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的天才,都一生不得志,多半是未遇到能欣赏自己作品的推手,就算遇到了,还得相互之间能良好的沟通,沟通到位了,还得靠推手对市场的灵敏嗅觉,适当的包装成符合观众口味的作品,但又不影响作者原有作品的品质。
传记电影《天才捕手》
我本来以为《天才捕手》会拍成《霸王别姬》的。
如果把 A.司各特·伯格的整本原著《天才的编辑》都转换成影像,那么最合适的应该是改编为 HBO 剧。每一集主要讲一个作家,最好是阿伦·索金写的剧本,他能把所有的繁复故事都处理得干净利落。导演就找大卫·芬奇吧——它可以是 20 年代的《社交网络》。
主角麦克斯·珀金斯被称为那个时代“完美的编辑”,与他合作过的作家有写《小城畸人》的舍伍德·安德森、被称为美国文学史上马克·吐温之后最优秀的幽默作家林·拉德纳、获得过普利策小说奖的 J.P.马昆德、加拿大总督功勋奖的得主莫里·卡拉汉、20 世纪上半叶美国最著名的文学评论家之一艾德蒙·威尔逊,还有道格拉斯·索瑟尔·弗里曼、艾丽丝·罗斯福·朗沃思、汉密尔顿·巴索、南希·赫尔和约瑟夫·斯坦利·彭内尔……
更省事的介绍方式:他是那个发现了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的人。
但珀金斯编辑生涯里最戏剧化的一段,是他跟作家托马斯·沃尔夫之间的工作经历,其中包括《天使,望故乡》和《时间与河流》两部书稿的出版。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在《天才捕手》这部电影里,编剧界大名鼎鼎的约翰·洛根(《飞行家》《角斗士》《林肯》)会拎这个故事出来单独讲。
托马斯·沃尔夫是个疯子。饰演他的裘德·洛一出现就能告诉你这一点。他是“垮掉派”作家杰克·凯鲁亚克的偶像,习惯抵着冰箱写作,毫无节制、嗓门大、话痨,喜欢用他那双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皮鞋用力踏着地板打拍子。异类。这是让你对他保持兴奋的原因之一。
电影开场没多久就有一个小高潮,渴望得到肯定的沃尔夫被纽约出版商退稿数次,打算把书稿放到发现了菲茨杰拉德的麦克斯·珀金斯的`手里一搏——毕竟菲茨杰拉德的稿子一开始除了珀金斯之外,其他编辑也不怎么能读下去。最后,珀金斯亲口告诉托马斯·沃尔夫:“我们打算出版您的作品。”
这不仅仅是个通知那么简单。珀金斯的这句话挑起了一个庞杂的故事线。这两个人性格迥异:托马斯·沃尔夫行为怪异又冲动,写起东西来完全收不住,麦克斯·珀金斯节制而内敛;托马斯·沃尔夫对这样的认可期盼许久,听了这话简直激动得要昏厥过去,麦克斯·珀金斯恰好是个对作者负责到超出职业本分的工作狂,同时,他们也都有时常需要他们在身边的另一半;托马斯·沃尔夫是个满身缺点的天才,珀金斯要做的就是把他最好的那一面展现出来,任务艰巨、过程甜蜜……这里有无休止的讨论、有大时代的背景,有疯癫、有误解、有冲突,最后还有心碎的离别。
中文译名类似的《心灵捕手》跟这部电影有几分相似,让一个天才“问题少年”降服的,肯定不仅仅是一位编辑或者老师,他还得是情绪辅导员、心理咨询师。他最开始是他的灵感来源,然后是精神支柱,最后,他忍不住要把他当成他的一切。更恰当的比喻可能是,这像是一部能拍成《霸王别姬》的电影,至少体量上应该是相当的,而且在裘德·洛脸上,老有一种“我要成角儿”的劲,他们一起开始的,是一段“不疯魔,不成活”的不寻常经历。
