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完一部作品以后,相信你会有不少感想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
第五周老师给我们看啦一个视频,叫做《名人学徒》。是一个名人的真人秀,大概有十个人在24小时经营一家餐厅,看谁攒钱攒的多那个对赢。赢得那对有奖励,输的.那对就必须要炒一个人。男子队是采用高价钱的模式消费,女子队是使用薄利多销的模式消费。
男子队没怎么人服务也有点慢,但我还是看好男子队赢的。
现在我们还不知道结果,但我有百分九十觉得男子队胜利。女子队为什么会失败,因为她们定的价钱太低,看下去女子队是非常有优势,为什么会输啦?她们的食材没有一些好珍贵的食物,而男子队有珍贵食材。我回家看啦一看,女子队有些配合不好,有人会插队也不管。我还觉得男子队的装修比较漂亮,看上去都有一点食欲。
我觉得吧,开一个餐厅不是说开就开的,要分配好谁做厨师、谁做服务者、谁派传单,就好像盖房子那样有很稳的地基先。定的食材应该有点贵的才好,不上不下就好啦。
《中国诗词大会》观后感1
《中国诗词大会》是近期热播的一档电视节目。来自不同城市,各行各业的选手们相聚一堂,共享诗词的盛宴。在这场盛宴中作为观众的我也是看的“有滋有味”。
“诗词是什么?它是诗人灵感与心情的表达……”伴着优美的音乐,在梦幻般的场景中,主持人董卿一身红衣,缓缓地向我们走来,深情地介绍着诗词的意境。我观看的这期是本季的最后一次比赛,攻擂的选手们都略有些压力,被细心的董卿看在眼里。她用柔和的语言告诉每一位选手,输赢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大家来到了这里,共同享受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美,中国诗词之美。
第一位攻擂的选手让我眼前一亮,一身古香古色的装扮,令我有一种穿越时光的感觉。她镇定自若,真诚自信,在第五道题时失误答错没有攻擂成功,但她并不气馁,她说:“比赛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已经展现了最好的自己!”我为她的比赛精神而深深的鼓舞。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也要像她一样,享受过程,做最好的自己!
接下来的一位选手叫武亦姝,是大家共认的才女,她凭借着强大的实力和淡定的气魄,一路过关斩将,征服了观众和评委们,而她今天的表现也果然没有辜负大家的期待,成为了第二季的擂主。
《中国诗词大会》令我感受到了中国诗词之美,也被每位选手渊博的知识所震撼,我也要努力的学习,像他们一样做个有诗意的人,因为“腹有诗书气自华”!
《中国诗词大会》观后感2
我喜欢看《中国诗词大会》,至今已播了5集,我都看过,攻擂成功的有4位擂主,第一季擂主是彭超,第二季擂主是李子琳,第三四季擂主是李四维,现在的守擂者是夏昆老师。
其实看第三季时,我看好了单计环,因为他是在上一期二十四道题用时最短并且都对的选手。李子琳我为她感到惋惜,她与李四维只有一题之差,但李四维的古诗词容量又同样让人感到震撼。这几季彭超的一句话让我觉得特别好“我要不留遗憾”,让我感受到他的努力与拼搏,让我非常受教。
这些人里,我比较喜欢“大师兄”和“国宝”老师。“大师兄”姐姐真名叫吴空,而“国宝”老师的真名叫单计环。吴空姐姐同样答对了10道题,分却比顾世宝低,顾世宝以166分的高分胜过前三位,只是李四维分比他还高,所以成为攻擂者。
不过这些题我也会很多呢!我数了数,一共31道题,印象最深的是“陈王惜时宴平乐”中“陈王”是谁?答案是曹植,我当时差一点答错了。还有“海日生残夜 江春入旧年”这道题竟难倒了百人团中的59人,以前还让一位选手第一题就答错,真是不可思议!我要找到这首诗背背。原来,这是唐代王湾的《次北固山下》中的诗,全文是“客路青山外,行舟绿水前。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乡书何处达?归雁洛阳边。”是一首思乡的古诗。
总之, 看了《中国诗词大会》后我感触非常大,看比赛也很有意思,还能学到很多知识呢!
