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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与刑法观后感总汇96句

时间:2018-07-28 01:01

在浩如烟海的法学著作中,有本著作绝对堪称旷世经典之作,它就是意大利著名的学者特萨雷贝卡里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近日,我阅读了该书的中文译本,翻译者是黄风,由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02年出版。

要想比较好地理解一本书的内容,必须先从了解作者的时代背景和作者其人入手,这样可以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作者所要表达和传递的思想。贝卡里亚(Beccaria)于1738年出生于意大利米兰,20岁便从帕维亚大学法律系毕业。当时正处在欧洲启蒙思想运动时期,贝卡里亚热爱读书,思想如椽,论理雄辩,他不仅兴趣广泛,知识体系宽广,而且极富想象力和逻辑力。贝卡里亚在24岁那年发表了一篇关于经济学的

在《犯罪与刑罚》一书中,贝卡里亚提出了很多的观点。其真知灼见,痛陈社会沉疴,而且提出了解决办法。伏尔泰语重心长地写到:《论犯罪与刑罚》这本小书具有宝贵的精神价值,好似服用少许就足以缓解病痛的良药一样。当我阅读她时真感到解渴。由此我相信:这样一本著作必定能消除在众多国家的法学理论中残存的野蛮内容。就篇幅而言,该书绝对只能算是一本小书,全书就六七万字而已,还不如现今很多法学博士的学位论文的字数多。但是,这本书的确是很伟大,该书提出了很多为后世所采纳的刑法学观点,如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刑罚人道化等。

该书不仅仅是本刑法学的书,它所涉及的法学学科很多,包括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立法学,社会学等丰富内容。足见作者的知识体系的庞大,逻辑思维的严密。虽然,任何的事物都是有时代局限性的,但是,时隔200多年,作为后世学习法律之人的我们即便是站在21世纪审视这本书,依然觉得它的思想中散发着民主和自由的精神,这正是我们这个社会和时代往前发展的趋势。我们要发展经济,没有好的物质基础,我们一样很难实现自由,因为那样的话,很多事情都会因为囿于物质条件而做不了。同时,我们也要自由,要民主,没有民主和自由的社会,不是真正的.现代社会,没有民主的现代化,所有的现代化都是自欺欺人的。

贝卡里亚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是基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上帝创世说而展开的。该书认为许许多多的人为了自己大部分的自由而分割出小部分的自由给君主而形成的自由的集合就是君主的公权力的来源。同时他认为除了全知全能的造物主上帝外,没有人可以自命公正地处罚任何人。而我们国家的法学理论是建筑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石上马克思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法律是统治者镇压和统治被统治阶级的工具。在贝卡里亚的眼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法律是维持社会民主和社会正义的契约。在法律面前,人人生来平等。但是在马克思看来,如果没有阶级的话,是不会有国家和法律的,正是因为有了阶级对立和阶级剥削,所以才需要法律和维护的统治秩序。

可见,我们社会主义的法学和资本主义的法学在理论前提上是存在很大的区别的。但是,我们还是可以借鉴他们思想中的积极成分和科学成分。所谓取其精华。在贝卡里亚的这本书中,虽然没有大篇幅地振臂大呼民主和自由,但是,作为读者的我却在书中看到的都是闪耀着理性光芒的思想,那就是平等,自由,民主,反对君权,反对神权,反对暴政。虽然没有大量笔墨地写民主,但是却无一处不在谴责着当时的野蛮的刑事司法制度。这集中地反映在贝卡里亚对于刑法原则的论述,对有罪推定的论述,对死刑的存废的论述等篇章中。

合上《论犯罪与刑罚》这本小书,脑中一直想着书后最后一句话,那句话实在是本书的精华所在,堪称真理。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者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说,刑罚应该是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和犯罪的并由法律规定的。这句话很睿智地道明了现代刑罚的几大原则: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审判公开、刑罚及时性、刑罚及时性、刑罚人道化。纵观本书,尽管并非无懈可击,200年后的我看来它也有其时代局限性。但是,这本书所闪耀的精神是最耀眼的,这也使得它成为历史上最耀眼的刑法学著作。所以一代代又一代的读者会继续阅读它。我看到最多的是贝卡里亚那个向往民主和自由的心、那颗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的心、那颗散发着理性与博爱的心。因为有了很多象贝卡里亚这样的学者、智者,人类的知识宝库才会如此丰富。感谢贝卡里亚,因为有了他的智慧和勇气,我们后世才能看到这么经典的刑法学著作。

