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牌的起源》读后感1
大概花了4个小时看完了《品牌的起源》这本书,和前一本书《定位》一样,这本书也比较易读。不同的是,这本书与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牢牢相关联。进化、分化是趋势,而融合肯定是错误的方向。但是人们总是狂热地喜欢融合。
总体说,我最大的印象就是浅。浅并不代表浅薄,是通俗易懂,用达尔文的生物起源理论和大量的事实案例作为论据进行论证。品牌的起源源自品类的分化,每出现一个品类,就会产生一个品牌趁机占据消费者的心智。
此外,也讨论了第二品牌的生存之道,不是效仿第一品牌,而是成为第一品牌的反面。还有骑墙派是最不安全的行为。骑墙派是我提的。我对这部分非常感兴趣。这部分主要来自文章第10章,“消失环节的奥秘”。消失环节是指,在进化中,从猿到人,应该有一个猿人的存在,而在现实的古迹发掘中,并没有这样的遗迹。作者倾向于认为,在最初的那个节点就开始了猿和人的两条分支。但是,在现实的商业环境中,会有很多类似于猿人这样的“中间产品”被创造出来,而这样的中间产品会很受创造公司的喜爱,而事实上,这些产品往往很短命,热销但依然短命。典型的例子是苹果的麦金塔,“麦金塔试图一次挂在两个分支上,就陷入了‘泥泞的中间地带’。没有其他任何个人电脑比麦金塔得到更多的好评,但这个品牌的市场份额却只有3%。”两者皆有往往一个都无。但是“两者皆有”总给人很大的安全感。
市场营销总是可以和心理学紧密结合。但是除了占领心智,作者很少提及心理。比如,在我看来,既然大量的案例证明融合不是趋势,为什么人们依然狂热地喜欢融合。“两者皆占”的安全感需求使得人们对于“泥泞的中间地带”前仆后继。
对于有些商业案例,作者基于当时的市场形式判断,在现在看来并不准确。比如对于手机市场的分析,他认为的手机市场的分支,以及对诺基亚的推崇。如果从手机的角度来看,是一种融合的胜利吗?按照目前的趋势来看,跨界是融合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而从《人类简史》的角度,融合也是最终的趋势。
所以,虽然这本书有很多真知灼见,也有大量的案例支撑。但是有很大的可能是随着整个科技的发展,商业模式都产生了颠覆。以前的那些商业理论是不是都行不通了?
《品牌的起源》读后感2
如果你看过定位系列的书,讲真,这本收官之作并没有太令人surprise的地方。如果恰好没看过,个人感觉那可以省些时间省些钱,看这一本基本上就大差不差了。
《品牌的起源》的起源是《物种起源》的生物学(为毛最近几年这个学科本身不咋地,其他学科倒是纷纷来借鉴类比)和里斯自己的《定位》理论源头。梳理几个核心概念:
1. 物种向前发展的两大技能:分化&进化。
据说愚蠢的人类普遍喜欢进化这个看上去屌炸天的概念,毕竟从小我们看的从猴子到人的‘人类简史”图是多么的深入人心。而少有人会关注其中作者认为更为重要的一个概念即分化。而对应到品牌建设领域,分化就是更上一层的品类选择,而进化则是一个品牌的自我修养了。作者认为,一个品牌操盘手,不要一上来就想着品牌应该怎样怎样,而是先想清楚品牌应该去占据哪个品类,或者说去 创造哪个品类。好吧,作为一条创业狗,我严重表示苟同。而这个观点也是和定位系列中他们不厌 其烦的强调“第一”不谋而合。当然,作为在一个苟延残喘的米国老品牌打过工的loser,这一点基本不适用于老品牌,如果不巧你既不是操盘手,也没有一个长脑子又谦逊的大boss,你还是乖乖的研究下品牌的进化吧。至于怎么进化作者在这书中没咋多说,我也只能默默的说,大家好自为之吧。。这两个概念总结一句话:以品类来思考,以品牌来表达。
