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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十三岁观后感整理100条

时间:2017-10-11 11:11

小学读后感1

今天上午,我津津有味地读了一本书——《八十天环游地球》。它是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作品。它主要讲了一位英国绅士菲利斯·福格先生因为在改良俱乐部里与朋友们打了个赌,用20000英镑赌他可以在80天内环游地球一周。他从伦敦出发,只用80天的时间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

当我读完这本书,感到回味无穷。福格先生花了高价环游地球一周。他最终赢得了注。福格先生因为有了信心,相信自己不会被困难所压倒,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完成这件事的。他那坚定的意志让他不半途而废,坚持到底,对胜利的希望充满无限的追求。

其实我们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要像福格那样,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只要付出汗水和努力,就算失败了,也会有收获。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你不可以气馁,要镇定,保持冷静的头脑,去面对他,找到好方法来解决它。在学习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也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找到好办法。

你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分秒必争,那是福格先生成功的关键,每个人也是如此。短暂的几秒钟,可以使福格输掉注,可以使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时间是多么宝贵,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

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在什么时候,都会有许多难以完成的事,但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只要以信心当船,以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小学读后感2

自从我看了三毛流浪记以后,我觉得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

有一次三毛走在路上,他看小鸡有鸡妈妈疼、小鸟有鸟妈妈疼、小牛有牛妈妈疼,然后三毛觉得特别伤心。三毛哭着哭着感觉肚子饿了,准备去河对面找点吃的。三毛走到一半的时候突然一滑,掉到了水里。幸好一位老人把他带上了岸并收留了他。从此三毛就和老人相依为命。直到有一天,河东的兵和河西的兵争着要先过河。那位老人不理他们,就被两边的兵射死了。三毛就又开始他的流浪生活了。

你们看,三毛可怜吧!

小学读后感3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窗边的小豆豆,这是作者写自己童年时代的真实故事。

本书讲述的是一个老是有着天马行空般的幻想的女孩,因淘气被退学,于是妈妈带她来到了巴学园,这是一所充满无限快乐自由的学校。在那里她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在小林校长的指导下,他变成了一个好孩子,学会了爱,生活和成长。看了。这部书我明白了要看清别人的优点,去帮助别人改正缺点,这是我应该学习的。不能因为别人的缺点,而却鄙视那个人,这样做是不行的。我们要互相学习。

小学读后感4

今天我再次阅读了《法布尔昆虫记之飞蝗泥蜂》,书中介绍了飞蝗泥蜂从小到大的生活习性、长相,以及它具有的独特的麻醉技术。

靠着母飞蝗泥蜂尾部的麻醉针以及它卓越的麻醉技术,它捉来的猎物活着但不会动,作为飞蝗泥蜂幼虫食物的猎物可以一直保持新鲜至幼虫长大。

我觉得飞蝗泥蜂真是厉害,没有人类科技的帮助也能麻醉猎物。

小学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一本小书,有法国作家艾伯修著的《小王子》。

这本书主要是讲了作者在撒哈拉沙漠上空飞机引擎出了点毛病,被迫在撒哈拉沙漠降落。有一天早上他遇到了小王子,小王子像作者述说着他的经历,他原本住在小行星B612上,但有一天吹来了一颗玫瑰花的种子,他十分的好奇,有一天玫瑰花绽放了,玫瑰并不谦虚。突然有一天小王子向他告别了,他要去拜访他自己深处的小行星区了。他先遇到了一位专治君王(国王)然后遇到了一位爱慕虚荣的人。接着遇到了一个酒鬼,再遇到了一个商人、最后遇上了灯夫。他一一拜访完后就来到了地球,他降落在了沙漠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但蛇因为小王子的纯洁,还来自别的星球就没有伤害他。然后遇到了一只狐狸并成功驯养了他。最后终于遇到了作者。最后他在地球那天就是到地球的纪念日了,他缓缓的倒下了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小王子也就回到了他的星球上了。

“哦,如果我想跟蝴蝶叫朋友的话,当然就得忍耐两三只毛毛虫的拜访。我听说蝴蝶长得很漂亮……”

这句话让我感受到了世界万物都是先苦后甜,只有经历了风雨才能见彩虹,如果我们学习时不认真,那么长大后毕竟吃尽苦头。

“那些刺啊毫无用处,花儿长刺只能害人!”“噢!”沉默了一会儿,他悻悻地说:“我不信你说的话!花儿弱不禁风,花儿天真无邪,他们自顾不暇呢。他们身上长了刺是为了给自己壮胆,为了保护自己……”

从这我体会到了不能只考虑事物坏的一面,还要考虑到他好的一面。比如说一个人本来成绩差还要把他送进好学校,虽然他受到了好的教育,但他每次考试总还在后几名,那他就会自卑,成绩就会越来越不好。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成为一个小王子那样的人,充满想象力、纯洁、柔情善感吧!

