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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天赋欲望之屋观后感收集50条

时间:2018-11-27 10:10

《做最好的老师》读后感1

读完李镇西的《做最好的老师》后,我感慨颇深。这本书是李老师用自己的心血写成的,里面包含了他漫长25年的教学生涯中的点点滴滴,虽然其中有些令他耿耿于怀的痛苦经历,但更多的则是他与学生之间那种纯粹的友谊之情。我认为,李镇西老师是一位非常幸福的人,而他的幸福则来源于他对学生无私的爱。他说:“生活在学生中,就是幸福,就是‘最好’!”看来,要做最好的老师,最最重要也是最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老师对学生的爱。

有这样一则寓言:一把坚实的大锁挂在大门上,一根铁棒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还是无法将它撬开。钥匙来了,瘦小的身子钻进锁孔,只轻轻一转,大锁就“啪”的一声打开了。铁棒奇怪地问:“为什么我费了那么大力气也打不开,而你轻而易举地就把它打开了呢?”钥匙说:“因为我了解它的心。”是啊,“爱”就是打开心灵的钥匙,爱得有多深,工作就有多细,效果就有多好。李老师对“优生”的培养和对“后进生”的思想改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他让“优生”更优和引导“后进生”发现自己身上的善良之处、高尚之处,以帮助他们树立“我是有缺点的一个好人”的道德自信的做法,让我深深折服。正是这种无私的爱,才会无悔的付出。我们也是教育者,当我们面对着我们眼中的差生,我们是怎样对待的。对他们,我们轻则嗤之以鼻,重则讽刺挖苦。

还记得书中列举的那个经常迟到的女孩的事例。李老师当时的做法也许是我们大多数人的做法,李老师当时对后进生的态度也许是我们大多数人现在依然存在的态度。想想我们对待自己的孩子,可以说是无微不至,不管孩子怎样,我们都会发自内心的去关心他,爱他。而我们的后进生,他们的父母也会像我们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爱着这些孩子——我们眼中的这些后进生。当我们对这些后进生大发脾气甚至把他们说的一文不值的时候,请想一想孩子的父母,请想一想我们自己的孩子也许有一天也会被别人说的一无是处的时候,我们内心的感受。鲁迅先生有句话说的好:“教育是植根于爱的。”爱是教育的源泉,教师有了爱,才会用伯乐的眼光去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对自己的教育对象充满信心和爱心,才会有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的精神。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的过程是学习的过程,成长的过程,读书就是在读人生。这次读李老师的书,仿佛进行了一次精神洗礼。我也愿“做最好的老师”!从现在开始,努力做好每一件小事,争取今天比昨天做得更好,明天比今天做得更好!

《做最好的老师》读后感2

读了《做最好的老师》,我感受到教育是美好的——美在理解、美在无私、美在伟大。它告诉我要用爱去教育每一个孩子。

教育上的爱,不是为了达到一个目的而做出的一种姿态,一举一动都能让学生感受到老师的爱。所以,爱就是潜移默化。

李镇西老师在他“爱的教育里”没有乏味的说教,也没有豪言壮语,更没有轰轰烈烈的英雄事迹,它所写的只是一些平凡的日常教学生活,但正是这些看似平凡、实则真实可信的论述,把我们引入了一个爱的世界,让我们在爱中受到教育。这本书里充满了爱——让人羡慕的爱。

那么,什么样的老师才是最好的老师呢?用李镇西老师的话说,“最好”就是“更好”,虽然这个“最好”永远达不到,但一个一个的“更好”,便汇成了一个人一生的“最好”。“做最好的自己”,强调的是自己和自己比,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比,不断地超越自己——我今天备课是不是比昨天更认真?我今天上课是不是比昨天更精彩?我今天找学生谈心是不是比昨天更诚恳?我今天处理突发事件是不是比昨天更机智……”他说:“每天都不是最好,甚至每天都有遗憾,但每天都这样自己和自己比,坚持不懈,我便不断地向‘最好的教师’的境界靠拢。”看到这里,我想到了自己,说实话,我对自己的某些方面是缺乏信心的,总觉得自己不管怎样努力都是无济于事的,李老师的话使我受到了启发,也增强了信心,只要我争取每天多读些书,每天都有点进步,每天都做得更好,每天都比前一天有进步,我想我一定会有很大的提高。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作为一名教师,不仅仅是拥有高学历和丰富的经验就可以了,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颗真诚的爱心——爱每一位学生的心。《做最好的老师》成了我的理想与追求,是我教师生命中一盏希望的灯塔、一本智慧的宝典、一个我随时可以求助的良师。

《做最好的老师》读后感3

前段时间,我有幸读了李镇西《做最好的老师》,不仅让我感慨万千,而且受益匪浅。

李老师的《做最好的老师》让我读懂的一个字:那就是“爱”。李老师是苏霍姆林斯基的追随者,他在书中极力强调“没有爱,便没有教育”,爱学生,就必须善于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就必须把自己当作学生的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爱”是李镇西老师永恒的教育理念。如果没有爱,他就不会始终如一和学生进行心与心的交流;如果没有爱,他就不会和孩子一起过年,一起玩雪、拼字照相;如果没有爱,他就不会挽回一个又一个后进生。

这就是深深打动我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李老师也认为教育并不是有了爱就有了一切,教育之爱绝不是迁就纵容学生,绝不是放弃严格要求和严肃的纪律。教育中真正的爱,意味着对学生的成长以至未来一生的负责,因此这种爱必然包含着对学生的严格要求,乃至必要的合理惩罚。总之,“爱”、“理解”、“尊重”、“平等”与“责任”在李老师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这正是教师的气度,教师的魅力。试想,这样的好老师,怎不让学生爱戴,怎不让家长喜欢?

我也想做最好的老师。用李老师的话说,“最好”就是“更好”,虽然这个“最好”永远达不到,但一个一个的“更好”,便汇成了一个人一生的“最好”。“做最好的自己”,强调的是自己和自己比,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比,不断地超越自己——我今天备课是不是比昨天更认真?我今天上课是不是比昨天更精彩?我今天找学生谈心是不是比昨天更诚恳?我今天处理突发事件是不是比昨天更机智……”他说:“每天都不是最好,甚至每天都有遗憾,但每天都这样自己和自己比,坚持不懈,我便不断地向“最好的教师”的境界靠近。”看到这里,我想到了自己,有时在某些方面自己总是缺乏信心,总觉得自己不管怎样努力都无济于事。李老师的话使我受到了启发,也增强了信心。做一位好教师,除了有思想,还必须要有一定的底气,如果没有扎实的基本功、没有厚实的人文底蕴、没有创新的意识,那也只是一种空想。李镇西老师将“读书、教书、写书”视为他生活的全部内容。书中李老师将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杂志分类罗列出来,有古典类、文学类、教育类、人文类、杂志类,样样俱全。惊讶李老师哪来的那么多时间去读书,其实他早已养成“手不释卷”的习惯。回想自己,真是惭愧,每次总是以没时间为借口,放弃为自己充电。我想自己应该以李老师为榜样,博览群书,开阔视野,提高素养,将阅读作为自己的生存方式之一。只要我争取每天多读些书,每天都有点进步,每天都努力做得更好,每天都会比前一天有进步。尽管这些天我都很忙,但是每天在睡觉之前我都会阅读。我想只要我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会有很大的提高,离最好的老师就越来越近。

“你也许不是最美丽的,但你可以是最可爱的;你也许不是最聪明的,但你可以最勤奋;你也许不会最富有,但你可以最充实;你也许不会最顺利,但你可以最乐观——因此,你若是工人,就要当技术最出色的工人;你若是营业员,就要当服务质量最佳的营业员;你若是医生,就要当医术最高明的医生;你若是教师,就要当最负责人的教师;甚至你哪怕只是一名个体户,也要当最受顾客称道的劳动者!你也许不能成名成家,不能名垂青史,但你可以成为同行业中千千万万普通人里最好的那一个!”我会将李老师的教育理念在自己的工作中慢慢实施的,我将会继续带着自己的心去读,带着自己的梦去追,带着自己的思考去摸索,不断寻求突破,找寻更好的教育方法,做一个受家长、学生喜欢的老师。

《做最好的老师》读后感4

这些年教育界流行这么一个说法:"北有魏书生,南有李镇西"。李镇西老师的一些教育思想早就有所耳闻,就在前两天有幸观看了学校组织的李老师的视屏讲座。

在讲座中最喜欢李镇西老师在开始说的几句话:"你也许不是最美丽的,但你可以最可爱;你也许不是最聪明的,但你可以最勤奋;你也许不会最富有,但你可以最充实;你也许不会最顺利,但你可以最乐观…因此,你若是工人,就要当技术最出色的工人;你若是营业员,就要当服务质量最佳的营业员;你若是医生,就要当医术最高明的医生;你若是教师,就要当最负责的教师;甚至你哪怕只是一名个体户。也要当最受顾客称道的劳动者!你也许不能成为名家,不能名垂青史,但你可以成为同行业中千千万万普通人里最好的一个!我所谓的做最好的自己,强调的是自己和自己比——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比,不断地超越自己。做最好的自己,便意味着要尽可能在自己的职业中达到自己力所能及的最好程度。"

"每日三省吾身"

今天和昨天比,每天反省自己的行为。"做最好的老师"其实是一种平和的心态。所谓"最好"就是"更好",虽然这个"最好",永远达不到,但一个个"更好",便汇成了一个人一生的"最好"。俗话说得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比,不断地超越自己。所以我说,只要我从每天最平凡的小事做起,"每日三省吾身",即使成不了红花,也定能成为一片绿油油的叶子,在属于自己的枝杈上,婆娑起舞。

有次在家长会上,听见有位家长说:胡老师人很好,她从来不当着孩子们的面骂同学。我一愣,我真是这样的吗?回想有时候火气上来,控制不住,就会在教室里斥责学生。可自从开完那次家长会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会马上想到学生的自尊,尽量控制自己的脾气。

允许学生犯错

如果真要想和学生相处,就不要老拿着大人的思想来衡量这帮孩子,毕竟他们还不是大人。他们的思维有时还很幼稚,还会做错很多事。所以有人说,你要允许学生去犯错,犯了错允许他去改正,这样学生才能在曲折中成长。有时,我们教育者就会犯这样的错误,绝对不允许学生犯错,上课迟到了,做错事情了,违犯纪律了等等。这样恰恰相反,学生会因为你要求太严而产生抵触情绪,就像学生抵触其父母一样,你不要说你是为他们好,其实有哪位家长不是为自己的孩子好?但是他们的孩子还是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原因在于,其实孩子不光是你的孩子,他更多的是以一个人的形式存在的,因此,你要把他当人看,是人都会犯错,你不能强迫他们按照你自己的意愿来做,有时甚至我们应该允许他犯错,因为犯错是为了下次不犯错。

有些学生在读书方面实在是不行,没有这个能力,比如曾经我们班有一位叫蔡智斌的学生,一开始我希望他能够认真学习,按时交作业,所以每天督促他,可后来的事实让我觉得这样根本就不现实,所以决定原谅他,就转变策略,告诉他:学习不好没关系,可品德一定要好,希望他不要触犯校纪校规,不要影响其他同学上课。从反馈来看,他告诉我,这样做让他很感动,他也意识到自己行为要规范,比如上课迟到他会喊报告,如果有事需要他帮忙,他也很乐意帮助,这说明他还是很懂礼貌的。

我真的爱每一个学生吗?

爱学生,说起来很简单,但做起来却"复杂",在没有观看李老师的讲座之前,我曾那么地自信自己是"爱"学生的。看完后我扪心自问,我爱每一位学生吗?我对学生的"爱"真的是无怨无悔吗?李老师让我对热爱学生的"爱"有了全新而深刻的理解:爱学生,不仅仅是只对自己所教的这一年或几年负责,而是"对学生的成长以至未来一生的负责"。

爱学生,不单单是欣赏优秀的学生,而是"怀着一种责任把欣赏与期待投向每一个学生"。毕竟"每一朵花都有开放的权利",爱学生,不应是对学生的错误严加追究,而是"博大的胸襟"和"对学生的宽容"。爱就是"一份纯真,一份庄严,一份责任感",就是民主,就是平等,就是把"童年还给童年",就是为学生的美丽人生奠定美好的开端。

李老师对"后进学生"所付出的爱是真诚的。他既注重对后进生感情上的倾斜,想方设法唤起他们向上的信心,又讲究有效的方法,引导集体的舆论。浮躁的心、生硬的态度,永远也不可能换来心与心真诚的沟通,以后的生活中我也会多试着从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用"学生的眼光"看待,用"学生的情感"体验,像李老师那样,用真心、爱心、诚心、耐心,换来孩子们纯真的笑容,赢得孩子们的尊敬和爱戴。

李老师对爱的那份执著,对爱的那份坚持让人感动。他把教育事业当成自己的事业,把带给学生一生的幸福当成一生的追求。他对学生付出的是满腔的爱心。他不仅是学生的老师,更是学生的朋友,而且是知心的朋友。正因为他知学生们的心,他就赢得了教育引导的主动权,同时也赢得了学生对他的尊重。在他和学生之间,我们看不见有什么"代沟"。

"师道尊严"?

看完讲座之后,我就想哪段给我的触动最大。马上想到的就是《给教师的尊严是学生给的》这一视屏小段。当时听到这句话,我的第一感觉就是震撼,第二感觉是认同。回想自己的教学生活,有时我总是板着脸,故作严肃,装出一副"师道尊严"的样子时,有时我也会在全体同学面前批评一个同学,杀一儆百;每次我远远地看着他们,而不是溶入孩子们中去时,我并没有获得他们的多少尊重、爱戴。反之,只是一个充满笑意的眼神,一个充满温情的动作,一句温馨的话语,却使他们更靠近我。

正像李老师在讲座中所讲:"教师真正的尊严,从某种意义上讲,并不是我们个人的主观感受,而是学生对我们的道德肯定、知识折服和感情依恋。当我们故作尊严,甚至以牺牲学生的尊严来换取自已的尊严时,学生根本不会买我们的账,只会向我们投来冷漠的眼光;当我们无视自己的尊严,而努力追求高尚的品德、出色的教育、真诚的感情,并随时注意维护、尊重学生的尊严时,学生会把他们全部的爱心和敬意奉献给我们。"这就是李老师所说的"教师的尊严是学生给的"。

《做最好的老师》读后感5

开学初,翻看《做最好的老师》的书之后,我感觉这不愧是一线的老师,其中的案例非常吸引人,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老师对学生的真诚的情感是那么的自然,洋溢着李镇西老师对教师这一职业的热爱,我想:可能其他职业的人读起这本书会是另一种心情,另一种感受,而作为与李镇西老师同一职业的我却更能体会书中老师对学生的情谊,实实在在的做法,其中李老师对教师这一职业从不喜欢到要“做最好的老师”的情感变化,以及自身的不断的自我超越的境界都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另外,书的序言部分也让我颇有感受,虽然《序言》仅仅只有四页,但也是书的精髓所在,其中李老师谈到本学期他担任着两个班语文课,连早读和辅导课在内,周课时二十一节,此外还担负着校长的一些职务,他很坦率:“我现在感到累,的确累。”但他本人对于“走路都在备课的状态而感到高兴,准确的说,感到内心的宁静,因为这种状态能够让他感到踏实,感到不浮躁,这是一种与学校与学生真正融合在一起才有的心态。”

做最好的自己“正如李镇西老师讲的那样,才有了:踏踏实实上好每一堂课,仔仔细细批改每一本作业,认认真真对待每一位学生。当遭到非议和误解时,虽有过灰心但不气馁。正因为这样,李老师才会有今天的成就,而更难的可贵的是如今”硕果累累的他还依然保留着那份对学生对课堂的挚爱。

说到师生之间的感情,带一年级两个学期以来,让我深有感受。它对于教学工作的开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上个学期开学之初,学校规定每天放学学生不能自行离开学校,须由班主任带领排队回家。记得第一次出去带他们,学生看到我就想看到陌生人一样,无动于衷,直到我说:一1班小朋友齐步走!第二天仍然没有多大改善,这让我有一些受挫,怎么从他们的眼睛里看不到亲近感?

终于,在两天之后,学生们在见到我,能够自觉站队,而且站队前,还能看到他们在互相提醒,到了第三周,我已经能够在门口看到他们自觉站成队,并且在看到我之后漏出兴奋的表情,他们这时的表现也让我从感情上感受到了我是他们的老师,他们是我的学生。学生之间也变得熟悉起来,不再是最初的冷漠相望。而在日常的教学活中,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配合也变得默契了很多,我想这就是在这段时间里,师生之间建立起来的感情所产生的效果。

李镇西老师的书里有这样一段话:我可以非常自豪地说:“从教25年来,风华正茂也罢,人到中年也罢,默默无闻也罢,暴得大名也罢,普通教师也罢,教育专家也罢??这一切都没有改变我的生活状态,那就是——我一直在一线,一直都在讲台,一直都和学生零距离!”读完这段文字,顿时觉得真的好佩服李镇西老师,更是崇拜。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是作者对教育事业的一份执着,文字朴实无华,都是作者的真情流露,让我感受到了什么才是好老师,更想努力地去做一名好老师。

《做最好的老师》读后感6

我常常思考“做什么样的老师才是最好的老师呢”?为了解开这个疑惑,我翻阅了许多书籍,直到近期读了李镇西老师撰写的《做最好的老师》,我想我找到了答案。

书中说到“每一个人都是一棵树。你也许不是最美丽的,但你可以是最可爱的;你也许不是最聪明的,但你可以是最勤奋的;你也许不会最富有,但你可以最充实;你也许不会最顺利,但你可以最乐观。”因此,“做最好的自己”也就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一步一个脚印,不断超越自己,不断战胜自己,做到自己的最好。

那么,如何做一名好老师呢?答案很简单。首先,要拥有一颗关爱幼儿的心。一个受幼儿爱戴的老师,一定是一位富有人情味的人。关爱幼儿就要走进幼儿的世界,与幼儿做朋友,让我们俯下身去张开双臂给幼儿一个爱的抱抱,给与他们无微不至的关心,关注他们成长中的点点滴滴,倾听他们的心声,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走进幼儿的心里,与幼儿心与心的沟通、交流。

当然,仅仅拥有爱心是不够的,优秀的老师还要拥有耐心和责任心。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幼儿对任何事物的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是有限的,需要老师反反复复、不厌其烦的去引导。例如,我们培养幼儿见到老师要问好、不随地丢垃圾、上课发言要举手、要帮助其他小朋友等,这些好习惯的养成,对幼儿来说是一个反复训练、积累并形成思维惯性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养成需要老师反反复复的耐心引导。除此之外,老师还要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当每一位家长放心的将幼儿交到我们手上,无论是在教育教学还是生活的照顾上,我们都需要对幼儿的人身安全、衣食饱暖、甚至是每天的心情负责。幼儿教育是一项非常细腻又极其琐碎的工作,如果在工作中粗心大意,就有可能危及幼儿的人身健康。因此,教师应时刻关注幼儿的一举一动、关心他们的所思所想,教会他们如何做人、如何学习、如何生活、如何排除烦恼、如何识别危险,让幼儿在一个愉悦的环境中健康、快乐、安全的成长。

总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像李镇西老师那样,用我们的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在每一位孩子的心田都播下希望的种子,以一颗智慧之心,仁爱之心,包容之心去拥抱我们的孩子,成为一名幼儿心中优秀的好老师!

《做最好的老师》读后感7

在阅读中,时时会被李镇西老师充满智慧和哲理的语言所打动。摘录一些精彩的片段以自勉。

所谓最好的老师,不是与我敬仰的于漪,钱梦龙,魏书生等老师相比――他们的人格,学识,潜力乃至天赋,我是永远无法企及的,比也白比;但我能够和自己比呀!也就是用这天的李镇西与昨日的李镇西相比――我这天备课是不是比昨日更认真,我这天上课是不是比昨日更精彩,我这天找学生谈心是不是比昨日更诚恳,我这天处理突发事件是不是比昨日更机智,这天我组织班群众活动是不是比昨日更搞笑,我这天帮忙后进生是不是比昨日更细心,我这天所积累的教育智慧是不是比昨日更丰富,我这天所进行的教育反思是不是比昨日更深刻,这天我应对学生的教育教学推荐或意见是不是比昨日更虚心,我这天听到各种不理解后是不是比昨日更冷静……每一天都不是最好,甚至每一天都有遗憾,但每一天都这样自己和自己比,坚持不懈,我就不断地向最好的老师的境界靠近。

我是为谁而工作为同事的好评吗为校长的表扬吗为奖金吗为职称吗这些对我来说当然也重要,但如果这些与学生的评价产生了冲突,我心灵的`天平指针首先倾向于学生一边!在我看来,一个教师是否最好,第一就应看学生的评价。教师因学生而存在,我当然也是因我的学生而存在。

培养学生开放的思想――一种海纳百川的文化胸襟,一种高屋建瓴的文化视野,一种不畏权势的民主意识,一种独立思考的批判精神。

我们生活的世界像一片森林,其中有的人是乔木,有的人是灌木,有的人是参天的白杨,有的人是婆娑的杨柳。你也许不是最美丽的,但你能够最可爱;你也许不是最聪明的,但你能够最勤奋;你也许不会最富有,但你能够最充实;你也许不会最顺利,但你能够最乐观……

不是槌的打击,乃是水的载歌载舞,使鹅卵石臻于完美。

《做最好的老师》读后感8

捧起《作最好的老师》阅读的时候,犹如一股甘泉涌入心底,崇敬之情油然而生!在一个个跌宕起伏、曲折动人的故事里,李镇西老师的教育思想、教育机智、教育技巧、教育情感……全都融会其中,发人深省,带给我的是一次次心灵的震撼与感动。

一篇篇,一幕幕,李老师的育人之道是那么得匠心独具,与众不一样,那里面凝聚着他多少心血与智慧呀!合上书本,一个个感人的画面又仿佛浮此刻眼前。

开学入学教育,第一次与新学生见面,他早已给学生准备好一份礼物——一本书(他的作品《爱心与教育》)和一封信。信中郑重地送孩子们一句话:“让人们因我的存在而感到愉悦!”并解释它的深刻含义,这既是一种伟大崇高的价值观念,同时也是一种平凡朴实的实践行为。用精神撒播精神,以真情赢得真情。他请同学们在心里默念一遍,并在黑板上写下这行大字,并结合初次见面所见一些学生的具体行为使学生看到这句话的含义,并期望每一个新兄弟姐妹用自我的行动来注释这句话。他给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做人第一”的品德课。能成为他的学生,是多么愉悦和荣耀!

为加强班级管理,他与学生共同制定了班级管理条例,并提议条例对班主任也作了一些规定:“凡每月对学生发脾气超过一次,或错批同学,或利用自习课讲语文,或下课压堂两分钟以上,罚扫教室一次。”为了培养学生的平等意识,他严肃地对学生讲:“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老师怎能例外呢?”两年过去了,从第一次“犯规”一个人拿起扫把,在教室里干得大汗淋漓而引起轰动,到之后他因各种“犯规”而五次罚扫地,大家都觉得这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事了。

有一年的教师节,他竟然向同学们索要宝贵的“礼物”,原来他是请同学们对他的工作提出意见,为了鼓励和感谢同学们,还要来个“有奖征谏”,要同学们不好坐失良机。他在学生面前勇于承认自我的错误并发奋改善,用人格魅力征服学生,他与全体同学精诚合作,同舟共济,创造了七月的辉煌。毕业时,学生送他一句话——“镇西兄:血脉虽不相连,心灵永远沟通!”

