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风筝的人》的读后感1
阿富汗,一个久经战乱、充满人性邪恶的地方,也是阿米尔和哈桑的故乡。他们喝同一个奶妈的奶长大,在同一片草地呼唤出第一个名字,甚至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从小,他们就喜欢追逐风筝。然而,也是风筝改变了阿米尔和哈桑的生活。
小说中风筝既是亲情、友情、爱情的象征,也是正直、善良、诚实的代表。对于哈桑而言,风筝就是对主人的忠诚;“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忠贞不渝的誓言。对于阿米尔而言,风筝就是父亲的信任;追风筝的人看似哈桑,实质上最终追得风筝的人却是阿米尔。“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作者用这样诗性的语言在告白主人公的美好心灵。
掩卷沉思,恍然大悟,其实每个人的“风筝”各不相同。对于我而言,“风筝”就是一种需要以心换心的真情。在少年成长的旅途中,或许这种感情是友谊,或许是亲情,抑或是其他……我想追求的不是亲朋对我的付出对我的好,而是我和朋友亲人之间真心相待,彼此信任得到快乐。
在追逐风筝的日子里,阿米尔和哈桑历经了太多的血腥,遭受了太沉的苦痛。最终阿米尔获得了救赎,追到了勇敢正直责任和良知的人性美。生活中总有一些朋友,不是因为觉得彼此投缘,不是因为有着共同的话题和兴趣爱好,不是因为彼此需要才交朋友;而是为了某种利益的维系,结果朋友成了互相利用的代名词。读罢《追风筝的人》,始终萦绕我的耳畔的是哈桑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心灵真诚的感动,久久难以平静。多么希望我们人人能拥有彼此真心相待的亲情友情,若如此,生活会有多幸福啊!
“为你,千千万万遍。”一句话足见哈桑对他主人无比的忠诚,甚至愿意不顾一切帮主人追回一个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或许,这对我们来说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无论如何,我们都需要真心、真诚相待每一个人。
“为你,千千万万遍。”愿我们都是生活中追逐真诚真心这只“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的读后感2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在六年级的时候我妈就给我买回来了,原因很简单:这本书情节扣人心弦心弦,更是因为书中故事真实,震撼人心。
读完这本书,心灵已经被洗涤、被震撼。战争,种族清洗在我们现在中国儿童的眼里是多么遥不可及,但在我离我们很远的东亚,战乱不断。书中的阿米尔和哈桑是情同手足的朋友,但实际上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但因为哈桑是哈扎拉人,所以哈桑十分招人排斥。(也可能是因为他的兔唇。)
哈桑和阿米尔的故事,让我想到一句话:真心的朋友是在你离开时哭泣,虚假的朋友是在你哭泣时离开。用这句话,形容再合适不过了。知心都是赤诚相待,而虚伪的朋友都是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漠然离开。阿米尔难道不是这样吗?就是阿米尔虐哈桑千百遍,哈桑还是会待阿米尔如手足,为他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的人》的读后感3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阿米尔与他的朋友哈桑之间关于友谊、亲情、背叛、救赎的故事。阿米尔出生于阿富汗喀布尔一个富人社区中的富裕家庭,是当地身份显贵的普什图人,哈桑则是阿米尔家仆人阿里的儿子,是一个地位卑下的哈扎拉人。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却是好朋友,他们秉承着“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的纯朴念头,两个人经常一起游戏,一起玩耍,一起恶作剧,一起快乐的追逐风筝,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然而一切在他们12岁那年的冬天发生了变化。在喀布尔的冬天,当地有一个盛大而隆重的传统节目——斗风筝比赛。这个比赛比的不是谁的风筝放得高放得远,而是比赛谁的风筝能摧毁别人的风筝,最后的唯一幸存者便是胜利者,但这不是最大的荣耀,最大的荣耀是要追到最后一个被割断的风筝。似乎是天生为这个比赛而生的,阿米尔是斗风筝的高手,而哈桑则是追风筝的高手。为了赢得这个比赛,为了赢得父亲的重视和刮目相看,阿米尔无比渴望赢得这个比赛,以此改变自己在父亲心中懦弱无能的印象。
这是一个关于友谊、爱的救赎、宽恕勇气的故事。主人公从一个自私、懦弱、心胸狭窄的人通过生活的经历和洗礼,走上了爱的救赎之路,最终成长为一个敢于担当、正气、有责任心的男人。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追风筝的人》的读后感4
午后阳光总是温暖而舒适,我又再一次寻找着熟悉的足迹慢慢摸索着那熟悉的情景。
仿佛还是那位老朋友胡赛尼拿着<>在诉说他曾经的故事,娓娓道来一段真挚的感情。“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里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哈桑那澄澈而又坚定的眼神,直达另一个少年的心扉20多年来不停歇的煎烤问着懦弱的灵魂。亲情,友情,欢笑,背叛,……树荫倾洒的阳光,顺窗而下的雨水,最珍贵的感情,最鄙夷的沉默。咽下的泪水,难以置信的身世,执着奉献的生命。连同那荡漾着微笑的兔唇男孩在阿富汗这座土地交织成回味悠长的音乐“为你,千千万万遍”!
每个人都可能因为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犯下大大小小的错误。于是缠绕在心里那罪恶感像藤蔓一样层层包裹着自己,有人因此选择勇敢面对,解放心灵,也有人因汹涌而来的舆论和惩戒畏缩不敢向前。
当哈桑被其他富少爷困在角落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却萎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仍不敢挺身而出;但阿米尔因懦弱害怕不敢面哈桑时,是他偷偷把手表和钱放在了哈桑床底下,而哈桑并未说出真相,带着他的沉默离开了;那一刻,我听到的是心碎的声音。
唯有觉醒之际,天长才会破晓,破晓的不止是黎明。
一次次遭遇背叛和伤害,哈桑互到临死还在坚守,我不知道要多么善良纯真的一颗心才能做到那份付出与忍耐。或许那只是幼稚而又可笑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当中年的阿米尔在拉辛汗劝说下,回到阿富汗,却得知那个儿时的玩伴是他弟弟时,他开始救赎。然而时间是洪流猛兽,它可以改变一切。他见到儿时的管家,见到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可他并没有停下,哈桑唯一的儿子落入了儿时的宿敌阿塞夫手中,又一场救赎再次开始。
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的伤害以致我任何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儿时哈桑与阿米尔最喜欢的玩物时才会不知不觉的笑起来。时光一瞬而过,中年的阿米尔在一群孩子中间追着风筝,笑的无忧无虑,少了童年的玩伴,却多了一只风筝……合上书,脑海又浮现了画面:在小小的乱石岗上,鲜红的夕阳仿佛要滴出血来,比起夕阳红得更惊心动魄的是石榴滴下的汁水,那是哈桑与阿米尔追着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世界很大,分岔的路口却很多,可能一闭上眼睛,转个方向,人就会迷路。然而,我们或许不能很快的到达了目的地,但我们可以走一条这样的道路,只是为了你,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的人》的读后感5
第一次读《追风筝的人》是我高中时,那时只当它是排解繁重学业压力的读物,所以并没有上心,但当我现在从头读起,却让我获得不一样的感动。
这是一个关于背叛与救赎的.故事,全书围绕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之间的友谊展开。
阿米尔出身阿富汗上流社会,父亲经商积德,在当地非常有声望,而他出于孩童的自私—想获得父亲全部的爱,因此总是因为父亲对哈桑的温情而心生嫉妒,便用不光彩的手段陷害哈桑一家,导致其流落异乡。
后来因阿富汗战争阿米尔一家被迫出走美国,之后获悉哈桑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纠结使他不顾危险重返阿富汗,开始了自己的救赎之旅。