2. 物种向前发展的一大诱惑:融合。
按作者的意思,融合这概念有点衣冠禽兽的感觉。看上去高大上,简直就是完美,实际上却是一个个的大坑。在这一块作者真是毫不吝惜笔墨不顾及环保事业发展黑了一大批米国老品牌,什么通讯领域的,汽车领域的甚至连瑞士军刀都被黑了一遍,关于这一点,我想乐视是绝不赶苟同的:咱们有钱,先干着怕啥。看上去乐视也挺好,我也买了人家一台电视和几个会员了。不过说回来,好像也只有电视相关的。至于乐视的手机,自行车,汽车啥的',咱们还是当个吃瓜群众吧。其实这类故事在中美两国之间差异化很大,尤其是互联网公司,米国人民一定深受里斯老先生的近距离教诲,所以特别喜欢一个品牌就在一个领域钻牛角尖,比如fb就只搞一个im,岔道搞了个手机立马自己拍死再也不提。微软再牛也是中间不知道哪个ceo脑子被门夹了想去卖手机不好好做软件,不过即使这样,人家的手机也不叫微软,人家的游戏机也是个独立的品牌。中国这边就比较喜欢一家独大,bat三位爸爸一天到晚布局这布局那,只想说,幸好微信不叫腾讯微信,而叫做微信,天猫不叫淘宝商城而改成了天猫。
关于以融合为指导思想的品牌,作者有句重复了不下10次的话:融合有三个特征
1)它能抓到顾客和传媒的想象力,看上去很有市场。
2)它最后只占很小的市场份额。
3)它最主要的好处就是(看上去)方便。
3. 战场所在地:消费者心智。
这个一以贯之,从定位到起源都在讲这个,作者很好的符合了《乌合之众》里的理论:重复重复再重复!当然,作为用理论哺育了全球那么多营销从业人员的老教主,里斯和他女儿还是给出了一些可供实战用的干货的。比如你创业你就去占领一个新品类,并且一定要取两个名字,一个品牌名,一个品类名,不要把品牌名取得跟品类名一样,很多品牌代表了一个品类的故事是结果而不是原因。比如作为已经不是品类老大了,那你赶紧认怂,当个老二再说,当老二你也别和老大硬碰硬,你就从老大的对立面走起。就像营销理论这个领域老大是里斯,其他专家要想出头就得换个角度,比如我们就不细分,我们就是针对所有人,满足所有人的所有需求才够本之类的。再比如你要是已经是一个快成鸡肋的品牌,那作者建议你赶紧拿起剪刀给自己的品牌好好修剪一下,或许还有希望,比如某些法国米国护肤品牌就不要老想着20到80的女人生意都做,补水到抗老的功能都做,彩妆和洗发水都做。你当女人的钱那么好骗么。
最后还是要说一句,在品牌建设这个工种里面,amazing的事情都是执行团队做出来的,至于这些amazing除了刷个公司朋友圈之外还有没有价值,老板们,好自为之啊!
《品牌的起源》读后感1
按照《品牌的起源》书里里斯的观点,品牌的发展其实就如生物进化论一样,树由一个枝干生长出其他的分支,而且,只有不断分化,而极少产生融合。
创建品牌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客户的心目中找一块净土,发展新的品类,树立你自己的“第一”,其实,这个观点,说白了,就是要让自己个性鲜明,有特色,有标签,这样人们才能给你一个定义,才能在某一个领域占领头筹。
不要指望可以横跨两端,你看到高档品牌中(劳斯莱斯,星巴克),也看到低端品牌中(沃尔玛)他们都发展的不错,于是像苹果这样的高端品牌手机也发展出 IPHONE 5S ,5C,分别给高端客户跟低端客户,可问题是结果呢?结果5C虽然配置稍显低端,从性价比而言,无论如何都高于5S的,但人们就是选择了5S.
