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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宿舍英文观后感汇聚90条

时间:2019-03-23 05:05

作者简介

莉丝·默里(LizMurray)1980年出生于纽约市布朗克斯区,父母吸毒,15岁莉丝便无家可归。她在居无定所,流浪街头的日子里,用两年时间完成了高中四年的学业,以全优的成绩考入哈佛,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莉丝还曾获得“白宫计划榜样奖”,及美国脱口秀女王奥普拉·温弗瑞特别颁发的“无所畏惧奖”,更受到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接见。2003年莉丝的故事被搬上荧幕,该片获得第55届艾美奖三项提名。如今,莉丝在全球各地发表演说,以激励人们跨越困境去追寻心中的梦想,赋予人生意义,实现自我价值。

1980年9月出生于美国纽约布朗克斯区街头的LizMurray有一个在常人看来完全是恐怖的家庭,她的爷爷有暴力倾向。Liz父亲后来成了街头混混,勉强进入纽约市中心的一所大学修心理学。但不到两年就休学。Liz的母亲也是瘾君子,两个毒瘾者有两个孩子:1980年的Liz和姐姐:1977年出生的Lisa;父母靠卖“止痛药”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同时还接受救济款。在Liz的回忆中,每个月的前一段时间,两姐妹可以有充足的食物来填饱肚子。父母也可以“飘飘欲仙”。而一旦这段时间结束,就是漫长的挨饿。最饥饿的时候,两姐妹只好用一管牙膏来当做晚餐,与此同时也体会了牙膏那种入肚那种冰凉刺骨的感觉。母亲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挨饿的生活,索性上酒吧在各种老男人那里讨个一两美元,或者干脆在自家的卫生间里卖淫。同时,母亲的毒瘾越来越大,一年过节,祖母寄来一张贺卡。贺卡里加了一张五美元的钞票来当做节日礼物,可是这点钱都被母亲偷走去买毒品。

因为没有机会洗澡,她的头上长满了虱子,在学校的一次的听写测试课上,她头上的虱子一不小心掉在了试卷上,全教室的同学都沸腾了,她开始逃学来躲避同学对她的异样眼光。

在逃学的日子里,她只好睡在地铁上,从城市一边的终点站“坐”到另一个终点站。“如果我不睡在地铁上,我就没有没有地方可以去睡觉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Liz认识了一个女孩:佩吉。佩吉也过过这种生活。但是现在她有一份工作,和几个朋友合租的公寓。Liz非常羡慕她,她决定利用两年时间学完高中课程。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和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去哈佛大学参观。学术味道浓厚的哈佛大学让她深深着迷,她决定抛弃过去那种逃学、居无定所的生活,考上哈佛。

终于,LizMurray,这个瘾君子的孩子,以全优的成绩考上美国哈佛大学。中间她有一段时间去照顾身患艾滋病的父亲,此时Liz的母亲已经去世。等到父亲因艾滋病去世才重回校园。有趣的是,Liz的姐姐Lisa也完成了大学学业,现在是一名教师。

她的故事已经成为了永不放弃、自强不息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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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莉丝出生在纽约的贫民窟,尽管父母吸毒,莉丝仍然深爱着他们。她在毒品、艾滋、饥饿充斥的环境中度过童年。在学校,莉丝肮脏的衣着,和藏在头发里的虱子让她饱受同学嘲弄,终因逃课被送进女童院。15岁时,莉丝拼尽全力维持的家庭最终破碎,她开始流落街头,捡拾垃圾,偷东西,她整夜乘坐地铁,因为只有在这里才能温暖入梦。莉丝早就知道,自己的生活之外,还有一个光鲜明亮的世界,只是她与那世界始终相隔。

莉丝流落街头时,母亲因艾滋感染而死,莉丝深受触动,她决定不再继续这样的生活,她要改变命运,重返高中。无处安身的莉丝常在地铁站、走廊里学习、睡觉,她用2年的时间完成了4年的课程,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哈佛大学。

这是一个女孩与命运抗争的故事,面对逆境与绝望,她不屈服的勇者精神,令人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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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篇

星期四的晚上,老师用了两节课的时间让我们看了一场电影,电影的名字叫《风雨哈佛路》,影片从一开始就给我印象很深,我一开始觉得这估计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当我看完后,却不是被里面的悲剧而震撼,而是被女主人公丽思的坚强个性深深地吸引,感动着有亲情、友情。

影片一开头出现了女主人公的独白“我爱我妈妈,如此之深,她吸毒,也酗酒,基本失明,她还患有精神分裂,但是我决不会忘记她爱我,虽然她做过一些事,总是这样,总是这样,总是这样”,她叫丽思,是故事的主人公,一位生长在纽约的女孩。丽思生长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童年在毒品、艾滋、饥饿充斥的环境中度过。尽管父母都是“瘾君子”,可她始终还是爱着他们,她也觉得父母也是爱她的,尽管他们忘记了正如丽思独白所说,爱难以放弃。这令我看到了一个孩子对父母无私的爱,这份爱虽然伟大,却也是一个枷锁,束缚着丽思,有着天生快速学习的能力,却因为家庭原因没有好好读书,总是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过好在是因为要照顾母亲而放弃,等到母亲死了,她终于可以真正冲破束缚,改变自己的人生。她的母亲吸毒死去那一天,只有棺木,连简单的葬礼仪式都没有。母亲的离去,带给她的除了伤心,只有伤心。

往后,她开始在外流浪。17岁的时候,她用真诚最终争取到参加进入中学的考试机会。之所以及时迷途知返,是因为她认为只有读书才可以改变命运,之后以非凡的毅力开始了刻苦的学习。两年的时光,她学习掌握了高中四年的课程。1996年,12000美金的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让她获得了进入哈佛的通行证,梦寐以求的哈佛大学向她敞开了双臂——她成功了!她的经历、她的真诚、她的论文深深打动每一位评委。凭借着对信念的执着追求和对改变生活困境的强烈愿望,她最终还是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丽思与命运抗争的故事,面对逆境与绝望,她不屈服的勇者精神,令人动容!

人,总要追求一些东西,而这些追求真的没有自己认为的那么难,最难的是怎么让自己不要认为它很难,从而迈出第一步!每个人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机会,抓住机会的人不一定会成功,而成功的人却一定是把握住机会的人,就如丽思,她不仅把握住了机会,而且她也懂得如何利用机会,成功的人都懂得如何将机会的作用最大化,只是单单空掌握机会是无用的,只有学会运用它到生活中去才是真理,才是王者。欲带皇冠,必承其重!只要你肯努力和付出,我相信天道酬勤。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篇

她的父母都是“瘾”君子;她是一个被世人遗弃的孩子;她在疯人院打过工;她不堪外公的凌辱和朋友流过浪,但她终究没有像朋友那样为“生存而生活;她选择读书作为自己的出路。她就是哈佛女孩丽姿。这是我看完后对她的一个总结。

很少有过这样强烈的震撼。她强烈的求知欲,与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都令世人为之折服。她经历了太多的苦难,但她永远记住了生命中的那些美好的日子,这也使得她能够坚强地活下去。她没得到过多少母爱,却要像照顾小孩子一样去照顾她的母亲。她身上的担子实在太重……

“我拼命奋斗,就是为了让自己不至于沦陷入生活的最底层。”是的,她做到了。她睡地铁,捡垃圾中的吃的,这样苟且地生活。但她却想尽一切办法进入了一家慈善学校,只用了两年的时间完成了四年的高中课程,又借助《纽约时报》的助学考入了哈佛大学。她的生命充满了奇迹。

这么絮絮叨叨地说这么多她的故事,却无法用言语形容此刻心中的感想。对她是敬仰?同情?崇拜?惊叹?…我想不出来。只是对进入大学以后的这些日子,感到丝丝愧疚,似乎太逍遥自在了。人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他们都在为自己的人生拼搏奋斗,而自己在高考完后,整个人像抽空了一样,再无豪情壮志可言了。

很久没像丽姿这样为了某个目标如此执着了。丽姿为了不让自己重蹈父母的覆辙,努力地为自己地前途打拼;而自己在先前的十七年岁月里为自己可以上一所好大学打拼。上了大学,却突然一下子没了目标。如今,回首高三,觉得那时的自己好幸福,可以像丽姿一样,过着忙碌而充实的生活,与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为自己的理想打拼奋斗。可现在,似乎有写麻木了呢!当再次面对挑战时,自己是否还能像以前一样勇敢的笑着接受呢?

丽姿说:地球在转动,而你只不过是一粒微尘。不要认为自己的意志能改变世界,因为别人的意志更为强些。你能做的就是自己为自己打拼开拓道路。谨以自励。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篇

我为什么要觉得可怜,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甚至要感谢它,它让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往前走。我没有退路,我只能不停地努力向前走,我为什么不能做到?我默默的品味着这句话。在《风雨哈佛路》主人公丽丝身上我看到了生命的光芒,为每个迷离的孤独的青春行者点亮了奋斗的征途。

这是一个破碎的家庭,父母酗酒,经常争吵,母亲染上了毒瘾,不久死去,父亲被送进收容所,她无家可归。母亲去世的时候,她久久地躺在母亲的棺材上,试图寻找到那遗失的母爱,她能向谁诉说这份撕心裂肺的痛苦呢?儿时的记忆一幕幕浮现在脑海,凄凉的家庭,颓废的生活,无法捡拾的亲情,同学的歧视和嘲笑。可是明天依然要继续,路还是要走,而此时,她是一个人,没有任何的依靠,没有丝毫感情寄托的地方,她只能一个人默默的前进,默默地接受着一切。就在那一刻,我明白了,我得作出选择。我可以为自己寻找各种借口对生活低头,也可以迫使自己更好地生活。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本该拥有的欢乐和幸福却离她那么遥远,命运无情地要让她承受如此的苦难。然而,她没有堕落,相反,她奔跑在大街小巷,用两年时间学完了高中四年的课程,她做了太多不可能做到的事。最后,凭借着那份执著和勇气,她站在了哈佛的演讲台上,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书写了美丽的奇迹人生。

是的,没有人能选择自己的出生,也没有人能支配自己的命运,但你可以改变这一切,逆转自己的人生轨迹。

漫漫的人生路上,你我都是孤独的行者,静静的追求自己梦想中的天地。会迷茫,会感伤,也会恐惧,但这不妨碍我们勇敢地向前进。每次想到丽丝,我都有说不尽的感动与震撼,没有依靠的黑暗生活,不仅没有摧毁她的意志,反而成就了她的辉煌,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其实在很多时候,挫折并不是不幸,而是变得更好的契机。当我们遇到我们所认为,或者别人所认为的不幸时,我们是永远的沉浸于这份不幸,让自己永远的不幸?还是抓住这个不幸,竭尽自己所能来改变它,或者说是改变自己呢?其实,回顾过去,很多时候,我们会更多的感激生活中的挫折,因为正是这些挫折让我们改变、进步、长大、成熟......在苦难面前,不要脆弱地等待安慰,不要以为世界会随你的意志而改变,因为别人的意志比你强大得多。成功永远不会青睐于任何想不劳而获的人,只有不断努力的人才能获得它。

我想我所学到的,我所收获的是人生的哲理智慧,我所要做的,就是微笑面对挫折,坚强面对苦难,将青春的每一串足迹都认真地镌刻上拼搏的意义!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篇

《风雨哈佛路》是一部感人的励志影片,一个女孩子克服种种不利条件、努力奋进的故事.利兹生长在一个不幸的家庭,母亲珍妮因为吸毒染上了艾滋病而精神崩溃,父亲酗酒,外公又不肯收留她,利兹只好流浪街头。不久,母亲去世了,利兹很受震动,她意识到如果沉沦下去,将会和母亲的结局一样悲惨。她决心告别过去,开始全新的人生。

“每天起床,我看见的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好像都披着一层膜,无法穿透。这种感觉很奇怪,有点悲哀,可是没有办法改变。”

奇怪的是,贫穷和负面的童年经验,并没有让她变坏或者失去希望,隐隐约约之中,她一直都知道,在她生长的环境之外,其它人所过的,是很不一样的生活。而她知道,只有想办法脱离现在的环境,才有可能到那个新世界去。母亲死后的几个月,在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精神鼓励的情况下,她自己一个人,申请进入一所私立高中,因为她相信,读公立高中并不能帮她跳出贫苦的轮回。开始念书之后,她还是没有地方睡,还要在肮脏的洗碗槽前面,一面工作赚微薄的薪水,一面念微积分、几何学。

她身边的所有亲人、朋友全都告诉她,没有用的,不要痴心妄想进大学。可是当她拿到班上第一名,得到机会参观哈佛校园的那天,她就狠狠地发誓,要成为哈佛的一员。那天,当她看着走在哈佛校园里的男男女女,心里不禁问自己,“这些人的动作举止,为什么这么不一样?是不是因为,他们来的世界就是这么不一样?若是这样,那我要更努力、更努力,把我自己推到那个世界去。”

她用真诚最终争取到参加进入中学的考试权利。父亲作为她的上学的担保人,从收容所出来。办理完担保手续出来的时候,父亲对她说,好孩子,坚持学习,我不能成功了,但是你行的。望着父亲远去离开的背景,这个弱小的女孩坚定了信心,从容地走进了学校的大门,面试的那天,她连一件象样的衣服都没有,穿着一件破烂衣服,罩上一件向姊姊借来的大衣勉强充场面。

她以非凡的毅力开始了刻苦的学习。17岁到19岁,两年的时光,她学习掌握了高中四年的课程,每门学科的成绩都在A以上。作为奖励,她以全学校第一的成绩和其他9名同学获得了免费到波士顿的哈佛大学参观的机会。

一个浓郁的秋季中,金黄色铺满整个季节。在写满辉煌的树下,一个女孩站在哈佛学府的门前,仰望。面对大学的殿堂,她决心实现她的又一个愿望——她要成为这所大学学府中的一员,她要证明给自己和世人看,人生其实可以改变。

人生其实真的可以改变,只要你努力,只要你付出。

1996年,上帝会让一个付出努力和艰辛的女孩收获喜悦;她的经历、她的真诚、她的论文深深打动每一位评委。10000美金的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让她获得了进入哈佛的通行证——她成功了。梦寐以求的哈佛大学向她敞开了双臂。凭借着对信念的执着追求和对改变生活困境的强烈愿望,她实现了自己的诺言。

同样一个金色的季节,作为哈佛大学——世界最高的学府的一员,她安静坐在了校园的教室中。也许只有她自己明白,她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一个贫穷苦难的女孩用她的执着信念和顽强的毅力改变了她自己,改变了她的人生。

果然,她得到了那笔奖金,进了哈佛。领奖致词的那天,她说,她的生命就在那一刻,将永远地被改变。LizMurray,一个最贫穷,也最勇敢的哈佛女孩。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5篇

一五岁的利兹生长在一个非常不幸的家庭,她很小时父母就酗酒,她在父母的辩论和打骂声中长大。厥后母亲珍妮开始吸毒,并因此染上了艾滋病,精力濒于崩溃。为了不被送进收留所,利兹住到了外公众,但外公并不欢迎她。利兹只好和有着异样遭遇的朋友克里斯在社会上流离,不久便得知母亲逝世的音讯。到场完母亲的葬礼,利兹的内心受到极大震动,感触再如许迷恋下去会和母亲的了局一样悲凉,决心告别过去。她走进中学的校门,以真情感动了校方,为自己夺取到到场考试的权益,开始了受苦学习,终极取得了优异成绩。利兹依附刚强的信心和改变困难生存的强烈愿望,失掉了哈佛大学的奖学金......

看过美国影片《美国美人》哈佛家训读后感的人可能都市记得谁人个性十足的芳华期少女珍妮,于是,也记住了扮演者的名字--托拉.伯奇。托拉.伯奇是在镜头前长大的,四岁开始拍告白,六岁便出演了第一部影戏。她先后和影坛大腕梅兰妮.格里菲斯、哈里森.福特等在《天国》、《爱国者游戏》中合作,失掉好评。风雨哈佛路读后感在她出演过的影片中,最受欢迎的是《幽灵天下》和《美国美人》,她在两部影片中的表演都失掉了海内、外的多种奖项的提名。《风雨哈佛路》摄制于二零零三年,是一部感人的励志影片,体现了一个女孩子降服种种不利条件、高兴奋进的故事。

奇怪的是,贫苦和负面的童年履历,并没有让她变坏或者失掉希望,流浪到哈佛读后感模模糊糊之中,她一直都知道,在她生长的环境之外,别的人所过的,是很纷歧样的生存。而她知道,只要想办法离开如今的环境,才有可能到谁人新天下去。母亲身后的几个月,在没有经济来源、奶奶的星星读后感没有精力鼓励的环境下,她自己一小我私家,申请进入一所私立高中,由于她相信,读公立高中并不能帮她跳出贫困的轮回。开始念书之后,她还是没有地方睡,还要在邋遢的洗碗槽后面,一壁事情赚微薄的薪水,一壁念微积分、几何学。风雨哈佛路读后感

她身边的全部亲人、朋友全都告诉她,没有效的,不要胡思乱想进大学。可是当她拿到班上第一名,失掉机会观光哈佛校园的那天,她就狠狠地发誓,要成为哈佛的一员。那天,当她看着走在哈佛校园里的男男女女,心里不禁问自己,这些人的行动举止,为什么这么纷歧样?是不是由于,他们来的天下便是这么纷歧样?若是如许,那我要更高兴、更高兴,把我自己推到谁人天下去。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6篇

今天我查了六级成绩,不出我所料,挂掉了,虽然早就知道了是这种结果,但是还是免不了心中淡淡的失落,就是这种失败感,催动了我久久不曾运转的大脑,我开始发思,懊恼自己以前有多么不努力,也许是为了激励自己吧,我搜到了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看完后我心灵震撼了。

父母吸毒,无家可归,吃不饱肚子,我不能体会这是什么样的生活,但是丽姿这个女孩就是在这种生活环境中长大的,我很佩服她没有屈服于这种环境,因为多数人,都是在这种屈服下死掉了。丽姿在饱经折磨之后选择了自己的路,改变这种环境,更好的生活。然后顽强的努力,大胆的尝试,最终机会女神向她招手了,她最后实现了自己的哈佛梦。看到这里我的灵魂颤动了。

我现在在思考,我的生活为啥一直这么不高不低的,我一直都试图打破这种原地踏步走的局面,可是一直没有成功,我现在似乎明白了,究竟为什么我没有做到自己想要的目标,因为我不够努力,我对于我的目标就没有心甘情愿的执着,在学校里,我多数时间都是荒废了吧,虽然我身边很大一部分的人都是这样,那么我就随波逐流了?这一点我深深的自责,有句话是说:做一个早起的人容易,但是在一群懒人中做一个早起的人就难了。对于我的大学生活就是这样,我以为在大学里表现的太努力,会别人生疏的,真的,真的有这种情况,我也一直避免,现在我看来我是错了,彻彻底底的错了,我努力不需要在乎别人的看法,如果我努力别人却嘲讽,那么这种人做不了朋友,以后我要好好努力,放下自己那么多的私心杂念,我明白我要好好学习,只要我优秀了,那些我苦苦追逐的荣誉,自己会来的……

希望我记住今天的思考,不要忘记自己的使命,我也想要更好的生活,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放下一切私心杂念,努力,努力,再努力!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7篇

朋友推荐了一部电影,今天没事就看了看,可能是朋友看见我这几年的消沉跟堕落了吧,所以才推荐了这部影片给我吧,我是学医的,平常接触的都是些病人,而且感觉自己因为是单亲跟别人不一样,总是觉得自己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看见别人的平淡我会羡慕,我恋爱了在大二,可是恋期仅仅1个月,我不知道有谁会有我这样的经历,我报考A级结果学校弄错了,今年没办法参加,我的第一次A级就差1分就可以及格,我当了一段宿舍长结果宿舍里一团糟,没人会听我的,还是喜欢听过去的一个宿舍长的,我哭过,在初三毕业没几天父亲脑梗塞进入医院,后来恢复还行,高三接近毕业考试父亲去世,现在的我依旧还是觉得那是个阴影,我以为我是最倒霉的,我觉得这个世界也抛弃了我,曾经的我也是个在父母眼里的混混,身边的朋友都是些不学习的人,一次生病妈妈把我接走,之后在她的监督下在父亲的逼迫下我……

考上了高中,在高中努力的学习,不会交朋友不敢跟男生说话,也是那么的内向,现在好多了,给别人的感觉就是我很阳光,因为我爱笑,好像在哪本杂志上看过说爱笑的人会得到上天的眷顾,可是他没有,分手那天我一个人跑去了新乡,逃避了三天,后来也包括现在我还是在逃避,因为那个男孩子很有魅力,我们仅仅一个月全班几乎都知道了,现在的我觉得很尴尬,因为我们不在一起了却还是有朋友开玩笑,只是我会觉得委屈,今天看了风雨哈佛路我觉得自己其实很幸福,那句台词很好“我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对我来说从来就没有任何安全感,于是我只能被迫向前走,我必须这样做。

世上没有回头路,当我意识到这点我就想。那么好吧,我要尽我的所能努力奋斗,看看究竟会怎样”我想我就适合这句话,我……也没有安全感,所以当碰见那个男孩子的时候我……自卑过,呵呵,爱情里不能有自卑的,所以就分了,不过现在的我好了……看见那么多为了大学可是却不能上的孩子,我想我应该掀开自己的另一个章节,开始新的生活了,仅仅为了那句话,也要努力……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8篇

每当我听到《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的名字时,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个女孩的故事。

那个女孩叫做伊丽莎白,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名字,但因为她妈妈生气时会叫她伊丽莎白,所以,她有一个别名——丽思。她的家庭非常糟糕。母亲吸毒,父亲酗酒,她还有一个姐姐。她们一家四口生活在一间脏兮兮,乱糟糟的小屋里。她并没有被这种艰难的生活环境所打败。她特别聪明,但因为困苦的生活,而上不了学。她只能靠自己,争取去上学。在一次的演讲上,丽思争取到了上哈佛大学的宝贵名额,并获得了奖学金,同时也得到了许多老师和记者的认可,给了她很大的鼓励。她努力读书,靠自己挣钱,我相信,她以后的生活会更好!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像丽思一样的人。有些贫穷人家的子女,个个都是我们的榜样!他们上课认真倾听,仔细完成作业,在家里帮父母做家务。为了父母,为了自己以后有更好得发展,努力读书,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可有些富裕家庭的孩子,只知吃喝玩乐,长大后才后悔。

看了这部电影,我觉得自己还有许多缺点需要改正。我要向那些优秀学生学习,即使家中再贫穷,也要努力学习,不能浪费一丝一毫学习的机会。

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像丽思一样,就算学习的道路上有再多风雨,我们也要勇敢的去面对它,让自己更加优秀!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9篇

寒假里,我看了一部很感人的美国电影《风雨哈佛路》。

这部电影的主人公叫丽丝。他妈妈得了精神分裂症,她爸爸也比她妈妈好不了多少,为了照顾爸爸妈妈,丽丝只能每个学期的最后一周去学校复习和考试。更糟糕的是,爸爸因为管不好丽丝住进了收容所,妈妈又得了艾滋病,妈妈和丽丝只能寄住在一个老爷爷家里,那个老爷爷因为不喜欢丽丝,把丽丝赶了出去,丽丝只好去流浪,流浪中她遇到了他最好的朋友克里斯,她们在街边乞讨、睡地铁、捡吃的-----在流浪的过程中,她妈妈去世了,丽丝唯一能做的只有上学,来到波士顿后,丽丝对哈佛大学有了渴望,于是她更加努力地学习,作中考上了哈佛大学。

丽丝,一个坚强的女孩子,当她免费进入哈佛大学的时候,当记者问他怎么做到的时候,丽丝说了一句,“我怎么做不到呢?父母教会了我可能。”记者还问,“在地铁里睡觉,吃被丢弃的食物,你怎么看待?”丽丝却说:“那总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觉着我被迫向前,必须要向前,没有能后退的路。”

看着这部感人的电影,我仿佛一置身其中,有时还不禁潸然泪下。看完这部电影,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你所处的环境多么恶劣,只要你有改变的决心和欲望,当决心和欲望变得异常坚定时,不管有多少风雨,都不能放弃,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你成功的步伐。

的百科全书,没地方睡,就睡在地铁站,没东西吃,就吃别人丢下的东西,再看看我们,有美好的生活,还不好好学习,我们真应该向丽斯学习,所以大家一起加油吧!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0篇

在看过无数的励志电影后我再一次被这部戏中的女主角所感动,她对生活的执着和信念帮助她改变着自己的人生轨迹。她的坚强向我们展现了渴望与目标的魅力。

也许学校要求我们看这部电影的目的在于希望我们不要因为现状而失去考研的信心,但我想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有自己的目标,如果他肯坚定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就算不是很成功但也绝不会失败。但单单就励志题材的材料来说,每每都是以一个悲情的背景逐渐走向一个喜剧的结尾。我想说每个人的成功后面都有自己不同的辛酸与汗水,也许会觉得困苦的背景更能衬托出励志人物的伟大但是,又有没有人想过也许生活在幸福中的人们却更难走向成功?生活的压力和困苦造就了一个奋斗的成功人物,生活的奢华往往造就一个堕落的“王子”。换句话说,是生活造就了不同人物的性格和今后的道路,而失败与成功只在人们的选择之间。我觉得相比困苦人士痛苦的经历,富足人们成就大事业也许更值得表扬。唯一不公的只是如果你是一个有梦想有追求有目标的青年,也许生活的不那么艰辛会让你更快的成才。

其实无论你是谁,只要有坚定的目标你就所向披靡。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1篇

这是我第二次看这部电影,和多年以前的心境略有不同,当时是大学放假在家期间看的,两耳不闻窗外事,只觉得电影很感人很励志,但是现在看来,除了感人励志,更多的是启发。现在的我需要工作,身上更多的是责任,看完这个不免反思自己目前的状况:工作稳定,但是缺乏奋斗目标。

丽兹说过哪里有母亲,哪里就是家,母亲的去世意味着最后的依赖都不存在了,面对装着母亲尸体的木棺,丽兹陷入美好生活的回忆,她想要摆脱目前生活的窘境,她不想当傻瓜,想要去上学,面对这样的生活,遭受这样的打击,丽兹能够坚强振作起来,她说她无法不去做到独立坚强,如果我们是丽兹,是振作还是沉沦?丽兹的朋友克里斯的命运和丽兹截然不同,因为克里斯不想上学,仍然过着游荡的生活,她没有想过改变自己的现状,没有想过自己可以走的更远、甚至获得成功。丽兹不同,她知道自己很聪明,懂得用学习上的聪慧来为自己赢得尊严和掌声,她在高中用了两年修完四年的学业,用课余时间打工为自己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利用每一分钟去学习,所以才能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哈佛游学的机会,也才会有后来为了能够进入哈佛所作出的万分努力。

通常我们树立目标之后不付诸实践是因为缺乏动力,如果和丽兹一样有着强烈摆脱颓废生活状态的动力,和丽兹一样没有谁能够去依赖,没有谁给予关怀和温暖,那么我们还能天天坐着空有理想不去行动吗?那个时候只有两个选择:向前或者被黑暗吞噬。因为生活环境的安逸,很少能够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我们在工作中决不可安于现状,要给自己制定目标,让自己能够在工作中不断取得进步。

丽兹的遭遇虽是不幸,但她能够进入高中也是幸运的,她说:需要一次机会爬出那个环境,每个人我认识的人都是愤怒、疲惫,他们只是挣扎着活下去,但我知道有一个世界,更好的世界。高中老师给了她这个机会。正是这个机会让她能够通过学习取得优异成绩获得自信,能够更加坚强直面自己苦难的过去,展望辉煌的明天。丽兹知道自己擅长什么,我们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面试的时候常会被问:你的特长是什么?你最擅长什么?这个问题是很难回答的,毕竟自己没有时间把世间所有的尝试一遍,来找出自己最擅长的,但是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通过不断的学习,让它成为你的特长。

此外,丽兹最让我感动的地方就是她对爸妈充满爱意,她爸妈一个吸毒一个酗酒,家里脏乱差,但这个家仍是丽兹最留恋的地方。这种爱应该会让某些嫌弃自己爸妈没钱没势的人汗颜吧。我在想如果自己哪天成为一个妈妈,绝对不能放纵自己过如此糜烂的生活,要担起作为妈妈的责任,要让孩子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2篇

最近有很多思考,突然觉得世界的广阔,过去的大学两年生活是虚度的两年,没有认识,没有思考,是活着,没有生活……什么是生活?人在迷茫时,看看电影或许会带来启发,最近看了不少经典电影,尤其是昨天晚上看了《风雨哈佛路》,感受颇多。

在女主角莉斯身上,我看到了一个追求亲情的,渴望父爱母爱的孩子,这是整部影片给我最大的震撼。或许大多数人看到的是一个贫穷女孩如何克服生活的困境,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可是,不管是在电影开头莉斯无怨无悔甚至逃学只为照顾吸毒,有精神拨那个的母亲,还是在电影的最后,莉斯说她愿意用她的纽约时报的奖学金和哈佛大学学习机会来换取她的完整的家。甚至她开始改变也就是她明白她必须做出选择的那一刻也是在母亲去世之时……其实,对我们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的?对莉斯来说,父母的爱特别是母亲的爱是她最渴望的,虽然父母是“瘾君子”,可是她始终还是爱着他们,她觉得父母是爱她的,虽然他们忘记了。这让我看到了一个孩子对父母无私的爱,在面试的时候,莉斯本人也意识到她母亲像她的孩子,是她一直在照顾着自己的母亲。在我看来,这份爱虽然伟大,却也是一个枷锁,束缚着莉斯,明明有能力读好书,改变命运,却因为要照顾母亲而放弃,等到母亲死了,才真正冲破束缚,改变自己的命运。爱的两面性在这里完全的表现出来,一面是人性的需要,一面却是束缚、枷锁,这就带来了人生的抉择,我们究竟该如何对待这份爱?

