说,背古文就像伏地魔那样令人害怕。古文很长,很多字的意思也不懂,背下来很不容易,不懂的字要么问父母,要么查资料,弄懂了古文的意思,背的就快一些了,一遍背不出就多读几遍,总会有背熟的时候。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不容易做,只有勇敢面对,才可能成功!还不能像伏地魔一样自高自大,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魂器是伏地魔的灵魂组成的,如果把所有的魂器都摧毁,那么伏地魔就会死,只有用格兰芬多的宝剑才能摧毁它。哈利和朋友一起去寻找魂器,去了放魂器的石盆,喝下了绿莹莹的液体,差点被阴尸拖下湖底,没有水喝,最终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摧毁了魂器。

记得在幼儿园的时候,大部分同学都学会了跳绳,得了金牌,而我却一个也不会跳。所以,我请了叔叔来教我跳绳,一个下午,一个下午得过去了,终于有一次,我连续跳了2个。我开心得不得了。再练,终于我能连续跳10个了,在那时看来,这已经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数字了,现在,我一分钟能跳200多个了,想想可真有成就感呀!

假如觉得困难就放弃,那永远也不会成功,只要顽强坚持,不懈努力,才有不断进步,最终取得胜利。

当哈利的朋友金妮受到伏地魔的伤害时,哈利闯入密室,救出了金妮,哈利战胜伏地魔也离不开朋友的帮助。当哈利受到危险时,需要转移,他的朋友帮助哈利连夜用飞天扫帚、夜骐和轻型摩托车转移到了安全地带。

在学校里大家也是一样。美术课上,姚周杉没带水彩笔时,我和她并用。沈易常常帮大家提水、拿饭。

如果你帮助他人,先人后己,那么其他人也会来帮助你,只要大家团结合作,再大的困难也会克服。

《哈利·波特》的魔法故事很吸引人,哈利·波特的勇敢、顽强、友善的品质也值得我们学习。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8

怀里放着那一本刚刚被取完精华的《哈利波特》,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故事情

节浮现在眼前,一缕缕有所倾诉的思绪飘荡在脑海里。蓦然低头注视着封面上的主人公哈利,在悄然静默之中,哈利那镜片后面的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似乎在熠熠闪光……

有过痛苦,哈利在一岁多时便被最邪恶的巫师——伏地魔杀害了父母;有过苦恼,哈利寄养在姨妈姨夫家中,日日遭到排斥;有过欢乐,哈利来到魔法学校结交了朋友,拾到了友谊与爱;有过坚强,哈利在与伏地魔正面交锋时,挺直胸膛,稳拿魔杖,不顾正在汩汩流血的脸和腿……一个美好、光荣的形象凝聚在一位年仅十四岁的男孩身上,链与链之间,都缠绕着共同的一点——勇气。

勇气,是一种说不清道不白的东西,即使是最厉害的解剖学家也没发现这么一样东西,但它确实存在。有时,它就如一盏明灯,照亮了前进的道路。一位英雄的本质是什么?是巧妙的言语?还是熟练的功夫?如果没有勇气的鼓舞使你前进,那这些纯属华丽的辞藻。就如故事中的海格所说:“该来的总会来的。一旦来了,就要去面对它。”

记得有一次,我学古筝要去考级,一想到要让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弹一首曲子,心里就“扑通、扑通”地直打鼓,可时间偏偏走得更快,转眼间便坐在了考级的古筝凳子上,面对着老师。我做了一下深呼吸,一抹脸上紧张的神色,鼓起勇气,伸出手来弹奏着,一边默默地为自己打气,我竭力克制自己的恐惧。几分钟后,一首曲子便完了,我果然得到了优秀的成绩。

读完《哈利波特》这本书之后非常向往故事中的魔法世界,觉得魔法世界才是我们真正美好的境界。也许你会问,这平凡的世界给予我们手中的这些频繁琐事怎能与像哈利这样令人为之震撼的勇气与奇迹相提并论呢?

以我的观点来看,不论我们生活在哪里,心灵都是一样的。勇气就在这事情的环环相扣之中,经历过磨难,磨炼出坚强的意志,最后完美的展现出来,也因此,它是值得钦佩和赞扬的。

书的作者J.K.罗琳似乎是想告诉我们,即使我们不是巫师,不是会魔法的人,但我们只要有心中的美好的愿望,就可以创造奇迹。要记住,因为有你我,因为有心底的勇气,所以世界才有不同。真正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9

我最近迷上了《哈利·波特》,对它简直是爱不释手。一有空我就看,只要不做作业,也不出门,就会一整天都看。

我为什么爱看?因为《哈利·波特》会带给我快乐,有时候看着书我会笑出声来:罗恩·韦思莱把自己的名字写成了罗鸟·卫其利;克拉布和高尔喝复方汤剂变成了女的 ……

这本书不但带给我快乐,而且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哈利·波特》让我明白自信会做成功许多事。魔法学校有一次举行魁地奇球赛,罗恩很没信心。但哈利假装给他的南瓜汁里放了“福灵剂”,也就是幸运水。罗恩又恢复了自信,竟然赢了比赛。

这本书还让我知道了:亲人、朋友的关爱很重要。杀死哈利父母的黑魔头——伏地魔,自称是最伟大的巫师。他说得没错,但也许,许多人有比他更强大的力量——爱。没有爱的伏地魔注定是会失败的。

有一次,我们学校举行讲故事比赛。在班级里预赛的时候,我认为讲得并不好,但还是得到了全班大多数同学的认可,这让我增加了一些信心。接下去,常老师选出两位她认为全班讲得最好的——我和王知。我惊喜极了,但知道不能放松,如果放松了,就会输给王知。每天晚上我都要练习,觉得压力很大,巴不得跟常老师说一声:“我不比了!”但是经过几天的准备,我终于以一票的微弱优势超过了王知,代表班级去比赛。常老师还偷偷告诉妈妈,她也认为我讲得更好,我激动得心都飞了起来。

比赛前几天,妈妈很认真地教我每一句该用什么样的语气,我有几次觉得自己做不到,都急哭了。但妈妈一直鼓励我,爸爸还动脑筋帮我处理配乐。去比赛的那天,同学们都围过来鼓励我。王佾欣还写了张纸条递给我:“加油!比赛一定会赢!”望着她坚定的眼神,我心中充满了感激,我越来越相信自己。

比赛那天,我轮到第一个,心里格外紧张。一步一步走上舞台的台阶时,我的双腿不住地在颤抖。来到话筒前,我看到台下是黑压压的一片。当音乐响起,我开始讲的时候,发现自己越讲越投入,越讲越响亮,因为我知道,在台下的某个地方,有老师和同学在为我加油。 最终我获得了比赛的金奖!

