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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野菜观后感感汇聚86条

时间:2017-07-15 14:02

人生就像一篇若隐若离,意犹味尽的散文,看看下面那关于故乡的野菜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600字【1】

时而朦胧,时儿顿悟;时而枯燥,时而优美;时而忽视,时而想起;我们每走过一个地方,都会留下我们的足迹,在那里曾经留下的欢声笑语就像一粒粒晶莹惕透的珠子,跳动着生命的乐符。

然而,走过的地方多了,我们播撒的珠子也慢慢多了。

暮然回首,有一天你会发现,你身后有无数晶莹剔透的“小精灵”跳动着生命的乐符。

在你无意识或有意识的一个个去回忆,去品味之时,你已把她们串起来了,是无数个小生命紧紧的联系在一起,闪闪发光,无形间创作了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周作人先生的历程也可以说是一篇耐人寻味的散文,他人生散文的优美在于他善于发现,善于回味。

即使偶尔思想如挣脱了束缚的野马奔阔在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但他毫不迷茫,能够让狂放的思想停滞在昔日的一幕幕,扑捉曾经的乐趣。

正如他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他能让狂放已久的思想停留与故乡的一幕幕,甚至小到故乡地域野味的气息。

如文中所提到的“野菜”,包括“荠菜”“马兰头”“黄花麦果”“紫云英”等等,从文中也可以看出,周作人先生搬了几次家,按理说走过的地方太多,目历也就更多,至于那些小到地方的野味儿也就自然的经不起岁月的蹉跎,时间的淡忘。

但周作人先生从人生历程中找回那些播撒已久的珠子,并去慢慢的品味,与其说他在记忆中品尝野菜的味道,不如说他在记忆深处品尝故乡的味道,在记忆中触摸,汲取故乡的气息。

即便是作者后来又看到了,且品尝到了如同故乡的野菜,但他总是觉得没有昔日的味道,总感觉眼前的野菜不如家乡的野菜,而且,最令作者刻骨铭心的是野菜的吃法,甚至枥枥在目。

或许,我们可以说讲究吃法也是吃家乡的人文气息,那股人文味儿,给作者灵魂深处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其实,我们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相信,我们都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家乡的人文气息,每个人的记忆深处都有家乡的烙印,每个人走过的地方也都留下了些晶莹剔透的珠子,只是我们缺少一颗善于品味的心,缺少那份对故乡一如既往的'眷恋。

留在我们身后的,是一些零零散散的珠子独自发光。

时而回首一下走过的路,拾起一路播散的晶莹剔透的珠子,感受着生命的乐符,小心的把他们串起来,串起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手心上的生命多了,自然就更容易被摔碎,让我们抓紧手心上的每个小精灵吧,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原来我们拥有很多。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600字【2】

我向来偏爱读小说,总觉得小说能带给我不同的生活,能从其中体味百味人生,品尝千种故事。

而读了周作人的散文后,才有了另一番感受;在那看似平淡、悠闲的美文中,却能品味到内蕴其中的深情,使我对散文有了新的认识。

周作人的散文风格平和冲淡,隽永而幽雅。

他善于通过人所不言的细小的题材,来表现深刻的含意,信笔拈来,令人叹服。

《故乡的野菜》是周作人散文的名篇之一,文章从家乡野菜这一看似平凡而琐碎的事物写起,素材虽平和质朴,却自然成其清新的野趣,引人入胜。

通过对野菜的细致描写,勾画出一幅浙东古朴清纯的民俗画卷,流露出品花赏草的闲适情趣,也表达了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周作人的散文追求自然平淡,崇尚简素,淡化感情,这是他的一贯写法,也是他的审美标准。

文章开头写道:“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看似潇洒无所挂念,“对故乡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才成了故乡,成为偶尔会想起的地方,显示了一种平和冲淡的心境。

但在这平淡的文字,适意的心情下,作者对故乡的思念是深刻的。

只因妻子说起菜市场有荠菜在卖着,就让作者打开了对于故乡的记忆的闸门。

浙东的风俗习惯,市井风情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这细致入微的记忆其实正是作者对于故乡的深情怀念的最好体现。

