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观看完一部作品后,这次观看让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
在我看过的所有美剧中,《权力的游戏》称得上前所未有的巅峰之作。
等了近两年的第八季终于在本周开播。相对于之前屠宰场般的杀戮,第八季第一集算得上温情脉脉风光旖旎,各路大神纷纷久别重逢,其中雪诺和二丫在鱼梁木下的兄妹重逢最让人动容,提利昂与三傻这对有名无实夫妻的重聚最让人感慨。当然,雪诺与龙妈骑龙遨游雪地里激情相吻的场景最能闪瞎观众的钛合金双眼。
老马丁借剧中人物多次重申:只有一个永恒的游戏,就是权力的游戏。当国王与首相接连死去,维斯特洛大陆就成了群雄逐鹿的战场,弱肉强食的绞肉机,权力的血腥漩涡。这个世界是如此残酷、恶毒、黑暗,无论你是贵族还是平民,都无法指望这个世界对你温柔以待,都只能成为它血盆大口饕餮不厌的烤肉或辣条。
可是,如果只有杀戮,只有现实的残酷与人性的暗黑,《权力的游戏》不会成为引发收视狂潮的巅峰之作。真正的秘密在于:权力的游戏背面,潜藏着另一个渊源更为久远的游戏——成长的游戏;在残酷杀戮的噩梦之中,人性之光从不曾彻底泯灭。
在这样的世界成长,你需要特别强韧的生命力,需要特别顽强的意志力,需要上天眷顾的运气,甚至,需要掌握以恶制恶的杀戮技能。你需要早早杀死心中的小男孩或小女孩,直面现实的歹毒和人性的扭曲,为生存,为成长,付出特别惨痛的代价。
先看看女主角龙母丹妮莉丝。未出生就惨遭亡国灭门之祸,襁褓时代就生活在无尽的追杀与逃亡之中,与哥哥相依为命,却被一心想复国的'哥哥卖给语言不通的野蛮人。可是,就在多数女孩无法承受的恶劣环境中,龙妈开始了她艰难的成长之旅,她不惜拜妓女为师笼络夫君,不惜亲手闷杀失去灵魂的夫君,毅然决然踏入熊熊烈火,在烈焰中验证自己的龙族血统,孵化三条魔龙,浴火重生。
成长过程中,她的敌人来自四面八方,她不断犯错,不断失败,不断失去,可她从不回头,她向来都是踏着尸骨前进,在前进中修正方向。她从一无所有,慢慢累积自己的资本,征服一个又一个海外城邦,终于成长为能够自如操控魔龙、指挥千军万马的女王。她一路杀戮,可她也接纳了小恶魔提利昂并且听取了他的建议,克制了用血与火屠戮君临城的冲动,学会了妥协与让步。当她亲眼目睹绝境长城以外异鬼与尸鬼集结的死亡军团,立刻醒悟当务之急并不是攫取象征最高权力的铁王座,而是尽快组建抵抗死亡军团的统一战线。
再看看男主角雪诺。他是作为私生子来到这个世界的,从小饱受养母的嘲讽与白眼,所以选择到守夜人军团当一名黑衣人。他历尽千辛万苦当上军团司令,却被叛乱的下属乱刀刺杀在冰冷的雪夜。他爱上的第一个女孩来自敌人阵营,分道扬镳时身中女孩射来的箭镞,而后,女孩死于守夜人的的乱箭之下。他以忠诚守信的养父为人生楷模,在被红女巫复活之后,却毅然离开曾经誓言终生相许的守夜人军团。
在《权游》中,雪诺的成长最为快速最为显著,原因在于,他的身边总不缺少人生的导师,或者说,他极善于在身边人群中找到导师:叔叔班扬、小恶魔提利昂、莫尔蒙司令、伊蒙学士、铁匠唐纳、断掌科林、火吻女孩、红袍女梅姨、山姆威尔、洋葱骑士,等等——他几乎可以从身边任何人身上汲取到成长所需的灵魂营养。到第八季,雪诺隐秘的王族血统大白于天下,一举洗脱私生子的耻辱,成为铁王座合法的首席继承人。从私生子到龙骑士,雪诺完成了自身形象的辉煌嬗变,撇去血统因素,忍辱负重的个性和学习型人格,才是其中最为耀眼的人性之光。
再说说二丫。作为最幼小的狼女,二丫艾莉亚小小年纪就亲眼目睹父亲被砍头示众,为了逃亡,隐姓埋名栖身于罪犯与恶棍组成的队伍之中,寻亲途中见证了血色婚礼上母亲与兄长以及众多亲属悲惨殒命,她夜夜如祷告般背诵她的死亡名单,远渡重洋在黑白之院修习复仇技艺。二丫的成长史不啻一部七国历险记,她一路流浪一路历险,总是周旋于最危险的敌人身边,危险到她必须忘却自己的身份与姓名,忘却自己的性别与容貌,从敌人身上学习杀戮的技艺。
如果说雪诺有多少朋友就有多少老师,二丫则是有多少敌人就有多少老师。如果说雪诺的成长历程中还有朋友与战友,二丫的成长中只有敌人与仇人。正是在空前严酷的环境中,二丫成长为顶级无面者杀手,成长为复仇女神。返回维斯特洛大陆,二丫以高超的易容术和杀人无痕的谋划手段,一举毒杀血色婚礼的罪魁祸首佛雷家族,完成了自己的成人仪式。回到临冬城后,与珊莎以及布兰合作,以迅若闪电的剑术,手刃阴谋家小指头贝里席伯爵,不过是奔狼家族复兴的小小祭奠。
二丫以自身的经历,阐释了成长的惨痛代价,阐释了在暴力和恶行的背面,可能是更深重的恶,也可能是正义和善,阐释了在以恶制恶的杀戮之中,人性之光依然可以熠熠闪耀。
最后想说说弑君者詹姆。这是一位成长于罪孽与阴谋之中的骑士,长久背负弑君、背信弃义的恶名。从灵魂意义上说,如果说龙妈的成长起始于血统的自我认定,雪诺的成长起始于揭开世界的残酷真相,二丫的成长起始于对仇恨的记忆与清算的渴望,詹姆则长久地生活在迷茫与苟且之中。他的爱情本身就是罪孽,从塔楼高处摔下男孩布兰不过是深重罪孽之上的又一抹阴影;他的忠诚本身就是恶行,他怎么也扯不脱家族、父亲、孪生姐姐布下的天罗地网。詹姆的意义在于觉醒,觉醒于被猫姨凯特琳私自释放之后,觉醒于与美人骑士作伴返回君临城的漫漫长途。
因为人性的觉醒,詹姆不再无条件地迷信父亲与孪生姐姐,他开始拥有自己的眼睛与头脑。他私自释放了黑牢中被判死刑的弟弟,致使父亲死于弟弟的弓弩之下;他一次又一次徒劳地规劝痴迷于权力游戏的姐姐,在第八季,他终于选择离开命中注定的阵营,加入即将与死亡军团生死相搏的统一战线。在第八季第一集末尾,詹姆见到了当年被他从高塔上无情摔下的布兰,他将如何面对自己罪孽的证人?将如何完成自身的救赎?我们拭目以待。
一、书籍简介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48年。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全书主要探讨了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 该书语言流畅,浅显易懂。
《乡土中国》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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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人,社会学家。1920年进入苏州振华女校读书。1928年就读于东吴大学医学预科。1930年考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1933年成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及人类学系研究生。1936年获公费留学资格赴英国伦敦大学政治学院学习人类学。1938年获哲学博士(社会人类学)学位。
回国后,先后在云南大学、清华大学任教授。1942年加入民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第三、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届政协常务委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民族学院教授、副院长,国务院专家局副局长,第六届政协副主席,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副主席、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学会会长,国家民委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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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前几天,刚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很庆幸自己身处在这样一个城市化急速发展的时代,至少在读这本书时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背景,经历,才会更好的理解乡下人的所谓的“土气”,很多中国传统的社会发展模式,以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发展理念。结合自己的经历去读这本书确实是能够更好的理解,但是,仍然有许多暂时没有明白透彻的点。
中国的社会呈现出一种差序格局,而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其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以个人为中心,以和别人的关系为依据,发展的一层层关系格局,而后者也是一根根捆绑成束,堆放分明的柴捆,当然,不得不承认,西方社会的团体意识是要强很多。
在家庭关系的描述上,作者指出,农村家庭以“薄情”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深以为然……父母都不擅长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多的只是外化于行动,虽然自己也不习惯仪式感很强的活动,但我又觉得这样对情感的促进是很有帮助的。不得不承认,自己与父母之间,读书笔记有很多问题存在,比如说,从小父母并不愿意倾听我的话语,自然而然,现在与父母的交流,不过是泛泛而谈,从不提到自己的内心感受,互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只能回避这些问题,以维持关系的稳定,这当然也跟接受的教育,生活经历相关。
在乡土社会中,邻里之间的感情是很深厚的,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却不能应用于城市公寓楼里的居民们,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是自己的邻居长哪样。我们家有很多邻居,关系都很好,好到邻居家的小妹妹居然将我拉进他们的家族微信群,觉得略尴尬,就默默退了群。有时候还去他们家蹭吃,蹭喝,蹭睡,感觉就像亲人一般,好不自在。
城市化的速度愈来愈快,建立好适合乡土社会发展的制度必然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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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乡土中国》读后感30篇
第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300字
最近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利用晚上入睡前的时间,本来是要养睡意,哪想这本书有瘾。可能和自己农村生活经验相关,书中描写的人情世故就像自己小时候生活的场景,分析这背后的原因又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也处处闪耀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光芒。费孝通先生写这本书,是从小处开始,从生活琐事开始,分析却鞭辟入里、入木三分,另人叹服。
讲到乡下人夫妻之间的相敬如宾,似乎总是隔着一层,似乎很少谈笑风生、谈情说爱就更是少见了,这很像很像农村夫妻之间的状态,似乎相敬如宾、客客气气的,但这客气背后确是礼法束缚而至的习惯。这隔膜,我是早就有所感悟的,但经这本书一点,就更真切了,像这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我们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了,但至于为什么,确没见过什么人讲出个所以然来,这本书给出了答案,对人的启迪远的很大。
第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400字
曾看到对《乡土中国》内容概括的一句话:“前现代中国的国情咨询报告”,简短又准确的提炼。《乡土中国》中用几个关键的字眼囊括了中国社会演变历程与特征,“土”、“愚”、“私”、“感情”、“人治”、“讼师”、“血缘”、“权利”等等概念,成为存于人情社会中不可忽视的本源。
作品从个人、群体与社会三个维度将乡土中国剖开再重组,其意在探索群体间如何实现互动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连结之所在为何。稳定是乡土的特征,而打破稳定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稳定中蕴含着礼治秩序与差异格局,这是礼俗社会的特征所在。以民间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的社会制度,这是社会运作的常态;由习俗发展到礼制,而礼制的实施就成为了礼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来由,在此基础之上衍生的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人与群体乃至社会的差异格局,这个格局左右着我们的人际关系与远近亲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法门之一。
作品中除却社会运行还包含了现代中国人感情与性格溯源。国人含蓄、逆来顺受、约束自己等优良又或是憋屈的性格是离不开“土”的本色与上述格局与秩序的影响,“土”带来了“愚”的一面,而差异格局造就“私”的群己观念,礼治社会的“无为”形成顺其自然的性格表征。研究用客观、平实的文字真实再现旧乡土社会的概貌,了解过后,兴许可以发现现今仍旧存在的一些现象和思想突然变得有理有据呢。
第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第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800字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第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与预期(采风、实践之作)有不小出入,实际体验看更接近《中国乡土观察》。费孝通对基层单位的研究停留在观测、概括现象的浅层面,故有好些根本错误,如认为差序格局在个体之私,然宗族之聚合效用,明显被无视。能自圆其说,深度不及梁漱溟。