《中国诗词大会》观后感3
2月5日的晚上,我观看了《中国诗词大会》第四季第一场。
人生自有诗意,诗意美在四季。这句话告诉了人们诗的美好,也引领着我们去深度挖掘诗意的美好。诗词大会分为百人团和预备团,百人团又细分为少年团、青年团、百行团和搭档团。每一场将会上来4位来自各团的选手,随机抽取关键词,百人团答错的人数即为选手得分,百人团得分高者进入攻擂资格争霸赛,获胜者将进行擂主争霸赛。
作为本场第一位上场的张益铭小朋友,年仅7岁,却已有着丰富的诗词知识,虽败犹荣。大卫作为一个外国人,却对中国诗词极为热爱,并且还认真学习,在本场比赛中得分最高,令人敬佩。若要问我本场哪位选手令我印象最深的话,当然是从预备团晋级到攻擂资格争霸赛的邓雅文同学了。作为预备团的第一名,邓雅文的诗词功底非常深厚,她在飞花令、超级飞花令及诗词接龙上获胜,并且打败了大卫,成为擂主。
本场诗词大会让我看得意犹未尽,同时也让我看到了和他们的差距,让我坚定了好好学习的决心。
《中国诗词大会》观后感4
好激动啊,太兴奋了,要问我为什么这么激动兴奋。当然是中国诗词大会啦。
我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视,准备好手机,纸和笔,准备与选手同步答题!
今天是第二季诗词大会的第八场比赛!
第一位上场的是张勤,他先送给了大家一句诗,然后从容不迫的走向答题区,开始答题。
第一题是九宫格,我一眼便看出是《独坐敬亭山》中的“相看两不厌”,真是小Kiss!第二题是十二宫格,找出一句七言诗,我一看,呵!这正好是我刚学的“瀚海阑干百丈冰”,哈哈,我连对两题啦。正当我嘚瑟时,我发现后面的诗我都没见过,只能靠蒙了。
罗默轩和武亦姝的比赛都很精彩,可我最喜欢的还是罗默轩和彭红宾的飞花令对决!主题词是“山”,彭红宾先说一句“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罗默轩紧接一句“收取关山五十州……”我感到他们的诗词储存量很大,而且还能灵活运用。
最后彭红宾胜过了罗默轩,获得了挑战擂主的机会。可彭红宾还是不敌擂主。
这次比赛让我学到了许多新知识,我以后一定要更加努力的学习古诗词,让古诗词成为我的精神食粮。通过诗词大会的学习,我感受到了古诗词无穷的魅力。
《中国诗词大会》观后感5
今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观看了诗词大会。
随着主持人董卿的一声——“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欢迎来到诗词大会。”
比赛开始了。经过了激烈的个人追逐赛,《诗刊》编辑彭敏从选手团中脱颖而出。站到了和上一期的擂主——外卖小哥雷海为对决的位置上。他们将争夺本届诗词大会的冠亚军。
在比赛还没有开始之前,我们都认为这场比赛应该没有任何悬念,赢的一定是彭敏,因为他不仅经验丰富,而且还是《诗刊》的编辑,曾经三次登上了擂主的宝座,实力不容小觑。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我们大吃一惊,在图片线索题中,彭敏求胜心切,导致了两次抢答错误,把两分拱手送给了对方。更值得称赞的是雷海为,当绘画老师康震刚画出一扇窗户、一座山和一个人时,他果断地按下了抢答器,脸上虽然还有一丝紧张,但落落大方地说出了自己的答案——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他的话音刚落,台下立刻传来了一阵雷鸣般的掌声。主持人董卿大声宣布:“回答正确!”雷海为出色的回答令绘画老师康震十分惊讶,他便问雷海为:“我只画了扇窗户,你是怎么猜出来的呢?”雷海为沉着地回答道:“我看到了窗户是朝西开的,因此联想到了这句诗。”听了这句话,点评老师都赞叹不已,我也不禁对雷海为肃然起敬。在接下来的比赛中,雷海为大显神威,最后以5:1的对绝对优势赢得了比赛,夺得了诗词大会的总冠军。