李老师目中有人,始终把对学生的培养塑造放在教学工作的首位。李老师满怀爱心在学生心田耕耘,学生成长便成了享受,他为什么能做到这些?怎样才能做到最好、更好?……从李镇西老师的手记里,咱们能够得到许许多多的启示。

一、爱是永恒的教育理念

教育就是要“每一个从他手中走出的人都能愉悦地度过生命。”这是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思想,但这已深深融入到李老师的血液当中,成了李老师的教育追求。李老师说的好:“教育是心灵的艺术,爱心是教育的灵魂。如果咱们承认教育对象是活生生的人,那么教育过程便决不是一种技巧的施展,而就应充满人情味……”作为教师,在学生的面前要持续着一份童心,用自我的童心唤醒孩子的童心,这样才会走进孩子的世界,让孩子感受你的爱。

爱学生,不仅仅仅是只对自我所教的这一年或几年负责,而是“对学生的成长以至未来生命的负责”。爱学生,不单单是欣赏优秀的学生,而是“怀着一种职责把欣赏与期盼投向每一个学生”。毕竟“每一朵花都有开放的权利”,爱学生,不应是对学生的错误严加追究,而是“博大的胸襟”和“对学生的宽容”。爱就是“一份纯真,一份庄严,一份职责感”,就是民主,就是平等,就是把“童年还给童年”,就是为学生的‘美丽人生’奠定完美的开端。爱孩子才能无微不至地关心、注视他们成长中的每一个细节,才能为他们的每一点微小进步而衷心喜悦,才能感知他们的苦恼和困惑,并且为解决这些问题而费尽自我的心血。爱孩子,才能在十几年的时刻里坚持不懈地写下那么多手记、札记,为进一步探索教育的规律积累那么多原始的宝贵的资料。当然,李老师也认为教育并不是有了爱就有了一切,教育之爱绝不是迁就学生,绝不是放下严格要求和严肃的纪律。教育中真正的爱,意味着对学生的成长以至未来生命的负责,因此这种爱必然包含着对学生的严格要求。他是学生的老师,更是学生的兄弟姐妹,而且是知心的兄弟姐妹。正正因他知学生们的心,他就赢得了教育引导的主动权,同时也赢得了学生对他的尊重。

二、把问题当成科研课题,做有思想、善思考的研究型教师

李老师是苏霍姆林斯基的追随者,他在书中强调“没有爱,便没有教育”,“在教师素质的诸多因素中,对学生的奉献之心、明白之心、平等之心、职责之心等教师非智力因素是第一位的”。他说咱们教育对象的心灵绝不是一块不毛之地,而是一片已经生长着完美思想道德萌芽的肥沃的田地,因此,教师的职责首先在于发现并扶正学生心灵土壤中的每一株幼芽,让它不断壮大,最后排挤掉自我缺点的杂草。如果咱们用成人的冷漠去对待孩子的真诚,那么一切“语重心长”的教育都无济于事。对于那些让人头疼的孩子,李老师用“科研”的眼光去看,把教育上遇到的每一个难题,如班群众建设呀、“后进生”转化呀,早恋呀,作弊呀等等都当作科研课题来对待,把每一个“难教儿童”都当作研究对象,心态就平和了,教育也从容了。李老师认为:对于一线老师来说,最好的科研课题来自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如果你在工作中遇到困难,你就应高兴,正因新的科研课题在向你招手了——也许你走向教育专家之路的起点就在这儿呢!这样每一天都有新的发现,每一天都有新的领悟,每一天都有新的收获,因而每一天都有新的愉悦。书中最震撼我的还有李老师对他对工作的执着、对教育的深思。难能可贵的是他在每一个失误中都能做深刻的反思,把教育失

误变成教育财富,而不是忽略一个个教育教学细节,也不是满足于现状,更不是为自我的失误找理由。坚韧、好学、勤奋、思考……构成他独特的人格魅力。

三、在教育的沃土中勤耕不辍,提升素养

从教20余年,李老师一向不停地阅读,“阅读欲”就是他的“生存欲”。阅读不但赋予他独立思考的信念,而且让他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俯瞰语文教育。把自我首先定位于礼貌的传播者、思想的启迪者、人生的导航者。他的语文课堂重在开启学生思想的闸门,点燃学生思想的火炬,学生怎能不钟爱?李老师读书总是伴随着思考,而思考总是使他情不自禁地把自我的思维火花记录下来。于是,一篇又一篇的读书随笔发表出来了,一本又一本的教育教学精华诞生了。同样作为教学一线的咱们,与其抱怨教育的要求过高,不如静下心来用心“充电”。摆脱这种困境的最好途径就是读书和思考。“厚积”才能“薄发”,这是一个永久不变的真理。不做“经师”做“人师”,光读书还不够,还要善于思考。李老师推荐咱们用写作来进行清晰、完整、有条理的思考,这实在是1条促成教师互动交流、共同成长的专业发展之路。愿咱们都能拿起笔来,把所思所感所做都记录下来,这既不湮没自我的劳动,也是在帮忙别人,更是在收获做好老师的乐、

李镇西老师告诉咱们:“作最好的老师!’是一种平和的心态,也是一种激情的行动;是对某种欲望的放下,也是对某种理想的追求;是平凡的细节,也是辉煌的人生;是“竹杖芒鞋轻胜马”的闲适从容,也是“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荡气回肠!作最好的老师,就应成为每个教师的生活方式、工作常态和人生追求!李老师的这些教育理论将成为咱们的指路明灯,把教书育人当做是自我毕生的追求,一次一次地超越自我,作最好的自我。

《做最好的老师》读后感9

把课堂还给学生,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是学生惰性强,提不出问题。二是老师惰性强,即使学生提问题,老师也不愿面对学生千奇百怪的问题,因为这样备课难度大大增加,还不容易控制课堂,影响教学进度。所以长期以来,课改喊了很多年,课堂真正的自主学习并没真正落实,大多沿用结合教学重点精心设计一些问题的层次,不敢正在放开。今天读了李镇西老师写的《做最好的老师》这本书,看到了“逼问激疑:让问题点燃学生的求知欲”这一章,很有启发,好像找到了方向和方法。

在书中,李镇西老师说真正有用的问题应从学生中来这样教学才更有针对性。但长期被动学习的学生往往是提不出问题的,或者说即使有问题也不愿提出来。面对这种现状,第一,这就需要老师“逼”,甚至达到“你不问,我就不讲”的地步。老师别怕麻烦,也别嫌问题幼稚而杂乱,只有先逼,才能越好,越会提问。第二,要教会学生无中生有地发现问题。有些课文文字浅显,内容易懂,许多学生会觉得没什么问题。这就需要教师引导学生“无中生有”地发现问题:在看似明白晓畅的地方发现其耐人寻味的底蕴,“于不疑处有疑”。“于不疑处有疑”,最基本的方法是让学生在“不疑处”多想想:“为什么会这样写?”“能不能不这样写?”“还有没有更好的写法?”学生如果具备了这样深入探究的思维能力,即使再简单的课文他们也会以挑剔的眼光提出许多问题。第三引导学生善于发现高质量的问题。语文教学中的所谓“高质量”的问题,其实就是尽可能地紧扣教材训练内容的问题。除了让学生找出有关字词句障碍,我一般是让学生根据不同文体的特点进行思考,进而发现问题。一般记叙文:记叙的要素是什么?继续对结构是怎样的?记叙的详略是怎样的?语言表达方式有哪些?所要表现的中心是什么?小说:人物、情节、环境、语言”。散文:形是怎样散的?神是怎样聚的?文章的构思如何?议论文:中心论点、论证结构、论证方法、语言特色。说明文:说明对象、说明特征、说明顺序、说明语言。有时,李老师还提倡学生对所有课文养成“四问”的习惯。这四问是:写了什么?怎样写的?为什么这样写?还能不能写得更好些?

我觉得李老师的做法很有指导意义。对我启发很大。尤其是后一点,在我平时的教学中,基本都是从文章的文体特点进行学习指导,在深度引导解读中也常常遵循—写了什么、怎么写出来的、为什么这样写、还能不能写得更好些这样的步骤,但就是控制性学习太强,自主发问式的自主学习实践只是偶尔为之,远远不够。看了李老师的文章,我增强了信心,我愿多点耐心、爱心,增加些智慧,少点近利,多点远见,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把课堂还给学生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多说无益,不如行动。自主课堂请从逼问开始。

《做最好的老师》读后感10

教学之余,我有幸拜读了李镇西老师所著的《做最好的老师》一书。书中的内容犹如阵阵清风吹拂我的心田,让人心旌神摇,为之动容。心灵纯净空明,收获匪浅。

这本书是李镇西老师从教25年教育教学思想和教学智慧的精华,书中没有对缺陷的掩饰,没有对成功的浮夸,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李老师的敬业和务实的态度。他从自己身边的教学故事讲起,朴实形象的语言中透露着诗意,包含着深情。读着书,我时常会被李老师的充满智慧和哲理的语言所打动,不禁为之赞叹、折服。

什么样的教师才是最好的教师?怎样做才是最好的教师?做最好的老师,是每一个教师心中的希冀和渴求,从李老师身上,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做一个有人情的老师

素质教育面对的是一群天真浪漫的孩童,涉事未深,懵懂初开,因而教师首先要对教育、对学生要有真情实感,离开了情感,一切教育都无从谈起。这种情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对教育事业执着而深沉的爱。爱学生,才能理解学生,才能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成长中的每一个细微的变化,才能真正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成为他们的亲密伙伴。这种爱,不是教师对学生居高临下的“感情恩赐”,而是朋友般平等真诚的感情。一位优秀的教育者应了解学生的需求,力图让教育知识满足学生的精神需要,让教育更符合人性,更具有人情。

李老师对学生的爱让我感动,他把带给学生一生的幸福当成自己的人生追求,书中的每一个章节、每一段文字中都充满了他对学生浓浓的爱意和对教育事业无限热爱的情感。心中有爱的教师必定会与众不同、必定会在他所不懈追求的事业上取得累累硕果。

二、做一个不断学习的教师

在《做最好的老师》一书中,李老师对于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名言如数家珍,对陶行知等老一辈教育家的教育理论也是随手拈来。李老师之所以能够这样引经据典,娓娓道来,正是他长期阅读、积累的结果。李老师一直在不停地阅读,从教20余年,这已成为他生活中的一部分,也可以说,“阅读欲”就是李老师的成功之道。

此外,有效的阅读总是伴随着思考,而思考总是让人的思维迸发出火花,于是,一篇又一篇的好文章从李老师的笔下诞生了。李老师告诉我们,写作要日积月累,不能急功近利;要独立思考,不能人云亦云;要自然朴实,不能故作高深;要读写结合,不要读写分离。这样才能提高教师的写作水平。

三、做一个热爱研究的老师

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如果你想让教师的劳动能给教师带来一些乐趣,使天天上课不致变成一种单调乏味的义务,那你应当引导每位教师走上从事研究的这条幸福的道路上来。”李老师在书中谈到,把在教育上遇到的每一个难题都当作科研课题来对待,把每一个“难教儿童”都当作研究对象,心态就平静了,教育也从容了。每天都有新的发现,每天都有新的领悟,每天都有新的收获,因而每天都有新的快乐。

四、做一个不断进取的老师

李镇西老师时时提醒自己:“我是一名教师,我的生活在讲台,我的生命在学生”。他从教20余年,每天都坚持完成好“五个一工程”——上好每堂语文课;找一位学生谈心或书面交流,思考一个教育问题或社会问题,读不少于一万字的书;写一篇教育日记。正是这种坚持不懈、永不停歇的努力,才成就了今天的李镇西老师。

社会在发展、科学在进步,教育更不能停滞不前。在教育的漫漫征途中,教师不能有丝毫懈怠,每天都要学习,每天都要反思,每天都要争取做到“更好”,也许我们永远成不了“家”,但通过努力,我们完全可以成为最好的自己。

总之,做最好的老师是一种平和的心态,也是一种激情的行为;是对某种欲望的放弃,也是对某种理想的追求;是平凡的细节,也是辉煌的人生;是“竹杖芒鞋轻胜马”的闲适从容,也是“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荡气回肠。

《做最好的老师》的确是教师提高自身素质的首选教材,读后感受颇深,但还有很多尚未完全消化之处,我将继续学习下去,争取不断向“最好”靠近。

一、书籍简介

《肖申克的救赎》是美国作家斯蒂芬·埃德温·金的中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收录于小说合集《四季奇谭》中,副标题为“春天的希望”。

该作讲述银行家安迪,被当作杀害妻子的凶手送上法庭。妻子的不忠、律师的奸诈、法官的误判、狱警的凶暴、典狱长的贪心与卑鄙,将正处在而立之年的安迪一下子从人生的巅峰推向了世间地狱。而狱中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迫使忍无可忍的安迪终于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越狱而出,重获自由。当翌日典狱长打开安迪的牢门时,发现他已不翼而飞,预感到末日来临的典狱长在检察人员收到安迪投寄的罪证之前,自杀。

监狱作为故事背景带有寓意性,以安迪、典狱长、狱警和囚犯们所构成的这个世界,本身就是错谬、混乱的。安迪是一个无罪的好人,却被关进监狱接受改造。肖申克的几任典狱长没有一个是清白的,但他们却在那里颐指气使,教化训导着无罪的安迪。在这样一个错谬、黑白颠倒的世界,现代派作家笔下的人物通常会自甘堕落或精神崩溃,而斯蒂芬·金塑造的安迪却像一只浴火后重生的火凤凰,健康自信地飞出了炼狱的火坑。这样的结果同样寄托着作者要使荒原上的人们坚守善良人性并“振奋”起来的创作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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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的背景是20世纪30年代,那时,“美国的政治腐败已经迟到了商人面前”,甚至波及到了监狱。故事中,年轻的银行家安迪因为妻子和她的情人被杀而被判无期徒刑,由于监狱的腐败,他在真相即将大白的情况下仍然得不到昭雪,反而在肖申克监狱饱受了各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摧残。然而,安迪并没有被多舛的命运毁掉,他经过20多年水滴石穿般地不懈挖掘,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从500码长的污粪管道中爬出,重获自由,在墨西哥海边过上了自由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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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斯蒂芬·金(Stephen King),1947年9月出生于美国缅因州一贫困家庭。在州立大学学习英国文学。毕业后因工资菲薄而走上写作之路。70年代中期声名渐起,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恐怖小说大师”。

自80年代至90年代以来,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他的小说总是名列榜首,久居不下。他是当今世界上读者最多、声名最大的美国小说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成为好莱坞制片商的抢手货。1979年,在他32岁时,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今天,他的每部作品的版税,均逾千万美金之巨。

斯蒂芬·金的作品,超越于传统的恐怖小说。他不靠具体的意象来获得恐怖效果,而是通过对事件气氛的营造来震慑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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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25篇

第1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500字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主人公安迪排除万难爬出排污管道,脱离监狱重新获得自由,在那一刻,雨水冲刷的不只是身上的污水,也是真正的内心得到重生的喜悦。一颗向往自由的心灵,永不泯灭的希望的升华。

其中还有几个画面都印证了自由的美好,救赎二字我想就是由此得来吧。

其一:安迪敢于出头利用自己所学帮狱警逃税成功,他的要求是为他的伙伴们来几瓶啤酒,喝着冰镇的啤酒享受着屋顶午后的阳光,这个画面简直美极了,让人一瞬间忘却了他们是被判终身监禁的牢犯。

其二:通过自身的优势,混进了图书馆,还是为狱警们做些逃税的事,同时由于他的坚持实现了扩建图书馆,有一段是安迪播放音乐的镜头,狱友们听到音乐脸上的惊喜安迪脸上的安详,仿佛是在自家小院欣赏一般。

其三:安迪他收了一个狱友学生认字,从最简单的字母教起,并最终通过考试,这些都是最好的救赎。

监刑期满,老布和瑞德出狱后的两种人生形成鲜明的对比,老布就像影片中所说的体制化 一开始我是不懂,看着看着就是说被规范化,上个厕所就要报告,不报告他难受甚至不习惯,这样的人生没有了自我,就像机器一样,没有目标漫无目的,最终他选择了不归路来释放自己的灵魂。瑞德被释放一开始也是如此,但是安迪给了他很好的生活目标“希望”安迪在给瑞德的信中写到:“希望是好事,也许是人间至善,美好的事物永远不会消失!”

第2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800字

首先还是要介绍一下这个故事的主要情节,小说的背景是上个世纪30年代,年轻的银行家安迪因为妻子和她的情人被杀而被错判为无期徒刑,在肖申克监狱,饱受了各种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但是,安迪并没有向命运低头,经过20多年的不懈挖掘,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从500码的污水管道中爬了出来,获得了新生。

在看书之前,我看了作者斯蒂芬·金的简介,没想到他是一个恐怖小说作者,我就在想书中营造的氛围,应该会比电影中黑暗很多,不过和看完电影一样,我的心灵依然受到了震撼,肖申克的恐怖之处也许也只有像斯蒂芬·金这样的恐怖小说家才能表现出来,从来没有一间监狱能让我们这样害怕。作者笔下的肖申克就是一个泯灭人性的场所,监狱里的暗无天日让里边的每一个人都制度化了,不管是谁,在他刚进入肖申克的时候,都不会把自己和这座监狱扯上关系,可是,一年,两年,三年……在不知不觉中,它磨去了人的棱角,磨灭了曾经的梦想,让你从恐惧慢慢变成依赖,正如德瑞所说,“起先你也许厌恶它,后来也许会喜欢它,再后来你也许会离不开它,这就叫体制化。”听着有一种心酸,也有一种无奈。

但是我还是能感受到的还这个故事中透出来的生命的光辉。那就是安迪,安迪在监狱中是独特的,他的独特带着一种生机,同时也带着一种无名的光亮,作者给他定义为希望。其中有两件事,更让我完全的感受到了这种生命的希望。一次是安迪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用监狱的广播播放了音乐,对于监狱里的人们来说,音乐就是他们唯一还剩的精神享受,单纯却意义非凡;还有一次是在一个春天的早晨,几个人修完房顶之后,吹着风,沐浴着阳光,喝着啤酒,这种事情是绝对不会在肖申克发生的,但是安迪用他的聪敏做到了。看到这我是多么感动,安迪在用他的行动给他的朋友们带来了一种希望,一种积极向上。可以说这两次行为是一种灵魂的呐喊,虽然孱弱,但是顽强,他是安迪对肖申克,对生命的不屈服。

连安迪的朋友们都不相信自由的存在,他们也许会觉得他伟大,但是不会相信他能够获得他们都不抱希望的自由。然而,安迪最终逃跑了,逃向了他的自由之路。比起自由,三百米的污水管道算什么,风雨之后的天空,是多么美丽。只要希望还在,你就还拥有一切。

第3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1000字

《肖申克的救赎》是美国作家斯蒂芬·金的代表作。该作品用第一人称“我”的视角讲述银行家安迪因为被法官误判谋杀妻子和她的情夫而入狱的故事。安迪来到了肖申克监狱后遭遇了一系列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和折磨。然而,安迪并没有被磨难所折服,他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在监狱的墙上挖出了一条暗道。最后在一个普通的晚上,从暗道爬了出来。他从肖申克监狱中逃了出来,重获了自由,并且在墨西哥以一个新的身份开启了崭新的人生。

在这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安迪。安迪的入狱给黑暗的肖申克监狱带来了一丝阳光。安迪是一个具有独特的人性光辉和魅力的人物形象。他沉默寡言,但在那沉默寡言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永不妥协的、永不放弃的心。

刚开始,在监狱里,安迪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面对“三姊妹”的不断侵扰,他即使孤军奋战,被打的满身伤痕,也不放弃自己的原则。后来,他在监狱图书馆工资时,提出了想要扩张图书馆的请求,连典狱长都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但是他十多年来持之以恒的坚持给州议会写信,最后梦想成真,为图书馆争取到了资金,把肖申克监狱的图书馆扩充成新英格兰地区最好的图书馆。安迪用自己的知识教狱卒们逃税,帮典狱长洗钱,从而得到了典狱长的重用,为自己争取到了一些较好的待遇,如自己一间房间,这是安迪能够逃出去的重要的一个因素。安迪利用自己独居一室的待遇在自己的房间里的墙壁上挖洞。一天天,一年年的慢慢挖洞,且没让任何人知道。他用了二十六的时间挖暗道,最后在1975年的一个夜晚逃出了监狱,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

安迪在肖申克中待了二十几年,在这段时间里,他受尽了各种折磨。但是,他并没有太多的怨恨,而是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切,狱前狱后的巨大的生活落差也并没有使他精神崩溃,焦虑不安,而是极其冷静地面对眼前的一切。他表现出了超于寻常的理性、平静和忍耐。是理想的信念支持着他平静地面对这一切,也正是因为这一份信念的支持,他向“我”购买了一个需要挖六百年才能挖挖出一个洞的小锥子,表面上是用来磨石,但实际上他用小锤子挖出了一条通往自由的道路。

在监狱期间,他意外得知事情的真相,即指知道了杀死他妻子和她的情夫,并嫁祸给他的真正凶手。他努力过,向典狱长申请重审案件,召回找回真正的凶手,还他清白,让他得以清白的堂堂正正的从监狱里出去。但这一切是徒劳的。典狱长不肯见他,不肯理会他所说的言语,典狱长并非是不信,而是出于某种原因而选择忽略安迪的请求,甚至将知道真相的唯一证人从肖申克监狱调到了其他的监狱。在这段期间,我想安迪内心是崩溃的吧,但我想这也是他坚定从按暗道里逃出来的信念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在体制化的监狱中,安迪是一个异类,因为他有理想有毅力,艰苦的环境并没有使他屈服,他就像一些鸟一样,天生就是关不住的,天生就向往自由。

我们要想安迪一样,做一个有理想,有希望,有追求的人。正如同小说中安迪所说的一样:“‘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世间最好的东西,好东西永远不会消逝的。”

第4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1500字

你是否看过这部电影或者这本小说?反正我是看了这部小说,看完内心无比激动,感觉热血沸腾!抽时间还是想把电影再看一遍的。

这本书是写故事的笔者雷德讲述男主安迪在肖生克监狱所发生的一个故事。安迪是最年轻的银行副总裁执事,然而他的老婆出轨了,然后在他醉酒的当晚他的老婆与情人死于他杀,所有的指证都指向安迪,可想而知,他含冤入狱!在最年轻有为的时候,蒙冤入狱,他没有放弃自我。在狱中受到“姊妹”的欺辱,他冒死也奋力反抗、绝不屈服。他又是那样的聪明,他有一副好头脑,他曾经的工作经历帮助他在狱中展示了他的才能。

在一次修葺狱中房顶时,听到狱警们的谈话,狱警哈力对于手中所得意外财要纳税的抱怨,他不顾生命安危直言了他的想法,帮助了狱警无需纳税而完整的得到了那笔财产,也帮所有修葺牢狱的狱友获得了三瓶来自最抠狱警哈力的啤酒的奖励。从此他的名声传开,最终监狱警官让他来帮助这个监狱。他在图书馆服役,帮助狱友们学习,扩建了图书馆,申请更多的图书来慰藉想读书的狱友。

某天在一个新来的狱友那里听到了自己被谋杀的妻子和情夫的事,是狱中另一个人入室偷窃而被他所杀,他耐不住了,他找到监狱长希望能够重新申诉,然而自私的监狱长因为自己的私心而把那个杀人犯调离了肖生克监狱,并把安迪禁闭了二十天。

在这二十天里,他是无比的冷静。这让他更坚定了自己要逃离这个监狱的想法。在这里提一句故事的前面,安迪是个石头迷,在刚入狱不久时,他找到万能的雷德,帮他买了一把槽石器,打磨自己喜欢的石头,后来他买来性感美女的海报想挂在墙上,在敲订海报的过程中,意外的发现监狱的墙壁很松弛,于是这个凿墙逃走的计划开始了,只是监狱长的冷漠与自私让他更坚定了他的目标,长发27年的隐忍,他做到了!最终他不动声色的逃离了肖生克监狱。

有些鸟儿是注定不会被关在牢笼里的,它们的每一片羽毛都闪耀着自由的光辉。安迪就是这样的人。他对雷德说:记住,“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时间最好的东西,好东西是永远也不会消逝的!诚然没错,安迪就是拥有这个好东西,从不放弃内心所想,不随波逐流而得到救赎的。

监狱中的大多数人,尤其是被判了无期的人,他们活着是没有任何希望的。而希望在监狱是很危险的东西,它会让人发疯。不是没有其他人尝试逃离过,偶有两个逃离成功的也不过是运气好罢了,而安迪不一样,安迪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沉稳秘密的实行着。他是一个善良、温暖、坚定的人,他坚持给州议员写信要求扩建监狱里的图书馆,帮助狱友们获得更多的书本学习等等…他无时无刻都散发着一种力量,他是活着的。在监狱里待久了的人,往往也都习惯了这里甚至不愿意离开。就像很多“姊妹”出去以后,真的就成为了异性恋者,就像上一个图书管理员,离开时竟不知所措…

这世界从来不缺积极向上的人,然而,真正有灵魂的人却是极少的。安迪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依靠着希望与信念,27年里摸爬滚打,最终获得了自由。不仅仅安迪个人获得了自由,也影响了叙述者雷德。在生命能看到终点的时候,雷德也最终走向了人生正轨。

强者自救,圣者渡人。

心若是牢笼,处处为牢笼,自由不在外面,而在于内心。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上帝。如果你自己都放弃了自己,还有谁会救你?每个人都在忙,不是忙着生,就是忙着死。忙着追逐名利的你,忙着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你,有没有经常停下来想一想:你的大脑,是不是已经被体制化了?你的上帝在哪里?

最后,想把书中一句经典的句子送给自己:重要的事往往最难以启齿,因为语言会缩小其重要性;要让素昧平生的人在意你生命的美好事物,原本就不易。

人生归纳为一种简单的选择:不是忙着生,就是忙着死。既然来人间走一遭,你且好好的生着,待到老去,再安静的,少留遗憾的死吧!没有什么值得你畏畏缩缩,你只需要大胆的去开始,尽你所能的去完成好,就够了!

愿你的人生少一些遗憾,多一些充实!

第5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如果你受诬陷而锒铛入狱,你会怎么做?是默默地接受命运,还是奋起抗争,或者是越狱?在一所罪恶的监狱,有一个蒙冤的人,一颗不屈的心,一个智慧的头脑,最终打开了一个通往自由的洞。

事情发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银行家安迪,被陷害杀死自己出轨的妻子与其情夫,判处无期徒刑,走进了这个改变他一生的地方——肖申克监狱。在这里,他收到了无情的对待,但他没有放弃对自由的追求。他凭借自己的智慧与警察、典狱长周旋,经过二十年的挖掘,他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顺着挖出的洞爬出了监狱,重获新生。

“有些鸟注定是不会被关在笼子里的,因为他们的每一片羽毛都闪烁着自由的光辉。”瑞德在看到安迪为越狱而努力时,不禁发出这样的感慨。安迪为了获得自由,每天都在为那详细而庞大的越狱计划而准备,他为了不被警察骚扰,利用自己丰富的金融知识,为警察们出谋划策,为贪污的典狱长洗钱。他从“什么都搞得到”的瑞德那里买了一个小锤子,瑞德嘲笑他的逃跑计划,认为“挖出去要六百年”,但是安迪不以为然。同时他还为出狱后的生活做了打算,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向外寄信,伪造了一个身份。通过二十年每一天的不懈努力,成功逃脱。这是多么强大的毅力与智慧啊!

《肖申克的救赎》里有这么一句话“坚强的人才能救赎自己,伟大的人才能拯救他人。”在暗无天日的监狱里,安迪不仅在进行自我救赎,他同时也在救赎着别人,比如他的朋友瑞德。瑞德说过“这个监狱里没有犯罪的人,除了我自己。”但是在长期交往中,安迪知道他是一个好人,便在筹划越狱过程中帮助瑞德。在两人的谈话中,安迪认为要追求自由,向往着围墙外的世界,而瑞德却认为这是天方夜谭,借老布的死,诉说了体制化的可怕,他只想在监狱里安静地度过这一生。如果没有安迪的救赎,瑞德也许会步老布的后尘。但是安迪给了他希望,让他看到了自由的可能与美好。最终在安迪越狱后,他凭借着发自肺腑的忏悔打动了审查官,结束了四十年的监狱生活。

在安迪出狱后,留给瑞德一封信,“记住,希望是个好东西,这或许是除了活着以外最好的东西了”。我想,这也许是导演想向我们诉说的,一个人如果没有了希望,那么他会像一个行尸走肉一样度过余生。正如肖申克的高墙一样,没有希望会禁锢我们的`思想。老布之所以被制度化,不是因为他在肖申克待了五十年,而是因为他没有自由的灵魂,不敢去奢求外面的世界,安迪的成功,也正是因为他二十年如一日的满怀对自由的希望。瑞德说过“希望是个危险的东西”,而正是这危险的东西,使得安迪不抛弃不放弃,鞭策着他的灵魂,以惊人的毅力谱写了伟大的篇章。

在影片中,有一句话我十分喜欢,“要么努力活着,要么活着等死”。我们对人生如何,决定了人生对我们如何。如果不想像行尸走肉般虚度一生,那就让希望之光相伴一路砥砺前行。

第6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在我们自己的现实中,我们注定是自己剧中的主角,而电影给我们一个局外人的机会,所以我们经常喜欢以一个局外人角色从影片中寻找自己、审视自己,总喜欢从电影中寻找生活、审视现实。这一次我看最多的是体制下的自由和永不熄灭的希望、压抑下的友谊以及善恶的归宿。

片中瑞德关于监狱高墙的一番话语发人深省:“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的,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监狱就是如此的将一个人彻底改造,狱中计算时间的单位不是日月年,而是以十年为一个计量单位。当看忽然间岁月已逝,生命的旅程只能以时间为刻度的时候,任何人的希望都会消失殆尽。瑞德曾经告诫安迪:“希望是危险的东西,它是精神苦闷的根源。”然而倔强的安迪始终坚信着希望,没有一刻不在构筑着自己的希望,而且祂一直试图用图书和音乐重新点燃狱友们的希望。

肖申克就如现实社会的一个缩影,那里有最广大的“遵纪守法”的市民,有横行街市的恶霸,有滥用职权的当道者,有巧取豪夺的投机者,当然有潜伏伺机而发的智者。肖申克中生存体制又如当今社会体制,“痛改前非”的人一次次被重新投入黑暗之中,当权者干着肮脏的勾当却会在公众面前宣讲“拯救之道”,似乎只有当性格没有棱角,思想失去火花,被“体制化”的人们习惯逆来顺受的时候才可以平安生存。影片中当瑞得“因没有报告而撒不出一滴尿”时,伴我的不是发笑而是颤栗:体制可怕啊!老布在光明来时因无法承受阳光的照耀而选择死亡,那一幕,我看的不是老布悬挂着的身躯,而是个性与思想的死亡。

“制度化”这三个字最大的含义,或许不是真正的体制,而是我们所依赖的生活习惯。平时,我们依靠习惯生活,也在超越着习惯,但最多可以有限度地实现个人的自由,就象安迪一样拯救了自己,却也拯救不了集体。瑞德一直在努力“改过自新”,却又无助习惯性地生活着,最终在最后的每十年一次的假释审查时,留给我们一段经典的台词:

“我没有一天不在后悔,但并非受惩罚才后悔。我回首前尘往事,那个犯下重罪的小笨蛋。我想和他谈谈,我试图讲道理,让祂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是我办不,那个少年早就不见了,只剩下我垂老之躯。”

我想瑞德绝不是对审查者说这番说,而是说给我们芸芸众生。是啊,生在人世间的你我凡人,在不知不觉中,便会在习惯性的生活状态中耗费掉自己的生命。很多时候,我们会说:如果能够回过去,能够纠正那些走错的路、做错的事、说错的话,该有多好!如此,我们会面对那些爱错或没有爱错的人,会用所有的激情和真诚再博一次。可是,世尙没有如果,我们无法回过去。

再次经历了140分钟听觉与视觉的洗礼,没想这次依然被感动的差点热泪盈眶,影片中真挚的情感让我想起来了社会尙流行的“四大铁”,我想铁窗肯定应该也算“同过窗的”吧!