这本书将人性的直白完整地刻画出来,如伤害别人时的犹豫和挣扎;危险关头的懦弱与无助;不负责任时的自私和推诿。
我常在想,阿米尔当时蜷在角落里看到哈桑被其他人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应该是想挺身而出的吧。
作者为我们描述了一个真实的阿富汗,战争摧毁的不仅是人们的家园还有
此次疫情就是最好的体现,强大的凝聚力和民族坚韧性使我们顺利度过此次难关,逐渐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都要勇敢去追求,因为自己的行为决定着风筝的飞行方向和高度,阿米尔追逐的风筝是亲情又或是友情,是坦诚又或是勇敢。
在工作或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这样,心中有个“风筝”,可能在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迷惘,有气馁,但只要我们不停下前进的脚步,将其付诸于实际行动,它便会带我们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追风筝的人》的读后感6
好几次看到热泪盈眶,喉处哽咽。好的故事,总是让人忘记一切,全心投入其中,深受感动。我想我看到了一个一直勇敢、忠诚、宽厚的哈桑,一个懦弱、胆小最后变得勇敢,成为一个好人的阿米尔,童年生活的风筝不仅仅是儿时的游戏,在无形中早已是亲情、友情、爱情的象征。
最初的懦弱与谎言让阿米尔与自己的内心越走越远,就像他的爸爸一样是被拆成两个的人,即便远离故土,也没有走出内心的牢笼。那个记忆中总是对他“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是阿米尔心头永远抹不去的愧疚与想念,而我相信,他们是个伟大的民族,相信真主的惩罚,相信谎言的罪过,战火纷飞之中,阿米尔仍然义无反顾地踏上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最后为索拉博(哈桑的儿子)成为一个追风筝的人。
在谎言与秘密、背叛与宽恕的世界里,为哈桑感动,为阿米尔感动,为爸爸感动,为拉辛尔感动,他们不是完美的人,但身上都有让人钦佩的地方,他们具有人性中最美好的品质。
书中的时间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到如今的新世纪伊始,故事的发生仿佛就在眼前,社会等级,战争连天,主仆关系,种族清扫,国与家的关系,动荡的岁月里受苦的百姓,距离我们不远,却又像另外一个世界,这种真实存在未免让人太过心痛。只愿世界和平,战争不再有~
《国富论》读后感1
寒假期间,拜读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亚当斯密作为18世纪的经济学家,他的《国富论》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无论他说的是从谁的角度出发,对于现在的我看来,了解到了当时的很多经济因素和状况,使我也可以从历史背景和发展的眼光看待今天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矛盾。
只看了第一章的论分工,深受震撼!200多年前就对社会协作的规律及其意义有着深刻的洞悉,使我对西方国家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其原因是值得我们思考的。17世纪正是第一次工业革命,结束了人类长期以来传统农业社会,步入了现代社会。其之前普遍是靠人的双手及简单的工具劳作,生产力非常极其低下,整个社会发展及生活节奏非常缓慢,而人的思想相对也是呆滞不前。第一次工业革命典型的代表就是蒸汽机,并以此为基础发展出了不少先进工具。如火车,轮船,蒸汽抽水机等大幅度提高生产率,大批的工厂开始出现。至此世界的发展节奏明显加快,而人的思想也大踏步的进步,那个年代也出现了诸如牛顿这样的很多伟大人物。亚当—斯密提出的影响深远的思想就在这大背景下产生了,他的观点深受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影响,可谓生逢其时。
首先讲到的是分工,人与人之间需要合作,分工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我们可能不擅长某一方面,但我们可以用我们擅长的某一方面来换取别人擅长的那一方面的服务。这就是绝对优势理论。分工可以极大地增进劳动生产力,正因为人们有不同的擅长,而又有错综复杂的各样需求,所以就有了交换。交换提高了社会有效需求和社会福利,它就需要流通中更多的产品,而分工的原因,不用说,最有力的解释就是“制作扣针”的例子:一个人抽铁线,一个人拉直,一个人切截,一个人削尖线的一端,一个人打磨另一端,以便装上圆头。要做圆头,就需要有二三种不同的操作。安装圆头,涂白色,乃至包装,都是专门的人员在操作。这样,扣针的制造分为十八种操作。做出来的数量远远高于每个人单独做完全部工序的数量。最后的精炼总结:分工就是为了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但是在现代经济发展和科技革命浪潮下,这种思想是否还能适应如今的个性化需求尚待观察。
再接下来就是对货币和商品价格的探讨。经济学研究最多的是物品的边际效用,因为正是这个边际效用决定了商品的价格。不少有关经济的著作都会提到“馒头是最后一个才吃饱的”,在馒头并不缺乏的情况下,就是这最后一个馒头的价值决定了它的价格。价值中包含的是劳动,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它体现的就是商品的真实价格,产品一经生产,其真实价格就会一定,变化的只是我们现在的货币衡量。
《国富论》探讨的最终目的是增加国家财富和社会福利。增加国家财富就必须要走一条路,那就是增加实际的就业量和生产用机器设备,就是增加实体经济中的劳动者和劳动工具,这就需要资产投入,资产的投入和运营就是资产的积累和使用的过程。这对指导现在的国民经济任然有效。
通过这本书可以看出:技术可以提高生产力,思想也可以提高生产力。很有可能其影响力远远胜过技术,思想和技术应该是相互的,思想的进步都可以推动技术,反过来技术的发展也可以推动思想的进步。整篇文章通读下来,使我不由得对作者独特的见解和高深的学问敬佩不已,正是因为有了许多像亚当斯密这样的伟人,我们的社会才能不断的进步和发展。
《国富论》读后感2
继上一次的《新卖桔者言》,这次我选择了读《国富论》。和《新卖桔者言》不同,这本书的内容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有一句话可以形容我刚开始看的感受:“这些字分开来我都认识,可是组合起来我就不认识了。”所以,我不得不一边看,一边上网查阅这些内容的意思。
《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进劳动生产力的手段――分工,因分工而起交换,论及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再探究商品的价格,以及价格构成的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我比较感兴趣的分工这部分。
分工是增进劳动生产力的手段。斯密认为,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改进,以及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多的娴熟程度、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这句话在《国富论》居于开篇之位,足可以让我们认识到分工的重要性。
在书中,斯密为我们举了一个制针的例子:“一个工人,如果没有受过制针这种职业的相当训练,也不知道怎样使用它的机械,那么即使再努力工作,一天也许也造不出一枚针,当然更不可能造出20枚针了。但是现代商业已经使这种工作成为专门职业,并且将这种工作非为若干工序,其中大多数也同样成为专门的职业。……有一个这种小工厂,只雇用十个工人,有几个工人担任二三种操作。一日也能成针48000枚,即一人一日可成针4800枚。”
如果他们不分工合作,不由每个人专门操作某道工序,那么不论他们怎样努力,一天也不可能造出20枚针,说不定连一枚也造不出来。
凡是能够分工的工作,一旦使用分工制,就能够相应地增加劳动的生产力。汽车生产商福特公司的创始人福特先生就是因为改传统的汽车生产车间模式为流水生产,从而大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击败竞争对手,占据汽车市场的半壁江山。
上述的例子现在对于我们来说都是比较遥远的,不能亲身体验那种分工的效果。就拿我们平时在家做饭来举个例吧。过节时家里都会做一顿丰盛的大餐,如果这个时候只由妈妈一个人负责煮饭做菜,那她大概就得从中午开始忙活,不然是不够时间煮大餐的,但是如果全家出动,妈妈负责炒菜,爸爸负责杀鸡,姐姐负责切菜,我负责洗菜,全家人分工合作,那么很快就可以煮出一顿美味的盛宴,而且所需时间也不多,可能只需要妈妈一个人工作时的四分之一的时间。这就是分工合作的高效率。
