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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鬼之家英语观后感汇编56句

时间:2020-09-01 04:04

书籍简介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一部以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出版于1925年。

主人公詹姆斯·卡兹本是北达科他州的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自幼梦想做个出人头地的大人物。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步步高升,并更名为杰伊·盖茨比。他在一个军训营里任中尉时,爱上了南方的大家闺秀黛茜·费。可是当他戴着军功勋章在战争结束后从海外归来时,黛茜已嫁给了一位来自芝加哥的、体格健壮、极为富有但举止粗鲁的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沉醉于爱情梦幻中的盖茨比艰苦创业,由一个贫穷的军官奋斗成为百万富翁。他在长岛西端买下了一幢豪华别墅,与住在东端的布坎农夫妇隔海湾相望。他的府第每晚灯火通明,成群的宾客饮酒纵乐。他唯一的愿望是希望看到分别了五年的情人黛茜,当他们重逢时,盖茨比以为时光可以倒流,重温旧梦,但久而久之,他发现黛茜远不像他梦想的人,可是这种醒悟还没多久,黛茜开车碾死了丈夫的情妇,汤姆嫁祸于盖茨比,盖茨比终于被害,黛茜居然没来送葬:叙述者尼克由此看透了上层社会有钱人的冷酷残忍和居心险恶,离开纽约,回到了中西部的故乡。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问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并被多次搬上银幕和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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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尼克从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在他住所旁边正是本书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华宅第。这里每晚都在举行盛大的宴会。尼克和盖茨比相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尼克对盖茨比充满探究的兴趣。探究的结果是:尼克了解到盖茨比内心深处有一段不了之情。年轻时的盖茨比并不富有,他是一个少校军官。他爱上了一位叫黛茜的姑娘,黛茜对他也情有所钟。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盖茨比被调往欧洲。似是偶然却也是必然,黛茜因此和他分手,转而与一个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结了婚。黛茜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因为汤姆另有情妇。物欲的满足并不能填补黛茜精神上的空虚。盖茨比痛苦万分,他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几年以后,盖茨比终于成功了。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盖茨比挥金如土,彻夜笙箫,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爱情。

尼克为盖茨比的痴情所感动,便去拜访久不联系的远房表妹黛茜,并向她转达盖茨比的心意。黛茜在与盖茨比相会中时时有意挑逗。盖茨比昏昏然听她随意摆布,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真正的悲剧却在此时悄悄启幕。黛茜早已不是旧日的黛茜。黛茜不过将她俩的暧昧关系,当做一种刺激。尼克终于有所察觉,但为时已晚。一次黛茜在心绪烦乱的状态下开车,偏偏轧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责任,但黛茜已打定主意抛弃盖茨比。在汤姆的挑拨下,致使其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了牺牲品。盖茨比至死都没有发现黛茜脸上嘲弄的微笑。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把一切都献给了自己编织的美丽梦想,而黛茜作为他理想的化身,却只徒有美丽的躯壳。尽管黛茜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人们在为盖茨比举行葬礼,黛茜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不了情终于有了了结。尼克目睹了人类现实的虚情寡义,深感厌恶,于是怀着一种悲剧的心情,远离喧嚣、冷漠、空洞、虚假的大都市,黯然回到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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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盖茨比

对待爱情,盖茨比真诚而又浪漫,充满着幻想。为了心目中的白雪公主,他努力营造着黄金的宫殿和热闹的聚会,然而对这一切享乐喧闹,他又毫无兴趣。与人相处,他真诚、纯洁、和善。第一次和尼克会面,他的笑容就给了尼克非常特殊的印象:“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极为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即使是沃尔夫山姆谈到盖茨比时,也评价说:“英俊潇洒,地道的绅士”,“他是那种你乐意把他带回家,介绍给你母亲和妹妹的人。”尽管盖茨比迂腐,循规蹈矩,过于谨慎,读者还是喜欢他,希望,或者说相信盖茨比一切都是清白的。盖茨比的出身历史在作品中一直被当作悬念,一点点地被揭露—否定、否定—揭露。客人们的传言,有好有坏。然而其中也有盖茨比本人的说法,“我是中西部的富家子弟—家人全过世了。我在美国长大,而在英国牛津受的教育,因为我家祖祖辈辈都在那里受教育多年。这是家族的传统”。而这种说法当时即被尼克发现是个谎言,“我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笑出声来,因为他说的话实在令人难以置信,都是些陈词滥调”。这时候,读者会发现,盖茨比不是简单的纯洁和真诚,他也在撒一些弥天大谎。盖茨比是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致富的,然而他致富的目的却如此浪漫单纯,甚至举办盛大的聚会,也仅仅是为了同样单纯的目的:吸引心目中的白雪公主。而且正因为混杂在自私自利、污浊不堪的人群中,盖茨比的纯情、浪漫愈显得无比高贵、脱俗。

黛茜

当黛茜刚刚在作品中出场时,就像征服了年轻人尼克一样,征服了所有的读者。她像仙女一样,白衣飘飘,声音无比婉转,充满了激情。对此,作者是这样描述的:“她的脸庞哀怨可人,却又靓丽照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张鲜艳热情的嘴,但是在她的声音里有一种特殊的激情,使一切爱慕过的男人都难以忘怀。”当然,这不仅是尼克本人的印象,黛茜在随后的聚会交谈中,同样表现得很迷人。

她娇憨可爱,善于做作,卖弄风情。正在交谈下一步的计划时,“她忽然脸色一变,惊慌地把目光死盯在自己纤细的手指上,‘瞧!’她哀叹道,‘我手指受伤了’。‘汤姆,是你弄的,’她谴责道。‘我知道你不是有意的,但是是你弄的。这就是我嫁给一个蛮汉子的回报,人高马大,粗壮又笨重。’”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小说中,读者都无法不喜欢这样一个天真可爱的尤物。然而,随着作者对黛茜个性介绍的增加,读者逐步认识到其世故复杂的一面。黛茜和尼克谈心,她的话音刚落,就让尼克“立刻感到她说的话并非出于真心”,这使尼克感到“很不自在,仿佛整个晚上是一个圈套,想从我这里捞取到对她有用的情感”。而且黛茜接下来的表情证实了尼克的感受,“过了一会儿她瞧了瞧我,她那张俊俏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千真万确的傻笑,好像她肯定地告诉人们,她属于一个著名的秘密社团,她和汤姆都是该社团的成员”。尼克此时才真正认识到了黛茜的本质,不真诚,欺骗,对地位和金钱的执著。至此,读者逐渐意识到,黛茜迷人的外表、声音等等都是应付世人的招数而已,其意图全不在此。

尼克

尼克在作品中既是故事的参与者,同时也是故事的观察评论者和叙述者。他的观点影响着读者,实际上代表了作者本人的观点。尼克的两面性首先体现在其传统的价值取向和个人行为的现代性。尼克是上流社会一分子,但是其价值取向是传统的。这首先源于其家庭教育背景,“父亲的忠告至今一直在心头萦绕”。但是在现实中,尼克所处的时代和所处的社会阶层则抛弃了自私自利、享乐至上这些传统的观念。尼克在心底常常提醒着自己该何去何从,却也不免随波逐流。他和贝克小姐的恋爱关系非常显明地证实了这一点。事实上,尼克到东部去,一方面是年轻人对东部繁华生活的向往;而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躲避谣言。因为他认为“不能够听谣言而停止跟一个老朋友来往”,“也不愿意迫于人们的流言蜚语而结婚”。尼克认为自已的主要美德是“诚实”,但并不苛责女友的不诚实。他发现乔丹是靠撒谎欺骗获得荣誉,同时也是生活在谎言中的人,他认为:“这对我无所谓。女人不诚实,对此不必苛责—我偶感遗憾,但过后便忘了。”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诚实品德,他来到东部,然而和贝克的关系重新陷入了爱与不爱共存的一种状态中。在和乔丹的交往过程中,尼克发现,“我没有爱上她,但是我感到对她柔情犹存,极想知道她的一切”。知道乔丹越来越多,但只是“一度以为自己爱上了她”。当给自己家乡女孩写出“爱你的尼克”这几个字时,脑子里却在想着“那个打网球的姑娘”。尼克希望自己坚持自己诚实的美德,显然在和贝克交往过程中,并没有因为自己意识到对方的不诚实,或者意识到自己没有爱上对方而放弃和对方以恋爱的方式来往。和当时的社会气氛相一致,尼克仅仅是没有主动采取不诚实的态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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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F.S.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美国小说家。1896年9月24日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父亲是家具商。他年轻时试写过剧本。读完高中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在校时曾自组剧团,并为校内文学刊物写稿。后因身体欠佳,中途辍学。1917年入伍,终日忙于军训,未曾出国打仗。退伍后坚持业余写作。1920年出版了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从此出了名,小说出版后他与吉姗尔达结婚。婚后携妻寄居巴黎,结识了安德逊、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家。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菲兹杰拉德成名后继续勤奋笔耕,但婚后妻子讲究排场,后来又精神失常,挥霍无度,给他带来极大痛苦。他经济上入不敷出,一度去好莱坞写剧本挣钱维持生计。1936年不幸染上肺病,妻子又一病不起,使他几乎无法创作,精神濒于崩溃,终日酗酒。1940年12月21日迸发心脏病,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菲兹杰拉德不仅写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也频有特色。除上述两部作品外,主要作品还有《夜色温柔》(1934)和《末代大亨的情缘》(1941)。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朗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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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

我喜欢小说开头出现的,父亲教导儿子的一段话,“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这些都是封底上描述的本书的伟大之处。这些文学范畴内的概念,我不是很懂。《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评为“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如诗般梦幻。”是美国文学史上墨色浓重的一笔,百年英语文学排名,高居第二位。文学真是个永远不过时的东西,写在85年前的这段句子,它甚至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没有太多的关系,却让人为之长久的思考与反思。就像《诗经》中的“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在几千年后的今天,依然让人内心震动。我还喜欢小说的最后一句话,“于是我们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令人叹息的深深的一股无力感,人们,积极努力,向前迈步,迈向的终是,时光的过去。

在小说中,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夜夜举办着欢歌纵饮的派对,然后他内心唯一的牵绊却是住在河对岸的黛西——他曾经的恋人和如今的女神。“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飘渺的梦,他心中的女神也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盖茨比在真相大白后,选择了随梦一起幻灭的归途。生的孤独,是吉光羽片,死的孤独,是永恒。这本书的文字也是如介绍所说的“诗般梦幻”,唯美的很,就连车祸,枪杀,死亡这些与美沾不上关系的场景,菲茨杰拉德仍然能以诗一般的手法展现。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悲剧。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记,也许仍旧铭记却无力实现。

这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为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的熄灭铺垫的。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委屈。为我们自己。大人们称我们是“浮躁的一代”。美国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知道了菲茨杰拉德,知道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符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这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这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符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理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能力。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文明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同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能力。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么可以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可以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己看到了,有的人一直都看得到,一直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4

盖茨比的爱情内涵是什么呢?是什么让黛西对他产生了如此强大的吸引力?是金钱,金钱把她装点成了高贵的公主,让她远离与贫穷相连的卑微、暗淡、缺乏保障的生活,而这种生活是盖茨比在青少年时代十分熟悉的,他是农民的孩子,差不多是从“阴沟里来的”。和黛西这样的“公主”在一起使盖茨比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这表明了他的潜力,他的资本,他要好好的开掘自己,成为一个有钱人,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虽然他和黛西认识时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下级军官,而且军服也随时会被脱掉,前途没有什么保证,但是和一个富家小姐相爱的事实,给了他勇气,给了他向前冲的动力,那个“理念”中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不是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它有了一点现实的支撑。但是,黛西爱他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深,他过于自信了,在没有了解一个人之前就为她疯狂。或许我们也不能责怪他,因为爱是非理性的。

小说对黛西的声音作了多次描写,那声音抑扬顿挫,“仿佛每句话都是永远不会重新演奏的彝族音符。”那声音叮当做响,妩媚动人,欢快明媚。为她倾倒的男人都觉得这声音难以忘怀。“她的脸庞由于而美丽,脸上有明媚的神采,有两只明媚的眼睛,有一张明媚而热情的嘴”。黛西是一朵光彩夺目的花,永远开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她生气勃勃,光鲜亮丽,高居于人生的痛苦之上,悠闲、庸懒地摆弄她的手指。这就是她,是小说对她的感性描述,作者没有多她,对小说里的任何一个人做传统的心理分析。除了这样感性的描写外,我们对人物的了解只能通过他们的语言和行为。这种客观化,外在化的描写使读者不易从整体上对人物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把握。在人物的语言和行为背后存在着怎样的心理动机读者只能去猜测,或许这就是现代人的精神特征,行为背后的动机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模糊的。现实逼迫着他们赶快作出一个决定,即使还没想清楚,实际上他们也想不清楚,因为理性和道德已经崩溃,驱使他们行动的是混乱的欲望——对金钱、虚荣、惟我独尊的欲望。黛西毕竟是爱过盖茨比的,但是经过一翻斗争后,他还是嫁给了汤姆。爱情的力量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强大,那样长久。人不可能过久的持续在一种不切实际的热情里。黛西不过是爱感情上成熟地比盖茨比早,因为有太多的男人向她献殷勤,她对男女之间的激情过于了解了,她以男人的本来面目看男人,包括盖茨比。而盖茨比用自己的想象“不断地给黛西添枝加叶”。

他幻想中的黛西与黛西本人的距离就是他的理想与现实的距离。理想和现实有距离,不是现实的错,我们不能责怪现实太冷酷、太丑陋,我们不能责怪它没有我们想象的好。所以,我们也不能责怪黛西远不如盖茨比的梦想。黛西另嫁他人,和盖茨比再度相逢,再度重温旧梦,和丈夫共同策划盖茨比的死亡。她最终的损人利己,最终的背叛,所有这一切,都是必然的。“他们(她和她的丈夫)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杂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呢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他们是有钱人,有钱而残忍的人,毁灭别人,保全自己,是他们的行事准则。尽管他们的两人世界并不和谐,两个人都有过“小小的胡闹”,但是他们是同属一个阵营的伙伴,如果有第三者威胁他们的共同安全时,在片刻的讨论后,自然是联起手来,一致对外。明哲保身,趋利弊害,人之本性也。

没有一个人应该受到责怪。人们在欲望的枝头摇摇欲坠,昏昏欲睡。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化学的发疯形式”。

我不知道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是因为他敢于为了一个女人彻底发疯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5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着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教育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1922年春天,尼克离开中西部来到东部,偶然住在了富豪盖茨比的隔壁。他发现盖茨比的巨型豪宅中日夜欢歌纵饮,而他本人却心事满腹,总隔水凝望对岸住所夜里闪耀的绿光。因为那里住着他初恋的爱人黛西。盖茨比走过漫长的道路才站在这豪宅的草坪上,他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的绿光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几乎不可能抓不到。他没想到,其实那个梦早已离他远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其实我个人认为,盖茨比的思想很适合当今社会,给自己制定时间作息表,这是为了达到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但是可能在当时那个年代并不适用。

刚刚也看完了改编的电影,对比后你就可以在电影中随处捕捉到渐行渐远最终骨肉分离的差异之处。小说中很多内容包括人的心理特征都没有在电影中体现,所以还是看原着小说更有体会,更能感受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6

上个假期,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读完之后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得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7

盖茨比与黛茜的恋爱和分手本来是个很普通的爱情故事。但作者出手不凡,把盖茨比热恋的姑娘当作青春、金钱和地位的象征,当作追求富裕物质生活的“美国梦”的手段。盖茨比为了追求黛茜耗尽了自己的感情和才智,最后葬送掉自己的生命。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能重温旧梦,赎回失去的爱情。可惜,他错了。他看错了黛茜这个粗俗浅薄的女人。他看错了表面上灯红酒绿而精神上空虚无聊的社会。他生活在梦幻之中,被黛茜抛弃,为社会冷落,终于铸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盖茨比是20年代典型的美国青年。他的遭遇正是欢歌笑舞的“爵士时代”的写照。作者为小说设计了一个“双重主人公”尼克·卡罗威。他的重要性在许多方面不亚于主人公盖茨比。他既是故事的叙述者和评论者,又是小说中一个重要人物。他与矛盾着的双方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是盖茨比的邻居和朋友,又是黛茜的表哥、汤姆的同学,还热恋着黛茜的好友乔丹。他充当了盖茨比和黛茜分别5年后重新见面的牵线人又成为盖茨比重温旧梦的批评者和他惨遭杀害的同情者。

他虽然跻身于长岛豪华的住宅区,但他既不是汤姆所代表的“荒原时代”的精神世界的公民,也不是盖茨比所代表的盲目崇拜黛茜的脱离现实的梦幻世界的同路人。他代表美国中西部的传统观念和道德准则。他对于盖茨比追求失去的幸福的梦幻有许多中肯的批评,对于讲究外表而内心卑俗的汤姆和黛茜则进行了公正的鞭挞。盖茨比死后,昔日的宾客一个也不露面,黛茜则陪丈夫远远离去,尼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社会的虚伪和无情,使读者对于盖茨比所追求的美国梦的必然破灭有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仿佛书中发生的一切都是尼克的亲身见闻,不加虚饰,令人感到亲切可信。尼克和盖茨比两人从陌生到认识,感情上既有距离,又有融和,富有多种层次的结合和区别,写得脉络清晰,恰到好处。这种把不同的观点巧妙地统一在一部小说中,使作品具有深刻的内涵和严密的结构,正是作者独特的艺术成就。

作者在叙述中还运用了许多丰富生动的比喻,使人物的感情起伏和场景的变换增添了抒情的色彩。精采的比喻常常被用来渲染梦幻的气氛,表达精神的空虚。如尼克初次到汤姆家,看到黛茜和她女友贝克坐在沙发上“活像浮在一个停泊在地面上空的大气球”,后来才“慢慢地降落地面”。盖茨比在家里第一次与黛茜重逢时伸手去抓她的手,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他的梦幻。“不断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这些梦幻是“牢牢地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的”。内涵深刻的比喻把盖茨比对“美国梦”的追求描绘得维妙维肖,跃然纸上。

小说还运用了象征的手法来揭示人物内心的活动与环境的冷酷。比如:西卵码头尽头有一盏绿灯,盖茨比常常在晚上孤独地望着它,伸开双手想去拥抱它——那青春和爱情的象征,仿佛是黛茜的化身。小说末了,尼克又想起了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似乎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实际上却可望而不可即,他的梦想已经远远逝去了。又如书中六次出现的“埃克尔堡大夫的眼睛”是蓝色的,“若有所思,阴郁地俯视这片阴沉沉的灰堆”。它象征不幸和灾难。在情节发展的关键之处,这双眼睛好像复活了,它仿佛看着盖茨比去跟汤姆摊牌,又预见到威尔逊要去杀死盖茨比。浑身铜臭的黛茜爱穿白色的上衣和裙子,宛如纯洁可爱的天使,其实她的灵魂污点斑斑。这象征纯洁的白色像一面洁白的镜子,把她的灵魂深处暴露无余。

盖茨比重温旧梦的幻想一去不复返了。作者用五光十色的音符谱出了一曲凄怅的悲歌,给人留下无限的思索。

盖茨比的死是整个故事的高潮,他莫名其妙开始的神话并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结束,他的父亲来到他的别墅后惊呀不已,强烈的自豪感已经掩埋了他的悲伤。就这样,盖茨比的葬礼在他父亲赞叹声里开始,亦在这种赞叹声里结束。

菲茨杰拉德的想象到了故事的结尾似乎枯竭了,或许他是想彻底讽刺富人阶层的胆小与懦弱,在盖茨比的葬礼结束后,无论是关于尼克与乔丹恋情的最终交待,或者是尼克与汤姆重逢后关于盖茨比死因的推断得到证实,都显得多余而又生硬,并且切断了读者刚刚展开的联想。尼克的独白是无力的,他想起盖茨比戏剧性的一生,想起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想起那些可悲的争论和逐渐远去的城市灯光,他的内心一片孤寂。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8

今天读完了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F.SCOTTFITZGERALD)写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经济进入空前繁荣,物质丰富。盖茨比出身平民,一战后他通过贩卖私酒和赌博等不太光彩的手段,经过五年的时间成为爆发户,摆脱了贫困的家境,跻身富豪的上流社会,开始了夜夜笙歌、花天酒地的生活,实现着自己的梦。

但是,他的梦还缺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他心中的女神黛西,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的时候认识的富家女孩。那时盖茨比本来想逢场作戏,可是在和黛西交往的过程中深深地爱上了她,明知如飞蛾扑火但不能自拔,也使他下定决心要做一个配得上黛西的人。在盖茨比暴富后找到了黛西,她已和一个富豪结婚,盖茨比竭尽全力想要争取回黛西,但是他们之间毕竟不是一个阶层,他的女神实际上是一个自私、拜金和贪图享乐的人,作为传统的富有阶层是不能和盖茨比这样的暴发户风雨同舟的,在一场阴差阳错的车祸发生后,盖茨比被枪杀了。

