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崩溃呀! 今天又狠狠的娱乐了大众一回 真是丢大人的!
今天是第一次进解剖实验室, 原谅我确实有点儿激动, 尽管整个实验室里全是福尔马林的味儿, 我竟然也能闻出飘飘欲然的感觉来,解剖实验室的
突然我旁边的一同学很不给面子的打断了我,用很无语的眼神看着我∶“ 这明显就是一具男性尸体,好不?就算你没有常识,但是你还有一双眼睛,你没看见男性的重点部位都还长在吗?”一边说一边还右手指着她口中所谓的男性重点部位。旁边同学瞬间倒地一片,而我则是满脸黑线,全身僵硬。
好吧! 我承认, 我之前确实是没好意思看,尽管尸体是被经过处理, 但是不知道是否是老师有意为之,该处理的地方硬是搁那儿一点儿也没动,虽然那是一具死尸,胆好歹也是一男性, 搞不好18年前人家就是一铁铮铮的男子汉。 谁还好意思抬头呀,更别说还盯着人家看,你们说我容易么?容易么?
其实如果大学这样还是很好的,虽然我还是很想重庆,很想家,很想朋友,也很想他,以后的日子应该不会太难过,我不想自己总是沉侵在莫名的哀伤里,那样只会让自己转进死胡同,越陷越深,自己心里不好受,还影响别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篇1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的脑海里一定会浮现出离奇的案件、侦探们精彩的破案过程……如果有人问你知道哪些举世闻名的侦探小说时,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是一本让人回味无穷的小说,当你回忆起那些经典的案件时,就想把这本书再拿出来读一读。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由柯南道尔精心编制的,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着我。我读了这本书感触很深,福尔摩斯那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和敏锐的观察力让我觉得他聪慧无比,十分钦佩他!特别是福尔摩斯不可思议的观察力竟然能够通过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和言谈举止就能知道这个人的身份等各种信息。就因为这样,福尔摩斯长时间与狡猾的罪犯做着斗争,成了家喻户晓的神探,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我很惭愧。我觉得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而我却根本不能与他比拟。每当我出去游玩时,或许有一些名胜古迹、著名的建筑物等等,这些就值得我们去观察;在我们的身边有一些让我们记忆深刻的人或事物值得我们去观察。可我却没有做到,以后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一个能给社会较大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篇2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
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篇3
从今天开始就正式放寒假了,为了庆祝我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好成绩,妈妈带我去玩,经过一家图书馆时,妈妈说让我买几本书寒假时读。我进去后,左挑右选,终于找到了合适的书,我把它买下来。大家一定会问我为什么要买这本书呢?因为我长大后想当一名侦探,在动画片中,我喜欢看的就是《名侦探柯南》,他是一个外表看似小孩,智慧却过于常人的名侦探柯南,而他也是福尔摩斯的粉丝。
福尔摩斯在破案时,出发点就和别人的不一样,他会注意那些非常小的,不值一提的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往往这些就是破案的关键。回家后,我迫不及待的翻开来读,第一页上,有一行字:走进名著经典的世界里,与他一起优雅,一起荡漾,一起芬芳。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生活就是一根巨大的链条,只要抓住其中的一个环节就可以推想出整个链条,只要善于观察和分析就能从人的每个表情,每次肌肉的牵动上推断出此人的内心想法。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裤子的膝盖处甚至大拇指与食指间的老茧、以及人的表情等都能准确无误地显示出他的职业来。
一本好书值得你一遍又一遍地去阅读,且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觉,新的体验,新的发现。在这里,我们会遇见身残志坚的海伦.凯勒,为了理想执着追求的保尔.柯察金,勇敢追寻爱与尊严的简.爱,历经苦难的汤姆叔叔......与这些不朽人物的对话,有助于我们认识社会与人生,以及我们赖以生活的这个世界,并从中受到真善美的艺术熏陶。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篇4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可精采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