我们现在认识到分工的重要性是前人留下来的知识,而斯密认识到分工的重要性却是他从生活中工作中认真观察,分析研究出来的。在《国富论》一书中,斯密充分的展示了他站在时代前端的对各种经济现象的发现和体会认识。
《国富论》这本书中值得好好品味的内容还有很多很多,我现在只能看到很表面的一层。它不是我只读那么一遍就能深入了解的,在以后,我还会好好的再次研读这本书,希望有兴趣的各位同学,也去图书馆借来看看吧。
《国富论》读后感3
实话实说,初读《国富论》是由于它的声望,有人说,它是经济学领域的不朽巨著,有人说,它对人类幸福所作出的贡献,超过了所有名垂青史的政治家和立法者作的贡献的总和。带着这些赞誉声,我翻开了这本书。
《国富论》于1776年在英国出版,他的作者是西方经济学的主要创建者―亚当·斯密。对经济学有一定了解的人都知道,亚当·斯密,一个引领时代经济发展的巨人,他的自由经济思想,一直沿用至今。读好一本书,必须先了解它问世的时代背景。在18世纪的西方,由于世界地理大发现,发现了新大陆,工业革命极大的促进了生产力的进步,新兴资产阶级积极进取,。在这些新背景下,就需要有新的制度来维系。
《国富论》由此产生。总的来说,贯穿整本书的思想就是自由主义,围绕自由他谈了自由经济,自由市场,自由贸易。他在《国富论》中建立了以自由竞争为基石的一种新的经济秩序。它解决了财富来源的问题,斯密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以增加国民财富为主线,以资本主义社会3个阶级的收入理论为核心,总结出国民财富增长的两种途径,一是分工和劳动生产卒的提高,二是增加劳动者数量和资本积累。斯密的《国度论》系统的论述了政治经济学的范畴,共分为五个篇章,它不仅仅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的著作,还在思想学,社会学上发挥重要作用。
有位名人说过,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知识水平,思想道德不近相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方式不一,自然就会有不同的观点。接下来,我就这本书中所涉及的内容谈谈我的观点。首先,我对斯密提出的自然权利与自由思想表示赞同。
自然权利是自然秩序赋予我们的权利,而自然自由作为一种经济自由,则是自然权利的一部分,为人们所享有。自然,是《国富论》中倡导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也是它的核心概念。但是,亚当·斯密将自由理解为完全自由,这是不对了,我们都知道,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里的自由也应该理解为相对自由,这也是今天在中国倡导发展的经济理念,当然,这是后话了。
其次,与自由秩序一致的理念还有平等观念。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始终把公平,平等,平等对待作为理想。他解释道:“两个性格极不相同的两个人,一个是哲学家,一个是医生,他们的差异,不是起因于天性,而是起因于习惯,风俗与教育。”他关于平等观的思想是超越了几个世纪,与当代所倡导的平等自由相呼应,我想这大概就是伟人的独特之处,他们永远快于时代的步伐,他们永远指引着前进的方向。
《国富论》读后感4
同时,让我不禁感叹,思想是自由的,只要你敢想,亚当在那个黑暗的,被宗教思想所控制的时代都敢想公平自由,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另外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并没有把追逐个人利欲的行为排除在道德领域之外。他不仅承认出于同情、仁爱动机的行为具有商业价值,而且也认为出于自利动机的行为同样具有道德价值。
他重申了资本主义的商业精神能够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而商业的本质中也有道德的基础,会对社会习俗和道德风尚起到促进作用。我认为他的这种思想恰恰与“无奸不商”的说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也符合我国的一句俗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由此可见《国富论》不仅仅是一本只供商人获得利息的指南,它还是一本具有思想内涵的书籍,在给予人经济学领域知识的同时,还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思想。
《国富论》读后感5
当代中国经济发展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充分发挥两者的长处,达到优劣互补的效果,共同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其中市场经济中所涉及的自主经济、竞争经济、效益经济、服务经济、网络经济、开放经济等内容都能在《国富论》中找到源头。由此可见,一本著作的影响之大,影响之广,对今天中国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诚然,再好的东西也会有局限性,最完美的作品,也会有瑕疵,《国富论》的本质还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但就长远来看,它对世界各国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对人类文明进步发挥了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
阅读,使人更愿意花时间去思考,人是一根有思想的苇草,人因有思想,会思考而伟大。
窗外下着雨,思维不用撑伞,早已飞到了天际。
《国富论》读后感6
《国富论》被誉为西方经济学的“圣经”,其对经济学研究中的贡献可见一斑,上学时觉得亚当·斯密在书中提出的经济学论断成为经典沿用至今令人折服,工作后回顾觉得作者在经济学观点背后娓娓道来的人生道理其实更为受用。一本书就是这样,常读常新,在不同的阶段读同一本感触也有所不同,更别有一番“横看成岭侧成峰”的乐趣。
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钻一行。“成年人从事着不同的职业所显现出来的十分不同的才能,在非常多的场合,与其说是劳动分工的因素,不如说是劳动分工的后果”在谈到劳动分工时,亚当·斯密标新立异,他不认为是人的特长决定了职业,而是所从事的职业造就了人的专长,这和我们现今推崇的工匠精神有异曲同工之妙,一旦选定行业就一门心思扎根下去,心无旁骛、精益求精,作为青年员工更要如此,在日常工作中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钻一行,不断积累经验,更好的服务客户。
重视自我培养,提升职业素养。亚当·斯密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时把社会所有居民或者成员获得的有用才能看作是其中重要的一支,国民的受教育程度很大程度上影响并决定了一国的发展。在我看来学习的形式很多,作为青年员工,不断学习新的业务技能,时时更新存款、理财、代销产品等多种产品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扩宽知识面、丰富自己的眼界,这些都是学习的体现,把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同时运用到工作中运用到为客户服务中,才是真正的学有所成。
走出舒适范围,敢于挑战自我。通过亚当·斯密在书中列举的实例不难看出,不管是在城乡改革、贸易改革还是产业结构的改革过程中,都存在着巨大的阻力,阻力有时来源于既得利益团体,但更大的阻碍其实是既定路径对于人们思维的固化作用。线上金融服务在人们生活中所占比重逐渐上升,顺应金融改革、运用大数据、着力推进手机银行的使用都是我们需要思考的课题。对于青年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对专业技能、操作流程、服务理念要做到与时俱进,做到善于观察、勤于思考、敢于突破,勇于走出自己的舒适区域,去探索、去创造!
《国富论》读后感7
每个国家成员的劳动都是为本国国民带给生活所需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或者是用这部分产品换取外国的必需品和便利品。影响一国成员数量多少的原因,也就是说劳动带给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数量的多少的原因。斯密说有两个:一个是劳动者劳动技能的熟练,也就是此刻所说的生产力,一个就是从事有用劳动和无用劳动的比例。相对这两点,第一点的影响更大,正因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很多礼貌未开化的种族中,人民有时候务必抛弃或者杀死其中的老弱病残,以保证种族的延续;在许多礼貌开化的社会中,总是有许多从事无用的劳动的人,比如古代的官员和军队!