再说说影片的主体,女孩的命运是艰苦的,悲惨的,换成其他人,不一定有这份坚强与自信来改变命运。莉斯说道:“我为什么要觉得可怜,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甚至要感谢它,它让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往前走。我没有退路,我只能不停地努力向前走。我为什么不能做到?”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其实在很多时候,挫折并不是不幸,而是变得更好的契机。当我们遇到我们所认为,或者别人所认为的不幸时,我们是永远的沉浸于这份不幸,让自己永远的不幸?还是抓住这个不幸,竭尽自己所能来改变它,或者说是改变自己呢?其实,回顾过去,很多时候,我们会更多的感激生活中的挫折,因为正是这些挫折让我们改变、进步、长大、成熟……没有一个成功人士没有经历过失败,可是他们都能从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然后比一般人更快的站起来,更加坚定的追求他们想要的东西。

或许很多时候我们在羡慕别人的成功,羡慕别人的过人之处,总觉得他们之所以成功是他们比我们幸运,或者他们身上有着我们认为我们不可能有的东西,其实不然。就拿影片中的莉斯来说,她称得上比别人幸运的是她遇到了她的伯乐,戴维老师。可是,这份幸运也是她对上学的渴望,以及不放弃的那个30秒。没有这份坚持与努力,便没有她在学校读书的机会,更没有后来戴维老师对她的那份帮助。所以说,那些看似我们没有的幸运与过人之处,其实就是人的那份执着与努力的累积,他们做到了那些不容易做到的小事,更坚定的人就能成功。正如这句哈所说:人,总要追求一些东西,而这些追求真的没有你以为的那么难,最难的是怎么让自己不要以为它难、以及迈出第一步。

电影《风雨哈佛路》的观后感迷茫依旧,可收获颇多~,相信这就是生活吧~至少现在的我只能看到这些~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3篇

她生活在一个非常不幸的家庭,父母吸毒,没有收入,只能靠政府的救济,她有一个姐姐,却和她格格不入。后来母亲又因吸毒感染了艾滋病,生活几经崩溃。父母为了吸毒几乎花光了所以的钱,有时他们吃个便饭都是问题。这一切她都看在眼里,她在呐喊,在深深的呼唤,可一切都是徒劳。她开始逃课逃学,后来被送到了少年管教所,成了一名“坏女孩”。

莉丝母亲的去世对莉丝来说是一个转折点。她开始回忆、开始反思、开始奋起。凄凉的家庭,颓废的生活,无法捡拾的亲情,同学的歧视和欺负……人海茫茫,而她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踽踽独行,没有任何的依靠,连感情歇息的地方都没有。可是明天还是要继续,路还是要走,她要改变生活的现状,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她开始努力,上了夜校,每天三更灯火五更鸡,学习荒废已久的知识,她在短时间内修够了所有的学分,成功申请哈佛大学。

曾经小小年纪就无家可归的女孩,如今却是一个充满了优雅气质和真挚性情的阳光女性。而她的执着、坚强、不向命运屈服和不断进取之心更强烈鼓舞了成千上万的美国人。?从莉丝身上,人们看到了一个女孩如何跨越艰难与困境的精神以及面对逆境如何自我选择的勇气和动力。

这么絮絮叨叨地说这么多她的故事,却无法用言语形容此刻心中的感想。对她是敬仰?同情?崇拜?惊叹?我想不出来。只是对进入大学以后的这些日子,感到丝丝愧疚,似乎太逍遥自在了。人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他们都在为自己的人生拼搏奋斗,而自己在高考完后,整个人像抽空了一样,再无豪情壮志可言了。

浑浑噩噩的过日子,没有追求没有理想,小小的磨难就将我们打垮,整天抱怨学校的管理太严,自己的专业太差,没有想过那一天当我们也遇到和丝相同的困境时,我们该如何?还会有机会去抱怨吗?这是不是我们这些在大学里迷失方向的学生应该考虑的问题吗?每天问一下自己今天的自己是否有理由去抱怨。

反观自己,我们是如何正确看待我们自己的抉择?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面临许多的抉择,有些的选择了退却,而有些人选择了冲向成功,所以有了成功者和失败者。而在电影里的女主角是没有任何退路的,没有退路才能勇往直前,才会无所畏惧,当我们真正懂得放弃所有向前冲,也许机会就会出现。一个人的人生命运是分先天和后天的,先天只能给我们成长创造一个好的环境,然而真正的幸福是靠后天我们自己的努力来的。如果你觉得没有动力了,如果你觉得前途渺茫时,如果你真的要放弃了,想想女主角莉丝在逆境中奋起的经历,我们就会永远充满着希望。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4篇

暑假里,爸爸送给我一本书,我刚拿到手就被封面上的女孩吸引了:她留着金色的长发,眼睛凝望着远方,目光深邃而又含有殷切希望,振奋人心!最迷人的是她那莞尔的微笑,她笑得那么甜蜜,那么欢畅,那么心醉,好像从来就没有忧愁与烦恼。我立刻爱不释手!这本书名为《风雨哈佛路》,封面上的女孩便为主人公莉丝。

莉丝出生呢个在纽约的贫民窟里,尽管父母吸毒,但她仍然深爱着他们。她在毒品、母亲艾滋与饥饿中度过了童年。她因饱受同学嘲笑不愿上学被送进了女童院。15岁时,莉丝拼尽全力维持家庭最终破碎,她开始流落街头,整夜只有在地铁中才能温暖入梦。但在莉丝流落街头时,母亲因艾滋感染而死,莉丝深受触动,她决定改变生活,重返高中。莉丝在流浪之中学习,她用两年的时间完成了四年的课程,最终考入哈佛大学。

读完了此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我坚信,莉丝早就知道,自己的生活之外,还有一个光鲜明亮而又精彩的世界,只是她与那世界几乎永远隔绝了。我也相信,对于莉丝来说,希望之光一旦熄灭了,生活刹那就变成了一片黑暗。

再钻得深一点去想吧,莉丝是一个乐观开朗、忍辱负重、不屈不挠、敢于与命运做抗争的小女孩。在父母吸毒为了麻醉自己,忘记童年的悲惨遭遇时,她没有说什么,因为她理解他们,所以她选择了微笑;在流落街头,无衣无食时,她选择了一笑置之;在上小学别人嘲笑她时,她还是选择了微笑!

难道我们这些小学生、年轻人真的不应该好好想想吗?你生活得比她更糟吗?你的努力和她相差多少呢?扪心自问:你尽力了吗?挫折和逆境不是用来看轻的,它们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其实只要信念不倒,只要梦想尚在,我们就会有力量,我们就不会停下,一直向前。美国的诺曼.文森特.友尔说:“逆境要么使人变得更伟大,要么使他变得更渺小。困难是从来不会让人保持原样的。”其实我们从来没有像莉丝一样无路可退过,所以,我们缺乏勇气和力量。而莉丝靠着微笑,走出了困境,更确切地说,她爬出了深渊,沐浴到了柔和的春光!而我们这些年轻人何曾真正努力过呢?我们都是平凡的人,却可以让自己的生活不平凡,所以,请向着阳光,笑一笑,“杀”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吧!无论你的身份如何,只有我们赋予生命意义的时候,生命才真正有了意义。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我自己小时候。小时候,妈妈带我去南郊玩平衡木吊桥,我看其他小朋友都玩得如鱼得水,也跨上了吊桥,结果当我刚跨上去,由于没抓稳,没掌握技巧,摔了一个“狗啃泥”,我吓坏了,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如今回想起来,我觉得“生活真的就是这样严峻,如果你不求战胜困难,困难也就会吞没你。”

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跨越困难、微笑着去寻找心中的梦想吧!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5篇

风雨哈佛路叙述了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15岁的利兹生长在一个十分不幸的家庭,她很小时父母就酗酒,她在父母的争吵和打骂声中长大。后来母亲珍妮开始吸毒,并因此染上了艾滋病,精神濒于崩溃。为了不被送进收容所,利兹住到了外公家,但外公并不欢迎她。利兹只好和有着同样遭遇的朋友克里斯在社会上流浪,不久便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参加完母亲的葬礼,利兹的内心受到极大震动,感到再这样沉沦下去会和母亲的结局一样悲惨,决心告别过去,开始全新的人生。她走进中学的校门,以真情打动了校方,为自己争取到参加考试的权利,开始了刻苦学习,最终取得了优异成绩。利兹凭借坚强的信念和改变困难生活的强烈愿望,获得了纽约时报的奖学金。

“每天起床,我看见的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好像都披着一层膜,无法穿透。这种感觉很奇怪,有点悲哀,可是没有办法改变。”令人惊讶的是,贫穷和负面的童年经验,并没有让她变坏或者失去希望,隐隐约约之中,她一直都知道,在她生长的环境之外,其它人所过的,是很不一样的生活。而她知道,只有想办法脱离现在的环境,才有可能到那个新世界去。母亲死后的几个月,在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精神鼓励的情况下,她用真诚最终争取到参加进入中学的考试权利。父亲作为她的上学的担保人,从收容所出来。办理完担保手续出来的时候,父亲对她说,好孩子,坚持学习,我不能成功了,但是你行的。望着父亲远去离开的背景,这个弱小的女孩坚定了信心,从容地走进了学校的大门,面试的那天,她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穿着一件破烂衣服,罩上一件向姐姐借来的大衣。

开始念书之后,她还是没有地方睡,并且要在肮脏的洗碗槽前面,一边工作赚微薄的薪水,一边念微积分、几何学。她身边的亲人、朋友全都告诉她,没有用的,不要痴心妄想进大学。但是她以非凡的毅力开始了刻苦的学习。17岁到19岁,两年的时光,她学习掌握了高中四年的课程,每门学科的成绩都在A以上。作为奖励,她以全校第一的成绩和其他9名同学获得了免费到波士顿的哈佛大学参观的机会。在那个浓郁的秋季中,金黄色铺满整个季节,一个女孩站在哈佛校园里,面对大学的殿堂,她决心实现她的又一个愿望——她要成为这所大学学府中的一员,她要证明给自己和世人看,人生其实可以改变。那天,当她看着走在哈佛校园里来来往往的人群,心里不禁问自己,“这些人的动作举止,为什么这么不一样?是不是因为,他们来的世界就是这么不一样?若是这样,那我要更努力、更努力,把我自己推到那个世界去。”

人生其实真的可以改变,只要你努力,只要你付出。1996年,上帝让一个付出努力和艰辛的女孩收获喜悦,她的经历、她的真诚、她的论文深深打动每一位评委。10000美金的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让她获得了进入哈佛的通行证——她成功了,梦寐以求的哈佛大学向她敞开了双臂。凭借着对信念的执着追求和对改变生活困境的强烈愿望,她实现了自己的愿望。领奖致词的那天,她说,她的生命在那一刻,将永远地被改变。

同样一个金色的季节,作为哈佛大学——世界最高的学府的一员,她安静坐在了校园的教室中。也许只有她自己明白,她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一个贫穷苦难的女孩用她的执着信念和顽强的毅力改变了她自己,改变了她的人生。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6篇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编织的童话,可是现实却有着万千坎坷。困难已经堵住了后退的路,我们无法选择。

生活在纽约的女孩莉斯的父母都是吸毒成性的瘾君子。母亲的精神病发作,只能换成一次次无奈。莉斯知道母亲爱她,母亲的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语都是满满的爱。没有怨,没有恨,她只是默默地、默默地接受着一切的一切。她爱父亲,爱母亲,尽管如此。后来父母还是因为吸毒被抓走了。

莉斯只好寄居在爷爷家。虽然寄居在爷爷家的莉斯那么听话,却还是遭到了讨厌。爷爷只视莉斯为他生活上的累赘。被驱赶的那一天还是来临了,爷爷冷冷地说“走吧!出去!”

被生活无奈所迫,莉斯无奈地与伙伴们穿梭在各个垃圾桶间寻找食物,有时停下来乞讨,甚至到超市去偷去抢……真的就这样下去了吗?谁愿如此?谁会甘心!莉斯内心的一次次呼唤、呐喊∶“不!我要改变自己!我要去最好的地方。”

为了求学,她在收留所找到了她的父亲。并且与父亲在校长的面前编织了一个善意的谎言:明明无家可归,却说自己家离学校很远。就这样校长也被这个渴望上学的孩子深深打动了。

她通过努力来到学校,她选择坚强奋斗,人生的十字路口,做自己生命的主宰!内心不变的欲望便化作了前进动力。莉斯一天学习九门功课。她不小心撞到了墙上,那是因为她边走路边读书。下课了,大家在玩游戏,莉斯却还在座位上,那是因为她在读书。莉斯所在的学校是一所救济学校,所以学生们没有课本而是一张张临时印发的卷纸。可是莉斯却得到了一套课本。因为她用功的学习,在图书馆里学习到深夜,每次考试都是学校第一名,深深地打动了校长。

终于,四年的书本只花两年啃完。不可能的梦想她却如愿的实现!哈佛,一个称作奇迹的大门为她而敞开。

她无怨,她无恨,她乐观。她感谢困难磨练自己,她感谢社会给她机会。如此可爱的女孩,令人可怜可悲,可是她放弃过吗。面对困难,换是我身临其境的话,我会选择放弃。谁会像女孩莉斯那样选择努力呢?现在我们太缺乏刻苦精神了。

我们生活中有太多阳光明媚的日子,莉斯的生活与我们的比较简直是天壤之别!当然我们也不乏有风雨大作的日子,甚至雷电交加。但与莉斯水深火热的生活比,我们还是太幸运了,太幸福了!然而,我们的孩子,甚或我们,在面临坎坷的时候,用什么样的生活态度去面对呢?放下手中的书,我不禁掩卷沉思。想想我的生活,想想莉斯的人生,上苍给予我们的已经太多太多……套句俗话吧,但却是真理:不见风雨怎见彩虹?真的,生命似草,我们无法躲过野火的灼烧,那我们为何不春风吹又来?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7篇

今天,我看了一个电影名叫风雨哈佛路。非常好看。

电影的女主角叫伊丽莎白,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名字,但因为她妈妈生气时会叫她伊丽莎白,所以,她有一个别名——丽思。她的家庭非常糟糕。母亲吸毒,父亲喝酒,她还有一个姐姐。他们一家四口生活在一间脏兮兮、乱糟糟的小屋里。她并没有被这艰难的生活环境所打败。她特别聪明,但因为痛苦的生活,而上不了学。她只能靠自己争取去上学。在一次演讲上,丽思争取到了上哈佛大学的宝贵名额,并获得了奖学金。同时也得到了许多老师和记者的认可,给了她很大的鼓励。她努力读书靠自己挣钱。我相信,她以后的生活会更好!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像丽思一样的人。有些穷人家的子女,个个都是我们的榜样!他们上课认真听讲,仔细完成作业,在家里帮父母完成家务。为了父母,为了自己以后有更好的发展,努力读书,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8篇

电影《风雨哈佛路》讲述了具有惨淡的童年的女主人公莉丝生活在纽约贫民窟,父亲因吸毒被送进收留所,母亲因艾滋病而去逝,母亲的死让她从流浪乞讨的消极生活中清醒过来,重回学校,以两年时间完成四年的学业并且努力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而进入哈佛大学学习的成功经历。随着剧中女主人公由悲伤,沉沦到后来的醒悟并奋力同命运相斗争的经历,我,一个观众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鼓舞。

在充满烟气,酒味,光线泛黄的厅室里小莉丝看着一群人冲进她们的房间,带走了她的母亲,莉丝哭喊着追出去也没能阻止母亲被送往戒毒所。莉丝所能做的就是竭力维持快要坍塌的家庭,好好学习,等待着母亲回来时能感觉到还有家的存在。

头发蓬乱,衣服污脏的莉丝接到老师递给她的100分的试卷时,她激动得要落泪了,当知道妈妈又回到家时,她就高兴得快速跑上了屋子,告诉妈妈这个好消息。可母亲却说她得了艾滋病,她要回到自己家里,她想死在那儿。莉丝讨厌去那个阴冷的外公家里,她失去了安全感失去了方向,她逃课、流浪、乞讨,她逃避眼前的现实和不幸。

母亲在床上抽搐着,气息微弱,莉丝守在床边“你会好的……妈妈,我爱你。”终究没能阻止住死亡的到来。莉丝躺在装着母亲的木棺上,她蜷曲着身体,感觉到了空气的冷,周围生活、人心的冷。

她不想像母亲那样痛苦地生活、死亡,她的未来还很长,她能做的还有很多。“我不想那种流浪乞讨的生活,我只是找到了一个努力的目标,并且想尽所有的办法去实现它。”正如她后来在获奖的时候发言所说的那样。

两年的时间,莉丝一直都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第一个敲开老师的门。她第一次在哈佛大学校园里,看着那些来往的学生,她意识到那是一个方向,一种前进的动力。她所能做的就是认清现实,收起不幸,朝那个有阳光的方向走去。

你可以嘲笑我一无所有,但我会用时间证明我的财富;你可以轻视我身份卑微,但我会用坚强证明我的信仰;摒弃命运的不公,我绝不轻易言弃,我们能做的就是证明我们存在的价值。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9篇

今天下午我们用了俩节课的时间看了一部电影,这部电影的名字叫《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讲了一个女孩子从一个贫困的家庭用坚强的意志力去学习,用了两年时间完成了四年的高中课程,其实这种事情因该有很多的人经历过,从一个贫困的地区到了中国的顶尖大学,这也是种植的我们学习的。

就像开头一样,小女孩的命运就已经应我们的心里了。似乎是爸爸妈妈都吸毒,妈妈想要拿去买毒品,而姐姐为了保护家里仅有的生活费,和妈妈吵了起来,最终妈妈还是拿到了钱,但是丽萨还是深爱着自己的爸爸和妈妈和这个贫困的家庭。

之后因为妈妈吸毒太重,最后精神分裂,而被警察带走了,丽萨痛不欲生,家里平静了两个多月。因为家庭的原因所以丽萨多次缺课,被警察带走在空铺的教养院里,她竟然呆了五年。可见她精神力量很大。

女孩出了教养院,到了外公的家里,她看见妈妈,妈妈在生命的后段时间里,给她最后的母爱,她也到了新的学校,她认识到里许多朋友,同学到他家里玩,见妈妈喝醉了回家,纷纷离开,后来得知,她的朋友无家可归,最终两人离家出走。

后来,她用了2年的时间完成了四年的高中。

就像阿炳一样有着不屈不挠的精髓,一步步的爬上高峰。我们因该向他学习。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0篇

第一次看到这个电影是冲着哈佛这个名字,真正看到之后才发现,它不光是一个可以用来励志考学的电影,还可以用于指导人生中所有重大的选择!今天再一次看了全片,又有了新的收获!

进入BD这将近两年中,最近几个月是过的相对较充实的:我找到了做学术的方向,得到了导师的认可,同时又收获了爱情,但这些不能让我停步,更大的挑战就在眼前,我需要再加一把劲儿,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过后,看能有什么样的结果!——这是这个电影中最让我感动,引起最多共鸣的地方,这也是我考研进BD那段时间一直激励我的!那就是:既然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那就往前看吧,看我再加一把油,能做成什么样子!

另外一个让我感动地方就是影片中的女主角应邀去参观哈佛时,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哈佛人,她想:这些人与我这么不同,是因为什么呢?是因为他们的家庭出身,还是他们非常聪明?女主角困惑了,那一刻,哈佛近在咫尺,甚至可以触碰到,但却远在天涯,似乎永不可及;这一幕,也曾出现在我的生命中!我是如此地渴望BD,当我大二第二次踏进她,走近未名湖时,我的心情极度低落,我人在BD,但是她却不属于我!看着那些走在校园里的匆匆学子,当时的我非常不服气,却从心里里不相信自己,非常矛盾,出BD西门照相时,临定格前的一秒,我将四指蜷起,只留下食指冲着地板,做射击状,那一刻我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到这里!正是这个想法和那些坚定的信念帮我度过了迷茫的大二、混沌忙碌的大三以及考研前的那些无比黑暗的日子!

影片中第三个可以映射到我身上的是家庭的影响,女主角从小处境非常悲惨,母亲吸毒酗酒精神分裂,最后死于艾滋,父亲也是Abnormal最终染上了毒品与艾滋;没有受到父母的照顾的她说,她被剥离地对亲情没有任何希望与失望。远离她周围那些愤怒、绝望的人之后,她想有一个更为精彩的世界!我从小自觉受家庭的影响也很大,有好的也有坏的方面,这些压力有时候压的我喘不过气来,但是相比这个小女孩,自己是非常幸运的!我准备抛开父母的见解,从新用自己的眼睛来打量周围,感受世界,跟着某人,一起走向更好的未来!

现在,我和你,同时站在这样的十字路口,圆梦的希望非常渺茫,你我比任何人都清楚,也比任何人都Care这个结果,我能感受的你气息中的焦虑和不安,但是,我们不是没有希望,在结果出来之前没有任何人说NO,让我们相信自己,相信彼此,相信努力过后的成功,相信风雨过后的彩虹!像女主角说的那样,让我看一看,我再努力一点,结果会怎样!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1篇

行走于这个世界上,大都数没有一帆风顺。在人生这条路上,起点取决于命运,但是这条路的方向却取决于自己。

影片中破旧不堪的房子、昏暗闪烁的霓虹灯、垃圾乱扔的街头和地上随处可见毒品的注射器。这就是本部电影女主人翁丽丝所居住的环境。面对生活,除了无奈还是无奈,父母的萎靡不振、爷爷的漠不关心、闺蜜的自暴自弃,让小小年纪的丽丝明白了生活只能靠自己去改变。

整部影片没有《肖生克的救赎》带来的宏伟场景,没有《阿甘正传》所带来的人间温情,却拥有比二者更强的精神——励志!影片打动我的并不是丽丝的悲惨命运,而是她面对命运的态度。她人生起点可以说是从无数的荆棘中开始的,面对生活的重重困难,丽丝从不言弃。在不断的努力中追求着自己的梦想,最终远离了那肮脏的生活环境,摆脱了那颓废的生活。进入了世界一流学府——哈佛大学,在这样的高等学府又她开始了新的奋斗之路。

生活就是这样,没有人可以和它讨价还价,所以只要活着,就一定要努力。丽丝一个娇小的身躯创造了我们常人难以企及的人生高度。她的奋斗经历告诉我生活只有经历一些挫折才算完美。用一句老话来讲就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虽然这样的名言警句在现在有些人看来已经老掉牙,但是却真的很有道理,不是吗?