费孝通实际上人为制造了隔阂,把宗族宗部(B团结性社群)中的个体(A差序社会),强行割裂出来。可能是受到美式社区的启发,作此区隔。方法是否可取值得商榷——总感觉把有利于证明自己观点的材料归A,不利的放在B。逻辑上成了A与非A(非A=B),即机械辩证法:永远正确,但永远是正确的废话。
《无讼》章的观察比较深刻,王奇生《革命和反革命》与之交相应。诉讼破坏了作为习惯法的宗族法,却未能建立新制度,至今仍是如此。好的制度反而使坏人得利的倒灌现象,是一种反动。
第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作为一个学者能够这样思考中国的问题实属不易。
看完76千字,觉得中心就是,地理上的血缘决定了一切。就像《论美国的民主》一样,土地的非流动性可以令社会变化缓慢缓慢又缓慢,社会继替正常有序进行,而长老权力,社会文化的教化作用则进一步令人民只需遵守上一辈留下的就可以生存,欲望也是为了生存。
除非有了一些横向暴力与时势权力颠覆整个乡土社群,否则现代意义上的改变难以开展,同意权力难以夺权。
而乡民的不识字的"愚",则如费孝通老师所说,因为当地用不上,用了反而加重负担。
想起《昨日之前的世界》,原始民族的处事方式就是大家协商(只为日后还可以好好的相见),一个部落,一条村,基本上每个人都知根知底,面部就是信用卡。所以现在法治的契约观念还是需要继续落实。
而文中提及的法治不是法治,而是法在人的认知下进行影响,就像法官的解释。
男女有别,是为了更好的稳固社会秩序,只为生育繁衍。
孔子的"仁",没错,是一个成本极少的治理方法,可是,它想要治理的是,人啊。
费老在最后还谈到了社会学,诚如之述,社会学确实有点地位稍低之味,但又不可不重视,提到两个方法,社区研究,以及制度综合。
无论如何,揭示到问题的本质才是最佳的吧。
第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本色说的是中国人对昵图的依赖,建立在泥土之上的生存方式,而形成的一系列心理和行为结构,包括信用制度。
城乡居民之间的差异与其说是劳动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劳动分工的结果,费老从工具论和功能主义角度谈及文字对于乡下人的意义,说明文字下乡关键在于文字应在乡下人生活中发挥作用,成为一种工具,我们常识看,推行文字下乡是必然,为什么乡下人不理解甚至不接纳?其实本应换位思考,文字在乡下人交际中不实用,这又让我想起老年人以房养老参与意愿低,我们就定下结论说他们太保守,而《圣俗边缘》中说到西藏青年劳动力参与率低,青年纷纷入寺庙,我下意识反应说应该提高劳动力参与率,让青年还俗从事生产活动,殊不知西藏生态环境脆弱,容不下如此大的劳动力开采,以后生活中,往小了说应该换位思考,往大了说应了解各方利益。
中国古代社会是“礼治社会”,礼是传统,是在这种社会中,社会变化很小,依循传统习惯而行便可解决问题,所以古代官员强调教化民众,使礼俗内化为民众良心,而非外在权力限制。
第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终于看完了。鼎鼎大名的乡土中国,已经知道这本书好几年了,但已不记得最早是在哪里知道的。
看了两遍,本书语言极为亲切易懂,虽然是论文,但是读起来却丝毫不拗口,举得例子也是生活中极为常见之事,所以也会倍感亲切。
如书名般,内容自然是从“乡土”二字出发,围绕着二字展开。土地养育人类,人类依赖土地。人的种种特性、文化也与土地有着密切关系。文化中自然包括语言。我们通常称乡下人“土气”、“土头土脑”,也都是源于“土地”。为什么会产生“土气”这样的词呢?土气,自然是不灵活,不会变通,不与时俱进。在乡土社会,人们安土重迁,生于斯死于斯,似乎代代皆是如此,时间、空间都是凝滞的,一代又一代都在重复相同的路。这是稳定,这是保守,或许,这也是生存下去的最好方式。活下去,只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一块土地上,耕种、收获,繁衍生息。外界充满冒险、不安、是非,尽可能的远离,只需在熟悉的地方重复熟悉的事即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是指了解熟悉事物后的亲密感。在读本书时,我也会经常有这种感觉,因为本书讲的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事,只是作者从具体的生活中抽离出来一种抽象的东西,有时也很寻根溯源,讨论某种现象的根本原因。
在“文字下乡”及“再论文字下乡”中,作者说到为何文字下乡难,根源何在。人的所作所为其实都是为了自身的需求,既然某件事做起来难,恐怕是因为这件事的对象不需要。而又为何不需要呢?乡土社会是稳定的社会,是熟人社会,不同于陌生人社会的现代社会。既然是熟人,我们可以“口耳相传”,肢体动作以及语言便可以完整的表达我们所思所想,也不存在了解外界的需要。文字作为象征符号,为人类表达想法服务,但是却是间接的,使原本简单的事情又复杂化了,所以是费力不讨好的,也是不需要的。但是随着乡土社会的瓦解,城市化的进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生活在陌生人组成的社会,这个社会瞬息万变、日新月异。读书识字已是人们基本生活所需,人与人交流需要文字,譬如邮件、QQ、微信,人们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也需要文字。
所以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原本认为难的事情自然也变得简单了,这也是因为人们产生了需要。
第9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第10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系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系,地缘关系等。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关系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因为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因为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第1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下的身份认同,乡土中国下个体身份的认同带有浓厚的乡土中国的特点。土地带来的归属感与安全感促使一代又一代的人在某一片土地上出生、死去,世代定居的常态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且纠缠不清,个体间界限如水面波纹般模糊。
举目皆亲朋,孩童在熟人的目光下成长,价值追求也在别人的审视中实现或推翻,但乡土中国下自我身份及意义却并非完全需要等待他人来定义。这就是与西方罪感文化以及日本耻感文化全然不同的中国“礼”文化的产生有关——人既不是背负着原罪无法摆脱现状,也不是在隐私与公共状态下性格的矛盾转换,“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治国修身的“礼”将内与外结合,也肯定主观能动性对价值的创造和对自我的超越。
“礼”是公共规则,遵守“礼”才有合式、得体的行为,才能在客观上得到“熟人”社会的认可;但“君子”守礼,不只是在外人面前,还在自己面前,以道德的、体面的姿态获得尊严;另一方面,守“礼”即守秩序,服从社会秩序所直接带来的便是地位的提升以及社会意识形态下理想的实现。因此,在“礼治”下的乡土社会中,身份的认同受到由内而外多方面的影响。
第1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第1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于我而言,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并不陌生——在高中历史主观题的题干中,这本书的内容常常会被引用到。另外,老家在乡下,翻阅过程中,恍惚间能从字里行间里看到那个苏北小乡村的影子。
可以说,乡土社会是传统社会。传统源于经验的累积,累积的是一套留给下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一套经历了自然选择、淘汰了有悖于“丛林法则”条条框框的生活方式。因此,上一代人累积起来的经验尽可能用来做新人的生活指南,愈是前代生活中证明为有效的,便愈值得保守。于是在一定意义上,在每个人尚未出生之前,就已经有人替他们准备好方式方法以应付人道路上有可能发生的问题。
另外,乡土社会中的“人情味”似乎同新时代我们追求建构的法治社会的“冷血无情”相矛盾。这种矛盾让我想到辈际间的矛盾:长辈们觉得我们怎么可以不按照“正常”的路线走,而我们却觉得他们都过了时,或激进一点,认为教育好长辈是我们这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我们得承认,无论这个时代怎样发展,在可以预见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都不能完全摆脱乡土社会的影响,国人都将永远带着乡土性。
现在想想,若要了解人情世故,单单读懂心理学是远远不够的。历史文化、社会结构等方方面面都应被纳入考虑的范畴,从这几个维度考量,《乡土中国》无疑是很好的选择。
第1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很早就听说了这本书的大名,之后有一天在图书馆看见了这本书,现在再次把它从图书馆捞出来认真拜读一遍。为什么要说是拜读呢,因为这本书真的算得上中国社会学的开山之作了。全世界社会学的发端是十九世纪欧洲三大哲学家马克思、马克斯韦伯和杜尔凯姆。然而他们的社会学体系是构筑在资本主义之上的,与中国的国情有很大出入。因此,能不能发展中国自己的社会学就成了一个关键问题。
本书的作者费孝通生于1910年,曾赴伦敦大学攻读哲学系,回国后加入了西南联大以知识救国的教育工作中。当时中国的社会学杂乱无章,人们大多只对社会指指点点,想用政治把社会套死,而不注重分析中国社会的基本情况。真正能做到实地考察调研的人,大概也只有和费孝通了,他们一个是政治家,另一个是学者。现在来说本书的内容,它本身是西南联大人文教授费孝通授课的讲稿,其中分析了很多中国农民阶层的生活方式和特征。很多状态至今仍未改变,那就是中国的“土”长久不变、人们习以为常的社会风气。
中国人扎根在农村,围绕家族这一基石,以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相互往来。到了现代社会,城里人看不起农村人,在我看来是有道理的,本书中也提到了农村生活虽然素朴互信,但也效率低下、标准宽松。当然了,城市人口也是逐渐从乡村人口过渡来的,依然保留他们身上的一些弱点。到了这本书付梓的七十多年后,中国已经基本实现现代化,并随着经济和信息的全球化沾染上高速发展带来的社会弊端。因此,在新旧结合之时,就会出现“抖音”这样的产物,加之网络上信息的质量地下,至今没人能够彻底参透。当下中国的社会学,依然难有起色,只盼望有识之士能多多学习西方理论方法,运用到中国的具体情况当中。
第1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读毕《乡土中国》,我强烈地想要把它推荐给每一个华夏人。虽然是一本社会学著作,但是非常容易理解,丝毫没有阅读障碍。对于那些曾经身处乡村的人更是如此。
在此书中,费孝通提出了礼俗社会、差序格局、礼治等一些乡土社会的特征,用平实的语言作了详细的描述和解释,并且多处拿乡土社会和西方社会进行了对比。作为一个地道的乡土社会中出来的人,我本人非常认同作者的观点。在书的开篇,费孝通就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质的”。即使在成书之后六七十年的现在,虽然其乡土性受到很大的冲击和瓦解,逐步发生着异变,但这句话仍旧是适用的。因为作为“乡土人士”,表面的乡土性或者土里土气可能是很容易去掉的,而且有些随着社会发展也已经瓦解分化,但是还有一些乡土性是深深地烙印在骨子里的,左右着我们。
这样的乡土性曾长期是我们社会稳定的基础,但无奈的是,随着时代发展,到现代社会,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严重的阻碍。我出身农村,对于乡土社会的特色可以说是从小耳濡目染,现在每次的回乡与别离,都会掺杂太多的心绪。我爱那种乡土性,感到亲切,同时又痛恶这种乡土性,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一种渐显格格不入的风景。
我觉得读这样一本书,至少可以更好地了解我们的过去是怎样的,了解中国的乡土文化,知道我们离现代还有多远的距离。
第1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尙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侑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侑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茖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茖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侑了土的滋养,才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侑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侑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侑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侑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侑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茖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第1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由费孝通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乡村社会学”课堂内容组织的。这本书和我们习惯的社会调查报告很不一样,它不是对特定社会的描述,而是从特定社会中提取的一些概念。虽然这是一个概念和概述,但从他的讨论中,费先生从农村生活的具体细节出发,在具体的事物中得到验证,而不是简单的概括。