劳动分工使得同样数量的人,生产的商品大大增加。这要归因于三种状况:第一,每一个工人只从事一种工作,能提高劳动熟练程度;第二,节约了从一种工作转换到另一种工作的时刻;第三,发明了一些机器,大大提高劳动效率。那造成分工的原因是什么,正因在人类族群内部是禁止偷盗和抢劫,因此某个人想要获得某种物品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我劳动获得,一种透过交换获得。在族群内,某些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比如善于制造弓矢的人发现自我专心制作弓矢比自我去打猎更有利;比如善于造房的人发现自我专心造房比种田更有利,于是他们就是专心从事某种劳动了,分工就产生了。交换引起了分工,分工的程度必然受到交换潜质即市场范围的制约。正因市场太小,劳动者无法用他们自我消费不完的剩余劳动产品来随意换得需要的别人的劳动产品。最先开化的种族都是在河流附近,正因在交通不发达的时代,相对来说,水运对于陆运有天然的优势:第一,水运风险较低,陆运要透过野蛮民族的领地,危险较大;第二,成本相对较低,透过水运需要的人数和交通工具较少。因此由于水运的好处巨大,工艺和产生的改良出此刻水运便利的地方就理所当然,这样改良要很久才会传到内陆地区。
当劳动分工完全确立后,一个人自我的劳动只需要很小部分就能够满足自我的需求。他务必拿着自我用不完的劳动产品来换取其他人的劳动产品。在交换的过程中,有一些物品得到所有的人的公认,能够换取所有的劳动产品。在这期间,有贝壳、糖很多的物品充当了这个主角,但是最终都被金属所代替。这是正因金属易于保存,易于分割。于是金属货币就这样产生了。
一个人是贫还是富,依照他能享受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的多少和品质决定。商品的价值分为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任何商品的真实价格就等于该商品能使他购得或者支配的劳动量,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是尺度。世间所有财富,最初都是用劳动而不是用金银购买的。虽然劳动是所有商品的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是商品的价值通常并不是用劳动去衡量的,而是透过商品的名义价格去衡量的。通常而言,劳动也像商品一样有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所谓真实价格就是报酬劳动的必须数量的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所谓名义价格就是必须数量货币。劳动者的贫与富,不是与劳动的名义价格成比例,而是与劳动的真实价格成比例。劳动的真实价格,一年一年的来说货币更容易体现。一个世纪来说谷物更容易体现。
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之前,劳动是决定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主要标准。比如,两个小时劳动才能获得的物品的直接必定两倍于一个小时就能获得的物品。如果要让资本投入生产,务必给其相应的报酬(也就是资本利润),这个时候资本也参与了劳动产物的分配,资本的利润与资本的规模有关。土地私有化之后,地主会要求土地上所有的产物中的一部分会自我(也就是地租),这个时候地租也参与劳动产物的分配。劳动不仅仅衡量价格中分解为劳动那一部分的价值,而且衡量价格中分解为地租和利润的那部分价值。分开来说,每一件商品的价格或交换价值,都是由这个是那个部分全数或者其中之一构成。合起来说,构成一国全部劳动年产物的商品价格,比如由这三个部分构成,并且财富就是以这三种方式在不一样的国民之间分配。一国财富的劳动产物的普通或平均价值是逐年增加,还是逐年减少要取决于工资,利润以及地租是以怎样样的比例在国民间分配。
商品的自然价格就是一种商品如果不多不少恰恰等于生产,制造这商品乃至运送这商品到市场所使用的按自然率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这商品就是按自然价格出售的。商品的市场价格就是商品通常卖出的价格。商品的市场价格有时高于自然价格,有时低于市场价格。市场上愿意支付自然价格的人,称为有效需求者,他们的需求是有效需求,正因这种需求使得商品的出售可能实现。市场上任何一种商品的供售量,如果不够满足这种商品的有效需求,那种愿意支付自然价格的人就不能得到他们所需求的数量,他们当中有些人,宁愿支付高价格也不愿意得不到商品。于是竞争便在有效需求者之间发现,市场价格高于自然价格,价格上升程度大小,要看货品的缺乏程度和竞争者富有程度和浪费程度的大小。反之,如果市场上的供售量超过了这种有效需求,这种商品就不能全部卖给愿意支付自然价格的人,其中的一部分务必卖给出价较低的人,市场价格于是低于自然价格。下降程度的大小,要看卖方怎样急于要把商品卖出,易腐的物品比耐久性商品在卖方之间竞争更大。市场价格虽然能长期高于自然价格,但是却不能长期低于自然价格。如果市场价格低于自然价格,必然是工资,利润或者地租中某一方或全部都不能到达自然率。这样这三方肯定抽掉
一部分,使商品数量接近有效需要量,向自然价格靠近。自然竞争的市场价格一般都是卖方能承受的最低价格,垄断的市场价格都是有效需求者能承受的最高价格。
关于劳动工资和利润,如果一个人透过劳动不能获取养活自我,那他务必透过坑蒙拐骗来获取他活下去的必需品。因此在制定最低工资时务必要让劳动者能养活全家人。最高工资不是出现最富裕的社会,而是出此刻最快富裕的社会,也就财富增加最快的社会。在不断进步的社会资本具有较低的利润,劳动者具有较高的工资;在财富停滞的社会资本具有较高的利润,较低的工资;在即将衰退的社会,资本具有最高的利润,最低的工资。
《国富论》读后感8
老子曾经说,“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悔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犹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自我自然。”老子理想中的政治是一种放任无为的政治,最好的政府(统治者)应是一个无为的政府,老百姓知道他的存在就可以了。好政府是很少发号施令的,但又能“功成事遂”。今天说的并不是老子,而是经济学之父誉称的亚当斯密,他在经济学界有近乎神的地位。按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的说法,至少300年内,人们都将在市场经济中生活,不会有人小人像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推翻牛顿力学那样推翻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亚当·斯密不仅是一位经济理论学家,他也为这种理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与准确的数字,确定做到了“有七分证据,不说八分话”的治学态度,而这种治学态度正是大多数中国经济学家所缺少的态度。所以,熊彼得说亚当·斯密注重实际,将各种不同的数字与因素一并考虑,对以后作为抽象的理论奠定了基础。
《国富论》研究的.对象是人与人交换时的经济行为,认为经济行为的出发点是利己的出发点是利己心,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这是人性的自然想象。茅于轼先生曾举《镜花园》里的君子国里的故事加以说明人的利己行为,小说第十一回里描述了君子国里的一名隶卒买物的情况:隶卒…手中拿着货物道:“老兄如此高货,却讨恁般低价,教小弟买去,如何能安!务求将价加增,方好遵教。若再过谦,那是有意不肯赏光交易了。”卖货人答道:“既承照顾,敢不低本,但适才妄讨大价,已觉厚颜,不意老兄反说货高价贱,岂不更教小弟惭愧了?况货并非“言无二价”其中颇有虚头。俗云:“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令老兄不但不减,反要增加,如此克己,只好请到别家交易,小弟实难遵命。”只听隶卒有说到:“老兄以高价讨贱价,反说小弟克己,岂不失了“忠怒之道”?凡事总要彼此无欺,放为公道。试问哪个腹中无算盘,小弟又安能受人之愚哩。”谈了许久,卖货人执意不增。隶卒赌气,照数讨价,拿了一半货物。刚要举步,卖货人哪里肯依,只说“价多货少”拦住不放。路旁过两老翁,作好作歹,从公评定,令隶卒照价拿了八折货物,这才交易而去。茅于轼先生讲完这个故事给我们两点思考。第一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都是各方偏袒自己利益引起的。