脚踏实地的走好人生的道理,成功的花儿就会为您绽放,欢乐的乐曲就能为您奏响。

风雨哈佛路,坎坷千里行。通向成功的道理在自己的脚下,行走于路上的动力在于日常的勤奋。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2篇

有人这样描述成功之路:“成功之路就像心电图一般,如果没有波折那就代表你自己已经放弃了自己”。也有人这样形容成功之路:“成功之路就像一艘航船在风云莫测的大海上前行,不经历风雨,怎能到达成功的彼岸”。但无论什么样的描述,归根结底都是要我们坚持不懈,克服一切困难才能成功。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便很好的诠释了这个道理。这部电影的前半部分主要讲述了主人公丽丝家庭的不幸:丽丝的父母都会吸毒,因此原本幸福的家庭便开始变得支离破碎,父母什么都不管,于是她与姐姐便只能捡别人吃剩的东西吃,丽丝也很少去上学。直到有一天,她的母亲被带走戒毒去了,而她也因不上学以及父亲不管她而被带去孤儿所了。经过了一段时间后,她发现自己无法忍受孤儿院的生活,便开始与朋友到处流浪,与此同时她发现自己还是无法离开母亲,便又回到了早已从医院戒毒回来的母亲身边,但母亲因患艾滋病不久便死去了。

后半段则讲述了丽丝不甘沉沦,想要得到更好的教育,更好的生活:丽丝在母亲死后,与朋友分别,去到了一家公办学校,想继续上学,最终她凭借自己优异的成绩以及聪明的头脑被录取了。在一次机缘下,她去到了哈佛大学,从此她便渴望去到哈佛大学并为此努力,甚至只用了2年的时间便完成了4年的高中,最终在纽约时报的帮助下她进入了哈佛大学,得到了她想要的生活。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在看过《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后,我终于彻底明悟了这句话的意义,要想成功,必须坚定信念,不畏一切困难。雏鹰不经历磨难,怎能翱翔天空?铁石不经历敲打,怎能成为良器?所以,让我们不畏困难,勇敢地冲向成功吧!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3篇

——光芒

她的眼里流露出一分光芒,坚定的光芒。娇弱却坚定的身影在脑海里挥之不去,她的苦难、她的悲伤、她所经历的一切一切,此刻都幻化成一缕金色的光芒闪耀在我的脑海。

“I love my mother,so much!”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褐色的眼里闪着幸福的光,对于家的一切向往。母亲吸毒,患有艾滋病,眼睛将近失明,还有精神分裂症,但她仍深深爱着她的妈妈,深深!他的爸爸吸毒,也患上了艾滋病,姐姐想妈妈一样也快失明了贫穷的丽姿去要出去乞讨,流浪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她在毒品、艾滋病、饥饿充斥的环境里渡过了童年,她小小的身躯承受了太多不该承受的东西,但——那又怎样,生活和命运把安全感从他的身体里一点一点全部抽空,但却没有带走她对生活的希望、对未来的渴求,丽姿早就知道,自己的生活之外,还有一个光鲜明亮的世界,只是她与那世界始终相隔。

“我觉得我自己很幸运,因为对我来说从来就没有安全感,于是我只能被迫向前走,我必须这样做。世上没有回头路,当我意识到这点我就想,那么好吧,我要尽我的所能努力奋斗,看看究竟会怎样。”

她紧紧地贴在母亲的棺材上,用最后一秒钟拥抱自己的母亲,此刻,不是身体与身体的触碰,而是灵魂与灵魂的交融,“明天就找不到这个地方了,但那又怎样,这只不过是一个虚脱的假象,人是依存在心底的。”我的心像被刺中了一般痛,看着那个娇小的身影,就那样孤单地站在墓碑林立的地方,她是那样的孤单,那样的无力,又那样的让人心碎。

丽姿用两年的时间读完了高中四年的课程,她连上十门课还兼职打工,一边刷碗一边看书,她蜷缩在地铁的角落里,手里捧着书本,她相信她努力了总会有回报的。最终,丽姿考上了哈佛大学,那个充满着光明与神圣的地方。

相比之下,自暴自弃的瑞斯让我有几分讨厌,甚至是厌恶!每个人都可以有梦,每个人都可以成功!

突然觉得我好幸运,我家并不富裕,但却有爱我的爸爸妈妈;我没有生活在蜜罐里,但却没有生存在苦难之中,我是这宇宙间的一颗小小星辰,卑微却依旧闪烁着自己微弱而快乐的光芒。

影片结束,脑海中不停的闪现着丽姿带着光芒的身影和闪着光芒的眼睛,原来人真的是会发光的!我被她坚定的执着的追梦而感动,被她对母亲深深的爱而感动,被她闪着光芒的眼睛而感动……那缕光芒在漆黑的夜空中悠悠的上升,成为闪烁在夜空中最亮的一颗星。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4篇

这个星期,我在学校观看了一部励志电影,受益匪浅。

这部电影的主人公莉思出生于美国纽约,父母都是瘾君子,自己还有一个姐姐名叫丽萨。家里总是脏乱不堪,从未交过租金,父母靠政府给贫民窟的救济生活,莉思几乎不洗澡,身上总散发着异味,头上虱子肆意狂欢,所以莉思成为了最受同学厌恶的异类。正因如此,莉思不愿意去上学,只在考试的时候去学校,但她很热爱读书,每次考试都是100分。但因为她的家庭情况,她被关进了管教所,直到15岁才被放出来。回家后不久,她便因母亲的死而觉悟了。于是,她争取到了上中学的资格,以全A的成绩用两年读完了四年的课程,最后赢得了12000元美金,考上了哈佛大学。

看完这部影片,我懂得了从小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的重要性,虽然莉思生活在一个混乱、肮脏、丑恶的环境下,但她完全没有被同化,她爱学习、爱生活,并且珍惜母亲的点滴爱;她挖掘父亲的优点,夸他有见识、有学问,她还非常乐于帮助朋友······她奋斗着,决心要实现自己的梦想,主宰自己的人生。因为她知道:“既然我们活着,就应尽最大的努力······”莉思是幸运的,她在最关键的时候抓住了金钥匙,并凭自己的坚持,战胜了风雨,走进了理想的学校,亲眼目睹了世界的美好。

只有能够战胜风雨的灵魂,才能拥抱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人能主宰你的人生,除了你自己!”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5篇

哈佛大学----享誉全球的高校,想必每个人都知道吧!但是能够有梦想,并坚持最终取得成功的人却寥寥无几。而风雨哈佛路中的主人公丽兹就是这样一个在逆境中选择执着坚持梦想的人。

丽兹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父母都是“瘾君子”,母亲还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最终因艾滋病而不幸死去。父亲也因为欠了许多房租而被关进收容所。但是丽兹在困境面前没有低头叹息,反而将困难化为动力,最终冲破重重阻拦,考取了著名的哈弗大学。

文中的主人公丽兹的坎坷经历让我感触很深,影片中有一个片段:她在和她的“难友”一样去做个“黑社会”,以及去念完高中上大学这两条路中选择一条。她毅然地决定念完高中上大学。而且为了能交得起大学学费,她勤劳地打工赚钱。她做题做到半夜,每天最早到校。最终以她的勤奋和天资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奖学金,考取了哈佛。她如果不坚持自己的选择,那她的生活将一如她的父母那样穷困潦倒,会跟她的“难友”一样一无是处,浑浑噩噩地度过人生。

看完影片,我不禁想到:拥有梦想和正确的选择是很重要的事。梦想是一种来自内心的不竭的动力,它能激发你内心的能量,让你勇攀高峰。就算你没有成功,只要努力了,就不会感到遗憾。而正确的选择可能会让你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所以这对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我现在面临的选择是上一所普普通通的中学,做一个平凡的人,或是考上理想的中学,为以后的.路打好基础。而我的梦想是上一所理想的中学。所以我必定要付出行动,就算失败,我也不气馁,不放弃,反而会朝着下一个梦想继续前进。因为俗话说得好:“失败乃成功之母”。我们都要像影片中的丽兹一样向着自己的梦想前进,永不放弃,执着追求,达到成功的彼岸,为我们的人生插上绚丽的翅膀!

这部影片用大量篇幅讲述了丽兹的不幸生活,表现了她坚韧不拔的精神和不屈服与命运的抗争心理。是的,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面对这些生活的“赐予”我们应该拥有坚强的毅力和战胜的决心,而后我们迎接的将是美好的生活。风雨愈强,彩虹愈靓——这,就是影片要告诉我们的吧!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6篇

最近我看了《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看完后我感受颇多,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小女孩莉兹生活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父母酗酒,吸毒,她经历了常人无法想象的成长道路,经历无数坎坷后最终实现了梦想,考进了哈佛大学。在莉兹身上,我看到了她对父母无私的爱。无论是影片开始莉兹无怨无悔甚至愿意逃学来照顾吸毒酗酒,有精神分裂的母亲,还是在最后莉兹面对台下记者说愿意用她的奖学金和在哈佛学习机会来换取她完整的家,无一不体现了她最渴望的是父母的爱,就像她说:“我爱妈妈,如此之深,虽然她做过一些事,但是我决不会忘记她爱我。”有句话名为“百善孝为先”,我们应该无论如何,都永远孝敬父母,是他们将我们带到了这个世界上,我们永远爱他们。但是这份爱固然伟大,却也是一把沉甸甸的枷锁,锁住她读好书,改变命运的愿望,却要莉兹为照顾母亲而放弃,放弃麻省展翅高飞当凤凰的愿望。这不禁令人引发深思,爱既是神圣的,又是受束缚的,我们究竟该如何对待这爱?显然莉兹选择了保留。

在莉兹身上,我还看到了对目标无限追求的精神。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我们有行动地、乐观地面对现实,挫折定会冲我们举起白旗。有志者事竟成,不要抱怨不幸,要去竭尽所能地改变它,用自己的乐观向上和奋勇前进换取成功。难道从纽约贫民窟出来的莉兹最后成为哈佛大学的骄子是通过原地踏步得来的吗?不是!现在的不幸将是对我们最大的历练,绝不放弃,我们的梦就在前方!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7篇

当我看完《风雨哈弗路》这部电影后,我有很多感触,女主人公莉兹经历了常人不敢想象的成长道路,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走进了哈弗大学辉煌的殿堂。

她,生活在一个非常不幸的家庭,父母酗酒,经常争吵,后来母亲又染上毒瘾,家庭几经崩溃。有一次她和母亲一起去餐馆,那种久违的感觉,曾经的温馨仿佛又围绕在她身边。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不一会儿她母亲毒瘾发作,又跑去酒吧喝酒抽烟,这一切看在她眼里,她在心底呐喊,深深地呼唤,可一切都只是徒劳……

最终母亲因吸毒感染上艾滋病,不久就离开了人世。她久久地躺在母亲的棺材上,儿时的记忆一幕幕浮现在脑海,凄凉的家庭,颓废的生活,无法捡拾的亲情,同学的歧视和欺负……可是明天的太阳还会照常升起,拾起那饱经挫折的残碎记忆,路还是要往前走。而此时的她是一个人,人海茫茫,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可她不曾忘记自己还有梦,她要改变生活的现状,要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相信我会成功,我仅仅只需要一个机会”,从这可以看出她的决心和意志。一个柔弱之躯,却努力争取机会,用行动诠释了自己的梦想,她的付出超出所能。“我爱我的妈妈。不管她是个什么样的人”,这句话感动了所有人,父母之爱比山高比海深,无论他们怎么样,我们依然爱他们,他们一样爱着我们。家庭的不幸给了她更多的勇气和动力,当她站在哈弗大学的演讲台时,我们更多的是敬佩和感动,她的成功让所有人为之动容。

人的命运并非一成不变,一帆风顺,只要我们有梦,有行动,乐观地面对现实,最终我们一定可以实现属于自己的那份梦想。我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现在的不幸与挫折将是对我最大的历练,相信自己,相信明天会更美好!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8篇

《风雨哈佛路》整部电一影不到90分钟,眼泪在我的眼睛里打转,我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形容这这种莫名的感动,感动的是那种向前看;也感动于在哈佛校园里老师说的,他们都是普通人,而我们也是;也更感动于,我只是需要有一次机会,需要一次机会爬出那个环境。那个社会,那样的环境,真的给了她这么一次机会,她上了哈佛,在纽约时报有一份工作,学费是纽约时报的奖学金支付的。

那样的环境,每个人都是愤怒、疲惫,他们挣扎着活下去,他们整天谈论的是毒一品、一性一、酗酒。我们对微小事物的视而不见,我们看不到那种改变,看不到那种改变对于我们人生的影响。“我的父母迫使我向深处里观察,我有幸看到微小的事物是如何最终聚集在一起,最终形成产物的。”我们把触角伸向了四周,但却没有告诉我们自己,这是一种渴望,不是不可能。

经历了睡大街地铁,沿街乞讨,甚至当了小偷,在收容所里所见到的难以忘怀的过去,所有的这些夹杂起来,却没有让这个女孩陷入到那样的环境里,那本身属于她的环境里。不是一时的心情冲动,她说:“我不想做傻瓜,我要去上学。”在美国那样的环境里,并没有要她必须提供户籍证一件、学籍档案、上学过程中一系列的成绩,如果这些是必需的,我想她也不可能有那样的机会。

“或者我可以推自己一把,让我的生活变好。”是的,如果有什么力量在支撑着你不断向前的话,那种力量应该来自于对未知世界的探索,那种怀揣着的梦想,对未来的渴望,不管这种力量有多少,那总是你自己的,是你自己在推着自己在前行,而不是别人。

读别人,总能反观自己,对照自己的人生,我们的经历,有时候会感觉到羞愧,因为那算不了什么。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9篇

中午,我和妈妈吃完饭,一起在电脑上看了一个名叫《风雨哈佛路》的电影。这个电影讲的是:有一个小女孩,她的父母都吸毒,为买毒品而花光了他们的积蓄,已至这个一家四口的家庭住在一间狭小的公寓里。后来女孩的妈妈因艾滋病去世了,爸爸在收留所里不管她了。直到16岁,她下决心要上学。她来到一所新建的学校读高中,并在两年的时间里读完了四年的内容。最后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佛大学。这个女孩名叫——丽斯。

看完这个部电影,我十分感动,她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但并没有抱怨,并十分坚强的生活着。她孝顺,深深的爱着这个家庭,爱着爸爸、妈妈和姐姐,尽管他的爸爸并不爱她,妈妈在发病的时候经常打骂她,姐姐也对她十分冷淡。“我爱我的妈妈,自始至终,自始至终,尽管她吸毒尽管她没有照顾女儿,而一直是我在照顾她,好像她变成了我的孩子。”她曾深情的说道。但她的语言中并没有任何对妈妈的抱怨,并且,她说她很爱她的妈妈,这是多么令人感动的语言啊!

电影中有一个细节使我感动,她靠打工挣来的工资支付她的学费,有一次她在洗碗时,居然把书放在挂毛巾的地方,边洗碗边看书,这一抬头,一低头,藏着多少她对学习的热爱、知识的渴求、时间的珍惜!

她勤奋的精神和对生活的乐观、对家庭的爱,感动了哈佛大学的面试官,使她顺利地进入了哈佛大学。同时,她的精神也感染了我,使我懂得了珍惜时间、勤奋学习、乐观向上、孝顺长辈。就是这么一个没上小学和初中的小女孩,创造了奇迹!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0篇

必须得赶紧码上两行文字,不然太对不起我的眼睛费力看这部影片了。看完后我久久的陷入了沉思之中。

此刻第一个念头,极力想把这部影片推荐给当下的年轻人,包括我的儿子。我坚信这样的影片,对年轻人的成长会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有可能改变他们的人生。

这部影片的名字就取得非常好—《风雨哈佛路》。影片真实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女主人公艰辛的人生奋斗历程。最终她通过自己的勤奋、执着和坚持,实现了她的人生梦想,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

她的命运的确可是真够悲催的。在她很小的时候,妈妈就酗酒吸毒并染上艾滋病,妈妈变卖家里所有的财产去购买毒品和酒,早早死去。爸爸脾气暴躁,经常实施家庭暴力,根本不管她的学习和生活,后她的父亲被收容所收留。

她流落街头,捡食别人吃剩的东西,她过早的承受着生活的苦难。即使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但她依然爱他的爸爸妈妈,依然积极乐观的生活。她忙碌奔波四处打工,在洗盘子的时候,她不忘把单词和语法挂在墙上,边洗边学。她用两年时间学完了高中四年的课程,并以全年级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她的执着和勤奋,感动了《纽约日报》的评委,他们为她提供了全额奖学金,从而使她得以顺利进入哈佛大学深造,从此她的命运得以完全改变。

假如她没有这份执着和坚持,也许她会和众多流浪儿童一样,沦落为乞丐或者成为像她妈妈一样的人。

《风雨哈佛路》,真的是一部非常励志的影片,她传播正能量,她激发人奋发向上锐意进取。

《风雨哈佛路》一部十分优秀耐人寻味的作品。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1篇

有时候我们总要尝试着做些什么才会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大能耐。《风雨哈佛路》不得不承认影片从头到尾都很经典,不仅感人而且励志。

人总是要面临选择,当丽思的母亲因为艾滋死去,父亲又被送去收容所,爷爷把她当垃圾一样看待的时候,很显然他一无所有了,她不得不做些什么来改变现在的状况,她需要一个机会,需要上学。

“我很聪明,我知道我会成功的,我只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机会,我需要一个机会让我从糟糕的环境中爬出来。我所知道的每一个人都是愤怒的疲惫的,他们试着活下去,但我知道……外面的世界才是更好的世界,更好的发展,我想要住在那里。”当丽思说完这段话的时候,我意识到他开始找到自己的方向了,并对自己的未来做出了选择——读书。那么现在在看看我们自己,现在又多上年轻人找到了自己的方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未来会怎样?我曾经问过我几个朋友“你的小学梦想是什么?那么初中呢?高中呢?现在呢?”知道我得到的答案是什么吗?呵呵,他们是这么回答我的“小学的梦想是科学家。”呵呵挺起来很不靠谱但很棒对吗,毕竟是小学生允许我们天马星空的想象,“初中的梦想……忘了”呵呵,好吧忘了……这是答案吗?根本就是没想法,好的初中没想法没关系,我们还 有时间!“高中……不知道”哈,ok,依然没想法。“现在……不知道”呵,这个时候说不知道,20多所了依然不知道自己想干嘛,可以想象着有多可怕吗?有多少人依然是这样浑浑噩噩的浪费着自己的青春。我用了21年的时间去寻找方向,值得庆幸的是我找到了。

“一种观点给我们一种对世界的认知。”还 记得这句话吗。我们应该尝试着去拥有自己的想法,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思想局限在那些条条框框里呢。

说到这我开始感慨中国教育的悲哀,小时候,老师家长会告诉我们什么事对什么是错,但我们却不知道对为什么对,错为什么错。我们只会按照他们所给的路去走,当然这样做确实很安全,同时我们也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我们失去了自己余生俱来的创造力和允许我们犯错的机会。有多少人就这样被扼杀在了襁褓之中。长大了,我们开始踏足社会,社会会告诉我们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我们不得不尽力去控制自己的言行举止,它不会给我们太多犯错的机会。这让我们丧失了自己的观点和自我认知的能力。不过我想这并不代表无法改变,这仅仅只是需要我们的坚持和敢于尝试。

丽思用了两年的时间读完了4年的高中课程,这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很多时候当我们以一个常态的思维方式去看待一件事的时候很会觉得它遥不可及,但当我们决心去尝试并获得成功后在回头看自己所做的你会发现其实很多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

这让我想起了当初骑自行车从武汉到北京,几乎所有人都对我的这个想法报以怀疑的态度,包括我自己也觉得这1300多公里的行程是那么的遥远,但是我做到了,这对我的人生是一个极大的鼓励。现在我学画画,每次看到别人的作品,我都会觉得这是一次极大的挑战,我总是觉得自己无法完成这样的作品,但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和一次次的成功后。我觉得我需要改变些什么了。

“我迫使自己向前,我必须这样……没有后路,当我意识到这点,我想我必须竭尽所能的工作,看会发生什么”好吧,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事实上当我们没有退路的时候,我么只能一直向前一直向前,然后看看会发生什么。即使不会成功但至少努力过,至少不会堕落,至少不枉此生。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2篇

世界在转动,你只是其中的一粒尘埃,就算你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停滞不前,现实不会按照你的意志去改变的,因为别人的意志更强些,未有能改变的,只有自己。

利兹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里,父亲嗜酒,最后进了收容所。母亲吸毒成瘾,染上了艾滋病而精神崩溃,最终长眠。爷爷也不肯收留她,只好流浪街头。曾经的幸福美满早已消失不见,一瞬间,她变成了被世人遗弃的孩子。

利兹,一位出生在纽约的女孩,没有就此堕落下去,她经历了生活的艰苦和辛酸,凭借自己的努力,踏入了哈佛的殿堂。

“我相信我会成功,我仅仅只需要一个机会”,这一句话体现了她坚定的决心和坚强的意志。她睡地铁,捡垃圾桶中的吃,她强烈的求知欲,与命运不屈不挠的斗争着,她用努力争取了机会,她用行动诠释了自己。

佛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恨。爱别离。求不得。分看哪个都雨势滂沱。但敲敲脑袋做顿悟状后就知道,生是和自由告别而苦,老是与希望告别而苦,病是与奔跑和热枕告别而苦,至于爱别离,既然已经说了是别离,那大家都清清楚楚。而求不得,根本连告别的机会也不会有。利兹,在这个纷扰浮华的世界,经历了太多的苦,但她永远记住了生命中的那些美好的日子,这是她在这充斥着喧嚣的世界嗅到的唯一一丝纯净的气息,这也是使她坚强活下去的理由。

换位思考,如果我们遇到像利兹那样的情况,有多少人能够在黑暗的边缘垂死挣扎,只为见到那一丝的阳光?恐怕没有几个吧。我们生活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环境下,怎能体会到利兹那种受冷挨饿,被世人遗弃的感受。当面对困难,我们能否像利兹那样坦然接受,笑着面对,迎难而上呢?唯有坚强的意志,才能够到达成功的彼岸。

风雨并不可怕,爱、信念和毅力将让我们穿越风雨,见到人生的彩虹。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我们有梦,有行动,乐观的面对现实,最终我们一定能实现梦想。梦想是注定孤独的旅行,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活得漂亮。

风雨哈佛梦,坎坷人生路,用乐观、顽强的精神诠释生命,梦想就在前方的。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3篇

“我知道外面有一个更好更丰富的世界,而我想在那样的世界里生活。”这是《风雨哈佛路》里的一句经典名词台词。

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一位生长在纽约的女孩儿——莉斯,经历人生的艰辛和心酸,凭借自己的努力,最终走进了最高学府的经历。

莉斯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童年在贫困和饥饿中度过。母亲因吸毒染上了艾滋病导致精神崩溃,父亲酗酒最后进入了收容所,外公又不肯收留她,她只好流浪街头。

我们身边很多人的出身都比她要好得多:我们有温暖的家,我们衣食无忧,我们不必流浪街头,而且父母都很健康。正如她所说的,我们生活的世界比她的丰富,比她的精彩,她也想到我们这个世界来生活。她很可怜不是吗?但她回答说:“我为什么要觉得可怜,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甚至要感谢它,它让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往前走。我没有退路,我只能不停的努力向前走。我为什么不能做到?”实现理想的道路,一旦踏上就没有退路,除非你跳下路边的悬崖。但是,也许在下一秒,你就会看见胜利的曙光,也许在下一秒,你就将达到理想的世界。

所以,莉斯没有放弃。在她十七岁时,她选择去读高中。这对于一个没上过几天学的她来说,谈何容易?但她决心已定,只要是她下定决心要做的事,就没有不可能的。是的,她顺利地读上了高中,并成为了学校里最优秀的学生。她白天在学校,晚上就在地铁上度过。而这一切,她早已习以为常,她只用两年的时间学完了高中四年的课程。

很多人总是找各种理由说放弃。但在莉斯面前,我们又有什么资格谈放弃?她的生活状况是那样的糟糕,可她仍然坚持着。这是为什么?因为她是天才?我们每个人在某一领域都是“天才”。可是光靠天赋是没有用的,更多的是靠她自己的毅力与恒心,是靠她对理想执着的追求。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她竭尽全力。

出生比别人差又怎样?好的出生,只是给你提供了捷径,但不起决定性的作用。结局的好坏,都由你的努力来决定。在学习方面遇到困难,就想想:“你有莉斯困难吗?莉斯能做到,你为什么不能?”在生活方面更应如此。“没有人可以和生活讨价还价,所以只要活着,就一定要努力。”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童话,故事的主角就是自己,只有我们才能决定故事的结局,为了童话美丽的结局,永不要放弃。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4篇

我想了好多的题目来表达我对这部电一影的的印象,但都显得苍白无力,可能世界上一切的华丽的辞藻,都不及实际的直观的印象留在人们心中来得深刻。

拥有金色长发的女孩利斯,她有着悲惨的童年,小时候父母都是瘾君子,这给她的童年蒙上一陰一影,不久母亲因感染上艾滋病去世了,在母亲的棺木下葬的那一刻,她跳上了棺木趴在盖子上和母亲做最后的告别,一个渴望拥有一个完整的家,有家人在一起和睦相处的小小的愿望也被剥夺了,看到这我的眼眶湿润了,父亲由于酗酒被送到收容所,而爷爷也不愿意收留她。她从此过着流一浪一的生活。

如果沉一沦下去,她将和母亲的结局一样悲惨,她决心告别,要开始崭新的生活。

她申请了一所私立学校,后来用两年的时间读完了四年的高中课程,她的梦想是去哈佛,因为没有钱所以申请了奖学金,这些都是她想要改变的勇敢的做法。终于她成功了,在获得奖学金的演讲上,她说:我愿意放弃一切,只要能换回我的家庭。

这是由一部真实的故事改编的电一影,我几乎是含一着泪看完的,为利斯不幸的家庭,为她坚毅的追求自己的理想,为这份执著而无法表露的亲情而感动。

我记下几句台词和大家分享:

“我可以寻找各种理由使自己低头,也可以迫使自己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人会死花会谢,看似有价值的东西其实毫无意义,留下一些影象,模糊的影象,供己回忆。”

“世界是无限的,我们只是一粒尘埃,我们不能以我们的意志来改变生活,因为世界上总会有一些人的意志比自己的要强一些。”

“当人们遇到困难或是遭受挫折后,只是在怨叹,在逃避。而不是去想是什么原因,有哪些细小的因素导致着这种失败,所以生活还是没有改变,不幸依旧,我不要这样,我要看看如果我努力后我的生活会是什么样。”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5篇

《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我看了很受触动,女主人公利兹经历了常人不敢想象的成长道路,最终实现了梦想,走进了哈弗大学的殿堂。她生活在一个非常不幸的家庭,父母酗酒,经常争吵,后来母亲又染上了毒瘾,生活几经崩溃。有一次她和她母亲一起去餐馆,那种久违了的感觉,曾经的温馨仿佛又围绕在她身边,“这一刻,我感觉母亲又回到了身边”是对她当时心里感受的最好描述,可见她内心对父母之爱的渴望。她只是个孩子,可是为什么要让她承受那么多?然而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不一会儿她母亲毒瘾又发,跑去酒吧喝酒抽烟,这一切她都看在眼里,她在呐喊,在深深的呼唤,可;一切都是徒劳。

母亲因吸毒而感染了艾滋病,不久去世了,她久久地躺在母亲的棺材上,试图寻找到那迷失的母爱,儿时的记忆一幕幕浮现在脑海。凄凉的家庭,颓废的生活,无法捡拾的亲情,同学的歧视和欺负,可是明天还是要继续。拾起那残碎的记忆,路还是要走,而此时,她是一个人,没有任何的依靠,连感情歇息的地方都没有,人海茫茫,而她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踽踽独行。可是她还有梦,她要改变生活的现状,要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相信我会成功,我仅仅只需要一个机会”,这可以看出她的决心和意志。一个柔弱之躯,却用努力争取了机会,用行动诠释了自己,她的付出超出我们所能想象的程度。“我爱我的妈妈,不管她是个什么样的人”,感动了所有人,父母之爱比山高比海深,无论他们怎么样,我们依然要爱他们,他们一样爱着我们。最后当她站在哈弗大学的演讲台时,我们更多的是敬佩和感动,她的成功让所有人为之动容。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我们有梦,有行动,乐观的面对现实,最终我们一定可以实现梦想。有志者事竟成,三千越甲可吞吴。自强爱人,方可被人所爱所尊重,不要抱怨现在的不幸,要勇于面对,要勇于去改变,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未流过血的手指怎能弹出世间之绝唱。我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现在的不幸将是对我们最大的历练,相信自己,相信明天会更好。风雨哈佛梦,坎坷人生路,用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和顽强不懈的意志诠释生命,绝不放弃,我们的梦就在前方,美好的明天等着我们去创造。无论现在怎样,请一定要相信通过努力,明天定会很好。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6篇

Liz的父母吸毒,且患有艾滋病,政府每月准时发放的救济金在供父母短暂的享乐后,只够他们全家生活5天,除了饥饿,她们还生活在肮脏、臭气熏天的环境里,童年的Liz甚至因为满头的虱子而选择逃学,因为逃学次数太多,还一度被送到女童院(不是很了解,应该是个不适合孩子呆的地方,感觉像监狱)。Liz从未怨恨过她的父母,相反,她爱他们,她在很小的时候就懂得如何去维系她所爱着的那个家。在家庭破碎后,Liz过了几年流浪的生活,是母亲的去世,使她最终决定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她的努力及善良的人的帮助下,她再次回到了学校,她用两年的时间完成高中四年的课程,以全优的成绩考入哈佛,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她在绝境中实现了人生完美的大逆转,并激励人们跨越困境去追寻梦想。

坦白的说,这本书的文学性不是很强(也许是翻译的问题),文字不优美也不生动,只是一个女孩如同在讲述别人的故事那样,缓缓地、机械地描述自己风雨飘摇的童年,对追求梦想的经历和世人所谓成功的描述更是只占据了全书不过百分之十的篇幅。我想也许Liz是想借此告诉我们,在取得成功的道路上奋斗远比自甘堕落的生活更为轻松,也更为快乐,跟所拥有的苦难相比,披荆斩棘、勇往直前不过是小事一桩。可惜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太少了!