对呀,这就哈利·波特告诉我的:只要有信心,再加上家人、老师、朋友的鼓励,什么事做不成呢?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0

“哈利波特”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我在前半个月读完了四本《哈利波特》。这四本书都非常好看。《哈利波特》的作者叫罗琳,她因为写《哈利波特》而成名,并获得了很多的荣誉。我很敬佩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她光凭着自己的想象就能写出那么传神、有趣又生动的小说,真是太了不起了!

在这几本书里面都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看得很激动人心,有时也令人提心吊胆,但最后总会化险为夷。就比如:学校进行魁地奇比赛。魁地奇比赛的规则跟足球差不多,只是魁地奇比赛是坐在飞天扫帚上打的。一共要打四个球,一个比较大的的红色的鬼飞球,是三名追球手打的,第二、三两只球都是一样的游走球,游走球就是专门攻击队员的,需两名击球手用木棍对付,还有一个守门员是防止对方把鬼飞球和游走球打入球门,如果打入球门就算进球加分。在魁地奇比赛中最重要的就是找球手,而哈利波特就是格兰芬球队的找球手,他要找的是一个张着翅膀的金色小球,那球跟乒乓球差不多大,在空中飞得很快,忽隐忽现,找球手赤手空拳骑着飞天扫帚抓住球就加分,哪队分多就获胜。“嘟”哨声吹响了,哈利波特骑上扫帚,脚一蹬地,腾空而起,飞上了云霄。他如鱼得水,在天空中飞来窜去,眯起眼睛查看金色飞贼,突然,他发现金色飞贼,不过在两个敌手中间,那两人正用恶狼般的眼神盯着哈利,他们拿着木棍,打向哈利,可哈利猛的给飞天扫帚加速……“砰”两个人撞在了一起,哈利的速度之快,犹如电光火石般从那两个敌手中间穿过,稳稳地一把抓住了金色飞贼。他用智慧和勇敢赢得了第一次比赛,成为了同学们最崇拜的人。他还在三强争霸赛上救了人,他智斗火龙,我也和哈利的同学一样很崇拜他。

我在读《哈利波特》的时候,就仿佛穿越到了哈利的学校一样,和他们一起欢笑,一起悲愁。我之所以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我喜欢他智斗火龙时的勇敢和无畏,我喜欢他打魁地奇时的速度与灵巧,我喜欢书中邓布利多校长与哈利等人讨论小天狼星布莱克不是杀人犯时给予学生对他的信任与肯定,我喜欢哈利波特学校的轻松自由与快乐……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1

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块令自己无比向往的圣地,那圣地虽如桃花源一般缥缈虚幻,但无时无刻不给我们带来幸福与美的感受。而我心中的那块圣地是霍格沃茨。

看过《哈利波特》的人都知道,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是哈利就读的学校,那是一个被施了魔法的神秘的地方,麻瓜(不懂魔法的人)们永远也不知道它在哪儿。当我第一次读描写霍格沃茨的文字时,就如着了魔般被深深吸引住,脑海中迅速地勾勒出一幅幅图来:夜晚,深蓝的天空下立着一座雄伟的城堡式建筑,里面灯火通明,璀璨的灯光装点着这神秘而美丽的城堡。大堂里一派节日气氛,蜡炬和彩灯在半空中飞舞,施了魔法的屋顶像天空一样,还挂着星星和月亮。穿着长袍的小巫师(学生)们坐在餐桌前,尽情地享用小精灵们精心准备的丰盛大餐。前台上,留着一把花白胡子慈祥的老校长阿不思邓不利多笑眯眯地望着小巫师们,不时挥动魔杖为大家送上香喷喷的烤鸡、牛排。从窗口向远处眺望,可以看见一块奇大无比的草地,仿佛可见巫师们在进行魁地奇比赛的激动人心的场面。草地的尽头有一个大湖和一座森林,那里住着你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的神奇生物……多棒啊!

自从看了《哈利波特》,我无时无刻不感到我的心与霍格沃茨同在。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我就假想自己是霍格沃茨的一名学生,正和好友哈利他们一起解开一个又一个谜团,或是站在正义的立场上与一切黑魔法作斗争,或是在“对角巷”购买千奇百怪的物品,或是到“禁林”探险……我会情不自禁地一边呵呵地傻笑一边自编自演起来,很快地把烦恼忘却。每当我学习疲倦时,我就假想自己不是在背枯燥的课文,而是在背一堆有趣的咒语;假想自己不是在做繁琐的题目,而是在做神奇的实验;假想自己不是在写无味的作文,而是用羽毛笔在牛皮纸上写信,准备拴在猫头鹰脚上送给远方的朋友;假想自己不是在机械地动着,而是骑着神奇的'飞天扫帚参加扣人心弦的魁地奇比赛……当我想起这些时,我的精神会随之一振,然后兴致勃勃地继续学习。

霍格沃茨虽然是罗琳女士虚构出来的神奇世界,却真实地存在于我的心间。它让我明白事理,让我充满想象力,就像桃花源一样,你相信它,它就真的存在。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2

在这个系列中,哈利在逐渐长大,他的成长历程,也告诉了我很多人生的道理:忠诚,信念,友情,理解,沟通...

在第一部中,哈利以为斯内普要加害于他,但是斯内普却是他的救命恩人,这一个小小的片段告诉我:不要以貌取人。第一部中,哈利在面对奇洛时,我们看到的是他的信念,终于成功的将伏地魔阻止。

还记得,在分院时,哈利面对马尔福时对他的拒绝,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事实也证明了,罗恩是哈利永远的朋友,他不因为哈利的名气尔要求哈利作什么,而是在哈利需要的时候默默站在他的身后,永远支持着哈利。

赫敏是典型的好学生代表,在哈利他们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第一个站出来阻止他们的,就是赫敏。这也让他们避免了许多错误。在海格准备为他的鹰头马身有翼兽打官司时,是赫敏积极为他准备材料,而哈利他们却忘的一干二净的。这让我们也看到:承诺的事,就要立刻去做。