有人说得很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的入门读物,但有深厚的理论素养作支撑;语言通俗易懂,加上当地的风土人情,没有难以理解的理论术语,但读过之后却有了然于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很难找到像《乡土中国》这样详细、深刻、通俗易懂地描写和分析中国底层农村社会的书。《乡土中国》一书虽然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它所描述的现象至今仍在中国社会引起大家的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以不同的层次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乡村社会,相信所有的中国人在读完这本书后都会有一种默契,然后微笑。虽然费老一再强调,这本书只适合描写处于社会底层的乡村社会,但是,城市人不是由农村人发展起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上上一代也一定与乡村有着关系。在今天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隐藏在城市人身上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等,中国仍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气息的国家。
城市的强盛与繁荣,离不开农民的贡献,甚至是他们的牺牲,虽然这些牺牲可能并不是自愿的。在这样一个关注“三农”问题的时代,读《乡村中国》这本书确实能带给我们深刻的思考。
第1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第19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就离不开土地,而农业就离不开农民本身,农民就是作为社会的基层。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通常都被看做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而中国的基层就是由这部分人构成的。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奠定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基础。
对于城市里的人,他们总认为乡下人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一种蕴含藐视的意义。但乡下人土气,并只是城里人对于他们的看低。“土”字形象生动的描绘了乡下人生活的基础。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记史禄国先生曾经告诉过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使和土地分不开的。这就是作者说乡土中国的原因之一。
乡下人通常都会被城里人评价为愚,但人是否是真的愚,与他们的出身于乡下无关。就好比作为乡下人,他们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可以说是相当了解的,而作为城里人,他们对于农产品是一知半解的,那么从这方面来讲,城里人又是否是愚蠢呢。而乡下人到城里的时候,对于城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有如红楼梦中的刘奶奶进大观园,被众人观看或嗤笑为,那从这里看,乡下人又是否为愚呢。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愚,是因为别人在某些方面缺少知识。
而文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这与文字的.不完善表达作用有关。人们喜于用语言来交流和表达,而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的阻碍。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再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定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第20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读《乡土中国》的时候,有个词在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那就是“原生家庭”。原生家庭算是一个舶来词,特指父母的家庭,与之相对应则是新生家庭,也就是夫妻自己组建的家庭,新生家庭并不包括夫妻双方父母,而这则与中国传统观念是相悖的。
费老在《乡土中国》的《家族》一文中指出:“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也就是说,中国的原生家庭和新生家庭的区分是模糊的,在一定程度上新生家庭仍然依附于原生家庭,无法完成与原生家庭的割裂。“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费老如是说。
不可否认,原生家庭与新生家庭融合成为一个“大家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生活、养育等事务上的配合协作,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沟通,但也不可避免出现种种摩擦,最重要的是在原生家庭的持续影响下新生家庭无法真正实现经济、人格、思想上的独立。在我国历代文学作品中,总是喜欢描绘主人公在失去双亲后马上懂事、肩负责任的故事,但现实情况是大部分人终其一生也无法彻底“断乳”。
“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费老并没有明确说中西两种家庭关系何为优劣,但可以看出他希望被固化的中国传统家庭能够做出些许改变。
第2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大家小书,获益匪浅。同时,这本书对我来说也难以“有感”,更多的是获取知识,通过费孝通先生的引导进入中国社会现象的内心,找寻到一些难以理解的现象,背后是怎样一种文化传统。
用差序格局的概念来解释“公”与“私”的界限问题,解决了一些曾有的困惑。度娘解释的词条其实并不明晰,只有读过完整的论述才能真正了解它在说什么。这种富有弹性的伸缩关系网络,可以跟随境况来判断公私,夺定取舍,看来有趣,实际也是如此。费老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如果说西方是“个人主义”,文化传统里有平等与宪法的观念,那么我们则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都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想来有时对待自己与他人的双重标准大致就是这样的一种自我主义作祟。
与父母长辈的观念之争也能找到一些合理的说法。过去的家族承担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多重复杂的功能,不仅生育一则,大家族是荣辱与共兴衰并在的。因此在教化之中,孝就是“无违”,在长老的经验下循规蹈矩延绵香火。文化与政治的区别在这里是这样:“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因此在如今社会剧烈变迁的时代之中很多东西留存着,很多坍塌了,也有很多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分裂地挣扎着。所以也不能太贪心,借用一句网络流行语做个自我批评,不能一边向往着西方的自由,一边眷恋着传统的关怀。
第2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齐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发生关联,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能够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关联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因此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就应怎样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潜质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能够选取是用心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构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第2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我明白,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一样的关联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联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联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因此,我们这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能够牺牲家,为了家能够牺牲党,为了党能够牺牲国,为了国能够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能够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资料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联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联,地缘关联等。或者能够说是这种靠关联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正因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正因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第2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那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好处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正因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构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因此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构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样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但是,真的是傻吗,只但是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刻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期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第2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的。这本书跟我们平时接触的社会调查报告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虽然说是概念,是概述,但从他的论述看,费先生却是从具体的农村生活细节出发,是在具体事物里核实的,而不是简单的泛泛而谈。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第2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第2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污腐败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 “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第2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第29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第30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是一整部论述性的作品,从前对于“书”的印象是里面有许多故事,是有情节的。