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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人离婚之争的观后感合集76条

时间:2020-11-17 04:04

敬畏医生敬畏生命七年级作文 篇1

2020年6月15号,带着对生命的敬畏,我参加了贵阳结石病医院的“结石小医生”职业体验亲子活动。因为我知道:生命只有一次,时间不能倒流。只有意识到这一点,我们才会对生命敬畏,才会对自己的生活负责。

穿上白大褂,我跟着护士姐姐学习心肺复苏法。我学着护士姐姐的样子,半跪在垫子上,先是俯下上半身,用双手拍打假人的双肩,大声地问:“喂,你怎么了?”判断患者是否有意识。然后检查患者是否有呼吸。1001、1002、1003、1005、1006、1007。如果没有,我就需要大声呼喊“来人啊! 快拨打急救电话!”同时,我要用右手的中指和食指在患者的颈动脉处判断患者是否有颈动脉搏动。如果没有,我就要解开患者的衣服,准备给患者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在假人胸骨下三分之一处,我左手掌跟紧贴假人的胸部,右手重叠在左手手掌上,伸直双臂,利用自己上身的力量,用力按压了30次。我一边按,一边数,1、2、3……30。接着,我抬起假人的下颌,检查假人口中是否有分泌物,松手后,又进行2次人工呼吸。我一共操作了2个周期,就累得胳膊都抬不起来,腰也累得够呛了。护士姐姐告诉我,一共要操作5个周期。如果患者的口唇由紫绀转为红润,甲床转红,甚至可以看见有眼球活动,就说明复苏有效。到这里,急救还不算完,还需要陪护在患者的身边,等待专业的医生和护士的到来,安慰患者说“我会一直陪在你的身边……”听到这里,我心中充满了对护士姐姐、医生的敬畏,对生命的敬畏,眼泪都快掉出来了。如果没有这些白衣天使,我们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子?

我还学习了很多相关知识:戴口罩、量血压、使用听诊器、七步洗手法、家庭简单止血法、海姆立克急救法。另外,我牢牢地记住了一定要吃早餐。

对我们每个人来说,生命都是最重要的,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我们需要敬畏医生、敬畏生命。成为一名真正的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这是我的奋斗目标!

敬畏医生敬畏生命七年级作文 篇2

昨天中午洗好碗刚坐在电脑前,忽然听到在客厅看电视的老公高声喊我。

待我走下楼来到他跟前,他很着急地说:“我姐双胞胎女儿中的老大从水泥梯摔下来额头磕破了一大洞血流不止。我三嫂市医院不熟叫你带她母女去。”

跑上楼把电脑关掉,骑上电动车带上姑姑与她女儿飞驰着往市医院跑。路上坐在我身后的姑姑见她女儿不停地哭她也跟着哭。还一直问我:“不知以后会不会有疤痕?女孩子脸上有疤很难看。”

我一边骑车一边不停地安慰她:“三年前我在市汽车站被刚启动的客运车蹭了下,右边眼角碰到水泥柱的横栏上也破了个口子。去市医院做美容针手术以后就看不到疤痕了。”

来到市医院才一点多医生还没上班,值班护士敲门叫醒了一位年龄大约四十出头的男医生,只见他睡眼惺忪走进办公室很不耐烦地看了下甥女的额头就说:“做美容针手术得交六百元手术费。”

姑姑带着哭腔回答:“我只带了两百。”

医生很不耐烦地回答:“钱不够就不能做手术。”

见医生态度这么不好(知道他午睡被吵醒不高兴)但医者父母心啊,就笑着回答:“我知道医生都这样的。”

他看了我一眼随即回答:“我们也是打工的。”

敬畏医生敬畏生命七年级作文 篇3

医生就是人们健康的救星,没了医生,我们生病了就没人救我们了。

我来说一下我爷爷的事吧。我爷爷在医院里已经住了两年了。他那渴望活下去的眼神,让我心痛。医生日夜不停地工作,为爷爷挂营养针、吸痰……医生和护士付出了多少汗水。护士耐心细致,不厌其烦,不嫌脏、血腥。一天一天过去了,爷爷也越来越老了。就这样,失去了一个衰老的生命,失去了一个家人。

医生每天那么细心工作,从来不逃避责任,医生的仁德如同山河,看医者仁心!医生您真伟大!

神医华佗,妙手回春,关羽“刮骨疗毒”在战国时期,关羽带领两万大军向着曹操发起进攻。无意中,关羽被曹操的一支毒箭射中。关羽忍住痛苦,向华佗求助。华佗说:“把关将军的手脚绑起来。”“为什么?”关羽不解地问。“因为我怕太痛,将军你会乱动,我就做不好手术。”“没关系,我忍得住!”就这样,经过一个时辰,关羽咬牙坚持,不喊一声痛苦,甚至还一边刮骨,一边走围棋,伤终于治好了。

医生,就是沙漠中的一股清泉!如博爱命名的医院,是值得病人尊重和感激的。

敬畏医生敬畏生命七年级作文 篇4

唐山大地震那年,我读小学五年级,居住的那座小镇距震中心百余公里。震后,我们搬进父亲单位搭建的帆布大棚,床是用木板拼凑铺成的悬空的大通铺。连绵的雨天,风刮得棚布呼嗒呼嗒作响,雨点砸得棚顶噼里啪啦,哗啦啦的雨水在床板下淌过,因阴冷潮湿,寒气袭身,我出现夜间小便失禁的病症。

一个清晨,那位我叫“刘叔”的人,背着药箱,推着自行车,从大棚前经过,父亲将我的症状告诉了他。他答应晚上从乡下返回来,扎几针看看。说好一个礼拜的针灸理疗期,当“刘叔”捻针时,针尖扎得穴位酸酸的、沉沉的滋味,我忍受不住,第三天便不再去了。虽说只扎了短短的三天,没坚持到期,但病症却彻底根除,我暗暗敬佩“刘叔”。

次年,父亲调离那座小镇,我陪他和“刘叔”道别。父亲向我介绍“刘叔”,1962年毕业的河北中医学院的高材生,是同乡人,也是新建县的援建者,十里八村的乡亲们都认他,一双灵巧的手不仅脉把得准,针灸也灵,乡亲们的疑难杂症,他手到病除,口碑和威望极好甚高,且水粉画画得好,青山绿水,鸟语花香,常用作年画赠予乡亲们,给那里的人们带去无尽的快乐和享受。作为回报,乡亲们常常带上一兜兜、一筐筐的大红枣、红薯、板栗和四季产的各类疏菜答谢他们心目中的好人。望着新居所墙上贴的“刘叔”送给我们的那幅《松涛虎啸图》,苍松翠柏,白雪皑皑,猛虎昂头眺向远方,栩栩如生,我暗暗敬畏“刘叔”。

我家搬出那座小镇后四、五年,“刘叔”也离开了那个地方。起初,他到机关担任行政领导,做过卫校的校长,制药厂的厂长,中医院的院长,但无论他在什么岗位,从来没有放弃自己所钟爱的事业,真心善待周边区县老百姓,对不分昼夜找他寻医问诊的乡下人,从没有丝毫的怠慢和歧视。而后,为更加专注于中医事业,他主动请辞,又回到了钟爱的岗位,继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成为那个地区中医界里高职的第一人。“刘叔”的学子上千,遍布那个地区的城乡,他在那里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十几年后,“刘叔”的女儿嫁给了我,往日的“刘叔”成了我的岳父。不仅使我和“刘叔”在情节上得到进一步升华,而且让我零距离感受到他的情操。

2000年,岳父退休来到我生活的城市,由于他的名望,很多医院、诊所高薪聘请他去坐堂专家门诊,先是去郊区他曾经教过的一个学生开办的医院,考虑交通不便,又到市内一家私人诊所,而后又到一家影响较大的药店。因岳父在诊所和药店分别经历了两次不快,使他默默地退出了中医行业。一次是在私人诊所时,前天晚上老板告诉,进来一种新药品,要抓紧推销。

第二天,岳父依据患者病情,给其开出价钱低廉与那种新品同样疗效的药,违背了老板意愿,老板说:“提成不拿,傻”,岳父因此请辞了。另一次是在药店里发生的事,再次让岳父感到很无奈。岳父为一名患者开的中草药,药店里缺少几种,那位患者只好去其他地方购买补全。几天后,患者来店里质问岳父说:“为什么开的药不见效?”岳父让他把煎过的药渣取来,看后告诉他说,问题出在你自己补的不是纯正的草药,尽管患者给岳父道了歉,但药店老板还是讥讽岳父说:“怎么样?现在人能可怜吗?中草药不全,可以改开西药呀!老先生,药店赚的是钱”。迎合了老板,就违背了良心,违背了良心,还谈什么医术,不等于放弃了自己悬壶济世四十余年的尊严吗?岳父再次请辞。

而今,岳父每天伏案泼墨,寄情舒怀,自娱自乐,自由自在。面对自己一生的硕果,没有一丝的飞扬与功利,依然保持着一贯的低调与从容。

我深深地敬重他。

敬畏医生敬畏生命七年级作文 篇5

我是一名看似平凡的医生。同时也是蓝海医院的主治医师。我和别人主治医师不同,我并没有很高的医术。但是我有可以操控别人生死的能力。那些很难治得疑难杂症和传染病。在我看来,仅仅是我轻轻一挥手就能搞定的事情。这点让我在蓝海医院的名气也是大大提升,我的工资和奖金也比平时增添了很多。

看着大量的钱源源不断的涌进我的账户,我顿时欣喜若狂。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我来到银行查账,发现我这个月的奖金如同上个月,上上个月的钱,全部都没了。这顿时使大惊失色,我在想到底是谁干的呀。小丽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我的闺蜜,就他是最了解我的,我从小生活在一个穷苦重男轻女的家庭,每个半个月,就给父母寄大量的金额。这下钱没了,我该怎么向我的父母交代啊。

老天爷,你怎么能这么对我呢,我几乎陷入了绝望,这时一阵杀意渐渐涌入了我的心头,是啊,我为什么不能杀了小丽呢,这样我就能延续自己的超能力,也能够赚钱了,在机其极强的恨意中,我决定了。

准备出门的时候,窗口外的一个小女孩儿引入了我的眼帘,他是一个盲人,这不是疾病,也不是天生,而是被凶手弄瞎的,但是他坚决反对他的父母,把凶手的眼角膜给他,因为他不想变成和凶手一样的人。我惊呆了,不能变成和凶手一样的人,不想变成和小凶手一样的人是啊,我是一名医生,应当是有医德的。怎么能因为想自己去活命,想去挣钱就变成和小丽一样的人呢,这时我幡然醒悟。三天后,我静静的躺在病床上。静静的感受着我人生中最后一次的检查。我没有杀小丽,反而我用我最后一次治愈的能力,去治好了这个小女孩儿的眼睛。

我帐户上的钱,也被转了回来,原来小丽就是那个小女孩的妈妈,他偷我的钱,仅仅是。为了救他的女儿。来这人世间,也是有真情所存在的。

我慢慢的闭上眼睛,笑了,今天的等待着,各项指标都成为直线。我幻想着当小女孩儿睁开眼睛,重新看到这个世界的样子。

敬畏医生敬畏生命七年级作文 篇6

这是一篇关于本人身为当代医学生的感言曾经满怀热情去从医,那是因为它太神圣啦于医学生的心中;曾经充满信心去学医,那是因为它太适合我啦于医学生心中;曾经不畏艰险去学医,那是因为它是个向往于医学生心中......

现在他们觉得憔悴,可能是他们还没适应新课程;现在他们觉得劳累,可能是他们的计划延误了时间;现在他们觉得愤懑,可能是他们还没找到宣泄的方法......

何人了解医者的心?他们努力地扎好基础,为的是日后能够尽量地满足病人;何人了解医者的心?他们日夜劳累,却得不到别人的肯定;何人了解医者的心?他们无私奉献,收到的却总是客人的天理......

病人总以为医者是披着天使衣的吸血鬼,应加以防范;病人总以为医金是医者对人民假合法的抢夺,应加以小心;病人总以为医者没良心,认钱不认人......可又有谁知道医者也是个病人,自己也需要看病;又有谁知道医者也是个劳动者,一分汗水一分钱;又有谁知道医者也是个普通人,养家糊口靠钱行......有谁了解医者的心?无论世界变得怎么样,他们都会遵循救死扶伤的原则;有谁了解医者的心?无论世界变得怎么样,他们还是不断地劳力着;有谁了解医者的心,无论世界变得怎么样,他们还是那么的卑微......

他们劳累,但当他们想起医者的心,他们得发奋;他们憔悴,但当他们想起医者的心,他们得振作;他们心碎,但当他们想起医者的心,他们得回心......

医者的心,她抚养着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人;医者的心,她激斗着任何一个有志向的人;医者的心,她引导着任何一个图强的人......感谢医者的心!您是世界上合格医师的榜样。

敬畏医生敬畏生命七年级作文 篇7

不知道你曾经是否也有过想要当医生的梦想。

对我来说,医生这一职业有着重要而且特别的意义,从小到大,医生在我眼里都是特别神奇,而且是很神圣的职业。医生,有着最善良的不求回报,背负着最重大艰巨的责任,拥有最智慧z清醒的判断,我,一直朝着这伟大出色的理想在努力。

5月19日,据《安徽日报》报道,一张医生瘫坐在地上喝葡萄糖的照片引起关注,这名医生忙碌了整整一天,累的虚脱,喝葡萄糖补充体力。该医生表示,“当天所有参与手术的医护人员都很忙很累,自己只是其中的一份子。”这一则新闻触动了我的内心,所谓医者父母心,张医生的工作态度实在令人敬佩。一名与病人无任何关系的医生,可以不求回报地救治每一个病人,尽心尽力地照顾每一个病人,无怨无悔地为每一个病人操劳,累得吃饭的时机都没有,更别说休息,这样的敬业精神难能可贵。每一场手术,病人的生命需要医生争分夺秒地抢救,都要医生保持着最清醒的头脑谨慎完成。医者父母心,大部分的医生都会在深造医术时不忘最基本的医德,不分国界,不言贫富,不论贵贱,为病人操劳。在他们眼里,没有任何利益高于生命,没有一种权利可以凌驾于生命之上。

医生的医术在高明,也只能救死扶伤,为民请命,但并不能改变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很多时候都可以看到有些新闻医生被打原因是病人家属把生命流逝将罪于医生,医生没有错,他们也害怕生离死别的痛苦,可以他们不怕尽力过后的抢救无效,他们问心无愧,他们没有做错,可以他们惋惜,感叹生命的脆弱。医者父母心,有哪位医生不希望自己的病人健健康康,开开心心?我相信,在我们身边许多人,都拥有一颗不求回报的善良的爱心。

敬畏医生敬畏生命七年级作文 篇8

人到了耄耋之年,不免要说出“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等一些惆怅伤感的话语。能在风烛残年之际仍一心想着为别人服务的老人,恐怕屈指可数吧。出现在“感动中国”节目中让我感动不已的胡佩兰医生算一个。

98岁高龄的胡佩兰医生,按理说本该在家享天伦之乐的,但是,她却义无反顾地坐上轮椅,踏上了每天义不容辞的工作道路。看着荧幕上老人瘦小的背影,我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胡佩兰医生总能站在病人的立场上,体会病人的痛楚,用爱的春雨滋润病人憔悴的心,淅淅沥沥满是医生的情。胡医生妙手回春的医术与崇高的医德融在那一张张用真诚与关爱写的廉价却又有效的药方中,犹如佛语福音,无声无形中,播撒给来自五湖四海的病人。

其实我的周围也不乏这样的人。比如,惠康门诊的儿科老医生林大夫,年逾古稀,岁月染白了青丝,但他却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尽着医生的责任。记得小时候的我体弱多病,经常去“拜访”林大夫。每每,林大夫都会怜爱又和蔼地询问我的病情。输液时,他都会从万忙中抽出时间来到病房里慰问病人。林大夫就像爷爷一样,严谨又十分慈爱。现在,他年纪大了,腿脚不便,不能到医院上班了,大伙儿的心都空落落的。春节,我给林爷爷打电话拜年,林爷爷还叮嘱我如果生病了要看病,就到他家里去找他,不收钱。心中涌起的暖流滋润着我的眼睛和心灵。

两位医生的事迹,让我不禁潸潸,潸潸。两个高龄老人,能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点余晖里将光和热量撒给社会,为人民做力所能及的事,传递着仁爱和福音。作为青春年少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逃避自己的责任,对世事都袖手旁观呢?

每个生命,只要活在这个世上,就有为这个世界添彩的义务。只要我们的心跳还在,就应为家庭、为社会献出我们的绵薄之力。作为一名学生,学校就是我们的舞台。上课的每一分钟,我们务必要认真对待,因为每一个40分钟,都是为我们将来的成功垒下的一块基石。按时完成作业,是我们的义务;一笔一画,书写的是我们肩上的责任。做好劳动,扫帚拂去的不仅仅是尘埃,还有我们的惰性。

“技不在高,而在德;术不在巧,而在仁……”听到对胡医生最贴切的颁奖词,我不禁潸潸,潸潸。

胡医生,一个平凡的普通人,用爱心、用真情创造出了不平凡的感动;同时她也是一尊佛,用仁心,把爱播撒在人间。她留给我们的,除了那一刹的感动,还有无限的遐思,更是鼓励我们人生航船前进的一股清新的海风。

敬畏医生敬畏生命七年级作文 篇9

2035年,28岁的我结束了医学博士的学业,来到鼓楼医院当一名医生。

这一年,中国已经发展成世界第一强国,许多外国人都梦想着来中国学习和生活。我们鼓楼医院作为全世界最好的高科技医院,治愈了无数中外的病人。

我们医院设立6个诊区,分为亚洲区、欧洲区、非洲区、南美洲区、北美洲区和和大洋洲区。每个区设立一个医学博士,三个机器人助理,一台万能检查仪。每天早晨,经过预约的来自世界各地的约两千多名患者,像潮水一般涌进我们的医院,面对面地进行治疗,他们都用期待的眼神望着医生们,希望自己的病情得到根治。除此以外,每天还有两万多病人通过网络进行远程诊断。

我作为北美洲区的医学博士,每天给不同国家的病人治疗,有美国,加拿大,格陵兰等等。我们中国人历来讲究宽容,崇尚和平,我们中国人从来不歧视其他种族,对于来医院看病的白人,黑人,我们都以礼相待。

有一次,我碰到了一位美国老奶奶来医院看病,她又瘦又高,满头白发,脸上堆满了皱纹,走起路来歪歪倒倒,在一位小伙子的搀扶下走了进来。机器人运用大数据系统扫描得知小伙子是她的孙子,是南京大学的留学生。老奶奶说她已经病了5年,在他们国家已经无法治疗。当她把身体靠近万能检查仪,“滴”的一声,检查仪立刻就展现出一个3D立体画面,上面有她的名字、年龄、血型分析、性格分析,老奶奶看得目瞪口呆,感叹中国科技实力的强大。经过检查,老奶奶患了格林巴利综合症,一种以前很难治疗的多发性神经炎。我告诉老奶奶,安排她住进特种无菌治疗室,预计一周后就能痊愈。老奶奶听了,千恩万谢的走了。

我从小就立志要当一名医生,现在已经实现了我小时的梦想!我是幸运的,处在这个最好的时代,而我也暗暗下定决心,一定治疗好每一个病人,去除他们病痛,让他们的生活也充满阳光!

敬畏医生敬畏生命七年级作文 篇10

春天,一个万物苏生,充满生命灵气的季节。春的一切都分外怡人。春芽使人充满斗志,春花使人感动溢满胸腔,而春风,确使人不自觉陶醉其中。而这人世间,有这么一群人,如同春日里清新而又暖洋洋的春风一般,轻柔地拂过每个虚弱的生命,播洒下无数希望——医者。

自幼因为父母工作的原因,我在医院中长大,医院的一切,一直都是我童年生活的一部分,也正因为如此,那些终日一袭白衣,温柔穿行在一颗颗“病树”四周的“春风”,更加格外使我尊敬,心安。

并不尽然是“白发渔樵江渚上”便会“惯看秋月春风”,也并不是在巨大医院中穿行一辈子的他们,就会无动于衷于病人的新生死去。小时候,在医院中认识一位和蔼的医生叔叔,相貌名字都早已忘记,却独独可以清晰地在脑海中浮现出,他对病人微笑时,那散发着让人移不开眼的光辉的脸庞,忽然的还可以想到那一句“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那笑容,如同一剂强心针,每当他这笑容浮现,我都可以感觉到病人的精神为之一振,苦着的脸也霎时有了与日月争辉的光彩,那是对生与健康的渴望与执着。认识他以来,唯一一次记得他脸上不带笑容,却见到他的眼泪。我猜他是一个年轻的医生,以至于当那个苍颜白发,身形单薄背影略显寂寞的老人,静静在病房去世时,当其他医生都忙于收拾好心情处理善后工作时,他却有些茫然的落着泪。从他含泪的眸子中,我却莫名地感到一阵温暖,仿佛春风吹过心田,不同于微笑时的强烈高昂,却宛如入睡前母亲的摇篮曲,悠长宁静而又深情。但无论这春风是欢快高昂的还是婉转低沉的,都吃我陶醉在其中,它包容着我,包容着生命。

我想我读的懂病人看向医生时的眼光,那是一种信仰,寄托于希望。他们好似奄奄一息的病树,在春风拂面的那一刻却有了蓬勃的生气与抽芽的决心,坚强而又柔弱的摇曳着。

前一阵子闲来看报,无意看见一醒目标题“医院见死不救,声称没有交费”,许多人七嘴八舌地抨击着,满口仁义道德,大斥医德败坏。我默默地合上报纸,我坚信他们所议论的“医生”与“医德”而我所认识的他们毫无联系。

在我眼里,所有的医者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他们不为某一处的风景而逗留,不为单个一生命而停下脚步,在万物殊途同归的朝圣路上,他们的的确确称得上春风,博爱,伟大,奉献而又平等,他们张开双臂拥抱每一个生命,这不仅仅是他们的责任,更是他们的使命,有人说“责任就是对自己所要做的事情怀有一种爱”,而当你给予这所要做的事情的爱累积到成为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单单是“所要做”时,它便上升为一种使命,代替每个人心中的上帝真实存在和表现于外在生活。我想,医生就是怀者这样一份爱,一份使命感,对生命的敬畏感,去尊重,去呵护他们朝圣路旁所有风景与生命。能够把自己生命的终点与起点联系在一起的人,是最最幸福的人,那么他们这种站在终点与新起点连接处的人呢?我想,他们是人世间见证幸福的人,生老,病死,青春,健康,他们站在那里,就静静的看着,他们由心而发地对每一株即将康复而或消亡的生命祈祷祝福,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庄严而又神圣。如同春风忠于春之神一般,他们忠诚于千百年开祖师留下的信仰——医德,而我们称他为良心,藉此,他们直面内心的上帝,崇高的品德与生命带来的威严使他们纯洁而高尚。路漫漫其修远兮,我陶醉在这风中,走在自己的路上,为之感动,为之顿悟,学会奉献,学会敬畏。我想我有些醉了,但我要继续上路!