作者在描写了荠菜、黄花麦果(通称鼠麴草)、紫云英(俗称草紫)这三种家乡野菜时,不仅细致地描述了它们的形状、特点、颜色、用途以及文献上的记载,而且夹叙了一些小孩子们在园地戏耍、采食野菜的活动,以及从野菜中所获得的欢乐与趣味,而作者,自然也包括在这些小孩子中,曾经获得这天真纯朴的欢悦。

这些野趣生活,写得活灵活现,生动逼真,仿佛我们也跟着作者回到了他那纯真欢乐的童年时代。

“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这跟鲁迅在《社戏》里对不复再吃到的罗汉豆的描写,对那记忆中的滋味的怀念之情,是多么地相似。

那是因为儿时的回忆,总是让人感到难忘,在经历了多年的他乡生活后,那种怀念之情,就更加深刻,因而,儿时的回忆,也更加动人。

全文没有一字一句明说对故乡的情意,连抒情的话语也没有,看似只是平淡,不在意的地在描写着对故乡野菜的回忆,然而字里行间却流淌出了对故乡深挚的感情。

周作人的感情表达方式是隐蔽的,他后期的作品甚至使人不觉其散文中所蕴含的深刻内蕴。

这篇散文还包含着知识性和趣味性。

文中既有对这三种野菜要详细介绍,更穿插着了许多具有民间性和趣味性的引述:“荠菜马兰头,姐姐嫁在后门头。”“黄花麦果韧结结,关得大门自要吃: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同时还征引了明人田汝成的《西湖游览志》,顾禄的《清嘉录》的记载,以古证今,使家乡的野菜、家乡的民俗融入深厚的文化背景里,使文章更富有文化意蕴。

周作人的文字总是朴素平易,不加雕饰,虽没有华美密丽的词句,但其文之美却溢于其外。

那随意道来的语言风格,煞是迷人。

文中所采取的手法可以说是完全的“白描”,但却以恬淡的心情,闲适的语气,将清新的意境刻画得细致动人,让文章显得清淡简朴却又生动活泼,令人深深地感染了那种乡间生活的野趣。

平淡的描述中,处处可见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虽然周作人向来将深层的感情隐藏在文字之下,但《故乡的野菜》这篇散文,还是可以比较明显地从字里行间看出他对故乡的怀念,对童年生活的回忆。

冲淡平和不仅是周作人散文中写作上的特点,而且是他的一种人生态度,一种境界。

因而,写起这种平淡温和的散文,周作人确是文坛上一座难以超越的高山。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600字【3】

此文起于一次偶然,是鲁迅之妻偶然提起市场有荠菜买,由此引发鲁迅的回忆。

荠菜是鲁迅故乡众多野菜中的一种,伴随着荠菜而来的回忆还有浙东的民风民情。

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鲁迅还提起了黄花麦,又联想到了紫云英。

品读于此,也使我想到了故乡的野生动植物。

我的家乡坐落于大山深处的南方,四面环山,山间小溪流淌而过。

山上翠竹万亩,谷地农田·房舍错落,还有参天大树耸立于山林之上。

既然有山,那山上野生动植物定然不少。

山上有野菜,菜名就不好说了,那只是方言的叫法;也有野味,我确实见过不少,有野鸡·野兔·蛇·老鹰还有野猪,野猪活体倒没见到,不过死的却看过,毕竟平常人,听说今天那里有野猪就会躲着点。

鲁迅的故乡浙东也属于南方,他家乡的野菜和我家乡的也差不多,虽然我吃过的很少,但是,可以想象,野菜也是我家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既然生活在山里,那么生活就离不开山里的资源。

如今时代发展了,经济发达了,人民奔小康了,却有很多人已忘记当年穷山沟里的人们是怎样过着窘迫的生活的。

远的不说,就咱新中国成立以来,野菜还曾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六十年代,新中国不是闹过饥荒吗?在上山下乡之际,在大跃进的那段岁月里。

那时的人们有什么?个个都是勒紧裤腰带搞工业,大炼钢铁,支援国家现代化建设。

试想那时,有些许野菜吃已是相当不错了。

鲁迅家乡的野菜能引他深思,我又何尝不是呢!