小学读后感6

我读了许多书,我也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也让我学到了许多道理。让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这样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了8天都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在眼里老渔夫只是一个失败者而已,可是他的坚持不懈打动了我。他终于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这条大马林鱼让老渔夫在海上整整脱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那条大马林鱼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

在回归时,老渔夫一再遭到了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所有的办法来对付这条鲨鱼。回到港湾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根骨头。尽管鱼肉已经被鲨鱼吃完了,但他的意志并没有消失。

这个故事主要告诉了我们可以被受伤害,但不能被打败。以前,我做什么事情如果做不好,只会退缩,有的时候我只会说丧气的话。每次考试的时候我都没有把握,担心自己考不好。

《老人与海》中,老渔夫和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给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上面胡乱扎扎。刀子折断了,老渔夫用一根短的棍子。短棍也给丢了,他用舵来打。这些主要就是告诉我们不要没有信心。

小学读后感7

今天,我读了《灰姑娘》这篇童话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个富商,他和他的的妻子有一个女儿,长的非常可爱!可是不久他妻子因为生病去世了。后来富商又取了一个新的妻子。给自己的女儿当后母。后母带来了她自己的两个女儿。后母把灰姑娘赶到了厨房,白天干粗重的活,晚上灰姑娘就睡在厨房炉灰边。而且又受尽了后母和姐姐们的`欺负和侮辱。

后来,有一位王子要要举行一场舞会,可是灰姑娘只能给两个姐姐打扮的份。等到家里只剩灰姑娘自己了的时候,灰姑娘跑到妈妈的坟墓前哭着说:“请送我一件漂亮的礼服好吗妈妈,我也很想参加舞会”!话音刚落一双水晶鞋和一套漂亮的礼服就出现在灰姑娘面前。灰姑娘开心极了!赶紧穿上了礼服去参加舞会了!舞会上灰姑娘的美吸引住了王子,两个姐姐没有认出她来!一个晚上王子和灰姑娘一个人跳舞,天越来愈来黑,当钟声敲响十二点时候,灰姑娘突然挣脱王子跑掉了。

第二天,胡姑娘穿着更漂亮的礼服来参加舞会!整个晚上王子都在和她一个人跳舞!和上次一样当钟声敲响十二点的时候,灰姑娘挣脱王子跑掉了,可是这次由于匆忙。灰姑娘的跑掉一只水晶鞋。

后来,王子为了找到灰姑娘,拿着水晶鞋全国挨家挨户的找,很多的姑娘都穿不上水晶鞋。后来来到了灰姑娘家,两个坏姐姐都争着穿水晶鞋,可是她们脚不是太大了,就是太肥了。王子准备要走的时候,看到了炉灶变的灰姑娘!说这位姑娘你也试一试吧。灰姑娘走过来一穿正合适!接着她另一只水晶鞋也拿出来了!这个时候王子也认出了她就是和自己跳舞的美丽的姑娘。高兴的说:“我终于找到我的新娘!”于是王子带着灰姑娘走了!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觉得灰姑娘很可怜!总是给两个坏姐姐欺负,最后两个坏姐姐会得到惩罚的!

小学读后感8

有这么一个人,他拥有一块地,一块打拼了40年来之不易的地。他没有用这块地做栋豪华的房屋,让自己疲劳的双手双脚得以平静;他没有用这块地做栋能直插云天的大楼,让自己40年的付出得到回报。他而是用这块地来保护大自然的一切一切,同时探索着昆虫的奥秘,写下了一部震撼人心的著作——《昆虫记》,而那个人便是——亨利·法布尔。法布尔用他那闪烁着光芒的眼睛和手中充满想象力的笔,把一只只不起眼的昆虫写成了拥有人一样性格的灵性动物,似乎它们也会笑,也会哭,过着和人一样的生活,都有着自己的个性。如:勤劳的蝉、贪吃的卷心菜毛虫、凶残的狩猎者、乐观的蟋蟀……

但给我印象深刻的,确实会剪叶片的樵叶蜂。樵叶蜂寄居在蚯蚓的地道里,地道里阴暗、潮湿,它便用自己与身俱来的特点在植物的叶子上剪下小圆片,保卫自己的家园。你看,昆虫的智慧已经突破我们人类的想象了吧?《昆虫记》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中蕴含的知识无穷无尽,法布尔的智慧更是让我们佩服得五体投地。今天,让我们也去仔细挖掘身边所有不知道的事,探索大自然的奥秘吧!