在面对亲人,朋友一个个离开时,哈利也得知只有他毅然去死,才能救出大家,这种大义,有几人能做到呢?为了朋友们,为了世界安宁,哈利在努力着奋斗着,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扛起那份属于我们的责任!理解是人生最大的良药,只有理解沟通才能有成功,在第五部中,由于邓不利多对哈利的躲避,才导致小天狼星的死,而这也成为哈利一生无法抹去的痛。缺少理解,缺少沟通,让哈利的人生突然残缺,我们也是一样,在遇到问题时,及时的沟通,才会最大程度上避免错误。

斯内普,留给我们的印象曾经那样的不好,但是谁能想到他才是最大的好人呢?对莉莉的爱,令他一生都致力于对抗黑魔法的事业中。是啊,以貌取人是我们最大的缺点,常常因为这个,我们失去了多少朋友,为自己树立了多少敌人。

幽默也是这一系列丛书的最大亮点,有了幽默,生活才会快乐。双胞胎兄弟正是幽默的制造者,这也是他们对抗乌鲁姆奇的武器之一吧,因为幽默,他们开办了韦斯莱魔法商店,令所有人对他们刮目相看,可惜,幽默过头并不好,因为他们不辩敌我,让食死徒利用他们的产品进入了学校。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3

《哈利·波特与密室》真是太精彩了!让我们一齐回味回味这惊险而又刺激的故事吧!

在漫长的暑假生活快要结束时,一个叫多比的小精灵偷偷来到哈利·波特的卧室里,告诉哈利·波特不要去霍格沃茨,因为霍格沃茨在这一学年十分危险,但哈利·波特执意要去,多比就设计阻止他去霍格沃茨……

先是哈利·波特进不了9又34站台,去不了霍格沃茨;然后又是哈利在参加霍格沃茨的魁地奇比赛被鬼飞球碰断了手臂,这究竟是谁在作祟呢!就在这时,多比出来了,他告诉哈利是他的“杰作”,哈利吃惊不已……

来到霍格沃茨有许多奇怪的事情发生,新来的吉德罗·洛哈特教授装腔作势;厕所的幽灵“桃金娘”哭泣不已;低年级的金妮向他投来关切的目光;小男生科林对他“追星式”的方法……

这仅仅是这灾难的开始吗?霍格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的被石化,难道许多年前的密室再一次被打开了吗?到底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是谁呢?密室里的巨怪又是什么呢?这一连串的疑问引起了我的深思,而这一个一个的谜团都被我们大名鼎鼎的HarryPotter先生解开了!

密室的确被打开了,汤姆·里德尔就是斯莱特林的最终一名继承人,他就是少年时代的伏地魔,密室里的巨怪就是一条蛇,只要任何一个巫师看见它的眼睛就会立刻死去,而之所以那些人会被石化,是因为他们的确看见了巨蛇,但不是正面看见的,第一个人是从照相机里看到的,第二个人是透过一个幽灵看到的,第三个人很聪明,她带了一面镜子,所以她是从镜子里看到的,第四个人是在水里看到的……就这样,以此类推。当年打开密室死去的那个小女孩就是“桃金娘”,巨蛇就是从管子里出来,“桃金娘”看见了它的眼睛,所以不明白自我是怎样死的!

那么哈利就明白了密室就——在厕所的管子里,也就是说:女厕所的管子就是密室的通道,哈利·波特走进了密室,杀死了记忆中的伏地魔和密室的巨蛇,救出了被里德尔掳走的一个姑娘,哈利的朋友罗恩的妹妹——金妮·韦斯莱,又从金妮的口中明白了真相。利用一只臭袜子让卢修斯·马尔福释放了家养小精灵多比,多比感激万分。被石化的人也恢复了。

这是一个多么圆满的结局呀!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4

《哈利波特与密室》有感在此之前,我根本不相信世界上有会魔法的人,魔法学校,魔杖,甚至飞天扫帚。但是读完《哈利·波特与消失的密室》这本书后,我的观点改变了。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新的一个学期开始了哈利·波特又回到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继续学习魔法,但是刚到学校不久,怪事就发生了,学校中的几位学生被石化了,有一个学生被怪物掳走了,其中还有哈利和罗恩的好朋友赫敏。为了弄清这一切他们差一点丧了命,终于他们了解到了,原来在五百年前创办霍格沃兹的人是四位法力高强的魔法师。其中三位魔法师关系处得很好,只有一位有着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学校在招收学生时应该招收纯血统的学生(父母都是魔法师的学生),其他三位不同意,他就决定离开学校,但是他走之前在城堡里留下了一间密室,传说那里面有一只蛇怪,谁看见它的身体就会被石化,看见它的眼睛就会死。这位魔法师叫萨拉拉·斯莱哲霖。这密室之门只有它的继承人才能打开,现在密室之门被打开了,也就是说萨拉拉·斯莱特里的继承人回来了,所以只有战胜蛇怪和他的继承人,学校才能恢复平静。哈利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密室的入口战胜了蛇怪,打败了继承人——伏地魔。学校又恢复到了平静,哈利又平安地度过了一个学年。

这个故事包含了大量的科幻色彩,也告诫了孩子们许多做人的道理,如:勇敢能战胜一切,细心能发现线索,遇事要冷静,不要慌张……不过给我启示最大的还是勇敢能战胜一切。一想起这句话我就会回忆起小时候在我身上发生的一件有趣的小事:那时我还小,第一次游泳,爸爸就让我从跳台上跳下来,我胆子很小,不敢跳,但是爸爸承诺我一个神秘礼物。我这才慢慢走到跳台上,从上向下看,感觉晕晕的,真是不想跳,可后来想想礼物,才鼓起勇气闭着眼睛跳了下去。等我睁开眼睛,已经被爸爸抱到了岸边的椅子上。我伸出手向爸爸要礼物,爸爸却说:“我赠给你一句话?在困难面前不要退缩,要拿出勇气克服困难?。”我点点头,又想了想这句话,开心地笑了。

直到现在,这件事我仍然记忆犹新,那次经历真的验证了那句话——勇气可以战胜一切。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5

哈利·波特是一位勇敢坚强伟大的魔法师,他的全名交哈利·詹姆·波特,出生于1980年7月31日。与这本书的作者同生日,她就是赫赫有名的女作家J·K·罗琳,她是个英国人。