你要看到托马斯·沃尔夫的情人伯恩斯坦夫人在编辑部吞药企图自杀才知道这两个人疯魔到哪个程度——他们为了工作家都不回了。珀金斯一直想要个儿子,沃尔夫想念他的父亲,然后他们遇到了对方。托马斯·沃尔夫扛来了三箱的《时间与河流》的书稿,看上去有 5000 页,麦克斯·珀金斯要大段大段地删。珀金斯说为了这事要一起没日没夜地工作,一页页地讨论修改,总共持续九个月,沃尔夫言听计从。最后,不怎么听爵士乐的珀金斯,在一家爵士酒吧最后跟沃尔夫一起踏着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耐磨皮鞋,踏着地打起了拍子。所以,在那个不需要问作者“你现在公众号有多少粉丝”,单凭“独特”两个字就足够有理由把他们留下的年代,珀金斯在沃尔夫身上所花下的心血,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超出一个编辑的本分。
两人之间的亲密程度让他们双方的伴侣都有了妒意——这样的关系像是一个编剧的黄金素材,因为它很好下手,起因简单,但是在推进的过程中又会产生许多相当丰富的元素,只要你前面把那个互相牵引的理由讲清楚,后面事情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自然而然地发生,为这个故事线带来无限的回报。
但关键也在这:由这段关系产生的信息量太大了。编辑与作家的相处;夫妻之间的关系和后来的矛盾;还有要解决的一系列背景问题:在大萧条时期,人们对故事有一种什么样的特殊情感;重要嘉宾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又同时处在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另外,这可是一个有时间跨度的故事,他们不是在办公室或者火车站这么走火入魔地探讨那么一两次,这个故事是有一定年月的(妮可·基德曼饰演的伯恩斯坦夫人说,自己被沃尔夫冷落了两年),如果时间跨度能表达得更好,这电影一定会更激荡人心。
基于这些层层叠叠的描述,要是把《天才捕手》故事线都处理得淋漓尽致,可能得要三个小时才能解恨。看看导演的背景:迈克·格兰达吉之前执导过《李尔王》和《费加罗的婚礼》,是伦敦 Donmar Warehouse 戏剧公司的艺术总监(萨姆·门德斯曾经担任此职),获得过托尼奖。这是他的电影处女作。
我们看到的是另一种:它有更加轻巧的一面。赏心悦目,毕竟是英国导演带着几个英国演员拍的。同时也挺风趣,能够让人毫无压力地看下去,即便你对电影的背景一无所知。
电影开始没几个镜头之后,你就能听到裘德·洛作为一个伦敦人专门苦练出来的美国南方(北卡罗来纳州阿帕拉契亚山脉地区)口音,念道:
…a stone, a leaf, an unfound door; of a stone, a leaf, a door. And of all the forgotten faces. Which of us has known his brother?
Which of us has looked into his father's heart? Which of us has not remained forever prison-pent? Which of us is not forever a stranger and alone?
(石块,叶片,一处尚未寻到的门;在石间,叶中,门里。在所有被遗忘的面孔后,谁曾真正知悉他的兄弟?
谁曾洞识过他父亲的内心?谁不曾被遗忘在永远禁闭的囚室中?谁不是生而疏离,至死孑然?)