敬畏医生敬畏生命七年级作文 篇11

看完了《医者仁心》,一向想写一篇观后感,却迟迟未能动笔。坚信许多心地善良的人也会被剧中的情节所感动,但一件事情让你感动是一回事,一件事情是否真实则是另一回事。就像三毛写了那么多感人的`故事而质疑故事真实性的人往往令人厌恶一样。说《医者仁心》太好了的人恐怕多数是医务人员或者是其家属,当共鸣还没有打破门户之见,就很难上升为道德层面,正因道德具有普适性。从这个好处上说,《医者仁心》只是一家之言,只说出了一部分人的心声,远没有揭示出阻碍社会公正的根本症结。当然,这并不影响剧中主人公人性的光辉。

《医者仁心》所展示的医院工作,从始至终都处于医疗纠纷的旋涡之中,干得越多,被投诉的可能性就越大,在这样的氛围里,谁还愿意“有百分之一的期望,也要做百分之百的发奋”呢?像王欢妈妈那样的人,总是像不散的阴魂一样游荡在医院的某个角落,简直是摆脱不掉的恶梦,直弄到身心疲惫,你又如何能做到有耐心并善待她?毕竟,“一个好的医生是需要病人的宽容才能够成长的”。医生能够有“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牺牲精神,但他还有其它病人要管,有其它事情要做,肩头有卸不掉的重担,医生护士只要上一天班,就不能见死不救!这不是境界,这是人的本能是做人的需求,如果连本能都丧失了,那还能配得上这个“人”字吗?

《医者仁心》有许多值得玩味的经典台词。有两件事情,我愈是思考愈觉神奇,心中也愈充满敬畏,那就是头顶的星空与内心的道德准则;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忙,总是去安慰;我们都一样,都是心乱了,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不知道要干什么;人活着除了追求真理,还需要一点情怀;生活中最大的杯具,不是坏人的过度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世界上有两种人:有心人、无心人,有心人相互珍惜,无心人相互伤害;没有发生的事情不好担心,发生的事情一件件处理;一个社会不能总让强者说话,务必要让弱者发出声音;医生没有挑剔病人的权利。

《医者仁心》还有一些不能明说的潜台词。最优秀的院长死了,最善良的护士长死了,钱国富死了,王欢死了,苏教援死了,金行长的母亲死了。钱国富与王欢死于医学的局限,苏教援死于王冬走穴,金行长的母亲死于自己的固执。刘护士长就死得太冤了,表面看是自杀,实际上却有着一双看不见的手一向在扼着她的咽喉直至窒息!究竟是谁害死了护士长?请看刘敏的遗言。

做梦也想不到,我成了一个堕落的人,我很惭愧,也觉得很屈辱。从18岁护校毕业,我在这家医院干了20年,我喜爱自己的工作,觉得自豪光荣,但是没想到却用这样的方式离开。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护士这个职业,不那么崇高了,我们在劳碌辛苦中,在人们的呵斥声中,没日没夜的工作,没有人关心你也没有人在乎你,就是在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煎熬中,我一点点变老。一点点,变的绝望,这一年,在我身上发生的事情,让我很悲伤,也很愤怒。能够说,是苏教授的死让我变的灰心。确切的说,不是他的死,而是他死的不明不白,医院处置苏教授死亡的事件中,表示出的含糊,让我寒心。也正是这种寒心,让我做出错误的选取,让我不再坚持内心的是非,不再坚持自己的清高。才做下那么荒唐的事,连我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我一向认为我自己的职业是崇高的,但是这个事件,让我怀疑我承受的一切,还有没有价值,如果这个世界有是非有正义,那么,我们的奉献是崇高的,否则就是受罪。卫思云,我是爱你的,我知道一个男生需要什么,但是,我务必待在医院里照顾病人,虽然他们不领情,但是我还得做。因此你跟我离婚,我悲哀,却不怨你。多少个晚上,病人都安置完了,我多想跑回家陪你一会,跟你说几句心里话,或者什么都不说,

就靠在你的怀里,或者打个电话告诉我对你的牵挂,但是你和孩子在睡觉,我不愿意打扰你。我对不住你,这辈子没有给你一个妻子的温柔,下辈子补偿吧。好好待我们的女儿,千万别让她做护士,千万别让!

原来,是这个没有是非正义的世界,让护士长愤怒、悲伤、屈辱、灰心、寒心并最终绝望的。

解读护士长的死因,有助于了解丁院长的真正死因。表面看丁院长死于癌症,潜意识致病原理却告诉我们:癌症患者的潜台词是“我不想活了”。人类为什么治不好癌症?不是正因癌症是不治之症而是从来就没有弄明白癌症的根本问题。癌症的根本问题是心的问题,是心与心导致的社会问题(炎症、污染、焦虑、失调)。“哀莫大于心死”、“心病还需心药医”,手术、放疗、化疗以及介入治疗都不能真正拯救癌症病人。丁院长感情、亲情、友情三情俱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接连不断的医疗纠纷令他内外交困、心力交悴、过度劳累、积劳成疾,最终,让他带着“不想活了”的潜意识走上了不归路。因此看到最后有人松了口气:武明训最后升院长了!我却深深地叹了口气:又一个倒霉蛋诞生了!我为各大医院的院长们悲哀,他们不是医院的院长而是“灭火队”的队长。除非,社会风气与医疗环境有了根本的好转。

好久不曾流泪了,《医者仁心》却让眼泪一发不可收拾,为守望医院也守望丁院长没有再嫁的严大姐流泪,为刘护士长内心的伤痛流泪,为丁海的真诚与孝心流泪,为交不起手术费一口馒头一口凉水却善解人意的大伯流泪,为那么多的医生能够顶住压力敢于坚持真理与正义流泪——我知道,其实我是在为良知仍存于人心而流泪!尽管现实可能并不是这样的,我却依旧愿意坚信人性的善良与完美。病人都是可怜的孩子,困境中,他(她)们把信任与依靠给了你,把生命与期望交付了你,这是多大的荣耀!有人说,面临着医学的局限,面临着不依不饶的患者家属,面临着“吸引眼球就好”的不良媒体,面临着一心为保乌纱而怕事的行政管理者,面临着巨大的医疗赔偿份额,医护人员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就算如此吧,我们仍然愿意用柔弱的身躯去填补医疗体制的漏洞,只要真心能够换回真心,只要世间还有公正的声音,还有人知道我们受过并仍在承受着的委曲;就算如此吧,就算我们是卑微的、任人践踏的、被泥水淹没的、柔弱无助的小草,“只要我们以诚相对,我们就能构成一种力量,持续一种精神,持续我们的正直和自尊,这是这个世界上任何财富都买不来的(钟立行语)”。我期盼着那一天:小草遍布天涯,

人类的精神家园,连成绿洲!

敬畏医生敬畏生命七年级作文 篇12

很久没有看一部完整的电视剧了,当同学告知中央8频热播《医者仁心》是反映目前医行事业很现实的电视剧,很想了解无影灯下白衣天使的生活,于是利用假日在网上一气呵成看完。看后感慨万分,为钟立行崇高的职业道德和精湛的医疗技术而骄傲,为武明训时刻为患者着想的敬业精神而感动,为丁海这群充满理想献身医疗事业的年轻人而开心,为王冬的贪婪自私和护士长的灵魂扭曲而可惜,为那些无理取闹的医闹和投机钻营的药商而气愤,更为医院面临难缠的医疗纠纷而沮丧。

在我心中神圣的白衣天使,此刻变成商业化,利益化,收红包,乱收费,开大方,吃回扣,让金钱控制了灵魂。以前“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从医者天职,而今看到的是一个接一个的医疗纠纷。医生应对的是病人家属的质问和追打,医闹的煽动,社会舆论的压力。紧张的医患关联,不良的医疗环境,真不知医改的发展前景在何方?

也深知医生是人不是神,在探索医学领域中,应对疾病的转归特异性,也有无力回天的医疗局限性,避免不了技术上的失误。正如剧中所说“好医生的技术,是在不断积累而来,是用无数生命换来的”。当看到医生们抢救病人像奔向战场一样的惊心动魄的紧张情景,为了一台手术站立多小时那种忘我的精神,感动的热泪盈眶!这种高压力,高负荷,高风险职业多么需要患者明白,社会明白,真不就应把身心疲惫的医生推到风口浪尖上去。

对刘护士长所说“千万不好让女儿学医”深有感触,正因我周围许多医务工作者的子女几乎都坚决的不学医,不走父母的辛苦之路!如果都这样想医疗事业的发展前途,希波克拉底誓言有谁来吟颂!

《医者仁心》是一部真实的全景的医生生活写照,其中的无奈和痛楚是医务工作者的心声。揭秘了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的黑暗面。深刻反映了老百姓“看病难,医病贵”一幕幕镜头。道出医患之间主要矛盾是一部分没有职责心的庸医给病人增加更大的痛苦。剧中武院长,钟主任,应对复杂的困境,承受着社会,患者,难以理解的压力,依然坚持原则,坚持自己的道德准则,对技术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值得我敬佩。

钟立行是一个优秀完美的医生化身。武明训是一个坚守职业道德的好院长。严处长是一个追求事业的女强人,姜一丹是一典型知识分子清高自傲的典范。在丁海,罗雪樱一伙年轻人身上看到了青春,阳光,率真的良好心态!

敬畏医生敬畏生命七年级作文 篇13

看了一遍《医者仁心》,太多的感触让我无从下笔,但想写点文字的冲动,却让我破例地再次浏览整个剧情。剧中的一切,似乎都发生在我的周围:那一片片圣洁的白,一颗颗赤诚的心;手术室里,大夫争分夺秒,病房走廊,护士一路小跑,医者,应对无力回天的无奈和凄楚,应对谩骂殴打的隐忍和委屈,犹如一串串的“蒙太奇”,在我脑海中起伏交错。此刻,我百感交集,却不知道该如何整理自己的情绪——

很少有这样一种状况,当应对共同的敌人时,同一阵营的两个群体却如此相互猜忌,充满矛盾。然而,在中国,在中国的医院,这种状态却无处不在。医生和患者,本该为战胜疾病齐心合力,相互配合,但现实却让人失望地心寒。医生,早已不再令人仰慕,更不再神圣,他们已成为病人就诊过程中时刻被提防的“奸细”和“隐患”,患者自我保护的心态被扭曲的放大,以致医疗活动中医者的一言一行都将成为日后可能发生纠纷的“呈堂证供”。

“跪下,给我妈跪下”,这是33集电视连续剧《医者仁心》第一集里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台词。

这个下着大雨的晚上,在这家医院,发生了太多的事情:

急诊科护士长刘敏接到120的电话,车祸,至少五人受伤,伤员很快送到。一位出租车司机头部严重损伤,腹部受创。一个孕妇昏迷,状况不详。孕妇的丈夫昏迷;

另一辆救护车里又抬下一个五十多岁的心脏病发作的低钾妇女姚淑云;

一个出租司机送来一醉鬼倒在刘敏身上,吐了刘敏一身,就在刘敏去换件工作服的时候,患者姚淑云突然出现不适,等刘敏赶到已经太晚了,病人死去。

于是,一场杯具便拉开了序幕——

护士长刘敏,一个妻子,一个母亲,在这样的雨夜,她也该守在老公和女儿身边,她也该尽享家的温馨,但是……正因这个“但是”,敬业的她不得不承受接踵而来的奔波和劳累,柔弱的她不得不理解死者家属“给我妈跪下”的恐吓威逼。

我不知道,刘敏是否就应带着那被吐的满身污浊接触其他病人,也认为病人的死亡与刘敏片刻的离开并无多大干系,但此刻,孰是孰非已不再重要,只要病人死亡,只要你是医护人员,你就务必承受来自对方的发泄,此刻的医者,更多的是充当一个被悲痛、愤懑、狂躁的患者亲属作为出气对象的“橡皮傀儡”。看着刘敏护士长被死者家属殴打,被强压在地上听凭对方喊着“跪下,给我妈跪下”的情景,我想起了前不久我院急诊科X护士、某科孱弱的女主任被患者家属打伤后,声泪俱下的哭诉,我很迷茫,很困惑。是的,应对失去亲人的悲痛,我们就应明白患者亲属们的过激,尽可能缓解他们的情绪,但是,这些整天顾不上家、顾不上孩子、甚至顾不上自己身体的医生护士,他们为了病人,为了医院,起早贪黑,随喊随到,他们的辛苦难道不需要明白?他们的委屈难道不需要倾诉?

医患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敌对的双方?

诚然,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客观存在的信息不对等或多或少地制约了双方的交流与沟通,但这并不意味着两个群体有强、弱之分,更不会水火不容,势不两立,至少,他们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战胜病魔而走到了一齐,而弥漫的信任危机又使得医患关联变得敏感而微妙,于是,我们看到了一幕幕彼此并不愿看到的杯具乃至惨剧。

同室操戈,相煎何急。如果医患双方能够冷静的换位思考,坚信很多纠纷都能够化解,很多冲突都能够避免。《医者仁心》中有两句台词意味深长,之于医者——“发奋做一个能够被人怀念的人”,对于患者——“一个好的医生,是需要病人的宽容,才能够成长的”。广大的医务工作者在工作中付出了局外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却仍矢志不渝地践行着希波克拉底誓言,他们用心血和汗水谱写着关于天使的赞歌,却正因某些不和谐音符的出现使这支赞美曲不再完美。毋庸置疑,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无时无刻不在侵蚀着这个群体,我们确有诸多不被患者满意的方面,至少我们没能做的更好。

一叶障目啊,些许的瑕疵,掩盖的是大多数人的无私付出,令人扼腕。作为医者,如何在能被人怀念和被人宽容之间成长,是一个深刻的社会命题,也不是一家医院,一个医生能够交出的答卷,为了治病就诊,医者和患者走到了一齐,我们即同室,何苦去相煎。如果我们把被人怀念当作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耀,如果我们给病人带来更多的仁心,我想,作为医者,你能够被人怀念,那么你就能够被人宽容。

让我们记住一位美国医生的名言:

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忙,总是去安慰。

敬畏医生敬畏生命七年级作文 篇14

这些天一向是怀着很复杂的情绪看完《医者仁心》这部全景式反映医务人员职业生活的医疗剧,这部电视剧深刻反映了我国当前医患关联紧张的局面,剧中很多似曾相识的人物和场景深深感动着我,让我不禁潸然泪下。这其中有心酸、委屈、愤懑,但更多的是感动和身为医务人员的那一份自豪和职责感。他们心中的信仰、坚持,以及他们救死扶伤过程中的热情和对每一个求助者的善良像一盏明灯为我们指引着方向。

身为护士更是对刘敏护士长的死感到深深的震撼和同情。刘敏作为院急诊科护士长,看似最普普通通的一员,她有着自己向往的事业,有相爱的老公,有聪明伶俐的女儿。一切是那么的平凡而又那么的完美。刚开始时以为她会是全剧中最普通最幸福的一个。等看完全剧才被她的悲情境遇深深震撼。就是这样简单幸福的一个人,与世无争,爱岗敬业,力争做个贤妻良母,却最终正因扭曲的医疗关联和自身的原因被残酷地扼杀,越是看似完美的开始越是让观众觉得问题的极端、现实的残酷。

刘敏护士长正因一个不是导致病人死亡原因的错误招致了病人家属的无理取闹和老公的不明白而最终导致了婚姻的破裂。离婚后的刘敏把工作和女儿当作了自己生命的全部。为了坚持自己梦想的事业不惜委曲求全从急诊科调到心外CCU担任护士长。本以为会风平浪静的她却没料到会遇到苏教授之死和女儿上舞蹈学校需要高额学费。苏教授死得不明不白,让她内心失去了是非的界限,不再坚持自己的原则、自己的清高。为了筹集女儿高昂学费而弄虚作假、冒领、,更成了把她推向死亡的最后那只黑手。

在被刘敏的不幸深深震撼的同时也让我们不得不审视自己的工作、自己的言行。我们每个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都就应懂得善恶、美丑、是非、荣辱,以及在情操、举止等方面应有的品格素质,遵循高尚的医德行为准则。坚持在医疗卫生保健实践中自觉地学习医德理论知识,持之以恒,追求慎独。医疗卫生工作最简单直接的任务就是为病人服务,与疾病作斗争,保护和增进人们身体的健康,医德的好坏直接关联着患者的生命安危。医务人员于病人是生死所寄,性命攸关的,它涉及千家万户,无论男女老少、各行各业,管着每个人的生老病死。世故圆滑,八面玲珑。看到问题存在,却明哲保身,不愿多一言,视若无睹。等到问题演变成灾难,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又不愿意去正视去应对,总是想办法文过饰非,将大事化为小事,小事化为没事。结果,问题没有根本的解决更大的灾难又来临。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时刻自觉地要求自己,时刻有一种自我警醒意识,自我提醒自己。

刘敏护士长在遗书中后悔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期望用死来洗刷耻辱。期望等女儿大一点,把所有的事都告诉女儿,告诉她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正派的人,坚持原则和自己的梦想,别正因任何外力改变自己。

我想说的是,在我们享有灿烂的生命的时候,必须要严于律己,做好自己,不好做对不起社会对不起他人的事。不好等到失足之后,再把期望寄托给他人,奢求他人的原谅。从我们穿上那一袭白衣起,就要时刻谨记自己的使命、自己肩上的那一份职责。救死扶伤,医者仁心。我们义不容辞。将来某一天,当我们再次回想起那些白衣飘飘的年华时,我们能够坦然的对自己说:青春无悔。

敬畏医生敬畏生命七年级作文 篇15

看完《医者仁心》,心久久平静不下来。拿起纸和笔坐在桌前,许久都写不出一个字来。那些有关责任,良知,理解的画面交织在一起,在我的大脑中乱作一团。

有人曾说一个好的医生应该是这样的: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安慰,却总是去倾听。对这样精辟的概括,我真的由衷地佩服。一个合格的、好的医生应该肩负起对自己、对病人的责任,不忘时时充实自己,以精湛的医术去救死扶伤。一个合格的、好的医生不光要医治病人身上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创伤,更要以慈母般的仁爱去抚慰那些伤心绝望的心灵。一个合格的、好的医生也必定是一个称职的倾听者。

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我钦佩那些为了解除人类之病痛而无私奉献的医者们,同样,我也憎恨那些隐匿在医生群里鱼肉患者的败类。我知道人只要活在世上,就难免面对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这样那样的诱惑。对于医生来说,来自药商与患者两方面的诱惑就显得更为突出了。我痛恨那些不遵守医疗道德的医生们,同时却又深深的理解他们。医生也是人,医生也要生活。纵使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从早忙到晚,如果没有奖金,每个月身心俱疲换来的六百多元的工资也不够养家糊口。但是如果许多指标没有达到,又哪儿来的奖金?

妙手不一定都能回春。现代的医疗技术越来越先进,病人对医生的期望值也愈来愈高,但是目前人类能真正治愈的疾病呢,却没有同比例的增加。病人及其家属急切的心理,大家都理解,但是很多时候,病患一方有些稍稍不满意的地方就和医生杠上了,于是纠结的医患关系由此产生。

每一个立志当医生的人想必都曾怀有一颗仁爱善良的心。他们喜欢穿上白大褂的神圣感,喜欢病人们信任的眼神。但是因为社会在不断地变化,为了与之适应,他们也不得不有所改变。培养一个合格的、好的医生绝不只是学校的责任,它更需要来自家庭与社会的理解、支持与尊重。学校教给医学知识,家庭提供精神支柱,社会营造和谐氛围,只有这样,身着白大褂的医者们才能没有任何后顾之忧去潜心救治病人,才能无愧于白大褂下闪闪的红心。

于人于己,但求无愧于心!

敬畏医生敬畏生命七年级作文 篇16

在这个忙忙碌碌的现代世界,有太多的感情被淡忘了。原本最亲近的人,最熟悉的物,都被它抹去了光芒。然而,那偶然的一次相遇,唤醒了我对医者仁心的情感……

那个午后,小雨还在窗外淅淅沥沥地下着,我听着时钟的滴答声,等待着阿姨的下班。她是一个医生,在针灸科工作,却总是因为病人,延迟下班,以至于少了许多陪伴儿子的时间。

一位老人进来了,阿姨迅速但又一丝不苟的结束手头上的工作,将老人扶了进来,贴心地拭去她头上的雨水。“医生,我的腰是老毛病了,但是最近几天特别疼,人家都说你的医术好,我就从大老远坐公交来了。”老人说话了。

阿姨了解了情况,推来了她的工具车,用镊子拿出棉花放入酒精中消毒,又从小抽屉里抽出几包医用的一次性针灸针,准备妥当后,又打开了暖灯,并细心地卷起了一些老人的衣服,开始扎针。只见他把一根针轻轻的扎入相应的穴位,到了大约的位置,微微转动两下,接着手起针落,不一会儿就扎完了。

老人的眉头微微舒展,嘴角出现了一丝笑意,目光转向了阿姨的书,脸上出现了一丝疑惑的神情。阿姨发现了,正在小心翼翼地为老人拔针的她,耐心地同老人解释:“这是我的书,中午没有人的时候,我就在这里看书,马上就要考研究生了,我得加把劲才行。”说着,一边用棉花为老人擦拭,一边又小心的卷下老人的衣服。

不久,老人要走了,阿姨又扶她到了门口,在她耳边说:“您要隔一段时间来一次,而且不要再一个人来了,多危险呀!这次就不收您的钱了,回去也不要多干活。”老人点点头,眼中似乎闪烁着一丝晶莹。

老人走了,窗外的雨还在下,落在地上,溅起了水花;落在窗上,缓缓流下;也烙在了我的心中,引起波浪……回头看了看阿姨的锦旗,想起了不知谁的一句话:“母爱是巨大的火焰。”那么这种医者与病人之间的关心,又会是一种怎样绚烂的火花呢?我应该好久不见了吧!是否是因为这个场景,唤醒了我心中的真、善、美,和寻找美的眼睛呢?