《法在我身边》的读后感1

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缤纷;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还没有填满色彩但这张纸就早已不在了。能够使白纸变成五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这个人必须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法律是国家的领导人,办事的标准,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知法、守法、懂法是衡量公民合格的标准。近期,老师给我推荐了《法在我身边》这本书。全书共五章、二十小节。从中我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应享有的各项权利,还有很多自我保护的小方法。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章《我的人生我做主》。在日常生活中,有些同学爱给别人起外号,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别人的人格权。当事人可以告诉对方,如对方继续侵犯,可以有自己的监护人代为起诉,以维护自己的人格权。

我最有感触的是第五章《我会保护我自己》。当我们和同学发生大矛盾时,应该敢于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态度,制止对方的侵犯。最好的方式是向老师寻求帮助,敢于揭发同学的行为。再不发份子面前,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想办法逃离危险,或向110、120、119寻求帮助。与此同时,还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无论是置身于学校还是社会,都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则。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自己的权利,知道权利被侵犯后如何保护自己,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要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

《法在我身边》的读后感2

今天我阅读了《法在我身边》这本书,它让我懂得我们每个人都有懂法、守法、用法的权利。这本书里例举了很多例子。比如:“妈妈,假期我有玩的权利”。

现在的家长都希望自己家的孩子成绩好,这样觉得脸上有光。假如说孩子成绩不好,就让孩子在假期里补课、请家教、上补习班,把孩子的假期安排得密不透气。每个孩子都想自己安排自己的时间,然而,在现实社会上,很多孩子都不自由,都是父母安排孩子的一切,不尊重“儿童权利”。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有这么一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情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有的父母借学习之名,没有征求孩子的意见时,就对孩子的假期进行全方面的安排,这是对孩子权利的侵犯。父母应该让孩子有选择、表达的权利,不可以以自身的想法而违背孩子的想法,从而决定孩子的一切事情。

玩是孩子的天性,童年是生活中最美好的回忆。玩不仅是孩子的权利,也是利于增强体质,开阔视野。家人或者监护人应该尊重孩子的意见,不能随意剥夺孩子的`权利。

通过阅读,我真是受益匪浅。

《法在我身边》的读后感3

当今社会人们对法律不甚了了。导致妇女、儿童等社会人物受到了许多不平等的对待。

法律就像一件盔甲,在危险的时候保护自己,也能让父母尊重我们的选择,更能让我们贴近生活。不说行法、宪法;就说说隐藏在我们生活中的法吧。《法在我身边》就是集法律为一体的一本书,我们来看看有些内容。

就像第一章我的人生我做主,现在孩子被父母过于压迫补习班数不胜数,比如最近热播的电视剧《虎妈猫爸》中由赵薇饰演的虎妈一角色,她认为如果孩子不能在学龄前做好准备,否则以后孩子的潜力就不能被发掘;而她的教育观念就与佟大为饰演的猫爸产生分岐,他的教育观念是孩子人生可以分成许多阶段,到了某个阶段就得就得做自己该做的事,孩子还小,过多的压力会让孩子有不快乐的童年,就比如我,我的父母从来就没有让我上过补习班,我照样优秀。但在我的心里永远都清楚学习不是补的,只要认真听讲,给自己定下目标一定会取得成功的。

其实双方父母都是想人孩子拥有幸福,一个是以后为孩子有较好的前途做准备,另一个是让孩子有快乐的童年,可真正受伤的是孩子。生活中许多素才都能借以运用,第一课就让我有如此彻底的感悟,可见法律多么重要,书中还有许多知识和闪亮点等待我们去发掘。

法律就像一把保护伞,如果有人故意破坏它,那么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在我身边》的读后感4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书叫作《法在我身边》这本书。下面,我要跟大家讲一讲里面的我会保护自己这几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的名字叫作面对欺负和威胁。林林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他是性格活泼,非常喜欢打乒乓球。今天林林正和其他几个同学在一起玩乒乓球。这一局林林整合对手玩得起劲,只见林林一个反扣,结果把乒乓球扣飞了,球正好落到几个六年级同学的脚下。林林跑过去捡球,其中一个大个子把乒乓球抢先捡起来,转身就要走。林林说;“同学,那是我的球。”此时,这个同学看看手里的球,有看了林林一眼说到;“同学,我们也在打球,可是乒乓球坏掉了;不如先借我们用用吧。”林林说;可是我们现在也在玩。”这时,那几个六年级的同学都围到林林身边,那个大个子说到;“你以后还想不想玩乒乓球了、告诉你,得罪了我们你就别想玩球了。”说着,还向林林伸出了拳头。

告诉我们教育部发布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小学生要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待人有礼貌,不打架,不骂人。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要处以拘留,罚款或者警告。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法律很重要,时时刻刻保护自己。

《法在我身边》的读后感5

最近,老师推荐我们看了一本书,叫做《法在我身边》,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分为五章——我的人生我做主,我是家庭小主人,我有受教育的权利,我的行为我规范和我会保护我自己。每一课都有法制小故事,我是小博士,我是小律师和我是小法官这几个部分组成。

其中,我最喜欢法制小故事和我是小法官。因为这两个部分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有趣的,富含深刻道理的小故事,让人情不自禁想往下读。其他两个部分则是写了法律。

这本书是一本很值得看的书,它让人学会法律,认识法律,懂得法律,适用法律。它让人受益匪浅,让人不在犯法,让大人知道,法律属于孩子,属于每一个人!