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的精采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三次服用可因。
他也很离奇,从不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就说我吧,我干事情总是有点马马虎虎的,有些小地方不注意。读了这本书,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篇5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讲述了许多惊险的故事,有《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案子》,有《身份案》,有《蓝宝石案》,有《斑点带子案》……其中我最喜欢《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案子》这篇故事,它向读者们诉说了一个扑朔迷离的故事。
故事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接到一宗案子并在这一宗普通的案子里看出许多疑点,然后设下圈套,抓捕凶手,不料等来的竟是一位老婆婆,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推敲,断定这位老婆婆是一名年轻的小伙子假扮的。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努力下,终于将凶手抓住,而凶手却告诉了福尔摩斯等人一个感人的故事……
许多年来,福尔摩斯这个神话般的人物一直被广大的读者(包括我)深深地崇拜着。从这个案子里,我们可以看出他观察各种事物都很仔细,所以才会在案子里发现这么多的线索;他博学多才,才能推断出各种各样的案情、才会想到这么多点子来抓捕凶手;他有一往无前的胆识,才能机智地与狡猾的罪犯作斗争……
我觉得自己也应该向他学习,要仔细观察,要勇往直前,要好好学习,将来为社会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整个世界作贡献!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篇6
世界上有侦探吗?我是不知道有没有但我觉得阿·柯南道尔的生活中有一个无所不在的一位。
他就是在阿·柯南道尔手中出生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位具有丰富的科学知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犯人,凶顽当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还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为了我心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住了我的心,不,不是扣住了和我同龄孩子们的心。
华生:年轻的医学博士话说被英国政府派往前线做了一名军医,在阿富汗他不幸负伤,不久患了伤寒,于是被送回英国,后来,他因房子的事,而认识了福尔摩斯……
在福尔摩斯第一次使出他的神功的时候是他和华生握手认识的一瞬之间:他知道了华生的一切比华生更了解自己。
而且,在这本书里将一种观察法,这种观察法就是:演绎法,生活中有一根巨大链条。一个人的指甲,衣袖,鞋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都能显示出职业……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仔细的观察,探索就会发现,与别人不知道的一些事和世间万物。
听了我的说法你不如也去看看这本书吧,你也会跟我一样的,让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我们的心灵的雨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篇7
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和柯南一样,也非常擅长破案,他破过许多案子,如:劳瑞斯顿花园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橘核,斑点带子案,工程师大拇指案······其中,我最感兴趣的,当然是斑点带子案了。
海伦·托斯纳小姐的姐姐,在一次深夜由于太惊恐去世了,案发前,她姐姐总说;“我晚上经常闻到继父抽雪茄的味道,并且总是听到有人吹口哨。”可是海伦·托斯纳小姐从来没有听到过,等到海伦·托斯纳小姐准备就寝时,她姐姐的房间突然传来一声尖叫,海伦·托斯纳小姐冲了过来,发现姐姐面色发白,缩在墙角,嘴里还叫着:“带子,那根带斑点的带子!”海伦·托斯纳小姐叫醒了继父和医生,但医生来了时,她姐姐已经咽气了。
那么,那根带斑点的带子是什么呢?