《金锁记》是作家张爱玲创作的中篇小说,发表于1944年上海《天地》上,后收入小说集《传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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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曹七巧家里本是开麻油店的,由于姜家二少爷是个残废,无法与做官人家结亲,便娶了七巧做正房。丈夫的残疾使曹七巧无法享受女性对爱情的渴求,并造成了她常年的性苦闷。于是她把姜季泽作为爱慕对象,但是传统封建礼教迫使姜季泽拒绝了曹七巧。现实的无情和对金钱的渴望,激起了曹七巧对钱财的无限占有欲,使她一步步陷入自己打造的黄金锁,也一步步走向心灵的扭曲。

曹七巧由于心理的重度扭曲,在分家之后转变为一个恶母和恶婆婆,做尽了极恶之事。

女儿长安是她手中的第一个牺牲品。七巧让长安裹小脚,沦为亲戚朋友的笑柄。当长安在学堂呼吸道新鲜空气时,却又在七巧的无理取闹后放弃上学。当长安好不容易和童世舫有了爱情,七巧却从中作梗,变着法让长安吸上大烟,败坏女儿名声。把长安推向无底的深渊。

长白也在曹七巧的诱惑下吸食大烟。母子俩讨论儿媳的秘密,使儿媳被逼绝望,悲惨地死去。而后扶正的娟姑娘,不到一年吞鸦片自杀了。曹七巧自身的不幸使她不能容忍别人的幸福,甚至是自己儿女的幸福。极度的内心扭曲使她做出各种的恶事,毁掉了儿女、儿媳和童世舫的幸福,也造成了更多人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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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书笔记

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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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后感1

张爱玲的书,我读得并不多。但对她文字的迷恋就像是与生俱来一般,即使不读完全,也能在字里行间那呼吸的间隙,听见自己的心轻轻地停了一拍,而就因为这样几不可察的停顿,在第一句,或者第一千句,你便知道,这文字,是刻了骨,入了心的。

有人说过,读张爱玲的小说,一遍读不得,心太躁读不得,感情不温不火读不得,没有过去读不得……

就像这部《金锁记》,一遍读下来,还是云里雾里,甚至有些厌烦里面那些关于琐碎的描写。于是,潜心再读,跟着张爱玲,回到旧上海,在那隔了三十年才流泻下来的月光下,听那个没完也完不了的戴着金枷锁的女人的故事。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打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云朵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故事是早已知道的,但仍会看得心痛,尤其已不是初读。这好处就是可以不再急切。就像在月上柳梢头时漫步于来过几次的河畔,不可太熟,否则就会对很多美好的事物熟视无睹,失去了赏玩的那份心情;但也不可全然无知,否则匆匆前行中,总会因为对前面事物的好奇而错过了途中许多自然的小精致,也许就没有了因为偶然发现一朵彼岸花而产生的小惊喜,因为月光泛在微微荡漾的涟漪上而涌起的小感动。这坏处也不是全然没有的,因为那缓慢的心思,那文章带来的,情感的起伏也就像那荡开的水波,因着慢,因着缓,却反而荡得更远,动得更深,

因而那本来骤然而起的痛,也便不再有手起刀落那一针见血的刺激,却似一把不锋利的匕首,一点点地割着,时不时还得停下来欣赏一下自己的痛苦和抽泣,一如凌迟的折磨。

曹七巧,一个让人又怜又恨的女子。一个被沉重的、封建的、传统的枷锁捆绑、压抑而经受内心种种折磨而变得近乎变态的女人,传统的中国女人,一个时代的牺牲品。

她原本是麻油铺店老板的女儿,一个情窦初开、心花怒放、出阁在即的女子。长兄为父,长嫂为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彩礼为先。这是时代的悲哀——把即将走向败落的所谓的书香门第的姜公馆看待如进宫当妃般的高贵与荣幸。七巧虽不是大家闺秀,但也小家碧玉,下嫁于一位有痨病的姜家二少爷是绰绰有余。

偏偏在姜家人眼里,她只是一个姨太太,因为她名不正言不顺,因为她出身低贱,她被人瞧不起。她的丈夫是个不中用的人,他们的婚姻没有任何幸福可言,他们只是名义上的夫和妻,在他那里她找不到一丝美满的爱情生活的影子,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子来说,这样的摧残是毁灭性的。

或许从迈进姜家的门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像一朵鲜花,插在了浸满毒汁的土壤中。可她并没有枯萎,却长成了一朵诡谲怪异的恶之花,她的绽放让人心惊胆战,她的凋零又让人心有余悸。她的根茎是罪恶的,她的枝条是罪恶的,她的花瓣是罪恶的,她的幽怨的香气更是罪恶的。可是这样的罪恶仿佛是不可阻挡的,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一个时代自虐的见证,那个时代切割着自己的动脉,鲜血滴在这朵奇异的恶之花之上,她贪婪的忘情的吮吸着,茁壮的畸形的成长着,完全忽视身边所有人颤栗的眼神和混乱的思绪。

她此生唯一一次关乎温存的记忆,是当初季泽半开玩笑的小动作。她跌跌撞撞地跑上阁楼,只为了最后看他一眼:“七巧扶着头站着倏地掉转身来上楼去,提着裙子,性急慌忙,跌跌跄跄,不住的撞到那绿粉墙上,佛青袄子上沾了大块的淡色的灰……”。她要在楼上的窗户里再看他一眼。无论如何,她从前爱过他。这一段不伦之恋给了她无尽的痛苦。“多少回了,为了要按捺她自己,她迸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了”。就这样,她的爱一点点萌芽,但对季泽的半信半疑,使她有点迷茫,因而又被永远陈封。无法分辨真假的唯一温存,让她强悍外表下的脆弱的内心更加抵触外界一切事物,她变得审慎与机智,变得不可理喻和令人厌恶,而她疯子般的作为,为的是发泄心中的苦,只是到了后来,成了习惯,成了生活,疯,就似一个自知要死的人,拼死地将所能毁灭的一切拉下来与她陪葬。

她叫嚣着埋怨着自己命运的不公,她怎么会甘心呢?她没有爱,所以她也要剥夺别人爱的权利;她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于是她决心毁灭那唯一可控制的一点东西,比如儿媳的,女儿的,那可能有的微薄的不可预知的幸福。她用她那双销毁于他人的双手,又无情地摧毁了自己孩子的一生。她疯狂地聚敛财产,她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她疑心自己是哥嫂图谋钱财的棋子,她拒绝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无耻的狠毒至极的摧残儿媳致死,她折磨长白的二房吞生片自杀,她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烟而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

但她不可能快乐,“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狠她”,“她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

七巧的悲哀,或者在于她的对自己的命运并不是全然地茫然和麻木。如果可以全然地茫然和麻木,只是默默忍受,便也罢了。但像七巧那样似有所感,欲有所诉,却又终无所表达,或者说找不到一个恰当的方式表达,这才是最大的不幸。

就这样吧,暂且。

就像张爱玲说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三十年前的月光下,上演着现在的故事……

金锁记读后感2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她创造一个奇异的末世世界,里面有关于家族与民族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是错综复杂不讲理的过去。家传的首饰,出嫁时的花袄,言说是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有阴阳交界的过缘上,感受着历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凉,嘘眯着眼睛看阳光,却走不进这光芒里去。华丽而苍凉的感觉,华丽而衰败的布景,这是挽歌里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脱不了凋谢的命运,花开了,花落了,不过是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不同的人迈着一样的步子,一样一样的。许多人就这么站在幸福的门外,进不来,或许根本就没人进去过。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城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然而这样只能让自己更远离快乐,远离幸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快乐是打开幸福城门的钥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别人拿到的,却忘记的自己的钥匙就在脚下,别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像七巧。可怜得没人可怜。当所有的人夹着尾巴指责一个人的时候,我都想帮她说句话。所有的人都攻击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恶符号标给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听着都不自在。我想说谁都不是当事人,任何人都没有抨击指责别人的权利,许多难言的苦衷他人都不会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经常埋怨没人理解自己一样。

七巧,快乐的长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泪像枯枝一样的折断离去,不知道有没有打动恨透她的人。然后女儿长安又嫁了个不爱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样的轮回了,不知道循环多少次,循环多少次才可以结束。挣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这个样子吗?

如果说现实和虚幻有一条界限的话,那么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这一边,而将自己的所有梦想寄托在虚幻的另一边,当现实的破碎带走了虚幻,一个人的痛苦就开始了,像刺破的伤口,从伤口一直绵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丢了半条命。”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

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

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

总而言之,张爱玲是文艺园地里一棵枝繁顺茂,摇曳多姿的树,她把枝叶大大地撑开,尽力伸向不可知的远方。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金锁记读后感3

在那个封建的时代,一切都显得如此荒缪。一个场景让我印象深刻。在姜家衰败后,姜家分了家。七巧带走儿子女儿另租了一栋屋子住下。长白的正房芝寿身体本不好,"芝寿直挺挺躺在床上,搁在肋骨的两只手蜷曲着像宰了的鸡的脚爪。帐子吊起了一半。外面传进来说绢姑娘生了个小少爷。丫头丢下热气腾腾的药罐子跑出去凑热闹。……然而芝寿不再抗议了。"在那个封建时代,生儿子就奠定了一个女子在夫家的地位。这也反映了一个重男轻女现象严重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那个封建家庭,芝寿自认为已没有资本去抗议了。她的心也死了。绢儿为长白生了儿子,就证明了她的婚姻就也只剩下一张白纸。

那个时代,充斥着是一片死寂。人们在封建制度、封建的礼教压抑下,如同被关进了监狱。被他人支配着自己的行为乃至意志。

而在整部作品中,塑造得最丰满的人物莫过于七巧。七巧的哥哥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也为了省掉一笔嫁奁,将亲妹妹曹七巧送进了姜家瘫痪少爷的新房里。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少女,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姜家三少爷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而嫁到姜家。然而在姜家,七巧受到压抑,不仅在情欲上,而且在精神上。她,一个麻油店的小姐,从市井来到一个充满繁文缛节的大家庭中。首先在行动上,七巧就失去了自由,她的行动受到了身边的人及封建礼教的监视限制。在市井的种种行为放在姜家,七巧则被身边的人指指点点,甚至连丫环都在心底认为,二奶奶比自己都低等。

在姜家,折磨七巧的不仅是与地主大家庭的格格不入,而是情感的空虚与情欲的压抑。七巧因为爱嫁入姜家,却只能天天面对服侍着一个残废的丈夫。她对丈夫没有感情,通过作品中描绘的种种现象,七巧甚至对丈夫嫉恶如仇。她恨自己的青春时光就注定伺候这样一个丈夫。她爱季泽,却只能在同一个屋檐下天天望着他而不能向他表露自己的情感。只能从季泽的玩笑话语中来获取情感上的慰藉。作品正是通过故事研究了一个健康的生命在正常的情欲得不到满足后的形态。这个情欲得不到满足的少妇为了黄金,熬了半辈子,后分得了一大笔遗产。这黄金是以爱欲的禁锢换得的。

为黄金而锁住爱欲,结果却锁住了自己,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折磨了她一家。七巧畸形的爱欲最终导致了她的儿女长安、长白的苍白生命与畸形情感。

七巧的女儿长安,有过幸福,有过一段能让她从堕落生活中苏醒的恋情,让她能明白自己是一个女人,也有被爱的权利。但这段即将步入殿堂的恋情却因为七巧的作梗而夭折。女儿嫁给一位优秀的留洋生,本是一件幸事,况且长安也已三十,在那时已是黄花大闺女。能遇到童世舫,作为母亲本应欢喜。而七巧却不乐意。其实分析来,也不奇怪,七巧可能对女儿有种妒忌心理。七巧在年轻时代因为家里穷,为了钱财嫁到了姜家。她人生最美的时光中得不到向往的爱情,而女儿却可以在优越的环境中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她不需要考虑经济上的困难,这些都是七巧年轻时代所不曾拥有的。所以七巧嫉妒,她在心理上想让女儿也去体会自己的苦。最终,她终于做到了。这时的七巧在心理上已经是畸形了。她在心理上获得的快乐是要以女儿幸福的失去为代价。

七巧为儿子取了两房妻子。一个是正房芝寿,一个是姨太太绢儿。然而在长白与芝寿的新婚夜晚,七巧却让儿子为自己烧烟,而让芝寿独守空房。这也就直接导致了长白与芝寿婚姻的不和。芝寿死后,绢儿扶了正,但不上一年,绢儿吞了生呀片自杀了。长白不敢在娶了,只在妓院走走。长白在婚姻上的侩子手也是他的母亲七巧。七巧畸形的婚姻也导致了她对儿子婚姻的心理不平衡。最终断送了儿子的幸福。

七巧在整个作品中就是一个悲剧的形象。作品结尾更是将七巧的悲哀描绘得非常凄凉"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她自己也不能相信她年轻的时候有过滚圆的胳膊。就连出了嫁之后几年,镯子里也只塞得进一条洋绉手帕。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试,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七巧的一生在渴求爱情。然而现实的真实让她的爱情变得虚假了。对爱情也逐渐死心了。转而投向对钱财的追逐与守护,乃至用自己儿女的爱情作为她爱情悲剧的陪葬品。

《金锁记》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了无生气的封建时代与七巧这个悲剧的人物。是时代导致了她的悲剧,同时也是她自己扼杀了自己的幸福。

金锁记读后感4

在社会大变革时期,曹七巧作为那个时代的负荷者,深陷在本我与自我冲突的旋涡里,一步步地走近黄金的枷锁,最终被套牢,进而变态,并用黄金的枷角劈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更进一步的加剧了其人生的悲剧色彩。

傅雷称《金锁记》是现代文坛最美的收获,曹七巧更是近代文学人物长廊中刺眼的形象。张爱铃曾说“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都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

金宏达在《平视张爱铃》中指出:“曹七巧的原型是李鸿章的第三代中的李国熊的安徽乡下妻子—三妈妈(张爱铃这样称呼她)”,把经过经过艺术加工的“三妈妈”—曹七巧的人生分成三个阶段来阐述其由天使变成恶魔的悲剧历程,即做姑娘时期、嫁入姜家至分家时期、分家以后,揭示本来单纯善良的曹七巧如何发展到被黄金的枷锁锁住,最后用枷角劈人的悲剧的过程。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不知道曹七巧的心里有没有后悔的念头,可她只能说我已经回不去了,劈死的,劈的只剩半条命的也回不去了。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金锁记读后感5

故事中的主角七巧,因丈夫是残疾,夫家不得已选了她做媳妇,却又认为她的家世背景低下,不屑与其往来,对她冷朝热讽,为了保护自己,七巧变得越来越尖酸刻薄,说话和刀子一样锋利,成天对人嫌东嫌西,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七巧是个爱惹事端,蛮横无理的女人,但是,在我眼中,七巧却是最令人感到可怜的人。

她不能决定生在哪个家,她也不能决定要不要嫁给一残疾的人,父母也完全不考虑她的想法,就将她嫁给一个他不认识陌生人,她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下典型的受害人,对于别人的冷朝热讽,她只能默默的吞下,她一生都在追求金钱与利益,那看似能让她摆脱命运枷锁的唯一解药,他用尖酸刻薄的话语伪装,伪装她柔弱易碎的心,当锁越来越紧,伪装越来越深,她用力挣扎,却不小心砸到旁边的人,她只把伪装合理化,越陷越深,变得越来越让人嫌弃。

然而,七巧也可以不用变成这样的七巧,若是她能够坚强一些,抛开他人歧视的眼光,做好自己应有的本分,或许,那个被儿女恨毒了的七巧、被婆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娘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大家弃嫌的七巧就不会出现了。

时代的更迭,观念的改变,我庆幸自己活在这个时代,不需受身分地位的拘束,不需因金钱利益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如果我是七巧,我不会任命的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不会因旁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我不会为自己的家世背景感到惭愧,但是,若真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也会尽本分照顾好丈夫、儿女,分家后,尽心尽力抚养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在当了婆婆之后,以将心比心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媳妇,而不是成天埋怨,活在过去的阴影,这些都是无意义的,不能够改变事实的。

七巧因身分地位而受人瞧不起,是那个时代的社会观念,虽然结局是不好的,但是,作者如此贴切的反映当时社会的面貌以及价值观念,对于人性的观察之细微,更让我们看见人性丑陋的一面,并且用他们的价值观提醒着我们,我们是否也矇蔽了自己的双眼,犯了同样的错误,是否也用一个人的家世背景来断定一个人,是否为别人的眼光让自己感到难过,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金锁记读后感6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金锁记读后感7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金锁记读后感8

张爱玲,她的本名叫张瑛,她是一代充满传奇色彩的才女,她的性格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却给人一种苍凉之感,但却充满了人性的主题。她这一生创作了许多作品,例如《半生缘》《赤地之恋》《小团圆》等等。但在众多的作品中我却对《金锁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张爱玲的家世显赫,她的祖父是清末名臣,她的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而《金锁记》这部作品就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背景的。小说描写了一个在封建大家族中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对于这个女人我真的是又爱又恨,她的变态思想让我觉得可怕,但在读到最后的时候,我却对这个封建社会的女人产生了一丝怜惜。小说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那个时候的她十分纯真,有很多的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嫁到了姜公馆,是因为姜家出了很多钱,她的丈夫却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以及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度日如年的生活下她却对姜公馆的另外一位少爷,也就是她的小叔子姜季泽产生了情愫,但姜季泽只是和她开开玩笑而已。所以到了后来分到家产成为寡妇的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己带上了一套沉重的枷锁。后来她却为了钱,甚至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由于自己爱情的失败,她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最初读到这的时候,我觉得这样的七巧让我生厌。

张爱玲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的面纱。作者笔下的七巧三十年来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锁也给许多人造成了心理和生理的痛苦。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所以此时此刻的我对七巧也表示同情。像七巧这样的女人在当时社会中是具有普遍性的,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在封建社会,女人没有任何权利,她们只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也注定了七巧的命运最终会是一个悲剧。曹七巧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欺凌。此时的七巧已经彻底的被当时的社会所害。我想作为一个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夫妻之爱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甚至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的,她也因此而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姜季泽却是她心中的最爱,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姜季泽也有自己的底线,他不可以也不能对自己的嫂嫂动情,我想这不仅是在封建社会不能,就是在当今社会也是不可以的。后来,七巧的丈夫去世后,分到家产的季泽终于来找七巧,但现在的七巧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对自己不是真情,所以把姜季泽撵走了。可以看出作者笔下的主人公不仅仅是想拥有爱情,最重要的是她想拥有真爱,但因为七巧过多的猜疑,她放弃了这种得到真爱的机会。在此后,她也抛弃了许多,而所获得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她在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以至于后来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了自己的亲身儿子长白、女儿长安的爱情。七巧的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

这个封建社会的女人因为与丈夫的结合使她获得了家产,也因为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季泽而备受爱情的煎熬。她的儿子长白也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在七巧的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但这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我觉得她的一生是可悲的。我为这个在封建社会有很多不可以的女人感到痛心。所以我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己愿意戴的,是封建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我觉得这部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留下一种苍凉的感觉。张爱玲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的心理,以及毒辣话语的述说,但却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但它也存在不足的地方,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主人公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透彻,没有一个很深刻的过度,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我想,这也许就是现代小说的特点吧。

金锁记读后感9

我觉得读某个人的文字,常常像一场恋爱,最初颇觉惊艳,一读再读,便生出些许别扭。这正如和恋人日日厮守,总归会碰触到对方一些顽固的个性。然而唯有天才方能张扬出令我们不得不退避三舍的个性来。西川讲到李白说:“这就是你,不断误解着生活,而别人比你误解得更深。”这话用来形容张爱玲,亦是再合适不过。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正为当画家还是音乐家犹豫不决,最后看了一张贫困潦倒的画家的影片,她哭了,于是选择了后者。她的父母离异时她仔细分析过,父亲虽然有钱,却未必是归她的,为了不耽误学业这才跟了母亲。她在香港沦陷的时候当过临时看护,有病人得了蚀烂症,整天哀嚎,她却能视而不见,后来那人死了,她还和同学欢呼庆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娜拉走后”在中国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和张爱玲谈文艺,总要令胡兰成惊叹,更令我们惊叹。胡兰成曾对张爱玲赞到:“这书里的句子像是街上的行人,只与你打招呼,我倒真像是乡下人来上海,端得只有看的份了!”受过西方教育的张爱玲,其天才是诗意盎然的,无拘无束的,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二近代中国在政治上遭受列强侵略的同时,传统文化也面临西方思想的冲击。旧有的伦理观念不断瓦解,而新的价值观却还来不及形成,这样精神上便出现了一片茫然虚无的地带,令人无所适从。一种价值观念的瓦解对个人而言既意味着解放和自由,同时又预示着人必须面对虚无和幻灭。人不能再将选择的责任交给某种伦理或思想。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说过,尽管大多数人向往自由,但是过度的自由却是常人无法忍受的。若说存在主义认为人在面对虚无的时候还可以靠自身来做出选择,那么,对于连“自我”都失去的人来说,自由就意味着失去安全感、相与感,意味着虚无和死亡。这种焦虑感导致“个人希望与自己不相干的某人或某事结合起来,以便获得他所缺乏的力量”,这种放弃独立自由的倾向就是逃避自由。

通常逃避虚无感的心理最明显的表现是企图服从和支配他人,也就是被虐待狂和虐待狂。虐待狂通过主宰他人,对人施加痛苦来感觉自己的重要性;被虐待狂则企图完全放弃自己来与更强大的对象结合为一体。弗洛姆认为每个人大都存有虐待与被虐待的个性,如果一个人的性格全部为这方面所控制则必走极端。《金锁记》中曹七巧和长安这对母女正是如此。

五四运动之后,中国的地主阶级经历了最后的挣扎,终于走向没落,民族资产阶级开始兴起。傅雷分析说曹七巧的悲剧有两个原因,第一是门户的错配,第二是老太太让她做了正室,令这个低贱女子有了被金钱刺激的环境和残害别人的能力。“巧姐儿”是开麻油店的商人,她出身贫寒,是镏铢必较的性格,总希望抓住些实实在在的东西;而她嫁入的姜家则是没落中的地主家族,凡事可有可无,醉生梦死。她和婆家的矛盾也就是这两个处于新旧交替之间的阶层矛盾斗争的体现。但斗争的结果既不是旧的把新的扼杀,也不是新的将旧的征服,而是一片令人压抑的荒凉。

金锁记读后感10

前几日读安意如的《看张~爱玲话语》,对那一篇《她和她的金锁记》感触颇深。那一段,她写她和她的外公。。。

眼神在文字中愈见迷离,连接那些情感的脉络,不觉自己也深入其中。如今远离家乡,我亦想起了那些陪伴在姥爷身边的日子。

岁月流转,不知要翻阅多少章节,才回到那一温情的页码。泛黄的灯盏悬挂在屋顶,古老的窗扉,变幻着一年四季的景象。我还记得院外的那一排杨树,夏季红绿相映的菜园。今年夏天又回那里,景物依然在,情感却再也找不回曾经的深意,和那一份寄存在年少的天真。

我读到那一处,她写,"这条马路上会出现一个清瘦慈和的老人和一个走路趔趄的小女孩身影。。。"想起曾经生活在姥姥家,每逢是集的日子,姥爷总会带上我。尤其是寒冬腊月,近年的时候,家家忙着准备年货,飘香的年味,和姥爷那张慈祥,温和的脸又一次显现在眼前。

姥爷喜欢听评书,至今还记得每天的傍晚时分要开收音机,收听评书。也是在那时,我知道了田连元,单田芳,并至今都不曾忘记!偶尔闲暇时会听听广播,那声响自然地会带动耳部的神经,回到那时,去感受一下曾经陪伴在姥爷身边听评书的场景。也于此,不免在多愁善感的自己心中,生出一些怀念的滋味,久久不曾远离。。。

姥爷是个向善,向佛之人,他听佛经,喜看道学,对诸多雅致,古典的东西颇为尊崇。我不知道,和他同辈的人,是不是同他一样。不知为何,总想许是他那个年代的人,是不是灌输孔子的思想很多,处处有着严谨的作风和不可逾越的教化。如今与他在一起,更多的是喜欢随他听有关佛经的静音乐,听他说那些古老的规矩讲究和伦理道德。听之入神,自然有一种超脱俗世的轻松,忘记了现实的那些心忧,也不觉感生一种清净和致远。

近于他身边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勤快人,又是急性子。眼中的活,身边的事,等不得,也慢不下来。所以,这一家的院子总是最干净的,每年地里的活,也是最先干完的。

写到这,蓦然想起那个小村庄的冬季。好几年都未曾去感受,不知道如今又有了怎样的变化,想是一定不似从前,却也依旧是怀念的原生点。

读着那篇文章,不由心生诸多的感慨,她和她的外公漫步在一座南方的小城里,我与我的姥爷也曾停留在一个北方的村庄。他让他读诗词经典,他教我背三字经,弟子规。

这一日,文字如水一样流淌,记忆的堤岸被冲破,即便在这个寒冷的冬日,也不会断流。。。

身至于它地,太多不可逃避的现实,却于那些有他的地点,有他疼爱的往事中,找到心灵的归属。。。

我无法想象他所受过的苦,他的累。辗转于世七十载。

那一年,他花甲,我十岁;这一年,他古稀,我二十!我亦知不可用我的十年,去度量他的十载。我这一杯加了可可的水,怎能与他的茶相提并论?