随后我们从主持人那里了解了外卖小哥雷海为的一些事迹,这让我对他更加敬佩。雷海为是杭州的一位送外卖的小哥,他家里很贫穷,每天住在一个不足80平米的小屋子里,因为没钱买书,所以他每天会去书店里翻阅诗词,并加以背诵,然后回家默写下来。每时每刻,他的身上总会带着一本书——唐诗300首。这样他在业余时间里进行了大量的诗词背诵,将时间一点一点利用起来,终于13年后迎来了生命的春天,在中央电视台的舞台上大放异彩。虽然他在物质上是贫穷的,但他的灵魂是富有的。诗词可以滋养他的心灵,陶冶他的情操,这是多少金钱也买不来的。
雷海为用他的经历告诉我们,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有恒心,有毅力,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失败的理由。
《中国诗词大会》观后感6
在这个周末的两天中,让我最有感受的就是观看《中国诗词大会》这个节目。
从前古诗词在我心目中就是一个令我讨厌的事物。诗中的一个个字,像极了带有病毒的大细菌,总是让我头痛。要背古诗时,我就心情烦闷,却又只能咬牙切齿地背诵。
但自从最近两个月坚持看了这个节目后,我对诗词有了更多的了解,不再厌烦,反而有些喜欢上了古诗词。
星期六那天,我们一家照例打开电视欣赏《中国诗词大会》诗词竞技栏目,我的精神头儿也提高了许多。因为每次我都很想知道谁是擂主,还在心里暗暗地和节目中的选手较劲儿呢!
第一题出现了,开始几秒,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但转眼间就启动了搜索模式。突然,我的脑中灵光一现,很快想起了答案,并大声地说出了答案。这时的爸爸、妈妈和妹妹都没想出来,听了我的答案,都对我连连称赞。我听了开心极了,对后面的题更是全神贯注,认真观看,有时积极参与电视中的比赛;有时细心听点评老师的讲解,并默默地把关键之处记在心里;有时则反复斟酌字词,反复体会诗句,反复感受诗人的情感。在这个看节目的过程中,我也学到了新的古诗,了解了更多古诗中的真谛。
诗词是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诗词是无边无际的知识海洋,诗词是无数带有感情色彩的图画。周末两天里,我定时欣赏诗词,学习诗词,体会诗词,咀嚼诗词,这让我更加热爱诗词,也越来越感觉,诗词永远是中华文化耀眼星空中最亮的星星!
《中国诗词大会》观后感7
春节期间,《
个人追逐赛开始了!第一位上场的是张淼淼,有一句诗是“虢国夫人承主恩,平明骑马入宫门。却嫌脂粉污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这是选自唐代诗人张祜的《集灵台二首》(其二)。她答对了。张淼淼错在第八题上,曾经和葡萄一起带回的舶来品是什么?应该选c——苜蓿。她得了
第二位上场的是武亦姝,她第一题对了,是“不破楼兰终不还”,而我还以为是”不识庐山真面目。”这是
第三位上场的是新加坡华人李宜幸,她只答对了几道题,然后就ouT了。
最后一位上场的是陈更,曾经当过3次擂主。她的第一题是贾岛的《忆江上吴处士》第一题得了88分。真是开门红呀。陈更在答对6题的情况下,得了3
第一轮个人追逐赛获胜者是武亦姝。
第二个环节,“飞花令”主题字是“酒”。从百人团里杀出来的是王子龙,两人你来我往,针锋相对。但是王子龙一时疏忽,没答上来。
第三个环节是擂主争霸赛,武亦姝与守擂者是彭敏对决,在答第三题的时候,彭敏误判了,最后,武亦姝是总冠军,彭敏是亚军。
武亦姝真是太厉害了!今后,我也要向她学习,多背诗词,丰富自己的诗词积累!