这是《天使,望故乡》的开头,1927 年,珀金斯决定出版这部作品。十年之后,他们分道扬镳,由于一些争执和误解。跟这个让人忍不住回想好几遍的开头朗诵相对应的,是在片尾,沃尔夫临终前给麦克斯·珀金斯的一封信,同样用那种南方口音:
我想把这些写下来……我怕没机会了……
我想告诉你,无论发生什么,我对你的感受都不会变。都会像11月的那天,当你来码头接我,我们爬上楼顶,一起感受生命的冷暖、荣耀以及它所散发出的力量那样。
你永远的朋友 汤姆
就这样,他们真的再见了。入戏。疯魔。离别。
传记电影《天才捕手》观后感二:
一本好书是如何来到读者的手中?一个作家是如何迎来事业的高峰?《天才捕手》用平实的镜头向我们诠释了“伯乐与千里马的日常生活”。
托马斯·伍尔夫之所以能成为20世纪30年代的著名作家,与麦克斯·珀金斯的发掘和引导有着很大的关系。影片从两个人的日常生活入手,真实还原了一个文学巨匠是如何诞生。作家和编辑对于稿件的讨论,一个文字、一个段落应该如何组合;作家对于自己的文字爱惜备至,而编辑则需要通盘考虑全局,两者的矛盾和交锋也如雷鸣闪电般惊心动魄。最后,为了书能够顺利出版,双方都要妥协,达到一种统一。影片很朴实无华,无论是描写伍尔夫和珀金斯,和家庭和朋友,还是描写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用的都是平视的角度,让我们了解他们是普通人、有着各种各样的优缺点,让我们觉得这部电影很平易近人。
影片讲述的20世纪30年代的事情,那时正是美国大萧条时期;因此,影片的画面和光线都很暗淡,暗示着那是一个充满艰辛的年代。伍尔夫的《天使、望故乡》也是在无数出版社拒绝出版的情况下,才遇到了珀金斯所在的出版公司,从而使他一飞冲天。影片的画面色调和光线自始至终没有改变,无论是家庭生活场景、办公室场景,还是富丽堂皇的宴会场景、欢快嘈杂的酒吧场景,一切都是灰蒙蒙的,让人觉得无聊和萧索。也许,只有萧条年代才能诞生很多文学巨著。因为,文学在此时就是社会大众的“白日梦”和“精神鸦片”。
影片真实还原了这一批著名作家和编辑;这些人身上的光环褪去了,我们也看到了他们普通的一面。伍尔夫为人真诚又自私自大,说话口无遮拦;面对成功,他显得狂妄而不可一世;面对菲茨杰拉德的窘境,他极尽挖苦讽刺的才能,让对方出丑。对于写作,他又是发自内心地热爱,他不停地写,不停地改,不停地删;为了写作,他不惜冷落自己的妻子。就是这样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人,却是人们口中的才子、巨匠、“从阿什维尔走出的缪斯”。珀金斯严谨又不失幽默,他首先看到了伍尔夫的才华,竭尽所能去保护和引导这样的才华;他懂得包容、接受新思维和新创意;在伍尔夫撰写《时间与河流》的时候,一开始他还是沿用老方法,让伍尔夫删除大量段落和文字,伍尔夫为了写作和他激烈交锋。过后,珀金斯也思考自己的方法是不是正确,自己的编辑会不会使作品走形,“我们会不会让作品更上一层楼呢?”这些场景都显示了珀金斯的坦诚和谦逊,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发掘出伍尔夫、菲茨杰拉德、海明威。同样,我们也看到了菲茨杰拉德在江郎才尽后的窘迫和凄惨,看到了海明威豪放狂热的个性和不屑一顾的人生态度。这样的拍摄手法,是真诚的。我们看到这些“精英”是一群有着特殊才能的普通人,他们的内心有善,也有恶。因为他们普通,所以他们才真实可爱。
影片的主题就是文学,我们看到了从事文学的人每天都在做些什么。我们明白了,对于他们来说,灵感和专注是多么重要。伍尔夫因为脑海中有无尽的灵感和想法,善于编故事,因此,长篇小说对他来说就是小菜一碟;菲茨杰拉德因为灵感枯竭,每天写一百多个字都要谢天谢地。有了灵感还不够,还要专注,专注到放弃一切。伍尔夫为了写作,冷落自己的妻子,即使自己的妻子吞食安眠药,也不陪她回家,最后两人终日以冷漠相待;珀金斯为了让伍尔夫更好地写书,安排他来自己的家来住,每天动用一切时间来读文字。为了伍尔夫,他放弃了和家人的一次难得的野外郊游。这种专注,近乎于残忍。然而,为了自己的内心,他们只能选择一意孤行。