黛西的住宅和盖茨比隔着一片海湾,在黛西家的码头上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盖茨比每夜都对这盏绿灯出神的遥望,“绿灯”是盖茨比夜夜守护的梦想,是他一生追求的幸福,他向绿灯伸出双臂,他想伸得再远一点,伸得更远一点……

盖茨比的梦破灭了,代表着美国一代人梦想的破灭。

今天经济飞速发展,物质迅速丰富,可是我们代表梦想的绿灯在哪儿?它破灭了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9

看完盖茨比的遭遇,不禁为他感到唏嘘不已。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时,却不合时宜的遇上了一个上流社会女子黛西,并把她作为一个理想的追求对象,到头来却是一场空,真情变为了俗物,甚至当盖茨比撞死了黛西后来的丈夫的情妇时,黛西竟然把责任毫不犹豫的推给了盖茨比,盖茨比后来被杀后她也不为所动。盖茨比把爱情想的过于理想化了,任何东西都不能太过于理想化和程式化,必须与相应的现实相结合,更何况是在那么一个充满颓废感和无目的感,人们传统的信仰已经不复存在的美国。

每个人都必须有理想,理想是一个人努力和奋斗的动力,没有理想,大部分人都会被内心的那种原始的慵懒和惰性给拖垮,加上浮夸的环境,会使自己变得玩世不恭,也会失去原来的那份纯真。有理想终究是件好事情,但理想必须引导你走向一个正确的方向,并不断根据现实的变化来不断修改理想,使理想更加切合实际,符合情理。一旦现实与梦想出现偏差,那么理想就像一个失去了的磁性的指南针,指南针所指的方向就完全只凭借你自己的感觉与方向了,你接下去所走的方向也许都会是错的,这时你会怎么办呢?毫无疑问的,你会买一只新的或是借一只,总之你不会再去用那一只指南针了,具体到一只指南针,大部分人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但一旦抽象到人的理想,人就不那么容易会发现自己的错误,因为人大多都不想放弃自己已经为之奋斗过一段时间的理想,人们害怕改了之后仍然是错的,但是,不要忘记你改变了一次,就表示你又多尝试了一次,殊不知那一次的改变就正确了呢,你明知自己已经定错了方向,却因害怕或其他原因而不敢尝试,这不是得不偿失吗?与其一味的错下去,还不如主动的寻求不同的方式去改变自己的方向,机会不是用来随便浪费的,而是用来给又准备且又能够理性思考自己的人来不断提高自己的。

尽管有人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失败,就像爱迪生,他为了自己发明电灯的理想,不断地坚持,也不断的尝试,尝试了1000多种材料,才给人类带来了最后的光明,试想如果爱迪生只尝试了其中几十次,或是只对一种材料而不断反复研究,不求改变和尝试,那么电灯的发明恐怕要推迟个好几十年,有人趁在他做实验时问他:“你试验那么多材料有意义吗?”爱迪生回答:“当然有意义,至少我证明这几种材料都不适合于制造电灯。”一语惊人,道破了尝试和改变的重要性。也许爱迪生的发明是美国那个时代浮夸和堕落的社会氛围的催化物,但其本人却丝毫没受当时社会风气影响,从这点上来讲,盖茨比甚至于菲茨杰拉德都和他有差距,盖茨比理想的单一化和追求错误理想,都使他的结果和遭遇可悲,盖茨比也是那个时代美国的一种本质的概括和诠释。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

今晚读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到结尾处的时候,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是什么给了我触动?我想,是盖茨比的梦,以及这个梦想幻灭后现实的凄凉、人心的冷漠。盖茨比生前种种繁华与他死后的惨淡景况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让人觉得他生前举办的那些数不清的盛大宴会、那些欢声笑语、歌舞升平、热闹喧嚣,是多么讽刺的一幕幕幻相,即使在他举办那些舞会时,那些参会的、免费地享受了他的慷慨款待的人,对他也多是持有种种不良的揣测,真正的知音、真正的朋友、真正对他感恩的人,除了文中的“我”勉强称得上之外,竟再无其他,包括那些无数次享受他盛宴款待的人们(在这所有人中,只有一个参加了他的葬礼);他真心深爱的、为之守望了多年的女子,最后却间接地成了终结他生命的罪魁祸首,在他离世之后,她销声匿迹,甚至冷血地连他的葬礼也没参加,而就在那之前,她还声称自己“爱他”。这些生前生后的情景,因其强烈的对比,更增添了盖茨比悲剧的性质。初初看来,盖茨比的人生结局,真的是充满了无尽的悲哀与伤感!而他生前的种种,都是虚假的幻相。

但是,在这些内容后面,还有另外一层东西,更深层的东西,让我忍不住去思索,去细细感悟。我想,盖茨比故事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以上所写出来的那一些,如果仅仅是因为他举办过无数的宴会、守候过一份深深的感情,那么,盖茨比的故事和精神就不足以使我为之感伤。潜藏在作者叙述里的,有盖茨比追寻梦想、坚持梦想的执著,作者在文中有几次隐晦地表达过,盖茨比就像是一个生活在自己的幻梦中的人,他对自己的形象和人生的描画、对梦中情人的勾勒,都是自己的意念的产物。他在不断的按照自己创造的形象、规划的远景去夯实自己的生活基础,从赤贫奋斗到了巨富;他将美好的形象赋予自己初恋的情人,为她苦苦守候经年;他赤诚而充满活力,慷慨大方而不计回报,他的身上,集中了很多人类的美好品质,在现实中他也获得了经济方面巨大成功、甚至一度再次得到了心上人的爱,虽然这爱的品质因其人而不高,最终还造成了他的悲剧。掩卷良久,我真诚地希望盖茨比能永远生活在他的幻梦里,继续去规划和描摹他的人生、守望他的真爱,永远不要在现实无情地鞭笞下醒来。写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作者给盖茨比安排那样突然的一个结局,也许是出于一种仁慈,这样对于盖茨比来说,就无需去面对梦醒之后的心碎与创痛,盖茨比,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还是生活在希望之中的。

作为一个看到了盖茨比故事的人,我不禁扪心自问,面对盖茨比悲哀的结局、人生真相的最终上演,知道了生存过程中的种种幻相,如果把我换作盖茨比,我还会过他那样的一生吗?我会像他那样去追求去奋斗去付出去守候吗?思来想去,答案是肯定的。人生的结局是我们无法掌控的,我们不知道我们会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他人如何对待自己,往往也是难以预料与把握的。我们能做的,唯有把握自己,把握过程,像盖茨比那样,去梦想自己的梦想,去坚持自己的坚持,即使难免一死,即使死的悲凉,却也不失悲壮。就像文章的标题那样,是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想表达的思想。在此向《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美国作家F.S.菲茨杰拉德致敬。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1

以前很少读外国小说,或许是因为篇幅太长,情节发展又很慢。但有一本书让我打破了对外国着作原有的想法,它留给我的已超越它的结构和形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细致的思考,思考着人世的虚浮和人性的伪善与本真会有怎么样的碰撞,为什么会有这种碰撞。一部真正好的小说就是在故事背后揭示美与丑,黑与白的同时,让读者挖掘什么是人性的光点。

这部小说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美国20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将他视为“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个看清自己位置的一个标志。”相信《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无外乎如此。

小说的主人公是盖茨比,作者通过盖茨比的邻居尼克的视角演绎他的经历与最后的沉沦。盖茨比在很久之前爱上自己的远房表妹黛西,在一次宴会上他与黛西重逢,此时的他已家财万贯,从前因为穷酸而未与黛西在一起的伤疤终于愈合,他们又一次坠入爱河。然而此时的黛西已结婚生子,在其丈夫的阻扰下,两人的关系再次僵局。盖茨比一直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他对黛西的爱是真正的至死不渝,可惜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黛西仍未回头。

盖茨比的生命就此终结,但人们对他的思考从未停止。作者笔下的盖茨比是个深具传奇色彩的人物——继承万贯家产,游历四方,甚至还有人说他曾杀过人,但他见到黛西的时候也会紧张得像个孩子,有着天真、单纯的一面。在别人热闹的时候,他总是孤身一人冷眼旁观,超然于一切俗世的喧嚣之上。为什么这样的人最终却被人遗忘?只能说人在社会中是渺小的,渺小到瞳孔再清澈也会被人看做冰穹;光明站在身边,却无法被庇护。或许作者生活的就是这么一个你争我夺,弱肉强食的时代,用老舍的话就是“不给好人留出路”。盖茨比是可悲的,他将爱献给了一个拜金,被时代腐化的女人,他并没有发现有时爱恨离愁并没人想像的那么简单,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人无情的背离。

纵然作者是心有酸楚得写的,但我相信他并没有抹去光明。盖茨比虽然悲剧,但他的纯真与热情一如往日,在我们这个时代正需要这种正能量,或许这部小说折射现实的背后渴望人们像在仲夏夜看细水长流那样的朴实,若人世皆为此人,相信黑暗永远不会降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2

盛夏八月,闲来无事,不如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

最近在读《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霸权建立破晓时分的故事。那是百余年前的北美大陆,经济发展的火车疾驶向前;机器的摩擦轰鸣,却也过多地掩饰了一时的人心。这本书,便是那段历史点滴的印记。

究其然是一个人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也许并不重要。酒天花地的派对,奢靡豪华的住处,五彩绚丽的衣衫,只是为了他心中挚爱的黛茜。回想初见之时,年轻美丽,一段草样的年华;荏苒而逝,奈何命运弄人,心中的挚爱已然他人的红颜知己。爱得愈深,伤得愈切;不干现实,沉浸于夙愿的美好,却模糊了前行的视野。无力的枪声,所有的梦想与美好,不堪一击地破灭,散于风中,了无踪迹。

盖茨比,他了不起,因为他因时度势的魄力,更因为他追寻美好的情愫。他没有做错什么,却也只得这人去楼空。一个梦想,如何极尽,唾手可得,却也如何之远,难以达到。在人人追求物质的时代,真实的情感那般一触即溃。浮华众生,沾染了铜臭气味,失却了是一颗至真纯净的内心。不留一片净土,那个时代,注定要湮没无畏的追梦者。

文中最后一句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前行,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后推,直至回到往昔的那段岁月。”

心中不禁一搐。习惯了争权夺势,习惯了勾心斗角,人们,究竟幸福吗?浮躁的世界,寸步难行的时代,掩饰了流俗,口口声声追忆似水般的年华。这,难道就是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吗?

“日复一日,兴奋之情被渐渐吞噬。”现实,抹杀了太多如真似幻的意象。那些似空中楼阁一般的美好,与空洞的人群已然渐行渐远。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我们该何去何从?

盖茨比的选择是前者。纵然现实残酷,命运无常,他的形象依然伟大;单纯的难以阻挡的爱,左右了他的是是非非,也使之以一种壮美的势态划过一个过往时代的苍穹。悄然而逝,少有人注视其光芒。穿越了百年,正是这缕光,给那个昏暗的时代留下了一个值得留忆的故事。

即使逆水行舟,在现实的洪流中,依然印记一个追梦无悔的背影。那个值得悲悯的时代,这些动人的文字,带给我们无限的遐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3

所有生命都是一个毁灭的过程。

——菲茨杰拉德

《了不起的盖茨比》源于菲茨杰拉德的笔下,盖茨比与黛西的爱情故事,上层社会的奢靡生活,都有菲茨杰拉德的影子。

它再现了爵士时代的浮华与空虚:贫与富,占有与背叛,爱情没有呼吸的空间,私欲膨胀到无以复加。而盖茨比,不过是中国的阿q,已成为一个符号,植根在美国人心中,他就是美国梦碎的最佳证明。

被成就的与被毁灭的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经济飞速发展,金钱越积越多,大楼越盖越高,派对越开越大,道德越来越败坏。

那时,人人都有一个美国梦。什么是美国梦?罗斯福在192019年的演讲《共和国的公民》中说,所有来到这里,在这里生活的人们都相信不管自己出身如何贫寒卑贱,只要凭借自己的勤劳奋斗和不懈追求,总有一天我们总会得到我们觉得自己应该得到的一切:财富,地位,尊重,爱情。就像初来纽约,充满希望的尼克。美国梦的真谛是付出总会有回报。

可是身在其中,却发现有时候圆梦要扭曲灵魂,甚至即使付出还是得不到。就像盖茨比经常站在自家码头上,伸出手去,想要抓住对岸黛西家私人码头的绿光。忽远忽近,闪烁不定的绿光,他曾经离它很近,却从未抓住过。绿光只是码头的一盏信号灯,却象征一切美好。

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想要触及的绿光,则是生命中所有与美好相关的想象凝结成的最具体的象征。盖茨比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披荆斩棘前行的人,他真的了不起。

虚弱的美国梦

在一座海滨豪宅里,住着一位超级富翁。每天,这里歌舞升平,蒂凡尼的珠宝,华丽的水晶灯,大得无比的花园……而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吸引心爱女孩黛西的注意。五年前,黛西以为盖茨比牺牲在战场上,而嫁给了旧贵族汤姆。五年后,黛西终于在表哥尼克的帮助下和盖茨比重逢。在两人重逢以前,盖茨比虽然做足准备,却难掩紧张,就像一个期待爱情又害怕等待的大男孩。他带着黛西参观他的豪宅,当他把衣橱里的衣服一件件的扔向黛西,享受黛西的尖叫时,盖茨比不知哪来的自信,相信自己能把幻境变成现实,相信黛西会离开汤姆,与自己一起生活。

可是,命运弄人,黛西和汤姆摊牌后情绪不稳,撞死了汤姆的情妇,也就是威尔逊的老婆,汤姆赶到时将凶手嫁祸给盖茨比。而盖茨比却被蒙在鼓里,一直担心黛西的安危,等着她的电话。最后,电话与威尔逊的枪声一起响起,讽刺的是,那并不是黛西打来的。

黛西为了物质身份地位,最终放弃了爱情,成为盖茨比梦想拼图上永远缺失的一块。要拥有爱情,就必须先拥抱金钱,这就是盖茨比的美国梦,荒诞真实又脆弱不堪,一旦被抽离其中一样,另外一样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资格。

浮华时代的旁观者

尼克爱好写作,却做了证券所的工作人员,也有自己的美国梦,即凭借自己的努力在纽约过上好日子。为了离梦想更近一些,他在富人区租了一所房子,恰好在盖茨比的隔壁。他一直在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因为盖茨比是他的梦魇。一个努力追梦但却不太地道的人颠覆了他的价值观。当盖茨比一次次与他交心,毫无保留地坦诚自己的身世,向他表达对黛西的爱时,他开始钦佩盖茨比,无论如何,他爬上了上流社会,并让那些名流们对他顶礼膜拜。更可贵的是盖茨比这样做的初衷是为了爱情。可是当盖茨比被枪杀,无人送葬时,尼克才醒悟过来:所谓的美国梦的实现,努力之余必须学会冷血,世故,且要笃行之。而这些,他一样也学不会,于是他离开了“无比厌恶”的纽约,再也没回去过。

也许美国梦就像菲茨杰拉德的墓志铭,《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结尾:“于是我们继续努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4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诗人、梦想家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的作品,出版于1925年。此次为天才翻译家李继宏的倾心译作。

小说中的盖茨比出身贫寒,年轻时与黛西相爱,但因贫穷无力迎娶黛熙,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而黛熙是非常现实的富家女,马上嫁给了另一富商汤姆。后来盖茨比靠自己的奋斗和运气成为百万富翁。发家后盖茨比仍念念不忘昔日恋人,仅仅为了一睹黛熙家码头的那盏绿灯而把家安在海边。

小说一开篇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述盖茨比在豪宅中宴请八方宾朋的场景,以及和黛熙重逢后若明若暗的感情。虽然黛熙的先生汤姆坚决反对,但他们还是无所顾忌地甜蜜着。正当他们欲走向“幸福大道”时,黛熙却在开车时因过度亢奋失手撞到了路人,并导致路人死亡。作者用如此戏剧化的色彩着实令人吹嘘不已。盖茨比为了黛熙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和万贯家财。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黛熙和汤姆的自私、冷漠,他们故意借口远走他乡,把所有的事故责任全推给盖茨比。现实再次冷漠地击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乍一看标题,“了不起”的盖茨比,可是刚开始我一直苦思冥想,就是想不明白他到底了不起在哪儿呢?回味再三,才有所顿悟。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简单单纯的爱情观,他认为爱情就是两个人的世界;盖茨比由贫入富,完全可以过富庶的上流社会生活,但他不为金钱、名利所动,他所有的目的只为和黛西重逢,直至他的一生以悲剧告终;盖茨比的了不起还在于他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黛西的苟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再次为盖茨比的勇气喝采!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这样一个“浮夸时代,最后的古典爱情梦”又极具悲剧色彩的故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

在很久之前曾经读过这一本书,故事的构成到现在的记忆已经模糊,只知道这是一个求而不得的爱情故事。但是却一直没有领略到盖茨比的了不起体现在哪里?

但我想这本书有如此高的评价,也并非只是讲述了一个男子追求心爱女子的故事这么浅显的故事。我想是我自己太过浅薄了还没有体会到这一个故事想表达的.东西。因而又重新去体会了一遍这个故事。

说实话,这个故事并不是我喜欢的有完美结局的故事。但是读完之后,仍然觉得心绪难平,想通过一个渠道去宣泄下心里的情绪。我无法说出来一个故事为什么最后会呈现那样一个结局,如此悲伤而自然的结局。

故事用有个场景,让我到现在想起来都可以体会到那个时候的张力。就像我在现场,看着故事发生,我都紧张的屏住呼吸。在尼克的家里,盖茨比终于要见到一直在等到与守候的心上人——黛西,一个已嫁作他人妇,但是仍然放不下的黛西。

通过作者的笔触,你可以体会到尼克那时候期盼与紧张的心情,以及黛西见到旧情人的时候的羞涩与不安。相顾无言,只有动作在传递着一些情绪。我想那个时候的尼克,看见自己一直遥望的绿灯出现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的时候的心情,是欣喜还是心酸?

随后的故事,像是启动了命运的车轮,越转越快,最终盖茨比成为了牺牲品。但是最令人悲伤的是盖茨比的葬礼,黛西没有来,往常来往于他的宴会的人也没有来,生意伙伴没有来,只有一个心里面有一点亲情和贪婪的老父亲出现。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尼克。

葬礼的无人问津和宴会上的觥筹交错,让人觉得恍惚到离奇。辉煌时身边人的络绎不绝,跌落谷底时的少有人的支持。

人性的悲凉,嫉妒,逃避责任,有时候不经意间就推动了一个生命的沉沦。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6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在1925年出版的一部短篇小说,二十世纪末,美国学术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此小说的问世,奠定了菲氏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被誉为美国“爵士时代”的象征和”迷茫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了不起的盖茨比》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为背景,用第一人称“我”所看到经历到和感受到的一切构成整个故事。我,尼克,一个小小的穷职员因与大富翁盖茨比比邻而居,偶然间闯入了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在弥漫着欢歌和纵饮的气息中,惊讶地发现隐藏在盖茨比心中巨大的秘密。没有人知道盖茨比怎么成功的,没有人知道盖茨比如何发财的,甚至连盖茨比的长相都不甚明了,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盖茨比的名字和他所举办的宴会,夜夜笙歌下的盖茨比心中所追求的却是重复过去,追回往昔,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黛西。

而黛西早已和百万富翁汤姆结婚,却婚姻不幸,丈夫外遇。当两人5年后再次相遇,盖茨比或许还是那个罗密欧,而黛西已不再是那个朱丽叶,当盖茨比固执的追求心之向往,但现实却以冷漠的姿态粉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作者以印象派的描述手法,用冷静又热烈的笔调,从第三者的角度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盖茨比,为我们勾勒了一副近乎完满且触手可及的美好梦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目睹人人艳羡的上流社会图卷的机会,然而又用毅然绝然的姿态无情的击碎了眼前魅惑人心的五光十色,故事的结尾,盖茨比葬礼的冷清与宴会的喧嚣,盖茨比热烈的执着与黛西冷漠的离去,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现实虽然打破了梦想,却也让活着的人看清了现实的虚伪与冷漠。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可以为了实现梦想而奋斗,是因为他成为百万富翁后还抱有最初的梦想,是因为他可以为了梦想付出生命,虽然这代价在第三者看来太沉重,太不值,人不在,梦已碎,白发人送黑发人,无论是一滴眼泪还是一声叹息在现实面前都显得那么虚弱不堪,愁之重,慨之多,奈何奈何奈若何!整个故事的最后可以感受到作为旁观者的“我”,尼克的心灰意冷,在盖茨比死后,东部在他的心中变的鬼影憧憧,面目全非到超过了自己眼睛矫正的能力,所以他又回了老家。不管这是逃避现实还是重新出发,如同乌龟遭到攻击躲进壳里,还是如同螃蟹全副武装准备战斗,捍卫自己做人的原则和道德底线是永远不能退让的人生准则,当我们不愿同流合污又不能改变现实的时候,保持沉默已是维持尊严最后的保护伞。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就如同人心与人心的距离那么远。 人心与人心的距离是多远?它可以很近也可以很远。试看我们当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剩下多少?80年代我们还在说学习雷锋好榜样,可惜他已经死了;90年代我们还在学习"当代保尔"张海迪,可惜如今她的国籍遭到质疑;进入21世纪,我们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可惜某些人只会把表戴在手上。看见有人拦车求助不能停,因为那可能是钓鱼;看见老人摔倒不能扶,因为那可能是碰瓷;看见地上有钱不能捡,因为就算不犯法那也可能是螳螂捕蝉,你看,我们的社会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价值取向也在渐渐扭曲,让富人带动穷人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初衷在哪里?为什么整个社会都陷入了信任危机?为什么人心与人心之间的距离会如此遥远?

