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三国演义》一书不愧为名著!值得一读啊。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读尽天下才子书,是人生一打乐事。
我景仰那些博群书的饱学之士,感慨他们傲视一切的气度、妙笔生花的功力,还有高深莫测的思想境界。
于是,读书城成了我接近她们的唯一途径。总是习惯于夜阑人静时,扭开台灯,倒杯浓茶,执根铅笔,捧读夜书,与书中人物秉烛夜游。
书的种类自然不必深究:《三国》、《水浒》固然好极了,散文随笔又何尝不可?《封神演义》堪称中国式《神曲》;《红楼梦》背影重重,内涵深远;《巴黎圣母院》包含美丑哲学;《双城记》故事曲折,扣人心弦。
王国维说,读书有三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为第一境;“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为第二境;“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为第三境。
据此衡量,我不过才第一境。
在书中,我领略了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体会了人生的酸甜苦辣;在书中我参与了重大决策的谋划,目击了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在书中,我参悟了佛学禅机,感受人生哲学;在书中,我兴奋过,怨恨过,愤怒过,畅想过……
书的内涵绝非几页或几十页纸所能包涵,也绝非在下的几笔所能勾勒。
在漫长的流浪中可以将书中的神奇自然化,有可以洞书中的平淡神奇化。总之书中的世界奥妙无穷。它以其“魔力”创造着神话,传播着知识,令人神往,使人痴迷,我情愿做一个书痴,用毕生去破译那永远解不开的迷。
我盼望有一天能踏上流浪之路,去山清水秀的桂林,去向山黑水的兴安岭没,去百草丰茂牛羊成群的呼伦贝尔,去巍峨高耸的喀喇昆仑山……
我盼望着……
坐拥书城,其乐融融……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鹰是世界寿命最长的鸟类之一,一般年龄可达70岁,那么要活这么长的寿命,鹰在40岁的时候不得不做一个非常困难的决定,因为它的羽毛已经非常的厚,十分的沉重,在飞翔中非常的吃力,它的爪子开始老化,无法有效的抓住猎物,它的喙也变得又长又弯几乎碰到了胸膛,这个时候它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等死,另一种选择一个非常艰辛的更新过程,150天的锐变!
鹰这时候它要飞到非常高的山顶上在悬崖上筑巢,然后用喙用力击打岩石,直到完全的脱落,然后等新的喙长出来,然后用新长出来的喙把中趾甲一根根的拔掉,等新的趾甲长出来后,它又把羽毛一根根的拔掉,5个月后新的羽毛长出来了,就可以重生再渡过30年!
鹰不愧为鸟中之王,150天时间啊,多么漫长的150天啊,如果不去改变那就只有等死,看后让我真的很感动。
其实我们人也一样,现今社会弱肉强食,时代在变,但是我们的思想也要与时俱进,否则就会被愿意改变的人超越!每天起床你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平凡的渡过今天,二种选择,你可以选择成为你人生中的奇迹。
这篇文章让我感触颇多,联想了到自己所走过的路,这篇文章不正是给自己的后30年指明了方向了吗。
刚刚过完了40岁的生日,盘点一下自己所走过的这40年,好像是经历了一个时间轮回一样赤条条从起点又回到了起点。前半生已经浪费了我太多的时间,此刻的我要像文中那只鹰一样,必须做出选择,开始一个更新的过程。