这是我所知道的最为苦难的生活之一,但也是唯一一本读完全文却未留下一滴眼泪的书:白描似的写法,让你很难根据她的文字在脑海中去演绎她所经历的一切;Liz想要传达的也不是抱怨,而是“关于爱、宽恕、觉醒与奋斗的人生历程”。由于成长环境的原因,Liz的性格有时候并不是那么讨人喜欢,她敏感、孤僻、有心计且世故,但她也聪明、善良、坚强、勇敢,如她所言:“我不能把萨曼莎从她的家庭中拯救出来,但是我可以做她的朋友。我不能改变卡洛斯,但是我可以保留那份友谊,让自己好起来。我不能治愈我的家人,尽管我很想,但是我可以原谅他们,爱他们。”

我深深的为她的一言一行所感动,也为此而折服,如果换做是我,我绝不会如此豁达,更加不会迈向那不敢想象的成功;相反,我也许会成为一个女混混,一个妓女、一个贼、一个瘾君子、一个不懂得自尊、自爱、不懂得奋斗的人。

祝福Liz以及所有向上的人们,请永远都不要向困难低头。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7篇

有些道路,有些生活如果我们无法去选择,如果注定要风雨兼程,如果我们必须走下去即便是看不到未来。这时我们唯一可以选择的是如何走下去,在自己的心中和希望有一个美丽方的约定:和自己相约在美丽的以后。

《风雨哈佛路》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如何从一个破碎的家庭中走出来;如何把自己和收养所的其他小孩区分开来;如何从失去最爱她,她又最爱的妈妈的悲痛中振作起来。基本上没有上过学校的她用两年的

时间完成了高中四年的课程。因为成绩优异,她有机会来到哈佛大圩参观,正是这一次的旅行她的人生彻底改变了。她努力思考,不断的问自己,为什么这里的人和自己不一样,是什么让他们如此不同。她想计入哈佛学习,她想从自己的环境中摆脱出来,她想改变自己的人生。自此她和哈佛有了一个美丽的约定。最后她也如愿的走进了哈佛,开始自己全新的生活。

我始终记得她说过一句话:“因为我已经没有别的路可以选择了,所以我必须这么做”。这是她坚持的信仰,是她和自己的约定,无论道路多么艰难都要坚持下去。与其说是和哈佛美丽的邂逅改变了她的人生,不如说是她自己和哈佛的约定给了他一个全新的自我。这个约定让她有了明确具体的方向,给了她更多的勇气和力量坚持下去。她和这一片全新的天地,一个完全不同于她以前环境的世界的美丽约定使得她的坚持,她的别无选择变得不再那么苦涩,变得生气盎然。如果说风雨哈佛路是她必需面对的,那美丽哈佛之约则是她心甘情愿去面对的原因。

现实给了我们什么我们就要去接受什么,但如果只是变被动的去应对,甚至是逃避,我们免不了会陷入命运这一怪圈。无论环境怎样,我们的心是自由的,我们应该向往的是美好,更美好的事物。我们可以和自己相约,和美丽世界有约。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8篇

“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都要经历许许多多的风吹和雨打,只有经受住了风雨,才能成功。”看了《风雨哈佛路》后,我浮现出了这个想法。

《风雨哈佛路》讲述了一个名叫伊丽莎白的美国女孩:她因为父母亲都吸毒并且家境贫寒而在学校里受到同学们的嘲笑,但老师却发现很少到校上学的她竟然在测验中得了满分。她还用自己的努力考上了高中。当她的妈妈因为艾滋病去世后,伊丽莎白强忍悲痛,发奋学习,最终考上了哈佛大学。

看完这部电影,我的内心被震撼了:如果伊丽莎白的潜力没有被她的老师发现,如果她因为父母吸毒而自暴自弃的话,她就永远也不可能考上哈佛大学,也就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伊丽莎白自己的努力:她并没有向命运低下头,而是不断地去获取知识,冲破了命运对自己的束缚。

她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都能取得如此之大的成功,我们为什么不能?我想起了自己练习网球时候,有一段时间曾经觉得每次网球课练习的内容大同小异,枯燥无味,还非常累,就不想再坚持下去了。现在想想,打网球也贵在坚持,如果当时放弃的话,现在就不会体验到打网球的乐趣了。我们应该像伊丽莎白那样,不怕困难、刻苦学习。经过不懈的努力,我们一定会获得成功!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9篇

星期五,我在家里看了《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让我受益匪浅。电影讲述的是一个美国女孩的生活。她的爸爸妈妈都因吸毒而染上了艾滋病。后来,她的爸爸进了收容所,她和她的妈妈还有姐姐像垃圾一样被爷爷赶出了家门,开始流浪。此中,她一直逃学,为的是陪她妈妈。后来她妈妈死了,这让她伤心了很久,最后她终于决定:不再逃学了。她自己报名上学,还拼命工作挣学费。终于,她用了两年的时间学完了四年的课程,在她不停的努力下,终于考上了最好的大学——哈佛大学。她为了上大学,在纽约时报找了一份工作,用工资上大学。

看完这部电影,影片中的那个女孩让我很感动。在巨大的困难面前,她没有屈服,也没有感到绝望,而是努力地,不懈地去改变艰难的生活,克服巨大的困难。她虽然生活在一个破碎的家庭,过着不是人的日子,但她却始终保持积极向上,奋发努力的心态。她爱她的父母,爱她的家,一直如此。这都是常人很难做到的。

人们都说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考上什么好大学。但我们可曾想过:我们是不是这样做了呢?我们是否做到了呢?人们有时会说,某某考上清华北大啦,然后人们就开始议论那个人是多么多么努力,多么多么好……那我们可曾想过:与其羡慕称赞别人,不如自己下一下决心,发奋努力,做一个成功的人,让别人羡慕称赞自己呢?这不是更好吗?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磨难和幸福是连在一起的,磨难是幸福的垫脚石,没有磨难,就没有幸福。只要我们发奋努力,就能成功!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0篇

最近,我看了一部电影,叫风雨哈佛路,使我记忆犹新.

电影主要讲述了小女孩丽姿,她的母亲喜欢吸毒,最后在她15岁时死于艾滋病,而父亲喜欢酗酒,最后,也离开了丽姿。可是丽姿仍不放弃生活,不为自己所属的环境而悲哀,忍着失去双亲的痛苦,努力学习,凭借着自己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哈佛大学,发表文章,领取了奖学金。

先天的生活环境不是你能决定的,可未来的道路你还有很多选择,生活还是有另外的可能出路。我们不能为现在的不如意而否定未来的美好。女孩的转变一方面是生活的压力,另一方面是母亲的离去使她失去支柱,从而逼迫其去思考自己该怎样去生活,怎样去面对自己的人生。正如其自己所说的那样,她无路可退,只有往前走,她想看看自己努力去工作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对,她就靠着自己的努力,考取哈佛。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她不仅没有因为生活环境的恶劣而放弃了自己的生活,而是只坚信着要走向成功,这是我们所没有的。

在生活,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这也使我真正体会到了成功的含义。还记得有一次五年级体育抽测的时候,实心球可是我的弱项,看我这小身板,就知道没有多大的力气。可是,测试迟早都是要测的,而且,万一失败了了又要给班级学校抹黑,于是,我决定,每天晚上做好作业,就到院子里去练实心球,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经历了爸爸妈妈的无数鼓励,我终于有了很大长进。到了抽测那天,发挥的也很好,取得了优秀。

是啊,成功是要靠自己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过来的,可不能半途而废,偷工减料,这样,你就不能走向成功的道路啦!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1篇

当我看完《风雨哈佛路》时,我很受启发。女主人公利兹经历了人的一生超乎想象的成长道路。最终,她成功的走进了哈佛大学。

利兹生活在一个不幸家庭,她的父母经常酗酒,有时还会有一些争吵。可是后来,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母亲犯了毒瘾,生活过得特别的不好。有时去酒吧喝酒就感觉到非常的崩溃。

有一次利兹和妈妈一起去餐厅吃饭,利兹感觉到了母爱的温暖,当她在心里深情地感受时,母亲的毒瘾又犯了,她想去酒吧喝酒。于是,就找借口出去,去酒吧喝酒。可谁知道,这一切都被利兹察觉到了,小利兹一直在跟着妈妈,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

小利兹在用心呐喊,在深深地呼唤着妈妈,可对于犯了毒瘾的妈妈来说这一切都是没有用的。

后来,母亲因为吸毒染上了艾滋病,没有多久就去世了,小利兹久久的躺在了母亲的棺材旁。因为在那里,利兹要去寻找那份母爱。

而就在那之后,小利兹并没有被生活中的困难所打倒,而是凭自己的实力考上了中学、考上了大学——哈佛大学。在小利兹考上哈佛大学的那一刻就意味着她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了她的命运。

所以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只要不向它低头,勇敢面对就会有成功的希望!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2篇

学习,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成才要靠百分之一的天赋以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只要你肯学习,并且认真对待学习,你就会学有所成。

丽思是这部电影的主人公,出生于纽约市一个贫困的家庭。父母都是吸毒者。她简直是天才,可惜她的生活没有秩序。因为她很少洗澡而常被同学们嘲笑。虽然她一个月最多只上三天学,但是她却能考100分。

丽思的母亲高度近视,达到了近乎失明的地步。因为吸毒,父母都得了艾滋病。她的母亲没有多久就去世了。家里因为贫穷,交不起房租,父亲被送去收容所,她则被关进教养所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但是,顽强的丽思没有被命运屈服。她走出了教养所,只得通过捡废品、打工来自力更生。

贫困的她睡在街上,吃在垃圾桶旁。通过邻居的帮助,她终于上了一所高中。只读过小学的她。用了两年的时间,把高中四年的课程用两年就学完了。通过努力。她获得了“纽约时报”每年12000美元的奖学金,并资助她上哈佛。

可想而知,她的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在她16岁以前,她不适应平常人过的生活。但是她坚强地活下去。正如她所说:“我把安全都抛到脑后了!”

丽思告诉了我:命运可以打败一个人,但是打不败人的意志。只要我们拥有坚强的意志,不丧失生活的希望,那么我们就可以改变命运。面对困难与挫折,如果我们只是胆小、懦弱,终将一事无成;如果我们像丽思一样意志坚强,具有不向命运低头的信念,从而获得成功,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享受真正的人生。

看完这部电影,丽思告诉了我这样一个深刻的道理。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3篇

第二次看这本书了,之前还看过电影,对于莉丝的遭遇依然很感概。印象最深的是她无家可归到处去找朋友借宿的经历。对比自己,住在舒适的家里,想吃有吃,多么幸福的环境,却常常抱怨。过年去朋友家拜年,看到朋友家漂亮的装修,很是羡慕。在这种羡慕的心理伴随下,在看书联系到莉丝的生活环境,内心反而平衡了些。每个人成长的环境可以相差很大。在自己抱怨没有一个更漂亮的屋子的时候,还有人连饭也没得吃,天天露宿街头。知足与感恩,这两个词,突然冒出心底。人与人不要刻意地去比较所拥有的东西,而应该着重自己能给外界带来的有益改变,一种向上的态度。想起李开复的理想,就是给这个世界带来正面的影响。意思大概如此。

书中开始奇怪的是,处在父母是瘾君子,经常挨饿的环境的中,两姐妹面对困境的不同态度。姐姐奋力抗争,妹妹尽量顺其父母的毒瘾,甚至帮忙放哨让父亲用吃饭的钱出去买海洛因。虽然妹妹也讨厌吃厌了的鸡蛋。可是她也不愿见到父母恳求、辛苦的样子。可以理解妹妹的作法,但相比较之下,更喜欢姐姐的极力抗争。姐姐每天努力上学,将自己的事情处理得井井有条,而妹妹害怕学校同学的嘲笑,选择没有压力的发臭的家。两者的不同选择导致了两姐妹的不和。文中提到的,两姐妹在资源极度匮乏的情况下相互竞争,是两姐妹不和的缘由。甚至在母亲得艾滋病的后期,两人还在争斗谁能更好照顾母亲。资源竞争的说法,一定程度上能解释,近亲的相互仇视。

书中还多次提到,由于浴室坏了,导致姐妹俩的家里每天都由于浴水流不走而发臭。奇怪的是,妹妹小不懂事不算,父母吸毒无心料理家庭,而姐姐为什么就不能去清理呢?一件只需要简单处理一下就能极大改善家庭环境,避免社工拜访出现尴尬的简单行为,却让家里一直弥漫在臭味之中。从中或许可以看出,这个家庭,是如何在一步步走向破裂的。执行力是多么重要,生活中多点努力改变,随手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定时清理书柜,整理资料,就可以让生活过得井井有条。每天改变一点的力量,是无穷的。新的一年,做了三个100天计划,一个是坚持早起,一个是早上学英语,达到能流利看懂英文网站和书籍,一个是掌握一门新技能,目前是photoshop。一点点坚持与积累,希望自己在坚持这三个100天的时候,能时常记得这个要点。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4篇

“我爱我的母亲,她是个瘾君子,她是个酒鬼,而且基本失明,患有精神分裂,但我不会忘记她一直爱着我,即使她忘记了,一直如此,一直如此。”

乱成一团的家庭,吸毒的母亲,不管不问的父亲,还有姐姐、爷爷。这就是我对丽丝家庭的第一印象。在地上哭闹的母亲,在沙发上若无其事看电视的父亲,犯毒瘾的母亲用可怜的眼神看着她,她把手中唯一一点生活费给母亲,因为她从母亲的眼神里看到了难过,可是他的母亲却带走了所有的钱。父母没有给丽丝关爱,可是丽丝却如此强烈的感受到了他们的需要。和丽丝相比,我们太不懂事了,当丽丝在夜风中用剩饭填饱肚子时,我们在吃各种各样的零食,当丽丝坚定的压住自己的试卷,不想让老师拿走,因为她要做题,我们在想方设法的摆脱各种作业的苦恼。也许父母给的关爱太多,当我们渐渐把被关爱当成一种习惯,那些温暖的感动不再存在。回报的想法似乎被掩埋了起来,埋在很深很深的地方,早就已经被遗忘。因为现在一切的幸福来得太容易,我们没有感到这份幸福是多么的珍贵,很多的时候,我们在挥霍着这别人看来十分奢侈的幸福。

当感染艾滋的母亲逃离这个家庭,当警察出现要将丽丝带走,给丽丝重新找一个负责的监护人,丽丝身边唯一的亲人,她的父亲,没有挽留,她就这么被抛弃了。也许我们不能完全深刻的体会到,那种被全世界最亲近的人放弃的感觉,那种孤单,无助的感觉,因为父母的存在,它们都远离了我们,父母给了我们一道爱的屏障,让我们在这美好的环境下无忧无虑的成长。

丽丝的遭遇深深的刺激了我的神经,和她相比,我们太幸福了,想想曾经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就郁闷一整天,萎靡不振,因为和同学闹别扭就乱发脾气,伤害身边的家人朋友,因为一道题做不出来就放弃整张卷子,这样实在是太不应该了。其实这些都是小事,只要坚持一下就过去了。现在的我们太怕吃苦,太怕累,太心疼自己,所以一遇到困恼就放弃,逃避,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到最后只会一事无成。“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看看身边那些有成就的人,哪个不是经历困难和挫折才成功的。而且两年之后的我们即将面对高考,如果现在不努力学习,用知识填充自己的头脑,将来又怎么能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考上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大学。

“我相信我会成功,我仅仅只需要一个机会”这句话不仅仅是丽丝在说,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这么说,当自己面对困难屡次失败的时候,是不是自己的自信心也被打击的一无所有?可是也许我们需要的,就是下一次机会,也许在尝试一次,就会成功,很多人都在距离成功一步的地方倒下了,不是没有力气了,而是被自己的心里击败的,只要我们对自己说:相信自己!我可以的!那么就一定会成功。

风雨哈佛梦,坎坷人生路,用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和顽强不懈的意志诠释生命,绝不放弃,我们的梦就在前方,美好的明天等着我们去创造。无论现在怎样,请一定要相信通过努力,明天定会很好。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5篇

在前不久,我们观看了一部电影,名叫《风雨哈佛路》。主要讲了一名叫丽兹的小女孩的父母都染上了毒瘾,母亲得了精神分裂症还染上了艾滋病。丽兹想等妈妈病好了来照顾她,但她妈妈去世了。原先不想上学,不上进的她终于明白要自己努力争取幸福,最后她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哈佛大学。

其中,最打动我的场景是丽兹在要去面试时,碰到了她的朋友克里斯。她当初没有选择和里兹一起上学,她只能流落街头。当她想让里兹帮他,让她放弃学业时,里兹却走了,并没有理她。因为当初里兹想帮她,但克里斯不答应,现在是她自食其果。我觉得当时在同一起点的两个人,却因为不同的观点而背道而驰,最后一个取得成功,一个流落街头。只有明确自己的目标早点醒悟,才会有成就,不会荒废自己。世界不会为你而停下,只有勇于和命运抗争,才能扭转命运。

这让我想到了夏洛蒂,她同样生活在困境中,被人嘲笑、讽刺。但她并没有放弃。不但没有抱怨,还从中发现了问题,及时改变方向,最后取得了成功、完成了梦想。

我也回想起我以前的事,有一次临近期末考试时,我无意在QQ上发了一句话,老师狠狠批评了我。我想:何必和老师计较,她们没有弄清事情的经过,我一向就是一个不喜欢用语言去解释的人,我只是想拿成绩证明我的观点。我没有低下头去认我没有的错。这件事让我更明白了在别人的批评声中,只会低头而不求上进的人是不会有任何进步的。只有坚持淋着风雪,不放弃自己,努力去证明去尝试、争取,你才会有所作为。

因此,让我们抬起头,迎接命运的挑战,相信用坚持的力量可以击败一切困难。

死亡诗社,外文名Dead Poets Society,又译为春风化雨;暴雨骄阳,是由罗宾·威廉姆斯、伊桑·霍克以及罗伯特·肖恩·莱纳德主演的一部

电影《死亡诗社》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位老师和他的学生之间的故事。

结局感人至深,落泪了。

尼尔喜欢演戏,父亲却一再要求他考哈弗学医。从来没有和孩子进行等位沟通,了解孩子内心真正的想法和喜欢的东西。以一位长辈的口吻强势要求孩子放弃自己的爱好去做自己强加给他的事情(真想一个巴掌甩过去)。尼尔妥协了。结果尼尔开枪自杀,父亲和学校却把责任推给了尼尔的老师,一位对学生们进行着心灵的启发的好老师。

“我们不会让你毁灭你的生活。(台词)“殊不知家长的逼迫已经是对孩子的一种毁灭。“你拥有我从来没有梦想过的机会,我不会让你白白糟蹋。(台词)”不知道多少家长以此为由进行着无形的杀人行动。

我想很多老师和家长应该都没有想过,逼迫自己的学生或孩子去做他不喜欢、不愿意做的事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利益至上的长远目光我是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可以理解他们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谋求好的发展而迫使他们急功近利的读书学习。

但我更想说的是,工作并不是一辈子的事,活到八十岁的人七十岁退休也还有十年时间是脱离自己的工作的。而对生活的热情和理解才是一辈子的。

“你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赚钱,赚很多钱,赚更多的钱。”听到这样的回答如何不让人难过。

物欲已经超越精神世界而称霸了吗?那实在是人类的悲哀。

每年都有不计其数的新闻说到某某学校某学生跳楼自杀,可是却从来没有人想过深层原因。学习压力大的背后是什么,元凶就是这些自以为是为了学生和孩子好的家长和老师。为这些孩子的人生道路上有你们的陪伴而感到同情。

无法避免的是在

作为一名深受中国应试教育影响的学子,我可以深深的

电影《死亡诗社》观后感【篇二】

昨天我通宵看了《死亡诗社》这部电影!我想,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和孩子们的家长都应该来好好欣赏一下《死亡诗社》这部电影。拍的相当不错,内容积极向上,形式活泼而多样,它另我们在欣赏中反思,在反思中成长。。。

它让我更加明显地意识到:不受压抑,崇尚自由,张扬个性!才是我们真正应奉行的教育体制!

CARPE DIEM 及时享乐

花开堪折直需折,时光易逝。

今日轻绽浅笑的花朵,

明日必将凋零!

“花开堪折直需折”,于此同义的拉丁文就是及时行乐,他们的英文老师,我们故事的主人公基廷在开学第一次见面带领大家上第一堂课时就教大家:及时行乐,孩子们让你们的人生超越凡俗!也许有些人持异议,呵呵,那些人也都是些凡夫俗子罢啦,我觉得这样来引导学生们建立他们的人生观是有道理的,正如基廷先生说的我们都是凡人。

整个观看过程中,我都一直很喜欢和钦佩基廷先生,真的。钦佩他的敢于突破,喜欢他的浪漫主义,喜欢它轻松有趣,富于创造力而且个性十足的课堂。

记得在课上,他为引导和激发同学们的创造力而这样引导大家:

“我们读诗写诗并非为技巧,是因为我们是人类的一员,而人类充满激情!医药,法律,商业,工程这些都是高贵的理想。而且是维生的必要条件,但是,诗,美,浪漫,爱这才是我们生存的原因!“

尼尔的死是个悲剧,令人心痛之余不免要深思和反省她父亲对他专制而过于苛刻的教育方式-------没有自我,残酷压制,苛刻要求,过高期望。(概括下来无外乎这四点了!我想这也是导致尼尔因无法忍受而选择来自杀的原因吧。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由于于父亲缺少沟通和交流,不敢于反抗父亲意志而委屈自己屈服,任意听命父亲的决定。从小,我最反对的也是这一点了,谁说得对听谁的,不能因为是长辈就不论对错,而强迫孩子一切都按自己的意志来办事。这样一点空间都不给孩子,导致的结果就是使孩子从小就缺乏主见,没有自我,没有创意,缺乏想象力和创新意识!

这就是这个世界,可怕,虚假,而充满欺诈。。。在故事进行到一半时我就能很准确的.预料到他(基廷老师)的命运了,人性被压抑的年代传统的课堂向他这样开放式的教学是不会被真正接受的,不过令我欣慰的是,故事的结尾很令人振奋,每个人都真正作到了,最让我钦佩的是以前最胆小的安德森,他勇敢的说出真相,为被冤枉的基廷老师辩解为大家揭开真相……

这部电影于我而言,让我又一次地看清了现行教育体制的弊端,而且唤醒了我对

每一个爱诗的人都有难以遣散的怀念和忧伤…….

真的是这样的么?