在《家乡的野菜》中,鲁迅的抒写无不透露着丝丝乡情。

他以他家乡的野菜为线索,一步步深入,表现出浓浓的思乡之意。

故乡是人生中的重要部分,我想谁都不会忘记自己的故乡,这是人之常情。

前段已提过,我是山里人,山里的道路是曲折的,山里人的道路也是不平坦的。

山里人要读书,往往要走出大山。

这远的不止是距离,同时远离的还有情谊。

人家外出打工,一年只回家两三次,而我,读书在外也如同打工一样,一年回家两三次。

这里的家就是指我的故乡。

还记得那年才八岁,便到隔壁镇的外祖父家中寄读,从此便开始了一段漫长的求学之路,那时对于一个八岁小孩来说,命运是多么的冷漠。

时间似流水,一眨眼便已过去十二年,一年也只回两三次家,年年如此,虽然已经习惯了,但心中犹存隐隐的忧伤。

虽与鲁迅相比,我至少还能回家几次,但是,我思乡之情也不会亚于他。

每个人的境遇不同,时代不同,情感就有所不同。

虽然我与鲁迅有很多区别,但他的思乡之情我倒能感同身受。

鲁迅的文章才华横溢,手法精妙,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才气。

《故乡的野菜》也毫不逊色,不仅内容丰富,情感深厚,手法也多种多样,怪不得人称一代文学大师。

在《故乡的野菜》中,有很多地方写得很通俗又易懂,但却传神之至。

在文章中,一般很少人引用儿歌,然而,他却用了。

我们都知道,儿歌一般都是很朴实的,也很容易体现心声。

若能将儿歌轻而易举的引入文章,没有一定的文学基础是办不到的,同时,儿歌也能充分体现乡俗乡情,用于文章既可以增添诗意,又能表现乡愁。

我们都有一个童年,童年是最天真烂漫的,也是与故乡密切联系的。

大多数人的童年里,故乡的空间最大,分量也很重。

鲁迅一样,我也一样。

在小孩子的眼里,只有家才是他常常嚷着要回的。

鲁迅的这一引用真是妙极了。

环境可以影响心情,家乡的景色也就能导出思乡之情。

鲁迅在文章中充分利用一些景致,如彩蝶·鸡雏·乡间旷野等。

这就叫做睹物生情。

就像前面文章中的一样,家乡的景物也可以生出我的思乡之情。

人的心中总有一块天地属于他的故乡,而鲁迅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不仅表达了他的思乡之情,同时也唤起了我关于故乡的诸多回忆。

鲁迅的高明并非限于此,还有好多,他所用的对比,用的手法,他的用语及行文,都能使我回想起故乡,回忆一段段往事。

《故乡的野菜》使我感慨颇多,文章不仅体现出鲁迅大师级人物应有的妙笔和才气,同时,也使我渐入一场关于故乡的梦,撩动我的思乡之情。

家乡的野菜作文1

春暖花开的季节,到处是生机盎然,野菜了最为旺盛。

我的家乡,大慈岩镇李村村,野菜特别多。目前正是各种野菜隆重登场的时节,村里的老人时常带个篮,凑个伴,一起去田野,山坡上摘采。

在各种野菜中,我最爱的就属荠菜了。田边地头,经常能看见星星点点的白色荠菜花。春天摘些荠菜的嫩茎或越冬芽,焯过后可以做成陷,包饺子时用,还可以凉拌、做汤、炒食。如果你早上就想吃荠菜,可以熬成荠菜粥。它的主要食疗作用是凉血止血,补虚健脾,清热解毒。不然陆游怎能写出“日日思归饱蕨薇,春来荠菜勿忘归”这样的诗句呢?