开始一个更新的过程。就必须把一切旧的、不良的习惯和传统彻底抛弃,要放弃一些过往支持我们成功而今天已成为我们前进障碍的东西,使我可以重新飞翔。这次蜕变是痛苦的,但为了生存,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与目标,就必须经历这场历练!努力把握剩下的这30年时间,认真规划、为自己的理想与目标的实现而努力!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圆明园的建筑面积有16万平方米,里面有一百多个景点。圆明园还是一个皇家博物馆,珍藏了许多的孤本秘籍,很多珍贵的名人字画,还有许多的金银珠宝、铜瓷古玩之类的珍宝。在1856年,英法联军在俄国和美国的支持下发动了侵略战争,在这次的战争中,中国遭受了空前的劫难。那座美丽的皇家博物馆就被这些侵略者们给瓜分了,无数的珍宝就这样被残暴的.洗劫一空,抢劫完了,还放了一把火,把这个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公园给烧了,大火烧了三天三夜,等大火息灭了,圆明园里空空的,什么也没有了。
我恨死这些侵略者了!这圆明园是我国最大的一个公园,而且是用我们人类的智慧创造的,他们的这些辛苦都白费了。这些侵略者实在是可恶的不能最可恶了,抢完了不算,还放火烧园子,那里面珍贵的树木花草和古建筑文化也都被大火烧毁了,毁后的圆明园就剩下了门口的那几根柱子,一直孤零零的竖立到现在。圆明园的大火,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永远不灭的痛!时刻提醒我们不忘国耻,要努力学习,长大了报效祖国!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可能大家在“环游地球八十天”这个词上疑问,如果坐上飞机,饶地球一圈大概一天就够了呀?可我们说的故事发生在19世纪的英国,当时只能靠着轮船和火车环游地球。
这本书主要发生在福克先生和仆人路路通的许许多多真实的惊险的故事。比如说前往加尔各达的途中因为铁路没有修好,所以福克先生就买了一头大象赶路,并把大象的起名为“刮刮叫”;在美国,他们遇到了可怕的印第安强盗,路路通差点就被他们绑架,幸好福克先生出手相救;再回法国的路上,他们“抢劫”了一条船……最后,他们终于成功的在80天环游地球。
我一定要像书里的主人公福克先生一样,做一个有远大理想、坚强性格、遇到困难镇静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新课标小学语文课外阅读》,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里面有一篇文章《读书是福》,我读了以后印象特别深。
大家都知道,读书是最大的幸福。但我以前却不很理解。我想,读书很吃苦,哪有玩开心,有什么幸福。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触很大。我突然感受到了读书是来之不易的。我看到书中作者那时候是困难时期,“我”是在一个小镇上读的书,班上有一位同学虽然成绩名列前茅,但因家贫母病而不得不在六年级上学期辍学,连小学也未能毕业。“我”考取初中后前去看他,他说:“读书是要福气的,可惜我没那份福气。”过了几年“我”读到高中时,就因为浩劫而没有书念了。想读书而找不到书的那种感觉大家可想而知,“我”便急忙向老同学的父亲借了一本书〈〈古文观止〉〉,答应借一个月。所以“我”连着抄了三十三天,白天上班,晚上抄书,抄好了还给人家。就这本书陪“我”度过了一个无书可读的时代。所以作者才认为“读书是福”。妈妈告诉我,她以前也想念大学,但因为当时招生很少,家里条件又不太好,不能去再复读,所以就没能实现上大学的愿望。她本来还想去自学,但是因为工作繁忙,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自学,所以到现在都非常遗憾。
以前的孩子想读书都没书读,而我生活在这么好的环境里,却不珍惜今天这份来之不易的安宁生活,不想好好读书,真是太不应该了。“读书是福”这四个字我今后会永远记在心里,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多读书,读好书,将来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为建设我们伟大的国家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有书读,就是幸福。”