《肖申克的救赎》无疑是一部励志的杰作,该书中的一切似乎都在表明:日常生活埋葬着所有的希望和梦想,以及对幸福、自由、友谊和爱情的感知能力。面对挫折、艰难、失败,是消沉还是奋进,是坚持还是弃守,是偃旗息鼓还是励精图治,《肖申克的救赎》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

第7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银行家安迪因妻子的背叛和醉酒的冲动所行为被指控谋杀了与人偷情的妻子,被法庭判决为无期徒刑,关在肖申克监狱。安迪刚开始默默承受这一切,后来认识了瑞德和其他的一些人,并和他们成为朋友。这其间安迪被博格斯三姐妹欺负,安迪凭借着自己的才能为监狱里的看管和军官们报税,后被典狱长看上,为他洗钱,成为他的附庸。安迪还用自己的执着每星期给州政府写信,终于为肖申克监狱建立起一座图书馆。后来一位年轻的小伙子的到来,告知安迪是被冤枉的,却被典狱长暗杀。安迪终于决定越狱,爬过那个他用锤子凿了20年之久的洞穴,奔向自由。

这部小说最初给我留下的印象是黑暗。在很多人的定义里,这首先是一部嘲讽美国司法制度和狱政制度的小说。因为如果不是司法制度上的错判的话,安迪是不会进入肖申克监狱;而如果不是因为狱政制度上阴暗腐败的话,安迪也不会成为诺顿的洗钱机器也不会有了后面的整个故事。然而在我的定义里,这部小说首先定义上应该是一部有关人性黑暗以及救赎的故事,如果把它定义为司法制度和狱政制度上的讽世之作的话反而局限了这部小说本身的那种更深层的意义而显得肤浅。

在我看来,不论是司法制度上的漏洞或者是狱政制度上的阴暗腐败,其根本依旧还是人性上的阴暗和贪婪。如果说,安迪的错判入狱还仅仅只是因为司法制度上的错判,那么后来安迪得到了一个推翻错误回归到自由社会的机会,可是这个机会却威胁到了典狱长诺顿的安全和洗钱系统的整体流程的话,那么,这个机会被诺顿彻底扼杀就完整地体现了这种人性上的黑暗。

人性是所有一切社会规则的根本。不管多健全的制度最终依旧只能靠人去操作运转,而如果操持着整个制度的人本身依旧带着贪婪的欲望去观摩这一切,他们总能找到可乘之机。

当一个人身陷于冤狱而诉求无门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所面对的是一种怎么样的绝望。黑暗也许并不是最可怕的,而真正可怕的是这种绝望带来的对于人生一眼所看到的没有光亮的前路。我也不知道在瑞德平静的语调里所讲的安迪呆在他狭小的牢房里沉默不语的第一个夜晚里他是如何度过的,他思索的那些又会是什么。他即将开始的是一种永远也没有光亮的生活,他即将在这个黑暗的夜里开始他漫长而没有前路的人生。

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从此将他笼罩。希望和梦想从现在起都将离他而去了。他只是一个不善于表达情感的内敛男人,所以他永远失去了不知道如何向她表达情感的妻子,所以他在妻子出轨之后将她赶出了家门。对他来说,这一切构成了他心安理得地生活在牢狱里的心理基础,他在赎罪,对他来说他并没有杀害妻子可是他的行为间接或者直接地导致了妻子的死亡。沉重的负罪感包裹着他。不再有希望和光明。我看到的是一种沉重的黑暗。

有影子的地点就有光亮。这部小说有黑暗也有救赎。图书管理员布鲁克斯,这是最让我震撼的一个角色。老布的一生,深刻反映了“体制化”下人的一生。在监狱度过了大半辈子,终于被假释,获得了自由,可一旦离开了熟悉的环境、熟悉的人,他感觉不到自己的价值,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他有了身体的自由,但其实他的灵魂早已被监狱扼杀。属于他自我的世界已经被压缩到了最小,最终他只能选择从这个已经完全不属于自己的世界消失。值得一提的是,有着同样感觉和“被制度化”感觉的瑞德却没有走布鲁克斯的老路,因为瑞德知道,还有样东西再等着他,所以他离开了假释后所工作的南波特兰的超市,去齐华坦尼荷寻找安迪,我觉得这就是救赎。

事实上肖申克就存在于我们现实的生活中。现实中的每一个人,都在不知不觉扮演着肖申克中囚徒或者狱方的角色。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将沦为老布那样的命运,逐渐地被体制化,直到严重地依赖体制,终其一生不曾越规逾矩。任何一种组织、制度、社会都可以视为肖申克的缩影。体制对人的侵蚀也一刻没有停止过,社会历史就是在体制化和反抗体制化的循环中不断前进的,然而救赎却完全在于我们自己的选择,正如安迪的选择一样,再强大的体制也永远无法剥夺我们选择救赎的权利,因为,救赎就存在于我们的心中,那是任何强权也无法到达的地方。tobe,ornottobe,选择救赎还是选择绝望,选择英雄还是选择大众,选择上帝还是选择撒旦,这一切都在你我心中。

第8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以黑暗的监狱为背景,突破了以往人们心中监狱的中的罪恶,反而在其中给人以人间温暖的人情与温馨。

银行家安迪,却在十九年汲汲而生的时光所结成的厚茧中,冲破了那本不属于自己的天空,从肉虫横行的饭菜,到19年来从石灰质高墙破茧而出的新生;从借用一刻闲暇满足内心的自由,到匍匐在泥泞破烂的半公里下水道终于在管口鱼跃而出的身影,无不镌刻着19年来的彷徨和内心独白。他冲破了高墙禁地,重获自由与新生;这个世界穿透一切高墙的东西,它就在我们的内心深处,阴暗无法达到,也接触不到,那就是希望。

正如安迪所说:“那是一种内在的东西,他们到达不了,也无法触及的,那是你的。”曾经,他希望能够在自己的一念之间铲除罪孽的妻子和那狼狈为奸的第三者,但他没有。他战胜了自己,放弃了谋杀的念头。他明白,是他过分他专注于工作,忽略了妻子的感受,亲手酿成了这般悲惨的过错。他把那丧心病狂般的期望,换作对妻子倾注更多的爱。这种内在的渴望唤醒了他的良知,真正触及了失去理智的心,让他学会了理解和信任。

然而,却因一种时间上的巧合背负上19年来的重任和永远无法赎清的罪孽,成为肖申克监狱长诺顿洗黑钱的重要工具。所幸的是,在这世界阴暗猖獗的角落,不失一丝光明曙光的召唤。他仍为狱中其他还拥有美好前程,依然肩负着重大使命的青年们一次次向州政府要求拨款重建图书馆,用阑珊篝火照亮了他人,重建了那被阴霾逐渐侵蚀的心灵所搭砌成的一道散发出万丈光芒的心墙。

尽管结局是未知的,或许会不尽人意,但只有那些重获自由即将踏上新征程的人们才能感受到这种即将揭开未来神秘面纱的激动心情。我希望跨越边境,与朋友相见握手。我希望太平洋的海水如同梦中一样的蓝。我希望一切的一切都能振奋每一颗摆渡浪子的心。

第9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优秀励志型的小说。故事情节很简单,充满了好莱坞的传奇色彩:被诬谋杀自己的妻子及其情夫的银行家安迪被判终身监禁来到了肖申克监狱。他的与众不同引起了黑人囚犯瑞德的注意并最终结成了很好的朋友。安迪总是沉默寡言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应该保有的一切。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开始用自己丰富的金融知识帮助狱卒们“合法”地逃税,甚至帮助典狱长洗钱,以此换得一些对囚犯、对自己稍微宽松的待遇。他甚至不厌其烦地给州政府写信,并在几年后得到了回应---州政府向肖申克捐赠了图书、唱机、甚至史无前例的监狱图书基金—每年500美金。然而安迪终于从一个新来的囚犯那儿得知了自己妻子被杀的真相,当他向典狱长提出申诉的要求时却遭到了粗暴的回绝。因为此时贪婪的典狱长已将安迪当作自己谋取暴利的摇钱树,他甚至不惜杀掉那个知情的囚犯从而将安迪永远地留在肖申克来满足自己对于金钱无止境的贪欲。安迪对于法律公正的幻想破灭之后,终于不动声色地走上了自我救赎的道路—在一个月黑风高、闪电交加的深夜,安迪成功地穿越了自己十九年来挖成的秘密通道,重新获得了自由。

书中有几句话是非常经典的。(1)瑞德:“监狱是怪地方,起先你恨它,然后习惯它,更久后,你不能没有它,这就叫体制化。”(2)安迪:“世上有些地方是石墙关不住的,在人的内心,有他们管不到的东西,完全属于自己。”瑞德:“你指什么?”安迪:“希望。”瑞德:“朋友,我告诉你,有希望才危险。希望能把人弄疯,希望无用,你最好认命。”

这无疑是本具有深刻的小说。高大森严的肖申克监狱是一个含义丰富的象征,仿佛我们在现实中经常遭遇的一种冷酷的权威的代表。当我们对自己还懵懂无知的时候,我们便开始不断地接受这种权威的训练、锻造和暗示,我们不断地被告诫要完全清除干净自己内心的道路,竭力地、由衷地接受它的教化,从而赢得它的奖赏,以期获得我们做人的一切需求:被尊重并实践自己单纯的梦想。但权威却正不可感知地、潜移默化地变成了我们自己的一部分,我们的心脏和呼吸拥有了权威所赋予我们的统一的节奏,而我们自己对此却一无所知。他形象的表达了制度化之下的人是顺从制度失去自我,还是怀有希望找寻自由。

它给人一种无形的力量,它让我知道人的一生中所应该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从而珍惜你现在还拥有它的机会。因为我们人类始终是这样:只有失去了,才真正意识到它的价值,才又拼命地去争取夺回来,然后又不去珍惜。希望、自由、友谊是我们最基本、最起码的感觉和需要,如果自己不珍惜,那么难道还祈求别人去珍惜和维系吗?

同时安迪的形象也刻画得非常出色。他看上去懦弱,但实际却非常坚强。他不怕毒打,坚持自己的意见。他聪明而有学识,善待他人,善待自己,从没忘记自己是个有尊严的人,从没忘记希望和自由。于是呢,在完工前一天,49年春的公差犯人,在早上十点坐成一堆,喝着冰凉的啤酒。鲨堡历来最狠的狱官请客,这王八蛋还装大方呢。阳光洒肩头,仿佛自由人,像在修缮自家屋顶,我们像是造物之主般自在。安迪呢,他窝在阴凉下,脸上挂着奇异微笑,看着我们喝他的酒。你可说,他想拍狱方马屁,或想博取囚犯友谊,但我认为他只想重温自由,即使只一刹那。他敢于冒险却很细心。当瑞德认为用一把小锤要100年才能打洞逃生的时候,他实际只用了19年就做到了。他有信心和勇气。

说实话,我被这本小说彻底的震撼了,灰色高大的围墙隔开了目光,隔开了一切。漫漫无期的岁月,寂寞无望的日子,精神一点点被磨蚀,灵魂逐渐在扭曲,心灵走向麻木,直到自己已经感觉不到麻木。哀大莫过于心死,所谓的“希望”,“信念”已然连同他们的肉体一同被禁锢起来。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得到什么。当一片羽毛缓缓飘荡的时候,生活被幻化成了一首优美的圆舞曲,因为不管拿到的是什么,巧克力永远都是可口的。只有《费加罗的婚礼》响起的那个一刻,所有的犯人被这恍如隔世的声音震撼了——一丝来自俗世的气息带着自由的感觉。哪怕只是刹那的停留,哪怕只如一个飞掠而过的闪光,却似乎唤醒了囚犯心底里一丝尚未完全泯灭的东西。或许这片刻的清醒,刹那的释放,将带来更沉重的压抑,就如揭开伤口上的血痂。

《肖申克的救赎》把生命变成了一种残酷的选择。肖申克的救赎是我们简单的生活中值得一再回味的东西。相信自己,不放弃希望,不放弃努力,耐心地等待生命中属于自己的辉煌,这就是肖申克的救赎。

第10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在看电影版的《肖申克的救赎》之前,我先读了文字版的《肖申克的救赎》,感受颇深!我始终认为,能够触及我内心最深处的东西,才会感动我!毫无疑问,《肖申克的救赎》感动了我。一开始认为安迪肯定监狱悲苦的渡过一生。可是最后,结局虽不是法律范围以内的,却是我们所有读者心中所想的那种结果。我们会跨越法律的界限,为这个真正善良的,真正懂爱的人感到高兴!这部小说中,有三个方面是我感受特别深的!

其一是狱友情。肖申克,当走进这个地方,转身门闸锁上,才明白,这是玩真的,转眼间,一生就毁了,只留下无穷无尽的悔恨,不知道会这里待多久,也许也将忘记在这里度过了多少岁月,恍惚间记得典狱长说过“把信仰寄托给神,把贱命交给我”。但在这里,他们也有自己的朋友,他们也有真挚的友谊!安迪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为犯人朋友们赢得了冰啤酒、图书馆以及尊严、自由。安迪也幸运地没有站错队,他拥有了在肖申克中唯一可以倾诉与分享秘密的朋友,瑞德。在他成功逃出后以及瑞德在入狱四十年之后他们这对在狱中的好友再次拥抱在一起,在狱中的生活了几十年的他们早已经习惯了彼此。相反,那些在生活、身份顶端的典狱长们,他们只有自私、狭隘,只是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利把自己的一切罪行掩盖了而已。生活中,我们人人都需要朋友,需要志同道合的朋友,需要能在灵魂深处交流的朋友。也许,我们越来越发觉,交一个这样的朋友越来越困难,但是如果你拥有这样的一个朋友,一定要珍惜。

其二是感叹我们在无形中被体制化以及体制社会的不公平。“监狱是个怪地方,起先你恨它,然后习惯它,更久后,你不能没有它,这就叫体制化。”也许四面白墙禁锢的是我们的身体自由,然而体制化禁锢的却是我们的灵魂,这是它最可怕的地方。或者你会认为体制化离我们很远,其实只要你细心观察,体制化就存在我们身边,它像一只无形的手,时时刻刻影响着我们。有时,我们会不难听到别人在说:“我不干这个行业,还能干什么呢?”这就是体制化的结果。

一个清清白白,没犯过罪的人却要被冤枉入狱,我想这是任何人都接受不了的。可是谁能帮你证明,你是无辜的。法律不是十全十美的,它始终有自己的缺陷。所以有些人就是这种体制下的牺牲品。呐喊、冤屈能有什么用?谁能真正替你伸张正义?自私的典狱长,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竟设计杀了知道内情的证人,人性在欲望、金钱、权利面前一露无疑。人性的可怕,社会的不公平,只是多让一个人对这个社会更加绝望。《肖申克的救赎》让我再次了解到,社会不可能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必须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的生活。

第三点也是最触动人心的就是安迪追逐自由、永不放弃的精神。在肖申克漫长的监禁中,真正囚禁的并不是被高墙束缚的躯体,而是被肖申克渐渐打磨,锻造的失去了自我的内心,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梦想还有希望。但安迪并没有成为肖申克真正的俘虏,他扔怀着对生活的向往与对自由的渴求。典狱长的贪婪与罪恶让安迪找到了改变自己命运的契机。他用那把藏在圣经里的小石锤挖了那条在任何人看来不可思议的隧道。他挖了19年,精心策划了19年,也在会被别人发现的危机感与恐惧中度过了19年。终于有一天,他鬼魅般地从紧闭的牢房中消失,窗外的阳光撒进不足4平米的小空间,简单而明了,他逃狱了!带着典狱长所有来历不明的钱与那个空名的身份,奔向了他向往已久的自由。他爬过狭窄的隧道,再爬过充满污水的管道,通向了肖申克所束缚的区域外,在污水中洗净了他的罪恶,在彼岸洗净,重生,然后奔向了他的泽华塔尼。

“有些鸟儿天生就关不住,它们的羽毛太鲜明,歌声太甜美,也太狂野了。”一个人怎样看待自己,这就决定了她的命运,或者说,指明了他的归宿。而归宿则要有坚定的信念去支撑。安迪坚定的信念与对自由执着的追求,使他战胜了充斥着冰冷与最邪恶人性的肖申克。当看到安迪从肖申克成功逃离时,我仿佛看到信念刺穿重重黑幕,在黑夜中打一道夺目的霹雳,亮光之下,我孱弱的灵魂在黑暗中现形,并且颤抖,久久无法平息......

第11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人生可以归结为一种简单的选择,不是忙着活,就是忙着死。——《肖申克的救赎》

之前看过这个电影,在电脑上看的,可是电影看下来没怎么看懂,一直盯着字幕看,也没捕抓到演员的表情。现在借着读书社共读书的机会,以读书的方式重温了这部经典,发现自己以前真是牛嚼牡丹呐!

自由是很所有人都向往的东西,特别是待在监狱里的人。从他们进入高高的围墙那刻起,眼里就眺望着围墙外的花花世界。而安迪却和其它人不同,他仿佛披上了一件自由的隐形外衣,并不觉得自己是个囚犯,在狱警和典狱长眼里,他不过是个高傲的杀人犯而已,只有安迪自己知道,他不会像那些老犯人一样,一直待到被社会淘汰才放回社会。

安迪在进入监狱前,就把五百美藏起来逃过了搜查,有了钱就在监狱里的“百事通”手里买到了鹤嘴锄,再用大型海报掩盖掉自己挖地道逃走的秘密。从进入监狱开始就在为离开准备着。而其它人进入那道门以后,虽然不情愿,可最后都适应了那里的生活,直到发现自己不能离开那里。

监狱里的高墙实在是很有趣。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这就是体制化。

大多数时候我们的生活跟囚犯一样,每准点上班,下班后就是回到宿舍钻研自己的小爱好,没有改变自己去适应两点一线的生活,再加上没有双休,天天上班偶尔逛下超市,跟他们放风是一种性质。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这样,反正我是这样的。

我以为努力工作等赚到钱换一个有双休,能朝九晚五工作的时候却发现我已经在这类工作岗位上定了型,再换到其它行业心里却生出一种恐惧。怕离开这行会交不起贷款,吃不起饭,直到睡到大街上。

安迪从1949年开始挖地道,1967年挖通,直到1975年才越狱逃跑。他利用18年的时间挖通这条地道,为什么不直接逃走了,我想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在监狱取得的成功,他通过和典狱长报税,洗黑钱等等已经取得监狱高层的信任,在这里没有人能再欺负他,他还在这里有了自己的图书馆,这里的所有人都尊重他。他开始喜欢上这里的生活。或者他害怕,他害怕自己逃到外面适应不了外面,最后还是要回到肖申克,而再回来,眼前一切拥有的都将化为乌有。他害怕失去。后来典狱长告诉在关禁闭的安迪,不老老实实在这里待着做我的狗奴,你不可能会被翻案,而你建立起来的图书馆和狱警的关照也不会再有。这才是安迪醒悟的时候。

我们的生活亦如是。当我们的工作和事业长期占有生活业余时间,是否有勇气跳出牢笼,去挑战新的人生。听过无数后悔入行的话,却极少见敢于转行的人。所有人都在埋怨命运的不公,却依旧顺从命运的安排,并没有去做任何改变。

安迪.杜德兰:这就是意义所在。你需要它,就好像自己不要忘记。忘记世上还有不是用石头围起来的地方。忘记自己的内心还有你自己的东西,他们碰不到的东西。《肖申克的救赎》书的末尾安迪对瑞德说“希望是个好东西”,对于肖申克的人来说,能走出监狱就是他们的希望,而进入肖申克的人,开始都怀有希望,觉得自己有一天能出去,越到后来越习惯了这个地方,这种希望就没有了。

希望确实是个美好的东西,我们每天都怀揣着希望活着,而现实总是给希望当头一棒,把你拉回办公椅里上班、下班、加班。正因为希望难以实现,更显得它的美好和珍贵。安迪用二十年的时间换来了自己的自由和海滩,你们的希望是什么,准备用多长时间来实现它呢?

记着,希望是件好东西,没准儿是件最好的东西,而且从没有一样好东西会消逝!

第12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监狱的生活没有乐趣可言,也谈不上上什么希望,在绝望中求生似乎更加困难。

《肖申克的救赎》,安迪如何一步步救赎自己和监狱里的人,让自己和监狱里的人重获自由。主人公安迪追求自由的希望和梦想,是最打动我的地方。

我印象最深的是,安迪为了监狱里的同伴喝上一口酒,他坚持刻石头。

他喜欢音乐,不惜违反监狱规定。他喜欢读书,为了建立图书馆,他坚持写信。这些为了梦想而奋斗的过程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内心。安迪不因为在监狱里就自暴自弃,不因为监狱里的胁迫就放弃追求。他用他的智慧改变了监狱里的一切,同时也是很多人得到了心灵的救赎。

庆幸瑞德遇到了安迪,安迪用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改变了瑞德。好友俩一起共享蓝天之美,自由之光,真的很好。

希望是光,希望是指南针,希望是动力,希望是成就梦想的推动力。在黑暗与孤独中堵上生命去挖一条“600年都挖不出”的隧道,我想安迪是伟大,他用他的双手救赎了自己,也救赎了他人。

坚强的人只能救赎自己,伟大的人才能拯救他人。肖申克的救赎告诉我们,没有什么比坚持更重要,你想做什么就去做,任何的困难也会因为你的坚持和努力化为乌有,成就你的是你那从来没有放弃的心。

第13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身为银行家的安迪无疑是聪明的,可是我更欣赏他在黑暗中依旧向往光明的心。他是如此地渴望自由,于是怀揣着希望活下去,无论处境如何,他从来没有绝望过。这样一个人,足够聪明,足够冷静,有足够强大的心灵,如何不能创造奇迹?所以,尽管影片前半段十分压抑,种种绝望来袭,可是,我终于还是等到了属于他的美好结局,那一刻,忍不住泪如雨下。

可是,在王子和公主得到幸福和美满的结局前,注定要经过很多苦难。安迪不是王子,他是对绝望与黑暗拔剑相向的骑士,可是,他所遭遇的磨难,一点也不少。监狱里有太多的黑暗,这里,你可以看见人性的扭曲与残虐。先是“三姐妹”的逼迫与侮辱,他每天身上都带着伤,他是如此倔强,从不曾屈服,更不曾绝望。后来,狱长诺顿发现了他的理财天赋——这个声称用管制和《圣经》治理监狱的衣冠楚楚的伪君子,企图利用安迪为自己洗钱。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岳不群式的人物,可是,岳不群遇上了令狐冲,而诺顿,遇上了安迪。就算安迪一时被囚于黑暗,可是他向往自由的心不会放弃希望,尽管,他暂时身不由己。

第14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世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要你想,只要你做,一切皆有可能。

在《肖申克的救赎》中,男主杜方因被冤枉而被判处终身监禁。入狱后,艰苦的生活并没有让他堕落,他坚信,自己是不属于这里的。于是他默默地忍受那些痛苦,暗地里观察着、思索着。他知道他不可能靠别人的力量离开监狱,于是他便制定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他向瑞德买来锤子、海报,以雕石为借口凿地道;他利用自己的才能帮助典狱长逃税,得到那些特权,他不断地扩大自己的控制范围……最终,在如此严厉的看管下,他逃了出去。

在19年的牢狱生活中,他听到了无数人对他的否定,但他都没有动摇逃跑的想法。我最记得杜方问瑞德的那一段话:“你知道那个一直藏在我心底的闪着光芒的东西是什么吗?是希望。”瑞德却对他说:“在这里,希望是不可能存在的。”杜方只是笑了笑,后来,他用行动告诉了瑞德,一切皆有可能。

曾经有一篇文章说到,人类不可能在1分钟内跑过一公里。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的心里都是默认了这个“事实”。但是突然有一天,有一位运动员做到了!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难道是那些人有天生神力吗?很明显,不是。他们的心里没有想什么可不可以,只有做不做。

无论大事小事,如果你想完成,那么你就去做,相信一切皆有可能。你有一个梦想,那就制定计划,坚持不懈地向着梦想前进,总有一天,你会到达梦想的彼岸。

第15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青春,是一个美妙的词汇,它代表了人生中最为美丽的一段时光;