最终5C消亡,因为苹果在人们心目中,就是高端手机,不要试图去玩弄客户心目中的定义,这是你一旦确立就无法更改的。品类有生有死,就像万物有生死循环。如果你的品类你的品牌走到了尽头,就像柯达,你不应该试着挽回品牌,而应该第一时间,试着挽回公司,创建一个新的符合大众口味的品牌,尽管这样很难。
《品牌的起源》读后感2
大概花了4个小时看完了《品牌的起源》这本书,和前一本书《定位》一样,这本书也比较易读。不同的是,这本书与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牢牢相关联。进化、分化是趋势,而融合肯定是错误的方向。但是人们总是狂热地喜欢融合。
总体说,我最大的印象就是浅。浅并不代表浅薄,是通俗易懂,用达尔文的生物起源理论和大量的事实案例作为论据进行论证。品牌的起源源自品类的分化,每出现一个品类,就会产生一个品牌趁机占据消费者的心智。
此外,也讨论了第二品牌的生存之道,不是效仿第一品牌,而是成为第一品牌的反面。还有骑墙派是最不安全的行为。骑墙派是我提的。我对这部分非常感兴趣。这部分主要来自文章第10章,“消失环节的奥秘”。消失环节是指,在进化中,从猿到人,应该有一个猿人的存在,而在现实的古迹发掘中,并没有这样的遗迹。作者倾向于认为,在最初的'那个节点就开始了猿和人的两条分支。但是,在现实的商业环境中,会有很多类似于猿人这样的“中间产品”被创造出来,而这样的中间产品会很受创造公司的喜爱,而事实上,这些产品往往很短命,热销但依然短命。典型的例子是苹果的麦金塔,“麦金塔试图一次挂在两个分支上,就陷入了‘泥泞的中间地带’。没有其他任何个人电脑比麦金塔得到更多的好评,但这个品牌的市场份额却只有3%。”两者皆有往往一个都无。但是“两者皆有”总给人很大的安全感。
市场营销总是可以和心理学紧密结合。但是除了占领心智,作者很少提及心理。比如,在我看来,既然大量的案例证明融合不是趋势,为什么人们依然狂热地喜欢融合。“两者皆占”的安全感需求使得人们对于“泥泞的中间地带”前仆后继。
对于有些商业案例,作者基于当时的市场形式判断,在现在看来并不准确。比如对于手机市场的分析,他认为的手机市场的分支,以及对诺基亚的推崇。如果从手机的角度来看,是一种融合的胜利吗?按照目前的趋势来看,跨界是融合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而从《人类简史》的角度,融合也是最终的趋势。
所以,虽然这本书有很多真知灼见,也有大量的案例支撑。但是有很大的可能是随着整个科技的发展,商业模式都产生了颠覆。以前的那些商业理论是不是都行不通了?
《品牌的起源》读后感3
如果你看过定位系列的书,讲真,这本收官之作并没有太令人surprise的地方。如果恰好没看过,个人感觉那可以省些时间省些钱,看这一本基本上就大差不差了。
《品牌的起源》的起源是《物种起源》的生物学和里斯自己的《定位》理论源头。梳理几个核心概念:
1. 物种向前发展的两大技能:分化&进化。
据说愚蠢的人类普遍喜欢进化这个看上去屌炸天的概念,毕竟从小我们看的从猴子到人的‘人类简史”图是多么的深入人心。而少有人会关注其中作者认为更为重要的一个概念即分化。而对应到品牌建设领域,分化就是更上一层的品类选择,而进化则是一个品牌的自我修养了。作者认为,一个品牌操盘手,不要一上来就想着品牌应该怎样怎样,而是先想清楚品牌应该去占据哪个品类,或者说去 创造哪个品类。好吧,作为一条创业狗,我严重表示苟同。而这个观点也是和定位系列中他们不厌 其烦的强调“第一”不谋而合。当然,作为在一个苟延残喘的米国老品牌打过工的loser,这一点基本不适用于老品牌,如果不巧你既不是操盘手,也没有一个长脑子又谦逊的大boss,你还是乖乖的研究下品牌的进化吧。至于怎么进化作者在这书中没咋多说,我也只能默默的说,大家好自为之吧。。这两个概念总结一句话:以品类来思考,以品牌来表达。
2. 物种向前发展的一大诱惑:融合。
按作者的意思,融合这概念有点衣冠禽兽的感觉。看上去高大上,简直就是完美,实际上却是一个个的大坑。在这一块作者真是毫不吝惜笔墨不顾及环保事业发展黑了一大批米国老品牌,什么通讯领域的,汽车领域的甚至连瑞士军刀都被黑了一遍,关于这一点,我想乐视是绝不赶苟同的:咱们有钱,先干着怕啥。看上去乐视也挺好,我也买了人家一台电视和几个会员了。不过说回来,好像也只有电视相关的。至于乐视的手机,自行车,汽车啥的,咱们还是当个吃瓜群众吧。其实这类故事在中美两国之间差异化很大,尤其是互联网公司,米国人民一定深受里斯老先生的近距离教诲,所以特别喜欢一个品牌就在一个领域钻牛角尖,比如fb就只搞一个im,岔道搞了个手机立马自己拍死再也不提。微软再牛也是中间不知道哪个ceo脑子被门夹了想去卖手机不好好做软件,不过即使这样,人家的手机也不叫微软,人家的游戏机也是个独立的品牌。中国这边就比较喜欢一家独大,bat三位爸爸一天到晚布局这布局那,只想说,幸好微信不叫腾讯微信,而叫做微信,天猫不叫淘宝商城而改成了天猫。