其实是蛇,蛇也会发出哨音,那天,福尔摩斯在房间等待,有了雪茄味,福尔摩斯立即拿起事先准备好的藤鞭,使劲抽打房间的铃绳,使蛇无法沿着铃绳爬上来,可福尔摩斯的举动激怒了它,它咬了它第一个看见的人—医生。当福尔摩斯打开房门,发现医生已经死了,那条蛇是那个时候最毒的蛇,它咬一个人,那个人十秒内就会咽气。
当时我看完之后,震惊了。福尔摩斯太厉害了,可那些警察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福尔摩斯总让警察丢脸,福尔摩斯说:“我破的案子,只有四个是由我的名字命名的,剩余四十九个都是警察们的。”福尔摩斯不贪图名利,他曾说过:“我要抓住罪犯,宁愿和他同归于尽!”最后一案中,他为了抓住罪犯,与他搏斗,最后坠入山崖,不知去向。
他一生都在破案,大家都很信任他,他不要求太多酬劳,只一心为了老百姓的安宁,他很伟大!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篇8
他6英尺高,身体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嵌着一对蓝色的眼睛,显得十分机警,果断;嘴里吸着香烟,手里拄着拐杖;下颚方正而突出,显示出他是一个十分有毅力的人。在化学、解剖学、法律和惊险等方面,他的学识异常渊博。他就是福尔摩斯,他是一个特别的人。我十分喜欢与他有关他的书籍。
近些日子,我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文章相当精彩。我最喜欢看劳瑞斯顿花园的惨案那件事。主要讲了在花园街3号有具男尸,身上无伤痕,福尔摩斯断定是被毒死的。警察栾斯回忆着当晚发生的事。于是在那拾到的一枚戒指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打起了失物招领,他认为领戒指的人是凶手,谁知竟是一位老人,福尔摩斯开始跟踪坐在马车里的老人,到达目的地时,人已没有了踪影。福尔摩斯后来凭借自己的智慧抓住了凶手侯波,他说了一段十分感人的经历。
我对福尔摩斯有着不同的感受。那些扑朔迷离的案件、不可思议的案件,在福尔摩斯调查起来,简直易如反掌。当他第一次调查陷入僵局时,他让流浪儿们去帮他打听消息,后来让马夫侯波上楼与他一起搬箱子,这时逮住了他。他那招“回溯推理”法让我惊叹不已,福尔摩斯可以根据一些痕迹以及特征来推测出答案。往往一些脚印、一个词语都会使他研究起来。他调查案子时,十分细心、谨慎。他对死者从不放过他身上的蛛丝马迹。另外,福尔摩斯也十分顽固,案子没有水落石出,他就难以入睡。
文章告诉我们探案这件事一定要细心才能完成,倘若鲁莽行事,时间再多,你也不会知道凶手是谁。
文中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不要把那些无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这句话使我想起邻居家的小孩,他一直呆在家里,天天看电视,学习一塌糊涂。当别人家带着小孩去他家玩时,男孩的妈妈与其他人闲谈起来:“我们的小孩学习太差了,天天看电视,你让他学习总是不愿意,但是只要一谈到电视剧的事,他立刻精神百倍,你看呢,又去看电视了!我可以大胆的说‘他的脑子里只有一小部分用在学习上。’唉”那个男孩转吧没用的东西装在自己的脑子里,而学习却一屑不顾。
我同时也因福尔摩斯联想到中国古代探案家包拯这个人,他从小就聪明,勤学好问。从小就耳濡目染,学会了许多断案知识,尤其在焚庙杀僧一案中,他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剥茧抽丝,排查出嫌疑人后,又假扮阎王,审清事实真相,协助知县缉拿凶手,为民除害。他长大以后更是断案入神,神机妙算。
总之一句话,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善于思考与发现,事情再难也会迎刃而解!
医学类书籍读后感1