小说最后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向前划,逆水行舟,不停的倒退,回到往昔。(So we beat on,boats agaisnt the current,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我不知该如何诠释这句话,因为整本书的基调是如此悲惨与迷茫,然而我又不愿妥协在这令人窒息的结局中,难道我们奋力向前的结果就是梦想的破碎?还是说我们奋力向前的方向错误了?或者说梦想本身就太过天真?再退一步说,梦想有必要存在么?有必要坚持么?一个人能够在社会主流思想体系中保持独立而完整的自我吗?当一只玻璃杯中装满牛奶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牛奶”;当改装菜油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菜油”。只有当杯子空置时,人们才看到杯子,说“这是一只杯子”。同样,当我们心中装满成见、财富、权势的时候,就已经不是自己了;人往往热衷拥有很多,却往往难以真正的拥有自己。

自我的实现

从浪漫主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盖茨比为至爱而死;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小三插足婚姻家庭的伦理道德故事,从现实意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他讲述了一个百万富翁生前门庭若市死后无人问津世态炎凉的故事。若故事如此简单,那它就不能称之为经典。在整部小说中,盖茨比代表的是拥有梦想的暴发户,黛西就是盖茨比梦想的化身,汤姆代表利己的上流社会,乔丹是脱离不了上流社会的新时代女性的代表,汤姆的情妇代表的是爱慕虚荣的灰姑娘之梦,汤姆情妇的丈夫代表着失去理智充当刽子手的社会底层,而我,尼克只是一个壁上观的穷屌丝。故事的结局证明,盖茨比的梦想已远远超越了黛西本身,他所追求的只是一个过去的影子,或者说只是为了实现自我的满足,更积极地说是对自我实现的执着。

在这个世上,所有人都靠出卖自己来赚钱。有人出卖智慧,有人出卖时间,有人出卖劳力,有人出卖关系,有人出卖身体,有人出卖道德。你要赚一点钱,就必须出卖一点自己拥有的,所以“赚更多钱”和“活出自我”是截然相反的,偏向任何极端,都会让你生活烦恼,最舒服的生活,就是找到平衡点。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会遇到顺境也会有逆境,总会有人事物的出现来打破心中的平衡,可是这个世界也是中立的,所有发生的事没有一样是绝对正面的或负面的,端看我们如何诠释,把它化为正面或负面的经验力量,而我们的因应态度决定了它的意义是正面还是负面,所以决定人生是“杯具”还是“洗具”的关键是心境,而不是遭遇。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人生百态还在我的心中翻腾,雅典娜赐予人类智慧是为了让人类学会如何生活而不是互送“人参公鸡”,虽然,盖茨比最后被杀死了,但我仍不能轻易地总结道:他的人生是个悲剧。对我们许多人而言,盖茨比所拥有的社会财富,是我们常人一生都不一定能企及的梦想。或许他过早地到达人生顶峰是他死亡的诱因之一,但我们很多人都还在上坡的路上,没有会当凌绝顶,怎能一览众山小。最后,期待年末李奥那多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上映。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7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 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盖茨比的伟大和悲哀就在于身在纸醉金迷,纵情享乐的时代,仍念念不忘,不断美化曾有过的短暂爱情,甚至把它升华成一种信念。不惜通过非法手段,倾尽自己的情感和才华来试图挽回一段早已逝去的感情,恢复那早已不复存在,只能靠幻想和回忆来支撑的理想世界。

愿望和生活毕竟是两回事,把希望寄托于现实有时也是很危险的。原来的盖茨比本是一个自由的心灵,上帝的儿子,在他脑海展现出的是一个无法言语的绚烂宇宙,所有幻想中的美景不过是他想象力的产物,直到他遇见了黛西,他开始被美的对象所支配,一点一点地陷入,不可自拔。

他的思想也不可能想上帝的思想那样活跃,于是失去了曾有的自由,对幻想的原动力。本来他是美感和想象的创造者,现在却被对方奴隶,受渴望和占有欲的折磨。

黛西之于盖茨比,是他整个青春,爱情的象征,是美感对象的具体化,那里承载了太多的幻想和激情,以至于早已超越了黛西这一个人本身所能给予的。

你默默等待了漫长的五年,买下一所豪宅,只为和她隔湾相望。

你挥金如土,盛宴宾客,在那些光彩夺目的晚会,喧嚣的音乐,欢声和笑语背后,隐藏的是你一直以来纯粹的梦想和被压抑的渴望。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 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你因为爱着她,而心甘情愿承担起了开车的责任,彻夜未眠等待着她的电话,等来的却是一声枪声。

那一刻你是否终于懂得? 过去的早已不存在,昔日那么温暖美好的世界,只存在于自己的记忆中?

只是为了一个拖延太久的梦而努力活着隐忍的你,明白付出了太大的代价的时候已经太迟。

总有一些憧憬无法填满,总有一些旧梦无法重温。

这世界才不会管我们对它有过怎样的期待和幻想。

觉得触手可及的东西,在握紧一刻,消失于手中。

有些情怀,其实无关对错,只不过不合时宜罢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8

盖茨比,曾经是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青年,被他最心爱的女人抛弃,嫁作他人妇。他飞黄腾达之后,为了能再见她一面,故意在她家的对面买下一座别墅,他夜夜笙歌,为的是她能像其他客人一样参加一下他的派对。而当他们真的如他所愿重逢,随后的旧情复燃,让盖茨比几乎以为她会放弃她现在所有的生活,跟她一起回到从前。但是,她无法承认自己从没爱过自己的丈夫。在一个疯狂、闷热的午后,她开车撞死了她丈夫的情妇,当然了,盖茨比会替她顶罪的。这个引来了情妇丈夫的复仇,一枪命绝盖茨比于自家泳池。而黛西——盖茨比这一生最钟情的女人,却与丈夫在这一刻悄然地离开了这个城市。

《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喜欢的一本书。因为盖茨比代表着一种希望,他未必不知黛西就是一个物质女郎,但他已然将黛西当做他生命中的那盏“绿灯”,为了这个容易幻灭的梦想,他甘愿付出所有的代价。而盖茨比的做法,恰恰会给人留下诟病,正如书中的叙事者和旁观者尼克所说,“我从头到尾都不赞成盖茨比,但偏偏是盖茨比,他代表了我真心所鄙夷的一切,他一个人比那一堆烂人加起来还要强!”那一堆烂人是一群不懂梦想可贵的庸众,盖茨比是那个为了一个怀揣了太久的梦想而付出沉重代价,到最终也还只是梦碎的天真小孩。

喜欢盖茨比的理由很简单,当你还是很年轻,你会和盖茨比感同身受的。你会觉得拥有梦想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孤军作战,只为更接近梦想一步。可是当梦想就快能实现的时候,在熠熠生辉的梦想之光面前却胆怯了,一步一步退缩,宁愿缩到一个不被看到的角落,也不愿看见梦想变成真实时的狰狞面容。你未必不遇到一个黛西式的人,她所有的美、所有的光环,都只是为了迎合你的欲求,你毫无理由的付出却得不到结果。

让我想想,盖茨比的遭遇,就像是我们在情感最朦胧的时期,偷偷摸摸地爱着一个人,你不敢随便申张,只能假装不经意地瞥一眼他看的书,走他走过的路,呼吸着他所透露的气息。你还会以为将这样子度过一辈子,永远生活在他的阴影当中。不料,时间的魔爪偷走了最初的情愫,你要坦然地跟逝去的时光道别了,你才没有变成跟盖茨比一样,为了重温旧梦,最后被梦想“杀死”的人。

所以这个世上有太多的烂人,太少的盖茨比。但我们曾经都像盖茨比一样做过梦,虽不能像他一样为理想奋不顾身,至少能做他一名无名的粉丝。或许很多人都在哀叹盖茨比的结局,但我不得不说,对于盖茨比来讲,这或许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在他还未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还在等着黛西的电话,这个天真可怜的人还在担心黛西因撞死人而带来的恐惧无法去除,而不知道黛西已收拾行李跟着丈夫离开了。盖茨比,输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9

逆水行舟 虽进犹退

断断续续花了一周时间听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很推荐中版君的讲书,挺抓人的。现在明白为什么梁文道《一千零一夜》要用这本书开场了,“美国梦”与“中国梦”何其相似,于是又去复习了一遍。道长足足讲了三集,差不多40分钟,讲书的内容时候不多,更多的时候是谈论“Jazz Age”,谈人生中孤注一掷的挣扎与落空。菲茨杰拉德说“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

五年前,看《了不起的盖茨比》电影版时,美人华服、奢靡宴会让人印象深刻,金碧辉煌而又颓败丧乱。菲茨杰拉德的语言其实很克制,电影为那个爵士时代作了注脚,那样的纸醉金迷令人目眩神迷又空虚困顿。女主穿着Prada的定制礼服戴着Tiffany的头饰,完全是我想象中黛西的模样,天真娇俏又世故无情。小李子把盖茨比的意气风发和一往情深拿捏得恰到好处,特别是书中描写尼克第一次见到盖茨比的笑容:

“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无比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可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又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他所表现出的对你理解的程度,恰恰是你想要被理解的程度。”

尼克最后对盖茨比说,“他们都是烂人,那帮混蛋全部加起来也没你高贵”,这样的尊敬是对诚实面对自己欲望并为之努力的人的认可,是对大难临头仍然护着那朵玫瑰花的骑士的礼赞。

我不认为盖茨比对黛西的狂热是爱情,这里面夹杂着太多的欲望,那盏绿灯就是黛西,黛西代表着盖茨比对生活的最高定义。这不是一部爱情片,没有《恋恋笔记本》里的缠绵悱恻,爱情并没有打破阶级与现实,爱情也并没有圆盖茨比的梦,菲茨杰拉德恰恰通过这样的言情剧去写那个时代里的一个小人物,用尽力气攀登到人生顶峰,诡谲又必然地轰然倒塌。

听到最后写到宾客散尽野草横生的华厦,雨中无人参加的葬礼,那个时候,饿着肚子的我在嘈杂的超市里囤积着宅居周的吃食,一走出商场,天黑尽了。“我们便这样,扬着船帆,逆水行舟。而浪潮奔流不歇,又不停将我们推向过去。”这是书的结语,台湾译者汪芃的译文像拍打海岸的浪潮,那声音也消散在黑夜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最近读的第二本英语小说了。随意中就翻看了,看着,看着也就往下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著名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这个小说家我以前看哲学书的时候看到过,但是没怎么留意。好像听说这个是一部著名的短篇小说,但是我以前对英语小说不太有兴趣,所以也就没怎么涉猎。最近,也就是最近我突然想看看英语小说,所以到处搜罗了一些简写本的英语小说来念念。如果能够找到英语版本的,那么中文版本就不再阅读了,我打算这样做。还有我准备先看一些简写本,到后来熟练了,就看一些原版的英语小说了。简写本的好处就是故事保留了,但是没有那么多难字,那么多罗里吧嗦。这样,既满足了我看英语小说的虚荣心,又使得自己能够阅读了一些英语名著。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一厢情愿的爱情故事。穷小子爱上了富家女,打肿了脸冲胖子,说自己也是公子哥。为了让别人不知道他的身世,告别了热恋中的女朋友,去参军打仗了。其实他此时已经负担不起恋爱费用了。战时,女朋友等了他一段时间,最终还是嫁给了其他公子哥了。退役回家的男主人公,在鬼使神差中,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就在他前女朋友家附近买了一套豪宅,夜夜举办聚会,笙歌劲舞,目的就是为了使得他的前女朋友来他的聚会,再次爱上他。最终,他前女朋友来了,爱上了他的钱,但是某天却开着盖茨比的车了一个修车厂老板的太太,老板找到盖茨比杀了盖茨比,自己也自杀了。虽然盖茨比日日聚会不断,出入车水马龙,但是没有一个是他的朋友,最终他的葬礼只有两三个人出席。怎么说呢,盖茨比也就是一个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的典型代表。为了博得前女友的一笑,却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但是那个女人并没有说你好。很多人想嫁给他,但是他只喜欢他的前女友,兄弟人家已经结婚了,他还念念不忘,居然举办Party来吸引她的到来。

总之,这本小说,还不错。更适合各个阶层的人群阅读,盖茨比悲剧性的人物。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1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  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盖茨比遭到毁灭的直接原因是他违反了游戏规则。无论在上流社会还是贫民阶层,通奸是被默许的,而真正的爱情是不被承认的。

正如这个冷酷的现实所昭示的,动什么别动感情。安娜卡列尼娜也是因此而走向毁灭的,只要在这个世界上追求理想和纯洁的美,结局大多是被毁灭。雷诺阿的大幻灭和游戏规则也是这样。一个求真求爱求美的人,最后总是走进了一个妓院。很象果戈里的涅瓦大街,有人在幻灭之后自杀了,有人则在吃了几个馅饼之后满心欢喜的活下来。人要在这个冷酷而势利的世界活下去,就必须遵守所谓的游戏规则,那就是不能善良和真诚,活的好的通常是那些冷酷无情,势利虚伪的家伙,人要活下去,假如不想太坏的话,也要学会冷漠。小说中的盖茨比,威尔逊夫妇都死了,他们都是因为相信了所谓的梦幻,一个相信了美丽却空虚的女人,一个相信了粗野肉体的男人,还有一个是相信了所谓的尊严。三个盲目的,被欺骗的人都死了,只有那些冷酷自私,懂得游戏规则的人继续活下来。瞎子和傻子死了,聪明人活下来。  游戏规则的首要原则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自保,而任何需要付出生命真实的行经都是要予以毁灭的。

作戏,撒谎,欺骗,阴谋都是被允许的,只有善良和纯洁是要被扼杀的。而善良和纯洁,还有点脆弱的伤感正是年轻的品质。

菲茨杰拉德活了四十四岁,他永远是一个年轻人。因为年轻不是数字,而是一种品质。为了这永恒的青春和幻灭,他将不朽。  我们奋力搏击,逆水行舟,不停的被水浪冲退,回到了过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美国小说,这部小说和它的作者菲茨杰拉德深深地影响了后来的一大批美国小说家如海明威、塞林格、卡波特,甚至连远隔重洋的日本当代小说家村上春树也十分钟爱这部小说,他在自己的小说中借主人公之言:“兴之所至,我便习惯性地从书架中抽出《了不起的盖茨比》,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

《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一部经典,在写作技巧上自有其成功之处,结构紧凑,文笔流畅,多运用象征手法,小说随着尼克的叙述展开,既有旁观者超然物外的姿态对现实讽刺批判,又能深入到小说人物之间,感受他们的悲欢。仅仅是文字和技巧方面的成就,就已让人爱不释手。

而一部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人类共同拥有的“精神内核”,从而无论是“爵士时代”还是“网络时代”的人们都可以从阅读中有所获得。

“美国梦”便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精神内核。

“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 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不过是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实际上,人人平等、公平竞争何尝不是人类共有的梦想。

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美国梦”本身并不是菲茨杰拉德责难的对象,菲茨杰拉德批判的是腐化堕落的“美国梦”,是变质为不择手段,追求金钱、追求恣意挥霍享乐的“美国梦”。

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赢”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正是对这种已然“物质化”了的梦想的盲目追逐,使那个时代的人们陷入了一种缺乏洞察力的状态——追求由金钱、名誉堆砌的成功,却精神生活空虚,外表的繁华难以掩盖空洞、虚伪的社会风气。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性和无意义性。作者在结尾也写到:“He had come a long way to this blue lawn, and his dream must have seemed so close that he could hardly fail to grasp it. He did not know that it was already behind him…”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痴情或纯情如盖茨比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才被菲茨杰拉德用“Great”来形容吧。

对梦想的追求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有人狂热追求名利,有人也会为人类平等献出生命。而现实中梦想却极易物质化,追求金钱和优越的物质生活显然比追求人人平等、友爱有诱惑得多。但无论是何种境界的追求,归根结蒂,我认为还是追求精神方面的满足——这也是人不同于动物的方面。纯物质的追求永远不会给人深层次的满足,它只会使人欲望不断膨胀,在追求中丧失对人对己的洞察力,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把对物质的追求当作自己的全部追求,结局只有更深重的失望。

《了不起的盖茨比》在叙述中不乏伤感的基调,主题思想似乎与时代的进取精神背道而驰,因此纵然是经典,也断然算不上书店里的畅销书。但正是这种冷眼旁观的文字,让人们在“积极进取”的同时,不妨稍停片刻,对自己所追求之物重新审视,不要在当前时代的风气中迷失方向。

菲茨杰拉德自己也了然,他能做的不过是一部小说,人类整体对物质的狂热是无法停滞的。 用《了不起的盖茨比》最后一句话作为结束,这也是刻在菲茨杰拉德墓碑上的文字: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盖茨比最终凄凉死去,无人流泪,无人哀悼。然而隔了半个多世纪,我们仍在为盖茨比扼腕,我们追随着他,甚至追随着码头对岸黛西家的那盏绿灯。我们看着盖茨比梦的破灭的同时,也审视了自己——到底什么才是我们的梦想,到底怎样的梦想才不至于让我们倒退?我们时时质问,却迟迟得不到回答。

或许每个人的心间,总是存在过这样的一盏绿灯,我们为之痴迷神往,如飞蛾扑火般的不顾一切。因为我们听到了它的召唤,仿佛一只无形的手,牢牢地抓住我们的命脉——唯有追逐,才得永恒——不管这个梦想,是有着气吞山河的盛大,还是小悲小喜的微末。我们永不会知道结局如何,也无需记挂,就好像盖茨比在跨出了第一步时,势必不会因为第二步的不可知而畏首畏尾。再是虚无的梦,即使存在就是一种幻灭,我们亦是小心翼翼地呵护。但凡我们的心说:“走吧,年轻人”,即使荆棘遍地,我们也要跋山涉水,逆流而上。

菲茨杰拉德曾说:“法国是一片土地,英国是一个民族,但是美国……是一颗赤子之心”我们从这颗赤子之心中看尽哀乐人间,同时也暗暗滋生出自己的梦想。在每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选择张开双臂,看得更远,跑得更快……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3

一个失落的故事,在烟火中拉上了大幕。

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黛比开车撞了人,拼命地踩着油门逃离,盖茨比帮她把事故车藏在自家的车库里面,黛比却没有出现在盖茨比的葬礼上;汤姆和车行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有染,在对方拿着手枪找上门的时候,却告诉对方,盖茨比才是那个情人。结果盖茨比倒毙在自己的泳池中,威尔逊在草丛中自杀。

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懦弱和傲慢的综合体,就像一个四肢瘦弱如鸡爪的人,藏在坚固的钢铁盔甲之中的傲慢。

盖茨比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作为巨大别墅中奢靡晚会的主人登场,为了跨过财富和地位的鸿沟,以平等的姿态接近黛比,先是放弃了退伍后的牛津生活,然后再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加入了沃尔夫山姆的生意,得到钱财之后在黛比的海湾对面,买下豪宅,天天大宴宾客,希望黛比能出现,但是她没有。

一般的小说讲述故事,好的小说传递感觉。这感觉难以言说,却深入骨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4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便深刻的感觉到一部文学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一个符合它所诞生的那个时代中人们共同的精神面貌特征。《了不起的盖茨比》固然是这样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的文字和写作技巧不再做深究,只是浅显的说一下自己的读后感。

这部小说既然叫《了不起的盖茨比》,那就来说说文中的盖茨比到底有什么“了不起”。通过对作品中个人物形象的分析来阐明其中的原因。

盖茨比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文明孕育出来的产儿。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斓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缭乱,神魂颠倒。菲茨杰拉德将这个绚丽的、是虚幻的时代命名为“爵士时代”。这个时代充斥着酒精和上流社会的纵情欢笑。人们眼中只有金钱和名位。生活在这个时代里的各位主人公们又是怎样的状态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人物不多,论夫妻总共也才写了两队,汤姆,不坎农夫妇和威尔逊夫妇,正是从围绕这两个家庭错综复杂的关系中,菲茨杰拉德找到了他认为社会矛盾的根源问题所在,即人们的欲望。