因此,我们常常的错误认为,如果关心别人的利益胜于自己的利益,争论就不会发生。而君子国里发生的事情。恰恰说明了把关心别人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同样会有争论,我们同样得不到一个和谐的社会。生活中我们会发现,在现实的商业交换中,买方和卖方通过讨价还价,最终会达成协议。而在君子国这个人人为他的社会里,讨价还价根本不可能存在。小说不得不借助两个过路的老翁来调解矛盾。这里包含着一个极重要的道理:以自利为目的谈判双方同意的均衡点,而以利他为目的谈判则不存在能使双方同意的均衡点。所以利己是可以达到一个和谐的社会,而利他则是一个纠纷不断的社会。从动态的变化来看,它最终必定转变为“小人国”。因为君子国是最适合专门利己,毫不顾人的“小人”们生长繁殖的环境。当君子们吵的不可开交时,“小人”跑来用君子吃亏自己得利的办法解决了矛盾。长此以往,君子国将消失,被“小人”国替代。从这一点看,人是利己的生物实在是人类社会的大幸。第二,只要是交换都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环境,使自己活得更舒服体面,如果没有这点动机我们为何要交换?我们有过交换经验的人都知道,交换的双方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产生交换,而君子国有了市场,而通过市场的交换却是“利他”行为,这种动机显然是矛盾的。借用茅于轼先生有趣的例子,我们明白了亚当·斯密的理论为何是建立在人性自利基础之上了,只有人人自利,交易双方才能有均衡点,才能构件一个和谐的社会。
《国富论》读后感9
我对经济学的认识向来笼统而宽泛,咱们说《国富论》是西方经济学的圣经,不如说他是西方政治经济学的圣经来的准确。通读《国富论》,斯密大致想告诉读者的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大致历史及其中的规律,并且告诉咱们要如何才能使得一个国家健康得走向富强。个人觉得,在《国富论》中是有一些贴合当时英国社会的问题,然而正如编者所说,这毕竟是3个多世纪前的作品了,毕竟会有一些对于现今世界来说不是问题的问题在书中出现,然而读完《国富论》后,我还是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和思考。
首先,社会分工导致了社会经济的繁荣,正因工人们能够更加熟练而专心地做某一件事情。然而斯密认为,人们在分工前,在各行业表现出来的天赋差异是很小的,相反,practicemakesperfect,人们在社会分工才能上的不一样是分工的结果。因而我认为,从伦理学上说,不一样职业之间的歧视是不合理的,术业有专攻,要是在原始社会,不一样职业之间的差别也只是物物交换时交换的物品不一样罢了。另一方面,我本以为人们的天赋可能是存在很大差别的,比如有的人说我不钟爱学数学,不钟爱这个那个的,我分析个人经历及对周围人们行为的思考后认为,这些只但是是借口罢了。人们是不存在譬如“我学不好数学”的说法的。只但是是你在从事某项工作初期,是否有所成,是否得到褒奖,是否树立了足够的自信。当你得到认可后,一般状况下你会钟爱所从事的工作,从而更加多地练习,练习越多,越是精于之,渐渐地,便成为了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或是能手。反之则越发认为它枯燥无味,无法在工作中找到乐趣,渐渐便远离这一行了。卡耐基认为,人们在娱乐活动中和工作中都能得到乐趣,然而那些只能在娱乐中找到乐趣而无法在工作中找到乐趣的人是可悲的,正因他将在生计中挣扎而并不愉悦。因此,whateveryoudo,doitwell。
斯密认为,社会要发展,市场就要广阔,市场要广阔,交通物流就必须要便利,这样才能有足够的洞来填满人们不断提高的生产效率(或者说分工程度与交换价值)。
第二,此书给了我关于货币的一个新的认识,虽然还不全面,然而我却不由得对手中着看似理所当然的纸币的存在感到惊叹。
斯密认为,货币是一种每个人都想拿来交换的东西(不得不说,每个人内心对黄金发自内心的喜爱的确为经济的繁荣带来了益处,且碰巧的是,黄金还很易于分割)。而纸币代替金银成为货币的方便之处在于纸币制造费用比铸币便宜且鉴别假币比鉴别黄金纯度简单。人们对纸币的信任,是建立在人们对政府的信任上的,而这一信任的普遍达成从某方面说也是来之不易的。(参考资料:货币与信任——郑也夫)
第三,说到货币,咱们便不得不说财富。货币与财富是紧紧相关但却完全不一样的东西。财富是与消费这个动作紧密关联的,财富的目的就是为了消费,也就是说,消费品,其实就是财富,一切能够被耗损成为垃圾的东西就是财富。换句话说,要是黄金除了当作货币没有任何作用(首饰饰品业)且不会耗损,那么采金业所创造的社会财富就是零。然而就算是纸币会被耗损,因而货币就像是一个国家的消费品,一台汽车一样,国家要用它,因此造币业工人劳动生产的纸币可否认为是国家的消费品呢?但货币很定不是市场的消费品,因而货币只能代表购买力(在某种信任下),而不是财富。因此货币的价值,就应总是与国民生产的价值相匹配的,否则货币价值便会改变。
此外就是作者对发展国家的一些看法,物流通商业,做国内物流最能促进国家的发展,而帮其他国家做物流,商人只能得到的是资本利润,却为其他国家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基于前应对财富的解释,咱们就应能够像这样明白,为什么像阿富汗,非洲,阿拉伯地区这样盛产钻石,金银以及石油的地方却很难发展为富足的国家,正因他们国内生产的可供消费的食物,布料是很有限的,国家超多收入来自少数产业,导致贫富悬殊大,社会总体进展缓慢,货物供不应求,超多依靠进口。
个人在书中的另一个体会是关于法律的,在说道法定最高利息时说道,制定过低的利息容易使大多数人作出违法行为,因而我认为,法律应该是保障大多数人的行为而限制少数人的行为。是故法律就应尊重客观规律制定才能有效执行。
书中一句话很有意思“每个人都在为自我所能支配的资本寻找最有利的投资机会,虽然他主观上是利己的,但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必然会把资本用于最有利于社会的方面。”这是否意味着这也是最容易赚到钱的地方呢?
最后我想说的是作者对生产性劳动者明显有偏爱倾向,然而在现今社会,物质条件不断上升时服务也不失为另一种消费品,或者是奢侈品,因而我不认为女佣是非生产性劳动者,她的服务对繁忙的商人来说是很有必要的,它生产的价值也应用她的工资来衡量。(我很好奇GDP是怎样统计出来的,GDP与流通货币量是相匹配的吗?)
此时我发现,经济学,政治学,法学,伦理学,心理学是5门十分有关联的学科。
《国富论》博大精深,涉及政治经济学很多方面,很多部分我很难看懂,例子不足无法明白,故期望以后能在一些教材中对经济学有进一步的了解。那时再看国富论估计会明白更多其中对错。
《国富论》读后感10
看完《国富论》,价值论的概念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给我一些感触,这个理论曾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也出现过,可见他们两个人的远见,在资本主义社会仍具有时代先进性,也是一般人所不能意识到的,其实,这个理论,最早的提出者还是亚当—斯密,他是站在资本主义的角度,提出了利润是从何而来,就是从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中来,说简单了就是剥削劳动力,只有这样,资本家才能不断的积累原始资本,扩大生产规模,进行再生产,这样循环往复,使得那些资本家越来越富有,同样,一个国家富有的资本家多了,那么这个国家的经济就开始飞速发展,提高国民收入,整个国家就会积累大量财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国家的资本多了,也就可以称霸世界了。
而马克思的价值论,是站在工人的角度提出的,提出资本家取得利润的实质上就是剥削劳动力,压榨工人的剩余价值,使工人们的剩余价值得到最大的发挥,加班加点,使得资本家的腰包鼓了起来,而使工人们的利益越来越少,权利越来越小,马克思价值论的提出,主要就是为了让所有那些被资本家们压榨剥削的工人们,一致起来罢工反抗,改善这种不平等待遇,用无产阶级政权推翻这种资产阶级的恶习,让那些遭遇不平等待遇的工人们,重新获得应有的自由、权利和利益。