电影《死亡诗社》观后感【篇三】

我们的教育要教给学生什么呢?-----独立思考,解放思想,追求心中的理想,是我看这部电影得出的感悟。

“CREP DIM,抓住今天,因为我们都会死去。”影片的开头,基廷就对他的学生说这样的话。

我们被太多的期望和压力在约束着,因此我们从来没有好好想着怎样抓住今天,只是一直在追求未来,实现别人的期待。

生命中,我们很多人都在妥协着。因为梦想太沉重了。

为了让学生能真正领悟独立思考的含义,基廷站在了讲台了。因为他要让学生站在更高的位置,换个思维,去想问题。

影片中,基廷让内向的安德森到台上朗读他的诗。安德森由于内心的恐惧,不愿意上台。基廷便让他在台上表演怎么哭喊,还用接近逼迫的方法,让安德森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情景很让人抓狂,却也让人释然。

为了让学生懂得如何在团体中保持自己的独立观点和信仰,他让三个学生在院子里行操,以此来揭示:每个人都在妥协中与别人趋同,虽然我们是以自己的步伐在前进。我们每个人都有被别人接纳的需要,但我们必须要保持自己的信仰独立,即使在别人看来是如何的糟糕。

电影中的尼尔,一个生性外向,有自己追求的人,却无法得到家人的认可。他无法逆父亲为他未来做得计划,于是,他选择了自杀。对自由的向往值得我们用生命的换取。他是一个在期望下悲剧的缩影。

安德森与尼尔同宿舍,可他俩的性格完全相反,有一点比较像的是,他们都生活在父母的期望下,无法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在基廷的课上,安德森终于突破了自己内心的恐惧(不自信,否定自己)。影片末,安德森在全班面前和校长面前,公然表达自己的感情以及第一个站在桌子上,对基廷说:“哦,船长,我的船长。”

现在我们的教育和,很大程度上,在扼杀我们的个性,让我们全服于权威和标准。独立的思考变成是一件艰难和珍贵的事情。

一、读后感的定义与写法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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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书笔记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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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中读后感48篇

篇1:高中读后感

最爱在炎热烦躁的夏天的午后,坐在茶桌上,随着柔和的调子,在那种特殊的宁静中独自品茗。慢慢将茶倒入杯中,看着茶叶慢慢的翻卷,缓缓的伸展,再轻轻端起茶杯,贴近嘴边,缓缓把茶水灌进口中,闭上眼睛,这时候先让茶水在口腔里停留,让味蕾充分感受茶的味道,几秒钟后徐徐咽下。你会觉得,外界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你所能感觉到的就只是润润的茶味以及挥之不去的茶香,其实读书也是一样的。

喜欢在清晨或者午后,带上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骑着单车,在公园的座椅上读书,将书放在腿上,慢慢翻开,闻着着淡淡的墨香,感受着书页翻动时与指尖摩擦,品读着书里的内容。此时便觉得少了一分浮躁,少了一分庸俗,多了一分儒雅,感到心灵充实丰盈,思想豁然开朗。读书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增知,获趣,致雅。看书让你仿佛置身书中,体味人生百态,咀嚼百变人生。

读书与品茗的魅力在于你深入了解的越多,就越欲罢不能。刚开始品茗时,茶水微浊,品时舌尖所感觉的只是淡淡的苦涩,第一口品到的并不是茶水的真味,当冲上第二杯时,茶叶开始变得舒展,茶汁变得有点浓厚了,此时再喝一口,满腹茶香,茶水变得不是那么苦涩。再冲上一杯,茶叶完全舒展,可以清晰地看清楚茶叶的脉络,茶水碧绿而清澈,此时慢慢饮啜,妙不可言啊,读书也是如此,刚开始读时,兴味索然,不得其解,感觉很苦,再读,感觉有点看明白了如同喝第二杯茶时,对书中所讲的内容大致已经明了,最后的时候再反复研读,你就会发现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又加深了,明白了很多以前你读这本书时所不能理解的内容,做同一样事情,却能产生这么多不同的理解,真是妙哉。

读书与品茗一般,都是一种艺术。

品茗,一种基于意境与想象的,一种讲究过程和心情的艺术,“高灯喜雨坐僧楼,共话茶杯意更幽。”饮茶是很讲究环境氛围的,也讲究水质,更讲究的是茶之香气、形状,甚至茶之来源产地,蕴含的历史典故也都是值得一品之事。因此,“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也。”,更多的时候,品茗者品的不是杯中的茶,而是这茶外的事情。和尚喝茶是讲究禅,道士喝茶是讲究道,学者喝茶是讲究文化,商人喝茶是一种应酬,不同的品位道出人生的不同追求。有人喝茶言苦,有人品茶说香。品茗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反观读书,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书山有路勤为径,苦海无涯苦作舟。”每一本书,都有它独特的魅力,独特的见解,会让你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烦恼苦闷时,捧着一本好书会让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无所适从时,读书会让你宁静下来,拨开前方道路的迷雾;当你心情愉悦时,读书会让你发现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读书是一种美丽的享受,每本书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一段人生就折射一个世界,读书何其不也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于是乎你便会发现读书与品茗往往是相伴的,在古代,于书室之内,点燃一柱香,煎起一壶茶,远处的是翠绿的青峰,指间流淌着的是翰墨的馨香,口唇尽是茗茶的甘甜。读书之味如品茗,乐在其中,正所谓“古书在侧,佳茗作伴”,茶可以使人守时、心静、戒躁。读书伴茶正得其妙,书中情、茶中味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爱茶,因为它是淡然的,不似酒般浓烈,有着清新淡雅的本质。爱读书,因为它是高雅的,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两者本质上都是相通的。

一本书你要反复地读才能慢慢咂摸出其中的苦辣酸甜,才能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一杯茶你并不是为了解渴,而是慢慢的饮啜,才能品到它的味,它的香。

读书如品茗。百读方得其精,百品才得其味。

篇2:高中读后感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不知为何,古人好像并不重视读书,这与现代人的想法是完全相反的。在古代,特别是战火纷飞的年代,军人才是世界的主宰,谁的家伙硬,谁才会有话语权,甚至君临天下的帝王也不得不乖乖服从大元帅的命令,否则,难逃下台的厄运。可怜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煜,发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千古愁绪,最后被人毒死,带着满腔的悲愤与世长辞。后人会记得那些失败者吗?不会!只会记得那些用鲜血做铺垫的丰功伟绩,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被踩在脚下的人早已被忘记,顶多留下几篇悲伤的诗歌给后人感慨罢了。这就是战争的年代,想要生存,那就要踏着敌人的尸体往上爬,没有情感,只有杀戮!只有利益!

现代人似乎的确是更文明了,读书好像成为了成功的必经之路。父母们整天往子女的耳朵里灌输他们所谓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读书读好了,以后才会有出息,就可以找一份好工作,讨一个好媳妇。若是当个官,就可以拥有权力,金钱,亲戚朋友也能跟着沾点儿光,那真是积了八辈子福了!”真是可笑,读书就是为了这些吗?读书难道不是应该为了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吗?读书难道不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吗?转念微微一思索,父母们的这些看法还不是因为这吃人的社会么?在这现代化的都市中,有钱有权才有话语权,为了这个,许多人劳其一生地学习,连未成年人都被逼得走上了这条路,这与蛮荒社会有什么区别呢?甚至还不如!蛮荒社会充斥着残忍,血腥。而当今社会却是人吃人的社会,阴谋,道德沦丧这些随处可见,孔孟之道早都被现代人抛到了九霄云外。富人越富,穷人越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怜那些穷苦人民,被压迫竟不懂得反抗,只会说一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屁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什么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们的道德却在一天天地沦丧?!为什么没有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为什么敢怒不敢言?

有时候,披露事实的人总是被唾骂的,呵呵,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篇3:高中读后感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培根用这句名言道出了读书的快乐与哲理。因为读书,全民族的修养才得以提高。

说起提高素质,不得不提《范仲淹断齑划粥》《司马光警枕励志》,这两则故事道尽了人间读书开启心灵之窗,演绎了读书提高素质的楷模。范仲淹从小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省吃俭用。终于,他的勤奋好学感动了寺院长老,长老送他到南都学舍学习。范仲淹依然坚持简朴的生活习惯,不接受富家子弟的馈赠,以磨砺自己的意志。经过刻苦攻读,他终于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司马光警枕励志》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他们都在向后人传递了读书提高全民族素质,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如果是死读书,失去了人性该有的道德观,那是多么可悲的现实啊!杭州图书馆对所有人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让全民共读书、共分享读书的快乐,却偏偏有读者向馆长投诉。“允许乞丐和拾荒者是对其他读者不尊重”。这些投诉的读者是多么没有人性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读书是毫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都不懂,却挂着羊头,卖狗肉地在图书馆里鄙视他人。

让我们齐齐参与:好读书,做高尚人吧!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吧!

篇4:高中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简·爱》

轻嗅着书香,轻扫着文字,在哪个落叶纷飞的下午,我看到了傲视风霜的野菊,也一样看到了你——简·爱挺直的身躯。你自尊,你自强,你善于思索,你敢于追求······当你那双乌黑发亮的眸子注视着我时,我胆怯了,我震惊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19世纪,如果是我,一个平庸又卑微的女孩,我会低头,会认命,会叹息,会随波逐流。可我代表的是那个世纪的女性哪!而你,夏洛蒂·勃朗特的觉醒,希冀和缩影,注定是不平凡的,也注定是轰动全世界的!

在舅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蔑视和毒打下,你不屈服!在8年孤儿院的围墙里,你不沉沦,渴望自由!在海伦和谭波尔小姐的熏陶下,你正直,懂得感恩!在发现自己所爱的人——罗切斯特早有妻子时,你断绝念想,毅然离开!在罗切斯特为救疯了的纵火的妻子残疾无助时,那时的你已富有,却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他的身边······

你的一切品质都是我所缺失的。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数学难题,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想到了放弃。可毋庸置疑,要是你,肯定会不服输,抗争到底的!还有一次,在学旱冰时,我摔了几跤,便认为自己没有学旱冰的潜力。偿若是你,肯定会咬紧牙关不放弃吧!

你高尚纯洁,独立平等,不仅值得当时的女性学习,更是当今人们学习的典范!

在阳光下,在鲜花里,我分明看见你灰色的衣裙越来越远,慢慢地绽放成了秋菊、冬梅、夏荷、绽放成了沙漠里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多么希望有更多的你——简·爱涌出来,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美丽还是平庸那个,都能自尊、自强,都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独立、坚强的生活!

篇7:高中读后感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篇8:高中读后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篇9:高中读后感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篇10:高中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篇11:高中读后感

曾经,我的内心悲观晦暗,那是温暖的阳光无法触及,一个被欢乐所遗忘的地方。我被囚禁在潮湿黑暗的心灵桎梏中,身边荆棘围绕,与世隔绝。我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对别人灿烂辉煌的成就总是又嫉又羡,他们绽放出来的光彩刺痛我的双眼,我不解,为什么他们能够拥有幸福,我却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佛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最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篇12:高中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高中。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年大革命的爆发。

篇13:高中读后感

在之前与古代文学打交道的过程以及从小受到的教育中中,我们更多接触的是唐诗宋词这一类的文学作品。唐诗大多是格律诗,语言整齐而精炼,字字珠玑,具有极大的音韵美。而宋词虽然少了一些形式上的约束,也讲究炼字,短短几十字,以简练的文字来表达深远的意蕴。()而本学期所学的元杂剧却与之截然不同,是融合歌舞的表演艺术,我们现今读到的元杂剧语言通俗易懂,情感明晰,是更直白生动更有艺术感染力的一种文学作品。

在粗粗了解元杂剧的体制后,我阅读了关汉卿所著的窦娥冤,它是传统的杂剧,沿用了四折加楔子的方式来叙述,楔子讲述窦端云如何来到蔡婆婆家,第一折作为开端写流氓张驴儿胁迫窦娥婆媳嫁给他父子为妻,第二折写窦娥因孝顺之心被太守严刑逼供,蒙受不白之冤,这是情节的发展,第三折是本剧的*,写窦娥受刑,血染三尺白绫,六月-飞雪,第四折是全剧的结尾,窦娥之父为其洗冤,制裁恶人。

其中,第三折窦娥临死前,爆发出的怒火成为了传唱至今的经典。她说: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一段气势汹汹的唱词对天地的指责大胆而惊人,唱出了对社会不公的愤慨,一反之前窦娥善良温顺的摸样,给予鲜明的对比效果,更突出了窦娥对于封建统治的控诉,是反抗意识的觉醒。窦娥指天发出三个誓愿,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这些看似不可能的誓愿一一实现,以种种不可思议的迹象向全世界证明了她多么无辜。

最终,窦娥的冤屈被平-反,但以鬼魂的形态去倾诉而非人,这本身对封建社会不公平制度的一种讽刺,在官僚制度的层层阻碍下,不以鬼魂之身是不无法接触当权者的。以鬼魂诉冤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发生的。让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窦天章不曾一举及第,不曾官拜参知政事,终其一生只是个庸碌无为的落魄书生,也许对窦娥的冤案就会投诉无门,反遭*,窦娥永远蒙受冤屈。平-反冤屈最终还是基于掌权者的意愿,而非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作为封建社会底层人民共同的无奈。

窦娥冤被称为我国古典悲剧的典范性作品,由窦娥悲苦的命运揭开了黑暗社会的面貌。窦娥的悲剧绝不仅仅只是她一人的悲苦命运造成的,更是整个封建社会加诸在她身上的。年仅七岁便被穷苦潦倒的书生父亲卖给蔡婆婆,年纪轻轻守寡与婆婆相依为命,窦娥恪守妇道,谨遵封建社会的*道德和三从四德,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女性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受到最多*,成为代社会底层善良、孝顺而走向反抗的妇女的典型,充分揭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毒害以及作家对现实的反思,这样一部作品,兼有极强的抒情性和深刻的涵义,值得我们去品味欣赏。

篇14:高中读后感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名为《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动物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与残酷生活做斗争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顽强生存,最终为自己在复杂多变的丛林中争得一席之地,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关于生存的故事。

回想起小时候看的沈石溪写的系列动物小说,大点时看的姜戎的《狼图腾》……我发现很多动物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表现动物的勇敢无畏,尤其是在与恶劣环境作斗争时那种原始的野性更是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环境的力量的不可预估的。

而在这篇小说中的巴克是其吧本来的生活就很优渥,每天的日常就是陪主人玩或是一个人在太阳底下发呆,它只知道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取悦人类。但是当他被偷卖给别人做运货工具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从前温饱问题从不是它该担心的,而现在它却不得不担心下一秒自己是否会被同伴咬死或累倒在冰天雪地里再也爬不起来,它会学着像其他狗一样用爪子刨出一个雪洞以防止自己被冻死,为了当首领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和对手战斗,它还会努力干好工作赢得主人信任,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生活逼着他实现了许多不可能,活着比一切都重要,当一个人面对陌生的新环境时是否能很快适应,当这个新环境中存在之前从未有过的挑战是否能一一克服?

许多连人都做不到的事一条狗却做到了,在长期生活的磨砺中巴克逐渐变得坚毅果敢,它赢得了主人的信任,同伴的敬重,周围的人一提到它总会眼前一亮,没有谁不觊觎这个宝贝,而这一切靠的是巴克自己的努力,但当巴克再也不用担心活下去的问题时,它又有了新的追求,这种追求是真正为它自己的,在它的梦中常常能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声,这呼唤似乎在指引着它去往一个神秘未知的境地,这是巴克一直渴望的,最后主人的死让他没了牵挂,他追随着那熟悉的呼唤和一群狼走入了密林之中。

达尔文早在几百年前就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伟大的观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拥有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智慧才能安然无恙地活下去,否则就会被时代淘汰,巴克面对环境的突变能很快调整自己,融入到新的生活之中,为自己赢得了活下去的尊严,我也看过许多富人一夕之间变得一贫如洗,曾经的骄傲与自信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自怨自艾,在痛苦与埋怨中度过余生,能重新振作起来发奋努力的少之又少,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许多无法克服逆境的人归根究底是不懂如何适应环境,认为环境是能被人为改变的就像曾经认为人可以征服自然那样可笑,直到今天在地震洪水等灾害面前人们依旧无能为力。

人只能自己去适应环境才能获得生存,巴克如果后来没有阴差阳错从优越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也许它一辈子都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着祖辈们传下来的野性,它也不可能在一次次的挑战中逐渐激发出自己骨子里最原始的东西,它也许会一辈子认定自己作为一只宠物的身份,一辈子躺在小主任人的怀里思考明天要干些什么,野外的生存是残酷的,在那里没有任何人的庇佑,一切都得靠自己,为了生存只能去学着适应丛林法则,在小说中巴克为了争得狗群首领的位置一步步施计让对手失去大家的信任,而自己却在主人面前拼命表现,像极了当今社会许多欺下媚上的小人,但读者却不会认为巴克虚伪,反而会赞扬它的机智,大家都知道它的行为只是为了生存,身处那样的环境下只有动用所有智慧才能为自己争取到一线生机,相反很少有人曾经在生死缘挣扎过,社会生活中更多的人绞尽脑汁只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为的是一种物欲上的追求而不是为了生存本身而奋斗,同样是具有目的性的行为,高下也能立见了。

温室里开出的花朵虽然娇艳却经受不住一点风吹雨打,而大自然中野蛮生长的花在狂风暴雨沐浴下却更加芬芳,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如此,人亦如此,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百般折磨是不可能获得成长的,许多父母自己经历过贫穷,不愿让下一代再重蹈覆辙,于是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地拼命赚钱就是现如今许多中国父母的真实写照,比尔盖茨称死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慈善机构,只给孩子留下一小笔基本的生活费,而国外的许多所谓富人区中大量中国富二代们整天醉生梦死,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不同人群,每一个人追求生活的方式都不一样,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好的生活,美好的前途是大家都追求的,然而明显的是那些相信生活中存在困难并勇于挑战的人生活得要比那些安于现状,不追求进取的人更有滋味,哲人说逆境本身也是一种财富,只有深切明白这一点的人在面对各种变迁时才能宠辱不惊,淡定自如,即使有一天什么都没有了也能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笑看世事变化。

在小说的最后巴克,终于跟着那声熟悉的呼唤走入了密林深处,被唤醒了原始野性的巴克是不可能适应与人一起的生活了,它不可能再淡然地与一群狗正常相处了,它只要出现在狗群中那与众不同的王者气息就会喷洒而出,就像强者只有遇上强者才能更强,我们有理由相信经历残酷命运洗礼后的巴克能很好地适应丛林生活,从它为了生存而努力与命运做抗争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它不可能属于平凡,它也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狗,生活在继续,但更自由,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它。

篇15:高中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之后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撼,我不太相信一个双腿残疾又换有诸多疾病的一个人能写出这样通彻的文章。去医院病房里我们常看到人们在病床上呻吟,说话语气也是那种垂死的叹息,感叹命运何其不公强加在自己身上。

但他是不同的,他是极少数对活着充满希望。二十一岁的他本该是意气风发,创造更多美好未来可能的时候,灾难却突然降临-双腿瘫痪。他也曾和常人一样想要一死了之,让一切苦难都结束但他没有想到过他的母亲:这个伟大的女性。她用她的生命阐释了对孩子的爱,要好好活着、“我俩在一起要好好活”。母亲因受苦而早日离开。也许是冥冥天意,也许是幡然醒悟,才能让我们在今天读到他的散文、学到他的精神。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用来形容父母对子女那种无私奉献最后却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结果。“在静谧的地坛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有过我车辙印的地方,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她总是不放心,总要在后面远远地跟着,还生怕被我发现。“去吧!出去看看也好”当时的我竟没听出那是她对自己的宽慰。母亲给了他极大的空间也一直怕伤害到他的自尊心,对于“跑”“跳”“踩”她比我还敏感。十年后,我、妹妹和父亲不约而同地来到母亲墓前。十年之间,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母亲,可这并没有阻止我们对母亲的思念越发浓重。我想这里面也有一丝丝忏悔吧!如果当时史铁生回头看到母亲焦急的样子,肯把她叫住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也许母亲就不会心力交瘁,整夜地大口大口地咳血,还不允许妹妹告诉我。母亲过早地离开,这也许是史铁生先生唯一的遗憾了,“一个没有母亲的人,无论他的年龄有多大就像草没有了根一样”。

也许是有某种联系,在静谧的地坛中他总能思考出许多问题,对存在的虚无的理论像:生死、鬼神、爱情。分别从不同立场解剖阐明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他的思想比一般人奇特。他妙笔生花写出的散文好像是赋有灵魂一样吸引着我们产生共鸣。他看待问题就像他所说的并非“大彻大悟”,他所写的文章在生活中都是最为平凡的,用朴素的语言刻画出其中的纹理。他所写《信仰就是自己精神上的描述》打破了原有格局体香了他质朴无华的灵魂。

史铁生先生的文章给人带来启迪,里面的答案可以纠正我们误入歧途。任意从里面乱翻一页,读上一小段总会在心中心起一丝波澜。

篇16:高中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是我读的最认真的一部小说。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感悟了平凡和苦难,生活的意义。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是孙少平对苦难认识,对生活的理解,对精神世界的深刻追求。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我们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无数次的头破血流,换来了一次次的成长。成长的越多,心也就变得越麻木不仁,忘却了最初的理想,忘记了最初的誓言,忘掉了最初懂得的乐趣。走在如今的路上,回首望去,再也没有回头路。连那些偷着乐的时光也不能重温,只有默默怀念。

每个人的成长都必定经历过流血,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就如孩童学习骑车,无数次的跌倒,无数次的痛哭之后才学会骑行。他们经历过的痛苦有人看到,但他们的乐却深藏心中,不愿与人分享。正因为苦痛太多,乐来之不易,所以才值得分外珍惜,藏在心里偷着乐。

成长意味着蜕变,意味着经历。正因为经历了太多,所以才对风雨司空见惯,见怪不怪。正因为冲过了太多的荆棘,所以才对苦痛麻木不仁。对痛苦麻木是好事,但作为痛苦的反面——乐,却也被麻木的心给渐渐忽视了。最初我们读书,很新奇,别人看我们读书,看到的只有我们嘴角浅露的微笑,却看不到我们是因书而乐还是因读书而乐。最初我们读书开阔眼界,好奇的眼光透过薄薄的几张泛黄的纸眺望整个世界,心因未知激动欣喜,而现在我们的心比天高,走出了最初的几张纸,几具玩具,一间小 屋……所以现在的我们即使读再多的书,也只会在心里暗道:哦,知道了。再也没有最初的那种悸动。曾经我们以为是书变了,其实现在看来变的是我们的心。只因我们长大了…

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骄傲!

无论世界多么拥挤,都要让自己的心自由的跳动,不改初衷,不忘本心,抓住当前,放眼未来。让我们在骄傲中成长,在成长中偷着乐。

篇17:高中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富裕与贫穷,世事的变更,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到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它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命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黄土高原上的世界,这里生存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坚强的意志,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揽工汉”,他经历的都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哲学,佩服他对人生的历史,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对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的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他并没用因受到苦难而甘于平凡,而是以乐观的心态面对苦难,把其当作生活的历练。他相信,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也许这种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但我们更多的只是怨天尤人。对于劳动的认识,说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的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的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对于那些整日碌碌无为的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的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心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带给我们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性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有位了不起的哲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他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严重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与那些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我们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在灯枯油尽之时,我们还在迷惘……

篇18:高中读后感

用温暖的笔触,描绘平凡世界中的不平凡。

-----题记

平凡的世界》由路遥执笔,展现了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社会的动荡,那个年代,当所有文学观念风靡时,路遥独树一帜。不仅给了所有读者心头一击,也让社会中所有人有了奋斗下去的信念。

贫苦的年代,荒凉的黄土高原。一代代儿女在这里靠着自己的劳动争着活下去。其实,贫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已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见证了孙玉厚一家由最初被人指指点点唾弃,到最后风光的自己不好意思。之所以发生这么大的转变,是孙少安和孙少平长年辛苦的劳动;是他们在被人嘲讽时仍不放弃的信念;是他们在遇到挫折时不自卑的思想;是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其实,生活是变化的。都觉得生活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只是你以自己的眼光来看待生活,渴求生活能满足自己。若用生活来看待自己,才发现自己才最需要做出改变。在这个喧嚣的时代,在那个豪迈而粗犷的世界,每个人都应该为生活做出一点改变。尽管有多么不尽如意,只要有追求,能够通过自己双手去劳动,改变自己,就会改变自己的世界。

孙少安的世界

孙少安,这个从小就围着家里转,身上有重担的年轻人。母亲和姐姐会因为有少安而心里踏实,妹妹与弟弟会对少安崇拜。只是少安却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完全为了这个家而努力。在双水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着自己的家族而勤奋耕耘。只是我对孙少平拒绝润叶的好意仍是不解。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可以不顾别人的眼光,勇敢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已实属难得,况且还是一个如此优秀的女子。少安在那刻是喜悦的,没有人会不喜欢润叶这样的女子,从正面来看,是因为孙少安强烈的责任感,不想拖累润叶,让润叶跟着自己受苦;从反面看,我觉得就是因为孙少安的懦弱,他不敢接受润叶的心意,不敢承担起对润叶的责任。为什么他与秀莲成婚,日子就可以过得红火,就不能和润叶成婚也让日子红火起来么?他只是看到了现状,却没有将目光放长远些,为未来打算。

孙少平的平凡

少平和少安截然相反,是不服于现实和上天强加给自己命运的青年。他会为了自己的理想只身离开家,去异乡奋斗。褪去稚嫩,渐渐成熟,认清人和事,看清这个社会。他的人生有自尊自信,有挫折无奈,更有坚持和奋斗。他身上的那种不屈于现实,誓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家族命运的气息,深深感染了我。他是当时中国年代奋斗青年人的完美化身。对于逆境中的嘲讽不在意,对于前途的未知而不畏惧,平凡的他活出了自己的不平凡。而少平对自己的爱情更是不同。因书结缘田晓霞,并与田晓霞相恋。这对恋人最不可能却又最让人羡慕,遗憾的是两人竟天各一方。而因为他们互相了解对方,所以可以互相理解对方。有这样一个人从自己的世界路过,天各一方又有何妨?

平凡的像颗星,却又是闪着点点微光的星。

篇19:高中读后感

《八十天环游世界》主要讲述了福克先生的牌友是一家银行的老总,丢了一笔钱,但是,福克先生这时想环游地球一周,福克先生并和朋友打了一个赌,要是他80天没有环绕地球一周的话,他就将他存在银行里的两千英镑全部给他的牌友,就这样,他的朋友很愉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当他和他的仆人万事通一起去码头准备出游时,警察局怀疑大名鼎鼎的福克先生是偷银行的贼,所以,叫了一名大侦探去监视福克先生。在路上,福克先生二人遇到了很多困难,像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在火车上展开枪战等等……。他们历经了种种困难。那个大侦探想尽种种办法阻止福克先生,可是,每一次都没有成功,最后,福克先生终于成功了,整整80天,他完成了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环绕地中学生的成长离不开球一周。

我与文章中的福克先生相比,我真是太惭愧了。几年前(我们每年都有军训),我参加军训。教官说:“军训前,最重要的是站军姿。”说完,教官立刻要我们站立三十分钟。我心想:三十分钟,现在骄阳似火,怎么站下去。果然,站了大约十分钟左右,一滴滴汗水往下流。我看了一下教官,趁教官不在意的时候,我用衣服擦了才擦汗水,接着我又若无其事地站着。不一会儿,又有几滴汗水流下来。我这一次没有看教官,所以被教官发现了。教官批评了我。这时,我想到了福克先生凭着自己的毅力与智慧克服所有困难,我只是站立而已。经过教官的批评,我吸取了教训。最后,我凭着自己的毅力坚持了下来。

福克的80天环游世界,对我来说是痴人说梦,但他却成功了,因为他不怕困难,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大家可能在生活中看到这样的人,他面前有一座很高的山,山上有很多金子,都是他想要的,而前面没有路,只有悬崖峭壁而他,放弃了,他不知道,在他的面前有一条绳子,一条坚定的绳子,一条信念的绳子,他只要努力去看一看,试一试,他就能顺着这条绳子爬上去,而这条绳子就是不怕困难,我要试一试。的确,人生漫漫长路,怎会没有荆棘,但只要勇敢执着了,挺过了。回头望望,荆棘也就成了绿豆芝麻。乐观者利用它,可以刺破自己的怯懦,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壮。相反,悲观的人,就只能俯首称臣的份了。这些难事,战胜了,幸福也随之降临到你的身边,让你真切的品味到不幸只是晴空中飘动的云朵,永远不会遮住你心底的阳光。

今后,我一定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种坚强的精神,学会遇到事情不要怕要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人,才能在当今这个浮躁的世界里立足,享有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篇20:高中读后感

在暑假里,机缘巧合之下,我第二次细细品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的名著——《八十天环游地球》,依旧为小说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和栩栩如生的人物而叫好,依旧被主人公福格先生的冒险精神和自信而感动,但是,这次深入我心深处的却是福格先生的仆人万事达,他睿智、勇敢,遇事冷静,善于思考,让他们的环球旅行中多次化险为夷,而且这些非凡的品质也令好运向他微笑,使他最终赢得快乐人生。

万事达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在印度的一次智救行动。那一次,他们旅行到了印度的一片荒蛮之地上,万事达和主人福格先生碰巧遇上了当地土王寡妇殉夫的仪式。看到寡妇艾达的悲惨境地,福格先生决定抽出自己比金子还要宝贵的时间去营救这位可怜的女子,可是当时的形势非常不利,土王的卫兵太多了,仅凭他们几个人的绵薄之力,是不可能成功营救的。于是万事达便和他的同伴商量一番,决定天黑后再采取行动。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时间一分一秒的慢慢流逝,终于变得一片漆黑。万事达一行便悄无声息地向卫兵住的寺院走去,靠近后才发现寺院周围均有卫兵把守,无奈只好又悄悄退了回来。

怎么办?怎样才能成功营救?万事达坐在一棵树枝上,反复思考着。经过一番苦苦思索,他终于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此时天也亮了,卫兵们开始准备处决那位寡妇。当他们点燃了柴堆,想将昏睡中的艾达和死掉的老土王一起烧掉。突然,躲在旁边的福格他们发现,那群人发生了骚动,他们惊讶的看到,老土王“复活”了!惊讶和恐惧让在场的所有人呆住了。老土王如幽灵般的站立起来,双手抱起艾达,快步走向树林。走到福格的身边时,“老土王”却用急促的声音说道,“快走!”原来,他竟是路路通假扮的!路路通利用印度人迷信鬼神的心理,巧妙地将那女子救了出来。

在这次营救的过程中,万事达表现的足智多谋,临危不乱,最终化险为夷,铸就了他的成功之旅,也让他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向他学习,改变以前鲁莽、草率,做事不经大脑思考的不良习惯。

我便在生活中不断寻找着这样的机会,想和我心目中的偶像万事达那样,遇事冷静、沉着、善于动脑。后来还真有这样的机会让我得到了锻炼。

那是学校举办的心连心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有这样一个游戏:十三个人围成一个圈,手拉着手,在起始点的两个人手臂上分别放一大一小两个呼啦圈,然后按照相反的方向传递,哪个组最快传完,哪个组获胜。主持人刚说开始,有的组便手忙脚乱地进行传递,大小呼啦圈均是头脚并进,结果却不好往外钻,真是“欲速则不达”了。

看到这情形,我和几个同学根据大小呼啦圈不同的特点,便商量出了既快又好的方法,那就是大圈先钻脚,小圈先钻头,前后同学衔接要紧凑、配合要默契。后来我们小组按照这个方法,每个成员行动快速、敏捷,组员们一个个齐心协力,鱼贯而出,最终赢得了冠军,我们高兴的欢呼雀跃。

在这一次的实践活动中,我切身体会到了先思后行的快乐,这个习惯就是书中的万事达帮我养成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让我认识到,遇事要多动脑筋,目标明确,然后朝着这个目标去奋斗,坚持不懈,就没有不可能做不到的事情。这样,好运就一定会向你微笑!