心有千千结,文蕴深深情!

想起那篇《金锁记》,读它那背翻译出的情深和感悟,只是,这时的我,不似安意如被金锁牢牢地套住了,而是有一把钥匙打开了那其中未曾表达的情感,让我祝他七十岁的生日,快乐!

金锁记读后感11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从一栋民国初年典型式样的洋楼里传出来微弱的婴儿啼哭声,当然,也绝少人想到一个拥有“张爱玲”恶俗名字的女婴日后会巧妙地将文字写出花来,随即在中国文坛上以一个“美丽而苍凉”的姿态,华丽转身,留与后人无尽的论说、回味。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怅”。

曹七巧无论多么泼辣、粗野,但她毕竟是个女人,是一个有着正常人性的女人。虽然曹七巧嫁了个残废的丈夫,但是年青身躯中对感情的欲望并没有因之而变得残缺,越是压抑得厉害,越是要喷发出来。她等待着爆发的时机,让情欲证明她的健康、她的诱人的女性魅力。

她结婚五年了,有一对弱小的儿女,可是从未享受过婚姻的幸福。她的情欲受到压制,以前有过的美好憧憬,编织过的爱的美梦,希望过的找一个自己心爱也爱自己的男人……这些都随着她嫁到姜家而失去了美丽的光环,变成了遥远的记忆。这些都无疑给七巧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于是她经常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中,同时也透露出她对爱情的渴盼。某天姜季泽的出现给她带来了一线希望的转机,她爱那个“有鲜红的腮颊”、“水汪汪的眼睛”、生得“天圆地方”的结实小伙子,同时她也渴望得到三少爷的爱,有事没事就主动接近季泽。她先是“身不由己”地走近季泽,接着“斜瞅”着他,不冷不热地说着话,渐渐地“试着在季泽身边坐下来……将手贴在他的腿上……”她几乎是主动地将自己交到了季泽手上,等待他的占有。季泽与七巧叔嫂间的调情,真实反映了七巧内心的痛苦和对爱情的渴望。可悲的是平日拈花惹草的三少爷虽然荒唐,却对嫂子严守礼教,“看着她,心里动了一动。可是那不行,玩尽管玩,他早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一时的兴致过去了,躲也躲不掉,踢也踢不开,成天在面前,是个累赘。……他可是年纪轻轻的,凭什么要冒这个险?”风流成性的季泽不肯招惹她,不理会她的诱惑。和她的调情只不过是季泽无数游戏中的一种而已,而一旦触及到游戏的“规则”,他便怕了,他怕她的真情、深情,他不想“冒这个险”。而七巧也只能自怨自艾“我有什么地方不如人?我有什么地方不好……”。在这种长期的死一般的生活中,在长期的煎熬中,七巧的人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摧残,她逐渐失去了正常女人的心理,最终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变态。

人活着,必须有各种欲望的支撑,当所有的欲望都遭到了破产,只剩下黄金的枷锁时,七巧就成了一出彻底的悲剧。这种彻底的悲剧终于让七巧成了一个彻底疯狂的人。当岁月无情地从她可以直推到腋下的手镯里徐徐地溜走了时她的生命已是一个徒具形式的空壳。她的性格被扭曲了,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这个人物承载了张爱玲心中一切由幻灭所铸就的痛苦和疯狂,这昭示着她的激情不停地渴望着、幻想着,而理性则不断将其扼杀。这是多么凄惨的人生,于是,《金锁记》带着这种残酷复杂的痕迹修饰着历史,成为了一个荒凉的传奇。

金锁记读后感12

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一生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己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唯一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爱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终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己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己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努力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间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能力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努力去学习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后来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金锁记读后感13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14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后感15

说那曹七巧,一出场就是个悲剧身份,竟被个丫鬟看低了去。话说那个时候的阶级划分太过明显,连丫头片子都看人服侍,也让人愤懑。心想着长白与长安的一生被个老妈子白白的给耽搁了,委实觉得憋屈。及可悲的几个人物,张爱玲对人物心理的拿捏甚为到位,应该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文人,她的文字处处可以看到红楼的身影,似处处有珠玑。

曹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于我们,谁身上没有背着各种各样的枷呢?说好听点那叫梦想,实现梦想的那叫扶摇直上,一辈子徒于空背着个梦过日子的,那梦渐渐的就成了枷,锁的人太紧,逼得人太急,终是害人又害己。

曾经被人问起,你的愿望是什么?我天真的回答道:很简单的,我只想要个幸福的家庭。提问者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不简单啊,你的愿望其实是所有人愿望的最终归宿啊。不知从何时起,我就背着这个枷一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总盼着能觅到一个可以给我幸福的人,我对幸福的定义并不高,开心才是硬道理,可是觅到了,却踽踽不敢再往前迈出一步,大抵是因为怕,怕,怕这么容易就实现了它,到显得我的梦真的就过于简单了吧。这个枷它锁不住我,我却也不愿将它放下,有梦想才会有希望,希望都没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金锁记读后感16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金锁记读后感17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烟土,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烟土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烟土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烟土?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18

说到《金锁记》,其实我已经读过好几遍了,然而每一次的重读,都会让我有种像老牛反刍似的感觉能嚼出特别的滋味儿来,我想,这便是张爱玲作品风格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

出身贵族之家的大家闺秀张爱玲,看遍了三十年代大上海灯红酒绿的繁华与颓靡,带着一种悲凉腔调抒写:“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金锁记》里,一开头作者便以一轮月亮这个意象来大力渲染了整个篇幅的一种气氛,凄凉!

这篇小说里,一开始发生磁性作用吸引了我的便是这开篇与结尾对那轮月亮的描绘。人事早已灰飞烟灭,月亮却是依旧的。“我们也许没赶得上看见三十年前的上海的月亮”,作者把月亮写的有时间上差异,有历史,并且随之展开在年轻人与老年人想象中与回忆里不同的两幅月亮模样的画面,各自带有不一样的特点,月亮因了人们的情感的不同便也有了不一样的形象与象征。而结尾则以月亮的沉落来代替故事的尾声,余韵未了,三十年前的故事依旧没完——完不了。

作品中对曹七巧这位主人公名字的来由,作者对其是有特别涵义的,“是七月里生的,就叫七巧”,又古人有云:“妇女对月穿针,谓之乞巧”。七月里有七夕节,牛郎和织女要相会,当然缺少不了月亮。而七巧,这个与月亮有关的有着美好象征意义名字的人,却在故事的一开始便注定了她的一生将是一出悲剧。——这一点开始没想到,是参考的,但是确实觉得分析的非常深入,这不能不说是作者的独具匠心。

作品中,作者对于主人公曹七巧的刻画真可谓是入木三分,惟妙惟肖。从语言上,举止上,神态上;从一位被聘了来做正头媳妇的少奶奶,到成为母亲,婆婆,老太太的过程中;各处都依着其个性特点进行个性化的描写,精心雕琢,在读者眼前展现出了栩栩如生的一位尖酸刻薄、守财如命、独断专行、心胸狭窄又自以为是的旧时代妇女形象,她是旧时代的牺牲品,一开始在旧思想旧道德旧礼教中挣扎,但是,最终被其淹没之后,自己也戴上了一把沉重的枷锁,“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生动地刻画了封建礼教对人的无情的摧残,正常人的意志被磨灭,扭曲,人生的方向被强行的拉进封建的牢笼里,最后是自我摧残,也摧残着他人——社会就是这样互相摧残着。

在对曹七巧的描写刻画中,我觉得最形象的莫过于是对她的语言描写了,那尖酸刻薄的话,一句句直啄到人的心尖上,叫人欲反驳却只感到胸腔里都换不过气来。听她的骂,简直是比坐在针尖上还难受,比如她对哥嫂说起自己丈夫时:“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看上去还没有我那三岁的孩子高哪!”在对女儿长安婚事的态度上,七巧当面怒骂道:“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火烧眉毛,等不及的要过门!嫁妆也不要了——你情愿,人家倒许不情愿呢?你就拿准了他是图你人?你好不自量,你有哪一点叫人看得上眼?趁早别自骗自了!姓童的还不是看上了姜家的门第!别瞧你们家轰轰烈烈,公侯将相的,其实全不是那回事!早就是外强中干,这两年连空架子也撑不起了。……”等等,无不显露出七巧的那种露骨和尖酸,更让我感到对在七巧干涉阻挠怒骂中失去自我,失去幸福的女儿长安的同情,“她觉得她这牺牲是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无尽的悲凉流露其中!

还有一方面便是作者所用的描写与比喻,深刻新颖而独到,像“酸梅汤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的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都是些鬼,多年前的鬼,多年后的没投胎的鬼……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对七巧说话声音的刻画是: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芝寿直挺挺躺在床上,搁在肋骨上的两只手蜷曲着像死去的鸡的脚爪”,在写七巧给世舫的印象时是: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缎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峙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布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还有便是其对不同场景中月亮的描绘,对旧时代里各种封建贵族家里的种种奢华装饰、用品的描写,都充满着作者自己独特的色彩。我想,也只有张爱玲写得出这种有着自成一家风格的东西。

三十年代过去了,然而三十年代后的纷繁故事,还在上演,不变的依旧是那轮月亮,升起,降落。

金锁记读后感19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曹七巧,一个麻油店主的女儿,嫁给一个身患“骨痨”残疾的世家大户姜家的二少爷,自身粗俗不堪,不得人缘,哥嫂又不争气,这一切使她时刻处于紧张和焦虑之中。文章围绕着她对于“黄金”和“情欲”的追求,就如她对女儿长安说的:“你自己要晓得担心,谁不想你的钱?”她将自己锁在那黄金做的枷锁中,也许这便是张爱玲“金锁记”书名的由来吧。

如果不是为省下那笔嫁妆,当她高高挽着大镶大滚得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时,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以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因为家里贪财,她嫁给了身患“骨痨”的瘫痪少爷,正常的生理情欲的不到满足并为其所折磨。她试图勾引姜家三少爷,忍不住地哭诉着“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 顺着椅子溜下去,蹲在地上,脸枕着袖子,听不见她哭,只看见发髻上插的风凉针,针头上的一粒钻石的光,闪闪掣动着。”“她的背影一挫一挫,俯伏了下去。她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倒胃地呕吐。”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她的眼直勾勾的向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鲜艳而凄怆。

终于,她戴了丈夫的孝,又戴了婆婆的孝,等到了分家的那一天,那是她一切幻想的集中点。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却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但之后却没有什么改变,她仍然戴着那副黄金的枷锁,她不允许女儿长安跟她表哥玩在一起,郑重地告诫她:“表哥岁不是外人,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得,谁不想你的钱?”当她先前唯一存着些感情的三少爷上门并对她调情时,“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她甚至觉得“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可她一转念“他想她的么——她卖掉她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随后,精明的七巧用计谋试探着姜季泽,在她自以为得戳穿后,将他赶出门外,季泽走了,那打翻的酸梅汁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得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静的一刹那。落魄的七巧站在窗前,“淌着眼泪”目送着向外走的`情人,将她渴望爱情却又怕失去黄金的心情描写的淋漓尽致。

最特别值得一提的小说最前面月亮意向的运用和描写“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凄凉”,就是这个词,贯穿全文的基调,也是诠释书中感情的最好形容词。

金锁记读后感20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这是金锁记的开头,故事发生在有着每个人都道不完的传奇的上海。

在人物的塑造上,张爱玲把七巧的特点描述得淋淋尽致。我对于七巧的印象首先来自于她的仆人小双对三少奶的仆人凤箫的聊天内容。凤箫问小双“你也是她陪嫁过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连仆人也对她不尊重,可想而知她的为人是怎样的差了。张爱玲借仆人的口,说出了七巧在姜家的低下地位,也为故事的开展垫下了厚重的背景。

在我看来,七巧是一个心理极度扭曲的一个悲惨的妇女。故事写到七巧勾引姜季泽,但是姜季泽却不和她乱来。七巧那样做是因为她看到三奶奶兰仙和姜季泽的甜蜜生活而心生妒忌,进而上升为变态的痛恨。她自己一直抱怨没能得到幸福的生活,她也不能忍受别人得到幸福。到后来分家后,姜季泽竟利用她对他的曾经的爱意想骗她卖掉她的田地。可悲啊。她对她的女儿的婚姻的态度上也是如此。长安和世舫已经订婚了,她还骂长安说“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试想作为女儿,听到自己的母亲这样侮辱自己,你会不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她亲生的。然后悲剧又发生到她的儿子跟儿媳身上。七巧故意整夜叫长白帮她弄烟,好让她的儿媳生气。儿媳对她的痛恨反而让她觉得很有成就感。故事写到这里,七巧的形象基本清晰了,封建主义社会里一个贪婪的魔妇,极度的拜金主义者。从弗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角度来讲,情欲的压抑是曹七巧个体心理变异的动因,丈夫早逝,家人的冷漠,对她变态的性格有着很大影响。

故事中写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的拜金主义毁了她自己,也毁了她的儿女。从侧面反映了当时拜金主义之风是如此的猖狂。然而,现在的社会,拜金主义之风丝毫没减。或者我们说是现实主义。女孩子结婚要有车有房,也就是有钱。这可以说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停滞呢?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现实主义的出现凸显了社会激烈竞争的日趋明显。要是对方能使你衣食无忧,谁还愿意去拼个焦头烂额的啊?我想很少有人愿意。是残酷的现实让我们现实。

金锁记读后感21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和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着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被命运的黄金网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

她自将堕落,却把命运的恐怖梦魇又带给了她的女儿;她本是一个善良而又胆怯的女人,可在宏大的宗理构架中储存着恶,见习着恶,只等时间一到便向着更年轻一代的女孩泼洒。她的女儿便是悲剧的延续。面对心爱的世舫,长安是渴望幸福的,可她却无力把握幸福,亦没有勇气去承受这份幸福;她向母亲屈服了,向这个丑陋的社会屈服了,只是将自己的爱情与青春,又托付给了曹七巧式的命运。在她的臆想中,也许七巧会因为她的自我牺牲这个“美丽苍凉的手势”而觉得感动、快乐,于是她便在这空虚的假想中获得了一种凄楚的甜味。

人的心灵就像是一面镜子,扭曲的心灵只会映照出一个扭曲的世界。

七巧的心灵就是一面被混乱的社会扭曲的镜子,映照出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是旧社会最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钱所带给她的抽象的、虚假的满足从未让她真正快乐,反而更深刻地让她感觉到可怕的空虚。这时金钱唯一能暂时地缓解她内心痛苦的作用,便是成为她奴役折磨别人亦是自己的工具。“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人性的旅程中,总有一份“恶”在心底悄然发芽,命运不公的浇灌,人性便渐渐滋养成一种邪恶。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可是总有人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没有了。像七巧。可怜得人没人可怜。而张爱玲,正是用这样细腻精致的笔调,揣摩珍藏了一颗在苦难中扭曲的灵魂,妩媚狰狞了人性一种别样动人却可怖的悲凉,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金锁记读后感22

对于张爱玲老师,我是久闻大名的,但一直没有读过她的东西。读《金锁记》也是因为疯狂的爱上了电视剧《金锁记》。

起初读觉得有点空洞,应该是受了电视剧的影响。而且,语言上有点《红楼梦》的味道,显的与当时的背景格格不入。好在大致的情节还是和电视剧一样的。

细读下来才发现,张爱玲老师的文笔是真的好。开场就用两个丫头的偷偷对话,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不费笔墨,不重浓彩,更懒得絮烦。而七巧的一出场就把她的性格和家庭的矛盾,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大方向来说,《金锁记》的电视剧和书,所表现的中心不同。虽然都是通过一个封建家庭的兴衰写了一个爱情故事,除了七巧的人物性格没变,其它的人物都变了。

电视剧中,我看到的,是封建社会对爱情的摧残,是封建礼教对人性的抹杀,是对封建社会的抨击。而书中的《金锁记》,我看到的,是人性最本来的面目,他们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表现出来的却是人性最原始的一面。那么,之所以要把它改成电视剧那样,也就可以理解了。

一个龌龊的姜季泽让我觉得七巧可怜、可悲、可叹;而一个痴情的姜季泽让我觉得可惜、可感、可痛。书中的《金锁记》,找不到一个正面角色,所有的人,都以反面的表现为主。连主人公七巧也是从弱点出发去描写的。给全书增加了悲剧色彩。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书版有更高的艺术价值,有推陈出新的另类味道。从感情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电视剧版有更高的论说性,反映了大方向的社会问题。各中滋味,就只有自己细细品味了。

人毕竟是感情动物,我个人比较偏爱电视剧版,不是说书版不好。只是我觉得,人性的优点比人性的弱点更值得宣扬。

正如易中天老师所说:“人文学科的东西,它没有一个终极真理,也没有什么标准答案。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看法,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方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读法,结论不重要。”

同样都是很好的爱情故事,都样都是很不幸的结局,给我带来的震撼却截然不同。也许,这正是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原来文学艺术也可以这样的。”要看你怎么去塑造。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那句话:“冷静的缔结人生,客观写实的描写着灰色卑琐世界。”

我所能学到的,是张爱玲老师想表现的东西,和她的写作手法。

金锁记读后感23

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 凤箫 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 九老太爷 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 季泽 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 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 去了。 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金锁记读后感24

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平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平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平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金锁记读后感25

“年轻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妹妹在深夜里看天上悬着的那一轮月亮时,我都会想张爱玲该是有点近视的,但她又不戴眼镜,我也一样,每每想起都觉得弥足珍贵。那样一个如苍凉手势的传奇女子又是怎样诉说几十年前那一轮月亮下的悲剧的?

我是不喜欢曹七巧的,最开始的时候。因着她,读完金锁记的时候,我觉得如此疯狂,这个世界。是她把她身边的人——她儿子、女儿都带入悲凉的境地,我是不谅解她的,那样的拖累人。再读一遍,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她是典型的封建社会底下的女子,因着喜爱三爷季泽,她在姜家做了一个残疾人的妻子30年。最初,她是当垆卖酒的女子,和一般的酒家女一样有着如花的心事,却在财欲与情欲的迫害下,性格扭曲,行为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

我最终谅解了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苦,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她失去了爱情,亲情。她只是没有在受到封建家桎梏——那把金锁时和其他人一样沉沦而已,她有何错。

只是我依旧不能喜爱她,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谨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她终究把她的家变成了炼狱,里面的受尽折磨,外面的人看着逃之夭夭。又报复了谁?徒留下读者的无奈罢了。

这样的故事曾发生过,并且曾一直发生。“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完不了。”的确封建制度的压迫,只要封建思想还存在就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七巧存在,上演一个又一个的金锁记。那应该是张爱玲写作所想传达的。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生在世上,从来是充满磨难的。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如斯嘉丽经历的家破人亡。但人活在这世上,不应是沉沦在苦难中,与苦难一起成为苦难,而是向着一点希冀的光亮,勇敢而坚定地前行。曹七巧没有错,不能说我一定做得比她好,但我觉得放下才是解脱,永远存着希望,生活才会在阳光底下熠熠发光。

金锁记读后感26

小说的开篇,是一段短小而意味深长的序,三十年前的月亮,在年轻人眼中是模糊而陈旧的,但在老年人眼中是带著凄凉的欢愉的。或许月亮本身并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对於年华逝去的人们来说,三十年前的月亮就代表了三十年前他们那青葱的时光——无论如何是要强过如今的。

主人翁曹七巧并没有急著出场,而是在下人和妯娌们的口中渐渐地显出了轮廓。七巧的夫家姜家是个在战乱中中落的名门望族,革命之后避兵到了上海,依旧行的是传统的封建家法。在下人的口中,她是个家里开麻油店的下等人家的姑娘,嫁了一个身有残疾的丈夫,谈吐粗俗没有忌讳,还因著自家舅爷手脚不乾净落了话柄被人后诟病。可见在姜家,连下人们都瞧不起她。

就在两个年轻丫头聊得正兴起时,赵嬷嬷厉声制止了她们,并唉了一声道:“你们懂得什麼!”此举颇有弦外之音,似乎年纪已高的赵嬷嬷比起年幼的丫头们,更加理解和同情七巧的不幸,甚至有为七巧辩解开脱之意。

天亮之后,妯娌们开始出场,在她们的口中,七巧成了更加不堪的一个人——年纪轻轻的妇道人家,却抽起了鸦片。

至此为止的段落描写,都让我有种深深地熟悉之感,实在是像极了《红楼梦》。张爱玲的笔法,充满了古典小说的味道,以旁人的言语行动烘托主人公的形象的描写,更是与《红楼梦》中宝玉的出场有著七分的相似。

而在此之中,还含著许许多多隐晦的讽刺。首先是七巧的名字的由来,乃是因她出生七月而来,而七夕正是牛郎织女相会的佳期,顶著如此美好的名字,七巧却嫁了一个残废的丈夫,不光如此,她更是被家中上下不待见,连刚刚陪嫁过来的凤箫也说:“怪道呢!我虽是初来,也瞧料了两三分。”本应是好姐妹的妯娌,也不体恤她的苦处,反而说:“年纪轻轻的妇道人家,有什麼了不得的心事,要抽这个解闷儿?”