如今是头一次接触论文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读起来确实吃力。它的每句话都是要理解的,因此,只有在平心静气时用最冷静的思维才读的进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书只读一遍是收获不够的,有读了一遍前几章,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于现在初级水平的我,对于书中一切只能算作浅谈。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否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比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为无知受到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没有根据。城里孩子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孩子,这都是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知识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要想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作用,就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出发,中国都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家,一个淳朴敦厚,有着黄土一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自身带着几分“土气”,沉稳,老实,没有心计,中国人是含蓄的,他们面对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克己”,这种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继承,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中国,许多新型思想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乡土社会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吸收新的文化,加快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按照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是礼治的社会,和谐社会,一直被奉为主流,道德与法律相协调。平常的生活中很少涉及触犯法律的事,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约束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作者认为人治有时能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有着“悬疑丛与”“罚疑从去”的灵活功能。
总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算不得是定稿,也并不能说是完稿,很有道理额。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更提醒着我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像土一般。
一、书籍简介
《忏悔录》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让-雅克·卢梭在其晚年写成的自传。从1766年,他已54岁的时候开始写作,一直写到1770年,前后4年方告完成,但直到1782年才出版上卷,1789年出版下卷。
《忏悔录》记载了卢梭从出生到1766年被迫离开圣皮埃尔岛之间50多年的生活经历。他历数了孩提时寄人篱下所受到的粗暴待遇,描写了他进入社会后所受到的虐待以及他耳闻目睹的种种黑暗和不平,愤怒地揭露社会的“弱肉强食”、“强权即公理”以及统治阶级的丑恶腐朽。该书名为“忏悔”,实则“控诉”、“呐喊”并对被侮辱、被损害的“卑贱者”倾注了深切的同情。
由于儿时的不幸,一种正义感便在让-雅克·卢梭的心中牢牢地扎下了根,这种感情伴随了他整个的一生,并构成了他信念的基础。《忏悔录》成为法国教育系统让青年人研读最多的经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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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者简介
让-雅克·卢梭1712年6月28日生于瑞士日内瓦,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主要理论著作有《论科学与艺术的进步是否有助于淳风化俗》、《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及自传《忏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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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忏悔录》读书笔记
《忏悔录》是法国作家卢梭的个人传记。作者倾其思想,坦露着一颗透明的灵魂来书写他人生的点点滴滴与坎坎坷坷的。他的文字带着一股巨大的热忱引你进入他内心世界。
他用自己的语言渲泻出他的渴望,他的追求;也用常人不可及的大胆表白,剖析自我人性,自我情感。
卢梭的童年既是悲哀的,又是幸运的。他刚出生,母亲便因难产而死亡,父亲由此对他又怜又恨。他的父亲伊萨克与他母亲苏萨娜自小青梅竹马,感情笃深。父亲自失去爱妻后,每每从他的身上找寻妻子的影子,常情不自禁地拥抱幼小的他而泪眼朦胧。父亲几乎把全部的爱给予了他。这位身为宫廷钟表匠的父亲,不仅有英俊的外表和过人的手艺,还特别喜欢读书。在卢梭五、六岁时,他把他妻子生前的藏书全部拿出,拣出书来一段段读给卢梭听,然后轮流阅读,直到夜晚,通宵达旦的看书。父亲用这种方式忘却丧偶之痛,无意中给卢梭营造出一个读书的环境,以至于童年的卢梭到了无书不能眠的地步。父亲以读书为游戏打发时日的作法,给卢梭早期心灵注入了知识的芳香,这种无为而治也催发他心智过早的比别的小孩成熟。他的姑姑十分爱好音乐,这又让他多了一种喜好。也许秉承了他母亲的温柔与聪慧,加上他父亲与姑姑的无比关爱,卢梭自小性情温和,很逗大人喜欢。
读到一些细腻而深刻的情节,感受他成长中的开心与苦恼,一个鲜活、丰满的卢梭形象跃然出纸而呈现在你眼前,是那样的真切、朴实而又厚深。谈到卢梭不能不提到华伦夫人。如果没有这个杰出的女性慷慨仁慈的培养和经济支持,历史上就不会有这位卢梭。他在与华伦夫人同居期间,生活才稍稍稳定,安心读书、思考问题并写作。年长卢梭11岁的华伦夫人出身于一个古老的贵族世家,她很年轻的时候就结了婚,婚姻并不美满。风姿绰约的华伦夫人是一个有非凡智慧的女人,她成了卢梭的庇护人、老师、情人及知心的朋友。
《忏悔录》是我接触过的最勇敢、最真诚、最“暴露隐私”的书。卢梭的为人向来遭人垢病。他性格激烈、多变,热情奔放而又极端敏感,大悲大喜旁若无人,缺乏自制力。
正是这些相互冲突的个性让他更像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神。他睿智但是也活得苟且,他骄傲但是也卑微,他坦诚但是也有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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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忏悔录》读后感20篇
第1篇:《忏悔录》读后感200字
卢梭简直是创造了一门“精神解剖学”!没有任何人对自身反思与反省的广度和深度能赶上他。说是精神而不是思想或心理,因为思想、精神、心理是不同的概念。
现在这个时代给个性提供了更多而不是更少的成长机会和发展空间,为什么要浪费到当下的物质追求中呢?总归有些超越多一点时代的更值得我们追寻的东西。
另外,有人评论卢梭对事实材料的取舍已经达到可以让人产生误解的程度。其实,各人对世界的感受和认识往往不一样,与其冷静地分析别人不如忠实地记录自己,这正是此书意义所在。
第2篇:《忏悔录》读后感300字
通过托尔斯泰《忏悔录》中的描述,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多变、脆弱,人天生的堕落和自私倾向,看到了思想、文明律对于人性的反思、规诫,在道德面前,人性总是不免自惭形秽,也可见人性是多么的靠不住,无论这个人是多么愿意完善自己,也无论这个人取得过何种伟大的成就。
因此,要引起我们对于人性的警觉,进而引起我们对于权势者的警觉,因为人性是靠不住的,所以我们一定要监督权势者,防止其作恶、堕落。另外,为了防止我们自身的堕落,我们应该时时反省,多接触真善美的东西,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当然,这其中也可以看到理性对于信仰的解构,以及随后所产生的一种消极结果。理性不是万能的,尤其是在规范人类行为方面。
实在不好表达,我造了“文明律”这个词(因为有“道德律”的说法),表示文明对于我们自身的一种规范和要求吧,违背了它,我们将不再是文明的。尽管这个文明律有时只是我们内心的一种认识。
第3篇:《忏悔录》读后感500字
最近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名著,名叫《忏悔录》。
《忏悔录》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其实看着这部小说,我的心也在随之情节浮动,再仔细想想,这么一个既有装备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且国民党军队指挥官的学历普遍高于解放军,为什么会遭到如此迅速而又彻底的失败?
有个笑话说得好,国民党在战场上汗的冲锋口号是:“兄弟们给我冲啊!!”而共产党在战场上喊的却是:“兄弟们跟我冲啊!!”这一个“给”一个“跟”性质就大不一样了。我认为他们灭亡的根本原因就是——不得人心。俗话说得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跟人民对着干,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唾弃。国民党的失败,就是败在他们的腐败上,无论他们的装备,靠山是多么强大,被小米加步枪的解放军给掀翻了,这就是人民的力量!
说实话,共产党什么也没有,可有一个坚定的信念,这比什么都来的强,有意义。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种战火纷飞的感觉,在这血雨腥风的岁月,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生命换来我们现在这美好和平的幸福生活,我们的幸福生活是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第4篇:《忏悔录》读后感600字
第一次读卢梭的《忏悔录》,当时对许多人和事的看法非常幼稚,觉得这么伟大的一个人物,怎么会骗人、调戏妇女、偷东西……伟人应该是“完人”,没有一点暇癖。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对人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当我第二次重读《忏悔录》时,才感到敢于赤裸裸地公开披露自己的隐私、揭示自己伤疤的卢梭,才是人格意义上的人,值得让人尊重和佩服。而中国当代的传记文学创作,是否应该学一点卢梭的精神呢!
现在,不管是在大大小小的书店里还是大街小巷的书摊上到处是各种名人的传记。然而,翻开一本本书,从头到尾,通篇都是过五关、斩六将,而看不到他(她)走麦城,更有甚者,把自己说成一朵花,把别人说成豆腐渣,借机抬高自己,为自己树碑立传。总之,不是他(她)实际的那样,而是他(她)希望的那样。其实写自传的不管是自己写还是请别人写,真正写出自己的成长变化,犯过什么过失,倒是对世人有益。
其实学一点卢梭的精神,并不是象某些明星那样拿自己那点隐私来吸引读者。更多的应该是对读者、为后人有教益的功过是非、经验教训。一个人在几十年的经历中,他所走的路程,很难说是笔直的,一点弯度也没有。不犯错误的人是没有的。问题是看你有没有卢梭的那种自我剖析的觉悟。周总理生前曾说过:如果我写书,我就写我一生中的错误,要让活着的人们都能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翻译者刘思慕在《歌德自传》译者新序中说:“深刻的自我解剖和坦率的自我披沥,是《歌德自传》的第一个特点……”而这些伟大的、著名的人物,敢于披露和承认自己的缺点,并没有因此而影响自己的威望,后人不是同样敬重他们吗?
我和许多的普通人似乎没有写自传出一本书的资格或兴趣。不过活着的每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写自己的历史。因而,在这个文化浮躁的时代,我不合时宜地重读了《忏悔录》,发一点愚不可及的感受。
第5篇:《忏悔录》读后感
作者倾其思想,坦露着一颗透明的灵魂来书写他人生的点点滴滴与坎坎坷坷的。他的文字挟带着一股巨大的热忱引你进入他内心世界。他用自己的语言渲泻出他的渴望,他的追求;也用常人不可及的大胆表白,剖析自我人性,自我情感。文一开始卢梭就写道:“我现在要做一项既无前例,将来也不会有人仿效的艰巨工作。我要把一个人的真实面貌赤裸裸地揭露在世人面前。这个人就是我。”这样迫切的言辞又怎能不让人走进他真挚、诚恳的精神家园中去呢?