小学读后感9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厚厚的书,叫《狼王梦》它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读了这本书,让我对狼这个动物有了新的认识,里面故事情景生动,真是回味无穷啊!

《狼王梦》这本书里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紫岚生活在辽阔的尕玛尔草原上,这时的紫岚已经怀上了狼仔,这不仅是狼仔,更是紫岚的理想和希望。紫岚的希望是让自己怀中的一只狼仔成为狼王。于是,紫岚开始训练黑仔,当黑仔要训练成功时,黑仔成了金雕的腹中餐。紫岚又开始训练蓝魂儿,当蓝魂儿要训练成功时,一个捕兽夹要了蓝魂儿的性命……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媚媚,而与金雕对战,结果,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当我看到紫岚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子孙的幸福,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与金雕同归于尽时,我的泪水已经滴湿了这一页。原来狼的爱,是那么伟大,甚至比很多人的母爱大得多,好得多,紫岚的母爱体现在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这与我们的父母希望我们成才不是一样的吗?紫岚日夜训练,并且亲自训练自己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有时候可能会坚持不住,当一次次失败后,紫岚仍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即使是死了,也是为自己的理想铺路,紫岚身上散发出的母爱打动了我,但她为自己的梦想所体现出的那种执着的精神更是深深打动了我。

我也曾经有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科学家,当爸爸和老师鼓励我,在我旁边为我加油时,我总会说:“烦死了!”来打发他们;当别人指出我的错误时,我总不想去面对,就会说:“不写了,不改了!”来敷衍。但当我这次看到紫岚,我为自己之前的行为感到羞愧。一只被我们看不起的动物为自己的梦想能如此拼搏,我们这比她高许多的人又有什么理由放弃自己的理想呢?

在尚可为自己梦想拼搏的最佳年日,让我们朝着自己的梦想,勇往直前吧!

小学读后感10

梦想是五线谱,努力则是上面的音符。原本将要交织成欢快的乐章,却不料竟是死亡赞歌。赞颂谁?赞颂《狼王梦》的紫岚。可谁又知有多少痛苦?

紫岚是只母狼,丈夫黑桑早逝,留下了遗志,要将后代培养成狼王。紫岚膝下原有五子,一直意外夭折,三雄一雌。紫岚为了这个梦想不惜一切代价,可却换来了什么?三只小公狼死于非命,小母狼成了情敌。众叛亲离的紫岚最后也为了让后代平安成长与金雕同归于尽。

为了这个梦想,我认为紫岚这样做其实不值得。

它一只母狼,望子成龙的心太急切了。先偏爱黑仔,再等它死后,偏爱蓝魂儿,最后是双毛。只为了一个梦想。偏爱孩子,却不知会给其他孩子带来多大的影响,双毛便是典型的例子了。虽然紫岚重塑了双毛的王者风范,可最终还不因为过去的自卑心理而亡了吗?

再说,紫岚并没有询问过孩子们的想法,只是一味地将自己的梦想强加给孩子。让孩子们自由自在地成长,岂不会更好?

如果孩子真的在紫岚的帮助下成为了狼王,获得的只是荣华富贵。荣华富贵虽好,但还不是要时时刻刻警惕着别人?孤独是狼的本性,但只是紫岚帮助,连其他合作伙伴都没的话,待紫岚死后,王位还不是岌岌可危,这就是高处不胜寒啊!

为孩子考虑,紫岚不该太过执着;为了自己,更不该执着。

当紫岚风华正茂时,卡鲁鲁的追求她谢绝;可当她徐娘半老又残疾时,女儿媚媚竟成了自己的情敌。这何苦呢?当时自己为什么不可以接受?

最后为了狼孙平安,与金雕搏斗,最后同归于尽,也不可能再得到什么了,只剩下死亡的召唤。

死亡赞歌赞颂的是紫岚对梦想的执着,而那死亡却又是对紫岚的同情。我承认我自私,但有时为了梦想也可以拐个弯,何必太执着呢?