小说故事的叙述人尼克‘卡罗威到东部去学债卷生意开始,他搬到纽约附近的长岛居住,面临海湾,而且与盖茨比为邻居。作者就是通过一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自述他的所见所闻,尽量使读者感到真实,客观和生动。

汤姆布坎农是“我”第一个向读者介绍的人物,他是巨富之子,社会名流,酷爱体育消遣,光是用来打马球的马匹就有一大群,他30多岁的年纪,却给人一种永远盛气凌人的印象,说起话来声大气粗。举止鲁莽。他行事果断,判断准确且手段凶狠,一旦有危害他的利益的人物出现,他会不择手段的加以打击,毫不留情,他是个凶猛的男人,并且很会花言巧语的骗取女人的欢心,同黛西做了三个月的新婚旅行之后却在一回来就和饭店的女佣人搞在一起,到了纽约又和车辆修理行的老板威尔逊的妻子发生了关系,到末发现自己的妻子和盖茨比有染,又极力做出家庭卫士的姿态说:“这年头人们开始对家庭生活和家庭制度嗤之以鼻,再下一步他们就抛弃一切,搞黑人白人通婚了。”指责的多振振有词,“一个酒徒色鬼尽然摇身一变就成了道学先生”。由他的种种行为可以清晰地看见这个男人丑恶的灵魂,他是当时社会中贪婪自私物欲深重的所谓上流社会的典型代表。

黛西是“我”的远房表妹,大家闺秀,生的美丽娇柔,因为追逐金钱门第,她抛弃了原本的恋人盖茨比,和汤姆结婚,她的不幸婚姻使她遭受了种种痛苦,她刚生下的孩子不到一个钟头,汤姆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她从麻醉中醒来,一听说生了个女孩,就哭起来“我很高兴是个女孩,而且我希望他将来是个傻瓜”,这就是她的“女儿经”和人生哲理。当他看到盖茨比神话似的发迹,变成一个连汤姆都相形见绌的大亨时,顿时由惊愕变成遗憾,对于金钱和情感的欲望猛的在她心中燃烧起来,以致于她走进盖茨比辉煌的宅邸,眼见他拿来炫耀一下五彩缤纷的英国衬衫时,竟嚎啕大哭起来,“这些衬衫这么美”,她哽咽的说,她的声音在厚厚的衣服堆里闷哑了,“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这么美的衬衫”菲茨杰拉德对这些细节进行了精心的描绘。

一个“黄金女郎”的形象活脱脱的跳出来,而当汤姆与盖茨比最后摊牌,当她和盖茨比一同驱车返家,她在心烦意乱的时刻为了镇定一下神经,高速开车,竟然把他丈夫的情妇撞死了,还一溜烟驾车逃走,此后她就完全背叛了倒霉的盖茨比,抓住他不会向警方说明真相的时机,与汤姆一同策划阴谋,打算远走高飞,溜之大吉,后来当死者丈夫杀上门来,黛西竟允许汤姆把罪责推到盖茨比身上,使他惨遭枪杀,做了他们的替死鬼,势力,自私,陷害,谋杀,小说就是这样一步步让黛西的面目暴露无遗,三条人命可以看清美国社会某些为所欲为冷酷无情的上流人物。盖茨比是小说的核心,他的财产引起了人们的纷纷议论,他那模糊的背景,神秘的发髻,温情的恋爱,都与全书的浪漫抒情的气氛相吻合,他是庄稼的孩子,原名杰慕斯,盖茨,少年时四处流浪,17岁随翁科迪周游世界,改名为杰伊,盖茨比。

受了5年如何处事的“训练”,战争期间作为青年军官认识了黛西,他和他家的房子都令他惊奇,炙热的相爱激发了年轻人心中的一场春梦,战后盖茨比不名一文,眼睁睁的看着财大气粗的汤姆把心上人抢了去,寒仓的盖茨比尝够了裙裤的滋味,他痛心疾首的感到横在他和黛西之间的沟有多么深,盖茨比决心奋斗,用金钱来买回他永远难忘的梦境,他学会了为富不仁,狠命赚钱,唯有对梦中的女神带新却是地道的绅士风度,对她的一往情深,5年来他含辛茹苦,就是为了重温一场旧梦,当他遭到黛西门的陷害,竟还傻痴痴的坚守他的爱情理想,不思躲避,他致死期待着,是那个实际永远也不会打来的黛西的电话,这里面饱含着菲茨杰拉德深刻的寓意,盖茨比的死是“美国梦”的破灭,他的生命信仰之火熄灭了。与汤姆,不坎夫妇对应的还有一堆次要的角色——威尔逊夫妇,他们在股市中都是不可缺少的人物,威尔逊的妻子莱特尔是个矫揉造作的俗女子,甘愿做汤姆的情妇而离开她的丈夫,就因为她的丈夫并非“上等人”,她的暴死成了故事的转折点,这对夫妻,女的被情敌缠死,难的去傻他想象中的谋杀犯,而杀错了人,成了悲剧的最后完成者。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5

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从中了解到了许多,盖茨比从年轻时起就一心要追求“一个绚丽得无法形容的宇宙”。一旦爱上了“黄金女郎”,他的悲剧也就开始了。她成为他理想的化身,尽管黛西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他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那个虚无缥缈的爱情梦。

然而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她被那个物欲横流到变态的社会腐蚀地太过丑陋,而盖茨比又被他那无比飘渺的梦蒙蔽了双眼,那个梦太过美好、太过虚幻,他也为此投入了太多的热情。因此黛西每一个丑陋的点都被他自欺欺人的蒙混过去,并且为这整段实现梦想的过程自行地添加各种虚幻而美丽的泡沫。因此,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和献身精神也超越了世俗的男欢女爱的恩怨。为了重温旧梦,他不惜投身纽约金钱世界的污泥浊水,但是他对财富本身和花天酒地的生活并无兴趣,出污泥而不染。他的灵魂在受难,但是他无怨无悔,从一而终。小说叙述者从一开头就表白从不轻易褒贬人物,却在和盖茨比诀别之前理直气壮地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所以,盖茨比是“了不起”的。

说到这部作品就不得不提起“美国梦”。查阅资料得知,“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而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是因为哪些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在作者的笔下,它不过是人们对于物质不惜一切手段自私而冷酷地追求的一种依托。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追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那个社会状态下人们的变态。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如此痴情或纯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这就是他真正“了不起”的地方所在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6

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已经很久了, 我已不记得剧中那些描写宴会时的恢宏场面,那些在宴会上举杯欢呼,觥筹交错的人们,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盖茨比内心对梦想的那份执着与纯真。即使社会如何黑暗,即使他的梦想是与现实格格不入的,他都矢志不渝地追寻着他的梦想,寻找着最初的那份恋爱。但梦想最终还是抵不过现实,他的梦想破碎得让人惊心动魄。

这本书以尼克的叙述为主,描述了富豪盖茨比从一夜暴富到颓败死去的短暂人生。盖茨比在成为富翁之后,在他的豪宅内举办宴会,夜夜笙歌,纸醉金迷,这一切看起来都让人觉得他是在炫耀他的成功,他的财富,但实际上,盖茨比是为了吸引他的心上人黛西,为了黛西,他不惜在黛西房子的对面购买豪宅,夜夜欢庆,只为能与黛西重逢。在他们重逢了之后旧情复燃,盖茨比本以为他们的幸福生活将重新起航,殊不知一场横祸降临,黛西飙车撞死了她丈夫的情人,盖茨比为爱顶罪,到最后却换来黛西无情的背叛,跟着他那破碎的梦想一起死去。

在整本小说中,盖茨比的梦想是唯一的闪光点,它引领着盖茨比走过了那一段黑暗不堪的岁月。而他的梦想,就是找回与黛西在一起的那段美好时光,他希望与黛西重新开始,他想重新拥有黛西,这个他认为纯洁天真的女郎。但是盖茨比错了,他所认为的美好女孩本质是一个崇拜金钱,没有主见,自私自利的人,所以在车祸发生之后,黛西才会渐渐疏远了盖茨比,以至于后来盖茨比被情妇的老公枪杀,黛西连来看盖茨比最后一眼,甚至是送花都没有,这足以反映了美国社会人情冷漠,那些看似紧密的关系都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的,盖茨比虽然腰缠万贯,虽然暗地里做过肮脏的行业才发财致富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内心还保存着那一份纯真,他的纯真没有被这个追求物质的社会啃噬。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可以和黛西重温旧梦,有了名声黛西就会回来,但是他的想法太过天真,他没有想到,万一他失去了地位,失去了金钱,那黛西还会继续跟着他吗?他们的爱情还能再延续吗?这一连串的问其实早有答案了,所以盖茨比的梦想才会让我感到那么痛惜。

虽然盖茨比的梦想早已注定是不可能的,但是他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投入了他的理智与财力,却是让人感到钦佩的,所以才会说他是“了不起”吧。与他从事的行业的肮脏成反比,他对黛西的追求是那么的美好与温暖。记得在盖茨比与黛西的第一次重逢时,“一身白法兰绒西装,银色衬衫,金色领带,慌慌张张跑了进来。他脸色煞白,眼圈黑黑的,看得出他一夜没睡好”,让我感受到盖茨比对黛西的重视,就像一个年轻小伙子第一次与女友约会一样,是那么的紧张与不安,后来,他和黛西重逢,到旧情复燃,这一切的描写都是那么美好,黛西在盖茨比耳边的温声细语,盖茨比注视黛西的温柔目光,都会让人忘了偷情其实是一件不忠的事情,但在他们这里,就仿佛是一场光明正大的恋爱。盖茨比对黛西的勇敢追求,是我们很多人所无法做到的。在他们分离了将近五年之后,在黛西结婚了之后,盖茨比还能孤注一掷,努力去寻找黛西,找回他们的那段幸福时光。盖茨比在更深层面上代表了美国社会上的一种追求光明与希望的力量,但面对追求物质欲望的社会,他显得那么突兀,他的追求无法为这世界所包容,这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从个人层面来讲,盖茨比就代表着一种理想境界,在那里,理想主义闪闪发光,而对岸则站着黛西,他们之间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在现实中,大部分人都会倾向黛西那边,而在心理上,则是倾向盖茨比那边,这也就是盖茨比的灵魂不朽的原因:它代表了一种人们无法到达的境界,一种对于理想的追求与坚持的境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7

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被人称为是20世纪流传最广的美国小说。

故事大致写的是:青年军官盖茨比,英俊聪明,激情浪漫,在南方一个城市驻防时,和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服役没回来时,美丽的未婚妻却嫁给了风流倜傥的阔家子弟汤姆。盖茨比复员后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黛西。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迁到纽约的海湾豪宅,盖茨比为了吸引黛西,便在海湾的对面买下了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而且经常举行盛大的晚宴,来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待黛西的回心转意。当黛西知道盖茨比还在爱着自己,而且拥有巨大的财富后,开始动心。驾车从纽约回家的途中,心神不定,撞死了自己丈夫汤姆的情人威尔逊太太。盖茨比知道后,决心为她承担罪过。而黛西的丈夫汤姆,却说开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盖茨比就这样死了。

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对这个小说评价很高,而且看了很多遍,也写了不少评。

说说我自己的感受。我看了第一遍也是觉得一般,不像《道连·葛雷的画像》给我的冲击力大,也不如《月亮和六便士》那么曲折动人,可看第二遍时开始有了感觉。

这本书很薄,故事不曲折,人物也不多,估计只有菲茨杰拉德才能写出这样的长篇,他的长篇大多不长可以说,作者把盖茨比在感情上的描写是不自信的,他像做走私私盐那样,估摸着黛西的智慧。当看到黛西满眼都是金钱时,他又懊恼地说黛西变了,不是那个纯洁的黛西,而是个满眼是钱的黛西了,故事就这样一步步加剧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而他的了不起就在这里显现出来——得知黛西已经变了,已经不是他的梦,他仍不改初衷,热烈地追求他的梦。他的梦超越了一切,以极大的、带有创作精神的热情投入到了这个梦——最后以他的死,他的梦破灭了。

另外一点,菲茨杰拉德写小说的水平很高,能把一个10来万字的小说写的全世界很多人都知道,本身也是了不起。还有,他的小说语言很好,很抓人,也很美。这就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8

如果不是有人问我盖茨比到底哪里了不起,我是不会考虑看第二遍的。第二遍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中三名主要女性人物分别是黛西、乔丹、茉特尔,作者笔下的三名女性人物都表现出自私、空虚、金钱至上的品性。而盖茨比更是愿意付出一切的守望一个梦想,一个其实不难实现却没有实现的梦想。

总结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词句

1)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世界上的所有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样优越的条件。

2)世界上只有被追求着和追求者,忙碌的人和疲倦别的人。

3)当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炫丽的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阴凄凄的心里所能积聚的情思。

4)为了抱着一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

5)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膊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于是我们分离向前滑,你流水向上的小舟,不停的倒退,进入过去。

书中人物除了盖茨比之外都是普通的人,要吃喝拉撒爬梯,也有爱恨情仇,个个都有人前人后得瑟失落多张面孔,关键是要“过日子”,然而盖茨比却是个不要过日子的人似的,有太多的不同寻常的过去,以及现在,看起来像世界的中心,其实只不过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除了过好日子之外,英雄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点缀罢了。

盖茨比给黛西看衬衫算是个经典桥段,黛西两眼一花,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好衬衫啊。盖茨比静静地看着。

后来黛西当着汤姆的面向盖茨比示爱的时候,盖茨比接着书里的“我”的话说下去。

盖茨比还是这么冷静,他清清楚楚黛西是什么,可是却依旧呀挽回黛西,或者更是完成一件自己决定要做的事情,不论如何。

再后来盖茨比死了,所谓树倒猢狲散,众人都不愿来葬礼,可是他们又不是势利小人而已,他们和你我一样,不过都是要过普通日子的,普通人。

普通的黛西为了这种生活,第一次离开了盖茨比,因为她不能等,很寂寞。后来她又一次离开了盖茨比,依然是为了生活。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西部和东部大概有着很强的象征意义。但我倒觉得,盖茨比终究是这个“大多数人”生活的世界上,日常生活中,可以缺少的点缀吧。

书的故事虽然很简单,讲的却是一个孤独的英雄在一群平民之中悲壮死去的时代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9

一个失落的故事,在烟火中拉上了大幕。

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黛比开车撞了人,拼命地踩着油门逃离,盖茨比帮她把事故车藏在自家的车库里面,黛比却没有出现在盖茨比的葬礼上;汤姆和车行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有染,在对方拿着手枪找上门的时候,却告诉对方,盖茨比才是那个情人。结果盖茨比倒毙在自己的泳池中,威尔逊在草丛中自杀。

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懦弱和傲慢的综合体,就像一个四肢瘦弱如鸡爪的人,藏在坚固的钢铁盔甲之中的傲慢。

盖茨比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作为巨大别墅中奢靡晚会的主人登场,为了跨过财富和地位的鸿沟,以平等的姿态接近黛比,先是放弃了退伍后的牛津生活,然后再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加入了沃尔夫山姆的生意,得到钱财之后在黛比的海湾对面,买下豪宅,天天大宴宾客,希望黛比能出现,但是她没有。

一般的小说讲述故事,好的小说传递感觉。这感觉难以言说,却深入骨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0

每个人都有一个浮夸的梦,而且会倾尽一生去追寻!

机遇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可遇而不可求,一旦抓住了定会兴起大风大浪!

如果遭遇纯洁般爱情的背叛,没有将你毁灭,定会为了一个誓言、一眼回眸和一个微笑千金散尽。

如果你还没有重新定位爱情,朋友,执着,势力和欺骗,那么你火焰般的自信定会将你烧的遍体鳞伤,你会否定一切,在你认为即使错的事情也会峰回路转,定会在自己制定的计划当中!

人生难得几个和利益无关的知心好友,酒肉朋友,官场朋友,生意朋友……当你显赫的时候趋炎附势,当你落败的时候避之不急,只有和金钱,利益,权势无关的朋友守你一生,只为一句认识足够,即使只拥有浮夸的理想那也算是人的不同追求!

爱情的泡沫会冲昏头脑,总会为着不可能的事情计划好一切,为着那一束绿光挣脱了世俗,礼仪,廉耻和尊贵,爱情会使人下贱的认为自己为了爱情觉得做任何事情都很伟大。

盖茨比你很了不起,真的佩服你,你身上的光环闪耀,目标,执着,努力,机遇,坚持,自信,尊贵,得体,规划,飞蛾扑火,忠贞爱情……很多很多,你很了不起!

《高三》观后感1

昨天看的《高三》纪录片,今天才开始起笔想要写感受,甚至一个晚上,我都认为我没有想好。

“没有高考,你拿什么拼过富二代。”在这个金钱至上的时代,尤其在上海,物质需求远远超过精神需求。高考,为了改变命运。说明白点,我们为了挣更多钱而学习。但是,不管目的是什么,高考这么重大的人生历程我们总要经历,但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度过这段时间的方式。

现实是残酷的,所以有竞争,而产生竞争的原因,是推动成功。武平一中的林佳燕,她家的家境算是一般,跟我相比,我们算是差不多的。在整个的视频当中,她应该算是女主角了,出现的次数多,内心的独白也都是她的。最后字幕出来的时候,她是第一个,所以我记得最清楚。林佳燕,中央民族大学。视频中,她一次次的责问自己,为什么考的没别人好,想的是如何超越。现实中,我在父母一次次的责问中,却是无力辩白着还有多少人考的没我好。林佳燕的父母也出现过,而他们的表示是,她的梦想,无论是什么,他们都会支持,即使是卖掉赖以生存的房子。相信我的父母也会不惜一切代价的,一定要上本科。在不停的比较之中,发现在高三竞争的不仅是孩子,也是家长。他们的关心与付出,虽然不一定有回报,但让他们自己问心无愧。所以,高考之后离婚率飙升的玩笑话也那么真实。

很有意思的一个片段是,在高考前夕,一个叫张兴旺的男孩子,坐了车去厦门。王锦春老师,紧随其后,把他找回来,问他,高考之前谈什么复读?!考试结束了,成绩不理想,那时候才要想复读。你连这两天都熬不下去了,还想复读一年?这两天你该做的能做的应该是奋力一搏而不是退缩。当张兴旺以崭新的面貌回来的时候,我没有认出他。说是去拜佛了,我妈在一旁看了说,是迷信嘛。我报以一笑,没有什么不好的,有方法让自己振作,什么都该尝试。而张兴旺最终也没有辜负他的老师,考上了仰恩大学。

钟生明和陈斌的失败,没有出乎我的意料。但在我看来,钟生明起码有自己的想法,他选择以自己的方式,证明自己没有错,但陈斌确实让我思考了一阵,特别是他与老师之间的对答。“高考两个月都不到了,你们打算怎么办?”“接下来我们的首要任务,尽量的不上网吧,不上网,尽量不旷课,在上课期间都在教室上课。”“尽量?读书的机会是非常少的,意思说还会去?”这样的措辞很像我,一般会给自己留有余地,因为怕自己做不到,是胆小怕事犹豫不决的人在口头上和心理上对自己的放纵。但是,高三了,没有什么做不到的,这样的余地,不该有。我也对自己说,说过的,就必须该做到。连最基本的自控力都缺失的人,谈不上考大学。

这样三类学生高考最后的结果是故事性的,很平铺直叙,没有什么惊人的跳转。因为人生大多就是这样,有付出有回报,前人的总结总是如此精辟高深。而像我一样的高三学子,在这样三百多个日子里,唯一要做的事,就是吃苦。

《高三》观后感2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他身边,今天我们离去在人海茫茫,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分天涯……”听着朴树的这首《那些花儿》的旋律,有感触地敲下了下面的文字……

景象在意识里流转,纪录片唤醒了隐藏了二年的记忆。猛地,觉得那些日子实在是无比珍重的,那些毕业时候就哽咽在喉头的语言,有一股喷涌出来的冲动,让我不得不写下来。不是关于这一部叫《高三》的纪录片,而是写给我们实实在在经历过的高三日子,以及我们青春里有过的“那些花儿”。

《高三》,从它的拍摄技巧来说,并没有很独特的拍摄技巧,这只是一部平凡的纪录片。之所以获奖,可能是它对于我们每个经历高考的人来说却是一部独一无二的作品。带给我们太多不平凡的思考。甚至让我们更多的去关注他的人文和社会价值。一直以来对于拍摄纪录片的导演我都是由衷的敬佩。因为这是一群在真诚说话的人,从这些人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关注,一种对表现进行深入探讨的精神。现在因为节奏的加快,五花八门的东西已经迷惑了我们的眼睛,而对于掩埋在底下或其他某处真实的社会存在缺少了认识,而我认为这些颇有价值。