朋友,相信你也会爱上这本书的。

篇21:高中读后感

读书,可以让我们和作者一起去感受那些永远无法涉及的人与事,带给我们的是一种经历,让我们得到历练。《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斐利亚·福格先生,他在那空前绝后的赌局当中,雷厉风行而果敢,他自信地说:“不管发生什么,八十天都包含当中,即刻动身。”当面对困难时,他用一贯的自信与坚持加以克服,坚决地营救陷入危难之际的艾娥达夫人,并毫不犹豫给予无私的帮助:“我还余下十二个小时,能用来救她。”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典型的英国绅士:他办事说话有条不紊,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因为他拥有自信、毅力。

我以前很胆小,有挑战性的游玩项目不敢尝试。后来妈妈带我去游乐园体验“黑洞隧道”。当我顷刻间滑进黑洞,并以最陡角度和最快速度顺势而下,好像在垂直跌落,又似在倒置翻转,那种强烈的失重感、紧张感使我大声的尖叫着“啊——啊——啊”。耳边是“呼呼”的洞穴来风,迎着呼啸的风,我只听到妈妈对我大声喊“要自信”!那声音在黑洞里伴着风回荡着,听着妈妈的鼓励,我努力稳定自己的呼吸,强迫自己镇静。一个又一个90度角风驰电掣般的急转,左摇右荡似乎将我要抛进黑洞,心脏仿佛要跳出我的嗓子眼。我告诉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抓住把手,充满自信地迎接这样的挑战。当速度终于慢下来,我感受着光亮,意识到自己安全着陆时,我感谢这份自信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兴奋与快乐。现在我能接受各种有挑战性的运动,这些运动带给我协调力,以及准确、迅速的反应能力,这不仅增强了我的体质,更让我精力充沛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还要告诉你,我曾花了117天的时间,靠我的坚持,用我的观察记录了一颗向日葵花籽播种、生长、开花、结果的过程,认真写了31篇观察日记:第1天一颗黑黑的种子埋进舒适的土壤;几天后它扒开土壤伸出小脑袋窥探着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然后它开出了带粉红边的小葵花;第117天的时候,一颗黑亮的小葵花籽“欢快”地跳了下来……其中有一篇还登在富阳日报上。就是靠着这份坚持,我在获得了荣誉的同时,更丰富了自己的头脑、增长了自己的学识。

生活中自信和坚持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和坚持你可以去超越自我,不会打退堂鼓,所有的事情都有信心成功。福格时刻经历着充满变数的重重困难,不断与大自然和对手斗智斗勇。在面对铁路断修、脱缰野马般的暴风雨时,他淡定、冷静,自信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坏了他的事。甚至在险些失去生命的时候,他还是凭借着这自信、坚持,最终嬴得了胜利。怎么样,不妨你也来试试,当你拥有自信、坚持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超能力吧!

篇22:高中读后感

中考后没有作业的假期,百无聊赖之际,我与你相逢。历经沧桑,饱受风霜的路遥,用文学和岁月的钥匙替我打开了你的大门,让我步入了你--《平凡的世界》。

我第一次遇见了你的子民--孙少平,他是一位初中生。我对他的第一印象:这家伙怎么穿的这么破啊,身上也脏兮兮的,太不讲卫生了!后来接触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在学校吃饭时,我发现少平总是吃劣等菜。通过深入阅读,我才发现他是一个品学兼优、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即使生活困难,但他在班里的成绩名列前茅。少平一家四世同堂,他尊老爱幼,时刻为亲人着想。我目睹了他的成长:如何在困难年代过五关斩六将杀入高中;如何经历早恋风波;如何确立远大志向,并为梦想拼搏奋斗;如何欣喜地得到爱情却又痛不欲生地失去它……总之,多么好的一个少年啊!

少平的大哥孙少安,自小机敏干练,身强力壮,有责任心,在家里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他长大后自主创业,建立砖厂,经历了一次次挫折,但他就是不屈服于命运!上苍眷顾,赐给他一个美丽温柔又体贴的爱人--贺秀莲,他们夫妻同心,胸怀大志,不屈不挠,白手起家,将企业做的很成功。

我又熟识了善良懂事、博学多闻的孙兰香;不畏艰辛、恪尽职守的兰花;大大方方、助人为乐却惨遭洪难的田晓霞;为爱情所纠结却又乐观开朗的田润叶;心系祖国、热爱民众、大爱无疆的田福军;大义灭亲、识大局、顾大体的呼正文;关心孩子、通情达理的孙玉厚……

然而,一切并没有那么完美,书中还有游手好闲,吊儿郎当的二流子王满银;溜奸耍滑、鸡鸣狗盗的金富;坑蒙拐骗、蛊惑人心的刘玉升;风骚猥琐、心狠手辣的王彩娥;绵里藏针、世俗爱财的胡永州……这些令人嗤之以鼻的乌合之众,时常气得我咬牙切齿。

从中,我看到了真善美,人性之善,童年的欢愉,青春的绚丽,壮年的怅然,老年的感慨;又体会到了团队的协作精神,拼搏奋斗的激情,情窦初开的青涩;亦感到一种种如那“在世芳莲,于尘不染”般可贵的品质。还认识到种种与社会道德相悖的恶劣品行…… 你,给予我的这些,感召着我,激励着我,鞭策着我。我铭记于心,永生难忘!

合上书本,闭目深思,脑海中充满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心中回荡的是对漫漫人生路的感慨。平凡的世界,让我领悟到了不平凡的精神。在我迷茫如孙少安的砖厂倒闭时,我会像他一样,用血汗作灯,照亮前程;在我无所适从如李向前双腿瘫痪时,我会像他一样,露出大白牙嘿嘿一笑,找些事情做,使自己的生活更充实;在我遇到急需帮助之人如田晓霞在洪难中遇见无助的小女孩时,我会像她一样,奋不顾身,慷慨的伸出援助之手;在我被贬低如孙少平被认为是一辈子农民工时,我会像他一样,昂起头说:“我有志向,我有梦想,我的人生将会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中描述了各自不平凡的人生,就像夜空中的小星星在闪烁着各自的光芒。我在反思:我,平凡吗?是的,我很平凡。我安于平凡的人生吗?不,我不甘心。周恩来总理教导说:“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我会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用汗水换来光明的前程,用心血换来精彩的,不平凡的人生!

篇23:高中读后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市教研室、新华书店推荐的《送给青少年的羊皮卷》,一书,收获了许多,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多了一份快乐!

假如今天是我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我们要如何利用这最后、最宝贵的一天呢?也许就是开始学着微笑!

首先,我们要把一天的时间珍藏好,不让一分一秒的时间滴漏,不为昨日的不幸叹息,过去的已够不幸,不要再赔上今日的运道。 时光会倒流吗?我们能比昨天年轻吗?一句出口的恶言,一切造成的伤痛,能收回吗?

不能!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我们应该不再去想它,而是微笑面对世界。这便是《羊皮卷》给我的答案!

曾经有这样一个谜语:“它在家中产生,不能买,不能求,不能借,不能偷,因为在人们得到它以前,它是对谁都无用的东西。”

这是书中出现的一个谜语,说实话,不看书的下文,我应该不只是猜不出答案,而是找不出答案!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微笑”!

微笑就是我们疲倦时的躺椅,失意时的阳光,迷茫时的启明灯……

曾经读过这么一个故事:

第二次时间大战期间,在德国法西斯的集中营里纳粹分子甚至用恐惧杀死囚犯。他们把犯人关进一个漆黑漆黑的小屋子里,把他们的手臂从墙上的一个小孔里拉出来。

像古代处死犯人那样,把人绑在一个架子上,告诉犯人要放干他的血,然后用刀背在犯人的手腕静脉处来回划动几下。这时,旁边用水往下滴的声音,使犯人以为的确是自己的血正在不断的往下滴,就这样滴、滴、滴,最后犯人衰竭而死。实际上,他的手腕好好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要了他的命。

世界上的一切困苦灾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忧虑、恐惧、焦灼,是一切类似的这种烦恼,是人对自己的放弃!纳粹纵然残忍,但是更是犯人自己杀了自己,那便是恐惧与烦恼杀死了他。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你会放弃吗?你如果可以坦然面对死亡,在行刑前送给自己一个微笑,结局是不是要重写呢?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不幸一个微笑!

你应该记住:创造快乐的是你自己,而不是别的人或外界的事物。生活中的我们往往不能很好的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常常沮丧,常常不满,使得烦恼的情绪不只影响了他人的心情,还影响到了自己的身心。

学习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经常让不快乐的情绪充满了心田,被原本快乐的学习生活搞得苦不堪言,我们总会因为自己就不开难题,被不过单词而发愁,而不是尝试着用微笑去迎接学习的乐趣与满足感;我们既做不到欣赏所学到的知识,也不能欣赏学习本身,而是把原来丰富的生活先入为主的枯燥化了,那我们花季的年龄里,怎能再见到微笑?

我们中国人常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心中种下一个微笑,你便会收获一份快乐,但是如果你种下一个荒谬,那你便会生出烦恼来。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烦恼一个微笑!

一个人微笑,是快乐;两个人微笑,便就是幸福。亲爱的你,如果你喜欢他人,并且你也希望他们会喜欢你,好哒,偷偷地告诉你一个秘诀啊:其实快乐就在脸上,幸福就在当下。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昂起头,给自己一个微笑,同时也送出一个微笑,用笑声点缀今天,用快乐来装饰世界!

篇24:高中读后感

《边城》一书是沈从文先生极著名的一本小说,他自己曾说, 他创作《边城》的目的,不是为了描绘一幅与现实隔绝的世外桃源图,而是要表现一种人生形式。并在这个人生形式里, 注入了自己在三十多年的人生旅途中所体验到的人生哀乐。

故事讲述了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靠摆渡为生的祖孙二人,外公年逾七十,仍很健壮,孙女翠翠十五岁,情窦初开。他们热情助人,纯朴善良。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从此种下情苗。傩送的哥哥天保喜欢上美丽清纯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而地方上的王团总也看上了傩送,情愿以碾坊作陪嫁把女儿嫁给傩送。傩送不要碾坊,想娶翠翠为妻,宁愿作个摆渡人。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文章写出了祖孙之间的亲情,人与人之间的同情,翠翠与滩送之间纯纯的爱情等等。在一幅风光秀丽的边城风景画中,用淡淡的笔墨添了无数浓厚纯朴的角色。它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催人泪下的煽情,给我的感觉,字里行间透着些质朴,透着些凄美。

作者塑造了一个既单纯天真,又聪明伶俐 ,从来不懂人情世故的乡村女孩的形象。

她与滩送二人之间,没有任何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只是乡村年轻人之间纯朴的感情,可在社会背影的笼罩下,笔下他们之间的感情,变得不堪一击。

后来,也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爷爷的死使翠翠成为完全孤独的一个人,这样彻底,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碧溪的渡船上只剩了一个清寂的身影.......我们与她相比是幸福的,至少我们还活在父母的关爱之下,还有那么多那么多在乎着我们的人。

作者赋予了每个角色感情,并将他们之间用一条真情的线紧紧地连着。1933-1934年正处于抗日战争时期,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恐惧着,提防着,而这时作者仍能描绘出这样一幅景,刻画出这样一些人,展现了作者意境中的“世外桃源”,描写这样一个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的世界,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其实我们都很明白在追求人生生命自主的过程中,总有一些难以跨越的障碍,现实主义逼着作者又将人物命运朝著悲剧结局上推。最后,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收尾。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让人既期待,又感无奈。

《边城》以它质朴无华的风格,在喧嚣的现代社会中,摇曳着,美丽着,如同一枝野菊花,勾起我们内心悠远的向往。

篇25:高中读后感

“静静山溪,溪如弓背。悠悠远山,路似弓弦。高高白塔,沉默无言。小小渡船,随波向前……”。湘西的边境,名为“茶峒”的边城,正诉说着人们的联系与纠葛。

这就是《边城》,沈先生的代表作。它通过描写乡土人物的生活,展现了湘西的淳朴民风,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心目中至美的追求。文章文风憨厚纯粹,却带有自然的魅力,让人仿佛置身于桃花源中。

《边城》可谓是“集众美于一身”。首先是它的环境风俗之美。作者笔下的世界蕴含着鲜活的灵性,寥寥数笔,稍作修饰,一座边城,一个小镇就直挺挺地站起来了。这是一个湘西的小山城,城边有溪,溪边有塔,还有一户人家。过溪越山,便到了城边。

环境怎么美?“茶峒城方凭水依山筑城,近山一面,城墙俨然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城边山峦相依,流水环绕,城墙爬在其中。景色宜人,空气纯净,为何不美?白河“深潭中为白日所映照,水中游鱼来去,皆如浮在空气里;山中多细竹,常年作深翠颜色,迫人眼目。”水清鱼浮,竹子纤细青葱,分外惹眼,为何不美?“春天时凡桃花处必有人家;位置永远那么妥贴,与四周环境及其调和。”繁花深处有人家,房屋合适地散布,令人愉悦,为何不美?

至于风俗,则更应为之心醉。渡船人尽职尽责,不幕钱财,可见其热情大方;涨水时大伙争相救人捞物,可见其敏捷勇猛;大人小孩,男男女女,妇人水手,各司其职,互不欺骗,可见其淳朴负责。掌水码头的顺顺更是慷慨洒脱,欢喜交友,正直和平,明事明理。这些都显示出边城里浓浓的人情味和暖人的爱心。这风俗使这里的人有了自由而不放纵的舒服劲儿。

如今,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一些人物欲横流,追利忘义,为了一己私利,以次充好,甚至做出假药、假奶粉等坑害百姓。生活的改变反而成了磨灭人心的武器。马克吐温说过:“人若能摒弃虚伪则会获得极大的心灵平静。”如果大家保持本心,诚实厚道,坚守原则,怀着善良乐观的心去生活,去工作,和谐的社会风气才能形成,人们才能安居乐业。

其次,这故事情节是凄美的。白塔边住着爷爷、女孩翠翠和黄狗。顺顺家两兄弟先后爱上了与他们身份悬殊的翠翠。两人以歌决斗,二老的歌带给翠翠一个美妙的梦,为了赢得她的爱情,二老甚至愿意放弃做王团总的女婿。大老放弃追求后在一次意外中失去生命。顺顺和二老开始误会爷爷和翠翠,二老远走他乡。爷爷担心着亲事,在一场大雨后死去。白塔倒了又被重新修好,可翠翠爱着的二老却迟迟没有出现。

哀伤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伤感和思考:怎样去追求幸福?主动?还是被动?如果翠翠能及时向二老倾诉衷肠,或二老能坚守自已的爱情,结局就可能有所改变。主人公的性格都温婉美好,但缺少了一种坚决。积极向上,敢作敢当,选定目标,不懈追求,这才是年轻人应有的气质,也会为成就内心的事业争取机会。

……

作者对自然美好生活的向往显露在字里行间。读了书就应有所收获。无论作者的追求是否实现,我们都应保留纯净的心灵和坚强的意志,给世界增添一方净土,一份美丽。

篇26:高中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夏洛特。勃朗特写的《简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毫无地位的卑微名叫为简。爱的女生。她不屈于世俗的的压力,独立自足,积极进取并取得了幸福。

简爱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只有一个舅妈--里德太太和一些不知都得远房亲戚。他的舅舅在他不懂事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要妻子要善待简爱。可是里德太太却对简爱又打又骂,在这个家里就连仆人都可以轻易的使唤简爱。但简爱并不灰心丧气,他认真的读书,学习。有一天他终于忍受不了里德太太和他翻脸了。里德太太把简爱送到一个简易的慈善学校去上学,并在校长那里撒了谎,让校长对简爱的印象大打折扣。很快,简爱就到了罗伍德学校,他很认真学习。有一天校长讲话时,看到了简爱,他想起来了里德太太的谎言并告诉所有人,简爱被所有的老师给漠视了。简爱并不服输,他仍认真学习,并澄清了所有的谎言。几年以后,经过了他的努力,他成为也一名教师......

合上书,我便流涌出许多感想。和简爱比,我比他强,却又不如她。我现在的生活里:学校很好,卫生窗明桌亮,有老师教我们丰富的知识,教室里冬有暖气,夏有电扇。回到家了有父母的关爱、朋友的相互帮助,饭菜也是应有尽有,富有营养,比起简爱太强了。但是我却没有简爱坚强,有忍耐力,做一件事稍微做不好,就在意别人的眼光,无心做事,最后事态变得越来越糟。而且做事总是不够坚持,做到一半总是嫌麻烦而半途而废。我学习态度也不如简爱,在这么优越的环境下,还挑三拣四,讲条件,做作业总是不够主动。

今后,我要学习简爱,积极进取,独立自主。学习态度端正,做事坚持不懈,努力学习。

篇27:高中读后感

鲜花感恩雨露的滋润,苍鹰感恩蓝天的壮阔,大地感恩春光的温暖,我感恩书籍的馈赠。《感恩朋友》更是芬芳了我生命的行程,让我深深懂得了朋友是我一生的财富。

《感恩朋友》一书共选取了60篇大大小小的精美文章,篇篇文章如颗颗珍珠,镶嵌在人生这本大书上,熠熠生辉;个个故事如盏盏明灯,照亮了我的心灵,读来,是含泪的微笑,是误会消除的欣慰,是心酸,是同情,是悲伤,但更多的还是感恩,它让我认识到不管是陌生的朋友,还是熟悉的朋友,真诚相对,那么收获的必将是幸福的人生。

当我读到《杰克的圣诞柚子》中“它不是一只形状规则的普通柚子,而是一只非常特殊的柚子——用桔皮碎片拼接在一起的柚子皮里,包着九片大小不一的柚子瓣儿。”感动漫上心头,为小杰克拥有的友谊。是的,“那是孤儿院的其他九个孩子从他们自己珍贵的几瓣柚子中每人捐出了一瓣,组成的一只完整的、送给杰克做圣诞礼物的柚子!那一刻,杰克泪如雨下。” 我的泪也不自觉地流下来了。“那是他收到的最美丽也是最美味的一只圣诞柚子!” 艰苦岁月的分享,传递的是关怀与安慰。相信在杰克以后的岁月中,不管生活如何艰难,“那只圣诞柚子”会带给他前进的勇气和动力。

想想自己该是多么的幸福,没有杰克的艰难处境,却享有杰克拥有的友情。

记得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面对一个个红叉的数学试卷,我有些崩溃了。且不说这段时间上课听讲我多么多么的用心,更不用说妈妈陪我度过的一个又一个夜晚,只做过的数学试卷就厚厚一摞了。自习后,我没与舍友同行,没有思绪,想来大概走到了操场上,自己在雨中一圈圈地行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的宿舍,只记得隐约有人跟着,朦胧中有人拿了我的湿衣服,有人给我到了热水烫了脚,迷迷糊糊就睡过去了。早晨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大的笑脸,贴在我上铺的床下的。在我枕头边上,放着五张彩色的信笺,我一张张的看着,她们的话语如冬日暖阳照耀着我,冰冷的心得到了温暖,感激的泪水化作了学习的动力,最后的检测,我的数学试卷上写着红红的A,这是她们给我的多么贵重的礼物啊。

毕淑敏曾经说过:“在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 在漫长的一生中,朋友陪伴着我们度过每一个开心、痛苦的时刻,是我们生活经历的见证者。他是我们生活中最忠实的听众,是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一面镜子。他的每一句祝福、每一句鼓励、每一声问候、每一句批评,都温暖着我们,都使我们更加完美。

懂得感恩的心灵,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最美的心灵;懂得感恩的生命,是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值得敬重的生命。心怀感恩的人,所触到的,是人世的暖;所感知到的,是人世的美。感恩朋友,善待朋友,因为它是给我们自己架设的一座通往未来的桥梁!

篇28:高中读后感

羊脂球一直在哭,有时候在歌曲的两个节拍之间,黑暗里传出一声呜咽,那是她没能忍住的一声悲啼。

匆匆将《羊脂球》翻了一遍,也许并未领略到其中的精髓何在,但仍感慨万千。小说通篇鲜见华丽优美的语段,却无时无刻不在勾勒一位身如残花却有着巨人般光辉形象的妓女:那淡淡的,忧伤的宿命。

有时,灰暗的季节似乎跨越了几个世纪,漫长无涯,坚信黎明会来,只是一个遥远而又不可及的未知数罢了。也就是在这个巨大屏障的笼盖下,在普法战争时,透过浓厚的漫天的战火的硝烟,故事就这样开场了。

羊脂球,小小妓女。我想,她的职业也许被其他人所唾弃不已。但在我的眼中,她却是一朵常开不败的水中花,有着如花似月的美貌,也有着别人千金难买的善良。

几匹破马,一辆马车,乘载着葡萄酒批发商人鸟先生夫妇、贝尔伯爵和羊脂球等人在鹅毛般大雪中如病蜗牛似的爬行,逃命,速度可想而知。由于大家对天气以及路程之间的错误估算,最后,大家居然沦落到了没饭吃的可怜地步,谁相信呢?可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人们有丝毫怀疑。羊脂球不计前嫌慷慨的将自己的食物与他们共同分享,贵族们便没有理由的将她的美食一扫而光,并且居然对羊脂球有了“好感“。

今天是晴日,可谁又会去想明天能否看得到太阳呢。

最终,羊脂球虽曾断然拒绝,却还是不堪恶人的虎视眈眈与精心设计,最终将自己的身躯“奉献”给了德国军官,获得了离境的“呜咽”。

他们,那些将自己看的无比崇高至上的小人们,也许正感谢上帝给了他无穷尽的“智慧”,骗了羊脂球吧。还是那几匹马,只不过比以前更加疲惫;还有那可怜的羊脂球,只不过比以前更悲伤;还有那些卑鄙之人,比以前越发的得意张狂,尽显自己高贵丑恶的嘴脸去谩骂羊脂球,下流,无耻,下流。

没能忍住,是你,羊脂球的死穴。我想,前有悬崖,后有追兵的惨状下,还有没有路可走?假如是我,我定将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跳,拿自己的生命赌一把,毕竟这不是最烂的逃生方式。你着有忠贞爱国的锦丝,却来织就一生的悲惨命运,你有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天籁之音,却来浅唱自己的宿命。

也许冥冥之中,是神在操控这一切,是天意?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这一切,有没有流泪?有没有怪自己曾几何时的冲动?有没有?