关于以融合为指导思想的品牌,作者有句重复了不下10次的话:融合有三个特征:
1)它能抓到顾客和传媒的想象力,看上去很有市场。
2)它最后只占很小的市场份额。
3)它最主要的好处就是方便。
3. 战场所在地:消费者心智。
这个一以贯之,从定位到起源都在讲这个,作者很好的符合了《乌合之众》里的理论:重复重复再重复!当然,作为用理论哺育了全球那么多营销从业人员的老教主,里斯和他女儿还是给出了一些可供实战用的`干货的。比如你创业你就去占领一个新品类,并且一定要取两个名字,一个品牌名,一个品类名,不要把品牌名取得跟品类名一样,很多品牌代表了一个品类的故事是结果而不是原因。比如作为已经不是品类老大了,那你赶紧认怂,当个老二再说,当老二你也别和老大硬碰硬,你就从老大的对立面走起。就像营销理论这个领域老大是里斯,其他专家要想出头就得换个角度,比如我们就不细分,我们就是针对所有人,满足所有人的所有需求才够本之类的。再比如你要是已经是一个快成鸡肋的品牌,那作者建议你赶紧拿起剪刀给自己的品牌好好修剪一下,或许还有希望,比如某些法国米国护肤品牌就不要老想着20到80的女人生意都做,补水到抗老的功能都做,彩妆和洗发水都做。你当女人的钱那么好骗么。
最后还是要说一句,在品牌建设这个工种里面,amazing的事情都是执行团队做出来的,至于这些amazing除了刷个公司朋友圈之外还有没有价值,老板们,好自为之啊!
当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大家增长不少见闻吧,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
物种起源观后感范文篇1
《物种起源》可谓一部影响人类科学发展进程的绝世经典,早就渴望拜读一番。终于盼到了寒假,使我得以有暇一睹科学巨人留给人类的这本百年巨著的风采。
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以丰富的研究资料,严谨的科学论述,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引人入胜的文笔,向全人类庄严宣告了物种发展的伟大理论——进化论。在此之前,人类有关物种发展的认识一直笼罩在唯心主义宗教统治的阴霾中。人们认为人类以及地球上的各种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神明所创造的,神主导一切!各个物种都是孤立的,其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达尔文本是一位基督教信徒,而他由于偶然的机会发现了宗教中许多违背现实的东西,于是开始怀疑《圣经》是不是真正的真理。达尔文是个极为认真的人,这也是他能抛弃神创论而研究进化论的重要条件。
在那个年代,违背教会之难,难于上青天。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总有那么一批坚持真理的人,不畏教会等反对组织的压迫,坚持真理,经过几个世纪,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真理终于战胜谬误,人类终于见到了科学的曙光。达尔文就是这样一个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人。
然而,科学与唯心的斗争是长期的。直到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90年代,有的宗教人士才承认了进化论年,在生物进化论日趋深入人心的环境下,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不得不改变了教会对达尔文主义的否定态度,教廷不得不抛弃了“上帝创造世界和人类始祖”的信条。
而事实上,如今仍有很多人否定并驳斥进化论。我不久前还看到一篇文章,文中仍然以神创论否定进化论。
由此,可想而知,在一百多年前,达尔文要否定残酷的教会的理论是多么的困难。读此书,让我知道了对待科学一定要认真,对真理,就要百折不挠地坚持。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同样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
物种起源观后感范文篇2
达尔文所著的《物种起源》一书在我们的学习过程中,在历史、生物等多门学科中都有所提及,尤其在生物学科中,还专门有一个章节来探讨生物进化理论,可见这一著作的影响之大,所以,也难怪它被公认为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之一。作为一名选修生物的学生,我一直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这个暑假,我终于将其翻开,走进了达尔文先生的思想世界。