这部片子拍摄的是福建省武平县重点中学武平一中2005届高三七班学生在班主任王锦春的带领下一年的紧张校园生活。94分钟的纪录片看下来,整个人都处在一种紧张的气氛当中,又仿佛将自己带回到高三那个火红的年代。一部真实得无可挑剔的影像铭刻,反映了小城镇高三学生最质朴的生活状态。片子每一个细节都让我对二年前的时光有种难以名状的悸动。影片一开始呈现给我们的就是班主任在狼藉破败的宿舍训斥逃课学生的镜头,而且光线非常暗,运用了隐喻蒙太奇,暗示了高三对于“中国学生”来说绝对是灰暗的一年。从高三岁月马上切换到刚入学时军训的镜头,运用闪回蒙太奇向我们述说着一届届的可怕的高三在不断得轮回中。十八岁的青涩日记,用一个个连续蒙太奇向我们展现。开家长会的时候作者运用一个个家长脸部的特写及老师与家长之间的对比蒙太奇呈现给我们一批农民家长们对教育的一种无知与无奈。好多次出现学生佳燕的心理蒙太奇,作者将她的独白用特别的剪辑和一些画面结合在一起,产生声画分立的效果。还有作者以一种隐喻蒙太奇的方式拍摄到三次出现的入党积极分子会议,极力表现出中国学生处于怎样的思想教育之下!带有一点讽刺性!对于教室里学习氛围的表现作者是用了俯拍、重复蒙太奇,多次展现学生学习的压力。

在该纪录片中作者主要以参与互动式的方法采访到了四个学生及其家长,多次运用到交叉蒙太奇和切换蒙太奇以及连续蒙太奇的方式表达了父母对子女无私的爱,片中很少的几个家长单独的镜头里,都能体现出父母亲对子女的期望及关怀。一个重点中学的高三学生学费要二千多元,那也许是父母亲几年的积蓄,但父母都是坚定地支持子女上学,只要子女愿意学习、只要子女能够走出去,这些父母都是砸锅卖铁、变买家产都在所不惜的,大概是中国落后的农村的普遍现状吧!家长都把自己当年没能实现的理想或愿望,寄托在自己的子女身上,甚至把整个家庭的期望都加在子女身上,这样孩子们能没有压力吗?因此片中有些同学在压力下,产生了厌学、退学的打算,或者是自我压力太大,高场心情紧张,发挥失常。这一切归根到底还是因为高考对中国人的人生影响太巨大了。片中也涉及到校园中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比如说学生早恋、学生沉迷于网吧、学生养成吸烟等生活恶习,学校对此还是尽量作到教育、挽救为主,这些落后学生不论是学校、还是班主任都在努力地帮助他们,这令我十分感动。其实他们完全可以只注重抓升学率,放弃这些没有希望考上大学的学生的。片中的高三(七)班的班主任王锦春从开始到结束都是那样的兢兢业业,起早贪黑。不遗余力地为学生制定各种计划,考试安排。他和他的同事们,可以说是工作地非常辛苦、非常地敬业,这业让我非常地感动,让我想起自己高三时班主任。

在片中,作为班主任的王老师,不仅有自己的教学任务(他还要带高三班的语文课)、还要时刻关注自己班级的学生生活、学习的动态,还要适时地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上、心理上的问题,对落后的学生,王老师也做到苦口婆心的地步,并没有抛弃他们,哪怕是到最后的高考来临地时刻。片中王老师是一个有着非常丰富经验的高三班主任老师,从开学给学生和家长的动员,拉紧学生和家长大脑里的弦——一年之中最重要的大事就是准备高考。到高考前夕,给学生减压,告诫大家高考只是人生的一个必经之路而已,采用了积累蒙太奇的方式展现出王老师的教学技巧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是一位优秀的人民教师,是一位值得学生尊敬的人民教师。总之,我觉得周浩(该片的导演)对于高考,张兴旺,钟生明,林佳燕,莫晓兰……以及老师王锦春,解读得都很深刻。

然而《高三》所呈现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为了唤起我们对于高三的记忆,导演最更主要的目的是给予我们对中国教育制度与当今时代是否相符的一种反思。高三》中的班主任王锦春一开始就说:如果是我们从事中学教育的圈内人,他们肯定会理解我们的做法,但那些专家、学者对我们也许会有看法。但是我们还是坚持这种教育,因为如果我们不这么做,就对不起学生和家长。因为在教育的磁场中,吸附着老师、学生和家长:老师为的是升学率,学生为的是前途,家长为的是儿女的幸福。老师错了吗?学生错了吗?家长错了吗?都没有错。那么,我们的教育错了吗?答案是:教育没有错,只是和时代步伐不一致。老师传道授业,学生敏思好学,家长尊师重教——让我们的双眼直视坚硬的事实:升学率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于老师的头顶,学生面临着要么读书而成为天之骄子、要么成为如父辈一样的农民、工人、农民工或者“社会闲散人员”的严酷事实,而家长,则要通过自己的孩子来改变一个家庭(甚至是几代人)的命运。

承载如此重负的,正是这个伟大的时代。或者说,教育的重负正是这个时代重负的缩影。学生的成绩是老师的“命价”,升学率的高低决定着他们的一切;学生的未来是家长的“命价”,他们要累死累活才能负担的起学生现在和将来的学费。满耳读书声,满耳升学率,这是什么?这是悲哀。因此“中国”的高三,这群人的集体奋斗有一种悲壮和凄凉感。想起当时身边的人包括自己在内,对于高考了解少之又少,除了一开始就被学校,家长灌输的大学梦之外,别无其他。看着这一个个活生生的画面,学生诉说着自己的理想是那么得不纯粹,他们背负了太多责任负担了。可以想象,中国多少农民,中国学生,通往大学的门票又是多少。而农民为了培养一个大学生再把他们送进天之学府,难度可想而知,中国的考生是不容易的,很多时候他们不是自己了。在中国的教育中,学生是没有个性可言的。很想问一句:什么时候“高三”学年留给每一个中国人不是痛苦的经历呢?

一部《高三》将最真实的故事完整呈现在观众面前,把思考的机会留给乐观众。对于《高三》屡获殊荣我没有惊讶。惊讶的只是在这样一个平凡的国度里,某些平凡的人正在人生不平凡的时期平凡地奋斗着,所为者,在别人看来的平凡,却是自己心底最大的不平凡。在平凡与不平凡的撞击中,掉落的是无可奈何的人文关怀之火花。

此外,这部《高三》让我学到了很多人生哲理:热爱生命,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还有那句:失望惧我,我还惧什么?

《高三》观后感3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他身边,今天我们离去在人海茫茫,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熟悉的旋律响起,这部纪录片就像上天赐予的.一把钥匙,悄无声息的开启记忆的匣子。思绪又回到高三那年,从考场出来,许多事我们不愿再提,许多人我们无缘再见。细想来,那些记忆、片段,如此生动、纯粹而柔软,却只能怀念,并永远封存在我们心底最深的角落。怀念,真是一个美丽又残忍的词汇。

《高三》这部纪录片,并没有很独特的拍摄技巧,这只是一部平凡的纪录片。但它对于我们每个经历高考的人来说却是一部独一无二的作品,带给我们太多不平凡的思考,甚至让我们更多的去关注它的人文和社会价值。看到影片中压在课桌上的厚厚的课本、参考资料,深埋于书堆下的花季少年的不堪重负的面庞,早读学生一遍遍背诵时的嘈杂,似乎影片中每个人物的状态思想似乎都有自己的影子。影片中表现出来的高三学生早读机械式的重复,深夜翻墙通宵上网,为逃避考试装病,个别学生的早恋,两次认真又严肃的家长会,成绩不理想而喝醉酒,熄灯后不停抽烟、聊天,心灰意冷决定远走他乡逃避高考选择复读,考完后突然放声大哭的场景,虽然琐碎,平淡,但正是在这些细节描述上重现了高三那一段时光,真实、残酷而又让人感慨万千、怀念不已。

影片中经常深夜翻墙出去上网的钟生明在接受采访时,津津乐道于自己的“网游事业”,但面对高考和即将结束的高三,他留给镜头的只是一串有些苦涩有些生硬的笑声……这个镜头让我感受到他面对高考的无奈,以及对高考和网络无法抉择的茫然。曾几何时,我也曾有过茫然与无措,也许是考试失利,也许是压力深重难以宣泄,也许是竞争压力的紧张,这都是我们学生时代每个人都会有的烦恼与心情,却经由影片人的讲述而更为直接和深刻。

这个片子里的班主任给我的印象也最为深刻,他对学生的关心,真是发自内心的,当他知道有个学生要出走的时候,他马上跑到车站,又一家家饭馆去找他的学生,找到后又苦口婆心的开导他,人一生中能遇到这样的老师可以说是非常幸运了。我不禁回想起我的高中时代,那些辛苦教育我们的老师,却不知现在过得怎样了,他们每一年都送走一批学生又迎来另一批学生,以他们的人生阅历去尽量引导学生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也许,若干年后他们不再记得我们这些学生的面容个性,但对于我们来说,他们在我们的记忆中永远是那么的不可取代。高三的日子苦虽苦,但也夹杂着诸多欢乐,每个人都应该经历一次高三,体验那一种刻苦铭心。

那些日子无比珍重,毕业时哽咽的话语也仍记忆犹新。还记得考完最后一科从考场出来的那一瞬才恍然觉悟,我的高三,真的就这么落幕了。前一刻还为解脱而雀跃欢喜,后一刻就被离别的情绪笼罩。回到宿舍看到空旷的房间而怅然若失,本想着那一个晚上和舍友卧谈好叙离别之情,那堪冷落一室空寂。现在,再回首,那些记忆中的人真的远去了,我们各自奔赴远方,散落在天涯。也许多年以后,当我在纷繁芜杂的世间被刺得伤痕累累时,还会常常梦见那些纯净得像夏末秋初瓦蓝的晴空一样的日子,即便是埋在书堆里,也能闻到阳光脆生生的焦味,即使只是趴在书桌上,也能嗅到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的墨香书卷味。

一部《高三》将最真实的故事完整呈现在观众面前,那些平凡的人正在人生不平凡的时期平凡地奋斗着,然而就是这种平凡的奋斗,其实才是他们的不平凡。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那些岁月真的离我远去了,即使回忆如狂风暴雨般席卷而来,将我笼罩,我也无力改变什么,只好开始怀念,怀念我们那一段曾经的青春年少,那些年,我们的“那些花儿”。

《高三》观后感4

昨天趁着假期,把泰剧“荷尔蒙”看完了。这部电视剧的编剧真的脑洞很大,里面人物之众多,关系之复杂,真是令人咋舌。但是不得不说,剧情还是不错的,人物颜值都很高,反正中国是拍不出这样好的青春片的。

我实在很喜欢这部剧里的男主和女主,我盼了两季,win和kwan居然还没有在一起。于是,我难耐剧情的不完满,去百度搜索了和“荷尔蒙”相关的信息。就这样,我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荷尔蒙的主演全是90后!因为是部青春片,讲的是高中生的故事,于是主演们很多都是真的只有十六七岁的新人。天哪,就这一点,就已经完败了中国的青春片,我已经受不了中国校园剧里满是八十年代出生的老年人了。就这群80后,还天天被观众捧着,天天就是小鲜肉。我想说,人家那才叫小鲜肉好吗!

远的不说,就说最近湖南台正在放映的青春片《十五年等待候鸟》。里面的主演都是些80后,女主为了扮嫩,弄的那个齐肩假发,很明显好嘛。里面唯一比较像高中生的就是女主好友了,刘美含演的。说刘美含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她就是当年演里的那个小黑魔仙。刘美含身材娇小,长相也是偏可爱的,戴个黑框眼镜,看起来确实像个学生。

真的不懂,为什么一群已经毕业多少年的人,非要扮嫩去演高中生。颜值不提,你那在社会沉浮多年的老练眼神,一点也不像高中生涉世未深的清澈双眸。也不懂,为什么娱乐公司总是要捧已经红起来的老年人,却不愿让正处于青春期的新人去演青春片。(就这一点来说,唐人还是不错的,敢于启用新人。)结果就是,老年人斥满荧屏,新人却无处安身。那么中国电视剧还有什么活力和未来呢?

《高三》观后感5

《攻守道》这部微电影影片开头人物慢镜头入画,以传统的插和梆子等打击乐器为背景音乐。随着镜头以垂直角度从主人公腿部上移的同时,背景音乐中帮子的打击速度逐渐加快,来表现主人公出场的神秘感,然后摄影机的视点代表主人公视点拍摄石匾,镜头快速拉近,给石匾特写,同时背景音乐加入西洋乐器长号,节奏是轻快跳跃的,突出强调了主人公找到目的地时的激动,也预示着影片的正式开场。

然后场景,影片突出表现篮球的撞击声,从而侧面表现出别挑战人物的力量强大,身手不凡,而后主人公入场,背景音乐变得激动奋进,能够使观众更投入,影片使观众的情绪也随之热血沸腾。拳击手出场时伴随着呼啸的音效,表现出了他的凶猛,打斗时,背景音乐更加激烈,节奏感很强,层层递进,将斗争场面的激烈推向高潮。全片对于身体接触碰撞时,及各种物品撞击的声音都进行细致的配音,这种更贴近现实,表现真实的细节,使观众更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而后画面转场,镜头于场景上方向下拍摄,且对于光线的处理也很好,阳光透过多彩玻璃反射在地上,这种色彩与背景音乐紧张的气氛形成强烈冲突,画面特写磨刀镜头更增加了气氛的紧张感。整部影片主要叙述主人公,寻找个高手门派比武,故打斗画面较多,整个影片的情绪主调较活跃、激动。每个打斗场景背景音乐,随着打斗招式和激烈程度发生细微的调整,但总体均是激昂的。

同时影片中有许多人物的特写镜头,突出体现人物的细微表现,从而推进剧情的发展。在“风伍堂”、“清河冢”的场景中,影片色调以暖色调为主,表现出了场景的热闹。而在“扬芳池”,人物,只有两位故以冷色调为主,强调的人物不问世事,远离世尘的淡然处世态度。且整部影片不乏喜剧色彩,丰富的人物性格和出人意料的人物对白,在热烈、紧张的打斗过程中,营造了更具感染力的喜剧效果,有效的控制了影片的节奏感,以打斗与喜剧色彩相融合,缓解了影片的紧张感。最后,画面切换到影片开头,徐花园景对焦近景人物背向镜头向里走去。然后场景中人物消失,一阵风席卷起落叶,画外音为一片喊叫声和兵器碰撞的声音,虽没有画面,但交代了观众故事的发展,然后镜头忽然上移,再次特写石匾,暗示着故事后续的反转,使影片最后的喜剧色彩更加强烈。影片后,主人公独自打太极时,背景音乐以古典乐器——古筝伴奏,表现出了影片主旨:功夫的武而不俗和高深莫测。

对于这部影片,大家更多议论的或是其所造成的社会效益的价值。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部影片也使观众,特别是不熟悉中国功夫的外国观众对功夫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影片总监制李连杰更是表示:“我们希望把源自于中国这样一个古老又传统的哲学和文化思想,用新的表达方式跟全世界去分享!”

《高三》观后感6

在战争里一个人的命运开始变得无关紧要,我们的亲人只是那么几个。想要珍重,却被岁月无情打散。你去了哪里?我在窗前守候。过往街道的人能有几次你的身影,想要等你在这个时代,是最远的距离,仿佛遥不可及的恋爱。

一点一滴的珍重明白了你在我生命中的触动,我想着去喜欢你,却在喜欢后,喜欢上了一场遥不可及的等待。音乐中还残留着上次你和我跳过的舞蹈,我被揽在你的怀中,等着时间静默,等着岁月长久。想要等到白头到老,等到的不过是一次次告别。你给过我满心欢喜,却总是有所改变。我知道你职能所在,以国家为重,或许在这不该有的时间遇到你是我应该尝过的苦涩。可是我想停下来,不想去很空的等待,我回到了舞蹈教室,我找到了重庆,我一次次的寻找一次次的等待,想要留住你。你还是在矛盾中离去,埋下了太多的记忆伤感。在最后一次去找你的那个时间,我终于不用在等你了,那或许会是我最漫长的等待。这次我走了,幸好你并不知道,少了更多的牵挂,才能继续你的事情吧!

国家战争,我们不过是在其中的最小的一个,我们在这个目标中选择相信的是当初自己的选择。那时是放弃一切的决定,背负着理想的人,只能是一个埋头苦干的斗士。当你在一个位置站的越久的时候,你的一点偏差,都会让别人无所适从。作为一个军人,其实早就没有了自己的性格,那一点感情的放纵,不过像是一种自我伤害一样,多少次从中走过才能明白。当你带着双重身份生活的时候,注定了你的情感会被两个世界所湮灭。那是一个只能一个人活着的世界,不敢去触碰别人。你所有的意动都会成为你自己最大的破绽。撕裂的伤口从来都没有给别人看过。

时间慢慢在走,新中国成立后,过往的仿佛都在被烟消云散。人生不过几十年的历程,谁能真正得到自己的生活,或许有一天我们只能用自己曾经认真的生活过来安慰自己了。最后来到了你最终等待的地方,你在秋叶里宁静,我在秋叶里舞蹈,我还在回忆当初和你的记忆。没有消散的,再次品味着你的快乐。

《高三》观后感7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愿。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芈月·芈姝

人生若都只如初见那般,又会少了多少是是非非,恩怨纠缠?曾经也未尝不是是一对惹人欣羡的姐妹花呢?还记得最初的相见,一个在母亲的牵领下对着父,一个在父王的陪伴下语笑宴宴。是姐妹,确实长大以来的第一次见面。该说有缘,那又为何明明应该是最亲近的姐妹中间却隔着血海深仇呢?该说无缘,那为何初见,原本性格迥异的两人却意外的相知相交?总之,原本可能永不会有多少亲近的姐妹二人却比任何的人都要要好。该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磁场问题吗?正常情况下,或许在王后面前颇有脸面的芈茵,芈姝的另外的一个同胞姐妹都要比芈月更容易与芈姝成为好姐妹。可是结果却意外的出人意料,但又在情理之中。

还记得为了姐姐的安全甘愿以身犯险引开危险的妹妹吗?还记得那个为了救芈月性命甘愿饮下毒药只是想从王后那里得到解药的芈姝吗?曾经的他们是可以为了对方不顾自己性命的姐妹,而又是什么时候变得呢?是因为芈月与芈姝理念不合吗?芈姝只想获得秦王宠爱安心在后宫中扮演好王后的职责,而芈月则不是可以拘泥于小小的后宫中的一只金丝雀。自然会有冲突,自然不会像从前一样亲密无间。而摩擦的扩大,终究还是因为一个男人。秦王还是对与众不同的芈月上了心,后宫独一无二的宠爱让芈姝的心中对芈月产生了嫉妒的种子,并越来越大,直到生根发芽彻底爆发。爆发的导火线是玳瑁的死。

玳瑁无疑是忠心为主的,尽管没有善心,尽管这对芈月太过残忍。但是,她却只是为了完成主人的托付,为了小主人的未来。毫无意外,事情暴露,一切的阴谋在阳光下无处遁形。玳瑁伏法,芈姝第一次对向来是依靠她生存的妹妹提出了请求,却无功而返。不能说芈月做的不对,也不能认为芈姝就该看着恶人得到恶报。只能说角度不同,看法不同。一对姐妹终究还是彻底反目,最后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地步。

其实不过是人心罢了,曾经性命交托的亲情加友情终究抵不上嫉妒利益二词罢了。芈姝未尝没有可怜之处,两姐妹到最后的地步还是性格使然,造化使然。如芈月早早的离开宫廷御黄歇离开那他们大概还是一对彼此会互相挂念的姐妹花。若芈姝能够更加的坚强,而不是养在深闺里面早就的性子,眼界,那他们或许也不会落得个这样的结局。

人心易变,环境易变。终究不会回到初见之时,总角彦彦之际了。

《高三》观后感8

前日,偶尔在网上发现了经典老电影【神医扁鹊】,很感兴趣,看了一遍。即为扁鹊的高超医术所折服,又对庸医的行为感到愤怒。

扁鹊(前407—前310),汉族,姬姓,秦氏,名越人,又号卢医,魏国三川郡(今河南省汤阴县)人,春秋战国时期的名医。

因他医术高超,被认为是神医,所以当时的人们借用了上古神话的黄帝时神医“扁鹊”的名号来称呼他。少时学医于长桑君,尽传其医术禁方,擅长各科。在赵为妇科,在周为五官科,在秦为儿科,名闻天下。秦太医李醯术不如而嫉之,乃使人刺杀之。

扁鹊奠定了中医学的切脉诊断方法,开启了中医学的先河。相传有名的中医典籍《难经》为扁鹊所着。河北省《博野县志》载:其墓在博野芦村,毁于跃进时期。

别看秦越人被人们尊称为神医扁鹊,其实扁鹊就是一位乡野郎中,并不被中医界所认可,甚至遭到了几乎所有正统医界的‘羡慕嫉妒恨’,遭到了御医【过去叫太医】、巫医的一致排挤和打击,最后在秦国被太医雇佣的杀手暗害了,其著名的医学经典著作《内经》和《外经》,也被太医焚毁了。真是可恶之极!