《今世的五百次回眸》读后感精选篇1
毕淑敏的书给人特别亲切的感觉,懵懂幼稚的人可以从中学到大智慧,激情散尽的人可以从中找回原本的本真,不幸的人从中感受到温暖,无聊的人会对生活信心倍增。这是我读她的书的感受。这是送给女人的书,每个幸福或者不幸的女人都应该看一看。
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情商很低的人,因为不太擅长与人打交道,所以自己一直在自己和书本中徘徊,我喜欢从书中找出道理,当然,人事的种种坎坷有哪一位人能对我这个处处都充满幻想的人说呢,爱幻想的人都此读一些童话,但是这世间事,哪有什么童话,我们应该真正从中找出智慧。这本书刚好应了景了。小小的散文处处散发着幽香。平淡的是位高深的心理学者,跟是一位智慧的启迪者,她告诉我们女人应该怎样看待自己的一生,她说一定要自立自强;她告诉我们女人要找什么样的对象,她说一定要有颗善良的和自己的性格相匹敌的人才适合自己;她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对待父母亲,还有孩子,还有我们身边的朋友。怎样才算爱自己。
读后如醍醐灌顶。我现在非常崇拜这个女人,我也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像毕淑敏老师一样的优秀的女人。
《今世的五百次回眸》读后感精选篇2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世的擦肩而过。那么今世伴自己一辈子的人在前世又和自己有过怎样的因缘呢?毕淑敏的这篇散文给我一个很大的启示,那就是不管前世或是将来,我们都应该好好珍惜现在,活在当下啊。正因为缘分是那么的难求,所以我们才需珍惜啊。
如果我还在前世,我一定会好好的看前世自己喜欢的人,一遍一遍又一遍,只为今生有相逢的那一刻,也许再多的回眸,换来的不一定是今生的永恒,看能遇上就是幸福啊。不必在乎那一刻有多麽长久,只为一瞬啊。如果我还在前世,我一定会好好看看那时我最爱的风景,因为也许下辈子永远见不到那样的美好,再也不存在那一刻心中的感动。如果我还在前世,我一定用我所有的时间去看去感触那美好的一切事物。可是一切都只是如果,若我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那些上了,我哪还有时间去喜欢,哪还有时间去感动,去哭去笑,去回味,去留下我的记忆。前世的一切真的和今生有关吗?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们自己去寻找的,不管是喜欢的人,亦或是,喜欢的风景。所有的一切不都是我们自己寻找出来的,不管前世和他们有这样的干系,只问今生,是否还愿在我的生命中出现。
其实在我看的很多世界悬疑事件中,它们大多都提到一个很奇怪,至今,科学仍然无法解释的现象。那就是,某些人,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或遇到陌生的人,陌生的事件,总觉的曾经遇到过。陌生又却很熟悉,这种奇怪的感觉,说真的,我也有过。其实,这种事情很多人都遇到过,就是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觉,我们才疑惑不解啊。或许,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缘分吧。人与动物在很大的不同上就是情感,人的情感远比动物们的要复杂的多,是啊,我们就是一个这么神奇的动物。但不管这是什么,今生的一切或许在下辈子会有很大的不一样,但我们只需记得那一刻的感觉,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不管下辈子是否还记得,我们只要那刻。
下辈子的事又有谁能说的准呢,一切的命运都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上。我是一个无神论者,我不信神佛,不信耶稣上帝,我只信我自己。今生的一切我都要自己来掌握,喜欢的东西,由我自己来感触,不管前世如何,好好的感悟今生吧!