在他近似于迷雾样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章小片断中贴近他的回忆,他的心灵,在文字里与他或激昂或沉默或抑郁或舒畅或快乐或平静或热烈的起起伏伏、若浓若淡的叙述中行进,去领略他人生道路上的风风雨雨、阴晴圆缺,去探寻他经历的爱恨情仇、恩怨变迁。
第6篇:《忏悔录》读后感
现当代文学老师布置主题演讲包括一个内容,就是分析郁达夫的沉沦和卢梭的忏悔录,老师说读完忏悔录精神层次会提升一层。自己于是借来了忏悔录来看,只看完了上卷,下卷还未看完,有所感,就记下来了。
正如卢梭自己所说,“我要把一个人的真实面目全部地展示在世人面前,此人便是我。”“这就是我所做的,我的为人,我以同样的坦率道出了善恶。我既没隐藏什么丑行,也没添加什么善举。”卢梭确实在文中表露了自己的心境,非常坦率,可以看出他是很大胆的,他是敢于剖析自己的人,对自己动手术刀。我自己的感觉是,我读着读着就感觉其实他不必忏悔,我已原谅他了。
卢梭少时读书的积累《宗教与帝国史》《名人传》等,这为后来打下基础,文中多处提到书,自己当学徒时,也是为了摆脱孤独吧,“除了阅读,什么也不再干了,包括偷窃”,可以看出,读书有多重要,自己以后会趁大二时间丰富,多读书,读好书。偷窃,卢梭没有掩盖事实,也透露了一种犯罪心理,“我觉得挨打是对偷窃的一种补偿,让我有权继续偷。”这是一种典型的心理畸形,“那我当小偷处置,就是允许我当小偷。”从中,我们也可以了解一些犯罪者的心理,他们就是一种破罐子破摔,无所谓的心理。
遇到瓦朗夫人这一段,“她笑吟吟地接过我哆哆嗦嗦地递给她的信”,与其说瓦朗夫人是卢梭的情妇,倒不如说瓦朗夫人是卢梭的半个母亲,或者反过来说,卢梭更像是瓦朗夫人的情夫,在卢梭笔下,瓦朗夫人是地位很高的,是卢梭顶礼膜拜的。即使后来卢梭几乎被抛弃,他都没有贬低瓦朗夫人,更多的是悔恨。卢梭从小失去母亲,卢梭缺少母爱,在我眼中,或许卢梭把瓦朗夫人当做自己的母亲了吧。正是瓦朗夫人弥补了自己心中关于母亲的空白,所以卢梭才会死心塌地吧。
卢梭对父亲,对一般人来说,如果对自己不理了,可能更多的是憎恶吧,但卢梭对自己的父亲多得是崇敬,“他还是以为好父亲”,这一点是很令人赞赏的,孝,最基本的道德只要没沦陷,就会还有做人的底线,就是个好人。
在读这篇著作时,自己发现自己的一些不足,就是对教会,天主教和新教不了解,读起来有点吃力,自己以后会了解一下西方的宗教。而且说实在的,我搞不懂卢梭到底在忏悔什么,他像是在写自传,人生中谁不犯一些错误呢,有的错误也是外在的条件造成的,不是自己一手造成的。他可以不必那样地自我忏悔,甚至可以把名字改成卢梭反省录,甚至回忆录。不管怎样说,这种自我反省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我们需要不断反省自身,完善自身。
第7篇:《忏悔录》读后感
这次的内容大概是卢梭从一个天真的少年到他事业有成的这段时间的事。
经过这一段的阅读,对一个现象很感兴趣,那就是我感到卢梭的部分心理活动和对外界事物的反映与我极其的相似。我这么说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也有成为一个伟人的天资,而是说一些感情,或者是心理反应或情感,可能是组成一个人内心情感或个性的基本因素。我想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在这里我占且就叫它”七巧板“理论吧。就想是七巧板一样,几种同样的普遍的情感,经过不同的组合,演变成了千千万万种不同的个性。又或者可以说是乐高玩具,几个简单重复的积木似乎可以拼接出整个世界。
最开始这么意识到这个理论,是因为我之前产生了这么一种认识,即人人都一样。意思是世界上其实没有多少比你笨或是比你聪明的人,一个人每多一个缺点,都会有一个相应的优点作为补偿,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天才也是有的,不过个人认为比例较低,否则就不会被称为天才了。所以说,既然认识到卢梭与我一样,一个几百年前的欧洲人与一个几百年后的中国人一样,那么是不是大多数人都是差不多的呢?我认为是的。
虚荣与自我保护,也许是人天生就拥有的一个特质。至少作为生物的基本特征之一,自我保护我肯定扎根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细胞中的。但是在这里,虚荣与自我保护之间的界限似乎很模糊。表面上看起来不相关的两个概念,其实是相通的。我这里所说的自我保护,并不是物理上的保护,而是精神的一种自我保护。在一个人受到攻击时,这里当然也包括精神的打击,通常情况下,大脑都会给出一个应对的信号。在我所读到的卢梭的忏悔录中,他即使用文章给予了攻击他的人以反击。
在这里,既可以是认为是在他的角度对整件事情的理解,又可以认为是他对于攻击他之人的批判。所以在他的著作之中,即使是他真的认为他已经做到了公平公正,他也有自我辩解的成分。这能不能叫做虚荣呢?虚荣心是一种表面上追求荣耀、光彩的心理。在这里,我想这个判定的界线是模糊的,所以应该是既是又不是吧……
第8篇:《忏悔录》读后感
自从在图书馆看见《忏悔录》这一本书后,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能够把自己赤裸地站在世人面前,向众人忏悔,把自己的过错与私隐坦诚地公布于众,任凭世人评判,不是任何人都能够做得到的,这是需要很大的勇气来做后盾的。
刚开始阅读的时候,并不是感到很有兴趣,但由于我觉得这本书的名字实在很吸引我,所以坚持了继续往下读。一至四章主要讲述的是卢梭年轻时的经历,大概是20岁前。读完之后最直接的感觉就是,一个人在年少是真的是什么也不懂。自以为是的认识这个世界,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什么都懂了,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理解什么是对是错,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自以为是的去做自己认为该做的事。看了他的青少年以后,再回想一下自己的过去,真的就是那么点事。当时觉得自己脑子里面什么都有,手下似乎还忙的不亦乐乎,现在回想,真的是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就好像虚度了20年的光阴一样。
卢梭的一生都是那么的曲折动人,从一出生,母亲的离世到父亲因打伤一贵族而逃亡他乡,他的人生都是被考验着。十几岁的卢梭从此开始了他流浪的人生,先是给人做学徒,做到一半就离家出走,然后还在基督教会里学习和被迫改变信仰,遭遇同性恋,爱上一个老女人,喜欢受虐,继续流浪,到处徒步旅行,学习音乐和药学。他的一切都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众人的面前。一个人要把自己的一生展现出来,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总是包容着自己,所以往往忽略了正确地评价自己。
看完卢梭的作品后,我不得不好好地反省,我的20年到底都在干了些什么呢?一个人的人生只不过是匆匆的几十年,不要让自己的人生留有空白,我们应该尽情地挥霍我们的青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让自己也能为以后留下些什么。
第9篇:《忏悔录》读后感
新年第一天,由于眼睛肿痛,我又住进了曲靖二院。1月2日,开始在病床上读《忏悔录》,于1月8日读完。对我来说,这几天确实是难得的读书时光,因为病房里只有我和一个老人,很少有他人来,而且老人角膜炎也不看电视,很安静,在这样的环境里读《忏悔录》,确实不错。
卢梭对于我们学法学的人来说,并不陌生,他的思想不仅影响法国,甚至影响世界,就这样一个享誉世界的人,在进行自我忏悔时,是如此的真诚、真实,毫不隐瞒,毫不回避,毫无保留,可以说是赤裸裸的把自己展现在了世人面前。让我们看到了大师、思想家朴素的一面,作为人的一面。人无完人,卢梭也有很多的缺点和错误,但他敢于真实的写出来这确实令人敬佩。
读该书还有一个启发就是阅读的重要性,卢梭可以说没有受过什么正规的教育,从《忏悔录》中可以看出,其取得辉煌的成就,应该说与他广泛的阅读是分不开的。6岁时,他父亲就经常与他通宵达旦的读他母亲留下的小说,读完后又开始读他外公留下的书。在当学徒时,他读书达到了疯狂的地步,想法设法的租书读,没钱时甚至用衣服抵账,一年的时间读完这个书店能读的书。后来受瓦朗夫人冷落时,他也是将自己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我相信正是广泛的阅读,为卢梭后来的成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然,读书要读好书,正经的书,正如卢梭所说:他庆幸自己没有读那些不正当的书。
第10篇:《忏悔录》读后感
一直在读卢梭的《忏悔录》,它被归结为一种经典名著,可是我读过后感觉收获不大。我不知道为什么为翻译成“忏悔录”,卢梭好像也没有什么值得忏悔的吧。从它的英语名称"The Confessions"来说,翻译为“坦白性传记”也许更恰当。
读这本书时,能支撑我一直读下去,并直到读完的是他与瓦朗夫人的关系进展。
卢梭从小失去母亲,父亲也因打伤一贵族而逃亡他乡,他从小不得不四处流浪,食不果腹,甚至沾染了诸多流氓无赖习气的浪子,在他16岁生活无着、走投无路的时候,神甫蓬韦尔先生建议他去投靠瓦朗夫人。他说:“她是一位非常仁慈的好夫人,她能把别人的灵魂从她本人已摆脱了的错误中拯救出来。”那时瓦朗夫人已经 28岁,他称他为“妈妈”,其实他们的关系是姊妹关系。
在卢梭成长的过程中,瓦朗夫人无私地利用自己的人脉资源、钱财无怨无悔地支持着卢梭,即使卢梭最不可思议的举动,瓦朗夫人给予的都是宽容。瓦朗夫人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她利用一切关系帮助身份卑微的卢梭,在日常生活中给予他无微不至的关怀,正是瓦朗夫人无私的爱成就了卢梭。
第11篇:《忏悔录》读后感
“人活着有什么意义‘这个问题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因为“有什么意义 ”这类问题,其终极答案就是“有利于人类的发展”,所以那个问题就会变成 “人活着对人的发展有什么用?”
