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在看贾平凹的一些作品,其实在此之前,除了知道这个文学大腕的名字,对于他没有任何的了解,甚至连他的名字也念错,还是舍友告诉我最后一个字要念wa的,看了他的自传才知道,他原名叫贾平娃,后来改了的,而且对于他的名字,和我一样犯错误的人还不少,三毛当初也是这么叫的。
想对他的作品做一点自己的评价,却发现自己找不到形容词。总之对于他描写的西安这个文化古都,我现在有了想去看一看的欲望,那里的风土人情,那里的小吃。他笔下的商州,无论是否真的有这个地方,总是他的故乡之缩影,那里似乎是个极好的探险之地。他的文章大气,朴实,没有任何做作与矫饰,那略带古文的言辞,读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言归正传吧。
辞宴大概是贾平凹写给他朋友的信,他朋友请他去陪酒,陪的是一些当官的,他以这篇文章拒绝了他的朋友。当然也可能作者只是以文章的方式写出自己的心声吧。
我读这篇文章有着强烈的同感,虽然我只是小人物一个,也更不会有什么领导需要我去陪酒了。但在家里有时候还是遇到尴尬的事了,我是能喝一些啤酒的,偶尔尝点白酒也没事,因为从没醉过,爸爸就以为我遗传了他的酒量,每当家里来客人的时候,只要我在家,他就喊我去敬酒,这个时候我总是一肚子的埋怨,别人的家长总是觉得自己的孩子长不大,为什么我爸爸要把我当个大人,所以我大多时候当作没听见不理会,有时候为了爸爸的面子不得不去应酬一下,我从小就是个不善交际不善言辞的人,去面对那些自己并不熟悉的人是多么痛苦的事情。虽然爸爸的苦心我是理解的,他觉得我这样大了,该锻炼自己了。但我似乎并不想走一条所谓的正常的道路。
在这个现实的社会,想要过一种随性的生活并不容易。我也曾经试图改变过自己的性格,我看书我听讲座,想要学习如何在大众面前表现得体优雅,很多时候其实我也知道应该怎样怎样,但真正到了那种环境,我依然做了自己。不想讲的话依然不讲,有时候也不会讲又或者是讲了自己觉得不得体,不讲又觉得不礼貌或者被人认为是呆子,所以回来难免郁闷。和不熟悉的人同饭桌,我更是觉得如芒在被,这也和我的一个习惯有关,这个习惯恰巧被我的两个朋友发现了,并很诚恳的批评了我,那就是他们说我吃饭声音大。自从我被揭发以后,每每和别人吃饭的时候想到这一点我就没有食欲了,虽然朋友告诉我,我只是私下用餐的时候会毫无顾忌(我小时候养成了这个坏毛病,家里吃饭的时候我故意嚼得特大声以引起注意,现在竟成习惯了),聚餐的`时候并没有发现这一点,但这依然成了我的一大障碍。
想在这个现实的世界活在自己的梦中,活在不受外界干扰的空间,上述只是一个极小的理由而已。两年前我想我还没认清自己吧,所以才读了企业管理这个完全不适合自己的专业。一直希望自己能靠擅长的数学生存,到现在才发现我这个差不多女士其实并没有形成那种严密的思维,原来我学数学一直是靠灵感的,这听起来似乎很可笑,想当年,我灵感来的时候,似乎面对的没有难题,灵感消失了,连计算题都不会做。这迟来的自我认识浪费了许多光阴,也浪费了国家对我的栽培,本科专业放弃了,研究生专业也准备放弃了,因为我确实没有领导别人的欲望与能力,同时也讨厌受人支配,好在研究生是自费,这让我多少少了点愧疚之心。
贾平凹是大腕,他的随性更能让人理解,也就没有了太多的压力,顶多被人说是摆架子,但这不影响他的生存。我这个小人物要随性的话首先得面对生存的压力,我愿意承受生存的压力,面对生活的窘迫也不愿违背自己的心性,正如贾平凹愿意朋友以他生重病这样不吉利的理由跟领导解释而不愿赴宴一样。车到山前必有路,天下之大,我总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片天地。
《写给母亲》原文
人活着的时候,只是事情多,不计较白天和黑夜。人一旦死了日子就堆起来:算一算,再有二十天,我妈就三周年了。
三年里,我一直有个奇怪的想法,就是觉得我妈没有死,而且还觉得我妈自己也不以为她就死了。常说人死如睡,可睡的人是知道要睡去,睡在了床上,却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睡着的呀。
我妈跟我在西安生活了十四年,大病后医生认定她的各个器官已在衰竭,我才送她回棣花老家维持治疗。每日在老家挂上液体了,她也清楚每一瓶液体完了,儿女们会换上另一瓶液体的,所以便放心地闭了眼躺着。
到了第三天的晚上,她闭着的眼是再没有睁开,但她肯定还是认为她在挂液体了,没有意识到从此再不醒来,因为她躺下时还让我妹把给她擦脸的毛巾洗一洗,梳子放在了枕边,系在裤带上的钥匙没有解,也没有交代任何后事啊。
三年以前我每打喷嚏,总要说一句:这是谁想我呀?我妈爱说笑,就接茬说:谁想哩,妈想哩!这三年里,我的喷嚏尤其多,往往错过吃饭时间,熬夜太久,就要打喷嚏,喷嚏一打,便想到我妈了,认定是我妈还在牵挂我哩。
我妈在牵挂着我,她并不以为她已经死了,我更是觉得我妈还在,尤其我一个人静静地待在家里,这种感觉就十分强烈。我常在写作时,突然能听到我妈在叫我,叫得很真切,一听到叫声我便习惯地朝右边扭过头去。
从前我妈坐在右边那个房间的床头上,我一伏案写作,她就不再走动,也不出声,却要一眼一眼看着我,看得时间久了,她要叫我一声,然后说:世上的字你能写完吗,出去转转么。现在,每听到我妈叫我,我就放下笔走进那个房间,心想我妈从棣花来西安了?