哈利·波特是詹姆·波特和莉莉·波特的独生子,教父为小天狼星·布莱克,他在一所魔法学院以霍格沃茨,他有俩位好挚友,罗恩·赫敏。他是波特家族的人,但童年时就成为孤儿并住在德思礼家,并得到他们刻薄对待,他的父母死于伏地魔并在十七岁时发现自己和伏地魔俩者无法并存于世,或许是因为头上的那一道细长的闪电伤疤于是就跟从邓布利多的指引,对抗伏地魔,在11岁进入了格兰芬多学院,他在黑魔法防御术上有极高的天赋,他可以听懂蛇语,并可以与蛇对话,因为他脑中有伏地魔的灵魂碎片,这能力在伏地魔杀死之后就消失了,在还有时可以好像能探听伏地魔的一切思想,情绪等反应,他额头上的伤就是来自伏地魔所给的,哈利他的魁地奇也很棒,当第一次骑上扫帚时就能操纵自如还是百年来霍格沃最年轻的捕球手,第一次犹证到金色飞溅为格兰芬多学院赢了比赛,这也是系列中的一本中的一部分,一共有7本系列分别是从《哈利比特同样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这是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波特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在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呢?凭他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之路的必不可缺的五要素吗?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想哈利波特学习,走向成功。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的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也战胜不了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这一种正义的精神,这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让人都有着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讲案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的不看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6

正如唐朝诗人杜浦所说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一些好书你的生活就会增添一些乐趣。

有一天,妈妈说要我带去欣赏一部《哈利波特》的电影,这是根据名著改篇的,我知道了,兴奋极了,好期待这部电影啊,因为早就听说这是来源于一部很有名的旷世巨作。在妈妈的陪同下,我去看了《哈利波特》的电影,那种感觉是非常生动而有趣的,尤其是电影里的魔法片段总是让人回味无穷。于是我跟妈妈商量要买一套《哈利波特》的书来品读一下。在我的多次要求下,妈妈终于答应给我买回来一套《哈利波特》的书,一共7本。刚拿到书,我就爱不释手,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厚厚一本书两天就看完了,妈妈却在旁边唠叨,让我不要看那么块,对眼睛不好,可是我心里舍不得,恨不得一口气看完7本才过瘾。因为书里面的人物特别有趣,尤其是哈利和几个好朋友之间的团结友谊。

读哈利波特,总有一种跟生活很接近的感觉。有一个桥段记忆很深刻,哈利的朋友赫敏因为课程很多,由两节课是同一时间上的,因此校长给她了一个时间机器,可以回看上课的内容,来处理缺课的问题。而在我的他课堂上也由这样的事情,平时我们有同学生病请假,第二天这个同学刚来老师就给她补落下来的课,知道这个学生听懂为止。让我感觉到魔法学校的生活其实有时候跟我们的学校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师生情。还有一次同学生日会,我正在考虑送什么礼物为好,突然一个画面突然从我的脑海里面呈现出来,要不就送一套《哈利波特》吧,她应该也会很喜欢的,结果还真是的,生日过后的第二天,她走过来笑眯眯的对我说,小刘你送我的书我非常喜欢,一天就看完了一本。听了这句话我也很开心,然后我们就一起讨论《哈利波特》故事书里发生的故事,我们总是经常有说有笑,因为《哈利波特》这套书,我和同学之间又增进了许多友谊。

其实多读一些书,就会多感受到一些道理,就像老师一样不断的给我们新的知识和生活的道理,教书育人。一本好书就像一位好老师一样,把更多的生活精华和知识传递给我们,让我们了解和得到更多的知识和文化以及生活的奥秘。我喜欢看书,我也一直在寻找我爱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7

在寒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书。刚开始读,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里面讲了神奇的魔法世界,伴随着J.K.罗琳的优美语句,我好像只要双脚一点,轻轻跃起,就能离开地面飞向空中,在魔法世界里遨游。一切事物都是那么真实,好像就在眼前一样。

写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她在写这本书之前,很贫穷,自己一个人还要养几个孩子,于是,她就开始写哈利·波特,最后,变得非常富有。财富甚至超过了英国女皇。

我读这本书读得非常入迷,以至忘记了时间的流逝。里面的故事情节变幻莫测,有时是我被震撼,有时留出给读者想象的地方,又有时故事写的很悲伤,还有时要你去慢慢品味,悟出里面蕴含的深刻道理。

这篇故事讲了一个小男孩,名叫哈利波特,他刚出生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于是他就只能转移到他的姨妈家——一个对它视而不见的家庭,过着对他约束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名叫海格的人,递给他一张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就这样,他那充满新奇而又处处藏着危险的旅程拉开了序幕。在他的旅程中,认识了他一生中最好的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一起合作,突破重重难关,最终从伏地魔那拯救了魔法石。

我也从其中悟出了一个道理,真正的朋友并不一定要每天都很平静,而是在生活中会经常闹出小矛盾,有时小矛盾是因为某些很小的事情,比如说好朋友跟你开了个玩笑,你很生气,你们吵架了,尽管吵架了,但是吵架后每个人都会理解另一个人的想法,这才是真正的朋友。就比如我和刘家愉吧,有一次,他把我的自行车的刹车拆了,我很生气,于是就把他的钥匙抢走了。最后我们还用飞盘扔对方。吵架后,我们都各自反思了自己的错误,下午又和好了,别人看到了我们还以为我们上午没有发生过任何不愉快的事呢。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还讲了对勇气的理解,这本书告诉我们:在生活的浩瀚海洋里,勇气有许多种类,对付敌人我们需要超人的胆量,而要在朋友面前坚持自己的立场,同时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真是一书引深思啊!如果你也想好好的品味这本书的话,就去慢慢享受吧。

篇一:捉迷藏影评

刚看完韩国电影《捉迷藏》,其实个人感觉在人物刻画上面流于脸谱化,人物张力小,“惊悚”手段也没有大的突破,而且楼主对这类片子也不甚感冒,纯粹是陪着老婆“交作业”,可是看到最后紧张快速推进的剧情还是比较耐看的,也有很多惊喜和意外存在。可是看完之后心中对一些电影中的细节耿耿于怀,总有一种被牵引到剧情之外的力量主导着。闲来无事上网翻了一下想看其他影片对证一下。但是只看到看了一些简介,现在引述一下最具代表性的“《捉迷藏》在Naver上的观众评分为7.83,很多网友的评论都集中于形容影片的恐怖程度,随处可见"吓得无法入睡"、"有着鬼片的惊悚刺激"这样的清凉评论。然而,与鬼片的故弄玄虚相对的,《捉迷藏》的故事则源于发生在韩国冠岳区新林洞的真实事件。那么观众被成功"吓"到,一方面当然得益于成功的惊悚氛围塑造,另一方面,也从侧面展现了现代社会中的现实恐惧,即中产阶级隐性的对于来自底层陌生人生活侵入的恐惧。”