我认为我们是无知的,很被动的,很多东西我们是弄不清楚的,既然我们已经被莫名其妙的放在这个世界上了,就活得开心就好,爱你爱的人,做你能感到快乐的事。
列夫托尔斯泰最后做的那个梦太绝了,托翁一开始苦苦探寻生命的意义,(但他自始至终也没找到答案),无果后,投奔宗教,不再寻根问底,只求有所支撑,相信上帝的存在是他生命的支撑,原文中写道“他了解并看到我探索,绝望,斗争,他是存在的,只要我瞬间承认这一点,生命就立刻在我身上高涨起来,”(我觉的这是因为他把上帝设置为一个具有最高理智的,正义的上帝的角色,认为这样的角色创造的生命一定是有一意义的)东正教的缺陷使他失望了,最后在梦中,他向上看,看到蓝天就感到安稳了,因为他找到新的信仰,相信进步,相信明天,相信美好,努力生活。那句话“宗教信仰是生存的能量,只要人活着,他总要有宗教信仰”中应该把“宗教”去掉。每个人都需要相信些东西。我们不信宗教,但我们都相信美好,不是吗?在社会底层挣扎的人,要不就是相信自己能一点点向上,要不就是没有思想的行尸走肉。
第12篇:《忏悔录》读后感
昨日躺在床上读完托尔斯泰的《忏悔录》,托尔斯泰最终在寻求人生的意义中转向了他一度丢弃的宗教。他试图用理性去探寻人生的意义,“人生有什么意义?如何处理有限的生命和无限的时间的反差所带来的苦闷?”——“生命是没有意义的,非理性的,应该抛弃。”他不满这样的答案,认为一定是哪个地方出错了。后来,在一段苦闷和绝望之后,他意识到通过理性去寻求人生的意义是错误的方法,这样的方法就好像当我们在解一道方程,然而最终却得出了“0=0”“生命是毫无意义的”这样的恒等式。意义是自己赋予的,而他又重新回到了宗教里,即使他逼迫自己去相信上帝的存在——而我也怀疑经过如此一番宗教是否真的能让他赋予自己人生以意义。
最初在他的生活圈子里,那些所谓宣称自己信教的人往往却最没有信徒应该具有的谦卑、善良的气质,托尔斯泰在他们身上看到了信徒们的生活方式与他们的信仰的截然对立,然而当他将目光转向劳动阶层,渐渐将自己从独处的生活环境中走出来融入到劳动阶层中,他却发现劳动阶层的人们用他们的全部生活去验证他们的信仰并赋予他们生活以意义,那些劳动的人们的生活大多充满了贫困、病痛和不幸,然而依然笃信福祉,笃信上帝。他发现自己是如此的狂妄,“竟然轻易否定了人类所有的努力,妄图单枪匹马,以我自己的方式推倒一切重来。”在托尔斯泰看来,劳动阶层、那些创造了生命的人的活动,成了唯一真实而有意义的生活方式,而寄生虫如他,不仅没有通过劳作去维持自己的生存,而一直在浪费自己的生命。他渐渐意识到只有劳动人民的生活才可以去阐释、验证他们所赋予的意义,而他如今所寄生的这个阶级,“我们赖以生活的奢华使我们根本无法了解生活。我知道,要想真正理解生活,必须了解的不是我们这些少数寄生虫的生活,而是朴素的劳动阶层的生活,以及他们赋予生活的意义。”
并非所有的劳动阶级都如托尔斯泰所言那般虔信宗教,在苦难、贫穷、病痛中保持一颗平静祥和祈福的心,更多的时候,至少在我看来,却是一种坚忍,即使日子实在困难捉襟见肘,强忍着苦难依旧生活。是的,在穷人的生活中,除了每天劳累归来之后有家人体贴妻儿同桌的短暂温馨,大多数时候是无尽的劳作和汗水。如何赋予生活以意义是极为私人的内在行为,其中的艰辛苦涩并非如此简单概述的。
然而我却对这种“寄生虫”的生活方式产生了厌恶,当我躺在床上读书,就一次次质问自己为何读书?于我而言,有时候读书也如奢华生活,仅仅是“像生活而非在生活”,对许多事情无法切身体验——确切地说,并不是为了体验,许多时候基于体验多元体验更多可能性我选择去尝试,然而体验并非生活,体验也无法赋予生活意义,体验依然将自己置于一种隔离的地位,在贫民窟住一辈子也无法尝得贫民一日的心酸,我渴望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厚实的,切肤的苦与痛,笑与泪,哪怕是衣衫褴褛,头破血流。
《安娜·卡里尼娜》里,卡列文在自己的土地上,和农民们一起割草,大汗淋漓,然而他却感受到了劳动的喜悦。
第13篇:《忏悔录》读后感
今天当我读到卢梭的这句话,仍然激动不已。他说:当时我是什么样的人,我就写成什么样的人:当时我是卑鄙龌龊的,就写我的卑鄙龌龊;当时我是善良忠厚、道德高尚的,就写我的善良忠厚和道德高尚。万能的上帝啊!我的内心完全暴露出来了,和你亲自看到的完全一样,请你把那无数的众生叫到我跟前来!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种种堕落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种种恶行而羞愧。然后,让他们每一个人在您的宝座前面,同样真诚地披露自己的心灵,看看有谁敢于对您说:“我比这个人好!”。这一段话像极了耶稣对恶意诽谤一个女的法力赛人说的话一样:你们当中谁若没犯过罪,就可以打她。结果,众人一个个丢下石头,低首离去。
在《忏悔录》中,奥古斯丁描述了自己真实的生平。尤其是书中对耶和华的信仰,是那么的执着。对于我这种无神论者而言,真的十分佩服,不知他们是怎么从无信仰到执着信仰的。在《忏悔录》中提到“天主是主宰自然的,破会了自然的规律,就破坏了我们和自然之间应有的关系。”这里提及到要遵循自然的规律,不能破坏自然的意志,要尊重自然。其实这也暗示我们,孩子出生到社会上,就是大自然孕育的产物,作为成年人,我们要尊重他,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强迫他改变他自身带出来的本性。这对于幼师的我,真的有很大的提示,在幼儿园,总是担心幼儿不听话,调皮,导致安全出现问题,于是作为老师的我们总是不允许他们做这个,不允许他们玩那个,其实他们只所以调皮,那是因为他们好奇心的本性而导致的,我们一致的压迫会不会改变孩子们原本的天性呢?而且他很注重在书中,他没有隐瞒也没有夸耀,没有焦躁也没有自卑。我们常说世上没有后悔药,我们也常常受人告诫和告诫人:后果自负。也许自己的人生路途是一错再错过来的。
第14篇:《忏悔录》读后感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从寒假到上个月中旬,差不多历时三个月,终于看完了卢梭的自传《忏悔录》以及《忏悔录》续篇《漫步遐想录》,前者是卢梭在面对污蔑诽谤时极度渴望的自我辩护,而后者则是这料,人生总会有林林总总痛苦和烦恼,在这个路途中我们到底应该怎样活、为什么活。幸福的、痛苦的、愧疚的、愤怒的;自我、友谊,这些都关乎生活、关乎人性、甚至,关乎灵魂。位伟大思想者在生命的最后路途的浅浅悲鸣。看完两本书的总体印象是:人生的事谁也无法预料。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五十五万字的自传是一部情感型人的宣言,卢梭想要通过对自己一生的回顾阐明一个事实,即他在自序中所说的:“人之是否崇高,只是以其情感是否伟大高尚,思想是否丰富敏捷而定。”在第一章的一开始,卢梭就大声宣称:“我深知自己的内心,也了解别人。我生来便和我所见到的任何人都不同;甚至我敢自信全世界也找不到一个生来像我这样的人。虽然我不比别人好,至少和他们不一样。”他对于自己“与众不同”的认识是正确的。
卢梭开始写这部自传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但他对童年生活的记忆仍然非清晰。童年,不但是卢梭的精神源头,而且更重要地,已成为他的生涯中的伊甸园,在坠落之后剩下的就是怅然回望,以及不自觉的对童年感情的模仿。
追求纯粹的情感上的满足近乎拙稚,以致其理性终其一生也未能成熟。
卢梭的情感如此细腻,性格如此敏感,休谟形容他“好象这样一个人,这人不仅被剥掉了衣服,而且被剥掉了皮肤”,而他清楚的自我意识使他把“多愁善感”看成了一种天赋,为了肯定自己所特有的道路,他必须把情感作为最高的价值。
卢梭写的是“忏悔录”,却把一根绳索吊在了听他忏悔的人的脖子上,就像现在也有人拿一根绳子去要求别人忏悔一样。
第15篇:《忏悔录》读后感
今天在伤心和无奈中看完了《忏悔录》,原来只是出于好奇伟人的生活而看的这本书,但我知道了伟人们并不只有辉煌和积极的一面,而且这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还都是辛酸和无奈的。看第一卷时我花了一周才断断续续的看完,当时觉得这本书一直和性联系在一起,就是描写年轻时的风流韵事。这一卷让我感触不大,我也就此不谈了。在看第二卷时则大大的激发了我的积极性,我在此也主要谈谈第二卷带给我的一些启示吧。我记忆最深的不是什么美好的事,因为这里面很多都是丑恶的一面。我首先说一下人际交往的一面。
先说邪恶的一面,当然我的目的并不是要我以后学这种卑鄙的做法,而是纯属出于对坏人的防卫。原来比你高一筹的人可能因为赏识你或其他原因而提拔你,即使后来你与他平级也没多大关系,但你若高于他了,他也许表面庆祝,但暗中搞鬼,做出诋毁你的恶心行为。再来说说那些在事业上没什么直接关系的朋友,你与他地位都平平时或地位比他低都无所谓,但是你若比他地位高,或者因为某事而出名了,那他可不一定还是从前的那个他了。在卢梭的所有朋友中,最阴险、最狡诈的算是格里姆了。
卢梭把自己的好友无一保留的都介绍给了他,从而让他大大的扩大了自己的.交际圈,但他却没把自己的好友介绍给卢梭一人,甚至还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数说卢梭的不是,暗中诋毁他,但最可恶的就是他最后竟然和卢梭介绍的朋友混熟后,把卢梭踹到了一边,竟将他逼到绝境。后来又出现了一个如此这般的人,虽然没有格里姆做得过分,但也大大的降低了卢梭与自己新认识的朋友的关系。所以要时刻看管好自己培养的与朋友的情谊。当然这也和人们喜新厌旧的心理不无关系。所以有时“距离产生美”是非常正确的一句话。和比自己地位低的人打交道时,有很多人是会拼命讨好你的。这时候固然不能看不起他们,但也要小心,千万不要帮助那些小人提升自己的地位,免得他变成那条“蛇”。
卢梭就因其太纯真,不能在心里对谁有所隐瞒,所以才遭到了自己前期以及以后朋友的背叛,虽然后者还不至于让他心碎。从总体来看,卢梭的友情是挺失败的,也是令人怜惜的。卢梭没有一个好的背景,尤其是母亲早亡,使得他在童年时受了很多苦;他开始依恋的妈妈后来被别人抢走,与他后来的伴侣家里也没什么背景,甚至都没赔给他什么嫁妆;他的许多朋友都背叛他甚至迫害他;他自己又不爱社交,一心想回归自然。这种种原因都使得他生活一直处于贫困,风烛残年时甚至被多国驱逐。在读到第八九章时,因为他朋友的行为已使我替他悲痛万分,而读到后来他被多国驱逐更使得我大大的同情这位启蒙运动中的伟大先哲。对他的同情甚至觉得无法用言语来说明。
我觉得在与人交往时,无论对方是谁,行动固然最为重要,但是言语、勇气也不可缺少。妈妈为什么会被那个讨厌的人抢走,因为他比卢梭更会表现自己,起码言语上是这样,人有时很奇怪,不看你的实际表现,而是看你的言语,只要你说的好这一切都足够了。卢梭后来失去了很多有个好前途的机会,这主要也是因为他没有勇气,魄力不够。伟人往往会经历很多困难并且克服这些困难所带来的痛苦,从而使得自己意志力更加坚强,思想更加成熟。困难并不是什么,只不过是上帝让你成功前送给你的一件礼物。另外这部著作让我了解了很多哲学家的生活境况以及情感世界,让我更加贴近伟人。其实伟人们和我们没有太大的区别,并没有什么神秘的。好好努力,我的成功不是梦!