对于资本家过分剥削工人的无耻行为,历年来,都有人曾披露过,有记者采访过,有领导考察过,也有作家描述过。一方面,我很憎恨那些资本家,为了让自己积累更多的资本,就想方设法压榨工人,本来每个工人每天工作八个小时,结果资本家们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就让工人们工作十八个小时,工作时间延长了,但是工资依旧不变,这种超负荷劳动,换了谁都受不了,但是,工人们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累死累活的工作;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感谢资本家,开办工厂,给许多无业游民,提供了就业岗位,不至于流落街头,饿死在荒山遍野。总的来说,资本家的出现,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既有利又有弊,我们既要看到有利的一面,也要考虑负面因素。我个人认为,资本家在追求自己利润的同时,也要考虑工人的感受,总不能压榨压榨,再压榨。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到的经济理论,可谓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有价值理论、公平理论、绝对优势理论、地租理论、货币理论、分配理论、公债理论、资本理论、赋税理论等等,一个人要想彻底搞懂这些理论,非花点时间不可,如果能活学活用,再好不过,要是能将亚当—斯密《国富论》当中的所有理论,能运用自如,并且运用在经济竞争中,可以在经济战场中百战不殆,财富越积越多。
《国富论》近百万字,要想一个字一个字的钻研,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本人时间有限,只是粗略的翻看过此书,文中的要点,有疑问的地方,还需要以后慢慢钻研探究。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他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作者用细腻平淡的笔触,为我们真实的还原了阿富汗喀布尔,娓娓道来一段人性的救赎。语言平实而力透纸背,感强烈真挚而不造作,仿佛一位老朋友向你诉说他曾经的故事。“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哈桑坚定澄澈洞察一切的眼神从一个少年的眼中直达另一个少年的心扉二十多年来不停歇地煎熬拷问着懦弱的灵魂。亲情、友情,欢笑、背叛,汗水、血水,树荫倾泻的阳光,顺窗而下的雨水,最珍贵的感情,最鄙夷的沉默,独自咽下的泪水,难以置信的身世,执着奉献的生命,连同风筝和那张带着兔唇的圆脸在阿富汗这片被宗教信仰与真诚热情缠绕,被战火摧残的土地上交织成震撼人心又回味悠长的交响曲:“为你,千千万万遍”……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让我们一起追寻那人格的风筝。
12岁的阿米尔是一位阿富汗的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手足同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让阿米尔无比痛苦,无比自责的事。因为那件事,他逼走了哈桑,不久后自己也随父亲去了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因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他一点点探索着,看着战争中阿富汗的惨状,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故去的哈桑的儿子,拉回了那只他丢弃了的人格的风筝。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这样带“悲”的作品,但在长长的叹息之后,我却感受到了无比的震撼,那只飘荡着的风筝线也悠悠晃晃地系在我的心上。在书中,阿米尔追寻着的似乎是他与哈桑的友谊,是他不再内疚的,变得勇敢起来的心。
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追寻中他还是找回了失去了的心。可是,在生活中,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吗?不是的,有的风筝将再也寻不回来。不得不说阿米尔是幸运的,而我也曾有过类似的幸运的遭遇:那件事发生在2009年的暑假,我刚刚学会站立的小表弟来我家玩。一次没人时,我的脚不小心扫到了他,还站得不是很稳的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哇哇大哭。面对妈妈的责问,我违心地说:“是他自己摔的……”还好,我最后还是说出了真相,拉回了那只差点飘离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因为他与哈桑是再也回不去了的,他的“风筝”已是残缺。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能算一个真正的'“人”。
像原本少年时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在日后的几十年中他都是在后悔与自责中度过,这也是惩罚。直到他重踏故土后,他那不顾一切的救赎才让正义回归,但“风筝”还是残了,这也意味着他在今后的日子里还得一刻不停地追寻,追寻那只对他来说无比重要的“风筝”
阿米尔的“风筝”丢了,又被追回。而你的呢?你可曾丢失了你那只带有你人格的“风筝”?在那飘荡的风筝上也有着一份对人命运的掌控。不论因什么,也不论为什么,让我们一起去追寻吧!一起找回我们的那只“风筝”,并将它好好保存,永远不再丢失。你愿意么?
让我们一起追寻那只人格的风筝。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
一直以来对阿富汗这个神秘而又多灾多难,饱经战火的国家充满了向往。当我从报纸上的书评上看到《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的时候,便迫不及待的买来一睹为快。
小说其实是男主人公阿米尔寻找心灵救赎的回忆录。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最大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欺负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
很多人把目光聚焦在阿米尔的自我救赎之上。其实每个人的生活很平淡,可能没有那样的事情让你来面对与阿米尔类似的困境:犯一个禁锢着自己一生的错误,为此感到遗憾,难堪,让我们总是为此耿耿于怀。也没有人太多的人回象小说里的阿米尔那样,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这种太过巧合的事在小说中读来自然流畅,但现实中并没有太多机会去体会,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有这种机会来体会。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你也许会像阿米尔童年的时候那样,有一个亲如弟兄的人,可能你们身份不同,职业不同,甚至是国籍不同。当他们全心全意对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你是觉得这是必然的呢,还是这是你应得的,你有没有好好想过自己应该如何珍惜这样的一个人。而不是在自己犯错之后找个借口与这个人断绝关系呢?
也许很多人会说:我也一样对他的阿,我也一样为他着想,也一样愿意尽我的一切力量去完成他的愿望。但是真正当一件足以影响你们一生的事情发生时,你是否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放弃你那个最亲的人。
人们往往会忽视那个永远躲在角落,但是却是永远对你最亲的人。觉得他们都跟我那么亲了,根本用不着费力来维持这种关系,而是随随便便,马马虎虎的对待他们,比如说我们的父母。曾经有人当面对我说过:“为什么所有人的意见你都能耐心听取,唯独你父母的意见你却一点也听不进取。”想想以前,无数次为了一点小事跟父母摆臭脸,难道我这样做的资本就仅仅是父母总是无条件的支持你,在我最不开心的时候,本想来开导的却最后总是成为我的出气筒,事后又总是来嘘寒问暖,我们却为了自己那一点小小的自尊而不理不睬。我们就是这样对待那些对自己全心全意而又别无他求的人的吗?虽然长大后象阿米尔一样尽量找机会弥补,而父母也像阿哈桑一样仁就毫无怨言的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但是当初为什么要为了自己那个小小的风筝,那个现在想来毫无价值的自尊心而忽视自己身边的人。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他想要追逐的风筝,有的人追到了,有的人没有追到,有的人凭借自己的力量追到了自己心中的风筝,有的人凭借他人的力量追到了那个风筝。但是,请记住,在你追逐你心中的风筝的时候,不要忽视了自己身边的人,忽视那些往往躲在角落里,毫不起眼但却是最最关心你的人,给他们一点关爱,哪怕就一点。不要认为他们对你的付出是理所应当的,更不要为了自己的那只风筝而让那些人作出了痛苦的牺牲,最后才哭往往比笑到最后更令人印象深刻。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4