作为文中重要意象的月亮,至此也出现了两回,一为序,二为时间的转换。在之后的文章中,月亮更是作为转场过度以及人物境况的隐射出现过多回。张爱玲如此热衷地描写月亮,并且描写得丝丝入扣细致入微,或许与她早年的经历有关——18岁时张由於与继母不睦而被父亲关入小黑屋受尽折磨,在小黑屋里,她常常透过窗户眺望月亮。所以在张爱玲的眼里,月亮是一样并不美好的象征,因此将月亮大量地运用於小说之中,似乎也传达了小说悲剧的结局。

千呼万唤始出来,在大量的铺陈之后,小说的主人公曹七巧终於出现在了读者面前——“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看著也是一副清丽佳人的模样,谁知一张口便是刻薄话,讲起荤段子也口没遮拦,本想和几位妯娌套套近乎,却也不受人待见,就连刚过门的兰仙,都一早对这位二奶奶没几分好感。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裏的人都瞧不起她,但她还是费心张罗著家裏的事,为二小姐蒋云泽操心婚事,可二小姐不但不领情反而恨透了她。

可是七巧并不是这屋子裏唯一不受人待见的人,姜家三少爷姜季泽是个十足的败家子,他自己曾说:“这一家子从大哥大嫂起,齐了心管教我,无非是怕我花了公账上的钱罢了。”可见他和七巧一样都是不得人心的人。

姜季泽出场时,作者颇费了些笔墨在他外形的描写上——“生得天圆地方,鲜红的腮颊,往下坠著一点,青湿眉毛,水汪汪的黑眼睛里永远透著三分不耐烦”。嫣然是个英俊的小夥子,可是那“三分不耐烦”却也透露出了他的玩世不恭和叛逆。

按理说,姜季泽本是七巧的小叔,但二人见面时的言谈举止,却颇像情人,七巧“掀著帘子出来了,一眼看见了季泽,身不由主的就走了过来”,然后“把兰仙揣著捏著,捶著打著,恨不得把她挤走了才好”。而季泽呢,则当著媳妇儿的面与嫂子斗嘴调情,还说出了“三字并没有留过我,怎见得留不住?”这种大胆的话。接下来两人更是在行动上坐实了暧昧关系,先是七巧“将手贴在他腿上”,接著季泽又“俯下腰,伸手去捏她的脚”。在传统的封建社会,中,脚对於女人来说是十分隐私的身体部分,从不轻易示人,何况给人捏上一捏,可见二人的关系实在非比寻常。

但是纵使两人是这般的关系,季泽也并没有为七巧悲惨的人生带来一抹亮色。当七巧疾声控诉自己那没有生气烂肉一般的丈夫时,季泽的反映非但不是去怜惜她、安慰她,而是轻浮地捏了她的脚。当七巧的真心换来的却是对方这样的轻佻的玩笑一般的反映时,她的内心就如同发髻上插的风凉针一般,在风中凉得冰冷彻骨。

亲人不亲,情人不情,七巧就像是“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而钉住她的,就是那黄金的枷锁。对於蝴蝶,张爱玲曾经说过:“我的朋友炎樱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她自己。’”而七巧非但是个鬼魂,还是个被钉住了的鬼魂。

在七巧的夫家人出场完毕之后,她的娘家人便上了场。在此处作者又使用了大量的铺陈来引起读者的悬念,先是由小双“鬼鬼祟祟”、“嗫嗫嚅嚅”仿佛不敢告人一般地和七巧汇报了舅爷的来讯,接著玳珍和小双的谈话又显露出姜家人对曹家人的轻视,就连老太太,明知道亲家登门拜访了,却装作不知道。可见不光是七巧,整个曹家,都被人瞧不起。

然而曹大年夫妇作为七巧的兄嫂,是否为七巧带来了心灵上的慰藉呢?初见时,似乎是有的,嫂子为她带来了一笼字菜,兄妹二人更是泪目以对。但不多时,三人的一开口谈话,整个气氛就变了味道,兄嫂自北方来到上海来,本是不易,见了妹妹本想说几句体己话,可是七巧似乎认定了哥哥嫂嫂就是看中了她背后的钱,对哥哥冷嘲热讽弄得好不尴尬。饶是如此,兄嫂临走时七巧还是拿出了顶贵重的礼,看来在七巧心中,还是将亲情看得十分珍重的。

只是七巧的这份珍重,却并不能抵消兄嫂心中对她的不满,她嫂子刚出姜家的门,便道:“如今疯疯傻傻,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得人心的地方。”至此作者第一次藉著人物的口中说出七巧“已疯”这件事。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七巧心灵开始逐渐地扭曲,她成为了一朵妖冶诡谲满身是刺的恶之花,她要把接近她的人全部污染然后摧毁,在自己最亲近的儿女身上复刻自己的悲剧,如同不灭的月光一样,故事在下一代的身上又重新延续,完不了。

张爱玲在最后写道“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金锁记》之所以有着极高的评价,不仅在于其拉开了两性关系温柔朦胧的面纱,以锋利的角度直面残酷阴冷的人性,更在于它深刻的社会性。七巧的悲剧不只是她一个人、一个家庭的悲剧,她的悲剧是这个病态的扭曲的社会造就的,七巧是这个黑暗社会的代言人,她的丑恶其实就是这个社会的丑恶。

金锁记读后感27

不是悲剧,却会让读者自内心里产生恐惧之情。

初见“七巧”这个名字时,以为会是一个美丽自强的女子,受命运的愚弄而生活不幸,就像张爱玲其他小说中的美丽女子一样。民国时期大概是一个怎样的时代,命运是如何捉弄其中或是之外的人群的。我喜欢“七巧”这个名字,所以我不会去评价她的好坏。她不是一个可悲的女子,她比其他许多女子有更多的机会去选择不一样的生活,她也从没有因为怯懦而去顺从她的娘家或是婆家或是其他人。总之,命运施加在她身上的一切都是她自己选择的结果,所以,她不可悲。所以,她不亏欠任何人,除了她自己。

于是选择以一种病态的方式去宣泄由于自己的怯懦而加之于身的忧伤的不满。我想,所有这一切都不应该归结为一个时代或是一个群体的共性,而只是个人选择的不同,这也是人性复杂的地方,每个人都是一个故事,许多不为人知的精彩画面都不过是一个平常普通的场景,只是因为一个人的存在才显得与众不同,而我们永远无法真正进入那个人的世界。就像七巧,她在我心中依旧是一个有着美丽名字的神秘女子。

金锁记读后感28

张爱玲描写男权制度社会里女人的恶,女人的力量,这本已是她艺术创造中非常大胆的成分,可是她还有奇特的一种方式,那就是描写男权制的社会里男人的软弱。在传统的宗法父权社会中男性所占有的主体权威,在张爱玲的文本中却干脆地被作家的文学书写所暗中破坏、讽嘲与颠覆。张爱玲正是在感悟和思考女性命运与生存境遇之后,以清醒的女性意识观照这一特定条件下的父权变奏。在《金锁记》里“父亲”是缺席的,女性家长是作为说话主体出现的,男性家长的缺席和去势父亲的书写,可以看成一种反串历史、文化现象的女性书写模式,女性角色被作为安置在主角位置而非从属位置,这是个女人的世界。曹七巧的丈夫姜家二少爷是个骨痨,如同行尸走肉;她的小叔三少爷是一个风流败家子,靠祖上遗留的家业苟延残喘。七巧则代替父亲职责把儿子长白调教得懦弱无能。在这些去势父亲群体中,不难发现他们因失去权势而流露出来的阉割焦虑,他们不但被叙事主体推向绝望的处境之中,并被叙述者剥夺了他们作为象征男性宗法父权的主体身份。张爱玲在作品中不动声色地消灭了这些男性的暴力与霸权,颠覆了男权社会中根深蒂固的观念,张扬了女性的力量。

在男权中心意识的受述者(读者)看来,七巧依然摆脱不了“恶妇”、“**”的指责,如四十年代上海文坛对张爱玲作出最有分量评论的傅雷先生,在《论张爱玲的小说》一文中,将七巧定位于“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从表面看,曹七巧不过是遗老家庭里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末不足道的渣滓。但命运偏偏要教渣滓当续命汤,不但要做儿女的母亲,还要做她媳妇的婆婆,把旁人的命运交在她手里”,“门户的错配已经种下了悲剧的第一个原因”,“然而最基本的悲剧因素还不在此。她是担当不起情欲的人,情欲在她心中偏偏来得嚣张”。然而,对男性中心意识有着清醒的反省与认识的男性受述者却依然听出了女性立场鲜明的叙述声音,并对傅雷的男权倾向做出了批评指正:“傅雷对七巧的评价充满性别与阶级歧视的话语霸暴力,他称七巧为‘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将七巧的行为视为‘轻狂’,暴露了傅雷所执的道德标尺——不允许女性表达对情欲,尤其是对‘性’的要求。”傅雷的男权中心意识在文本充满理解与同情的叙述声音的干扰下,亦对七巧流露出有限度的同情,“就在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身上,爱情也不会减少圣洁”,“她战败了,她是弱者。但因为是弱者,她就没有被同情的资格了么?弱者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我们便有理由恨她么!作者不这么想。”而对于具有现代女性意识的女性受述者,却从七巧的“疯狂”里感知到七巧做为一个健康自然的女人对生存、对情欲要求满足的天然合理性,读出了几千年宗法父权的罪恶与腐朽。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金锁记读后感29

喜欢张爱玲吗?或者,有没有注意到她的一篇小说,《金锁记》。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在西区那排整整齐齐的架子里找到它。封面是个凌厉的女人,看着很吸引人。可惜本子早已翻的破旧,厚厚地卷起边。我向来不喜欢卷边的本子,于是准备把它借去拿大本子压平整了,认真开始看。

第一遍细细看,涌上一股憎恶、鄙夷、恶心。觉得她是我所知道的所有人中最见不得别人好的人,她深深懂得如何从精神上去摧毁一个人,周围的人要是有任何的不幸,我甚至会觉得七巧要是在场定会高兴地笑出声来。疯狂的忘我的聚敛财产,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疑心侄子是哥嫂图谋她钱财的棋子,阻挠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无耻狠毒至极地摧残儿媳致死,折磨得长白的二房吞生鸦片自杀,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大烟,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

她疯了,说疯言疯语,做疯事疯人,最可怕的,是有着一个疯人的审慎与机智。

这种恶毒、自私的性格让我想起《半生缘》中的曼璐,一样的深宅大院,一样的将自己的痛苦压在自己最亲近的人上。然而后者害的是她妹妹,前者却让周围所有人恨毒了自己,也让自己在万种不幸中孤独死去。

同样是人,作为妻子得不到相应的爱情而扭曲也就够了,最不能忍的,是她作为母亲对孩子们的戕害。一位经受苦难的母亲总希望能将最好的一切给孩子们,不论自己有多难,总希望儿女幸福,不再受到任何的不幸和伤害。但七巧,刷新了我的观点,从受虐、到自虐、再到虐别人,她总将把自己的痛苦建立在原本应该爱他们的人痛苦上,让大家都在这痛苦中沉沦,自私而恶毒。

她,简直是个变态。

可是,我却反反复复地看了她病态的人生很多遍,每回,都有不一样的感触。

最近一次的阅读,已然没有之前那股深深的怨气,不想说什么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怜之处,只能是理解,理解七巧在扭曲的社会中产生的扭曲的人生。

三十年前的月亮,在七巧的心里该是极美的,正如她滚圆雪白的手臂,年轻又有活力。

那时候的她还没有进姜公馆,还只是一个麻油店的女儿,十八九岁,高高挽起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衬袖,一副青春、麻利、泼辣的样子;

那时候,对她倾心的人很多,有喊她“曹大姑娘”的猪肉店伙计,哥哥的结拜兄弟,还有一位裁缝的儿子;

那时候,她一定不会想到,最终陪她的是那一块没有生命力的死肉,可以被撸到腋下的冰冷的翠玉镯子,以及渗透着各种尖利狠毒的回忆。

岁月太沉,命运太难,作为那时代的女人,想必有着许许多多的不愿意。她是甘心嫁给不中用的人么?没有兄嫂的贪财,也许最后的她是身着布衣安详地死在儿孙围绕的安乐椅上;她是向来都不信男人的吗?若不是姜季泽处处设计,以情为饵,对爱情,她也是有自己的幻想的吧;她是一直都尖酸刻薄么?啊!要是把你放在势力的大户人家,孤儿寡母,没几分刻薄泼辣怎么为孩子们挣得一份前程?

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年轻的女人,不幸的无爱的婚姻带给她太多的不幸,慢慢地,一点一点,在这罪恶的土壤中滋生出了人性的恶之花——但凡是七巧缺的,别人就不能有。所以,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她甚至不惮以最阴险的恶意揣测别人,平扁尖利的喉咙割着人像磨钝了的剃刀片,来去来去,又来去,直至血肉模糊让没死的也送上半条命来......而这个过程中,她,是最痛苦的一个。

我们总将眼泪和同情送给弱者,将所有能想到的坏话送给施暴者,但不是每件事都能用好坏对错来直截了当的做出评判。是非对错,总要在相对的大环境里才能更客观的做出评价,可能在我们眼中的疯言疯语,于当事者眼里,却是句句在理的大实话。曹七巧的一生,她用了自认为最正确的方式,别人或视为卑劣,或视为可笑,但终是七巧个人的岁月痕迹。我们对此的种种评价都是苍白无力的。

当然,这些终究是张爱玲清冷的、最刺骨文字塑造的,她只是把真相剥出来,不加修饰血淋淋地扔给人们看,这样的悲剧可能还有,只是换了个形式,换了张皮,正如文中的这一句:

“三十年后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金锁记读后感30

昨晚临睡前随便翻看了一下这本书,或许是太过匆忙,并不曾去细细推敲张氏的语句,也没有特意去把所有人物关系仔细梳理一番,只当是读了一个小故事。说实话,现在头脑里也只是留了一个梗概而已:七巧原是麻油铺老板的女儿,年轻时虽不人见人爱,但也被几个人喜欢着。后来嫁给有钱人家患有先天软骨病的二少爷做少奶奶,豪门的生活并不容易,丈夫残疾无人撑腰让她不得不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维持自己在家庭里的地位,她怨恨于自己的丈夫是残疾想要委身于三少爷却被拒绝,她将自己的不满、委屈,甚至情欲转化为尖酸、刻薄。后来她残疾的丈夫终于死了,她与一儿一女相依为命,或许之前的悲剧只是她一个人,可是从此时开始,她开始创造新的悲剧,而这悲剧的主人公就是她亲生儿子、女儿。她把儿媳逼死、破坏女儿的婚事,她是这样可恨的一个人!

可是,我们真的能怪她吗,她原本就是一个可怜的人呀,分家后的她再也无法通过对别人尖酸刻薄来获得自己心理上的平衡,所以她只能够将目光转向她的儿子女儿,作为一位母亲,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过的好,可是作为一个可怜的女人,她不愿自己的儿媳会比当初的自己更幸福;作为一个母亲,她希望女儿能嫁出去,可是,她又害怕外人图谋她的财产。人性或许本来就是这样的,当你是不幸的时候,你便希望别人也是不幸的;当你千辛万苦得来某一样东西时,你觉得人人都在觊觎它,所以你不会再相信任何人。七巧固然可恨,可是或许那只是最原始的人性在她身上的复苏。

金锁记读后感31

我从高中就开始说自己疯狂地喜欢张爱玲,一直喜欢到大学毕业,也只是看过《倾城之恋》,甚至都没看完。不过有声小说我倒是都听完了。

记得曾经面试央视的某个外包节目,HR问我最爱谁,我说张爱玲,他问我读过几部张爱玲的小说?我就把有声小说听过的全说了出来,他问我最喜欢那部的时候,我说是《倾城之恋》。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大概就是当时没看其他小说的文字版吧~有声小说毕竟不深刻。

正式开始阅读张爱玲的小说,是从毕业之后工作开始的。北漂的工作之路太漫长,地铁上打磨时光的最好方式就是阅读电子书。那个时候我开始选择读《人性的弱点》,以此来缓解刚工作的我的心里不平衡。

之后,我开始看《金锁记》和《传奇》。

加上《倾城之恋》,我最爱的是《金锁记》。

大概对于我来说,《倾城之恋》太过完美,《传奇》却又太过破碎。《金锁记》正好处在平衡点,那么深刻地揭露人生的悲剧,却又用着及其调侃的故事情节。我所了解到的张爱玲,除了胡兰成、赖雅、她的母亲和她的姑姑,似乎其他的,都成了盲区。

张爱玲被文学化了。至少,在我所接触到的所有资料中,她简直就是文学的化身。但是我总是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感觉她是一个渴望文艺与虚荣的普通女生。只是有一些自闭。

《金锁记》的原型我忘记了,大概又是她幼时读过的某些故事吧~啊啊啊,跑题啦~~~

其实我不喜欢曹七巧这个人,她总是会让我想起祥林嫂。我却又那么深刻地喜欢这个故事。

我以为自己是出生在20世纪末端的90后,小时候梦想着自己是改变世界的新力量。但是工作之后,忽然发现一切并不是这样。我的母亲,我的领导,我的一切一切,都有无形的绑架。

是的,生活中,原来这么多曹七巧。她们幸福也好,不幸福也好。她们都迫切渴望着自己身边的人不要重蹈覆辙,但是她们的行为,却导致悲哀继续延续在了别人的身上。

我们都是这样喜欢攥紧手中的东西,却发觉手中是那样细腻的沙粒。

我同情那个年代,就如同情现在。

自由是相对的,比起那个年代,我们的确自由太多。只是这份自由之后,我们又牺牲了什么?或许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

妈妈那天说我拜金。

或许我也不是真的拜金,只是真正进入了曹七巧的世界。我开始讲她的想法告诉我妈。而我,其实并不是。

我看重爱情,哪怕让我散尽自己的钱财,我也愿意换一个真爱回来。

只是现实告诉我,真爱那么难寻。

曹七巧,到底是谁给了你金锁?到底是谁绑架了你的思想?

而我们,90后,不知不觉间,又戴着怎样的金锁行走?几十年后,会不会有人翻出《金锁记》,然后笑着说,瞧瞧21世纪,原来是这样子……

金锁记读后感32

看完话剧版的金锁记,发现了一条微博:你好,命运的棋子。你好,绝望的尘埃。

这句话形容曹七巧,甚是贴切。

从这出悲剧里,有人看到了门不当户不对,有人看到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有人看到了偷偷摸摸的不伦恋,有人看到了为原生家庭所累而影响了婚姻幸福的广大子女。

不管看到了什么,曹七巧代表的是某一类女性的命运,无论时代如何更迭变迁,在人情社会里,这样的女性总是存在的。多少人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白天谋杀自己的幸福,晚上放纵自己的情欲呢?这也是这出话剧的布景简单的我原因,许鞍华导演并不想重现旧上海的家庭氛围布局,只是用两扇木栅栏随着情节变换而不断改变方位,栅栏代表牢笼,代表枷锁,代表横亘在七巧和命运中的一堵隐形的墙,每个时代,都有曹七巧这样的悲剧人物,换到现在,就是出身不好却不脚踏实地,硬要靠着婚姻跻身上流家庭,要么委曲求全,一辈子都戴着镣铐和面具舞蹈,要么离婚走人,看透之后做个明明白白的自由身。曹七巧是麻油铺家的女儿,哥哥贪财,为百两聘礼把她嫁进了官宦家庭的残疾富二代当老婆,由于出身不好,背后遭人歧视,她未低眉顺眼,只用嚣张跋扈来掩饰自卑自贬的内心。为了得到爱,得到性,她和风流败家,善于玩弄女人的小叔子好上。最后她变得乖戾,扭曲,变态......她是旧时代的女性,不像现在的婚姻不幸的女性,可以转移注意力,从工作中找到成就感,可以旅行,可以学习,可以发展爱好,可以拥有其他的除了婚姻能给她的东西,她是命运的一颗棋子,但勇于翻盘洗牌,选择反抗,陷入了疯狂的报复中,但时代和社会只会把她推向更深的悬崖。她的咄咄逼人,嚣张乖戾把整个家族搞得鸡犬不宁,众叛亲离,她逼迫女儿和自己抽大烟,拆散女儿的幸福。干涉儿子的婚姻生活,把媳妇儿折磨死......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甭想得到,拉着下一代的命运作陪葬。等到周围的人一个个消灭干净了,最后消灭自己。

傅雷在《论张爱玲的小说》中提出“明知挣扎无益,便不挣扎了,执着也是徒然,便舍弃了。这是道地的东方精神:明哲与解脱,可同时是卑怯、懦弱、懒惰、虚无。“,傅雷借此来批评某些过于沉溺”寂寂的死气“的小说,从而突出《金锁记》里表现地有位突出的那种因为挣扎而产生的绝望的张力。曹七巧未能逃脱所谓的“徒劳”的命运,这样的结局和张爱玲其他小说的主人公没有本质的不同。唯一的最大的区别在于曹七巧卑微的出生和市井底层的生活反而使她的身上带有一种强烈的原始欲望,傅雷更明确了这欲望指的就是“情欲”,那种有些风骚又有些泼辣的对爱与性的渴望。

150分钟的演出,女主角是香港的“话剧女王”,以大胆细腻的演绎风格著称,床戏是真演,激吻是真吻,全程绷着神经,台词功底令人惊叹,阴阳怪气的强调拿捏精准,甚至还能好几次变嗓。恰到好处配乐,大提琴一阵一阵挠着心肺,嘤嘤的女子的哭泣刺痛双耳,上半场是妩媚的、寂寞的、痛苦的但还心怀期待的姜家二奶奶,下半场就是裹着小脚的、乖戾的、堕落的、摇晃的、变态的扭曲的母亲。下半场的悲剧是以她女儿长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展开,编剧王安忆对情节进行了删减,重点突出《金锁记》里的女性戏份,更有利于凸显人物命运。

月亮升起来了,干涸的、枯竭的、破碎的、千疮百孔的曹七巧不再喋喋不休,她没有力气了,点了火,颤巍地拿起烟斗,吸着鸦片烟,堕入榻中。悔恨吗?心满意足吗?不得而知。

这个版本的《金锁记》可以说是十分合格了,它呈现出在物质重压下仍能顽强挣扎的人物的强大力量,虽然这力量在小说中是以病态压抑破坏摧毁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但也印证了人存在本身不可回避的悲剧性。

金锁记读后感33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名篇,可能也是张爱玲笔下最凄厉的一个故事。 一个名叫曹七巧的女人,浮浮的三十年时光,囚在黄金的枷锁里,跌跌撞撞上演了一幕幕悲喜剧。 小小麻油店家的女儿嫁入富甲大族的姜家,面对的却是一个瘫痪在床的骨痨丈夫,她所触及到的只是一个华丽外表下的阴暗角落,这个叫曹七巧的姑娘命运从此被改写。她在姜家过得是“面上的日子”,老太太、哥嫂、姊妹和下人们面上对她和睦,背地里哪个不是戳着脊梁骨讥讽调笑。就连贴身的女侍小双也口不饶人,说曹七巧是麻油店的活招牌,站惯了柜台,见多识广。而”见多识广“颇识人心的曹七巧又怎会察觉不到姜家对她从里到外至上而下的”敌意“?她从一开始进姜家的门大概就成了泄气的皮球,相差悬殊的门第让她心虚疑虑,气就比姜家人短了一截,可是被捆绑在残废丈夫身上的这种牺牲又让她达到一种奇妙的心理平衡,畸形的婚姻让她无异于失去了正常女人爱与欲的权利,空缺的位置总需要东西来填补——金钱,终归是要回到这最庸俗又最迷人的角色上来。 

曹七巧的出身让她不可避免的带着市井气,但在空壳似的婚姻和冰凉带刺的姜家的双重碾压里,她渐渐朝着一个不可控的方向驶去,娘家嫂子来探亲,背地里说,“我们这位姑奶奶怎么换了个人?没出嫁的时候不过要强些,嘴头子上琐碎些,就连后来我们去瞧她,虽是比前暴躁些,也还有个分寸,不似如今疯疯傻傻,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儿得人心的地方。”她刻薄多嘴,毫无教养可言,在矜贵的姜家姊妹像个可笑的小丑,众人不多言又皆了熟于心。

故事开头有个斥责小丫头们嚼舌根子的赵嬷嬷,还记得有段叙写“赵嬷嬷翻了了身,吱吱格格牵动了全身的骨节,她唉了一声道:’你们懂得什么!‘”其后又是“天是森冷的蟹壳青,天底下黑粜什么了不得的心事,要抽这个解闷儿?”初读对这里不在意,再读却感觉赵嬷嬷是全书最有人情味的,起码对曹七巧而言。赵嬷嬷的斥责慨叹一部分是出于对主人家的尊重,但很大一部分也是同为女人又是更懂人情世故的长辈的怜悯,这一点点怜悯是书里人性的亮色。 熬过许多年,终于等到丈夫和老太太的死,三房瓜分了丰硕的家产。曹七巧在分财产上撒泼卖乖也终是无疾而终。