影片集结了一众优秀演员:科林·费斯,裘德·劳,妮可·基德曼,盖·皮尔斯,劳拉·林妮,多米尼克·韦斯特。主角和配角相互烘托,搭配和谐,保证了影片的质量。这是一部视角平凡的好影片,很适合文学爱好者观赏。
文学和其他行业一样,既有光鲜的表面,也有艰辛的里子。有些幸运的千里马在历经艰辛后,能遇到一个伯乐。
两部影片题材相似,甚至在情节设置上同样突出了儿时经验和心理问题对主人公的影响。莱昂纳多凭《飞行家》与杰米·福克斯的《Ray》在第77届奥斯卡中角逐最佳男主角,但是不幸败北。但是我在看完两部影片后却毫不犹豫地把票投给了莱昂纳多。这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基于个人经验的投票。我没有经历过眼盲,所以杰米·福克斯的演技再好,对于我来说也只不过是表演而已。而莱昂纳多饰演的、有严重“洁癖”的霍华德·休斯给我更真实的感觉,因为我的父亲就有很严重的洁癖(虽然并没有像影片中休斯那么严重)并影响到了我的卫生习惯。看到影片中莱昂纳多在卫生间里拼命地用自带的肥皂洗手直到出血、看到他因不敢用手去碰卫生间的门把手而无法出去时,那种感觉无比真实,我甚至感觉自己已经不是在看一场表演了。
观影是基于个人的经验——这听起来并没有太大的说服力。然而,也许换一个说法就能得到更多的认同。就我个人来说,我喜欢某一些电影,似乎根本上是喜欢某种内在的一致的风格。小到一个演员的风格,比如莱昂纳多在《血钻》、《飞行家》、《无间道》(美版)、《革命之路》中的本色出演;车太贤只要一出现,我就像一个信徒一样,虔诚地发笑;大到某一类题材,比如描写幻觉虚构的《生死停留》《穆赫兰道》等。某位导演,如果他的电影遵循着某种契合于我的风格,那么我很容易就会喜欢上他的作品,比如杜琪峰最近的几部电影《大事件》《PTU》《文雀》。这些风格无一不是与我的人生经验有某种重合,崇拜偶然、非真实,相信奇迹,在乎细节,注重个人感受……我在这些电影中看到了真实的自己,有时候很讨厌,有时候偷着乐。
于是,我很遗憾地承认了这样一个现实:电影本身无论如何都是假的,充其量只能将这种“假”做到极致,而永远无法在自身实现真实;唯有通过唤醒观影者的某种人生经验才能照亮那么一点真实。对于那些想在电影中寻找真实感受的替代品的人来说,不知道这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正所谓:人在戏中,真在戏外。
灵魂歌王观后感第5篇
影片一开始就是一个略带恶意的小玩笑:雷为了混上公车,骗司机大叔自己是二战伤残士兵。而如果带着这个观点观看全片,你会发现在雷.查尔斯的世界里(莫不如说在黑人的世界)充斥着欺骗。为了活着,为了压榨别人,为了自我保护。黑暗一直跟随着这个天才,亦步亦趋。但影片基调之所以成功地维持在阳光、温暖的调调里,全是音乐的功劳。而音乐的灵,始终仁慈地环绕着她的最具才华的儿子。一个黑暗中苦苦摸索,具控制欲、脆弱、敏感而机智的外壳下,包裹着最原初恐惧的孩子心性。
这更是讲述爱与自由的永恒桥段。雷对音乐的过度依赖,一是由于生理因素,二是儿时的阴影。他也始终在追寻着一个真正的怀抱,从碧,到后面的其他女人。一个足够诚实的男人会承认他最钟爱的是自由。那么我们究竟看到了什么?只有一次次的别离——纵使他身边的女人离开时,依然对他是顶礼膜拜。可他们给不了他真正的需要。是什么呢?是自由。
艺术家是一个人最本真状态的完美展现。换句话说,我们每个人骨子里,都是艺术家。只不过有好的,也有二流的三流的依此类推。可纵使是约翰列侬,更不要谈毕加索……从他们的生活我们看不到一个最终的解。问题是这最终的解本来就是一种自欺欺人罢了。只是现实中的我们没有了更新换代的资本。早已沦落为得过且过的蝼蚁。