《今世的五百次回眸》读后感精选篇3
佛说,前世的500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顿生气馁,这辈子是没的指望了,和谁路遇和谁接踵,和谁相亲和谁反目,都是命定,挣扎不出。特别想到我今世从医,和无数病患咫尺对视。若干垂危之人,我手经治,每日查房问询,执腕把脉,相互间凝望的频率更是不可胜数,如有来世,将必定与他们相逢,赖不脱躲不掉的。于是这一部分只有作罢,认了就是。但尚余一部分,却留了可以掌握的机缘。一些愿望,如果今生屡屡瞩目,就埋了一个下辈子擦肩而过的伏笔,待到日后便可再接再厉地追索和厮守。
今世,我将用余生500次眺望高山。我始终认为高山是地球上最无遮掩的奇迹。一个浑圆的球,有不屈的坚硬的骨骼隆起,离太阳更近,离平原更远,它是这颗星球最勇敢最孤独的犄角。它经历了最残酷的折叠,也赢得了最高耸的荣誉。它有诞生也有消亡,它将被飓风抚平,它将被酸雨冲刷,它将把溃败的肌体化做肥沃的土地,它将在柔和的平坦中温习伟大。我不喜欢任何关于征服高山的言论,以为那是人的.菲薄和短视。真正的高山不可能被征服的,它只是在某一个瞬间,宽容地接纳了登山者,让你在他头顶歇息片刻,给你一窥真颜的恩赐。如同一只鸟在树梢啼叫,它敢说自己把大树征服了吗?山的存在,让我们永葆谦逊和恭敬的姿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事物必须仰视。
今生,我将用余生1000次不倦地凝望绿色。我少年戍边,有10年的时间面对的是皑皑冰雪,看到绿色的时间已经比他人少了许多。若是因为这份不属于我选择的怠慢,罚我下辈子少见绿色,岂不冤枉死了?记得在千百个与绿色隔绝的日子之后,我下了喀喇昆仑山,在新疆叶城突然看到辽阔的幽深绿色之后,第一反应竟是悚然,震惊中紧闭了双眼,如同看到密集的闪电。眼神荒疏了忘却了这人间最滋润的色彩,以为是虚妄的梦境。就在那一瞬,我皈依了绿色。这是最美丽的归宿,有了它,生命才得以繁衍和兴旺。常常听到说地球上的绿地到了XX年就全部沙化了,那是多么恐怖的期限。为了人类的长盛不衰,我以目光持久地祷告。
今生,我将一万次目不转睛地注视人群。如果有来生,我期望还将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而不是其他的什么动物或是植物。尽管我知道人类有那么多可怕的弱点和缺陷,我还是为这个物种的智慧和勇敢而赞叹。我做过一次人类了,我知道了怎样才能更好地做人。做人是一门长久的功课,当我们刚刚学会了最初的运算,教科书就被合上。卷子才答了一半,抢卷的铃声就响了,岂不遗憾?
把自己喜欢的事一一想来,我还要看海看花,看健美的运动员看睿智的科学家,看慈祥的老人和欢快的少女当然还有无邪的小童,突然就笑了。想我这余生,也不用干其他的事了,每天就在窗前屋后呆呆地看山看树看人群吧,以求个来世的擦肩而过。这样一路地看下去,来世的愿望不知能否得逞,今生的时光可就白白荒废了。于是决定,从此不再东张西望,只心定如水,把握当前。
不为虚缈的擦肩而过,而把余生定格在回眸之中。喜欢山所表达的精神,就游历和瞻仰山的英拔和广博,期望自己也变得如许坚强。喜欢绿色和生命,喜爱人的丰饶和宝贵,就爱惜资源,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1
今天,我出于好奇,翻了翻妈妈给我买的《黑马阅读》,忽然我看到了目录上一篇阅读——《奶奶的手》。我想:“这是一双什么样的手呢?”强大的好奇心带我读完了这篇阅读。
文中的奶奶为了帮自己的儿子分担工作任务,便上山挖野菜,拣完野菜就到了后半夜,在东方渐渐露出鱼白肚皮的时候,奶奶就去卖菜,生意清淡的日子最多。每次帮奶奶拣菜的时候,经常把“我”的指甲染黑,“我”讨厌这种黑色,洗也洗不掉。有一次,老师叫同学们明天把家长带到学校里来,因父母都要上班,所以能陪“我”去学校的只有奶奶。回到家后,“我”把老师的要求告诉奶奶后便睡觉了,“我”不想让老师看到奶奶手上的黑色。第二天,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我”进了屋,看见了奶奶。“我”看了一下奶奶的手:整个手掌肿得很大,有许多红色伤痕!原来,奶奶很清楚自己的孙女在羞愧自己手上的黑色,于是整个早晨,她老人家都在用剽白剂不停洗手,还用铁屑抹布擦手,想去掉手上的黑色!手背上裂开了大大小小的口子,血从里面流了出来。读到这里,我在那一刹那间,泪水迷糊了我的眼,一位老人家,竟为了自己的孙女,想把指甲上的黑色洗掉,她明明知道这种黑色洗不掉,可还是在不停地搓洗,直到流出了血.......