我想排在第二的就是野葱了。野葱的生长条件其实没有多大的要求,只要土质好一点就行。在炒饭时,把清洗好的野葱放进锅,立刻会有一股香味扑鼻而来,就算在村外也能闻到浓浓的葱香。盖上锅盖一分钟,香味就完全融进饭里,一盘香喷喷的野葱炒饭就完成了。如果你吃一口,定会感到神清气爽。在饭中加个鸡蛋,营养就更丰富了。

家乡的野菜,我爱你!

家乡的野菜作文2

我的家乡黑河盛产山野菜。每年春天,山坡上,田野间,公路旁都长满了山野菜,品种繁多:有蕨菜,有老山芹,还有荠荠菜但我最喜欢的就是婆婆丁了。

婆婆丁是我们当地人叫的俗称,它的学名叫做蒲公英。它的叶子是锯齿状的,婆婆丁的`根部是棕色的,有白色的毛绒。婆婆丁可以当做药材使用,晒干后泡在水喝,有清热解毒、利尿散结的药效。婆婆丁还可以用来包饺子、拌凉菜、蘸酱吃,十分。婆婆丁吃起来基本没有什么味道,仔细咀嚼会有一丝苦涩。

我的家人都特别喜欢吃野菜,尤其是婆婆丁。每当春暖花开之时,我和妈妈就会带着小刀和竹筐去野外挖野菜。在挖野菜的过程中,我每看到一颗野菜,就会像看到宝藏一样,拿着刀和筐,飞快地跑过去。我蹲在地上,用尖刀小心翼翼地把野菜挖了出来,挖出来的野菜的根部带着点泥土,我抖一抖土,之后把野菜放进竹筐。在这辽阔的山野上,野菜如同一个个顽皮的小精灵在和我玩捉迷藏,但是都逃不过我的火眼金睛。到了收工的时候,看着满满一筐野菜,我就如同打了胜仗的将军一样自豪。

当春天的脚步离去,夏天到来之时,婆婆丁就开花了,漫山遍野地开着,黄色的小花装点着大地,装点着家乡。

哦,山野菜!在这春风吹拂的日子里,风儿温柔的双手拂过野菜翠绿的叶子,它们承载着我童年的美好回忆,承载着我对家乡的热爱。

家乡的野菜作文3

每次从市场上经过,看见一堆堆碧绿的小根菜,就不由自主的产生一种思乡的冲动。小时候挖野菜是我和小伙伴的主要营生。

在我的家乡,这种野菜被我们叫做“大脑瓜”。在每年的清明前后,地上的小草刚刚泛绿,就像古诗里所说的“草色遥看近却无。小柳树刚刚发出鹅黄的小芽。地里的小根菜却在不知不觉之中探出了一丁点儿头偷偷地瞧着。而我们这些小伙伴却早已行动起来。放学后,每人都提着篮子,拿着铲子,三个一伙、两个一群地在地里慢慢地寻找。不知是谁惊呼一声:“看我的‘在脑瓜’最大!”呼地一下,大伙都围了过来,叽叽喳喳地说笑一通,不服气的说:“等我一会挖的,一定比你的大!”又嘻嘻哈哈的各自散去。等到屋顶的炊烟袅袅升起来,田里田外就会响起大人们的呼声:“二丫,回家吃饭了。”“秀儿,赶紧回来。”“哎!知道了。”我们一边答应着,一边往家赶,不一会儿,家家的餐桌上就多了一份碧绿碧绿、而又白白净净的小根菜。

儿时的记忆中,史是最一爱吃这小根菜的,辛辣无味。但挖小根菜的感觉,却每年都在清明时节从我的内心深处升腾起来。每次讲给儿子听,他也总是一种向往的神情,因此,总想再去挖一次小根菜。

