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观后感 > 南方和枪的观后感锦集86条

南方和枪的观后感锦集86条

时间:2017-12-16 09:09

三年级读后感 篇1

回到家,我便如饥似渴的开始阅读这本书,大约过 四五个小时,我阅读完毕,说句实话,这本书有很多错的地方,比如说北方巫师和南方巫师为什么不去打败东方巫师呢?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嘛!再说,即使打不过东方武士,西方巫师总能打过吧!为什么不去打败他们,解救人民呢?还有,奥芝王曾经在西方居住,而西方巫师竟然没有试探一下就召唤飞猴,岂不是笨到家 ?

但是,这本书闻名天下,我知道 ,这本书好就好在绝妙的构思和对人物的刻画,以及对人们的美好期盼,而并不在于其文笔。书中的开头描述 一个叫多萝西的小女孩被台风刮到奥芝国,结识 稻草人,铁皮人还有胆小狮等人物,最后经过千辛万苦,在南方巫师的帮助下回到自己的家园。这本书对每个人物都刻画得非常细腻,比如说胆小狮,它在与同伴们旅行的时候,为 朋友增加 自己的胆量,竟敢与开立大交锋,再比如说稻草人,他想让自己有一个脑子,是自己变得更聪明,可是在旅行中,就属稻草人出的主意多,出的主意好。一堆结识不很长时间的人,竟然彼此如此拼命,竟肯献出生命来解救,而南方巫师获得宝冠以后,他并没有让飞猴给自己干活,而却给初次见面的多萝西和他的同伴用 三次机会,这不就是对人们的美好期盼吗?

我推荐大家也看一看,不要钻牛角尖追究他一字一句的错误,仔细体会他的感情,相信你们会有比我更加深刻的感受。

三年级读后感 篇2

同学们,你读过《丑小鸭》这个故事吗?

故事里讲一只小鸭一生出来就非常难看,因此经常被小动物们嘲笑和排挤,就连他的兄弟姐妹们也瞧不起他,在小动物们的眼里,它非常丑陋,长得不像鸭子,可它挨过了寒冷的冬天后,却变成了漂亮的天鹅,这时所有的动物都发出了对它的赞美,都想成为她的朋友,谁都想不到,这只美丽的天鹅,就是那只被它们排挤的“丑小鸭”。

读了这篇文章,我喜欢故事里的丑小鸭,虽然丑小鸭长得很“丑”,可是它很坚强,在别的小动物的嘲笑声中坚强生活,在逆境中成长,不因别人对自己的嘲笑而改变自己,最后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在小动物们的赞美中也不骄傲,这种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凡事不能只看外表,以貌取人,有些外表看着很漂亮的东西,也不一定很适用,而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东西,有可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鼓励我们在生活中和学习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低头,勇敢向前冲。只要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三年级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夏洛的网》的书。

里面主要说的是这样的: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威尔伯很悲痛绝望,可夏洛说:“我能帮你。”于是它就编出了许多网上文字,终于让他在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命在旦夕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已走到了尽头。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威尔伯和夏洛的友谊比天高,比海深,这是任何人都比不了的。

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种财富叫友谊,这是用金钱买不到的。

友谊,是人和人之间不可缺少的东西,如果人人之间都没有了友谊,那世界将会变得黑暗。

如果你想收获更多的友谊,那么,从现在开始播种诚信吧!这样你会获得更多!

三年级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三个和尚》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一开头就把我给吸引住了,上面写着“一个和尚挑水吃”,“二个和尚抬水吃”,当我看到“三个和尚”时,我就在脑海里想:三个和尚会怎样呢?看下去才知道“三个和尚没水喝”,为什么“三个和尚会没水喝”呢?我想:第一个和尚没人帮忙自己挑水喝,每天打坐诵经,生活得很自在;第二个和尚来了,他们两个一开始谁也不去挑水,到最后只好两个人一起抬水喝;又来了一个和尚,他们三个谁也不肯多出一份力,都想占对方的便宜,三个和尚懒得宁可坐着,谁也不去挑水。

因为他们都在想:挑来的水又不是我一个人喝,太吃亏了。直到老鼠夜里偷吃东西,把烛台打翻了,引起了大火烧着了寺庙,三个和尚才着急害怕了,拿起水桶就去挑水救火。火扑灭了,他们也觉醒了。从此,三个和尚轮流挑水,每天都有水喝了。

三个和尚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三个和尚觉得自己挑的水被别人喝是吃亏了,结果大家都没水喝。后来,他们从救火中吸取了教训,轮流挑水,都有水喝。只有互相体谅,克服自私自利的坏思想,大家团结协作,才能克服困难。

三年级读后感 篇5

人生在世,品行不是天生的,它须在幼小的时候开始培养。《弟子规》中要求我们先端正品德。其中包括孝、悌、礼、仁、忠等。我读完《弟子规》后,再衡量一下自己的品行,确实有一定的差距。

在孝方面,现在想起自己的过去,虽然没有做过对父母不住的大事,但对他们也没有尽过多少孝心,反而他们对我千衣百顺,照顾到家,我想得到的东西,想方设法地满足我。父母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觉得应该的,有时,父母过于关心自己,哆嗦了几句,反而责备他们,那多不应该啊!我和兄弟姐妹在一起时,经常不顾及父母的感受,因为一些小问题而争执,在一旁的父母看见了,多难过呀。现在自己既为人子女,又为人父母,该做些什么呢?一方面,作为子女,应按《弟子规》所讲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

最起码做到这些,才能对得住苦养自己成人的父母。另一方面,自己作为孩子的父亲,应正确引导孩子诵读《弟子规》,让他们慢慢品出其中的真谛,潜移默化,从小养成良好的品行,为日后健康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这也是作为父母最大的收益。

另外,我对书中提到的 “宽为限,紧用功。工夫到,滞塞通。心有疑,随札记。就人问,求确意。”这几句话,感触最深,亦是受益非浅的。因为这几点也是我在学习和工作中做得最不足的地方。如有时领导布置做的工作,总是拖拖拉拉,不到最后一刻都不想去做。有时遇到不懂的问题,不但没有记录下来,深入研究或查阅资料,也没有虚心向别人请教,含糊了事。这两种错误都是我经常犯的,这样的工作效率通常不高,甚至被领导批评。在读过了《弟子规》后,我终于明白了我的缺点所在,若今后能按照它上面所说的去做,相信我的工作效率会更上一层楼。

我想,一个人活着就要讲点道德,有点品位,这才赢得别人的赏识。而《弟子规》中所讲的道理,正是教人伦理纲常的最基本的常识。今后,我还会深入内心地反复读诵《弟子规》,从中学会做人处事的道理,真正孕育出正人君子的品行。这样既可打造健康、和谐社会,也可提升自己的修养,何乐而不为?