《中国诗词大会》观后感8
周五晚上,我观看了一场激烈的比赛——《中国诗词大会》。
本期中一共有六名选手,他们分别是:单击环,顾世宝,吴空,祝浦程,李四维和上一场的擂主李子琳。
游戏规则是这样的:每个人抽题,抽到几号题,就答几号题,每套题共有十道题,每答对一道,百人团答错了几人,选手就得几分,如答错一道,直接失败,不能往后答题,如都答对了,谁的分高,谁将成为本场擂主,本场擂主将和上一场擂主打擂台赛,谁赢了,谁将成为本场最终擂主。
首先是单击环比拼:“松下问童子”的下一句?这个我也会,当然是“言师采药去”啦!
这一题就有点难了,说古代的“快递员”的辛苦和哪句诗有关,
A、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B、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
C、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我曾经背过这首诗,记得好像是与杨贵妃吃荔枝有关,所以我选了C,他也选了C,答对了!耶!
又一题是“古来征战几人回”的上一句。啊,对,是“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我又答对了。
剩下的4位选手依次上场。
最后,李四维在攻擂者里拿到最高分,去攻打上一期擂主李子琳。之后李四维以5:4战胜李子琳,成为本期擂主。
看完这个节目后,我深有感触:“选手们都很厉害,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要多背古诗词,像李四维那样成为诗词达人!”
《中国诗词大会》观后感9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诗句出自卓文君的《白头吟》,被王立群老师调侃:这是爱情“洁癖”的标配。
《中国诗词大会》上,点评嘉宾王立群老师是这样解读这首诗的:诗中的“一心人”和“一人心”看起来是一个字的前后位置有调整,但意义差别很大。
“一心人”强调的是一心,只有你的“一心”才能配上我的“真心”,这是爱情“洁癖”的标配。
爱情必须洁癖,婚姻更需要一心一意相守,这首诗却出自于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婚姻出现危机的时候。
卓文君本是四川某巨商的女儿,不仅貌美如花,而且,精通音律。但她婚姻不幸,成亲没几年,丈夫去世,她住在娘家孤独度日。
司马相如,风流倜傥,才华横溢,他的家境不是太好。有一次,他去参加卓家举办的宴会,无意中见了卓文君,司马相如久慕佳人的容颜与才华,他在酒席宴前弹奏了一曲《凤求凰》,借以向文君传达爱意。
酒席散后,相如通过侍女向卓文君转达自己的倾慕之情,两人一见钟情。当天夜里,卓文君乘夜色逃出家门,与司马相如私奔。
司马相如和卓文君,成就了一个千古爱情佳话。
卓文君到了相如家,日子清贫却快乐,她和相如在当地开了一间小酒馆,两人以卖酒供养生活,千金巨富的女儿为了爱情,甘愿过这种小日子,也愿意为所爱之人受苦受累。
后来,司马相如等来了出头之日,一首《子虚赋》,得到汉武帝的赏识,被封为郎官,后来又再拜为中郎将。当年的穷小子咸鱼翻身了。
飞黄腾达的司马相和,渐渐忘记了卓文君为他付出的一切,天天莺歌燕舞,他爱上了一个美貌的茂陵女子,决定纳她为妾。
文君知道这件事以后,伤心欲绝,当初不顾一切和他私奔,甘愿和他过贫寒的日子,真的是贫贱结夫妻,富贵两相忘。
她当即提笔,写下这首《白头吟》,全诗如下: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竹竿何袅袅,鱼尾何蓰蓰。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你看,“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多么有气魄的女子啊!敢爱敢恨,爱时热烈,离时洒脱。