小学读后感11

以前,我觉得蜘蛛是一种令人讨厌的昆虫,它长相难看,让人觉得十分恶心,但事实并非如此。读完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夏洛的网》后,我心中的温情被蜘蛛夏洛那张充满爱的大网激发了。

朱克曼家的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快乐的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普通的灰色大蜘蛛夏洛建立了最诚挚、真诚的友谊。然而,就在这时,一个最坏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的未来命运竟是成为圣诞节大餐中的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欲绝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这个事实了。可是,就在这时,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来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文字:“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这些文字不仅轰动了整个城市,还吸引了络绎不绝来参观的游人,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让它在集市大赛中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平安的未来。而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夏洛是威尔伯最忠实的朋友。一只蜘蛛从生到死只忙着捕捉、结网、吃苍蝇蚊子是毫无意义的,但夏洛却通过帮助威尔伯,提升了自己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活着就应该做一点有意义的事,不管你是什么生物。

夏洛很伟大,他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小猪威尔伯的生命,最终死在了集市上。

蜘蛛夏洛和小猪威尔伯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它们真挚的友谊和夏洛美好的品质感动着我。在我们的生活中,友爱一种宝贵的财富,它是用金钱换不来的;为朋友的付出,也是一种幸福。我们如果没有朋友、没有友谊的话,将是多么的孤独,将会失去多少的快乐!

读完这本书,蜘蛛夏洛用自己的智慧、爱、勇气以及生命换回朋友的美好未来,这让我对它肃然起敬,再也不觉得它长得难看,反而对自己以貌取人的想法深感羞愧。夏洛用自己的生命让我明白了“朋友是伟大的”的真正道理。

小学读后感12

这个假期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影响深刻的就是《小英雄雨来》。这本书讲的是雨来这个十三岁的少年,他住在芦花村,他和铁头,二黑,三钻儿这几个小伙伴和小鬼子作斗争的事。

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雨来被鬼子抓住,他不怕牺牲,不向鬼子们服输。他这种坚忍不拔的精神特别令我佩服。我在生活和学习上老是认输认为自己不行,遇到困难就退缩。我一定要向雨来好好学习。

还有一次,八路军埋了许多地雷,雨来和小伙伴也想埋地雷,但是八路军叔叔不让他们埋,怕他们有危险。雨来只好拿了一些小纸条,玩埋假雷游戏。雨来刚把地雷埋好,就被小鬼子抓住了,鬼子为了躲开雷区就让雨来给他们带路,雨来就把假地雷当做真地雷绕着走,把敌人带到了真雷区,然后对鬼子说已经绕过去,雨来趁机躲到旁边的河里去了。鬼子这才放心的向前走去,结果鬼子踩到雷区被地雷炸死了好多,剩下的鬼子也被赶来的八路消灭了。雨来真是太机智勇敢了。

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深深被小英雄雨来的机智和坚忍不拔的精神所折服。我要向雨来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写目送的读后感【一】

今天,我在家里读完了《目送》这本书,感觉对我的写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篇,他讲的是龙应台目送她的孩子——华安小学到大学,然后作者的父亲住院还有火葬。“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段文字让我得到了感悟:当大家长大了的时候,家长们应该学会放手,让我们自己闯出一片新空间,而不能扼杀在对孩子的溺爱的摇篮里。和她父亲的去世,在火葬场最后一次目送他——父亲的时候,明摆她和他的缘分也就终止了。

原来,龙应台的“落寞”与儿子、父亲有关。儿子逐渐得长大,离“我”愈来愈远,机场龙应台目送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直到消失。儿子都不愿意回头看“我”一眼,感到非常失落。当龙应台大学教授的那一天,父亲开车送“我”,但是父亲并没有把“我”送到大学的大门口,而停在侧门的巷边,因为他认为,这种廉价的小货车不是送大学教授的的车子。父亲生病住院,“我”每个礼拜都去看父亲。有一次,龙应台帮父亲清理排泄物,结果让自己的裙子也沾上了粪便。父亲对“我”对我的爱和“我”对父亲的愧歉都告诉了“我”:不必追。

最让人感动的是最后一篇文章《魂归》,它说了龙应台的父亲死了,村民们说,根据家乡的习俗,儿女不能亲手埋了父母,但是,但是作者——龙应台和她的母亲却说:“最后一次接触父亲的机会,我们不会以任何理由给任何别人代劳。”这一天清晨,“父亲”上山了,当司仪长长地唱“拜——”时,他深深跪下,眼泪决提。读到这里时,我不禁发现,全国各地的人们,对自己的长辈都是无比的孝顺,因为,没有了他们,就等于没有了他们自己。这也是都长辈的一种尊敬。