暑假里,我读了《李时珍与本草纲目》,读完后我了解了明朝卓越的医药学家李时珍,自幼对医药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年轻时参加科举考试落榜后,就以行医为业。他刻苦钻研大量古代医学书籍,发现其中有不少错误,决心写一本部比较完善的药物学著作。为此,他走出家门,虚心求教。有一次,在乡间他听说曼陀罗花用酒吞服,会使人麻醉大笑,就不畏艰险,攀登云雾缭绕的武当山,从陡峭的崖壁上采回这种花,亲口品尝,并进行临床验证,说明它确有麻醉的效用。经过27个春秋的研究,他在晚年写成了《本草纲目》。这部书有一百九十多万字,收入药物一千八百多种,医方一万多个。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李时珍是个勤奋的人。他年轻时虽然科举考试落了榜,但是他仍然在努力地学习医学方面的知识。经过长期不懈努力终于写出一本具有总结性的药物学巨著《本草纲目》。我们要学习李时珍不怕困难,刻苦钻研这种精神,在学习上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
医学类书籍读后感2
《本草纲目》是由明朝杰出医学家、药物学家李时针在继承和总结明代以前本草成就的基础上进行多方考证,花了将近30年时间而写成的。它是东方药学巨典,具有“医学之渊海,格物之通典”的美誉。
读了这本书,我惊奇地发现医学界竟是如此神奇,日常生活中,一些不起眼的、平凡的物体竟可成为治病的良药。比如水部中的露水,书中这样注明,露是阴气积聚而成的水液,是润泽的夜气,再道旁万物上沾而成的,味甘,性平,无毒,秋露水凛成夜晚的肃杀之气,宜用来煎润肺的药,调和治疥、藓、虫癞的各种散剂。想不到吧,平凡的它们,却有不平凡的医疗作用,相信在我们生活中还有很多平凡的物体等着人们去发现它们的价值,那将会带给我们另一个惊奇。从这里我也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生活中注意观察是非常重要的,它会使我们学到很多东西,发现很多东西,同样也可以解决很多疑问。再刚刚露水的例子中,我们发现书中记载的任何药物,他都有有注明有毒或是无毒,这跟人差不多有善恶之分,提醒我们用药要注意,就像我们生活中要小心与人打交道一样。
《本草纲目》里还收集了很多有医疗作用的花草树木的图片,看了这些图片,可以说是大开眼界,它们有些长得很漂亮,有些长得很奇特,也有些长得很渺小……它们还解开了很多疑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生活中,有些我只知道它们的名称,却不知道它们的样子,比如冬虫夏草、海藻等等;而有些,我只知道它们的样子,却不知道它们的名称,又比如金毛狗脊等。这样一来,我有增长了对植物的见识。在这里我也给自己提了个醒,那就是,对事物的了解和对问题的认识,不可以不清不楚,那样,就会使心中的疑惑越积越多,不知道到哪天才能解开,或许永远都不会解开。
《本草纲目》它又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书。读完了它,每一次的回味都能让人懂得不同的道理,懂得了这些道理,就让人有方向的前进,把这些道理当作做人的原则,让自己的思想变得更加成熟。
医学类书籍读后感3
“博学而后成医,厚德而后为医,谨慎而后行医”这句话是我在一位德高望重的医生的博客中看到的,当时感觉说的非常好,就记了下来。今天读完孙思邈的《大医精诚》,发现这句话正是这篇文章的一个非常恰当的缩影,博学而后成医,厚德而后为医,这不正是孙思邈所强调的行医所必需的“精”与“诚”吗?在《大医精诚》中要求医者要有精湛的医术,认为医道是“至精至微之事”,习医之人必须“博极医源,精勤不倦”,即为“精”;要求医者要有高尚的品德修养,以“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感同身受的心,策发“大慈恻隐之心”,进而发愿立誓“普救含灵之苦”,且不得“自逞俊快,邀射名誉”、“恃己所长,经略财物”此为“诚”。不论是这位医生的话,还是《大医精诚》这篇文章,两者都极为准确的概括出了作为医生这两个最基本的品质--技术精湛,品德高尚。
自古至今,我国历史上出现过很多很多的名医,像李时珍,孙思邈,张仲景等等,他们不但技术精湛,医德更是高尚,正因此才被当时的老百姓所推崇,被历史所铭记。祖国医学繁荣发展离不开诸如此类的人。他们本着仁术、仁心治病救人,为后代的医者树立了榜样。像东汉茗仪张仲景以救人活命为己任,以仁爱救人为准则,指导自己的医疗实际活动。明代大医药学家李时珍历时27年著成了《本草纲目》的巨著,该书吸取了后代本草著作的精华,纠正了以前的错误,并冒着违反统治者意志的危险列举服食丹药的害处。该书不仅学术价值高,而且道德价值也很高。
医学类书籍读后感4
《医学的历史》是由希望出版社出版的,英国罗伯特玛格特写的一本专门史读物。全书分为了八大章节,简单地介绍了医学的历史。全本书图文并茂,穿插着医者们的故事,与当时的历史背景,是一本非常不错的历史读物。