在自由面前,没有道德犹豫。但是雷最终还是戒除了毒瘾。因为他要完成最终的救赎。这同样是爱,最大的爱。也是最终的自由。
我们所有人的自由。
灵魂歌王观后感第6篇
天分是上帝的赐予。上帝是公平的,给了你天分,别的方面就难免缺失。
雷——一个黑人灵乐歌者,生活在暗黑世界中的天才。出身贫寒,7岁全盲。是音乐使他以另一种方式展开——他的里程,他的全部。
余音
不论何时,四周永远是无尽的黑。音乐是暗海上摆渡的船,让他驶向心灵深处的光亮,但在没有音乐的现实生活中,他是个寂寞的凡人。他犯一切功成名就男人该犯的错:吸毒,换情人。童年生活的穷困,导致他小气贪财的性情。面对情人的需索,他表现得懦弱而不负责任。
他的琴音,他的歌声,慰藉人心。喜欢片中每一段雷的表演场景,他沉浸在音乐中的那份投入和自得,令人动容。音乐,才是他终此一生真正的情人。生活中,他只是个自私的普通人。
《雷》是部不错的传记片。福克斯演技出众,平实而不夸张,称得上形神兼备,得奖实至名归。但也仅此而已,整部片子还是沿袭美国人物传记片的老套路,没有更多、更大的突破。例如,过多渲染人物的潜意识。小时候,雷的弟弟意外夭折,这成为他心理上一个巨大的阴影,他潜意识中的恐惧场景反复出现在片中,似乎雷的一切问题都是由此产生的,让人觉得说服力不足。编剧好像心理分析师,过于片面,也过于牵强。
了解一个人的内心何其难。他人再如何努力,也不过进入一张表皮而已。
《华尔街之狼》的观后感 篇1
马丁斯科塞斯的电影几乎是美国社会的缩影,也是美式资本主义在银幕影像中的诠释。纵观其作品序列,从70年代的《出租车司机》开始,到80年代的《愤怒的公牛》、《盗亦有道》、《纯真年代》,90年代的《赌城风云》,再到近年的《飞行家》和这一部《华尔街之狼》。
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资本主义神话般社会的光鲜靓丽外表下的罪恶、暴力与疯狂。他的镜头语言与叙事风格简洁、沉稳、成熟,没有花哨的技巧,一切以现实主义与实用主义为取舍标准,如手术刀一般精准地切开社会的皮肤,露出早已感染溃烂的内脏器官。
从电影艺术细节的角度去分析斯科塞斯作品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因为他的电影几乎让观众感觉不到摄影、剪辑、音响等艺术或技术细节的存在。他的电影是直接取材于现实,同时深切关照现实的。脱离开美国的社会现实欣赏他的电影是枯燥而且毫无意义的。《华尔街之狼》对美国社会现实的指向是十分明确的。
它直接指向整个现代美国资本主义大厦的根基——华尔街所代表的金融资本。虽然我们都明白乔丹贝尔福特是华尔街中无数金融从业人员的特例,他的人生经历与生活环境不可能代表大多数华尔街人士,但他却是当代美国金融资本的化身。
他的疯狂、糜烂、堕落无不彰显着资本本性中阴暗的一面。他是一个社会对马克思所论述的对神化了的资本的宗教式集体崇拜的缩影。他是金钱这个能够打开人性之恶的潘多拉盒子的钥匙。他是当个人陷入集体的疯狂之中,理性完全丧失之后所形成的集体意识的化身。
在影片中,我们看到金融资本所能激发出的人性中最疯狂的一面。或者说此时人已经展现出了原始的动物本性。没有对错,没有善恶,没有法律,没有道德,影片展示的华尔街似乎是一片原始的“无人区”。在这片“无人区”里,弱肉强食,物竞天择,对金钱的追逐是原始的求生本能。性、毒品、爱情、友谊都是为实现存活目标所能借助的工具。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在影片中,我们看到的是马克思所论述的对资本的“拜物教”式崇拜。马丁斯科塞斯镜头里的资本主义就像马克思所描述的那样,只是将对上帝的宗教崇拜转移到了对“资本”永恒积累的崇拜,是“一种宗教替代另一种宗教”。在影片中,我们看不到上帝的踪影,但却能够处处看到金钱的特写镜头。人们对着金钱顶礼膜拜,而不是上帝。