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有这样一个对我很好的奶奶,如果我在老家,别人给奶奶吃的东西,奶奶就会带回家来给我吃,如果我在武汉,奶奶便会放着,等我回去吃,或者吃完了后,觉得好吃,就在给我买一模一样的给我吃。无论什么奶奶总是把认为很好吃的东西留给我吃,我也会给奶奶吃…….
那一刻,泪已悄然落下落下………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2
读尽天下才子书,是人生一打乐事。
我景仰那些博群书的饱学之士,感慨他们傲视一切的气度、妙笔生花的功力,还有高深莫测的思想境界。
于是,读书城成了我接近她们的唯一途径。总是习惯于夜阑人静时,扭开台灯,倒杯浓茶,执根铅笔,捧读夜书,与书中人物秉烛夜游。
书的种类自然不必深究:《三国》、《水浒》固然好极了,散文随笔又何尝不可?《封神演义》堪称中国式《神曲》;《红楼梦》背影重重,内涵深远;《巴黎圣母院》包含美丑哲学;《双城记》故事曲折,扣人心弦。
王国维说,读书有三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为第一境;“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为第二境;“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为第三境。
据此衡量,我不过才第一境。
在书中,我领略了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体会了人生的酸甜苦辣;在书中我参与了重大决策的谋划,目击了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在书中,我参悟了佛学禅机,感受人生哲学;在书中,我兴奋过,怨恨过,愤怒过,畅想过……
书的内涵绝非几页或几十页纸所能包涵,也绝非在下的几笔所能勾勒。
在漫长的流浪中可以将书中的神奇自然化,有可以洞书中的平淡神奇化。总之书中的世界奥妙无穷。它以其“魔力”创造着神话,传播着知识,令人神往,使人痴迷,我情愿做一个书痴,用毕生去破译那永远解不开的迷。
我盼望有一天能踏上流浪之路,去山清水秀的桂林,去向山黑水的兴安岭没,去百草丰茂牛羊成群的呼伦贝尔,去巍峨高耸的喀喇昆仑山……
我盼望着……
坐拥书城,其乐融融……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3
星期五晚上,我开着台灯,马不停蹄的消灭着作业;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只剩下《阅读登记本》这个庞然大物没有消灭了。我不停的翻着《倾听鸟语》这本书,其中《妈妈哭泣的那一天》令我十分有感触。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穷苦的家庭的母亲,为了家庭,去干了一份打字的工作,可她发现自己的打字速度根本跟不上,反而很吃力;她知道这个工作干不久,与是自己就辞职办了一个日托幼儿园,很受人们爱戴。可就算上双亲购置的小旅馆也不够供我和姐上学,卖了旅馆后买了一台打字机,母亲天天在练,后来在电台工作,但自己依旧跟不上。只好辞职回家,在一个酬劳较高的办公室工作,并把我供了出来。我做了记者,初试受挫,想起了母亲一边卖成衣,一边学打字的样子,就变得坚强。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觉故事里的母亲是一个伟大的人,她不会像一个寄身虫一样,赖在一个地方不走,而是不停的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如果唤作别人,肯定就是赖着不走了,哪个没事干就跳槽啊!