她带着一双儿女长白、长安在外面租下一幢屋子,这么一刻,该是她一生中最心满意得的时候,多年折耗的青春终于有了回报,一幢房子和大笔财产以及自此安定闲适的生活。 但沉寂的生活因为三爷姜季泽的一次来访而转变了轨道。这个姜季泽年轻时好玩挥霍了大笔家产以至于分家时所得寥寥,在外面养姨太太不干一件正事。轻佻风流的三爷竟然向七巧表露长久以来掩埋的爱意,这对于一个心几近干涸的女人犹如暴雨前的电闪雷鸣!“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然而这场”雨“并没有落下来,精明的曹七巧时时刻刻提防着,生怕有谁抢走她的财产,就连这一秒她都不曾忘。她愤怒地驱赶走他,可是还要上楼去看那个远去的被风穿过的褂子,还要淌着泪······ 其实,我也不相信姜季泽的情意,他曾经有过的也只是一点新鲜感和思之不可得的遗憾,何况他当初还有过一番要敬而远之的内心独白。可以想见这一事件对曹七巧的人生有多大的影响——她自此深深认定男人的虚伪狡诈,也成了断送一双儿女的姻缘的心理伏笔。儿子新婚,她却像高音喇叭一样宣讲儿子儿媳的闺中私事,妒妇般命令儿子来为她烧鸦片,种种酿成儿媳早逝的悲剧。如果说这是她对于自己不幸婚姻的报复和发泄,那对长安亲事的干涉阻挠是就是财欲和姜季泽事件双重发酵。

长安是另一个七巧,面容渐渐长成了她母亲的样子,就连命运的轨迹也渐渐印合着。长安思慕的童世舫被这个病态的家吓得离开了,她与其道别,“长安觉得她是隔了相当的距离看这太阳里的庭院,从高楼上望下来,明晰,亲切,然而没有能力干涉,天井,树,曳着萧条的影子的两个人,没有话——不多的一点回忆,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她的最初也是最后的爱。”有没有觉得惊人的相似?不正是曹七巧望姜季泽离开的重演。人失去爱和对爱绝望,就变成了残缺的瓷器。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曹七巧的残缺不仅割伤了她自己,还伤害着她周围的人。对曹七巧,我的情绪是复杂的,她是个立体的多层面的角色,让人怜让人恨,让人理解也让人怨愤。她的虚弱和强横交织,她畸形变态的人生又满目疮痍,膨胀的物欲填补着空洞的精神世界,她失去太多也扭曲太多。

 曹七巧是悲剧的核心——她是靶子也是箭,三十年前的月亮尚好时,她便被众人瞄准着,这里面,有她娘家人,有姜家的老太太,还有那姜季泽和一众小姐丫头们,每个人似乎都高高在上,都把她当作理所当然的靶子,她是金钱买来的姨太太,是随时可以摆弄的小丑。可知箭中带毒,毒入靶身,最后也会化成更毒更厉的一把箭,疯癫地射向四面八方。毒性在累积,伤害在扩散,残酷的游戏却还在不知疲倦地上演。她滚圆的胳膊最终变成消瘦的能让翠玉镯子推到腋下的臂膀,被榨干的血肉和扭曲的人性正是曹七巧悲情的人生写照。我不能将一切罪责都推给她身边的人,但不能不说这些看客们的确起到了加速曹七巧疯魔的作用。

《故乡》里的杨二嫂年轻时是娇俏动人的豆腐西施,而终变成了鲁迅眼里一个”细脚伶仃的圆规“——一个爱占便宜的刻薄的农村女人。曹七巧当年若是嫁给一个普通男人,可能也是这番光景。她们同是旧时代里的女人,尖锐得让人生疼,在命运的挤兑下,撕下女性温情的面纱,赤裸裸地直面这个荒唐又荒凉的时代。 金锁,金锁,锁着一个女人的是金银珠玉。被锁着的是爱欲与情欲。这把锁直至死亡也没有卸下,曹七巧在墓碑下永远孤寂,被贴上某个标签沦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我不知道她的女儿姜长安又会有怎样的人生,最后写道,三十年前的月亮沉下去,可是三十年前的故事却完不了。 读到这里,你才真的懂张爱玲有多残忍。

金锁记读后感34

更年轻些的时候,我是不大愿意读张爱玲女士的小说的,太过悲凉,所以囫囵读过几次《半生缘》与《红玫瑰与白玫瑰》之后,再没读过其它。但我心中是极敬重她的,论文字驾驭能力,现代作家几乎无人能出其右,还有她深刻入微的人性洞悉力,往往看得我一阵愤懑一阵寒凉。 隔了几年,心境不同了,我看的是人性中潜伏的种种丑恶如何在她笔下无处遁形,便是《金锁记》了。 《金锁记》写得颇有几分《红楼梦》的味道,开篇是已衰败式微的书香世家,一派虚掩的浮华作态与藏不住的颓唐之象。可我还是会错了意,毕竟不是"红楼一梦",写的不是梦中琳琅满目的奇女子。

"金锁记",写的只是现实中俗不可耐的刻薄女子。两者之间,好比从仙境跌落俗世。而金锁,那可不是什么携刻良缘的金锁,而是纯金打造的沉重的枷锁,上面沾染着的都是斑驳的血迹。 这是我头一回看讲述尖酸刻薄女子一生的传记,看到开头,我本应该逃走的,却好奇了,于是跌进曹七巧这暗沉无日的人生—— 命运待她不宽厚,麻油铺子的女儿,被卖去姜家嫁给身患重疾的二儿子做二奶奶,这辈子也就到头了。她苦她怨,她诅咒毁了她的娘家,姜家,她生恶,造孽。她若性子软弱,逆来顺受,也就没有这故事了,她若再厉害些,有学识有胆略,不要把终生景愿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也不失为另一种活路。可她不是,于是这些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自己挣脱不得,也用枷角劈死了几个旁的人,没死的,也送去了半条命。

 看客茫然,恨她恶毒。可笑的是,到她临死前,她想要的也不过是寻常人家的生活,有儿女承欢,有个男人待她尚有几分真心而已。 在曹七巧嫁入姜家没几年的时候,她爱上了她的小叔子,姜季泽,一个并不好的男人,可是她是急需要爱一个人,在她看来,任何一个男人都好过她那患软骨病终日卧床不起的丈夫。她对着那活死人般的一个人,别说爱了,守着他就仿佛自己也成了死人。 

后来,那不好的男人图着她的钱,拿仿佛情深意重的话哄她,她差点信了,却还是戳穿了他,所以也是彻底失去了他。曹七巧爱着姜季泽的时候还曾是一个女人,而自那一日起,她就只是萎谢了。一年滑作一日的,她就成了那"疯人"七巧了。 在她还年轻的时候,她还未完全泯灭人性,哥哥嫂嫂来探望她时,她尽管嘴上说着怨恨恶毒的话,把哥哥嫂嫂赶走的时候却忍不住呜咽,存着留恋之意。在丈夫老太太过世之后的分家之际,九老太爷去查考儿子长白的书,她说"他爸爸奶奶接连着出了事,他若还有心念书,也不是人养的!",心里怨恨着这两位,却也念着一点人之常情。更别说后来装疯撒泼争夺家产,尽为一双儿女筹划,还送长安去女中念书,也是为母之心。 

但一个人在黑暗里待久了,心境早已变了万番,良知最后也消失殆尽了。 文中最妖异的一段,就是她对儿子生出的一抹病态的畸恋,"这些年来她的生命里只有这一个男人,可是,因为他是她的儿子,他这一个人还抵不了半个。"那一晚的月亮都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像只妖精施展着媚术竭力引诱着长白,哄他说出新媳妇种种不是,第二日她再把这些话添油加醋抖落出去,她媳妇儿也就臊得只欲寻死而不得了。她再给长白一个丫鬟做小,又变着法儿哄长白吃烟,他上了瘾也就不往外跑了,只在家守着七巧与新姨太太。不过这媳妇儿与姨太太最后也还是如她所愿被逼死了。

她儿子的一切都翻不出她的手掌心。 旧社会的女子命运总是更悲些,同为子女,女儿长安就比儿子长白惨得多。 七巧亲手断送了长安本可以不同的命运,长安的一生从挣扎到不复挣扎反反复复来来去去终于成了七巧的影子。她从有自我到失去自我再到被爱情唤醒的自我到最后放弃自我,漠然接受一切沦为一个永远的影子。 我私心里觉得她是个更可怜些的女子,她性子比较软弱乖觉,没有强烈的反抗精神,比起她母亲,更像是旧社会普遍活在水深火热中逆来顺受的女子。

她曾经是有过自我的,中间生生地被扭转成了"活脱脱的又一个七巧",而在我以为她将永远顶着她母亲的嘴脸直至死去的时候,她遇见了她那"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不多的一点回忆——她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童世舫。也不是言情话本里多么懂爱的男人,不过是一个爱意在远洋已灭,归国寻求中式安慰的失意人,可长安却隐去了她身上所有沿袭自母亲的性情习惯,一心一意小心翼翼做她自己,含蓄地内敛地,与之前判若两人。

 张爱玲女士这段写得极美,也极悲。书中唯一寥寥描写过太阳的情节安在了长安与未婚夫去约会的时候,太阳里摇着的梧桐叶像金的铃铛,太阳里的庭院明晰,亲切......还有星光,"隔着半透明的蓝绸伞,千万粒雨珠闪着光,像一天的星。一天的星到处跟着他们,在水珠银烂的车窗上,汽车驶过了红灯,绿灯,窗子外营营飞着一窠红的星,又是一窠绿的星。"不过是雨天里朦胧一点的寻常景色,竟也像一天的星,明明是纯情的描写,底下却透着一股子哀伤。 有些人注定永远活在黑暗中,长安知道自己就是这种人,所以她有过两次在我看来很决绝也很美的放手,她曾为了不让母亲去学校大闹主动放弃了求学,现在也为了不让她珍惜的爱情被母亲刻意抹黑而取消了婚约。

她觉得她这牺牲为"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我猜想,那只手一定伸在空中,想要徒劳地挽留什么,想抓却住不住,该放却舍不得放。长安心底一定有一片是极干净的,她宁愿得不到也不要那点干净的执着被玷污。 然而,长安究竟还是被七巧毁了,她的放手在七巧看来还不够,只是解除了婚约,她还能与她爱的男人朋友相处,怎么能够,疯子七巧三言两语在那男人面前揭穿了她女儿不堪泥泞的过往,一切便彻底结束了。

长安这辈子也不会再嫁了。 故事的最后,七巧终于死了,长安也终身活在黑暗里了,可是张爱玲说——故事还没有完,也完不了。 书中张爱玲反复用到的一个意象就是月亮,指代旧中国女子的处境。大约,那个时候的寻常女子操劳了一日待到月上树梢才得闲理理自己的思绪,更别提小姐夫人们终日闲暇却困在深宅大院中望的最多的也只是窗外那抹白月光了。圆满的残缺的,森冷的狰狞的,月亮即是心境,没有一处是让人快活的描写。她们的命运也就如此了。 

长安是书中唯一正面描写的看到太阳的女子了——唯一得到过一点稀薄的爱的女子。这大概也是她母亲不能容忍她的缘故吧,所以究竟落不得好结局。 "三十年前的月亮已不同于三十年后的月亮。"可是半个多世纪后的中国大地上,依旧有多少戴着金紫青黄枷锁的女子,终身望着月,却不曾得到过一星半点温暖她的日光。

金锁记读后感35

"金锁”的“金”是明亮的金光灿灿的、“锁”则是阴暗的内心的象征;“金锁”的意象为“黄金的枷锁”。

曹七巧出身低微不受人待见,但她不肯吃亏,以言语、行动挑战保守的上层阶级——大家族中的其他比她出身好的大奶奶和三奶奶,也是对自己嫁于近乎残废的丈夫的抱怨;这一切都是为了金钱,虽然她被禁锢在封建、没有生气的遗老遗少家中,但等丈夫和婆婆死后能分得家产,这时会想到金色的锁,但是金锁的负面效应则是七巧没有美满的感情生活;七巧戴着黄金的枷锁,看得到却啃不到,等到她分到家产时,她的金锁仍然在她的脖子上、紧紧地卡住她,七巧的金锁并不会因为可以触摸、可以得到金锁,而她自己把它解开,反而被金锁卡得更紧,使她的灵魂、心灵完全地扭曲,甚至连最基础的亲子之情也完全地被牺牲。

三十年来七巧戴着黄金的枷锁,不仅锁住了她的身体,使她的心灵也变成了一个疯子,同时又祸延至下一代,使他们变成心灵的残废;“锁”,不仅仅是黄金的锁,而且是会锁住他们心灵的锁。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开头就出现了月亮、月色,是对于时间、感情、永恒不变的东西的向往,但是七巧的生活并不幸福,而是像这月色带着凄凉的感觉。

"她接不上气来,歇了半晌,窗格子里,月亮从云里出来了。墨灰的天,几点疏星,模糊的缺月,像石印的图画,下面白云蒸腾,树顶上透出街灯淡淡的圆光。"

长安得知七巧第二天要去学校兴师问罪,知道自己没脸再在学校待着了,于是看到的月亮都是残缺的,就像她的母亲七巧没有给她健全的身心,使她心灵残废了。

“隔着玻璃窗望出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一点,一点,月亮缓缓的从云里出来了,黑云底下透出一线炯炯的光,是面具底下的眼睛。天是无底洞的深青色。”

长白陪着七巧抽大烟,并闲聊着媳妇的事,使媳妇成为了一个笑柄;七巧就像是黑云底下透出的炯炯月光,将儿子牢牢罩住,将儿子作为私有财产留在自己身边。

“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漆黑的天上一个白太阳。......窗外还是那使人汗毛凛凛的反常的明月——漆黑的天上一个灼灼的小而白的太阳。......月光里,她的脚没有一点血色——青,绿,紫,冷去的尸身的颜色。她想死,她想死。她怕这月亮光,又不敢开灯。"

七巧就像是阴森的月光,让媳妇芝寿害怕,担心在家里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

结尾也出现了月亮,和开头相呼应;被金锁锁了三十年的七巧虽然如月亮沉下去一般已经死了,但被她已弄得心灵残废的儿女还要生活下去,所以故事还没完。

金锁记读后感36

《金锁记》,实在不负傅雷的盛赞,当真是“文坛上最美丽的收获之一”。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刻画了卑劣扭曲的人性。七巧嫁给姜家残废少爷,情欲被压迫,因出身被姜家人欺辱。三十年的折磨扭曲了她的性格,使她的行为越发乖戾霸道,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作者是张爱玲,一个玲珑剔透,极具才华的女子。我很少看她的书,因为忍受不了作品的悲凉。她的心是冷的,笔是冷的,笔下的文字透着残酷的理性。

她曾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也许正因为她看得太透,所以即便在描写最善变的人心,最丑陋的人性,最扭曲的欲望,她的笔触仍是冷的,美的,无悲无喜。她以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冷静地揭露华美完满下的黑暗。这也许是她的悲悯吧,不是如观音般普度众生的慈悲,而是一种包容,一份理解。

《金锁记》也同样看得人心里发凉,而这与作品中有关月亮这一苍凉意象的描写是分不开的。文人骚客笔下,朦朦胧胧的月色像一袭飘逸轻纱,牵起人一腔的柔情似水。对故乡亲友的思念,对恋人的眷恋,对美人的赞叹思慕就在月色中发酵……

张爱玲则不同,她的笔下,月亮从来都美得苍凉,冷得瘆人。在《金锁记》中她写月亮写到了一种极致。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期看到的月亮都是不一样的,她不仅用月亮反映时间的流逝也表现人物的性格或心理变化,同时渲染气氛。主人公七巧就像是一轮月亮,少女时明亮动人光芒四射;刚嫁进姜家时处处被排斥侮辱,光芒开始黯淡下来,但到底还是带着温情的;到最后她一点点被染黑,被扭曲,变得阴冷瘆人。芝寿眼中“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漆黑的天上一个白太阳。”,月亮圆满,她的心中却是惊惧绝望的,强烈的对比反映了一种悲剧性。再写“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似是在预示着姜家这一封建贵族的没落腐朽又似是暗示七巧这一轮月亮命运的悲剧,渲染了凄凉气氛。

《金锁记》中同样让人惊艳的是服饰及色彩描写。在她笔下,服饰和色彩仿佛都有生命,有其隐喻性。她曾说,衣服是一种语言,表达人生的一种袖珍戏剧。所以《金锁记》中就连服饰都能撑起一场戏,能够告诉你人物的性格,暗示你人物内心怎样变化,环境气氛如何。实在让人惊叹!

曹七巧刚出场时“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袖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子”,显得与众不同。强烈且突兀的色彩搭配生动又引人注目,一个热烈且尖刻泼辣的曹七巧形象跃然纸上。分家产时,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揉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白与黑的搭配,香云纱衫的飘逸,胭脂似的脸色,曹七巧内心的快乐根本无法掩饰。“玄色花绣鞋与白丝袜停留在日色昏黄的楼梯上。停了一会,又上去了。一级一级,走进没有光的所在”这是长安听到七巧在恋人面前挑拨生事时候的绝望悲哀。

除了描绘服饰,张爱玲在《金锁记》中也极喜欢用繁复鲜明的色彩来刻画人物及环境。明明是没落腐朽的封建贵族,她却偏偏用着艳丽的色彩来描绘。但也许正是因为色彩鲜艳缤纷到了极致,反越让我觉得处处充满了诡异、冰冷和苍凉,毕竟盛极必衰啊。

从结构来看,《金锁记》极是巧妙。文章可分为两段。上段详细写七巧在姜家一天受尽欺辱压迫的生活,中间以“镜子里反映着的翠竹帘子和一副金绿山水屏条依旧在风中来回荡漾着,望久了,便有一种晕船的感觉。再定睛看时,翠竹帘子已经褪了色,金绿山水换了一张她丈夫的遗像,镜子里的人也老了十年”这几句过渡跳跃到十年后。可以想象七巧是怎样“十年如一日”地过着被姜家排斥厌恶,情欲物欲被压迫的日子啊!正是因为这样巧妙的处理,所以文章下段中七巧分家后的转变才显得合情合理。

从文学作品的主题出发,四十年代的文学大多以同仇敌忾,抗日救亡为主流。然而就像张爱玲的伯乐柯灵说的那样,“偌大的文坛,哪个阶段都放不下一个张爱玲”。相对于新文学的启蒙话语与革命话语,张爱玲更喜欢写住在里弄,石库门中的新旧市民,即所谓小市民的话语。

读《金锁记》,我也确是没读出什么红色爱国革命精神来,最多也只是新旧时代交替下的混乱对小市民的精神冲击罢了。比如七巧执意要为长安裹脚,惹人笑话;比如七巧约见童世舫时的混乱搭配:身上穿着旧式“青灰团龙宫织缎袍”,双手捧着现代产物“大红热水袋”;再说童世舫其人,接受了西方教育,却对未来充满了迷茫不安。感情受伤后,就想要找旧式温顺女子。他夹在新旧时代之间摇摆不定,左右为难。

除此之外,我认为《金锁记》的主题更多地表现了人性之恶和女性命运的悲剧性。七巧是可悲的。她小家小户出身,许配个普通人家,也许夫妻俩凑合着也能和顺地过完这一生。可偏偏她被迫“飞上枝头”,嫁给大家族残废的少爷。即便是这样,姜家仍认为是她高攀了。她的正常情欲被压迫,封建礼教叫嚣着女子只是男人的附庸,逼她妥协,退让,服从……没有背景,孤身一人在姜家的七巧知道,顺从只能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她开始所谓的“反击”,尖刻泼辣的话语下是她挣扎求生的卑微,是她厚厚的保护壳。金钱能带给她安全感,能满足她的物欲,是她付出青春,受尽三十年折磨才换来的。也因此,一旦抓住了她便再不能放手。是社会在逼迫她,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过多地责怪她呢?

那个时代的女子都很可悲。出身大家族的女子,从小就被要求三从四德,被当成“商品”,成年后“被估价”“卖“到婆家,接受所谓门当户对的家族联姻。就像兰仙,得不到季泽的宠爱要忍,面对季泽的风流也要忍,她何尝不是个悲剧呢?

新时代的我们是幸运的,能够接受教育,有更多选择的机会。也许是被压迫得太久,我们迫不及待地想要证明自己的能力,想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这样我们也许就能够理解七巧,理解她对金钱偏执的掌控欲,因为她实在太害怕失去,害怕一切回到原点。

不得不说,《金锁记》在现代社会仍具有社会意义。曹七巧被金锁锁了一生,毁了自己,毁了亲生骨肉,现代社会中又有多少人被锁了呢?“宁愿坐在宝马车上哭,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的言论一度甚嚣尘上,不知快节奏高压力下的城市又会出现多少个“曹七巧”?