我得发自内心,肺腑的说:“这的的确确是一本好书,一本值得看的好书!”

《法在我身边》的读后感6

最近,学校发下来一本《法在我身边》的书,里边讲的是一些关于法律的事。

这本书主要教育我们在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时应告诉侵权人他违法了,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报警;不要随便违反法律;见到有人违法应予以劝告,若不听可告诉违法人的父母或报警;见到有人的权利被侵犯时情节严重也可以帮着报警;见到有人被抢劫应立即报警这五个法律上的概念。

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未成人享有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人格权、继承权等诸多权利,原来我们有这么多权利啊!同时,我也了解到,其实上学、上课、考试都是我们学生的权利,任何侵犯我们权利的人,哪怕是父母、老师,他们的行为也是违法的,甚至连同学给别人起外号都是违法的!看来,以后我可不能随便给别人乱起外号了。

我读这本书时,发现书上讲到了老师不能体罚学生,更不能把上课迟到或者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赶出教室。对于这一点我深有体会,曾经有一回,我就因为不守纪律,被老师赶出过教室。后来,我还看见更多同学被老师这样体罚过,原来老师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一章内容是——《我会保护自己》,里边讲的是如果自己被打劫后应该怎样做。我知道了只是被坏人盯上了,要立即跑到人多的地方;如果遇到打劫,应大声喊叫,或拿起木棍、石头或砖头等物震慑对方,同时最好运用智慧与对方周旋。如果实在不行,可以舍弃财物,同时报警让警察来解决他。

法律,是系在我们身上的绳子,不仅使我们不违反法律,不轻易走上犯罪道路,更是我们的救命之绳,时刻在保护着我们。

当我们站在理性的光辉和道德的角度,邪教的教义就如同不攻自破的城池,科学和理性是我们攻破邪教的利器。下面是相关的

《忏悔之门》观后感一:

法国作家雨果曾经说过:“信仰是必须的,什么都不信仰的人是不幸福的。”没有信仰的人就如同一具行尸走肉,没有生活的方向,马克思唯物论也强调意识强大的反作用力,人的信仰即为意识的范畴,好的信仰能够让人在绝处逢生,勇于面对生活的挑战,而邪恶的信仰会让人在生活中滑向罪恶的深渊,一步步的坠落。

央视十二套《社会与法》栏目近期播出了普法栏目剧《忏悔之门》,让我们看到了邪教的真面目。邪教组织满口的仁义道德,满口的真善,满口的拯救,却干的是丧尽天良的勾当。主人翁李冬梅悲惨的命运如同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对生活充满了向往,却命途多舛,又因为愚昧无知,让她陷入邪教的魔爪,最终倾家荡产,万劫不复。

邪教组织拉人入伙一般都是有选择性的,而这些被选择的人有着共同的特点。他们一般都是学历比较低,文化水平不高,面对邪教的诱惑没有防御能力,往往被邪教组织一招制服。剧中的李冬梅就是因为儿子的丢失和丈夫的车祸,使自己对生活充满了绝望。邪教组织看到这一点,然后锁定需要拯救的李冬梅,先是施以小恩小惠,让李冬梅放下戒备心理。然后就引入了“罪恶论”的把戏忽悠李冬梅,让假好人同样也是受害人“成全”调查李冬梅的故事,继而叫一个小混混装神弄鬼,最后又借助成全调查到的信息,也就是李冬梅丢失孩子的事情,最终让李冬梅彻底的信服,最终成为邪教的一员。

邪教组织的前期“投入”完全就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他们置人的生命安危于不顾,让身处绝望的人更加的绝望。剧中他们不顾李冬梅爱人王建国的生死而强行让他出院,接受所谓的“祷告”,他们这种行为无疑是杀人。他们看中了李冬梅家的财产,于是通过“奉献”“圣物”“圣水”的方法敛财。主人公最终为了得到主虔诚的祷告而倾家荡产。现实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例子,比如“全能神”为拯救他人而砍死他人,一些农村妇女拿走所有的钱财就跟着邪教组织出去了,还留下纸条不要让家里人找,这样龌龊的手段让邪教组织赚的盆满钵满。