《羊脂球》有力的鞭挞了那些怯懦自私、没有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阶层人物,他们连妓女都不如,不如。

命运由天定?宿命由己唱?不,人,人定胜天…,办法就是:“坚定信念,永不屈服。”我读懂了这八个字在我心中的分量。

篇29:高中读后感

一个人,天地间,于茫茫无垠中摸索前行;一个人,山水间,于海枯石烂中抛却悲喜。天地静寂,山水悄然,他一人上下求索。

历史是一条浑水河,蜿蜒久了才似乎透亮。也许罗马盛衰无常,可美第奇家族的符号依旧光亮;也许威尼斯的水道学会了自嘲,可佛罗伦萨的雕像犹然完好;也许庞贝古城的灵魂已经散去,可阿勒河河水仍然滚滚不息。我们从中看到了历史的欢笑与昂扬、冷清与孤寂,听到了历史的尖叫与悲啼、细语与欢歌。历史疯疯颠颠,充满嘲讽,既变也不变,只有它的离去,才能带给我们清晰的“模糊”和“模糊”的清晰。除了辛酸悲喜,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在“模糊”的历史中追寻清晰,在清晰的历史中求索真理。漫漫征途上,我们不仅要学会求索过去,也要懂得求索现在、静待未来。

监狱和一战前局势紧张的德国,两者本应拼接出阴森与恐怖。但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学生监狱却十分不同。当初因顽皮被关押的学生,完全不像惩罚的施加者想象的那样悲伤、痛苦。相反,他们在这里挥洒热血与青春,任张狂的涂鸦紧紧黏在墙上。倘若开头太过严肃,也不妨喜剧收尾。曾经的瑞士人因贫穷而受雇打仗。两方交战,与自己厮杀的,可能就是邻家腼腆的男孩。他们是忠诚的,受雇于人就要坚持到最后一刻。欧洲大地被无数瑞士人的鲜血染红。历史心软了,终于让瑞士永远保持了中立、告别了战争。曾经受过的伤,也许就是不久后的宝藏。历史总是半边苦涩,半边蜜糖。神秘的手拨弄着世界,冷酷之中仍有温情。

我们应宽容地、诙谐地,用柔软的心去看待历史。经历过风雨跌宕的老人,往往是很平和的。历史也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哀叹。它是广袤无垠疆土上的一条大河,我们把握不了它的方向,却能触摸到它流淌的痕迹。要明白世界上没有强者,也没有弱者,无论是刽子手,还是白天使,都是我们所造就的。好与坏只是我们拟定的评判标准,但它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因此,同情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谨记每一个人,平静对待、平等对待。该走的已走,就别揪住不放。我们的怨恨与谢意,的确需要有一人一物去当容器,如希特勒、华盛顿,但真正该指责或赞扬的是我们自己。

历史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我们也应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过去的爱恨情仇知道就好,何必沉溺其中;面前的盛衰变化,模糊就好,何必忧患重重。“不在乎明日,不在乎观者,不在乎评论,一切只给自己看。”既然看不透过去与未来,就不如把握好现在。

历史是无垠,无疆却有路,但却只有一条路。我们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态,来面对这部悲喜剧,也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情,来演好这部悲喜剧。漫漫无垠中,我们只有把握现在、静待未来,在历史的长河中求索。

篇30:高中读后感

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

——列夫·托尔斯泰

小时候学钢琴,喜欢贝多芬总是胜过莫扎特的。后者谱的曲子高贵典雅,然而像我这种凡夫俗子总是难以体会真谛。而贝多芬的作品却像面对着奔腾不息的大河,还没来得及抵抗便被那汹涌的情感卷了进去。那时我还并不晓得这位西方乐圣的生平苦难,却已经为他前无古人的才华所倾倒。

所以当我第一次翻阅《名人传》,看到“路易维希·凡·贝多芬”这个名字出现时,便深深地沦陷了。

英雄是孤独而痛苦的。贝多芬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他人生的命运大起大落,他饱受疾病困扰,尝尽世间凉薄,却从未低头。罗曼·罗兰精彩的描写和傅雷大师绝妙的翻译使这位西方乐圣不屈的形象再度鲜活,跃然纸上。

写贝多芬的这一部分始终是压抑的,不论他如何抗争,最大的敌人——命运还是主宰着一切。读完之后合上书,只觉得黑暗,黑暗,无尽的黑暗。

而终究有光芒,刺破罗网,挣脱束缚,砸开枷锁。而终究有英雄,来自地狱,目光坚定,高举火把。

贝多芬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矛盾的一个人。

他承认命运的黑暗,却成为荒夜里一束夺人心魄的光芒。

其实说到黑暗,米开朗基罗所处的环境远甚于贝多芬。只是相比贝多芬英勇冲动,米开朗基罗显得更为温和,也更为迷惘。

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正如《双城记》所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一方面,中世纪恐怖压抑的威压正盘旋在欧洲人民的头上;而另一方面,闪耀着人性光芒的飓风正在亚平宁半岛成型。米开朗基罗便诞生于此,他的一生注定不凡。

然而最初的他却是孤独而迷惘的,纠缠于各方势力的泥潭之中无法自拔,这与他人文主义的理想相差太远。他痛苦,他不堪。这位罗马天才陷入了精神与信仰的双重危机。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求索。

这注定是一场痛苦而危险的旅程,他却成功了。米开朗基罗在斗争中获得了胜利,西斯廷教堂祭坛上的那六年,上帝不知与他辩论了几百回,坚硬的大理石墙壁不知被他如炬般的目光贯穿了几千次。终于,他找到了,他发现了,他醒悟了——

《末日审判》!

这是米开朗基罗向世俗,交出的一份完美答卷,他完成了求索与斗争的旅途。他胜得骄傲,那画上面的衣服,只不过是历史余毒的遮羞布。而那灵魂,却已经完成了最伟大的人性之救赎。

把列夫·托尔斯泰归入到“作家”这个职业简直是对他的大不敬。他是个英雄。他必须要承受英雄所要承受的,无边的孤独。

贝多芬的孤独源自命运,米开朗基罗的孤独源自信仰,托尔斯泰的孤独则源自他的心灵。对于托尔斯泰,他的经历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思想和矛盾。罗曼·罗兰精确地把握到了这一点,笔墨不多,却将托尔斯泰的挣扎写进了骨子里。

托尔斯泰自己如同那个时期的俄国一样,是矛盾的——他有着平凡的外表和朴实的心灵,却生活在自己所痛恨的贵族之家;他所要抵触的是自己享受着的,所要反对的正是他自己成为的人。这使他与同时期的高尔基永远的划开了一条界线:高尔基无所畏惧,如同海燕一般;而托尔斯泰却始终在挣扎,在犹豫,在痛苦。

所以,托尔斯泰想到了博爱,想到了宽恕。

而在人生的最后,他也完成了自己心灵的宽恕。这个一直处在煎熬的,不屈呐喊的灵魂终于得到了永远的安宁。在秋天的车站里,托尔斯泰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孤独而生,宽恕而死,如悲凉之雾,遍披华林。

我是个英雄主义者,我相信螳臂当车,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所以我敬佩这三位英雄,也敬佩人类数千年文明之间无数舍生取义的志士仁人。

托尔斯泰说过:“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这句话可以看做是对《名人传》最好的解读。

贝多芬与命运对抗,米开朗基罗与信仰博弈,托尔斯泰与心灵斗争。他们的人生始终是充满苦痛的历练,是一场沉重的负担。因此这部《名人传》的基调也是深沉的,黑暗的。

然而生命最美好的地方就是黑暗,因为只要有黑暗,必然就会有希望。

这种希望来自灵魂,也会拯救灵魂。

因此,这三位英雄的人生在我们看来是恐怖的,是苦痛的。然而对他们自己而言,却是一次畅快淋漓的宣泄,一场血脉贲张的战斗,一首波澜壮阔的史诗。他们在不断的抗争中实现了自我,也为人类文明画下了浓墨重彩的、闪耀着光芒的一笔。

所以,去坚持自己应该坚持的事情吧。在你坚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人生。

虽然苦痛,却是救赎。

篇31:高中读后感

“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则从一本小小的《飘》之中看到了美国内战的各种纷争,也参透了一点道理。

战争乃生命之摧残,也像一种催化剂,逼人,锤炼人,改造人!国家可以在战争中兴亡,种族也可以在战争中存灭,小小的人更是如变色龙一般,千变万化。

作者玛格丽特将自己化为小说中的主人公思嘉,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创造了一个美国的奇迹。小说的情节似生活中的情节一样,给人以感慨,其味如茶一般,值得细细品味。

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感受,小小范围让我身临其境。思嘉,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却深受奴隶制的影响,面对黑人,给以百般歧视。从她小小一人足可以看见美国南方奴隶制的危害。思嘉从小就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和平中,在幸福中,她所爱之人却里有所爱,知道一切成为眼前的现实,她一生中对她很重要的两个男人:艾希里和瑞德(此处缺少谓语,应补加谓语)。艾希里是在和平中,瑞德则在战争中。思嘉爱艾希里,瑞德爱思嘉,何等纠结。但是面对战争,小小的思嘉却也变得坚强,不管什么时候她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家。面对战争,在脑中只有残酷,恐惧充满了每个人的心中。思嘉何尝不是,面对身边无望的一切,她该做些什么。但南方战败的时候,他们几乎快绝望了,谁都有可能死去,但是思嘉拿出自己被逼出来的勇气,去承担这本该承受的一切。

北方佬的残酷夺走了南方的一切,在这时思嘉受尽饿冷的考验,她身无分文,慢慢地,在时间的流逝中,她受尽了没钱的苦日子(应加“的煎熬”),于是她变得残忍,成了一个守财奴,利用欺骗周围爱她的人去获取所谓的“利益”。不顾一切的,同时又是那么的厌恶,最后一次又一次的刺伤了瑞德的心,因为思嘉糊涂她不知谁是爱她的人,直到真正失去了,才后悔。在分散的最后她又一次表现了她的可怜,却只换来了瑞德的一句话:“我是曾经爱着你,但你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已经使我的爱消磨殆尽。”瑞德走了,思嘉哭了!

《Gone withthe wind》玛格丽特的一生,用时间去换取她的经历,快乐,悲伤,遗憾。

在困境中,不要只为自己的生存,而不择手段的去达成目的。在最艰难的时刻,不要冷冰冰地伤害周围爱你的人,否则受伤的会是你自己。同样(“同样”应改为“同时”)学会用宽容,理解看、接触周围的一切,这样会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怨言的世界。现在在和平的世界,面对战争我们始终坚持保卫和平!在书中的战争中警戒自己!

美国内战也是一场种族之间的恶战,面对歧视,他们勇敢地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力,同样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不应该歧视任何人,换句话说歧视别人,就是在歧视自己。现在的我们看到那铁的历史“贩卖黑奴”也许会流露出一些同情。在当今社会,何尝不是受种族制度的影响,歧视也很严重。“地位”“势力”这些词历历在目,但这是自然法则,不可改变!在其中我们只能改变自己,把自己变为强者!可从《飘》中看出,在林肯的制度下翻了身的黑人,又是一种情况。恰恰符合了《非诚勿扰》中葛优说的一句话:“穷人翻了身,就会变本加厉的使唤人!”当时的黑人也一样,翻了身,变(加上“得”)残酷无比。这便可以让我们看清现实!

简单的说,从这本书中我学到的:追求自己所爱的,不放弃。面对该面对的,勇敢活着。保护自己周围的人,真诚相待!

篇32:高中读后感

南国的烟雨,铸就了她无与伦比的诗情,面对生活的坦然、平静、如一朵白莲清绝遗世。她-——就是林徽因,是爱、是暖、是希望、她是人间的四月天,她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

林徽因生于杭州,一座被誉为天堂的千年古城,有无数文人为西湖题词,沉醉与杭州独有的清韵,独有的诗情。

她与徐志摩相恋,或许是她人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刻,伦敦,康桥,泛舟康桥,他们彼此都沉浸在诗意的美好,多年后,徐志摩写下了《再别康桥》,语句中透出对往昔的追忆,一去不返的时光,历经多年,早已是物是人非。

这本书以诗一般的语言,描绘了林徽因的生平,或许每个人对林徽因,总有不可言传的倾慕,她作为那个时代独有的才女,在诗坛上显现出柔情似水,而她亦是建筑学家,为国家做出了众多贡献。文学是调配凡尘烟火的工具,而并非她的生活,她有着属于自己的追求,她曾经到各地游历,对古建筑的华美、威仪,有着独特的喜爱,以此为终身的事业,默默为之付出。

她的一生让三个人为她动情,一个是徐志摩他,她的心中一直有这个充满诗意、文采斐然的人,他们之间存在都不愿面对的现实。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康桥之恋,则是他们的内心尘封已久的珍宝,有时甚至依靠回忆曾经,来典当岁月。而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虽在文采上不及徐志摩,却在建筑方面与林徽因有共同的理想,志同道合,他将林徽因呵护一生。另一人则是学界泰斗金岳霖,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每当林徽因、梁思成搬到哪里,他便搬到哪里,悉心陪伴,他与林徽因、梁思成终生为友。当林徽因过世后,有一年,他将朋友召集起来,默默的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众人望着这位终身未娶的老者,默默流泪、叹息。

如果仅读她的诗,便以为她所拥有的只有轻灵与典雅,充满诗情、与明月为伴、雨与花茶为邻,在清风诗书中度过一生,但她有着渴望凡尘烟火的内心,想与世俗为伴,渴望红尘中的幸福,她愿为一生所热爱的事业献身,在徐志摩死后,她没有了挂念,一心为事业,但当夜阑人静,明月入户,又有谁知他的内心所想。

当那种风起云涌的年代到来,它携一身病骨各地观察古建筑,她本应享受安稳,却爱上漂泊,爱上旅程中的风暴,爱上旅途中得失消亡。

她亦有那份坚持,为了事业,她他带病参与国徽的设计,参与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拯救了传统景泰蓝工艺,从众多的学术专家中脱颖而出,她是战火纷飞年代最清纯动人的白莲,内心却有坚强信念,她本身好像就是一个谜,神秘而深刻,她以最优雅动人的姿态行走在红尘陌上,让世人仰望,却又不敢轻易追随,她永远是明净如水,好像不属于尘世的烟火,却又生于尘世,在人间四月,在清风小径中徘徊,在燕语呢喃中度过花开花落,而无论岁月如何流转,它都有不会老去的美丽容颜。

不知她的一生是否有过孤独,当徐志摩乘飞机赶去听她的讲座时飞机失事,徐志摩走了,她曾经深深爱过、信赖过的人,许下山盟海誓的人,却首先背弃了誓言,与心中的康桥永远别离。当她静静休养时,是否时常怀念起那个儒雅的诗人,虽离去却让人追忆。林徽因从不会让自己一蹶不振,她是将自己的苦痛埋藏在心里,她他曾爱过三个人,却又将每一份处理得恰到好处。当初,虽不得已离开徐志摩,也是她心中认为的最好的选择,一意孤行的结果,她不敢也不想去设想。只在心里为他留出位置,仅此而已。

纵观她的一生,都以一种清绝的姿态傲立于世,将苦痛埋藏于心中,不轻易透出,所见到的只是她他所写的清新的诗词。每次见到都感觉仿佛是一朵一尘不染的白莲,经岁月的洗礼,洗净铅华,清绝明净,生于烟雨迷离的千年古城,在细细的光阴中走过青石小巷,在西湖旁静听燕语呢喃。不过每个人都无法体会她的内心所想,她要的不是诗酒年华的朦胧,应该是她所坚持用生命付出的事业,在建筑学上的造诣,她完美地用她斐然才情书写她的人生。

这本书用清新秀丽的文字,描绘了一代才女林徽因的生平,语言平静华美,用虚幻而实在的意境,写出了林徽因那份无与伦比的诗情,让每一人都为她陶醉,为她的坚持、执着所折服,而她却始终如一,不改如初时的美好,用她独有的诗情,去品味凡尘烟火,抒写清新的人间四月天。

细雨打湿咯花,走过一个又一个人间四月,那份独有的诗情在流年的光阴中不断传响,在月圆月缺中度过万水千山。

篇33:高中读后感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在历史的长河中的有着属于自己的岁月篇章。仿佛一切的一切都在不停地朝着现在走来。纵观中国历史,无论哪朝哪代,也无论是强盛还是衰败都依然阻挡不了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我们中国人也正是在这脉脉相传中才成就了今天繁荣的中国文化。

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寻觅中华》,使我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与见解更加深入了一些。从黃帝到商朝,从汉朝到唐朝,再从宋朝到青朝以至现在,余秋雨,带我们遨游在中国的文化史上,被一个个故事所吸引,也曾为墨子感到佩服,也曾为屈原感到叹惜,曾为司马迁叹服……但我现在想写一下对于其中一篇的内心想法——《乱麻背后的蕴藏》。

宋代留给我们的印象大多是常年处于战乱之中,同时与好几个国家并存,国不安家不宁,但宋朝的文化是值的我们去品读去鉴赏去了解的。

也正是在那样混乱割据的年代。宋代的文明却蓬勃发展,逆风飞翔。

我首先了解到的是宋代的社会经济生活。相比唐朝而言,宋代的都城没有过多的限制,但全国市镇总量已接近两千。当时的商品流通量如果折合成现在的价格,差不多六十亿至七十亿美元。在宋优,还出现了许多科技著作。

宋代文化的蓬勃发展,与文官政治有关,宋代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优秀人才, 使大家都有平等的资格。在全国广办公私教育,使全国的文化资源获得更多的开发,焕发出文化的活力。本来朝廷是利用文化来统治国家,但实际上文化也利用了朝廷。

在宋朝也涌现了众多知识分子,例如苏东坡、朱靠、陆游等。这些知识分子同时也担任着执政者,如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这些文官的加入,使得宋朝焕发出一种新的活力。文官政治是考文人来执政,所以他的本性还是君子政治。宋代哲学思想也是比较先进的,许多名家都涌现出来。朱熹,企图为中华文明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永恒体系,把理论与现实,相结合,把向自己的学说传播下去。从这一方面来讲,宋朝也是一个中国古典哲学灿烂的年代。

在朱熹去世后,也有两个重要的人相继去世,一位是陆游,另一位是辛弃疾。读了他们的诗,不禁让我们想起宋朝的军事危难。在他们的诗作中经常出现有关国家危难的诗句。也正是在那风雨飘摇的年代,才造就了这两位爱国诗人。

说起爱国诗人,就不得不说一说文天祥。时间是那么的快,南宋也灭亡了,一个在文化上蓬勃发展的国家即将陨落,化为茫茫宇宙中的一颗流星。但还有一个人,把宋代文化的余热用自身的人格力量展现的淋漓尽致。被元朝俘虏后,他宁死不屈,尽管元朝给他无比优越的条件和权力,但是在他眼中,那又算得了什么。宋代的文化已经渗透到他的信仰之中,所以才出现他这样舍身取义,大义凛然的伟大爱国者。最后,他给世人流下一句话——“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

宋朝最终虽然灭亡了,但是他的文明却得以传承。

文化总是在不断的发展着,乱世也不例外,而且它发展的却格为繁盛。也因在乱世,人们才急需一种精神寄托,心灵信仰。文化给人们慰藉,支撑人们在未知中前行。乱世中,一批批文人正已他们的人格魅力,展现这个时代的文化底蕴。如果你问我一个朝代留给后代的是什么?我会答,文化是他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文化不是盛世的点缀,而应该是黑夜的蜡烛。如果世人暂时不需要这蜡烛,那么,我们就让他先在自己的心底点亮。

篇34:高中读后感

近几周,我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在断断续续的阅读中,我跟随大师的脚步从我们中华民族的童年时代开始慢慢行进。猜测华夏文明的始祖—黄帝,探索商朝的神秘,感受汉朝的伟大。终于,我走进了我们引以为傲的唐朝。

大唐,如一座高峰,屹立在历史深处,也矗立在人们的心中。是什么力量缔造了巍巍大唐,创建了如此一个伟大的文化盛世呢?

北魏鲜卑族开凿的云冈石窟、龙门石窟,使中西文化精华相互化育,为大唐气象注入浑朴的旷野之力。说到北魏,总是想到孝文帝拓跋宏,他四岁即位,在位二十八年,只有九年时间独立施政,却在这九年中使中国改头换面。他主张“汉化”,这是一条血迹斑斑的改革之路。这条路,本来也许要走几百几千年,可是他,却把它压缩到了几十年。这次改革,不仅是汉文化对“胡文华”的濡养,更是“胡文华”对汉文化的输注。正是这种双向的交融,才让中华文化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命力,打通了一条通向大唐之路。

唐朝时一个“诗的时代”,唐诗是唐代的灵魂。

唐诗标志着中国古代诗歌发展的高峰,是中国古代诗发展的全盛时期。其成就卓越,在封建政治、经济进一步发展变革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思想比较开放、艺术文化普遍高涨的推动下,诗人们继承和发扬《诗经》和《楚辞》以来的优良传统,广泛总结前人的创作经验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结果。唐诗的作者广泛,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上至老人,下至几岁的小孩,还有外国作者。唐诗的题材非常广泛。有的是从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的阶级状况和阶级矛盾,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有的歌颂正义战争,抒发爱国思想;有的描绘祖国山河的秀丽多娇;还有抒写个人抱负和遭遇,诉说朋友交情,人生悲欢等。

而在唐代的诗人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李白。

李白,字太白,晚年自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天才横溢,被誉为谪仙人。其诗想象丰富,构思奇特,气势雄浑瑰丽,风格豪迈潇洒,是盛唐浪漫主义诗歌的代表人物。

李白是一个随性洒脱的人,他高度自负,傲岸不羁,而又热情豪放,天真烂漫。他的诗受到唐玄宗的青睐,却又因此受到小人的排挤。天宝三年的夏天,李白到了东都洛阳,在这里,他遇到了杜甫,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诗人见面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年,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对彼此产生了深刻影响。

唐朝是一个自信的时代。

唐朝时期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透出一种自信的气度。这种自信从他的军事、外交、文化、国家治理、疆域版图等各个方面均有体现。这种自信是以国家的真正实力为后盾,内百姓安居,外四夷臣服。太宗被尊为天可汗,这也是后世历朝历代所羡慕和追求的一个圣境。

唐代地域不小,历时不短,“仅仅长安城就已经很大,比古代世界最骄傲的城市—那个曾经辉耀着雄伟的石柱和角斗场的古罗马城,还大了差不多六倍”。这是余秋雨对唐长安城的评价,而它不止面积大而且商业繁荣,走在长安街头,外国人多的是,还允许留学生参加考试,考取官员,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智慧啊!这也是源于唐朝的自信吧,他有自信心使外国惊叹于自己的时代,不担心外来的文明会把自己淹没,甚至也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淹没。他很明白,自己离不开别的文明,如果离开了,他就会索然无味了。所以,余秋雨说,“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

今天的中国正在融入世界,我们就需要盛唐的胸襟。

唐朝是我们历史过程中的精华。

篇35:高中读后感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像一部纪录片,向人们缓缓诉说着在那个贫困年代小民的悲欢离合,那一 个个鲜活的人物,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广大贫困人民的代表,他们贫困、卑微但绝不卑贱;他们身处黑暗年代却又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生存的风尘可以埋没他的身躯,但绝对不会埋没他金子般的心。也许,有时候他有些尖酸、刻薄,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老实、本分却又有些狡黠,即使面对一乐的无情表现也无法遮挡他人性的光辉,谁又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生活的重担带给他的压力呢?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这三个孩子中命运最曲折,最复杂的,也是作者着力刻画的重点。最疼爱自己的父亲不是亲爹,从小在邻居的斜眼中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是扭曲的,但他没有。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后面的情节更令人叹惋,得了肝炎,命悬一线。当我看到许三观沿途一路为之卖血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乐健康快乐长大的原因,那就是许三观的爱呀!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都说青春期的少年心思敏感,谁又能理解一乐那一颗滴血的心?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那个年代的孩子,又有几个童年时是多彩的呢?特别是给一乐看病时倾囊而出,请假照顾二乐一节,兄弟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找上门来的一乐,他的绝情令人愤怒!但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谁又能理解何小勇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绝不只是一本小说。

篇36:高中读后感

矮墩墩的身材,胖乎乎的脸,嘴上总是挂着无比天真稚气的笑,一副乐呵呵,胸无城府的样子,这便是哈谢克笔下的《好兵帅克》中帅克的形象,亦是我眼中的“傻”兵帅克。

第一次注意到哈谢克的这本书,是因余秋雨在《行者无疆》中的一句话,“卡夫卡用认真的变形来感受荒谬,哈谢克却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曾拜读过卡夫卡笔下那令人向往又终生无法到达的城堡;那小职员变身甲虫明知无罪却逃避不掉的可怜,推销员变为大虫子的无奈与压抑。卡夫卡的变形已荒谬的令人惊叹。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的帅克又是怎样的呢?这样的帅克能否化解卡夫卡式的阴郁呢?我不仅对哈维克的《好兵帅克》有了无比的期待。

初享《好兵帅克》仅用了一天的时间,掩卷回忆帅克的形象,只一个字“傻”。傻的滑稽可笑,傻的别样可爱。一个普通的喜欢喝啤酒的士兵,被送去为一个他所不屑的皇帝充当炮灰,对战争及结果却毫无兴趣。萨拉热窝事件后人人明哲保身,不对政治军事多评论一字,帅克却傻傻的在小酒馆高谈阔论,天真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后却被捕入狱。在监狱,面对狱警无厘头的提问,依然傻傻的极其认真的作答,最终被送往精神病医院;在那里,帅克满怀深情的向医生、护士打招呼,镇定自若的神态,头头是道的搭话,在被赶出精神病院后还对精神病院依依不舍。上了前线接二连三闹出乱子又光荣的败北。帅克的一切不懂得粉饰现实的行为在“大人物”眼里就是“白痴”的行为。我想,这便是帅克在当时的捷克能化开卡夫卡式阴郁的原因吧——他傻得天真。

但再读《好兵帅克》时,我发现自己错了。帅克是经法医鉴定的傻瓜,但他显然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他表现出的孩童式的的天真,貌似恭顺,然而对权威毫无敬意;他以令人哭笑不得的方式作弄长官,很谦卑地把到手的每件事情都搞砸,以心无芥蒂的行事风格把战争变为酒馆之间的闹剧;他看穿权利背后的虚伪,洞晓战争的荒诞和战争机器的虚弱。演示了一个小人物在逆境中求生存、用傻气和幽默对抗权利和体制的荒诞。帅克一直在念叨:疯人院里的美好生活已一去不复返了。这些世人眼里的傻瓜言论,无疑在嬉笑间颠覆了官方的疯狂与理智、自由与监禁的界定。反映的是当时的捷克背景下作者哈谢克的一种心声。一战前后,捷克一直都处在一个非理性的时代,人们尽管是被迫参加这场非正义的战争,但许多人认为自己是崇高的伟大的,人们的生活很长时间都被笼罩在战争的情绪下。帅克有意无意的傻气和幽默,那种顺应时代潮流却又能保全自己的处事方法,看似荒谬的行为让人们看到了小人物生存的机智和灵活。我想,这种佯傻才是哈谢克写《好兵帅克》的真正意义所在吧——他傻的聪明。

反复的被抛入荒诞的境遇中,又奇妙的因错误的时间和言论走出困境的帅克;外表憨厚滑稽、屈从附和,内心却学识丰富、坚持准则的帅克,是哈谢克笔下复杂的矛盾体。“傻”兵不傻,这是一种“没有力量的力量”,这样的帅克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个成语“大智若愚”。正像世界级小说大师米兰昆德拉所说:哈谢克让我们看到的来自身外历史的“终极荒谬”,它不仅属于捷克的布拉格,它应属于全世界。的确,《好兵帅克》是我读的第一本捷克作家的书,相信这仅仅是我走进世界文学的一个开始!

篇37:高中读后感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何其有幸,我曾拜读了梁衡散文选集,而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读韩愈》。 ——题记

江流激湍,浪翻乳花,碧水自将青山绕;山峦叠翠,怒松插云,青山脚下碧水环。自岭南以南,焕烂流光,皆集于潮州。潮州之水,美不过韩江;潮州之山,雄不及韩山;而潮州之墨迹,妙笔皆生韩公祠。在梁衡笔下,我有幸来到了这山清水秀的地方。然而,韩愈一介书生,怎会使这山水易姓为韩呢?