虽然我可能还没有真正的读透这本书,但,它却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里,一辈子也不可能忘记。

写目送的读后感【二】

在早晨浅浅的阳光里,我看见行道树的影儿散落一地,零零点点碎碎。太阳一步一步地升起,懒懒的鸟儿也登上枝头,叽叽喳喳啾啾。树儿披着夕阳的光,像夕阳中的新娘。繁星点点带来夜的光芒。等着时间的推移,你看,夜深了。

一样的时间模式,重复着每一天,每一年。无言,稍纵,即逝。今天的阳光,明天便是不一样的,时间在流转,带着世间的万物悄无声息地做着变化,时间会包装一切。以至于让我们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岁月的蹉跎,所以我们被时间迷惑,还是一如既往的挥霍。悄悄,在弹指间溜走,抓不住他,后悔莫及。

时间让小生命成长,时间又让大生命老去。小弟的长大,祖母的老去,让我往下看,仰望年少的生机;让我往上看,瞻仰生命的高度。最亲爱的人永远是用他们的背影对着她,我的亲人又何尝不是背对着我?我想,母亲有一天或许也会忘记我是谁,也会指着电话机,傻傻地盼望孩子的归来;我想,我也会哼歌轻轻拥她入睡,那么甜美;我也会帮爱美的她化妆,轻轻打扮便把她变做美丽的模样,惊喜地说一声“你多漂亮”;我会环抱她的身躯,在她耍小脾气的时候填颗糖放去她的嘴里。顺便回想,儿时,我怎样在这伟大的女人怀中徜徉。会觉得他更加的美丽,更加的惹人疼爱。

两个年头之前,最爱的祖母离开了我。悲伤笼罩了心头,看不见乌云缝隙中的太阳。我曾经埋怨时间的无情,掠走我最爱的人。那些天,朝与暮之间,我选择逃避,逃避害人的时间,逃避无情的世界。只想与祖母在一起久一点,不要那样快地消失,不然我的心会疼。越发的想起之前祖母与我在一起玩耍的情景,我想,祖母年轻时候也是个美人呢,芊芊细指撩动诱人的头发,只是时间让她变得不堪一击,一点点的`岁月,让她老去。只是默默的泪水,默默地流,我害怕哪一天,我的亲人会像祖母一样无声地离去,那样我的世界里,还会剩下什么?我想快点挣脱悲伤地束缚,我奔跑,满头大汗的时候,太阳一直陪在我的身边,我想,生命或许不完全是永恒的,也会老去,像时间一样,那无言地就这样远离。

我更加喜欢在家中享受。深深的胡同中,到处洋溢着醉人的芳香,在心中,这是花园,满载儿时的梦。我想留住家中的所有人,拍好多全家福,覆盖家中的每一个角落,不让家变的冷清,不让家变得寂寞。让家被时间破坏的轻一点,存活的更长久一点。

静静的深夜,只有风吹树叶的声音,苍穹中还有一弯明月,难以入眠的我总是幻想明天的未来,此时的现在。等待时间的久一点,让我诠释生命的美妙。飒飒的风,总是那么惹人爱,带来清凉,带来时间的安排。风儿,在身边久一点吧,让我感觉到你的存在。

轻轻的时间,潺潺地漏,一点一点的不停息;生命伴随着时间老去,他们像是一对甜蜜的恋人,一起走向长久。

我想我没有和时间谈判的资格。我不忍去碰心里最柔弱的地方,是时间,是生命,是悄悄的离开,是努力让他长久一点。

写目送的读后感【三】

品读目送时,不知不觉地就会进入到文章中,随着作者的脚步感受人间的真情。她写的文章既有女儿般的柔情、细腻,可又不失坚强。读来就如同作者正守着一杯茗茶,与你徐徐道来生活中细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又无时无刻不触动你心弦的故事。亲情,友情……

文章第一个故事,是写作者送儿子去上学。可是如今儿子早已长大,思想也开始成熟。不再是那个若干年以前拉着妈妈的手,怯生生地用两颗纯洁的眼眸小心地试探着这个陌生世界的孩子了。而如今儿子也只是勉强忍受母亲的柔情,不再如同刚上小学时,一步三回头地不舍得望着母亲。在儿子过安检时,只给这个为他操劳了一生的母亲留下了他那清瘦的背影。