第16篇:《忏悔录》读后感
今天观看了马德、韩桂芝等一些腐败偏领导干部的《忏悔录》,感想万千却觉得难以表达,似乎自已也正像马德所诉说的那样"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喘不过气来",只觉得有一团渗杂着憎恶、气愤、怜悯、惋惜、迷茫、无奈、感叹的多种味道的烟尘,弥漫在心中,怅闷和压抑交织在一起,真正的令人喘不过气来。
一名又一名曾经是发号施令,一呼百应,叱吒风云、身价百倍的高官显贵们,被国法无情地送上了断头台或失去了终身身由,不仅完全毁掉了自已的形象、人格和尊严,其害更伤及国家伤及社会伤及人民以及伤及自己的亲人,即使他们把泪哭干,把血呕尽来忏悔自己曾经犯下的过错,也换不回来他们对国家、社会、人民、及亲人造成的损失,也挽救不了他们将要受到国法严惩的结果。
为什么他们走到今天这样的地步,就是因为他们手中掌握着权力,有着在社会上一定范围内的支配力量,而他们根本就忘记了或是根本就没有真正理解过他们手中的权力是做什么用的,完全悖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领导干部的惟一宗旨,领导者必须是人民的公仆;权力是一种责任,有了责任心,才能掌好权、用好权;权力是一种付出,不是为了索取。",他们把权力看成了权利,置国家及公物及人民于不顾,千方百计以之来为自己谋求更多的私利。他们变成了衣冠禽兽,表面看起来大公无私,其实他们就象老鼠一样偷偷摸摸,不择手段地盗取国家的财产,搜刮民脂民膏,做着见不得阳光的罪恶勾当。
由于他们手中掌握的权力,及容易被同样利欲熏心的人所利用,这些人大言不惭地行贿,他们便恬不知耻地受贿,以丰厚的贿赂来交换不正当的特权,双方都有利可图,而他们的这种利益是建立在损害国家利益和不知有多少人遭受伤害甚至危及生命的痛苦之上的。最令人痛心的是,他们明知如此,都视国家和他人的安危于不顾,更加变本加厉地进行一幕又一幕、一次比一次严重的罪恶行径。例如那些以非法手段获得工程承包权的工头们丧心病狂,为了弥补贿赂的损失,用高造价及不尽合理的预算抽条减量、以次充好的手段建筑的危楼、危桥、危路等等,发生的一件又一件怵目惊心的悲惨事故,给无数无辜的人造成的伤害就说明了这一点。
我们党和国家三令五申,身为领导干部,要严格坚持党的方针政策,要清政廉洁,一心为公,做党的好干部,做人民的公仆;并反反复复发动全党全国人民学习"三个代表"的思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学习党纲党章,开展"树清廉风气,做自立表率活动",学习和领会"八荣八耻";还多次组织机关干部用正反两方面的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所有这些举动,都是为了教育全国人民懂得如何做人,如何做一个好领导,好干部。但为什么这种违法乱纪的行为还会越演越烈呢?而且阵势之大不可测,织网密布,牵牵扯扯,一环套一环,牵一发而动全身,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思想教育工作不只是流于形式,煞有介事地开几个会,夸夸其谈地表一表决心,挥毫泼墨地书写几万字的学习心得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往往一些领导干部在台上组织职工学习廉政教育,台下却孜孜不倦地以权谋私,以法乱纪。因此,思想教育工作必须真正从思想深处入手,从一点一滴抓起,"不以恶小而为之",防微杜渐,一旦筑成大错,悔之晚矣。
高墙内出现了一批又一批忏悔者,他们感亦真挚,恨亦浓烈,悔亦深刻。那么在高墙之外的人们,特别是执掌权力的高官们,在观看了墙内的人声泪俱下的忏悔时,内心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呢?不应该只是对他们咬牙切齿的痛恨吧?不应该只是为他们唉声叹气的惋惜吧?应不应该对照自已的思想,对自己的行为做一次深刻的检查呢?会不会将自己的错误做一次彻底的检讨得改正呢?会不会将自己已经弄成的错误绳之以法呢?会不会真正醒悟自己错误的行为终是害人害已的呢?
我虽身不为官,但通过学习,也要懂得在工作和生活中自律思想,坚决不做违法的事,鞠躬尽瘁,本本份份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工作。也真心希望那些为官者能够十分珍惜党和人民给予他们的权力,将这个权力真正掌握好,运用好,让它们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不是颤用私权为已利,最后落得个作茧自缚。如果每个党员干部都能够做到这一点,我们的国家才会有一个无腐败的具有高尚思想道德修养,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来建设我们的国家,国家的前途才会有希望变得更加兴旺。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严肃党的纪律,离不开加强对干部的党性锻炼,更离不开防腐败的体制机制。而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从根本上下功夫,真正能够达到万众一心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
第17篇:《忏悔录》读后感
不得不说忏悔录是一片相当长的书。看到后面的确对我来说算是有点枯燥。不过本着有始有终的原则,我还是耐着性子将整本书看完了。由于从开始到结束相隔的时间较长,所以书中的很多内容都快忘记了。就只能大概说一说我能记得住且有感悟的地方吧。
卢梭的确是一个浪漫,多情,敏感,正义,善良的人啊。这些地方在很多方面都体现出来了。对于善良,有一点我印象特别深刻,就是他说他并不会怨恨或者嫉妒(记不太清楚了==)别人,他说他天生就不知道怨恨或者嫉妒是什么,所以从来不知道怨恨或者嫉妒的感觉是什么。我还是让我觉得这样的人未免也太善良单纯了。
卢梭在中年时期喜欢上了乌德托夫人。从书中描述可以看出,那种感情是多么的强烈和炽热。但也充满了理智。那种光辉灿烂的美德抑制他越界。那种爱是多么的纯洁和高尚。他不会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去毁了这美好的一切。而且卢梭对于美好的人大部分是更愿意对其欣赏热爱,而不是占有,因为他怕这样会破坏掉这种美好。不得不说,我很欣赏他这一点。也想到自己因为冲动做过的错事与蠢事,不得不为此而感到惭愧和忏悔。我也经历了相当大的痛苦。我也感觉到,经历过痛苦,人的确是会成长的。
还有卢梭不把它的写作当成赚钱的工具这一点也是让人觉得佩服。因为他觉得为了钱而写作会损耗他的灵感,以后就写不出好的东西来。在这个利益至上的社会,很少能找出这一类追求真理追求美,而不是一味的追求金钱的人了吧。
对于卢梭喜欢安静的乡村生活。这一点我是非常赞同的。他在书中里面说过,大致意思就是,他努力的一切都是为了能过上愉快的乡村生活。话说古代的圣贤还都是向往这一类的生活。远离了浮华,淡淡的平静,其实才是真正的快乐啊。三毛曾说过:“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的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一刹间的喜悦,那么我们即使不死,也在天堂里了。”其实中心思想都是挺相近的。包括叔本华的《人生的智慧》也是如此,不过,我觉得《人生的智慧》的价值观会偏得更消极一些吧。我以前也是会幻想那种精彩刺激生活,觉得自己生活的太平淡太没有意思。当我真正进入到那种生活的时候,我才知道,我的心有多么的累,多么的不快乐,甚至给我带来了好多的痛苦。当那一切结束,我又回到了本该属于自己的平凡的生活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真的想要的喜欢的还是这样的生活。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大概就是这样了吧。而且经历了痛苦,也把我爱幻想,浮躁的心医治好了。终于可以踏踏实实认认真真的生活了吧。
就这本忏悔录来说,卢梭真的是很坦率的一个人。公正客观,诉说一个本真的自己,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或许哪天我也该写个“忏悔录”来检讨一下自己。深挖自己的内心,好好的认识自己,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成长呢?