当然是房间里什么也没有,却要立上半天,自言自语我妈是来了又出门去街上,给我买我爱吃的青辣子和萝卜了。或许,她在逗我,故意藏到挂在墙上的她那张照片里,我便给照片前的香炉里上香,要说上一句:我不累。
整整三年了,我给别人写过十多篇文章,却始终没给我妈写过一个字,因为所有的母亲,儿女们都认为是伟大又善良,我不愿意重复这些词语。我妈是一位普通的妇女,缠过脚,没有文化,户籍还在乡下,但我妈对于我是那样的重要。
已经很长时间了,虽然再不为她的病而提心吊胆了,可我出远门,再没有人啰啰嗦嗦地叮咛着这样叮咛着那样,我有了好吃的好喝的,也不知道该送给谁去。
在西安的家里,我妈住过的那个房间,我没有动一件家具,一切摆设还原模原样,而我再没有看见过我妈的身影。我一次又一次难受着又给自己说,我妈没有死,她是住回乡下老家了。今年的夏天太湿太热,每晚被湿热醒来,恍惚里还想着该给我妈的房间换个新空调了。待清醒过来,又宽慰着我妈在乡下的新住处里,应该是清凉的吧。
三周年的日子一天天临近,乡下的风俗是要办一场仪式的,我准备着香烛花果,回一趟棣花了。但一回棣花,就要去坟上,现实告诉着我,妈是死了,我在地上,她在地下,阴阳两隔,母子再也难以相见,顿时热泪肆流,长声哭泣啊。
《写给母亲》读后感
古人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父母远逝,留给子女无涯之戚。这种思亡之痛,不同的人会有迥然不同的表达方式。著名作家贾平凹的《写给母亲》一文抒发了深厚而又隐忍的思念亡母的真实情感,其言至平至淡,其情至真至诚,读后令人心弦触动涕泪沾襟。
《写给母亲》一文语言平淡,细碎琐屑如话家常。虽然母亲已逝将满三周年,可在作者心中,她从未离开自己一日。正如作者所说,“3年里,我一直有个奇怪的想法,就是觉得我妈没有死”。在作者笔下,母亲的离开安静的就像“放心地闭了眼躺着”,只是“闭着的眼再没有睁开”。之后的岁月里,写作时,每逢打喷嚏,都以为妈妈还在,有时还会听到“我妈叫我”,“自言自语我妈”出去买东西了,“故意藏到”照片里了,妈妈住过的房间仍然“原模原样”地保存着……
所有这一切的不相信都源于儿子对母亲的爱,这些絮叨之语就如对母亲的轻声诉说,而母亲似乎正坐在儿子的面前,倾听着儿子的心声。语言淡至极致,不事雕琢,这不正是儿子对母亲自然纯净而厚重的爱的表现吗!
美文名篇之所以感染读者,大多在于它细节的生动真实,《写给母亲》一文以细节打动人心、让人读后眼泛泪花的.细节描写可谓俯拾皆是。
之前“我”每打喷嚏,母亲总说“谁想哩,妈想哩!”母亲的陕西口音亲切平实,她喜爱说笑的性格亦跃然纸上。“我”写作时,母亲“就不再走动,也不出声,却要一眼一眼看着我”,并说“世上的字你能写完吗,出去转转么”,母亲对儿子的怜爱与疼惜在这些动作与语言细节中显露无疑。
而“我”放下笔去找母亲,“立上半天”“自言自语”,给照片前的香炉上香,并说上一句“我不累”,这一系列的动作细节描写,将失母后的“我”的形象鲜活地再现出来,思母而母已逝的伤痛之泪怎能不溢满双目呢!而“我出远门后”,既没有人反复叮咛,“我”有好的吃喝,也无人可送。这一部分心理细节描写,将失母后的迷惘与失落真实地刻画出来了。
《写给母亲》一文虽情感真挚深似海,但情感的表达不张扬不热烈,字里行间的克制隐忍更令人心痛。虽是向母亲倾吐思念之情的文章,但作者并没有将这种情感无所顾忌地宣泄出来,而是静静追忆3年前母亲生病与去世时的情形,详叙了这3年里思念母亲的种种表现,娓娓而说理性而克制。可到了文末,家里要按风俗办一场仪式“去坟上”,想到“母子再也难以相见”时,隐忍许久的热泪便如开闸之水肆意流淌,痛哭嚎啕。如此真情如此深情,怎不令读者也流下感动的泪水呢!