可当年,作者正值儿子这个年龄,让父亲送到学校时,也一样的最后留给父亲的仅是一个背影罢了。文章最后写到:不必追。这句简短但又富含着深意的一句话,如同一块硬物,触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它是对生命成长的一种尊重,是对生命即将消逝的一种尊重。更是一种对待生命的高度理性。

母亲,这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字眼。是母亲陪着我们成长,包容我们的过错。也是母亲在我们最累的时候安慰,陪伴着我们。

作者的母亲已经老去,神志也开始不那么清楚,可是唯一不变的就是对儿女的爱。就好像她宁愿忘记自己是谁,也一定要记住儿女的面孔和名字。即使再心碌,也不要忘记回家看看。因为家里还有两个孤独的身影,正痴痴地等着你回家和他们说说话。老人只要儿女能在身边,还有什么可想的呢?

《目送》以最能打动人心的故事,走入我们的生活。给我们以人生的启迪。告诉我们要独立,要坚强。因为: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写目送的读后感【四】

她有一双温柔的眼,为人母,慈爱地注视孩子,为人子女,关怀地注视父母;她有一颗细致的心,感受大千世界极致细微之处,寻找常人不曾想到的生活大道;她有一支淡如水的笔,却一针见血道破世事百态。

龙应台的文字就像上好的绿茶,初尝有其苦涩感,但回味浓醇,令口舌生津。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六年级,觉得内容着实生涩难懂,与我的生活相距甚远,于是便将它束之高阁,庋藏焉。直到这个寒假重新将它取出,细读后忽然觉得烟消云散,眼前豁然开朗,读至精彩处,还不住颔首以表赞同。所以,人对大义的理解能力与他的年龄、阅历成正比。

全书里令人影响最深的一句恐怕就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对其的理解是,每一代人都有他不同的思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就好像一条从宽阔的大道走进岔路。在大道上父母与孩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一旦走到路口,父母、孩子就不得不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那条路。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那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父母,多分一些爱给他们,不要远远地望着他们的背影而心存愧疚。

还有一篇令我感想较深的是《狼来了》。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狼是一种残忍而机警的动物,它们总是捕食温顺的小绵羊和可爱的小猪;在故事"狼来了"中,狼群引得全村人手持锅碗瓢盆扛着锄头扁担欲杀之;更有父母从小告诫孩子"你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把你叼了去吃掉"云云。然而事实上,狼并非如此可恶。它们团结合作、共同进退、知恩图报、坚强执着、锲而不舍、和谐共生…由此可见,人从小被教授的观念常常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不到特定的情况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这也是为什么早教如此重要。

《目送》共散文七十三篇,道尽子女与父母的牵绊,兄弟的携手共形,朋友的牵挂,在脆弱的边缘迷失,在失落的低谷徘徊。

可以说读一本她的书,就是读一遍人生。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1

以前的我对昆虫是不感兴趣的,而当看了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昆虫记》后,犹如开启了探索昆虫世界的大门,使我汲取到很多的的知识。

《昆虫记》是发布尔老人把一生观察昆虫的经历编写而成的一部书。这本书记载了蝉,蜘蛛,蟋蟀,等昆虫由生到死的全过程。而且,法布尔老人用幽默生动的语言,是我们在获得昆虫知识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文学是多么的优美。

在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就是写有关蝉的篇章。它的开篇第一句———“蝉的名声是靠传出来的”,是我疑惑不解,读到了后面,我才明白原来是人们的传言才逐渐有名的,这个解释使我哭笑不得。除此之外,我还知道了蝉是怎样产卵和孵化的,蟋蟀是如何捕食的,松毛虫的“家”在哪,蜘蛛常见的种类……

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想到要完成这样一本著作需要多少的经验,时间和情亲身的体会啊!法布尔老人很早就立志要为昆虫写历史,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刻苦钻研,终于完成了他的理想。而我,都已经十三岁了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而且,就算有也不会那样专注的实现,更别说一生为它奋斗了。我们要学习的是法布尔老人坚定不移的信念和他刻苦努力为了实现理想而奋斗的精神。

让我们记住这本昆虫记吧!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2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心想作文里会有奇案呢?我带着好奇心读完了这本书。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孩埃尔万班上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25个同学在早上9点至10点之间,散布到小镇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段,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25篇作文最终让25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这最普通的学生作业里,每个人都暗藏着蛛丝马迹。

在最初谢作文的时候,这25个学生谁会想到自己的一篇作文,有一天会对破案有帮助呢.达莱纳老师也没想到,她布置的一次观察写作任务,会对谋杀案提供破案的证据。让25个学生变成了25个小侦探。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让我知道写作文就是要,多观察周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仔细观察、多多思考是写好作文的'基础,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3

朋友们,你们听过或读过曾自杀猪的故事吗?