三年级读后感 篇6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我的中国梦》的书后心里十分感慨。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祖国大好河山的美丽景色,写下了现在的世界,现在幸福的小康社会^在这之前,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我的祖国是那么神奇,那么美丽。

虽然我们的祖国十分繁荣,但是谁也没有想要我们的地球妈妈已变得千疮百孔,受着她的儿女给她的“重负担”——乱扔垃圾旧电池,是的大片森林在几十年内不在生长,让一吨不能使用。随地扔垃圾、乱扔果皮的现象十分严重,马路上,学校门口到处都是。这些垃圾不但污染了环境,还伤害了我们的身体,有些甚至夺去了人们宝贵的生命。

我们承载着祖国的未来,从现在起,从今天起,我们要做一个有梦想的人,去追梦!

三年级读后感 篇7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给我的心灵之路点亮了一盏明灯,让我充满自信,给了我向前奋进的力量与勇气。

记得那段时间里,我的学习被爱好拉下来了水,成绩下滑的惨不忍睹,父亲也因此责骂了。这时,母亲递给我一本厚厚的书,几个大字印入我的眼帘——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抬头疑惑地看着母亲,母亲笑了笑,什么也没说,留下了那本厚重的书走了。

起初,我并没有看的欲望。可几天后,它仍然躺在我的书桌上,好像期待和我认识一样。我好奇地翻开了第一页,看后才发现我离不开这本书了,它就像一块磁石紧紧地吸引着我这块铁。这本书告诉了我人要有不怕困难,艰苦奋斗的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这个道理,正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嘛。”

读了这本书,我开始努力学习,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再一次考试中我获得了优异的成绩。我笑着看着母亲,又看了看这本充满神奇魔力的书,终于明白了母亲当时的用意。

一本厚重的书静静地躺在我的书桌正中间。

三年级读后感 篇8

三年级的时候,正是逐渐有自己思想的时候,对一些事情开始有自己的看法,这个时候读一些好书,有助于自己正确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建立,可以从书中学到很过可贵的品质,这些都有助于自己思想的塑造。

相信三年级的小朋友,已经读过小猫钓鱼的故事了,就以这个故事为例,说一下三年级读后感怎么写。

小猫和老猫一起钓鱼,老猫专注于河面,精神很集中,所以不断的有鱼上钩,小猫因为三心二意,看到蝴蝶飞过来,扔下钓竿扑过去,看到蚂蚱蹦过来,也要扑过去玩耍,所以一条鱼都没有钓到。

读到这样的故事,小朋友应该结合自己平时的行为,来思考故事的含义,自己是不是没有做完作业就跑出去玩耍了?是不是上课的时候没有听老师在讲什么,而是在想着放学后去哪里玩耍?或者在想昨天看过的动画片了?

这就是小猫在做的事,手头上钓鱼的事情没有认真去做,反倒将所有的心思用在了不该用的地方,这样耽误了时间,最终总会一事无成。

看到这里相信小朋友应该明白三年级读后感怎么写了,说到底,就是将故事中讲到的事,放在自己身上,身临其境的去体会其中讲说的道理,如果你真正明白了这些道理,那么将它们写下来,这就是读后感。

读后感最关键的就是要自然,不要想着怎么遣词造句,要想着怎样将自己想写的东西,一气呵成写出来。这样才能保证读后感的质量。

三年级读后感 篇9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夏洛的网》。这本书的是美国的E.B.怀特。

这本书主要写了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同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命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作者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威尔伯生命,更激起了你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

《夏洛的网》告诉我们诚信可以获得友谊。如果你想再收获无限的友谊,那么就从现在开始播种诚信吧!

三年级读后感 篇10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就是作者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的就是主人翁阿廖沙。彼什科夫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阿廖沙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就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就是家,不如说就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暴力、贪婪、霸道,他掌管着家里的一切,,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他的两个舅舅因为钱财而互相残杀,雅可夫舅舅还因为生气而把自我的妻子连头带脚的兜住打死了,这可见当时的女人就是多么的不起眼。米哈伊尔舅舅把大十字架放到小茨冈,导致他背负过重摔死了。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我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然而当时的社会多么黑暗,而这黑暗也深深地印在了阿廖沙的心里,但就是每个人的黑暗中还就是有一丝丝的阳光,他的外祖母就就是他的阳光,她用她那圣母般的行动感化了阿廖沙,让他明白他的童年还有开心的记忆。

这个故事描述的家庭: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而她的外祖母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廖沙的爱,给予了阿廖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廖沙感觉到自我的存在,她经常给阿廖沙讲神话故事让他了解更多的事情也为了他长大后不做一个心里阴暗的人。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就是另一种截然不一样的生活。我想,高尔基要告诉我们的就是: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让我们永远以那种用心,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此刻和未来的生活!