青春,是一个深刻的词汇,它诠释着人生中最珍贵的东西:自由、希望、友谊。

于闲暇时刻读完这篇著作,虽然已过数日,但它带给我的感动却久久未能平复。

故事的主人公—安迪·多弗瑞,以前是个西装革履、事业有成,前途一片光明的银行家,自从他被冤指控杀了自己的妻子后,就被判无期徒刑而终身监禁在肖申克监狱。实际上并没有杀人犯罪的他从此变得一无所有,他的前途与未来就这样被毁于一旦,看似永远无法翻身。

监狱的生活虽不至于使人无法生存,但也足以使人身心俱乏。狱警凶残地对待囚犯,并用肮脏龌龊的语言辱骂他们,就感觉狱警与囚犯是两种不同的生物—人与狗。狱警们始终见风使舵,压迫欺负那些无力反抗的囚犯。囚犯并非无力反抗,而是他们“体制性”的放弃反抗—在刚刚进入这种肉体和精神被束缚的体制时,他们曾经像一切刚刚进入肖申克监狱时的菜鸟一样,愤世嫉俗,试图反抗,但他们逐渐发现“反抗等于徒劳”时,就从对体制的反抗逐渐变为对体制的严重依赖。

而安迪却不同,安迪利用自己的特长为狱警诺顿洗钱,为囚徒们争取着不多的权益和精神空间,比如当安迪头一次利用理财特长为海利做事时,所要求的只是让海利请难友们喝酒,他自己不喝,微笑着看着瑞德和赫伍他们喝。别人都不懂安迪为什么这样做,但瑞德明白那一刻安迪让他自己和别人都享受到了自由的感觉。

安迪确实向往自由,这种自由,是发自内心的自由,所以他才不顾狱长的恐吓,为监狱所有的人,播放意大利歌曲。那首歌曲就如同自由的阳光散在了每一个“被拘禁”人的心里,飘荡在肖申克监狱的上空。人们为这种声音所陶醉,尽管他们并不知道这首歌的意义。但它代表了每一个向往自由的心—它飞越肖申克监狱,奔向远方。

第16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瑞德不一样,他总说有希望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并且告诫安迪不要怀揣希望。可是我想,瑞德对生活不是没有希望,他只是,不敢有希望。老布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入狱五十年,终于得以假释出狱,似乎看见了生活的希望。可是结果呢?半个世纪过去了,世界变化太大,他一个人孤零零留在世上,亲近的人不在身边,又有什么意思呢?所以,他终于选择了上吊自杀,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看这一段的时候,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没有希望的人生,连自己都不忍心过下去。

可是幸好,瑞德还有安迪。如果没有安迪的存在,我毫不怀疑瑞德会步老布的后尘。

前面说过,安迪是个聪明人,这种聪明在金融领域表现得尤其明显。所以,他为诺顿洗黑钱,以此来保全自己。可是,安迪又不仅仅只是个聪明人。所以,他不会一直与诺顿同流合污。决裂的契机终于来临了,在安迪入狱二十年后。

安迪的学生汤米因为知晓杀害安迪妻子和情人的另有其人,而诺顿绝对不会让安迪离开,所以,他杀了汤米,想把安迪牢牢绑在他这条船上,但显然,安迪不会任由自己沉沦于黑暗。事实上,从入狱开始,他就一直在挖地道,逃离的时刻终于来临了。

那个雨夜,伴着一声声惊雷,安迪在下水道里匍匐,为了这一天的自由,他等了太久,下水道的恶臭又算得了什么?什么都无法阻挡他向往自由的心。

看见安迪终于逃离监狱的那一刻,泪水无声划过我的脸颊,多不容易啊,他终于逃出来了,带着诺顿贪污的证据,一种快意充斥着心间。无疑,复仇的时刻到了。

看到诺顿脸上平静的假面具终于被撕裂,惊慌在他的脸上一览无余,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不得不选择开枪自杀,直至死亡,他都不知道自己败在了哪里。看到这里,我有一种终于推倒了反派大Boss的解气。

可是,这并不是结局。复仇并不是最重要的。他曾经跟瑞德说过,希望出狱之后,生活在海边,有一艘自己的船,偶尔出海钓鱼。他终于做到了。影片结尾,他和瑞德在海边重逢。怀揣着对自由的向往,他终于创造了希望的奇迹,日子还很长,尽管他们已不再年轻,幸福却刚刚来临。

第17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无论什么时候希望是很重要的吧!有了希望一切的苦难都可以忍耐,一切的羞辱都可以承受,只为了有一天能逃出生天。重新过上自由的生活。

若是没了希望,就像是行尸走肉般,也许也像老布鲁克斯那样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怜的老布鲁克斯已经被制度化了,给了他自由却整天活在恐惧当中,还不如让他在肖申克终老。

另一个重要的启示,习惯的力量是可怕的,一点点的消磨我们的一切思想,希望是美丽的,是必须的,像空气一样不可缺少。虽然有那么多希望会落空。

自由永远无价,无论什么理由必须要屈服于一个人,但内心的东西永远无法被控制,只有灵魂才真正是自由的。

有些人像永远关不住的鸟儿,因为它的光辉太过于闪耀。这是影片中的话,而我想说的是有些人像永不言败的斗士,一切苦难都像是滋养莲花的淤泥一般。也谨以此献给格格,祝福你,我们和你站在一起,悲伤着你的悲伤,痛苦着你的痛苦,人生路上谁人都会遇到挫折绝望,但我们依然充满希望!

当然其实最重要的感受是: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安迪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

第18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在被误判为无期徒刑之后,在近乎绝望的监狱之中,利用将近20年的时间里,用一把小石锤挖了一条隧道,走向了自由和光明。整部片的主题是希望和光明,我们从中看到了主人公坚韧不屈的意志和持之以恒的精神,但是除此之外,影片中人物个个特征鲜明,在鲨堡这座剥夺人希望和自由的监狱里,一众人组成了一个小社会,在这里演绎各自不同的人生。从每个人的身上我们都能感悟良多,这也许就是这部影片成为经典的原因。

安迪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他的成功源自多个方面的因素。

“用信念点亮希望的火把”。安迪并没有杀人,但是却被冤枉,判为无期徒刑,等于将自己一生交给了没有生机和希望自由的监狱。但是他并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听天由命,他坚信自己是无辜的,利用狱友的帮助开始了漫长的越狱之旅。在即将与狱友瑞德告别之前,他说“我要的只是一艘小船,一间小木屋,在太平洋边过自由的生活,19年的牢狱生活,我的这点要求并不过分。”从一开始进入监狱直到最后,他对自由的渴望的这种信念丝毫未减,这也是支撑他走到最后的精神动力。在那个风雨交加的雨夜,在肮脏的下水道中经过500码的爬行之后,当他脱掉那件囚衣,仰天大笑的时候,那幕场景是如此地震撼人心,19年的努力,日日夜夜的坚持,终于成就梦想,走向自由!人生有些东西当你拥有的时候你并没有发觉它多么可贵,但是当你失去之后再重新获得之时你才会倍感珍惜。

第19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当一个人在暗无天日的地方生存,试着过一种生命的每时每刻都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体制化生活时,他心中会有多少希望,能保有多少信念?

答案可以是零,也可以是百分百。

当一个无辜者被指控杀人锒铛入狱,并在多年后找到证明自己清白的证人后却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时,他心中有多少希望,还留有几分信念?

答案可以是失望,也可以是不放弃。

当一个年轻的银行家在前程似锦的时候被扣上谋杀的罪名,冷静地陈述自己的时间线却仍被判处无期徒刑时,他心中有多少希望,还能否保持信念?

答案可以是自认倒霉,也可以是自命不凡。

当一个人因从天而降的罪名被判入狱,在狱中干着最累的活,流着最多的汗,却还要被一群蛮横者施以暴力,他心中还留有多少希望,是否还有不灭的信念?

答案可以是就地认输,也可以是不断反抗。

安迪就是以上我谈的后者。他的生命明明是一片光明,却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谋杀罪而过上了牢狱生活。他没有失望,没有自认倒霉,没有就地认输。他从不哭诉自己的被冤枉,被强暴,他微笑着,从容面对这一切。

他拼命地工作,赚钱换来了锤子和海报。锤子用来雕刻石头,海报也许能激励他。他又靠自己有用的知识博得了长官们的庇护,大家说他是为图书馆而工作。他从不惹是生非,和他曾住在一起的室友说他人很好,但他那个房间空气不太好,很冷。

可等到他从监狱逃走的那一天,狱中的头号人物雷德才明白,他买小锤子是为了挖开墙体,买海报是为了遮盖洞口,拼命帮长官洗黑钱是为了独处一室的特殊待遇……雷德说他自控力最强,竟没有任何苗头能看出他要越狱!

不管如何,安迪逃走了,雷德祝福他并在多年假释后获得与他见面的机会。雷德知道,安迪就是那只关不住的鸟儿,他总有一天会挣脱牢笼去追寻自己的生活,因为他有狂野的心,有永远不变的希望和信念。他才不甘就此沉沦!

安迪是一个倒霉的人,但他也是一个充满希望和信念的人。

第20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年轻的银行家安迪被冤枉杀了他的妻子及其情人,被判无期徒刑,从此他开始了在肖恩克监狱漫长的服役。影片就此开始。在肖申克监狱服刑的犯人,大多被判的是无期徒刑。长达几十年的监狱生活,早已磨灭了囚犯们心中对于自由的渴望。他们习惯了每次上厕所前向监守打报告,习惯了每天繁重的劳动,习惯了失去自由与希望。

影片中有一位管理图书的人——老布,他在监狱里一直待到垂暮之年。最后当他终于获得了假释的机会,他却自杀了。针对这件事,安迪的朋友瑞德对肖有一段经典的解释:这些高墙还真是有点意思。一开始你恨它,然后你对它就习惯了。等相当的时间过去后,你还会依赖它。这个就叫做体制化。

体制化,说白了,就是你对周身环境的习惯性。它是一座监狱,囚禁的是你的心。我们很多人都没有犯过法,没有蹲过监狱,而我们真的就是自由的吗?

当初,我们为了高考,恨不得头悬梁、锥刺股。如果在你还小的时候,有人告诉你,将来有一天你会过上每天早上六点起床,晚上十二点才睡,总有做不完的试卷和背不完的重点的生活,你会不会觉得那根本无法忍受?而当这种日子真正降临的时候,你抓狂过、沮丧过、最后你习惯了它,甚至在升入大学后开始怀念它。高考其实就是我们的肖申克监狱。我们放弃了唱歌跳舞,放弃了小说游戏,放弃了我们的自由。我们背着王朝兴衰、算着立体几何,我至今也不知道它们到底有什么意义,但是我们都知道它们是我们的救赎。犯罪的不是我们,是中国死气沉沉的教育制度,但是坐牢的却是我们。

后来我们上了大学,离开了监狱,重获自由。再也没有高墙限制你的自由,再也没有了老师的耳提面命和试题的百般折磨。恭喜你,你出狱了,可是你为什么不开心呢?你一直以为那个为了一道数学题苦思冥想熬夜的是你,那个坐在一堆参考书中分析英语语法的是你,那个课间挤在一堆学生中问问题的是你,但是当那些日子成为过去,当那样的你只存在于记忆中的时候,你迷失了你自己。曾把自己定位于囚徒的你,刑满释放后,你又是谁呢?从一开始,你就是一个囚徒,或者说你不仅仅是一个囚徒,只是长久的习惯让你忘了。

之后,我们毕业了,开始忙于工作恋爱,忙于买车买房。你终于有钱买了单反,但是却没有为了旅行辞掉工作的勇气;你终于可以不用再攒钱给爸爸妈妈买礼物,但是回家的次数却越来越少;你终于可以买得起那些奢侈品牌,但是却在也没有了当初蹑手蹑脚进店时的那份惊奇与欣喜。你习惯了每天早起去上班,习惯了高跟鞋与西装,习惯了还房贷和逛商场,习惯了对着电脑屏幕打哈欠,习惯了忘记曾有过的梦想。你再一次把自己丢进了另一个肖申克,让习惯垒砌成高高的围墙。你日复一日地重复着那些你“应该”做的事,却从来没有问过你的心,它想做什么。

第21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知识和能力是改变命运的强有力手段”。安迪的成功除了坚定的信念之外,其实与他的能力和知识密不可分。

他用他的知识在鲨堡监狱中继续实现他的人生价值。他是一名地质爱好者,当他在无意间发现墙壁的岩石构造时,他的内心开始燃起了希望,他所缺的只是时间的积累。我们试想一下,如果说那监狱的墙壁是钢筋水泥混凝土结构,那么估计100年都没有办法凿开那通往希望的隧道。

他有一个机智的头脑,善于伪装自己,使得他的一切行动都在暗处进行,成功避开狱警的突击检查。他有过硬的理财专业知识,他首先利用狱警海利遗产事件,展现自己的能力,这并不只是简单地为了让狱友有啤酒喝,而是作为一个跳板,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的利用价值,果然,随后,大量的狱警都请求他的帮助,在经济税收方面寻求安迪的帮助,最后,典狱长也通过他进行一系列的洗钱犯罪行为。

可以说安迪是一个极富心机的人,因为他看1到了监狱里的滥施暴行,进监狱第一天就有一个被活活打成残废。为了在监狱里面存活下去,只有让自己发挥价值,先活下去才有希望。典狱长对独囚的安迪说“如果你不帮我,我就不让狱警保护你,把你和一群犯人关在一起”,这说明安迪在鲨堡这座监狱里面成功获得一定的保护。当然,与此同时,他也帮监狱兴建图书馆,帮助狱友学习,考取证书,而这些,都是源于那份患难中的友谊。

“机遇和人际是成功的重要因素”。如果没有瑞德这个人,这个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往监狱里输送东西的人,那么安迪的所有希望也终成泡影。可见安迪是幸运的,他遇到了瑞德,遇到这个生命中的贵人,瑞德无疑是监狱和外界社会联系的一条纽带,通过他,安迪才能获得大量的越狱必须品,安迪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假设他的牢房不是最后一间,而是在中间,相信也没有如此的顺利。

第22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高晓松曾说过:“一生纯良,不舍爱与自由。”小说将爱与自由,两个不同意义的词交织在了一起,因为心中有爱,所以心怀希望,他会去自我救赎。而自由就是爱与希望的实现。

作者笔下的肖申克,是一个充满龌龊和肮脏的世界。这个监狱有着他隔绝人世的独立的生活,但是,这份独立,也恰恰成为了当时美国政治的一个缩影。一个未曾犯罪的安迪被抓进去成为犯人,而那些狱警,监狱长却做着偷税漏税等等一系列的不法行为。善与恶的界限也由此变得模糊模糊。

同样,这还是一个被严重束缚的,会令人失去自我地方。监狱长说过,“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当我们看到,那些出了狱,但却无法适应社会的人们最终自杀在自己家中时,那只被放生,但最终却饿死在监狱角落的鸽子时,我们都会明白,那份自我和独立的意识,是多么的重要。

在决境中不轻易被打倒,在过错中不轻易迷失,自我勉励,自我救赎。心怀梦想,方能召唤希望。

监狱中的人是无罪的,与其说是一种调侃和讽刺,不如说是人类充满期望和善的肯定。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和深远长久的,监狱里的人大多都被变得体制化了。

就如瑞德说的那样:刚进监狱的时候你会仇视它,之后你习惯了它,到最后你会发现你不能没有它,已经离不开它了。

第23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是斯蒂芬·金的中篇小说,收在《不同的季节》里。

第一次看这篇小说前,我看了看斯蒂芬的简介,这个原写恐怖小说的作家让我觉得《肖申克的救赎》肯定是一部蛮黑暗的作品。不过,看过之后,我对它的态度大大改变了。

故事围绕着一个无罪的人——安迪。他是一位缅因州的银行家,被指控谋杀了出轨的妻子和她情人而关进肖申克监狱,在他来之前,雷德——一个因谋杀罪而判无期徒刑的犯人,已经成为监狱中的“权威人物”。当雷德看到法庭上出奇冷静的安迪再三解释自己没有谋杀妻子和她情人,却还是被判为无期徒刑时,他认为安迪肯定要在这变态肖申克监狱里可怜地度过余生了。这世上什么事都有,今天你还是帮别人乐呵呵分析投资股票的名嘴,说不定明天一早起来就要穿着黄囚服无辜入狱了。上帝总是什么借口也不给你。

于是乎,这个看起来书生气十足的安迪在第一个晚上便被狱友赌为要哭的人。但是安迪没有哭。他那一晚的镇定让雷德感到惊讶,更让雷德觉得,这个拥有一双干净小巧双手的男人,内心绝对比表面上坚强百倍。我在看的同时,对安迪向雷德要锤子和海华丝的海报时感到困惑:为什么要一把小小的锤子?安迪真的那么喜欢性感女星吗?他为什么要大张的海报?而且,为什么又要坚持自己独居一室呢?当然,安迪凭着自己的知识和偷偷带来的500块钱慢慢得到了这些。他告诉监狱官怎样合法地免去一大笔税金后为狱友们每人换来三瓶啤酒,尽管他没喝,只是在一旁看着,但雷德猜测安迪应该是想借此来感受之前自由的时光吧。读到这里,我忽然觉得培根讲得挺有道理,所谓“知识就是力量”啊。

安迪就是靠精通财务制度知识和良好的狱友关系慢慢从一个普通的犯人变成模范犯人,甚至掌握了无恶不作的典狱长的把柄,让他被监狱里的人重视起来。另一方面,他得到了一些自由:他成为图书馆的管理员,他不断写信给州议会,使得议会不得不“被迫”发钱给肖申克监狱图书馆,图书馆的书越来越丰富充实,安迪甚至还帮助一些犯人通过了高中学历考试,拿到高中文凭,这不亚于监狱外面的人啊。安迪靠给监狱长洗钱、指导警卫怎样炒股等等,靠自己赢得了一人一个房间的权利。但是,安迪内心绝对不会想着一辈子都呆在这里。雷德说得很对,当你老了、什么都没有用了的时候,肮脏的监狱长自然会抛弃你,不会再保护你,让你受尽折磨。到那时侯,就是回到社会上也比死还要难受,你根本不知道“自由”是什么东西,但实际上它已经活生生摆在你眼前了。

当安迪知道有个犯人以前在另一所监狱服刑时听到过这个案子时,他知道了谁是真凶,他毫不犹豫地去申诉,但当安迪向监狱长提出要求上报这一情况以争取重新审理此案时,却遭到了断然拒绝,还受到了单独禁闭一个月的严重惩罚。那个天天捧着圣经的老狐狸又露出极其凶狠的面目,利用毒辣的手段把安迪最后的假释希望给切断了。

安迪消沉了很久。但身在监狱的他,19年来一直在追求希望、赢得希望,就仅仅因为“HOPE”这四个字母深深印入安迪心中,他没有沉沦,或者说他从来都没有沉沦过,就算是在监狱里,他也没有想过自己没有活下去的机会。每个人都有机会,每个人也会遭遇困境,但是你能在之前打好基础,在陷入困境时抓住机会,在脱离危险时让机会实现,你就会获得了成功。是的,安迪越狱之前在肖申克度过了人生的19年光阴,那原本应是一个银行家创业的辉煌期,然而安迪却在黑暗的肖申克默默为“自由”而奋斗。

越狱?是去抓住希望!是获得自由!既然上帝不让法庭赐予他公正的机会,那就自己去获得自由吧!雷德看到了安迪所做的一切,那不是一个人对他前生的救赎,而是这个人通过自己用生命换来的自由,让上帝不得不赐予他机会,是让命运不得不低下头对他的救赎!我知道,雷德也知道,安迪从来都没有失去自由,他从来都没有丢掉过这颗希望的心,所以他成功了!

他的成功让世人佩服,他的成功让之前一切沾在人生路上的黑点都灰飞烟灭,他让肖申克监狱从此留下了一个洞,而他每夜辛辛苦苦地凿着,终于,凿出了一条路,一条要忍受恶臭尽头是光明的自由路。这个洞再怎么填,也填不满。因为那是一个人的一生,为了追求希望,不顾一切去寻找它,直到找到它。

当雷德出狱时,他感到迷茫,自由了,但是世界变了。他想起安迪,那个外瘦弱而内心强大的自由者。他决定去找他,当他到巴克斯登时,看到了那块火山岩,找到了安迪给他的信。

结尾的最后五句话,每句话都包含着“希望”这两个字,当默默读它们的时候,相信每个人心里的感受都跟获得希望的雷德和安迪一样,眼泪会不知不觉地滴在“希望”两字上。

第24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二十六年后,当安迪杜佛尼在肖申克监狱外千里之遥的墨西哥边境小城齐华坦尼荷享受阳光、欢愉、自由时,他一定不会忘记二十六年前向瑞德借小锤子的那个上午,他也许不会想到兴之所至的偶然会成就他后半生的自由。

同样,当瑞德听到安迪到齐华坦尼荷的邀请时,他也绝对不会想到,数年之后,垂暮之年的自己真的会踏上前往这个异国小镇的旅程。

还有,当读者在卷首独到安迪被判无期,入狱监禁时,也绝对不会想到,二十六年后,安迪会以自己的方式出狱,并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毋庸置疑,《肖申克的救赎》是一本传奇之书,斯蒂芬·金用许多不会想到,构成了读者肖申克监狱的全景旅行式欣赏,也构成了安迪基督山伯爵式的逃亡与救赎,更让每个人都体验了一次自己的肖申克。

初读《肖申克的救赎》,就已经为斯蒂芬金所构筑的那个世界的真实与残酷所震撼,不禁感佩于作者笔力的深厚,在赞叹的同时也过一些思考与体味,但是因为当时年龄太小,没有能够很好地理解自己的思考,也没能系统的将其整理出来。而今,再读此书,加以自己以前的感受,抛却文学性的因素,感到的只是自由与希望的可贵以及人生命的原始张力。

我相信,任何人在蒙受不白之冤时,都会委屈、痛苦,也会抗争。但是,当这种冤屈达到了你无法抗争的时候,你会怎么办?放弃,绝望?抑或是继续?我不敢揣测别人会怎样,但对于我来说,我也许会失望并放弃,继续抗争的机率很小。我很难像安迪一样,一直抗争,二十六年一直抗争,并且在数次绝望的情况下还能继续。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在这个抗争的过程中,还能焕发出个性与理智的光彩,感染并改变着周围的环境和人。我们可以看到,从安迪进入监狱的那一刻起,他就没有停止过抗争,他就没有丧失过希望。他反抗“姐妹”们的骚扰,他挑战典狱长的权威,他改变监狱的环境,他改善狱友的状况,他关心自己的案子,他永远没有丧失过出狱的希望。很难想象,当他听到汤米谈及他的案子的真相时的激动,又是怎样在这种激动中受到诺顿的打击、要挟与报复,并坚持着自己的抗争;很难想象他是如何在几近绝望与窒息的监狱环境中维持着自己的理性与希望,并运用它们周密计划自己的逃亡事宜,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一直不被发现。不得不说,安迪是一件希望、理性和勇毅加在一起的奇异的作品。他真的能教会我们很多:理智、勇敢、希望。因为希望,他没有沉沦于监狱的环境,磨灭掉自己的个性;因为理智,他能没有过于和诺顿理论;因为勇敢,他敢于同那些违背他价值观的行为抗争。这些是我们应该学也必须学的。

在当今浮躁的社会,节奏越来越快,压力越来越大。很多人明显已无法适应,他们早已抛却了对生活的希望,失去了作为人的理智,丢掉了起码的勇敢。因此,我们看到自杀率越来越高,年轻人越来越脆弱,社会的神经绷得越来越紧。其实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想想安迪,想想肖申克。我们大可以像他一样,对生活充满希望,即使周遭的环境如肖申克一般:不公、混乱、绝望。我们也不能因此变得没有目标,变得沉沦现实,变得随着这个社会而失去了我们个性中的亮点。尽管有人可能像诺顿一样:伪君子、真小人,并来欺压们,尽管也许你所面临的困难难以与之抗争,我们可以像安迪一样,静下来,好好想想,我们该怎做,有一个计划与方案,去实施,去执行,去追求。真的,我们,应该像安迪一样:我们,应该好好想想自己的肖申克。

好了,文行至此,话已不多,早该作结,只是突然想到舒婷的一首诗,叫《这也是一切》,其中的最后两句,我觉得可以用来贴切的形容肖申克中的安迪,也可以作为我们的自勉,闲暇无事时可以仔细体味、感受,去体会生命真正的况味——希望,并且为它斗争,请把这一切放在你的肩上。

第25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读完了《肖申克的救赎》,我们看到的都是满满的人性血泪,看完这部小说,我们不禁会想:法律真的保障了人权不受侵犯吗?面对不公正的审判,我们应该如何做?面对黑暗的社会,我们真的应该放弃希望吗?

在这部小说里,安迪无疑是自由的象征。在作品一开始,安迪作为一个银行家,被指控谋杀而含冤入狱。在监狱里,安迪没有像其他犯人一样崩溃、绝望,恰恰相反,他能冷静地在监狱里劳作,艰难地适应生活。在漫长的服刑期间,安迪会雕刻一些小东西以消磨时间,在墙上贴海报等等。安迪精通财务方面的知识,他冒死进言,为典狱长逃税洗黑钱,赢得了一箱冰啤酒,自己不喝,却给狱友喝,看着屋顶上众人片刻的惬意与轻松,瑞德说:“安迪是想在阳光下重温昔日自由的感觉”仅此而已。此外,安迪还寄信兴建图书馆,教人读书写字,为监狱里的人争取为数不多的权利。自由的本能与天性,是无法被轻易剥夺的,这在安迪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但同时,在肖申克的救赎中,我们同样也看到了人性的扭曲。监狱,作为一个人吃人的场所,充斥着罪恶与黑暗、暴力、血腥犯人。新典狱长诺顿道貌岸然,圣经倒背如流,但为谋取利益不择手段,将安迪作为其洗钱的工具;除此之外,狱卒殴打犯人,犯人的变态报复等等。安迪一直在默默忍受,他想救赎的不仅仅是自己,他也在尽一切努力去拯救犯人们的灵魂,希望可以唤醒大家内心对自由的渴望。

直到有一天,年轻犯人汤米的到来打破了安迪平静的生活。汤米和安迪一样,对生活充满希望,并在安迪的帮助下,读书、认字,通过考试,汤米无疑是安迪昏暗监狱生活里的一抹亮色。但是,后来从汤米口中得知,他在另一个监狱里服刑的时候听过安迪的案子,他知道谁是真凶!这让安迪非常震惊,他向典狱长提出重新审理案件的要求,却遭到拒绝,被关了两个月禁闭。为了防止安迪的保释,诺顿谋杀了唯一知情人汤米。曾经以为能洗去污尘,重见光明,在死亡的枪响下,却是安迪这一生中看得最清楚的事!在恶中沉沦,无法救赎,安迪放弃了,剩下的路只有一条,那就是逃走!