有一天,曾子的妻子去集市,他的儿子跟在后面又哭又闹,他就哄儿子说:“你回去,我回来以后杀猪给你吃。”妻子回来后看见曾子正在逮猪杀,连忙上前制止说:“我只不过是哄哄他罢了,你怎么能信以为真呢?”

曾子说:“你不能这样哄小孩。小孩本来就年少无知,他们都模仿父母,听从父母的教导,这样骗他,是教他说谎,是不能教育好孩子的。”说到做到时曾子对诚实的看法,

诚实即城信、守信。这两个字蕴藏着无穷的内涵。他是自己对他人承诺的履行,他是自己对做的事情充满责任感,使你自己做到信用取信于人,在他人心中树立守信的形象。

孔子说过:“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萧伯纳也曾说过:“说谎者,所受到的惩罚绝不只是没有人信他。”

“诚信”是做人最重要、最根本的思想品质,是每个人走向成功的通行证。

人与人之间需要坦诚相待,需要“诚信”。只有拥有它的人,才会知道其中的奥秘。

你们自己慢慢领悟吧,拜拜喽!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4

《生命的色彩》这本书中有很多哲理的故事,他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为我们的生活添加更多不同的色彩。

我先来了解了海伦·凯勒的故事。

海伦?凯勒因为一场重病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因此他不断地努力,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变得与正常人一样。通过十几年的努力。海伦?凯勒最终考上了大学,大学毕业以后,他决定向更多和自己一样的残疾人服务。他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永远留在世人们的心中。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一位成功者都有用汗水写成的故事,每一个残疾者都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和努力。

我又欣赏了关于安徒生的一生。安徒生的一生经历了非常大的挫折。小时候因为家里穷,后来父亲因病去世,变得家徒四壁。后来喜欢上了艺术,于是他到外地去漂泊,努力奋斗。最终终于被皇家剧院的导演看中了。邀请安徒生去他的书院深造。这五年为安徒生铺垫了一条走向文学创造的道路,奠定了成为世界名著家的基础。

一个人面对种种困难,只要永不退缩,永不放弃自己的梦想,坚持下去、继续奋斗就会获得成功。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5

最近,我买了一本新书——《活了100万次的猫》。这本书虽然是一本童话书,但却使我受益非浅。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作家佐野洋子,她创作的书大多数也都是关于猫的。

这本书中的猫是一只活了100万次,又死了100万次的虎斑猫。有100万个人在它死时哭了,而猫却一次也没哭。这只猫当过国王的猫,当过水手的猫,当过马戏团魔术师的猫,也当过老太太……猫对死不死已经不在乎了。直到有一次,这只漂亮的虎斑猫变成了一只野猫。它身边的母猫都想变成它的新娘,纷纷送上礼物,只有只白猫总是不理它,于是,猫每天都去找到白猫,说上一句:“我可死过100万次哪!”猫太喜欢自己了。“哦。”白猫只说了这么一声,后来白猫成了它的新娘,生了好多只小猫,猫再也不说“我可死过100万次哪!”因为它爱白猫和小猫们。

这个故事主要告诉了我:人要找到所爱的,找到所喜欢的,这人的一生才有价值,才有意义。就像猫一样找到了所喜欢的白猫,还有那群小猫们,它才不像以前一样,不管别人怎么对它,它都无动于衷。我们也一样,但我们有我们爱的爸爸妈妈,有我爱的老师,我的生活才不像以前的猫一样无趣,才会有喜怒哀乐,才会有生活的价值、乐趣。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6

书中写道“松鸡妈妈带着她的十二个可爱的孩子走下山坡。小松鸡出生才一天,它们浑身松软,像布满斑点的小绒毛球一样暄腾腾。”这使我眼前立刻浮现出了小松鸡可爱的模样。

“下了山,松鸡妈妈慈祥地小声咕咕叫着它的孩子们一边向前走,一边啄食。它们穿过灌木林,树林中还有一些沙场。它们躲避着天空中危险的敌人:鹰、游隼……地面的敌人:猎人老迪克、狐狸、狼……”虽然它们生活困难重重,它们依然积极向上,努力生活。

在这个阅读过程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只在松鸡妈妈心目中地位最高的小松鸡,它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红脖子!漂亮勇敢的“红脖子”拼命地克服困难,一次次想方设法,逃脱敌人的迫害,但是最终还是没有摆脱被猎人算计的厄运。