三年级读后感 篇11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就是美妙的,童年就是快乐的,童年就是幸福的,然而童年就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之后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就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就是魔鬼,欧打自我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成了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然而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就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齐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就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就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应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就是一忍再忍。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此刻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一样就就是这差别,一个就是天堂,一个就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此刻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三年级读后感 篇12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我的童年,不管它就是快乐的,还就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就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廖沙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就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然而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我,我今年也就是十一岁了,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我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我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我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就是不成样貌,脏的地方还就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靠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潜力。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持续着自我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廖沙感觉到自我的存在。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忙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三年级读后感 篇13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假期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鲁迅的作品能够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一个以笔代枪,同恶势力不屈抗争的伟大斗士,此刻成了一个远游归来的慈爱温和的长者,在自我魂牵梦萦的故乡和心灵的家园中轻轻拂去岁月的积尘,而后,气定神闲地娓娓道出一个个生动清晰的故事,一个个鲜活形象的人物——长妈妈、衍四太太、五猖会上的无常、百草园中的美女蛇……

在这个摇曳多彩的记忆里,我最爱留恋徜徉的便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那个充满了生趣的小小百草园。

幼时的鲁迅,不时到园里的泥墙根去捉蟋蟀,常常拔起何首乌接连不断的根,为贪嘴而去摘带刺却酸的覆盆子。童心总是充满无穷的好奇和探究的渴望,小小的百草园给了他无尽的欢乐,幼嫩的心灵也因此变得新鲜透亮。

读<朝花夕拾>,我也真正领悟到,正是大自然和淳朴的乡民给了幼年鲁迅美和爱的启蒙,使他拥有了一颗丰富细腻而向往完美的心灵,并丝毫没有因为岁月的流逝而变得粗糙麻木。以致二十多年后当他回忆起故乡的旧事与童年的乐园,哪怕是对其中的一草一木,依然充满了深深的眷恋。

鲁迅先生留存于世的诸多作品,<呐喊><野草><故事新编>等,这天读来依然令人难以释怀。在如今物欲横流的尘世中,人们夜以继日地为名利而奔波劳累,为情感而困惑烦恼,又有多少人早已忘记了花草的芬芳,鸟儿的啁啾,忘却了人始终是来自自然而又归于自然的“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规律呢?

在喧嚣嘈杂的都市中,在容易迷失自我的生活里,送你一本<朝花夕拾>,愿你的情绪变得平静而释然。正如书名“朝花夕拾”,这本书就是在长大以后,把自我小时候的琐屑一点点拼凑起来。每个人都能够做到的事,因为有了爱,鲁迅做的最好。

三年级读后感 篇14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篇文章。本就应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到达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超多使用了比较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之后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之后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比较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构成了鲜明的比较,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三年级读后感 篇15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爱迪生》。看了这本书,我觉得爱迪生很值得我敬佩。

爱迪生第一个值得我敬佩的地方是他很聪明。虽然他只上了三个月的学,而且老师还说他是“低能儿”,但是他一生创造了39个伟大的发明,例如留声机,灯泡,有声电影,鱼雷机械装置等等。

爱迪生第二个值得我敬佩的地方是他好奇心很强,而且兴趣广泛。他从小就对身边的事物充满好奇心,总是向大人们问各种各样的为什么。并且爱迪生还勇于自己去做各种尝试,例如亲身孵鸡蛋等等。

爱迪生第三个值得我敬佩的地方也是最值得我敬佩的地方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爱迪生一生之中有数不清的失败,但是由于他热爱科学,而且身边一直有着母亲的支持和妻子的支持,他日以继日废寝忘餐地工作,试验才一次一次地成功了。

成功靠坚持。最近,妈妈利用暑假时间,帮我报名了一个数学培训班。刚开始的时候,我觉得题目都非常简单,以为不用担心。可是后来,我就感到题目越来越难,而且老师说最后会有考试。我感到没有信心得到好的成绩。这个时候,我很想放弃。我告诉妈妈:“我不想再参加这个培训班。”妈妈对我说:“不用害怕,不会做的题目可以问妈妈,妈妈会一直帮助你!”妈妈还告诉我,觉得题目困难是很正常的,因为老师说这些题目有些是初中和高中的题目。老师也鼓励我说:“不用担心,考试不会很难,考试前老师还会帮你们复习的。”

在妈妈和老师的不断鼓励和支持下,我决定坚持到底,一定要把这个数学培训班的课程全部上完。最后,考试完了之后,老师把试卷发了下来。我一看,我拿到了九十七分!这个成绩与许多其他同学相比要好得多呢!我太高兴了!

这一次,我深深的感受到,我们无论做任何事情,如果想要成功,必须不怕困难,坚持到底,不可以轻易放弃。就如爱迪生,坚持不懈才是成功的关键!

《飘》读后感1

千百年来,爱是什么?即使是哲人也讨论不出个所以然来。如果爱是有定义的,就像数学公式那样,那么,世间的痴男怨女就可以对号入座,而不会再有像《飘》那样的悲剧了。

我佩服思嘉,她敢爱敢恨,更敢于追求她所追求的东西。在她所生存的那个上流社会,大多数人这样做,所以你也必须这样做,稍有一点不同,就会被人看成是反叛甚至是罪恶的。在那个只能是男人经商的时代,思嘉做为一名应该在家相夫教子的女性,她用她精明的头脑,在商业场上做出的一凡成绩,可以说比任何一个男人都要出色。她也不理会别人怎么说,如何议论她,她有她的执著!在美国的那场南北战争中,她不愧为乱世佳人!

但是,在感情的世界里,她却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艾希礼爱着媚兰,可他却要等到她死之后才真正明白过来。而思嘉,就在他暧昧不明的态度下苦苦等着他。如果他能早点明白,在思嘉第一次说爱他那时,断然拒绝她,那她就能解脱开来。像她自己所说那样,即使痛苦,也能挺过来的。但是一切都晚了!而思嘉,如果能知道自己早已在不知不觉中爱上瑞德,那事情就有回旋的余地,就不会走到一个前后都堵住的死胡同。

他们两人(思嘉、艾希礼)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明明爱着一个眼前人却不知道,不懂得去珍惜。特别是思嘉,瑞德一次又一次给她机会,而她就像瑞德所说的,像一个顽固的小孩,固执得可爱。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总是利用别人对她的爱来转化成鞭子,一下下鞭打爱她的人,也从来不曾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重复去尝试,他累了。最终,把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她悔悟得太晚了。他的心,已死。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就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破碎的东西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样了。

是谁将思嘉从守寡的抑郁中拽拖出来?是谁一而再再而三地纵容着思嘉的娇纵和无理取闹?是谁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刻出现,从容淡定地摆平一切。

那么耐心地等待着思嘉长大,而思嘉却那么无知愚蠢地等待着希礼长大。金钱不曾让瑞德失望,而思嘉却让瑞德绝望了。

我不知道,一个在最后才明白自己是深爱着那个一直深爱着她的人,而那个人却决定永远离开她时,那会是怎样一种心情?无助、迷茫、痛苦、后悔亦或是心碎?无论如何,那种感觉肯定是不好受的!