以上的简介我是无法认同的,我认为导演把这个片子起名叫《捉迷藏》应该有两种意义的,其一是头盔对男主而言,其二就该是导演对观众而言了。

也许是我打开搜索的姿势不对,但是实在无法找到一篇于心解惑的,在下只好把自己所感写下来抛砖引玉。

片头从一个酱油女开始,把气氛和情节做了很好的铺垫,更是把姑且称为“鬼楼”的案发现场种种后来的剧情做了很好的铺垫。这个开头其实很有迷惑性,一开始就是一个单身女性通过了几条小巷,小巷盘踞的人群也都有侧面描写,一看就是那种蛇鼠混杂的,这样开始有两个好处,一个是把阴暗的气氛烘托出来,另一个却是很大的“陷阱”,让观众下意识里认为“头盔”就是住在隔壁,因为他是从外面回来,更像是回家,再加上后来每个房间门口的记号和杀人过程像有计划一样,很容易给人一种,“头盔”是居住在这个房间,而有计划杀人一样,对于另外一个可能性——这个房间其实是第一受害者的可能性进行屏蔽。而这个细节对于全片来说至关重要,甚至是解开整片主旨的最重要的钥匙。

一阵提心吊胆,阴暗死亡之后,开始用很大的篇幅塑造男主和男主家庭,对于男主家庭而言一看就是精英人士,而且是韩国现代最高看的一种人——有美国关系,还有韩国传统最偏爱的一种人——儿女双全。可谓典型的高富帅,但是这个高富帅却有一个特点——洁癖,当然这样的人没有洁癖更不可思议。不过这里用大量的镜头通过特写交代了一个细节,男主怕的是两样东西,一个是污点一个却是水,这两样东西对于后面是很大的一个伏笔,对于整个电影而言是一个突破口。

大家应该知道有洁癖的人很多是因为心理缺陷,随着片子的开展,男主的身世展现了出来,这里还有一个细节需要仔细品味,可以说电影主旨会因为这个细节的变化而变化。这个很大的细节是,男主开始回忆自己被领养的细节,被很老的一个男人带下奔驰车,房子里一个女人带着另一个男孩,在男主还在迷茫的时候对面这个男孩主动说了句你好

。好了我们开始细细的说这段情节,第一带来男主的男人很老,开着这个时代也是身份象征的奔驰轿车,停在了一个不错的多层别墅前,这说明这个领养者很成功,有了男孩为什

么还要领养?有钱有儿子还怕没人养老送终?还怕事业无人继承?为什么领养要在自己这么大的时候领养?好了镜头一转一切都有了答案,对面的男孩一脸的红斑,很显然领养者

的心思被解剖了,这样形象不佳的孩子作为继承人是有缺陷的,父母的“原罪”有了,而这是后面一系列伤害的开始。当然还有一个镜头细节,领养妈妈指着男主告诉亲生男,让他认识自己的弟弟,亲生男露出了阳光一般的笑容,可以看出男主已经5,6岁的年纪,实际上后面有个剧情细节专门交代了男主当时是7岁。已经可以自己拿着一个大大的纸箱子了,亲生男已经十岁的摸样,看不出任何的痴傻,这样的年纪应该懂得领养的意义,明知道这个是多出来的弟弟,还是展现了阳光的一面。我认为这段不仅仅是交代剧情,而是很重要的隐喻,为什么要把领养的时机选择在这里,我认为有这很大的想象空间,特别是后面相印证才有了我开始的疑问。

接着就是男主探查亲生男的下落,开始接近“鬼楼”发现记号,完全按照电影的明线在叙述剧情和堆积气氛,没有什么特别讲的。

到后来男主家人开始遇袭,加上开始的铺垫,电影的明线开始指向“亲生男”的作案动机,酱油警察说了句“哥哥本人好像有什么很冤的事情,虽然哥哥也有错,但是爸爸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弟弟,父亲做的也有点太过分了”,通过后面的强x诬告,让观众都开始理解“头盔人”的作案动机了。在讲完合理的推论的时候,也把开始的两个细节一一对上了,男主最讨厌污点和水,污点对应的应该是“亲生男”脸上的红斑,水对应的是诬告时那双水淋淋脚部的特写。

好了,电影是艺术吗?是的,但是艺术越来越像科学一样严谨,科学也越来越像艺术一样需要想象力。在电影完成寻找罪犯这条明线真相大白的时候,电影除去片尾,正好用了一半,这部片子更像一步精密的齿轮契合的。

我理解这部片子是由于看到这里的一种巨大的不适感,这种不适感折磨我到片子结束,这种不适感,来自于“亲生男”这个永远不露面的迷雾之中,片子里面的“亲生男”面目全非,一会是带着头盔的杀人犯,一会是第一次见面的阳光少年,一会是面对污水愤怒的反抗者,一会是“有三项强x罪史”的变态者。

电影让最无存在感的一个龙套说了一句惊心动魄的话“三项强x犯罪史,2年前出狱”,一个富家子一个阳光少年堕落成至少三次在案的强x者——这是隐藏在第一个捉迷藏之后的捉迷藏。如果你还有疑惑,请再看一个细节,男主和另外一个哥哥一起去上坟,看见那个哥哥的打扮了吗,身边只有男主开来的奥迪,男主穿着西装带着一家人,那个哥哥呢?没有交通工具,没有家人,连一身像样的衣服都没有,一头乱糟糟的白发,这个靠阴谋继承了所有家产的寄居者并没有回报身边的人,再想想前面儿女吵闹时他的病态,再想想开始高调的老婆一直强调的美国关系,贯穿始终面无表情的男主一下子苍白起来。

后面的剧情就不剧透了,个人感觉有点老套,直到最后有个细节很经典。男主第二次上坟,这次是给亲生男上坟,这个时候剧情明显已经全部完结,很多人认为男主是良心发现对吧,呵呵,记得男主怎么出现的吗,一个人拿着小小的纸箱子被人从奔驰接出来,看看他怎么走的吧,导演来了个大大的特写,几个大大的箱子放在奥迪后备箱里面,男主放了一束鲜花就走,继续的面无表情,男主老婆又开始联系去美国的事宜,男主双眼无神的打开车门眺望了远方一阵,更像是要告诉所有人,他还要继续的冷漠走向前途。