我卓文君终生追求的是“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既然你给不了我一心,那么我们干脆分道扬镳,我不会一哭二闹三上吊去博取你的同情,这样做是贬低了我自己。
司马相如看到这封信,被妻子的才华所打动,回忆起昔日的恩爱,他打消了纳妾的念头,从此与卓文君重归于好,相伴终老。
放在现代社会,卓文君和司马相如就是一个富家女和穷小子的爱情故事,穷小子后来平步青云,就忘记了曾经的爱,不过,卓文君靠自己的才情,捍卫了她的婚姻。
一生之中,能得到一心人的爱,就要好好珍惜,彼此相守,相伴到老,这才是爱情真正的样子。
《中国诗词大会》观后感10
《中国诗词大会》自20xx年开播以来,就受到大众的喜爱。也陪伴我走过了5个年头,让我从此爱上了古诗词,成了它的“铁粉”。
大年初四《中国诗词大会》第五季如约而至,让我激动不已,今年又有许多老一届的选手来到预备团,像第四届冠军陈更,第三届冠军雷海为,第四届历期擂主邓雅文,第二届亚军彭敏等。从年龄最小年仅5岁的王恒屹到90岁高龄的老兵刘影,选手们的实力旗鼓相当,配上康震老师等人的详细讲解更是令我受益匪浅。可让我觉得有些遗憾的是,主持人由原先的董卿换成了龙洋,这未免让我感到有些扫兴。一个节目如果没有董卿主持,我总觉得像是菜里没有放盐一样,索然无味。
虽然主持人换了但参赛选手的表现依然让我心潮澎湃。在第三期的擂主决胜局当中,我的“男神”彭敏在4:1的窘境下,凭借着自己沉着、冷静的态度,成功翻盘,以5:4成功打败熊隽,晋级擂主。可在第四场被郑坤健打败,难免让人觉得有些遗憾,但我相信我的“男神”一定还会再次归来。
贵州的翁智平来到诗词大会,是为了圆她23岁女儿的诗词梦。14岁时,女儿考入四川大学,但不久却因高烧失明。为了圆女儿的梦,她苦学3年,可因为百人团来势汹汹,最终只得了37分,可到最后母女相拥的那一刻感动了所有人。我们赞颂伟大的母爱,也让我感到诗词的力量很大,它可以撑起一个家的希望。
诗词大会既让我了解了诗词知识,更让我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学到了做人的道理,我要坚持当它的粉丝。
《红与黑》读后感1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红与黑》读后感2
斯丹达尔的《红与黑》是法国,亦是全世界文坛的重要书籍,今天我便来谈谈这部巨著。
小说一开始便用轻快的笔调,生动地描写了这个‘怯弱,脸上带着泪痕,有着白嫩皮肤,蓝眼睛’的朱丽安与优雅的德。雷纳尔夫人之间甜蜜而忐忑的爱情,以美丽而平静的韦里埃为背景。多么亲切、温柔的岁月啊!这爱情是纯洁、活泼的,就是雷纳尔夫人一点点道德观念的苦恼也没有影响小说流畅的自然之美,反而使它更美丽、传神了。两个人似乎在玩心灵的游戏,相互躲藏,嬉戏,雷纳尔夫人调皮、轻松、有时还不免有些咬啮性的小烦恼的心理,给这文字注入了活力与朴素的情调。但这平静的外表下,却有一颗不为人知,充满热情的野心,正如斯丹达尔在小说中所说:“朱利安,他那像姑娘般的脸,这样苍白,这样温柔,谁又能猜透他灵魂深处藏着不可动摇的决心呢?甘冒九死一生的危险也要出人头地。”朱利安最崇拜的人便是拿破仑,他向往拿破仑的“这种力量,这种孤独”。
但这种整日冥想的时光不会太久,朱利安到了巴黎上流社会,他认识到了虚伪、空虚与丑恶。贵族亲王们都轻视他,在他们眼里朱利安只不过是个服务的很好的仆人罢了。这个复杂,矛盾的灵魂在作者笔下刻画的入木三分,虚伪与热情、野心与理性混合在一起,《红与黑》的人性描写的淋漓尽致,阴暗与光明在人性中同在,这高明的写法即使在一句话,一个词中亦可感受到。
但他恶的一面又爆发了,他杀人了,被关入死囚牢。
他却不准备为自己辩解,他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已厌倦了,他在这个监狱里度过了自己最后的时光,他成了一个洞察自己灵魂的人:
“我爱过真理……现在真理又在那里呢?”