《飘》读后感2

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美丽,像是光芒撕裂开一大片黑压压的阴霾,然后无数白光瞬间涌进来,照亮一整个世界。

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足家庭里的庄园主的女儿,一个心里只想着舞会、郊游、围着她转的崇拜者的小姐,因为一张战争,将一切一切美好的梦境举到头顶,然后重重砸到地上,碎了一地的过去。几乎所有柔弱的南方男子,扛起了以前只用来狩猎的刀枪,毅然冲上了前线,开始了长达多年的——美国南北战争。

18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身在亚特兰大的斯佳丽不得不被迫逃出被北军包围的城市,带着怀孕的梅勒妮回到塔拉老家去。她听见炮火在破旧的马车旁边炸开,熊熊烈火似要吞噬全部,恐惧从后脊梁蔓延到发根,她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逃!1865年4月,南方邦联军投降,战争结束。几乎所有南方人都在为他们的失败而悲愤。而在斯佳丽的心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住塔拉庄园。

一个瘦弱的女子,肩上担负着整个庄园大大小小的事务。最敬爱的母亲因瘟疫而死,不久后终日守在台阶上盼母亲回来的父亲也一并跟随而去。单调乏味的玉米面取代了可口的甜点美食,本应拿着羽扇的双手被镰刀磨得粗砺不堪。她摒弃了贵族小姐的娇气和风度,传统淑女应有的礼节和矜持,不顾外界社会对她的指指点点,冲破一切枷锁,只是为了守护一个支离破碎的家。

人究竟能承受多大的打击?答案是无尽的。一个人如果有信念,无论身上压的是多大的巨石,仍够可以要紧牙关,撑起一方小小的天地。我有时候会想,如果我生活在那样一种对女性设有条条框框的时代,面对外界的舆论和被敌军践踏后的一个家,是否能像斯佳丽那样,不屈不挠,自强不息?她告诉我,困难面前要坚强,也只能坚强,把血吞进肚里去,把泪水擦干,然后朝着光明的地方走去。

独立,自主。这是父母亲常常对我失望的地方。这个社会有太多太多阴暗面,只有勇敢坚毅地去面对一切未知的将来,才能生存下去,在这个迅速发展的时代立足。有人告诉我,我们这个时代是最好的时代,没有对女性的歧视,没有拘束,任何事情都取决于自己。

颠簸在回家路上的斯佳丽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一道光刺破了瞳孔,那是追求自由的光,洒在那条名为人生的道路上。

《飘》读后感3

坐在书桌上,映着月色,打开一本旷世绝作,在玛格丽特·米切尔的文字中,走入美国的南北战争,走入《飘》的世界……

《飘》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美国内战时期的故事。内战发生以前,美国南部以种植园经济为主。女主人公斯佳丽便是出生在富裕种植家庭的骄傲公主。

十六岁时,斯佳丽爱上了邻居阿希礼,可阿希礼却不顾斯佳丽的大胆表白,和表妹玫兰妮结婚。斯佳丽一气之下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不就,战争爆发,所有南方的青年都去参军了。两个月后,查尔斯在军营中去世了,年纪轻轻的斯佳丽成了寡妇,为了让女儿心情好一些,埃伦让斯佳丽去亚特兰大。战争达到了亚特兰大,斯佳丽带着快要临盆的玫兰妮坐着瑞特的车回到了塔拉庄园,可塔拉早已变得一穷二白。斯佳丽的母亲埃伦刚刚去世,而父亲因为悲伤而变的神志不清。在这样的情况下,斯佳丽带领家庭度过一个又一个难关。后来为了家庭富裕,她违心嫁给了自己妹妹的男朋友费兰克,成为木材中的佼佼者。有一次,为了个斯佳丽报仇,费兰克死在抢下。而一直深爱斯佳丽的瑞特不敢再等,最终和斯佳丽喜结连理。但最终因小女儿的夭折和一直没得到斯佳丽的心,最终离开了她。

斯佳丽,一个猫一样的女性,她坚强、执着。当塔拉被烧得只剩棉花时,她不再是以前那个小姐,她亲自带领妹妹下田种植,用她的能力,成为了这个家的唯一支柱。她贪心、贪钱、冷漠。可这些词用在她身上却是可爱的。

美国内战四年,南北方回异的政见导致他们分裂。这本小说也同时让读者看到了战争的硝烟给普通百姓带来的无尽痛苦。

19世纪的美国南方,上流社对妇女的要求是苛刻的。在男人面前,女人必须要表现的软弱无助。出嫁之前必须是家里的乖乖女,出嫁后要成为相夫教子的典范。谁要是走出家庭,撇开丈夫在社会上崭露头角,那就是离经叛道的行为。而斯佳丽·奥哈拉对这一切嗤之以鼻,对所有的一切发起了义无反顾的挑战。

面对困难,斯佳丽没有自暴自弃、怨天尤人,也没有绝望气馁、得过且过,没有沉溺在过去的美好时光里,他曾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塔拉生存下去。他放下小姐架子,外出向邻居借粮食和种子,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家里盗窃的北方士兵。他屈尊向瑞特求助,嫁给妹妹的男朋友,参与费兰克的生意,最后还成为了一个精明成功的生意人。虽然斯佳丽的挣钱行为不可取,但她的目的却是为了全家人不在挨饿,为了塔拉不落入别有用心的人手里。斯佳丽强烈的责任感和不畏困难、想尽办法克服困难的勇气着实令人佩服,她站在塔拉庄园的红土上大声宣誓:“从此之后,我发誓,不再让自己和全家人挨饿!”他把母亲的天鹅绒窗帘改成裙子,决心征服世界,让那些欺负他们、冷眼看他们的人刮目相看。因为她斯佳丽,是塔拉庄园的大姐,他要照顾爸爸和两个妹妹。父亲曾说过,凡是身上流着一滴爱尔兰人的血,他们就一定会热爱土地。

当瑞特离开她的时候,她心里的蓝图再次被残酷的现实撕碎,她伤心、难过,但没有耍赖、撒泼,而是坚强的接受的这一事实。“等明天回到塔拉庄园在考虑这一切吧,到那时候我就能够忍受了。我明天会想出办法重新得到他的。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斯佳丽屡试不败的法宝。是呀,过去的已经过去,不管遭遇了什么不幸和挫折,这都已经成为历史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明天会带来新的希望。只要付出自己的努力,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明天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飘》读后感4