今年的清明,我终于如愿以偿。我带着儿子,回了他姥姥家,找到了小时候挖小根菜的工具。儿子欢呼雀跃地走在前面,儿时的感觉又在我的心里升腾起来。晚餐时,一边看着儿子吃着小根菜,一边说好吃,心里不由感叹道:“儿子,你哪里知道,是这野菜把你妈妈养的这么大的。”

野菜里不多的营养滋润着我弱小的生命,也让我秉承了野菜的坚韧与顽强,所以,无论现在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快快乐乐地面对。是野菜的苦涩让我知道了什么都是甜的。

家乡的野菜作文4

在我的家乡黑河,每逢三四月份,春风吹过黑土地时,属于绿色植物的季节就来了,山野菜在这个时候偷偷从土里钻出来。

我的家乡土地肥沃,这里有很多山野菜,有婆婆丁、老山芹、荠荠菜等。在这么多的山野菜中,人们最喜欢的当属婆婆丁了。

它是怎么长出来的呢?秋天雪白的毛茸茸的蒲公英宝宝们都陆续离开母亲的怀抱,飞到了四面八方,落到土里,第二年春天时,它们渐渐生根发芽,就长成了婆婆丁。

婆婆丁的叶子是深绿色的,张开时就像手掌一样,人们在这个季节都喜欢到野地去挖。它的花朵不大,是黄色的,十分娇小美丽,引来成群结队的蝴蝶、蜜蜂在花间翩翩飞舞。

人们通常把它连根挖起,因为它的根最有营养,婆婆丁洗完之后可以蘸酱直接食用,味微苦,吃起来很爽口,还可以包饺子,也可以晒干后做茶饮。之所以被人们喜爱是因为它不光好吃,还可以治病,具有清热解毒、利尿散结的功效。在北方的冬天气候干燥容易上火,这时婆婆丁茶就成为主角了,喝了它口也不干了,喉不痛了,就连感冒都不容易得了,你说神奇不?

除了婆婆丁,人们爱吃的野菜还有老山芹,它长得像芹菜,颜色比芹菜深,香味比芹菜浓,人们喜欢把它包包子,炖排骨,别有一番风味。

老师从前给我们讲过二万五千里长征的故事,解放军爬雪山过草地时迫于生计,吃树叶,啃树皮,也吃过许多野菜,才得以熬过长征中艰苦的日子,取得了最后的胜利。野菜是大自然给予人类的天然营养食品,所以我们要保护生态环境,让环境无污染,每一代人都能享受大自然的恩惠。

我一边享受着可口的野菜,一边想着大自然对我们的贡献,回味深长。

家乡的野菜作文5

我的家乡是一个景色优美、空气清新、百鸟共鸣的地方,只要来到了我的家乡就有一种想住下来不想走的感觉。

春天大地回春,万物复苏,柳树、银杏树、桃树……都长出了嫩绿的小树叶,小草从泥土里探出了自己的小脑袋,花朵伸出自己的双手把自己的脸蛋打开,开心地笑了起来,在绿绿的草地上无数花儿开心地笑着。

田边的小路上也长出了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野菜,有马兰头、野葱、水芹菜,山坡上还长满了一朵朵“小雨伞”——野菇,竹林里,野笋在妈妈的保护下探出了自己那尖尖的小脑袋。这些野菜中我啊喜欢的就是马兰头和野葱了,马兰头在田边小路旁和荒地随处可见,只要是泥土肥沃的地方都有,嫩绿的马兰头长在田边让人看了都心动,忍不住要去剪来炒着吃……

说到野葱我的口水就会忍不住往下流,每年一到春天,田边、小山坡上都会长出很多美味的野葱,我都会拔上一篮子回家,清洗干净在加上鸡蛋,炒成野葱鸡蛋饭,有的人可能会说我怎么会那么爱吃野葱,不就是葱吗?有什么好吃的?这可不一样,菜市场上买来的葱没有多少香味,只有在吃饺子的时候才会好吃一点而已。但是野葱就不一样了,你炒鸡蛋的时候在把鸡蛋里面放上一点野葱,没过一会儿香味就从锅里飘出来,你站在很远也能闻到一股香味,要是在炒鸡蛋饭的时候也在饭里放点野葱,野葱的香味就会随着饭的热气慢慢地飘出来,你要是吃到了这么色香味样样都有的饭,一定会胃口大开,吃了一碗还想再吃一碗。