当我们站在理性的光辉和道德的角度,邪教的教义就如同不攻自破的城池,科学和理性是我们攻破邪教的利器,人类文明的发展绵延数千年,膜拜图腾只为除内心的恐惧,而推动人类发展的是科学,我们唯有相信科学才能拯救自己,相信自己的双手才能改变命运,让我们擦亮我们的慧眼,相信科学,珍爱生命,远离邪教,让我们携起手来,打击这种反政府、反人类、反科学的糟粕,还社会风清气正,还我们美好的生活。

《忏悔之门》观后感二:

《忏悔之门》讲述了主人公李冬梅为医治丈夫,找寻丢失多年的.儿子而误入邪教,被邪教所谓“神迹、永生”之说蒙蔽,相信邪教能通过“大能”去除咒诅导致丈夫延误治疗而死。并且不顾丈夫生前好友,身为警察的张军劝阻,变卖所有家当将一切奉献给邪教组织,并一步步陷入邪教深渊。

刑法第三百条明确规定,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而《忏悔之门》中揭露的正是这样的一个邪教组织。剧中所谓的“守望主”邢海涛,为了“拉人头”发展邪教成员,利用宋文英等深受邪教蒙蔽的信徒,从最初的确定对象,到主动套近乎帮助李冬梅做家务,再到送三千元钱,一步步把善良本分的李冬梅拉入邪教的深渊。的丈夫王建国出车祸后,在医院的治疗下,本来已有逐步恢复的可能,可李冬梅在“守望主”等蛊惑下,带着王建国出院接受“守望主”的“祷告”。一直为大哥四处求医问药的张军看到李冬梅如此行为愤怒不已,不过已迷失心智的李冬梅听信邢海涛等人所谓的“警察都是魔”、“张军就是她们家的咒诅”等说法,将张军赶了出去。李冬梅想办法逃出张军视线,继续听信所谓“主神”的“恩典”,并让王建国喝下“守望主”给的“圣水”,张军赶到希望能够阻止李冬梅鬼迷心窍的做法,但王建国喝下“圣水”之后口吐鲜血而死,在邢海涛等人的教唆下,李冬梅认为张军就是害的她们家的“魔”,并蛊惑李冬梅变卖了所有家产,全部奉献给邪教组织。执迷不悟的李冬梅真让人痛惜!

《忏悔之门》通过李冬梅被邪教残害的悲惨命运,控诉了邪教组织贪财害命的违法犯罪行为,揭露了邪教特征,让我们进一步认清了邪教危害,从而从思想上建起一道反邪教的防火墙,用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对世界来避免邪教组织对自己的侵害。邪教是文明社会的精神毒瘤,它以各种异端邪说控制人的精神,毒害人的心灵。由于邪教大多披着宗教的伪善面纱,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迷惑性,人们不容易发现其邪恶本质。通过《忏悔之门》的热播,让越来越多的人们看清了邪教的丑恶面目。“珍爱生命,远离邪教”,“严惩邪教犯罪,绝不手软”,将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

《忏悔之门》观后感三:

通过观看此剧,不少观众都说受到了一次生动的反邪教警示教育。邪教的危害性这么大,须建立起国家、社会和家庭三个层面的防火墙,让邪教无处遁形。

必须建立起国家反邪教法制防控体系。运用法律手段预防和惩治邪教,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我国十分重视反邪教立法工作,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修稿后的刑法第三百条规定利用邪教犯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治安管理处罚法》、《邮政法》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部门行规和条例规范了行业和党员参加邪教组织的行为做出了处罚性规定。目前我国已初步了专门法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在内的反邪教法制防控体系。

成立转化误入邪教群众的救助组织。要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帮助转化误入邪教的群众,对邪教活动早发现、早处置和早揭露。参与邪教活动的群体中除了少数骨干分子外,绝大多数群众都是受害者,他们最需要关怀、需要帮助。试想如果李冬梅能够在其家庭遭遇变故之初有关组织和个人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对其进行及时的救助,她也不至于走到“忏悔之门”。

个人增强自律是反邪教的有益补充。公民要强化自律意识,提高反邪教辨别能力。面对邪教要态度坚决、义正辞严予以拒绝,并及时向社区干部或公安机关举报;不听、不信、不传邪教宣传品;接到传播邪教的电话或者遇到邪教分子纠缠时直向公安机关报警;当家人或亲朋好友中有人被邪教迷惑时,要多与其交流,帮助其摆脱邪教组织的精神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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