我们都清楚法律是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的保障,我们都希望法律可以量裁公正,让犯罪者得到惩戒,良善的人得到保护。但是,如果法律无法公正裁判,无法为我们洗清冤屈,我们守法的意义何在?当法律无法保护我们的人格甚至生命时,法律的价值何在?法外无罪,法外无刑,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是无罪,而陪审团鉴于案情的推想以及安迪的态度硬生生地为其判了无期徒刑。很明显,在有利的法律制度下,由于执法者的不公正使得法律成为了杀人的凶器。此外,我们也可以看到,正是在这样的法律原则下,法律是疏而有漏的,这样,典狱长才能在安迪的帮助下偷税洗钱,互惠互利。在法的漏洞下沉冤,又在法律的漏洞下成功越狱,到这里,我们应该怎么想呢?是庆幸?亦或是悲哀?

小说中有一个令人深思的词语就是“体制化”,正如开篇所提到的,面对不公正的审判,我们应该如何做?我想一个是忍受,一个是反抗。

影片中有两个经典的角色一个是瑞德,一个是老布。瑞德是一个睿智的人,他懂得监狱里的规矩,监狱里没有他得不到的。“希望是一个危险的东西,它会让你发疯的,在这里面没有用,你最好习惯这一点。”瑞德告诫安迪。一个连希望和信仰都没有的人,无疑是一群行尸走肉,即使身处自由,心中仍沉于压迫。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老布的一生,深刻地反映了体制化的一生,在监狱里度过了大半辈子,终于重获自由,但是他的灵魂早已被扼杀,离开了监狱,他感受不到自己的价值与位置,最终只能选择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安迪不同,为了希望与自由,他做出了一次又一次的抗争。在作品中,他在广播室放《费加罗的婚礼》,面对诺顿和海利们在门外发出的警告,他没有退缩,而是微笑地将声音调到最大,安迪才是一个自由的人,一个勇士!

“有些东西,在你的内心,他们不能到达,也不能触摸,那就是我们内心的自由,在这里,有梦想、希望和为人的尊严。”社会的黑暗与污秽可以改变一个人,但是如果坚守自己内心的希望,不懈抗争,成为心目中那个自己,此岸救赎,彼岸重生。

一、书籍简介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是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著作。在书中,勒庞阐述了群体以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就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而当一个群体存在时,他就有着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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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 Le Bon,1841—1931),法国社会心理学家。从1894年开始,勒庞发表了一系列社会心理学著作,主要有《民族进化的心理定律》(1894年)、《乌合之众》(1895年)、《社会主义心理学》(1898年)《革命心理学》(1912年)以及《战争心理学》(1916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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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乌合之众》读书笔记

这本书很短,是一百年前的书,应该属于启蒙运动的读物,西方的文艺复兴运动和启蒙运动都是伴随着两次技术革命而起的,正因为西方的现代化比中国起步早几百年,中国改革开放后才逐步赶上,但是2个世界的差距还是很大的,尤其是理念上。

乌合之众多引用法国大革命的时间,当然提到了拿破仑和巴士底狱事件。乌合之众说的是集体无意识,民众是盲从的,野蛮的,不理性的。当然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有社会认同的倾向,会迷失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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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乌合之众》读后感40篇

第1篇:《乌合之众》读后感500字

8月17日周日上午在动物园咖啡厅参加了“不止读书”会郑州站第五期,实到26人,认识了很多新朋友,但由于时间匆匆,都没有好好深聊,有点遗憾。第五期讨论分享的书目是《乌合之众》,虽然“事前读完”是一个规矩,但还是有不少人没读/只读了一半/随便翻翻,读书会的一半主题不是讨论本书,反而变成了讨论读书会。很多人抱着了解“不止读书会”的目的来感受,甚至直截了当地表达如果这个读书会发展不好,我就不来了。其实大可不必,这个没有任何盈利目的的读书会,大家都是来这里付出自己的读书思想的,同时汲取别人的想法,互相碰撞,互相升华。这是我的理解。

我读完《乌合之众》的感受,真的是震撼。成书于1895年以法国大革命(1789年——1799年)为大背景的这本书中,很多观点至今我认为仍然适用于2010年代的中国,如:

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

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突然爆发。

如果说还有什么事情能够推迟自身的毁灭的话,那就是极不稳定的群众意见,以及他们对一切普遍信仰的麻木不仁。

一切文明的主要动力并不是理性,倒不如说,尽管存在着理性,文明的动力仍然是各种感情——譬如说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以及对荣誉的爱。

我想,时间和空间里一个唯一不变的,就是人性。个人尤其需要做的,就是培养自己的独立思考。

第2篇:《乌合之众》读后感600字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可能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出现得最多次。勒庞认为:种族是决定人类行为最深层的因素。正是种族保留下来的“生理解剖学的”因素,决定了人类的无意识动机,而无意识动机又是群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使群体一律的无知、多变、冲动……但表现出来的方式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个人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多次地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于本民族群体意识的主导,失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武断、不加推导的结论所烦,认为其要是放在当代,可能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销声匿迹。然而,这本书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后,还能被人所关注,被许多社会学家尊为“研究社会心理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依本人拙见,还应归功其对于未来强大的预见能力。二十世纪世界的两次大战,不都是群体行为被诱导出、传染、放大后的结果吗?在看我们中国解放后的那场浩劫,不也是一场群体的狂欢吗?尽管勒庞的论证缺乏依据,但他仍能不无预见力地指出:“那些领袖们,杜撰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描述一个伟大的图景,鼓动群体……而这些新东西不过是过去的专制换了张面孔……”正是群体最深层的无意识动机的稳定,人类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复过去——看看半个世纪前的中国,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就写这些吧,大多数感想还是要边看书边才能蹦出来的。最后勉励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

第3篇:《乌合之众》读后感700字

现代社会以前是一个强权者的时代。不管是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还是西方的中世纪,都是专制的、独裁的。我们首先不要给专制、独裁定性,不要很随意的说专制独裁好还是不好,要分析。在下一篇文章专门分析专制与独裁的利弊。

自从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组织越来越庞大,世界上的决策权力就逐渐被分散化。一个人独自决策的组织格局逐渐被替代。现代社会,伴随着民众的崛起。二十世纪以来,乘着马克思主义的东风,亚非拉的殖民地开始了独立运动,摆脱西方强权的时代到来。随之而来的是,殖民地内部的强权被呼唤出来,亚非拉的领头羊带领羊群去抵抗西方强权。贫弱的殖民地人民需要一个精神领袖。斯大林、、卡斯特罗、金日成、穆巴拉克、卡扎菲被呼唤出来。这是弱者革命的第一个里程碑。

随着社会主义理论的苍白、随着资本主义的新一轮攻击,殖民地的领头羊纷纷倒台,只不过卡扎菲时间长一些而已,再次使羊群涣散,要害是羊群在思想上没有了依靠。但是却并没有也不会再次出现领头羊。因为大众时代已经到来。勒庞《乌合之众》的畅销,说明了这一点。大众的依靠强者意识在减弱。自己走上街头的欲望在增加。加上现代电子科技技术的成熟,大众的折腾不可避免,大众的盲目、愚昧的一面被呼唤出来。

利比亚的人均GDP一万多美元。推翻卡扎菲并不是为了增加权利。吃一斤肉的时候不闹事,吃五斤肉的时候反倒要闹事了。因为吃五斤肉的时候可以看到西方的电视、可以吃西方的快餐、可以到西方留学了、可以听见西方的价值观了。

民众是容易被鼓动的、容易被宣传所左右的。当穿着西服回来的留学生告诉卡扎菲放弃核武器的时候,卡扎菲也迷茫了!

如今的世界,从国际格局上看,是新战国;从阶层上看,是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上层利益集团独裁,下层民众盲目无意识的狂躁不安。

但是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依赖的社会,整个社会是一个体系。任何一个小问题都可能导致整个社会难以运转。假如现在电网断了,则整个社会必然瘫痪。所以狂躁过后还是不能解决问题。

第4篇:《乌合之众》读后感800字

这本书是研究群体心理学的,也就是大众都是怎么想的,心理学上的群体概念,从字面来看就是一堆人聚集在一起,可能不分国籍,不分性别,就是单纯的聚集在一起,他们往往会产生一个一致的想法,这个想法就代表了这群人一致的意见,这个意见让这其中很多个性化的想法消失了。

作者依托于法国大革命的时间背景写的这本书,主旨告诉大家,个体一旦融入群体,将会失去自我的意识。从而会让自己心性大变。群体一旦形成,不管是多么高知的人聚合在一起,最后也会形成群体白痴或者群体无意识,非常容易被别人影响,蛊惑。失去理性的判别能力,要影响一个群体,远比影响一个人要容易的多。

我们该有怎样的思考呢,在投资中我们该如何来运用这种大众心理学?

首先,人多的地方不去,因为无论站在哪个人群之中,都不可避免的成为傻子,即使是专业投资者,各个都是身经百战,但当他们聚集在一起,往一个方向看的时候,往往悲剧也就会发生。

其次,独立思考才是王道。

第三,时刻警惕群体无意识,当被别人煽动的时候,要多想想这本书,多站在理性的层面思考,不要被几个简单的词汇所感召。

第四,充分利用群体无意识。

第五,不要迷信权威,特别是关于未来的学问里,专家也是猜的。

我们一向的认识,站在人堆里最安全,但这本书的理论告诉我们,很多事情,不要相信群众,尤其是投资这样的事。

第5篇:《乌合之众》读后感900字

《乌合之众》是由法国古斯塔夫—勒庞的经典著作,也是一部影响世界的群体心理学奠基之作。书中讲述了群体的心理所受到哪里因素的影响,群体与个体的差别,群体与领袖的关系等;本书有很多例子讲述了群体心理学的特征,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庞勒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的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在之前所说的网络暴力的例子中,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且强烈的道德感的特征,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群体往往不善于思考,他们只会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因为他们具有太多的“脑子”了,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的思维。这是庞勒口中的群体积累在一起,只有愚蠢,而不是聪明。这是个人意识在群体中不断缺失的体现,这样一种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会让人完全完全服从于使之有意识人格消失的人,甚至在暗示下做出一些有违常理或者与他性格矛盾的事情。

人们会因为自己强烈而偏执的道德感去迫使他人做一些满足他们道德感的事情,例如在一场灾害中强迫富豪捐款、公交车上不考虑他人身体原因便强迫其让座等等,倘若你选择了拒绝,便会有一群人蜂拥而至对你加以指责。这些举动在群体看来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是人们在不明真相下的指指点点,或许对于当事人而言才是最为痛苦的,那些顶着道德光环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施暴者。

所以在社会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有意识人格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只有让自己的思想不成为他人的跑马场。要做到保留自我意识最重要的便是对于自我的认可,唯有自信于自己的观点、对于是非的判断,才会做到坚守。

而在群体方面,一个积极的暗示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群体根本没有预先策划。他们可以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励,但是又经常受当前刺激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像被狂风卷起的树叶,朝着各个方向飞舞,接着又落在地上。”这样的一种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群体的“可塑性”。他们并非都是负能量的集合,某种程度上而言,刚刚形成的群体就像是一张白纸,最后成为怎样的一张画取决于沾有色彩的画笔。一个积极向上的暗示可以使得群体向一个好的方面发展。暗示会在群体中形成一种信念,而信念正是一种文明的基础。群体会为了某一种信念的成功而舍身取义,所以古往今来,在乱世之时会有各种理念的革命去推翻原有依然衰败的制度,去创造新的制度。而在盛世安稳的时代,群体理应是一种稳定剂,是真善美的践行者。唯有群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了,社会才会愈发向上,一个国家名族才会稳定进步吧。

第6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不厚的一本书却因为可能是因为是外文翻译过来的原因,读起来生涩难懂,论述的道理性很强,说教的成分很大。而我本人,更喜欢看故事类情节的书。

一旦把一本书定义为生涩难懂,读起来的效果,心情那是可想而知的。但好在自己最近用kindle读书的最大好处便是,读的速度很快,难懂的,晦涩的一概而略。哈哈,这不得不说,这是我阅读上的一大进步。

不得不说,电子书和纸质书是有绝对差别的,电子书给了我们更快的阅读速度,然而,更多的时候更像浑沦吞枣,时而不知味,更多的只是增加了自己对一本书浅入的了解和增加自己谈资。但我不后悔自己花了接近一千大洋买下了kindle,不得不说,自从买了kindle,更爱看书了,尤其是火车上,等车的时候,比一遍遍无聊的刷手机要好上上千倍。

乌合之众,本书的中心思想,没有比这个词更适合了。一群人凑在一起,拉低了整体智商,犹如一群乌合之众。虽然我对书中的某些观点持保留态度。但书中过激的言辞还是有点道理的。尤其是讲到信仰那里,一个人的信仰,一群人的信仰,一个领导如何能够领导一群人,和信仰是绝对密不可分的。群体,可以让个人意识淡化,作出忘我(更高大,或更卑鄙)的事。思想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它可以超脱一切而存在。在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是没有思想的,或者说,少数人的思想就可以控制大多数人的思想。不同思想的人做出不同的事情。任何一件在我们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当事人那里都可以找到思想的源头。做与不做,如何做,是完全由思想决定的。领导,之所以能成为领导想必必有过人之处。偏执,坚持,忘我,让他们成为领导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了。一群乌合之众也的确需要一个领导。

呵呵,这是本人这学期的最后一本中文小说。

第7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前段时间,我读了由冯克利先生翻译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这本书。说实话,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确实有点伤脑细胞,因为作者的有些言论我并无法完全理解。但尽管如此,通过阅读此书,我还是颇有收获的,最起码我对“群体”这一概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这本研究群体心理的名著是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作者以一个心理医生的视角,解剖人类内心中隐藏的心理毒瘤,表达了对法国民族文明的失望与不满。该书篇幅不算很长,却字字珠玑,有着作者对群体的深刻认识和见解。美国社会心理学领域的泰斗奥尔波特曾经说:“在社会心理学这个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当中,最有影响者,也许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

在读此书的过程中,我一次又一次地被勒庞犀利的言辞所震撼。他无所畏惧,毫不留情地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陋与缺陷,将种种可悲的人性、群体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去审视。书中无不表达着反集体主义的倾向,而这对于今天时刻强调集体主义重要性的我们来说,无疑会是一次思想上的强烈冲击。但仔细想想,从作者生活的那个年代来看,勒庞在书中提出的种种言论也就不难理解了。译者冯克利也说:“对于20世纪出现的许多成功或失败的群众运动以及由此造成的巨大灾难,我们如想对其寻求一点心理学上的理解,从勒庞那里是可以学到很多东西的。”

接下来,我打算谈一下自己在阅读此书时印象比较深刻的几点内容。首先是,作者在书中提到“一个心理群体表现出来的最惊人的特点如下:构成这个群体的个人不管是谁,他们的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或智力不管相同还是不同,他们变成了一个群体这个事实,便使他们获得了一种集体心理,这使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的感情、思想和行为颇为不同”。对于作者的这个观点,我们并不难理解。比如,在人们可以在宗教狂热情感的驱动下“慷慨赴死”,但一旦脱离宗教,作为个体的人们很大程度上就会失去这种勇气。又如,一个非法传销团伙聚集在一起就会表现出上述的种种特征,他们不管学历、经历、出身如何,感情和思想都转移到了一种心理,相信非法传销组织鼓吹的种种神话,不再有个体之分。其实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很多很多,它们都体现了群体有着个体不具备的优势。而就像勒庞所说的“群体的领袖的往往采用断言、重复和传染的手段动员群体”,从而使群体对他们深信不疑。

然后,作者还说到“决定各民族命运的是它们的性格,而不是它们的政府”,这就像我们时常说的“性格决定命运”。在中国近代,辛亥革命失败的根本原因就是资产阶级本身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事实证明,资产阶级始终无法领导中国革命彻底胜利,而只有后来的无产阶级才能挽救中国。由此看来,勒庞的这个观点确实挺有道理。当然,不排除会有个别案例与之不符,但就大多数事实来说,勒庞的说法是不容置疑的。

此外,我觉得作者对教育的看法的很切合当下中国教育的实际,对我们有特别警示作用。勒庞说到:“从小学直到离开大学,一个年轻人只能死记硬背书本,他的判断力和个人主动性从来派不上用场。受教育对于他来说就是背书和服从。”时至今日,这种现象在我们周围还是随处可见。从每年的大批毕业生中,我们就能看到很多大学生虽然在学校中成绩名列前茅,但是他们空有一腔理论,却丝毫不懂得联系实际。有人称他们为“学习机器”,只懂得“输入”,而不会“输出”。这些都表明了应试教育的弊端。而只有将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高效结合,才能改变学生“死读书,读死书”的现状。“观念只有在自然而正常的环境中才能形成”,因此要让学生亲身体验各种实践活动,而不只是为了考试,为了某种学历、证书或一纸文凭而学习。

最后,我想说,勒庞的话语虽然有点偏激,但是他的很多观点还是很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对于任何的人或事,我们都应该采取辩证的观点去看待,而不能以偏概全。

第8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刚刚翻看《乌合之众》的那几个小时里,我的内心塞满了对庞勒有关群体心理理论的认同感。尽管或许受时代限制,对于书中的一些内容我无法赞同,但是仅从群体心理的理论解释角度而言,这本《乌合之众》让我拍手叫绝。在作者的阐发以及举例中,我看到的是当今社会种种与之类似的社会现象。这样一本来自一百多年前的理论书所引发的共鸣感,让我终于明白为何它在社会现象类作文范本中的出镜率如此之高了。有人说它具有前瞻性,有人说是因为我国真正落后了西方国家一百多年,而我的观点是,这种无论时间、空间上的差距有多大,群体心理却异常契合的现象,或许恰恰说明了这样心理是来自人类本身的。

人类都是由人猿进化而来,追根溯源说白了也就只是万千动物之一,也具有动物都具有的特征。尽管人类经过多年进化、受教育、思想在一个又一个文明时代中更迭,但仍是有着动物的属性的。当人作为一个个体行动时,他的理智总是大脑的主要操纵者,由此他可以判断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错的,从而避免错误。而当人作为群体时恰恰是情感作为大脑的主要操纵者。所以群体的特征往往是冲动、易变、急躁的。因为我们自原始时代继承而来的破坏性和野蛮的本能潜伏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当他进入一个不负责任的群体时,因为知道不会被处罚,这种本能便会得到更加彻底的释放。庞勒称群体为“无名氏”,因为群体的数量庞大,群体中的个人难以被追究责任。所以他们对于责任的约束感就会完全消失。这样的心理让我不免联想到了,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网络暴力情况。键盘侠们在一个匿名的网络群体中肆无忌惮地发表自己的观点,甚至是辱骂诅咒某一个人,有时便会演变成“怒怼”。这样的行为根本就并非什么直率而是一种因不用负责任而产生的无所顾忌。甚至有一些人根本不知道事情原委就会随大流去指责某件事或者某个人,这便是群体对于个人的同化作用。

庞勒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的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在之前所说的网络暴力的例子中,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且强烈的道德感的特征,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群体往往不善于思考,他们只会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因为他们具有太多的“脑子”了,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的思维。这是庞勒口中的群体积累在一起,只有愚蠢,而不是聪明。这是个人意识在群体中不断缺失的体现,这样一种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会让人完全完全服从于使之有意识人格消失的人,甚至在暗示下做出一些有违常理或者与他性格矛盾的事情。人们会因为自己强烈而偏执的道德感去迫使他人做一些满足他们道德感的事情,例如在一场灾害中强迫富豪捐款、公交车上不考虑他人身体原因便强迫其让座等等,倘若你选择了拒绝,便会有一群人蜂拥而至对你加以指责。这些举动在群体看来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是人们在不明真相下的指指点点,或许对于当事人而言才是最为痛苦的,那些顶着道德光环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施暴者。

所以在社会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有意识人格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只有让自己的思想不成为他人的跑马场。要做到保留自我意识最重要的便是对于自我的认可,唯有自信于自己的观点、对于是非的判断,才会做到坚守。

而在群体方面,一个积极的暗示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群体根本没有预先策划。他们可以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励,但是又经常受当前刺激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像被狂风卷起的树叶,朝着各个方向飞舞,接着又落在地上。”这样的一种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群体的“可塑性”。他们并非都是负能量的集合,某种程度上而言,刚刚形成的群体就像是一张白纸,最后成为怎样的一张画取决于沾有色彩的画笔。一个积极向上的暗示可以使得群体向一个好的方面发展。暗示会在群体中形成一种信念,而信念正是一种文明的基础。群体会为了某一种信念的成功而舍身取义,所以古往今来,在乱世之时会有各种理念的革命去推翻原有依然衰败的制度,去创造新的制度。而在盛世安稳的时代,群体理应是一种稳定剂,是真善美的践行者。唯有群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了,社会才会愈发向上,一个国家名族才会稳定进步吧。

第9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上午醒来,躺着,读完Gustave Le Bon的《乌合之众》,之后刷牙洗脸,出来吃午饭,才发现,原来下雨了,很冷很冷~吃过午饭上自习室,补了一觉,在自习室睡觉的感觉永远都是这么好。还好,没流口水

那是一本完成于一个世纪以前的书,他给了我们不同的看待群体、或者我们称之为“人民群众”的视角。且不评论对错,姑且择其一二作为记录。

人民群众不是历史的缔造者,但几乎每次社会进步和变革都离不开人民群众。

从小,我们接受的哲学教育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因此,一定会有很多人不认同这样的观点。可是,那些每天起早贪黑种地吃了上顿愁下顿的叔叔大伯阿妈们是如何推进社会文明发展的?Le Bon通过大量历史事件,论述了往往是社会精英发现了新的规律、创造了新的事物、表达了新的观点。然后随着时间的流逝或通过精英阶层的宣传,这些新的事物、观念,被广大人民所接受,并最终植根于人民的大脑中。因此,社会的进步是靠精英推动的,人民群众是社会进步的接受者,当然,有时候,仅靠精英阶层无法推动社会变革,所以,他们就想到了发动广大工农阶级来推动文明的发展。因此,当一个社会岌岌可危的时候,谁获得了人民群众,谁就可以站在新秩序的金字塔顶,群众往往最擅长落井下石的各路招数。

每一个群体,都是不理性的,甚至是弱智的。

在18xx年的法国人眼里至少在Le Bon看来,攻占巴士底狱的动乱,并不像我们在历史书上看到的那样是一伟大的革命,太多人在这个革命中失去了生命,太多原本普普通通的市井之士变成了残暴无比的杀手,而,他们原本都是善良的。一个无所事事的屠夫,仅仅是因为好奇随着人流走向巴士底狱。当人们抓住狱长并将他围在中间折磨时,没有人会想过他与一个看守果园的农民大伯没什么两样,没有人会不同意将他处死,如果有人敢说不处死他,那么这个人多半也会挂掉。在反抗中,狱长踢到了一个人。瞬间就有人提议,由这个被踢到的人割断狱长的喉咙,并在瞬间获得所有人的认可。于是,被踢到的人,割下了狱长的头颅。被踢到的人,正是那个好奇的屠夫。而,就算在后来,他也未曾有丝毫悔意,因为他做了一件大家都认为应该做的光荣的事情。不要试图用理性来解释群体的行为,因为,从他们组成群体的那一刻起,个体就已变得极其感性,毫无大脑,彼时的大脑空无一物。有句话,“不要和SB争辩,因为他们会把你拉低到同一水平线,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呵呵,修改一下,“不要和SB呆在一起,不然你也会变成SB”。群体的智力水平并不取决于其中具有较高智力水平的个体,而取决于水平更低的那一大群人。这个有点像水桶理论啊。那,智力水平都高的人聚在一起,是不是就很理性了?看看各国议会里对骂甚至操起桌椅打架的现象,我们大概就能自己得出结论。所以,加入任何群体都是一种危险的行为。

对群体性质影响力最大的是种族/种群,制度、艺术等都只不过是群体性质的外在表现,只有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个种族的潜意识发生变化才会带来本质的社会变化,否则,变革只不过是换一件衣服穿而已。

种族的意识,是如此的根深蒂固,它的修正和改良是那么的漫长,如同人们对宗教的认识一样,如果将信教的人归类为一个种群,在2000多年前一个木匠成为圣人之后,不管经历过多少场宗教变革,人们依然在信奉着他,核心的内容未曾有任何本质的改变。更要命的是,任何一个人,包括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包括让人敬仰的院士、严谨的科学家,都不能幸免,因为,同样的他/她也处于某个种族之中,他/她的观点必然也带着某个种族的印记,只有那个名字叫做没有人的人可以做到绝对的客观和唯物。因此,只有时间才是最最强大的(正如唯有它可以治愈各种感情创伤一样),唯有时间的流逝带来的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意识改良的量变,最终引起的质变导致的非暴力变革才是有意义的,也是代价最小的,否则,革命没有任何意义,只不过是推翻现有然后由另外一群人重新再建立起同样秩序的过程,因为,种群对秩序要求的口味并没有变。

第10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第二次读,第二个译本。感觉冯译比胡译更好,因为冯译更能体现出勒庞观点警句性的力量。“乌合之众”,怎么会有这么棒的词!太喜欢汉语啦!