第一章原始人类,其中只有一个小节,巫术与经验医学。主要介绍了原始时期,巫医合二为一的医生起源。
第二章早期文明,分为四个小节,分别是美索不达米亚、中东、古印度医学和中国传统医学。主要介绍了原始的、没有系统化的,早期的医学在各个非西方的文明古国的发展。
第三章古典时代,分为六个小节,分别是古希腊、西方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之后、医药百科学家、妇产科之父和盖伦。主要介绍了欧洲古典时代,几位杰出的医学人物,以及其当时成就和对后世的影响。
第四章黑暗时代,分为罗马的衰落、阿拉伯学术的兴起、萨勒诺的学校、大学的创立、瘟疫和传染病、行会、药房和医院。主要介绍了,黑暗时代,西欧医学遭遇发展的缓慢的尴尬局面,和阿拉伯医学吸收其他文明成果后的异军突起。这与当时大部分科技的发展遭到的际遇,大致相同。
第五章文艺复兴,分为七小节,分别是医学和人道主义、艺术和解剖学、盖伦学派的终结、梅毒和感染理论、帕拉塞萨斯、伯雷和他外科学以及产科学。这一章,主要介绍了文艺复兴期间,医学的蓬勃发展及其成果。当中还特别提到了达芬奇,称之为“解剖学之父”。
第六章17世纪,分外五小节,分别是科学的黄金时代、哈维与血液循环、物理医学和化学医学、第一个显微镜学家和发展与偏颇。而在17世纪的医学发展中,哈维的血液循环论,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突破。而引进物理学和化学到医学中来,无疑是对过去医学的经验主义一种质的飞跃,医学也进入了可以量化的时代。而医德的重要,也在这个特别的世纪被重提。
第七章18世纪,分为五小节,分别是启蒙时代、博哈弗和追随者们、现代病理学奠基人、催眠术和顺势疗法和牛痘接种的发现。其中又一个有趣的关于万物有灵论,在医学研究方法上的争辩。
第八章近代以来,分为十小节,分别是硕果时代、巴黎学派、麻醉术、军事医学与现代护理、消毒、公共卫生、战胜感染、x射线出现以后、神经疾病和精神疾病和医学的过去与未来。消毒的重要性被发现,无疑是医学史上的又一次重要飞跃。从此以后,因医学器材不洁,而带来的细菌感染,逐渐减小。而x射线发现后,从此在不解剖的情况下,观察活体的内部结构,不再成为问题。在治疗肿瘤时,更新增加了放射疗法。
读完以后,对医学一路走来的历史,有了初步了解。可惜,里面的中医,只是在医学的.历史中早期文明一章里,占很小的一部分而已。
医学类书籍读后感5
疫情期间的时候,学校不开学,图书馆里边也不开馆,让我们原本枯燥的日子没有一点新奇。妈妈给我推荐了西安市临潼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说让我空闲时可以看看。
我喜欢读《本草纲目》,六年级的时候喜欢了草本植物,到处逛书店,一直没有找到,刚开始我抱着试试的态度,关注临潼区图书馆微信号,点击云阅读的超星读书,没想到,真的找到了。原来你就在我身边。
中华有很多经典名著,这些名著都很受人们的喜爱。每一本名著都有着自己的优点,使读者对作者的敬佩油然而生。而我最喜欢的是《本草纲目》。
相信读过《本草纲目》的人都知道李时珍,李时珍(1518—1593),字东璧,明代杰出的医药学家。被世人尊称为“药圣”。
起初我看《本草纲目》源于好奇,可是我看了不久,我便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对草药的讲解很细致,气味主治,附方都可以——列举出来。我有时也会按照书上讲的内容,对某些草药进行验证,验证出来结果也是符合的。我对这本书的作者有一种说不出的敬佩,他用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求证,把这些草药写得那么淋漓尽致,这本书可谓是“上自坟典,下自传奇,凡有相关,莫不收采,虽命医书,实该物理”。
完成巨作之前所需的实践无可厚非,更令人感动的是智者确立志向的伟大,拯救苍生的慈怀。李时珍从元气化生万物的思想出发,肯定阴阳调摄,五行胜复,物性相别的相互关系,最后达到天人统一,人定胜天的结论,处处表现出传统哲学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李时珍是个勤奋的人。他年轻时虽然科举考试落了榜,但是他仍然在努力的学习医学方面的知识,写出了一本具有总结性的药物学巨作《本草纲目》,让后世敬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