所谓“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对母亲的大爱至爱积蓄至此,自然长歌当哭感人肺腑了!
对于老舍先生,我们总是倍感亲切。他的作品也在影响着我们今日的生活,给予我们美好的人生体会。
我读老舍先生的作品并不多,以往读过他的《月芽儿》,《驼骆祥子》,这个还看了电影,还读过一些他很少的散文,如《济南的冬天》等,以及一些谈写作方面的文章,说明我和这位作家早有一定的缘分的。
最近,学校的一位中学生,班上的图书馆理员,借给我两本好书 ,有一本就是《老舍作品精选》,有五百多页,用了一个星期时间,通读了一遍。每感到会心之处,我都把那些好句子抄在了笔记本中。
读英国人——胖子不是一口吃起来的
昨晚,读老舍的散文《英国人》,有一段跳到我的眼前,喜至不尽,当时还抄在了读书笔记本子上,到了学校,为了体会它的好处,又在一个读书笔记本子上再抄了一遍。
他们不爱着急,所以也不好讲理想。胖子不是一口吃起来的,乌托邦也不是一步就走到的。往坏了说,他们只顾眼前;往好里说,他们不乌烟瘴气。他们不爱听世界大同,四海兄弟,或那顶大顶大的计划。他们愿一步一步慢慢的走,走到哪里算哪里。成功呢,好;失败呢,再干。英国兵不怕打败仗。英国的一切都好像是在那儿敷衍呢,可是他们在各种事业上并不是不求进步。这种骑马找马的办法常常使人以为他们是狡猾,或守旧;狡猾容或有之,守旧也是真的,可是英国人不在乎,他有他的主意。他深信常识是最可宝贵的,慢慢走着瞧吧。萧伯纳可以把他们骂得狗血喷头,可是他们会说:“他是爱尔兰的呀!”他们会随着萧伯纳笑他们自己,但他们到底是他们——萧伯纳连一点办法也没有!
老舍先生在这一段文字中,用了极通俗的句子,胖子不是一口吃起来的,乌托邦也不是一步就走到的,它真的打动了我的心!是说到了我心里的句子,我心服口服。
这样的道理,过去自以为懂得,经过一定的经历之后,体会得才会更好一些。我对爱情、工作、还有个人爱好的文艺方面,有过急于求成的心理,恨不得一下子让自己吃过胖子一般。老舍先生的话,和农村人说的一样,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心急了挖的井是岔口子等,有一曲同共之妙用。
读老舍先生这一段时,我又想到了曾经讲过和敌人作战时,战略上藐视,一十当一;战术上重视,一一当十。饭要一口一口地吃,仗要一仗地打,这样看问题做事,是真正的智慧!
老子也有一段教导特别好:“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哲学里有一个质量互变,从一定的量变到质变,一定要重视量的积累。
读老舍智慧句子,联想到了一些哲人,他们看法是相同的。
我在一段时间里,恨不得一夜能写个好作品;拿起一本书读的时候,就想一下子把整个书读完,事实上,这种心急读书是根本读不好书的,书是世界上的宝物,犹如对人精神营养的极佳品,需要慢慢地去咀嚼品读,慢下来,才能好好地消化吸收。世界上不只是写作读书,需要这种慢功夫,就是治国也是一样,以往人们恨不得一下子实现共产主义,事实证明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的,少一步都是不行的。
读老舍这段,也解放了我的思维,也可以把一个难办的事情,由多化少化成小节,一小节一小节地完成,这样的效果会更好一些。
这里,我突然想起了屈原《离骚》的句子: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这说明做任何事情,要按一定的规矩来,想走捷径是行不通的。
一个真正热爱读书的人,热爱创作的人,一定要自己真静下心来,真正读上几本中外的名著好书,也许只有,在读书写作方面,才能有一点小小的进步,这是老舍讲的一口吃不成一个胖子给我的最大的启发。
读老舍先生《敬悼许地山先生》——许地山先生读书的痴劲
我曾读过许地山先生一篇散文,《荼蘼》,被文中那种爱的哲理诚服,想许地山先生为什么能创作出那样美的作品?