花了两天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读此书缘于一是听过同名相关的电影,二是觉得该书书名奇怪。怀着特别的心情,开始翻起第一页。一句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让我隐约感到这会是篇赎罪的故事。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一个富人家的少爷和仆人儿子的故事。关于阿米尔和哈桑的友情和背叛的故事。阿米尔和哈桑因为特殊的主仆关系,因为爸爸的民主思想,两人从小一起玩大,两人有着一个共同点,即出生后都没有妈妈,阿米尔的妈妈因为阿米尔的出生而死亡,阿米尔一直认为自己是杀害爸爸最喜欢的人的凶手;哈桑的妈妈因为哈桑爸爸的懦弱和卑微丑陋而抛弃他们而走。而他们之间更多的是不同点:阿米尔有着富裕无比的生活,处在少爷的位置,有着高贵的社会血统和社会身份,有着全城人民敬仰的爸爸,可以住在宽敞舒适的房间;哈桑则天生一副兔唇,爸爸丑陋无比,社会身份和出生备受歧视,每天和爸爸住在很小简陋的没有任何装饰品的屋子。因为爸爸的宽阔胸襟,阿米尔和哈桑从小在一起玩耍,散步、爬树、放风筝,所有的一切空余时间他们都在一块玩耍,但是阿米尔在心底从没把哈桑当过真正的朋友。当他做错坏事时,哈桑替他承担,当他无聊时,拿哈桑消遣,哈桑永远的那样忠于他,爱他,为他,千千万万遍。阿米尔从小性格懦弱,比较自私,他渴望爸爸的一切爱,他讨厌爸爸对哈桑的关心,哪怕一点点的关心都会引起他的嫉妒。而哈桑恰恰相反,阿米尔就是他忠诚的对象,他那么爱他,阿米尔要求他做什么他都从不计较。在一次盛大的追风筝的活动中,哈桑为了帮阿米尔追到风筝,在一个阴暗的小巷中被一群恶人欺负而遭遇欺凌。阿米尔目睹了整个过程,却因为自己的懦弱没有现身帮助哈桑。在以后的日子里,为了掩饰自己内心的愧疚和不安,阿米尔尽量避免见到哈桑,因为见到哈桑就会看到自己的罪恶。阿米尔因为追风筝比赛中获得冠军而引起爸爸的特殊宠爱,从小渴望爸爸爱的阿米尔为了独占爸爸的爱,也为了逃避内心的愧疚,将生日时的手表和一沓金钱诬陷于哈桑和其爸爸。哈桑和爸爸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他不默默承受一切,和爸爸离开阿米尔家。没过多久,因为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移民于美国。在他以后的人生中,他一直背负着沉重的内疚感,一直会想起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二十几年后,一个来自阿富汗的电话重新召回他重返阿富汗的决心和勇气。当阿米尔回到战乱贫穷、模样已大变的阿富汗时,心情错综复杂。最让他震惊的是拉辛汗叔叔告诉他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他内心充满了不安、愤怒、愧疚。但最后他选择原谅了爸爸,战胜自己的懦弱和自私,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哈桑唯一的儿子。最终将其带回美国抚养。
这是一个关于友谊、爱的救赎、宽恕勇气的故事。主人公从一个自私、懦弱、心胸狭窄的人通过生活的经历和洗礼,走上了爱的救赎之路,最终成长为一个敢于担当、正气、有责任心的男人。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愿意放弃一切为你去追逐风筝的人,他就守护在你的身边,请你——珍惜。——题记
合上书,我深吸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追风筝的人》这本书让我的心灵为之颤动。许久,我沉浸在这荡气回肠的故事情节中无法自拔,仿佛自己也跟着主人公阿米尔一起回到了战乱中的阿富汗,体验友情与亲情,背叛与救赎。
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风筝比赛后,哈桑为了保护阿米尔得罪了阿塞夫,遭到了阿塞夫的毒打。阿米尔无意中看见了,却背叛了哈桑躲在一旁。这件事一直让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忠诚的哈桑明知道阿米尔背叛了自己,却再次救了他。阿米尔最终逼走了哈桑,又跟随父亲逃往美国。长大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回到了阿富汗,发现哈桑已经不在了,只留下了儿子索拉博。他将哈桑唯一的儿子带回美国,却发现一个惊天秘密——哈桑竟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整本书情节跌宕起伏,惊心动魄,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忠诚的哈桑追风筝时对阿米尔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他们两人的友情让我十分感动,我的生活中,也有一个和我一起玩耍,为我付出的伙伴——我的朋友小妤。
一天,小妤和我一起欣赏路边美丽的野花,我们沉浸在花的芬芳中,并一起畅想着未来。我们发现竟有几只洁白的蝴蝶穿梭于花间,我顿时心生欢喜,小妤对我露出笑容,说:“我要把最美丽的蝴蝶捉来送给你!”我也微笑着点点头,我们在花间追逐着蝴蝶,为彼此而追。
蝴蝶扑扇着轻盈的翅膀,忽高忽低,我和小妤怎么也追不上,不过我们却也乐在其中。忽然,小妤的手几乎要触到了蝴蝶精致的翅膀,我激动得差点叫出声来……
“砰!”突然一声巨响,让我回过神来,只见小妤跌坐在地上,膝盖擦破了皮,留下了红红的血印。看到我关切的眼神,小妤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好像在说:“这点小伤,没事的。”
“对了,快看!”小妤微微张开合拢的双手,一只白色的蝴蝶扑腾着一对洁白的翅膀,轻盈地飞起,落在我的指尖。我满足地笑了,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蝴蝶,它将带着我们最美的友情飞远。
有幸生活在和平的国度,我们的情谊不用经历血与火的洗礼,但同样弥足珍贵,简单而真实。我们是彼此追逐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
新近读了一本自传体类小说,名叫《追风筝的人》,橙黄色的封面中晚霞灿烂,将天空映衬得异彩纷呈。一位稚气未脱的小孩手里牵着一根线,线的另一头是只风筝,带着成就感似的跑着,向着前方行进——
望着这暖暖的封面,我陷入沉思。
“为你,千千万万遍。”
主人公阿米尔是一个普通的阿富汗青年,有着快乐的童年。每天和哈桑出去玩,自得其乐。他们在树林里刻下自己的名字,在城区里留下自己的足迹,真好!可这一切,自风筝大赛后就再也回不来了。
阿富汗一年一度的风筝大赛来临了,“我”和哈桑自然也加入其中,哈桑和“我”共用一只风筝,阿富汗有个不成文的风俗,人们以抢到掉落的风筝为荣,尤其是最后一只掉落下来的。哈桑从小就有一种运动天分,他总是跑得比我快。他虽然没有读过一天书,可他却能一眼看透“我”的心,真是太奇妙了!
然而主人公似乎对此不以为意,直到失去后……是啊,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一开始,是的,中考没有考好,来到了普通的平行班。也曾在当初立下誓言,说要重新再来,想上985,211的大学……立完誓言后,开始还有一些动力,励精图志的模样,过几天后又现回原形,一切照旧。今天,我读完《追风筝的人》后,开始对生活有了新的想法。
文中的“我”在18岁时跟随父亲来到美国,躲避战乱。在这里,父亲为了抚养“我”,而开始拼命努力地工作。
当我读到“我脸上发烧,一阵罪恶感涌上心头,我很负疚,我的放纵是他的布满老茧的双手和浑身酸痛的身体换来的”,我简直热泪盈眶,我慢慢地合起手,立在桌前,看着那桔黄色的书皮,想着这十五年的经历,回忆着我做过的每一件事——记忆闪电般地复活了,好的、坏的、幸福的、痛苦的、真实的、愚蠢的经历。站在人生道路的分叉线上,像公正无私的法官,回顾孩提时代的点点滴滴。
我必须要做点什么了……
文中的哈桑,在喀布尔宽阔的街道上,开心地畅快地放着风筝,奔跑在夕阳晚霞中,绚烂夺目。我为什么不能像他那样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目标呢?努力,一切皆有可能!为何不试试呢?