扁鹊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行医故事,被老百姓广泛流传,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韩非子的【扁鹊见蔡桓公】,记载了扁鹊四见蔡桓公的故事:

扁鹊见蔡桓公,立有间,扁鹊曰:“君有疾在腠(读音cou)理,不治将恐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子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桓侯又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曰:“疾在腠理,汤熨(中医用布包热药敷患处)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中医用针或石针刺穴位)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中医汤药名,火齐汤)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矣。”

居五日,桓公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现在许多中医都会拿御医说事,用来影射自己是御医的传人,医术是多么的高超。

其实,御医和庸医是划等号的。

首先,真正的名医都来自于民间,如扁鹊、华佗等,还有金元四大家中的刘守真、张从政、李东垣、朱丹溪,一直到清代康熙年间的名医叶天士无一例外均是在民间行医的神医。

这样一个怪异的现象,人们为啥没有反省过呢?

我说御医等于或基本等于庸医。

首先,相当御医的人都是想走仕途的,都是想升官发财的,都是想混日子的。

御医或太医可能医书读得并不少,一些医学知识懂得也很多,但是,那都是死知识,他们大都是闭门造车的书呆子。即便其中有那么几个有些才华的,在官场打磨了几十年,也都变得圆滑了,没有了科学的棱角。

再者,给黄帝看病,那可不是小时,一旦出岔,可是要掉脑袋的。所以,这些御医变得谨小慎微,不敢越雷池半步。下药时,能给一钱就不给一两,保命要紧,医道却放在了脑后。年轻时仅有的一点才华也消失殆尽,一辈子恪守中庸之道,中规中矩,忘记了中医是需要思想的,是需要辩证法的。

神医喜来乐进宫行医,还有宫女苏麻喇姑用简单的中草药就治好了康熙的绝症,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御医等于庸医的说法。因为每到黄帝濒死的关键时刻,那些个御医都不知道钻到哪个地缝里去了。

御医往往只会锦上添花,而不会雪中送炭。日常保健还凑合,一到要紧处就掉链子了。要不怎么那么多短命的黄帝呀。

但凡御医,总会拿康熙、乾隆、慈禧老佛爷说事,为啥?因为这三人都长寿。其实,他们是因为长寿才长寿的,是自身的正气足;而不是因为御医的医术高超才长寿的。

没有哪个御医的传人说自己的祖上是御医,是给咸丰皇帝看病的‘神医’。这会辱没了自己的祖先的。因为咸丰在位11年就归天了,年仅31岁。谁叫他碰上了倒霉的御医了呢。

和慈禧老佛爷同年代的光绪也是个短命的皇帝,才活了37岁。慈禧却活了73岁。难道这御医也看人下菜碟儿?其实不是。那是因为慈禧本身会保健,而不是御医的功劳。至于传说慈禧的长寿是源于其爱吃什么药膳,爱吃什么保健品,其实不然,我看慈禧长寿的秘诀就是吸烟,不单是一般的吸烟,慈禧还酷爱吸烟,只是专家们都不愿意提罢了。

扁鹊最最厌恶的就是巫医了。虽然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医还是在打基础阶段,巫医,巫医,也就是说,巫和医是不分家的,在社会整体认知上,巫和医是一个概念,但是睿智的扁鹊却早已认识到了巫医的危害。巫医打着鬼神的旗号,散播着迷信的理念。虽然有时候巫医也能‘显灵’,但是大多是心理暗示的结果。人们往往在正确的认知上不能解释一些事物时,就会与鬼神挂上钩,这也成了众多百姓的宿病。即使是科学非常先进的现代,仍有大量的人群迷恋鬼神的力量,这恐怕也算是遗传吧。巫医文化也给后世的许许多多邪教提供了理论基础。

巫、医分开,也就是科学与迷信的分道扬镳。扁鹊在那个还处于愚昧混沌的社会大声疾呼:巫、医必须分开!是扁鹊得道的体现,是他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使然。道法自然才是中医的精髓所在。

《高三》观后感9

《全城高考》在著名的湖北黄冈中学以及黄冈师范学院拍摄,讲述了四个高三学生以及老师、家长、社会在一场青春无悔、感动时代、见证风华、牵动每一个中国人神经的高考大试面前的所思所求、所苦所乐,以考生的拼搏精神和远大理想折射时代精神,以父母的关切、以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情怀关注民生,以考生的不同命运和不同选择扣问社会良知,以社会的百态反观、反思高考制度,是一部相当成功的电影。

我是通过同学介绍得知《全城高考》这部电影的,他们说这部电影很励志,情节很感人,最后还哭了,我就抱着好奇的心态观看了它,果然和他们说的一样。说着的,一开始只把这部影片当喜剧来看,里面有很多搞笑的情节。但是,看到后面,我发现里面有很多对人生的思考,值得我们去驻足仔细品味。

每当我们静下心来,去思考我们的人生,会发现有很多坎儿,看我们能不能迈过去,还是掉进去。里面一有句话我觉得特别经典,“考学不是考分数”,对,考学就不是再考分数,而是考兴趣。只有兴趣对头,才能发挥无限的潜力。

《全城高考》这部电影贴近生活,真切反映了莘莘学子们的高三生活,有苦有乐。很适合作为励志影片广泛推广,必会激励一些有志青年奋发向上,起到积极的作用,我想这也是导演的初衷吧!回到现实,高三的学哥学姐马上就要参加高考了,高考时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想要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这一仗势在必得,必须攻下,没有高考,你拼得过富二代吗?你想开宝马,开奔驰,没有高考,你只能骑自行车。

一个人,成功不容易,需要经过不懈努力和挥汗如雨的拼搏,如果能随便成功的话,世界上就不会只有一个比尔盖茨,就不会只有一个李嘉诚了。当别人在努力学习的时候,你在通宵打游戏;当别人都入睡了,你才想起今天还没有学习。这样有用吗,扪心自问,你是不是在浪费青春!

你可以用听歌的时间记六个单词,也可以用打一场游戏的时间背一篇课文,你总是抱怨不可能,可就是有人记完高中所有的英语单词,背完高中所有的文言文。他们不也照样是人吗?

如果,全国参加高考的考生有900万人,有50万人因为考试压力而放弃了,有300万人在考试之前迟到,没有获得资格,有500万人与你不在同一个省,有40万人与你没在同一个城市,有99999个人不如你。那么,你真正的对手只有你自己。放手一搏吧,战胜了自己,你就是最棒的!

《全城高考》里有个叫贺帆的,给我印象很深,他在参加高考的路上出车祸了,但他坚持参加高考,他的精神感动了校方,专门为他设立了个特别考场。他全身被石膏裹着,口述答案,由老师代笔,在写作文时,他慷慨激昂,语言充满文采,令人潸然泪下。他说:“没有翅膀,何以托起理想之重。”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插上一双翅膀,我们才能飞翔。请给我一双翅膀,我要飞翔!

《高三》观后感10

好久没有这么疯狂过了,对着一部喜爱的电视剧,我如获至宝的,从头到尾地反复看了三遍,每看一遍,都有更深的理解与感受。仿佛它真的有一种唤醒爱情的魔力,以至于我在欣赏这部剧的整个过程中,似乎忘记了自己的年龄,好像自己是个18岁的小女生,对爱情充满了无限渴望与美好的遐想。感谢该剧的导演和所有的演职人员,用辛勤的劳动给我们带来了那么多美的享受和爱的感动,并真心希望你们能延续小鱼和小贝的爱情神话。

刘小贝,一个善良单纯的乡村女孩,一个脑子里充满了幻想的女孩。她勇于追逐梦想,她用她的爱心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喜欢上她,是因为她的性格跟年轻时的我非常相似,一个纯真得近乎傻里傻气的女孩。每个女孩都有一个公主梦,每个女孩都盼望遇到梦中的王子,而刘小贝,把这个梦圆得那么的淋漓尽致,那么的真实贴切。

明媚的阳光、金色的沙滩、蔚蓝的海岸线、绵绵的情话、牵手的画面…《爱情睡醒了》让我找回了少女时代对爱情的美好憧憬。虽然现实永远没有想像的那么美好,但我有理由相信,拥有梦想总比想都不敢想要好。它是那么一点一滴地唤醒了我心底最纯真的记忆,像童年时的梦想,像年少时的轻狂,像微风拂过水面时的涟漪,轻轻地拨动我的心弦。

剧中刘小贝背对着游泳池跳下去的一幕,画面拍得相当唯美,堪称经典。不仅有小贝内心深处对小鱼的呼唤,更从多个角度反映了不同人物的心理过程,加之感人肺腑的音乐,让我久久不能忘怀。这也许就是邱泽微博中提到的“四机拍摄”的效果吧。虽然“四机拍摄”相当辛苦,但也让我们看到了经典的一幕。这一幕让我的眼泪在瞬间倾泻而出,这一幕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这一幕让我早已麻木的神经感觉到了一丝柔柔的感动。“四机拍摄”的效果和影响力非常好,再辛苦也值得!感谢你们!

相比之下,项天骐和刘小鱼我更喜欢刘小鱼多一些。因为刘小鱼善良朴实、平易近人、谦逊有礼、乐于助人,而项天骐冷漠无情、高高在上。爱情真的有一种魔力,是小贝的真情唤醒了项天骐心底的那个刘小鱼,这也是该剧的精华吧!其实,我认为在项天骐心里一直就住着一个刘小鱼,只是他从小在那么严厉的家庭环境中长大,让他不得不变得冷漠和苛刻。我们要感谢小贝,是她把小鱼的纯真善良还给了项天骐。

如果不是因为那次灾难的话,沐之晴的人生应该很完美吧。从小在那么优越的家庭环境中长大,学历高,人又长得漂亮。即将跟自己深爱的项天骐订婚了,却因为他落海了,因为他失忆了,她的人生才开始偏离了正常的轨道。这样算起来,沐之晴还真有点“冤”。不过,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缘份吧。正因为这样,才让她看清楚了原来一直在身边守护着自己的“骑士”是季如风,一直以来最了解她的人也是季如风。就像剧中所说的一样,人的缘分就像天上的星星,遇见跟错过都早已命中注定。季如风真的是当之无愧的护花使者,无论是小贝或之晴,在感情陷入低谷的时候,他总是会温柔的给予关心和鼓励,却不求任何回报,实乃君子风范。

看到小贝狠心地把小鱼送回项家的一幕,刚开始很不理解,小鱼在桃李村生活得很快乐,她为什么不让他一直这么快乐下去呢?为什么要让他回到那个勾心斗角的世界里去呢?不过后来我想明白了,小鱼有属于自己的生活,纸是包不住火的,他迟早会慢慢恢复记忆的。小贝一定是想,她不能这么自私,她不能一个人绑住小鱼,小鱼应该回到他自己的世界里去,回到他父母的身边去,这样才是明智的做法。

值得一提的是,曼妙的音乐贯穿全剧,让人无限神往,仿佛是一次洗涤心灵的旅程。它那么深那么深地唤醒了我们心底最纯真的感动,虽然曲终人散,却依然意犹未尽。所以“爱睡迷”们强烈希望导演拍续集,我完全能理解。我们只是在表达心中美好的愿望,并没有“逼”导演的意思,我们对导演的作品念念不忘,也是对导演作出成绩的一种肯定。要知道,随着剧情的发展,我们一步步深陷,剧中的每个人物早已活灵活现地扎进我们心里。他们那么亲切,亲切得就好像我们身边的朋友、同事或邻居一样,我们怎么忍心看着他们离去?所以当我看完大结局后,心中依然有许多不舍,于是又从头看一遍,再看一遍,还是会和剧中人一样哭得稀里哗啦。

另外,我想给导演提一点小小的建议。桃李村以前叫桃花村,是因为村里到处开满了桃花,所以我觉得桃李村的桃花应该再多一些,最好每家每户门前都有桃花。尤其是花子婆婆的家,院子的四周要种满一圈的桃花,地上更是铺满了厚厚的桃花花瓣。最好是有一条林荫小道通往花子婆婆的家,在小路的两旁,是密密麻麻的桃花树,桃树长得枝繁叶茂,遮住了整个天空,形成一条桃花隧道。明媚的阳光从天空照下来,透过桃花林照在地上,整个桃花大道都是粉红粉红的。微风吹起的时候,花瓣四处飘落,犹如仙境一般。海边的沙滩上也要种满一片桃花林,这样才更显得画面的唯美和浪漫。

总的来说,这部剧无论从拍摄手法、灯光、取景、对白、配乐等各个方面都做得相当精致完美,无愧于“爱情美剧”的称号,让人百看不厌、回味无穷。尤其是项天骐为了挽回刘小贝跳海找戒指的那一段,是我反复重点欣赏回味的片段,虽然剧情有点戏剧化,但是从艺术的角度来说,还是相当有感染力的。最打动我的一幕是,当我看到镜头在项天骐和刘小鱼之间相互转换的时候,感动得潸然泪下,人们心中期盼已久的小鱼终于回来了,是小贝的真情唤醒了他!还有那段经典的对白:“项天骐是人,不是神。他也是一个平凡的人,他会悲伤,会难过,会憧憬美丽的爱情,他也希望能够跟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一起牵手,一起散步,一起做梦,一起生活。你知道一个人孤立无援的感觉吗?你唤醒了我,又离开我的世界,谁来陪我经历之后的悲伤、微笑、泪水、沮丧?我不要你走,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我的爱情睡醒了,你也醒来吧!”

该剧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交代清楚项天骐到底有没有想起自己曾经是刘小鱼。项天骐是怎样想起自己曾经是刘小鱼的,还有他在桃李村的点点滴滴,这些无法抹去的回忆,应该也是众多粉丝最企盼看到的一幕吧!

一连好几天,跟着了魔似的,我发现自己开始变得神志不清,我又开始深陷于那个自己编织的美梦中,无法自拔。《爱情睡醒了》所赋予我的,不仅仅是唤醒爱情的魔力,更是一种心灵的震撼,一份真情的呼唤,一片童年的记忆和一丝感动的温暖。

一、书籍简介

《最后一课》是法国小说家阿尔丰斯·都德所创作的一部短篇小说,1873年,首版于《月曜故事》。 

《最后一课》讲述的是在普法战争中被普鲁士强行割让的一所乡村小学在上着告别自己母语的最后一堂课,通过一个孩子的眼光来展现整个沦陷区的屈辱和对自己故土的深切的思念。

《最后一课》取材精炼,文字简洁,主题明确,结构紧凑,每段每句都和题目紧相呼应,没有废话,没有闲文,这两千字可说是字字有作用,并且在字里行间蕴蓄了无限深远的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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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阿尔丰斯·都德(1840—1897年),法国现实主义作家。生于一个破落的商人家庭。曾在小学里任监学。17岁到巴黎。开始文艺创作。1866年以短篇小说集《磨坊书简》成名。作者以故乡普罗旺斯的生活为题材,流露了深深的乡土之恋。之后,又发衷了自传性小说《小东西》。1870年普法战争时。他应征入伍。后来曾以战争生活为题材创作了不少爱国主义的短篇。他一生共写了13部长篇小说、1个剧本和4个短篇小说集。长篇中较著名的除《小东西》外,还有讽刺资产阶级庸人的《达拉斯贡的戴达伦》和揭露资产阶级生活的《小弟弗罗蒙与长兄黎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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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后一课》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德国小说家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顽皮、不爱学习,也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命运、民族尊严的男孩形象——小弗郎士。通过上最后一节法语课,他认识到普鲁士军队不仅占领了他的家乡,还要剥夺他们学习本民族语言的权利,使得小弗郎士在心灵上、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上,小弗郎士有对自己的悔恨、有对侵略者的痛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当韩麦尔先生翻开教材,开始讲法语课时,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讨厌的语法,居然“全都懂”,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很容易、很容易”。但是一切都已经晚了。

读完这个故事,难道我们就不能从这个故事里受到启发吗?不,我们能!

这个故事通过一个无知的小学生的自叙,生动地表现了法国人遭受异国统治的痛苦和对自己祖国的热爱,以及争取祖国解放和统一的坚定意志。

读到这里,我忽然想自己,今天的我们和小弗郎士相比是多么幸运啊!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国家,有着良好的学习条件,身边有给我们以谆谆教诲的老师,我们还有什么了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最后一课”结束了,但我明白了,热爱祖国就应该热爱祖国的语言文字。认真学好祖国语言,正是热爱祖国的一种具体表现。今天我们有不少既热爱祖国又认真学好语文的好同学,但不是也有个别嘴里喊着爱国,心里也想爱国,却并没有认真学好语文的同学吗?学了这篇小说,懂得了这个道理,我们就一定要以爱国主义思想为动力,积极自觉地学好祖国的语言文字,同时,还要分秒必争地认真学好一切科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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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后一课》读后感30篇

第1篇:《最后一课》读后感200字

今天,我读了《最后一课》这本书,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感到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小弗朗士的法国小孩,小弗朗士他到学校上学,这却是小弗朗士的老师韩麦尔先生给他们最后一节法语课。因为,可恶的普鲁士人占领了小弗朗士的家乡,小弗朗士连说自己祖国语言权利也被剥夺了。他们以后再也不能说他们祖国的语言,而是说普鲁士人的语言。真实一群可恨的普鲁士人。

我们中国科技不算太发达,至今也没有实现我们中国人的登月梦想。而美国呢?科技日益发达,处处想占我们中国人的便宜。我们要勇于实验,勤动手,动脑。让我们成为祖国的栋梁。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祖国出力,让科技日益发达。

第2篇:《最后一课》读后感300字

小时候,当失去一件可贵的东西,母亲总是哄着我,把我从绝望中带出来。当今天,我读了《最后一课》后才明白什么叫真正的心痛,真正的离别……

《最后一课》这篇课文讲了阿尔萨斯被敌人侵占后,师生们又气愤又沉痛地上了最后一课……读第一遍时,我读不出什么门路,可当我读第二遍时,师生们的沉痛我可以理解,人民们的愤怒我可以明白。敌军们简直如虎如狼!多么可爱的家园被他们的一声号令搞得心灰意冷……我很敌人,恨爱搞破坏的人,更恨那些厚脸皮的“狼狈”!

当我读到韩麦尔先生自我批评时,我就感受到了:老师是爱学生的,小弗郎士也是爱学习的,同时也是爱老师的!

“法兰西万岁!”没错,侵军就是法西斯。幸福的人被敌人赶走,美好的村庄被侵占,这都不是人做出来的!韩麦尔先生的话是对的,只要心中不灭,就算失去家园,失去亲人,仇依然可以报的!

韩麦尔先生,加油!我支持你!永远支持你!

第3篇:《最后一课》读后感500字

读了《最后一课》这篇课文,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战争给无辜的人民带来了什么!或许,有一点还“不错“,就是战争能让一个人瞬间成长。但我想,谁都不喜欢这种”成长“方式吧!

普法战争暴发后,从白发老人到年幼小童,都是那样地爱国!这,使我感动。

我不尽想起了,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人民,也是如此,为了祖国,不惜一切代价。虽然地域不同,种族不同,时代不同,但是战争对人民的损害却是一样一样一样地!

可恶的侵略者,该死的战争狂,无耻的叛国贼,他们是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对不亲父母,更对不起自己的罪人!

我觉得母语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文明的承传载体。如果母语没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将不复存在。因为一国人民语言彼此不通,就是一盘散沙。

那么,外语与母语到底哪个重要呢?