昨晚,我读作家老舍先生一篇文章《敬悼许地山先生》,才找到了答案。
不过,你不要让他独自溜出去。他独自出去,不是到博物院,必是入图书馆。一进去,他就忘了出来。有一次,在上午八九点钟,我在东方学院的图书馆楼上发现了他。到吃午饭的时候,我去唤他,他不动。一直到下午五点,他才出来,还是因为图书馆已到关门的时间的原故。找到了我,他不住的喊“饿”,是啊,他已饿了十点钟。在这种时节,“玩”字是用不得的。
这就是说许地山当时进图书馆看书,读到了好书,一直读下去,读了将近十个小时,想现在的人读书,有那一个能一直坐九到十个小时连续地读,这样的人恐怕并不是很多的。
这就说明许地山先生读书,有一种特别的痴心,我曾看过一些中外名人的传记,他们身上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他们爱的事情,有痴之心。
《红楼梦》开篇有这样的句子:“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我们现在的读者能读到《红楼梦》的小说,可知曹雪芹当年创作这本小说的时候,是怎么一种痴劲儿创作的,没有这种痴劲儿,是无法完成这本小说的。根据红学大师周汝昌在百家讲坛讲,他当时创作《红楼梦》的时候,连纸都没有,就用一些旧书的背面一个字一个字写起来的,这足见当时创作的艰难,可是他一心一意要写成这本小说,最终克服一切困难,就是这个痴劲儿完成了这本小说的创作。
蒲松龄在他的一篇小说最后有一个点评,并对艺痴有一段议论: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无成者,皆自谓不痴者也。
这种痴劲儿,就是一种真正的热爱,像陕西作家路遥、贾平凹、陈忠实等老师,他们为什么能写出好作品,主要原因对文学是真正热爱,用贾平凹老师说的话,热爱书中的人物,善待它,它就会听作者的话,跟作者有很好的合作,如果作者不喜欢它,他不会走进作者的创作的小说的人物之中,成为小说中有生命有感情的人物。
如果真正爱一件东西,那是了不起的。我们平常说心爱神知,只要心中真正有这么一个爱的念头。
贾平凹老师写过一篇散文《红狐》,有一个人喜欢一把古琴,时是长了,古琴不弹,竟自己发出世界上最优美的旋律声,这就是对古琴真正热爱的结果。
读老舍先生这篇文章,我悟出了读书写作,要有一种痴劲儿,或说痴心,把一本好书,或在写作过程中,把每一个中国汉字看成有生命的人一般,它是有人的全部感情,或哭或笑,如在眼前,这样读书或写作,自有境界出现。
许地仙本身对创作有痴爱之情,同时,他还是一位能鼓励身边的作者把创作坚持下来的人之一,这和他的痴心读书写作是一致的。老舍在的文中写道:“在他离英以前,我已试写小说。我没有一点自信心,而他又没工夫替我看看。我只能抓着机会给他朗读一两段。听过了几段,他说“可以,往下写吧!”这,增多了我的勇气。他的文艺意见,在那时候,仿佛是偏重于风格与情调;他自己的作品都多个有些传奇的气息,他所喜爱的.作品也差不多都是浪漫派的。他的家世,他的在南洋的经验,他的旧文学的修养,他的喜研究学问而又不忍放弃文艺的态度,和他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想,大概都使他倾向着浪漫主……”像老舍这样一位大作家,都在写作中曾经没有过自信心的时候,许地仙先生就鼓励他,我只能抓着机会给他朗读一两段。听过了几段,他说“可以,往下写吧!”这,增多了我的勇气。
这样我联想到,小作者,虽小,也不能失掉自信心, 一定要真正先把写作的自信心增加起来,要不然是进行不下去的。有了自信心,坚持写作,这也算是个人真正爱好写作。
老舍先生在他的文章中动情地写下了一段话:啊,地山!你记得给我开的那张“佛学入门必读书”的单子吗?你用功,也希望我用功;可是那张单子上前六十几部书,到如今我一部也没有读啊!
从老舍写的句子中,说明读书,对于作家是多么重要的事啊?作家为什么能成为作家,能写出好作品,首先是读了不少书的人,而且是大量地读书,我想这方面老舍、许地仙俩位大师都是我们现在人学习的榜样。
我读到老舍先生这一段关于读书的句子时,真想一口气读六十本,把手中要写的的停下来,全心去读。
读书一定是对书真正的爱,是一种如醉如痴的读书,像老舍、许仙俩位大师那样,只有真正的痴心地读书,用心读书,是真正热爱读书这件事,把书当作老师,当作好友,当作知心爱人一般,只有这样,也许能真正走进书中的美好世界,这是老舍作品,在读书方面给我的一个启示。
读老舍先生《茶馆》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贪腐。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