《物种起源》是进化论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全书分为15编,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物种起源》的内容:讲述生物进化的过程与法则。这本书以全新的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把生物学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提出了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自然选择”的进化论,对后人对生物进化的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是“现代进化论”创立的基础。此外,将达尔文的进化论誉为十九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我刚开始阅读时,着实被他在绪言中提及的诸多先前的学说、理论搞晕了,曾一度想要放弃阅读,然而,当我坚持下来读到后面,我领会到达尔文思想之深入。他的思维是十分严谨的,提出他所参考的大量文献大概也是出于此,他从丰富的事实出发,通过大量观察和思考,逐步论证了“生物是不断进化的”,并且对生物进化的原因提出了合理解释;同时,他的语言文字并非如我想象的单调乏味,而是精练、生动、而又发人深省的,比如,他以一句“自然选择即适者生存”解释了自己的主要观点;“看一眼缤纷的河岸吧!那里草木丛生,鸟儿鸣于丛林,昆虫飞舞其间,蠕虫在湿木中穿行,这些生物的设计是多么精巧啊!”生动的描绘了自然场景,带领读者进入了神秘的自然世界;“说到生存斗争,我们不必为之感到恐惧,死亡的来临通常是迅速的,而强壮、健康、幸运的生物不但能生存下去,而且必能繁衍下去。”这样的语气是平和的,让读者平静地、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它的观点……读罢全书后,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精彩的书!
合上书本,我不由得反思起来:首先,达尔文能在当时那个有神论盛行的年代里,能坚持不懈的完成对生物进化的研究,实属不易,我还曾在课本中看到过当时的人将达尔文画成猿猴以讽刺他的荒谬图片,可见他当时承受的压力之大,而达尔文的内心要有多强大才能抵抗这样的非议啊!我对这个伟大的生物学家心生敬佩!其次,我通过一些书籍也了解到,达尔文的学说是有缺陷的,比如:他未能对遗传和变异的本质做出科学的解释,对生物进化的解释局限于个体水平、不能很好地解释物种大爆发现象等,但是达尔文作为一个诚实的科学家,他实事求是,他曾经说过:“关于变异的规律,我们实在是无知的,我们所能够说明这部分或那部分发生变异的任何原因,恐怕还不及百分之一。”可见达尔文的谦逊、严谨。最后,自然选择的学说在如今的现代社会,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如今我们处于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或许人也属于生物的范畴吧,“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现实与达尔文提出的“优胜劣汰”不谋而合,这正提醒着我们努力完善自己,在竞争中保持自己的优势。
达尔文先生在书中写过这样一句话,“我看到的一切生物不是特别的创造物,而是远在寒武系第一层沉积下来以前就生活着的某些生物的直系后代。”通过阅读这本书,我透过它的眼睛瞻望到过去,更瞭望到现在乃至未来。
物种起源观后感范文篇3
我曾今在生物书中见过这本书的名字——《物种起源》,在暑假我读起了这本书,受益匪浅。
有人曾评价这本书说:《物种起源》的出版使生物学发生了一场革命,这场革命如马克思主义登上历史舞台一样,好处重大,影响深远。达尔文远离大城市的繁嚣,在他宁静的庄园里准备着一场革命,马克思自己在世界嚣嚷的中心所准备的也正是这种革命,差别只在杠杆是应用于另一点而已。能与马克思主义相提并论,《物种起源》这本书又将是何等的优秀啊。
达尔文是如同马克思一样的革命者。《物种起源》将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物种起源》将自然科学呈此刻我们眼前,将生命的奇特展此刻我们的脑海中;《物种起源》使人们从进化论从此代替神创论,在思想上发生了一次质的飞跃,《物种起源》是生物学研究的基石。
达尔文找不到一个合理的遗传机理来解释自然选取。人们也开始对《物种起源》自然学说产生了质疑,达尔文也在遗传问题上陷入了绝境。我认为,拉马克主义也好,孟德尔主义也罢,都是达尔文提出的自然学说的补充和理论,达尔文在《物种起源》提出的自然学说,在世界产生的深远影响是我们无法估测的,对生物学界做出的贡献更是让我们望洋兴叹。