到此,我一直觉得《捉迷藏》的题目就是在暗示,其实电影在和观众捉迷藏,你以为你看懂了这个片子,在片子里面捉完了迷藏,其实片外的捉迷藏才干刚开始。电影一头一尾的像鬼故事一样的奇怪传闻,越听越是像在诅咒这种人性寄居者,虚荣的父母把善良的孩子逼疯(领养者),受挫的孩子自甘堕落变成惯犯(亲生男),一贯的冷漠者有惊无险的寄居着(男主),普通人人云亦云的苟且(二哥)。

篇二:捉迷藏影评

只是即便有了演员的光环,《捉迷藏》还远称不上是一部成熟的悬疑电影。

家伟(霍建华饰)和苏红(秦海璐饰)贫富悬殊的对比贯穿影片始终

没想到演变态,秦海璐[微博]也能这么像,最后一幕在大火中发疯的戏,秦海璐完美诠释了这个角色的'偏执;而比起韩版的演员孙贤周,霍建华在出演这个角色的时候多了一丝克制,但却更能让人感受到角色本身的精神紧绷……可以说,演员是这部电影最出彩的元素。

有句老话叫做: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或许这句话反向也是成立的。越安全的地方,我们对于他的防备和警惕性越弱,而更容易遭受到威胁。现实中警察办案的时候第一考虑的就是熟人作案。《捉迷藏》设置的作案背景就是所有人最不设防的地方:家。而当家都不再安全的时候,你会感受到毛骨悚然的恐惧,因为世间将再也没有任何“安全”的地方。

作为一个发生在现代都市的惊悚悬疑片,《捉迷藏》力图去给我们营造一个相当恐怖的心理暗示:你以为自己住在有门禁、保安、监控的商品房小区,做一个小富即安的中产阶级就很安全了吗?在你不经意间、某个时刻会不会已经让陌生人进驻家中?而一旦你被取代,又是否会有人知道?在全民都在关心房子和房价的今天,这部影片无疑有极强的代入感。

“鸠占鹊巢”的故事其实并不新鲜,而《捉迷藏》特殊之处在于贯穿始终的对比。将哥哥、苏红(秦海璐饰)呆的破楼和男主的高档小区进行对比。影片中秦海璐偏执地说:“女儿要上小学,在此之前必须搬到更好的地方去。”这些对于贫富差距的暗指,以及事件背后试图消弭这种差距的深层次社会原因,似乎才是“秦海璐”不满的源头。说到底,疯子到底生而为疯子还是被逼疯的,这才是电影所要影射的真相。

电影其实是改编自韩国同名电影《捉迷藏》,导演刘杰此前其实更多着力于艺术电影,而以翻拍来进行商业转型尝试,在我看来其实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国内观众对于翻拍似乎有一种天然的抵触,更不吝于冠以抄袭之名,委屈自己看完之后还要与原著比较,然后得出一个“翻拍都是垃圾”的被预设的结论。同时,由于惊悚悬疑多出烂片,剧情、逻辑不被诟病几乎是不可能的。

更何况,作为翻拍,对于原版来说实在是没有太大突破,很多人吐槽的剧情和逻辑硬伤、哥哥的剧情线突兀、警察的无能、妻子的智商下线等问题其实都是在韩版《捉迷藏》中就为无数人诟病的地方,无论是韩版编剧的能力和中国版编剧的改编能力,都让人实在不敢恭维。而影片最后对于偏执型人格的解释则太过画蛇添足,弱化了电影的惊悚感,可谓是败笔。

秦海璐和霍建华都演出了“变态”

幸而,演员给力。毋庸置疑,秦海璐是其中最出色的。一直以来,秦海璐都是当仁不让的演技派,无论是《榴莲飘飘》还是《钢的琴》,无论是《到阜阳600里》还是《红高粱》,从电影到电视剧,每部戏中的角色都能感受到她在表演中的张力和生命力。但我没想到演变态,秦海璐也能这么像,最后一幕在大火中发疯的戏,秦海璐完美诠释了这个角色的偏执。不过这个人物的成功有一部分原因归功于角色和剧本本身——这个反面人物的出彩。她的癫狂、疯魔以及背后,是这个高压社会下无数个“秦海璐”的诉求,使得人物本身具有很强的复杂性。

在戏骨秦海璐的光彩下,很多人忽视了霍建华。不同于秦海璐,老干部出道多年其实很少接电影,更多的还是扎根于电视剧发光发热。多数人结识他缘起《海豚湾恋人》中的完美配角钟晓刚,他面部棱角突出,长相书生气、适合古装。但受限于外形,这些年来也一直难以有突破,电视剧角色大多也是古装,或浪子或公子。最接近这个角色的可能就是去年年末在《他来了,请闭眼》中搭档马思纯[微博]饰演的犯罪心理学家,善于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轻微洁癖。

《捉迷藏》中霍建华饰演了一个过着体面生活,妻美女甜,住在高档商品房,但内心惶惶不可终日、有点强迫症和偏执的所谓中产阶级。比起韩版的演员孙贤周,霍建华在出演这个角色的时候多了一丝克制,但却更能让人感受到角色本身的精神紧绷:他不能忍受任何事物脱离控制,即使是一个排列的不整齐都会让他崩溃。数次梦到哥哥闯入自家的家中、睡在妻子身旁、以至于半夜醒来抽打床铺。他内心的不安源于一个童年的误会,他不能放过自己,纠结于过去,质问哥哥为什么不放过自己,最后才明白不放过自己的正是他自己。

可能是因为对于“国产惊悚悬疑片”形成了后天的防御和抵抗机制,看到这样一部虽有硬伤,但稍微用心的作品,竟也不忍苛责了。只是即便有了演员的光环,《捉迷藏》还远称不上是一部成熟的悬疑电影。

篇三:捉迷藏影评

看到很多人都说猜到了结局,即父亲是人格分裂,杀了母亲,杀了伊丽莎白,还有猫,甚至还要杀害警察和女同事。但我认为,这只能算是结局的一部分。

而这部片子真正的亮点在于小女孩的人格分裂,如果这点猜到了,你才算猜中了导演和编剧精心设下的骗局。

不觉得有关父亲的人格分裂的提示出现的很早吗。就在大家埋怨剧情老套,顺理成章地以为人格分裂的父亲犯下了所有的罪行时,结尾的那幅画带来了逆转。

画中的小女孩,即艾米丽,肩膀上有两个头,而且两张脸一模一样。这实际上是在暗示艾米丽同样拥有双重人格。

这么一来,为什么影片前半部分沉默寡言,行为举止怪异的艾米丽到后半部分会变得有些歇斯底里,并且一个劲地嚷着不要再看见“查理”,诸如此类的行为就可以得到解释了。

而且影片也因此显得比较独特。因为在之前烂大街的人格分裂题材电影里,拥有双重或者多重人格的往往只有一个角色,而这部电影却通过捉迷藏这种游戏巧妙地制造出了两个人格分裂的主角。