第18篇:《忏悔录》读后感
这几天一直在读卢梭的《忏悔录》,它被归结为一种经典名著,可是我读过后感觉收获不大。我不知道为什么为翻译成“忏悔录”,卢梭好象也没有什么值得忏悔的吧。从它的英语名称"The Confessions"来说,翻译为“坦白性传记”也许更恰当。
读这本书时,能支撑我一直读下去,并直到读完的是他与瓦朗夫人的关系进展。
卢梭从小失去母亲,父亲也因打伤一贵族而逃亡他乡,他从小不得不四处流浪,食不果腹,甚至沾染了诸多流氓无赖习气的浪子,在他16岁生活无着、走投无路的时候,神甫蓬韦尔先生建议他去投靠瓦朗夫人。他说:“她是一位非常仁慈的好夫人,她能把别人的灵魂从她本人已摆脱了的错误中拯救出来。”那时瓦朗夫人已经28岁,他称他为“妈妈”,其实他们的关系是情人关系。
在卢梭成长的过程中,瓦朗夫人无私地利用自己的人脉资源、钱财无怨无悔地支持着卢梭,即使卢梭最不可思议的举动,瓦朗夫人给予的都是宽容。瓦朗夫人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她利用一切关系帮助身份卑微的卢梭,在日常生活中给予他无微不至的关怀,正是瓦朗夫人无私的爱成就了卢梭。
在卢梭眼里,瓦朗夫人是一位温柔的母亲、一位亲爱的姐姐、一个迷人的女友,他始终如一地这么看待她,在他的心里也只有她。就像书中所说:“所有别的女人受到我的钟爱皆因姿色使然,一旦没有了姿色,我的爱也随之消失;但妈妈却不然,尽管她会变得又老又丑,可我的爱却不会减退。”
后来卢梭厌倦了城市生活,同时他的健康状况颇令人担忧,瓦朗夫人同意与卢梭一起去偏僻的郊区生活,在瓦朗夫人的悉心照料下,卢梭的健康得到了恢复,在尚贝里郊外的沙尔麦特,卢梭度过了他生命中最为幸福的自由时光。可是由于身份地位的悬殊,虽然他们俩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也没有走到一起。
可最后,瓦朗夫人因为交男友不慎,没有听从卢梭的劝阻,离开卢梭后生活很凄惨,所有的财产都被人骗走了,丈夫对她很粗暴,最终郁郁而终。
卢梭听说了她的处境,好象只是只是给她经济上一点资助,也没有去看她。但是,卢梭倒是去了好几次他们初次相遇的地方。
1928年,人们甚至按照卢梭的意愿,在她和卢梭相遇的地方竖起了黄金的栏杆,以纪念卢梭与瓦朗夫人相遇200周年,供后人瞻仰凭吊。
瓦朗夫人是幸运的,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恩人,作为一个人。
看完这本书后,眼前便挥不去黄金的栏杆,想像周围的景物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我不知有一天,我会不会在心中为别人树起一个栏杆?知与遇,很难,很难!在当前已经不再蔚蓝、不再纯洁的感情天空下,如果还有一双眼睛与我一同哭泣与拼搏,那么泪水与汗水的倒影中必会映出丝缕金黄,那么生活就值得我为之拼搏吧。
第19篇:《忏悔录》读后感
《忏悔录》这本书我看着有些吃力,首先是我之前听别人说,这本书多少人看不懂,就连作家齐宏伟也在他的书中道:“要是有谁说他完全看懂了《忏悔录》第十到十三卷,他是在说谎,就像有人说读完了奥古斯丁所有作品,这人就是在吹牛一样。”而且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也证实了这一点,这本书真的很难懂。虽说前面几卷作者是在写自传,但前面的自传当中,不乏灵性生命的升华,他的忏悔,让我们看到了自己的罪行。
再看这本书的时候,我重点看了后面,也就是第十到十三卷,当然我不敢说我看懂了,但我敢说我看了。从前面的“自传篇”,停在了作者母亲的去世,而接下来的四卷书,完全围绕摩西五经中的《创世记》第一章来写,当然最后他也稍带了第二章开头的,上帝第七日的安息。
从第一卷一直到第九卷,作者忏悔自己从出生,从婴孩时期的罪行。我一直在想,他的忏悔录到底是如何来写的,是以一种写日记的形式来写呢,还是在他母亲其实的那段时间,他才开始动笔。在书中的那些事迹当中可以明确的看出来作者对一件事的印象,也可以想象得到他对那个事迹的记录方式。就像作者讲他非常有名的“偷梨事件”时,他并没有提到当时他们的言语,因为这是他的记忆,他印象最深的是自己最后将梨喂猪,而不是自己当时所说的话。而在作者讲到自己的三个朋友都去修道院时,他将他们的言语,还有他们当时的一些举止都说了出来。说明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将这些记录下来的,也或许是因为时间的原因,他记得比较清楚。
这是我在看“自传篇”时想到的。但其实在第一到第九卷之间,也有令人看不懂的。这本书并不是只有第十卷以后才开始深奥的,其实在第七卷的时候,当作者在讲善恶的时候,我便开始犯迷糊了。我知道归正学堂有一个作业,就是写奥古斯丁的“罪观”和“恶观”的区别。我听了之后,我也试着找出这些。我们知道,通常我们只会讲“最恶观”,我在此之前从未想过有这样的区别。然后我发现,当作者再讲恶的时候,他并不会将恶和罪并称。我又发现,书中的“恶”的对立是“善”,而“罪”的对立是“义”,这是一个区别。我自己也是这思考这些,我想,恶和罪的关系,我们既然会将这两个放在一起,是因为它们关系密切。首先讲恶,恶是罪的一种表现,是一种罪行;而将到罪,其实所有的罪,在上帝眼中都看为恶。我看到的这一点只是一些表面的。
作者在书中探求各种,非常庞大的事物的来源,他探求恶的来源,探求上帝的来源,探求空虚混沌的来源……但我们知道,人是有限的,我们的所思所想都是有限的,也就因此我们也会犯错误,作者也在书中道:“我探求恶的来源时,我探求的方式不好,我在探求中就没有看出恶。”
再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会有很多误解,在之前,我以为奥古斯丁和弥尔顿一样都是持有者“间隔论”,但并不是。虽然他认为《创世记》第一章第二节当中的“地是空虚混沌”这句话中的“地”是存在的,但他并不是像间隔论那样,相信是在我们之前有一个物质世界,犹如天圆地方,并不是如此。作者的真实想法是“道”,是“精神受造物”,就是那个空虚混沌。他也以我们的灵魂来作证明:“我们在灵魂的一面是精神受造物,我们曾经离开你、我们的光明、我们的生命,我们‘一度是黑暗’;”在前面也说:“原始的精神受造物本是一片黑暗,漂流不定,犹如深渊,和你迥异,及至你用你的言语把它领回到同一言语之中,照耀它使它脱离幽暗,随则不能和你同样光明,至少能仿佛你的肖像。
第20篇:《忏悔录》读后感
先提前说一下,这还是一本相当不错的书,免得看我后面写的东西被误导了。卢梭是个很感性的人,虽然他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但这并不影响我们欣赏他的才华,也不影响我觉得这个人的可爱、感性、热情、真诚还有可怜。我也并不想说如果他不怎样就不会怎样了,因为如果他没有这些,他也就成不了这个为我们写《忏悔录》的卢梭了。
早在去年学《欧洲文化入门》时就对卢梭有了很深的印象,书上的名人很多,但我对卢梭及他的《社会契约论》印象最为深刻(可能部门原因是里面有两个人写《社会契约论》同时他的名字发音和英国的罗素很像,为了把这些彻底区分开来,我多下了点功夫吧!嘿嘿)。最近看了卢梭的《忏悔录》,也算是浅浅地明白了这个大文豪简单而又平凡的一生吧!虽然事实上并不是那么地简单与平凡,但是作者本人却有意将所有的事都清描淡写!打个比方吧,法国国王的岳父荷兰国王写了篇文章,他觉得其中有不妥之处,就直接写了封信给荷兰国王为其指明了,虽然他反复强调写信的时候是如何惶恐,其措辞是如何委婉,生怕得罪国王云云,但是回头想想单就他有这胆量写信就已经不是一般人能做的了,何况当时他还年轻并不是十分有名。
我还在其书上摘了一点资料下来,当然他的书能摘的东西是很多的,只是我懒嘛,也就仅摘了些个性能让我引起共鸣的东西。
其开篇他就写道“万能的上帝啊!我揭去了我内心的一切伪饰,和你亲眼看到的完全一样。请你把无数的同类众生召唤到我跟前来吧,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种种堕落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种种缺陷而羞惭。然后,让他们每一个人在您的宝座前面,同样真诚地袒露自我的心灵中的秘密,看谁有勇气说:‘我比这个人好!’”我是很赞成他的这种超强的自信心啦,也看到了他书中所描述的自信心的来源,但是却不能完全认同。因为这始终是他自我的主观看法,我没有听到反方意见,而他又是那么地敏感,拥有所有名作家所共有的特点:天赋过人、敏感、细腻而又容易受伤;另一原因就是这只是他那个时候的法国人,就我所知,咱们国家的古人要是写出忏悔录来,比他更好更高尚的人还是蛮多的,个性是一群爱国之士如戚继光、文天祥、岳飞、杜甫等,我就不多举了,文学水平有限,怕说多错多。
当时的法国社交界还真是一个蛮奇怪的圈子,那时的名流贵妇们是流行包养情人的,而她们的丈夫们在多数状况下也是知情的,甚至以老婆包养的情人的身份而自豪,这不光是这本书里出现的,同期的其它法国作品里也都有,我不得不说这感觉很奇怪,也很变态。可能我看的书不多,但同期的英美作品里比较少看到这样的,即使有写也相比较较隐晦,所以这也总是让我更认同英国的文化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