《物种起源》也为行为学、神经生物学和心理学中的传播理论奠定了基础。
达尔文《物种起源》的最后一部续篇是《人类和动物的表情》他试图借此扫清假定存在于人与非人动物之间的最后一道障碍──只有人才能表露痛苦、焦虑、悲伤、绝望、欢乐、爱、忠心、恨、愤怒等感情这种认识。达尔文将对人类面肌和发声的研究与相应的感情状态联系起来,并认为非人动物若表现出相同的面部动作和声音则也表示相似的感情状态。
《物种起源》不仅仅让我学习到了进化学说,其中阐述的适者生存,过度繁殖,遗传变异让我受益匪浅。
适者生存,生物只有去适应自然才能存活下来,这也就引发了生物的进化,达尔文在其书的一到五章重点阐述了生物的进化,在进化中适者生存。同样在人类社会中,只有你像动物一样不断进化般的不断发奋去改变自己,才能被社会所适应,如果不去适应社会,要么就是被社会所淘汰,要么你去改变社会,可知,连社会都不能适应的你,何谈改变社会呢。适者生存,让社会留下你生存后的一片天。
适者生存,是的有人说,陶渊明因不适应社会而隐居后,他依然自由自在的生存着,反而适应社会的人群,却生死叵测。陶渊明所处的社会是黑暗的,在为五斗米而折腰的黑暗官场中,难倒也要去适应么?回答当然不可置疑是否定的。比如说,当你得知大家吃的是会生病的食物,你还会去适应群体,一齐吃么。适者生存,不是盲目适应,是为了生存而适应……
《物种起源》学说虽然不是完善的,但是他的影响和内含的只是理论是让我不容小觑的。达尔文把建立了在科学上的.生物学展现给了我,让我对生物学产生了更大的兴趣。也让我学会了适者生存的道理。
物种起源观后感范文篇4
我们在探讨信仰问题的时候,经常会听到一些有关对进化论的争论,有些人把之当作不争的事实,而有些人则认为其一文不值,有时双方各执己见,争论得不可开交。但是,大多数参与这一争论的双方都没有读过进化论的经典著作—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我在尝试着读这一本书,那些有意无意的争论我能从那里明白许多!
首先:什么是生命的起源?这是这本书最为基础的一个问题。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述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达尔文坚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样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在这本书里,我发现这样一个结论,大概意思就是,他在经过类比以后得出结论,所有在地球上的有机生物都是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原始生命,而这个原始生命则是"被吹了一口气"而来的。这与圣经里创世记里讲到人是因上帝吹了一口气而得到生命的写法有点相似。
基于这一结论,我们能够知道,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基督徒所理解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基于这一结论,我们能够知道,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基督徒所理解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
坚信上帝是违背科学和理性吗?
达尔文得出了上帝是生命起源的结论,这是发自内心的信仰,还是一个不得已的结论,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常听说诸如"坚信上帝是不科学的"或"科学已经否定了上帝"之类的话,但这些话本身不必须就是科学的,至少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商酌的。正如达尔文一样,我们会思索、探讨最初的起源的问题,但如果不承认有上帝的话,将会遇到一个很大的难题,人们往往会不得不以很不科学的方法来解决。
在解释生命起源的时候,所有的理论都是要靠信心来理解的,也既是说,都是信仰。要理解不坚信上帝的信仰,就应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碍,正因这些信仰里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法拉第、爱因斯坦、及达尔文等等,都坚信上帝的原因。
每个人都有不坚信上帝的自由,但要用科学和理性来作为这些事的依据那里有似乎有些牵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