仔细想想看,既然是捉迷藏,如果要玩得好,必然得要求两个人相互配合地一起玩。影片里艾米丽有这样的一句台词:“他让我帮他(查理),是他逼我的”。这是小女孩在正常人格下说的话,自然要为自己所做的作出辩护。其实当她处于扭曲的人格时,应该是心甘情愿的帮助“查理”杀了伊丽莎白吧。

另外听说影片的结局共有5个版本,特意去查了一下,结果不出所料,结局大都暗示着艾米丽也拥有双重人格。

《百年孤独》读后感800字1

买了这本书差不多有一个多月了,一直放在书架上,没开封。一直没时间看,后来听一个微博上的朋友说,这本书很震撼,所以借春节假期之际,开了封。果 然很震撼。对南美不了解的我,通过这本书可以知道个所以然。作者马尔克斯通过对小说情节的肆意构造又让其沉浸于现实之中,将拉丁美洲人的生活方式和细节与 天马行空的故事进程交融在一起,通过描写一个小镇(马孔多)的兴衰和盛败过程彰显出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进程,通过描写一个家族的新生、鼎盛到没落和消亡过 程来展示整个南美人的风土人情和生活面貌。情节之离奇、过程之曲折,色彩之浓烈,结局之意外,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对全篇小说的孕育能力和掌控能力。整篇文 章都被一种异样的孤独所笼罩,让人窒息。很奇特,我对作者写这篇小说的动机很感兴趣,有机会,一定要查查资料,看看作者出于何种目的写这篇小说。

当我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这部小说与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描写一个家族,而且极力将其所处的历史背 景淡化模糊,重点叙述故事内容和勾勒人物个性。其次,巧妙的将虚幻和写真的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使整个故事情节无限伸展,无边无际,使小说中的人物无限穿 越,鲜活如生。最后相似的地方,就是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再一次佩服加西亚.马尔克斯,但对人物个性描写还是 及不上曹雪芹,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写完了,曹雪芹却没写完,留下一个巨大的遗憾。

印象中的南美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有神秘的玛雅文化和原始部落,也有现代文明和工业革命。美丽而又富饶的地域和勇敢勤劳的南美人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与 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没有经历过一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发展却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从哥伦布发现他们之后,就变成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后来又成了葡萄牙人的殖民 地,成了冒险者的天堂,同时把战乱也带进了这个地方。就如作者的故乡一样,到如今,也还在战争不断。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百年孤独》读后感800字2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 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正如同我刚开始对那句话的不了解,我在读《百年孤独》这本小说的时候,发现孤独二字在文中出现的频率并不高。但当我合上书本,再去细细品读,却又看到了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隐藏着的孤独,甚至乎那个时代的孤独 。

孤独之处首先体现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故事中的第二代贝丽卡,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阿玛兰妲以及从他们身上展开故事中联系到的相关人物的结局都不约而同地体现出孤独二字。

就好比布恩迪亚上校,在他身上当 真发生着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谁会猜想到当初那个延续着父亲没做完的事业在实验室里炼金的寡言的男人,有一日会成就那样一番大事业,征战沙场,杀敌无数;又有谁料到原本对梅蕾黛丝充满爱意,对家庭充满关怀的男 子会在战争中渐渐迷失其本性,变得麻木不仁;更不会有人料到其结局竟是那般。

原本与梅蕾黛丝结为夫妇,孝顺的布雷迪亚本是感性的,如果一定要把孤独往那个时候的他身上套,大概只有他一人在实验室里炼金的时候了 。但战争,因对那处“世外桃源”的冲击而爆发的战争却使他彻底改变。冷血,孤僻,对周边的人充满警惕。他禁止一切人在其划定的范围以内出现,包括其母亲。用武器围成了人墙,把自己包围其中。

至于其他人的孤独,我搞不懂为什么阿玛兰妲要让自己笼罩在孤独中,一直费尽心机想要博得意大利技师皮埃特罗的喜爱,到手了却死活不要,让皮埃特罗落得自杀的下场。后来又有了情人赫里索多上校,两人情至深处又断然拒绝其求婚,终使自己在悲伤与孤独中渡过。我想也许是因为她失手害死了梅蕾黛丝而产生的愧疚感,让她诅咒,也不允许自己得到幸福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800字3

在忙碌却又充实的学业后迎来了大学的第一个假期。在这个可以自主调节时间,不必为完成作业而忧心的假期里,我与《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开始了一场邂逅。十本优秀书籍之中,读后想为它写点什么的感觉最强烈。

《百年孤独》和众多外国名著给我的第一感觉一样,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且名字十分雷同,写作顺序也多采用倒叙和插叙,初读甚至一度因为晕头转向,理不清作者的写作意图而放弃深读。但是第二次将人物对号入座后再读,便被书中所渗透和传达的孤独深深的震撼了。《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在这样的历史长河中作者赋予了人孤独,同时又认为人并不是生来孤独的:“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然而在这本书中反复提及的孤独也与我们理解的狭义的孤独不同。带上时代背景与作者的身世细细品味,孤独似乎又为我们呈现出了另一番模样。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接受了采访,对孤独的解释似乎很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那一刻,作者的写作意图在我脑海中逐渐明晰起来:他渴望拉丁美 洲的民众团结起来,共同走向文明,开放与繁荣。

此外,《百年孤独》的魅力也在于离奇的故事情节。贯穿整部作品,小说中的人物们不时会见到鬼魂。“这些鬼魂象征着是马孔多挥之不去的过去。事实上,这些重复出现的鬼魂根植在拉丁美洲历史的特定发展之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变化,布恩迪亚和整个马孔多都是鬼魂。他们被自己的文化所隔离和排斥,社会发展落后于其他地区,处处依赖他人。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完全接受这样的现状,不思改变。”书中的宿命论暗喻了古往今来导致了历史不断重复的意识形态,也正是这种意识形态使得拉丁美洲的历史被解读成了一个循环,一个不可能出现变革的循环。书中的旁白也加强了这种宿命论给予读者的压迫感。这些光怪陆离,恰恰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所无法隐藏的魅力。