这么香的野葱,这么多用野葱做的佳肴,又香又好吃,你是不是很想吃啊!要流口水了吧!我的家乡还不止这些哦!还有夏天的西瓜又大又甜,更有闻名一方的莲子,莲子的心还可以入药……如果你来到我的家乡做客,我一定会按你来的不同季节给你介绍不同季节的特色,只要你来了就不会后悔,不来就会后悔一辈子,快来吧,这儿的美味佳肴在等你。

这就是我的家乡,不同的季节,不同的风景,不同的特色,不同的美味,不同的野菜。

此文起于一次偶然,是鲁迅之妻偶然提起市场有荠菜买,由此引发鲁迅的回忆。

荠菜是鲁迅故乡众多野菜中的一种,伴随着荠菜而来的回忆还有浙东的民风民情。

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鲁迅还提起了黄花麦,又联想到了紫云英。

品读于此,也使我想到了故乡的野生动植物。

我的家乡坐落于大山深处的南方,四面环山,山间小溪流淌而过。

山上翠竹万亩,谷地农田·房舍错落,还有参天大树耸立于山林之上。

既然有山,那山上野生动植物定然不少。

山上有野菜,菜名就不好说了,那只是方言的叫法;也有野味,我确实见过不少,有野鸡·野兔·蛇·老鹰还有野猪,野猪活体倒没见到,不过死的却看过,毕竟平常人,听说今天那里有野猪就会躲着点。

鲁迅的故乡浙东也属于南方,他家乡的野菜和我家乡的也差不多,虽然我吃过的很少,但是,可以想象,野菜也是我家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既然生活在山里,那么生活就离不开山里的资源。

如今时代发展了,经济发达了,人民奔小康了,却有很多人已忘记当年穷山沟里的人们是怎样过着窘迫的生活的。

远的不说,就咱新中国成立以来,野菜还曾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六十年代,新中国不是闹过饥荒吗?在上山下乡之际,在大跃进的那段岁月里。

那时的人们有什么?个个都是勒紧裤腰带搞工业,大炼钢铁,支援国家现代化建设。

试想那时,有些许野菜吃已是相当不错了。

鲁迅家乡的野菜能引他深思,我又何尝不是呢!