在影片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丧失个性,丧失理性,淹没在集体中,深陷入集体中的群体。莱昂纳多再次奉献了他早已驾轻就熟的神经质的、疯狂的、歇斯底里的表演。他站在员工面前,仿佛希特勒一般的呐喊,煽动。人们的脸上的表情消失了,所有人都共享着同一个表情——向往,盲从。集体无意识在对资本的崇拜中被毫不保留地展示出来。集体对个体理性思想的泯灭在影片中被强化展示。
从各方面看《华尔街之狼》与《飞行家》都极为相似。如果可以忽略两者在色调上的差异,甚至可以将它们的一些段落拼接组成一部新的电影。因此,这两部导演与主演都一样的人物传记片就构成了一种奇妙的互文关系,共同描绘了美式资本主义社会的两大动力——企业家精神与金融资本市场。
如果说“飞行家”霍华德休斯是美国二战后产业资本的典型代表,那么“华尔街之狼”乔丹贝尔福特就是20世纪后期美国金融资本的象征。如果再加上“了不起的盖茨比”所代表的靠黑市商业发家的阶层,我们会惊奇地发现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几乎已经饰演过了缔造美国资本主义神话的所有重要角色。(从这个意义上也应该给人家一个影帝吧!)
按照《了不起的盖茨比》——《飞行家》——《华尔街之狼》的顺序排列三步影片,我们看到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一个大致脉络,也看到了美国20世纪历史进程在银幕上的投射。从胸怀“美国梦”的拓荒者,到具有非凡企业家精神的产业资本代表,再到当今的,光辉和罪恶同样多的金融资本的代表。
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影视作品似乎只对金融的害处情有独钟。于是充斥在我们眼中的是对资本罄竹难书的罪恶。《华尔街之狼》用尺度极大的`写实性的直白镜头再一次地教育我们了“资本从诞生的一天起就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莱昂纳多大胆的卖肉演出与全片的500多次粗口以其难以抵抗的冲击力让其成为此类影视作品中的佼佼者。斯科塞斯也许正是想通过这些赤裸裸的、不加修饰的镜头将乔丹贝尔福特这一形象塑造成华尔街——美国金融资本的象征,从而完成其一直以来的创作目的——对美国社会的精准描绘。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没有像乔丹贝尔福特这样的以追逐利益为目标的华尔街饿狼,如果我们的经济体制不能产生这些饿狼,我们也许就无法享受我们身边资本主义文明为我们创造的一切。华尔街并不是一匹在荒原上的狼。它是一匹身处资本主义生态系统中的狼。
它用散发着寒光的锐利双眼注视着周围,准备着捕食猎物。在这个过程中,年迈体弱、身患重病的动物会被它吃掉而走向灭亡,而年轻力壮的动物则将继续奔跑在原野上。正是因为有了这匹饿狼,我们才拥有了一个完整的、能够自发运转,源源不断为我们提供消费品的经济食物链。
《华尔街之狼》的观后感 篇2
马丁斯科塞斯是我最喜欢的导演之一,可是近年来逐渐失去了其一贯的锐利,有被好莱坞招安之嫌。这部华尔街之狼,又令人想起了他以前的那些电影,例如盗亦有道。不过只是说风格类似,而深度上似乎又进了一步。
电影塑造了一个穷奢极欲的华尔街暴发户乔丹贝尔福特,虽然才华横溢可是道德低下,随着影片情节的层层推进慢慢地将其推上了顶峰,随后就是不出人意料的坠落。但是电影后半部分却引人深思:除了乔丹本人的欲望,还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摧毁他,那就是传统的体制。
从华尔街的一个无名小卒一跃而成为月入一百万的金融大亨,乔丹应该说是美国梦的代表,可是他的成功又为传统的体制所不容,所以最终遭遇了灭顶之灾,虽然他的所作所为与美林等大公司相比没什么特别的。最后的结局是妻离子散,而乔丹还被逼出卖朋友,实在令人唏嘘不已。