《飘》中记述了美国的南北战争,描写了19世纪中叶美国南方由奴隶制向资本主义进化的痛苦蜕变过程。但其主题并不是战争,作者无意做历史的论道者。其主题是爱,关于青春。

战争时期消磨了女主思嘉的青春,他曾是一个任性直爽,充满活力与幻想。像一个绿色精灵的女孩。但在这些美丽活泼的外表下,她也同样倔强而虚伪,以受人追逐为荣却不加珍惜。高傲的她错过了英俊倜傥她深爱着的艾希礼,并遭到了其拒绝以及后来瑞德的嘲笑。然后她带着自暴自弃的心理把自己嫁给了查尔斯,终结了其美好的少女时代。之后查尔斯不幸阵亡,她十七岁就成了寡妇。其接下来的生活都可谓是不幸的,最后她不得不以尖酸刻薄的形象来维护一个混乱破败的家庭。

其实她本来可以过得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但是她的虚荣傲慢伤到了那些爱她的男人的心,就像文中他们所说的:“愿上帝保佑那个爱过你的人,你把他的心都揉碎了,”,“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片碎片,把它们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件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的样子,而不是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破碎了的地方。”,“我爱你,可我不想让你知道,你对那些爱你的人太残忍了,你抓住他们的爱,像鞭子一样在他们头上挥舞。”

事实上,作者是在思嘉身上寄喻了浓厚的对青春逝去的依恋和伤感,与其说这部小说是展现战争的残酷,不如说是告诫人们要珍惜青春,抓住眼前人。

《飘》读后感5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飘》读后感6

玛格丽特·米切尔在她的小说《飘》中说:“冥冥中已命中注定,当一切都随风而逝,我们还能说什么做什么,在现实面前,梦想总那么脆弱无力。错过的都已错过,失去的都已失去,生命中还有许多未知的苦难和甜美,值得我们坚持等待和珍惜,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所以,我也想说,处于或迷惘或颓废中的我们,醒过来吧,青春年少的我们,何必执着地问:“路在何方”呢?

记得以前,朋友之间经常会进行一些关于幻想的对话。谈论最多的是“如果有来生,你最想变成什么?”我的答案往往大同小异。我想变成云,因为它去留无意,漫观云卷云舒,令人淡定惬意;我想变成风,因为它无拘无束,微风的吹拂让人心驰神往。可时至今日,如果你再问我同样的问题,我竟然不知所措。是我变了吗?还是生活无情地将我欺骗,让我失去了灵魂?

不知年少的你是否与我有着同样的经历与体会?熟悉的突然变成陌生,周围的一切都使你狂躁,无处可逃,只好通过幻想来寻找最后的一片净土。你有没有试过在课堂上听着老师不厌其烦地为我们讲解题目,看着身边的同学奋笔疾书,你却会突然大脑短路,放下笔,只想看看窗外那飘荡的云,听听那飞鸟的鸣叫声,好不惬意!可却又会突然感到纠结,只因看到一片突然掉落的嫩绿的叶子。就在这一阵恍惚中,你又回到了课堂,努力地追随着老师讲课的身影。甚至在街道上,你也会突然走神,驻足观看这川流不息的人群。虽然盯着人群,而你的思绪却不知飞向了何方。

一切的一切都令我感到陌生,我不再明白是不是经历风雨后就一定能见到彩虹。我不知道是否真如亦舒所说的“人一定要受过伤才会沉默专注,无论是心灵或肉体上的伤害,对成长都有益处。”现在的我很焦虑,对此时的厌烦,对未来的恐惧及对人生的无奈包裹着我,让我无法喘气。路究竟在何方?我经不起等待。

直到那天,不知是什么原因,假期素爱睡懒觉的我居然早晨5点多就醒了,闲不住就想到公园里去晨练。那时的街道上寥寥几个行人,整个小城依然沉浸在一片宁静之中。我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不知不觉来到了山顶。坐在树下,望着天空露出的鱼肚白与那似有似无的丝丝阳光,心中好像有了久违的期待。呆呆地望着天空,忘却了周围,也忘了自已,只是等待着。我感觉到了太阳在缓缓地上升,一点儿一点儿,尽管云雾遮挡,但依然温暖着我。等着看着,太阳的光芒终于突破了云层的阻挠,将那灿烂的金线洒满神州大地,我的心顿时觉得豁然开朗,好像堵在心头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下来了。对自已说,何必那么较劲?人生就是这样!就像天气预报,虽然能够预测得到,但又结果往往令人意想不到。所以,何必总是充满忧虑?何不趁着自已青春尚未逝去,还没谋杀这似水年华时,努力朝着自已所向往的方向走呢?珍惜好每个今天,才不会成为扼杀明天的凶手!

成长需要方向,也需要等待,方向不是由别人指点,它只在你自已的心中。纵使最后结局告诉我们一切都是徒劳,我们也依然能骄傲地大喊:“我们曾经历过!”

《飘》读后感7

《飘》这本书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故事,故事的女主人公斯嘉丽的家庭也因为战争而被迫搬迁。斯嘉丽也因此遇到许多磨难,但她始终那么坚强,不管遇到什么难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从不退缩。

斯嘉丽的勇敢我们不用质疑,因为事实摆在眼前。当斯嘉丽家的东西将被抢走,而对方又带着枪时,斯嘉丽没有被吓哭,而是从容地把值钱的东西藏好,她甚至把东西藏在婴儿的尿布里。当有人抢走斯嘉丽的东西后,斯嘉丽没有服从,而是拿起了一个女人所不使用的东西-枪,对准了对方,扣下板机。当强盗死后,鲜血流了一地,别人都十分害怕,只有斯嘉丽仍然镇定地想办法,把尸体埋了起来。

斯嘉丽也是一个有能力的女人。当原本的家产几乎变得一无所有时,斯嘉丽没有恐慌,而是尽自己的力量去拯救它们。斯嘉丽的妹妹已准备好了嫁人,逃离这苦难的地方,但只有斯嘉丽留下来保护家产。很快,斯嘉丽就通过做生意赚了钱,并用了当时爱人敌视的也是最便宜的黑人。在斯嘉丽的智慧和努力下,棉花生长了,有东西吃了,条件也变得好了,但是斯嘉丽不是满足于现况,而是用这点本钱,将生意做得越来越大。

斯嘉丽的能力总是让人无法相信这只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另外斯嘉丽的临危不惧,坚强勇敢,她的能力,智慧一样让人敬佩。

斯嘉丽是乐观的,她总是相信明天会更好,因为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了。

斯嘉丽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坚强的重要,我们要擦干眼泪,在阳光下微笑,用坚强去与困难抗争。我们一定可以成功的,因为斯嘉丽正在对我们微笑呢,你看到了吗?