如今这个社会,不学英语你就别想上高中大学,更别想找个好工作了。既然外语如此重要,学外语的人多就不奇怪了。现在连幼稚园都开设英语课了。English成了全球通用的“国际普通话”,其他语种已经受到严重威胁,面临消失的危险……这是不能忽视的。

当法国阿尔萨斯被普鲁士侵占,最后一堂法语课便显得格外重要。“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正道出了亡了国的法国国民心声。

“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第4篇:《最后一课》读后感600字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最后一课。

最后一课是用一个孩子的感观去写的,跟我们学半截蜡烛时期差不多。第二次大战的时候。故事内容,一个孩子带着匆忙的上学步伐来到了学校,他们的法语老师一脸严肃,他得知原来从这节课以后就得要学德语了,不能再上老师的课了,不能再学自己本国的语言了。他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贪恋其它事而不专心学习,老师对大家说这不怪你们,或许是因为我或者你们忙碌到忘了关心你们的父母。他用心的听完了这节课,读完这个故事,会让你感觉,这到底是一个老师在教孩子们法语,还是一个父亲在把法兰西刻在孩子们的心里呢?那是多么伟大的一节课啊?一节难以言喻表达的爱国课。让人有种想要加快脚步,如果事情发生在中国,让我有怎么会舍得不去学习任何一个中国文字的心情,因为这样我更想要努力学习,因为自己经常在写作文时不少字不会写。

我最有感触地是,老师拿出字帖,上面写着法兰西,让大家写的时候。大家十分专心的去写、去拼。坐在他们身后的大人也在念,坐在大家身后的老村长都念的声音都颤抖了。

最后一课给人讲的不仅仅是一节跟老师分别的课,而却像与祖国分别似的。我感觉有很多让人深醒的地方,人生很多可能因为太多花样繁多的东西而分散自己的精神,到发现了已经错过了。应该珍惜现在的每时每刻,它们十分宝贵,也要珍惜自己读书的时间,还有跟熟悉的人在一起的时刻。

更加要珍惜别人对你的付出以及珍惜自己。

虽然这篇文章并不长,但是给我感触还是很深的,可能我懂得后,并不一定能完全做到百分百珍惜,但是我会努力去守护现在的东西。

第5篇:《最后一课》读后感800字

“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这是在阅读法国小说家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时给我感受最深的一句话。是啊,母语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母语没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将不复存在。因为一个国家的人们如果语言彼此不通,那不就是一盘散沙吗?

因为是最后一堂法语课,韩麦尔先生包括阿尔萨斯小镇上的村民,都怀着极大的民族义愤来到课堂上,参与到这庄严而神圣的活动中来、使得课堂气氛凝聚在一个前所未有的焦点上。韩麦尔先生面对这些平常不关心孩子学习的只顾自己干活村民们和这些活泼可爱的孩子们————今后再没有权力学习自己语言的孩子们,激动的情绪就像火山一样喷发出来了。虽然小说中没有详细的描述,但可以想象得出,他最后一课的讲解是充满了对法国、对法语的真挚的热爱之情,饱含着对民族语言深深的眷恋之情,一定是感人至深的。

因为是最后一堂法语课,小弗郎士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动,他面对的严酷现实是他始料不及的,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得小弗郎士的思想一下子高度集中起来,他已经敏锐地感觉到,他不但要失去生养他的这块再熟悉不过的土地,而且还要失去一个民族赖以共同生存下去的纽带————本民族的语言。一种懊悔、愤恨、失落、茫然的复杂情绪,一股脑儿涌上了他的心头。

面对如此不可抗拒的如此冷酷的现实,小弗郎士突然开始感到祖国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他悔恨自己没有好好学习,当韩麦尔先生翻开讲义又讲法语课时、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厌烦的语法,居然“全都懂”,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爱国之心在此时此刻也表现的那么强烈,他一下子成熟了,懂事了,过去讨厌的东西一下子变得那么可爱了,他眼里的一切都跟“祖国”两个字紧紧地不可分开了。

这时的小弗郎士恨不得一下子把所有该学的祖国语言知识都学好。战争中的`人们,无论从白发老人还是到年幼小童,他们都是那样地爱国!这,使我感动。我不仅想起了,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人民,也是如此,为了祖国,不惜一切代价。虽然地域不同,种族不同,时代不同,但是战争对人民的损害却是一样的!

作为教师,我想,我们的任务绝不仅仅是讲好每一节课,更重要的是启迪学生心灵深处的激情,使他们树立远大的志向,把学习与国家、人民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

第6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法国作家都德的着名小说《最后一课》,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最后一课》写的是普法战争后被割让给普鲁士的一所法国乡村小学向祖国语言告别的最后一节法语课。小说通过一个童稚无知的小学生的自叙和他的心理活动的描写,生动地表现了法国人民遭受异国统治的痛苦和对自己祖国的热爱。

其中,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韩麦尔先生。他管教学生很严,总是拿着一把大铁戒尺,但他是一心为学生好,让他们能够把知识记牢。他热爱自己的国土和语言,在给同学们上这最后一节法语课时,他恨不得把自己的所有知识都塞进学生的脑子里。他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祖国的语言是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是呀,祖国的语言是多么地重要,它是我们精神生命的源泉,我们一定要学好我们自己的语言。

我为这些既失去国土又失去语言的法国人感到悲伤。我又被他们争取解放和祖国统一的坚定意志、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而感动!

向顽强的法国人民致敬!

第7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大家应该都知道,如果一个国家丧失了主权,那么对这个国家的人民又意味着什么呢?被他国所奴役,在他国的强权统治之下用他们的生活方式开始噩梦般的生活,渐渐地把母语遗忘,渐渐地沦为强盗中的一分子……不会的,绝对不会沦丧到如此地步!有血有肉的国人哪会这么轻易被打倒,他们的灵魂定会在某个时刻高耸屹立起来……我读这《最后一课》,曾深深地为法国人民的悲惨际遇而伤怀,但是我也为他们感到骄傲,法国人民在都德的笔下如英雄一般,那么勇敢,那么自豪地用他们的法语向世人倾诉着深深的爱国之情。

文章通过描写阿尔萨斯省的一个小学生小弗郎士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上的见闻和感受,真实地反映了法国沦陷区的人民惨遭异族统治的悲愤和对祖国的热爱,还有争取祖国解放统一的坚定意志,集中表现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文中韩麦尔先生说的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每个人都喜爱自己国家的语言。试想:如果一个人连自己国家的语言都说不好,学不了,那么这个人将会多么可悲啊!他下意识里觉得时间很充足,学习机会多的是,反正我天天都在自己的国土上踩踏,反正我天天都在我的同胞交流……他们肯定想不到自己的国家会战败。等到失去的时候才珍惜,难道不是吗?小弗郎士,包括韩麦尔先生,他们都在懊悔曾经没有好好对待自己的校园学习生活,就如同现在的我们总是懊悔童年时代没有好好享

用还觉得那段时光太过短暂……

最终他们是醒悟了,骨子里的爱国情愫蹦出体外感染了大多数整天飘渺度日的人们。他们的灵魂在被剥离身体的那一刻奋起反抗,没有眼泪的哭诉,没有半点哀怨的呻吟,默默地向我预示着,法语将要带领它的人民掀起新的斗争,而且是胜利的。

语言是唤醒大脑意识的最有效的工具,它能传递出人类最为大众化的情感,在民族危难之际,我们的语言奔走相告:不想当亡国奴的,要紧随其后!

第8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我很同情小弗郎士那小镇上的人们,或者说,是很同情“阿尔萨斯”和“洛林”的人们。失去了学习祖国语言的机会是痛苦的,成为亡国奴的日子更是痛苦。

这痛苦,来自于失去。

小弗郎士不久前还对法语头痛不已,然而,短短的时间内,他便觉得“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他的转变使我惊讶,他的爱国热情让我感动,同时,他的情感也给了我一些启示。

为什么人往往在失去某种东西时,才会感受到它的重要,才知道后悔,才知道责怪自己?或许有些东西,失去了还可以再寻回;然而,有些东西是永远也无法寻回的。

就像小弗郎士,他一定会责怪自己当初为什么要贪玩,为什么不认真学习,为什么那么讨厌韩麦尔老师,为什么……其实这种感受不一定在当了亡国奴之后才会深有体会。比如,和形影不离的朋友争吵以致友谊破裂;因为虚伪而失去身边人的信任;为了追逐名利而失去生活的快乐……这时后悔已来不及了。

有了小弗郎士的前车之鉴,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而不要经历痛苦的“最后一课”。

第9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最后一课》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文章主要讲了小弗朗士上学差点迟到,却听到了个坏消息:以后不许上法语课,只许上德语课。小弗朗士忽然觉得自己对法语课堂依依不舍。

读完这篇文章,我被韩麦尔先生所深深感动。韩麦尔老师因为自己的国家被敌人攻占了,他将不得不离开教了四十多年法语课的学校,他在万分悲伤的状态下,十分注重自己的仪表,还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努力坚持给学生上好最后一节课。从“韩麦尔先生今天穿上了他那件挺漂亮的绿色礼服”中,我感觉韩麦尔先生在心里非常重视这堂法语课,即使小弗郎士迟到的时间再长,他也愿意等待下去。他为了让自己的学生不被普鲁士人瞧不起,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知识,一股脑地全塞进学生们的脑子里。他真是一个敬职敬业、热爱学生的好老师。在文章的末尾,韩麦尔老师因为心情过于激动和难过,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放学时因为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学生了,内心悲痛欲绝,他只能打个手势来和学生告别。我从“他使出全身的力量,写了两个大字:‘法兰西万岁!’”中,我感受到了韩麦尔老师身上所具有的强烈的爱国精神。读到这里,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弗朗士,虽然他很淘气,很调皮,但越是这样,我就越觉得他可爱。小弗朗士在最后这节法语课上终于懂得了韩麦尔先生是多么的不容易,自己的祖国又是多不容易!如果小弗朗士这一天真的逃课了,他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这将是他与韩麦尔先生的最后一次见面,也是最后一堂法语课,好在他及时回来上课了。他很有悔过自新的感觉,在这之前他还是一个玩劣淘气的孩子,几乎每一堂课都没上好,总是在想:“算了吧,时间有的是,明天再学也不迟”可是在这最后一堂课上,他却表现得十分认真,好象一下子长大了,“真怪,我今天全能听懂,老师讲的似乎都挺容易。”读到这儿,我情不自禁地联想到了自己,我拥有宽敞明亮的教室;拥有和蔼可亲的老师;还有友好相处的伙伴……我比小弗郎士幸运,可以安心地在教室里上课,课间可以自由自在地游戏……

我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心:我比小弗朗士幸福多了,我一定要好好珍惜每一分钟,认真学习,长大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将来可以为祖国的强盛、社会的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10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最后一课》这篇文章是由法国著名的小说家都德写的。文章主要讲述的是普鲁士战胜法国后,强行兼并阿尔萨斯和洛林两省。通过一个小学生在上最后一堂法文课的所见所闻与内心的感受,表现了法国人们强烈热爱祖国的感情。

文中最感动我的是在这最后一堂法文课中,一辈子不曾上学读书的老爷爷捧着一本破旧的识字课本坐在了座位上,平常上课总是跑神迟到的弗朗士,在最后一堂课中也格外的用心。老师在那一天里穿上了平时过节才穿的礼服,讲的东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在文章的最后,老师因为伤心过度而说不出话来,就在黑板上用尽可能大的字写下了“法兰西万岁”这几个大字。

这篇文章中老师说的一句话对我的影响非常大,那就是:我们阿尔萨斯最大的不幸,就是总把教育推到明天。这句话让我想起了自己,总是把事情往后拖。看了这本书心里真是说不出的难受。

这篇文章不仅交给了我要热爱自己的祖国,还让我懂得了今天的事今天做的重要性。

第11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最后一课》这篇文章是法国小说家都德写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从小弗朗士的角度写出了在最后一节法语课里韩麦尔先生和小弗朗士与以前相比的不同。

小弗郎士在上最后一课之前还是一个贪玩、不爱学习的孩子。早晨上学,他去的很晚,且连老师前边布置的作业是一个字也说不上来。可当老师宣布“今天是最后一节法语课”时,小弗郎士心里万分难过和懊悔,而且非常希望自己可以背下那条分词用法,哪怕付出任何代价。

读到这里,我忽然想自己,刚进初中时候我的成绩还说得过去,可不知什么时候我成绩开始下滑,从第二滑到第6,而且上课的时候还老犯困。人坐在教室,可魂儿都不知道飞哪里去了。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课堂上我无精打采。唉~和小弗朗士相比,我还没有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难道真的要“不见棺材不掉泪”么?

拥有时不去珍惜,失去时才觉得宝贵。最后的一堂课上小弗郎士学得很认真,以至于他觉得老师讲地“似乎挺容易,挺容易”老师讲的,他也全都听懂了。其实每节课都如此,但不同的是小弗朗士的心态。

这最后一课的法语课,在韩麦尔先生爱国思想的教育,爱国精神的感染和爱行为的影响下,小弗郎士变了,他变得懂事,变得爱课本,爱学习了,可最后一课却在不知不觉中上完了,以后的小弗郎士只有靠自己来学习法语了,到了那时,他才开始学会珍惜,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小弗朗士的“最后一课”结束了,我们的“最后一课”还未开始。要学会珍惜你所拥有的,别等失去时才开始伤心、后悔,没有人会等你太久,学会珍惜好么?也许当你开始想

珍惜的时候,你可能无法去珍惜,因为你早已忘记你的初衷,时光是记忆的橡皮擦,一切都会被时光所冲淡,但有个东西却可以在你心中扎根,成长,那就是一颗名叫“爱国”的树。

第12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最后一课》这篇课文,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战争给无辜的人民带来了什么!

普法战争暴发后,从白发老人到年幼小童,都是那样地爱国!这,使我感动。我的心中不禁想起了中华民族在抗日战争中,为了祖国不惜一切代价,虽然我的种族不是一样的,但是我们的损害都是一样的啊!

可恶的侵略者,该死的战争狂,无耻的叛国贼,他们是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对不亲父母,更对不起自己的罪人!

回想起中华民族所受的损失,在南京大屠杀中,我们的南京同胞有30多万遇难,30多万啊,可以想象一下是什么情景,30个人站在一起一看不过是这么多,可是30万呢?人山人海啊,可以想象有多少人遇难了,可恶的侵略者,难道他们在大屠杀的时候就没有想过如果是他们的同胞遇到这样的悲剧是什么感受吗?他们还是一个光荣的人吗?我想,这些答案,我们的同胞心中都有数!

在其他国家也一样,他们的同胞受到了这样耻辱,他们不会有同感吗?难道去逼迫他们学习其他国家的语言他们会很愿意吗?我想,他们的心中都有答案

如果一个人还记住自己国家的语言,就好像有了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第13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这周我们学了都德的一片课文,《最后一课》。学完这篇课文,让我深深的得到了体会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顽皮、不爱学习,也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命运、民族尊严的男孩形象——小弗郎士。通过上最后一节法语课,他认识到普鲁士军队不仅占领了他的家乡,还要剥夺他们学习本民族语言的权利,实行奴化教育,这使得小弗郎士在心灵上、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上,当韩麦尔先生翻开教材,开始讲时,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讨厌的语法,居然“全都懂”,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很容易、很容易”。

就想喊麦尔先生所说的那样,我们的预言就像监狱大门的一把钥匙,我们要永永远远的记住他们!

法兰西万岁!想到韩麦尔先生用尽全身的力量写下的这几个大字,作为躲着的我,都被他这种爱国的精神所打动,现在想想我们是祖国养育了我们,祖国把我们当作掌上明珠一样对待,给了学生力所能及的保护,我们更应该热爱我们的祖国,更应该从现在开始努力为我们的报效祖国做努力。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来不好好学习,来用着宝贵的学习时间去玩耍,我们要去利用这些琐碎的时间,利用骑着一分一毛,来报答组国给予我们的。

第14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我们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繁荣富强,国力强盛。可这不代表每个人都在奋斗、在努力!如今,有多少人真正在勤勤恳恳地努力着?大多数人都在不学无术,为自身利益着想!再想想20世纪初的中国,遭受危机。当时是有一些卖国贼、汉奸,不以国家为重、民族为重,丧尽天良。但当时有那么多中国人积极努力、热爱祖国!虽然没有现在的优越条件,但他们有着梅花般的骨气,有着“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思想,有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英雄气概!以国家为重,以人民幸福为重。为什么!难道只有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再比如说我,每次周末作业都一拖再拖,直到星期天才加紧地补,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一些写?可事已发生,只好熬夜加班。为什么!难道只有等到最后一刻才知道懊悔?

难道你想和《最后一课》中的人们一样?难道你是等着中国灭亡时发奋学习?难道你是想等着危难时刻再悔过?

第15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人们啊,爱自己国家的语言吧!”读完都德的《最后一课》,我禁不住从心灵深处发出疾呼。

小弗朗士,原本是一个贪玩厌学的孩子。甚至觉得普鲁士士兵在阿尔萨斯的土地操练的景象“比分词用法有趣多了。”可是看着他的结果吧——那些普鲁士人会有理由地说:“怎么?你还说自己是法国人呢,你们连自己的语言都不会说,不会写!……”虽然小弗朗士内心无比懊悔,然而,时光匆匆,不会倒流,阿尔萨斯人沦为了亡国奴,不懂祖国的语言成为他们最大的不幸。

联系现实生活,在我们当中,不也有很多似小弗朗士的学生吗?他们讨厌学语文课,不愿学习语法、造句,作文漏洞百出,写字马马虎虎;有的人竟然还将这样的作文作为“得意”大作展览呢;我也有这种习惯。一些学生学社会上那种流里流气的模样,经常口出脏话,造出荒谬的词汇、句子骂人。

这是什么行为?这是对祖国语言的亵渎!一个人,不爱自己的国家、不爱自己国家的语言,该是多么可耻、可恨而又可悲啊!如果我们每人都能够学习,懂得自己国家的语言,正确地运用自己国家的语言,那么站在外国人面前,我们就可以当之无愧地说:“我们是中国人,是炎黄子孙!”我们的祖先创造的文字,比任何国家的都要科学。

人们啊,爱自己国家的语言吧!只有这样,你才能无愧地说:“我属于自己的祖国!”

第16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读了都德的《最后一课》,我心中五味杂陈,有辛酸,也有感动,有难过,也有苦涩。《最后一课》用生动的语言,用富有吸引力的文字,打动了我的心,使我产生了共鸣。

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贪玩的小弗朗士来到学校,却被告知这是他的最后一节法语课。他后悔自己曾经的贪玩,但已经来不及了,新老师明天就会来教德语。此时,对祖国文字的热爱充满了小弗朗士的心……

这个悲壮的故事寄托了作者多少的爱国情感呀!它把我的心也牵动起来。曾经,我对语文并不很感兴趣,有时会觉得错别字无关紧要,阅读练习理解起来十分麻烦。当读完这篇文章,我惭愧得无地自容。每国人民都以自己国家的语言为傲,以自己国家独特的文化为傲,以自己的国籍为傲。一个中国人,怎能不学好汉语、汉字呢?

当读完小弗朗士认真学习法语时,我既为他的改变感到欣慰,但仍忍不住要落泪,小弗朗士再也见不到他的老师,要和他的母语彻底告别。如果我们离开汉语,我们还会是中国人吗?我们已经习惯用母语交流,用母语思考,汉语已成为我们生活乃至生命的一部分,它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

“亡了国当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这句话使我想起了以前的台湾。日本也不准许台湾人民说汉语,但是台湾同胞时刻牢记着汉语,牢记着台湾属于中国,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台湾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我心中的爱国情感油然而生,我们要学好汉语,不忘曾经屈辱的历史。我们要为祖国的发展出力,使祖国成为发达国家,使祖国跟上时代的脚步,使祖国远远领先于其它国家。让我们以祖国为傲,让我们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

第17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最后一课》,我对它爱不释手,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最后一课》是法国著名作家都德的作品,分为《星期一故事集》和《磨坊信札》两个短篇小说集。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最后一课》这篇文章,它以普法战争中普鲁士强行兼并法国阿尔萨斯和洛林两省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小学生小弗朗士在最后一堂法文课时的所见所闻和感想。尤其是马上就要背井离乡还认真地给学生上最后一课的老师,以及老师在黑板上写下的“法兰西万岁”,我心中就非常激动。这是怎样一种爱国精神呀!虽然没有为国捐躯的悲壮情景,但比激昂壮烈的场面更加有震撼力。

我们中国在晚清时期也沦为殖民地,于是许多爱国的人都站起来,奋勇反抗,不畏强敌为祖国抛头颅撒热血,才换来了我们今天幸福快乐的生活和良好的学习环境,我们的今天和小弗朗士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呀!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并且要珍惜现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不能虚度光阴。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而更加努力学习。

第18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曾经,我以为,在我们的小小世界中,每个人都有自私的一面,都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当我学了《最后一课》后,就觉得这种想法是多么愚蠢啊。

做父母的要关心孩子的学习,不要为了赚钱,而耽误了孩子的学习;做老师的也要关心、教育好学生,因为这些孩子们中说不定就有“救世主”呢!

可恶的德国军队,为什么你们的野心要这么大?为什么你们不会安分地守护好自己的国家呢?为什么你们要这么残忍的对待别人?为什么?

你们可否为法国人民想过?国家被人侵略,被人占领会令法国人生不如死!可是为了自己的国家,他们不能死,他们要好好地活着!如果他们死了,法国将不复存在!

家长、老师、,最重要的是孩子们,你们醒醒吧,不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相信,只要你们努力,尽管国家被占领了,但是骨子里还是法国!