影片中的几个细节值得深思:
第一,检察官在劝说主人公揭发其他人时,把主人公比作美洲小国格兰纳达,乔丹在他们的眼里视同无物,可以随意碾碎。暗示了草根阶级与传统体制的实力之悬殊。
第二,FBI探员办完乔丹的案子,仍然像往常一样乘坐纽约破旧的地铁回家,周围仍是那些神色呆滞的普罗大众。暗示虽然抓了乔丹,但却于事无补,一切还是照旧。
第三,影片中两次出现卖钢笔的桥段,一次是主人公意气风发创建公司时,一次是他出狱后在新西兰做演讲时,同样问题的不同回答,尤其是结尾处,参加讲座的听众们那些了无新意的标准化答案,暗示了体制对于创造力的无情扼杀。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莱昂纳多的表演,应该说非常精彩,与整部电影的风格浑然一体。
《华尔街之狼》的观后感 篇3
华尔街之狼又是一部三个小时的电影,可能因为自己平时就足够罗嗦,我还是更喜欢长电影。总觉得一定要足够的时间才能把事情说得够清楚,况且这还是部无尿点的电影,虽然有三个小时可一点也没觉得长。
金钱、背叛和性永远交织在一起,性需要金钱做基础,终结于背叛,金钱和背叛更是好兄弟,华尔街之狼算是将这三个表现到了极致。在我眼里真正串起剧情的就是背叛。背叛客户、背叛家人、背叛朋友。Jordan进入华尔街的第一天,他学到的不是交易的技巧,而是对待客户的态度,在和上司聊天的过程中,上司一直在告诉他我们做生意的意义在于让自己赚得更多,才不用管客户的死活,当Jordan胆怯地说同时也可以让客户赚到钱时,上司一脸的不屑。
而当他真正成为有钱人,Jordan的爸爸将同样的问题抛给他的时候,他愣住了。这让我想起12年高盛执行董事GregSmith在纽约时报上公开发表的辞职信,他眼里高盛的文化腐烂了,高盛人不再思考如何可以为客户带来更多的财富,而至在乎可以从这个客户身上赚多少钱,他们甚至称客户为提线木偶。他不再相信这所公司,所以离开了,并希望他的离开可以给高盛以警醒。
这就是华尔街。与家人的背叛则来自于他的两次婚姻,第一次是背叛妻子,第二次是被妻子背叛。他是爱他的第一任妻子的,只是在外面鬼混惯了,你可以看到他在给父亲描述外面的姑娘有多狂野时的表情,他已经沉迷于这种生活无法自拔,平淡的夫妻生活已经不再满足他。他的第一任妻子一直相信他可以成功,但当他真正成功的时候,他却不爱她了。
他的第二任妻子在影片中的出镜机会更多,而这个女人究竟是为了什么和他在一起又为了什么离开他,她到底爱不爱这个男人呢?或许只有她自己清楚。他们的第一次约会Jordan动了真情所以紧张反而是她最后勾引Jordan,她脸上最喜悦的表情是看到游艇的那一刻,最后在Jordan最低谷甚至可能一无所有的时候离开了他,即便那个时候他已经戒毒两年也没有那么鬼混了,当Jordan最后崩溃重新吸毒的时候,她说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
但两年前他吸毒吸得那么疯狂她不也都见到了吗?虽然这一切都只是站在Jordan的视角,但我永远都无法理解女人。当Jordan刚听到FBI需要他去rat的时候他觉得一切都不可理喻,所以他选择了告诉Danny他在被监听,因为他始终是相信他的这群朋友的,正如他打算quit是发表的演说,这群朋友让他有了今天。但当他发现自己被自己最信任的好朋友背叛的时候,我相信他真正崩溃了。
Steve背叛他的时候,他选择了报复,瑞士人背叛他的时候,他选择了面对,而当Danny选择背叛他的时候,他选择背叛所有人。让世界毁灭吧。都说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但当这一切都发生在眼前的时候,还是那么血淋淋地不敢相信。最后站上法庭的他,失去了妻儿,失去的朋友,只能在临行前最后一眼望向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