金锁记读后感37

张爱玲所有的作品中,《金锁记》是描写人性扭曲、人格变态最出色的作品。张爱玲出色地展示了曹七巧从一个健康单纯的姑娘变成一个丧失人性、为金钱所困的变态的疯子的过程。

曹七巧原是麻油商的女儿,有几分姿色,风流泼辣,敢在街上与卖肉的朝禄调情。虽是个平民阶层的女子,生活清苦,但也有自己的幸福。命运之神却把她推给了姜家,嫁给一个富家小姐不肯要的活死人一样的残废公子。七巧不但失去了爱情,而且在门第森严的大家庭中受到歧视,连丫头也鄙视她。按照一般人的想法,曹七巧可能会当一个身份低贱的姨太太。如果是这样的身份,她也不至于有太多的非分之想,她的正常欲望也不会压抑得这样厉害,或者她忍受不了寂寞可以一走了之。可是张爱玲不这样安排曹七巧的命运,她抬高了曹七巧的身份地位,让她做了堂堂正正的姜家二少奶奶,让她有了一双弱小的儿女,这使七巧压抑已久的对幸福人生的渴望重新抬头,在这种正常欲望长期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她的黄金欲开始变相膨胀,终至人性彻底迷失。

如果说地位的提高使曹七巧的黄金欲被激发出来的话,那么小叔子姜季泽的出现使她干涸、麻木的心灵开始复苏,燃起了她内心深处熄灭已久的熊熊之火。可是这种爱情是注定不会被人们接受的,姜季泽对她若即若离,严于叔嫂之防,玩起了捉迷藏式的爱情游戏。七巧亦不肯亲自毁掉自己苦苦煎熬得到的一切,两人在各自的堡垒中相互对峙着,谁也不肯先越出雷池半步。经过十年漫长的痛苦历程,婆婆和丈夫都死了,七巧的苦难终于熬到了头,她分到了家产,搬出姜府自立门户。

“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可是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可是悲剧并没有就此结束,七巧也没有如她所愿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在曹七巧爱情逐渐麻木、热情日渐消退时,当年冷淡七巧的季泽上门来向她倾诉爱情了,七巧心中的喜悦和甜蜜自无法言喻。张爱玲极其敏锐、细腻地刻画了这一微妙的心理活动。“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是这种喜悦也仅仅维持了短短的一刹那。当季泽向她提出借钱的要求时,她立刻转而愤怒了。此时七巧心中直觉的念头就是:“他想她的钱——她卖掉一生换来的几个钱。”她的爱情梦瞬间化为灰烬,她认为什么都是假的,包括爱情,只有钱才是真的。在七巧的现实中,什么都是抓不住的,只有钱可以让她实实在在地抓在手里,为她所有。如果说对爱情的渴望是七巧正常人性的表现,那么泯灭了那点爱,她便彻底套上了黄金的枷锁,变成了地道的疯子。更为不幸的是,她还是人母、是婆婆,她的疯狂不仅使自己走向了毁灭,并且还将身边的亲人拉来做陪葬。“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在她的生命中,儿子是她唯一不设防的人,可是她要时时刻刻将他牢牢抓在手中。当儿子娶上媳妇过上了一段幸福生活时,她立刻心理失衡了。新媳妇平凡的外表、软弱的个性,甚至她正常的夫妻生活都成了七巧攻击她的把柄,她用最恶毒的言语一寸一寸地摧毁她的自尊,在七巧长期精神虐待中媳妇被凌迟了。与此同时,她还哄骗儿子、女儿吸上了鸦片,她又用类似的手段破坏了女儿纯真的恋爱,摧毁了她的未来,使她年过三十还待字闺中。正是“黄金”这把无情的枷锁使七巧从一个不幸的被害者慢慢变成了一个自我迫害的疯子。

《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既是一个可恶可恨的害人者,更是一个可怜可悲的被害者。她对金钱有强烈占有欲,为了攫取财富,可以不惜牺牲美好的人性,甚至以黄金这一“金锁”摧残儿女的爱情和幸福,把金钱看得比儿女的婚姻更重要。这个被金钱榨干了青春和蚀空了灵魂的悲剧人物终于在临死之前流出了干涩的眼泪。

张爱玲以她独特的女性视角,将笔触深入到曹七巧这个人物的内心深处,去审视她的灵魂,因此曹七巧这一女性形象对于我们读者具有特殊的认识意义和审美价值。

曲黎敏说,在“活着”之外,还有爱和美。而且正是这爱和美赋予了活着无比绚丽的色彩和神秘的力量!每个人都曾有机会,去选择改写的方向和依据:向黑或向光;顺从外在的标准,抑或寻找内心的方向。

然而,对曹七巧而言,生活的刺已然嵌进了肉里,改写是需要内在的资源的。七巧原来生活的路径不足以给她提供内心成长所需的能量,让她得以建构自己的价值意义系统;她也无法看到当下生活的意义,不知道每一个“现在”,其实都在参与对“以后”的建构。无法得到滋养的灵魂,更易被暗黑蓄养,没有内心空间的人,很容易被环境裹挟而不自知。所以,她不会爱,因为她不懂爱。

所幸,我们是处在新时代的女子,可以读书,旅行,以各种喜欢的方式滋养内心,在精神的世界修篱种菊,可以与情趣相投的好友共同成长学习。所以无论我们面对何种境遇,总会在因缘际会中,做一个内心有光芒的人,照耀自己感染他人。用一颗感知美好的心,丰富对生活的想象力,摆脱无力感的纠缠,走出自己的“规定场景”,用自己的“性格”制造了另外一些场景,向暖而生……

一个真正懂爱的女子,首先会好好爱自己,悦纳自己,并以一颗包容之心对待周遭。当你具备强大的内心,丰盈的精神,你便不会被外界所裹挟。真正的富有不是对物质无休止的占有与攫取,让其成为枷锁,丧失对生命意义的感知,而是以积极的状态,努力过好每一个当下。当你具备精神独立、经济独立的能力,不依附于他人而活着,你的内心必定会富足而安定。

金锁记读后感38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鸦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当七巧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鸦片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鸦片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鸦片?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金锁记读后感39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后感40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1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今天的时光一但失去了,明天它还会再回来吗?

古往今来,人们都在感叹人生的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从孔老夫子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到曹操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到现在各种各样有关光阴消逝的描述,人们总害怕时光的消逝,总时时在珍惜时光,时时在描述时光的飞逝,然而很少人会像朱自清那样,用诗一般形象精炼、富有抒情性和节奏感的散文,于洒脱之中感悟时光的匆匆!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由这样一句话:“人生属于人们的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好事业为全人类的解放事业而斗争!”我们不是保尔,可我们也应珍惜时间,不应该碌碌无为。

人们总是把事情往明天推,正如清朝诗人钱鹤滩的《明日歌》的一句话:“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是啊,一百年里能有多少个明天呢?少年易老,时光易逝,此时不上,更待何时。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又能够做什么呢?”这不单单是作者的对时光流逝的感叹,更是人们对青春不再的感慨。是的,我们又能够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此我也有同样的感慨,三年,在迷迷糊糊之中便过去了,虽知时光的匆匆,却又无奈时光的飞逝。光阴一去不复返,“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是一个看似平常而思之肃然的问题。作者没有正面回答,但答案是明确的,肯定的,不能白活一回。

“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思绪万千,却霎时面红耳赤。是啊,人生是一段长长的旅程,却又仿佛一阵微风吹过,再也留不住时间的脚步。

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可那是昔日的亮光吗?春天过了,四季轮回,有在现的时候,可那是昨日的春天?日子一天天过去,浪费了多少,我下定决心:在接下来的明天里,从这一秒开始珍惜时间。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2

《匆匆》是朱自清写的一篇抒情散文,描述了时光像水一样流逝之快,小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当自己还是孩子的时候,对时间没有什么概念,只知道玩耍,随着自己的慢慢长大,才逐渐体会到“时光如水岁月如梭”的真正含义。日子过得太快了,我已不再是那个蹦蹦跳跳无忧无虑的小女孩了,来不及驻足欣赏周围的风景,来不及规划自己的人生,岁月却已悄然把我推向了成熟。现在自己对学习、工作、生活感到“只有招架之功,已没还手之力”,突然感觉到时间的“匆匆,太匆匆”,自己已经不知不觉走过了生命中的28个年头,肩上已经有了一个担子,自己已经拥有了一份责任。

从早晨一起床,匆匆地刷牙洗脸,匆匆地吃饭上班,匆匆地工作,匆匆地下班,然后又是吃饭再上班,下班后又是匆匆地做饭吃饭,每天就像机器一样地运转着,到周末终于可以停下来放松一下时,时间却在我呼呼大睡的时候悄悄溜走。当我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时候,总会想为什么自己这么忙,为什么自己没有时间,为什么别人的效率会那么高?《匆匆》一文中有这样一句话,“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绿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的,时间就是这么特别,随时随地从你身旁溜走,却再也不会回来。如果没有抓紧时间,把光阴虚度了,那么,过去的时间就再也找不回来,谁也回不到过去重新走过人生。既然时间不等人,会无情的流走,我们就应该好好利用时间,提高自己的效率。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的任务。

随着年龄的增长,时间对我们的价值也愈来愈高。每当逢年过节的时候,总有时不我待、韶华不为少年留的感慨。看着爸妈两鬓越来越多的白发,总想多陪陪他们。每当快到一项任务的截止时间时,总想把时间掰成两份来用,每次都是紧紧张张的完成任务。当我们拥有充分的时间时,往往不知如何利用而任意挥霍,真正需求的时候,却已经所余不多了。这就需要时常珍惜时间,不浪费一分一秒,分清轻重缓急的同时,干净利落的完成每项任务。

时间如同金钱,愈是懂得利用的人,愈感觉到它的价值;愈是贫穷的人,愈感觉它的可贵。时间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珍惜时间的人就会得到无穷无尽的财富。朋友们,让我们珍惜时间,认真过好每一天吧!利用好自己的时间,经营好自己的人生!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3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老师给我们补充了一片课外文章。很多人应该都听说过,它就是朱自清的代表作——《匆匆》。它是朱自清老爷爷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揭示了旧时代的年青人已有所觉醒,但又为前途不明而感到彷徨的复杂心情。我看了掩卷沉思。

“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思绪万千,深有感触,却刹时面红耳赤。是啊,总是人生,总是旅程,却又仿佛一阵轻风吹过,留不住的脚步。世界成了一位匆匆过客,它是匆忙的,不会因为婴儿啼哭的喜悦来道贺;是公平的,也不会因为那奄奄一息的老人眼里的忧伤给他多一秒的时间;是不会回头的,犹如奔腾的江水,不再倒流……时光老人给我套上了十个光环,骤然回首,一片茫然,仿佛看见了小时候的我:记得年幼的我,一放暑假,就去上兴趣班,开始是去学电子琴的,可学到一半,由于长时间地在室内练琴,闷极了,于是,每当一声鸟儿的声音响起,便探出窗外看,勃子伸得老长的;如有几个小朋友在外面玩耍,恨不得也出去痛痛快快地玩一场,但回头看看老师,又只能开始干巴巴地练琴了。我坐立不安,时而徘徊在教室里,时而向旁边的琴友说悄悄话,要不就发呆,思想不知到哪儿神游了,正可谓人在曹营心在汉啊。我怕苦,就半途而废,去学画画、写字……结果到现在,一事无成,就连以前学的扎实的基本功也忘得一干二净了。还有二年级的暑假,作业我全部都堆到开学几天才急急忙忙写,剩下的时间都浪费在看电视,和伙伴们一起找乐子了。但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已经悄悄地流逝了,想后悔也来不及了。(所以,我就是读了《匆匆》后,从三年级开学习古筝,再也没有放弃了。)

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可还是昔日的那亮光吗?春天过去了,四季的轮回,有再现的时候,可还是昨日的春天吗?日子一天天过去,你我还在徘徊那条上学的路,但已不是从前的你我了啊!今天过去了,有明天。可人生有多少个今天可以浪费啊!自从看了一字之师——朱自清的《匆匆》后,我下定决心:在接下来的明天里,从这一秒起,一定要珍惜时间,以饱满的热情去追赶朝阳,不让今天的快乐变成明天的后悔与痛苦。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4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做。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建设祖国,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又开。我们曾经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偏走这一遭啊?我们何不趁此大好时光,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为达成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而奋斗呢?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5

《匆匆》这篇文章紧紧围绕“匆匆”二字,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揭示了旧时代的年轻人已有觉醒,但是又为前途不明而感到彷徨的心情。

时间是留不住的,是匆匆的!如流水般,一去不复返。不信,您想想看,谁能把时间留住呢?过了今天,到明天:过了明天,到后天,而这些都不可能再出现。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

生活中的各种过程都有它独立的意义和价值——每一刹那有每一刹那的意义与价值!每一刹那在持续的时间里,有它相当的位置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使未知的事物成形而现,诗人的笔使它们形象完整,使空灵的乌有,得着它的居处,并有名儿可唤。诗人把空灵的时间,抽象的观念,通过现象来表示,而随着诗人情绪的线索,去选择、捕捉那鲜明的形象。诗人的情绪随着时间从无形到有形,从隐现到明晰的一组不断变化的画面而呈现出起伏的浪花。

作者不在于描绘春景的实感,而在于把读者带入画面,接受种情绪的感染,同时又作形象的暗示:这画面里现出的大自然的荣枯,是时间飞逝的痕迹,由此诗人追寻自己日子的行踪。

在时间的匆匆里,诗人徘徊,深思而又执拗地追求着。黑暗的现实和自己的热情相抵触,时间的匆匆和自己的无为相对照,使诗人更清楚地看到:“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

诗人随着情绪的飞动,缘情造境,把空灵的时间形象化,又加之一连串抒情的疑问句,自然而然流露出他心灵的自我斗争,自我剖白的痛苦,也可看出他徘徊中的执着追求。在朴素平淡中透出浓烈的抒情气氛。

《匆匆》表现作者追寻时间踪迹而引起情绪的飞快流动,全篇格调统一在“轻俏”上,节奏疏隐绵运,轻快流利。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6

《匆匆》一文,虽然不长,但让我学到了更多,让我更加明白了时间的价值,这一切也许只有在他的散文中才能领悟出来。

“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悲观吗?刚开始我是这样认为的,然而从现在的观念看来,这句话是非常冷静的,我们之所以为人应该明白:为什么人之所以为人?我们为什么而活?我想现在时,现在马上就过去了,倏然而逝;可是未来的日子,马上就在现在的影子里变成过去。

朱自清就这样带着一种怅然却用并不消极的心态去感悟时光的匆匆,先生感叹,我们的日子逃去如飞。“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是啊,何曾留有一丝一毫的痕迹呢?就算有无尽的财富,广大的声望,可是能带走什么?终将赤裸裸的走,不留一丝痕迹。如果只一生无尽的求取,有多少人在临终时,才猛然发现做了一辈子欲望的奴隶,还不知道为什么要走这一遭?这是多么可悲啊!

正如他所说的:“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才更加明白,日子是在不经意间从我们的手中匆匆溜走。看看身边的人,有不少在无聊的工作、为了工作而工作、浪费了公司的资源,浪费了自己时间,做一些自己都不知道在做的什么事。也许,能得到的只是一时的快感,但失去的确是一辈子的幸福,多么可怕,可悲的是竟全然不知,还在享受那一时的快感,因为时间已不知不觉从手中溜走,不知不觉的溜走……

争分夺秒,努力工作吧,不要让时间再匆匆溜走而不知所措,不要从明天开始,从现在开始,以一颗进取心去做自己该做的事,为自己的理想去追逐明天的太阳。

时间是会匆匆的走,也会匆匆的来,这是谁也控制不了的,但我们可以控制自己,不要虚度年华。“今天非常残酷,明天更残酷。然而后天非常美好!非常多人都死在了明天晚上!”阿里巴巴总裁马云的这句话彻底的反映了当今社会的残酷、现实。现实不会因为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而给予你特殊的优待。

“我不想死在明天晚上”这是我在第一次听到马云说出上面的话后给自己的座右铭,这句话一直在不断的提醒着自己。在现实社会中只要一直不断的努力,就一定能见到后天的太阳!那时的太阳才是最美的!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7

十几岁的时候,在初中的《暑假生活》中读到过《匆匆》,当时没有署作者姓名,可能是与课本中朱自清先生的《春》同步的延展阅读文章。记得当时,以一个小孩子的眼光初读此文,并不曾感觉写的多好,只是觉得仿佛是一篇写得不错的作文范文,同时又隐约感到有点别扭矫揉造作,虽然当时并说不出这些。

二十岁的时侯,在奔波忙碌中,偶尔会想起也许曾读过这篇文章,感到仿佛是很久远的事了,已记不起文中的内容了,但知道这是朱自清先生的名篇,虽有些伤感的基调,却毕竟是一篇不应忘记的劝人惜时的励志文章,应找到再读一读,却没有。

三十岁的时侯,有时在忙碌的间隙里出神冥想时,偶尔会想起其中的一两个句子,并在口中念出来,渐渐感到这篇文章,不会淹没在故纸堆里随纸页发黄,也不会随岁月的流失而淡出渐远,它会扎根,它会生长,只要你曾读过它哪怕不经意,它也会在你心里成活,并小心地隐藏一隅蜇伏起来。

四十岁的时侯,思想也许会比年轻时多个层次,迎朝阳送晚霞、举目望苍穹抬头看明月,也会有些人生感慨。时光荏苒,日头下挥汗,工作中忙里偷闲,案头间挥毫,生活上苦中作乐,也总会有晃忽间的沧桑感袭人;在万紫千红的春光里踏青,在寒林漠漠烟如织的深秋里郊游,无言仿佛胜却诗情万丈……这时,象不经意间,又记起《匆匆》里的那些句子,那篇不足千字的小文又涌上心头,仿佛还原了记忆,又仿佛那些句子压根儿就来自自己心底。

而现在啊,时光如潮水淘沙般将沧桑在心头堆积,岁月会让人积累感受并发酵,也许还在用黑夜中的黑眼睛去寻觅光朋,也许已学会了在博击风浪中适应环境,然而,白发不随人老,堪堪又上少年头,在无声无息、不见踪影、逝者如斯的匆匆里,头涔涔泪潸潸却真的不知会挽留住什么……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该赞美?该诅咒?该会心笑?还是该无奈地痛?

我想,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们依然还能在《匆匆》里嚼出些味道来,不是酸甜苦辣咸的世味,也不是能道破说清……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8

生命匆匆,时光匆匆,小时候,大人们总是要我们珍惜时间,每当新年来到,总是说:“匆匆又是一年呀。”那时,我还小,不懂,总觉得时间过得太慢,怎么会匆匆呢?现在,长大了,反而更留恋从前的日子,也明白匆匆的意思,更加强烈感受到了时光匆匆。

《匆匆》这篇课文首先在写法上就深深吸引了我,开头用排比的手法暗示光阴流逝的痕迹,同时,作者引进问题: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一句看似在问,其实流露了作者对时光匆匆的留恋、惋惜。接着,用自己匆匆过了八千多日子发表感慨,然后,用细腻的手笔写出人是如何匆匆度过一天又一天的,与读者产生前列共鸣。最后又是一句“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结束文章。令人回味、深思。整篇文章作者应用多种修辞手法,将自己对人生的思索与感悟,对时光匆匆流失的无奈与惋惜表现得淋漓尽致。不仅仅是写法,还有文中的语句,更是别有深意。

在第二自然段作者应用了新奇的比喻,将八千多日子比做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时间的流里,毫无踪迹,更加突出了日子的渺小,转眼即逝,毫无声息,毫无痕迹,留下的只是留恋。时间过得飞快,从“溜”字可以体现出来。这段是作者在感叹时光流逝得如此飞快,这使他“头涔涔而泪潸潸”。我们的日子又何尝不是这样地匆匆呢?经过多少时光,我们也长大了,从前的日子消失得无影无踪,无声无息。我们扪心自问:“在这匆匆的日子里,我们做了些什么呢?”既然来到这个世上,就应该利用有限的时间尽所能及地去做一些有益的事,去回报社会,回报父母,使自己的生活过得充实,人生无悔,潇潇洒洒走一回。

勿谓寸阴短,既过难再获。过去的时光已经消失了,新的日子还在如期而至。生命不能只是回味,还要学会在吸取过去的经验上,努力去争取,过去的就让它过去,现在的`和未来的要好好把握,不要嫌一分钟太短,。一分钟,我们可以背几个英语单词;一分钟,我们可以交一个朋友;一分钟,我们可以扶起一位小朋友;一分钟……但这一分钟过去了,就永远不会回来。在时光成为过去之前,充分把握,不留遗憾。要视时间为生命。只有懂得珍惜时间的人,才会有一个完整的人生。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9

现代著名散文家朱自清有一篇著名散文《匆匆》被载入我们的语文课本第二课,这篇课文浅显易懂、引人入胜又让人寻味,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匪浅,真正懂得了时间离去不复返的道理和时间的真正价值。

课文,字数不多,篇幅不长,作者从燕子去了,杨柳枯了,桃花谢了开头,到最后的反问句: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提醒人们,时间的宝贵和重要。让人想象,燕子为什么去了?杨柳为什么枯了?桃花为什么谢了?告诫人们匆匆流失的时间,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们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让人感叹又无可奈何。

是啊,日子在时间的海洋里是那么的渺小,匆匆而过,转瞬即逝。回味我这些年的成长历程,真的是弹指一挥间,十二岁的年龄,想起来眨眼之间,六年的学生经历每天只是上课下课做作业,没想过,也没真正用心想过时间是什么?时间是需要珍惜的。有时候还幼稚的故意拖延时间,刻意的磨磨蹭蹭,能玩一会,就玩一会,能躺一会,就不愿做些事情,时间悄然离逝,却浑然不知。可笑的是,有时候感觉自己的时间,是父母的,是老师的,常常做出样子给他们看,他们督促的时候,就抓紧时间,他们不管不问时,就浪费时间,不懂得珍惜,更不懂得去把握,让时间悄无声息的从身边溜走,却还沾沾自喜。

朱自清先生的时间从水盆里过去,从饭碗里过去,从双眼前过去,从手边过去。那我们的日子,又从什么地方过去了呢?写字的时候,日子从笔尖上溜走,读书学习的时候,时间从书本上溜走。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电视屏幕上溜走。玩耍的时候,日子从欢声笑语中溜走。玩游戏的时候,从键盘上溜走。从笔尖上、从书本上溜走的时间会给我们留下记录在纸张上和脑海里的成绩,可玩游戏、看电视溜走的时间,我们能留下什么呢?所以,我们更好好把握溜走的时间,让无奈溜走的时间更有意义,更有价值,等我们回忆逃走的日子时,我们没有后悔,没有叹息,感觉没有愧对溜走的每一天。这样,时间才更有意义,更有价值。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10

文章一开头,作者朱自清先生就点明了全文的主题: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带着对时间的无奈与疑惑,朱自清先生抛去了这样一个值得人深思的问题,于是,全文就围绕着这问题展开了……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这句话令我印象最深了,好像时间匆匆流逝,没有丝毫声音,无声无息地溜走了。你还没有发现它飞快的脚步,它就像在和你玩捉迷藏一样,飞快地逃走,不留下任何痕迹。作者把那八千多日子都比喻成了针尖上的水滴,滴在浩瀚的大海中。八千多日子啊!二十年呀!就像针尖上的水滴和大海比起来,是那么不值一提,那么渺小,一转眼就飞去了……

我不禁一下子有了紧张感:我的日子已经过去11年了,这11年里,我究竟干了些什么呢?粗粗算了算,如果我一天无所事事、发呆加起来有一刻钟的话,我这11年大约就无所事事了1004个小时,天啊!这是大约42天的时光呀!这42天,我可以详详细细地把《大国崛起——日本》看一遍,并做读书笔记;这42天,我可以背12000多个英文单词……我不禁为我浪费的时光后悔——这浪费的时间,可以学习多少有用的知识啊!这浪费的时间,可以干多少有意义的事啊!回首,这11年,就好像一眨眼的功夫,就好像所有的事都发生在昨天,我不禁悲伤起来——这匆匆流过的,这匆匆流逝的,是我们十分有限的生命啊!我不禁悲痛起来,这飞快跑过的,这永不回退的,是我们十分宝贵的生命啊!

时间,生命,是经受不起你的浪费的,一生中,又有多少小时是你真正把握住,真正支配好的呢?所以,别再敷衍光阴了,别再虚度年华了,到头来,真正浪费的,是你自己啊!于是,“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我们能做的,只有学习,为国家、为世界尽力做贡献;我们能做的,只有帮助他人,为家庭、为人类排忧解难;我们能做的,只有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父母、为师长送去欢乐与祝福;我们能做的,只有展望未来,为生活、为明天努力奋斗与拼搏!