我替“红脖子”呐喊:难道说野生动物就不能像人类一样,拥有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权利吗?请像对待自己的朋友一样爱护动物吧!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7

我最喜欢看的书之一《绝佳拍档》,这本书有两面个主人公,马一左和马一右。

马一左是哥哥,马一右是弟弟,他们做什么事都形影不离,配合也很默契。所以叫“绝佳拍档”。

马一左和马一右最讨厌的人就是胡子原。因为胡子原老爱欺负低年级同学,包括他们俩。马一左胆子非常小,他一看见胡子原在欺负人,他就会发抖,甚至浑身鸡皮疙瘩。可是马一右就比马一左勇敢多了,他可不怕胡子原,每次马一右知道胡子原又欺负同学,他都会挺身而出,去保护同学们,当然,有时他还会和胡子原打上一架。

马一左和马一右都认为胡子原的爸爸比他们的校长都要厉害。在每次胡子原欺负过同学以后,他们都会告诉胡子原的爸爸,之后胡子原的爸爸就会把胡子恨恨地打一顿。

马一左有个同桌叫沙莉莉,她的脾气又麻又辣,老是让马一左干这干那,有时候还掐马一左,甚至让马一左给她定作业。马一右就会打抱不平把她告到小乔老师。

读到这里,人也想把胡子原收拾一顿,也想惩罚沙莉莉给我写作业,哈哈哈。我要学习马一右的胆大、勇敢、正义,可不能像马一左那样胆小怕事。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8

我是一个非常爱哭的小女孩:平时遇到一些难题就会哭;做错事也会哭。

前些日子,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生活的斗士》。是它帮我改掉了这个坏习惯,所以我真想好好感谢它一下。

主人公是上海市的马隽,一出生就有一种医学上很罕见的病——“皮肤松懈症”。症状是:冬天如果衣服穿多了就会磨破皮;平时如果说话大声点,就会震破喉咙。所以,十五年来,他的身上没有一块好皮,疼痛也是家常便饭。在疼痛和困难面前,他没掉一滴眼泪,而是在默默的忍受,在他眼里我显得多么渺小啊!

记得有一次,体育老师说下个星期要立定跳远,可我立定跳远是最差的,想到这儿,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差点要哭出来。但我又隐隐约约地听到马隽对我亲切地说:“要坚强,不要哭。”猛然间打起精神,练起了立定跳远。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我通过了。

我想:我一定要像马隽一样坚强,不畏艰难,勇于攀登。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9

我读过一个故事,故事的题目叫《三只小猪》。从前,在一个风光明媚的山坡上,住着猪妈妈和三只小猪,他们的名字是:胖胖、嘟嘟、冬冬。有一天,猪妈妈对三只小猪说,孩子们,你们现在长大了,你们也要自己做一个房子,听完妈妈的话,小猪开始动脑筋了。老大说,山脚下最好了,我想要搭座稻草房。老二说,我要把房子建在苹果树旁边,树林里木头多的是,我要用木头来盖房子。老三说,山上风最大,我决定把我的房子用砖头建。第二天,一只大灰狼就来了,胖胖的房子和嘟嘟的房子被大灰狼的大喷嚏打到了。后来,两只小猪跑道老三家去了。大灰狼冲了过去,两只小猪就晕倒在地了。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明白了,做事一定要细心,我相信小朋友也能很细心地做事。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10

《原来我是最棒的》讲的是一个考0鸭蛋的小子。天天跟别人打架的人。被骂了一次后。发狠学习。最后当了一个博士 。

《原来我是最棒的》是姝默写的。我觉得十分好看。说得是:

郎咸平在小学时候成绩一直很差,内心十分自卑。他爸爸拿了一份模拟考试卷给他满分是100分,他辛苦做完后只有5分!

那一年可以直接升到初中,不用考试。郎咸平被分到了“放牛班″,“放牛班″很可怕,有流氓、黑道、“太保"。

考试了。郎咸平第一次考了60分。

郎咸平第二次作弊只有0蛋。

照这算第三次,第四次必须考100分不然就淘汰。郎咸平忽然有一种想法想好好念。他每天念到半夜两,三点。就这样第三次和第四次郎咸平平均竟达99分。郎咸平忽然感觉自已并不笨,而且很聪明。凭着自信对其它科目考的很好,都是90分以上。

看了这本书,我知道只要认真学习笨蛋也可以很聪明。所以我们都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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