“到处都是伪善,至少是欺诈,甚至最有德性、最伟大的人也不例外……”
这是他一生的悲剧,他在一群虚伪的人中谋取名利,渐渐他亦变得虚伪,并且走向灭亡。他批判这个社会,他亦成为作者所批判的对象。
这个故事如此简单,但它的悲苦之情是无人理解的。
“真理,严酷的真理”。丹东的这句话用在这部小说的扉页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红与黑》读后感3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现实主义作者,在我读的书中,有一本叫《红与黑》的书,正是一本现实主义作品。
《红与黑》算是一个悲剧,主人公于连是一个不甘平庸,野心勃勃,自尊心极强的人,他既激情又冷静,既要独自作主,又要表示服从。他的性格,他所在的时代,注定了他将是一个悲剧。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是当时一类人的.代表,他有着对未来的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
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的影响力,于连出身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里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同时也导致他走上了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在看完《红与黑》,我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谛,我更加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在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
人生的无数抉择,让他痛苦,但是一旦选择了,他就坚持到底,他选择了有自尊地活着,也选择了有自尊地死去,而面对死亡,他泰然处之,他那一句我一点也不缺乏勇气,因为明了,所以无畏。
一切都是命运的戏弄,一滴水汇入大海,根本翻不起浪,他选择了借助狂风,把自己推向人生的高潮,但是风气潮涌毕竟只是一时,当狂风消去时,一切都将落幕,唯有浩气荡乾坤。
《红与黑》读后感4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这既是一部刻画官场黑暗的政治小说,也是一部细述真情错爱的爱情小说。主人公于连有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处。
男主人公于连是农民木匠的儿子,出生卑微但不卑贱。他骨子深处对上流社会充满了憎恨与厌恶。他希望通过战争飞黄腾达,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不得不屈服于教会以换得微薄的报酬。他不敢面对真实的内心,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
于连的原生家庭带给他的都是残酷,兄弟的欺凌,父亲的势力,哪怕在他死前父亲去看他也只是为了他的钱。血淡于水,不过如此。不过于连命中有贵人,神父、神学院院长都是他官场中的贵人,他俩自始至终都在扶持他。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出身卑微的于连之所以能涉足于贵族圈,归根到底是因为他自身的聪慧。有人说:他的第一步也只不过是精通拉丁文的圣经。那么,试问:有几个木匠的儿子懂得拉丁文呢?这告诉我把简单事做到不简单我们的人生也会不简单。
那么,于连失败在哪里?不是他的出生低微,不是他的自负,而是错爱。,他的瑞纳夫人的爱是出于嘲讽雷纳尔市长、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瑞那夫人爱上于连注定是错爱,不管她的爱是多么的真,终究是不为世俗所容的,她内心无比的煎熬……或许,这样爱也算是一种无悔吧,所以于连走后的第三天他也就死了。较之瑞那夫人更为悲哀的是玛特儿小姐,花容月貌出生高贵的她为了于连不惜一切,在于连锒铛入狱时求人就他,怎料他却抱着另一个女人静待死亡。他对她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
读完整本书,内心无疑是压抑的。于连,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若没有利用这些女人,是否就不会英年早逝?是否会是一代伟人,铭记于史册?当然,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的一些看法会受到反对,但这是我心中实实在在的感受。
《红与黑》读后感5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
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
《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红与黑》读后感6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与黑》读后感7
阅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我对于19世纪当时的法国人们生活有了一些了解。很多人在看完《红与黑》以后都觉得这是一部思考社会状况的小说,带给人很多关于时代的思考。
《红与黑》主要讲述了一个当时时代的青年人于连一路发展直到灭亡的故事,通过这一个个故事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法国的社会现状,带给读者很多思考。《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的人,可是很多对于连的评价是负面的,我想这些评价者恰恰忽略了当时社会的一个背景。
于连平民出身,可是又具备较高文化,担任教师,从而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一步步在追求幸福与荣誉的过程当中呈现不同人生境遇。于连这样的青年至少是一个热血青年,知道奋斗去创造人生精彩,远远比那些上层青年终日只知道奢侈颓废要好得多。然而,于连又是悲剧的,在那样的社会当中,于连这样的孤身奋斗是无济于事的。
读完《红与黑》,我明白了这是一部关于人生的文学作品,作者以他的视角向我们诠释了一份人生存在的真正意义。
《红与黑》读后感8
他之所以悲剧,不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现在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现在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现在两次爱情经历上,面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后来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面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伤心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通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己。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己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己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爱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己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伤心。
《红与黑》读后感9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10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