就好像不久以前在电影里看到的:阴暗潮湿的雨天里,我骑着车向前冲去,去追那片不断移动的阳光区,一次一次地靠近,阳光区,渐渐逼近。可突然,我却再也看不到它了。前面是一片悬崖,永远也过不去了。但主人公并没有畏怯,没有退却,为了梦想,只顾风雨兼程——我在想,我们也许可以这样做,坚持我的梦想,执着我的追求,毕竟青春是用来奋斗的。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7
前不久,跟朋友在定王台买了几本书,开始犹豫不决,不明白买什么书,纠结了大半天最后买了两本卡勒德胡赛尼的书。
初读这本书感觉不怎样读得懂,之后,才发现是没有用心去阅读。《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交织着爱,恐惧,愧疚。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我的懦弱感到自责跟痛苦,无法应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我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期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跟自我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救赎,他把哈桑的儿子
带到美国,在一次聚会上,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阿米尔与哈桑从小一齐长大,哈桑对阿米尔呵护极致,两人的父亲也是好兄弟,实际上他们是主仆关系,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他们俩的感情,相反这种感情得到了延续,哈桑跟阿米尔感情个性深,但是因为哈桑是仆人,妈妈抛弃了自我,经常受到同龄人的讥笑,而阿米尔因为有出色的父亲备受大家关心。一次阿米尔与哈桑遇到一群朋友,那些人被哈桑指指点点,阿米尔在一旁观望,从小的好兄弟被人欺负,阿米尔竟然无动于衷,哈桑为了保护阿米尔经常受人欺负。他一点也不害怕坏人,他很勇敢。随即这引起了阿米尔的嫉妒之心,父亲对哈桑的赞赏与期许更令阿米尔厌恶。他设计把哈桑赶出家门。
哈桑被阿米尔这个好兄弟抛弃,远离了他们的生活,多少年过后,阿米尔明白哈桑是自我的兄弟,他很愧疚于是四处寻找哈桑,找到哈桑又能怎样样,感情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了,好朋友的背叛,无疑是对哈桑的巨大打击。
友情这么脆弱,因为身份的差距,因为嫉妒心,竟然被抛弃,阿米尔的愧疚是一辈子的,他与哈桑那放风筝的日子已经远去,断了线的风筝再也不可能回到原点。哈桑依旧,只是他的脸上少了笑容,剩下的只有空洞的眼神。可见阿米尔对友情的背叛给哈桑那个留下了多大的阴影,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愈合。
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或鲜红或湛蓝。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路途中,我们诠释一整个世界。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疲乏。但是,没有人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风筝来来回回,可放风筝的人不再是原先的摸样。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
《追风筝的人》主要讲了一个发生在阿富汗家庭的故事。
一个是阿富汗家庭的富家少爷——阿米尔,一个只是他的仆人——哈桑,这身份差别如此之大的二人却情同手足。阿米尔的母亲因为生产时失血过多而谢世,而哈桑的母亲在生下哈桑还未满七天时就和一群江湖艺人跑了。这两人从小一起长大,阿米尔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却是“阿米尔”,都是对于他们来说最重要的人。
哈桑对阿米尔十分的忠心,只要是阿米尔想要的,哈桑都会不惜一切地给他。而阿米尔却懦弱,在哈桑受到欺负时,阿米尔为保全自己,不敢上前去保护哈桑。经历过风筝比赛那件事后,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但他不敢说。并且在阿米尔的心中,还对哈桑充满了妒忌。因为父亲总是记得哈桑的生日,给他买礼物,还老是赞赏他,相反对于自己父亲却十分冷淡。所以阿米尔就想着把哈桑和阿里给赶走,自己独占父亲所有的父爱。因此他诬陷哈桑偷了手表和钱,终于把哈桑和阿里逼走了。
阿米尔从一开始就以一个自私和软弱的形象出现。这个形象令我感到厌恶,在厌恶的同时,也有着同情。相比起来,哈桑的形象就要好得多。但哈桑的忠心让人心疼,并且不值。“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就是哈桑对于阿米尔最忠心的表现,这是要投入多少情感才可以做得到的,但是从头到尾都只有哈桑在一厢情愿地付出,而阿米尔从一开始就是在不停地索取,不停地伤害哈桑。
在哈桑走了之后,阿米尔和父亲一起逃亡到了美国。在美国,阿米尔娶了索拉雅为妻,可阿米尔父亲也患上了癌症,最终去世了。而阿米尔也一直无法忘记他对哈桑的背叛。
一次,拉辛汗将一切都告诉了阿米尔。这时阿米尔才知道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
弟。可已经晚了,哈桑已经死在了枪口之下。于是阿米尔踏回了家乡的土地,去寻找哈桑唯一的孩子——索拉博。同时他也是为了救赎自己。
阿米尔在最后变得不再懦弱,他成功地救赎了自己的心灵,他像曾经的哈桑一样,就是丢了性命也要保护索拉博。
这本书的作者卡勒德·胡赛尼以一个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国家作为背景,而这本书的书名《追风筝的人》的风筝就好像黑暗里的一点光芒,好像随时都在为我们指引着方向,让我们的内心燃起希望。
希望产生的力量是强大的,它能让我们在迷失中找到自己,救赎自己,引导自己走出黑暗。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9
我小的时候,在春风起时,我爸爸经常带我去放风筝,自已糊的风筝,很简易,飞的也不高,但那份快乐让我久久没忘。所以,在几年前的一次出差途中,看到这本《追风筝的人》时,我毫无不犹豫的买了下来。
买了这本书的这几年,我经常翻看,每看一次,我都潸然泪下,为了书中的哈桑、为了阿米尔、为了哈桑的父亲、为了阿米尔的父亲、为了战火中的阿富汗、为了困顿生活的阿富汗人民。
《追风筝的人》中,阿米尔虽然生活富足,但伙伴只有哈桑,他们最喜欢玩的就是“追风筝”。在追风筝中,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可谓忠心耿耿,但阿米尔却在哈桑需要帮助时,选择了放弃。若干年后,这次放弃,如同刺一般如影随行,让阿米尔愧疚、负罪。当他得知,自已有机会救哈桑的儿子于苦海,奋不顾身、竭尽全力。因此,当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的感觉这是一个救赎的故事。
但过了一段时间,我再读这本书时,除了救赎,我又关注到阿米尔的父亲,做为一个阿富汗的富商,他正直、坚强,也善良、博爱,文中虽说着墨不多,但让我体会到“父爱如山”的伟岸。更可以说,通过阿米尔的父亲,我看到阿富汗人民的生活、文化、风俗、信仰。那是一片陌生的土地,正经历着战火、动荡,但人们还是乐观的坚守着。
当然,每次看完《追风筝的人》这本书,我最大的思考还是关于救赎、关于如何正视自已曾经的犯的错。人们常以“人无完人、孰能无过”来劝慰自已,但实际上,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犯过错,有意或无意的伤害了别人。《追风筝的人》的第一段,就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时光不可追,曾经的错,总会在某个时刻不期然的爬到我们的脑海中。所以,如果我们的错,可以弥补,就应该努力去弥补。如果已无法挽回,那么,就改变未来。能正视自已的错误,也是一种勇者。真正的勇敢,不是没有黑暗,而是经历了黑暗,还能追逐光明
这本书的最后,再次描写了“追风筝”的场景,但换成了阿米尔为哈桑的儿子追。阿米尔作为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孩子里奔跑,他追,脸上挂着大大的微笑。看到这里,我也不由微笑了。
风筝无错,追逐风筝也没错。风筝就是带我们快乐回忆的事,如我小时候。时光无法倒流,曾经的我们或许不完美,但我们会追逐更美好的明天的、也会日趋完美的。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
《追风筝的人》是当代畅销榜单读物。我好奇这个书名的含义,以为是一场关于梦想的追逐。当我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读完它时,我的脑海中只有一个词——救赎。
开篇所描述的是世界的另一个国度——阿富汗,对于这个国家,我的印象只有cctv报道的各类战争。但是在作者笔下我看到了阿富汗普通民众的生活,第一人称的运用让我跟随作者来到了阿富汗一个小镇上。在这里孩子们无忧无虑,嬉戏玩耍,以及准备在风筝比赛中成为最优秀的“风筝斗士”和“风筝追逐者”。
阿米尔和哈桑这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虽然是主仆关系却胜似兄弟。一场风筝比赛让阿米尔获得了荣誉,获得了父亲的赞赏,却也应为自己的懦弱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在懦弱的自责痛苦中,阿米尔逼走了哈桑,也因战乱和父亲逃亡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学业有成,有了自己的家庭,当过往好似被时间淹没,一通故乡的电话让他惊醒,同时也告诉他回到巴基斯坦“那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生而为人,我们的生命中总有那么几件事令人难以忘怀。回顾一生是否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救赎是什么?正如文中所说“当恶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救赎。”阿米尔的父亲因为自己的罪行用一生的善行祈求救赎,阿米尔因为自己的怯懦踏上为自己也为父亲的赎罪道路,他们展示了人性中的善良最终战胜恶劣。
《追风筝的人》文字清新,诉说着温情与残酷,美丽与苦难,它不仅是一个人的成长史,也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史,一个国家的受难史。人性善恶的冲击让人们对这本书产生共鸣,救赎的主题让我们对人生有了更多的思考,读后激荡在内心的是善良、美好的品质。
在作者笔下我们不由得关注遭受战火蹂躏的阿富汗,看到了战乱带给人民的痛苦,看到了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男人在市场上出售他的义腿;足球赛中场休息时间,一对情侣在体育场上活活被石头砸死;一个涂脂抹粉的男孩被迫出卖身体,跳着以前街头手风琴艺人的猴子表演的舞步。作者对祖国的爱显然与对造成它沧桑的恨一样深。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画面与童年时的阿富汗形成鲜明的对比,和平的也显得愈加珍贵。
人一生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敢于面对人性的阴暗,并有自我救赎的勇气和行动。面对错误,面对良心的谴责,正式它不放弃自我人性的光辉。平凡生活中愿我们都能勇敢地面对自己,坦荡地走好漫长的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