我们的日子之所以一去不复返,是因为它想让我们在有限的时间里,活出一个绚丽、精彩的人生!。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11

今天,我读了一篇由朱自清爷爷写的一篇散文——《匆匆》,朱爷爷在文中写出了自己过了八千多个日子里,迷茫的徘徊着,没有留下一丝丝痕迹,日子却悄然无声的流失着,而感到头涔涔,泪潸潸。时间的匆匆更让自己过得空虚。

读了这篇文章,我才顿时清醒起来,回往过去,我又是怎样度过这四千多个日子的呢?时间流失得太快,十一年就这样在我的不经意中流逝了,往往,流逝的时间会让人喘不过气来,回想起来就象昨天发生的事一样清晰。

在这十一年里,我也不算过得空虚无味,虽然在这广阔的世界里,还抵不上万分之一,但是,我可以说,我学到了,我明白了,我吸取了!虽然这是很渺小,但是在这流逝的时间里,我利用了所有的时间来充实我的生活。我过去的经历就象退了潮的大海,虽然已经不再汹涌澎湃,但还是将贝壳留给了沙滩;就象落了山的太阳,虽已不复光辉,但把星星留给了银河。

时间的匆匆虽然让人措手不及,但只要你细心去利用他,去努力的追求你所想的目标,你就会惊奇的发现,你把时间运用的多么的恰当,多么的充分,在你的人生中,留下意义。妈妈曾引用了一段保尔的名言给我说过:人最宝贵的是什么,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只能拥有一次。因此,他应当这样度过他的一生:等回忆往事时,他不会因为荒废年华而悔恨不已,也不会因为一事不成而羞愧难当;这样一来,当其临终时,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了世上最壮丽的事业(应该是自己喜欢和倾情的职业)。

时间虽然匆匆,但是我们只要充分的安排时间,利用时间,就会是你的生命变得更有意义的。人生就是一个过程,一个不以生为始,不以死为终的过程。我明白了要珍惜一切,时间算什么,人人都有终结的一刻,又畏惧什么呢?在我看来,时间在默默的流逝,我们不应该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虚度,我们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要与时间赛跑,做自己所忠于的目标,毕竟,只要追求过,就可以无悔。

人生多彩,多彩人生,时间又能挡住我们什么呢?时间虽然匆匆忙忙,但是不会利用时间的人,不是更加的愚蠢吗?时间匆匆,你无法逃避,也不能逃避,只有我们自己才能创造出更好的未来,那就要你怎样的去面对和利用那匆匆的时间了。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12

四季轮回,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被微风吹散了,只有匆匆罢了”。

“过去的日子如轻烟,有再亮的时候,然而很少人会像朱自清那样,我们又能够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光阴一去不复返,在迷迷糊糊之中便过去了。

如薄雾,却又无奈时光的飞逝,可那是昨日的春天?日子一天天过去,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正如清朝诗人钱鹤滩的《明日歌》的一句话:“百年明日能几何,《匆匆》读后感燕子去了,此时不上,在此我也有同样的感慨,总时时在珍惜时光。

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读到这里的时候,请君听我明日歌”是啊,可那是昔日的亮光吗?春天过了,有再开的时候,。

于洒脱之中感悟时光的匆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由这样一句话:“人生属于人们的只有一次,到曹操的“对酒当歌,明天它还会再回来吗?古往今来,人们总是把事情往明天推,今天的时光一但失去了,虽知时光的匆匆,“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是一个看似平常而思之肃然的问题。

人们都在感叹人生的短促,用诗一般形象精炼、富有抒情性和节奏感的散文,肯定的,天黑了。

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好事业——为全人类的解放事业而斗争!”我们不是保尔,三年。

浪费了多少。

是的,我思绪万千。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人生是一段长长的旅程,更待何时,再也留不住时间的脚步,有在现的时候,但答案是明确的,是啊,在临死的时候,从孔老夫子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不能白活一回。

人生几何?”到现在各种各样有关光阴消逝的描述,时光流逝的迅速,从这一秒开始珍惜时间,更是人们对青春不再的感慨。

时时在描述时光的飞逝,我下定决心:在接下来的明天里,一百年里能有多少个明天呢?少年易老。

人们总害怕时光的消逝,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可我们也应珍惜时间,作者没有正面回答,但是,时光易逝,这样,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应该碌碌无为,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又能够做什么呢?”这不单单是作者的对时光流逝的感叹,却又仿佛一阵微风吹过,却霎时面红耳赤,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13

只是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瞬间,时间也随着悄悄地逃了。而傻傻的我毫无觉察,还痴痴地等待着下一次花开得美丽。——前序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得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与灯光为伴的我细细品味着散文大师朱自清先生为我们呈现的这一道文学大餐——《匆匆》。

以前,为了描写时间之快,总是喜欢引用一些诸如“流年似水,光阴如梭”,“时光像白驹过隙”,“逝者如斯夫”之类的语句。如今,读了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又站在时间寂静的中心,才发现岁月的惆怅不是仅仅用那些字眼就能轻易表达的。

被微风吹散的轻烟里,消失了我的气息;被初阳蒸融的薄雾里,也淡化了我的痕迹。是啊,过去的岁月里,我留下了些什么?我做过些什么?

又有没有虚度宝贵的年华呢?

天天过着日子罢了,天天背着书包罢了,天天上着课罢了,天天闹着玩罢了,天天写着作业罢了……除了这些,还有些什么呢?睡觉?!徘徊?!还是憧憬着遥不可及的海市蜃楼?!

恍惚间觉得自己好可悲啊,长这么大了却从来没有过“岁月催人老”的感慨,更别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理想了。不过那些到了古稀之年的老人们,似乎比谁都对时间的飞逝了解得透彻。他们会经常很激动地教导下一代要珍惜大好时光努力读书,不要让自己来到这个世间白白走这一遭。也许,等我们有了亲身体验,老了以后也会这样的吧。

读着《匆匆》,回首以前那些空虚的日子,脸上有一种被火灼伤的疼,心里也不免生出几分惭愧。朱自清先生是现代负有盛名的散文作家,深受人们的尊敬。可是他仍然认为自己虚度了此生,那么,我呢?似乎从未有过反省吧?如今,我领悟到了时光的可贵,也再不会让一分一秒的时光从我手中溜走。不再留恋花开的美丽,紧紧抓住时间的手,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让人生更加精彩!

记住,时间永远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惜时吧,时间是你唯一的财富。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14

小学的时候,《匆匆》这篇文章给我的感觉是最大,它让我明白了时间的宝贵,让我懂得了〞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的道理。

人的一生就是一次有去无回的旅行,人都参与到了好坏,都是一片美妙的风景,给我们留下的太多,我们感受到就越多,希望我们的人生要学会加紧时间,把那有限的时间置身于无限的人生经历里。园长刚刚落下的婴儿,到牙牙学语的年龄,再到满脸青春痘的少年时期,然后步入中年,再到老年,直到死去。从人生的历程来看,仿佛是特别多阶段,他你回过头来一想,你就会感悟时间流逝的飞快,掌握自己的人生错过了很多时间,去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所以,你有限的时间,我们要把握住这些时间,努力勤奋学习,为自己的生命增添一道绚丽多彩的彩虹,那样,就能够在自己的坟墓上,骄傲地对自己说我是当之无愧。

春夏秋冬,一个轮回又过去了,看着春天的青葱,感受夏天的炎风,得到秋天的收获,抱住冬天的严寒,映入你眼帘的一年四季,你收获了什么,你错过了什么?

世界对于我们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我们也只是世界角落的一个小小的生命而已,想要改变世界,难度是很大的,也许根本不可能。但改变自己,却是百分之百能做到的事,所以,把握着自己的生命,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今天过去了,还有明天,但是今天的事情过去,你想得到的却没有了,不可能期待明天才把事情做好,时间匆匆,一年之后,你要诚心诚恳地对自己说,这一年里是荒废了时间,还是勤奋了时间。

机会是你自己把握的,只要抓紧时间,做有准备的打算,你才可以发现生活中的美好,让自己得到心灵上的抚慰,成就一个非凡的自己。要记住,机会是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的。

古今中外,有多少人能够抓住时机,把时间运用到正确的地方,在我看来是特别之少,他们就这样荒废了自己的一生,留下了让人发指的丑迹,是带着遗憾而去的。

时间就是金钱,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有错,金钱可以创造财富,这财富其中包括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只要把时间抓住了,财富就会属于你。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不要等到时间过了,才后悔你之前所干的一切是那么愚笨。

《匆匆》让我感悟了一生的时间。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15

书好似藏宝图,而走在书中就好似一旅程,细细咀嚼与粗粗撩过,都是那样有意思。坐在奶茶色的摇椅上,阳光暖暖地照在脸上,微风轻轻缕过发丝,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好似装满了智慧的重量,时不时地抿着一小杯,感到书中的宁静没有风的喧闹……散文的一首首诗歌,使我的心灵陶醉。在我看过的书里,总有那么一两本会在我的心里埋下一颗青涩的种子,而其中一本便是作者九夜茴的《匆匆那年》。

每个作者所写下的文章总是包含着不同的风格;每篇小说都会有着独一无二的气味:有的飘渺虚幻,尽显幻想中的美好;有的尖酸刻薄,将社会甚至于世界各地的腐败与不堪揭开于世人面前。而在作者九夜茴笔下涓涓而出的流畅优美的文字,组成了一部有点青涩却又大胆的《匆匆那年》。书中通过平淡而又真实的文字,描述了高中时方茴与陈寻的爱恋故事。那时的懵懂与年少时该有的冲动以及少年少女心中的青涩与爱恋的情愫结合成这样一部美好的小说故事。它的确真实也足够美好,是其他作家文风里不复存在的。

每个人上学的时候都会碰到这么一群死党,一起笑,一起哭,一起打闹;有人相守,有人别离,多年后再度回首,满满都是回忆。文中的陈寻与方茴相识是由一场乌龙发起;赵烨暗恋林嘉茉却迟迟不肯开口告白,或许这就是少年的害羞;暖男乔燃甘愿做守护方茴的“丁香骑士”;苏凯的阳光洒脱让嘉茉迷恋到无法自拔。看似复杂的关系在那个充满青春朝气的校园里的的确确存在过。在看这本书时,我曾为陈寻方茴交往时遇到的坎坷而鼻酸到潸然泪下;我曾为赵烨嘉茉这对依旧滞留在朋友关系的欢喜冤家而暗自着急,恨不得能把朋友两字前加个男女。虽然最后的分别没能让他们走到一起,可每每回忆起来,他们曾在一起过……

纯真的恋情被藏在淡薄的氤氲之下,只要用嘴一吹就看得清清楚楚,这些少年似曾想过要开口,却没有面对旖旎的勇气。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一场潇洒青春就此完结,可他们一行人的故事在我心中长存不去。校园里纯真恋情总是这般美好,而也隐藏着丝丝苦涩,若要闭上眼细细品味着过去,才能懂得那时的美好。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16

这是一本充满了真实情感的小说,写的是80后的故事,但是却和自己的经历蛮像的,只是自己没有小说里的主人公一样的真实、大胆的追逐自己的幸福。日记

这本小说曾经读了一半,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放下了。但是,里面的故事至今也没有忘记,两年后的我买了书。在奋战了几个晚上,我终于读完了,可是这个过程就一个字形容“咸”。

也许是跟我们90后的孩子隔得时间不是很久远的关系,感觉他们发生的事情和自己的经历也是有几分的相似,也许这是每一个人的必经之路吧!都爱过,只是人和人不一样,有的是像陈寻和方茴那样轰轰烈烈的爱,也有像乔燃那样偷偷地爱(就是所谓的暗恋),但是结局怎么样呢?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这应该是每个80、90后的孩子所经历的吧,我们没有对所经历的事情感到后悔,哪怕当时已经是遍体鳞伤了。如果让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的话,我想我们也会走同之前一样的路。以为这种经历也是一种体会和学习,它让我们从个青少年成为了成年人,一个懂得爱,懂得理解的成年人了。

从前总是认为自己的成长之路总是充满了荆棘,但是在读完了《匆匆那年》之后,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因为我的回忆至少大部分是快乐的么!而且我没有方茴那种勇气,为了自己爱的人,情愿失去作为一个女人最重要的东西。

现在会想到之前所发生的事情,不管是快乐还是不愉快的,都觉得是自己的福分,因为它们成为了我成长的养分,滋润着我和我的生活。所以才有了现在的我活于世上。我不会忘记那刻骨铭心的匆匆4年的。

我们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的呢?也许也像书上一样吧,家里条件好的就出国留学或是托人找份好的工作;家里条件不好的就在国内完成学业后,在就业的压力下努力地找工作;也有那种不用工作的家庭主妇,只要照顾家里和孩子就好了。对!等待我们的只会是美好的日子。

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也想流水般匆匆过去,但是我们不会像方茴和陈寻他们一样各奔东西,因为我们彼此铭记,在多年以后,打开那装满回忆的相册时,也会想起我们的匆匆那年!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17

读朱自清的《匆匆》,让人惊叹时光如电,仿佛就在那惊鸿一瞥之间,便是一个光阴的故事。从朱自清24岁写下这篇脍炙人口的散文名篇,到今天我再读《匆匆》,仿佛只是一个转身,但回望处已有百年。在这篇文章里,作者以丰富的想象力,通过桃花的“开”与“落”,杨柳的“枯”与“青”,燕子的“去”与“来”,让时序交替,光阴匆匆,如随画卷绵延。让我们在无声的文字里,都仿佛能听见他对时间流逝的无奈与惋惜。

我想我之所以喜欢这篇文章,可能是我与作者有共鸣,因为我的日子也滴在了时间的河里,4000多个日子已从我的手里溜走。在我对着钢琴谱发呆时,日子就从琴键上飞速滑过;在我情绪低落地应付作业时,日子就从笔尖上悄悄地流逝;在我百无聊赖地摆弄自己的头发时,日子就从我的发稍轻轻地掠过。

读完《匆匆》我能明白,朱自清不仅仅是为了感叹时光的易逝,他更是在提醒我们,要加倍地珍惜光阴,合理地安排好自己的时间,要做时间的主人。

我应该凭着认真来当好时间的主人。因为只有认真,我才有可能有质量地完成任务,不至于因为粗心导致重新再把任务完成一遍,那么,我也就等于为自己留住了因为重复而浪费的时间,从而让我用这些节省下来的时间做更为重要的事情。

我还应凭着思考来做时间的主人,因为思考能提高我做事情的效率与质量,还能让我清楚为什么这样做。正所谓“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这样,使我所掌握的时间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我应凭着行动来做时间的主人,因为只有行动,才有可能把想法变成事实;也才有可能因为掌握了时间的主动权,从而让生活变得更加有序而自由。我想,如果我放学回家就开始完成作业,那就肯定能够大大减少我因无所事事而造成的时间浪费,而且会使自己完成作业的时间得以提前,从而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保证自己第二天能够有旺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来。

《匆匆》让我懂得了珍惜,明白了韶华易逝,理解了活在当下,清楚了要做一个努力的行动派。我要时常提醒自己学会认真,勤于思考,重视行动,努力使自己成为时间的主人,做时代的好少年!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18

周末,泡一杯奶茶,坐在图书馆里。随手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小说——《匆匆那年》。扉页上写着:“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我隐隐心动,翻开书读起来。同样的疯狂,同样的执着,看着看着,我的记忆也被拉回到从前,一幕幕往事涌上心头。

高中的时候,我曾有一群玩得特别好的朋友,我们组织了一个校园乐队。白天我们被各种课程压得喘不过气来,但晚上放学之后,所有人就像突然被注入一股能量般的活跃起来,我们一起嬉笑打闹着去练习室排练歌曲。

我们偶尔也会为一首歌曲的编排争论不休,甚至会争吵,但这丝毫没有影响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们规定,谁吵架,晚上回家前就给其他人买饮料喝。现在回想起感觉有些尴尬,貌似我是那个买的次数最多的人。

放月假时,是我们最疯狂的,也是最开心的时候。大家一起凑钱买上很多零食,背着吉他,唱着歌,骑着单车去城郊的一条小河边。头顶是蓝蓝的天,身边是清澈的水,放眼望去,是一片醉人的绿。

少男少女们围坐在河边的草地上,各种零食摆在面前。我们抱着吉他,大声地唱着歌,身体随着节奏摇摆。微风拂过我们的发梢,把我们的歌声带向遥远的地方。

这样美好的日子一直伴随着我的高中时代。毕业前夕,我们立下了一个誓言——永不分开。然而,当我们高考结束后,我们一次都没再聚,我们各自的轨迹渐行渐远。

我很难理解,甚至一度埋怨,为什么曾经那么亲密的朋友到如今却很少再有联系。我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受到了背叛。

直到我读完《匆匆那年》这本小说,我才开始释然。书中的主人公们多么像我和我的朋友们,多年过去之后,主人公们刻下的誓言仍刻在树上,他们却随着青春的结束而散场。我和我的朋友们也无法避免同样的悲哀。每个人都需要成长,我们的青春聚在一起已属不易。拥有的就是最美好的。

当我合上书的那一刻,心中所有的愤怒都消散殆尽了。我不再去埋怨,无论生活怎样改变,我都拥有过了属于自己的匆匆那年。在以后的时光里,我会倍加珍惜。同时,我也会以更坚强的心态,去迎接未来更加美好的生活。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19

“一对貌似聪明的别扭男女,因为缘分相遇相识直至结婚,却没有学会应该如何相处,“过客,匆匆”之读后感。”沈安若与程少臣即是这样的冤家,他们因“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的奇妙缘分而相识,并顺其自然而步入婚姻殿堂,然而却因芝麻小事、磕磕碰碰而产生误会,终因一时意气用事而劳燕分飞。“两个人的优秀智商,都从来没用在对的地方。”其实他们本是极聪明之人,可偏偏都极具傲气,两人明明都爱着对方,却吝啬说一个“爱”字,也不曾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以至于彼此的误会一步步加深,终错失真爱……“其实沈安若要的不过是一份安全感,而程少臣要的只是被在乎。”而在一开始,沈安若一直所表现的不冷不热与坦然处之,是她这样女子的性情使然抑或是爱情降临时的故意逃避?她几乎不曾主动给程少臣打过电话,也不如其他妻子一般时不时问东问西抑或质问丈夫的行踪。

而程少臣的寡言少语,是因他出差、晚归抑或应酬所致,还是个性如斯?他也不曾为自己的行为多言多语或解释什么。而他实际上从不曾背叛过安若,他认为她应该明白,应该理解,应该清楚,其实他的要求并不多,仅仅只是一个被在乎,他想要安若在乎他。偏偏安若骨子里却是极度缺乏安全感的逃避型,看到程少臣带着香水味,领子印着唇印晚归,她只是心里暗暗发冷,没有质问,便没有解释;聪明如她,自隐隐猜想到紫烟与少臣之间应该有故事,没有交流,便也没有解释。两人终在误会中分手,分手后,却也不知道为什么分手。“他们都以为自己得不到,于是离开。”这或许是他们分手的原因。所幸,程少臣终于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离婚后重新追求前妻,他学会了交流,学会了解释,学会了顾及安若的感受;当然,他用自己的诚心再一次打动了安若,让她相信爱情、相信婚姻,他们终究不是匆匆过客,他们终于冰释前嫌,重新走到了一起。如我们所愿,故事是皆大欢喜的,两个聪明的别扭男女终于“破镜重圆”。然而,这毕竟不是现实,现实中“破镜重圆”的例子犹如“镜中花,水中月”……因为现实中的男子抑或女子很少有故事中程少臣的那份执着与锲而不舍……现实中很少有人会在不断自省、改变后坚持自己的信念。而现实中更多上映的是:马不停蹄的错过,不知不觉地陌路—成为过客……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20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每年清明总会在脑子里闪现出出杜牧的这首诗。往年因为这样那样的因素我不能回家和家人一起扫墓,今年却例外的空闲。然而正像诗里的意境一样,清明节总要下点小雨,似乎是为了配合那些吊念逝去亲人的人而制造的悲思愁绪。

三天的假期,我没什么心情外出,又逢雨天,打算就读读书来消磨时光了。在书架上找到一本路遥先生的小说集《匆匆过客》。翻开这本书,也翻起了几年前我读《平凡的世界》时的那些回忆。对于路遥,我本没有过多的了解,只是《平凡的世界》勾起了我想了解他的强烈欲望。而今手里拿着他的小说集,我心里别提有多兴奋了。

我坐在第一次看他的小说的地方认真的读起书来。窗外春雨绵绵,正如杜甫先生描绘的那样: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我无心体会杜工部当年描写的那种意境,静静的沉浸在路遥先生所描绘的那个“黄色”的世界里。

《轻松和小红花》《月夜静悄悄》《匆匆过客》《在困难的岁月里》……这本中小篇幅的小说集里收集的作品大致上写的是在那个未完全开放年代里发生在“城乡交叉地带”的故事以及人们内心的思想活动。那贫瘠的土地,那凄楚的生活,那可怜的农民,那苦涩的爱情,那纯洁的友谊以及人们那奋发向上的意志。多少画面让我不禁泪流满面。那些都勾起了我无限的幻想和向往场景,那些作者无法用文字表达的意境在我脑海里渐渐升起,像放电影一样连绵不断。这些画面如果用电影来表现也一样很精彩,我想着。幻想终究是幻想,小说还是小说,我还是要回到我现实的世界里。

天色已经朦胧,我合上书本,回味这些深深触动我神经的作品。作者来自农村来自贫困的家庭,他所写的作品实际上一定程度上反应了他自己的过去,是那么的真实,那么能深入人心,那么能引起人的共鸣。

我望着窗外好久,我问自己这些年我都在做什么?面对同样的处境,人家是怎么做的,而我又是怎么做的。我很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我也曾告诫自己要努力奋斗,我也一样有崇高的理想,但如今那些都到哪里去了?

朱自清匆匆读后感800字 篇21

时间像梭子,眨眼间已飞快闪过。时间在光阴的海洋里如同沧海一粟,我们必须要珍惜时间,不使它白白浪费。

这是学习六年级下学期第二篇课文《匆匆》时引发的感想。品读着它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深深触动着我的内心,使我想起了生活中每分每秒的流逝,是不是都充分利用了这些时间,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出有益的事,是不是都合理安排了这些时间,使逝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变得极其珍贵。

时间是宝贵的,它自身所给我们的每丝每毫的时间我们都应当尽全力去珍惜,若是让它空虚地来,转眼间又空虚地离去,那我们何必让它来呢?勿谓寸阴短,既过难再获。时间不等人,你浪费一秒,就少了一秒去做更有益的事,我们是否能让时间在我们的手中变得更有价值呢?错过了一秒,就不可能失而复得,所以我们不能损失任何时间。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上天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样的,一天都是二十四个小时。可有的到最后功成名就,大有作为,甚至流芳千古,为社会,为世界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而有的人,埋没在芸芸众生之间,就像朱自清先生在《匆匆》里所说的那样:“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同样的时间,为什么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呢?前者珍惜时间,不甘让时间白白流逝,虚度年华;后者白白浪费了大好时光,并没有在这一生中抓紧时间,所以会导致最后碌碌无为,一无所获。

有一句名言叫“今日事,今日毕。”做任何事都要从今天开始,抓紧一分一秒的时间去做,而不是拖到明天去做,岂不浪费了今天?待今日成为昨日的时候,又悔之当初:为什么没有珍惜昨天的时间呢?时光匆匆,稍纵即逝,难道我们就让时光空虚地离去吗?难道我们就甘心在世上白白走这一遭吗?《匆匆》里写到燕子、杨柳、都可再度获得,可时间却一去不复返。我们只有短暂的一生,渺小的一生,可它比金子还要珍贵。金子可以再有,时间却不得重来。“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时间就是财富,拥有时间就是你最大的幸福,珍惜时间就是你最大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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