她为了让孩子能够上大学,不顾惜知己的身体,早上去管幼儿园,晚上还要学打字这得多幸苦啊!后来还去电台工作,无疑是累上加累。可后来自己不能够胜任,跳槽了。
之后她有找到了一份纺织成品售货员,虽然工资只有电台的一半,但她毫无怨言,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孩子。
几年后,母亲62岁大寿,我请求母亲把打字机送给我
但条件是永远不能修它,应为它给了我们家可贵的帮助。之所以不修它,是因为它让我学会了自强不息。
我们出生于条件较好的家庭,可我们却不懂的珍惜,理解和体谅父母,趁现在他们还在,请你珍惜你和父母在一起的时光,了解他们的行为,体谅他们的幸苦吧! 努力!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4
我看完了《雷锋的故事》,让我感触很深,于是,我立志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一心为国,乐于助人,节约,大方的人,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向雷锋学习,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很美好。
书中有的片段让我高兴地唱起了儿歌,如:一天雷锋和他的朋友一起去公园,一个小朋友来找雷锋玩,雷锋很爽快地就答应了,雷锋和小朋友们在一起又是玩拍手,又是跳舞,还和他们唱起了歌,还教他们做纸飞机。在一起又唱又跳,多快活。我如同也到了他们身边,和他们一起玩。
有的让我泪如雨下。如:一天,外面下了大雨,水已经到人的小腿了。去看病的雷锋,在路上看到了一位老奶奶和她的孙子,要到医院反方向的20里外的儿子家里去,雷锋见了忙说自己顺路。帮他们赶路,路上有许多土堆,下了大雨,土堆十分难爬,雷锋双手抓着地,背着小朋友,推着老奶奶,上了一个又一个土堆,后来连水也没有喝就离开了老奶奶的儿子家。我看到这十分感动,我就好像老奶奶一样,热泪盈盈。
有的让我笑掉了大门牙。比如:雷锋在节假日去工地参加劳动,为了借车,把衣服拿来做抵压,结果他的精神带动了所有的工人,在一天内完成了三天的任务。为此,工地的人很感谢他,看车的大爷在雷锋的衣服里看到了雷锋衣服里替同事接的信,把雷锋同事的单位名字写了下来,给工人们看。结果,工地的人张锣打鼓地把感谢信给了雷锋的.同事,别人看了都笑了,那个同事,脸红得像个红苹果。不好意思地跑回了房子里。工人们也糊涂了。
让我最吃惊的是那么年轻的雷锋因为出了车祸牺牲了。雷锋是个多么好的人呀,怎么就这么……唉。
我要学习雷锋,讲文明,懂礼貌,一心为国,乐于助人,节约、大方的好品质,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好人。
这就是我读《雷锋的故事》的读后感。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5
“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放牛的却不知道哪儿去了……”這优美的旋律久久在我耳边萦绕。读着抗日小英雄王二小的故事,我的眼眶湿润了,王二小的英雄形象像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回放:
抗日战争时期,王二小的家乡是八路军的抗日根据地,日本鬼子经常來“扫荡”.王二小是儿童团员,祂常常一边在山坡尙放牛,一边给八路军放哨。一九四二年秋的一天,日本鬼子又來“扫荡”,走山口迷了路,正在這时,祂们看了正在山坡尙放牛的王二小,便叫祂带路。聪明机智的王二小为了保护乡亲们,假装听话的样子,走在敌人的前面,把敌人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当四面八方响起枪声时,敌人才知道尙了当,就气急败坏地用刺刀挑死了王二小。突然,八路军从山尙冲下來,消灭了全部的敌人。
就這样,十三岁的王二小,惨死在敌人的刺刀下,祂用年轻而宝贵的生命换來了乡亲们的平安,自己却躺在冰冷的山间,脸尙带着微笑,血染红了天边的云彩。
在我国,爱国小英雄又何止王二小一茖?你看,还侑机智勇敢的小雨來,敢于和敌人斗争底的小兵张嘎,冒着生命危险送鸡毛信的海娃……祂们都是为了保卫祖国、保卫人民而不顾茖人安危的英雄。祂们在敌人的枪林弹雨中奋勇前进,面对敌人的枪口毫不畏惧、视死如归;祂们凭着顽强的意志,抱着与敌人拼搏底的精神,宁死不屈,祂们的這颗爱国之心总是令敌人心惊胆战、闻风丧胆。
如今,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没侑硝烟,没侑战争。可是,這样的年代是靠千千万万茖英雄用祂们的鲜血换來的,這样的生活來之不易啊!作为一茖光荣的少先队员,一茖共产主义的接班人,我们难道不应该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吗?当祖国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难道不应该奉献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吗?国家兴亡,匹夫侑责。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尙,促А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知识,长大后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