编排的原因,译者序放到了书后。译文和非译文的交替,给人一种潜水很久,终于冒出水面,畅快呼吸的感觉。读勒庞原文有种憋气的感觉,一开始抱着久仰大名的热情还能津津有味,后面越来越啃不下去。

原文基本全是作者观点喷发,就是断言断言断言,不解释不解释不解释,作者说仿佛在说不懂就记住吧,我肯定是对的。这也正符合作者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的大众心理操纵理论。

读的过程就是在看作者指着一个群体化身而成,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壮汉,不断吐槽数落。读起来很容易感到乏味但读完已不知不觉受到他观点的影响,慢慢认同他的观点了。一本充满偏见、怨念、吐槽的小书,却能从出版伊始持续盛行至今,就是在于作者直觉得来的观点又总是能让人信服。

从众心理,人皆有之,可一旦从众,便失去自我,成为乌合之众,在人类文明的阶梯上倒退好几步。可是谁不喜欢那种群体带来的力量感和正确感,这就是一个难以避免的社会陷阱。就像买基金买股票,追涨杀跌,谁不是跟着跑?最后七亏二平一赚。

中译者序中说,乌合之众的当代意义在于它发现问题的功能,而非解决问题的功能。我认为对于读者的意义应该是让我们意识到群体的存在,而且我们随时可能置身其中。由于勒庞对我们耳提面命地说过群体乌合之众的特征,我们也就有了更高的反省力,也更可能Think Outside the Box,跳出局外去思考,开天眼,觑红尘:我是不是已经丧失自我,把理性全部交给了群体的感性,漂浮在群体雄赳赳气昂昂的风暴之中。是的话,快快醒来。

第11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我感受颇深。以下就是我几点个人的感受。

一、群体行为不理性,不需要负责,

勒庞提出了一个群体的概念。通过他的观察,发现群体的行为会跟个体上有很大差异。群体的行为是不理性,不需要负责的。群体做出的结论往往会跟个体理性分析做出的结论差别很大。其实这个就有点像屈原几千年前的诗文里说得:“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这种问题几千年就有了。只是西方学者勒庞把他作为一个具体的学术分支展开后去研究。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也时常会有这样的感受。明明公司的这种制度会有问题。为什么大部分的人就同意了。以前不理解,看了这本书后,就知道了。这就是群体的行为。所以后续在看一个人的意见,一定要区分他是群体的意见,还是来自己个体的意见。他本人是完全独立的个体,还是群体中的一员。后续自己在心理上就完全会有准备了。知道自己的理性意见不被群体接受是完全正常的。

由此而来,我们就会想到,群体在很多时候是非常可怕的。尤其是群体中的个体,由于不需要对具体的事物负责,所以他的行为是非常可怕,也是不需要去想后果的。群里的暴力行为在本书1895年发表后,都能从很多社会事件中得到证明。个人在实际生活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个人和群体的关系。不要卷入其中。

二、群体不具批判精神,只讲感情;断言,重复,传染是影响群体的重要因素

看了此处,我才知道,原来现在西方的政治家为什么会经常在公众集会的时候经常发表一些自相矛盾,或是很明显就是错误偏激的言论。原因很简单,就是需要迅速获得群体的支持。越是偏激的断言,越是能在群体中得到支持。越是重复偏激的断言,越是能在群体中得到广泛的支持。所以要成为一个群体的领导,偏执,狂妄的言论是必不可少的。这里的理论根据就是出自勒庞的《乌合之众》。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越是不对的言论,越是能得到很好的传染和传播。具有理性批判思维的人压根就成为不了群体的领袖。

以前我总是认为,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现在通过勒庞的理论,深刻的知道这个在群体中是完全行不通的。群体不具批批判精神,不想动脑子想问题。他们只在乎表面的的感情。所以想要争取群里的支持,需要在群体的感情上做努力。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很政府行为明明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但是也一定要通过。其实在个人事业的成长的过程中也是的这样的。大众关注的不是这件事正不正确,而是你有没有考虑到群体的感情。有个时候需要变傻,或是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你反倒能把事情做好。这个是我最大的感受。所以在说服群体的时候,根本不需要逻辑的理性分析,而是要去“动之以情”。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在很多网红或是创业都需要有感人故事背景的逻辑。在具体的事物中药说服别人,感情会起到比理性分析更大的作用。

三、名望

勒庞提出领导人的名望是最能影响大众选择的。所以群体中的领袖一定要努力去维护和包装的自己的名望。群体只所以服从领袖是由于领袖具有很大的名望。换句话说,说服群体其实主要是靠名望。这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不管是政治领袖还是娱乐明星,都会有很多在正常看来很不可思议的报道。其实这些宣传无非都是为了在群体中简历他们的名望。

第12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的作者古斯塔夫勒芒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本书是他的成名作,描述了他从心理学方面对群众行为的解读。

初读此书,被其中的观点所震撼,比如群体没有负罪意识,群体天然合理,他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是合乎正义的,因为他们的数量决定了这一点、他们会因人多势众而产生出一种强烈的力量感,这会使得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这是那个时代、那个地域的法不责众,这个词说的不是法律的管辖权,而是指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

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威力有多大,想起身边一个真实的例子。一个朋友,典型的理工男,戴副眼镜,不爱说话,性格腼腆沉静,长相也白净斯文,只是个子较高,身材较壮。一天晚上,他们小区停电,他在外面吃完饭回来时,看到有人群聚集,便鬼使神差的去看热闹,原来是有人因为小区长期停电,便带头聚众拦了公路,因声势越来越大,影响了交通,又恰逢重要会议召开期间,便有防暴警察来维持秩序,在对峙过程中,不知为何人群与警察突然发生冲突,而那位朋友竟随着人群一起大声抗议推搡警察,因为他个子高块头大,很快便成为警察重点控制对象,被送到了派出所,直到第二天调查完毕才释放回家,让家人担心了一天一夜。事后,我问他,你平时都不爱说话的,怎么会去和警察发生冲突?他说他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看到大家都在嚷,都在推,而且停电也确实恼火,头脑一热,便跟着人群一起嚷闹起来。

我想这就是群体心理暗示的作用,人在那种环境下,如果没有受到过专门训练,很容易就被其他人的情绪、语言、动作所感染,从而模仿他人,失去自我。

正如书中所说,每个人都有模仿的天性,因为学别人是天底下最容易不过的事情。

人总是喜欢自作聪明,而聪明人最喜欢走捷径,最快的捷径,无非就是模仿别人,别人做得,我为什么做不得的心理常使人轻而易举的放弃理性思考和权衡利弊,而位于群体环境中,就更容易使人轻率行动,人云亦云。

比如股市,牛市时全民炒股,无论卖菜的小贩还是跳广场舞的大妈,谈起股票都是眉飞色舞,哪还有人记得乐极生悲,月盈则亏.熊市时,股市又无人问津,哪个人在熊市炒股,常会受到背后所指,冷嘲热讽,又哪还有人想起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么?所以股市的赢家永远是逆向思维,且能做到知行合一,这是人心和人性在人群中的逆袭,故能在股市成功之人,十者存一。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此中黎庶也可算作人群,事物总是可以多方面看待的,道理也总是相通的。《乌合之众》中,也并非全然是对人群的消极认识,勒芒也认为群体才会体现出大义无畏、一往无前的凛然气概。群体才会在慨然赴死的进程中带给人一种激昂的情绪与荣誉感。虽然群体的平均智力绝对无法与一些伟大的个人相提并论,然而再伟大的个人终究力量有限,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终究是依靠群体这个庞然大物在缓慢而又不容阻挡的向前推进。

读罢此书,合卷沉思。

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必然身在群体之中,无处逃离也不必逃离。无论是否是乌合之众,我们都将面临选择。只是到底该选择人云亦云而麻木但轻松的快乐和安逸,还是该选择上下求索而清醒但劳累的思索和拼搏?但凡有过一定社会阅历的人,就会明白,这个选择,真的很难。

第13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这本书是我学习社会心理学接触的第一本心理学著作,看完之后我对作者古斯塔夫·勒庞有了近乎两极化的印象,一方面我被他对群体行为细致入微的观察和对群体心理细腻的刻画所折服,另一方面我却也对他过分宣扬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强烈的种族歧视而感到不可理喻。《乌合之众》是一部美丽与丑恶共存的作品,接下来我将根据我的理解对这部作品做一些解读。

1、群体心理的确存在

我们总认为自己能够随时保持自我,所以一直忽视了群体心理学的存在,但实际上群体心理学不光存在而且对我们的生活还有着巨大的影响。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提出:当个人融入一个集体后,他的行为轨迹和思维方式将趋向于群体共性,人们开始放弃了自我思考而是开始听从一些指令,接受一些的暗示,容易被煽动,行为上也开始表现得顺从群体意志。

2、群体心理的产生原因

一旦个体混迹于群体当中,在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能力后,他们对事物批判的标准便变成了一些简单的外在标尺,例如身处群体的人们总是觉得自己所在的阵营人越多其在伦理道德上占的优势就越大。勒庞在书中提到这种错觉实际上是一种自我保护,与更多的同伴呆在一起既是对他人判断的一种依赖,也是即使自己犯错但因为人多逃避处罚的可能性就越大这种心态在作祟。

3、群体心理的愚蠢

历史上最能反映群体心理愚蠢的案例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发生的对犹太人的种族清洗。希特勒在当上德国总理后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宣扬热尔曼民族的高贵以及犹太民族的低劣,并将德国一战的失利也归咎于犹太人,将犹太人塑造成了一幅魔鬼的形象。按常理而论,他的这些言论是如此的低俗和幼稚,一个成年人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他这番言论背后其实是想要掠夺犹太人手中的财富,可就是号称严谨的德国人却对犹太低劣论狂热地追捧,据不完全统计二战中死在种族清除中的犹太人达600余万,这个就是群体的愚昧。

对于书中所提到的不同民族在群体心理中的不同反应我没有更加深入的研究,但在道德上对于这种种族歧视我不能苟同。整本书读下来我对“人多力量大”这句话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但在了解了群体劣根性的同时我也更加明白了合作在我们生活中的可贵。

第14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是一本很有名的书,当出现反智、集体、己方辩论势力弱小的时候,面对气势汹汹的人,总会有人来一句:像《乌合之众》里说的一样……,就像现在一提到小鲜肉,流量现象,总会有人提,就像《娱乐至死》里说的那样……

总之,基于这个原因,我去看了这本书。

《乌合之众》与其说是痛斥反智集体,不如说是教人如何领导群众,在字里行间谈到了集体的特点,以及和集体的相处办法,譬如有一条:如果想得到群体的支持,那应该和他们保持距离。

就像在封建社会的皇帝一样,一定是保持足够的神秘感,并且用礼教来保持这种神秘感,一旦皇帝的神秘感被剥夺,隐形的威望、信仰和共识也会崩塌,自古以来可能威胁到皇帝威望的功高震主之辈,莫不下场凄惨。

众是众人,乌合大致是说盲动、被裹挟,群众最重要的是凝聚共识,一旦共识达成,那么个人的力量再大,思想再清晰,也难免被裹挟,得意洋洋出来异于常人的,通常会被暴力消灭,只有力量到扭转群众信仰地步的人,才有资格继续挑战。

然而,一旦变成群体性的时候,也意味着会失控,一开始创造、煽动相关民意的人,往往也被民意所吞噬和裹挟。

由此,我们恐惧群体,恐惧自己被群体所支配,同时担心有人支配着群体,群体的恶,莫过于多数人暴政下,对人的摧残。

群体也有善,但往往包括2个特点,1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再善的群体也会有人觉得恶,2是这种善良,往往是彼之良药,我之砒霜,对一些人总是不好的。

《乌合之众》透露出来的群体性的恶意,让人不寒而栗,可一旦社会进入到那种情况,冲突不断,被群体裹挟着的,群体本身,带领着群体的,谁又会是这个环境的幸运者呢?

第15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他是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本书成书于1895年,距今已经超过120年。然而本书至今仍旧是一本极为畅销的书,可见经典的价值。

本书的下半部分比上半部分有趣很多,因为上半部分多是对于群体特性的描述,而下半部分则讲述群体lx的成因和不同群体的特征。

我最喜欢的部分是群体lx的成因,oxcb的成因。作者认为,常常群体lx都是很极端的人,这和我们一般的印象很一致。不论是政界lx还是商界lx,往往都很固执,偏执,爱走极端,讨厌mz,喜欢我行我素。

作者认为,成为群体lx的最重要因素是——事业成功。一个偏执的人,除非你成功了,大家才会认可你的风格,否则,大家就会认为你有毛病。事业的成功,造就lx的名望,名望导致群体对lx的迷信,迷信进而产生oxcb。

作者还认为,oxcb的三大动员手段是:断言,重复和传染。看到这三个手段,我忽然联想到广告营销的三大手段也是如此。断言,就是不解释,不推理,直接下结论。直接说自己的观点和行为是对的,自己的产品是最好的。重复,就是不断地给群体强调,或者说是xn。重复的次数多了,大家似乎也就不知不觉的接受了。

传染,就是让lx的意见在群体间互相传播,情绪传染。

作者认为一个民族作为一个群体,有自己的群体心理学,也可以叫做民族特性,具体表现为认知的一致性,特殊的风俗习惯等。民族心理学具有一定的惯性和惰性,不易被改变。这大概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新文化运动过去一百年,新中国成立也近70年,中国人的很多观念意识还是很难被改变,这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群体心理学,或者叫做传统。

作者在讲到议会这个群体的时候,书中前边讲过群体的特征,群体的智商往往会低于群体的平均值,那么议会群体的智商也将低于议员的平均智商。但是作者仍旧认为,议会的效率虽然会低点,议会的决策不一定会比个人dczz的更高明,但是这是mz的代价,这是mz的最佳形式,即使他并不完美。

第16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

一千个偶然聚集在公共场所的人,没有任何明确的共同目标,因此只能看成一群聚在一齐的人,这样的一群人不能被叫做群体。而当一个偶然的契机把一群人聚集在一齐,这群人就有了同一种心里特征,我们姑且称之为心理群体。心理群体构成之后,会表现为一种共同的,暂时的,然而又是十分鲜明的普遍特性。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具有四个特征:第一是自我人格消失,第二是无意识本能起决定性作用,第三是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第四是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个人的决策通常比群体决策更好,个人能产生更多较好的主意,而群体决策由于受到不一样意见和论点的约束,加上害怕被人认为愚蠢等心理制约,因而不容易使决策具有较大创造性。

“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在某人遇到危险时,如果只有一个旁观者,这名旁观者会清晰的意识到自己的职责,对受难者给予帮忙,如果他见死不救,会付出很高的心理代价;然而如果有众多人在场的话,帮忙求助者的职责就由大家来分担,造成职责分散,每个人分担的职责很少,旁观者意识不到他那份职责,会有我不去救会有人去救的心理,导致群体冷漠的局面。

老人在街头摔倒却无人前去帮忙,导致老人窒息而死,其亲属埋怨众人太冷漠,埋怨这个社会缺少爱心。但是从勒庞的观点来看,这种众多旁观者见死不救的现象称为职责分散效应。心理学家发现,这种现象不能仅仅说众人冷酷无情,也不能说是道德沦丧的表现。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第17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李大琳的自由天堂1周前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革命时期的爱情》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第18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古斯塔夫·勒庞,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在20世纪即将到来的时候,他写了一本心理学专著,来表达对法国民族文明的失望与不满,就是这本《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他以一个心理医生的视角,解剖人类内心中隐藏的`心理毒瘤。于是这本连他自己都没太在意的书在1895年出版后,居然以平均不到一年再版一次的速度疯狂地传播着,至1921年已印到第29版。

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为何具有如此的魅力,以至于到今天我读着它的时侯仍被其所震撼。它似乎更能以一种悄无声息的气势撞击我们的思想。

初读此书时,感觉勒庞就像我们时代里的一个“愤青”。他保守而冷静,言辞犀利,对一切既有的判断不以为意,毫不留情的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恶与缺陷,将种种可悲的人性、群体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审视。他的言论仿佛在颠覆着我们以往的世界观。

从书中可知,勒庞处在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这种现象背后隐藏的危险,并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有些地方也反映出如今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即便是在现代也是有反思意义的,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的泛滥、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

“真理往往掌握在大多数手里”,这是我们从小就奉为真理的信条,因为面对众意,我们会不自觉地怀疑自己。正如勒庞所说:“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在群体势不可挡的压力下,个人往往会选择屈从或沉默,以免受到孤立和敌视,只有极少数怀有批判精神并勇于寻求真理的人会提出反对意见。这同诺依曼的“沉默的螺旋”的理论极为相似。

“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让我们懂得群体的力量会势不可挡,众人的力量会摧毁一切障碍。当文明的结构摇摇欲坠时,使它颠覆的总是群众。面对外敌入侵,中华民族总是能凝聚在一起,这不仅是民族自尊心和爱国主义的表现,也是一种英雄主义。正如勒庞所说:“在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感染性,其程度足以使个人随时准备为集体利益牺牲他的个人利益。”不禁想起我们的英雄董存瑞、黄继光等,怀着“保家卫国”“先国家后个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情,慷慨赴义。这种英雄主义毫无疑问有着无意识的成分,然而正是这种英雄主义创造了历史。

在勒庞看来,当人们融入了一个群体后,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而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而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我觉得这是因为个人融入群体后会有一种依赖群体的情绪,就像人民公社时期的“大锅饭”制,因为在集体光环的庇佑下,个人失去了劳动的积极性,责任感降低。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得个人失去了从集体中平均获利的途径,不得不依赖个人劳动力,而且要想获得比人更多的粮食,个人必须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在这种竞争的刺激下,中国粮食产量提高了,粮食新品种也增加了。从这个角度上看,群体的智力确实低于个人。

不仅如此,群体中的个人也会因为群体数量上的势不可挡,做出平时不可能做的狂暴举动。这点我非常认同。因为,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可能会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

就如今而言,公众情绪力量仍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勒庞说:“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公众情绪力量的最初最集大成者可以说是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这个广州大学生莫名其妙地在收容所中葬送性命。许志永律师凭借着公众情绪的支持和媒体的力量,为孙志刚事件上书全国人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除了,孙志刚事件也成为了中国法治历史的里程碑。这是媒体和公众力量挑战长期行政法规的典范。此后的“躲猫猫”、“70码”事件等等,正是由于公众的持续关注与公众情绪的反应强烈,对相关部门造成一定压力,使得相关机构从最初的遮遮掩掩到最后不得不正面回应,这对事件的调查有着正面影响。公众情绪正以自己的方式展现着力量。

但我们也不应盲目乐观,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任何力量的过度放大,都会模糊背后的真实。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震惊世界,危难时刻中国社会各界掀起赈灾热潮。万科董事长王石得知汶川地震的事情后,当即做出万科捐款220万的决定。而此举却被认为是“抠门”,引来网络上一片骂声。王石在博客中回应认为,“万科捐出的200万是合适的,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成为负担”。平息而论,作为企业家,王石的做法是理性的。但是在公众情绪处于高度敏感时,当感性成为公众情感的主流时,企业家的这些理性逻辑,刺痛了公众敏感脆弱的心。他对自我财富的捍卫,在公众眼中就会显得那么可恶。勒庞曾经说过:“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当公众情绪遭遇商业理性,王石触犯了众怒,可以说彻底栽了个跟头。公众——这个庞大的群体对这一事件普遍的恶评,其实是掩盖了中国社会的制度性缺陷。这样的声音的出现,应该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现象。

《乌合之众》的当代意义,就在于它发现问题的功能。虽然书中有些言论过于偏激,但勒庞对我们之前那些文明伟大和衰败的原因和评价,无论是对我们当前的政治领袖、意见领袖还是社会公众都具有启示意义,让我们能够在盲从之中带点儿理性,迷信的时候产生些怀疑。

第19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这本书是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必读书目,上大学就是老师们推荐书目的必读经典书目之一,后来读了新闻学专业研究生对它的认识更加深刻。

本书作者勒庞是个保守派社会精英,在一百多年前的法国他反对传统的国家主义,反对新兴的集体主义,推崇英美式的自由主义。生活在法国革命不断的年代里,经历过巴黎公社和法兰西第二帝国等历史时期,亲眼目睹了法国民众在传统的信仰与权威崩塌后,在近乎宗教般的革命激情中,退化成一群野蛮、善变、极端的原始人,在少数人的怂恿下,民众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骇人听闻的暴行,事后却要求爱国主义的荣誉勋章。是勒庞创作乌合之众的社会基础,他在《乌合之众》中总结道:民众缺乏理性,依赖于信仰与权威的引导,用想象来判断,模仿他人行为,简而言之,民众是盲从的。这本书所讲的群体心理学理论奠定了社会心理学的基础。

在现代信息化社会,我们往往能找到同感,也有“乌合之众”存在,盲目从众无助无处不在。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第20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从法国大革命开始,“雅各宾派”,“吉伦特派”,“热月派”等一系列政治派别,在群众的支持下,先后登上了历史舞台。政治活动的推动力由过去的精英官僚转移到大众,在这样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下,目睹了一系列高涨的群众运动后,古斯塔夫勒庞创作了《乌合之众》一书,来描述其所观察到的群众心理特征。

勒庞将书名定名为《乌合之众》,可见其对于群众的心理持有一种贬义的态度。他用一个词,“无意识的状态”,来概括他所观察到的群众心理特征。何谓“无意识”?即群众的心理是没有理智的,为人所摆布的。

当然,勒庞对于群众心理的出发点是“群众心理同一律”。他认为,个人一旦陷入到群体之中,个人的智力和个性会被削弱,取而代之的是群体的智力,并且行动上和群体保持一致。哪怕一个数学家,在性格上,和一个修鞋匠也没有区别。

“群众心理同一律”并不意味着,你一上街,就和街上的人心理上就一致了。勒庞全书的群众所指代的是“有组织的群众”,用勒庞的语言那就是“同质性”的群体,所谓有共同目标,利益,经历或者血缘的一群人,只有“同质性”的群众或者从“异质性”到“同质性”的群众,才能产生共同的群体心理,才能适用“群众心理同一律”。

在书中,勒庞多次使用无知,急躁来描绘群众的心理,群众总是盲目而又狂热的,若是在群情激愤的时候,表现出理性,往往会成为群众攻击的目标。群众容易接受暗示,难以推理,把表观的现象当成事实,然后做出破坏性的行为,而一旦无可辩驳的事实展示在群众面前时,群众的力量就如“鸟兽般”散去。

有了群众,也就有了领袖。领袖成为领袖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无论如何,领袖来源于群众,勒庞认为群众从心理上,天生需要领袖,领袖一般是由群众中意志最坚定的人担任。同时,领袖可以反作用于群众,勒庞还阐述了群众领袖如何使用暗示,重复,断言等手段,激发群众的想象力,把观念灌输到群众的头脑中,令自身获得威望。

譬如,重复这个手段。正所谓“谎言重复一千遍,就会成为真理”,在重复的作用下,人们会下意识的把谎言当成真理。

在勒庞的观察中,群众登上政治舞台以来,往往具有非凡的破坏力,并具有群体性的犯罪行为。也就是个人在群众中,失去责任感,产生“法不责众”的想法,从而失去理性的束缚,做出破坏性的行为。

不过,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与群众对抗总是徒然无益。

“人的行为是观念的产物”,勒庞如是说道。观念一旦在群众的头脑中扎根,就具有了强大的惯性,群众就难以接受其他观念。而新的观念,要使具有新观念的群众,取代旧观念的群众,才能变成社会上新的准则。

虽然勒庞批判群众的心理,却又认为群众有正面的意义。当旧的机制腐朽的时候,群众的破坏性,可以为新的秩序诞生,扫平道路上的障碍。另外,他引用了雷赛布的事迹,来说明,群众的力量也可以转化成建设性的力量。

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发展的根本推动力,也是左右国家政治的重要因素。我们更需要深入了解群众的心理,客观全面分析群众心理的特征,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提供认识和帮助。

《乌合之众》作为研究群众心理的经典之作,其思想穿越百年,仍有裨益之处。但我们应该认识到,《乌合之众》的观点出于作者本人的观察和思辨,缺乏有力的社会研究作为支撑,要辩证的看待书中的内容。

第21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刻,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分享一下我感触最深的四个地方:

一。在书中他如先知般写到“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勒庞那里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这也让我们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决定,而并非欣然理解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构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

二。“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理解自己周围的人的决定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这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决定潜质的关切。提醒着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潜质,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构成个体文化的升华,以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

三。“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正因来自群众而更为强大。”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贴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潜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推荐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推荐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坚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持续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四。“影响群体头脑时,三种手段最为重要,即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透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能够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那里构成的。到了必须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那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透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第22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古斯塔夫·勒庞,是一位法国人,他在书中层层分析,逐步推进,明确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被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他也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论证他的观点,而我在读完这本书后,针对他的观点我也存在着不认可,但是回想起自己所在的社会,不也处处存在他所说的“群体化”现象。

就从当前疫情来看,社会自发性的进行捐款,许多明星也参与其中,但总有人会跳出来说:“你一个大明星就捐这么点?这么抠门的!”慢慢地、种种话语接踵而来,形成群体对捐款者人身攻击,从而形成道德绑架,然而这些群众也是从个人观点向舆论中心靠拢,思想慢慢被同化。但平心而论,这些明星捍卫自己的财产有何不对,但公众情绪此时处于高度敏感,他们只会觉得有钱人就应该多出钱,但是无论出多少钱,群体只会认为出的少了,从而引发“众怒”。这群体中每一个人就如一滴水汇入了整个河流,河流依然在,但这滴水却再也找不到了。

在这本书中作者总是用一种绝对性的词语来叙述,虽然他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但我始终觉得还是比较武断。并不是所有的群体都能同化每个人的思想,个人的思想还是占据主导地位,就如一颗沙粒他哪怕汇入了沙漠,可他还是那粒沙,始终都能找到。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让我们接触到了群众这种行为、心理产生的原因。但是我认为每个人都应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成为“乌合之众”。

第23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二零一五年秋,我去芬兰阿尔托大学交换学习,年底买好了机票飞马德里和罗马。没几天,巴黎发生了恐怖袭击,行程被迫取消。今年刚定好了去巴黎的行程,“黄马甲”事件又闹的沸沸扬扬。父母反复叮咛巴黎危险,国内的许多公众号恨不得把法国渲染成人间地狱。但巴黎的同学却跟我们说没事,圣诞节一切如常。不管哪种说法,皆是一面之词,若非亲眼所见,就不可偏听偏信。

网上疯传的视频里一拥而上的疯狂场面让我想到曾经听过的一段话:“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

后来一查,此言原来出自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干脆翻出来读读。巧的是,庞勒就是地地道道的法国人。法国在欧洲是个很特殊的国家,很多事情都是法国先行,诸国效仿。法国人对于社会运动也常常表现的很激烈。从1789年到1870年,巴黎就发生了多次重要起义,还有后来1968年的“五月运动”。金融危机爆发的这些年来,国家经济下滑,百姓生活水平下降,政府又加重燃油税,民众的诉求得不到回应,也难怪会采取一些极端行动。

对于这些事,我不够了解,也不便随意评论。只是就书论书,谈谈感触,或者说仅仅是述而不作。

庞勒写过很多社会心理学的书籍,只有这本《乌合之众》最为出名。在我看来,他的言语很激烈,甚至带着些许偏见。但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极为精彩,很多观点鞭辟近里,入木三分。在书中,勒庞阐述了群体以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体现出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的特征。在集体心理中,个人才智被削弱,从而个性也被削弱。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群体是一个无名氏,因此也不必承担责任。这样一来,总是约束着个人的责任感便彻底消失了。

庞勒在谈群体的时候也谈民族。他说,遗传赋予了每个种族中的每个人以某些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加在一起,便构成了这个种族的气质。决定各民族命运的是它们的性格,而不是它们的政府。凡是与这种性格不符的模式,都不过是一件借来的外套,一种暂时的伪装。庞勒认为社会组织就像一切生命有机体一样复杂,我们还不具备强迫它们在突然之间发生深刻变革的智力。对一个民族有致命危险的,莫过于它热衷于重大的变革,无论这些变革从理论上说多么出色。如果它能够使民族气质即刻出现变化,才能说它是有用的。然而,只有时间具备这样的力量。