《飘》读后感8

《飘》是米切尔奉献给世界的一部经典爱情小说。故事以南北战争为背景,郝思嘉是“乱世佳人”,白瑞德可谓“乱世英雄”,但他们的爱情却诞生在战争的废墟之上,跟苍凉的大地一样凄婉哀伤,仿佛那血雨腥风中娇艳而苍白的小花。

郝思嘉最动人心神之处就在于她的真实。她是个多面人物,有时让人觉得亲切熟悉,仿佛身边一个任性的朋友;有时又让人感到别扭甚至无法理喻,她的贪婪冷酷似乎超出了人们对女性的 一惯理解。然而她始终给我以真实感,是真正的“这一个”。

从道德意义上讲,她是纯粹的叛逆者,她抛弃了南方的淑女美德,为了摆脱贫困,振兴家业,她可以把爱情与婚姻做为交易。但从审美意义上说,郝思嘉就像她动人的外貌与舞姿一样魅力四射。她是一个真正的行动者,决不沉溺与哀伤,也不甘于被动。她纤巧的身躯上顶着颗盲目而勇敢的头颅。她对南方传统习俗的背叛使她被排除在旧南方的圈子之外,但也正是她,帮助卫希礼,媚兰这些典型的旧南方人度过战争中及战后最艰难的时光。

这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白瑞德与郝思嘉的爱情。郝思嘉尽管是社交的宠儿,是“勾引”人的高手,却正如白瑞德所说,是爱情的白痴。最初征服卫希礼的失败蒙蔽了她的眼睛,她像个孩子似的把的不到的东西奉为珍宝。直到最后,她才发现自己不过是虚构了一份对卫希礼的爱,整个青春的爱竟是虚梦一场。与她相比,外表粗犷的瑞德爱得真实,爱得细腻,爱得痛苦又爱得旷日持久。

只有他真正了解 郝思嘉,他珍爱她,欣赏她,也只有他真正同情她遭遇的一切,赞赏她的勇气,直率与真实,他对她的爱中包含怜惜,他希望卸下思嘉身上沉重的担子,希望他做个无忧无虑自由嬉戏的孩子。他忍受了一个恋人,一个丈夫不能容忍的一切。他在煎熬中等待思嘉幡然醒悟的一天。但是白瑞德也有他的骄傲和固执。他把那份爱深藏在心底,而当这一切,可用于言直接表达的时候,他已经爱得太疲倦,已不愿再继续。

全书情节生动,几度离合,几度悲欢,深深打动了我的心。

《飘》读后感9

一直以来不喜欢看翻译的外国名著,还自嘲的感觉翻译的真烂,买《飘》是因为一朋友在我耳边经常唠叨她的经典,也就在当当网上买回来了,静静的躺在床头柜上好久了,一天是在无聊的很。我随手翻看了几页,谁知居然越看越有趣,看上册的时候我感叹的是美国的历史,看下册感概最多的是斯佳丽和瑞特的爱情。

关上书,脑子里都是书里的情节,斯佳丽,瑞特,玫兰妮,阿希礼,黑妈妈,埃拉,塔拉庄园,美国南北战争。有几点让我感触良深:

1、美国的南北战争,美国通过南北战争实现了国家的统一,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是建立在深深的阵痛之上的。

2、斯佳丽每一次遇到挫折总是想到埃拉(她的妈妈)和塔拉庄园(她的家乡)。回想起自己每当遇到困难时何尝不是这样,家和妈妈永远是自己的避风港。妈妈——每次下班回家,看着楼上的灯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小跑着跑上楼,妈妈总是开着门在迎接我。

3、玫兰妮,她不是人,她是神,一位伟大的女性。

4、黑妈妈,永远忠诚于自己的上司,如此之人,一生何求?

5、斯佳丽和瑞特的爱——自虐似的马拉松似的爱情。

很多时候,相爱的恋人在乎的东西是飘渺的?在斯佳丽病重时她心理明明想的是瑞特,为什么没有说出口?瑞特那么牵挂着斯佳丽,为什么都不进房间看看,两人都在乎对方,都渴望心灵的感应,也许了解的太多,也许了解的太少,这一对恋人过的有些自残。

《飘》读后感10

《飘》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为南方没落庄园势力谱写了的一曲挽歌。故事中的郝思嘉美丽聪慧、高傲自私。

她就像个长不大的小女孩。一心疯狂地迷恋着艾希礼,即使艾希礼已与她的好友玫兰结婚,她也没有放弃;她总觉得周围的男人都该围着她转,不管任何地方,只要有她在,都该以她为焦点;她为了得到她想要的东西,可以不惜把纯洁的爱情与婚姻当做交易品;她三次为了不同目的很随便地嫁给她根本就不爱的人,其中还包括她妹妹的未婚夫。这样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思嘉真的很让人悲哀,以至于最后,当她发现她深爱的人其实是她的第三任老公瑞德——一个很多方面都能和她产生共鸣的人因一直付出得不到而希望决心离开她时,很多读者都认为她罪有应得,终于因她的任性自私而得到了她应有的惩罚。

可是,他们却忽略了思嘉身上很多人都没有的闪光点。毕竟这不是本讽刺小说,思嘉能当上女主角,肯定有她的过人之处。首先,她的单纯、执着就让我非常欣赏。在我眼里,她是一个一直都在尊崇自己内心去生活去追求的小姑娘。在经历了母亲病故,父亲变疯,可谓家破人亡的这些磨难后,为了保住脚下的土地,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她小小的肩膀得承受了多少的痛啊!在我眼里,她的任性,她的高傲,她的不成熟在这些优点面前,都显得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了。就如同她一直傻傻地爱着艾希礼而不能理解艾希礼一样。如此直率的她怎能理解到瑞德对她那冷嘲热讽的爱情,她又怎能有火眼金睛洞穿瑞德满不在乎外表下那颗对温情、对爱情极度渴望的心呢?