《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能够梦想成真。

《百年孤独》读后感800字4

“What matters in life is not what happens to you but what you remember and how you remember it。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在此书中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天地,围绕着马孔多的世界,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百年孤独》的艺术魅力正在于那幻想与现实的融合所营造出的魔幻之境;马孔多人辛酸了百年的孤独之旅与埋藏在作者内心深处的悲愤之歌。

《百年孤独》主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孤独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家徽,每一个成员都自觉不自觉地佩戴着它。同时,孤独在他们的世界里又是一把双刃剑。他们害怕自己陷于孤独的泥淖,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在反抗孤独,他们渴望保持孤独的高傲姿态。

马尔克斯的作品在“冰块”和“石头”中开始,在一阵风中结束。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近乎绝望地指出:“拉丁美洲的历史也是一切巨大然而徒劳的奋斗的总结,是一幕幕事先注定要被人遗忘的戏剧的总和”,这样的历史象征了孤独,就是“百年的孤独”。

这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阶级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在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外来文明以一种侵略的态度来吞噬这个家族,于是他们就在这样一个开放的文明世界中持续着“百年孤独”。

在今日这个渐远离盛夏的日子,微风凝滞,天空晦涩不明。我倚在树下,抚阅《百年孤独》,我又一次感觉到经典文学名著那不朽的魅力。在灿若群星的世界文学大师中,马尔克斯和他的这一代表作,在我心里存留了无法磨灭的记忆。

《百年孤独》读后感800字5

“孤独的力量是可怕的”。这是我在读完《百年孤独》后的感受。《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

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不断重复,布恩迪亚家族的人无论消极又或是积极都无法摆脱孤独。在这个可怕的循环中,能看到布恩迪亚家族所代表的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活状态。

在整个故事中,布恩迪亚经历了从纯朴的乡村生活到战争、革命,接着殖民入侵的西方思潮的冲击,最后,一切归结于平静的绝望,正是拉丁美洲历史的演变和社会现实的再现。在初看这本书的时候,你会产生人物已经死去,却又复活的错觉,这正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常常采用相同的姓名,而作者正是通过不断重复的姓名与七代人的复杂关系来加深整篇小说的魔幻孤独色彩。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那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这是我读《百年孤独》中最为喜欢的一句话,生命中最重的事往往在死前才会想清楚,或许欣慰,又或许会很,但一切都无法重来。人活在世人总需要一种精神寄托,而布恩迪亚家族却始终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他们害怕自己陷入孤独中,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反抗孤独,但他们生存却又离不开孤独。

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起需要一位合格进去的领导者,而衰落也只需要一代人不如一代人而已。小说的结局在奥雷良诺·布恩迪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布恩迪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到“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着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压抑的,这本书几乎全部是孤独和颓废,作者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个家族的孤独和颓废。在这个家族中亲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突出了么而克斯所谓的“孤独的含义”,孤独就是不团结。

《百年孤独》对于现在仍然有警醒的作用,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份自己的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800字6

这是一本超赞的书,值得一读!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1965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6月29日小说发表。1982年诺被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

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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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又重温了一遍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还记得第一遍读它的时候,我被各种“差不多”的姓名,各种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整个人都不好了,经过时间的沉淀再看,连同这本书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解,我被深深地震撼了。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由此孤独的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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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回回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最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那时通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理解,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形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最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欢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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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总算把《百年孤独》第二遍结束了。虽说是第二遍,但仍觉得艰涩难懂。看完了全本,心里异常的累,不知自己到底看懂了几分。仿佛他们都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但是好像都未能坚持到底。

他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都在坚持着所谓的理想。或许是因为上帝不想让人们过于幸福;所以,当上帝以无边的美意创造了一切后,又会让魔鬼所破坏,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的那样,布恩迪亚家族经历着这样的一切:街上的女人会使人流血,家里的女人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斗鸡会让男人丧命、终身内疚,枪弹一沾手便会引发二十年的战争,冒失的事业只会将人导向失落和疯狂……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为什么?

直到现在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者何她高祖母类似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或许我无法读到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书,一百个人读,会有这一百种理解。我只看到了他们极力想拥有者一些感情,可是他们未能作出相应的努力,或许他们是自私和冷漠的,或许我们也一样,但是他们应该也一直在努力,直到死亡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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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

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

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百年孤独》读后感800字11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也许这个世界给予人类的的一生必须背负着的沉重的烙印,便是如影随形的孤独。从这一点上来看,无人不孤独。肉体、外在与表面是停留在这个繁华热闹的世界,与无数人打着交道,生活在群体中。灵魂、内在、却是活在独自、只有的世界里,精神是独立于肉体而存在的,思想能与外界分享、交流,可灵魂必须得到独立的思考才能得以更高层次的深化。

有时候身边的人越多,与外界的沟通越多,得到的信息与反馈越多,就越能体会到内在世界精神的与独立。外表接受阳光,内心处以安静、幽深的黑暗;外界流经时光岁月,内心的自我则得以一片凝固的永恒的时间。在此间隙,肉体与表面光滑无损,思想与灵魂历千锤经百炼、在无数思考疑问中打磨淬火、最终到达片刻的成熟。

世间本无对错,只有不同的理解与不同的见地。成熟与不成熟,界限非常模糊,无所谓何谓正确,不同的人以不同的解释获得不同的支持。本无善恶,取人性命,报以恶果,若失去性命之人本就为罪大恶极之人?杀人者无心、有心;失手、蓄谋,各样情况交错,以何为标准、准则?有信仰与有无信仰的人,生活方式也翻天覆地之变化,若以对方为正确,岂不是杀人至于无形,否定了一个人的生命的的意义,倒比扼杀了这人的性命更加残忍。学习有各种方法,以为融会贯通,并不需反复询问知识深浅。分数可衡量某个时期的付出,却得不出此人品行、智慧的丰富程度,为蚁群所用,多中取少之时,才为体现分数考试价值之时。知识永无止境,断章取义、以小断大、舍远贪近、求分弃才需改进。

对待人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态度、人生观与原则。

自认为,温婉的细涓长流的为最惬意不过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理想生活,简单而又难得。书本,单人,细笔,空房独处一下午。房外倾泻阳光,房内静聆阅书,感受文字的世界,享受独处的快感。刹那间,能听见平凡渺小的生命中,心灵的深处,身体里,灵魂在亘古持久的孤独中永恒的巨大的轰鸣。

我的生活态度,也便是独立且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无论是面对过去,现在,或是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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