除了谈民族,他还讲教育,文中提到了法国前公共教育部长朱勒.西蒙先生的一段话:“学习课程,把一种语法或一篇纲要牢记在心,重复的好,模仿的也出色——这实在是一种信仰行为,即默认教师不可能犯错误。这种教育的唯一结果就是贬低自我,让我们变得无能。”生活中取得成功的条件是判断力、经验、开拓精神和个性,这些素质都不是书本能够带来的。

庞勒认为当时法国的教育使得一个充分发展的人出现了,然而他也是一个精疲力尽的人。成家立业,落入生活的俗套,然而只要落入这种俗套,他就会把自己封闭在狭隘的职业中,仅此而已。这样的状况,中国又何尝没有呢。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要反思的不仅仅是学生,还有整个教育体制。

战国时期的《韩非子》一书中就有说道:“闻有吏虽乱而有独善之民,不闻有乱民而有独治之吏”。民众之于国家,有着不可忽略的力量。庞勒说:“我们就要进入一个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虽然这本书首版于1895年,距今已经有一个多世纪了,但这样的趋势并没有改变。

我很欣赏这样有前瞻性且锋芒毕露的作家,敢于争锋相对,说出自己的观点,不需要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在众人都强调真实的时候,庞勒敢说:“有时,不真实的东西比真实的东西包含着更多真理。在历史上,表象总是比真相起着更重要的作用。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在大家都一边倒地宣扬人类“理性”的伟大之时,庞勒敢说:“在自然界,完全受本能支配的生物作出的一切动作,其神奇的复杂性令我们惊叹。理性不过是较为晚近的人类才具有的属性。无意识在我们的所有行为中作用巨大,而理性的作用无几。”

在中国,最具有现实意义,最受欢迎的学说多半讲的都是集体主义的意识形态。像《乌合之众》这种反集体主义的著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进入人们的视野。但是抛开政治立场不说,庞勒的很多观点至少能引起人们的思考和反观内省。

很多时候,读一本书并不能懂一本书,可能要读一屋子书,才会突然明白曾经看过的某一本到底在说什么。当下所能收获的也许仅有只言片语,比如那句:“在这些我们能够明确观察到的现象背后,另有一些我们只能隐约看到的现象,而在它的背后,还有一些我们一无所知的现象……”

第24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群体心理

1.无意识现象在有机体的生活,甚至智力活动中都起着一种决定性的作用,并且无意识是很难被发现的的,即使是最细心的分析家和最敏锐的观察家,也只能窥见一点点无意识动机在人们行为中留下的痕迹。

人和人在智力上虽然有不同程度的智力差异,但是一个种族的个人却在本能上和情感上非常相似,尤其涉及到宗教,政治,道德,爱情等情感领域时,最杰出的天才也不见得比凡夫俗子高明。因为群体的无意识主导了群体行为,所以说群体当中一群笨人所做的决定未必就比那些专家们差,所以不要盲目的去说专家有理。因为:

群体数量众多,这会消除个人的责任感

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极其强大的传染性

群体中的传染性造成群体极易接受暗示

2.群体的冲动会随着外界刺激的变化而不断的变化,群体的野蛮体现在不承认实现愿望途中所出现的各种障碍,但是不同群体的程度会不同。

群体总是会轻易的被暗示和影响,起初一个小小的暗示就会在群体的椽笔下成为共识,最后被催化成事实。这样群体就没有了判断能力和辨别理性,只剩下极端的轻信和盲从。

群体的情绪性习惯性的被夸大,并且很容易被那些极端的感情和简单的思想所打动。

群体经常利用自己的情感将自己的理想和偏执强加给每个个体,从而达到专横的目的。群体从来不会怀有怜悯仁慈之心,但是他们却在骨子里对强权马首是瞻。

群体的道德在不同的情况下会表现的很不同。我们的道德水平是从原始社会继承来的野蛮和破坏性的本能,在群体的一些情况下会衍变成无恶不作的道德,但是在名誉,光荣和爱或主义作为感召力的时候,又会变成那种勇于献身和不计名利的精神。

3.群体的头脑里的观念从稍纵即逝到根深蒂固需要很长的时间,而让群体企业改变甚至放弃这种观点也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就譬如我国的婚姻观,在西方婚姻观的冲击下,虽然已经有不少人将婚姻视为个人的事情而非集体的事情,但是大多数完全的接受要很长的时间。

群体的推理方式非常的简单机械,甚至还有些拙劣,只要把表面上相似的事物提在一起,就会立刻把具体的事物普遍化。

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他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形式。例如某天那个重大事件造成的死亡数事件就会比某年造成的死亡数事件影响力大,因为群众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关心那些连续不断,甚至习以为常的事件。

4.一切宗教或者政治信条的创立者之所以能站住脚,皆因为他成功激起了群众的想入非非的感情,他们使得群众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自己的幸福,并且为自己的偶像赴汤蹈火。

群体的意见和信念

1.两种因素决定着集体的意见和信念:

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

间接因素是能够让群众接受并忠于某些信念的因素

直接因素是在经过长期的准备后可以用来说服群众的因素

间接:

每个国家及种族都具有其不可被完全替代的特性,无法被其他的群体传播来的东西所取代。

传统代表着过去的价值观,习惯和感情思想,是历史,环境等因素综合作用一起的产物,她对我们有着巨大的影响,

不管对社会问题还是生物学问题来说,时间都是最有力的因素之一。

制度是变革社会弊端的根本措施,而国家的进步又要依靠改变制度和统治来实现,一个制度是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才得以形成,而你想要改造它,也必须要付出同样的时间。

教育不是说死记硬背,而是说从视觉,听觉,触觉甚至味觉感知各种细节,产生自己相应或深或浅的认知,默默琢磨,产生新的思路,带着大脑去开始新的组合,改进,创新和发明。

直接:

形象,词语和套话,时间留下的这些东西,给人留下根深蒂固的影响。

经验能够让真理存于群众内心深处最有效的手段,他能够让真理生根发芽,并且让危险性降低到最低最有效的方法。

群众,no理性

2.领袖有好有坏,没有领袖的群体就是一盘散沙。

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众头脑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就是做出简洁有力的断言,不在意任何推理和证据,然而只有那些坚持不变并且不断重复的断言才能产生真正的影响,并且其中群众的传染性也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当然名望在里面也会使得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

异质性群体:匿名群体(街头群体等),具体群体(议会,陪审团等)

同质性内群体:宗派(政治派,学术派,宗教派)身份团体(军队,僧人,劳动人名等)

陪审团:一场审判中成功与否,陪审团占着大量的比例,但是我们从之前所讲知道,人在群体中智力会普遍下降,不管陪审团的组成是多优秀的人才,最终的结果和笨人的结果无异。所以我们为什么还要保留陪审团呢?因为如果没有陪审团,那么地方官是唯一一种可以自由行动的执政官,他们有的刚刚毕业,没有任何经验,根据自己的怀疑把人送进监狱,拥有完全的独裁型,这样的话使得审判更加没有正确性。

本书所说的乌合之众是指在集体环境下人们失去理性,判断力,智力等等的大众,因为群体的暴躁性,传染性,使得个人主义消逝在群体当中,这个和我们平常所认为的集体就是力量,集体产生智慧相违背,所以预防这些的话,我们需要的是在遇到问题的时候,首先把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以及不可破的底线梳理好,最好进行记录,之后当问题出现在大众面前的时候,合理的去选择,因为在群体的氛围下,不懂也会变得很懂。我们虽然知道群体的缺点,但是不代表全部的不信任,以上的记录与提醒,可以让自己清醒,并且还是老话,凡事都有两面,就像文中说的,陪审团也许所得出的结论不是正确的,但是说在绝大多数时候限制的专政,民主的选取也许未必得到做好的结果,但是说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更大的骚动,站在金字塔上的人毕竟少数,把底下的稳住才能使得金字塔屹立不倒。在时间的衍变下,好的坏的都会留下,所谓的乌合之众,也会形成一个稳定的基础,决定民族的变化,支配着机遇的作用。我们也许无法避免潮流的涌动,但是在了解分析后,可以尽多的去避免;但是我们不要忘记无意识现象在智力思维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我们怎么能摆脱在这种种族下存在的常年累积的无意识现象呢?怎样避免群体的夸张,暗示,传染呢?又想到了那个问题,读书是为了什么?读书有什么用?也许从这本书的阅读经验可以知道,我们在什么样的生存环境当中,我们如何让自己保持“独立”,我们如何更好的看待这个世界。书说简单也简单,晦涩也晦涩,也许不同的年龄有不同的见解。

第25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一样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户外、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之后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这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好处。

第26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相信的。也许我这种相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相信。因为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可以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因为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保持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一定保持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美好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接受。

群体中的个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勒庞称之为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心理学规律,这种精神统一性的倾向,造成了一些重要后果,如教条主义、偏执、人多势众不可战胜的感觉,以及责任意识的放弃。用他的话说: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

由于这种简单化的思维方式,群体并不认为真理,尤其是社会真理,是只能在讨论中成长的,它总是倾向于把十分复杂的问题转化为口号式的简单观念。在群情激奋的气氛中的个人,又会清楚地感到自己人多势众,因此,他们总是倾向于给自己的理想和偏执赋予十分专横的性质。个人可以接受矛盾,进行讨论,群体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在公众集会上,演说者哪怕做出最轻微的反驳,立刻就会招来怒吼和粗野的叫骂。

社会中大多数处于中下层地位的群众,大多地位卑微,心理狭窄脆弱,对超出自身生活经验的一般问题不甚了解,不辨真伪,希望听从权威的意见,“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因此群体易受暗示和轻信,他们崇尚威势,迷信权威人物,这也给领袖以利用的机会。书中勒庞解释说领袖更有可能是个实干家而非思想家,他们并没有头脑敏锐深谋远虑的天赋,他们也不可能如此,因为这种品质会让人犹疑不决(这点我没看懂?)(“每个时代的群体杰出领袖,尤其是革命时期的领袖,大多才疏学浅,他们往往勇气超过才智。才智过多甚至会给领袖带来障碍,但正是这些才智有限的人给世界带来最大影响。”)。但领袖们会借助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的手段,用观念和信念来影响群体的头脑,这些作用有些是缓慢的,然而一旦生效,却有持久的效果,由此得到民众接受的每一种观念,最终总会以其强大的力量在社会的最上层扎根,不管获胜意见的荒谬性是多么显而易见。回想历史,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希特勒法西斯主义当时为什么得到德国人民普遍拥戴的原因了。希特勒也曾在《我的奋斗》中写道:“群体爱戴的是统治者,而不是恳求者,他们更容易被一个不宽容对手的学说折服,而不大容易满足于慷慨大方的高贵自由,他们对用这种自由能做些什么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遗弃了。他们既不会意识到对他们施以精神恐吓的冒失无礼,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剥夺,因为他们绝不会弄清这种学说的真实意义。”

在勒庞看来,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总是品质低劣的。在现实意义下,我们应警惕自身,认识自己,保持自己的人格,做一个清醒的自由人,尤其是在群体更要凸显。

第27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无论如何,我不应该属于任何一方阵营。群体的意识应不应该被嘲笑?这只是我搞不清楚的问题之一。很久以前就看过这本书,当时只是感觉勒庞说的挺对,也没啥想法。只是最近突然觉得真实世界的发展仿佛就是那个样子……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运动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必须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现在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因为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因为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能力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因为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可以成就,也可以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所以我不爱写读后感。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应该看看这本书,至少现在都应该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

第28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时代》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第29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的代表作。他从1894年开始,写了一系列社会心理学著作,以这本最为著名。关于该书的江湖地位,一般以美国社会心理学大师奥尔波特的评价作为定论: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也许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

该书被翻译成近20种语言,其中在中国的译本就有9种之多。我读的是由冯克利翻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出的第三版。

因为身处大众传媒行业,由电视领域迁延至电影市场,对该书一直十分向往。此次阅读,主要出发点是针对电影观众在观影场域氛围、受媒体舆论和身边口碑影响下,作为群体的心理特征,试图逆向寻求如何通过电影内容和大众媒体,最准确而高效地对观众产生影响。简单说,就是试图从社会心理的理论源头,寻找关于通俗文化产品的路径:为什么会产生“爆款”,以及怎样设计和运作“爆款”?

全书分为三卷,分别讲述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以及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

在第一卷,《群体心理》中,作者介绍了群体的一般特征、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理性与想象力,以及群体信仰所采取的宗教形式。

在一定的条件下,一群人会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完全不同于其中的个人所具有的特点,他们聚集在一起,感情和思想采取同一个方向,自觉的个性消失,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这就是“群体”,也即“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语带贬义,事实上,这本书所指的,就是贬义。因为,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所以,群体中累加在一起的只有愚蠢而不是天生的智慧。

这里插入另一个个人看法,我向来不信任所谓的“头脑风暴”,一群人在一起瞎说,号称碰撞,其实认识深度和智力水准完全不在同一个维度,其结果是大大降低思考效率,远远不及个体在安静环境下的冥思苦想和灵光乍现。

群体意识在拉低智商之余,还产生一种趋同性,淹没异见,扼杀个性。

其心理机制是这样的:“因为人多势众而一时产生的力量感,会使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在群体中间,傻瓜、愚蠢和心怀妒忌的人,摆脱了自己卑微无能的感觉,会感觉到一种残忍、短暂但又巨大的力量。”

作者是以法国大革命为主要分析样本,熟悉政治斗争氛围的我们从中可以从众嗅到历史的气息,并自动脑补所有在行政高压或话语霸权之下的各种画面。

在本卷中,作者还特别提到了“在剧场里观察事物的特殊立场”,他指出,这种立场毫无疑问是存在的,但是它的原则与常识、逻辑基本上毫无相同之处。

他简明但是确切地说了几点,对今天的电影市场依然有效。120年前啊,亲们!太阳底下并无新事。

1、“打动观众的艺术当然品位低下,不过这也需要特殊的才能。”

就是说,所谓“爆款”,其内容的准入门槛一定要低,要针对最大的人群基数,但是要伺候好这个“大多数”,同样是一个技术活。

2、“通过阅读剧本来解释一出戏的成功,往往是不可能的。剧院经理在接受一部戏时,他们自己通常并不知道它能否取得成功。因为如果想对这事作出判断,他们必须能够把自己变成观众。”

史上有很多被剧院经理、出版商一致拒绝而终成的“爆款”案例,至今不绝。今天的影院经理也面临同样的选择困境,更不用说身处项目前端的投资人。固化思维和路径依赖,都是与“爆款”擦肩而过的罪魁,但是“经验”,仍然是负责任的立身之本,至少能守住游戏规则的底线。

同时,“剧院”这个特定的场域,有一种特殊的气场,这一点,是读剧本、看样片、小规模看片等场景无法感同身受的。

3、“以名誉、光荣和爱国主义作为号召,最有可能影响到组成群体的个人,而且经常可以达到使他慷慨赴死的地步。群体未来自己只有一知半解的信仰、观念和只言片语,便英勇地面对死亡,这样的事例何止千万!” “剧院里的观众要求作品中的英雄有着夸张的美德。一般也可以看到,一次集会,即使其成员品质低劣,通常也会表现得一本正经。”

这里涉及到“爆款”的内容性质,即符合普世价值的伟光正,拔高的道德标准,超现实的英雄形象,才有可能“燃”。

4、“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 “万万不可求助于智力或推理,安东尼让民众反对谋杀凯撒的人,采用的办法并不是机智的说理,而是对民众宣读凯撒的遗嘱,用手指着他的尸体。”

这里涉及“爆款”在内容表达上的方法论,简单、直给、形象、煽情。奇妙的是,这个方法论同样适用于“爆款”的传播和推广。

在第二卷,《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中,作者分析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中的间接因素、直接因素,群体领袖及其说服的手法,以及群体的信念与意见的变化范围。

在对群体意见的构成及传播的研究结论中,至少有3条依然符合今天的通俗文化市场运作。

1、“群众从来就没有渴望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拂袖而去,假如谬论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论。凡是能向他们提供幻觉的,也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除社会政治现象外,这个观点还特别适宜解释大众娱乐消费品的内容逻辑,即造梦的、反现实的、精神按摩的,最适合集体意淫。

2、“当领袖们打算用观念和信念——例如利用现代的各种社会学说——影响群体的头脑时,他们所借助的手段各有不同。其中有三种手段最为重要,也十分明确,即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

脑白金的广告,从内容制定到传播方式都证明了这一点。同样,对一部电影核心概念的传播,也可以由此制定策略。

3、“一切与民族的普遍信念和情感相悖的东西,都没有持久力,逆流不久便又回到了主河道。”

普世价值,文化认同,是“爆款”内容的基本伦理。

在第三卷,《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中,主要介绍了群体的分类、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刑事案件的陪审团、选民群体以及议会。

其中,与我的阅读初衷有交集的部分,是还是关于群体的智商拉低现象:“一切集体,不管其成员如何,全都患有智力低下症。在群体中,人们总是倾向于变得智力平平,在一般性问题上,40名院士的投票不会比40个卖水人所投的票更高明。”

所以,不要去理会几个习惯于故作惊人之语的影评人、意见领袖的小众观点,由于群体的智力低下,内容上的低门槛,认知上的无障碍,情绪上的受共振,接受过程的被催眠,这一切才有产生的起点,以及实施的温床。

在勒庞的时代,“乌合之众”的集合和集体行动都依靠舆论的多米诺效应和肉身的聚合,还有其地域和影响力上的局限性;而在今天,“乌合之众”的聚合,已经由无孔不入的网络技术大大提升了传播速度和覆盖面,并迅速变现为实体的社交行为,除了文化认同感带来的天然壁垒,没有什么能阻挡“群氓”的集体狂欢。

第30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民主”作为当下的普世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以“理性人”作为基础,认为人可以为自己做出最好的决定,政府干预应该最小,让选民用投票来决定自己国家的未来。

然而,通过对群体的无意识、无理性、无定性的充满嘲讽又不失忧虑的论述,勒庞给对“民主”的无脑追捧浇上了一盆冷水。正如他在法国大革命中看到的那样,失控狂暴的人民以民主自由之名干出了暴政独裁的事,让人不由得对“民主”打上一个问号。他甚至还像马基雅维利那样给想控制民意的领袖提出了三个建议:断言;重复;传染。可怕的是,虽然他早就警示过,这样的控制和引导还在不断发生在我们当下的民众身上。

那么,因为有被贬得一无是处的群众,我们果真还是应该呼吁一个家长式的集权政府吗?我不同意,勒庞也并没这么说。他也表示,虽然有种种弊端,议会、陪审团等民主制度的产物还是当下最好的。他说“我不可能仍然认为,我不应当去和陪审团打交道,而应当去找地方官。从前者那里我还有些找回清白的机会,让后者认错的机会却是微乎其微。”“议会的运作虽然面对所有这些困难,它仍然是人类迄今为止已经发现的最佳统治方式。”

我们还是应当对民主抱有信心,然而绝不能止步于此。民主不是终点,是通往终点之路。像勒庞、托克维尔那样对民主政体保持警惕、时刻反省,才能不断地从制度上完善。经典经济学说,好的制度允许自私、鼓励自私。有没有一种制度允许非理性呢?因为看起来,人越来越难以被称作“rational”了。

勒庞对女性的歧视和明显的种族主义让阅读经验不太流畅,时不时就要停下来摇一阵子头。。

第31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说实话,这本书现在看来错误和真理一样多,但是可以原谅。因为迄今为止,被推翻的所谓真理在人类历史不知凡几,这本书问世两百多年了,居然还有现在仍然正确的结论,不容易。

我认为正确的结论之一,就是勒庞指出了影响群众意志的三个要素:断言、重复和夸张。现在所谓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过是这三个要素通俗的演绎。

那么问题来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难道不是仅指重复,这又和断言,夸张有什么关系?稍安勿躁,请听我慢慢道来。

在此之前,我要稍微解释一下断言的含义:就是直接说观点,不需要考虑如何去支撑这个观点,甚至不用想你的这个观点是否经得起推敲。举个最近的例子,今天英国脱离欧盟的事情,精英,专家都是基本都是留欧派,而平民都是脱欧派,面对平民这群“乌合之众”,正好用上“断言”。所以,脱欧派的领袖们,就把有关退欧利弊得失的复杂问题简化为一些简单、煽情的口号,如“夺回我们的控制权”、“收回我们的边界”、“拿回我的国家”、“6月23日将是我们的独立日”等等,你看,这就断言。听起来让你热血沸腾,跟着开始喊口号,游行了。冷静下来,想一想,这些口号没有一个是有科学或者事实做支撑,这只是别人告诉你的一种感觉。

进入正题,开始剖析“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句话是如何运用群体心理学了。

“重要的事情”,是夸张。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重要的事情。当别人在说一个结论的时候,在前面加上“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就默认的他说的事情是重要的,甚至没有想过为什么。例如,我告诉你,“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鹅黄素有毒!鹅黄素有毒!鹅黄素有毒!”,肯定一群人马上就转发朋友圈了,再炒作一下,火遍全国了。其实,鹅黄素根本不重要,甚至不会在你的生活中出现,他说重要,这就是夸张。

“说”,就是断言。断言代表着某种理直气壮,还是这个例子,鹅黄素有毒,我告诉你有毒,就有毒了?没有论证,没有科学测试,直接上结论,这不是断言是什么?更可笑的是,“鹅黄素”这个东西,是我刚才想出来的一个子虚乌有的名词,在这个世界上都不存在。

“三遍”,明显就是重复。重复让人觉得就是真理。尼采说过,“一旦要再说一遍,而且要再说三遍。”异曲同工之妙。三人成虎,假的东西说多了,自然大家就信以为真了,说三遍的目的,就是让一个人扮演三个人罢了。

当然,本书还有很多我认为不错的观点,例如群体不会思考,群体没有理智,群体善变等等等。只是这个印象深刻,而且有所感悟,于是写下来供日后参考。

第32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在不知不觉中支配着人们头脑的暴政,是唯一真正的暴政。

——《乌合之众》

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的命运是否真的可以被演算出来?否之,历史上胸有成竹的预言家、路旁拿着《周易》信誓旦旦的算命先生们是否都是信口雌黄的江湖骗子?

在看勒庞的《乌合之众》之前,我一直在看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引论》。在研究无意识的领域下,想必勒庞和弗洛伊德是一道同行的,至少他们都关注了无意识、潜意识对个人群体以甚至于历史、文明的影响。在我阅读《乌合之众》的过程里,我似乎能看到历史的车轮在群体一双双手的推动下滚动。在短时间内,这个圆形的车轮似乎是原地循环;而勒庞则预料了这个车轮即将在时间的作用下为我们留下的车辙。文明与历史的发展轨迹尚况且可以被社会学家在一定程度上预测,由此推之,我们个人的命运又为何不可呢?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引论》和勒庞的《乌合之众》先后帮我彻底摧毁了我关于“人是理性的动物”的看法。在生活里,我们的小小过失,无意说错的一句话都是我们潜意识跳跃进意识层面的反映,哪怕是熄灯上床睡觉的梦境都是本我与超我斗争权衡的产物。在勒庞的学说中,个体的无意识造就了集体的无意识,他在《乌合之众》中说:“可见的社会现象可能是某种巨大的无意识机制的结果,而这一机制通常超过了我们的分析范围。能够感觉到的现象可以喻为波浪,它不过是海洋深处我们一无所知的湍流的表象。”换句话来说,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他们都是非理性的集合,用理性的思维来推测他们的命运很明显是行不通的。勒庞在第二卷中用了五大间接因素(即种族、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以及教育)和四种直接因素(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经验以及理性)为我们粗略的推演了一个可以套用在几乎所有民族性格的计算公式。我们可以发现,在群体具有冲动、易受暗示、夸张、专横的共性特点之外,不同民族的群体仍然具有不同于共性外的特性。这些特性的作用之大,甚至决定了这个民族的命运,决定了在当今世界的实力排序。勒庞在书中一再强调“种族”的概念,说:“民族主要受其种族的禀性支配,也就是说,是受着某些品质的遗传残余的支配,而所谓禀性,正是这些禀性的总和。种族和我们日常之需的枷锁,是决定我们命运的神秘主因”。总之,每个民族的特性正是决定他们走向的定海神针,无论他们在最初的选择是多么的荒谬多么的离经叛道,最后的选择都会归于他们民族的禀性,或许这些正是那些预言家凿凿谶语的奥秘所在。

勒庞所生活的法国和当时的中国一样,都试图在摆脱几百上千年的封建制的历史惯性。然而,俗话说:“船大难掉头”,二者的结果都不乐观。即使在有着启蒙运动对人们思想改造的前提下,法国大革命以摧枯拉朽的姿态出现在1789年,历经发表《人权宣言》,确立君主立宪制,之后拿破仑、路易十八又反反复复掌握权力恢复君主专制,共和制与帝制之间的交锋终于结束在1878年,此时距革命开始已经接过过去百年了。勒庞说,“这些观念的出现并不是像掷骰子一样全凭运气,它们都深深植根于漫长的过去。当它们开花结果时,是时间为它们做好了准备。如想了解它们的起源,就必须回顾既往。它们既是历史的儿女,又是未来的母亲,然而也永远是时间的奴隶。”除了欧洲的法国,处于东亚的中国仍以实际的历史过往验证了这个观点。处于“数千年未有之变局”的中国在摆脱帝制的过程显得那般的不易,从君主专制到君主立宪的失败,在尝试了资本主义后最终选择了社会主义。封建制的种族和封建思想的传统观点再加上并不长的时间,便注定了法国大革命的反复与旧民族主义革命的失败。封建制是我们群体的过往,它是历史的儿女,也是我们的未来的母亲,更是我们思维的毒瘤,唯一能解决它的,便是时间,“时间是唯一的真正创造者,也是唯一的伟大毁灭者”。正像口述史学家唐德刚所论述1840年以来的革命一样,“这次惊涛骇浪的大转型,笔者试名之曰‘历史三峡’。我们要通过这个可怕的三峡,大致也也要历时两百年。”形成维持一种思想上千年,同样需要上百年才能将其根除。

另外,在推算一个民族的命运时,不仅要看它的过往,还需要看它的思想。勒庞在书中用中国做了反面例子,“如果一个民族使自己的习俗变得过于牢固,它便不会发生变化,于是就像中国一样,变得没有改进能力”。但我却不认同勒庞的这个观点。即使中华民族因历史过于悠长的原因而趋于保守,但它仍然是一个开放的群体——我不认同你,但我并不排斥你,这样多少都可以在一点一滴中改进。在全球化的今天,真正趋于保守的国度除了阿拉伯地区已经少之又少。日本、韩国等历史包袱较小的国家在思想上缺少最少的限制,所以他们在学习西方上卓有成效。中国虽然有着较重的历史包袱,但作为思想极其灿烂的国度,“穷则变,变则通”的思想自古有之,从最后一个封建帝国内部开始的改革直到今天,中国一直没有放弃过改变,究其原因,还是在于中国思想的多源性与包容性。

我们是谁?我们那么复杂,不是我所能想通的。除此之外,我更关心我是谁,影响构成我的因素是哪些,我的命运也是否可算的呢?