在《家乡的野菜》中,鲁迅的抒写无不透露着丝丝乡情。

他以他家乡的野菜为线索,一步步深入,表现出浓浓的思乡之意。

故乡是人生中的重要部分,我想谁都不会忘记自己的故乡,这是人之常情。

前段已提过,我是山里人,山里的道路是曲折的,山里人的道路也是不平坦的。

山里人要读书,往往要走出大山。

这远的不止是距离,同时远离的还有情谊。

我求学十四年,学到好多,失去的也很多。

人家外出打工,一年只回家两三次,而我,读书在外也如同打工一样,一年回家两三次。

这里的家就是指我的故乡。

还记得那年才八岁,便到隔壁镇的外祖父家中寄读,从此便开始了一段漫长的求学之路,那时对于一个八岁小孩来说,命运是多么的冷漠。

时间似流水,一眨眼便已过去十二年,一年也只回两三次家,年年如此,虽然已经习惯了,但心中犹存隐隐的忧伤。

虽与鲁迅相比,我至少还能回家几次,但是,我思乡之情也不会亚于他。

每个人的境遇不同,时代不同,情感就有所不同。

虽然我与鲁迅有很多区别,但他的思乡之情我倒能感同身受。

鲁迅的文章才华横溢,手法精妙,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才气。

《故乡的野菜》也毫不逊色,不仅内容丰富,情感深厚,手法也多种多样,怪不得人称一代文学大师。

在《故乡的野菜》中,有很多地方写得很通俗又易懂,但却传神之至。

在文章中,一般很少人引用儿歌,然而,他却用了。

我们都知道,儿歌一般都是很朴实的,也很容易体现心声。

若能将儿歌轻而易举的引入文章,没有一定的文学基础是办不到的,同时,儿歌也能充分体现乡俗乡情,用于文章既可以增添诗意,又能表现乡愁。

我们都有一个童年,童年是最天真烂漫的,也是与故乡密切联系的。

大多数人的童年里,故乡的空间最大,分量也很重。

鲁迅一样,我也一样。

在小孩子的眼里,只有家才是他常常嚷着要回的。

鲁迅的这一引用真是妙极了。

环境可以影响心情,家乡的景色也就能导出思乡之情。

鲁迅在文章中充分利用一些景致,如彩蝶·鸡雏·乡间旷野等。

这就叫做睹物生情。

就像前面文章中的一样,家乡的景物也可以生出我的思乡之情。

人的心中总有一块天地属于他的故乡,而鲁迅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不仅表达了他的思乡之情,同时也唤起了我关于故乡的诸多回忆。

鲁迅的高明并非限于此,还有好多,他所用的对比,用的手法,他的用语及行文,都能使我回想起故乡,回忆一段段往事。

《故乡的野菜》使我感慨颇多,文章不仅体现出鲁迅大师级人物应有的妙笔和才气,同时,也使我渐入一场关于故乡的梦,撩动我的思乡之情。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4】

人生就像一篇若隐若离,意犹味尽的散文,时而朦胧,时儿顿悟;时而枯燥,时而优美;时而忽视,时而想起;我们每走过一个地方,都会留下我们的足迹,在那里曾经留下的欢声笑语就像一粒粒晶莹惕透的珠子,跳动着生命的乐符。

然而,走过的地方多了,我们播撒的珠子也慢慢多了。暮然回首,有一天你会发现,你身后有无数晶莹剔透的“小精灵”跳动着生命的乐符。在你无意识或有意识的一个个去回忆,去品味之时,你已把她们串起来了,是无数个小生命紧紧的联系在一起,闪闪发光,无形间创作了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周作人先生的历程也可以说是一篇耐人寻味的散文,他人生散文的优美在于他善于发现,善于回味。即使偶尔思想如挣脱了束缚的野马奔阔在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但他毫不迷茫,能够让狂放的思想停滞在昔日的一幕幕,扑捉曾经的乐趣。正如他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他能让狂放已久的思想停留与故乡的一幕幕,甚至小到故乡地域野味的气息。如文中所提到的“野菜”,包括“荠菜”“马兰头”“黄花麦果”“紫云英”等等,从文中也可以看出,周作人先生搬了几次家,按理说走过的地方太多,目历也就更多,至于那些小到地方的野味儿也就自然的经不起岁月的蹉跎,时间的淡忘。但周作人先生从人生历程中找回那些播撒已久的珠子,并去慢慢的品味,与其说他在记忆中品尝野菜的味道,不如说他在记忆深处品尝故乡的味道,在记忆中触摸,汲取故乡的气息。

即便是作者后来又看到了,且品尝到了如同故乡的野菜,但他总是觉得没有昔日的味道,总感觉眼前的野菜不如家乡的野菜,而且,最令作者刻骨铭心的是野菜的吃法,甚至枥枥在目。或许,我们可以说讲究吃法也是吃家乡的人文气息,那股人文味儿,给作者灵魂深处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其实,我们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相信,我们都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家乡的人文气息,每个人的记忆深处都有家乡的烙印,每个人走过的地方也都留下了些晶莹剔透的珠子,只是我们缺少一颗善于品味的心,缺少那份对故乡一如既往的眷恋。留在我们身后的,是一些零零散散的珠子独自发光。

时而回首一下走过的路,拾起一路播散的晶莹剔透的珠子,感受着生命的乐符,小心的把他们串起来,串起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手心上的生命多了,自然就更容易被摔碎,让我们抓紧手心上的每个小精灵吧,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原来我们拥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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