总之,他们的爱情结局让我很遗憾。不过,我还是依旧对他们的以后抱有很大希望的。“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作者写在故事最后的一句话。我想,这可能也是对广大读者的一种提示吧。我相信,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她一定会让瑞德重新回到她身边的。“失败,放弃”这样的字眼从未在勇敢坚强的郝思嘉身上出现过。这一路走来,她经历多少的艰难与苦痛,为了在她心目中最重要的两样东西——塔拉与希礼,她曾一次又一次地在绝境中挺起不屈的脊梁。这次,对于瑞德的离开,她也一定可以的。况且,想要忘记一个人本就不是件容易的事,虽然瑞德走的时候说他已经疲乏了,他的心已经冷了。不过,你们说,一个曾深深嵌入你灵魂的人怎可能说忘记就忘记了?

最后,感谢《飘》,我喜欢里面的每一个人物,他们教会了我许多我没有的东西,譬如执着,勇敢,宽容,理解,珍惜,信仰,这些在变化世界中永远都不会变的美好品质。

篇一:《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里我对尼尔斯骑鹅很感兴趣,因为尼尔斯无意中见到了一只小精灵,尼尔斯第一回把小精灵网住,小精灵为了逃出这个网,苦苦求尼尔斯说:“求求你把我放了吧,我给你一个金币。”尼尔斯答应了,可是尼尔斯很快就后悔了,于是眨眼间,尼尔斯觉得家变大了,他突然发现,自己变成这么小了。他吓了一跳。由于害怕父母的责骂,雄鹅带着尼尔斯准备和大雁阿卡的队一起去拉普兰。还没几天,尼尔斯就想回家了,雄鹅却说:“到了秋天一定把你送回家。”尼尔斯只好答应了。

它们飞了一天又一天,拉普兰终于到了,有一天,大雁们遇到了一只名叫高尔果的雕,它的父母已经去世了。不久,高尔果就被抓了,尼尔斯经过几夜把高尔果的笼子打开了,高尔果带着尼尔斯又找到了阿卡,尼尔斯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阿卡,阿卡听了之后说:“过一会儿我就和你去把高尔果找回来。”尼尔斯说:“不用去了,你猜谁把我带来的?就是高尔果,你看。”阿卡一看,果然看到了。

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尼尔斯回到了家,家里还是原来那样。只不过马的蹄子扎进东西了,尼尔斯在马蹄上刻了一排字,于是就躲起来了。尼尔斯的爸爸妈妈随后就来了,他们看到了那一排字,把马蹄上的东西取了出来,尼尔斯看到之后跑到了爸爸妈妈的面前,妈妈立刻把尼尔斯拖进了屋里,紧紧地抱着尼尔斯,眼泪都流出来了。

读过这一本书,我以后一定不要像尼尔斯一样因为捉弄别人而变成了小人儿。

篇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最近,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好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一下子我就被书中有趣的故事吸引力。书中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小男孩,不爱学习,总是爱捉弄小动物。一次,爸爸妈妈要去教堂,让他在家读经书。可是爸爸妈妈刚走,他就拿起了*枪,结果砸住了脚。接着他又用网扣住了住在他家的小精灵,小精灵生气了,把它变成了很小很小的小人儿。他现在能听到小动物的话。因为他平时总爱欺负家里养的小动物,现在动物们看见他这么小,便张口就骂男孩。一天,一队大雁飞了过来,呼唤着他家的鹅一起飞走。他听见了,赶快骑到了鹅的身上。他想不让鹅飞走,因为这是他家唯一的一只鹅。可是,一瞬间他家的鹅飞起来了,他也跟着游览世界。

一开始,他跟着大雁在一个地方过夜,可是大雁的头领被狐狸抓走了,他以为是。他和鹅用尽全力把他救了出来,大雁的头领很感激他。告诉他,它叫阿卡,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我为小男孩的勇敢而感动。

小男孩又跟着大雁一起飞走了。大雁阿卡看见小松鼠被一个老奶奶抓走了,他告诉了尼尔斯,尼尔斯赶快过去。他找到了小松鼠的四个孩子,他带着他们去了老奶奶的家,他对老奶奶说了是怎么回事,老奶奶被感动了,把小松鼠放了。旅途中的尼尔斯在一点一点的变化着,他从一个淘气、不礼貌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又乐于助人、勤劳的小男子汉。

俗话说“一本好书是一位好老师”,我被尼尔斯的一举一动所感动。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学习知识的精神,虚心向别人学习,不断地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这样才能真正地成长起来。

篇三:《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它让我受益不浅,主人翁尼尔斯,更让我敬佩,更让我感动。这个纯真的故事,激起了无数人的向往,对现在的向往……

年轻的尼尔斯,骑着雄鹅,和阿卡带领的雁群一起飞往南方。虽然,尼尔斯已变成指头大的小人,但他的作用是不可估计的。路上的艰辛无人能体会,但种种磨难挡不了坚定的决心;千辛万苦抵不了浩瀚的耐力;尼尔斯一路飞黄腾达,和雁群一起浩浩荡荡——出击。

虽然有尼尔斯的帮助,但想到达南方还是有困难的。一只狐狸千方百计地要把雁群杀光,几次让人深处险地,但大雁们也不傻,想要抓到它们,除非狐狸会飞。

就这样,阿卡和尼尔斯、雄鹅又开始了飞往南方的路程。

真是喜事不断呀!半路上,雄鹅突然对一只大雁有了好感,慢慢地,又多了四只小雁,大家都明白了,雄鹅当爸爸了!还有,自从尼尔斯变成小人,一直很伤心,但是阿卡告诉他:“只要你平安的让雄鹅回到家,你就可以变成真正的人了。”

眨眼间,美丽的春天来到了。大雁又要起程,飞往目的地——北方。这正是尼尔斯所期盼的,他终于能变成真正的人了。回去的路上十分顺利,尼尔斯也因为把雄鹅带回了家而变成了真正的人!!