可是回头想一想,我还真是没有资格说这些话,我自己都没有以身作则,贪玩得很啊!因为我实在没有什么愁的,衣食住行全靠父母,但是仔细想一想又有一点后悔,因为: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第19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在我们的学习过程中,我们有许许多多堂课,可我们却不曾珍惜。今天,我读了法国作家都德所写的《最后一课》后,使我深有感触。

在普法战争中,法国惨败。一堂法文课再普通有不过,但这是最后一课,文育老农欧塞尔,一辈子都不肯学习,却来听这最后一堂法文课。拿着识字课本像小学生一样认真拼读。小学教师阿梅尔,多少年循规蹈矩的教书,可是在接到占领军不准在学校再教法文的命令之后就穿上节日礼服,精心准备的上完这最后一堂课,听见下课的铃声,他语不成句,拿起粉笔用全力写下:“法兰西万岁。”这平凡的举动产生的震撼了,不亚于同敌人拼死搏斗的英雄行为。小弗兰兹上这一堂课,仿佛一下子懂事了。他这一堂课中所受到的教育,恐怕他这一生受益匪浅。

都德用这些看似普通的事情,却更深的教育着你们这《最后一课》深深地震撼了我,使我被法国人民所表现出的深切的爱国情怀所感动。

读了《最后一课》,我了在那一瞬间变得懂事起来了,我明白了以后的学习中应认真的上好每一节课,学好每一节课,不给自己以后有后悔的机会。

第20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陈毅曾经说过:“祖国如有难,汝应作前锋。”

祖国是我们人民共同维护且神圣不可侵犯的圣地。而在最后一课中小弗朗士因为学不到祖国的语言而感到伤心。

《最后一课》主要讲了因为普鲁士战胜了法国,所以法国把阿尔萨斯和洛林两个省割给了普鲁士。而普鲁士希望这两个省的人忘记法国,所以他们不许这两个省教法语。而宣告下来的前一天,韩麦尔先生给小弗朗士等人上了最后一节法语课。

国家让我们感到自豪,我在想如果我是小弗朗士的话,我该如何抉择,我到底该选择一生都不学习法语,还是学习德语。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因为和学业比起来国家才是最重要的;但同时我也相信有一些人会为了学业甘愿放弃国家的荣誉。毕竟每一个人都是自私的。而《最后一课》表现了韩麦尔先生和小弗朗士等人对普鲁士的痛恨,表现了他们强烈的爱国精神与爱国情怀。我相信法国的阿尔萨斯和洛林两个省,总有一天会回到法国的环抱中。

梁启超曾经说过:“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屹立于全世界,则国屹立于全世界。”少年是国家繁荣昌盛的基础,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长大报效祖国。使祖国母亲免受其外国的侵略。让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加繁荣昌盛,让我们的国家站在世界的顶峰!

第21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今天学了《最后一课》学完后,认为这是一首悲愤的爱国主义交响曲。

这篇文章以小弗郎士的口吻,在最后一课的见间和感受为线索,刻画了小弗郎士和教室韩麦尔的经典形象,反应呢法国沦陷区的人民对惨遭异族统治的悲愤和对祖国的热爱。

第一次初读时,只觉得民族语言是一个民族代表。而罗老说,亡了国的人民,如果还说着自己的语言,保留着自己的文化,实际上就说明这个民族没有彻底灭亡,还在以自己的方式存在着,如果一个民族完完全全丧失了语言,那么,她就几乎失去了她生存的土壤。人们把一个民族在千百年共同生活经历的语言称为母语,意味着语言对民族文化,这个民族就永远存在向心力,不论异族统治多么严酷,这个民族的人再怎样被分离,民族的精神文化随时可以把他们团结到一起来。侵略者只能奴役其身,不能奴役其心。所以民族语言能使民族内部产生凝聚力。

在日本帝国主义占领我国台湾和东北三省之后,也是不不遗余力地大肆推行日语和日本文化教育。他们都是出于同样的目的——在军事占领之后开始文化的侵略奴役!因此可以说对一个民族真正的占领和征服。但这,往往是最困难的。

我们的母语是最伟大的。

第22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星期五下午,我们到餐厅看电影,电影名字叫《最后一课》。故事说的是在汶川大地震中,有一位叫谭千秋的老师,在地震爆发的那一刻,为了疏散同学,失去了逃生的最佳时机。又为了保护未来得及逃走的四名学生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观看演出现场,同学们叽叽喳喳、嘻嘻哈哈,一点儿也不严肃。拍这部电影是为了教育学生的: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不要等到牺牲了,才懂得尊敬。可学生们为什么不感动呢?这与编剧有关,台词很多是从其他电影中套过来的;演员的演技不高,很做作;模拟地震爆发时的场景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假的。其实最糟糕的,就是它的说教成分。谭千秋老师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现在又拍成电影,让人觉得太过了。

作为学生,我们知道人活在世上,无论有多大官职,无论有多少家产,无论存活多久,最后都将归于尘土。不如趁自己年轻做一些有益于家乡,有益于国家的事,这样将来死后也落个好名声。

从古至今,有许多英雄豪杰因为做出了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而流芳百世,他们的精神与品质就成了后人学习的榜样。社会为了继承和发扬这种精神,就张贴标语、喊出口号、——————我觉得吧,光说不练有什么用呢?“学习雷锋好榜样”,现实生活中雷锋并不多见;学习任长霞好局长,当下冤假错案并不少见;学习好书记焦裕禄,官场中贪官昏官越来越多;——————我觉得,树立一个过于完美的形象,反而让大家觉得可望而不可即,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不如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制度,让大家按规矩行事,用身边的平凡人的不平凡的事来教育我们,这样效果也许会好些。

谭千秋生的平凡,死的伟大。这是地震中的谭千秋,平常生活中的老师们只要敬业、爱生,我也觉得他们很伟大。我们生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不必要求所有人都单一的去追求同一种东西。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学生,我们的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我们有我们自己的审美观、价值观,我们不喜欢被说教,过多的说教会让我们在课堂上倒下;我们喜欢去做,喜欢用行动来诠释自己的价值,哪怕像谭老师一样也不怕。

第23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教室里一片寂静,没有人动身,空气仿佛就凝固于此了。所有的人都凝视着黑板上那充满力道的大字,我看见郝叟老头儿的眼角湿润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不知把“法兰西万岁”在心里默念了多少遍,韩麦尔先生依旧保持着那个动作。我慢慢站了起来,郑重地朝那个伟大的灵魂鞠了一躬。紧咬着嘴唇,强忍着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一步一步僵硬但坚定地走出教室。

转头,我望了望那个院子。胡桃树依旧,紫藤也依旧,但明天,明天这里将变得陌生,这里将没有法语,没有韩麦尔先生,没有如今这般灿烂的阳光。

吸一口气,我强制自己离开。

真是见鬼,天气似乎没有早餐那般明朗可爱,连画眉的歌声和面包店飘出的香味也似乎没有早晨那般美好。总之,平日;里我最喜欢的那条散学之路到了今天是那么的惹人厌倦。

走着走着,我忍不住将法语书捧在手里,一遍又一遍地摩挲,它仿佛是世间上最宝贵的东西。

霎时间,我听到了风吹过耳畔的声音……

第24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今天早上,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到看了《最后一课》这部电影,他讲了:

一位叫谭千秋的老师正在给一群高中的学生上课。突然,地震来临了。谭老师在疏散班里的学生后,发现还有四名学生被困在教室时,他马上冲进去让学生们躲在桌子下面,自己却趴在桌子上,用身体挡住落下来的砖块。砖块把他们埋了起来,他们怎么叫救命外面的人都听不到。这时,余震来了。它把谭老师左手的中指、无名指割断了,可他也毫不在乎,却急急忙忙地问躲在桌子下面的学生有没有事。不知过了几天,在一个下午,救护人员终于在一个废墟里找到了谭老师和阿四名同学。当时,四名同学正在昏迷之中,情况紧急。而谭老师,因为失血过多,已经归天了。

看完了这部电影,所有看电影的人都哭着走出电影院。我一边走一边想:“老师真的太伟大了!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要辜负老师对我们的期望!”

第25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今天,我和同学一起来到赫山电影院观看了一部电影——《最后的一课》。

这部电影最让我感动的一个镜头是:在地动山摇时,谭千秋老师为了学生而忘记了个人的安危:他弓着身子,张开双臂紧紧地趴在讲桌上,伴着雷鸣般的响声,砖头、瓦砾、灰尘、石块纷纷坠落到他的头上、手上、背上,顿时血流如注,一滴滴滴在学生的手上、身上。但他咬着牙,告诉学生,不要害怕,自己却拼命地用手撑住讲桌,如同一只护卫小鸡的母鸡。他在废墟中奄奄一息时,没有忘记鼓励自己的学生:他鼓励刘烨同学确定好自己的人生的目标,把音乐当成爱好,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他批评黄婷婷同学没有理解自己的母亲,自暴自弃,鼓励她一定要努力学习。他作为儿子没有忘记让学生捎去给母亲的抚养费。他作为父亲,在临终前交代黄婷婷同学将那幅没有画完的画,画完,交给自己的女儿,并转告她的女儿:爸爸爱她!就这样谭老师在多次余震的摧毁下为了4个学生的生命,他义无反顾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他用自己的英雄壮举,诠释了什么是为人之师;他用自己的行动为学生上了生动的《最后一课》,让我们也体会到了生命的真正的价值。

这让我想起了我自己的老师,老师们为了我们每天起早贪黑,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地工作着。他们备课、改作业经常到深夜。他们无微不至地关怀着我们:有一次我们班24个同学练广播操耽误了学习,吴老师虽然嗓子很哑了,但还是利用中午的休息时间给我们补课。我们班同学生病了,高老师就给学生泡药,并嘘寒问暖。每天放学,老师都叮嘱我们一定要注意安全……想到这些,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以前我没有理解老师对我们爱,现在我要大声告诉老师:老师,我爱你们,从今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了一定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第26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韩麦尔先生还靠着墙壁,目光无神而空洞。小弗朗士恋恋不舍地看着教室,依旧坐在位置上。韩麦尔先生走了过去,叹了口气,轻轻的对他说,“小弗郎士,我可爱的孩子,以后再也见不着你了,但愿你不要忘了我,以及在这里学到的一切。”他的目光有些许期待,拍了拍了小弗郎士的肩,回头走掉,眼中是即将决堤的泪水。小弗郎士慢慢地收拾着书包,一步一步的离开,再见,法语;再见,韩麦尔先生;再见,教室。那些曾经令小弗郎士感到枯燥的法语课本,如今却希望他们永远陪在身边,一想到以后没有机会上法语课了,他的心就蔓延着痛·····

小弗郎士啜泣着走出了教室。草地上的普鲁士兵正在练习,现在看来却十分可笑与滑稽,杜鹃的叫声也出奇地变得令人烦躁。不知何时,天阴沉了下来,市民们一个个叹气着从小弗郎士身边走过。小弗郎士有一种不安,他似乎看到了他们眼中的惋惜与同情。“唉··又是一个不能上法语课的孩子。”“是呀,我的孩子以前那么讨厌学习,现在却争着要看法语书。”“唉···”原来大人也为这件事感到痛心,小弗郎士有点触景生情,突然很想哭。他一边踢着石子,一边痛骂普鲁士人。他走的极慢,在不远出看见韩麦尔先生和他的妹妹正在普鲁士兵的催促下坐上离开的车子。“韩麦尔先生!”小弗郎士奔过去,“韩麦尔先生,你要走了吗?真的再也回不来了吗?”

“不!我相信我一定能回来的!”他的眼中透着坚定,那是对国家的信心!“快点,罗嗦什么?”普鲁士兵有开始催了,韩麦尔先生无奈的跟着汽车离去,探出车窗向小弗郎士挥手告别。小弗郎士心中有悲戚,他越来越厌恶普鲁士,他要报仇,他要保卫祖国!他跑到征兵出,毅然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孩子,你这么小为什么要当兵?”长官有点不可思议。“因为我是法兰西人!”

第27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在前几天,老师发给我一本《儿童文学》,我看了一篇文章《最后一课》。里面的人物——谭千秋,他的所作所为让人感动的泪如雨下。这篇文章是近期发表的。文章的内容大概是讲:在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发生了举世闻名的大地震。在四川省汶川县仅一山之隔的汉旺镇东汽中学成了一片废墟。地震前,在东汽中学高二(1)班的教室还洋溢着同学们的欢声笑语。直到上政治课时,可怕的地震就发生了,教政治的谭千秋老师反应最快。他快速的带领同学们往楼下跑。后来,他听见后面的同学喊了一声:“教室里还有几个同学……”他又义无反顾地返回教室。在教室里,有四个学生因害怕而躲在课桌底下。谭老师用自己的身体死死护住课桌下的他们。不过,他的手被落下来的石头砸成了肉泥。他还鼓励着学生坚强活下去。最后,谭老师还是被水泥板砸死了。当那四个学生知道他们敬爱的谭老师死去消息,悲痛万分。他们立誓要活着出去,把谭老师的故事告诉天下人!还要把老师教他们的最后一课是如何坚强,坚持与舍己为人的精神发扬光大!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深深震撼。谭千秋为了救学生而牺牲了自己的宝贵生命。但是,在生活中,想谭老师这样的人不多。甚至与谭老师相反——他们遇到困难就退缩,还会放弃生命去寻短,去自杀。我看过这样一则报道:有一个妇女,因为她的孩子不见了,她着急过火,就从三楼跳下来而死。后来,她的孩子回来见到自己的妈妈竟然死了,他伤痛欲绝。如果那位母亲不会过火地担忧孩子,就不会发生悲剧了。但是,像谭千秋的人也有:我还记得小时候,爸爸曾经讲过:在以前的人们挖煤矿,随时可能发生大爆炸,生命时时刻刻都受的威胁。有一个煤矿小组在工作。突然之间发生了大火。人们都争先恐后的涌向一个窄小的出口,大家都出不去。这时候,组长来了。他让大家排好队,一个跟一个出去。组长走在最后,被火烧死了……可见,这位组长的精神并不逊色于谭千秋啊!

所以,我们做人要舍己为人,并坚强的活下去!

第28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昨天我们学习了《最后一课》,一篇短短的三千字左右的故事,在文学史上一直是脍炙人口的名篇,它曾给予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读者以强烈的感染,深深得到他们的喜爱。学完之后,我的心中久久不能平平静。

阿尔萨斯和洛林的人本来生活地很平静,但是,战争却无情地摧毁了他们的家园,被迫改学德语,远离祖国的怀抱。

小弗郎士一开始还为学习法语而苦恼不已,短短几分钟内,他的心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这些课本,语法啦,历史啦,刚才我还觉得那么讨厌,带着又那么重,现在都好像是我的老朋友,舍不得跟它们分手了“觉得“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

其中,韩麦尔先生说“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深深触动了我。一个国家的语言是多么重要,一个连自己国家的语言都不会说、不会写的人,还怎么说自己爱国呢?我觉得韩麦尔先生说的很对,语言是一个国家的文化基础,没有语言就没有文明。

我也不得不佩服韩麦尔先生的勇气,他有勇气上完最后一课,为学生灌输最后的爱国意识。如果是我,我很可能连上完最后一课的勇气都没有。

文章中没有对韩麦尔先生的心理变化有很细致的描写,但我们可以推测出,整堂课上,他是有多么的伤心、不舍以及对侵略者的愤恨。

由此,我又有了更深一层的想法;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战争?每个国家都好好相处不行吗?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想必每个人都清楚,可明知如此,为什么还要打仗呢?这是一个值得每个人深思的问题。

第29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是德国著名文学家都德写的一本短篇小说《最后一课》。这篇小说中表现出对祖国浓浓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每每想到或读到它,都令我心情非常激动。

如果说微笑是跨越任何国界的沟通桥梁,那么在任何一个国家,母语则就成为了一个人与人沟通最方便的途径。试问,如果将你说本国语言的权利剥夺,而去学习另一门从未接触过的语言,你会作何感想?又会有何种举动?我想都德的《最后一课》就告诉了我。

故事讲述了普法战争战败国法国的一个小镇里,那里的人民是如何用一种无声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祖国的。

主人公小弗朗士原是一个贪玩调皮的学生,学习不用功,可当他在上这“最后一课”时,他深深地感悟到了国土沦丧的残酷。

这最后一堂法语课,让小弗郎士的心灵受到了的震撼。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得小弗郎士的思想一下子高度集中起来,他已经敏锐地感觉到,他不但失去了这块再熟悉不过的土地,而且失去本民族的语言。一种渴望学习法语冲动,一股脑儿涌上了他的心头。他悔恨自己没有珍惜之前的时间来好好学习,爱国之心在此时此刻也表现的那么强烈。最后一课上,他一下子成熟了、懂事了。这时的小弗郎士恨不得一下子把所有的祖国语言都学好。

而韩麦尔先生,穿礼服,系领结,带礼帽,严肃庄重上了这最后一课,他一反常态,对学生异常温和,他非但没有责备小弗朗士,反而责备起自己。他用祖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来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这样一段话,我几乎可以一字不差地背下来:

下课的铃声打响了,韩麦尔先生站起来,脸色惨白。

“我的朋友们啊,”他说,“我——我——”

但是他哽住了,他说不下去了。

他转身朝着黑板,拿起一支粉笔,使出全身的力量,写了两个大字:

“法兰西万岁!”

他奋力写下的“法兰西万岁”,这就像一个特写镜头充分表现出人物的强烈情感,给人极深的印象。这最后一个动作,充分体现了他的爱国热忱,使他真正成为一个爱国志士。他让孩子们牢记祖国的语言,他唤醒了大家抵抗侵略者的斗志。

想到中国,就在近代,也曾有过日本占领了我国宝岛台湾,强迫台湾人民学习日语的惨痛教训。语言可以暂时改变,但爱国的心永远不会改,日本也只占领了台湾50年,台湾依然是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梁启超曾说过:“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

如今中国已在世界上赢得了一席之地,但是,中国的明天更期待今天的少年。如何让我国五千年的文化延绵流传,不让我们像小弗朗士一样被剥夺母语的自由,我们就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国力,让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之林。

小说从另一个侧面也告诉我们,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要像小弗郎士总把学习拖到明天,如果每天这样,日复一日,到时候当自己想学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知识的学习需要时间,而我们要珍惜现在学习的黄金时代。

这篇小说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落后就要挨打,发展才能自强,我们要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时刻准备着。

第30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最后一课》是一篇小说罢了,第一印象便是一篇高大上的课文,因为它告诉我们要热爱母语热爱祖国。可细细读来,它又何尝不是在告诫我们要珍惜眼前美好时光呢?

小弗朗士的厌学以及贪玩,若说我从没有过是绝不可能的。从前的我厌恶学习,稍遇些挫折便想着逃避,想着放弃。5岁练习游泳,呛了一口水就称病一周,用赶不上课程的拙劣借口逃避游泳。下半年去学键盘音乐,认真练习时,偶尔听到有一个练钢琴的小伙伴说键盘声音不好听,从此我开始哭闹着不学钢琴,键盘乐器就此荒废。类似的事情在我身上发生了许多,若真一一列举出来怕是没数千字说不完。

错过了太多的我还不自知,总想着我还年轻,未来的时间很多。我们可以放纵享乐,课堂上的心不在焉似乎已成家常便饭;心中常常埋怨着父母不近人情,一味地花钱迫使我们学这学那。读完文章,细细回想,才发现我已错过了太多太多。我开始害怕失去,畏惧时光不再。

曾经,我并没有去珍惜过去的岁月,当时的我总想着快些长大。以为长大了就不会被父母唠叨,长大了就可以去做一些平时一直向往的事,长大了就不用面对那些黑乎乎的文字,也不用面对那些凶神恶煞的老师。时光听从了我的意愿,她转瞬即逝,在我没有意识到的时候离我而去。成长途中的我随着知识面逐渐增大,明白了从前我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可笑。如今在成长的路上,值得我为之奋斗拼搏的青春还未曾远去,后悔还来得及。不是吗?我现在拥有健康的家人,良好的教育,安宁的时代。我无法想象有一天失去了这些的我会变得什么样子;无法想象当我碌碌无为的步入成年壮年,再回首现在,是否又会悔不当初?

小弗朗士在最后的一天明白了从前的所作所为多么可笑。可后悔却来不及了,大家都在忏悔着曾经荒唐的行为。

很庆幸,这篇文章被排在了课本中。让我在年少的时候,在迷惘的时候,在让时光白白流逝的时候,读到了它,读懂了它。

少年朋友们,珍惜眼前吧。未来给予你的谁也料不到,虚构于脑海中的美好的未来,现在不去为之奋斗又如何实现?珍惜年少青春吧!不要等人散了,灯灭了,花谢了,蓦然回首,只余下空枝在寒风中轻轻颤动。是的,那棵花树不正是在遗憾着自己开花时的随意?懊恼着自己没有留住当时的风华吗?

于是,想起了一句话:回到那一刹那,岁月无声也让人害怕;枯藤长出枝桠,原来时光已翩然轻插……

于是,永远记住了一首诗: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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