众所周知,韩愈乃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章佳句至今被人们争相传诵。在文坛上,他是大唐的一块丰碑,但这尚不足以易姓河山。

在书中,我来到了唐宪宗时期,原本井井有条的市集却乱做一团,众人纷纷向法门寺赶去。然如此兴师动众的,却不是什么利国利民的大事,而是唐宪宗迎佛指舍利入皇城。一时间,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却无一人敢指出帝王的不是。此时,巷尾处一驾不甚华丽的车轿中,一位白发长须的老者,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叹息。

天子殿前,一位手持玉笏的大臣,颤颤巍巍地从群臣中走了出来——正是前日巷尾那位老者,他思忖良久,终于开口:“陛下,臣曾奏表上书,望陛下取消法门之典。陛下乃九五至尊,却要迎佛骨这朽秽之物入我大唐,置百姓社稷颜面于何地?若佛祖有灵,以为不敬,欲施行罚,便加之于臣身,臣万死不辞!”一翻言辞情真意切,感人甚深,却引得龙颜大怒,皇帝不顾众臣劝阻,把他贬至潮州。

这位老者便是韩愈。

朝为朝廷重臣,夕为左迁罪人,恐怕任何人都难以承受这种巨大落差。然而,韩愈却挺了过来。苏轼乌台诗案之悲释于对人生的超然,柳宗元被贬之苦释于对山水的眷恋,而韩愈的心灰意冷却释于他对百姓疾苦的操劳。当时的潮州因离京甚远,不似王土,更如蛮夷。韩愈见此心中大恸,忖道:我心中虽悲苦,但怎么比得上百姓的贫苦?于是,他重拾软毫,以文诛恶,驱鳄鱼,兴学堂,除奴制,修水利。八个月过后,潮州面貌焕然一新,潮州进士也由原来的三名升到了一百三十名之多。

此时,我不禁好奇:自古贬官只需要在被贬之处熬过一段时间即可,韩愈却为何如此卖力?也许,这都是缘于他的文人风骨,面对皇帝怒火依然不改儒家不屈不挠的风骨,身处困境难关依然不忘朝臣救世利民的风骨,遭受舆论指责依然不动圣者恪守本心的风骨。

韩愈曾倡导古文运动,废掉了华而不实的骈文,越过南北朝,越过魏晋,直承秦汉,将文章的“载道”作用发挥出来,立文、立业,后世苏东坡赞道:“文起八大之衰,道济天下之溺。”

常言道:“武死战,文死谏。”据史记载,韩愈出身贫寒,功名考取十分不易,但却数触龙鳞。我依稀看到,大唐汉白玉石雕琢的殿前台阶前,云雾缭绕中,一人托着他虽已衰朽却依然不折的风骨,心系天下百姓,志存黎明苍生,将一身刚正与不阿,献给了大唐盛世。历史等了千年,终于等到了他。

梁衡在文中说:“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潮州的韩公祠,韩山、韩水,并不是用来纪念韩愈的坎坷历程的,纪念的是他的以民为本,文以载道。

我想,这也是梁衡为何要“读”韩愈了。韩愈之于历史,之于后代文人,之于我们,都像是一本书,一本生动的书,一本严谨的书,一本经典的书,一本动人的书。他的行为,他的文章,无一不展示了他那高贵的文人风骨,他集儒家精华之大成,又加以自身改进,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即使他逝去,他的风骨依然如丰碑一般,在世间长留。

回望韩公祠中的凭吊之作,无一不是感韩公之大义风骨而作。此人,此景,此绩,怎能不教人心生感慨!于是,我心中也逐渐泛起一行诗句:

不畏君威斥荒诞,潮州河山尽姓韩。

上任八月兴四利,文人风骨留世间。

篇38:高中读后感

每一本书都有它唯美的旋律,每个人对这种旋律都有自己独特的感想,伴随着这种旋律在书中翩翩起舞。

《意林》它不像名著那样大本的让人看起来枯燥乏味,不像神话那样幻意让人神魂颠倒、思想却脱离了现实。它是通往成功的道路,教育我们成功的背后必定是被汗水浸透的,它讲的是人生的哲理,指导我人生走正确的道路,它讲的是崇高的品德,好让我们心里有个好的模范,能够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俗话说‘‘万古长青,只有一真耳。’’在《意林》上完全能够感受到这种情感,读到令人震撼的画面,在脑海定格。那些感动人心的话语,有时使人潸然泪下。

你能随着它穿越时空隧道,去参观中世纪的秀丽,去领悦古代人做事的道德论则,去叹服新异的科技,这些它是玩转的多么巧妙。

它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与无奈、写了希望的曙光。

它写了许多人生经历、让我们参模、让我们学会理性看待事物。

它写了永不放弃者必将成功、得过且过者继续堕落。

里面有句话使我久久难以忘怀,它说我们这刚刚起航的

小船载得起父母那沉甸甸的爱吗?

我不得而知………

时光荏再,一转眼我已初中毕业了。也读了许多年的书了,问自己,有过热真学习吗?学到了什么吗?如果有没学懂的,有反思吗?我天天在意的,是发型吗,重要吗?这些在这本书上都找到了答案。

一页翻去,又是一个崭新的旅途,一路亮丽的风景让我们尽情赏阅。

篇39:高中读后感

翻开泛黄的纸页,浓浓墨香中,是家里流露出的真挚父爱。读罢全书,傅雷对孩子的谆谆教诲和他真诚直率的人格魅力,无不令人钦佩和感动。

《傅雷家书》就是这样一部苦心孤诣的教子篇,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严肃、一丝不苟的对待一切,做一个德才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作为父亲,傅雷教子极严,可他又具有令人感动的真诚和朴实。在送走将去波兰的傅聪后,离别之悲不由的唤起傅雷对往事的回忆。在家书中,他深刻的反省自己,后悔自己当初不近人情的教育“我良心上的责备简直消释不了,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父亲能够对儿子真诚的道歉,一切的爱,都在父亲的忏悔中彰显出来。

傅雷教子,始终保持着以德为先,做人为本的原则“做人第一,其次才是艺术。”很少有人教育艺术学生如此多的道德,傅雷在育人方面可谓呕心沥血。他告诉傅聪,永远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只有心灵无比纯洁才会将艺术表现的动人,这与傅雷的直率和坦诚是分不开的。父亲从小給予的爱国主义教育也没有白费,即使远在波兰,傅聪仍然热爱着祖国,坚持父亲給预的信条,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

当然,对于傅聪的努力换来的成绩,傅雷也是由衷的为他骄傲和自豪,在高兴之余也为傅聪的坚强,不为胜利冲昏头脑而安慰。“多少过分的谀辞与夸奖,都没有使你丧失自知之明,众人的掌声,名流的赞美,都没有减少你对艺术的谦卑!”傅雷就是儿子的良师益友,辛勤教育又不忘衷心赞美,衷心赞美不忘谆谆告诫,深沉无言的父爱,皆凝聚其中。

一封封家书,将相隔万里的两人的心连在了一起,一边是孩子勤奋的练习,另一边的父亲却殷切地注视着他的每一次心脏的律动,设身处地的预想他在前行道路上会遇到的各种情景,并替他做出预案,为他寄去各种书籍作为养料,在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傅雷高深的艺术造诣,也看到了一颗崇高的父亲的心。傅聪也从书信中吸收了丰富的精神养料,好像父母仍然在他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家书给予傅聪成长的力量,让他去战胜各种困难和魔障,找准自己人生的方向。

傅雷就是这样将自己的爱与期望诉诸笔端,寄给远在异乡的儿子,从不间断。在一封封家书中,我读出了傅雷的真意:“我还不甘落后,还想事事、处处追上你们,了解你们,同时也想竭力把我们的经验和理智献给你们,做你们一支忠实的手杖。如果有一天你们感到这根手杖是个累赘的时候,我会销声匿迹,决不来绊你们的脚。”肺腑之言,舐犊之情,不经意间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掀开扉页那张照片,傅雷专注的给孩子写信的情景更平添一份感动,那份执着真挚的爱在心中挥之不去。

《 傅雷家书》读完了,而天下父母爱子之心是永远不变的。所以,珍惜与父母相处的每一分钟,用心感受父母的爱吧,这也是做为子女的最好报答。

篇40:高中读后感

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到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过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这是傅雷在给他儿子傅聪的信里说的一句话,当时读到这,还有些看不懂,就顺手做了下标记。当我看完全书是,再回到这里,我觉得这段话写得特别好,他要儿子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想,这是任何一个父亲想对自己孩子的期望!

记得看到这个书名时,觉得这无非是一个叫傅雷的父亲写信给他的儿子,信里说些家常话,然后唠叨几句话。但当我开始阅读时,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他同儿子一起探究音乐,将自己所经历的东西全部用信的方式传到孩子的心中。他设身处地地去预想孩子在道路上可能会遇见的困难以及各种各样的情景,然后为他铺好路,向他说明该如何去对待这一切。让孩子在真正遇见这些时,能够冷静、沉稳、游刃有余地去解决它们。

这是什么?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书;这也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的苦心教导。傅雷是一位严格、严肃的父亲,而我的父亲也是如此。他不苟言笑,对我的教育更是严格。所以我一直认为他根本不爱我,但是这个暑假通过一件事,通过这本书,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些东西。

暑假开始,爸爸妈妈因为一些事情要回老家,而我因为补课只能待在杭州不能和他们一起走。那时,我正在看这本书,当时我还在想,我老爸会不会也这样做?但这个想法马上被我否决了。现在这个社会,打个电话不就好了,写什么信,再说,像老爸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这样做,早把我忘了吧!这是我第一次和爸爸妈妈分开,一个人好孤单,好无聊,很不习惯。当天晚上,我洗好澡趴在床上看《傅雷家书》,突然手机响了一下,那是信息铃声。我拿来一看,惊讶地发现是爸爸发来的。他在短信里询问了我的补课情况、作业情况、生活情况,然后还嘱咐了我一些生活细节,并且和我分享了他们在老家发生的事情。看完短信我好感动,然后立刻回了过去。但是却没有再次收到,我刚打算放下手机,手机来电了,是老妈打来的,我还确定了一下是不是老爸本人发的短信,老妈说,老爸一直很担心我,说我一个女生……

然后,每天晚上,老爸都会发短信来,老妈也会在短信后打电话来。而我也一直坚持着看这本书,边体会书中的爱,也体会着爸妈对我的爱。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切切的感受到了父爱、母爱。当然我也回忆着和老爸的点点滴滴。我发现并不是老爸不爱我,而是我从来没意识到。爸爸的爱被我的潜意识里的严格遮住了,所以我只看见了表面,从未认真地去体会这其中所蕴含的浓浓爱意。

记得三年级刚开始学英语时,这门课我一点也不懂。当时连26个英文字母都不能完整背出,更别说默写了。所以第一次默写我之对了10几个。回到家,老爸非常生气,让我抄十遍,然后让我背,他在旁边看着我,然后再到他那背,我背了一边又一遍,默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到第五遍时,完整、无错误地全部默出,用了两个多小时。从那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老爸根本不在乎我,只在乎学习,看重学习。而现在想来,那晚后的第二天又进行了一次默写,我全部默出,还被老师再全班表扬。从那次后,我的英语成绩也慢慢提升,也有了现在的成绩。而这一切不是因为那晚么?因为老爸对我的严格,让我有了让别人羡慕的成绩。难道不是因为爸爸么?

我想,以后我会学着去体会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同学对我的爱、老师对我的爱;我想,以后我不仅只会看表面,更会体会其中所蕴含的深层意义;我想,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会给予我很大的帮助;我想,我会继续努力的!

篇41:高中读后感

“快写作业了,课外书可以等下再看的。”

“写完了作业就复习预习一下课本,都初三了,还让人不省心。”

“先来吃饭,吃完了再说。”

“……”外面阳光正好,微风不噪,可是妈妈又在唠叨,我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在我耳边一直不停的嗡嗡地说,我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用一直不断的提醒我做这做那的。

而我伟大慈爱的母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唠嗑,她始终认为我是个小孩,什么都做不好。

我曾经尝试过去辩驳,但是只要我在那一尘不变的说话声中穿插了一句话,那么那种惹人厌烦的嗡嗡声就会变得更多。所以我果断的选择了噤声不讲话。

一般这样的独角戏会持续5分钟左右,然后我就有了大量的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比如现在,我翻开了《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中作为父亲的傅雷用书信的方式告诉了傅聪自己对他的拳拳父爱,他深沉的父爱,如涓涓的细流一般滋润着每个看书孩子的内心。

为什么傅雷就能做得这么好?他懂傅聪的感受,他会循序渐进地表达出自己对傅聪的感想,让人看着心里舒畅。我羡慕傅聪,因为他拥有一个了解自己的父亲,那是多大的福分。傅雷讲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不像我的妈妈反复强调的只有那么几句。

心里又不免抱怨一番。但是当我看到傅雷在信中写道关于傅聪妈妈对傅聪的关心中,我好像看到了妈妈的影子。可能母亲永远做不到像父亲那般理智,她们会做的就只有不断殷切地提醒自己的孩子,她们不会说出什么特有哲理的话,但她们说的话平凡而又伟大。

岁月的河流缓缓地流淌,人们都喜欢坐在渡轮的前头,想去预料些未来的事情。我以前也是这其中的一员,然而现在我好像被《傅雷家书》,亦或者是被那几句短暂却深刻的话牵引着,我走向了船尾,细细品味着曾经发生过的那件小事。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喷嚏打个不停,脚像灌了铅一样,动都动不了。我的脑袋里好像就是一滩浆糊一样,好不容易回了家,看到床后立马倒下。

一阵铃声传来,但我丝毫不觉得悦耳,因为这意味着我需要再一次从温暖的床上爬起接电话。是妈妈的电话,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我说还没。

接着又打了两个响亮的喷嚏,果不其然,她再一次唠嗑起来。

我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小感冒罢了,然而她却不信。她说要给我送饭过来,我说犯不着,自己买点吃就行了。拗不过她,只好随她了。

接着睡觉。梦里好像梦到了妈妈送了碗面过来,她摸摸我的额头说什么温度还挺高的。然后就是她把我带到了医院,医生说要挂盐水。这一次是被惊醒的,但我却在桌子上看到了那碗面,和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面已经给你带来了,吃好早点睡,等我回来再带你去医院好好看看。”原本对于她给我带面我觉得并不大可能,因为她不会将自己宝贵的上班时间腾出来。

我吃着那碗面,一碗再普通不过的面,清清淡淡的味道,并没有什么特别。我一口一口地吃着,感觉鼻子酸酸的,挺想哭。那是我生平头次将一碗面吃得这么干净。

一碗面中包含了多少的母爱。

妈妈回来以后,带我去了医院,是高烧,39.5度。配了一点药以后,回家了。幸好没有挂盐水。回家的路上,直到到家她一直在唠叨,但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厌烦的感觉,相反是满满的幸福感觉。最平淡的情,最真诚的意。

天下妈妈都唠叨,我的妈妈,傅聪的妈妈,但这些唠叨都是世界上最甜蜜的唠叨。我合上了书,走到正在打扫卫生的母亲身边,我将那句以前难以启齿的话说出了口:“妈妈,对不起。”

希望还不晚。我终于明白了你的良苦用心,曾经的偏激,胡闹和一意孤行暂且先都统统抛后,真的对不起。

篇42:高中读后感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我读得兴趣盎然,爱不释手。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美,无处不在。美,就在身边。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昆虫记》,走进大自然。

篇43:高中读后感

渐远﹒不必追

龙应台说,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亲人只有一次缘分,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会再见。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而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而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要学会放手。

选择﹒不回头

龙应台说,选择,就像过了河的“卒”,或动或静,都不能回头。

人生如戏,却又有别于戏。冯小刚说,人生远比艺术来的深刻。我想,也许是源于生活的真实和不可重来。他没有预演的机会,不管你如何怯场,都得演到曲终人散,因为选择了便不能回头。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暴风雨,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渐老﹒ 别吝啬

龙应台说,“老”,其实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而生命败坏的过程,其实就是走向失去。

当父母日渐老去,不能自己穿上衣服,请你有耐性一点。还记得,还记得他们曾花费多长时间教你这些事吗?

哪一天,当父母一再重复唠叨,说着同样的事情,请不要打断他们,听他们说,在你小时候,也许他们必须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相同的故事,直到你静静地睡着。

有一天,你终会发现,即使父母有许多过错,却总想给你最好的;有一天,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你的头发也会在阳光下闪烁银光。当那天到来时,我们会不会想念他们呢?所以请不要吝啬你的爱,像他们待你一样待他们可好?哪一天,当他们的腿不听使唤的时候,请扶一把,像当初他们扶着你踏出人生的第一步。

相信﹒不相信

龙应台说,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二十岁之前相信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其实啊,相信与不相信又有什么呢?人生要学会边走边忘。拿得起是能力,放得下是智慧。舍看起来是给人的,实际是给自己。人生路上,应试着边走边看,边走边忘。

最后,有些相信变成了不相信,有些不相信的倒也信起来。也许这些改变来自于挫折,毕竟,人生路上不尽是歌舞升平。

唯一不变的,是我相信,母爱亲情的伟大。已成长的你,想没想过,生养你的两个人真的走了,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喊你的名字了,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和你一起吃饭了……

《目送》不仅写小一辈的故事,也写老一辈的故事。龙应台说,我掠开了雨湿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额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代又一代人,从最初的彼此依偎取暖到“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的愁怨与无奈要经历的太多太多。孩子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思想,他会在自己选择的那条路上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他一路披荆斩棘,独自抵抗风雨。而老一辈人能做的,只是站在路的起点,目送孩子的背影。因为那是他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多泥泞多坎坷,也没有人能够替他到达终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篇44:高中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代表作,在她短暂的一生中,能创造出如此精彩的小说,实在是令人敬佩 。这部小说以“我”——洛克乌德先生在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经历为主线,其中夹杂了女管家丁恩对往事的大量回忆,是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小说从“我”来到呼啸山庄想要把画眉山庄租下来,但却受到了呼啸山庄人的冷漠、粗鲁的对待说起,“我”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就询问了“我”的女管家丁恩太太。她将往事和盘托出。这些内容也在书中占了相当多的篇幅。呼啸山庄的主人原是老欧肖,有儿子亨德莱.欧肖与女儿凯瑟琳。一天老欧肖捡回来一个弃婴,就是现在呼啸山庄的主人希斯克厉夫,他的产业还有画眉山庄。可在刚开始,两兄妹对他并不好,尤其是亨德莱,对他更是百般虐待。而凯瑟琳对希斯克厉夫则逐渐产生了好感。凯瑟琳逐渐爱上了画眉田庄的小少爷埃德加,可是凯瑟琳又不舍得希斯克厉夫,可她觉得希斯克厉夫太过粗鄙。希斯克厉夫知道后之后,就默默地离开了。亨德莱继承了呼啸山庄以后,对希斯克厉夫的态度也并没有好转。最后凯瑟琳与埃德加结了婚。

过了半年,希斯克厉夫回来了。他是为复仇而来,他打破了本该有的宁静。他想要疯狂的报复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他利用亨德莱的堕落,用赌钱的方式赢得了呼啸山庄。又利用画眉田庄的伊莎蓓拉对他的感情,继承了画眉田庄的一部分。又在埃德加与凯瑟琳双双去世之后,吞并了画眉山庄。希斯克厉夫的心很冷漠、很黑暗。他不仅对那些伤害过他的人残忍,还利用他的体弱多病的儿子与凯瑟琳女儿凯茜的感情,从而达到占有画眉山庄的目的。后来他的儿子林敦死了,可是希斯克厉夫并没有悲伤,他只是将儿子当作了一种使他达到目的的工具。他是多么的严酷、多么的冷漠无情啊!这也反映了他在童年时受到的毒害极深。慢慢地,亨德莱的儿子哈里顿与凯茜相爱了。而希斯克厉夫此时也许是累了,也可能是忏悔了。他无时无刻不想念凯瑟琳。他开始绝食并将自己锁在房间内。过了几天,仆人才发现他死在了床上,面容热切而激动。我相信,在他临死的一瞬,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他死后被埋葬在凯瑟琳的墓碑旁。凯瑟琳墓碑的另一旁是她的丈夫——埃德加·林敦。这三个人就在一片宁静的绿地下长眠。书中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厉夫由于爱被无情的摧残,变得冷酷无情、心狠手辣。他的报复给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两户人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在年轻的一代哈里顿·欧肖与凯瑟琳·林敦之间,又建立了真挚的爱情,冷酷麻木的人性得到了复苏。恨永远消灭不了爱,爱比恨更有力量!

书中让我感到最震撼的是希斯克厉夫。他作为弃婴被带到呼啸山庄,可是却受到了万般折磨。可是他在一开始也只是百般顺从,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但一颗仇恨的种子已经悄然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他离开呼啸山庄之后历经磨难,再回来时已是很成熟。他在两个家庭之间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完全破坏了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宁静,达到了复仇的目的。可这样他是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快乐的。我觉得希斯克厉夫既可怜又可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由于童年时的阴暗,爱情的挫败,家庭的不公早已使他的心变得冷酷无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并没有选择宽容,选择忘记,而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这也告诉我们,一定要拥有一颗豁达的内心,待人接物要友善。

篇45:高中读后感

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篇46:高中读后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熟悉的旋律在耳畔回响时,《城南旧事》的故事浮现在眼前,那纯真的童心和那淡淡的美丽哀愁,浸润着人的心灵。读《城南旧事》,几多感慨浮现心头……

读《城南旧事》,总是被它所展示的老北京风情所深深的吸引,静谧的四合院充满了悠闲的时光,胡同中悠扬的叫卖声总是让人魂牵梦萦,西交民巷大街的驴打滚儿让人回味无穷,天桥的喧嚣热闹让人流连忘返,还有保姆口中低徊婉转的童谣不知唤醒了谁的梦……老北京的一切,缤纷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如一股温馨的风扑面而来,唤醒了多少人的回忆,又勾起了几多人的乡愁。这是作家林海音儿时的北京南城,也是属于那个时代独有的老北京风情。《城南旧事》中最打动人的还是老北京人与人之间的温存、和善,还有那不疾不徐的日子。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抓住了那个时代的感觉,抓住了读者的心。

读《城南旧事》,更为它里面的人物深深的打动。这本书里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秀贞的执着与不幸,妞儿的纯真与坎坷命运,兰姨娘的不屈抗争和对幸福的大胆追求,处处透露着人生的力量,催人在感慨唏嘘的同时不断奋进。

在《城南旧事》里,英子那颗金子般纯真的童心散发着最迷人的光彩。为了能使可怜的“疯子”秀贞与亲人破镜重圆,英子千方百计打探消息。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在目送母女俩离去的那一天,寻人期间一直忍病不语的英子终于病倒了……是一颗童年的善心促使英子抱着病痛寻找秀贞的女儿;英子的善良最终使得秀贞母女俩奇迹般似的破镜重圆。英子的善良创造出了这样的奇迹。虽然故事的结局让人唏嘘不已,但是那颗善良的心熠熠生辉。搬家后遇到为了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偷东西的“偷儿”,善良的英子与其交为朋友,并和他约下了“一起看海去”的美丽约定,目睹“偷儿”被警察局抓走,英子非常难过,在英子的世界,没有绝对的坏人,她始终用一颗平等纯真的心去看待周围的所有人,用自己的爱去关爱他人,而这一切,正是当今社会所最为缺失的东西。愿她善良的心在温暖那个时代的同事,能够给今天的人们带来光亮。

在《城南旧事》里,冬阳里的骆驼队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最终消失在灿烂的夕阳里。而秀贞和妞儿最终没能摆脱命运的车轮,“偷儿”也只能无奈的被警察带走,兰姨娘最终也跟着德先叔远走他乡,爸爸的花儿落了,他的爱也一并带走了。所有的人和事都最终被改变,浸润在英子的童年里哀愁慢慢润开,最终化作一缕坚强深埋心底。

我们何其有幸,生活在这样幸福的时代,比英子少了那么多的别离与无奈。我们何其有幸,能够拜读到《城南旧事》,冬阳里的骆驼铃声将永远回响在我们的生命里,浸润我们的一生。

篇47:高中读后感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至躲到你的怀里。”

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依恋。母亲,在我们心中是唯一的避难所。“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母亲一生为我们操劳,不思汲取母亲的恩情,我们无以回报!大千世界最平凡的是母亲,最伟大的确实母爱。母亲毫无保留的奉献了自己的一生。而我们呢?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感恩母亲,回报母爱!

母爱,平凡的伟大的爱。如果要说与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咏颂了,一切萌芽新生事物的珍爱: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弱草啊,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

儿童是最纯真的,因而也是最伟大的;草儿是弱小的,却装点了焕荣的世界。纯真的童心,新生的事物,不正表现出人世间的真善美吗?对于真善美的追求,不正是在黑暗中渴望光明的人们所追求的吗?

看到这儿我不禁回忆起小时候的所作所为,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确实,我们小时侯做的事是稚嫩不堪,然而每一个事情却没有谎言的背后,没有勾心斗角,更没有一丝恶意。童言最无忌,童心最美丽。

在小草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描写自然之美的同时,也表现出她不同于他人的审美观:“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足以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

不施浓墨重彩,没有人为的装饰与渲染,只用清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真正的人生,有意义的人生莫非如此!崇尚自然美观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短短的诗经当中了!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之所以宝贵是因为生命有意义,是“爱的哲学”!如果人们都能以诚相见,以爱相溶,社会的丑恶就会消解,人生就会变得美好!

但是,我们不得不怀疑,我们的理想是否真正实现。这种思想上的矛盾常使我们烦闷:

“智慧的女儿!向前迎住罢,烦闷来了要败坏你永久的工程。”

这是对生活的理解,他是黑暗社会现实和新与旧的斗争中,“深谷里的小花”所发出的叹为。但是,叹为归叹为,他仍能勇敢的“向前迎住”与“不懈的情绪”表现自己的真。

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表现出真正的一面,收拢起自己的虚伪,其实世界很美丽。

用平凡的眼睛看世界,其实世界就是一幅画,一副轻描淡写的画!

篇48:高中读后感

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

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

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他讲话,独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别人认为那是个“小偷”,而英子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这在英子看来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使然又是什么呢!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了。

妞儿,一个不该出生的、苦命的孩子,但却有着有着与命运抗争的顽强个性。她出生后便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后,也无非是把她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还要动辄遭受继父的毒打。为了摆脱苦海,她竟要偷偷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成想,生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在英子的引导下,她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可是,这又能怎样呢?她的生母——秀贞,由于过度思念丈夫和孩子已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人双双葬身车底。读到此处,禁不住潸然泪下。

兰姨娘,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三岁时,生身母亲由于生活所迫便把她卖掉了,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被人赎身后,作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的姨太太,当然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好在她敢于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脱离了那个家庭,最终与进步青年德先走在了一起。

宋妈,同样是一个生活在下层社会的妇女。她为了养家,为了不遭丈夫的打骂,忍痛离开自己的亲身骨肉,而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奶妈。最终,自己的孩子死的死,散的散。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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