小小的尼尔斯都那么勇敢,和雄鹅一起飞往南方,这虽然只是个故事,但是我们的世界同样有像尼尔斯这样勇敢的人!解放军叔叔冒着余震的危险,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他们是“尼尔斯”;医护人员不怕病毒的感染,从死神的手里夺出了无数条生命,他们更是“尼尔斯”;让我们行动起来,让勇敢之花绽满神州大地吧!!!

篇四:《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我认为,在书海中遨游,无非不是一件美事。它让我们知道世间的喜怒哀乐,了解到外国的风俗习惯,跟着作者领略天涯海角……

喜爱读书的我,最近又读了一本书,使我感到神奇而又惊险。这本书就是《尼尔斯骑鹅历险记》。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有一个大约十四五岁的小男孩尼尔斯因为喜欢恶作剧、捉弄人,所以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非常小的小人儿。他乘着大白鹅,跟随大雁群到许多地方去游玩。在这期间,尼尔斯经历了很多惊险而奇怪的事情:他和大雁联合用车轮战术打败了诡计多端的狐狸;他用魔哨帮助黑老鼠战胜了灰老鼠;他勇敢地用尖刀与抢劫的大鸟搏斗;他把鸟巢当船划,从猎人枪口下救出绿头鸭;他从熊的口中死里逃生;他把瀑布当滑梯玩……和雁群告别后,尼尔斯又变回了原形,开始了他新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主人公尼尔斯给我留下了两种印象:勇敢、坚持不懈。尼尔斯在此次历险中,遇到了重重困难,但他凭着勇敢、顽强的精神都一一克服了,是最初不愿接纳他的大雁们最终信任他,成为他要好的朋友。在历险中,尼尔斯也曾想过要回家,但坚强的信念阻止了他。在飞往大雪山的路途中,他遇到过各种各样的怪天气,可是他毫不退缩,依旧勇往直前。尼尔斯这种勇敢的精神真令我敬佩!

如果我是尼尔斯,处于尼尔斯那时的环境,恐怕没有尼尔斯那样坚强吧。但是,今后我一定会学习他这种勇敢地面对一切,顽强的信念。因为,困难就是成功路上的`阶梯。任何人想要成功,都要勇于面对现实,敢于克服困难。当你克服了困难,就是往前跨了一大步!

篇五:《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小男孩。由于他作弄了一个小精灵而被变成了小不点,并被家里的大白鹅带上了高空,开始了一段奇异的冒险之旅。经过这段奇异的冒险之旅,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这本书非常有趣,我一看就爱不释手。我被尼尔斯的神奇遭遇深深吸引了。书中讲到:有一次,尼尔斯和大雁们来到了一座古堡。古堡里世世代代居住着许多勇敢的黑老鼠。但是,这几年他们的地盘被一群贪婪的灰老鼠霸占了。灰老鼠连他们唯一剩下的一栋楼也不放过,灰老鼠们准备趁今晚的动物大舞会抢夺这块地方。尼尔斯为了救黑老鼠,不顾自己的安危,机智地引开了黑老鼠。小老鼠被他的行为深深感动了。老鼠们为了答谢尼尔斯,破例邀请他参加动物聚会。

我从尼尔斯身上看到了许多珍贵的品质。例如他的足智多谋,不畏艰难,乐于助人。我也要向他学习,成为一个受人欢迎的孩子。

篇六:《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看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里的尼尔斯和雄鹅莫顿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调皮捣蛋、爱捉弄人的尼尔斯被小精灵变成小人儿后,在艰险刺激的旅行中,显得善良又有责任心,学会了用爱心去帮助别人。小精灵最后把他变回人与亲人重逢的时候很感人。而雄鹅也因为坚强勇敢、乐于助人,最终找到了自己的配偶(小灰雁邓芬),它们还生出六只小雁,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我觉得《拯救松鼠一家》这个故事写得最精彩,夜深时,一只叫斯密尔的狐狸蹿到浮冰上,想偷袭大雁。当他快挨到一只大雁时,突然爪子一滑,在冰上刮出了刺耳的声音。大雁们听到声响后,纷纷张开翅膀往空中飞去。可是最近的那只大雁来不及逃走,便被狐狸咬住了翅膀。尼尔斯挺身而出,为救大雁勇敢与狐狸战斗,但他毕竟太小了,斗不过狐狸。雄鹅趁着大雁们与斯密尔纠缠的时刻,机智地把被困的尼尔斯救出来。第二天尼尔斯又勇敢地救了松鼠的一家。大雁们看到尼尔斯是个勇敢、乐于助人的孩子,不再赶他走。

这个故事使我感悟到,要有爱心,要乐于助人,才能成为人们喜爱的孩子;只要坚强勇敢,团结一致,就一定能战胜敌人。

篇七:《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不久前,我看完了一本书,叫《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的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就是:团结、智慧、友谊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一个非常喜欢虐待小动物的小孩叫尼尔斯,不料,有一天小精灵给他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儿,因此遭到了被他欺负的动物们的嘲笑;就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他们向尼尔斯家里养的鹅喊道:“跟我们一起去旅行吧!”一只叫莫顿的鹅忍不住了,便想一起去,这时,尼尔斯两手紧紧抱住莫顿的脖子,怕它飞走,可没想到,已经变小的尼尔斯却从此开始了一次漫长的旅行……他们的旅途中有许多危险,但是他们用团结、智慧、友谊战胜了一切的困难。旅行中,尼尔斯变得懂事了,也长大了;我想,就像我们自己一样,这是童年中的一段重要的成长经历。

我喜欢这本书中的阿卡、大雁们、莫顿、邓芬,和那善良、机智、勇敢的尼尔斯,不过我最讨厌里面的坏狐狸斯密尔,说起坏,斯密尔真是坏透了……当然,令我喜欢的还有那瑞典的美丽迷人的景色!在我的想象当中,瑞典简直是让我无法表达出来,因为它太美了!

我读完这本书后,懂得了很多道理,我想大家推荐这本可以引领你们遨游童话世界里面的书!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