按照勒庞的观点,我们首先是一个种族人,在共同的感情和特征下,伴随着遗传对此的日益稳固,以此基础上建立我们的文明、制度、艺术和信念,形成种族给我们的禀性,这些就是构成我的共同因素,是民族与历史打下的印记。除此之外,根据弗洛伊德的观点,早年的创伤经历以及力比多在不同时间的发展历程等诸多因素形成了我们的个性。无论是共性还是个性,他们都很大程度的隐藏在意识之下。民族共同幻想中的神话、个人睡梦中的种种意象都是本我的体现,它被文明,被超我压制,但它更接近我们自己。要推算个人的命运,不能再分析那个平日“伪装”的自己,同样要深入本我、深入潜意识中去发现规律,探寻我们的禀性。

勒庞恐惧革命,担心革命只是“换汤不换药”,然而今天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仍然是延续在当年共和制的道路向下不停的前进的,革命带来的新思想的碰撞为法国带来源源不断的活水,我认为这恰好是推算个人命运那把无比重要的钥匙。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勒庞也说,“在不知不觉中支配人们头脑的暴政,是唯一真正的暴政”,因为“我们无法同他们作战”。开放性的人格,敢于摆脱传统对自己影响的人,他的命运是不可算的。反之,如果是一个具有内向型人格的人,他同群体一样,“有着坚不可摧的保守本能,他们对一切传统的迷恋与崇敬是绝对的,他们对一切有可能改变自身生活基本状态的新事物,有着根深蒂固的无意识恐惧”,很明显,这种人甚至这种民族的命运在很大程度是可以推算它的命运轨迹的。

翻来覆去读《乌合之众》,此点是最让我浮想联翩的。种族、传统对我们的影响具有如此巨大的影响,给予以我们每个民族以个性,同时也会给我们带来思维的局限性。作为个人,避免在自我的安全区里沉沦,不让局限的思想在我们头脑里形成“暴政”,这让我有点惊慌。南宋大学问家朱熹有一句脍炙人口的诗句——“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如果思维有一个源头,不停的接受新思想、新观点,即使我们被种族、被传统的禀性赋予一身,面对复杂多面的形势我们仍然能在自己的思维海洋里寻找出合适的理论去指导自己的行动,就如同二千多年封建制的中国轮番上演王朝更替仍然能找出“变则通,通则久”的口号来说服自己改革一般。“非暴政”的思维可以不停的矫正自己的人生态度与方向,我相信,拥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人的命运是不可计算的,能够计算的人生都是一沉不变的思想——他就在那里,哪怕过十年之后回来看依然如此。勒庞说:“真正的历史大动荡,并不是那些以其宏大而暴烈的场面而让我们吃惊的事情。造成文明洗心革面的唯一重要的变化,是影响到思想、观念和信仰的变化”。所以思维的开放性同样深切地影响着国运,最近日本第三大钢铁企业神户制钢所继高铁丑闻后再次曝出造假丑闻,“日本工匠精神”受到人们的质疑。二战后本欣欣向荣充满朝气的日本在不断的老龄化的趋势下创新乏力,年轻人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日本的企业文化下不思进取,国运就此走下坡路也是可以预想得到的了。

那么,作为学生的我们,去哪里寻找多样的思维,不停的更新自己头脑里的数据库呢?我想,给我们的选择并不多,而且论调“陈旧”——唯有读书。书籍是思维的活水,不停的冲击着我们的头层,说不定哪天又打通了我们头脑里哪根不为人知的经脉呢!其实除了书籍以外,良性利用网络同样可以丰富自己的见识,然而现实是我们难以彻底掌控网络在生活中的度,弊大于利,索性不谈。

最后,“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勒庞既然在全书如此强调有组织的群体拥有着如此强大的力量,为何不与力量与友,何至于本能的站在这股力量的对面,喋喋不休。但正如序言中罗伯特·墨顿所说的那样:“一流的头脑即使犯下错误,也会给人带来收获”,在勒庞自身的断言、重复、传染中我也真切地感受到了群体具有的种种特性,即使很大部分与我们平时的看法冲突,但读后会心一笑不得感叹似乎的确如此。从被烧死在罗马鲜花广场的布鲁诺开始,再到人人见骂的“猴子”达尔文,历史欣欣然走到勒庞面前,他再次撕下我们的常识,为我们揭示了群体生活的状态。“日心说”并没有因为那场大火而销声匿迹,勒庞也没有因为武断的定论而消失在历史,不谈论对错,每一场追寻真理的行动都是一场思维革命,指出我们内心潜意识的“大实话”必然不会“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纵然当世人不接受,其后人都会以一种默认的态度赞扬。而我们,是否还能在随波的群体之中坚持自我,发出属于我们自己不一样的声音呢?

第33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被剥皮的洋葱,一层层的,作者把那些粗糙的外皮剥了之后露出了内里真正的心。这本书还常常让我产生一种“自己这么蠢过啊”的感觉,然后,有时候会被书里作者无情地揭露逼得咬牙切齿,想大吼一声:你是怎么知道的?再看看他在书中是怎么评价女人的:“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等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产生这种误认的经常是妇女和儿童——即最没有主见的人”“它就像女人一样,一下子变会陷入极端”。这种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可是为什么我就是很抓狂想出一记左勾拳”的感觉,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一直折磨着我。

这位十九世纪的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写出的这本《乌合之众》即使里面有以上那些关于妇女和儿童的描述,但是它仍然被社会接受并成为世界名著广为流传,是因为它确实是一本让人们看清真相的书。作者用犀利的语言,对群体行为的分析鞭辟入里,入木三分,让阅读的人感觉酣畅淋漓。所以,《乌合之众》才会成为社会心理学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著作。在书中,作者告诉我们: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冶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

如果有人想真切了解自己在群体中处于怎样一种状态,就读这本书吧。我相信,它一定会虐到你的。

第34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总体来说很不错,有一些偏见,但是对于群众的心理分析我觉得非常对,在群众中智商不起作用,集体的观点容易受到影响,所以他们更容易成为乌合之众。下面说一些看书的感想。

1“一切精神结构都包含着各种性格的可能性,环境的突变就会使这种可能性表现出来”——这也是我之前和人一直在讨论的问题所以说很多人在换了一个环境之后会让你觉得他变了,但是我认为其实并不是他变了而是他的潜意识中存在这种性格,只是原有的环境中没有让他这点性格凸显出来的因素。不是故人心易变,而且你未看透故人。

2“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等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我认为这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与蔑视,女性相比于男性更加的情感细腻感情丰富,但没有判断力与缺乏理性并不是女性的特点,可以说这些特点很多人都具有,但不该用妇女来举例。

3“只要看一下最确凿的证据对大多数人的影响多么微不足道,立刻就可以搞清楚这个事实。十分明显的证据,也许会被有教养的人接受,但是信徒很快就会被他的无意识的自我重新带回他原来的观点”——人们只愿意相信他们希望看到的。

4“这些观念的出现并不是像掷骰子一样全凭运气,它们都深深植根于漫长的过去。当它们开花结果时,是时间为它们做好了准备”——所以,不同时代的人存在不同的观点,一个时代人的观点正是所处于这个时代的群体的观点,这些观点受他们所处环境的影响,受周围人的影响,受教育影响,归根究底是时代的影响,而时代的不同在于其所处于历史中的时间的不同。

5“教育能够使一个国家的年轻人了解到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子。为当前这一代人提供的教育,有理由让人灰心丧气。”——这一章其实反对的是填鸭式教育。我个人还是认为教育对人观点形成有很大意义,不只是学校教育,还有家庭教育,自身读书所受教育。

6“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也会越强烈”——你也失败了啊,和我一样的人凭什么以前享有那么好的待遇,现在轮到我可以踩你了。群众就是这样的畸形的心态。

7“群众从来就没有渴望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拂袖而去,假如谬论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论。凡是能向他们供应幻觉的,也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群众想要的不是真相,而且一种自我满足。如网上某些网友,他们想要的不是真相,而是茶余饭后的谈资,是获得自我认同的满足感。所以群众容易被利用,他们打着正义的旗号进行自我宣泄,他们自认为正义实则在进行网络暴力。所以,有人打着各种反XX旗号不过是为了责骂某个人,当这件事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时他们便会为其找借口。说到底,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幻觉。真相是什么?若不满足自己的想象,他们则选择视而不见,所以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第35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户外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务必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此刻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正因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正因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潜质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正因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能够成就,也能够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因此我不爱写……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就应看看这本书,至少此刻都就应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状况。

第36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描绘的群体的形象入木三分。当作为独特理性具备思考和判断能力的个人组成了一个群体时,便丧失了原有的思考能力和个性,变成了一个原始的,感性的,情绪化,保守的形象。

在论及群体行为的最重要的间接因素时,把民族排到了第一位。“民族性格不仅不会改变,而且还具有巨大的力量。我们可以看到某种观点从一个民族传播到另一个民族时,总是会发生深刻的变化。“如果对照历史来看,更能显示出作者的深刻洞察力。尽管历史学家们对群体性时间给到种种关于当时所处的历史条件的解读,但穿越时空的持续而强大的民族心理力量才是能串起整篇历史的逻辑主线。警惕群众。因为群众的心理结构总是简单直接粗暴,倾向于诉诸于情绪,想象力。所以不管在哪个时代哪个地方,总有一种类似于”宗教“的情节或者现象在流行。

在论及政治的时候,作者得出这样的结论:制度无法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民族的幸福也不能到制度中去寻找。这一句话清醒又残酷地揭露了中国近现代史中种种模仿西方政体的行为不过是邯郸学步而已。

第37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被越多的人证明的事件,往往错误得最荒谬。”

“越多的人”一定是数量的集合,数量会改变质量,或者说数量会导致错误和谬论?这个命题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其实是这样表述的:群体的证词毫无意义,他们只会撒谎。在怀疑和数量之间画上等号,看出来是古斯塔夫·勒庞对于群体研究的勇气,但是同样传递着一种并不严格的论述逻辑,甚至是和他之前所提出的“数量就是真理”的命题相悖,或者说,在他看来,真正的“数量”是赋予了一种“正义的错觉”,所以群体是靠不住的。

靠不住的群体会相信什么?“群体相信一切不可能的事情、相信一切不合逻辑的事情、相信一切不合情理的事情,相信一切不存在的事情,唯独不相信现实生活的日常逻辑。”也就是说,群体是在正常逻辑和认知之外的,非理性的存在直接导致群体充满了神话特性,或者说所谓的谎言不停地被杜撰出来,从现实进行否定,从而否定时间内部的那些事实,甚至会杜撰历史,“历史变成了纯粹的想象”,在这个意义上,群体倒是在进行着颠覆,这种颠覆一方面是制造自己的神话,一方面又解构以前固定着的历史和神话,比如圣经中旧约的耶和华和新约的上帝,作为神化的形象受到质疑,而最后的落脚点是历史到底有多少是可信的?“历史才会最大程度地背离它的本源,呈现出光怪陆离的面貌。”这不仅是群体在质疑,同时也是古斯塔夫·勒庞自己的声音。

用古斯塔夫·勒庞的质疑开始群体的旅程,其实我完全是在检索作为心理学的群体研究在个体阅读中会带来多少惊喜。作为一部“心理学的经典名著”,《乌合之众》这个名字一开始进入我的阅读范围,就是这个标题所传达的可能歧义,或者说,我相信古斯塔夫·勒庞的研究是理性的,是客观的,对于群体的特征、心理、社会基础、表现形式等方面的论述一定是通过各种研究得出的,也就是说在充满浓浓学术氛围中横亘着一个叫“乌合之众”的定义,多少有些可疑,直接说,“乌合之众”所传递的贬义实在无法和我观念中也已形成的理性客观研究的“群体”搭上界,所以我会很小心地询问:我是乌合之众吗》或者说,我是乌合之众的一员吗?

当然,这种感受完全是浅层次的,也完全是在阅读之前形成的浅显感受。当进入古斯塔夫·勒庞的文本世界,其实我越来越发现了一种可怕的脱节,个体的阅读必须带着个体的特性和理性,甚至是某种思考的智力活动,是完全没有群体影响下的个体行为。而古斯塔夫·勒庞所研究的却是一个不展示个性的群体,身体或者经历体验在阅读中几乎等于零,这就会造成我的理解对于古斯塔夫·勒庞所研究的群体来说,仅仅是一个理论可能。

个体之死。正是古斯塔夫·勒庞群体理论最关键的一个内容,“许多人凑在一起,就叫做群体。”而在群体形成之后,每一个人个性的消失,“群体中的个人完全不同于独立的个人”。也就是当成为群体中的一员之后,个体特征完全隐藏起来,这种隐藏也并不是个体的有意为之,而是群体特有的潜意识消灭了个体的差异,“表现出差别的异质化被同质化吞没了,最终是无意识品质决定了群体的智慧。”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群体改变个体的不光是个性,还有智力,在群体中,个体的只有很普通的品质、智慧和最基本的智能,甚至只具有最低甚至更低层次的智力,“群体的叠加只是愚蠢的叠加,而真正的智慧却被愚蠢的洪流所淹没。”不仅缺少个性和智力,甚至成为愚蠢的代名词,而在暗示和传染的作用下,进一步得削弱个体,是个体的存在成为群体的一种庇护,也就是说,群体掩盖了个体的错误,而成为道德的避难所,所有的约束和羁绊都不存在,个体“更无法控制内心中的放纵与不羁”,以致泯灭道德,“群体的行为天然就是合理的。”在这种没有谴责和审判的群体中,个体成为“无名氏”,无名氏就是不需要为他所做的任何事承担责任。“因为无名,所以无由指控。”这个简单逻辑使个体在群体中变得越来越危险,他们相互传染,相互暗示,直到个体完全被群体性催眠,也就是“他沦为受催眠师随意支配的一切无意识活动的奴隶”,这种群体带来的迷信力量支配着个体的一切,个人变成了玩偶,成为“文明阶梯上的倒退”,在近乎“癫狂”中上演着闹剧和惨剧,虽然在旁观者和历史的维度来看,个体是身不由己,但是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个性泯灭和智力下降,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就会完全变成群体奴役者,而这种奴役的可怕之处,在于它的心甘情愿,加上人格的脆弱,“被带入一种完全失去任何意识的状态”,这种状态便会成为偏执,而群体也成为“一个原始人的乌合之众”:“群体是一个对文明一无所知却充满了破坏欲望的野蛮人。”

乌合之众完全是迷信的结果,是被催眠的奴性,而在历史进程中,乌合之众扮演了可怕的角色,“整部十字军东征史,毫无疑问是历史上最严重的集体狂想。”是的,在历史上,群体给了一个无法接受的观念,,那就是:“任何一桩惨案,总是群众所为。”除了法国大革命之外,宗教改革、圣巴托罗缪的大屠杀、法国的宗教战争、西班牙的宗教法庭,都是受宗教感情激励的群众所为。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凡是怀有这种感情的人,必然会用火和剑去清除那些反对建立新信仰的人。”所谓的偏执,其实建立的是另一种信仰制度,而这种制度和宗教不一样,但是有着那种癫狂的性质,近乎疯狂地毁灭对立着的任何力量。

从个性和智力的泯灭,到群体对个体犯罪的庇护,直到最后群体奴役个体使其成为迷信的力量,个体完全变成了没有思想、没有主见、没有行动的个体,而在这样的个体组成的群体间,必然会有一种信仰,会有一种秩序,会有强权,这就是领袖的诞生,可以说,领袖一定是在群体的个体出现癫狂中才会出现,拿破仑说:“群体永远都在渴望强权。”这种强权就是英雄,就是领袖。“有群体的地方,就有领袖。”那么,如何成为领袖?古斯塔夫·勒庞说:“只有最极端的人,才能成为领袖。”而这种极端的标准就是“最容易兴奋的、半癫狂者、神经有毛病的以及一切处于疯子边缘的人”,可以说,这样的领袖也是缺乏理性,或者说,这也正是群体的特征之一,他们的到来只为个体寻找统治的借口?“领袖之所以会有如此的权威,是因为群体的奴性心态。”也就是说,在群体是甘愿被统治,甘愿被强权,而他们这样做的唯一意义,就在于为自己寻找出路,“就是让他们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自己的幸福。”

而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群体成为“乌合之众”完全是为了给如何成为领袖建立方法论,他在描述领袖的动员手段和如何建立领袖的名望上,提供了很多的方法论,先天的名望+个人的名望所组成的荣誉世界里,领袖也就有了资本,而在另外的论述中,古斯塔夫·勒庞也大量谈及了作为群体之一种的陪审团、选民、议会等,同时谈到了如何掌控陪审团、如何建设普选制度,如何在议会中建立名望,如此等等,看得出在群体研究中,古斯塔夫·勒庞更重要的是在思考群体行为的同时,为意欲有所作为的人们寻找一种捷径。所以通篇来看,在论述关于群体的特征、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等内容之外,很少论及个体如何会成为群体的一员,又如何甘愿变成群体领袖和强权的奴役,其实没有哪个个体加入群体,是为了去受奴役,为了把自己个体消灭掉,也就是,古斯塔夫·勒庞谈到群体的集体无意识,“无意识的欲念构成了没一个种族的先天秉性”,但并没有抛开这个心理学上的概念,而从社会学、历史学等诸角度来剖析个体之于群体的属性。

其实,在古斯塔夫·勒庞的群体分析中,很容易看出某种极端化的论点,比如“群体只能从事最低级的劳动。”“群体不具备任何道德。”“妇女和儿童是群体谎言最有力的坚持者,他们的话往往不可轻信。”如此等等,甚至会拿自己的民族来开刀,对于法国大革命历程中的民族特性进行了批判,尤其是拿破仑作为强权代表,完全是古斯塔夫·勒庞所否定和批判的,“由于法兰西民族性格特征,使得它的民众绝不可能忍受任何刺激,只要对他们稍加拨弄,他们就会因此而陷入极端。”甚至还谈到了中国:“它死气沉沉的固有习俗,使得整个国家没有任何改进能力。”

除了极端的批判,古斯塔夫·勒庞的群体理论中也有许多自相矛盾之处。比如对于群体中的个体和领袖的作用时,一方面指出个体的奴性使得他们迷信于领袖,一方面又指出,群体中的个体具有极大的盲目性,把历史上的惨案罪因归于群体中的个体,也就是所说的“群众”:“任何一桩惨案,总是群众所为。”同时指出,“即使是握有最绝对权力的最专制的君主,充其量只是加快或延缓其显灵的时间。“也就是说,群众决定着历史的惨案的发生,而所谓的君主、领袖却不能阻止这种盲目的力量。另外,在群体道德方面,古斯塔夫·勒庞一方面说,“群体的力量却让人们摆脱了约束和羁绊没有什么理由再约束自己,更无法控制内心中的放纵与不羁”,也就是说个体犯错误,只要在群体之下就不会受到道德谴责,是庇护这那些罪责,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指出,“群体对于个人,存在着绝对的道德净化作用。”也就是说,群体一方面放任个体的道德败坏,一方面又净化道德。同时,在古斯塔夫·勒庞的论述中,并没有明显区分群体和民族、群体和种族之间的不同点和共同点,而是糅合在一起,有时候群体就成为民族的代名词,有时候又超越民族成为种族一种。所以,在最后《结束章:民族存亡的关头》中,完全抛开了群体理论,而重新唤醒了民族的忧患意识。在论述民族的出现过程中,他描绘了从民族的出现-种族摆脱野蛮-新文明的诞生-创造性工作-开始破坏的过程的“历史发展规律”,从而提出,“随着古老理想的丧失,这个种族的才华也完全消失了。它仅仅是一群独立的个人,因而回到了自己的原始状态——即一群乌合之众。”也就是理想和才华消失之后,民族又变成了群体一种,生命循环过程就是使民族重新成为“乌合之众”。

“任何一个群体更像是一个原始人的乌合之众!”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其实又回到了一个理论的原点,里面有着他无法摆脱的悲观主义,“一场革命的开始,其实就是一种信念的末日。”我甚至觉得,在他身上其实就是对所谓群体的先天恐惧,对组成的那些消灭个性,泯灭智力,削弱智慧的群体的鄙视,甚至是一种革命性的”人民群众”的否定:“‘人民群众’是靠不住的,除非你想获得一个最愚蠢的结果而相信他们。”也就是说,群体带来的革命完全是盲目而极端的,完全是情绪化和低智商的表现,是野蛮人而已,而“创立偶像,塑造英雄”取代人民群众的“怀疑精神和独立意识”,似乎是古斯塔夫·勒庞真正要做的。从这个意义上,古斯塔夫·勒庞的政治意义才是目的,也就是通过对”乌合之众”的批判来构建他的“民族理想国”。想起《总统是靠不住的》那段话:“坦白地承认一个事实,人是靠不住的。必须用一种机制去删选不可靠的人,同时用这种机制去限制和规范人的不可靠的行为。权力切割的原则就是,宁可切得支离破碎,自相矛盾,也不要全面统一,高度集中。”

似乎这就是对古斯塔夫·勒庞“民族理想国”的一个反喻。

第38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干柴,一堆干柴,几颗火星

历史上无数因为“一个馒头”而引发的血案,就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中,一再上演。甚至,连台词和背景都几乎不需要变换。

这个馒头,可能是某种宗教信仰、某种美好理性,或者只是一个疯狂的谬误,或者真的是一个馒头。落幕时分,只有一串串“无辜”殉难者的数字,似乎在冷冰冰得控诉着什么。

读着流畅的文字,浮现出一些对历史的记忆或者联想,在作者的断言和断言式的逻辑分析中,思绪不断地起起落落。很难想象,这是一部写于一百多年前的书。同时,这或许是一部在迄今为止人类社会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都会似曾相识,甚至“亲切”的书。

尽管作者所举的例子,大多是历史上战争、革命、宗教,但是也提到了当时的时髦:民主与社会主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教育、对选举、对制度的深刻理解。

作者的态度,似乎在深刻的剖析中流露出一丝无奈:对于变革,作者列举的关键因素,除了民族特征,就是时间。作者的才智,似乎在指导实践时透露着一点嘲讽:在归纳演讲的技巧时,反复提及的就是“断言、重复和传染”,情感、形象,简单逻辑甚至无逻辑,察言观色。

在最后章,作者概述了文明的周期律。正是种种“谬误和幻想”创造了历史。当群体涣散成为乌合之众时,文明也就走向衰弱和死亡。

这种深刻的矛盾,既有对历史演变的哀叹,也有对自身命运感喟。个体生物的基因,在数代以后,几乎消失殆尽(1/2的n次方),但是人类文明的基因却依然野蛮生长。

谬误、幻想和人类文明。

是的,我们都不愿承认

第39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在我们的话语结构中,“群众”、“集体”之类的词一般都有着崇高的意义,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国家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团结的力量是最强大的力量、脱离群众就等于是走上末路……然而,群众的眼睛真的是雪亮的吗?

法国的社会学家勒庞的答案截然不同,他的意思是:群众的眼睛不仅不是雪亮的,恰恰相反,群众的眼睛基本上是瞎的。听起来像骂人,并且是饱含着精英主义式的刻薄与偏见,对人民大众的辱骂。但实际上,勒庞所谓的群众泛指一切“个人的个性消失,感情与思想专注于同一件事,人的自我意识被无意识群体所取代”的“群体”,它不等于群体中个人的总和,更不等于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体。勒庞认为,哪怕是一群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知识分子,若是组成一个群体,整个群体作为个体来说,也注定是原始、野蛮、智力低下的,或者用这本书中译本的说法,也就是——“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是一本对研究群体心理的书,集中批评的对象是广义上的“群体”,而非一般所指的大众,读者很容易对号入座,认为对“群体”的批评即是对“大众”的批评,但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然,在具体事件和具体情景中,人民大众常常是最具代表性的群体,它几乎包括了一切群体具有的特性。

那么,群体具有那些特性呢?首先,群体冲动、易变、急躁,他们表现极端,并且很容易从一个极端转变为另一个极端,他们没有长远的计划,只看到眼前,无视任何障碍。群体的另一特性,是易受暗示与轻信。群体的思维是形象思维,他们对逻辑、说理和论证无动于衷,群体无意识的支配决定了他们只接受暗示。

当个人融入群体以后,人的自我意识会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意识的人格。人的情感和思想都会发生彻底的变化,并且在传染和暗示下,有着即刻转变为行动的冲动:守财奴会变得挥霍无度、怀疑论者会变得无比虔诚、老实人会变得猖狂、胆小者会变得肆无忌惮……能体现群体疯狂的例子实在太多了,使得你不得不信服勒庞接下来的观点:群体中智力已泯灭,群体缺乏基本的观察、推理能力。

《乌合之众》的内容分三个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重点的第一卷,就是上面总结的一些群体心理,大多观点都比较直接,并没有严密的推理和综合的论述。阅读起来很流畅,不会感到冗长繁琐。第三卷内容比较无聊,可以说是群体心理的个案分析,论及的有犯罪群体、陪审团、议会、选民等等,但基本上是在重复第一卷的内容。第二卷的内容上像是成功学,思想上又像权力意志,主要讲影响群体意见的直接因素、间接因素以及群体领袖的说服方法等等,诸如群体拒绝理性,所以领袖绝对不能是个说理的人;群体接受暗示,所以领袖意见必须被多次重复和传染;群体渴望强权,所以领袖做出的必须是断言,而正确与否并不重要。就好像你正要面对的问题是:选择领导还是选择被奴役?选择冷酷还是选择愚蠢?选择欺骗还是选择受骗?真是有些细思极恐。尽管像权力意志,但却没有尼采那样强有力的文风,尽管像成功学,读的时候却没变得积极乐观。

总体而言,《乌合之众》算不上严谨的学术论著,内容也多有偏颇,但作者思想还是很犀利的,敢想敢写,比起冷冰冰的学术,我更喜欢这样有瑕疵的、坦诚直接的书。书里几个论题都很有意义,也很有普遍性,乃至每个时代都有能带入的事件,每个人的都经历过能类似的生活场景。不过,相较于没讲到的方面,书里讲到的内容实在太不够了。当有一天群体与个体的矛盾真的成为切身之痛时,这个问题还得靠你自己解答。

第40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无论如何,我不应该属于任何一方阵营。群体的意识应不应该被嘲笑?这只是我搞不清楚的问题之一。很久以前就看过这本书,当时只是感觉勒庞说的挺对,也没啥想法。只是最近突然觉得真实世界的发展仿佛就是那个样子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运动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必须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现在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因为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因为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能力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因为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可以成就,也可以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所以我不爱写读后感。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应该看看这本书,至少现在都应该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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